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 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不保证理财收益, 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江苏银行 聚宝财富天添开鑫 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产品内部风险评级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为 : ( 根据风险评级, 本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金有保障, 收益相对 稳定, 但收益的获取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适合风险评级为一级 ( 含 ) 及以上客户购买 产品风险星级 风险级别 适合的投资者有无投资经验类别 适合投资策略 一级无谨慎投资低风险型 一级无风险控制 二级 无 中低风险型 稳健发展 三级 有 中风险型 均衡发展 四级 有 中高风险型 积极成长 五级 有 高风险型 风险承受 产品概述 名称产品登记编码目标客户理财币种收益类型销售地区理财期限发行规模募集期成立日起息日开放期到期日认购时间 江苏银行 聚宝财富天添开鑫 开放式理财产品本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为 C1086815000068, 客户可根据该编码在 中国理财网 (www.chinawealth.com.cn) 查询本产品相关信息 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 本理财产品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不保证理财收益, 详细内容见以下 本金及理财收益 全国本理财产品将于 2025 年 9 月到期, 但在符合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时, 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或延长产品期限, 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200 亿元, 产品进入开放期后江苏银行将根据产品申购 / 赎回情况对发行规模做适当调整 2015 年 9 月 18 日到 2015 年 9 月 21 日 2015 年 9 月 21 日 2015 年 9 月 22 日本理财产品起息日 ( 含起息日 ) 开始后的任一国家法定工作日 在本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内, 江苏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 赎回, 暂停申购 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江苏银行网站 (www.jsbchina.cn) 发布 2025 年 9 月 22 日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内每个工作日的 9:00-17:00, 投资者在其他时间办理认购申请业务的, 系统将视认购申请为投资者在其后第一个工作日的 9:00 提出 ; 认购
申请业务的办理时间截止募集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 17:00 详细内容见以下 产品的认购 申购 / 赎回时间本理财产品每个工作日的 9:00-15:00 开放申购和赎回, 其他时间不接受申购 / 赎回申请, 详细内容见以下 申购和赎回 申购 / 赎回速度 T+0 实时首次认购 / 申购起点本理财产品新开户投资者购买起点金额为 5 万元, 追加认购 / 申购金额为 1000 金额元的整数倍 赎回规定投资者可在产品存续期内任意工作日提出赎回, 如未触发大额赎回条款 T+0 实时到账 投资者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 赎回金额需按 1000 元的整数倍递增, 部分赎回后剩余金额不得低于 1000 元, 否则江苏银行将拒绝投资者的部分赎回申请 赎回份额的收益计算方式按 先进先出 方式进行处理 收益计算基础实际理财天数 /365 终止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 如果连续 10 个工作日本理财产品余额低于 5000 万元, 或者因监管政策 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经江苏银行合理判断无法继续运作本产品, 江苏银行有权宣布终止本理财产品, 详细内容见以下 终止 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率 0.02%/ 年销售费率不高于 0.3%/ 年购买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江苏银行营业网点 网银或手机银行等渠道购买本理财产品工作日中国法定工作日对账单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对账单 理财产品投向 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高流动性资产, 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及其组合 资产的投资比例为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高流动性资产 30% 100%; 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及其组合 0% 30%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 江苏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在对上述投向和比例进行调整, 江苏银行将于调整前 5 个工作日进行披露 本金及理财收益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2018 年 10 月 29 日起, 产品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如下 : 产品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如下 : 1 天 投资期 7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0%; 8 天 投资期 14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4%; 15 天 投资期 30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7%; 31 天 投资期 90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2.9%; 91 天 投资期 180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3.0%; 181 天 投资期 365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3.1%; 366 天 投资期 1095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3.3%; 1096 天 投资期 1825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3.6%; 投资期 >1825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4.1% 产品起息日至 2018 年 10 月 28 日, 产品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见江苏银行网站公告 (http://www.jsbchina.cn/) 江苏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及产品实际运作情况对预期收益率进行调整, 并
投资者收益计算方法 计算示例 投资收益率测算 收益测算注意事项 风险示例 至少于调整前 2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代表实际收益率, 若理财产品实际投资收益 扣除托管费 销售费等固定费用后的剩余收益能够覆盖综合客户预期收益, 则按照预期收益率兑付客户 ; 若不能覆盖综合客户预期收益, 则按照实际投 资剩余收益兑付客户 本理财产品以投资者的每笔投资为单位计算其投资期, 当投资者赎回时, 按照其赎回份额对应的申购份额 ( 下称 第 i 笔投资 ) 计算投资期限并确定 对应的收益率, 以此计算期间的投资收益, 方法为 : 1. 投资者理财收益 = 第 1 笔投资的理财收益 + 第 2 笔投资的理财收益 ( 如 有 )+ + 第 i 笔投资的理财收益 ( 如有 )+ 2. 第 i 笔投资的理财收益 = 第 i 个投资时段投资者的理财本金 * 第 i 个投 资时段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 /365* 第 i 个投资时段天数 3. 投资者在投资本产品期间多次申购并多次赎回本产品时, 将按照 先 进先出 原则计算产品投资收益率 情景 1: 假设客户购买本产品 10 万元, 持有本产品 6 天, 客户购买本产品时, 小于 7 天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2.0%, 投资期间预期年化收益率不变, 且实际年化收益率等于预期年化收益率 2.0%, 则客户收益 =100,000.00 2.0% 6 365 32.88( 元 ) 情景 2: 假设客户于 T 日购买本产品 10 万元,T+20 日赎回 4 万元,T+110 日 赎回剩余 6 万元 T 日, 江苏银行公布 :15 天 投资期 30 天, 客户预期年化 收益率 2.7%,91 天 投资期 180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3.0% 客户持有本 产品期间江苏银行公布 : 自 T+50 日始,91 天 投资期 180 天, 客户预期年化 收益率 3.2% 客户收益为 : 客户本金 4 万元 ( 投资期 20 天 ),T 日到 T+20 日实 际年化收益率等于预期年化收益率 2.7%, 则客户收益 =40,000.00 2.7% 20 365 59.18( 元 ); 客户本金 6 万元 ( 投资期 110 天 ),T 日到 T+50 日实际年 化收益率等于当期预期年化收益率 3.0%,T+50 日至 T+110 日实际年化收益率等 于预期年化收益率 3.2%, 则客户收益 =60,000.00 (3.0% 50+3.2% 60) 365 562.19( 元 ) 上述示例采用模拟数据计算, 并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仅作计算参考, 具体收益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且实际分配金额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略有不同, 以实际分配金额为准 本理财产品投资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高流动性资产 30% 100%, 投资收益率为 2.3%-4.3%; 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及其组合 0% 30%, 投资收益率为 3.0%-5.2% 经测算, 产品投资收益率为 2.4%-4.8% 上述测算以 2018 年 10 月数据为基础, 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测算收益率偏离上述测算范围, 江苏银行将重新进行测算并公告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 实现经测算的预期年化收益的假设条件是该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没有发生风险 上述收益率不代表未来表现, 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只作为未来业绩预期的参考, 也不成为确定本理财产品经测算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及实现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的可靠依据 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以江苏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投资者购买本产品的所得税款 在交易对手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价款的情况下, 本理财产品将根据交易对手实际支付价款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 如到期只能收回本金及部分收益, 则本理财产品可能低于预期收益率或损失全部收益
本金及收益支付 1. 本理财产品每工作日开放赎回, 投资者可在江苏银行网点 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发起赎回申请, 赎回交易确认后本金及收益实时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 如理财产品到期, 江苏银行将投资者到期当日持有的本理财计划余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到期日 ( 逢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 后的 3 个工作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产品的认购 认购手续 认购资金的清算 单笔认购上限 在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内, 申请办理 聚宝财富天添开鑫 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的个人投资者, 须持本人身份证件 江苏银行借记卡通过我行指定营业网点 网上银行专业版 手机银行填写 江苏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风险揭示书 等相关协议, 即可进行产品认购 申请办理本理财产品的机构客户, 须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通过我行指定营业网点签订 江苏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风险揭示书 等相关协议, 即可进行产品认购 在理财产品认购期内交存于银行的理财本金, 从资金交付日起到本理财产品起息日 ( 不含当日 ) 为止, 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认购期内允许撤单, 撤单不计付利息 本产品不设置单笔投资上限 申购和赎回 受理时间 金额要求 大额赎回条款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 每个国家法定工作日开放申购和赎回 投资者可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 (9:00-15:00) 提出申购或赎回本理财产品, 申购和赎回申请即时确认, 非交易时间内不受理申购或赎回申请 认购起点金额为 5 万元 ; 申购金额以及赎回金额均需为 1000 元或 1000 元的整数倍, 申购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 1000 元 ; 投资者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 部分赎回后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 1000 元, 实时余额低于 1000 元的赎回申请, 系统将拒绝该笔赎回申请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 若余额接近或达到理财产品规模上限, 江苏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 若理财产品个人客户或机构客户赎回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对应客户类型产品余额的 10% 时, 即发生大额赎回, 此时江苏银行将暂停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 带来流动性风险 终止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 如果连续 10 个工作日本理财产品余额低于 5000 万元, 或者因监管政策 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经江苏银行合理判断无法继续运作本产品, 则江苏银行有权宣布终止本理财产品 一旦江苏银行终止本理财产品, 将提前 2 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本理财产品投资者, 并在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本金和收益, 收益按投资者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特别提示时间规定 : 受理时间 信息公布的相关时间以江苏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北京时间为准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请咨询江苏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 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 可通过江苏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95319 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反映, 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江苏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 合理配置资产组合, 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产品发行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 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书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 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不保证理财收益, 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江苏银行 聚宝财富天添开鑫 人民币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您的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全部损失, 江苏银行对投资者的本金 100% 保证, 但不对理财收益进行保证 投资者在签署 江苏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前应详细阅知产品说明书及本风险揭示书所载内容并签署确认, 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的签署行为即表示客户已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本理财产品项下的各项风险 风险提示以下谨就本理财产品项下可能面临的风险举例提示 : 1. 信用风险 : 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高流动性资产, 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及其组合 如投资标的主体不能按期偿还本息, 则投资者收益部分将可能遭受全部损失 2. 利率风险 :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 在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 市场利率发生波动, 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3. 政策风险 :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政策 税务的改变亦可能会导致市场变化, 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从而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4. 延期风险 : 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未能及时变现或触发大额赎回条款,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 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 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 流动性风险 :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 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 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 带来流动性风险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触发大额赎回条款, 此时江苏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 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 带来流动性风险 6. 再投资风险 : 在本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内, 江苏银行有权在约定条件下提前终止, 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 则实际理财期将少于预定期限, 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7. 信息传递风险 : 江苏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发布本理财产品到期付息或提前终止等相关信息, 投资者应根据相关约定及时登陆我行相关网站或向当地销售机构查询 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信息, 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 其他风险 : 如自然灾害 金融市场危机 战争 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江苏银行的事由的出现, 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 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9. 相关提示 : 本理财产品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是, 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可能为零 上述举例提示可能并未穷尽本理财产品项下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 客户应自行评估或在必要时咨询独立的财务顾问或其他中介机构, 以尽可能更充分的了解本理财产品项下的风险并在确认其有能力承担此项风险 并自愿承担风险的基础上签署本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作为 江苏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 根据附件中江苏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 您的风险承受能力为 客户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的签署行为即表示客户已充分了解江苏银行 双公示 制度, 清晰知晓
销售人员名录和产品清单 江苏银行将根据监管规定向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报送购买本理财产品客户的身份信息, 客户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即知晓并授权江苏银行报送 UUUU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提示, 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UUUU 请客户在此抄录上述带下划线语句 客户签署确认 : 签署日期 : 风险揭示人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