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 :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 i n g, 100027, P.R.China 传真 :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XYZH/2016CDA40003 我们对后附的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财信发展 ) 关于 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 执行了鉴证工作 财信发展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 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询问 检查 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 财信发展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财信发展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财信发展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二 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一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781 号文核准, 财兴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通过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安信证券 )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33,418,043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8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49.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051.00 万元 安信证券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将 105,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金额 104,200.00 万元 ( 承销保荐费共计 900 万元, 其中 100 万元已在 2014 年预付, 本次扣减金额为剩余的 800 万元 ) 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6530000010120100173900 的人民币存款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出具了 XYZH/2015CDA40157 验资报告 ( 二 )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4,807.92 万元, 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6.24 万元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4,807.92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6.24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9,428.32 万元 ( 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 1
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了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的使 用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6530000010120100173869 ( 二 )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 44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2015 年 9 月 22 日, 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共同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范本 ) 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 三 )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备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分行 6530000010120100173869 19,428.32 用于国兴 北岸江山东区 住宅项目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2015 年 9 月 28 日,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5,574.01 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 XYZH/2015CDA40169 号鉴证报告 截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03,374.78 万元, 其中 : 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17 日止,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 ( 不含土地相关费用 ) 合计 65,574.01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 65,574.01 万元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9 月 28 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 10,000 万 ( 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 三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3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4,051.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807.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807.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项目国兴 北岸江山东区住宅项目 是否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已变更项本年度承诺投资总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目 ( 含部投入金额额 (1) 额 (2) 分变更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否 104,051 104,051 74,807.92 74,807.92 71.90%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15 年 6 月 17 日 项目可行本年度是否达性是否发实现的到预计生重大效益效益变化 5,905.30 否否 本公司于 2013 年编制了募集资金投资国兴 北岸江山东区住宅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投资收益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到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分具体项目 ) 位,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全部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预先投入 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时间间隔较长,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资金较为紧张, 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计的项目进度和投资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期未发生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期未发生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 ( 一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 ( 一 )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使用募集资金,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募投项目部分楼栋尚在建设中,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将随着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全部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存在 注 : 由于国兴 北岸江山东区住宅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 此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东区住宅第一楼栋竣工时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