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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重 要 提 示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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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 ,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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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0% % 3.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50% 50% % 5. 50% 50% J&F Group Holdings Limited 80% 20% 100% % % 172

Transcription: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光 大 大 厦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第 18 层 至 21 层 上 海 市 常 熟 路 171 号

发 行 人 声 明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的 目 的 仅 为 向 公 众 提 供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简 要 情 况, 并 不 包 括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投 资 者 在 做 出 认 购 决 定 之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并 以 其 作 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本 行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行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行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者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做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1

第 一 节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1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金 融 企 业 应 当 于 每 度 终 了 按 一 定 比 例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一 般 准 备, 一 般 准 备 余 额 不 低 于 风 险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的 1%, 并 需 要 于 2010 7 月 1 日 前 足 额 提 取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本 行 需 要 在 税 后 利 润 中 计 提 的 一 般 准 备 缺 口 约 为 27 亿 元 截 至 2010 6 月 30 日, 本 行 已 经 足 额 提 取 一 般 准 备 2 本 行 2009 12 月 8 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上 市 审 计 基 准 日 至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日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的 议 案, 本 行 2010 1 月 1 日 至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日 之 间 形 成 的 净 利 润, 由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完 成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2

第 二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6,100,000,000 股 (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不 超 过 7,000,000,000 股 ( 若 全 额 行 使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本 次 发 行 须 在 得 到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以 实 际 发 行 情 况 为 准 4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元 5 定 价 方 式 :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本 行 与 主 承 销 商 组 织 路 演 推 介, 在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内 进 行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并 综 合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结 果 和 市 场 走 势 等 情 况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6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 按 本 行 2009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且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 的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7 发 行 市 盈 率 ( 按 本 次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倍 8 本 次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按 本 行 2009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除 以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1.44 元 9 本 次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按 本 行 2009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和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且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 的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10 发 行 市 净 率 ( 按 本 次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倍 11 发 行 市 净 率 ( 按 本 次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倍 12 发 行 方 式 : 本 次 发 行 将 采 用 向 战 略 投 资 者 定 向 配 售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13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立 股 票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法 人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 法 律 法 规 发 行 人 须 遵 守 的 其 他 监 管 要 求 所 禁 止 者 除 外 ) 14 承 销 方 式 : 本 次 发 行 采 取 由 主 承 销 商 牵 头 组 成 的 承 销 团 以 余 额 包 销 方 式 承 销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3

15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元 16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总 计 为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万 元 审 计 费 用 万 元 律 师 费 用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万 元 股 份 托 管 登 记 费 用 万 元 路 演 推 介 费 用 万 元 印 花 税 万 元 17 拟 上 市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第 三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1 发 行 人 名 称 ( 中 文 ):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名 称 ( 英 文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中 文 简 称 : 光 大 银 行 英 文 简 称 :CEB 2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双 宁 3 成 立 日 期 :1992 6 月 18 日 4 注 册 资 本 :33,434,790,000 元 5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光 大 大 厦 6 邮 政 编 码 :100045 7 电 话 号 码 :(010)6809 8000 8 传 真 号 码 :(010)6856 1260 9 互 联 网 网 址 :www.cebbank.com 10 电 子 信 箱 :ir@cebbank.com 二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本 行 的 前 身 光 大 银 行 成 立 于 1992 6 月 18 日, 是 经 国 务 院 批 复 并 经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设 立 的 金 融 企 业, 成 立 时 由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全 资 拥 有, 注 册 资 本 为 150,000 万 元 1997 4

1 月, 由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等 131 家 股 东 共 同 作 为 发 起 人, 将 本 行 改 制 为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改 制 后 本 行 注 册 资 本 为 280,000 万 元 经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本 行 于 1999 3 月 接 收 了 原 投 资 银 行 ( 原 投 行 ) 的 资 产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经 人 民 银 行 批 准,1999 至 2003, 本 行 进 行 了 两 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和 一 次 增 资 扩 股, 注 册 资 本 由 280,000 万 元 增 加 至 821,689 万 元 经 国 务 院 批 复 并 经 银 监 会 核 准, 汇 金 公 司 于 2007 向 本 行 注 资 等 值 于 200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美 元, 注 资 完 成 后 本 行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821,689 万 元 经 财 政 部 及 银 监 会 核 准, 本 行 于 2009 8 月 向 8 家 境 内 投 资 者 发 行 521,790 万 股 股 份,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2.20 元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完 成 后, 本 行 注 册 资 本 由 2,821,689 万 元 增 加 至 3,343,479 万 元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汇 金 公 司 为 本 行 的 控 股 股 东,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为 59.82% 三 本 行 股 本 情 况 1 本 次 发 行 及 股 本 变 化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行 共 有 239 家 股 东,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33,434,790,000 股 考 虑 未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和 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分 别 假 定 本 次 发 行 6,100,000,000 股 和 7,000,000,000 股, 按 照 实 施 办 法 进 行 国 有 股 转 持,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本 行 的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股 东 名 称 (1) 汇 金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股 数 ( 股 ) 占 比 (%) 本 次 发 行 后 ( 未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持 股 数 ( 股 ) 占 比 (%) 本 次 发 行 后 ( 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持 股 数 ( 股 ) 占 比 (%) 20,000,000,000 59.8179 19,615,121,243 49.6148 19,558,335,853 48.3701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2,141,277,914 6.4043 2,100,071,295 5.3120 2,093,991,630 5.1787 光 大 控 股 1,757,581,229 5.2567 1,757,581,229 4.4457 1,757,581,229 4.3467 本 次 发 行 前 其 他 股 东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9,535,930,857 28.5210 9,403,445,220 23.7852 9,383,898,166 23.2075 - - 558,571,013 1.4129 640,983,122 1.5852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 - 6,100,000,000 15.4294 7,000,000,000 17.3118 合 计 33,434,790,000 100.00 39,534,790,000 100 40,434,790,000 100 注 :(1) 不 包 括 汇 金 公 司 通 过 控 股 子 公 司 再 保 险 持 有 的 本 行 股 份 5

2 股 东 有 关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自 本 行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一 内 不 得 转 让 汇 金 公 司 承 诺 : 自 本 行 A 股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行 A 股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行 收 购 其 持 有 的 本 行 A 股 股 份 汇 金 公 司 目 前 直 接 持 有 本 行 59.82% 的 股 份, 汇 金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再 保 险 目 前 持 有 本 行 4.49% 的 股 份 电 力 财 务 公 司 申 能 集 团 航 天 集 团 航 天 财 务 公 司 宝 钢 集 团 上 海 城 投 及 广 东 高 速 承 诺 : 自 其 投 资 入 股 本 行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完 成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行 股 份 ; 但 如 果 本 行 在 上 述 投 资 者 投 资 入 股 本 行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完 成 之 日 起 一 之 后 上 市, 前 述 36 个 月 的 锁 定 期 承 诺 将 自 动 终 止 根 据 实 施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次 发 行 后, 由 本 行 国 有 股 东 转 由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的 本 行 国 有 股,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将 承 继 原 股 东 的 禁 售 期 承 诺 和 义 务 3 本 行 主 要 股 东 简 介 (1) 汇 金 公 司 汇 金 公 司 是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依 据 公 司 法 设 立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于 2003 12 月 16 日 在 北 京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5,521.17 亿 元,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1 号 新 保 利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楼 继 伟 投 资 公 司 于 2007 9 月 28 日 成 立,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中 国 投 资 公 司 全 资 持 有 汇 金 公 司, 为 汇 金 公 司 的 唯 一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授 权, 对 国 有 重 点 金 融 企 业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以 出 资 额 为 限 代 表 国 家 依 法 对 国 有 重 点 金 融 企 业 行 使 出 资 人 权 利 和 履 行 出 资 人 义 务, 实 现 国 有 金 融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汇 金 公 司 不 开 展 其 他 任 何 商 业 性 经 营 活 动, 不 干 预 其 控 股 的 国 有 重 点 金 融 企 业 的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汇 金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20,000,000,000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59.82%, 是 本 行 的 控 股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行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2)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6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是 经 国 务 院 国 务 院 批 准 通 知 ( 国 办 通 [1990]38 号 ) 批 准 设 立, 1990 12 日 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全 部 由 财 政 部 出 资,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由 国 务 院 任 免,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唐 双 宁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主 营 对 银 行 证 券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信 托 投 资 金 银 交 易 的 企 业 进 行 投 资 及 管 理, 兼 营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进 行 投 资 及 管 理, 现 已 发 展 成 为 以 经 营 银 行 证 券 保 险 投 资 管 理 等 金 融 业 务 为 主 的 金 融 控 股 集 团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主 要 控 参 股 企 业 包 括 本 行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等 金 融 机 构 目 前,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国 家 主 导 下 的 改 革 重 组, 根 据 国 务 院 正 式 批 复 的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重 组 和 改 革 方 案,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成 为 首 家 由 国 家 批 准 的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2007 30 日,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与 光 大 实 业 签 署 了 资 产 负 债 划 转 协 议, 将 与 实 业 有 关 的 资 产 负 债 划 转 到 光 大 实 业,2007 12 月 10 日, 该 协 议 已 经 财 政 部 批 准 生 效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2,141,277,914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6.40%, 是 本 行 的 第 二 大 股 东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148.53 亿 元, 净 资 产 为 -3.53 亿 元,2009 实 现 净 利 润 49.58 亿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3) 光 大 控 股 光 大 控 股 成 立 于 1972 8 月 25 日 ( 光 大 控 股 前 身 为 明 辉 发 展 有 限 公 司,1994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成 为 其 实 际 控 制 人,1997 更 名 为 光 大 控 股 ), 是 一 家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的 公 司, 证 券 代 码 为 0165.HK, 法 定 股 本 为 20 亿 港 元,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已 发 行 股 本 为 15.92 亿 港 元, 注 册 地 址 为 香 港 夏 愨 道 16 号 远 东 金 融 中 心 四 十 楼 4001 室, 董 事 会 主 席 为 唐 双 宁 光 大 控 股 专 注 于 为 客 户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全 面 参 与 直 接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经 纪 业 务 投 资 银 行 及 产 业 投 资 等 业 务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通 过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Honorich Holding Limited 间 接 持 有 光 大 控 股 54.46% 股 份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是 由 国 务 院 出 资, 于 1983 5 月 在 香 港 以 民 间 形 式 注 册 成 立 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 亿 港 元, 该 公 司 股 权 的 名 义 持 有 人 为 唐 双 宁 臧 秋 涛 (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主 营 投 资 控 股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光 大 控 股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1,757,581,229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7

份 的 5.26%, 是 本 行 第 三 大 股 东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光 大 控 股 总 资 产 为 243.09 亿 港 元, 净 资 产 为 218.59 亿 港 元,2009 实 现 净 利 润 47.59 亿 港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4 本 行 前 十 大 股 东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行 共 有 239 家 股 东, 其 中 前 十 大 股 东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股 ) 占 比 股 权 性 质 1 中 央 汇 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00,000,000 59.8179% 国 家 股 2 光 大 ( 集 团 ) 总 公 司 2,141,277,914 6.4043% 国 有 法 人 股 3 光 大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1,757,581,229 5.2567% 境 外 法 人 股 4 再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00,000,000 4.4863% 国 有 法 人 股 5 电 力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817,900,000 2.4463% 国 有 法 人 股 6 申 能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800,000,000 2.3927% 国 有 法 人 股 7 航 天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500,000,000 1.4954% 国 有 法 人 股 8 航 天 科 技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00,000,000 1.4954% 国 有 法 人 股 9 宝 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00,000,000 1.4954% 国 有 法 人 股 10 红 塔 烟 草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97,382,295 1.1885% 国 有 法 人 股 四 本 行 业 务 1 本 行 业 务 概 况 本 行 是 一 家 全 国 性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的 商 业 银 行 产 品 与 服 务 本 行 总 部 设 在 北 京,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本 行 在 内 地 设 有 483 家 分 支 机 构 ( 含 总 行 ), 资 产 总 额 为 11,977 亿 元, 贷 款 总 额 为 6,490 亿 元, 存 款 总 额 为 8,077 亿 元, 股 东 权 益 总 额 481 亿 元 按 2009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额 计 算, 本 行 是 第 六 大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本 行 的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等 本 行 为 公 司 客 户 政 府 机 关 和 金 融 机 构 等 客 户 提 供 各 种 公 司 贷 款 票 据 贴 现 公 司 存 款 和 中 间 业 务 等 多 种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本 行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于 大 中 型 的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资 质 优 良 的 中 小 企 业 财 政 政 府 机 构 客 户 及 同 业 客 户 本 行 为 个 人 客 户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零 售 银 行 产 品 和 服 务 本 行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阳 光 系 列 产 品 已 树 立 较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个 人 理 财 业 务 工 程 机 械 按 揭 贷 款 等 特 色 产 品 居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本 行 拥 有 较 为 全 面 的 资 金 业 务 资 格 本 行 通 过 开 展 结 售 汇 汇 率 利 率 衍 生 交 易 债 券 结 算 代 理 等, 为 客 户 提 供 资 金 产 品 服 务 此 8

外, 本 行 还 向 客 户 提 供 投 资 银 行 服 务, 包 括 为 客 户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中 期 票 据 等 债 务 融 资 提 供 服 务 以 及 按 照 客 户 需 求 提 供 财 务 顾 问 等 一 揽 子 金 融 服 务 等 2 本 行 的 竞 争 优 势 本 行 的 发 展 愿 景 是 成 为 具 有 较 强 综 合 竞 争 力 的 全 国 性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本 行 通 过 持 续 的 运 营 改 革, 基 本 形 成 了 各 主 要 业 务 条 线 均 衡 发 展, 风 险 管 理 逐 步 完 善, 创 新 能 力 日 益 增 强 的 经 营 格 局 本 行 的 竞 争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强 大 的 股 东 背 景 及 独 具 优 势 的 光 大 综 合 金 融 平 台 ; 2 明 确 清 晰 的 发 展 战 略 及 良 好 的 公 司 治 理 ; 3 审 慎 高 效 的 风 险 管 理 ; 4 同 业 领 先 成 效 卓 著 的 创 新 能 力 ; 5 稳 健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日 益 显 现 的 高 增 长 潜 力 ; 6 科 学 布 局 的 全 国 性 营 销 网 络 及 多 样 化 的 服 务 渠 道 ; 7 经 验 丰 富 的 高 级 管 理 团 队 及 高 素 质 的 员 工 队 伍 ; 8 不 断 提 升 的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五 本 行 资 产 权 属 情 况 1 本 行 拥 有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本 行 拥 有 638 处 建 筑 面 积 总 计 为 649,757.79 平 方 米 的 物 业, 其 中 450 处 为 经 营 性 用 房 ( 建 筑 面 积 为 625,693.02 平 方 米 ), 主 要 为 本 行 及 各 分 支 行 的 办 公 楼 及 营 业 厅 等,188 处 为 职 工 用 房 ( 建 筑 面 积 为 24,064.77 平 方 米 ) 2 租 赁 房 屋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本 行 向 第 三 方 承 租 907 处 合 计 建 筑 面 积 为 578,719.65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用 于 本 行 各 分 支 行 的 办 公 自 助 银 行 及 ATM 机 的 存 放 3 无 形 资 产 本 行 的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 商 标 域 名 计 算 机 软 件 使 用 权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本 行 以 光 大 银 行 及 China Everbright Bank CEB 等 品 牌 名 称 及 标 志 经 营 业 务 截 9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行 为 注 册 人 的 注 册 商 标 共 计 9 项, 均 在 有 效 期 内 此 外, 本 行 已 就 14 项 商 标 向 国 家 商 标 局 提 出 注 册 申 请 光 大 EVERBRIGHT 一 直 由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授 权 本 行 无 偿 使 用 标 识 4 特 许 经 营 情 况 本 行 总 行 已 取 得 银 监 会 核 发 的 金 融 许 可 证 ( 机 构 编 码 :B0007H111000001) 本 行 下 属 所 有 分 支 机 构 均 已 取 得 银 监 会 各 地 派 出 机 构 核 发 的 金 融 许 可 证 本 行 已 取 得 经 营 结 汇 售 汇 业 务 及 其 他 外 汇 业 务 的 批 准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除 本 行 2009 新 设 立 的 无 锡 分 行 尚 未 开 展 保 险 兼 业 代 理 业 务 外, 本 行 其 他 30 家 一 级 分 行 已 取 得 批 准 从 事 保 险 兼 业 代 理 业 务 六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1 同 业 竞 争 鉴 于 汇 金 公 司 不 从 事 任 何 商 业 性 经 营 活 动, 本 行 与 控 股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2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 含 5%) 股 份 的 股 东 除 汇 金 公 司 外,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如 下 两 家 :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和 光 大 控 股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备 注 1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6.40% 本 行 两 名 董 事 由 其 提 名 2 光 大 控 股 5.26% 本 行 两 名 监 事 由 其 提 名 1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在 2007 30 日 之 前 持 有 本 行 24.16% 股 份, 为 本 行 的 第 一 大 股 东 ;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6.40% 股 份, 为 本 行 的 第 二 大 股 东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及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与 本 行 签 署 了 债 权 债 务 重 组 协 议 及 商 标 使 用 许 可 协 议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本 行 与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及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进 行 的 重 10

大 交 易 金 额 如 下 : 项 目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2009 2008 2007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单 位 : 千 元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利 息 收 入 4,690 52 805 26,635-18,591 利 息 支 出 (4,382) (118,402) (1,776) (208,510) (1,057) (137,780)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 (65,424) - (41,680) - (35,184)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本 行 与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及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的 往 来 款 项 的 期 末 余 额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千 元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08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07 12 月 31 日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额 - - 250,000 335,000-324,269 应 收 利 息 - - 385 - - 703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 13,812,776-5,894,824-7,507,447 吸 收 存 款 56,066 2,608,306 58,199 199,218 98,260 300,095 应 付 利 息 5 3,703 73 6,273-5,281 本 行 向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期 末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08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07 12 月 31 日 提 供 担 保 余 额 179,928 179,928 3,133,897 2 光 大 控 股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本 行 与 光 大 控 股 进 行 的 重 大 交 易 金 额 如 下 : 11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09 2008 2007 利 息 收 入 360 - - 利 息 支 出 (19) - (64)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本 行 与 光 大 控 股 的 往 来 款 项 的 期 末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08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07 12 月 31 日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150,000 - - 应 收 利 息 248 - - 吸 收 存 款 845-792 (2) 本 行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行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为 韶 山 光 大 村 镇 银 行 和 光 大 金 融 租 赁, 除 此 之 外, 本 行 无 其 他 重 要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股 子 公 司 (3) 本 行 的 合 营 及 联 营 企 业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及 相 关 规 定, 本 行 将 共 同 控 制 的 企 业 界 定 为 合 营 企 业, 将 对 其 虽 无 控 制 但 能 够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实 体 视 为 联 营 企 业,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本 行 无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4)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及 相 关 规 定, 本 行 的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指 父 母 配 偶 兄 弟 姐 妹 子 女 以 及 其 他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项 目 (1) 2009 2008 2007 单 位 : 千 元 支 付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11,974 26,307 40,560 注 :(1) 上 述 薪 酬 金 额 为 未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批 复 的 管 理 层 预 估 金 额 (5) 其 他 关 联 方 1 对 本 行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股 东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及 相 关 规 定, 除 持 有 本 行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外, 本 行 将 向 本 行 派 出 董 事 的 股 东 界 定 为 对 本 行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股 东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不 存 在 对 本 行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股 东 12

2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6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及 相 关 规 定, 本 行 将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在 本 行 以 外 兼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企 业 界 定 为 本 行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上 述 关 联 方 包 括 建 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际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15 家 企 业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本 行 与 其 他 关 联 方 进 行 的 重 大 交 易 金 额 如 下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2009 2008 2007 利 息 收 入 21,745 3,806 33,431 利 息 支 出 (398) (109) (9,521) 在 日 常 业 务 中, 本 行 与 其 他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项 的 期 末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千 元 项 目 截 至 2009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08 12 月 31 日 截 至 2007 12 月 31 日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 500,000 - 应 收 利 息 3,056 930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08,427 - -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550,894 - - 吸 收 存 款 3,082 170,060 - 应 付 利 息 7 624 -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与 上 述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银 行 业 务 按 照 正 常 的 市 场 交 易 条 款 进 行 3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行 关 联 交 易 的 评 价 意 见 本 行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已 履 行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对 此,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如 下 意 见 : 本 行 公 司 章 程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相 关 规 定 符 合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了 法 定 的 批 准 程 序, 价 格 公 允 合 理, 没 有 损 害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利 益, 对 本 行 及 全 体 股 东 是 平 等 的, 符 合 本 行 及 全 体 股 东 的 最 大 利 益 13

七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 本 行 董 事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唐 双 宁 罗 哲 夫 郭 友 俞 二 牛 董 事 长 非 执 行 董 事 党 委 书 记 副 董 事 长 非 执 行 董 事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非 执 行 董 事 男 男 男 男 出 生 份 1954 1953 1957 1949 国 籍 任 职 期 间 简 要 经 历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本 行 董 事 长 兼 非 执 行 董 事 党 委 书 记, 自 2007 7 月 起 加 入 本 行 并 出 任 董 事 长 党 委 书 记 唐 先 生 同 时 担 任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董 事 长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主 席 光 大 控 股 董 事 会 主 席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光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主 席 2003 4 月 至 2007 6 月, 唐 先 生 任 银 监 会 副 主 席 党 委 委 员, 期 间 在 中 央 党 校 省 部 级 干 部 进 修 班 A 班 学 习 ;1999 12 月 至 2003 4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银 行 监 管 一 司 司 长 ;1998 7 月 至 1999 12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货 币 金 银 局 局 长 ;1997 5 月 至 1998 7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信 贷 管 理 司 司 长 ;1994 2 月 至 1997 5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辽 宁 省 分 行 党 组 成 员 兼 沈 阳 市 分 行 行 长 党 组 书 记 ;1989 8 月 至 1994 2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分 行 副 行 长 行 长 ;1982 8 月 至 1989 8 月, 在 人 民 建 设 银 行 辽 宁 省 分 行 历 任 多 个 职 位, 包 括 投 资 一 处 综 合 组 长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沈 阳 市 分 行 常 务 副 行 长 唐 先 生 是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政 协 委 员, 高 级 经 济 师,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于 1982 在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基 建 财 务 与 信 用 专 业 毕 业, 于 1996 在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投 资 经 济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本 行 副 董 事 长 兼 非 执 行 董 事, 自 2009 4 月 起 加 入 本 行 并 出 任 副 董 事 长 罗 先 生 同 时 自 2008 12 月 起 担 任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自 2009 起 担 任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2006 6 月 至 2008 12 月, 罗 先 生 任 建 设 银 行 副 行 长 执 行 董 事 ;2000 至 2006 6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副 行 长 ;1986 7 月 至 2000, 在 农 业 银 行 历 任 多 个 职 位, 包 括 总 行 干 部 副 处 长 处 长 研 究 室 主 任 助 理 教 育 部 副 主 任 资 金 计 划 部 副 主 任 计 划 部 总 经 理 深 圳 市 分 行 行 长 香 港 分 行 行 长 北 京 市 分 行 行 长 罗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82 在 吉 林 财 贸 学 院 商 业 经 济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于 1986 在 社 会 科 学 院 商 业 经 济 专 业 研 究 生 毕 业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自 2004 8 月 起 任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郭 先 生 同 时 担 任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2004 8 月 至 2009 4 月, 郭 先 生 任 本 行 副 董 事 长 ;2001 至 2004 7 月, 任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兼 光 大 控 股 行 政 总 裁 ;2000 2 月 至 2001, 任 光 大 控 股 行 政 总 裁 ;1998 8 月 至 2000 2 月,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1997 1 月 至 1998 8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外 资 金 融 机 构 管 理 司 副 司 长 ;1995 7 月 至 1997 1 月,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投 资 公 司 ( 新 加 坡 ) 总 经 理 ;1994 至 1995 7 月,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外 汇 储 备 业 务 中 心 外 汇 交 易 部 主 任 ;1992 10 月 至 1994,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外 汇 业 务 管 理 司 外 汇 储 备 处 副 处 长 ;1989 1 月 至 1992 10 月,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政 策 法 规 司 干 部 郭 先 生 是 第 十 三 届 北 京 市 人 大 代 表,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80 在 黑 河 师 范 学 校 英 语 专 业 毕 业, 于 1989 在 黄 河 大 学 美 国 研 究 所 美 国 研 究 专 业 研 究 生 毕 业, 于 2007 在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专 业 博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并 曾 于 1991 至 1992 赴 伦 敦 经 济 学 院 经 济 系 进 修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自 2009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俞 先 生 现 供 职 于 投 资 公 司, 同 时 任 泰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自 2007 12 月 至 2009 7 月, 俞 先 生 任 投 资 公 司 董 事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监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工 会 主 席 ;2007 6 月 至 2007 12 月, 供 职 于 汇 金 公 司 ;2004 8 月 至 2007 6 月, 汇 金 公 司 派 任 银 行 董 事 ;1987 10 月 至 2004 8 月, 历 任 财 政 部 人 事 司 主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处 长 人 事 教 育 司 副 司 长 司 长 ( 期 间 在 2000 7 月 至 2004 8 月 兼 任 财 政 部 高 级 经 济 师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评 审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俞 先 生 于 1989 9 月 至 1993 8 月 在 北 京 电 大 人 事 管 理 专 业 学 习, 于 1997 在 空 军 政 治 学 院 经 济 管 理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于 2001 在 首 都 经 贸 大 学 经 济 法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冯 艾 玲 非 执 行 董 女 1951 2009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自 2007 12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冯 女 士 现 为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的 职 员 自 2002 4 月 至 2007 11 14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出 生 份 国 籍 任 职 期 间 简 要 经 历 事 至 2012 月, 冯 女 士 任 国 务 院 法 制 办 财 政 金 融 司 正 司 级 巡 视 员 ;1999 至 2002, 任 建 设 银 行 广 东 省 分 行 副 行 长 ;1993 至 1999, 在 国 家 体 改 委 宏 观 司 工 作, 任 宏 观 司 副 司 长 ;1985 至 1993, 在 国 务 院 研 究 中 心 对 外 经 济 研 究 部, 从 事 对 外 贸 易 利 用 外 资 外 汇 外 债 对 外 开 放 等 方 面 的 研 究 工 作 ;1990 至 1991, 在 日 本 长 期 信 用 银 行 进 修 学 习 ;1984 至 1989 作 为 国 务 院 外 贸 体 制 改 革 办 公 室 成 员 参 与 外 贸 体 制 改 革 方 案 的 起 草 工 作 ;1982 至 1985, 在 原 国 务 院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工 作, 从 事 流 通 体 制 改 革 和 价 格 改 革 方 面 的 研 究 冯 女 士 是 副 研 究 员, 于 1982 在 人 民 大 学 贸 易 经 济 系 获 经 济 学 学 士,2002 至 2007 在 武 汉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攻 读 理 论 经 济 学, 获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并 曾 作 为 日 本 名 古 屋 大 学 客 座 教 授 从 事 中 日 宏 观 经 济 比 较 研 究 和 日 本 大 藏 省 财 政 金 融 研 究 所 (FAIR) 的 客 座 研 究 员 独 立 从 事 日 本 经 济 和 金 融 问 题 研 究 2009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自 2007 12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林 女 士 现 为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的 职 员 自 2000 6 月 至 2007 11 林 燕 非 执 行 董 1954 至 月, 林 女 士 任 财 政 部 国 库 司 副 司 长 ;1989 8 月 至 2000 6 月, 任 财 政 部 预 算 司 总 会 计 处 副 处 长 处 长 ;1985 5 月 至 女 事 2012 1989 8 月, 任 财 政 部 预 算 司 综 合 处 副 主 任 科 员 主 任 科 员 ;1982 10 月 至 1985 5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北 京 西 四 支 行 科 员 林 女 士 是 经 济 师, 于 1982 在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财 政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段 毅 才 王 霞 武 剑 武 青 非 执 行 董 事 非 执 行 董 事 非 执 行 董 事 执 行 董 事 副 行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男 女 男 男 1952 1970 1970 1953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自 2007 12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段 先 生 现 为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的 职 员, 同 时 任 光 大 实 业 董 事 自 2000 6 月 至 2007 8 月, 段 先 生 任 财 政 部 企 业 司 副 巡 视 员 ;1998 6 月 至 2000 5 月, 任 财 政 部 财 产 评 估 司 处 长 ;1994 6 月 至 1998 5 月, 任 国 家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处 长 ;1991 1 月 至 1994 5 月, 任 国 家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局 科 研 所 研 究 室 副 主 任 助 理 研 究 员 段 先 生 于 1977 在 南 开 大 学 政 治 经 济 学 系 毕 业, 于 1999 在 人 民 大 学 企 业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自 2007 12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王 女 士 自 2006 12 月 起 任 汇 金 公 司 光 大 股 权 管 理 部 主 任, 兼 任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5 8 月 至 2006 12 月, 王 女 士 任 汇 金 公 司 综 合 部 副 主 任 ;1995 7 月 至 2005 8 月, 历 任 农 业 银 行 总 行 银 行 卡 部 干 部 基 金 托 管 部 境 外 处 副 处 长 王 女 士 于 1992 在 山 西 财 经 大 学 国 际 贸 易 系 本 科 毕 业, 于 1995 在 人 民 大 学 贸 易 经 济 系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于 2005 在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系 博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本 行 非 执 行 董 事, 自 2007 12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武 先 生 现 为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的 职 员 2006 12 月 至 2007 12 月, 任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总 行 风 险 政 策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内 部 评 级 工 程 办 公 室 主 任 ;2006 6 月 至 12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巴 塞 尔 新 资 本 协 议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2003 10 月 至 2006 6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风 险 计 量 处 处 长, 内 部 评 级 工 程 技 术 总 监 ;2001 9 月 至 2003 10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部 风 险 预 警 处 副 处 长 ;1999 7 月 至 2001 9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信 贷 风 险 管 理 部 风 险 研 究 处 主 任 科 员 武 先 生 是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研 究 所 博 士 后 国 家 体 改 研 究 基 金 会 高 级 研 究 员, 于 1993 在 天 津 大 学 技 术 经 济 与 系 统 工 程 系 本 科 毕 业, 于 1996 在 天 津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于 1999 在 社 会 科 学 院 经 济 研 究 所 经 济 学 博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本 行 执 行 董 事 副 行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自 2009 2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自 2007 12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自 2003 1 月 起 任 本 行 党 委 副 书 记 2006 2 月 至 2007, 武 先 生 任 本 行 监 事 会 监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2003 8 月 至 2006 1 月,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2003 4 月 至 2006 1 月, 任 本 行 董 事 ;2002 10 月 至 2003 1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电 子 银 行 部 总 经 理 ;2001 2 月 至 2002 10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信 息 科 技 部 总 经 理 ;1997 6 月 至 2001 2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科 技 部 总 经 理 ;1997 1 月 至 1997 6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计 算 中 心 总 经 理 ;1995 3 月 至 1997 1 月, 任 建 设 银 行 山 西 省 分 行 行 长 ;1984 4 月 至 1995 3 月, 在 建 设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历 任 多 个 职 务, 包 括 前 门 支 行 代 理 行 长 行 长, 北 京 分 行 办 公 室 主 任 副 行 长 ;1977 12 月 至 1978, 任 建 设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前 门 支 行 干 部 武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86 6 月 在 人 民 大 学 函 授 学 院 基 建 经 济 专 业 在 职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于 1995 4 月 至 1997 10 月 参 加 社 会 科 学 院 商 业 经 济 专 业 研 究 生 课 程 班 和 北 京 大 学 国 际 金 融 研 究 生 课 程 进 修 班 的 在 职 学 习, 于 2002 3 月 至 2002 6 月 在 中 央 15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钟 瑞 明 独 立 董 事 男 史 维 平 (James Stent) 独 立 董 事 男 王 巍 独 立 董 事 男 贾 康 独 立 董 事 男 出 生 份 1951 1945 1958 1954 国 籍 任 职 期 间 简 要 经 历 美 国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党 校 金 融 班 学 习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自 2006 9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钟 先 生 现 任 守 辉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同 时 任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美 丽 华 酒 店 企 业 有 限 公 司 旭 日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建 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玖 龙 纸 业 ( 控 股 )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及 香 港 民 建 联 总 干 事 自 2006 至 2008, 钟 先 生 任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校 董 会 主 席 ;2004 至 2005, 任 香 港 上 市 公 司 世 茂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总 裁 ;1997 至 2003, 任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主 席 ;1999 至 2001, 任 投 资 银 行 怡 富 集 团 业 务 主 席 兼 该 行 基 金 管 理 香 港 区 主 席 ;1997 至 1999, 任 中 银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副 执 行 总 裁, 中 银 国 际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董 事 总 经 理 ;1997 至 2002, 任 九 广 铁 路 公 司 管 理 局 成 员 兼 该 公 司 物 业 发 展 委 员 会 主 席 审 计 委 员 会 及 财 务 委 员 会 委 员,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行 政 会 议 成 员, 期 间 兼 任 多 个 行 政 咨 询 委 员 会 委 员, 包 括 土 地 基 金 咨 询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等 ;1988 至 1997, 任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土 地 基 金 信 托 行 政 总 裁 ;1985 至 1988, 同 时 兼 任 中 英 土 地 委 员 会 中 方 代 表 ;1983 至 1988, 在 香 港 南 洋 商 业 银 行 历 任 总 会 计 师 执 行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 1979 至 1983, 任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oopers&Lybrand) 高 级 审 计 主 任 钟 先 生 是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资 深 会 员, 于 1976 在 香 港 大 学 毕 业 获 得 理 学 士, 于 1977 获 香 港 大 学 学 士 后 教 育 文 凭, 于 1987 获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钟 先 生 于 1998 获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颁 发 太 平 绅 士, 于 2000 获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颁 发 金 紫 荆 星 章, 是 第 十 十 一 届 全 国 政 协 委 员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自 2006 9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自 2004 起, 史 先 生 在 北 京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中 心 任 理 事 ;2003 至 2006, 史 先 生 任 民 生 银 行 独 立 董 事, 同 时 还 在 董 事 会 中 的 多 个 委 员 会 任 职, 包 括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战 略 委 员 会 ;2003 至 2006, 任 生 态 旅 游 公 司 首 席 执 行 官 ;2002, 任 国 际 水 资 源 管 理 研 究 所 顾 问 ;2002 至 2004, 任 亚 洲 银 行 ( 大 众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1984 至 2002, 任 亚 洲 银 行 ( 大 众 有 限 公 司 ) 高 级 副 总 裁 (1984-1989) 执 行 副 总 裁 (1989-1998) 高 级 执 行 副 总 裁 (1998-2002); 1982 至 1984, 任 Rama Tower 公 司 首 席 执 行 官 ;1979 至 1982, 任 美 国 国 安 银 行 副 总 裁 ;1973 至 1978, 任 花 旗 银 行 助 理 副 总 史 先 生 为 1966 至 1967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交 换 学 生,1968 在 加 州 大 学 伯 克 利 分 校 获 文 学 学 士,1973 在 伍 德 罗 威 尔 逊 公 共 和 国 际 事 务 学 院 普 林 斯 顿 大 学 获 公 共 事 务 硕 士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自 2008 5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王 先 生 现 任 万 盟 并 购 集 团 董 事 长, 同 时 兼 任 全 国 工 商 联 并 购 公 会 会 长 和 中 体 产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先 生 曾 任 职 于 建 设 银 行 银 行 南 方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等 金 融 机 构, 并 曾 任 职 于 美 国 大 通 摩 根 银 行 和 世 界 银 行 等 境 外 机 构 王 先 生 于 1982 在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投 资 系 会 计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于 1985 在 人 民 银 行 总 行 研 究 生 院 国 际 金 融 专 业 硕 士 毕 业, 于 1992 在 美 国 福 特 姆 大 学 (Fordham University) 文 理 学 院 经 济 系 国 际 金 融 专 业 博 士 毕 业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自 2008 5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贾 先 生 现 任 全 国 政 协 委 员 政 协 经 济 委 员 会 委 员,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所 长 博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财 政 学 会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财 政 部 高 级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税 务 学 会 城 市 金 融 学 会 和 改 革 研 究 会 常 务 理 事, 同 时 任 国 际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用 友 政 务 软 件 公 司 董 事 自 2001 5 月 起, 贾 先 生 任 财 政 部 科 研 所 所 长 ( 正 司 级 );1994 12 月 至 2001 5 月, 任 财 政 部 科 研 所 副 所 长 ( 副 司 级 );1986 9 月 至 1994 12 月, 任 财 政 部 科 研 所 基 础 室 综 合 室 副 主 任 主 任 ;1985 5 月 至 1986 9 月, 任 财 政 部 科 研 所 基 础 室 研 究 人 员 贾 先 生 是 经 济 学 博 士 研 究 员, 于 1982 1 月 在 北 京 经 济 学 院 经 济 系 本 科 毕 业, 于 1985 4 月 在 财 政 部 科 研 所 研 究 生 部 经 济 学 财 政 专 业 硕 士 毕 业, 于 1998 7 月 在 财 政 部 科 研 所 研 究 生 部 经 济 学 财 政 专 业 ( 在 职 学 习 ) 博 士 毕 业, 并 曾 于 1988 入 选 亨 氏 基 金 项 目, 赴 美 国 匹 兹 堡 大 学 做 访 问 学 者 一 贾 康 先 生 是 财 政 研 究 主 编 孙 冶 方 经 济 学 奖 获 得 者, 国 家 十 一 五 规 划 专 家 委 员 会 委 员,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特 聘 专 家,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和 甘 肃 省 人 民 政 府 顾 问, 西 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和 广 西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咨 询 委 员, 人 民 大 学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南 开 大 学 厦 门 大 学 天 津 财 经 大 学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广 东 商 学 院 等 校 特 聘 教 授,1995 享 受 政 府 特 殊 津 贴,1997 被 评 为 国 家 百 千 16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蔡 洪 滨 独 立 董 事 男 2 本 行 监 事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南 京 明 牟 辉 军 陈 爽 监 事 会 主 席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监 事 会 副 主 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男 男 男 出 生 份 1967 出 生 份 1951 1956 1967 国 籍 任 职 期 间 简 要 经 历 2009 至 2012 万 人 才 工 程 高 层 次 学 术 带 头 人, 多 次 参 加 国 家 经 济 政 策 制 订 研 究 工 作 和 主 持 或 参 加 国 内 外 多 项 课 题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自 2009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蔡 先 生 现 任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北 京 大 学 莫 里 斯 经 济 政 策 研 究 所 所 长, 北 京 大 学 贫 困 地 区 发 展 研 究 院 副 院 长, 国 家 审 计 署 特 约 审 计 员,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和 诚 医 疗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北 京 启 明 星 辰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自 2005 起, 蔡 先 生 任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应 用 经 济 系 教 授, 曾 任 系 主 任 院 长 助 理 ;1997 至 2005, 任 美 国 加 州 大 学 洛 杉 矶 分 校 经 济 系 助 理 教 授 蔡 先 生 于 1988 获 武 汉 大 学 数 学 系 理 学 学 士 学 位, 于 1991 获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系 经 济 学 硕 士 学 位, 于 1997 获 美 国 斯 坦 福 大 学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蔡 先 生 长 期 致 力 于 博 弈 论 产 业 组 织 公 司 金 融 和 经 济 等 领 域 的 研 究, 在 国 际 国 内 权 威 学 术 期 刊 上 发 表 了 众 多 论 文, 于 2006 获 得 教 育 部 新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称 号, 是 2007 国 家 杰 出 青 科 学 基 金 获 得 者,2008 教 育 部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国 籍 任 职 期 间 简 要 经 历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2009 至 2012 自 2007 12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自 2005 8 月 至 2007, 南 先 生 任 汇 金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 2003 5 月 至 2005 7 月, 任 银 监 会 银 行 监 管 二 部 主 任 ;2002 9 月 至 2003 4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银 行 二 司 司 长 ; 1999 2 月 至 2002 8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银 行 二 司 副 司 长 ;1996 9 月 至 1999 1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天 津 市 分 行 副 行 长 ;1994 5 月 至 1996 8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银 行 司 处 长 ;1987 9 月 至 1994 4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管 理 司 副 处 长 处 长 ;1986 1 月 至 1987 8 月, 任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广 告 司 副 处 长 ;1981 9 月 至 1985 12 月, 任 中 共 中 央 党 校 办 公 厅 干 部 副 处 级 秘 书 南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74 在 天 津 师 范 大 学 中 文 系 本 科 毕 业, 获 得 2004 度 国 务 院 颁 发 的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证 书 自 2009 起 出 任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监 事 会 副 主 席 自 2010 5 月 起, 牟 先 生 任 光 大 金 融 租 赁 监 事 长 ; 自 2009 起, 牟 先 生 任 本 行 工 会 工 作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自 2004 6 月 起, 任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光 大 会 展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光 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董 事 ;2004 6 月 至 2009 10 月, 任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2004 6 月 至 2007 12 月, 任 光 大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1 10 月 至 2004 6 月, 任 国 务 院 派 驻 光 大 集 团 监 事 会 中 信 集 团 监 事 会 专 职 监 事 监 事 会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2000 7 月 至 2001 10 月, 任 中 央 金 融 工 委 监 事 会 工 作 部 综 合 处 处 长 ;1989 至 2000 7 月, 历 任 人 民 银 行 条 法 司 法 规 一 处 主 任 科 员 人 民 银 行 条 法 司 行 政 复 议 处 主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人 民 银 行 烟 台 市 分 行 副 行 长 人 民 银 行 条 法 司 综 合 处 副 处 长 处 长 人 民 银 行 条 法 司 立 法 处 处 长 ;1984 7 月 至 1989, 任 武 警 北 京 总 队 警 卫 处 正 营 少 校 警 官 ;1977 6 月 至 1984 7 月, 任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九 处 干 部 牟 先 生 于 1985 在 北 京 政 法 干 部 学 院 法 律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于 2000 在 中 央 党 校 领 导 干 部 在 职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自 2007 12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陈 先 生 现 任 光 大 控 股 执 行 董 事 行 政 总 裁, 同 时 兼 任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法 律 部 副 主 任,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法 律 部 主 任 自 2007 8 月 起, 陈 先 生 任 光 大 控 股 执 行 董 事 行 政 总 裁,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7 5 月 起, 任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法 律 部 主 任 ;2004 9 月 至 2007 8 月, 任 光 大 控 股 执 行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002 起, 任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2 12 月 至 2007, 任 光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自 2001 2 月 起, 任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法 律 部 副 主 任 ;2001 2 月 至 2007 5 月, 任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法 律 部 副 主 任 ;1999 12 月 至 2001 2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法 律 事 务 室 处 长 ;1998 2 月 至 1999 12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办 公 室 条 法 处 副 处 长 ;1996 9 月 至 1998 2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办 公 室 条 法 处 主 任 科 员 ;1992 7 月 至 1996 9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研 究 开 发 部 科 员 副 主 任 科 员 17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出 生 份 国 籍 任 职 期 间 简 要 经 历 陈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92 在 华 东 政 法 学 院 民 商 法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于 2003 获 香 港 大 学 专 业 进 修 学 院 法 律 文 凭 自 2009 起 出 任 本 行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庞 先 生 现 任 再 保 险 副 董 事 长 工 会 主 席, 人 寿 再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庞 继 英 事 长, 华 泰 保 险 经 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9 6 月 起, 庞 先 生 任 人 寿 再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09 2 月 起, 任 华 2009 泰 保 险 经 纪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08 3 月 起, 任 再 保 险 工 会 主 席 ;2007 8 月 起, 任 再 保 险 副 董 事 长 ;1999 1 股 东 代 表 1952 至 男 月 至 2007 8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条 法 司 副 司 长 金 融 稳 定 局 巡 视 员 ;1994 3 月 至 1999 1 月, 任 外 汇 交 易 中 心 监 事 2012 副 总 裁 总 裁 ;1985 3 月 至 1994 3 月,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副 处 长 处 长 副 司 长 ;1983 8 月 至 1985 3 月, 任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干 部 庞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83 在 政 法 大 学 法 律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于 2003 在 南 开 大 学 金 融 学 专 业 博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自 2009 起 出 任 本 行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张 女 士 现 任 电 力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5 起, 张 女 士 任 电 2009 力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3 12 月 至 2005, 任 中 能 电 力 工 业 燃 料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1998 9 月 至 2003 12 张 传 菊 股 东 代 表 1957 至 月, 历 任 山 东 鲁 能 发 展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会 计 师 总 会 计 师 ;1995 4 月 至 1998 9 月, 任 山 东 鲁 能 新 源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 女 监 事 2012 1987 6 月 至 1995 4 月, 任 山 东 省 电 力 服 务 总 公 司 财 务 科 主 管 科 长 ;1984 6 月 至 1987 6 月, 任 山 东 省 电 力 局 行 政 主 管 会 计 ;1983 7 月 至 1984 6 月, 任 山 东 枣 庄 电 业 局 行 政 主 管 会 计 ;1980 7 月 至 1983 7 月, 任 山 东 郓 城 县 财 政 局 企 业 财 务 科 会 计 张 女 士 是 高 级 会 计 师, 于 1991 在 北 京 动 力 经 济 学 院 财 务 会 计 专 业 专 科 毕 业 自 2009 起 出 任 本 行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吴 先 生 现 任 申 能 集 团 金 融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自 2009 8 月 起, 吴 先 生 任 申 能 集 团 2009 金 融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2006 1 月 至 2009 8 月, 历 任 申 能 集 团 资 产 管 理 部 副 主 管 主 管 高 级 主 管 ;2003 吴 俊 豪 股 东 代 表 1965 至 9 月 至 2006 1 月, 任 上 海 申 能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主 管 ;2001 10 月 至 2002, 任 上 海 百 利 通 投 资 公 司 副 总 经 男 监 事 2012 理 ;2000 7 月 至 2001 10 月, 任 上 海 新 资 源 投 资 咨 询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1986 7 月 至 1997 9 月, 任 江 苏 化 工 学 院 ( 现 更 名 为 常 州 大 学 ) 管 理 系 教 师 教 研 室 主 任 吴 先 生 是 经 济 师, 于 1986 在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经 济 学 系 政 治 经 济 学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于 2000 在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企 业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夏 斌 外 部 监 事 男 自 2006 9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外 部 监 事 夏 先 生 现 任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金 融 研 究 所 所 长 人 民 银 行 货 币 政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2009 金 融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等 职 自 2003 7 月 至 2006 9 月, 夏 先 生 任 本 行 独 立 董 事 ;2002 9 月 起 任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1951 至 心 金 融 研 究 所 所 长 ;2002 9 月 之 前, 任 人 民 银 行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监 管 司 司 长 政 策 研 究 室 副 主 任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2012 总 经 理 证 监 会 交 易 部 主 任 兼 信 息 部 主 任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等 职 夏 先 生 是 国 内 资 深 的 金 融 经 济 专 家, 于 1984 在 人 民 银 行 研 究 生 部 货 币 金 融 学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自 2005 起 出 任 本 行 外 部 监 事 王 先 生 同 时 任 山 东 登 海 种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王 先 生 自 2001 至 2003 任 中 澳 2009 合 资 兖 州 矿 业 电 铝 公 司 非 执 行 董 事 ;2001 至 2007, 任 上 海 天 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1999 至 2001, 任 香 港 广 王 寰 邦 外 部 监 事 男 1940 至 东 省 银 行 总 经 理 ;1996 至 1999, 任 银 行 山 东 省 分 行 行 长 ;1992 至 1996, 任 银 行 悉 尼 分 行 ( 澳 洲 地 区 ) 2012 总 经 理 中 银 财 务 ( 澳 大 利 亚 ) 董 事 长 ;1982 至 1992, 任 银 行 总 行 信 贷 部 副 总 经 理 至 总 经 理 ;1978 至 1982, 任 银 行 伦 敦 分 行 总 经 理 助 理 ;1963 至 1978, 任 银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办 事 员 至 副 经 理 王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63 在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自 1997 始 享 受 国 务 院 颁 发 的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陈 昱 自 2003 7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自 2010 5 月 起, 陈 女 士 任 光 大 金 融 租 赁 董 事 ; 自 2009 9 月 起, 陈 女 士 任 本 2009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2007 9 月 至 2009 9 月, 任 本 行 北 京 分 行 副 行 长 ;2006 1 月 至 2007 9 月, 职 工 代 表 1965 至 女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主 任 助 理 ;2000 2 月 至 2006 1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1998 12 月 监 事 2012 至 2000 2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1994 9 月 至 1998 12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财 会 部 副 处 长 处 长 ; 1988 7 月 至 1994 9 月, 任 职 于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会 计 处 陈 女 士 于 1988 在 首 都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财 政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杨 兵 兵 职 工 代 表 男 1971 2009 自 2006 9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自 2006 6 月 起, 杨 先 生 任 本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2005 3 月 至 2006 6 18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出 生 份 国 籍 任 职 期 间 简 要 经 历 监 事 至 2012 月, 任 本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2004 至 2005 3 月, 任 职 于 银 行 总 行 ;2001 10 月 至 2004 10 月, 任 中 银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部 授 信 管 理 处 副 处 主 管 ( 主 持 工 作 );1999 9 月 至 2001 10 月, 任 中 银 集 团 港 澳 管 理 处 业 务 部 经 理 ;1998 9 月 至 1999 9 月, 中 银 集 团 香 港 培 训 中 心 国 际 金 融 管 理 专 业 学 习 ;1996 10 月 至 1998 9 月, 任 职 于 银 行 总 行 信 贷 管 理 部 ;1994 7 月 至 1996 10 月, 任 职 于 银 行 总 行 信 贷 一 部 杨 先 生 于 1994 在 江 苏 大 学 计 算 机 应 用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于 2004 获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2009 自 2006 9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自 2010 3 月 起, 李 先 生 任 本 行 上 海 分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2008 2 月 至 2010 3 月, 李 先 生 任 本 行 上 海 分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2006 12 月 至 2008 2 月, 任 本 行 上 海 分 行 计 划 财 务 李 伟 职 工 代 表 1973 至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2005 2 月 至 2006 12 月, 任 本 行 上 海 分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科 长 ;2003 10 月 至 2005 2 月, 任 职 于 总 行 男 监 事 2012 管 理 会 计 项 目 组 ;2001 6 月 至 2003 10 月, 任 职 于 本 行 上 海 分 行 财 务 会 计 部 ;1999 12 月 至 2001 6 月, 任 职 于 本 行 上 海 分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1999 3 月 至 12 月, 任 职 于 本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部 ;1995 7 月 至 1999 3 月, 任 职 于 投 资 银 行 上 海 浦 东 分 行 信 贷 部 国 际 部 会 计 部 李 先 生 是 经 济 师, 于 1995 在 上 海 大 学 会 计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3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郭 友 武 青 林 立 执 行 董 事 行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执 行 董 事 副 行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党 委 副 书 记 纪 委 书 记 首 席 审 计 官 男 男 男 李 子 卿 副 行 长 男 单 建 保 副 行 长 男 出 生 份 1957 1953 1968 1952 1954 国 籍 参 见 本 行 董 事 参 见 本 行 董 事 19 简 要 经 历 自 2008 12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党 委 副 书 记 纪 委 书 记, 自 2009 9 月 起, 林 先 生 同 时 任 本 行 首 席 审 计 官 2005 3 月 至 2008 12 月, 林 先 生 任 光 大 ( 集 团 ) 总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集 团 办 公 厅 主 任 党 委 办 公 室 主 任 体 改 办 主 任 法 律 部 负 责 人, 兼 任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 执 董 办 主 任 ( 至 2007 ) 光 大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监 事 长 光 大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光 大 会 展 中 心 董 事 ;2003 2 月 至 2005 2 月, 任 光 大 ( 集 团 ) 总 公 司 办 公 厅 副 主 任 党 委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集 团 党 委 秘 书 ( 至 2007 6 月 );1999 10 月 至 2003 1 月, 先 后 任 光 大 ( 集 团 ) 总 公 司 办 公 厅 干 部 副 处 级 秘 书 处 长 集 团 党 组 秘 书 ; 1994 4 月 至 1999 9 月, 任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政 策 法 规 局 办 公 厅 综 合 计 划 局 干 部 ;1990 7 月 至 1994 3 月, 任 国 家 原 材 料 投 资 公 司 干 部 林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90 获 人 民 大 学 法 学 学 士 学 位 自 1998 4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自 2010 5 月 起, 李 先 生 任 光 大 金 融 租 赁 董 事 长 ;1997 4 月 至 1998 4 月, 李 先 生 任 本 行 党 组 成 员 ;1990 1 月 至 1998 3 月,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信 息 中 心 副 主 任 主 任 ;1987 4 月 至 1989 12 月,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电 脑 部 主 任 ;1985 至 1987 3 月,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1984 6 月 至 1985 10 月, 任 人 民 银 行 总 行 办 公 厅 干 部 ;1982 10 月 至 1984 5 月, 任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干 部 ;1981 2 月 至 1982 9 月, 任 银 行 综 合 局 干 部 李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77 在 北 京 大 学 经 济 系 世 界 经 济 专 业 毕 业, 于 1998 获 得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自 2000 1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自 2000 1 月 起, 单 先 生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本 行 董 事 ( 至 2007 止 ) 本 行 南 非 代 表 处 首 席 代 表 ( 至 2005 7 月 止 );1998 8 月 至 1999 12 月, 任 银 行 结 算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1996 8 月 至 1998 8 月, 任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行 长 助 理 副 行 长 ;1990 1 月 至 1996 8 月, 任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国 际 贸 易 结 算 处 副 处 长 处 长 ;1985 10 月 至 1990 1 月, 任 银 行 伦 敦 分 行 副 经 理 ;1980 2 月 至 1985 10 月, 任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干 部 单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姓 名 本 行 职 务 性 别 李 杰 副 行 长 女 张 华 宇 副 行 长 男 刘 珺 行 长 助 理 男 卢 鸿 董 事 会 秘 书 ( 行 长 助 理 级 ) 男 出 生 份 1958 1958 1972 1963 国 籍 简 要 经 历 济 师,1998 6 月 至 2000 4 月, 湖 南 财 经 学 院 金 融 学 在 职 研 究 生 结 业 自 2003 8 月 起 出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2002 4 月 至 2003 1 月, 李 女 士 任 本 行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2001 4 月 至 2002 4 月, 任 本 行 财 务 会 计 部 总 经 理 ;1999 3 月 至 2001 4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珠 海 分 行 行 长 ;1997 至 1999 3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珠 海 分 行 副 行 长 ;1995 3 月 至 1997, 任 交 通 银 行 济 南 分 行 副 行 长 ;1988 10 月 至 1995 3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济 南 分 行 计 划 处 副 处 长 财 会 处 处 长 ;1984 4 月 至 1988 9 月, 任 人 民 保 险 公 司 济 南 分 公 司 槐 荫 办 计 财 科 长 ;1980 1 月 至 1984 4 月, 任 职 于 工 商 银 行 济 南 分 行 槐 荫 办 事 处 会 计 科 李 女 士 拥 有 会 计 师 职 称, 于 1980 在 山 东 省 银 行 学 校 会 计 专 业 专 科 毕 业 自 2007 3 月 起 任 本 行 副 行 长 自 2005 5 月 至 2007 3 月, 张 先 生 任 本 行 行 长 助 理, 兼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主 任 ;2001 2 月 至 2001 7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党 委 书 记 ;2001 8 月 至 2005 5 月, 任 本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主 任 ;2000 4 月 至 2001 1 月, 任 交 通 银 行 西 安 分 行 行 长 ;1994 至 2000 3 月, 在 交 通 银 行 工 作, 历 任 郑 州 分 行 信 贷 部 管 理 处 处 长 西 安 分 行 副 行 长 ; 1992 2 月 至 1994 10 月, 任 河 南 省 商 丘 地 区 城 市 信 用 联 社 主 任 ;1990 8 月 至 1992 1 月, 任 河 南 省 商 丘 地 区 夏 邑 县 人 民 银 行 行 长 ;1988 8 月 至 1990 7 月, 任 河 南 省 商 丘 地 区 人 民 银 行 办 公 室 主 任 张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1988 在 湖 南 财 经 学 院 取 得 本 科 学 历, 曾 参 加 厦 门 大 学 研 究 生 课 程 班 学 习 和 美 国 加 州 大 学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联 办 MBA 硕 士 项 目 学 习, 于 2002 获 得 美 国 加 州 大 学 MBA 学 位, 于 2008 获 得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自 2009 7 月 起 任 本 行 行 长 助 理 自 2008 12 月 至 2009, 刘 先 生 任 本 行 资 金 部 总 经 理 ;2000 12 月 至 2008 12 月, 历 任 本 行 香 港 代 表 处 首 席 代 表 资 金 部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资 金 部 总 经 理 投 行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1993 7 月 至 2000 12 月, 历 任 本 行 国 际 业 务 部 外 汇 交 易 员 国 际 业 务 部 筹 资 处 及 代 理 行 处 副 处 长 国 际 业 务 部 代 理 行 处 处 长 国 际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代 理 行 处 处 长 刘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96 在 美 国 俄 克 拉 荷 马 州 东 北 州 立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硕 士 毕 业, 于 2003 在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博 士 毕 业 自 2009 7 月 起 任 本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自 1994 4 月 至 2009 9 月, 卢 先 生 历 任 本 行 行 员 证 券 部 经 理 总 行 股 份 制 改 制 办 公 室 业 务 经 理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处 长 计 划 资 金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资 金 调 度 处 处 长 总 行 营 业 部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财 务 会 计 部 副 总 经 理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1993 3 月 至 1994 3 月, 任 华 夏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部 经 理 ;1987 6 月 至 1993 2 月, 任 铁 道 部 规 划 院 工 程 师, 其 间 在 日 本 MIT 学 院 和 MKC 公 司 研 修 学 习 卢 先 生 是 高 级 经 济 师, 于 1987 在 上 海 铁 道 学 院 土 木 工 程 系 铁 道 工 程 专 业 硕 士 毕 业, 于 2001 在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经 济 与 金 融 学 院 应 用 经 济 学 专 业 博 士 毕 业 20

4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个 人 投 资 情 况 (1)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行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的 情 况 (2)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本 行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不 存 在 对 本 行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5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及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本 行 与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签 订 重 大 的 商 务 合 同 本 行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也 未 对 本 行 作 出 过 对 本 行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承 诺 6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报 酬 本 行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09 度 在 本 行 领 取 报 酬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2009 度 报 酬 总 额 ( 税 前, 万 元 ) 郭 友 153.08 武 青 139.60 钟 瑞 明 20.00 史 维 平 (James Stent) 20.00 王 巍 20.00 贾 康 20.00 蔡 洪 滨 3.33 南 京 明 141.37 夏 斌 16.00 王 寰 邦 16.00 陈 昱 175.09 杨 兵 兵 124.31 李 伟 61.00 林 立 139.06 李 子 卿 138.73 单 建 保 138.73 李 杰 138.73 张 华 宇 138.73 刘 珺 34.20 卢 鸿 34.20 注 :(1) 上 述 薪 酬 金 额 为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由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最 终 金 额 21

(2) 刘 珺 和 卢 鸿 的 报 酬 金 额 均 为 其 担 任 高 管 期 间 领 取 的 报 酬 八 本 行 的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及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本 集 团 本 行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截 至 12 月 31 日 截 至 12 月 31 日 截 至 12 月 31 日 单 位 : 百 万 元 2009 2009 2008 2007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37,372 137,367 100,284 120,639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100,583 100,546 59,405 15,376 拆 出 资 金 9,061 9,061 19,552 12,647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10,401 10,401 12,668 7,509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2,585 2,585 3,759 1,619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121,295 121,295 49,582 52,655 应 收 利 息 3,341 3,341 3,403 2,691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632,151 632,115 450,521 395,10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54,618 54,618 57,662 44,92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73,530 73,530 61,187 69,54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99 134 98 122 固 定 资 产 8,827 8,826 8,022 3,748 无 形 资 产 371 371 327 285 商 誉 1,281 1,281 1,281 1,28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576 576 736 2,241 其 他 资 产 41,604 41,602 23,349 8,802 资 产 总 计 1,197,696 1,197,649 851,838 739,186 22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负 债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百 万 元 本 集 团 本 行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截 至 12 月 31 日 截 至 12 月 31 日 截 至 12 月 31 日 2009 2009 2008 2007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231,260 231,260 121,694 89,722 拆 入 资 金 23,091 23,091 3,099 326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8,059 8,059 20,682 20,041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2,236 2,236 3,871 1,083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14,642 14,642 6,957 38,787 吸 收 存 款 799,644 799,611 605,170 540,66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420 3,420 2,910 1,642 应 交 税 费 753 753 848 3,670 应 付 利 息 6,284 6,284 6,599 4,026 预 计 负 债 60 60 61 197 应 付 次 级 债 21,550 21,550 18,550 5,550 其 他 负 债 38,577 38,576 28,164 8,793 负 债 合 计 1,149,575 1,149,541 818,606 714,497 股 东 权 益 股 本 33,435 33,435 28,217 28,217 资 本 公 积 6,434 6,434 1,084 (142) 盈 余 公 积 1,157 1,157 393 - 一 般 准 备 5,485 5,485 1,376 - 未 分 配 利 润 1,596 1,596 2,162 (3,38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8,107 48,107 33,232 24,68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5 - -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8,121 48,107 33,232 24,689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1,197,696 1,197,649 851,838 739,186 23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利 润 表 营 业 收 入 本 集 团 本 行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2009 2009 2008 2007 利 息 收 入 37,424 37,424 43,105 31,106 利 息 支 出 (17,822) (17,822) (20,769) (13,333) 利 息 净 收 入 19,602 19,602 22,336 17,772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3,533 3,533 2,607 1,678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376) (376) (433) (488)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3,157 3,157 2,174 1,190 投 资 收 益 755 755 214 366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净 收 益 /( 损 失 ) 278 278 (322) 519 汇 兑 净 收 益 405 405 211 147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62 62 87 50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24,259 24,258 24,701 20,044 营 业 支 出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810) (1,810) (1,960) (1,466)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9,533) (9,532) (8,301) (6,37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360) (2,360) (6,288) (3,700)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33) (33) (23) (36) 营 业 支 出 合 计 (13,736) (13,735) (16,572) (11,579) 营 业 利 润 10,523 10,523 8,129 8,465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52 52 79 6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82) (82) (285) (136) 利 润 总 额 10,493 10,493 7,924 8,38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2,849) (2,849) (608) (3,350) 净 利 润 7,643 7,644 7,316 5,03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643 7,644 7,316 5,039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0.2) -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880) (880) 1,227 (168)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763 6,764 8,543 4,87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763 6,764 8,543 4,872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0.2) - - - 24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百 万 元 本 集 团 本 行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2009 2009 2008 2007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客 户 存 款 净 增 加 额 181,897 181,865 64,925 35,369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109,566 109,566 31,973 42,139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19,991 19,991 2,773 -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净 减 少 额 - - - 3,409 拆 出 资 金 净 减 少 额 - - 441 - 收 取 的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41,148 41,148 44,625 31,524 收 回 的 已 于 以 前 度 核 销 的 贷 款 42 42 140 70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净 减 少 额 - - 3,190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净 增 加 额 7,699 7,699-32,477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279 1,279 5,388 4,49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61,623 361,590 153,455 149,483 客 户 贷 款 和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181,096) (181,060) (60,085) (69,404)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存 款 准 备 金 净 增 加 额 (23,009) (23,006) (2) (32,304)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20,378) (20,378) (5,944) - 拆 出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766) (766) - (1,041) 拆 入 资 金 净 减 少 额 - - - (219) 支 付 的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17,584) (17,584) (18,237) (12,882)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4,712) (4,712) (3,574) (2,78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362) (4,362) (4,408) (1,322)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71,950) (71,950) - (14,536)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净 减 少 额 - - (31,869)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259) (13,260) (3,285) (2,93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37,117) (337,078) (127,405) (137,42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4,506 24,512 26,051 12,060 25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 续 ) 本 集 团 本 行 本 集 团 及 本 行 单 位 : 百 万 元 2009 2009 2008 2007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13,972 313,972 394,249 327,903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3 3-2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21 21 14 38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13,996 313,996 394,264 327,943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24,336) (324,371) (403,066) (325,935)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1,897) (1,894) (3,728) (2,109)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26,234) (326,265) (406,794) (328,044)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238) (12,269) (12,530) (10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股 东 注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1,447 11,447-20,000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5 - - - 发 行 次 级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2,995 2,995 12,979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4,458 14,443 12,979 20,000 偿 付 次 级 债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940) (940) (331) (338) 分 配 股 利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145) (2,145)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086) (3,086) (331) (338)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372 11,357 12,648 19,662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9) (19) (1,092) (549) 四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3,621 23,581 25,077 31,071 加 :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2,268 92,268 67,191 36,120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15,888 115,849 92,268 67,191 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 单 位 : 百 万 元 2009 2008 2007 清 理 睡 眠 户 净 收 入 12 6 6 清 理 挂 账 收 入 7 12 21 抵 债 资 产 变 现 净 收 入 /( 损 失 ) (1) 1 25 (1) (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及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净 损 失 (3) (3) (12) 风 险 代 理 支 出 (48) (32) (88) 不 良 金 融 资 产 转 让 损 失 - (208) - 其 他 净 收 益 /( 损 失 ) (1) 1 (5) (3) 26

2009 2008 2007 税 率 变 动 对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影 响 - - (538) 小 计 (30) (205) (614) 以 前 度 累 计 亏 损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3,475 - 不 良 金 融 资 产 转 让 而 减 记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1,830) - 小 计 - 1,645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30) 1,440 (614) 以 上 有 关 项 目 对 税 务 的 影 响 3 (6) 19 合 计 (27) 1,434 (595) 注 :(1) 部 分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净 损 失 抵 债 资 产 变 现 净 损 失, 以 及 包 含 于 其 他 净 损 失 中 的 赔 偿 金 违 约 金 及 罚 金 和 非 公 益 性 捐 赠 支 出 不 能 在 税 前 抵 扣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监 管 指 标 (1)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期 间 2009 2008 2007 报 告 期 利 润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每 股 收 益 ( 元 ) 加 权 平 均 基 本 稀 释 净 利 润 19.43 0.26 0.2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19.49 0.26 0.26 净 利 润 25.26 0.26 0.2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20.31 0.21 0.21 净 利 润 128.55 0.51 0.5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143.74 0.57 0.57 本 行 其 他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2009 2008 2007 平 均 资 产 回 报 率 (%) (1) 0.75 0.92 0.75 成 本 收 入 比 (%) (2) 39.30 33.61 31.81 每 股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 ( 元 ) 0.82 0.92 1.22 每 股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 ( 元 ) 0.79 0.89 3.14 注 :(1) 平 均 资 产 回 报 率 = 税 后 利 润 / 平 均 资 产, 平 均 资 产 =( 期 初 资 产 总 额 +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2 (2) 成 本 收 入 比 =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 营 业 收 入 (3) 每 股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加 权 平 均 总 股 本 (4) 每 股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 减 少 ) 额 / 加 权 平 均 总 股 本 (2) 主 要 监 管 指 标 银 监 会 颁 布 的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指 标 体 系 自 2007 1 月 1 日 起 试 行 下 表 列 示 了 于 所 示 日 期 按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指 标 体 系 要 求 计 算 的 本 行 相 关 监 管 指 标 比 率 情 况 27

指 标 类 别 资 本 充 足 信 用 风 险 盈 利 性 流 动 性 风 险 (1) 资 本 充 足 率 指 标 名 称 (2)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3) 不 良 资 产 率 (4) 不 良 贷 款 率 (5) 资 产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6)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7)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集 中 度 (8) 单 一 客 户 贷 款 集 中 度 (9) 全 部 关 联 度 (10) 资 本 利 润 率 指 标 标 准 (%) 2009 12 月 31 日 本 行 数 据 (%) 2008 12 月 31 日 2007 12 月 31 日 8 10.39 9.10 7.19 4 6.84 5.98 6.20 4 0.66 1.12 2.91 5 1.25 2.00 4.49 >100 257.81 238.66 142.47 >100 264.76 230.25 144.55 15 8.88 12.82 19.87 10 5.67 6.68 15.16 50 0.69 2.82 12.76 11 18.79 25.26 41.12 (11) 成 本 收 入 比 45 39.30 33.61 31.81 流 动 性 比 例 (12) ( 本 币 ) 25 35.15 41.71 39.71 ( 外 币 ) 42.81 223.42 122.63 ( 本 外 币 ) 35.38 47.61 42.53 (13) 流 动 性 缺 口 率 -10 7.87 34.38 5.10 注 :(1) 资 本 充 足 率 = 资 本 净 额 /( 期 末 表 内 外 信 用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12.5 期 末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 (2)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 核 心 资 本 净 额 /( 期 末 表 内 外 信 用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12.5 期 末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 (3) 不 良 资 产 率 = 不 良 信 用 风 险 资 产 / 信 用 风 险 资 产 100% 不 良 信 用 风 险 资 产 指 本 行 承 担 信 用 风 险 的 资 产, 包 括 各 项 贷 款 拆 放 同 业 买 入 返 售 资 产 存 放 同 业 银 行 账 户 债 券 投 资 应 收 利 息 其 他 应 收 款 和 不 可 撤 销 的 承 诺 及 或 有 负 债 (4) 不 良 贷 款 率 = 不 良 贷 款 / 各 项 贷 款 100% 根 据 人 民 银 行 和 银 监 会 制 定 的 五 级 贷 款 分 类 制 度, 不 良 贷 款 指 次 级 类 贷 款 可 疑 类 贷 款 和 损 失 类 贷 款 (5) 资 产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 信 用 风 险 资 产 实 际 计 提 准 备 / 信 用 风 险 资 产 应 提 准 备 100% (6)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 贷 款 实 际 计 提 准 备 / 贷 款 应 提 准 备 100% (7)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集 中 度 = 最 大 一 家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总 额 / 资 本 净 额 100% 最 大 一 家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总 额 是 指 报 告 期 末 授 信 总 额 最 高 的 一 家 集 团 客 户 的 授 信 总 额 (8) 单 一 客 户 贷 款 集 中 度 = 最 大 一 家 客 户 贷 款 总 额 / 资 本 净 额 100% 最 大 一 家 客 户 贷 款 总 额 是 指 报 告 期 末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最 高 的 一 家 客 户 的 各 项 贷 款 的 总 额 (9) 全 部 关 联 度 = 全 部 关 联 方 授 信 总 额 / 资 本 净 额 100% 关 联 方 包 括 关 联 自 然 人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关 联 方 定 义 指 商 业 银 行 与 内 部 人 和 股 东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中 的 相 关 定 义 全 部 关 联 方 授 信 总 额 是 指 商 业 银 行 全 部 关 联 方 的 授 信 余 额, 扣 除 授 信 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保 证 金 存 款 以 及 质 押 的 银 行 存 单 和 国 债 金 额 (10) 资 本 利 润 率 = 税 后 利 润 / 所 有 者 权 益 平 均 余 额 100% (11) 成 本 收 入 比 =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 营 业 收 入 (12) 流 动 性 比 例 = 流 动 性 资 产 / 流 动 性 负 债 100% 流 动 性 资 产 包 括 : 现 金 贵 金 属 超 额 准 备 金 存 款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同 业 往 来 款 项 轧 差 后 资 产 方 净 额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应 收 利 息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合 格 贷 款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在 国 内 外 二 级 市 场 上 可 随 时 变 现 的 债 券 投 资 和 其 他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可 变 现 的 资 产 ( 剔 除 其 中 的 不 良 资 产 ) 流 动 性 负 债 包 括 : 活 期 存 款 ( 不 含 财 政 性 存 款 )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定 期 存 款 ( 不 含 财 政 性 存 款 )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同 业 往 来 款 项 轧 差 后 负 债 方 净 额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已 发 行 的 债 券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应 付 利 息 及 各 项 应 付 款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和 其 他 一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负 债 (13) 流 动 性 缺 口 率 =(90 天 内 到 期 的 表 内 外 流 动 性 资 产 -90 天 内 到 期 的 表 内 外 流 动 性 负 债 )/90 天 内 到 期 表 内 外 流 动 性 资 产 100% 下 表 列 示 了 于 所 示 日 期, 本 行 按 照 银 监 会 颁 布 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管 理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和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单 位 : 百 万 元 截 至 12 月 31 日 2009 2008 2007 资 本 净 额 70,512 43,705 26,708 28

截 至 12 月 31 日 2009 2008 2007 其 中 : 核 心 资 本 净 额 46,427 28,705 23,048 加 权 风 险 资 产 净 额 676,284 477,143 371,501 市 场 风 险 资 本 213 250 - 资 本 充 足 率 (%) 10.39 9.10 7.19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 6.84 5.98 6.20 4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 资 产 负 债 重 要 项 目 分 析 1 资 产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本 行 的 总 资 产 分 别 为 11,976.96 亿 元 8,518.38 亿 元 和 7,391.86 亿 元,2009 和 2008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40.6% 和 15.2% 总 资 产 的 增 长 主 要 由 于 本 行 资 产 组 合 中 贷 款 及 其 他 生 息 资 产 的 增 长 截 至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本 行 贷 款 总 额 为 6,489.69 亿 元 4,684.87 亿 元 和 4,175.67 亿 元,2009 和 2008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38.5% 和 12.2% 截 至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本 行 贷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6,332.03 亿 元 4,544.70 亿 元 和 4,002.07 亿 元, 2009 和 2008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39.3% 和 13.6% 公 司 贷 款 是 本 行 贷 款 总 额 中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截 至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公 司 贷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4,614.54 亿 元 3,410.13 亿 元 和 3,313.53 亿 元,2009 和 2008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35.3% 和 2.9% 票 据 贴 现 是 本 行 发 展 供 应 链 融 资 业 务 的 重 要 载 体 截 至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票 据 贴 现 余 额 分 别 为 456.79 亿 元 330.27 亿 元 和 145.05 亿 元,2009 和 2008 同 比 增 长 38.3% 和 127.7% 个 人 贷 款 是 本 行 发 展 战 略 重 点 截 至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个 人 贷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418.35 亿 元 944.46 亿 元 和 717.09 亿 元,2009 和 2008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50.2% 和 31.7% 2007 以 来 本 行 不 良 贷 款 率 持 续 下 降, 由 2007 底 的 4.49% 下 降 至 2009 底 的 1.25% 本 行 的 投 资 包 括 以 人 民 币 和 外 币 计 价 的 上 市 和 非 上 市 证 券 截 至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投 资 净 额 分 别 占 本 行 总 资 产 的 11.5% 15.0% 和 15.8% 本 行 资 产 的 其 他 组 成 部 分 主 要 包 括 :(i) 现 金 及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ii) 存 放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款 项 ;(iii) 拆 出 资 金 及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iv) 其 他 资 产, 包 括 代 理 29

理 财 资 产 其 他 应 收 款 抵 债 资 产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利 息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等 2 负 债 截 至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本 行 的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为 11,495.75 亿 元 8,186.06 亿 元 和 7,144.97 亿 元,2007 至 2009 负 债 总 额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6.8% 客 户 存 款 历 来 是 本 行 资 金 的 主 要 来 源 截 至 2009 2008 和 2007 12 月 31 日, 本 行 客 户 存 款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70.3% 76.5% 和 78.4% 本 行 的 其 他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i) 同 业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款 项 ;(ii) 拆 入 资 金 及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iii) 应 付 次 级 债 及 (iv) 其 他 负 债 (2) 利 润 表 重 要 项 目 分 析 1 净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净 收 入 一 直 是 本 行 营 业 收 入 的 最 大 组 成 部 分 2009 2008 和 2007, 利 息 净 收 入 分 别 占 本 行 营 业 收 入 的 80.8% 90.4% 和 88.7% 2 非 利 息 收 入 2009 2008 和 2007 本 行 非 利 息 收 入 为 46.57 亿 元 23.64 亿 元 和 22.72 亿 元,2009 和 2008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97.0% 和 4.0% 本 行 持 续 致 力 于 拓 展 收 入 来 源 多 元 化 提 高 中 间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的 发 展 战 略 2009, 本 行 非 利 息 收 入 实 现 大 幅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行 大 力 拓 展 中 间 业 务,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增 长 迅 速 同 时, 本 行 投 资 策 略 得 当, 投 资 收 益 实 现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并 获 得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净 收 益 2.78 亿 元 2009 和 2008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分 别 比 上 提 高 45.2% 和 82.7%, 实 现 了 快 速 增 长 3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2009 2008 和 2007 本 行 的 业 务 及 管 理 费 分 别 为 95.33 亿 元 83.01 亿 元 和 63.77 亿 元,2007 至 2009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2.3% 4 净 利 润 综 合 考 虑 上 述 因 素 后,2009 2008 和 2007 本 行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76.43 亿 元 73.16 亿 元 和 50.39 亿 元,2007 至 2009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3.2% (3)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