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和扶贫背景下保障可持续小规模渔业自愿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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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故事

Transcription:

粮 食 安 全 和 扶 贫 背 景 下 保 障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自 愿 准 则

粮 食 安 全 和 扶 贫 背 景 下 保 障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自 愿 准 则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2015 年, 罗 马

本 信 息 产 品 中 使 用 的 名 称 和 介 绍 的 材 料, 并 不 意 味 着 联 合 国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 粮 农 组 织 ) 对 任 何 国 家 领 地 城 市 地 区 或 其 当 局 的 法 律 或 发 展 状 态 或 对 其 国 界 或 边 界 的 划 分 表 示 任 何 意 见 提 及 具 体 的 公 司 或 厂 商 产 品, 无 论 是 否 含 有 专 利, 并 不 意 味 着 这 些 公 司 或 产 品 得 到 粮 农 组 织 的 认 可 或 推 荐, 优 于 未 提 及 的 其 它 类 似 公 司 或 产 品 本 信 息 产 品 中 陈 述 的 观 点 是 作 者 的 观 点, 不 一 定 反 映 粮 农 组 织 的 观 点 或 政 策 ISBN 978-92-5-508704-2 粮 农 组 织 2015 年 粮 农 组 织 鼓 励 对 本 信 息 产 品 中 的 材 料 进 行 使 用 复 制 和 传 播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可 拷 贝 下 载 和 打 印 材 料, 供 个 人 学 习 研 究 和 教 学 所 用, 或 供 非 商 业 性 产 品 或 服 务 所 用, 但 必 须 恰 当 地 说 明 粮 农 组 织 为 信 息 来 源 及 版 权 所 有 者, 且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暗 示 粮 农 组 织 认 可 用 户 的 观 点 产 品 或 服 务 所 有 关 于 翻 译 权 改 编 权 以 及 转 售 权 和 其 他 商 业 性 使 用 权 的 申 请, 应 递 交 至 www.fao.org/contact-us/licencerequest 或 copyright@fao.org 粮 农 组 织 信 息 产 品 可 在 粮 农 组 织 网 站 (www.fao.org/ publications) 获 得 并 通 过 publications-sales@fao.org 购 买

谨 以 此 献 给 为 改 善 全 世 界 渔 业 工 人 的 生 活 付 出 了 不 懈 努 力, 为 制 定 本 准 则 作 出 了 宝 贵 贡 献 的 Chandrika Sharma 女 士

前 言 粮 食 安 全 和 扶 贫 背 景 下 保 障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自 愿 准 则 ( 准 则 ) 是 国 际 社 会 专 门 针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商 定 的 第 一 份 文 书, 小 规 模 渔 业 非 常 重 要, 但 迄 今 为 止 常 被 忽 视 小 规 模 渔 业 部 门 在 地 方 社 区 传 统 和 价 值 中 有 着 坚 实 的 根 基 小 规 模 渔 民 多 为 个 体 经 营 者, 其 提 供 的 鱼 品 通 常 为 家 庭 或 社 区 直 接 消 费 妇 女 是 该 部 门 的 重 要 参 与 者, 尤 其 是 在 收 获 后 和 加 工 活 动 中 在 直 接 依 靠 捕 捞 渔 业 的 人 口 中, 估 计 90% 左 右 从 事 小 规 模 渔 业 活 动 因 此, 小 规 模 渔 业 成 为 推 动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一 种 动 力, 提 供 食 物 营 养 和 就 业, 对 地 方 经 济 产 生 其 他 乘 数 效 应, 并 为 沿 岸 社 区 的 生 计 奠 定 基 础 人 们 对 准 则 期 盼 已 久, 因 为 早 有 必 要 制 定 一 项 国 际 文 书, 为 处 理 小 规 模 渔 业 问 题 提 供 协 商 一 致 的 原 则 和 指 导 准 则 是 对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的 补 充, 后 者 与 联 合 国 海 洋 法 公 约 的 捕 鱼 规 定 一 起, 成 为 得 到 最 广 泛 承 认 和 实 施 的 国 际 渔 业 文 书 准 则 还 与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范 围 内 土 地 渔 业 及 森 林 权 属 负 责 任 治 理 自 愿 准 则 支 持 在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范 围 内 逐 步 实 现 充 足 食 物 权 的 自 愿 准 则 农 业 和 粮 食 系 统 负 责 任 投 资 原 则 密 切 相 关 如 同 这 些 文 书, 准 则 高 度 优 先 重 视 实 现 人 权 和 关 注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的 必 要 准 则 系 根 据 粮 农 组 织 渔 业 委 员 会 ( 渔 委 ) 第 二 十 九 届 和 第 三 十 届 会 议 的 建 议, 通 过 一 个 由 下 而 上 的 参 与 性 过 程 编 制 而 成 2010 年 至 2013 年 期 间, 粮 农 组 织 推 动 一 个 全 球 进 程, 共 组 织 了 6 次 区 域 性 磋 商 会 和 20 多 次 由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牵 头 的 国 家 磋 商 会, 来 自 120 多 个 国 家 的 政 府 小 规 模 渔 民 渔 业 工 人 及 其 组 织 研 究 人 员 发 展 伙 伴 及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4 000 多 名 代 表 参 加 了 会 议 这 些 磋 商 会 的 结 果 奠 定 了 2013 年 5 月 和 2014 年 2 月 为 商 定 准 则 最 终 文 本 而 组 织 的 粮 农 组 织 技 术 磋 商 会 的 工 作 基 础 准 则 于 2014 年 6 月 获 得 渔 委 第 三 十 一 届 会 议 批 准, 这 标 志 着 在 保 障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征 程 上 取 得 的 一 项 重 大 成 就 准 则 是 有 助 于 实 现 本 组 织 在 其 新 的 战 略 框 架 中 描 述 的 根 除 饥 饿 促 进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愿 景 的 一 个 根 本 手 段, 它 将 指 导 各 层 面 的 对 话 政 策 进 程 和 行 动, 帮 助 小 规 模 渔 业 部 门 充 分 实 现 对 粮 食 安 全 和 消 除 贫 困 的 贡 献 准 则 的 实 施 现 已 成 为 粮 农 组 织 成 员 和 全 体 伙 伴 面 临 的 一 项 挑 战 粮 农 组 织 致 力 于 为 实 施 准 则 提 供 支 持, 并 期 待 与 包 括 各 国 政 府 小 规 模 渔 民 渔 业 工 人 及 其 组 织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科 研 和 学 术 界 私 营 部 门 以 及 捐 助 界 等 在 内 的 所 有 利 益 相 关 者 继 续 合 作, 朝 着 在 粮 食 安 全 和 消 除 贫 困 背 景 下 发 展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方 向 前 进 若 泽 格 拉 济 阿 诺 达 席 尔 瓦 粮 农 组 织 总 干 事 v

目 录 缩 略 语 序 言 viii ix 第 1 部 分 引 言 1. 目 标 1 2. 性 质 和 范 围 1 3. 指 导 原 则 1 4. 与 其 它 国 际 文 书 的 关 系 2 第 2 部 分 负 责 任 渔 业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5. 小 规 模 渔 业 权 属 治 理 和 资 源 管 理 5 5a. 负 责 任 权 属 治 理 5 5b. 可 持 续 资 源 管 理 6 6. 社 会 发 展 就 业 和 体 面 劳 动 7 7. 价 值 链 产 后 及 贸 易 8 8. 性 别 平 等 9 9. 灾 害 风 险 和 气 候 变 化 10 第 3 部 分 确 保 创 建 有 利 环 境, 为 实 施 工 作 提 供 支 持 10. 政 策 连 贯 性 机 构 协 调 和 协 作 13 11. 信 息 科 研 和 交 流 13 12. 能 力 发 展 14 13. 对 实 施 工 作 的 支 持 和 监 测 15 vii

缩 略 语 CCA CEDAW CSO 气 候 变 化 适 应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DRM EAF HIV/AIDS 灾 害 风 险 管 理 渔 业 生 态 系 统 方 法 艾 滋 病 病 毒 / 艾 滋 病 ICESCR IGO ILO 经 济 社 会 及 文 化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政 府 间 组 织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IMO IUU MCS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非 法 不 报 告 不 管 制 ( 捕 鱼 ) 监 测 控 制 和 监 督 NGO RIO+20 THE CODE 非 政 府 组 织 联 合 国 可 持 续 发 展 会 议 ( 里 约 +20 会 议 )(Rio+20)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 粮 农 组 织 ) UN UN DRIP UNFCCC 联 合 国 联 合 国 土 著 人 民 权 利 宣 言 联 合 国 气 候 变 化 框 架 公 约 WTO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viii

序 言 粮 食 安 全 和 扶 贫 背 景 下 保 障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自 愿 准 则 ( 准 则 ) 旨 在 为 1995 年 的 粮 农 组 织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提 供 补 充 其 目 的 是 就 小 规 模 渔 业 提 出 补 充 性 指 导 意 见, 为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的 总 原 则 和 规 定 提 供 支 持 因 此, 准 则 将 有 助 于 在 小 规 模 渔 业 现 有 重 要 作 用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提 升 其 形 象 和 认 知 度, 加 强 其 作 用, 促 使 其 为 全 球 国 家 层 面 消 除 饥 饿 和 扶 贫 做 出 贡 献 准 则 还 在 注 重 小 规 模 渔 民 和 渔 工 及 相 关 活 动, 包 括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的 基 础 上, 促 进 采 用 基 于 人 权 的 方 法, 支 持 负 责 任 渔 业 和 可 持 续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造 福 当 代 及 子 孙 后 代 需 要 强 调 的 是, 准 则 为 自 愿 性 质, 涉 及 全 球 范 围, 着 重 关 注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需 要 小 规 模 手 工 渔 业, 包 括 其 价 值 链 中 产 前 产 中 产 后 各 环 节 的 各 项 活 动, 在 粮 食 安 全 及 营 养 扶 贫 公 平 发 展 和 可 持 续 资 源 1 利 用 等 领 域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小 规 模 渔 业 为 地 方 国 家 及 国 际 市 场 提 供 富 有 营 养 的 食 品, 为 地 方 国 家 经 济 创 收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渔 获 量 约 占 全 球 鱼 类 渔 获 量 的 一 半, 而 在 直 接 供 人 类 食 用 的 渔 获 量 中, 其 所 占 份 额 则 高 达 三 分 之 二 内 陆 渔 业 在 这 方 面 的 作 用 尤 为 重 要, 因 为 内 陆 小 型 渔 业 的 渔 获 物 大 部 分 直 接 供 人 类 食 用 世 界 上 从 事 捕 捞 业 的 渔 民 及 渔 工 有 90% 以 上 从 事 小 规 模 渔 业, 其 中 半 数 为 女 性 除 全 职 或 兼 职 渔 民 及 渔 工 外, 季 节 性 或 临 时 性 捕 鱼 及 相 关 活 动 也 为 成 百 万 人 民 提 供 了 生 计 补 充 这 些 活 动 可 能 是 经 常 性 副 业, 在 困 难 时 尤 其 重 要 很 多 从 事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渔 民 及 渔 工 为 自 我 就 业 型, 直 接 为 其 家 人 和 社 区 提 供 食 物, 也 有 很 多 从 事 商 业 化 捕 鱼 加 工 及 销 售 活 动 捕 鱼 及 相 关 活 动 往 往 是 沿 海 沿 湖 和 沿 河 社 区 地 方 经 济 的 支 柱, 发 挥 着 引 擎 作 用, 对 其 它 行 业 产 生 放 大 效 应 小 规 模 渔 业 是 一 个 多 元 化 充 满 活 力 的 子 行 业, 往 往 带 有 季 节 性 迁 徙 特 征 该 子 行 业 的 具 体 特 征 因 地 理 位 置 不 同 而 异 实 际 上 小 规 模 渔 业 都 深 深 植 根 于 当 地 社 区, 往 往 与 周 边 的 渔 业 资 源 传 统 及 价 值 观 有 着 密 切 的 历 史 关 联, 并 支 撑 着 当 地 的 社 会 凝 聚 力 对 很 多 从 事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渔 民 及 渔 工 而 言, 渔 业 是 一 种 生 活 方 式, 蕴 含 着 具 有 全 球 意 义 的 多 样 化 和 文 化 内 涵 很 多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渔 工 及 他 们 所 在 的 社 区, 包 括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都 直 接 依 赖 于 渔 业 资 源 及 土 地 沿 海 / 沿 水 地 区 的 土 地 权 属 权 利 对 于 确 保 和 促 进 渔 业 资 源 的 获 取, 对 于 各 项 辅 助 性 活 动 ( 包 括 加 工 和 销 售 ), 对 于 住 房 和 其 它 生 计 支 持 都 有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和 相 关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健 康 是 这 些 群 体 生 计 的 根 本 基 础, 也 决 定 着 该 子 行 业 在 促 进 人 民 福 祉 方 面 的 能 力 尽 管 有 着 如 此 重 要 的 作 用, 但 很 多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仍 处 于 边 缘 化 状 态, 它 们 对 粮 食 安 全 及 营 养 扶 贫 公 平 发 展 和 可 持 续 资 源 利 用 等 领 域 做 出 的 贡 献 仍 未 能 充 分 实 现, 而 这 些 贡 献 不 仅 有 助 于 他 们 本 身, 还 有 助 于 其 它 人 民 要 保 护 和 加 强 小 规 模 渔 业 发 挥 的 作 用, 我 们 面 临 众 多 挑 战 及 困 难 全 世 界 渔 业 部 门 过 去 三 四 十 年 的 发 展 在 很 多 情 况 下 已 导 致 资 源 过 度 开 采, 对 1. 本 文 中 渔 业 资 源 一 词 包 括 捕 捞 的 所 有 常 见 活 水 生 资 源 ( 海 洋 和 淡 水 中 的 海 藻 贝 类 等 ) ix

生 境 及 生 态 系 统 带 来 了 威 胁 由 于 缺 乏 参 与 和 过 度 集 中 的 渔 业 管 理 体 系 技 术 的 迅 速 发 展 和 人 口 的 变 化,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代 代 相 传 的 资 源 惠 益 分 配 和 共 享 的 习 惯 性 做 法 已 经 发 生 了 变 化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还 常 常 面 临 不 公 平 的 权 力 关 系 在 许 多 地 方, 与 大 型 渔 业 活 动 之 间 的 冲 突 已 经 凸 显, 而 且 小 规 模 渔 业 与 其 它 行 业 之 间 的 相 互 依 存 或 竞 争 现 象 也 在 加 剧 这 些 其 它 行 业 往 往 可 能 拥 有 更 强 大 的 政 治 或 经 济 影 响 力, 其 中 包 括 : 旅 游 业 水 产 养 殖 业 农 业 能 源 采 矿 工 业 和 基 础 设 施 开 发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中 一 旦 存 在 贫 困 现 象, 这 种 贫 困 现 象 往 往 带 有 多 面 性 它 并 不 单 纯 由 低 收 入 造 成, 而 是 由 一 些 阻 碍 公 民 权 利 政 治 权 利 经 济 权 利 社 会 权 利 及 文 化 权 利 等 各 种 人 权 的 因 素 造 成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往 往 位 于 偏 僻 地 区, 市 场 准 入 受 限, 卫 生 教 育 及 其 它 社 会 服 务 不 便 其 它 特 征 包 括 正 规 教 育 水 平 低, 健 康 状 况 不 佳 ( 艾 滋 病 毒 携 带 者 / 艾 滋 病 患 者 比 例 往 往 高 于 平 均 水 平 ), 组 织 结 构 不 够 完 善 由 于 存 在 诸 如 缺 乏 替 代 性 生 计 年 轻 人 失 业 工 作 条 件 不 卫 生 不 安 全 强 制 劳 役 童 工 等 问 题,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可 用 的 机 会 十 分 有 限 污 染 环 境 退 化 气 候 变 化 及 自 然 人 为 灾 害 等, 更 使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雪 上 加 霜 所 有 这 些 因 素 叠 加 在 一 起, 使 得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及 渔 工 面 临 重 重 困 难, 难 以 反 映 自 己 的 意 见, 难 以 捍 卫 自 己 的 人 权 及 权 属 权 利, 难 以 确 保 可 持 续 利 用 自 身 赖 以 生 存 的 渔 业 资 源 准 则 的 制 定 是 一 个 参 与 式 磋 商 过 程, 参 与 者 中 包 括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政 府 区 域 组 织 和 其 它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代 表 然 后,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 粮 农 组 织 ) 的 一 个 技 术 磋 商 会 于 2013 年 5 月 20-24 日 和 2014 年 2 月 3-7 日 举 行 了 两 次 会 议, 对 准 则 进 行 审 议 他 们 广 泛 考 虑 了 各 种 重 要 因 素 及 原 则, 包 括 平 等 和 无 歧 视 参 与 和 包 容 问 责 及 法 治 以 及 人 权 的 普 遍 不 可 分 割 相 互 联 系 和 相 互 依 存 原 则 准 则 遵 循 并 促 进 各 项 国 际 人 权, 为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及 其 相 关 文 书 提 供 补 充 准 则 还 考 虑 到 与 守 则 相 关 的 技 术 准 则, 如 题 为 增 强 小 规 模 渔 业 对 减 贫 和 粮 食 安 全 的 贡 献 的 第 10 号 负 责 任 渔 业 技 术 准 则, 以 及 其 它 自 愿 国 际 文 书, 如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范 围 内 土 地 渔 业 和 森 林 权 属 负 责 任 治 理 自 愿 准 则 ( 权 属 准 则 ) 和 支 持 在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范 围 内 逐 步 实 现 充 足 食 物 权 的 自 愿 准 则 ( 食 物 权 准 则 ) 等 鼓 励 各 国 和 其 它 利 益 相 关 方 除 遵 循 相 关 国 际 区 域 文 书 外, 也 参 照 准 则, 以 便 将 相 关 义 务 自 愿 性 承 诺 和 可 用 的 指 导 意 见 充 分 融 为 一 体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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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 分 引 言 1. 目 标 1.1 准 则 的 目 标 是 : a) 加 强 小 规 模 渔 业 对 全 球 粮 食 安 全 及 营 养 的 贡 献, 支 持 逐 步 实 现 充 足 食 物 权, b) 促 进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的 公 平 发 展 及 消 除 贫 困, 在 可 持 续 渔 业 管 理 背 景 下 改 善 渔 民 和 渔 工 的 社 会 经 济 状 况, c) 依 照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和 相 关 文 书, 对 渔 业 资 源 进 行 可 持 续 利 用 谨 慎 和 负 责 任 管 理 及 养 护, d) 加 大 小 规 模 渔 业 对 地 球 和 人 类 谋 求 未 来 可 持 续 的 经 济 社 会 和 环 境 发 展 所 做 的 贡 献, e) 为 制 定 并 实 施 旨 在 加 强 负 责 任 和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生 态 友 好 和 参 与 性 政 策 战 略 及 法 律 框 架 提 出 指 导 意 见, 供 各 国 和 利 益 相 关 方 考 虑, f) 提 高 公 众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文 化 作 用 贡 献 和 潜 力 的 认 识, 促 进 相 关 知 识 的 发 展, 考 虑 到 祖 辈 传 统 知 识 及 其 相 关 制 约 因 素 和 机 遇 1.2 为 了 实 现 这 些 目 标, 应 通 过 赋 权 于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包 括 赋 权 于 社 区 中 的 男 男 女 女, 使 其 参 与 决 策 过 程 及 承 担 可 持 续 利 用 渔 业 资 源 责 任, 并 着 重 关 注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需 要 及 弱 势 和 边 缘 化 群 体 的 利 益, 促 进 采 用 基 于 人 权 的 方 法 2. 性 质 和 范 围 2.1 准 则 为 自 愿 性 质, 适 用 于 所 有 各 种 背 景 下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涉 及 全 球 范 围, 特 别 注 重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需 要 2.2 准 则 涵 盖 海 洋 和 内 陆 水 域 中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即 涵 盖 参 与 相 关 价 值 链 中 包 括 产 前 和 产 后 的 全 部 活 动 的 男 男 女 女 小 规 模 渔 业 和 水 产 养 殖 业 之 间 的 重 要 关 联 得 到 承 认, 但 准 则 主 要 侧 重 捕 捞 渔 业 2.3 准 则 面 向 粮 农 组 织 成 员 及 非 成 员, 涉 及 国 家 的 所 有 层 面, 以 及 分 区 域 组 织 区 域 组 织 国 际 组 织 政 府 间 组 织 和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 渔 民 渔 工 相 关 社 区 传 统 或 习 惯 机 构 及 相 关 专 业 组 织 和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 准 则 还 面 向 研 究 机 构 及 学 术 机 构, 私 营 部 门, 非 政 府 组 织, 以 及 所 有 与 渔 业 部 门 沿 海 及 农 村 发 展 水 生 环 境 利 用 相 关 的 其 它 各 方 2.4 准 则 认 识 到 小 规 模 渔 业 种 类 繁 多, 也 根 本 不 存 在 已 获 得 各 方 认 同 的 有 关 该 子 行 业 的 统 一 定 义 因 此, 准 则 并 未 就 小 规 模 渔 业 提 出 一 个 标 准 定 义, 也 未 规 定 在 国 家 层 面 如 何 实 施 准 则 特 别 与 小 规 模 生 计 渔 业 和 渔 业 弱 势 人 群 相 关 为 确 保 准 则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透 明 度 和 问 责 制, 必 须 明 确 哪 些 活 动 哪 些 经 营 者 属 于 小 规 模, 并 确 定 需 要 特 殊 关 注 的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此 项 工 作 应 在 区 域 分 区 域 或 国 家 层 面 根 据 实 际 背 景 情 况 开 展 各 国 应 确 保 此 项 工 作 开 展 过 程 中 能 遵 循 有 意 义 实 质 性 参 与 磋 商 多 层 次 目 的 明 确 等 原 则, 使 男 性 和 女 性 的 声 音 都 能 得 到 倾 听 各 方 应 酌 情 支 持 和 参 与 此 过 程 2.5 准 则 应 按 国 家 法 律 体 系 及 其 体 制 予 以 解 释 和 实 施 3. 指 导 原 则 3.1 准 则 以 联 合 国 可 持 续 发 展 会 议 ( 里 约 +20 会 议 ) 结 果 文 件 我 们 期 望 的 未 来 1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和 其 他 相 关 文 书 所 确 定 的 国 际 人 权 标 准 负 责 任 渔 业 标 准 和 方 法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为 基 础, 特 别 关 注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和 对 逐 步 实 现 充 足 食 物 权 予 以 支 持 的 必 要 性 1. 人 权 和 尊 严 : 认 识 到 所 有 人 的 固 有 尊 严 及 平 等 且 不 可 剥 夺 的 人 权, 所 有 各 方 均 应 承 认 尊 重 促 进 保 护 各 项 人 权 原 则, 并 依 照 国 际 人 权 标 准 在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中 应 用 以 下 原 则 : 普 遍 性 和 不 可 剥 夺 性 ; 不 可 分 割 性 ; 相 互 依 存 及 相 互 关 联 ; 无 歧 视 和 平 等 ; 参 与 和 包 容 ; 问 责 制 和 法 治 各 国 应 尊 重 和 保 护 人 权 维 护 者 在 有 关 小 规 模 渔 业 工 作 中 的 权 利 包 括 涉 及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商 业 企 业 在 内 的 非 国 有 行 为 方 有 责 任 尊 重 人 权 各 国 应 对 非 国 有 行 为 方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活 动 范 围 进 行 监 管, 以 确 保 遵 照 国 际 人 权 标 准 2. 尊 重 文 化 : 承 认 和 尊 重 包 括 土 著 人 民 和 少 数 民 族 在 内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的 现 有 组 织 形 式 传 统 地 方 知 识 和 做 法, 鼓 励 妇 女 担 任 领 导 工 作 并 考 虑 到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第 5 条 3. 无 歧 视 : 促 进 消 除 小 规 模 渔 业 政 策 和 实 践 中 的 所 有 各 种 歧 视 4. 性 别 公 平 和 平 等 是 任 何 发 展 工 作 的 基 础 认 识 到 妇 女 在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发 挥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应 当 促 进 公 平 权 利 和 机 会 5. 公 平 和 平 等 : 无 论 在 法 律 上 和 实 践 中, 都 应 促 进 公 正 和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人, 包 括 享 有 各 项 人 权 的 平 等 权 利 同 时, 也 应 承 认 男 女 之 间 的 差 异, 并 采 取 具 体 措 施 加 快 实 现 事 实 上 的 平 等, 即 采 取 必 要 的 优 待 措 施 来 实 现 平 等 的 结 果, 特 别 是 对 于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而 言 6. 磋 商 和 参 与 : 考 虑 到 联 合 国 土 著 人 民 权 利 宣 言, 确 保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包 括 土 著 人 民, 能 够 积 极 自 由 有 效 有 意 义 和 知 情 地 参 与 有 关 渔 业 资 源 和 小 规 模 渔 业 作 业 区 及 周 边 土 地 的 整 个 管 理 决 策 过 程, 同 时 考 虑 到 各 方 之 间 现 存 的 权 力 不 平 衡 现 象 其 中 应 包 括 在 决 策 之 前 让 可 能 受 决 策 影 响 的 人 们 提 供 反 馈 和 支 持, 并 对 他 们 所 做 贡 献 做 出 回 应 7. 法 治 : 通 过 用 合 适 的 语 言 广 为 宣 传 适 用 于 所 有 人 公 平 执 行 和 独 立 裁 决 的 法 律, 采 取 一 种 以 法 规 为 基 础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方 式, 这 一 方 式 需 与 国 家 和 国 际 法 规 定 的 现 有 义 务 保 持 一 致, 并 适 当 顾 及 按 照 相 应 区 域 及 国 际 文 书 做 出 的 自 愿 承 诺 8. 透 明 度 : 用 合 适 的 语 言 明 确 界 定 并 广 泛 宣 传 政 策 法 律 及 程 序, 用 合 适 的 语 言 和 所 有 人 都 能 获 取 的 方 式 广 泛 宣 传 各 项 决 策 9. 问 责 : 个 人 公 共 机 构 及 非 国 家 行 为 方 均 应 依 照 法 治 原 则 对 自 己 的 行 为 及 决 策 负 责 10. 经 济 社 会 和 环 境 可 持 续 性 : 采 用 预 防 性 措 施, 开 展 风 险 管 理, 以 避 免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包 括 避 免 过 度 开 发 渔 业 资 源 和 对 环 境 社 会 和 经 济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11. 全 盘 和 综 合 方 法 : 承 认 渔 业 生 态 系 统 方 法 是 一 项 重 要 的 指 导 原 则, 接 受 生 态 系 统 所 有 组 成 部 分 和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生 计 均 具 有 全 面 性 和 可 持 续 性 这 一 观 点, 并 确 保 实 现 跨 部 门 协 调, 因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与 许 多 其 他 行 业 有 着 密 切 关 联 并 依 赖 于 其 它 行 业 12. 社 会 责 任 : 促 进 社 区 团 结 和 集 体 责 任 感 并 应 鼓 励 营 造 一 种 促 进 各 利 益 相 关 方 相 互 合 作 的 环 境 13. 可 行 性 和 社 会 经 济 合 理 性 : 确 保 为 改 善 小 规 模 渔 业 治 理 和 发 展 而 制 定 的 各 项 政 策 战 略 计 划 及 行 动 都 具 有 社 会 经 济 可 行 性 和 合 理 性 这 些 政 策 战 略 计 划 和 行 动 应 以 现 有 条 件 为 依 据, 易 于 实 施, 能 适 应 不 断 变 化 的 形 势, 并 应 为 社 区 恢 复 能 力 提 供 支 持 4. 与 其 它 国 际 文 书 的 关 系 4.1 对 准 则 进 行 解 释 和 应 用 时, 应 尊 重 国 家 及 国 际 法 规 定 的 现 有 权 利 和 义 务, 并 适 当 顾 2

及 按 照 相 应 区 域 及 国 际 文 书 做 出 的 自 愿 承 诺 准 则 对 涉 及 人 权 负 责 任 渔 业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相 关 国 家 区 域 和 国 际 举 措 起 到 补 充 和 支 持 作 用 准 则 是 对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的 补 充, 将 依 照 此 项 文 书 为 负 责 任 渔 业 和 可 持 续 资 源 利 用 提 供 支 持 4.2 准 则 中 的 任 何 内 容 都 不 应 被 解 读 为 限 制 或 削 弱 一 国 在 国 际 法 下 所 承 担 的 任 何 权 利 或 义 务 可 利 用 准 则 为 法 规 的 修 订 提 供 指 导, 推 动 制 定 新 的 或 补 充 性 法 律 条 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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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 分 负 责 任 渔 业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5. 小 规 模 渔 业 权 属 治 理 和 资 源 管 理 5.1 准 则 认 识 到 有 必 要 对 水 生 生 物 多 样 性 及 自 然 资 源 开 展 负 责 任 可 持 续 利 用, 以 满 足 当 代 及 子 孙 后 代 的 发 展 及 环 境 需 求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需 要 稳 定 的 资 源 权 属 权 利 2, 作 为 其 社 会 和 文 化 福 利 生 计 及 其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基 础 准 则 支 持 对 负 责 任 渔 业 及 生 态 系 统 管 理 带 来 的 利 益 进 行 公 平 分 配, 使 小 规 模 生 产 男 女 渔 民 和 渔 工 均 能 从 中 获 益 5a. 负 责 任 权 属 治 理 5.2 所 有 各 方 应 承 认,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相 应 的 土 地 渔 业 及 森 林 负 责 任 治 理 是 实 现 人 权 粮 食 安 全 扶 贫 可 持 续 生 计 社 会 稳 定 住 房 保 障 经 济 增 长 及 农 村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5.3 各 国 根 据 本 国 法 律 应 确 保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渔 工 及 其 社 区 能 享 有 安 全 平 等 符 合 社 会 和 文 化 习 惯 的 ( 海 洋 及 内 陆 ) 渔 业 资 源 权 属 权 利 和 小 规 模 渔 业 区 及 毗 邻 地 区 土 地 权 属 权 利, 应 特 别 关 注 女 性 的 权 属 权 利 5.4 各 国 根 据 其 法 律, 以 及 所 有 其 他 各 方, 都 应 承 认 尊 重 和 保 护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享 有 的 水 生 资 源 及 土 地 和 小 规 模 渔 业 区 的 所 有 形 式 的 合 法 权 属 权 利, 酌 情 考 虑 到 习 惯 权 利 必 要 时, 为 了 保 护 各 种 形 式 的 合 法 权 属 权 利, 应 当 制 定 这 方 面 法 律 各 国 应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确 认 记 录 和 尊 重 合 法 权 属 权 利 人 及 其 权 利 应 依 照 国 际 人 权 法, 采 取 措 施, 承 认 尊 重 和 保 护 包 括 土 著 人 民 和 少 数 民 族 在 内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在 渔 业 资 源 及 土 地 获 取 方 面 的 地 方 性 规 范 和 做 法 以 及 习 惯 性 或 照 顾 性 做 法 在 这 方 面, 应 当 酌 情 考 虑 到 联 合 国 土 著 人 民 权 利 宣 言 和 在 民 族 或 族 裔 宗 教 和 语 言 上 属 于 少 数 群 体 的 人 的 权 利 宣 言 一 旦 宪 法 或 立 法 改 革 在 加 强 妇 女 权 利 的 同 时, 导 致 妇 女 权 利 与 习 惯 做 法 出 现 冲 突, 各 方 应 协 力 合 作, 将 相 关 变 化 纳 入 习 惯 权 属 体 系 中 5.5 各 国 应 承 认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和 土 著 人 民 发 挥 恢 复 保 持 保 护 和 共 同 管 理 当 地 水 生 和 沿 海 生 态 系 统 的 作 用 5.6 如 国 家 拥 有 或 掌 控 着 水 资 源 ( 包 括 渔 业 资 源 ) 及 土 地 资 源, 就 应 确 定 资 源 的 使 用 方 式 及 权 属 权 利, 尤 其 要 考 虑 到 社 会 经 济 和 环 境 大 目 标 各 国 在 必 要 时 应 承 认 和 保 护 特 别 是 由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集 体 使 用 和 管 理 的 公 共 资 源 5.7 充 分 注 意 到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第 6.18 条, 各 国 应 酌 情 给 予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优 先 进 入 国 家 管 辖 范 围 内 水 域 捕 鱼 的 权 利, 以 实 现 不 同 群 体 特 别 是 弱 势 群 体 之 间 的 公 平 适 当 时, 应 考 虑 采 取 具 体 措 施, 尤 其 是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设 立 专 属 区 并 加 以 实 施 在 与 第 三 国 和 第 三 方 签 订 资 源 获 取 协 议 之 前, 应 给 予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充 分 考 虑 5.8 各 国 应 采 取 措 施 促 进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公 平 获 取 渔 业 资 源, 酌 情 包 括 重 新 分 配 性 改 革, 同 时 考 虑 到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范 围 内 土 地 渔 业 和 森 林 权 属 负 责 任 治 理 自 愿 准 则 的 规 定 5.9 各 国 应 确 保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不 被 任 意 逐 出 自 己 的 家 园, 确 保 他 们 的 合 法 权 属 权 利 不 被 剥 夺 或 侵 害 各 国 应 承 认, 来 自 小 规 模 渔 业 渔 区 内 其 它 使 用 者 的 竞 争 正 日 趋 激 烈,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特 别 是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往 往 在 与 其 它 2. 权 属 权 利 一 词 以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范 围 内 土 地 渔 业 及 森 林 权 属 负 责 任 治 理 自 愿 准 则 为 准 5

行 业 出 现 冲 突 时 沦 为 弱 势 一 方 如 果 其 生 计 受 到 其 它 行 业 发 展 和 活 动 的 威 胁, 他 们 可 能 需 要 特 殊 支 持 5.10 各 国 和 其 他 各 方 应 在 执 行 可 能 影 响 到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的 大 规 模 发 展 项 目 之 前, 通 过 进 行 影 响 研 究 考 虑 社 会 经 济 和 环 境 影 响, 并 根 据 本 国 法 律 与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进 行 有 效 和 有 意 义 的 磋 商 5.11 各 国 应 通 过 公 正 且 具 备 能 力 的 司 法 和 行 政 管 理 机 构, 根 据 本 国 法 律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和 个 人, 包 括 弱 势 和 边 缘 化 群 体, 及 时 提 供 有 效 解 决 有 关 权 属 权 利 的 纠 纷 的 负 担 得 起 的 手 段, 包 括 解 决 此 类 纠 纷 的 其 它 替 代 性 手 段, 并 应 提 供 有 效 补 救 措 施, 必 要 时 可 能 包 括 申 诉 权 这 些 补 救 措 施 应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得 到 及 时 执 行, 可 能 包 括 归 还 权 利 赔 偿 正 当 补 偿 和 偿 还 5.12 各 国 应 努 力 采 取 措 施, 帮 助 那 些 因 自 然 灾 害 和 / 或 武 装 冲 突 而 失 去 家 园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重 返 传 统 渔 场 及 沿 海 土 地, 并 顾 及 渔 业 资 源 的 可 持 续 性 各 国 应 建 立 相 关 机 制, 支 持 因 严 重 侵 犯 人 权 的 事 件 而 受 到 影 响 的 渔 业 社 区 重 新 生 活 和 重 建 生 计 此 类 措 施 应 包 括 在 发 生 自 然 灾 害 和 / 或 武 装 冲 突 时, 消 除 权 属 活 动 中 针 对 妇 女 的 任 何 形 式 的 歧 视 5b. 可 持 续 资 源 管 理 5.13 各 国 及 所 有 参 与 渔 业 管 理 的 各 方 均 应 采 取 措 施, 实 现 渔 业 资 源 的 长 期 保 护 和 可 持 续 利 用, 为 粮 食 生 产 奠 定 生 态 基 础 各 方 应 履 行 国 家 及 国 际 法 规 定 的 现 有 义 务 以 及 按 照 包 括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在 内 的 文 书 做 出 的 自 愿 承 诺, 推 动 和 实 施 能 合 理 认 识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需 求 和 机 遇 的 适 当 管 理 体 系 5.14 各 方 应 承 认, 权 利 和 责 任 同 时 存 在, 权 属 权 利 和 义 务 相 互 平 衡, 为 长 期 保 护 和 可 持 续 利 用 资 源 维 护 粮 食 生 产 的 生 态 基 础 提 供 支 持 小 规 模 渔 业 应 利 用 对 水 生 环 境 及 相 关 物 种 造 成 的 破 坏 最 小 有 助 于 维 护 资 源 可 持 续 性 的 捕 捞 方 法 5.15 各 国 应 促 进 培 训 和 支 持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按 照 其 法 定 权 属 权 利 和 体 系 参 与 活 动, 担 负 起 自 身 责 任, 对 自 身 赖 以 生 存 和 作 为 传 统 谋 生 基 础 的 资 源 实 施 管 理 因 此, 各 国 应 促 使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参 与 影 响 到 他 们 生 计 手 段 的 管 理 措 施, 包 括 保 护 区 的 设 计 规 划 和 必 要 时 的 实 施 工 作, 特 别 关 注 女 性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的 平 等 参 与 应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促 进 采 用 参 与 式 管 理 制 度, 如 共 管 制 度 5.16 各 国 应 确 保 建 立 适 用 于 和 适 合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监 测 控 制 和 监 督 系 统, 或 促 进 应 用 现 有 此 类 体 系 各 国 应 当 为 这 些 体 系 提 供 支 持, 让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适 当 参 与, 并 推 动 在 共 管 制 下 做 出 参 与 式 安 排 各 国 应 确 保 建 立 有 效 的 监 测 和 执 行 机 制, 制 止 预 防 和 消 除 会 对 海 洋 和 内 陆 生 态 系 统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的 任 何 形 式 的 非 法 和 / 或 破 坏 性 捕 鱼 行 为 各 国 应 努 力 改 进 捕 鱼 活 动 的 登 记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应 支 持 监 测 控 制 和 监 督 系 统, 向 国 家 渔 业 当 局 提 供 活 动 管 理 所 需 的 信 息 5.17 各 国 应 确 保 通 过 参 与 式 和 得 到 法 律 支 持 的 过 程, 明 确 和 商 定 共 同 管 理 中 各 方 和 各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各 自 角 色 和 责 任 各 方 均 有 责 任 承 担 商 定 的 管 理 角 色 应 尽 一 切 努 力 促 使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的 利 益 能 够 在 相 关 地 方 及 国 家 级 专 业 协 会 和 渔 业 机 构 中 得 到 反 映, 并 使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积 极 参 与 相 关 决 策 和 政 策 制 定 过 程 5.18 各 国 和 各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应 鼓 励 和 支 持 男 性 和 女 性 平 等 发 挥 作 用 及 平 等 参 与, 无 论 在 产 前 产 中 还 是 产 后 共 管 和 推 动 负 责 任 渔 业 的 过 程 中, 都 能 贡 献 出 自 身 的 知 识 观 点, 反 映 自 身 的 需 求 各 方 应 特 别 关 注 有 必 要 确 保 女 性 的 公 平 参 与, 并 制 定 具 体 措 施, 确 保 完 成 此 项 目 标 6

5.19 如 存 在 跨 界 及 其 它 类 似 情 况, 如 共 有 水 域 及 渔 业 资 源, 各 国 应 共 同 开 展 工 作, 确 保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享 有 的 权 属 权 利 得 到 保 护 5.20 各 国 应 避 免 采 取 可 能 有 助 于 捕 捞 能 力 过 剩 从 而 造 成 资 源 开 发 过 度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政 策 和 财 政 措 施 6. 社 会 发 展 就 业 和 体 面 劳 动 6.1 各 方 应 考 虑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管 理 和 发 展 采 取 综 合 全 盘 和 生 态 系 统 性 方 针, 期 间 充 分 考 虑 到 生 计 类 别 的 复 杂 性 可 能 需 要 适 当 关 注 社 会 发 展, 确 保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得 到 赋 权, 享 有 人 权 6.2 各 国 应 促 进 对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进 行 投 资, 如 卫 生 教 育 扫 盲 数 字 包 容 和 其 它 技 能 培 训, 为 渔 业 资 源 创 造 附 加 值 和 提 高 认 识 各 国 应 采 取 措 施, 通 过 国 家 和 国 内 地 区 性 活 动, 逐 步 确 保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成 员 能 获 得 此 类 承 担 得 起 的 服 务 及 其 它 基 础 性 服 务, 包 括 良 好 的 住 房 安 全 和 卫 生 的 基 本 清 洁 设 施 个 人 和 家 庭 安 全 饮 用 水 及 能 源 服 务 在 提 供 服 务 和 实 现 无 歧 视 及 其 它 人 权 时, 必 要 时 应 接 受 和 推 动 优 待 女 性 土 著 人 民 及 弱 势 和 边 缘 化 群 体 的 观 点, 以 确 保 平 等 享 受 惠 益 6.3 各 国 应 促 进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渔 工 的 社 会 保 障, 应 考 虑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特 征, 实 施 涵 盖 整 个 价 值 链 各 环 节 的 安 全 计 划 6.4 各 国 应 支 持 与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相 关 的 其 它 各 类 服 务 的 发 展 和 获 取, 如 储 蓄 信 贷 和 保 险 计 划, 特 别 侧 重 确 保 女 性 能 获 得 此 类 服 务 6.5 各 国 应 承 认 小 规 模 渔 业 价 值 链 中 所 有 活 动 都 属 于 经 济 职 业 性 活 动 : 产 前 产 后 活 动 ; 在 水 生 环 境 中 或 陆 地 上 ; 由 男 性 或 女 性 从 事 所 有 活 动 都 应 得 到 考 虑 : 兼 职 临 时 性 和 / 或 生 计 型 应 促 进 提 供 职 业 和 组 织 发 展 机 遇, 特 别 是 针 对 从 事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产 后 活 动 的 渔 工 及 女 性 等 弱 势 群 体 6.6 各 国 应 推 进 正 式 和 非 正 式 行 业 所 有 小 规 模 渔 业 工 人 的 体 面 工 作 各 国 应 创 造 适 当 条 件, 确 保 正 式 和 非 正 式 行 业 的 渔 业 活 动 得 到 考 虑,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保 证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可 持 续 性 6.7 各 国 应 依 照 国 家 和 国 际 人 权 标 准 采 取 措 施, 以 逐 步 实 现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和 渔 工 享 有 充 足 生 活 水 准 的 权 利 和 劳 动 权 利 各 国 应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营 造 一 个 有 利 环 境 各 国 应 推 行 针 对 海 洋 淡 水 和 土 地 使 用 的 包 容 性 无 歧 视 和 完 善 的 经 济 政 策, 使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及 其 它 食 物 生 产 者, 尤 其 是 女 性, 能 够 通 过 自 身 的 劳 动 资 本 和 管 理, 公 平 获 得 回 报, 并 鼓 励 对 自 然 资 源 开 展 保 护 和 可 持 续 管 理 6.8 各 国 和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方 在 必 要 时, 为 促 进 可 持 续 资 源 利 用 和 生 计 多 样 化, 应 支 持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在 从 渔 业 相 关 活 动 中 创 收 的 基 础 上, 利 用 现 有 的 补 充 性 替 代 创 收 机 会, 并 支 持 他 们 开 发 新 的 补 充 性 替 代 创 收 机 会 小 规 模 渔 业 在 地 方 经 济 中 的 作 用 和 该 子 行 业 与 大 经 济 的 联 系 应 该 得 到 承 认 并 加 以 利 用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应 从 社 区 旅 游 业 和 小 型 负 责 任 水 产 养 殖 业 等 相 关 发 展 中 公 平 获 益 6.9 所 有 各 方 应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中 的 男 性 及 女 性 创 造 条 件, 使 他 们 能 够 在 一 个 没 有 犯 罪 暴 力 有 组 织 犯 罪 活 动 海 盗 行 为 偷 盗 性 虐 待 腐 败 和 滥 用 权 力 的 环 境 中 捕 鱼 和 从 事 渔 业 相 关 活 动 各 方 应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暴 力, 保 护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女 性 免 遭 此 类 暴 力 各 国 应 确 保 帮 助 尤 其 是 暴 力 虐 待 行 为 的 受 害 者 伸 张 正 义, 包 括 在 家 庭 或 社 区 内 伸 张 正 义 6.10 各 国 及 各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包 括 传 统 习 惯 权 力 部 门, 应 理 解 承 认 和 尊 重 小 规 模 渔 业 领 域 迁 徙 型 渔 民 及 渔 工 所 发 挥 的 作 用, 因 为 迁 徙 行 为 是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一 项 常 见 的 生 计 策 略 各 国 及 各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应 开 展 合 作, 7

建 立 适 当 框 架, 以 便 能 够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使 那 些 参 与 渔 业 资 源 可 持 续 利 用 和 不 对 当 地 社 区 渔 业 治 理 及 小 规 模 渔 业 发 展 造 成 破 坏 的 迁 徙 人 群 实 现 公 平 充 分 融 入 各 国 应 认 识 到 各 自 国 家 政 府 之 间 就 小 规 模 渔 业 领 域 渔 民 和 渔 工 跨 国 界 迁 徙 进 行 协 调 的 重 要 性 应 与 小 规 模 渔 业 组 织 和 机 构 协 商 确 定 政 策 和 管 理 措 施 6.11 各 国 应 认 识 并 解 决 渔 民 跨 界 流 动 的 深 层 原 因 和 后 果, 帮 助 了 解 影 响 小 规 模 渔 业 可 持 续 性 的 跨 界 问 题 6.12 各 国 应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和 国 际 人 权 标 准 及 本 国 参 加 的 国 际 文 书, 如 经 济 社 会 及 文 化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和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相 关 公 约 等, 制 定 和 实 施 必 要 法 规, 以 解 决 所 有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及 渔 工 的 职 业 健 康 问 题 和 不 公 平 劳 动 条 件 问 题 各 方 应 努 力 确 保 职 业 健 康 和 安 全 成 为 各 项 渔 业 管 理 和 发 展 举 措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分 6.13 各 国 应 消 除 强 制 劳 役 现 象, 防 止 男 女 老 少 沦 为 债 奴,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保 护 渔 民 及 渔 工, 包 括 迁 徙 者, 以 彻 底 消 除 渔 业 部 门, 包 括 小 规 模 渔 业 部 门 中 的 强 制 劳 役 现 象 6.14 各 国 应 提 供 学 校 及 教 育 服 务, 以 满 足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的 需 求, 帮 助 年 轻 一 代 获 得 收 入 好 体 面 的 就 业 机 会, 尊 重 他 们 的 职 业 选 择, 并 为 男 女 童 和 年 轻 男 女 提 供 平 等 机 会 6.15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应 认 识 到 儿 童 福 利 和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造 福 儿 童 及 整 个 社 会 儿 童 应 有 上 学 的 机 会, 免 受 各 种 虐 待, 其 相 关 权 利 应 依 照 儿 童 权 利 公 约 受 到 尊 重 6.16 各 方 应 认 识 到 ( 内 陆 及 海 洋 渔 业 中 ) 海 上 安 全 问 题 相 关 事 务 的 复 杂 性 以 及 造 成 安 全 不 足 的 多 重 原 因 这 适 用 于 所 有 捕 捞 行 为 各 国 应 依 照 粮 农 组 织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和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的 各 项 国 际 准 则, 确 保 针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的 捕 捞 活 动 和 海 上 安 全 问 题 制 定 颁 布 和 实 施 合 理 的 国 家 法 规 3 6.17 各 国 应 认 识 到, 要 加 强 小 规 模 渔 业 ( 内 陆 及 海 洋 ) 的 海 上 安 全, 包 括 职 业 健 康 及 安 全, 最 好 的 方 法 就 是 在 必 要 时 制 定 和 实 施 连 贯 全 面 的 国 家 战 略, 由 渔 民 本 身 积 极 参 与, 其 内 容 酌 情 包 括 区 域 协 调 此 外,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的 海 上 安 全 也 应 纳 入 总 体 的 渔 业 管 理 各 国 应 提 供 一 系 列 支 持, 特 别 是 坚 持 全 国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实 施 海 上 安 全 宣 传 教 育 计 划, 并 针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海 上 安 全 制 定 相 关 立 法 现 有 机 构 和 社 区 组 织 更 好 地 开 展 合 规 数 据 收 集 培 训 宣 传 教 育 科 研 及 救 援 等 活 动 的 作 用 应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得 到 承 认 各 国 应 对 获 取 小 型 渔 船 海 上 救 援 信 息 和 进 入 紧 急 事 件 定 位 系 统 予 以 促 进 6.18 考 虑 到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范 围 内 土 地 渔 业 和 森 林 权 属 负 责 任 治 理 自 愿 准 则, 包 括 第 25 节 4, 当 发 生 武 装 冲 突 时, 根 据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律, 各 缔 约 方 应 保 护 小 规 模 渔 业 利 益 相 关 方 的 人 权 和 尊 严, 使 他 们 能 够 保 持 传 统 生 计, 进 入 传 统 渔 场, 保 持 其 文 化 和 生 活 方 式 应 促 进 他 们 有 效 参 与 对 其 有 影 响 的 决 策 7. 价 值 链 产 后 及 贸 易 7.1 各 方 应 认 识 到 小 规 模 渔 业 产 后 子 行 业 及 其 行 为 方 在 价 值 链 中 发 挥 的 中 心 作 用 由 于 价 值 链 中 各 方 的 权 力 关 系 中 有 时 存 在 不 平 等 现 象, 且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可 能 需 要 特 殊 支 持, 因 此 3. 这 些 法 规 包 括 1968 年 渔 民 和 渔 船 安 全 守 则 ( 修 订 版 ),1980 年 粮 农 组 织 -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关 于 小 型 渔 船 设 计 建 造 设 备 的 自 愿 准 则,2010 年 船 长 不 足 12 米 甲 板 渔 船 和 无 甲 板 渔 船 安 全 建 议 等 4. 第 25 节 题 为 与 土 地 渔 业 和 森 林 权 属 有 关 的 冲 突 8

各 方 要 确 保 产 后 各 行 为 方 能 够 参 与 相 关 决 策 过 程 7.2 各 方 应 认 识 到 女 性 通 常 在 产 后 子 行 业 中 发 挥 的 作 用, 并 支 持 采 取 改 进 措 施, 为 女 性 的 此 类 劳 动 提 供 便 利 各 国 应 确 保 为 女 性 提 供 所 需 的 便 利 设 施 及 服 务, 使 她 们 在 产 后 子 行 业 中 维 持 和 加 强 自 身 生 计 7.3 各 国 应 为 适 当 的 基 础 设 施 组 织 结 构 和 能 力 发 展 推 动 提 供 和 鼓 励 相 关 投 资,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产 后 子 行 业 提 供 支 持, 以 便 以 负 责 任 可 持 续 的 方 式 生 产 供 应 国 内 外 市 场 的 高 质 量 安 全 的 鱼 及 水 产 品 7.4 各 国 及 发 展 伙 伴 应 承 认 传 统 形 式 的 渔 民 和 渔 工 协 会, 促 进 其 在 价 值 链 各 环 节 的 充 分 组 织 发 展 和 能 力 发 展,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强 化 他 们 的 收 入 和 生 计 安 全 因 此, 应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部 门 的 合 作 社 专 业 组 织 和 其 他 组 织 机 构 以 及 拍 卖 等 销 售 机 制 的 建 立 和 发 展 提 供 适 当 的 支 持 7.5 各 方 应 当 还 通 过 现 有 的 传 统 及 当 地 有 效 技 术 当 地 创 新 技 术 及 符 合 文 化 习 惯 的 技 术 转 让, 避 免 产 后 损 失 和 浪 费, 并 寻 求 办 法 创 造 增 值 机 会 应 促 进 按 照 生 态 系 统 方 法 采 用 环 保 上 可 持 续 的 做 法, 以 遏 制 小 规 模 渔 业 处 理 和 加 工 过 程 中 投 入 物 ( 水 薪 柴 等 ) 的 浪 费 7.6 各 国 应 为 进 入 当 地 国 家 区 域 及 国 际 市 场 提 供 便 利, 促 进 小 规 模 渔 业 产 品 的 公 平 无 歧 视 贸 易 各 国 应 联 手 合 作 实 施 贸 易 规 定 和 程 序, 特 别 是 支 持 小 规 模 渔 业 产 品 的 区 域 性 贸 易 的 贸 易 规 定 和 程 序, 酌 情 考 虑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的 各 项 协 定, 牢 记 世 贸 组 织 成 员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7.7 各 国 应 适 当 考 虑 国 际 鱼 和 水 产 品 贸 易 以 及 纵 向 一 体 化 趋 势 对 当 地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渔 工 及 其 所 在 社 区 产 生 的 影 响 各 国 应 确 保 国 际 鱼 类 贸 易 及 出 口 生 产 的 发 展 不 会 对 人 们 的 营 养 需 要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特 别 是 那 些 以 鱼 类 作 为 饮 食 健 康 和 福 祉 关 键 组 成 部 分 和 难 以 获 取 或 无 力 购 买 其 它 类 似 食 物 的 人 们 7.8 各 国 各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和 价 值 链 中 其 它 行 为 方 均 应 认 识 到, 国 际 贸 易 的 利 益 应 当 公 平 分 配 各 国 应 当 确 保 建 立 有 效 渔 业 管 理 体 系, 以 防 止 市 场 需 求 引 发 资 源 过 度 开 发, 从 而 对 渔 业 资 源 可 持 续 性 粮 食 安 全 和 营 养 带 来 威 胁 此 类 渔 业 管 理 体 系 应 包 括 负 责 任 产 后 活 动 政 策 和 行 动, 使 小 规 模 生 产 渔 民 及 整 个 价 值 链 中 其 他 行 为 方 能 够 公 平 分 享 出 口 收 入 利 益 7.9 各 国 应 采 纳 政 策 和 程 序, 包 括 环 境 社 会 和 其 他 相 关 评 估, 来 确 保 公 平 处 理 国 际 贸 易 对 环 境 小 规 模 渔 业 文 化 生 计 及 有 关 粮 食 安 全 的 特 别 需 求 带 来 的 负 面 影 响 此 类 政 策 和 程 序 中 应 包 括 和 各 利 益 相 关 方 开 展 磋 商 7.10 各 国 应 努 力 帮 助 小 规 模 渔 业 价 值 链 中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获 取 所 有 相 关 市 场 及 贸 易 资 讯 小 规 模 渔 业 利 益 相 关 方 应 能 获 得 及 时 准 确 的 市 场 信 息, 以 便 及 时 适 应 不 断 变 化 的 市 场 条 件 能 力 发 展 也 很 重 要, 它 能 帮 助 所 有 小 规 模 渔 业 利 益 相 关 方, 特 别 是 女 性 和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适 应 全 球 市 场 趋 势 及 当 地 形 势, 并 从 相 关 机 遇 中 公 平 获 益, 同 时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8. 性 别 平 等 8.1 各 方 应 认 识 到, 实 现 性 别 平 等 需 要 各 方 协 力 合 作, 性 别 主 流 化 应 成 为 所 有 小 规 模 渔 业 发 展 战 略 的 一 部 分 内 容 这 些 战 略 旨 在 实 现 性 别 平 等, 在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下 需 要 采 用 不 同 方 式, 并 应 向 歧 视 妇 女 的 行 为 挑 战 8.2 各 国 应 履 行 国 际 人 权 法 规 定 的 义 务, 实 施 其 所 加 入 的 相 关 文 书, 特 别 是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并 应 谨 记 北 京 宣 言 及 9

行 动 纲 领 各 国 应 努 力 保 证 妇 女 参 与 针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政 策 决 策 过 程 各 国 应 采 取 具 体 措 施 解 决 对 女 性 的 歧 视 问 题, 同 时 为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特 别 是 女 渔 工 及 其 组 织 创 造 空 间, 使 她 们 参 与 对 各 项 措 施 实 施 情 况 的 监 督 应 鼓 励 女 性 参 与 渔 业 组 织, 并 提 供 相 关 的 组 织 发 展 支 持 8.3 各 国 应 制 定 政 策 和 法 律 以 实 现 性 别 平 等, 酌 情 修 订 不 符 合 性 别 平 等 原 则 的 法 律 政 策 和 措 施, 同 时 顾 及 社 会 经 济 和 文 化 方 面 各 国 应 带 头 采 取 行 动 来 实 现 性 别 平 等, 特 别 是 通 过 同 时 招 聘 男 性 和 女 性 担 任 推 广 工 作 人 员, 并 确 保 男 性 和 女 性 能 够 平 等 获 得 与 渔 业 相 关 的 推 广 及 技 术 服 务, 包 括 法 律 支 持 各 方 应 开 展 合 作, 建 立 有 效 评 价 系 统, 评 估 法 律 政 策 行 动 对 提 高 妇 女 地 位 实 现 性 别 平 等 的 作 用 8.4 各 方 应 鼓 励 开 发 适 用 于 妇 女 所 从 事 小 规 模 渔 业 领 域 工 作 的 更 好 的 重 要 技 术 9. 灾 害 风 险 和 气 候 变 化 9.1 各 国 应 认 识 到,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包 括 在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背 景 下, 需 要 根 据 联 合 国 气 候 变 化 框 架 公 约 ( 框 架 公 约 ) 的 目 标 原 则 和 条 款, 采 取 重 大 紧 急 行 动, 并 考 虑 到 联 合 国 可 持 续 发 展 会 议 ( 里 约 +20 会 议 ) 成 果 文 件 我 们 期 望 的 未 来 9.2 各 国 应 承 认 并 顾 及 自 然 灾 害 人 为 灾 害 和 气 候 变 化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产 生 不 同 影 响 各 国 应 通 过 和 渔 业 社 区 开 展 全 面 有 效 的 磋 商, 酌 情 制 定 出 政 策 及 计 划 来 解 决 渔 业 中 的 气 候 变 化 问 题, 特 别 要 制 定 适 应 和 缓 解 战 略 以 及 提 高 恢 复 能 力 的 战 略, 土 著 人 民 男 性 和 女 性 均 应 参 与 此 类 磋 商, 还 要 特 别 关 注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应 当 对 生 活 在 小 岛 屿 上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给 予 特 别 支 持, 因 为 气 候 变 化 可 能 会 对 粮 食 安 全 房 屋 生 计 带 来 特 殊 影 响 9.3 各 方 应 认 识 到 有 必 要 采 取 综 合 全 盘 方 针, 包 括 跨 部 门 合 作, 以 便 应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的 灾 害 风 险 和 气 候 变 化 各 国 和 其 他 相 关 方 应 采 取 措 施, 解 决 由 非 渔 业 相 关 的 人 为 因 素 导 致 的 污 染 沿 海 侵 蚀 和 沿 海 栖 生 地 破 坏 等 问 题 此 类 问 题 会 对 渔 业 社 区 的 生 计 和 他 们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带 来 的 影 响 的 能 力 造 成 严 重 破 坏 9.4 各 国 应 考 虑 向 受 气 候 变 化 或 自 然 和 人 为 灾 害 影 响 的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提 供 帮 助 和 支 持, 酌 情 通 过 适 应 计 划 减 缓 计 划 和 援 助 计 划 提 供 9.5 关 于 影 响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人 为 灾 害, 责 任 方 应 当 负 责 9.6 各 方 应 考 虑 气 候 变 化 可 能 对 产 后 子 行 业 带 来 的 影 响, 如 对 鱼 类 物 种 及 数 量 变 化 鱼 类 质 量 及 保 存 期 以 及 对 市 场 销 售 点 的 影 响 各 国 应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行 为 方 提 供 支 持, 帮 助 他 们 采 取 调 整 措 施 来 减 少 负 面 影 响 引 入 新 技 术 时, 应 确 保 具 备 灵 活 性 和 适 应 性, 以 应 对 物 种 产 品 和 市 场 各 方 面 的 未 来 变 化 和 气 候 变 异 9.7 各 国 应 了 解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应 急 行 动 和 防 灾 备 灾 之 间 的 联 系, 并 采 纳 救 灾 - 发 展 连 续 体 的 概 念 应 在 应 急 行 动 全 过 程 中 考 虑 较 长 期 发 展 目 标, 包 括 在 紧 急 救 灾 阶 段, 恢 复 重 建 工 作 应 包 括 采 取 行 动 降 低 对 未 来 潜 在 威 胁 的 易 受 害 性 应 在 灾 害 应 对 和 重 建 过 程 中 贯 彻 重 建 更 美 好 的 概 念 9.8 各 方 应 促 进 小 规 模 渔 业 在 气 候 变 化 相 关 努 力 中 发 挥 作 用, 并 应 鼓 励 和 支 持 该 子 行 业 提 高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包 括 捕 捞 产 后 销 售 在 内 的 整 个 价 值 链 的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9.9 各 国 应 酌 情 考 虑 让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以 透 明 方 式 获 得 适 应 资 金 设 施 和 / 或 文 化 上 适 当 的 气 候 变 化 适 应 技 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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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 分 确 保 创 建 有 利 环 境, 为 实 施 工 作 提 供 支 持 10. 政 策 连 贯 性 机 构 协 调 和 协 作 10.1 各 国 应 认 识 到 有 必 要 就 政 策 连 贯 性 开 展 工 作, 特 别 是 国 家 立 法, 国 际 人 权 法, 包 括 有 关 土 著 人 民 的 文 书 在 内 的 其 他 国 际 文 书, 经 济 发 展 政 策, 能 源 教 育 卫 生 和 农 村 政 策, 环 境 保 护, 粮 食 安 全 及 营 养 政 策, 劳 动 及 就 业 政 策, 贸 易 政 策, 灾 害 风 险 管 理 和 气 候 变 化 适 应 政 策, 渔 业 资 源 获 取 安 排 以 及 其 它 旨 在 促 进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整 体 发 展 的 渔 业 行 业 政 策 计 划 行 动 投 资 之 间 的 连 贯 性 应 特 别 关 注 性 别 平 等 和 公 平 10.2 各 国 在 必 要 时 应 制 定 和 采 用 空 间 规 划 方 法, 包 括 内 陆 和 海 洋 空 间 规 划 方 法, 适 当 考 虑 到 小 规 模 渔 业 在 沿 海 地 区 综 合 管 理 过 程 中 的 利 益 和 作 用 应 通 过 磋 商 参 与 和 宣 传, 就 有 监 管 的 空 间 规 划 酌 情 制 定 注 重 性 别 问 题 的 政 策 和 法 律 必 要 时, 应 在 正 式 规 划 体 系 中 考 虑 小 规 模 渔 业 及 其 它 社 区 所 采 用 的 规 划 和 国 土 开 发 方 式 以 及 此 类 社 区 内 部 的 决 策 过 程 10.3 各 国 应 采 取 政 策 措 施 来 确 保 会 对 海 洋 和 内 陆 水 体 及 生 态 系 统 产 生 影 响 的 政 策 能 够 协 调 一 致, 确 保 渔 业 农 业 及 其 它 自 然 资 源 政 策 能 形 成 合 力, 共 同 加 强 这 些 行 业 提 供 的 相 互 关 联 的 生 计 10.4 各 国 应 确 保 渔 业 政 策 能 为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和 消 除 饥 饿 与 贫 困 指 明 长 期 目 标, 采 用 生 态 系 统 方 法 渔 业 的 总 体 政 策 框 架 应 符 合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长 期 目 标 和 政 策 框 架, 并 符 合 人 权, 特 别 要 关 注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人 们 10.5 各 国 应 创 建 和 推 动 各 种 体 制 结 构 和 各 种 联 系, 包 括 地 方 - 国 家 - 区 域 - 全 球 联 系 和 网 络, 因 为 这 是 实 现 政 策 连 贯 性 跨 部 门 合 作 和 在 渔 业 部 门 中 实 施 全 盘 包 容 性 生 态 系 统 方 法 的 必 要 条 件 同 时, 有 必 要 明 确 划 分 责 任, 应 在 政 府 部 门 及 机 构 中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设 立 明 确 的 联 络 点 10.6 各 小 规 模 渔 业 利 益 相 关 方 应 促 进 自 身 专 业 协 会 之 间 的 合 作, 包 括 渔 业 合 作 社 和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之 间 的 合 作 他 们 应 建 立 网 络 与 平 台, 以 交 流 经 验 和 信 息, 便 于 他 们 参 与 与 小 规 模 捕 鱼 社 区 相 关 的 政 策 制 定 和 决 策 过 程 10.7 各 国 应 认 识 到 并 酌 情 宣 传, 地 方 治 理 结 构 可 能 有 助 于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有 效 管 理, 同 时 考 虑 到 生 态 系 统 方 法 及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10.8 各 国 应 进 一 步 促 进 国 际 区 域 和 分 区 域 合 作, 实 现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各 国 及 必 要 时 国 际 组 织 区 域 组 织 和 分 区 域 组 织 应 为 能 力 发 展 提 供 支 持, 以 增 进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的 了 解, 帮 助 该 子 行 业 解 决 需 要 通 过 分 区 域 区 域 或 国 际 合 作, 包 括 共 同 商 定 的 适 当 技 术 转 让 才 能 解 决 的 问 题 11. 信 息 科 研 和 交 流 11.1 各 国 应 建 立 渔 业 数 据 收 集 系 统, 包 括 与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管 理 决 策 相 关 的 生 物 生 态 社 会 文 化 经 济 数 据 收 集 系 统, 旨 在 采 用 透 明 方 式 确 保 包 括 鱼 类 种 群 在 内 的 生 态 系 统 的 可 持 续 性 还 应 当 努 力 生 成 官 方 统 计 资 料 中 的 性 别 分 列 数 据 及 有 助 于 提 高 对 小 规 模 渔 业 及 其 不 同 成 分, 包 括 社 会 经 济 方 面 重 要 性 的 认 知 度 的 数 据 11.2 各 利 益 相 关 方 和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应 认 识 到 进 行 有 效 决 策 所 必 需 的 交 流 沟 通 和 信 息 的 重 要 性 13

11.3 各 国 应 努 力 避 免 腐 败, 特 别 要 通 过 提 高 透 明 度 决 策 者 问 责 和 确 保 公 正 的 决 策 得 以 及 时 执 行 等 措 施 来 实 现, 并 通 过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适 当 参 与 及 与 此 类 社 区 保 持 合 理 交 流 沟 通 来 实 现 11.4 各 方 应 承 认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是 知 识 的 拥 有 者 提 供 者 和 接 受 者 特 别 重 要 的 是 应 了 解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及 其 组 织 获 得 适 当 信 息 的 必 要 性, 以 帮 助 他 们 应 对 现 有 问 题, 获 得 赋 权 去 改 善 自 身 生 计 这 些 信 息 需 求 与 社 区 面 临 的 当 前 问 题 相 关, 涉 及 与 渔 业 及 生 计 相 关 的 生 物 法 律 经 济 社 会 和 文 化 信 息 11.5 各 国 应 确 保 提 供 小 规 模 渔 业 负 责 任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所 需 的 信 息, 包 括 非 法 不 报 告 不 管 制 捕 鱼 方 面 信 息 信 息 应 特 别 涉 及 灾 害 风 险 气 候 变 化 生 计 和 粮 食 安 全, 特 别 关 注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的 处 境 应 开 发 对 数 据 要 求 不 高 的 信 息 系 统, 以 适 应 数 据 不 足 的 情 形 11.6 各 方 应 确 保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包 括 土 著 人 民 的 知 识 文 化 传 统 和 做 法 能 得 到 承 认 和 必 要 的 支 持, 并 由 他 们 为 负 责 任 地 方 治 理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进 程, 提 供 相 关 信 息 女 渔 民 及 女 渔 工 的 特 殊 知 识 必 须 得 到 承 认 和 支 持 各 国 应 对 传 统 渔 业 知 识 和 技 术 进 行 调 查 并 记 录 在 案, 以 便 对 此 类 知 识 和 技 术 在 可 持 续 渔 业 保 护 管 理 和 发 展 中 的 应 用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11.7 各 国 和 其 他 相 关 各 方 应 向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特 别 是 土 著 人 民 妇 女 和 靠 捕 鱼 为 生 的 人 们 提 供 支 持, 酌 情 包 括 技 术 和 财 政 援 助, 以 便 对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和 渔 业 技 术 的 传 统 知 识 予 以 整 理 保 持 交 流 和 改 进, 并 更 新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知 识 11.8 各 方 应 通 过 建 立 或 利 用 适 当 的 现 有 社 区 国 家 分 区 域 和 区 域 性 平 台 和 网 络, 促 进 信 息, 包 括 跨 界 水 生 资 源 信 息 的 提 供 流 动 和 交 流, 包 括 纵 向 和 横 向 的 双 向 信 息 流 动 考 虑 到 社 会 和 文 化 方 面, 应 采 用 适 当 的 方 法 工 具 和 媒 体 与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沟 通, 并 帮 助 他 们 实 现 能 力 发 展 11.9 各 国 和 其 他 各 方 应 尽 可 能 确 保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相 关 科 研 提 供 资 金, 应 鼓 励 开 展 合 作 型 参 与 式 数 据 收 集 分 析 和 研 究 各 国 和 其 他 各 方 应 努 力 将 该 项 科 研 知 识 纳 入 决 策 过 程 科 研 组 织 和 机 构 应 为 能 力 发 展 提 供 支 持, 使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能 够 参 与 科 研 和 科 研 成 果 的 应 用 应 通 过 磋 商 过 程 就 科 研 重 点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侧 重 小 规 模 渔 业 在 资 源 可 持 续 利 用 粮 食 安 全 及 营 养 扶 贫 和 公 平 发 展 方 面 发 挥 的 作 用, 也 包 括 灾 害 风 险 管 理 和 气 候 变 化 适 应 方 面 的 考 虑 11.10 各 国 和 其 他 相 关 各 方 应 促 进 在 性 别 关 系 背 景 下 就 劳 动 ( 包 括 流 动 渔 民 和 渔 工 的 劳 动 ) 尤 其 是 卫 生 教 育 决 策 等 开 展 研 究, 以 便 为 制 定 确 保 渔 业 中 男 女 平 等 获 益 的 战 略 时 提 供 依 据 为 推 动 性 别 主 流 化 而 开 展 的 努 力 应 包 括 在 小 规 模 渔 业 政 策 计 划 和 项 目 的 设 计 阶 段 利 用 性 别 分 析 结 果, 以 便 设 计 出 注 重 性 别 问 题 的 干 预 措 施 应 采 用 注 重 性 别 问 题 的 指 标 来 监 测 和 解 决 性 别 不 平 等 问 题, 体 现 出 干 预 措 施 如 何 有 助 于 社 会 变 革 11.11 认 识 到 小 规 模 渔 业 在 海 产 品 产 量 中 的 作 用, 各 国 和 其 他 各 方 应 在 消 费 者 教 育 计 划 中 宣 传 鱼 和 水 产 品 消 费, 以 便 提 高 对 于 食 用 鱼 类 益 处 的 认 识, 传 授 如 何 评 估 鱼 和 水 产 品 质 量 的 知 识 12. 能 力 发 展 12.1 各 国 和 其 他 各 方 应 增 强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的 能 力, 使 它 们 能 够 参 与 决 策 过 程 在 这 方 面, 应 通 过 建 立 合 法 民 主 有 代 表 性 的 结 构, 确 保 小 规 模 渔 业 子 行 业 整 个 价 值 链 中 的 各 类 多 样 化 成 分 都 能 得 到 合 理 的 代 表 应 当 特 别 关 注 女 性 在 此 类 结 构 中 的 平 等 参 与 必 要 时, 应 建 立 单 独 的 空 间 及 机 制, 使 女 性 能 在 各 级 就 与 自 己 有 着 特 殊 关 联 的 事 务 自 主 开 展 组 织 活 动 14

12.2 各 国 和 其 他 利 益 相 关 方 应 加 强 能 力 建 设, 如 通 过 发 展 计 划 加 强, 使 小 规 模 渔 业 能 够 从 市 场 机 遇 受 益 12.3 各 方 应 认 识 到, 能 力 发 展 应 建 立 在 现 有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基 础 上, 并 应 该 是 一 个 双 向 的 知 识 转 让 过 程, 以 便 为 人 们 提 供 灵 活 合 适 的 学 习 途 径, 满 足 个 人 不 同 需 求, 包 括 男 性 和 女 性 以 及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的 需 求 此 外, 能 力 发 展 还 应 包 括 在 灾 害 风 险 管 理 和 气 候 变 化 适 应 方 面 增 强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的 恢 复 能 力 和 适 应 能 力 12.4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和 机 构 应 努 力 发 展 知 识 和 技 能, 为 小 规 模 渔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支 持, 并 酌 情 为 成 功 开 展 共 管 提 供 支 持 应 特 别 关 注 与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共 同 直 接 参 与 治 理 和 发 展 过 程 的 权 力 下 放 型 地 方 性 政 府 机 构, 包 括 科 研 领 域 中 的 此 类 机 构 实 施 进 展 进 行 评 估 应 当 包 括 评 估 对 国 家 粮 食 安 全 范 围 内 逐 步 实 现 充 足 食 物 权 和 扶 贫 的 影 响 还 应 当 包 括 能 将 监 测 结 果 反 过 来 用 于 政 策 制 定 和 实 施 工 作 的 机 制 在 监 测 过 程 中, 应 通 过 采 用 注 重 性 别 问 题 的 方 法 指 标 和 数 据, 充 分 考 虑 性 别 问 题 各 国 和 各 方 应 制 定 参 与 性 评 估 方 法, 以 便 能 够 更 好 地 了 解 和 记 载 小 规 模 渔 业 对 于 可 持 续 管 理 资 源 从 而 实 现 男 性 和 女 性 粮 食 安 全 及 扶 贫 的 实 际 贡 献 13.5 各 国 应 促 进 创 建 有 跨 部 门 代 表 性 和 强 有 力 的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代 表 性 的 国 家 级 平 台, 来 酌 情 监 督 准 则 的 实 施 小 规 模 渔 业 社 区 的 合 法 代 表 应 参 与 准 则 实 施 战 略 的 制 定 和 执 行, 并 参 与 监 测 工 作 13.6 粮 农 组 织 应 促 进 和 支 持 全 球 援 助 计 划 的 制 定, 并 制 定 区 域 行 动 计 划 来 支 持 准 则 的 实 施 13. 对 实 施 工 作 的 支 持 和 监 测 13.1 鼓 励 各 方 根 据 本 国 优 先 重 点 和 条 件 实 施 准 则 13.2 各 国 和 其 他 各 方 应 促 进 援 助 有 效 性 和 资 金 的 负 责 任 使 用 鼓 励 各 发 展 伙 伴 联 合 国 专 门 机 构 和 区 域 组 织 支 持 各 国 实 施 准 则 的 自 愿 行 动, 包 括 通 过 南 南 合 作 提 供 支 持 此 类 支 持 可 包 括 技 术 合 作 资 金 援 助 机 构 能 力 建 设 知 识 分 享 和 经 验 交 流 对 国 家 小 规 模 渔 业 政 策 制 定 工 作 的 援 助 和 技 术 转 让 13.3 各 国 和 其 他 各 方 应 协 力 合 作, 提 高 对 准 则 的 认 识, 同 时 通 过 向 那 些 在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工 作 的 人 们 分 发 简 化 译 本 来 实 现 这 一 点 各 国 和 其 他 各 方 应 编 写 关 于 性 别 问 题 的 成 套 材 料, 确 保 有 效 分 发 有 关 小 规 模 渔 业 中 性 别 问 题 和 女 性 作 用 的 相 关 信 息, 并 着 重 指 明 需 要 采 取 哪 些 步 骤 来 提 高 女 性 地 位 和 改 进 她 们 的 工 作 13.4 各 国 应 认 识 到 监 测 系 统 的 重 要 性, 因 为 这 些 系 统 使 其 机 构 能 够 对 准 则 目 标 和 建 议 的 15

粮 食 安 全 和 扶 贫 背 景 下 保 障 可 持 续 小 规 模 渔 业 自 愿 准 则 ( 准 则 ) 旨 在 为 1995 年 的 粮 农 组 织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提 供 补 充 其 目 的 是 就 小 规 模 渔 业 提 出 补 充 性 指 导 意 见, 为 负 责 任 渔 业 行 为 守 则 的 总 原 则 和 规 定 提 供 支 持 因 此, 准 则 将 有 助 于 在 小 规 模 渔 业 现 有 重 要 作 用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提 升 其 形 象 和 认 知 度, 加 强 其 作 用, 促 使 其 为 全 球 国 家 层 面 消 除 饥 饿 和 扶 贫 做 出 贡 献 准 则 还 在 注 重 小 规 模 渔 民 和 渔 工 及 相 关 活 动, 包 括 弱 势 及 边 缘 化 群 体 的 基 础 上, 促 进 采 用 基 于 人 权 的 方 法, 支 持 负 责 任 渔 业 和 可 持 续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造 福 当 代 及 子 孙 后 代 Voluntary Guidelines for Securing Sustainable Small-Scale Fisheries in the Context of Food Security and Poverty Eradication ISBN 978-92-5-508704-2 9 7 8 9 2 5 5 0 8 7 0 4 2 I4356Ch/1/02.15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