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第一部分 : 思想品德及社会实践 (20%) 1 基本条件和得分: 热爱祖国, 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良好的社会公德心, 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唯实 求真 协作 创新品德, 党团员按时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 尊敬师长, 作风正派者, 得 60 分 ( 新生教育活动参与不加分, 缺席扣 5 分 / 次, 党课签到缺席扣 5 分 / 次 ) 2 本科期间担任学校 学院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可以如下计分: 担任学校学院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干部加 10 分 ( 新生助班加 10 分 ; 副部长 新生心理助班加 8 分 ); 各党支部 团支部书记 班长加 8 分 ; 担任各支部 班委其他成员及各部门干事加 5 分 兼任多职以最高分计算 3 本科期间积极参与各项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者, 获院级荣誉第 6-8 名或三等奖者, 加 3 分, 获第 3-5 名或二等奖者, 加 4 分, 获第 1-2 名或一等奖者, 加 5 分 ; 校级荣誉按院级 2 倍计算 ; 省级荣誉按院级 3 倍计算, 国家级荣誉按院级 4 倍计算 ; 优秀奖一律不加分 ; 多次参加多项活动可以累加计分 4 本科期间获得省 三好学生 加 15 分, 校级或以上优秀毕业生 优秀学位论文 优秀党员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以及非华农 三好学生 者, 加 10 分, 院级折半加分, 多次获得可以累加计分 本部分得分不超过 100 分, 超过 100 分按 100 分记 第二部分 : 学术科研分 (30%) 科研成绩总分 = 发表论文分 + 专利分 (1) 发表论文计分 SCI 论文计分 = 40 分 +20 分 区系数 影响因子 作者系数 (I 区系数为 2, II 区系数为 1.5,III 区系数为 1,IV 区系数为 0.7; 作者系数 : 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45; 第三作者 =0.2, 并列第一作者按 1/ 并列人数 计算系数 ; 同一作者发表多篇 SCI 论文, 按照单篇重复累加计分 ); 被 SCI 收录的英文简报 通告 增刊 ( 包含英文综述 ) 的按计分方法 0.5; 被 EI 收录的英文全文发表的文章计 48 分 ; 非 SCI 英文全文发表的文章 ( 包含英文综述 ), 单篇计 35 分 ; 一级核心期刊论文计分 = 20 分 篇数 作者系数二级核心期刊论文计分 = 10 分 篇数 作者系数 ; 中文综述文章计分 : 相应期刊的研究论文分值一半
会议论文不加分 (2) 专利计分授权发明专利 =60 分 ( 第 1 作者 )+30 分 ( 第 2 作者 )+10 分 ( 第 3 作者 );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0 分 ( 第 1 作者 )+15 分 ( 第 2 作者 )+5 分 ( 第 3 作者 ) 说明 : 第二部分学术科研分作者排名计算过程中, 学生本人导师忽略不计, 非导师的老师作者, 按学生算 ; 新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导师 第三部分 : 学习成绩相关 (50%) 1 第一志愿报考华南农业大学(15 分 ); 2 本科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 985 工程或 211 工程院校 (15 分 ); 3 本科阶段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20 分 ), 校级一等奖学金 (15 分 ), 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奖学金 (10 分 ), 校级三等奖学金 (5 分 ), 多次获得按最高分计算 ; 4 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达 3.5 以上 ( 含 3.5) 或本科阶段各科平均成绩达 85 分 ( 含 85 分 ) 以上 (10 分 ),3.0 以上 ( 含 3.0) 或本科阶段各科平均成绩达 80 分 ( 含 80 分 ) 以上 (5 分 ); 需附上成绩单 5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 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开 ) 在本学院排名前 30%(30 分 ),30%-50%(25 分 ),50%-70%(20 分 ); 6 本科阶段英语四级通过者(5 分 ), 六级通过者 (10 分 ) 只加其一, 需附上证书 补充说明 : 1 其他没有说明的加分情况, 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裁定解释 2 各部分的得分如超过规定值, 则按最高分加, 综合总分为各部分得分相加, 不超过 100 分, 综合总分相同者根据小分的高低进行确定, 小分比较顺序 : 第三部分 > 第二部分 > 第一部分 ; 如全部相同, 以入学成绩为准 3 此项细则最终解释权为动物科学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
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第一部分 : 思想品德及社会实践 (20%) 1 基本条件和得分: 热爱祖国, 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良好的社会公德心, 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唯实 求真 协作 创新品德, 党团员按时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 尊敬师长, 作风正派者, 得 60 分 2 硕士期间担任学校 学院主要学生干部满半年以上可以如下计分: 担任学校学院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干部加 10 分 ; 各党支部 团支部书记 班长加 8 分 ; 担任各支部 班委其他成员及各部门干事加 5 分 兼任多职以最高分计算 3 硕士期间积极参与各项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者, 获院级荣誉第 6-8 名或三等奖者, 加 3 分, 获第 3-5 名或二等奖者, 加 4 分, 获第 1-2 名或一等奖者, 加 5 分 ; 校级荣誉按院级 2 倍计算 ; 省级荣誉按院级 3 倍计算, 国家级荣誉按院级 4 倍计算 ; 优秀奖一律不加分 ; 多次参加多项活动可以累加计分 4 硕士期间获得省优秀学生加 15 分, 校级或以上优秀毕业生 优秀学位论文 优秀党员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者, 加 10 分, 院级折半加分, 多次获得可以累加计分 本部分得分不超过 100 分, 超过 100 分按 100 分记 第二部分 : 学术科研成绩 ( 发表论文 科研成果奖励 专利 出版著作和校级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0%) 博士研究生新生所发表的文章 ( 论文 ) 是指全文发表的科学研究论文 (research paper) 科研成绩总分 = 发表论文分 + 科研成果奖励分 + 专利分 + 著作分 +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分 (1) 发表论文计分 SCI 论文计分 = 40 分 +20 分 区系数 影响因子 作者系数 (I 区系数为 2, II 区系数为 1.5,III 区系数为 1,IV 区系数为 0.7; 作者系数 : 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45; 第三作者 =0.2, 并列第一作者按 1/ 并列人数 计算系数 ; 同一作者发表多篇 SCI 论文, 按照单篇重复累加计分 ); 被 SCI 收录的英文简报 通告 增刊 ( 包含英文综述 ) 的按计分方法 0.5; 被 EI 收录的英文全文发表的文章计 48 分 ( 第 1 作者 ); 非 SCI 英文全文发表的文章 ( 包含英文综述 ), 单篇计 35 分 ( 第 1 作者 ); 一级核心期刊论文计分 = 20 分 篇数 作者系数
二级核心期刊论文计分 = 10 分 篇数 作者系数 ; 中文综述文章计分 : 相应期刊的研究论文分值一半 会议论文不加分 (2) 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期间, 主持或参加的研究课题获省部级以上各项奖励, 可按一下计分方法加分 : 分值 : 国家级 : 一等 :500 分二等 :300 分省部级 : 一等 :200 分, 二等 150 分, 三等 100 分 ; 厅局级 : 一等 :80 分, 二等,60 分, 三等 40 分 ; 分数计算 : 分值 -( 排名 -1) 分值 / 课题总人数 (3) 专利计分授权发明专利 =60 分 ( 第 1 作者 )+30 分 ( 第 2 作者 )+10 分 ( 第 3 作者 );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0 分 ( 第 1 作者 )+15 分 ( 第 2 作者 )+5 分 ( 第 3 作者 ) (4) 著作计分学术著作分 = 外文版学术专著 ( 著 )(3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篇 *200 分 + 外文版学术专著 ( 编 译 )(3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篇 *50 分 + 中文版学术专著 ( 著 编 )(3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篇 *100 分 注 : 作者的定义为著作封面或内页标明为准 ; 作者学术著作部分的得分, 参评者以第一作者或主编为准 ; 第二作者或副主编乘以系数 0.8; 第三作者及以后或者参编者乘以系数 0.3;3 万字以下正式出版著作折半计算 (5) 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 加 30 分 说明 : 第二部分学术科研分作者排名计算过程中, 学生本人导师忽略不计, 非导师的老师作者, 按学生算 ; 新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导师 第三部分 : 学习成绩 (30%)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 已修培养计划课程的成绩加权平均 计算公式为 : 平均学习成绩 C=X/Y, 其中 X= 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 课程学分的总和 补充说明 : 1 其他没有说明的加分情况, 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裁定解释 2 各部分的得分如超过规定值, 则按最高分加, 综合总分为各部分得分相加,
不超过 100 分, 综合总分相同者根据小分的高低进行确定, 小分比较顺序 : 第三 部分 > 第二部分 > 第一部分 3 此项细则最终解释权为动物科学学院学业奖学评审小组
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 第一部分 : 思想品德及社会实践 ( 硕士 35 分, 博士 25 分 ) 基本条件和得分 :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 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良好的社会公德心, 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唯实 求真 协作 创新品德, 党团员按时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 尊敬师长, 作风正派者, 得 10 分 ( 不按期参加党组织生活的, 一次倒扣 2 分 ; 一学期无故缺席学院要求活动超过 3 次, 扣 2 分 ; 当学年不按时注册报到者, 扣 2 分 ) 加分及条件 : 1 组织或参加学校或本院研究生分会和党( 团 ) 支部组织的各项比赛 ( 含友谊赛 ) 文艺演出 礼仪出勤 社会活动( 正常党组织生活除外 ) 者, 每人次 ( 含裁判 ) 加 1 分, 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讲座 学术报告 专家论坛或其他学院认定的相关活动等每次加 0.5 分 参加学院田径运动会 游泳运动会 文艺演出及其余院级比赛 ( 包括发明创造竞赛 ), 每人次加 1 分, 获前 6-8 名或三等奖者 ( 包括个人和集体项目 ), 每人次加 2 分, 获前 3-5 名或二等奖者 ( 包括个人和集体项目 ), 每人次加 3 分, 获前 1-2 名或一等奖者 ( 包括个人和集体项目 ), 每人次加 4 分 代表本校研究生参加或作为学校代表队成员参加广州地区和全省性各项比赛的, 按院级活动加分的四倍计算 因同一活动受多次加分时, 以最高分计 注 : 新生文献综述大赛, 获校级荣誉按上述加分, 获院级荣誉不加分 恒丰强 篮球赛 健邦 足球赛不加分 ; 院际比赛以公示的参赛名单为准 2 参加各种科技兴农 科技咨询和挂职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或专业行业学术会议, 完成任务者, 每人次加 1 分, 受校 院表扬者, 加 2 分 ; 受省级以上表扬者, 或在省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相关文章者, 加 4 分 因同一活动受多次表扬时, 以最高分为准 3 凡在本学年内担任校研究生团委和研究生会干部 院研究生团总支 研究生分会干部, 各党支部书记, 加 3 分 ; 研究生团总支 研究生分会干事 党支部委员, 各班班委, 加 2 分 ; 非上述群体, 主动联系 主持 组织全院研究生集体活动或学术活动, 或从校外为本院研究生活动筹措经费者, 每次加 2 分 ( 以学院公示名单为准 ) 4 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出色, 受研究生会及分团委 院研究生分会或党 ( 团 ) 支部通报表扬者 ( 包括海报 网络 ), 每人次加 1 分, 受院 处表扬者, 每次加 2 分 ; 受校级以上表扬者, 每次加 3 分 本规定受表扬人员, 以研究生分
会或党支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因同一活动 ( 内容 ) 受多次表扬者, 以最高分为准, 不重复加分 5 其他未尽说明加分情况, 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裁定解释 第二部分 : 学习成绩 ( 硕士 25 分, 博士 15 分 ) 硕士基本条件和得分 : 在读期间, 硕士研究生按上一年度培养计划所规定修读课程成绩平均 80 分以上, 得 19 分 ; 平均 75~80 分者, 得 14 分, 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下者, 得 9 分 博士基本条件和得分 : 在读期间, 博士研究生按上一年度培养计划所规定修读课程成绩平均 80 分以上, 得 9 分 ; 平均 75-80 分者, 得 7 分 ; 平均成绩在 75 分以下者, 得 5 分 ; 参加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者, 依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加分及条件 : 根据上述规定计算, 硕士平均成绩为 85~90 分者, 加 2 分 ; 平均成绩为 90~95 分者, 加 4 分 ; 平均成绩在 95 分以上者, 加 6 分 博士平均成绩为 85-90 分者, 加 2 分 ; 平均成绩为 90~95 分者, 加 4 分 ; 平均成绩在 95 分以上者, 加 6 分 注 :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 培养计划课程已出成绩的加权平均 计算公式为 : 平均学习成绩 C=X/Y, 其中 X= 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 课程学分的总和 第三部分 : 科研成果 ( 硕士 40 分, 博士 60 分 ) 学术科研成绩包括发表论文 专利和出版著作 (1) 论文计分 SCI 论文计分 = 40 分 +20 分 区系数 影响因子 作者系数 (I 区系数为 2, II 区系数为 1.5,III 区系数为 1,IV 区系数为 0.7; 作者系数 : 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45; 第三作者 =0.2, 并列第一作者按 1/ 并列人数 计算系数 ; 同一作者发表多篇 SCI 论文, 按照单篇重复累加计分 ); 被 SCI 收录的英文简报 通告 增刊 ( 包含英文综述 ) 的按计分方法 0.5; 被 EI 收录的英文全文发表的文章计 48 分 ; 非 SCI 英文全文发表的文章 ( 包含英文综述 ), 单篇计 35 分 ; 一级核心期刊论文计分 = 20 分 篇数 作者系数二级核心期刊论文计分 = 10 分 篇数 作者系数 ; 中文综述文章计分 : 相应期刊的研究论文分值一半
会议论文不加分 (2) 专利计分授权发明专利 =60 分 ( 第 1 作者或导师第 1, 学生第 2)+30 分 ( 第 2 作者 ) +10 分 ( 第 3 作者 );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0 分 ( 第 1 作者或导师第 1, 学生第 2)+15 分 ( 第 2 作者 )+5 分 ( 第 3 作者 ) (3) 著作计分学术著作分 = 外文版学术专著 ( 著 )(3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篇 *300 分 + 外文版学术专著 ( 编 译 )(3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篇 *200 分 + 中文版学术专著 ( 著 ) (3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篇 *150 分 + 中文版学术专著 ( 编 )(3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篇 *100 分注 : 作者的定义为著作封面或内页标明为准 ; 作者学术著作部分的得分, 参评者以第一作者或主编为准 ; 第二作者或副主编乘以系数 0.8; 第三作者及以后或者参编者诚意系数 0.3;3 万字以下正式出版著作折半计算 说明 : 第三部分科研成果作者排名计算过程中, 学生本人导师忽略不计, 非导师的老师作者, 按学生算 ; 导师以研究生系统中为准 补充说明 : 1 其他没有说明的加分情况, 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裁定解释 2 各部分的得分如超过规定值, 则按最高分加, 综合总分为各部分得分相加, 不超过 100 分, 综合总分相同者根据小分的高低进行确定, 小分比较顺序 : 第三部分 > 第二部分 > 第一部分 3 此项细则最终解释权为动物科学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