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川人才办 2018 82 号 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18 年四川省 千人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 ( 州 ) 委组织部 ( 人才办 ), 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 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 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现就做好 2018 年四川省 千人计划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紧扣服务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 围绕 一干多支 五区协同 四向拓展 全域开放 等重大战略部署, 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 高校 双一流 建设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等人才急需, 重点支持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 发展新兴产业 引领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聚天下英才助川发展 突出 高精尖缺 导向, 坚持标准 优化结构 提升层次 宁缺勿滥, 充分体现引进人才的不可替代性和行业领军性, 通过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快速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竞争力 服务重大战略布局, 注重向电子信息 装备制造 食品饮料 先进材料 能源化工和数字经济 5+1 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 向重点学科 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专项倾斜, 向基层一线和脱贫攻坚主战场倾斜 完善接续支持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类人才申报转为创业人才项目 短期项目入选专家全职回国来川后申请转为长期项目, 鼓励高端人才聚集的高科技企业申报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给予后续资助 二 申报范围及类型 ( 一 ) 申报范围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从国 ( 境 ) 外 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均可按程序推荐申报 ( 二 ) 申报类型分个体引进 团队引进 专项引进三个类别 10 个项目进 2
行申报 其中, 个体引进包括 : 顶尖人才项目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 青年人才项目 ; 团队引进包括 : 创业团队 创新团队 ; 专项引进包括 : 军民融合专项 省校省院省企合作专项 金融人才专项 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专项 从我省申报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且已实际到川内用人单位工作的, 方可申报纳入省 千人计划 省 千人计划 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 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在川创办企业并取得突出业绩的, 可申报转为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 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全职来川的, 可申报转为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 ; 千人计划 专家创办企业技术领先 高端人才集聚 业绩突出的企业, 方可申报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除此之外, 已入选省 千人计划 ( 含原海外引才 百人计划 ) 个人项目及团队计划的, 不重复申报 三 申报条件 ( 一 ) 个体引进的基本条件 主要支持引进我省创新发展急需的战略科技人才 各类领军人才以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 ; 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应当成立 1 年以上 (2017 年 9 月 20 日前完成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 申报人一般应具有 3 年以上国 ( 境 ) 外和省外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1. 顶尖人才项目 引进对象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 是诺贝尔奖 图灵奖 菲尔茨奖等国际 3
大奖获得者, 或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外籍院士, 或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或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 或国家 千人计划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 国家 万人计划 杰出人才入选者, 或在世界一流大学 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或世界 500 强企业任高管的管理人才 已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 3 年以上 每年不少于 9 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 ( 签订时间在本通知下发日之前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 不包括续聘 ) 顶尖人才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申报 2.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引进对象一般应具有国 ( 境 ) 外 省外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 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 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 引进后到我省各类园区创办高成长型科技型企业 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实体, 在川创办企业成立 1 年以上 5 年以下, 其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 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 股权 ( 含技术入股 ) 不低于 30%, 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 100 万元 ( 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前已实缴 );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 1 名 3. 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 引进对象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 4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国 ( 境 ) 外 省外知名高校 科研院所担任教授 研究员 首席科学家, 或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管理和研发职务 ; 掌握关键技术且为我省发展急需紧缺的, 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 优先支持引进我省重点发展产业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研发专家, 以及与省内企业建立重大项目合作关系, 研究成果能有效推进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的高校 院所科技领军人才 已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 3 年以上 每年不少于 9 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 ( 签订时间在本通知下发日之前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 不包括续聘 ) 4. 青年人才项目 引进对象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具有 3 年以上国 ( 境 ) 外 省外知名高校 科研单位 企业及相关机构工作经历 ;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 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我省发展紧缺的青年拔尖人才, 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已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 3 年以上 每年不少于 9 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 ( 签订时间在本通知下发日之前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 不包括续聘 ) ( 二 ) 团队引进的基本条件 主要支持引进以企业为主体, 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 以转化科技成果为支撑, 能有效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群体 ; 团队所在企业须在川注册, 注册资本不少于 5
300 万元, 且实缴资本不低于 50%( 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前已实缴 ); 且符合以下条件 : 1. 团队创新创业领域紧扣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方向, 符合我省 5+1 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 2. 团队带头人应是国家或省 千人计划 引进人才, 创业团队带头人应是企业主要创办人,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企业核心技术所在领域的领军人物 3. 团队核心成员中应有相当数量的高层次人才, 其中, 在海内外知名院校 医疗卫生机构曾聘为高级职称或担任知名公司中高管职位的, 一般不低于 1/3 4. 创业团队所创办企业核心技术处于国际领先 国内一流水平, 能在较短时间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 或创新项目能迅速填补我省空白, 已在川内企业进行有效转化, 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 5. 所在地区及产业园区从政府资助 创业扶持 创新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配套, 为团队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 三 ) 专项引进的基本条件 主要支持引进我省重大发展战略急需的高层次 高素质人才, 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 3 年以上国 ( 境 ) 外和省外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已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 3 年以上 每年不少于 6 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 ( 签订时间在本通知下发日之前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 不包括续聘 ) 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6
1. 军民融合专项 引进后在我省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园区 产业基地 技术研发中心 企业从事科技研发和经营管理 ; 或在川创办领办军民融合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有望实现突破性发展 从四川行政区域内的军工单位 ( 军队 ) 转业 转岗到地方创新创业的, 可纳入本专项支持范围 2. 省校省院省企合作专项 引进后到我省与知名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 大型企业战略合作构建的政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工作 ; 在川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 能作出实质性贡献 优先支持通过与四川省及各市 ( 州 ) 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3. 金融人才专项 引进后到省内金融机构 金融投资领域相关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工作 ; 有扎实的金融学 金融工程 投资学 保险学 经济与金融 精算 金融数学等领域专业造诣, 具有丰富的金融财税管理 资本运作经验, 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为省内企业提供实质性的金融产品服务 优先支持从国 ( 境 ) 外 省外金融行业知名机构引进的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 4. 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专项 引进后到我省民族自治地区 四大片区 88 个贫困县的企事业单位工作, 或在当地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有望取得突破性发展 优先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农牧业 工业经济 特色旅游等富民产业, 以及规划建设 水利水电 生态保护 地质环境 金融经 7
济 教育卫生等领域紧缺的专业人才 申报人只能选择以上个人引进 专项引进中的 1 个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团队只能选择创新团队 创业团队中的 1 个项目进行申报 四 申报及评选程序 ( 一 ) 申报 各地 各部门 ( 单位 ) 接本通知后, 发动 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及团队进行申报 由用人单位根据行业归口或隶属关系, 按程序报送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在市 ( 州 ) 委组织部 其中, 市 ( 州 ) 所属企事业单位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选及团队, 按程序报所在市 ( 州 ) 党委组织部汇总 ; 中央在川和省属高等学校 科研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 国防科工单位, 分别报教育厅 科技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国防科工办汇总 ; 中央在川和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省重点民营企业 省级宣传文化单位及在川金融机构, 分别报省国资委 省委统战部 省委宣传部 省金融工作局汇总 中科院成都分院系统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系统 二重集团 东方电气集团直接报送省人才办 ( 二 ) 初评 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和市 ( 州 ) 委组织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及团队进行初评, 择优提出符合条件的建议人选及团队报省人才办 直接报送单位也应采取适当方式对申报人选及团队进行初评 8
( 三 ) 终评 省委组织部 ( 省人才办 ) 负责对各地 各部门建议人选及团队的资格 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 评选产生省 千人计划 拟资助人选及团队名单, 按程序报审 ( 四 ) 审批命名 经批准的引进人才, 由省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 四川省特聘专家证书, 有关单位凭证落实引进人才有关特殊支持政策 ; 经批准的引进团队, 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 四川省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称号 五 注意事项 ( 一 )2018 年省 千人计划 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 申报人登录 四川人才工作网 (http://www.scrcgz.com/) 项目申报 平台, 通过 四川省千人计划申报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 ( 填报前请认真阅读 申报指南 ), 时间为 10 月 8 日 10 月 31 日 网上申报完成后, 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 申报书, 完成签字 盖章等手续 ( 二 ) 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将单位全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并扫描后, 发至申报专用邮箱 (scrcxmsb@163.com) 省人才办工作人员审核后, 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 ( 与 天府万人计划 申报系统可通用 ), 用人单位方可登录申报系统 ( 三 ) 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 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 9
贡献 影响, 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 论文著作 专利 产品 获奖等, 每类一般不超过 5 项 ( 四 ) 引进人才特别优秀且为四川发展特需的, 可适当突破学历 职称 任职年限等限制, 采取一人一策 一事一议的方式破格引进 ; 破格申报的, 需由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破格申请 ( 五 ) 对通过省直部门组团赴外招才引智 海科会 科博会 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 国家 千人计划 四川行等平台和活动引进, 且签订来川意向协议的, 可破格申报 ; 符合条件的可先纳入计划, 待正式到岗后再划拨资助资金 破格申报的, 需由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破格申请 ( 六 ) 省 千人计划 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 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 竞业禁止 保密约定 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 并在 申报书 中 用人单位推荐意见 栏逐项填写核实意见 ( 七 ) 省 千人计划 资助资金采取当年立项 次年支出的方式发放 对伪造申报资格 隐瞒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 暂停或取消其申报资格, 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对虚报冒领 套取骗取 挤占挪用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回资助资金 ( 八 ) 申报书 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 封面 封底统一用 110 克以上白色 A4 亚光纸胶装, 正文须双面印刷, 纸质 申报书 需报送一式 10 份 附件材料一式 2 份 10
六 有关要求 ( 一 ) 各地 各部门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迅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真正把那些我省发展急需紧缺 创新能力强 创业前景好 能长期扎根和服务四川的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及团队推荐上来 ( 二 ) 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 涉密材料不通过网上填报, 可加密后单独报送纸质材料 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和市 ( 州 ) 党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 确保申报信息真实 完整 ( 三 ) 请省直相关主管部门 市 ( 州 ) 党委组织部和相关直接报送单位于 11 月 16 日前, 将下列材料统一报送省人才办 : 1 推荐函及初评专家名单 ;2 申报人选 ( 或团队 ) 情况汇总表 ; 3 申报书 及附件材料 联系电话 :028-86602130 86603015 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20 日 11
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21 日印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