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000963 公 司 债 代 码 :112247 证 券 简 称 : 华 东 医 药 公 司 债 简 称 :15 华 东 债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杭 州 市 延 安 路 468 号 1 号 楼 1 号 门 9 10 楼 )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2015 年 度 )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 2016 年 6 月
重 要 声 明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光 大 证 券 )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均 来 源 于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东 医 药 发 行 人 公 司 ) 对 外 公 布 的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等 相 关 公 开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光 大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含 的 相 关 引 述 内 容 和 信 息 未 进 行 独 立 验 证, 也 不 就 该 等 引 述 内 容 和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做 出 任 何 保 证 或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本 报 告 不 构 成 对 投 资 者 进 行 或 不 进 行 某 项 行 为 的 推 荐 意 见, 投 资 者 应 对 相 关 事 宜 做 出 独 立 判 断, 而 不 应 将 本 报 告 中 的 任 何 内 容 据 以 作 为 光 大 证 券 所 作 的 承 诺 或 声 明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投 资 者 依 据 本 报 告 所 进 行 的 任 何 作 为 或 不 作 为, 光 大 证 券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2
目 录 目 录... 3 第 一 章 受 托 管 理 人 履 职 情 况 说 明... 4 第 二 章 本 期 债 券 概 况... 5 第 三 章 发 行 人 2015 年 度 经 营 情 况 和 财 务 状 况... 7 第 四 章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10 第 五 章 增 信 机 制 及 偿 债 保 障 措 情 况... 11 第 六 章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召 开 情 况... 12 第 七 章 本 期 债 券 利 息 的 偿 付 情 况... 13 第 八 章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担 保 人 资 信 情 况... 14 第 九 章 本 期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情 况... 15 第 十 章 负 责 处 理 与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事 务 专 人 的 变 动 情 况... 16 第 十 一 章 其 他 事 项... 17 3
第 一 章 受 托 管 理 人 履 职 情 况 说 明 一 受 托 管 理 人 职 责 根 据 光 大 证 券 与 华 东 医 药 签 订 的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及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的 相 关 约 定, 光 大 证 券 作 为 受 托 管 理 人 主 要 职 责 系 处 理 本 期 债 券 的 相 关 事 务, 维 护 债 券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受 托 管 理 人 应 当 持 续 关 注 发 行 人 的 资 信 状 况, 出 现 可 能 影 响 债 券 持 有 人 重 大 权 益 的 事 宜 时, 根 据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规 则 的 规 定 召 集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同 时 督 促 发 行 人 按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约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等 二 受 托 管 理 人 职 责 履 行 情 况 光 大 证 券 作 为 2015 年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债 券 的 受 托 管 理 人,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了 相 关 职 责, 光 大 证 券 密 切 关 注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及 财 务 情 况, 同 时 对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及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了 追 踪 截 至 本 报 告 出 具 之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需 要 召 开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的 相 关 事 宜, 亦 不 存 在 可 能 影 响 债 券 持 有 人 重 大 权 益 的 其 他 事 项 4
第 二 章 本 期 债 券 概 况 一 发 行 主 体 名 称 中 文 名 称 :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Huadong Medicine Co.,Ltd. 二 核 准 文 件 及 核 准 规 模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 许 可 2015 10 号 文 核 准,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获 准 发 行 不 超 过 10 亿 元 的 公 司 债 券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 以 下 简 称 本 期 债 券 )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0 亿 元 三 本 期 债 券 的 主 要 条 款 1 本 期 债 券 的 名 称 :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2 债 券 简 称 及 代 码 : 债 券 简 称 为 15 华 东 债, 债 券 代 码 为 112247 3 本 期 债 券 的 发 行 规 模 : 人 民 币 10 亿 元 4 本 期 债 券 的 票 面 金 额 : 本 期 债 券 每 张 票 面 金 额 为 100 元 5 发 行 价 格 : 按 面 值 平 价 发 行 6 债 券 期 限 :5 年 期 7 债 券 形 式 : 实 名 制 记 账 式 公 司 债 券 8 票 面 利 率 :4.70% 9 还 本 付 息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采 用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不 计 复 利, 逾 期 不 另 计 息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到 期 一 次 还 本,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的 兑 付 一 起 支 付 10 起 息 日 : 本 期 债 券 的 起 息 日 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 在 本 期 债 券 存 续 期 间 内 每 年 的 5 月 19 日 为 该 计 息 年 度 的 起 息 日 11 付 息 日 :2016 年 至 2020 年 每 年 的 5 月 19 日 为 上 一 个 计 息 年 度 的 付 息 5
日 (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 顺 延 期 间 付 息 款 项 不 另 计 利 息 ) 12 兑 付 日 :2020 年 5 月 19 日 (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顺 延 至 其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顺 延 期 间 兑 付 款 项 不 另 计 利 息 ) 13 担 保 人 及 担 保 方 式 : 中 国 远 大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远 大 集 团 ) 为 本 次 债 券 的 还 本 付 息 提 供 全 额 无 条 件 不 可 撤 销 的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14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时 的 信 用 等 级 及 评 级 机 构 : 经 中 诚 信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评 定, 发 行 人 的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为 AA, 本 期 债 券 的 信 用 等 级 为 AA+ 15 最 新 跟 踪 评 级 及 评 级 机 构 : 经 中 诚 信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跟 踪 评 级 综 合 评 定, 发 行 人 最 新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维 持 AA, 本 期 债 券 的 最 新 信 用 等 级 维 持 AA+ 16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7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拟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和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6
第 三 章 发 行 人 2015 年 度 经 营 情 况 和 财 务 状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uadong Medicine Co.,Ltd. 杭 州 市 延 安 路 468 号 1 号 楼 1 号 门 9 10 楼 李 邦 良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华 东 医 药 股 票 代 码 000963 设 立 日 期 注 册 资 本 办 公 地 址 1993 年 03 月 31 日 48,606 万 元 杭 州 市 莫 干 山 路 866 号 邮 政 编 码 310006( 注 册 地 ) 电 话 号 码 0571-89903300 传 真 号 码 0571-89903300 互 联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经 营 范 围 www.eastchinapharm.com hz000963@126.com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药 品 的 生 产 经 营 ( 具 体 范 围 见 许 可 证, 涉 及 危 险 品 的 限 下 属 分 支 机 构 凭 证 经 营 ); 批 发 兼 零 售 ; 预 包 装 食 品 (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有 限 期 至 2017 年 5 月 26 日 ), 第 二 类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 范 围 详 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10 月 12 日 ), 互 联 网 药 品 交 易 服 务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互 联 网 药 品 交 易 服 务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6 月 7 日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健 字 号 滋 补 品 保 健 品 的 销 售 ( 限 下 属 分 支 机 构 凭 证 经 营 ) 消 字 号 及 杀 字 号 用 品 医 疗 器 械 玻 璃 仪 器 日 用 化 学 品 家 用 电 器 农 副 产 品 ( 不 含 食 品 ) 百 货 土 特 产 品 工 艺 美 术 品 针 纺 织 品 医 疗 器 械 实 验 仪 器 诊 断 仪 器 的 维 修 和 化 妆 品 化 学 试 剂 ( 不 含 危 险 品 及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眼 镜 初 级 食 用 农 产 品 的 批 发 零 售, 仓 储 服 务 ( 不 含 危 险 品 ), 医 药 咨 询 服 务, 经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老 年 人 护 理 服 务 ( 除 医 疗 )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7
二 发 行 人 2015 年 度 经 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17.27 亿 元, 较 上 年 同 比 增 长 14.67%; 利 润 总 额 14.20 亿 元, 较 上 年 同 比 增 长 21.0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10.97 亿 元, 较 上 年 同 比 增 长 44.97% 截 至 2015 年 底,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14.17 亿 元,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29.71 亿 元,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71.59%,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6.59 亿 元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元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分 行 业 商 业 16,991,414,408.94 15,786,550,409.79 7.09% 11.24% 11.29% -0.04% 制 造 业 4,735,969,085.11 731,232,244.66 84.56% 28.93% 22.24% 0.85% 分 地 区 国 内 销 售 21,712,993,618.21 16,506,881,357.48 23.98% 14.66% 11.72% 2.00% 国 外 销 售 14,389,875.84 10,901,296.97 24.24% 31.24% 37.70% -3.56% ( 二 )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元 2015 年 2014 年 行 业 分 类 项 目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同 比 增 减 重 重 商 业 营 业 成 本 15,786,550,409.79 95.57% 14,184,448,201.06 95.95% -0.38% 制 造 业 营 业 成 本 731,232,244.66 4.43% 598,216,409.75 4.05% 0.38% 8
三 发 行 人 2015 年 度 财 务 状 况 根 据 发 行 人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营 业 收 入 ( 元 ) 21,727,383,494.05 18,947,379,094.83 14.6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1,096,912,432.06 756,669,419.65 44.97% 1,065,040,214.49 738,370,750.67 44.24% 658,536,256.76 740,854,724.82-11.1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2.53 1.74 44.97%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2.53 1.74 44.97%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42.98% 30.34% 12.64% 项 目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增 减 总 资 产 ( 元 ) 11,417,177,804.02 9,007,197,599.83 26.76%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元 ) 2,971,056,992.71 2,267,014,995.78 31.06% 9
第 四 章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发 行 人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和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发 行 人 与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武 林 支 行 以 及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设 立 了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经 核 查, 本 期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与 募 集 说 明 书 承 诺 的 用 途 使 用 计 划 及 其 他 约 定 一 致,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运 作 规 范 根 据 发 行 人 提 供 的 相 关 材 料, 截 至 本 报 告 签 署 日,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已 全 部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和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10
第 五 章 增 信 机 制 及 偿 债 保 障 措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期 债 券 的 内 外 部 增 信 机 制 及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11
第 六 章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召 开 情 况 2015 年 度, 本 期 债 券 未 召 开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12
第 七 章 本 期 债 券 利 息 的 偿 付 情 况 本 期 债 券 在 存 续 期 内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到 期 一 次 还 本,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随 本 金 的 兑 付 一 起 支 付 本 期 债 券 的 付 息 日 为 2016 年 至 2020 年 每 年 的 5 月 19 日, 如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其 后 的 第 1 个 工 作 日 ; 顺 延 期 间 付 息 款 项 不 另 计 利 息 本 期 债 券 第 一 个 计 息 年 度 的 利 息 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 支 付 13
第 八 章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担 保 人 资 信 情 况 远 大 集 团 为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的 还 本 付 息 提 供 全 额 无 条 件 不 可 撤 销 的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远 大 集 团 系 一 家 大 型 多 元 化 集 团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涵 盖 医 药 健 康 置 业 投 资 贸 易 产 业 及 金 融 服 务 等 产 业 领 域 近 年 来, 得 益 于 各 领 域 业 务 的 平 稳 发 展, 远 大 集 团 资 产 规 模 保 持 逐 年 增 长, 同 时 在 丰 厚 的 留 存 收 益 不 断 充 实 权 益 的 影 响 下, 远 大 集 团 所 有 者 权 益 实 现 较 快 增 长,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远 大 集 团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41.51 亿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 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99.62 亿 元, 具 有 很 强 的 偿 债 能 力 远 大 集 团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与 国 内 主 要 银 行 保 持 着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担 保 人 与 客 户 发 生 业 务 往 来 时 未 曾 发 生 严 重 违 约 行 为, 与 国 内 主 要 银 行 也 保 持 着 长 期 的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在 偿 还 银 行 债 务 方 面 未 发 生 违 约 14
第 九 章 本 期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情 况 2016 年 5 月 17 日, 中 诚 信 证 券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华 东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2016),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如 下 : 一 本 期 债 券 跟 踪 信 用 等 级 :AA+; 二 发 行 人 主 体 信 用 等 级 :AA; 三 评 级 展 望 : 稳 定 15
第 十 章 负 责 处 理 与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事 务 专 人 的 变 动 情 况 2015 年 度, 发 行 人 负 责 处 理 与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事 务 的 专 人 未 发 生 变 动 2015 年 度, 本 期 债 券 的 受 托 管 理 人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小 组 成 员 未 发 生 变 动 16
第 十 一 章 其 他 事 项 一 对 外 担 保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合 并 范 围 内 无 对 外 担 保 二 涉 及 的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无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发 生 三 相 关 当 事 人 截 至 本 报 告 出 具 日, 本 期 债 券 的 受 托 管 理 人 和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均 未 发 生 变 动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