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41 证券简称 : 和顺电气编号 :2017-06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及子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 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 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 在 2018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 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 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姚建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不须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由于公司董事李良仁先生持有中导电力 1.535% 的股权, 故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董事李良仁先生回避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借壳,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李良仁, 男,1969 年出生, 硕士学历, 澳门城市大学 MBA, 经济师 曾任深圳市金宏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能源事业部总经理 营销三部总经理 副总裁 高级副总裁, 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一 ) 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导电力 ) 1 公司名称: 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06 年 3 月 3 日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7855531651
4 住所: 苏州市劳动路 546 号 5 法定代表人: 尹智海 6 注册资本:7,360.08 万元人民币 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8 经营范围: 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施工 售后服务维修 ; 变电站智能化工程及运行维护 ; 数据中心建设及运维 ; 通信工程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电力及送变电工程 ; 建筑智能化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 ; 电脑网络设备销售 软件设计 开发和销售 ; 建筑劳务分包 ; 售电服务 ; 通信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与集成 ;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充电站建设工程 ; 电能质量产品的研发 开发 生产和销售 ( 生产限分支机构 ); 电力及电气产品的研发 开发 生产和销售及咨询服务 ( 生产限分支机构 ); 有线电视和数字电视工程设计 施工 ; 无人机及多功能飞行器的技术研发, 技术咨询, 技术安装与服务 ; 软件 信息 采集终端设备 电子产品 无人机及其设备与配件的销售及租赁 ;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 ; 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 建设 维护 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 ;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 建设 维护及技术咨询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与公司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84.519% 的股权 10 经营情况: 中导电力 2016 年度经审计以及 2017 年 1-9 月份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
单位 : 万元 币种 : 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营业总收入 12,705.32 15,691.19 净利润 981.55 752.28 总资产 21,749.41 28,082.68 净资产 8,328.10 9,160.38 ( 二 ) 苏州和顺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能源投资 ) 1 公司名称: 苏州和顺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15 年 09 月 09 日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1M91609P 4 住所: 苏州市白塔东路 26 号 5 法定代表人: 姚尧 6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独资 ) 8 经营范围: 新能源充电设施网络的规划 设计 建设 投资运营 ; 电动汽车的采购 销售 维修 ; 销售 : 汽车配件 ; 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 新能源行业投资 管理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与公司关系: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 10 经营情况: 能源投资 2016 年度经审计以及 2017 年 1-9 月份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 单位 : 万元 币种 : 人民币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营业总收入 486.71 13.25 净利润 87.21-142.53 总资产 4,101.34 3,936.75 净资产 4,079.01 3,936.48 上述被担保人作为公司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不存在抵押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情形, 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四 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人, 就其向银行及金融机构所获得的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审批范围内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为自保证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公司将视实际情况要求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向公司进行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 保证合同,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 公司将适时披露相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五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1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9 日与子公司艾能特 ( 苏州 )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艾能特 )21 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艾能特 16.81% 的股权,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方中李良仁系公司董事, 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17 年 2 月 9 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信披文件 本次交易中与李良仁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17.71 万元 ;
2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为中导电力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为 3 年 鉴于公司董事李良仁先生持有中导电力 1.535% 的股权, 故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信披文件 截至公告披露日, 本次担保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5,600 万元 六 董事会意见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 可以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扩充公司融资渠道, 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 : 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 扩充公司融资渠道,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 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 相违背的情况 八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 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公司为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故我们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 13,600 万元 ( 不含本次审批担保 ), 占母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2% 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十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