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 陽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碩 士 論 文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之 績 效 評 估 A Study 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Vietnamese Banking Industries 指 導 教 授 : 陳 建 宏 博 士 研 究 生 : 胡 國 興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Department of Finance Chao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碩 士 論 文 Thesi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之 績 效 評 估 A Study 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Vietnamese Banking Industries 指 導 教 授 : 陳 建 宏 博 士 (Dr. Chien-Hung Chen) 研 究 生 : 胡 國 興 ( Quoc Hung Ho)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December 31, 2012
中 文 摘 要 本 研 究 使 用 2006 年 到 2010 年 的 10 家 越 南 銀 行 資 料 為 研 究 對 象, 以 及 選 取 固 定 資 產 營 業 費 用 為 投 入 變 項,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作 為 產 出 項 採 用 DEA 方 法 之 Malmquist 模 式 來 評 估 各 銀 行 的 效 率 變 動 技 術 變 動 純 技 術 變 動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以 檢 視 越 南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以 及 生 產 力 變 動 的 原 因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經 營 績 效 表 現 較 好 為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等, 這 些 銀 行 對 於 各 項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技 術 變 動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效 率 變 動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都 有 進 步, 可 能 與 越 南 銀 行 業 越 來 越 多 角 化 經 營 有 關 關 鍵 字 :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經 營 績 效 I
Abstract This study aims to use the annual report data of ten banks in Vietnam during the period 2006-2010 as the research object. Research has used the fixed assets, operating expenses as the input variables and the interest income, non-interest income as output variables. This study used Malmquist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 method to calculate five different indices namely the productivity change, technical efficiency change, pure technological efficiency change, efficiency change and scale efficiency change. From the measurement, result indicates the reasons behind the productivity change of Vietnamese bank's operating performance. In this study, the result signified that out of ten banks, the operating performance of three banks have positive efficiency change which include Vietnam International Banks (VIB), Viet Nam Maritime Commercial Stock Bank and Saigon Thuong Tin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The productivity change, technical efficiency change, scale efficiency change, efficiency change, pure technological efficiency change in progress with may relate to the increase of diversification in Vietnam's banking sector. Keywords :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Malmquist Productivity Index, Operating performance. II
誌 謝 在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就 讀 碩 士 班 開 始 到 現 在 已 經 過 二 年, 隨 著 論 文 的 完 稿 即 將 劃 下 句 點, 本 篇 論 文 能 夠 完 成, 要 感 謝 許 多 人 的 相 助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老 師 陳 建 宏 老 師, 從 文 獻 的 閱 讀 論 文 架 構 之 形 成 研 究 方 法 的 應 用 實 證 研 究 及 最 後 的 結 論, 過 程 中 老 師 皆 給 予 極 大 的 協 助 與 指 引, 也 關 心 督 促 論 文 的 進 度, 使 我 能 在 有 限 的 時 間 內 完 成 論 文 感 謝 各 位 口 試 委 員, 為 了 有 各 位 老 師 所 給 予 的 寶 貴 意 見, 讓 論 文 能 更 加 完 善 另 外, 感 謝 同 門 夥 伴 一 路 互 相 鼓 勵 並 提 供 許 多 寶 貴 的 意 見, 也 感 謝 系 上 的 各 位 老 師 及 研 究 所 同 學 們 在 這 段 期 間 的 幫 忙 及 關 懷, 使 我 能 夠 順 利 畢 業, 謝 謝 你 們 最 後 感 謝 我 的 父 母 長 期 以 來 對 我 的 栽 培, 也 謝 謝 我 的 家 人 及 朋 友 對 我 的 幫 忙 及 關 懷, 使 我 能 順 利 完 成 學 業 最 後, 對 於 所 有 關 心 我 及 愛 我 的 人, 再 次 向 你 們 道 謝, 並 祝 願 你 們 都 幸 福 快 樂 胡 國 興 謹 誌 於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III
目 錄 中 文 摘 要... I Abstract... I I 誌 謝...III 目 錄...IV 表 目 錄...VI 圖 目 錄...VII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3 第 三 節 研 究 架 構 與 流 程...4 第 二 章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演 變 與 概 況...6 第 一 節 越 南 金 融 機 構 系 統 組 織 架 構...6 第 二 節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概 況...6 第 三 章 文 獻 回 顧... 9 第 一 節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相 關 文 獻... 9 第 二 節 銀 行 效 率 評 估 之 相 關 文 獻...19 第 四 章 研 究 方 法... 21 第 一 節 Farrell 效 率 觀 念... 21 第 二 節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之 理 論...23 第 三 節 銀 行 業 投 入 與 產 出 界 定...29 第 四 節 資 料 來 源 及 變 數 選 取...33 第 五 章 實 證 研 究... 34 第 一 節 總 技 術 效 率 分 析 BCC 模 型... 34 第 二 節 差 額 變 數 分 析...37 IV
第 三 節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分 析... 38 第 四 節 小 結... 40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意 見... 41 參 考 文 獻... 42 附 錄... 46 V
表 目 錄 表 3-1 文 獻 彙 整 表...14 表 3-2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理 論 發 展 之 重 要 里 程...18 表 4-1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分 析...29 表 4-2 樣 本 銀 行 一 覽 表...33 表 5-1 2010 年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效 率 表...36 表 5-2 越 南 银 行 業 差 額 變 數 表...37 表 5-3 以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計 算 各 年 度 之 各 項 效 率...38 表 5-4 以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計 算 各 銀 行 之 各 項 平 均 效 率 變 動...40 VI
圖 目 錄 圖 1-1 研 究 流 程 圖...5 圖 2-1 越 南 金 融 機 構 系 統 組 織 架 構...7 圖 4-1 Farrell 效 率 前 緣 圖...22 VII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動 機 越 南 從 2006-2010 年 因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 整 個 越 南 市 場 要 開 放, 帶 動 高 額 的 投 資, 出 現 嚴 重 之 通 貨 膨 脹, 造 成 經 濟 成 長 衰 退 按 2007 年 起 每 年 的 通 貨 膨 脹 率 均 高 出 GDP 成 長 率, 造 成 越 南 經 濟 發 展 非 常 不 穩 定 從 2005 年 至 2010 年 的 時 段, 每 年 的 預 算 赤 字 ( 佔 GDP) 接 近 5%, 其 中 2009 年 為 6.99% 及 2010 年 為 5.95%, 均 超 過 正 常 值 3% 該 比 重 逐 年 未 下 降, 而 且 規 模 逐 年 擴 大, 造 成 國 庫 透 支 且 政 府 公 債 增 加 2007 年 至 2011 年 來 外 匯 存 底 逐 年 下 降, 越 盾 持 續 貶 值, 造 成 黃 金 及 美 元 幣 值 上 漲, 人 民 對 越 盾 信 心 不 足 在 2011 年 越 南 總 體 經 濟 概 況, 長 期 以 政 府 及 國 營 企 業 為 主 的 投 資 型 態, 造 成 國 庫 的 嚴 重 透 支 : 越 南 政 府 及 國 營 企 業 一 直 是 國 內 投 資 的 主 體, 因 此 國 營 企 業 成 為 越 南 國 債 之 主 要 債 務 人 以 2009 年 為 例, 越 南 政 府 佔 國 內 總 投 資 額 的 40%, 其 中 44% 係 投 資 於 國 營 企 業 越 南 統 計 總 局 表 示, 到 2009 年 越 南 國 庫 並 無 透 支, 根 據 越 南 財 政 部 的 數 據 指 出, 依 照 國 際 規 範 估 算, 越 南 國 庫 透 支 為 GDP 的 4.5%, 根 據 亞 洲 開 發 銀 行 (ADB) 的 估 算, 越 南 的 國 庫 透 支 已 達 GDP 的 7.8% 而 越 南 政 府 債 務 截 至 2011 年 初 已 高 達 GDP 的 54.3% 銀 行 產 業 在 一 國 的 經 濟 活 動 中, 扮 演 重 要 的 金 融 中 介 角 色, 其 存 在 不 僅 可 以 活 絡 資 金 提 高 資 金 融 通 效 率, 亦 可 加 速 資 本 累 積, 從 而 促 進 國 家 經 貿 發 展 近 5 年 來, 越 南 國 家 和 各 地 方 銀 行 業 發 展 勢 頭 十 分 強 勁 經 過 轉 換 股 份 制 新 成 立 等, 已 使 銀 行 系 統 有 了 嶄 新 的 面 貌 為 了 吸 引 顧 客, 1
融 合 時 代 創 造 競 爭 優 勢 投 資 現 代 化 建 設 成 為 許 多 銀 行 的 關 鍵 性 戰 略 進 入 WTO 之 後 越 南 銀 行 業 面 對 更 多 影 響 與 競 爭, 越 南 承 諾 成 為 WTO 會 員 後, 將 開 放 100% 外 資 銀 行 設 立, 越 南 國 有 銀 行 為 強 化 競 爭 力, 已 紛 紛 提 高 資 本 額 另 在 外 商 銀 行 分 行 方 面, 越 南 中 央 銀 行 為 履 行 WTO 入 會 承 諾, 指 示 外 銀 分 行 吸 收 非 授 信 戶 越 南 籍 自 然 人 之 越 盾 存 款 開 放 時 間 表 隨 著 越 南 加 入 WTO 後 對 金 融 業 開 放 的 承 諾, 全 球 各 地 外 資 銀 行 進 入 越 南 金 融 業 的 腳 步 將 更 加 迅 速, 國 際 投 資 主 體 亦 重 視 越 南 未 來 發 展 潛 力 因 此 越 南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十 分 重 要 2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後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 越 南 銀 行 業 面 對 愈 來 愈 大 的 內 部 競 爭 及 外 部 競 爭, 所 以 越 南 銀 行 業 經 營 環 境 於 近 幾 年 來 也 面 臨 極 大 的 考 驗 在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內 部 競 爭 是 金 融 機 構 擴 張 分 行 數 與 日 俱 增 ; 對 於 外 部 競 爭 是 外 國 金 融 機 構 大 量 來 越 南 設 立 分 行 據 點 跟 本 國 銀 行 合 資 等 因 此 應 致 力 於 銀 行 績 效 之 衡 量, 除 了 成 本 控 制 外, 銀 行 產 業 的 成 長 乃 成 為 最 重 要 之 經 營 績 效 指 標, 未 來 只 有 提 高 競 爭 力, 銀 行 業 才 能 永 續 經 營 而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 廣 泛 應 用 於 衡 量 金 融 機 構 績 效, 其 優 點 在 於 不 需 設 定 函 數 型 式 且 可 以 衡 量 多 元 投 入 與 多 元 產 出 不 過 傳 統 之 DEA 均 假 設 所 有 的 決 策 單 位 均 屬 於 單 一 系 統, 此 外 許 多 研 究 也 均 指 出, 控 制 不 良 放 款 對 於 個 別 銀 行 與 整 體 金 融 環 境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然 而 在 模 型 中 不 良 放 款 是 屬 於 負 向 產 出, 並 不 符 合 DEA 模 型 中 投 入 產 出 變 數 需 滿 足 半 正 定 的 假 設 因 此, 本 研 究 試 圖 利 用 System-CCR 模 型 與 Malmquist 模 型, 以 及 選 取 固 定 資 產 營 業 費 用 為 投 入 項,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作 為 產 出 項 來 評 估 各 銀 行 的 效 率 變 動, 技 術 變 動,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以 檢 視 越 南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以 及 生 產 力 變 動 的 原 因 根 據 前 述, 在 競 爭 激 烈 且 經 濟 蕭 條 的 環 境 中, 如 何 採 取 不 同 的 經 營 策 略 才 能 夠 提 昇 企 業 的 獲 利 能 力 及 經 營 績 效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課 題 本 研 究 主 要 評 估 越 南 加 入 WTO 後,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經 營 績 效, 研 究 結 果 希 望 能 夠 作 為 越 南 3
政 府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學 者 參 考 之 依 據 第 三 節 研 究 架 構 與 流 程 一 研 究 架 構 本 研 究 架 構 共 分 成 六 個 章 節, 依 序 說 明 如 下 : 第 一 章 為 緒 論, 說 明 本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研 究 限 制, 並 介 紹 銀 行 產 業 之 背 景 第 二 章 為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演 變 與 概 況, 說 明 越 南 經 濟 體 系 金 融 機 構 銀 行 業 的 演 變 與 概 況 第 三 章 為 文 獻 回 顧, 探 討 相 關 文 獻, 包 含 對 銀 行 產 業 的 績 效 評 估 及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之 文 獻 探 討 第 四 章 為 研 究 方 法 與 變 數 選 擇 探 討,DEA 理 論 及 模 型, 並 說 明 使 用 的 變 數 定 義 及 資 料 來 源 第 五 章 為 實 證 研 究, 對 本 研 究 所 選 擇 的 越 南 銀 行 進 行 實 證 研 究, 並 對 其 結 果 進 行 分 析 探 討 第 六 章 為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文 之 總 結 與 未 來 的 建 議 4
二 研 究 流 程 本 研 究 流 程 如 圖 1-1 所 示 :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訂 定 研 究 目 的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確 認 研 究 樣 本 資 料 蒐 集 實 證 分 析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5
圖 1-1 研 究 流 程 圖 第 二 章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演 變 與 概 況 第 一 節 越 南 金 融 機 構 系 統 組 織 架 構 近 幾 年 來, 越 南 經 濟 呈 現 快 速 增 長, 投 資 環 境 不 斷 改 善, 國 內 外 投 資 日 趨 活 躍, 金 融 業 得 到 迅 速 發 展 越 南 現 有 5 家 國 有 商 業 銀 行, 分 別 是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越 南 投 資 發 展 銀 行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越 南 農 業 和 農 村 發 展 銀 行 九 龍 江 房 屋 發 展 銀 行,1 家 政 策 性 銀 行 ( 即 越 南 發 展 銀 行 ),25 家 城 市 股 份 商 業 銀 行 11 家 農 村 股 份 商 業 銀 行,31 家 外 國 銀 行 分 行,5 家 合 資 銀 行,44 家 外 國 金 融 組 織 駐 越 辦 事 處,6 家 金 融 公 司,10 家 金 融 租 賃 公 司,960 家 信 用 社, 如 圖 2-1 所 示 顯 現 越 南 金 融 網 點 分 佈 廣 泛, 但 也 表 示 越 南 銀 行 業 務 的 機 會 以 及 所 需 面 對 的 競 爭 性 越 南 各 銀 行 名 稱, 則 如 附 錄 所 示 第 二 節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概 況 越 南 銀 行 資 金 主 要 來 自 民 間, 根 據 統 計 資 料 顯 示,2006 年 1-8 月, 越 銀 行 業 共 吸 收 民 間 越 幣 資 本 2,432,100 億 越 盾 ( 約 152 億 美 元 ), 較 2005 年 同 期 增 加 21% 在 民 間 外 幣 資 本 方 面 計 65.86 億 美 元, 較 2005 年 同 時 期 成 長 34%, 顯 示 越 南 民 間 資 本 存 量 較 大, 頗 具 開 發 潛 力 然 而, 在 銀 行 業 方 面, 越 南 國 家 金 融 領 域 業 務 由 國 有 商 業 銀 行 具 主 導 力 量, 根 據 中 國 商 務 部 報 導 指 出, 越 南 國 有 銀 行 占 全 國 儲 蓄 存 款 總 額 的 76% 和 貸 款 總 額 的 80% 但 是, 6
股 份 商 業 銀 行 經 營 較 靈 活,2006 年 資 產 平 均 增 長 48-50%, 儲 蓄 存 款 額 平 均 增 長 45-60%, 貸 款 額 平 均 增 長 35-50% 而 在 越 外 國 銀 行 分 行 和 合 資 銀 行 平 均 註 冊 資 金 為 1500-2000 萬 美 元, 規 模 較 國 有 銀 行 相 比 不 大, 但 管 理 理 念 金 融 產 品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經 營 彈 性 等 方 面 有 明 顯 優 勢 2006 年, 外 資 銀 行 貸 款 的 市 場 份 額 已 增 至 14%, 貸 款 餘 額 約 為 37.5 億 美 元, 稅 前 利 潤 約 為 1.06 億 美 元, 占 越 南 銀 行 業 稅 前 利 潤 總 額 的 18%, 而 不 良 貸 款 率 僅 0.38%, 資 金 風 險 較 低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越 南 國 家 銀 行 允 許 當 地 商 業 銀 行 合 資 銀 行 全 外 資 銀 行 及 外 國 子 銀 行 與 企 業 客 戶 進 行 利 率 套 利 業 務 (interest rate swap) 惟 從 事 此 項 業 務 之 銀 行 登 記 資 本 額 須 達 1 兆 越 南 盾 以 上, 且 與 企 業 利 率 套 利 轉 換 合 約 本 金 不 得 超 過 銀 行 自 有 資 本 額 之 30%; 當 地 商 業 銀 行 間 或 外 國 信 用 組 織 之 間 亦 得 進 行 相 關 交 易, 包 括 單 一 貨 幣 利 率 套 利 兩 種 貨 幣 之 交 叉 利 率 套 利 換 匯 (cross currency swap) 等 5 家 國 有 商 業 銀 行 1 家 政 策 銀 行 ( 即 越 南 發 展 銀 行 ) 25 家 城 市 股 份 商 業 銀 行 36 家 股 份 商 業 銀 行 越 南 金 融 機 構 系 統 11 家 農 村 股 份 商 業 銀 行 5 家 合 資 銀 行 31 家 國 外 銀 行 分 支 80 家 外 資 銀 行 5 家 外 國 銀 行 7
960 家 人 民 信 用 社 44 家 外 國 金 融 組 織 駐 越 辦 事 處 圖 2-1 越 南 金 融 機 構 系 統 組 織 架 構 越 南 承 諾 成 為 WTO 會 員 後, 將 開 放 100% 外 資 銀 行 設 立, 越 南 國 有 銀 行 為 強 化 競 爭 力, 已 紛 紛 提 高 資 本 額 依 據 越 南 國 家 銀 行 資 料 顯 示, 至 2007 年 年 底, 約 有 80% 越 南 銀 行 將 提 高 資 本 額 至 1 兆 越 盾 ( 約 合 6,250 萬 美 元 ) 另 在 外 商 銀 行 分 行 方 面, 越 南 中 央 銀 行 為 履 行 WTO 入 會 承 諾, 2007 年 2 月 7 日 第 1210 NHNN-CHN 號 通 函 越 南 外 商 銀 行 分 行, 指 示 外 銀 分 行 吸 收 非 授 信 戶 越 南 籍 自 然 人 之 越 盾 存 款 開 放 時 間 表 依 據 前 述 通 函, 外 銀 分 行 吸 收 越 盾 存 款 之 開 放 時 間 表 分 別 為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為 實 收 資 本 額 之 650%,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為 實 收 資 本 額 之 800%,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為 實 收 資 本 額 之 900%,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 為 實 收 資 本 額 之 1,000%,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即 享 有 國 民 待 遇 隨 著 越 南 加 入 WTO 後 對 金 融 業 開 放 的 承 諾, 全 球 各 地 外 資 銀 行 進 入 越 南 金 融 業 的 腳 步 將 更 加 迅 速, 國 際 投 資 主 體 看 越 南 未 來 發 展 潛 力, 從 2005 年 上 半 年 開 始, 隨 著 越 南 國 內 對 外 資 進 入 銀 行 業 的 政 策 逐 漸 放 寬, 外 國 銀 行 陸 續 購 買 越 南 股 份 制 銀 行 的 股 權, 成 為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重 要 股 東 8
第 三 章 文 獻 回 顧 第 一 節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相 關 文 獻 馬 立 原 (2004) 探 討 本 國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與 逾 放 比 之 實 證 研 究, 以 1999 年 至 2002 年 為 研 究 期 間, 本 國 上 市 上 櫃 銀 行 共 33 家 為 研 究 樣 本, 以 資 本 用 人 費 用 及 利 息 支 出 為 投 入 變 數 ;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及 逾 放 比 為 產 出 變 數, 以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分 析, 研 究 發 現, 該 研 究 將 逾 放 比 嘗 試 將 逾 放 比 納 入 DEA 模 式 的 產 出 變 數 中, 來 衡 量 銀 行 經 營 效 率, 並 克 服 其 所 造 成 的 同 向 性 (Isotonicity, 亦 稱 單 調 性 ) 矛 盾 現 象,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確 實 可 行 李 喬 銘 (2004) 探 討 本 國 上 市 上 櫃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之 研 究, 以 1999 年 至 2001 年 為 研 究 期 間, 本 國 上 市 上 櫃 35 家 銀 行 為 研 究 樣 本, 先 以 因 素 分 析 法 選 出 22 項 研 究 變 數 後, 再 以 固 定 資 產 利 息 支 出 營 業 費 用 存 款 為 投 入 變 數, 產 出 變 數 則 為 流 動 資 產 利 息 收 入 放 款, 以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分 析, 研 究 發 現 (1) 這 兩 種 研 究 方 法 下 所 產 生 的 結 果 存 在 歧 異 性, 對 銀 行 的 實 際 經 營 表 現 有 不 同 的 評 比 (2) 若 能 同 時 由 以 上 兩 種 研 究 方 法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加 以 綜 合 評 比 及 驗 證, 將 會 使 所 得 結 果 更 具 可 信 度 徐 清 俊 黃 俊 誠 (2004) 探 討 金 控 公 司 子 銀 行 之 經 營 績 效 - 以 台 灣 為 例 對 台 灣 上 市 櫃 共 14 家 金 控 公 司 之 子 銀 行 為 研 究 對 象, 以 民 國 90 年 12 月 19 日 第 一 家 金 控 公 司 開 始 成 立 的 次 一 年 度 為 觀 察 期 間, 觀 察 目 前 14 家 金 控 公 司 在 民 國 91 年 中, 合 計 15 家 子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本 文 先 以 資 料 包 絡 法 (DEA) 評 估 個 別 銀 行 的 技 術 效 率, 再 以 資 本 利 息 支 出 用 人 費 用 為 投 入 變 數, 產 出 變 數 則 為 手 續 費 佣 金 利 息 收 入 放 款 ; 然 後 用 Tobit 截 斷 迴 歸 方 程 式 探 討 影 響 銀 行 技 術 效 率 值 的 因 素 結 果 發 現 如 下 :( 一 ) 有 五 家 銀 行 處 於 無 9
效 率 狀 態 ( 二 ) 非 效 率 銀 行 有 一 家 來 自 於 純 技 術 無 效 率, 四 家 來 自 規 模 無 效 率 如 要 改 善 整 體 銀 行 的 效 率, 前 者 應 從 純 技 術 效 率 下 手, 亦 即 應 該 以 以 最 適 當 的 投 入 來 創 造 最 大 的 產 出 後 者 應 從 規 模 效 率 下 手, 亦 即 應 當 擴 增 生 產 規 模 以 改 善 效 率 ( 三 ) 逾 放 比 率 資 產 報 酬 率 利 率 敏 感 性 缺 口 與 淨 值 比 率 以 及 流 動 準 備 比 率 皆 會 影 響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 四 ) 放 款 品 質 對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會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黃 梅 智 (2006) 探 討 DEA-CAT 模 型 下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以 2002 年 到 2004 為 研 究 期 間, 以 本 國 45 家 銀 行 為 研 究 樣 本, 利 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群 組 比 較 模 式 兩 種 研 究 方 法, 以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員 工 人 數 為 投 入 變 數 ; 投 資 放 款 及 其 他 收 入 為 產 出 變 數, 以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及 群 組 比 較 模 式 來 分 析, 研 究 發 現 :(1)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下 子 銀 行 在 資 源 運 用 上, 相 較 獨 立 銀 行 有 較 佳 的 管 理 決 策 及 經 營 技 術 (2) 金 控 下 之 子 銀 行, 三 年 的 實 證 結 果 其 CAT 的 效 率 值 皆 大 於 BCC 下 之 效 率 值 ; 而 獨 立 銀 行 在 CAT 或 BCC 之 下 效 率 值 皆 無 差 別 (3) 依 照 總 資 產 規 模 大 小 分 類, 發 現 總 資 產 愈 大 者, 其 技 術 效 率 愈 佳, 總 資 產 較 小 者, 則 因 受 限 於 規 模 而 較 難 有 更 好 的 發 展 甘 永 成 (2007) 探 討 本 國 銀 行 與 外 商 銀 行 之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以 2003 年 到 2005 年 為 研 究 期 間, 本 國 銀 行 45 家 及 外 商 銀 行 29 家 為 研 究 樣 本, 以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之 SBM 模 式 與 差 額 變 數 分 析 為 研 究 方 法, 投 入 變 數 為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員 工 人 數, 產 出 變 數 為 投 資 放 款 收 入, 研 究 發 現 :(1) 外 商 銀 行 在 效 率 上 差 異 較 大, 有 佳 者 極 佳, 劣 者 極 劣 的 情 況 發 生 (2) 組 織 改 造 或 併 購 需 要 一 段 的 緩 衝 期, 方 能 使 合 併 綜 效 產 生 (3) 無 效 率 之 原 因, 投 入 變 數 在 於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與 員 工 人 數 過 多, 而 產 出 變 數 則 在 於 投 資 不 足 及 收 入 過 少 影 響 較 大 10
王 火 炎 (2007) 探 討 銀 行 分 支 機 構 經 營 效 率 分 析 三 階 段 DEA 方 法 之 應 用, 以 安 泰 商 業 銀 行 之 營 業 分 支 機 構 作 為 研 究 主 題, 主 要 目 的 為 分 析 該 銀 行 之 營 業 分 支 機 構 經 營 效 率 變 化, 以 瞭 解 該 銀 行 各 營 業 分 支 機 構 經 營 效 率 表 現, 以 茲 做 為 銀 行 層 峰 經 營 策 略 訂 定 之 參 考 本 研 究 資 料 來 源 取 自 該 銀 行 之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以 2004 年 至 2006 年 該 銀 行 全 省 53 家 營 業 分 支 機 構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採 用 三 階 段 DEA 模 型 估 計 銀 行 之 效 率 值 投 入 變 數 為 業 務 費 用 員 工 人 數 與 資 金 投 入 量, 產 出 變 數 為 放 款 總 額 盈 餘 實 証 結 果 顯 示, 經 過 對 環 境 變 數 與 隨 機 誤 差 項 之 調 整 後, 效 率 值 第 一 階 段 與 第 三 階 段 皆 存 在 顯 著 之 差 異, 顯 示 環 境 變 數 與 隨 機 干 擾 項 確 實 影 響 銀 行 效 率 之 表 現 葉 曜 嶙 (2007) 探 討 台 灣 地 區 金 控 公 司 旗 下 銀 行 與 證 券 公 司 之 績 效 分 析, 以 200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為 研 究 期 間, 利 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以 台 灣 14 家 金 控 公 司 旗 下 銀 行 與 證 券 業 為 研 究 樣 本, 投 入 變 數 為 利 息 支 出 與 用 人 費 用, 產 出 變 數 為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及 淨 值, 研 究 發 現 :(1) 未 達 最 適 效 率 之 銀 行 業, 投 入 變 數 應 減 少 利 息 支 出, 產 出 變 數 應 增 加 非 利 息 收 入 與 淨 值 未 達 最 適 效 率 之 證 券 業, 投 入 變 數 在 利 息 支 出 與 用 人 費 用 上 應 力 求 減 少, 產 出 變 數 應 增 加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及 淨 值 (2) 實 證 結 果 發 現 在 台 灣 地 區 無 論 是 以 銀 行 業 或 以 證 券 業 為 主 體 之 金 控 公 司, 從 2003 到 2006 年 績 效 表 現 均 無 顯 著 差 異 周 紜 如 (2008) 探 討 台 灣 金 控 公 司 之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以 2003 年 至 2006 年 為 研 究 期 間, 以 台 灣 13 家 金 控 公 司 為 研 究 樣 本, 以 二 階 段 資 料 分 析 包 絡 法 分 析, 第 一 階 段 的 投 入 變 數 為 固 定 資 產 用 人 費 用 營 業 費 用 利 息 支 出, 產 出 變 數 為 利 息 收 入 及 營 業 收 入, 第 二 階 段 的 投 入 變 數 為 利 息 收 入 及 營 業 收 入, 產 出 變 數 為 投 資 利 潤 及 稅 前 盈 餘 研 究 發 現 (1) 整 體 金 控 產 業 在 行 銷 11
階 段 已 能 充 分 利 用 資 源, 達 到 正 成 長 ;(2) 在 獲 利 階 段 只 有 國 票 金 擁 有 純 技 術 效 率, 沒 有 銀 行 擁 有 規 模 效 率, 顯 示 未 能 充 分 利 用 資 源, 而 出 現 浪 費 生 產 要 素 的 現 象 李 揚 郭 睿 淇 李 威 龍 林 孟 熙 (2009) 探 討 中 國 與 印 度 銀 行 產 業 之 群 體 績 效 評 估 以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員 工 費 用 為 投 入 變 數 ; 投 資 總 額 放 款 及 其 他 收 入 為 產 出 變 數, 以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及 群 組 比 較 模 式 來 分 析,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 印 度 銀 行 產 業 群 體 績 效 基 本 上 優 於 中 國 銀 行 產 業, 主 要 來 自 於 印 度 銀 行 產 業 較 佳 的 生 產 邊 界 之 生 產 力 和 群 體 內 規 模 效 率 之 一 致 性 柯 慈 儀 李 育 智 (2009) 探 討 逾 期 放 款 對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之 影 響 針 對 2005 年 至 2007 年 間 34 家 本 國 銀 行 及 27 家 外 國 銀 行, 採 用 中 介 法 選 取 投 入 產 出 變 數 投 入 變 數 為 存 款 員 工 人 數 與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 產 出 變 數 為 放 款 逾 期 放 款 投 資 與 其 它 收 入 等 相 關 資 料 進 行 實 證 研 究, 探 討 逾 期 放 款 對 於 本 國 銀 行 與 外 國 銀 行 在 台 分 行 之 經 營 績 效 分 析 與 比 較 其 結 果 顯 示 : 在 BBC 不 含 非 意 欲 產 出 的 模 型 下 本 國 銀 行 經 營 效 率 值 較 好 的 銀 行, 加 入 Seiford and Zhu 非 意 欲 產 出 模 型 後, 排 名 都 明 顯 下 降, 說 明 了 逾 期 放 款 的 影 響 力 及 重 要 性, 即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較 好, 是 以 較 高 的 逾 期 放 款 為 代 價, 而 逾 期 放 款 比 率 的 高 低 顯 著 影 響 了 銀 行 經 營 效 率 排 名 楊 振 宗 ( 2010 ) 探 討 台 灣 上 市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使 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來 分 析 以 台 灣 地 區 22 家 上 市 商 業 銀 行 為 研 究 樣 本,2006 年 到 2009 年 為 研 究 期 間, 選 擇 固 定 資 產 利 息 支 出 及 用 人 費 用 為 投 入 變 數, 以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為 產 出 變 數, 利 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分 析 銀 行 之 各 種 績 效 值, 探 討 無 效 率 的 原 因, 並 提 出 改 善 的 指 標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1) 兆 豐 商 銀 中 信 12
銀 行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萬 泰 銀 行 遠 東 銀 行 大 眾 銀 行 及 安 泰 銀 行 在 研 究 年 度 均 達 最 適 效 率 境 界, 其 中 兆 豐 商 銀 及 台 北 富 邦 銀 各 年 度 盈 餘 皆 為 正 數, 可 做 為 其 他 銀 行 未 達 最 適 效 率 的 學 習 標 竿 (2) 銀 行 之 改 善 方 向 除 了 提 高 金 融 產 品 的 收 益 性, 面 對 市 場 已 過 度 飽 和 的 情 況, 縮 減 經 營 規 模 亦 是 提 昇 經 營 效 率 的 有 效 方 法 羅 景 隆 (2011) 使 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 來 探 討 中 國 與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之 績 效 評 估 以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員 工 人 數 為 投 入 變 數 ; 投 資 不 良 放 款 正 常 放 款 及 其 他 收 入 為 產 出 變 數,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1) 中 國 銀 行 與 越 南 銀 行 的 效 率 邊 界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2) 越 南 銀 行 無 法 成 為 中 國 銀 行 的 學 習 標 竿, 而 有 些 越 南 銀 行 必 頇 學 習 中 國 銀 行 的 營 運 模 式 才 能 夠 改 善 自 己 的 效 率 Zaim(1995) 以 資 料 包 絡 法 衡 量 土 耳 其 1980 年 間 商 業 銀 行 金 融 改 革 前 後 之 經 濟 效 果 以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及 群 組 比 較 模 式 來 分 析, 投 入 變 數 為 利 息 支 出 員 工 人 數 折 舊 支 出, 產 出 變 數 為 長 短 期 放 款 與 定 期 存 款 研 究 發 現 : 土 耳 其 之 公 營 銀 行 比 民 營 銀 行 來 的 有 效 率 文 中 指 出 公 營 銀 行 無 效 率 主 要 的 原 因 為 配 置 效 率, 民 營 銀 行 無 效 率 主 因 則 為 技 術 無 效 率 此 外, 銀 行 可 以 運 用 規 模 的 調 整 來 達 到 最 適 的 營 運 規 模 Bhattacharyya, Lovell, and Sahay(1997) 運 用 資 料 包 絡 法 來 衡 量 印 度 政 府 1986 到 1991 年 間 實 施 金 融 改 革 70 家 印 度 商 業 銀 行 技 術 效 率 值 投 入 項 目 為 利 息 費 用 與 營 運 費 用, 產 出 變 數 則 有 存 放 款 與 投 資 其 研 究 結 論 為 在 尚 未 實 施 金 融 改 革 之 前, 公 營 銀 行 比 民 營 銀 行 經 營 上 有 效 率, 而 在 實 施 金 融 改 革 之 後, 民 營 銀 行 之 效 率 值 均 已 逐 漸 趕 上 公 營 銀 行 13
相 關 文 獻 之 投 入 產 出 項 目 及 研 究 結 果 彙 整 如 表 3-1 所 示 : 表 3-1 文 獻 彙 整 表 作 者 ( 年 代 ) 馬 立 原 (2004) 李 喬 銘 (2004) 徐 清 俊 黃 俊 誠 ( 2004) 黃 梅 智 (2006) 研 究 目 的 投 入 與 產 出 項 目 研 究 結 果 本 國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與 逾 放 比 本 國 上 市 上 櫃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之 研 究 探 討 金 控 公 司 子 銀 行 之 經 營 績 效 - 以 台 灣 為 例 探 討 DEA-CAT 模 型 下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投 入 項 目 : 資 本 用 人 費 用 及 利 息 支 出 產 出 項 目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及 逾 放 比 投 入 項 目 : 利 息 收 入 產 出 項 目 : 流 動 資 產 利 息 收 入 放 款 投 入 項 目 : 非 利 息 收 入 及 逾 放 比 產 出 項 目 : 手 續 費 佣 金 利 息 收 入 放 款 投 入 項 目 :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員 工 人 數 產 出 項 目 : 投 資 放 款 及 其 他 收 入 本 研 究 將 逾 放 比 納 入 DEA 模 式 的 產 出 變 數 中, 來 衡 量 銀 行 經 營 效 率, 並 克 服 其 所 造 成 的 同 向 性 矛 盾 現 象,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此 法 可 行 本 研 究 顯 示 若 能 同 時 由 以 上 兩 種 研 究 方 法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加 以 綜 合 評 比 及 驗 證, 將 會 使 所 得 結 果 更 具 可 信 度 (1) 有 五 家 銀 行 處 於 無 效 率 狀 態 (2) 非 效 率 銀 行 有 一 家 來 自 於 純 技 術 無 效 率, 四 家 來 自 規 模 無 效 率 (3) 逾 放 比 率 資 產 報 酬 率 利 率 敏 感 性 缺 口 與 淨 值 比 率 以 及 流 動 準 備 比 率 皆 會 影 響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4) 放 款 品 質 對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會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1)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下 子 銀 行 在 資 源 運 用 上 有 較 佳 的 管 理 決 策 及 經 營 技 術 (2) 發 現 總 資 產 愈 大 者, 其 技 術 效 率 愈 佳, 總 資 產 較 小 者, 則 因 受 限 於 規 模 而 較 難 有 更 好 的 發 展 14
作 者 ( 年 代 ) 表 3-1 文 獻 彙 整 表 ( 續 1) 研 究 目 的 投 入 與 產 出 項 目 研 究 結 果 甘 永 成 (2007) 王 火 炎 (2007) 探 討 本 國 銀 行 與 外 商 銀 行 之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探 討 銀 行 分 支 機 構 經 營 效 率 分 析 三 階 段 DEA 方 法 之 應 用 1. 外 商 銀 行 在 效 率 上 有 佳 者 極 投 入 項 目 : 佳, 劣 者 極 劣 的 情 況 發 生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2. 無 效 率 之 原 因, 投 入 方 面 在 於 員 工 人 數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與 員 工 人 數 過 產 出 項 目 : 多, 而 產 出 方 面 則 在 於 投 資 不 投 資 放 款 收 入 足 及 收 入 過 少 影 響 較 大 投 入 項 目 : 業 務 費 用 員 工 人 數 與 資 金 投 入 量 產 出 項 目 : 放 款 總 額 盈 餘 效 率 值 第 一 階 段 與 第 三 階 段 皆 存 在 顯 著 之 差 異, 顯 示 環 境 變 數 與 隨 機 干 擾 項 確 實 影 響 銀 行 效 率 之 表 現 經 過 調 整 後, 第 三 階 段 所 得 之 效 率 值 已 去 除 外 生 變 數 與 隨 機 誤 差 之 影 響, 更 能 代 表 該 銀 行 全 省 營 業 分 支 機 構 之 經 營 管 理 效 率 葉 曜 嶙 (2007) 台 灣 地 區 金 控 公 司 旗 下 銀 行 與 證 券 公 司 之 績 效 分 析 投 入 項 目 : 利 息 支 出, 用 人 費 用 產 出 項 目 :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淨 值 未 達 最 適 效 率 境 界 之 銀 行 業, 應 把 不 必 要 之 利 息 支 出 儘 可 能 減 少, 且 增 加 非 利 息 收 入 與 淨 值 在 證 券 業 方 面, 應 在 利 息 支 出 與 用 人 費 用 上 力 求 減 少, 並 增 加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及 淨 值 周 紜 如 (2008) 台 灣 金 控 公 司 之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投 入 項 目 : (1) 金 控 業 在 行 銷 階 段 已 能 充 分 固 定 資 產 用 人 費 利 用 資 源 ;(2) 在 獲 利 階 段 未 能 用 營 業 費 用 利 充 分 利 用 資 源, 出 現 浪 費 生 產 息 支 出 要 素 的 現 象, 且 因 技 術 退 步 偏 產 出 項 目 : 離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或 長 期 最 適 規 利 息 收 入 及 營 業 模 收 入 15
表 3-1 文 獻 彙 整 表 ( 續 2) 作 者 ( 年 代 ) 李 揚 郭 睿 淇 李 威 龍 林 孟 熙 (2009) 柯 慈 儀 李 育 智 (2009) 楊 振 宗 ( 2010 ) 研 究 目 的 投 入 與 產 出 項 目 探 討 中 國 與 印 度 銀 行 產 業 之 群 體 績 效 評 估 探 討 逾 期 放 款 對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之 影 響 探 討 台 灣 上 市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投 入 項 目 :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員 工 費 用 產 出 項 目 : 投 資 總 額 放 款 及 其 他 收 入 投 入 項 目 : 存 款 員 工 人 數 與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產 出 項 目 : 放 款 逾 期 放 款 投 資 與 其 它 收 入 投 入 項 目 : 固 定 資 產 利 息 支 出 及 用 人 費 用 產 出 項 目 :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研 究 結 果 印 度 銀 行 產 業 群 體 績 效 基 本 上 優 於 中 國 銀 行 產 業, 主 要 來 自 於 印 度 銀 行 產 業 較 佳 的 生 產 邊 界 之 生 產 力 和 群 體 內 規 模 效 率 之 一 致 性 不 過, 中 印 兩 國 銀 行 產 業 群 體 之 生 產 邊 界 的 生 產 力 並 未 存 在 完 全 優 勢 的 情 形, 而 是 各 自 營 運 在 其 較 具 生 產 力 優 勢 的 生 產 邊 界 範 圍 內 逾 期 放 款 的 影 響 力 及 重 要 性, 即 銀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較 好, 是 以 較 高 的 逾 期 放 款 為 代 價, 而 逾 期 放 款 比 率 的 高 低 顯 著 影 響 了 銀 行 經 營 效 率 排 名, 即 高 逾 期 放 款 比 率 的 銀 行 效 率 排 名 明 顯 下 降, 低 逾 期 放 款 比 率 的 銀 行 效 率 排 名 明 顯 上 升, 其 經 營 績 效 較 高, 所 以 逾 期 放 款 在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上 扮 演 著 極 重 要 的 角 色 1. 兆 豐 商 銀 中 信 銀 行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萬 泰 銀 行 遠 東 銀 行 大 眾 銀 行 及 安 泰 銀 行 在 研 究 年 度 均 達 最 適 效 率 境 界, 其 中 兆 豐 商 銀 及 台 北 富 邦 銀 各 年 度 盈 餘 皆 為 正 數, 可 做 為 其 他 銀 行 未 達 最 適 效 率 的 學 習 標 竿 2. 銀 行 之 改 善 方 向 除 了 提 高 金 融 產 品 的 收 益 性, 面 對 市 場 已 過 度 飽 和 的 情 況, 縮 減 經 營 規 模 亦 是 提 昇 經 營 效 率 的 有 效 方 法 16
表 3-1 文 獻 彙 整 表 ( 續 3) 作 者 ( 年 代 ) 研 究 目 的 投 入 與 產 出 項 目 研 究 結 果 羅 景 隆 (2011) Zaim (1995) Bhattacharyya, Lovell,and Sahay(1997) 探 討 中 國 與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之 績 效 評 估 衡 量 美 國 1979 年 間 578 家 銀 行 分 行 之 併 購 績 效 運 用 DEA 來 衡 量 印 度 政 府 1986 到 1991 年 間 實 施 金 融 改 革 70 家 印 度 商 業 銀 行 技 術 效 率 值 投 入 項 目 : 固 定 資 產 存 款 員 工 人 數 產 出 項 目 : 投 資 不 良 放 款 正 常 放 款 及 其 他 收 入 投 入 項 目 : 利 息 支 出 員 工 人 數 折 舊 支 出 產 出 項 目 : 長 短 期 放 款 與 定 期 存 款 投 入 項 目 : 利 息 費 用 與 營 運 費 用 產 出 項 目 : 存 放 款 與 投 資 而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理 論 之 發 展 過 程 如 表 3-2 所 示 : (1) 中 國 銀 行 與 越 南 銀 行 的 效 率 邊 界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2) 越 南 銀 行 無 法 成 為 中 國 銀 行 的 學 習 標 竿, 而 有 些 越 南 銀 行 必 頇 學 習 中 國 銀 行 的 營 運 模 式 才 能 夠 改 善 自 己 的 效 率 公 營 銀 行 比 民 營 銀 行 來 的 有 效 率 許 多 公 營 銀 行 比 民 營 銀 行 經 營 上 來 的 有 效 率 許 多. 17
表 3-2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理 論 發 展 之 重 要 里 程 研 究 者 年 代 貢 獻 Farrell 1957 Charnels, Cooper and Rhodes (CCR) 1978 Charnels, Cooper, Seafordand Stets (CCSS) 1983 Charnels and Cooper 1984 Banker, Charnels and Cooper (BCC) 1984 首 先 提 出 以 生 產 邊 界 衡 量 技 術 效 率 及 價 格 效 率, 並 建 立 數 學 規 劃 模 式 予 以 計 算 將 Farrell 之 觀 念 予 以 推 廣, 衡 量 在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下 多 項 投 入 多 項 產 出 時 之 生 產 效 率 推 廣 CCR(1978) 之 模 式, 提 出 一 數 學 規 劃 模 式 以 評 估 Cobb-Douglas 生 產 函 數 之 效 率 對 CCR 模 式 中 虛 擬 乘 數 提 出 非 阿 基 米 得 數 加 以 補 充 以 生 產 可 能 集 合 的 四 個 公 理 和 Shepherd 距 離 函 數 導 出 衡 量 純 粹 技 術 效 率 及 規 模 效 率 之 模 式 Charnels, Clark, Cooper and Golany 1985 首 先 提 出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之 視 窗 分 析 Charnels, Cooper, Lewin,Morey and Rousseau Banker, Conrad and Strauss 1986 Dyson and Thanassoulis 1988 Thompson, Lange Meier, Lee and Thrall 1985 首 先 對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之 敏 感 度 提 出 分 析 1990 Boussofiane, Dyson andthanassoulis 1991 Chang and Gush 1991 Ali, Cook and Seiford 1991 首 先 對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模 式 與 Translog 成 本 函 數 加 以 比 較 修 正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模 式 以 處 理 當 虛 擬 乘 數 受 限 制 時 之 效 率 評 估 問 題 討 論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模 式 中, 乘 數 的 範 圍 在 效 率 分 析 之 角 色 對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之 理 論 提 出 綜 合 性 的 討 論 對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之 理 論 是 否 無 須 預 設 函 數 型 式 是 否 可 估 計 規 模 報 酬 提 出 討 論 探 討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模 式 中 之 乘 數 間 有 次 序 關 係 時 模 式 之 修 正 Banker and Thrall 1992 探 討 以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估 計 規 模 報 酬 Forund 1992 比 較 參 數 與 非 參 數 的 效 率 評 估 法 Andersen and Petersen 1993 針 對 同 是 有 效 率 的 決 策 單 位 提 出 進 一 步 判 別 的 方 法 18
Doyle and Green 1994 Squishy 1997 Cooper, Park and Yu 1999 發 表 交 叉 效 率 的 概 念, 相 對 於 傳 統 的 自 我 評 估 其 為 一 種 同 儕 評 估 的 方 式 在 同 時 考 量 生 產 活 動 與 成 本 績 效 下, 衡 量 規 模 報 酬 及 規 模 經 濟 發 展 AR-I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模 式, 可 同 時 處 理 精 確 資 料 區 間 資 料, 及 次 序 資 料, 且 包 含 領 域 保 証 的 概 念 第 二 節 銀 行 效 率 評 估 之 相 關 文 獻 利 用 DEA 模 型 來 衡 量 銀 行 之 績 效 的 文 章 不 勝 枚 舉 (Camanho and Dyson) 2006 ; Ray, 2007 ; Strum and Wiliams, 2008 ) 而 效 率 之 研 究 對 象 通 常 是 單 一 國 家 或 區 域 某 產 業 或 某 企 業 的 比 較, 如 Aly et al.(1990) 選 取 1986 年 美 國 322 家 獨 立 銀 行 為 樣 本, 其 研 究 方 法 以 DEA 之 CCR 模 型, 投 入 項 包 含 員 工 人 數, 固 定 資 產, 資 本 與 借 入 款, 產 出 項 則 有 貸 款 與 存 款, 其 結 果 實 證 整 體 銀 行 達 到 65% 的 成 本 效 率, 而 35% 的 成 本 無 效 率 可 歸 因 於 技 術 無 效 率 Yue (1992) 研 究 1984 年 至 1990 年 美 國 密 蘇 里 州 的 60 家 商 業 銀 行 之 績 效 效 率 其 中 利 用 DEA 方 法, 而 投 入 項 包 含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及 放 款 總 額 實 證 研 究 顯 示, 銀 行 無 效 率 的 主 因 為 過 度 的 投 入 與 產 出 不 足 所 導 致 的, 並 非 規 模 無 效 率 的 原 因 所 引 起 Pastor (1999) 以 西 班 牙 1985 年 至 1995 年 之 商 業 銀 行 與 儲 蓄 銀 行 為 樣 本 研 究, 利 用 兩 階 段 DEA 探 討 內 部 風 險 與 外 部 風 險 對 於 銀 行 逾 放 比 的 影 響 其 結 果 顯 示, 在 1992 年 以 前, 逾 放 比 的 變 動 主 要 是 受 到 外 部 風 險 的 影 響, 而 1992 年 之 後, 則 主 要 是 受 到 內 部 風 險 所 影 響 19
Tortora-Ausina (2003) 進 一 步 利 用 西 班 牙 1986-1997 年 之 商 業 銀 行 與 儲 蓄 銀 行 為 樣 本, 討 論 成 本 效 率 的 衡 量 時, 考 慮 非 傳 統 活 動 收 入 其 結 果 顯 示, 非 傳 統 收 入 的 業 務 對 於 商 業 銀 行 的 重 要 性 漸 漸 的 增 加, 但 對 於 儲 蓄 銀 行 則 不 然 長 期 而 言, 儲 蓄 銀 行 成 本 效 率 增 進 比 起 商 業 銀 行 來 得 高 Drake and Hall (2003) 針 對 日 本 銀 行 之 技 術 效 率 和 規 模 效 率 進 行 研 究, 投 入 有 管 理 費 用, 固 定 資 產 及 存 款, 產 出 變 數 則 為 總 放 款, 流 動 資 產, 投 資 及 其 他 收 入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規 模 比 較 大 的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比 小 銀 行 佳, 而 日 本 銀 行 多 處 於 規 模 報 酬 遞 減, 銀 行 放 款 規 模 越 大 其 規 模 效 率 越 好 Joseph et al. (2004) 針 對 加 拿 大 商 業 銀 行 研 究 其 分 行 的 經 營 績 效, 選 取 員 工 人 數, 資 產, 非 利 息 費 用 及 租 金 費 用 作 為 投 入 項, 而 存 款, 放 款 及 手 續 費 收 入 做 為 產 出 項 並 利 用 產 出 導 向 模 型 之 變 動 規 模 報 酬 與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並 同 時 考 慮 授 信 者 信 用 風 險 與 地 區 經 濟 成 長 狀 況, 提 供 分 行 各 階 層 在 資 源 使 用 的 檢 討 上 與 未 來 經 營 之 目 標 參 考 的 依 據 Wang et al. (2005) 以 大 陸 16 家 商 業 銀 行 之 業 務 做 為 研 究 之 對 象, 其 變 數 選 擇, 投 入 面 包 括 資 本 與 資 產, 而 產 出 面 則 有 淨 利, ROA,ROE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民 營 商 業 銀 行 的 效 率 值 仍 顯 著 優 於 國 有 銀 行 的 效 率 值 Megginson (2005) 也 認 為 政 府 主 導 銀 行 業 具 有 嚴 重 的 負 面 效 果 20
第 四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Farrell 效 率 觀 念 Farrell(1957) 是 最 早 探 討 現 代 效 率 衡 量 方 法 的 學 者, 他 提 出 一 個 可 以 處 理 多 投 入 要 素 的 效 率 衡 量 方 法,Farrell 將 效 率 區 分 為 技 術 效 率 (Technical Efficiency, TE) 及 配 置 效 率 (Allocative Efficiency, AE) 技 術 效 率 指 在 現 有 的 技 術 上, 投 入 項 目 的 量 為 固 定 不 變 時, 所 能 生 產 的 最 大 產 量 之 能 力 ; 配 置 效 率 指 投 入 價 格 與 生 產 技 術 固 定 時, 決 策 單 位 投 入 項 目 之 成 本 為 所 有 組 合 項 目 中 之 最 低, 若 同 時 達 到 以 上 二 個 效 率 時 則 得 出 總 效 率 (Overall efficiency) 該 效 率 模 式 有 三 個 重 要 的 基 本 假 設 : (1) 生 產 前 緣 (Production Frontier) 是 由 最 有 效 率 的 單 位 構 成, 無 效 的 單 位 皆 落 於 此 前 緣 之 外 (2)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增 加 一 單 位 的 投 入, 可 以 得 到 一 等 比 例 之 產 出 (3) 生 產 邊 界 是 凸 向 (Convex) 原 點 的, 每 點 之 斜 率 為 負 值 假 設 使 用 二 項 投 入 X1 X2, 一 項 產 出 為 Y, 由 圖 4-1 可 知, 廠 商 為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時,EE 為 滿 足 技 術 效 率 的 等 產 量 線, 代 表 生 產 一 單 位 Y 所 需 要 投 入 (X1 X2) 的 最 小 可 能 組 合, 線 上 每 一 點 皆 具 總 效 率 21
X2/Y F E C A B 0 D F E X1/Y 圖 4-1 Farrell 效 率 前 緣 圖 資 料 來 源 : 孫 遜 (2004) 如 圖 4-1 所 示, 若 生 產 組 合 落 在 C 點, 此 時 C 點 之 技 術 效 率 為 0B/0C, 價 格 效 率 為 0A/0B, 總 效 率 為 技 術 效 率 與 價 格 效 率 之 乘 積, 表 示 如 下 : OE( 總 效 率 ) = TE( 技 術 效 率 ) x PE ( 價 格 效 率 ) 0A/0C = (0B/0C) x (0A/0B) 但 C 點 並 不 具 技 術 效 率, 因 為 在 B 點 亦 可 生 產 出 與 C 相 同 的 產 量, 因 此 唯 有 移 往 D 點, 才 可 同 時 滿 足 技 術 效 率 與 配 置 效 率, 在 D 點 的 總 效 率 值 表 示 如 下 : TE = 0B/0C = OD/OD = 1 PE = 0A/0B = 0D/OD = 1 22
OE = 1, 總 效 率 為 1 Farrell 效 率 模 式 建 立 了 衡 量 效 率 的 雛 形, 雖 然 可 以 對 多 投 入 要 素 進 行 評 估, 但 僅 限 於 單 一 產 出 要 素 的 情 形, 因 此 後 續 學 者 以 此 為 基 礎, 提 出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第 二 節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之 理 論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 係 透 過 資 料 來 進 行 包 絡 分 析 的 方 法, 是 透 過 數 學 線 型 規 劃 (linear programming) 的 方 式, 產 生 一 組 最 適 的 權 數, 俾 能 客 觀 地 結 合 多 項 投 入 與 多 項 產 出 項 目, 化 約 成 一 個 綜 合 指 標, 以 衡 量 個 別 企 業 的 資 源 使 用 效 率 此 係 由 Charnes Cooper 與 Rhodes (1978) 所 提 出, 是 指 在 構 建 生 產 函 數 之 過 程 中, 所 有 的 投 入 資 料 (data), 均 被 包 絡 (envelope) 於 生 產 函 數 之 下 而 得 名 此 時 的 資 料 更 是 指 多 項 產 出 ( 如 財 務 績 效 ) 指 標 或 各 項 投 入 與 產 出 的 數 值 ; 而 包 絡 則 是 指 各 個 指 標 的 整 合, 而 不 只 是 加 權 平 均 而 已 ; 至 於 分 析 則 指 闡 述 說 明 事 情 的 真 相 之 意 基 於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在 進 行 中, 無 須 事 先 設 定 效 率 邊 界 的 數 學 函 數 形 態, 故 又 名 非 參 數 規 劃 法 (non-parametricprogramming approach) 此 外,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可 同 時 處 理 多 項 投 入 與 多 項 產 出 之 間 的 效 率 衡 量 問 題, 可 有 效 解 決 多 項 投 入 與 多 項 產 出 問 題 亦 可 視 為 總 要 素 生 產 力 的 一 般 化 形 式, 即 能 將 多 投 入 多 產 出 的 作 業 特 徵, 彙 集 成 單 一 的 效 率 值 又 因 紀 念 Charnes Cooper 與 Rhodes 三 位 學 者 的 貢 獻, 基 本 的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模 型 即 特 稱 為 CCR-DEA 模 式 本 研 究 使 用 之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DEA) 分 別 為 :(1) CCR--DEA 模 型.. 係 23
由 Charnes Cooper 與 Rhodes (1978) 三 人 共 同 提 出, 主 要 在 分 析 企 業 的 技 術 效 率 (technical efficiency) (2) BCC--DEA 模 型.. 係 由 BankerCharnes 與 Cooper (1984) 提 出, 主 要 在 分 析 企 業 的 純 技 術 效 率 ( pure technical efficiency) 與 規 模 效 率 (scale efficiency) (3)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分 析 以 Malmquist (1953) 提 出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概 念, 用 來 衡 量 效 率 可 能 集 合 邊 界 變 動 之 量 化 指 標 茲 分 別 要 述 如 下 : ( 一 ) 技 術 效 率 模 型 : CCR--DEA 模 型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是 由 Charnes Cooper 與 Rhodes (1978) 首 先 提 出, 其 係 根 據 柏 瑞 圖 (Pareto) 最 適 的 觀 念, 應 用 數 學 規 劃 模 型 來 衡 量 效 率 邊 界 (efficiency frontier) 在 生 產 理 論 分 析 中, 就 某 個 技 術 水 準 下, 生 產 函 數 是 以 數 學 方 式, 將 投 入 轉 換 成 產 出 的 過 程 表 達 出 來, 例 如 超 對 數 ( translog ) 生 產 函 數 也 因 此 吾 人 可 定 義 出 生 產 可 能 集 合 的 邊 界 然 而 在 CCR--DEA 模 型 中, 生 產 可 能 集 合 的 邊 界 是 根 據 實 際 決 策 單 位 (decision making unit, DMU), 亦 稱 受 評 單 位 ) 的 資 料, 建 立 一 條 效 率 值 為 一 的 目 標 生 產 邊 界, 當 某 個 決 策 單 位 其 投 入 產 出 的 組 合, 是 位 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的 邊 界 上, 則 將 其 歸 入 為 效 率 單 位, 而 稱 之 為 柏 瑞 圖 最 適 單 位 (pareto optimum unit), 而 成 為 其 他 決 策 單 位 的 比 較 標 準 至 於 其 他 決 策 單 位 其 投 入 / 產 出 組 合 位 於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邊 界 內, 則 該 決 策 單 位 被 視 為 無 效 率 單 位 企 業 如 果 被 視 為 柏 瑞 圖 最 適 單 位, 則 其 相 對 效 率 值 為 一, 表 示 在 其 他 產 出 不 減 少 或 投 入 不 增 加 的 情 形 下, 該 企 業 無 法 再 減 少 投 入 或 增 加 產 出 反 之, 企 業 若 被 視 為 無 效 率 單 位, 其 相 對 效 率 值 必 定 小 於 一, 表 示 在 投 入 不 變 下, 產 出 將 可 再 增 加, 或 是 產 出 不 變 下, 投 入 將 可 再 減 少 在 投 入 導 向 (input-oriented) 的 模 型, 無 效 率 值 係 介 於 0 與 1 之 間, 而 若 為 產 出 導 向 (output-oriented) 模 型, 無 效 率 值 則 介 於 1 與 之 間, 至 於 其 效 率 值 的 計 算, 則 是 依 照 無 效 率 單 位 柏 瑞 24
圖 最 適 單 位 之 值 來 加 以 計 算 上 述 的 柏 瑞 圖 (Pareto) 最 適 化, 是 指 資 源 的 配 置 運 用 已 達 到 無 論 再 如 何 重 新 配 置, 在 不 損 害 其 他 人 利 益 的 情 況 下, 無 法 再 提 高 任 何 一 個 人 的 利 益 相 反 地, 非 柏 瑞 圖 最 適 化 即 表 示, 在 不 損 害 其 他 人 利 益 的 情 況 下, 尚 可 以 提 高 某 個 人 的 利 益 透 過 CCR--DEA 模 型 的 分 析, 可 建 立 出 一 條 效 率 值 為 一 的 目 標 生 產 邊 界 當 某 個 決 策 單 位 落 在 生 產 邊 界 上, 我 們 視 其 為 柏 瑞 圖 最 適 化, 它 們 是 其 他 決 策 單 位 的 比 較 標 準, 至 於 其 餘 的 決 策 單 位 則 被 歸 為 非 柏 瑞 圖 最 適 化, 其 效 率 值 小 於 1 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的 有 效 率 單 位, 它 們 乃 是 其 他 決 策 單 位 的 比 較 標 準, 是 相 對 效 率 (relative efficiency), 而 非 絕 對 效 率 (absolute efficiency) 至 於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技 術 效 率 (technical efficiency, TE) 值 的 估 計, 可 由 分 數 線 性 規 劃 (fractional linear programming) 問 題 來 解 決 以 Yjn 表 示 第 j 個 決 策 單 位 的 第 n 個 產 出, 以 Xjm 表 示 第 j 個 決 策 單 位 的 第 m 個 投 入, 若 第 j 個 決 策 單 位 係 以 M 種 投 入 來 生 產 N 種 產 出, 則 該 決 策 單 位 的 相 對 效 率 值 TEj, 即 為 分 數 線 性 規 劃 問 題 的 解 (CCR--DEA 模 型 ), 如 下 : Max TE = U Y V X S. t. U Y V X 1 U, V 0;m = 1,2,...,M;n = 1,2,...,N 25
U 及 V 分 別 為 第 n 個 產 出 及 第 m 個 投 入 的 虛 擬 乘 數 (virtual multiplier) 將 上 述 的 分 數 線 性 規 劃 問 題 轉 換 為 可 以 運 算 的 線 性 規 劃 問 題, 也 就 是 求 解 : Max TE = U Y s.t. V X = 1 U Y V X 0, j U, V 0, n and m 由 於 此 問 題 的 限 制 式 個 數 大 於 變 數 的 個 數, 故 將 原 比 率 形 式 (ratio form), 取 其 對 偶 (duality) 問 題, 即 轉 換 為 包 絡 形 式 (envelopment form), 如 下 所 示 : Min E = ε S ε S s. t. X λ X + S = 0 Y λ S = Y S, S, λ 0, m, n, r 26
其 中 λ = free 其 中 S 與 S 為 惰 變 數 (slack variable), 在 投 入 與 產 出 已 知 下,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是 根 據 各 決 策 單 位 所 形 成 的 可 行 解 集 合 ( feasible solution set ) 中, 尋 找 對 決 策 單 位 最 有 利 的 虛 擬 乘 數, 盡 量 使 該 決 策 單 位 之 效 率 最 大 由 模 型 中 可 衡 量 出 技 術 效 率 值 ( 二 ) 純 技 術 效 率 模 型 : BCC--DEA 模 型 BCC--DEA 模 型 係 將 CCR--DEA 模 型 加 以 延 伸, 加 上 生 產 技 術 滿 足 凸 性 假 設 且 可 變 動 規 模 水 平 的 情 形 下 的 限 制 條 件 要 求, 如 此 可 確 保 所 衡 量 的 是 純 粹 的 技 術 效 率 ( 即 避 開 規 模 變 動 之 效 果 ) 純 技 術 效 率 可 由 下 式 求 得 : Min PTE = ε( S s. t. λ X. θx + S = 0 + S ) λ Y. S = Y. λ = 1 λ, S, S 0 另 外, 只 要 將 CCR--DEA 模 型 的 技 術 效 率 除 以 BCC--DEA 模 型 的 純 技 術 27
效 率, 即 可 得 出 某 個 決 策 單 位 的 規 模 效 率 亦 即, 技 術 效 率 = 規 模 效 率 純 技 術 效 率 至 於 BCC--DEA 模 型 所 得 出 的 效 率 值 其 含 義 包 括 以 下 四 者 : 第 一, 利 用 技 術 效 率 值 ( 來 自 CCR--DEA 模 型 ), 等 於 純 技 術 效 率 值 ( 來 自 BCC--DEA 模 型 ), 乘 以 規 模 效 率 值 的 數 學 關 係 故 可 藉 由 技 術 效 率 值 的 分 解, 而 求 得 規 模 效 率 值 第 二, 經 由 規 模 效 率 及 純 技 術 效 率 數 據 的 比 較, 可 以 判 斷 分 析 對 象 其 無 效 率 的 主 要 來 源, 究 竟 是 生 產 要 素 組 合 數 量 的 技 術 問 題, 例 如 就 資 產 總 額 勞 動 人 數 投 資 等 投 入, 重 新 調 整 其 產 出 與 投 入 組 合, 或 是 整 體 規 模 大 小 的 規 模 問 題 第 三, 如 就 非 效 率 決 策 單 位 中, 若 其 純 技 術 效 率 值 大 於 規 模 效 率 值, 即 須 調 整 其 生 產 規 模, 以 提 高 其 技 術 效 率 值 第 四, 若 其 純 技 術 效 率 值 小 於 規 模 效 率 值, 則 顯 示 其 非 效 率 的 原 因, 主 要 來 自 於 要 素 組 合 的 技 術 性 因 素, 可 能 使 用 過 多 的 投 入 要 素, 或 生 產 太 少 的 產 出 若 欲 提 高 其 效 率 值, 當 由 此 重 點 著 手 改 善 ( 三 )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分 析 Malmquist (1953) 提 出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概 念, 用 來 衡 量 效 率 可 能 集 合 邊 界 變 動 之 量 化 指 標 Färe et al.(1992) 利 用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之 幾 何 平 均 數 在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下 衡 量 生 產 力 其 中 :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TFPC)= 效 率 變 動 (EC) 技 術 變 動 (TC) 而 效 率 變 動 指 數 可 進 一 步 分 解 以 瞭 解 規 模 報 酬 變 動 對 效 率 的 影 響, 即 : 效 率 變 動 (EC)=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PTEC)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SEC) 28
指 數 範 圍 涵 義 > 1 生 產 力 有 改 善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TFPC) = 1 生 產 力 不 改 變 < 1 生 產 力 衰 退 效 率 變 動 (EC) > 1 效 率 有 改 善 = 1 效 率 不 改 變 < 1 效 率 呈 現 衰 退 技 術 變 動 (TC) >1 生 產 技 術 有 改 善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的 判 斷 範 圍 及 涵 義 如 表 4-1 所 示 29
= 1 生 產 技 術 不 改 變 < 1 生 產 技 術 衰 退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PTEC) > 1 純 技 術 效 率 改 善 = 1 純 技 術 效 率 不 改 變 < 1 純 技 術 效 率 衰 退 接 近 1 更 接 近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SEC) < 1 越 偏 離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表 4-1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分 析 第 三 節 銀 行 業 投 入 與 產 出 界 定 銀 行 業 投 入 與 產 出 的 定 義 與 衡 量 並 無 一 致 的 看 法, 其 認 定 常 會 隨 著 學 者 研 究 之 目 的 與 觀 點 而 有 所 不 同 最 常 使 用 之 五 種 方 法, 分 別 是 仲 介 法 生 產 法 資 產 法 試 用 者 成 本 法 附 加 價 值 法 以 下 將 目 前 認 定 之 產 出 與 投 入 的 五 種 衡 量 方 法 來 做 一 說 明 : 1. 仲 介 法 ( Intermediation Approach ) : 所 謂 的 仲 介 法 是 將 銀 行 視 為 金 融 仲 介 機 構, 其 主 要 經 營 獲 利 的 項 目 為 存 放 款 之 間 的 利 差 一 般 而 言, 是 以 勞 動 放 款 金 額 投 資 金 額 則 作 為 產 出 項 目, 資 本 營 業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為 投 入 項 目 使 用 仲 介 法 的 缺 點 (1) 容 易 受 到 通 貨 膨 脹 影 響,(2) 呆 帳 之 衡 量 資 源 運 用 之 方 向 與 營 業 項 目 之 差 異 等 問 題, 皆 無 法 完 整 地 表 達 出 來,(3) 部 份 資 料 因 業 務 機 密 等 因 素 難 以 取 得 或 原 始 資 料 有 誤, 加 上 不 同 的 投 入 與 產 出 變 數 有 多 種 的 組 合 方 式, 亦 會 導 致 分 析 結 果 產 生 不 同 變 化 然 而, 仲 介 法 受 到 多 數 學 者 青 睞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於 (1) 項 目 單 位 易 取 得 與 計 算 (2) 能 顯 示 銀 行 的 資 產 類 型 (3) 規 模 差 異 與 多 重 產 出 的 特 性, 所 以 有 30
較 多 學 者 應 用 此 法 來 設 定 投 入 產 出 項 目 2. 生 產 法 ( Production Approach ) : 生 產 法 將 銀 行 視 為 投 入 資 本 與 勞 動, 以 產 出 各 種 存 款 放 款 帳 戶 及 金 融 服 務 的 金 融 機 構 生 產 法 界 定 為 能 獲 利 之 項 目 即 為 產 出 項, 需 要 支 出 項 目 即 視 為 投 入 項 投 入 項 為 資 本 勞 動 和 營 業 成 本 ; 產 出 項 為 各 種 金 融 服 務 之 交 易 數 與 帳 戶 數, 如 存 款 及 放 款 此 法, 以 交 易 帳 戶 的 數 量 衡 量 銀 行 的 產 出, 雖 可 以 排 除 仲 介 法 受 到 通 貨 膨 膨 的 影 響, 但 是 忽 略 了 各 產 出 項 帳 戶 會 耗 用 不 同 的 資 源, 加 上 資 料 取 得 又 不 易, 生 產 法 也 為 大 多 數 學 者 較 少 使 用 之 方 法 3. 資 產 法 ( Asset Approach ) : 資 產 法 乃 針 對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每 一 項 資 產 與 負 債 依 公 平 市 價, 重 置 成 本 或 清 算 價 值 加 以 重 估 這 些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重 估 包 括 無 形 資 產 與 或 有 負 債, 所 得 之 資 產 價 值 減 負 債 價 值 即 為 企 業 價 值 資 產 法 亦 稱 清 算 價 值 法 係 於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不 佳, 負 債 金 額 過 高 導 致 企 業 無 法 繼 續 經 營, 公 司 所 擁 有 之 資 產 無 法 以 正 常 市 價 出 售, 公 司 與 資 產 之 一 部 或 全 部 需 以 極 低 之 價 格 方 有 機 會 出 售, 該 出 售 價 格 即 為 清 算 價 值 資 產 法 也 將 銀 行 視 為 一 金 融 仲 介 機 構, 它 是 以 銀 行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之 特 性 來 區 分 投 入 與 產 出 項, 可 視 為 仲 介 法 的 延 伸 資 產 法 中 放 款 與 其 他 資 產 視 為 產 出 項, 負 債 中 的 存 款 與 其 他 負 債 則 視 為 投 入 項 此 法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來 區 分 投 入 與 產 出 項, 方 法 簡 便, 使 用 此 法 做 研 究 的 文 獻 較 少 4. 使 用 者 成 本 法 ( User Cost Approach ) : 31
使 用 者 成 本 法 是 根 據 金 融 商 品 對 銀 行 之 收 益 是 否 具 有 淨 貢 獻 來 決 定 投 入 與 產 出 變 數, 如 果 資 產 的 投 資 報 酬 大 於 機 會 成 本, 或 負 債 之 財 務 成 本 小 於 機 會 成 本, 則 視 其 為 產 出 項, 反 之 則 為 投 入 項 此 次 法 對 於 設 定 投 入 與 產 出 雖 簡 便, 但 此 法 在 使 用 上 有 困 難 點,(1) 正 確 資 料 難 以 收 集, 較 無 法 使 用 現 有 會 計 方 式 計 算 隱 含 成 本 與 收 益, 會 產 生 對 價 格 可 信 度 的 質 疑,(2) 當 政 府 給 予 補 助 時 會 產 生 不 合 理 的 收 益, 所 以 較 少 學 者 使 用 此 法 5. 附 加 價 值 法 ( Value-Added Approach ) : 附 加 價 值 法 是 認 為 某 一 資 產 和 負 債 都 具 有 某 些 產 出 的 特 性, 當 某 一 項 資 產 或 負 債 產 出 較 高 的 附 加 價 值 時, 則 視 為 重 要 產 出, 其 他 則 依 附 加 價 值 之 多 寡, 視 其 為 次 要 產 出 或 中 間 產 出 及 投 入 視 其 為 次 要 產 出 或 中 間 產 出 及 投 入, 此 法 並 不 以 絕 對 的 方 式 來 區 分 投 入 與 產 出, 故 其 和 使 用 成 本 法 差 異 性 乃 在 於 不 考 慮 隱 藏 性 的 成 本 及 收 益, 附 加 價 值 法 認 定 活 期 存 款 小 期 定 額 及 儲 蓄 存 款 對 銀 行 的 附 加 價 值 有 較 重 大 影 響 能 力, 為 主 要 產 出 項, 政 府 債 券 投 資 因 其 附 加 價 值 較 低 於 前 述 各 項, 而 將 其 視 為 次 要 產 出 綜 合 上 述 方 法 及 參 考 應 用 資 料 包 絡 法 之 歷 年 文 獻, 仲 介 法 在 使 用 時 較 能 考 量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多 重 產 出 的 特 性, 將 其 各 自 分 開 成 不 同 變 數 加 以 評 估, 故 將 採 用 仲 介 法 作 為 設 定 DMU 投 入 與 產 出 項 之 衡 量 標 準 投 入 變 數 項 目 有 固 定 資 產 營 業 費 用, 而 產 出 變 數 有 利 息 收 入 和 非 利 息 收 入, 以 下 將 變 數 內 容 作 更 詳 細 的 定 義 1. 投 入 項 : (1) 固 定 資 產 :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器 及 儀 器 設 備 成 本 其 他 設 備 成 本 固 定 資 產 重 估 增 值 固 定 資 產 累 計 折 舊 固 定 資 產 損 失 準 備 在 建 工 程 及 預 付 款 32
(2) 營 業 費 用 : 指 企 業 在 銷 售 商 品 過 程 中 發 生 的 費 用, 包 括 企 業 銷 售 商 品 過 程 中 發 生 的 運 輸 費 裝 卸 費 包 裝 費 保 險 費 展 覽 費 和 廣 告 費, 以 及 為 銷 售 本 企 業 商 品 而 專 設 的 銷 售 機 構 ( 含 銷 售 網 點, 售 後 服 務 網 點 等 ) 的 職 工 工 資 及 福 利 費 類 似 工 資 性 質 的 費 用 業 務 費 等 經 營 費 用 商 品 流 通 企 業 在 購 買 商 品 過 程 中 所 發 生 的 進 貨 費 用, 也 包 括 在 內 營 業 費 用 是 實 現 銷 售 收 入 的 必 要 付 出, 但 由 於 一 些 主 要 的 營 業 費 用, 如 廣 告 費 銷 售 機 構 職 工 的 工 資 福 利 等 都 是 固 定 性 質 的 費 用 2. 產 出 項 : (1) 利 息 收 入 : 包 括 放 款 及 貼 現 利 息 收 入 存 放 及 拆 放 同 業 利 息 收 入 債 券 利 息 收 入 及 其 他 利 息 收 入 銀 行 之 主 要 收 益 來 源 為 放 款 與 存 款 之 利 差, 且 利 息 收 入 是 傳 統 銀 行 業 務 主 要 的 收 入 來 源, 故 以 利 息 收 入 來 代 表 (2) 非 利 息 收 入 : 由 財 政 部 金 融 業 務 統 計 金 融 機 構 損 益 表 中 之 營 業 收 入 項 扣 除 利 息 收 入 所 獲 得, 其 內 容 為 買 賣 票 券 利 益 買 賣 證 券 利 益 手 續 費 及 佣 金 收 入 兌 換 利 益 及 雜 項 收 入 等 受 景 氣 低 迷 銀 行 惡 性 利 率 競 爭 影 響, 非 利 息 收 入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提 高, 其 佔 銀 行 的 總 營 收 比 例 亦 逐 漸 增 加, 故 以 非 利 息 收 入 作 為 另 一 產 出 變 數 第 四 節 資 料 來 源 本 研 究 以 越 南 銀 行 業 為 研 究 對 象, 總 共 有 10 家 越 南 銀 行 來 探 討 研 究 如 表 4-2 所 示 資 料 來 源 為 越 南 各 銀 行 網 路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上 所 公 布 的 年 報 及 財 務 報 表 此 外 亦 使 用 越 南 國 家 統 計 局 與 中 央 銀 行 的 統 計 資 料 樣 本 33
時 間 為 2006 年 至 2010 年, 選 擇 固 定 資 產 及 營 業 費 用 為 投 入 變 數, 以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為 產 出 變 數, 利 用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分 析 銀 行 之 各 種 績 效 值, 探 討 無 效 率 的 原 因, 並 提 出 改 善 的 指 標 表 4-2 樣 本 銀 行 一 覽 表 中 文 BANK NAME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Joint Stock Commercial Bank for Foreign Trade of Vietnam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Viet nam Bank for Industry and Trade - Viettinbank 越 南 投 資 與 發 展 銀 行 Bank for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of Vietnam 越 南 進 出 口 商 業 銀 行 Viet nam Export Import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越 南 技 術 與 商 業 銀 行 Technological and Commercial Bank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Viet Nam Maritime Commercial Stock Bank 安 平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An Binh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 AB Bank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Saigon Thuong Tin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越 南 興 盛 銀 行 Viet nam Prosperity Bank - VP Bank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Viet nam International Bank - VIB 第 五 章 實 證 研 究 本 研 究 以 資 料 包 絡 分 析 法 分 析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之 績 效 評 估 橫 斷 面 資 料 以 BCC 模 型 為 基 礎, 計 算 總 技 術 效 率 ( Technical Effciency, TE ), 純 技 術 效 率 ( pure technical efficiency) 與 規 模 效 率 (scale efficiency) 再 對 10 間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銀 行 進 行 評 估 比 較 縱 橫 斷 面 的 資 料 則 採 用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 Malmquist Index ) 模 型 進 行 探 討 不 同 時 間 各 越 南 銀 行 的 相 對 效 率 第 一 節 總 技 術 效 率 分 析 34
透 過 DEAP Version 2.1 軟 體 計 算 出 10 間 越 南 銀 行 的 營 運 績 效, 銀 行 產 業 的 市 場, 就 投 入 與 產 出 變 數 來 說, 產 出 的 變 數 較 無 法 自 我 掌 控, 主 要 原 因 是 受 市 場 供 給 需 求 情 況 而 變 動, 相 對 來 說 針 對 投 入 變 數 中 的 營 業 費 用 及 固 定 資 產 較 能 有 所 控 制, 故 本 研 究 採 用 投 入 導 向 的 模 型 來 計 算 效 率 值, 效 率 值 的 判 斷 準 則 如 下 : 1. 總 技 術 效 率 值 等 於 1: 表 示 銀 行 的 相 對 效 率 值 最 高, 充 份 使 用 既 有 的 營 業 費 用 及 固 定 資 產 資 源 2. 總 技 術 效 率 值 小 於 1: 表 示 銀 行 的 效 率 有 相 對 無 效 使 用 的 情 況, 像 是 成 本 浪 費, 固 定 資 產 未 有 充 分 稼 動 的 情 況, 另 外 可 以 依 據 效 率 值 距 離 1 之 大 小 來 判 斷 效 率 值 的 強 弱 本 研 究 將 先 透 過 DEA 模 式 中 的 CCR 與 BCC 模 型, 進 行 個 別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的 效 率 分 析 表 5-1 為 2010 年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效 率 表, 有 下 列 幾 點 的 發 現 : 1. 就 總 技 術 效 率 而 言, 在 10 家 銀 行 中, 總 技 術 效 率 較 佳 的 是 越 南 進 出 口 商 業 銀 行 ( Eximbank ) 越 南 技 術 與 商 業 銀 行 ( Techcombank )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 Maritimebank ) 安 平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 ABBank ),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 VIP ) 等 5 個 DMU, 其 總 技 術 效 率 值 皆 為 1 而 總 效 率 小 於 1 的 銀 行, 可 就 純 技 術 無 效 率 與 規 模 無 效 率 來 分 析 之 2. 就 純 技 術 效 率 而 言,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VCB)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 Viettinbank ) 35
越 南 興 盛 銀 行 ( VP Bank ), 等 3 個 DMU, 純 技 術 效 率 值 為 1, 代 表 在 營 運 與 行 銷 的 純 技 術 上, 這 3 個 DMU 具 有 效 率 故 此 三 家 銀 行 無 效 率 之 原 因, 主 要 是 來 自 於 規 模 之 無 效 率 3. 就 規 模 效 率 而 言,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越 南 投 資 與 發 展 銀 行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越 南 興 盛 銀 行 之 規 模 效 率 皆 小 於 1, 表 示 應 調 整 其 經 營 規 模 4. 就 規 模 報 酬 而 言,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越 南 投 資 與 發 展 銀 行, 等 3 個 DMU, 屬 於 規 模 報 酬 遞 減, 越 南 興 盛 銀 行 為 規 模 報 酬 遞 增, 其 餘 的 樣 本 DMU 皆 屬 於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代 表 大 部 分 的 越 南 銀 行 業 在 營 運 的 規 模 上, 大 致 沒 問 題, 而 應 在 行 銷 技 術 上 做 出 有 效 的 改 善 表 5-1 2010 年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效 率 表 銀 行 業 名 稱 DMU ( 決 策 單 位 ) 總 技 術 (CCR) 效 率 指 標 純 技 術 (BCC) 規 模 效 率 RTS ( 規 模 報 酬 )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VCB 1 0.995 1 0.995 DRS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2 0.872 1 0.872 DRS 36
Viettinbank 越 南 投 資 與 發 展 銀 行 BIDV 越 南 進 出 口 商 業 銀 行 Eximbank 越 南 技 術 與 商 業 銀 行 Techcombank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Maritimebank 安 平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AB Bank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Sacombank 越 南 興 盛 銀 行 VP Bank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VIB 3 0.813 0.940 0.886 DRS 4 1 1 1 CRS 5 1 1 1 CRS 6 1 1 1 CRS 7 1 1 1 CRS 8 0.854 0.908 0.941 CRS 9 0.969 1 0.969 IRS 10 1 1 1 CRS 平 均 0.950 0.985 0.964 註 : DRS = 規 模 報 酬 遞 減 CRS = 規 模 報 酬 固 定 IRS = 規 模 報 酬 遞 增 第 二 節 差 額 變 數 分 析 在 分 析 越 南 銀 行 產 業 經 營 無 效 率 之 原 因 是 來 自 於 純 技 術 無 效 率 或 是 規 模 無 效 率 之 後, 將 透 過 差 額 變 數 分 析, 檢 視 相 對 無 效 率 的 越 南 銀 行 在 投 入 及 產 出 應 改 善 的 方 向 差 額 變 數 代 表 相 對 無 效 率 的 樣 本 DMU, 為 了 達 到 相 對 有 效 率 的 DMU 之 資 源 使 用 情 況, 應 減 少 的 投 入 量 或 是 增 加 的 產 出 量 而 差 額 變 數 分 析, 37
可 提 供 無 效 率 DMU 之 改 善 效 率 的 方 向 與 幅 度, 表 5-2 為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差 額 變 數 表 由 差 額 變 數 表 中 可 發 現 在 產 出 方 面,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的 非 利 息 收 入 應 分 別 增 加 9.291( 十 億 美 元 ) 及 39.564( 十 億 美 元 ) 在 投 入 方 面, 越 南 投 資 與 發 展 銀 行 的 固 定 資 產 應 減 少 67.131( 十 億 美 元 ) 表 5-2 越 南 銀 行 業 差 額 變 數 表 產 出 單 位 : 十 億 美 元 投 入 利 息 收 入 非 利 息 收 入 固 定 資 產 營 業 費 用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0.000 0.000 0.000 0.000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0.000 9.291 0.000 0.000 越 南 投 資 與 發 展 銀 行 0.000 0.000 67.131 0.000 越 南 進 出 口 商 業 銀 行 0.000 0.000 0.000 0.000 南 技 術 與 商 業 銀 行 0.000 0.000 0.000 0.000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銀 行 0.000 0.000 0.000 0.000 安 平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0.000 0.000 0.000 0.000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0.000 39.564 0.000 0.000 越 南 興 盛 銀 行 0.000 0.000 0.000 0.000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0.000 0.000 0.000 0.000 平 均 0.000 4.885 6.713 0.000 第 三 節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分 析 ( 一 ) 各 項 效 率 之 歷 年 平 均 值 :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計 算 各 項 效 率 之 歷 年 平 均 值 由 表 5-3 可 知, 從 2007 至 2010 年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效 率 變 動 有 改 善, 但 在 2007-2008 年,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效 率 有 衰 退, 從 1.215 下 降 到 0.921 因 為 這 段 時 間, 世 界 發 生 金 融 融 海 嘯, 對 於 越 南 也 有 發 生 很 大 的 影 響, 所 以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績 效 在 這 段 時 間 表 現 不 太 好 但 是 從 2008 之 後,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績 效 提 升, 有 反 彈 的 跡 象, 在 2008 效 38
率 變 動 為 0.921, 到 2010 年 為 1.188 2007 年 到 2010 年 的 平 均 效 率 變 動 為 1.069 大 於 1 整 體 而 言,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效 率 變 動 已 經 有 改 善 年 期 表 5-3 以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計 算 各 年 度 之 各 項 效 率 效 率 變 動 (1) 技 術 變 動 (2)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3)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4)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5) 2007 1.215 0.810 1.034 1.176 0.984 2008 0.921 0.855 0.976 0.944 0.787 2009 0.981 1.071 1.005 0.976 1.051 2010 1.188 0.940 1.097 1.083 1.117 平 均 1.069 0.914 1.027 1.041 0.976 注 意 :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5) = 效 率 變 動 (1) 技 術 變 動 (2) 效 率 變 動 (1) = 純 技 術 變 動 (3)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4) 對 於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技 術 變 動 在 2007 年 為 0.810,2010 年 提 高 到 0.940, 表 示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技 術 變 動 也 是 有 提 升 不 過 從 2007 年 至 2010 年 越 南 銀 行 技 術 變 動 之 平 均 為 0.914 小 於 1, 表 示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生 產 技 術 有 提 升 但 還 要 繼 續 改 善, 必 須 提 高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生 產 技 術, 以 回 應 市 場 的 要 求 在 純 技 術 效 率 方 面, 除 了 2008 年 比 較 低 外,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也 表 現 良 好 因 為 2008 年 世 界 面 對 金 融 海 嘯, 使 越 南 金 融 市 場 表 現 不 良 但 整 體 來 看, 純 技 術 變 動 平 均 為 1.027 大 於 1, 表 示 這 段 時 間,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純 技 術 效 率 有 改 善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平 均 為 1.041, 表 示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規 模 效 率 比 較 接 近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金 融 海 嘯 期 間,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在 2008 年 為 0.944, 2009 年 為 0.976, 顯 示 偏 離 固 定 規 模 報 酬, 但 金 融 海 嘯 過 後 越 南 銀 行 規 模 效 率 慢 慢 回 升 39
由 於 2007 年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表 現 不 好, 到 2008 年 發 生 金 融 海 嘯, 影 響 到 各 個 國 家 的 金 融 市 場, 因 此 這 段 時 間 越 南 銀 行 生 產 力 也 表 現 不 定,2007 年 之 越 南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為 0.984, 但 在 2008 年 已 衰 退 到 0.787,2009 年 有 改 善 提 高 為 1.051,2010 年 為 1.117 結 果 顯 示 近 年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生 產 力 指 數 有 改 善 趨 勢 不 過 2007 年 到 2010 年, 越 南 銀 行 業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平 均 為 0.976 小 於 1, 表 示 越 南 銀 行 業 還 要 繼 續 改 善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以 提 升 生 產 力 ( 二 ) 個 別 銀 行 各 項 效 率 之 平 均 值 : 由 表 5-4 可 知 越 南 10 家 銀 行 2007 年 至 2010 年 之 效 率 變 動, 以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為 1.164 最 高, 其 次 為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1.139,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1.130 對 於 技 術 變 動 方 面, 結 果 顯 示 以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1.048),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0.962) 最 佳, 比 較 低 為 安 平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0.718) 對 於 總 要 素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整 體 來 看 越 南 銀 行 業 還 要 繼 續 改 善, 在 表 5-4 中 顯 示 目 前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最 高 為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1.193), 其 次 為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1.074),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1.071) 本 研 究 發 現 從 2007 至 2010 年, 越 南 銀 行 業 生 產 力 已 有 改 善, 銀 行 生 產 力 改 善 績 效 最 好 的 是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表 5-4 以 麥 氏 生 產 力 指 數 計 算 各 銀 行 之 各 項 平 均 效 率 變 動 公 司 效 率 變 動 技 術 變 動 40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1.020 0.962 1.000 1.020 0.981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1.123 0.873 1.019 1.102 0.980 越 南 投 資 與 發 展 銀 1.066 0.941 0.988 1.079 1.003 越 南 進 出 口 商 業 銀 行 1.072 0.920 1.000 1.072 0.986
越 南 技 術 與 商 業 銀 行 1.004 0.943 1.000 1.004 0.947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1.130 0.951 1.127 1.003 1.074 安 平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0.997 0.718 1.000 0.997 0.716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1.164 0.920 1.078 1.079 1.071 越 南 興 盛 銀 行 0.990 0.900 1.000 0.990 0.890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1.139 1.048 1.065 1.070 1.193 平 均 1.069 0.914 1.027 1.041 0.976 第 四 節 小 結 由 以 上 之 分 析, 本 研 究 發 現 在 2010 年,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總 技 術 效 率 以 越 南 進 出 口 商 業 銀 行 越 南 技 術 與 商 業 銀 行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銀 行 安 平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等 5 家 銀 行 的 總 技 術 比 較 佳 而 在 2007 年 之 2010 年 期 間,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效 率 變 動 技 術 變 動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都 有 改 善 然 而 2007 至 2008 年 的 期 間, 世 界 發 生 全 球 金 融 海 嘯 影 響 到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經 營 績 效, 但 是 金 融 海 嘯 以 後 越 南 銀 行 業 已 經 有 調 整, 各 面 都 有 反 彈 的 跡 象, 狀 況 表 現 良 好, 不 過 還 須 繼 續 改 善 技 術 變 動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等, 以 提 高 越 南 銀 行 業 之 競 爭 力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銀 行 業 在 一 國 的 經 濟 活 動 中, 扮 演 重 要 的 金 融 中 介 角 色, 其 存 在 不 僅 可 以 活 絡 資 金, 提 高 資 金 融 通 效 率, 亦 可 增 加 資 本 累 積, 從 而 促 進 國 家 經 貿 發 展, 更 是 支 持 產 業 發 展 之 經 濟 命 脈 越 南 在 亞 洲 經 過 不 斷 的 改 革, 在 經 濟 發 展 上 取 得 卓 越 的 表 現, 逐 漸 成 為 國 際 間 注 目 的 焦 點 近 幾 年 來 越 南 資 本 市 場 成 熟, 使 得 國 內 需 要 高 度 銀 行 績 效 來 幫 助 國 內 經 濟 發 展, 所 以 銀 行 產 業 的 經 營 績 效 與 越 南 的 經 濟 發 展 息 息 相 關 因 此, 評 估 越 南 各 家 銀 行 之 經 營 績 效 十 分 重 要 41
實 證 結 果 顯 示, 銀 行 生 產 力 改 善 績 效 表 現 較 好 為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等, 這 些 銀 行 對 於 生 產 力 指 數 變 動 技 術 變 動 規 模 效 率 變 動 效 率 變 動 純 技 術 效 率 變 動 都 呈 現 良 好 數 值 近 年 越 南 銀 行 業 的 多 角 化 程 度 可 能 與 經 營 績 效 提 升 有 關 此 外, 在 研 究 中, 越 南 銀 行 資 料 的 收 集 上 實 屬 不 易, 主 要 由 於 越 南 屬 於 開 發 中 國 家, 且 整 個 金 融 產 業 發 展 起 步 較 晚, 使 得 在 報 表 處 理 上 較 不 完 整, 並 且 在 一 些 關 鍵 數 據 及 指 標 的 公 開 程 度 並 不 高, 無 法 取 得 更 多 越 南 銀 行 的 樣 本 資 料 故 在 未 來 的 研 究 中, 或 許 在 資 料 更 完 備 開 放 的 情 形 下, 能 進 一 步 探 討 有 關 越 南 銀 行 的 各 項 經 營 績 效 參 考 文 獻 王 火 炎 (2007) 探 討 銀 行 分 支 機 構 經 營 效 率 分 析 三 階 段 DEA 方 法 之 應 用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產 業 經 濟 研 究 所 甘 永 成 (2007) 本 國 銀 行 與 外 商 銀 行 之 經 營 績 效 評 估 私 立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學 研 究 所 李 喬 銘 (2004) 本 國 上 市 上 櫃 銀 行 經 營 績 效 之 研 究 -DEA 模 式 與 因 素 分 析 法 比 較 世 新 大 學 經 濟 系 研 究 所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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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越 南 世 越 銀 行,http://www.sacombank.com/ 7. 越 南 河 內 交 易 所,http://en.hastc.org.vn/ 8.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交 易 所,http://www.vse.org.vn/ 9. 越 南 計 畫 投 資 部,http://www.mpi.gov.vn/ 10. 越 南 國 家 統 計 局,http://www.gso.gov.vn/ 11. 越 南 國 家 銀 行,http://www.sbv.gov.vn 12. 標 準 普 爾 公 司 (Standard and Poor),http://www2.standardandpoors.com 13. 穆 迪 投 資 者 服 務 公 司 (Moody s Investors Services), http://www.moodys.com 46
附 錄 越 南 各 銀 行 一 覽 表 : 銀 行 名 稱 BANK NAME 備 註 越 南 外 貿 銀 行 越 南 工 商 銀 行 越 南 投 資 與 發 展 銀 行 越 南 進 出 口 商 業 銀 行 越 南 技 術 與 商 業 銀 行 越 南 西 貢 商 信 銀 行 東 亞 銀 行 越 南 海 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西 貢 商 業 銀 行 安 平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越 南 國 際 銀 行 越 南 興 盛 銀 行 西 貢 河 內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VID 大 眾 銀 行 Joint Stock Commercial Bank for Foreign Trade of Vietnam - VCB 國 有 商 銀 Viet nam Bank for Industry and Trade ( Viettinbank ) 國 有 商 銀 Bank for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of Vietnam - BIDV 國 有 商 銀 Viet nam Export Import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Technological and Commercial Bank ( Techcombank )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Saigon Thuong Tin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 Sacombank )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Saigon Thuong Tin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 Sacombank )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Viet Nam Maritime Commercial Stock Bank ( Maritime Bank )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Sai Gon Commercial Bank SCB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An Binh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 AB Bank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Viet nam International Bank - VIB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Viet nam Prosperity Bank - VP Bank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Sai Gon Ha Noi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VID Public Bank 合 資 銀 行 南 越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胡 志 明 市 工 業 貿 易 銀 行 Nam Viet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Sai Gon Bank of Industry and Trade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國 有 銀 行 47
銀 行 名 稱 BANK NAME 備 註 Me Kong 投 資 發 展 銀 行 寶 越 銀 行 Citibank HSBC 越 南 北 亞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連 越 郵 局 股 份 銀 行 越 南 汽 油 股 份 銀 行 堅 龍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大 洋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南 亞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軍 隊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世 越 銀 行 河 內 營 建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越 南 亞 洲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南 方 商 業 股 份 銀 行 Hong Leong 銀 行 ANZ 銀 行 Standard Chartered 銀 行 Me Kong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Bank Bao Viet Bank Citibank HSBC Bank (Vietnam) Ltd Bac A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Lien Viet Post Bank Petrolimex Group Bank - PG Bank KienLong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Ocean bank Nam A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Military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Indovina Bank Ltd HaNoi Buiding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Asia Commercial and Devolopment of Viet Nam Southern Commercial Joint Stock Bank Hong Leong Bank Vietnam Limited Australia And Newzealand Bank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Vietnam) Limited 48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國 有 銀 行 合 資 銀 行 合 資 銀 行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國 有 銀 行 國 有 銀 行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國 有 銀 行 合 資 銀 行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制 商 業 銀 行 合 資 銀 行 合 資 銀 行 合 資 銀 行 合 資 銀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