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汽车摩托车配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细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瑞安市汽车摩托车配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 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 团体标准化第 1 部分 : 良好行为规范 和 瑞安市汽车摩托车配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 暂行 ) 的有关要求, 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规定了团体标准的立项 起草 审查 报批 批准发布 出版 复审 修 改等工作程序和要求 1.3 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应当遵循 开放 公平 透明 协商一致 促进贸易和交流 的原则 1.4 瑞安市汽车摩托车配件行业协会 ( 以下简称汽摩配协会 ) 标准工作组负责团体标准的管理工作 1.5 汽摩配协会团体标准专家工作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专家委 ), 负责团体标准的立项评估和标准审定工作 1.6 汽摩配协会推动和推荐优秀团体标准成为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2 标准立项 2.1 汽摩配协会会员单位可随时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汽摩配协会标准工作组亦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2.2 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由标准工作组审查 受理 立项申请材料包括 : a. 团体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 见附表 1, 一式一份, 附电子版 ); b. 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 见附表 2, 一式一份, 附电子版 ) 2.3 标准工作组对受理的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和汇总后, 提出团体标准计划建议, 提交专家委评估 2.4 专家委组织有关专家 ( 以下统称 专家委 ) 开展团体标准立项评估 符合立项要求的, 由汽摩配协会下达团体标准制定计划, 标准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2.5 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应填写 团体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 ( 见附表 3), 按团体标准立项程序申报 2.6 团体标准计划实行年度情况报告制度 标准工作组应于每年 1 月底前向汽摩配协会提交上一年度团体标准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 标准起草 3.1 团体标准计划项目一般应按立项要求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 ( 以下简称 工作组 ) 负责起草 工作组单位成员应为汽摩配协会会员单位, 数量不少于三家
3.2 团体标准草案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参照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20000 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20001 标准编写规则 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编写 3.3 起草团体标准草案时, 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 其内容一般包括 : a. 工作简况, 包括主要工作过程 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等 ; b. 标准编制原则 解决的主要问题, 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 ; c. 明确是否有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即说明是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的情况下制定的, 还是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上制定 ; d. 主要试验 ( 或验证 ) 情况分析 ; e. 明确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对于设计专利的标准项目, 应提供全部专利所有权人的专利许可声明和专利披露声明 ; f. 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 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 g.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 h. 与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标准,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 i.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 j.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3.4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形成后, 由工作组组长审核, 经标准工作组同意并发文, 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提交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5 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若意见重大, 应附说明依据或提出论证材料 逾期未提供书面意见, 按无异议论处 3.6 工作组应对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处理, 并填写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 见附表 4), 对不采纳的意见应有明确的理由 3.7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写改后, 技术内容有较大改变的, 应再次征求意见 3.8 对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 如等同采用 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现行团体标准的修订项目, 或其他标准的转化项目, 可采用快速程序, 即在正常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省略起草阶段, 或者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 阶段 4 标准审查 4.1 工作组在广泛征求意见 对反馈意见做出认真处理和协调的基础上, 编制团体标准送审稿及有关附件, 经工作组组长审阅后报标准工作组, 由标准工作组提交专家委组织审定
4.2 专家委根据标准审定工作需要确定 4-6 名专家组成标准审查委员会或委托标委会 ( 以下统称 标审委 ), 负责标准的审查 4.3 团体标准送审稿审查采用会议审查方式进行 ( 简称 会审 ) 4.3.1 会审的程序和要求 : a. 专家委应在会审前 10 个工作日, 将会议通知 团体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 见附件 5) 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材料( 由工作组提供 ) 提交给标审委委员 ; b. 会审原则上应协商一致 如需表决, 必须有参会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 c. 会审时应形成会议纪要, 并附 团体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 ( 见附表 8) 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 见附表 6) 和 团体标准审查会议纪要 ( 见附表 7) 4.4 标准为通过审查的, 工作组应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 再次提交审查, 或终止计划 5 标准报批 5.1 经审查通过的团体标准送审稿, 由工作组根据审查意见对团体标准送审稿做必要的修改, 按表 1 规定的要求提出团体标准报批稿等相关附件, 并由标准起草牵头单位填写 团体标准报批签署单 ( 见附表 9) 的相关内容, 连同相应的报批文件及公文形式报批标准工作组 5.2 标准工作组负责对团体标准报批稿进行复核 经复核符合要求的, 按规定进行编号, 报汽摩配协会审批 发布 ; 若不符合要求, 则退回至标准起草牵头单位 5.3 执行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快速程序进行制修订的标准项目报批时, 不用提交表 1 中第 5 项的文件 表 1 序号报批文件名称 1 团体标准报批签署单 2 报批团体标准项目汇总表 ( 见附表 10) 3 团体标准报批稿 4 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5 团体标准审查会议纪要 ( 附 团体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 和 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团体标准审查会议纪要 6 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8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5.4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报批团体标准时, 同时提交表 1 中全部报批文件的电子版 6 标准编号和批准发布 6.1 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国家法定团体标准代号 (T) 汽摩配协会代号 团体标准顺 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6.2 汽摩配协会代号由汽摩配中文拼音首字 QMP 三个大写英文字母组成 6.3 团体标准顺序号表示标准的发布顺序, 为阿拉伯数字 6.4 团体标准年号为标准发布年份的四位阿拉伯数字 6.5 团体标准编号示例 :T/QMP - 6.6 团体标准由汽摩配协会批准发布 6.7 标准工作组应及时在汽摩配协会网站上公布团体标准批准发布情况, 并通报有关各方 6.8 汽摩配协会团体标准由汽摩配协会会同有关社会团体共同批准发布 联合团体标准可采用汽摩配协会团体标准编号, 也可采用双编号 双编号示例 :T/QMP/ 社会团体代号 - 7 标准出版和归档 7.1 汽摩配协会负责组织团体标准的出版 7.2 团体标准出版后, 应及时将正式文本和全部报批文件归入档案 7.3 汽摩配协会按 标准档案管理办法 的要求对团体标准档案进行管理 8 标准复审 8.1 团体标准实施后, 应根据汽摩配行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复审, 对其先进性 适用性 有效性进行评估 团体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8.2 团体标准复审工作由标准工作组负责组织 复审形式可采用会审或函审 8.3 团体标准复审结论分为继续有效 修订和废止三种情况 a. 标准的技术内容不作修改, 应予以确认继续有效 ; b. 标准的主要内容需做较大的修改, 应作为修订项目列入团体标准项目计划 ; c. 当团体标准使用的产品已退出市场, 设计的主要技术已被淘汰时, 应予以废止 ; 当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 亦应予以废止 8.4 团体标准复审后, 由标准工作组提出团体标准复审报告 ( 内容包括 : 复审简况 复审程序 处理意见 复审结论等 ), 并逐项填写 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 ( 见附表 11) 和团体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 ( 见附表 12 13 14), 提交专家委审定 8.5 经专家委审定后的团体标准复审结论由汽摩配协会批准发布 8.6 标准工作组将及时在汽摩配网站上公布标准复审结论, 并通报有关各方
8.7 团体标准再版时, 继续有效标准需在标准编号后标注复审确认时间 9 标准修改 9.1 当标准的技术内容不够完善, 在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做少量修改或补充后, 仍能符合当前科学技术水平 适应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的, 可对标准内容进行修改 采用 团体标准修改单 ( 格式示例见附表 15) 方式修改团体标准时, 每项标准修改一般不超过两次, 每次修改内容一般不超过两项 9.2 汽摩配协会会员单位均可提出团体标准修改建议 由标准起草牵头单位提出标准 的修改内容, 并填写 团体标准修改单, 按表 2 规定的要求将报批文件以公文形式报 标准工作组 由标准工作组提交专家委组织审查, 并填写审查纪要 ( 内容包括 : 修改原因和依据, 审查结论等 ), 按标准报批程序办理 表 2 序号报批文件名称 1 报送函 2 审查纪要 3 团体标准修改单 4 修改用照片 9.3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报批团体标准修改单时, 同时提交表 2 中全部报批文件的电子版 9.4 团体标准修改单由汽摩配协会批准发布 9.5 标准工作组将及时在汽摩配协会网站公布团体标准修改情况, 并通报有关各方 9.6 团体标准再版时, 团体标准修改单 与原标准文本一并出版 9.7 团体标准复审和修订时, 团体标准修改单 一并复审 修订 10 附则 10.1 本细则由瑞安市汽车摩托车配件行业协会标准工作组负责解释 10.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 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 附表 5 附表 6 附表 7 附表 8 附表 9 附表 10 附表 11 附表 12 附表 13 附表 14 附表 15 附表目录 团体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团体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团体标准审查会议纪要 团体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 团体标准报批签署单 报批团体标准项目汇总表 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 团体标准复审继续有效标准汇总表 团体标准复审修订标准汇总表 团体标准复审废止标准汇总表 团体标准修改单示例
附表 1: 团体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单位 : 承办人 : 电话 : 序号 标准项目名称 制定或修订 周期 ( 月 )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 注 1 修订项目, 请在 代替标准 栏中注明修订标准编号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编号 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号 注 2 若是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上制定的项目, 请填写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号 代替标准编号经费预算 ( 万元 )
附表 2: 建议项目名称 ( 中文 ) 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 英文 ) 制定或修订 制定 修订被修订标准编号 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 有 无 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号 采标程度 IDT MOD NEQ 采标编号 ( 可选项 ) 采用快速程序 FTP 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 分类号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 标准起草参加单位 目的 意义或必要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说明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 中国标准分类号 计划起止时间 指出该标准项目涉及的方面, 详细阐述项目的目的 意义, 对产业发展的作用, 期望解决的问题 ; 标准的技术内容和适用范围 ; 1.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 :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的情况 进程及未来发展 ; 对技术是否相对稳定, 如果不是的话, 预计一下技术未来稳定的时间, 提出的标准项目是否可作为未来技术发展的基础 ; 2.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 ; 是否有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如有, 阐述标准项目与之对比情况, 以及对采标问题的考虑 ; 3.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 : 是否有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如有, 阐述标准项目与相关标准的的关系 ; 4. 明确指出标准项目是否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 签名 盖公章 ) 年月日 注 1 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 若选择修订则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编号 ; 注 2 填写是否有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若选择有则必须填写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号 ; 注 3 选择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必须填写采标编号即采用程度 ; 注 4 选择采用快速程序, 必须填写快速程序代码 B 代表省略起草阶段,C 代表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 具体要求详见 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
附表 3: 计划项目名称 申请调整的内容 理由和依据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 团体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 单位名称 : 计划项目编号 负责人 : ( 签名 盖公章 ) 年 月 日
附件 4: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标准项目名称 : 共页第页 负责起草单位 : 承办人 : 电话 : 年月日填写 序号 标准章条编号 说明 :1 发送 征求意见稿 的单位数 : 个 意见内容提出单位处理意见及理由 2 收到 征求意见稿 后, 回函的单位数 : 个 3 收到 征求意见稿 后, 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 : 个 4 没有回函的单位数 : 个
附件 5: 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一 工作简况 ( 包括任务来源 主要工作过程 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 二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 包括本标准编制的原则 本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解决的主要问题, 修订时应列出本标准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水平对比 ) 三 主要试验 ( 或验证 ) 情况 (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主要试验或主要验证情况的分析 ) 四 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 要明确说明本标准中有无涉及专利 对于涉及专利的标准项目, 应提供全部专利所有权人的专利许可声明和专利披露声明 ) 五 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等情况 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 本标准批准发布后, 经宣贯 实施, 预期能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估计, 以及对产业发展, 如 : 技术进步 结构调整 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 ) 六 与国际 国外对比情况 ( 本标准在制定或修订过程中,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 与国际 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 国内外样机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情况 除上述外, 修订标准应与原标准对比 ) 七 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 与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标准,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 八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 主要对矛盾 分歧较大的意见, 处理结果与 处理依据的说明 ) 九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 产品标准一般为推荐性标准 )
十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 包括组织措施 技术措施 过渡办法 实施日期等 ) 十一 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 修订标准时说明新旧标准的替代关系 ) 十二 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 用于陈述以上 11 项未含的, 且需说明与该标准有关 的事项, 如 : 起草单位名称变更 ; 标准名称变动与计划名称不同的变动原因或理由等 )
附表 6: 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姓名单位职称 / 职务签名
附件 7: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团体标准审查会议纪要 与会代表对该标准送审稿逐条逐句地认真的审查, 意见如下 : 审查组长 :
附件 8: 标准名称起草单位会议时间 团体标准审查会审查结论 计划项目编号 组织审查机构 会议地点 本次审定会应出席的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名, 实到名 审查结论 : 会议认为 : 标准审查机构 : ( 盖章 ) 年月日
附表 9: 标准主要起草人 标准项目名称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 制 修订 姓名单位职称 ( 职务 ) 标团体标准报批签署单 (1) 制定 (2) 修订 计划项目编号 国际标准编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 被修订标准编号 明准说采用国际标准 (1) 等同采用 (2) 修改采用 标准类别 (1) 基础通用 (2) 产品 (3) 方法 (4) 管理 对应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情况 (1) 有对应 (2) 无 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 和国外先进标 准情况 被采用的标准编号和名称 : 标准水平分析 标准起草牵头单位 技术负责人意见 (1) 国际先进水平 (2) 国际一般水平 (3) 国内先进水平 ( 签名 盖公章 ) 年月日
附表 10: 报批团体标准项目汇总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代替标准编号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对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号建议实施日期
附表 11: 标准编号及名称 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 复审结论 继续有效 修订 废止 主要理由 审查意见备注 参加审查总人数 : 同意 : 人不同意 : 人弃权 : 人 人
附表 12: 团体标准复审继续有效标准汇总表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备注 附表 13: 团体标准复审修订标准汇总表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拟列入计划年度 附表 14: 团体标准复审废止标准汇总表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废止理由
附表 15: 修改事项 1 更改 示例 团体标准修改单示例 T/QMP a)1.5 条第二行中更改数值 : х х х х х х х х х х х х х( 标准名称 ) 第 х 号修改单 修改示例 1.15 毫米 更改为 1.20mm ; 1.35 毫米 更改为 1.50mm b) 表 2 更改为新表 ( 新表 2 略 ) 2 补充 示例 : a)1.8 条后补充新条文,1.9: 1.9 钢瓶在组装时, 不允许用锤敲打和增加金属应力的修整办法 b)1.7 条与 1.8 条之间补充新条文,1.7A: 1.7A 正火状态下供应的钢板, 其他要求符合本标准规定时, 抗拉强度允许比表 1 上限的规定提高 5kg/mm c) 图 3 后补充新图, 图 3A( 图 3A 略 ) 3 删除 示例 : 将 2 1 4 条中的 作容器的瓷件, 或渗漏 等字删除 4 改用新条文 示例 : 3.2 条改用新条文 : 3.2 厚度大于 20mm 的钢板进行冷弯试验时, 弯心直径应比上述规定增加一块钢板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