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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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骓蹑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0

森 1,142,857 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782%( 其中复星创富 4.500%, 唐斌 0.113%, 张良森 0.169%)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创富及唐斌 张良森出具的 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公司 10 名董事 监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 元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比例 禤达燕竞价交易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4D F736F F D203138A1A2C2C9CAA6CAC2CEF1CBF9B3F6BEDFB5C4B9D8D3DA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5C4B7A8C2C9D2E2BCFBCAE9>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8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 以下简称 分配方案 ) 为 :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 ( 含税 ), 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

赵利宾 董事 副总 经理 11,520, % 2,880, % 0.89% 5,700,000 杜建平 副总经理 11,520, % 2,880, % 0.89% 5,300,000 董事会秘 华梦阳 书 副总经 11,520,000 3.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同花顺公告编号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 以上股东 董事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结果及下期减持计划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1 名, 其中合伙企业 7 名, 自然人股东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1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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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顺丰控股, 前身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鼎泰新材 ) 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分别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嘉强顺风 ( 深圳 )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5/ % 大宗交易 2018/9/ ,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 孙毅先生截至本公告日, 孙毅先生持有公司 13,832,636 股股份, 占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 4,442,964,822 股的比例为 %; 孙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34,331,539 股股份, 占公司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嘉强顺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在减持计划 期间内, 嘉强顺风未减持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 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 总股份的比例 (%) 减持均价 ( 元 / 股 ) 嘉强顺风 集中竞价 交易 大宗交易 20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顺丰控股, 前身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鼎泰新材 ) 于 2018 年 8 月 6 日收到监事刘冀鲁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分别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嘉强顺风 ( 深圳 ) 股权投资合

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47,430,727 股 ( 三 )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47,430,72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5,607,7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34%;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 可瑞尔国际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即 Career Internationa

2018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7 号 ) 核准,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73,097,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配售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0,592,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承诺严格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自维格娜丝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本有限合伙持有的维格娜丝股份, 也不由维格娜丝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 本有限合伙无减持维格娜丝股票意向 ; 在上述锁定

证券代码:0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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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德科技 公司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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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公司股份出现被动减持, 同时获悉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成禧公司 ) 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皇冠实业 ) 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平仓风险, 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一 本次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一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仅供公司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律师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在对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上市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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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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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为 万股 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经调整后,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492 人变更为 484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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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 ) 等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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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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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 : 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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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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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总计 % 2016 年 5 月 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 70,7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电子信箱 : ( 二 ) 设立情况 公司系 2007 年 9 月 17 日由中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20 日, 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审议同意以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经立信所出具 信会师报字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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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2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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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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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93 证券简称 : 润欣科技公告编号 :2017-005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1 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00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5%) 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00,000 股 (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25%); 2 持有公司股份 5,220,000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5%) 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5,000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75%)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润欣科技 或 公司 ) 于近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欣胜投资 ) 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时芯投资 )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 股数量 ( 股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实际可上市流通 数量 ( 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 欣胜投资 13,500,000 11.2500% 13,500,000 11.2500% 2 时芯投资 5,220,000 4.3500% 1,305,000 1.0875% 合计 18,720,000 15.6000% 14,805,000 12.3375%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 控制的公司 根据公司相关董监高出具的承诺 : 上述锁定期满后, 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因此时芯投资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数为 1,305,000 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 ) 股东 : 欣胜投资 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目的 : 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减持数量 : 本次减持不超过 13,5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25%(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 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4) 减持期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 减持方式 : 大宗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 :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 80%(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2 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欣胜投资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以及 招股说明书 中作出如下承诺 : (1) 欣胜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 欣胜投资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前, 欣胜投资持有公司 15.00% 的股份, 其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 若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 80%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在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本企业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 : 1 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1% 的,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 2 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1% 的,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 3 在股份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80% 的情况下, 本企业将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 ; 4 本企业将确保股份公司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欣胜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 二 ) 股东 : 时芯投资 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目的 : 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减持数量 : 本次减持不超过 1,305,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875%

(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 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4) 减持期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 减持方式 : 以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 减持价格 :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 100%(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 2 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时芯投资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以及 招股说明书 中作出如下承诺 : (1) 时芯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 时芯投资作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前, 时芯投资持有公司 5.80% 的股份, 其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 若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 100%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在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本企业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 : 1 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1% 的,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 2 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股

份公司股份总数 1% 的, 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 在股份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80% 的情况下, 在本企业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票不超过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 50% 4 本企业将确保股份公司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 (3) 通过时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庞军 邓惠忠 胡惠玲承诺 : 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 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 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 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职务变更 离职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4) 通过时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王晔 汪雅君承诺 : 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 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监事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 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 如本人在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时芯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欣胜投资 时芯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 欣胜投资 时芯投资将严格遵守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有关法律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3 欣胜投资 时芯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欣胜投资 时芯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 备查文件 1 欣胜投资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 时芯投资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