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600729 证 券 简 称 : 重 庆 百 货 公 告 编 号 :2015-068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重 要 内 容 提 示 :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日 期 :2016 年 1 月 4 日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采 用 的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一 召 开 会 议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类 型 和 届 次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二 )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 董 事 会 ( 三 ) 投 票 方 式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所 采 用 的 表 决 方 式 是 现 场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四 ) 现 场 会 议 召 开 的 日 期 时 间 和 地 点 召 开 的 日 期 时 间 :2016 年 1 月 4 日 9 点 30 分 召 开 地 点 :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民 权 路 28 号 ( 英 利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31 层 会 议 室
( 五 ) 网 络 投 票 的 系 统 起 止 日 期 和 投 票 时 间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网 络 投 票 起 止 时 间 : 自 2016 年 1 月 4 日 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采 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 六 ) 融 资 融 券 转 融 通 约 定 购 回 业 务 账 户 和 沪 股 通 投 资 者 的 投 票 程 序 涉 及 融 资 融 券 转 融 通 业 务 约 定 购 回 业 务 相 关 账 户 以 及 沪 股 通 投 资 者 的 投 票, 应 按 照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实 施 细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七 ) 涉 及 公 开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无 二 会 议 审 议 事 项 序 号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议 案 及 投 票 股 东 类 型 议 案 名 称 投 票 股 东 类 型 A 股 股 东 非 累 积 投 票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参 与 重 庆 商 社 汽 车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商 社 1 中 天 物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商 社 家 维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仕 益 产 品 质 量 检 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重 庆 商 社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等 5 家 公 司 100% 股 权 公 开 竞 价 的 议 案 2 关 于 摘 牌 成 功 后 将 与 商 社 集 团 签 署 <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 的 议 案 3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4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名 刘 斌 同 志 为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案 1 各 议 案 已 披 露 的 时 间 和 披 露 媒 体
(1) 本 次 会 议 审 议 内 容 : 经 第 六 届 三 十 五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须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议 案 ( 议 案 详 见 2015 年 12 月 18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的 相 关 公 告 ) (2) 公 司 大 股 东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提 交 的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名 刘 斌 同 志 为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案 ( 渝 商 社 [2015]332 号 )( 附 后 ) 本 提 案 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审 核 无 异 议 为 前 提 2 特 别 决 议 议 案 :1-3 项 议 案 3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单 独 计 票 的 议 案 :1-3 项 议 案 4 涉 及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表 决 的 议 案 :1-2 项 议 案 应 回 避 表 决 的 关 联 股 东 名 称 :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股 东 等 5 涉 及 优 先 股 股 东 参 与 表 决 的 议 案 : 无 三 股 东 大 会 投 票 注 意 事 项 ( 一 ) 本 公 司 股 东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 的, 既 可 以 登 陆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 通 过 指 定 交 易 的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终 端 ) 进 行 投 票, 也 可 以 登 陆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 网 址 :vote.sseinfo.com) 进 行 投 票 首 次 登 陆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进 行 投 票 的, 投 资 者 需 要 完 成 股 东 身 份 认 证 具 体 操 作 请 见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网 站 说 明 ( 二 ) 股 东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 如 果 其 拥 有 多 个 股 东 账 户, 可 以 使 用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任 一 股 东 账 户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投 票 后, 视 为 其 全 部 股 东 账 户 下 的 相 同 类 别 普 通 股 或 相 同 品 种 优 先 股 均 已 分 别 投 出 同 一 意 见 的 表 决 票 ( 三 ) 同 一 表 决 权 通 过 现 场 本 所 网 络 投 票 平 台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复 进 行 表 决
的, 以 第 一 次 投 票 结 果 为 准 ( 四 ) 股 东 对 所 有 议 案 均 表 决 完 毕 才 能 提 交 四 会 议 出 席 对 象 ( 一 ) 股 权 登 记 日 收 市 后 在 中 国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公 司 股 东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下 表 ), 并 可 以 以 书 面 形 式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会 议 和 参 加 表 决 该 代 理 人 不 必 是 公 司 股 东 股 份 类 别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简 称 股 权 登 记 日 A 股 600729 重 庆 百 货 2015/12/29 ( 二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三 ) 公 司 聘 请 的 律 师 ( 四 ) 其 他 人 员 五 会 议 登 记 方 法 拟 出 席 会 议 且 符 合 上 述 条 件 的 公 司 股 东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持 营 业 执 照 ( 如 有 ) 授 权 委 托 书 ( 需 签 名 或 加 盖 公 章 )( 附 后 ) 股 东 账 户 卡 和 出 席 人 身 份 证 等 证 明 前 往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办 理 出 席 会 议 资 格 登 记 手 续, 也 可 以 信 函 或 传 真 的 方 式 办 理 登 记 ( 办 理 手 续 如 前 ) 以 传 真 方 式 办 理 会 议 登 记 后, 需 将 有 关 登 记 手 续 文 件 原 件 邮 寄 至 公 司 六 其 他 事 项 ( 一 ) 会 务 常 设 联 系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电 话 及 传 真 号 码 :023-63845365; 联 系 地 址 :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民 权 路 28 号 英 利 国 际 大 厦 31 楼 ( 二 ) 本 次 会 议 会 期 半 天, 与 会 股 东 食 宿 及 交 通 费 用 自 理 特 此 公 告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8 日
附 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兹 委 托 先 生 ( 女 士 ) 代 表 本 单 位 ( 或 本 人 ) 出 席 2016 年 1 月 4 日 召 开 的 贵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代 为 行 使 表 决 权 委 托 人 持 普 通 股 数 : 委 托 人 持 优 先 股 数 : 委 托 人 股 东 帐 户 号 : 序 号 非 累 积 投 票 议 案 名 称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关 于 公 司 参 与 重 庆 商 社 汽 车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商 社 中 天 物 业 发 1 展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商 社 家 维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仕 益 产 品 质 量 检 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重 庆 商 社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等 5 家 公 司 100% 股 权 公 开 竞 价 的 议 案 2 关 于 摘 牌 成 功 后 将 与 商 社 集 团 签 署 <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 的 议 案 3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4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名 刘 斌 同 志 为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案 ( 渝 商 社 [2015]332 号 ) 委 托 人 签 名 ( 盖 章 ): 受 托 人 签 名 :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 委 托 日 期 : 年 月 日 备 注 : 委 托 人 应 在 委 托 书 中 同 意 反 对 或 弃 权 意 向 中 选 择 一 个 并 打, 对 于 委 托 人 在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中 未 作 具 体 指 示 的, 受 托 人 有 权 按 自 己 的 意 愿 进 行 表 决
附 件 2: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名 刘 斌 同 志 为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提 案 ( 渝 商 社 [2015]332 号 )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 根 据 公 司 法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范 意 见 的 有 关 规 定, 提 名 : 刘 斌 同 志 为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本 提 案 请 予 提 交 近 期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附 件 : 刘 斌 同 志 简 历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24 日 刘 斌 同 志 简 历 : 刘 斌, 男, 生 于 1962 年, 民 建 会 员, 博 士 后, 会 计 学 教 授, 博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历 任 西 南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审 计 教 研 室 副 主 任 / 副 教 授, 重 庆 大 学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学 系 副 主 任 / 主 任 副 教 授 / 教 授, 曾 兼 任 重 庆 金 科 地 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欣 旺 达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TCL 通 讯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市 迪 马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宗 申 动 力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重 庆 城 市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现 任 重 庆 大 学 经 济 与 工 业 管 理 学 院 会 计 学 系 教 授, 兼 任 广 西 柳 工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丰 华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运 达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涪 陵 电 力 实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附 件 3: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刘 斌,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提 名 为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本 人 具 备 较 丰 富 的 会 计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并 至 少 具 备 注 册 会 计 师 高 级 会 计 师 会 计 学 专 业 副 教 授 或 者 会 计 学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等 四 类 资 格 之 一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刘 斌 2015 年 11 月 25 日
附 件 4: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现 提 名 刘 斌 为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已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专 长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任 职 务 等 情 况 被 提 名 人 已 书 面 同 意 出 任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参 见 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提 名 人 认 为,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与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被 提 名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被 提 名 人 在 重 庆 百 货 大 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较 丰 富 的 会 计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并 至 少 具 备 注 册 会 计 师 高 级 会 计 师 会 计 学 专 业 副 教 授 或 者 会 计 学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等 四 类 资 格 之 一 本 提 名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提 名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提 名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特 此 声 明 提 名 人 : 重 庆 商 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