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二 国 际 公 务 员 行 为 标 准 1. 联 合 国 和 特 别 机 构 体 现 世 界 人 民 的 最 崇 高 的 愿 望 其 宗 旨 在 于 使 后 代 免 遭 战 祸 使 男 女 和 儿 童 有 尊 严 地 和 自 由 地 生 活 2.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有 责 任 将 这 些 理 想 转 变 为 现 实 它 依 靠 会 员 国 内 发 展 起 来 的 公 共 行 政 传 统 才 干 正 直 公 正 独 立 和 谨 慎 但 除 此 以 外 国 际 公 务 员 具 有 一 项 特 别 的 任 务 即 为 和 平 为 尊 重 基 本 权 利 为 经 济 和 社 会 进 步 为 国 际 合 作 而 服 务 因 此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责 任 遵 循 最 高 的 行 为 标 准 因 为 归 根 结 底 使 联 合 国 系 统 能 创 建 一 个 公 正 和 平 世 界 的 是 国 际 公 务 员 指 导 原 则 3. 联 合 国 组 织 遵 奉 的 价 值 也 必 须 是 指 导 国 际 公 务 员 行 动 的 原 则 基 本 人 权 社 会 正 义 人 格 尊 严 与 价 值 和 尊 重 男 女 与 大 小 各 国 的 平 等 权 利 4.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与 其 组 织 持 有 同 样 的 远 见 正 是 由 于 信 守 这 种 远 见 才 能 保 证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正 直 和 国 际 观 它 保 证 国 际 公 务 员 将 组 织 利 益 置 于 个 人 利 益 之 上 以 负 责 的 态 度 使 用 组 织 的 资 源 5. 联 合 国 宪 章 中 遵 奉 的 正 直 概 念 概 括 了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行 为 各 个 方 面 包 括 诚 实 坦 率 公 正 和 廉 洁 等 品 格 这 些 品 格 如 宪 章 中 也 遵 奉 的 才 干 和 效 率 一 样 基 本 6. 容 忍 和 谅 解 是 人 的 基 本 价 值 观 两 者 对 国 际 公 务 员 极 为 重 要 公 务 员 必 须 一 视 同 仁 地 平 等 尊 重 所 有 的 人 这 种 尊 重 造 就 一 种 关 心 所 有 人 的 需 要 的 气 氛 和 工 作 环 境 要 在 多 文 化 环 境 中 做 到 这 点 需 有 远 远 超 过 被 动 接 受 的 积 极 肯 定 态 度 7. 国 际 忠 诚 意 味 着 忠 于 整 个 联 合 国 系 统 而 不 仅 是 某 人 为 之 工 作 的 组 织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义 务 理 解 并 表 现 这 种 广 泛 的 忠 诚 在 有 若 干 组 织 的 国 际 公 务 员 同 在 一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服 务 的 情 况 下 必 须 对 联 合 国 其 他 组 织 的 国 际 公 务 员 采 取 合 作 与 谅 解 态 度 这 无 疑 是 极 为 重 要 的 8. 若 要 保 持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公 正 性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与 组 织 外 的 任 何 权 力 机 构 保 持 独 立 他 们 必 须 在 行 为 中 体 现 这 种 独 立 根 据 就 职 宣 誓 他 们 不 应 寻 求 也 不 应 接 受 本 组 织 外 的 任 何 政 府 个 人 或 实 体 的 指 令 国 际 公 务 员 决 不 是 政 府 或 其 他 实 体 的 代 表 也 不 是 其 政 策 的 代 言 人 这 一 点 无 论 如 何 强 调 都 不 为 过 这 也 同 样 适 用 于 从 政 府 长 期 借 调 者 及 从 别 处 借 来 提 供 服 务 的 人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时 刻 明 白 通 过 他 们 对 宪 章 及 每 个 组 织 的 相 应 文 书 的 忠 诚 会 员 国 及 其 代 表 致 力 于 尊 重 这 种 独 立 性 20
9. 公 正 意 味 着 容 忍 和 节 制 特 别 在 处 理 政 治 或 宗 教 信 仰 时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个 人 意 见 是 不 可 侵 犯 的 同 时 他 们 无 论 作 为 个 人 还 是 团 体 成 员 也 无 公 开 就 有 争 议 事 项 采 取 立 场 或 表 达 信 念 的 私 人 自 由 这 可 意 味 着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个 人 意 见 应 只 能 策 略 和 慎 重 地 加 以 表 达 10. 这 并 不 是 说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放 弃 他 们 个 人 的 政 治 观 点 或 国 家 观 点 而 是 说 他 们 必 须 在 任 何 时 候 都 保 持 广 泛 的 国 际 观 以 及 对 整 个 国 际 社 会 的 理 解 11.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独 立 性 与 成 员 国 共 同 组 成 了 有 时 与 其 他 成 员 该 组 织 这 一 事 实 并 无 冲 突 也 不 会 掩 盖 这 一 事 实 促 进 与 各 个 成 员 国 的 良 好 关 系 和 有 助 于 它 们 对 秘 书 处 的 依 赖 与 信 心 的 行 为 能 强 化 组 织 并 促 进 其 利 益 12. 在 特 定 国 家 或 地 区 负 责 项 目 的 国 际 公 务 员 也 许 需 要 特 别 注 意 保 持 其 独 立 性 有 时 他 们 或 许 会 接 受 东 道 国 的 指 示 但 这 不 应 该 危 害 他 们 的 独 立 倘 若 在 任 何 时 候 他 们 认 为 这 种 指 示 威 胁 到 他 们 的 独 立 他 们 必 须 请 求 上 级 13. 国 际 观 来 自 对 国 际 组 织 在 其 法 律 文 书 中 规 定 的 宗 旨 和 目 标 的 理 解 和 忠 诚 这 意 味 着 除 其 他 外 尊 重 他 人 持 不 同 意 见 和 遵 行 不 同 文 化 模 式 的 权 利 要 求 愿 意 毫 无 偏 见 地 与 不 同 国 籍 宗 教 和 文 化 的 人 士 共 事 要 随 时 保 持 敏 感 注 意 提 案 活 动 和 声 明 在 别 人 看 来 会 是 如 何 要 求 小 心 避 免 任 何 可 理 解 为 有 偏 见 或 不 容 忍 的 言 论 工 作 方 法 在 不 同 的 文 化 中 可 各 不 相 同 国 际 公 务 员 不 应 拘 泥 于 本 国 或 地 区 的 态 度 工 作 方 法 或 工 作 习 惯 14. 不 受 歧 视 是 一 项 基 本 人 权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不 加 任 何 区 别 地 尊 重 所 有 人 的 尊 严 价 值 和 平 等 须 刻 意 避 免 思 维 成 见 宪 章 的 一 条 基 本 原 则 是 男 女 平 等 因 此 各 组 织 应 尽 力 促 进 两 性 平 等 工 作 关 系 15. 管 理 人 员 和 主 管 身 处 领 导 地 位 有 责 任 在 相 互 尊 重 的 基 础 上 保 证 建 立 一 个 和 睦 的 工 作 场 所 他 们 应 倾 听 各 种 意 见 和 看 法 保 证 工 作 人 员 的 优 点 得 到 适 当 承 认 他 们 需 给 予 工 作 人 员 以 支 持 这 点 在 工 作 人 员 因 履 行 职 责 而 受 到 批 评 时 尤 为 重 要 管 理 人 员 还 有 责 任 指 导 和 调 动 工 作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促 进 他 们 的 发 展 16. 管 理 人 员 自 然 地 会 被 视 为 榜 样 因 此 有 特 别 义 务 坚 持 最 高 行 为 标 准 向 工 作 人 员 索 取 恩 惠 馈 赠 或 借 贷 是 很 不 正 当 的 他 们 必 须 无 偏 见 不 恫 赫 与 无 偏 袒 在 有 关 他 人 的 任 命 和 职 业 事 务 中 国 际 公 务 员 不 应 企 图 为 个 人 原 因 向 同 事 施 加 影 响 17. 管 理 人 员 和 主 管 理 所 当 然 地 有 责 任 同 工 作 人 员 有 效 地 进 行 交 流 和 分 享 信 息 国 际 公 务 员 同 样 有 责 任 向 主 管 提 供 一 切 有 关 事 实 和 信 息 遵 守 并 维 护 作 出 的 任 何 决 定 即 使 这 些 决 定 不 符 合 他 们 的 个 人 意 见 21
18.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遵 循 所 收 到 的 与 其 职 务 有 关 的 指 示 如 果 他 们 怀 疑 某 项 指 示 是 否 符 合 宪 章 或 任 何 其 他 章 程 理 事 机 构 决 定 或 管 理 细 则 和 条 例 他 们 应 首 先 请 示 主 管 如 果 无 法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国 际 公 务 员 可 要 求 书 面 指 示 对 于 这 些 书 面 指 示 可 通 过 适 当 机 制 办 法 加 以 质 疑 但 质 疑 不 应 耽 误 指 示 的 执 行 国 际 公 务 员 也 可 将 其 意 见 记 入 在 案 显 然 他 们 不 应 执 行 任 何 明 显 违 背 他 们 的 职 务 或 威 胁 他 们 或 他 人 安 全 的 口 头 或 书 面 的 指 示 19.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向 上 级 报 告 任 何 违 反 组 织 规 章 的 行 为 上 级 的 责 任 是 采 取 适 当 行 动 本 着 诚 意 作 此 报 告 的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权 得 到 保 护 不 受 报 复 或 制 裁 骚 扰 20. 任 何 类 别 或 形 式 的 骚 扰 都 是 对 人 类 尊 严 的 蔑 视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避 免 他 们 不 应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骚 扰 并 且 必 须 无 此 嫌 疑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权 享 有 不 受 骚 扰 的 环 境 各 组 织 有 责 任 解 释 它 们 对 该 词 的 理 解 就 何 为 骚 扰 及 如 何 处 理 骚 扰 制 定 规 则 提 供 指 导 利 益 冲 突 21. 有 时 会 发 生 国 际 公 务 员 遇 到 具 有 利 益 冲 突 的 问 题 这 类 问 题 可 极 为 敏 感 需 小 心 处 理 利 益 冲 突 包 括 的 情 况 有 国 际 公 务 员 由 于 与 管 理 部 门 关 系 好 或 在 与 组 织 有 商 业 往 来 或 交 易 的 企 业 中 拥 有 财 务 权 益 而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显 得 不 正 当 地 受 益 或 使 第 三 者 不 正 当 地 受 益 22. 毫 无 疑 问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避 免 帮 助 私 人 机 构 或 个 人 与 组 织 打 交 道 若 这 可 使 他 们 得 到 实 际 或 表 面 的 优 惠 这 点 在 采 购 事 务 中 或 在 谈 判 预 期 招 聘 时 尤 其 重 要 有 时 会 要 求 国 际 公 务 员 公 开 某 些 私 人 资 产 倘 若 必 须 这 样 做 才 能 使 其 组 织 确 认 无 利 益 冲 突 他 们 也 应 自 动 在 事 先 讲 明 履 行 职 责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利 益 冲 突 他 们 履 行 公 务 和 处 理 私 事 的 方 式 应 能 维 持 并 加 强 公 众 对 公 务 员 自 身 的 正 直 及 其 组 织 的 完 整 信 心 秘 书 处 的 作 用 23. 国 际 组 织 由 成 员 国 组 成 其 秘 书 处 有 责 任 向 它 们 提 供 服 务 秘 书 处 的 主 要 职 能 是 协 助 立 法 机 关 开 展 工 作 并 贯 彻 它 们 的 决 定 行 政 首 长 负 责 指 导 并 管 理 秘 书 处 的 工 作 因 此 国 际 公 务 员 在 向 立 法 机 关 或 委 员 会 提 交 提 案 或 主 张 某 种 立 场 时 他 们 代 表 的 是 行 政 首 长 的 立 场 而 不 是 某 个 人 或 单 位 的 立 场 24. 不 言 而 喻 国 际 公 务 员 在 向 立 法 或 代 表 机 构 提 供 服 务 时 只 应 为 组 织 的 利 益 服 务 国 际 公 务 员 不 宜 为 政 府 或 其 他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代 表 撰 写 关 于 正 在 讨 论 的 问 题 的 讲 话 论 证 或 提 议 但 完 全 可 以 为 诸 如 撰 写 决 议 草 案 这 类 任 务 提 供 事 实 材 料 技 术 咨 询 或 帮 助 22
25. 国 际 公 务 员 绝 对 不 宜 为 自 己 或 为 他 人 争 取 升 迁 或 阻 挡 或 改 变 对 自 己 地 位 不 利 的 决 定 而 游 说 或 寻 求 政 府 代 表 或 立 法 机 构 成 员 的 支 持 政 府 通 过 遵 守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组 织 的 宪 章 和 章 程 已 承 诺 保 障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独 立 因 此 政 府 代 表 和 立 法 机 构 成 员 理 应 不 同 意 这 类 请 求 也 不 应 介 入 这 类 事 情 国 际 公 务 员 处 理 这 类 事 务 的 正 确 途 径 是 通 过 行 政 渠 道 每 个 组 织 应 负 责 提 供 这 些 渠 道 工 作 人 员 管 理 部 门 关 系 26. 管 理 部 门 与 工 作 人 员 之 间 的 关 系 应 当 遵 循 相 互 尊 重 的 原 则 当 选 的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在 审 议 就 业 和 工 作 环 境 以 及 工 作 人 员 福 利 方 面 发 挥 重 大 的 作 用 自 由 结 社 是 一 项 基 本 人 权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权 组 织 和 加 入 协 会 工 会 或 其 他 促 进 和 维 护 其 本 身 利 益 的 其 他 团 体 工 作 人 员 和 管 理 部 门 的 不 断 对 话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管 理 部 门 应 促 进 这 种 对 话 27. 当 选 的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享 有 相 应 其 代 表 地 位 的 权 利 包 括 有 机 会 向 其 组 织 立 法 机 关 发 言 的 权 利 这 种 权 利 的 行 使 方 式 应 符 合 宪 章 世 界 人 权 宣 言 和 各 项 国 际 人 权 公 约 并 且 不 得 损 害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独 立 性 和 忠 诚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在 行 使 其 享 有 的 广 泛 言 论 自 由 权 时 必 须 秉 持 负 责 任 的 态 度 并 避 免 对 组 织 作 出 不 应 有 的 批 评 28.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在 任 职 期 间 或 任 期 结 束 后 应 受 到 保 护 不 因 其 作 为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的 地 位 或 活 动 而 受 到 歧 视 或 带 有 偏 见 的 待 遇 成 员 国 和 立 法 机 关 之 间 的 关 系 29. 所 有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明 确 的 责 任 与 各 国 政 府 维 持 最 良 好 的 关 系 并 避 免 采 取 任 何 可 能 损 害 这 种 关 系 的 行 动 他 们 绝 对 不 应 干 涉 政 府 的 政 策 或 事 务 他 们 不 能 个 别 地 或 集 体 地 批 评 政 府 或 企 图 损 害 其 声 誉 同 时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当 可 以 自 由 发 表 支 持 其 组 织 的 政 策 的 言 论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损 害 或 推 翻 一 个 政 府 的 活 动 均 构 成 严 重 的 不 当 行 为 30. 国 际 公 务 员 不 是 其 本 国 的 代 表 也 没 有 权 力 担 任 国 际 组 织 与 他 们 本 国 政 府 之 间 的 联 络 员 不 过 行 政 首 长 可 以 请 国 际 公 务 员 履 行 这 种 职 责 这 种 职 责 性 质 独 特 履 行 者 必 须 对 国 际 忠 诚 和 具 有 正 直 品 格 政 府 和 组 织 也 不 应 使 国 际 公 务 员 处 于 其 对 国 际 的 忠 诚 和 对 本 国 的 忠 诚 可 能 相 互 冲 突 的 境 地 与 公 众 的 关 系 31. 国 际 组 织 的 成 功 运 作 有 赖 于 大 众 的 支 持 因 此 所 有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责 任 不 断 促 进 大 众 对 其 组 织 的 目 标 和 工 作 的 了 解 他 们 不 但 需 要 熟 悉 他 们 本 身 的 组 织 的 成 就 也 要 熟 悉 整 个 联 合 国 的 成 就 他 们 随 时 要 向 大 众 提 供 资 料 23
32. 有 时 国 际 公 务 员 可 能 受 到 来 自 组 织 外 的 批 评 为 了 履 行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职 责 他 们 应 当 有 技 巧 和 节 制 地 作 出 反 应 他 们 有 权 得 到 其 组 织 的 支 持 为 他 们 在 履 行 任 务 方 面 采 取 的 行 动 而 受 到 的 批 语 作 出 辩 护 并 且 应 当 有 信 心 会 获 得 这 种 辩 护 33. 国 际 公 务 员 不 宜 公 开 表 示 个 人 的 不 满 或 批 评 其 组 织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当 遵 守 其 忠 于 组 织 的 誓 言 在 任 何 时 候 都 致 力 宣 扬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积 极 形 象 与 媒 体 的 关 系 34. 与 媒 体 保 持 公 开 和 透 明 的 关 系 是 传 达 组 织 的 信 息 的 有 效 方 法 为 此 目 的 组 织 应 制 定 准 则 和 程 序 在 这 方 面 应 遵 循 下 列 原 则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当 认 为 他 们 是 以 组 织 的 名 义 发 言 避 免 提 及 个 人 和 表 达 个 人 观 点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不 应 当 利 用 媒 体 来 谋 求 自 己 的 利 益 表 示 自 己 的 不 满 透 露 未 经 批 准 的 资 料 或 企 图 影 响 其 组 织 要 作 出 的 决 策 资 料 的 利 用 和 保 护 35. 透 露 机 密 资 料 可 能 严 重 危 害 组 织 的 效 率 和 信 誉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责 任 在 处 理 所 有 公 务 时 保 持 谨 慎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透 露 机 密 资 料 国 际 公 务 员 也 不 应 当 为 一 己 之 私 利 用 未 经 公 开 但 通 过 职 务 获 得 的 资 料 这 种 义 务 不 因 离 职 而 终 止 组 织 必 须 有 一 套 关 于 机 密 资 料 的 使 用 和 保 护 的 准 则 而 这 种 准 则 必 须 跟 上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这 种 规 定 不 应 影 响 秘 书 处 和 成 员 国 之 间 交 换 资 料 的 惯 例 以 确 保 成 员 国 最 充 分 参 与 组 织 的 活 动 和 工 作 尊 重 不 同 习 俗 与 文 化 36. 世 界 是 由 不 同 民 族 语 言 文 化 习 俗 和 传 统 组 成 的 多 元 结 构 国 际 公 务 员 显 然 都 要 切 实 尊 重 所 有 这 些 方 面 必 须 避 免 发 生 某 一 文 化 不 能 接 受 的 任 何 行 为 不 过 如 果 一 种 传 统 直 接 违 反 联 合 国 系 统 通 过 的 任 何 人 权 文 书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以 文 书 为 准 则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当 避 免 炫 耀 的 生 活 方 式 和 不 夸 耀 本 人 如 何 如 何 重 要 安 全 和 保 障 37. 虽 然 行 政 首 长 应 当 能 够 根 据 任 务 的 迫 切 性 自 主 地 指 派 工 作 人 员 执 行 任 务 但 组 织 有 责 任 在 没 有 任 何 歧 视 的 情 况 下 确 保 工 作 人 员 的 福 利 和 生 命 不 会 面 对 过 分 的 危 险 组 织 应 采 取 措 施 保 护 他 们 及 其 家 属 的 安 全 另 一 方 面 国 际 公 务 员 当 然 要 遵 守 所 有 旨 在 保 护 他 们 的 一 切 指 示 个 人 行 为 38.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私 生 活 是 其 本 人 的 事 情 组 织 不 应 干 预 不 过 有 时 候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行 为 可 以 影 响 组 织 的 声 誉 因 此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铭 记 他 们 在 工 作 场 所 外 的 行 为 和 活 动 即 使 与 公 务 无 关 也 可 能 损 害 组 织 的 形 象 和 利 益 这 种 情 况 也 可 以 由 国 际 公 务 员 家 属 的 行 为 造 成 国 际 公 务 员 有 责 任 确 保 其 家 属 充 分 认 识 到 这 一 点 24
39. 国 际 公 务 员 所 享 有 的 特 权 和 豁 免 完 全 是 为 了 组 织 的 利 益 而 授 予 他 们 的 国 际 公 务 员 不 能 因 有 这 些 特 权 和 豁 免 而 可 以 不 遵 守 当 地 的 法 律 也 不 可 以 此 作 为 借 口 无 视 私 人 法 律 或 财 政 方 面 的 义 务 应 当 铭 记 只 有 行 政 首 长 才 有 权 放 弃 给 予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豁 免 或 确 定 豁 免 的 范 围 40. 违 反 法 律 可 以 是 严 重 的 刑 事 活 动 或 轻 微 的 犯 法 行 为 组 织 可 被 要 求 根 据 个 别 案 件 的 性 质 和 情 况 作 出 判 断 被 国 家 法 院 裁 定 有 罪 通 常 但 不 一 定 就 是 有 力 的 证 据 证 明 国 际 公 务 员 作 出 因 之 而 受 起 诉 的 行 为 而 国 家 刑 事 法 律 通 常 认 为 是 犯 罪 的 行 为 一 般 也 是 违 反 国 际 公 务 员 行 为 标 准 的 行 为 外 面 就 业 和 活 动 41.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主 要 义 务 是 全 力 从 事 所 属 组 织 的 工 作 因 此 国 际 公 务 员 未 经 事 先 许 可 在 外 面 进 行 有 薪 或 无 薪 的 影 响 到 该 项 义 务 或 不 符 合 其 地 位 或 与 组 织 的 利 益 相 冲 突 的 活 动 均 属 不 当 行 为 任 何 与 此 有 关 的 问 题 均 应 提 交 行 政 首 长 42. 当 然 在 不 违 反 上 述 情 况 时 外 面 的 活 动 可 能 对 工 作 人 员 和 组 织 都 有 利 组 织 应 容 许 鼓 励 和 便 利 国 际 公 务 员 参 与 促 进 与 私 营 和 公 营 机 构 接 触 的 专 业 活 动 从 而 保 持 和 加 强 他 们 的 专 业 和 技 术 能 力 43. 国 际 公 务 员 在 有 薪 假 或 无 薪 假 期 间 应 铭 记 他 们 仍 然 是 其 组 织 雇 用 的 国 际 公 务 员 应 遵 守 组 织 的 规 则 因 此 他 们 只 有 获 得 适 当 的 批 准 之 后 才 能 在 渡 假 期 间 接 受 有 薪 或 无 薪 的 工 作 44. 鉴 于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保 持 独 立 和 不 偏 不 倚 他 们 虽 然 保 留 投 票 权 但 不 应 参 与 政 治 活 动 例 如 竞 选 或 担 任 当 地 或 国 家 政 治 职 位 不 过 这 不 表 示 他 们 不 可 以 参 与 地 方 社 区 或 民 间 活 动 但 这 种 参 与 必 须 符 合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服 务 宣 誓 国 际 公 务 员 在 支 持 政 党 或 政 治 活 动 时 必 须 保 持 谨 慎 他 们 不 应 当 接 受 或 募 集 资 金 撰 写 文 章 或 公 开 演 说 或 向 新 闻 界 发 表 谈 话 必 须 对 这 些 情 况 作 出 判 断 如 有 任 何 疑 问 应 询 问 行 政 首 长 45. 政 党 党 员 身 份 的 重 要 性 因 国 家 而 异 因 此 难 以 制 定 对 所 有 情 况 一 律 适 用 的 标 准 一 般 而 言 国 际 公 务 员 可 以 是 某 一 政 党 的 党 员 但 该 政 党 的 主 导 观 点 及 其 对 党 员 规 定 的 义 务 必 须 符 合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服 务 誓 言 外 界 给 予 的 馈 赠 荣 誉 和 薪 酬 46. 为 了 维 护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正 当 形 象 国 际 公 务 员 未 经 行 政 首 长 批 准 不 得 接 受 组 织 外 任 何 来 源 给 予 的 荣 誉 勋 章 馈 赠 薪 酬 恩 惠 或 价 值 非 微 的 经 济 利 益 这 种 外 部 来 源 包 括 政 府 以 及 商 业 公 司 和 其 他 实 体 47. 国 际 公 务 员 在 任 职 国 际 组 织 之 前 期 间 或 之 后 接 受 政 府 或 任 何 其 他 来 源 给 予 与 该 项 任 职 有 关 的 补 贴 薪 金 或 津 贴 均 属 不 当 的 做 法 另 一 方 面 政 府 或 其 他 实 25
体 不 应 支 付 或 表 示 愿 意 支 付 这 种 报 酬 应 当 认 识 到 这 种 做 法 不 符 合 宪 章 的 精 神 和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组 织 的 章 程 结 论 48. 为 了 实 现 国 际 公 务 员 的 行 为 标 准 所 有 各 方 必 须 承 诺 作 出 最 大 的 努 力 国 际 公 务 员 必 须 致 力 于 实 现 这 里 所 定 的 价 值 原 则 和 标 准 他 们 必 须 积 极 主 动 坚 持 这 些 价 值 原 则 和 标 准 他 们 应 当 胸 怀 责 任 感 促 进 他 们 加 入 联 合 国 系 统 时 为 之 献 身 的 广 大 理 想 国 际 组 织 有 特 别 责 任 确 保 通 过 各 种 必 要 的 准 则 或 规 则 以 执 行 这 些 标 准 成 员 国 应 当 恪 守 宪 章 和 其 他 组 成 文 书 维 持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的 独 立 和 公 正 性 49. 为 了 有 效 实 施 这 些 标 准 必 须 予 以 广 泛 传 播 并 且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在 整 个 国 际 伤 员 制 度 成 员 国 和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组 织 里 人 人 都 认 识 到 这 些 标 准 的 范 围 和 重 要 性 50. 尊 重 这 些 标 准 可 以 确 保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在 履 行 其 职 责 和 满 足 世 界 各 国 人 民 的 期 望 方 面 将 继 续 发 挥 有 效 的 作 用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