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五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7 六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7 七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8 八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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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释义... 3 第二章声明... 4 第三章基本假设... 5 第四章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第五章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7 一 授予日... 7 二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授予股票数量... 7 ( 一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7 ( 二 ) 授予股票数量

公司简称 : 江苏雷利证券代码 :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8 年 11 月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一 ) 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二 ) 本次授予情况... 7 ( 三 )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6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 ( 一 ) 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二 ) 本次授予情况... 7 ( 三 )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4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的 12 个月为限售期 限售期后为解除限售期 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 第一部分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曲美家居 或 公司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特聘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

银江股份

目 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6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一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说明... 8 ( 二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年 9 月 6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一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二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 ( 三 )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7 ( 四 ) 限制性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1-0

目 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6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 ( 一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说明... 7 ( 二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原则, 对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所仅就与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 为出具本法律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先进数通公告编号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2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 三 ) 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 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6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一 ) 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8 ( 二 )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8 ( 三 ) 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批复的公告 年 5 月 2 日至 5 月 12 日,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6 月 13 日,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确定 <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 公示了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

3 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 约占 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07 万股的 0.35% 4 激励对象 :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3 人, 包括公司公告本计 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以及公 司董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Administrator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6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一 )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8 ( 二 ) 本次授予情况... 8 ( 三 )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6 五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7 ( 一 ) 权益授予名单和数量调整情况的核查... 7 ( 二 ) 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三 ) 本次授予情况... 8 ( 四 ) 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银江股份

年 7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激励计划 及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授权议案 ) 以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11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8 年 5 月 7 日, 公司发布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本所律师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公司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光库科技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授予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光库科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

同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动力源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7 年 12 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披

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10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年 3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变更后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公司董事袁建成 朱文丰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在会议中回避了表决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授予条件根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九节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的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环旭电子公告编号 : 临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9 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票激励计划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 ( 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第三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苏峰 董事 副总经理 % 0.024% 钱嵊山 董事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 0.024% 宋智 副总经理 % 0.024% 张铁民 副总经理 % 0.024% 李松 董事会秘书 % 0.016% 李毅 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460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70%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吉林华微电子股

张初全董事 总经理 % 0.26% 陈少琳 董事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 0.11% 曹耀峰副总经理 % 0.09%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 员 (76 人 ) % 1.54% 合计 (79 人 ) 280.0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的 致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报喜鸟 或 公司 )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一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二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 ( 三 ) 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7 ( 四 ) 限制性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银江股份公告编号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银江股份 ) 于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第三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授予日起满

WHJ

合计 (147 人 ) % 3.612% 注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 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 10% 2 本计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38 人 479 人 二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规定, 本计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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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 曲美家居证券代码 :603818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8 年 2 月

目 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五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7 六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7 七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8 八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8

一 释义 1. 上市公司 公司 曲美家居 : 指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 本计划 : 指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限制性股票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 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 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 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 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4. 股本总额 : 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 6. 授予日 : 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授予价格 : 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 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8. 限售期 : 指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 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9. 解除限售期 :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10. 解除限售条件 : 根据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1. 管理办法 :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2.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 证券交易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4. 元 : 指人民币元

二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 ( 一 )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 材料由曲美家居提供, 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 : 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并对其合法性 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 二 )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曲美家居股东是否公平 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 不构成对曲美家居的任何投资建议, 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 三 )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四 )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 五 )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 审慎 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 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 薪酬管理办法 历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 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 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 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 ( 一 )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 ( 二 )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 ( 三 ) 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 可靠 ; ( 四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 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 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 ( 五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 ( 六 ) 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曲美家居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 1 2018 年 2 月 2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同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 年 2 月 3 日, 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宣传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8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止, 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 2018 年 2 月 22 日,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2018 年 2 月 22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一 ) 授予日根据曲美家居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2 月 22 日 ( 二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授予股票数量 1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根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2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3 万股 ( 三 ) 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根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7 名激励对象获授情况具体如下 : 姓名 吴娜妮 职务 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 150 19.66% 0.31% 谢文斌董事 25 3.28% 0.05% 饶水源董事 30 3.93% 0.06% 孙海凤财务总监 30 3.93% 0.06%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 (53 人 ) 528 69.20% 1.09% 合计 (57 人 ) 763 100.00% 1.58% 注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 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四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76 元, 即满足授予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7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六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 七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2 月 22 日 经核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交易日,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 本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的确定符合 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 曲美家居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授予价格 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事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曲美家居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