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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畢 業 專 題 研 究 報 告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之 探 討 - 以 明 新 科 大 學 生 為 例 學 生 : 林 俞 禎 蔡 嬿 婷 劉 紋 秀 蓋 薇 如 吳 欣 瑩 吳 依 霞 指 導 老 師 : 楊 政 學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十 二 月 十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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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 研 究 以 遊 戲 可 玩 性 為 目 的, 探 討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過 程 中, 激 發 個 體 可 玩 性 的 因 素, 想 了 解 參 與 動 機 之 意 涵 遊 戲 內 容 及 可 玩 性 之 間 的 關 係, 分 析 參 與 動 機 的 層 面 與 遊 戲 內 容 之 間, 影 響 遊 戲 可 玩 性 之 程 度 研 究 架 構 的 變 項 為 :(1) 參 與 動 機, 包 括 三 個 層 面, 分 別 為 心 理 社 群 學 習 ;(2) 遊 戲 內 容, 例 如 : 機 會 命 運 買 賣 房 子 及 地 契 骰 子 現 金 交 易 等 ;(3) 大 富 翁 遊 戲 之 可 玩 性, 指 玩 家 主 觀 評 估 其 重 要 性 程 度, 為 主 要 的 探 討 範 圍 訪 談 對 象 以 明 新 科 大 學 生 為 例, 並 以 學 院 做 為 立 意 抽 樣, 根 據 現 有 文 獻, 歸 納 出 研 究 方 向 及 建 構 訪 談 的 問 題, 使 用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法, 並 將 受 訪 者 回 答 以 內 容 分 析 法 整 理 成 表 格, 彙 整 出 以 下 結 論 :(1) 玩 家 必 須 藉 由 遊 戲 內 容 才 能 從 中 引 發 出 參 與 動 機 (2) 心 理 層 面 的 因 素 影 響 可 玩 性 程 度, 大 多 是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才 引 發 出 來 的 (3) 社 群 層 面 對 可 玩 性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其 中 社 交 互 動 最 為 重 要 (4) 學 習 層 面 的 因 素 會 提 升 可 玩 性, 但 影 響 較 不 明 顯 (5) 參 與 動 機 三 個 層 面 中, 社 群 對 可 玩 性 的 影 響 程 度 最 高 6.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會 引 發 不 同 的 參 與 動 機 關 鍵 詞 遊 戲 參 與 動 機 可 玩 性 III

誌 謝 從 開 始 尋 找 專 題 老 師 與 製 作 專 題 過 程 的 種 種 困 難, 到 最 後 成 功 完 成 專 題, 這 一 路 上 給 予 我 們 幫 助 的 人 真 的 很 多 但 首 先 要 感 謝 願 意 接 收 我 們 的 老 師, 那 就 是 楊 文 瑞 老 師, 也 就 是 我 們 親 愛 的 楊 爸, 在 前 半 年 我 們 碰 過 無 數 的 挫 折 與 對 能 成 功 完 成 專 題 的 不 確 定 性, 但 萬 事 皆 通 的 楊 爸 打 敗 了 我 們 全 部 的 心 魔, 所 以 常 常 讓 我 們 保 持 輕 鬆 愉 悅 的 心 情 開 會, 讓 我 們 在 這 樣 愉 快 的 氣 氛 裡 慢 慢 展 開 對 專 題 的 進 一 步 了 解 在 一 次 的 意 外, 使 我 們 的 專 題 進 度 開 始 停 擺, 之 後 尋 尋 覓 覓 都 找 不 到 能 接 收 我 們 的 老 師, 而 就 在 最 無 助 的 時 候 出 現 了 一 線 希 望, 也 就 是 楊 政 學 老 師, 好 心 的 他 給 了 我 們 希 望, 展 開 了 我 們 另 一 趟 旅 程, 這 旅 程 中 政 學 老 師 總 是 保 持 著 溫 穩 態 度 對 我 們 解 說, 使 我 們 前 往 開 會 時 不 會 帶 著 恐 懼 的 心 情 前 往, 最 後 才 讓 我 們 能 成 功 完 成 專 題 製 作 專 題 的 過 程, 還 有 個 很 重 要 的 徐 志 明 老 師, 在 他 的 幫 助 下 才 讓 我 們 領 悟 到 做 專 題 所 需 的 要 訣, 讓 我 們 在 茫 茫 之 中 找 到 一 片 天 最 後 還 要 感 謝 在 口 試 期 間, 陳 水 竹 主 任 林 鴻 銘 老 師 徐 志 明 老 師, 給 予 我 們 寶 貴 的 意 見 及 指 導, 當 然 還 有 每 個 組 員 的 互 相 鼓 勵, 與 其 他 同 伴 們 相 互 扶 持, 更 重 要 還 是 全 部 使 我 們 成 功 完 成 專 題 的 受 訪 者, 因 為 有 大 家 的 幫 助 我 們 才 可 以 順 利 完 成, 謝 謝 大 家 的 幫 助 IV

目 錄 審 定 書 I 授 權 書 II 摘 要 III 誌 謝 IV 目 錄 V 表 目 錄 VII 圖 目 錄 VIII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3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3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4 第 五 節 研 究 步 驟 4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5 第 一 節 遊 戲 的 定 義 與 種 類 5 第 二 節 遊 戲 的 發 展 演 進 9 第 三 節 遊 戲 理 論 11 第 四 節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與 遊 戲 可 玩 性 17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設 計 23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23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的 討 論 25 第 三 節 研 究 設 計 29 V

第 四 章 實 證 分 析 33 第 一 節 訪 談 程 序 及 工 具 33 第 二 節 遊 戲 可 玩 性 分 析 37 第 三 節 參 與 動 機 的 內 容 分 析 46 第 四 節 研 究 小 結 51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54 第 一 節 研 究 結 論 54 第 二 節 研 究 建 議 54 第 三 節 研 究 限 制 55 參 考 文 獻 56 VI

表 目 錄 表 2-1 部 份 著 名 桌 上 遊 戲 的 分 類 範 例 8 表 2-2 遊 戲 理 論 發 展 歷 程 12 表 2-3 心 理 層 面 整 理 18 表 2-4 社 群 層 面 整 理 19 表 2-5 社 群 層 面 整 理 20 表 3-1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訪 談 大 綱 30 表 4-1 焦 點 團 體 參 與 者 人 數 背 景 實 施 日 程 表 36 表 4-2 紙 上 大 富 翁 的 吸 引 點 與 觀 感 37 表 4-3 紙 上 大 富 翁 增 強 的 能 力 及 興 趣 39 表 4-4 紙 上 大 富 翁 影 響 的 情 感 及 結 交 朋 友 41 表 4-5 紙 上 大 富 翁 階 段 性 的 期 望 43 表 4-6 紙 上 大 富 翁 幻 想 程 度 45 表 4-7 心 理 層 面 次 數 表 46 表 4-8 社 群 層 面 次 數 表 47 表 4-9 學 習 層 面 次 數 表 48 表 4-10 參 與 動 機 排 序 表 49 VII

圖 目 錄 圖 1-1 研 究 流 程 圖 4 圖 3-1 研 究 架 構 24 圖 4-1 受 訪 者 十 人 時 的 座 位 圖 34 圖 4-2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分 析 52 VIII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章 主 要 目 的 是 將 本 研 究 動 機 目 的 做 整 體 性 的 描 述, 共 分 為 五 個 章 節 : 第 一 節 為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目 的, 第 三 節 為 研 究 方 法, 第 四 節 為 研 究 範 圍, 第 五 節 為 研 究 步 驟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什 麼 是 遊 戲? 遊 戲 沒 有 目 的, 遊 戲 沒 有 算 計, 但 是 遊 戲 可 以 超 越 很 多 東 西 人 真 正 最 純 粹 的 力 量 是 遊 戲 的 力 量, 在 遊 戲 中 我 們 才 得 到 作 為 一 個 人 最 根 本 的 東 西 那 就 是 席 勒 (Schiele) 主 張, 人 最 根 源 的 力 量, 是 遊 戲 的 本 能 (play impulse) 當 我 們 討 論 遊 戲 對 人 類 意 義 的 存 在 時, 應 該 是 從 人 類 的 角 度 出 發, 指 出 遊 戲 對 人 的 關 係, 而 從 遊 戲 討 論 遊 戲 本 身 的 價 值 遊 戲 在 其 中 的 意 義 所 起 的 作 用 及 地 位, 分 析 遊 戲 一 般 特 徵 所 具 有 的 意 義 遊 戲 本 身 的 兩 大 範 疇 : 想 像 與 競 爭 對 人 存 在 的 不 同 可 能 性 解 釋, 以 及 說 明 遊 戲 與 現 實 之 間 的 差 異 提 到 最 能 反 映 遊 戲 與 現 實 之 間 差 異 的 遊 戲 就 會 想 到 大 富 翁, 它 是 1960 年 代 國 內 推 出 第 一 款 紙 上 大 富 翁 當 時 台 灣 開 始 邁 入 了 挑 戰 顛 峰 的 年 代 : 國 家 重 大 建 設 替 經 濟 發 展 打 下 了 深 厚 基 礎, 讓 許 多 Made in Taiwan(MIT) 的 產 品 能 夠 躍 登 國 際 舞 台, 贏 得 了 台 灣 No.1 的 聲 譽 高 成 長 低 失 業 低 通 膨 的 表 現, 台 灣 經 驗 因 此 被 譽 為 經 濟 奇 蹟 國 人 對 未 來 的 日 子 充 滿 期 望, 就 把 希 望 寄 託 在 大 富 翁, 在 遊 戲 的 過 程 中 也 期 待 自 己 有 朝 一 日 能 成 為 大 富 翁 這 一 款 遊 戲 的 推 出 能 讓 窮 人 體 驗 富 貴 的 生 活, 亦 能 讓 富 人 感 受 民 不 聊 生 的 日 子, 滿 足 國 人 在 遊 戲 中 實 現 夢 想 遊 戲 裡 的 地 名 及 命 運 機 會 都 完 全 以 台 灣 當 時 的 狀 況 為 主, 是 最 貼 近 民 心 的 一 款 遊 戲 1

大 富 翁 遊 戲 設 計 的 本 身, 使 用 的 是 屬 於 理 財 的 概 念, 每 一 種 規 則 都 含 概 了 一 種 財 務 觀 念 現 實 生 活 中 機 會 是 給 準 備 好 的 人, 整 句 話 的 內 涵 是, 所 有 人 都 在 等 待 機 會, 但 當 機 會 到 來 時, 如 果 你 沒 有 一 定 的 能 力 去 掌 握 實 踐 它, 一 切 都 是 虛 有 在 大 富 翁 裡, 機 會 用 義 是 提 醒 玩 家, 投 資 的 機 會 無 所 不 在, 隨 時 都 可 能 發 生, 掌 握 住 了 機 會, 就 有 可 能 致 富 命 運 在 真 實 生 活 裡, 也 是 掌 握 在 自 己 手 中, 不 論 是 什 麼 狀 況 都 要 迎 刃 而 解 而 命 運 在 遊 戲 裡 的 設 計, 則 是 預 設 了 生 活 中 各 種 可 能 發 生 的 財 務 狀 況, 可 能 賠 錢, 可 能 賺 錢, 藉 以 提 醒 玩 家 必 需 隨 時 備 好 一 定 數 量 的 金 錢, 以 免 在 衰 運 的 時 候 沒 錢 支 付, 面 臨 破 產 的 命 運 大 富 翁 遊 戲 能 滿 足 人 的 想 像, 並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讓 玩 家 學 習 到 如 何 做 決 策 的 觀 念, 這 似 乎 印 證 Dewey(1938) 所 提 出 的 教 育 主 張 做 中 學, 更 有 趣 透 過 遊 戲 來 學 習 交 朋 友 培 養 創 造 力 與 生 活 本 能 ( 侯 錦 雄 和 林 專 譯,1996);Hendrick(1996) 強 調 遊 戲 可 以 促 成 身 體 智 能 社 交 能 力 的 發 展, 並 含 豐 富 的 情 緒 價 值, 且 遊 戲 可 以 發 展 人 格 當 中 創 造 的 面 向 綜 合 以 上 所 描 述 的, 近 年 來 大 富 翁 隨 著 不 斷 改 良, 已 經 從 紙 上 漸 漸 演 變 成 單 機 型, 無 論 什 麼 題 材, 只 要 將 主 角 場 景 及 架 構 更 換 一 下, 增 加 一 些 新 道 具 或 地 圖, 就 可 推 出 一 套 全 新 的 大 富 翁 遊 戲 容 易 上 手 的 遊 戲 玩 法, 讓 大 富 翁 風 行 七 十 餘 年, 進 而 衍 伸 出 比 較 複 雜 的 遊 戲 內 容, 例 如 : 幸 福 人 現 金 流 股 市 大 亨 等 但 是 我 們 發 現, 無 論 簡 單 上 手 的 還 是 複 雜 操 作 的, 遊 戲 元 素 並 沒 有 因 此 而 改 變, 例 如 擲 骰 子 抽 機 會 命 運 牌 買 賣 房 子 金 錢 交 易 等 都 是 各 種 大 富 翁 的 基 本 元 素 但 是 一 個 成 功 的 遊 戲 不 只 是 遊 戲 內 容 豐 富 有 趣, 一 定 是 遊 戲 設 計 深 深 抓 住 玩 家 的 心 因 此, 本 研 究 想 要 探 討 遊 戲 內 容 與 玩 家 的 參 與 動 機 對 可 玩 性 有 何 影 響 2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一 個 遊 戲 的 成 功 關 鍵 在 於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因 而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要 找 出 此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是 否 在 於 遊 戲 內 容 與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所 構 成, 然 而 這 些 因 素 是 必 然 存 在 的, 因 此 造 就 大 富 翁 歷 久 不 衰 的 原 因 茲 將 本 研 究 較 為 具 體 之 研 究 目 的, 條 列 如 下 : 1. 暸 解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內 容 與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的 意 涵 2. 探 討 遊 戲 內 容 與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的 影 響 3. 探 討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影 響 遊 戲 可 玩 性 之 因 素 4. 比 較 參 與 動 機 不 同 層 面 對 遊 戲 可 玩 性 的 影 響 程 度 5. 歸 結 研 究 結 論 以 供 遊 戲 業 者 改 良 的 參 考 及 建 議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目 的 係 在 於 紙 上 大 富 翁 可 玩 性 之 探 討, 因 為 過 去 探 討 紙 上 大 富 翁 的 文 獻 甚 少, 研 究 問 題 本 身 可 提 供 的 資 訊 也 不 多, 不 確 定 性 又 高, 因 此 我 們 針 對 有 玩 過 大 富 翁 的 玩 家 來 瞭 解, 結 合 其 豐 富 經 驗 多 元 的 意 見, 獲 得 可 玩 性 因 素 的 重 要 性 本 研 究 係 探 索 性 研 究, 採 質 化 研 究 方 法, 包 括 文 獻 探 討 及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其 中, 在 文 獻 探 討 上, 透 過 廣 泛 蒐 集 紙 上 大 富 翁 的 相 關 遊 戲 資 料, 並 進 行 描 述 與 分 析 整 理, 歸 納 出 具 體 之 研 究 方 向 及 建 構 訪 談 的 問 題 在 研 究 設 計 上, 將 著 重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內 容 之 設 計, 透 過 有 系 統 的 訪 談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期 望 能 達 到 多 元 化 的 意 見, 根 據 訪 談 的 結 果, 本 研 究 採 用 內 容 分 析 法 將 其 運 用, 並 做 有 系 統 的 歸 類 與 劃 分, 再 加 以 歸 納 得 出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3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之 範 圍 分 研 究 區 域 研 究 對 象 兩 方 面 分 別 敘 述 : 在 研 究 區 域 上, 依 研 究 者 調 查 以 新 竹 縣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為 限, 不 包 含 其 他 地 區 在 研 究 對 象 上, 本 研 究 是 以 九 十 七 年 度 新 竹 縣 明 新 科 大 學 生 為 研 究 母 群 體 第 五 節 研 究 步 驟 在 研 究 步 驟 上, 首 先, 確 認 所 要 研 究 之 問 題, 說 明 研 究 之 動 機 與 目 的 其 次, 蒐 集 紙 上 大 富 翁 的 相 關 遊 戲 資 料 加 以 整 理 成 相 關 文 獻, 透 過 文 獻 回 顧, 試 圖 了 解 遊 戲 發 展 背 景 再 者, 根 據 蒐 集 各 類 紙 上 型 大 富 翁 之 相 關 文 獻, 假 設 大 富 翁 遊 戲 之 可 玩 性 因 素 最 後, 以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的 方 式, 驗 證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因 素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結 果 可 提 供 台 灣 遊 戲 產 業 業 者 與 相 關 人 士 作 為 參 考 茲 本 研 究 流 程, 如 圖 示 1-1 確 認 研 究 問 題 文 獻 探 討 與 資 料 蒐 集 假 設 大 富 翁 遊 戲 之 可 玩 性 因 素 進 行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訪 談 記 錄 分 析 與 整 合 結 論 與 建 議 圖 1-1 研 究 流 程 圖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4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主 要 目 的 是 針 對 本 研 究 主 題, 蒐 集 與 其 有 關 的 文 獻 相 關 資 料, 並 加 以 整 理 歸 納 此 章 共 分 為 四 節 : 第 一 節 為 遊 戲 定 義 與 種 類, 第 二 節 為 遊 戲 的 發 展 演 進, 第 三 節 為 遊 戲 理 論, 第 四 節 為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與 遊 戲 可 玩 性 第 一 節 遊 戲 定 義 與 種 類 一 遊 戲 的 定 義 遊 戲 是 運 用 自 由 想 像 產 生 的 心 智 活 動, 所 有 此 類 的 活 動 都 稱 得 上 是 遊 戲, 而 所 有 的 遊 戲 也 都 必 然 包 含 此 種 心 智 的 活 動 一 個 正 在 遊 戲 的 人, 腦 中 必 然 充 滿 想 像, 遊 戲 即 是 將 此 想 像 付 諸 行 動 在 遊 戲 活 動 過 程 中, 設 有 明 確 的 定 義 規 則 來 規 範 遊 戲 者 的 行 為 與 決 定 遊 戲 進 行 方 式 透 過 即 時 互 動 的 機 制, 遊 戲 者 必 須 在 時 間 上 與 本 身 或 與 對 手 競 爭 進 行 任 務 上 的 挑 戰, 並 且 在 遊 戲 結 束 時, 有 明 確 的 遊 戲 結 果 不 同 的 遊 戲 特 性 塑 造 出 遊 戲 的 獨 特 性, 因 此 因 為 不 同 的 競 爭 技 巧 或 不 同 參 與 態 度, 都 讓 遊 戲 產 生 不 同 形 態 競 爭 技 巧 運 氣 娛 樂 成 就 感 人 際 互 動 以 及 情 緒 排 遣, 都 是 參 與 遊 戲 的 重 要 目 的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人 們 因 不 同 目 的 而 參 與 不 同 遊 戲, 以 得 到 不 同 滿 足 二 遊 戲 的 種 類 遊 戲 的 種 類 數 以 千 計, 而 桌 上 遊 戲 可 以 依 照 使 用 的 道 具, 分 為 下 列 幾 類 : 棋 盤 遊 戲 卡 片 遊 戲 骰 子 遊 戲 紙 筆 遊 戲 (paper and pencil game) 5

( 一 ) 棋 盤 遊 戲 西 洋 棋 與 西 洋 跳 棋 之 類 的 遊 戲, 被 歸 類 為 棋 盤 遊 戲 以 圍 棋 為 例, 圍 棋 起 源 時 間 為 大 約 公 元 前 6 世 紀 中 國 人 發 明 的 兩 人 進 行 的 棋 類 遊 戲, 中 國 古 時 有 弈 手 談 等 多 種 稱 謂, 是 琴 棋 書 畫 四 藝 之 一 圍 棋 可 以 說 是 兩 個 人 在 棋 盤 上 爭 地 的 遊 戲 ; 兩 人 分 持 黑 白, 輪 流 將 棋 子 下 在 棋 盤 的 空 點 上 在 棋 盤 上 的 每 個 棋 子 的 鄰 接 點 若 為 空 點, 則 稱 是 這 顆 棋 子 的 氣 點, 當 棋 子 的 氣 點 全 被 對 方 佔 據 時, 則 此 棋 子 必 須 被 對 方 提 取 某 些 提 子 的 時 候, 會 產 生 同 型 反 覆 的 情 況, 此 時 為 避 免 同 型 反 覆 而 無 法 解 決, 規 定 當 剛 提 吃 對 方 一 顆 棋 子 時, 不 可 馬 上 提 回, 必 須 間 隔 一 手 之 後 才 可 提 回 最 後 勝 負 的 決 定 則 是 根 據 棋 局 終 了 時, 計 算 雙 方 所 佔 有 的 地 域 的 大 小 來 決 定 ( 二 ) 卡 片 遊 戲 以 撲 克 牌 為 例, 樸 克 (poker) 也 叫 紙 牌 (playing cards) 起 源 有 多 種 說 法, 不 過, 撲 克 牌 傳 到 歐 洲 是 在 十 二 世 紀 的 時 候, 歐 洲 是 以 東 方 的 算 命 紙 牌 為 依 據, 到 了 十 四 世 紀 末 才 演 變 成 類 似 現 在 的 撲 克 牌 的 雛 形 在 撲 克 牌 中 皇 后 和 國 王 的 衣 服, 是 在 十 九 世 紀 末 時, 參 考 亨 利 八 世 時 代 所 繪 製 而 成 的 最 被 認 同 的 說 法 是 紙 牌 最 早 在 公 元 969 年 出 現 在 中 國 撲 克 牌 中 的 紙 牌, 相 當 於 象 棋 中 的 棋 子 和 麻 將 中 的 麻 將 牌 撲 克 牌 是 可 以 隨 著 人 數 多 寡, 適 當 加 以 應 用 的 遊 戲 其 內 容 相 當 豐 富, 從 兩 人 玩 到 十 人 的 遊 戲 都 有, 種 類 繁 多 撲 克 牌 中 的 牌 有 黑 桃 紅 心 方 塊 梅 花 等 四 種 一 般 而 言, 依 此 順 序, 表 示 它 們 的 強 弱 順 位 由 此 強 弱 順 位, 可 看 紙 牌 所 反 映 出 的 社 會 階 層 差 異 觀 念 黑 桃 象 徵 貴 族 ( 劍 ), 紅 心 象 徵 神 父 ( 聖 餐 杯 ), 方 塊 象 徵 市 民 ( 貨 幣 ), 梅 花 象 徵 農 民 ( 棍 棒 ) 如 前 所 述 的 強 弱 順 位, 只 是 針 對 一 般 情 形 而 言, 有 時 梅 花 會 甚 於 黑 桃 因 此, 隨 著 各 遊 戲 不 同, 應 牢 記 四 種 牌 之 間 的 強 弱 順 位 6

( 三 ) 骰 子 遊 戲 骰 子, 亦 作 色 子, 通 常 為 一 正 多 面 體, 是 作 為 桌 上 遊 戲 的 小 道 具, 更 是 古 老 的 賭 具 之 一 骰 子 也 是 容 易 製 作 和 取 得 的 亂 數 產 生 器 最 常 見 的 骰 子 是 六 面 骰, 它 是 一 顆 正 六 面 體, 上 面 分 別 有 一 到 六 個 孔 ( 或 數 字 ), 其 相 對 兩 面 之 數 字 和 必 為 七 中 國 的 骰 子 習 慣 在 一 點 和 四 點 漆 上 紅 色 骰 寶, 一 般 稱 為 賭 大 小, 是 一 種 用 骰 子 賭 博 的 方 法 骰 寶 是 由 各 閒 家 向 莊 家 下 注 每 次 下 注 前, 莊 家 先 把 三 顆 骰 子 放 在 有 蓋 的 器 皿 內 搖 晃 當 各 閒 家 下 注 完 畢, 莊 家 便 打 開 器 皿 並 派 彩 因 為 最 常 見 的 賭 注 是 買 骰 子 點 數 的 大 小 ( 總 點 數 為 4 至 10 稱 作 小,11 至 17 為 大, 圍 骰 除 外 ), 故 也 常 被 稱 為 買 大 小 骰 寶 是 莊 家 永 遠 處 於 有 利 位 置 的 賭 博 遊 戲, 閒 家 無 法 以 技 術 提 高 得 勝 的 機 會, 長 遠 來 說 莊 家 必 勝 ( 四 ) 紙 筆 遊 戲 數 獨 sudoku 來 自 日 文, 但 概 念 源 自 拉 丁 方 塊, 是 十 八 世 紀 瑞 士 數 學 家 歐 拉 發 明 的 遊 戲 規 則 很 簡 單 : 在 九 個 九 宮 格 裡, 填 入 1 到 9 的 數 字, 讓 每 個 數 字 在 每 個 行 列 及 九 宮 格 裡 都 只 出 現 一 次 謎 題 中 會 預 先 填 入 若 干 數 字, 其 他 宮 位 則 留 白, 玩 家 得 依 謎 題 中 的 數 字 分 布 狀 況, 邏 輯 推 敲 出 剩 下 的 空 格 裡 是 什 麼 數 字 數 獨 好 玩 之 處, 就 在 其 中 推 推 敲 敲 的 過 程, 以 及 解 答 出 來 的 成 就 感 然 有 些 遊 戲 使 用 這 樣 的 分 類 方 式 會 出 現 不 同 解 釋, 或 者 說 可 以 同 時 被 分 為 好 幾 類, 如 : 大 富 翁 就 同 時 使 用 了 棋 盤 骰 子 及 卡 片, 是 綜 合 了 三 種 紙 上 遊 戲 的 遊 戲 主 體 骰 子 所 擲 出 的 點 數, 決 定 玩 家 下 一 步 該 前 進 的 步 數, 賭 的 是 玩 家 的 運 氣 ; 棋 盤 格 子 上 的 內 容 要 等 玩 家 到 達 才 知 道 答 案, 讓 玩 家 多 了 一 份 期 待 感 ; 機 會 命 運 牌 的 說 明 直 到 玩 家 翻 開 才 知 道 好 壞, 在 過 程 中 多 了 一 些 刺 激 感 這 三 種 不 確 定 性 組 合, 增 加 了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7

根 據 遊 戲 是 否 有 機 會 元 素 將 桌 上 遊 戲 分 類, 是 一 個 有 系 統 的 分 類 方 法 基 本 的 機 會 元 素 可 以 分 為 兩 類 : 結 果 不 確 定 性, 由 於 無 法 預 測 擲 骰 子 的 結 果 被 亂 數 化 後 分 發 的 卡 片 及 狀 態 不 確 定 性, 由 於 無 法 得 知 敵 方 角 色 的 位 置 或 者 手 上 持 有 的 卡 片, 或 者 必 須 同 時 指 定 遊 戲 中 角 色 的 移 動 具 有 結 果 不 確 定 性 的 遊 戲 可 被 稱 為 隨 機 的 遊 戲 (stochastic games), 反 之 則 稱 為 確 定 性 的 遊 戲 (deterministic games) 具 有 狀 態 不 確 定 性 的 遊 戲 稱 為 部 份 資 訊 遊 戲 (partial information games), 反 之 則 稱 為 完 全 資 訊 遊 戲 (full information games), 如 表 2-1 所 示 表 2-1 部 份 著 名 桌 上 遊 戲 的 分 類 範 例 確 定 性 的 隨 機 的 完 全 資 訊 西 洋 棋, 西 洋 跳 棋, 圍 棋, 五 子 棋, 六 連 棋, 寶 石 棋, 象 棋, 黑 白 棋, Dots and Boxes, 哲 學 家 的 足 球, Abalone, Lines of Action, Domineering, Nine Men's Morris 雙 陸 棋, 大 富 翁, 廿 一 點, Craps, 輪 盤, Yahtzee, Pig, Scribbage, Parcheesi 部 份 資 訊 橋 牌, 海 戰, Stratego, Mastermind 撲 克, Gin rummy, Scrabble, Canasta, 戰 國 風 雲, 麻 將 資 料 來 源 : 維 基 百 科 網 站 在 遊 戲 中, 充 滿 著 緊 張 與 不 確 定 性 遊 戲 中 的 不 確 定 性 是 為 了 增 加 遊 戲 的 吸 引 力, 越 是 緊 張, 越 是 吸 引 人 這 種 吸 引 力 直 接 影 響 進 行 遊 戲 的 人, 以 及 作 為 參 與 遊 戲 的 觀 眾 對 遊 戲 本 身 的 評 價 標 準, 在 於 緊 張 感 的 張 力 強 度 遊 戲 的 張 力 越 大, 越 能 吸 引 遊 戲 的 參 與 者 遊 戲 的 張 力, 一 方 面 使 人 投 入 到 遊 戲 中, 忘 記 只 是 在 遊 戲 ; 另 一 方 面, 給 遊 戲 自 身 賦 予 了 價 值 8

遊 戲 中 的 不 確 定 性 其 中 之 一 的 標 誌 : 越 少 規 則 限 制 的 遊 戲, 呈 現 的 變 化 越 大 在 不 影 響 遊 戲 的 進 行 下, 越 少 規 則 的 遊 戲 才 能 產 生 更 大 的 自 由 與 樂 趣 遊 戲 的 規 則 可 以 是 很 簡 單, 亦 可 以 是 複 雜 的, 重 要 的 是 能 使 遊 戲 進 行 順 利 遊 戲 的 存 在 依 賴 規 則, 但 是 規 則 並 不 是 要 消 除 在 遊 戲 中 的 不 確 定 性, 規 則 的 存 在, 是 要 使 參 與 者 更 加 投 入 到 遊 戲 當 中, 增 加 遊 戲 的 吸 引 力 和 可 玩 性, 規 則 使 遊 戲 更 富 緊 張 感 遊 戲 正 因 為 其 不 確 定 性 及 緊 張 感, 才 賦 予 其 存 在 價 值 也 因 為 遊 戲 不 要 求 一 種 確 定 的 狀 態, 所 以 才 能 給 予 人 更 大 的 自 由, 不 受 任 何 確 定 的 法 則 所 影 響 ( 引 用 自 張 偉 浚,2003) 第 二 節 遊 戲 的 發 展 演 進 地 產 大 亨 Monopoly 大 概 是 全 世 界 最 知 名 的 圖 板 遊 戲, 只 要 類 型 跟 大 富 翁 有 關 聯, 無 論 是 電 腦 遊 戲 電 視 遊 戲 甚 至 是 紙 上 遊 戲, 它 們 的 架 構 及 創 意 都 是 源 自 於 Monopoly 如 果 你 對 這 名 字 沒 有 印 象, 那 麼 大 富 翁 總 不 會 沒 聽 過? 遊 戲 的 設 計 者 是 美 國 人 查 爾 斯 丹 諾 (Charles Darrow); 當 時 正 值 美 國 史 上 首 次 的 經 濟 大 蕭 條, 失 業 的 丹 諾 經 常 在 家 和 友 人 玩 自 製 的 大 地 主 遊 戲 ( 一 款 由 Elizabeth Magie 設 計 名 為 The Landlord's Game 的 作 品 ), 進 而 以 自 己 的 經 濟 人 背 景 為 遊 戲 增 修 規 則, 發 展 成 獨 具 特 色 的 版 本 1934 年, 丹 諾 獨 資 出 版 少 量 遊 戲, 將 之 行 銷 到 費 城 的 零 售 市 場 中, 次 年, 他 將 遊 戲 投 稿 到 兩 家 公 司, 其 中 派 克 兄 弟 提 出 五 十 二 個 原 則 性 缺 陷 駁 回 他 的 稿 件 ; 然 而 丹 諾 並 未 因 此 感 到 灰 心, 他 再 次 投 入 資 金 以 增 加 遊 戲 的 印 刷 量, 並 將 這 個 陽 春 的 版 本 推 廣 到 更 多 費 城 的 零 售 通 路 上 頭, 當 他 逐 漸 取 得 成 功 以 後, 當 初 拒 絕 他 的 派 克 兄 弟 改 變 了 心 意 後 者 找 上 丹 諾, 並 提 議 為 他 大 量 生 產 這 套 遊 戲, 於 是 丹 諾 在 1935 年 為 Monopoly 註 冊 了 美 國 專 利, 並 由 派 克 兄 弟 獨 家 代 理 該 款 產 品 ; 同 年, 地 產 大 亨 每 週 賣 出 兩 萬 套, 丹 諾 成 為 史 上 首 位 擁 有 百 萬 身 價 的 遊 戲 設 計 9

師 Monopoly 是 全 世 界 最 暢 銷 的 紙 上 遊 戲, 已 在 八 十 多 個 國 家 銷 售 並 翻 譯 成 二 十 六 種 不 同 語 言 的 版 本 雖 然 查 爾 斯 丹 諾 先 生 歷 經 一 連 串 的 挫 折, 仍 然 努 力 的 推 廣 Monopoly 這 款 紙 上 遊 戲 最 後 他 成 功 了, 這 款 遊 戲 受 到 人 們 的 歡 迎, 在 推 出 的 第 一 年 (1935 年 ) 就 成 為 美 國 最 暢 銷 的 紙 上 遊 戲, 之 後 的 六 十 五 年 間 估 計 有 超 過 五 億 人 玩 過 Monopoly, 遊 戲 也 在 世 界 各 地 賣 出 兩 億 套 以 上 綜 觀 地 產 大 亨 的 熱 賣 有 三 大 因 素, 其 一 為 美 國 剛 從 巨 大 的 經 濟 衝 擊 中 緩 慢 復 甦, 因 此 需 要 一 個 發 財 夢 來 撫 慰 人 心 ; 其 次 地 產 大 亨 的 規 則 本 質 上 也 對 資 本 主 義 的 放 任 無 為 和 弱 肉 強 食 提 出 了 含 蓄 的 批 判, 再 加 上 圖 板 遊 戲 是 廉 價 娛 樂, 足 以 陪 伴 了 當 時 口 袋 並 不 寬 裕 的 美 國 人 渡 過 許 多 美 好 時 光, 因 此 為 這 款 遊 戲 奠 定 了 一 個 幾 乎 無 法 被 替 代 的 歷 史 地 位 台 灣 在 1970 年 代 曾 經 抄 襲 這 款 遊 戲 而 推 出 大 富 翁, 是 1961 年 由 嘉 義 王 氏 家 族 所 創 辦 的 亞 灣 文 具, 遊 戲 方 式 參 考 類 似 電 影 野 蠻 遊 戲 情 境 的 美 國 棋 盤 式 紙 盤 遊 戲 後, 加 以 改 良 引 進 台 灣, 並 搶 先 註 冊 大 富 翁 產 品 商 標 目 前 市 面 上 的 大 富 翁 遊 戲, 都 算 是 國 人 自 製 的 正 牌 的 是 由 國 際 知 名 玩 具 公 司 : 孩 之 寶 公 司 出 品 的 名 字 也 不 是 大 富 翁, 而 是 地 產 大 亨 大 富 翁 早 期 沒 有 授 權, 所 以 版 本 眾 多, 很 多 公 司 都 有 做 來 賣, 所 以 根 本 就 沒 有 規 律 孩 之 寶 與 亞 灣 打 官 司, 但 最 後 是 孩 之 寶 輸 了 直 到 孩 之 寶 正 式 授 權, 並 取 名 為 地 產 大 亨 後, 才 算 是 有 正 版 可 言 規 則 與 原 版 遊 戲 外 貌 相 似 但 本 質 上 大 為 不 同, 爾 後 當 原 版 遊 戲 登 陸 台 灣 時 反 而 必 須 規 避 大 富 翁 這 個 名 字, 因 而 譯 為 地 產 大 亨 10

第 三 節 遊 戲 理 論 教 育 家 弗 洛 貝 爾 (Froebel) 將 教 育 理 論 和 遊 戲 作 了 緊 密 的 結 合, 並 指 出 遊 戲 生 活 是 人 類 行 為 的 基 礎 要 素 兒 童 的 學 習 無 論 認 知 動 作 表 現 人 際 溝 通 成 長 與 發 展 角 色 扮 演 喜 怒 哀 樂 的 情 緒 表 達, 無 一 不 是 從 遊 戲 中 習 得 ( 許 義 雄,2003) 以 哲 學 面 向 來 看, 德 國 哲 學 家 席 勒 (Schiller) 便 曾 指 出, 遊 戲 是 經 由 生 活, 跨 越 各 文 化 領 域 之 綜 合 性 的 行 為 模 式 ; 其 後, 哲 學 家 尼 采 (Nietesche) 認 為, 遊 戲 是 人 類 存 在 的 一 種 基 本 型 態, 同 時 也 是 面 向 生 活 的 一 種 態 度 心 理 學 的 面 向 可 以 反 映 在 遊 戲 理 論 的 觀 點 來 看, 遊 戲 的 相 關 理 論 自 十 九 世 紀 即 開 始 發 展 建 構, 綜 觀 歷 年 來 學 者 所 提 出 的 遊 戲 主 張, 主 要 可 依 據 其 建 構 時 間 的 先 後 順 序 以 及 研 究 的 方 向 重 點 分 為 古 典 遊 戲 理 論 與 現 代 遊 戲 理 論 兩 大 派, 其 中 以 現 代 遊 戲 理 論 為 心 理 學 面 向 之 代 表 ( 引 用 自 楊 斐 羽,2003) 古 典 遊 戲 理 論 源 起 於 十 九 世 紀 及 二 十 世 紀 初 期, 約 在 第 一 次 世 界 大 戰 前 所 發 展 成 形, 此 理 論 多 以 哲 學 式 的 反 省 為 其 立 論 基 礎, 並 嘗 試 以 不 同 的 角 度 去 解 釋 遊 戲 為 何 存 在 並 且 有 那 些 目 的 由 Mitchell 和 Mason(1948) 界 定 了 四 種 古 典 遊 戲 理 論, 包 括 能 量 過 剩 理 論 (Surplus Energy Theory) 休 養 鬆 弛 論 (Relaxation Theory) 重 演 論 (Recapitulation Theory) 練 習 理 論 (Pre-exercise Theory)( 引 用 自 楊 斐 羽,2003) 現 代 遊 戲 理 論 則 在 1930 年 代 之 後, 更 進 一 步 闡 釋 與 說 明 遊 戲 的 定 義 與 發 展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此 理 論 趨 向 心 理 分 析 論 (Psychoanalytic Theory) 認 知 發 展 論 (Cognitive Theory) 覺 醒 調 節 理 論 (Arousal Modulation) 以 及 系 統 理 論 (Bateson s Theory)( 引 用 自 李 明 芳,2003) 以 上 古 典 及 現 代 遊 戲 理 論 之 發 展 時 期 倡 導 理 論 倡 導 者 和 理 論 內 涵, 可 參 見 表 2-2 所 示 11

派 別 古 典 遊 戲 理 論 現 代 遊 戲 理 論 發 展 時 期 1800 1896 1896 1916 1898 1906 1898 1923 1933 1950 1955 1960 1973 1962 1976 表 2-2 遊 戲 理 論 發 展 歷 程 理 論 / 倡 導 者 理 論 內 涵 備 註 將 遊 戲 視 能 量 過 剩 理 論 遊 戲 為 無 目 的 性 之 行 為, 只 是 用 來 消 為 一 種 能 /Schiller, Spencer 耗 過 剩 能 量 的 方 式 而 已 量 的 調 節 休 養 鬆 弛 論 /Kames, Gutsmuths, Lazarus, Patrick 重 演 論 /Hall, Gulick 本 能 演 練 論 /Groos, McDougall 心 理 分 析 論 /Freud, Wardle Erikson 系 統 理 論 Bateson 覺 醒 調 節 理 論 /Berlyne, Ellis 認 知 論 /Piaget /Vygotsky /Brunner, Sutton-smith 遊 戲 乃 是 個 體 藉 以 補 充 回 復 在 工 作 中 所 消 耗 能 量 的 活 動 遊 戲 為 個 體 參 與 體 認 先 人 活 動 的 一 種 方 式 ; 視 遊 戲 的 目 的 為 消 除 不 應 呈 現 於 現 代 生 活 的 原 始 本 能 視 遊 戲 為 未 來 生 活 所 做 的 準 備 與 練 習 ; 可 幫 助 個 體 加 強 日 後 所 需 的 本 能, 具 有 適 應 的 目 的 將 遊 戲 視 為 人 類 的 本 能 認 為 遊 戲 具 有 治 療 的 價 值, 能 幫 助 個 體 在 發 展 過 程 中 調 節 受 挫 經 驗 及 增 加 對 環 境 情 緒 的 控 制 能 力 強 調 遊 戲 的 溝 通 系 統, 認 為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提 昇 個 體 了 解 對 各 層 面 意 義 的 能 力 視 遊 戲 為 一 種 尋 求 刺 激 的 行 為 以 使 個 體 保 持 最 差 的 警 覺 程 度 當 刺 激 不 夠, 警 覺 程 度 提 高, 遊 戲 便 開 始, 反 之, 個 體 增 加 了 刺 激 並 降 低 了 警 覺 程 度, 遊 戲 則 停 止 認 為 遊 戲 可 促 進 認 知 發 展 的 能 力 視 遊 戲 為 一 種 不 平 衡 之 狀 態, 且 同 化 作 用 大 於 調 適 作 用, 透 過 遊 戲 可 熟 練 並 以 重 演 論 鞏 固 所 學 的 技 巧 為 基 礎 透 過 表 徵 遊 戲 以 區 別 意 義 與 實 物, 可 協 助 個 體 提 增 抽 象 思 考 及 想 像 力 認 為 遊 戲 的 過 程 及 方 法 遠 比 結 果 來 以 本 能 演 得 重 要, 且 透 過 遊 戲 可 促 進 個 體 創 造 練 論 為 基 力 及 彈 性 能 力 的 發 展 礎 資 料 來 源 : 孫 聖 和 (2000) 12

從 上 述 遊 戲 理 論 的 理 論 內 涵 中 可 知, 學 者 們 對 遊 戲 定 義 的 看 法 不 盡 相 同, 且 隨 時 間 的 演 進 而 有 相 當 大 幅 的 改 變 從 一 開 始 最 早 提 出 遊 戲 理 論 的 Schiller 和 Spencer, 只 是 將 遊 戲 視 為 消 耗 過 剩 能 量 的 一 種 方 式 ;Kames 認 為 工 作 之 後, 可 藉 由 遊 戲 來 恢 復 疲 勞, 已 經 將 遊 戲 視 為 一 種 儲 存 能 量 的 方 式, 這 與 Schiller 和 Spencer 的 能 量 過 剩 論 恰 好 形 成 了 極 端 的 對 比 ;Hall 和 Gulick 受 到 達 爾 文 所 提 出 之 進 化 論 的 影 響, 認 為 遊 戲 發 展 階 段 與 人 類 種 族 的 發 展 息 息 相 關, 從 遊 戲 當 中 可 演 化 出 現 代 工 作 所 需 的 必 要 技 能 ;Groos 更 視 遊 戲 為 未 來 生 活 的 準 備 與 練 習 ( 簡 楚 瑛,1993) 現 代 理 論 所 探 討 之 內 容, 已 經 反 應 出 遊 戲 逐 漸 受 到 重 視 的 程 度, 主 張 心 理 分 析 論 的 Freud 認 為, 人 類 個 體 常 受 到 慾 望 需 求 的 驅 使, 在 遊 戲 中 可 以 將 自 我 情 緒 表 現 出 來, 行 使 權 威 以 達 成 心 中 願 望 的 實 現 以 及 獲 得 滿 足, 甚 至 可 以 達 到 治 療 的 功 效 除 了 Freud 的 心 理 分 析 論 之 外, 現 代 理 論 中 最 廣 為 討 論 的 就 是 認 知 發 展 論, 這 項 理 論 最 早 由 瑞 士 心 理 學 家 Piaget 所 提 出,Piaget 認 為 遊 戲 是 學 習 新 的 課 題 和 事 務 的 方 法, 是 形 成 擴 大 概 念 和 技 能 的 管 道, 可 以 用 以 促 進 個 體 認 知 能 力 的 發 展 (Nichols MSc,1988; 引 用 自 蔡 淑 苓,1993); 同 是 認 知 發 展 論 的 蘇 俄 心 理 學 家 Vygotsky(1976) 強 調 : 遊 戲 即 代 表 想 像 發 展 的 開 始, 在 遊 戲 中, 個 體 能 實 現 真 實 生 活 中 所 不 能 實 現 的 慾 望 ( 引 用 自 楊 斐 羽,2003) 在 Vygotsky 的 論 點 中, 遊 戲 更 被 視 為 一 種 創 造 思 想 的 行 為, 是 個 體 未 來 創 造 力 及 變 通 力 的 基 石 ( 孫 聖 和, 2000) 經 由 上 述 許 多 學 者 專 家, 依 據 不 同 面 向 對 遊 戲 所 下 的 定 義, 我 們 會 發 現 其 實 遊 戲 的 定 義 很 難 統 一, 但 可 以 察 覺 遊 戲 在 個 體 生 活 中, 隨 著 時 間 的 演 變 而 越 來 越 重 要 以 心 理 學 的 層 面 來 講, 從 一 開 始 被 視 為 多 餘 能 量 的 消 耗, 到 後 來 成 為 個 體 學 習 新 知 擴 大 技 能 的 管 道 ; 在 教 育 層 面, 更 視 遊 戲 為 人 類 行 為 的 基 礎 要 素, 認 為 人 類 的 學 習 及 認 知 皆 是 從 遊 戲 中 習 取 ; 哲 學 13

家 亦 認 為 遊 戲 是 面 向 生 活 的 態 度, 跨 越 各 文 化 領 域 之 綜 合 性 的 行 為 模 式 前 述 由 各 種 不 同 面 向 來 定 義 遊 戲, 另 可 藉 由 觀 察 遊 戲 的 特 徵 來 描 述 遊 戲 的 定 義 Rubin Fein 和 Vandenberg(1983) 將 遊 戲 的 特 徵 歸 納 為 六 項 ( 引 用 自 楊 斐 羽,2003):(1) 遊 戲 乃 是 內 在 動 機 引 發 之 行 為, 而 非 受 制 於 社 會 要 求 (2) 遊 戲 重 在 手 段 方 法 而 非 目 的 (3) 遊 戲 重 在 自 我 而 非 物 品, 遊 戲 是 由 有 機 體 主 導 之 行 為 (4) 遊 戲 乃 非 實 際 性 的 行 為 (5) 遊 戲 不 受 外 在 規 則 的 限 制 (6) 遊 戲 需 要 參 與 者 熱 烈 參 與 Johnson Christie 和 Yawkey(1987) 針 對 上 述 六 項 遊 戲 特 徵 進 行 修 正, 整 理 出 遊 戲 具 備 五 項 特 質 : 遊 戲 具 有 非 實 際 性 出 自 於 內 在 動 機 過 程 比 結 果 更 重 要 自 由 選 擇 產 生 正 面 的 喜 樂 或 好 玩 等 情 感 ( 引 用 自 楊 斐 羽, 2003) Rieber(1996) 認 為 遊 戲 應 有 出 於 自 願 出 自 於 內 在 動 機 主 動 參 與 虛 構 的 特 質 等 四 項 特 徵 ( 張 武 成,2002) Frost(1992) 整 理 許 多 學 者 專 家 的 看 法, 認 為 若 由 遊 戲 的 特 徵 來 描 述 遊 戲, 可 以 包 含 下 列 幾 個 特 徵 ( 沈 家 銘,2002):(1) 遊 戲 是 歡 樂 的 來 源, 從 參 與 者 的 快 樂 和 興 奮 可 以 看 得 出 來 (2) 遊 戲 的 進 行 在 於 強 調 其 本 身 是 遊 戲, 而 不 在 乎 其 結 果 (3) 遊 戲 沒 有 外 在 強 加 的 規 則 (4) 遊 戲 是 由 內 在 動 機 所 引 起 (5) 遊 戲 是 自 發 的 自 願 的 遊 戲 中, 每 個 人 都 是 主 動 參 與 黃 瑞 琴 (1994) 綜 合 心 理 學 文 獻, 說 明 遊 戲 包 含 以 下 幾 個 要 點 :(1) 遊 戲 是 由 內 在 動 機 引 起 的, 自 動 自 發 自 我 產 生 的 (2) 遊 戲 是 自 由 選 擇 的, 而 不 是 強 迫 指 定 的 (3) 遊 戲 需 要 熱 烈 的 參 與, 帶 有 正 面 的 喜 樂 情 感, 不 是 嚴 肅 的 (4) 遊 戲 著 重 於 方 式 和 過 程, 而 非 目 的 和 結 果, 遊 戲 的 方 式 隨 著 情 境 和 材 料 而 隨 意 變 換, 其 目 的 亦 可 隨 時 改 變 (5) 遊 戲 是 有 彈 性 的, 隨 著 情 境 的 不 同 而 有 差 異 (6) 遊 戲 不 受 外 在 規 則 的 限 制, 但 遊 戲 本 身 常 有 其 非 正 式 或 正 式 的 內 在 規 則, 由 個 體 自 行 協 調 訂 定 (7) 遊 戲 是 不 求 實 際 的, 在 一 14

個 遊 戲 架 構 當 中, 內 在 的 現 實 超 越 了 外 在 的 現 實, 常 運 用 假 裝 的 方 式 扮 演, 而 超 越 此 地 和 此 時 的 限 制 (8) 遊 戲 不 同 於 探 索 行 為, 遊 戲 著 重 於 自 我 (9) 遊 戲 則 發 生 於 探 索 之 後, 是 針 對 已 熟 悉 的 情 境 和 物 品 孫 聖 和 (2000) 將 許 多 專 家 學 者 的 見 解 進 行 歸 納 整 理, 得 到 下 列 遊 戲 特 徵 :(1) 遊 戲 是 一 種 轉 借 行 為, 無 固 定 模 式, 亦 不 能 由 外 在 行 為 字 義 來 區 分 遊 戲 事 件 是 根 據 遊 戲 的 主 題 或 範 圍 來 界 定, 與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有 別 (2) 遊 戲 出 自 內 在 動 機 (3) 遊 戲 是 重 過 程 輕 結 果, 不 是 一 成 不 變 追 求 目 標 的 行 為 (4) 遊 戲 是 一 種 自 由 選 擇 (5) 遊 戲 具 有 正 向 的 影 響 (6) 遊 戲 是 主 動 的 參 與 而 且 是 動 態 的, 被 動 的 或 消 極 的 旁 觀 行 為, 無 所 事 事 的 行 為 不 算 是 遊 戲 (7) 遊 戲 著 重 自 我, 旨 在 創 造 刺 激, 不 同 於 探 索 行 為 旨 在 獲 得 訊 息 董 家 豪 (2001) 在 其 研 究 當 中, 也 提 出 遊 戲 應 包 含 下 列 特 徵 :(1) 遊 戲 是 內 在 的 動 機 而 非 外 在 的 要 求 所 引 發 (2) 遊 戲 者 重 視 遊 戲 的 過 程, 而 非 遊 戲 的 目 的 (3) 遊 戲 不 是 探 索 行 為 (4) 遊 戲 具 有 非 真 實 與 假 裝 的 成 份 (5) 遊 戲 沒 有 外 加 的 規 則 (6) 遊 戲 是 主 動 參 與 的 活 動 (7) 遊 戲 的 有 趣 性 可 提 供 參 與 者 消 遣, 但 這 並 不 代 表 遊 戲 者 可 以 不 花 任 何 的 力 ; 若 要 在 遊 戲 中 完 全 過 關, 常 要 遊 戲 者 花 費 很 多 的 心 力 (8) 遊 戲 在 進 行 時, 必 須 有 一 組 定 義 的 規 則 來 決 定 如 何 進 行 哪 些 活 動 是 被 允 許 的 哪 些 活 動 是 過 關 的 要 件 過 關 之 後 是 否 得 到 獎 勵 (9) 遊 戲 中 應 包 含 與 對 手 的 競 爭 或 任 務 上 的 挑 戰 針 對 各 學 者 提 出 的 遊 戲 特 徵, 本 研 究 整 理 出 八 點 : 1. 遊 戲 著 重 於 方 式 和 過 程, 而 非 目 的 和 結 果, 不 是 一 成 不 變 追 求 目 標 的 行 為 2. 遊 戲 的 方 式 隨 著 情 境 和 材 料 而 隨 意 變 換, 其 目 的 亦 可 隨 時 改 變 3. 遊 戲 是 由 內 在 動 機 所 引 起, 自 動 自 發 自 我 產 生, 而 非 受 制 於 社 會 要 求 4. 遊 戲 中 更 需 要 參 與 者 的 熱 烈 參 與, 帶 來 正 面 的 喜 樂 情 感, 而 不 是 嚴 肅 的 5. 遊 戲 是 自 由 選 擇 的, 而 不 是 強 迫 指 定 的, 遊 戲 中 每 個 人 都 是 主 動 參 與 15

6. 遊 戲 不 受 外 在 規 則 的 限 制, 但 遊 戲 本 身 常 有 其 非 正 式 或 正 式 的 內 在 規 則, 由 個 體 自 行 協 調 訂 定 7. 遊 戲 乃 非 實 際 性 的 行 為, 在 一 個 遊 戲 架 構 當 中, 內 在 的 現 實 超 越 了 外 在 的 現 實, 常 運 用 假 裝 的 方 式 扮 演, 而 超 越 此 地 和 此 時 的 限 制 8. 遊 戲 著 重 自 我, 旨 在 創 造 刺 激, 不 同 於 探 索 行 為 旨 在 獲 得 訊 息 ; 發 生 於 探 索 之 後, 是 針 對 已 熟 悉 的 情 境 和 物 品 針 對 遊 戲 來 說 有 許 多 學 家 提 出 各 自 的 看 法, 但 整 體 上 都 是 大 同 小 異, 遊 戲 須 出 自 於 玩 家 本 身 的 需 要 進 而 產 生 想 找 人 一 起 玩 樂 的 動 機, 遊 戲 重 視 的 是 過 程 而 非 目 的, 育 教 於 樂 這 四 個 字 就 是 這 個 道 理, 從 遊 戲 中 學 習 或 發 掘 不 可 能 的 潛 力 等 等, 都 是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所 能 得 到 的, 玩 家 也 能 利 用 虛 擬 的 遊 戲 暫 時 忘 卻 現 實 生 活 中 的 疾 苦, 不 論 在 遊 戲 還 是 現 實, 如 果 想 要 成 為 真 正 的 贏 家, 那 就 好 好 把 握 上 天 給 你 的 三 分 運 氣, 剩 下 的 七 分 就 要 看 個 人 努 力 16

第 四 節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與 遊 戲 可 玩 性 一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根 據 文 獻, 我 們 將 玩 家 玩 此 遊 戲 的 參 與 動 機 分 成 三 個 層 面, 心 理 層 面 社 群 層 面 及 學 習 層 面 心 理 層 面 是 玩 家 玩 此 遊 戲 的 心 態 及 渴 望 在 遊 戲 中 得 到 的 感 覺 ; 社 群 層 面 是 玩 家 期 待 在 遊 戲 中 與 朋 友 之 間 互 動, 其 在 乎 的 是 過 程 不 是 結 果 ; 學 習 層 面 則 是 玩 家 期 待 在 遊 戲 中 學 到 什 麼 即 獲 得 什 麼 ( 一 ) 心 理 層 面 好 奇 心 控 制 力 幻 想 力 自 我 肯 定 休 閒 娛 樂 及 抒 解 等 較 偏 向 心 理 層 面 由 於 本 身 的 好 奇 心, 會 被 各 種 新 奇 的 刺 激 所 環 繞, 在 此 過 程 中, 愉 悅 感 和 刺 激 不 間 斷 反 覆, 娛 樂 性 會 讓 使 用 者 感 受 到 正 向 的 情 緒 和 滿 足 感, 進 而 加 深 投 入 互 動 的 過 程 中 ( 引 用 自 陳 祈 年,2005) 玩 家 可 以 在 遊 戲 中 自 由 操 控 手 中 的 金 錢, 決 定 買 地 或 不 買, 擁 有 控 制 力 ; 玩 家 也 可 以 藉 由 遊 戲 滿 足 成 為 大 富 翁 的 想 像 抒 解 在 現 實 中 的 生 活 壓 力, 更 可 以 在 贏 得 目 標 後, 證 實 自 我 能 力 的 成 就 感 ( 參 見 表 2-3) 17

表 2-3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之 心 理 層 面 整 理 心 理 動 機 定 義 學 者 好 奇 心 控 制 力 幻 想 力 自 我 肯 定 期 望 不 一 致 奇 怪 新 奇 或 不 常 見 事 物 在 感 官 (sensory) 或 認 知 (cognition) 上 的 滿 足, 能 夠 誘 發 喚 起 玩 家 的 好 奇 心, 促 使 想 要 繼 續 探 索 類 似 的 事 物 指 人 的 自 由 感 或 特 權 的 滿 足 感, 即 使 用 者 在 遊 戲 所 能 掌 握 控 制 權 的 程 度 個 人 實 現 在 現 實 社 會 中 難 以 達 成 的 成 就, 在 玩 遊 中 可 以 釋 放 心 靈 自 由 使 其 徜 徉 在 創 意 與 思 考 空 間 的 活 動, 超 越 凡 世 的 幻 想 藉 由 打 敗 對 手 讓 玩 家 產 生 證 實 自 我 能 力 的 成 就 感, 在 此 過 程 建 立 自 我 價 值, 證 明 自 己 的 聰 明 才 智, 玩 家 甚 至 可 以 藉 此 向 生 活 上 的 同 學 及 朋 友 炫 耀, 並 得 到 自 我 展 現 與 滿 足 陳 祈 年,2005 莊 元 妤,2002 沈 吉 育,1997 陳 冠 中,2002 陳 祈 年,2005 沈 吉 育,1997 陳 冠 中,2002 沈 吉 育,1997 陳 冠 中,2002 鄭 朝 誠,2004 莊 元 妤,2002 陳 慶 峰,2001 陳 祈 年,2005 轉 引 自 楊 裴 羽,2004 莊 元 妤,2002 引 用 自 林 培 淵,2007 休 閒 娛 樂 抒 解 遊 戲 要 好 玩, 是 玩 家 之 所 以 想 要 玩 遊 戲, 便 是 為 了 要 獲 得 樂 趣 玩 遊 戲 也 是 為 了 消 遣 娛 樂 調 劑 身 心 或 打 發 時 間, 以 及 滿 足 好 奇 心 尋 求 刺 激 等, 並 且 希 望 可 以 得 到 情 緒 性 的 體 驗 可 自 由 自 在 的 享 受 自 我, 得 到 心 靈 上 的 放 鬆, 讓 負 面 情 緒 得 以 宣 洩, 滿 足 現 實 世 界 中 所 不 能 達 到 的 事 引 用 自 林 培 淵,2007 陳 慶 峰,2001 引 用 自 林 培 淵,2007 莊 元 妤,2002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18

( 二 ) 社 群 層 面 本 研 究 將 從 眾 競 爭 性 合 作 認 知 及 社 交 互 動 等 歸 類 於 社 會 層 面 一 開 始 玩 此 遊 戲 不 是 自 己 提 出, 而 是 由 別 人 提 出 才 參 與 的 行 為, 我 們 將 此 行 為 稱 為 從 眾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要 有 輸 贏 的 較 勁 才 有 樂 趣, 因 此 良 性 的 競 爭 是 玩 家 們 互 動 的 橋 樑, 也 可 藉 此 互 動 來 更 進 一 步 認 識 朋 友 或 增 加 話 題 溝 通 玩 家 之 間 在 過 程 中 如 果 互 相 合 作, 一 方 面 可 以 很 快 達 成 目 標, 一 方 面 則 是 可 以 增 加 彼 此 間 的 友 情 ( 參 見 表 2-4) 表 2-4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之 社 群 層 面 整 理 社 群 動 機 定 義 學 者 從 眾 競 爭 性 合 作 認 知 社 交 互 動 對 於 其 他 人 都 從 事 行 為, 個 體 會 產 生 同 樣 一 致 性 行 為 指 當 個 人 處 在 群 體 中 的 時 候, 會 互 相 比 較 的 情 況, 有 比 較 就 會 產 生 所 謂 的 競 爭 者 在 遊 戲 中 若 能 體 會 到 成 功 的 競 爭 過 程, 則 會 引 導 出 正 面 且 高 激 勵 的 情 緒 反 應, 玩 家 能 夠 享 受 心 滿 意 足 及 愉 快 的 經 驗 合 作 是 指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當 個 人 能 力 不 足 以 應 付 挑 戰 時, 可 能 會 尋 求 和 他 人 的 合 作, 以 增 加 成 功 機 會 個 人 在 群 體 中 會 對 本 身 的 定 位 產 生 認 知, 及 自 身 的 努 力 被 他 人 所 肯 定 與 認 同 時, 時 可 讓 人 獲 得 成 就 感 玩 遊 戲 除 了 娛 樂 之 外, 還 可 以 增 加 同 儕 互 動 話 題 溝 通 結 交 新 朋 友, 及 分 享 現 實 社 會 中 的 心 情, 以 增 進 彼 此 間 的 相 互 了 解 莊 元 妤,2002 陳 祈 年,2005 陳 慶 峰,2001 沈 吉 育,1997 莊 元 妤,2002 陳 祈 年,2005 沈 吉 育,1997 陳 慶 峰,2001 陳 祈 年,2005 沈 吉 育,1997 陳 慶 峰,2001 轉 引 自 楊 裴 羽, 2004 莊 元 妤,2002 陳 慶 峰,2001 引 用 自 林 培 淵, 2007 轉 引 自 楊 裴 羽, 2004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19

( 三 ) 學 習 層 面 本 研 究 將 經 驗 知 識 及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等 歸 類 於 學 習 層 面 學 校 不 在 是 學 習 的 的 唯 一 場 所, 遊 戲 也 可 以 看 作 另 一 種 學 習 方 式 經 驗 是 指 在 多 次 遊 戲 之 後, 研 究 出 來 的 遊 戲 策 略 就 觀 察 其 他 玩 家 贏 得 勝 利 的 方 法, 在 吸 收 成 為 自 己 的 一 套 作 法, 因 此 經 驗 的 累 積 比 較 容 易 達 成 目 標 以 大 富 翁 - 世 界 之 旅 版 本 為 例, 格 子 中 代 表 的 地 段 以 國 名 為 主, 價 錢 的 高 低 就 可 以 看 出 在 國 際 間 何 國 為 重 要 國 家, 玩 家 因 此 可 藉 由 遊 戲 來 了 解 生 活 知 識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是 指 透 過 遊 戲, 玩 家 可 以 改 善 人 際 溝 通 或 是 情 緒 管 理, 將 來 應 用 在 現 實 人 際 相 處 上 學 習 表 2-5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之 學 習 層 面 整 理 動 機 定 義 學 者 經 驗 知 識 遊 戲 中 不 斷 練 習 之 後 學 習 者 以 獲 得 較 高 的 準 確 性 並 改 善 記 憶 力, 在 日 後 遭 遇 類 似 問 題 時, 可 利 用 遊 戲 中 所 得 經 驗 解 決 問 題 能 在 遊 戲 中 學 習, 為 了 吸 引 到 許 多 資 訊, 而 獲 取 有 用 的 知 識 引 用 自 林 培 淵,2007 林 展 立,2005 引 用 自 林 培 淵,2007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一 般 人 可 透 過 遊 戲 來 瞭 解 自 己 他 人 以 及 周 遭 環 境 的 關 係, 也 能 在 遊 戲 中 抒 發 自 己 的 情 緒, 管 理 情 緒 能 力 與 溝 通 林 展 立,2005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20

二 遊 戲 可 玩 性 當 使 用 性 (usability) 的 概 念 運 用 在 遊 戲 時, 可 玩 性 (playability) 就 是 使 用 性 概 念 的 延 伸, 亦 有 學 者 稱 之 為 gameplay, 可 玩 性 是 由 操 作 或 控 制 遊 戲 互 動 的 變 數 所 控 制 ( 引 用 自 蔡 佳 倫,2006) Fabricatore 等 人 (2002) 認 為 可 玩 性 取 決 於 了 解 或 是 控 制 遊 戲 性 的 過 程, 像 是 自 從 80 年 代 中 期, 任 天 堂 遊 戲 最 為 流 行 的 時 代, 而 良 好 的 可 玩 性 成 為 遊 戲 設 計 者 所 關 注 的 焦 點, 也 成 為 遊 戲 設 計 企 業 所 追 求 的 主 要 目 標 ( 引 用 自 陳 祈 年,2005) 可 玩 性 主 要 關 注 在 遊 戲 的 本 身, 如 情 緒 的 營 造 操 作 的 使 用 性 控 制 感 互 動 強 度 複 雜 度 及 策 略 規 則 等 各 種 設 計 與 品 質, 及 其 貼 近 真 實 情 境 的 程 度, 而 這 些 指 標 包 括 了 視 覺 上 與 聲 音 上 的 表 現 ( 引 用 自 陳 祈 年, 2005), 透 過 可 玩 性 可 以 創 造 遊 戲 的 吸 引 力 與 樂 趣 事 實 上, 遊 戲 可 能 利 用 一 些 變 數 來 增 加 可 玩 性, 主 要 是 為 了 讓 玩 家 花 更 多 的 時 間 在 玩 遊 戲 可 玩 性 因 而 奠 基 於 玩 家 的 能 力 和 遊 戲 挑 戰 的 微 妙 平 衡 上 以 不 同 的 面 向 觀 之,Jarvinen Helio 和 Mayra(2002) 將 可 玩 性 定 義 為 一 個 設 計 和 評 估 時 使 用 的 質 化 術 語, 意 指 產 生 一 系 列 遊 戲 互 動 需 求 或 社 交 娛 樂 之 必 要 元 素 的 指 導 原 則 ( 引 用 自 蔡 佳 倫,2006) John 和 Ding(2002) 則 提 供 了 一 個 用 來 協 助 評 估 遊 戲 可 玩 性 的 模 型 由 下 而 上, 一 共 包 含 了 最 基 層 的 使 用 性 遊 戲 特 質 與 遊 戲 類 型 三 個 層 次, 由 各 層 次 所 提 供 的 種 種 要 素, 共 同 建 構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但 評 估 可 玩 性 是 非 常 主 觀 的 層 次, 簡 言 之, 玩 家 是 否 喜 歡 此 遊 戲, 相 當 於 使 用 性 中 的 滿 意 度 ( 引 用 自 陳 祈 年,2005) Federoff(2002) 整 理 過 去 評 估 可 玩 性 三 大 面 向 的 文 獻, 其 中 遊 戲 介 面 包 含 10 項 ; 遊 戲 運 作 機 制 2 項, 而 遊 戲 互 動 期 則 包 含 19 項 此 結 果 顯 示, 遊 戲 互 動 期 是 這 三 類 中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此 結 果 與 Clanton s(1998) 的 研 究 結 21

論 一 致, 遊 戲 互 動 期 是 決 定 遊 戲 是 否 好 玩 的 關 鍵 因 素 ( 引 用 自 陳 祈 年, 2006) 22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設 計 本 研 究 是 在 探 討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之 可 玩 性, 由 於 過 去 文 獻 的 資 料 較 少, 所 以 研 究 者 採 用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法, 較 能 凸 顯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之 觀 點 與 面 向, 對 此 做 可 玩 性 的 深 度 了 解 以 下 針 對 本 研 究 之 架 構 方 法 及 設 計, 進 行 綜 合 性 說 明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根 據 前 面 文 獻 整 理 出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的 內 容 ( 例 如 : 機 會 命 運 骰 子 ) 與 玩 家 參 與 動 機 ( 學 習 心 理 及 社 群 ), 我 們 大 膽 假 設 兩 者 之 間 是 相 互 影 響 的, 此 外 本 研 究 想 要 藉 此 探 討 參 與 動 機 的 層 面, 是 否 會 影 響 到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因 此 將 參 與 動 機 分 成 學 習 心 理 及 社 群 三 個 層 面 來 進 行 探 討, 其 中 心 理 層 面 包 含 : 好 奇 心 控 制 力 幻 想 力 自 我 肯 定 休 閒 娛 樂 及 抒 解 ; 社 群 層 面 包 含 : 從 眾 競 爭 性 合 作 認 知 及 社 交 互 動 ; 學 習 層 面 包 含 : 經 驗 知 識 及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再 以 受 訪 者 的 意 見 對 參 與 動 機 的 三 個 層 面 做 排 序, 以 歸 結 得 出 何 者 是 影 響 可 玩 性 的 最 重 要 因 素 本 研 究 架 構 的 變 項 為 :(1) 參 與 動 機, 包 括 三 個 層 面, 分 別 為 心 理 社 群 學 習 (2) 遊 戲 內 容, 例 如 : 機 會 命 運 買 賣 房 子 及 地 契 骰 子 現 金 交 易 等 (3) 大 富 翁 遊 戲 之 可 玩 性, 是 指 玩 家 主 觀 評 估 其 可 玩 性 的 重 要 性 程 度 茲 將 此 三 個 變 項 的 關 聯 性 架 構 圖 示 如 圖 3-1 所 示 : 23

本 研 究 架 構 圖 如 下 : 遊 戲 內 容 例 如 : 骰 子 房 子 等 心 理 參 與 動 機 社 群 學 習 好 奇 心 控 制 力 幻 想 力 自 我 肯 定 休 閒 娛 樂 紓 解 從 眾 競 爭 性 合 作 認 知 社 交 互 動 經 驗 知 識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大 富 翁 遊 戲 之 可 玩 性 圖 3-1 研 究 架 構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24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 的 討 論 本 研 究 為 探 索 性 研 究, 所 謂 探 索 性 研 究 是 指 對 相 對 情 境 所 知 甚 少, 或 是 過 去 究 竟 如 何 解 決 問 題, 並 沒 有 相 關 資 料 可 供 參 考 的 所 使 用 ; 需 要 進 行 廣 泛 的 預 備 工 作, 以 熟 悉 該 現 象, 並 獲 得 新 觀 點, 或 作 為 日 後 假 設 檢 定 的 基 礎 探 索 性 研 究 係 用 在 於 企 業 研 究 應 用, 特 別 適 用 於 在 某 研 究 問 題 缺 乏 前 人 的 研 究 經 驗, 或 初 次 從 事 這 一 類 問 題 研 究, 不 清 楚 其 包 括 變 數 項 目 為 何, 且 又 缺 乏 理 論 基 礎 時 ; 像 本 研 究 在 玩 紙 上 大 富 翁 的 過 程 中, 參 與 動 機 的 程 度 如 何 影 響 遊 戲 可 玩 性 的 重 要 因 素, 都 是 我 們 無 法 預 料 的 因 而 可 藉 由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讓 受 訪 者 訴 說 自 己 心 理 的 感 受, 以 及 透 過 此 訪 談 讓 受 訪 者 間 腦 力 激 盪, 而 想 出 更 多 元 的 想 法 其 特 性 之 一 就 是 具 有 發 現 的 隱 含 性 需 求, 並 未 開 始 於 嚴 密 的 假 設 建 立, 在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前, 其 無 法 回 答 研 究 問 題, 故 探 索 性 研 究 是 核 心 或 不 明 確 的 主 題, 且 現 有 知 識 有 限, 其 強 調 發 現 而 非 檢 定, 只 在 發 現 顯 著 的 變 數 與 變 數 的 關 係, 以 作 為 假 設 檢 定 的 基 礎 ( 楊 政 學,2005) 通 常 欲 解 決 此 一 問 題 所 採 用 之 研 究 方 法, 是 為 文 獻 探 討 法 及 訪 談 法 茲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一 文 獻 探 討 法 文 獻 探 討 法 是 一 種 最 簡 單 的 探 索 性 研 究 法, 即 蒐 集 有 關 他 人 所 做 的 研 究, 分 析 其 研 究 結 果 與 建 議, 指 出 要 驗 證 的 假 設, 並 說 明 假 設 是 否 具 備 探 索 價 值, 以 應 用 於 進 一 步 研 究 之 基 礎 文 獻 調 查 的 範 圍 或 來 源, 大 致 可 歸 納 為 ( 楊 國 樞 等 人,1997):(1) 相 關 科 學 的 研 究 報 告 定 期 刊 物 學 術 論 文 (2) 類 似 的 科 學 學 說 與 理 論 (3) 一 般 論 者 民 間 通 俗 典 故 報 紙 法 令 文 件 具 創 造 性 或 思 考 性 的 文 章 等 25

二 訪 談 法 訪 談 法 是 利 用 各 種 調 查 訪 問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其 是 蒐 集 受 訪 者 的 社 會 經 濟 背 景 態 度 意 見 動 機 與 行 為 的 有 效 方 法 ; 是 一 項 由 受 訪 者 身 上 蒐 集 資 訊 所 常 用 的 方 法,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可 透 過 與 他 人 不 同 形 式 的 互 動 來 蒐 集 資 訊, 而 且 互 動 在 於 彼 此 心 中 皆 有 特 定 之 目 的 非 結 構 式 訪 談 中, 眾 所 皆 知 的 便 是 深 度 訪 談, 訪 問 者 發 展 一 個 架 構, 稱 之 為 訪 談 大 綱, 其 用 以 指 導 訪 談 之 進 行, 訪 談 者 可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自 由 規 劃 其 問 題 ( 稱 為 小 組 訪 談 或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 此 一 蒐 集 資 料 途 徑, 仍 在 於 需 要 深 度 資 訊, 或 對 此 領 域 一 無 所 知 或 尚 不 熟 悉 的 情 況 下, 將 產 生 極 大 的 功 能 ( 楊 政 學,2005) 本 研 究 係 藉 由 文 獻 探 討 法, 廣 泛 蒐 集 紙 上 大 富 翁, 並 進 行 描 述 與 分 析 整 理, 歸 納 出 具 體 之 研 究 方 向 及 建 構 訪 談 的 問 題, 再 進 行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法, 又 稱 深 度 焦 點 團 體 訪 問 或 小 組 座 談, 其 為 探 索 性 研 究 最 常 被 採 用 之 研 究 策 略 特 色 就 是 讓 每 一 位 參 與 者 都 能 聽 到 其 他 人 的 想 法 或 觀 點, 彼 此 腦 力 激 盪 以 達 到 集 思 廣 益 的 效 果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能 直 接 即 時 的 提 供, 關 於 個 別 參 與 者 間 相 似 或 不 同 觀 點 與 經 驗 的 證 據, 與 針 對 單 一 受 訪 者 的 個 別 陳 述 來 獲 致 同 樣 結 論 的 方 式 不 同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的 進 行, 由 一 位 主 持 人 來 引 導 焦 點 團 體 的 成 員, 根 據 議 題 內 容 程 序 與 執 行 等 三 個 層 級 來 運 作, 針 對 某 一 主 題 進 行 意 見 感 覺 與 經 驗 的 交 流 及 群 組 討 論 之 共 識 ( 楊 政 學,2005) 三 內 容 分 析 法 內 容 分 析 是 社 會 科 學 及 人 文 學 科 上 的 一 種 多 目 標 性 的 研 究 方 法, 是 資 料 分 析 的 一 種 方 法, 也 是 資 料 轉 換 的 一 種 方 式 依 據 資 料 的 內 容, 透 過 立 項 分 類 的 規 則, 以 客 觀 而 系 統 化 的 步 驟, 把 文 件 內 容 所 傳 達 的 訊 息, 做 為 比 較 與 推 論 的 依 據, 進 而 探 究 有 關 的 研 究 主 題 ( 席 汝 輯,2003) 26

內 容 分 析 是 一 種 量 化 的 分 析 過 程, 但 並 不 表 示 是 一 種 純 粹 的 定 量 分 析 (quantitative analysis), 是 以 傳 播 內 容 量 的 變 化 來 推 論 質 的 變 化, 因 此, 可 以 說 是 一 種 質 量 並 重 的 研 究 方 法 ( 閻 沁 恆,1972) 其 中 尤 其 是 針 對 文 字 形 式 的 報 紙 或 雜 誌 內 容 所 做 的 分 析 ( 引 用 自 楊 進 雄, 2006) 也 就 是 說, 內 容 分 析 法 是 使 用 可 取 得 的 資 料, 針 對 社 會 中 某 一 現 象 理 出 頭 緒, 採 取 定 量 方 式 完 成 資 料 的 歸 納 與 統 計, 再 以 質 性 方 式 為 該 現 象 加 以 分 析 與 解 釋 ; 所 以, 內 容 分 析 法 之 研 究 具 有 量 化 質 析 的 特 質 研 究 者 必 須 依 特 定 的 主 題 選 擇 合 適 的 分 析 單 位 及 抽 樣 方 法 (Babbie,2001; 引 用 自 李 美 華 等 譯,2004) 分 析 單 位 是 以 與 研 究 主 題 有 關 的 字 句 事 件 等, 為 主 要 進 行 分 析 時 所 需 的 單 位 對 於 內 容 分 析 法 的 運 用, 亦 有 指 出 其 優 缺 點, 優 點 有 三 : 1. 內 容 分 析 不 需 要 有 人 被 訪 問 不 需 要 有 人 填 問 卷 也 不 需 要 進 入 實 驗 室 做 實 驗, 研 究 者 可 以 以 公 開 的 演 講 圖 書 館 的 文 章 報 章 雜 誌 或 相 似 的 資 源 做 研 究, 也 就 是 非 介 入 性 2. 內 容 分 析 合 乎 經 濟 效 益, 且 內 容 分 析 通 常 是 容 易 且 不 昂 貴 的 3. 內 容 分 析 提 供 了 一 個 方 法 去 研 究 已 經 發 生 了 一 段 時 間 的 過 程 或 社 會 中 可 能 的 影 響 趨 勢, 而 且 如 果 發 覺 做 的 不 夠 詳 細, 通 常 可 以 比 進 行 別 的 研 究 更 容 易 地 重 做 研 究 中 的 一 部 分 ( 可 能 只 需 重 新 將 資 料 中 的 一 個 部 分 編 碼, 而 不 是 重 做 整 個 研 究 ) 內 容 分 析 法 的 缺 點 有 二 : 1. 對 於 已 經 有 紀 錄 的 訊 息 有 解 釋 的 限 制, 即 使 這 些 訊 息 是 口 語 的 寫 成 文 的 或 是 用 錄 影 帶 紀 錄 的, 但 它 們 必 須 以 某 種 方 式 記 錄 以 便 於 分 析 2. 內 容 分 析 在 檢 定 變 項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時 是 無 效 的, 因 為 研 究 者 只 是 呈 現 一 個 項 目 或 模 式 出 現 的 頻 率 與 次 數, 而 這 種 訊 息 形 式 適 當 的 指 出 某 一 特 定 27

回 答 的 重 要 性, 但 不 適 合 解 釋 因 果 內 容 分 析 法 特 別 適 用 於 傳 播 媒 介 方 面 的 研 究, 以 及 回 答 傳 播 媒 介 研 究 中 的 一 個 古 典 的 問 題 : 誰 說 了 什 麼 對 誰 說 為 什 麼 說 如 何 說 以 及 產 生 什 麼 效 果?, 於 此, 內 容 分 析 法 將 會 是 找 出 這 種 現 象 的 最 佳 方 法 ( 李 美 華 等 譯,2004) Berg 和 Veer 更 指 出 : 內 容 分 析 法 是 主 流 傳 播 研 究 用 來 解 析 傳 播 訊 息 的 方 法, 旨 在 以 一 套 客 觀 系 統 性 的 量 化 技 術, 正 確 地 記 錄 文 本 中 的 個 別 要 素, 亦 即, 內 容 分 析 法 在 進 行 研 究 的 本 質, 執 行 上 是 一 種 編 碼 運 作, 依 照 某 種 概 念 架 進 行 編 碼 或 分 類 ( 引 用 自 楊 進 雄,2006) 本 研 究 期 望 以 內 容 分 析 法, 展 現 出 客 觀 及 有 系 統 的 特 性, 並 針 對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分 析 參 與 動 機 中 的 訊 息 與 整 個 遊 戲 內 容 過 程, 以 及 針 對 參 與 動 機 的 內 容 作 敘 述 性 的 解 說, 推 論 參 與 動 機 對 遊 戲 過 程 所 引 發 可 玩 性 的 影 響 28

第 三 節 研 究 設 計 一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對 象 本 研 究 係 從 新 竹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以 管 理 學 院 工 學 院 服 務 學 院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做 立 意 抽 樣 在 四 院 之 中 以 玩 過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者, 選 取 八 組 學 生 代 表, 分 組 標 準 為 院 別 及 性 別 的 玩 家, 以 六 至 十 人 作 為 訪 談 的 對 象 二 訪 談 方 式 本 研 究 可 分 為 以 下 三 個 階 段 加 以 說 明 : 事 前 預 備 的 階 段, 為 受 訪 者 在 訪 談 之 前, 能 對 團 體 訪 談 進 行 之 目 的 及 訪 談 問 題 之 內 容, 有 初 步 概 括 性 的 瞭 解, 並 使 其 對 於 訪 談 相 關 主 題, 有 充 裕 時 間 進 行 準 備, 訪 談 大 綱 於 訪 談 前 三 天, 均 已 送 達 受 訪 者 在 訪 談 階 段, 透 過 問 題 之 導 引, 使 受 訪 者 在 討 論 過 程 中 能 夠 清 楚 說 明 紙 上 大 富 翁 的 可 玩 性, 並 充 分 表 達 意 見 與 看 法, 並 徵 得 受 訪 者 同 意 下 全 程 錄 音 在 事 後 確 認 階 段, 針 對 受 訪 者 所 提 供 的 意 見 內 容 有 疑 惑 部 分 或 細 節 問 題, 與 受 訪 者 再 進 行 溝 通, 使 受 訪 者 能 再 次 確 認 並 予 修 正 29

三 訪 談 大 綱 的 擬 訂 本 研 究 依 據 文 獻 蒐 集 與 分 析 整 理 所 得 到 建 構 訪 談 問 題, 作 為 受 訪 者 表 達 個 人 意 見 感 覺 及 經 驗 之 指 引 方 向 本 研 究 係 進 行 深 度 之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以 大 富 翁 - 世 界 之 旅 為 例, 訪 談 的 討 論 大 綱 如 表 3-1 表 3-1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訪 談 大 綱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訪 談 大 綱 1 您 覺 得 這 個 遊 戲 好 玩 嗎? 吸 引 你 的 地 方 有 哪 些? 2 這 遊 戲 容 易 上 手 嗎? 3 什 麼 地 方 可 增 強 理 財 投 資 溝 通 等 等 的 能 力? 4 遊 戲 會 讓 你 對 理 財 投 資 了 解 地 價 行 情 等 有 興 趣 嗎? 5 遊 戲 能 讓 朋 友 間 的 感 情 產 生 什 麼 變 化? 6 新 朋 友 加 入 遊 戲, 您 會 想 藉 由 玩 此 遊 戲 結 交 新 朋 友? 7 遊 戲 內 容 和 結 交 新 朋 友 何 者 較 為 重 要? 遊 戲 內 容 和 朋 友 的 互 動 何 者 較 為 重 要? 8 您 認 為 在 大 富 翁 遊 戲 最 終 要 得 到 什 麼? 9 玩 遊 戲 時, 你 會 想 要 第 一 個 出 發 嗎? 過 程 中, 會 想 要 一 路 領 先 嗎? 想 要 比 朋 友 更 快 得 到 最 多 錢, 成 為 最 大 的 贏 家? 10 希 望 玩 大 富 翁 的 情 境 發 生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為 什 麼?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30

四 訪 談 信 度 與 效 度 探 索 性 研 究 雖 可 將 真 實 的 情 境 與 現 象 做 豐 富 且 完 整 的 描 述, 但 以 質 化 研 究 方 法 為 研 究 策 略 時, 則 因 費 時 耗 力 資 料 龐 雜 且 無 法 以 科 學 的 方 法 加 以 通 則 化, 其 研 究 結 果 的 信 度 與 效 度 也 是 最 常 被 量 化 研 究 質 疑 之 處 因 此, 質 化 研 究 更 必 須 透 過 嚴 謹 的 設 計 與 執 行 過 程, 讓 研 究 發 現 的 呈 現 盡 可 能 接 近 被 研 究 者 的 真 實 經 驗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又 稱 深 度 集 體 訪 問 或 小 組 座 談, 通 常 由 六 至 八 位 成 員 組 成, 係 由 一 位 主 持 人 引 導, 焦 點 團 體 成 員 針 對 特 定 主 題 進 行 意 見 感 覺 與 經 驗 的 交 流 及 群 組 討 論 之 共 識 ( 楊 政 學,2005), 由 於 本 研 究 訪 談 組 別 較 多, 故 採 取 二 位 主 持 人 進 行 訪 談 為 提 昇 本 研 究 的 信 度 效 度 與 研 究 品 質, 本 研 究 所 採 取 的 相 關 作 法 如 下 : ( 一 ) 效 度 訪 談 效 度 係 指 訪 談 對 本 研 究 之 有 效 度, 主 要 可 分 訪 談 題 目 架 構 效 度 與 訪 談 內 容 效 度 等 二 部 分, 其 中 訪 談 題 目 架 構 效 度 主 要 係 指 訪 談 題 目 之 設 計 是 否 符 合 本 研 究 之 需 要, 這 部 分 我 們 是 以 研 究 目 的 及 依 據 文 獻 分 析 整 理 設 計 訪 談 討 論 的 提 綱, 在 團 體 訪 談 對 象 選 定 後, 先 對 研 究 對 象 以 外 的 學 生 做 前 趨 性 測 試, 以 此 琢 磨 修 正 訪 談 提 綱 指 引, 以 較 有 利 於 正 式 訪 談 時 能 夠 更 加 真 實 接 近 受 訪 者 的 經 驗 另 訪 談 內 容 效 度 主 要 係 指 受 訪 者 所 回 答 之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本 研 究 之 需 要, 這 部 分 我 們 於 訪 談 前 已 充 分 告 知 受 訪 者 團 體 訪 談 的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並 先 行 提 供 訪 談 受 訪 者 的 討 論 提 綱, 以 利 其 蒐 集 回 憶 並 整 理 相 關 資 料 ( 張 書 瑜,2007) ( 二 ) 信 度 訪 談 信 度 係 指 受 訪 者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與 訪 談 內 容 之 可 信 度, 訪 談 者 可 根 據 質 化 研 究 法 之 三 角 測 定 法 的 精 神, 從 訪 談 對 象 外 部 資 料 及 訪 談 內 容 等 31

角 度, 來 探 索 其 中 的 可 信 度 在 團 體 訪 談 進 行 過 程 中, 我 們 透 過 適 當 的 眼 神 口 語 或 肢 體 動 作 來 表 達 對 受 訪 者 之 專 注 傾 聽 與 尊 重, 促 使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能 使 受 訪 者 能 毫 不 保 留 的 表 達 自 己 本 身 之 經 驗 感 覺 與 看 法, 經 由 意 見 交 流 的 討 論 過 程 取 得 問 題 答 案 與 共 識 ; 訪 談 後, 對 於 各 受 訪 者 所 提 書 面 意 見 之 內 容 有 疑 惑 部 分 或 細 項 問 題, 再 以 電 子 郵 件 MSN 或 電 話 方 式 進 行 溝 通, 使 受 訪 者 能 再 行 確 認 並 予 修 正, 以 確 實 掌 握 資 料 的 可 靠 性 ( 張 書 瑜, 2007) 32

第 四 章 實 證 分 析 本 研 究 以 大 富 翁 - 世 界 之 旅 版 本 為 例 依 據 訪 談 指 引, 收 集 研 究 所 需 資 料, 透 過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將 焦 點 團 體 參 與 者 之 討 論 及 分 享 的 看 法 想 法 及 親 身 經 驗 和 感 受 彙 整 成 本 研 究 結 果 本 研 究 結 果 共 分 為 四 節, 第 一 節 為 訪 談 程 序 及 工 具 ; 第 二 節 為 遊 戲 可 玩 性 分 析 ; 第 三 節 參 與 動 機 的 內 容 分 析 ; 第 四 節 為 研 究 小 結 第 一 節 訪 談 程 序 及 工 具 一 研 究 者 角 色 的 扮 演 在 質 化 研 究 中, 研 究 者 必 須 取 得 受 訪 者 的 信 賴 與 重 視, 以 便 受 訪 者 熱 心 將 其 想 法 和 觀 察 所 見 與 研 究 者 分 享 ( 引 用 自 陳 玫 月,2002) 因 此 研 究 者 與 受 訪 者 若 能 建 立 信 賴 和 合 作 的 關 係, 便 可 增 進 資 料 的 品 質 進 行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時 的 訪 談 者 ( 或 稱 主 持 人 ), 根 據 題 目 引 導 受 訪 者 分 享 個 人 經 驗, 透 過 小 組 互 動 的 腦 力 激 盪 得 到 更 多 元 的 意 見 在 訪 談 的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一 邊 記 錄 發 言 的 順 序 一 邊 記 錄 參 與 者 發 言 的 關 鍵 字 彙, 訪 談 結 束 後 儘 速 反 覆 聆 聽 訪 談 錄 音 帶, 完 成 逐 字 稿 對 於 無 法 確 定 受 訪 者 語 意 的 部 分, 再 次 個 別 訪 談 或 以 電 子 郵 件 加 以 釐 清 33

二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指 引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係 透 過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了 解 大 學 生 對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為 何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參 考 林 展 立 演 進 式 遊 戲 的 內 容 設 計 與 遊 戲 行 為 之 研 究 : 以 Strike Up 遊 戲 為 例,2005 ; 陳 祈 年 動 機 可 玩 性 與 社 交 性 對 於 多 人 線 上 角 色 扮 演 遊 戲 玩 家 沉 浸 經 驗 之 影 響 碩 士 論 文 中 之 引 導 問 題 加 以 修 正, 做 為 本 研 究 之 訪 談 指 引 三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準 備 本 研 究 於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活 動 進 行 前 之 場 景 準 備 事 項 有 : 1 活 動 場 地 本 研 究 八 次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借 用 鴻 超 三 樓 多 功 能 教 室 及 商 學 館 三 樓 電 子 商 務 教 室, 利 用 教 室 現 有 的 桌 椅, 安 排 使 每 一 位 成 員 皆 能 面 對 面 討 論, 而 且 可 以 看 到 主 持 人 的 座 位 ( 如 圖 4-1 A 和 B), 每 個 座 位 上 放 置 名 牌, 受 訪 者 自 行 選 擇 座 位 入 座 後, 即 確 定 其 在 團 體 中 的 編 號, 以 便 記 錄 者 ( 如 圖 4-1 C 和 D) 在 訪 談 中 可 以 迅 速 記 下 受 訪 者 的 意 見 想 法 A C B D 圖 4-1 受 訪 者 十 人 時 的 座 位 圖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34

2 錄 音 及 攝 影 設 備 訪 談 進 行 中 採 全 程 錄 音 方 式 蒐 集 資 料, 為 避 免 遺 漏 的 情 形 發 生, 研 究 者 準 備 兩 台 錄 音 筆, 訪 談 進 行 中 採 同 步 錄 音 3 準 備 相 關 資 料 包 括 訪 談 指 引 受 訪 者 的 名 牌 感 謝 小 禮 4 進 行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蒐 集 資 料 本 研 究 於 民 國 2008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08 年 11 月 5 日 在 明 新 科 大 鴻 超 三 樓 多 功 能 教 室 及 商 學 館 三 樓 電 子 商 務 教 室, 共 進 行 八 個 焦 點 團 體 五 十 三 人 之 訪 談 各 組 焦 點 團 體 參 與 者 人 數, 受 訪 者 背 景 及 實 施 日 期, 彙 整 表 列 於 表 4-1 中 35

表 4-1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受 訪 者 背 景 與 實 施 日 程 團 體 名 稱 參 與 背 景 人 數 院 別 性 別 實 施 日 期 時 間 A 9 男 工 學 院 B 7 女 C 6 男 管 理 學 院 D 7 女 E 6 男 服 務 管 理 學 院 F 6 女 G 6 男 人 文 與 社 會 學 院 H 6 女 2008 年 10 月 29 日 下 午 12:10 至 13:00 2008 年 10 月 23 日 下 午 13:20 至 14:00 2008 年 10 月 29 日 下 午 19:40 至 20:20 2008 年 10 月 28 日 下 午 14:20 至 14:50 2008 年 11 月 05 日 下 午 12:30 至 13:30 2008 年 10 月 29 日 下 午 17:40 至 18:05 2008 年 10 月 29 日 下 午 13:30 至 14:15 2008 年 10 月 24 日 下 午 18:15 至 18:4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36

第 二 節 遊 戲 可 玩 性 分 析 本 研 究 依 訪 談 大 綱 歸 納 出 若 干 影 響 因 素, 分 別 為 吸 引 點 觀 感 增 強 能 力 增 加 興 趣 情 感 變 化 藉 遊 戲 交 新 朋 友 優 先 出 發 過 程 中 領 先 最 終 獲 得 遊 戲 融 入 現 實 中, 再 根 據 受 訪 者 的 訪 談 內 容, 整 理 成 表 4-2 至 表 4-6, 並 加 以 說 明 表 4-2 紙 上 大 富 翁 的 吸 引 點 與 觀 感 組 別 吸 引 點 觀 感 A 滿 足 虛 幻 的 人 生 ; 認 識 地 名 ; 打 發 時 遊 戲 簡 單, 不 需 動 腦 間 ; 互 相 交 流 ; 看 別 人 破 產 的 樂 趣 困 難, 需 如 何 思 考 控 制 財 務 B 有 人 找 就 會 去 玩 ; 達 成 當 大 富 翁 的 夢 想 ; 蓋 房 子 得 到 的 樂 趣 ; 享 受 勝 利 的 感 覺 ; 消 磨 時 間 ; 取 笑 別 人 的 快 感 遊 戲 簡 單, 不 需 看 說 明 書, 可 經 由 玩 家 之 間 自 行 訂 定 規 則 C D E F G 與 朋 友 交 流 ; 想 當 有 錢 人 ; 抽 機 會 或 命 運 的 刺 激 感 ; 打 發 時 間 ; 當 作 是 小 型 的 投 資 朋 友 間 的 樂 趣 ; 成 為 大 富 翁 ; 收 取 過 路 費 的 快 樂 ; 抽 機 會 命 運 的 刺 激 感 抽 機 會 或 命 運 的 刺 激 感 ; 贏 其 他 玩 家, 想 要 獲 勝 ; 賭 自 己 擲 骰 子 的 數 字, 避 開 別 人 的 土 地 可 以 享 受 蓋 房 子 的 樂 趣 ; 看 到 別 人 坐 牢 很 開 心 ; 打 發 時 間 ; 手 上 擁 有 金 錢 的 滿 足 感 ; 朋 友 間 的 互 動 盡 情 花 錢 的 樂 趣 ; 抽 機 會 命 運 的 刺 激 感 ; 深 入 其 境, 像 在 做 生 意 ; 有 新 奇 感 ; 朋 友 聚 在 一 起 的 感 覺 賺 取 更 多 的 金 錢 打 發 時 間 ; 起 鬨 的 快 感 ; 抽 機 會 命 運 遊 戲 簡 單, 容 易 上 手 H 的 刺 激 感 ; 享 受 蓋 房 子 的 樂 趣 註 :(1) 您 覺 得 這 個 遊 戲 好 玩 嗎? 吸 引 你 的 地 方 有 哪 些? (2) 這 遊 戲 容 易 上 手 嗎?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遊 戲 簡 單, 說 明 書 有 標 示, 或 只 要 玩 家 間 自 行 訂 定 規 則 困 難, 因 為 需 要 考 慮 很 多 因 素 遊 戲 簡 單, 規 則 容 易, 不 需 年 齡 限 制 遊 戲 簡 單, 操 作 容 易 遊 戲 簡 單, 只 要 有 人 帶 就 容 易 上 手 ; 操 作 簡 單 遊 戲 簡 單, 規 則 固 定, 簡 單 的 算 數 困 難, 要 考 慮 如 何 買 地 37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的 好 玩 與 否, 在 於 玩 家 對 遊 戲 的 興 趣, 而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吸 引 人 的 地 方, 並 不 只 是 遊 戲 內 容 本 身, 玩 伴 也 是 吸 引 玩 家 進 行 遊 戲 不 可 或 缺 的 因 素 之 一, 就 如 朋 友 們 邀 約 一 同 玩 遊 戲 時, 就 會 想 要 參 與 他 們, 感 受 遊 戲 過 程 中 的 快 樂 氣 息, 既 可 以 打 發 時 間, 也 能 增 加 朋 友 之 間 的 互 動 與 感 情, 例 如 : 看 到 其 他 玩 家 破 產 坐 牢 時, 取 笑 他 人 起 鬨 的 樂 趣 ; 買 土 地 蓋 房 子 收 取 過 路 費 所 得 到 的 喜 悅 ; 抽 取 機 會 命 運 牌 及 擲 骰 子 時, 期 盼 能 抽 到 對 自 己 有 利 的 牌, 以 及 不 要 踩 到 別 人 土 地 的 刺 激 感, 更 是 遊 戲 中 的 一 種 調 劑 品, 亦 能 增 加 遊 戲 的 可 玩 度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還 能 學 習 到 地 圖 上 的 地 理 位 置 及 國 旗 標 誌, 也 能 學 習 到 簡 單 的 土 地 買 賣, 當 作 小 型 的 投 資, 深 入 其 境 的 將 自 己 想 像 成 大 富 翁, 滿 足 手 上 擁 有 許 多 金 錢 的 幻 想, 並 享 受 這 種 勝 利 的 感 覺 遊 戲 要 好 玩 就 必 須 有 簡 單 的 設 計, 讓 玩 家 可 以 很 快 的 了 解 遊 戲 該 如 何 進 行, 簡 單 的 標 示 和 說 明 也 能 使 玩 家 更 容 易 上 手 而 有 些 玩 家 間 甚 至 會 自 行 訂 定 規 則, 玩 起 來 不 但 容 易 更 能 增 加 樂 趣 但 還 是 有 少 數 人 認 為 此 遊 戲 是 困 難 的, 要 如 何 利 用 自 己 有 限 的 錢 財 購 買 較 為 有 利 的 土 地, 讓 自 己 賺 取 更 多 的 過 路 費 贏 得 勝 利, 也 是 需 要 玩 家 費 點 心 思 動 動 腦 去 思 考 的 38

表 4-3 紙 上 大 富 翁 增 強 的 能 力 及 興 趣 組 別 增 強 能 力 增 加 興 趣 A B C D E F G H 算 數 ; 國 家 地 理 路 名 ; 了 解 地 區 的 市 價 行 情 ; 溝 通 能 力 註 :(3) 什 麼 地 方 可 增 強 理 財 投 資 溝 通 等 等 的 能 力? (4) 遊 戲 會 讓 你 對 理 財 投 資 了 解 地 價 行 情 等 有 興 趣 嗎?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就 看 到 的 地 名 或 路 名 會 想 要 深 入 去 了 解 ; 遊 戲 中 地 價 行 情 與 現 實 來 做 比 較 投 資 連 鎖 性 的 房 子 以 加 快 回 收 成 本 將 財 產 分 配 的 能 力 運 用 在 生 活 中 了 解 國 際 行 情 ; 增 加 國 際 觀 ; 觀 察 其 他 玩 家 經 過 土 地 機 率 的 大 小, 來 考 慮 是 否 蓋 房 子 ; 對 金 錢 量 力 而 為 較 高 的 地 價 會 想 要 投 資 ; 破 產 時 去 計 算 土 地 抵 押 價 反 應 能 力 ; 記 憶 力 ; 溝 通 能 力 ; 對 土 地 與 金 錢 做 妥 善 的 分 類 增 加 合 作 的 能 力 記 憶 力 ; 學 會 買 東 西 要 三 思 ; 買 房 子 看 地 價 來 決 定 增 加 地 理 能 力 ; 投 資 連 鎖 性 的 房 子 以 加 快 回 收 成 本 ; 增 加 理 財 計 算 的 能 力 ; 可 知 土 地 的 價 值 選 擇 較 有 利 的 投 資 ; 了 國 家 地 理 及 地 名 將 財 產 分 配 的 能 力 運 用 在 生 活 中 ; 會 想 知 道 國 家 是 否 興 盛 落 後 以 及 開 發 中 還 是 已 開 發 中 不 會 有 興 趣 不 會 有 興 趣 會, 增 加 話 題 八 卦 不 會 有 興 趣 會, 想 要 了 解 國 家 和 地 圖 地 價 高 代 表 繁 榮 就 會 想 要 去 了 解 想 探 究 自 己 喜 歡 的 國 家 ; 增 加 基 本 的 知 識 ; 對 新 產 品 的 大 富 翁 會 感 興 趣 遊 戲 就 如 同 動 態 的 課 本, 可 以 身 入 其 境, 是 幫 助 學 習 最 快 最 好 的 方 式 紙 上 大 富 翁 這 款 遊 戲 可 讓 玩 家 在 計 算 土 地 抵 押 價 時, 增 加 一 般 的 算 術 能 力 ; 從 地 圖 上, 了 解 各 國 家 城 市 及 市 價 行 情 ; 遊 玩 過 程 中 使 用 投 資 連 鎖 性 的 房 子 來 賺 取 較 多 的 過 路 費, 加 快 土 地 的 回 收 成 本, 也 可 對 土 地 價 值 較 高 者 進 行 投 資, 再 觀 察 其 他 玩 家 經 過 該 土 地 機 率 的 大 小, 考 慮 是 否 加 蓋 房 子 ; 39

經 過 與 玩 伴 間 的 互 助 合 作 及 溝 通, 可 以 學 習 到 應 該 要 對 土 地 與 金 錢 做 妥 善 的 分 類, 並 體 會 到 投 資 要 三 思 而 後 行, 這 都 需 要 經 驗 的 累 積 ; 也 可 藉 由 遊 戲 來 增 加 反 應 能 力 及 記 憶 力 紙 上 大 富 翁 對 大 學 生 來 說, 是 否 會 因 探 索 類 似 或 有 相 關 事 物, 而 增 加 好 奇 及 興 趣, 例 如 : 此 遊 戲 地 圖 上 的 地 名 和 機 會 命 運 的 內 容, 都 是 根 據 當 時 發 生 的 人 事 物 及 地 價 行 情 來 設 計, 而 與 現 在 的 行 情 一 定 有 所 不 同, 受 訪 者 會 想 去 比 較, 近 而 了 解 這 國 家 或 地 區 地 價 高 低 是 因 為 興 盛 還 是 落 後, 以 及 開 發 的 程 度, 是 開 發 中 還 是 已 開 發 中 ; 並 會 對 地 圖 上 國 家 或 地 名 去 深 入 了 解, 此 地 的 觀 光 景 點 美 食, 因 此 遊 戲 不 但 可 好 玩 又 可 增 加 玩 伴 間 的 話 題, 以 及 遊 玩 中 經 驗 的 累 積, 將 自 己 的 金 錢 做 好 分 配 及 運 用 於 生 活 上 但 還 是 有 些 受 訪 者 認 為 遊 戲 並 不 會 增 加 任 何 的 興 趣, 是 在 於 此 遊 戲 只 需 要 簡 單 的 基 本 算 數 固 定 的 規 則, 就 很 容 易 上 手 40

表 4-4 紙 上 大 富 翁 影 響 的 情 感 及 結 交 朋 友 組 別 情 感 變 化 藉 遊 戲 交 新 朋 友 A 了 解 對 方 及 增 加 感 情 和 回 憶 會 藉 遊 戲 交 新 朋 友 B C D E F G H 增 加 話 題 及 感 情 ; 了 解 人 的 個 性 ; 過 程 中 會 吵 架 增 加 話 題 互 動 友 誼 及 競 爭 ; 結 交 新 朋 友 增 加 話 題 ; 過 程 中 會 吵 架 增 加 感 情 話 題 互 動 ; 玩 家 間 會 勾 心 鬥 角 了 解 人 的 個 性 ; 增 加 感 情 了 解 人 的 個 性, 知 道 誰 較 聰 明 ; 增 進 感 情 增 加 趣 味 及 回 憶 註 :(5) 遊 戲 能 讓 朋 友 間 的 感 情 產 生 什 麼 變 化? (6) 新 朋 友 加 入 遊 戲, 您 會 想 藉 由 玩 此 遊 戲 結 交 新 朋 友?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會 藉 遊 戲 交 新 朋 友, 看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的 表 現, 再 考 慮 是 否 深 入 了 解 藉 由 遊 戲 可 使 人 放 鬆 而 容 易 交 新 朋 友 ; 遊 戲 互 動 熱 絡 就 會 深 入 了 解 會 藉 遊 戲 交 新 朋 友, 看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的 表 現, 再 考 慮 是 否 深 入 了 解 多 交 朋 友, 拓 展 人 際 關 係 ; 遊 戲 只 是 催 化 劑, 重 要 是 結 交 朋 友 會 藉 遊 戲 交 新 朋 友, 看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的 表 現, 再 考 慮 是 否 深 入 了 解 融 入 遊 戲 的 氣 氛 較 容 易 交 新 朋 友 ; 結 交 新 朋 友 覺 得 自 己 很 受 歡 迎 會 藉 遊 戲 交 新 朋 友, 看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的 表 現, 再 考 慮 是 否 深 入 了 解 遊 戲 內 容 重 要, 但 玩 伴 更 重 要, 透 過 遊 戲 的 過 程, 會 增 加 玩 伴 間 的 話 題 趣 味 情 感 及 回 憶, 也 可 藉 由 遊 戲 而 結 交 新 朋 友 ; 雖 在 過 程 中 會 吵 架 鬥 嘴 及 勾 心 鬥 角, 但 可 經 由 遊 戲 互 相 了 解 對 方 的 個 性, 知 道 彼 此 的 優 缺 點 藉 由 遊 戲 結 交 新 朋 友, 大 家 都 認 同, 就 如 男 生 所 說, 遊 戲 可 以 當 作 催 41

化 劑, 它 能 夠 很 快 的 讓 大 家 互 動 變 得 熱 絡, 因 此 就 可 加 速 認 識 新 朋 友, 但 以 女 生 來 說, 遊 戲 可 以 加 快 結 交 新 朋 友 之 外, 還 會 觀 察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對 方 的 表 現, 而 初 步 了 解 新 朋 友 個 性, 是 否 隨 和 或 與 自 己 氣 味 相 投 等, 再 考 慮 深 入 結 交 42

表 4-5 紙 上 大 富 翁 階 段 性 的 期 望 組 別 優 先 出 發 過 程 中 領 先 最 終 獲 得 可 以 先 買 地 賺 想 要 先 成 為 贏 家 玩 家 的 錢 不 想 領 先, 享 受 過 程 的 起 伏 A 不 會, 運 氣 問 和 輸 贏 題 ; 可 以 觀 察 別 人 的 狀 況, 想 要 後 來 居 上 B C D E F G H 不 會 想 要 先 出 發 先 爭 先 贏, 贏 的 機 率 比 較 大 不 會, 輸 贏 是 靠 運 氣 先 得 到 好 處, 可 先 買 地 收 取 過 路 費 先 搶 先 贏 不 會, 只 是 運 氣 問 題 不 會 想 要 先 出 發 買 地 的 機 會 較 多 不 會, 先 觀 察 別 人 的 狀 況, 想 要 後 來 居 上 大 部 分 不 想 先 出 發 註 :(9) 玩 遊 戲 時, 你 會 想 要 第 一 個 出 發 嗎? 過 程 中, 會 想 要 一 路 領 先 嗎 想 要 比 朋 友 更 快 得 到 最 多 錢, 成 為 最 大 的 贏 家?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想 要 贏 ; 有 輸 有 贏 的 刺 激 感 ; 拉 近 彼 此 的 距 離 掌 握 的 金 錢 越 多, 輸 的 機 率 較 小 不 想 領 先, 想 互 相 爭 高 下 土 地 和 金 錢 多 就 不 會 有 輸 的 機 會 ; 享 受 過 程 的 起 伏 和 輸 贏 就 算 踩 到 別 人 的 地 也 不 怕 沒 錢 付 ; 破 產 的 機 率 較 小 ; 覺 得 自 己 很 聰 明 很 厲 害 ; 可 以 一 直 買 別 人 的 抵 押 地 不 想 領 先, 只 要 最 後 不 是 輸 家 玩 弄 對 手 的 樂 趣 ; 得 到 最 後 的 勝 利 ; 滿 足 遊 戲 中 成 為 大 富 翁 ; 增 加 友 誼 ; 得 到 成 就 感 增 進 感 情 回 憶 ; 想 當 贏 家 ; 增 加 情 緒 管 理 能 力 ; 消 磨 時 間 得 到 贏 的 成 就 感 榮 譽 感 ; 朋 友 間 的 互 動 ; 放 鬆 心 情 及 打 發 時 間 ; 想 成 為 大 富 翁 贏 得 勝 利 ; 打 發 時 間 ; 增 加 情 感 話 題 及 樂 趣 充 實 的 時 間 ; 贏 得 勝 利 ; 想 要 擁 有 最 多 的 土 地, 但 不 一 定 要 贏 ; 增 加 情 感 話 題 及 樂 趣 ; 結 交 新 朋 友 想 要 反 敗 為 勝 增 進 回 憶 ; 打 發 時 間 ; 贏 得 勝 利 ; 看 別 人 輸 的 快 感 想 一 路 領 先 可 先 贏 得 勝 利 ; 享 受 競 爭 過 程 增 進 感 情 回 憶 ; 結 交 新 朋 友 ; 打 發 時 間 ; 得 到 勝 利 ; 玩 弄 別 人 的 樂 趣 ; 想 成 為 大 富 翁 ; 情 緒 管 理 想 追 求 過 程 中 競 爭 的 快 感 得 到 勝 利 和 滿 足 感 ; 結 交 新 朋 友 ; 想 變 大 富 翁 ; 享 受 樂 趣 43

大 家 在 玩 遊 戲 時 想 優 先 出 發, 是 因 為 先 走 先 贏, 可 以 先 買 地, 讓 其 他 玩 家 可 付 過 路 費, 增 加 贏 的 機 率 ; 期 待 走 完 一 圈 可 由 銀 行 補 助 的 錢 不 想 先 出 發, 是 因 為 純 粹 只 是 機 率 和 運 氣 的 問 題 ; 想 要 觀 察 別 人 先 出 發 的 狀 況, 再 出 發 遊 戲 的 過 程 想 要 一 路 領 先, 能 掌 握 的 金 錢 土 地 越 多 就 不 怕 沒 錢 付 過 路 費, 也 可 持 續 購 買 別 人 抵 押 的 地, 並 且 先 成 為 贏 家 不 想 一 路 領 先, 享 受 玩 家 間 競 爭 時, 互 相 爭 高 下 及 有 輸 有 贏 的 刺 激 感, 可 透 過 遊 戲 的 過 程 拉 近 彼 此 的 距 離 受 訪 者 最 後 想 要 獲 得 勝 利 的 肯 定 和 成 就 感 來 滿 足 成 為 大 富 翁 有 錢 人 的 快 感, 然 而 有 些 人 只 想 在 過 程 中 享 受 玩 弄 對 手 和 看 別 人 輸 的 樂 趣 ; 增 加 朋 友 間 的 話 題 友 誼 回 憶 情 緒 管 理 的 能 力 及 結 交 新 朋 友, 也 可 消 磨 時 間 放 鬆 心 情, 不 在 乎 其 結 果 44

組 別 A B C D E F G 表 4-6 紙 上 大 富 翁 幻 想 程 度 註 :(10) 希 望 玩 大 富 翁 的 情 境 發 生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為 什 麼?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遊 戲 融 入 現 實 中 滿 足 自 己 的 慾 望 ; 在 競 爭 環 境 下, 遊 戲 和 現 實 一 樣 都 可 以 合 資 購 買 土 地 不 想, 現 實 是 殘 酷 的, 不 像 遊 戲 那 麼 簡 單 想 像 自 己 是 大 地 主, 不 愁 吃 不 愁 穿 不 想, 只 是 白 日 夢 想 當 有 錢 人 不 想, 因 在 現 實 中 運 氣 雖 重 要, 但 實 力 更 重 於 運 氣 戲 如 人 生 會 很 有 趣 ; 有 地 有 房 子 就 不 用 擔 心 錢 ; 收 過 路 費 很 開 心 不 想, 人 生 不 像 遊 戲 那 麼 簡 單 想 像 自 己 很 有 錢, 因 為 好 辦 事 不 想, 因 為 走 到 別 人 的 地 就 要 付 錢, 不 想 輕 易 破 產 想 當 有 錢 人 不 想, 不 想 在 現 實 中 變 窮, 太 刺 激 ; 不 想 把 心 機 融 入 現 實 把 遊 戲 的 刺 激 感 帶 到 現 實 中 不 想, 考 慮 的 因 素 太 多, 生 活 太 刺 激 H 如 是 自 己 喜 歡 的 國 家 或 地 區 就 會 想 要 擁 有 房 子 受 訪 者 會 想 要 將 遊 戲 融 入 現 實 生 活 中, 達 成 當 大 富 翁 和 大 地 主 的 幻 想, 也 可 到 自 己 喜 歡 的 國 家 或 地 區 建 造 屬 於 自 己 的 房 子, 且 在 過 程 中, 不 一 定 要 你 爭 我 奪, 還 可 考 慮 與 朋 友 共 同 投 資 購 買 土 地, 而 部 分 受 訪 者 認 為, 遊 戲 中 需 要 的 是 運 氣, 但 現 實 中 靠 的 是 實 力, 因 此 不 會 想 要 將 遊 戲 融 入 現 實 生 活 中 45

第 三 節 參 與 動 機 的 內 容 分 析 根 據 本 章 第 二 節 的 遊 戲 可 行 性 分 析, 以 及 第 二 章 學 者 所 提 出 心 理 社 群 學 習 三 個 層 面 的 參 與 動 機 加 以 歸 納, 本 研 究 將 受 訪 者 訪 談 意 見, 以 內 容 分 析 法 將 參 與 動 機 的 不 同 層 面, 以 次 數 來 表 示 並 加 以 說 明 一 心 理 層 面 在 訪 問 中, 受 訪 者 認 為 想 要 探 索 類 似 相 關 事 物, 可 以 滿 足 自 己 的 好 奇 心 ; 如 何 控 制 自 己 的 錢 財 賺 取 金 錢 及 土 地 買 賣 的 控 制 力 ; 能 滿 足 自 我 想 像 為 有 錢 人 的 幻 想 力 ; 自 我 肯 定 方 面 意 指 為 擁 有 金 錢 上 的 滿 足 與 證 明 自 己 聰 明 才 智 ; 可 打 發 時 間 買 賣 房 子 及 收 取 過 路 費 的 樂 趣, 是 屬 於 休 閒 娛 樂 性 質 ; 想 要 抒 解 壓 力 可 以 藉 由 紙 上 大 富 翁 放 鬆 心 情, 因 此 在 受 訪 過 程 中, 本 研 究 將 每 組 心 理 層 面 各 個 因 素, 以 次 數 來 分 別 指 出 其 重 要 性 茲 將 次 數 分 析 結 果, 列 示 如 表 4-7 參 與 組 別 動 機 表 4-7 心 理 層 面 次 數 表 好 奇 心 控 制 力 幻 想 力 自 我 肯 定 休 閒 娛 樂 抒 解 小 計 A 5 2 10 7 7 31 B 6 7 9 6 28 C 2 7 7 5 5 5 31 D 6 5 6 12 29 E 5 3 8 7 23 F 2 3 9 6 20 G 2 3 6 14 25 H 3 1 8 1 12 25 小 計 20 21 46 51 69 5 212 百 分 比 9% 10% 22% 24% 33% 2%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46

根 據 本 研 究 分 析 表 得 知, 在 心 理 層 面 上, 對 於 休 閒 娛 樂 佔 33%, 其 次, 玩 家 本 身 自 我 肯 定 佔 24%, 再 者 幻 想 力 佔 22%, 而 抒 解 方 面 只 佔 2%, 由 此 可 知, 受 訪 者 在 休 閒 娛 樂 方 面, 主 要 是 為 了 要 獲 得 樂 趣, 能 夠 藉 由 買 賣 房 子 抽 機 會 命 運 牌 等 遊 戲 內 容 來 打 發 時 間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尋 求 刺 激 等 ; 自 我 肯 定 方 面, 則 是 想 獲 得 勝 利 使 其 得 到 成 就 感, 並 且 在 過 程 中 建 立 自 我 價 值 來 證 明 自 己 ; 就 幻 想 方 面 而 言, 玩 家 在 遊 戲 中, 想 像 自 己 成 為 大 富 翁, 滿 足 在 現 實 中 難 以 達 成 的 夢 想 ; 受 訪 者 認 為 能 藉 此 遊 戲 達 到 發 洩 負 面 情 緒 的 功 用, 但 整 體 而 言, 效 果 較 不 明 顯 二 社 群 層 面 透 過 受 訪 者 的 回 答, 朋 友 們 邀 約 一 同 玩 遊 戲 時, 就 會 想 要 參 與 他 們, 在 此 歸 為 從 眾 因 素 ; 玩 家 於 遊 戲 過 程 中 享 受 競 爭 的 快 感 ; 遊 戲 裡 若 要 與 同 伴 合 作 就 可 像 現 實 一 樣 合 資 購 買 土 地 ; 朋 友 之 間 的 互 動 話 題 感 情 及 互 相 交 流, 是 屬 於 社 交 互 動 因 素, 因 此 在 受 訪 過 程 中, 本 研 究 將 每 組 社 群 層 面 各 個 因 素, 以 次 數 來 分 別 指 出 其 重 要 性,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4-8 組 別 參 與 動 機 表 4-8 社 群 層 面 次 數 表 從 眾 競 爭 性 合 作 認 知 社 交 互 動 小 計 A 8 42 50 B 1 12 13 C 4 18 22 D 4 14 18 E 2 20 22 F 6 1 24 31 G 2 20 22 H 1 13 14 小 計 1 27 1 0 163 192 百 分 比 1% 14% 1% 0% 85%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47

根 據 本 研 究 分 析 表 得 知, 社 交 互 動 在 社 群 層 面 佔 了 85%, 由 此 可 見 遊 戲 除 了 娛 樂 之 外, 亦 可 增 加 朋 友 之 間 的 話 題 及 回 憶, 更 能 快 速 拉 近 彼 此 間 的 友 誼 在 認 知 方 面, 受 訪 者 認 為 只 要 達 成 自 己 設 定 的 目 標 即 可, 因 此 在 遊 戲 中 不 需 要 藉 由 別 人 的 肯 定 來 獲 得 成 就 感 三 學 習 層 面 透 過 受 訪 者 的 回 答, 可 利 用 觀 察 其 他 玩 家 經 過 土 地 機 率 的 大 小, 考 慮 是 否 加 蓋 房 子, 投 資 土 地 價 值 較 高 者, 對 土 地 與 金 錢 做 妥 善 的 分 類 以 獲 取 經 驗 ; 若 想 在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裡 獲 取 知 識, 可 藉 由 地 圖 上 了 解 各 國 家 地 理 路 名 及 市 價 行 情 ; 遊 戲 裡 增 強 反 應 能 力 記 憶 力 及 溝 通 能 力 情 緒 管 理 的 能 力 有 助 於 提 升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因 此 在 受 訪 過 程 中, 本 研 究 將 每 組 在 學 習 層 面 各 個 因 素, 以 次 數 來 分 別 指 出 其 重 要 性,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4-9 組 別 參 與 動 機 表 4-9 學 習 層 面 次 數 表 經 驗 知 識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小 計 A 1 8 9 B 3 5 8 C 1 6 7 D 3 3 E 3 3 6 F 1 3 4 G 5 6 6 17 H 5 1 6 小 計 10 32 18 60 百 分 比 17% 53% 30%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48

在 學 習 層 面, 知 識 就 已 佔 了 50% 以 上, 所 以 在 大 富 翁 遊 戲 裡 能 學 習 到 各 種 不 同 的 知 識, 對 於 玩 家 來 說 相 當 重 要, 而 且 可 以 獲 得 平 常 接 觸 不 到 的 其 他 知 識, 例 如 : 各 國 國 旗 首 都 地 價 行 情 等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也 不 能 忽 視, 在 遊 戲 中 可 以 更 加 了 解 自 己 或 他 人 的 個 性, 藉 此 增 加 管 理 情 緒 及 溝 通 能 力 成 功 不 是 僥 倖, 所 以 要 靠 經 驗 的 累 積 才 能 達 成, 像 是 如 何 購 買 房 地 產 使 自 己 致 富, 也 可 藉 由 遊 戲 中 的 經 驗 來 解 決 生 活 上 的 問 題 四 參 與 動 機 不 同 層 面 的 排 序 表 根 據 受 訪 者 針 對 心 理 社 群 學 習 三 個 層 面 所 做 的 排 序, 本 研 究 將 排 名 第 一 者 計 為 3 分, 第 二 者 計 為 2 分, 第 三 者 計 為 1 分, 將 所 有 受 訪 者 分 數 相 加, 得 到 表 4-10 參 與 動 機 組 別 表 4-10 參 與 動 機 不 同 層 面 的 排 序 表 心 理 社 群 學 習 小 計 A 18 24 14 56 B 11 19 12 42 C 9 18 9 36 D 13 19 10 42 E 10 20 6 36 F 11 18 7 36 G 8 18 10 36 H 9 18 9 36 小 計 89 154 77 320 百 分 比 28% 48% 24%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根 據 受 訪 者 對 此 三 層 面 的 排 序, 本 研 究 發 現 不 論 哪 一 組, 在 社 群 方 面 的 積 分 皆 為 最 高, 由 表 中 得 知, 社 群 層 面 佔 48%, 受 訪 者 認 為 玩 遊 戲 時, 吸 引 他 們 的 會 是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與 朋 友 互 動 的 多 寡, 若 把 社 群 層 面 抽 離 ( 競 49

爭 及 社 交 互 動 等 ), 就 會 對 此 遊 戲 失 去 興 趣, 即 使 遊 戲 再 好 玩 也 沒 有 意 義, 所 以 受 訪 者 會 玩 此 遊 戲, 社 群 層 面 為 最 優 先 考 量, 其 次 才 是 心 理 及 學 習 層 面 在 心 理 層 面 上, 受 訪 者 通 常 會 先 觀 察 此 遊 戲 內 容 ( 抽 機 會 命 運 牌 及 買 賣 房 地 產 等 ) 是 否 會 吸 引 其 注 意, 或 藉 此 增 加 朋 友 間 的 互 動 但 也 有 受 訪 者 認 為, 在 遊 戲 中 會 先 得 到 一 些 心 理 上 的 滿 足 感 ( 自 我 肯 定 及 休 閒 娛 樂 等 ) 及 優 越 感, 進 而 想 獲 得 更 多 的 滿 足 雖 然 心 理 與 學 習 層 面 差 距 不 是 很 大, 但 在 學 習 層 面 中, 受 訪 者 在 玩 遊 戲 之 前, 並 不 會 為 了 學 習 ( 經 驗 知 識 及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 而 玩 此 遊 戲, 反 而 是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才 發 現 自 己 可 以 在 此 遊 戲 學 習 到 不 同 的 東 西 因 為 學 習 不 是 主 動 的, 而 是 在 無 形 中 得 到 的, 所 以 受 訪 者 認 為, 學 習 層 面 是 低 於 社 群 及 心 理 層 面 50

第 四 節 研 究 小 結 若 要 讓 遊 戲 產 生 可 玩 性, 簡 單 的 玩 法 也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因 素 之 一, 因 為 遊 戲 簡 單, 玩 家 才 不 需 花 太 多 的 心 思 在 說 明 書 上, 像 是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其 內 容 包 括 擲 骰 子 買 賣 房 地 產 抽 機 會 命 運 牌 等, 有 了 這 些 內 容 的 存 在, 玩 家 才 會 對 此 遊 戲 引 發 興 趣, 進 而 提 升 可 玩 性 當 可 玩 性 增 加 更 多 時, 玩 起 遊 戲 不 僅 可 以 更 開 心, 另 外 還 能 增 加 其 他 方 面 的 能 力, 例 如 : 投 資 能 力 以 及 溝 通 能 力 等, 既 可 達 到 育 教 於 樂 的 效 果, 還 可 以 把 遊 戲 所 學 的 技 能 及 其 他 知 識 應 用 在 生 活 中 玩 遊 戲 好 處 多 多, 即 使 平 常 生 活 中 看 不 到 朋 友 的 真 性 情, 也 可 以 在 遊 戲 中 引 發 出 來, 讓 自 己 更 了 解 彼 此 的 個 性, 最 後 還 可 以 讓 彼 此 間 有 感 情 加 溫 的 效 果, 另 一 方 面 還 可 以 結 交 到 更 多 新 朋 友, 拓 展 自 己 的 人 際 關 係 多 數 人 們 心 中 都 會 存 在 著 一 種 憧 憬, 能 藉 由 遊 戲 達 成 心 中 夢 想 的 缺 憾 根 據 參 與 動 機 分 析 表 4-2 4-3 及 4-5 中, 受 訪 者 所 提 出 的 遊 戲 內 容, 我 們 認 為 與 參 與 動 機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有 了 遊 戲 內 容, 玩 家 才 會 從 中 產 生 參 與 動 機, 或 是 在 參 與 動 機 中 引 導 出 遊 戲 內 容 的 重 要 性, 就 如 受 訪 者 在 買 賣 房 子 時, 可 向 他 人 收 取 過 路 費, 累 積 資 產 並 超 越 其 他 玩 家, 在 心 理 層 面 中 感 受 到 自 我 肯 定 ; 在 社 群 層 面 可 藉 由 與 玩 家 之 間 遊 玩 時 所 產 生 的 情 感 變 化 ; 在 學 習 層 面 可 以 增 加 經 驗 的 累 積, 決 定 買 高 賣 低, 進 而 增 加 他 們 對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我 們 也 可 以 用 這 三 個 層 面 來 找 出 買 賣 房 子 這 項 遊 戲 內 容 的 存 在 性, 本 研 究 認 為 遊 戲 內 容 與 參 與 動 機 是 相 輔 相 成 51

茲 將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的 分 析 結 果, 圖 示 如 圖 4-2, 以 說 明 研 究 架 構 中 不 同 組 成 要 素 的 影 響 遊 戲 內 容 地 地 房 現 機 骰 圖 契 子 金 交 易 會 命 運 子 牌 參 與 動 機 心 理 社 群 學 習 好 奇 心 (9%) 控 制 力 (10%) 幻 想 力 (22%) 自 我 肯 定 (24%) 休 閒 娛 樂 (33%) 抒 解 (2%) 從 眾 (1%) 競 爭 性 (14%) 合 作 (1%) 認 知 (0) 社 交 互 動 (85%) 經 驗 (17%) 知 識 (53%) 社 會 技 能 與 價 值 (30%) 28% 48% 24% 大 富 翁 遊 戲 之 可 玩 性 圖 4-2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分 析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彙 整 52

遊 戲 內 容 的 每 個 元 素 都 會 產 生 參 與 動 機 的 各 項 因 素, 進 而 會 藉 由 遊 戲 內 容 滿 足 參 與 動 機 的 因 素, 使 其 產 生 可 玩 性 參 與 動 機 的 三 層 面 都 是 影 響 大 富 翁 遊 戲 可 玩 性 的 因 素, 心 理 層 面 的 六 項 因 素, 差 異 性 都 不 大, 不 過 在 休 閒 娛 樂 的 33%, 在 此 層 面 中 還 是 略 為 重 要 ; 在 社 群 層 面 中 的 影 響, 差 別 較 為 明 顯, 社 交 互 動 就 以 佔 了 85%, 可 以 明 顯 知 道 此 因 素 的 重 要 性 ; 至 於 學 習 層 面, 玩 家 能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獲 得 的 知 識 因 素, 佔 了 53%, 都 比 其 他 兩 項 因 素 重 要 了 些 ; 在 心 理 社 群 學 習 層 面 相 較 之 下, 光 社 群 層 面 影 響 可 玩 性 就 佔 了 48%, 可 想 而 知, 在 此 遊 戲 影 響 可 玩 性 最 大 為 社 群 層 面 雖 然 參 與 動 機 的 三 個 層 面 都 會 影 響 到 對 此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相 對 的, 可 玩 性 亦 會 引 發 出 三 層 面 不 同 之 因 素, 若 是 失 去 了 可 玩 性, 三 層 面 的 各 項 因 素 就 失 去 其 價 值 53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研 究 結 論 根 據 研 究 分 析 顯 示, 沒 有 任 何 一 款 遊 戲 的 單 一 層 面, 可 以 讓 我 們 指 著 它, 說 它 是 可 玩 性 可 玩 性 是 多 種 因 素 的 結 合, 如 果 這 些 因 素 全 部 都 以 適 當 的 比 例 和 風 格 呈 現 出 來, 我 們 大 概 就 可 說 它 有 潛 力 成 為 好 的 可 玩 性 本 研 究 歸 納 以 下 六 點 結 論 : 1 玩 家 必 須 藉 由 遊 戲 內 容 才 能 從 中 引 發 出 參 與 動 機 2 心 理 層 面 的 因 素 影 響 可 玩 性 程 度, 大 多 是 在 遊 戲 過 程 中 才 引 發 出 來 的 3 社 群 層 面 對 可 玩 性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其 中 社 交 互 動 最 為 重 要 4 學 習 層 面 的 因 素 會 提 升 可 玩 性, 但 影 響 較 不 明 顯 5 參 與 動 機 三 個 層 面 中, 社 群 對 可 玩 性 的 影 響 程 度 最 高 6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會 引 發 不 同 的 參 與 動 機 第 二 節 研 究 建 議 日 後 業 者 改 良 紙 上 大 富 翁 遊 戲, 必 須 了 解 玩 家 參 與 遊 戲 動 機 的 構 成 特 質, 並 根 據 這 些 構 成 特 質 來 設 計 遊 戲, 才 能 設 計 既 好 玩 又 具 符 合 玩 家 需 求 的 遊 戲, 並 且 提 高 玩 家 對 遊 戲 的 可 玩 性 本 研 究 在 訪 談 後 的 結 果, 玩 家 較 著 重 於 社 交 互 動 之 需 求, 所 以 建 議 未 來 遊 戲 業 者 改 良 設 計, 不 但 要 有 更 多 吸 引 玩 家 的 參 與 動 機 之 外, 更 須 具 備 玩 家 間 社 交 遊 戲 環 境 的 因 素, 不 但 可 吸 引 玩 家, 還 更 能 使 玩 家 之 間 互 動 更 為 密 切 54

第 三 節 研 究 限 制 本 研 究 經 由 資 料 的 蒐 集, 對 明 新 科 大 四 院 學 生 進 行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法, 對 此 做 分 析 及 探 討, 有 以 下 三 點 限 制 : 1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之 紙 上 大 富 翁 資 料 不 足, 造 成 文 獻 蒐 集 有 限 2 本 研 究 之 受 訪 者 僅 限 於 明 新 科 大 四 院 之 中 代 表, 其 談 話 內 容 僅 代 表 受 訪 者 在 八 個 焦 點 團 體 討 論 時 的 意 見, 並 不 足 以 完 全 代 表 各 系 3 由 於 本 研 究 採 用 焦 點 團 體 訪 談 法, 因 此 受 訪 者 的 想 法 和 主 觀 看 法, 可 能 影 響 其 他 受 訪 者 本 身 的 意 見 55

參 考 文 獻 中 文 文 獻 李 明 芳 (2003): 大 型 線 上 多 人 角 色 扮 演 遊 戲 核 心 玩 家 遊 戲 動 機 與 行 為 之 研 究 元 智 大 學 資 訊 傳 播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沈 吉 育 (1997): 全 球 資 訊 網 上 的 多 人 情 境 學 習 遊 戲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沈 家 銘 (2002): 由 記 憶 喚 起 形 態 - 童 年 情 境 在 設 計 屬 性 上 的 運 用 探 討 大 葉 大 學 設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林 展 立 (2005): 演 進 式 遊 戲 的 內 容 設 計 與 遊 戲 行 為 之 研 究 : 以 Strike Up 遊 戲 為 例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論 文 林 培 淵 (2007): 線 上 遊 戲 之 玩 家 行 為 初 探 研 究 - 以 魔 獸 世 界 為 例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電 訊 傳 播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孫 聖 和 (2000): 遊 戲 理 論 及 幽 默 感 應 用 於 設 計 教 育 之 可 行 性 初 探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大 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莊 元 妤 (2002): 台 北 市 國 小 高 年 級 兒 童 電 腦 遊 戲 行 為 與 創 造 力 寂 寞 感 之 相 關 研 究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兒 童 福 利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張 武 成 (2002): 線 上 遊 戲 軟 體 設 計 因 素 與 傳 用 者 滿 意 度 關 聯 之 研 究 淡 江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張 書 瑜 (2007): 期 貨 商 內 部 稽 核 管 理 功 能 之 探 討 銘 傳 大 學 管 理 研 究 所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論 文 張 偉 浚 (2003): 遊 戲 意 義 與 真 實 東 海 大 學 哲 學 系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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