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专业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保监会 ) 发布的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发 2007 24 号,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发 2016 52 号, 以下简称 通知 ), 现将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我公司 ) 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平安集团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 一 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一 ) 交易概述 2017 年 8 月 11 日, 我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 人民币债券现券 回购 拆借业务统一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我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人民币债券现券业务 回购业务 拆借业务
( 二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标的为人民币债券现券业务 回购业务 拆借业务 二 交易对手情况 ( 一 )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投资保险企业 ; 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 国际业务 ; 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 经批准开展国内 国际保险业务 ;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4. 注册资本 :1828024.141000 万人民币 5. 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 : 我公司属于平安集团下属子公司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00012316L ( 二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业务, 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 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 办理各种法定财产保险业务 ; 办理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 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 理赔 追偿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 ;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 注册资本 :2100000.000000 万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307208
( 三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 包括各类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 不包括 团体长期健康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 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 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 ; 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 理赔 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 注册资本 :3380000.000000 万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307395 ( 四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 ; 团体人寿保险及年金业务 ; 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 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 ; 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 ; 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 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 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 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 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 外币资金 ; 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 ; 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 ;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 注册资本 :486000.000000 万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2124991 ( 五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3.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 受托资金管理业务, 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4. 注册资本 :150000.000000 万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3446Y ( 六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3. 经营范围 : 本外币业务 : 资金信托 ; 动产信托 ; 不动产信托 ; 有价证劵信托 ;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 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 购并及项目融资 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 ;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 办理居间 咨询 资信调查等业务 ;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 以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 贷款 租赁 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 从事同业拆借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 注册资本 :1200000.000000 万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00200095 ( 七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 ; 证券投资咨询 ; 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 证券承销与保荐 ; 证券自营 ; 证券资产管理 ;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融资融券 ; 代销金融产品 ; 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业务 4. 注册资本 :1380000.000000 万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000234534 ( 八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办理人民币存 贷 结算 汇兑业务 ; 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 ; 各项信托业务 ; 经监管机构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 ; 外汇存款 汇款 ; 境内境外借款 ; 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 ; 贸易 非贸易结算 ; 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 外汇放款 ; 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外汇买卖 ; 资信调查 咨询 见证业务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 黄金进口业务 ; 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4. 注册资本 :1142489.478700 万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85379H ( 九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 关联法人名称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3.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 注册资本 :30000.000000 万人民币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8478XL 三 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一 ) 主要内容 1. 交易内容我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人民币债券现券业务 回购业务 拆借业务 2. 协议生效条件 生效时间协议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 ( 二 ) 定价政策 1. 平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人力 平台等方面的资源自有优势, 向专业公司提供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服务及支持, 推动专业公司高效经营发展 2. 定价原则与计算方法 : 价格 / 利率按照交易当日的市价 / 市场利率执行 四 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186438650.94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32704133.49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307659243.87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22182667.43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70458975.8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0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0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155979892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我公司本年度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0 元 五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一 ) 交易目的鉴于双方之间的人民币债券现券业务 回购业务 拆借业务具有长期 持续性的特点, 经双方共同协商, 就彼此间的人民币债券现券业务 回购业务 拆借业务达成协议 ( 二 ) 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协议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经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 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保监发改 2007 1168 号文, 我公司可不设立独立董事一职 八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本公司承诺 : 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 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 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 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