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教 育 厅 鲁 教 学 字 2015 16 号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做 好 2016 届 师 范 类 高 校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和 特 困 家 庭 毕 业 生 信 息 审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 为 全 面 准 确 掌 握 全 省 2016 届 师 范 类 高 校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和 特 困 家 庭 毕 业 生 情 况, 进 一 步 做 好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现 就 报 送 审 核 2016 届 师 范 类 高 校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和 特 困 家 庭 毕 业 生 信 息 的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审 核 ( 一 ) 审 核 范 围 1
国 家 计 划 内 招 收 的 2016 届 师 范 类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研 究 生 本 专 科 毕 业 生 ( 二 ) 审 核 流 程 2016 届 师 范 类 高 校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审 核 工 作 在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网 ( 以 下 简 称 就 业 网 ) 上 进 行 各 高 校 使 用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高 校 毕 业 生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2012(Beta2.0) 版 (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 录 入 和 汇 总 生 源 信 息 1. 信 息 录 入 生 源 信 息 可 通 过 各 高 校 教 务 部 门 现 有 的 学 生 信 息 录 入 将 本 校 学 生 的 招 生 录 取 信 息 修 改 后 导 入 使 用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获 取 招 生 数 据 提 取 学 生 信 息 等 三 种 方 式 进 行 录 入 各 高 校 获 取 2016 届 毕 业 生 的 招 生 录 取 数 据 信 息 后, 使 用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提 供 的 更 新 代 码 数 据 功 能 将 本 校 招 生 录 取 数 据 保 存 到 本 地 服 务 器 2. 信 息 比 对 生 源 信 息 录 入 后, 高 校 利 用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的 数 据 审 核 功 能, 在 本 地 进 行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数 据 的 代 码 审 核 和 资 格 审 核 ; 代 码 审 核 未 通 过 的, 必 须 自 行 修 改 正 确 ; 资 格 审 核 未 通 过 的, 根 据 错 误 原 因 选 择 自 行 修 改, 或 者 注 明 处 理 情 况, 提 交 书 面 材 料 现 场 审 核 3. 信 息 报 送 各 高 校 务 必 使 用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一 级 菜 单 数 据 交 换 栏 目 下 的 导 出 上 报 数 据 表 功 能 导 出 上 报 的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上 报 数 据 2
须 保 存 为 Microsoft Office Excel 工 作 簿 格 式, 生 源 信 息 现 场 审 核 时 须 提 交 电 子 数 据 1 份 经 数 据 审 核 需 要 进 行 现 场 审 核 的, 高 校 须 按 规 定 准 备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以 备 现 场 审 核 时 使 用 ( 三 ) 审 核 要 求 1. 以 下 字 段 为 必 填 字 段 : 高 校 名 称 学 号 考 生 号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学 历 专 业 培 养 方 式 户 籍 所 在 地 学 制 入 学 年 份 毕 业 年 份 委 培 定 向 单 位 委 培 定 向 单 位 所 在 地 主 修 外 语 语 种 是 否 享 受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招 生 大 表 所 在 位 置 2. 上 报 数 据 具 体 要 求 与 说 明 : 学 号 : 录 入 毕 业 生 完 整 学 号, 学 号 编 排 不 规 范 的, 可 录 入 物 理 序 号 学 号 要 求 14 位, 不 足 部 分 在 前 面 补 0, 如 王 朋 同 学 学 号 为 2013020150, 则 录 入 00002013020150 ; 学 号 的 顺 序 将 作 为 毕 业 派 遣 时 报 到 证 的 打 印 顺 序 考 生 号 : 严 格 按 照 录 取 新 生 简 明 登 记 表 录 入 考 生 号, 没 有 考 生 号 的 将 准 考 证 号 录 入 该 字 段, 专 升 本 录 入 其 考 取 专 科 时 的 高 考 考 生 号 姓 名 : 严 格 按 照 录 取 新 生 简 明 登 记 表 录 入, 姓 名 中 间 不 留 空 格 身 份 证 号 : 身 份 证 号 是 毕 业 生 登 陆 就 业 网 的 重 要 信 息, 要 确 保 录 入 准 确, 要 求 录 入 18 位 专 业 : 严 格 按 照 信 息 采 集 系 统 中 的 专 业 代 码 库 所 列 的 代 码 录 入 3
生 源 所 在 地 : 严 格 按 照 录 取 新 生 简 明 登 记 表 录 入 ( 其 中 专 升 本 毕 业 生 的 生 源 地 以 专 科 录 取 时 的 生 源 地 为 准 ), 录 入 时, 山 东 省 内 生 源 的 毕 业 生 生 源 地 具 体 到 县 ( 市 区 ), 外 省 生 源 的 毕 业 生 具 体 到 市 学 制 : 录 入 阿 拉 伯 数 字 ( 如 2,3,4,5 等 ) 入 学 年 份 : 录 入 阿 拉 伯 数 字 ( 如 :2013 年 录 取 的 学 生, 该 字 段 录 入 2013 ) 专 升 本 录 取 的 本 科 毕 业 生 录 入 本 科 学 习 的 起 始 时 间, 学 制 为 2 年 分 段 式 三 二 连 读 学 生 录 入 专 科 学 习 的 起 始 时 间, 学 制 为 2 年 委 培 定 向 单 位 : 无 委 培 定 向 单 位 的 可 不 填 委 培 定 向 单 位 所 在 地 : 无 委 培 定 向 单 位 的 可 不 填 主 修 外 语 语 种 : 录 入 毕 业 生 的 主 修 外 语 语 种, 如 英 语 日 语 德 语 等 是 否 享 受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 该 字 段 应 录 入 是 或 否 招 生 大 表 所 在 位 置 : 为 了 方 便 对 审 核 比 对 未 通 过 的 学 生 进 行 人 工 审 核, 该 字 段 应 录 入 录 取 新 生 简 明 登 记 表 的 顺 序 号, 长 度 为 9 位, 其 中 录 取 年 份 为 4 位, 所 在 页 号 为 3 位, 所 在 行 号 为 2 位 如 毕 业 生 王 晓 飞 位 于 2013 年 录 取 新 生 简 明 登 记 表 的 第 31 页 第 2 行, 则 招 生 大 表 所 在 位 置 字 段 输 入 201303102, 除 此 之 外 不 能 录 入 其 他 任 何 信 息 3. 生 源 信 息 经 我 厅 学 生 处 审 核 入 库 后, 毕 业 生 可 登 陆 就 业 网 完 善 个 人 简 历 中 的 信 息, 随 即 可 向 用 人 单 位 投 递 简 历 4
( 四 ) 人 工 审 核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需 提 供 的 材 料 1. 无 招 生 数 据 的, 姓 名 性 别 发 生 变 动 的, 毕 业 研 究 生 须 提 供 省 招 生 考 试 院 签 发 的 招 收 研 究 生 录 取 名 册 ; 本 专 科 毕 业 生 须 提 供 省 招 生 考 试 院 签 发 的 录 取 新 生 简 明 登 记 表 ; 专 升 本 毕 业 生 需 出 具 省 教 育 厅 批 准 入 学 的 录 取 材 料, 分 段 式 三 二 连 读 毕 业 生 需 出 具 后 两 年 入 学 时 的 录 取 材 料 2. 学 籍 变 动 的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凡 本 校 内 变 动 的, 需 出 具 高 校 教 务 部 门 的 证 明 材 料, 并 附 入 学 时 的 录 取 材 料 ; 凡 外 校 转 入 的, 需 出 具 省 教 育 厅 批 件 和 原 学 校 录 取 材 料 ; 提 前 毕 业 的, 需 提 供 省 教 育 厅 批 件 及 入 学 时 的 录 取 材 料 ; 本 科 改 专 科 毕 业 的, 需 提 供 省 教 育 厅 批 件 及 入 学 时 的 录 取 材 料 3. 生 源 地 信 息 比 对 未 通 过 的, 本 专 科 生 研 究 生 允 许 在 同 一 市 域 内 各 县 ( 市 区 ) 间 变 动 生 源 地, 但 专 科 生 必 须 提 供 父 母 户 口 所 在 地 派 出 所 出 具 的 户 籍 证 明 ( 能 体 现 与 父 母 的 亲 子 关 系 ) 或 户 口 簿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户 口 簿 上 须 有 本 人 户 籍 ) 进 行 审 核, 本 科 生 研 究 生 不 用 提 供 证 明 所 有 学 生 一 律 不 允 许 跨 市 跨 省 变 动 生 源 地 上 述 证 明 材 料, 均 需 报 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一 套 二 高 校 特 困 家 庭 毕 业 生 信 息 审 核 为 做 好 2016 届 全 省 师 范 类 高 校 特 困 家 庭 毕 业 生 ( 以 下 简 称 特 困 生 ) 求 职 补 贴 就 业 服 务 卡 发 放 工 作, 各 高 校 在 报 送 2016 届 毕 业 生 生 源 信 息 时, 须 一 并 报 送 本 校 特 困 生 信 息 5
特 困 生 由 所 在 学 校 推 选 确 定, 比 例 不 超 过 当 年 师 范 类 高 校 毕 业 生 总 数 的 5%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特 困 家 庭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08 21 号 ) 规 定,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困 生 须 向 所 在 学 校 提 交 本 人 书 面 申 请, 详 细 填 写 山 东 省 特 困 家 庭 高 校 毕 业 生 求 职 补 贴 申 请 表 ( 以 下 简 称 申 请 表, 见 附 件 1) 各 高 校 要 严 格 按 照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认 真 做 好 我 省 高 等 学 校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认 定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鲁 教 财 字 2007 18 号 ) 要 求, 认 真 做 好 初 审 工 作 初 审 合 格 的 特 困 生 须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以 正 式 文 件 ( 需 附 特 困 家 庭 毕 业 生 名 单, 并 按 学 号 排 序 ) 形 式, 连 同 申 请 表 一 并 报 送 我 厅 学 生 处 审 核 为 方 便 各 高 校 信 息 数 据 的 上 报 和 统 计 管 理, 不 再 单 独 报 送 特 困 生 信 息 库 各 高 校 须 将 确 定 的 特 困 家 庭 毕 业 生 信 息 在 本 校 生 源 信 息 库 的 是 否 特 困 字 段 中 填 入 特 困 字 样, 除 此 以 外, 不 得 录 入 其 他 任 何 信 息, 经 审 核 无 误 后 连 同 生 源 信 息 一 并 上 报 特 困 生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由 各 高 校 妥 善 留 存 三 信 息 审 核 时 间 生 源 信 息 网 上 报 时 间 为 2015 年 10 月 26 日 前 现 场 审 核 时 间 :10 月 26 日 至 10 月 30 日, 审 核 地 点 : 济 南 学 府 大 酒 店 三 楼 立 德 厅 ( 历 下 区 千 佛 山 路 6 号 ), 联 系 电 话 :0531 81676767, 各 高 校 现 场 审 核 时 间 安 排 见 附 件 2 6
四 其 他 要 求 生 源 信 息 审 核 和 特 困 生 信 息 审 核 是 做 好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基 础, 直 接 关 系 到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派 遣 去 向 和 切 身 利 益, 影 响 重 大 各 高 校 务 必 高 度 重 视, 精 心 组 织, 统 筹 安 排 ( 一 ) 要 严 格 按 照 生 源 信 息 审 核 规 定 的 方 法 和 步 骤, 认 真 做 好 审 核 工 作 ( 二 ) 要 确 保 生 源 信 息 准 确 无 误, 不 得 错 报 漏 报 ( 三 ) 生 源 信 息 上 报 完 成 后, 原 则 上 一 律 不 再 进 行 更 改 不 再 追 加 新 的 生 源 信 息 附 件 :1. 山 东 省 特 困 家 庭 高 校 毕 业 生 求 职 补 贴 申 请 表 2. 生 源 信 息 现 场 审 核 时 间 安 排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5 年 9 月 28 日 7
附 件 1 山 东 省 特 困 家 庭 高 校 毕 业 生 求 职 补 贴 申 请 表 学 校 ( 院 系 ): 学 号 : 学 生 基 本 情 况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生 源 地 专 业 入 学 时 间 身 份 证 号 码 家 庭 电 话 出 生 年 月 培 养 方 式 毕 业 时 间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贴 一 寸 免 冠 照 片 家 庭 人 口 人 均 收 入 元 / 月 姓 名 关 系 工 作 单 位 月 均 收 入 联 系 方 式 是 否 残 疾 申 请 原 向 因 是 否 就 业 如 未 就 业, 是 否 申 请 参 加 就 业 见 习 及 求 职 意 向 : 求 职 意 申 请 原 因 : 城 乡 低 保 家 庭 零 就 业 家 庭 农 村 贫 困 家 庭 其 他 特 殊 原 因 ( 有 用 标 注 ) 学 生 申 明 所 在 学 校 院 系 意 见 我 申 明 : 上 述 内 容 所 填 情 况 完 全 属 实 特 申 请 求 职 补 贴, 请 予 以 批 准 申 请 人 ( 签 字 ): 年 月 日 该 生 所 填 内 容 与 事 实 相 符, 同 意 推 荐 该 生 所 填 内 容 与 事 实 相 符, 同 意 推 荐 负 责 人 ( 签 字 ): 院 ( 系 ) 公 章 学 校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注 :1. 请 申 请 人 如 实 填 写, 如 发 现 有 与 实 际 情 况 不 符 者 取 消 申 请 资 格, 追 究 相 关 审 核 人 责 任 2. 本 表 一 式 二 份, 报 省 毕 业 生 就 业 主 管 部 门 一 份 学 校 保 留 一 份 3. 全 省 公 开 监 督 电 话 :(0531)88597896,81676803 8
附 件 2 生 源 信 息 现 场 审 核 时 间 安 排 时 间 学 校 10 月 26 日 上 午 济 南 大 学 山 东 体 育 学 院 济 宁 学 院 10 月 26 日 下 午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 本 ) 聊 城 大 学 泰 山 学 院 10 月 27 日 上 午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山 东 艺 术 学 院 山 东 女 子 学 院 山 东 协 和 学 院 10 月 27 日 下 午 菏 泽 学 院 青 岛 大 学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10 月 28 日 上 午 齐 鲁 师 范 学 院 枣 庄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10 月 28 日 下 午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 研 ) 潍 坊 学 院 10 月 29 日 上 午 临 沂 大 学 滨 州 学 院 10 月 29 日 下 午 鲁 东 大 学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10 月 30 日 上 午 10 月 30 日 下 午 德 州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泰 山 医 学 院 ( 山 东 特 殊 教 育 职 业 学 院 ) 淄 博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济 南 幼 儿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现 场 审 核 工 作 时 间 : 上 午 8:30 11:30 下 午 14:00 17:00 9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主 动 公 开 2015 年 9 月 28 日 印 发 校 对 : 任 永 红 共 印 50 份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