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41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 2018-04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60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数量为 1,795,840 股, 占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目前总股本的 0.2759%, 限售起始日为 2017 年 6 月 19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3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依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应调整, 首次授予数量由 281.25 万股调整为 450 万股, 首 次授予价格由 47.65 元 / 股调整为 29.406 元 / 股 ; 预留授予数量由 47.50 万股调整 为 76 万股, 预留授予价格由 32.96 元 / 股调整为 20.225 元 / 股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60 人, 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95,840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759%, 具体内容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方案实施概述 1 2017 年 4 月 1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 2017 年 4 月 24 日,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 2017 年 4 月 26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 2017 年 6 月 15 日, 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19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460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281.25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70% 5 2018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2 月 12 日为授予日, 授予 86 名激励对象 4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 2018 年 3 月 6 日, 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预留授予日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 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7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对象为 86 人, 预留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47.5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12%
7 2018 年 6 月 11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 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同日, 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进行调整, 并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对应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因个人绩效考核非 优秀 对应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详见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37)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38) 就的说明 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相关规定,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19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18 年 6 月 18 日届满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 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 2 3 4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件 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 为 1,086,760.80 万元,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 较 2016 年营业收入增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 :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长 31.92%, 公司业绩数,201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指标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 行打分,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 例,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 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 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 良 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 好 合格 不合格四个档次,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考评,451 名激励对象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考核为 优秀,8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 A B C D 为 良好,1 名激励对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象绩效考核为 合 格,0 名激励对象绩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 良好 效考核为 不合格 合格,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达标, 激励对 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 售, 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不合格,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不达标, 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取消该激励对象 当期解除限售额度,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 综上所述,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2018 年 6 月 22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为 1,795,840 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759% 3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 460 人 4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姓名 职务 获得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 ( 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数量 ( 股 ) 占其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例 庄喆副总经理 96,000 38,400 40.00% 杨铭副总经理 28,000 11,200 40.00%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458 人 ) 4,376,000 1,746,240 39.90% 合计 (460 人 ) 4,500,000 1,795,840 39.91% 注 1: 庄喆和杨铭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公司聘任为高级 管理人员, 担任职务均为副总经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激励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其买 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以及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 2: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披露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并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实施完毕, 按照相关约定,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数量及回购价 格作了调整, 以上表格股数均为调整后数量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37 注 3: 未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条件的, 公司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因个人绩效考核非 优秀 对应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38 注 4: 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 在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460 人中, 45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优秀,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 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额度 =1* 个人首次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度 *40%;8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良好,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 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0.8* 个人 首次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度 *40%;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合格, 个人当年实际 解除限售额度 = 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0.6* 个人首次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 总额度 *40% 根据 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 为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剩余 75% 股份将继续锁定, 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 股 ) 比例数量 ( 股 ) 数量 ( 股 ) 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6,060,120 90.04% -1,795,840 584,264,280 89.77%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799,880 9.96% +1,795,840 66,595,720 10.23%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 股 ) 比例数量 ( 股 ) 数量 ( 股 ) 比例 三 股份总数 650,860,000 100% 0 650,860,000 100% 五 备查文件 1 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北京市君合( 广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 解除限售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6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