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 電子發票證明聯及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格式 : 壹 電子發票證明聯列印格式一 格式一 : ( 一 ) 寬度 :5.7 (±3%) 公分 ( 二 ) 長度 : 正面二維條碼 ( 含 ) 以上記載事項列印於長度 9(±3%) 公分 ( 含上下留白長度 ) 之區域, 交易明細長度不限制 1. 買受人為非營業人 : 除經交易雙方合意, 得免另附交易明細外, 明細應自二維條碼以下裁切 ( 詳圖 1-1) 2. 買受人為營業人或經買受人要求記載統一編號 : 二維條碼下方接續列印交易明細, 不裁切 ( 詳圖 1-2) ( 三 ) 正面二維條碼 ( 含 ) 以上應記載事項 : 不得增刪文字或變更順序 1. 營業人識別標章 : 文字或圖形不拘 2. 電子發票證明聯 3. 年期別 : 統一發票字軌號碼所屬民國年份及所屬期別 4. 統一發票字軌號碼 5. 交易日期時間 : 日期 ( 西元年 - 月份 - 日期 ) 時間( 時 : 分 : 秒 ) 6. 隨機碼 : 欄位名稱 隨機碼 應列印 ; 買受人為營業人或機關團體, 欄位名稱 隨機碼 及其資訊得不列印 7. 總計 : 欄位名稱 總計 應列印 8. 開立人統一編號 : 欄位名稱應列印 賣方 或 賣方統編 9. 買受人統一編號 : 如買受人為營業人或經買受人要求記載統一編號, 欄位名稱 買方 或 買方統編 應列印, 且列印方式應與開立人統一編號相同 ( 如 : 開立人統一編號列印 賣方, 買受人統一編號應列印 買方 ) 10. 買受人為營業人時應增列買受人依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規定扣抵進項憑證時之申報格式代號 : (1) 開立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 : 欄位名稱 格式 及其代號應列印 (2) 開立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二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 : 無須列印欄位名稱 格式 及代號, 惟應加註 不得扣抵 提示買受人 第 1 頁
11. 一維條碼 : 條碼高度 0.5 公分以上, 並以三九碼 (Code39) 記載, 記載事項如下 : (1) 年期別 (5 碼 ): 統一發票字軌所屬民國年份 (3 碼 ) 及期別之雙數月份 (2 碼 ) (2) 統一發票字軌號碼 (10 碼 ) (3) 隨機碼 (4 碼 ) 12. 二維條碼 : 數量二個, 以左右水平配置, 記載事項由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告之 ( 四 ) 交易明細之記載事項 : 1. 品名 2. 數量 3. 單價 4. 金額 : 單價乘以數量 5. 總計 6. 課稅別 : 應稅為 TX 零稅率為 TZ 7.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 買受人為營業人時, 應增列之記載事項 : (1) 銷售額 ( 應稅 零稅率 免稅銷售額應分別列示 ) (2) 稅額 8. 備註 : 如 代購 等其他依稅法或規定應附記事項 ( 五 ) 背面應提供下列事項欄位之領獎收據, 或保留空白並提示應填寫資訊項目 1. 年期別 2. 統一發票字軌號碼 3. 金額 4. 中獎人簽名或蓋章 5.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6. 戶籍地址 7. 電話 ( 六 ) 記載事項字體大小 : 電子發票證明聯 年期別 統一發票字軌號碼及補印之文字高度為 0.5 公分以上, 且年期別及統一發票字軌號碼應為粗體字, 餘文字高度至少 0.2 公分以上 第 2 頁
( 七 ) 兌獎用電子發票證明聯係由買受人自存證檔列印者, 以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取代 營業人企業識別標章, 且無交易明細 ( 八 ) 倘電子發票證明聯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之情形, 營業人為證明其記載事項與存根檔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 得提供以下證明文件之一, 交與買受人併同原電子發票證明聯兌獎 : 1. 與電子發票證明聯字樣並列, 加註 補印 二字之電子發票證明聯 ( 詳圖 1-3) 2. 其他足資佐證資料 二 格式二 ( 詳圖 2-1 圖 2-2): 限本要點第五章營業人與營業人 機關團體交易時適用 ( 一 ) 寬度 :21(±3%) 公分 ( 含左右留白寛度 ) ( 二 ) 長度 :29.7(±3%) 或 14.85 (±3%) 公分 ( 含上下留白長度 ) ( 三 ) 正面 ( 第一面 ) 應記載事項 : 不得增刪文字或變更記載順序 1. 電子發票證明聯 2. 交易日期 : 日期 ( 西元年 - 月份 - 日期 ) 3. 統一發票字軌號碼 4. 買受人為營業人 政府機關或其他組織團體之名稱 統一編號 及地址 : 欄位名稱 買方 統一編號 應列印 5. 買受人為營業人時, 依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繳稅作業要點規定, 扣抵進項憑證之申報格式代號 : (1)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 : 欄位名稱 格式 及其代號應列印 (2)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二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 : 無須列印欄位名稱 格式 及代號, 惟應加註 不得扣抵 提示買受人 6. 營業人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 得條例式列印開立人名稱 統一編號及地址 7. 銷售額 8. 課稅別 : 應稅 零稅率 免稅之銷售額應分別開立 9.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 買受人為營業人時, 應增列稅額 10. 總計 第 3 頁
( 四 ) 交易明細得以表格方式呈現, 記載事項如下 : 1. 品名 2. 數量 3. 單價 4. 金額 : 單價乘以數量 5. 備註 : 如 代購 等其他依稅法規定應附記事項 ( 五 ) 營業人得於 電子發票證明聯 文字上方空白處印製營業人識別標章, 或於申報格式代號位置下方處列印欄位名稱 隨機碼 及其資訊 貳 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列印格式一 格式一 ( 詳圖 3): ( 一 ) 寬度 :5.7(±3%) 公分 ( 二 ) 長度 : 買方名稱 ( 含 ) 以上記載事項列印於長度 9(±3%) 公分 ( 含上下留白長度 ) 之區域, 買方名稱 ( 不含 ) 以下長度不限制 ( 三 ) 應記載事項 : 不得增刪文字或變更記載順序 1. 營業人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2. 交易日期 : 西元年 - 月 - 日 3. 賣方營業人統一編號 : 欄位名稱 賣方統編 應列印 4. 賣方營業人名稱 : 欄位名稱 賣方名稱 應列印 5. 發票開立日期 : 欄位名稱 發票開立日期 應列印, 西元年 - 月 - 日 6. 統一發票字軌號碼 7. 買方營業人統一編號 : 欄位名稱 買方統編 應列印 8. 買方營業人名稱 : 欄位名稱 買方名稱 應列印 9. 退貨或折讓內容 : (1) 品名 (2) 數量 (3) 單價 (4) 金額 ( 不含稅之進貨額 ) (5) 課稅別 : 應稅為 TX 零稅率為 TZ (6) 營業稅額合計 (7) 金額 ( 不含稅之進貨額 ) 合計 10. 簽收人 : 欄位名稱 簽收人 應列印, 由取得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之買 賣方簽名 第 4 頁
( 四 ) 記載事項字體大小 : 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文字高度為 0.5 公分以上, 交易日期 統一發票字軌號碼應為粗體字, 其餘文字高度至少 0.2 公分以上 ( 五 ) 營業人得於 營業人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文字上方空白處印製營業人識別標章 二 格式二 ( 詳圖 4-1 圖 4-2): ( 一 ) 寬度 :21(±3%) 公分 ( 含左右留白寛度 ) ( 二 ) 長度 :29.7(±3%) 或 14.85(±3%) 公分 ( 含上下留白長度 ) ( 三 ) 應記載事項 : 不得增刪文字或變更記載順序 1. 營業人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2. 交易日期 : 西元年 - 月 - 日 3. 原開立發票單位 :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名稱 營業所在地 4. 開立發票 : (1) 一般 / 特種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 應列印 一,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二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應列印 特 (2) 年 (3) 月 (4) 日 (5) 字軌 (6) 號碼 : 發票號碼 5. 退貨或折讓內容 : (1) 品名 (2) 數量 (3) 單價 (4) 金額 ( 不含稅之進貨額 ) (5) 營業稅額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 應填入稅額 6. 課稅別 (V): (1) 應稅 (2) 零稅率 (3) 免稅 第 5 頁
7. 合計 8. 本證明聯所列進貨退出或折讓, 確屬事實, 特此證明 9. 簽收人 : 欄位名稱 簽收人 應列印, 由取得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之買 賣方簽名 10. 進貨營業人 ( 或原買受人 ) 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 買受人為營業人得條例式列印營業人名稱 統一編號及地址 ( 四 ) 營業人得於 營業人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文字上方空白處, 記載營業人識別標章, 或於文字下方空白處記載折讓證明單號碼 參 營業人於首次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時, 除使用加值服務中心系統或依本作業要點第五章規定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之營業人外, 應檢附 電子發票證明聯 及 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樣張, 報經所在地稽徵機關核准 第 6 頁
圖 1: 電子發票證明聯 格式一 圖 1-1 買受人為非營業人之格式 ( 範例 ) 第 7 頁
圖 1-2 買受人為營業人之格式 ( 以開立人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為範例 ) 第 8 頁
圖 1-3 註記補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 ( 範例 ) 第 9 頁
圖 2: 電子發票證明聯 格式二 : 限本要點第五章營業人與營業人 機關團體交易時適用 ( 以開立人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為範例 ) 圖 2-1 電子發票證明聯 格式二, 長度 29.7(±3%) 公分 ( 以一頁不敷記載為範例 ) 營業人企業識別標章電子發票證明聯 2015-01-15 發票號碼 :AB11223344 格式 :25 買方 : 隨機碼 : 統一編號 : 地址 : 第 1 頁 / 共 2 頁 品名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銷售額合計 營業稅 應稅 零稅率 免稅 賣 方 : 總計 統一編號 : 總計新臺幣 ( 中文大寫 ) 地 址 : 營業人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第 10 頁
( 次頁或反面續 ) 營業人企業識別標章 2015-01-15 發票號碼 :AB11223344 第 2 頁 / 共 2 頁 品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第 11 頁
圖 2-2 電子發票證明聯 格式二, 長度 14.85(±3%) 公分 ( 以一頁不敷記載為範例 ) 營業人企業識別標章電子發票證明聯 2015-01-15 發票號碼 :AB11223344 格式 :25 買方 : 隨機碼 : 統一編號 : 地址 : 第 1 頁 / 共 2 頁 品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銷售額合計 營業稅 應稅 零稅率 免稅 賣 方 : 總計 統一編號 : 總計新臺幣 ( 中文大寫 ) 地 址 : 營業人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 次頁或反面續 ) 營業人企業識別標章 2015-01-15 發票號碼 :AB11223344 第 2 頁 / 共 2 頁 品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第 12 頁
圖 3: 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格式一 ( 範例 ) 第 13 頁
圖 4: 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格式二 圖 4-1 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格式二, 長度 29.7(±3%) 公分 ( 範 原開發立票名銷單貨位 一般 / 特種 例 )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稱 營業所在地址 年月日 營業人企業識別標章 營業人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折讓證明單號碼 : 2015-1-15 開立發票退貨或折讓內容 字軌 一 1 特 2 號碼品名數量單價 3 4 5 6 7 8 9... 金額 ( 不含稅之進貨額 ) 營業稅額 應 稅 課稅別 (ˇ) 零免稅率稅 合 計 本證明單所列進貨退出或折讓, 確屬事實, 特此證明 簽收人 : 進貨營業人 ( 或原買受人 ) 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 如買受人為營業人得條例式列印營業人名稱 統一編號及地址 ) 第 14 頁
圖 4-2 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格式二, 長度 14.85(±3%) 公分 ( 範例 ) 原開發立票名銷單貨位 一般 / 特種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稱 營業所在地址 年月日 營業人企業識別標章 營業人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 折讓證明單號碼 : 2015-1-15 開立發票退貨或折讓內容 字軌 一 1 特 2 號碼品名數量單價 3 4 5 金額 ( 不含稅之進貨額 ) 營業稅額 應 稅 課稅別 (ˇ) 零免稅率稅 合 計 本證明單所列進貨退出或折讓, 確屬事實, 特此證明 簽收人 : 進貨營業人 ( 或原買受人 ) 蓋統一發專用章 ( 如買受人為營業人得條 例式列印營業人名稱 統 一編號及地址 ) 第 1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