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发 广 东 省 推 广 使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粵 府 函 2012 113 号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广 东 省 推 广 使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实 施 方 案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执 行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请 径 向 省 科 技 厅 反 映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二 〇 一 二 年 五 月 二 十 三 日 广 东 省 推 广 使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实 施 方 案 为 加 快 推 广 应 用 高 效 节 能 环 保 的 半 导 体 照 明 (LED) 产 品, 促 进 节 能 减 排, 拉 动 LED 照 明 及 相 关 产 业 发 展, 形 成 有 竞 争 力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和 新 经 济 增 长 点, 现 就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推 广 应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目 标 任 务 ( 一 )3 年 普 及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LED 照 明 率 先 在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即 道 路 公 共 场 所 政 府 机 关 国 有 企 亊 业 单 位 等 财 政 或 国 有 资 本 投 资 建 设 的 照 明 工 程 领 域, 完 成 LED 照 明 产 品 推 广 应 用 从 本 方 案 实 施 之 日 起, 以 上 领 域 新 建 照 明 工 程 一 律 采 用 LED 路 灯 庭 院 灯 和 景 观 灯 等 照 明 产 品 ; 原 有 使 用 的 非 LED 照 明 产 品, 在 3 年 内 即 到 2014 年 底 前 实 施 分 期 分 批 改 造 完 成 珠 三 角 地 区 力 争 用 两 年 时 间, 到 2013 年 底 前 率 先 完 成 ( 二 ) 加 快 普 及 社 会 LED 照 明 以 3 年 普 及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LED 照 明 为 示 范 带 动, 通 过 室 内 照 明 等 综 合 性 LED 照 明 社 会 示 范 工 程 的 引 导 和 相 关 配 套 政 策 的 促 进, 加 快 非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推 广 步 伐, 倡 导 和 推 动 社 会 各 领 域 逐 - 1 -
步 推 广 应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 三 ) 统 筹 城 乡 推 广 应 用 在 应 用 示 范 项 目 安 排 中, 充 分 照 顾 农 村 的 实 际, 安 排 一 定 比 例 的 农 村 地 区 示 范 项 目, 引 导 带 动 LED 照 明 产 品 应 用 工 程 向 农 村 地 区 覆 盖 ( 四 ) 实 现 节 能 及 产 业 发 展 综 合 目 标 通 过 推 广 应 用 工 程 的 实 施, 实 现 同 比 口 径 下 照 明 节 能 50% 以 上 拉 动 全 省 LED 产 业 快 速 徤 康 发 展, 到 十 二 五 期 末 实 现 年 产 值 5000 亿 元 以 上 二 推 广 内 容 和 措 施 要 求 ( 一 ) 鼓 励 采 用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EMC) 运 作 模 式 各 地 指 定 公 共 照 明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业 主 单 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确 定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监 理 机 构 能 源 审 计 与 节 能 评 估 服 务 机 构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依 照 合 同, 负 责 工 程 投 融 资 灯 具 采 购 工 程 实 施 售 后 和 更 换 灯 具 回 收 服 务 监 理 机 构 负 责 提 供 项 目 实 施 的 监 理 服 务 能 源 审 计 与 节 能 评 估 服 务 机 构 负 责 对 项 目 效 益 工 程 检 查 验 收 进 行 第 三 方 评 估 测 算 等 除 EMC 模 式 外, 各 地 也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采 用 政 府 投 资 能 源 托 管 等 多 种 模 式 推 广 应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无 论 采 用 何 种 模 式, 都 必 须 依 法 依 规,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和 公 开 招 标 的 要 求, 选 择 工 程 实 施 主 体 和 应 用 的 产 品 ( 二 ) 实 施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公 开 招 标 遴 选 按 照 业 主 管 理 事 权 统 一 的 原 则, 每 个 业 主 单 位 采 取 公 开 招 标 的 方 式, 遴 选 一 家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具 体 承 担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LED 照 明 工 程 的 实 施 参 与 招 标 的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应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 具 备 国 家 或 省 ( 市 )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节 能 服 务 资 质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以 上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2 亿 元 以 上, 社 会 融 资 能 力 3 亿 元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雄 厚, 具 有 保 障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和 稳 定 运 行 的 能 力 申 请 国 家 财 政 奖 励 的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要 达 到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财 政 奖 励 资 金 管 理 暫 行 办 法 ( 财 建 2010 249 号 ) 相 关 要 求 ( 三 ) 发 挥 电 网 作 为 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实 施 主 体 的 作 用 结 合 LED 路 灯 可 调 可 控 的 特 点, 打 造 统 一 的 LED 照 明 产 品 全 生 命 周 期 节 能 监 管 服 务 平 台, 通 过 和 电 网 企 业 电 力 需 求 侧 管 理 和 负 荷 调 度 工 作 紧 密 结 合, 实 现 对 道 路 照 - 2 -
明 负 荷 的 智 能 控 制 和 有 效 管 理, 为 全 省 LED 照 明 产 品 推 广 应 用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服 务 ( 四 ) 严 格 保 证 推 广 应 用 工 程 质 量 严 格 把 握 产 品 准 入 条 件, 推 广 工 程 使 用 的 产 品 必 须 是 我 省 LED 标 杆 体 系 推 荐 目 录 产 品 优 先 使 用 能 效 高 本 地 配 套 程 度 高 的 产 品 LED 灯 具 制 造 企 业 必 须 保 证 提 供 安 装 的 产 品 与 标 杆 检 测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对 弄 虚 作 假 的 一 律 取 消 标 杆 目 录 推 荐 产 品 资 格,3 年 内 不 得 参 与 同 类 项 目 招 投 标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不 按 规 定 采 购 产 品 的, 一 律 取 消 投 标 资 格,3 年 内 不 得 参 与 LED 照 明 工 程 实 施 严 格 技 术 准 入 条 件, 改 造 后 的 道 路 照 明 指 标 必 须 满 足 城 市 道 路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CJJ45-2006) 要 求 抓 紧 研 究 制 订 高 速 公 路 隧 道 LED 照 明 的 有 关 地 方 标 准, 逐 步 推 进 已 通 车 高 速 公 路 和 国 省 道 的 隧 道 LED 照 明 的 改 造 工 作 改 造 后 道 路 照 明 系 统 的 电 压 电 流 功 率 因 素 须 符 合 电 能 质 量 公 用 电 网 谐 波 (GB/T14549--93) 等 国 家 电 力 设 计 的 标 准 要 求 特 别 是 在 涉 及 公 共 交 通 安 全 的 领 域, 要 稳 步 推 进 严 控 质 量, 保 障 安 全 第 一 在 应 用 改 造 工 程 中 替 换 下 来 的 灯 具, 由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依 照 合 同 进 行 回 收 废 旧 灯 具 处 置 必 须 遵 循 回 收 利 用 和 环 保 经 济 的 原 则 三 政 策 保 障 ( 一 ) 落 实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激 励 政 策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推 行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促 进 节 能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0 25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项 目 财 政 奖 励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建 2010 249 号 ) 有 关 规 定,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LED 推 广 改 造 项 目, 支 持 其 按 年 节 能 量 申 请 一 次 性 财 政 奖 励 其 中, 中 央 财 政 奖 励 标 准 为 240 元 / 吨 标 准 煤, 省 级 财 政 奖 励 标 准 为 80 元 / 吨 标 准 煤 符 合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节 能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0 110 号 ) 规 定 的, 享 受 相 应 的 税 收 优 惠 ( 二 ) 落 实 地 方 财 政 支 持 及 会 计 核 算 政 策 地 方 财 政 从 随 电 费 征 收 的 城 市 公 用 事 业 附 加 收 入 中 解 决 LED 照 明 改 造 工 程 的 资 金 来 源 各 业 主 单 位 依 据 合 同 并 按 财 政 资 金 支 付 有 关 规 定 向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支 付 节 能 改 造 费 用 - 3 -
各 级 政 府 机 构 采 用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方 式 实 施 节 能 改 造, 按 照 合 同 支 付 给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的 支 出 视 同 能 源 费 用 进 行 列 支 事 业 单 位 采 用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方 式 实 施 节 能 改 造, 按 照 合 同 支 付 给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的 支 出 计 入 相 关 支 出 ( 三 ) 加 强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配 套 审 核 准 入 把 关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负 责 把 使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作 为 财 政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立 项 的 前 置 条 件 建 设 设 计 部 门 负 责 调 整 设 计 规 范, 使 供 电 设 备 的 设 计 更 有 利 于 LED 照 明 产 品 的 使 用 电 网 企 业 负 责 制 订 基 于 LED 照 明 的 最 低 能 效 标 准, 并 在 用 电 报 装 ( 增 容 ) 审 批 环 节 对 申 请 用 电 ( 增 容 ) 单 位 的 照 明 系 统 进 行 能 效 评 价, 达 不 到 最 低 能 效 标 准 的 照 明 项 目, 不 予 批 准 质 监 部 门 负 责 根 据 LED 照 明 工 程 的 实 施 情 况 组 织 修 订 省 LED 照 明 产 品 地 方 标 准 四 工 作 进 度 安 排 ( 一 ) 总 体 要 求 把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作 为 各 地 推 广 应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的 突 破 口, 强 力 推 行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根 据 上 述 目 标 任 务, 制 订 相 应 目 标, 把 公 共 领 域 LED 照 明 改 造 任 务 分 解 到 所 辖 各 县 ( 市 区 ) 镇 ( 街 道 ) 的 法 人 业 主 单 位, 制 订 明 确 的 时 间 进 度 表, 切 实 加 强 行 政 督 导, 促 进 应 用 工 程 的 实 施 为 给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推 广 应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提 供 示 范, 省 选 择 广 州 市 中 心 六 区 作 为 试 点, 在 2012 年 6 月 底 前 签 订 EMC 合 同, 争 取 在 2012 年 7 月 开 始 实 施, 先 行 先 试, 力 争 创 出 经 验, 为 全 省 作 出 表 率 在 非 公 共 照 明 领 域, 继 续 实 施 以 室 内 照 明 为 重 点 的 LED 照 明 社 会 示 范 工 程 在 今 明 两 年, 每 年 实 施 10 个 左 右 的 综 合 应 用 示 范 项 目, 引 导 促 进 全 社 会 普 及 应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 二 ) 工 作 进 度 1. 制 订 计 划 2012 年 7 月 1 日 前,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制 订 本 市 普 及 公 共 领 域 LED 照 明 产 品 的 总 体 目 标 和 计 划 进 度, 报 省 科 技 厅 2. 签 订 合 同 2012 年 7 月 起, 各 业 主 单 位 依 据 各 地 LED 照 明 改 造 ( 建 设 ) 的 总 体 目 标 和 计 划 进 度, 通 过 招 标 确 定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监 理 机 构 等 并 签 订 相 关 合 同 - 4 -
3. 全 面 建 设 从 2012 年 8 月 起, 节 能 服 务 公 司 按 照 合 同 进 度 开 展 工 程 方 案 设 计 LED 灯 具 采 购 及 安 装 以 及 跟 踪 服 务 等 工 作 4. 检 查 督 导 从 2012 年 10 月 起, 省 市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陆 续 展 开 工 程 检 查 督 导 工 作 检 査 结 果 统 一 上 报 省 人 民 政 府 五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 一 ) 建 立 行 政 督 导 和 考 核 机 制 省 政 府 与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政 府 签 订 推 广 使 用 LED 照 明 产 品 的 责 任 书, 把 LED 照 明 产 品 推 广 应 用 列 入 节 能 减 排 考 核 考 核 办 法 由 省 LED 照 明 技 术 及 产 品 推 广 应 用 联 席 会 议 制 订, 由 各 地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牵 头 组 织 实 施, 从 2012 年 起 开 展 年 度 考 核 通 报,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节 能 减 排 责 任 考 核 的 重 要 依 据 ( 二 ) 优 化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模 式 的 运 行 环 境 各 地 科 技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指 导 推 动 LED 照 明 产 品 推 广 应 用 工 作 财 政 税 务 节 能 主 管 部 门 要 针 对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业 务 的 特 点, 负 责 提 供 相 关 财 税 优 惠 政 策 等 方 面 的 服 务 金 融 部 门 要 适 应 LED 照 明 工 程 和 EMC 业 务 的 要 求, 创 新 金 融 产 品, 提 供 优 质 的 融 资 服 务 交 通 运 输 部 门 负 责 指 导 推 动 新 建 高 速 公 路 隧 道 LED 照 明 工 作, 逐 步 推 进 已 通 车 高 速 公 路 和 国 省 道 的 隧 道 LED 照 明 改 造 工 作 质 监 部 门 会 同 交 通 运 输 科 技 部 门 研 究 制 订 高 速 公 路 隧 道 LED 照 明 的 有 关 地 方 标 准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市 政 管 理 部 门 要 协 调 道 路 建 设 和 路 灯 管 理 部 门 全 面 推 广 LED 路 灯 等 LED 照 明 产 品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科 技 交 通 运 输 质 监 等 有 关 部 门 要 加 强 沟 通 协 商, 确 保 相 关 工 作 安 全 顺 利 推 进 ( 三 )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通 过 传 媒 报 道 主 题 展 览 建 立 体 验 中 心 等 多 种 形 式, 加 大 对 LED 照 明 产 品 和 推 广 应 用 项 目 成 效 的 宣 传 力 度, 增 强 人 民 群 众 对 LED 照 明 产 品 的 认 知 度 和 关 注 度, 营 造 有 利 于 LED 照 明 产 品 推 广 使 用 的 市 场 环 境 和 社 会 氛 围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