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州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经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1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3 第 二 章 组 织 与 人 员... 3 第 三 章 政 策 与 估 计... 5 第 四 章 绩 效 与 预 算... 5 第 五 章 货 币 与 资 金... 5 第 六 章 法 人 与 税 务... 6 第 七 章 合 营 与 联 营... 6 第 八 章 报 告 与 分 析... 7 第 九 章 账 务 与 核 算... 7 第 十 章 资 产 与 实 物... 8 第 十 一 章 系 统 与 软 件... 9 第 十 二 章 印 章 与 档 案... 9 第 十 三 章 监 督 与 审 计... 9 第 十 四 章 附 则... 10 2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神 州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会 计 确 认 计 量 和 报 告 行 为, 保 证 财 务 信 息 质 量, 使 公 司 的 财 务 工 作 有 章 可 循 有 法 可 依, 公 允 地 处 理 财 务 事 项, 以 提 高 公 司 经 济 效 益,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根 据 我 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结 合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及 公 司 对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的 要 求 进 行 制 定 第 三 条 本 制 度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适 用 范 围 为 神 州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第 二 章 组 织 与 人 员 第 四 条 组 织 体 系 及 管 理 原 则 ( 一 ) 公 司 负 责 人 对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的 建 立 健 全 有 效 实 施 以 及 经 济 业 务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在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由 总 裁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对 董 事 会 和 总 裁 负 责 ( 二 ) 公 司 设 立 财 务 总 监 岗 位, 财 务 总 监 是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负 责 和 组 织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和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财 务 总 监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规 定 的 任 职 条 件 与 聘 用 程 序 进 行 聘 用 或 解 聘 公 司 设 置 财 务 部, 专 门 办 理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事 项 ( 三 ) 财 务 部 的 职 责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战 略 和 经 营 目 标, 财 务 部 负 责 拟 定 和 完 善 公 司 财 务 预 决 算 制 度 3
并 组 织 实 施, 控 制 和 降 低 成 本 费 用 ; 负 责 财 务 管 理 与 会 计 核 算, 编 制 财 务 报 告 ; 监 督 指 导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活 动, 组 织 业 务 培 训 与 审 核 ; 参 与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和 经 济 合 同 的 经 济 分 析 和 监 督 评 审 ; 负 责 资 金 的 筹 措, 统 一 调 度 内 部 资 金, 提 高 资 金 效 益 ; 加 强 资 产 管 理, 防 止 资 产 流 失,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 如 实 反 映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依 法 申 报 纳 税 ; 贯 彻 实 施 会 计 监 督 和 内 部 牵 制 制 度, 参 与 内 部 责 任 制 的 制 定 与 考 核 等 第 五 条 部 门 分 工 及 岗 位 职 责 ( 一 ) 秉 承 客 户 需 求 至 上, 专 业 价 值 分 工, 流 程 协 作 组 合 的 原 则, 进 行 职 能 分 工, 构 建 组 织 架 构 ; ( 二 ) 财 务 部 建 立 岗 位 责 任 制, 财 务 部 需 要 配 备 与 工 作 职 能 相 适 应 具 有 会 计 专 业 知 识 的 会 计 人 员,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设 置 工 作 岗 位, 工 作 岗 位 除 内 控 制 度 规 定 外, 可 以 一 人 一 岗 一 人 多 岗 或 一 岗 多 人 ; ( 三 ) 财 务 人 员 实 施 轮 岗 制 度,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定 期 或 者 不 定 期 实 施 轮 岗 ; 第 六 条 人 员 聘 用 及 激 励 考 核 ( 一 ) 财 务 部 各 岗 位 按 照 职 位 要 求 聘 用 和 考 核 ; ( 二 ) 财 务 部 有 权 对 下 属 各 部 门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负 责 人 予 以 评 价 及 考 核, 并 依 照 规 定 程 序 聘 任 和 解 聘 第 七 条 职 业 道 德 及 法 律 责 任 ( 一 ) 财 务 人 员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国 家 统 一 会 计 制 度 规 定 的 程 序 要 求 进 行 财 务 工 作,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财 务 信 息 合 法 真 实 准 确 及 时 完 整 ; 4
( 二 ) 财 务 人 员 因 徇 私 舞 弊 重 大 失 职 泄 露 机 密 等 对 公 司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或 重 大 影 响, 应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处 罚 制 度 等 对 其 追 究 刑 事 民 事 责 任 第 三 章 政 策 与 估 计 第 八 条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并 结 合 公 司 业 务 特 点 及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第 九 条 公 司 变 更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须 经 董 事 会 正 式 批 准 后 生 效, 如 有 需 要 再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四 章 绩 效 与 预 算 第 一 十 条 公 司 实 行 统 一 规 划 逐 级 管 理 的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预 算 目 标 由 公 司 统 一 规 划, 与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相 一 致 第 一 十 一 条 预 算 编 制 和 执 行 需 要 各 部 门 各 级 别 人 员 全 员 参 与, 以 达 到 资 源 的 有 效 配 置 和 成 本 的 有 效 控 制 第 五 章 货 币 与 资 金 第 一 十 二 条 公 司 对 下 属 各 业 务 单 元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的 资 金 实 施 统 一 管 理 及 统 一 调 度 第 一 十 三 条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依 法 对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 作 出 决 策 理 规 划 第 一 十 四 条 融 资 管 理 以 满 足 公 司 资 金 需 要 为 宜, 遵 从 公 司 的 统 筹 安 排, 合 第 一 十 五 条 定 期 核 对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编 制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调 节 表 5
第 六 章 法 人 与 税 务 第 一 十 六 条 根 据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法 规 与 政 策, 依 法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纳 税 申 报 代 扣 代 缴 税 款 等 事 宜 第 一 十 七 条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制 定 合 理 的 整 体 税 务 计 划, 及 时 准 确 的 进 行 税 务 核 算 税 费 申 报 与 税 款 缴 纳 第 一 十 八 条 分 析 研 究 国 家 与 地 方 税 收 政 策, 进 行 有 效 的 税 务 筹 划, 合 法 纳 税, 合 理 节 税 第 一 十 九 条 利 用 税 务 自 查 税 务 分 析 等 方 式, 主 动 发 现 税 务 风 险, 积 极 应 对 税 务 风 险, 有 效 的 控 制 税 收 成 本 第 二 十 条 及 时 解 决 公 司 税 务 活 动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相 关 问 题 第 二 十 一 条 投 资 公 司 管 理 原 则 第 七 章 合 营 与 联 营 必 须 遵 从 法 人 治 理 的 基 本 要 求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中 约 定 的 法 律 权 责, 包 括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专 业 委 员 会 等 ; 符 合 公 司 合 资 协 议 中 的 法 律 权 责, 包 括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或 财 务 经 理 等 ; 根 据 法 人 治 理 层 面 的 文 件, 依 据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实 施 财 务 管 控 原 则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有 权 根 据 公 司 实 际 状 况, 对 于 局 部 职 能 进 行 暂 时 性 的 投 资 管 控 原 则 的 调 整 和 设 定 第 二 十 三 条 根 据 对 投 资 公 司 的 控 制 力 度 不 同, 投 资 公 司 分 为 四 种 类 型 : 子 公 司 合 营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其 他 6
第 八 章 报 告 与 分 析 第 二 十 四 条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告 包 括 财 务 报 表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第 二 十 五 条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及 其 他 所 要 求 的 附 表 第 二 十 六 条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一 )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 ( 二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 ( 三 )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公 司 制 定 与 实 际 业 务 特 点 相 适 应 的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 ( 四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附 注, 对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中 列 示 的 项 目 数 据 做 出 的 更 详 细 具 体 的 说 明 和 补 充 ; ( 五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六 )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参 考 合 并 报 表 项 目 附 注, 披 露 主 要 项 目, 一 般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等 ; ( 七 ) 补 充 资 料, 主 要 包 括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相 关 补 充 资 料 其 他 第 二 十 七 条 公 司 对 外 提 供 的 定 期 财 务 报 告 包 括 季 度 财 务 报 告 中 期 财 务 报 告 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第 九 章 账 务 与 核 算 7
第 二 十 八 条 核 算 要 求 ( 一 ) 根 据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要 求 设 置 并 管 理 会 计 科 目 账 户 等 ; ( 二 )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经 济 业 务 事 项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编 制 财 务 报 告 ; ( 三 ) 公 司 发 生 的 各 项 经 济 业 务 事 项 在 财 务 系 统 中 统 一 登 记 核 算 ; 第 二 十 九 条 核 算 事 项 ( 一 ) 款 项 和 有 价 证 券 的 收 付, 包 括 现 金 银 行 存 款 银 行 汇 票 存 款 银 行 本 票 存 款 企 业 债 券 等 ; ( 二 ) 财 物 的 收 发 增 减 和 使 用, 指 公 司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且 具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经 济 资 源, 包 括 原 材 料 低 值 易 耗 品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等 流 动 资 产, 以 及 房 屋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等 固 定 资 产 ; ( 三 ) 债 权 债 务 的 发 生 和 结 算, 包 括 各 种 应 收 和 预 付 款 项, 及 各 项 借 款 应 付 和 预 收 款 项, 以 及 应 交 款 项 等 ; ( 四 ) 资 本 的 增 减 ; ( 五 ) 收 入 支 出 费 用 成 本 的 计 算, 指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及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等 日 常 活 动 中 所 形 成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实 际 发 生 的 各 项 开 支 以 及 营 业 外 收 支 ; ( 六 ) 财 务 成 果 的 计 算 和 处 理, 包 括 利 润 的 计 算 税 金 的 计 算 净 利 润 的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或 亏 损 弥 补 等 ; ( 七 ) 会 计 核 算 的 其 他 事 项 第 十 章 资 产 与 实 物 第 三 十 条 公 司 实 物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存 货 和 固 定 资 产 等, 存 货 包 括 库 存 材 料 成 品 以 及 半 成 品 ;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等 8
第 三 十 一 条 存 货 实 行 永 续 盘 存 制, 盘 点 时 检 查 存 货 存 储 保 管 情 况, 确 定 存 货 账 实 相 符 第 三 十 二 条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包 括 资 产 预 算 资 产 购 买 资 产 保 管 资 产 维 护 资 产 处 置 资 产 盘 点, 每 年 度 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清 查 第 十 一 章 系 统 与 软 件 第 三 十 三 条 公 司 确 立 使 用 企 业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ERP 系 统 ) 作 为 财 务 管 理 信 息 化 体 系 中 的 唯 一 基 础 财 务 管 理 系 统, 财 务 管 理 信 息 体 系 中 的 其 他 管 理 系 统 需 要 保 持 与 ERP 系 统 的 互 通 互 联 互 补 第 三 十 四 条 公 司 信 息 化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ERP 系 统 的 整 体 管 理 和 维 护, 设 置 专 人 负 责 财 务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的 数 据 维 护, 需 求 分 析, 授 权 管 理 等 工 作 第 十 二 章 印 章 与 档 案 第 三 十 五 条 本 制 度 中 涉 及 的 印 章 指 财 务 章 法 人 印 鉴 ( 法 人 章 ) 发 票 专 用 章 ; 印 章 使 用 必 须 基 于 合 法 合 规, 真 实 完 备 的 经 营 活 动 和 经 营 事 项 ; 第 三 十 六 条 会 计 档 案 保 管 范 围 ( 一 ) 会 计 凭 证, 包 括 外 来 的 和 自 制 的 各 种 原 始 凭 证 记 账 凭 证 汇 总 表 ; 资 料 ; ( 二 ) 财 务 报 告 及 报 表, 包 括 上 市 审 计 报 告 及 专 项 报 告 法 人 体 税 务 相 关 第 十 三 章 监 督 与 审 计 第 三 十 七 条 财 务 部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的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会 计 核 算 和 财 务 管 理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指 导 和 监 督 各 单 位 贯 彻 实 施, 9
以 保 证 公 司 合 法 有 序 的 持 续 经 营, 并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保 障 股 东 权 益 第 三 十 八 条 公 司 各 项 经 济 活 动 财 务 收 支, 有 义 务 接 受 所 有 者 债 权 人 的 监 督 检 查 ; 公 司 内 部 不 断 完 善 对 财 务 管 理 会 计 核 算 的 审 计 监 督 控 制 机 制, 从 而 促 进 公 司 健 康 稳 定 发 展 第 三 十 九 条 公 司 实 施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配 备 专 职 审 计 人 员, 对 公 司 财 务 收 支 和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第 十 四 章 附 则 第 四 十 条 本 制 度 未 尽 事 宜, 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执 行 ; 本 制 度 如 与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或 公 司 章 程 相 抵 触, 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执 行 第 四 十 一 条 本 制 度 自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开 始 实 施, 修 改 时 亦 同 神 州 数 码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