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HA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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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編 號 :HA 21/2015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議 事 備 忘 錄 房 屋 委 員 會 2014/15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年 終 檢 討 目 的 本 文 件 提 交 房 屋 委 員 會 ( 下 稱 房 委 會 )2014/15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年 終 檢 討 的 結 果, 供 委 員 參 閱 背 景 2. 2014 年 1 月 24 日, 委 員 通 過 了 載 列 房 委 會 2014/15 年 度 的 策 略 方 針 和 主 要 工 作 的 2014/15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 見 HA 3/2014 號 文 件 ) 2015 年 1 月, 我 們 在 房 委 會 2015/16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的 第 三 章 向 委 員 報 告 了 2014/15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的 年 中 推 行 進 度 ( 見 HA 2/2015 號 文 件 ) 此 年 終 檢 討 匯 報,2014/15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各 項 主 要 工 作 及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的 整 體 推 行 進 度, 以 及 房 委 會 的 財 政 狀 況 工 作 進 度 3. 2014/15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共 有 47 項 主 要 工 作 : 當 中 七 項 為 新 工 作, 40 項 為 的 工 作, 已 完 成 的 主 要 工 作 有 11 項 ( 23%), 而 如 期 或 部 分 完 成 的 主 要 工 作 則 有 36 項 ( 77%) 工 作 進 度 概 述 如 下

主 題 2014/15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的 主 要 工 作 數 目 的 註 1 工 作 推 行 進 度 工 作 完 成 如 期 / / 部 分 完 成 新 工 作 的 工 作 新 工 作 的 工 作 新 工 作 的 工 作 考 慮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檢 討 所 提 出 的 建 議 1-1 - - - 提 供 優 質 居 所 3 10 2 2 1 8 促 進 可 持 續 生 活 1 10 1 - - 10 充 分 和 合 理 運 用 公 共 資 源 提 升 商 業 樓 宇 的 吸 引 力 2 16 2 3-13 - 4 - - - 4 小 計 7 40 6 5 1 35 合 計 47 11 36 4. 資 助 房 屋 商 業 樓 宇 採 購 發 展 及 建 築 屋 宇 設 備, 以 及 機 構 事 務 工 作 計 劃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的 詳 細 報 告, 分 別 載 於 附 錄 A 至 E 的 SHC 38/2015 CPC 10/2015 TC 62/2015 BC 41/2015 及 FC 22/2015 號 文 件 公 營 房 屋 的 供 應 5. 在 2014/15 年 度, 有 9 900 個 新 建 公 共 租 住 房 屋 ( 下 稱 公 屋 ) 單 位 落 成, 及 編 配 了 約 21 730 個 公 屋 單 位 ( 包 括 新 建 及 翻 新 單 位 ) 在 這 21 730 個 單 位 中,13 390 個 單 位 編 配 予 輪 候 冊 上 的 申 請 者, 其 餘 單 位 則 編 配 予 要 求 調 遷 的 公 屋 住 戶 社 會 福 利 署 建 議 作 體 恤 安 置 的 住 戶 初 級 公 務 員, 以 及 合 資 格 的 受 清 拆 影 響 人 士 等 於 2015 年 3 月 底, 公 屋 註 1 各 項 主 要 工 作 的 推 行 進 度 按 以 下 分 類 - 工 作 完 成 適 用 於 已 達 到 所 有 工 作 目 標 的 主 要 工 作 ; 以 及 如 期 / / 部 分 完 成 適 用 於 工 作 目 標 如 期 或 的 主 要 工 作, 以 及 只 有 部 分 工 作 達 到 目 標 的 主 要 工 作 - 2 -

註 2 一 般 申 請 者 ( 即 家 庭 及 長 者 一 人 申 請 者 ) 的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為 3.3 年, 當 中 長 者 一 人 申 請 者 的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為 1.8 年 6. 首 批 2 160 個 新 建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 下 稱 居 屋 ) 單 位 於 2014 年 12 月 開 展 預 售, 共 收 到 約 135 000 份 申 請 考 慮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檢 討 所 提 出 的 建 議 7. 政 府 於 2014 年 12 月 公 布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以 供 應 為 主 導 的 策 略 應 對 香 港 的 房 屋 問 題 政 府 以 290 000 個 單 位 作 為 2015/16 至 2024/25 年 度 十 年 期 的 公 營 房 屋 供 應 目 標, 當 中 包 括 200 000 個 公 屋 單 位 及 90 000 個 資 助 出 售 單 位 ( 主 要 為 居 屋 單 位 ) 房 委 會 作 為 提 供 公 營 房 屋 的 主 要 機 構, 致 力 支 持 政 府 達 至 公 營 房 屋 的 供 應 目 標 8. 因 應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督 導 委 員 會 審 計 署 署 長 和 立 法 會 政 府 帳 目 委 員 會 的 建 議, 我 們 檢 視 了 有 關 合 理 運 用 公 屋 資 源 的 政 策, 包 括 配 額 及 計 分 制 寬 敞 戶 政 策 及 富 戶 政 策 9. 經 修 訂 的 配 額 及 計 分 制 於 2015 年 2 月 起 實 施, 旨 在 讓 45 歲 以 上 的 配 額 及 計 分 制 申 請 者 獲 較 高 的 優 先 次 序, 並 減 少 及 早 登 記 的 誘 因 10. 在 寬 敞 戶 政 策 下, 我 們 於 2014 年 10 月 就 優 先 處 理 寬 敞 戶 推 出 優 化 措 施 和 額 外 誘 因, 給 予 因 家 庭 成 員 身 故 而 成 為 優 先 處 理 寬 敞 戶 的 住 戶 為 期 一 年 的 標 準 留 居 期, 並 向 優 先 處 理 寬 敞 戶 給 予 免 租 期, 以 進 一 步 鼓 勵 他 們 提 早 調 遷 11. 2014 年 10 月,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會 討 論 了 應 否 修 訂 富 戶 政 策, 並 考 慮 了 多 個 可 行 的 修 訂 方 案 由 於 每 個 方 案 各 有 利 弊,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會 未 作 任 何 決 定 12. 行 政 長 官 在 2015 年 施 政 報 告 中 建 議 房 委 會 選 擇 合 適 的 正 在 興 建 公 屋 項 目, 以 先 導 計 劃 形 式, 出 售 給 合 資 格 綠 表 人 士, 單 位 定 價 比 傳 統 居 屋 低 廉 這 項 綠 表 置 居 先 導 計 劃 ( 下 稱 綠 置 居 ) 回 應 了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中 豐 富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形 式 並 進 一 步 鞏 固 房 屋 階 梯 的 大 方 向 於 2015 年 3 月 底, 我 們 仍 在 研 究 綠 置 居 的 推 行 細 節, 包 括 申 請 資 格 定 價 機 制 轉 售 安 排 選 址 準 則 等 註 3 註 2 輪 候 時 間 是 以 公 屋 申 請 登 記 日 期 開 始 計 算, 直 至 首 次 配 屋 為 止, 但 不 包 括 申 請 期 間 的 任 何 凍 結 時 段 ( 例 如 申 請 者 尚 未 符 合 居 港 年 期 規 定 ; 申 請 者 正 等 待 家 庭 成 員 來 港 團 聚 而 要 求 暫 緩 申 請 ; 申 請 者 在 獄 中 服 刑 等 ) 一 般 申 請 者 的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是 指 在 過 去 12 個 月 獲 安 置 入 住 公 屋 的 一 般 申 請 者 的 輪 候 時 間 平 均 數 註 3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會 在 2015 年 5 月 6 日 通 過 了 綠 置 居 的 執 行 細 節 - 3 -

提 供 優 質 居 所 13. 我 們 致 力 提 供 優 質 及 環 保 的 居 所 在 2014/15 年 度, 我 們 在 40 個 公 營 房 屋 項 目 進 行 了 微 氣 候 研 究, 亦 在 30 個 項 目 進 行 了 空 氣 流 通 評 估, 以 盡 量 善 用 自 然 通 風 和 日 光 我 們 因 應 地 盤 的 特 點, 在 13 個 新 發 展 項 目 採 取 了 噪 音 紓 減 措 施, 例 如 裝 置 隔 音 窗 隔 音 露 台 隔 音 翼 牆 和 隔 音 屏 障 此 外, 我 們 為 16 個 項 目 進 行 了 排 碳 量 估 計, 在 設 計 階 段 評 估 新 公 營 房 屋 發 展 項 目 的 總 排 碳 量 我 們 亦 在 七 個 項 目 中 採 用 了 循 環 再 用 物 料, 以 減 少 使 用 新 物 料 及 降 低 排 碳 量 另 一 方 面, 我 們 在 所 有 新 工 程 項 目 實 施 綠 建 環 評 (BEAM Plus) 的 規 格 條 款, 並 向 香 港 綠 色 建 築 議 會 登 記 了 16 個 新 工 程 項 目, 在 綠 建 環 評 計 劃 下 進 行 評 估 和 評 級 14. 在 規 劃 和 設 計 公 共 屋 邨 的 過 程 中, 我 們 繼 續 採 用 全 面 規 劃 和 因 地 制 宜 的 設 計, 以 充 分 配 合 地 盤 的 善 用 地 積 比 率, 並 盡 量 增 加 所 有 新 發 展 項 目 內 住 宅 大 廈 的 建 屋 量 我 們 亦 十 分 重 視 諮 詢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及 社 區 參 與, 例 如 在 白 田 邨 的 重 建 項 目, 從 各 方 蒐 集 的 意 見 有 助 重 置 社 區 會 堂 及 福 利 設 施, 及 優 化 現 有 行 人 過 路 處 設 施, 以 滿 足 最 終 使 用 者 的 需 要 15. 在 2014/15 年 度, 我 們 如 期 在 三 個 約 40 年 樓 齡 的 公 共 屋 邨 推 行 全 面 結 構 勘 察 計 劃, 並 繼 續 在 所 有 公 共 屋 邨 推 行 日 常 家 居 維 修 服 務, 以 提 供 優 質 的 單 位 內 部 維 修 服 務 我 們 現 正 進 行 第 二 期 加 裝 升 降 機 計 劃, 計 劃 涉 及 九 個 加 裝 升 降 機 項 目, 以 在 八 個 屋 邨 加 建 13 部 升 降 機 在 升 降 機 現 代 化 工 程 計 劃 下, 我 們 已 達 到 更 換 98 部 舊 升 降 機 的 目 標 16. 為 評 估 公 屋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表 現, 我 們 挑 選 了 涉 及 約 80 幢 大 廈, 並 覆 蓋 大 部 分 樓 宇 類 別 的 10 個 屋 邨 參 加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樓 宇 可 持 續 註 發 展 指 數 計 劃 4 我 們 於 2015 年 3 月 獲 得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樓 宇 可 持 續 發 展 指 數 驗 證 標 誌, 反 映 參 加 計 劃 的 大 廈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表 現 高 於 本 港 的 一 註 5 般 標 準 為 促 進 保 護 環 境, 我 們 努 力 取 得 ISO 50001 能 源 管 理 體 系 認 證, 並 分 兩 期 推 行 此 體 系 在 第 一 期, 我 們 完 成 620 幢 公 屋 大 廈 的 認 證 審 核, 並 於 2014 年 8 月 29 日 獲 得 能 源 管 理 體 系 的 相 關 證 書 其 後, 我 們 在 2015 年 3 月 為 所 有 公 屋 大 廈 ( 約 1 200 幢 ) 完 成 全 面 擴 展 認 證 審 核, 預 計 於 2015 年 4 月 能 獲 得 能 源 管 理 體 系 的 相 關 證 書 註 4 註 5 樓 宇 可 持 續 發 展 指 數 計 劃 由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於 2012 年 推 出, 並 根 據 聯 合 國 環 境 署 2009 年 可 持 續 建 築 促 進 會 的 財 務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評 核 報 告 制 訂 該 計 劃 有 助 評 估 及 比 對 樓 宇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表 現 ISO 50001 是 能 源 管 理 的 國 際 標 準, 旨 在 讓 機 構 建 立 能 源 管 理 體 系 和 程 序, 以 提 高 節 能 表 現 ( 包 括 能 源 效 益 使 用 及 消 耗 量 ), 從 而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 4 -

促 進 可 持 續 生 活 17. 在 2014/15 年 度, 我 們 繼 續 就 各 個 發 展 項 目 舉 辦 社 區 參 與 活 動, 蒐 集 有 關 規 劃 和 設 計 的 意 見 我 們 為 三 個 發 展 項 目 舉 行 了 育 苗 行 動 典 禮, 以 增 加 社 區 凝 聚 力, 並 在 八 個 新 落 成 屋 邨 進 行 調 查, 收 集 居 民 的 意 見 居 民 的 整 體 滿 意 評 分 為 96%, 遠 高 於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所 訂 的 80% 此 外, 我 們 亦 為 三 個 發 展 項 目 舉 辦 完 工 後 檢 討 工 作 坊 註 6 18. 為 提 升 社 會 的 可 持 續 性, 我 們 採 納 了 ISO 26000 社 會 責 註 任 的 指 引, 並 透 過 參 加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指 數 計 劃 7, 獲 第 三 方 對 我 們 的 表 現 作 出 核 證 發 展 及 建 築 處 在 2014/15 年 度 已 連 續 第 三 年 獲 得 滿 分 5 分, 證 明 該 處 在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方 面, 達 到 該 指 數 框 架 最 成 熟 的 程 度 在 2014/15 年 度, 屋 邨 管 理 處 亦 參 加 了 該 計 劃, 經 核 證 後 取 得 滿 分 5 分 19. 除 了 在 新 發 展 項 目 實 施 綠 建 環 評 外, 我 們 亦 參 照 綠 建 環 評 以 提 升 現 有 公 共 屋 邨 的 環 保 表 現 葵 盛 西 邨 在 2014 年 6 月 經 綠 建 環 評 的 評 估 後, 獲 得 暫 定 鉑 金 評 級 我 們 已 於 2015 年 3 月 提 交 最 終 評 估 20. 為 推 廣 綠 化 環 境 及 在 現 有 公 共 屋 邨 進 行 綠 化, 我 們 於 2014/15 年 度 在 20 個 屋 邨 完 成 了 園 景 改 善 工 程, 並 在 10 個 屋 邨 舉 辦 了 植 樹 日 活 動 此 外, 我 們 為 屋 邨 樹 木 大 使 開 辦 了 三 個 進 修 / 培 訓 班, 並 完 成 年 度 樹 木 風 險 評 估, 以 加 強 樹 木 管 理 第 七 期 綠 樂 無 窮 在 屋 邨 計 註 8 劃 已 結 束, 我 們 亦 已 在 2014 年 第 三 季 開 展 第 八 期 計 劃, 繼 續 以 減 少 都 市 固 體 廢 物 為 主 題 另 一 方 面, 我 們 舉 辦 環 境 教 育 計 劃, 活 動 包 括 綠 色 生 活 嘉 年 華 二 手 以 物 易 物 市 場 環 保 肥 皂 及 洗 潔 劑 工 作 坊 升 級 再 造 家 居 園 藝 推 廣 日, 以 及 講 座 和 參 觀 活 動 我 們 亦 已 招 募 約 3 500 名 義 工 擔 任 綠 屋 邨 大 使, 以 推 廣 綠 色 生 活 21. 我 們 透 過 房 委 會 資 訊 台 房 委 會 / 房 屋 署 網 頁 電 台 廣 播 海 報 屋 邨 管 理 諮 詢 委 員 會 ( 下 稱 邨 管 諮 委 會 ) 會 議, 以 及 在 2014 年 5 月 和 11 月 發 出 的 屋 邨 通 訊, 廣 泛 宣 傳 租 金 援 助 計 劃 屋 邨 職 員 亦 向 非 政 府 機 構 該 區 區 議 會 及 邨 管 諮 委 會 尋 求 協 助, 轉 介 有 租 金 援 助 需 要 的 租 戶 註 6 註 7 註 8 ISO 26000 是 社 會 責 任 的 國 際 標 準, 在 以 下 各 方 面 提 供 指 引 : 社 會 責 任 的 基 本 原 則 ; 認 同 社 會 責 任 及 鼓 勵 持 份 者 參 與 ; 與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的 範 疇 和 議 題 ; 以 及 如 何 將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的 行 為 融 入 機 構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指 數 ( 前 稱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與 香 港 上 海 滙 豐 銀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指 數, 於 2013 年 易 名 ) 是 參 照 ISO 26000 設 計 的 框 架 該 框 架 用 以 評 核 一 個 機 構 在 社 會 責 任 方 面 的 承 擔 和 貢 獻, 以 及 推 行 和 成 熟 程 度 綠 樂 無 窮 在 屋 邨 計 劃 是 由 房 委 會 與 環 保 團 體 合 辦 的 社 區 環 保 教 育 計 劃, 旨 在 提 升 公 屋 居 民 的 環 保 意 識, 並 培 育 保 護 及 優 化 環 境 的 文 化 - 5 -

充 分 和 合 理 運 用 公 共 資 源 22. 根 據 在 2013 年 底 對 22 個 高 樓 齡 屋 邨 的 重 建 潛 力 進 行 初 步 檢 視 的 結 果, 我 們 在 2014/15 年 度 開 始 逐 一 為 這 些 屋 邨 進 行 詳 細 研 究, 為 每 個 屋 邨 探 討 可 行 的 方 案 另 外,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已 於 2015 年 第 一 季 開 展 有 關 華 富 邨 遷 徙 用 地 的 研 究 23. 我 們 繼 續 採 用 無 線 射 頻 識 別 技 術 追 蹤 混 凝 土 立 方 塊 和 選 定 建 築 組 件 ( 例 如 預 製 混 凝 土 面 牆 木 門 鋁 窗 及 鐵 閘 ) 的 運 送, 以 及 在 所 有 設 有 磅 橋 的 拆 卸 地 基 和 建 築 工 程 地 盤 監 察 惰 性 拆 建 物 料 得 以 妥 當 處 置 我 們 已 完 成 將 無 線 射 頻 識 別 技 術 應 用 於 大 型 屋 宇 裝 備 裝 置 以 作 追 蹤 及 辨 識 的 試 驗, 現 正 評 估 結 果, 以 確 定 大 規 模 應 用 的 可 行 性 我 們 亦 正 探 討 將 無 線 射 頻 識 別 技 術 應 用 於 追 蹤 鋼 筋 條 樣 本 的 運 送 24. 善 用 公 屋 資 源 分 組 轄 下 的 特 別 小 組 嚴 格 審 查 了 約 5 100 宗 隨 機 抽 選 和 轉 介 的 個 案 這 些 個 案 包 括 分 租 丟 空 非 認 可 佔 用 和 單 位 用 作 非 法 活 動 為 加 強 預 防 措 施, 前 線 人 員 根 據 公 屋 住 戶 資 助 政 策 維 護 公 屋 資 源 的 合 理 分 配 政 策 和 其 他 租 約 事 務 管 理 政 策, 審 核 了 約 200 000 宗 兩 年 一 度 的 入 息 / 資 產 申 報 此 外, 在 是 次 由 2014 年 11 月 開 始 的 兩 年 一 度 巡 查 周 期, 前 線 人 員 已 到 訪 約 169 600 個 單 位 善 用 公 屋 資 源 分 組 更 主 動 深 入 調 查 約 6 600 宗 與 住 用 相 關 的 個 案 ; 這 些 個 案 是 經 前 線 管 理 人 員 和 公 眾 轉 介, 或 是 在 特 別 巡 查 行 動 和 隨 機 抽 選 中 發 現 除 加 緊 調 查 外, 我 們 亦 推 行 了 各 種 宣 傳 計 劃 和 舉 辦 了 外 展 活 動, 藉 屋 邨 通 訊 海 報, 以 及 報 章 傳 媒 和 各 種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等 的 廣 告, 提 高 公 眾 對 公 屋 單 位 須 分 配 予 有 最 迫 切 需 要 人 士 的 意 識 此 外, 我 們 派 員 出 訪 12 個 屋 邨, 宣 傳 珍 惜 公 屋 資 源, 並 爭 取 公 屋 居 民 的 繼 續 支 持 25. 為 確 保 有 效 管 理 服 務 供 應 商, 承 辦 商 檢 討 小 組 委 員 會 ( 服 務 ) 按 季 覆 核 服 務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根 據 現 行 評 審 機 制, 服 務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倘 評 為 劣, 則 不 得 參 與 投 標 三 個 月 在 2014 年 11 月, 我 們 與 勞 工 處 合 辦 了 研 討 會, 加 強 非 技 術 工 人 對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和 其 他 勞 工 保 障 法 例 的 認 識 26. 2014 年 7 月,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會 考 慮 了 兩 年 一 度 的 公 屋 租 金 檢 討 的 結 果, 並 同 意 自 2014 年 9 月 起 上 調 公 屋 租 金 10% 房 屋 條 例 規 定 房 委 會 須 每 兩 年 檢 討 租 金 一 次, 按 檢 討 所 涵 蓋 第 一 和 第 二 期 間 收 入 指 數 的 變 動 調 整 租 金, 加 幅 上 限 為 10% 在 2014 年 進 行 的 租 金 檢 討, 第 一 期 間 (2011 年 ) 與 第 二 期 間 (2013 年 ) 收 入 指 數 的 變 動 為 +19.27%, 因 而 採 納 最 高 加 幅, 即 10% 27. 我 們 除 在 2012/13 年 度 至 2014/15 年 度 合 共 開 設 462 個 公 務 員 職 位 以 應 付 公 營 房 屋 建 屋 目 標 及 推 行 居 屋 外, 亦 獲 准 在 2015/16 年 度 開 設 154 個 職 位, 以 應 付 進 一 步 提 高 的 公 營 房 屋 建 屋 目 標 所 帶 來 的 額 外 工 作 量 我 們 會 繼 續 監 察 人 力, 如 有 需 要, 會 申 請 增 加 人 手 - 6 -

28. 為 推 行 房 委 會 長 遠 人 力 策 略, 我 們 在 2014/15 年 度 將 23 個 在 長 遠 而 言 須 由 公 務 員 擔 任 的 房 委 會 合 約 職 位 轉 換 為 公 務 員 職 位 連 同 由 2009/10 年 度 起 轉 換 為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476 個 房 委 會 合 約 職 位, 公 務 員 職 位 的 總 編 制 自 2009 年 4 月 1 日 起 已 增 加 6.5% 我 們 相 應 地 刪 減 了 同 等 數 目 的 房 委 會 合 約 職 位, 抵 銷 了 開 設 的 公 務 員 職 位, 因 此 房 屋 署 整 體 編 制 維 持 不 變 此 外, 我 們 在 2015/16 年 度 亦 獲 准 開 設 38 個 公 務 員 職 位, 以 供 轉 換 合 約 職 位 之 用 29. 我 們 按 照 2012 年 資 訊 科 技 策 略 研 究 制 訂 的 10 項 資 訊 科 技 計 劃 註 9, 於 2014 年 10 月 如 期 推 出 了 支 援 新 建 居 屋 單 位 銷 售 的 新 居 屋 系 統 30. 我 們 已 完 成 2014/15 年 度 房 委 會 資 產 配 置 策 略 穩 健 程 度 的 周 年 檢 討, 並 在 參 考 資 金 管 理 附 屬 小 組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後, 於 2014 年 7 月 財 務 小 組 委 員 會 會 議 上 匯 報 檢 討 結 果 和 建 議 我 們 亦 已 按 照 資 金 管 理 附 屬 小 組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推 行 經 財 務 小 組 委 員 會 核 准 的 建 議 提 升 商 業 樓 宇 的 吸 引 力 31. 我 們 繼 續 專 注 提 供 靈 活 而 多 元 化 的 商 戶 組 合, 以 滿 足 居 民 的 日 常 需 要, 藉 以 提 升 房 委 會 轄 下 商 業 樓 宇 的 潛 力 我 們 在 新 商 場 ( 如 晴 朗 商 場 ) 引 入 不 同 種 類 的 店 鋪 及 採 取 靈 活 的 租 賃 安 排, 既 顧 及 居 民 的 需 要, 亦 維 持 商 戶 的 營 商 能 力 由 麗 瑤 邨 街 市 檔 位 及 坪 石 邨 剩 餘 車 位 改 建 的 新 零 售 商 鋪, 已 租 予 一 間 中 式 酒 樓 和 多 間 食 店, 為 居 民 帶 來 更 多 選 擇 我 們 透 過 優 化 資 產, 適 當 地 進 行 改 建 措 施, 以 及 推 行 有 效 的 商 戶 組 合 管 註 9 該 10 項 資 訊 科 技 計 劃 為 - (i) 重 新 設 計 居 屋 / 公 屋 申 請 和 編 配 及 居 屋 銷 售 管 理 系 統 的 科 技 ( 第 01 項 計 劃 ) (ii) 優 化 公 屋 申 請 和 編 配 及 租 務 管 理 系 統 ( 第 02 項 計 劃 ) (iii) 擴 大 建 築 信 息 模 擬 技 術 的 應 用 範 圍 ( 第 03 項 計 劃 ) (iv) 擴 大 流 動 數 碼 技 術 的 應 用 範 圍 至 各 項 業 務 ( 第 04 項 計 劃 ) (v) 利 用 科 技 進 行 建 築 監 管 ( 第 05 項 計 劃 ) (vi) 發 展 電 子 採 購 ( 第 06 項 計 劃 ) (vii) 加 強 機 構 資 訊 管 理 的 業 務 分 析 技 術 ( 第 07 項 計 劃 ) (viii) 加 強 事 故 應 變 管 理 ( 第 08 項 計 劃 ) (ix) 推 行 電 子 資 訊 管 理 ( 第 09 項 計 劃 ) (x) 推 行 新 一 代 資 訊 基 建 ( 第 10 項 計 劃 ) 根 據 第 04 項 計 劃, 我 們 已 將 推 行 流 動 數 碼 設 備 共 用 技 術 平 台 列 為 2013/14 年 度 工 作 計 劃 的 工 作 目 標 2013/14 年 度 的 年 終 檢 討 顯 示, 由 於 流 動 數 碼 技 術 日 新 月 異, 加 上 市 場 推 陳 出 新, 我 們 須 委 聘 顧 問 進 行 研 究, 以 便 首 先 制 訂 流 動 數 碼 策 略, 設 計 新 一 代 流 動 數 碼 技 術 平 台, 才 能 推 出 適 合 房 委 會 使 用 的 技 術 平 台 有 關 顧 問 研 究 於 2014/15 年 度 完 成 研 究 報 告 於 2015 年 第 一 季 獲 房 屋 署 資 訊 科 技 督 導 委 員 會 通 過, 予 以 推 行 報 告 除 載 述 新 流 動 數 碼 設 備 技 術 平 台 的 設 計 外, 亦 提 出 宏 觀 的 策 略 方 向, 涵 蓋 項 目 管 理 最 佳 作 業 模 式 標 準 和 培 訓 等, 以 建 立 穩 健 的 流 動 資 訊 處 理 環 境 有 關 建 議 將 一 併 納 入 2016/17 年 度 工 作 計 劃 下 的 新 工 作 目 標 推 行 - 7 -

理, 將 零 售 商 鋪 ( 鋪 位 檔 位 及 熟 食 檔 ) 在 2014/15 年 度 的 平 均 空 置 率 維 持 於 1.6% 的 低 水 平 32. 按 經 整 合 的 五 年 向 前 推 展 計 劃 優 化 資 產, 並 已 完 成 坪 石 邨 零 售 及 停 車 設 施 的 改 善 工 程, 以 配 合 該 邨 的 活 化 計 劃 於 2014/15 年 底, 安 基 苑 龍 蟠 苑 及 葵 盛 西 邨 的 零 售 設 施 改 善 工 程 進 展 良 好 我 們 會 在 各 項 主 要 優 化 工 程 完 成 後 檢 討 成 效 為 維 持 房 委 會 轄 下 鄰 里 商 場 及 設 有 大 型 零 售 設 施 的 屋 邨 的 吸 引 力 和 競 爭 力, 在 2014/15 年 度 我 們 繼 續 在 重 要 節 慶 推 出 推 廣 計 劃 及 進 行 節 日 布 置, 以 達 到 規 模 經 濟 效 果, 此 方 法 在 增 加 人 流 和 滿 足 地 區 需 要 方 面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33. 大 本 型 是 房 委 會 在 東 九 龍 區 最 大 型 的 綜 合 商 場, 以 人 流 和 營 業 額 來 說, 極 受 市 民 歡 迎 在 2014/15 年 度, 我 們 為 大 本 型 度 身 設 計 了 節 日 布 置 推 出 大 型 活 動 和 節 慶 推 廣 活 動, 以 維 持 大 本 型 的 競 爭 力 我 們 亦 與 商 戶 聯 手 合 辦 宣 傳 活 動, 以 吸 引 新 顧 客 及 增 加 大 本 型 的 受 歡 迎 程 度 截 至 2014/15 年 底, 型 人 會 有 約 16 500 名 會 員 34. 為 達 到 減 低 空 氣 調 節 耗 電 量 的 目 標, 房 委 會 已 簽 署 節 能 約 章, 將 轄 下 九 個 商 場 在 2014 年 6 月 至 9 月 期 間 的 平 均 室 內 溫 度, 維 持 在 攝 氏 24 度 至 26 度 之 間 我 們 亦 透 過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鼓 勵 新 商 場 的 主 要 商 戶 採 用 減 少 廚 餘 的 管 理 模 式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35. 為 協 助 評 估 和 監 察 房 委 會 的 整 體 工 作 成 效,2014/15 年 度 機 構 計 劃 設 有 19 項 量 化 指 標, 稱 為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有 關 的 年 終 載 於 附 錄 F - 8 -

財 政 狀 況 36. 房 委 會 2014/15 年 度 財 務 業 績 的 主 要 數 字, 概 述 如 下 : 2014/15 年 度 註 10 初 步 結 算 <A> ( 百 萬 元 ) 2014/15 年 度 修 訂 預 算 <B> ( 百 萬 元 ) 差 距 <A> 減 <B> ( 百 萬 元 ) 運 作 盈 餘 /( 赤 字 ) 租 住 房 屋 (0.6) (662.1) 661.5 商 業 樓 宇 1,044.6 923.8 120.8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2,319.2 1,755.9 563.3 未 計 算 特 殊 和 特 別 項 目 的 運 作 盈 餘 3,363.2 2,017.6 1,345.6 註 11 特 殊 項 目 (42.2) (48.9) 6.7 註 12 特 別 項 目 16.5 6.8 9.7 未 計 算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的 運 作 盈 餘 3,337.5 1,975.5 1,362.0 註 13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21.5-21.5 資 金 管 理 帳 目 盈 餘 3,511.6 3,046.1 465.5 代 管 服 務 帳 目 盈 餘 14.5 7.9 6.6 未 計 算 撥 付 款 項 的 盈 餘 總 額 6,885.1 5,029.5 1,855.6 撥 付 予 政 府 的 款 項 (501.2) (437.5) (63.7) 已 計 算 撥 付 款 項 的 盈 餘 淨 額 6,383.9 4,592.0 1,791.9 資 本 開 支 13,078.9 13,489.7 (410.8) 年 終 現 金 和 投 資 結 餘 66,647.7 65,001.9 1,645.8 註 10 註 11 註 12 註 13 有 關 數 字 為 初 步 結 算 所 得, 有 待 2014/15 年 度 周 年 帳 目 最 終 結 算, 可 能 須 要 按 最 終 年 結 和 審 計 結 果 作 調 整, 方 可 作 實 特 殊 項 目 包 括 記 入 商 業 樓 宇 運 作 帳 目 內 的 拆 卸 和 清 拆 費 用, 以 及 由 房 委 會 撥 款 的 政 府 工 程 開 支 特 別 項 目 主 要 是 市 區 重 建 局 支 付 房 委 會 就 編 配 租 住 單 位 予 受 影 響 人 士 的 收 入 及 分 拆 出 售 零 售 和 停 車 場 設 施 的 開 支 調 整 部 分 收 入 因 註 銷 一 幅 交 還 政 府 的 用 地 的 開 發 成 本 而 抵 銷 有 關 會 計 撥 備 的 回 撥, 反 映 售 予 香 港 按 揭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的 貸 款 所 須 付 利 息 的 未 來 負 債 有 所 減 少 撥 備 回 撥 已 記 入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運 作 帳 目 這 項 年 終 會 計 調 整 是 根 據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和 房 委 會 會 計 政 策 而 作 出, 不 會 對 現 金 流 量 造 成 任 何 影 響 - 9 -

37. 2014/15 年 度 租 住 房 屋 業 務 的 初 步 運 作 赤 字, 較 修 訂 預 算 的 金 額 低 6.615 億 元, 主 要 是 由 於 個 人 薪 酬 及 維 修 保 養 和 改 善 工 程 開 支 較 預 算 為 低 商 業 樓 宇 業 務 的 初 步 運 作 盈 餘 ( 未 計 算 特 殊 項 目 ), 較 修 訂 預 算 的 金 額 高 1.208 億 元, 主 要 是 由 於 維 修 保 養 和 改 善 工 程 開 支 及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較 預 算 為 低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業 務 的 初 步 運 作 盈 餘 ( 未 計 算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 較 修 訂 預 算 的 金 額 高 5.633 億 元, 主 要 是 由 於 年 內 處 理 的 解 除 轉 讓 限 制 個 案 數 目 較 多, 以 及 售 出 的 租 者 置 其 屋 計 劃 單 位 數 目 較 多, 因 此 收 入 較 預 算 為 高 38. 2014/15 年 度 資 金 管 理 賬 目 的 初 步 盈 餘 為 35.116 億 元, 較 修 訂 預 算 盈 餘 30.461 億 元 高 4.655 億 元, 主 要 是 由 於 股 票 投 資 組 合 的 收 益 較 預 算 為 高 房 委 會 資 金 在 2014/15 年 度 的 整 體 總 回 報 率 為 5.3%, 相 對 的 修 訂 預 算 回 報 率 為 4.7% 39. 在 計 算 年 終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代 管 服 務 帳 目 盈 餘 和 撥 付 予 政 府 的 款 項 後,2014/15 年 度 的 初 步 盈 餘 淨 額 為 63.839 億 元, 相 對 修 訂 預 算 的 預 測 盈 餘 淨 額 為 45.92 億 元 40. 2014/15 年 度 的 初 步 資 本 開 支 為 130.789 億 元, 接 近 修 訂 預 算 的 134.897 億 元 41., 房 委 會 的 初 步 現 金 和 投 資 結 餘 為 666 億 元, 較 修 訂 預 算 的 650 億 元 高 16 億 元, 主 要 因 為 經 常 開 支 較 預 算 為 低, 而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業 務 收 入 則 較 預 算 為 高 提 交 參 考 42. 本 文 件 提 交 委 員 參 考 房 屋 委 員 會 秘 書 李 國 彬 電 話 :2761 5003 傳 真 :2761 1110 檔 號 : HD CR 4-4/SP/1-150/1 Pt. 8 ( 策 略 處 ) 發 出 日 期 : 2015 年 9 月 15 日 - 10 -

文 件 編 號 :SHC 38/2015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會 議 事 備 忘 錄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闡 述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 下 稱 工 作 計 劃 ) 的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背 景 2. 2013 年 12 月,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會 通 過 工 作 計 劃 ( 見 SHC 56/2013 號 文 件 ) 2014 年 11 月, 我 們 向 委 員 報 告 工 作 計 劃 的 年 中 成 效 檢 討 ( 見 SHC 70/2014 號 文 件 ) 本 文 件 概 述 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工 作 計 劃 的 整 體 年 終 成 效 成 效 檢 討 (a) 主 要 工 作 3. 所 有 16 項 主 要 工 作 的 年 終 檢 討, 詳 載 於 附 件 一 所 有 主 要 工 作 均 已 完 成 或 主 要 工 作 數 目 承 諾 推 行 的 工 作 完 成 註 1 16 9 7 註 1 各 項 主 要 工 作 推 行 進 度 的 釐 定 方 法 如 下 : 工 作 完 成 表 示 主 要 工 作 的 所 有 工 作 目 標 已 經 達 成 表 示 主 要 工 作 的 工 作 目 標 正

4. 年 內, 我 們 在 提 供 優 質 居 所 促 進 可 持 續 生 活 和 充 分 及 合 理 運 用 公 共 資 源 各 主 題 大 綱 下 所 取 得 的 主 要 成 果 重 點 闡 述 於 下 文 各 段 提 供 優 質 居 所 5. 首 批 新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 下 稱 居 屋 ) 單 位 於 2014 年 12 月 底 順 利 開 展 預 售, 反 應 熱 烈 在 為 期 兩 周 的 申 請 期 內, 接 獲 申 請 總 數 約 135 000 份 6. 房 屋 委 員 會 ( 下 稱 房 委 會 ) 視 社 會 責 任 為 確 立 已 久 的 四 個 基 本 信 念 的 主 要 部 分 2014 年 7 月, 我 們 完 成 加 入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指 數, 並 取 得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先 導 者 標 誌, 藉 着 採 用 ISO 26000 社 會 責 任 管 理 框 架, 驗 證 現 有 公 共 屋 邨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的 表 現 7. 為 使 現 存 公 共 租 住 房 屋 ( 下 稱 公 屋 ) 可 持 續 使 用, 我 們 如 期 在 樓 齡 約 40 年 的 公 共 屋 邨 推 行 全 面 結 構 勘 察 計 劃, 並 在 所 有 公 共 屋 邨 推 行 日 常 家 居 維 修 服 務 此 外, 在 第 二 期 增 設 升 降 機 計 劃 的 九 個 項 目 下, 八 個 屋 邨 增 設 13 部 升 降 機 的 工 程 均 在 進 行 中, 而 升 降 機 現 代 化 工 程 計 劃 下 的 98 部 舊 升 降 機 亦 已 更 換 8. 10 個 屋 邨 已 完 成 加 入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樓 宇 可 持 續 發 展 指 數, 並 於 2015 年 3 月 取 得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樓 宇 可 持 續 發 展 指 數 驗 證 標 誌 之 前 獲 得 驗 證 標 誌 的 屋 邨, 在 該 計 劃 下 可 繼 續 獲 發 認 證 9. 我 們 透 過 取 得 ISO 50001 能 源 管 理 體 系 認 證, 加 強 對 環 境 的 保 護 620 幢 公 屋 大 廈 的 能 源 管 理 體 系 認 證 審 核 已 經 順 利 進 行, 並 取 得 相 關 能 源 管 理 體 系 證 書 10. 此 外, 為 維 持 所 有 現 有 屋 邨 ISO 14001 環 境 管 理 體 系 在 物 業 管 理 方 面 的 認 證, 以 及 為 新 屋 邨 取 得 認 證, 我 們 已 於 2015 年 第 一 季 為 所 有 屋 邨 ( 包 括 兩 個 新 加 入 實 施 環 境 管 理 體 系 的 屋 邨 ) 進 行 年 度 內 部 稽 核 認 證 機 構 已 於 2015 年 5 月 頒 發 ISO 14001 認 證 促 進 可 持 續 生 活 11. 我 們 在 參 照 綠 建 環 評 的 科 學 化 建 築 評 估 方 法, 優 化 現 有 公 共 屋 邨 的 環 保 表 現, 於 2014 年 6 月 在 暫 定 評 估 中 榮 獲 暫 定 鉑 金 級 認 證, 最 終 評 估 於 2015 年 3 月 進 行 12. 我 們 透 過 房 屋 資 訊 台 電 台 廣 播 海 報 房 屋 委 員 會 / 房 屋 署 網 站 和 屋 邨 通 訊, 加 強 宣 傳 租 金 援 助 計 劃, 務 求 令 更 多 公 屋 租 戶 知 悉 該 計 劃 此 外, 租 金 援 助 計 劃 的 宣 傳 單 張 已 經 連 同 2014 年 7 月 租 金 調 整 - 2 -

通 知 書 一 併 分 發 給 所 有 正 在 繳 交 一 般 租 金 的 公 屋 租 戶, 並 在 屋 邨 辦 事 處 客 戶 服 務 處 / 等 候 大 堂 的 當 眼 處 展 示 顯 眼 的 宣 傳 架 / 通 告, 以 加 強 宣 傳 租 金 援 助 計 劃 13. 我 們 在 20 個 屋 邨 分 別 完 成 園 景 改 善 計 劃 和 舉 辦 綠 化 活 動, 並 在 10 個 屋 邨 舉 辦 了 植 樹 日, 藉 以 改 善 現 有 公 共 屋 邨 的 綠 化 環 境 和 培 育 綠 化 意 識 此 外, 我 們 開 辦 了 三 個 屋 邨 樹 木 大 使 進 修 / 培 訓 班, 並 完 成 年 度 樹 木 風 險 評 審 工 作, 以 加 強 樹 木 管 理 充 分 及 合 理 運 用 公 共 資 源 14. 為 加 強 物 業 管 理 服 務 合 約 的 採 購 策 略, 我 們 已 經 進 行 檢 討, 建 議 獲 投 標 小 組 委 員 會 通 過 檢 討 範 圍 包 括 延 續 雙 管 齊 下 的 外 判 方 式, 並 以 混 合 模 式 外 判 新 落 成 屋 邨 的 管 理 服 務 ; 新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合 約 模 式 的 投 標 分 配 安 排 ; 繼 續 採 用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合 約 的 5-2 合 約 期, 以 優 化 標 書 評 審 制 度, 並 收 緊 續 約 準 則 15. 為 提 高 核 實 公 共 屋 邨 清 潔 工 人 和 護 衞 員 身 分 及 記 錄 其 值 勤 時 間 方 面 的 運 作 效 率, 已 於 2014 年 8 月 批 出 房 屋 署 樣 貌 識 別 系 統 的 樣 貌 辨 認 裝 置 更 新 項 目 合 約, 並 於 2014 年 9 月 初 展 開 工 程 16. 為 確 保 有 效 管 理 服 務 提 供 者, 承 辦 商 檢 討 小 組 委 員 會 ( 服 務 ) 按 季 覆 核 服 務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根 據 現 行 評 審 機 制, 服 務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倘 被 評 為 劣 級, 則 不 得 參 與 投 標 三 個 月 2014 年 11 月, 我 們 與 勞 工 處 合 辦 勞 工 權 益 研 討 會, 以 增 進 非 技 術 工 人 對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和 其 他 勞 工 保 障 法 例 的 認 識 17. 我 們 致 力 加 強 租 務 管 理 和 防 止 濫 用 公 屋 資 源, 繼 續 調 配 30 名 資 深 人 員 在 善 用 公 屋 資 源 分 組 轄 下 成 立 的 特 別 小 組, 直 至 2016 年 3 月, 為 期 兩 年 本 年, 該 特 別 小 組 嚴 查 隨 機 抽 選 和 經 前 線 管 理 人 員 轉 介 有 關 分 租 丟 空 非 認 可 人 士 佔 用 和 單 位 用 作 非 法 活 動 的 可 疑 個 案 約 5 100 宗 18. 我 們 非 常 重 視 偵 查 濫 用 公 屋 資 源, 前 線 人 員 根 據 公 屋 住 戶 資 助 政 策 維 護 公 屋 資 源 合 理 分 配 政 策 和 其 他 租 約 事 務 管 理 政 策, 共 審 核 了 兩 年 一 度 入 息 / 資 產 申 報 約 200 000 宗 19. 此 外, 自 2014 年 11 月 起, 前 線 人 員 在 是 次 兩 年 一 度 巡 查 周 期 內, 已 探 訪 約 169 600 個 單 位 而 善 用 公 屋 資 源 分 組 則 主 動 深 入 調 查 約 6600 宗 與 住 用 相 關 的 個 案, 這 類 個 案 是 經 前 線 管 理 人 員 和 公 眾 轉 介, 或 是 經 由 特 別 巡 查 行 動 中 發 現 和 隨 機 抽 選 的 個 案 20. 除 加 緊 調 查 以 偵 察 和 防 止 濫 用 公 屋 資 源 外, 我 們 一 直 推 行 各 項 宣 傳 計 劃 和 外 展 活 動, 藉 着 屋 邨 通 訊 海 報 報 章 和 傳 媒 廣 告 及 各 種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等 等, 提 高 公 眾 對 公 屋 單 位 須 分 配 予 最 有 迫 切 需 要 人 士 的 - 3 -

意 識 此 外, 我 們 派 員 出 訪 屋 邨, 宣 傳 珍 惜 公 屋 資 源, 並 爭 取 公 屋 居 民 繼 續 支 持, 舉 報 濫 用 公 屋 可 疑 個 案 21. 在 第 三 次 公 屋 租 金 檢 討 方 面,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考 慮 了 政 府 統 計 處 處 長 的 報 告, 並 按 照 房 屋 條 例 通 過 於 2014 年 9 月 起 上 調 公 屋 住 宅 單 位 租 金 10% (b)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22. 除 主 要 工 作 外, 工 作 計 劃 還 訂 定 了 10 個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用 以 評 核 2014/15 年 度 租 住 房 屋 業 務 所 有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的 目 標 均 已 達 到, 其 年 終 概 述 於 附 件 二 財 政 表 現 (a) 租 住 房 屋 業 務 23. 在 的 年 度 內, 租 住 房 屋 業 務 的 初 步 結 算 赤 字 為 60 萬 元, 修 訂 預 算 赤 字 為 6.621 億 元 總 收 入 137.613 億 元 接 近 修 訂 預 算 137.501 億 元 總 開 支 137.619 億 元 較 修 訂 預 算 144.122 億 元 少 6.503 億 元, 主 要 是 由 於 薪 俸 開 支 維 修 保 養 和 改 善 工 程 開 支, 以 及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低 於 預 算 所 致 租 住 房 屋 運 作 帳 目 載 於 附 件 三 (b)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業 務 24. 的 年 度 內,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業 務 的 初 步 結 註 算 盈 餘 為 23.192 億 元 ( 未 計 算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2,150 萬 元 2 ), 修 訂 預 算 盈 餘 為 17.559 億 元 總 收 入 30.661 億 元 較 修 訂 預 算 25.265 億 元 多 5.396 億 元, 主 要 是 由 於 年 內 兩 方 面 的 收 入 高 出 預 算 :(i) 辦 理 較 多 解 除 轉 讓 限 制 個 案 的 轉 讓 補 價 ; 以 及 (ii) 售 出 租 者 置 其 屋 計 劃 ( 下 稱 租 置 計 劃 ) 單 位 數 量 較 多 總 開 支 7.469 億 元 較 修 訂 預 算 7.706 億 元 少 2,370 萬 元, 主 要 是 由 於 薪 俸 開 支 低 於 預 算 所 致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運 作 帳 目 載 於 附 件 四 提 交 參 考 25. 本 文 件 提 交 各 委 員 參 考 註 2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表 示 就 已 出 售 貸 款 所 須 支 付 予 香 港 按 揭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的 未 來 利 息 負 債 減 少 此 年 結 會 計 調 整 乃 根 據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和 房 委 會 會 計 政 策 作 出, 並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 4 -

資 助 房 屋 小 組 委 員 會 秘 書 陳 芸 電 話 :2761 5033 傳 真 :2761 0019 檔 號 : HD 3-3/BPS/16-14/3 ( 屋 邨 管 理 處 ) 發 出 日 期 : 2015 年 7 月 9 日 - 5 -

附 件 一 ( 第 1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新 工 作 項 目 業 務 方 針 (1) 考 慮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檢 討 所 提 出 的 建 議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1) 考 慮 長 遠 房 屋 策 01. 考 慮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2015 年 政 府 於 2014 年 12 月 16 日 發 工 作 完 成 略 檢 討 所 提 出 的 檢 討 所 提 出 的 建 第 一 季 表 了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及 建 議, 並 視 乎 情 議, 並 視 乎 付 諸 長 遠 房 屋 策 略 截 至 2014 年 況 付 諸 實 行 實 行 12 月 的 最 新 推 行 進 度 兩 份 文 件 主 題 一 : 提 供 優 質 居 所 業 務 方 針 (2) 加 強 現 有 公 共 租 住 房 屋 ( 下 稱 公 屋 ) 具 社 會 責 任 的 運 作 模 式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2) 藉 着 採 用 02. 完 成 加 入 香 港 品 質 2014 年 已 完 成 加 入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企 工 作 完 成 ISO 26000 社 會 保 證 局 企 業 社 會 責 第 四 季 業 社 會 責 任 指 數, 並 於 2014 年 責 任 管 理 框 架, 任 指 數, 以 及 取 得 香 7 月 取 得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企 業 並 加 入 香 港 品 質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先 導 者 標 誌 保 證 局 企 業 社 會 社 會 責 任 先 導 者 標 責 任 指 數, 以 驗 誌 證 現 有 屋 邨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的 表 現 業 務 方 針 (3) 回 應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的 置 居 需 要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3) 開 展 新 居 者 有 其 03. 開 展 預 售 首 批 新 居 2014 年 首 批 新 居 屋 單 位 如 期 於 工 作 完 成 屋 計 劃 ( 下 稱 居 屋 單 位 第 四 季 2014 年 第 四 季 開 展 預 售 屋 ) 單 位 的 銷 售

附 件 一 ( 第 2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主 題 二 : 促 進 可 持 續 生 活 業 務 方 針 (4) 推 廣 環 保 生 活 態 度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4) 以 科 學 化 的 建 築 04. 在 一 個 屋 邨 推 行 試 2014 年 2014 年 6 月, 榮 獲 綠 建 環 評 的 工 作 完 成 評 估 方 法, 為 現 驗 計 劃, 以 取 得 綠 建 第 二 季 暫 定 鉑 金 級 認 證 最 終 評 有 公 屋 的 環 保 表 環 評 的 標 準 認 證 估 於 2015 年 3 月 進 行 現 設 定 基 準 主 題 三 : 充 分 及 合 理 運 用 公 共 資 源 業 務 方 針 (5) 確 保 為 公 屋 提 供 有 效 的 物 業 管 理 服 務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5) 加 強 物 業 管 理 服 05. 檢 討 物 業 管 理 模 式 2014 年 已 經 進 行 檢 討, 有 關 的 建 議 亦 工 作 完 成 務 合 約 的 採 購 策 合 約 的 採 購 策 略 及 第 二 季 已 獲 投 標 小 組 委 員 會 通 過 略 招 標 安 排 業 務 方 針 (6)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並 擴 大 其 應 用 範 圍, 以 支 援 各 項 業 務 措 施 和 提 高 效 率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6) 更 換 房 屋 署 樣 貌 06. 展 開 更 新 房 屋 署 樣 2015 年 已 於 2014 年 8 月 批 出 更 新 項 目 工 作 完 成 識 別 系 統 中 過 時 貌 識 別 系 統 的 現 有 第 一 季 的 合 約, 並 於 2014 年 9 月 初 展 的 樣 貌 辨 認 裝 樣 貌 辨 認 裝 置 開 工 作 置, 以 提 高 核 實 公 共 屋 邨 清 潔 工 人 和 護 衞 員 身 分 及 記 錄 其 值 勤 時 間 方 面 的 運 作 效 率

附 件 一 ( 第 3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持 續 推 行 的 工 作 項 目 主 題 一 : 提 供 優 質 居 所 業 務 方 針 (7) 透 過 主 動 推 行 改 善 工 程 計 劃 和 驗 證 制 度, 使 現 有 公 屋 可 持 續 使 用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7) 實 行 維 修 保 養 和 07. 在 樓 齡 接 近 40 年 的 2014/15 年 度 全 面 結 構 勘 察 改 善 計 劃 ( 包 括 屋 邨 推 行 全 面 結 構 計 劃 下 的 高 樓 齡 公 共 屋 邨 勘 定 期 進 行 預 防 性 勘 察 計 劃, 以 確 定 其 察 工 程 如 期 完 成 修 葺 ) 及 提 升 工 樓 宇 結 構 安 全, 並 進 程, 以 達 到 法 例 行 所 需 修 葺 和 其 他 改 善 建 議 的 要 求 08. 在 全 面 結 構 勘 察 計 劃 下 確 定 為 結 構 安 屋 邨 改 善 計 劃 下 的 改 善 工 程 如 期 進 行 全 的 屋 邨, 推 行 屋 邨 改 善 計 劃, 並 藉 此 機 會 以 有 系 統 和 以 人 為 本 的 方 法 改 善 設 施 09. 在 第 二 期 增 設 升 降 第 二 期 增 設 升 降 機 計 劃 包 括 坐 機 計 劃 下, 在 有 關 屋 落 在 八 個 屋 邨 的 九 個 工 程 項 邨 的 外 圍 地 方 和 現 目, 共 增 設 13 部 升 降 機, 工 程 有 行 人 天 橋 旁 邊 加 如 期 進 行 裝 升 降 機, 該 計 劃 為 期 三 年, 在 2013/14 年 度 展 開, 目 標 是 在 2016/17 年 度 完 成 10. 在 升 降 機 現 代 化 工 2015 年 已 達 到 更 換 98 部 舊 升 降 機 的 工 作 完 成 程 計 劃 下 更 換 98 部 第 一 季 目 標 舊 升 降 機 11. 在 21 個 屋 邨 提 升 閉 2015 年 已 完 成 21 個 屋 邨 的 提 升 閉 路 工 作 完 成 路 電 視 保 安 系 統, 以 第 一 季 電 視 保 安 系 統 工 程, 以 彩 色 顯 彩 色 顯 示 器 取 代 黑 示 器 取 代 黑 白 顯 示 器 白 顯 示 器

附 件 一 ( 第 4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業 務 方 針 (7) 透 過 主 動 推 行 改 善 工 程 計 劃 和 驗 證 制 度, 使 現 有 公 屋 可 持 續 使 用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12. 繼 續 為 選 定 的 建 築 材 料 和 組 件 進 行 實 驗 室 檢 測, 以 提 升 樓 宇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的 品 質 保 證 該 等 檢 測 已 按 照 時 間 表 進 行, 所 得 結 果 藉 研 究 及 發 展 網 上 平 台 的 維 修 保 養 提 示 和 測 試 記 錄 與 區 域 物 業 管 理 辦 事 處 / 分 區 保 養 辦 事 處 共 享 13. 在 36 個 屋 邨 展 開 全 2015 年 已 按 照 SHC 73/2014 號 文 件 工 作 完 成 方 位 維 修 計 劃 的 勘 第 一 季 所 載 經 修 訂 勘 察 頻 次, 在 察 工 程, 包 括 在 九 個 24 個 屋 邨 展 開 勘 察 工 程 和 在 屋 邨 推 行 強 制 驗 窗 七 個 屋 邨 展 開 強 制 驗 窗 計 計 劃 劃 14. 在 所 有 屋 邨 推 行 日 常 家 居 維 修 服 務 已 在 所 有 屋 邨 推 行 日 常 家 居 維 修 服 務 15. 評 估 無 線 射 頻 識 別 2014 年 在 七 個 選 定 公 共 屋 邨 就 三 種 工 作 完 成 系 統 應 用 於 建 築 組 第 四 季 選 定 組 件 進 行 的 應 用 無 線 射 件 維 修 保 養 的 成 效 頻 識 別 系 統 先 導 試 驗, 已 於 2014 年 第 四 季 順 利 完 成, 並 已 提 出 進 一 步 改 善 建 議 經 評 估 先 導 試 驗 之 後, 保 養 策 劃 及 檢 討 委 員 會 (1) 於 2015 年 2 月 批 准 擴 展 先 導 試 驗 涵 蓋 多 四 種 外 閘 至 七 個 選 定 屋 邨 會 探 討 能 否 採 用 更 具 成 本 效 益 和 方 便 用 家 的 設 備, 然 後 才 全 面 推 展 至 其 他 屋 邨

附 件 一 ( 第 5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業 務 方 針 (7) 透 過 主 動 推 行 改 善 工 程 計 劃 和 驗 證 制 度, 使 現 有 公 屋 可 持 續 使 用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8) 為 現 有 屋 邨 加 入 16. 完 成 10 個 屋 邨 加 入 2015 年 10 個 屋 邨 於 2015 年 3 月 取 得 工 作 完 成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樓 第 一 季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樓 宇 可 持 續 發 樓 宇 可 持 續 發 展 宇 可 持 續 發 展 指 展 指 數 驗 證 標 誌 指 數 數, 包 括 取 得 和 保 持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樓 宇 可 持 續 發 展 指 數 驗 證 標 誌 業 務 方 針 (8) 提 升 現 有 公 共 屋 邨 的 環 保 水 平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9) 透 過 取 得 17. 為 620 幢 公 屋 大 廈 取 2015 年 620 幢 公 屋 大 廈 認 證 審 計 已 工 作 完 成 ISO 50001 能 源 管 得 ISO 50001 能 源 管 第 一 季 經 順 利 進 行, 並 取 得 相 關 證 理 體 系 認 證 和 理 體 系 認 證 書 ISO 14001 環 境 管 理 體 系 在 物 業 管 理 方 面 的 認 證, 以 及 在 屋 邨 推 行 各 項 節 能 措 施, 加 強 對 環 境 的 保 護 18. 維 持 所 有 現 有 屋 邨 ISO 14001 環 境 管 理 體 系 在 物 業 管 理 方 面 的 認 證, 以 及 為 新 屋 邨 取 得 認 證 19. 為 加 強 節 能 和 提 高 能 源 效 益, 由 2012 2015 年 第 一 季 2015 年 第 一 季 2015 年 5 月, 已 經 取 得 ISO 14001 認 證 280 幢 公 屋 大 廈 的 更 換 工 程 如 期 完 竣 工 作 完 成 工 作 完 成 年 4 月 1 日 起, 透 過 為 期 42 個 月 的 計 劃, 以 節 能 電 子 鎮 流 器 取 代 所 有 屋 邨 燈 具 的 電 磁 鎮 流 器, 2014/15 年 度 目 標 是 完 成 280 幢 公 屋 大 廈 的 更 換 工 程

附 件 一 ( 第 6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業 務 方 針 (8) 提 升 現 有 公 共 屋 邨 的 環 保 水 平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20. 檢 討 慈 正 邨 試 用 發 2015 年 慈 正 邨 發 光 二 極 管 燈 具 的 試 工 作 完 成 光 二 極 管 燈 具 的 效 第 一 季 用 和 檢 討 工 作 已 經 完 成 能 表 現, 以 探 討 和 推 行 屋 邨 公 用 地 方 減 少 耗 電 量 的 方 法 21. 繼 續 為 14 類 型 公 屋 2015 年 14 個 公 屋 大 廈 類 型 第 二 個 碳 工 作 完 成 大 廈 進 行 碳 審 計, 以 第 一 季 審 計 報 告 已 於 2014 年 12 月 編 便 監 察 訂 立 基 準 和 撰 並 發 表 推 行 確 定 為 可 行 的 改 善 措 施

附 件 一 ( 第 7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主 題 二 : 促 進 可 持 續 生 活 業 務 方 針 (9) 加 強 社 區 凝 聚 力, 並 關 顧 租 戶 的 需 要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10) 透 過 屋 邨 管 理 諮 22. 繼 續 在 公 共 屋 邨 推 詢 委 員 會 ( 下 稱 行 邨 管 諮 委 會 夥 拍 邨 管 諮 委 會 ) 非 政 府 機 構 的 優 化 夥 拍 非 政 府 機 構 安 排, 以 促 進 睦 鄰 精 舉 辦 的 活 動, 以 神 及 各 種 援 助 和 房 屋 計 劃, 在 關 顧 23. 協 助 非 政 府 機 構 向 租 戶 需 要 的 同 長 者 戶 提 供 關 顧 和 時, 促 進 社 區 投 外 展 服 務 入 及 建 設 24. 透 過 租 金 援 助 計 劃, 協 助 有 短 暫 經 濟 困 難 的 租 戶 25. 透 過 家 庭 和 諧 共 融 政 策, 計 有 天 倫 樂 優 先 配 屋 計 劃 調 遷 計 劃 加 戶 計 劃 和 合 戶 計 劃, 以 加 強 家 庭 凝 聚 力 邨 管 諮 委 會 已 經 夥 拍 非 政 府 機 構 舉 辦 約 420 項 社 區 建 設 活 動, 以 促 進 公 共 屋 邨 睦 鄰 精 神 當 中 17 個 屋 邨 聯 同 衞 生 署 夥 拍 非 政 府 機 構 為 租 戶 推 行 社 區 健 康 推 廣 計 劃 所 有 邨 管 諮 委 會 均 已 聯 同 非 政 府 機 構 為 長 者 租 戶 提 供 外 展 服 務, 舉 辦 約 180 項 活 動 租 金 援 助 計 劃 已 藉 房 屋 資 訊 台 電 台 廣 播 海 報 房 委 會 / 房 屋 署 網 站 邨 管 諮 委 會 會 議 和 2014 年 5 月 11 月 份 屋 邨 通 訊 廣 為 宣 傳 屋 邨 人 員 亦 尋 求 非 政 府 機 構 當 區 區 議 員 和 邨 管 諮 委 會 委 員 的 協 助, 轉 介 有 需 要 的 租 戶 前 往 屋 邨 辦 事 處 尋 求 租 金 援 助 受 惠 於 家 庭 和 諧 共 融 政 策 的 家 庭 數 目 累 計 約 為 34 700 個, 當 中 包 括 公 屋 申 請 15 700 宗 ( 其 中 已 獲 安 置 家 庭 13 120 個 ) 調 遷 申 請 1 880 宗 加 戶 申 請 16 450 宗 和 合 戶 申 請 670 宗

附 件 一 ( 第 8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業 務 方 針 (10) 在 現 有 公 共 屋 邨 推 廣 綠 化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11) 加 強 樹 木 管 理, 26. 繼 續 進 行 年 度 樹 木 年 度 樹 木 評 估 作 業 持 續 進 以 及 推 行 園 景 改 評 估 備 存 資 料 庫, 行 開 辦 了 三 個 屋 邨 樹 木 大 善 計 劃 以 便 有 效 管 理 樹 使 進 修 / 培 訓 班 木, 並 開 辦 屋 邨 樹 木 大 使 進 修 / 培 訓 班 27. 在 10 個 屋 邨 舉 辦 植 2014 年 在 秦 石 荔 景 梨 木 樹 ( 二 ) 工 作 完 成 樹 日 第 四 季 樂 富 南 山 坪 石 沙 角 石 硤 尾 順 安 天 瑞 等 十 個 屋 邨 舉 辦 了 植 樹 日 活 動 28. 在 20 個 屋 邨 加 強 綠 2015 年 在 長 康 富 昌 興 民 高 怡 工 作 完 成 化 第 一 季 荔 景 麗 閣 藍 田 瀝 源 隆 亨 白 田 坪 石 石 圍 角 順 利 新 翠 大 興 大 窩 口 天 恒 天 悅 慈 正 湖 景 等 20 個 屋 邨 進 行 了 園 景 改 善 工 程 29. 在 20 個 屋 邨 舉 辦 綠 化 活 動, 鼓 勵 居 民 投 入 和 參 與, 藉 以 培 育 綠 化 意 識 2015 年 第 一 季 在 彩 輝 秦 石 富 昌 興 華 工 作 完 成 ( 二 ) 海 麗 葵 盛 西 廣 田 瀝 源 隆 亨 美 東 坪 石 三 聖 秀 茂 坪 南 石 圍 角 石 蔭 東 水 邊 圍 順 天 天 恩 慈 康 耀 東 等 20 個 屋 邨 舉 辦 了 社 區 參 與 綠 化 活 動

附 件 一 ( 第 9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主 題 三 : 充 分 及 合 理 運 用 公 共 資 源 業 務 方 針 (11) 維 護 公 屋 資 源 合 理 和 有 效 運 用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12) 透 過 公 屋 租 戶 的 30. 根 據 公 屋 住 戶 資 助 2015 年 兩 年 一 度 入 息 / 資 產 申 報 審 工 作 完 成 入 息 和 資 產 申 政 策 維 護 公 屋 資 源 第 一 季 核 已 經 完 成 報 屋 邨 職 員 巡 的 合 理 分 配 政 策 和 查 單 位 的 住 用 情 其 他 租 約 事 務 管 理 況, 以 及 中 央 小 政 策, 審 核 約 200 000 組 深 入 調 查 和 全 宗 入 息 / 資 產 申 面 監 察, 加 強 租 報, 以 決 定 現 居 租 戶 務 管 理 和 防 止 濫 的 資 助 金 額 用 公 屋 資 源 31. 專 責 中 央 小 組 每 年 已 經 嚴 查 隨 機 抽 選 和 經 前 線 針 對 約 5 000 宗 可 疑 管 理 人 員 轉 介 的 懷 疑 個 案 約 和 隨 機 抽 選 個 案, 加 5 100 宗 強 入 息 和 資 產 審 查 32. 通 過 兩 年 一 度 的 單 是 次 兩 年 一 度 巡 查 周 期 始 於 位 巡 查 ( 每 年 約 2014 年 11 月, 已 經 巡 查 約 360 000 個 單 位 ), 169 600 個 公 屋 單 位, 較 偵 察 濫 用 公 屋 個 2015 年 3 月 按 比 例 計 算 的 目 案, 並 嚴 格 調 查 約 標 20.83% 高 出 2.28% 6 000 宗 隨 機 抽 選 與 住 用 相 關 的 個 案 和 懷 疑 濫 用 公 屋 個 案 已 經 嚴 查 經 前 線 管 理 人 員 和 公 眾 轉 介 的 懷 疑 濫 用 或 隨 機 抽 選 與 住 用 相 關 的 個 案 約 6 600 宗

附 件 一 ( 第 10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業 務 方 針 (11) 維 護 公 屋 資 源 合 理 和 有 效 運 用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33. 推 行 宣 傳 計 劃 和 外 展 活 動, 令 公 眾 更 加 意 識 到 公 屋 資 源 須 分 配 予 最 有 迫 切 需 要 的 人 士 全 年 已 經 透 過 屋 邨 通 訊 海 報 單 張 宣 傳 錄 像 和 橫 額 在 報 章 港 鐵 車 廂 巴 士 電 車 碼 頭 互 聯 網 政 府 新 聞 處 展 板 的 廣 告, 以 及 電 視 電 台 房 委 會 / 房 屋 署 網 站 和 房 屋 資 訊 台 廣 播, 推 行 一 連 串 關 於 珍 惜 公 屋 資 源 的 宣 傳 計 劃, 並 舉 辦 外 展 活 動, 先 後 出 訪 12 個 屋 邨 的 邨 管 諮 委 會, 宣 傳 珍 惜 公 屋 資 源, 爭 取 他 們 繼 續 支 持 業 務 方 針 (12) 確 保 服 務 提 供 者 和 保 養 承 辦 商 的 有 效 管 理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13) 透 過 深 化 的 表 現 評 分 制, 加 強 監 察 服 務 提 供 者 和 保 養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並 保 障 受 僱 於 這 些 服 務 和 保 養 工 程 合 約 的 非 技 術 工 人 的 權 益 34. 在 建 築 工 程 保 養 合 約 中 實 施 和 監 察 保 養 工 作 表 現 評 分 制, 並 整 理 評 分 資 料, 以 支 援 建 築 保 養 分 區 定 期 合 約 的 優 先 投 標 機 會 和 綜 合 評 分 投 標 制 現 正 監 察 在 建 築 工 程 保 養 合 約 中 實 施 保 養 工 作 表 現 評 分 制 的, 並 正 在 整 理 評 分 資 料, 以 便 於 採 購 建 築 保 養 分 區 定 期 合 約 時, 支 援 優 先 投 標 機 會 和 綜 合 評 分 投 標 制 35. 按 季 評 審 和 檢 討 服 務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以 及 對 表 現 差 劣 的 承 辦 商 施 行 規 管 處 分 承 辦 商 檢 討 小 組 委 員 會 ( 服 務 ) 按 季 覆 核 服 務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根 據 現 行 評 審 機 制, 服 務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被 評 為 劣 級, 則 不 得 參 與 投 標 三 個 月

附 件 一 ( 第 11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業 務 方 針 (12) 確 保 服 務 提 供 者 和 保 養 承 辦 商 的 有 效 管 理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36. 與 勞 工 團 體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並 進 行 突 擊 巡 查, 以 防 止 非 技 術 工 人 被 剝 削 主 動 與 勞 工 團 體 保 持 密 切 聯 繫, 以 便 及 早 發 現 違 反 僱 傭 規 定 的 不 當 行 為, 並 就 45 份 服 務 合 約 所 涵 蓋 的 36 個 屋 邨 進 行 突 擊 巡 查, 接 見 約 1 200 名 非 技 術 工 人, 以 偵 察 和 防 止 非 技 術 工 人 被 剝 削 37. 與 勞 工 處 安 排 研 討 會, 加 強 非 技 術 工 人 對 最 低 工 資 條 例 和 其 他 勞 工 保 障 法 例 的 認 識 2014 年 第 四 季 聯 同 勞 工 處 和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管 理 局 於 2014 年 11 月 12 日 舉 辦 研 討 會, 以 增 進 非 技 術 工 人 對 僱 傭 條 例 標 準 僱 傭 合 約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和 其 他 僱 傭 保 障 權 益 的 認 識 工 作 完 成 業 務 方 針 (13) 合 理 分 配 公 屋 資 源, 為 有 真 正 住 屋 需 要 的 申 請 人 提 供 居 所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14) 維 持 一 般 申 請 人 的 平 均 輪 候 時 註 1 間 在 三 年 左 右 38. 維 持 一 般 申 請 人 的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在 三 年 左 右 一 般 申 請 人 的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為 3.3 年 (15) 透 過 各 種 調 遷 計 劃, 為 現 有 租 戶 提 供 調 遷 機 會 39. 推 行 紓 緩 擠 迫 調 遷 計 劃 和 改 善 居 住 空 間 調 遷 計 劃 各 一 次 第 28 輪 紓 緩 擠 迫 調 遷 計 劃 於 2015 年 3 月 27 日 完 成 揀 選 單 位 第 10 輪 改 善 居 住 空 間 調 遷 計 劃 於 2015 年 3 月 30 日 接 受 申 請, 並 按 程 序 於 2015 年 6 月 15 日 開 始 揀 選 單 位 註 1: 輪 候 時 間 是 以 公 屋 申 請 登 記 日 期 開 始 計 算, 直 至 首 次 配 屋 為 止, 但 不 包 括 申 請 期 間 的 任 何 凍 結 時 段 ( 例 如 申 請 人 尚 未 符 合 居 港 年 期 規 定 ; 申 請 人 正 等 待 家 庭 成 員 來 港 團 聚 而 要 求 暫 緩 申 請 ; 申 請 人 在 獄 中 服 刑 等 ) 一 般 申 請 人 的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即 一 般 家 庭 和 一 人 長, 是 指 在 過 去 12 個 月 獲 安 置 入 住 公 屋 的 一 般 申 請 人 的 輪 候 時 間 平 均 數

附 件 一 ( 第 12 頁, 共 1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業 務 方 針 (14) 按 現 行 租 金 調 整 機 制 進 行 公 屋 租 金 檢 討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進 度 狀 況 (16) 按 現 行 租 金 調 整 40. 於 2014 年 完 成 第 三 2014 年 2014 年 7 月 4 日, 資 助 房 屋 小 工 作 完 成 機 制 進 行 第 三 次 次 公 屋 租 金 檢 討 第 三 季 組 委 員 會 考 慮 了 政 府 統 計 處 處 公 屋 租 金 檢 討 長 報 告, 並 通 過 第 三 次 租 金 檢 討 的 結 果 報 告 顯 示 第 二 期 間 ( 2013 年 內 12 個 月 ) 的 收 入 指 數 較 第 一 期 間 (2011 年 內 12 個 月 ) 增 加 19.27% 因 此, 按 房 屋 條 例 第 16A 條 於 2014 年 9 月 1 日 起 上 調 公 屋 租 金 10%

附 件 二 ( 第 1 頁, 共 2 頁 ) 2014/15 年 度 資 助 房 屋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a) 每 個 公 屋 單 位 每 年 平 均 費 用 ( 元 ) - 直 接 管 理 費 用 - 實 際 維 修 保 養 費 用 2014/15 年 度 目 標 5,760 4,070 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的 註 5,307 1 註 3,984 2 (b) 申 請 公 屋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 一 般 - 當 中 : 一 人 長 者 註 3 ( 年 ) 3 2 3.3 1.8 (c) 擠 迫 戶 ( 每 人 居 住 面 積 低 於 5.5 平 方 米 ) 佔 公 屋 家 庭 總 數 的 百 分 率 (%) 低 於 0.55 0.48 (d) 空 置 率 ( %) 低 於 1.5 0.3 (e) 新 建 成 和 回 收 公 屋 單 位 平 均 騰 空 註 4 時 間 ( 涵 蓋 出 租 期 和 翻 新 期 ) ( 星 期 ) 不 超 逾 10 6.6 (f) 翻 新 空 置 單 位 平 均 所 需 時 間 ( 天 ) - 一 般 - 因 應 要 求 特 快 翻 新 工 程 程 序 不 超 逾 44 34 43.95 32.12 (g) 可 循 環 再 造 物 品 回 收 量 ( 公 噸 ) - 廢 紙 - 鋁 罐 - 膠 樽 不 少 於 25 000 900 1 480 27 127 1 362 1 983 1 直 接 管 理 費 用 包 含 屋 邨 層 面 所 涉 及 單 純 物 業 管 理 的 直 接 薪 俸 和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初 步 結 算 低 於 目 標, 主 要 是 由 於 薪 俸 屋 邨 公 用 地 方 管 理 費 潔 淨 護 衞 服 務 物 業 服 務 合 約 費 用 及 邨 管 諮 委 會 撥 款 等 開 支 較 低 所 致 2 實 際 維 修 保 養 費 用 包 含 涉 及 屋 邨 層 面 的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開 支, 以 及 從 各 間 接 成 本 中 心 分 配 的 公 屋 維 修 保 養 費 用 初 步 結 算 接 近 目 標 3 輪 候 時 間 是 以 公 屋 申 請 登 記 日 期 開 始 計 算, 直 至 首 次 配 屋 為 止, 但 不 包 括 申 請 期 間 的 任 何 凍 結 時 段 ( 例 如 申 請 人 尚 未 符 合 居 港 年 期 規 定 ; 申 請 人 正 等 待 家 庭 成 員 來 港 團 聚 而 要 求 暫 緩 申 請 ; 申 請 人 在 獄 中 服 刑 等 ) 一 般 申 請 人 的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是 指 在 過 去 12 個 月 獲 安 置 入 住 公 屋 一 般 申 請 人 輪 候 時 間 的 平 均 數 4 該 段 時 間 是 指 把 一 個 新 建 成 單 位 或 回 收 單 位 成 功 出 租 所 須 的 時 間 計 算 是 由 最 初 發 出 第 一 個 編 配 建 議 予 申 請 人 開 始 直 至 單 位 為 申 請 人 接 受 為 止 由 於 單 位 騰 空 的 時 間 亦 包 括 翻 新 工 程 所 需 的 時 間, 故 此 該 段 時 間 的 長 度 亦 受 翻 新 工 程 的 範 圍 及 編 配 建 議 遭 拒 絕 的 次 數 所 影 響

附 件 二 ( 第 2 頁, 共 2 頁 )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2014/15 年 度 目 標 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的 註 5 (h) 欠 租 率 (%) 低 於 3.0 1.78 (i) 收 回 供 重 新 編 配 的 公 屋 單 位 ( 個 ) 7 000 7 516 (j) 每 兩 個 月 舉 行 的 邨 管 諮 委 會 會 議 ( 次 ) 830 884 5 月 租 指 租 約 所 定 的 租 金, 即 未 扣 減 差 餉 寬 減 額 之 前 的 租 金 2014/15 年 度 差 餉 寬 減 於 2014 年 9 月 30 日 結 束

附 件 三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租 住 房 屋 運 作 帳 目 2014/15 年 度 2013/14 年 度 實 際 數 額 初 步 結 算 修 訂 預 算 差 異 註 百 萬 元 百 萬 元 百 萬 元 % (a) (b) (a-b)/(b) 收 入 租 金 11,861.6 13,688.1 13,712.5 (0.2) 其 他 收 入 37.1 73.2 37.6 94.7 (1) 總 收 入 11,898.7 13,761.3 13,750.1 0.1 開 支 薪 俸 2,664.1 2,730.4 2,968.1 (8.0) (2) 地 租 和 差 餉 140.5 1,120.3 1,123.8 (0.3) 維 修 保 養 和 改 善 工 程 2,615.6 2,940.1 3,108.6 (5.4) (3)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3,601.2 3,774.0 3,950.4 (4.5) (4) 折 舊 2,876.0 3,001.0 3,056.0 (1.8) 分 擔 機 構 監 督 和 支 援 服 務 支 出 180.6 196.1 205.3 (4.5) 總 開 支 12,078.0 13,761.9 14,412.2 (4.5) 運 作 盈 餘 /( 赤 字 ) (179.3) (0.6) (662.1) (99.9) 註 (1) 其 他 收 入 較 預 算 多, 主 要 是 由 於 來 自 相 關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的 算 定 損 害 賠 償 收 入 未 有 納 入 預 算 內 所 致 (2) 薪 俸 開 支 較 預 算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有 些 空 缺 尚 待 填 補 所 致 (3) 維 修 保 養 和 改 善 工 程 開 支 較 預 算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修 繕 外 牆 飾 面 的 費 用 較 低 和 關 乎 遵 從 消 防 安 全 ( 建 築 物 ) 條 例 的 工 程 撥 備 經 過 調 整 所 致 (4)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較 預 算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清 潔 保 安 屋 邨 管 理 諮 詢 委 員 會 支 出 等 費 用 較 低 所 致

附 件 四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資 助 自 置 居 所 運 作 帳 目 2014/15 年 度 2013/14 年 度 實 際 數 額 初 步 結 算 修 訂 預 算 差 異 註 百 萬 元 百 萬 元 百 萬 元 % (a) (b) (a-b)/(b) 收 入 售 樓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 居 屋 計 劃 ) 1,113.0 72.5 72.5 - 租 者 置 其 屋 計 劃 ( 租 置 計 劃 ) 1,258.1 1,388.5 1,297.6 7.0 (1) 出 售 回 購 單 位 352.5 44.5 32.6 36.5 (1) 轉 讓 補 價 943.3 1,500.8 1,072.1 40.0 (2) 其 他 收 入 40.5 59.8 51.7 15.7 總 收 入 3,707.4 3,066.1 2,526.5 21.4 開 支 經 常 開 支 薪 俸 269.9 295.0 318.9 (7.5) (3) 維 修 保 養 和 改 善 工 程 7.1 7.9 8.7 (9.2)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30.8 31.9 39.5 (19.2) 折 舊 24.3 22.2 23.9 (7.1) 分 擔 機 構 監 督 和 支 援 服 務 支 出 21.6 24.7 25.7 (3.9) 小 計 353.7 381.7 416.7 (8.4) 各 項 自 置 居 所 計 劃 的 開 支 建 築 費 用 和 間 接 開 支 744.2 145.2 137.2 5.8 (4) 土 地 成 本 235.3 117.7 117.8 (0.1) 出 售 回 購 單 位 成 本 152.8 9.0 9.6 (6.3) 自 置 貸 款 出 售 後 須 付 的 利 息 17.2 10.1 11.9 (15.1) 各 項 自 置 居 所 計 劃 的 其 他 開 支 66.2 83.2 77.4 7.5 (5) 小 計 1,215.7 365.2 353.9 3.2 總 開 支 1,569.4 746.9 770.6 (3.1) 未 計 算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的 運 作 盈 餘 2,138.0 2,319.2 1,755.9 32.1 加 :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13.9 21.5 - - 已 計 算 會 計 撥 備 回 撥 的 運 作 盈 餘 2,151.9 2,340.7 1,755.9 33.3 註 (1) (2) (3) (4) (5) 出 售 租 置 計 劃 單 位 和 回 購 租 置 計 劃 單 位 所 得 收 入 較 預 算 多, 主 要 是 由 於 售 出 單 位 數 目 較 多 所 致 轉 讓 補 價 收 入 較 預 算 多, 主 要 是 由 於 所 辦 理 的 解 除 轉 讓 限 制 個 案 數 目 較 多 所 致 薪 俸 開 支 較 預 算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用 於 預 備 居 屋 計 劃 租 約 公 契 售 樓 說 明 書 和 示 範 單 位 的 人 力 資 源 較 預 算 少 所 致 建 築 費 用 和 間 接 開 支 較 預 算 多, 主 要 是 由 於 上 文 註 1 所 述 售 出 租 置 計 劃 單 位 數 目 較 多 所 致 各 項 自 置 居 所 計 劃 的 其 他 開 支 較 預 算 多, 主 要 是 由 於 與 天 頌 苑 業 主 委 員 會 爭 議 的 管 理 費 須 支 付 較 多 費 用 所 致, 部 分 增 加 的 開 支 因 按 揭 還 款 保 證 預 備 售 樓 等 開 支 較 少 而 有 所 抵 銷

文 件 編 號 :CPC 10/2015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商 業 樓 宇 小 組 委 員 會 議 事 備 忘 錄 2014/15 年 度 商 業 樓 宇 工 作 計 劃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闡 述 2014/15 年 度 商 業 樓 宇 工 作 計 劃 ( 下 稱 工 作 計 劃 ) 的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背 景 2. 商 業 樓 宇 小 組 委 員 會 於 2013 年 12 月 通 過 工 作 計 劃 ( 請 參 閱 CPC 35/2013 號 文 件 ) 有 關 工 作 計 劃 的 年 中 進 度, 已 於 2014 年 11 月 向 委 員 匯 報 ( 請 參 閱 CPC 34/2014 號 文 件 ) 本 文 件 匯 報 該 計 劃 截 至 2015 年 3 月 的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成 效 檢 討 (a) 主 要 工 作 3. 各 項 主 要 工 作 的 年 終 整 體 實 施 進 度 詳 載 於 附 件 A 所 有 主 要 工 作 均 如 期 進 行 /, 進 展 撮 述 如 下 主 要 工 作 數 目 承 諾 進 行 註 1 2015 年 3 月 底 的 工 作 完 成 如 期 進 行 / 4-4 註 1 各 項 主 要 工 作 的 推 行 進 度 按 以 下 準 則 分 類 : 工 作 完 成 適 用 於 已 達 到 所 有 工 作 目 標 的 主 要 工 作 如 期 進 行 / 適 用 於 工 作 目 標 如 期 或 的 主 要 工 作, 亦 涵 蓋 已 達 到 部 分 工 作 目 標 的 主 要 工 作

4. 年 內, 署 方 繼 續 致 力 透 過 靈 活 多 元 化 的 商 戶 組 合, 提 升 商 業 樓 宇 的 潛 力, 照 顧 居 民 日 常 所 需 我 們 為 晴 朗 商 場 等 新 建 商 場 所 訂 的 行 業 組 合 和 租 賃 優 次, 均 經 過 精 心 設 計 和 安 排, 以 滿 足 居 民 需 要 和 維 持 商 戶 在 開 業 初 期 的 業 務 發 展 至 於 由 麗 瑤 邨 街 市 檔 位 和 坪 石 邨 剩 餘 停 車 位 改 建 而 成 的 零 售 單 位, 現 已 分 別 租 予 一 間 中 式 酒 樓 和 多 間 食 店, 為 居 民 提 供 更 多 餐 飲 選 擇 年 內, 透 過 優 化 資 產 適 當 地 進 行 改 建 措 施, 以 及 推 廣 有 效 的 商 戶 組 合 管 理, 零 售 單 位 ( 包 括 鋪 位 檔 位 和 熟 食 檔 位 ) 的 空 置 率 全 年 均 維 持 在 目 標 水 平 內 5. 在 經 整 合 的 五 年 向 前 推 展 計 劃 下, 為 配 合 坪 石 邨 屋 邨 活 化 計 劃 而 進 行 的 零 售 / 停 車 場 設 施 改 善 / 提 升 工 程 已 經 完 成, 而 安 基 苑 龍 蟠 苑 和 葵 盛 西 邨 的 零 售 設 施 改 善 工 程 亦 正 順 利 進 行 我 們 會 在 各 項 主 要 優 化 工 程 完 成 後 檢 討 成 效 6. 在 維 持 房 屋 委 員 會 ( 下 稱 房 委 會 ) 轄 下 鄰 里 商 場 和 屋 邨 內 主 要 零 售 設 施 的 吸 引 力 和 競 爭 力 方 面, 我 們 繼 續 於 全 年 的 重 要 節 慶 中 提 供 不 同 特 色 和 規 模 的 推 廣 計 劃 和 季 度 裝 飾 組 合 這 個 安 排 在 增 加 人 流 和 加 強 購 物 氣 氛 方 面 均 具 成 本 效 益 7. 位 於 東 九 龍 的 大 本 型 是 房 委 會 最 大 型 的 綜 合 商 場, 從 人 流 和 營 業 額 所 見, 其 受 歡 迎 程 度 正 穩 步 上 升 2014/15 年 度, 我 們 推 出 了 一 系 列 配 合 商 場 特 色 而 設 計 的 季 度 裝 飾 特 色 活 動 和 廣 受 歡 迎 的 推 廣 活 動, 例 如 萬 聖 節 冒 險 旅 程 超 級 英 雄 博 覽 對 戰 卡 香 港 大 會 泡 泡 足 球 祭 電 台 / 電 視 節 目 舞 台 表 演 等, 以 維 持 大 本 型 的 競 爭 力 和 提 升 零 售 營 業 額 我 們 更 邀 請 商 戶 提 供 推 廣 優 惠, 以 吸 引 新 顧 客 和 鼓 勵 他 們 再 次 光 臨 購 物 年 終, 型 人 會 合 共 招 募 了 約 16 500 名 會 員, 按 年 增 長 18% 8. 為 響 應 推 廣 綠 色 生 活 和 環 保 的 政 策, 房 委 會 簽 署 節 能 約 章, 致 力 減 少 轄 下 商 業 樓 宇 的 空 調 耗 電 量 2014 年 6 月 至 9 月 期 間, 房 委 會 轄 註 2 下 九 個 商 場 的 平 均 室 溫 維 持 在 攝 氏 24 至 26 度 之 間 我 們 亦 鼓 勵 新 建 商 場 的 主 要 商 戶 採 取 減 少 廚 餘 的 管 理 模 式, 並 與 非 政 府 機 構 合 作, 在 房 委 會 商 場 舉 辦 環 保 活 動 (b)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9. 除 主 要 工 作 外, 工 作 計 劃 亦 設 立 五 項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以 便 檢 討 2014/15 年 度 的 商 業 樓 宇 業 務 有 關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的 年 終 概 況 撮 要, 載 於 註 2 包 括 彩 德 海 麗 葵 涌 梨 木 樹 美 田 安 基 天 恩 和 油 麗 商 場, 以 及 大 本 型 - 2 -

附 件 B 各 項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已 大 致 達 成, 唯 因 應 維 修 及 改 善 工 程 電 力 和 空 調 費 用 薪 酬 及 合 約 價 格 等 成 本 持 續 上 漲, 導 致 每 平 方 米 零 售 面 註 積 的 每 月 運 作 開 支 為 150 元, 稍 微 超 逾 低 於 150 元 的 指 標 3 財 務 成 效 10. 在 的 年 度 期 內, 商 業 樓 宇 業 務 的 初 步 結 算 盈 餘 為 10.024 億 元, 這 個 數 字 已 計 及 特 殊 項 目 ( 即 拆 卸 及 清 理 費 用, 以 及 由 房 委 會 撥 款 進 行 的 政 府 項 目 ) 的 4,220 萬 元, 而 修 訂 預 算 盈 餘 則 為 8.749 億 元 11. 總 收 入 為 23.028 億 元, 與 修 訂 預 算 案 的 22.872 億 元 大 致 相 符 總 開 支 ( 未 計 算 特 殊 項 目 ) 為 12.582 億 元, 較 修 訂 預 算 的 13.634 億 元 少 1.052 億 元, 主 要 是 因 為 實 際 維 修 保 養 及 改 善 工 程 開 支 薪 俸 和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均 較 預 算 開 支 為 少 商 業 樓 宇 運 作 帳 目 載 於 附 件 C 提 交 參 考 12. 本 文 件 提 交 委 員 參 考 商 業 樓 宇 小 組 委 員 會 秘 書 劉 佩 菁 電 話 :2761 7928 傳 真 :2761 0019 檔 號 : HD3-8/CPGR/1-55/4C ( 屋 邨 管 理 處 ) 發 出 日 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 註 3 2013/14 年 度 的 每 平 方 米 零 售 面 積 的 每 月 運 作 開 支 為 138.8 元, 而 2014/15 年 度 為 150.1 元, 年 度 增 幅 為 8.2% - 3 -

附 件 A ( 第 1 頁, 共 5 頁 ) 2014/15 年 度 商 業 樓 宇 工 作 計 劃 的 進 度 報 告 業 務 方 針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2015 年 3 月 底 的 進 展 方 針 (1) 開 拓 房 委 會 商 業 樓 宇 的 潛 力 及 透 過 優 化 資 產 以 改 善 營 商 環 境 1. 檢 討 提 升 資 產 按 照 優 勢 及 劣 2015 年 已 整 合 2015/16 至 如 期 進 行 的 五 年 向 前 推 勢 分 析, 進 行 可 第 一 季 2019/20 年 度 的 五 年 展 計 劃, 為 大 型 行 性 研 究, 以 整 向 前 推 展 計 劃, 有 關 資 產 改 善 工 程 合 2015/16 至 結 果 會 於 2015 年 5 訂 定 優 先 次 2019/20 年 度 五 月 向 商 業 樓 宇 小 組 序, 並 按 所 訂 定 年 向 前 推 展 計 委 員 會 匯 報 的 優 先 次 序 繼 劃, 釐 定 進 行 主 續 進 行 改 善 工 要 資 產 改 善 工 程 程 的 優 先 次 序 按 照 五 年 向 前 推 展 計 劃, 在 選 定 項 目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坪 石 邨 的 剩 餘 停 車 位 已 改 建 成 鋪 位 及 出 租 作 食 肆 及 零 售 用 途 安 基 苑 和 葵 盛 西 邨 零 售 設 施 的 改 善 工 程 正 順 利 進 行 而 龍 蟠 苑 商 場 的 改 善 工 程 亦 會 於 2015 年 4 月 完 成 檢 討 已 完 成 的 資 產 優 化 工 程 的 成 效 大 型 資 產 優 化 工 程 完 成 後 會 再 進 行 財 務 評 估, 以 檢 視 計 劃 成 效

附 件 A ( 第 2 頁, 共 5 頁 ) 業 務 方 針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2015 年 3 月 底 的 進 展 方 針 (2) 盡 量 發 揮 房 委 會 零 售 設 施 的 商 業 潛 力, 並 為 社 區 和 公 屋 租 戶 提 供 可 滿 足 其 需 要 的 服 務 2. 改 善 房 委 會 新 為 公 屋 租 戶 提 採 用 多 元 化 的 行 業 落 成 和 現 有 的 供 日 常 所 需, 並 組 合 管 理 引 入 時 興 零 售 設 施 的 租 探 討 引 入 多 元 行 業, 例 如 售 買 電 子 賃 條 款, 並 繼 續 化 行 業 的 可 行 産 品 及 健 康 食 品, 以 實 施 推 廣 策 略 性, 以 盡 量 發 揮 滿 足 邨 內 居 民 日 常 零 售 設 施 的 業 所 需 和 增 加 購 物 選 務 潛 力 擇 為 盡 量 發 揮 零 售 空 間 的 業 務 潛 力, 已 在 商 場 闢 設 宣 傳 推 廣 場 地, 供 定 期 舉 行 零 售 展 銷 活 動 在 商 業 租 賃 方 將 麗 瑤 邨 街 市 檔 位 面 實 施 更 積 極 改 建 成 中 式 酒 樓, 進 取 的 措 施, 將 並 獲 得 住 戶 的 歡 迎 需 求 不 大 的 零 售 單 位 改 為 其 他 更 具 效 益 的 用 途 展 開 推 廣 活 動, 包 括 年 度 節 日 慶 祝 活 動, 以 及 特 定 市 場 推 廣 計 劃, 並 監 察 活 動 成 效 配 合 不 同 的 節 日, 在 各 主 要 鄰 里 商 場 安 排 一 系 列 節 慶 裝 飾 和 活 動, 並 在 特 殊 的 時 刻 舉 辦 慶 典 活 動, 例 如 晴 朗 商 場 開 幕 儀 式, 以 鼓 勵 消 費 和 建 立 商 場 形 象

附 件 A ( 第 3 頁, 共 5 頁 ) 業 務 方 針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2015 年 3 月 底 的 進 展 所 有 推 廣 活 動 均 會 在 事 後 進 行 評 估, 以 檢 討 成 效 及 優 化 計 劃 開 展 渠 道, 主 動 與 多 個 非 政 府 機 構 與 目 標 機 構, 以 和 不 同 政 府 部 門 合 協 辦 活 動 或 贊 作, 在 大 本 型 和 助 場 地 方 式 支 房 委 會 轄 下 其 他 商 持 各 項 慈 善 文 場 舉 辦 合 共 1288 小 娛 文 化 和 其 他 時 的 社 區 活 動 社 區 建 設 計 劃 3. 維 持 大 本 型 持 續 施 行 最 佳 一 直 採 用 和 順 利 施 作 為 房 委 會 主 設 施 管 理 方 行 優 質 設 施 管 理 方 要 區 域 商 場 的 式, 並 探 討 進 一 法, 例 如 實 行 節 能 措 地 位, 使 之 成 為 步 改 善 的 方 施 綠 色 管 理 及 建 立 市 民 享 受 購 物 法, 為 大 本 型 愉 快 工 作 團 隊 及 生 活 樂 趣 的 建 立 媲 美 著 名 綜 合 消 閒 場 所 商 場 的 品 牌 地 位

附 件 A ( 第 4 頁, 共 5 頁 ) 業 務 方 針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2015 年 3 月 底 的 進 展 監 察 私 人 顧 問 2015 年 制 定 租 賃 策 略 及 租 如 期 進 行 在 檢 討 大 本 第 一 季 戶 與 行 業 組 合, 並 型 租 賃 策 略 及 於 續 訂 租 約 時 分 階 租 戶 與 行 業 組 段 推 行 合 方 面 的 工 作, 以 盡 量 發 揮 商 場 的 潛 力, 並 以 相 若 私 營 商 場 在 零 售 服 務 方 面 作 比 較 基 準 繼 續 展 開 各 項 因 應 商 場 本 身 特 色 而 設 計 的 推 廣 活 動 和 重 點 節 目, 以 維 持 大 本 型 的 受 歡 迎 程 度, 並 夥 拍 商 戶, 提 升 商 場 營 業 額 及 購 物 氣 氛 多 項 因 應 商 場 本 身 特 色 而 設 計 的 特 別 主 題 推 廣 活 動 已 圓 滿 舉 行, 包 括 超 級 英 雄 博 覽 萬 聖 節 冒 險 旅 程 泡 泡 足 球 祭 等 邀 請 商 戶 提 供 推 廣 優 惠, 以 吸 引 新 顧 客 和 鼓 勵 他 們 再 次 光 臨 消 費

附 件 A ( 第 5 頁, 共 5 頁 ) 業 務 方 針 主 要 工 作 工 作 指 標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2015 年 3 月 底 的 進 展 方 針 (3) 鼓 勵 在 房 委 會 的 商 業 設 施 推 行 環 保 措 施 4. 在 營 運 房 委 會 按 照 節 能 約 2014 年 6 月 至 9 月 持 續 進 行 零 售 設 施 時 提 章 的 建 議, 監 夏 季 期 間, 房 委 會 轄 倡 節 約 能 源 察 並 確 保 房 委 下 所 有 空 調 商 場 的 減 少 廢 物 及 循 會 商 場 採 用 節 平 均 室 溫, 均 維 持 在 環 再 用, 並 鼓 能 照 明 及 節 水 攝 氏 24 至 26 度 勵 商 戶 參 與 由 裝 置, 以 及 控 制 政 府 推 行 的 商 界 環 保 運 動 空 調 溫 度, 同 時 鼓 勵 商 戶 一 起 參 與 相 關 行 動 在 節 約 能 源 和 用 水 方 面, 在 不 同 商 場 採 取 加 強 措 施, 包 括 在 非 繁 忙 時 段, 關 閉 大 本 型 部 份 自 動 梯 和 照 明 系 統 ; 在 華 富 ( 一 ) 商 場 安 裝 無 油 磁 浮 式 製 冷 機, 並 在 梨 木 樹 商 場 的 窗 戶 貼 上 反 光 薄 膜 ; 以 及 在 石 硤 尾 商 場 的 洗 手 間 安 裝 自 動 水 龍 頭 供 應 免 費 場 地, 讓 非 政 府 機 構 和 政 府 部 門 在 轄 下 商 場 舉 辦 推 廣 節 約 能 源 和 循 環 再 用 廢 物 的 活 動 聯 同 食 肆 和 超 推 動 食 肆 超 級 市 場 級 市 場 商 戶 參 和 街 市 檔 位 商 戶 採 與 減 少 廚 餘 的 用 減 少 廚 餘 的 管 理 管 理 方 式 模 式, 並 為 相 關 活 動 提 供 場 地, 例 如 2014 年 9 月 於 大 本 型 舉 行 的 減 廢 推 廣 活 動, 藉 以 鼓 勵 商 戶 參 與

附 件 B 2014/15 年 度 商 業 樓 宇 工 作 計 劃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進 度 報 告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2014/15 年 度 目 標 的 狀 況 (a) 空 置 率 零 售 單 位 ( 商 鋪 ) 檔 位 及 熟 食 檔 停 車 場 工 廠 大 廈 低 於 3% 低 於 8% 低 於 18% 低 於 1.5% 1.5% 3.7% 9.5% 0.6% (b) 運 作 開 支 佔 收 入 的 百 分 比 ( 折 舊 和 差 餉 計 算 在 內 ) 低 於 60% 54.6% (c) 每 平 方 米 零 售 面 積 每 月 運 作 開 低 於 150 元 150 元 支 ( 折 舊 和 差 餉 不 計 算 在 內 ) (d) 每 個 停 車 位 每 月 收 入 1,200 元 1,483 元 註 1 註 2 (e) 欠 租 率 低 於 2.5% 2.1% 註 1 收 入 較 高, 主 要 是 由 於 房 委 會 停 車 場 租 用 率 在 2014/15 年 度 有 所 增 加 註 2 2014 年 4 月 至 2015 年 3 月 欠 租 率 介 乎 1.7% 至 3.3% 不 等, 平 均 欠 租 率 為 2.1%

附 件 C ( 第 1 頁, 共 2 頁 )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商 業 樓 宇 運 作 帳 目 ( ) 2014/15 年 度 2013/14 年 度 實 際 數 字 初 步 結 算 修 訂 預 算 差 異 註 百 萬 元 百 萬 元 百 萬 元 % (a) (b) (a-b)/(b) 收 入 租 金 2,021.5 2,216.9 2,207.0 0.4 其 他 收 入 73.5 85.9 80.2 7.1 總 收 入 2,095.0 2,302.8 2,287.2 0.7 開 支 薪 俸 283.6 296.2 321.2 (7.8) (1) 地 租 及 差 餉 96.1 136.4 146.9 (7.1) 維 修 保 養 及 改 善 工 程 105.1 118.6 149.4 (20.6) (2)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445.3 470.1 513.3 (8.4) (3) 折 舊 197.3 215.8 210.8 2.4 分 擔 機 構 監 督 及 支 援 服 務 支 出 19.5 21.1 21.8 (3.2) 總 開 支 1,146.9 1,258.2 1,363.4 (7.7) 扣 減 特 殊 項 目 前 的 運 作 盈 餘 948.1 1,044.6 923.8 13.1 減 : 特 殊 項 目 - 拆 卸 及 清 理 費 用 - 0.1 1.1 (90.9) - 房 委 會 撥 款 進 行 的 政 府 項 目 34.1 42.1 47.8 (11.9) 34.1 42.2 48.9 (13.7) 扣 減 特 殊 項 目 後 的 運 作 盈 餘 914.0 1,002.4 874.9 14.6 註 (1) (2) (3) 薪 俸 開 支 較 預 算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部 分 職 位 空 缺 尚 未 填 補 維 修 保 養 及 改 善 工 程 開 支 較 預 算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修 補 混 凝 土 敷 設 水 管 其 他 建 築 工 程 和 屋 宇 裝 備 等 一 些 施 工 進 程 經 過 重 新 編 排 其 他 經 常 開 支 較 預 算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宣 傳 費 用 保 安 費 用 和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收 費 等 開 支 低 於 預 算

附 件 C ( 第 2 頁, 共 2 頁 )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商 業 樓 宇 運 作 帳 目 資 本 開 支 ( ) 2014/15 年 度 2013/14 年 度 實 際 數 字 初 步 估 算 修 訂 預 算 差 異 註 百 萬 元 百 萬 元 百 萬 元 % (a) (b) (a)-(b)/(b) 改 善 工 程 104.0 53.5 62.6 (14.5) (1) 註 (1) 改 善 工 程 開 支 較 預 算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部 分 施 工 進 程 經 過 重 新 編 排,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單 的 最 終 結 算 有 所 調 整

文 件 編 號 :TC 62/2015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投 標 小 組 委 員 會 議 事 備 忘 錄 2014/15 年 度 採 購 工 作 計 劃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提 交 2014/15 年 度 採 購 工 作 計 劃 年 終 成 效 檢 討 背 景 2. 為 確 立 一 套 連 貫 而 有 效 的 政 策 和 計 劃, 以 實 踐 房 屋 委 員 會 ( 下 稱 房 委 會 ) 的 策 略 方 針, 我 們 訂 定 工 作 計 劃, 供 房 委 會 轄 下 各 相 關 小 組 委 員 會 通 過 2014/15 年 度 工 作 計 劃 ( 見 TC 107/2013 號 文 件 ) 在 2013 年 12 月 獲 委 員 通 過 本 文 件 匯 報 為 止 各 項 工 作 的 執 行 成 效 檢 討 主 要 工 作 3. 2014/15 年 度 採 購 工 作 計 劃 涵 蓋 共 六 項 主 要 工 作 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為 止 的 進 度 概 述 於 表 1, 而 個 別 主 要 工 作 進 度 的 詳 盡 報 告 則 載 於 附 件 A 表 1 工 作 完 成 / 如 期 進 行 / 部 分 完 成 進 度 較 預 期 慢 - 6 (100%) -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4. 我 們 已 訂 立 共 五 項 主 要 成 效 指 標, 用 以 衡 量 業 務 表 現 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為 止 的 概 述 於 表 2, 並 詳 載 於 附 件 B 表 2 達 到 目 標 部 分 達 到 目 標 未 達 到 目 標 5 (100%) - - 財 政 表 現 5. 截 算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的 年 度 期 內, 暫 定 開 支 為 9,580 萬 元, 即 修 訂 預 算 9,920 萬 元 的 96.6% 2014/15 年 度 的 暫 定 開 支 和 修 訂 預 算 載 於 附 件 C 提 交 參 考 6. 本 文 件 提 交 委 員 參 考 投 標 小 組 委 員 會 秘 書 陳 芸 電 話 :2761 5033 傳 真 :2761 0019 檔 號 : HD(DC) 250/6 ( 發 展 及 建 築 處 ) 發 出 日 期 : 2015 年 7 月 21 日 ( 附 件 從 略 )

附 件 A 2014/15 年 度 主 要 工 作 年 終 檢 討 採 購 工 作 主 要 工 作 (KA) 工 作 目 標 (PG)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年 終 進 度 的 工 作 主 題 1: 提 供 優 質 居 所 KA01 PG01 推 廣 環 保 採 進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探 我 們 繼 續 研 究 能 否 為 購, 包 括 使 用 討 能 否 為 新 工 程 和 有 關 規 格 注 入 更 多 環 環 保 物 料 和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的 規 保 元 素 在 本 財 政 年 建 築 法, 以 及 格 注 入 更 多 環 保 元 度, 我 們 推 出 了 生 產 應 用 節 省 資 素 木 門 的 新 規 格, 規 定 源 的 科 技 採 用 指 接 和 拼 合 連 接, 以 助 減 少 在 生 產 過 程 中 使 用 的 原 材 料 此 外, 我 們 亦 推 出 了 使 用 環 保 地 毯 的 新 規 格 PG02 在 所 有 新 工 程 項 目 我 們 一 直 在 所 有 新 工 實 施 綠 建 環 評 的 規 程 項 目 應 用 綠 建 環 評 格 條 款, 並 向 香 港 綠 的 規 格 條 款 在 本 財 色 建 築 議 會 登 記 選 政 年 度, 我 們 向 香 港 定 項 目, 以 便 進 行 評 綠 色 建 築 議 會 登 記 了 估 和 認 證 28 項 新 工 程 項 目, 以 便 在 綠 建 環 評 的 評 估 計 劃 下 進 行 評 估 和 評 級 - 1 -

附 件 A 主 要 工 作 (KA) 工 作 目 標 (PG)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年 終 進 度 PG03 擬 訂 指 引, 訂 明 維 修 2015 年 我 們 已 制 定 指 引, 提 工 作 完 成 保 養 及 改 善 工 程 應 第 一 季 供 有 關 本 港 市 面 上 各 採 用 的 環 保 物 種 環 保 建 築 物 料 及 產 料 / 產 品 品 等 級 和 標 籤 狀 況 的 資 料 PG04 進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探 討 能 否 為 一 般 物 料 和 服 務 的 規 格 注 入 更 多 環 保 元 素 我 們 已 就 採 購 一 般 物 料 和 服 務 ( 包 括 資 訊 科 技 設 備 ) 與 各 用 戶 一 起 進 行 檢 討, 以 採 納 環 境 保 護 署 的 相 關 建 議 PG05 繼 續 聯 同 環 保 團 體 推 廣 環 保 意 識 我 們 已 完 成 第 七 期 綠 樂 無 窮 在 屋 邨 計 劃, 並 於 2014 年 第 三 季 開 展 第 八 期 計 劃, 繼 續 以 減 少 都 市 固 體 廢 物 為 主 題 我 們 又 舉 辦 了 多 項 環 保 教 育 活 動, 包 括 綠 色 生 活 嘉 年 華 以 物 易 物 二 手 市 場 環 保 肥 皂 及 環 保 清 潔 劑 工 作 坊 升 級 再 造 活 動 家 居 園 藝 推 廣 日 講 座 和 實 地 參 觀 我 們 招 募 了 約 3 500 名 義 工 擔 任 綠 屋 邨 大 使, 推 廣 綠 色 生 活 - 2 -

附 件 A 主 要 工 作 (KA) 工 作 目 標 (PG)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年 終 進 度 主 題 2: 促 進 可 持 續 生 活 KA02 PG06 提 升 服 務 水 繼 續 改 善 採 購 程 序 我 們 繼 續 備 存 房 委 會 平, 並 加 強 業 及 備 存 承 建 商 / 承 承 建 商 / 承 辦 商 分 務 伙 伴 ( 包 括 辦 商 分 包 商 和 服 務 包 商 和 服 務 供 應 商 名 承 建 商 / 承 供 應 商 名 冊 冊 辦 商 分 包 商 供 應 商 和 服 務 供 應 商 ) 對 企 業 公 民 責 任 的 認 知 PG07 進 行 投 標 者 資 格 預 審 及 / 或 在 適 用 的 下 採 用 雙 軌 投 標 制 度, 以 加 強 標 書 我 們 已 對 列 入 房 委 會 或 發 展 局 名 冊 的 投 標 者 進 行 資 格 預 審, 或 在 適 用 的 下 透 過 評 審 刊 憲 進 行 資 格 預 審, 並 就 歸 入 複 雜 類 別 的 建 造 和 打 樁 工 程 合 約, 實 施 雙 軌 投 標 制 度 PG08 檢 討 對 房 委 會 名 冊 我 們 已 檢 討 對 房 委 會 以 外 的 承 建 商 / 承 名 冊 以 外 的 承 建 辦 商 和 服 務 供 應 商 商 / 承 辦 商 和 服 務 供 實 施 的 表 現 匯 報 和 應 商 實 施 的 監 察 機 覆 檢 機 制 制, 又 制 定 了 一 套 管 理 程 序, 並 付 諸 實 行 - 3 -

附 件 A 主 要 工 作 (KA) 工 作 目 標 (PG)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年 終 進 度 PG09 就 建 造 屋 宇 裝 備 打 樁 拆 卸 和 花 卉 樹 木 種 植 新 工 程 合 約 推 行 / 監 察 承 辦 商 表 現 評 分 制 我 們 繼 續 對 各 類 新 工 程 合 約 推 行 承 辦 商 表 現 評 分 制, 並 監 察 推 行 在 本 財 政 年 度, 我 們 優 化 和 精 簡 承 辦 商 表 現 評 分 制, 措 施 包 括 a) 對 關 顧 新 工 友 工 作 安 全 計 劃 及 突 擊 安 全 檢 查 計 劃 實 施 新 的 評 估 項 目 ; b) 修 訂 結 構 工 程 評 估 項 目 的 數 量 ; c) 修 訂 樣 板 單 位 樣 板 翼 層 和 建 築 實 物 模 型 的 進 度 指 標 日 期 ; d) 修 訂 有 關 滋 擾 和 環 保 項 目 的 評 分 ; 以 及 e) 對 新 工 程 土 地 勘 測 定 期 合 約 實 施 承 辦 商 表 現 評 分 制 PG10 就 樓 宇 保 養 合 約 推 行 / 監 察 保 養 工 作 表 現 評 分 制 我 們 繼 續 監 察 對 樓 宇 保 養 合 約 推 行 保 養 工 作 表 現 評 分 制 的 情 況 - 4 -

附 件 A 主 要 工 作 (KA) 工 作 目 標 (PG)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年 終 進 度 PG11 就 屋 宇 裝 備 保 養 合 約 推 行 / 監 察 屋 宇 裝 備 保 養 工 作 表 現 評 分 制 我 們 於 2015 年 第 一 季 對 升 降 機 保 養 工 作 推 行 新 的 屋 宇 裝 備 保 養 工 作 表 現 評 分 制 我 們 繼 續 監 察 在 其 他 屋 宇 裝 備 試 行 保 養 工 作 表 現 評 分 制 的, 並 會 於 2015 年 第 二 季 全 面 推 行 該 評 分 制 度 PG12 對 分 區 定 期 合 約 推 行 綜 合 評 分 投 標 制 我 們 繼 續 對 分 區 定 期 合 約 推 行 綜 合 評 分 投 標 制 PG13 加 強 合 約 管 理, 並 監 察 工 程 和 服 務 合 約 承 建 商 / 承 辦 商 在 保 障 工 人 獲 發 放 工 資 方 面 的 表 現 我 們 繼 續 加 強 管 理 和 監 察 承 建 商 / 承 辦 商 在 保 障 工 人 獲 發 放 工 資 方 面 的 表 現 我 們 進 行 突 擊 檢 查, 查 核 物 業 服 務 合 約 非 技 術 工 人 的 發 薪 我 們 定 期 檢 討 工 資 發 放 監 察 系 統 的 成 效, 並 於 2014 年 第 三 季 更 新 工 資 發 放 監 察 系 統 承 辦 商 指 引 - 5 -

附 件 A 主 要 工 作 (KA) 工 作 目 標 (PG)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年 終 進 度 PG14 對 分 區 定 期 合 約 和 維 修 保 養 及 改 善 工 程 總 價 合 約 推 行 工 資 發 放 監 察 系 統 我 們 繼 續 對 分 區 定 期 合 約 和 維 修 保 養 及 改 善 工 程 總 價 合 約 推 行 工 資 發 放 監 察 系 統 PG15 就 相 關 新 工 程 和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合 約 調 配 勞 資 關 係 主 任, 以 維 持 工 資 發 放 監 察 系 統 的 連 貫 性, 並 提 高 其 標 準 水 平 我 們 繼 續 就 相 關 新 工 程 和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合 約 調 配 勞 資 關 係 主 任, 以 維 持 工 資 發 放 監 察 系 統 的 連 貫 性, 並 提 高 其 標 準 水 平 我 們 定 期 就 勞 資 關 係 主 任 在 新 工 程 合 約 方 面 的 工 作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PG16 監 察 對 所 有 房 委 會 合 約 實 施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的 我 們 已 對 所 有 潔 淨 和 護 衞 服 務 合 約 商 業 樓 宇 管 理 合 約 和 物 業 服 務 合 約 實 施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的 合 約 規 定, 並 一 直 監 察 這 些 規 定 的 實 施 PG17 繼 續 召 開 監 察 工 人 工 資 發 放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以 監 察 並 檢 討 工 資 發 放 監 察 系 統 的 成 效 我 們 於 2014 年 第 二 季 召 開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以 監 察 並 檢 討 工 資 發 放 監 察 系 統 的 成 效 - 6 -

附 件 A 主 要 工 作 (KA) 工 作 目 標 (PG) 目 標 完 成 時 間 的 年 終 進 度 PG18 進 一 步 提 高 新 工 程 和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合 約 工 人 通 過 行 內 技 能 測 試 的 規 定 鑑 於 建 造 業 技 術 工 人 供 不 應 求, 我 們 檢 討 了 新 工 程 合 約 工 人 須 通 過 行 內 技 能 測 試 的 規 定, 並 與 業 界 持 份 者 商 談 他 們 提 出 暫 時 放 寬 規 定 的 要 求 為 維 持 造 工 水 平 和 質 素, 又 為 達 到 公 營 房 屋 建 屋 目 標, 我 們 不 會 暫 時 放 寬 有 關 規 定 為 進 一 步 解 決 勞 工 短 缺 問 題, 我 們 與 香 港 建 造 商 會 成 立 工 作 小 組, 由 2014 年 第 二 季 起, 對 房 委 會 新 工 程 合 約 實 施 簡 化 的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計 劃 實 施 以 來, 房 委 會 建 造 合 約 承 建 商 / 承 辦 商 有 九 宗 申 請 經 我 們 審 核 和 同 意 後, 已 提 交 勞 工 處 辦 理 PG19 在 篩 選 和 評 審 新 工 程 項 目 的 標 書 期 間, 查 詢 法 院 令 狀 資 料, 以 確 保 投 標 者 財 政 穩 健 我 們 就 工 程 合 約 出 價 最 低 的 三 名 投 標 者 或 評 分 最 高 的 三 名 投 標 者, 查 詢 法 院 令 狀 資 料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