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電 信 退 休 同 人 協 進 會 第 十 二 屆 第 一 次 會 員 大 會 紀 錄 一 時 間 :102 年 3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二 地 點 : 台 北 市 仁 愛 路 1 段 42 號 綜 合 活 動 中 心 三 應 出 席 人 數 :2,793 人, 實 際 出 席 人 數 :1,559 人 四 主 席 : 周 理 事 長 志 剛 記 錄 : 張 在 源 五 主 席 報 告 及 頒 獎 : 本 次 大 會 選 舉 人 數 為 2,793 人, 實 際 報 到 人 數 為 1,559 人, 已 達 法 定 開 會 人 數, 主 席 宣 佈 開 會 (1) 主 席 報 告 : 首 先 感 謝 來 自 全 區 所 有 的 貴 賓 及 退 休 前 輩, 今 天 到 場 的 會 員 格 外 踴 躍, 充 分 顯 示 我 退 休 同 人 對 中 華 電 信 的 凝 聚 與 團 結 特 別 感 謝 各 位 理 監 事 各 位 志 工 共 同 努 力 及 全 體 會 員 大 力 支 持 及 事 業 機 構 每 年 捐 贈 補 助, 提 供 本 會 偌 大 的 辦 公 場 所 系 統 設 備 等, 使 本 會 各 項 業 務 得 以 順 利 推 動 本 會 最 重 要 的 工 作 是 提 供 會 員 聯 繫 管 道 與 促 進 身 心 健 康 等 各 項 服 務, 本 會 101 年 度 工 作 除 了 舉 辦 各 種 旅 遊 活 動, 期 望 我 電 信 員 工 退 休 之 後 身 心 永 保 健 康 外, 全 體 理 監 事 一 致 努 力 的 重 點 在 於 爭 取 會 員 權 益 之 修 法 刪 除 月 退 俸 78% 不 當 打 折 案, 並 向 馬 總 統 行 政 院 長 立 法 院 長 監 察 院 長 考 試 院 長 及 立 法 院 各 黨 團 陳 情, 惟 案 情 的 發 展 未 盡 如 人 意, 今 後 仍 須 繼 續 努 力 以 赴, 冀 其 早 日 實 現 (2) 貴 賓 致 詞 : A 中 華 郵 政 退 休 協 會 許 介 圭 理 事 長 ( 內 容 略 ) B 中 華 電 信 工 會 台 北 市 分 會 蔡 勝 和 理 事 長 ( 內 容 略 ) (3) 頒 獎 : 頒 發 本 會 會 誌 (Logo) 徵 求 作 品 得 獎 人 : 第 1 名 : 鄭 敏 雄 先 生 第 2 名 : 李 義 宗 先 生 第 3 名 : 李 阿 滿 小 姐 六 會 務 報 告 及 議 決 : A. 理 事 會 101 年 度 工 作 報 告 : (1) 依 年 度 工 作 計 畫 共 召 開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及 臨 時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共 9 次, 紀 錄 已 報 內 政 部 備 查 並 刊 登 於 當 季 會 訊 (2) 元 月 20 日 台 北 市 信 義 路 世 貿 大 樓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三 樓 宴 會 廳 召 開 第 11 屆 第 3 次 會 員 大 會 及 春 節 聯 歡 餐 會, 總 公 司 呂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及 多 位 立 委 蒞 臨 致 賀 (3) 陳 歐 珀 立 法 委 員 於 7 月 19 日 邀 請 交 通 部 主 管 共 同 討 論 修 改 交 通 部 郵 電 事 業 人 員 撫 卹 條 例 第 3 條 退 休 人 員 撫 恤 金 以 現 職 人 員 78% 之 金 額 為 計 算 基 準 案, 本 會 周 理 事 長 工 會 朱 傳 柄 理 事 長 本 會 李 秘 書 長 康 華 藍 龍 波 洪 榮 三 高 燕 宇 黃 騰 漢 陳 學 元 李 添 永 等 理 事 及 前 北 分 公 司 人 事 處 吳 光 亮 處 長 與 會, 表 達 本 會 意 願 (4) 本 會 理 事 長 應 林 郁 方 立 委 及 蔣 乃 辛 立 委 邀 宴, 並 與 總 公 司 事 業 首 長 共 商 修 法 事 宜 - 1 -
(5) 召 開 本 會 處 理 所 得 替 代 率 不 平 則 鳴 修 法 案 五 人 小 組 會 議, 極 力 爭 取 立 委 及 全 國 公 教 退 休 人 員 等 單 位 支 持 修 法 工 作 (6) 本 會 會 誌 (Logo) 作 品 徵 求 甄 選 活 動 經 初 審 複 審 三 審 結 果, 由 鄭 敏 雄 先 生 獲 選 (7) 依 春 夏 秋 冬 四 季 辦 理 北 部 地 區 退 休 會 員 慶 生 會 活 動 各 一 次, 本 年 度 慶 生 會 辦 理 宜 蘭 望 龍 埤 宜 蘭 酒 廠 金 車 蘭 花 園 蘭 陽 博 物 館 等 地 旅 遊 健 行 參 觀 及 會 餐 之 方 式 慶 生 活 動 (8) 本 會 全 區 依 計 劃 辦 理 國 內 外 旅 遊 活 動, 全 區 國 內 旅 遊 計 85 次 ; 國 外 旅 遊 計 10 次, 旅 遊 行 程 均 詳 戴 於 各 期 會 訊, 敬 請 會 員 密 切 注 意 (9) 有 關 志 工 之 招 募, 已 有 多 人 登 記, 總 公 司 公 共 事 務 處 原 訂 在 南 部 地 區 聯 合 辦 理 志 工 訓 練, 惟 報 名 參 加 人 數 不 多, 無 法 開 課, 有 3 人 參 加 高 雄 市 政 府 辦 理 志 工 訓 練 並 取 得 志 工 證 (10) 本 會 與 郵 政 退 休 人 員 協 進 會 舉 行 餐 敘 聯 誼 活 動, 有 40 多 位 郵 政 人 員 會 受 邀 到 場, 加 強 兩 會 互 動 (11) 本 會 會 議 室 每 週 四 上 午 均 有 會 員 座 談 會, 愉 快 歡 聚 不 拘 形 式, 交 換 退 休 後 生 活 心 得 養 生 保 健 理 財 方 式 及 時 事 論 述 (12) 按 月 辦 理 80 歲 整 壽 及 90 歲 以 上 會 員 壽 星 之 祝 壽 活 動, 分 別 致 贈 生 日 蛋 糕 壽 桃 禮 金 新 台 幣 1,000 元, 聊 表 賀 意 (13) 101 年 度 入 會 計 550 人, 出 會 212 人, 贊 助 會 員 謝 秋 薇 等 19 人, 會 員 總 數 一 萬 四 千 九 百 餘 人 (14) 本 會 網 頁 (http://www.chtr.org.tw) 包 括 會 員 服 務 旅 團 購 養 生 旅 遊 活 動 等 各 種 訊 息, 內 容 極 為 豐 富, 至 目 前 點 閱 人 數 已 逾 55 萬 人 次, 各 位 會 員 如 有 地 址 異 動 或 未 收 到 會 訊 時, 請 隨 時 上 網 填 寫 異 動 表, 系 統 將 自 動 傳 送 本 會 更 正 (15) 召 開 康 樂 體 育 福 利 旅 遊 資 源 委 員 會, 規 劃 及 審 查 101 年 工 作 計 畫 及 預 算 (16) 召 開 本 會 運 用 志 工 計 畫 會 議 並 請 總 公 司 志 工 運 用 單 位 主 管 蒞 會 指 導 (17) 舉 辦 排 舞 聖 誕 聯 歡 會, 因 籌 備 周 詳 共 有 60 餘 名 會 員 眷 屬 參 加 (18) 辦 理 手 工 藝 拼 布 編 織 100 年 度 成 果 展 (19) 為 爭 取 總 公 司 增 撥 本 會 101 年 度 捐 助 經 費 乙 案, 特 召 開 會 議 並 拜 會 張 總 經 理 溝 通, 總 公 司 同 意 提 高 經 費 捐 助, 其 補 助 金 額 依 本 會 101 年 度 全 區 辦 理 活 動 為 依 據, 並 以 150 萬 元 為 上 限 (20) 10 月 18 日 假 台 中 市 文 心 南 三 路 南 苑 公 園 場 舉 行 第 七 屆 槌 球 賽, 全 區 共 有 8 隊 40 人 參 加 (21) 為 因 應 總 公 司 增 撥 補 助 旅 遊 經 費, 己 函 請 各 地 區 聯 絡 人 積 極 推 動 各 項 旅 遊 活 動, 並 請 於 1 4 7 10 月 15 日 前 將 相 關 證 明 資 料 寄 本 會 彙 整 後, 向 總 公 司 請 款 (22) 辦 理 消 防 急 救 健 康 專 案 講 座 及 植 牙 孝 親 專 案 講 座 (26) 召 開 會 員 大 會 籌 備 會 議 暨 第 12 屆 理 監 事 候 選 人 資 格 審 查 會 議 (27) 第 12 屆 理 監 事 計 有 36 人 參 選 理 事 :13 人 參 選 監 事 (29) 本 會 舉 辦 攝 影 基 礎 班 於 10/8 日 起 開 課, 共 有 60 餘 會 員 參 加 (31) 辦 理 各 項 聯 誼 賽 包 括 : 網 球 桌 球 槌 球 淡 水 高 爾 夫 球 賽 百 年 銀 髮 好 運 旺 旺 賽 - 麻 將 比 賽 暨 創 意 造 型 秀 卡 拉 OK 歌 唱 錦 標 賽 全 國 慧 行 盃 游 泳 比 賽 等 (32) 辦 理 研 習 會 包 括 : 攝 影 研 班 氣 功 班 參 加 電 信 訓 練 所 舉 辦 銀 髮 族 輕 鬆 上 網 入 門 班 訓 練 環 保 拼 布 班 等 (34) 5/2 日 辦 理 台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一 日 遊, 員 眷 30 餘 人 參 加 - 2 -
B 本 會 102 年 度 工 作 計 畫 : 工 作 項 目 內 容 說 明 1 召 開 會 員 大 會 1. 報 告 會 務 及 提 案 討 論 2. 選 舉 第 十 二 屆 理 事 及 監 事 2 召 開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每 三 個 月 召 開 一 次,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3 繼 續 推 動 修 改 交 通 部 郵 電 事 業 人 員 撫 卹 條 例, 推 動 爭 取 月 退 休 俸 待 遇 調 整 及 爭 取 會 員 權 益 案 - 3 - 陳 情 總 統 府 行 政 院 考 試 院 立 法 委 員 等 單 位, 爭 取 廢 除 退 休 人 員 撫 恤 金 以 現 職 人 員 78% 不 當 打 折 案 4 舉 辦 歲 末 或 春 節 聯 歡 活 動 由 北 中 南 區 或 各 地 聯 絡 處 於 每 年 春 節 前 後 辦 理 5 推 動 修 改 本 會 章 程 部 分 條 文 針 對 現 行 理 監 事 選 舉 方 式 及 相 關 議 題 檢 討 修 改 1. 循 往 例 辦 理 6 舉 辦 國 內 四 季 慶 生 會 活 動 健 行 國 外 旅 遊 2. 活 動 詳 細 內 容 刊 登 於 本 會 各 期 會 訊 活 動 等 3. 按 季 辦 理 慶 生 會 計 4 次 7 會 員 定 期 座 談 會 每 週 四 上 午 在 本 會 備 有 簡 易 茶 點, 歡 迎 會 員 隨 興 聯 誼 敘 舊 8 舉 辦 退 休 理 財 保 健 講 座 視 需 要 辦 理 9 舉 辦 電 信 新 興 業 務 或 藝 文 講 座 視 需 要 辦 理 10 會 員 通 訊 錄 及 整 理 會 員 資 料 庫 隨 時 整 理 更 新 會 員 資 料 11 慶 賀 八 十 歲 整 壽 九 十 歲 每 年 及 百 歲 以 上 高 按 月 ( 季 ) 辦 理, 並 發 給 生 日 蛋 糕 壽 桃 代 金 1,000 壽 會 員 生 日 元, 百 歲 以 上 壽 禮 2000 元 12 弔 唁 喪 亡 會 員 奠 儀 1,000 元 13 舉 辦 康 樂 活 動 14 舉 辦 體 育 活 動 15 辦 理 藝 文 強 身 手 工 藝 等 活 動 16 強 化 本 會 網 站 內 容 及 e 化 功 能 1. 歌 謠 社 2. 橋 藝 社 3. 棋 藝 社 4. 排 舞 社 5. 國 樂 社 6. 書 畫 攝 影 1. 桌 球 2. 網 球 3. 槌 球 4. 高 爾 夫 5. 羽 球 6. 其 他 球 類 比 賽 ( 如 保 齡 球 ) 7. 氣 功 研 習 8. 排 舞 9. 春 秋 健 行 等 1. 慶 祝 電 信 節 舉 辦 退 休 同 人 攝 影 或 手 工 藝 展 覽 2. 配 合 會 員 需 要 適 時 辦 理 各 種 研 習 1. 本 會 網 站 內 容 豐 富 化 2. 建 立 會 員 電 子 信 箱, 推 動 會 訊 e 化 17 籌 措 基 金 及 充 實 經 費 透 過 各 種 管 道 爭 取 退 休 人 員 福 利 18 強 化 會 務 及 業 務 研 究 發 展 由 理 監 事 秘 書 處 積 極 研 究 辦 理 配 合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每 三 個 月 發 行 一 次, 分 發 19 定 期 發 行 電 信 退 休 同 人 通 訊 季 刊 各 會 員 及 酌 發 事 業 機 構 21 辦 理 及 參 加 郵 政 電 信 退 休 人 員 協 進 會 交 誼 由 郵 政 及 電 信 退 休 同 人 協 進 會 每 年 各 辦 理 一 聯 席 會 議 活 動 次, 互 邀 請 雙 方 理 監 事 及 會 務 人 員 參 加 21 舉 辦 長 青 保 健 及 醫 療 座 談 隨 時 辦 理 或 於 慶 生 會 時 合 併 辦 理 22 其 他 服 務 會 員 事 項 隨 時 辦 理 決 議 : 通 過
C 本 會 101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收 支 報 告 決 議 : 通 過 - 4 -
D 本 會 102 年 度 預 算 決 議 : 通 過 七 監 事 會 監 察 報 告 李 瑞 華 常 務 監 事 報 告 : 理 事 長 最 敬 愛 的 會 員 好 朋 友 大 家 好 : 很 快 3 年 又 過 去 了, 在 本 屆 3 年 中, 本 人 以 戰 戰 兢 兢 的 心 情 看 好 每 一 分 錢, 以 認 真 的 態 度 監 督 每 一 項 會 務, 當 然, 協 會 的 幹 部 志 工 每 一 個 人 都 很 盡 責 做 好 份 內 工 作, 在 周 理 事 長 戮 力 帶 領 之 下 雖 有 改 善 空 間, 仍 有 若 干 待 完 成 的 事, 但 已 盡 力 在 做, 本 人 很 感 謝 會 員 對 協 會 的 支 持, 使 會 務 蓬 勃 發 展, 期 待 下 屆 能 選 出 更 能 為 會 員 服 務 的 理 事 與 監 事, 睜 大 眼 睛 作 明 確 抉 擇 參 與 幾 次 的 活 動, 聽 到 會 員 多 次 多 方 的 反 映, 但 未 得 到 正 向 回 應, 本 人 監 - 5 -
督 不 周, 深 感 歉 意, 在 本 次 大 會 臨 時 動 議 己 提 下 屆 架 設 溝 通 平 台 解 決 問 題 另 監 事 會 每 年 也 派 員 至 中 南 區 聯 絡 處 審 核 帳 目 及 關 心 會 員, 是 否 公 平 公 正 分 享 會 員, 期 待 下 屆 理 事 會 及 監 事 會 更 臻 完 善, 最 後 敬 祝 各 位 身 心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八 本 次 會 員 提 案 提 案 一 : 提 案 人 : 尤 家 華 康 華 王 清 聞 吳 樹 根 高 燕 宇 陳 丹 李 威 霖 游 世 菁 蘇 明 雄 李 瑞 華 李 苾 王 盛 雄 朱 廷 章 主 旨 : 為 電 信 退 休 同 仁 協 進 會 所 屬 近 二 萬 名 會 員 月 退 權 益, 檢 附 致 立 委 之 第 一 封 說 明 : 信, 為 本 會 所 屬 近 二 萬 名 會 員 權 益, 敬 請 委 員 鼎 力 協 助 一 本 年 度 年 終 慰 問 金, 因 鈞 院 決 議 刪 除 是 項 預 算, 致 本 會 會 員 權 益 受 損 至 鉅 查 本 會 會 員 原 受 領 上 開 該 項 慰 問 金, 均 由 民 營 化 作 業 基 金 支 應, 又 本 會 會 員 所 屬 中 華 電 信 公 司 於 民 營 化 前, 即 已 提 足 近 千 億 元 退 休 準 備 金, 移 轉 由 該 基 金 負 責 支 應 本 會 會 員 退 休 金 各 項 所 需 因 而 本 會 會 員 所 受 領 之 年 終 慰 問 金, 完 全 不 需 政 府 逐 年 編 列 公 務 預 算 支 應 然 本 會 會 員 卻 因 鈞 院 決 議 刪 除 是 項 預 算, 無 法 援 例 繼 續 受 領 是 項 慰 問 金, 殊 屬 不 公 二 又 查, 本 會 會 員 現 依 郵 電 事 業 人 員 退 撫 條 例 支 領 退 休 金, 然 每 月 所 受 領 之 退 休 俸, 係 依 最 後 在 職 時 之 本 職 資 位 待 遇 百 分 之 七 十 八 折 數 支 給 提 案 二 提 案 人 : 尤 家 華 康 華 王 清 聞 吳 樹 根 高 燕 宇 陳 丹 李 威 霖 游 世 菁 蘇 明 雄 ; 李 瑞 華 李 苾 王 盛 雄 朱 廷 章 主 旨 : 為 電 信 退 休 同 仁 協 進 會 所 屬 近 二 萬 名 會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權 益, 請 發 起 所 有 會 員 聯 署, 搶 救 本 項 權 益 說 明 : 查, 本 會 會 員 原 受 領 上 開 該 項 慰 問 金, 均 由 民 營 化 作 業 基 金 支 應, 又 本 會 會 員 所 屬 中 華 電 信 公 司 於 民 營 化 前, 即 已 提 足 近 千 億 元 退 休 準 備 金, 移 轉 由 該 基 金 負 責 支 應 本 會 會 員 退 休 金 各 項 所 需 因 而 本 會 會 員 所 受 領 之 年 終 慰 問 金, 完 全 不 需 政 府 逐 年 編 列 公 務 預 算 支 應 然 本 會 會 員 卻 因 立 院 決 議 刪 除 是 項 預 算, 無 法 援 例 繼 續 受 領 是 項 慰 問 金, 殊 屬 不 公 提 案 三 提 案 人 : 尤 家 華 康 華 王 清 聞 吳 樹 根 高 燕 宇 陳 丹 李 威 霖 游 世 菁 蘇 明 雄 ; 李 瑞 華 李 苾 王 盛 雄 朱 廷 章 主 旨 : 為 電 信 退 休 同 仁 協 進 會 所 屬 近 二 萬 名 會 員 月 退 俸 權 益, 請 緊 急 致 函 詮 敘 部 等 主 管 機 關, 召 開 溝 通 或 協 調 此 項 權 益 修 法 時, 邀 請 本 會 派 員 參 加 說 明 : 查 本 次 政 府 修 法 後 對 本 會 所 有 會 員 之 影 響 如 下 : 一 : 公 務 員 搶 退 沒 用, 銓 敘 部 : 照 樣 砍 銓 敘 部 長 張 哲 琛 ( 左 ) 昨 說 明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制 度 改 革 方 案, 考 試 院 副 院 長 伍 錦 霖 ( 中 ) 銓 敘 部 次 長 吳 聰 成 ( 右 ) 也 出 席 記 者 會 公 務 員 退 休 改 革 民 國 105 年 啟 動, 屆 時 公 務 員 的 退 休 收 入 會 砍 一 到 三 成 但 民 國 84 年 7 月 1 日 以 前 退 休 的 老 公 務 員, 不 管 一 次 退 或 月 退, 月 退 金 - 6 -
及 18 趴 利 息 都 不 會 砍 ; 總 計 約 有 三 萬 八 千 多 人 完 全 不 會 被 砍 到, 約 占 目 前 已 退 休 的 公 務 員 12 萬 人 的 四 分 之 一 另 外, 外 界 擔 心 年 金 改 革 制 度 會 造 成 公 務 員 搶 退 潮 銓 敘 部 指 出, 搶 退 沒 有 用, 因 為 新 制 105 上 路 後 就 一 體 適 用, 除 了 87 年 7 月 1 日 以 前 退 休 的 人 之 外, 所 有 退 休 人 員 都 會 逐 年 被 砍 退 休 金 及 18 趴 新 制 105 年 啟 動, 採 漸 進 方 式 調 整 以 新 制 年 資 廿 年 舊 制 年 資 十 年, 委 任 五 等 薪 俸 到 頂 的 科 員 為 例, 若 在 104 年 月 退, 月 退 金 計 算 基 數 為 最 後 在 職 兩 倍 本 俸, 月 退 金 加 18 趴 月 息, 共 可 月 領 約 五 萬 二 千 元 隔 年 新 制 上 路, 這 名 退 休 科 長 的 月 退 休 金 基 數, 就 改 為 最 後 在 職 十 年 平 均 本 俸 的 兩 倍,18 趴 利 率 改 為 12 趴 ;106 年 改 為 最 後 在 職 11 年 平 均 本 俸 的 一 點 九 倍, 優 存 利 率 11 趴, 即 不 論 月 退 金 或 十 八 趴 利 息 都 會 遞 減 到 110 年, 完 全 採 新 制, 這 名 退 休 科 長 的 月 退 金 基 數, 改 為 最 後 在 職 十 五 年 平 均 本 俸 的 1.6 倍, 優 存 利 率 為 台 銀 一 年 定 存 固 定 利 率 加 七 趴, 月 領 四 萬 四 千 元, 已 比 舊 制 少 領 約 八 千 元, 降 幅 達 一 成 六 銓 敘 部 退 撫 司 長 呂 明 泰 指 出, 除 了 退 休 所 得 逐 年 遞 減, 為 了 防 止 新 制 上 路 後 公 務 員 搶 退, 在 105 年 以 前 退 休 的 人, 還 會 另 外 設 定 新 門 檻 例 如 104 年 月 退 起 支 年 齡 過 渡 到 七 九 制, 原 本 資 歷 滿 25 年 年 滿 54 歲, 就 可 申 請 月 退, 但 到 時 可 能 另 外 規 定, 其 本 俸 ( 年 功 俸 ) 到 該 職 等 到 頂 十 年, 才 可 以 退 ; 以 委 任 五 職 等 科 員 為 例, 到 頂 是 年 功 俸 十 級, 每 月 薪 俸 總 額 是 五 萬 三 千 多 元, 即 這 個 薪 水 領 了 十 年, 才 能 月 退, 很 多 人 將 不 符 月 退 條 件 決 議 : 交 由 第 12 屆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研 究 處 理 提 案 四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案 由 : 請 中 華 電 信 董 事 長 呂 學 錦 積 極 誠 信 處 理 有 關 退 休 同 人 朱 水 文, 為 維 護 中 華 電 信 商 譽 及 退 休 同 人 之 名 譽, 遭 受 中 華 電 信 員 工 等 不 法 之 侵 害, 並 賠 償 所 受 損 失, 及 公 開 向 退 休 會 道 歉 說 明 : 一 2009 年 5 月 30 日 中 華 電 信 施 工 挖 斷 台 北 市 吳 興 街 118 巷 自 來 水 管,2009 年 6 月 16 日 向 台 北 東 區 營 運 處 經 理 李 兆 龍 反 映 上 述 事 件 竟 遭 其 屬 下 翁 林 權 恐 嚇 管 太 多, 復 遭 該 經 理 李 兆 龍 以 偽 造 文 書 濫 訴, 並 向 中 華 電 信 申 請 律 師 費, 損 及 退 休 同 人 權 益 ( 退 休 同 人 擁 有 中 華 電 信 股 票 者 ), 有 關 上 述 事 實 詳 載 於 法 院 卷 宗 二 2009 年 6 月 26 日 起 向 董 事 長 呂 學 錦 陳 情, 即 不 斷 遭 保 全 人 員 楊 秦 原 惡 意 指 使 部 屬 妨 害 自 由 三 2009 年 7 月 28 日 前 退 休 會 理 事 長 王 金 土 提 示 李 長 明 惡 意 誹 謗 散 佈 不 實 文 書 散 佈 於 退 休 會 四 中 華 電 信 前 任 總 經 理 張 曉 東 具 名 函, 法 律 事 務 處 陳 延 華 為 聯 絡 人 惡 意 興 訟 不 實 陳 述 等 惡 意 毀 謗 文 書 五 李 秀 娟 具 名 聯 絡 人 函 尚 陳 述 該 等 人 員 表 現 優 良 六 請 中 華 電 信 尊 重 退 休 人 員, 有 關 中 華 電 信 事 業 之 奠 基 來 自 退 休 同 仁 辛 勞 累 積, 始 有 今 日 之 基 礎, 不 應 再 造 退 休 人 員 名 譽 受 損 決 議 : 交 由 第 12 屆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研 究 處 理 提 案 五 : 建 議 修 改 章 程 第 十 一 條 有 關 理 監 事 之 候 選 人 資 格, 應 明 訂 已 繳 納 會 費 滿 幾 年 始 可 參 選 理 監 事 提 案 六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 7 -
主 旨 : 請 說 明 有 關 101 年 12 月 18 日 本 會 所 發 監 事 參 選 人 函 何 時 交 寄 中 華 郵 政 公 司? 提 案 七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主 旨 : 請 說 明 有 關 101 年 12 月 18 日 本 會 緊 急 公 告 何 時 交 寄 中 華 郵 政 公 司? 提 案 八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主 旨 : 請 即 時 更 新 本 退 休 會 相 關 資 料 提 案 九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主 旨 : 請 理 監 事 資 料 加 註 電 子 信 箱 帳 號 及 聯 絡 電 話 提 案 十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主 旨 : 請 各 區 聯 絡 人 加 註 電 子 信 箱 帳 號 及 聯 絡 電 話 提 案 十 一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主 旨 : 本 會 係 為 退 休 同 仁 謀 各 項 福 利, 會 員 權 利 之 享 受, 也 應 盡 會 員 之 義 務, 會 費 之 繳 納 是 盡 義 務 之 一, 有 關 會 員 向 本 會 要 求 權 利 時 應 先 查 其 對 本 會 義 務 之 履 行 提 案 十 二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主 旨 : 建 議 中 華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退 休 人 員 訓 練 方 案, 有 關 退 休 人 員 社 會 調 適 班, 請 退 休 人 員 擔 任 講 師 提 案 十 三 : 提 案 人 朱 水 文 主 旨 : 有 關 退 休 人 員 福 利 請 積 極 向 有 關 單 位 交 涉 九 臨 時 動 議 : 提 案 一 : 提 案 人 王 清 聞 康 華 高 燕 宇 王 盛 雄 李 苾 李 瑞 華 主 旨 : 請 速 停 止 台 北 地 區 北 分 公 司 及 台 北 營 運 處 退 休 人 員 生 日 禮 金 發 放 兌 換 券, 強 制 至 北 分 公 司 消 費 合 作 社 消 費 說 明 : 一 查 中 華 電 信 所 屬 其 他 各 分 公 司 退 休 員 工 生 日 禮 券 都 直 接 匯 入 個 人 帳 戶, 唯 獨 北 區 分 公 司 及 其 台 北 營 運 處 所 有 退 休 人 員 生 日 禮 券 強 制 必 須 至 北 分 公 司 消 費 合 作 社 消 費, 這 是 不 合 理 又 不 合 法 - 8 -
二 造 成 退 休 人 員 及 行 動 不 便 人 員 負 擔, 會 員 反 應 的 心 聲 提 案 二 : 提 案 人 李 瑞 華 連 署 人 : 李 威 霖 黃 衍 勳 張 永 豐 王 清 聞 康 華 洪 榮 三 李 苾 主 旨 : 建 請 協 會 建 構 與 會 員 間 之 溝 通 平 台 說 明 : 一 本 會 近 年 活 動 頻 繁, 尤 以 旅 遊 為 最 二 會 員 反 應, 每 每 參 與 或 有 若 干 提 議 建 言, 苦 無 對 口 及 溝 通 管 道 辦 法 : 一 建 議 設 置 溝 通 人 員 1~2 人 回 應 會 員 之 問 題, 雙 向 溝 通 至 會 員 認 同 二 此 等 人 員 作 書 面 回 覆, 並 向 理 監 事 報 告 三 理 事 會 負 監 督 協 助 之 責 四 提 高 協 會 服 務 品 質 及 會 員 的 向 心 力 提 案 三 : 提 案 人 李 瑞 華 ; 連 署 人 : 李 威 霖 黃 衍 勳 張 永 豐 王 清 聞 李 苾 康 華 洪 榮 三 主 旨 : 建 請 中 華 電 信 總 公 司 地 下 室 健 康 中 心 予 退 休 人 員 進 出 順 暢 說 明 : 一 旨 揭 之 健 康 中 心 須 以 晶 片 刷 卡 始 能 出 入, 退 休 同 仁 為 健 康 故, 擬 入 健 身 運 動, 因 無 此 卡 被 拒 門 外, 二 建 議 協 調 公 司 發 放 管 制 通 行 晶 片 卡, 予 有 需 求 之 退 休 人 員 可 與 在 職 同 仁 同 享 使 用 此 中 心 提 案 三 : 提 案 人 : 林 恆 道 連 署 人 : 洪 錦 菊 主 旨 : 請 在 適 當 場 合 將 支 持 本 會 立 委 名 單 通 知 會 員 說 明 : 讓 退 休 會 員 知 道 哪 些 立 委 曾 出 力 協 助 本 會 爭 取 福 利, 俾 下 屆 立 委 選 舉 時, 發 揮 群 體 力 量 全 力 支 持 其 當 選 十 選 舉 理 監 事 1. 報 告 選 舉 注 意 事 項 ( 內 容 略 ) 2. 通 過 選 舉 開 票 監 票 唱 票 記 票 工 作 人 員 名 單 如 下 : 總 指 揮 : 周 志 剛 副 總 指 揮 : 張 在 源 總 幹 事 : 吳 長 榮 監 督 : 尤 家 華 王 清 聞 王 盛 雄 朱 廷 章 吳 宏 章 吳 樹 根 李 苾 李 永 安 李 威 霖 李 添 永 李 瑞 華 李 樹 貞 洪 榮 三 高 燕 宇 康 華 張 永 豐 郭 詩 綿 蕭 慶 松 魏 均 衡 黃 鴻 林 洪 淑 月 選 務 長 : 李 阿 滿 開 票 工 作 組 : 姚 彬 如 王 阿 雪 史 承 澎 林 惠 子 李 瑞 貴 陳 春 益 于 祖 仁 馬 玉 霞 李 俊 憲 劉 金 鳳 楊 碧 琬 魏 美 智 黃 月 珍 黃 錦 珠 涂 素 美 鄭 雲 嬌 沈 文 筆 連 文 明 汪 夢 羊, 財 務 組 : 潘 銘 賢, 電 腦 查 詢 : 鍾 雪 賢 張 鳳 之 - 9 -
照 相 : 陳 清 漂 王 世 覲 謝 秋 薇 決 議 : 無 異 議 通 過 3. 投 票 4. 宣 佈 第 12 屆 理 監 事 選 舉 結 果 : 理 事 21 名 : 李 金 德 758 票 李 添 永 652 票 薛 紀 建 625 票 廖 天 才 570 票 李 永 安 567 票 黃 騰 漢 546 票 周 志 剛 514 票 尤 家 華 456 票 洪 榮 三 404 票 王 清 聞 392 票 康 華 380 票 魏 均 衡 372 票 吳 耀 林 367 票 曾 武 臣 364 票 潘 德 雄 350 票 高 燕 宇 345 票 陳 丹 340 票 林 賢 燦 293 票 陳 學 元 282 票 吳 樹 根 278 票 簡 平 丁 276 票 候 補 理 事 7 名 : 郭 修 旭 274 票 黃 明 珠 253 票 劉 青 華 249 票 嚴 德 星 246 票 李 威 霖 225 票 陳 雲 華 220 票 蘇 明 雄 220 票 監 事 7 名 : 吳 朝 輝 638 票 王 永 成 526 票 鄭 伸 仲 497 票 張 永 豐 332 票 王 盛 雄 304 票 李 樹 貞 289 票 李 苾 284 票 朱 廷 章 275 票 蕭 慶 松 260 票 吳 宏 章 239 票 候 補 監 事 2 名 : 朱 廷 章 275 票 蕭 慶 松 260 票 十 一 散 會 下 午 21 時 30 分 附 件 中 華 電 信 退 休 同 人 考 進 會 第 12 屆 理 監 事 當 選 人 名 單 : 理 事 21 名 : 李 金 德 758 票 李 添 永 652 票 薛 紀 建 625 票 廖 天 才 570 票 李 永 安 567 票 黃 騰 漢 546 票 周 志 剛 514 票 尤 家 華 456 票 洪 榮 三 404 票 王 清 聞 392 票 康 華 380 票 魏 均 衡 372 票 吳 耀 林 367 票 曾 武 臣 364 票 潘 德 雄 350 票 高 燕 宇 345 票 陳 丹 340 票 林 賢 燦 293 票 陳 學 元 282 票 吳 樹 根 278 票 簡 平 丁 276 票 候 補 理 事 7 名 : 郭 修 旭 274 票 黃 明 珠 253 票 劉 青 華 249 票 嚴 德 星 246 票 李 威 霖 225 票 陳 雲 華 220 票 蘇 明 雄 220 票 監 事 7 名 : 吳 朝 輝 638 票 王 永 成 526 票 鄭 伸 仲 497 票 張 永 豐 332 票 王 盛 雄 304 票 李 樹 貞 289 票 李 苾 284 票 候 補 監 事 2 名 : 朱 廷 章 275 票 蕭 慶 松 260 票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