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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卫生计生动态2015年第2期(总第254期1月下).doc

二 加 大 对 困 难 弱 势 群 体 帮 扶 力 度 三 强 化 低 收 入 住 房 困 难 群 体 住 房 保 障 残 疾 人 生 活 津 贴 每 年 1200 元, 重 残 护 理 补 贴 每 年 1800 元 建 立 事 实 无 人 抚 养 儿 童 生 活 津 贴

Transcription:

C WO/PBC/24/INF.1 原 文 : 英 文 日 期 :2015 年 8 月 4 日 计 划 和 预 算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四 届 会 议 2015 年 9 月 14 日 至 18 日, 日 内 瓦 人 力 资 源 年 度 报 告 总 干 事 编 拟 1. 计 划 和 预 算 委 员 会 (PBC) 在 2012 年 9 月 会 议 上 要 求, 给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的 人 力 资 源 年 度 报 告 今 后 也 应 提 交 给 计 划 和 预 算 委 员 会 的 秋 季 会 议 审 议 根 据 这 一 决 定, 本 文 件 中 载 有 提 交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2015 年 10 月 会 议 的 人 力 资 源 年 度 报 告 ( 文 件 ) [ 后 接 文 件 ]

C 原 文 : 英 文 日 期 :2015 年 8 月 4 日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协 调 委 员 会 第 七 十 一 届 会 议 ( 第 46 次 例 会 ) 2015 年 10 月 5 日 至 14 日, 日 内 瓦 人 力 资 源 年 度 报 告 总 干 事 编 拟

第 2 页 目 录 一 引 言 二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的 员 工 队 伍 要 点 和 简 要 数 据 三 2013 年 -2015 年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的 更 新 目 标 1: 目 标 2: 目 标 3: 灵 活 和 地 域 上 多 元 化 的 员 工 队 伍, 以 提 高 WIPO 对 不 断 变 化 的 全 球 知 识 产 权 需 求 的 应 对 能 力 精 简 的 核 心 结 构 灵 活 的 应 需 能 力 和 最 先 进 的 IT 服 务 交 付, 以 将 WIPO 定 位 为 全 球 知 识 产 权 业 务 的 首 要 提 供 者 WIPO 作 为 首 选 雇 主 有 竞 争 力 的 就 业 条 件 和 有 益 的 工 作 环 境 目 标 4: 有 效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组 织 效 率 四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事 宜 (a) (b) (c) (d) (e) 内 部 司 法 工 作 人 员 与 管 理 层 的 关 系 政 策 制 定 审 计 建 议 风 险 管 理 五 2016-2017 两 年 期 展 望 六 请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注 意 的 人 事 事 宜 (a) (b) (c) (d) (e) 终 止 任 用 WIPO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委 员 会 授 予 总 干 事 的 荣 誉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联 合 委 员 会 (UNJSPB) 附 件 一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资 料 二 地 域 分 配 1975 年 协 议

第 3 页 一 引 言 1.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WIPO) 最 重 要 的 资 产 是 其 员 工 队 伍 它 构 成 本 组 织 的 核 心, 推 进 各 项 计 划 和 活 动 近 年 来, 本 组 织 面 临 的 某 些 主 要 体 制 挑 战 围 绕 着 人 事 管 理 两 项 主 要 考 虑 一 并 界 定 本 组 织 的 人 才 管 理 首 先 是 认 识 到 WIPO 作 为 全 球 性 业 务 的 提 供 者, 在 迅 速 变 化 的 环 境 中 运 作, 并 面 临 外 部 因 素 它 自 我 更 新 和 迅 速 做 出 反 应 的 能 力, 会 从 根 本 上 决 定 其 全 球 业 务 的 持 续 相 关 性 其 次 是 各 成 员 国 控 制 成 本 的 明 确 要 求 前 者 既 提 供 了 必 须 加 以 利 用 的 机 会, 也 带 来 需 要 全 面 处 理 的 挑 战 ; 后 者 则 是 任 何 行 动 的 基 准 2. 本 组 织 的 目 标 是 建 立 其 员 工 队 伍 的 稳 定 性 和 灵 活 性 其 机 构 战 略 正 如 其 战 略 目 标 和 核 心 价 值 观 所 阐 述 的, 必 须 得 到 适 当 和 全 面 的 员 工 队 伍 战 略 的 支 持, 该 战 略 侧 重 于 工 作 人 员 组 成 的 稳 定 性 与 编 外 人 员 合 同 和 外 包 机 制 的 灵 活 性 的 均 衡 组 合 3. 稳 定 性 意 味 着 本 组 织 在 在 未 来 无 可 预 见 的 增 员 的 情 况 下, 应 设 法 留 住 WIPO 的 核 心 工 作 人 员 他 们 将 继 续 是 本 组 织 提 供 全 球 业 务 和 执 行 核 心 职 能 的 保 障 稳 定 性 将 从 重 点 突 出 的 工 作 人 员 发 展 得 到 支 持, 以 确 保 胜 任 能 力 ( 专 门 知 识 和 技 能 ) 能 力 ( 交 付 过 程 ) 和 才 能 ( 计 划 和 活 动 ) 具 有 优 势 适 于 当 前 和 反 映 最 佳 做 法 从 本 质 上 讲, 胜 任 其 职 的 工 作 人 员 将 体 现 组 织 核 心 4. 灵 活 性 意 味 着 对 不 断 变 化 的 外 部 因 素 无 论 是 在 充 满 活 力 和 动 荡 的 全 球 经 济 中 需 要 创 新 市 场 定 位 或 适 应 知 识 产 权 业 务 需 求 的 地 域 变 化 和 业 务 激 增, 均 及 时 高 效 和 有 效 地 做 出 反 应 的 组 织 能 力, 并 在 任 何 时 候 都 尽 量 减 少 不 确 定 性 和 降 低 风 险 灵 活 性 实 现 于 对 编 外 人 员 的 服 务 进 行 创 造 性 的 资 源 配 置 和 能 力 全 面 多 技 能 和 机 动 的 核 心 工 作 人 员 和 高 质 量 的 培 训 支 持 尽 管 员 工 队 伍 的 核 心 部 分 需 要 基 本 稳 定, 但 非 核 心 部 分 将 随 波 动 的 外 部 因 素 而 扩 大 或 缩 小, 提 供 灵 活 性 5. 地 域 多 样 性 和 性 别 均 衡 支 撑 着 WIPO 的 员 工 队 伍 战 略 扩 大 文 化 资 本 的 组 合, 拓 展 专 业 技 术 库 和 知 识 基 础, 促 进 男 女 参 与 管 理 和 领 导 的 平 等 机 会, 将 促 成 一 个 更 强 大 和 创 新 的 WIPO, 它 能 充 分 挖 掘 多 达 一 千 名 员 工 队 伍 中 每 个 人 的 才 能, 以 服 务 于 全 球 客 户 6. 本 组 织 最 近 完 成 法 律 和 政 策 框 架 的 改 革 进 程, 这 为 员 工 队 伍 战 略 提 供 了 跳 板 最 近 的 这 些 变 革 针 对 经 改 进 的 内 部 业 务 系 统, 反 映 最 佳 做 法 和 使 WIPO 与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标 准 相 一 致 工 作 人 员 的 新 的 合 同 框 架 在 2013 年 初 生 效 它 为 工 作 人 员 潜 在 申 请 人 和 本 组 织 提 供 任 用 方 式 和 合 同 期 限 的 清 晰 度 和 透 明 度, 并 确 保 服 务 条 件 的 公 平 一 年 后, 在 2014 年 年 初, 个 人 订 约 承 办 事 务 的 补 充 政 策 正 式 固 定, 使 援 用 编 外 人 员 的 个 人 服 务 的 方 式 和 流 程 合 理 化 该 政 策 在 宽 泛 的 伞 形 结 构 下, 为 WIPO 管 理 者 带 来 选 择 专 业 知 识 供 方 的 合 同 选 项, 从 而 结 束 了 已 成 为 编 外 人 员 雇 用 的 临 时 但 越 来 越 大 的 合 同 迷 宫 7. WIPO 继 续 以 实 习 和 研 究 金 方 式 提 供 培 训 和 学 习 课 程, 这 属 编 外 人 员 性 质 此 外,WIPO 继 续 履 行 对 编 外 人 员 的 国 际 笔 译 和 口 译 的 合 同 义 务, 通 过 针 对 他 们 的 专 业 组 的 多 边 运 作 来 管 理 和 监 管 他 们 的 服 务 尚 不 存 在 编 外 人 员 的 任 何 其 他 合 同 方 式 8. WIPO 的 资 源 配 置 模 式 包 括 第 三 个 组 成 部 分, 即 商 业 性 订 约 承 办 事 务 WIPO 正 向 各 实 体 外 包 非 核 心 和 支 持 职 能, 获 益 于 通 常 在 建 筑 物 管 理 安 全 和 信 息 技 术 援 助 等 领 域 的 管 理 和 提 供 服 务 方 面 的 成 熟 专 长 工 作 人 员 编 外 人 员 和 商 业 性 服 务 这 三 类 资 源 一 起 满 足 WIPO 的 人 员 需 求, 使 本 组 织 能 将 其 工 作 人 员 资 源 侧 重 于 其 专 业 领 域

第 4 页 9. 本 报 告 主 要 涉 及 WIPO 的 工 作 人 员, 因 为 他 们 构 成 WIPO 人 力 资 本 和 人 才 的 大 部 分 本 报 告 中 的 员 工 队 伍 数 据, 除 工 作 人 员 外, 还 包 括 实 习 生 和 研 究 员, 因 为 他 们 也 属 于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HRMD) 的 任 务 关 于 WIPO 的 编 外 人 员 组 成 部 分 的 报 告, 在 此 之 前 必 须 制 定 测 量 方 法, 并 附 有 相 关 数 据 分 析, 将 成 为 总 干 事 未 来 的 单 独 报 告 由 于 便 利 了 数 据 收 集 提 取 和 分 析 系 统 的 改 进, 将 最 终 有 可 能 向 成 员 国 首 次 进 行 此 类 报 告 所 规 划 的 关 于 WIPO 的 编 外 人 员 的 报 告 还 打 算 作 为 先 进 组 织 的 承 诺, 采 用 并 回 应 联 合 检 查 组 ( 联 检 组 ) 在 其 最 近 关 于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使 用 编 外 人 员 的 报 告 所 载 建 议 1 ( 将 在 适 当 时 候 提 请 成 员 国 注 意 联 检 组 的 这 一 报 告 ) 联 检 组 建 议 本 报 告 所 涵 盖 的 联 合 国 系 统 28 个 成 员 国 其 中 包 括 WIPO, 向 高 级 管 理 层 和 成 员 国 进 行 关 于 编 外 人 员 的 定 期 分 析 报 告 10. 本 人 力 资 源 年 度 报 告 的 结 构 如 下 在 引 言 ( 第 一 部 分 ) 之 后, 第 二 部 分 以 图 形 的 形 式 介 绍 WIPO 的 员 工 队 伍 重 点 和 简 要 数 据, 便 利 更 好 地 理 解 下 文 叙 述 第 三 部 分 专 门 介 绍 工 作 人 员 事 宜, 并 提 供 有 关 2013-2015 年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实 施 的 最 新 进 展 情 况 第 四 部 分 述 及 的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不 直 接 涉 及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事 宜 第 五 部 分 阐 述 对 明 年 的 预 测, 原 因 在 于 WIPO 结 束 目 前 的 两 年 期 和 进 入 新 的 两 年 期 最 后, 第 六 部 分 总 结 了 向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项 目, 或 是 供 了 解 情 况, 或 是 遵 照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与 细 则 (SRR) 规 定 的 法 定 义 务 11. 本 报 告 附 件 一 载 有 关 于 WIPO 工 作 人 员 的 更 详 细 数 据, 其 中 有 些 在 叙 述 中 被 引 用 为 了 报 告 最 新 的 经 过 更 新 的 统 计 数 据, 在 可 能 的 情 况 下, 数 据 覆 盖 范 围 是 从 2014 年 七 月 至 2015 年 六 月 期 间 其 他 数 据 按 日 历 年 度 报 告 为 了 清 楚 起 见, 列 明 各 表 图 表 或 图 形 所 涵 盖 的 特 定 期 间 附 件 二 载 有 图 形, 列 明 实 施 成 员 国 在 1975 年 批 准 的 员 额 地 域 分 配 制 度 对 各 区 域 的 影 响 二 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的 员 工 队 伍 要 点 和 简 要 数 据 12. 后 接 图 形 列 明 从 不 同 参 数 看 到 的 WIPO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组 成, 即 员 工 队 伍 数 量 地 域 分 配 性 别 行 业 分 布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和 工 作 效 率 状 况 13. 工 作 人 员 的 工 作 效 率 数 据 通 过 举 例 的 方 式, 展 示 了 专 利 合 作 条 约 (PCT) 业 务 效 率 成 果, 因 为 PCT 占 去 WIPO 的 大 部 分 全 球 业 务 其 收 入 和 必 然 使 用 的 人 力 资 源 1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组 织 使 用 编 外 人 员 情 况 及 有 关 合 同 模 式 (2014 年 ),JIU/REP/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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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页 三 2013-2015 年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的 更 新 14. 这 是 2013 年 至 2015 年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的 第 二 次 更 新 人 力 资 源 活 动 继 续 侧 重 于 其 四 个 主 要 目 标, 要 求 在 各 个 优 先 领 域 同 时 采 取 行 动 本 节 讨 论 在 实 现 这 些 目 标 方 面 的 进 展 和 支 助 实 施 措 施 虽 然 最 初 将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初 步 定 为 涵 盖 2013 年 至 2015 年 的 为 期 三 年 的 蓝 图, 但 导 致 该 战 略 的 基 本 理 由 依 然 存 在 :WIPO 必 须 保 持 其 作 为 一 个 组 织 和 全 球 业 务 提 供 者 的 相 关 性 和 有 效 性 预 计 同 样 的 挑 战 将 持 续 在 于 如 何 确 定 WIPO 未 来 几 年 的 工 作 环 境 因 此,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的 主 要 目 标 将 继 续 到 2015 年 之 后, 以 定 出 WIPO 人 才 发 展 和 管 理 的 战 略 方 向, 并 将 在 必 要 的 情 况 下 得 以 更 新 目 标 1: 灵 活 和 地 域 上 多 元 化 的 员 工 队 伍, 以 提 高 WIPO 对 不 断 变 化 的 全 球 知 识 产 权 需 求 的 应 对 能 力 胜 任 其 职 的 员 工 队 伍 系 统 制 度 化 15. WIPO 承 诺 于 确 保 其 人 才 符 合 计 划 需 要 为 此, 对 组 织 设 计 进 行 定 期 审 查 现 已 通 过 与 计 划 和 预 算 周 期 的 系 统 一 体 化 而 使 有 效 的 员 工 队 伍 规 划 制 度 化, 反 映 了 各 级 管 理 者 的 参 与 在 2014 年, 各 组 织 单 位 制 定 了 2014-15 年 员 工 队 伍 行 动 计 划, 其 中 确 定 交 付 两 年 期 计 划 成 果 所 必 需 的 人 力 资 源 相 关 行 动 为 管 理 者 印 发 员 工 队 伍 规 划 准 则 这 一 进 程 持 续 被 全 面 纳 入 2016-17 两 年 期 规 划 和 员 工 队 伍 要 求, 已 反 映 在 企 业 绩 效 管 理 (EPM) 系 统, 有 时 也 被 称 为 本 组 织 战 略 目 标 之 间 联 系 的 360 度 视 角, 与 扶 持 性 计 划 和 支 持 交 付 资 源 相 配 技 能 胜 任 能 力 和 职 级 结 构 合 理 化 16. WIPO 目 前 的 流 失 率 (2014 年 29 人 因 退 休 而 离 职,22 因 离 职 ) 占 工 作 人 员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四, 这 在 不 增 加 员 工 人 数 的 情 况 下, 为 满 足 新 的 业 务 需 求 而 提 供 的 空 间 非 常 有 限 根 据 预 计 的 退 休 人 数 ( 见 下 图 1), 确 定 这 一 情 况 持 续 到 2015 年 及 以 后 在 短 期 内 确 定 适 当 的 解 决 办 法 仍 是 一 项 挑 战 2014 年 六 月 公 布 的 新 员 额 管 理 准 则, 确 保 本 组 织 系 统 地 重 新 验 证 规 划 设 想, 并 在 出 现 职 位 空 缺 时, 考 虑 即 将 出 现 的 跨 组 织 的 优 先 需 要 在 2014 年, 新 的 人 员 编 制 要 求 ( 例 如, 在 全 球 基 础 设 施 部 门 和 经 济 与 统 计 司 ), 以 及 新 的 职 能 要 求 (IT 分 类 和 数 字 通 信 专 家 业 务 连 续 性 ) 将 通 过 员 额 调 整 而 得 到 解 决

第 8 页 2015-2020 年 预 计 退 休 人 数 2015* 2016 2017 2018 D P G 2019 2020 0 10 20 30 40 50 即 将 退 休 人 数 D P G 2015* 3 4 5 2016 2 7 11 2017 3 9 11 2018 2 13 13 2019 2 13 14 2020 8 19 15 * 2015 年 7 月 至 12 月 图 1:2015 2020 年 预 计 的 退 休 人 数 17. 继 续 努 力 控 制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通 过 谨 慎 地 重 新 调 整 和 重 新 划 拨 资 源, 不 连 累 新 的 优 先 领 域 对 人 力 资 源 的 需 求 例 如 通 过 马 德 里 注 册 部 门 和 PC 业 务 自 动 化 程 度 的 提 高 而 实 现 的 增 效, 就 提 供 了 此 类 机 会 这 些 举 措 都 得 到 仔 细 监 测, 以 确 保 释 放 出 来 的 资 源, 为 本 组 织 的 最 大 优 势 而 得 到 重 新 调 整 新 技 术 也 给 本 组 织 的 其 他 部 门 带 来 效 率 18. 在 确 定 持 续 职 能 方 面 已 取 得 良 好 进 展, 这 必 须 经 过 正 规 化 进 程 与 最 近 完 成 的 长 期 服 务 的 临 时 雇 员 (LSTE) 正 规 化 相 比, 以 职 能 为 基 础 的 正 规 化 则 对 外 部 申 请 人 开 放, 以 确 保 为 WIPO 征 聘 最 优 秀 的 人 才 到 下 一 个 两 年 期 结 束 时, 临 时 合 同 应 仅 支 持 临 时 性 职 能, 所 有 临 时 合 同 将 被 限 制 为 最 多 两 年, 作 为 合 同 改 革 之 后 的 过 渡 期, 这 在 2013 年 初 开 始 生 效, 将 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结 束 19. 本 组 织 范 围 内 反 映 业 务 重 点 新 技 术 和 进 程 的 更 新 职 务 说 明 的 工 作, 在 2014 年 持 续 进 行 在 2015 年, 开 始 系 统 地 监 测 个 人 职 务 说 明 今 后, 这 将 在 每 年 进 行, 作 为 绩 效 管 理 与 工 作 人 员 发 展 系 统 (PMSDS) 之 下 的 规 划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请 参 阅 下 文 涉 及 PMSDS 的 第 30 段 这 一 活 动 还 获 准 拟 定 一 些 一 般 性 简 介, 这 将 有 利 于 内 部 的 流 动 性 合 理 有 效 的 政 策 20. 对 SRR 进 行 多 项 修 正, 以 解 决 不 断 变 化 的 业 务 和 工 作 人 员 的 需 求 例 如, 建 立 了 征 聘 本 国 专 业 干 事 (NPOs) 即 WIPO 的 一 个 新 的 工 作 人 员 类 别 的 法 律 框 架 本 国 专 业 干 事 是 在 非 总 部 工 作 地 点 招 聘 的 当 地 工 作 人 员, 以 履 行 要 求 当 地 专 业 知 识 的 专 业 职 能

第 9 页 21. 关 于 联 合 国 退 休 人 员 的 就 业 政 策 于 2015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为 接 收 联 合 国 合 办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基 金 (UNJSPF) 的 养 恤 金 福 利 的 WIPO 或 其 他 联 合 国 组 织 前 工 作 人 员 就 业 建 立 了 具 有 明 确 和 限 制 性 条 件 的 新 框 架 基 本 原 则 是 继 续 援 用 退 休 人 员 所 积 累 的 专 业 知 识, 作 为 临 时 和 有 时 间 限 制 的 措 施, 在 不 妨 碍 培 养 新 人 才 的 机 会 的 情 况 下, 允 许 并 促 进 传 授 知 识 加 强 地 域 多 样 性 22. 截 至 2015 年 六 月,WIPO 工 作 人 员 来 自 114 个 成 员 国 它 们 包 括 仅 由 一 般 事 务 类 工 作 人 员 所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10 个 成 员 国 ) 和 有 临 时 任 命 的 成 员 国 ( 四 个 成 员 国 ) 虽 然 指 派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数 目 已 从 2015 年 六 月 的 118 个 减 少 到 2013 年 的 114 个, 但 有 两 个 成 员 国 ( 立 陶 宛 和 亚 美 尼 亚 ) 在 WIPO 工 作 人 员 中 有 新 派 代 表 23. 继 续 努 力 改 进 地 域 分 配 成 员 国 要 求 WIPO 尽 可 能 在 更 广 泛 的 地 域 基 础 上 征 聘 工 作 人 员 以 及 WIPO 职 位 的 甄 选 工 作 必 须 基 于 择 优 录 用 一 些 举 措 已 被 采 用 它 们 已 导 致 无 人 任 职 的 成 员 国 国 民 的 申 请 量 增 加, 而 任 职 人 数 过 多 的 区 域 的 工 作 人 员 比 例 进 一 步 下 降 ( 见 图 2) 13% 18% 8% 11% 16% 7% 9% 14% 7% 5% 非 洲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12% 10%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6% 5% 中 Eastern 东 欧 和 中 and 亚 Central Europe and Central Asia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9% 2% 10% 9% 8% 7% 6% 拉 Latin 丁 美 洲 America 和 加 勒 比 and the Caribbean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1% 0% 中 东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8% 7% 6% 5% 北 美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55% 53% 51% 49% 47% 45% 西 欧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 2015 年 6 月 图 2: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工 作 人 员 的 百 分 比,2015 年 6 月 另 见 附 件 一, 表 9b 24. 本 组 织 今 后 五 年 即 将 出 现 的 退 休, 提 供 了 加 强 地 域 多 样 性 的 另 外 机 会 在 2015 年 至 2020 年 期 间,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按 规 定 退 休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将 近 一 半 来 自 西 欧 ( 见 图 3)

第 10 页 2015* - 2020 年 各 地 区 退 休 人 数 ( 专 业 及 以 上 )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Total Per cent 非 洲 2 1 3 1 2 2 11 12.9%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1 0 2 0 4 4 11 12.9% 中 东 欧 和 中 亚 0 1 1 1 0 3 6 7.1%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海 1 2 1 2 0 1 7 8.2% 中 东 1 0 0 0 0 0 1 1.2% 北 美 0 0 2 3 2 3 10 11.8% 西 欧 2 5 3 8 7 14 39 45.9% 合 计 7 9 12 15 15 27 85 * 2015 年 7 月 至 12 月 图 3:2015-2020 年 按 地 区 列 出 的 专 业 及 以 上 类 别 的 预 期 退 休 人 数 25. 作 为 2013 年 开 展 的 地 域 多 样 性 宣 传 活 动 的 后 续 行 动,WIPO 在 2014 年 9 月 成 员 国 大 会 期 间 组 织 的 信 息 活 动 更 好 地 强 调 和 促 进 地 域 多 样 性 补 加 的 信 息 会 议 的 目 标 是 无 人 任 职 的 成 员 国, 以 解 释 WIPO 的 征 聘 过 程, 力 求 成 员 国 对 确 定 其 区 域 的 合 格 人 选 的 支 持 这 些 举 措 得 到 成 员 国 的 积 极 接 受 作 为 后 续 行 动, 要 求 成 员 国 的 与 会 者 确 定 国 家 平 台 来 宣 传 WIPO 的 工 作, 使 WIPO 能 设 计 当 地 的 外 联 活 动 26. 无 人 任 职 的 成 员 国 国 民 对 WIPO 最 近 职 位 空 缺 的 申 请, 得 到 系 统 和 详 细 的 关 注 已 向 面 试 委 员 会 做 出 指 示, 以 确 保 对 这 些 申 请 进 行 格 外 细 心 的 评 估, 并 考 虑 将 这 些 申 请 人 被 分 别 记 录 于 征 聘 报 告 此 外, 没 被 选 上 但 总 体 上 达 到 WIPO 未 来 空 缺 的 基 本 学 业 和 经 验 要 求 的 无 人 任 职 的 成 员 国 的 求 职 者, 将 被 列 入 邮 件 名 单, 并 收 到 关 于 定 期 和 临 时 工 作 以 及 WIPO 征 聘 过 程 的 信 息 无 人 任 职 的 成 员 国 的 200 多 名 申 请 者 已 被 列 入 此 邮 件 名 单, 预 计 其 中 人 数 将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期 增 多 27. 2015 年 4 月 在 东 南 亚 即 在 新 加 坡 越 南 和 泰 国, 组 织 了 首 个 地 域 多 样 性 外 联 团 在 所 有 这 三 个 国 家, 就 当 地 宣 传 工 作 的 联 合 行 动, 与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进 行 讨 论 三 个 具 体 的 可 交 付 成 果 得 以 议 定 :(a) 每 个 知 识 产 权 局 确 定 至 少 一 位 积 极 与 WIPO 联 系 的 联 络 人 ;(b) 在 相 关 的 当 地 求 职 网 站 公 布 WIPO 空 缺 信 息 ; 以 及 (c) 在 两 个 国 家 采 取 更 多 的 联 合 宣 传 行 动 此 外, 在 越 南 和 泰 国 两 所 领 先 大 学 提 供 WIPO 的 征 聘 信 息 从 这 些 外 联 团 得 到 的 经 验 将 使 WIPO 能 更 有 效 地 调 整 其 征 聘 和 外 联 战 略 28. WIPO 确 认 成 员 国 还 在 进 一 步 审 议 是 否 建 立 地 域 分 配 的 正 式 制 度 来 取 代 1975 年 的 制 度 2014 年 九 月 在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会 议 期 间 就 此 问 题 发 表 了 广 泛 意 见 附 件 二 列 出 在 1975 年 协 议 的 基 础 上 更 新 的 地 域 分 配 信 息 有 效 的 绩 效 管 理 29. 有 效 的 绩 效 管 理 是 本 组 织 交 付 服 务 的 关 键, 有 助 于 工 作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PMSDS 程 序 的 日 趋 成 熟, 表 明 有 必 要 建 立 明 确 的 监 管 框 架, 以 更 好 地 侧 重 于 并 明 确 主 管 和 下 属 的 类 似 期 望 这 些 准 则 现 已 得 到 加 强, 成 为 监 管 规 定, 并 附 有 便 利 用 户 的 PMSDS 手 册 30. 为 了 加 强 组 织 规 划 与 个 人 绩 效 之 间 的 联 系, 已 给 PMSDS 程 序 添 加 三 个 新 特 点 首 先, 管 理 人 员 现 可 提 取 已 分 配 给 每 名 工 作 人 员 的 计 划 / 工 作 计 划 活 动 清 单, 以 更 好 地 了 解 工 作 人 员 的 个 人 作 用 以 及 在 成 功 实 施 单 位 工 作 计 划 中 的 预 期 贡 献 其 次, 工 作 人 员 现 在 必 须 确 认 他 们 是 否 知 道 该 计 划 / 工 作 计 划, 这 一 小 小 但 必 要 的 步 骤 确 保 主 管 和 下 属 达 成 共 识 99% 以 上 的 实 例 确 认 情 况 如 此 最 后, 主 管 人 员 必 须 表 明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位 说 明 是 否 反 映 了 当 前 职 能, 以 及 是 否 与 组 织 单 位 的 职 责 相 一 致 这 得 到 86.4% 实 例 的 确 认

第 11 页 目 标 2: 精 简 的 核 心 结 构 灵 活 的 应 需 能 力 和 最 先 进 的 IT 服 务 交 付, 以 将 WIPO 定 位 为 全 球 知 识 产 权 业 务 的 首 要 提 供 者 有 效 的 征 聘 和 甄 选 31. 注 意 到 2014 年 的 征 聘 活 动 与 2013 年 相 比 增 加 50%, 这 主 要 归 因 于 持 续 职 能 的 正 规 化,90 人 竞 争 定 期 职 位 和 39 人 竞 争 临 时 职 位 在 90 个 定 期 职 位 中,50 个 属 于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其 中 的 35 个 已 经 填 补 ),40 个 职 位 属 于 一 般 事 务 类 截 至 2015 年 6 月, 在 35 个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职 位 中, 外 部 候 选 人 填 补 11 个 职 位, 有 定 期 合 同 的 工 作 人 员 填 补 5 个 职 位, 有 临 时 合 同 的 工 作 人 员 填 补 19 个 职 位 同 样, 截 至 2015 年 6 月, 征 聘 时 间 是 本 两 年 期 所 确 定 的 19 周 之 内 新 目 标, 与 上 个 两 年 期 的 21 周 形 成 对 比 WIPO 继 续 努 力 使 征 聘 流 程 专 业 化, 在 专 业 级 职 位 继 续 使 用 笔 试, 对 D 级 职 位 利 用 评 估 中 心 遵 照 一 项 审 计 建 议, 对 含 固 有 或 潜 在 风 险 的 职 位 的 征 聘, 将 系 统 地 进 行 就 业 前 筛 选, 包 括 通 过 外 部 提 供 商 进 行 的 刑 事 和 财 务 检 查 32. 到 2015 年 年 底, 计 划 转 向 更 加 便 利 用 户 的 征 聘 工 具 Taleo, 作 为 ERP 实 施 的 一 部 分, 它 提 供 整 个 有 效 期 的 征 聘 解 决 办 法, 将 有 利 于 甄 选 过 程, 并 对 候 选 人 的 经 验 产 生 积 极 影 响 Taleo 将 是 唯 一 的 征 聘 平 台, 预 计 将 有 助 于 显 著 改 进 / 增 强 WIPO 的 报 告, 特 别 是 有 关 性 别 / 多 样 性 的 举 措 广 泛 和 普 遍 的 预 测 33. 在 地 域 原 籍 ( 见 上 文 第 22-28 段 ) 和 性 别 ( 见 下 文 第 38-43 段 ) 这 两 方 面 吸 引 各 种 人 才, 仍 是 一 项 挑 战 WIPO 在 其 预 测 工 作 中, 并 用 传 统 和 创 新 方 法, 认 识 到 改 进 其 工 作 人 员 的 多 样 性 和 性 别 平 衡, 必 须 在 申 请 点 开 始 为 拓 宽 WIPO 的 申 请 者 人 才 库 和 改 进 候 选 人 的 地 域 和 性 别 均 衡, 组 合 使 用 纸 印 和 基 于 网 络 的 职 位 空 缺 通 知 以 及 宣 传 活 动 情 况 介 绍 会 和 利 用 社 交 媒 体 诸 如 LinkedIn 这 样 的 直 接 来 源 机 会 则 有 益 旨 在 通 知 和 吸 引 候 选 人 的 WIPO 职 业 生 涯 网 站 的 改 进 工 作 正 在 进 行 之 中 34. WIPO 收 到 来 自 世 界 各 区 域 的 申 请 来 自 西 欧 的 申 请 数 量 最 多, 其 次 是 非 洲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地 区 在 2014 年,WIPO 比 前 一 年 接 收 到 更 多 不 同 地 域 的 申 请 人, 这 可 归 因 于 本 组 织 的 外 联 工 作 来 自 西 欧 以 外 区 域 的 申 请 人 的 比 例 从 2013 年 的 67.6% 上 升 到 2014 年 的 72.8% 吸 引 更 多 女 性 申 请 者 仍 是 一 项 挑 战 已 注 意 到 来 自 东 欧 和 中 欧 以 及 中 亚 的 申 请 增 多

第 12 页 图 4:2013 年 按 区 域 和 2014 年 按 区 域 和 性 别 分 列 所 收 到 的 对 外 公 布 的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职 位 空 缺 ( 定 期 ) 的 申 请 目 标 3: WIPO 作 为 首 选 雇 主 有 竞 争 力 的 就 业 条 件 和 有 益 的 工 作 环 境 工 作 生 活 平 衡 35. WIPO 提 供 了 诱 人 的 工 作 环 境, 提 供 专 业 发 展 机 会 和 支 持 工 作 人 员 实 现 工 作 与 生 活 的 平 衡 图 5 列 明 援 用 非 全 日 制 工 作 安 排 的 工 作 人 员 比 上 一 个 报 告 期 增 多 超 过 四 分 之 一 的 女 工 作 人 员 ( 从 23% 增 加 到 25.1%) 选 择 利 用 工 作 场 所 的 灵 活 安 排 通 过 工 作 时 间 管 理 的 灵 活, 促 进 了 工 作 与 生 活 的 平 衡 大 约 80% 的 工 作 人 员 正 在 使 用 灵 活 工 作 时 间 系 统 该 系 统 允 许 工 作 人 员 压 缩 其 工 作 时 间 ; 它 还 以 休 假 来 补 偿 工 作 超 时

第 13 页 2015 年 6 月 非 全 时 工 作 人 员 *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 女 男 合 计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合 计 552 483 1,035 非 全 时 144 7 151 百 分 比 26.1% 1.4% 14.6% 临 时 62 63 125 非 全 时 10 2 12 百 分 比 16.1% 3.2% 9.6% 工 作 人 也 合 计 614 546 1,160 非 全 时 154 9 163 百 分 比 25.1% 1.6% 14.1% 2014 年 6 月 数 据 23.0% 0.9% 12.7% * 经 常 预 算 供 资 员 额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 女 男 合 计 全 时 工 作 人 员 460 537 997 非 全 时 工 作 人 员 90% 19 5 24 80% 114 3 117 50% 21 1 22 非 全 时 小 计 154 9 163 百 分 比 25.1% 1.6% 14.1% 图 5: 利 用 非 全 日 制 工 作 安 排 的 工 作 人 员 人 数 和 比 例 内 部 和 外 部 流 动 性 36. 鼓 励 工 作 人 员 利 用 各 种 机 会 进 行 内 部 流 动, 以 扩 大 其 技 能 和 更 多 地 接 触 本 组 织 不 同 的 工 作 领 域 这 些 内 部 流 动 可 在 竞 聘 晋 升 之 后 或 平 级 调 到 另 一 部 门 本 组 织 受 益 于 具 有 多 种 技 能 和 积 极 进 取 的 工 作 人 员 此 类 内 部 调 动 在 2014 年 共 达 46 例 37. 关 于 更 广 泛 的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的 外 部 流 动 性, 自 2008 年 以 来, 无 论 是 调 动 借 调 或 是 交 换 协 议, 工 作 人 员 中 有 24 例 流 动 WIPO 是 16 例 这 些 安 排 的 接 收 组 织, 但 也 是 八 例 流 动 的 释 放 组 织 这 些 数 字 继 续 形 成 的 趋 势 是 : 工 作 人 员 普 遍 倾 向 于 继 续 留 在 WIPO 或 其 他 组 织 的 工 作 人 员 加 入 WIPO 加 强 性 别 均 衡 38. WIPO 仍 然 承 诺 于 到 2020 年 在 所 有 级 别 的 工 作 人 员 中 实 现 性 别 均 衡 2014 年 8 月, 本 组 织 首 次 印 发 的 WIPO 性 别 平 等 政 策 促 进 了 这 些 努 力 此 项 政 策 旨 在 将 性 别 观 点 纳 入 WIPO 的 计 划, 并 促 进 工 作 场 所 的 性 别 平 等 614 546 1,160 39. 在 各 级 实 现 性 别 均 衡 的 进 展 一 直 不 大,WIPO 须 为 达 到 给 2020 年 设 定 的 目 标 而 加 强 努 力 将 需 要 密 切 监 测 和 一 些 创 造 性 战 略, 特 别 是 提 高 妇 女 在 决 策 级 别 的 代 表 性

第 14 页 40. 妇 女 在 属 于 正 规 员 额 的 工 作 人 员 中 的 整 体 比 例 保 持 稳 定 在 53.6%, 但 在 高 级 别 注 意 到 的 改 进 不 大 从 2011 年 至 2015 年 的 五 年 期 间, 妇 女 比 例 从 18.4% 增 加 到 26.3% 在 专 业 职 类 (P1 至 P5), 妇 女 的 比 例 稍 有 上 升, 从 2011 年 的 47.5% 升 至 48.2% 在 一 般 事 务 职 类, 妇 女 的 比 例 在 2011 年 从 62.9% 下 降 到 61.2% 41. 为 了 在 WIPO 的 所 有 计 划 领 域 促 进 性 别 主 流 化, 任 命 了 21 名 性 别 平 等 问 题 协 调 人 确 定 了 良 好 做 法, 并 使 它 们 在 所 有 部 门 共 享 这 些 措 施 包 括 通 过 在 WIPO 世 界 学 院 的 相 关 培 训, 提 高 妇 女 的 知 识 产 权 能 力, 通 过 知 识 产 权 知 识, 赋 权 于 非 洲 农 村 妇 女 东 南 亚 从 事 技 术 转 让 的 妇 女, 在 韩 国 支 持 妇 女 发 明 家 女 企 业 家 和 拥 有 中 小 型 企 业 (SME) 的 妇 女, 在 摩 洛 哥 和 阿 根 廷 使 妇 女 中 小 企 业 参 与 设 计 管 理, 通 过 知 识 产 权 知 识, 赋 权 于 中 亚 和 东 南 亚 以 及 东 欧 妇 女, 以 及 在 波 兰 支 持 妇 女 的 创 造 力 和 创 新 42. 2013 年 11 月 启 动 的 工 作 妇 女 午 间 讲 座 这 一 举 措, 继 续 吸 引 着 广 大 观 众, 甚 至 来 自 在 日 内 瓦 的 其 他 国 际 组 织 的 观 众 迄 今 为 止, 主 办 了 九 次 有 很 多 人 参 加 的 会 议, 主 讲 者 共 有 15 人 与 会 者 的 反 馈 意 见 极 其 积 极, 主 要 评 论 有 成 功 鼓 舞 人 心 太 短 和 很 精 彩 非 常 有 帮 助 等 43. WIPO 第 三 年 报 告 有 关 联 合 国 全 系 统 行 动 计 划 (UN SWAP) 的 执 行, 落 实 行 政 首 长 协 调 理 事 会 (CEB) 关 于 性 别 平 等 和 增 强 妇 女 权 能, 这 也 支 持 了 WIPO 性 别 平 等 政 策 在 2014 年,WIPO 达 到 两 个 绩 效 指 标 (13%) 要 求, 接 近 另 外 九 个 (60%) 指 标 要 求, 这 是 2013 年 开 始 取 得 的 改 进, 当 时 WIPO 达 到 一 个 指 标 要 求 (7%), 接 近 九 个 (60%) 指 标 要 求 工 作 人 员 保 险 44. 针 对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的 集 体 保 险 合 同 ( 即 医 疗 因 公 与 非 因 公 事 故 人 寿 保 险 和 收 入 损 失 ) 信 诺 集 团 被 选 为 医 疗 保 险 的 提 供 者 自 1993 年 以 来 的 服 务 供 应 商 Vanbreda 已 由 信 诺 集 团 吸 并 事 实 上, 同 一 管 理 团 队 继 续 向 WIPO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服 务 45. 专 业 和 非 专 业 的 集 体 事 故 险 被 授 予 安 联, 它 也 入 选 收 入 损 失 保 险 一 项 保 险 保 障 还 有 待 谈 判 将 在 2015 年 完 成 人 寿 保 险 招 标 工 作 人 员 学 习 与 发 展 46. 平 均 而 言, 工 作 人 员 在 2014 年 继 续 受 益 于 5 天 培 训 ( 内 部 和 外 部 ), 正 如 联 合 检 查 组 所 报 告 的, 符 合 每 名 工 作 人 员 每 年 最 少 平 均 培 训 5 日 的 联 合 国 惯 例 同 样, 在 2014 年, 总 数 为 1678000 瑞 士 法 郎 投 资 于 培 训, 即 达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的 0.79% WIPO 的 培 训 目 录 得 以 更 新, 采 用 新 的 电 子 培 训 评 估 工 具, 以 更 好 地 测 量 培 训 举 措 的 成 果 和 影 响 47. WIPO 的 一 揽 子 培 训 活 动 针 对 发 展 硬 / 技 术 技 能 和 提 高 软 技 能 在 2014 年, 开 始 实 施 新 的 学 习 与 发 展 政 策 来 促 进 获 得 技 能, 并 有 助 于 减 少 技 能 差 距 48. 在 以 往 的 12 个 月, 进 行 关 于 解 决 冲 突 非 言 语 交 流 辅 导 和 管 理 者 的 压 力 管 理 的 一 系 列 新 培 训 举 措 这 一 培 训 系 列 支 持 促 进 工 作 场 所 的 非 正 式 解 决 冲 突 的 组 织 目 标, 旨 在 发 展 与 工 作 人 员 职 责 相 一 致 的 软 技 能, 以 促 进 相 互 尊 重 与 和 谐 的 工 作 场 所 为 了 进 一 步 发 展 本 组 织 解 决 冲 突 的 能 力,WIPO 将 在 2015 年 第 二 个 学 期 推 出 组 织 范 围 内 的 冲 突 管 理 计 划, 参 加 这 一 培 训 则 属 强 制 性 49. WIPO 继 续 支 持 那 些 希 望 获 得 与 其 工 作 相 关 的 管 理 或 技 术 领 域 的 大 学 学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自 1998 年 在 WIPO 设 定 外 部 学 习 计 划 以 来, 每 年 平 均 达 10 份 申 请 在 2014 年, 高 达 22 名 工 作 人 员 高 受 益 于 这 一 计 划, 比 前 一 年 增 加 了 57% 这 一 趋 势 值 得 欢 迎, 因 为 它 为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业 发 展 提 供 机 会 这 也 可

第 15 页 能 是 针 对 WIPO 与 联 合 国 系 统 关 于 专 业 级 别 职 位 要 求 大 学 或 大 学 高 等 学 位 的 标 准 相 一 致 该 计 划 提 供 财 务 补 贴 ( 即 培 训 费 用 的 50%, 每 年 最 多 达 2000 瑞 士 法 郎 ) 和 时 间 支 持 ( 即, 每 40 个 小 时 学 习 给 一 天 时 间, 最 多 每 年 10 天 ) 50. 与 2013 年 相 比, 管 理 培 训 显 著 增 加 (42% 以 上 天 数 ), 在 项 目 管 理 领 域, 为 非 IT 人 员 推 出 新 举 措 质 量 管 理 和 风 险 管 理 WIPO 的 道 德 和 诚 信 培 训 于 2014 年 结 束,IT 培 训 因 完 成 办 公 软 件 升 级 而 减 少 奖 励 和 表 彰 51. 2013 年 7 月,WIPO 启 动 了 奖 励 和 表 彰 计 划 (RRP), 在 收 到 积 极 反 馈 意 见 之 后, 试 点 计 划 在 第 二 年 继 续 进 行 在 第 二 个 RRP 年 之 后, 内 部 监 督 司 (IOD) 评 价 科 在 2014 年 年 底 进 行 综 合 评 估 评 估 结 果 表 明 大 多 数 工 作 人 员 ( 超 过 接 受 调 查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三 分 之 二 ) 认 为 该 计 划 与 表 彰 良 好 业 绩 相 关 也 有 人 提 议 更 多 地 侧 重 于 非 正 式 表 彰, 增 加 RRP 过 程 的 透 明 度, 并 使 工 作 人 员 积 极 介 入 正 式 奖 励 的 提 名 和 遴 选 52.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司 欣 然 采 纳 了 这 些 调 查 结 果, 并 承 诺 于 加 强 管 理 培 训, 向 管 理 人 员 分 发 关 于 予 以 表 彰 的 新 手 册, 开 发 专 用 于 该 计 划 的 内 联 网 页 面, 修 改 RRP, 以 纳 入 所 建 议 的 改 进 正 式 政 策 将 在 2015 年 下 半 年 公 布 社 会 福 利 办 公 室 53. 随 着 评 估 WIPO 工 作 人 员 在 社 会 福 利 服 务 方 面 需 求 的 外 部 承 包 商 的 雇 用, 工 作 人 员 福 利 干 事 的 职 位 得 以 公 布, 并 计 划 在 今 年 年 底 征 聘 在 此 期 间, 授 权 一 名 顾 问 来 审 查 各 项 职 能, 重 组 符 合 工 作 人 员 需 求 的 服 务, 他 们 在 适 应 WIPO 工 作 地 点 的 生 活 和 工 作 条 件 或 离 职 时, 需 要 支 持 指 导 和 专 业 帮 助, 以 及 向 退 休 过 渡 的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咨 询 已 经 编 制 面 向 新 来 者 的 新 的 综 合 性 电 子 指 南, 以 便 利 外 籍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家 属 在 日 内 瓦 安 家 职 业 健 康 和 安 全 54. 在 2014 年 创 建 的 职 业 健 康 与 安 全 委 员 会 继 续 发 挥 作 用, 监 测 那 些 促 进 健 康 和 安 全 工 作 环 境 的 计 划 和 活 动 的 执 行 情 况 55.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处 于 领 导 本 组 织 应 对 2014 年 西 非 埃 博 拉 疫 情 的 前 沿, 以 确 保 工 作 人 员 的 防 范 和 保 护 为 工 作 人 员 组 织 了 情 况 介 绍 会, 并 建 立 了 专 门 的 内 联 网 之 角, 通 过 它 向 工 作 人 员 通 报 联 合 国 全 系 统 信 息 倡 议 和 行 政 程 序 减 少 缺 勤 56. 缺 勤 仍 属 下 降 趋 势 这 是 通 过 加 强 监 控 后 续 工 作 和 必 要 情 况 下 的 支 持 来 实 现 在 2013 年 和 2014 年 期 间 的 缺 勤 减 少 尤 为 显 著 ( 见 下 图 6), 这 一 总 趋 势 在 2015 年 上 半 年 继 续 ( 见 下 图 7)

第 16 页 缺 勤 ( 天 数 ) 2012 (1-12 月 ) 指 示 (*) 2013 (1-12 月 ) 指 示 (*) 2014 (1-12 月 ) 有 证 明 病 假 10,704 & 11,465 ( 10,890 有 证 明 病 假 1,640 & 1,928 ( 1,794 家 庭 事 假 2,159 ( 1,456 1 1,392 14,503 1 14,849 ( 14,076 (*) 除 非 +/- 5%, 否 则 不 认 为 指 示 出 差 异 图 6:2012-2014 年 缺 勤 的 比 较 数 据 缺 勤 ( 天 数 ) 2014 (1-6 月 ) 指 示 (*) 2015 (1-6 月 ) 人 均 有 证 明 病 假 4990 ( 4312 3.1 2015 年 60 天 以 上 病 假 :11 886 1 881 81.7 有 证 明 病 假 905 & 993 0.7 家 庭 事 假 697 1 671 0.4 7478 ( 6857 4.6 (*) 除 非 +/- 5%, 否 则 不 认 为 指 示 出 差 异 图 7: 同 比 (2014 年 与 2015 年 ) 缺 勤 的 比 较 数 据 目 标 4: 有 效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组 织 效 率 改 进 的 综 合 系 统 57. 在 2014 年 下 半 年, 审 查 了 主 要 的 人 力 资 源 业 务 流 程, 以 查 明 效 率 差 距 这 样 做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确 保 最 佳 使 用 新 的 企 业 资 源 规 划 系 统, 包 括 有 效 综 合 目 前 正 在 使 用 的 各 种 人 力 资 源 系 统 (ework Flexitime 等 ) 调 查 研 究 的 结 论 是 : 存 在 使 低 增 值 的 日 常 流 程 进 一 步 自 动 化 的 空 间, 从 而 使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人 员 专 注 于 需 要 高 增 值 投 入 的 任 务 正 在 重 新 设 计 跨 职 能 流 程, 以 确 保 未 来 简 化 的 工 作 流 程 将 于 2015 年 的 下 半 年 着 手 落 实 工 作 ERP 项 目 的 组 合 58. 随 着 基 于 PeopleSoft 软 件 的 人 力 资 源 核 心 能 力 和 薪 资 单 处 理 的 落 实, 已 成 功 完 成 ERP 转 型 的 第 一 阶 段 附 加 功 能 给 用 户 带 来 新 益 处, 并 加 强 了 系 统 一 体 化 这 些 新 功 能 包 括 处 理 驻 外 办 事 处 工 作 人 员 薪 资 单 的 系 统 ; 处 理 和 支 付 教 育 补 助 金 的 自 动 化 工 具 ; 与 规 划 系 统 的 数 据 交 换 以 及 与 UNJSPF 交 换 新 数 据 已 对 用 户 进 行 了 培 训 59. PeopleSoft 的 解 决 方 案 为 雇 员 和 管 理 者 展 现 了 自 助 服 务 的 新 机 遇 实 施 工 作 正 在 分 阶 段 取 得 进 展 在 2015 年 1 月 的 首 次 交 付, 使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能 通 过 WIPO 内 联 网 来 直 接 更 新 个 人 信 息, 并 通 过 自 助 服 务 查 阅 薪 资 单 计 划 在 2015 年 下 半 年 完 成 更 多 和 更 先 进 的 自 助 服 务 的 事 务 处 理 60. 在 2014 年, 主 要 利 益 攸 关 方 分 析 了 各 选 项, 得 出 的 结 论 是 : 上 文 第 32 段 提 及 的 Taleo 征 聘 软 件 将 适 合 本 组 织 的 需 求 该 项 目 于 2014 年 9 月 启 动 在 2015 年 1 月, 结 束 了 与 软 件 服 务 提 供 方 的 谈

第 17 页 判, 该 项 目 目 前 正 处 于 设 计 阶 段 Taleo 公 司 提 供 了 从 新 空 缺 公 布 到 候 选 人 的 遴 选 的 终 端 到 终 端 的 完 整 征 聘 过 程 该 项 目 还 将 提 供 新 功 能, 例 如 公 布 个 人 咨 询 服 务 的 专 门 网 站 业 务 智 能 61. 业 务 智 能 (BI) 项 目 扩 大 了 数 据 传 输, 以 纳 入 人 力 资 源 财 务 绩 效 和 规 划 信 息, 这 些 信 息 导 致 新 的 看 板 BI 继 续 加 大 收 集 数 据 的 能 力, 从 而 增 强 信 息 分 析 这 支 持 了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的 发 展, 并 有 助 于 健 全 的 决 策 及 时 的 客 户 服 务 62. 在 人 力 资 源 业 务 引 入 票 务 系 统 等 举 措 正 显 成 效 该 系 统 跟 踪 请 求, 更 新 行 动 现 状 和 管 理 所 有 请 求 的 全 面 处 理 它 改 进 了 客 户 服 务, 这 是 去 年 来 自 内 部 客 户 的 一 般 反 馈 新 项 目 特 别 是 与 ERP 相 关 的 客 户 自 助 服 务 项 目, 将 继 续 巩 固 这 些 成 就 合 规 审 计 63. 来 自 印 度 财 政 厅 长 兼 审 计 长 办 公 室 的 外 聘 审 计 员 于 2015 年 3 月 和 4 月 进 行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合 规 审 计 审 查 工 作 涵 盖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是 否 遵 循 监 管 框 架, 其 中 涉 及 2012 2014 年 三 年 期 间 的 征 聘 任 用 叙 级 和 改 叙 薪 金 和 津 贴 回 籍 假 和 社 会 保 障 审 计 报 告 载 有 八 项 建 议, 特 别 涉 及 非 公 务 招 致 的 疾 病 保 险 回 籍 假 临 时 任 用 扶 养 津 贴 租 金 补 贴 语 言 津 贴 加 班 和 特 殊 职 位 津 贴 WIPO 接 受 了 这 些 建 议 已 开 始 实 施 纠 正 措 施 四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事 宜 (a) 内 部 司 法 纪 律 措 施 与 正 式 解 决 冲 突 64. 经 修 订 的 关 于 新 的 内 部 司 法 系 统 的 SRR 于 2014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作 为 改 革 的 一 部 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主 任 开 始 对 整 个 系 统 的 案 件 的 管 理 负 责 或 发 挥 更 大 作 用 ( 例 如 启 动 纪 律 处 分 程 序 ; 决 定 适 当 的 纪 律 处 分 措 施 ; 对 骚 扰 投 诉 的 决 定 ; 对 绩 效 考 核 的 反 驳 ; 以 及 审 查 行 政 决 定 的 请 求 ) 65. 新 扩 大 的 WIPO 上 诉 委 员 会 (WAB) 增 强 职 能, 在 2014 年 11 月 开 始 运 作, 由 专 职 秘 书 (2015 年 2 月 任 命 ) 兼 职 候 补 秘 书 和 非 全 时 行 政 支 持 予 以 支 助 主 席 和 副 主 席 属 任 命 临 时, 有 待 由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在 本 届 会 议 指 定 66. 附 件 中 的 表 22 和 表 23 提 供 工 作 人 员 在 本 报 告 所 述 期 间 所 提 案 件 的 类 型 信 息 和 这 些 案 件 的 主 题 总 体 而 言, 与 上 个 报 告 期 相 比, 案 件 数 量 一 直 保 持 稳 定 67. 在 本 报 告 所 述 期 间, 对 四 名 工 作 人 员 启 动 纪 律 程 序 ( 对 比 上 个 报 告 期 的 三 人 ), 导 致 适 用 如 下 纪 律 措 施 : 推 迟 一 年 晋 升 到 下 一 薪 金 职 档 ; 失 去 两 个 薪 金 职 档 ; 解 雇 ; 和 立 即 开 除 68. 通 过 在 2015 年 5 月 15 日 分 发 关 于 在 2014 年 1 月 至 12 月 期 间 适 用 纪 律 措 施 的 情 况 通 报, 首 次 公 布 纪 律 程 序 的 结 果 这 一 举 措 遵 照 IOD 的 建 议, 并 且 与 联 合 国 共 同 系 统 其 他 组 织 的 做 法 相 一 致

第 18 页 非 正 式 解 决 冲 突 69. 与 此 同 时, 在 HRMD 的 倡 议 下, 由 工 作 人 员 领 导 的 工 作 组 编 写 了 WIPO 关 于 互 相 尊 重 与 和 谐 的 工 作 场 所 政 策 草 案 和 相 关 建 议 该 草 案 由 HRMD 主 任 交 给 新 成 立 的 联 合 咨 询 组 (JAG)( 见 下 文 第 73 段 ) 征 求 意 见 联 合 咨 询 组 于 2015 年 5 月 将 其 建 议 呈 交 总 干 事 这 些 建 议 目 前 正 在 得 以 执 行 和 审 议 内 部 司 法 的 财 务 数 据 70. 从 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6 月, 由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行 政 法 庭 (ILOAT) 对 投 诉 WIPO 的 裁 决 约 达 187,000 瑞 士 法 郎, 以 及 加 上 根 据 WIPO 上 诉 委 员 会 建 议 而 向 工 作 人 员 共 支 付 的 1,000 瑞 士 法 郎 71. ILOAT 和 WAB 审 理 案 件 的 行 政 固 定 费 用 总 额 约 为 232,000 瑞 士 法 郎, 即 支 付 ILOAT 161,000 瑞 士 法 郎, 支 付 WAB 71,000 瑞 士 法 郎 ILOAT 在 所 涵 盖 期 间 做 出 的 有 关 WIPO 投 诉 的 判 决 的 平 均 固 定 费 用 约 达 16,000 瑞 士 法 郎 由 WAB 审 理 的 每 宗 上 诉 的 固 定 费 用 目 前 为 1000 瑞 士 法 郎 此 外,WIPO 每 年 支 付 WAB 主 席 和 副 主 席 每 人 5000 瑞 士 法 郎 的 固 定 费 用 (b) 工 作 人 员 与 管 理 层 的 关 系 72. 2014 年 九 月,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大 会 中 止 与 行 政 部 门 的 所 有 磋 商 近 来, 行 政 部 门 向 新 组 成 的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大 会 重 申 其 继 续 磋 商 的 意 愿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大 会 的 反 应 消 极 然 而, 与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大 会 就 一 系 列 有 关 人 力 资 源 的 主 题 的 吹 风 会 情 况 介 绍 会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交 流 却 经 常 进 行 73. 新 联 合 咨 询 组 于 2014 年 10 月 开 始 工 作,HRMD 为 它 提 供 秘 书 处 其 议 事 规 则 于 2015 年 一 月 颁 布,WIPO 内 联 网 向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该 组 会 议 议 程 和 简 要 记 录 联 合 咨 询 组 的 作 用 是 向 总 干 事 提 出 关 于 人 事 或 行 政 事 宜 的 建 议 工 作 人 员 与 管 理 层 进 行 交 流 的 另 一 渠 道 是 工 作 人 员 直 接 诉 求 的 新 模 式 这 在 WIPO 属 首 次 采 用, 依 据 是 就 内 部 司 法 系 统 而 修 订 的 SRR 工 作 人 员 在 若 干 条 件 下, 可 以 直 接 诉 求 JAG 审 议, 并 就 有 关 人 事 管 理 或 工 作 人 员 福 利 的 任 何 问 题 向 总 干 事 提 出 建 议 74. 联 合 咨 询 组 于 2015 年 二 月 收 到 工 作 人 员 的 首 份 诉 求 书, 题 为 为 了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工 作 人 员 代 表 大 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 联 合 咨 询 组 向 总 干 事 呈 交 了 40 页 的 报 告 目 前 正 在 审 议 该 组 的 咨 询 意 见 和 建 议 (c) 政 策 制 定 75. 除 了 上 文 第 20 段 所 讨 论 的 涉 及 本 国 专 业 人 员 的 修 正, 对 SRR 的 其 它 修 正 包 括 : 在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4.2 纳 入 性 别 均 衡 概 念, 以 使 本 组 织 能 够 在 此 方 面 实 施 积 极 措 施 ; 旨 在 避 免 福 利 重 复 的 规 定 ; 澄 清 了 特 别 假 通 常 无 薪 ; 以 及 总 干 事 有 可 能 授 予 SRR 赋 予 他 的 权 力 76. 除 了 上 文 第 21 段 讨 论 的 退 休 人 员 的 就 业 政 策, 还 就 教 育 补 助 金 调 动 和 艰 苦 条 件 研 究 金 病 假 权 力 下 放 后 备 名 单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的 绩 效 考 核 PMSDS 以 及 初 始 任 用 的 定 期 工 作 人 员 的 试 用 期, 公 布 了 新 的 或 修 订 的 政 策, 例 如 : - 关 于 初 始 任 用 的 定 期 工 作 人 员 的 试 用 期 的 新 政 策, 使 管 理 者 能 够 评 估 新 任 命 的 工 作 人 员 是 否 适 合 成 为 国 际 公 务 员, 同 时 按 照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4.17(b) 来 考 虑 他 或 她 的 资 格 绩 效 和 行 为 - 根 据 有 关 权 力 下 放 的 新 办 公 指 令, 总 干 事 将 SRR 赋 予 他 对 各 种 问 题 的 权 力 委 托 给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主 任, 例 如 授 权 工 作 人 员 从 事 外 部 职 业 或 就 业

第 19 页 77. 总 而 言 之, 发 布 10 项 有 关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的 办 公 指 令 -- 无 论 是 更 新 现 有 政 策, 或 是 制 定 全 新 政 策, 并 确 保 WIPO 有 现 代 化 和 具 有 成 本 效 益 的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框 架, 它 符 合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的 标 准 (ICSC) 和 联 合 国 共 同 系 统 的 最 佳 做 法 78. 发 布 的 这 些 新 政 策, 无 论 它 们 是 通 过 修 正 SRR 或 属 新 的 或 修 订 的 有 关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的 办 公 指 令, 均 一 直 得 到 与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交 流 的 支 撑, 同 时 突 出 变 革 的 理 由 和 关 键 的 发 展, 以 便 利 工 作 人 员 接 受 这 些 新 政 策 和 使 之 主 流 化 (d) 审 计 建 议 79. 目 前 有 10 项 待 决 的 审 计 建 议 自 2013 年 第 一 季 度 内 部 监 督 司 采 用 未 落 实 建 议 管 理 系 统 以 来, 共 有 78 项 审 计 建 议 涉 及 到 人 力 资 源 到 2015 年 6 月, 其 中 仅 有 10 项 待 决, 主 要 关 系 到 ERP 系 统 的 落 实 情 况 预 计 这 些 审 计 建 议 的 大 多 数 将 在 2016 年 年 底 落 实 (e) 风 险 管 理 80. WIPO 在 人 力 资 源 领 域 的 主 要 战 略 风 险 依 然 是 如 何 对 迅 速 发 展 的 全 球 知 识 产 权 环 境 作 出 反 应 的 能 力 提 高 WIPO 在 此 方 面 的 能 力 和 确 保 必 要 的 灵 活 性, 仍 然 是 新 的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的 中 心 焦 点 81. 为 了 降 低 风 险, 继 续 努 力 解 决 技 能 差 距, 并 实 施 全 面 促 进 员 工 队 伍 的 规 划 和 培 训 核 心 员 工 将 由 适 当 的 编 外 资 源 和 从 商 业 实 体 获 得 的 服 务 来 补 充 所 有 这 些 措 施 均 在 进 展 中 五 2016-2017 两 年 期 展 望 82. 继 续 密 切 关 注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必 须 实 现 稳 定 性 和 灵 活 性 之 间 的 适 当 平 衡 所 有 计 划 必 须 有 适 当 数 量 和 恰 当 胜 任 能 力 的 核 心 人 员 WIPO 的 大 多 数 业 务 已 经 基 于 IT 平 台 在 内 部 和 外 部 因 素 的 驱 动 下, 自 动 化 将 取 得 进 一 步 进 展 这 将 导 致 需 要 将 工 作 人 员 的 能 力 从 基 于 纸 张 的 流 程 转 向 自 动 化 进 程 的 更 复 杂 的 支 助 作 用 同 样,WIPO 在 PCT 马 德 里 和 会 议 事 务 领 域 的 语 言 能 力 必 须 保 持 与 需 求 紧 密 结 合, 并 根 据 需 要 辅 之 以 外 部 商 业 服 务 83. 实 现 WIPO 的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工 作 人 员 的 更 广 泛 的 地 域 多 样 性, 需 在 多 个 层 面 做 出 持 续 努 力 宣 传 战 略 向 无 人 任 职 国 家 的 申 请 人 提 供 直 接 支 持 在 知 识 产 权 局 和 / 或 大 学 设 立 联 络 点 以 及 在 成 员 国 开 展 进 一 步 的 外 联 的 这 些 措 施, 将 使 WIPO 能 在 尽 可 能 广 泛 的 地 理 基 础 上 择 优 征 聘 候 选 人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这 些 措 施 将 改 进 WIPO 员 工 队 伍 的 地 域 多 样 性 84. 实 现 性 别 均 衡 也 需 继 续 得 到 密 切 关 注 多 项 战 略 是 必 要 的, 以 便 向 在 高 级 别 尤 其 是 P5 及 以 上 级 别 所 设 目 标 迈 进 这 些 战 略 的 范 围 从 向 合 格 的 潜 在 申 请 人 宣 传 在 相 关 论 坛 宣 传 参 与 各 成 员 国 和 联 合 国 系 统 性 别 举 措, 到 潜 在 的 内 部 候 选 人 的 职 业 发 展 和 辅 导 85. 2015 年 和 2016 年 实 施 的 一 些 项 目, 进 一 步 提 高 流 程 效 率 在 人 力 资 源 运 作 处 的 近 期 流 程 审 查 结 果, 有 助 于 优 化 利 用 ERP 功 能 落 实 面 向 工 作 人 员 和 管 理 者 的 自 助 服 务, 应 解 放 人 力 资 源 能 力, 为 工 作 人 员 和 管 理 者 提 供 增 值 支 助 新 的 征 聘 系 统 预 期 到 2015 年 年 底 落 实 此 外, 将 研 发 新 的 绩 效 管 理 系 统 这 两 个 系 统 还 将 支 持 建 立 涵 盖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的 技 能 库 计 划 86. 工 作 人 员 与 管 理 层 的 时 间 管 理 问 题 联 合 工 作 组 将 编 拟 更 现 代 的 管 理 工 作 时 间 和 缺 勤 的 备 选 方 案

第 20 页 87. 制 定 包 括 培 训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领 域 关 键 人 员 团 队 的 业 务 连 续 性 框 架, 将 显 著 提 高 本 组 织 在 危 机 和 业 务 中 断 事 件 中 的 应 变 能 力 88. 对 WIPO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有 益 的 工 作 环 境, 将 继 续 得 到 一 系 列 个 性 化 的 工 作 人 员 服 务 的 支 持, 如 专 业 发 展 支 持, 职 业 咨 询 和 指 导, 社 会 福 利 专 家 对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家 属 入 职 前 后 的 支 持, 灵 活 的 工 作 时 间 和 兼 职 工 作 选 择 89. 成 员 国 对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的 关 切, 将 继 续 通 过 认 真 监 测 核 心 员 工 费 用 和 空 缺 率 来 解 决, 辅 之 以 适 当 的 编 外 人 员 外 包 和 商 业 实 体 提 供 的 服 务 六 请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注 意 的 人 事 事 宜 (a) 终 止 任 用 90. WIPO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9.1(i) 要 求 总 干 事 向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报 告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任 用 终 止 的 情 况, 遵 照 该 项 规 定, 现 汇 报 2013 年 7 月 1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期 间 的 下 列 终 止 任 用 : - 13 例, 依 照 WIPO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9.2.(a)(6);, 为 了 本 组 织 的 良 好 管 理, 并 经 有 关 工 作 人 员 本 人 同 意 ; - 4 例, 依 照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9.4; 以 及 - 2 例, 根 据 SRR 第 十 章 ( 纪 律 措 施 ) 有 关 不 当 行 为 的 规 定 (b) WIPO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委 员 会 91.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在 1977 年 的 例 会 上 决 定 :WIPO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委 员 会 将 包 括 三 名 委 员 和 三 名 候 补 委 员, 由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选 出 一 名 委 员 和 一 名 候 补 委 员 挪 威 国 民 Hjelle 先 生 第 二 个 四 年 任 期 即 将 在 九 月 到 期 将 在 适 当 的 时 候 向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提 出 接 替 他 的 候 选 人 (c) 授 予 总 干 事 的 荣 誉 92. 在 总 干 事 最 近 访 问 蒙 古 之 际, 在 2015 年 7 月 22 日, 由 蒙 古 总 统 令 授 予 他 北 极 星 勋 章, 表 彰 他 为 改 进 蒙 古 知 识 产 权 框 架 做 出 的 宝 贵 贡 献 这 属 于 授 予 外 国 国 民 的 最 高 国 家 荣 誉 93.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1.8 规 定, 由 协 调 委 员 会 批 准 来 自 国 际 局 之 外 授 予 总 干 事 的 任 何 荣 誉 蒙 古 东 道 主 官 员 仅 在 总 干 事 和 WIPO 访 问 代 表 团 如 期 访 问 的 前 几 天, 才 宣 布 该 奖 励 总 干 事 在 返 回 日 内 瓦 时, 立 即 向 协 调 委 员 会 主 席 报 告 了 这 一 奖 励, 现 向 协 调 委 员 会 报 告 94. 请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注 意 第 92 段 提 及 的 奖 励, 并 批 准 总 干 事 予 以 接 受 (d)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95. 依 照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章 程 第 17 条, 提 请 成 员 国 注 意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2014 年 提 交 联 合 国 大 会 第 69 届 会 议 的 报 告 ( 联 合 国 文 A/69/30) 可 在 国 际 公 务 员 制 度 委 员 会 网 站 查 阅 该 文 件 : http://icsc.un.org/rootindex.asp. (e)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养 恤 金 联 合 委 员 会 (UNJSPB)

第 21 页 96. 根 据 其 条 例 第 14 条 (a) 款, 养 恤 金 联 委 会 向 联 合 国 大 会 和 成 员 组 织 至 少 每 两 年 提 交 一 次 报 告 养 恤 金 联 委 会 于 2014 年 向 联 合 国 大 会 第 六 十 九 届 会 议 提 交 2014 年 报 告 ( 联 合 国 文 件 (A/69/9) 由 于 该 报 告 被 列 入 联 合 国 大 会 的 上 述 会 议 文 件 中, 国 际 局 未 予 以 重 新 印 制 可 在 以 下 网 址 查 阅 该 报 告 : http://www.un.org/ga/search/view_doc.asp?symbol=a/69/9 97. 请 WIPO 协 调 委 员 会 注 意 第 95 段 和 第 96 段 中 所 载 的 信 息 [ 后 接 附 件 ]

附 件 一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数 据 WIPO 员 工 队 伍 ( 按 职 类 分 ) 表 1: 按 职 类 开 列 的 WIPO 员 工 队 伍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表 2: 按 职 类 开 列 的 队 伍 发 展 趋 势 (2011-2015 年 ) 合 同 表 3: 按 合 同 / 资 金 类 型 开 列 的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表 4: 非 全 时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表 5: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2010-2014 年 ) 各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表 6: 按 部 门 开 列 的 使 用 经 常 资 金 的 员 额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地 域 代 表 性 表 7a: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专 业 和 更 高 职 类 地 域 代 表 性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表 7b:WIPO 工 作 人 员 所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的 正 式 工 和 临 时 工 ) 表 8a: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研 究 员 地 域 代 表 性 (2013 年 - 2015 年 6 月 ) 表 8b: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实 习 生 地 域 代 表 性 (2013 年 - 2015 年 6 月 ) 表 9a:WIPO 工 作 人 员 所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2011 年 - 2015 年 6 月 ) 表 9b: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专 业 和 更 高 职 类 百 分 比 (2015 年 6 月 ) 表 10a: 国 家 代 表 性 - 专 业 和 更 高 职 类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表 10b: 国 家 代 表 性 所 有 职 类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性 别 平 衡 表 11: 按 性 别 和 职 等 开 列 的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表 12: 按 职 等 开 列 的 性 别 平 衡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表 13: 按 职 等 开 列 的 女 性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年 龄 分 布 表 14: 年 龄 分 布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表 15: 按 职 类 开 列 的 平 均 年 龄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退 休 和 离 职 表 16a: 退 休 (2015-2020 年 ) 表 16b: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预 期 退 休 情 况 - 专 业 及 以 上 (2015-2020 年 ) 表 16c: 离 职 (2012-2015 年 ) 表 16d: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离 职 情 况 (2014 年 7 月 - 2015 年 6 月 ) 征 聘 培 训 表 17:2014 年 各 职 等 空 缺 通 知 表 18:2014 年 各 职 等 收 到 的 申 请 表 19: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专 业 和 以 上 职 类 的 任 用 和 申 请 情 况 表 20: 按 提 供 方 和 类 型 开 列 的 培 训 - 2014 年 效 绩 评 价 表 21: 效 绩 评 价 - 2014 年 周 期 内 部 司 法 表 22: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6 月 间 的 工 作 人 员 投 诉 / 申 诉 表 23: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6 月 间 每 个 主 题 提 交 的 案 数 审 计 建 议 表 24: 人 力 资 源 相 关 未 落 实 审 计 建 议 的 情 况

按 职 类 开 列 的 WIPO 员 工 附 件 一 第 2 页 表 1: 按 职 类 开 列 的 WIPO 员 工 队 伍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实 习 生 和 研 究 临 时 一 般 事 务 员 司 长 及 以 上 * 临 时 专 业 储 备 金 和 信 托 基 金 供 资 的 工 作 人 员 灵 活 制 核 心 员 工 专 业 一 般 事 务 核 心 员 工 经 常 预 算 供 资 员 额 人 数 百 分 比 司 长 及 以 上 * 66 专 业 448 一 般 事 务 521 核 心 员 工 小 计 1,035 83.0% 灵 活 制 工 作 人 员 储 备 金 和 信 托 基 金 供 资 的 工 作 人 员 16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临 时 专 业 82 临 时 一 般 事 务 55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小 计 137 工 作 人 员 小 计 1,188 编 外 人 员 实 习 生 和 研 究 员 59 编 外 人 员 小 计 59 灵 活 制 工 作 人 员 小 计 212 17.0% WIPO 员 工 总 计 1,247 100% * 含 高 级 行 政 人 员 职 类 ( 总 干 事 副 总 干 事 和 助 理 总 干 事 = 9 个 员 额 )

按 职 类 开 列 的 WIPO 员 工 附 件 一 第 3 页 表 2: 按 职 类 开 列 的 队 伍 发 展 趋 势 (2011-2015 年 )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司 长 及 以 上 * 57 63 61 65 66 专 业 422 434 429 441 448 一 般 事 务 473 497 520 531 521 经 常 预 算 供 资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小 计 952 994 1,010 1,037 1,035 储 备 金 和 信 托 基 金 供 资 的 工 作 人 员 26 18 15 17 16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合 计 978 1,012 1,025 1,054 1,051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临 时 专 业 94 88 82 临 时 一 般 事 务 100 76 55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小 计 194 164 137 工 作 人 员 合 计 1,219 1,218 1,188 编 外 人 员 实 习 生 和 研 究 员 86 55 66 63 59 短 期 一 般 事 务, 顾 问,SSA, 笔 译 员 / 审 校 1 261 230 编 外 人 员 小 计 261 230 66 63 59 1 这 些 是 短 期 合 同 持 有 者, 其 中 多 数 经 2013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的 合 同 改 革 后 已 转 为 工 作 人 员 身 份 WIPO 员 工 总 计 1239 1,242 1,285 1,281 1,247 2015 年 6 月 1300 WIPO 员 工 (2011-2015 年 ) 1280 1260 1240 1220 120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 含 高 级 行 政 人 员 职 类 ( 总 干 事 副 总 干 事 和 助 理 总 干 事 = 9 个 员 额 )

合 同 附 件 一 第 4 页 表 3: 按 合 同 / 资 金 类 型 开 列 的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信 托 基 金 和 项 目 人 员 1.3% 临 时 11.5% 固 定 任 期 31.6% 长 期 53.6% 连 续 合 同 1.9% 合 同 / 资 金 类 型 工 作 人 员 百 分 比 长 期 637 53.6% 连 续 22 1.9% 固 定 任 期 ( 经 常 预 算 ) 376 31.6% 经 常 预 算 供 资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小 计 1,035 信 托 基 金 供 资 工 作 人 员 14 1.2% 储 备 金 供 资 项 目 工 作 人 员 2 0.2% 其 他 来 源 供 资 员 额 小 计 16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137 11.5% 合 计 1,188

非 全 时 附 件 一 第 5 页 表 4: 非 全 时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 女 男 合 计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合 计 552 483 1,035 非 全 时 144 7 151 百 分 比 26.1% 1.4% 14.6% 临 时 62 63 125 非 全 时 10 2 12 百 分 比 16.1% 3.2% 9.6% 工 作 人 员 合 计 614 546 1,160 非 全 时 154 9 163 百 分 比 25.1% 1.6% 14.1% 表 4(a): 2015 年 6 月 的 非 全 时 工 作 安 排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 女 男 合 计 全 时 工 作 人 员 460 537 997 非 全 时 工 作 人 员 90% 19 5 24 80% 114 3 117 50% 21 1 22 非 全 时 小 计 154 9 163 百 分 比 25.1% 1.6% 14.1% * 不 含 其 他 来 源 供 资 员 额 614 546 1,160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附 件 一 第 6 页 表 5: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2010-2014 年 ) 100% 75% 91.3 101.2 90.9 107.5 100.3 50% 25% 198.1 198.3 199.1 214.2 208.5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非 工 作 人 员 相 关 支 出 ( 单 位 : 百 万 瑞 郎 ) 工 作 人 员 相 关 支 出 ( 单 位 : 百 万 瑞 郎 )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占 总 费 用 百 分 比 工 作 人 员 相 关 支 出 总 计 ( 单 位 : 百 万 瑞 郎 ) 非 工 作 人 员 相 关 支 出 ( 单 位 : 百 万 瑞 郎 ) 68.5% 66.2% 68.7% 66.6% 67.5% 198.1 198.3 199.1 214.2 208.5 91.3 101.2 90.9 107.5 100.3 计 划 支 出 总 计 289.4 299.5 290.0 321.7 308.8 来 源 :WIPO 财 务 系 统

各 部 门 工 作 人 员 附 件 一 第 7 页 381 专 利 和 技 术 部 门 206 行 政 与 管 理 部 门 * 19.9% 128 品 牌 与 外 观 设 计 部 门 12.4% 116 66 总 干 事 及 相 关 计 划 ** 发 展 部 门 11.2% 6.4% 50 文 化 与 创 意 产 业 部 门 4.8% 50 全 球 基 础 设 施 部 门 4.8% 28 全 球 问 题 部 门 2.7% 10 驻 外 办 事 处 *** 1.0% * 助 理 总 干 事 办 公 室 信 息 与 通 信 技 术 部 会 议 和 语 文 部 采 购 与 差 旅 司 计 划 编 制 和 财 务 部 安 全 与 安 保 协 调 处 和 房 舍 基 础 设 施 司 ** 总 干 事 支 持 办 公 室 总 干 事 办 公 室 法 律 顾 问 办 公 室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部 经 济 学 与 统 计 司 内 部 监 督 司 监 察 员 办 公 室 转 型 与 发 达 国 家 部 *** 虽 分 别 列 出, 也 非 独 立 部 门 ; 这 些 办 事 处 分 属 总 干 事 办 公 室 转 型 与 发 达 国 家 部 品 牌 与 外 观 设 计 部 门 全 球 问 题 部 门 或 属 全 球 基 础 设 施 部 门 ( 无 重 复 计 算 )

地 域 代 表 性 附 件 一 第 8 页 表 7a: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专 业 和 更 高 职 类 地 域 代 表 性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44 257 33 53 6 70 42 经 常 预 算 供 资 员 额 * 工 作 人 员 百 分 比 非 洲 53 10.5%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70 13.9% 中 东 欧 和 中 亚 33 6.5%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42 8.3% 中 东 6 1.2% 北 美 44 8.7% 西 欧 257 50.9% 合 计 505 100.0% * 此 报 告 中 不 含 高 级 行 政 人 员 职 类 ( 总 干 事 副 总 干 事 和 助 理 总 干 事 = 9 个 员 额 ) 表 7b: WIPO 工 作 人 员 所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的 正 式 工 和 临 时 工 ) 53 285 38 47 62 10 93 所 有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 经 常 预 算 和 临 时 供 资 员 额 ) 工 作 人 员 百 分 比 非 洲 62 10.5%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93 15.8% 中 东 欧 和 中 亚 38 6.5%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47 8.0% 中 东 10 1.7% 北 美 53 9.0% 西 欧 285 48.5% 合 计 588 100.0%

地 域 代 表 性 附 件 一 第 9 页 表 8a: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研 究 员 地 域 代 表 性 (2013 年 - 2015 年 6 月 ) 地 区 研 究 员 百 分 比 非 洲 1 1.2%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39 47.0% 中 东 欧 和 中 亚 6 7.2%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5 6.0% 中 东 6 7.2% 北 美 7 8.4% 西 欧 19 22.9% 合 计 83 100.0% 表 8b: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实 习 生 地 域 代 表 性 (2013 年 - 2015 年 6 月 ) 地 区 实 习 生 百 分 比 非 洲 11 12.8%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21 24.4% 中 东 欧 和 中 亚 13 15.1%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3 3.5% 中 东 4 4.7% 北 美 9 10.5% 西 欧 25 29.1% 合 计 86 100.0%

地 域 代 表 性 附 件 一 第 10 页 表 9a: 截 至 2015 年 6 月 WIPO 工 作 人 员 所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2011 年 - 2015 年 ) ( 固 定 任 期 连 续 长 期 和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WIPO 成 员 国 185 185 186 187 188 WIPO 工 作 人 员 中 有 代 表 的 116 117 118 118 114 无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69 68 68 69 74 200 18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160 Represented Member States 116 117 118 118 114 Unrepresented 69 Member States 68 69 68 68 69 68 69 74 74 140 120 100 80 60 116 117 118 118 114 40 20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有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无 代 表 的 成 员 国 表 9b: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专 业 和 更 高 职 类 百 分 比 ( 2009 年 - 2015 年 6 月 ) 13% 18% 8% 11% 16% 7% 9% 14% 7% 5% 非 洲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12% 10%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6% 5% 中 Eastern 东 欧 和 中 and 亚 Central Europe and Central Asia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9% 2% 10% 9% 8% 7% 6% 拉 Latin 丁 美 洲 America 和 加 勒 比 and the Caribbean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1% 0% 中 东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8% 7% 6% 5% 北 美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55% 53% 51% 49% 47% 45% 西 欧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 2015 年 6 月

地 域 代 表 性 附 件 一 第 11 页 表 10a: 国 家 代 表 性 - 专 业 和 更 高 职 类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所 代 表 的 国 家 排 名 前 十 名 法 国 101 英 国 41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31 德 国 27 瑞 士 19 意 大 利 15 西 班 牙 14 加 拿 大 14 中 国 14 日 本 12 国 名 人 数 国 名 人 数 11 澳 大 利 亚 10 67 哥 斯 达 黎 加 1 12 俄 罗 斯 联 邦 8 68 科 特 迪 瓦 1 13 阿 尔 及 利 亚 7 69 克 罗 地 亚 1 14 比 利 时 7 70 捷 克 共 和 国 1 15 印 度 7 71 刚 果 民 主 共 和 国 1 16 阿 根 廷 6 72 丹 麦 1 17 巴 西 6 73 格 林 纳 达 1 18 希 腊 6 74 危 地 马 拉 1 19 大 韩 民 国 6 75 几 内 亚 比 绍 1 20 爱 尔 兰 5 76 海 地 1 21 埃 及 5 77 冰 岛 1 22 荷 兰 5 78 伊 朗 (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 1 23 墨 西 哥 4 79 约 旦 1 24 喀 麦 隆 4 80 哈 萨 克 斯 坦 1 25 加 纳 4 81 肯 尼 亚 1 26 摩 洛 哥 4 82 吉 尔 吉 斯 斯 坦 1 27 秘 鲁 4 83 拉 脱 维 亚 1 28 菲 律 宾 4 84 莱 索 托 1 29 葡 萄 牙 4 85 利 比 亚 1 30 瑞 典 4 86 马 达 加 斯 加 1 31 突 尼 斯 4 87 马 拉 维 1 32 乌 拉 圭 4 88 毛 里 求 斯 1 33 奥 地 利 3 89 蒙 古 1 34 保 加 利 亚 3 90 缅 甸 1 35 柬 埔 寨 3 91 尼 泊 尔 1 36 哥 伦 比 亚 3 92 尼 加 拉 瓜 1 37 埃 塞 俄 比 亚 3 93 尼 日 利 亚 1 38 芬 兰 3 94 摩 尔 多 瓦 共 和 国 1 39 巴 基 斯 坦 3 95 卢 旺 达 1 40 塞 内 加 尔 3 96 阿 拉 伯 叙 利 亚 共 和 国 1 41 斯 里 兰 卡 3 97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 1 42 孟 加 拉 国 3 98 土 耳 其 1 43 白 俄 罗 斯 2 99 乌 克 兰 1 44 智 利 2 100 津 巴 布 韦 45 古 巴 2 46 厄 瓜 多 尔 2 总 计 514 47 匈 牙 利 2 48 印 度 尼 西 亚 2 49 牙 买 加 2 只 在 一 般 事 务 职 类 有 人 任 职 的 国 家 50 黎 巴 嫩 2 101 BO 加 蓬 51 马 来 西 亚 2 102 GA 洪 都 拉 斯 52 新 西 兰 2 103 HN 亚 美 尼 亚 53 挪 威 2 104 LA 利 比 里 亚 54 波 兰 2 105 LR 萨 尔 瓦 多 55 罗 马 尼 亚 2 106 ML 马 里 56 塞 尔 维 亚 2 107 NE 玻 利 维 亚 ( 多 民 族 国 ) 57 斯 洛 伐 克 2 108 SC 尼 日 尔 58 南 非 2 109 SG 新 加 坡 59 前 南 斯 拉 夫 的 马 其 顿 共 和 国 2 110 SV 塞 舌 尔 60 乌 干 达 2 61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2 62 委 内 瑞 拉 ( 玻 利 瓦 尔 共 和 国 ) 2 只 在 临 时 职 类 有 人 任 职 的 国 家 63 阿 富 汗 1 111 IQ 朝 鲜 ( 民 主 主 义 人 民 共 和 国 ) 64 阿 塞 拜 疆 1 112 IL 以 色 列 65 贝 宁 1 113 KP 毛 里 塔 尼 亚 66 布 基 纳 法 索 1 114 MR 立 陶 宛

地 域 代 表 性 附 件 一 第 12 页 表 10b: 国 家 代 表 性 所 有 职 类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国 家 人 数 所 代 表 的 国 家 排 名 前 十 1 法 国 353 2 联 合 王 国 70 3 瑞 士 63 4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43 5 德 国 39 6 意 大 利 38 7 日 本 36 8 西 班 牙 29 9 中 国 30 10 加 拿 大 27 表 10b: 国 家 代 表 性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续 ) 11 印 度 20 64 阿 富 汗 2 12 大 韩 民 国 19 65 智 利 2 13 俄 罗 斯 联 邦 17 66 科 特 迪 瓦 2 14 秘 鲁 17 67 刚 果 民 主 共 和 国 2 15 摩 洛 哥 16 68 萨 尔 瓦 多 2 16 菲 律 宾 15 69 危 地 马 拉 2 17 澳 大 利 亚 14 70 洪 都 拉 斯 2 18 突 尼 斯 12 71 印 度 尼 西 亚 2 19 巴 西 11 72 伊 朗 (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 2 20 葡 萄 牙 11 73 利 比 亚 2 21 爱 尔 兰 10 74 缅 甸 2 22 阿 尔 及 利 亚 10 75 新 西 兰 2 23 阿 根 廷 10 76 尼 日 利 亚 2 24 比 利 时 10 77 塞 舌 尔 2 25 哥 伦 比 亚 10 78 斯 洛 伐 克 2 26 埃 及 9 79 南 非 2 27 希 腊 9 80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2 28 乌 拉 圭 8 81 津 巴 布 韦 2 29 巴 基 斯 坦 7 82 亚 美 尼 亚 1 30 喀 麦 隆 6 83 阿 塞 拜 疆 1 31 厄 瓜 多 尔 6 84 玻 利 维 亚 ( 多 民 族 国 ) 1 32 芬 兰 6 85 布 基 纳 法 索 1 33 加 纳 6 86 哥 斯 达 黎 加 1 34 肯 尼 亚 6 87 克 罗 地 亚 1 35 黎 巴 嫩 6 88 捷 克 共 和 国 1 36 墨 西 哥 6 89 朝 鲜 民 主 主 义 人 民 共 和 国 1 37 波 兰 6 90 加 蓬 1 38 斯 里 兰 卡 6 91 格 林 纳 达 1 39 瑞 典 6 92 几 内 亚 比 绍 1 40 委 内 瑞 拉 ( 玻 利 瓦 尔 共 和 国 ) 6 93 海 地 1 41 奥 地 利 5 94 冰 岛 1 42 孟 加 拉 国 5 95 以 色 列 1 43 毛 里 求 斯 5 96 约 旦 1 44 荷 兰 5 97 哈 萨 克 斯 坦 1 45 罗 马 尼 亚 5 98 吉 尔 吉 斯 斯 坦 1 46 塞 内 加 尔 5 99 拉 脱 维 亚 1 47 乌 克 兰 5 100 莱 索 托 1 48 埃 塞 俄 比 亚 4 101 利 比 里 亚 1 49 牙 买 加 4 102 立 陶 宛 1 50 马 达 加 斯 加 4 103 马 拉 维 1 51 塞 尔 维 亚 4 104 马 里 1 52 前 南 斯 拉 夫 的 马 其 顿 共 和 国 4 105 毛 里 塔 尼 亚 1 53 土 耳 其 4 106 蒙 古 1 54 乌 干 达 4 107 尼 泊 尔 1 55 白 俄 罗 斯 3 108 尼 加 拉 瓜 1 56 贝 宁 3 109 尼 日 尔 1 57 保 加 利 亚 3 110 摩 尔 多 瓦 共 和 国 1 58 柬 埔 寨 3 111 卢 旺 达 1 59 古 巴 3 112 新 加 坡 1 60 丹 麦 3 113 阿 拉 伯 叙 利 亚 共 和 国 1 61 匈 牙 利 3 114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 1 62 马 来 西 亚 3 63 挪 威 3 总 计 * 1,188 * 含 一 般 事 务 专 业 及 以 上 工 作 人 员 经 常 预 算 供 资 和 信 托 基 金 供 资

性 别 平 衡 附 件 一 第 13 页 表 11: 按 性 别 和 职 等 开 列 的 工 作 人 员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员 额 工 作 人 员 男 百 分 比 女 百 分 比 小 计 D2 7 77.8% 2 22.2% 9 D1 35 72.9% 13 27.1% 48 小 计 42 73.7% 15 26.3% 57 P5 62 67.4% 30 32.6% 92 P4 96 54.9% 79 45.1% 175 P3 64 44.4% 80 55.6% 144 P2 9 25.0% 27 75.0% 36 P1 1 100.0% 0 0.0% 1 小 计 232 51.8% 216 48.2% 448 G7 6 13.3% 39 86.7% 45 G6 73 32.7% 150 67.3% 223 G5 94 45.6% 112 54.4% 206 G4 25 58.1% 18 41.9% 43 G3 4 0 4 小 计 202 38.8% 319 61.2% 521 合 计 476 46.4% 550 53.6% 1,026* * 不 含 高 级 行 政 人 员 职 类 ( 总 干 事 副 总 干 事 和 助 理 总 干 事 = 9 个 员 额 ) * 不 含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和 信 托 基 金

性 别 平 衡 附 件 一 第 14 页 表 12: 按 职 等 开 列 的 性 别 平 衡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D2 D1 P5 P4 P3 P2 P1 G7 G6 Men Women D2 7.0-2.0 D1 35.0-13.0 P5 62.0-30.0 P4 96.0-79.0 P3 64.0-80.0 P2 9.0-27.0 P1 1 0.0 G7 6.0-39.0 G6 73.0-150.0 G5 94.0-112.0 G4 25.0-18.0 G3 4.0 0.0 G5 G4 G3 160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男 0 20 40 女 60 80 100 120 140 160 表 13: 按 职 等 开 列 的 女 性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70% 60% 50% 40% 30% 20% 62.9% 一 般 事 务 61.2% 48.2% 47.5% 专 业 26.3% 18.4% 司 长 10% 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司 长 18.4% 26.8% 25.0% 25.0% 26.3% 专 业 47.5% 49.2% 48.9% 48.6% 48.2% 一 般 事 务 62.9% 61.6% 61.4% 61.2% 61.2% 合 计 53.6% 54.1% 53.9% 53.8% 53.6% * 42015 年 6 月 不 含 高 级 行 政 人 员 职 类 ( 总 干 事 副 总 干 事 和 助 理 总 干 事 = 9 个 员 额 )

年 龄 分 布 附 件 一 第 15 页 表 14: 年 龄 分 布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40 35 人 数 30 25 专 业 及 司 长 一 般 事 务 20 15 10 5 0 27 29 31 33 35 37 39 41 43 45 47 49 51 53 55 57 59 61 63 年 龄 表 15: 按 职 类 开 列 的 平 均 年 龄 ( 截 至 2015 年 6 月 ) 职 类 年 龄 司 长 平 均 年 龄 54.0 专 业 人 员 平 均 年 龄 46.5 一 般 事 务 类 人 员 平 均 年 龄 47.0

退 休 和 离 职 附 件 一 第 16 页 表 16a: 退 休 (2015-2020 年 ) 职 类 / 年 度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司 长 3 2 3 2 2 8 专 业 4 7 9 13 13 19 小 计 7 9 12 15 15 27 一 般 事 务 5 11 11 13 14 15 合 计 12 20 23 28 29 42 表 16b: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预 期 退 休 情 况 - 专 业 及 以 上 (2015-2020 年 )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合 计 百 分 比 非 洲 2 1 3 1 2 2 11 12.9%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1 0 2 0 4 4 11 12.9% 中 东 欧 和 中 亚 0 1 1 1 0 3 6 7.1%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1 2 1 2 0 1 7 8.2% 中 东 1 0 0 0 0 0 1 1.2% 北 美 0 0 2 3 2 3 10 11.8% 西 欧 2 5 3 8 7 14 39 45.9% 合 计 7 9 12 15 15 27 85 100.0% * 2015 年 7 月 起 表 16c: 离 职 (2012-2015 年 ) 离 职 类 型 2012 2013 2014 2015* Total 退 休 23 28 29 13 93 终 止 任 用 24 13 21 8 66 机 构 间 ( 调 动 借 调 借 用 ) ** 0 2 1 2 5 合 计 47 43 51 23 164 * 至 2015 年 6 月 ** 可 能 带 有 返 回 权 表 16d: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离 职 情 况 (2014 年 7 月 - 2015 年 6 月 ) 工 作 人 员 百 分 比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百 分 比 合 计 百 分 比 非 洲 5 15.2% 1 7.1% 6 12.8%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3 9.1% 3 21.4% 6 12.8% 中 东 欧 和 中 亚 3 9.1% 0 0.0% 3 6.4%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3 9.1% 0 0.0% 3 6.4% 中 东 2 6.1% 1 7.1% 3 6.4% 北 美 3 9.1% 2 14.3% 5 10.6% 西 欧 14 42.4% 7 50.0% 21 44.7% 合 计 33 100.0% 14 100.0% 47 100.0%

征 聘 附 件 一 第 17 页 表 17:2014 年 各 职 等 空 缺 通 知 25 20 2014 年 固 定 任 期 空 缺 24 24 15 10 5 0 8 7 8 1 5 5 1 3 3 0 D2 D1 P5 P4 P3 P2 P1 G7 G6 G5 G4 G3 司 长 6 专 业 43 一 般 事 务 40 空 缺 通 知 合 计 89 表 18:2014 年 各 职 等 收 到 的 申 请 申 请 数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511 6,527 2,218 司 长 专 业 一 般 事 务 申 请 总 数 :9,256 各 职 类 平 均 申 请 数 司 长 85 专 业 152 一 般 事 务 55

征 聘 附 件 一 第 18 页 表 19: 按 地 区 开 列 的 专 业 和 以 上 职 类 的 任 用 和 申 请 情 况 2014 年 7 月 - 2015 年 6 月 地 区 任 用 * 百 分 比 收 到 的 申 请 ** 百 分 比 任 用 / 申 请 比 非 洲 5 8.2% 1,959 20.5% 391.8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18 29.5% 1,797 18.8% 99.8 中 东 欧 和 中 亚 5 8.2% 1,221 12.8% 244.2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6 9.8% 990 10.4% 165.0 中 东 0 0.0% 352 3.7% 0.0 北 美 9 14.8% 680 7.1% 75.6 西 欧 18 29.5% 2,558 26.8% 142.1 总 计 61 100.0% 9,557 100.0% 156.7 * 不 含 信 托 基 金 任 用 ** 包 括 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在 外 部 发 布 的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空 缺 ( 不 含 未 指 定 国 籍 的 申 请 )

培 训 附 件 一 第 19 页 表 20: 按 提 供 方 和 类 型 开 列 的 培 训 - 2014 年 内 部 提 供 方 18.9% 外 部 提 供 方 81.1% 外 部 提 供 内 部 提 供 类 型 天 数 百 分 比 百 分 比 管 理 648 13.1% 传 播 606 12.2% 语 言 2536 51.2% IT 439 8.9% 道 德 操 守 88 1.8% 其 他 634 12.8% 小 计 4,951 100.0% 81.1% PMSDS 13 1.1% ERP 59 5.1% WIPO 学 院 81 7.0% 学 习 在 WIPO 120 10.4% 入 职 计 划 148 12.9% 卫 生 / 安 全 / 安 保 112 9.7% 注 册 体 系 * 618 53.7% 小 计 1,151 100.0% 18.9% 合 计 6,102 100.0% 学 员 总 数 : 3,114 每 工 作 人 员 平 均 培 训 天 数 : 4.95 * 专 利 和 商 标 注 册 体 系

效 绩 评 价 附 件 一 第 20 页 表 21: 效 绩 评 价 - 2014 年 周 期 * 优 异 15.1% 有 效 80.1% 有 待 改 进 1.0% 不 理 想 0.0% 无 评 级 3.8% 打 分 人 数 百 分 比 优 异 173 15.1% 有 效 918 80.1% 有 待 改 进 11 1.0% 不 理 想 0 0.0% 无 评 级 44 3.8% 小 计 1,146 97.5% PMSDS 未 完 成 29 2.5% 合 计 1,175 100.0% 2015 年 6 月

内 部 司 法 附 件 一 第 21 页 表 22: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6 月 间 的 工 作 人 员 投 诉 / 申 诉 合 计 百 分 比 行 政 决 定 复 审 请 求 29 35.4% 考 评 异 议 4 4.9% 冤 情 5 6.1% WIPO 上 诉 委 员 会 * 32 39.0% 劳 工 组 织 行 政 法 庭 12 14.6% 合 计 82 ** 100% * 含 2014 年 代 表 69 名 工 作 人 员 提 交 给 WIPO 上 诉 委 员 会 的 一 项 上 诉, 以 及 2015 年 代 表 9 名 工 作 人 员 提 交 的 一 项 上 诉 ** 这 是 所 涉 期 间 进 行 的 程 序 数 同 期, 一 个 案 件 可 能 经 过 RFR, 然 后 进 入 WIPO 上 诉 委 员 会 表 23: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6 月 间 每 个 主 题 提 交 的 案 数 福 利 / 应 享 权 利 6 叙 级 7 纪 律 事 项 9 骚 扰 * 15 杂 项 4 合 同 未 续 约 7 调 动 / 组 织 设 计 其 他 任 用 相 关 4 11 效 绩 管 理 晋 升 / 甄 选 8 8 终 止 任 用 3 * 骚 扰 / 歧 视 / 工 作 场 所 冲 突

审 计 建 议 附 件 一 第 22 页 表 24: 人 力 资 源 相 关 未 落 实 审 计 建 议 的 情 况 序 号 建 议 优 先 级 主 题 实 施 进 展 预 计 完 成 日 期 1 410 高 保 密 和 敏 感 文 件 的 电 子 储 存 25% 2017 年 12 月 2 429 中 企 业 资 源 规 划 : 管 理 信 息 60% 2016 年 12 月 3 离 职 程 序 建 议 5 高 离 职 程 序 应 系 统 化 和 自 动 化 60% 2015 年 12 月 4 离 职 程 序 建 议 2 高 应 编 制 工 作 人 员 技 能 和 能 力 调 查 表 10% 2017 年 5 月 5 IA 2014-01 建 议 1 中 IT 基 于 工 作 流 的 应 对 工 作 人 员 要 求 的 解 决 办 法 70% 2015 年 12 月 6 IA 2014-01 建 议 7 中 回 籍 假 旅 行 进 行 有 效 监 测 的 替 代 性 IT 工 具 50% 2015 年 12 月 7 IA 2014-01 建 议 8 中 语 文 津 贴 - 工 作 人 员 的 资 格 审 查 50% 2017 年 12 月 8 IA 2014-01 建 议 2 中 编 制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手 册 25% 2015 年 12 月 9 IA 2014-01 建 议 6 高 考 虑 到 配 偶 的 工 作 地 并 根 据 年 薪 总 额 确 定 受 扶 养 配 偶 20% 2015 年 12 月 10 建 议 1 评 价 2014-06 高 建 立 与 表 彰 制 定 政 策 20% 2015 年 12 月

地 域 分 布 附 件 二 地 域 分 布 (2000-2015 年 ) 以 下 图 表 显 示 成 员 国 1975 年 议 定 的 地 域 分 配 原 则 对 每 个 地 区 的 影 响 60 非 洲 50 40 30 20 10 理 想 幅 度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80 亚 洲 和 太 平 洋 70 60 50 40 30 20 理 想 幅 度 1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50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东 欧 和 中 亚 理 想 幅 度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地 域 分 布 附 件 二 第 2 页 40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35 30 25 20 15 10 5 0 理 想 幅 度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5 中 东 20 15 10 理 想 幅 度 5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60 北 美 50 40 30 20 10 理 想 幅 度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地 域 分 布 附 件 二 第 3 页 250 西 欧 200 150 100 理 想 幅 度 5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地 域 分 布 附 件 二 第 4 页 2015 年 地 域 分 布 1 A B C D E F 地 区 会 费 比 例 2 最 低 配 额 (25%) 员 额 数 (75%) 总 计 ( 员 额 数 ) 3 B + C 理 想 幅 度 ( 10 / + 10%) 实 际 数 4 (2014 年 6 月 ) 非 洲 2,77 14,4 8.4 22.8 21 26 46 亚 洲 及 太 平 洋 16,69 14,4 50.6 65.0 58 72 67 东 欧 和 中 亚 8,55 14,4 25.9 40.3 36 44 31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1,86 14,4 5.6 20.1 18 22 34 中 东 2,04 14,4 6.2 20.6 18 22 04 北 美 11,16 14,4 33.8 48.2 43 54 38 西 欧 56.93 14,4 172.5 186.9 168 206 184 (100,00) (101.0) (309.6) (413) 1 = 见 文 件 WO/CC/IX/2,1975 年 6 月 30 日 2 = 基 于 会 费 的 地 域 分 配 - 2015 年 按 地 域 列 出 的 总 计 ( 财 务 部 ) 3 4 = 专 业 及 以 上 职 类 ( 总 干 事 语 文 和 编 辑 员 额 均 未 包 括 在 内 ) = 与 上 年 相 比 的 变 化 来 源 :HRMD/MCi [ 附 件 二 和 文 件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