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 - 上士道第十三講 第二修學餘生不離發心之因分二 : 一 斷除能失四種黑法 ; 二 受行不失四種白法 今初 已受者, 守護不令失壞, 第二部分是修學於他世也不離發菩提心之因 內容分二 : 一 斷除能失壞的四種黑法 ; 二 受持不失壞的四種白法 首先介紹斷除能失壞的四種黑法 大寶積經迦葉問品說成就四法, 於餘生中忘失發心, 或不現行 又成就四法乃至未證菩提中間不忘菩提之心, 或能現行, 此即願心學處 四黑法中, 欺誑親教及阿闍黎尊重福田者 當以二事了知, 一境, 二師易知, 言尊重者謂欲為饒益, 言福田者謂非師數, 然具功德, 此是迦葉問品釋論所說 二即於此境由作何事而成黑法, 謂於此等隨一之境, 故知欺誑則成黑法 欺誑道理者, 釋論解云 : 謂彼諸境以悲愍心舉發所犯, 以虛妄語而蒙迷之 總之凡以欺誑之心, 作蒙蔽師長等方便, 一切皆是 然諂誑非妄者, 如下當說, 此須虛妄 以集學論說斷除黑法即是白法 能治此者, 即四白法中第一法故 若於尊重啟白餘事, 而於屏處另議餘事, 說善知識已正聽許, 亦是弟子欺蒙師長 大寶積經迦葉問品說成就四法, 於餘生中忘失發心, 或不現行 又成就四法乃至未證菩提中間不忘菩提之心, 或能現行, 此即願心學處 在大寶積經迦葉問品中說 : 如果做了四種法 ( 黑法 ), 他生之中就會忘失發心 或不發心 ; 若是做了四種法 ( 白法 ), 在未證菩提之前, 都能不忘失菩提心 或能發菩提心, 這四種法就是願心的學處 四黑法中, 欺誑親教及阿闍黎尊重福田者 什麼是四種黑法呢? 第一, 是欺誑親教師 阿闍黎 尊長 福田 ( 包括父母在內 ) 當以二事了知, 一境, 二師易知, 言尊重者謂欲為饒益, 言福田者謂非師數, 然具功德, 此是迦葉問品釋論所說 這分兩方面來說明 : 第一是欺誑的對象 就是親教師 阿闍黎 尊長 福田這四個對象 前面兩個我們比較容易了解 ; 尊長, 是為饒益眾生的人 ; 福田, 是指親教師 阿闍黎之外, 具有功德的人, 這是迦葉問品釋論中所說的 二即於此境由作何事而成黑法, 謂於此等隨一之境, 故知欺誑則成黑法 第二是對這四個對象, 做了什麼事而成了黑法呢? 就是只要對任何一個對象, 心裡明明知道, 卻故意欺誑, 就構成了黑法 欺誑道理者, 釋論解云 : 謂彼諸境以悲愍心舉發所犯, 以虛妄語而蒙迷之 總之凡以欺誑之心, 作蒙蔽師長等方便, 一切皆是 什麼是欺誑呢? 菩提道次第廣論 ( 五 ) 上士道 - 儀軌受法第十三講 1
釋論中解釋 : 親教師等對象, 以悲愍心舉發你所犯的過錯, 你卻用虛妄不實的話蒙蔽過去 總之, 凡是以欺誑心, 做了蒙蔽師長的事情, 都是屬於第一種黑法 然諂誑非妄者, 如下當說, 此須虛妄 誑, 分虛妄與不虛妄 欺誑阿闍黎等, 屬於虛妄 ( 有妄欺誑 ); 第四種黑法所說的諂誑, 則屬於不虛妄 ( 不妄欺誑 ), 下面會說明 以集學論說斷除黑法即是白法 能治此者, 即四白法中第一法故 以集學論來說, 如何斷除這四種黑法呢? 就是以四種白法來對治 所以, 現在能對治第一種黑法的, 正是四種白法中的第一法 ( 不以欺誑心蒙蔽師長 ) 若於尊重啟白餘事, 而於屏處另議餘事, 說善知識已正聽許, 亦是弟子欺蒙師長 如果對尊長報告這件事, 卻在私下說成了另一件事, 還說善知識已經答應了, 這也算是弟子欺蒙師長 於他無悔令生追悔 其中亦二, 境者, 謂他補特伽羅修諸善事, 不具追悔 於境作何事者, 謂以令起憂悔意樂, 於非悔處令生憂悔 釋論中說, 同梵行者正住學處, 以諂誑心令於學處而生蒙昧 此上二法能不能欺, 生不生悔皆同犯罪, 釋論亦同, 然釋論中於第二罪作已蒙昧 於他無悔令生追悔 第二種黑法, 是於他無悔處, 令生追悔 ( 就是對於他人原本沒有追悔的地方, 令他心生追悔 ) 其中亦二, 境者, 謂他補特伽羅修諸善事, 不具追悔 也分兩方面來說明 : 第一是令生追悔的對象 就是有人做了種種善事, 心中沒有追悔 於境作何事者, 謂以令起憂悔意樂, 於非悔處令生憂悔 第二是對他做了什麼事而成了黑法呢? 使他心生憂悔的心 對於本來沒有憂悔的事, 生起了憂悔 釋論中說, 同梵行者正住學處, 以諂誑心令於學處而生蒙昧 釋論中說 : 同修梵行的人, 如果以諂誑心, 使他人對正在安住的學處心生蒙昧, 就犯了第二種黑法 此上二法能不能欺, 生不生悔皆同犯罪, 釋論亦同, 然釋論中於第二罪作已蒙昧 前面所說這兩種黑法, 不論對方有沒有受到欺誑 有沒有生追悔的心, 都等同犯罪 釋論中也是這麼說的, 只是它把第二種罪叫做作已蒙昧 ( 做了以後, 令他心生蒙昧 ) 說正趣大乘諸有情之惡名等 境者, 有說已由儀軌正受發心而具足者, 有說先曾發心現雖不具為境亦同, 此與經違不應道理 其釋論中僅說菩薩餘未明說, 然餘處多說具菩薩律學所學處者, 謂正趣大乘似當具足發心 於此作何事者, 謂說惡名等 由瞋恚心發起而說, 與釋論同 對於何境而宣說者, 釋論說云 : 如彼菩薩欲求法者, 信解大乘或欲修學, 為遮彼故對彼而說 菩提道次第廣論 ( 五 ) 上士道 - 儀軌受法第十三講 2
然了義者即可 其惡稱者如云本性暴惡, 未明過類 惡名者如云行非梵行, 分別而說 惡譽者如云以如是如是行相, 行非梵行廣分別說 惡讚者通於前三之後, 是釋論解 此於我等最易現行, 過失深重前已略說 又如菩薩起毀訾心, 則此菩薩須經爾劫恆住地獄 寂靜決定神變經說, 唯除毀謗諸菩薩外, 餘業不能令諸菩薩墮於惡趣 攝頌亦云 : 若未得記諸菩薩, 忿心諍毀得記者, 盡其惡心剎那數, 盡爾許劫更擐甲 謂隨生如是忿心之數, 即須經爾許劫 更修其道, 則與菩提極為遙遠, 故於一切種當滅忿心, 設有現起, 無間勵力悔除防護 即前經云 : 應念此心非善妙, 悔前防後莫愛樂, 彼當學習諸佛法 若有瞋恚則其慈悲先有薄弱, 若先無者雖久修習亦難新生, 是斷菩提心之根本 若能滅除違緣瞋恚, 如前正修則漸漸增長以至無量 釋量論云 : 若無違品害心成彼本性 又云 : 由前等流種, 漸次增長故, 此諸悲心等, 若修何能住 說正趣大乘諸有情之惡名等 第三種黑法, 是對正趣向大乘的諸有情, 說他的惡名等 ( 就是誹謗大乘有情 ) 境者, 有說已由儀軌正受發心而具足者, 有說先曾發心現雖不具為境亦同, 此與經違不應道理 其釋論中僅說菩薩餘未明說, 然餘處多說具菩薩律學所學處者, 謂正趣大乘似當具足發心 第一是誹謗的對象 有的是說 : 已經由儀軌正受發心 也具足發心的菩薩 ; 有的是說 : 先前曾經發心 但現在已不具足發心的有情 這個似乎和經中所說互相違背, 所以不採納 在釋論中只說到菩薩, 但沒有明說是什麼樣的菩薩, 而在其他的地方, 大多是說, 具足菩薩律儀學處的菩薩, 所以, 正趣向大乘的有情, 似乎應當具足發心的條件, 才是現在所說的對象 於此作何事者, 謂說惡名等 由瞋恚心發起而說, 與釋論同 第二是對於這個對象, 做了什麼事而成了黑法呢? 說了惡名等 主要是因為瞋恚心, 才說了惡名等, 這個說法, 和釋論所說的相同 對於何境而宣說者, 釋論說云 : 如彼菩薩欲求法者, 信解大乘或欲修學, 為遮彼故對彼而說 對那些對象說了惡名等呢? 在釋論中說 : 如果有菩薩為了求大乘法, 不論是信解大乘 還是想修學大乘, 你為了阻止他, 而說了一些誹謗的話 ( 如惡稱 惡名 惡譽 惡讚等 ) 然了義者即可 然而, 對象必須是能了解你所說的內容, 才算有犯 其惡稱者如云本性暴惡, 未明過類 惡稱的意思, 譬如說 : 你就是本性暴惡 但沒有明說有那些過失的種類 惡名者如云行非梵行, 分別而說 惡名的意思, 譬如說 : 你行了那些非梵行 並且分別說明內容 惡譽者如云以如是如是行相, 行非梵行廣分別說 惡譽的意思, 譬如說 : 你就是以這樣 這樣的方式行非梵行 並且詳細分別說明內容 惡讚者通於前三之後, 是釋論解 惡讚, 是釋論中才有的解釋, 前面三 菩提道次第廣論 ( 五 ) 上士道 - 儀軌受法第十三講 3
者則相同 此於我等最易現行, 過失深重前已略說 以上所說的這些內容, 對我們來說是最容易犯的, 因為我們還不能真正辨識, 誰才是發心的菩薩, 但這個過失卻是最重的, 前面深信業果時, 已經約略地說過 ( 由於福田門力大, 毀壞如恆河沙的佛塔, 不及誹謗菩薩罪的一分 ) 又如菩薩起毀訾心, 則此菩薩須經爾劫恆住地獄 又如, 對菩薩起輕視 毀謗的心, 則造謗的菩薩, 就必須經爾許劫, 恆住地獄當中 ( 起瞋心一剎那, 住地獄一劫 ) 寂靜決定神變經說, 唯除毀謗諸菩薩外, 餘業不能令諸菩薩墮於惡趣 寂靜決定神變經中說, 除了毀謗諸菩薩的業以外, 其他的業, 不能使諸菩薩墮在惡趣當中 ( 已發心的菩薩, 雖然不免因為過去的業力造惡, 但由於發心力強的緣故, 能使不墮惡趣 只有誹謗菩薩的罪, 不是發心的力量所能掩護 ) 攝頌亦云 : 若未得記諸菩薩, 忿心諍毀得記者, 盡其惡心剎那數, 盡爾許劫更擐甲 謂隨生如是忿心之數, 即須經爾許劫 更修其道, 則與菩提極為遙遠, 故於一切種當滅忿心, 設有現起, 無間勵力悔除防護 攝頌中也說 : 如果未授記的菩薩, 以瞋恚心毀謗已授記的菩薩, 隨他所生惡心的剎那數, 必須經爾許劫再從頭修行 意思是說, 隨他所生忿心的剎那數, 就必須經多少劫, 再從頭開始修行, 這樣離證得菩提的道路, 就會變得非常遙遠 所以, 應當於一切時中滅除忿心, 對一切有情不起瞋心 ; 假設生起, 就在第二剎那趕快悔除 ; 平時也要盡力地防護, 不讓它生起 即前經云 : 應念此心非善妙, 悔前防後莫愛樂, 彼當學習諸佛法 也是前經所說的 : 應當憶念忿恚心並非善妙之法, 所以生起時儘快懺除, 平時也要多加防護, 並且多學習對治瞋恚心 以及發菩提心等佛法的內容 若有瞋恚則其慈悲先有薄弱, 若先無者雖久修習亦難新生, 是斷菩提心之根本 若能滅除違緣瞋恚, 如前正修則漸漸增長以至無量 如果還有瞋恚, 表示慈悲已先薄弱, 若是本來就沒有慈悲, 再怎麼久修, 也很難生起, 這都是瞋恚心重的緣故, 所以, 瞋恚是斷菩提心的根本, 應當盡力將它滅除 若是能滅除瞋恚, 再依照前面所說的方法正修, 菩提心就會漸漸增長, 以至於無量 釋量論云 : 若無違品害心成彼本性 又云 : 由前等流種, 漸次增長故, 此諸悲心等, 若修何能住 釋量論中說 : 如果沒有害心的障礙, 菩提心就能成就 又說 : 由於先前瞋恚的等流種子, 逐漸薰習 增長的緣故, 這些慈心 悲心 菩提心, 再怎麼修習, 又如何能安住? 於他人所, 現行諂誑, 非增上心 境者, 謂他隨一有情 於此作何事者, 謂行諂誑 增上心者釋論說為自性意樂, 諂誑者謂於秤斗行矯詐等 又如勝智生, 實欲遣人往惹瑪, 而云遣往垛壠, 後彼自願往惹瑪 集論中說, 此二 菩提道次第廣論 ( 五 ) 上士道 - 儀軌受法第十三講 4
俱因貪著利養增上而起, 貪癡一分, 誑謂詐現不實功德, 諂謂矯隱真實過惡, 言矯隱者謂於自過矯設方便令不顯露 於他人所, 現行諂誑, 非增上心 第四種黑法, 是對他人行諂誑, 無正直心 境者, 謂他隨一有情 第一是對象 對其他任何一位有情 於此作何事者, 謂行諂誑 第二是做了什麼事而成了黑法呢? 做了諂誑的事 增上心者釋論說為自性意樂, 增上心的意思, 釋論中說, 是正直心 諂誑者謂於秤斗行矯詐等 諂誑的意思, 是譬如說對於秤 斗, 行矯詐等事 又如勝智生, 實欲遣人往惹瑪, 而云遣往垛壠, 後彼自願往惹瑪 又譬如勝智生, 本來是想派人到惹瑪, 卻故意說要到比較遠的垛壠, 等到那個人面有難色, 他才說到惹瑪就好了, 那個人才自願前往, 這也算是諂誑的一種 集論中說, 此二俱因貪著利養增上而起, 貪癡一分, 誑謂詐現不實功德, 諂謂矯隱真實過惡, 言矯隱者謂於自過矯設方便令不顯露 集論中說, 諂和誑, 都是因為貪著利養而起的, 屬於貪 癡各一分 誑, 是沒有功德, 詐現為有真實的功德 ; 諂, 是矯隱真實的過失和罪惡 什麼是矯隱呢? 對於自己的過錯, 想辦法隱瞞使它不顯露出來, 就是矯隱 菩提道次第廣論 ( 五 ) 上士道 - 儀軌受法第十三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