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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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

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156 人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 常务副总经 2 孙杨 3 王云德 理 川南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川南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 0.30% % 0.30% 4 毛文华副总经理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监事会公告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7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熟,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24,681,700 股, 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年 7 月 20 日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序号姓名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3 杜广庆董事 % 0.18% 4 张永久 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0.18% 5 吴乔斌 董事 % 0.13% 6 杨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 公告编号 : )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的议案

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发表了 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调整后, 公司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50 万股变为 6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585 万股减少至 581 万股, 预留股份数量由 65 万股减少至 64 万股 ; 激励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189 人, 实际授予数量为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6%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确定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获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年 5 月 22 日,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

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年 3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的议案 年 5 月 31 日,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Administrator

及登记工作,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29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董事会公告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年 7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16 日在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 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和 关于审议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本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 Edward Hu( 胡正国 ) 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 同日,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2 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授予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 4 授予价格:7.88 元 / 股 5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完成日期:2016 年 12 月 06 日 ;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日期 :2017 年 12 月 04 日 6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Administrator

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或 本计划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5 年 5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人原因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38,510 股 ; 公司对上述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78,510 股不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 实际向 63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3,641,490 股,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及高管 中层管理人员及

于 < 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东方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Administrator

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10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授予 20,67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19,644 万股, 授予价格为 3.23 元 / 股, 预留不超过 1,034 万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预留部分按照相关程序将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 年 11 月 1

年 7 月 16 日,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 关于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 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 授予价格为 5.65 元 / 股 独立董事对公

8 月 18 日 年 9 月 24 日, 公司完成三星电气股权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5 年 5 月 4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案 ) 及其摘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年 11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确定 <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致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宁波韵升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宁波韵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相关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占公告日占本次授制性股票公司股本予总量的数量 ( 万总额的比比例股 ) 例 2 郑洪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 3 章军荣 财务总监 %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3 人 % 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4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的 12 个月为限售期 限售期后为解除限售期 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2)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关键技术 ( 业务 )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 122 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参与本股权激励计划 年 6 月 25 日, 公司召开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WHJ

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8 月 25 日至 2017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9-10 层邮政编码 : /F, Tower A, Rongchao Tower, 6003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 P.R.China 电话 /Tel:(8675

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市流通手续, 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简述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目 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6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 ( 一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说明... 7 ( 二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拟授予权益占 激励计划 公告时本票数量 ( 万股 ) 总数的比例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dward Hu( 胡董事 首席财务正国 ) 官 首席投资官 9.

董事会决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及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 [2017] 第 034 号 致 :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或 信达 ) 接受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浩云科技 ) 的委托, 担任公司限制性股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

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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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03 证券简称 : 昊志机电公告编号 :2018-009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1,330 股, 涉及人数为 8 人,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253,621,000 股的 0.04% 2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4.936 元 / 股,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53,621,000 股变更为 253,519,670 股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一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6 年 9 月 14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 : 1 标的种类: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激励对象: 经公司董事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 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156 人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30% 40% 5 解锁条件 : (1)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以 2015 年为基数,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以 2015 年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以 2015 年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解除限售期注 :1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考评结果 (S) 标准系数 S 80 80>S 70 70>S 60 S<60 1.0 0.9 0.8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 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 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锁情况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未能解锁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6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37.34 元 / 股 ( 二 )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6 年 8 月 29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任国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2016 年 9 月 14 日,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 2016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首次授予对象中原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合计 9.4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原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 取消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92 万股, 因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 136 名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89.62 万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52.62 万股, 预留数量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 2016 年 11 月 9 日, 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具体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过程中, 由于又有 17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合计 7.7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此公司实际向 1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4.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5 2017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 ; 同意对需要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手续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101,448,4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00000 股, 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 上述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7.34 元 / 股调整为 14.936 元 / 股 ( 分红部分由公司代管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 按解除限售比例对应发放, 故本次回购价格分红部分不做调整 )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 激励对象郑绍坚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十三章第二条第( 二 ) 款中 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 的规定, 该人员已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激励条件,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激励对象李彬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 激励对象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及第十八条 在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 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等相关规定, 该人员已不符合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上述相关规定的激励条件,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 2 名激励对象 2016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 S<60, 考核不达标, 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八章第二条第四款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 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锁情况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未能解锁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的相关规定, 其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锁,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4 2 名激励对象 2016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 80>S 70,2 名激励对象综合考评结果 70>S 60, 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第八章第二条第四款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 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锁情况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未能解锁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的相关规定, 前述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 20% 不能解锁, 根据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 回购注销数量 价格及定价依据 ( 一 ) 回购数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上述 8 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1,330 股, 占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80%,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 二 ) 价格及定价依据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但根据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37.34 元 / 股,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成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有关规定,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 14.936 元 / 股, 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 1,513,464.88 元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 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 8 名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时, 其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 三 )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四 ) 回购注销完成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C10004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四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项目 单位 : 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366,060 59.29% 75,150 101,330 150,339,880 59.30% 高管锁定股 1,876,653 0.74% 75,150 注 - 1,951,803 0.77% 股权激励限售股 2,584,580 1.02% - 101,330 2,483,250 0.98% 首发前限售股 145,904,827 57.53% - - 145,904,827 57.55%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254,940 40.71% - 75,150 103,179,790 40.70% 三 股份总数 253,621,000 100.00% - 101,330 253,519,670 100.00% 注 :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上表中高管锁定股的变动是由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汤秀清先生最新的持股情况对其高管锁定股进行了 重新计算锁定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