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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A 股 )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6003 号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18-21 层 )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做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发 行 股 数 : 4,000 万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年 月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16,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以 及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法 人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自 然 人 股 东 林 金 坤 均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股 东 常 高 新 风 投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作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除 了 出 具 上 述 承 诺 以 外, 均 特 别 承 诺 : 在 前 述 限 售 期 满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并 且 在 卖 出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再 买 入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买 入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再 卖 出 发 行 人 股 份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半 年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 二 O 一 一 年 月 日 1-1-2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股 东 关 于 股 份 流 通 的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12,000 万 股, 本 次 拟 发 行 4,00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16,000 万 股 上 述 股 份 全 部 为 流 通 股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法 人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自 然 人 股 东 林 金 坤 均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股 东 常 高 新 风 投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作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除 了 出 具 上 述 承 诺 以 外, 均 特 别 承 诺 : 在 前 述 限 售 期 满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并 且 在 卖 出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再 买 入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买 入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再 卖 出 发 行 人 股 份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半 年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二 财 政 部 关 于 豁 免 常 高 新 风 投 国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的 批 复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资 委 证 监 会 社 保 基 金 会 关 于 豁 免 国 有 创 业 投 资 机 构 和 国 有 创 业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国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企 [2010]278 号 ), 经 常 高 新 风 投 请 示, 获 得 了 财 政 部 关 于 豁 免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风 险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财 企 2010 358 号 ), 该 批 复 同 意 在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豁 免 常 高 新 风 投 应 履 行 的 国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三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安 排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 召 开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公 司 本 次 向 社 会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形 成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1-1-4

四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 一 )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根 据 对 下 游 客 户 所 作 调 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国 内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供 应 商 中 排 名 第 一 随 着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国 内 诸 多 厂 家 计 划 进 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市 场, 部 分 企 业 已 开 始 试 制 并 在 市 场 上 推 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未 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市 场 竞 争 会 日 趋 激 烈 如 果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速 度 跟 不 上 行 业 发 展 的 步 伐, 或 不 能 继 续 在 技 术 上 保 持 领 先 优 势,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竞 争 优 势 可 能 逐 渐 削 弱, 市 场 份 额 可 能 下 降, 同 时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产 品 利 润 率 下 降 ( 二 ) 客 户 集 中 的 风 险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和 2011 年 上 半 年, 前 5 名 客 户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9.68% 93.29% 90.00% 和 84.90%, 本 公 司 的 下 游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于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包 括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等 若 主 要 客 户 因 宏 观 调 控 行 业 景 气 周 期 的 波 动 等 因 素 导 致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及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存 在 销 售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同 时, 若 公 司 的 产 品 质 量 或 技 术 水 平 达 不 到 客 户 要 求, 公 司 将 面 临 在 单 个 客 户 供 应 商 体 系 中 竞 争 地 位 发 生 变 化 的 风 险 ( 三 ) 技 术 泄 密 风 险 技 术 被 超 越 风 险 以 及 无 法 预 知 未 来 技 术 更 新 风 险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依 赖 于 公 司 掌 握 的 核 心 技 术 和 公 司 培 养 引 进 积 累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为 保 障 公 司 的 技 术 成 果,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均 签 订 了 保 密 承 诺 书 但 在 目 前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行 业 对 技 术 和 人 才 的 激 烈 争 夺 中, 如 果 公 司 技 术 外 泄 和 技 术 人 员 外 流, 同 行 业 企 业 可 能 会 利 用 相 似 技 术 开 发 同 类 产 品 与 公 司 进 行 竞 争, 这 可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和 盈 利 能 力 发 行 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属 于 太 阳 能 电 池 生 产 用 辅 助 材 料 整 个 光 伏 行 业 参 与 者 ( 包 括 制 造 商 和 研 发 机 构 ) 的 技 术 关 注 点 是 提 高 光 伏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发 行 人 产 品 具 备 了 提 高 光 伏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的 特 点, 发 行 人 成 长 速 度 较 快 作 为 新 兴 行 业, 围 绕 着 提 高 光 伏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光 伏 行 业 的 技 术 更 新 速 度 较 快, 新 的 技 术 更 新 方 向 层 出 不 穷 如 果 未 来 技 术 有 了 突 破 性 发 展, 出 现 了 1-1-5

替 代 性 的 技 术, 而 发 行 人 不 能 及 时 掌 握 相 关 技 术,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地 位 和 盈 利 能 力 将 受 到 负 面 影 响 ( 四 )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超 白 玻 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20.47% 60.59% 68.08% 和 49.35%,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玻 璃 原 材 料 占 比 分 别 为 68.34% 71.58% 81.74% 和 80.98%, 尤 其 是 2010 年 以 来 的 比 例 较 大 近 几 年, 国 内 超 白 玻 璃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采 购 价 格 如 果 未 来 超 白 玻 璃 价 格 发 生 大 幅 波 动, 可 能 引 起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影 响 ( 五 ) 下 游 光 伏 行 业 市 场 波 动 的 风 险 根 据 Solarbuzz 公 司 (Solarbuzz 为 全 球 知 名 的 太 阳 能 产 业 研 究 机 构 ) 调 研 数 据,2010 年 欧 盟 是 太 阳 能 光 伏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最 大 的 区 域,2010 年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81%, 其 中 规 模 最 大 的 市 场 分 别 为 德 国 意 大 利 捷 克, 分 别 占 欧 盟 总 量 的 42% 21% 7%; 除 欧 盟 外, 最 大 的 市 场 为 日 本 与 美 国 市 场, 2010 年 各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5% 目 前 太 阳 能 光 伏 行 业 的 普 及 应 用 主 要 受 到 各 国 补 贴 政 策 影 响, 光 伏 行 业 的 波 动 与 各 国 补 贴 政 策 息 息 相 关 市 场 预 测 光 伏 行 业 将 持 续 向 好, 但 若 各 国 调 整 其 对 光 伏 行 业 的 补 贴 政 策, 光 伏 组 件 的 市 场 价 格 以 及 市 场 需 求 都 有 可 能 发 生 波 动, 将 对 发 行 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售 价 和 需 求 产 生 影 响 ( 六 )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风 险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被 评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为 3 年 2008 年 至 2010 年 公 司 适 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期 间 企 业 所 得 税 预 缴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1 年 第 4 号 ) 规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应 在 资 格 期 满 前 三 个 月 内 提 出 复 审 申 请, 在 通 过 复 审 之 前, 在 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有 效 期 内, 其 当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按 15% 的 税 率 预 缴 根 据 上 述 规 定, 发 行 人 已 于 2011 年 6 月 提 出 复 审 申 请, 同 时 2011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照 15% 税 率 预 缴, 若 公 司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质 到 期 后 (2011 年 12 月 ) 不 能 继 续 被 评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将 按 照 25% 的 税 率 缴 纳 所 得 税 1-1-6

目 录 目 录...7 第 一 节 释 义... 11 第 二 节 概 览...15 一 发 行 人 简 介...15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17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17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19 五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结 构 情 况...19 六 募 集 资 金 的 用 途...19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0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20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当 事 人 及 有 关 机 构...20 三 发 行 人 与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22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时 间 安 排...22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23 一 市 场 风 险...23 二 技 术 泄 密 风 险...26 三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26 四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26 五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27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风 险...27 七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风 险...28 八 人 力 资 源 风 险...28 九 股 市 风 险...28 十 汇 率 变 动 风 险...28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0 一 发 行 人 概 况...30 二 公 司 改 制 重 组 情 况...30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34 四 发 行 人 的 历 次 验 资 及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49 五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组 织 结 构 及 职 能 部 门...51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的 情 况...53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等 的 基 本 情 况...53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61 1-1-7

九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等 情 况...62 十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62 十 一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64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66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设 立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66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72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93 四 主 营 业 务...98 五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115 六 特 许 经 营 权...120 七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技 术 及 研 发...120 八 主 要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125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128 一 同 业 竞 争...128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129 三 关 联 交 易...132 四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和 程 序 的 规 定...141 五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143 六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144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145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145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及 其 变 化...150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151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收 入 情 况...151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152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152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所 签 订 的 协 议...153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承 诺...153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153 十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的 变 动 情 况...153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156 一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治 理 完 善 情 况...156 二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156 三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违 法 违 规 情 况...158 四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有 公 司 资 金 或 资 产 及 公 司 对 主 要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159 五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159 1-1-8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161 一 财 务 报 表...161 二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168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168 四 分 部 信 息...187 五 非 经 常 性 损 益...189 六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的 情 况...190 七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债 项...190 八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194 九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及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及 其 影 响...197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197 十 一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199 十 二 盈 利 预 测 披 露 情 况...202 十 三 历 次 评 估 情 况...202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204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205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205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224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245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246 五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事 项...247 六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248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249 一 公 司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和 业 务 目 标...249 二 公 司 当 年 和 未 来 两 年 的 发 展 计 划...249 三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和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252 四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253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与 发 展 计 划 的 关 系...253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255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基 本 情 况...255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和 市 场 前 景...257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基 本 情 况...260 四 项 目 投 产 后 的 销 售 安 排...271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项 目 投 资 与 原 有 投 资 的 匹 配 情 况...272 六 募 集 资 金 对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273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275 一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政 策...275 1-1-9

二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275 三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派 发 股 利 计 划...276 四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政 策...276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277 一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相 关 情 况...277 二 重 要 合 同...277 三 对 外 担 保...279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279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281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281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282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283 四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声 明...284 五 承 担 评 估 业 务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285 六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286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287 一 备 查 文 件...287 二 备 查 文 件 查 阅 地 点 时 间...287 1-1-10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以 下 涵 义 : 一 常 用 词 语 本 公 司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发 行 人 亚 玛 顿 亚 玛 顿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亚 玛 顿 科 技 控 股 股 东 常 高 新 风 投 广 州 爱 先 常 州 爱 先 江 苏 高 投 集 团 上 海 复 先 杭 州 龙 吟 指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的 前 身 指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指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风 险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指 广 州 爱 先 涂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指 常 州 新 区 爱 先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指 江 苏 高 科 技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指 上 海 复 先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指 杭 州 龙 吟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兴 联 指 上 海 兴 联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尚 德 指 无 锡 尚 德 太 阳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所 属 公 司 韩 华 新 能 源 韩 华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原 江 苏 林 洋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及 其 所 属 公 指 司 阿 特 斯 指 阿 特 斯 太 阳 能 光 电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所 属 公 司 天 合 光 能 指 常 州 天 合 光 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所 属 公 司 中 电 电 气 指 中 电 电 气 集 团 及 其 所 属 公 司 天 威 英 利 指 保 定 天 威 英 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所 属 公 司 浙 江 正 泰 指 浙 江 正 泰 太 阳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所 属 公 司 东 营 光 伏 指 中 国 光 伏 集 团 东 营 光 伏 太 阳 能 有 限 公 司 南 玻 指 中 国 南 方 玻 璃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信 义 玻 璃 信 义 指 信 义 玻 璃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中 国 玻 璃 指 中 国 玻 璃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秀 强 玻 璃 指 江 苏 秀 强 玻 璃 工 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良 胜 指 苏 州 良 胜 特 种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AGC 旭 硝 子 指 旭 硝 子 株 式 会 社 ( 日 本 公 司 ) Sunarc 指 Sunarc Technology A/S( 丹 麦 公 司 ) 皮 尔 金 顿 指 英 国 皮 尔 金 顿 公 司 肖 特 指 德 国 肖 特 公 司 CenteroSolar 指 CenteroSolar Group AG( 德 国 公 司 ) JRC 指 Joint Research Centre 欧 盟 联 合 研 究 中 心 EPIA 指 欧 洲 光 伏 工 业 协 会 1-1-11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会 发 改 委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财 政 部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或 董 事 会 监 事 或 监 事 会 普 通 股 A 股 本 次 发 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深 交 所 交 易 日 登 记 机 构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中 投 证 券 承 销 团 报 告 期 立 信 永 华 立 信 永 华 评 估 师 发 行 人 律 师 国 浩 律 师 合 并 报 表 母 公 司 报 表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科 学 和 技 术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指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指 本 公 司 董 事 或 董 事 会 指 本 公 司 监 事 或 监 事 会 指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本 公 司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为 1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000 万 股 的 指 事 宜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正 常 营 业 日 指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指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由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和 其 指 他 具 有 承 销 资 格 的 承 销 商 为 本 次 发 行 组 成 的 承 销 团 指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以 及 2011 年 1-6 月 指 南 京 立 信 永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指 江 苏 立 信 永 华 资 产 评 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指 国 浩 律 师 ( 上 海 ) 事 务 所, 原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指 指 2010 年 发 行 人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该 事 项 构 成 业 务 合 并, 本 招 股 书 所 述 合 并 报 表 为 业 务 合 并 报 表 发 行 人 无 子 公 司, 由 于 2010 年 发 行 人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该 事 项 构 成 业 务 合 并, 本 招 股 书 所 述 母 公 司 报 表 为 业 务 合 并 前 的 报 表 二 专 用 词 语 光 伏 玻 璃 太 阳 能 玻 璃 超 白 玻 璃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指 指 指 透 光 率 较 高 的 超 白 玻 璃, 根 据 目 前 的 工 艺 水 平, 包 括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和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两 种, 其 中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主 要 应 用 于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主 要 应 用 于 薄 膜 电 池 组 件 Low-iron Patterned Glass, Super Clear Patterned Glass, 是 压 花 玻 璃 的 一 种, 采 用 含 铁 量 极 低 的 矿 石 原 料 替 代 普 通 的 玻 璃 矿 石, 采 用 和 普 通 压 花 玻 璃 大 致 相 同 的 工 艺 生 产 出 的 透 光 率 高 反 射 率 低 的 压 花 玻 璃, 目 前 的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主 要 应 用 于 太 阳 能 工 业 Super Clear Glass, 用 浮 法 工 艺 生 产 的 超 透 明 低 铁 玻 璃, 也 称 低 铁 玻 璃 高 透 明 玻 璃 它 是 一 种 高 品 质 多 功 能 的 新 型 高 档 玻 璃 品 种, 透 光 率 较 高 1-1-12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指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 光 伏 AR 玻 璃 ) 和 TCO 玻 璃 的 总 称 利 用 新 材 料 技 术 在 玻 璃 上 涂 镀 减 反 射 膜 对 可 见 光 具 有 减 反 射 效 果, 进 而 增 加 玻 璃 对 光 线 的 透 光 率 的 玻 璃 主 要 用 于 显 示 器 件 如 减 反 玻 璃 指 LCD 电 视 PDP 电 视 电 脑 医 疗 仪 器 户 外 显 示 屏 摄 像 机 军 事 用 显 示 面 板 等 以 及 镜 片 等 也 称 AR 玻 璃 高 效 减 反 射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指 在 超 白 玻 璃 上 涂 镀 减 反 射 膜 后 形 成 的 对 太 阳 光 具 有 减 反 射 功 能 的 超 白 玻 璃, 镀 膜 后, 玻 璃 具 有 更 好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指 的 透 光 率, 可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整 体 输 出 功 率 也 称 光 伏 AR 玻 璃 减 反 射 膜, 也 称 增 透 膜 AR 膜, 可 在 特 定 波 长 或 一 定 波 长 范 围 内 减 少 光 学 表 面 的 反 射 率, 膜 质 材 料 决 定 着 减 反 射 膜 的 光 谱 范 围 减 反 膜 指 及 增 透 效 果 公 司 的 减 反 膜 是 由 纳 米 材 料 制 成, 纳 米 材 料 主 要 由 纳 米 SiO 2 和 助 剂 等 化 工 原 料 复 配 而 成, 涂 镀 在 超 白 玻 璃 上 形 成 的 薄 膜 在 可 见 光 波 长 范 围 内 实 现 较 好 的 减 反 射 效 果 纳 米 指 纳 米 是 一 种 长 度 单 位, 一 纳 米 等 于 十 的 负 九 次 方 米 ; 纳 米 材 料 是 指 三 维 空 间 尺 度 至 少 有 一 维 处 于 纳 米 量 级 (1-100 纳 米 ) 的 材 料, 它 是 介 于 原 子 分 子 和 宏 观 体 系 之 间 的 纳 米 粒 子 所 纳 米 ( 原 ) 材 料 指 组 成 的 新 一 代 材 料 发 行 人 不 生 产 纳 米 ( 原 ) 材 料, 本 招 股 书 所 述 的 纳 米 ( 原 ) 材 料 主 要 指 公 司 从 外 部 采 购 的 SiO 2 等 纳 米 ( 原 ) 材 料 将 一 定 比 例 的 几 种 纳 米 原 材 料 助 剂 和 水 等 搅 拌 成 稳 定 的 水 性 溶 液 复 配 纳 米 材 料 复 指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对 材 料 可 以 产 生 明 显 的 协 同 作 用, 改 善 其 性 能 纳 配 米 材 料 表 面 改 性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提 高 其 分 散 性, 改 善 或 增 强 与 其 他 物 质 间 的 相 容 性, 赋 予 无 机 纳 米 材 料 新 的 物 理 化 学 性 能 或 功 能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所 述 的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主 要 是 指 以 去 离 子 水 为 介 质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指 的 平 均 粒 径 在 100 纳 米 以 下 的 SiO 2 等 纳 米 超 微 粒 子 溶 液 膜 基 结 合 力 指 镀 膜 层 与 玻 璃 之 间 的 结 合 力 度 MW GW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TCO 玻 璃 兆 瓦, 为 功 率 单 位,M 即 是 兆,1 兆 即 10 6,1MW 即 是 1,000 千 指 瓦 指 1GW=1,000MW 指 指 指 单 晶 硅 和 多 晶 硅, 多 晶 硅 制 备 方 法 主 要 是 先 用 碳 还 原 SiO2 成 为 Si, 用 HCl 反 应 再 提 纯 获 得, 单 晶 硅 制 法 通 常 是 先 制 得 多 晶 硅 或 无 定 形 硅, 再 用 直 拉 法 及 悬 浮 区 熔 法 从 熔 体 中 获 得 由 若 干 个 太 阳 能 发 电 单 元 通 过 串 并 联 的 方 式 组 成, 其 功 能 是 将 功 率 较 小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单 元 放 大 组 成 为 可 单 独 使 用 的 大 功 率 光 电 器 件, 可 以 单 独 使 用, 可 为 各 类 蓄 电 池 充 电, 也 可 以 多 片 串 联 或 并 联 使 用, 并 作 为 离 网 或 并 网 太 阳 能 供 电 系 统 的 发 电 单 元 透 明 导 电 氧 化 物 镀 膜 玻 璃, 是 在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表 面 通 过 物 理 或 者 化 学 镀 膜 的 方 法 均 匀 镀 上 一 层 透 明 的 导 电 氧 化 物 薄 膜, 主 要 包 括 In( 铟 ) Sn( 锡 ) Zn( 锌 ) 和 Cd( 镉 ) 的 氧 化 物 及 其 复 合 多 元 氧 化 物 薄 膜 材 料, 可 用 于 生 产 平 板 显 示 器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等 产 品 TCO 玻 璃 根 据 镀 膜 材 料 的 不 同, 主 要 包 括 ITO 玻 璃 1-1-13

FTO 玻 璃 ITO 玻 璃 AZO 玻 璃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FTO 玻 璃 和 AZO 玻 璃 掺 杂 氟 的 SnO2 导 电 玻 璃, 是 TCO 玻 璃 的 一 种, 是 目 前 薄 膜 太 阳 指 能 电 池 所 用 TCO 玻 璃 的 主 流 产 品 目 前 主 要 生 产 厂 家 包 括 板 硝 子 旭 硝 子 AFG 等 在 钠 钙 基 或 硅 硼 基 基 片 玻 璃 上, 利 用 磁 控 溅 射 的 方 法 镀 上 一 层 氧 化 铟 锡 ( 俗 称 ITO) 膜 加 工 制 作 而 成 的, 主 要 用 于 电 器 显 示 屏, 指 部 分 用 于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封 装, 主 要 生 产 厂 家 有 三 星 NSG 和 Geomaic 利 用 掺 铝 的 氧 化 锌 所 制 成 的 TCO 玻 璃, 目 前 处 于 试 生 产 阶 段, 指 未 来 可 成 为 TCO 导 电 玻 璃 的 主 流 技 术 之 一 1-1-14

第 二 节 概 览 声 明 :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Changzhou Almaden Stock Co., Ltd. 成 立 日 期 :2006 年 9 月 11 日 (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日 期 :2010 年 6 月 29 日 (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金 锡 注 册 资 本 :12,000 万 元 住 所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邮 政 编 码 :213021 电 话 号 码 :0519-88880015 传 真 号 码 :0519-88880017 互 联 网 网 址 :http://www.czamd.com/ 电 子 邮 箱 :amd@czamd.com ( 二 )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前 身 是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9 月 11 日 经 2010 年 6 月 5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和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由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原 有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以 经 立 信 永 华 审 计 的 截 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77,906,421.07 元, 其 中 120,000,000 元 按 照 1:1 的 比 例 折 合 12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一 元 人 民 币, 其 余 57,906,421.07 元 进 入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公 司 2010 年 6 月 20 日, 立 信 永 华 对 公 司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宁 信 会 验 字 (2010)0028 号 验 资 报 告 2010 年 6 月 29 日, 公 司 在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企 业 法 人 注 册 登 记 号 为 : 320400400021507,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15

( 三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及 竞 争 优 势 发 行 人 主 要 从 事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的 研 发 以 及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截 至 2011 年 6 月 底, 已 经 形 成 年 产 1,800 万 m 2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生 产 能 力 1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主 要 功 能 在 于 利 用 减 反 膜 对 太 阳 光 的 减 反 射 特 性,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的 透 光 率, 进 而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整 体 的 输 出 功 率, 从 而 带 来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和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的 合 计 数 量 分 别 为 75.35 万 平 方 米 539.57 万 平 方 米 1,705.22 万 平 方 米 和 1,076.15 万 平 方 米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采 取 两 种 商 业 模 式, 一 种 是 公 司 自 主 采 购 超 白 玻 璃 原 片 进 行 生 产 加 工 成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形 成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 另 一 种 是 由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提 供 钢 化 超 白 玻 璃, 委 托 公 司 加 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形 成 镀 膜 加 工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较 快,2009 年 和 2010 年, 分 别 同 比 增 长 284.16% 和 198.25% 根 据 对 下 游 客 户 所 作 调 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供 应 商 中 排 名 第 一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被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和 环 保 总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被 科 技 部 批 准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被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同 时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项 目 被 科 技 部 列 入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被 评 为 江 苏 省 级 研 发 中 心 2011 年 1 月 10 日, 福 布 斯 中 文 版 发 布 中 国 潜 力 企 业 榜, 发 行 人 位 列 全 国 第 16 位, 江 苏 省 第 1 位 得 益 于 本 公 司 镀 膜 材 料 和 镀 膜 工 艺 的 核 心 技 术, 公 司 延 伸 了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应 用 领 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TCO 玻 璃 的 开 发 和 研 究 上 进 行 投 入 本 公 司 通 过 引 进 日 本 和 芬 兰 的 先 进 设 备 和 技 术, 结 合 自 身 在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材 料 方 面 的 技 术 和 经 验, 成 功 开 发 了 FT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产 品, 其 小 试 产 品 性 能 已 成 功 达 到 TCO 玻 璃 技 术 标 准 若 公 司 TCO 玻 璃 产 品 成 功 投 产,TCO 玻 璃 将 成 为 公 司 的 又 一 发 展 方 向 公 司 现 有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2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8 项 1 本 招 股 书 中 所 描 述 的 AR 玻 璃 的 生 产 能 力, 如 无 特 别 说 明, 均 为 时 点 数, 即 期 末 生 产 设 备 的 全 年 生 产 能 力 1-1-16

( 四 )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序 号 发 起 人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亚 玛 顿 科 技 7,200 60 2 常 高 新 风 投 (SS) 3,600 30 3 林 金 坤 1,200 10 合 计 12,000 100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亚 玛 顿 科 技,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之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公 司 60% 的 股 份 亚 玛 顿 科 技 成 立 于 1996 年 1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2,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林 金 锡, 注 册 地 为 天 宁 区 红 梅 科 技 园,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管 理 目 前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林 金 锡 持 有 80% 股 权, 林 金 汉 持 有 20% 股 权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分 别 通 过 亚 玛 顿 科 技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48% 和 12% 的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60% 的 股 份 林 金 锡,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3204**1959******** 林 金 汉,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3204**1963********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根 据 立 信 永 华 出 具 的 宁 信 会 审 字 (2011)0897 号 审 计 报 告,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计 58,980.39 49,682.09 30,933.46 10,902.43 负 债 总 计 18,193.32 18,350.90 18,520.32 6,884.60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0,787.07 31,331.18 12,413.14 4,017.83 2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营 业 收 入 26,435.27 59,517.25 19,955.31 5,194.48 营 业 成 本 15,505.44 32,896.58 10,635.06 4,764.60 1-1-17

营 业 利 润 10,929.83 26,620.67 9,320.25 429.88 利 润 总 额 11,135.21 26,659.94 9,600.35 695.36 净 利 润 9,455.88 21,818.38 7,967.07 598.66 其 中 :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0 1,089.95 1,577.99 78.66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540.22 15,672.89 5,051.31 1,208.5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58.28-13,908.40-3,803.01-4,885.3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13.52 6,040.13 1,879.09 3,206.24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16.69-109.58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78.77 7,695.03 3,127.39-470.59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919.83 12,441.06 4,746.03 1,618.64 4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1.6.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 动 比 率 ( 倍 ) 3.29 2.21 0.89 0.87 速 动 比 率 ( 倍 ) 2.57 1.94 0.68 0.39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0.85% 36.94% 60.79% 51.66%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比 率 0.05% 0.07% 0.09% 0.37%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79 1.82 0.66 0.05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0.77 1.79 0.51 0.0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79 1.82 0.66 0.05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0.77 1.79 0.51 0.02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3.40 2.61 3.77 1.2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 26.22% 93.55% 99.57% 15.04%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 25.75% 92.02% 76.86% 7.39%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3.75 10.30 6.93 4.74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4.75 12.50 6.51 4.85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2,277.98 28,747.53 10,669.47 1,302.92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32.67 26.64 18.92 2.79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0.63 1.31 1.54 0.37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04 0.64 0.95-0.14 1-1-18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股 数 为 4,0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4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5 发 行 方 式 6 发 行 对 象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并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结 果 和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采 用 向 参 与 网 下 配 售 的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和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证 监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者 除 外 ) 7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锁 定 安 排 网 下 配 售 的 股 票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锁 定 3 个 月 8 承 销 方 式 承 销 团 余 额 包 销 五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结 构 情 况 公 司 本 次 拟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000 万 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类 别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12,000.00 100.00 12,000.00 75.00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 - 4,000.00 25.00 合 计 12,000.00 100.00 16,000.00 100.00 六 募 集 资 金 的 用 途 根 据 本 公 司 2010 年 11 月 3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将 按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投 资 于 以 下 三 个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建 设 期 限 1 新 建 900 万 m 2 / 年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业 化 项 目 24,200.00 24 个 月 2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6,800.00 24 个 月 3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11,494.10 12 个 月 合 计 42,494.10 上 述 项 目 均 由 本 公 司 负 责 实 施 若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小 于 拟 投 入 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金 额, 缺 口 部 分 由 公 司 通 过 自 筹 方 式 解 决 ; 若 超 过 上 述 项 目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金 额, 超 过 部 分 将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1-1-19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及 比 例 4,0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4 发 行 价 格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并 根 据 初 步 询 价 结 果 和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5 发 行 市 盈 率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发 行 前 一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发 行 后 的 总 股 本 计 算 ) 6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元 ( 按 2011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7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元 ( 按 2011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加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8 发 行 市 净 率 倍 ( 按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确 定 ) 9 发 行 方 式 向 网 下 配 售 的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和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证 监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方 式 10 发 行 对 象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者 除 外 ) 11 承 销 方 式 承 销 团 余 额 包 销 12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和 净 额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万 元 净 额 万 元 13 预 计 发 行 费 用 共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 (1)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 万 元 (2) 律 师 费 用 : 万 元 (3) 审 计 费 用 : 万 元 (4) 上 网 发 行 费 用 : 万 元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当 事 人 及 有 关 机 构 1 发 行 人 :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金 锡 地 址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1-1-20

电 话 :0519-88880015 传 真 :0519-88880017 联 系 人 : 刘 芹 ( 董 事 会 秘 书 ) 2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明 辉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6003 号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18-21 层 电 话 :0755-82026688 传 真 :0755-82026590 保 荐 代 表 人 : 倪 霆 陈 海 峰 项 目 协 办 人 : 顾 庄 华 项 目 经 办 人 : 屠 晶 晶 毛 云 亭 朱 剑 潘 金 亮 3 发 行 人 律 师 : 国 浩 律 师 ( 上 海 )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倪 俊 骥 地 址 : 上 海 市 南 京 西 路 580 号 31 层 电 话 :021-52341668 传 真 :021-52341670 经 办 律 师 : 方 杰 仇 如 愚 4 审 计 机 构 : 南 京 立 信 永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人 : 伍 敏 地 址 : 南 京 中 山 北 路 26 号 新 晨 国 际 大 厦 8-10 楼 电 话 :025-83311788 传 真 :025-83309819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陈 奕 彤 孙 淑 平 5 验 资 机 构 : 南 京 立 信 永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人 : 伍 敏 地 址 : 南 京 中 山 北 路 26 号 新 晨 国 际 大 厦 8-10 楼 电 话 :025-83311788 传 真 :025-83309819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陈 奕 彤 孙 淑 平 6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江 苏 立 信 永 华 资 产 评 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1-1-21

负 责 人 : 王 顺 林 地 址 : 南 京 中 山 北 路 26 号 新 晨 国 际 大 厦 8-10 楼 电 话 :025-83311788 传 真 :025-83309819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向 卫 峰 徐 晓 斌 7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8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收 款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深 圳 市 泰 然 支 行 户 名 :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账 号 :44201530300052503434 9 申 请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宋 丽 萍 地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5 号 电 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164 三 发 行 人 与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时 间 安 排 发 行 安 排 询 价 及 推 介 日 期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结 束 后 将 尽 快 申 请 在 深 交 所 挂 牌 交 易 1-1-22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它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以 下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依 次 发 生 一 市 场 风 险 ( 一 )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根 据 对 下 游 客 户 所 作 调 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全 球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供 应 商 中 排 名 第 一 随 着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国 内 诸 多 厂 家 计 划 进 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市 场, 部 分 企 业 已 开 始 试 制 并 在 市 场 上 推 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未 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市 场 竞 争 会 日 趋 激 烈 如 果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速 度 跟 不 上 行 业 发 展 的 步 伐, 或 不 能 继 续 在 技 术 上 保 持 领 先 优 势,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竞 争 优 势 可 能 逐 渐 削 弱, 市 场 份 额 可 能 下 降, 同 时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产 品 利 润 率 下 降 ( 二 ) 客 户 集 中 的 风 险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和 2011 年 上 半 年, 前 5 名 客 户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9.68% 93.29% 90.00% 和 84.90%, 本 公 司 的 下 游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于 主 流 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包 括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等 若 主 要 客 户 因 宏 观 调 控 行 业 景 气 周 期 的 波 动 等 因 素 导 致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及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存 在 销 售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同 时, 若 公 司 的 产 品 质 量 或 技 术 水 平 达 不 到 客 户 要 求, 公 司 将 面 临 在 单 个 客 户 供 应 商 体 系 中 竞 争 地 位 发 生 变 化 的 风 险 ( 三 ) 下 游 光 伏 行 业 市 场 波 动 的 风 险 根 据 Solarbuzz 公 司 调 研 数 据,2010 年 欧 盟 是 太 阳 能 光 伏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最 大 的 区 域,2010 年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81%, 其 中 规 模 最 大 的 市 场 分 别 为 德 国 意 大 利 捷 克, 分 别 占 欧 盟 总 量 的 42% 21% 7%; 除 欧 盟 外, 最 大 的 市 场 为 日 本 与 美 国 市 场, 2010 年 各 占 全 球 市 场 份 额 的 5% 其 中 : 1-1-23

(1) 德 国 :2004 年 德 国 政 府 执 行 上 网 电 价 法 (EEG 法 案 ), 对 每 度 光 伏 发 电 政 府 给 予 0.5 欧 元 补 贴, 补 贴 额 度 每 年 降 低 5%, 在 该 方 案 实 施 后 几 年 内, 该 国 光 伏 市 场 迅 速 发 展, 成 为 世 界 最 大 的 光 伏 市 场 2009 年 德 国 光 伏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大 幅 增 长 至 3.8GW, 其 中 2009 年 12 月 的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1.5GW, 2010 年, 由 于 自 7 月 后 降 低 光 伏 发 电 的 上 网 电 价 以 及 减 少 电 站 和 屋 顶 系 统 的 补 贴, 装 机 容 量 在 上 半 年 大 幅 增 加, 根 据 Solarbuzz 公 司 调 研 数 据,2010 年 德 国 全 年 新 增 装 机 总 量 达 到 7.64GW 2011 年 6 月 6 日, 在 德 国 联 邦 内 阁 于 6 月 6 日 通 过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案 草 案, 主 要 内 容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FiT( 德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上 网 发 电 补 贴 机 制 ) 预 计 将 只 下 调 9% 然 而, 光 伏 系 统 的 安 装 量 一 旦 超 过 3.5GW 的 年 度 限 额, 每 超 出 1GW 将 导 致 补 贴 进 一 步 下 调 3% 此 协 议 将 于 每 年 的 9 月 底 实 行 (2) 意 大 利 : 目 前 意 大 利 实 行 强 制 上 网 电 价 补 贴 措 施, 对 于 光 伏 发 电 设 备 实 施 0.36-0.49 欧 元 /kwh 的 补 贴, 补 贴 上 限 为 1200MW, 截 至 2007 年 底, 意 大 利 的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仅 为 117MW,2008 年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增 加 338MW, 2009 年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为 730MW 根 据 Solarbuzz 公 司 调 研 数 据,2010 年 意 大 利 全 年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3.82GW 2011 年 5 月 5 日, 意 大 利 批 准 了 新 的 太 阳 能 补 贴 法 案 ( 第 四 号 能 源 法 案 ), 主 要 内 容 为 从 2011 年 6 月 1 日 开 始 到 2011 年 底, 光 伏 上 网 电 价 将 逐 月 下 调, 到 2011 年 底 时, 针 对 不 同 规 模 及 类 型 项 目 电 价 的 下 调 幅 度 将 达 到 11%-31%; 随 后 每 半 年 下 调 一 次 电 价 直 到 2016 年 底 新 法 案 将 1MW 以 下 的 屋 顶 系 统 和 200KW 以 下 的 地 面 电 站 定 义 为 小 型 项 目, 这 类 项 目 的 审 批 将 不 受 到 补 贴 额 上 限 的 影 响 意 大 利 政 府 准 备 将 每 年 用 于 太 阳 能 发 电 补 贴 的 资 金 限 制 在 60 亿 欧 元 到 70 亿 欧 元 之 间, 并 一 直 保 持 到 2016 年 2016 年 意 大 利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设 施 总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23GW(23000 兆 瓦 ); 到 2017 年, 太 阳 能 发 电 将 具 备 与 传 统 化 石 燃 料 发 电 竞 争 的 实 力 (3) 美 国 :2005 年 美 国 开 始 实 施 光 伏 投 资 减 免 政 策 (ITC), 减 免 额 相 当 于 安 装 成 本 的 30%, 此 政 策 已 经 于 2008 年 底 到 期,2008 年 9 月 美 国 参 议 院 通 过 新 的 能 源 投 资 计 划, 并 通 过 将 ITC 政 策 延 续 的 议 案, 具 体 包 括 : 商 用 光 伏 项 目 的 ITC 政 策 延 续 8 年, 民 用 光 伏 项 目 的 ITC 政 策 延 续 2 年 此 外, 美 国 1-1-24

奥 巴 马 政 府 执 政 后, 大 力 支 持 新 能 源 的 发 展, 太 阳 能 电 池 的 生 产 增 长 很 快 2009 年 美 国 政 府 延 长 了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促 进 了 美 国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业 的 大 发 展 2009 年 美 国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477MW,2010 年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为 937MW 2010 年 7 月 21 日, 美 国 参 议 院 能 源 委 员 会 通 过 了 千 万 屋 顶 计 划 计 划 内 容 为 2012-2021 年, 根 据 一 个 家 庭 3-5KW 容 量 计 算, 总 安 装 量 达 到 30-50GW, 单 体 规 模 小 于 2MW 补 贴 对 象 主 要 为 当 地 设 厂 业 主 补 贴 方 式 为 太 阳 能 系 统 投 资 成 本 的 50%, 具 体 不 超 过 净 安 装 成 本 的 50%, 初 始 阶 段 大 概 1.75 美 元 /W, 到 2018 年 大 概 0.5 美 元 /W (4) 日 本 :1997 年 日 本 宣 布 阳 光 屋 顶 计 划, 并 通 过 新 能 源 法, 采 用 补 贴 法 来 推 动 屋 顶 发 电 计 划 ( 第 一 年 补 贴 50%, 逐 年 递 减 ), 使 得 日 本 在 2005 年 以 前 的 光 伏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一 直 居 于 世 界 首 位 2008 年 10 月, 日 本 开 始 试 行 温 室 气 体 排 放 量 交 易 制 度, 计 划 到 2020 年 前 实 现 光 伏 发 电 量 达 到 2005 年 的 10 倍, 并 逐 步 推 进 公 共 设 施 光 伏 发 电 应 用 2010 年 日 本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为 950MW 随 着 相 关 国 家 在 新 能 源 扶 持 政 策 的 变 化, 预 计 未 来 相 关 市 场 份 额 将 有 一 定 变 化, 美 国 中 国 印 度 等 市 场 份 额 将 会 大 幅 增 长 太 阳 能 组 件 的 供 应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国 日 本 欧 盟 和 美 国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据 EPIA 统 计,2001-2009 年, 全 球 光 伏 市 场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从 1,790MW 增 加 到 22,900MW, 在 这 8 年 时 间 里 全 球 光 伏 市 场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增 长 12.98 倍,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37.78% 2010 年 全 球 太 阳 能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达 16.6GW, 一 直 保 持 较 高 的 景 气 度 EPIA 预 测 2011 年 全 球 光 伏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将 上 升 到 21.1GW, 2012 年 至 2015 年,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容 量 在 政 策 驱 动 下 仍 将 继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根 据 测 算,2011 年 2014 年, 光 伏 组 件 市 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年 需 求 量 可 分 别 达 11,559.97 万 平 米 12,494.44 万 平 米 16,699.20 万 平 米 和 19,526.78 万 平 米 目 前 太 阳 能 光 伏 行 业 的 普 及 应 用 主 要 受 到 各 国 补 贴 政 策 影 响, 光 伏 行 业 的 波 动 与 各 国 补 贴 政 策 息 息 相 关 市 场 预 测 光 伏 行 业 将 持 续 向 好, 但 若 各 国 调 整 其 对 光 伏 行 业 的 补 贴 政 策, 光 伏 组 件 的 市 场 价 格 以 及 市 场 需 求 都 有 可 能 发 生 波 动, 将 对 发 行 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售 价 和 需 求 产 生 影 响 1-1-25

二 技 术 泄 密 风 险 技 术 被 超 越 风 险 以 及 无 法 预 知 未 来 技 术 更 新 风 险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依 赖 于 公 司 掌 握 的 核 心 技 术 和 公 司 培 养 引 进 积 累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为 保 障 公 司 的 技 术 成 果,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均 签 订 了 保 密 承 诺 书 但 在 目 前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行 业 对 技 术 和 人 才 的 激 烈 争 夺 中, 如 果 公 司 技 术 外 泄 和 技 术 人 员 外 流, 同 行 业 企 业 可 能 会 利 用 相 似 技 术 开 发 同 类 产 品 与 公 司 进 行 竞 争, 这 可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和 盈 利 能 力 发 行 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属 于 太 阳 能 电 池 生 产 用 辅 助 材 料 整 个 光 伏 行 业 参 与 者 ( 包 括 制 造 商 和 研 发 机 构 ) 的 技 术 关 注 点 是 提 高 光 伏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发 行 人 产 品 具 备 了 提 高 光 伏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的 特 点, 发 行 人 成 长 速 度 较 快 作 为 新 兴 行 业, 围 绕 着 提 高 光 伏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光 伏 行 业 的 技 术 更 新 速 度 较 快, 新 的 技 术 更 新 方 向 层 出 不 穷 如 果 未 来 技 术 有 了 突 破 性 发 展, 出 现 了 替 代 性 的 技 术, 而 发 行 人 不 能 及 时 掌 握 相 关 技 术, 发 行 人 的 市 场 地 位 和 盈 利 能 力 将 受 到 负 面 影 响 三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超 白 玻 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20.47% 60.59% 68.08% 和 49.35%,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玻 璃 原 材 料 占 比 分 别 为 68.34% 71.58% 81.74% 和 80.98%, 尤 其 是 2010 年 以 来 的 比 例 较 大 近 几 年, 国 内 超 白 玻 璃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采 购 价 格 如 果 未 来 超 白 玻 璃 价 格 发 生 大 幅 波 动, 可 能 引 起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的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影 响 四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和 2011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7.39% 76.86% 92.02% 和 25.75%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比 报 告 期 末 有 显 著 提 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尚 有 2 年 左 右 的 建 设 周 期, 本 公 司 全 面 摊 薄 净 资 产 收 益 1-1-26

率 将 有 所 下 降, 因 此 本 公 司 存 在 发 行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五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林 金 锡 先 生 和 林 金 汉 先 生 本 次 发 行 前,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分 别 通 过 亚 玛 顿 科 技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48% 和 12% 股 权, 合 计 控 制 公 司 60% 的 股 权 本 次 发 行 后,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仍 将 通 过 上 述 方 式 控 制 本 公 司 45% 股 权, 处 于 相 对 控 股 地 位 如 果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利 用 其 控 股 地 位,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或 对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影 响 力, 对 公 司 在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财 务 等 方 面 进 行 控 制, 公 司 将 面 临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扩 大 了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产 能, 虽 然 公 司 在 选 择 募 投 项 目 时 进 行 了 认 真 仔 细 的 可 行 性 论 证, 但 若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市 场 环 境 产 业 政 策 工 程 进 度 产 品 市 场 销 售 状 况 等 方 面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将 会 使 得 项 目 的 预 期 收 益 与 公 司 预 测 出 现 差 异,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效 益 因 此,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未 来 的 经 济 效 益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存 在 的 主 要 风 险 如 下 : ( 一 ) 市 场 拓 展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产 能 规 模 将 增 加 1,100 万 m 2 / 年, 虽 然 公 司 产 品 所 应 用 的 光 伏 行 业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极 为 广 阔, 根 据 EPIA 预 测 2014 年 全 球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量 将 达 到 27,502.50MW, 届 时 对 光 伏 玻 璃 的 需 求 将 达 到 19,526.78 万 m 2, 但 公 司 仍 需 要 在 做 好 现 有 客 户 维 护 的 同 时 进 一 步 大 力 开 发 客 户, 产 能 扩 张 后 公 司 可 能 面 临 市 场 开 发 及 销 售 的 风 险 ( 二 ) 项 目 实 施 风 险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不 能 完 全 排 除 由 于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的 因 素 导 致 项 目 建 设 未 能 如 期 完 成 或 投 资 突 破 预 算 等 可 能 影 响 项 目 收 益 的 风 险 存 在 ( 三 ) 管 理 风 险 1-1-27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发 展 中, 已 积 累 了 一 定 的 管 理 经 验 并 培 养 出 了 一 批 管 理 人 员,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逐 步 实 施,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采 购 销 售 规 模 将 迅 速 扩 大, 生 产 及 管 理 人 员 也 将 相 应 增 加 若 公 司 的 组 织 模 式 管 理 制 度 和 管 理 人 员 未 能 跟 上 公 司 内 外 环 境 的 变 化, 将 给 公 司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七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风 险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被 评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有 效 期 为 3 年 2008 年 至 2010 年 公 司 适 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期 间 企 业 所 得 税 预 缴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1 年 第 4 号 ) 规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应 在 资 格 期 满 前 三 个 月 内 提 出 复 审 申 请, 在 通 过 复 审 之 前, 在 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有 效 期 内, 其 当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按 15% 的 税 率 预 缴 根 据 上 述 规 定, 发 行 人 已 于 2011 年 6 月 提 出 复 审 申 请, 同 时 2011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照 15% 税 率 预 缴, 若 公 司 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质 到 期 后 (2011 年 12 月 ) 不 能 继 续 被 评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将 按 照 25% 的 税 率 缴 纳 所 得 税 八 人 力 资 源 风 险 本 公 司 目 前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时 期, 尤 其 是 本 次 发 行 后, 随 着 资 产 和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张, 对 于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企 业 管 理 资 本 运 营 财 务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及 技 术 研 发 等 人 才 需 求 将 大 幅 增 加 若 公 司 不 能 继 续 加 快 培 养 或 引 进 相 关 高 素 质 人 才 以 满 足 公 司 规 模 扩 张 需 要,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长 期 经 营 和 发 展 九 股 市 风 险 股 票 市 场 收 益 机 会 与 投 资 风 险 并 存, 股 票 价 格 不 仅 受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和 发 展 前 景 的 影 响, 还 受 到 投 资 者 心 理 预 期 股 票 供 求 关 系 国 内 外 宏 观 经 济 状 况 以 及 政 治 经 济 金 融 政 策 等 诸 多 因 素 影 响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可 能 出 现 受 上 述 因 素 影 响 背 离 其 投 资 价 值 的 情 况, 进 而 直 接 或 间 接 给 投 资 者 带 来 损 失 十 汇 率 变 动 风 险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用 于 下 游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由 于 目 前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主 要 应 用 的 市 场 在 国 外, 因 此 人 民 币 汇 率 的 变 动 风 险 可 能 通 过 影 响 光 伏 组 件 1-1-28

制 造 商 而 最 终 传 导 到 公 司 同 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积 极 开 拓 国 外 市 场, 伴 随 着 外 销 收 入 占 比 的 增 加, 汇 率 变 动 带 来 的 直 接 风 险 也 逐 步 增 加 2010 年 和 2011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产 品 外 销 收 入 分 别 占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20.29% 和 4.39%, 若 公 司 外 销 结 算 货 币 汇 率 平 均 变 动 1%, 将 使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分 别 变 动 120.52 万 元 和 11.60 万 元 1-1-29

一 发 行 人 概 况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中 文 名 称 :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Changzhou Almaden Stock Co., Ltd. 成 立 日 期 :2006 年 9 月 11 日 (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日 期 :2010 年 6 月 29 日 (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金 锡 注 册 资 本 :12,000 万 元 住 所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邮 政 编 码 :213021 电 话 号 码 :0519-88880015 传 真 号 码 :0519-88880017 互 联 网 网 址 :http://www.czamd.com/ 电 子 邮 箱 :amd@czamd.com 二 公 司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本 公 司 的 前 身 是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9 月 11 日 经 2010 年 6 月 5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和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由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原 有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以 经 立 信 永 华 审 计 的 截 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77,906,421.07 元, 其 中 120,000,000 元 按 照 1:1 的 比 例 折 合 12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一 元 人 民 币, 其 余 57,906,421.07 元 进 入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公 司 2010 年 6 月 20 日, 立 信 永 华 对 公 司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宁 信 会 验 字 (2010) 0028 号 验 资 报 告 2010 年 6 月 29 日, 公 司 在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企 业 法 人 注 册 登 记 号 为 : 320400400021507,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发 起 人 1-1-30

发 行 人 系 由 亚 玛 顿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发 起 人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亚 玛 顿 科 技 7,200 60 2 常 高 新 风 投 (SS) 3,600 30 3 林 金 坤 1,200 10 合 计 12,000 100 注 :SS 为 国 有 股 东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 三 )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之 前,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亚 玛 顿 科 技 常 高 新 风 投 系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股 份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前, 亚 玛 顿 科 技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投 资 管 理,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亚 玛 顿 有 限 60% 的 股 权 和 部 分 自 有 土 地 房 产 常 高 新 风 投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是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具 体 为 : 代 理 其 它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机 构 或 个 人 的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创 业 管 理 服 务 主 要 资 产 为 其 持 有 的 亚 玛 顿 有 限 30% 的 股 权, 及 其 投 资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股 权 ( 四 )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股 份 公 司 系 由 亚 玛 顿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设 立 时 承 继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整 体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生 产 和 研 发 设 备 商 标 和 专 利 等 无 形 资 产 存 货 等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的 研 发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生 产 和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销 售 设 立 前 后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化, 业 务 流 程 保 持 一 致 ( 五 ) 发 行 人 成 立 之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股 份 公 司 变 更 设 立 后, 亚 玛 顿 科 技 作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发 行 人 60% 股 份 和 部 分 自 有 土 地 房 产,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仍 为 投 资 管 理 ; 常 高 新 风 投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持 有 发 行 人 30% 股 份 及 其 投 资 其 他 企 业 的 股 权, 其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 六 ) 改 制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1-1-31

和 发 行 人 业 务 流 程 之 间 的 联 系 公 司 由 亚 玛 顿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设 立 前 后 的 业 务 流 程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健 全 了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改 制 后 的 发 行 人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具 体 的 业 务 流 程 参 阅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四 主 营 业 务 之 ( 二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 七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2007 年 初 至 2010 年 3 月, 由 于 亚 玛 顿 科 技 拥 有 一 定 的 光 伏 玻 璃 钢 化 加 工 生 产 能 力, 同 时 出 于 对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工 艺 的 保 密 考 虑, 纳 米 材 料 的 复 配 由 亚 玛 顿 科 技 进 行, 因 此 发 行 人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存 在 纳 米 材 料 采 购 钢 化 玻 璃 采 购 钢 化 加 工 等 关 联 交 易 2010 年 3 月 发 行 人 无 偿 受 让 了 林 金 汉 先 生 拥 有 的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非 专 利 技 术 并 自 行 复 配 纳 米 材 料, 亚 玛 顿 科 技 承 诺 不 再 从 事 纳 米 材 料 的 一 切 业 务 ;2010 年 6 月 发 行 人 受 让 了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钢 化 加 工 生 产 线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2010 年 4 月 至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发 行 人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仅 为 : 发 行 人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租 赁 部 分 厂 房, 发 行 人 从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部 分 玻 璃 原 片 (2010 年 4 月 起 亚 玛 顿 科 技 不 再 进 行 玻 璃 钢 化 加 工 业 务, 同 年 6 月 公 司 收 购 了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由 于 亚 玛 顿 科 技 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 与 南 玻 签 订 了 销 售 合 同, 该 合 同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难 以 变 更, 因 此 公 司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因 该 合 同 履 行 所 产 生 的 后 续 原 片 玻 璃, 在 该 合 同 于 2010 年 8 月 执 行 完 毕 后,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原 片 玻 璃 关 联 交 易 彻 底 消 除 )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至 2011 年 3 月 底, 发 行 人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租 赁 红 梅 厂 区 厂 房 以 及 发 行 人 从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部 分 玻 璃 原 片 之 外,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2011 年 3 月, 发 行 人 实 施 红 梅 厂 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搬 迁 2011 年 4 月 起, 发 行 人 全 部 使 用 自 有 土 地 厂 房, 不 再 租 赁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厂 房 ( 八 ) 发 行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办 理 情 况 公 司 由 亚 玛 顿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设 立 时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全 部 业 务 资 产 和 债 务 由 股 份 公 司 承 继, 房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商 标 专 利 机 器 设 备 和 车 辆 的 产 权 变 1-1-32

更 手 续 已 办 理 完 毕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五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九 ) 发 行 人 资 产 完 整 及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和 业 务 独 立 的 情 况 1 资 产 完 整 情 况 公 司 由 亚 玛 顿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原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业 务 资 产 债 务 均 已 整 体 进 入 本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后, 公 司 依 法 办 理 了 相 关 资 产 的 变 更 登 记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资 产 权 属 清 晰 完 整, 不 存 在 对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依 赖 情 况, 不 存 在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2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经 选 举 和 聘 任 产 生, 不 存 在 大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越 权 作 出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况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兼 职 公 司 员 工 独 立 于 各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已 建 立 并 独 立 执 行 劳 动 人 事 及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3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设 置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并 根 据 现 行 的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法 规,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了 独 立 完 整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具 有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能 够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并 按 公 司 制 定 的 内 部 会 计 管 理 制 度 对 其 发 生 的 各 类 经 济 业 务 进 行 独 立 核 算,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无 对 外 兼 职 情 况 发 行 人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立 账 户,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作 为 独 立 的 纳 税 人,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没 有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或 以 公 司 名 义 借 入 款 项 转 借 给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4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1-1-33

发 行 人 已 经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总 经 理 负 责 的 管 理 层 等 机 构 及 相 应 的 议 事 规 则, 形 成 了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适 应 经 营 需 要 的 组 织 结 构, 拥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系 统 及 配 套 部 门, 各 部 门 之 间 已 构 成 一 个 有 机 整 体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和 办 公 场 所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严 格 分 开,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形 发 行 人 各 职 能 部 门 与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不 存 在 上 下 级 关 系, 不 存 在 股 东 单 位 干 预 发 行 人 正 常 经 营 活 动 的 情 形 5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的 研 发 以 及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业 务 完 整 独 立,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系 统, 不 依 赖 股 东 单 位, 不 存 在 股 东 通 过 保 留 采 购 销 售 机 构, 垄 断 业 务 渠 道 等 方 式 干 预 公 司 业 务 经 营 的 情 形,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不 存 在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综 上 所 述, 发 行 人 资 产 完 整, 在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方 面 与 股 东 单 位 相 互 独 立,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资 产 结 构 和 业 务 体 系, 已 形 成 自 身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具 有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的 经 营 能 力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1-1-34

2006 年 9 月,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 注 册 资 本 450 万 元 人 民 币 ) 林 金 锡 出 资 337.5 万 元, 占 75% 林 金 汉 出 资 112.5 万 元, 占 25% 2007 年 4 月, 新 股 东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美 国 籍 自 然 人 邵 寿 良 以 货 币 方 式 分 别 各 自 增 资 337.5 万 元 (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1,125 万 元 人 民 币 ) 林 金 锡 出 资 337.5 万 元, 占 30% 林 金 汉 出 资 112.5 万 元, 占 10% 常 高 新 风 投 出 资 337.5 万 元, 占 30% 邵 寿 良 出 资 337.5 万 元, 占 30% 2008 年 4 月,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将 其 持 有 的 共 计 40% 的 股 份 转 让 给 亚 玛 顿 科 技, 同 时 亚 玛 顿 有 限 以 2007 年 度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3,290 万 元 人 民 币 ) 亚 玛 顿 科 技 出 资 1,316 万 元, 占 40% 常 高 新 风 投 出 资 987 万 元, 占 30% 邵 寿 良 出 资 987 万 元, 占 30% 2010 年 4 月, 邵 寿 良 将 其 持 有 的 30% 的 股 份 转 让 给 亚 玛 顿 科 技 ( 注 册 资 本 为 3,290 万 元 人 民 币 ) 亚 玛 顿 科 技 出 资 2,303 万 元, 占 70% 常 高 新 风 投 出 资 987 万 元, 占 30% 2010 年 5 月, 亚 玛 顿 科 技 将 其 持 有 的 10% 的 股 份 转 让 给 林 金 坤 ( 注 册 资 本 为 3,290 万 元 人 民 币 ) 亚 玛 顿 科 技 出 资 1,974 万 元, 占 60% 常 高 新 风 投 出 资 987 万 元, 占 30% 林 金 坤 出 资 329 万 元, 占 10% 2010 年 6 月 29 日,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12,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亚 玛 顿 科 技 出 资 7,200 万 元, 占 60% 常 高 新 风 投 出 资 3,600 万 元, 占 30% 林 金 坤 出 资 1,200 万 元, 占 10% 1 2006 年 9 月, 发 行 人 前 身 亚 玛 顿 有 限 成 立 亚 玛 顿 有 限 由 林 金 锡 先 生 林 金 汉 先 生 两 位 自 然 人 共 同 出 资 成 立 常 州 开 来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06 年 9 月 11 日 出 具 了 常 开 来 会 验 (2006) 第 423 号 1-1-35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有 限 ( 筹 )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450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2006 年 9 月 11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在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天 宁 分 局 登 记 注 册,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3204022108439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亚 玛 顿 有 限 成 立 时,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林 金 锡 337.5 75% 2 林 金 汉 112.5 25% 合 计 450 100% 2 2007 年 4 月, 亚 玛 顿 有 限 增 资 并 变 更 为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2007 年 3 月 10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约 定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450 万 元 增 至 1,125 万 元 人 民 币, 由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美 籍 自 然 人 邵 寿 良 先 生 按 照 亚 玛 顿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1:1 的 价 格 分 别 认 缴 337.5 万 元 同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原 股 东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与 常 高 新 风 投 邵 寿 良 签 订 了 增 资 协 议 邵 寿 良 (SHAO SHOULIANG), 男,1960.11.12 于 中 国 出 生, 美 国 国 籍, 护 照 号 码 :218530461 2007 年 3 月 26 日, 江 苏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出 具 了 苏 外 经 贸 资 审 字 [2007] 第 04020 号 关 于 同 意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并 购 的 批 复, 同 意 此 次 增 资 同 日,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颁 发 了 批 准 号 为 商 外 资 字 [2007]72031 号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2007 年 4 月 13 日, 常 州 大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常 大 诚 外 验 (2007) 第 030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有 限 已 收 到 其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675 万 元, 其 中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邵 寿 良 先 生 分 别 出 资 337.5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2007 年 4 月 20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取 得 了 由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企 合 苏 常 总 字 第 004898 号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林 金 锡 337.5 30% 1-1-36

2 林 金 汉 112.5 10% 3 常 高 新 风 投 337.5 30% 4 邵 寿 良 337.5 30% 合 计 1,125 100% 常 大 诚 外 验 (2007) 第 030 号 验 资 报 告 显 示 : 常 高 新 风 投 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 缴 存 900 万 元 人 民 币, 其 中 337.50 万 元 作 为 公 司 实 收 资 本,562.50 万 元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 邵 寿 良 于 2007 年 4 月 13 日 缴 存 美 元 437,000 元, 按 当 日 汇 率 折 合 人 民 币 3,375,562.80 元, 其 中 3,375,000.00 元 作 为 公 司 实 收 资 本,562.80 元 作 为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根 据 公 司 2006 年 12 月 22 日 的 增 资 协 议, 邵 寿 良 认 购 上 述 3,375,562.80 元 注 册 资 本 的 增 资 出 资 款 应 为 相 当 于 9,000,000.00 元 人 民 币, 超 过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部 分 作 为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截 至 验 资 当 日, 尚 有 人 民 币 5,624,437.20 元 的 资 本 公 积 未 投 入 上 述 验 资 报 告 记 载 内 容 与 2007 年 3 月 10 日 签 订 的 增 资 协 议 不 符 根 据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核 查, 情 况 如 下 : 亚 玛 顿 有 限 成 立 之 初, 为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加 速 发 展, 急 需 引 进 战 略 投 资 者 以 获 取 发 展 资 金,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东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与 常 高 新 风 投 及 邵 寿 良 于 2006 年 12 月 22 日 签 署 增 资 协 议 ( 以 下 简 称 2006 年 的 增 资 协 议 ), 约 定 : 由 常 高 新 风 投 及 邵 寿 良 先 生 分 别 出 资 人 民 币 900 万 元, 各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337.5 万 元, 将 亚 玛 顿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450 万 元 增 为 人 民 币 1,125 万 元, 超 出 实 收 资 本 的 出 资 额 进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立 即 将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为 注 册 资 本, 将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调 整 为 人 民 币 2,250 万 元 ; 股 权 比 例 为 : 常 高 新 风 投 持 有 亚 玛 顿 有 限 30% 的 股 权, 邵 寿 良 持 有 30%, 林 金 锡 持 有 30%, 林 金 汉 持 有 10% 2007 年 1 月 25 日, 常 高 新 风 投 将 人 民 币 900 万 元 缴 存 至 亚 玛 顿 有 限 账 户 ; 而 邵 寿 良 因 为 资 金 紧 张 未 与 常 高 新 风 投 同 步 缴 付 出 资 900 万 元 为 加 快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审 批 进 度, 完 成 本 次 增 资, 各 方 经 协 商 一 致, 改 为 签 订 平 价 增 资 协 议, 由 常 高 新 风 投 及 邵 寿 良 各 投 入 人 民 币 337.5 万 元 的 增 资 额 2007 年 3 月 10 日, 各 方 签 署 了 新 的 增 资 协 议 ( 以 下 简 称 2007 年 的 增 资 协 议 ), 2007 年 的 增 资 协 议 经 过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审 批 机 关 江 苏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的 审 核 批 准 生 效, 同 时 取 得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设 立 的 批 准 文 件 2007 年 4 月 13 日, 1-1-37

邵 寿 良 缴 付 出 资 额 美 金 43.70 万 元, 按 当 日 汇 率 计 算 折 合 人 民 币 337.5 万 元 2010 年 10 月 18 日, 立 信 永 华 出 具 宁 信 会 专 字 (2010)0302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增 资 事 项 中 常 高 新 风 投 及 邵 寿 良 的 出 资 额 缴 付 情 况 进 行 复 验, 结 论 如 下 : 截 至 2007 年 4 月 13 日 止, 亚 玛 顿 有 限 已 收 到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邵 寿 良 各 自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37.5 万 元, 合 计 675 万 元, 新 增 实 收 资 本 占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100% 本 次 增 资 符 合 已 经 批 准 的 2007 年 增 资 协 议 及 修 订 的 公 司 章 程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1) 常 高 新 风 投 邵 寿 良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于 2009 年 9 月 3 日 签 署 了 确 认 函, 对 2007 年 的 增 资 行 为 进 行 确 认, 本 次 增 资 行 为 系 各 方 股 东 的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出 资 真 实 有 效 (2)2010 年 10 月 18 日, 立 信 永 华 出 具 宁 信 会 专 字 (2010)0302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上 述 增 资 事 项 中 常 高 新 风 投 及 邵 寿 良 的 出 资 额 缴 付 情 况 进 行 复 验, 结 论 如 下 : 截 至 2007 年 4 月 13 日 止, 亚 玛 顿 公 司 已 收 到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邵 寿 良 各 自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37.5 万 元, 合 计 675 万 元, 新 增 实 收 资 本 占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100% 本 次 增 资 符 合 已 经 批 准 的 2007 年 增 资 协 议 及 修 订 的 公 司 章 程 (3) 上 述 事 实 客 观 上 造 成 亚 玛 顿 光 伏 实 际 占 用 了 常 高 新 风 投 多 投 入 的 人 民 币 562.5 万 元 亚 玛 顿 光 伏 董 事 会 于 2009 年 3 月 出 具 决 议, 同 意 将 常 高 新 风 投 多 投 入 的 人 民 币 562.5 万 元 作 为 股 东 借 款 供 亚 玛 顿 光 伏 使 用 常 高 新 风 投 邵 寿 良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于 2009 年 9 月 3 日 签 署 确 认 函, 对 上 述 事 项 予 以 确 认 2010 年 5 月 31 日, 亚 玛 顿 股 份 已 将 人 民 币 562.5 万 元 股 东 借 款 归 还 常 高 新 风 投, 上 述 事 项 业 经 亚 玛 顿 光 伏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于 2010 年 3 月 审 议 通 过 综 上, 各 方 于 2006 年 12 月 所 签 订 的 增 资 协 议 未 经 外 资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不 具 备 法 律 规 定 的 生 效 要 件, 不 产 生 法 律 效 力, 各 方 依 据 最 终 生 效 的 增 资 协 议 履 行 出 资 义 务 符 合 法 律 的 规 定,2007 年 的 增 资 行 为 不 影 响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的 稳 定,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上 市 造 成 实 质 影 响 3 2008 年 4 月, 林 金 锡 先 生 林 金 汉 先 生 各 自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给 亚 玛 顿 科 技 以 及 亚 玛 顿 有 限 决 定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2008 年 1 月 18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分 别 将 其 持 有 的 亚 玛 顿 有 限 30% 和 10% 的 股 权 以 注 册 资 本 平 价 转 让 给 亚 玛 顿 科 技 1-1-38

同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东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邵 寿 良 分 别 签 署 承 诺 书, 放 弃 上 述 拟 转 让 股 权 的 优 先 受 让 权 2008 年 3 月 14 日,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08 年 3 月 15 日, 经 亚 玛 顿 有 限 董 事 会 决 议 通 过, 亚 玛 顿 有 限 将 其 2007 年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2,165 万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注 册 资 本 由 1,125 万 元 增 加 到 3,290 万 元, 各 股 东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均 未 变 化 2008 年 3 月 21 日, 江 苏 省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厅 出 具 了 苏 外 经 贸 资 审 字 [2008] 第 04026 号 关 于 同 意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变 更 增 资 及 变 更 营 业 范 围 的 批 复, 同 意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2008 年 3 月 24 日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换 发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2008 年 3 月 30 日, 常 州 中 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常 中 南 会 验 (2008) 第 58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有 限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2,165 万 元, 全 部 以 2007 年 度 经 审 计 后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实 收 资 本 2008 年 4 月 2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完 成 了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的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同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营 业 执 照 的 注 册 号 更 换 为 320400400021507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后,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亚 玛 顿 科 技 1,316 40% 2 常 高 新 风 投 987 30% 3 邵 寿 良 987 30% 合 计 3,290 100% 4 2010 年 4 月, 邵 寿 良 先 生 转 让 30% 的 股 权 给 亚 玛 顿 科 技 2010 年 3 月 22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股 东 邵 寿 良 将 其 持 有 的 亚 玛 顿 有 限 3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亚 玛 顿 科 技, 以 亚 玛 顿 有 限 截 至 2010 年 1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乘 以 30% 股 权 比 例 为 定 价 依 据, 价 格 为 31,053,731.29 元 同 日, 常 高 新 风 投 签 署 同 意 函, 放 弃 上 述 拟 转 让 股 权 的 优 先 受 让 权 同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邵 寿 良 先 生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公 证 处 对 该 协 议 签 署 过 程 进 行 了 公 证 1-1-39

2010 年 3 月 30 日, 江 苏 省 商 务 厅 出 具 了 苏 商 资 审 字 [2010] 第 04055 号 关 于 同 意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变 更 并 终 止 合 资 企 业 的 批 复, 同 意 该 次 股 权 转 让 2010 年 4 月 2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完 成 了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亚 玛 顿 科 技 2,303 70% 2 常 高 新 风 投 987 30% 合 计 3,290 100%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亚 玛 顿 有 限 由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因 其 作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自 设 立 之 日 至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之 日, 经 营 期 限 未 满 十 年, 根 据 规 定 需 补 缴 以 往 年 度 享 受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截 至 2010 年 5 月 13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已 将 税 务 机 关 核 定 的 应 补 缴 税 款 支 付 完 毕 2011 年 3 月 6 日, 邵 寿 良 先 生 签 署 确 认 函, 确 认 : 本 人 知 悉 亚 玛 顿 科 技 所 控 股 的 亚 玛 顿 公 司 的 上 市 计 划, 基 于 自 身 投 资 计 划 及 相 关 投 资 回 报 的 考 虑, 本 人 同 意 亚 玛 顿 科 技 所 提 出 的 收 购 意 向, 将 所 持 有 的 全 部 亚 玛 顿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给 亚 玛 顿 科 技, 并 办 理 完 成 了 全 部 的 转 让 手 续 本 人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不 存 在 其 他 任 何 商 业 利 益 安 排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1)2010 年 3 月 22 日, 邵 寿 良 和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且 股 权 转 让 行 为 经 江 苏 省 常 州 公 证 处 进 行 公 证, 股 权 转 让 行 为 系 双 方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 (2)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亚 玛 顿 有 限 董 事 会 批 准, 常 高 新 风 投 签 署 同 意 函, 放 弃 上 述 拟 转 让 股 权 的 优 先 受 让 权 (3) 江 苏 省 商 务 厅 对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出 具 了 相 关 的 批 复 文 件, 同 意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行 为 ; (4)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于 2010 年 4 月 2 日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 (5) 邵 寿 良 先 生 于 2011 年 3 月 6 日 签 署 了 确 认 函, 确 认 其 转 让 股 权 是 1-1-40

基 于 自 身 投 资 计 划 及 相 关 投 资 回 报 的 考 虑,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不 存 在 其 他 任 何 商 业 利 益 安 排 对 于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的 签 署 和 履 行 不 存 在 任 何 异 议, 不 会 就 该 次 股 权 转 让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或 亚 玛 顿 公 司 产 生 纠 纷 和 / 或 争 议 综 上 : 邵 寿 良 先 生 2010 年 转 让 发 行 人 股 权 是 基 于 其 自 身 投 资 计 划 及 相 关 投 资 回 报 的 考 虑 作 出 的 符 合 其 自 身 主 观 意 愿 的 行 为, 股 权 转 让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且 得 到 邵 寿 良 先 生 的 签 字 确 认,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不 存 在 任 何 争 议 或 纠 纷 5 2010 年 5 月, 亚 玛 顿 科 技 转 让 10% 的 股 权 给 林 金 坤 2010 年 5 月 24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将 其 持 有 的 亚 玛 顿 有 限 1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自 然 人 林 金 坤, 以 亚 玛 顿 有 限 2010 年 1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加 上 2010 年 2 月 至 4 月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乘 以 10% 股 权 比 例 为 定 价 参 考 依 据, 确 定 转 让 价 格 为 1,600 万 元 同 日, 常 高 新 风 投 签 署 同 意 函, 放 弃 上 述 拟 转 让 股 权 的 优 先 受 让 权 2010 年 5 月 25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林 金 坤 签 订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10 年 5 月 31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完 成 了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后,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亚 玛 顿 科 技 1,974 60% 2 常 高 新 风 投 987 30% 3 林 金 坤 329 10% 合 计 3,290 100% 6 2010 年 6 月,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6 月 5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以 公 司 截 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6 月 12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拟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共 同 签 署 了 发 起 人 协 议, 以 经 立 信 永 华 审 计 的 截 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77,906,421.07 元, 其 中 120,000,000 元 按 照 1:1 的 比 例 折 合 12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一 元 人 民 币, 其 余 57,906,421.07 元 进 入 资 本 公 积,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公 司 2010 年 6 月 20 日, 立 信 永 华 出 具 了 宁 信 会 验 字 (2010) 0028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 筹 ) 已 收 到 发 起 人 以 亚 玛 顿 有 限 净 资 产 折 合 的 实 收 资 本 12,000 1-1-41

万 元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2010 年 6 月 28 日,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2010 年 6 月 29 日, 发 行 人 在 常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完 成 整 体 变 更 的 工 商 登 记,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320400400021507 的 营 业 执 照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各 发 起 人 的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1 亚 玛 顿 科 技 7,200 60% 2 常 高 新 风 投 3,600 30% 3 林 金 坤 1,200 10% 合 计 12,000 100% 发 行 人 成 立 后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股 本 未 发 生 变 化 ( 二 )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发 行 人 自 设 立 以 来 的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如 下 : 1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收 购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江 苏 立 信 永 华 资 产 评 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委 托, 对 亚 玛 顿 科 技 所 拥 有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相 关 设 备 于 评 估 基 准 日 2010 年 5 月 31 日 的 市 场 价 值 进 行 评 估, 并 于 2010 年 6 月 20 日 出 具 了 立 信 永 华 评 报 字 (2010) 第 95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本 次 评 估 目 的 是 为 评 估 对 象 的 对 外 转 让 提 供 价 值 参 考 依 据, 评 估 方 法 为 成 本 法, 评 估 范 围 是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共 28 台, 账 面 值 为 360.08 万 元, 评 估 值 为 334.57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7.08%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如 下 表 : 项 目 ( 万 元 )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固 定 资 产 - 机 器 设 备 345.06 319.71-25.35-7.35 固 定 资 产 - 车 辆 14.27 14.25-0.02-0.15 固 定 资 产 - 电 子 设 备 0.75 0.61-0.14-18.65 总 计 360.08 334.57-25.51-7.08 其 中 钢 化 加 工 相 关 的 机 器 设 备 18 台,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2 台, 车 辆 1 台, 电 子 设 备 5 台 1-1-42

2010 年 6 月 21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以 评 估 值 334.57 万 元,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拥 有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2010 年 6 月 27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资 产 收 购 协 议, 约 定 以 334.57 万 元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拥 有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办 理 了 资 产 交 割 手 续 2010 年 7 月 29 日, 公 司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付 清 了 转 让 款 334.57 万 元 本 次 评 估 资 产 的 账 面 值 为 360.08 万 元, 该 账 面 价 值 为 截 止 2010 年 5 月 31 日 的 未 审 数, 审 计 调 整 后 购 买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3,479,623.55 元 购 买 的 资 产 按 3,479,623.55 元 入 账, 支 付 价 款 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133,923.55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 受 让 专 利 和 非 专 利 技 术 2008 年 11 月 24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专 利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亚 玛 顿 有 限 无 偿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下 列 专 利 该 等 专 利 的 专 利 权 人 已 完 成 变 更 序 号 专 利 号 名 称 所 处 阶 段 类 别 1 ZL200720040105.5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实 用 新 型 2 ZL200720040106.X 陶 瓷 基 片 非 晶 硅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实 用 新 型 3 ZL200720040107.4 陶 瓷 基 片 结 晶 硅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实 用 新 型 2010 年 1 月 26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上 海 复 先 签 订 专 利 申 请 权 转 让 合 同, 约 定 亚 玛 顿 有 限 以 3 万 元 的 价 格 受 让 上 海 复 先 持 有 的 纳 米 涂 膜 及 光 伏 发 电 专 利 申 请 权 ( 申 请 号 :200710041797.X) 该 专 利 的 申 请 人 已 完 成 变 更 2010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与 林 金 汉 签 订 非 专 利 技 术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无 偿 受 让 林 金 汉 拥 有 的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非 专 利 技 术 2010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专 利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本 公 司 无 偿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专 利 权 及 均 匀 大 面 积 光 线 增 透 镀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封 装 玻 璃 及 制 作 方 法 的 专 利 申 请 权 该 等 专 利 的 专 利 权 人 或 申 请 人 已 完 成 变 更 序 号 申 请 ( 专 利 ) 号 名 称 所 处 阶 段 类 别 1 ZL200710024707.6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发 明 专 利 1-1-43

2 200810123266.X 3 受 让 商 标 均 匀 大 面 积 光 线 增 透 镀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封 装 玻 璃 及 制 作 方 法 未 能 通 过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审 查 发 明 专 利 2010 年 5 月 28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商 标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其 无 偿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下 列 商 标 2011 年 2 月 15 日, 商 标 局 出 具 注 册 商 标 变 更 证 明, 核 准 下 列 商 标 注 册 人 变 更 为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商 标 名 称 使 用 商 品 商 标 证 号 授 权 情 况 有 效 期 他 项 权 利 第 9 类 5104132 已 授 权 2008.12.21-2018.12.20 无 第 9 类 5104134 已 授 权 2008.12.21-2018.12.20 无 第 11 类 4426398 已 授 权 2007.07.28-2017.07.27 无 第 11 类 4426397 已 授 权 2007.09.07-2017.09.06 无 第 19 类 5104133 已 授 权 2009.06.14-2019.06.13 无 第 19 类 5104131 已 授 权 2009.09.29-2019.09.28 无 2010 年 5 月 28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商 标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其 无 偿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下 列 商 标 的 申 请 权 2011 年 2 月 15 日, 商 标 局 出 具 注 册 申 请 变 更 核 准 通 知 书 注 册 商 标 变 更 证 明, 核 准 下 列 商 标 申 请 人 名 义 注 册 人 变 更 为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商 标 名 称 类 别 申 请 号 授 权 情 况 申 请 日 期 / 有 效 期 第 9 类 7610849 已 授 权 2011.05.07-2021.05.06 第 9 类 7610863 已 受 理 2009-08-11 第 19 类 7610794 已 受 理 2009-08-11 1-1-44

第 19 类 7610777 已 授 权 2011.1.28-2021.1.27 ( 三 ) 股 本 变 化 和 资 产 重 组 对 本 公 司 的 影 响 1 股 本 变 化 对 本 公 司 的 影 响 公 司 历 次 股 本 变 化 对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管 理 层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经 营 业 绩 没 有 重 大 影 响 2 资 产 重 组 对 本 公 司 的 影 响 (1) 收 购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的 资 产 重 组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下 的 重 组 该 次 重 组 后, 亚 玛 顿 科 技 不 再 拥 有 与 光 伏 玻 璃 生 产 相 关 的 任 何 有 形 资 产, 不 具 备 光 伏 玻 璃 的 生 产 能 力 该 次 重 组 消 除 了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杜 绝 了 相 关 关 联 交 易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2) 受 让 专 利 和 非 专 利 技 术 2010 年 1 月 亚 玛 顿 有 限 受 让 上 海 复 先 的 专 利 申 请 权 后, 发 行 人 承 诺 不 再 与 上 海 复 先 发 生 任 何 关 联 交 易 ;2010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与 林 金 汉 签 订 非 专 利 技 术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无 偿 受 让 林 金 汉 拥 有 的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非 专 利 技 术 此 后 公 司 拥 有 了 与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的 专 利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由 公 司 独 立 进 行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的 后 续 研 发 公 司 于 2008 年 11 月 2010 年 3 月 和 2010 年 6 月 分 别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专 利 和 专 利 申 请 权 后, 公 司 拥 有 与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所 有 专 利 技 术 (3) 受 让 商 标 2010 年 5 月 亚 玛 顿 有 限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商 标 和 商 标 申 请 权 后,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独 立 性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通 过 上 述 资 产 重 组,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已 不 再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相 关 的 业 务, 亚 玛 顿 科 技 钢 化 加 工 和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业 务 均 全 部 转 入 发 行 人 体 系, 消 除 了 同 业 竞 争 3 资 产 重 组 构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业 务 合 并 1-1-45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第 三 条 规 定 涉 及 业 务 的 合 并 比 照 本 准 则 规 定 处 理 业 务 是 指 企 业 内 部 某 些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或 资 产 的 组 合, 该 组 合 一 般 具 有 投 入 加 工 处 理 过 程 和 产 出 能 力, 能 够 独 立 计 算 其 成 本 费 用 或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但 不 构 成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部 分 比 如, 企 业 的 分 公 司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分 部 等 2010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讲 解 规 定 : 构 成 企 业 合 并 至 少 包 括 两 层 含 义 : 一 是 取 得 对 另 一 上 或 多 个 企 业 ( 或 业 务 ) 的 控 制 权 ; 二 是 所 合 并 的 企 业 必 须 构 成 业 务 业 务 是 指 企 业 内 部 某 些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或 资 产 负 债 的 组 合, 该 组 合 具 有 投 入 加 工 处 理 和 产 出 能 力, 能 够 独 立 计 算 其 成 本 费 用 或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有 关 资 产 负 债 的 组 合 要 形 成 一 项 业 务, 通 常 应 具 备 以 下 要 素 :(1) 投 入, 指 原 材 料 人 工 必 要 的 生 产 技 术 等 无 形 资 产 以 及 构 成 生 产 能 力 的 机 器 设 备 等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投 入 ;(2) 加 工 处 理 过 程, 指 具 有 一 定 的 管 理 能 力 运 营 过 程, 能 够 组 织 投 入 形 成 产 出 ;(3) 产 出, 如 生 产 出 产 成 品, 或 是 通 过 为 其 他 部 门 提 供 服 务 来 降 低 企 业 整 体 的 运 行 成 本 等 其 他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该 组 合 能 够 独 立 计 算 其 成 本 费 用 或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直 接 为 投 资 者 等 提 供 股 利 更 低 的 成 本 或 其 他 经 济 利 益 等 形 式 的 回 报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和 2010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讲 解, 保 荐 机 构 以 及 立 信 永 华 确 认 : (1) 亚 玛 顿 科 技 从 事 的 玻 璃 钢 化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以 及 钢 化 生 产 线 以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这 些 资 产 负 债 的 组 合 形 成 一 项 业 务 2010 年 6 月, 发 行 人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收 购 钢 化 生 产 线 以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的 相 关 设 备, 通 过 收 购 上 述 资 产, 玻 璃 钢 化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进 入 发 行 人 生 产 经 营 体 系 2010 年 6 月 之 前 亚 玛 顿 科 技 从 事 的 玻 璃 钢 化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以 及 钢 化 生 产 线 以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这 些 资 产 负 债 的 组 合 具 有 投 入 加 工 处 理 过 程 和 产 出 能 力 这 些 资 产 负 债 的 组 合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要 素 : 其 一 该 组 合 中 包 括 了 原 片 玻 璃 纳 米 材 料 的 原 材 料, 人 工, 同 时 包 括 了 玻 璃 钢 化 生 产 以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所 需 的 机 器 设 备 土 地 厂 房 等 长 期 资 产, 同 时 拥 有 相 关 的 商 标 和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因 此 该 组 合 具 备 投 入 能 力 其 二,2008 年 至 2010 年 6 月, 该 组 合 能 够 有 效 1-1-46

进 行 管 理 具 备 产 供 销 各 项 经 营 职 能, 最 终 有 效 的 组 织 上 述 投 入 形 成 钢 化 玻 璃 和 纳 米 材 料, 该 组 合 具 备 加 工 处 理 能 力 其 三, 该 组 合 生 产 出 的 产 品 全 部 销 售 给 发 行 人,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原 材 料, 给 发 行 人 带 来 了 稳 定 的 钢 化 玻 璃 和 纳 米 材 料 的 供 应, 提 供 了 相 应 的 经 济 利 益, 该 组 合 具 备 产 出 能 力 亚 玛 顿 科 技 1996 年 设 立, 设 立 之 初 从 事 啤 酒 设 备 业 务, 该 业 务 自 2007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停 止 亚 玛 顿 科 技 除 了 部 分 厂 房 出 租 以 外, 从 2007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只 经 营 钢 化 加 工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业 务 与 玻 璃 钢 化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业 务 相 关 的 资 产 负 债 组 合 具 有 投 入 加 工 处 理 和 产 出 能 力, 能 够 独 立 计 算 玻 璃 钢 化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业 务 所 产 生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收 入 因 此 亚 玛 顿 科 技 从 事 的 玻 璃 钢 化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以 及 钢 化 生 产 线 以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这 些 资 产 负 债 的 组 合 形 成 一 项 业 务, 涉 及 业 务 合 并 参 考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准 则 处 理 (2) 认 定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的 依 据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08 年 3 月 14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为 林 金 锡 100% 控 股,2008 年 3 月 14 日 至 今, 亚 玛 顿 科 技 股 权 结 构 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分 别 持 股 80% 和 20%,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亚 玛 顿 科 技 和 发 行 人 均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所 控 制 综 上 所 述, 发 行 人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钢 化 生 产 线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设 备 的 会 计 处 理 构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业 务 合 并 4 同 一 控 制 下 业 务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1) 对 报 告 期 申 报 报 表 进 行 业 务 合 并 处 理 的 依 据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第 三 条 的 规 定 : 涉 及 业 务 的 合 并 比 照 本 准 则 规 定 处 理, 因 此,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合 并 比 照 企 业 合 并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讲 解 (2010) :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控 股 合 并, 在 合 并 当 期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应 当 对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进 行 调 整, 同 时 应 当 对 比 较 报 表 的 相 关 项 目 进 行 调 整, 视 同 合 并 后 的 报 告 主 体 在 以 前 期 间 一 直 存 在 发 行 人 申 报 报 表 将 并 入 业 务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以 及 财 政 部 关 于 业 务 合 并 的 相 关 规 定, 且 完 整 体 现 了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资 产 架 构 和 业 务 发 展 规 1-1-47

模, 更 有 利 于 反 映 发 行 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业 务 的 实 际 发 展 状 况 (2) 合 并 日 的 确 定 2010 年 6 月 发 行 人 以 受 让 方 式 从 亚 玛 顿 科 技 获 取 其 为 生 产 钢 化 玻 璃 所 需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具 备 了 原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投 入 和 产 出 能 力 发 行 人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这 项 经 营 性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合 并, 由 于 合 并 前 后 合 并 双 方 均 受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故 该 业 务 重 组 行 为 属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业 务 合 并, 由 于 该 交 易 事 项 于 2010 年 6 月 底 完 成, 故 将 2010 年 6 月 30 日 作 为 合 并 日, 视 同 该 业 务 合 并 与 合 并 后 的 报 告 主 体 在 以 前 期 间 一 直 存 在, 从 合 并 报 告 期 的 期 初 将 其 与 业 务 重 组 相 关 的 资 产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3) 业 务 合 并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A 业 务 合 并 报 表 编 制 的 依 据 发 行 人 依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第 三 条 的 规 定 比 照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进 行 处 理, 即 对 合 并 日 2010 年 6 月 30 日 前 可 比 期 间 的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将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钢 化 玻 璃 业 务 和 纳 米 材 料 业 务 有 关 的 资 产 负 债 损 益 和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本 公 司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视 同 合 并 日 的 公 司 架 构 在 报 告 期 初 一 直 存 在 B 具 体 编 制 方 法 将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钢 化 加 工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有 关 的 人 员 费 用 和 相 关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配 套 设 备 有 关 的 账 面 资 产 负 债 收 入 费 用 现 金 流 量, 并 入 发 行 人 的 申 报 报 表 中, 与 上 述 业 务 无 关 的 进 行 剥 离, 合 并 日 后, 亚 玛 顿 科 技 不 再 从 事 钢 化 玻 璃 和 纳 米 材 料 的 生 产 业 务 合 并 日 合 并 报 表 的 编 制 以 发 行 人 亚 玛 顿 科 技 财 务 报 表 作 为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时 亚 玛 顿 科 技 并 入 的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按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内 部 关 联 交 易 抵 消 2008 和 2009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追 溯 合 并 ;2010 年 度 亚 玛 顿 科 技 1-6 月 的 利 润 现 金 流 量 合 并 至 发 行 人 的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亚 玛 顿 科 技 7-12 月 份 的 利 润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不 进 行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不 进 行 合 并 合 并 报 表 而 增 加 的 净 资 产 反 映 在 2008 和 2009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的 资 本 公 积 中 ; 1-1-48

合 并 日 后, 申 报 合 并 报 表 已 不 再 包 含 上 述 增 加 的 净 资 产 5 资 产 重 组 对 申 报 期 间 的 影 响 根 据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 第 十 二 条 发 行 人 最 近 3 年 内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适 用 意 见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3 号 的 规 定 计 算 的 重 组 比 例 如 下 ( 相 关 数 据 均 为 2009 年 数 据 ): 项 目 ( 元 ) 亚 玛 顿 科 技 钢 化 业 务 及 纳 米 材 料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扣 除 关 联 交 易 后 金 额 发 行 人 重 组 比 例 A B C=A-B D E=C/D 资 产 总 额 60,408,702.82 NA 60,408,702.82 275,513,608.51 21.93% 营 业 收 入 105,554,279.09 105,554,279.09-214,429,571.29 0.00% 利 润 总 额 21,015,988.41 21,015,988.41-77,507,811.35 0.00% 发 行 人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钢 化 生 产 线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设 备 过 程 中, 资 产 总 额 的 重 组 比 例 为 21.93%, 高 于 20%,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总 额 的 重 组 比 例 均 为 0 根 据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管 理 办 法 > 第 十 二 条 发 行 人 最 近 3 年 内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适 用 意 见 证 券 期 货 法 律 适 用 意 见 第 3 号 : 被 重 组 方 重 组 前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的 资 产 总 额 或 前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或 利 润 总 额 达 到 或 超 过 重 组 前 发 行 人 相 应 项 目 20% 的,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至 少 须 包 含 重 组 完 成 后 的 最 近 一 期 资 产 负 债 表 发 行 人 已 对 该 资 产 收 购 事 项 进 行 业 务 合 并 会 计 处 理, 且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也 包 含 了 重 组 完 成 后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该 资 产 重 组 行 为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且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交 易 行 为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通 过 上 述 资 产 重 组, 发 行 人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资 产 架 构,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了 关 联 交 易, 有 利 于 保 护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四 发 行 人 的 历 次 验 资 及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 一 ) 验 资 情 况 序 号 验 资 基 准 日 验 资 目 的 验 资 机 构 验 资 报 告 号 1 2006 年 9 月 11 日 设 立 2 2007 年 4 月 13 日 增 资 常 州 开 来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常 州 大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常 开 来 会 验 (2006) 第 423 号 常 大 诚 外 验 (2007) 第 030 号 3 2008 年 3 月 30 日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常 州 中 南 会 计 师 事 务 常 中 南 会 验 (2008) 1-1-49

本 所 有 限 公 司 第 58 号 4 2010 年 6 月 20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立 信 永 华 宁 信 会 验 字 (2010) 0028 号 5 2010 年 10 月 20 日 对 2007 年 增 资 行 为 的 复 验 立 信 永 华 宁 信 会 专 字 (2010) 0302 号 1 常 州 开 来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06 年 9 月 11 日 出 具 了 常 开 来 会 验 (2006) 第 423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有 限 ( 筹 )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450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2 2007 年 4 月 13 日, 常 州 大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常 大 诚 外 验 (2007) 第 030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有 限 已 收 到 其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675 万 元, 其 中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邵 寿 良 先 生 分 别 出 资 337.5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3 2008 年 3 月 30 日, 常 州 中 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常 中 南 会 验 (2008) 第 58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有 限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2,165 万 元, 全 部 以 2007 年 度 经 审 计 后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实 收 资 本 4 亚 玛 顿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时, 由 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的 立 信 永 华 出 具 宁 信 会 验 字 (2010) 0028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确 认 截 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 各 股 东 以 其 拥 有 的 亚 玛 顿 有 限 净 资 产 177,906,421.07 元 出 资, 其 中 120,000,000 元 按 照 1:1 的 比 例 折 合 12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一 元 人 民 币, 其 余 57,906,421.07 元 进 入 资 本 公 积, 注 册 资 本 120,000,000 元 已 经 出 资 到 位, 各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为 历 史 成 本 5 2010 年 10 月 18 日, 立 信 永 华 出 具 宁 信 会 专 字 (2010)0302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2007 年 增 资 事 项 中 常 高 新 风 投 及 邵 寿 良 的 出 资 额 缴 付 情 况 进 行 复 验, 结 论 如 下 : 截 至 2007 年 4 月 13 日 止, 亚 玛 顿 有 限 已 收 到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邵 寿 良 各 自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37.5 万 元, 合 计 675 万 元, 新 增 实 收 资 本 占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100% 本 次 增 资 符 合 已 经 批 准 的 2007 年 增 资 协 议 及 修 订 的 公 司 章 程 ( 二 )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亚 玛 顿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时, 由 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的 立 信 永 华 出 具 宁 信 会 验 字 (2010) 0028 号 验 资 报 告, 各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为 历 史 1-1-50

成 本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五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组 织 结 构 及 职 能 部 门 ( 一 )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图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参 股 的 企 业 如 下 : 江 苏 省 国 资 委 100% 林 金 汉 林 金 锡 江 苏 高 投 集 团 70% 20% 80% 51.54% 10% 林 金 坤 80% 广 州 爱 先 亚 玛 顿 科 技 常 高 新 风 投 上 海 兴 联 60% 30%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图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总 经 理 战 略 决 策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提 名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证 券 事 务 部 技 术 研 发 部 市 场 销 售 部 质 量 部 设 备 部 生 产 事 业 部 TCO 事 业 部 采 购 部 物 流 部 计 划 财 务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办 公 室 内 审 部 1-1-51

( 三 )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决 策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等 专 门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主 要 负 责 收 集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及 证 券 市 场 信 息, 筹 备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的 召 开, 办 理 公 司 股 票 托 管 登 记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及 其 他 证 券 事 务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由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组 成, 在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负 责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与 管 理 发 行 人 主 要 职 能 部 门 的 职 责 如 下 : 1 证 券 事 务 部 : 负 责 处 理 董 事 会 日 常 事 务 ; 管 理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信 息 披 露 等 相 关 工 作 ; 归 档 管 理 相 关 文 件 ; 负 责 公 司 与 股 东 证 券 中 介 机 构 和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的 日 常 联 络 工 作 2 技 术 研 发 部 : 负 责 对 产 品 性 能 结 构 的 研 发 及 改 进 工 作, 配 合 市 场 部 进 行 新 客 户 的 样 品 试 制 及 技 术 交 流 工 作 ; 负 责 产 品 技 术 标 准 的 制 定, 非 常 规 性 能 的 检 测, 型 式 检 验 等 工 作 ; 负 责 技 术 服 务 和 技 术 咨 询 工 作 3 市 场 销 售 部 : 负 责 市 场 的 调 研 和 分 析 工 作, 并 拟 定 营 销 计 划 ; 负 责 相 关 销 售 合 同 的 起 草 执 行, 落 实 物 资 储 运 及 供 货 管 理 环 节 ; 负 责 产 品 广 告 宣 传 市 场 拓 展 和 新 产 品 的 市 场 开 发 工 作 4 质 量 部 : 负 责 质 量 管 理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的 具 体 策 划 和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 制 定 产 品 和 原 材 料 等 质 量 标 准 ; 负 责 产 品 售 后 质 量 服 务 5 设 备 部 : 制 定 和 实 施 公 司 年 度 设 备 购 置 计 划, 负 责 机 电 设 备 的 选 型 购 置 引 进 验 收 索 赔 及 报 废 转 让 处 理 的 审 批 工 作 ; 根 据 国 家 行 业 颁 布 的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政 策 和 法 规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6 生 产 事 业 部 :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安 排 生 产 和 产 品 交 付, 并 对 生 产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和 监 测, 确 保 生 产 过 程 受 控 ; 负 责 生 产 现 场 工 作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控 制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废 物 排 放 7 TCO 事 业 部 : 负 责 TCO 设 备 的 安 装 与 调 试, 日 常 维 护 与 改 造 ;TCO 产 1-1-52

品 的 试 生 产 测 试 和 性 能 改 进 ; 与 设 备 供 应 商 做 好 相 关 技 术 的 交 接 工 作 8 采 购 部 : 制 定 月 度 采 购 计 划, 负 责 原 材 料 和 设 备 零 部 件 等 的 采 购 供 应 工 作, 并 负 责 验 货 和 入 库 9 物 流 部 : 负 责 原 材 料 的 来 料 验 收 及 其 相 关 票 据 传 递 工 作 ; 负 责 原 片 次 品 的 退 换 货 的 审 核 及 其 相 关 的 票 据 传 递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运 输 车 辆 的 调 配, 出 库 管 理 等 相 关 工 作 ; 负 责 整 个 叉 车 班 组 的 人 员 管 理 叉 车 调 配 叉 车 车 辆 维 护 保 养 等 相 关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办 公 用 车 辆 的 调 度, 公 司 车 辆 的 维 护 保 养 等 相 关 工 作 ; 负 责 包 装 物 的 保 存 及 管 理 工 作 10 计 划 财 务 部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政 策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执 行 ; 完 成 日 常 账 务 核 算 和 财 务 报 表 内 部 管 理 报 表 的 编 制 ; 审 核 各 类 费 用 开 支 及 各 项 投 资 支 出, 对 资 金 支 出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负 责 统 一 安 排 和 落 实 盘 点 各 项 资 产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公 司 各 项 资 产 安 全 11 人 力 资 源 部 : 选 拔 配 置 开 发 考 核 和 培 养 公 司 所 需 的 各 类 人 才 ;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的 社 保 政 策 制 订 并 实 施 各 项 薪 酬 福 利 政 策 ; 为 员 工 制 定 职 业 生 涯 计 划, 调 动 员 工 积 极 性, 激 发 员 工 潜 能 12 办 公 室 : 负 责 公 司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制 定 公 司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 管 理 公 司 档 案 文 件 ; 负 责 食 堂 门 卫 车 队 安 全 保 卫 和 清 洁 等 工 作 13 内 审 部 : 负 责 制 定 和 实 施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监 督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 向 监 事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供 所 需 资 料 协 助 其 进 行 检 查 和 审 计 六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无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参 股 公 司 七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等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的 基 本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为 亚 玛 顿 科 技 常 高 新 风 投 林 1-1-53

金 坤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1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其 历 史 沿 革 (1)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基 本 情 况 亚 玛 顿 科 技 成 立 于 1996 年 1 月 28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2,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林 金 锡, 注 册 地 为 天 宁 区 红 梅 科 技 园,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管 理 目 前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林 金 锡 持 有 80% 股 权, 林 金 汉 持 有 20% 股 权 亚 玛 顿 科 技 最 近 一 年 又 一 期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24,497.04 24,843.70 净 资 产 21,140.10 21,180.03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净 利 润 -39.92 13,933.82 注 :2010 年 财 务 数 据 已 经 常 州 中 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其 中 亚 玛 顿 科 技 对 发 行 人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2011 年 1-6 月 的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2)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历 史 沿 革 11996 年 1 月,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啤 酒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前 身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啤 酒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由 林 金 锡 先 生 和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新 世 界 实 业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审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1996 年 1 月 4 日 出 具 了 常 开 审 事 验 股 [1996] 第 1001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啤 酒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1996 年 1 月 28 日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啤 酒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在 常 州 市 工 商 局 注 册 成 立, 设 立 时 的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锡 40 80 2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新 世 界 实 业 公 司 10 20 2 1998 合 计 50 100 年 11 月, 第 一 次 变 更 企 业 名 称 1998 年 11 月, 经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并 经 常 州 市 工 商 局 核 准,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啤 1-1-54

酒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的 名 称 变 更 为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3 2002 年 12 月,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02 年 11 月 10 日,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新 世 界 实 业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 的 股 权 以 注 册 资 本 平 价 转 让 给 茅 清 先 生 同 日,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新 世 界 实 业 公 司 与 茅 清 先 生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02 年 12 月 16 日,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4 2004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锡 40 80 2 茅 清 10 20 合 计 50 100 年 12 月, 第 一 次 增 资 2004 年 12 月 14 日, 经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注 册 资 本 由 50 万 元 增 加 到 150 万 元, 各 方 股 东 同 比 例 增 资 2004 年 12 月 21 日, 常 州 恒 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常 恒 会 验 [2004] 第 404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2004 年 12 月 24 日,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本 次 增 资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5 2005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锡 120 80 2 茅 清 30 20 合 计 150 100 年 11 月, 第 二 次 增 资, 第 二 次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2005 年 10 月 26 日, 经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变 更 名 称 为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50 万 元 增 加 至 500 万 元, 股 东 各 方 同 比 例 增 资 1-1-55

2005 年 10 月 28 日, 常 州 恒 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常 恒 会 验 [2005] 第 269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50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2005 年 11 月 9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完 成 上 述 事 项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6 2006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锡 400 80 2 茅 清 100 20 合 计 500 100 年 4 月,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06 年 4 月 10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股 东 会 作 出 决 议, 同 意 茅 清 先 生 将 其 持 有 的 亚 玛 顿 科 技 20% 的 股 权 以 注 册 资 本 平 价 转 让 给 林 金 锡 先 生 2006 年 4 月 12 日, 茅 清 先 生 与 林 金 锡 先 生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06 年 4 月 25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完 成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转 让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7 2008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锡 500 万 元 100% 合 计 500 万 元 100% 年 3 月, 第 三 次 增 资 2008 年 1 月 10 日, 经 亚 玛 顿 科 技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注 册 资 本 由 500 万 元 增 加 至 1100 万 元, 增 加 部 分 由 林 金 锡 先 生 以 货 币 形 式 出 资 380 万 元, 由 林 金 汉 先 生 以 货 币 形 式 出 资 220 万 元 常 州 中 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3 月 13 日 出 具 了 常 中 南 验 [2008] 第 32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科 技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600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2008 年 3 月 14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完 成 了 上 述 增 资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锡 880 80 1-1-56

9 2008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2 林 金 汉 220 20 合 计 1100 100 年 12 月, 第 四 次 增 资 2008 年 12 月 8 日, 经 亚 玛 顿 科 技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注 册 资 本 由 1100 万 元 增 加 至 2000 万 元, 各 方 股 东 同 比 例 增 资 2008 年 12 月 10 日, 常 州 中 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常 中 南 验 [2008] 第 63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亚 玛 顿 科 技 已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900 万 元,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2008 年 12 月 12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完 成 了 本 次 增 资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后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锡 1600 80 2 林 金 汉 400 20 合 计 2000 100 2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风 险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常 高 新 风 投 成 立 于 2000 年 12 月,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6,966 万 元 人 民 币,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应 文 禄, 注 册 地 址 为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科 技 园 15 号 楼 创 业 中 心 第 二 基 地, 主 要 从 事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代 理 其 他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机 构 或 个 人 的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创 业 管 理 服 务, 控 股 股 东 为 江 苏 高 科 技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常 州 高 新 投 资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1 江 苏 高 科 技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590 51.54 2 常 州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总 公 司 1,310 18.81 3 常 州 工 贸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000 14.36 4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创 业 服 务 中 心 1,000 14.36 5 常 州 高 睿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66 0.95 合 计 6,966 100.00 常 高 新 风 投 最 近 一 年 又 一 期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1-57

总 资 产 9,386.05 15,660.29 净 资 产 6,670.05 12,016.80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净 利 润 -19.86 402.29 注 :2010 年 财 务 数 据 经 江 苏 众 天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2010 年 常 高 新 风 投 持 有 江 苏 旷 达 汽 车 织 物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限 售 股 408.09 万 股, 年 末 每 股 21.08 元, 该 笔 投 资 在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资 本 公 积 中 核 算 2011 年 1-6 月 的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2011 年 6 月 底 对 江 苏 旷 达 汽 车 织 物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投 资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3 自 然 人 股 东 林 金 坤 的 基 本 情 况 林 金 坤,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大 专 学 历, 身 份 证 号 码 3204**1957********, 是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的 兄 长, 住 所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 巷 ** 幢 ** 室 林 金 坤 简 历 如 下 :1979 年 -1990 年 任 常 州 塑 料 机 械 厂 科 长,1991 年 -1997 年 任 常 州 市 正 达 贸 易 公 司 经 理,1998 年 -2007 年 任 常 州 银 丰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07 年 -2009 年 任 宁 波 金 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09 年 至 今 任 上 海 兴 联 企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兄 弟 林 金 锡 先 生 持 有 亚 玛 顿 科 技 80% 的 股 份, 林 金 汉 先 生 持 有 亚 玛 顿 科 技 20% 的 股 份,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60% 的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前,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控 制 公 司 60% 的 表 决 权 1 认 定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主 要 理 由 和 依 据 (1)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以 兄 弟 亲 情 关 系 为 纽 带, 对 发 行 人 具 有 共 同 的 利 益 基 础 和 共 同 认 可 的 发 展 目 标, 彼 此 信 任, 关 系 良 好 下 表 : (2) 报 告 期 内,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作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变 化 情 况 如 股 东 名 称 2007 年 1 月 - 2007 年 3 月 2007 年 4 月 - 2010 年 3 月 1-1-58 2010 年 4 月 2010 年 5 月 -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林 金 锡 75% 30% 56% 48%

林 金 汉 25% 10% 14% 12% 合 计 100% 40% 70% 60%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2007 年 1 月 -3 月,2010 年 4 月 至 今,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合 计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比 例 均 大 于 50% 2007 年 4 月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自 然 人 邵 寿 良 对 亚 玛 顿 有 限 进 行 增 资 后, 亚 玛 顿 有 限 变 更 为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合 计 持 有 的 股 权 比 例 降 低 至 40%, 但 是 两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地 位 未 发 生 变 化, 原 因 如 下 : 1 增 资 前 后,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均 为 林 金 锡, 未 发 生 变 更 2 增 资 前 林 金 锡 担 任 执 行 董 事, 增 资 后 亚 玛 顿 有 限 设 立 董 事 会, 林 金 锡 担 任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3 常 高 新 风 投 和 邵 寿 良 先 生 没 有 委 派 任 何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核 查 相 关 的 董 事 会 决 议, 作 为 亚 玛 顿 有 限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林 金 锡 获 得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始 终 负 责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3)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于 2007 年 4 月 1 日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明 确 了 双 方 的 一 致 行 动 关 系 该 协 议 经 双 方 签 署 后 生 效, 主 要 内 容 为 : 协 议 双 方 同 意 共 同 行 使 对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股 东 权 利 ; 基 于 对 林 金 锡 投 资 管 理 能 力 的 充 分 信 任, 林 金 汉 同 意 确 定 林 金 锡 为 亚 玛 顿 有 限 董 事 长 法 定 代 表 人, 并 同 意 聘 任 林 金 锡 担 任 亚 玛 顿 有 限 总 经 理, 全 权 负 责 亚 玛 顿 有 限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 协 议 双 方 作 为 亚 玛 顿 有 限 董 事, 在 所 有 决 策 问 题 上 保 持 一 致 ; 未 经 对 方 书 面 许 可, 任 何 一 方 不 得 擅 自 转 让 所 持 有 的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权, 任 何 一 方 受 让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权, 其 所 新 增 持 有 的 股 权 亦 受 本 协 议 之 约 束 2 未 将 林 金 坤 认 定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原 因 (1)2010 年 5 月 之 前 林 金 坤 从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权, 也 非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也 未 参 与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管 理 2010 年 5 月, 亚 玛 顿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股 份 公 司 之 前, 林 金 坤 作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的 兄 长, 受 让 了 亚 玛 顿 科 技 10% 的 发 行 人 股 权 目 前 林 金 坤 虽 持 有 发 行 人 10% 股 权, 但 不 是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参 与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对 公 司 经 营 决 策 和 经 营 管 理 不 施 加 任 何 影 响 1-1-59

(2) 林 金 坤 个 人 主 要 从 事 证 券 投 资, 包 括 股 权 投 资, 其 投 资 的 上 海 兴 联 主 要 也 是 从 事 投 资 管 理 工 作 (3)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基 于 共 同 的 利 益 基 础 和 共 同 认 可 的 发 展 目 标, 创 办 亚 玛 顿 有 限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不 但 是 公 司 的 股 东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同 时 又 是 发 行 人 的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于 2007 年 4 月 1 日 签 署 一 致 行 动 人 协 议, 更 加 明 确 了 双 方 的 一 致 行 动 关 系 林 金 坤 先 生 与 上 述 二 人 从 未 签 署 任 何 一 致 行 动 的 相 关 协 议, 其 所 持 的 股 权 表 决 权 不 受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的 任 何 影 响, 亦 不 会 对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的 决 策 造 成 任 何 影 响 综 上, 未 将 林 金 坤 认 定 为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3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林 金 锡,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3204**1959********, 住 所 :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 公 寓 ** 幢 ** 单 元 ** 室 林 金 汉,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码 3204**1963********, 住 所 : 常 州 市 ** 新 村 ** 幢 ** 单 元 ** 室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林 金 锡 除 本 公 司 和 亚 玛 顿 科 技 外, 未 控 制 其 他 企 业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林 金 汉 除 本 公 司 和 亚 玛 顿 科 技 外,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广 州 爱 先 广 州 爱 先 成 立 于 1997 年 5 月 27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34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方 文 娟, 注 册 地 和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为 广 州 花 都 区 汽 车 城 东 风 大 道, 主 营 业 务 为 水 性 汽 车 工 业 涂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目 前 股 权 结 构 为 : 林 金 汉 持 有 70% 股 权, 陈 刚 持 有 15 % 股 权, 方 文 娟 持 有 15% 股 权 广 州 爱 先 最 近 一 年 又 一 期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654.28 588.51 净 资 产 277.51 274.03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1-60

注 : 以 上 数 据 均 未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3.06 30.61 ( 四 ) 发 行 人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东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的 亚 玛 顿 科 技 股 权 也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变 化 情 况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12,00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普 通 股 4,000 万 股,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6,000 万 股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股 票 类 别 持 股 数 ( 万 股 ) 发 行 前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万 股 ) 发 行 后 持 股 比 例 (%) 法 人 股 10,800 90.0 10,800 67.5 亚 玛 顿 科 技 7,200 60.0 7,200 45.0 常 高 新 风 投 (SS) 3,600 30.0 3,600 22.5 自 然 人 股 1,200 10.0 1,200 7.5 林 金 坤 1,200 10.0 1,200 7.5 拟 发 行 社 会 公 众 股 - - 4,000 25.0 合 计 12,000 100.0 16,000 100.0 注 :(1)SS: 国 有 股 东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 缩 写 ), 其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为 国 有 法 人 股 注 :(2)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资 委 证 监 会 社 保 基 金 会 关 于 豁 免 国 有 创 业 投 资 机 构 和 国 有 创 业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国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企 [2010]278 号 ), 经 常 高 新 风 投 请 示, 获 得 了 财 政 部 关 于 豁 免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风 险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财 企 2010 358 号 ), 该 批 复 同 意 在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豁 免 常 高 新 风 投 应 履 行 的 国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因 此, 常 高 新 风 投 作 为 国 有 法 人 股 股 东 在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本 无 变 化 ( 二 )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担 任 的 职 务 林 金 坤 先 生 是 发 行 人 目 前 唯 一 自 然 人 股 东, 未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1-1-61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持 股 比 例 1 亚 玛 顿 科 技 林 金 锡 持 有 亚 玛 顿 科 技 80% 股 权, 林 金 汉 持 有 亚 玛 顿 科 技 20% 股 权, 两 人 为 兄 弟 关 系 1-1-62 60% 2 林 金 坤 林 金 坤 与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为 兄 弟 关 系 10% ( 四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法 人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自 然 人 股 东 林 金 坤 均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股 东 常 高 新 风 投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作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除 了 出 具 上 述 承 诺 以 外, 均 特 别 承 诺 : 在 前 述 限 售 期 满 后,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并 且 在 卖 出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再 买 入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买 入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再 卖 出 发 行 人 股 份 ;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半 年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九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等 情 况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或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二 百 人 的 情 况 十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情 况 如 下 : 基 准 日 2011 年 6 月 30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人 数 684 730 436 141 ( 二 )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截 至 2011 年 06 月 30 日, 公 司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如 下 : 专 业 结 构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生 产 人 员 467 68.28%

技 术 人 员 144 21.05% 销 售 人 员 8 1.17% 财 务 人 员 8 1.17% 管 理 人 员 57 8.33% 合 计 684 100% ( 三 )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截 至 2011 年 06 月 30 日, 公 司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如 下 : 受 教 育 程 度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大 专 及 以 上 206 30.12% 高 中 及 中 专 172 25.14% 初 中 及 以 下 306 44.74% 合 计 684 100% ( 四 )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截 至 2011 年 06 月 30 日, 公 司 员 工 年 龄 分 布 如 下 : 年 龄 区 间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25 岁 及 以 下 154 22.51% 26 岁 至 35 岁 281 41.08% 36 岁 及 45 岁 188 27.49% 46 岁 及 以 上 61 8.92% 合 计 684 100% ( 五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情 况 1 社 会 保 险 缴 纳 情 况 本 公 司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规 定, 实 行 全 员 劳 动 合 同 制 根 据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缴 暂 行 条 例 企 业 职 工 养 老 保 险 条 例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地 方 政 策 法 规,2009 年 7 月 起 公 司 为 所 有 员 工 缴 纳 了 养 老 保 险 金 工 伤 保 险 金 医 疗 保 险 金 失 业 保 险 金 和 生 育 保 险 金 2011 年 7 月 28 日, 常 州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对 本 公 司 社 保 执 行 情 况 出 具 证 明 :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前 身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内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情 况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不 存 在 任 何 拖 欠 缴 纳 员 工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行 为, 也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社 保 相 关 法 规 遭 受 有 关 主 管 1-1-63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或 可 能 对 2009 年 7 月 之 前, 公 司 未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的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承 诺 如 下 : 亚 玛 顿 若 因 其 未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之 规 定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而 被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追 索 处 罚, 或 牵 涉 诉 讼 仲 裁 以 及 其 他 由 此 而 导 致 亚 玛 顿 资 产 受 损 的 情 形, 因 此 所 产 生 的 支 出 均 由 本 人 无 条 件 以 现 金 全 额 承 担 2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情 况 本 公 司 从 2010 年 5 月 起 为 部 分 员 工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同 时 补 缴 了 该 部 分 员 工 2010 年 1-4 月 住 房 公 积 金 2010 年 8 月 起 本 公 司 为 所 有 员 工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常 州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 对 本 公 司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情 况 出 具 了 证 明 :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最 近 三 年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相 关 法 规 遭 受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或 可 能 对 于 2010 年 8 月 之 前 公 司 未 为 员 工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承 诺 如 下 : 亚 玛 顿 若 因 其 未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之 规 定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而 被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追 索 处 罚, 或 牵 涉 诉 讼 仲 裁 以 及 其 他 由 此 而 导 致 亚 玛 顿 资 产 受 损 的 情 形, 因 此 所 产 生 的 支 出 均 由 本 人 无 条 件 以 现 金 全 额 承 担 十 一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 一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与 本 公 司 构 成 现 实 和 潜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出 具 了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上 述 承 诺 的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之 ( 二 )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二 )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股 份 锁 定 作 了 相 关 承 诺, 内 容 详 见 参 见 本 节 之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之 ( 四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三 ) 其 他 承 诺 1-1-64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社 保 和 公 积 金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节 之 十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之 ( 五 ) 发 行 人 执 行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情 况 2 2011 年 8 月 10 日, 林 金 汉 先 生 做 出 承 诺 如 下 : 作 为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或 在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任 职 期 间, 本 人 目 前 或 将 来 所 研 发 的 技 术 成 果 均 归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如 需 申 报 专 利, 均 以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名 义 进 行, 本 人 将 不 对 该 等 专 利 技 术 的 权 属 提 出 任 何 异 议 3 截 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拥 有 房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如 下 : 房 屋 建 筑 物 房 产 证 编 号 房 屋 位 置 建 筑 面 积 (m 2 ) 取 得 方 式 他 项 权 利 常 房 权 证 新 字 第 00039325 号 新 北 区 黄 河 西 路 271 号 7992.02 自 建 无 常 房 权 证 字 第 00230148 号 竹 林 北 路 88-6 号 10512.68 自 建 无 土 地 使 用 权 序 号 土 地 证 编 号 地 址 面 积 (m 2 ) 类 型 他 项 权 利 1 常 国 用 (2006) 第 0178386 号 新 北 区 薛 家 镇 9,281 出 让 无 2 常 国 用 (2006) 第 0174978 号 红 梅 工 业 园 15,969 出 让 无 亚 玛 顿 科 技 承 诺 : 未 来 不 将 其 所 拥 有 的 上 述 房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以 任 何 方 式 置 入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定 向 增 发 转 让 等 ) 或 者 以 任 何 方 式 提 供 给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直 接 租 赁 转 租 等 ) 1-1-65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设 立 以 来 的 变 化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材 料 技 术 和 工 艺 技 术 的 研 发, 光 伏 玻 璃 的 镀 膜 生 产 以 及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销 售, 主 要 产 品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光 伏 玻 璃 指 用 于 太 阳 能 发 电 的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使 用 的 超 白 玻 璃 本 公 司 的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主 要 是 指 在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上 镀 制 具 有 减 反 射 效 果 的 减 反 膜, 其 产 品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而 在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上 镀 制 具 有 透 明 导 电 性 氧 化 物 薄 膜 的 产 品 即 为 TCO 玻 璃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无 减 反 膜 普 通 光 伏 玻 璃 光 伏 玻 璃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 减 反 膜 光 伏 AR 玻 璃 ( 压 花 ) + 减 反 膜 光 伏 AR 玻 璃 ( 浮 法 )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主 要 用 于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盖 +TCO 膜 光 伏 TCO 玻 璃 薄 膜 电 池 组 件 的 关 键 部 件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隶 属 于 太 阳 能 电 池 生 产 用 辅 助 材 料 行 业, 是 太 阳 能 光 伏 产 业 的 子 行 业 公 司 作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制 造 商, 拥 有 从 镀 膜 材 料 到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的 核 心 技 术 及 工 艺, 具 体 包 括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材 料 开 发 和 复 配 镀 膜 工 艺 的 设 计 和 运 用 镀 膜 设 备 的 选 型 和 改 造 等 技 术 和 工 艺 2008 年 至 2010 年, 公 司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大 幅 增 长,2009 年 和 2010 年, 公 司 营 业 1-1-66

收 入 分 别 同 比 增 长 284.16% 和 198.25% 2011 年 1 月 10 日, 福 布 斯 中 文 版 发 布 中 国 潜 力 企 业 榜, 发 行 人 位 列 全 国 第 16 位, 江 苏 省 第 1 位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被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和 环 保 总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被 科 技 部 批 准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被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同 时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项 目 被 科 技 部 列 入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及 公 司 产 品 获 得 多 项 荣 誉,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荣 誉 事 项 荣 誉 主 体 授 予 单 位 年 度 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2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公 司 产 品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国 家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7 2008 2006 3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公 司 产 品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2007 4 江 苏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公 司 江 苏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协 会 2007 5 2009 年 中 国 创 业 企 业 百 强 公 司 创 业 企 业 百 强 评 委 会 2009 6 江 苏 省 创 新 型 企 业 公 司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2010 7 江 苏 省 高 透 光 率 光 伏 玻 璃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2009 8 2008-2010 年 常 州 市 重 点 培 育 高 成 长 型 中 小 企 业 公 司 常 州 市 经 济 贸 易 局 常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局 2008 9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立 项 证 书 公 司 产 品 国 家 科 技 部 2006 1-1-67

10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证 书 ( 高 透 光 率 光 伏 玻 璃 ) 公 司 国 家 科 技 部 2007 1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公 司 IFA CCCI UKAS 2007 12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公 司 IFA CCCI UKAS 2007 13 14 15 中 华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新 能 源 商 会 副 会 长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玻 璃 与 工 业 玻 璃 协 会 光 伏 玻 璃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单 位 江 苏 省 可 再 生 能 源 行 业 协 会 会 员 单 位 公 司 公 司 16 2010 年 度 五 星 明 星 企 业 公 司 17 18 2010 年 度 税 收 贡 献 二 十 强 企 业 中 国 潜 力 企 业 榜 位 列 全 国 第 16 位, 江 苏 省 第 1 位 ( 二 ) 主 要 产 品 用 途 及 特 点 1 主 要 产 品 用 途 中 华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新 能 源 商 会 中 国 建 筑 玻 璃 与 工 业 玻 璃 协 会 光 伏 玻 璃 专 业 委 员 会 2009 2010 公 司 江 苏 省 可 再 生 能 源 行 业 协 会 2007 公 司 中 共 常 州 市 委 常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中 共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委 员 会 常 州 市 天 宁 区 人 民 政 府 2011 2011 公 司 福 布 斯 中 文 版 2011 太 阳 1 小 时 照 在 地 球 上 的 能 量 相 当 于 全 人 类 1 年 所 消 耗 的 能 量, 光 伏 发 电 是 太 阳 能 利 用 的 主 要 发 展 方 向 之 一, 在 发 展 低 碳 经 济 过 程 中 备 受 青 睐 和 期 待, 而 光 伏 发 电 的 核 心 关 键 点 是 有 效 地 吸 收 太 阳 光 以 提 高 光 伏 发 电 功 率 (1)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的 盖 板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可 见 光 透 过 率 不 超 过 92%, 约 有 8% 的 可 见 光 因 玻 璃 反 射 和 玻 璃 自 身 吸 收 而 损 失 光 学 原 理 中, 光 通 过 任 何 不 同 物 质 时, 一 定 会 表 现 有 反 射 吸 收 和 透 射 三 种 性 质 光 线 透 过 玻 璃 的 性 质, 称 为 透 射, 以 透 光 率 表 示 光 线 被 玻 璃 阻 挡, 按 一 定 角 度 反 射 出 来, 称 为 反 射, 以 反 射 率 表 示 光 线 通 过 玻 璃 后, 一 部 分 光 能 量 被 损 失, 称 为 吸 收, 以 吸 收 率 表 示 玻 璃 的 反 射 率 + 吸 收 率 + 透 光 率 =100%, 只 有 透 射 的 光 线 会 对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产 生 光 电 反 应, 最 终 将 太 阳 光 能 转 换 成 电 能, 而 反 射 和 吸 收 的 光 线 对 于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是 损 失 的 太 阳 光 能 通 过 在 光 伏 玻 璃 上 制 备 减 反 膜 可 以 提 高 可 见 光 的 透 过 率, 并 进 而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整 体 输 出 功 率 1-1-68

本 公 司 拥 有 的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技 术, 以 及 在 大 面 积 玻 璃 上 均 匀 制 备 减 反 膜 工 艺 和 技 术, 能 在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表 面 镀 制 具 有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同 等 寿 命 的 减 反 射 膜, 使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具 有 更 高 的 太 阳 光 透 光 率, 从 而 有 效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发 行 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使 得 可 见 光 透 过 率 增 加 2.5%, 从 而 可 以 提 高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输 出 功 率, 并 且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具 有 长 期 耐 候 性 良 好 的 膜 基 结 合 力 和 硬 度 以 及 易 清 洁 效 果 减 反 膜 技 术 对 太 阳 能 光 伏 产 业 提 升 效 益 和 降 低 成 本 具 有 直 接 的 贡 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结 构 及 采 用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封 装 的 晶 硅 电 池 组 件 结 构 公 司 2010 年 对 外 销 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和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的 合 计 数 量 为 1,705.22 万 m2, 在 全 球 晶 体 硅 组 件 光 伏 玻 璃 应 用 市 场 已 占 18.52% 的 市 场 份 额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年 生 产 能 力 达 到 1,800 万 m 2, 是 国 内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规 模 较 大 的 企 业 之 一, 其 产 品 占 据 了 国 内 市 场 重 要 地 位, 产 品 销 往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等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2)TCO 玻 璃 TCO 玻 璃 作 为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前 电 极, 是 其 关 键 部 件, 占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总 成 本 的 24% 左 右, 其 国 产 化 对 于 我 国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战 略 意 义 对 于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来 说, 由 于 中 间 半 导 体 层 几 乎 没 有 横 向 导 电 性 能, 因 此 必 须 使 用 TCO 玻 璃 有 效 收 集 电 池 的 电 流, 同 时 TCO 薄 膜 具 有 减 反 射 的 功 能, 可 让 大 部 分 太 阳 光 进 入 吸 收 层 ; 薄 膜 电 池 对 TCO 玻 璃 的 透 光 率 导 电 和 雾 度 等 性 能 都 有 较 高 要 求 薄 膜 电 池 结 构 图 1-1-69

得 益 于 本 公 司 镀 膜 材 料 和 镀 膜 工 艺 的 核 心 技 术, 公 司 延 伸 了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应 用 领 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TCO 玻 璃 的 开 发 和 研 究 上 进 行 投 入, 本 公 司 通 过 引 进 日 本 和 芬 兰 的 先 进 设 备, 结 合 自 身 在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材 料 方 面 的 技 术 和 经 验, 成 功 开 发 了 FT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产 品, 其 小 试 产 品 性 能 已 成 功 达 到 TCO 玻 璃 技 术 标 准 TCO 玻 璃 将 逐 步 进 入 批 量 生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只 有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销 售 记 录 2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特 点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利 用 光 学 减 反 射 原 理, 采 用 了 新 型 纳 米 镀 膜 材 料, 在 大 面 积 光 伏 玻 璃 基 板 上 均 匀 镀 膜 而 成 (1)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与 传 统 减 反 玻 璃 的 比 较 目 前, 传 统 减 反 玻 璃 主 要 用 于 显 示 器 件 如 LCD 电 视 PDP 电 视 电 脑 医 疗 仪 器 户 外 显 示 屏 摄 像 机 军 事 用 显 示 面 板 等 以 及 镜 片 等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作 为 一 种 新 型 产 品, 与 传 统 减 反 玻 璃 相 比 具 有 较 大 区 别, 主 要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特 点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传 统 减 反 玻 璃 1 应 用 环 境 户 外 室 内 2 镀 膜 基 板 面 积 大 面 积 小 面 积 3 耐 候 性 要 求 很 高 一 般 4 镀 膜 材 料 新 型 纳 米 材 料 传 统 镀 膜 材 料 5 镀 膜 工 艺 专 有 镀 膜 工 艺 真 空 磁 控 溅 射 法 等 6 膜 基 结 合 力 长 期 牢 固 性 牢 固 7 易 清 洁 效 果 好 无 要 求 1-1-70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要 求 其 减 反 射 膜 在 户 外 至 少 有 25 年 使 用 寿 命, 耐 候 性 耐 酸 碱 性 等 性 能 要 求 很 高, 而 在 大 面 积 玻 璃 基 材 上 镀 制 160nm( 纳 米 ) 左 右 厚 度 且 均 匀 的 薄 膜 并 能 够 大 规 模 量 产 对 设 备 及 工 艺 提 出 了 很 高 的 要 求 本 公 司 在 镀 膜 材 料 开 发 上 自 主 掌 握 了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的 专 有 技 术, 并 通 过 自 主 创 新 的 工 艺 技 术 使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实 现 产 业 化 (2)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与 普 通 光 伏 玻 璃 的 比 较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光 伏 玻 璃 主 要 效 能 指 标 比 较 如 下 : 产 品 名 称 可 见 光 透 光 率 耐 候 性 表 面 特 性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 92% 好 亲 水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 压 花 ) 94.5% 较 好 疏 水 / 亲 水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91.5% 好 亲 水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 浮 法 ) 94% 较 好 疏 水 / 亲 水 与 普 通 光 伏 玻 璃 相 比,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在 有 效 保 持 了 光 伏 玻 璃 基 本 特 性 的 基 础 上, 使 可 见 光 透 光 率 提 高 2.5%, 进 而 可 提 高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输 出 功 率 注 :GH 表 示 温 室 PV 表 示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TM 表 示 光 热 系 统 3 TCO 玻 璃 产 品 特 点 透 明 导 电 膜 玻 璃 俗 称 TCO 玻 璃, 不 仅 要 具 有 导 电 性, 同 时 需 要 具 备 透 明 性, 其 主 要 透 明 导 电 膜 主 要 有 金 属 膜 和 氧 化 物 半 导 体 膜 两 大 类, 目 前 主 流 的 TCO 玻 璃 主 要 是 氧 化 物 半 导 体 膜 目 前 广 泛 应 用 的 TCO 玻 璃 主 要 有 ITO 玻 璃 FTO 玻 璃 和 AZO 玻 璃 三 类, 其 主 要 材 料 及 特 性 等 指 标 比 较 如 下 : 1-1-71

类 别 ITO 玻 璃 FTO 玻 璃 AZO 玻 璃 导 电 膜 材 料 性 能 掺 锡 的 氧 化 铟 In 2 O 3 : Sn, 稀 有 元 素 铟 稀 缺 导 电 性 能 在 目 前 是 最 好 的, 生 产 成 本 较 高, 容 易 被 氧 化 掺 氟 的 氧 化 锡 SnO 2 :F ( 掺 锑 的 氧 化 锡 SnO 2 :Sb), 原 料 不 稀 缺 很 好 的 绒 面 结 构 1-1-72 掺 铝 的 氧 化 锌 ZnO:Al, 原 料 不 稀 缺 成 本 最 高, 有 很 好 的 透 光 性 和 导 电 特 性, 性 能 较 好, 但 不 耐 潮 生 产 工 艺 磁 控 溅 射 (PVD) 化 学 气 相 沉 积 法 (CVD) 磁 控 溅 射 (PVD) 发 展 阶 段 成 功 量 产 成 功 量 产 试 生 产 阶 段 应 用 领 域 电 器 显 示 屏 非 晶 硅 薄 膜 电 池 多 结 的 薄 膜 电 池 生 产 厂 家 三 星 NSG Geomatic 板 硝 子 旭 硝 子 AFG 欧 瑞 康 莱 宝 仕 贯 真 空 太 阳 能 级 的 TCO 玻 璃 基 片 主 要 采 用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目 前 太 阳 能 级 的 TCO 玻 璃 主 要 以 FTO 为 主,AZO 是 未 来 发 展 方 向 之 一, 公 司 正 在 试 生 产 的 TCO 玻 璃 为 FTO 玻 璃 ( 三 )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和 主 要 产 品 的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为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材 料 技 术 和 工 艺 技 术 的 研 发, 光 伏 玻 璃 的 镀 膜 生 产 以 及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销 售, 主 要 产 品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公 司 通 过 自 行 采 购 光 伏 玻 璃 原 片 进 行 镀 膜, 然 后 销 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给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或 者 接 受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委 托, 对 其 提 供 的 钢 化 玻 璃 镀 制 减 反 膜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均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概 述 1 光 伏 玻 璃 减 反 膜 技 术 在 光 伏 产 业 中 的 应 用 基 础 光 伏 产 业 能 够 大 规 模 发 展 的 基 础 是 大 幅 度 降 低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价 格, 其 中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就 是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光 电 转 换 效 率,1% 的 转 换 效 率 差 异 意 味 着 6-7% 左 右 的 成 本 差 异 ( 资 料 来 源 : 高 盛 公 司 研 究 报 告 ) 目 前 光 伏 市 场 主 流 产 品 晶 体 硅 光 伏 技 术 日 益 完 善, 进 一 步 在 产 业 化 过 程 中 提 升 光 电 转 换 效 率 较 为 困 难, 因 此 通 过 改 善 封 装 材 料 与 技 术 来 提 高 组 件 整 体 输 出 功 率 受 到 广 大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越 来 越 多 的 关 注 公 司 是 国 内 最 先 实 现 光 伏 玻 璃 减 反 膜 技 术 产 业 化 生 产 的 企 业 之 一, 在 镀 膜 材

料 体 系 选 择 成 膜 工 艺 路 线 的 研 发 和 运 用 以 及 镀 膜 生 产 设 备 选 型 和 改 造 上 具 有 原 创 性 2 光 伏 玻 璃 减 反 膜 技 术 发 展 概 况 光 伏 玻 璃 减 反 膜 技 术 最 早 分 别 在 丹 麦 和 德 国 实 现 了 产 业 化, 近 几 年 光 伏 产 业 的 迅 猛 发 展, 诸 多 国 际 大 公 司 如 AGC( 朝 日 玻 璃 公 司 ) NSG( 板 硝 子 ) 肖 特 杜 邦 XeroCoat 等 公 司 都 开 展 了 大 量 的 研 究 工 作 并 已 经 开 发 了 碳 基 和 硅 基 两 个 减 反 射 膜 体 系 其 中 碳 基 减 反 射 膜 体 系 以 XeroCoat 公 司 为 代 表, 硅 基 减 反 射 膜 体 系 以 AGC 为 代 表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致 力 于 光 伏 玻 璃 减 反 射 膜 材 料 及 技 术 的 研 发, 通 过 自 主 开 发, 掌 握 了 用 于 镀 制 减 反 膜 的 纳 米 颗 粒 稳 定 复 配 技 术, 以 及 通 过 自 主 专 有 镀 膜 工 艺 方 法 实 现 大 面 积 均 匀 制 备 减 反 射 膜 技 术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增 加 透 光 率 2.5%, 成 膜 厚 度 均 匀, 且 通 过 了 耐 老 化 高 温 高 湿 盐 雾 冷 热 循 环 等 一 系 列 测 试 ( 二 )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和 行 业 政 策 1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和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本 行 业 内 各 企 业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其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为 国 家 宏 观 指 导 下 的 市 场 调 节 管 理 体 制, 政 府 职 能 部 门 进 行 产 业 宏 观 调 控, 行 业 协 会 进 行 自 律 规 范 本 行 业 由 国 家 发 改 委 承 担 宏 观 调 控 职 能, 国 家 发 改 委 主 要 负 责 制 定 产 业 政 策, 指 导 产 业 技 术 改 造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为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相 应 的 行 政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本 行 业 的 全 国 性 行 业 自 律 组 织 主 要 有 中 国 新 能 源 行 业 协 会 光 伏 专 业 委 员 会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学 会 光 伏 分 会 中 国 建 筑 玻 璃 与 工 业 玻 璃 协 会 等 在 我 国 光 伏 产 业 发 达 的 地 方, 如 江 苏 上 海 和 河 北 等 地 还 建 立 了 各 自 的 地 方 性 行 业 协 会, 促 进 了 当 地 光 伏 行 业 企 业 的 交 流 和 发 展 公 司 是 江 苏 省 可 再 生 能 源 行 业 协 会 会 员 单 位 中 华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新 能 源 商 会 副 会 长 单 位 中 国 建 筑 玻 璃 与 工 业 玻 璃 协 会 光 伏 玻 璃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单 位 2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适 用 本 行 业 的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主 要 有 : 1-1-73

时 间 部 门 产 业 政 策 主 要 内 容 2005.2.28 (2009.12.2 6 修 订 )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通 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2009 年 修 订 ) 明 确 规 定 国 家 将 可 再 生 能 源 开 发 利 用 的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和 产 业 化 发 展 列 为 科 技 发 展 与 高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的 优 先 领 域, 国 家 财 政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可 再 生 能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2005.11.29 发 改 委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公 司 产 品 被 列 入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45 太 阳 能 电 池 生 产 用 辅 助 材 料 2005.12.02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5) 将 无 机 纳 米 及 功 能 性 材 料 生 产 和 优 质 浮 法 玻 璃 生 产 技 术 装 备 和 节 能 安 全 平 板 玻 璃 深 加 工 技 术 开 发 列 入 鼓 励 类 项 目 2007.01.23 发 改 委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07 年 度 ) 将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纳 米 膜 材 料 纳 米 催 化 材 料 和 纳 米 晶 金 属 材 料, 材 料 表 面 纳 米 化 技 术, 纳 米 能 源 材 料 与 技 术, 纳 米 生 物 医 用 材 料 与 技 术, 纳 米 环 境 材 料 与 技 术, 纳 米 电 子 光 子 传 感 材 料 及 器 件, 重 大 疾 病 早 期 诊 断 与 治 疗 用 纳 米 材 料 与 器 件, 纳 米 材 料 与 器 件 的 制 备 加 工 评 价 技 术 与 装 备 研 制, 纳 米 材 料 规 模 化 应 用 和 高 效 率 低 成 本 的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池, 新 型 太 阳 能 电 池 及 制 造 装 备, 中 高 温 太 阳 能 发 电 技 术 与 设 备, 数 兆 瓦 或 数 十 兆 瓦 级 大 规 模 太 阳 能 高 温 热 发 电 系 统, 兆 瓦 级 光 伏 太 阳 能 并 网 发 电 系 统, 太 阳 能 采 暖 系 统 与 设 备, 太 阳 能 空 调 制 冷 系 统 与 设 备 作 为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予 以 鼓 励, 体 现 出 纳 米 技 术 和 光 伏 产 业 在 未 来 产 业 发 展 中 重 要 地 位 2007.8 发 改 委 2008.3.18 发 改 委 可 再 生 能 源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可 再 生 能 源 发 展 十 一 五 规 划 加 快 推 进 风 力 发 电 生 物 质 发 电 太 阳 能 发 电 的 产 业 化 发 展, 逐 步 提 高 优 质 清 洁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能 源 结 构 中 的 比 例, 力 争 到 2010 年 使 可 再 生 能 源 消 费 量 达 到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的 10%, 到 2020 年 达 到 15% 加 快 推 进 风 力 发 电 生 物 质 发 电 太 阳 能 发 电 的 产 业 化 发 展, 逐 步 提 高 优 质 清 洁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能 源 结 构 中 的 比 例, 力 争 到 2010 年 使 可 再 生 能 源 消 费 量 达 到 能 源 消 费 总 量 的 10%, 到 2020 年 达 到 15% 明 确 发 展 重 点 为 资 源 潜 力 大 技 术 基 本 成 熟 的 风 电 生 物 质 能 和 太 阳 能 等 再 生 能 源, 以 规 模 化 建 设 带 动 产 业 化 2009.3.23 财 政 部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太 阳 能 光 电 建 筑 应 用 的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实 施 太 阳 能 屋 顶 计 划, 并 从 财 政 和 建 设 领 域 上 进 行 政 策 扶 持 2009.7.21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实 施 金 太 阳 示 范 工 程 的 通 知 规 定 将 对 我 国 并 网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按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及 其 配 套 输 配 电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50% 给 予 补 助, 偏 远 无 电 地 区 的 独 立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按 总 投 资 的 70% 给 予 补 助 1-1-74

2010.10.10 国 务 院 2011.3.16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2011.4.26 发 改 委 2011.7.24 发 改 委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培 育 和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的 决 定 十 二 五 规 划 纲 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完 善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上 网 电 价 政 策 的 通 知 到 2020 年,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力 争 达 到 15% 左 右,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成 为 国 民 经 济 的 先 导 产 业 高 性 能 膜 材 料 作 为 一 种 新 材 料 产 业 被 明 确 作 为 发 展 的 重 点 方 向 和 主 要 任 务 将 光 伏 产 业 作 为 国 家 重 点 发 展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其 中 明 确 指 出 新 能 源 产 业 重 点 发 展 新 一 代 核 能 太 阳 能 热 利 用 和 光 伏 光 热 发 电 风 电 技 术 装 备 智 能 电 网 生 物 质 能 将 与 太 阳 能 利 用 有 关 的 项 目 都 列 入 了 鼓 励 类 项 目 : 太 阳 能 热 发 电 集 热 系 统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集 成 技 术 开 发 应 用 逆 变 控 制 系 统 开 发 制 造 ; 风 电 与 光 伏 发 电 互 补 系 统 技 术 开 发 与 应 用 ; 先 进 的 各 类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池 及 高 纯 晶 体 硅 材 料 ( 单 晶 硅 光 伏 电 池 的 转 换 效 率 大 于 17%, 多 晶 硅 电 池 的 转 换 效 率 大 于 16%, 硅 基 薄 膜 电 池 转 换 效 率 大 于 7%, 碲 化 镉 电 池 的 转 换 效 率 大 于 9%, 铜 铟 镓 硒 电 池 转 换 效 率 大 于 12%) 对 非 招 标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的 标 杆 上 网 电 价 :2011 年 7 月 1 日 以 前 核 准 建 设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建 成 投 产 尚 未 核 定 价 格 的 项 目, 上 网 电 价 统 一 核 定 为 每 千 瓦 时 1.15 元 ( 含 税 );2011 年 7 月 1 日 及 以 后 核 准 的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以 及 2011 年 7 月 1 日 之 前 核 准 但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仍 未 建 成 投 产 的, 除 西 藏 仍 执 行 每 千 瓦 时 1.15 元 的 上 网 电 价 外, 其 余 省 ( 区 市 ) 均 按 每 千 瓦 时 1 元 执 行 在 国 家 大 力 支 持 太 阳 能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背 景 下, 各 地 政 府 也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支 持 政 策, 特 别 是 江 苏 上 海 河 北 等 地 区, 有 效 促 进 了 光 伏 行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和 发 展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 减 反 膜 和 TCO 膜 ) 的 开 发, 在 国 家 对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优 先 发 展 政 策 的 支 持 下,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技 术 市 场 管 理 和 品 牌 方 面 的 优 势, 进 一 步 发 展 壮 大 ( 三 ) 行 业 发 展 情 况 公 司 主 导 产 品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是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重 要 辅 助 材 料, 同 时 小 试 阶 段 的 TCO 玻 璃 是 薄 膜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关 键 部 件, 其 市 场 直 接 依 存 于 光 伏 产 业 的 发 展, 光 伏 产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是 本 行 业 发 展 的 最 大 驱 动 因 素 1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现 状 及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1-1-75

(1) 国 际 市 场 光 伏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未 来 太 阳 能 将 成 为 最 主 要 的 能 源 之 一 能 源 是 人 类 社 会 赖 以 生 存 的 物 质 基 础, 是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重 要 资 源 长 期 以 来, 人 们 一 直 对 化 石 能 源 进 行 大 规 模 开 发 利 用, 但 化 石 能 源 总 有 消 耗 殆 尽 的 时 候, 同 时, 燃 烧 化 石 能 源 也 带 来 了 气 候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生 态 破 坏 等 严 重 的 环 境 问 题, 直 接 威 胁 着 人 类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人 类 迫 切 需 要 开 发 资 源 丰 富 生 态 环 保 的 清 洁 能 源 随 着 科 学 技 术 的 进 步, 人 类 对 可 再 生 能 源 尤 其 是 风 能 太 阳 能 水 能 的 认 识 不 断 深 化 太 阳 能 无 疑 是 众 多 新 能 源 中 发 展 前 景 和 空 间 较 大 的 一 种, 在 不 远 的 将 来 太 阳 能 发 电 会 占 据 世 界 能 源 消 费 的 重 要 席 位, 不 但 要 替 代 部 分 常 规 能 源, 而 且 将 成 为 世 界 能 源 供 应 的 主 体 根 据 欧 洲 JRC 的 预 测, 到 2030 年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总 能 源 结 构 中 将 占 到 30% 以 上,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在 世 界 总 电 力 的 供 应 中 可 达 到 10% 以 上 ; 2040 年 可 再 生 能 源 将 占 总 能 耗 50% 以 上,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将 占 总 电 力 的 20% 以 上 ; 到 21 世 纪 末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能 源 结 构 中 占 到 80% 以 上,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占 到 60% 以 上, 显 示 出 重 要 战 略 地 位 欧 盟 联 合 研 究 中 心 预 测 图 资 料 来 源 :JRC 近 年 来 世 界 各 国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鼓 励 光 伏 发 电 的 优 惠 政 策 和 庞 大 的 光 伏 工 程 计 划, 光 伏 发 电 技 术 亦 逐 渐 趋 于 成 熟, 成 本 逐 渐 走 低,2008 年 以 来 光 伏 发 电 最 核 心 原 材 料 多 晶 硅 价 格 出 现 了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为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业 创 造 了 巨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使 其 进 入 了 高 速 发 展 时 期 根 据 EPIA 报 告 GLOBAL MARKET OUTLOOK FOR PHOTOVOLTAICS 1-1-76

UNTIL 2014 ( 以 下 简 称 EPIA2014), 以 及 GLOBAL MARKET OUTLOOK FOR PHOTOVOLTAICS UNTIL 2015 ( 以 下 简 称 EPIA2015),2001-2009 年, 全 球 光 伏 市 场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从 1,790MW 增 加 到 22,900MW, 在 这 8 年 时 间 里 全 球 光 伏 市 场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增 长 12.98 倍,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37.78% 2010 年 全 球 太 阳 能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16.6GW EPIA 预 测 2011 年 全 球 光 伏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将 增 长 到 2009 年 的 三 倍 左 右, 上 升 到 21.1GW,2012 年 至 2015 年,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容 量 在 政 策 驱 动 下 仍 将 继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历 年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年 度 装 机 量 及 累 计 装 机 量 走 势 图 数 据 来 源 :EPIA 2015 (2) 晶 硅 电 池 仍 然 占 据 太 阳 能 电 池 的 主 导 地 位, 薄 膜 电 池 长 期 发 展 可 期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是 目 前 技 术 最 成 熟,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太 阳 能 光 伏 产 品, 尽 管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在 全 球 太 阳 能 电 池 所 占 市 场 份 额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但 是 根 据 Isuppli 预 测 分 析, 至 少 在 2020 年 之 前, 晶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仍 然 占 据 着 光 伏 市 场 的 主 导 地 位, 市 场 上 生 产 和 使 用 的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池 大 多 数 是 用 晶 体 硅 材 料 制 造 EPIA 统 计 数 据 显 示,2006 年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占 全 球 太 阳 能 电 池 的 93% 的 市 场 份 额, 2007 年 全 球 晶 体 硅 电 池 产 量 占 光 伏 电 池 总 产 量 的 87.4%,2009 年 占 82% 的 市 场 份 额 晶 硅 电 池 最 主 要 的 可 替 代 产 品 是 薄 膜 电 池, 其 最 大 优 势 在 于 成 本 低 廉 以 及 应 用 范 围 广 阔, 最 大 劣 势 在 于 转 换 效 率 较 低 和 产 品 寿 命 衰 减 问 题 晶 体 硅 电 池 产 业 化 应 用 的 光 电 转 换 效 率 平 均 可 达 16%, 而 非 晶 薄 膜 电 池 仅 有 7%, 碲 化 镉 薄 膜 电 池 相 对 较 高, 也 仅 达 到 10% 左 右, 限 制 了 薄 膜 电 池 的 大 规 模 应 用 同 时, 薄 膜 电 1-1-77

池 的 寿 命 衰 减 较 为 严 重, 无 法 长 期 使 用, 由 此 造 成 后 续 维 护 更 新 成 本 的 大 幅 提 高 近 年, 随 着 技 术 的 进 步, 上 述 缺 陷 逐 步 得 到 克 服, 薄 膜 电 池 投 资 规 模 呈 现 高 速 增 长 趋 势,EPIA 预 测 2013 年 和 2014 年 全 球 薄 膜 电 池 组 件 占 市 场 总 量 比 例 将 达 到 25%,Isuppli 预 测 分 析, 到 2020 年, 全 球 50% 的 年 光 伏 发 电 装 机 总 量 将 是 薄 膜 电 池 全 球 薄 膜 组 件 与 晶 硅 组 件 比 重 预 测 资 料 来 源 :EPIA 2014 (3) 我 国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迅 速, 前 景 广 阔 我 国 光 伏 产 业 长 期 存 在 两 头 在 外 的 特 点, 即 硅 料 生 产 及 太 阳 能 电 池 应 用 市 场 均 在 国 外, 而 太 阳 能 电 池 片 制 作 组 装 环 节 在 我 国 近 年 来 受 国 际 市 场 影 响, 我 国 也 已 经 把 太 阳 能 等 新 能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及 相 关 产 业 的 发 展 作 为 未 来 产 业 发 展 的 目 标, 并 在 政 策 等 各 个 方 面 加 以 扶 持, 我 国 光 伏 产 业 开 始 呈 现 飞 速 增 长 趋 势 据 EPIA 统 计,2001 年 -2009 年, 中 国 光 伏 市 场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从 30MW 增 加 到 373MW, 在 这 8 年 时 间 里 中 国 光 伏 市 场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增 长 超 过 10 倍,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33.63%; 特 别 是 2008 年 -2009 年, 增 长 最 为 迅 速, 增 长 率 达 到 110.34% 根 据 金 太 阳 示 范 工 程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截 至 2009 年, 我 国 关 于 光 伏 发 电 的 金 太 阳 示 范 工 程 共 安 排 了 294 个 示 范 项 目, 发 电 装 机 总 规 模 预 计 将 达 642MW, 年 发 电 量 约 10 亿 KWH, 初 步 测 算 工 程 总 投 资 近 200 亿 元 尽 管 我 国 光 伏 产 业 取 得 突 飞 猛 进 的 发 展, 光 伏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迅 速 增 长, 但 我 国 目 前 电 力 结 构 仍 以 火 电 和 水 电 为 主, 清 洁 能 源 的 比 重 很 低, 截 至 2009 年 末, 中 国 光 伏 累 计 装 机 容 量 为 373MW, 相 当 于 30 万 KW, 相 对 于 2009 年 全 年 8.41 1-1-78

亿 KW 的 总 电 力 装 机 容 量 而 言, 几 乎 可 以 忽 略 不 计, 但 在 环 保 要 求 日 益 严 格 及 节 能 型 社 会 的 发 展 方 向 下, 光 伏 产 业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将 持 续 看 好, 光 伏 装 机 容 量 在 未 来 政 策 驱 动 下 仍 将 继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根 据 EPIA 数 据,2010 年 和 2011 年 我 国 国 内 的 新 增 光 伏 装 机 容 量 分 别 达 到 527MW 和 1,000MW 中 国 历 年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量 及 未 来 趋 势 预 测 数 据 来 源 :EPIA2015 2010 年 6 月 23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和 能 源 局 发 布 光 伏 并 网 发 电 特 许 权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计 划 在 陕 西 青 海 甘 肃 内 蒙 古 宁 夏 和 新 疆 进 行 13 个 项 目 合 计 280MW 光 伏 并 网 发 电 特 许 权 项 目 招 标 此 次 招 标 项 目 是 目 前 中 国 最 大 的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招 标, 标 志 着 中 国 光 伏 产 业 下 游 市 场 的 开 启 已 经 在 加 快 步 伐 2010 年 12 月 2 日,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等 四 部 门 联 合 部 署 推 进 国 内 光 伏 发 电 规 模 化 应 用 工 作, 公 布 首 批 13 个 特 别 区 域 作 为 示 范 项 目 的 开 发 区 域, 旨 在 实 现 从 2012 年 开 始 每 年 不 低 于 1,000MW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到 2020 年, 实 现 总 装 机 容 量 20,000MW 的 目 标 2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市 场 容 量 光 伏 玻 璃 为 目 前 光 伏 产 业 链 上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环 节 使 用 的 必 需 辅 助 材 料 之 一, 整 个 光 伏 玻 璃 行 业 的 发 展 与 光 伏 产 业 的 发 展 密 切 关 系 根 据 行 业 实 践, 按 照 现 有 的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光 电 转 换 效 率, 每 1GW 的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需 要 使 用 710 万 m 2 左 右 的 光 伏 玻 璃,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以 及 2010 1-1-79

年 全 球 光 伏 装 机 容 量 为 2.59GW 6.09GW 7.20GW 和 16.6GW, 其 中 晶 硅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量 分 别 为 2.24GW 5.20GW 5.62GW 和 12.95GW, 据 此 计 算,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以 及 2010 年 用 于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的 光 伏 玻 璃 使 用 量 分 别 为 1,593 万 m 2 3,690 万 m 2,3,989 万 m 2 和 9,209 万 m 2 根 据 EPIA 预 测,2011 年 全 球 太 阳 能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21,145MW, 其 中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量 为 16,281.65MW, 届 时 对 光 伏 玻 璃 的 需 求 将 达 到 11,559.97 万 m 2 同 时, 由 于 目 前 只 有 为 数 不 多 的 企 业 可 量 产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在 光 伏 组 件 中 的 应 用 比 例 仍 然 较 小, 未 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市 场 空 间 更 为 广 阔 全 球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量 及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市 场 容 量 预 测 图 数 据 来 源 : 根 据 EPIA2014 及 2015 预 测 数 据 计 算 近 年 来, 国 内 太 阳 能 电 池 制 造 业 飞 速 发 展, 同 时 带 动 上 游 光 伏 玻 璃 的 需 求, 并 逐 渐 成 为 全 球 光 伏 产 业 制 造 基 地 2008 年 中 国 大 陆 的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为 2,570MW, 占 全 球 总 产 量 的 37.03%, 超 越 日 本 和 德 国, 居 全 球 第 一 其 中,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为 2,440MW, 占 全 球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的 38.13% 2009 年 中 国 大 陆 的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产 量 和 薄 膜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产 量 分 别 占 全 球 产 量 的 54% 和 16% 因 此, 中 国 是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直 接 需 求 市 场, 也 是 最 大 需 求 市 场 2009 年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和 薄 膜 电 池 组 件 全 球 产 地 比 例 1-1-80

数 据 来 源 :EPIA2014 目 前, 国 内 主 流 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包 括 无 锡 尚 德 天 威 英 利 河 北 晶 澳 天 合 光 能 阿 特 斯 中 电 电 气 韩 华 新 能 源 亿 晶 光 电 等,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合 计 达 77.47% 上 述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产 能 及 市 场 占 有 率 情 况 如 下 : 排 名 公 司 名 称 2010 年 出 货 量 (MW) 2010 年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1 无 锡 尚 德 1,570.00 18.88% 2 英 利 新 能 源 1,061.60 12.77% 3 天 合 光 能 1,060.00 12.75% 4 阿 特 斯 803.00 9.66% 5 韩 华 新 能 源 797.90 9.60% 6 晶 澳 太 阳 能 500.00 6.01% 7 中 电 光 伏 347.80 4.18% 8 亿 晶 光 电 301.28 3.62% 合 计 6,441.58 77.47% 数 据 来 源 : 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2010 年 出 货 量 来 自 各 公 司 公 告, 其 中 晶 澳 太 阳 能 2010 年 出 货 量 未 取 得 公 开 数 据, 其 500MW 为 其 2010 年 晶 硅 组 件 产 能 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根 据 各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出 货 量 除 以 2010 年 中 国 组 件 出 货 量 得 出,2010 年 中 国 的 组 件 出 货 量 根 据 EPIA 披 露 的 2010 年 全 球 装 机 量 16629MW, 再 根 据 EPIA 报 告 中 阐 述 的 中 国 出 货 量 占 全 球 50% 以 上 进 行 计 算, 得 出 2010 年 中 国 组 件 出 货 量 约 为 8,314.50MW 3 TCO 玻 璃 市 场 容 量 TCO 玻 璃 是 薄 膜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关 键 部 件, 目 前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仍 将 占 据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主 要 市 场 份 额, 但 薄 膜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由 于 其 具 有 较 强 的 价 格 优 势, 因 此 未 来 仍 具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根 据 EPIA 预 测, 到 2013 年 薄 膜 光 伏 电 1-1-81

池 组 件 将 占 全 球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量 的 25% 左 右, 若 按 照 2013 年 全 球 预 测 装 机 量 31,360MW 和 每 50 瓦 需 用 1 m 2 TCO 玻 璃 测 算, 届 时 TCO 玻 璃 的 市 场 需 求 将 达 到 15,680 万 m 2 数 据 来 源 :EPIA2015 ( 四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1 光 伏 玻 璃 的 市 场 格 局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是 一 种 新 型 的 光 伏 玻 璃 产 品, 公 司 与 现 有 光 伏 玻 璃 生 产 商 之 间 更 多 的 是 互 利 互 赢 的 商 业 关 系, 主 要 原 因 是 :1) 公 司 不 生 产 光 伏 玻 璃 原 片, 现 有 光 伏 玻 璃 生 产 商 是 公 司 的 原 料 供 应 商 因 此,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能 力 的 提 升 并 不 挤 压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等 光 伏 玻 璃 生 产 商 的 制 造 能 力 和 市 场 份 额 ;2)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是 在 现 有 光 伏 玻 璃 基 础 上 进 行 镀 制 减 反 膜, 以 提 高 光 伏 玻 璃 的 透 光 率, 对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作 出 提 升, 这 一 技 术 将 促 进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更 好 发 展, 并 增 大 光 伏 玻 璃 需 求 目 前 国 内 已 有 多 家 厂 商 能 够 生 产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等 光 伏 玻 璃, 为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长 远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效 的 原 材 料 支 撑 2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竞 争 格 局 目 前 国 际 上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厂 家 主 要 是 丹 麦 的 SunArc 公 司 德 国 的 Centrosolar 公 司 和 日 本 的 AGC 公 司 等 由 于 起 步 较 早, 目 前 发 达 国 家 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大 多 仍 在 使 用 这 几 家 公 司 的 产 品 这 些 企 业 设 备 较 为 先 进 研 发 能 力 强 1-1-82

资 本 力 量 雄 厚, 且 部 分 厂 商 已 通 过 合 资 等 方 式 在 国 内 设 立 子 公 司, 对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形 成 一 定 的 竞 争 国 内 而 言, 公 司 的 技 术 已 较 为 完 善, 生 产 效 率 高 成 本 相 对 低 廉 可 控 性 高, 具 有 材 料 体 系 选 择 成 膜 工 艺 路 线 和 生 产 设 备 方 面 的 原 创 性, 产 业 化 规 模 较 大 在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应 用 中 也 积 累 了 相 应 的 客 户 优 势, 在 行 业 中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国 内 也 有 部 分 厂 家 如 南 玻 信 义 玻 璃 中 国 玻 璃 天 津 泰 岳 等 宣 布 进 行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研 发 和 生 产, 江 苏 秀 强 苏 州 良 胜 等 企 业 也 已 经 进 行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生 产, 但 由 于 受 到 镀 膜 材 料 技 术 及 镀 膜 工 艺 的 限 制, 目 前 能 够 产 业 化 生 产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企 业 为 数 不 多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在 无 锡 尚 德 阿 特 斯 和 韩 华 新 能 源 三 家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供 应 商 中 的 供 应 比 例 均 排 名 第 一 2010 年,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在 全 球 晶 体 硅 组 件 光 伏 玻 璃 应 用 市 场 已 占 18.52% 的 市 场 份 额, 处 于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3 TCO 玻 璃 竞 争 格 局 当 前 太 阳 能 TCO 玻 璃 的 生 产 控 制 在 少 数 国 外 厂 商 手 中, 如 板 硝 子 旭 硝 子 AFG PPG 等 ; 我 国 近 年 来 虽 然 有 多 家 研 究 机 构 和 公 司 申 请 了 TCO 镀 膜 的 发 明 专 利, 但 仍 未 真 正 实 现 产 业 化, 并 且 镀 膜 设 备 仍 受 国 外 生 产 商 控 制 当 前 国 内 生 产 企 业 较 少, 已 投 产 的 有 中 国 玻 璃 南 玻 和 信 义 等, 未 来 中 航 三 鑫 等 企 业 将 进 军 TCO 玻 璃 行 业 4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障 碍 (1) 技 术 和 人 才 壁 垒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门 槛 较 高, 在 国 际 和 国 内 市 场 上 均 没 有 成 熟 的 经 验 可 以 借 鉴 无 论 是 减 反 膜 技 术 还 是 TCO 膜 技 术, 都 会 涉 及 镀 膜 材 料 制 备 设 备 研 制 调 控 参 数 设 置 流 程 设 计 控 制 以 及 生 产 管 理 等 多 方 面 的 技 术 诀 窍, 普 通 企 业 难 以 在 短 期 内 介 入 研 发 是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业 化 的 主 题, 镀 膜 材 料 的 配 方 以 及 实 际 匹 配 应 用 技 术 需 要 长 期 的 研 究 摸 索 才 能 够 相 对 完 善, 没 有 雄 厚 的 研 发 能 力, 就 无 法 保 证 产 品 稳 定 的 减 反 射 效 果, 无 法 确 保 产 品 稳 定 生 产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发 展 刚 刚 起 步, 需 要 各 方 面 的 人 才 储 备 第 一 需 要 拥 有 专 1-1-83

业 知 识 和 实 践 经 验 丰 富 的 技 术 人 才 ; 第 二, 需 要 拥 有 丰 富 管 理 经 验 的 技 术 管 理 团 队 ; 第 三 需 要 大 量 的 研 究 开 发 人 员 进 行 不 断 的 技 术 更 新 ; 第 四 需 要 工 艺 技 术 人 员 对 生 产 工 艺 产 品 质 量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 同 时 还 需 要 经 验 丰 富 的 专 业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人 员 对 生 产 设 备 进 行 维 护 和 改 造 升 级, 此 外 对 技 术 工 人 的 熟 练 程 度 也 有 较 高 要 求, 从 而 形 成 较 高 人 才 壁 垒 (2) 认 证 壁 垒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主 要 用 于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必 须 要 经 过 光 伏 制 造 企 业 内 部 试 用 和 检 测, 合 格 后 方 可 批 量 大 规 模 的 销 售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要 取 得 光 伏 制 造 企 业 的 试 用 许 可, 并 保 证 试 用 合 格, 技 术 要 求 较 高, 很 大 程 度 上 阻 止 了 新 进 者 的 进 入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已 通 过 SGS SPF 测 试, 并 取 得 3C 认 证, 采 用 本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封 装 的 韩 华 新 能 源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产 品 (Coating Solar Glass:3.2mm Temepered) 已 通 过 了 TÜV Rheinland 的 认 证 (3) 市 场 壁 垒 光 伏 玻 璃 是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的 关 键 基 础 材 料, 作 为 国 内 生 产 规 模 较 大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公 司 已 与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和 阿 特 斯 等 建 立 了 长 期 的 良 好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这 些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出 于 对 自 身 产 品 品 质 的 保 证 和 满 足 其 自 身 参 与 全 球 竞 争 的 需 要, 在 辅 助 材 料 采 购 上 非 常 关 注 产 品 质 量 的 保 障 和 产 品 供 应 的 长 期 性 和 稳 定 性, 因 此 客 户 关 系 一 旦 确 定, 不 会 轻 易 改 变, 从 而 将 给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行 业 后 来 者 带 来 一 定 的 品 牌 和 市 场 壁 垒 对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供 应 商 而 言, 先 行 占 领 市 场 往 往 会 获 得 更 多 的 市 场 优 势 先 期 突 破 产 品 的 生 产 技 术 工 艺 形 成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企 业, 就 可 以 通 过 长 期 的 品 质 保 障 和 稳 定 的 供 应, 与 领 先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形 成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这 种 合 作 关 系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排 他 性, 即 使 出 现 新 的 竞 争 者, 为 规 避 产 品 品 质 波 动 供 应 风 险 以 及 重 新 调 配 实 验 所 花 费 的 时 间 及 成 本, 大 型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也 会 优 先 选 择 原 有 供 应 商 除 非 在 成 本 或 质 量 上 有 重 大 突 破, 新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进 入 存 量 市 场 难 度 较 大 (4) 专 业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经 验 生 产 高 品 质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核 心 要 素 包 括 精 良 的 生 产 装 备 精 细 的 现 场 管 理 1-1-84

和 长 期 的 技 术 经 验 积 累 精 良 的 装 备 在 生 产 应 用 过 程 中 不 仅 要 精 确 控 制 相 关 技 术 参 数, 而 且 要 求 企 业 具 备 成 熟 的 产 品 技 术 管 理 能 力 和 精 细 的 现 场 管 理 水 平, 需 要 在 长 期 积 累 过 程 中 形 成 专 业 化 生 产 经 验, 唯 有 如 此, 才 能 保 证 产 品 合 格 率 达 到 较 高 水 平, 保 证 产 品 的 品 质, 保 证 在 稳 定 的 水 平 上 提 高 产 品 的 透 光 率 产 品 合 格 率 决 定 了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的 高 低, 产 品 的 品 质 决 定 了 产 品 的 价 格 和 销 售, 是 影 响 企 业 盈 利 水 平 的 重 要 指 标 只 有 达 到 一 定 的 产 品 合 格 率, 保 证 产 品 的 品 质, 企 业 才 能 实 现 盈 利, 然 后 在 此 基 础 上 实 现 持 续 发 展 5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变 动 趋 势 及 变 动 原 因 减 反 膜 技 术 可 以 提 高 光 伏 玻 璃 的 透 光 率,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可 以 更 好 的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因 此 可 进 一 步 降 低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成 本, 进 而 对 光 伏 发 电 的 应 用 也 起 到 一 定 的 促 进 作 用 目 前, 国 内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发 展 刚 刚 起 步, 仅 有 极 少 数 企 业 能 够 实 现 批 量 稳 定 生 产, 公 司 是 国 内 生 产 规 模 较 大 的 企 业,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无 锡 尚 德 阿 特 斯 韩 华 新 能 源 等 均 在 使 用 公 司 产 品, 产 品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利 润 水 平 较 高 由 于 产 品 准 入 条 件 较 高 技 术 独 占 性 强,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控 制 在 少 数 企 业 手 中, 其 利 润 率 水 平 较 高, 并 在 未 来 较 长 时 间 内,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仍 将 保 持 相 对 较 高 的 利 润 率 水 平 ( 五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可 替 代 普 通 光 伏 玻 璃, 能 有 效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输 出 功 率,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与 普 通 光 伏 玻 璃 相 比,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可 有 效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输 出 功 率, 降 低 整 个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的 成 本, 并 且 具 有 长 期 耐 候 性 良 好 的 膜 基 结 合 力 和 硬 度 以 及 易 清 洁 效 果, 保 证 整 个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长 期 稳 定 高 效 运 行 按 行 业 普 遍 规 律, 光 电 转 换 效 率 提 高 1%, 可 降 低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成 本 6-7% 左 右, 减 反 膜 技 术 作 为 提 升 光 伏 玻 璃 性 能 增 强 产 品 附 加 值 的 重 要 途 径 和 有 效 方 法, 对 提 升 太 阳 能 光 伏 产 业 效 益 和 降 低 成 本 具 有 显 著 成 效, 市 场 前 景 十 分 广 阔 (2) 各 国 产 业 政 策 的 大 力 支 持 1-1-85

为 维 持 长 远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近 年 来 各 国 政 府 不 断 推 出 促 进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政 策, 大 大 促 进 了 光 伏 产 业 的 发 展, 对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行 业 具 有 较 大 的 带 动 作 用 2009 年 以 来 部 分 国 家 对 太 阳 能 行 业 扶 持 政 策 如 下 表 : 国 家 日 本 美 国 政 策 内 容 给 予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安 装 成 本 50% 补 贴, 分 10 年 递 减 到 零 ; 采 用 净 电 量 计 费 法 支 付 零 售 电 价 ; 商 业 银 行 给 予 低 息 贷 款 优 惠 ; 政 府 2009 年 4 月 份 财 政 年 度 预 算 提 案 中, 有 200 亿 日 元 的 补 贴 资 金,2009 年 4 月 1 日 开 始 实 施 2009 年 一 季 度 拨 款 90 亿 日 元 用 于 太 阳 能 电 池 家 用 普 及 ;2020 年 日 本 要 使 70% 以 上 的 新 建 住 宅 安 装 太 阳 能 电 池 板 2010 年 7 月 21 日, 美 国 参 议 院 能 源 委 员 会 通 过 了 千 万 屋 顶 计 划 计 划 内 容 为 2012-2021 年, 根 据 一 个 家 庭 3-5KW 容 量 计 算, 总 安 装 量 达 到 30-50GW, 单 体 规 模 小 于 2MW 补 贴 对 象 主 要 为 当 地 设 厂 业 主 补 贴 方 式 为 太 阳 能 系 统 投 资 成 本 的 50%, 具 体 不 超 过 净 安 装 成 本 的 50%, 初 始 阶 段 大 概 1.75 美 元 /W, 到 2018 年 大 概 0.5 美 元 /W 2009 年 起 强 制 光 伏 上 网 电 价 下 降 比 例 由 5% 提 高 到 8~9% 德 国 希 腊 澳 大 利 亚 2011 年 6 月 6 日, 在 德 国 联 邦 内 阁 于 6 月 6 日 通 过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案 草 案, 主 要 内 容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FiT( 德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上 网 发 电 补 贴 机 制 ) 预 计 将 只 下 调 9% 然 而, 光 伏 系 统 的 安 装 量 一 旦 超 过 3.5GW 的 年 度 限 额, 每 超 出 1GW 将 导 致 补 贴 进 一 步 下 调 3% 此 协 议 将 于 每 年 的 9 月 底 实 行 调 整 光 伏 强 制 上 网 电 价,2009 年 新 执 行 的 上 网 电 价 维 持 两 年 不 变 ; 对 于 投 资 高 于 10 万 欧 元 的 光 伏 项 目 仍 将 享 受 40% 的 补 助 2009 年 推 出 专 门 针 对 屋 顶 光 伏 支 持 计 划 目 标 再 增 加 750MW 需 求, 将 出 台 新 的 10MW 以 上 的 光 伏 系 统 招 标 程 序 2009 年 3 月 启 动 第 一 阶 段 的 针 对 住 宅 和 商 业 楼 宇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力 强 制 购 电 法 案 ; 同 年 7 月 启 动 第 二 阶 段 强 制 购 电 法 案, 主 要 针 对 太 阳 能 和 风 力 发 电 项 目 该 计 划 规 定 全 部 可 再 生 能 源 电 力 均 享 受 高 额 电 价 ; 电 价 为 50.05 澳 分 / 度, 相 当 于 正 常 供 电 成 本 的 3.88 倍 太 阳 能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目 标 为 2010 年 达 到 3.5GW,2016 年 达 到 5.5GW, 固 定 电 价 36-49 欧 分, 持 续 20 年 ;2009 年 2010 年 固 定 电 价 下 调 2% 意 大 利 2011 年 5 月 5 日, 意 大 利 批 准 了 新 的 太 阳 能 补 贴 法 案 ( 第 四 号 能 源 法 案 ), 主 要 内 容 为 从 2011 年 6 月 1 日 开 始 到 2011 年 底, 光 伏 上 网 电 价 将 逐 月 下 调, 到 2011 年 底 时, 针 对 不 同 规 模 及 类 型 项 目 电 价 的 下 调 幅 度 将 达 到 11%-31%; 随 后 每 半 年 下 调 一 次 电 价 直 到 2016 年 底 新 法 案 将 1MW 以 下 的 屋 顶 系 统 和 200KW 以 下 的 地 面 电 站 定 义 为 小 型 项 目, 这 类 项 目 的 审 批 将 不 受 到 补 贴 额 上 限 的 影 响 意 大 利 政 府 准 备 将 每 年 用 于 太 阳 能 发 电 补 贴 的 资 金 限 制 在 60 亿 欧 元 到 70 亿 欧 元 之 间, 并 一 直 保 持 到 2016 年 2016 年 意 大 利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设 施 总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23GW(23000 兆 瓦 ); 到 2017 年, 太 阳 能 发 电 将 具 备 与 传 统 化 石 燃 料 发 电 竞 争 的 实 力 我 国 政 府 也 对 光 伏 产 业 给 予 了 高 度 重 视, 国 务 院 及 有 关 部 门 先 后 颁 布 了 一 系 列 政 策, 为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政 策 环 境, 推 动 了 行 业 的 发 展, 具 体 情 况 请 见 本 节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之 相 关 内 容 1-1-86

(3) 全 球 光 伏 产 业 处 于 良 性 发 展 阶 段 通 过 近 几 年 市 场 培 育 与 政 府 补 贴, 全 球 光 伏 市 场 取 得 了 快 速 发 展, 导 致 光 伏 发 电 技 术 逐 渐 走 向 成 熟, 成 本 逐 渐 走 低 ; 同 时 多 晶 硅 行 业 壁 垒 被 打 开 后, 光 伏 发 电 最 核 心 原 材 料 多 晶 硅 价 格 出 现 了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更 加 有 利 于 其 长 期 发 展 ; 光 伏 行 业 正 处 于 良 性 发 展 阶 段 (4) 国 内 光 伏 制 造 企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近 年 来, 国 内 太 阳 能 电 池 制 造 业 飞 速 发 展, 并 逐 渐 成 为 全 球 光 伏 产 业 制 造 基 地, 同 时 带 动 上 游 光 伏 玻 璃 的 需 求 2009 年 中 国 的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为 4,100MW, 超 越 日 本 和 德 国, 居 全 球 第 一 其 中,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占 全 球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的 54% 同 时, 为 了 有 效 启 动 国 内 光 伏 市 场, 中 国 政 府 颁 布 了 一 系 列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支 持 政 策,2010 年 国 内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了 527MW, 未 来 在 政 策 驱 动 下 装 机 容 量 仍 将 继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2 不 利 因 素 (1) 研 发 能 力 较 弱 国 内 一 些 企 业 如 南 玻 集 团 信 义 玻 璃 等 已 经 开 始 积 极 探 索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规 模 化 产 业 化 发 展 道 路, 但 我 国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正 在 发 展 之 中 国 内 只 有 极 少 数 的 企 业 真 正 掌 握 减 反 膜 技 术 在 光 伏 玻 璃 上 的 应 用, 部 分 企 业 仍 在 努 力 通 过 借 助 国 外 技 术 掌 握 减 反 膜 相 关 技 术, 其 他 绝 大 部 分 企 业 部 分 关 键 技 术 一 直 未 能 突 破 产 品 质 量 不 稳 定, 产 品 研 发 受 到 资 金 和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制 约, 难 于 形 成 批 量 的 生 产 能 力 (2) 产 品 需 求 易 受 国 际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影 响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市 场 需 求 直 接 依 赖 于 下 游 光 伏 行 业, 根 据 目 前 光 伏 行 业 发 展 现 状, 其 主 要 还 是 由 各 国 特 别 是 发 达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扶 持 发 展, 而 发 达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受 国 际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影 响 较 大, 一 旦 发 生 经 济 衰 退 的 势 头, 若 各 国 纷 纷 采 取 削 减 对 光 伏 行 业 的 补 贴 政 策 或 延 缓 推 出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的 刺 激 政 策, 则 将 通 过 直 接 影 响 光 伏 行 业 发 展 而 间 接 影 响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行 业 如 2008 年 发 生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德 国 采 取 削 减 对 光 伏 行 业 补 贴 政 策 的 措 施, 美 国 则 延 期 推 出 原 本 计 划 的 光 伏 产 业 扶 持 政 策, 从 而 直 接 导 致 2008 年 光 伏 行 业 整 体 急 剧 下 滑, 公 司 也 受 此 影 响 较 大 1-1-87

( 六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经 营 模 式 及 行 业 特 征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和 技 术 特 点 目 前, 国 际 上 成 熟 的 光 伏 玻 璃 减 反 膜 技 术 为 知 名 企 业 所 掌 握 在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方 面, 丹 麦 的 SunArc 和 德 国 的 Centrosolar 公 司 分 别 独 立 开 发 了 基 于 化 学 腐 蚀 法 和 溶 胶 凝 胶 提 拉 法 的 生 产 技 术,AGC 皮 尔 金 顿 肖 特 等 公 司 也 迅 速 介 入, 并 已 经 形 成 较 大 产 能, 生 产 技 术 上 也 从 硅 基 薄 膜 领 域 拓 展 到 碳 基 薄 膜 领 域 我 国 在 光 伏 镀 膜 技 术 上 也 开 展 了 大 量 的 研 究, 其 中 本 公 司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在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方 面 取 得 了 一 系 列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技 术 未 来, 光 伏 玻 璃 减 反 膜 技 术 将 继 续 向 高 透 过 率 低 成 本 多 功 能 ( 如 耐 候 性 易 清 洁 等 ) 方 向 发 展, 本 公 司 将 以 此 为 方 向, 加 强 与 中 科 院 宁 波 材 料 所 等 研 究 机 构 合 作,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高 光 伏 玻 璃 减 反 膜 技 术 的 领 先 优 势, 并 且 快 速 推 广 新 技 术 的 应 用 2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作 为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关 键 基 础 材 料, 产 品 并 不 面 对 终 端 消 费 者, 而 是 直 接 面 对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故 此, 行 业 内 企 业 普 遍 采 用 工 厂 工 厂 的 订 单 化 生 产 运 营 模 式, 而 在 产 品 销 售 方 面, 采 用 直 销 为 主 经 销 商 为 辅 的 销 售 模 式, 销 售 的 重 点 在 于 客 户 维 护 和 技 术 服 务, 公 司 一 般 通 过 自 行 采 购 玻 璃 原 片 ( 或 钢 化 玻 璃 ) 涂 镀 减 反 膜 制 备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或 者 由 客 户 提 供 玻 璃 原 片 ( 或 钢 化 玻 璃 ) 进 行 减 反 膜 涂 镀 加 工 后 直 接 销 售 客 户 3 行 业 周 期 性 季 节 性 和 区 域 性 特 征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主 要 应 用 于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而 光 伏 产 业 本 身 受 各 国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和 总 体 投 资 策 略 影 响 较 大, 产 品 产 量 价 格 供 需 等 变 动 趋 势 随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而 变 动 目 前 包 括 中 国 在 内 的 世 界 各 国 都 执 行 或 准 备 出 台 各 种 优 惠 政 策, 大 力 发 展 光 伏 产 业, 国 内 及 全 球 光 伏 产 业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带 动 了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市 场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公 司 下 游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装 行 业 存 在 季 节 性 以 目 前 太 阳 能 主 要 终 端 市 场 所 在 的 部 分 欧 洲 国 家 为 例, 冬 季 为 施 工 淡 季, 光 伏 系 统 的 安 装 在 这 个 时 期 内 可 能 会 一 定 程 度 的 减 少, 但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生 产 企 业 为 保 持 光 伏 玻 璃 库 存, 仍 会 采 购 一 定 量 的 光 伏 玻 璃 所 以 本 公 司 光 伏 玻 璃 的 生 产 销 售 亦 不 具 备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1-1-88

光 伏 发 电 成 本 偏 高, 成 本 约 为 火 电 等 常 规 发 电 成 本 的 4-5 倍, 在 光 伏 发 电 成 本 接 近 传 统 发 电 成 本 之 前, 行 业 发 展 主 要 依 赖 于 产 业 补 贴 政 策 欧 盟 美 国 和 日 本 等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为 了 加 大 环 境 保 护 和 遏 制 全 球 气 候 变 暖, 对 太 阳 能 发 电 的 补 贴 开 始 时 间 早 力 度 大, 目 前 全 球 光 伏 发 电 市 场 主 要 集 中 在 德 国 西 班 牙 意 大 利 日 本 和 美 国 等 国 家 中 国 是 目 前 世 界 最 大 的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生 产 国, 生 产 制 造 企 业 主 要 集 中 于 江 苏 河 北 和 上 海 等 地 区, 公 司 的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销 往 国 内 这 些 地 区 的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如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等, 并 通 过 这 些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最 终 销 往 欧 盟 美 国 和 日 本 等 发 达 国 家 和 地 区 ( 七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上 下 游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其 影 响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上 游 主 要 包 括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材 料 制 造 等 行 业, 下 游 为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服 务 于 光 伏 产 业 链 中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环 节 1 上 游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对 本 行 业 及 其 发 展 前 景 的 影 响 目 前 应 用 最 为 广 泛 的 光 伏 玻 璃 主 要 包 含 两 种 :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和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前 者 主 要 用 于 晶 体 硅 电 池, 后 者 主 要 用 于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公 司 生 产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较 多 是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目 前 公 司 已 开 始 采 用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进 行 试 生 产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公 司 正 在 研 制 的 TCO 导 电 玻 璃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价 格 波 动 较 为 频 繁, 给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企 业 带 来 一 定 的 生 产 成 本 管 理 压 力 国 内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的 生 产 厂 商 较 多, 包 括 南 玻 信 义 玻 璃 耀 华 玻 璃 等 多 个 大 型 企 业, 市 场 供 应 量 较 大 其 中 信 义 玻 璃 的 光 伏 压 花 玻 璃 产 能 最 大, 2010 年 底 的 日 熔 量 800 吨, 截 至 2011 年 6 月 底, 信 义 玻 璃 已 经 建 成 三 条 合 计 日 熔 量 为 1,500 吨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生 产 线, 信 义 玻 璃 的 总 日 熔 化 量 将 达 到 2,300 吨 ( 其 中 芜 湖 三 条 各 500 吨 生 产 线, 天 津 一 条 500 吨 生 产 线, 东 莞 一 条 300 吨 生 产 线 ), 即 总 年 产 量 7,400 万 m 2 公 司 名 称 2008 ( 万 m 2 ) 2009 ( 万 m 2 ) 2010E ( 万 m 2 ) 2011E ( 万 m 2 ) 信 义 710 1290 1290 7400 福 莱 特 650 820 1280 1280 金 晶 科 技 650 750 1050 1050 1-1-89

南 玻 760 1000 1000 1000 裕 华 700 780 890 890 和 合 200 230 510 760 中 国 玻 璃 510 510 730 730 台 玻 300 300 300 610 耀 皮 210 210 210 580 思 可 达 250 360 480 480 圣 韩 260 260 260 260 欧 泰 克 120 120 120 120 彩 虹 集 团 - - 502 502 中 航 三 鑫 - - 550 550 安 彩 高 科 - 400 400 400 安 泰 科 技 - 230 250 250 中 国 其 他 150 230 310 440 中 国 总 计 5,470 7,490 10,132 17,302 ( 资 料 来 源 : 恒 州 博 智 太 阳 能 研 究 中 心, 其 中 信 义 2011 年 产 能 来 自 信 义 公 司 网 站 ) 发 行 人 用 于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镀 膜 的 纳 米 材 料 是 配 方 型 产 品, 其 关 键 技 术 主 要 体 现 在 复 配 技 术 上, 即 如 何 将 不 同 的 纳 米 原 材 料 通 过 一 定 的 比 例 进 行 配 比, 最 终 制 备 出 纳 米 粒 径 的 粒 度 均 一 的 折 射 率 可 调 的 氧 化 物 纳 米 颗 粒, 并 形 成 稳 定 的 溶 胶 体 系, 再 通 过 添 加 适 量 的 改 性 材 料 以 提 高 薄 膜 的 成 膜 质 量, 并 可 实 现 类 荷 叶 表 面 的 易 清 洁 效 果 发 行 人 不 从 事 纳 米 原 材 料 的 生 产, 通 过 采 购 纳 米 原 材 料, 如 纳 米 ZrO 2 纳 米 Al 2 O 3 纳 米 SiO 2 和 助 剂 等, 再 进 行 复 配 形 成 最 终 的 纳 米 材 料 用 于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镀 膜 生 产 纳 米 材 料 的 主 要 原 料, 包 括 ZrO 2 Al 2 O 3 SiO 2 和 助 剂 等 均 为 化 工 产 品, 市 场 上 均 有 销 售, 且 选 择 面 较 广, 供 应 商 较 多, 发 行 人 不 会 在 产 品 选 择 上 对 供 应 商 形 成 依 赖 从 整 体 上 看,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材 料 均 能 获 得 稳 定 供 应, 公 司 也 与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稳 定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2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对 本 行 业 及 其 发 展 前 景 的 影 响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主 要 服 务 于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光 伏 产 业 对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发 展 具 有 较 大 的 牵 引 和 驱 动 作 用 太 阳 能 作 为 一 种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世 界 能 源 消 费 中 发 挥 着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作 用, 特 别 是 随 着 太 阳 能 技 术 的 进 步,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的 成 本 逐 1-1-90

项 目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步 降 低, 加 之 世 界 各 国 出 台 一 系 列 产 业 政 策 的 扶 持, 光 伏 产 业 的 市 场 空 间 正 在 逐 步 扩 大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发 展 为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条 件, 促 进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进 步,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市 场 容 量 不 断 扩 大, 并 在 可 预 期 的 将 来 仍 将 不 断 增 长, 从 根 本 上 增 强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整 体 竞 争 力 和 持 续 发 展 与 此 同 时, 下 游 行 业 对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的 要 求 也 将 不 断 提 高, 本 行 业 必 须 不 断 加 大 在 技 术 研 发 领 域 和 自 主 创 新 领 域 的 持 续 投 入, 致 力 于 提 高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透 过 率, 从 而 相 应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同 时, 通 过 提 高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耐 候 性 易 清 洁 性 等 性 能, 保 证 光 伏 系 统 持 续 稳 定 高 效 运 行 ( 八 ) 公 司 主 要 出 口 目 标 市 场 情 况 2008 年 和 2009 年, 公 司 出 口 业 务 量 较 小,2010 年, 公 司 出 口 业 务 收 入 占 总 销 售 收 入 的 20.29%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产 品 出 口 情 况 如 下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1-1-91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内 销 25,219.32 95.61 47,356.24 79.71 21,230.51 99.17 5,065.52 97.53 外 销 1,159.64 4.39 12,051.96 20.29 178.36 0.83 128.31 2.47 合 计 26,378.96 100.00 59,408.20 100.00 21,408.88 100.00 5,193.83 100.00 地 区 具 体 外 销 地 区 情 况 如 下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亚 洲 592.02 51.05 170.76 1.42 54.86 30.76 - - 比 例 (%) 美 洲 567.62 48.95 10,589.73 87.87 113.00 63.36 128.31 100.00 欧 洲 - - 1,291.47 10.72 10.50 5.89 - - 外 销 合 计 1,159.64 100.00 12,051.96 100.00 178.36 100.00 128.31 100.00 公 司 出 口 目 标 市 场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详 见 本 节 之 ( 五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之 1 有 利 因 素 之 (2) 各 国 产 业 政 策 的 大 力 支 持 2010 年 度, 公 司 对 美 洲 出 口 销 售 增 长 较 快, 销 售 收 入 达 10,589.73 万 元, 使 外 销 比 例 由 2009 年 的 0.83% 提 高 到 2010 年 的 20.29%, 外 销 的 迅 猛 增 长 主 要 来 自 对 INABATA 公 司 的 销 售 增 长,2010 年 度,INABATA 公 司 已 经 成 为 公 司 第 2 大 客 户

INABATA 公 司 作 为 公 司 的 代 理 商, 产 品 最 终 销 往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2010 年 末 之 前 EVERGREEN 为 美 国 第 二 大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2011 年 初, 根 据 EVERGREEN 发 布 的 公 告, 基 于 成 本 的 考 虑,EVERGREEN 关 闭 其 位 于 美 国 的 工 厂, 转 而 采 用 在 中 国 大 陆 设 厂 以 及 其 他 工 厂 代 工 的 模 式 因 此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对 外 销 售 到 美 国, 给 INABATA 的 镀 膜 玻 璃 数 量 大 幅 下 降,2011 年 1-6 月 发 行 人 销 售 给 INABATA 的 镀 膜 玻 璃 数 量 5.5 万 平 方 米, 销 售 收 入 506.67 万 元 2011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模 式 改 变 为 : 由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和 湖 北 省 科 技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的 中 美 合 资 企 业 艾 格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珈 伟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光 伏 组 件 代 工, 然 后 由 艾 格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销 往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由 于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的 全 球 生 产 和 销 售 战 略 的 变 化,2011 年 发 行 人 与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的 合 作 模 式 有 以 下 两 种 : 第 一 上 海 稻 田 (INABATA( 上 海 )) 通 过 购 买 发 行 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然 后 卖 给 艾 格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指 定 的 代 工 企 业 珈 伟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1-6 月 发 行 人 销 售 给 上 海 稻 田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数 量 5.53 万 平 方 米, 销 售 收 入 443.31 万 元 第 二 2011 年 3 月, 珈 伟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主 动 找 到 发 行 人, 希 望 直 接 购 买 发 行 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发 行 人 的 镀 膜 玻 璃 符 合 EVERGREEN 技 术 指 标, 艾 格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指 定 代 工 的 产 品 必 须 使 用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2011 年 1-6 月 发 行 人 直 接 销 售 给 珈 伟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的 镀 膜 玻 璃 数 量 6.76 万 平 方 米,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485.35 万 元 发 行 人 2010 年 全 年 销 售 给 INABATA 的 减 反 玻 璃 的 销 售 收 入 为 13,183.86 万 元, 销 售 数 量 为 143.48 万 平 方 米 2011 年 上 半 年 销 售 给 INABATA 上 海 稻 田 (INABATA( 上 海 )) 以 及 珈 伟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的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为 1,435.33 万 元, 销 售 数 量 为 17.79 万 平 方 米, 相 比 2010 年 下 降 幅 度 较 大, 原 因 是 2011 年 年 初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决 定 生 产 基 地 搬 至 中 国, 目 前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在 中 国 的 合 资 企 业 艾 格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代 工 企 业 珈 伟 太 阳 能 ( 武 汉 ) 有 限 公 司 的 产 能 尚 未 完 全 建 成 1-1-92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发 行 人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的 研 发 以 及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和 销 售, 目 前 其 主 要 产 品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生 产 能 力 和 销 售 量 均 位 居 国 内 同 行 业 前 列, 产 品 销 往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和 阿 特 斯 等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在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中 具 有 较 高 的 行 业 知 名 度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2010 年,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在 全 球 晶 体 硅 组 件 光 伏 玻 璃 应 用 市 场 已 占 18.52% 的 市 场 份 额, 处 于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 二 ) 竞 争 优 势 本 公 司 作 为 国 内 生 产 规 模 较 大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主 要 体 现 为 对 于 行 业 特 点 的 深 刻 理 解 对 于 专 业 技 术 (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及 其 镀 膜 工 艺 技 术 ) 的 强 大 研 发 能 力 对 于 市 场 发 展 的 准 确 把 握 能 力, 具 体 表 现 在 产 品 先 进 技 术 领 先 质 量 稳 定 规 模 优 势 和 精 细 管 理 等 诸 多 方 面 1 产 品 优 势 公 司 通 过 对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超 白 玻 璃 的 镀 膜 处 理, 提 高 光 伏 玻 璃 的 透 光 率, 有 效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的 输 出 功 率, 提 高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输 出 功 率, 降 低 整 个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的 成 本, 并 且 具 有 长 期 耐 候 性 良 好 的 膜 基 结 合 力 和 硬 度 以 及 易 清 洁 效 果, 保 证 整 个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长 期 稳 定 高 效 运 行, 性 能 十 分 突 出, 以 品 质 稳 定 赢 得 了 客 户 和 同 行 的 普 遍 认 可, 并 通 过 了 国 内 众 多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性 能 测 试 2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拥 有 的 技 术 团 队, 长 期 专 注 于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相 关 技 术 的 研 发, 拥 有 一 系 列 的 技 术 成 果 和 专 利 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科 技 创 新 的 核 心 理 念, 实 施 科 技 兴 企 战 略, 促 进 科 技 成 果 的 转 化, 在 产 品 性 能 质 量 稳 定 性 等 方 面 均 达 到 了 客 户 要 求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被 评 为 江 苏 省 高 透 光 率 光 伏 玻 璃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并 申 请 建 设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拥 有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创 新 开 发 和 产 业 化 基 地, 拥 有 由 1-1-93

博 士 硕 士 在 内 的 的 科 技 工 作 者 本 公 司 不 仅 自 身 培 养 了 一 支 专 业 的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还 与 中 科 院 宁 波 材 料 所 中 科 院 广 州 能 源 所 上 海 交 大 太 阳 能 所 等 科 研 院 校 建 立 了 密 切 的 技 术 合 作 关 系, 通 过 产 学 研 一 体 化 的 发 展 模 式 和 研 发 激 励 机 制, 有 力 保 证 了 本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持 续 开 发 能 力 发 行 人 现 有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2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8 项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被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质 检 总 局 和 环 保 总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被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被 科 学 技 术 部 批 准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同 时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项 目 被 科 学 技 术 部 列 入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公 司 技 术 优 势 明 显, 体 现 了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既 是 公 司 的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也 是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近 年 来 获 得 主 要 荣 誉 情 况 如 下 : 荣 誉 事 项 荣 誉 主 体 授 予 单 位 年 度 光 伏 玻 璃 专 业 委 员 会 专 家 林 金 锡 中 国 建 筑 玻 璃 与 工 业 玻 璃 协 会 光 伏 玻 璃 专 业 委 员 会 2011 发 明 金 奖 林 金 锡 常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常 州 市 知 识 产 权 局 2010 中 华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新 能 源 商 会 副 会 长 林 金 锡 中 华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新 能 源 商 会 2009 中 共 常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常 州 市 人 事 局 常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常 州 市 优 秀 科 技 工 作 者 林 金 汉 2009 科 技 进 步 奖 ( 一 等 奖 ) 林 金 汉 ( 高 固 体 分 丙 烯 酸 树 酯 及 其 涂 层 的 制 备 及 产 业 化 ) 中 国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协 会 2008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证 书 ( 一 等 奖 )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证 书 ( 一 等 奖 )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证 书 ( 三 等 奖 ) 3 专 业 生 产 优 势 林 金 汉 ( 高 固 体 分 丙 烯 酸 树 酯 及 涂 层 的 制 备 及 产 业 化 ) 林 金 汉 ( 纳 米 结 构 功 能 涂 层 的 制 备 和 规 模 化 生 产 关 键 技 术 开 发 ) 林 金 汉 ( 高 性 能 和 功 能 性 纳 米 外 墙 建 筑 涂 料 的 制 备 新 技 术 及 应 用 研 究 )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2008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2005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2003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的 规 模 化 应 用 在 国 内 并 没 有 成 熟 生 产 经 验 可 以 借 鉴, 1-1-94

主 要 依 靠 企 业 自 身 不 断 研 究 探 索, 通 过 关 键 设 备 的 研 制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的 设 计 不 断 生 产 试 验 等 一 系 列 过 程 中 积 累 专 业 生 产 经 验 公 司 以 纳 米 材 料 应 用 为 基 础, 多 年 来 坚 持 设 备 引 进 和 改 造 相 结 合,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取 得 了 重 大 技 术 突 破, 公 司 已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杂 化 颗 粒 规 模 化 稳 定 可 控 制 备 技 术, 形 成 了 独 立 连 续 的 原 片 检 验 抛 光 磨 边 多 道 清 洗 钢 化 镀 膜 固 化 贴 膜 及 后 道 检 测 的 完 整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生 产 线 在 多 年 来 对 技 术 研 发 和 生 产 的 深 刻 理 解 基 础 上, 公 司 不 断 积 累 专 业 的 生 产 经 验, 形 成 了 成 熟 的 产 品 技 术 管 理 能 力 和 精 细 的 生 产 管 理 水 平, 在 纳 米 材 料 的 复 配 和 减 反 膜 涂 镀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能 有 效 控 制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了 产 品 的 质 量 稳 定 性, 公 司 产 品 综 合 合 格 率 达 到 95% 以 上 的 较 高 水 平 4 规 模 优 势 本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是 典 型 的 资 金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具 有 明 显 的 规 模 经 济 特 征, 目 前 我 国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的 发 展 刚 刚 起 步, 普 遍 没 有 形 成 规 模 化 生 产, 无 法 形 成 规 模 效 益 本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快 速 发 展, 截 至 2011 年 6 月 底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能 力 已 达 1,800 万 m 2 / 年 2011 年 年 底 公 司 将 完 成 五 条 生 产 线 技 改 工 作, 届 时, 公 司 总 生 产 能 力 将 达 到 2,550 万 m 2 / 年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市 场 份 额 不 断 扩 大, 形 成 一 定 的 规 模 优 势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上 的 优 势 使 公 司 抵 御 风 险 的 能 力 增 强, 扩 大 了 公 司 的 市 场 影 响 力, 有 利 于 控 制 和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5 市 场 优 势 本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市 场 开 拓 和 行 业 积 累, 通 过 稳 定 的 品 质 供 应 和 服 务 保 障, 与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等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结 成 了 良 好 的 客 户 关 系, 在 上 述 客 户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供 应 商 中 均 排 名 第 一, 具 有 明 显 的 市 场 先 发 优 势 对 于 无 锡 尚 德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等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他 们 更 为 关 注 生 产 的 稳 定, 对 供 应 商 的 选 择 非 常 严 格, 需 要 经 过 多 方 面 的 考 评, 如 产 品 质 量 服 务 以 及 环 保 等, 考 核 时 间 较 长, 但 一 旦 确 定 并 批 量 供 货, 一 般 不 会 轻 易 变 化, 即 客 户 的 粘 合 度 很 高, 这 为 市 场 后 进 入 者 设 置 了 较 高 的 进 入 壁 垒 同 时, 这 些 客 户 一 般 信 誉 良 好, 本 身 发 展 迅 速, 业 务 不 断 增 长, 使 得 本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稳 步 增 长, 且 业 务 风 险 较 小 此 外, 借 助 这 些 高 端 客 户 在 行 业 内 的 巨 大 影 响, 可 以 有 效 1-1-95

促 进 本 公 司 拓 展 潜 在 客 户, 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市 场 开 拓 奠 定 基 础, 使 公 司 的 各 种 优 势 进 一 步 转 化 为 市 场 胜 势, 使 得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优 势 地 位 得 到 进 一 步 加 强 6 管 理 优 势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多 学 科 背 景 的 管 理 团 队, 具 有 良 好 的 专 业 技 术 背 景 和 丰 富 的 管 理 经 验 公 司 核 心 管 理 人 员 多 数 又 是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既 是 公 司 创 办 人, 又 是 科 研 带 头 人 公 司 的 管 理 团 队 优 势, 促 进 了 公 司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技 术 实 施 的 产 业 化,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基 础 ( 三 ) 竞 争 劣 势 1 生 产 能 力 不 足 国 内 外 市 场 对 于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需 求 不 断 增 长, 公 司 现 有 的 产 能 有 限, 无 法 满 足 快 速 增 长 的 市 场 需 求, 这 在 制 约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同 时, 也 将 对 公 司 优 质 客 户 资 源 的 培 育 工 作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随 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产 能 规 模 将 大 大 提 高, 未 来 可 以 更 加 主 动 地 把 握 市 场 的 发 展 机 会 2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受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的 限 制, 公 司 在 扩 大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拓 展 市 场 范 围 产 品 研 发 等 方 面 受 到 一 定 制 约, 资 本 规 模 较 小, 难 以 支 持 本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为 保 证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通 过 引 进 投 资 者, 充 分 利 用 银 行 借 款 和 商 业 信 用 等 措 施 筹 集 资 金, 但 进 一 步 通 过 银 行 大 额 筹 资 进 行 生 产 设 备 检 测 设 备 新 品 研 发 的 投 入, 已 经 比 较 困 难, 因 此, 争 取 成 功 发 行 上 市, 是 本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关 键 3 人 力 资 源 建 设 需 进 一 步 加 强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特 别 是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公 司 更 需 要 大 量 人 才 充 实 到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管 理 环 节 但 作 为 民 营 企 业, 公 司 在 吸 引 高 级 管 理 和 研 发 人 才 方 面 不 具 有 特 别 优 势, 这 对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提 出 了 挑 战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更 好 地 吸 引 人 才, 以 适 应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的 需 要 ( 四 )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简 要 情 况 1-1-96

随 着 国 外 公 司 不 断 扩 大 产 能, 国 内 部 分 厂 家 逐 步 介 入,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将 形 成 较 为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目 前, 国 内 厂 家 如 南 玻 和 信 义 玻 璃 开 始 介 入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市 场, 而 日 本 的 旭 硝 子 板 硝 子 和 皮 尔 金 顿 也 在 不 断 的 扩 大 产 能, 这 使 公 司 今 后 将 面 临 较 大 的 竞 争 风 险 针 对 竞 争 所 带 来 的 风 险, 公 司 需 要 紧 紧 依 靠 科 技 进 步, 进 一 步 提 高 产 品 的 性 价 比, 同 时 扩 大 产 量 以 提 高 规 模 优 势, 不 断 开 辟 新 的 市 场 来 保 持 强 大 的 竞 争 优 势 1 丹 麦 Sunarc Sunarc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00 年 开 始 商 业 化 运 行 和 生 产, 目 前 位 于 公 司 丹 麦 伦 纳 泽 工 厂 的 年 产 200 万 m 2 减 反 玻 璃 Sunarc 于 2009 年 在 欧 洲 和 亚 洲 新 建 了 4 条 生 产 线, 到 2010 年 末, 公 司 的 减 反 玻 璃 的 年 产 能 合 计 约 为 1,450 万 m 2 Sunarc 产 业 化 前, 用 了 20 年 进 行 研 发 目 前, 主 要 供 应 市 场 为 太 阳 能 集 热 器, 太 阳 能 电 池, 玻 璃 温 室 领 域 生 产 工 艺 上 主 要 是 经 过 一 系 列 溶 液 处 理 后, 玻 璃 表 面 生 成 的 减 反 射 层, 从 而 有 效 降 低 玻 璃 的 反 射 率 2 德 国 CentroSolar Glas Centrosolar Glas 成 立 于 1959 年, 成 立 初 期 为 镜 子 和 玻 璃 制 造 企 业, 后 于 1995 年 进 入 光 伏 玻 璃 行 业, 于 2005 年 加 入 CENTROSOLAR 集 团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和 公 司 总 部 设 在 德 国 菲 尔 特 Centrosolar Glas 生 产 的 CENTROSOL HiT 光 伏 玻 璃 是 具 有 高 透 过 性 和 低 反 射 特 性 的 超 白 玻 璃, 该 类 产 品 在 玻 璃 的 一 面 或 两 面 镀 涂 了 耐 腐 蚀 减 反 射 涂 层, 主 要 应 用 在 太 阳 能, 温 室 及 需 要 透 光 率 较 高 的 领 域, 减 反 射 的 工 艺 主 要 为 真 空 磁 溅 射 镀 膜, 目 前 年 生 产 能 力 为 500 万 m 2 3 秀 强 玻 璃 江 苏 秀 强 玻 璃 工 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建 于 1992 年, 是 中 国 最 大 的 家 电 玻 璃 制 造 商, 居 全 国 玻 璃 深 加 工 企 业 前 十 强 地 位 企 业 被 认 定 为 江 苏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江 苏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被 评 为 省 级 研 发 中 心 秀 强 玻 璃 是 彩 晶 装 饰 玻 璃 国 家 标 准 的 主 要 起 草 人 之 一, 目 前 已 成 功 开 发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4 苏 州 良 胜 2000 年 成 立 的 苏 州 良 胜 特 种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成 功 开 发 光 伏 减 反 玻 1-1-97

璃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5 南 玻 南 玻 集 团 成 立 于 1984 年, 中 国 最 早 的 上 市 公 司 之 一, 主 要 从 事 平 板 玻 璃 工 程 玻 璃 等 节 能 建 筑 材 料, 硅 材 料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等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品 及 精 细 玻 璃 结 构 陶 瓷 等 新 型 材 料 和 高 科 技 产 品 的 生 产 制 造 和 销 售, 是 国 内 最 大 的 建 筑 节 能 玻 璃 供 应 商 南 玻 集 团 从 2005 开 始 进 入 光 伏 产 业, 其 光 伏 产 业 链 主 要 涉 及 多 晶 硅 TCO 导 电 玻 璃 太 阳 能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目 前 南 玻 集 团 太 阳 能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年 产 能 为 1,200 万 m 2 / 年 ; 已 建 成 1 条 年 产 46 万 m 2 TCO 导 电 玻 璃 生 产 线, 预 计 在 未 来 两 年 还 将 建 成 4 条 合 计 年 产 能 为 252 万 m 2 的 TCO 导 电 玻 璃 生 产 线 根 据 南 玻 网 站 披 露, 其 已 成 功 研 发 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增 加 透 光 率 达 到 2% 6 信 义 玻 璃 信 义 玻 璃 创 建 于 1988 年,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现 有 员 工 10,000 余 人, 目 前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浮 法 玻 璃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汽 车 玻 璃 和 建 筑 玻 璃 等 信 义 玻 璃 的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业 务 位 居 全 国 第 一, 正 在 进 行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研 发 和 试 制 ; 目 前 已 建 成 年 产 343 万 m 2 的 TCO 导 电 玻 璃 生 产 线 7 中 国 玻 璃 2004 年, 联 想 控 股 旗 下 弘 毅 投 资 重 组 江 苏 玻 璃 集 团 为 中 国 玻 璃 控 股 有 限 公 司,2005 年 6 月 23 日 香 港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为 国 内 主 要 平 板 玻 璃 制 造 商 2009 年 中 国 玻 璃 TCO 导 电 玻 璃 产 品 的 研 发 取 得 重 大 突 破, 逐 步 实 现 量 产 四 主 营 业 务 ( 一 ) 主 要 产 品 及 其 用 途 1 主 要 产 品 及 用 途 公 司 专 业 从 事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的 研 发 以 及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主 导 产 品 为 镀 有 减 反 膜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主 要 应 用 于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1-1-98

与 用 普 通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封 装 相 比,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封 装 后 的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在 按 照 国 际 通 用 标 准 开 展 的 功 率 瓦 值 测 量 紫 外 老 化 实 验 盐 雾 实 验 热 循 环 实 验 高 温 高 湿 实 验 老 化 前 后 漆 膜 划 格 实 验 老 化 前 后 漆 膜 硬 度 实 验 等 例 行 测 试 中, 具 有 优 异 可 见 光 透 过 率 良 好 耐 候 性 长 期 易 清 洁 能 力 和 一 定 硬 度 的 最 优 化 材 料 体 系 和 生 产 工 艺,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通 过 性 能 引 用 标 准 结 果 耐 老 化 测 试 紫 外 辐 照 (UV-exposure) IEC 61215/EN1096-2 高 温 高 湿 实 验 (Damp heat test) IEC 61215 热 循 环 实 验 (Thermal cycling test) IEC 61215 冰 雹 实 验 (hail impact test) IEC 61215 老 化 寿 命 25 年 以 上 耐 酸 性 耐 酸 雨 实 验 (acid resistance test) EN1096-2 耐 酸 性 强 耐 盐 雾 性 耐 中 性 盐 雾 实 验 (Salt mist test) IEC61701 耐 碱 性 优 耐 沾 污 性 0 级 GB/T9755-2001 有 易 清 洁 功 能 附 着 力 耐 摩 擦 测 试 通 过 附 着 力 测 试 通 过 ( 划 格 法 ) EN1096-2 ASTM3359 牢 固 附 着 铅 笔 硬 度 H ASTMD3363 不 易 擦 伤 可 见 光 透 过 率 增 加 2.5% ISO9050 等 效 提 高 输 出 功 率 公 司 目 前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采 取 两 种 商 业 模 式, 一 种 是 公 司 自 主 采 购 超 白 玻 璃 原 片 进 行 生 产 加 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形 成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 另 一 种 是 由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提 供 钢 化 超 白 玻 璃, 委 托 公 司 加 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形 成 镀 膜 加 工 产 品 ( 二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1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1) 镀 膜 玻 璃 1-1-99

(2) 镀 膜 加 工 2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工 艺 各 工 序 主 要 特 点 如 下 : A 切 割 检 验 首 先 要 对 采 购 来 的 方 形 超 白 玻 璃 原 片 进 行 检 验, 确 保 原 片 质 量 符 合 加 工 要 求 根 据 客 户 需 要, 有 时 需 使 用 高 精 度 玻 璃 切 割 机 将 原 片 切 割 成 需 要 的 大 小 B 抛 光 磨 边 由 上 片 台 将 玻 璃 原 片 送 至 1 号 双 圆 磨 边 机 上 对 两 条 边 进 行 打 磨, 而 后 由 转 片 台 将 其 转 动 特 定 角 度, 送 至 2 号 双 圆 磨 边 机 对 另 外 两 条 边 进 行 打 磨 抛 光 磨 边 后 的 玻 璃 片 通 过 清 洗 机 清 洗 并 干 燥 后, 送 入 水 平 式 平 板 玻 璃 连 续 钢 化 炉 中 进 行 钢 化 C 钢 化 玻 璃 原 片 在 钢 化 炉 中 加 热 到 接 近 的 特 定 的 软 化 温 度 时, 通 过 自 身 的 应 变 消 除 内 部 应 力, 然 后 将 玻 璃 移 出 加 热 炉 送 上 冷 却 台, 用 喷 嘴 将 高 压 冷 空 气 吹 向 玻 璃 的 1-1-100

两 面, 使 其 迅 速 且 均 匀 地 冷 却 至 室 温, 即 可 制 得 钢 化 玻 璃 钢 化 超 白 玻 璃 作 为 生 产 高 透 光 率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中 间 产 品, 需 再 次 进 行 检 验, 合 格 的 钢 化 玻 璃 片 才 可 进 入 下 一 镀 膜 生 产 环 节 D 镀 膜 进 入 镀 膜 生 产 线 的 钢 化 超 白 玻 璃 再 次 进 行 清 洗 烘 干 后, 送 入 镀 膜 系 统, 在 一 定 温 度 下, 采 用 特 殊 喷 涂 工 艺 将 无 机 纳 米 材 料 镀 覆 在 玻 璃 表 面, 形 成 特 殊 结 构 的 减 反 膜 E 固 化 将 已 镀 膜 的 玻 璃 送 到 固 化 炉, 在 特 定 的 固 化 温 度, 使 镀 层 能 坚 固 的 附 着 在 玻 璃 表 面 F 成 品 检 验 固 化 炉 出 来 的 镀 膜 玻 璃 温 度 为 一 特 定 温 度, 再 由 冷 却 台 强 力 风 扇 冷 却 后, 送 上 自 动 检 测 台, 经 检 测 合 格 后, 再 送 至 贴 膜 台, 在 玻 璃 表 面 贴 上 一 层 保 护 膜 后, 即 可 包 装 入 库 ( 三 ) 主 要 业 务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包 括 玻 璃 原 片 或 钢 化 玻 璃 纳 米 原 材 料 包 装 物 等 原 片 玻 璃 钢 化 玻 璃 及 包 装 物 的 采 购 由 公 司 下 设 专 门 的 采 购 部 负 责, 每 月 月 初, 公 司 市 场 销 售 部 根 据 公 司 的 订 单 情 况 和 市 场 预 测 制 定 下 月 销 售 计 划, 公 司 采 购 部 根 据 市 场 销 售 部 的 销 售 计 划, 结 合 生 产 计 划 和 原 材 料 安 全 库 存 情 况 制 订 采 购 计 划, 并 根 据 生 产 和 市 场 变 化 情 况 调 整 安 全 库 存, 优 化 库 存 周 转 报 告 期 内 的 2008 年 -2010 年 3 月, 公 司 的 钢 化 玻 璃 主 要 由 采 购 部 根 据 需 求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交 易 价 格 按 市 价 协 商 确 定 为 杜 绝 此 类 关 联 交 易, 从 2010 年 4 月 开 始, 玻 璃 原 片 钢 化 玻 璃 的 采 购 由 采 购 部 从 市 场 直 接 比 价 采 购, 并 对 供 应 商 的 基 本 情 况 资 信 质 保 能 力 价 格 供 货 期 等 进 行 跟 踪 考 察 和 记 录, 选 择 有 竞 争 力 的 供 应 商 建 立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确 保 最 大 限 度 地 达 到 规 模 经 济, 得 到 最 佳 的 质 量 服 务 和 价 格 发 行 人 不 从 事 纳 米 原 材 料 的 生 产 发 行 人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纳 米 原 材 料, 如 纳 米 1-1-101

ZrO 2 纳 米 Al 2 O 3 纳 米 SiO 2 和 助 剂 等, 再 进 行 复 配 形 成 最 终 的 纳 米 材 料 用 于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镀 膜 生 产 纳 米 材 料 的 主 要 原 料, 包 括 ZrO 2 Al 2 O 3 SiO 2 和 助 剂 等 均 为 化 工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的 2008 年 -2010 年 3 月, 考 虑 到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工 艺 的 保 密, 纳 米 材 料 的 原 材 料 由 亚 玛 顿 科 技 和 广 州 爱 先 采 购 并 进 行 复 配, 公 司 主 要 根 据 订 单 情 况 和 生 产 计 划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纳 米 材 料 为 杜 绝 此 类 关 联 交 易, 保 证 公 司 业 务 独 立 性 和 完 整 性, 从 2010 年 4 月 起 公 司 根 据 订 单 情 况 和 生 产 计 划 自 行 进 行 纳 米 材 料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自 行 进 行 纳 米 材 料 的 复 配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建 立 了 合 格 供 应 商 体 系, 形 成 了 稳 定 的 采 购 渠 道 和 供 应 商 关 系, 完 全 能 满 足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2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以 常 州 为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与 国 内 著 名 大 学 研 究 所 合 作 研 发 的 方 式, 进 行 产 品 和 技 术 的 自 主 创 新 公 司 采 用 以 销 定 产 的 生 产 模 式, 根 据 产 品 订 单 情 况, 合 理 调 度 企 业 资 源, 快 速 有 效 地 组 织 生 产, 实 现 产 供 销 的 有 序 对 接 公 司 销 售 部 接 到 客 户 订 单 后, 制 作 客 户 订 货 通 知 单, 会 同 技 术 生 产 计 划 等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审 批 后, 由 生 产 事 业 部 进 行 生 产 ; 客 户 在 下 订 单 之 前 要 需 要 试 制 的, 由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负 责, 经 检 测 和 客 户 确 认 后, 再 下 达 至 各 生 产 车 间 ; 生 产 事 业 部 根 据 订 单 及 库 存 情 况, 与 具 体 生 产 车 间 沟 通 组 织 安 排, 并 确 定 产 品 交 付 日 期 ; 生 产 过 程 中, 市 场 销 售 部 在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中 会 及 时 跟 踪 订 单 生 产 进 度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分 为 内 销 和 外 销 两 部 分, 由 市 场 销 售 部 负 责 公 司 对 国 内 销 售 采 取 直 销 模 式, 产 品 直 接 销 售 给 国 内 客 户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专 业 性 强 技 术 要 求 高, 客 户 对 技 术 服 务 的 要 求 很 高, 采 用 直 销 模 式 能 够 减 少 中 间 环 节, 更 能 贴 近 市 场, 有 利 于 深 入 及 时 了 解 客 户 的 真 实 需 求, 为 客 户 进 行 技 术 服 务, 有 利 于 与 客 户 的 长 期 合 作, 同 时 有 利 于 控 制 市 场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出 口 主 要 采 取 代 理 销 售 模 式, 由 代 理 商 作 为 中 间 商 介 绍 业 务, 公 司 与 最 终 客 户 直 接 签 署 合 同, 中 间 商 仅 收 取 销 售 佣 金 未 来, 公 司 拟 通 过 直 接 销 售 方 式, 扩 大 外 销 力 度, 抢 占 国 际 市 场 1-1-102

年 度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 四 ) 主 要 产 品 规 模 1 主 要 产 品 产 能 及 产 能 利 用 率 报 告 期 期 末 时 点 数 产 能 ( 万 m 2 ) 报 告 期 内 产 量 ( 万 m 2 ) 注 产 能 ( 万 m 2 ) 镀 膜 加 工 镀 膜 玻 璃 合 计 产 能 利 用 率 2011 年 1-6 月 1,800 925 893.49 187.35 1,080.84 116.85% 2010 年 1,450 1,300 1,146.57 537.34 1,681.93 129.38% 2009 年 890 700 419.06 187.46 539.57 77.08% 2008 年 440 330 65.08 12.24 75.35 22.83% 注 : 上 表 中 的 报 告 期 内 产 能 是 按 生 产 线 的 时 点 数 产 能, 再 根 据 生 产 线 实 际 建 成 投 产 时 间 计 算 而 来 2008 年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低,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2008 年 受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和 各 国 纷 纷 削 减 对 光 伏 产 业 补 贴 计 划 的 影 响, 公 司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产 销 急 剧 下 滑, 对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影 响 较 大 一 方 面, 下 游 客 户 采 取 清 库 存 并 减 产 的 措 施, 对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需 求 形 成 直 接 影 响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产 品 较 普 通 光 伏 玻 璃 价 格 要 高, 在 下 游 客 户 采 取 降 低 成 本 的 措 施 情 况 下, 也 减 少 了 对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采 购, 转 而 采 用 价 格 较 低 的 钢 化 玻 璃 ; 再 次, 公 司 2008 年 扩 充 了 110 万 m 2 的 产 能, 而 这 部 分 产 能 在 2008 年 金 融 危 机 的 形 势 下 难 以 释 放, 相 应 拉 低 了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因 此 2008 年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量 和 产 能 利 用 率 均 较 低 自 2009 年, 随 着 下 游 光 伏 行 业 回 暖,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于 2009 年 开 始 在 青 龙 厂 区 逐 步 建 成 3 条 全 新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生 产 能 力 大 幅 度 提 高, 与 公 司 成 立 之 初 形 成 的 红 梅 厂 区 生 产 线 相 比, 设 备 和 生 产 工 艺 更 为 先 进, 生 产 效 率 更 高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底, 公 司 已 形 成 11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产 能 达 到 1,450 万 m 2 / 年 其 中 6 条 生 产 线 的 年 生 产 能 力 150 万 m 2, 另 外 5 条 生 产 线 的 年 生 产 能 力 110 万 m 2 2011 年 1 月, 公 司 新 投 产 3 条 生 产 线, 合 计 年 生 产 能 力 450 万 m 2 ;2011 年 3 月 底, 公 司 红 梅 厂 区 的 5 条 生 产 线 实 施 搬 迁, 并 开 始 实 施 技 术 改 造 ( 公 司 的 募 投 项 目 ), 这 5 条 生 产 线 目 前 仍 在 技 术 改 造 之 中, 按 照 规 划, 技 改 之 前 的 合 计 年 生 产 能 力 为 550 万 m 2, 技 改 之 后 的 合 计 年 生 产 能 力 为 750 万 m 2 ;2011 年 4 月, 1-1-103

公 司 新 投 产 3 条 生 产 线, 这 3 条 生 产 线 合 计 年 生 产 能 力 450 万 m 2 ; 截 至 2011 年 6 月 底, 公 司 形 成 12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年 产 能 达 到 1,800 万 m 2, 尚 有 5 条 生 产 线 处 在 技 改 过 程 中, 预 计 2011 年 年 底 技 改 完 成, 届 时 公 司 的 年 生 产 能 力 达 到 2,550 万 m 2 2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销 量 情 况 2011 年 1-6 月 产 品 名 称 产 量 ( 万 m 2 ) 销 量 ( 万 m 2 ) 产 销 率 (%) 镀 膜 玻 璃 187.35 186.98 99.80 镀 膜 加 工 893.49 889.17 99.52 合 计 1,080.84 1,076.15 99.57 2010 年 度 产 品 名 称 产 量 ( 万 m 2 ) 销 量 ( 万 m 2 ) 产 销 率 (%) 镀 膜 玻 璃 537.34 558.65 103.97 镀 膜 加 工 1,144.59 1,146.57 100.17 合 计 1,681.93 1,705.22 101.38 2009 年 度 产 品 名 称 产 量 ( 万 m 2 ) 销 量 ( 万 m 2 ) 产 销 率 (%) 镀 膜 玻 璃 187.46 163.42 87.18 镀 膜 加 工 419.06 376.15 89.76 合 计 606.52 539.57 88.96 2008 年 度 产 品 名 称 产 量 ( 万 m 2 ) 销 量 ( 万 m 2 ) 产 销 率 (%) 镀 膜 玻 璃 12.24 10.27 83.93 镀 膜 加 工 65.08 65.08 100.00 合 计 77.32 75.35 97.4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执 行 以 销 定 产 的 生 产 模 式, 有 效 控 制 经 营 风 险, 产 销 率 一 直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2011 年 1-6 月 产 品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毛 利 率 (%) 镀 膜 玻 璃 13,016.83 49.35 27.54 镀 膜 加 工 13,305.68 50.44 79.02 1-1-104

地 区 名 称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钢 化 玻 璃 56.44 0.21-1.44 合 计 26,378.96 100.00 53.44 2010 年 度 产 品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毛 利 率 (%) 镀 膜 玻 璃 40,443.46 68.08 42.21 镀 膜 加 工 18,873.53 31.77 86.19 钢 化 玻 璃 91.21 0.15-3.43 合 计 59,408.20 100.00 56.11 2009 年 度 产 品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毛 利 率 镀 膜 玻 璃 12,070.06 60.59 41.32 镀 膜 加 工 7,851.17 39.41 86.29 钢 化 玻 璃 - - - 合 计 19,921.23 100.00 59.05 2008 年 度 产 品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毛 利 率 镀 膜 玻 璃 1,063.11 20.47 30.02 镀 膜 加 工 2,173.21 41.84 47.02 钢 化 玻 璃 1,957.51 37.69 12.74 合 计 5,193.83 100.00 30.6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自 行 采 购 玻 璃 原 片 ( 或 钢 化 玻 璃 ) 涂 镀 减 反 膜 制 备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或 者 由 客 户 提 供 玻 璃 原 片 ( 或 钢 化 玻 璃 ) 进 行 减 反 膜 涂 镀 加 工 后 直 接 销 售 给 客 户, 公 司 镀 膜 加 工 和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的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3,236.32 万 元 19,921.23 万 元 59,316.99 万 元 和 26,322.51 万 元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三 ) 毛 利 及 利 润 来 源 分 析 之 3 分 产 品 毛 利 率 分 析 4 销 售 区 域 分 布 情 况 金 额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1-1-105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江 苏 省 18,635.53 70.65 38,532.93 64.86 17,772.65 89.21 4,865.38 93.68 山 东 省 692.97 2.63 2,945.64 4.96 136.68 0.69 - -

浙 江 省 3,023.82 11.46 3,780.80 6.36 1,042.77 5.23 10.66 0.21 上 海 2,292.88 8.69 1,633.83 2.75 506.19 2.54 25.85 0.50 河 北 7.34 0.03 425.65 0.72 284.57 1.43 163.64 3.15 湖 北 485.35 1.84 - - - - - - 国 内 其 他 地 区 81.44 0.31 37.38 0.06 - - - - 亚 洲 592.02 2.24 170.76 0.29 54.86 0.28 - - 美 洲 567.62 2.15 10,589.73 17.83 113.00 0.57 128.31 2.47 欧 洲 - - 1,291.47 2.17 10.50 0.05 - - 合 计 26,378.96 100.00 59,408.20 100.00 19,921.23 100.00 5,193.83 100.00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用 于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服 务 于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江 苏 地 区 是 中 国 光 伏 产 业 基 地, 且 公 司 位 于 江 苏 境 内, 因 此 江 苏 地 区 在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的 地 区 分 布 中 占 比 较 大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无 锡 尚 德 阿 特 斯 韩 华 新 能 源 等 均 位 于 江 苏 境 内 5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销 售 金 额 及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排 名 2011 年 1-6 月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无 锡 尚 德 10,679.25 40.40% 2 韩 华 新 能 源 4,232.01 16.01% 3 浙 江 正 泰 3,388.49 12.82% 4 阿 特 斯 2,895.40 10.95% 5 浙 江 索 日 1,247.45 4.72% 合 计 22,442.60 84.90% 排 名 2010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无 锡 尚 德 16,532.19 27.78% 2 INABATA 公 司 13,183.86 22.15% 3 韩 华 新 能 源 11,673.92 19.61% 4 阿 特 斯 9,261.01 15.56% 5 东 营 光 伏 2,917.61 4.90% 合 计 53,568.59 90.00% 排 名 1-1-106 2009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无 锡 尚 德 13,315.58 66.73% 2 韩 华 新 能 源 3,709.72 18.59% 3 阿 特 斯 645.92 3.24% 4 中 电 电 气 530.77 2.66% 5 浙 江 索 日 413.96 2.07% 合 计 18,615.95 93.29% 排 名 2008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无 锡 尚 德 2,889.38 55.62% 2 阿 特 斯 2,108.62 40.59% 3 MSK CORPORATION 128.31 2.47% 4 南 京 格 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6.07 0.50% 5 中 电 电 气 25.85 0.50% 合 计 5,178.23 99.68% 报 告 期 内, 前 5 名 客 户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9.68% 93.29% 90.00% 和 84.90%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以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中 占 有 权 益 (1)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原 因 公 司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原 因 与 公 司 产 品 属 于 太 阳 能 电 池 生 产 用 辅 助 材 料 及 光 伏 行 业 本 身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特 点 有 关 : A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供 应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而 知 名 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数 量 有 限, 导 致 公 司 的 客 户 数 量 不 会 很 多 因 此, 在 产 能 产 量 一 定 的 情 况 下,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只 能 集 中 满 足 较 少 量 优 质 客 户 的 需 求 B 目 前 国 内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高, 作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要 发 展 壮 大, 只 能 在 主 要 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中 开 拓 市 场 2009 年, 无 锡 尚 德 天 合 光 能 韩 华 新 能 源 阿 特 斯 等 8 家 企 业 合 计 占 据 国 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出 货 量 77.47% 的 市 场 份 额, 若 缺 少 上 述 主 流 客 户,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将 缺 少 发 展 的 基 石 C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作 为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生 产 用 辅 助 材 料,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出 1-1-107

于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供 货 效 率 等 方 面 的 考 虑, 一 般 会 选 择 少 量 供 应 商 作 为 其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伙 伴, 在 资 源 相 对 有 限 的 情 况 下,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厂 家 只 能 选 择 有 限 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进 行 深 度 合 作 报 告 期 内, 无 锡 尚 德 一 直 为 公 司 第 一 大 客 户 正 是 充 分 体 现 了 其 与 本 公 司 之 间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当 然, 随 着 公 司 客 户 的 不 断 拓 展, 产 能 产 量 的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也 在 加 强 与 其 他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合 作, 无 锡 尚 德 在 公 司 销 售 中 的 比 例 正 逐 步 下 降 针 对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问 题, 公 司 加 大 营 销 力 度, 积 极 开 拓 市 场, 增 加 新 客 户, 同 时 大 力 挖 掘 现 有 中 小 客 户 潜 力, 增 加 对 中 小 客 户 的 销 售, 以 降 低 大 客 户 特 别 是 无 锡 尚 德 在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中 的 比 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客 户 开 拓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主 要 客 户 名 称 无 锡 尚 德 阿 特 斯 天 合 光 能 韩 华 新 能 源 浙 江 正 泰 武 汉 珈 伟 上 海 正 泰 江 阴 浚 鑫 东 营 光 伏 广 东 五 星 晶 科 能 源 欧 贝 黎 上 海 索 朗 浙 江 索 日 上 海 稻 田 INABATA 日 本 黑 田 (SHARP) 江 阴 润 达 上 海 晶 澳 无 锡 尚 品 江 阴 海 润 江 西 瑞 晶 交 大 泰 阳 台 湾 寰 宇 等 无 锡 尚 德 阿 特 斯 中 电 电 气 天 威 英 利 韩 华 新 能 源 浙 江 正 泰 天 合 光 能 塞 维 LDK 江 阴 浚 鑫 东 营 光 伏 广 东 五 星 欧 贝 黎 上 海 索 朗 浙 江 索 日 浙 江 旭 辉 靖 江 星 光 金 太 阳 晶 科 能 源 INABATA (EVERGREEN) MSK 日 本 黑 田 (SHARP) 等 无 锡 尚 德 阿 特 斯 中 电 电 气 天 威 英 利 韩 华 新 能 源 浙 江 正 泰 天 合 光 能 东 营 光 伏 江 苏 辉 伦 江 苏 中 德 欧 贝 黎 INABATA (EVERGREEN) 索 阳 新 能 源 浙 江 索 日 韩 国 ISL MSK CONTRAK 2008 年 无 锡 尚 德 阿 特 斯 中 电 电 气 杉 杉 尤 利 卡 南 京 格 海 MSK 截 至 2010 年 末, 在 公 司 的 客 户 中, 无 锡 尚 德 SHARP( 代 理 商 日 本 黑 田 ) 天 合 光 能 天 威 英 利 阿 特 斯 和 韩 华 新 能 源 均 位 列 全 球 前 7 大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浙 江 正 泰 江 阴 俊 鑫 东 营 光 伏 晶 科 能 源 欧 贝 黎 等 发 展 势 头 较 好, 后 劲 较 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客 户 集 中 度 保 持 较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发 行 人 产 品 一 直 供 不 应 求, 产 能 扩 张 速 度 难 以 满 足 所 有 客 户 需 求 公 司 对 上 述 客 户 的 成 功 开 发 为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了 更 大 的 空 间, 不 会 因 目 前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而 对 少 数 客 户 产 生 重 大 依 赖 2010 年 发 行 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成 功 通 过 SHARP 的 产 品 测 试, 成 为 SHARP 的 合 格 供 应 商,SHARP 作 为 全 球 第 三 大 光 伏 厂 商, 其 供 应 商 准 入 体 系 严 格, 能 够 通 过 SHARP 的 产 品 测 试, 也 为 发 行 人 进 入 日 本 京 瓷 等 其 他 日 本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示 范 效 应 (2) 发 行 人 与 INABATA 和 EVERGREEN 无 关 联 关 系 的 说 明 1-1-108

INABATA 作 为 全 球 的 大 型 综 合 贸 易 商, 亚 玛 顿 通 过 销 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给 INABATA, 由 INABATA 再 对 外 销 售 根 据 INABATA 的 订 单 显 示,INABATA 主 要 将 发 行 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销 售 给 美 国 EVERGREEN A INABATA 公 司 INABATA 全 称 为 日 本 稻 田 产 业 株 式 会 社, 成 立 于 1890 年, 实 收 资 本 为 93.64 亿 日 元, 主 要 从 事 机 器 设 备 药 品 化 学 品 合 成 树 脂 建 筑 材 料 电 子 产 品 和 食 品 的 国 际 贸 易 业 务 INABATA 现 有 员 工 3,740 人, 总 部 位 于 大 阪 和 东 京, 业 务 遍 布 亚 洲 欧 洲 和 美 洲 INABATA 在 大 阪 证 券 交 易 市 场 和 东 京 证 券 交 易 市 场 上 市 保 荐 机 构 通 过 查 阅 INABATA 公 司 网 站 投 资 者 专 栏 公 开 资 料, 其 截 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 股 权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 英 文 ) 公 司 名 称 ( 中 文 )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比 例 (1,000 股 ) (%) Sumitomo Chemical Co., Ltd. 住 友 化 学 13,836 21.3 Japan Trustee Services Bank, Ltd. 日 本 信 托 服 务 银 行 3,549 5.5 JP Morgan Chase Bank 385093 摩 根 大 通 银 行 2,175 2.7 Trust & Custody Services Bank, Ltd. 资 产 管 理 信 托 银 行 1,736 2.7 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 日 本 Master Trust 信 托 银 行 1,716 2.6 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道 富 银 行 和 信 托 公 司 1,281 2.0 Mellon Bank 梅 隆 银 行 1,217 1.9 CBNY DFA Intl Small Cap Value Portfolio 纽 约 商 业 银 行 国 际 中 小 盘 投 资 组 合 1,158 1.8 Katsuo Inabata 胜 尾 稻 田 1,151 1.8 Mizuho Bank, Ltd. 瑞 穗 银 行 1,114 1.7 B EVERGREEN 公 司 EVERGREEN 为 美 国 第 二 大 晶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生 产 厂 商, 为 美 国 纳 斯 达 克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保 荐 机 构 通 过 查 阅 美 国 证 交 所 关 于 EVERGREEN 公 开 资 料 和 EVERGREEN 公 司 网 站, 截 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 其 股 权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 英 文 ) 公 司 名 称 ( 中 文 ) 持 股 数 量 持 股 比 例 1-1-109

( 股 ) (%) Vanguard Group, Inc. 先 锋 集 团 公 司 1,975,640 5.1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US) 道 富 环 球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624,966 1.6 Shin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新 光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482,500 1.3 Northern Trust Investments, N.A. 北 方 信 托 投 资 444,137 1.2 OCI Company Ltd. OCI 公 司 ( 韩 国 多 晶 硅 生 产 商 ) 436,060 1.1 California Public Employees' Retirement System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公 务 员 退 休 基 金 253,169 0.7 Northern Trust Global Investments 北 方 信 托 全 球 投 资 177,643 0.5 TIAA-CREF 美 国 教 师 退 休 基 金 169,630 0.4 KBC Group NV 比 利 时 联 合 金 融 集 团 167,666 0.4 Brightfield Capital Management, L.L.C. Brightfield 资 本 管 理 公 司 164,946 0.4 C INABATA 和 EVERGREEN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无 关 联 关 系, 主 要 依 据 如 下 : a 通 过 查 阅 INABATA 公 司 网 站 关 于 投 资 者 专 栏 的 相 关 资 料, 发 行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未 持 有 INABATA 公 司 股 权 ; b 通 过 查 阅 EVERGREEN 公 司 网 站 资 料 和 美 国 证 监 会 网 站 公 开 披 露 信 息, 发 行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未 持 有 EVERGREEN 公 司 股 权 ; c 通 过 查 阅 发 行 人 工 商 登 记 资 料,INABATA 和 EVERGREEN 未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权 ; d 通 过 对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上 海 INABATA(INABATA 全 资 子 公 司 ) 进 行 访 谈, 发 行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与 INABATA 和 EVERGREEN 无 关 联 关 系 ; e INABATA 和 EVERGREEN 均 为 历 史 悠 久 的 大 型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透 明 综 上, 发 行 人 与 INABATA 和 EVERGREEN 无 关 联 关 系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能 源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2011 年 1-6 月 1-1-110

期 间 下 : 玻 璃 玻 璃 玻 璃 玻 璃 数 量 ( 万 吨 )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项 目 采 购 量 金 额 ( 元 ) 单 价 原 片 玻 璃 (m 2 ) 2,023,475.90 70,310,867.54 34.75 钢 化 玻 璃 (m 2 ) 401,124.56 19,406,716.73 48.38 纳 米 原 材 料 (Kg) 162,400.00 2,996,538.31 18.45 2010 年 度 项 目 采 购 量 金 额 ( 元 ) 单 价 原 片 玻 璃 (m 2 ) 5,426,329.01 182,624,298.63 33.66 钢 化 玻 璃 (m 2 ) 322,258.54 14,177,798.21 44.00 纳 米 原 材 料 (Kg) 407,908.35 6,501,784.39 15.94 2009 年 度 项 目 采 购 量 金 额 ( 元 ) 单 价 原 片 玻 璃 (m 2 ) 2,219,375.41 63,996,713.59 28.84 钢 化 玻 璃 (m 2 ) 110,643.84 4,852,983.17 43.86 纳 米 原 材 料 (Kg) 155,780.00 2,297,415.93 14.75 2008 年 度 项 目 采 购 量 金 额 ( 元 ) 单 价 原 片 玻 璃 (m 2 ) 622,105.66 25,544,303.78 41.06 钢 化 玻 璃 (m 2 ) 4,141.67 308,842.51 74.57 纳 米 原 材 料 (Kg) 25,242.00 993,458.11 39.36 注 : 玻 璃 单 价 计 量 单 位 为 元 /m 2 ; 纳 米 材 料 单 价 计 量 单 位 为 元 /Kg 2 主 要 能 源 供 应 情 况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的 主 要 能 源 为 水 和 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水 和 电 的 消 耗 情 况 如 工 业 水 自 来 水 电 费 金 额 单 价 数 量 金 额 单 价 数 量 金 额 ( 万 元 ) ( 元 / 吨 ) ( 万 吨 ) ( 万 元 ) ( 元 / 吨 ) ( 万 度 ) ( 万 元 ) 1-1-111 单 价 ( 元 / 度 ) 2008 年 0.40 0.34 0.85 1.62 4.67 2.89 295.51 207.04 0.70 2009 年 6.29 5.34 0.85 4.37 12.28 2.81 1,167.46 774.16 0.66 2010 年 9.20 7.81 0.85 2.71 8.99 3.32 3,393.32 2,011.03 0.59 2011 年 1-6 月 3.67 3.12 0.85 0.78 2.67 3.42 2,082.59 1,356.77 0.65 3 主 要 原 材 料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例 (1)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直 接 材 料 7,790.63 82.59 19,532.21 83.57 5,348.37 75.52 585.8 78.75 其 中 : 玻 璃 7,637.99 80.98 19,104.49 81.74 5,069.10 71.58 508.39 68.34 纳 米 材 料 51.29 0.54 281.13 1.20 42.99 0.61 15.46 2.08 其 他 材 料 101.36 1.07 146.59 0.63 236.28 3.34 61.95 8.33 直 接 人 工 413.41 4.38 948.5 4.06 449.71 6.35 63.7 8.56 制 造 费 用 1,228.41 13.02 2,891.95 12.37 1,284.12 18.13 94.41 12.69 合 计 9,432.46 100.00 23,372.65 100.00 7,082.20 100.00 743.91 100.00 镀 膜 玻 璃 主 要 由 公 司 自 行 采 购 超 白 原 片 玻 璃 或 钢 化 玻 璃 进 行 加 工 涂 镀 减 反 膜 后 销 售 给 客 户, 因 此 玻 璃 在 镀 膜 玻 璃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中 占 比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玻 璃 原 材 料 占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比 重 分 别 为 68.34% 71.58% 81.74% 和 80.98% 玻 璃 原 材 料 占 成 本 构 成 比 例 总 体 上 呈 上 升 趋 势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较 快, 规 模 效 应 显 现, 因 此 制 造 费 用 和 直 接 人 工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下 降 (2)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占 镀 膜 加 工 成 本 的 比 例 如 下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直 接 材 料 673.48 24.13 900.05 34.53 381.40 35.43 576.59 50.08 其 中 : 玻 璃 9.19 0.33 32.50 1.25 175.62 16.31 341.86 29.69 纳 米 材 料 240.85 8.63 534.68 20.51 101.95 9.47 67.93 5.90 其 他 材 料 423.44 15.17 332.88 12.77 103.83 9.65 166.80 14.49 直 接 人 工 1,007.39 36.09 1,060.98 40.70 321.19 29.84 248.32 21.57 制 造 费 用 1,110.63 39.79 645.63 24.77 373.84 34.73 326.37 28.35 合 计 2,791.51 100.00 2,606.67 100.00 1,076.44 100.00 1,151.28 100.00 镀 膜 加 工 主 要 是 由 供 应 商 提 供 超 白 玻 璃, 委 托 公 司 加 工 成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故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成 本 主 要 由 纳 米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和 制 造 费 用 等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镀 膜 加 工 成 本 构 成 中 玻 璃 材 料 成 本 占 比 逐 年 大 幅 下 降, 分 别 为 29.69% 16.31% 1.25% 和 0.33%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中 的 玻 璃 原 材 料 主 要 是 玻 璃 补 片,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玻 璃 破 损, 导 致 公 司 需 采 取 自 行 采 购 钢 化 玻 1-1-112

璃 进 行 补 片 的 措 施, 以 达 到 客 户 原 先 委 托 加 工 的 产 品 数 量 2008 年, 玻 璃 成 本 占 比 最 高, 主 要 是 因 为 2008 年 公 司 对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技 术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对 利 用 新 的 纳 米 材 料 进 行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和 加 工 进 行 了 较 长 时 间 的 生 产 调 试, 调 试 过 程 中 产 生 了 较 多 的 玻 璃 损 耗 2009 年 以 来, 公 司 镀 膜 加 工 工 艺 和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技 术 不 断 完 善, 玻 璃 成 本 占 比 也 降 到 2010 年 的 1.25%,2011 年 上 半 年 的 0.33%,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工 艺 水 平 已 较 为 完 善 玻 璃 成 本 占 比 的 不 断 降 低 也 使 其 他 成 本 如 直 接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和 纳 米 材 料 等 成 本 占 比 不 断 上 升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红 梅 厂 区 的 专 用 于 镀 膜 加 工 的 生 产 线 于 3 月 份 搬 迁 改 造, 发 行 人 从 二 季 度 开 始 使 用 新 建 成 投 产 的 生 产 线 设 备 进 行 镀 膜 加 工, 账 面 成 本 相 对 较 高, 所 以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镀 膜 加 工 成 本 构 成 中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以 及 绝 对 金 额 都 上 升 4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2011 年 1-6 月 客 户 名 称 采 购 额 ( 万 元 ) 占 比 (%) 1 信 义 4,719.70 52.61 2 河 南 安 彩 高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38.73 9.35 3 南 京 远 鸿 特 种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677.88 7.56 4 东 莞 南 玻 太 阳 能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567.65 6.33 5 陕 西 拓 日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12.86 4.60 合 计 7,216.82 80.45 序 号 2010 年 客 户 名 称 采 购 额 ( 万 元 ) 占 比 (%) 1 信 义 9,059.32 44.56 2 河 南 安 彩 高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103.11 20.18 3 东 莞 南 玻 太 阳 能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2,100.24 10.33 4 南 京 远 鸿 特 种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1,087.72 5.35 5 中 航 三 鑫 太 阳 能 光 电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645.14 3.17 合 计 16,995.53 83.60 序 号 2009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采 购 额 ( 万 元 ) 占 比 (%) 1 信 义 3,207.37 45.08 2 东 莞 南 坡 太 阳 能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2,175.34 30.58 3 杭 州 亚 玛 顿 光 电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400.05 5.62 1-1-113

4 秦 皇 岛 奥 格 玻 璃 154.83 2.18 5 常 州 丰 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07.58 1.51 合 计 6,045.17 84.97 2008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采 购 额 ( 万 元 ) 占 比 (%) 1 信 义 1,416.66 52.77 2 浙 江 和 合 压 延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200.37 7.46 3 河 南 思 可 达 新 型 能 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59.30 5.93 4 常 州 蓝 润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85.22 3.17 5 秦 皇 岛 凯 华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76.92 2.87 合 计 1,938.47 72.21 上 述 供 应 商 中, 杭 州 亚 玛 顿 为 发 行 人 曾 经 的 关 联 方,2009 年 9 月, 亚 玛 顿 科 技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杭 州 亚 玛 顿 40% 股 权 转 让 后, 杭 州 亚 玛 顿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主 要 关 联 方 和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公 司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中 占 有 权 益 ( 六 ) 安 全 生 产 及 污 染 治 理 情 况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不 属 于 高 危 险 重 污 染 行 业 自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没 有 因 为 安 全 生 产 和 环 境 保 护 原 因 而 受 到 相 关 部 门 处 罚, 公 司 的 劳 动 安 全 和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均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1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公 司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各 项 安 全 法 规 制 度 和 标 准, 以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保 护 职 工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与 健 康, 保 证 生 产 的 正 常 进 行, 防 止 事 故 的 发 生 公 司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积 极 引 进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积 极 实 施 安 全 卫 生 预 评 价 工 作,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 即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中 安 全 设 施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 规 定, 以 预 防 为 主, 做 好 劳 动 保 护, 坚 持 安 全 监 测 监 控 2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不 属 于 重 污 染 行 业, 不 存 在 高 危 险 重 污 染 的 情 况 公 司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噪 音 固 体 废 弃 物 和 少 量 玻 璃 清 洗 形 成 的 废 水, 其 1-1-114

他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公 司 主 要 污 染 物 处 理 情 况 如 下 : (1) 废 水 : 厂 区 内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雨 水 就 近 排 入 丁 塘 河 ;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员 工 日 常 生 活 污 水, 汇 入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进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2) 固 体 废 弃 物 :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 玻 璃 边 角 料 及 玻 璃 屑 由 供 货 商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固 废 处 理 处 置 率 100%,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不 直 接 对 外 排 放 (3) 噪 声 : 公 司 聘 请 了 专 业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厂 区 噪 声 防 治 方 案 设 计, 合 理 布 局 厂 区 各 功 能 用 房 位 置, 噪 声 源 安 置 在 室 内,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对 强 噪 声 源 采 用 弹 性 基 础 局 部 消 音 等 降 噪 措 施, 充 分 利 用 塑 钢 玻 璃 窗 车 间 墙 体 及 建 筑 物 隔 声 (4) 强 化 绿 化 措 施, 设 置 开 放 式 公 共 绿 地, 提 供 公 共 办 公 的 休 息 和 活 动 空 间, 降 低 环 境 温 度, 增 加 湿 度, 改 善 区 内 小 气 候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环 保 费 用 支 出 ( 污 水 处 理 费 工 资 及 环 保 设 施 折 旧 费 等 ) 分 别 为 5.41 万 元 17.02 万 元 51.61 万 元 和 18.43 万 元 2007 年 发 行 人 环 保 设 备 投 入 13.64 万 元,2010 年 发 行 人 环 保 设 备 投 入 24.27 万 元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证 明, 证 明 最 近 三 年 内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符 合 国 家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规 定, 未 有 因 违 反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而 被 处 罚 的 情 形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产 项 目 的 环 评 已 经 完 成, 并 取 得 了 常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环 保 批 复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 出 具 苏 环 函 [2010]474 号 关 于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环 保 核 查 情 况 的 函, 证 明 公 司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部 关 于 对 申 请 上 市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核 查 的 有 关 要 求, 通 过 上 市 环 保 核 查 五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一 ) 固 定 资 产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和 机 器 设 备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原 值 为 17,372.67 万 元, 账 面 净 值 为 15,511.33 万 元,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1-1-115

类 别 账 面 原 值 ( 万 元 ) 累 计 折 旧 ( 万 元 ) 账 面 净 值 ( 万 元 )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7,060.49 402.20 6,658.29 94.30% 机 器 设 备 8,979.30 926.71 8,052.60 89.68% 电 子 及 其 他 设 备 561.26 214.55 346.72 61.77% 运 输 设 备 600.44 250.40 350.05 58.30% 专 用 设 备 171.16 67.49 103.67 60.60% 合 计 17,372.67 1,861.35 15,511.33 89.29% 注 : 成 新 率 采 用 账 面 价 值 与 账 面 原 值 的 比 值 计 算 ( 二 ) 生 产 设 备 公 司 独 立 拥 有 研 发 和 生 产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所 需 的 科 研 和 生 产 设 备,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主 要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原 值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成 新 率 全 自 动 清 洗 机 1 50 32.58 65.16% 光 谱 椭 偏 仪 1 42 25.71 61.21% 激 光 划 片 机 1 9.5 6.79 71.47% 玻 璃 清 洗 机 2 20.85 16.4 78.66% 玻 璃 生 产 一 线 1 929.99 731.21 78.63% 一 线 直 角 转 片 台 3 10.26 8.47 82.55% 一 线 镀 膜 烘 道 线 1 29.91 24.7 82.58% 一 线 配 冷 却 风 栅 1 9.83 8.27 84.13% 玻 璃 生 产 一 线 配 机 器 人 1 20.75 17.63 84.96% 激 光 打 标 机 1 5.98 4.75 79.43% 玻 璃 清 洗 机 1 10.6 8.5 80.19% 太 阳 电 池 层 压 机 1 10.26 8.39 81.77% 激 光 打 标 机 1 8.97 7.4 82.50% 玻 璃 生 产 二 线 1 931.26 776.44 83.38% 二 线 冷 却 风 栅 1 9.83 8.35 84.94% 玻 璃 生 产 二 线 配 机 器 人 2 41.5 35.26 84.96% 风 冷 模 块 机 组 3 17.09 14.25 83.38% 双 边 直 线 园 边 机 1 7.89 6.64 84.16% 双 边 直 线 园 边 机 2 20.83 17.53 84.16% 双 边 直 线 圆 边 机 1 8.58 7.29 84.97% 玻 璃 生 产 三 线 1 856.56 734.5 85.75% 车 间 水 系 统 1 18.25 14.78 80.99% 生 产 四 线 1 440.15 384.4 87.33% 四 线 磨 边 机 1 1 20.51 18.4 89.71% 四 线 磨 边 机 2 1 27.35 24.54 89.73% 四 线 清 洗 机 1 12.82 11.5 89.70% 生 产 五 线 1 120.17 104.95 87.33% 全 自 动 玻 璃 上 片 台 1 8.55 7.67 89.71% 1-1-116

变 电 设 备 1 690.42 581.11 84.17% 变 电 设 备 增 容 1 268.83 266.3 99.06% 清 洗 烘 烤 机 1 9.35 8.46 90.48% 真 空 滚 筒 过 滤 机 1 24.27 22.16 91.31% 测 试 电 站 1 16.43 15.39 93.67% 0 号 生 产 线 1 559.49 518.82 92.73% 三 线 机 器 人 1 20.2 17.64 87.33% 四 线 机 器 人 1 20.2 17.64 87.33% 二 线 激 光 打 标 机 2 8.21 7.75 94.40% 二 期 生 产 一 线 1 598.42 574.74 96.04% 二 期 生 产 二 线 1 544.98 523.41 96.04% 二 期 生 产 三 线 1 546.06 524.45 96.04% 2 期 1-3 线 镀 膜 机 6 52.1 50.04 96.05% 二 期 生 产 四 线 1 570.23 556.69 97.63% 二 期 生 产 五 线 1 578.08 564.35 97.62% 二 期 生 产 六 线 1 589.83 575.82 97.62% 0# 线 自 制 镀 膜 机 2 17.37 16.95 97.58% 二 期 空 压 机 房 设 备 1 38.39 37.47 97.60% ( 三 ) 房 屋 建 筑 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房 产 证 编 号 房 屋 位 置 建 筑 面 积 (m 2 ) 取 得 方 式 他 项 权 利 常 房 权 证 字 第 00446481 号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34,932.87 自 建 抵 押 常 房 权 证 字 第 00486158 号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41.82 41.82 503.36 自 建 无 常 房 权 证 字 第 00486166 号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26,686.57 自 建 无 序 号 ( 四 ) 无 形 资 产 1 土 地 使 用 权 (1)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土 地 证 编 号 地 址 面 积 类 型 他 项 权 利 1 常 国 用 (2010) 第 变 0429824 号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56,581m 2 2 常 国 用 (2010) 第 变 0412204 号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41,216m 2 出 让 出 让 抵 押 抵 押 3 常 国 用 (2011) 第 变 0476238 号 青 龙 西 路 北 侧, 丁 塘 河 西 路 西 侧 58,840 m 2 出 让 无 1-1-117

(2) 发 行 人 正 在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情 况 2011 年 1 月 18 日, 常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发 布 常 州 市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公 告, 拟 将 位 于 青 龙 西 路 西 侧 丁 塘 河 西 路 西 侧 面 积 为 58,840 平 方 米 的 工 业 用 地 和 地 上 房 屋 建 筑 物 进 行 公 开 出 让 发 行 人 申 请 参 与 竞 买, 并 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 向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支 付 保 证 金 人 民 币 1,500 万 元 并 取 得 了 常 州 市 土 地 交 易 中 心 出 具 的 收 据 2011 年 2 月 18 日, 发 行 人 以 人 民 币 4,870 万 元 竞 得 上 述 土 地 和 房 屋 建 筑 物, 并 与 常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署 挂 牌 出 让 成 交 确 认 书 2011 年 2 月 25 日, 常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与 发 行 人 就 上 述 土 地 出 让 事 项 签 订 了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2011 年 3 月 1 日, 发 行 人 向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支 付 人 民 币 3,370 万 元, 合 计 支 付 人 民 币 4,870 万 元 取 得 该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发 行 人 拟 主 要 用 于 建 设 TCO 生 产 线, 用 于 生 产 TCO 导 电 玻 璃 截 至 2011 年 8 月 11 日, 已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 常 国 用 (2011) 第 变 0476238 号 ), 相 关 房 产 证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2 商 标 (1) 拥 有 的 商 标 公 司 拥 有 的 商 标 情 况 如 下 : 商 标 名 称 使 用 商 品 商 标 证 号 或 申 请 号 授 权 情 况 有 效 期 他 项 权 利 第 9 类 5104132 已 授 权 2008.12.21-2018.12.20 无 第 9 类 5104134 已 授 权 2008.12.21-2018.12.20 无 第 11 类 4426398 已 授 权 2007.07.28-2017.07.27 无 第 11 类 4426397 已 授 权 2007.09.07-2017.09.06 无 第 19 类 5104133 已 授 权 2009.06.14-2019.06.13 无 第 19 类 5104131 已 授 权 2009.09.29-2019.09.28 无 第 19 类 7610777 已 授 权 2011.1.28-2021.1.27 无 1-1-118

第 9 类 7610849 已 授 权 2011.05.07-2021.05.06 无 (2)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公 司 有 2 项 注 册 申 请 已 获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受 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商 标 名 称 类 别 申 请 号 授 权 情 况 申 请 日 期 第 9 类 7610863 已 受 理 2009-08-11 第 19 类 7610794 已 受 理 2009-08-11 3 专 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2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8 项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拥 有 的 专 利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专 利 类 型 授 权 情 况 备 注 1 太 阳 能 光 电 效 应 玻 璃 ZL200610037956.4 发 明 专 利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受 让 自 亚 玛 顿 科 技 2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ZL200710024707.6 发 明 专 利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受 让 自 亚 玛 顿 科 技 3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ZL200720040105.5 实 用 新 型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受 让 自 亚 玛 顿 科 技 4 陶 瓷 基 片 非 晶 硅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ZL200720040106.X 实 用 新 型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受 让 自 亚 玛 顿 科 技 5 陶 瓷 基 片 结 晶 硅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ZL200720040107.4 实 用 新 型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受 让 自 亚 玛 顿 科 技 6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ZL200820038215.2 实 用 新 型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自 主 研 发 7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双 面 镀 减 反 射 涂 层 的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201020278470.1 实 用 新 型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自 主 研 发 8 具 有 双 层 减 反 射 涂 层 的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玻 璃 201020278513.6 实 用 新 型 9 具 有 减 反 射 涂 层 的 薄 膜 201020278502.8 实 用 新 型 1-1-119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自 主 研 发 自 主 研 发

太 阳 能 电 池 用 透 明 导 电 基 板 玻 璃 10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镀 减 反 射 涂 层 的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201020278484.3 实 用 新 型 已 颁 发 专 利 证 书 自 主 研 发 注 : 以 上 专 利 均 未 设 定 任 何 他 项 权 利 ( 五 ) 资 产 许 可 使 用 情 况 1 发 行 人 许 可 他 人 使 用 其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不 存 在 本 公 司 许 可 他 人 使 用 资 产 的 情 况 2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使 用 他 人 房 产 情 况 因 公 司 已 经 于 2011 年 3 月 将 位 于 红 梅 厂 区 的 5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搬 迁 至 青 龙 厂 区 二 期 厂 房,2011 年 4 月 1 日 起, 公 司 不 再 租 赁 控 股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厂 房, 亦 不 存 在 其 他 他 人 许 可 本 公 司 使 用 资 产 的 情 况 六 特 许 经 营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无 特 许 经 营 权 七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技 术 及 研 发 ( 一 ) 核 心 技 术 围 绕 主 要 产 品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公 司 拥 有 的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专 利 技 术 和 多 项 非 专 利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 1 减 反 膜 镀 膜 材 料 可 控 制 备 技 术 本 公 司 拥 有 减 反 射 膜 镀 膜 材 料 ( 纳 米 材 料 ) 可 控 复 配 技 术 公 司 通 过 自 有 非 专 利 技 术, 可 规 模 化 制 备 在 10-100 nm 之 间 不 同 粒 径 的 粒 度 均 一 的 折 射 率 可 调 的 氧 化 物 纳 米 颗 粒, 并 形 成 含 量 在 5%-35% 之 间 的 稳 定 溶 胶 体 系, 通 过 添 加 适 量 的 有 机 改 性 材 料 可 提 高 薄 膜 的 成 膜 质 量 和 耐 久 性, 并 可 实 现 类 荷 叶 表 面 的 易 清 洁 效 果 2 大 面 积 快 速 热 喷 涂 纳 米 镀 膜 设 备 的 研 制 和 改 进 能 力 由 于 镀 膜 技 术 的 特 殊 性, 镀 膜 工 艺 主 要 通 过 设 备 来 实 现, 公 司 拥 有 领 先 的 高 效 减 反 射 膜 镀 膜 设 备 的 研 制 和 改 进 能 力 镀 膜 设 备 及 工 艺 的 研 发 涉 及 薄 膜 技 术 1-1-120

薄 膜 光 学 在 线 测 量 技 术 等 离 子 体 加 工 技 术 以 及 机 电 一 体 化 等 多 学 科 交 叉 和 综 合 集 成, 技 术 难 度 大 3 采 用 热 喷 涂 法 在 光 伏 玻 璃 上 制 备 大 面 积 均 匀 减 反 射 膜 公 司 对 热 喷 涂 工 艺 中 雾 化 压 力 喷 雾 速 度 喷 头 分 布 玻 璃 基 片 温 度 保 温 时 间 等 因 素 对 薄 膜 化 学 厚 度 及 均 匀 度 光 谱 学 特 性 及 可 见 光 透 过 率 孔 隙 率 及 孔 隙 分 布 表 面 接 触 角 和 硬 度 等 薄 膜 特 性 影 响 规 律 进 行 一 系 列 的 研 究 探 索 及 生 产 试 验, 形 成 了 最 佳 化 的 薄 膜 沉 积 工 艺 4 镀 有 减 反 射 膜 的 光 伏 玻 璃 在 单 晶 硅 / 多 晶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中 的 应 用 技 术 公 司 将 镀 有 减 反 射 膜 的 光 伏 玻 璃 用 于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按 照 国 际 通 用 标 准 开 展 紫 外 老 化 实 验 盐 雾 实 验 热 循 环 实 验 高 温 高 湿 实 验 老 化 前 后 漆 膜 划 格 实 验 老 化 前 后 漆 膜 硬 度 实 验 等 例 行 测 试, 通 过 与 普 通 光 伏 玻 璃 封 装 后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对 比 试 验, 确 定 具 有 优 异 可 见 光 透 过 率 良 好 耐 候 性 长 期 易 清 洁 能 力 和 一 定 硬 度 的 最 优 化 材 料 体 系 和 生 产 工 艺 ( 二 ) 主 要 产 品 及 产 品 所 处 技 术 阶 段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属 自 主 研 发, 生 产 制 造 技 术 持 续 改 善, 能 够 满 足 不 同 客 户 需 求, 目 前 处 于 大 批 量 生 产 阶 段 ( 三 ) 研 究 开 发 情 况 1 研 发 机 构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机 制 公 司 设 有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开 展 新 产 品 研 制 开 发 新 技 术 和 新 工 艺 的 应 用 技 术 合 作 与 交 流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和 技 术 文 件 的 管 理 等 公 司 以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作 为 主 体, 配 备 了 相 对 齐 全 的 产 品 试 验 测 试 检 验 仪 器, 坚 持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以 科 研 为 动 力, 以 经 济 发 展 为 保 障, 走 产 学 研 结 合 高 技 术 发 展 之 路, 逐 步 形 成 科 研 生 产 经 营 的 良 性 循 环 跟 踪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领 域 的 前 沿 技 术, 通 过 自 主 开 发 和 引 进 消 化 国 外 技 术 及 高 校 研 究 成 果, 进 行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和 新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建 立 了 自 己 的 研 究 开 发 平 台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被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评 为 江 苏 省 高 透 光 率 光 伏 玻 璃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同 时 公 司 积 极 设 立 并 申 报 了 省 级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目 前 正 在 评 审 当 中 1-1-121

技 术 中 心 实 行 主 任 负 责 制, 任 命 主 任 副 主 任 各 一 名, 负 责 技 术 中 心 的 日 常 事 务, 下 设 研 究 室 技 术 交 流 部 以 及 市 场 开 发 部, 同 时 研 究 室 还 设 置 了 材 料 开 发 室 技 术 工 艺 研 究 室 生 产 设 备 研 究 室 以 及 产 品 检 测 中 心 等 部 门, 把 技 术 交 流 技 术 和 产 品 开 发 镀 膜 工 艺 优 化 生 产 设 备 改 进 更 新 中 试 验 证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的 检 测 分 析 质 量 管 理 节 能 降 耗 新 产 品 的 市 场 开 发 及 应 用 服 务 等 环 节 纳 入 同 一 体 系 完 成, 使 得 所 研 发 的 技 术 或 产 品 在 大 批 量 生 产 前 能 得 到 完 善, 以 适 应 规 模 生 产 的 需 求, 同 时 迅 速 推 向 市 场 专 业 技 术 委 员 会 为 技 术 中 心 的 技 术 咨 询 机 构, 由 国 内 科 技 界 同 行 相 关 企 业 和 研 究 院 所 知 名 专 家 学 者 及 依 托 单 位 技 术 骨 干 组 成, 负 责 审 议 中 心 研 究 开 发 工 作 计 划, 评 价 工 程 设 计 试 验 方 案, 提 供 技 术, 经 济 咨 询 和 市 场 信 息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机 构 设 置 具 体 如 下 : 技 术 中 心 专 业 技 术 委 员 会 中 心 主 任 中 心 副 主 任 市 场 开 发 部 研 究 室 技 术 交 流 部 材 料 开 发 室 工 艺 研 究 室 生 产 设 备 研 究 室 检 测 分 析 中 心 技 术 中 心 目 前 拥 有 研 发 人 员 23 人, 其 中 博 士 9 人, 技 术 人 员 涉 及 的 专 业 领 域 包 括 真 空 镀 膜 技 术 太 阳 能 电 池 加 工 技 术 显 示 器 件 微 波 技 术 等 离 子 体 加 工 技 术 机 电 一 体 化 等, 构 成 了 专 业 化 综 合 性 多 层 次 的 人 才 结 构 体 系 同 时, 技 术 中 心 实 行 开 放 式 管 理, 整 合 企 业 及 研 究 机 构 优 势, 吸 收 国 内 优 秀 技 术 专 家 及 市 场 开 发 专 家 参 加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及 光 伏 领 域 的 相 关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工 程 研 究 及 技 术 传 播 工 作, 另 外 公 司 还 聘 请 多 位 行 业 专 家 作 为 公 司 常 年 技 术 顾 问, 对 技 术 中 1-1-122

心 重 大 技 术 问 题 及 项 目 进 行 咨 询 公 司 拥 有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6 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2 研 发 费 用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是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的 活 力 源 泉, 公 司 建 立 了 研 发 费 用 积 累 发 展 机 制, 根 据 公 司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创 新 计 划, 每 年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用 于 研 究 开 发, 保 证 了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研 发 费 用 ( 万 元 ) 893.31 1,899.44 669.81 323.82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3.18% 3.20% 3.36% 6.23% 3 正 在 研 发 的 项 目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的 新 产 品 研 发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的 培 养, 公 司 依 靠 自 身 技 术 力 量, 与 中 科 院 广 州 能 源 所 上 海 交 大 太 阳 能 所 等 科 研 院 校 形 成 紧 密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关 系, 与 中 国 科 学 院 宁 波 所 联 合 组 建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不 断 研 究 新 工 艺 开 发 新 产 品, 以 适 应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生 产 技 术 不 断 向 节 能 环 保 经 济 高 效 方 向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当 前 正 在 从 事 的 研 发 项 目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正 在 研 发 的 项 目 研 发 的 主 要 内 容 进 展 情 况 拟 达 到 的 目 标 1 非 规 整 膜 系 双 层 高 效 减 反 射 镀 膜 利 用 超 薄 高 折 射 率 层 进 一 步 提 高 宽 光 谱 减 反 射 效 果, 实 现 减 反 射 中 心 波 长 调 控 已 经 完 成 中 试 ; 正 在 开 展 产 业 化 生 产 线 建 设 规 划 利 用 该 技 术 实 现 提 高 晶 体 硅 组 件 发 电 效 率 超 过 3% 2 高 性 能 氧 化 物 溶 胶 无 添 加 剂 高 浓 度 高 折 射 率 氧 化 物 溶 胶 的 规 模 化 稳 定 可 控 制 备, 为 公 司 提 供 可 靠 原 材 料 生 产 技 术 已 经 完 成 了 ZnO/TiO 2 /ZrO 2 /SnO 2 等 溶 胶 制 备 工 艺 中 试, 正 在 开 展 长 期 稳 定 性 研 究 稳 定 溶 胶 可 控 制 备 3 防 脱 碱 高 效 减 反 射 膜 技 术 通 过 分 析 原 材 料 成 分 及 改 变 镀 膜 技 术 细 节 提 高 在 高 温 髙 湿 高 低 温 循 环 等 耐 候 性 测 试 中 玻 璃 的 透 过 率, 降 低 脱 碱 速 率 完 成 了 技 术 方 案 及 小 样 制 作 标 准 耐 候 性 测 试 中 薄 膜 的 透 过 率 变 化 小 于 1%; 4 压 花 玻 璃 花 型 设 计 与 透 光 分 布 模 拟 研 究 玻 璃 花 型 与 其 相 应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转 换 效 率 之 间 的 关 系, 1-1-123 研 发 阶 段 进 一 步 提 高 组 件 发 电 效 率 超 过 0.5%;

优 化 玻 璃 性 能 5 高 效 减 反 射 光 伏 玻 璃 封 装 组 件 实 际 应 用 效 果 检 验 研 究 对 比 有 无 减 反 射 膜 镀 膜 封 装 的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在 实 际 应 用 过 程 中 发 电 情 况 随 环 境 变 化 的 规 律 研 发 阶 段 通 过 不 同 区 域 不 同 气 候 条 件 数 据 累 积, 优 化 实 际 使 用 效 果 6 新 型 FT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原 材 料 导 入 通 过 改 变 现 有 的 镀 膜 掺 杂 HF 材 料, 进 一 步 提 高 透 明 导 电 膜 成 膜 质 量 和 大 面 积 均 匀 性 已 经 完 成 了 三 种 新 型 掺 杂 剂 相 关 研 究 产 品 已 进 入 小 试 阶 段 开 发 高 性 能 FT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其 绒 度 超 过 30%, 大 面 积 电 阻 率 变 化 小 于 10% 7 高 性 能 AZO 磁 控 溅 射 靶 材 技 术 建 设 AZO 磁 控 溅 射 靶 材 中 试 生 产 线 及 工 艺 优 化 研 发 阶 段 建 成 生 产 高 纯 度 高 密 度 高 电 导 率 低 成 本 的 AZO 磁 控 溅 射 靶 材 中 试 生 产 线 8 AZ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基 板 生 产 线 设 计 与 工 艺 建 成 可 生 产 产 业 化 应 用 的 AZ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基 板 的 生 产 线 研 发 阶 段 AZ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基 板 的 光 电 特 性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四 )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和 持 续 开 发 能 力 为 了 促 进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提 高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本 公 司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保 障 技 术 创 新 的 实 施 : 1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依 据 市 场 需 求 制 定 研 究 开 发 课 题 公 司 每 年 都 围 绕 总 体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和 市 场 需 求, 确 定 新 产 品 研 发 计 划, 以 正 式 文 件 的 形 式 下 发 新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由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下 设 市 场 开 发 部 负 责 计 划 的 检 查 并 根 据 新 产 品 的 推 广 和 销 售 客 户 反 馈 意 见, 进 行 相 应 改 进 和 优 化 通 过 持 续 开 发 新 产 品, 满 足 了 不 断 变 化 的 市 场 需 求, 形 成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和 竞 争 优 势, 为 实 现 公 司 总 体 经 营 战 略 起 到 了 关 键 作 用 2 采 用 灵 活 的 研 发 方 式 公 司 在 不 断 提 升 自 主 研 发 水 平 的 同 时, 在 行 业 前 瞻 性 技 术 研 究 方 面, 公 司 与 包 括 与 中 科 院 广 州 能 源 所 中 科 院 宁 波 所 上 海 交 大 太 阳 能 所 等 国 内 一 流 科 研 机 构 广 泛 开 展 合 作 研 发, 建 立 起 了 具 有 特 色 的 产 学 研 联 合 开 发 模 式 产 学 研 合 作 的 战 略 目 的 在 于 嫁 接 科 研 院 校 技 术 资 源, 强 化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优 势 ; 嫁 接 科 研 院 校 人 才 资 源, 建 立 公 司 技 术 人 才 高 地 ; 嫁 接 科 研 院 校 学 科 资 源, 拓 宽 公 司 多 行 业 发 展 空 间 产 学 研 合 作 拓 展 了 研 究 团 队 的 外 延, 提 升 了 公 司 行 业 跨 越 的 速 度 ; 帮 助 公 司 把 握 住 了 前 沿 技 术 走 向, 推 动 了 技 术 领 先 战 略 的 实 施 ; 提 高 了 公 1-1-124

司 成 果 转 化 的 应 用 能 力, 支 撑 了 市 场 制 胜 策 略 ; 同 时 还 吸 引 了 创 新 人 才 流 入, 促 进 了 公 司 创 新 体 系 的 建 设, 成 功 培 育 了 一 批 技 术 带 头 人 3 实 行 激 励 政 策 公 司 在 研 发 活 动 中 引 入 竞 争 机 制 和 激 励 机 制, 激 发 研 发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创 新 的 积 极 性, 鼓 励 研 发 人 员 开 展 技 术 攻 关, 发 挥 个 人 专 业 特 长, 对 研 发 成 果 完 成 人 和 为 成 果 转 化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人 员 给 予 荣 誉 和 物 质 奖 励 ; 对 引 进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的 人 员, 根 据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带 来 的 效 益 情 况, 给 予 不 同 程 度 的 奖 励 ; 对 老 产 品 改 良 有 功 人 员 也 给 予 奖 励 4 研 发 费 用 的 投 入 公 司 始 终 坚 持 技 术 领 先 战 略, 持 续 保 持 科 研 费 用 的 投 入 力 度, 历 年 研 发 费 用 的 投 入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一 直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的 投 入 主 要 针 对 四 个 主 要 方 面 : 一 是 购 置 先 进 的 科 研 设 备 ; 二 是 对 前 沿 技 术 的 追 踪 消 化 和 产 业 化 论 证 ; 三 是 先 进 技 术 产 业 化 过 程 中 破 坏 性 试 验 投 入 和 材 料 消 耗 ; 四 是 与 技 术 研 发 相 关 的 人 员 和 项 目 管 理 成 本 正 是 由 于 不 断 加 大 的 研 发 投 入, 才 使 公 司 始 终 保 持 了 行 业 内 的 技 术 优 势, 巩 固 和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八 主 要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 一 )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国 内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处 于 发 展 之 中, 没 有 特 定 的 国 家 或 行 业 标 准 要 求, 下 游 太 阳 能 电 池 制 造 企 业 对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标 准 要 求 也 不 统 一, 都 有 各 自 的 企 业 标 准, 标 准 内 容 主 要 涉 及 透 光 率 测 定 耐 老 化 耐 酸 性 耐 碱 性 等 公 司 从 设 立 开 始 就 一 直 致 力 于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的 发 展 和 标 准 体 系 的 完 善, 已 通 过 ISO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ISO1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并 结 合 企 业 自 身 的 生 产 制 程 特 点, 制 订 了 严 格 的 企 业 执 行 标 准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Q/3204CRQ001-2007), 建 立 了 符 合 国 际 规 范 的 管 理 体 系, 得 到 了 客 户 的 广 泛 认 可 同 时, 公 司 的 产 品 已 通 过 了 SGS SPF 测 试, 用 于 韩 华 新 能 源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的 高 效 减 反 射 光 伏 玻 璃 产 品 (Coating Solar Glass:3.2mm Temepered) 通 过 了 TÜV Rheinland 的 认 证 ( 二 )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1-1-125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质 量 体 系 的 建 设, 下 设 质 量 部, 对 产 品 实 现 的 全 过 程 采 取 全 面 有 效 的 监 控 和 管 理, 从 原 料 进 厂 检 测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质 量 控 制 成 品 出 厂 检 验 以 及 售 后 服 务 等 四 个 主 要 环 节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并 引 入 了 ISO9001 国 际 质 量 标 准, 形 成 了 适 合 本 公 司 运 行 实 际 的 质 量 体 系, 为 每 项 工 作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程 序 文 件 作 业 规 范 作 业 指 导 书 等 规 范 行 为, 从 而 在 操 作 层 面 有 章 可 循 有 的 放 矢, 并 且 以 内 部 审 核 及 管 理 评 审 来 评 估 体 系 的 运 行 情 况, 保 证 其 持 续 改 进 1 采 购 环 节 的 质 量 控 制 进 货 检 验 员 按 要 求 对 采 购 部 提 交 的 进 货 物 资, 依 据 检 验 规 范 进 行 逐 项 检 验 或 验 证, 检 验 项 目 包 括 尺 寸 规 格 划 伤 结 石 油 污 裂 纹 线 条 压 痕 内 部 气 泡 断 面 缺 陷 爆 边 崩 边 夹 杂 物 等, 并 作 好 检 验 结 果 记 录 只 作 验 证 的 采 购 产 品, 由 仓 库 管 理 员 验 证 其 产 品 的 出 厂 合 格 证 质 量 证 明 书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以 及 外 观 或 包 装 质 量, 并 作 好 验 证 记 录 只 有 经 检 验 和 验 证 合 格 的 产 品, 仓 库 保 管 员 才 能 办 理 入 库 手 续, 准 予 发 放 使 用 当 生 产 急 需 而 又 来 不 及 检 验 和 验 证 时, 允 许 紧 急 放 行, 但 必 须 经 过 批 准, 作 好 标 识 和 记 录, 并 在 一 旦 发 现 问 题 时 有 可 靠 的 追 回 程 序 2 生 产 过 程 中 质 量 控 制 在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公 司 相 关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质 检 人 员 均 严 格 依 据 检 验 规 范 以 及 相 应 的 操 作 文 件 对 过 程 产 品 进 行 巡 检 和 过 程 检 验, 并 做 好 检 验 和 试 验 记 录 对 关 键 工 序 加 工 的 产 品, 除 正 常 的 检 验 外, 还 应 加 大 巡 检 的 频 次 在 产 品 的 监 视 和 测 量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不 合 格 品, 按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程 序 规 定 执 行 通 过 各 岗 位 的 严 格 要 求 和 既 定 的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公 司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各 个 环 节 均 能 进 行 比 较 完 善 的 质 量 控 制 3 成 品 出 厂 检 验 成 品 检 验 只 有 在 进 货 过 程 检 验 均 完 成, 结 果 满 足 规 定 要 求 后 才 能 进 行 成 品 检 验 员 应 按 产 品 标 准 对 成 品 的 规 格 尺 寸 针 孔 斑 点 暗 道 膜 面 划 伤 断 面 缺 陷 透 光 率 硬 度 以 及 附 着 力 等 质 量 特 性 进 行 逐 项 检 验 和 试 验, 并 做 好 产 品 检 测 报 告 在 成 品 检 验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不 合 格 品, 按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程 序 规 定 执 行 1-1-126

4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公 司 为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维 护 和 提 高 公 司 品 牌 声 誉, 建 立 了 一 整 套 较 为 完 善 的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通 过 与 客 户 进 行 访 谈 回 访 等 方 式 对 客 户 的 满 意 度 进 行 测 量, 建 立 详 细 的 客 户 档 案, 便 于 对 客 户 进 行 有 效 的 管 理, 并 能 及 时 了 解 客 户 的 需 求 等 各 种 信 息 ( 三 ) 产 品 质 量 纠 纷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严 格, 产 品 质 量 一 直 处 于 同 行 领 先 地 位 如 有 客 户 提 出 质 量 问 题, 公 司 相 关 业 务 人 员 及 时 到 现 场 了 解 情 况, 并 将 信 息 反 馈 至 公 司 公 司 营 销 部 将 会 同 质 检 生 产 技 术 等 相 关 部 门, 对 质 量 问 题 进 行 讨 论 分 析, 确 定 质 量 问 题 产 生 的 原 因, 拿 出 解 决 办 法 有 需 要 到 客 户 工 厂 处 理 的 质 量 问 题, 公 司 会 派 技 术 质 检 专 员 协 同 业 务 人 员 到 现 场 解 决 如 确 系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原 因 引 发 的 事 故, 公 司 可 以 退 赔 或 更 换 新 的 产 品, 直 至 客 户 满 意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未 出 现 过 重 大 产 品 质 量 纠 纷 1-1-127

一 同 业 竞 争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一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公 司 60% 的 股 份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林 金 锡 持 有 亚 玛 顿 科 技 80% 的 股 权, 林 金 汉 持 有 亚 玛 顿 科 技 20% 的 股 权 除 本 公 司 和 亚 玛 顿 科 技 外,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只 有 林 金 汉 持 有 70% 股 权 的 广 州 爱 先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技 术 的 研 发 以 及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2010 年 6 月, 公 司 完 成 对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商 标 和 专 利 的 收 购, 此 后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亚 玛 顿 科 技 除 了 出 租 红 梅 厂 区 的 厂 房 给 公 司 外, 目 前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2011 年 3 月 发 行 人 实 施 了 红 梅 厂 区 生 产 线 的 搬 迁 工 作, 从 2011 年 4 月 1 日 起, 发 行 人 和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不 存 在 厂 房 租 赁 的 关 联 交 易 广 州 爱 先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生 产 和 销 售 汽 车 工 业 涂 料,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二 )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保 障 公 司 的 利 益,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不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本 公 司 目 前 未 从 事 任 何 与 亚 玛 顿 业 务 范 围 相 同 相 似 或 构 成 实 质 竞 争 的 业 务, 亦 不 拥 有 任 何 从 事 与 亚 玛 顿 股 份 可 能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企 业 的 股 权 或 股 份, 或 在 任 何 与 亚 玛 顿 股 份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企 业 拥 有 任 何 利 益 ;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如 有 ) 将 来 亦 不 会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亚 玛 顿 股 份 相 竞 争 的 投 资 及 业 务 ; 如 出 现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导 致 亚 玛 顿 股 份 及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上 述 承 诺 在 本 公 司 作 为 亚 玛 顿 股 份 发 起 人 股 东 期 间 内 及 在 转 让 所 持 股 份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持 续 有 效, 并 且 不 可 变 更 或 者 撤 销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主 要 股 东 林 金 坤 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不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本 人 及 本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未 从 事 任 何 与 亚 玛 顿 业 务 范 围 相 同 相 似 或 构 成 实 质 竞 争 的 业 务, 亦 不 拥 有 1-1-128

任 何 从 事 与 亚 玛 顿 股 份 可 能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企 业 的 股 权 或 股 份, 或 在 任 何 与 亚 玛 顿 股 份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企 业 拥 有 任 何 利 益 ; 本 人 及 本 人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来 亦 不 会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亚 玛 顿 股 份 相 竞 争 的 投 资 及 业 务 ; 如 出 现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导 致 亚 玛 顿 股 份 及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情 况, 本 人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 上 述 承 诺 在 本 人 作 为 亚 玛 顿 股 份 发 起 人 股 东 期 间 内 及 在 转 让 所 持 股 份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持 续 有 效, 并 且 不 可 变 更 或 者 撤 销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相 关 规 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的 主 要 关 联 方 和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 一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亚 玛 顿 科 技,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参 股 公 司 序 号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1 广 州 爱 先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林 金 汉 先 生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三 ) 持 股 5% 以 上 主 要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序 号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1 常 高 新 风 投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2 林 金 坤 管 理 ( 除 金 融 证 券 ), 商 务 咨 询 1-1-129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先 生 林 金 汉 先 生 的 兄 长,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3 上 海 兴 联 林 金 坤 先 生 控 制 的 企 业 1 上 海 兴 联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8 月 19 日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0 万 元 住 所 :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平 城 路 788 号 54 幢 21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金 坤 经 营 范 围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形 象 策 划,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投 资 咨 询, 投 资

上 海 兴 联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坤 40 80% 2 王 啟 恒 10 20% ( 四 ) 公 司 控 股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公 司 无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参 股 公 司 ( 五 ) 其 他 关 联 自 然 人 公 司 的 其 他 关 联 自 然 人 包 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人 员 ( 六 )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的 企 业 序 号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1 常 州 新 区 爱 先 物 资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的 兄 长 林 金 锁 控 制 的 企 业 常 州 爱 先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成 立 时 间 :2000 年 8 月 3 日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0 万 元 住 所 :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汇 丰 一 村 10 幢 - 丁 -401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 金 锁 经 营 范 围 : 金 属 材 料 普 通 机 械 建 筑 材 料 装 饰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百 货 针 纺 织 品 木 材 的 销 售 常 州 爱 先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林 金 锁 45 90 2 徐 庆 安 5 10 ( 七 ) 曾 与 公 司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序 号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1 杭 州 龙 吟 控 股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曾 经 参 股 40% 的 企 业 1-1-130

2007 年 10 月 -2009 年 9 月 为 公 司 关 联 方 2 上 海 复 先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林 金 汉 先 生 曾 经 参 股 12% 的 企 业 2006 年 10 月 -2010 年 4 月 为 公 司 关 联 方 1 杭 州 龙 吟 基 本 情 况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10 月 29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住 所 : 富 阳 市 高 桥 镇 沈 家 坞 坑 东 82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永 清 经 营 范 围 : 光 电 玻 璃 制 造 和 销 售 ; 货 物 进 出 口 杭 州 龙 吟 由 杭 州 金 桥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共 同 以 货 币 出 资 成 立, 其 中 亚 玛 顿 科 技 出 资 400 万 元 2009 年 9 月, 亚 玛 顿 科 技 以 注 册 资 本 平 价 将 杭 州 龙 吟 4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杭 州 金 桥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2 上 海 复 先 基 本 情 况 成 立 时 间 :2006 年 10 月 30 日 注 册 资 本 :25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5 万 元 住 所 :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国 定 路 335 号 8006-25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富 生 经 营 范 围 : 纳 米 材 料 及 纳 米 涂 料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 建 筑 材 料 化 工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监 控 化 学 品 烟 花 爆 竹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防 腐 材 料 机 械 设 备 五 金 机 电 家 电 电 子 产 品 纺 织 品 服 装 服 饰 鞋 帽 美 发 用 品 的 销 售 ; 商 务 咨 询 ( 不 得 从 事 经 纪 ) 上 海 复 先 由 自 然 人 李 富 生 杨 海 华 林 金 汉 共 同 以 货 币 出 资 成 立, 其 中 林 金 汉 出 资 3 万 元, 2010 年 4 月, 林 金 汉 平 价 将 上 海 复 先 12%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自 然 人 杨 腾 霄 1-1-131

三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采 购 原 材 料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防 霉 纸 玻 璃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010 年 关 联 方 交 易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型 交 易 比 例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 (%) 亚 玛 顿 科 技 原 片 玻 璃 1,120.88 6.14 3.41 广 州 爱 先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97.88 15.39 0.30 常 州 爱 先 防 霉 纸 53.54 31.67 0.16 2009 年 关 联 方 交 易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型 交 易 比 例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 (%) 广 州 爱 先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117.54 51.16 1.12 上 海 复 先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8.33 0.45 0.08 常 州 爱 先 防 霉 纸 64.81 100.00 0.62 杭 州 龙 吟 原 片 玻 璃 17.09 0.27 0.16 钢 化 玻 璃 400.05 4.36 3.81 2008 年 关 联 方 交 易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占 同 类 型 交 易 比 例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 (%) 广 州 爱 先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26.37 26.48 0.57 上 海 复 先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60.76 19.14 1.32 (1) 公 司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合 计 于 2010 年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1,120.88 万 元, 具 体 可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 一 是 2010 年 4 月 份, 发 行 人 拟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购 买 钢 化 生 产 线 等 相 关 设 备 的 同 时, 以 账 面 价 值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原 片 玻 璃 存 货, 合 计 814.13 万 元 ; 二 是 2010 年 4 月 份 以 后, 由 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前 已 经 以 亚 玛 顿 科 技 名 义 和 玻 璃 制 造 商 签 订 玻 璃 原 片 采 购 合 同, 需 继 续 以 亚 玛 顿 科 技 名 义 履 行, 履 行 过 程 中, 亚 玛 顿 科 技 以 采 购 价 格 平 价 转 让 给 公 司, 该 合 同 已 于 2010 年 8 月 履 行 完 毕, 合 计 发 生 交 易 额 306.75 万 元, 此 后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玻 璃 原 片 采 购 的 关 1-1-132

联 交 易 将 不 再 发 生 1 2010 年 4 月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情 况 2010 年 4 月, 发 行 人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合 计 814.13 万 元, 通 过 查 阅 发 行 人 的 入 账 凭 证, 其 中 3.2mm 规 格 的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价 格 均 为 27.54 元 / m 2, 4.0mm 规 格 的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价 格 均 为 39.11 元 / m 2 由 于 玻 璃 的 价 格 在 一 年 中 的 波 动 幅 度 较 大, 因 此, 采 用 发 行 人 2010 年 4 月 向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采 购 价 格 作 对 比,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向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采 购 厚 度 数 量 (m 2 ) 单 价 ( 元 / m 2 ) 金 额 ( 元 ) 数 量 (m 2 ) 单 价 ( 元 / m 2 ) 金 额 ( 元 ) 3.2 289,975.07 27.54 7,985,652.31 485,931.29 27.64 13,432,504.34 4.0 3,980.67 39.11 155,694.72 7,728.00 35.90 277,415.38 通 过 与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价 格 对 比, 发 行 人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存 货 的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操 纵 利 润 的 情 形 2 2010 年 5-8 月, 因 亚 玛 顿 科 技 继 续 履 行 原 已 签 订 的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合 同 而 发 生 的 原 片 玻 璃 关 联 交 易 因 2010 年 4 月 发 行 人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存 货 之 后, 亚 玛 顿 科 技 需 继 续 履 行 原 已 与 南 玻 签 订 的 采 购 合 同,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后, 以 平 价 转 让 给 发 行 人, 转 让 价 格 公 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厚 度 数 量 (m 2 ) 单 价 ( 元 / m 2 ) 金 额 ( 元 ) 发 行 人 向 亚 玛 顿 科 技 采 购 3.2 99,227.29 30.91 3,067,469.38 亚 玛 顿 科 技 向 南 玻 采 购 3.2 99,227.29 30.91 3,067,469.38 截 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南 玻 之 间 的 玻 璃 采 购 合 同 已 全 部 履 行 完 毕, 之 后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原 片 玻 璃 关 联 交 易 不 再 发 生 (2) 向 常 州 爱 先 采 购 防 霉 纸 期 间 金 额 ( 元 ) 向 常 州 爱 先 采 购 数 量 ( 张 ) 单 价 ( 元 / 张 ) 金 额 ( 元 ) 向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采 购 数 量 ( 张 ) 单 价 ( 元 / 张 ) 价 格 差 异 ( 元 ) 2010 年 535,393.68 836,500 0.64 1,155,141.01 1,759,000.00 0.66 0.02 2009 年 648,079.48 1,084,075 0.60 - - - - 1-1-133

2009 年 和 2010 年 1-3 月, 公 司 向 常 州 爱 先 采 购 防 霉 纸, 主 要 用 于 产 品 包 装, 按 照 市 场 价 原 则 进 行 采 购, 关 联 采 购 价 格 与 公 司 向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采 购 价 格 一 致,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利 用 关 联 操 纵 利 润 的 情 形 自 2010 年 4 月 起, 公 司 不 再 向 常 州 爱 先 采 购 防 霉 纸, 未 来 将 不 再 发 生 此 类 关 联 交 易 (3) 向 杭 州 龙 吟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和 钢 化 玻 璃 2009 年, 杭 州 龙 吟 建 成 了 钢 化 生 产 线, 当 时 杭 州 龙 吟 为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参 股 40% 的 子 公 司, 公 司 向 杭 州 龙 吟 采 购 了 原 片 和 钢 化 玻 璃 年 度 产 品 种 类 金 额 ( 元 ) 数 量 (m 2 ) 单 价 ( 元 / m 2 ) 定 价 方 式 2009 年 2009 年 4.0 厚 度 原 片 玻 璃 3.2 厚 度 钢 化 玻 璃 170,889.24 3,635.28 47.01 市 场 定 价 4,000,485.87 89,691.00 44.60 市 场 定 价 2009 年 公 司 4.0 厚 度 原 片 玻 璃 的 采 购 单 价 走 势 图 如 下 :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00 08.12.30 09.02.24 单 价 09.06.18 09.06.30 09.07.31 09.08.21 09.8.31 09.08.28 09.09.22-23 09.09.30 09.10.27 09.10.30 09.11.23 09.11.30 09.12.30 单 价 从 上 图 可 知,4.0 厚 度 原 片 玻 璃 价 格 全 年 变 化 较 大, 从 2009 年 初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止, 采 购 价 格 基 本 稳 定 在 40 元 以 上,7 月 开 始 采 购 单 价 总 体 趋 势 是 下 降 2009 年 6 月 22 日, 发 行 人 向 杭 州 龙 吟 购 买 4.0 厚 度 原 片 玻 璃 2009 年 1-6 月 发 行 人 4.0 厚 度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清 单 如 下 : 协 议 时 间 供 应 商 名 称 数 量 ( m 2 ) 单 价 ( 元 / m 2 ) 金 额 ( 元 ) 08.12.30 信 义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27,447.26 45.94 1,260,858.32 08.12.30 信 义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19,871.03 40.13 797,417.90 09.02.24 信 义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32,042.56 45.97 1,472,944.45 1-1-134

09.03.17 信 义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35,246.86 46.39 1,634,964.83 09.06.18 常 州 铭 宇 恒 达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2,813.07 41.54 116,850.84 09.06.22 杭 州 亚 玛 顿 ( 现 更 名 为 杭 州 龙 吟 ) 1,817.64 47.01 85,444.62 09.06.22 杭 州 亚 玛 顿 ( 现 更 名 为 杭 州 龙 吟 ) 1,817.64 47.01 85,444.62 09.06.30 信 义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14,326.74 36.75 526,507.70 2009 年 发 行 人 3.2 厚 度 钢 化 玻 璃 采 购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向 杭 州 亚 玛 顿 采 购 向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采 购 厚 度 数 量 (m 2 单 价 ) ( 元 / m 2 金 额 ( 元 ) 数 量 (m 2 单 价 ) ) ( 元 / m 2 ) 金 额 ( 元 ) 3.2 89,691.00 44.60 4,000,485.87 20,952.84 40.69 852,497.30 公 司 向 杭 州 龙 吟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和 钢 化 玻 璃 均 采 取 市 场 化 定 价 原 则, 采 购 价 格 与 公 开 市 场 价 格 较 为 一 致,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利 用 关 联 交 易 操 纵 利 润 的 情 形 2009 年 9 月, 亚 玛 顿 科 技 将 所 持 有 杭 州 龙 吟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之 后 不 再 发 生 此 类 关 联 交 易 (4) 与 纳 米 材 料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1 向 广 州 爱 先 采 购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纳 米 材 料 是 配 方 型 产 品, 主 要 原 料 为 纳 米 SiO 2 等 无 机 纳 米 原 材 料 和 助 剂 该 配 方 技 术 最 初 由 林 金 汉 研 发, 为 防 范 技 术 泄 露, 由 广 州 爱 先 采 购 原 料 后, 经 过 复 配 调 制 成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后 销 售 给 公 司 年 度 金 额 ( 元 ) 数 量 (Kg) 单 价 ( 元 /Kg) 定 价 原 则 2008 年 262,735.04 3,160.00 83.14 协 商 定 价 2009 年 1,175,384.65 15,280.00 76.92 协 商 定 价 2010 年 978,846.17 12,725.00 76.92 协 商 定 价 2010 年 3 月,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聘 任 林 金 汉 为 技 术 负 责 人, 同 时, 林 金 汉 向 公 司 无 偿 转 让 上 述 配 方 的 非 专 利 技 术, 此 后 公 司 与 广 州 爱 先 之 间 关 于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的 关 联 交 易 不 再 发 生 广 州 爱 先 的 纳 米 原 材 料 采 购 领 用 及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年 度 期 初 存 货 本 期 采 购 本 期 领 用 期 末 结 存 本 期 销 售 差 价 1 2 3 4=1+2-3 5 =5-3 1-1-135

2008 年 72,646.82 206,532.48 107,600.16 171,579.14 262,735.04 155,134.88 2009 年 171,579.14 1,101,354.71 680,076.55 592,857.30 1,175,384.65 495,308.10 2010 年 592,857.30 410,989.34 660,589.55 343,257.09 978,846.17 318,256.62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广 州 爱 先 与 公 司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的 差 价 金 额 较 小, 上 述 差 价 未 考 虑 广 州 爱 先 的 直 接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等 成 本, 广 州 爱 先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水 性 纳 米 材 料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利 用 关 联 交 易 输 送 利 益 的 情 形 2 向 上 海 复 先 采 购 纳 米 材 料 2007 年 6 月 8 日, 上 海 复 先 申 请 发 明 专 利 ( 名 称 : 纳 米 涂 膜 与 光 伏 发 电, 专 利 申 请 号 :200710041797.X) 2008 年 起, 公 司 向 上 海 复 先 购 买 与 该 专 利 技 术 相 关 的 纳 米 材 料, 该 产 品 主 要 成 分 是 助 剂 等, 经 过 双 方 协 商, 单 价 定 为 70 元 / Kg 年 度 金 额 ( 元 ) 数 量 (Kg) 单 价 ( 元 / Kg) 定 价 方 式 2009 年 83,300.00 1,190.00 70.00 协 商 定 价 2008 年 607,600.00 8,680.00 70.00 协 商 定 价 该 部 分 关 联 交 易 规 模 较 小, 不 存 在 利 用 关 联 交 易 操 纵 利 润 的 情 形 为 消 除 此 类 关 联 交 易,2010 年 1 月 26 日, 公 司 受 让 了 上 述 专 利 的 申 请 权 ( 详 见 本 节 之 三 关 联 交 易 之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之 2 受 让 专 利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 从 2010 年 起, 公 司 不 再 向 上 海 复 先 采 购 纳 米 材 料 2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杭 州 龙 吟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009 年 关 联 方 交 易 内 容 金 额 ( 元 ) 占 同 类 型 交 易 比 例 (%) 占 当 期 销 售 比 例 (%) 杭 州 龙 吟 镀 膜 加 工 1,295,556.27 1.65 0.60 公 司 为 杭 州 龙 吟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的 单 价 为 杭 州 龙 吟 镀 膜 加 工 为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镀 膜 加 工 价 格 差 异 金 额 ( 元 ) 数 量 (m 2 ) 单 价 ( 元 / m 2 金 额 ( 元 ) 数 量 (m 2 单 价 ) ) ( 元 / m 2 ) ( 元 / m 2 ) 1,295,556.27 55,187.67 23.48 77,216,128.86 3,706,360.23 20.83 2.65 2009 年 公 司 为 杭 州 龙 吟 提 供 玻 璃 镀 膜 加 工, 定 价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与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采 购 价 格 基 本 一 致,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利 用 关 联 交 易 操 纵 利 润 的 情 形 1-1-136

3 租 赁 房 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控 股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租 赁 位 于 红 梅 厂 区 的 房 屋, 参 考 市 价 协 商 定 价 租 赁 期 限 面 积 (m 2 ) 租 金 总 额 ( 万 元 ) 月 租 金 ( 元 / m 2 ) 2007 年 9 月 1 日 -2008 年 8 月 31 日 5,264 50 7.92 2008 年 9 月 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5,264 17 8.07 2009 年 1 月 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10,447.68 200 15.95 2010 年 1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0,447.68 200 15.95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1 年 3 月 31 日 10,447.68 50 15.95 公 司 已 于 2011 年 3 月 将 位 于 红 梅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搬 迁 至 青 龙 厂 区,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租 赁 房 屋 关 联 交 易 已 不 再 发 生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收 购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为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减 少 关 联 交 易,2010 年 6 月 27 日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资 产 收 购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以 评 估 值 作 价 334.57 万 元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设 备 2 受 让 专 利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2008 年 11 月 24 日,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专 利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无 偿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下 列 专 利 该 等 专 利 的 专 利 权 人 已 完 成 变 更 序 号 申 请 ( 专 利 ) 号 名 称 所 处 阶 段 类 别 1 ZL200720040105.5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实 用 新 型 2 ZL200720040106. X 陶 瓷 基 片 非 晶 硅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实 用 新 型 3 ZL200720040107.4 陶 瓷 基 片 结 晶 硅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实 用 新 型 2010 年 1 月 26 日, 公 司 与 上 海 复 先 签 订 专 利 申 请 权 转 让 合 同, 约 定 公 司 以 三 万 元 的 价 格 受 让 上 海 复 先 持 有 的 纳 米 涂 膜 及 光 伏 发 电 专 利 申 请 权 ( 申 请 号 :200710041797.X) 该 专 利 的 申 请 人 已 完 成 变 更 2010 年 3 月 30 日, 公 司 与 林 金 汉 签 订 非 专 利 技 术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无 偿 受 让 林 金 汉 拥 有 的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非 专 利 技 术 此 后 公 司 拥 有 了 与 1-1-137

光 伏 减 反 膜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相 关 的 专 利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2010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专 利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公 司 无 偿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专 利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的 专 利 权 及 均 匀 大 面 积 光 线 增 透 镀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封 装 玻 璃 及 制 作 方 法 的 专 利 申 请 权 该 等 专 利 的 专 利 权 人 或 专 利 申 请 人 已 完 成 变 更 序 号 申 请 ( 专 利 ) 号 名 称 所 处 阶 段 类 别 1 ZL200710024707.6 太 阳 能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用 玻 璃 板 获 得 专 利 证 书 发 明 专 利 2 200810123266.X 均 匀 大 面 积 光 线 增 透 镀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封 装 玻 璃 及 制 作 方 法 未 能 通 过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审 查 发 明 专 利 3 受 让 商 标 2010 年 5 月 28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商 标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其 无 偿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下 列 商 标 2011 年 2 月 15 日, 商 标 局 出 具 注 册 商 标 变 更 证 明, 核 准 下 列 商 标 注 册 人 变 更 为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商 标 名 称 使 用 商 品 商 标 证 号 或 申 请 号 授 权 情 况 有 效 期 他 项 权 利 第 9 类 5104132 已 授 权 2008.12.21-2018.12.20 无 第 9 类 5104134 已 授 权 2008.12.21-2018.12.20 无 第 11 类 4426398 已 授 权 2007.07.28-2017.07.27 无 第 11 类 4426397 已 授 权 2007.09.07-2017.09.06 无 第 19 类 5104133 已 授 权 2009.06.14-2019.06.13 无 第 19 类 5104131 已 授 权 2009.09.29-2019.09.28 无 2010 年 5 月 28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商 标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其 无 偿 受 让 亚 玛 顿 科 技 持 有 的 下 列 商 标 的 申 请 权 2011 年 2 月 15 日, 商 标 局 出 具 注 册 申 请 变 更 核 准 通 知 书 注 册 商 标 变 更 证 明, 核 准 上 述 商 标 申 请 人 名 义 注 册 人 变 更 为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商 标 名 称 类 别 申 请 号 授 权 情 况 申 请 日 期 / 有 效 期 1-1-138

第 9 类 7610849 已 授 权 2011.05.07-2021.05.06 第 9 类 7610863 已 受 理 2009-08-11 第 19 类 7610794 已 受 理 2009-08-11 第 19 类 7610777 已 授 权 2011.1.28-2021.1.27 4 关 联 担 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违 规 担 保 情 形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任 何 形 式 的 对 外 担 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的 关 联 担 保 及 履 行 情 况 如 下 : 担 保 方 本 公 司 被 担 保 方 亚 玛 顿 科 技 担 保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合 同 起 始 日 担 保 合 同 到 期 日 1,500 2010.04.15 2011.04.14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是 ( 亚 玛 顿 科 技 已 于 2010 年 6 月 11 日 提 前 归 还 该 借 款 ) 林 金 锡 本 公 司 8,000 2010.01.22 2012.01.21 否 亚 玛 顿 科 技 本 公 司 3,500 2008.03.27 2010.03.26 是 本 公 司 5,500 2009.09.11 2011.09.10 否 本 公 司 5,500 2010.07.07 2012.07.06 否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尚 在 执 行 的 担 保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2010 年 1 月 22 日, 林 金 锡 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天 宁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32905201000002605),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8,000 万 元 的 担 保 (2)2009 年 8 月 27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堰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5,500 万 元 的 担 保, 期 限 为 2009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1 年 9 月 10 日 (3)2010 年 7 月 8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1-1-139

堰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5,500 万 元 的 担 保, 期 限 为 2010 年 7 月 7 日 至 2012 年 7 月 6 日 5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1)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资 金 拆 借 2008 年 初,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林 金 锡 向 公 司 借 用 资 金 余 额 为 300 万 元, 此 款 项 已 于 2008 年 1 月 10 日 归 还, 该 笔 资 金 未 计 收 利 息 项 目 名 称 其 他 应 付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2) 发 行 人 和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资 金 拆 借 2010 年 ( 万 元 ) 2009 年 ( 万 元 ) 1-1-140 2008 年 ( 万 元 ) 2008 年 初 ( 万 元 ) 增 加 减 少 余 额 增 加 减 少 余 额 增 加 减 少 余 额 余 额 - - - - - - - 450.00-450.00-1.62-1.62-1.62-333.68-333.68 公 司 成 立 之 初, 亚 玛 顿 科 技 向 公 司 出 借 资 金 以 支 持 公 司 发 展,2008 年 初 公 司 对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450.00 万 元 和 333.68 万 元, 实 际 借 款 余 额 为 116.32 万 元,2008 年 起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资 金 拆 借 大 幅 减 少,2008 年 末 余 额 均 为 0;2009 年 末,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资 金 拆 借 仅 为 1.62 万 元, 余 额 较 少 ;2010 年 末,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资 金 拆 借 仅 为 0;2011 年 1-6 月,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资 金 拆 借 (3) 常 高 新 风 投 的 资 金 拆 借 常 高 新 风 投 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 对 公 司 出 资 时 多 投 入 资 金 562.50 万 元, 该 笔 款 项 无 偿 提 供 给 公 司 使 用, 公 司 于 2010 年 5 月 30 日 全 部 归 还 2010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出 具 承 诺 函, 具 体 承 诺 如 下 :(1) 截 至 本 函 出 具 之 日, 本 人 及 本 人 参 股 或 控 股 的 公 司 不 存 在 占 用 亚 玛 顿 资 金 的 情 况 ;(2) 本 人 及 本 人 参 股 或 控 股 的 公 司 不 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亚 玛 顿 之 资 金, 且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避 免 与 亚 玛 顿 发 生 除 正 常 业 务 外 的 一 切 资 金 往 来 6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对 发 行 人 当 期 经 营 成 果 及 主 营 业 务 的 影 响 收 购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相 关 设 备 受 让 商 标 专 利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使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进 一 步 增 强 ; 公 司 为 亚 玛 顿 科 技 进 行 的 担 保, 目 前 已 履 行 完 毕 ; 林 金 锡 和 亚 玛 顿 科 技 为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有 助 于 公 司 取 得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资 金, 同 时 关 联 方 为 公 司 担 保 不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亦 无 其 他 附 加 条 件, 关 联 担 保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的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系 统, 从 2010 年 4 月 起 关 联 交 易 大 幅 减 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有 关 协 议 规 定 进 行, 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未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 三 ) 与 关 联 方 相 关 的 应 收 应 付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万 元 ) 关 联 方 2011-6-30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其 他 应 收 款 亚 玛 顿 科 技 - - 1.62 - 应 付 账 款 上 海 复 先 - - 20.07 35.54 常 州 爱 先 - - 1.91 - 其 他 应 付 款 常 高 新 风 投 - - 562.50 562.50 四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限 和 程 序 的 规 定 为 严 格 执 行 中 国 证 监 会 有 关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的 规 定, 保 证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订 立 的 关 联 交 易 合 同 符 合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的 披 露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和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中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利 与 程 序 作 出 了 规 定 ( 一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对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 公 司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需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的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需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1-1-141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除 应 当 及 时 披 露 外, 还 应 依 据 规 定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并 将 该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协 议 没 有 具 体 交 易 金 额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七 十 九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关 联 股 东 无 法 回 避 时, 公 司 在 征 得 有 权 部 门 的 同 意 后, 可 以 按 照 正 常 程 序 进 行 表 决, 并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中 作 出 说 明 第 一 百 一 十 条 规 定 : 单 笔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或 者 同 类 关 联 交 易 的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累 计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0.5% 以 上 但 尚 未 达 到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需 经 董 事 会 审 批 第 一 百 一 十 二 条 规 定 : 单 笔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或 者 同 类 关 联 交 易 的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累 计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下 或 占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0.5% 以 下 的 关 联 交 易 由 董 事 长 授 权 决 定 第 一 百 十 九 条 规 定 :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二 )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第 十 条 规 定 : 单 笔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或 者 同 类 关 联 交 易 的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累 计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0.5% 以 上 但 尚 未 达 到 第 十 一 条 规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需 经 董 事 会 表 决 通 过 后 实 施 第 十 一 条 规 定 : 公 司 拟 与 其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关 联 交 易, 其 单 笔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或 者 同 类 关 联 交 易 的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累 计 交 易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 以 上 的, 需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程 序 作 出 决 议, 并 获 得 1-1-142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为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的, 参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执 行, 有 关 股 东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回 避 表 决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 未 能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为 有 利 益 冲 突 的 当 事 人 时, 不 得 就 该 事 项 授 权 其 他 董 事 代 理 表 决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非 关 联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做 决 议 须 经 非 关 联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非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三 人 的, 公 司 应 当 将 该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第 十 五 条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如 有 特 殊 情 况 关 联 股 东 无 法 回 避 时, 公 司 在 征 得 有 权 部 门 的 同 意 后, 可 以 按 照 正 常 程 序 进 行 表 决, 并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作 出 说 明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实 施 的 关 联 交 易, 在 签 署 相 关 协 议 时, 公 司 应 当 要 求 关 联 人 士 予 以 回 避 : ( 一 ) 任 何 个 人 只 能 代 表 一 方 签 署 协 议 ; ( 二 ) 关 联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干 预 公 司 的 决 定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 公 司 不 得 直 接 或 者 通 过 子 公 司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借 款 五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均 履 行 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意 见 为 : 发 行 人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和 2011 年 1-6 月 与 各 关 联 方 之 间 所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 如 有 ) 公 允, 其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及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1-1-143

董 事 会 的 授 权,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权 益 的 情 形 六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 一 ) 公 司 将 尽 量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的 发 生, 确 属 必 不 可 少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将 按 照 公 允 价 格 定 价, 以 充 分 保 障 公 司 的 利 益 ( 二 )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生 产 供 应 销 售 系 统, 与 关 联 企 业 在 业 务 资 产 机 构 人 员 财 务 等 方 面 相 互 独 立 对 于 发 行 人 与 关 联 企 业 的 关 联 交 易, 制 定 了 严 格 规 范 的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条 款, 严 格 按 照 市 场 原 则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 三 ) 为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保 证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决 策 制 度 等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及 关 联 董 事 关 联 股 东 的 回 避 表 决 制 度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以 保 证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的 公 允 性, 并 对 关 联 交 易 予 以 充 分 及 时 披 露 1-1-144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 共 9 人 )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有 董 事 9 名, 其 中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为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简 介 如 下 : 1 林 金 锡 先 生 1959 年 11 月 13 日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工 程 师 1980 年 -1996 年 任 职 于 常 州 玻 璃 厂,1996 年 至 今 担 任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2006 年 创 立 发 行 人 前 身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被 中 国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新 能 源 商 会 聘 请 为 副 会 长 常 州 市 光 伏 行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2010 年 获 常 州 市 科 技 局 常 州 市 知 识 产 权 局 颁 发 的 专 利 金 奖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2007 年 3 月 10 日 至 今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本 届 任 期 自 2010 年 6 月 至 2013 年 6 月 2 林 金 汉 先 生 1963 年 11 月 27 日 出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1985 年 -1988 年 担 任 江 苏 化 工 学 院 教 师,1988 年 -1991 年 就 读 于 上 海 复 旦 大 学 国 际 政 治 系 并 取 得 硕 士 学 历,1991 年 -2010 年 3 月 担 任 广 州 爱 先 涂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03 年 获 得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颁 发 的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2005 年 及 2008 年 二 度 获 得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奖 一 等 奖 ;2008 年 获 得 中 国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协 会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技 术 总 监,2007 年 3 月 10 日 至 今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本 届 任 期 自 2010 年 6 月 至 2013 年 6 月 3 艾 军 先 生 1965 年 8 月 13 日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常 州 市 物 资 局 信 息 中 心 项 目 经 理, 常 州 市 信 息 中 心 金 桥 ( 常 州 ) 信 息 商 务 中 心 副 主 任, 常 州 每 日 商 情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1-1-145

总 经 理,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风 险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经 理 总 经 理,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现 任 常 州 高 睿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江 苏 长 海 复 合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江 苏 旷 达 汽 车 织 物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自 2007 年 3 月 10 日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本 届 任 期 自 2010 年 6 月 至 2013 年 6 月 4 姚 远 先 生 1960 年 4 月 20 日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常 州 国 光 电 子 总 公 司, 常 州 银 德 数 据 有 限 公 司 现 任 职 于 常 州 高 科 技 风 险 投 资 公 司 常 州 高 睿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2008 年 1 月 18 日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本 届 任 期 自 任 期 2010 年 6 月 至 2013 年 6 月 5 刘 芹 女 士 1983 年 2 月 13 日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江 苏 昊 诺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现 任 财 务 负 责 人 兼 董 事 会 秘 书,2010 年 3 月 23 日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本 届 任 期 自 2010 年 6 月 至 2013 年 6 月 6 宋 伟 杰 先 生 1976 年 11 月 1 日 出 生, 博 士 学 历 曾 任 日 本 国 立 物 质 材 料 研 究 机 构 (NIMS) 特 别 研 究 员 中 科 院 百 人 计 划 入 选 者, 浙 江 省 新 世 纪 151 人 才 工 程 ( 第 三 层 次 ) 入 选 者 现 任 中 国 科 学 院 宁 波 材 料 技 术 与 工 程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宁 波 材 料 技 术 与 工 程 研 究 所 湖 州 新 能 源 产 业 创 新 中 心 主 任, 浙 江 恒 基 光 伏 电 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自 2010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至 2013 年 6 月 7 周 国 来 先 生 1962 年 6 月 23 日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常 州 市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曾 任 职 于 常 州 注 射 器 厂 财 务 科, 常 州 药 物 研 究 所 财 务 科, 常 州 市 医 药 管 理 局 财 务 科 内 部 审 计 科, 常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预 算 科, 常 州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康 诚 分 所, 常 州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开 发 区 分 所 现 任 职 于 常 州 汇 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自 2010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至 2013 年 6 月 8 于 培 诺 先 生 1934 年 9 月 18 日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职 于 国 防 部 第 五 研 究 1-1-146

院, 国 防 部 第 十 研 究 院 ( 现 18 所 ), 曾 任 北 京 聚 科 投 资 公 司 任 首 席 科 学 家, 美 国 UL 实 验 室 顾 问 现 任 中 国 太 阳 光 伏 检 测 中 心 顾 问, 亚 太 地 区 ( 日 本 ) 国 际 光 伏 科 学 和 工 程 会 议 国 际 委 员 会 委 员 和 ( 美 国 )IEEE 光 伏 专 家 会 议 国 际 委 员 会 委 员, 自 2010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至 2013 年 6 月 9 武 利 民 先 生 1963 年 2 月 5 日 出 生, 博 士 学 历, 教 授 曾 任 职 于 广 州 中 山 大 学 高 分 子 研 究 所 讲 师 副 教 授, 美 国 NSF Coating Research Center 访 问 教 授 曾 获 国 家 技 术 发 明 二 等 奖 省 部 级 技 术 发 明 一 等 奖 和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等 2001 年 创 建 国 家 教 育 部 先 进 涂 料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先 后 入 选 上 海 市 曙 光 学 者 教 育 部 跨 世 纪 优 秀 人 才 国 务 院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获 得 者 上 海 市 优 秀 学 科 带 头 人 上 海 市 领 军 人 才 教 育 部 长 江 学 者 特 聘 教 授 教 育 部 创 新 团 队 带 头 人 等 现 任 复 旦 大 学 材 料 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先 进 材 料 实 验 室 高 级 PI, 中 国 材 料 研 究 学 会 理 事 中 国 化 工 学 会 理 事 中 国 微 米 纳 米 技 术 学 会 理 事, 自 2010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至 2013 年 6 月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 共 3 人 ) 本 公 司 现 有 监 事 3 名, 其 中 夏 小 清 女 士 为 本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监 事 简 介 如 下 : 1 韩 雪 蒂 先 生 1959 年 10 月 22 日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会 计 师 曾 任 常 州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机 关 液 化 气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任 期 自 2010 年 6 月 至 2013 年 6 月 2 杨 庆 女 士 1979 年 2 月 23 日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常 州 天 合 光 能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人 事 部 行 政 人 事, 梅 特 勒 - 托 利 多 ( 常 州 ) 称 重 设 备 公 司 中 国 区 运 作 中 心 主 管,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经 理, 自 2010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至 2013 年 6 月 3 夏 小 清 女 士 1-1-147

1983 年 3 月 20 日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采 购 部,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室 现 任 本 公 司 采 购 部 经 理 兼 生 产 计 划 调 度 负 责 人, 自 2010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任 期 至 2013 年 6 月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共 3 人 ) 公 司 现 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3 名, 本 届 任 期 自 2010 年 6 月 至 2013 年 6 月 1 林 金 锡 先 生,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参 见 董 事 简 介 2 林 金 汉 先 生,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技 术 总 监, 参 见 董 事 简 介 3 刘 芹 女 士, 本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兼 董 秘, 参 见 董 事 简 介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 共 6 人 ) 1 林 金 锡 先 生,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参 见 董 事 简 历 2 林 金 汉 先 生 : 本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兼 技 术 总 监, 参 见 董 事 简 历 3 林 书 铨 先 生 1938 年 6 月 26 日 出 生, 曾 任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副 教 授,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教 授,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顾 问 主 要 从 事 真 空 镀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加 工 显 示 器 件 微 波 技 术 微 波 电 子 学 等 离 子 体 加 工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教 学 与 科 研 工 作 著 有 强 流 荷 电 粒 子 束 技 术 及 应 用 一 书 曾 参 与 37 厘 米 高 分 辨 率 彩 色 显 示 管 科 研 项 目 并 获 得 电 子 部 科 技 成 果 一 等 奖, 参 与 37 厘 米 彩 色 显 示 管 荫 罩 和 磁 控 管 调 制 器 项 目 并 获 得 省 级 科 技 成 果 奖, 参 与 计 算 机 终 端 图 像 信 号 发 生 装 置 项 目 并 获 得 国 家 专 利, 参 与 国 家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扁 平 显 像 管 研 制 并 获 得 上 海 市 科 技 成 果 奖 现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顾 问, 主 要 负 责 : 光 伏 电 池 和 光 伏 玻 璃 的 研 发 工 作, 尤 其 在 太 阳 能 电 池 中 应 用 的 薄 膜 加 工 和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的 研 发 ; 各 种 镀 膜 工 艺 和 电 池 生 产 中 应 用 的 真 空 镀 膜 设 备 和 镀 膜 技 术 研 发 ; 玻 璃 镀 膜 加 工 技 术 及 玻 璃 工 艺 研 发 ; 减 反 射 镀 膜 玻 璃 及 透 明 导 电 膜 玻 璃 的 研 发 4 唐 敦 乙 女 士 1940 年 8 月 30 日 出 生, 曾 任 第 一 机 械 工 业 部 西 安 电 炉 研 究 所 工 程 师, 西 安 1-1-148

交 通 大 学 副 教 授,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教 授,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顾 问 主 要 从 事 电 子 束 离 子 束 技 术 显 示 技 术 等 离 子 体 加 工 技 术 真 空 镀 膜 技 术 太 阳 能 电 池 制 造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教 学 与 研 究 工 作 1983 年 获 陕 西 省 高 等 学 校 优 秀 教 师 称 号 著 有 强 流 荷 电 粒 子 束 技 术 与 应 用 一 书 曾 参 与 8cm 多 功 能 宽 束 离 子 源 及 其 技 术 项 目 并 获 陕 西 省 教 委 和 电 子 部 科 技 进 步 奖, 参 与 扁 平 显 像 管 的 研 制 国 家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并 获 上 海 市 科 技 奖 现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顾 问, 主 要 负 责 : 光 伏 玻 璃 和 光 伏 电 池 镀 光 线 减 反 射 膜 玻 璃 及 大 面 积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制 造 薄 膜 加 工 技 术 及 薄 膜 电 池 制 作 技 术 等 方 面 的 研 发 工 作 5 王 国 祥 先 生 1977 年 6 月 16 日 出 生, 高 中 学 历 曾 任 卡 勒 特 纳 米 材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员,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部 经 理,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部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副 总 监 兼 技 术 研 发 部 经 理,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生 产 工 艺 及 研 发 人 员 队 伍 建 设 管 理 6 丁 怀 欣 先 生 1984 年 10 月 31 日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员,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部 技 术 员 技 术 研 发 部 副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部 副 经 理, 主 要 负 责 技 术 研 发, 生 产 工 艺 及 研 发 人 员 技 术 培 训 等 相 关 工 作 ( 五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10 年 6 月 28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的 提 名, 选 举 林 金 锡 先 生 林 金 汉 先 生 艾 军 先 生 姚 远 先 生 刘 芹 女 士 宋 伟 杰 先 生 6 名 董 事, 周 国 来 先 生 于 培 诺 先 生 武 利 民 先 生 3 名 独 立 董 事,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2 监 事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10 年 6 月 28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根 据 公 司 1-1-149

姓 名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股 东 的 提 名, 选 举 韩 雪 蒂 先 生 杨 庆 女 士 等 2 名 监 事, 与 由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的 夏 小 清 女 士 共 同 组 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同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选 举 韩 雪 蒂 先 生 为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会 议 根 据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提 名, 选 举 林 金 锡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聘 任 林 金 汉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刘 芹 女 士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及 财 务 负 责 人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及 其 变 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职 务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兼 技 术 总 监 林 金 坤 - 与 公 司 相 关 人 员 关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兄 长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2010 年 末 2011 年 6 月 末 注 册 资 本 注 册 资 本 注 册 资 本 注 册 资 本 3,290 万 元 3,290 万 元 12,000 万 元 12,000 万 元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持 股 比 例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持 股 比 例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持 股 比 例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持 股 比 例 - 32% - 32% - 48% - 48% - 8% - 8% - 12% - 12% - - - - 10% - 10%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林 金 坤 先 生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 林 金 锡 先 生 和 林 金 汉 先 生 通 过 亚 玛 顿 科 技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相 关 股 权 结 构 变 化 详 情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不 存 在 其 他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上 述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亦 不 存 在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1-1-150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除 投 资 本 公 司 外, 上 述 部 分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本 公 司 职 务 企 业 名 称 被 投 资 企 业 情 况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林 金 锡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亚 玛 顿 科 技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1600 80.00 林 金 汉 周 国 来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兼 技 术 总 监 独 立 董 事 亚 玛 顿 科 技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400 20.00 广 州 爱 先 常 州 汇 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林 金 汉 控 制 的 企 业 238 70.00 无 关 联 关 系 66.8 11.98 上 述 被 投 资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收 入 情 况 2010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在 关 联 企 业 领 取 报 酬 的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从 本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2010 年 度 从 本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 税 前 ) ( 万 元 ) 备 注 林 金 锡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23.06 林 金 汉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12.78 2010 年 6 月 开 始 领 薪 刘 芹 董 事 董 秘 兼 财 务 负 责 人 10.25 韩 雪 蒂 监 事 会 主 席 16.92 杨 庆 监 事 9.31 夏 小 清 职 工 监 事 6.88 周 国 来 独 立 董 事 3.42 于 培 诺 独 立 董 事 3.42 2010 年 6 月 28 日 被 聘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7 月 份 开 始 1-1-151

武 利 民 独 立 董 事 3.42 领 薪, 每 年 津 贴 5 万 元 林 书 铨 技 术 顾 问 16.51 唐 敦 乙 技 术 顾 问 16.51 王 国 祥 技 术 副 总 监 11.24 丁 怀 欣 技 术 研 发 部 副 经 理 9.67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单 位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林 金 锡 亚 玛 顿 科 技 执 行 董 事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林 金 汉 亚 玛 顿 科 技 监 事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艾 军 常 州 高 睿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股 东 常 高 新 风 投 的 股 东 江 苏 长 海 复 合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江 苏 旷 达 汽 车 织 物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姚 远 常 州 高 睿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发 行 人 股 东 常 高 新 风 投 的 股 东 宋 伟 杰 中 科 院 宁 波 材 料 技 术 与 工 程 研 究 所 中 国 科 学 院 宁 波 材 料 技 术 与 工 程 研 究 所 湖 州 新 能 源 产 业 创 新 中 心 研 究 员 博 士 生 导 师 主 任 技 术 合 作 单 位 浙 江 恒 基 光 伏 电 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关 联 关 系 周 国 来 常 州 汇 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无 关 联 关 系 武 利 民 复 旦 大 学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无 关 联 关 系 除 上 述 人 员 存 在 上 述 兼 职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林 金 锡 和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林 金 汉 为 兄 弟 关 系, 本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林 书 铨 先 生 和 唐 敦 乙 女 士 为 夫 妻 关 系 除 上 述 关 系 以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配 偶 关 系 和 三 代 以 内 直 系 亲 属 关 系 1-1-152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所 签 订 的 协 议 本 公 司 与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 除 林 书 铨 教 授 和 唐 敦 乙 教 授 外 ) 签 定 了 劳 动 合 同 和 保 密 承 诺 书, 公 司 与 林 书 铨 教 授 和 唐 敦 乙 教 授 签 订 了 技 术 顾 问 协 议 和 保 密 承 诺 书, 对 上 述 人 员 履 行 诚 信 义 务 保 守 商 业 秘 密 进 行 了 规 定 在 劳 动 合 同 和 顾 问 协 议 中, 还 制 定 了 劳 动 保 护 劳 动 保 险 福 利 待 遇 等 条 款 董 事 长 林 金 锡 为 本 公 司 借 款 签 定 的 担 保 合 同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相 关 内 容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与 公 司 签 定 担 保 协 议 除 上 述 协 议 外, 公 司 未 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借 款 等 其 他 协 议, 也 未 有 任 何 认 股 权 或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安 排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与 本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等 人 均 签 署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不 竞 争 承 诺 函,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的 有 关 内 容 林 金 锡 和 林 金 汉 已 就 其 直 接 及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情 况 作 出 了 相 关 承 诺, 有 关 承 诺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之 ( 四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的 有 关 内 容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符 合 公 司 法 及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职 工 监 事 由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公 司 董 事 其 他 监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十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的 变 动 情 况 本 公 司 系 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1-1-153

公 司 根 据 要 求 相 应 建 立 了 规 范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制 度, 并 聘 请 了 独 立 董 事, 选 举 产 生 了 职 工 监 事 ( 一 ) 公 司 目 前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0 年 6 月 28 日, 本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林 金 锡 先 生 林 金 汉 先 生 艾 军 先 生 姚 远 先 生 刘 芹 女 士 宋 伟 杰 先 生 6 名 董 事, 周 国 来 先 生 于 培 诺 先 生 武 利 民 先 生 3 名 独 立 董 事,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 选 举 韩 雪 蒂 先 生 杨 庆 女 士 等 2 名 监 事, 与 由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的 夏 小 清 女 士 共 同 组 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同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选 举 林 金 锡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聘 任 林 金 汉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刘 芹 女 士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及 财 务 负 责 人 同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选 举 韩 雪 蒂 先 生 为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之 初, 未 设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2006 年 9 月 10 日, 选 举 林 金 锡 为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任 命 林 金 汉 为 公 司 监 事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任 职 期 间 2007 年 3 月 -2008 年 1 月 2008 年 1 月 -2010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3 月 -2010 年 6 月 2010 年 6 月 至 今 董 事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艾 军 陈 俊 如 葛 新 安 邵 寿 良 顾 俊 安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艾 军 邵 寿 良 葛 新 安 姚 远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艾 军 姚 远 刘 芹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艾 军 姚 远 刘 芹 宋 伟 杰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变 动 一 :2007 年 3 月 10 日,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成 立 董 事 会 变 动 原 因 任 职 期 间 变 动 二 :2008 年 1 月 18 日,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和 常 高 新 风 投 董 事 会 委 派 各 自 董 事 变 动 三 :2010 年 3 月 31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变 动 四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2007 年 3 月 -2010 年 6 月 2010 年 6 月 至 今 监 事 丁 羽 韩 雪 蒂 杨 庆 夏 小 清 变 动 原 因 任 职 期 间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和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2007 年 3 月 -2010 年 6 月 2010 年 6 月 至 今 高 管 林 金 锡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刘 芹 1-1-154

变 动 原 因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为 公 司 的 核 心 骨 干 人 员,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人 员 任 职 的 调 整 是 正 常 换 届 调 整 或 者 规 范 运 作 及 有 利 于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要 公 司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1-1-155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治 理 完 善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根 据 公 司 法 的 规 定,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的 规 范 要 求, 建 立 了 相 互 独 立 权 责 明 确 相 互 监 督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理 层, 组 建 了 较 为 规 范 的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机 构,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及 一 系 列 法 人 治 理 细 则, 明 确 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经 理 层 的 权 责 范 围 和 工 作 程 序,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规 范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与 完 善 的 主 要 情 况 包 括 :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召 开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选 举 了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成 员, 形 成 了 公 司 治 理 架 构 2010 年 8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完 善 了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相 关 议 案, 包 括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关 于 设 立 公 司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办 法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和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等 预 案 同 时 审 议 通 过 了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议 案 2010 年 11 月 3 日, 公 司 召 开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通 过 以 上 对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逐 步 建 立 完 善 了 符 合 上 市 要 求 保 障 公 司 稳 健 经 营 和 运 行 并 保 障 中 小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权 力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二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共 召 开 了 11 次 股 东 大 会, 对 公 司 投 资 计 划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董 事 监 事 任 免 利 润 分 配 重 大 投 资 公 司 重 要 规 章 制 度 的 建 立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并 上 市 1-1-156

等 事 项 作 出 了 相 关 决 议, 切 实 发 挥 了 股 东 大 会 的 作 用 2010 年 11 月 3 日, 公 司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议 案 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等 一 系 列 议 案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共 召 开 了 23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决 议 涉 及 到 高 管 人 事 任 免 建 章 整 制 机 构 设 立 预 算 投 资 关 联 交 易 财 务 预 决 算 等 方 面, 确 保 了 企 业 的 正 常 经 营 和 持 续 发 展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林 金 锡 艾 军 林 金 汉 姚 远 刘 芹 宋 伟 杰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其 中,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0 年 8 月 4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制 度 及 其 他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议 案, 包 括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办 法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和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等 预 案 2010 年 8 月 20 日,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公 司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同 意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战 略 与 投 资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共 召 开 了 3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运 行 规 范, 监 事 认 真 按 公 司 章 程 行 使 职 权, 对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不 断 健 全 完 善 保 护 公 司 利 益 股 东 利 益 和 职 工 利 益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韩 雪 蒂 和 杨 庆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与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夏 小 清 共 同 组 成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为 公 司 1-1-157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均 为 专 业 人 士, 以 独 立 客 观 的 立 场 参 与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对 公 司 董 事 高 管 提 名 任 免 关 联 交 易 等 重 大 问 题 事 先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对 于 促 进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审 慎 把 握 发 展 战 略 投 资 方 向 深 化 经 营 管 理 发 挥 了 积 极 和 特 殊 的 作 用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的 职 责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董 事 会 秘 书 对 公 司 和 董 事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主 要 有 以 下 职 责 :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 协 调 和 组 织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包 括 建 立 信 息 披 露 的 制 度 接 待 来 访 回 答 咨 询 联 系 股 东,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资 料, 促 使 公 司 及 时 合 法 真 实 和 完 整 地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 列 席 涉 及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关 会 议, 公 司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向 董 事 会 秘 书 提 供 所 需 要 的 资 料 和 信 息 负 责 信 息 的 保 密 工 作, 制 订 保 密 措 施 2010 年 6 月 28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刘 芹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10 年 8 月 4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 六 )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情 况 董 事 会 下 设 置 审 计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组 成 情 况 如 下 : 专 门 委 员 会 名 称 委 员 会 成 员 主 任 委 员 审 计 委 员 会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周 国 来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林 金 锡 刘 芹 周 国 来 提 名 委 员 会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周 国 来 战 略 委 员 会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林 金 锡 三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违 反 工 商 税 收 土 地 环 保 海 关 以 及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1-1-158

四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有 公 司 资 金 或 资 产 及 公 司 对 主 要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 一 )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资 金 拆 借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一 林 金 锡 先 生 控 股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存 在 资 金 拆 借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关 联 交 易 的 相 关 内 容 ( 二 ) 对 外 担 保 2010 年 4 月 15 日, 亚 玛 顿 科 技 与 江 苏 银 行 常 州 分 行 签 订 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JK06341000040), 借 款 金 额 为 1,500 万 元, 期 限 为 2010 年 4 月 15 日 至 2011 年 4 月 14 日 同 日 亚 玛 顿 有 限 与 江 苏 银 行 常 州 分 行 签 订 保 证 担 保 合 同 ( 编 号 :BZ06341000090), 为 亚 玛 顿 科 技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上 述 借 款 已 于 2010 年 6 月 11 日 归 还, 担 保 同 时 解 除 五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 ( 一 )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及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价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完 善, 建 立 并 逐 步 健 全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定 建 立 了 包 括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营 销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及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等 在 内 的 一 套 完 整 合 理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针 对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而 制 订 的, 涵 盖 了 公 司 生 产 营 销 投 资 决 策 财 务 成 本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文 件 档 案 等 各 个 管 理 环 节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力 地 保 证 了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有 效 进 行, 保 护 了 资 产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能 够 防 止 并 及 时 发 现 纠 正 错 误, 保 证 了 公 司 财 务 资 料 的 真 实 合 法 完 整, 促 进 了 公 司 经 营 效 率 的 提 高 和 经 营 目 标 的 实 现,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的 要 求, 在 完 整 性 有 效 性 和 合 理 性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得 到 完 整 合 理 和 有 效 的 执 行 公 司 没 有 由 于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失 控 而 使 公 司 财 产 遭 受 重 大 损 失, 或 对 财 务 报 表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和 失 真,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1-1-159

今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和 内 部 机 构 调 整 的 需 要, 及 时 完 善 和 补 充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提 高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可 操 作 性, 以 使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在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中 发 挥 更 大 的 作 用, 促 进 公 司 持 续 稳 健 快 速 发 展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鉴 证 意 见 立 信 永 华 会 计 师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宁 信 会 专 字 (2011) 0256 号 ), 认 为 : 亚 玛 顿 公 司 根 据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基 本 规 范 ( 试 行 ) 及 相 关 具 体 规 范 制 定 的 各 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1-1-160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节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和 相 关 的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了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一 财 务 报 表 ( 一 ) 注 册 会 计 师 意 见 立 信 永 华 审 计 了 发 行 人 的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2011 年 1-6 月 的 合 并 利 润 表 及 利 润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宁 信 会 审 字 (2011)0897 号 审 计 报 告, 认 为 :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08 年 度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2011 年 1-6 月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本 节 所 列 数 据 除 非 特 别 说 明, 金 额 单 位 均 为 人 民 币 元 ( 二 ) 发 行 人 会 计 报 表 以 下 简 要 会 计 报 表 反 映 了 公 司 基 本 的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本 章 中 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重 要 项 目 进 行 了 说 明, 投 资 者 欲 更 详 细 地 了 解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的 财 务 状 况, 请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附 录 之 审 计 报 告 及 财 务 报 告 全 文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业 务 合 并 ) 本 公 司 无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参 股 公 司 2010 年 6 月, 公 司 收 购 了 控 股 股 东 亚 玛 顿 科 技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相 关 设 备,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需 要 进 行 业 务 合 并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1-1-161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29,198,309.93 134,410,617.77 47,460,301.13 16,266,403.96 应 收 票 据 29,494,144.58 29,755,652.71 12,422,456.68 - 应 收 账 款 72,299,411.54 68,719,112.17 46,843,129.55 10,727,315.20 预 付 款 项 32,223,434.73 11,063,973.46 13,363,005.71 28,634,510.70 其 他 应 收 款 1,369,310.42 403,759.98 224,633.37 3,495.42 存 货 30,533,179.18 21,200,022.45 20,524,337.62 4,534,193.35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95,117,790.38 265,553,138.54 140,837,864.06 60,165,918.63 非 流 动 资 产 : 固 定 资 产 155,113,256.84 119,398,872.33 92,242,630.49 19,705,357.80 在 建 工 程 61,602,542.60 62,716,580.55 24,666,014.50 26,876,857.83 无 形 资 产 76,764,595.23 47,754,643.23 49,882,458.06 1,460,336.2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7,883.34 343,812.29 490,712.33 402,939.1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87,804.99 1,053,805.78 1,214,902.46 412,905.09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94,686,083.00 231,267,714.18 168,496,717.84 48,858,396.10 资 产 总 计 589,803,873.38 496,820,852.72 309,334,581.90 109,024,314.73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2,888,273.00 50,000,000.00 69,500,000.00 47,000,000.00 应 付 票 据 3,000,000.00 20,957,663.10 2,000,000.00 - 应 付 账 款 13,964,777.01 17,211,963.84 68,992,073.48 13,505,560.73 预 收 款 项 1,862,949.39 2,479,168.43 564,529.49 22,676.9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493,771.36 1,112,747.64 23,247.74 - 应 交 税 费 10,448,611.65 15,489,719.68 8,768,969.13 497,997.16 应 付 利 息 196,235.54 133,567.57 1,998,039.96 - 其 他 应 付 款 794,352.55 600,179.75 6,380,834.95 5,632,300.0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6,111,727.00 12,270,000.00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2,187,500.00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9,760,697.50 120,255,010.01 158,227,694.75 68,846,034.89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90,000,000.00 61,074,000.30 - - 长 期 应 付 款 - 24,975,500.00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172,500.00 2,180,000.00 2,000,000.00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92,172,500.00 63,254,000.30 26,975,500.00-1-1-162

负 债 合 计 181,933,197.50 183,509,010.31 185,203,194.75 68,846,034.89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32,900,000.00 32,900,000.00 资 本 公 积 58,040,344.62 58,040,344.62 1,671,748.70-2,610,628.54 盈 余 公 积 13,527,149.78 13,527,149.78 9,678,542.32 3,075,235.08 未 分 配 利 润 216,303,181.48 121,744,348.01 79,881,096.13 6,813,673.3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07,870,675.88 313,311,842.41 124,131,387.15 40,178,279.84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7,870,675.88 313,311,842.41 124,131,387.15 40,178,279.84 负 债 及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589,803,873.38 496,820,852.72 309,334,581.90 109,024,314.73 (2)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64,352,707.11 595,172,530.06 199,553,113.21 51,944,821.42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64,352,707.11 595,172,530.06 199,553,113.21 51,944,821.42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55,054,407.86 328,965,818.21 106,350,595.56 47,646,006.29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22,812,225.95 260,736,613.79 81,586,373.62 36,032,320.3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264,297.86 4,351,737.10 621,724.20 122,238.17 销 售 费 用 7,442,332.43 17,735,179.70 4,107,395.68 1,846,864.23 管 理 费 用 17,774,498.50 34,593,075.14 12,757,285.83 6,212,620.97 财 务 费 用 3,515,558.39 10,396,164.74 5,357,808.16 3,892,843.18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45,494.73 1,153,047.74 1,920,008.07-460,880.60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09,298,299.25 266,206,711.85 93,202,517.65 4,298,815.1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767,952.07 1,116,448.37 2,971,396.00 2,847,650.0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714,136.21 723,746.13 170,457.22 192,876.81 四 利 润 总 额 111,352,115.11 266,599,414.09 96,003,456.43 6,953,588.3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6,793,281.64 48,415,656.31 16,332,726.36 966,945.27 五 净 利 润 94,558,833.47 218,183,757.78 79,670,730.07 5,986,643.05 其 中 :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 10,899,533.09 15,779,949.51 786,557.57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4,558,833.47 218,183,757.78 79,670,730.07 5,986,643.05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1-1-163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03,201,221.17 583,003,104.52 199,336,752.45 52,684,266.48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83,602.25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34,596.01 1,580,477.38 7,866,747.02 13,548,052.9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16,235,817.18 584,583,581.90 207,287,101.72 66,232,319.39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53,528,152.20 247,104,941.00 106,079,065.15 35,331,393.74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2,624,830.01 30,857,096.42 12,183,537.61 3,893,868.4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9,009,926.78 81,985,845.60 26,245,022.55 4,633,550.33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5,670,744.34 67,906,829.77 12,266,346.16 10,288,328.1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0,833,653.33 427,854,712.79 156,773,971.47 54,147,140.6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5,402,163.85 156,728,869.11 50,513,130.25 12,085,178.73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现 金 净 额 13,500.00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3,500.00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现 金 92,582,802.74 139,097,519.82 38,030,140.22 48,853,447.7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2,582,802.74 139,097,519.82 38,030,140.22 48,853,447.7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582,802.74-139,084,019.82-38,030,140.22-48,853,447.7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56,655,999.70 125,922,427.20 72,000,000.00 60,60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6,655,999.70 125,922,427.20 72,000,000.00 60,6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1,000,000.00 53,378,426.90 49,500,000.00 26,0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520,763.41 9,285,522.35 3,393,158.86 2,267,605.91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857,174.84 315,934.00 270,025.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520,763.41 65,521,124.09 53,209,092.86 28,537,630.9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135,236.29 60,401,303.11 18,790,907.14 32,062,369.09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166,905.24-1,095,835.76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787,692.16 76,950,316.64 31,273,897.17-4,705,899.8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4,410,617.77 47,460,301.13 16,186,403.96 20,892,303.84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9,198,309.93 124,410,617.77 47,460,301.13 16,186,403.96 2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1)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1-164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29,198,309.93 134,410,617.77 31,658,445.45 9,432,032.20 应 收 票 据 29,494,144.58 29,755,652.71 12,422,456.68 - 应 收 账 款 72,299,411.54 68,719,112.17 46,843,129.55 10,727,315.20 预 付 款 项 32,223,434.73 11,063,973.46 13,288,495.40 28,407,389.97 其 他 应 收 款 1,369,310.42 403,759.98 224,633.37 3,495.42 存 货 30,533,179.18 21,200,022.45 14,830,378.44 1,943,884.87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95,117,790.38 265,553,138.54 119,267,538.89 50,514,117.66 非 流 动 资 产 : 固 定 资 产 155,113,256.84 119,398,872.33 81,615,011.53 10,164,026.56 在 建 工 程 61,602,542.60 62,716,580.55 24,666,014.50 25,244,079.83 无 形 资 产 76,764,595.23 47,754,643.23 48,637,480.30 148,148.1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7,883.34 343,812.29 490,712.33 402,939.1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87,804.99 1,053,805.78 836,850.96 412,905.09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94,686,083.00 231,267,714.18 156,246,069.62 36,372,098.76 资 产 总 计 589,803,873.38 496,820,852.72 275,513,608.51 86,886,216.42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2,888,273.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25,500,000.00 应 付 票 据 3,000,000.00 20,957,663.10 - - 应 付 账 款 13,964,777.01 17,211,963.84 75,146,660.32 11,541,029.79 预 收 款 项 1,862,949.39 2,479,168.43 564,529.49 22,676.9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493,771.36 1,112,747.64 23,247.74 - 应 交 税 费 10,448,611.65 15,489,719.68 6,388,810.05-203.98 应 付 利 息 196,235.54 133,567.57 1,998,039.96 - 其 他 应 付 款 794,352.55 600,179.75 6,380,834.95 5,632,300.0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6,111,727.00 12,270,000.00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2,187,500.00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9,760,697.50 120,255,010.01 140,502,122.51 44,883,302.81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90,000,000.00 61,074,000.30 - - 长 期 应 付 款 - 24,975,500.00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172,500.00 2,180,000.00 2,000,000.00-1-1-165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92,172,500.00 63,254,000.30 26,975,500.00 - 负 债 合 计 181,933,197.50 183,509,010.31 167,477,622.51 44,883,302.81 股 东 权 益 : 120,000,000.00 股 本 58,040,344.62 120,000,000.00 32,900,000.00 32,900,000.00 资 本 公 积 13,527,149.78 58,040,344.62 562.80 562.80 盈 余 公 积 216,303,181.48 13,527,149.78 9,678,542.32 3,075,235.08 未 分 配 利 润 407,870,675.88 121,744,348.01 65,456,880.88 6,027,115.73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7,870,675.88 313,311,842.41 108,035,986.00 42,002,913.61 负 债 及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589,803,873.38 496,820,852.72 275,513,608.51 86,886,216.42 (2)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64,352,707.11 605,603,890.50 214,429,571.29 51,944,821.42 减 : 营 业 成 本 122,812,225.95 289,755,329.71 117,472,116.59 39,846,885.9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264,297.86 3,957,302.65 112,191.35 21,743.12 销 售 费 用 7,442,332.43 17,728,529.67 4,099,494.04 1,765,194.31 管 理 费 用 17,774,498.50 34,179,778.17 12,118,121.35 5,439,303.53 财 务 费 用 3,515,558.39 9,762,215.65 4,114,718.70 2,156,696.7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45,494.73 1,153,047.74 1,920,008.07-460,880.60 二 营 业 利 润 109,298,299.25 249,067,686.91 74,592,921.19 3,175,878.3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767,952.07 1,116,448.37 2,971,396.00 2,847,650.0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714,136.21 637,775.31 56,505.84 152,658.58 三 利 润 总 额 111,352,115.11 249,546,359.97 77,507,811.35 5,870,869.7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6,793,281.64 44,404,427.11 11,474,738.96 670,784.25 四 净 利 润 94,558,833.47 205,141,932.86 66,033,072.39 5,200,085.48 五 每 股 收 益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79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77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4,558,833.47 (3)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1.71 0.55 0.04 1.71 0.55 0.04 205,141,932.86 66,033,072.39 5,200,085.48 单 位 : 元 1-1-166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03,201,221.17 650,927,009.23 199,229,252.18 52,680,953.66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83,602.25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034,596.01 1,507,276.68 3,168,591.59 10,712,736.0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16,235,817.18 652,434,285.91 202,481,446.02 63,393,689.7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53,528,152.20 326,770,136.72 125,237,879.94 35,484,654.5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2,624,830.01 30,644,993.44 9,777,659.30 2,021,683.3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9,009,926.78 72,036,486.54 17,011,783.61 3,222,837.31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5,670,744.34 51,942,285.74 12,197,342.02 10,072,977.5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0,833,653.33 481,393,902.44 164,224,664.87 50,802,152.7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5,402,163.85 171,040,383.47 38,256,781.15 12,591,536.99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现 金 净 额 13,500.00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3,500.00 -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现 金 92,582,802.74 139,097,519.82 38,030,140.22 48,853,447.7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2,582,802.74 139,097,519.82 38,030,140.22 48,853,447.7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582,802.74-139,084,019.82-38,030,140.22-48,853,447.7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56,655,999.70 104,222,427.20 52,500,000.00 30,000,000.00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6,655,999.70 104,222,427.20 52,500,000.00 30,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1,000,000.00 30,878,426.90 28,000,000.00 4,5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520,763.41 8,595,181.03 2,104,293.68 628,360.93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857,174.84 315,934.00 15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520,763.41 42,330,782.77 30,420,227.68 5,278,360.9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135,236.29 61,891,644.43 22,079,772.32 24,721,639.07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166,905.24-1,095,835.76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787,692.16 92,752,172.32 22,306,413.25-11,540,271.64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4,410,617.77 31,658,445.45 9,352,032.20 20,892,303.84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9,198,309.93 124,410,617.77 31,658,445.45 9,352,032.20 1-1-167

二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基 准 本 公 司 执 行 全 面 执 行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财 会 2006 3 号 ) 及 其 后 续 规 定 本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企 业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编 制 基 础 ( 二 )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的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子 公 司 为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减 少 关 联 交 易,2010 年 6 月 27 日 公 司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签 订 资 产 收 购 协 议, 约 定 以 评 估 值 作 价 334.57 万 元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及 纳 米 材 料 相 关 设 备 上 述 事 项 构 成 业 务 合 并, 参 照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相 应 调 整 了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前 期 比 较 数 据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具 体 方 法 1 销 售 商 品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确 认 :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采 用 按 提 供 劳 务 的 期 间 确 认 收 入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照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1-1-168

(2)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确 定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金 额 : (1)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企 业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 二 )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和 权 益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管 理 层 按 照 取 得 持 有 金 融 资 产 和 承 担 金 融 负 债 的 目 的, 将 其 划 分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和 直 接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应 收 款 项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等 2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金 融 负 债 ) 取 得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时,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1-1-169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认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实 际 利 率 在 取 得 时 确 定, 在 该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保 持 不 变 处 置 时, 将 所 取 得 价 款 与 该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应 收 款 项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债 权, 以 及 公 司 持 有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不 包 括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有 报 价 的 债 务 工 具 的 债 权,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账 款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以 向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其 现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收 回 或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 同 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对 应 处 置 部 分 的 金 额 转 出,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5)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采 用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发 生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时, 如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如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1-1-170

在 判 断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是 否 满 足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时, 采 用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的 原 则 公 司 将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区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和 部 分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不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继 续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4 金 融 负 债 终 止 确 认 的 条 件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实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 本 公 司 若 与 债 权 人 签 订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对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合 同 条 款 做 出 实 质 性 修 改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中 的 一 部 分, 同 时 将 修 改 条 款 后 的 金 融 负 债 确 认 为 一 项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时, 终 止 确 认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记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若 回 购 部 分 金 融 负 债 的, 在 回 购 日 按 照 继 续 确 认 部 分 与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将 该 金 额 负 债 的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分 配 分 配 给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1-1-171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5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本 公 司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直 接 参 考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6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应 收 款 项 ) 的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如 果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或 在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相 关 因 素 后, 预 期 这 种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的, 就 认 定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减 值 准 备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的 计 量 比 照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损 失 计 量 方 法 处 理 ( 三 ) 坏 账 准 备 的 核 算 方 法 期 末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则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通 过 对 其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信 用 损 失 ) 按 原 实 际 利 率 折 现 确 定, 并 考 虑 相 关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等 ) 原 实 际 利 率 是 初 始 确 认 该 应 收 款 项 时 计 算 确 定 的 实 际 利 率 短 期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与 其 现 值 相 差 很 小, 在 确 定 相 关 减 值 损 失 时, 不 对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期 末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是 指 : 占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10% 以 上 的 款 项 之 和 除 已 单 独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外, 公 司 根 据 以 前 年 度 与 之 相 同 或 相 类 似 的 按 账 龄 段 划 分 的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以 下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 1-1-172

账 龄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5% 1 至 2 年 15% 2 至 3 年 50% 3 年 以 上 100% 期 末 对 于 不 适 用 按 账 龄 段 划 分 的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的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账 款 和 长 期 应 收 款 均 进 行 单 项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如 经 减 值 测 试 未 发 现 减 值 的, 则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四 ) 存 货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分 类 为 : 原 材 料 产 成 品 发 出 商 品 低 值 易 耗 品 包 装 物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1) 除 低 值 易 耗 品 以 外 的 存 货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2)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3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4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期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后, 按 存 货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发 出 商 品 库 存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1-1-173

期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五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核 算 方 法 1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1)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公 司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以 及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合 并 对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为 进 行 合 并 而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法 律 服 务 费 用 等,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通 过 多 次 交 换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成 本 之 和 在 合 并 合 同 中 对 可 能 影 响 合 并 成 本 的 未 来 事 项 作 出 约 定 的, 购 买 日 如 果 估 计 未 来 事 项 很 可 能 发 生 并 且 对 合 并 成 本 的 影 响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也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2)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支 付 现 金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1-1-174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和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1) 后 续 计 量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其 他 变 动 的 处 理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在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承 担 的 部 分,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同 时 增 加 或 减 少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2) 损 益 确 认 成 本 法 下,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1-1-175

权 益 法 下, 在 公 司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亏 损 时,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进 行 处 理 : 首 先, 冲 减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其 次,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以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为 限 继 续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冲 减 长 期 应 收 项 目 等 的 账 面 价 值 最 后, 经 过 上 述 处 理,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企 业 仍 承 担 额 外 义 务 的,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盈 利 的, 公 司 在 扣 除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按 与 上 述 相 反 的 顺 序 处 理, 减 记 已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余 额 恢 复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同 时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3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该 项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则 视 为 与 其 他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 对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则 视 为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4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重 大 影 响 以 下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减 值 损 失 是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确 定 除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以 外 的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果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再 转 回 ( 六 ) 企 业 合 并 的 计 量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1-1-176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本 公 司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而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法 律 服 务 费 用 等,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企 业 合 并 时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发 生 的 手 续 费 佣 金 等, 抵 减 权 益 性 证 券 溢 价 收 入, 溢 价 收 入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被 合 并 各 方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本 公 司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本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在 此 基 础 上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确 认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进 行 分 配 本 公 司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除 无 形 资 产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 不 仅 限 于 被 购 买 方 原 已 确 认 的 资 产 ), 其 所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并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无 形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并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除 或 有 负 债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负 债, 履 行 有 关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公 司 且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或 有 负 债, 其 公 允 价 值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七 ) 固 定 资 产 的 核 算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并 且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1-1-177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为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电 子 及 其 他 设 备 3 固 定 资 产 的 初 始 计 量 固 定 资 产 取 得 时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该 项 资 产 的 运 输 费 装 卸 费 安 装 费 和 专 业 人 员 服 务 费 等 确 定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固 定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换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1-1-178

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计 提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分 类 计 提,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折 旧 率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0 年 5% 4.75% 机 器 设 备 10 年 5% 9.5% 运 输 设 备 4 或 5 年 5% 19.00% 或 23.75% 专 用 设 备 4 或 5 年 5% 19.00% 或 23.75% 电 子 及 其 他 设 备 3 5 10 年 5% 9.50% 19.00% 31.67% 5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公 司 在 期 末 判 断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固 定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 八 ) 在 建 工 程 的 核 算 方 法 1 在 建 工 程 类 别 在 建 工 程 以 立 项 项 目 分 类 核 算 1-1-179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标 准 和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3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在 期 末 判 断 在 建 工 程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在 建 工 程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在 建 工 程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在 建 工 程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在 建 工 程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在 建 工 程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 九 )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和 摊 销 方 法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1) 公 司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1-1-180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内 部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包 括 : 开 发 该 无 形 资 产 时 耗 用 的 材 料 劳 务 成 本 注 册 费 在 开 发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其 他 专 利 权 和 特 许 权 的 摊 销 以 及 满 足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利 息 费 用, 以 及 为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直 接 费 用 (2) 后 续 计 量 在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2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1)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估 计 情 况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依 据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出 让 合 同 约 定 的 使 用 期 限 软 件 类 5 年 预 计 的 使 用 期 限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本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与 以 前 估 计 未 有 不 同 (2)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判 断 依 据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1-1-181

资 产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3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如 有 明 显 减 值 迹 象 的,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每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无 形 资 产 的 折 耗 或 者 摊 销 费 用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无 形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公 司 以 单 项 无 形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4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研 究 阶 段 :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等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研 究 活 动 的 阶 段 开 发 阶 段 :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活 动 的 阶 段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5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符 合 资 本 化 的 具 体 标 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1-182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能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十 ) 借 款 费 用 的 核 算 方 法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资 产 支 出 包 括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移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者 承 担 带 息 债 务 形 式 发 生 的 支 出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资 本 化 期 间,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中 部 分 项 目 分 别 完 工 且 可 单 独 使 用 1-1-183

时, 该 部 分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资 产 的 各 部 分 分 别 完 工, 但 必 须 等 到 整 体 完 工 后 才 可 以 使 用 或 可 对 外 销 售 的, 在 该 资 产 整 体 完 工 时 停 止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3 暂 停 资 本 化 期 间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的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则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 该 项 中 断 如 是 所 购 建 或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必 要 的 程 序, 则 借 款 费 用 继 续 资 本 化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后 借 款 费 用 继 续 资 本 化 4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专 门 借 款 的 利 息 费 用 ( 扣 除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者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 及 其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前, 予 以 资 本 化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 十 一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的 计 量 方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依 据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依 据 公 司 将 当 期 与 以 前 期 间 应 交 未 交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但 不 包 括 商 誉 非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交 易 且 该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所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 十 二 )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1-1-184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将 本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确 认 为 现 金 将 同 时 具 备 期 限 短 (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四 个 条 件 的 投 资, 确 定 为 现 金 等 价 物 ( 十 三 ) 外 币 核 算 1 外 币 业 务 本 公 司 外 币 交 易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对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和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进 行 处 理 :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与 初 始 确 认 时 或 前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资 本 公 积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报 告 期 的 平 均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单 独 列 示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将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列 示 的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自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 部 分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的, 按 处 置 的 比 例 计 算 处 置 部 分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外 币 现 金 流 量 以 及 境 外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采 用 报 告 期 的 平 均 汇 率 折 算 ( 十 四 )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说 明 本 公 司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新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未 1-1-185

发 生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 十 五 ) 税 ( 费 ) 项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和 税 率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17% 营 业 税 房 租 收 入 5%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详 见 相 关 说 明 相 关 说 明 1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率 为 17%, 按 扣 除 进 项 税 后 的 余 额 缴 纳 2 营 业 税 房 租 收 入 营 业 税 5% 3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9 日 取 得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江 苏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江 苏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认 定 有 效 期 3 年, 因 此, 公 司 2008 年 -2010 年 度 适 用 1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发 行 人 已 于 2011 年 6 月 提 出 复 审 申 请, 公 司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的 复 审 工 作 尚 在 进 行 中,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期 间 企 业 所 得 税 预 缴 问 题 的 公 告 的 规 定, 公 司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在 通 过 复 审 之 前, 当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暂 按 15% 的 税 率 预 缴 故 2011 年 公 司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暂 按 15% 预 缴 申 报 本 公 司 2010 年 4 月 2 日 由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由 于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经 营 期 限 不 满 10 年, 故 补 交 了 2007 年 5-12 月 份 免 征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亚 玛 顿 科 技 :2010 年 本 公 司 收 购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经 营 性 资 产, 该 事 项 构 成 业 务 合 并, 由 于 合 并 前 后 合 并 双 方 均 受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故 该 业 务 重 组 行 为 属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业 务 合 并, 由 于 该 交 易 事 项 最 终 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 完 成, 故 将 2010 年 6 月 30 日 作 为 合 并 日, 视 同 该 业 务 合 并 与 合 并 后 的 报 告 主 体 在 以 前 期 间 一 直 存 在, 从 合 并 报 告 期 的 期 初 将 其 与 业 务 重 组 相 关 的 资 产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在 报 告 期 内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所 得 税 税 1-1-186

率 为 25% 4 其 他 税 种 (1)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根 据 国 税 发 (1994)038 号 文 的 规 定,2007 年 5 月 1 日 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 免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2010 年 4 月 公 司 由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2010 年 4 月 1 日 起,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税 率 为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7% (2) 教 育 费 附 加 : 根 据 国 税 发 (1994)038 号 文 的 规 定,2007 年 5 月 1 日 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 免 征 教 育 费 附 加, 本 公 司 交 纳 1% 的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2010 年 4 月 本 公 司 由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2010 年 4 月 1 日 起, 教 育 费 附 加 税 率 为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4%, 从 2011 年 2 月 1 日 教 育 费 附 加 税 率 为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的 5% (3) 房 产 税 : 自 用 房 屋 的 房 产 税 按 照 房 产 原 值 的 70% 为 纳 税 基 准, 税 率 为 1.2%; (4) 个 人 所 得 税 : 员 工 个 人 所 得 税 由 本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四 分 部 信 息 ( 一 ) 主 营 业 务 按 业 务 类 型 划 分 : 单 位 : 元 产 品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2011 年 1-6 月 镀 膜 玻 璃 130,168,335.45 94,324,559.60 镀 膜 加 工 133,056,797.36 27,915,086.50 钢 化 玻 璃 564,444.05 572,579.85 合 计 263,789,576.86 122,812,225.95 2010 年 镀 膜 玻 璃 404,434,640.02 233,726,546.59 镀 膜 加 工 188,735,276.44 26,066,697.09 钢 化 玻 璃 912,055.61 943,370.11 合 计 594,081,972.07 260,736,613.79 2009 年 镀 膜 玻 璃 120,700,618.86 70,821,981.42 1-1-187

镀 膜 加 工 78,511,685.13 10,764,392.20 钢 化 玻 璃 合 计 199,212,303.99 81,586,373.62 2008 年 镀 膜 玻 璃 10,631,073.56 7,439,147.76 镀 膜 加 工 21,732,115.30 11,512,761.49 钢 化 玻 璃 19,575,132.56 17,080,411.10 合 计 51,938,321.42 36,032,320.34 ( 二 ) 主 营 业 务 按 区 域 划 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按 区 域 划 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地 区 名 称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江 苏 省 186,355,265.56 385,329,279.84 177,726,474.00 48,653,773.21 山 东 省 6,929,716.15 29,456,394.40 1,366,805.67 - 浙 江 省 30,238,209.82 37,808,046.05 10,427,744.08 106,554.70 上 海 22,928,803.93 16,338,336.24 5,061,928.99 258,504.58 河 北 73,354.72 4,256,520.39 2,845,705.86 1,636,414.86 湖 北 4,853,464.80 国 内 其 他 地 区 814,420.87 373,822.58 - - 亚 洲 5,920,164.99 1,707,640.61 548,610.03 - 美 洲 5,676,176.02 105,897,271.64 1,130,041.93 1,283,074.07 欧 洲 12,914,660.32 104,993.43 - 合 计 263,789,576.86 594,081,972.07 199,212,303.99 51,938,321.42 ( 三 )2009 年 亚 玛 顿 科 技 利 润 表 最 近 一 年 又 一 期 内, 发 行 人 收 购 了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钢 化 生 产 线 以 及 纳 米 材 料 制 备 设 备, 亚 玛 顿 科 技 资 产 总 额 的 重 组 比 例 为 21.93%, 超 过 收 购 前 发 行 人 相 关 项 目 的 20%,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的 相 关 内 容 以 下 为 2009 年 亚 玛 顿 科 技 的 利 润 表 项 目 ( 单 位 : 元 ) 亚 玛 顿 科 技 利 润 表 一 营 业 收 入 107,828,801.31 1-1-188

减 : 营 业 成 本 82,623,533.89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13,287.10 销 售 费 用 7,901.64 管 理 费 用 4,996,127.77 财 务 费 用 1,243,089.46 加 : 投 资 收 益 24,577,376.66 二 营 业 利 润 43,022,238.1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3,291,467.2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65,568.36 三 利 润 总 额 46,148,137.03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6,182,037.31 四 净 利 润 39,966,099.72 五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具 体 内 容 金 额 及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39,009.98 -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2,342,380.00 971,000.00 2,970,700.00 2,847,650.00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2010 年 外 资 转 内 资 补 交 2007 年 所 得 税 ) 10,899,533.09 15,779,949.51 786,557.57-7,679,391.56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288,564.14-717,307.74-169,761.22-192,876.8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2,053,815.86 3,612,843.77 18,580,888.29 3,441,330.76 加 :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338,368.48-51,770.62-409,832.70-394,464.24 减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的 影 响 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影 响 额 1,715,447.38 3,561,073.15 18,171,055.59 3,046,866.5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1.81% 1.63% 22.81% 50.89% 1-1-189

扣 除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2,843,386.09 214,622,684.63 61,499,674.48 2,939,776.53 六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的 情 况 ( 一 )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类 别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账 面 价 值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70,604,930.33 4,021,994.58 66,582,935.75 机 器 设 备 89,793,040.92 9,267,085.58 80,525,955.34 电 子 及 其 他 设 备 5,612,611.96 2,145,451.33 3,467,160.63 运 输 设 备 6,004,442.27 2,503,989.25 3,500,453.02 专 用 设 备 1,711,629.74 674,877.64 1,036,752.10 合 计 173,726,655.22 18,613,398.38 155,113,256.84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不 存 在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形 ( 二 ) 最 近 一 期 末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的 情 形 ( 三 )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类 别 取 得 方 式 原 值 累 计 摊 销 剩 余 摊 销 期 限 账 面 价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购 买 78,736,039.68 2,158,695.34 578 个 月 76,577,344.34 光 学 检 测 分 析 管 理 软 件 购 买 170,940.18 108,262.00 22 个 月 62,678.18 金 蝶 软 件 购 买 141,025.65 16,452.94 106 个 月 124,572.71 合 计 - 79,048,005.51 2,283,410.28 76,764,595.23 土 地 使 用 权 自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之 日 起 按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摊 销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未 出 现 无 形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形 七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债 项 ( 一 ) 最 近 一 期 末 短 期 借 款 1-1-190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短 期 借 款 如 下 : 单 位 : 元 借 款 类 别 2011 年 6 月 30 日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13,888,273.00 担 保 借 款 19,000,000.00 合 计 32,888,273.00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堰 支 行 签 订 了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2010 年 戚 办 字 第 375 号 ), 合 同 项 下 借 款 金 额 为 13,000 万 元 并 签 订 了 以 本 公 司 位 于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的 房 产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号 为 常 房 权 证 字 第 00446481 号, 土 地 权 证 号 为 常 国 用 (2010) 第 变 0429824 号 常 国 用 (2010) 第 变 0412204 号 ) 作 为 抵 押 物 的 最 高 额 6,500 万 元 的 抵 押 合 同, 抵 押 合 同 号 为 2010 年 戚 抵 字 第 177 号 178 号 179 号, 用 于 抵 押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原 值 为 49,013,656.68 元, 用 于 抵 押 的 房 地 产 原 值 为 25,874,853.90 元 该 项 13,000 万 元 的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其 中 7,500 万 元 由 常 州 市 天 宁 恒 祥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担 保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该 合 同 项 下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1,388.83 万 元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堰 支 行 签 订 了 贷 款 合 同, 贷 款 5,000 万 元, 合 同 号 分 别 为 2010 年 戚 办 字 第 0301 号 2010 年 戚 办 字 第 0224 号 2010 年 戚 办 字 第 0321 号 2010 年 戚 办 字 第 0362 号 该 5000 万 元 的 贷 款 分 别 由 常 州 市 天 宁 恒 祥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市 天 宁 恒 阳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连 带 担 保 截 止 2011 年 6 月 底, 合 同 号 为 2010 年 戚 办 字 第 0301 号 和 2010 年 戚 办 字 第 0224 号 的 金 额 3,100 万 元 的 贷 款 到 期 已 偿 还, 未 到 期 金 额 为 1,900 万 元 短 期 借 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比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减 少 金 额 17,111,727.00 元, 减 少 比 例 为 34.22%,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 本 公 司 本 期 调 整 借 款 结 构, 减 少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长 期 借 款 ( 二 ) 最 近 一 期 末 应 付 票 据 公 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比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减 少 了 1,795.77 万 元, 下 降 了 85.69%,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上 半 年 国 家 货 币 政 策 趋 紧, 供 应 商 倾 向 于 现 金 结 算 1-1-191

( 三 ) 最 近 一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1 最 近 一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账 龄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元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7,033,014.62 50.36 1~2 年 5,172,567.17 37.04 2~3 年 78,586.40 0.56 3 年 以 上 1,680,608.82 12.03 合 计 13,964,777.01 100.00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余 额 中 无 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款 ( 四 ) 最 近 一 期 末 预 收 款 项 最 近 一 期 末 预 收 款 项 账 龄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元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862,949.39 100.00 1~2 年 2~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1,862,949.39 100.00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预 收 款 项 中 无 预 收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 五 ) 最 近 一 期 末 应 交 税 费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应 交 税 费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元 税 种 2011 年 6 月 30 日 增 值 税 2,249,981.78 营 业 税 8,820.00 城 建 税 175,180.78 教 育 费 附 加 125,083.32 1-1-192

企 业 所 得 税 7,190,248.20 个 人 所 得 税 57,980.66 房 产 税 357,046.67 土 地 使 用 税 146,695.50 印 花 税 13,958.70 防 洪 保 安 基 金 123,616.04 合 计 10,448,611.65 ( 六 ) 最 近 一 期 末 其 他 应 付 款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账 龄 构 成 如 下 : 账 龄 金 额 ( 元 ) 比 例 (%) 1 年 以 内 265,229.37 33.39 1~2 年 506,492.18 63.76 2~3 年 22,631.00 2.85 3 年 以 上 - 合 计 794,352.55 100.00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其 他 应 付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包 含 预 提 的 财 务 咨 询 费 40 万 元, 预 提 的 技 术 合 作 费 15 万 元, 预 提 的 税 务 审 计 费 5 万 元, 尚 未 取 得 发 票, 已 作 为 暂 时 性 差 异 项 目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七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贷 款 单 位 借 款 起 始 日 借 款 终 止 日 币 种 2011-06-30 2010-12-31 利 率 外 币 外 币 (%) 本 币 金 额 本 币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工 行 戚 墅 堰 支 行 2010-11-8 2011-12-31 RMB 5.96-10,000,000.00-10,000,000.00 工 行 戚 墅 堰 支 行 2010-11-16 2011-12-31 RMB 5.96-2,270,000.00-2,270,000.00 工 行 戚 墅 堰 支 行 2010-11-8 2012-6-30 RMB 5.96-10,000,000.00 - - 工 行 戚 墅 堰 支 行 2010-11-16 2012-6-30 RMB 5.96-2,270,000.00 - - 工 行 戚 墅 堰 支 行 2011-3-31 2012-6-30 RMB 6.45-1,171,973.00 - - 工 行 戚 墅 堰 支 行 2011-3-31 2012-6-30 RMB 6.45-399,754.00 - - 合 计 -- -- -- -- - 26,111,727.00-12,270,000.00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堰 支 行 签 订 13,000 万 元 的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2011 年 6 月 末 时,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1-1-193

余 额 为 2,611.17 万 元 ( 八 ) 长 期 借 款 长 期 借 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比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金 额 28,925,999.70 元, 增 加 比 例 为 47.36%,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 本 公 司 本 期 调 整 借 款 结 构, 减 少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长 期 借 款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堰 支 行 签 订 13,000 万 元 的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截 至 2011 年 6 月 底, 该 合 同 项 下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9,000 万 元 ( 九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2011-06-30 2010-12-31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生 产 线 二 期 172,500.00 180,000.00 TCO 导 电 玻 璃 政 府 补 助 2,000,000.00 2,000,000.00 合 计 2,172,500.00 2,180,000.00 2009 年 度 本 公 司 收 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根 据 科 学 技 术 部 关 于 2009 年 度 国 际 科 技 合 作 计 划 ( 专 项 经 费 ) 项 目 立 项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计 [2009]473 号 ) 拨 付 的 200 万 元 的 政 府 补 助, 为 购 入 TC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生 产 线 设 备 相 关 的 补 助 2010 年 度 本 公 司 收 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根 据 关 于 下 达 2010 年 第 二 批 常 州 市 重 点 支 柱 产 业 升 级 项 目 专 项 ( 常 经 信 投 资 [2010]315 号 常 财 工 贸 [2010]74 号 ) 拨 付 的 18 万 元 的 政 府 补 助, 为 建 设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生 产 线 二 期 相 关 的 补 助,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生 产 线 二 期 于 2011 年 1 月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10 年 ) 进 行 摊 销, 本 期 结 转 营 业 外 收 入 7,500 元, 尚 有 172,500 元 在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中 核 算 八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情 况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32,900,000.00 32,900,000.00 1-1-194

资 本 公 积 58,040,344.62 58,040,344.62 1,671,748.70-2,610,628.54 盈 余 公 积 13,527,149.78 13,527,149.78 9,678,542.32 3,075,235.08 未 分 配 利 润 216,303,181.48 121,744,348.01 79,881,096.13 6,813,673.3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07,870,675.88 313,311,842.41 124,131,387.15 40,178,279.84 ( 一 ) 股 本 变 化 情 况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股 本 如 下 : 单 位 : 元 股 东 名 称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常 高 新 风 投 36,000,000.00 36,000,000.00 9,870,000.00 9,870,000.00 邵 寿 良 ( 美 籍 ) - - 9,870,000.00 9,870,000.00 亚 玛 顿 科 技 72,000,000.00 72,000,000.00 13,160,000.00 13,160,000.00 林 金 锡 - - - - 林 金 汉 - - - - 林 金 坤 12,000,000.00 12,000,000.00 - - 合 计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32,900,000.00 32,900,000.00 报 告 期 内 股 本 的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三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之 ( 一 )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形 成 ( 二 ) 资 本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资 本 公 积 如 下 : 单 位 : 元 股 东 名 称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溢 价 57,906,421.07 57,906,421.07 562.80 562.80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33,923.55 133,923.55 1,671,185.90-2,611,191.34 合 计 58,040,344.62 58,040,344.62 1,671,748.70-2,610,628.54 1 股 本 溢 价 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末 股 本 溢 价 为 外 方 股 东 邵 寿 良 应 出 资 人 民 币 3,375,000.00 元, 以 美 元 投 入 折 合 人 民 币 3,375,562.80 元, 超 出 注 册 资 本 的 部 分 562.80 元 作 为 资 本 溢 价 2010 年 5 月 31 日, 公 司 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177,906,421.07 元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形 成 的 股 本 溢 价 57,906,421.07 元 1-1-195

2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2010 年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业 务 合 并 交 易, 故 在 编 制 2008 年 财 务 报 表 时, 将 业 务 合 并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钢 化 玻 璃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净 资 产 扣 除 留 存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2,611,191.34 元 计 入 本 项 目 在 编 制 2009 年 财 务 报 表 时, 将 2008 年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被 合 并 方 钢 化 玻 璃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净 资 产 扣 除 留 存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2,611,191.34 元 相 应 转 出 ; 将 业 务 合 并 取 得 的 被 合 并 方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钢 化 玻 璃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净 资 产 扣 除 留 存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1,671,185.90 元 计 入 本 项 目 2010 年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增 加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6 月 完 成 对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钢 化 业 务 的 合 并, 取 得 相 关 资 产 的 购 买 成 本 与 其 原 始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差 额 133,923.55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所 致 故 在 编 制 2010 年 财 务 报 表 时, 将 2009 年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的 被 合 并 方 钢 化 玻 璃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净 资 产 扣 除 留 存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1,671,185.90 元 相 应 转 出 2011 年 1-6 月 资 本 公 积 无 变 动 ( 三 ) 盈 余 公 积 变 化 情 况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盈 余 公 积 如 下 : 项 目 (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3,527,149.78 13,527,149.78 9,678,542.32 3,075,235.08 合 计 13,527,149.78 13,527,149.78 9,678,542.32 3,075,235.08 公 司 按 照 当 期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 四 ) 未 分 配 利 润 变 化 情 况 项 目 (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21,744,348.01 79,881,096.13 6,813,673.30 22,997,038.80 加 : 净 利 润 94,558,833.47 218,183,757.78 79,670,730.07 5,986,643.05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3,527,149.78 6,603,307.24 520,008.55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135,327,315.95 21,650,000.00 其 他 27,466,040.17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16,303,181.48 121,744,348.01 79,881,096.13 6,813,673.30 1-1-196

最 近 三 年 及 一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如 上 表 2010 年 6 月, 公 司 完 成 对 常 州 市 亚 玛 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钢 化 玻 璃 经 营 业 务 的 合 并, 将 原 计 入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被 合 并 方 钢 化 玻 璃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留 存 收 益 27,466,040.17 元 相 应 转 出 九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及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及 其 影 响 ( 一 ) 简 要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540.22 15,672.89 5,051.31 1,208.5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58.28-13,908.40-3,803.01-4,885.3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13.52 6,040.13 1,879.09 3,206.24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16.69-109.5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78.77 7,695.03 3,127.39-470.59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919.83 12,441.06 4,746.03 1,618.64 ( 二 )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期 后 事 项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期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2010 年 10 月 21 日 至 2011 年 2 月 9 日 本 公 司 与 陕 西 拓 日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陕 西 拓 日 ) 签 订 了 7 份 超 白 玻 璃 及 超 白 布 纹 玻 璃 买 卖 合 同, 合 同 价 款 11,737,834.15 元, 合 同 约 定 款 到 按 计 划 分 期 交 货 合 同 签 订 后, 本 公 司 总 计 向 陕 西 拓 日 付 款 11,760,000.08 元, 陕 西 拓 日 总 计 向 本 公 司 供 货 217,824.49 m 2 价 值 11,050,705.19 元 ( 含 税 价 ), 差 额 为 709,294.89 元 因 陕 西 拓 日 供 货 的 玻 璃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双 方 于 2011 年 4 月 10 日 签 订 备 忘 1-1-197

录 约 定 对 本 公 司 未 加 工 及 已 加 工 的 合 计 46,224.65 m 2 价 值 2,542,355.78 元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的 玻 璃, 陕 西 拓 日 承 诺 无 条 件 换 货, 并 承 诺 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 前 交 货 给 本 公 司, 如 未 能 交 货, 则 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 前 退 款 2,542,355.78 元 备 忘 录 还 约 定 本 公 司 已 付 款 但 陕 西 拓 日 尚 未 供 货 的 709,294.89 元, 陕 西 拓 日 也 应 于 2011 年 5 月 10 日 前 供 货, 如 未 能 供 货, 则 陕 西 拓 日 应 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 前 退 款 709,294.89 元 备 忘 录 签 订 后, 陕 西 拓 日 仅 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 17 日 来 本 公 司 处 运 回 退 货 玻 璃 9,062.79 m 2 价 值 498,453.34 元 备 忘 录 明 确 约 定 无 条 件 换 货, 要 求 陕 西 拓 日 按 约 履 行 换 货 即 交 货 义 务 但 陕 西 拓 日 此 后 未 有 回 复, 也 未 继 续 履 行 退 货 换 货 交 货 义 务 经 过 多 次 协 商 不 成, 为 维 护 自 身 合 法 权 益, 本 公 司 对 陕 西 拓 日 予 以 起 诉, 诉 讼 请 求 :1 要 求 对 陕 西 拓 日 供 应 的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的 价 值 2,542,355.78 元 及 46,224.65 平 方 米 超 白 布 纹 钢 化 玻 璃 予 以 退 货 ;2 要 求 陕 西 拓 日 返 还 已 付 的 退 货 部 分 价 款 2,542,355.78 元 ;3 要 求 陕 西 拓 日 返 还 预 付 款 709,294.89 元 ;4 本 案 诉 讼 费 用 由 陕 西 拓 日 承 担 陕 西 省 渭 南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 受 理 了 该 案 件,2011 年 7 月 12 日 收 到 开 庭 通 知, 开 庭 时 间 2011 年 8 月 30 日 ( 三 ) 承 诺 事 项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堰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以 本 公 司 位 于 青 龙 东 路 639 号 的 房 产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作 为 抵 押 物 (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号 为 常 房 权 证 字 第 00446481 号, 土 地 权 证 号 为 常 国 用 (2010) 第 变 0429824 号 常 国 用 (2010) 第 变 0412204 号 ), 为 本 公 司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130,000,000.00 元 的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提 供 担 保, 用 于 抵 押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原 值 为 49,013,656.68 元, 用 于 抵 押 的 房 地 产 原 值 为 25,874,853.90 元 ( 四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1-198

十 一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 倍 ) 3.29 2.21 0.89 0.87 速 动 比 率 ( 倍 ) 2.57 1.94 0.68 0.39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0.85% 36.94% 60.79% 51.66%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比 率 0.05% 0.07% 0.09% 0.37%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3.75 10.30 6.93 4.74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4.75 12.50 6.51 4.85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2,277.98 28,747.53 10,669.47 1,302.92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32.67 26.64 18.92 2.79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0.63 1.31 1.54 0.37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0.04 0.64 0.95-0.14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计 算 说 明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速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资 产 总 额 ( 以 母 公 司 为 基 础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比 率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净 资 产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合 并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计 提 折 旧 + 摊 销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合 并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1-1-199

期 间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全 面 摊 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E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 为 归 属 普 通 股 股 东 期 末 净 资 产 ( 2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 E0+NP 2+Ei Mi M0- 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项 目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年 初 净 资 产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加 权 平 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6.22% 0.79 0.79 2011 年 1-6 月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5.75% 0.77 0.77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3.55% 1.82 1.82 2010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200 92.02% 1.79 1.79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9.57% 0.66 0.66 2009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6.86% 0.51 0.51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5.04% 0.05 0.05 2008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39% 0.02 0.02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年 末 的 月 份 数 ;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年 末 的 月 份 数 ;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年 末 的 月 份 数 ; (3)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 S S=S0+S1+Si Mi M0-Sj Mj M0-Sk (4)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 已 确 认 为 费 用 的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利 息 - 转 换 费 用 ) (1- 所 得 税 率 )]/(S0 + S1 + Si Mi M0 -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S0 为 年 初 股 份 总 数 ;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 Mi 为 增 加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年 末 的 月 份 数 ; Mj 为 减 少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年 末 的 月 份 数 1-1-201

十 二 盈 利 预 测 披 露 情 况 本 公 司 未 制 作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十 三 历 次 评 估 情 况 ( 一 )2007 年 增 资 时 的 评 估 情 况 常 州 国 联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接 受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进 行 评 估, 并 于 2007 年 2 月 28 日 出 具 常 国 联 评 报 字 (2007) 第 003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本 次 评 估 方 法 为 重 置 成 本 法, 以 企 业 重 置 各 项 生 产 要 素 为 假 设 前 提 根 据 分 项 资 产 具 体 情 况 分 别 判 定 估 算 企 业 各 分 项 资 产 价 值 并 累 加 求 和, 再 扣 减 相 关 负 债 评 估 价 值, 得 出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截 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443.60 万 元, 调 整 后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450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415.08 万 元, 增 值 -34.92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7.76% 具 体 评 估 结 果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A B C D=C-B E=D/B 100% 流 动 资 产 70.13 70.13 70.13 0.00 0.00 固 定 资 产 537.60 528.62 526.80-11.83-2.24 其 中 : 在 建 工 程 31.25 31.25 31.25 0.00 0.00 设 备 506.97 497.38 485.55-11.83-2.38 资 产 总 计 623.30 621.25 586.92-34.32-5.52 流 动 负 债 179.70 171.25 171.25 0.00 0.00 负 债 总 计 179.70 171.25 171.25 0.00 0.00 净 资 产 443.60 450.00 415.68-34.32-7.63 ( 二 )2008 年 股 权 转 让 时 的 评 估 情 况 常 州 开 来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接 受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以 2007 年 10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因 股 权 转 让 所 涉 及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具 体 范 围 包 括 :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流 动 负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并 于 2007 年 11 月 15 日 出 具 常 开 来 会 评 字 (2007) 第 20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本 次 评 估 对 非 实 物 性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以 审 查 核 实 为 主, 在 核 实 其 债 权 真 实 性 1-1-202

基 础 上, 以 核 实 后 的 账 面 值 作 为 评 估 值 ; 对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重 置 成 本 法 评 估 ; 对 负 债 主 要 以 审 计 准 则 和 方 法 进 行 确 定 截 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3,909.53 万 元, 调 整 后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3,906.38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4,284.24 万 元, 增 值 337.85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9.67% 具 体 评 估 结 果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调 整 后 账 面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A B C D=C-B E=D/B 100% 流 动 资 产 3,460.22 3,396.46 3,396.46 0.00 0.00 固 定 资 产 932.88 946.88 949.73 2.85 0.30 其 中 : 在 建 工 程 68.48 82.48 82.48 0.00 0.00 设 备 864.40 864.40 867.25 2.85 0.33 资 产 总 计 4,393.10 4,343.34 4,346.19 2.85 0.07 流 动 负 债 483.57 61.95 61.95 0.00 0.00 长 期 负 债 0.00 375.00 0.00-375.00-100.00 负 债 总 计 483.57 436.95 61.95-375.00-85.82 净 资 产 3,909.53 3,906.38 4,284.24 377.85 9.67 ( 三 ) 整 体 变 更 时 的 评 估 情 况 江 苏 立 信 永 华 资 产 评 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以 2010 年 5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对 该 公 司 拟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涉 及 的 常 州 亚 玛 顿 光 伏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于 2010 年 6 月 14 日 出 具 了 立 信 永 华 评 报 字 (2010) 第 090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本 次 评 估 方 法 为 成 本 法, 其 中,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以 清 查 调 整 后 帐 面 价 值 为 评 估 价 值, 建 筑 类 固 定 资 产 设 备 类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重 置 成 本 法 进 行 评 估, 土 地 使 用 权 采 用 基 准 地 价 修 正 法 进 行 评 估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10 年 5 月 31 日, 常 州 亚 玛 顿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17,790.65 万 元, 调 整 后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17,790.65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8,813.7 万 元, 增 值 1,023.05 万 元, 评 估 增 值 率 为 5.75% 具 体 评 估 结 果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账 面 净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 A C D=C-B E=D/B 100% 1-1-203

流 动 资 产 18,901.59 19,775.99 874.40 4.63 固 定 资 产 8,755.30 8,991.50 236.20 2.70 其 中 : 建 筑 物 3,335.53 3,701.29 365.76 10.97 机 器 设 备 5,419.77 5,290.20-129.57-2.39 在 建 工 程 3,558.07 3,558.07 0.00 0.00 无 形 资 产 4,853.46 4,898.16 62.70 1.30 其 中 : 土 地 使 用 权 4,811.51 4,874.20 62.69 1.3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46.06 61.69-87.04-57.56 资 产 总 计 36,196.49 37,285.71 1,089.22 3.01 流 动 负 债 15,708.29 15,774.46 66.17 0.42 非 流 动 负 债 2,697.55 2,697.55 0.00 0.00 负 债 总 计 18,405.84 18,472.01 66.17 0.36 净 资 产 17,790.65 18,813.70 1,023.05 5.75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及 公 司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投 入 资 产 的 计 量 属 性 之 ( 一 )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1-1-204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目 前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报 告 期 内 的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与 公 司 目 前 所 处 的 发 展 阶 段 相 适 应, 各 项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均 体 现 了 公 司 所 处 的 快 速 成 长 阶 段 的 主 要 特 征 ; 公 司 业 绩 增 长 迅 速,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现 金 流 量 正 常, 具 有 持 续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公 司 董 事 会 同 时 提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以 下 具 体 分 析 与 讨 论 应 结 合 本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及 报 表 附 注 和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披 露 的 其 他 相 关 信 息 一 并 阅 读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项 目 ( 一 ) 资 产 构 成 及 变 化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构 成 如 下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流 动 资 产 29,511.78 50.04 26,555.31 53.45 14,083.79 45.53 6,016.59 55.19 非 流 动 资 产 29,468.61 49.96 23,126.77 46.55 16,849.67 54.47 4,885.84 44.81 资 产 合 计 58,980.39 100.00 49,682.09 100.00 30,933.46 100.00 10,902.43 100.00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58,980.39 万 元, 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了 48,077.96 万 元, 增 长 幅 度 达 440.98%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一 直 处 于 高 速 成 长 期, 为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需 要, 公 司 持 续 进 行 资 本 性 投 入 扩 大 产 能 以 满 足 下 游 客 户 需 求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产 能 已 由 2008 年 440 万 m 2 / 年 增 长 到 1,800 万 m 2 / 年, 生 产 线 数 量 也 由 2008 年 的 4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增 加 到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 12 条 生 产 线 随 着 公 司 持 续 进 行 资 本 性 投 入, 产 能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由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4,885.84 万 元 增 长 到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 29,468.61 万 元, 年 均 增 长 150.79%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由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 6,016.59 万 元 增 长 到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 29,511.78 万 元, 流 动 资 产 的 增 加 主 要 来 源 于 销 售 增 长 所 带 来 的 应 收 项 目 的 自 发 性 增 长 和 货 币 资 金 的 增 加 1 主 要 资 产 项 目 的 变 化 分 析 1-1-205

(1) 流 动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各 项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如 下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货 币 资 金 12,919.83 43.78 13,441.06 50.62 4,746.03 33.70 1,626.64 27.04 应 收 票 据 2,949.41 9.99 2,975.57 11.21 1,242.25 8.82 - - 应 收 账 款 7,229.94 24.50 6,871.91 25.88 4,684.31 33.26 1,072.73 17.83 预 付 款 项 3,222.34 10.92 1,106.40 4.17 1,336.30 9.49 2,863.45 47.59 其 他 应 收 款 136.93 0.46 40.38 0.15 22.46 0.16 0.35 0.01 存 货 3,053.32 10.35 2,120.00 7.98 2,052.43 14.57 453.42 7.54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9,511.78 100.00 26,555.31 100.00 14,083.79 100.00 6,016.59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是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款 项 预 付 款 项 和 存 货, 四 项 资 产 合 计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9.99% 99.84% 99.85% 和 99.5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流 动 资 产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货 币 资 金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由 银 行 存 款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和 应 付 票 据 保 证 金 组 成, 主 要 用 于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金 周 转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2010 年 末 和 2011 年 6 月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1,626.64 万 元 4,746.03 万 元 13,441.06 万 元 和 12,919.83 万 元, 占 当 期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7.04% 33.70% 50.62% 和 43.78% 2008 年 2009 年 因 业 务 合 并 分 别 增 加 期 末 货 币 资 金 683.44 万 元 和 1,580.19 万 元 2009 年 末 和 2010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比 上 期 末 增 加 3,119.39 万 元 和 8,695.03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增 加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相 应 较 多 所 致, 另 外 银 行 借 款 增 加 也 是 原 因 之 一 2 应 收 款 项 分 析 A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结 构 如 下 : 账 龄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1-1-206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1 年 以 内 7,610.46 100 7,233.59 100 4,925.70 99.88 1,129.19 100 1~2 年 - - - - 5.76 0.12 - - 2~3 年 - - - - - - - - 3 年 以 上 - - - - - - - - 合 计 7,610.46 100 7,233.59 100 4,931.46 100 1,129.19 100 除 2009 年 本 公 司 的 一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为 99.88% 外, 其 他 年 度 均 为 100%,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状 况 较 好 B 应 收 账 款 集 中 度 分 析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为 :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 万 元 ) 账 龄 占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 无 锡 尚 德 2,807.82 1 年 以 内 36.89 韩 华 新 能 源 2,312.96 1 年 以 内 30.39 浙 江 正 泰 746.55 1 年 以 内 9.81 浙 江 索 日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53.34 1 年 以 内 8.58 阿 特 斯 506.63 1 年 以 内 6.66 合 计 7,027.29 92.34 2011 年 6 月 末 前 五 大 客 户 应 收 帐 款 余 额 占 当 期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为 92.34%, 应 收 帐 款 较 为 集 中 基 于 上 述 客 户 均 为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具 有 较 强 的 经 济 实 力, 且 与 公 司 有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应 收 账 款 安 全 性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客 户 回 款 正 常, 资 信 良 好 C 应 收 款 项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票 据 及 营 业 收 入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1.6.30/2011 年 1-6 月 2010.12.31/2010 年 度 2009.12.31/2009 年 度 2008.12.31/2008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万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万 元 ) 增 长 率 金 额 ( 万 元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7,610.46 5.21% 7,233.59 46.68% 4,931.46 336.72% 1,129.2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3.75-10.30-6.93-4.74 应 收 票 据 2,949.41-0.88% 2,975.57 139.53% 1,242.25 - - 应 收 款 项 合 计 10,559.87 3.44% 10,209.16 65.37% 6,173.71 446.73% 1,129.20 主 营 营 业 收 入 26,378.96 N.A. 59,408.20 198.22% 19,921.23 283.56% 5,193.83 应 收 余 额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40.03% 17.18% - 30.99% - 21.74% 1-1-207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和 2011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4.74 6.93 10.30 和 3.75,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情 况 整 体 向 好 2009 年 末, 应 收 款 项 同 比 增 长 446.73%, 高 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比 例, 其 原 因 在 于 2009 年 随 着 光 伏 行 业 的 回 暖 及 公 司 产 能 逐 步 释 放,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第 四 季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较 高, 导 致 期 末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占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较 大 从 分 月 销 售 收 入 来 看,2008 年 至 2010 年, 公 司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当 年 最 后 2 个 月 的 销 售 收 入 基 本 一 致, 符 合 公 司 实 行 的 2 个 月 的 信 用 期 政 策,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59,408.20 19,921.23 5,193.83 当 期 11 月 和 12 月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11,138.00 5,104.15 1,133.82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7,233.59 4,931.46 1,129.20 其 中,2010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营 业 收 入 相 比 下 降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是 发 行 人 产 品 供 不 应 求, 部 分 客 户 采 取 提 前 支 付 货 款 的 方 式, 导 致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当 期 最 后 2 个 月 的 销 售 收 入 相 比 较 低 2009 年 和 2010 年,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是 无 锡 尚 德 和 韩 华 新 能 源 等 客 户 开 始 采 用 汇 票 进 行 货 款 结 算, 由 于 上 述 票 据 均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因 此 回 收 风 险 低 3 预 付 款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账 龄 结 构 如 下 : 账 龄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1 年 以 内 3,216.76 99.83 1,106.40 100 965.19 72.23 2,595.74 91.38 1-2 年 5.59 0.17 - - 371.11 27.77 245 8.62 2-3 年 - - - - - - - - 3 年 以 上 - - - - - - - - 合 计 3,222.34 100 1,106.40 100 1,336.30 100 2,840.74 100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发 行 人 的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2,115.95 万 元, 增 加 比 例 为 191.25%, 主 要 原 因 是 2011 年 上 半 年 采 购 进 口 设 备 预 1-1-208

付 设 备 款 增 长 较 快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前 五 名 预 付 款 项 客 户 为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 万 元 ) 年 限 款 项 性 质 李 赛 克 玻 璃 机 械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供 应 商 1,000.00 一 年 以 内 设 备 款 贝 里 斯 佳 高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供 应 商 645.30 一 年 以 内 设 备 款 格 拉 司 通 企 业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供 应 商 448.49 一 年 以 内 设 备 款 常 州 供 电 公 司 - 青 龙 供 电 公 司 423.59 一 年 以 内 电 费 信 义 光 伏 产 业 ( 安 徽 )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381.71 一 年 以 内 材 料 款 合 计 -- 2,899.10 -- 4 存 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如 下 : 账 龄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产 成 品 973.60 31.89 1,156.99 54.57 521.40 25.40 334.64 73.80 发 出 商 品 122.17 4.00 33.50 1.58 629.09 30.65 原 材 料 1,957.55 64.11 929.51 43.84 901.94 43.94 118.78 26.20 合 计 3,053.32 100.00 2,120.00 100.00 2,052.43 100.00 453.42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由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及 发 出 商 品 构 成,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2010 年 末 和 2011 年 6 月 末,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分 别 为 453.42 万 元 2,052.43 万 元 2,120.00 万 元 和 3,052.32 万 元, 整 体 而 言 存 货 占 比 较 小, 存 货 周 转 率 较 高, 安 全 性 较 好 2008 年 由 于 发 生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对 公 司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冲 击 较 大, 公 司 相 应 缩 减 产 量, 控 制 风 险, 因 此 期 末 余 额 较 小 2009 年, 随 着 公 司 下 游 光 伏 行 业 整 体 回 暖,2009 年 末 和 2010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相 应 增 加 2010 年 末, 原 材 料 和 库 存 商 品 的 比 例 变 化 较 为 显 著,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供 不 应 求, 产 品 一 经 生 产 完 成 即 发 往 客 户, 导 致 期 末 库 存 商 品 较 少, 同 时 为 满 足 客 户 和 生 产 需 求, 原 材 料 相 应 有 所 增 加 2011 年 6 月 末 比 2010 年 末 增 加 933.32 万 元, 增 加 比 例 为 44.02%, 主 要 增 加 的 是 原 材 料 部 分, 其 中 玻 璃 原 材 料 余 额 为 1,811.61 万 元 截 至 2011 年 6 月 底, 发 行 人 存 货 中 玻 璃 原 材 料 的 明 细 如 下 : 原 材 料 名 称 数 量 ( 万 平 方 米 ) 单 价 ( 元 / 平 方 米 ) 总 金 额 ( 万 元 ) 1-1-209

钢 化 玻 璃 9.34 45.95 429.25 其 中 :3.2 钢 化 玻 璃 5.96 45.40 270.77 4.0 钢 化 玻 璃 3.38 46.93 158.47 原 片 玻 璃 49.28 28.05 1,382.36 其 中 :3.2 原 片 玻 璃 41.31 27.48 1,135.05 4.0 原 片 玻 璃 7.97 31.05 247.30 玻 璃 原 材 料 合 计 58.62 30.91 1,811.61 2011 年 上 半 年, 本 公 司 新 增 了 6 条 生 产 线, 如 果 全 部 用 于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发 行 人 对 玻 璃 原 材 料 的 需 求 量 相 比 2010 年 会 有 大 幅 度 上 升, 为 此 发 行 人 增 加 了 玻 璃 的 采 购 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基 本 执 行 以 销 定 产 的 生 产 模 式, 各 期 末 存 货 均 较 少, 不 存 在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低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情 况,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2) 非 流 动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如 下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固 定 资 产 15,511.33 52.64 11,939.89 51.63 9,224.26 54.74 1,970.54 40.33 在 建 工 程 6,160.25 20.90 6,271.66 27.12 2,466.60 14.64 2,687.69 55.01 无 形 资 产 7,676.46 26.05 4,775.46 20.65 4,988.25 29.60 146.03 2.9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79 0.01 34.38 0.15 49.07 0.29 40.29 0.8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8.78 0.40 105.38 0.46 121.49 0.72 41.29 0.85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9,468.61 100.00 23,126.77 100.00 16,849.67 100.00 4,885.84 100.00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和 无 形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期 初 数 13,411.87 10,009.50 2,291.83 991.76 原 值 本 期 增 加 4,922.50 4,680.98 7,788.50 1,300.07 本 期 减 少 961.70 497.32 70.82 0.00 本 期 转 出 - 781.29 - - 期 末 数 17,372.67 13,411.87 10,009.50 2,291.83 累 计 折 旧 1,861.34 1,471.98 785.23 321.29 1-1-210

累 计 折 旧 减 少 296.17 140.18 - - 累 计 折 旧 转 出 数 - 102.64 - - 期 末 净 值 15,511.33 11,939.89 9,224.26 1,970.53 固 定 资 产 增 加 的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类 别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及 其 他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合 计 1,036.61 2,544.08 3,668.02 643.71 3,808.65 1,505.35 3,808.39 499.31 62.20 226.27 164.80 63.34-319.99 147.29 86.71 15.04 85.29 0.00 7.00 4,922.50 4,680.98 7,788.50 1,300.07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增 加 的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是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和 机 器 设 备,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A 增 加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明 细 年 度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2008 年 亚 玛 顿 科 技 厂 房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643.71 亚 玛 顿 科 技 配 电 房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198.03 青 龙 厂 房 3,025.78 门 卫 65.3 2009 年 青 龙 道 路 139.3 给 水 工 程 8.13 配 电 间 231.48 合 计 3,668.02 青 龙 二 车 间 厂 房 2526.46 2010 年 青 龙 一 车 间 不 锈 钢 排 气 两 用 风 机 17.62 合 计 2,554.08 2011 年 1-6 月 份 B 增 加 的 机 器 设 备 二 期 厂 房 配 套 工 程 511.47 青 龙 二 期 厂 房 86.33 雨 棚 412.98 车 间 二 沉 淀 池 25.83 合 计 1036.61 年 度 机 器 设 备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2008 年 度 恒 温 恒 湿 机 4 台 11.55 全 精 密 单 滚 涂 布 机 32 玻 璃 清 洗 机 2.25 Ty-mb 清 洗 线 18 激 光 划 片 机 9.5 贴 膜 机 3.5 层 压 机 10 1-1-211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隧 道 炉 9 薄 膜 机 4.6 激 光 打 标 机 16 清 洗 机 2 台 24.4 清 洗 烘 烤 机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14.00 钢 化 设 备 一 套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258.00 巴 伐 朗 尼 切 割 机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45.00 亿 海 磨 边 机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37.30 净 化 设 备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3.51 喷 枪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0.48 合 计 499.31 玻 璃 生 产 一 线 992.11 玻 璃 生 产 二 线 1,025.75 玻 璃 生 产 三 线 836.47 静 电 产 生 装 置 4.27 变 电 设 备 741.6 车 间 水 系 统 18.25 玻 璃 运 输 机 3.29 清 洗 机 及 烘 干 机 12.2 气 浮 检 测 台 1.88 太 阳 电 池 层 压 机 10.26 车 床 4.53 风 冷 模 块 机 组 17.09 双 边 直 线 园 边 机 37.3 激 光 打 标 机 24.19 清 洗 机 17.49 全 自 动 清 洗 装 置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61.71 合 计 3,808.39 玻 璃 生 产 一 线 1.54 玻 璃 生 产 二 线 13,15 玻 璃 生 产 三 线 10.64 玻 璃 生 产 四 线 518.95 玻 璃 生 产 五 线 127.07 玻 璃 生 产 0 线 593.68 风 机 盘 管 及 安 装 11.67 全 自 动 玻 璃 上 片 台 8.55 清 洗 烘 烤 机 9.35 真 空 滚 筒 过 滤 机 26.27 贴 膜 机 单 组 1.54 激 光 切 膜 机 7.69 玻 璃 测 试 电 站 16.43 配 电 间 增 容 设 备 58.8 机 器 人 85.82 激 光 打 码 机 16.41 空 压 机 0.49 静 电 产 生 装 置 4.27 清 洗 机 1.74 亿 海 磨 边 机 - 改 造 ( 业 务 合 并 并 入 ) 5.98 合 计 1,505.35 1-1-212

2011 年 1-6 月 五 线 玻 璃 覆 膜 机 系 统 改 造 4.36 青 龙 110KV 变 电 设 备 增 容 268.83 二 期 生 产 一 线 598.42 二 期 生 产 二 线 544.98 二 期 生 产 三 线 546.06 2 期 1-3 线 自 制 镀 膜 机 52.1 二 期 生 产 四 线 570.23 二 期 生 产 五 线 578.08 二 期 生 产 六 线 589.83 0# 线 自 制 镀 膜 机 17.37 二 期 空 压 机 房 设 备 38.39 合 计 3808.65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产 能, 产 量 以 及 销 售 收 入 数 据 匹 配 性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万 平 方 米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1 年 上 半 年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年 度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年 度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年 度 金 额 / 数 金 额 / 数 金 额 / 数 增 长 率 增 长 率 量 量 量 增 长 率 金 额 数 量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17,372.67 29.53 13,411.87 33.99 10,009.50 336.75 2,291.83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15,511.33 29.91 11,939.89 29.44 9,224.26 368.11 1,970.53 产 能 1,800.00 24.14 1,450.00 62.92 890.00 102.27 440.00 产 量 1,080.84 n.a. 1,681.93 211.72 539.57 616.08 75.35 产 能 利 用 率 116.85% -9.68 129.38% 67.85 77.08% 237.63 22.83% 销 售 收 入 26,435.27 n.a. 59,517.25 198.25 19,955.31 284.16 5,194.48 固 定 资 产 周 转 率 1.93 n.a. 5.62 57.76 3.57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的 增 加 主 要 是 2009 年 度 2010 年 度 2011 年 上 半 年 2008 年 年 底, 公 司 只 有 红 梅 厂 区 4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每 条 产 能 110 万 平 方 米, 合 计 产 能 440 万 平 方 米 2009 年 度 增 加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主 要 是 青 龙 车 间 厂 房 及 配 电 间 等 ; 增 加 的 机 器 设 备 主 要 是 青 龙 厂 区 3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建 成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每 条 设 计 产 能 150 万 平 方 米 ;2009 年 年 底, 公 司 有 7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合 计 产 能 890 万 平 方 米 2010 年, 发 行 人 增 加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主 要 是 青 龙 二 期 厂 房 和 4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建 成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 其 中 位 于 红 梅 厂 区 的 一 条 生 产 线 未 单 独 归 集, 以 设 备 形 式 在 上 表 体 现 ); 截 至 2010 年 年 底, 公 司 有 11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其 中 红 梅 厂 区 5 条, 每 条 设 计 产 能 110 万 平 方 米, 青 龙 厂 区 6 条, 每 条 设 计 产 能 150 万 平 方 米,11 条 生 产 线 合 计 产 能 1,450 万 平 方 米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增 加 了 青 龙 二 期 厂 房 以 及 青 龙 二 期 6 条 生 产 线 ; 因 为 2011 年 3 月, 红 梅 厂 区 的 5 条 生 产 线 搬 迁 并 进 入 技 改, 红 梅 厂 区 的 5 1-1-213

条 生 产 线 转 入 在 建 工 程 ; 截 至 2011 年 6 月 底, 发 行 人 共 有 12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每 条 设 计 产 能 150 万 平 方 米,12 条 生 产 线 合 计 产 能 1,800 万 平 方 米 随 着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的 不 断 增 加, 产 能 扩 张 明 显, 从 2008 年 底 的 440 万 平 方 米 增 加 到 2011 年 6 月 底 的 1800 万 平 方 米,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达 到 5,194.48 万 元 19,955.31 万 元 59,517.25 万 元 和 26,435.27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的 持 续 投 入 是 发 行 人 产 能 和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的 重 要 基 础 因 为 2009 年 度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后,2010 年 能 够 及 时 地 满 足 市 场 对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需 求,2010 年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周 转 率 相 比 2009 年 增 长 57.76% 2010 年 和 2011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均 超 过 100%, 公 司 的 现 有 产 能 已 经 得 到 充 分 释 放, 如 果 发 行 人 需 要 进 一 步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就 需 要 进 一 步 持 续 投 入 2 在 建 工 程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在 建 工 程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期 初 余 额 6,271.66 2,466.60 2,687.69 55.16 当 期 增 加 3,767.49 8,046.49 4,270.01 2,632.53 本 期 减 少 3,878.90 4,241.44 4,491.10 - 期 末 余 额 6,160.25 6,271.66 2,466.60 2,687.69 A 2008 年 在 建 工 程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工 程 名 称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1 配 电 间 55.16 444.10-499.26 2 厂 房 改 造 - 23.08-23.08 3 青 龙 厂 房 基 础 设 施 - 81.82-81.82 4 TCO 试 验 线 - 1,458.24-1,458.24 5 AR 玻 璃 生 产 一 线 - 238.37-238.37 6 AR 玻 璃 生 产 二 线 - 175.02-175.02 7 AR 玻 璃 生 产 三 线 - 165.87-165.87 8 设 备 - 其 他 - 12.20-12.20 9 办 公 设 备 - 7.91-7.91 10 钢 质 门 - 25.50-25.50 11 电 动 车 - 0.41-0.41 合 计 55.16 2,632.53-2,687.69 1-1-214

发 行 人 2008 年 在 建 工 程 增 加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三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TCO 试 验 线 以 及 配 电 间 等 投 入 建 设 B 2009 年 在 建 工 程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工 程 名 称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1 配 电 间 499.26 661.61 1,160.86-2 厂 房 改 造 23.08-23.08-3 青 龙 水 系 统 设 施 81.82 121.34 203.16-4 TCO 试 验 线 1,458.24 396.55 59.72 1,795.07 5 AR 玻 璃 生 产 一 线 238.37 691.62 929.99-6 AR 玻 璃 生 产 二 线 175.02 840.71 1,015.74-7 AR 玻 璃 生 产 三 线 165.87 721.75 887.62-8 其 他 设 备 12.20-12.20-9 亚 龙 玻 璃 磨 边 机 - 37.30 37.30-10 AR 玻 璃 生 产 四 线 - 414.64-414.64 11 AR 玻 璃 生 产 五 线 - 102.32-102.32 12 玻 璃 测 试 电 站 - 10.41-10.41 13 办 公 设 施 7.91-7.91 0.00 14 钢 制 门 25.50 - - 25.50 15 电 动 车 0.41 13.80 14.21 0.00 16 青 龙 厂 房 二 期 基 础 设 施 - 47.09 0.00 47.09 17 青 龙 道 路 工 程 - 139.30 139.30 0.00 18 青 龙 车 间 监 控 设 备 - 71.57 0.00 71.57 合 计 2,687.69 4,270.01 4,491.10 2,466.60 2009 年 度, 发 行 人 增 加 的 在 建 工 程 主 要 在 于 3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TCO 试 验 线 以 及 配 电 间 的 持 续 投 入, 同 时 新 增 建 设 2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2008 年 投 入 建 设 的 3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和 配 电 间 建 设 完 成 并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C 2010 年 在 建 工 程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序 号 单 位 : 万 元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1 配 电 间 213.67 40.16 173.50 2 TCO 试 验 线 1,795.07 29.64-1,824.71 1-1-215

3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四 号 414.64 25.51 440.15-4 AR 玻 璃 生 产 线 五 号 102.32 17.85 120.17-5 玻 璃 测 试 电 站 10.41 6.03 16.43-6 AR 玻 璃 生 产 线 0 号 - 577.57 577.57-7 自 制 镀 膜 机 - 169.55-169.55 8 广 州 番 禺 贴 膜 机 单 组 - 11.23 11.23-9 钢 制 门 25.50-25.50-10 青 龙 厂 房 二 期 基 础 设 施 47.09 2,806.18 2,853.27-11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六 号 - 527.66-527.66 12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七 号 - 533.96-533.96 13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八 号 - 535.22-535.22 14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九 号 - 462.94-462.94 15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十 号 - 499.72-499.72 16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十 一 号 - 451.55-451.55 17 激 光 打 码 机 激 光 切 膜 机 - 7.69 7.69-18 静 电 产 生 装 置 - 4.27 4.27-19 冷 干 机 过 滤 器 螺 杆 机 - 29.04 29.04-20 环 保 高 效 洗 涤 吸 收 塔 - 4.48-4.48 21 TCO 芬 兰 生 产 线 - 1,052.42-1,052.42 22 青 龙 厂 房 一 车 间 屋 面 风 机 - 17.62 17.62-23 发 电 机 组 - 18.63 18.63-24 青 龙 车 间 监 控 设 备 71.57 8.12 79.69-25 压 花 玻 璃 在 线 检 测 仪 - 0.24-0.24 26 二 期 空 压 机 房 - 35.69-35.69 合 计 2,466.60 8006.22 4,201.16 6,271.66 2010 年 度, 在 建 工 程 增 加 的 内 容 主 要 是 青 龙 二 期 厂 房 工 程 新 增 7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建 设 以 及 TCO 芬 兰 生 产 线 等, 合 计 8,046.49 万 元 ; 减 少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青 龙 二 期 厂 房 和 4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建 成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D 2011 年 1-6 月 在 建 工 程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序 号 单 位 : 万 元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1 配 电 间 - 青 龙 173.5 95.33 268.83 2 TCO 试 验 线 1,824.71 3.62 0 1,828.33 3 自 制 镀 膜 机 169.55 4.15 121.57 52.13 1-1-216

4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六 号 527.66 70.52 598.18 5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七 号 533.96 11.02 544.98 6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八 号 535.22 10.84 546.06 7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九 号 462.94 75.7 538.65 8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十 号 499.72 46.78 546.5 9 二 期 厂 房 AR 玻 璃 生 产 线 十 一 号 451.55 106.7 558.25 10 环 保 高 效 洗 涤 吸 收 塔 4.48-4.48 11 压 花 玻 璃 在 线 检 测 仪 0.23 0.23 12 二 期 空 压 机 房 35.69 2.69 38.39 13 TCO 芬 兰 生 产 线 1,052.42 118.63 0 1,171.06 14 红 梅 厂 设 备 631.35 0 631.35 15 高 配 自 制 镀 膜 机 0.89 0 0.89 16 (TCO) 自 制 镀 膜 机 0.03 0 0.03 17 玻 璃 加 热 退 火 炉 147.01 0 147.01 18 一 期 6 号 线 157.05 0 157.05 19 一 期 7 号 线 44.15 0 44.15 20 青 龙 厂 房 二 期 零 星 工 程 117.25 117.25 21 青 龙 厂 房 三 车 间 4.51 0 4.51 22 青 龙 厂 房 五 车 间 2.48 0 2.48 23 青 龙 厂 房 六 车 间 2.38 0 2.38 24 青 龙 厂 房 连 廊 0.15 0 0.15 25 青 龙 二 期 道 路 9.73 0 9.73 26 10KV 变 电 所 1.9 0 1.9 27 转 让 设 备 59.14 0 59.14 28 北 厂 厂 房 2,045.68 0 2,045.68 29 冷 却 水 系 统 2.14 0 2.14 30 给 水 系 统 0.14 0 0.14 合 计 6,271.66 3,767.49 3,878.90 6,160.25 3 无 形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无 形 资 产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期 初 无 形 资 产 原 值 4,932.56 5,051.45 154.15 - 无 形 资 产 增 加 原 值 2,972.24-118.89 4,897.30 154.15 累 计 摊 销 228.34 166.93 63.21 8.12 累 计 摊 销 转 出 0.00-9.83 - - 1-1-217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7,676.46 4,775.46 4,988.25 146.03 2008 年, 发 行 人 无 形 资 产 增 加 值 17.09 万 元 为 光 学 检 测 分 析 管 理 软 件, 另 外 137.06 万 元 为 被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亚 玛 顿 科 技 土 地 使 用 权 ;2009 年 增 加 的 4,901.37 万 元 为 青 龙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同 时 减 少 4.06 万 元 为 亚 玛 顿 科 技 对 外 租 赁 厂 房 所 分 摊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相 应 在 业 务 合 并 范 围 内 减 少 ;2010 年 增 加 的 14.10 万 元 为 财 务 管 理 用 的 金 蝶 软 件, 另 外 减 少 132.99 万 元 为 从 业 务 合 并 范 围 内 转 出 的 亚 玛 顿 科 技 土 地 使 用 权 ; 本 公 司 于 2011 年 2 月 18 日, 在 常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组 织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挂 牌 出 让 活 动 中, 经 过 公 开 挂 牌 竞 价, 取 得 位 于 青 龙 西 路 北 侧 丁 塘 河 西 路 西 侧 一 地 块, 土 地 面 积 58,840 平 方 米, 规 划 用 途 为 工 业, 金 额 2972.24 万 元 2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对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公 司 根 据 账 龄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具 体 计 提 标 准 为 : 1 年 以 内 5%,1 至 2 年 15%,2 至 3 年 50%,3 年 以 上 1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除 应 收 款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外, 无 其 他 资 产 减 值 迹 象,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坏 账 准 备 - 应 收 账 款 380.52 361.68 247.15 56.46 坏 账 准 备 - 其 他 应 收 款 7.85 2.15 1.37 0.06 合 计 388.38 363.83 248.52 56.52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存 货 无 形 资 产 和 在 建 工 程 等 其 他 资 产 不 存 在 资 产 减 值 情 况, 故 未 对 其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的 资 产 总 额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基 本 稳 定, 资 产 质 量 良 好, 资 产 结 构 合 理, 符 合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 公 司 制 定 了 稳 健 的 会 计 政 策, 主 要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合 理 ( 二 ) 公 司 负 债 结 构 及 其 变 化 1 负 债 结 构 分 析 项 目 流 动 负 债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日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 元 ) 1-1-218

短 期 借 款 3,288.83 18.08 5,000.00 27.25 6,950.00 37.53 4,700.00 68.27 应 付 票 据 300.00 1.65 2,095.77 11.42 200 1.08 - - 应 付 账 款 1,396.48 7.68 1,721.20 9.38 6,899.21 37.25 1,350.56 19.62 预 收 款 项 186.29 1.02 247.92 1.35 56.45 0.3 2.27 0.0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49.38 0.27 111.27 0.61 2.32 0.01 - - 应 交 税 费 1,044.86 5.74 1,548.97 8.44 876.9 4.73 49.8 0.72 应 付 利 息 19.62 0.11 13.36 0.07 199.8 1.08 - - 其 他 应 付 款 79.44 0.44 60.02 0.33 638.08 3.45 563.23 8.18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2,611.17 14.35 1,227.00 6.69 - - - -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 - - 218.75 3.18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976.07 49.34 12,025.54 65.53 15,822.77 85.43 6,884.60 100 非 流 动 负 债 : 0.00 0.00 - - 长 期 借 款 9,000.00 49.47 6,107.40 33.28 -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 2,497.55 13.49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17.25 1.19 218 1.19 200 1.08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9,217.25 50.66 6,325.40 34.47 2,697.55 14.57 - - 负 债 合 计 18,193.32 100.00 183,50.90 100 18,520.32 100 6,884.60 100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为 18,520.32 万 元, 比 2008 年 末 增 加 了 11,635.72 万 元, 随 着 2009 年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和 销 售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固 定 资 产 的 不 断 增 加,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应 交 税 费 长 期 应 付 款 相 应 增 加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为 18,350.94 万 元, 与 2009 年 末 相 比 略 有 下 降 2011 年 6 月 末 的 负 债 总 额 与 2010 年 年 末 相 比 略 有 下 降 1 短 期 借 款 2008 年 末 2009 年 末 2010 年 末 和 2011 年 6 月 末 短 期 借 款 分 别 为 4,700.00 万 元 6,950.00 万 元 5,000.00 万 元 和 3,288.83 万 元, 短 期 借 款 主 要 用 于 满 足 公 司 日 常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2008 年 2009 年 因 业 务 合 并 分 别 增 加 期 末 短 期 借 款 2,150.00 万 元 和 1,950.00 万 元 2 应 付 票 据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为 2,095.77 万 元, 相 比 2009 年 年 末 增 长 947.89% 增 加 的 原 因 系 为 了 合 理 利 用 资 金,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对 部 分 货 款 开 具 票 据 结 算 公 司 2011 年 6 月 30 日 的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比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1-219

减 少 了 1,795.77 万 元, 下 降 了 85.69%,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上 半 年 国 家 货 币 政 策 趋 紧, 供 应 商 倾 向 于 现 金 结 算 3 应 付 账 款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比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减 少 了 5,178.01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在 2010 年 上 半 年 结 清 了 与 常 州 天 宁 经 济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发 生 的 青 龙 厂 区 的 土 地 款 以 及 与 亚 玛 顿 科 技 之 间 的 玻 璃 货 款 2009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由 2008 年 末 的 1,350.56 万 元 增 加 至 6,899.21 万 元, 一 方 面, 系 公 司 购 置 土 地 产 生 应 付 土 地 款 3,741.20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光 伏 行 业 整 体 回 暖,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由 2008 年 的 5,194.48 万 元 上 升 至 2009 年 的 19,955.31 万 元, 增 长 比 例 为 284.16%, 因 此 公 司 采 购 总 额 增 加,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相 应 增 加 4 应 交 税 费 2011 年 6 月 30 日 比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 交 税 费 减 少 金 额 504.11 万 元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比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应 交 税 费 增 加 金 额 为 655.40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销 售 额 增 加, 导 致 本 期 应 交 的 增 值 税 以 及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加 5 其 他 应 付 款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比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减 少 金 额 578.07 万 元, 减 少 比 例 为 90.59%,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为 归 还 了 常 高 新 风 投 562.50 万 元 6 长 期 应 付 款 和 长 期 借 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比 2010 年 12 月 31 日 长 期 借 款 增 加 金 额 2,892.60 万 元, 增 加 了 47.36%,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本 期 调 整 借 款 结 构, 减 少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长 期 借 款 公 司 主 要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和 长 期 借 款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长 期 应 付 款 余 额 由 2009 年 末 的 2,497.55 万 元 减 少 为 0, 系 本 公 司 2010 年 支 付 了 常 州 市 天 宁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的 青 龙 厂 房 代 建 款 2,497.55 万 元, 该 款 项 相 应 的 利 息 金 额 为 113.82 万 元, 计 入 应 付 利 息 并 已 支 付 完 毕 2010 年 末, 公 司 长 期 1-1-220

借 款 为 6,107.40 万 元, 为 公 司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借 入 的 项 目 贷 款 7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009 年 度 本 公 司 收 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根 据 科 学 技 术 部 关 于 2009 年 度 国 际 科 技 合 作 计 划 ( 专 项 经 费 ) 项 目 立 项 的 通 知 ( 国 科 发 计 [2009]473 号 ) 拨 付 的 200 万 的 政 府 补 助, 为 购 入 TC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生 产 线 设 备 相 关 的 补 助 ( 三 )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3.29 2.21 0.89 0.87 速 动 比 率 2.57 1.94 0.68 0.39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0.85% 36.94% 60.79% 51.66%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3.75 10.30 6.93 4.74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4.75 12.50 6.51 4.85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2,277.98 28,747.53 10,669.47 1,302.92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32.67 26.64 18.92 2.79 1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1)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对 资 金 的 需 求 较 大, 公 司 自 身 积 累 无 法 全 部 满 足 资 金 需 求, 主 要 通 过 银 行 贷 款 等 方 式 解 决 资 金 需 求 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较 低,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处 于 高 速 成 长 期, 需 要 大 量 的 固 定 资 产 等 投 入, 从 而 负 债 较 多 公 司 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末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偏 低 是 公 司 处 于 发 展 期 的 暂 时 现 象, 公 司 付 息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偿 债 风 险 较 低, 具 备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从 未 发 生 过 逾 期 未 偿 付 的 情 况 2010 年 末, 发 行 人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2.21 和 1.94, 提 升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是 发 行 人 2010 年 度 业 务 发 展 较 快,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9,517.25 万 元, 且 回 款 及 时,2010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为 13,441.06 万 元, 发 行 人 具 有 较 高 的 偿 债 能 力 由 于 业 绩 成 长 速 度 快, 收 入 质 量 良 好, 公 司 2011 年 6 月 末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1-1-221

率 相 比 2010 年 年 末 继 续 提 升, 证 明 发 行 人 的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年 份 金 刚 玻 璃 中 航 三 鑫 福 耀 玻 璃 南 玻 A 平 均 值 亚 玛 顿 2011 年 6 月 30 日 3.25 1.34 0.92 0.84 1.59 3.29 流 动 比 率 2010 年 12 月 31 日 3.88 1.34 1.00 0.74 1.74 2.21 2009 年 12 月 31 日 1.85 1.17 0.99 0.39 1.10 0.89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91 1.36 0.78 0.41 1.12 0.87 2011 年 6 月 30 日 2.47 0.80 0.51 0.58 1.09 2.57 速 动 比 率 2010 年 12 月 31 日 3.62 0.94 0.56 0.57 1.42 1.94 2009 年 12 月 31 日 1.62 0.91 0.55 0.31 0.85 0.68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52 0.93 0.38 0.34 0.79 0.39 注 : 由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申 报 之 日 止 尚 未 披 露 2011 年 半 年 报, 因 此 上 述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1 年 数 据 来 源 于 其 披 露 的 2011 年 一 季 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基 本 相 当, 2010 年 以 来,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持 续 扩 大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增 强,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已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若 本 次 IPO 发 行 成 功,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的 指 标 将 进 一 步 持 续 优 化 2 资 产 负 债 率 2008 年 末 和 2009 年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高, 分 别 为 51.66% 和 60.79%, 主 要 因 为 公 司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和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资 金 量 较 大,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经 营 积 累 和 银 行 债 务 融 资 解 决 资 金 需 求 随 着 2009 年 度 和 2010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销 售 收 入 持 续 高 速 稳 定 增 长,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已 降 至 30.85%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资 本 结 构 将 趋 于 更 加 合 理, 财 务 风 险 降 低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日 期 金 刚 玻 璃 (%) 中 航 三 鑫 (%) 福 耀 玻 璃 (%) 南 玻 A (%) 平 均 值 (%) 亚 玛 顿 (%) 2011 年 6 月 30 日 21.32 68.42 56.68 47.06 48.37 30.85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9.07 64.58 44.71 45.79 43.54 36.94 2009 年 12 月 31 日 32.15 75.81 51.53 48.71 52.05 60.79 1-1-222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5.20 55.12 64.96 43.80 47.27 51.66 注 : 由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申 报 之 日 止 尚 未 披 露 2011 年 半 年 报, 因 此 上 述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1 年 数 据 来 源 于 其 披 露 的 2011 年 一 季 报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为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正 常 开 展, 公 司 采 取 了 银 行 贷 款 为 主 等 多 种 方 式 融 资, 从 而 使 得 当 期 利 息 支 出 大 幅 增 加, 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呈 逐 年 增 加 的 趋 势 ( 四 )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公 司 应 收 帐 款 周 转 率 和 存 货 周 转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年 份 金 刚 玻 璃 中 航 三 鑫 福 耀 玻 璃 南 玻 A 平 均 值 亚 玛 顿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2011 年 6 月 30 日 1.20 1.38 1.47 6.12 2.54 3.75 2010 年 12 月 31 日 4.29 5.16 6.21 13.59 7.31 10.30 2009 年 12 月 31 日 3.78 4.85 6.29 20.13 8.76 6.93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80 7.12 7.40 15.53 8.21 4.74 2011 年 6 月 30 日 0.89 0.71 0.79 2.46 1.21 4.75 2010 年 12 月 31 日 5.42 4.02 3.44 4.31 4.30 12.50 2009 年 12 月 31 日 6.02 4.78 2.86 9.86 5.88 6.51 2008 年 12 月 31 日 5.17 4.32 3.12 9.2 5.45 4.85 注 : 由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申 报 之 日 止 尚 未 披 露 2011 年 半 年 报, 因 此 上 述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1 年 数 据 来 源 于 其 披 露 的 2011 年 一 季 报 1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高 于 除 南 玻 A 以 外 的 其 他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建 立 了 比 较 规 范 的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其 中 销 售 部 门 负 责 收 集 客 户 信 息, 建 立 客 户 档 案, 并 按 照 客 户 资 信 信 息 包 括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与 公 司 的 交 易 量 付 款 情 况 历 次 对 账 情 况 及 业 务 员 对 客 户 的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分 析 报 告, 按 年 定 期 对 客 户 进 行 信 用 等 级 评 定 然 后 按 信 用 级 别, 结 合 客 户 重 要 性, 执 行 适 当 的 结 算 政 策, 给 予 信 用 等 级 好 的 客 户 以 相 对 方 便 及 优 惠 的 结 算 政 策, 随 着 形 势 的 变 化 对 结 算 政 策 及 时 进 行 调 整, 以 便 监 督 和 管 理 2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析 1-1-22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一 方 面 是 公 司 凭 借 优 异 的 产 品 质 量 和 较 强 的 研 发 能 力, 产 品 处 于 供 不 应 求 状 态, 存 货 流 转 速 度 较 快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业 务 模 式 中 包 括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和 业 务 模 式 特 点 保 障 了 生 产 销 售 需 要, 降 低 了 无 效 库 存, 提 高 了 存 货 周 转 速 度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在 99% 以 上,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6,378.96 99.79 59,408.20 99.82 19,921.23 99.83 5,193.83 99.99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56.31 0.21 109.06 0.18 34.08 0.17 0.65 0.01 总 计 26,435.27 100.00 59,517.25 100.00 19,955.31 100.00 5,194.48 100.00 1 营 业 收 入 总 体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下 游 光 伏 行 业 的 发 展,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呈 持 续 增 长 趋 势, 2009 年 和 2010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同 比 增 长 284.16% 和 198.25%, 体 现 了 较 高 的 成 长 性 2 营 业 收 入 分 产 品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主 要 有 镀 膜 加 工 和 镀 膜 玻 璃 两 种 业 务 模 式,2010 年 镀 膜 加 工 和 镀 膜 玻 璃 的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为 99.85%;2011 年 上 半 年, 镀 膜 加 工 和 镀 膜 玻 璃 的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为 99.7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和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的 合 计 数 量 分 别 为 75.35 万 平 方 米 539.57 万 平 方 米 1,705.22 万 平 方 米 和 1,076.15 万 平 方 米 以 对 外 销 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和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的 合 计 数 量 而 论, 公 司 前 五 名 的 客 户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排 名 2011 年 1-6 月 客 户 名 称 数 量 ( 万 平 米 ) 占 比 (%) 1-1-224

1 无 锡 尚 德 677.91 62.99 2 韩 华 新 能 源 158.59 14.74 3 浙 江 正 泰 103.43 9.61 4 阿 特 斯 44.42 4.13 5 浙 江 索 日 24.21 2.25 合 计 1008.56 93.72 排 名 2010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数 量 ( 万 平 米 ) 占 比 (%) 1 无 锡 尚 德 949.30 55.67 2 韩 华 新 能 源 266.74 15.64 3 INABATA 公 司 143.48 8.41 4 阿 特 斯 139.58 8.19 5 浙 江 正 泰 99.78 5.85 合 计 1598.88 93.76 排 名 2009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数 量 ( 万 平 米 ) 占 比 (%) 1 无 锡 尚 德 399.72 74.08 2 韩 华 新 能 源 82.13 15.22 3 浙 江 正 泰 10.40 1.93 4 阿 特 斯 10.04 1.86 5 中 电 电 气 7.35 1.36 合 计 509.64 94.45 排 名 2008 年 度 客 户 名 称 数 量 ( 万 平 米 ) 占 比 (%) 1 阿 特 斯 63.28 83.98 2 无 锡 尚 德 11.03 14.67 3 尤 利 卡 0.38 0.51 4 中 电 电 气 0.37 0.49 5 南 京 格 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0.25 0.35 合 计 75.35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分 业 务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1-1-225

镀 膜 玻 璃 13,016.83 49.35 40,443.46 68.08 12,070.06 60.59 1,063.11 20.47 镀 膜 加 工 13,305.68 50.44 18,873.53 31.77 7,851.17 39.41 2,173.21 41.84 钢 化 玻 璃 56.44 0. 21 91.21 0.15 - - 1,957.51 37.69 总 计 26,378.96 100.00 59,408.20 100.00 19,921.23 100.00 5,193.83 100.00 (1) 镀 膜 玻 璃 和 镀 膜 加 工 1) 收 入 及 变 动 分 析 镀 膜 玻 璃 主 要 是 由 公 司 自 行 采 购 钢 化 玻 璃 或 玻 璃 原 片 进 行 镀 膜 或 钢 化 镀 膜 业 务 并 对 外 销 售, 镀 膜 加 工 是 由 客 户 提 供 钢 化 玻 璃 再 由 公 司 进 行 镀 膜 业 务, 两 种 业 务 模 式 所 形 成 的 产 品 均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和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合 计 ) 销 量 和 销 售 收 入 的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销 售 量 ( 万 m 2 ) 1,076.15 1,705.22 539.57 75.35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26,322.51 59,316.99 19,921.23 3,236.32 自 2006 年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一 经 投 入 市 场, 即 获 得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认 同, 迅 速 打 开 市 场, 形 成 良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和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的 合 计 数 量 分 别 为 75.35 万 平 方 米 539.57 万 平 方 米 1,705.22 万 平 方 米 和 1,076.15 万 平 方 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迅 速 增 长, 镀 膜 玻 璃 和 镀 膜 加 工 两 者 合 计 形 成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3,236.32 万 元 19,921.23 万 元 59,316.99 万 元 和 26,322.51 万 元,2009 年 和 2010 年 分 别 同 比 增 长 5.15 倍 和 1.98 倍 2008 年 受 到 南 方 大 面 积 雪 灾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冲 击, 一 方 面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均 缩 减 生 产 规 模, 加 大 库 存 产 品 销 售 力 度, 以 保 持 长 远 发 展 基 础 ; 另 一 方 面,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生 产 较 多 的 低 等 级 光 伏 组 件, 因 此 向 公 司 采 购 部 分 钢 化 玻 璃 2009 年, 随 着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逐 渐 消 除, 下 游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制 造 行 业 呈 现 良 好 复 苏 态 势, 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恢 复 产 能, 扩 大 产 量, 增 加 库 存, 以 满 足 光 伏 市 场 需 求 在 光 伏 行 业 持 续 复 苏 及 公 司 产 能 不 断 扩 大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销 量 和 销 售 收 入 与 2008 年 相 比 分 别 增 长 616.09% 和 515.5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作 为 新 型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辅 助 材 料, 得 到 了 下 游 1-1-226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认 同, 一 方 面 得 益 于 下 游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制 造 行 业 的 快 速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对 现 有 光 伏 玻 璃 的 应 用 具 有 一 定 的 替 代 作 用, 体 现 了 良 好 的 成 长 态 势 2) 镀 膜 玻 璃 和 镀 膜 加 工 结 构 变 化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和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销 量 和 销 售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项 目 销 量 ( 万 平 米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销 量 ( 万 平 米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销 量 ( 万 平 米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销 量 ( 万 平 米 )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镀 膜 玻 璃 186.98 13,016.83 558.65 40,443.46 163.42 12,070.06 10.27 1,063.11 镀 膜 加 工 889.17 13,305.68 1,146.57 18,873.53 376.15 7,851.17 65.08 2,173.21 合 计 1,076.15 26,322.51 1,705.22 59,316.99 539.57 19,921.23 75.35 3,236.32 随 着 公 司 为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以 来,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特 有 的 高 透 光 率 等 优 势 和 稳 定 的 产 品 质 量 得 到 下 游 客 户 认 同,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为 专 注 于 光 伏 电 池 自 身 的 专 业 化 经 营, 逐 步 开 始 由 公 司 自 行 采 购 超 白 玻 璃 并 加 工 销 售 给 客 户, 因 此,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镀 膜 玻 璃 销 售 收 入 规 模 和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趋 势 是 不 断 增 加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和 2011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分 别 实 现 镀 膜 玻 璃 销 售 收 入 1,063.11 万 元 12,070.06 万 元 40,443.46 万 元 和 13,016.83 万 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20.47% 60.59% 68.08% 和 49.35% (2) 钢 化 玻 璃 因 2008 年 受 南 方 大 面 积 雪 灾 和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生 产 较 多 的 低 等 级 光 伏 组 件 ( 输 出 功 率 较 低 无 需 使 用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 因 此 向 本 公 司 购 买 部 分 钢 化 玻 璃 该 业 务 基 本 在 其 他 年 度 交 易 量 非 常 小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区 域 构 成 情 况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江 苏 省 18,635.53 70.65 38,532.93 64.86 17,772.65 89.21 4,865.38 93.68 山 东 省 692.97 2.63 2,945.64 4.96 136.68 0.69 - - 浙 江 省 3,023.82 11.46 3,780.80 6.36 1,042.77 5.23 10.66 0.21 上 海 2,292.88 8.69 1,633.83 2.75 506.19 2.54 25.85 0.50 河 北 7.34 0.03 425.65 0.72 284.57 1.43 163.64 3.15 1-1-227

湖 北 485.35 1.84 国 内 其 他 地 区 81.44 0.31 37.38 0.06 - - - - 亚 洲 592.02 2.24 170.76 0.29 54.86 0.28 - - 美 洲 567.62 2.15 10,589.73 17.83 113.00 0.57 128.31 2.47 欧 洲 0.00 0.00 1,291.47 2.17 10.50 0.05 - - 合 计 26,378.96 100.00 59,408.20 100.00 19,921.23 100.00 5,193.83 100.00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用 于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封 装, 服 务 于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鉴 于 中 国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生 产 基 地, 因 此,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在 国 内 销 售, 报 告 期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内 销 比 例 分 别 为 97.53% 99.17% 79.71% 和 95.61% 同 时, 江 苏 地 区 是 中 国 最 大 的 光 伏 产 业 基 地, 且 公 司 位 于 江 苏 境 内, 因 此 江 苏 地 区 在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的 地 区 分 布 中 占 比 较 大 2010 年 度, 公 司 对 美 洲 出 口 销 售 增 长 较 快, 销 售 收 入 达 10,589.73 万 元, 使 外 销 比 例 由 2009 年 的 0.83% 提 高 到 2010 年 的 20.29%, 外 销 的 迅 猛 增 长 主 要 来 自 对 INABATA 公 司 的 销 售 增 长,2010 年 度,INABATA 公 司 成 为 公 司 第 2 大 客 户 INABATA 公 司 作 为 公 司 的 代 理 商, 产 品 最 终 销 往 美 国 EVERGREEN 公 司, 2010 年 末 之 前 EVERGREEN 为 美 国 第 二 大 晶 体 硅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2011 年 初, 根 据 EVERGREEN 发 布 的 公 告, 基 于 成 本 的 考 虑,EVERGREEN 关 闭 其 位 于 美 国 的 工 厂, 转 而 采 用 在 中 国 大 陆 设 厂 + 其 他 工 厂 代 工 的 模 式, 因 此 2011 年 度, 公 司 通 过 INABATA 公 司 销 往 EVERGREEN 美 国 工 厂 的 产 品 大 幅 度 减 少 发 行 人 目 前 产 品 处 于 供 不 应 求 的 状 态, 虽 然 EVERGREEN 公 司 在 美 国 的 工 厂 将 关 闭, 但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业 务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只 会 导 致 发 行 人 外 销 内 销 比 例 的 变 化 ( 二 ) 经 营 成 果 变 动 及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简 要 合 并 利 润 表 如 下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6,435.27 100 59,517.25 100 19,955.31 100 5,194.48 100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6,435.27 100 59,517.25 100 19,955.31 100 5,194.48 100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5,505.44 58.65 32,833.19 55.17 10,510.75 52.67 4,590.99 88.38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2,281.22 46.46 32,896.58 55.27 10,635.06 53.29 4,764.60 91.72 1-1-228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26.43 1.23 435.17 0.73 62.17 0.31 12.22 0.24 销 售 费 用 744.23 2.82 1,773.52 2.98 410.74 2.06 184.69 3.56 管 理 费 用 1,777.45 6.72 3,459.31 5.81 1,275.73 6.39 621.26 11.96 财 务 费 用 351.56 1.33 1,039.62 1.75 535.78 2.68 389.28 7.4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4.55 0.09 115.3 0.19 192 0.96-46.09-0.89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0,929.83 41.35 26,620.67 44.73 9,320.25 46.71 429.88 8.28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76.80 1.05 111.64 0.19 297.14 1.49 284.77 5.4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71.41 0.27 72.37 0.12 17.05 0.09 19.29 0.37 四 利 润 总 额 11,135.21 42.12 26,659.94 44.79 9,600.35 48.11 695.36 13.3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679.33 6.35 4,841.57 8.13 1,633.27 8.18 96.69 1.86 五 净 利 润 9,455.88 35.77 21,818.38 36.66 7,967.07 39.92 598.66 11.53 1 营 业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及 其 原 因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一 ) 营 业 收 入 分 析 2 营 业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均 为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表 现 为 镀 膜 加 工 和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成 本 占 比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镀 膜 玻 璃 9,432.46 76.80 23,372.65 89.64 7,082.20 86.81 743.91 20.65 镀 膜 加 工 2,791.51 22.73 2,606.67 10.00 1,076.44 13.19 1,151.28 31.95 钢 化 玻 璃 57.26 0.47 94.34 0.36 1,708.04 47.40 总 计 12,281.22 100.00 26,073.66 100.00 8,158.64 100.00 3,603.23 100.00 项 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镀 膜 加 工 和 镀 膜 玻 璃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1) 镀 膜 玻 璃 营 业 成 本 明 细 如 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直 接 材 料 7,790.63 82.59 19,532.21 83.57 5,348.37 75.52 585.8 78.75 其 中 : 玻 璃 7,637.99 80.98 19,104.49 81.74 5,069.10 71.58 508.39 68.34 1-1-229

纳 米 材 料 51.29 0.54 281.13 1.2 42.99 0.61 15.46 2.08 其 他 材 料 101.36 1.07 146.59 0.63 236.28 3.34 61.95 8.33 直 接 人 工 413.41 4.38 948.5 4.06 449.71 6.35 63.7 8.56 制 造 费 用 1,228.41 13.02 2,891.95 12.37 1,284.12 18.13 94.41 12.69 合 计 9,432.46 100.00 23,372.65 100 7,082.20 100 743.91 100 镀 膜 玻 璃 主 要 由 公 司 自 行 采 购 超 白 玻 璃 进 行 涂 镀 减 反 膜 后 销 售 给 客 户, 因 此 玻 璃 在 镀 膜 玻 璃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中 占 比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玻 璃 原 材 料 占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比 重 分 别 为 68.34% 71.58% 81.74% 和 80.98% 玻 璃 原 材 料 占 成 本 构 成 比 例 总 体 上 呈 上 升 趋 势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较 快, 规 模 效 应 显 现, 因 此 制 造 费 用 和 直 接 人 工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下 降 (2)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直 接 材 料 673.48 24.13 900.05 34.53 381.40 35.43 576.59 50.08 其 中 : 玻 璃 9.19 0.33 32.50 1.25 175.62 16.31 341.86 29.69 纳 米 材 料 240.85 8.63 534.68 20.51 101.95 9.47 67.93 5.90 其 他 材 料 423.44 15.17 332.88 12.77 103.83 9.65 166.80 14.49 直 接 人 工 1,007.39 36.09 1,060.98 40.70 321.19 29.84 248.32 21.57 制 造 费 用 1,110.63 39.79 645.63 24.77 373.84 34.73 326.37 28.35 合 计 2,791.51 100.00 2,606.67 100.00 1,076.44 100.00 1,151.28 100.00 镀 膜 加 工 主 要 是 由 供 应 商 提 供 超 白 玻 璃, 委 托 公 司 加 工 成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故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成 本 主 要 由 纳 米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和 制 造 费 用 等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镀 膜 加 工 成 本 构 成 中 玻 璃 材 料 成 本 占 比 逐 年 大 幅 下 降, 分 别 为 29.69% 16.31% 1.25% 和 0.33%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中 的 玻 璃 原 材 料 主 要 是 玻 璃 补 片,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玻 璃 破 损, 导 致 公 司 需 采 取 自 行 采 购 钢 化 玻 璃 进 行 补 片 的 措 施, 以 达 到 客 户 原 先 委 托 加 工 的 产 品 数 量 2008 年, 玻 璃 成 本 占 比 最 高, 主 要 是 因 为 2008 年 公 司 对 纳 米 材 料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对 利 用 新 的 纳 米 材 料 进 行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和 加 工 进 行 了 较 长 时 间 的 生 产 调 试, 调 试 过 程 中 产 生 了 较 多 的 玻 璃 损 耗 2009 年 以 来, 公 司 镀 膜 加 工 工 艺 和 纳 米 材 料 技 术 不 断 完 善, 1-1-230

玻 璃 成 本 占 比 也 降 到 2010 年 的 1.25%,2011 年 上 半 年 的 0.33%,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工 艺 水 平 已 较 为 完 善 玻 璃 成 本 占 比 的 不 断 降 低 也 使 其 他 成 本 如 直 接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和 纳 米 材 料 等 成 本 占 比 不 断 上 升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红 梅 厂 区 的 专 用 于 镀 膜 加 工 的 生 产 线 于 3 月 份 搬 迁 改 造, 发 行 人 从 二 季 度 开 始 使 用 新 建 成 投 产 的 生 产 线 设 备 进 行 镀 膜 加 工, 账 面 成 本 相 对 较 高, 所 以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镀 膜 加 工 成 本 构 成 中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以 及 绝 对 金 额 都 上 升 3 期 间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规 模 稳 定, 占 主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变 动 不 大, 2008 年 因 金 融 危 机 导 致 光 伏 行 业 业 务 量 的 整 体 下 滑, 除 2008 年 外, 其 余 各 期 间 所 占 比 例 保 持 平 稳, 表 明 公 司 在 费 用 控 制 方 面 效 果 良 好 (1) 销 售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24.72 32.99 9.65 3.52 车 辆 费 用 61.77 57.82 55.46 38.99 运 输 费 493.37 833.05 287.00 72.78 差 旅 费 7.75 22.11 14.42 1.08 广 告 宣 传 费 21.58 43.96 30.29 58.80 佣 金 113.32 769.71 其 他 21.72 13.88 13.92 9.52 合 计 744.23 1,773.52 410.74 184.69 2009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增 加 了 122.40%, 同 期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284.16%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2.06%, 销 售 费 用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带 动 了 车 辆 费 运 输 费 的 快 速 增 长 2010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较 大, 已 超 2009 年 全 年 总 额 主 要 原 因 是 一 方 面 2010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9,517.25 万 元, 相 比 2009 年 增 长 198.25%, 相 应 带 来 运 输 费 增 长 较 快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目 前 采 取 代 理 的 方 式 进 行 外 销, 产 生 外 销 代 理 佣 金 769.71 万 元 2011 年 发 行 人 主 要 的 销 售 费 用 为 运 输 费 和 佣 金 1-1-231

(2)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办 公 费 72.10 109.37 57.93 58.99 差 旅 费 18.22 44.52 18.85 10.32 房 产 税 47.43 24.14 16.48 - 技 术 开 发 费 839.31 1,899.44 669.81 323.82 苗 林 工 程 款 0.85 4.08 75.80 土 地 使 用 权 摊 销 68.83 99.36 49.01 土 地 使 用 税 29.34 60.53 33.98 业 务 招 待 费 35.70 86.65 27.28 19.09 印 花 税 20.32 27.29 10.42 3.80 折 旧 费 用 151.53 273.37 138.13 67.24 职 工 薪 酬 250.29 362.58 115.00 79.16 商 标 专 利 等 费 用 3.90 11.72 0.44 财 务 律 师 顾 问 费 10.00 280.00 审 计 评 估 咨 询 费 29.30 96.01 土 地 规 费 48.70 其 他 151.64 80.25 62.60 58.84 合 计 1,777.45 3,459.31 1,275.73 621.26 2009 年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增 加 105.34%,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6.39%, 一 方 面 是 由 于 研 发 费 用 的 持 续 增 加, 由 2008 年 的 323.82 万 元 增 加 到 2009 年 的 669.81 万 元 ;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资 福 利 费 用 办 公 折 旧 费 用 等 均 出 现 增 长 2010 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为 3,459.31 万 元,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5.81%, 较 2009 年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原 因 是 首 先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由 2009 年 的 669.81 万 元 增 长 到 2010 年 的 1,899.44 万 元 ; 其 次, 公 司 随 着 公 司 规 模 扩 大, 管 理 人 员 的 办 公 费 和 折 旧 费 等 均 呈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增 长 ; 另 外, 公 司 为 改 制 上 市, 产 生 相 应 的 财 务 律 师 顾 问 费 280.00 万 元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主 要 的 管 理 费 用 为 技 术 开 发 费 (3)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1-1-232

利 息 支 出 358.34 659.85 536.73 336.43 减 : 利 息 收 入 25.56 36.45 19.93 29.12 手 续 费 2.08 20.82 1.56 2.03 汇 兑 损 益 16.69 109.58-14.20 52.94 其 他 285.82 31.61 27.00 合 计 351.56 1,039.62 535.78 389.28 2009 年 财 务 费 用 比 2008 年 增 加 金 额 为 146.50 万 元, 增 加 比 例 为 37.63%, 增 加 原 因 为 公 司 2009 年 度 发 生 短 期 借 款 5,000.00 万 元,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2010 年 财 务 费 用 比 2009 年 增 加 金 额 为 503.84 万 元, 增 加 原 因 为 公 司 2010 年 长 期 借 款 增 加,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增 加, 以 及 外 销 业 务 扩 大 使 公 司 外 币 增 加 形 成 的 汇 兑 损 失 增 加 2011 年 1-6 月 财 务 费 用 占 2010 年 度 全 年 金 额 的 33.82%, 2010 年 度 财 务 费 用 中 包 含 本 公 司 项 目 贷 款 的 授 信 费 用 ( 在 其 他 项 下 核 算 ),2011 年 上 半 年 无 此 项 内 容 4 所 得 税 费 用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692.73 4,825.46 1,713.47 85.09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13.40 16.11-80.20 11.60 合 计 1,679.33 4,841.57 1,633.27 96.69 2011 年 1-6 月 所 得 税 费 用 占 2010 年 度 全 年 金 额 的 34.69%, 原 因 2010 年 由 外 资 企 业 转 成 内 资 企 业 时, 缴 纳 了 2007 年 度 享 受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减 免 优 惠 768 万 元 2010 年 的 所 得 税 费 增 加 的 原 因 包 括 :1 利 润 增 加 导 致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增 加 2 2010 年 4 月 公 司 股 东 进 行 了 股 权 转 让, 亚 玛 顿 有 限 由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因 其 作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自 设 立 之 日 至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之 日, 经 营 期 限 未 满 十 年, 根 据 规 定 需 补 缴 以 往 年 度 享 受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2010 年 5 月 13 日, 公 司 缴 纳 了 2007 年 度 享 受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减 免 优 惠 768 万 元, 这 部 分 税 款 全 部 列 支 在 2010 年 当 期 2008 年 和 2009 年, 由 于 公 司 已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执 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优 惠 政 策, 该 两 个 年 度 的 税 收 优 惠 不 作 为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享 受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在 2010 年 公 司 由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变 1-1-233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时 不 需 要 补 缴 3 2010 年 度 利 润 增 加 幅 度 较 大 所 得 税 费 用 2009 年 比 2008 年 增 加 金 额 为 1,568.29 万 元, 增 加 原 因 为 利 润 增 加 导 致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增 加 ( 三 ) 毛 利 及 利 润 来 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万 元 ) 26,378.96 59,408.20 19,921.23 5,193.83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万 元 ) 12,281.22 26,073.66 8,158.64 3,603.23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 53.44 56.11 59.05 30.62 1 利 润 来 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分 产 品 毛 利 情 况 如 下 表 :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毛 利 比 例 毛 利 比 例 毛 利 比 例 毛 利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镀 膜 玻 璃 3,584.38 25.43 17,070.81 51.21 4,987.86 42.40 319.19 20.07 镀 膜 加 工 10,514.17 74.58 16,266.86 48.80 6,774.73 57.60 1,021.94 64.25 钢 化 玻 璃 -0.81-0.01-3.13-0.01 - - 249.47 15.68 总 计 14,097.74 100.00 33,334.54 100.00 11,762.59 100.00 1,590.60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于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主 要 表 现 为 镀 膜 玻 璃 和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所 产 生 的 毛 利 占 当 年 合 计 毛 利 的 比 例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镀 膜 玻 璃 和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合 计 毛 利 分 别 为 1,341.13 万 元 11,762.59 万 元 33,337.67 万 元 和 14,097.74 万 元, 占 当 期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4.32% 100.00% 100.01% 和 100.01% 公 司 积 极 拓 展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市 场, 与 无 锡 尚 德 阿 特 斯 韩 华 新 能 源 等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均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销 售 量 逐 年 提 升 2008 年, 因 受 南 方 大 面 积 雪 灾 和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为 节 约 成 本, 下 游 客 户 向 发 行 人 采 购 钢 化 玻 璃 以 替 代 减 反 玻 璃, 2008 年 钢 化 玻 璃 毛 利 占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总 额 的 15.68% 2 综 合 毛 利 率 走 势 分 析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1-1-234

销 售 占 比 毛 利 率 销 售 占 比 毛 利 率 销 售 占 比 毛 利 率 销 售 占 比 毛 利 率 (%) (%) (%) (%) (%) (%) (%) (%) 镀 膜 玻 璃 49.35 27.54 68.08 42.21 60.59 41.32 20.47 30.02 镀 膜 加 工 50.44 79.02 31.77 86.19 39.41 86.29 41.84 47.02 钢 化 玻 璃 0.21-1.44 0.15-3.43-37.69 12.74 综 合 毛 利 率 53.44 56.11 59.05 30.6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总 体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主 要 与 产 品 业 务 构 成 成 本 价 格 变 化 及 光 伏 行 业 的 起 伏 有 关 公 司 2008 年 各 业 务 毛 利 率 和 综 合 毛 利 率 均 较 低, 主 要 原 因 是 : 一 方 面,2008 年 玻 璃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较 高, 且 镀 膜 玻 璃 和 镀 膜 加 工 成 本 构 成 中 玻 璃 原 材 料 均 占 较 大 比 例 ; 另 一 方 面,2008 年 由 于 受 到 雪 灾 和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产 品 产 能 利 用 率 均 较 低 ; 再 次, 金 融 危 机 时 期,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生 产 较 多 低 等 级 的 光 伏 组 件, 因 此 向 公 司 购 买 一 定 量 的 钢 化 玻 璃 代 替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而 钢 化 玻 璃 的 毛 利 率 低, 因 此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低 2009 年 和 2010 年, 随 着 玻 璃 原 材 料 价 格 下 降, 以 及 销 售 规 模 的 进 一 步 所 带 来 的 规 模 效 应, 公 司 镀 膜 加 工 和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毛 利 率 均 有 所 回 升 2009 年 和 2010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略 有 差 异 主 要 是 由 于 产 品 结 构 的 略 微 变 化 所 引 起 的,2010 年,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销 售 占 比 由 2009 年 的 60.59% 进 一 步 提 升 至 68.08%, 而 镀 膜 玻 璃 毛 利 率 与 镀 膜 加 工 相 比 较 低, 因 此 2010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2009 年 略 有 下 降, 总 体 平 稳 2011 年 二 季 度 以 后 欧 洲 光 伏 组 件 市 场 价 格 下 降 较 大, 发 行 人 的 镀 膜 加 工 以 及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的 销 售 单 价 也 随 之 下 降,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下 滑 较 小, 但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从 2010 年 的 42.21% 下 降 到 27.54%, 幅 度 较 大 同 期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销 售 占 比 由 2010 年 的 68.08% 下 降 到 49.35%,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占 比 相 应 上 升, 由 于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毛 利 率 远 高 于 镀 膜 玻 璃 的 毛 利 率, 因 此 2011 年 上 半 年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相 比 2010 年 只 是 略 有 下 降 2010 年 的 全 球 光 伏 市 场 的 景 气 程 度 是 2008 年 国 际 金 融 风 暴 以 来 最 高 的, 繁 荣 的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一 致 延 续 到 2011 年 的 一 季 度 2011 年 5 月 5 日, 意 大 利 批 准 了 新 的 太 阳 能 补 贴 法 案 ( 第 四 号 能 源 法 案 ), 主 要 内 容 为 从 2011 年 6 月 1 日 开 始 到 2011 年 底, 光 伏 上 网 电 价 将 逐 月 下 调, 到 2011 年 底 时, 针 对 不 同 规 模 及 1-1-235

类 型 项 目 电 价 的 下 调 幅 度 将 达 到 11%-31%; 随 后 每 半 年 下 调 一 次 电 价 直 到 2016 年 底 新 法 案 将 1MW 以 下 的 屋 顶 系 统 和 200KW 以 下 的 地 面 电 站 定 义 为 小 型 项 目, 这 类 项 目 的 审 批 将 不 受 到 补 贴 额 上 限 的 影 响 意 大 利 政 府 准 备 将 每 年 用 于 太 阳 能 发 电 补 贴 的 资 金 限 制 在 60 亿 欧 元 到 70 亿 欧 元 之 间, 并 一 直 保 持 到 2016 年 2016 年 意 大 利 的 太 阳 能 发 电 设 施 总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23GW(23000 兆 瓦 ); 到 2017 年, 太 阳 能 发 电 将 具 备 与 传 统 化 石 燃 料 发 电 竞 争 的 实 力 2011 年 6 月 6 日, 在 德 国 联 邦 内 阁 于 6 月 6 日 通 过 可 再 生 能 源 法 案 草 案, 主 要 内 容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FiT( 德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上 网 发 电 补 贴 机 制 ) 预 计 将 只 下 调 9% 然 而, 光 伏 系 统 的 安 装 量 一 旦 超 过 3.5GW 的 年 度 限 额, 每 超 出 1GW 将 导 致 补 贴 进 一 步 下 调 3% 此 协 议 将 于 每 年 的 9 月 底 实 行 受 到 德 国 政 府 和 意 大 利 政 府 分 别 出 台 政 策 的 预 期,2011 年 二 季 度 开 始, 欧 洲 的 光 伏 发 电 系 统 集 成 商 要 求 中 国 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下 调 组 件 售 价 国 内 的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纷 纷 下 调 组 件 价 格, 同 时 为 了 应 对 组 件 价 格 下 降 的 不 利 影 响, 这 些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一 方 面 加 大 了 成 本 控 制 力 度, 所 以 二 季 度 开 始, 大 多 数 光 伏 主 要 原 材 料 ( 多 晶 硅 ) 和 辅 料 ( 包 括 玻 璃 碳 化 硅 EVA 等 等 ) 的 价 格 也 随 之 下 调 ; 另 一 方 面,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纷 纷 采 用 各 种 方 法 提 高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2011 年 6 月 底, 光 伏 组 件 价 格 趋 于 稳 定, 欧 洲 市 场 的 订 单 逐 步 增 多, 这 一 轮 组 件 价 格 下 降 后 市 场 开 始 形 成 新 的 平 衡 同 样 的 光 伏 主 要 原 材 料 ( 多 晶 硅 ) 和 辅 料 ( 包 括 玻 璃 碳 化 硅 EVA 等 等 ) 的 价 格 也 趋 于 稳 定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认 为, 德 国 政 府 和 意 大 利 政 府 出 台 的 政 策 有 二 重 主 要 含 义, 其 一, 积 极 推 行 并 政 策 鼓 励 光 伏 发 电, 尤 其 在 日 本 核 危 机 以 后, 全 球 的 能 源 政 策 中 光 伏 发 电 的 地 位 是 整 体 提 高 的 ; 其 二, 光 伏 发 电 大 规 模 应 用 的 基 础 是 组 件 价 格 要 降 低 发 行 人 的 减 反 光 伏 玻 璃 能 够 提 高 光 伏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所 以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一 直 供 不 应 求, 另 一 方 面, 市 场 降 价 压 力 使 得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随 之 下 降 3 分 产 品 毛 利 率 (1) 镀 膜 玻 璃 2009 年,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毛 利 率 由 2008 年 的 30.02% 提 升 到 41.32%, 提 升 11.30 个 百 分 点, 涨 幅 较 大 2008 年 镀 膜 玻 璃 毛 利 率 较 低 的 原 因 主 要 如 下 :(1) 公 司 于 2008 年 底 刚 刚 开 始 开 展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低, 导 致 制 造 费 用 和 直 1-1-236

接 人 工 成 本 较 高,2008 年 公 司 制 造 费 用 和 直 接 人 工 单 位 成 本 分 别 比 2009 年 高 出 14.52% 和 55.63%;(2)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中 玻 璃 原 材 料 成 本 占 比 较 高,2008 年 和 2009 年 公 司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均 价 分 别 为 41.06 元 /m 2 和 28.84 元 /m 2, 因 此,2008 年 单 位 成 本 较 高 2009 年, 随 着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产 能 利 用 率 进 一 步 提 升 和 玻 璃 市 场 价 格 下 降, 毛 利 率 提 升 较 快 2010 年,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均 价 和 单 位 成 本 与 2009 年 相 比 变 化 不 大, 毛 利 率 保 持 稳 定 2011 年 上 半 年, 随 着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价 格 下 降, 发 行 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价 格 也 随 之 有 所 下 降,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单 价 售 价 相 比 2010 年 每 平 方 米 下 降 2.78 元 ;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单 位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每 平 方 米 上 升 8.61 元, 其 中 主 要 原 因 是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每 平 方 米 上 升 1.39 元, 以 及 单 位 玻 璃 成 本 每 平 方 米 上 升 6.65 元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的 下 降 以 及 单 位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上 升, 造 成 2011 年 上 半 年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从 42.21% 下 降 到 27.54% 发 行 人 的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对 单 位 售 价 非 常 敏 感, 因 为 该 业 务 的 单 位 成 本 较 低, 发 行 人 同 比 例 降 低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的 空 间 不 大 ; 2010 年 以 来 发 行 人 的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单 位 成 本 中 玻 璃 成 本 占 比 超 过 80%, 发 行 人 的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具 有 成 本 控 制 的 空 间, 能 够 维 持 一 定 的 单 位 毛 利 润 或 者 稳 定 的 毛 利 率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玻 璃 原 材 料 成 本 上 升 主 要 原 因 如 下,2011 年 4 月 12 日, 发 行 人 与 信 义 玻 璃 签 订 买 卖 合 同 书, 约 定 2012 年 6 月 底 之 前 信 义 玻 璃 向 发 行 人 供 应 超 白 布 纹 玻 璃 ( 原 片 玻 璃 ), 信 义 玻 璃 承 诺 保 证 每 个 月 稳 定 供 应 一 定 数 量 的 原 片 玻 璃, 双 方 约 定 2011 年 9 月 底 之 前 供 应 的 原 片 玻 璃 价 格 为 固 定 的 每 平 方 米 45 元 (3.2mm 规 格, 含 税 价 ) 此 份 采 购 协 议 签 订 不 久, 受 到 欧 洲 光 伏 政 策 变 动 以 及 国 内 光 伏 组 件 价 格 下 降 的 影 响, 原 片 玻 璃 市 场 采 购 价 格 就 大 幅 度 下 降 2011 年 二 季 度, 因 为 固 定 高 价 位 的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价, 限 制 了 发 行 人 开 拓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难 以 随 行 就 市 采 购 到 低 价 位 的 玻 璃 达 到 有 效 控 制 成 本 的 目 的, 所 以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的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下 降, 同 时 该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下 滑 较 大 2011 年 6 月 中 旬, 发 行 人 与 信 义 玻 璃 协 商 一 致, 从 2001 年 6 月 16 日 开 始, 发 行 人 从 信 义 玻 璃 采 购 的 原 片 玻 璃 的 价 格 不 再 执 行 固 定 价 格, 而 是 随 行 就 市 2011 年 4 月 12 日, 发 行 人 与 信 义 玻 璃 签 订 买 卖 合 同 书 的 原 因 如 下 :1 2011 1-1-237

年 一 季 度, 国 内 光 伏 玻 璃 市 场 价 格 坚 挺, 当 时 发 行 人 设 想 上 半 年 会 有 6 条 新 的 生 产 线 建 成, 玻 璃 采 购 量 将 会 大 幅 增 加, 稳 定 采 购 对 于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相 当 重 要 ; 2 信 义 玻 璃 于 2011 年 3 月 4 月 和 5 月 分 别 新 增 日 熔 量 500 吨 的 窑 炉, 已 经 成 为 国 内 最 大 的 光 伏 玻 璃 制 造 商, 总 产 能 约 占 国 内 总 产 能 的 40%, 而 且 信 义 玻 璃 的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安 徽 芜 湖 位 于 长 三 角, 相 比 国 内 其 他 玻 璃 制 造 商, 从 信 义 玻 璃 采 购 的 物 流 成 本 较 低 ;3 截 至 2011 年 6 月 底, 公 司 的 产 能 达 到 1,800 万 平 方 米, 假 设 全 部 经 营 镀 膜 玻 璃, 公 司 全 年 的 玻 璃 采 购 量 占 信 义 玻 璃 总 产 能 的 比 例 接 近 24%, 所 以 信 义 玻 璃 也 表 达 了 积 极 合 作 的 意 愿 4 根 据 发 行 人 的 历 史 采 购 情 况,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信 义 的 原 片 玻 璃 质 量 最 为 稳 定, 同 时 其 规 模 也 能 满 足 公 司 的 采 购 需 求 因 此, 公 司 召 开 了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专 题 讨 论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问 题 在 办 公 会 议 上, 生 产 部 质 量 部 采 购 部 和 销 售 部 相 关 主 管 领 导 进 行 了 积 极 的 讨 论 会 议 认 为 稳 定 公 司 的 超 白 原 片 玻 璃 的 原 材 料 供 应, 决 定 与 信 义 签 订 买 卖 合 同 书 发 行 人 将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着 手, 在 以 后 的 经 营 管 理 中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内 控 制 度 1 引 进 外 部 的 研 究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的 决 策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思 维 决 策 参 考 ;2 公 司 将 完 善 经 营 反 馈 机 制, 引 入 反 馈 机 制 到 合 同 签 订 与 执 行 过 程 中, 不 断 跟 踪 合 同 执 行 对 公 司 经 营 的 影 响, 从 而 为 管 理 层 提 供 科 学 的 决 策 参 考 (2) 镀 膜 加 工 2009 年 度, 发 行 人 镀 膜 加 工 毛 利 率 由 2008 年 的 47.02% 提 高 到 86.19%, 上 升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2008 年 发 行 人 对 纳 米 技 术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所 以 针 对 利 用 新 一 代 纳 米 材 料 生 产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进 行 了 生 产 调 试, 导 致 镀 膜 加 工 过 程 中 补 片 情 况 较 多, 增 加 了 较 多 的 玻 璃 原 材 料 成 本 和 纳 米 材 料 成 本, 增 加 了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纳 米 材 料 和 玻 璃 的 单 位 消 耗 量 年 度 本 年 产 出 数 量 m 2 耗 用 玻 璃 数 量 m 2 耗 用 纳 米 材 料 数 量 Kg 平 均 耗 量 - 玻 璃 m 2 平 均 耗 量 - 纳 米 材 料 Kg 2011 年 1-6 月 8,934,891.43 2,524.08 130,767.98 0.0003 0.0146 2010 11,445,911.20 7,632.58 188,593.65 0.0007 0.0165 2009 4,190,580.40 76,802.59 86,043.07 0.0183 0.0205 2008 650,799.72 73,260.46 17,099.36 0.1126 0.0263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2008 年 发 行 人 在 进 行 技 术 改 进 调 试 过 程 中 玻 璃 单 耗 和 纳 1-1-238

米 材 料 单 耗 均 较 大, 导 致 单 位 成 本 较 高 2009 年 度, 发 行 人 技 术 日 益 成 熟, 玻 璃 单 耗 和 纳 米 材 料 单 耗 迅 速 下 降, 其 中 玻 璃 单 耗 由 2008 年 的 0.1126 m 2 / m 2 下 降 到 0.0183 m 2 / m 2, 降 幅 达 83.72%; 纳 米 材 料 单 耗 由 2008 年 的 0.0263 Kg/ m 2 下 降 到 0.0205 Kg/ m 2, 降 幅 为 22.05% 玻 璃 单 耗 和 纳 米 材 料 单 耗 的 降 低 对 发 行 人 2009 年 度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单 位 成 本 有 较 为 明 显 的 作 用,2009 年 度, 发 行 人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单 位 成 本 与 2008 年 同 比 下 降 83.82%, 单 位 成 本 的 大 幅 降 低 是 发 行 人 2009 年 度 毛 利 率 较 2008 年 度 大 幅 提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2008 年 玻 璃 原 材 料 价 格 较 高, 由 于 发 行 人 在 进 行 新 技 术 调 试 过 程 中 发 生 了 较 多 的 玻 璃 补 片, 从 而 也 是 得 玻 璃 原 材 料 在 金 额 上 较 大 2009 年, 公 司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单 价 为 28.84 元 / m 2, 与 2008 年 的 41.06 元 / m 2 同 比 下 降 29.76% 2008 年 受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普 遍 减 缓 产 能 扩 张 步 伐, 降 低 成 本, 导 致 发 行 人 业 务 量 较 小, 难 以 形 成 规 模 效 应 2010 年,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单 价 和 单 位 成 本 均 同 比 例 下 降, 毛 利 率 为 86.19%, 与 2009 年 度 保 持 一 致 2011 年 上 半 年, 由 于 二 季 度 以 后, 欧 洲 市 场 光 伏 组 件 价 格 不 断 下 降, 国 内 的 光 伏 组 件 供 应 商 一 方 面 让 利 销 售, 另 一 方 面 加 大 了 成 本 控 制 力 度 发 行 人 作 为 减 反 光 伏 玻 璃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虽 然 产 品 供 不 应 求, 但 产 品 售 价 也 受 到 了 降 价 的 压 力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单 价 售 价 相 比 2010 年 每 平 方 米 下 降 1.50 元 ;2011 年 3 月 底 红 梅 厂 区 的 生 产 线 的 搬 迁 工 作 完 成, 五 条 专 门 用 于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生 产 线 提 前 进 入 技 术 改 造, 二 季 度 以 后 发 行 人 只 能 用 账 面 价 值 更 高 的, 设 备 配 备 更 先 进 的 生 产 线 处 理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所 以 2011 年 上 半 年 成 本 构 成 中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上 升 较 快,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单 位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每 平 方 米 上 升 0.87 元, 其 中 主 要 原 因 是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每 平 方 米 上 升 0.68 元, 以 及 单 位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每 平 方 米 上 升 0.20 元 单 位 销 售 价 格 的 下 降 以 及 单 位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上 升, 造 成 2011 年 上 半 年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从 86.19% 下 降 到 79.02% (3) 钢 化 玻 璃 公 司 2008 年 钢 化 玻 璃 业 务 毛 利 率 为 12.74%, 该 业 务 发 生 的 原 因 为 金 融 危 机 时 期,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生 产 较 多 的 低 等 级 的 光 伏 组 件 ( 输 出 功 率 较 低 无 需 使 用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 因 此 向 公 司 购 买 一 定 量 的 钢 化 玻 璃 2008 年 之 后 该 业 务 已 基 1-1-239

本 发 生 量 非 常 小 4 毛 利 率 同 行 业 比 较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与 相 关 上 市 公 司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 年 份 2011 年 1-6 月 金 刚 玻 璃 中 航 三 鑫 福 耀 玻 璃 南 玻 A 同 行 业 亚 玛 顿 平 均 值 镀 膜 玻 璃 镀 膜 加 工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33.84 19.43 37.44 36.23 31.74 27.54 79.02 53.44 2010 年 36.26 16.23 40.42 36.16 32.27 42.21 86.19 56.11 2009 年 34.11 13.95 42.74 34.92 31.43 41.32 86.29 59.05 2008 年 39.00 15.43 31.32 29.93 28.92 30.02 47.02 30.62 注 : 由 于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截 止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申 报 之 日 止 尚 未 披 露 2011 年 半 年 报, 因 此 上 述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1 年 数 据 来 源 于 其 披 露 的 2011 年 一 季 报 发 行 人 目 前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采 取 两 种 商 业 模 式, 一 种 是 公 司 自 主 采 购 超 白 玻 璃 原 片 进 行 生 产 加 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形 成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 另 一 种 是 由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提 供 钢 化 超 白 玻 璃, 委 托 公 司 加 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形 成 镀 膜 加 工 产 品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与 普 通 的 玻 璃 深 加 工 不 同, 由 于 其 玻 璃 成 本 极 低, 主 要 成 本 为 纳 米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和 制 造 费 用, 总 体 而 言, 成 本 较 低, 毛 利 率 较 高,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不 具 可 比 性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为 发 行 人 自 主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或 钢 化 玻 璃 进 行 镀 膜 并 销 售 ( 目 前 主 要 是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 因 此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可 比 性 2008 年, 发 行 人 镀 膜 玻 璃 毛 利 率 为 30.02%, 与 福 耀 玻 璃 和 南 玻 相 一 致 ;2009 年 和 2010 年, 镀 膜 玻 璃 毛 利 率 为 41% 左 右, 也 与 福 耀 玻 璃 和 南 玻 相 一 致 2009 年 和 2010 年 镀 膜 玻 璃 毛 利 率 较 2008 年 有 较 大 幅 度 提 升, 主 要 是 由 于 2008 年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使 2008 年 毛 利 率 较 低, 从 福 耀 玻 璃 和 南 玻 的 三 年 毛 利 率 走 势 来 看,2008 年 与 2009 年 和 2010 年 相 比 也 较 低, 发 行 人 的 镀 膜 玻 璃 毛 利 率 变 动 趋 势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基 本 一 致 2011 年 4 月 中 旬 -6 月 中 旬, 由 于 和 信 义 玻 璃 签 订 固 定 价 格 的 采 购 合 同, 发 行 人 在 这 期 间 的 原 片 玻 璃 采 购 价 格 为 固 定 价 格, 从 而 拉 低 了 2011 年 上 半 年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1-1-240

( 四 )2011 年 1-6 月 经 营 业 绩 与 2010 年 1-6 月 经 营 业 绩 的 变 动 分 析 2011 年 1-6 月 经 营 业 绩 与 2010 年 1-6 月 经 营 业 绩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营 业 收 入 26,435.27 27,748.13 减 : 营 业 成 本 12,281.22 12,031.56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326.43 178.51 销 售 费 用 744.23 723.48 管 理 费 用 1,777.45 1,699.35 财 务 费 用 351.56 398.1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4.55 70.34 营 业 利 润 10,929.83 12,646.75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76.80 31.1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71.41 30.98 利 润 总 额 11,135.21 12,646.94 减 : 所 得 税 1,679.33 2,810.63 净 利 润 9,455.88 9,836.31 综 合 毛 利 率 53.54% 56.64%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盈 利 情 况 相 对 于 2010 年 同 期 略 有 下 降, 其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以 及 毛 利 率 相 比 2010 年 上 半 年 都 有 小 幅 的 下 滑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分 析 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同 比 略 有 下 降, 最 主 要 原 因 是 发 行 人 销 售 结 构 的 变 化,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 元 ) 销 售 占 比 (%) 销 售 数 量 ( 万 m 2 ) 销 售 收 入 ( 元 ) 销 售 占 比 (%) 销 售 数 量 ( 万 m 2 ) 镀 膜 玻 璃 13,016.83 49.35 186.98 20,196.20 72.92 298.13 镀 膜 加 工 13,305.68 50.44 889.17 7,500.46 27.08 450.50 总 计 26,322.51 100.00 1,076.15 27,696.66 100.00 748.63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采 用 发 行 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力 度 进 一 步 加 大, 体 现 了 发 行 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2011 年 1-6 月, 发 行 人 对 外 销 售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和 提 供 镀 膜 加 工 的 合 计 数 量 为 1,076.15 万 平 方 米, 同 比 增 长 43.75% 1-1-241

2011 年 4 月 中 旬, 发 行 人 与 原 片 玻 璃 供 应 商 签 订 固 定 价 格 的 买 卖 合 同 书, 而 2011 年 二 季 度 的 原 片 玻 璃 价 格 大 幅 下 降, 此 份 固 定 价 格 的 买 卖 合 同 书 限 制 了 公 司 开 拓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的 空 间, 所 以 发 行 人 2011 年 上 半 年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同 期 下 降, 相 应 的 发 行 人 更 多 地 承 接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因 为 该 业 务 受 到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波 动 的 影 响 较 小 发 行 人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价 格 远 高 于 镀 膜 加 工 产 品 价 格,2011 年 上 半 年 镀 膜 加 工 的 销 售 比 例 同 比 上 升 23.67 个 百 分 点, 从 而 整 体 上 影 响 了 发 行 人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2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2011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和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毛 利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类 别 镀 膜 玻 璃 镀 膜 加 工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27.54% 45.48% 79.02% 86.37% 对 镀 膜 玻 璃 而 言,2011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相 较 于 2010 年 同 期 有 17.94 个 百 分 点 的 下 滑, 下 滑 幅 度 较 高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镀 膜 玻 璃 成 本 中 的 玻 璃 成 本 和 制 造 费 用 的 上 升 造 成 的 2011 年 上 半 年, 由 于 原 片 玻 璃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剧 烈, 发 行 人 的 采 购 价 格 较 去 年 同 期,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上 升, 从 30.10 元 / m 2 增 加 到 40.85 元 / m 2, 涨 幅 达 到 了 35.71%; 同 时, 发 行 人 新 增 加 了 六 条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线, 生 产 设 备 账 面 价 值 提 高, 使 得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有 不 小 程 度 的 上 升, 上 升 幅 度 明 显 2011 年 6 月 中 旬 开 始, 公 司 玻 璃 采 购 价 格 大 幅 下 降, 将 有 利 于 发 行 人 未 来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的 开 展 对 镀 膜 加 工 而 言,2011 年 上 半 年, 光 伏 组 件 市 场 对 于 欧 洲 光 伏 补 贴 政 策 的 担 忧 加 重, 光 伏 组 件 厂 商 在 降 低 光 伏 组 件 价 格 的 同 时, 加 大 了 成 本 控 制 的 力 度 虽 然 发 行 人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在 市 场 上 供 不 应 求, 但 在 大 环 境 的 影 响 下,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销 售 价 格 也 有 所 下 降 ; 同 时 2011 年 第 二 季 度, 发 行 人 将 专 门 用 于 镀 膜 加 工 的 五 条 生 产 线 停 工,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转 移 到 新 的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线, 生 产 设 备 的 账 面 价 值 大 幅 度 提 高, 使 得 制 造 费 用 有 了 显 著 的 上 升 在 销 售 价 格 下 降 和 成 本 上 升 的 综 合 作 用 下, 发 行 人 2011 年 上 半 年 的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下 降 了 7.35 个 百 分 点 1-1-242

综 合 而 言, 由 于 发 行 人 2011 年 上 半 年 镀 膜 加 工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上 升 幅 度 较 大, 同 时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毛 利 率 远 高 于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因 此,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仅 同 比 下 降 3.10 个 百 分 点, 仍 维 持 较 高 的 综 合 毛 利 水 平 ( 五 ) 可 能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根 据 目 前 的 经 营 模 式, 在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可 以 保 持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但 以 下 几 个 因 素 对 确 保 公 司 长 远 稳 定 发 展 将 产 生 重 要 影 响 1 市 场 需 求 的 快 速 增 长 一 方 面, 近 年 来, 随 着 各 国 持 续 不 断 的 对 光 伏 行 业 进 行 相 应 的 产 业 政 策 扶 持 及 各 国 日 益 注 重 环 保 和 低 碳 经 济 的 背 景 下, 下 游 光 伏 行 业 将 得 以 持 续 稳 定 高 速 增 长,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作 为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封 装 材 料, 也 将 获 得 持 续 稳 定 高 速 发 展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对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输 出 功 率 有 明 显 的 提 升 作 用, 在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自 身 转 换 效 率 难 以 在 短 期 内 大 幅 提 升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产 品 对 现 有 光 伏 玻 璃 产 品 将 有 较 为 明 显 的 替 代 作 用,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采 购 以 替 代 原 有 普 通 光 伏 玻 璃, 也 将 驱 动 公 司 产 品 需 求 的 进 一 步 增 长 2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企 业 要 想 获 得 较 高 的 利 润 就 必 须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增 加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在 不 断 提 高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透 光 率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增 加 产 品 附 加 值, 如 耐 候 性 较 好 的 硬 度 以 及 自 清 洁 功 能 等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主 要 供 应 给 国 内 知 名 大 型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公 司 产 品 想 要 获 得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必 须 要 能 够 不 断 给 下 游 企 业 产 品 提 高 附 加 值 因 此, 公 司 需 要 紧 跟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步 伐, 不 断 进 行 新 产 品 新 项 目 的 研 发, 巩 固 并 提 高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多 项 核 心 技 术, 包 括 纳 米 材 料 复 配 和 镀 膜 成 膜 工 艺 等, 保 证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档 次 和 质 量 水 平 公 司 对 研 发 的 不 断 投 入, 进 行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 能 使 公 司 保 持 行 业 领 先 优 势, 给 公 司 带 来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3 市 场 竞 争 1-1-243

目 前, 公 司 是 国 内 为 数 不 多 的 可 规 模 化 量 产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生 产 企 业 之 一, 但 已 有 企 业 开 始 进 行 该 类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试 生 产, 预 计 该 产 品 的 竞 争 压 力 将 有 逐 渐 增 强 的 趋 势 4 光 伏 玻 璃 原 片 价 格 波 动 的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分 别 为 20.47% 60.59% 68.08% 和 49.35%, 镀 膜 玻 璃 产 品 的 成 本 构 成 中 玻 璃 原 材 料 占 比 分 别 为 68.34% 71.58% 81.74% 和 80.98%, 尤 其 是 2010 年 以 来 的 比 例 较 大, 所 以 玻 璃 价 格 的 波 动 对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影 响 较 大 ( 六 ) 敏 感 性 分 析 以 2010 年 度 为 例, 分 析 平 均 产 品 单 价 玻 璃 平 均 采 购 成 本 销 售 量 各 变 动 1% 对 毛 利 率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1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假 设 公 司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1%, 则 公 司 毛 利 净 利 润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销 售 单 价 增 加 1% 年 份 2010 年 毛 利 净 利 变 动 额 ( 万 元 ) 593.17 变 动 幅 度 (%) 1.78 变 动 额 ( 万 元 ) 485.45 变 动 幅 度 (%) 2.22 若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销 售 单 价 变 动 1%, 则 毛 利 变 动 1.78%, 净 利 变 动 2.22% 2 产 品 销 量 变 动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假 设 公 司 产 品 销 量 变 动 1%, 则 公 司 毛 利 净 利 润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销 量 增 加 1% 年 份 2010 年 毛 利 净 利 变 动 额 ( 万 元 ) 333.30 变 动 幅 度 (%) 1.00 变 动 额 ( 万 元 272.77 变 动 幅 度 (%) 1.25 若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销 量 变 动 1%, 则 毛 利 变 动 1.00%, 净 利 变 动 1.25% 1-1-244

3 产 品 成 本 变 动 对 公 司 净 利 润 影 响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根 据 2010 年 公 司 玻 璃 原 材 料 成 本 占 总 的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73.69% 计 算, 假 设 公 司 玻 璃 采 购 价 格 降 低 1%, 则 公 司 毛 利 净 利 润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玻 璃 采 购 价 格 降 低 1% 年 份 2010 年 毛 利 净 利 变 动 额 ( 万 元 ) 192.13 变 动 幅 度 (%) 0.58 变 动 额 ( 万 元 ) 157.24 变 动 幅 度 (%) 0.72 若 玻 璃 采 购 价 格 降 低 1%, 则 毛 利 变 动 0.58%, 净 利 润 均 增 加 0.72% 总 体 来 看,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对 于 产 品 销 售 单 价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最 高, 对 成 本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最 低 ( 七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额 分 别 为 344.13 万 元 1,858.09 万 元 361.28 万 元 和 205.38 万 元,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7.48% 23.32% 1.66% 和 2.17%, 其 中 同 一 控 制 下 业 务 合 并 产 生 的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当 期 的 净 损 益 分 别 为 78.66 万 元 1,577.99 万 元 1,089.95 万 元 和 0 万 元 2008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比 重 大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2008 年 度 受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导 致 当 期 实 现 的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较 低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无 重 大 影 响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表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1,623.58 58,458.36 20,728.71 6,623.23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083.36 42,785.47 15,677.40 5,414.7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540.22 15,672.89 5,051.31 1,208.52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35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258.28 13,909.75 3,803.01 4,885.34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258.28-13,908.40-3,803.01-4,885.34 1-1-24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665.60 12,592.24 7,200.00 6,06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52.08 6,552.11 5,320.91 2,853.7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213.52 6,040.13 1,879.09 3,206.24 净 现 金 流 量 478.77 7,695.03 3,127.39-470.59 净 利 润 9,455.88 21,818.38 7,967.07 598.66 ( 一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和 回 款 情 况 较 好, 销 售 收 入 均 可 在 较 短 期 间 转 化 为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入,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较 为 充 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208.52 万 元 5,051.31 万 元 15,672.89 万 元 7,540.22 万 元, 公 司 同 期 相 应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598.66 万 元 7,967.07 万 元 21,818.38 万 元 和 9,455.88 万 元, 变 化 趋 势 基 本 一 致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主 要 是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4,885.34 万 元 -3,803.01 万 元 -13,908.40 万 元 和 -9,258.28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公 司 不 断 的 规 模 扩 张, 增 加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使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扩 张 到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的 12 条, 详 见 本 节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主 要 为 借 款 及 偿 还 债 务 和 利 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3,206.24 万 元 1,879.09 万 元 6,040.13 万 元 和 2,213.52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经 营 流 动 资 金 和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本 性 支 出 如 下 : 期 间 资 本 性 支 出 ( 万 元 ) 主 要 科 目 主 要 用 途 2011年 1-6 9,258.28 无 形 资 产 参 加 竞 拍, 支 付 土 地 款 2,972.24 元 1-1-246

月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固 定 资 产 二 期 厂 房 工 程 款 984.48 万 元, 购 买 研 磨 机 清 洗 机 烘 干 固 化 炉 等 设 备 998.1 元 在 建 工 程 北 厂 厂 房 2,045.68 万 元, 太 阳 能 玻 璃 生 产 线, 三 料 称 重 配 料 系 统, 烘 干 炉 冷 却 系 统 等 设 备 2,257.78 万 元 无 形 资 产 软 件 及 青 龙 土 地 款 3,747.2 万 元 2010 年 度 13,909.75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2,643.44 万 元, 其 中 主 要 是 三 条 光 伏 AR 玻 璃 生 产 线 (0 号 四 线 五 线 ) 的 持 续 投 入 贴 膜 机 打 标 机 切 割 机 切 膜 机 等 青 龙 厂 房 TCO 设 备 光 伏 AR 玻 璃 0 号 生 产 线 自 制 涂 膜 机 光 伏 AR 玻 璃 生 产 线 6 条 (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一 线 ) 二 期 厂 房 等 合 计 7,519.114 元 无 形 资 产 土 地 款 1,000 万 元 2009 年 度 3,788.56 2008 年 度 4,885.34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购 买 设 备 1,842.28 万 元, 主 要 是 激 光 打 标 机 玻 璃 清 洗 机 玻 璃 运 输 线 直 角 转 片 台 上 片 引 片 台 除 湿 机 等 TCO 生 产 线 光 伏 AR 玻 璃 生 产 线 ( 四 线 五 线 ) 二 期 厂 房 等 合 计 888.27 万 元 软 件 17.09 万 元 购 买 设 备 2,249.07 万 元, 主 要 为 玻 璃 生 产 线 涂 布 机 清 洗 机 怛 温 怛 洗 机 划 片 机 层 压 机 薄 膜 机, 磨 边 机 等 配 电 设 施 车 间 水 系 统 光 伏 AR 玻 璃 生 产 线 ( 一 二 三 线 ) 等 共 2,619.18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均 围 绕 主 业 进 行, 不 存 在 跨 行 业 投 资 的 情 况 ( 二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除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外, 本 公 司 暂 无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详 细 情 况 详 见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五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 一 ) 重 大 担 保 事 项 无 ( 二 ) 重 大 诉 讼 其 他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因 陕 西 拓 日 供 货 的 玻 璃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本 公 司 对 陕 西 拓 日 予 以 起 诉,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承 1-1-247

诺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相 关 内 容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其 他 重 大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六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紧 紧 围 绕 减 反 膜 玻 璃 的 生 产 销 售 开 展,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主 营 业 务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利 润 呈 现 稳 定 增 长 趋 势 公 司 凭 借 减 反 膜 玻 璃 专 业 化 生 产 经 验, 积 累 了 深 厚 的 技 术 和 经 验 优 势, 积 累 了 一 批 优 质 客 户 近 年 来, 公 司 与 众 多 大 型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生 产 厂 商 形 成 了 长 期 的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具 有 了 一 定 的 市 场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未 来 盈 利 持 续 增 长 潜 力 较 大 ( 一 ) 光 伏 行 业 的 快 速 增 长 为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利 保 障 近 年 来, 国 内 太 阳 能 电 池 制 造 业 飞 速 发 展, 并 逐 渐 成 为 全 球 光 伏 产 业 制 造 基 地, 同 时 带 动 上 游 光 伏 玻 璃 的 需 求 为 了 有 效 启 动 国 内 光 伏 市 场, 中 国 政 府 颁 布 了 一 系 列 光 伏 产 业 发 展 支 持 政 策,2009 年 国 内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从 45MW 增 加 到 305MW, 未 来 在 政 策 驱 动 下 装 机 容 量 仍 将 继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光 伏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将 为 我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带 来 巨 大 发 展 空 间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综 合 实 力 随 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到 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产 能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升, 可 进 一 步 满 足 公 司 下 游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制 造 厂 商 对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需 求, 进 一 步 扩 大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竞 争 实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进 一 步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总 体 而 言,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和 市 场 容 量, 公 司 目 前 主 营 业 务 技 术 先 进, 经 营 业 绩 良 好, 预 计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将 保 持 持 续 向 好 趋 势 ; 公 司 通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将 获 得 更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使 生 产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产 品 的 结 构 更 加 丰 富 公 司 凭 借 扎 实 的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知 名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灵 活 的 市 场 经 营 机 制 等 竞 争 优 势, 在 今 后 的 经 营 中 能 够 保 持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能 够 为 公 司 总 体 发 展 目 标 的 实 现 提 供 有 力 的 保 障 1-1-248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公 司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和 业 务 目 标 根 据 国 家 十 一 五 发 展 纲 要 中 提 出 的 大 力 发 展 可 再 生 能 源 积 极 利 用 太 阳 能 资 源 的 政 策 及 对 太 阳 能 开 发 利 用 重 点 工 程 的 规 划, 公 司 明 确 了 立 足 于 光 伏 产 业, 围 绕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产 业, 做 强 做 精, 加 大 新 技 术 和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力 度, 使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继 续 向 节 能 环 保 高 科 技 高 附 加 值 方 向 发 展 为 此, 公 司 将 加 强 光 伏 玻 璃 镀 膜 的 主 营 业 务, 在 保 持 现 有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技 术 领 先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提 升 研 发 能 力 和 应 用 能 力, 同 时, 在 利 用 公 司 现 有 镀 膜 材 料 和 镀 膜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开 发 基 于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和 TCO 玻 璃, 为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打 下 良 好 基 础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是 : 加 大 与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和 相 关 院 校 与 科 研 机 构 的 合 作 研 究 与 技 术 攻 关 工 作, 提 高 对 下 游 客 户 需 求 的 理 解 与 满 足 能 力 ; 凭 借 自 身 在 技 术 规 模 制 造 及 品 牌 等 方 面 的 优 势, 迅 速 占 领 市 场, 形 成 具 有 相 对 优 势 的 控 制 力 ; 推 行 国 际 化 营 销 战 略, 加 大 外 贸 出 口 力 度, 提 高 客 户 资 源 中 国 际 优 质 客 户 比 例, 积 极 拓 展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国 际 市 场 份 额 二 公 司 当 年 和 未 来 两 年 的 发 展 计 划 ( 一 ) 市 场 拓 展 计 划 公 司 执 行 的 营 销 策 略 为 在 重 点 配 套 行 业 优 质 客 户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扩 大 现 有 客 户 规 模, 积 极 拓 展 国 际 市 场, 具 体 计 划 为 : 1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对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输 出 功 率 有 较 为 明 显 的 提 升 作 用, 公 司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对 现 有 超 白 光 伏 玻 璃 而 言 有 较 大 的 替 代 作 用 在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转 换 效 率 已 接 近 理 论 极 限 值, 在 短 期 内 难 以 大 幅 提 升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将 持 续 进 行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推 广, 增 强 产 品 知 名 度, 促 进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利 用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替 代 原 有 光 伏 玻 璃, 提 高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整 体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2 目 前 光 伏 行 业 仍 保 持 强 劲 增 长 势 头, 公 司 已 在 行 业 内 积 累 了 一 定 的 竞 争 1-1-249

优 势 和 先 发 优 势, 因 此 公 司 将 密 切 关 注 产 业 自 然 增 长 带 来 的 市 场 空 间 放 大, 并 且 在 保 持 现 有 市 场 地 位 的 情 况 下 努 力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3 公 司 还 将 持 续 跟 踪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在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应 用 情 况, 根 据 下 游 客 户 对 公 司 产 品 应 用 的 反 馈 情 况 进 行 持 续 改 进, 做 好 相 应 的 售 后 服 务 工 作, 以 在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基 础 上 建 立 更 为 牢 固 的 紧 密 战 略 性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同 时, 也 可 根 据 客 户 的 持 续 反 馈 提 升 现 有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并 及 时 再 反 馈 给 客 户, 以 便 为 升 级 产 品 的 推 广 打 下 良 好 基 础 ( 二 ) 研 发 计 划 公 司 确 立 了 科 技 创 新 持 续 改 进 制 造 品 质 一 流 的 光 伏 玻 璃 的 研 发 和 质 量 方 针, 在 成 立 开 始 就 坚 持 科 技 是 第 一 生 产 力, 重 视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注 重 企 业 的 管 理 和 产 品 质 量, 一 直 关 注 国 内 外 光 伏 产 业 的 发 展, 先 后 与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中 国 科 学 院 等 单 位 合 作, 组 成 了 产 学 研 团 队, 共 建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并 顺 利 通 过 省 级 认 定 未 来, 公 司 将 通 过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采 取 自 主 开 发 合 作 研 发 技 术 引 进 等 方 式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 通 过 聘 请 合 作 等 多 种 形 式 拥 有 一 批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的 相 关 技 术 专 家 ; 同 时, 加 强 对 国 际 上 先 进 技 术 的 消 化 吸 收 具 体 研 发 目 标 是 在 现 有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提 高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透 光 率, 为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提 供 更 高 的 附 加 值, 同 时, 公 司 也 将 在 现 有 产 品 功 能 的 基 础 上, 在 耐 候 性 易 清 洁 性 和 硬 度 等 功 能 方 面 作 进 一 步 深 化 和 拓 展,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自 身 的 附 加 值 目 前 光 伏 组 件 市 场 采 用 的 玻 璃 厚 度 为 3.2mm 和 4.0mm 两 种, 发 行 人 正 在 尝 试 在 光 伏 组 件 中 运 用 2.0mm 超 薄 光 伏 玻 璃 的 可 能 性, 从 而 降 低 光 伏 组 件 的 整 体 成 本, 进 一 步 提 高 光 伏 组 件 的 输 出 功 率, 扩 大 其 应 用 范 围, 增 加 产 品 的 经 济 附 加 值 ( 三 )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拓 展 中 高 端 产 品 的 种 类, 同 时 改 进 产 品 性 能, 大 力 发 展 高 技 术 含 量 高 附 加 值 的 产 品, 改 变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和 产 品 布 局 公 司 将 基 于 现 有 镀 膜 材 料 和 镀 膜 工 艺 的 技 术 基 础 上, 强 化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工 作,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积 极 开 发 和 推 出 新 产 品 1-1-250

针 对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结 构 和 市 场 特 点,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利 用 现 有 镀 膜 材 料 和 镀 膜 工 艺, 开 发 在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上 涂 镀 减 反 膜 技 术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便 于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迅 速 扩 大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积 极 开 发 针 对 薄 膜 太 阳 能 电 池 的 TCO 玻 璃, 以 扩 大 公 司 现 有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目 前, 公 司 已 开 发 出 基 于 FTO 技 术 的 TCO 导 电 玻 璃, 其 小 试 产 品 性 能 已 成 功 达 到 TCO 玻 璃 技 术 标 准 基 于 超 白 浮 法 玻 璃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目 前 已 经 处 于 试 制 阶 段, 一 旦 通 过 下 游 光 伏 组 件 制 造 商 的 测 试, 可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产 品 的 生 产 基 础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将 通 过 先 进 制 造 设 备 的 引 进 和 生 产 线 的 完 善, 进 一 步 提 高 产 品 的 生 产 能 力 和 生 产 制 造 水 平 公 司 积 极 地 尝 试 开 发 电 子 玻 璃 和 在 光 伏 组 件 中 运 用 超 薄 光 伏 玻 璃, 改 进 目 前 主 流 光 伏 组 件 的 规 格 和 性 能,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开 辟 新 的 市 场 和 利 润 增 长 点 ( 四 )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为 满 足 企 业 未 来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从 战 略 高 度 对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进 行 规 划, 实 施 系 统 的 的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计 划 1 为 实 现 预 计 的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公 司 未 来 2-3 年 内 将 大 力 引 进 有 国 际 化 企 业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及 理 念 的 综 合 管 理 型 人 才,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企 业 管 理 资 本 运 营 财 务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及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2 公 司 在 未 来 2-3 年 内 将 建 立 起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公 司 将 根 据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的 规 划, 明 确 各 梯 队 的 培 养 对 象 培 养 范 围 培 养 方 式, 组 建 内 外 部 培 训 师 队 伍, 成 立 内 部 培 训 学 校, 利 用 业 余 时 间 分 级 分 班 进 行 通 用 性 培 养 ; 对 于 特 殊 性 岗 位 需 在 通 用 性 培 养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单 列 的 专 业 性 教 育 ; 对 于 重 要 性 岗 位 可 以 安 排 定 期 外 出 培 训 和 学 习, 快 速 提 升 岗 位 执 业 水 平 3 公 司 将 通 过 2-3 年 时 间, 渐 进 性 导 入 并 完 善 招 聘 管 理 培 训 管 理 绩 效 管 理 和 薪 酬 管 理 等 人 力 资 源 功 能 模 块, 持 续 提 高 各 级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创 造 力 和 向 心 力, 建 立 规 范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使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工 作 逐 步 走 上 制 度 化 的 轨 道, 为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的 实 现 提 供 持 续 的 内 在 动 力 ( 五 ) 内 部 管 理 提 升 计 划 1-1-251

公 司 将 以 上 市 为 契 机, 进 一 步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决 策 的 有 效 性 和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公 司 将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和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作 用, 在 战 略 与 投 资 委 员 会 的 领 导 下 成 立 企 业 战 略 实 施 控 制 小 组, 确 保 公 司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施 ; 建 立 和 完 善 公 司 中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激 励 和 约 束 机 制 ; 进 一 步 健 全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内 控 机 制 公 司 将 根 据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适 时 调 整 部 门 的 设 置 工 作 职 责 及 各 部 门 职 员 人 数, 使 企 业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更 趋 科 学 合 理 ( 六 ) 再 融 资 计 划 除 本 次 发 行 募 股 资 金 外, 公 司 还 将 根 据 经 营 需 要 和 投 资 计 划, 通 过 申 请 银 行 贷 款 及 在 资 本 市 场 直 接 融 资 等 方 式 筹 措 资 金, 用 于 本 公 司 的 技 术 改 造 和 产 品 研 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以 保 证 顺 利 实 施 长 远 发 展 规 划 三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和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 一 )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公 司 拟 定 的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和 目 标, 是 在 充 分 考 虑 到 现 实 条 件 和 未 来 社 会 发 展 变 化 的 情 况 等 因 素, 基 于 如 下 估 计 和 假 设 作 出 的 : 1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能 够 顺 利 完 成, 并 按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计 划 时 间 募 集 到 预 期 的 资 金 ; 2 公 司 所 处 的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政 治 法 律 和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无 其 他 人 力 不 可 抗 拒 的 因 素 造 成 的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3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没 有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的 市 场 需 求 突 变 情 形 ; 4 公 司 所 遵 循 的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行 业 政 策 无 重 大 变 化 ; 涉 及 的 信 贷 利 率 外 汇 汇 率 无 重 大 突 变 情 形 ; 5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原 材 料 供 应 无 重 大 的 突 发 性 变 化, 所 需 原 材 料 及 销 售 的 产 品 价 格 在 合 理 范 围 内 波 动 ( 二 )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1-252

1 目 前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大 部 分 依 赖 于 银 行 的 借 款 融 资 这 不 但 使 得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规 模 难 以 随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规 模 的 扩 张 而 同 步 扩 大, 且 致 使 产 能 扩 张 所 需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资 金 短 缺, 将 影 响 到 上 述 战 略 和 计 划 的 实 施 2 公 司 在 较 大 资 金 规 模 运 用 和 经 营 规 模 迅 速 扩 大 情 况 下, 将 在 战 略 规 划 营 销 策 略 资 源 配 置 内 部 控 制 和 客 户 资 信 认 证 等 方 面 面 临 新 的 挑 战 3 公 司 对 于 复 合 型 管 理 技 术 营 销 人 才 的 需 求 迫 切, 人 才 的 引 进 培 训 和 衔 接 问 题 将 日 益 成 为 影 响 公 司 持 续 性 发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4 公 司 目 前 虽 然 依 靠 综 合 成 本 优 势 和 较 强 的 产 品 研 发 和 生 产 能 力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市 场 份 额, 但 是 与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相 比 仍 有 差 距, 这 影 响 到 公 司 在 国 际 市 场 中 的 竞 争 能 力 5 募 集 资 金 如 不 能 如 期 到 位,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投 资 计 划 市 场 拓 展 计 划 和 引 进 人 才 计 划, 使 公 司 失 去 快 速 扩 展 的 机 会 四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是 公 司 根 据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结 合 公 司 现 有 的 业 务 发 展 水 平 和 发 展 战 略 制 定 的 按 照 规 模 化 发 展 的 战 略 要 求 扩 大 产 业 规 模, 实 现 产 品 的 技 术 升 级 ; 从 横 向 方 面, 可 在 将 来 增 加 公 司 的 产 品 品 种, 丰 富 业 务 结 构, 增 大 了 市 场 覆 盖 面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是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的 基 础, 实 施 发 展 计 划 后 将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降 低 经 营 成 本, 丰 富 产 品 品 种,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拓 展 市 场 空 间, 增 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竞 争 能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使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形 成 规 模 效 益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有 效 地 实 施,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将 得 以 扩 大, 技 术 水 平 亦 将 随 之 进 一 步 提 升, 从 整 体 上 提 升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与 核 心 竞 争 力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与 发 展 计 划 的 关 系 若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成 功, 对 于 公 司 实 现 前 述 目 标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主 要 体 现 在 : 1 募 集 资 金 若 能 顺 利 到 位, 将 为 公 司 注 入 可 观 的 利 于 长 期 稳 定 发 展 的 资 金, 为 实 现 既 定 的 业 务 目 标 提 供 雄 厚 的 资 金 支 持, 对 公 司 总 体 规 划 目 标 的 实 现 和 促 进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将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 2 为 公 司 建 立 了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融 资 的 通 道, 丰 富 了 公 司 的 融 资 渠 道, 有 利 1-1-253

于 改 善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 3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将 有 利 于 扩 大 企 业 影 响 力, 树 立 品 牌 形 象, 提 高 公 司 竞 争 力, 同 时 也 有 利 于 规 范 企 业 管 理, 吸 引 和 留 住 高 级 人 才 ; 4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将 有 利 于 现 有 业 务 市 场 经 营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张, 有 利 于 巩 固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领 先 地 位 1-1-254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将 围 绕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进 行 : 一 是 增 加 公 司 产 品 的 产 能, 有 效 解 决 公 司 产 能 瓶 颈, 巩 固 和 扩 大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份 额 ; 二 是 通 过 对 现 有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线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进 一 步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和 产 品 品 质,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竞 争 力 ; 三 是 通 过 新 建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更 好 地 抵 御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应 对 市 场 变 化 的 需 要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顺 利 实 施 后, 公 司 将 从 整 体 规 模 研 发 实 力 产 品 品 质 管 理 水 平 等 方 面 实 现 跨 越, 将 有 效 扩 大 公 司 产 能 和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品 质 和 整 体 研 发 实 力, 进 而 增 强 公 司 的 竞 争 实 力 和 抵 御 市 场 风 险 的 能 力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基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量 及 其 依 据 根 据 公 司 2010 年 11 月 3 日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发 行 数 量 不 超 过 4,000 万 股, 不 超 过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为 [ ]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按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投 资 于 以 下 三 个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建 设 期 限 1 新 建 900 万 m 2 / 年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业 化 项 目 24,200.00 24 个 月 2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6,800.00 24 个 月 3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11,494.10 12 个 月 合 计 42,494.10 ( 二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足 或 超 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求 时 的 安 排 根 据 公 司 2010 年 11 月 3 日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如 不 足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总 额, 差 额 部 分 公 司 将 通 过 银 行 贷 款 或 其 他 途 径 自 筹 解 决, 如 有 多 余 则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 三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和 时 间 进 度 序 号 项 目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合 计 新 建 900 万 m 2 / 年 光 伏 镀 膜 玻 1 璃 产 业 化 项 目 9,600.00 9,600.00 5,000.00 24,200.00 1-1-255

2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线 技 改 项 目 3,375.00 3,375.00 50.00 6,800.00 3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11,494.10 0.00 0.00 11,494.10 合 计 24,469.10 12,975.00 5,050.00 42,494.10 注 : 第 一 年 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到 位 日 至 其 后 第 12 个 月 的 期 间, 以 后 年 份 以 此 类 推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主 要 为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预 计 建 设 期 周 期 两 年, 第 三 年 投 入 为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 四 ) 项 目 审 批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审 批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备 案 环 保 批 复 1 新 建 900m 2 / 年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业 化 项 目 常 发 改 备 (2010)16 号 常 环 表 (2010)45 号 2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线 技 改 项 目 常 发 改 备 (2010)18 号 常 环 表 (2010)42 号 3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常 发 改 备 (2010)17 号 常 环 服 (2010)30 号 ( 五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情 况 根 据 国 务 院 通 过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和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5 年 本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的 两 个 项 目 均 属 于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鼓 励 类 的 行 业, 并 在 公 司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及 科 研 技 术 平 台 延 伸 扩 展 的 项 目 ( 六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的 安 排 公 司 已 经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募 集 资 金 将 存 放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集 中 管 理 公 司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一 个 月 以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严 格 按 照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管 理 和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 七 ) 募 集 资 金 先 期 投 入 情 况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发 行 人 已 投 入 部 分 资 金 先 行 建 设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拟 投 入 金 额 已 投 入 金 额 1 新 建 900 万 m 2 / 年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业 化 项 目 24,200.00 1,000.00 2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线 技 改 项 目 6,800.00 448.49 3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11,494.10-1-1-256

合 计 42,494.10 1,448.49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和 市 场 前 景 ( 一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必 要 性 1 有 利 于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行 业 的 整 体 发 展 和 我 国 技 术 水 平 与 国 外 相 比, 我 国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研 发 起 步 较 晚, 同 时 由 于 国 内 光 伏 产 业 科 研 单 位 设 备 老 化 光 伏 人 才 紧 缺 等 不 利 因 素, 造 成 我 国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知 识 创 新 能 力 薄 弱 科 研 成 果 较 少, 因 而 目 前 光 伏 玻 璃 的 关 键 技 术 仍 然 被 国 外 少 数 企 业 垄 断, 尤 其 是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目 前 国 内 掌 握 该 项 技 术 的 企 业 更 是 有 限, 更 多 的 还 只 是 处 于 研 发 试 制 阶 段 我 国 虽 然 是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池 制 造 大 国, 但 由 于 关 键 技 术 仍 然 被 国 外 少 数 企 业 垄 断 及 技 术 封 锁 等 原 因, 我 国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的 技 术 对 国 外 仍 有 较 大 依 赖 度, 其 发 展 受 制 于 人, 造 成 我 国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整 体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不 强 公 司 作 为 国 内 为 数 不 多 的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规 模 化 量 产 厂 家 之 一, 技 术 水 平 达 到 客 户 要 求, 且 经 过 近 几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产 品 也 在 下 游 客 户 的 应 用 中 得 到 验 证 随 着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投 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产 能, 一 方 面 带 动 国 内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行 业 的 整 体 发 展 ; 另 一 方 面, 该 产 品 的 应 用 提 高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产 品 的 输 出 功 率, 提 升 下 游 行 业 的 整 体 竞 争 力 ; 再 次, 公 司 对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的 投 入 也 能 进 一 步 提 高 减 反 膜 及 镀 膜 技 术 的 发 展, 有 利 于 我 国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技 术 的 国 际 竞 争 力 2 提 高 企 业 技 术 水 平, 增 强 竞 争 力 公 司 一 直 致 力 于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研 发 与 生 产,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投 入, 提 高 使 用 减 反 玻 璃 封 装 的 晶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输 出 功 率, 由 目 前 2.5% 以 上 作 进 一 步 提 升, 如 能 实 现 项 目 目 标, 无 疑 将 提 高 企 业 自 身 的 研 发 及 技 术 水 平, 提 高 企 业 的 产 品 质 量, 从 而 也 将 提 高 企 业 的 整 体 市 场 竞 争 力 3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及 社 会 效 果 如 能 实 现 项 目 目 标, 将 增 长 企 业 经 济 收 入, 提 升 了 我 国 光 伏 产 业 整 体 的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及 社 会 效 果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在 发 行 人 现 有 的 采 购 模 式 生 产 模 式 和 销 售 模 式 的 基 础 上 由 发 行 人 自 主 实 施 1-1-257

太 阳 能 是 众 多 新 能 源 中 发 展 前 景 和 空 间 较 大 的 一 种, 在 不 远 的 将 来 太 阳 能 发 电 会 占 据 世 界 能 源 消 费 的 重 要 席 位, 不 但 要 替 代 部 分 常 规 能 源, 而 且 将 成 为 世 界 能 源 供 应 的 主 体 根 据 欧 洲 JRC 的 预 测, 到 2030 年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总 能 源 结 构 中 占 到 30% 以 上,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在 世 界 总 电 力 的 供 应 中 达 到 10% 以 上 ;2040 年 可 再 生 能 源 占 总 能 耗 50% 以 上, 太 阳 能 光 伏 发 电 将 占 总 电 力 的 20% 以 上 ; 到 21 世 纪 末 可 再 生 能 源 在 能 源 结 构 中 占 到 80% 以 上, 太 阳 能 发 电 占 到 60% 以 上, 显 示 出 重 要 战 略 地 位 1 世 界 光 伏 产 业 的 发 展 为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品 带 来 广 阔 的 市 场 前 景 根 据 EPIA 预 测, 到 2014 年, 全 球 太 阳 能 电 池 新 增 装 机 量 将 达 到 近 37GW, 按 照 2010 年 全 球 装 机 量 16,629MW 计 算,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21.86% 资 料 来 源 :EPIA2015 同 时, 根 据 EPIA 对 未 来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在 全 球 装 机 量 中 的 比 例 预 测,2011 年 全 球 太 阳 能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将 达 到 21,145MW, 其 中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量 为 16,281.65MW, 届 时 对 光 伏 玻 璃 的 需 求 将 达 到 11,559.97 万 m 2 同 时, 由 于 目 前 只 有 为 数 不 多 的 企 业 可 量 产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在 光 伏 玻 璃 中 的 使 用 比 例 仍 然 较 小, 未 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市 场 空 间 更 为 广 阔 全 球 晶 体 硅 电 池 组 件 装 机 量 及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市 场 容 量 预 测 图 1-1-258

数 据 来 源 : 根 据 EPIA2014 及 2015 预 测 数 据 计 算 2 中 国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制 造 基 地, 也 是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最 直 接 的 需 求 市 场 近 年 来, 国 内 太 阳 能 电 池 制 造 业 飞 速 发 展, 同 时 带 动 上 游 光 伏 玻 璃 的 需 求, 并 逐 渐 成 为 全 球 光 伏 产 业 制 造 基 地 2008 年 中 国 大 陆 的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为 2,570MW, 占 全 球 总 产 量 的 37.03%, 超 越 日 本 和 德 国, 居 全 球 第 一 其 中,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为 2,440MW, 占 全 球 晶 体 硅 太 阳 能 电 池 产 量 的 38.13% 2009 年 中 国 大 陆 的 晶 体 硅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产 量 和 薄 膜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产 量 分 别 占 全 球 产 量 的 54% 和 16% 因 此, 中 国 是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直 接 需 求 市 场, 也 是 最 大 需 求 市 场 3 募 投 产 品 的 产 能 消 化 分 析 目 前 公 司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产 能 为 1,800 万 m 2 / 年, 未 来 公 司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用 于 募 投 项 目, 募 投 项 目 合 计 新 增 产 能 1,100 万 m 2 / 年, 基 于 光 伏 市 场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未 来 的 产 能 扩 张 将 得 以 顺 利 消 化 项 目 ( 万 m 2 )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青 龙 厂 区 的 生 产 线 900 1,800 1,800 1,800 1,800 五 条 技 改 的 生 产 线 550 550 550 550 550 募 投 项 目 0 200 200 1,100 1,100 产 能 合 计 1,450 2,550 2,550 3,450 3,450 销 售 量 合 计 1,705.22 2,550 2,550 3,450 3,450 市 场 需 求 9,209 11,560 12,495 16,699 19,527 市 场 份 额 占 比 18.52% 22.06% 20.41% 20.66% 17.67% 1-1-259

上 表 中 市 场 需 要 数 据 为 发 行 人 根 据 EPIA2015 的 原 始 数 据 测 算 得 出, 另 外 假 设 发 行 人 2011 年 -2014 年 销 售 量 数 据 和 产 能 数 据 一 致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产 能 增 长 仍 不 能 满 足 未 来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市 场 需 求 的 增 长, 长 期 来 看 具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一 ) 新 建 900 万 m 2 / 年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业 化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为 自 主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进 行 生 产 的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拟 在 现 有 厂 区 建 设 三 车 间 以 及 变 配 电 等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采 用 先 进 镀 膜 工 艺, 装 备 6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单 条 生 产 线 产 能 为 150 万 m 2 / 年, 合 计 新 增 产 能 900 万 m 2 / 年, 本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13,611m 2, 新 建 建 筑 物 面 积 为 20,158m 2 2 技 术 工 艺 与 设 备 (1)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产 品 标 准 遵 循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具 体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八 主 要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2) 技 术 水 平 本 项 目 是 公 司 的 扩 产 项 目, 公 司 现 有 技 术 水 平 完 全 能 够 满 足 项 目 需 要, 具 体 技 术 水 平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七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状 况 相 关 内 容 (3)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为 现 有 产 品 的 扩 产 项 目, 其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与 现 有 产 品 一 致,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四 主 营 业 务 具 体 情 况 之 ( 一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的 相 关 内 容 (4) 主 要 设 备 本 项 目 购 置 除 湿 机 镀 膜 机 固 化 炉 钢 化 炉 磨 边 机 以 及 检 测 设 备 等 共 计 114 台 ( 套 ), 其 中 除 42 台 ( 套 ) 如 机 器 人 磨 边 机 钢 化 炉 等 选 用 进 口 设 备, 其 余 设 备 均 在 国 内 采 购 本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和 检 测 设 备 具 体 清 单 如 下 :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总 价 ( 万 元 ) 备 注 KUKA 机 器 人 台 6 336.50 进 口 1-1-260

1# 磨 边 机 台 6 331.40 进 口 转 片 台 台 6 124.30 进 口 2# 磨 边 机 台 6 414.20 进 口 视 觉 检 测 系 统 台 6 1,035.50 进 口 钢 化 炉 台 6 4,514.80 进 口 下 片 机 器 人 台 6 269.20 进 口 不 良 品 下 线 专 机 1200*1000 台 12 372.00 国 产 除 湿 机 D30 台 12 42.00 国 产 镀 膜 机 台 12 120.00 国 产 固 化 炉 1400*30000 台 6 240.00 国 产 保 护 膜 贴 膜 机 1400 台 6 12.00 国 产 激 光 打 码 机 CO2 40W 台 6 28.80 国 产 激 光 切 膜 机 80W 台 6 10.80 国 产 静 电 发 生 器 ECM20 台 6 15.00 国 产 D 型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WJ-80 台 6 219.60 国 产 合 计 114 8,086.10 3 项 目 选 址 及 用 地 本 项 目 将 在 公 司 现 厂 址 常 州 市 天 宁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建 设, 公 司 已 通 过 出 让 方 式 获 得 本 项 目 用 地, 不 涉 及 新 增 土 地 目 前, 公 司 位 于 常 州 市 天 宁 经 济 开 发 区 青 龙 东 路 上 的 厂 区 面 积 合 计 97,797m 2, 本 项 目 拟 使 用 其 中 的 13,611m 2 4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燃 料 动 力 等 配 套 设 施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要 消 耗 的 原 料 为 外 购 的 超 白 玻 璃 原 片 纳 米 材 料 以 及 包 装 物 等, 所 需 动 力 消 耗 为 电 力 柴 油 和 水 超 白 玻 璃 原 片 主 要 从 国 内 采 购, 国 内 生 产 超 白 压 花 玻 璃 的 厂 商 较 多, 包 括 南 玻 集 团 信 义 玻 璃 耀 华 玻 璃 福 莱 特 等 多 个 大 型 企 业, 近 期 安 彩 高 科 彩 虹 股 份 等 公 司 也 开 始 进 入 超 白 玻 璃 行 业, 市 场 供 应 量 较 大,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玻 璃 原 片 的 需 求 量 纳 米 材 料 系 由 本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可 以 采 取 市 场 化 的 手 段, 获 得 供 应 保 障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常 州 市 天 宁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有 完 善 的 动 力 设 施 和 供 应 能 力 项 目 所 需 配 套 的 供 电 通 信 以 及 给 排 水 等, 均 可 利 用 园 区 供 电 局 和 自 来 水 公 司 的 公 共 设 施 的 接 入 满 足 生 产 和 生 活 需 求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计 投 资 24,200.00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19,200.0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1-1-261

5,000.00 万 元, 具 体 投 资 估 算 如 下 : 序 号 总 投 资 构 成 投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19,200.00 79.30% 1 建 筑 工 程 费 5,918.30 24.46% 2 设 备 购 置 费 11,516.90 47.59% 3 安 装 工 程 费 654.40 2.70%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372.00 1.54% 5 预 备 费 738.50 3.05% 二 建 设 期 利 息 0.00 0.00% 三 流 动 资 金 5,000.00 20.70% 合 计 24,200.00 100.00% 6 环 境 保 护 (1) 主 要 环 境 污 染 物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较 少, 主 要 是 噪 声 和 少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另 有 部 分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2) 环 保 措 施 污 染 物 处 理 措 施 废 水 固 废 噪 声 厂 区 内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雨 水 就 近 排 入 丁 塘 河 ;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员 工 日 常 生 活 污 水 汇 入 青 龙 东 路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进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及 时 运 往 垃 圾 中 转 站 集 中 处 理 或 直 接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玻 璃 边 角 料 及 玻 璃 屑 由 供 货 商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固 废 处 理 处 置 率 100%,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不 直 接 排 向 外 环 境 该 项 目 的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装 置 中 的 机 械 设 备, 如 风 机 空 压 机 等 防 治 措 施 包 括 :(1) 设 备 选 优 : 在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2) 合 理 布 局 :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尽 量 布 置 在 厂 区 中 间, 远 离 厂 界, 通 过 距 离 衰 减 减 轻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项 目 设 备 距 离 厂 界 的 最 短 距 离 为 40m (3) 隔 声 措 施 :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布 置 于 车 间 或 厂 房 内, 项 目 使 用 的 各 种 机 床 均 布 置 于 室 内 对 于 可 产 生 的 噪 音 源 设 置 隔 音 罩, 有 效 控 制 噪 音 的 影 响 (4) 绿 化 措 施 : 加 强 绿 化, 各 厂 房 周 围 设 置 3m 宽 绿 化 带, 厂 界 四 周 布 置 绿 化 带, 绿 化 树 木 采 用 比 较 高 大 的 乔 木 和 灌 木, 增 加 对 噪 声 的 阻 尼 作 用, 有 效 降 低 噪 声 强 度 (5) 加 强 管 理 : 平 时 加 强 对 各 噪 声 设 备 的 保 养 检 修 与 润 滑, 保 证 设 备 良 好 运 转, 减 轻 运 行 噪 声 强 度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生 产 将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废 水 噪 声 及 固 体 废 物 的 污 染 但 在 严 格 采 取 拟 定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以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方 案 以 后,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以 控 制 在 国 家 1-1-262

有 关 标 准 和 要 求 的 允 许 范 围 以 内, 不 会 对 当 地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已 经 获 得 常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常 环 表 (2010)45 号 文 批 准, 同 意 实 施 7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项 目 的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1)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本 项 目 由 本 公 司 负 责 实 施 (2)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两 年 ( 自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开 始 计 算 ), 投 产 第 一 年 达 产 70%, 第 二 年 达 产 100% 8 生 产 组 织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由 公 司 现 有 管 理 团 队 管 理, 并 委 派 有 经 验 的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本 项 目 编 制 人 员 368 人, 其 中 技 术 人 员 25 人, 生 产 人 员 318 人, 管 理 及 辅 助 人 员 占 25 人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时 人 员 达 到 368 人 9 经 济 效 益 在 各 项 预 测 基 础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前 提 下, 正 常 年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预 测 如 下 : 序 号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单 位 数 据 备 注 1 年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54,000.00 正 常 年 2 年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10,590.40 正 常 年 3 项 目 投 资 税 后 内 部 收 益 率 % 35.70 正 常 年 4 项 目 投 资 税 后 投 资 回 收 期 年 2.62 不 含 建 设 期 5 盈 亏 平 衡 点 % 31.00 正 常 年 6 总 投 资 净 利 率 % 37.19 正 常 年 7 销 售 净 利 率 % 16.67 正 常 年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投 资 效 益 较 好,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项 目 达 产 后 将 给 公 司 带 来 良 好 的 投 资 回 报, 项 目 在 经 济 性 上 是 可 行 的 本 项 目 为 自 主 采 购 原 片 玻 璃 生 产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镀 膜 玻 璃 业 务,2010 年, 公 司 镀 膜 玻 璃 业 务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为 72.39 元 / m 2, 募 投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按 60 元 / m 2 测 算 ( 二 )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1-1-263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拟 在 青 龙 东 路 现 有 厂 区 建 设 六 车 间 ( 生 产 车 间 ) 以 及 变 配 电 等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对 原 先 红 梅 厂 区 5 条 生 产 加 工 线 进 行 搬 迁 技 术 改 造, 以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提 升 产 品 品 质, 进 而 增 加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是 公 司 为 客 户 提 供 来 料 加 工 的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改 造 前, 单 条 生 产 加 工 线 产 能 为 110 万 m 2 / 年 ( 总 产 能 550 万 m 2 / 年 ); 改 造 后, 单 条 生 产 加 工 线 产 能 为 150 万 m 2 / 年 ( 总 产 能 750 万 m 2 / 年 ) 本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6,040m 2, 本 项 目 新 建 建 筑 物 面 积 10,283m 2 目 前, 红 梅 厂 区 的 5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已 搬 迁 至 青 龙 厂 区 二 期 厂 房, 已 经 开 始 实 施 技 术 改 造, 预 计 2011 年 年 底 完 成 技 改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并 厂 房 建 成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募 投 项 目 的 规 划 再 次 调 整 这 5 条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生 产 线 的 布 局 2 技 术 工 艺 与 设 备 (1)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产 品 标 准 遵 循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具 体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八 主 要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相 关 内 容 (2) 技 术 水 平 本 项 目 是 公 司 的 技 改 项 目, 公 司 现 有 技 术 水 平 完 全 能 够 满 足 项 目 需 要, 具 体 技 术 水 平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七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状 况 相 关 内 容 (3) 工 艺 流 程 本 项 目 为 现 有 产 品 的 扩 产 项 目, 其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与 现 有 产 品 一 致,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四 主 营 业 务 具 体 情 况 之 ( 一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的 相 关 内 容 (4) 技 术 改 造 前 后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技 术 指 标 对 比 经 过 设 备 技 术 改 造 后, 产 品 加 工 生 产 线 提 高 了 生 产 加 工 效 率, 产 能 由 原 先 的 550 万 m 2 / 年 增 加 至 750 万 m 2 / 年, 产 品 重 要 指 标 透 光 率 也 从 93% 提 高 至 94% 序 号 企 业 标 准 指 标 改 造 前 指 标 值 改 造 后 指 标 值 1 耐 酸 性 透 光 率 变 化 值 应 0.5% 0.5% 0.4% 2 耐 碱 性 透 光 率 变 化 值 应 0.5% 0.5% 0.4% 3 涂 层 耐 温 变 性 透 光 率 变 化 值 应 0.5% 0.5% 0.3% 4 太 阳 能 透 光 率 93% 93% 94% 1-1-264

(5) 主 要 设 备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与 原 先 红 梅 厂 区 生 产 加 工 工 艺 一 致, 对 其 中 的 主 要 设 备 ( 如 镀 膜 机 清 洗 机 等 ), 进 行 更 换, 改 造 生 产 线, 同 时 增 加 了 循 环 水 冷 机 组 和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构 建 洁 净 厂 房, 以 提 升 产 品 指 标 本 项 目 购 置 改 造 除 湿 机 贴 膜 机 切 膜 机 等 设 备 共 计 67 台 ( 套 ), 其 中 上 下 片 机 器 人 清 洗 机 镀 膜 机 选 自 先 进 的 进 口 设 备, 其 余 都 在 国 内 采 购, 或 在 原 设 备 上 进 行 改 造 主 要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总 价 ( 万 元 ) 备 注 机 器 人 150Kg 台 10 560.90 进 口 1600mm 清 洗 机 1600mm 台 5 258.90 进 口 镀 膜 机 台 5 560.90 进 口 除 湿 机 30Kg 台 5 17.50 国 产 固 化 炉 改 造 台 5 250.00 国 产 自 动 贴 膜 机 1300 台 5 40.00 国 产 激 光 打 码 机 ZT-C02-DP30B 台 10 48.00 国 产 激 光 切 膜 机 台 5 9.00 国 产 机 器 人 下 片 台 台 5 20.00 国 产 冷 却 风 机 1400 台 5 125.00 国 产 D 型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WJ-70 套 3 95.80 国 产 D 型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WJ-80 套 4 146.20 国 产 合 计 67 2,132.20 3 项 目 选 址 及 用 地 本 项 目 拟 在 青 龙 东 路 现 有 厂 区 建 设 六 车 间 ( 生 产 车 间 ) 以 及 变 配 电 等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对 原 先 5 条 生 产 加 工 线 进 行 搬 迁 技 术 改 造, 以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提 升 产 品 品 质, 进 而 增 加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不 涉 及 新 增 土 地 目 前, 公 司 位 于 常 州 市 天 宁 经 济 开 发 区 青 龙 东 路 上 的 厂 区 面 积 合 计 97,797m 2, 本 项 目 拟 使 用 其 中 的 6,040m 2 4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燃 料 动 力 等 配 套 设 施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要 消 耗 的 原 料 为 纳 米 材 料 ( 超 白 钢 化 玻 璃 由 客 户 厂 商 提 供, 本 项 目 仅 做 来 料 加 工, 不 购 买 玻 璃 原 料 ) 所 需 动 力 消 耗 为 电 力 和 新 鲜 水 纳 米 材 料 系 由 本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原 材 料 市 场 供 应 充 足, 获 得 供 应 保 障 超 白 钢 化 玻 璃 原 片 由 客 户 厂 商 提 供 1-1-265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常 州 市 天 宁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有 完 善 的 动 力 设 施 和 供 应 能 力 项 目 所 需 配 套 的 供 电 通 信 以 及 给 排 水 等, 均 可 利 用 园 区 供 电 局 和 自 来 水 公 司 的 公 共 设 施 的 接 入 满 足 生 产 和 生 活 需 求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计 投 资 6,800.00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6,750.0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50.00 万 元, 具 体 投 资 估 算 如 下 : 序 号 总 投 资 构 成 投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6,750.00 99.30% 1 建 筑 工 程 费 2,889.20 42.49% 2 设 备 购 置 费 3,183.50 46.82% 3 安 装 工 程 费 298.40 4.39%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119.30 1.75% 5 预 备 费 259.60 3.82% 二 建 设 期 利 息 0.00 0.00% 三 流 动 资 金 50.00 0.70% 合 计 6,800.00 100% 6 环 境 保 护 (1) 主 要 环 境 污 染 物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较 少, 主 要 是 噪 声 和 少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另 有 部 分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2) 环 保 措 施 公 司 针 对 本 次 技 改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所 采 取 的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新 建 900 万 m 2 / 年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业 化 项 目 之 6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内 容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已 经 获 得 常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常 环 表 (2010)45 号 文 批 准, 同 意 实 施 7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项 目 的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1)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本 项 目 由 本 公 司 负 责 实 施 (2)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1-1-266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两 年 ( 自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开 始 计 算 ), 投 产 第 一 年 达 产 60%, 第 二 年 达 产 80%, 第 三 年 达 产 100% 8 生 产 组 织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由 公 司 现 有 管 理 团 队 管 理, 并 委 派 有 经 验 的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本 项 目 编 制 人 员 199 人, 其 中 技 术 人 员 22 人, 生 产 人 员 142 人, 管 理 及 辅 助 人 员 占 35 人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时 人 员 达 到 199 人 9 经 济 效 益 根 据 公 司 本 次 技 改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200 万 m 2 / 年, 以 及 投 入 的 各 项 设 备 新 增 折 旧 和 新 增 人 员 成 本 等 计 算, 在 各 项 预 测 基 础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前 提 下, 正 常 年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预 测 如 下 : 序 号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单 位 数 据 备 注 1 年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3,000.00 正 常 年 2 年 新 增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2,065.60 正 常 年 3 项 目 投 资 税 后 内 部 收 益 率 % 23.40 正 常 年 4 项 目 投 资 税 后 投 资 回 收 期 年 3.67 不 含 建 设 期 5 盈 亏 平 衡 点 % 23.10 正 常 年 6 总 投 资 净 利 率 % 25.82 正 常 年 7 销 售 净 利 率 % 58.53 正 常 年 本 项 目 为 客 户 来 料 加 工 的 镀 膜 加 工 业 务,2010 年, 公 司 镀 膜 加 工 业 务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为 16.46 元 / m 2, 募 投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按 15 元 / m 2 测 算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投 资 效 益 较 好,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项 目 达 产 后 将 给 公 司 带 来 良 好 的 投 资 回 报, 项 目 在 经 济 性 上 是 可 行 的 ( 三 )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拟 在 青 龙 东 路 现 有 厂 区 建 设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1 座, 占 地 面 积 2,092 平 方 米 2 研 发 目 标 本 项 目 研 发 目 标 总 体 定 位 在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TCO 玻 璃 二 种 产 品, 对 二 种 产 品 八 个 方 面 内 容 进 行 自 主 研 发, 力 争 将 在 现 有 使 用 光 伏 减 反 玻 璃 的 晶 硅 光 伏 电 池 1-1-267

组 件 提 高 的 输 出 功 率, 由 2.5% 进 一 步 提 高 至 3.0% 探 索 研 发 高 性 能 AZO 磁 控 溅 射 靶 材 规 模 化 生 产 及 AZ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规 模 化 生 产 技 术 同 时 项 目 执 行 期 间, 力 争 获 得 5 项 以 上 专 利,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2 项 以 上 ; 新 申 请 专 利 5 项 以 上,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2 项 以 上 3 主 要 设 备 本 项 目 购 置 改 造 除 湿 机 贴 膜 机 切 膜 机 等 设 备 共 计 67 台 ( 套 ) 主 要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总 价 ( 万 元 ) 备 注 研 发 设 备 绑 定 机 定 制 1 60.00 进 口 4 英 寸 多 靶 磁 控 溅 射 系 统 委 托 加 工 1 260.00 进 口 连 续 式 平 板 磁 控 溅 射 系 统 委 托 加 工 1 4,200.00 进 口 等 离 子 体 辅 助 化 学 气 相 沉 积 系 统 委 托 加 工 1 1,600.00 进 口 100 L 高 压 多 功 能 反 应 釜 GR-100 3 15.00 国 产 连 续 式 加 热 炉 101-2 2 20.00 国 产 超 纯 水 系 统 0.5T/H 1 15.00 国 产 造 粒 机 GPL25 1 25.00 国 产 冷 等 静 压 机 LDJ420/1600-250YS 1 180.00 国 产 高 温 高 压 气 氛 烧 结 炉 YFX24/16Q-YC 5 130.00 国 产 数 控 加 工 机 床 Q8040 2 60.00 国 产 精 密 抛 光 机 XM260 2 15.00 国 产 蠕 动 泵 BT100-2J 10 10.00 国 产 四 柱 液 压 机 YHD32-100 1 10.00 国 产 真 空 检 漏 仪 SFJ-261 1 40.00 国 产 不 间 断 电 源 C2KS 20 200.00 国 产 紫 外 臭 氧 清 洗 机 GXT1010A-01 1 30.00 国 产 表 面 制 绒 机 定 制 1 60.00 国 产 检 测 设 备 紫 外 可 见 近 红 外 光 谱 仪 Lambda 950 1 120.00 进 口 半 导 体 参 数 测 量 仪 PM5+Keithley 4200 SCS 1 110.00 进 口 光 谱 型 椭 偏 仪 M-2000DI 1 100.00 进 口 精 密 密 度 天 平 JA3003J 1 20.00 国 产 超 声 波 探 伤 仪 7100 型 1 10.00 国 产 1-1-268

扫 描 电 子 显 微 镜 KYKY-EM3200 1 180.00 国 产 台 阶 仪 Alpha-Step IQ 1 30.00 国 产 接 触 角 测 量 仪 OCA20 1 40.00 国 产 太 阳 光 模 拟 器 定 制 1 45.00 国 产 精 密 电 子 天 平 JA2003 2 5.00 国 产 四 探 针 工 作 台 Pro4-4000 1 10.00 国 产 合 计 67 7,600.00 4 项 目 选 址 及 用 地 本 项 目 拟 利 用 青 龙 东 路 现 有 厂 区 建 设, 不 涉 及 新 增 土 地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计 投 资 11,494.10 万 元, 全 部 为 建 设 投 资, 具 体 投 资 估 算 如 下 : 序 号 总 投 资 构 成 投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建 筑 工 程 费 3,030.80 26.40% 2 设 备 购 置 费 7,656.20 66.60% 3 安 装 工 程 费 163.10 1.40% 4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201.90 1.80% 5 预 备 费 442.10 3.80% 合 计 11,494.10 100% 6 环 境 保 护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不 产 生 重 大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研 发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废 水 固 体 废 弃 物 和 噪 声, 具 体 污 染 物 情 况 及 环 保 措 施 情 况 如 下 : (1) 废 水 治 理 厂 区 内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雨 水 就 近 排 入 丁 塘 河 ; 研 发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员 工 日 常 生 活 污 水 汇 入 青 龙 东 路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进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2) 固 体 废 弃 物 治 理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及 时 运 往 垃 圾 中 转 站 集 中 处 理 或 直 接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研 发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玻 璃 边 角 料 及 玻 璃 屑 由 供 货 商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固 废 处 理 处 置 率 100%,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不 直 接 排 向 外 环 境 (3) 噪 声 污 染 治 理 1-1-269

该 项 目 的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研 发 装 置 中 的 机 械 设 备, 采 取 如 消 声 隔 声 减 震 隔 离 等 措 施, 可 以 将 厂 界 噪 声 降 低 到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已 经 获 得 常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常 环 服 (2010)30 号 文 批 准, 同 意 实 施 7 项 目 的 组 织 方 式 项 目 的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由 本 公 司 组 织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本 公 司 将 直 接 投 资 于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8 研 发 中 心 储 备 的 研 发 项 目 提 案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生 产 具 体 产 品 主 要 研 发 项 目 集 中 在 多 功 能 高 透 光 率 光 伏 玻 璃 TCO 玻 璃 二 种 产 品, 八 项 研 发 项 目, 其 中 多 功 能 高 透 光 率 光 伏 玻 璃 为 5 项 研 发 项 目 TCO 玻 璃 为 3 项 研 发 项 目, 本 项 目 研 发 的 项 目 内 容 目 标 及 进 展 情 况 详 见 下 表 序 号 1 2 3 4 5 6 多 功 能 高 透 光 率 光 伏 玻 璃 T C 研 发 的 项 目 研 发 的 主 要 内 容 拟 达 到 的 目 标 进 展 情 况 非 规 整 膜 系 双 层 高 效 减 反 射 镀 膜 技 术 高 性 能 氧 化 物 溶 胶 技 术 防 脱 碱 高 效 减 反 射 膜 技 术 压 花 玻 璃 花 型 设 计 与 透 光 分 布 模 拟 高 效 减 反 射 光 伏 玻 璃 封 装 组 件 实 际 应 用 效 果 检 验 新 型 FT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原 材 利 用 该 技 术 实 现 提 高 晶 体 硅 组 件 发 电 效 率 超 过 3% 稳 定 溶 胶 可 控 制 备 ; 拟 实 现 日 产 量 超 过 100 公 斤 标 准 耐 候 性 测 试 中 薄 膜 的 透 过 率 变 化 小 于 1% 进 一 步 提 高 组 件 发 电 效 率 超 过 0.5% 通 过 不 同 区 域 不 同 气 候 条 件 数 据 累 积, 优 化 实 际 使 用 效 果 开 发 高 性 能 FT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 其 绒 度 超 过 1-1-270 利 用 超 薄 高 折 射 率 层 进 一 步 提 高 宽 光 谱 减 反 射 效 果, 实 现 减 反 射 中 心 波 长 调 控 无 添 加 剂 高 浓 度 高 折 射 率 氧 化 物 溶 胶 的 规 模 化 稳 定 可 控 制 备 ; 为 公 司 提 供 可 靠 原 材 料 生 产 技 术 通 过 分 析 原 材 料 成 分 及 改 变 镀 膜 技 术 细 节 提 高 在 高 温 髙 湿 高 低 温 循 环 等 耐 候 性 测 试 中 玻 璃 的 透 过 率 ; 降 低 脱 碱 速 率 研 究 玻 璃 花 型 与 其 相 应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的 转 换 效 率 之 间 的 关 系 ; 优 化 玻 璃 性 能 研 究 对 比 有 无 减 反 射 膜 镀 膜 封 装 的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在 实 际 应 用 过 程 中 发 电 情 况 随 环 境 变 化 的 规 律 通 过 改 变 现 有 的 镀 膜 掺 杂 HF 材 料, 进 一 步 提 高 已 经 完 成 中 试 ; 正 在 开 展 产 业 化 生 产 线 建 设 已 经 完 成 了 ZnO/TiO 2 /ZrO 2 /SnO 2 等 溶 胶 制 备 工 艺 中 试 ; 正 在 开 展 长 期 稳 定 性 研 究 完 成 了 技 术 方 案 及 小 样 制 作 正 在 顺 利 进 行 中 正 在 顺 利 进 行 中 已 经 完 成 了 三 种 新 型 掺 杂 剂 相 关 研 究 ; 产 品 已 进 入 小 试 阶 段

O 玻 璃 料 导 入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30%; 大 面 积 电 阻 率 变 化 小 于 10% 透 明 导 电 膜 成 膜 质 量 和 大 面 积 均 匀 性 7 高 性 能 AZO 磁 控 溅 射 靶 材 技 术 建 成 生 产 高 纯 度 高 密 度 高 电 导 率 低 成 本 的 AZO 磁 控 溅 射 靶 材 中 试 生 产 线 建 设 AZO 磁 控 溅 射 靶 材 中 试 生 产 线 及 工 艺 优 化 正 在 顺 利 进 行 中 8 AZ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基 板 生 产 线 设 计 与 工 艺 AZ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基 板 的 光 电 特 性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建 成 可 生 产 产 业 化 应 用 的 AZO 透 明 导 电 玻 璃 基 板 的 生 产 线 正 在 顺 利 进 行 中 9 生 产 组 织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由 公 司 现 有 管 理 团 队 管 理, 并 委 派 有 经 验 的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指 导 本 项 目 编 制 人 员 28 人, 其 中 公 司 现 有 研 发 中 心 人 员 23 人, 需 新 增 5 人 10 经 济 效 益 本 项 目 将 使 公 司 的 研 发 实 力 得 以 迅 速 提 升, 加 快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进 程, 形 成 可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强 化 和 完 善 公 司 现 有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产 业 链 条, 增 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保 证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不 单 独 核 算 经 济 效 益 四 项 目 投 产 后 的 销 售 安 排 公 司 新 建 900 万 m 2 / 年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产 业 化 项 目 和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生 产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将 利 用 现 有 的 销 售 渠 道 进 行 销 售, 具 体 销 售 模 式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五 主 营 业 务 之 ( 三 )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相 关 内 容 ( 一 ) 目 标 销 售 对 象 项 目 产 品 的 销 售 方 式 将 与 公 司 目 前 的 销 售 方 式 相 同, 仍 主 要 通 过 公 司 市 场 销 售 部 负 责 产 品 销 售, 主 要 销 售 对 象 与 现 有 客 户 基 本 相 同, 公 司 可 以 利 用 现 有 销 售 网 络 和 营 销 平 台 实 现 新 增 产 品 的 销 售 ( 二 ) 销 售 人 员 的 安 排 公 司 拟 根 据 产 品 产 能 和 产 量 的 扩 大 招 聘 相 应 的 市 场 营 销 人 员 公 司 将 根 据 目 标 市 场 的 特 点 和 在 这 些 市 场 上 寻 求 达 到 的 地 位, 注 重 引 进 和 培 养 四 类 市 场 营 销 人 员, 即 营 销 战 略 性 人 才 各 级 执 行 经 理 和 普 通 营 销 人 员 同 时, 公 司 将 根 据 自 身 的 业 务 特 点, 分 别 按 地 区 结 构 产 品 结 构 和 客 户 结 构 组 建 了 相 应 的 销 售 队 伍, 并 对 销 售 人 员 如 何 寻 找 潜 在 客 户 开 展 双 向 信 息 沟 通 推 销 产 品 提 供 服 务 收 集 信 息 情 报 分 配 产 品 等 进 行 培 训 和 指 导 1-1-271

( 三 ) 营 销 措 施 公 司 针 对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扩 产 规 划, 将 加 大 营 销 措 施, 在 重 点 客 户 和 重 点 区 域 加 大 产 品 销 售 力 度, 本 次 扩 产 产 品 将 通 过 现 有 销 售 渠 道 进 行, 公 司 将 努 力 通 过 本 次 扩 产 进 一 步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公 司 将 加 强 与 主 要 客 户 的 联 系, 特 别 是 与 国 内 主 流 光 伏 电 池 组 件 生 产 企 业 建 立 紧 密 联 系, 加 强 技 术 交 流, 针 对 扩 产 产 品 进 行 针 对 性 的 销 售 随 着 光 伏 行 业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以 及 高 效 减 反 射 光 伏 玻 璃 在 下 游 光 伏 生 产 企 业 光 伏 玻 璃 使 用 中 的 比 例 越 来 越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应 用 空 间 将 更 加 广 泛 和 深 入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同 时,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未 来 进 一 步 提 高 减 反 射 率, 为 营 销 活 动 提 供 有 效 支 撑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项 目 投 资 与 原 有 投 资 的 匹 配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完 成 前 后 固 定 资 产 及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0 年 募 投 项 目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万 元 ) 59,517.25 57,000.00 产 能 利 用 率 129.38% 100.00% 折 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万 元 ) 46,001.90 57,000.00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6,023.88 8,807.50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万 元 ) 机 器 设 备 6,131.32 14,700.40 其 他 设 备 1,256.78 - 在 建 工 程 6,271.66 - 合 计 19,683.64 23,507.90 折 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固 定 资 产 2.34 2.42 截 至 2010 年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共 19,683.64 万 元,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新 建 生 产 线 和 技 改 项 目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23,507.90 万 元, 较 2010 年 末 增 长 19.43%;2010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为 59,517.25 万 元, 由 于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高, 折 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46,001.90 万 元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57,000.00 万 元, 较 2010 年 折 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23.91%,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增 长 幅 度 与 销 售 收 入 的 增 长 幅 度 基 本 一 致,2010 年 度 和 募 投 项 目 公 司 折 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固 定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34 和 2.42 1-1-272

六 募 集 资 金 对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 一 )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1 对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影 响 由 于 募 投 项 目 无 法 在 短 期 内 产 生 收 益, 因 此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初 期,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在 短 期 内 将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但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的 逐 步 达 产, 盈 利 水 平 上 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得 到 稳 步 提 升 项 目 2010 年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净 利 润 ( 万 元 ) 21,818.38 21,818.38 净 资 产 ( 万 元 ) 31,331.18 73,825.28 项 目 2010 年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93.55% 29.55%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1.82 1.36 2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对 业 绩 的 影 响 根 据 公 司 现 行 的 会 计 政 策 测 算,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总 投 资 形 成 的 固 定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折 旧 费 用 如 下 : 项 目 ( 万 元 ) 新 建 生 产 线 技 改 线 技 术 中 心 合 计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918.30 2,889.20 3,030.80 11,838.30 机 器 设 备 11,516.90 3,183.50 7,656.20 22,356.60 新 增 折 旧 1,375.22 439.67 871.30 2,686.20 虽 然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费 用 将 会 大 幅 上 升, 但 是 募 投 项 目 达 产 后 预 计 新 增 的 年 销 售 收 入 将 达 到 57,000.00 万 元, 新 增 利 润 总 额 10,757.70 万 元 ( 该 利 润 已 考 虑 增 加 折 旧 费 用 的 影 响 ), 因 此 完 全 能 够 消 化 折 旧 费 用 的 上 升, 不 会 对 公 司 未 来 盈 利 水 平 造 成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 二 ) 对 公 司 后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积 极 影 响 公 司 通 过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将 新 增 900 万 m 2 / 年 高 效 减 反 射 光 伏 玻 璃 产 品 的 生 产 能 力, 同 时 对 现 有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加 工 生 产 线 的 技 术 改 造 可 使 公 司 光 伏 镀 膜 玻 璃 加 工 能 力 提 高 200 万 m 2 / 年, 使 公 司 上 述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大 幅 提 高, 解 决 目 前 制 约 公 司 上 述 产 品 增 长 的 产 能 瓶 颈 上 述 产 能 的 增 加 一 方 面 将 提 高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提 升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开 拓 新 客 户, 降 低 对 单 一 客 户 的 重 大 依 赖, 抗 风 险 能 力 得 以 提 高, 更 有 利 于 公 司 未 来 持 续 稳 健 的 1-1-273

发 展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建 设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该 中 心 的 作 用 有 两 点 : 一 是 对 原 有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的 完 善, 二 是 新 产 品 的 开 发 与 研 制 具 体 体 现 在 三 个 方 面 : 首 先 是 对 市 场 需 求 未 来 变 化 趋 势 的 准 确 把 握, 以 免 技 术 发 展 与 创 新 的 方 向 出 现 错 误 ; 其 次 是 对 市 场 竞 争 中 创 新 节 奏 的 准 确 把 握, 确 保 技 术 发 展 方 向 的 领 先 地 位, 以 免 降 低 了 技 术 支 持 的 经 济 价 值 ; 再 次 是 注 重 对 产 品 和 技 术 的 渐 进 式 改 进, 以 保 证 产 品 对 顾 客 需 求 的 最 适 应 状 态, 并 不 断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公 司 研 发 检 测 中 心 的 建 设, 将 大 大 提 高 公 司 研 发 的 硬 件 水 平, 扩 充 研 发 队 伍, 公 司 将 紧 紧 围 绕 光 伏 产 业 的 开 发 节 能 环 保 经 济 高 效 的 新 型 产 品,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提 高 产 品 各 项 性 能 和 附 加 值, 继 续 保 持 和 提 高 产 品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1-1-274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公 司 实 行 同 股 同 利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按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额, 采 取 现 金 或 股 票 的 形 式 派 发 红 利 ( 或 同 时 采 取 两 种 形 式 )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和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提 出,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实 施, 公 司 董 事 会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的 派 发 事 宜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公 司 在 交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将 按 以 下 顺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上 一 年 度 的 亏 损 ; 2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百 分 之 十 ; 3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 4 支 付 股 东 股 利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是 否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公 司 不 得 在 弥 补 公 司 亏 损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和 公 益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二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根 据 2008 年 3 月 15 日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将 公 司 2007 年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的 2,165 万 元 转 增 注 册 资 本,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由 1,125 万 元 增 加 到 3,290 万 元 根 据 2009 年 3 月 10 日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08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2008 年 度 利 润 不 分 配 根 据 2010 年 3 月 15 日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09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2009 年 度 利 润 不 分 配 根 据 2011 年 3 月 31 日 发 行 人 201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0 度 1-1-275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公 司 2010 年 度 利 润 不 分 配 三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派 发 股 利 计 划 ( 一 )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本 次 发 行 并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 公 司 实 施 连 续 稳 定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重 视 对 股 东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公 司 根 据 盈 利 情 况, 兼 顾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采 取 现 金 或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分 配 原 则 上, 公 司 在 盈 利 年 度 进 行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若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分 配 预 案, 公 司 将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说 明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 二 )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派 发 计 划 本 公 司 计 划 在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第 一 个 盈 利 年 度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具 体 分 配 方 案 将 由 董 事 会 按 照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情 况 和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提 出,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四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公 司 本 次 向 社 会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形 成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1-1-276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相 关 情 况 ( 一 )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公 司 为 完 善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了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制 度 规 定 公 司 需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要 求,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报 送 及 披 露 信 息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体 现 公 开 公 正 公 平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的 原 则 ( 二 ) 信 息 披 露 的 具 体 事 宜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关 部 门 : 证 券 事 务 部 信 息 披 露 主 管 负 责 人 : 刘 芹 咨 询 电 话 :0519-88880015 传 真 号 码 :0519-88880017 E-mail:amd@czamd.com ( 三 ) 为 投 资 者 服 务 的 计 划 除 了 遵 循 法 律 法 规 和 交 易 所 的 规 定 严 格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并 设 置 为 投 资 者 服 务 的 部 门 负 责 人 及 咨 询 电 话 外, 其 他 服 务 计 划 包 括 : 对 投 资 者 普 遍 关 心 的 问 题, 本 公 司 将 书 面 形 式 不 定 期 地 给 予 解 答 并 在 报 刊 和 网 站 上 公 布 ;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布 年 度 报 告 中 期 报 告 季 度 报 告, 安 排 本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有 关 网 站 解 答 投 资 者 的 提 问 ; 在 发 行 上 市 重 大 投 资 重 大 重 组 等 事 件 发 生 时, 本 公 司 除 通 过 法 定 程 序 披 露 信 息 外, 还 将 通 过 路 演 记 者 招 待 会 等 形 式 为 广 大 投 资 者 服 务 二 重 要 合 同 截 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或 将 要 履 行 交 易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和 虽 未 达 到 500 万 元, 但 对 生 产 经 营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商 务 1-1-277

合 同 主 要 有 : ( 一 )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1)2009 年 12 月 08 日, 发 行 人 前 身 亚 玛 顿 光 伏 与 富 阳 德 迈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设 备 购 销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发 行 人 向 后 者 购 买 由 后 者 设 计 承 制 的 7 条 光 伏 玻 璃 深 加 工 自 动 流 水 生 产 线 ( 七 整 套 ), 后 者 对 发 行 人 现 有 的 3 条 光 伏 玻 璃 深 加 工 生 产 线 进 行 改 造 维 修 ( 三 整 套 ); 合 同 金 额 为 5,600,000.00 元 付 款 方 式 为 根 据 合 同 签 订 交 货 调 试 验 收 等 情 况 分 期 付 款 (2)2010 年 2 月 4 日, 发 行 人 前 身 亚 玛 顿 光 伏 与 上 海 埃 蒙 特 自 动 化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合 同 约 定, 发 行 人 向 后 者 购 买 6 轴 分 级 堆 垛 工 业 机 器 人 共 七 套, 合 同 金 额 为 5,300,000.00 元, 交 货 期 为 合 同 生 效 后 五 个 月 内 分 三 批 交 付, 付 款 方 式 为 根 据 合 同 签 订 发 货 调 试 验 收 分 期 付 款 另 有 5% 款 项 于 质 保 期 结 束 后 支 付, 质 保 期 为 设 备 测 试 验 收 合 格 后 十 二 个 月 (3)2010 年 2 月 1 日, 发 行 人 前 身 亚 玛 顿 光 伏 和 秦 皇 岛 图 成 玻 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GTL2212 型 水 平 连 续 式 玻 璃 钢 化 设 备 购 销 合 同 书, 合 同 约 定, 发 行 人 向 后 者 购 买 GTL2212 型 水 平 连 续 式 玻 璃 钢 化 设 备 4 套, 总 价 为 10,400,000.00 元 交 货 期 为 合 同 生 效 后 160 天 内 分 两 次 发 货, 付 款 方 式 根 据 合 同 签 订 发 货 调 试 验 收 分 期 付 款 其 中 10% 款 项 于 安 装 调 试 验 收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付 清 (4)2010 年 2 月 2 日, 发 行 人 前 身 亚 玛 顿 光 伏 和 杭 州 同 昌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约 书, 合 同 约 定, 发 行 人 向 后 者 购 买 由 后 者 设 计 承 制 的 HTCF-GTHC-4880AAN2S 连 续 式 水 平 玻 璃 钢 化 炉 ( 不 含 强 化 区 隔 间 )2 台, 合 同 总 价 为 5,600,000.00 元 交 货 期 为 第 一 台 自 收 到 第 一 次 货 款 后 120 天 内 交 货, 第 二 台 由 发 行 人 通 知 交 货, 付 款 方 式 为 根 据 合 同 签 订 发 货 调 试 验 收 分 期 付 款 其 中 10% 款 项 于 设 备 安 装 调 试 验 收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付 清 (5)2011 年 1 月 26 日, 发 行 人 与 格 拉 司 通 企 业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约 定 向 后 者 采 购 格 拉 司 通 水 平 钢 化 炉 及 格 拉 司 通 双 边 磨 线 等 系 列 设 备 及 控 制 系 统,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9,990,000 元 签 订 合 同 后 立 即 向 卖 方 支 付 40% 1-1-278

承 兑, 在 距 预 计 从 买 方 工 厂 发 货 之 日 的 至 少 30 天 前 付 给 卖 方 65%, 在 验 证 证 书 签 署 后 五 天 内 付 给 卖 方 5% (6)2011 年 6 月 6 日, 发 行 人 与 李 赛 克 机 器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约 定 向 后 者 采 购 六 条 超 薄 太 阳 能 玻 璃 钢 化 生 产 线 ( 钢 化 玻 璃 厚 度 :2mm 至 4mm),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欧 元 17,000,000 元 发 行 人 在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的 30 天 内, 将 合 同 总 价 的 30%, 即 欧 元 5,100,000 元, 作 为 合 同 定 金, 电 汇 支 付 给 卖 方 ; 合 同 总 价 的 60%, 即 欧 元 10,200,000 元, 在 收 到 卖 方 提 交 的 采 购 设 备 相 关 信 用 证 所 需 单 据 后 按 发 运 比 例 支 付 ; 合 同 总 价 的 10%, 即 欧 元 1,700,000 元, 在 对 生 产 线 验 收 后, 支 付 给 卖 方 (7)2011 年 3 月, 发 行 人 与 BEST PARAMOUNT LIMITED( 贝 里 斯 佳 高 有 限 公 司 ) 签 订 设 备 买 卖 合 约 书, 约 定 向 后 者 购 买 太 阳 能 电 池 导 电 玻 璃 溅 射 设 备, 合 同 价 格 人 民 币 998 万 元 ( 二 ) 产 品 销 售 合 同 和 原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序 号 合 作 方 合 同 内 容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合 同 期 限 / 订 单 日 期 备 注 1 无 锡 尚 德 太 阳 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镀 膜 钢 化 玻 璃 25,860,978.00 2011/6/30 2011 年 7 月 30 日 交 货 2 信 义 光 伏 产 业 ( 安 徽 )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超 白 原 片 玻 璃 和 钢 化 玻 璃 2,810,247.20 2011/7/12 至 2011/7/13 有 效 期 为 2011/7/30 至 2011/8/13; 合 同 总 计 3 份 ( 三 ) 借 款 合 同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戚 墅 堰 支 行 签 订 了 固 定 资 产 借 款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2010 年 戚 办 字 第 375 号 ), 合 同 项 下 借 款 金 额 为 13,000 万 元 三 对 外 担 保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一 )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1-1-279

因 陕 西 拓 日 供 货 的 玻 璃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本 公 司 对 陕 西 拓 日 予 以 起 诉,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之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相 关 内 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严 重 影 响 公 司 资 产 或 经 营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及 刑 事 诉 讼 等 或 有 事 项 ( 二 )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涉 及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及 刑 事 诉 讼 等 或 有 事 项 ( 三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全 资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参 股 公 司 ( 四 )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及 刑 事 诉 讼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涉 及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及 刑 事 诉 讼 等 或 有 事 项 1-1-280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董 事 签 名 :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艾 军 姚 远 刘 芹 宋 伟 杰 周 国 来 于 培 诺 武 利 民 监 事 签 名 : 韩 雪 蒂 杨 庆 夏 小 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林 金 锡 林 金 汉 刘 芹 常 州 亚 玛 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281 1-1-281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 顾 庄 华 保 荐 代 表 人 : 倪 霆 陈 海 峰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明 辉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月 日 1-1-282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倪 俊 骥 经 办 律 师 : 方 杰 仇 如 愚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1-283

四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 如 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 如 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陈 奕 彤 孙 淑 平 单 位 负 责 人 : 伍 敏 南 京 立 信 永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284

五 承 担 评 估 业 务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向 卫 峰 徐 晓 斌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顺 林 江 苏 立 信 永 华 资 产 评 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285

六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陈 奕 彤 孙 淑 平 单 位 负 责 人 : 伍 敏 南 京 立 信 永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1-286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在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内, 下 列 文 件 均 可 在 本 公 司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办 公 场 所 查 阅 : ( 一 ) 基 本 文 件 1 发 行 保 荐 书 ; 2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3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4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5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6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7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二 ) 其 他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的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1 发 行 人 成 立 的 批 准 注 册 登 记 文 件 历 次 变 更 登 记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2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决 议 ; 3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本 次 发 行 的 决 议 及 授 权 董 事 会 处 理 相 关 事 宜 的 决 议 ; 4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和 发 行 人 签 订 的 承 销 协 议 及 保 荐 协 议 ; 5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二 备 查 文 件 查 阅 地 点 时 间 查 阅 时 间 : 工 作 日 的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00-3:00 查 阅 地 点 : 公 司 及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的 法 定 住 所 除 以 上 查 阅 地 点 外,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网 站, 查 阅 招 股 说 明 书 正 文 及 相 关 附 录 1-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