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3 号 ) 和 云 南 省 2014 年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会 议 的 精 神, 为 保 障 我 校 201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健 康 有 序 进 行,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复 试 录 取 原 则 1.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科 学 选 拔 的 原 则 2. 所 有 参 加 复 试 的 考 生 需 达 到 我 校 划 定 的 最 低 复 试 分 数 线 要 求 3. 坚 持 差 额 复 试 4. 坚 持 第 一 志 愿 优 先, 兼 顾 选 拔 优 秀 的 录 取 原 则 二 组 织 管 理 1. 学 校 成 立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组 织 指 导 协 调 全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组 长 : 伏 润 民 副 组 长 : 邵 备 成 员 : 伏 润 民 邵 备 兰 天 翟 勇 李 德 清 2. 学 校 成 立 研 究 生 招 生 监 督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监 督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并 受 理 考 生 投 诉 组 长 : 翟 勇 成 员 : 翟 勇 杜 福 昌 各 培 养 单 位 纪 委 委 员 3. 各 培 养 单 位 成 立 招 生 工 作 小 组 根 据 本 方 案 要 求, 制 定 本 单 位 1
具 体 复 试 录 取 细 则 三 复 试 具 体 要 求 1.2014 年 研 究 生 复 试 可 采 用 笔 试 面 试 等 形 式, 面 试 过 程 须 全 程 录 音 2. 我 校 最 低 复 试 分 数 线 参 照 2014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考 生 进 入 复 试 的 初 试 成 绩 基 本 要 求 执 行, 其 中 会 计 专 业 硕 士 分 数 线 总 分 不 低 于 178 分 3. 实 行 差 额 复 试 复 试 人 数 一 般 为 录 取 人 数 的 150%, 生 源 充 足 的 专 业 可 适 当 扩 大 复 试 比 例 4. 复 试 及 体 检 时 间 安 排 : (1) 复 试 :4 月 7 日 -4 月 13 日 (2) 体 检 :4 月 8 日 -4 月 10 日 注 : 体 检 地 点 为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校 医 院 ; 体 检 时 间 从 上 午 7:00 开 始, 须 空 腹 具 体 安 排 见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2014 年 研 究 生 复 试 体 检 工 作 方 案 5. 资 格 审 查 内 容 (1) 统 考 考 生 :1 毕 业 证 书 原 件 或 学 生 证 原 件,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或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或 学 籍 注 册 备 案 表 ( 学 信 网 上 查 询 打 印 件 );2 二 代 居 民 身 份 证 ;3 在 校 历 年 学 习 成 绩 单 ( 加 盖 教 务 或 人 事 部 门 公 章 );4 公 开 发 表 的 论 文 原 件 各 种 奖 励 证 明 资 格 证 等 ( 若 有 );5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 成 人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高 职 高 专 毕 业 两 年 或 以 上 本 科 结 业 ) 的 同 等 学 力 资 格 和 毕 业 年 限 ;6 收 取 1234 复 2
印 件 (2) 联 考 考 生 :1 审 查 第 (1) 中 1234 中 的 内 容 ;2 审 查 ( 工 商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等 专 业 硕 士 ) 毕 业 年 限 ;3 审 查 ( 法 律 硕 士 ) 毕 业 专 业 (3) 享 受 少 数 民 族 照 顾 分 数 线 的 考 生 必 须 提 供 考 生 与 单 位 签 订 的 委 培 或 定 向 协 议 书 (4) 所 有 复 试 考 生 需 签 订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就 读 承 诺 书 (5) 严 禁 弄 虚 作 假, 一 旦 发 现, 取 消 复 试 资 格, 已 录 取 的 将 取 消 录 取 资 格 6. 复 试 内 容 及 成 绩 计 算 (1) 复 试 成 绩 满 分 100 分,60 分 为 及 格 (2) 复 试 内 容 : 英 语 专 业 科 研 实 践 综 合 能 力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3) 复 试 成 绩 计 算 1 工 商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和 会 计 等 专 业 硕 士, 复 试 成 绩 = 英 语 成 绩 20%+ 专 业 成 绩 50%+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成 绩 10%+ 科 研 实 践 综 合 能 力 成 绩 20% 注 : 以 上 三 个 专 业 须 笔 试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 满 分 100 分 ), 命 题 及 阅 卷 由 各 学 院 自 行 负 责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成 绩 计 入 复 试 成 绩, 所 占 比 例 为 10% 2 其 他 学 术 和 专 业 硕 士, 复 试 成 绩 = 英 语 成 绩 20%+ 专 业 成 绩 60%+ 科 研 实 践 综 合 能 力 成 绩 20% 3
(4)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均 须 加 试 两 门 复 试 专 业 的 本 科 主 干 课 程 ( 按 招 生 简 章 公 布 的 科 目 ), 每 门 100 分,60 分 为 及 格 法 律 硕 士 ( 非 法 学 ) 工 商 管 理 和 公 共 管 理 等 专 业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无 需 加 试 (5) 参 考 书 见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2014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招 生 简 章 7. 总 成 绩 计 算 总 成 绩 =( 初 试 总 分 转 化 为 百 分 制 分 数 ) 60%+ 复 试 成 绩 40% 所 有 各 项 成 绩 计 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2 位 四 录 取 1. 各 专 业 复 试 合 格 考 生, 第 一 志 愿 依 据 总 成 绩 从 高 至 低 录 取 后, 调 剂 考 生 再 按 总 成 绩 择 优 录 取 2. 享 受 少 数 民 族 照 顾 分 数 线 的 考 生 按 委 托 培 养 或 定 向 方 式 录 取 3. 以 下 情 况 考 生 不 予 录 取 : (1) 政 治 素 质 和 思 想 品 德 考 察 不 合 格 (2) 复 试 成 绩 不 及 格 (3) 同 等 学 力 加 试 单 科 成 绩 不 及 格 (4) 体 检 不 合 格 ( 标 准 参 照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中 国 残 联 制 订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 教 学 2003 3 号 )) 五 成 绩 复 核 考 生 如 对 复 试 结 果 有 疑 问, 可 以 在 复 试 结 果 公 布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提 出 书 面 复 核 申 请, 由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对 复 核 4
申 请 做 出 答 复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致 远 楼 113 室 电 话 :0871-65128174 六 复 试 相 关 费 用 根 据 物 价 局 批 准 标 准, 复 试 费 用 标 准 : 同 等 学 力 加 试 考 生 :180 元 / 人 非 同 等 学 力 加 试 考 生 :100 元 / 人 体 检 费 :130 元 / 人 七 监 督 1. 研 究 生 招 生 监 督 工 作 小 组 对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并 受 理 考 生 投 诉, 各 培 养 单 位 纪 委 委 员 参 与 监 督 工 作 考 生 如 发 现 招 生 过 程 中 存 在 违 纪 行 为, 可 在 4 月 20 日 前 向 研 究 生 招 生 监 督 工 作 小 组 投 诉 2. 投 诉 方 式 电 话 :0871-65114879 邮 箱 :yncjdxjw_jsc@sina.com 八 本 方 案 由 研 究 生 部 负 责 解 释 5
附 件 1: 第 一 志 愿 拟 录 取 名 单 年 第 一 志 愿 考 生 拟 录 取 名 单 培 养 单 位 : ( 加 盖 公 章 ) 专 业 名 称 : 序 号 考 号 姓 名 复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录 取 意 见 体 检 结 果 同 等 学 力 加 试 科 目 及 成 绩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签 名 : 纪 委 委 员 签 名 : 注 :1. 录 取 意 见 分 为 建 议 录 取 招 生 计 划 空 缺 时 建 议 录 取 建 议 不 录 取 2. 复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以 百 分 制 计 3. 按 总 成 绩 从 高 分 至 低 分 进 行 排 序 7
附 件 2: 调 剂 考 生 拟 录 取 名 单 年 调 剂 考 生 拟 录 取 名 单 培 养 单 位 : ( 加 盖 公 章 ) 专 业 名 称 : 序 号 考 号 姓 名 复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录 取 意 见 体 检 结 果 同 等 学 力 加 试 科 目 及 成 绩 招 生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签 名 : 纪 委 委 员 签 名 : 注 :1. 录 取 意 见 分 为 建 议 录 取 招 生 计 划 空 缺 时 建 议 录 取 建 议 不 录 取 2. 复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以 百 分 制 计 3. 按 总 成 绩 从 高 分 至 低 分 进 行 排 序 8
附 件 3: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2014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复 试 表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2014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复 试 表 考 生 姓 名 : 考 号 : 报 考 专 业 : 复 试 专 业 : 毕 业 专 业 : 现 学 历 : 毕 业 学 校 :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9
复 试 要 求 一 各 培 养 单 位 成 立 复 试 小 组, 复 试 小 组 由 导 师 组 成 ( 外 语 复 试 教 师 可 以 不 是 导 师 ), 人 数 不 少 于 5 人, 导 师 不 足 5 人 的 专 业, 可 聘 请 本 专 业 其 他 教 师 参 加 二 复 试 采 用 笔 试 和 面 试 的 方 式 三 同 等 学 力 报 考 的 考 生 ( 以 报 考 时 的 学 历 为 准 ), 须 加 试 两 门 复 试 专 业 的 本 科 主 干 课 程, 加 试 采 用 笔 试 的 方 式 法 律 ( 非 法 学 ) 工 商 管 理 公 共 管 理 的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无 需 加 试 四 各 培 养 单 位 对 考 生 复 试 后, 须 如 实 填 写 复 试 表 10
考 生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通 讯 地 址 及 邮 编 联 系 电 话 初 试 成 绩 英 语 : 综 合 : 总 分 : 序 号 内 容 满 分 得 分 复 试 内 容 及 成 绩 1 英 语 20 2 专 业 3 科 研 实 践 综 合 能 力 20 4 复 试 总 分 100 总 成 绩 ( 初 试 成 绩 60%+ 复 试 成 绩 40%) 100 面 试 记 录 11
面 试 小 组 成 员 签 字 : 录 取 意 见 院 长 签 章 : 注 :1 录 取 意 见 分 为 建 议 录 取 指 标 空 缺, 建 议 录 取 建 议 不 录 取 ; 2 面 试 记 录 可 简 要 记 录, 最 后 注 明 面 试 具 体 记 录 内 容 见 录 音 12
附 件 4: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思 想 政 治 情 况 调 查 表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招 收 硕 士 研 究 生 思 想 政 治 情 况 调 查 表 ( 由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或 户 口 街 道 居 民 委 员 会 填 写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报 考 专 业 最 高 学 历 民 族 毕 业 学 校 毕 业 时 间 工 作 或 学 习 单 位 何 时 何 地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或 处 分 或 考 试 作 弊 直 系 亲 属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有 无 重 大 问 题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单 位 盖 章 13
附 件 5: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接 收 委 托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合 同 书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接 收 委 托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合 同 书 为 适 应 用 人 单 位 对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需 要,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 甲 方 ) 委 托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 乙 方 ) 代 为 招 收 并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一 委 托 培 养 及 自 费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姓 名 和 专 业 考 号 姓 名 学 科 专 业 学 制 二 委 托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来 源 和 分 配 1. 委 托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由 乙 方 在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的 考 生 中 按 国 家 规 定 的 录 取 条 件 录 取 2.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后, 由 甲 方 负 责 分 配 使 用, 乙 方 负 责 就 业 指 导 在 学 习 期 间 因 身 体 条 件 学 习 能 力 等 原 因 中 断 学 习 者, 由 研 究 生 自 己 负 责 三 委 托 培 养 ( 自 费 )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经 费 委 托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经 费 和 住 宿 费 由 甲 方 承 担, 学 费 每 人 每 元 整, 住 宿 费 按 住 宿 的 实 际 标 准 收 取 四 甲 乙 双 方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1. 乙 方 按 国 家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和 学 位 条 例, 负 责 委 托 培 养 ( 自 费 )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和 管 理, 并 保 证 培 养 质 量 2.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时, 欲 继 续 报 考 博 士 研 究 生 者, 须 征 得 甲 方 同 意 后, 方 可 报 考 3. 硕 士 研 究 生 在 学 期 间, 必 须 遵 守 培 养 单 位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凡 学 习 成 绩 不 合 格 违 反 校 纪 受 处 分, 因 休 学 退 学 开 除 学 籍 或 其 他 原 因 离 校 者, 乙 方 不 退 还 当 年 培 养 费, 同 时 不 承 担 其 它 义 务 4. 甲 方 应 在 合 同 生 效 后 30 天 交 清 当 年 培 养 经 费, 即 元 整 否 则, 乙 方 有 权 取 消 其 学 籍 五 其 他 1.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双 方 另 行 商 定 2. 本 合 同 书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持 一 份 ), 经 甲 乙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研 究 生 毕 业 离 校 后, 本 合 同 自 动 失 效 委 托 单 位 ( 签 章 ) 培 养 单 位 ( 签 章 ) 甲 方 代 表 签 名 : 乙 方 :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年 14
附 件 6: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定 向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合 同 书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定 向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合 同 书 为 适 应 用 人 单 位 对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需 要,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 甲 方 ) 委 托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 乙 方 ) 代 为 招 收 定 向 硕 士 研 究 生 一 定 向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姓 名 和 专 业 考 号 姓 名 学 科 专 业 学 制 年 二 定 向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来 源 和 分 配 1. 定 向 硕 士 研 究 生 由 乙 方 在 参 加 全 国 统 考 的 考 生 中 按 国 家 规 定 的 录 取 条 件 录 取 2.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后, 由 甲 方 负 责 接 收 使 用, 乙 方 负 责 就 业 指 导 及 分 配 在 学 习 期 间 因 身 体 条 件 学 习 能 力 等 原 因 中 断 学 习 者, 由 研 究 生 自 己 负 责 三 甲 乙 双 方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1. 乙 方 按 国 家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和 学 位 条 例, 负 责 定 向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和 管 理, 并 保 证 培 养 质 量 2.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时, 欲 继 续 报 考 博 士 研 究 生 者, 须 征 得 甲 方 同 意 后, 方 可 报 考 四 其 他 1.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双 方 另 行 商 定 2. 本 合 同 书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持 一 份 ), 经 甲 乙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生 效 研 究 生 毕 业 离 校 后, 本 合 同 自 动 失 效 定 向 单 位 ( 签 章 ) 培 养 单 位 ( 签 章 ) 甲 方 代 表 签 名 : 乙 方 :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15
附 件 7: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承 诺 书 考 号 : 复 试 专 业 : 毕 业 专 业 : 报 考 时 学 历 : ( 研 究 生 往 届 本 科 普 通 应 届 本 科 成 人 应 届 本 科 高 职 高 专 本 科 结 业 ) 年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复 试 资 格 审 查 承 诺 书 本 人 郑 重 承 诺 : 1 以 下 所 提 供 的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真 实 有 效 ; 2 参 加 年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全 国 联 考 时 考 试 身 份 真 实 如 有 弄 虚 作 假, 贵 校 可 在 任 何 时 候 取 消 本 人 的 录 取 学 习 资 格, 一 切 责 任 由 本 人 自 负 1 二 代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一 份 ; 2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打 印 件 一 份 或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复 印 件 一 份 或 学 籍 注 册 备 案 表 一 份 ( 学 信 网 上 查 询 打 印 件 ); 3 国 民 教 育 序 列 毕 业 证 书 或 结 业 证 书 复 印 件 一 份 4 学 生 证 复 印 件 一 份 ( 应 届 毕 业 生 提 供 ) 考 生 本 人 亲 笔 签 名 : 审 查 意 见 : 同 意 复 试 不 同 意 复 试 是 否 加 试 : 是 否 ( 注 : 学 历 为 成 人 应 届 本 科 高 职 高 专 本 科 结 业 考 生 须 加 试 ) 审 查 教 师 一 ( 签 名 ): 审 查 教 师 二 ( 签 名 ): 16
附 件 8:2014 年 研 究 生 复 试 体 检 工 作 方 案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2014 年 研 究 生 复 试 体 检 工 作 方 案 本 次 研 究 生 体 检 人 数 为 1000 人 左 右, 所 有 工 作 必 须 在 4 月 8 日 -10 日 完 成, 时 间 紧 工 作 量 较 大, 为 确 保 体 检 工 作 保 质 保 量 顺 利 进 行, 体 检 工 作 分 为 化 验 和 常 规 体 检 两 个 部 分, 特 做 如 下 工 作 安 排 : 一 常 规 体 检 : 复 试 的 学 生 必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到 校 医 院 一 楼 收 费 室 缴 纳 体 检 费 ( 每 人 130 元 ), 领 取 体 检 表, 每 位 考 生 自 带 一 张 一 寸 相 片 ( 粘 贴 于 体 检 表 ) 上 午 9:00 12:00 下 午 13:00 16:00 期 间, 进 行 摄 X 光 胸 片 ( 体 检 学 生 不 要 穿 有 金 属 丝 线 或 油 印 图 文 的 的 T 恤 衫 ) 内 科 ( 包 括 心 电 图 ) 外 科 视 力 血 压 身 高 体 重 肺 活 量 等 项 目 二 化 验 工 作 : 抽 血 和 尿 检 两 大 项 目 : 所 有 考 生 上 午 7:00-9:00 时 务 必 空 腹 在 校 医 院 进 行 抽 血, 以 确 保 体 检 结 果 的 准 确 性, 抽 血 时 务 必 带 好 身 份 证 以 便 查 验 尿 检 与 常 规 体 检 时 间 同 步 进 行 三 体 检 结 束 后 三 日 内, 综 合 体 检 化 验 结 果 和 各 类 体 检 资 料 出 具 体 检 报 告 17
附 件 9: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就 读 承 诺 书 年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就 读 承 诺 书 本 人 郑 重 承 诺 : 1 保 证 在 前, 将 本 人 人 事 档 案 邮 寄 至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相 应 培 养 单 位 ( 院 部 所 ) 若 不 可 按 时 邮 寄 到,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有 权 取 消 拟 录 取 资 格 2 若 本 人 被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录 取, 保 证 能 在 录 取 当 年 入 学 若 因 本 人 其 他 原 因 不 能 入 学, 需 在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告 知 云 南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及 相 应 培 养 单 位 ( 院 部 所 ), 否 则 学 校 将 不 办 理 人 事 档 案 退 回 取 消 学 籍 等 手 续 考 生 本 人 亲 笔 签 名 : 考 号 : 复 试 专 业 : 联 系 电 话 : 手 机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