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2000 年 那 年, 我 一 如 以 往, 將 自 己 的 一 些 舊 作 交 給 了 梁 秉 鈞 先 生, 請 他 編 輯 成 書 並 替 我 找 出 版 社 這 次 他 問, 交 給 一 家 新 出 版 社 以 示 支 持 好 不 好? 我 同 意 了 這 就 成 了 指 南 針 出 版 社 在 2001 年 替 我 出 版 的 文 集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銷 售 量 很 低, 很 少 人 注 意 到 裏 面, 有 一 篇 同 名 的 文 章, 曾 經 在 明 報 刊 登, 首 次 發 表 日 期 是 1998 年 3 月 27 日, 回 歸 後 不 到 一 年 我 在 那 篇 也 叫 做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的 文 章 裏 寫 下 了 這 樣 的 一 些 句 子 : 香 港 也 是 人 類 最 偉 大 的 成 功 實 驗 之 一 香 港 的 實 驗 還 有 未 完 成 的 部 份 嗎? 我 們 不 是 甚 麼 都 有 了 嗎? 作 為 戰 後 嬰 兒 潮 代 的 一 份 子, 我 還 有 一 種 痛, 而 相 信 同 代 很 多 人 會 有 同 感 那 就 是 民 主 或 者 說, 以 市 民 普 選 出 代 議 決 策 者 和 行 政 長 官 的 制 度 我 相 信 香 港 民 主 也 會 有 改 進, 只 是 慢 了 一 點, 慢 得 有 點 荒 謬 民 主 是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其 他 實 驗 的 成 果 不 會 因 為 民 主 的 成 形 而 失 敗, 因 為 民 主 是 整 個 實 驗 的 一 部 份 有 了 民 主, 這 一 代 人 才 完 成 任 務 * 本 文 為 2013 年 香 港 書 展 年 度 作 家 演 講 稿 3
要 完 成, 就 在 這 一 代 這 是 在 十 五 年 前 寫 的 今 天, 我 想 繼 續 講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香 港 未 竟 之 業, 這 一 代 香 港 人 未 了 的 心 願, 早 該 完 成 的 任 務, 必 須 達 成 的 使 命 感 謝 香 港 書 展 給 我 這 個 機 會, 感 謝 大 家 來 聽 我 演 講 我 們 知 道 語 言 既 是 理 性 商 討 的 重 要 工 具, 也 可 以 包 裝 虛 偽 蠱 惑 人 心, 說 話 是 有 後 果 的 要 負 責 任 的 作 為 香 港 人, 我 覺 得 有 責 任 將 我 經 過 深 思 熟 慮 的 一 些 意 見 完 整 的 講 出 來, 雖 然 這 些 意 見 很 多 人 會 不 同 意 首 先 我 會 先 簡 短 的 談 香 港 幾 個 方 面 的 未 竟 之 業, 然 後 專 注 談 當 前 我 們 大 家 最 關 注 的 一 些 議 題 我 會 談 到 香 港 與 大 陸, 為 甚 麼 我 們 要 多 交 流, 為 甚 麼 不 該 互 相 羞 辱 ; 我 會 談 到 本 土 和 自 治, 以 及 我 們 為 甚 麼 不 能 不 守 基 本 法 ; 我 也 會 談 到 我 對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的 看 法, 探 討 公 民 直 接 行 動, 還 會 提 出 我 個 人 的 普 選 方 案 香 港 不 僅 只 有 民 主 普 選 一 項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現 在 看 來, 回 歸 後 香 港 很 多 方 面 亦 令 人 失 望 譬 如 以 我 們 的 經 濟 水 準, 我 們 的 環 保 事 業 應 做 得 比 現 在 更 好 才 對 我 們 在 同 性 戀 少 數 族 群 等 平 權 議 題 上 顯 得 落 後 於 很 多 同 等 發 達 的 地 區 我 們 的 成 熟 社 區 繼 續 受 地 產 發 展 威 脅 和 政 府 發 展 主 義 政 策 的 破 壞, 房 價 繼 續 在 扼 殺 老 店 鋪 及 年 輕 人 創 業 安 居 的 願 望 以 上 世 紀 七 八 年 代 社 會 政 策 的 成 效 和 路 徑, 我 們 的 貧 富 差 距 怎 麼 竟 會 被 容 許 再 度 拉 開 到 近 年 的 可 恥 地 步? 此 外, 本 來 以 我 們 一 城 之 力 在 本 土 文 化 上 歷 年 來 的 出 色 表 現, 我 們 應 4 是 荒 誕 又 如 何
以 擁 有 自 己 的 主 體 文 化 而 自 豪 才 對, 但 是 為 甚 麼 殖 民 地 心 態 往 往 揮 之 不 去 而 令 我 們 的 政 府 常 常 自 我 膨 脹 卻 同 時 自 我 矮 化? 還 有, 以 香 港 自 由 港 移 民 城 市 兼 旅 遊 城 市 的 百 年 傳 統, 怎 麼 還 會 有 羞 辱 來 客 的 行 為? 我 舉 一 事 為 例 說 一 下 每 年, 特 區 政 府 都 很 樂 意 給 美 國 的 傳 統 基 金 會 (Heritage Foundation) 表 揚 說 香 港 是 世 界 自 由 經 濟 的 模 範 生 但 那 個 傳 統 基 金 會 其 實 是 一 個 很 偏 激 的 美 國 右 翼 鷹 派 組 織, 人 家 宗 旨 說 得 很 清 楚 是 為 了 擴 充 美 國 的 國 家 利 益, 屢 屢 是 美 國 霸 權 甚 至 侵 略 行 為 的 號 角 手, 經 濟 理 念 上 奉 行 的 是 2007 年 後 已 經 徹 底 破 產 的 自 由 市 場 原 教 旨 主 義 這 樣 的 一 個 偏 激 的 外 國 組 織, 我 們 上 一 任 的 特 首 還 滿 心 歡 喜 的 年 復 一 年 的 跟 它 唱 和, 自 我 膨 脹 的 吹 噓 香 港 第 一 的 同 時, 卻 又 自 我 矮 化 的 拉 着 香 港 去 替 這 樣 的 一 個 組 織 背 書 其 實, 當 香 港 被 這 個 基 金 會 摸 頭 的 時 候, 我 們 應 感 到 羞 恥 才 對 反 過 來 說, 當 它 不 再 吹 捧 香 港 的 時 候, 香 港 大 概 是 做 對 了 一 些 事 情, 譬 如 說 正 在 重 建 公 屋 打 擊 地 產 霸 權 香 港 有 一 項 大 家 樂 道 的 成 功 實 驗, 就 是 從 1948 年 開 始 經 過 長 達 半 世 紀 幾 代 人 一 再 複 習 的 清 潔 香 港 運 動, 漸 漸 香 港 減 少 了 隨 地 亂 扔 垃 圾 的 垃 圾 蟲 而 一 代 接 一 代 的 小 學 公 民 科 的 教 育, 使 不 少 香 港 人 也 不 再 在 公 共 場 所 喧 嘩, 學 會 了 排 隊, 學 會 了 在 公 共 空 間 彼 此 尊 重 但 我 們 要 明 白, 這 些 都 是 香 港 人 長 年 學 習 回 來 的 新 習 慣, 變 成 民 風 也 是 不 太 久 以 前 的 事 情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5
還 記 得 上 世 紀 九 十 年 代 很 多 香 港 人 去 了 北 美 澳 紐 移 民 或 旅 行, 當 地 人 抱 怨 香 港 人 ( 當 然 其 實 只 是 部 份 香 港 人 ) 不 守 過 馬 路 規 則 開 車 超 速, 也 有 人 說 都 是 你 們 香 港 人 財 大 氣 粗 抬 高 了 房 價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我 們 說 話 常 以 族 群 為 單 位, 譬 如 說 香 港 人 如 何 如 何, 大 陸 人 如 何 如 何, 這 只 是 習 慣, 可 以 理 解 有 時 候 也 不 恰 當, 但 情 有 可 原 我 只 希 望 大 家 在 公 共 領 域 和 媒 體 包 括 社 交 媒 體 上 多 點 自 律, 不 要 輕 易 一 竿 子 打 翻 一 船 人, 不 要 上 升 到 族 群 的 層 面 自 律 應 該 最 嚴 的 是 著 書 立 說 以 及 寫 臉 書 的 評 論 家 們, 即 有 公 共 影 響 力 有 較 多 話 語 權 的 媒 體 人 和 公 共 知 識 份 子 也 許 有 的 寫 評 論 的 人 會 批 評 我 說, 這 麼 基 本 的 常 識 你 以 為 我 們 不 懂 嗎? 我 深 信 大 家 都 懂, 但 既 然 是 基 本 的 常 識 為 甚 麼 還 是 有 人 要 上 升 到 族 群 層 面, 還 一 竿 子 打 翻 一 船 人? 那 豈 不 是 在 濫 用 社 會 公 器, 故 意 煽 動 或 嘩 眾 取 寵? 香 港 有 很 多 傑 出 的 寫 政 論 時 評 的 文 字 工 作 者, 大 家 是 不 是 可 以 多 點 互 相 勉 勵, 勇 敢 的 拿 出 自 己 真 與 善 的 一 面, 讓 語 言 和 文 字 成 為 社 會 中 真 與 善 的 守 護 者, 而 不 是 真 與 善 的 嘲 諷 者 我 們 是 否 可 以 試 着 改 進, 減 少 為 逞 一 時 口 舌 之 快, 以 情 害 意, 至 少 保 證 不 用 仇 恨 和 歧 視 的 語 言? 我 們 是 否 可 以 不 要 為 了 煽 情 而 故 意 以 偏 概 全, 或 以 本 土 優 先 之 名 作 為 歧 視 性 言 論 的 通 行 證 我 們 不 應 誇 大 兩 地 差 異, 絕 對 化 兩 地 民 眾 動 輒 把 兩 地 文 化 說 成 本 質 上 的 對 立, 這 不 僅 是 不 道 德 的, 還 是 實 證 上 理 據 上 不 成 立 的 6 是 荒 誕 又 如 何
族 群 歧 視 的 言 論, 除 了 在 道 德 上 可 恥 外, 還 損 害 香 港 的 利 益 港 人 的 族 群 歧 視 言 行 若 真 的 激 惹 了 大 陸 的 民 眾, 誰 最 高 興? 最 高 興 的 是 那 些 不 在 乎 香 港 未 來 好 與 不 好, 只 希 望 挑 起 兩 地 民 眾 矛 盾 的 人, 以 及 那 些 想 用 強 硬 手 段 對 付 香 港 的 人 他 們 會 挑 動 說 : 看, 港 人 抓 住 機 會 就 羞 辱 謾 駡 中 國, 現 在 大 陸 很 多 民 眾 對 香 港 的 亂 象 很 擔 憂, 形 勢 要 求 我 們 必 須 用 更 有 效 的 手 段 促 進 人 心 回 歸, 強 化 國 家 對 特 區 的 管 控, 這 是 有 民 意 基 礎 的 港 人 以 族 群 為 單 位 羞 辱 人, 不 單 是 香 港 之 恥, 恐 怕 還 正 是 這 些 鷹 派 人 士 所 樂 見, 事 實 上 有 助 於 兩 地 那 些 謀 求 早 日 改 變 一 國 兩 制 特 區 管 治 形 態 溶 解 香 港 真 自 治 的 政 治 勢 力 香 港 從 來 不 是 以 多 麼 熱 情 好 客 或 有 禮 貌 著 稱, 世 界 上 的 確 有 比 我 們 熱 情 好 客 有 禮 的 地 方, 不 過 香 港 人 也 不 特 別 排 拒 外 來 人, 至 少 不 會 對 外 來 人 抱 有 敵 意 香 港 人 對 陌 生 人 不 見 得 多 麼 和 顏 悅 色, 但 是 我 們 以 前 不 會 故 意 不 禮 貌 以 至 傷 害 陌 生 人 感 情 作 為 百 多 年 商 業 旅 遊 的 自 由 港, 我 們 也 有 過 門 就 是 客 的 觀 念, 知 道 不 能 趕 客 外 來 人 到 香 港 旅 遊 公 幹 或 討 生 活, 都 可 以 感 到 最 基 本 的 安 全, 能 享 有 不 受 歧 視 的 保 障, 這 應 是 文 明 開 放 社 會 的 起 碼 條 件, 是 與 自 由 法 治 一 樣 核 心 的 價 值 觀 一 樣 值 得 堅 守 的 香 港 傳 統 香 港 還 有 街 坊 觀 念, 即 睦 鄰 的 美 德 坊 眾 不 是 家 人, 沒 那 麼 親, 更 談 不 上 愛, 背 後 大 家 也 會 揭 人 之 短, 但 見 面 客 客 氣 氣, 偶 然 串 串 門 家 長 裏 短, 交 換 點 小 恩 小 惠, 日 子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7
久 了, 相 處 中 也 生 出 彼 此 理 解 與 感 情 這 未 嘗 不 是 功 利, 但 沒 有 不 好 如 果 我 們 能 夠 做 到 友 善 好 客 有 禮 貌, 那 當 然 更 好 但 至 少 要 做 到 不 羞 辱 陌 生 人 不 恐 嚇 外 來 人 而 何 況 我 們 也 別 無 選 擇, 必 須 跟 鄰 區 和 睦 相 處 如 果 以 本 土 利 益 為 名 羞 辱 外 來 人, 香 港 就 不 是 我 們 熟 悉 的 香 港 了, 那 麼, 我 們 以 為 在 維 護 本 土, 其 實 恰 恰 是 毀 掉 了 本 土 最 珍 貴 的 傳 統 我 是 一 個 移 民,1956 年 才 到 香 港, 但 我 以 香 港 作 為 故 土 1980 年 我 在 明 報 發 表 過 一 篇 叫 香 港 人 的 香 港? 的 文 章, 裏 面 寫 了 這 麼 一 句 : 現 在 的 問 題 是 怎 樣 邀 請 香 港 人 登 上 歷 史 的 舞 台 大 概 從 1976 年 創 辦 號 外 雜 誌 開 始, 我 就 很 有 本 土 意 識, 做 過 現 在 叫 建 構 香 港 本 土 主 體 性 的 文 化 和 政 治 嘗 試 換 言 之, 我 是 一 個 本 土 派 但 我 始 終 自 我 期 許 的 是, 始 於 本 土 立 足 本 土, 但 不 限 於 本 土, 時 刻 不 忘 記 我 們 是 活 在 一 個 開 放 社 會, 是 需 要 包 容 差 異 尊 重 多 元, 是 要 睦 鄰, 善 待 外 來 人 配 備 地 球 村 世 界 公 民 的 道 德 觀 配 備 自 由 社 會 公 民 的 價 值 觀 的 本 土 主 義 一 旦 走 到 極 端, 就 可 能 變 成 自 我 膨 脹 的 地 方 沙 文 主 義, 成 為 一 種 排 外 的 民 族 主 義, 甚 至 是 一 種 極 端 的 族 群 ( 種 族 ) 主 義 極 端 者 之 間 的 語 言 和 邏 輯 何 其 相 似, 皆 視 某 一 特 定 外 間 或 新 來 的 族 群 為 假 想 敵, 把 別 人 能 說 成 多 不 堪 就 說 成 多 不 堪, 同 一 種 自 大 心 態 同 一 種 漫 駡 式 的 語 言, 競 相 以 8 是 荒 誕 又 如 何
自 己 最 醜 陋 的 面 貌 示 人 這 種 二 元 對 立 非 此 即 彼 的 邏 輯, 勇 於 內 鬥 上 綱 上 線 的 暴 力 語 言 和 亂 扣 帽 子 的 誅 心 之 論, 販 賣 的 只 是 廉 價 的 怨 和 憎 但 我 們 不 能 因 此 放 棄 本 土, 我 們 的 主 場 我 們 要 維 護 香 港 的 主 體 性 我 們 要 做 個 理 智 的 勇 敢 的 本 土 派, 一 個 支 持 多 元 開 放 社 會 的 本 土 派, 尊 重 自 己 本 土, 也 尊 重 他 人 尊 重 不 同 的 多 元 文 化 香 港 與 大 陸 一 衣 帶 水, 民 間 交 流 從 未 斷 過, 八 年 代 及 後, 交 往 日 趨 綿 密, 千 絲 萬 縷 首 先 是 香 港 人 往 北 飄 流 去 到 廣 東 各 地 開 廠 創 業, 帶 旺 了 廣 東 經 濟 是 香 港 人 先 主 動 去 融 合 粵 港 經 濟 促 進 區 域 交 流 的 及 後 更 多 港 人 北 上, 包 括 很 多 有 一 技 之 長 的 專 業 人 士, 深 度 介 入, 全 方 位 參 與 大 陸 的 改 革 開 放, 其 中 當 然 有 賢 有 不 肖, 有 正 面 也 有 負 面 的 效 應 正 面 的 看, 更 有 不 少 有 心 的 港 人 在 各 領 域 幫 助 了 內 地 改 革, 為 內 地 社 會 作 出 奉 獻, 協 同 建 立 了 不 少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以 至 政 法 的 內 地 新 規 範 三 十 多 年 下 來, 千 萬 種 形 態 千 萬 種 個 人 的 理 由, 兩 地 民 間 已 經 你 中 有 我 我 中 有 你, 已 經 很 大 程 度 上 形 成 一 個 經 濟 分 工 圈 甚 至 一 個 社 會 文 化 生 活 生 態 的 共 同 體 不 少 香 港 人 已 參 與 其 中 甚 至 可 以 說, 兩 地 民 間 已 經 是 局 部 的 共 生 共 進 化 的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9
叫 本 土 香 港 人 不 要 關 注 大 陸, 與 大 陸 脫 鉤, 那 等 於 是 叫 港 人 自 己 否 定 自 己 過 去 的 三 十 年 這 樣 的 本 土 主 義 是 脫 離 現 實 目 光 如 豆 的 狹 隘 本 土 主 義, 是 腦 筋 膠 化 的 本 土 主 義 把 自 己 的 頭 塞 進 地 下 還 以 為 自 己 是 在 接 地 氣 的 本 土 主 義 香 港 的 各 種 人 各 種 事 業 已 在 大 陸 盤 根 錯 結, 兩 地 交 流 將 源 源 不 絕, 不 能 分 割 香 港 人 當 然 要 極 度 關 注 大 陸, 包 括 政 治 上 的 關 注 不 過, 在 此 同 時, 我 們 要 知 道 交 流 就 是 水 的 交 叉 互 流, 可 以 說 交 流 就 是 井 水 溝 河 水, 也 免 不 了 河 水 時 而 犯 井 水 香 港 與 大 陸 民 間 在 過 去 三 十 多 年 何 只 是 河 水 犯 井 水, 簡 直 是 百 川 交 流, 大 小 水 流 互 溝 互 相 混 合 誰 敢 說 民 間 不 能 交 流, 民 間 不 應 河 水 犯 井 水? 民 間 組 織 亦 然, 很 多 民 間 組 織 都 是 為 他 鄉 的 人 服 務 的, 兩 地 民 間 組 織 當 然 要 交 流, 互 相 學 習 互 相 支 持 民 間 的 互 動 就 是 井 水 河 水 互 溝, 間 或 河 水 犯 井 水 井 水 犯 河 水, 民 間 的 事 主 動 權 在 民 間 只 有 兩 地 的 政 府 是 應 該 河 水 不 犯 井 水 的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和 官 員 不 能 犯 大 陸 各 級 政 府, 反 之 亦 然 兩 地 政 府 都 有 對 應 的 窗 口, 沒 有 從 屬 關 係, 可 以 溝 通 以 至 製 訂 平 等 互 利 的 契 約, 但 不 應 介 入 干 預 對 方 的 內 務, 這 才 叫 河 水 不 犯 井 水 根 據 基 本 法, 兩 地 政 府 沒 有 法 理 根 據 干 預 對 方, 也 沒 有 法 理 根 據 阻 止 民 間 交 流 10 是 荒 誕 又 如 何
井 水 不 犯 河 水 或 河 水 不 犯 井 水 這 種 話 應 當 是 衝 着 政 府 說 的, 而 不 是 對 民 間 說 的 但 民 間 交 流 不 是 說 政 府 可 以 放 軟 手 腳 不 做 實 務 恰 恰 相 反, 交 流 比 不 交 流 需 要 更 多 公 共 資 源 設 施 與 基 建, 並 意 味 着 更 複 雜 的 梳 理 任 何 交 流 都 有 界 外 的 衍 生 問 題, 人 與 人 接 觸 多 了, 免 不 了 會 有 磨 擦, 現 在 兩 地 關 係 前 所 未 有 的 密 切, 政 府 當 然 不 能 缺 席 提 供 公 共 物 品 就 是 政 府 的 責 任 之 一 香 港 既 成 事 實 是 每 年 要 接 待 近 四 千 萬 入 境 旅 客, 政 府 有 責 任 為 這 個 事 實 做 相 應 的 準 備, 包 括 在 過 客 多 的 地 區 提 供 足 夠 而 且 方 便 的 公 共 物 品, 例 如 有 清 楚 指 引 的 路 標 歇 腳 坐 椅 免 費 飲 水 機 和 公 廁 沒 錯, 請 在 遊 客 區 多 提 供 清 楚 易 尋 設 計 精 巧 清 理 勤 密 的 公 廁 既 要 遊 客 來, 就 要 提 供 遊 客 需 要 的 公 共 物 品, 政 府 責 無 旁 貸 香 港 是 高 效 率 的 大 城 市, 有 着 彈 性 甚 大 的 吞 吐 量, 但 再 大 的 吞 吐 量 也 會 有 出 現 飽 和 的 時 候 鄰 區 的 人 口 基 數 太 大, 對 跨 境 事 務 的 適 中 調 控 是 有 必 要 的 正 如 一 個 每 天 上 演 極 受 歡 迎 的 免 費 演 唱 會, 也 不 可 能 一 下 子 容 納 所 有 想 進 場 的 觀 眾, 所 以 要 定 量 派 票 讓 觀 眾 分 日 進 場 這 樣 的 措 施 不 表 示 免 費 演 唱 會 不 歡 迎 觀 眾 或 歧 視 來 客, 也 不 表 示 演 唱 會 進 行 中 敞 開 大 門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隨 時 入 場 適 當 的 限 量 往 往 能 讓 觀 眾 有 更 好 的 體 驗, 何 況 這 場 演 出 是 長 期 每 天 都 在 上 演 的 換 句 話 說, 作 為 主 場 的 管 理 者 與 合 作 派 票 者 應 該 商 討 協 作, 做 有 序 管 理 只 要 主 場 管 理 者 稱 職, 主 場 的 民 眾 用 不 着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11
走 向 極 端, 既 不 用 排 外 趕 客, 也 不 會 變 得 全 被 動 不 設 防 威 脅 到 主 場 的, 不 是 鄰 區 的 民 眾, 而 是 主 場 自 己 的 管 理 失 誤 如 果 出 現 混 亂 和 資 源 不 足, 錯 不 在 合 法 地 被 容 許 入 場 的 觀 眾, 也 不 在 主 場 的 一 般 接 待 者, 而 是 主 場 的 管 理 者 和 合 作 派 票 者 的 失 職, 包 括 試 錯 後 未 能 及 時 矯 正 或 矯 枉 過 正 任 何 地 方 的 民 間 交 流 都 會 帶 來 好 事 和 壞 事, 增 加 相 互 的 瞭 解 也 會 產 生 磨 擦 民 間 交 流 引 起 的 社 會 問 題 往 往 不 容 易 處 理, 但 並 不 是 都 不 能 處 理 調 和 甚 至 解 決 的, 不 能 因 此 抗 拒 交 流, 重 要 的 是 政 府 到 位 不 斷 解 決 社 會 難 題 本 來 就 是 政 府 應 做 的 事 地 方 自 治 也 是 需 要 學 習 的, 自 主 管 治 也 是 經 一 事 長 一 智 的 過 程 可 惜, 因 為 體 制 的 安 排 至 今 未 能 理 順, 特 首 位 子 認 受 性 低, 行 政 主 導 缺 正 當 性, 連 帶 特 區 公 務 員 的 效 率 神 話 也 褪 色 回 歸 後, 特 區 政 府 在 面 對 民 間 交 流 衍 生 的 界 外 問 題, 每 每 進 退 失 據, 使 得 一 些 本 來 可 以 處 理 調 和 甚 至 解 決 的 民 間 跨 境 交 流 問 題, 病 變 成 群 情 洶 湧 的 社 會 事 件 我 一 直 也 是 主 張 兩 地 交 流 與 區 域 合 作 的 區 域 主 義 者, 但 在 各 有 主 體 制 度 的 前 題 下, 區 域 合 作 更 是 需 要 民 間 參 與 官 方 明 智 規 劃 才 能 找 到 一 攬 子 發 展 和 流 程 的 最 優 化 路 徑 的, 不 是 一 句 加 快 融 合 的 口 號 可 以 解 決, 也 不 是 一 句 本 土 優 先 的 口 號 就 可 以 替 代 從 我 反 對 建 造 港 珠 澳 大 橋 這 一 件 事, 就 很 能 說 明 狀 況 2006 年, 廣 東 要 在 珠 江 上 游, 建 一 座 帶 鐵 道 貨 運 的 深 中 12 是 荒 誕 又 如 何
大 橋 連 接 中 山 和 深 圳, 讓 珠 江 西 岸 的 產 品 可 以 運 到 深 圳 和 香 港 的 港 口 這 是 珠 三 角 區 域 最 優 化 的 共 贏 方 案, 惠 及 珠 江 西 岸 深 圳 和 香 港 但 香 港 的 利 益 集 團 卻 成 功 的 遊 說 了 中 央 某 些 人, 把 廣 東 的 計 劃 壓 下, 不 惜 延 誤 多 年 也 要 交 給 港 商 在 距 離 更 遠 的 珠 江 下 游 建 造 價 格 比 深 中 大 橋 高 出 十 幾 倍 的 港 珠 澳 大 橋, 以 利 益 香 港 不 用 跟 深 圳 分 享 而 獨 佔 珠 江 西 岸 的 物 流 一 切 說 得 好 像 都 是 為 了 香 港 的 整 體 利 益 但 港 珠 澳 大 橋 設 計 上 沒 有 鐵 道, 全 部 要 靠 汽 車 現 在, 香 港 人 都 明 白 這 將 是 一 場 災 難 不 管 是 貨 運 車 或 客 運 車 包 括 私 家 車, 要 讓 港 珠 澳 大 橋 成 為 有 效 投 資, 就 需 要 極 大 量 的 汽 車 跨 境 而 來, 否 則, 港 珠 澳 大 橋 將 是 一 隻 大 白 象 2007 年 回 歸 十 年 時, 我 曾 在 報 章 上 撰 文 說 : 若 大 橋 成 功, 就 表 示 很 多 汽 車 在 使 用 它, 其 中 一 大 部 份 將 是 貨 運 車, 在 香 港 這 邊 難 免 產 生 環 境 和 交 通 的 大 量 負 面 界 外 效 果, 惡 化 特 區 西 部 已 經 很 嚴 重 的 空 氣 污 染 和 交 通 擁 堵 問 題, 這 難 道 不 損 害 香 港 的 整 體 利 益? 這 還 沒 說 到 淤 泥 妨 礙 珠 三 角 排 洪 中 華 白 海 豚 生 態 圈 受 威 脅 等 環 保 考 慮 真 不 知 道 港 珠 澳 大 橋 項 目 的 環 保 及 交 通 可 行 性 評 估 是 怎 麼 過 關 的 你 能 說 那 些 遊 說 中 央 停 止 廣 東 建 深 中 大 橋 而 讓 香 港 建 港 珠 澳 大 橋 的 香 港 利 益 集 團 不 是 為 了 香 港 的 利 益 嗎? 你 能 說 他 們 不 是 在 實 行 本 土 優 先 嗎? 但 最 後 他 們 的 作 為 會 不 會 是 害 了 香 港? 當 然 這 個 本 土 優 先 也 是 一 種 公 關 說 詞, 是 向 大 資 本 及 有 關 專 業 傾 斜 的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13
擱 置 多 年 的 深 中 大 橋 計 劃 現 在 改 稱 深 中 通 道,2012 年 廣 東 已 決 定 重 新 開 動 不 管 是 大 量 汽 車 跨 境 而 來, 還 是 使 用 量 不 足, 港 珠 澳 大 橋 都 將 是 特 區 政 府 幾 年 後 的 一 隻 燙 手 山 芋 我 是 希 望 特 區 政 府 是 一 個 有 能 有 為 有 自 主 性 的 政 府 的 特 區 政 府 公 權 不 彰 管 治 失 靈, 絕 非 香 港 之 福 特 首 認 受 性 越 低, 就 越 有 可 能 要 依 賴 中 聯 辦 出 手 爭 取 所 謂 建 制 人 士 的 支 持 特 區 政 府 自 己 越 是 不 能 把 關 做 好 份 內 事, 那 麼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就 會 越 發 不 可 遏 制 的 做 出 越 俎 代 庖 的 行 為 內 地 政 府 的 港 澳 辦 中 聯 辦 以 及 黨 軍 人 大 府 院 部 委 安 全 部 門 等 官 僚 編 制 龐 大 的 香 港 事 務 人 員, 他 們 還 沒 有 全 面 治 港, 我 暫 稱 他 們 為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我 不 稱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為 治 港 班 子, 是 表 示 對 特 區 政 府 仍 有 寄 望, 寄 望 通 過 普 選, 特 首 位 子 有 了 正 當 性, 選 賢 與 能, 公 務 員 恢 復 士 氣 恪 守 專 業, 問 責 官 員 嚴 於 律 己 爭 取 市 民 信 任, 特 區 政 府 終 於 能 夠 做 到 自 重 自 主 真 的 自 治 我 曾 說 特 區 政 府 不 能 不 親 中, 就 是 說, 香 港 特 首 和 特 區 政 府 是 不 能 親 別 的 國 家 多 過 親 中 國 的 至 於 香 港 的 平 民 老 百 姓, 我 覺 得 愛 國 愛 港 或 又 愛 國 又 愛 港, 都 是 我 們 可 以 選 擇 追 求 的 價 值 觀, 適 中 的 愛 大 概 都 有 正 面 價 值, 而 且 並 不 相 互 排 斥, 但 同 樣 重 要 的 是 就 算 你 既 14 是 荒 誕 又 如 何
不 愛 國 也 不 愛 港, 你 仍 有 權 不 受 壓 迫 的 在 香 港 居 住, 繼 續 做 香 港 自 由 人 我 個 人 不 會 投 票 支 持 一 個 親 別 國 多 過 親 中 國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首 長 候 選 人 我 不 認 為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首 長 和 政 府 可 以 不 親 中 但 這 不 表 示 香 港 政 府 要 失 去 自 主 性 內 地 各 地 方 政 府 尚 且 懂 得 跟 中 央 政 府 博 弈, 作 為 一 國 兩 制 下 的 自 治 特 區 的 政 府 當 然 更 要 站 在 本 土 立 場 跟 內 地 該 合 作 的 時 候 合 作 該 較 勁 的 時 候 較 勁 根 據 基 本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原 文,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所 屬 各 部 門 各 省 自 治 區 直 轄 市 均 不 得 干 預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根 據 本 法 自 行 管 理 的 事 務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是 指 國 務 院, 國 務 院 所 轄 部 委 之 上 級 別 的 有 總 理 副 總 理 和 國 務 委 員, 之 上 還 有 國 家 主 席 副 主 席 和 全 國 人 大, 也 就 是 說 除 了 國 務 院 所 屬 部 門 之 上 的 這 些 國 家 領 導 人 和 國 家 機 構 以 外,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不 應 違 背 基 本 法 接 受 國 務 院 下 屬 部 門 及 各 級 黨 特 軍 警 機 構 耳 提 面 命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要 自 重, 不 要 自 我 矮 化, 知 道 自 己 在 法 理 上 並 不 受 命 受 管 於 國 務 院 下 屬 的 港 澳 辦 和 中 聯 辦 代 表 香 港 的 利 益 履 行 高 度 自 治 是 特 區 政 府 的 根 本 使 命 一 國 兩 制 的 重 心 在 兩 制, 一 國 當 然 是 不 變 的 現 實, 但 兩 制 才 是 這 個 設 計 的 精 髓 如 果 只 有 一 種 制 度, 那 就 只 說 一 國 就 可 以 了, 何 必 在 一 國 後 面 加 上 兩 制? 一 國 一 制 同 義 反 覆 沒 有 歧 義, 說 一 國 一 制 簡 直 是 多 此 一 舉 兩 制 才 是 出 現 一 國 兩 制 之 說 的 原 由 鄧 小 平 的 創 舉 是 提 出 兩 制, 一 國 保 有 兩 個 不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15
同 的 制 度, 說 明 兩 制 才 是 一 國 兩 制 整 體 概 念 的 重 點, 是 大 家 致 力 所 在 我 較 早 還 說 過 特 區 政 府 要 做 到 安 中 護 港, 但 我 當 時 所 說 的 安 中 護 港 跟 現 在 一 些 建 制 派 所 說 的 護 港 不 是 一 回 事, 不 過 他 們 也 有 權 談 護 港, 我 們 各 自 表 述 我 說 的 安 中 護 港 是 要 強 調 在 不 脫 離 一 國 的 前 提 下, 護 住 香 港 這 一 制 度, 而 護 住 香 港 這 一 制 度 就 是 在 履 行 一 國 兩 制 了 特 區 政 府 的 任 務 就 是 站 在 香 港 立 場, 防 止 香 港 的 機 制 變 成 一 國 下 的 另 一 制, 破 壞 了 一 國 兩 制 的 設 計 而 淪 為 一 國 假 兩 制 或 一 國 一 制 一 國 之 下, 香 港 維 護 好 自 己 這 一 制, 特 區 留 在 一 國 內, 保 障 中 央 政 府 依 法 享 有 的 權 利, 一 國 兩 制 在 法 理 上 實 質 上 就 已 經 落 實 了 如 果 有 內 地 對 港 人 員 想 伸 手 管 香 港 事 務, 那 就 是 有 意 攪 局 要 破 壞 改 變 一 國 兩 制 可 惜 現 在 安 中 護 港 好 像 已 經 由 不 得 特 區 政 府 了 特 區 行 政 首 長 的 位 子 缺 乏 認 受 性, 更 有 很 多 港 人 認 為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蠶 食 了 特 區 政 府 的 自 主 性, 製 造 了 安 中 不 護 港 護 港 不 安 中 的 不 穩 定 局 面 有 一 點 事 實 我 們 要 記 住,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是 不 愛 港 的 或 許,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應 該 去 接 受 愛 港 教 育 但 他 們 不 愛 港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憑 甚 麼 我 們 可 以 要 求 不 是 港 人 的 內 地 官 員 一 定 要 愛 港? 但 反 過 來 也 有 一 問, 我 們 憑 甚 麼 要 把 香 港 的 自 治 命 運 交 在 不 愛 港 不 愛 一 國 兩 制 香 港 這 一 制 度 的 人 手 裏? 16 是 荒 誕 又 如 何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是 不 會 愛 港 的, 這 點 還 是 值 得 記 住 的 他 們 並 不 見 得 都 想 害 香 港, 說 不 定 他 們 中 間 也 有 人 是 主 觀 上 希 望 香 港 好 的, 但 一 般 而 言 他 們 大 概 較 不 容 易 生 起 為 香 港 人 民 服 務 之 心, 他 們 有 的 可 能 很 忠 誠 的 在 執 行 國 家 的 政 策, 但 一 定 也 會 有 更 看 重 自 己 任 屆 內 的 各 種 現 實 利 益 的, 而 其 所 權 衡 的 利 益 不 一 定 符 合 香 港 的 利 益, 甚 至 也 並 不 符 合 國 家 的 利 益 內 地 對 港 班 子 也 並 不 是 一 個 一 致 的 利 益 體 他 們 政 出 多 門 各 伸 其 手, 有 的 更 各 施 各 法 套 取 自 己 的 利 益 個 別 的 對 港 班 子 成 員 更 可 能 挾 地 自 重, 或 為 了 增 經 費 擴 編 制 樹 政 績 無 是 生 非, 甚 至 認 為 特 區 政 府 積 弱 對 他 們 有 利, 因 為 這 樣 中 央 政 府 唯 有 更 依 賴 他 們 來 治 港 了 這 在 中 國 以 往 一 些 封 疆 大 吏 的 作 為 中 可 見 一 斑 更 有 一 種 說 法 : 我 們 不 怕 香 港 亂, 大 亂 才 能 大 治 不 管 這 句 話 是 出 自 甚 麼 語 錄, 沒 有 比 大 亂 才 能 達 到 大 治 這 種 耳 熟 能 詳 的 話 語 套 句 更 愚 蠢 更 不 負 責 任 更 居 心 叵 測 更 反 人 道 和 違 反 歷 史 實 證 的 了 香 港 人 要 自 己 爭 氣, 但 也 要 有 爭 氣 的 政 府 說 來 奇 怪, 我 們 要 求 特 區 政 府 守 穩 自 己 的 一 制, 做 到 一 國 兩 制 的 真 自 治, 那 不 是 本 該 如 此 嗎? 那 不 是 中 英 聯 合 聲 明 承 諾 和 基 本 法 規 定 的 嗎? 為 甚 麼 這 樣 一 項 人 人 皆 知 的 香 港 自 治 常 識 港 人 治 港 香 港 特 區 高 度 自 治 還 要 一 再 提 出? 自 治 不 應 該 變 成 敏 感 詞,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驗 成 功 與 否 就 是 看 香 港 是 否 享 有 真 自 治 香 港 未 完 成 的 實 驗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