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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朴 亨 龙 博 士 著 作 全 集 Ⅵ 教 义 神 学 教 会 论 著 者 朴 亨 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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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序 言 愿 荣 耀 归 于 上 帝! 韩 国 出 了 一 位 伟 大 的 神 学 家 教 会 神 话 语 的 先 驱 者 我 们 的 导 师 朴 亨 龙 博 士 他 为 了 正 统 神 学 的 教 育 奉 献 了 一 生, 今 日 他 的 全 集 得 以 出 版 与 几 位 同 工 聚 集, 在 祷 告 中 决 定 了 将 朴 牧 师 的 全 集 付 之 出 版 的 计 划 开 始 这 份 巨 大 的 事 工 时, 本 是 一 无 所 有, 但 靠 着 信 心 和 祷 告, 仅 历 时 九 个 月 就 得 此 成 果 更 为 值 得 感 恩 的 是, 于 1946 年 3 月, 就 是 我 15 岁 时, 在 母 教 会 的 图 书 室 中 恭 读 朴 亨 龙 博 士 讲 道 集 守 住 信 仰 (1941 年 2 月 发 行 ) 中 的 要 纪 念 我 的 内 容 时, 体 验 到 那 十 字 架 上 炙 热 的 大 爱 从 此 以 后, 朴 牧 师 那 崇 高 的 信 仰 人 格, 镌 刻 在 我 的 心 中 久 久 不 能 磨 灭 另 一 方 面, 我 的 心 中 总 是 在 惦 记 着 怎 样 回 报 这 个 愿 望, 藉 着 这 份 事 工 得 以 成 全, 因 此 使 我 感 到 倍 加 的 欣 慰 际 此 真 理 不 明 正 统 神 学 变 质 圣 经 权 威 扫 地 的 今 日, 朴 牧 师 的 全 集, 毫 无 疑 问 地 将 会 成 为 守 护 真 理 指 向 正 统 神 学 的 捷 径, 并 且 会 成 为 恢 复 圣 经 权 威 的 原 动 力 因 此, 此 书 的 出 版, 不 但 是 他 的 学 生, 就 连 整 个 的 韩 国 教 会, 都 应 该 是 值 得 庆 幸 的 一 件 事 情 当 想 到 这 套 书 将 会 成 为 韩 国 教 会, 以 及 我 们 的 子 孙 后 代 永 远 保 存 下 来 的 宝 贝 时, 心 中 不 由 得 感 激 万 分 末 了, 感 谢 为 了 承 担 这 份 事 工 而 竭 尽 心 力 的 朴 基 亨 牧 师 吴 光 洙 牧 师 林 承 元 牧 师 金 章 焕 牧 师 朴 京 南 牧 师, 以 及 其 他 的 各 位 牧 师 并 且 感 谢 赞 助 出 版 的 各 地 教 会 和 圣 徒 们 默 默 的 奉 献 对 于 为 了 组 成 各 地 后 援 会 的 牧 师 们 的 爱 心 特 表 谢 忱 这 份 事 工 不 是 为 了 盈 利, 乃 是 为 了 神 的 荣 耀, 以 及 对 朴 亨 龙 牧 师 恩 情 的 一 点 回 报 出 版 委 员 长 郑 文 镐 1977 年 8 月 27 日 于 祈 祷 院 3

4 著 者 序 五 年 前 于 长 老 会 神 学 院 退 休 时, 神 学 院 的 同 学 会 欲 将 拙 稿 的 神 学 论 文 收 集 起 来 出 刊, 但 因 没 有 经 费 的 预 算 而 搁 置 五 年 后 的 今 日, 突 然 得 到 拙 稿 的 全 集 将 要 出 版 的 重 大 喜 讯, 不 能 不 说 是 万 分 的 意 外 年 初 由 汉 城 新 龙 山 教 会 的 郑 文 镐 牧 师 发 起, 与 侧 近 的 牧 师 们 联 合 起 来, 组 成 了 全 集 出 版 委 员 会, 因 此 得 到 了 教 界 多 方 面 盛 大 的 赞 助, 开 始 着 手 刊 行 的 工 作 至 于 能 够 得 到 教 界 如 此 盛 大 的 赞 助, 是 因 郑 文 镐 牧 师 极 大 的 热 情 和 无 私 奉 献 感 动 的 结 果 他 自 发 地 捐 出 了 巨 资, 并 且 在 本 教 会 中 率 先 奉 献 了 相 当 的 出 版 费 用, 接 着 由 郑 牧 师 和 委 员 们 真 挚 地 呼 吁, 而 得 到 教 界 各 方 面 的 响 应 怎 样 才 能 报 答 神 那 无 限 的 恩 典 和 他 众 仆 人 如 此 的 厚 爱 呢? 在 感 谢 神 赐 予 出 版 全 集 的 恩 典 和 回 应 教 界 各 位 的 厚 爱 时, 对 于 所 搜 集 的 资 料, 还 是 感 到 十 分 的 不 配 和 不 足 自 献 身 圣 工 以 来, 职 务 上 虽 然 有 机 会 讲 论 和 写 作, 但 剩 下 能 够 拿 出 来 的, 只 不 过 是 在 神 学 院 中 几 种 不 完 整 的 文 字 讲 义 投 稿 和 论 文 校 内 和 校 外 的 证 道 和 讲 演 旅 行 记 回 忆 录 等 几 卷 而 已 身 为 作 者, 虽 然 从 各 卷 中 可 以 看 出 没 有 尽 到 最 大 努 力 的 痕 迹, 但 是, 盼 望 全 国 的 教 会 同 道 能 够 晓 得, 这 些 文 书 却 是 韩 国 长 老 会 为 了 保 守 和 传 达 正 统 神 学 的 一 片 丹 心 的 表 达 笔 者 为 了 保 守 和 传 达 这 份 正 统 神 学 所 作 的 努 力 和 赤 诚, 虽 然 不 晓 得 是 否 能 得 到 某 种 程 度 上 的 果 效, 但 是 却 衷 心 地 盼 望 在 这 片 土 地 上, 能 够 兴 起 更 多 的 基 督 精 兵 来 继 承 这 种 努 力, 为 了 正 统 的 神 学 打 那 美 好 的 仗 为 了 基 督 福 音 真 理 的 教 训 在 地 上 得 以 永 续, 笔 者 将 会 在 生 命 的 终 止 之 前, 在 神 面 前 不 住 地 祷 告 如 同 栗 树 和 橡 树 虽 然 被 砍, 但 只 要 它 的 树 不 子 还 在 的 那 样, 盼 望 圣 洁 的 种 子 在 全 地 上 成 为 树 不 子 向 全 集 出 版 会 的 顾 问 指 导 委 员 全 国 各 地 的 后 援 会 教 会 以 及 各 位 有 志 之 士 表 示 感 谢 特 别 向 为 了 出 版 事 务 而 劳 苦 的 郑 文 镐 朴 基 亨 金 章 焕 朴 等 律 朴 京 南 朴 雅 论 林 承 元 吴 光 洙 金 振 泽 李 培 亨 安 重 夑 朴 一 雄 李 圣 泽 郑 继 宗 李 三 成 等 各 位 的 厚 爱, 深 表 谢 意 祝 愿 全 国 教 界 的 各 位 读 者, 在 主 恩 中 身 心 健 壮, 万 事 互 相 效 力, 叫 爱 神 的 人 得 益 处 朴 亨 龙 1977 年 9 月 1 日 于 汉 城 奉 天 洞 4

5 译 者 序 朴 亨 龙 博 士 教 义 神 学 全 集 为 七 卷, 本 卷 是 第 六 卷 的 教 会 论 圣 经 启 示 神 的 奥 秘, 就 是 基 督 ( 西 2:2), 这 奥 秘 就 是 外 邦 人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藉 著 福 音, 得 以 同 为 后 嗣, 同 为 一 体, 同 蒙 应 许 ( 弗 3:6) 又 使 众 人 都 明 白, 这 历 代 以 来 隐 藏 在 创 造 万 物 之 神 里 的 奥 秘 是 如 何 安 排 的, 为 要 藉 著 教 会 使 天 上 执 政 的 掌 权 的, 现 在 得 知 神 百 般 的 智 慧 ( 弗 3:9-10) 教 会 是 由 神 从 创 立 世 界 以 前, 在 基 督 里 拣 选 的 子 民 组 成 的, 为 了 使 他 荣 耀 的 恩 典 得 著 称 赞 ( 弗 1:4 6); 显 明 神 与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创 始 者 耶 稣 说, 若 不 是 蒙 我 父 的 恩 赐, 没 有 人 能 到 我 这 里 来 ( 约 6:65) 教 会 是 藉 着 真 理 的 启 示 存 在 的 当 人 在 伊 甸 园 中 犯 罪 后, 神 立 时 出 现 在 现 场, 向 他 们 宣 告 了 审 判, 应 许 女 人 的 后 裔, 成 为 原 始 的 福 音 ( 创 3:15) 亚 当 和 夏 娃 应 是 以 信 心 接 受 这 个 应 许, 成 为 最 初 的 教 会 成 员 族 长 时 期 的 教 会, 是 由 家 族 组 成 的 ; 族 长 成 为 祭 司, 组 成 敬 虔 的 家 庭 教 会 洪 水 时, 挪 亚 一 家, 被 神 保 守, 开 启 了 人 类 新 的 纪 元 ; 当 真 正 的 宗 教 面 临 消 退 的 危 机 时, 神 又 与 亚 伯 拉 罕 缔 结 了 恩 典 之 约, 以 割 礼 作 为 立 约 的 证 据, 使 他 们 成 为 特 殊 的 百 姓,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出 埃 及 后, 以 色 列 人 有 了 国 家 的 组 织, 表 现 出 国 家 的 宗 教 这 个 时 期, 藉 着 律 法 的 颁 布, 使 真 理 的 知 识 与 礼 拜 的 条 例, 有 了 更 加 详 细 的 规 范 ; 当 会 幕 立 起 来 时, 显 出 神 的 同 在, 耶 和 华 的 荣 光 就 充 满 了 帐 幕 ( 出 40:34) 律 法 以 两 种 方 式 指 向 基 督 第 一 律 法 使 人 知 道 什 么 是 罪, 指 出 人 必 须 在 受 膏 ( 弥 赛 亚 ) 的 祭 司 面 前 赎 罪, 预 备 承 受 恩 典 的 福 音, 引 人 到 基 督 面 前 ( 加 3:24) 第 二 律 法 作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启 示 了 基 督 是 先 知 祭 司 和 君 王, 证 明 律 法 的 总 结 就 是 基 督 ( 罗 10:4) 五 旬 节 圣 灵 的 降 临, 见 证 了 新 约 教 会 的 能 力 与 荣 耀 神 把 圣 言 交 托 给 旧 约 的 教 会 ( 罗 3:2), 而 新 约 的 教 会, 则 成 为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 提 前 3:15); 两 约 的 圣 经 都 是 立 约 的 话 语, 被 称 为 立 约 之 书 ( 出 24:7) 因 为, 这 圣 经 能 使 我 们 因 信 基 督 耶 稣, 有 得 救 的 智 慧 ( 提 后 3:15) 教 会 有 圣 灵 的 同 在, 是 蒙 召 之 人 的 团 契, 拥 有 合 一 圣 洁 普 世 使 徒 和 无 误 的 属 性, 以 及 渐 进 永 存 超 越 和 荣 耀 的 特 性 在 有 形 的 教 会 中, 显 出 无 形 教 会 的 完 美 和 尊 荣 本 书 对 教 会 的 属 性 和 恩 典 的 媒 介, 以 及 制 度 和 组 织, 作 出 神 学 的 比 较 和 观 点, 愿 此 书 对 中 国 的 教 会, 有 所 助 益 教 会 是 他 的 身 体, 是 那 充 满 万 有 者 所 充 满 的 但 愿 他 在 教 会 中, 并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得 著 荣 耀, 直 到 世 世 代 代, 永 永 远 远 阿 们! ( 弗 1:23,3:21) 宋 永 杰 2014 年 6 月 30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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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目 录 第 一 篇 教 会 绪 论 11 第 一 章 名 称 和 事 迹 的 考 察 13 第 1 节 圣 经 的 名 称 13 第 2 节 历 史 上 的 教 会 观 16 第 二 章 教 会 的 属 性 23 第 1 节 教 会 的 多 样 定 义 23 第 2 节 教 会 的 本 质 24 第 3 节 圣 灵 运 行 的 团 体 27 第 4 节 教 会 多 方 面 的 区 别 30 第 5 节 各 个 时 期 的 教 会 37 第 6 节 教 会 的 属 性 41 第 7 节 教 会 的 特 性 50 第 8 节 教 会 的 标 记 66 第 三 章 教 会 的 制 度 69 第 1 节 教 会 的 组 织 69 第 2 节 教 会 的 行 政 体 制 71 第 3 节 教 会 与 国 家 77 第 4 节 长 老 制 的 根 源 和 发 展 80 第 5 节 改 革 宗 制 度 的 基 本 原 理 83 第 6 节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88 第 7 节 教 会 的 会 议 99 第 四 章 教 会 的 权 柄 104 第 1 节 教 会 权 柄 的 源 头 104 第 2 节 教 会 权 柄 的 属 性 105 第 3 节 教 会 的 三 重 权 柄 107 第 五 章 教 会 的 任 务 116 第 1 节 教 会 的 礼 拜 116 第 2 节 教 会 的 建 德 122 第 3 节 教 会 的 证 据 126 第 二 篇 恩 典 的 媒 介 第 一 章 恩 典 媒 介 的 概 观 133 7

8 第 1 节 恩 典 媒 介 的 含 义 和 特 性 133 第 2 节 历 史 中 恩 典 媒 介 的 各 种 见 解 和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136 第 二 章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之 话 语 141 第 1 节 含 义 论 据 和 传 道 141 第 2 节 能 力 的 所 在 145 第 3 节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话 语 之 组 成 150 第 4 节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价 值 154 第 三 章 圣 礼 概 观 161 第 1 节 圣 礼 与 神 话 语 的 关 系 和 必 要 性 161 第 2 节 圣 礼 的 含 义 和 组 成 163 第 3 节 旧 新 约 中 圣 礼 的 比 较 和 数 目 167 第 4 节 作 为 恩 典 之 约 的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172 第 四 章 基 督 教 洗 礼 177 第 1 节 洗 礼 的 类 推 制 定 和 历 史 177 第 2 节 洗 礼 的 含 义 和 内 涵 187 第 3 节 洗 礼 的 适 当 样 式 193 第 4 节 洗 礼 的 施 行 者 和 领 受 者 198 第 5 节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洗 礼 的 有 效 性 和 必 要 性 212 第 五 章 圣 餐 219 第 1 节 圣 餐 的 类 推 和 历 史 219 第 2 节 圣 餐 的 制 定 和 名 称 222 第 3 节 圣 餐 的 意 义 和 内 涵 225 第 4 节 圣 餐 中 的 圣 礼 联 合 233 第 5 节 恩 典 媒 介 的 圣 餐 效 果 237 第 6 节 圣 餐 的 参 与 者 240 第 六 章 祷 告 243 第 1 节 祷 告 的 概 观 243 第 2 节 祷 告 的 对 象 246 第 3 节 蒙 悦 纳 的 祷 告 247 第 4 节 祷 告 的 类 型 250 第 5 节 恩 典 的 媒 介 和 能 力 252 朴 亨 龙 博 士 的 学 历 与 经 历 257 人 名 索 引 259 8

9 第 一 篇 教 会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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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绪 论 1 联 络 救 恩 论 是 论 述 圣 灵 将 基 督 的 救 赎 工 作, 适 用 于 个 人 生 命 和 生 活 中 的 恩 典 教 会 论 是 描 写 圣 灵 指 导 蒙 救 赎 的 圣 徒, 在 彼 此 交 通 的 教 会 和 团 体 中 的 宗 教 生 活 圣 灵 的 恩 典 将 参 与 在 基 督 救 恩 幸 福 里 的 个 人 组 成 教 会, 使 他 们 个 人 的 宗 教 生 活 与 团 体 的 宗 教 生 活 联 结, 得 以 健 全 和 圆 满 地 发 展 这 个 联 结, 因 着 基 督 和 圣 灵 的 工 作, 使 人 们 与 他 联 合, 赐 予 他 们 真 正 的 信 仰, 成 为 自 己 身 体 的 教 会 ; 即 组 成 信 徒 或 圣 徒 的 交 通 (communio fidelium or sanctorum) 因 此, 在 救 恩 论 之 后, 再 论 教 会 论 是 顺 理 成 章 的 事 了 2 先 后 罗 马 天 主 教 在 教 义 学 的 排 列 次 序 上, 将 教 会 论 排 在 神 的 启 示 和 神 论 之 前 他 们 认 为 教 会 是 产 生 圣 经 的 机 构, 因 此, 比 圣 经 在 上 ; 认 为 教 会 是 一 切 超 自 然 恩 典 的 分 配 者 如 此, 不 是 基 督 引 导 我 们 成 为 教 会, 而 是 教 会 将 我 们 引 向 基 督 ; 主 张 的 重 点 不 在 于 信 徒 交 通 (communio fidelium) 的 无 形 教 会, 而 是 信 徒 母 体 (mater fidelium) 的 有 形 教 会 宗 教 改 革 抛 弃 了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教 会 观, 再 次 集 中 关 注 属 灵 有 机 体 的 教 会 宗 教 改 革 认 为, 离 开 基 督 救 赎 的 事 工 和 圣 灵 更 新 的 工 作, 就 没 有 教 会 因 此, 将 基 督 论 放 在 前 面, 然 后 再 有 教 会 论 的 考 察, 这 在 逻 辑 上 是 合 理 的 3 固 定 的 地 位 教 会 论 的 地 位, 毋 庸 置 疑 在 教 义 神 学 中 是 固 定 的 加 尔 文 在 基 督 教 要 义 的 前 三 卷 中, 按 着 基 督 教 的 各 教 理, 随 着 三 位 一 体 的 顺 序 来 陈 述, 在 第 四 卷 中 论 述 了 教 会 瑞 士 的 图 来 提 尼 (Turretini) 和 荷 兰 的 改 革 教 会, 以 及 苏 格 兰 长 老 会 的 著 名 神 学 者, 对 于 教 会 的 教 理 都 很 留 意 俄 克 尔 说, 大 概 世 界 上 的 其 他 国 家, 没 有 像 我 们 的 国 家, 致 力 讨 论 教 会 的 问 题 (Walker, Scottish Theology and Theolo.gians,p.95) 美 国 长 老 宗 各 派 的 卓 越 学 者, 在 其 著 述 中 没 有 配 置 教 会 论, 可 谓 是 特 别 的 现 象, 贺 智 父 子 甸 内 薛 德 史 密 斯 (two Hodge,Dabney,Shedd, H.B. Smith) 等 人 就 是 如 此 只 有 吞 威 尔 (Thornwell) 和 布 莱 肯 瑞 吉 (Breckenridge), 在 他 们 的 教 义 神 学 中 包 含 了 教 会 论 可 是, 在 上 述 学 者 的 著 作 中 少 了 教 会 论, 绝 不 意 味 教 会 论 在 教 义 神 学 中 地 位 之 异 议, 而 是 因 为 各 人 特 殊 的 原 因 11

12 [ 注 ] 按 A A 贺 智 的 报 导, 其 父 (Charles Hodge) 在 神 学 院 的 课 堂 教 学 中, 收 集 了 全 部 的 教 会 论, 以 各 样 的 论 题 来 讲 授, 并 预 备 将 教 会 论 作 为 系 统 神 学 中 的 第 四 卷 出 版, 却 因 晚 年 身 体 欠 佳, 而 未 竟 其 愿 (A.A.Hodge,preface to Hodge s Work on Church Polity) 甸 内 说 明 对 于 省 略 有 关 教 会 的 教 理, 是 因 任 职 的 神 学 院 中, 有 其 他 分 派 的 教 授 在 有 力 地 讲 授 (Dabney, Theology,p.726); 而 薛 德 在 说 明 自 己 的 神 学 设 计 时, 断 言 教 会 论 要 在 恩 典 的 方 法 和 媒 介 的 关 联 中 来 考 察 (Shedd,Dogm. Theol, Ⅰ,p.10) 再 者, 史 密 斯 基 督 教 神 学 体 系 的 编 纂 人, 将 史 密 斯 在 其 它 著 作 中 发 表 的 教 会 观 编 入 其 内 (p.590 以 下 ) 4 包 含 教 会 论 是 教 会 的 恩 典 方 法 和 媒 介, 即 包 含 了 话 语 圣 礼 和 祷 告 等 有 关 论 题 教 会 论 包 含 在 恩 典 的 方 法 和 媒 介, 是 因 他 们 在 教 会 中 被 拣 选, 遵 行 或 使 用 他 们 在 教 会 中 被 拣 选, 基 督 为 叫 救 赎 的 益 处 归 于 我 们, 所 设 立 那 明 显 而 常 用 蒙 恩 之 法 是 : 圣 经 圣 礼 和 祷 告 ; 这 些 都 有 效 力 叫 蒙 选 的 人 得 救 ( 小 要 理 问 答 88) 12

13 第 1 章 名 称 和 事 迹 的 考 察 第 1 节 圣 经 的 名 称 1 旧 约 的 名 词 在 旧 约 中 卡 哈 尔 (,06951, 申 31:30 会 众 ) 和 爱 达 (, 05712, 出 12:3 会 众 ) 两 个 名 词 被 用 于 教 会 卡 哈 尔 ( ) 是 从 呼 唤 召 集 的 卡 哈 尔 ( ) 的 含 义 而 来 因 此, 名 词 的 卡 哈 尔 意 味 着 集 会 或 会 众 这 特 别 适 用 于 以 色 列 耶 和 华 神 的 总 会 或 会 众 ( 申 31:30; 或, 民 16:3,20:4, ; 尼 13:1); 爱 达 ( ) 可 能 是 从 尼 法 尔 型 的 指 定 的 处 所, 或 指 定 的 聚 集, 或 意 味 在 指 定 时 间 里 聚 集 的 语 根 雅 阿 得 ( 此, 爱 达 (,03259, 出 25:22 相 会 ) 中 引 出 因 ) 含 有 集 会 或 会 众 ( an assembly or congregation ) 的 意 思 卡 哈 尔 ( ) 这 个 词, 在 约 书 亚 记 士 师 记 撒 母 耳 记 列 王 记 历 代 志 以 斯 拉 记 尼 希 米 记 中, 被 译 成 艾 克 利 西 亚 ( ) 申 命 记 中 虽 也 如 此, 但 有 一 处 译 成 绪 那 扩 介 ( 中, 将 卡 哈 尔 同 样 译 成 绪 那 扩 介 ( ) 在 创 世 记 出 埃 及 记 利 未 记 民 数 记 ) 卡 哈 尔 在 五 经 中, 指 示 成 为 集 体 的 资 格, 在 旧 约 的 其 他 部 分, 是 指 为 了 一 定 的 目 的 而 有 的 百 姓 总 会, 或 意 味 国 民 的 代 表 在 出 埃 及 记 利 未 记 民 数 记 中, 爱 达 ( ) 比 卡 哈 尔 更 用 于 这 个 目 的 诗 篇 中 将 卡 哈 尔 译 成 艾 克 利 西 亚, 七 十 士 译 本 有 将 诗 40:10 的 卡 哈 尔 ( ) 例 外 的 译 成 绪 那 扩 介, 而 耶 利 米 书 和 以 西 结 书 中 的 绪 那 扩 介 也 是 由 卡 哈 尔 译 成 的 诉 [ 注 ] 席 勒 (Schurer) 主 张, 后 期 的 犹 太 教 已 经 成 为 经 验 的 实 体, 作 为 教 导 以 色 列 会 众 的 绪 那 扩 介, 与 经 过 理 想 考 察 的 同 一 会 众 艾 克 利 西 亚, 作 出 区 别 的 指 示 他 的 主 张 有 巴 文 克 追 随 可 是, 克 雷 默 柯 祺 珥 (Cremer Kogel, Biblish Theologiches Worterbuch) 反 对 这 种 见 解 霍 特 (Hort) 说, 被 掳 以 后, 卡 哈 尔 这 个 词 本 身 的 固 有 含 义, 似 乎 综 合 了 属 于 爱 达 的 含 义 因 此, 卡 哈 尔 本 来 的 希 腊 文 译 词 艾 克 利 西 亚, 自 然 成 为 说 希 腊 话 的 犹 太 人 之 聚 集 的 以 色 列 会 众, 这 是 意 味 聚 集 的 本 身 2 新 约 名 词 13

14 新 约 使 用 了 七 十 士 译 本 中, 引 出 来 的 艾 克 利 西 亚 ( = έθ+θαιέω= 呼 召 ) 和 绪 那 扩 介 ( =ζύλ+ άγω= 拿 过 来, 或 一 起 来 ) 两 个 词 绪 那 扩 介 是 指 犹 太 人 宗 教 的 集 会 或 指 他 们 为 了 公 礼 拜 专 用 的 建 物 ( 太 4:23; 徒 13:42; 启 2:9,3:9) 可 是, 艾 克 利 西 亚 作 为 名 词, 一 般 是 指 新 约 的 教 会, 但 有 几 处 是 指 世 俗 的 集 会 ( 徒 19: ) 艾 克 利 西 亚 ( ) 的 前 置 词 艾 克 (έθ), 大 多 含 义 为 人 民 大 众 中 艾 克 利 西 亚 在 圣 经 中 用 于 教 会, 其 解 释 多 指 教 会 是 从 世 界 中 蒙 召 被 拣 选 出 来 的 人 可 是, 这 种 解 释 的 真 实 性 被 质 疑, 是 因 其 前 置 词 艾 克, 本 指 希 腊 的 公 民, 从 他 们 的 家 中 被 呼 唤 出 来 的 意 思 因 此, 这 种 不 同 的 观 念, 移 植 在 神 所 启 示 的 圣 经 中, 也 无 不 可, 但 却 没 有 移 植 的 实 际 证 据 复 合 词 艾 克 利 我 也 未 尝 如 此 用 过, 而 艾 克 利 西 亚 也 未 曾 从 文 脉 中, 发 现 作 者 得 到 暗 示 来 描 写 其 特 殊 的 思 想 戴 斯 曼 (deissmann) 单 纯 地 将 艾 克 利 西 亚 译 成 ( 召 集 的 ) 会 合, 将 神 看 成 呼 召 者 教 会 拥 有 多 方 面 的 概 念, 艾 克 利 西 亚 这 个 词, 显 然 不 总 局 限 在 同 一 的 含 义 里 主 耶 稣 聚 集 了 周 围 的 人 群, 将 教 会 的 名 称, 最 初 适 用 于 称 他 为 主, 盼 望 神 国 度 的 人 ( 太 16: 18,18:17), 这 是 弥 赛 亚 的 艾 克 利 西 亚, 真 正 的 以 色 列 其 后 随 着 教 会 的 扩 展, 这 个 词 得 到 多 样 的 含 义 地 方 教 会 在 各 处 得 以 建 立, 被 称 为 艾 克 利 西 亚, 因 为 这 也 是 基 督 肢 体 的 教 会 普 遍 之 显 现 这 个 词 的 重 要 用 法, 有 下 列 几 点 : 1) 地 方 教 会. 艾 克 利 西 亚 通 常 指 某 些 地 区 的 信 徒 或 团 契, 即 指 的 是 地 方 教 会 ( 为 了 礼 拜 的 聚 集 或 交 通 ) 某 些 经 节 附 带 包 含 了 集 会 的 观 念 ( 徒 5:11,11:26; 林 前 11:18,14: ), 但 某 些 经 节, 却 不 如 此 ( 罗 16:4; 林 前 16:1; 加 1:2; 帖 前 2:14) 2) 家 庭 教 会. 某 些 经 节 指 出, 这 个 词 指 某 人 家 中 的 家 庭 教 会 使 徒 时 代 有 些 富 有 的 人, 或 某 些 重 要 人 士, 将 自 己 的 一 个 房 间, 提 供 作 为 聚 会 的 场 所 这 些 例 子, 可 从 罗 马 书 16:5 节 哥 林 多 前 书 16:19 歌 罗 西 书 4:15 腓 利 门 书 2 节 中 找 到 3) 宗 派 教 会. 如 果 认 为 替 申 多 夫 (Tischendorf) 对 使 徒 行 传 9 章 31 节 的 读 法 是 正 确 的 ( 按 一 般 认 定 ), 艾 克 利 西 亚 这 个 词, 至 少 有 一 次 的 单 数 型, 指 的 是 在 犹 太 加 利 利 和 撒 玛 利 亚 等 地 的 各 个 团 契 但 这 种 观 点, 自 然 不 能 等 同 于 今 日 宗 派 教 会 的 组 织 结 构 耶 路 撒 冷 的 教 会 与 叙 利 亚 的 安 提 阿 教 会, 都 有 一 个 以 上 的 地 方 教 会 所 组 成 4) 普 遍 的 有 形 教 会. 这 个 词 在 比 较 一 般 的 含 意 中, 指 普 世 中 向 基 督 表 明 信 仰, 在 任 命 的 同 工 下, 组 成 以 礼 拜 为 目 的 所 有 团 契 这 个 词 的 用 法, 在 前 述 的 哥 林 多 前 书 中 已 有 记 载 ( 林 前 10:32,11:22,12:28) 保 罗 在 写 以 弗 所 书 时, 这 种 观 念 似 乎 已 临 在 于 他 的 心 中 ( 弗 4:11-16) ( 书 中 所 着 重 的, 虽 然 是 教 会 属 灵 的 有 机 体 ) 14

15 5) 普 遍 的 无 形 教 会. 这 个 词 最 终 的 含 意, 指 包 括 了 天 上 的 地 上 的, 以 基 督 为 救 主 的 属 灵 团 体, 以 及 将 来 要 合 而 为 一 的 所 有 团 契 这 个 词 的 这 种 用 法, 多 在 保 罗 所 写 的 以 弗 所 书 和 歌 罗 西 书 中 可 以 看 到 ( 弗 1:23,3:10 21,5: ; 西 1:18 24), 在 以 弗 所 书 中 最 为 常 见 6) 主 的 教 会. 彻 奇 ( 英 文 :church), 快 客 ( 苏 格 兰 语 :kerk) 祈 尔 赫 ( 德 语 :kirche) 的 名 称, 都 不 是 从 艾 克 利 西 亚 这 个 词 引 出 来 的 属 于 主 的 这 种 含 意, 是 从 奎 理 阿 介 (θσρηαθή) 来 的, 托 奎 理 阿 坤 ( ηό θσρηαθόλ= 主 的 ) 或 嘿 奎 理 阿 介 (ή θσρηαθή= 属 于 主 的 ), 这 个 名 词 最 初 指 教 会 聚 会 的 处 所, 指 那 个 处 所 成 为 属 于 主 的, 被 称 为 托 奎 理 阿 坤 可 是, 那 个 处 所 的 本 身 是 空 的, 在 礼 拜 的 人 聚 集 之 前, 那 个 处 所 不 能 显 为 托 奎 理 阿 坤 因 此, 这 个 词 最 终 转 指 教 会 本 身 属 于 主 是 个 非 常 美 好 的 名 称 所 有 的 一 切, 虽 然 都 属 于 主, 但 被 称 为 属 于 主 的 最 特 殊 含 意, 乃 指 教 会 拥 有 无 限 的 恩 典, 因 为 教 会 是 主 用 宝 血 赎 回 来 的, 是 属 于 主 的 3 教 会 的 其 他 称 号 新 约 对 教 会 包 含 了 几 种 比 喻 的 称 号, 都 在 不 同 地 强 调 教 会 某 些 方 面 的 特 殊 性 1) 基 督 的 身 体.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属 灵 元 首, 他 的 生 命 就 是 教 会 的 生 命 教 会 参 与 了 他 的 十 字 架, 同 享 他 的 荣 耀 教 会 是 他 的 身 体, 是 那 充 满 万 有 者 所 充 满 的 这 种 含 义 在 以 弗 所 书 1 章 23 节, 歌 罗 西 书 1 章 18 节 中, 不 但 适 用 于 普 遍 的 教 会, 在 哥 林 多 前 书 12 章 27 节 中, 同 样 适 用 于 单 一 的 会 众 这 包 括 了 地 方 教 会 或 普 遍 教 会, 都 是 在 强 调 合 一 性 的 特 殊 有 机 体, 强 调 教 会 的 有 机 体 与 教 会 的 元 首 耶 稣 基 督 的 受 难 和 复 活 有 关 教 会 成 为 基 督 身 体 的 比 喻, 最 重 要 的 教 导 是 强 调 与 信 徒 的 属 灵 联 合 我 们 互 相 为 肢 体 ( 罗 12:5; 弗 4:25); 我 们 互 相 联 络, 在 灵 性 上 成 长, 乃 持 定 元 首, 全 身 既 然 靠 著 他, 筋 节 得 以 相 助 联 络, 就 因 神 大 得 长 进 ( 西 2:19) 这 种 比 喻, 显 出 信 徒 之 间 要 密 切 联 系 ( 林 前 12:15-20), 相 互 珍 惜 (21), 免 得 身 上 分 门 别 类, 总 要 肢 体 彼 此 相 顾 ( 25), 同 甘 共 苦 (26) 信 徒 成 为 基 督 教 会 的 肢 体, 向 着 元 首 基 督 履 行 道 德 义 务, 保 持 圣 洁 免 受 玷 污 ( 林 前 6:15) 2) 基 督 的 新 妇. 旧 约 中, 神 与 他 百 姓 以 色 列 的 关 系, 比 喻 成 夫 妇 的 关 系 ( 耶 2 章, 何 1-3 章 ) 新 约 中, 基 督 与 教 会 的 关 系, 也 作 出 相 同 的 描 写 ( 约 3:29; 太 25:6; 启 19:7) 特 别 是 在 哥 林 多 后 书 11 章 2 节 中, 要 把 你 们 如 同 贞 洁 的 童 女, 献 给 基 督 的 意 思, 指 出 教 会 要 成 为 贞 洁, 献 给 基 督, 在 地 期 间 爱 慕 基 督, 将 来 与 他 合 而 为 一 参 考 贞 洁 的 童 女 之 经 节, 明 确 显 明 教 会 要 在 教 义 上, 保 持 15

16 纯 正 的 信 仰 以 弗 所 书 5 章 中 比 喻 之 陈 述, 作 为 丈 夫 的 基 督, 要 爱 妻 子 如 教 会 ; 教 导 教 会 顺 服 基 督 ( 弗 5:24 25), 成 为 圣 洁, 沒 有 瑕 疵 (26 27) 成 为 圣 洁, 沒 有 瑕 疵, 必 定 包 含 了 在 教 义 上 的 纯 正 3) 圣 灵 的 殿. 这 个 团 契 相 信 而 敬 拜, 有 圣 灵 的 内 住, 组 成 了 属 灵 的 圣 殿 哥 林 多 教 会 因 为 神 的 灵 住 在 他 们 里 面, 所 以 被 称 为 神 的 圣 殿 ( 林 前 3:16) 在 以 弗 所 2 章 节 中, 保 罗 指 出 信 徒 彼 此 联 络, 渐 渐 成 为 主 的 圣 殿, 成 为 神 藉 著 圣 灵 居 住 的 所 在 彼 得 说 信 徒 就 像 活 石, 被 建 造 成 为 灵 宫 ( 彼 前 2:5), 他 明 确 地 说, 教 会 就 是 圣 殿 圣 殿 (ίερόλ) 希 腊 文 的 语 根 (ίερός), 有 神 圣 的 意 思, 表 明 这 是 神 在 地 上 居 住 的 所 在, 只 有 在 那 里 显 示 了 神 的 圣 名 今 天 神 不 再 以 石 料 和 木 材 来 建 造 他 的 圣 殿, 而 是 以 信 徒 的 团 契, 即 活 石 来 作 成 灵 宫 这 种 比 喻, 显 明 教 会 拥 有 神 圣 不 可 侵 犯 的 地 位, 而 圣 灵 的 内 住, 赋 予 了 教 会 崇 高 的 属 性 4) 在 上 的 耶 路 撒 冷 天 上 的 耶 路 撒 冷 或 新 耶 路 撒 冷. 这 三 种 形 式 的 表 现, 都 可 从 圣 经 中 看 到 ( 加 4:26; 来 12:22; 启 21:2 10) 旧 约 中 的 耶 路 撒 冷, 有 神 圣 殿 的 至 圣 所 在 那 里, 这 显 出 神 与 他 百 姓 相 会 的 象 征 所 在 新 约 将 教 会 看 成 属 灵 的 耶 路 撒 冷, 明 确 地 将 前 者 适 用 于 后 者 的 名 称 按 这 种 提 示, 教 会 是 神 的 百 姓 与 神 相 会 的 居 所, 虽 在 地 上, 却 是 属 天 的 领 域 这 里 弥 赛 亚 的 神 政 国 度, 乃 是 基 督 再 临 之 前 的 教 会, 其 后, 就 是 基 督 荣 耀 的 国 度 (Meyer) 5)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这 个 用 于 教 会 的 名 称, 只 有 在 提 摩 太 前 书 3: 15 节 中 出 现 这 明 确 是 对 教 会 的 一 般 说 法, 也 适 用 于 教 会 的 各 个 组 织 这 个 比 喻 指 出 教 会 就 是 神 的 国, 成 为 真 理 的 守 护 者 和 坚 城 来 对 抗 仇 敌 教 会 是 真 理 的 柱 石, 因 为 真 理 能 在 历 史 中 得 以 持 续 和 保 存 ; 教 会 不 但 发 出 真 理, 而 且 保 全 真 理 的 话 语, 基 督 是 最 高 意 义 上 的 真 理 之 根 基 ( 林 前 3: 11), 使 徒 们 是 第 二 层 次 含 义 上 的 根 基 ( 弗 2:20; 启 21:14) 教 会 是 在 基 督 里 的 真 理 之 根 基, 不 是 教 会 成 为 真 理 的 根 基 可 是, 这 种 真 理 的 本 身, 要 与 世 上 所 认 定 的 真 理 作 出 区 别 在 前 者 的 含 义 上, 真 理 不 需 要 根 基, 而 后 者 的 含 义 上, 教 会 需 要 成 为 真 理 的 根 基 第 2 节 历 史 中 的 教 会 观 1 古 代 的 教 会 观 1) 圣 徒 的 相 通. 承 续 使 徒 传 承 的 教 父, 以 及 辩 证 家 们, 一 般 将 教 会 看 成 圣 徒 的 相 通 (communio sanctorun) 和 属 于 蒙 神 拣 选 的 百 姓, 没 有 作 出 有 形 教 会 和 无 形 教 会 有 机 教 会 和 组 织 教 会 的 区 别 16

17 第 二 世 纪 后 期, 教 会 因 着 异 端 的 出 现, 难 以 显 明 教 会 外 在 的 团 契 特 性, 因 此, 开 始 思 考 教 会 的 外 在 形 态, 集 中 注 意 使 徒 统 绪 的 监 督 管 理, 着 重 在 凸 显 教 会 的 普 遍 性 (catholicity), 却 不 考 察 单 独 存 在 的 地 方 教 会, 只 单 纯 地 将 各 教 会 看 成 普 遍 教 会 的 一 部 分 而 且, 着 重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地 方 教 会 虽 然 很 多, 但 教 会 不 是 多 数, 而 是 一 个 居 普 良 (Cyprian, 約 200 年 -258 年 ) 着 重 于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将 教 会 比 成 七 彩 缤 纷 的 太 阳 枝 繁 叶 茂 的 树 木 和 众 河 之 流 的 源 泉 2) 救 恩 与 教 会 的 亲 密 联 结. 初 代 的 教 父, 使 救 恩 与 教 会 成 为 无 法 分 开 的 联 结, 他 们 在 著 作 中 教 导 和 强 调, 救 恩 只 在 教 会 里 面, 教 会 以 外 没 有 救 恩 [ 注 ] 例 如 爱 任 纽 (Irenaeus) 主 张, 教 会 里 保 存 了 所 有 的 宝 贵 真 理, 而 教 会 以 外, 只 有 小 偷 强 盗 和 污 水 坑 ( 指 那 些 与 教 会 没 有 联 系 的 人 ) 亚 力 山 大 的 革 利 免 (Clement of Alexandria), 将 教 会 比 喻 成 基 督 的 身 体, 定 义 为 选 民 的 结 社, 是 供 给 我 们 灵 性 生 命 养 分 的 母 亲 ; 在 她 以 外, 没 有 救 恩 俄 利 根 (Origenes) 宣 告, 在 教 会 以 外 没 有 救 恩 迦 太 基 的 主 教 居 普 良, 也 强 调 在 教 会 以 外, 不 可 能 有 救 恩 这 些 都 是 对 基 督 的 身 体 蒙 拣 选 的 有 机 体 之 考 察 奥 古 斯 丁 时 期 的 普 遍 主 张, 认 为 得 救 必 须 要 成 为 教 会 的 共 同 成 员, 按 奥 古 斯 丁 的 说 法, 不 论 是 谁, 只 要 不 在 教 会 里, 就 无 法 领 受 圣 灵 而 且, 大 贵 钩 利 (Gregory the Great, AD 在 位 ) 说, 异 端 分 子 如 不 回 到 教 会, 就 无 法 得 到 生 命, 难 免 受 到 神 的 震 怒 3) 严 惩 与 宽 恕 的 两 种 观 点. 主 后 年 之 间, 特 别 在 康 士 坦 丁 大 帝 以 后, 教 会 扩 大 外 在 权 柄 的 荣 耀, 逐 渐 趋 向 于 世 上 国 家 的 形 态 教 会 的 腐 败 和 世 俗 化, 使 各 宗 派 和 大 公 教 会 之 间, 引 起 教 会 的 纯 洁 和 惩 戒 的 争 论, 形 成 严 惩 与 宽 恕 的 两 种 对 立 观 点 [ 注 ] 2 世 纪 中 叶 的 孟 他 努 主 义 ( Montanism), 3 世 纪 中 叶 的 诺 瓦 天 主 义 (Novatianism), 4 世 纪 初 叶 的 多 纳 徒 主 义 (Donatism) 各 派, 逐 渐 倾 向 将 圣 洁 作 为 教 会 的 标 记 多 纳 徒 教 徒 认 为, 教 会 必 须 要 纯 洁, 主 张 要 有 严 格 的 惩 戒 教 会 必 须 以 神 真 正 属 灵 的 子 民 自 居 另 一 方 面, 奥 古 斯 丁 虽 然 也 承 认 教 会 需 要 惩 戒, 但 认 为 世 上 的 教 会 不 可 能 达 到 绝 对 的 纯 洁 奥 古 斯 丁 认 为, 教 会 的 两 个 标 记, 乃 是 大 公 性 和 使 徒 性, 就 是 联 系 于 使 徒 们 所 建 立 的 教 会 4) 着 重 于 监 督 制. 初 代 教 父 们, 在 与 上 述 各 教 派 的 争 论 中, 将 教 会 逐 渐 更 加 趋 向 于 监 督 制 居 普 良 主 教 是 第 一 位 将 监 督 制 的 教 会 制 度, 作 出 充 分 发 展 的 人 他 将 主 教 看 成 使 徒 们 的 真 正 继 承 人, 把 祭 祀 事 工 的 效 能 和 祭 祀 思 想 的 性 格 归 于 他 们 他 们 之 间 形 成 了 主 教 团 (episcopate) 的 社 团, 这 促 成 了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 教 会 的 合 一 基 础 于 主 教 们 的 合 一, 不 顺 服 主 教 的 人, 将 会 失 去 教 会 的 交 通 和 救 恩 ; 因 为 在 教 会 以 外 没 有 救 恩 17

18 5) 奥 古 斯 丁 的 见 解. 奥 古 斯 丁 在 他 的 教 会 观 中, 全 然 没 有 作 好 前 后 的 照 应 在 与 多 纳 徒 派 的 争 论 中, 使 他 对 教 会 的 职 分, 有 比 较 更 深 的 反 省 他 虽 然 注 重 教 会 属 灵 的 一 面, 却 被 有 形 的 一 面 所 牵 引 [ 注 ] 一 方 面, 他 作 为 预 定 论 者, 认 为 教 会 是 被 拣 选 的 一 群, 是 圣 徒 的 交 通 (communio sanctorum), 是 拥 有 神 的 灵 和 真 爱 特 性 的 人 这 种 观 点 认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是 天 生 的, 只 是 外 在 的 含 意 不 在 此 例 另 一 方 面, 他 又 是 一 位 依 从 居 普 良 教 会 观 ( 至 少, 在 一 般 性 方 面 ) 的 教 会 领 袖 真 正 的 教 会 是 继 承 主 教 制, 拥 有 使 徒 权 柄 的 大 公 教 会 这 是 作 为 神 恩 典 的 保 管 者, 藉 着 圣 礼 分 赐 与 众 人 现 今 的 教 会 是 由 善 良 和 凶 恶 的 成 员, 混 合 组 成 的 团 体 可 是, 在 他 与 多 纳 徒 派 的 争 论 中, 否 认 教 会 同 时 存 在 前 记 的 两 种 成 员 他 又 开 启 为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教 会 与 神 的 国 作 同 一 视 之 的 准 备 2 中 世 纪 的 教 会 观 1) 接 纳 古 代 教 会 的 体 系. 经 院 学 派 的 神 学 者 们, 论 及 教 会 的 部 分 很 少 按 照 居 普 良 和 奥 古 斯 丁 所 发 展 出 来 的 教 理 体 系, 已 经 到 相 当 地 完 备, 只 是 为 了 最 终 的 发 展, 需 有 若 干 的 梳 理 [ 注 ]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史 学 家 奥 吞 (Otten) 说, 这 种 体 系 由 中 世 纪 的 经 院 学 者 所 接 纳, 藉 着 他 们 传 授 给 特 伦 多 会 议 以 后 的 继 承 者 ; 实 际 上, 他 们 所 领 受 的 形 态 是 前 后 一 致 的 (Mannal of the History of Dogmas, Ⅱ,p.214) 偶 然 也 会 发 现 几 点 追 加 的 发 展 2) 忽 视 教 职 治 理 和 圣 徒 相 通. 在 教 会 论 中, 即 使 些 微 的 发 展, 也 会 使 教 会 的 治 理 体 系 更 趋 完 善 这 种 发 展 的 胚 芽, 已 潜 在 于 居 普 良 和 奥 古 斯 丁 的 教 会 观 中 比 那 些 伟 大 教 父 更 为 根 本 的 观 念, 乃 是 圣 徒 相 通 (communio sanctorum) 的 教 会 观, 竟 被 忽 视 或 放 置 这 不 是 说 经 院 学 派 的 神 学 家 们, 完 全 否 定 了 属 灵 的 要 素, 只 是 指 出 他 们 没 有 给 这 种 要 素 赋 予 应 有 的 位 置 3) 致 力 于 外 在 的 组 织. 教 会 的 着 重 点, 只 在 外 面 的 组 织 上 教 会 与 国 家 是 两 种 治 理 的 权 柄, 教 会 是 由 教 职 人 员 和 一 般 信 徒 两 个 阶 层 所 组 成 [ 注 ] 圣 维 克 多. 雨 果 (Hugo of St.Victor) 说, 教 会 与 国 家 是 神 治 理 人 民 的 两 种 体 制, 两 者 在 结 构 上, 虽 属 于 王 道, 但 教 会 却 有 更 高 的 权 威, 提 供 世 人 生 命 的 救 恩, 而 国 家 只 在 预 备 现 世 的 安 宁 帝 王 是 国 家 的 元 首, 教 皇 则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教 会 存 有 权 力 和 义 务 的 两 类 等 级, 一 方 是 由 奉 献 给 神 的 教 职 人 员, 组 成 了 一 个 单 位, 另 一 方 则 由 各 行 人 士, 组 成 的 平 信 徒 阶 层 4) 教 皇 的 至 高 权 力. 有 关 教 皇 的 教 理, 经 过 不 断 发 展, 最 后 变 成 绝 对 的 君 主 教 皇 不 单 对 教 理 的 定 义, 拥 有 绝 对 的 权 威 和 地 位, 在 与 世 俗 君 王 的 18

19 关 系 上, 也 是 如 此 [ 注 ] 贵 钩 利 7 世 (Gregory Ⅶ,AD 在 位 ) 将 教 皇 与 世 俗 统 治 者 的 尊 严 和 权 柄, 比 喻 成 日 头 与 月 亮 英 诺 森 3 世 (Innocent Ⅲ,AD 在 位 ) 教 导, 虽 然 神 的 独 生 子 耶 稣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根 基, 但 教 会 的 第 二 层 根 基 却 是 彼 得, 他 用 自 己 的 血, 使 罗 马 教 会 成 为 神 圣, 然 后 将 教 会 元 首 的 职 分 和 权 柄, 转 交 给 他 的 继 承 者 一 把 钥 匙, 只 能 拥 有 一 个 领 域, 但 彼 得 却 是 那 超 越 地 上 所 充 满 者 的 副 摄 政 王 如 同 月 亮 的 光 是 从 太 阳 而 来, 而 帝 王 的 权 柄 也 是 由 教 皇 引 出, 这 在 本 质 和 地 位 上 是 不 同 的 而 且, 波 尼 法 修 8 世 (Boniface Ⅷ, 在 位 ) 发 出 的 教 令 说, 我 们 发 表 宣 告 定 义 和 公 布, 顺 服 教 皇 是 每 个 得 救 的 人 必 备 之 条 件 辩 称 教 会 对 异 端 分 子 和 分 离 者, 可 以 用 肉 体 的 强 迫 使 其 悔 改, 并 主 张 对 异 端 者 处 以 极 刑 也 不 为 过 5) 至 高 之 神 的 国. 罗 马 天 主 教 认 为, 教 会 是 地 上 的 神 的 国 这 种 观 念 的 发 展, 支 持 罗 马 监 督 的 辖 区, 成 为 教 皇 管 辖 的 教 理 这 种 将 有 形 组 织 的 教 会 和 神 的 国 同 一 视 之, 产 生 了 宏 大 的 结 果 [ 注 ] 1 虽 然 将 万 物 强 制 地 放 在 教 会 之 下, 包 括 了 家 庭 和 学 校 科 学 和 艺 术, 商 务 和 工 业 等 ;2 包 涵 救 恩 的 所 有 福 气, 乃 是 藉 着 教 会 的 法 度, 透 过 特 殊 的 圣 礼 临 到 众 人 ;3 这 是 渐 进 地 将 教 会 引 向 世 俗 化, 与 其 说 教 会 是 在 救 赎 罪 人, 不 如 说 教 皇 更 趋 向 世 俗 的 权 柄 3 改 革 后 的 教 会 观 1) 按 两 个 原 则 切 断 关 系. 宗 教 改 革 是 以 两 个 原 则 的 依 据, 与 罗 马 天 主 教 教 会 观 切 断 关 系 16 世 纪 宗 教 改 革 的 两 个 重 要 原 则, 乃 是 形 式 的 原 则 和 实 质 的 原 则 (1) 形 式 的 原 则. 认 定 圣 经 的 权 威, 是 宗 教 改 革 形 式 原 则 的 唯 一 源 泉 他 们 拿 着 这 个 原 则, 反 驳 罗 马 天 主 教, 以 及 错 误 的 神 秘 主 义 和 理 性 主 义 [ 注 ] 1 抗 罗 宗 反 对 罗 马 教 会 的 传 说 伪 经, 以 及 宗 教 人 员 独 有 的 解 经 权, 因 为 罗 马 教 会 将 圣 经 以 外 的 传 说 和 伪 经 列 于 圣 经, 而 抗 罗 宗 只 认 定 66 卷 为 正 经, 主 张 除 了 圣 经 以 外, 没 有 其 他 的 源 泉 ; 不 但 如 此, 抗 罗 宗 认 为 每 个 基 督 徒 都 有 权 力 解 释 圣 经 2 反 对 错 误 的 神 秘 主 义, 同 时, 以 同 样 的 原 则, 反 对 宗 教 改 革 的 神 秘 主 义 错 误 的 神 秘 主 义 特 征, 抛 弃 了 圣 经 客 观 的 权 威, 却 以 内 在 的 亮 光 作 为 信 赖 的 依 据 抗 罗 宗 主 张, 圣 经 客 观 的 启 示, 乃 是 信 仰 生 活 的 唯 一 准 则 (2) 实 质 的 原 则. 宗 教 改 革 的 实 质 原 则, 就 是 因 信 称 义, 而 罗 马 天 主 19

20 教 的 教 会 观, 乃 是 靠 行 为 称 义 的 半 伯 拉 纠 主 义 改 革 者 们 抛 弃 了 这 种 概 念, 力 倡 因 信 称 义 的 真 理 (3) 这 种 原 则 的 影 响. 这 种 原 则 明 确 地 给 教 会 观 带 来 影 响 1 抛 弃 了 没 有 圣 经 基 础 的 教 理 首 先, 显 出 罗 马 教 会 中 的 教 会 教 皇 祭 司 圣 礼 等 教 理, 缺 乏 圣 经 的 基 础, 而 是 由 传 说 或 由 人 来 制 定 的 宗 教 改 革 抛 弃 了 这 些 2 否 定 教 会 为 中 保 否 认 靠 行 为 称 义 的 效 能, 尤 其 是 藉 着 特 别 的 仪 式, 或 教 会 的 条 规 等 外 在 礼 仪 罗 马 教 会 逐 渐 取 代 了 基 督 与 信 徒 之 间 的 中 保 地 位 而 改 革 者 们 扫 除 了 神 与 个 人 灵 魂 之 间 教 会 的 介 入 2) 罗 马 对 教 会 观 的 反 抗.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教 会 观, 以 耶 稣 会 修 士 的 罗 勃 特 贝 拉 民 (Robert Bellarmin, ) 最 为 清 晰 和 有 力 按 贝 拉 民 认 为, 教 会 乃 是 由 合 法 的 司 牧, 特 别 在 教 皇 的 管 理 下, 透 过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同 一 语 言, 藉 着 参 与 同 一 圣 礼, 共 同 接 受 制 约 的 群 体 如 此, 教 会 以 外 的 人, 都 是 不 信 者 ; 没 有 参 与 圣 礼 的 人, 就 是 否 认 教 皇 的 人 ; 这 些 人 不 论 是 否 敬 虔 或 被 遗 弃, 或 被 拣 选, 都 与 救 恩 无 关 他 认 为 教 皇 在 有 关 信 仰 和 生 活 的 事 件 中, 都 不 会 有 错 误 这 是 没 有 将 有 形 教 会 与 无 形 教 会 作 出 区 别 的 结 果 另 一 方 面, 抗 罗 宗 对 教 会 的 概 念, 乃 是 藉 着 真 正 信 仰 的 制 约, 由 联 合 的 圣 徒 相 通 所 组 成 教 会 属 于 过 去 现 在 和 未 来 所 有 蒙 拣 选 之 人 地 上 的 真 教 会, 虽 然 是 无 形 的 属 灵 教 会, 但 只 要 是 传 讲 神 纯 正 的 话 语, 施 行 正 确 的 圣 礼, 按 着 圣 经 的 教 导 实 行 惩 戒, 就 显 为 有 形 的 教 会 所 有 的 信 徒 都 是 祭 司, 教 职 之 间 没 有 阶 级, 而 是 按 其 蒙 召 的 恩 赐, 传 讲 话 语 施 行 圣 礼 执 行 惩 戒 3) 两 派 的 教 会 观. 宗 教 改 革 者 虽 然 与 罗 马 的 教 会 观 断 绝 了 关 系, 但 却 因 着 某 些 特 殊 的 要 素, 改 革 者 之 间 未 能 达 成 意 见 的 一 致 (1) 路 德 宗. 路 德 否 认 教 会 的 无 误, 排 斥 教 职 人 员 藉 着 圣 礼 分 赐 救 恩 的 特 别 祭 司 职 观 念 他 将 教 会 看 成 基 督 徒 的 属 灵 相 通, 恢 复 了 所 有 信 徒 都 为 祭 司 的 圣 经 观 念, 他 虽 然 主 张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分 出 有 形 与 无 形 教 会 的 两 个 方 面, 但 指 出 这 不 是 两 个 教 会, 而 是 同 一 教 会 的 两 面 [ 注 ] 无 形 的 教 会 能 够 成 为 有 形 的 教 会, 不 是 因 为 教 皇 监 督 与 主 教 的 治 理, 而 是 藉 着 话 语 和 圣 礼, 以 及 执 行 单 纯 的 惩 戒 他 承 认 有 形 的 教 会, 总 会 混 合 敬 虔 的 成 员 与 虚 假 的 成 员 可 是, 因 他 对 罗 马 教 会 在 国 家 之 上 的 观 念 的 反 动, 而 趋 向 另 一 种 极 端, 形 成 教 会 除 了 在 话 语 的 传 讲 以 外, 其 它 一 切 都 要 屈 从 于 国 家 之 下 重 洗 派 怀 着 对 该 立 场 的 不 满, 主 张 信 徒 就 是 教 会, 他 们 在 很 多 实 例 中, 讥 笑 有 形 的 教 会 与 恩 典 的 媒 介 不 但 如 此, 他 们 要 求 教 会 与 国 家 完 全 分 离 (2) 改 革 宗. 加 尔 文 和 改 革 宗 的 神 学 者 们, 在 本 质 上 同 意 路 德 所 告 白 的 圣 徒 相 通 之 教 会 观 可 是, 他 们 不 像 路 德, 将 职 位 话 语 和 圣 礼 等 教 会 客 观 的 20

21 条 规 基 础, 作 为 追 求 教 会 合 一 性 和 圣 洁 性 的 途 径, 而 是 着 重 在 圣 徒 主 观 的 相 通 ; 他 们 虽 然 作 出 有 形 和 无 形 的 教 会 之 区 别, 但 所 用 的 却 是 不 同 的 方 式 不 但 如 此, 他 们 认 为 教 会 的 标 志, 除 了 切 实 地 施 行 话 语 和 圣 礼 以 外, 还 要 认 真 地 执 行 教 会 的 惩 戒 可 是, 加 尔 文 和 17 世 纪 改 革 宗 的 神 学 者 们, 已 养 成 了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教 会 服 从 国 家 的 观 念 但 是, 他 们 所 设 立 的 教 会, 比 路 德 宗 有 更 高 的 独 立 性 和 权 力 形 式 的 治 理 (3) 其 他 宗 派. 在 有 形 教 会 和 无 形 教 会 的 问 题 上, 路 德 宗 与 改 革 宗 之 间, 虽 然 有 过 相 当 努 力 的 联 系, 而 其 他 的 宗 派 却 无 此 努 力 [ 注 ] 苏 西 尼 派 和 17 世 纪 的 亚 米 念 派, 虽 然 也 谈 及 无 形 教 会, 但 在 现 实 生 活 中, 却 完 全 忘 记 惩 戒 前 者 只 将 基 督 教 接 纳 为 一 种 宗 教 的 思 考, 而 后 者 却 将 教 会 基 本 看 成 一 种 有 形 的 结 社, 将 惩 戒 的 权 力 移 让 给 国 家, 只 追 随 路 德 宗 教 会, 保 留 下 传 福 音 和 警 戒 教 友 的 权 力 另 一 方 面, 拉 巴 第 派 (Labadists) 和 敬 虔 派 显 出 忽 视 有 形 教 会 的 倾 向, 只 追 求 信 徒 的 聚 集, 对 于 在 良 莠 不 齐 的 聚 集 中, 寻 求 建 立 德 行 的 制 度, 教 会 毫 不 关 心 4)18 世 纪 及 其 后. (1) 理 性 主 义 的 影 响. 18 世 纪 中 叶, 理 性 主 义 也 给 教 会 带 来 了 影 响 理 性 主 义 对 信 仰 的 事 件 缺 乏 热 情, 对 教 会 也 漠 不 关 心, 只 将 教 会 看 成 普 通 人 的 结 社, 甚 至 意 图 重 新 创 立 基 督 既 有 的 教 会 [ 注 ] 美 以 美 会 (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卫 理 公 会 ) 虽 曾 对 理 性 主 义 兴 起 敬 虔 运 动, 但 对 教 会 的 发 展 没 有 作 出 任 何 贡 献 理 性 主 义 在 某 些 境 遇 里, 曾 给 既 有 的 教 会 严 厉 之 指 责, 也 曾 促 使 他 们 自 我 调 节 教 会 的 生 活 (2) 施 来 马 赫 的 见 解. 施 来 马 赫 认 为, 本 质 上 教 会 是 基 督 徒 的 集 团, 依 其 同 一 精 神 结 成 为 信 徒 [ 注 ] 他 认 为 教 会 不 需 要 有 形 无 形 之 别, 而 基 督 徒 的 友 谊, 就 是 教 会 的 本 质, 随 着 神 的 灵 更 加 浸 透 在 他 们 的 团 体 里, 他 们 的 派 别 之 间 会 逐 渐 缩 小, 其 重 要 性 也 将 会 失 去 (3) 立 敕 尔 的 见 解. 立 敕 尔 所 区 别 的, 不 是 有 形 和 无 形, 代 替 的 是 王 国 和 教 会 他 认 为 王 国 是 以 爱 的 动 机, 所 聚 集 的 神 之 百 姓, 而 教 会 是 为 了 礼 拜 所 聚 集 的 同 一 集 团 [ 注 ] 因 此, 教 会 的 名 称, 局 限 于 礼 拜 时 所 聚 集 的 外 在 组 织 体, 这 个 聚 集 只 不 过 能 增 进 信 徒 之 间 的 亲 密 交 际 这 确 实 远 离 了 新 约 教 导 的 观 念, 把 教 会 看 成 了 社 会 的 中 心, 不 将 教 会 看 成 由 神 所 设 立 的 这 是 由 人 制 度 的 近 代 自 由 主 义 的 教 会 观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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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第 2 章 教 会 的 属 性 第 1 节 教 会 的 多 样 定 义 教 会 有 多 方 面 的 概 念, 自 然 地 可 以 从 各 方 面 的 观 点 来 定 义 1 拣 选 的 观 点 按 某 种 定 义, 教 会 是 被 拣 选 的 集 团 (coetus electorum)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说, 无 形 的 大 公 教 会 或 普 世 教 会 为 过 去 现 在 与 将 来, 在 教 会 的 元 首 基 督 之 下, 所 召 集 合 而 为 一 的 选 民 总 数 所 构 成 这 教 会 就 是 主 的 配 偶 身 体 和 那 充 满 万 有 者 所 充 满 的 (25 章 1 条 ) 苏 格 兰 教 会 信 经 (1560 年 作 成 ) 说, 如 同 我 们 相 信 同 一 位 圣 父 圣 子 和 圣 灵 ; 我 们 相 信 从 开 始 就 继 续 属 于 一 个 快 客, 现 在 也 属 于 这 个 快 客, 直 等 这 个 世 界 的 末 了, 相 信 还 是 属 于 这 个 快 客, 那 就 是 由 神 所 拣 选 的 人 所 组 成 的 团 契 ; 又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配 偶, 那 个 快 客 (kerk) 是 共 同 的 和 普 遍 的 这 种 定 义 虽 言 及 到 教 会 成 员 的 广 泛 范 围, 但 却 没 有 着 重 在 现 实 经 验 的 实 际 上, 拣 选 虽 然 包 含 了 基 督 身 体 中 所 有 的 人, 但 却 没 有 主 力 在 现 在 的 现 实 关 系 里 教 会 虽 从 拣 选 的 观 点 中 被 定 义, 但 也 不 无 描 写 现 实 局 面 之 陈 述 霍 克 斯 马 写 道, 教 会 是 创 世 之 前 被 拣 选 的 人, 由 其 肢 体 所 构 成 的 有 机 之 总 全,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他 们 藉 着 神 的 儿 子, 藉 着 他 的 灵 和 话 语, 向 着 所 有 世 代 的 普 世 民 族 发 出 呼 召, 将 信 徒 和 他 们 的 子 孙, 聚 集 成 为 地 上 的 一 个 群 体 (Herman Hoeksema, Reformed Dogmatics, p.563) 2 有 效 的 恩 召 或 信 仰 的 观 点 为 了 避 免 陈 述 的 定 义 被 质 疑, 教 会 将 人 的 某 种 主 观 属 灵 特 性, 特 别 是 有 效 的 恩 召, 或 在 信 仰 的 观 点 中, 指 名 追 加 拣 选 的 特 性, 或 代 替 拣 选 这 逐 渐 形 成 教 会 定 义 的 惯 例 教 会 是 蒙 神 之 灵 呼 召 拣 选 的 人 (coetus electorum), 是 有 效 蒙 召 之 人 的 团 体 (coetus vocatorum), 比 较 更 为 普 通 定 义 为 信 实 的 人 或 信 徒 的 集 团 (coetus fidelium) 例 如 魏 西 吾 士 (witsius) 说, 教 会 是 藉 着 神 的 话 语, 在 全 人 类 中 透 过 基 督 里 的 恩 典 之 约, 蒙 神 呼 召 的 信 实 之 人, 或 相 信 之 人 的 集 团 这 个 定 义 中 的 一 二 项, 有 助 于 指 向 无 形 教 会 的 本 质, 但 对 有 形 教 会 却 毫 无 指 示 虽 然 如 此, 最 终 的 定 义, 信 仰 还 是 由 告 白 和 行 为 显 示 出 来 的 23

24 3 洗 礼 和 信 仰 告 白 的 观 点 从 洗 礼 和 告 白 的 观 点 中, 教 会 的 定 义 是 由 接 受 洗 礼, 真 正 表 明 信 仰 的 人 组 成 的 团 契, 或 公 言 拥 有 真 正 的 宗 教 之 人, 以 及 他 们 的 子 女 组 成 的 集 团 这 种 定 义 暗 示 欠 缺 教 会 的 真 正 本 质, 很 容 易 看 出 只 适 用 于 有 形 的 一 面 加 尔 文 对 有 形 的 教 会 定 义 是, 这 群 人 崇 拜 神 和 耶 稣 基 督, 由 洗 礼 被 纳 入 他 的 道 中, 领 受 圣 餐 承 认 在 真 道 和 爱 心 上 的 一 致, 共 同 持 守 主 的 道, 保 存 基 督 为 传 道 所 设 立 的 牧 职 (Institutes Ⅳ,1:7)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说, 有 形 的 教 会 在 福 音 时 代, 也 是 大 公 的 普 世 的, 为 凡 承 认 真 实 宗 教 者, 以 及 彼 等 之 子 女 所 构 成 ( 25 章 2 条 ) 4 行 政 体 制 的 观 点 根 据 自 派 行 政 体 制 的 观 点, 以 偏 颇 的 陈 述 作 为 教 会 的 定 义, 例 如, 罗 马 教 会 对 教 会 的 定 义, 是 以 教 皇 为 教 会 的 元 首 ; 而 浸 信 会 却 以 个 体 的 教 会, 作 为 教 会 定 义 的 本 位 ; 即 按 罗 马 教 会 的 定 义 ( 将 在 教 会 的 本 质 中 来 讨 论 陈 述 ), 教 会 是 在 有 形 的 教 皇 元 首 之 下, 藉 着 合 法 的 教 牧 者, 统 治 的 信 徒 集 团 浸 信 会 的 神 学 者 斯 特 朗 认 为, 普 遍 的 教 会 与 个 体 的 教 会, 都 定 义 为 由 重 生 的 人 员 所 组 成, 然 后 说 圣 经 在 区 别 无 形 普 遍 的 教 会 和 个 体 的 教 会 时, 在 个 体 的 教 会 中, 普 遍 的 教 会 采 取 了 地 方 现 世 的 形 体, 认 为 这 是 具 体 展 示 教 会 全 体 的 观 念 教 会 的 名 词, 在 这 两 种 含 义 以 外, 新 约 中 没 有 其 他 的 正 确 含 义 新 约 盛 行 用 语 艾 克 利 西 亚 的 名 词, 含 有 这 两 种 意 义 中 的 第 二 种 含 义, 只 有 地 方 教 会 在 现 世 中 存 在, 我 们 今 后 只 要 讨 论 这 个 他 承 认 圣 经 某 些 经 节 中 的 艾 克 利 西 亚, 作 为 从 属 的 或 集 合 的 名 词 来 使 用 ; 有 时, 又 可 指 某 些 时 期 某 些 地 域 独 立 存 在 的 教 会 之 群 体 可 是, 教 会 与 某 些 外 形 的 组 织 体, 没 有 结 合 的 证 据, 即 他 断 言 艾 克 利 西 亚 名 词 的 用 法, 在 已 经 陈 述 的 普 遍 的 教 会 和 地 方 的 教 会 含 义 以 外, 不 能 追 加 某 种 新 的 含 义 他 的 教 会 定 义, 是 主 力 在 拥 护 自 己 宗 派 独 立 教 会 的 会 众 治 理 体 系 可 是, 如 果 圆 满 地 考 察 圣 经, 就 绝 不 会 作 出 这 种 断 言 圣 经 不 会 承 认 罗 马 教 会 的 教 会 定 义 (Strong,Syst.Theol., Ⅲ, ) 第 2 节 教 会 的 本 质 1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概 念 1) 外 在 组 织 的 本 质. 正 如 上 文 第 一 章 第 2 节 的 开 头 所 述, 初 代 的 教 24

25 父 将 教 会 说 成 圣 徒 的 相 通 (communio sanctorun), 这 已 正 确 地 表 现 了 教 会 的 本 质 可 是, 特 别 在 第 2 世 纪 末 叶, 因 异 端 兴 起 的 结 果, 对 什 么 是 真 教 会 的 问 题, 使 人 强 力 地 倾 向 关 注 教 会 外 在 的 组 织 教 父 认 为 普 遍 的 教 会, 包 含 了 所 有 的 地 方 教 会, 都 是 基 督 的 肢 体, 结 成 神 外 在 的 有 形 的 统 一 体, 藉 着 监 督 的 团 体 形 成 合 一 的 纽 带 从 居 普 良 的 时 代 到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教 会 的 本 质 都 在 追 求 外 在 有 形 的 组 织, 教 会 随 着 岁 月 的 推 移, 逐 渐 走 向 权 力 的 顶 端 藉 着 教 职 体 系 的 阶 级, 至 终 追 加 了 教 皇 的 制 度 罗 马 天 主 教 今 天 将 教 会 定 义 为, 领 受 洗 礼, 接 纳 同 一 教 理 信 仰 的 公 言, 参 与 同 一 的 圣 礼, 在 一 位 有 形 元 首 的 教 皇 下, 接 受 合 法 的 牧 者 治 理, 成 为 信 徒 的 集 团 2) 教 会 的 两 个 层 次. 罗 马 教 会 分 教 训 的 教 会 和 信 仰 的 教 会, 或 治 理 教 训 建 立 德 行 的 人, 所 构 成 的 教 会 和 领 受 教 训 治 理 和 圣 礼 的 教 会 两 个 层 次 在 严 谨 的 意 义 上, 组 成 教 会 的 不 是 领 受 教 训 的 教 会 (ecclesia audiens) 而 是 实 施 教 训 的 教 会 (ecclesia docens) 实 施 教 训 的 教 会, 是 直 接 分 享 教 会 荣 耀 的 属 性, 而 领 受 教 训 的 教 会, 只 是 间 接 地 修 饰 那 些 已 经 得 到 的 荣 耀 天 主 教 徒 虽 然 承 认 教 会 无 形 的 一 面, 但 却 想 将 教 会 的 名 称, 在 有 形 的 信 徒 团 体 里 保 存 3) 教 会 的 灵 魂. 他 们 虽 然 常 提 到 教 会 的 灵 魂, 但 对 其 有 关 名 称 的 内 涵 似 乎 却 无 定 义 戴 文 (Devine) 将 教 会 的 灵 魂 定 义 为, 蒙 召 相 信 基 督, 藉 着 超 自 然 的 恩 典 与 基 督 联 合 者 的 会 合 (The Creed Explained, p.259) 可 是, 按 威 尔 默 斯 (Wilmers) 解 释 教 会 的 灵 魂, 是 组 成 基 督 的 教 会, 是 由 其 会 员 达 到 最 终 的 目 的, 这 是 靠 着 所 有 属 灵 的 超 自 然 恩 典 (Hand book of Christian Religion, p.103) 可 是,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争 论 家 们, 在 此 观 点 中 不 论 承 认 什 么, 在 逻 辑 上, 不 承 认 无 形 教 会 在 有 形 教 会 之 前 梅 贺 勒 (Moehler) 说, 天 主 教 徒 认 为, 先 有 了 有 形 的 教 会, 然 后 再 有 无 形 的 教 会, 教 导 前 者 产 生 了 后 者 可 是, 梅 贺 勒 另 一 方 面 又 说, 我 们 承 认 内 在 的 教 会 比 外 在 的 教 会 在 先, 因 为 在 属 前 者 之 前, 后 者 不 是 天 生 的 成 员 (Moehler, Symbolism or Doctrinal Differences, Ch, Ⅴ) 2 希 腊 正 教 会 的 概 念 1) 唯 一 的 真 教 会. 希 腊 正 教 会 的 教 会 概 念, 虽 然 与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教 会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但 却 在 某 些 重 要 的 观 点 上 有 所 不 同 东 正 教 会 不 承 认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是 真 正 的 教 会, 而 将 这 个 荣 誉 归 属 于 自 己 ; 认 为 唯 一 的 真 教 会, 就 是 希 腊 正 教 会 2) 着 重 外 在 的 组 织. 此 教 会 比 罗 马 天 主 教, 更 加 坦 率 地 认 定 教 会 有 有 形 和 无 形 相 异 的 两 方 面, 但 却 更 着 重 在 外 在 的 组 织 上 这 是 没 有 在 圣 徒 的 集 团 中, 发 现 教 会 的 本 质, 而 是 认 为 保 存 在 监 督 的 教 牧 团 中 ; 虽 然 承 认 教 会 的 无 误, 但 这 个 无 误 是 在 监 督 里, 也 就 是 会 议 和 大 会 中 希 腊 教 会 有 几 名 教 长, 25

26 都 是 独 立 的, 统 率 着 各 自 的 属 下 ; 他 们 没 有 像 罗 马 教 皇 那 样 职 位, 有 时 只 是 为 了 统 一 教 规 而 开 会, 藉 此 来 疏 通 他 们 之 间 的 意 见 这 个 教 会 虽 然 也 尊 重 圣 经 与 遗 传, 但 最 终 权 威 的 源 泉 在 于 藉 着 圣 灵 引 导 的 会 议, 在 共 同 的 心 愿 (mind) 中 发 现 康 士 坦 丁 时 代 以 后, 东 正 教 会 总 是 密 切 地 依 赖 国 家, 这 种 关 系 在 非 基 督 教 的 政 府 之 下, 也 是 如 此 (G.S.M. Walker,Greek Orthodox,in Baker s Dictionary of Theology) 卡 文 说, 无 形 的 教 会, 是 拥 有 属 神 恩 赐 和 能 力 的 人, 他 们 从 事 将 人 类 形 成 神 的 国 有 形 的 教 会, 宣 告 他 们 共 同 的 信 仰, 实 行 共 同 的 礼 仪, 是 由 使 用 有 形 恩 典 媒 介 的 人 所 组 成 同 时, 排 斥 以 形 成 了 安 定 的 组 织 休, 由 自 称 的 基 督 徒, 按 各 样 的 团 体, 以 未 完 成 的 来 体 现 无 形 的 理 想 的 教 会 观 念 ; 认 为 教 会 是 现 实 的 可 以 触 摸 的, 是 可 以 看 见 的 实 体, 不 是 不 可 认 识 的 理 想 (Grvin, Greek Orthodox Theology,pp ) 3 抗 罗 宗 教 会 的 概 念. 1) 圣 徒 相 通 的 本 质. 宗 教 改 革 虽 然 是 对 罗 马 教 会 一 般 形 式 主 义 的 反 对, 但 在 其 形 式 的 教 会 观 上, 却 作 出 特 殊 的 对 抗 这 是 对 教 会 的 本 质, 不 在 教 会 的 外 在 组 织, 唯 独 再 次 确 认 圣 徒 的 相 通 (communio sanctorun), 就 是 前 面 路 德 加 尔 文 所 发 现 的 真 理, 教 会 只 是 单 纯 的 圣 徒 团 契, 就 是 相 信 基 督, 在 他 里 面 成 圣, 以 他 为 元 首, 联 合 而 成 的 团 契 这 也 是 改 革 宗 信 条 所 采 取 的 立 场, 比 利 时 信 条 说, 我 们 相 信 并 承 认 一 大 公 教 会 是 圣 洁 的 会 众, 真 正 的 基 督 信 徒, 此 圣 教 会, 乃 普 遍 于 全 世 界 (27 条 ) 第 2 瑞 士 信 条 (The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也 将 前 述 的 真 理 作 出 相 同 的 表 述, 教 会 是 从 世 界 中 被 呼 召 出 来, 由 这 些 相 信 的 人 所 组 成 的 集 团, 所 有 圣 徒 是 相 通 的 (17 章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从 拣 选 的 观 点, 论 教 会 的 定 义, 说, 无 形 的 大 公 教 会 或 普 世 教 会, 为 过 去 现 在 与 将 来, 在 教 会 的 元 首 基 督 之 下, 由 召 集 的 合 而 为 一 的 选 民 总 数 所 构 成 这 教 会 就 是 主 的 配 偶 身 体 和 那 充 满 万 有 者 所 充 满 的 ( 25 章 1 条 ) 认 为 普 世 的 教 会, 都 在 神 的 旨 意 中 存 在, 随 着 时 间 的 进 程 得 以 实 现 ; 教 会 在 时 间 的 进 程 中, 使 那 些 被 拣 选 得 永 生 的 人, 全 部 成 为 存 在 的 团 体 2) 包 含 了 有 形 的 教 会. 可 是, 地 上 现 实 存 在 的 教 会, 也 要 看 成 圣 徒 的 集 团 不 但 是 无 形 教 会, 有 形 教 会 在 本 质 上, 也 要 看 成 圣 徒 的 集 团 和 相 通 两 者 在 本 质 上, 虽 然 都 是 圣 徒 的 相 通, 但 无 形 教 会 只 包 含 了 圣 徒, 是 由 神 所 看 到 的 教 会 ; 而 有 形 教 会 是 由 相 信 耶 稣 基 督 的 人, 包 括 他 们 的 子 女 所 组 成 的 信 徒 集 团, 是 由 人 所 看 到 的 教 会 教 会 虽 会 包 含 某 些 未 重 生 的 人, 如 同 麦 子 和 糠 秕 掺 杂 在 一 起, 但 却 不 会 公 然 容 纳 不 信 者 和 恶 人 保 罗 对 有 形 的 哥 林 多 教 会 写 信 时, 毫 不 犹 豫 地 称 他 们 为 圣 徒, 强 调 要 把 恶 人 和 不 顺 从 的 人, 从 他 们 中 间 赶 出 去 ( 林 前 5 章 ; 帖 后 3:6 14; 多 3:10) 这 教 会 是 以 基 督 26

27 为 元 首 形 成 属 灵 的 统 一 体 这 是 藉 着 一 位 圣 灵, 即 藉 着 基 督 的 灵 得 到 生 命, 同 有 一 个 信 仰, 同 有 一 个 盼 望, 共 同 服 事 一 位 君 王, 这 是 真 理 的 坚 城, 这 是 向 信 徒 传 达 神 的 属 灵 福 气 这 作 为 基 督 属 灵 的 身 体, 反 映 出 神 救 恩 的 荣 耀 3) 承 认 有 形 的 组 织. 抗 罗 宗 教 会 承 认 有 形 的 教 会, 同 时 也 承 认 这 个 组 织 可 是, 组 织 绝 不 是 教 会 的 本 质, 只 强 调 这 是 附 属 的 产 物 (accident) A A 贺 智 说, 组 织 是 单 纯 的 附 属 事 物, 也 是 必 须 的 附 属 事 物 这 对 我 们 非 常 重 要, 按 照 我 们 的 思 考 方 式, 这 是 命 令 和 本 分 我 们 藉 着 组 织 的 媒 介 来 团 结 和 成 长, 成 就 宣 教 的 事 工, 使 福 音 传 到 地 极 的 使 命, 得 以 有 效 的 推 动 可 是, 基 督 绝 没 有 教 导 我 们 要 成 为 长 老 会 信 徒, 使 教 会 在 本 质 上 需 要 组 织 (A.A.Hodge, Popular Lectures on Theological Themes, pp ) 基 督 的 教 会 在 通 常 的 状 态 中, 有 其 自 身 的 组 织 ; 在 相 异 的 状 态 中, 有 其 相 异 形 式 的 倾 向, 这 虽 是 不 争 的 事 实, 但 组 织 的 本 身, 却 不 是 教 会 的 本 质 承 认 在 有 形 组 织 的 教 会 以 外, 也 有 得 到 救 恩 的 灵 魂, 同 时, 也 很 难 将 组 织 看 成 教 会 本 质 中 的 因 素 可 是, 如 果 将 某 种 特 殊 形 式 的 组 织, 认 为 是 教 会 存 在 的 根 本, 这 种 观 念 是 无 法 容 忍 的 第 3 节 圣 灵 运 行 的 团 体 救 恩 论 是 论 述 圣 灵 在 个 人 宗 教 生 活 中 的 事 工, 而 教 会 论 是 描 写 圣 灵 在 教 会 团 体 中 宗 教 生 活 的 活 动 使 徒 保 罗 指 着 教 会 说, 各 ( 或 译 : 全 ) 房 靠 他 联 络 得 合 式, 渐 渐 成 为 主 的 圣 殿, 接 着 又 说, 你 们 也 靠 他 同 被 建 造, 成 为 神 藉 著 圣 灵 居 住 的 所 在 ( 弗 2:21 22) 这 里 的 话, 将 教 会 比 如 成 神 的 圣 殿, 同 时, 言 及 教 会 里 重 要 的 的 要 素 是 有 圣 灵 的 工 作 福 音 书 中, 基 督 提 到 离 开 门 徒 以 后, 会 差 遣 圣 灵 保 惠 师 永 远 与 他 们 同 在, 在 患 难 中 保 护 帮 助 安 慰 他 们 ( 约 14:16); 真 理 的 圣 灵, 要 引 导 他 们 进 入 一 切 真 理, 应 许 要 把 将 来 的 事 告 诉 他 们 ( 约 14:17,15:26,16: 13) 这 应 许 在 五 旬 节 圣 灵 降 临 时 得 以 应 验, 作 为 保 惠 师 和 真 理 的 灵 在 教 会 中 永 久 地 工 作 按 使 徒 行 传 的 报 导, 复 活 的 基 督 向 教 会 差 遣 圣 灵 ( 徒 1:4 5 8,2: 1 以 下 ) 的 结 果, 使 徒 们 大 有 变 化, 放 胆 传 讲 福 音 (2:14,3:11-15), 得 到 很 大 的 果 效 (2:37-47), 教 会 满 有 能 力, 大 得 复 兴 (4:32-35); 同 时, 使 徒 们 对 福 音 的 真 理, 得 到 属 灵 的 启 示, 透 过 他 们 的 信 息, 使 人 归 向 基 督 (2:22-36) 1 圣 灵 的 能 力 27

28 圣 灵 作 为 保 惠 师, 在 教 会 的 里 外 大 大 作 工 1) 在 教 会 里 面. 圣 灵 大 能 的 工 作, 包 括 扶 持 受 逼 迫 的 教 会 ( 徒 4:8 以 下 ), 放 胆 讲 论 神 的 道 (4:31), 凡 物 公 用, 都 蒙 大 恩 (4:31-35), 维 护 教 会 的 纯 洁 (5:3-9), 选 立 教 会 的 同 工 (6:3,20:28), 回 应 使 徒 们 的 祷 告 和 对 新 信 徒 的 按 手 (8:14 以 下,19:5 以 下 ), 以 及 指 引 教 会 的 方 向 (10: ) 等 2) 在 教 会 外 面. 圣 灵 的 大 能 在 教 会 的 外 面, 向 着 不 信 者 的 宣 教 事 工 在 大 大 进 行 (11:19 以 下 ); 不 久, 在 安 提 阿 建 立 了 有 力 的 教 会, 圣 灵 藉 此 实 现 了 向 着 希 腊 和 罗 马 等 世 界, 传 播 福 音 的 计 划 (13:1 以 下 ) 宣 教 士 所 到 之 处, 圣 灵 藉 着 他 们 大 大 动 工 ( 徒 13:52), 指 引 他 们 的 方 向 (16:6 以 下 ), 藉 着 他 们 启 示 自 己 (19:1 以 下 ), 并 为 初 期 的 教 会 选 拔 监 督 (20:28) 保 罗 的 书 信 也 如 上 述, 报 导 圣 灵 在 教 会 中 的 事 工, 圣 灵 加 添 基 督 身 体 教 会 的 能 力, 使 其 礼 拜 ( 腓 3:3; 林 前 14:15) 交 通 ( 弗 4:3; 腓 2:1) 恩 赐 ( 林 前 12:4-11) 成 为 一 个 身 体 ( 林 前 12:13), 这 些 都 是 从 一 位 圣 灵 而 来 而 且, 传 讲 的 话 语 乃 是 用 圣 灵 和 大 能 的 明 证 ( 林 前 2:4; 帖 前 1:5), 说 明 领 受 真 道 的 人, 在 大 难 之 中, 蒙 了 圣 灵 所 赐 的 喜 乐 ( 帖 前 1: 6) 3) 在 历 代 的 教 会 中. 圣 灵 大 能 的 事 工, 在 使 徒 时 代 的 教 会 内 外 运 行, 同 样 也 在 历 世 的 教 会 中 运 行 多 纳 乐 (Dorner) 的 教 会 观, 非 常 明 确 地 确 认 了 这 种 事 实 在 他 的 教 会 教 理 中, 包 含 了 三 点 :1 圣 灵 的 新 生, 即 藉 着 重 生 建 立 教 会 ;2 圣 灵 成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使 教 会 得 以 成 长 和 坚 忍 ;3 可 谓 教 会 的 完 成, 即 教 会 是 由 圣 灵 的 动 工 开 始, 成 长 并 继 续, 直 到 完 成 (A.H.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p.893) 圣 灵 的 工 作 带 来 了 神 迹 和 奇 事, 虽 然 一 般 认 为, 这 是 启 示 期 的 使 徒 时 代, 是 教 会 中 的 特 殊 恩 赐, 在 后 代 的 教 会 中 却 已 中 止 可 是, 圣 灵 的 其 他 恩 赐, 继 续 地 在 教 会 中 进 行 4) 圣 礼 能 代 替 圣 灵 吗? 在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的 标 准 文 书 中, 似 乎 将 重 生 与 成 圣 的 动 力 因, 从 圣 灵 的 工 作 中 发 现 使 我 们 成 圣 的 工 夫, 应 归 于 圣 神, 我 们 能 够 成 圣, 大 体 上 是 因 为 圣 神 平 常 的 圣 宠, 我 们 的 成 圣 是 要 依 赖 圣 神, 若 没 有 他 的 帮 助, 就 无 法 修 炼 本 性 的 德 行, 也 不 会 有 圣 洁 的 品 行 和 意 念, 如 经 上 所 记, 除 非 受 圣 神 感 动, 也 没 有 一 个 能 说 耶 稣 是 主 的 ( 林 前 12:3) 圣 神 总 是 与 我 们 的 灵 魂 结 合, 成 为 超 性 生 命 的 根 源, 这 种 恩 典 就 是 成 圣 的 恩 宠 天 主 教 教 理 ( 大 问 答 ) 第 1 篇 第 16 节 圣 神 可 是, 在 另 一 篇 中, 天 主 教 与 前 述 矛 盾 地 采 取 了 偏 重 圣 礼 主 义 的 立 场, 不 认 为 圣 礼 是 圣 灵 恩 赐 的 媒 介, 而 是 说 圣 灵 的 恩 赐 包 含 在 圣 礼 中, 主 张 这 种 恩 典 是 藉 着 外 形 的 作 用 传 达 的 ; 即 圣 礼 的 确 属 于 内 在 的, 有 着 客 观 的 力 量, 认 为 领 受 的 人, 能 够 有 力 地 传 达 救 恩 的 力 量 这 岂 不 在 说, 教 会 中 的 圣 礼, 代 替 了 圣 灵 的 大 能 工 作 吗? 28

29 2 光 照 的 工 作 福 音 书 中 应 许, 使 徒 行 传 中 报 导 了 圣 灵 成 就 的 教 会 事 工, 这 是 对 真 理 理 解 的 另 一 部 分 之 写 照 有 关 圣 灵 的 光 照, 教 会 中 有 两 种 极 端 相 反 的 见 解, 一 方 面 是 罗 马 教 会, 主 张 教 会 能 够 达 到 无 误 的 观 点, 同 教 会 主 张 圣 经 的 无 误 与 教 会 的 无 误, 结 论 是 藉 着 教 会 解 释 的 圣 经 是 无 误 的 ; 另 一 方 面, 某 些 重 洗 派 和 抗 罗 宗 人 士, 强 调 个 人 主 义, 认 为 对 神 的 话 语, 有 个 人 的 解 释 权 ; 实 际 上, 达 到 排 斥 圣 灵 在 教 会 中 的 光 照 今 天 包 括 一 些 基 要 派, 以 及 许 多 抗 罗 宗 人 士, 竟 然 采 取 了 重 洗 派 的 立 场 这 两 种 见 解, 都 因 极 端 的 观 点 而 偏 离 真 理 ; 但 是, 真 理 是 不 偏 不 倚 的 1) 个 人 的 解 释 权. 举 起 对 抗 罗 马 教 会 无 误 教 理 的 反 旗, 是 16 世 纪 宗 教 改 革 者 们 永 垂 不 朽 的 功 绩, 他 们 只 高 举 圣 经 的 无 误, 结 果 形 成 了 个 人 对 圣 经 的 解 释 权, 他 们 挑 战 罗 马 教 职 的 专 横, 教 导 信 徒 有 普 遍 的 祭 司 职, 每 个 信 徒 都 能 解 释 神 的 话 语, 并 有 权 将 这 些 教 导 别 人, 信 徒 个 人 不 需 受 教 会 解 释 的 束 缚 改 革 者 们 将 这 种 权 力, 谨 慎 而 强 力 地 推 行 信 徒 皆 祭 司, 乃 是 圣 经 的 正 当 基 础 摩 西 曾 说, 惟 愿 耶 和 华 的 百 姓 都 受 感 说 话, 愿 耶 和 华 把 他 的 灵 降 在 他 们 身 上 ( 民 11:29) 约 珥 预 言, 末 后 的 日 子, 神 的 灵 要 浇 灌 凡 有 血 气 的 ( 珥 2:28 29), 五 旬 节 中, 不 但 使 徒 们, 包 括 所 有 的 门 徒, 都 领 受 了 所 应 许 的 圣 灵 ( 徒 2:1-11,16-21) [ 注 ] 对 私 意 解 经 被 定 罪 的 经 文, 就 是 彼 得 后 书 1 章 20 节 中, 经 上 所 有 的 预 言 没 有 可 随 私 意 解 说 的 可 是, 这 句 话 的 内 涵, 可 从 下 一 节 的 21 节, 是 对 预 言 的 起 源, 从 来 没 有 出 于 人 意 的, 而 是 人 被 圣 灵 感 动, 说 出 神 的 话 来 即 圣 经 的 话 语 由 圣 灵 而 来, 解 释 圣 经 的 话 语 也 不 能 由 人 的 私 意, 或 人 生 的 能 力 来 解 释, 而 是 要 领 受 圣 灵 的 教 导 圣 灵 作 为 圣 经 的 作 者, 所 以, 他 也 是 最 高 的 解 释 者 (Gerhard) 2) 光 照 教 会 的 事 实. 对 圣 经 解 释 权 的 观 点, 信 徒 个 人 是 否 能 对 历 史 的 基 督 教 会 之 圣 经 解 释, 可 以 轻 率 地 忽 视 呢?16 世 纪 宗 教 改 革 的 某 些 极 端 论 者 就 是 那 样, 而 今 天 许 多 追 随 他 们 的 人 也 是 如 此, 但 这 是 重 大 的 错 误 (1) 对 光 照 的 产 物 信 经. 神 的 灵 在 历 代 的 教 会 中 光 照, 引 领 他 的 教 会 在 真 理 中 行 进, 教 会 中 伟 大 的 信 经 是 由 其 光 照 而 产 生 的, 指 摘 历 史 性 的 信 经, 就 是 对 抗 圣 灵 的 罪, 对 没 有 信 经, 只 有 基 督 (No creed but Christ) 的 口 号, 那 是 对 基 督 赐 予 教 会 圣 灵 的 藐 视 耶 稣 说, 只 等 真 理 的 圣 灵 来 了, 他 要 引 导 你 们 明 白 ( 原 文 是 进 入 ) 一 切 的 真 理 ( 约 16:13), 这 与 其 说 是 对 众 人 的 应 许, 不 如 说 是 对 教 会 核 心 人 物 的 十 二 位 使 徒 之 应 许 五 旬 节 圣 灵 的 降 临, 不 只 是 为 了 当 时 在 场 的 门 徒, 而 更 是 为 了 新 约 的 教 会 ; 旧 约 的 教 会, 神 把 圣 言 交 托 他 们 ( 罗 3:2), 29

30 而 新 约 的 教 会, 是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 提 前 3:15) 使 徒 们 特 别 领 受 了 真 理 之 灵 的 恩 典 启 示, 得 到 默 示 ( 灵 感 ) 能 够 正 确 地 记 录, 并 得 到 光 照 能 够 无 误 地 理 解 启 示 圣 经 作 者 以 外 的 教 会 领 袖 以 及 信 徒, 得 到 的 只 是 光 照 的 恩 典 在 圣 灵 光 照 下 的 真 理 理 解, 虽 难 说 不 会 有 误, 但 在 大 体 上 可 看 得 正 确 (2) 在 正 统 路 线 上 的 持 续 进 行. 结 果, 福 音 真 理 的 正 统 路 线, 在 教 会 历 史 中 的 过 去 现 在 和 未 来, 持 续 不 断 地 在 进 行 ; 虽 然 异 端 邪 说 有 时 会 侵 入 教 会, 但 真 理 的 灵 会 继 续 照 明, 不 会 离 开 教 会 ; 有 时 教 会 中 由 少 数 教 职 人 员, 成 为 余 数 来 保 守 真 理 的 正 统 性, 继 承 了 真 教 会 的 持 续 教 义 历 史 的 趋 势, 提 供 了 这 种 例 证 的 事 实 领 受 圣 灵 感 动 的 使 徒 保 罗, 藉 着 神 主 权 的 恩 典, 毫 不 犹 豫 地 传 讲 救 恩 5 世 纪 时, 这 种 救 恩 观 在 教 会 视 野 中, 将 要 消 失 的 时 候, 真 理 的 圣 灵 照 亮 了 奥 古 斯 丁, 使 此 救 恩 的 真 理, 再 次 得 以 复 兴 ; 中 世 纪 的 黑 暗 时 期, 这 种 救 恩 观 被 阴 霾 笼 罩, 真 理 的 圣 灵 兴 起 了 路 德 加 尔 文 诺 克 斯 (John Knox) 等 宗 教 改 革 者, 再 次 庄 重 地 宣 布 唯 有 靠 着 恩 典 得 救 近 代 因 为 自 由 主 义 的 泛 滥, 致 使 使 徒 的 得 救 观, 有 所 弱 化 的 趋 势, 但 在 欧 美 教 界, 有 贺 智 华 腓 德 凯 坡 巴 文 克 等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的 出 现, 藉 着 圣 灵 的 光 照, 教 导 圣 经 所 启 示 的 救 恩 之 路 今 后, 圣 灵 也 会 永 久 地 在 真 教 会 里, 继 续 照 亮 正 确 的 救 恩 教 导 有 形 的 基 督 教 会, 不 是 没 有 错 误, 过 去 曾 有 过, 今 天, 也 有 些 徘 徊 在 迷 途 中 ; 可 是, 教 会 反 而 藉 着 圣 灵 的 光 照, 保 守 正 统 的 真 理, 教 会 将 会 持 续 地 在 过 去 现 在 和 未 来, 在 圣 灵 的 光 照 下, 成 为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第 4 节 教 会 多 方 面 的 区 别 在 讨 论 教 会 的 特 性 时, 需 要 作 出 多 方 面 的 区 别 1 争 战 的 教 会 和 胜 利 的 教 会 在 地 上 战 斗 的 教 会, 称 为 争 战 的 教 会 争 战 的 教 会 (ecclesia militans) 之 名 称, 指 出 教 会 会 面 临 的 争 战 这 个 争 战 的 深 层 原 因, 是 那 卧 在 黑 暗 中 的 恶 者 ; 教 会 作 为 世 上 神 国 之 代 表, 对 抗 那 些 向 神 含 有 敌 意 的 势 力 因 此, 教 会 在 现 世 中 是 争 战 的 教 会, 蒙 召 参 与 属 灵 的 争 战, 在 现 实 中 从 事 战 斗 的 任 务 教 会 不 会 因 着 内 讧 而 瓦 解, 而 是 持 续 地 与 各 种 罪 恶 势 力 和 幽 暗 世 界 对 抗 教 会 不 只 专 心 于 祷 告 和 默 想, 或 只 满 足 于 属 灵 恩 典 的 安 乐, 而 是 要 在 攻 守 的 争 战 中, 履 行 主 所 赋 予 的 使 命 欢 呼 得 救 的 天 上 教 会, 是 胜 利 的 教 会,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地 上 的 教 会 也 是 得 胜 的 教 会 我 们 成 为 教 会 的 一 员, 什 么 事 都 无 法 使 我 们 与 基 督 的 爱 隔 绝 30

31 然 而, 靠 著 爱 我 们 的 主, 在 这 一 切 的 事 上 已 经 得 胜 有 余 了 ( 罗 8:35-37) 可 是, 天 上 的 教 会 在 特 别 的 意 义 上 是 胜 利 的, 因 为 教 会 在 现 世 的 争 战 和 患 难 中, 胜 过 死 亡 的 权 势, 并 有 神 荣 耀 的 同 在 作 为 教 会 成 员 的 圣 徒, 有 基 督 的 同 在, 在 圣 殿 里 存 着 欢 喜 的 心 事 奉 神 罗 马 天 主 教 信 徒, 不 但 认 为 有 争 战 的 教 会 和 胜 利 的 教 会, 还 提 出 受 难 的 教 会 ; 认 为 这 个 教 会 不 在 地 上, 而 是 一 些 还 没 有 进 入 天 堂, 尚 在 炼 狱 中 接 受 余 罪 净 化 的 信 徒 2 无 形 的 教 会 和 有 形 的 教 会 1) 同 一 教 会 的 两 面.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5 章 ) 虽 然 将 无 形 教 会 和 有 形 教 会 作 出 区 别 来 陈 述, 但 却 认 为 两 者 的 组 成, 没 有 很 大 的 差 别 前 者 是 由 蒙 拣 选 的 总 数 所 构 成, 而 后 者 是 由 承 认 真 实 宗 教 者, 以 及 彼 等 之 子 女 所 构 成, 这 两 者 没 有 大 的 差 异, 因 此, 无 形 教 会 和 有 形 教 会 之 区 别, 意 味 着 神 的 教 会 一 面 是 无 形 的, 而 另 一 面 是 有 形 的 无 形 教 会 与 有 形 教 会 之 区 别, 最 初 是 由 路 德 提 出 的, 被 其 他 改 革 者 们 认 定, 并 适 用 于 教 会 这 种 区 别 曾 有 过 不 当 的 理 解, 反 对 者 指 责 改 革 者 们, 有 时 在 教 导 两 个 分 离 的 教 会 这 或 许 是 因 为 路 德 曾 说 过, 在 有 形 的 艾 克 利 西 亚 中, 有 无 形 的 艾 克 利 西 亚 ; 因 此, 招 致 指 摘 可 是, 路 德 和 加 尔 文 反 而 强 调 他 们 在 提 到 有 形 教 会 和 无 形 教 会 时, 不 是 在 说 两 个 不 同 的 教 会, 而 是 在 说 耶 稣 基 督 教 会 的 两 面 2) 这 种 区 别 适 用 于 地 上 教 会. 无 形 的 (invisible) 含 义, 要 用 多 方 面 的 表 现 来 解 释, 或 是 胜 利 的 教 会, 或 是 世 界 末 了 完 成 的 教 会, 或 是 人 无 法 看 到 的 世 界 万 国 的 教 会, 或 适 用 于 逼 迫 中 无 法 讲 道 和 执 行 圣 礼 的 隐 蔽 教 会 可 是, 胜 利 的 教 会, 对 于 在 地 上 的 人 是 无 形 的 加 尔 文 在 他 的 基 督 教 要 义 中, 毫 无 疑 问 地 将 胜 利 的 教 会 包 含 在 无 形 教 会 的 思 考 里 可 是, 这 种 无 形 教 会 和 有 形 教 会 的 区 别, 改 革 宗 神 学 的 一 般 见 解, 其 基 本 意 图 适 用 于 争 战 的 教 会 这 是 强 调 地 上 存 在 的 教 会, 是 有 形 的 同 时, 也 是 无 形 的 A A 贺 智 关 于 教 会, 说, 根 本 的 性 质, 是 由 生 活 在 肉 身 中 的 男 女 所 组 成, 不 同 的 是 他 们 特 殊 的 属 灵 身 份, 他 们 藉 着 圣 徒 的 属 性, 成 为 世 上 的 盐 和 世 上 的 光 不 但 如 此, 他 们 因 着 圣 徒 的 身 份, 在 敌 对 的 世 界 中, 成 为 主 忠 实 的 仆 役, 组 成 社 会 中 真 正 的 力 量 这 些 教 会 的 根 本 属 性, 在 各 处 以 某 种 组 织 的 形 体, 表 现 出 存 在 的 事 实, 使 其 更 明 确 地 成 为 有 形 的 教 会, 另 一 方 面, 我 们 对 照 称 为 教 会 的 外 在 团 体, 在 人 看 来, 一 个 圣 而 公 之 的 教 会, 相 对 而 言 是 无 形 的 教 会 (A.A.Hodge, Popular Lectures on Theological Themes,pp.300,301) 3) 无 形 教 会 的 含 义. 本 节 中 称 教 会 为 无 形 的 (invisible), 因 为 是 属 灵 的, 或 因 肉 眼 无 法 识 别, 无 法 确 认 某 人 是 否 属 于 这 个 团 体 信 徒 与 基 督 31

32 的 联 合 是 神 秘 的, 圣 灵 则 是 构 成 联 合 的 无 形 纽 带, 如 重 生 相 信 和 归 正, 以 及 与 基 督 的 交 通 等 属 灵 福 气, 都 是 肉 眼 无 法 看 到 的, 这 反 而 是 构 成 教 会 的 真 正 属 性 无 形 教 会 的 含 义, 按 圣 经 的 描 述 来 举 例, 使 徒 彼 得 指 着 分 散 于 小 亚 细 亚 的 基 督 徒, 说, 就 是 照 父 神 的 先 见 被 拣 选, 藉 著 圣 灵 得 成 圣 洁, 以 致 顺 服 耶 稣 基 督, 又 蒙 他 血 所 洒 的 人 ; 是 有 君 尊 的 祭 司, 是 圣 洁 的 国 度, 是 属 神 的 子 民 ( 彼 前 1:2,2:9), 这 些 都 是 着 重 教 会 无 形 的 一 面 使 徒 保 罗 对 哥 林 多 教 会 说, 神 的 教 会, 就 是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成 圣 蒙 召 作 圣 徒 的, 以 及 所 有 在 各 处 求 告 我 主 耶 稣 基 督 之 名 的 人 ( 林 前 1:2) 这 是 将 他 们 与 无 形 的 教 会 相 提 并 论, 强 调 属 灵 的 一 面 用 这 种 含 义 来 理 解 无 形 教 会 的 名 称, 是 因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明 确 地 区 分 有 形 与 无 形 之 别, 这 成 为 历 史 的 纪 元 圣 经 将 某 种 荣 耀 的 属 性 归 于 教 会, 描 写 教 会 是 永 远 救 恩 的 宝 库 罗 马 教 会 将 此 描 述 用 于 有 形 的 教 会, 特 别 适 用 于 教 牧 团, 将 代 表 的 教 会 (ecclesia representativa) 看 成 救 恩 福 气 的 分 配 者, 这 是 因 为 不 晓 得 神 与 他 的 儿 女 ( 两 者 之 间, 人 作 为 中 保 的 祭 司 职 ) 是 即 刻 直 接 的 交 际, 或 对 此 作 出 实 质 地 否 定 为 了 根 绝 罗 马 教 会 的 这 种 谬 误, 宗 教 改 革 者 们 指 出, 圣 经 中 所 描 述 的 荣 耀 教 会, 不 是 教 会 外 在 的 组 织, 而 是 强 调 教 会 的 本 质, 乃 是 基 督 的 属 灵 身 体 [ 注 ] 如 同 H B 史 密 斯 所 说, 灵 魂 与 基 督 的 有 机 联 合, 是 教 会 形 成 的 要 素, 有 此 要 素 的 地 方, 就 有 教 会 ; 无 此 要 素 的 地 方, 就 没 有 教 会 而 且, 这 种 联 合, 在 本 质 上 是 属 灵 的, 因 此, 是 无 形 的 无 形 的 教 会, 才 是 真 教 会 只 有 真 教 会, 才 属 于 预 言 应 许 得 胜 丰 满 和 救 赎, 或 拥 有 大 公 性 无 误 性 和 圣 洁 性 之 基 督 教 会 的 三 大 标 志 (H.B.Smith,System of Christian Theology,p.591) 4) 有 形 教 会 的 自 然 性 与 中 道 性. 我 们 要 记 住, 所 有 蒙 恩 被 召 的 基 督 徒, 都 是 真 教 会, 是 无 形 的 和 有 效 的 可 是, 在 圣 经 中, 同 一 的 名 称, 也 适 用 于 世 界 中 对 真 信 仰 有 所 表 白, 以 及 他 们 子 女 的 有 形 团 体 (R.L. Dabney,Systematic and Polemic Theology, p.726) 无 形 的 教 会 自 然 地 拥 有 了 有 形 教 会 的 形 体 正 如 人 的 灵 魂 应 合 于 身 体, 藉 着 身 体 表 现 出 来, 而 无 形 的 教 会 不 是 单 由 灵 魂 所 组 成, 乃 是 由 身 体 和 灵 魂 的 人 所 组 成 因 此, 必 然 有 有 形 的 形 体, 表 现 成 为 媒 介 体 的 外 在 组 织 教 会 在 对 基 督 信 仰 的 告 白 和 行 为, 在 话 语 和 圣 礼 的 教 导 和 实 施, 在 外 在 的 组 织 和 管 理, 乃 是 有 形 的 罗 马 教 会 偏 重 于 外 在 有 形 的 教 会 组 织, 将 他 们 的 见 解 和 仪 式, 赋 予 了 超 自 然 的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神 秘 主 义 的 狂 热 群 体, 偏 激 地 藐 视 教 会 的 组 织 和 仪 式 可 是, 宗 教 改 革 发 现 了 无 形 方 面 的 本 质, 反 而 适 宜 地 肯 定 了 有 形 的 一 面, 使 教 会 的 生 活 趋 向 中 道 麦 坡 森 说, 因 为 抗 罗 宗 划 分 了 无 形 和 有 形 教 会 的 区 别, 使 罗 马 教 会 观 中 幻 术 的 自 然 的 形 式 主 义 狂 热 的 唯 灵 论, 与 过 度 排 32

33 斥 外 在 的 仪 式 之 间, 发 现 了 适 宜 的 中 道 (Mcpherson,Christian Dogmatic, p.417) 5) 质 量 的 差 别 与 中 道 性. 无 形 教 会 和 有 形 教 会, 虽 然 都 可 看 成 普 遍 性 的, 但 需 要 考 察 两 者 在 质 量 上 的 不 同 这 两 者 虽 是 同 一 教 会 的 两 面, 但 两 者 之 间 的 质 量 却 不 等 同, 离 世 时 属 于 无 形 教 会 中 的 重 生 得 救 之 信 徒, 不 一 定 会 成 为 有 形 教 会 组 织 的 成 员 ; 误 入 歧 途 的 信 徒, 有 时 也 会 与 有 形 的 教 会, 暂 时 失 去 交 通 另 一 方 面, 在 有 形 教 会 的 外 在 组 织 中, 那 些 口 头 上 虽 然 相 信 基 督, 但 没 有 真 信, 没 有 重 生 的 子 女 和 成 人, 却 不 属 于 无 形 教 会 对 于 无 形 教 会 和 有 形 教 会 之 间 的 关 系, 有 一 种 极 端 的 见 解, 就 是 一 方 面, 作 同 一 视 之, 但 全 然 否 定 两 者 之 间 质 量 的 差 别 ; 另 一 方 面, 却 将 两 者 之 间 作 出 过 度 的 区 别 [ 注 ] 拉 巴 第 派 (Labadists) 与 敬 虔 派 (pietists) 的 人, 同 样 相 信 重 生 可 以 作 出 客 观 的 认 识, 主 张 教 会 是 由 重 生 的 人 所 组 成, 认 为 持 有 疑 义 的 人, 不 会 成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 另 一 种 意 见, 主 张 教 会 在 旧 约 的 制 度 下, 以 色 列 的 全 国 人 民 都 包 含 在 内, 制 定 (establishead) 成 为 国 家 教 会 所 以, 要 将 所 有 的 百 姓, 使 之 成 为 人 民 教 会 (people s church) 如 此, 在 有 形 的 教 会 里, 就 会 有 无 形 教 会 的 小 群, 这 些 教 会 里 的 教 会, 将 会 成 为 广 大 面 积 的 群 体 那 个 时 候, 教 会 将 停 止 恩 典 之 媒 介, 不 会 再 有 所 发 展 这 是 对 上 述 第 一 个 见 解 的 过 度 反 对, 造 成 无 形 教 会 和 有 形 教 会 之 间 质 量 的 极 端 见 解 宗 教 改 革 虽 然 将 教 会 作 出 无 形 面 和 有 形 面 之 区 别, 却 承 认 在 有 形 的 教 会 里, 可 能 掺 杂 了 一 些 未 曾 重 生 的 人 因 此, 在 质 量 的 差 别 上, 采 取 了 中 道 无 形 教 会 与 有 形 教 会 的 定 义, 在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5 章 ) 中, 可 以 看 到 无 形 的 大 公 教 会 或 普 世 教 会, 为 过 去 现 在 与 将 来, 在 教 会 的 元 首 基 督 之 下 所 召 集, 合 而 为 一 的 选 民 总 数 所 构 成 有 形 的 教 会 在 福 音 时 代 ( 在 旧 约 时 代 仅 限 于 一 个 民 族 ) 也 是 大 公 的 普 世 的, 为 凡 承 认 真 实 宗 教 者, 以 及 彼 等 之 子 女 所 构 成 ( 大 韩 耶 稣 教 长 老 会 行 政 管 理 二 章 二 项 中, 也 将 这 两 种 区 别 作 出 说 明 ) 3 作 为 有 机 体 的 教 会 与 组 织 体 的 教 会 1) 有 机 体 与 组 织 体 的 区 别. 某 些 很 好 的 辞 典 对 有 机 体 (organism) 作 出 的 定 义 是, 有 机 体 是 具 有 生 命 的 个 体 之 统 称, 如 不 同 的 器 官, 藉 着 彼 此 的 联 系, 成 为 一 个 生 命 的 整 体 对 组 织 体 的 定 义 是, 安 排 分 散 的 人 或 事 物 使 具 有 一 定 系 统 性 或 整 体 有 机 体 是 植 物 动 物, 或 活 着 的 人 之 生 命 体, 组 织 体 虽 然 是 由 活 着 的 人 所 组 成, 但 组 织 本 身 却 不 是 生 命 体 圣 经 将 教 会 比 如 基 督 身 体 的 有 机 体 和 建 筑 圣 殿 和 灵 宫 ; 且 说, 我 们 这 许 多 人, 在 基 督 里 成 为 一 身, 互 相 联 络 作 肢 体, 也 是 如 此 ( 罗 12:5) 33

34 我 们 都 从 一 位 圣 灵 受 洗, 成 了 一 个 身 体 ( 林 前 12:13) 这 些 经 文 将 教 会 比 如 成 人 的 生 命 体, 显 出 生 命 的 有 机 性 可 是, 圣 经 又 将 教 会 看 成 组 织 体, 将 教 会 比 喻 成 建 筑, 主 耶 稣 说, 我 要 把 我 的 教 会 建 造 在 这 磐 石 上 ( 太 16:18), 将 教 会 比 喻 建 筑 的 组 织 体 使 徒 保 罗 将 教 会 比 喻 成 圣 殿 和 居 所 ( 弗 2:20-22), 从 使 徒 的 行 迹 中, 可 以 看 到 信 徒 聚 集 的 地 方, 就 形 成 了 教 会 的 组 织 体 ( 徒 14:23) 教 会 在 本 质 上 是 基 督 身 体 的 有 机 体, 有 机 体 拥 有 施 行 守 约 的 任 务, 为 了 履 行 这 个 任 务, 归 属 这 个 组 织 为 了 使 社 会 和 人 民, 不 至 陷 入 破 坏 和 混 乱, 而 能 继 续 地 迈 向 目 标, 就 需 要 有 力 的 组 织 如 此, 教 会 的 组 织, 就 称 为 我 们 的 组 织 体 (institution) 2) 有 形 教 会 相 异 的 两 方 面. 有 机 体 和 组 织 体 的 区 别, 只 适 用 在 有 形 教 会 的 区 别, 促 使 注 意 教 会 团 体 相 异 的 两 方 面 (cf.kuyper, Enc., Ⅲ,p.204; Bavinck, Geref.Dogm. Ⅳ,p.331); 认 为 教 会 只 在 执 行 职 分 话 语 圣 礼 和 教 会 行 政 的 形 式, 才 是 有 形 化 的 教 会 观 点 是 错 误 的 ; 即 或 教 会 没 有 这 些 事 奉, 反 而 因 着 信 徒 的 交 通 信 仰 的 公 布, 以 及 他 们 对 世 俗 共 同 的 抵 御, 就 是 有 形 的 基 督 是 有 形 教 会 的 元 首, 他 的 百 姓 是 他 属 灵 生 命 的 有 机 体 ( 林 前 12: 27) 可 是, 我 们 的 考 察, 注 意 有 形 教 会 里 的 区 别 之 同 时, 要 铭 记 作 为 有 机 体 和 组 织 体 的 教 会, 都 是 无 形 的 教 会, 拥 有 无 形 的 属 灵 背 景 作 为 有 机 体 的 教 会 和 组 织 体 的 教 会, 都 是 同 一 有 形 教 会 的 两 个 方 面, 但 两 方 之 间 反 而 有 着 重 要 的 相 异 点 有 机 体 的 教 会, 虽 然 是 以 圣 灵 为 纽 带 的 信 徒 团 体 (cocuus fidelium), 而 组 织 体 的 教 会, 却 是 信 徒 的 母 体 (mater fidelium), 这 救 恩 的 媒 介 是 罪 人 悔 改 和 圣 徒 完 全 的 动 作 者 有 机 体 的 教 会, 作 为 属 灵 能 力 (charismatic) 的 存 在, 显 出 各 样 恩 赐 和 才 能, 使 主 的 工 作 得 以 进 行 另 一 方 面, 组 织 体 的 教 会, 以 制 度 形 式 的 存 在, 运 行 神 所 设 立 的 职 分 和 媒 介, 这 两 者 在 含 义 上 虽 属 同 位, 但 其 中 一 方, 却 从 属 于 另 外 的 一 方 组 织 体 的 教 会 (mater fidelium= 信 徒 的 母 体 ) 要 以 信 徒 团 体 (cocuus fidelium) 的 媒 介 为 目 的 ; 作 为 组 织 体 的 教 会, 虽 然 以 具 备 的 设 置 和 众 多 的 事 物 在 进 行, 但 却 不 能 供 给 有 机 体 教 会 的 属 灵 生 命, 这 种 实 际 性 如 被 质 疑, 其 失 败 将 是 何 等 的 悲 惨 呢? 3) 恩 典 的 组 织 体 和 基 督 的 身 体. 圣 经 明 确 地 将 教 会 作 为 恩 典 的 组 织 体 (institution grace); 是 神 国 度 扩 展 的 组 织 体 基 督 赐 予 教 会 的 有 使 徒 先 知 传 道 牧 师 和 教 师, 目 的 是 为 要 成 全 圣 徒, 各 尽 其 职, 建 立 基 督 的 身 体 ( 弗 4:12) 可 是, 这 是 否 意 味 在 本 质 上 是 恩 典 的 组 织 体 呢? 路 德 宗 对 此 问 题 作 出 肯 定 的 答 辩, 他 们 认 为 教 会 是 恩 典 的 组 织 体, 再 没 有 其 他 的 目 的 地 方 教 会 不 是 基 督 身 体 的 启 示, 只 是 单 纯 地 供 给 福 音 的 宗 教 结 社 主 张 教 会 要 成 为 人 民 教 会 的 人, 也 作 出 类 似 的 答 辩 反 对 这 种 见 解 的 改 革 宗, 认 为 教 会 不 是 恩 典 的 组 织 体, 而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这 教 会 就 是 主 的 配 偶 身 体 和 那 充 满 万 有 者 所 充 满 的 ( 韦 斯 敏 斯 德 34

35 信 条 25 章 1 条 ) 教 会 的 成 员 是 基 督 身 体 中 的 肢 体 ( 罗 12:5; 林 前 12:27; 弗 1:22-23,4:15-16) 这 里 将 有 形 的 教 会 与 无 形 的 教 会 联 结, 因 着 这 种 事 实, 使 蒙 拣 选 的 人 得 到 恩 典, 如 果 没 有 基 督 的 恩 赐, 就 不 会 得 到 这 些 恩 典 因 此, 将 教 会 看 成 恩 典 的 组 织 体, 是 因 未 曾 关 心 教 会 的 本 质, 而 只 看 到 教 会 的 使 命, 如 同 一 个 人 作 王, 不 注 重 他 的 人 格, 而 只 看 他 的 地 位 教 会 能 够 成 为 恩 典 的 组 织 体, 是 因 基 督 以 他 的 身 体, 成 就 恩 典 之 约 的 施 行, 即 或 没 有 这 种 使 命, 教 会 也 能 成 为 基 督 的 身 体 [ 注 ] 教 会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不 但 使 之 成 为 荣 耀 的 教 会, 也 使 蒙 拣 选 的 人 成 为 教 会 的 肢 体 如 果 只 考 察 教 会 是 恩 典 的 组 织 体, 就 会 忽 视 教 会 的 组 织 和 行 政, 造 成 教 会 在 劝 导 和 惩 罚 上 的 欠 缺 教 会 对 政 府 的 管 理 ( 不 违 背 真 理 的 前 提 下 ) 不 会 有 所 反 对, 想 要 成 为 教 会 中 的 成 员, 需 要 成 员 之 间 诚 心 地 接 纳, 成 员 需 无 可 指 责, 尽 力 广 传 福 音, 使 信 徒 增 多, 共 同 守 护 基 督 的 身 体 可 是, 教 会 成 为 基 督 之 身 体 的 地 方, 在 组 织 和 管 理 方 面, 就 要 遵 守 基 督 的 教 训 ; 教 会 作 为 基 督 的 身 体, 就 需 有 坚 固 的 信 念 和 义 务, 防 止 污 染, 保 持 圣 洁 这 种 信 念 实 践 的 果 效, 能 使 教 会 健 全 的 成 长, 承 担 起 恩 典 组 织 体 的 使 命 教 会 如 果 退 步 或 堕 落, 就 无 法 承 担 这 份 使 命 因 着 这 些 理 由, 教 会 在 接 纳 成 员 的 时 候, 需 要 分 外 地 谨 慎, 严 格 执 行 劝 导 和 惩 罚, 使 基 督 的 身 体 保 持 神 圣, 毫 无 瑕 疵, 不 致 对 神 的 圣 约 有 所 不 敬, 使 神 的 忿 怒 临 到 全 会 众 在 哥 林 多 教 会 中, 曾 经 发 生 的 情 况 是, 在 你 们 中 间 有 好 些 软 弱 的 与 患 病 的, 死 ( 原 文 是 睡 ) 的 也 不 少 ( 林 前 11:30) 4) 在 有 机 体 中 密 切 的 组 织 体. 如 同 上 文 的 ( 一 ) 和 ( 三 ) 项 中 所 说, 有 形 教 会 在 本 质 上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在 基 督 里 承 受 了 施 行 恩 典 之 约 的 任 务, 为 了 履 行 这 个 任 务, 必 定 需 要 组 织 因 此, 教 会 的 组 织 体 与 有 机 体 ( 基 督 的 身 体 ) 有 着 密 不 可 分 的 关 系 这 个 组 织 体, 不 是 人 的 发 明, 或 是 由 人 来 造 作, 而 是 神 所 赐 予 的 这 些 主 要 的 职 分 是 由 主 所 制 定 的 立 约 之 后 施 行 的 任 务 已 经 赐 给 了 亚 伯 拉 罕 ( 创 17:23,18:19), 以 撒 和 雅 各 也 领 受 了 这 个 任 务 以 后, 神 设 立 了 祭 司 先 知 和 君 王 ; 新 约 时 代 设 立 了 新 约 的 职 分 ( 弗 4:11), 公 开 的 礼 拜 圣 礼 的 实 施, 教 会 的 会 议 等, 也 包 含 在 神 的 组 织 里 教 会 以 组 织 体 的 形 态 显 现 在 世 界, 这 也 是 神 所 制 定 的 保 罗 吩 咐 有 会 众 的 地 方, 需 要 设 立 长 老 ( 多 1:5) [ 注 ] 有 机 体 的 教 会 负 有 履 行 恩 典 之 约 的 任 务 :1 长 老 藉 着 治 理 的 职 分, 行 使 基 督 所 启 示 的 君 王 职 分 ;2 为 了 履 行 恩 典 之 约 的 任 务, 需 要 定 期 的 或 有 效 的 执 行 ;3 为 要 使 教 会 里 的 一 切 事 务, 得 以 适 宜 有 序 地 进 行 教 会 有 机 体 与 组 织 体 的 区 别, 或 作 为 有 机 体 的 教 会 与 作 为 组 织 体 的 教 会 的 表 现, 是 谈 及 同 一 有 形 教 会 的 两 个 方 面, 不 是 提 示 教 会 属 性 和 使 命 的 两 个 特 殊 相 异 部 分 只 有 组 织 体, 不 能 成 为 有 机 体 的 基 督 身 体 的 真 教 会 ; 如 没 有 后 者, 前 者 将 无 法 独 自 履 行 其 35

36 任 务 4 教 会 与 神 国 1) 神 的 国 之 理 念. 马 太 福 音 中, 天 国 这 个 词 出 现 了 33 次, 在 圣 经 的 其 他 部 分, 可 以 看 到, 常 以 神 的 国 出 现 这 两 个 名 称 中, 任 何 一 个, 都 无 法 完 全 代 表 教 会 的 含 义 使 徒 们 走 遍 各 地, 宣 扬 神 国 的 福 音 ( 徒 8:12,19:8,28:23), 在 这 些 经 节 中, 不 能 将 教 会 看 成 神 国 ; 而 是 这 两 者 之 间, 有 着 密 不 可 分 的 关 系 教 会 接 纳 国 家 的 提 案, 服 从 其 统 治, 在 人 们 的 交 通 中 参 与 其 幸 福 这 个 国 先 是 向 以 色 列 提 出 ( 太 10:5 6), 乃 是 因 为 他 们 与 神 有 约 在 先, 因 为 这 些 本 国 的 子 民 ( 太 8:12), 属 于 自 然 血 统 上 的 子 孙 可 是, 在 基 督 里 的 神 的 国, 与 其 说 是 家 属 与 民 族 之 间 的 关 系, 不 如 说 是 自 身 被 接 纳 ( 可 3:31-33; 太 10:35-37), 建 立 在 个 人 的 基 础 上 因 为 以 色 列 拒 绝 这 个 国, 所 以 从 他 们 手 中 夺 去, 赐 给 其 他 的 百 姓 [ 外 邦 人 ] ( 太 21:43) 神 的 国 含 有 来 世 的 概 念, 圣 经 中 神 国 度 的 基 本 观 念, 不 是 在 基 督 里 恢 复 的 以 色 列 之 神 政 体 制, 也 不 是 因 着 基 督 的 感 化, 所 带 来 的 法 律 文 明 和 社 会 的 改 良, 以 及 社 会 外 在 的 秩 序 ; 神 的 国 乃 是 建 立 在 人 心 里, 使 他 认 识 到 救 恩 的 福 气, 接 受 神 话 语 的 统 治 原 则 上, 这 些 都 能 在 地 上 得 以 实 现, 直 到 基 督 再 临 的 时 候 达 到 巅 峰 这 个 国 在 现 实 的 实 行 中 是 属 灵 和 无 形 的 主 耶 稣 坚 持 神 国 来 世 的 概 念, 显 出 这 个 教 导 的 卓 越 性 ; 另 一 方 面, 他 不 但 强 调 神 国 的 现 实 和 属 灵, 以 及 国 度 的 普 遍 性, 并 躬 身 自 行 周 流 四 方, 广 行 善 事 ( 徒 10:38), 增 进 神 国 在 现 实 中 的 幸 福 感 ; 同 时, 他 也 启 示 了 这 个 国 度 外 在 的 荣 耀, 以 及 将 来 显 现 的 完 全 救 恩 之 福 气 2) 神 的 国 之 历 史 概 念. 在 教 会 的 历 史 中, 可 以 看 到 神 国 的 概 念, 有 着 各 种 不 同 的 变 迁 初 代 的 教 父 将 神 国 看 成 是 将 来 的 实 在, 是 现 在 教 会 发 展 的 终 局 目 标, 其 中 某 些 人, 将 此 看 成 将 要 来 临 的 弥 赛 亚 统 治 的 千 禧 年 国 度 奥 古 斯 丁 将 此 看 成 现 在 实 际 的 教 会, 按 他 的 见 解 是 由 一 些 敬 虔 的 圣 徒, 就 是 由 信 徒 的 集 团 所 组 成, 也 就 是 现 存 的 教 会 他 又 认 为 这 个 组 织 的 教 会, 似 乎 是 由 监 督 制 来 具 体 表 现 的 罗 马 天 主 教 虽 然 将 神 国 与 教 牧 团 作 同 一 视 之, 但 改 革 者 们 却 按 着 新 约 的 亮 光, 将 此 还 原 与 无 形 教 会 作 同 一 视 之 在 康 德 的 感 化 下, 尤 其 在 立 敕 尔 的 感 化 下, 剥 夺 了 其 宗 教 的 性 格, 将 此 看 成 毫 无 目 的 的 伦 理 王 国 现 今 通 常 向 社 会 推 介, 认 为 神 国 乃 是 新 的 原 理, 目 的 是 要 改 变 所 有 的 关 系 ; 或 是 由 于 爱 的 动 机, 构 成 人 类 道 德 的 组 织, 认 为 这 是 创 造 的 最 终 定 义 3) 神 的 国 与 无 形 教 会. 考 察 神 的 国 与 无 形 教 会 之 间 的 关 系, 两 者 36

37 有 着 很 多 的 相 似 两 者 成 员 的 资 格, 都 是 藉 着 重 生 来 决 定, 信 徒 作 为 耶 稣 基 督 的 神 秘 身 体, 如 果 不 在 教 会 里, 就 不 可 能 在 神 的 国 里 ; 同 时, 当 信 徒 的 集 团 被 称 为 神 的 国 时, 要 晓 得 这 两 者 之 间 有 着 不 同 的 相 异 观 点 他 们 在 基 督 里, 接 受 他 的 统 治 ; 在 与 神 的 关 系 中, 组 成 神 的 国 ; 他 们 从 世 界 中, 被 分 别 出 来, 向 神 委 身, 在 这 种 有 机 的 联 合 里 成 为 教 会 为 要 准 备 说 明 教 会 的 理 想 秩 序 和 道 路, 被 拣 选 作 为 神 的 器 皿, 成 为 神 的 国 度, 透 过 他 们 的 生 命, 显 示 出 理 想 与 秩 序 的 初 步 实 现 4) 神 的 国 与 有 形 教 会. 罗 马 天 主 教 因 为 未 将 神 的 国 与 教 会 作 过 分 辨 ; 因 此, 强 调 教 会 的 权 柄 管 辖 世 上 的 一 切, 包 括 科 学 与 艺 术 商 业 与 工 业 社 会 与 政 治 的 组 织 等, 这 是 全 然 错 误 的 概 念 某 些 改 革 宗 信 徒, 因 为 对 有 机 体 教 会 的 错 误 见 解, 将 基 督 教 学 校 的 结 社 应 用 基 督 教 原 理 的 研 究 机 构 以 及 各 类 团 体 组 织 工 会 组 织 政 治 组 织 等, 都 错 误 地 看 成 有 机 体 教 会 的 组 织 表 现 这 种 主 张 的 原 因, 乃 因 这 些 团 体 都 由 有 形 教 会 的 职 员 在 直 接 掌 管 这 种 观 点, 不 意 味 教 会 对 这 些 团 体 没 有 责 任, 而 是 说 信 徒 要 在 各 种 团 体 里, 相 互 效 力, 竭 力 使 神 国 的 法 则, 应 用 在 生 活 的 各 个 领 域 里 有 形 教 会 与 神 的 国 在 某 种 限 度 上, 可 以 作 同 一 视 之, 有 形 教 会 的 确 属 于 神 国 领 域 的 某 个 部 分, 具 体 彰 显 出 神 国 度 的 权 柄 有 形 教 会 作 为 实 现 神 国 的 媒 介, 共 同 拥 有 无 形 教 会 的 属 性, 但 有 形 教 会 在 世 界 中, 同 时 也 会 受 到 罪 恶 的 影 响 这 种 事 实, 如 同 麦 子 和 稗 子, 或 在 撒 网 的 比 喻 中 得 以 明 示 有 形 教 会 作 为 神 国 度 扩 张 的 载 体 和 达 到 目 的 之 手 段, 从 属 于 神 的 国, 常 被 称 为 神 有 形 的 国 度 可 是, 神 的 国 拥 有 比 教 会 更 为 广 泛 的 概 念, 就 是 在 人 生 劳 力 的 每 个 领 域, 都 是 由 神 所 掌 管 第 5 节 各 个 时 期 的 教 会 改 革 宗 人 士 宣 称, 教 会 是 从 世 界 的 开 始,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他 们 以 这 种 告 白, 将 教 会 看 成 国 度 百 姓 (kingdom people) 的 聚 集, 作 出 以 色 列 和 基 督 身 体 之 区 别 ; 同 时, 反 对 从 五 旬 节 开 始, 到 外 邦 人 数 目 添 满 的 那 种 教 会 观 为 了 对 抗 这 种 观 点, 改 革 宗 教 会 强 调, 教 会 从 世 界 的 开 始 就 存 在, 而 旧 约 的 信 徒 也 属 于 基 督 的 身 体, 他 们 与 新 约 的 信 徒 一 起 形 成 神 的 百 姓, 他 们 全 数 同 样 领 受 神 的 应 许 和 救 恩 很 多 人 似 乎 将 基 督 的 初 临 死 与 复 活, 以 及 五 旬 节 圣 灵 的 降 临, 看 成 教 会 的 开 端 圣 灵 的 降 临, 的 确 构 成 新 约 教 会 的 形 成, 但 这 种 观 念, 却 将 以 色 列 人 与 教 会 分 开, 竟 然 认 为 自 己 的 救 恩, 与 他 们 有 着 全 然 不 同 的 旨 意 其 实, 他 们 也 是 神 的 百 姓, 承 蒙 应 许 得 到 迦 南 应 许 之 地 按 圣 经 的 教 导, 世 上 的 真 教 会, 历 世 历 代 中 只 有 一 个, 这 将 在 下 文 四 之 旧 约 与 新 约 教 会 统 一 性 的 论 证 中, 说 明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37

38 历 世 历 代 中, 只 有 一 个 教 会, 而 教 会 在 其 时 代 中, 却 有 着 某 些 形 态 的 特 征, 区 别 了 某 些 时 期 的 教 会 1 族 长 时 期 的 教 会 原 始 时 期 很 少 有 组 织, 只 有 宗 族 可 算 为 一 个 组 织, 由 族 长 来 行 使 组 织 的 管 理, 而 教 会 也 是 从 家 族 开 始 的 救 赎 的 计 划, 推 定 是 由 人 类 起 源 状 态 的 家 庭 中 实 现 族 长 时 期 的 信 徒, 由 家 族 组 成 了 教 会 的 会 众, 族 长 成 为 祭 司, 组 成 敬 虔 的 家 庭 教 会 创 世 记 4 章 26 节, 似 乎 包 含 了 公 众 开 始 呼 求 主 的 名 开 始 时, 没 有 制 定 共 同 的 教 会 礼 仪, 虽 有 神 的 儿 子 与 人 的 女 儿 之 分, 但 似 乎 还 没 有 由 神 的 儿 女 们 所 组 成 的 教 会 洪 水 时, 挪 亚 的 一 家, 成 为 被 保 守 的 教 会, 特 别 是 由 闪 的 一 支 来 继 承 ; 继 而, 当 真 正 的 宗 教 面 临 消 退 的 危 机 时, 神 又 与 亚 伯 拉 罕 缔 结 了 恩 典 之 约, 赐 下 更 为 特 殊 的 应 许, 以 割 礼 作 为 圣 礼 的 证 据, 使 他 们 成 为 特 殊 的 百 姓,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如 此, 神 的 儿 女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形 成 有 形 的 教 会 直 到 摩 西 时 期, 族 长 们 成 了 家 族 中 信 仰 的 保 管 者, 形 成 生 动 的 服 事 和 敬 畏 2 摩 西 时 期 的 教 会 出 埃 及 后, 以 色 列 人 有 了 国 家 的 组 织, 同 时 组 成 了 神 的 教 会 他 们 不 再 只 是 敬 虔 的 家 族, 或 支 派 的 信 仰, 而 是 拥 有 丰 富 的 制 度, 表 现 出 国 家 的 宗 教 教 会 不 是 独 立 的 组 织, 而 是 在 以 色 列 的 国 家 生 活 里, 形 成 了 组 织 的 存 在 ; 采 取 了 国 家 教 会 的 特 殊 形 式, 不 能 说 这 两 者 有 了 完 全 的 合 一, 乃 因 分 别 设 立 了 宗 教 与 世 俗 的 职 位 和 机 关, 但 由 全 国 所 组 成 的 教 会, 却 是 主 要 的 事 实 ; 教 会 限 定 在 以 色 列 的 国 家 之 内, 其 时, 外 邦 人 要 入 籍, 才 能 参 与 教 会 的 组 织 这 个 时 期, 藉 着 律 法 的 颁 布, 使 真 理 的 知 识 与 礼 拜 的 条 例, 有 了 很 大 的 进 展, 显 著 地 对 教 义 的 发 展 宗 教 真 理 知 识 的 增 加, 以 及 对 真 理 的 理 解, 有 了 更 大 的 清 晰 性 ; 教 会 的 礼 仪, 也 有 了 更 加 详 细 的 规 定, 大 部 分 的 祭 礼 与 仪 式, 都 集 中 在 中 央 圣 所 的 会 幕 律 法 以 两 种 方 式 指 向 基 督 第 一 律 法 使 人 知 道 什 么 是 罪, 规 定 在 受 膏 的 祭 司 面 前 献 祭, 指 出 人 必 须 在 受 膏 ( 弥 赛 亚 即 基 督 ) 的 祭 司 面 前 赎 罪, 预 备 承 受 恩 典 的 福 音, 这 成 了 训 蒙 的 师 傅, 引 人 到 基 督 面 前 第 二 律 法 作 为 救 赎 的 媒 介, 陈 述 救 恩 的 恩 典 之 约, 启 示 了 基 督 是 先 知 祭 司 和 君 王 旧 约 时 期 的 救 恩 与 新 约 时 期 的 救 恩 是 一 致 的, 以 色 列 人 相 信 基 督 的 降 临, 就 被 称 义 而 分 别 为 圣, 死 后, 就 会 到 神 为 所 有 旧 约 的 信 徒 预 备 之 幸 福 去 处 亚 伯 拉 罕 的 怀 里 ( A.A.Hodge, op.cit., p.210) 38

39 3 新 约 的 教 会 新 约 时 期, 因 着 耶 稣 基 督 完 成 的 救 赎 之 功, 教 会 有 了 几 项 重 要 的 变 化 因 为 废 除 藉 着 国 家 制 度 而 设 定 的 中 间 隔 断 之 墙, 使 教 会 从 以 色 列 的 国 家 生 活 中 绝 缘, 而 成 为 独 立 的 组 织, 同 时 废 除 了 教 会 中 的 国 界, 将 国 家 教 会 转 变 成 拥 有 普 世 性 的 教 会 而 且, 为 要 实 现 普 世 的 扩 展, 变 成 宣 教 的 教 会, 开 始 将 救 恩 的 福 音, 传 遍 于 天 下 万 国 A A 贺 智 说, 值 得 关 注 的 是, 旧 时 代 的 巴 别 塔, 开 始 了 口 音 的 变 乱, 而 新 时 代 的 五 旬 节, 却 以 语 言 的 恩 赐 开 始 旧 典 范 是 在 拣 选 和 排 除 的 过 程 中 开 始, 在 人 类 中 拣 选 了 以 色 列 的 子 孙, 却 弃 置 了 其 他 的 民 族 ; 乃 是 拣 选 了 希 伯 来 人 的 以 色 列, 却 弃 置 了 其 他 的 族 类 ; 在 以 色 列 中, 却 拣 选 了 犹 大 的 支 派 我 们 看 到 变 迁 的 过 程, 旧 典 范 的 原 则 是 排 除 和 分 别, 而 新 典 范 的 原 则, 则 是 扩 展 和 包 容 新 约 的 教 会 是 从 耶 路 撒 冷 的 一 间 楼 房 里, 开 始 成 为 犹 太 人 的 教 会, 逐 渐 成 为 罗 马 帝 国 的 教 会 欧 洲 的 教 会 普 世 的 教 会 (A.A.Hodge, op.cit., p.211) 不 但 如 此, 过 去 献 祭 的 礼 拜 仪 式, 变 为 更 富 有 特 权 和 调 和 的 属 灵 礼 拜 [ 译 者 注 : 这 种 拣 选 与 弃 置 的 观 点 有 待 商 榷 旧 约 中, 外 邦 人 的 乃 缦 和 撒 勒 法 的 寡 妇, 同 样 得 到 医 治 和 眷 顾 ; 约 拿 奉 差 遣 往 尼 尼 传 讲 悔 改 的 信 息 ; 以 赛 亚 预 言 以 色 列 必 与 埃 及 亚 述 三 国 一 律, 使 地 上 的 人 得 福 ( 赛 19; 23-25)] 但 是 新 约 的 教 会, 与 旧 约 的 教 会 在 本 质 上 是 相 同 的 在 其 根 本 的 属 性 上, 两 者 都 是 由 真 信 徒 所 组 成 关 于 其 他 各 项 的 相 同 点, 将 会 在 下 文 中 来 陈 述 4 旧 新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在 有 形 教 会 的 旧 约 与 新 约 的 典 范 之 下, 两 者 的 属 性 是 相 同 的, 可 以 用 坚 实 的 证 明 来 佐 证 这 个 真 理 1) 在 属 性 和 设 计 上 相 同. 教 会 的 两 个 典 范, 在 属 性 和 设 计 上 是 相 同 的 在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中, 旧 约 的 教 会 同 样 包 含 了 因 信 成 义 的 福 音 启 示 ( 加 3:8; 来 11 章 ), 这 是 为 主 预 备 了 属 灵 的 子 孙 因 此,(1) 在 基 础 上 是 相 同 的, 即 受 膏 的 祭 司 之 献 祭, 与 基 督 献 祭 成 为 中 保 是 一 致 的 (2) 作 为 成 员 的 条 件 是 相 同 的,1 真 以 色 列 人, 也 是 真 正 的 信 徒 ( 加 3:7); 2 所 有 的 以 色 列 人, 至 少 都 是 真 宗 教 的 宣 认 者 (3) 旧 约 的 圣 礼 与 新 约 的 圣 礼 是 相 同 的, 两 者 都 有 恩 典 的 论 证 即 逾 越 节 的 羔 羊, 预 表 基 督 的 献 祭 ( 林 前 5:7), 割 礼 如 同 洗 礼, 预 表 脱 离 肉 体 的 情 欲, 洗 礼 被 称 为 基 督 的 割 礼 ( 西 2: 11 12), 虽 然 是 摩 西 律 法 中 的 礼 仪, 同 样 启 示 出 福 音 的 真 谛 2) 名 称 的 相 同. 两 教 会 有 着 正 确 的 相 同 名 称 新 约 中 主 的 教 会 ( ) 就 是 旧 约 中 主 的 教 会 ( ) ( 参 照 诗 22:22; 来 2:12) 时 代 论 的 前 千 禧 年 论 者, 在 分 割 观 点 的 感 化 下, 主 张 五 旬 节 圣 灵 的 降 临, 39

40 创 立 了 教 会, 认 为 这 是 千 禧 年 开 始 之 前, 在 地 上 新 约 的 唯 一 的 独 立 组 织 他 们 喜 欢 将 教 会 定 义 谓 基 督 的 身 体, 其 缘 由 却 是 故 意 忘 却 旧 约 中 神 的 圣 殿 耶 路 撒 冷 等 名 词 称 号 的 事 实 ( 林 前 3:16 17; 林 后 6:16; 弗 2:21; 加 4:26; 来 12:22) 我 们 不 要 闭 上 眼 睛, 忽 视 教 会 ( 希 伯 来 文 卡 哈 尔, 希 腊 文 艾 克 利 西 亚 ) 的 名 称, 反 复 地 在 旧 约 中, 适 用 于 以 色 列 的 事 实 ( 书 8:35; 拉 2:64; 珥 2:16) 圣 经 对 原 文 的 翻 译, 旧 约 中 常 被 译 成 会 会 众 大 会 等, 原 文 的 含 义 虽 都 意 味 着 神 百 姓 的 会 众, 或 会 集 的 大 会, 但 却 成 了 误 会 的 起 因 其 实, 新 约 与 旧 约 的 原 文, 指 的 是 神 的 百 姓 会 众 或 聚 会, 表 示 的 是 教 会 的 本 质 与 属 性 司 提 反 指 称 西 乃 山 下 的 以 色 列 百 姓, 就 是 旷 野 教 会 ( 参 照 徒 7:38; 出 32 章 ) 3) 积 极 的 证 据. 古 代 教 会 中 有 很 多 积 极 的 证 据, 证 明 藉 着 新 的 典 范 没 有 废 止 已 有 的 教 会 (1) 旧 约 圣 经 中, 多 处 有 明 确 的 宣 告, 就 是 先 知 们 预 言 当 时 存 在 的 有 形 教 会, 在 弥 赛 亚 来 临 时, 教 会 的 状 况, 不 是 消 散, 而 是 强 化 与 扩 展, 以 致 连 外 邦 人 都 参 与 其 内 ( 赛 49:13-23,60;1-14) 他 们 得 到 的 宣 告 是, 必 有 一 位 救 赎 主, 来 到 锡 安 雅 各 族 中, 他 们 后 裔 与 后 裔 之 后 裔 的 口, 必 要 永 远 传 讲 主 的 话, 这 预 示 在 新 约 下 的 教 会, 得 以 持 续 地 增 长 ( 赛 59:20 21) 彼 得 在 使 徒 行 传 3 章 节 中, 解 释 摩 西 的 预 言 ( 申 18:15-19) 说, 凡 不 听 从 那 先 知 的, 必 要 从 民 中 全 然 灭 绝 ( 徒 3:23), 那 先 知 就 是 主 耶 稣, 从 民 中 全 然 灭 绝 就 是 从 教 会 中 全 然 灭 绝, 这 意 味 着 神 的 教 会 继 续 存 在 (2) 主 耶 稣 虽 然 预 言 将 来 要 建 立 教 会 ( 太 16:18), 但 又 表 示 教 会 已 经 存 在 ( 太 18:17) 使 徒 保 罗 解 释 旧 约 的 预 言, 正 确 地 宣 告 说, 不 是 要 铲 除 犹 太 人 的 教 会 真 橄 榄 树, 而 是 要 将 那 些 不 信 的 犹 太 人, 从 橄 榄 树 上 折 下 来 ; 然 后 在 那 里, 将 外 邦 人 的 枝 子 接 上 去 他 又 预 言 说, 他 又 会 将 那 些 枝 子 接 在 原 来 ( 真 犹 太 人 ) 的 树 上 ( 罗 11:18-26) 他 又 说, 在 以 色 列 国 民 以 外 的 局 外 人, 藉 着 信 与 旧 团 体 的 犹 太 人, 合 而 为 一, 成 为 神 家 里 的 人 了 ( 弗 2: 11-22) (3) 设 立 古 代 教 会 的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其 宗 旨 是 神 要 叫 外 邦 人 因 信 称 义, 并 使 亚 伯 拉 罕 成 为 万 国 ( 包 括 外 邦 人 ) 之 父 ( 加 3:8) 这 个 约 是 对 亚 伯 拉 罕, 以 及 他 世 世 代 代 的 后 裔 所 坚 立 的 永 约 ( 创 17:7); 因 此, 这 个 约 是 神 与 亚 伯 拉 罕 和 他 的 后 裔 所 立 的 约, 其 中 还 包 括 了 各 方 的 民 族 摩 西 之 歌 的 结 尾 吟 诵 道, 你 们 外 邦 人, 当 与 主 的 百 姓 一 同 欢 呼, 因 他 要 伸 他 仆 人 流 血 的 冤, 报 应 他 的 敌 人, 洁 净 他 的 地, 救 赎 他 的 百 姓 ( 申 32:43) 这 要 在 基 督 降 临 的 时 候, 使 律 法 书 上 的 应 许 都 要 成 全 ( 太 5:18); 所 以,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就 是 福 音 之 约, 其 中 包 括 了 犹 太 人 和 他 们 的 子 女, 以 及 一 切 远 方 的 人 ( 徒 2:39), 远 方 的 人 是 指 外 邦 人 如 此, 五 旬 节 彼 得 的 传 讲, 不 是 废 止 旧 约 的 律 法, 而 是 宣 告 律 法 中 应 许 的 应 验 ; 所 以, 保 罗 力 辩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的 有 效 性, 藉 着 这 些 应 许 和 印 证, 证 明 相 信 基 督 的 外 邦 人 与 古 代 犹 太 人 的 教 40

41 会, 拥 有 同 等 的 权 力 和 地 位 ( 加 3:6-29) (4) 改 革 宗 的 教 会 信 条, 教 导 新 约 与 旧 约 是 相 同 的 比 利 时 信 条 第 27 条 中, 说, 教 会 既 然 从 世 界 开 始 就 有, 直 到 世 界 的 终 了, 从 此 就 证 明 基 督 就 是 永 远 的 王, 一 定 有 他 的 百 姓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第 19 问, 你 从 那 里 知 道 这 事 呢? 答, 从 神 圣 的 福 音, 这 是 神 自 己 首 先 在 乐 园 里 启 示 的, 以 后 由 神 圣 的 族 长 和 先 知 宣 布 了, 再 由 律 法 中 的 献 祭 和 其 他 礼 仪 预 表 了, 最 后 由 他 独 生 爱 子 成 就 了 第 21 周 的 54 问, 你 对 神 圣 大 公 教 会 是 怎 样 理 解 的? 答 : 从 全 人 类 当 中, 自 全 世 界 的 开 始 到 末 了, 神 的 儿 子 藉 着 他 的 圣 灵 和 话 语, 为 自 己 聚 集 保 卫 并 存 留 一 群 选 民, 在 真 实 信 仰 里 联 合 一 起, 直 到 得 永 生 ; 并 且 我 也 永 远 是 这 群 体 里 有 生 命 的 一 员 在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5 章 1 2 条 ) 中, 也 陈 述 了 旧 约 教 会 的 存 在 第 6 节 教 会 的 属 性 改 革 宗 认 为 教 会 的 属 性, 首 先 适 用 于 无 形 的 教 会, 然 后, 适 用 于 外 在 有 形 教 会 的 组 织 另 一 方 面, 罗 马 天 主 教 将 教 会 的 属 性, 归 于 他 们 的 教 牧 组 织 前 者, 论 到 三 点 属 性, 而 后 者, 又 增 加 了 几 点 使 徒 信 经 中 圣 而 公 之 教 会 的 英 文 是, an(or one, as some versions have it)holy catholic church, 将 教 会 属 性 归 结 于 合 一 性 (unity) 圣 洁 性 (holiness) 和 普 世 性 ( 大 公 性 )(catholicity or universality) 1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意 味 着 历 世 历 代 天 下 万 邦 的 教 会, 在 本 质 上 是 一 个 整 体, 此 乃 基 督 身 体 的 合 一, 就 是 藉 着 基 督 为 元 首 的 合 一, 依 靠 于 圣 灵 的 合 一, 以 及 藉 着 信 仰 的 合 一 ; 而 且, 这 种 合 一 的 背 景, 是 一 位 万 有 的 神 在 主 管 ( 罗 12:5; 林 前 12:12-13; 弗 1:22-23,4:4-6) 1) 罗 马 教 会 的 见 解. 罗 马 教 会 虽 然 普 遍 将 教 牧 组 织 看 成 艾 克 利 西 亚, 但 又 认 为 普 世 庞 大 的 教 会 组 织, 也 能 表 现 出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 他 们 同 时 认 为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不 是 由 于 信 徒, 而 是 由 于 同 心 圆 的 教 牧 组 织 来 显 现 他 们 认 为, 第 一 个 圆 圈 是 由 司 祭 和 下 级 教 职 所 组 成 的 大 圆 圈, 然 后 就 是 由 监 督 所 组 成 的 比 较 小 的 圆 圈, 再 往 内 是 由 大 监 督 的 更 小 圆 圈, 最 终 是 由 主 教 所 形 成 的 最 小 圆 圈 ; 在 这 种 金 字 塔 形 式 的 顶 上, 由 戴 上 帽 子 的 教 皇, 以 绝 对 的 权 威 来 统 管 所 有 的 教 职 组 织 ; 他 以 有 形 的 元 首, 管 辖 所 有 的 下 级 职 员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提 示 了 这 种 外 在 组 织 的 合 一 机 构 2) 抗 罗 宗 的 见 解. 按 抗 罗 宗 的 见 解, 认 为 教 会 的 合 一, 其 基 本 在 于 内 41

42 在 和 属 灵 的 属 性 ; 再 就 是 不 排 除 外 在 有 形 的 合 一 (1) 内 在 的 合 一. 乃 是 身 体 的 合 一, 所 有 的 信 徒, 藉 着 耶 稣 基 督 成 了 一 个 身 体, 这 是 奥 秘 的 合 一 这 个 身 体 接 受 唯 一 的 元 首 耶 稣 基 督 的 管 辖, 并 从 基 督 的 灵 圣 灵, 领 受 新 的 生 命 这 种 合 一, 意 味 着 凡 属 教 会 的 人, 都 能 同 等 地 参 与 信 仰, 藉 着 共 同 的 纽 带, 仰 望 将 来 永 远 无 比 的 荣 耀 这 里, 值 得 我 们 想 起 A A 贺 智 对 教 会 的 定 义, 这 称 为 基 督 的 身 体, 乃 是 藉 着 圣 灵 的 同 在 和 权 柄, 使 生 命 重 生, 完 全 由 基 督 为 联 合 的 灵 魂 所 组 成 ( 第 2 章 1 节 ) (2) 有 形 的 合 一. 教 会 的 内 在 合 一, 是 藉 着 信 徒 的 信 仰, 在 基 督 徒 的 行 为 中, 共 同 参 与 同 一 个 圣 礼 和 对 神 的 敬 拜, 形 成 外 在 的 表 现 教 会 选 立 长 老 和 执 事 ( 徒 14:23,6 章,20:17,15:4; 提 前 3 章 ; 多 1:5), 建 立 有 形 的 组 织, 是 在 使 徒 的 教 导 下 设 立 的 圣 经 不 但 强 调 无 形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对 有 形 的 教 会, 也 有 类 似 的 陈 述 哥 林 多 前 书 12 章 节, 以 身 体 的 比 喻, 就 可 看 到 其 中 强 调 的 合 一 以 弗 所 书 4 章 4-16 节, 保 罗 强 调 教 会 的 合 一, 同 时 关 切 教 牧 同 工 的 任 命 和 理 想 在 此, 看 到 保 罗 非 常 重 视 有 形 教 会 的 合 一 那 时 的 地 方 教 会, 供 给 有 需 要 的 肢 体, 而 耶 路 撒 冷 的 同 工, 也 关 心 安 提 阿 的 事 工, 这 些 都 在 显 示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改 革 者 们 脱 离 罗 马 教 会 时, 未 曾 反 对 有 形 教 会 的 合 一, 但 却 指 出 合 一 不 是 从 联 合 纽 带 的 行 政 组 织 中 发 现, 而 是 在 宣 讲 纯 正 的 真 道 和 按 正 规 施 行 的 圣 礼 中 来 寻 求 因 此, 比 利 时 信 条 说, 我 们 相 信 并 承 认 一 大 公 教 会 是 圣 洁 的 会 众, 真 正 的 基 督 信 徒, 都 盼 望 在 耶 稣 基 督 里 得 救, 由 他 的 血 洗 净, 并 由 圣 灵 受 了 成 圣 的 印 记 ( 27 条 ) 真 教 会 的 标 记 是, 宣 讲 纯 正 的 真 道 和 按 正 规 施 行 圣 礼, 以 及 认 真 执 行 惩 戒 (29 条 ) 有 形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在 宗 教 改 革 后 的 时 期, 由 改 革 宗 的 神 学 者 来 教 导, 尤 其 在 苏 格 兰 的 神 学 中 更 为 显 著 沃 克 说, 真 正 的 基 督 教 会, 始 终 不 偏 左 右 在 设 立 其 他 组 织, 或 执 行 管 理 时, 总 以 规 定 的 方 式, 而 不 敢 轻 易 行 事, 由 此 看 出 他 们 ( 苏 格 兰 的 神 学 者 ) 绝 不 容 忍 逾 越 的 作 法 ( Walker, Scottish Theology and Theologians,p.97f.) 晚 近 的 荷 兰 教 会, 为 要 顺 应 历 史 的 事 实 与 现 存 的 状 态, 着 重 于 多 形 性 (multiformity) 上, 因 此, 使 这 教 义 ( 有 形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 的 真 理 被 遮 蔽 综 观 现 今 各 宗 派 的 教 会 状 态, 难 免 使 人 感 到 质 疑, 难 道 这 是 对 有 形 教 会 合 一 的 对 垒! 某 些 宗 派 的 形 成, 是 因 不 同 的 地 区 和 语 言, 这 可 看 成 神 的 护 理 和 指 引, 因 为 这 与 教 会 的 合 一 是 可 以 相 容 的 但 是, 因 着 教 义 的 变 质, 或 乱 用 圣 礼 所 造 成 的 分 门 别 类, 更 加 增 了 罪 恶 的 影 响, 造 成 理 解 上 的 昏 昧, 或 权 力 的 滥 用 ; 这 些 迷 妄 使 教 会 的 合 一 受 到 损 害, 因 此, 教 会 需 要 克 服 后 者 类 型 的 分 派 (3) 不 可 能 是 一 个 组 织. 或 者 有 人 认 为, 一 个 无 形 的 教 会, 岂 不 需 要 一 个 42

43 有 形 组 织 的 教 会 来 表 现 呢? 可 是, 神 的 意 思 并 非 如 此, 历 史 显 示 这 是 无 法 实 行 和 没 有 价 值 的, 而 只 有 天 主 教 试 图, 组 成 一 个 外 在 的 教 会 组 织, 但 却 没 有 好 的 结 果, 引 向 的 竟 是 形 式 主 义 仪 式 主 义 和 教 条 主 义 等 弊 端 不 但 如 此, 抗 罗 宗 教 会 特 性 的 多 形 性, 理 所 当 然 地 指 向 了 神 的 护 理, 结 果 形 成 了 合 法 的 方 式 抗 罗 宗 教 会 特 色 的 诸 多 宗 派, 几 乎 都 是 从 礼 拜 和 信 仰 的 自 由 产 生 的, 虽 然 是 从 同 样 生 活 同 一 位 主 同 一 生 命 的 有 机 体 中 分 离 出 来 的, 但 却 与 分 化 法 则 有 着 完 全 的 调 和 按 分 化 法 则 有 机 体 的 发 展, 乃 是 由 同 到 异 的 多 样 化 教 会 有 机 体 的 内 在 丰 富, 与 其 说 在 单 一 的 外 在 组 织 里, 不 如 说 在 多 样 化 中 显 得 更 为 优 越 和 丰 富 教 会 为 了 外 在 的 合 一, 当 然 需 要 不 断 的 努 力, 但 完 全 的 合 一, 在 现 世 中 乃 是 无 法 达 成 的 理 想 (4) 教 会 的 联 合 运 动, 没 有 价 值. 现 今 教 会 虽 然 大 力 推 行 联 合 运 动, 但 它 的 进 展 和 价 值 却 被 人 质 疑 强 调 普 世 福 音 合 一 的 证 据, 虽 然 值 得 称 赞, 但 联 合 所 产 生 的 危 害 和 弊 端, 却 是 无 法 估 计 的 因 为, 没 有 内 在 心 灵 的 合 一, 只 强 求 外 在 组 织 的 合 一, 难 免 又 会 回 到 罗 马 教 会 的 老 路 上 教 条 主 义 和 形 式 主 义 某 些 外 在 的 联 合, 虽 然 也 会 带 来 某 些 成 果, 其 缘 由 也 是 内 在 合 一 的 自 然 表 现 这 种 没 有 内 在 的 合 一, 只 靠 外 在 的 联 合, 虽 有 部 分 的 追 求, 但 却 忘 了 任 何 人 为 的 聚 合, 以 自 然 的 不 同, 来 追 求 内 部 的 合 一, 造 成 的 都 是 结 党 分 争 再 者, 这 种 外 在 人 为 的 强 行 联 合, 需 要 信 仰 上 的 最 小 共 同 分 母, 因 此, 在 属 灵 方 面 造 成 莫 大 的 牺 牲 这 可 从 1948 年 荷 兰 阿 姆 斯 特 丹 (Amsterdam) 的 会 议 为 例, 大 会 为 了 联 合 (ecumenical) 运 动, 在 教 义 上 所 作 的 陈 述 ; 即 基 督 协 议 会 是 由 接 受 主 耶 稣 基 督 是 神 是 救 主 的 教 会, 联 合 而 成 的 该 条 明 文 附 上 的 说 明 是, 协 议 会 不 会 要 求 各 派 教 会 的 解 释 这 种 只 追 求 外 在 的 联 合, 却 在 信 仰 和 真 理 上 模 糊, 是 不 符 合 圣 经 的 这 种 外 在 的 联 合, 因 有 内 在 的 不 纯 动 机, 所 以 无 法 赞 同 某 些 过 热 的 抗 罗 宗 教 派, 公 然 主 张 教 派 联 合 的 理 由, 是 为 了 抵 销 罗 马 教 会 的 政 治 势 力 ; 另 有 拥 护 社 会 福 音 的 教 派, 联 合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影 响 国 家 的 立 法 这 个 运 动 在 信 仰 和 真 理 上 变 色, 追 求 的 却 是 外 在 组 织 上 的 合 一 ; 前 者 的 善 变, 甚 为 不 妥 ; 而 后 者 的 联 合, 也 不 是 真 正 的 合 一, 只 是 外 形 的 划 一 (uniformity) 而 已 再 者, 这 在 教 会 事 务 的 观 点 上, 或 许 有 些 效 率, 但 却 不 会 增 进 真 正 属 灵 的 效 率 巴 特 说, 教 会 的 合 一 问 题, 与 教 会 具 体 的 元 首, 以 及 称 耶 稣 基 督 为 主 的 问 题 相 同 合 一 的 福 气 与 赐 福 的 主, 是 无 法 分 开 的 ; 在 他 里 面, 这 成 为 源 泉 和 实 际 ; 藉 着 他 的 话 与 灵, 向 我 们 启 示 ; 只 有 藉 着 信 仰, 才 能 成 为 我 们 的 实 际 (Barth, The Church and The Churchs,p.28) (5) 合 一 中 的 多 重 性 和 多 样 性. 合 一 中 的 多 重 性 和 多 样 性, 组 成 了 美 和 秩 序 的 典 范 教 会 中 的 灵 性 合 一, 会 在 外 形 上 显 出 多 重 性 与 多 样 性, 组 成 高 度 的 美 和 秩 序 A A 贺 智 说, 如 果 教 会 只 是 一 个 外 在 的 结 社, 那 么, 脱 离 43

44 这 个 结 社 体, 就 成 了 一 个 分 派 可 是, 万 代 万 国 的 教 会, 都 是 与 基 督 联 合, 有 圣 灵 的 内 住, 结 成 了 一 个 大 的 属 灵 团 体 ; 而 外 在 的 组 织, 因 着 不 意 的 环 境 和 变 化, 即 便 脱 离 了 这 个 结 社 体, 只 要 不 造 成 分 裂, 对 教 会 的 本 身 是 无 害 的 我 相 信 神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教 会 的 丰 富 和 多 样 性 (differentiate), 因 为 美 和 秩 序 的 极 致, 乃 是 合 一 中 的 多 重 性 (multiplicity) ; 在 多 重 性 中 的 合 一, 合 一 的 层 次 愈 高, 多 重 性 就 愈 大 [ 注 ] 只 用 同 样 长 斜 方 形 或 立 方 体 的 石 头 堆 垒, 是 无 法 建 成 大 会 堂 的 若 将 不 同 形 状 的 石 头, 按 其 作 用 结 合 起 来, 就 能 建 成 计 划 中 的 建 筑 或 会 堂 只 用 单 一 的 曲 调 和 音 符, 无 法 谱 成 雄 伟 的 乐 章 交 响 乐 需 要 结 合 各 样 不 同 的 乐 器, 合 唱 团 需 要 综 合 不 同 的 声 部 和 音 量, 才 能 形 成 无 限 多 样 (variety) 的 和 谐 之 音, 其 背 后 须 有 一 个 绝 对 单 位 的 大 音 乐 理 念, 方 能 作 成 神 在 历 世 历 代 中, 使 人 的 性 情, 在 不 同 的 感 化 下 形 成 各 个 时 期 的 种 族 语 言 民 族 角 色 和 风 范, 又 使 他 们 起 了 什 么 作 用 呢? 那 是 显 示 天 上 丰 盛 的 荣 耀, 使 教 会 趋 向 丰 富 多 彩 无 限 合 一 的 荣 美 我 相 信 他 们 在 神 容 许 的 旨 意 下, 自 由 地 结 成 了 各 样 组 织 ; 同 时 容 许 他 们 在 各 样 不 同 的 情 景 下, 体 验 到 基 督 里 的 丰 富 基 督 教 融 合 了 各 个 民 族 宗 族 人 种 的 色 彩 和 音 调, 但 也 有 分 裂 现 象, 而 分 裂 的 确 是 大 罪 但 是, 教 会 如 果 是 属 灵 的 团 体, 这 个 罪 就 是 对 属 灵 合 一 的 抗 拒 ( A.A.Hodge,Popular Lectures on Theological Themes,pp ) (6) 信 仰 的 对 象. 当 我 们 提 到 教 会 的 合 一 时, 指 的 乃 是 神 唯 一 的 教 会, 这 个 教 会 的 成 员, 意 味 着 有 属 灵 的 相 通 与 团 契 的 纽 带, 完 全 联 合 成 一 个 属 灵 的 团 体 我 们 将 此 教 会 看 为 信 仰 的 群 体, 是 神 以 永 远 的 旨 意, 在 基 督 里 所 拣 选 的 人, 将 来 基 督 再 临 的 时 候, 就 会 显 出 他 完 成 的 荣 美 ; 这 是 指 从 世 界 的 开 始 到 末 了, 每 个 时 代 都 是 由 基 督 的 呼 召 来 实 现 在 地 上, 我 们 虽 然 看 到 很 多 的 教 会, 但 实 际 上 只 有 一 个 我 们 也 会 看 到 世 上 的 教 会, 有 争 斗 和 分 裂 的 不 幸 光 景, 而 那 以 爱 心 宽 容 和 平 联 络 完 全 合 一 的 属 灵 教 会, 将 会 在 基 督 降 临 的 时 候 才 能 看 到 (Herman Hoeksema,Reformed Dogmatics,p.602) 2 教 会 的 圣 洁 性 圣 洁 是 教 会 最 为 主 要 的 特 征 和 德 性, 这 种 属 灵 德 性, 使 教 会 在 世 界 中, 拥 有 不 同 的 立 场 和 使 命, 有 时 甚 至 与 世 界 发 生 冲 突 教 会 是 圣 徒 的 相 通, 超 越 与 突 破 了 其 他 的 界 限, 这 与 其 他 的 社 会 交 际 是 全 然 不 同 的 因 着 这 种 属 灵 的 德 性, 教 会 有 时 会 与 世 界 冲 突 ; 教 会 虽 然 在 这 个 世 界 中, 但 却 不 属 于 这 个 世 界 1)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见 解. 圣 而 公 之 教 会 (holy Catholic Church) 的 名 称, 虽 在 抗 罗 宗 的 使 徒 信 经 中, 被 背 诵 与 普 遍 地 适 用, 但 罗 马 教 会 却 把 圣 洁 的 名 称 放 在 首 位, 限 定 和 专 用 于 自 身 教 会 的 特 殊 属 性 可 是, 他 们 对 圣 44

45 洁 观 念, 只 应 用 于 外 在 的 性 质 他 们 把 圣 洁 放 在 前 面, 不 是 因 为 圣 灵 将 教 会 成 员 内 在 的 生 命, 使 之 分 别 为 圣, 而 是 主 张 外 在 仪 式 上 的 圣 洁 他 们 认 为 藉 着 神 甫 的 祝 圣 (Devine) 就 能 圣 洁 首 先, 他 们 的 信 条 解 释 说, 这 使 他 们 在 教 义 上, 在 道 德 的 教 训 里, 以 及 在 礼 拜 和 惩 戒 中 得 以 圣 洁 他 们 认 为 能 使 所 有 的 得 以 纯 洁, 毫 无 指 摘, 能 除 去 危 害 和 凶 恶, 藉 着 这 种 性 质 就 能 助 长 最 高 的 德 性 (The Creed Explained,p.285) 其 次, 这 观 念 才 应 用 于 教 会 道 德 的 圣 洁 上, 德 哈 伯 (Deharbe) 说, 教 会 的 圣 洁, 是 因 为 里 面 有 神 的 神 迹, 以 及 非 常 的 恩 典 因 为 众 多 的 圣 徒, 总 是 在 证 明 教 会 的 圣 洁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Religion,p.140) 2) 抗 罗 宗 的 见 解. 抗 罗 宗 的 教 会 认 为, 教 会 的 圣 洁, 乃 是 藉 着 基 督 的 义, 圣 灵 的 更 新, 以 及 献 与 神 而 分 别 为 圣, 是 谓 三 重 的 圣 洁 (1) 客 观 的 圣 洁. 他 们 考 察 教 会 在 耶 稣 基 督 里 客 观 的 相 信, 这 意 味 着 绝 对 的 圣 洁, 因 为 中 保 基 督 之 义 转 嫁 的 功 效 藉 着 基 督 之 义 ( 彼 后 1:1), 使 教 会 在 神 面 前 称 为 圣 洁 (2) 主 观 的 圣 洁. 他 们 在 相 对 意 义 上, 教 会 也 被 看 为 主 观 的 圣 洁 这 是 因 为 教 会 生 命 的 内 在 原 理, 藉 着 圣 灵 的 更 新 而 成 圣, 实 际 上 有 了 圣 洁 ; 因 为 有 了 基 督 的 同 在, 所 以 就 向 着 完 全 的 成 圣 迈 进, 因 此, 这 可 称 为 真 信 徒 的 集 团 ( 林 前 1:2,6:11; 林 后 5:17,6:17,7:1; 弗 5:26-27) (3) 分 别 为 圣 的 圣 洁. 奉 献 自 己, 分 别 为 圣, 这 意 味 着 教 会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奉 献 给 神 的 圣 洁 在 这 种 含 义 上, 伴 随 的 是 道 德 上 的 圣 洁 神 藉 着 摩 西, 在 旷 野 对 以 色 列 百 姓 说, 你 们 要 归 我 作 祭 司 的 国 度, 为 圣 洁 的 国 民 ( 出 19:6), 使 徒 彼 得 对 新 约 的 教 会 说, 惟 有 你 们 是 被 拣 选 的 族 类, 是 有 君 尊 的 祭 司, 是 圣 洁 的 国 度, 是 属 神 的 子 民 ( 彼 前 2:9) 使 徒 保 罗 对 哥 林 多 的 信 徒 说, 岂 不 知 你 们 是 神 的 殿, 神 的 灵 住 在 你 们 里 头 吗?, 因 为 神 的 殿 是 圣 的, 这 殿 就 是 你 们 ( 林 前 3:16 17) 3) 圣 洁 的 义 务. 不 能 只 满 足 于 教 会 自 身 的 圣 洁, 要 对 抗 破 坏 圣 洁 的 敌 对 势 力, 在 争 战 中 保 全 和 维 持 教 会 的 圣 洁 教 会 不 应 停 止 于 现 在 的 圣 洁 程 度, 要 向 着 更 为 崇 高 的 境 地 迈 进 教 会 的 圣 洁, 属 于 荣 耀 的 属 性, 同 时 也 是 庄 严 的 义 务 教 会 圣 洁 面 对 的 敌 人, 就 是 常 被 描 写 成 的 世 界 魔 鬼 和 情 欲 这 三 股 势 力 合 起 来, 使 教 会 趋 向 世 俗 化 和 堕 落 的 深 渊 这 个 世 代 的 教 会, 面 临 着 世 俗 化 运 动 的 危 机, 属 于 神 的 工 人, 要 在 福 音 的 真 道 上, 打 好 根 基, 为 了 保 全 和 增 进 教 会 的 圣 洁, 真 心 诚 意 地 勇 往 直 前 我 们 的 主, 为 了 教 会 的 圣 洁, 在 祷 告 中, 岂 不 是 说, 求 你 用 真 理 使 他 们 成 圣 ; 你 的 道 就 是 真 理 ( 约 17: 17) 3 教 会 的 普 世 性 45

46 如 同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深 植 于 基 督 之 根 源 的, 就 是 普 世 性 这 个 普 世 性 超 越 了 所 有 的 自 然 关 系, 一 切 都 是 以 基 督 为 主 严 谨 地 说, 基 督 包 括 了 一 切 (catholic) 因 为 众 人 同 有 一 位 主 ; 他 也 厚 待 一 切 求 告 他 的 人 因 为 凡 求 告 主 名 的 就 必 得 救 ( 罗 10:12 13) 如 此, 向 地 上 的 万 民, 赐 下 丰 盛 救 恩 的 主, 就 是 基 督 所 以, 并 不 分 犹 太 人 希 腊 人, 自 主 的 为 奴 的, 或 男 或 女, 因 为 你 们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都 成 为 一 了 ( 加 3:28) 我 们 的 主 耶 稣 基 督, 他 是 普 世 的 救 主, 他 无 处 不 在, 他 也 常 与 我 们 同 在, 因 为 父 喜 欢 叫 一 切 的 丰 盛 在 他 里 面 居 住 既 然 藉 著 他 在 十 字 架 上 所 流 的 血 成 就 了 和 平, 便 藉 著 他 叫 万 有, 无 论 是 地 上 的 天 上 的 都 与 自 己 和 好 了 ( 西 1:19 20) 而 且, 要 使 天 上 地 上 一 切 所 有 的 都 在 基 督 里 面 同 归 于 一 ( 弗 1:10) 这 位 普 世 的 基 督, 就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 在 他 里 面, 教 会 真 的 成 了 普 世 的 团 契 1)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见 解. 普 世 性 (catholicity) 的 属 性, 被 罗 马 天 主 教 所 专 用, 似 乎 只 有 他 们 有 权 被 称 谓 普 世 性 的 他 们 将 此 教 会 的 属 性, 与 其 他 的 教 会 属 性 一 样, 只 适 用 于 有 形 的 组 织 上 他 们 认 为 只 有 自 己 的 教 会, 才 是 普 世 性 的, 因 为 他 们 自 认 能 够 适 应 地 上 万 国 不 同 形 态 的 政 府 ; 他 们 看 到 各 个 门 派 此 消 彼 长, 而 他 们 的 教 会 却 始 终 如 一, 拥 有 俯 伏 的 臣 民 和 信 实 的 儿 女 ; 他 们 觉 得 自 己 握 有 恩 典 和 真 理, 把 恩 典 分 给 那 些 需 要 的 人 群 ; 他 们 主 张 在 会 员 的 数 上, 超 过 其 他 持 有 异 议 宗 派 的 总 数 罗 马 教 会 将 普 世 性 (catholic) 这 个 词, 在 名 词 的 使 用 上 显 出 矛 盾 他 们 将 这 个 词 狭 义 化, 竟 然 否 定 了 这 个 词 的 本 义 catholic 这 个 词, 有 共 同 的 普 遍 的 ( 大 公 的 / 普 世 的 ) 等 意 思 因 此, 在 这 个 团 契 生 活 中, 必 定 有 些 圣 灵 所 赐 的 人, 被 排 除 在 ( 有 形 ) 教 会 之 外 ; 这 也 显 示 在 使 用 这 个 词 的 时 候, 已 经 剥 夺 了 这 个 词 根 本 的 普 遍 的 含 义 ; 他 们 却 容 许 了 这 个 词 本 身 无 法 容 许 的 限 制 改 革 的 教 会, 以 历 史 的 教 会 观, 赋 予 了 普 世 性 应 有 的 含 义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说, 有 形 的 教 会 也 是 大 公 的 普 世 的, 为 凡 承 认 真 实 宗 教 者, 以 及 彼 等 之 子 女 所 构 成 ( 25 章 2 条 ) 2) 抗 罗 宗 的 见 解. 抗 罗 宗 将 普 世 性, 基 本 适 用 于 无 形 教 会, 然 后 再 用 在 有 形 教 会 上 (1) 无 形 教 会 的 普 世 性. 抗 罗 宗 将 此 属 性, 基 本 适 用 于 无 形 教 会, 因 为 那 是 比 罗 马 教 会 以 及 其 他 某 些 外 在 的 组 织 在 真 正 含 义 上 更 具 普 世 性 只 有 无 形 教 会, 才 能 包 含 所 有 时 代 的 所 有 信 徒, 不 至 于 缺 少 一 人 因 此, 教 会 的 成 员 遍 布 在 世 界 各 国, 在 一 切 生 活 领 域 中 发 挥 着 作 用, 是 谓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普 世 教 会 抗 罗 宗 教 会 提 出 公 正 的 抗 议, 指 出 罗 马 教 会 将 此 属 性, 专 用 于 自 教 会 教 牧 组 织 的 傲 慢, 而 将 其 他 的 教 会 排 除 在 外 (2) 有 形 教 会 的 普 世 性. 抗 罗 宗 教 会 第 二 个 层 次, 才 将 普 世 性 归 于 有 形 教 会 正 如 上 文 有 形 教 会 合 一 性 的 论 述 中 的 说 明, 改 革 者 与 改 革 宗 的 信 条, 表 现 出 对 普 世 有 形 教 会 的 信 念 ; 直 到 现 今, 荷 兰 苏 格 兰 美 国 等 改 革 宗 的 神 学 者 们, 都 再 次 确 认 这 种 见 解 近 来 只 有 荷 兰 的 某 些 人, 对 此 教 理 提 出 质 46

47 疑 这 个 教 理, 的 确 还 有 些 问 题 尚 待 解 答, 因 为, 很 难 指 出 哪 里 是 唯 一 的 普 世 性 教 会 抗 罗 宗 的 教 会 中, 常 把 自 己 的 宗 派 与 基 督 的 普 世 教 会 等 同 视 之 有 些 门 派 已 退 化 成 徒 有 其 表 的 教 会, 与 其 说 是 教 会, 不 如 说 是 一 些 零 散 的 教 门 (sects) 即 使 将 这 些 教 派 排 除 在 外, 也 没 有 一 个 教 派 能 代 表 全 部 的 教 会 教 会 的 普 世 性, 最 为 重 要 和 积 极 的 实 现, 乃 是 将 耶 稣 基 督 的 福 音, 在 地 上 传 遍 万 国 万 族, 不 论 何 人 只 要 信, 就 可 受 洗 成 为 教 会 的 一 员, 就 在 这 些 庄 严 的 义 务 和 履 行 中 显 现 出 来 在 基 督 的 教 会 里, 没 有 民 族 和 人 种 的 差 别 ( 西 3:11) 可 是, 教 会 的 普 世 性 在 现 世 中 得 不 到 充 分 的 实 现 ; 教 会 在 本 质 上 是 普 世 性 的, 将 来 在 新 天 新 地 的 时 候, 普 世 性 才 得 以 完 全 地 实 现, 此 后, 我 观 看, 见 有 许 多 的 人, 没 有 人 能 数 过 来, 是 从 各 国 各 族 各 民 各 方 来 的, 站 在 宝 座 和 羔 羊 面 前, 身 穿 白 衣, 手 拿 棕 树 枝, 大 声 地 在 称 颂 ( 启 7:9) 4 教 会 的 使 徒 性 罗 马 天 主 教 在 上 述 三 项 属 性 之 外, 又 主 张 自 身 的 使 徒 性 (apostolicity), 或 使 徒 统 绪 (apostolic succession) 将 使 徒 统 绪 作 为 教 理 的 原 因, 是 要 回 到 使 徒 那 里, 他 们 认 为 统 治 教 会 的 教 皇 和 监 督, 是 使 徒 们 的 合 法 继 承 人 ; 他 们 归 纳 为 两 点, 就 是 在 教 理 上 的 使 徒 统 绪 和 在 组 织 上 的 使 徒 统 绪 ; 也 就 是 以 教 会 的 起 源 和 权 柄 为 中 心 所 形 成 的 一 个 观 念 因 为 他 们 着 重 的 是 组 织, 所 以 先 来 考 察 组 织 上 的 使 徒 统 绪 1) 组 织 上 的 使 徒 统 绪. 罗 马 教 会 与 东 正 教 会, 以 及 英 国 教 会, 都 主 张 自 教 会 的 根 源 与 权 柄, 可 以 直 接 溯 及 到 使 徒 ; 这 些 监 督 教 会, 同 时 也 主 张 必 须 由 自 派 教 会 的 神 职 人 员 来 施 行 圣 礼 ; 他 们 都 认 为 自 身 的 教 会, 乃 是 藉 着 使 徒 时 的 按 手, 直 接 得 到 了 使 徒 的 统 绪 这 三 者 中, 老 三 认 为, 三 者 都 得 到 了 使 徒 的 统 绪 ; 老 二 认 为, 可 以 向 老 大 让 步, 但 老 三 并 不 如 此 ; 而 老 大 则 认 为, 其 他 任 何 一 个, 都 是 极 为 可 疑 的 罗 马 教 会 希 腊 东 正 教 和 英 国 教 会 ( 美 国 的 监 督 教 会, 亚 洲 的 圣 公 会 ) 的 主 张, 虽 想 以 使 徒 的 根 源 和 权 柄, 来 作 为 历 史 和 传 统 的 依 据, 但 却 不 能 得 到 真 正 的 论 据 其 中 的 英 国 教 会 在 亨 利 8 世 的 指 导 下, 从 罗 马 教 会 中 分 离 出 来 英 王 虽 然 被 英 国 教 会 推 戴 为 英 国 教 会 的 元 首, 但 他 们 亦 然 不 能 主 张 历 史 上 的 使 徒 统 绪 罗 马 希 腊 和 英 国 等 教 会, 欲 以 外 在 的 结 社 与 使 徒 的 教 会 等 同 视 之 的 想 法 是 完 全 不 合 理 的 英 国 教 会 的 顶 级 学 者 们 (Dean Stanley,Bishop Lightfoot) 承 认, 如 同 近 代 的 监 督 制 教 会, 在 第 一 世 纪 的 末 叶 之 前, 并 不 存 在 十 二 使 徒 的 职 分, 在 本 质 上 是 无 法 转 移, 事 实 上 也 没 有 被 转 移 ; 而 生 存 的 人 中, 也 没 有 人 象 保 罗, 提 出 使 徒 的 证 据 萊 特 福 (Lightfoot) 主 教 在 其 腓 立 47

48 比 书 的 注 释 中, 明 确 作 出 论 证, 指 出 初 代 教 会 中, 没 有 牧 师 祭 司 职 (clerical priesthood) 的 观 念 罗 马 教 会 或 英 国 教 会 式 的 教 权 政 治, 任 何 一 样 在 新 约 历 史 中, 都 无 法 读 到 ; 他 们 的 礼 服 或 详 细 的 仪 式, 也 不 属 于 那 个 时 期 的 教 会 ; 这 些 都 是 从 犹 太 教 的 异 教 的, 或 世 俗 化 的 标 志 中 起 源 如 果 公 正 地 考 察, 不 论 何 时 何 地 的 真 教 会, 必 定 具 有 教 理 上 的 使 徒 性 与 组 织 上 的 使 徒 性 使 徒 们 在 新 约 的 教 会 中, 成 为 组 织 的 核 心 ; 在 他 们 的 生 涯 中, 建 成 了 那 时 的 教 会 ; 而 他 们 所 组 成 的 教 会, 当 然 不 会 停 止 存 在 教 会 虽 然 经 历 了 很 多 波 动, 但 却 没 有 遭 到 破 灭 抗 罗 宗 的 宗 教 改 革, 虽 然 是 个 很 大 的 波 动, 但 却 促 成 了 使 徒 性 教 会 的 成 果 今 天 的 教 会, 虽 然 无 法 显 出 使 徒 时 代 教 会 的 合 一, 而 且 受 到 分 裂 的 损 伤 ; 但 是, 每 个 真 教 会, 反 而 继 承 了 使 徒 教 会 的 组 织 树 上 的 许 多 枝 条, 虽 有 枯 萎 的 被 剪 下, 但 活 着 剩 下 的 枝 条, 反 而 继 承 了 树 木 的 生 命 ; 同 样 地, 历 史 中 的 每 个 真 教 会, 都 是 使 徒 教 会 的 继 承 改 革 宗 长 老 会 的 信 徒, 虽 然 主 张 自 教 会 的 管 理 教 导 和 礼 拜, 承 受 了 使 徒 的 教 导, 但 所 承 继 的 乃 是 对 圣 经 的 记 录, 即 直 接 诉 求 于 圣 经 的 启 示 他 们 认 为 现 今 改 革 宗 的 长 老 会, 承 袭 了 圣 经 中 的 以 弗 所 和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 他 们 的 总 会 是 对 耶 路 撒 冷 会 议 的 继 承 [ 注 ] 罗 马 教 会 或 英 国 教 会 想 要 独 占 使 徒 性 或 使 徒 的 统 绪, 就 是 所 谓 高 派 教 会 主 义, 这 是 无 法 得 到 承 认 的 A A 贺 智 说, 所 有 的 高 派 教 会 主 义 者, 认 为 自 派 的 教 会 为 最 高, 但 在 本 质 上 是 分 派 的 ; 因 为 所 有 的 分 派, 其 本 质 多 少 都 含 有 骄 傲 和 固 执, 他 们 普 遍 地 缺 少 爱 心, 怀 着 嫉 妒 或 争 竞 来 扩 展 教 会, 为 的 是 超 越 别 人 这 一 切 的 企 图, 都 具 有 分 派 的 本 质 可 是, 我 们 如 果 按 着 圣 经 的 教 导 去 发 展, 就 不 会 有 分 门 别 类 之 争 了 ; 其 结 果 将 会 如 何 呢? 我 相 信, 将 会 吾 道 不 孤 ; 为 了 长 老 会, 我 不 会 再 请 求 什 么 ; 我 要 向 基 督 忠 诚, 藉 着 圣 灵 得 到 的 生 命, 与 主 联 合 成 为 一 个 身 体 教 会 另 一 方 面, 我 认 为 神 为 了 维 持 我 们 所 拥 有 的, 将 会 藉 着 宗 派 之 间 的 差 异, 使 我 们 得 到 更 多 的 益 处 (A.A. Hodge,Popular Lectures ontheological Themes,pp.213,214) 2) 教 理 上 的 使 徒 统 绪. 罗 马 教 会 主 张 自 派 教 会 的 使 徒 统 绪, 是 以 使 徒 彼 得 的 信 仰 为 基 础, 就 是 基 督 对 彼 得 说, 我 要 把 我 的 教 会 建 造 在 这 磐 石 上 ( 太 16:18) 他 们 认 为 这 磐 石 就 是 使 徒 彼 得, 而 彼 得 就 是 罗 马 教 会 的 第 一 代 教 皇, 因 此, 主 张 自 派 教 会 有 独 特 的 使 徒 统 绪 可 是, 罗 马 教 会 的 这 种 说 法 是 强 辩, 彼 得 为 首 任 教 皇, 也 是 荒 诞 无 稽 之 谈 认 为 这 磐 石 指 的 是 彼 得, 其 实 是 一 种 误 解 当 时 主 耶 稣 向 着 所 有 的 门 徒 问, 你 们 说 我 是 谁? ( 太 16:15) 彼 得 的 回 答, 代 表 了 所 有 的 门 徒, 这 是 天 上 的 父, 指 示 他 说 的 ; 因 此, 这 磐 石 如 果 指 的 是 使 徒, 应 该 包 括 所 有 的 使 徒 在 新 约 圣 经 的 其 他 经 文 中, 指 教 会 被 建 造 在 使 徒 和 先 知 的 根 基 上 ( 弗 2:20), 这 里 的 使 徒 (apostles) 是 复 数 再 者, 这 磐 石 如 果 指 的 是 所 有 的 使 徒 时, 指 的 应 该 不 是 这 些 人 物, 48

49 而 是 彼 得 代 表 使 徒, 被 天 父 启 示, 宣 告 耶 稣 是 基 督, 是 永 生 神 的 儿 子 ; 换 言 之, 耶 稣 是 以 他 是 基 督, 是 神 的 儿 子 之 信 仰 基 础 上, 建 立 他 的 教 会 使 徒 保 罗 讲 到 教 会 建 造 在 使 徒 们 的 根 基 上 时, 指 的 应 该 不 是 人 物, 而 是 以 这 种 信 仰 作 为 教 会 的 根 基 那 些 夸 耀 自 身 独 特 使 徒 统 绪 的 教 会, 着 重 在 使 徒 的 人 物 上, 高 举 所 谓 继 承 的 组 织, 却 把 他 们 的 信 仰 和 教 导 等 闲 视 之, 这 是 忽 视 先 后 的 本 末 倒 置 另 两 派 教 会 姑 且 不 论, 且 说 罗 马 教 会, 已 经 远 离 了 使 徒 们 的 教 导 他 们 岂 不 是 否 认 了 使 徒 们 教 导 的 核 心 因 信 称 义 吗? 因 着 这 种 理 由 ( 也 有 其 他 的 理 由 ), 16 世 纪 的 宗 教 改 革 者 们, 毫 不 犹 豫 地 指 出 罗 马 教 会 的 虚 假, 即 便 承 袭 了 外 在 的 组 织, 却 没 有 内 在 教 义 上 的 继 承, 那 就 不 是 真 正 的 基 督 教 会 宗 教 改 革 的 导 师 们, 坦 然 地 说, 人 物 与 场 所 的 继 承 不 如 教 义 上 的 继 承, 这 才 是 真 教 会 的 标 记 (See Bavinck,Gereformeerde Dogmatiek,vol.Ⅳ,p.353) 一 般 的 抗 罗 宗 教 会, 不 主 张 使 徒 性 是 教 会 的 属 性, 可 是, 当 他 们 看 到 某 个 宗 派, 主 张 这 是 他 们 独 特 的 属 性 时, 就 会 加 以 反 对, 并 说 明 这 可 以 成 为 所 有 真 教 会 的 属 性 [ 译 者 注 : 大 祭 司 基 督 就 是 使 徒 ( 来 3:1 使 者 原 文 使 徒 )] 5 教 会 的 无 误 性 1) 陈 述. 按 罗 马 教 会 认 为, 教 会 在 基 督 教 信 仰 和 行 为 的 所 有 事 件 中, 是 绝 对 无 误 的 ; 是 神 任 命 的 信 仰 法 则 的 保 管 者 和 解 释 者 教 会 的 职 责, 不 是 要 向 人 传 达 从 神 来 的 新 启 示, 而 是 要 传 达 使 徒 们 本 来 的 启 示 和 解 释, 使 默 示 的 圣 经, 在 传 讲 时, 没 有 错 误 因 此, 教 会 要 作 出 权 威 的 决 定, 晓 得 圣 经 是 什 么? 遗 传 又 是 什 么? 圣 经 与 遗 传 的 真 正 含 义 是 什 么? 而 信 仰 或 行 为 之 间 的 特 殊 问 题, 其 完 全 的 法 则, 又 该 如 何 来 应 用 呢? 这 种 权 柄 和 职 权 的 行 使, 他 们 认 为 赋 予 给 教 皇, 或 总 会 的 会 议 ; 认 为 教 皇 或 会 议 的 法 令, 被 普 遍 赞 同 时, 就 赋 予 监 督 团 [ 注 ] 天 主 教 的 教 理 宣 言 说, 教 皇 在 教 导 基 督 的 道 理 时, 拥 有 无 误 之 权, 不 会 出 现 什 么 错 误 因 为 耶 稣 对 他 的 继 承 人 彼 得, 说, 但 是 我 已 为 你 祈 求 了, 为 叫 你 的 信 德 不 致 丧 失 ( 路 加 22:32) 教 皇 对 有 关 基 督 道 理 的 教 导 之 条 目, 认 为 以 他 的 全 权, 只 有 在 对 普 天 下 的 圣 教 会, 作 解 释 教 导 时, 才 有 教 理 上 的 无 误 之 权, 教 皇 只 有 坐 在 玉 榻 上, 教 导 的 时 候, 才 有 教 理 上 的 无 误 之 权, 在 圣 教 会 里, 只 有 教 皇 拥 有 无 误 之 权, 其 他 的 神 父 主 教, 或 高 名 达 士, 绝 没 有 无 误 之 权 ; 虽 然 在 主 教 们 召 集 的 公 议 会 中, 在 教 导 信 德 道 理 时, 有 无 误 之 权, 但 这 要 在 教 皇 的 承 认 或 参 与 中, 并 得 到 他 的 教 导 判 断, 以 及 教 皇 的 决 议 后, 才 有 无 误 之 权 ( 天 主 教 要 理 大 问 答, 第 1 篇 18 问 ) 2) 证 明. 为 了 确 立 这 个 权 柄, 提 出 的 辩 论 是 : (1) 使 徒 们 和 他 们 职 位 上 的 继 承 人, 从 基 督 得 到 对 他 们 的 无 误 和 权 柄 上 的 49

50 保 证 ( 太 16:18,18:18-20; 路 24:47-49; 约 16:13,20:23) (2) 教 会 承 受 的 使 命, 是 要 成 为 世 上 的 教 师 ( 太 28:19-20; 路 10:16 等 ) (3) 教 会 被 保 证 成 为,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阴 间 的 权 柄 不 能 胜 过 他 (4) 教 会 得 到 捆 绑 和 释 放 的 权 柄, 如 果 不 听 教 会 的 话, 就 要 看 他 像 外 邦 人 一 样 ( 太 16:19,18:15-18) (5) 教 会 得 到 命 令, 赋 予 资 格, 拥 有 分 辨 真 理 与 谬 误 的 能 力 ( 帖 后 3:6; 罗 16:17; 约 二 10) (6) 按 照 生 命 的 延 续, 在 有 形 教 会 的 同 时 代 中, 人 们 必 定 恳 求 愿 意 有 解 释 和 判 断 者 (7) 按 照 普 遍 的 类 推, 人 类 的 每 个 群 体, 必 有 成 文 律 和 裁 判 员, 如 没 有 后 者, 前 者 就 毫 无 价 值 (8) 这 种 权 柄 使 所 有 的 人, 在 获 得 真 教 会 根 本 的 属 性 认 定, 有 着 一 致 和 普 遍 的 需 要 3) 反 证. 前 述 罗 马 教 会 的 主 张, 可 以 说 明 它 毫 无 基 础 基 督 的 应 许, 是 对 他 教 会 的 保 守, 以 及 对 其 真 理 的 保 全 ; 这 却 不 是 保 障 教 职 人 员 的 无 误, 再 者, 他 的 应 许 不 是 对 教 会 中 的 职 员 说 的, 而 是 对 真 信 徒 的 团 体 说 的 ( 参 照 约 20:23; 路 24: ; 约 一 2:20 27) 再 者, 圣 经 应 许 保 证 教 会 的 永 久 统 绪, 不 是 依 据 使 徒 权 威 之 手, 所 委 任 的 外 在 结 社 ; 而 使 徒 的 统 绪, 也 只 是 他 们 的 空 想 ; 教 皇 和 他 们 的 监 督, 以 及 圣 经 未 曾 晓 谕 的 那 些 教 权 者, 从 根 本 上, 就 没 有 无 误 权 柄 的 根 据 从 教 皇 在 教 会 中, 充 满 了 矛 盾 和 迷 妄, 就 可 看 出 教 会 无 误 等 云 云, 实 乃 荒 诞 无 稽 之 谈 天 主 教 在 教 理 文 书 中, 为 了 证 明 教 皇 的 无 误 之 权, 引 用 了 路 加 福 音 22 章 32 节, 大 概 是 为 了 教 皇 乃 彼 得 的 继 承 人, 这 的 确 有 些 牵 强 附 会 ; 而 且, 这 句 话 的 内 容, 不 是 说 彼 得 不 会 有 错 误, 按 我 们 圣 经 的 译 文, 但 我 已 经 为 你 祈 求, 叫 你 不 至 于 失 了 信 心 按 天 主 教 圣 经 的 翻 译, 为 叫 你 的 信 德 不 致 丧 失, 这 不 是 说 保 证 彼 得 在 教 理 权 上 的 无 误 彼 得 作 为 得 到 默 示 的 使 徒, 以 及 圣 经 的 作 者, 虽 能 拥 有 这 份 特 权, 但 这 里 的 经 文, 却 不 是 在 证 明 这 件 事 罗 马 教 会 在 圣 经 无 误 的 旁 边, 培 植 了 教 皇 和 监 督 会 议 的 无 误 说, 这 就 掉 进 了 否 定 圣 经 充 足 性 的 谬 误 里 ; 他 们 认 为 是 教 会 产 生 了 圣 经, 因 此, 自 然 地 就 有 了 教 会 在 圣 经 之 上 的 结 论 第 7 节 教 会 的 特 性 历 任 美 国 韦 斯 敏 斯 德 神 学 院 的 实 践 神 学 教 授 加 尔 文 神 学 院 的 院 长 R B 凯 坡 牧 师, 在 其 著 述 的 教 会 论 中 写 到, 以 基 督 荣 耀 的 身 体 (The Glorious Body of Christ) 为 标 题, 虽 可 举 出 许 多 的 论 题, 但 值 得 特 别 留 意 的, 50

51 却 是 教 会 的 荣 耀 论 到 今 天 的 基 督 教 会, 处 在 一 种 悲 惨 的 状 态 中, 她 得 到 的 不 是 荣 耀, 而 是 藐 视 基 于 这 种 事 实, 教 会 必 然 要 强 调 他 荣 耀 的 本 质 这 节 中, 我 们 要 在 凯 坡 牧 师 举 论 的 许 多 论 题 中, 摘 录 几 点, 作 为 教 会 荣 耀 特 性 的 例 证 1 教 会 的 渐 进 性 基 督 教 一 般 被 看 成 保 守 的 组 织, 普 遍 认 为 保 守 性 是 基 本 的 特 性 之 一 ; 可 是, 真 正 的 教 会, 在 保 守 的 同 时, 也 是 进 取 的 ; 其 进 取 的 重 要 性, 一 点 不 亚 于 保 守 教 会 的 进 取 性, 趋 向 荣 耀 的 局 面 1) 圣 经 时 期 中 的 渐 进 性. 神 的 教 会 在 旧 约 与 新 约 中, 同 样 被 描 写 成 在 进 取 教 会 的 进 取, 不 是 因 其 本 身 的 选 择, 而 是 因 为 神 赐 下 渐 进 性 的 启 示 圣 经 是 由 神 的 默 示, 藉 着 人 的 记 录, 经 过 约 15 个 世 纪 而 完 成 结 果 使 地 上 神 的 百 姓, 逐 渐 得 以 明 白 有 关 神 的 知 识 教 会 的 进 取, 乃 是 因 为 神 赐 下 渐 进 性 的 启 示 亚 伯 拉 罕 从 异 教 的 环 境 中 被 呼 召 出 来, 意 味 着 教 会 建 立 的 过 程 这 件 事 迹 的 报 导, 内 容 凸 显 出 普 世 性 的 音 调, 因 为 地 上 的 万 族 都 要 因 你 得 福 ( 创 12:3); 同 时, 也 意 味 着 民 族 教 会 的 开 始, 在 发 表 的 预 言 中, 虽 然 包 含 了 普 世 性 的 预 表, 但 旧 约 的 信 息, 几 乎 都 是 局 限 于 以 色 列 民 族 神 将 他 的 话 语 传 给 雅 各, 将 他 的 律 例 典 章 赐 给 以 色 列 主 耶 稣 差 遣 门 徒 出 去 传 道 时, 说, 外 邦 人 的 路, 你 们 不 要 走 ; 撒 马 利 亚 人 的 城, 你 们 不 要 进 ; 宁 可 往 以 色 列 家 迷 失 的 羊 那 里 去 ( 太 10:5) 当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受 难 之 后, 救 恩 的 普 世 性 已 显 明 出 来, 他 吸 引 世 人 来 归 向 他 ( 约 12:32); 他 复 活 后, 命 令 门 徒 要 承 担 起 普 世 宣 教 的 使 命 ( 太 28: 19; 徒 1:8) 五 旬 节, 犹 太 人 从 天 下 各 国 回 来, 加 入 教 会 ( 徒 2:5), 彼 得 被 引 向 罗 马 人 的 百 夫 长 家 中 传 道 ( 徒 10 章 ), 并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大 会 上, 证 明 普 世 宣 教 的 大 门 已 被 打 开 ( 徒 15 章 ) 神 启 示 的 渐 进 性, 可 从 教 会 渐 进 性 的 轨 迹 中 看 到 2) 后 代 的 教 会 也 在 前 进 中. 特 别 启 示 的 圣 经 虽 已 完 成, 但 教 会 的 前 进 却 没 有 终 止 重 要 的 关 键, 是 每 个 时 代 的 教 会 都 需 要 前 进, 即 就 是 在 圣 经 的 理 解 上 作 为 历 史 的 事 件, 真 理 的 圣 灵 透 过 几 个 世 纪, 使 教 会 对 神 的 话 语 有 了 更 深 更 广 的 理 解 这 种 进 展 虽 常 被 拦 阻, 而 某 些 时 期, 教 会 的 真 理 几 乎 丧 失 殆 尽, 教 会 的 很 多 部 分, 曾 经 遭 到 背 道 的 时 候 ; 但 历 史 中 的 基 督 教 会, 反 而 在 圣 灵 的 光 照 下 得 以 进 取 教 义 史 的 发 展, 就 是 很 好 的 实 例 5 世 纪 的 圣 奥 古 斯 丁, 在 教 会 的 教 理 上, 采 取 了 错 误 的 圣 礼 主 义 (sacerdotalism) 形 式, 即 神 在 教 会 中, 只 用 圣 礼 作 媒 介, 向 罪 人 赐 下 救 恩 的 恩 典 ; 因 此, 就 成 了 离 开 教 会, 没 有 救 恩 的 说 法 16 世 纪 的 抗 罗 宗, 51

52 在 宗 教 改 革 中, 以 福 音 主 义 的 真 理, 决 定 性 的 压 倒 了 圣 职 主 义 的 谬 误 改 革 者 们 发 现, 即 使 没 有 教 会 的 圣 礼, 却 有 圣 灵 在 人 心 里 动 工, 就 会 藉 着 教 会 传 讲 的 福 音 为 媒 介, 在 现 实 中 成 就 救 恩 的 恩 典 他 们 认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是 救 恩 的 结 果, 而 不 是 救 恩 的 先 决 条 件 可 是, 改 革 者 们 在 教 会 论 的 重 要 点 上, 也 有 错 误 ; 他 们 虽 然 反 对 罗 马 教 会 主 张 教 会 必 定 要 由 政 府 来 管 理 的 看 法, 但 却 在 信 条 里 认 为, 政 府 在 广 义 的 范 围 里, 应 该 管 理 教 会 中 的 属 灵 事 务 18 世 纪 到 19 世 纪, 在 抗 罗 宗 里, 对 圣 经 教 导 的 政 教 分 离 原 则, 也 未 被 广 为 接 纳 [ 注 ] 他 们 的 职 分 不 仅 关 注 一 般 人 民 的 福 祉, 同 时 也 保 护 神 圣 的 传 道 工 作 ; 阻 止 一 切 拜 偶 像 与 虚 伪 宗 教, 毁 坏 敌 挡 基 督 的 国, 并 促 进 基 督 的 国 ( 比 利 信 条 36 条 ) 然 而 他 却 有 权, 也 是 他 的 本 分 去 保 持 教 会 内 的 一 致 与 和 平, 维 持 神 真 理 的 纯 正 无 缺, 禁 止 亵 渎 和 异 端, 防 止 或 改 革 在 礼 拜 与 教 规 中 所 有 的 腐 败 和 滥 用, 并 正 当 地 规 定 执 行 和 遵 守 所 有 的 宗 教 仪 式 为 了 更 新 实 效 的 目 的, 他 有 权 召 集 教 会 会 议, 出 席 会 议, 并 规 定 在 会 议 中 所 处 理 的 一 切 事, 乃 为 合 乎 神 的 旨 意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3 章 3 条 ) 圣 灵 透 过 几 个 世 纪, 使 教 会 在 研 究 神 的 话 语 中, 得 到 进 取 的 光 照 3) 今 天 的 教 会 也 需 要 进 取. 今 天 的 教 会 迫 切 需 要 保 守 性 因 为 教 会 内 外 的 无 数 势 力, 总 想 把 教 会 从 真 理 中 分 离 出 去 荣 耀 的 基 督 向 着 非 拉 铁 非 的 教 会, 发 出 的 警 告, 对 今 天 的 教 会 也 应 有 同 样 的 警 惕, 我 必 快 来, 你 要 持 守 你 所 有 的, 免 得 人 夺 去 你 的 冠 冕 ( 启 3:11) 可 是, 教 会 的 义 务, 在 保 守 的 同 时, 也 要 进 取 历 史 告 诉 我 们, 当 教 会 终 止 了 保 守, 就 会 失 去 应 有 的 性 格 ; 如 果 踏 步 不 前, 就 难 免 趋 向 枯 萎 根 基 虽 然 立 在 保 守 上, 但 目 的 却 是 为 了 前 进 研 究 圣 经 为 了 寻 求 丰 富 的 真 理, 是 神 赋 予 教 会 的 任 务, 同 时, 按 着 发 现 的 真 理, 应 对 时 代 的 难 题, 更 是 教 会 迫 切 的 任 务 教 会 与 国 家 社 会 之 间 应 有 的 关 系, 真 教 会 与 假 教 会 的 区 别, 教 会 的 建 立 与 诸 多 分 辨 的 问 题 等, 都 要 从 神 话 语 的 深 层 中 寻 求 答 案 教 会 领 袖 们 常 引 用 的 拉 丁 文 句, Ecclesia reformata semper est reformanda ( Reformed church is always to be reformed), 意 味 着 改 革 的 教 会, 需 要 不 断 的 改 革 ; 教 会 自 身 如 果 终 止 了 改 革, 就 失 去 了 称 呼 改 革 教 会 的 权 利, 教 会 如 果 自 认, 我 是 富 足, 已 经 发 了 财, 一 样 都 不 缺 时, 教 会 的 主, 就 会 将 他 吐 出 来 ( 启 3:16:17) 2 教 会 的 永 存 性 外 观 上, 基 督 的 教 会 比 世 上 的 统 治 势 力, 似 乎 缺 少 荣 耀 可 是, 在 本 质 上, 教 会 具 有 无 可 比 拟 的 荣 耀,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环, 就 是 永 恒 性 世 上 的 52

53 国 度 兴 亡 更 迭, 最 强 大 的 帝 国, 有 的 不 久 就 会 消 亡 ; 但 教 会 却 是 源 远 流 长 万 代 永 续 1) 永 存 性 的 含 义. 以 赛 亚 54:10, 大 山 可 以 挪 开, 小 山 可 以 迁 移 ; 但 我 的 慈 爱 必 不 离 开 你 ; 我 平 安 的 约 也 不 迁 移 这 是 怜 恤 你 的 耶 和 华 说 的 马 太 福 音 16;18, 我 要 把 我 的 教 会 建 造 在 这 磐 石 上 ; 阴 间 的 权 柄 ( 权 柄 : 原 文 是 门 ), 不 能 胜 过 他 这 些 经 文, 都 在 确 证 教 会 的 永 存 性 这 些 证 言, 不 只 适 用 于 地 方 教 会 或 宗 派, 而 且 适 用 于 教 会 的 整 体 地 方 教 会 或 宗 派 有 时 会 消 失, 但 教 会 的 整 体 绝 不 会 如 此 即 使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真 圣 徒 还 是 会 彼 此 相 通 的 主 耶 稣 说, 人 子 来 的 时 候, 遇 得 见 世 上 有 信 德 吗? ( 路 18:8) 末 世 的 信 徒, 虽 然 缺 失 信 德, 但 不 是 说, 末 世 就 没 有 信 徒 了 主 耶 稣 说, 阴 间 的 权 柄, 不 能 胜 过 他 这 话 的 意 思 是, 灵 界 最 强 的 势 力, 也 不 能 胜 过 基 督 的 教 会 ( Geerhardus Vos,The Teaching of Jesus Concerning the Kingdom of God and in Church,p.154) 教 会 靠 着 主 的 能 力, 就 能 得 胜 有 余 永 存 性 只 是 无 形 教 会 的 属 性 吗? 是 否 也 是 有 形 教 会 的 属 性 呢? 主 耶 稣 说, 教 会 要 建 造 在 磐 石 上, 并 将 天 国 的 钥 匙 给 了 教 会, 同 时 赐 下 捆 绑 与 释 放 的 权 柄, 使 教 会 得 以 治 理 ; 这 其 中 的 含 义, 包 括 了 天 国 外 在 的 组 织, 或 外 在 的 体 现 ; 而 有 形 的 教 会, 也 是 万 古 常 存 历 久 弥 新 的 2) 保 全 的 样 式. 教 会 的 永 存, 不 是 自 然 形 成 的, 而 是 神 的 保 全 神 对 教 会 的 保 全, 有 几 种 途 径 和 方 式, 我 们 可 来 考 察 一 下 (1) 逼 迫 中 大 能 的 干 预. 教 会 时 而 受 到 世 上 严 酷 的 攻 击 初 代 教 会, 从 罗 马 皇 帝 所 受 的 逼 迫 就 是 实 例 基 督 徒 曾 被 丢 给 狮 子, 而 尼 禄 皇 帝 竟 将 基 督 徒 捆 成 一 团, 浇 上 柏 油, 在 皇 宫 中 焚 烧, 以 助 他 的 酒 兴 ; 熊 熊 大 火 映 红 了 皇 宫 庭 园 的 夜 空, 教 会 处 于 生 死 存 亡 之 际 可 是, 神 总 是 伸 出 大 能 的 膀 臂 来 保 全 他 的 教 会 ; 不 但 如 此, 神 按 着 他 全 能 的 护 理, 藉 着 世 上 的 逼 迫, 使 教 会 更 加 茁 壮 成 长 ; 而 被 迫 分 散 的 信 徒, 也 将 福 音 更 广 泛 地 传 到 各 处 ; 他 们 面 临 死 亡 毫 不 动 摇, 从 信 仰 的 光 彩 中, 流 露 出 无 比 的 喜 悦, 以 致 使 他 们 的 仇 敌 生 出 景 仰 之 情 透 过 各 种 方 式, 殉 道 者 的 血, 成 了 教 会 的 种 子 使 凡 为 攻 击 你 造 成 的 器 械 必 不 利 用 ( 赛 54:17) (2) 对 抗 异 端 时, 有 真 理 的 圣 灵 指 引. 教 会 里, 时 有 异 端 邪 说, 迷 惑 信 徒, 危 胁 到 教 会 的 存 续 问 题 中 世 纪 时, 靠 行 为 得 救 的 谬 论, 几 乎 普 遍 地 被 接 纳 ; 就 是 今 天, 也 有 许 多 不 同 的 偏 差 与 异 端, 窥 伺 着 救 恩 的 真 理 ; 同 时, 各 个 不 同 的 大 小 门 派, 几 乎 都 受 到 自 由 主 义 神 学 的 侵 害 ; 他 们 否 认 圣 经 是 神 的 话, 不 承 认 基 督 是 神 的 儿 子, 不 相 信 重 生 的 救 恩 本 质 考 察 异 端 历 史, 就 会 惊 奇 地 发 现 教 会 是 如 何 地 得 胜 ; 不 是 别 的, 乃 是 坐 在 父 神 右 边 教 会 元 首 耶 稣 基 督, 藉 着 真 理 的 圣 灵 引 导 教 会, 成 就 了 对 教 会 的 应 许 ( 约 16:13) 教 会 中 绝 大 多 数 的 人, 即 便 偏 离 了 真 理, 也 会 相 信 基 督 是 教 会 真 理 的 守 护 者, 他 在 历 史 的 教 会 中, 继 续 地 引 人 归 向 真 理 53

54 (3) 藉 着 恩 典 之 约 的 神 之 百 姓. 按 着 恩 典 之 约 被 拣 选 的 神 之 百 姓, 在 每 个 时 代 中, 藉 着 教 会 显 明 出 来 神 按 着 他 预 定 的 旨 意, 在 不 同 的 历 史 时 期, 使 得 救 人 数 的 多 少, 可 能 有 所 不 同 例 如 第 10 世 纪 教 会 的 黑 暗 时 期, 地 上 的 教 会 荒 凉, 得 救 的 人 数 可 能 就 会 稀 少 那 时, 可 能 看 不 到 地 上 的 真 教 会 ; 或 者 主 降 临 的 最 后 世 纪, 存 活 的 人 中, 被 拣 选 的 人 却 很 少 ; 那 么, 在 这 一 百 年 中, 就 没 有 真 教 会 的 存 在 吗? 其 实, 每 个 时 代, 都 有 蒙 拣 选 的 百 姓, 按 着 他 预 定 的 旨 意, 成 为 神 家 里 的 人 每 个 时 代, 都 有 领 受 救 恩 的 人 神 曾 对 亚 伯 拉 罕 应 许 说, 我 要 与 你 并 你 世 世 代 代 的 后 裔 坚 立 我 的 约, 作 永 远 的 约, 是 要 作 你 和 你 后 裔 的 神 ( 创 17:7) 这 不 意 味 只 有 敬 虔 的 父 母, 才 会 有 敬 虔 的 后 代 ; 也 不 意 味 救 恩, 是 从 父 母 自 然 地 传 承 给 子 女 ; 只 有 当 父 母 按 着 基 督 的 教 训, 使 儿 女 对 主 有 信 心, 在 敬 畏 和 爱 慕 中 成 长, 才 能 期 待 他 是 属 神 的 儿 女 神 在 每 个 时 代 里, 都 有 他 立 约 的 百 姓, 建 造 属 于 他 的 教 会 恩 典 之 约 源 远 流 长, 绝 不 会 中 断 (4) 福 音 继 续 广 传. 教 会 继 续 向 外 广 传 福 音, 本 身 就 会 自 强 不 息 地 传 承 下 去 现 代 的 基 督 教 国 家, 竟 然 走 向 非 基 督 教 化 时 代, 这 种 趋 势 有 人 担 忧, 恐 怕 将 来 教 会 变 成 废 墟 可 是, 决 不 会 如 此 守 约 施 慈 爱 的 神, 将 会 保 全 剩 下 的 余 数 ; 那 些 受 差 遣 的 人, 报 福 音 传 喜 信, 他 们 绝 不 会 灰 心 ; 因 为, 神 的 话, 不 会 徒 然 返 回, 他 的 灵, 会 把 罪 人 从 黑 暗 中 释 放 出 来, 进 到 他 爱 子 的 国 度 里 ( 西 1:13) 如 此, 神 的 教 会 得 以 永 续, 他 的 百 姓 从 各 民 各 国 中 归 来, 将 颂 赞 尊 贵 荣 耀 权 势, 归 给 坐 宝 座 的 和 羔 羊, 直 到 永 永 远 远 古 今 的 君 王 国 度, 来 去 匆 匆 ; 永 久 的 巅 峰 绝 壁, 屹 立 不 动 历 代 的 圣 徒 祈 祷, 千 年 依 旧 ; 得 胜 的 基 督 教 会, 欢 呼 歌 颂 3 教 会 的 超 越 性 教 会 在 超 越 性 上, 是 大 有 荣 耀 的 世 上 虽 有 无 数 的 组 织, 但 基 督 教 会 却 不 包 括 其 中 这 与 所 有 的 其 它 组 织, 从 根 本 上 是 不 同 的 因 为 教 会 在 神 的 起 源 和 超 自 然 的 本 质 上, 超 越 了 世 上 所 有 的 组 织 体 1) 神 的 起 源. 地 上 绝 大 多 数 的 组 织 体, 都 是 藉 着 人 来 起 源, 但 教 会 却 是 由 神 自 己 设 立 的 ; 前 者 是 由 人 的 心 思 来 思 考, 藉 着 人 的 努 力 而 存 在 在 世 俗 的 领 域 中, 包 括 政 治 经 济 教 育 文 化 等 众 多 的 组 织 ; 甚 至 在 宗 教 界 或 基 督 教 界 中, 也 都 是 藉 着 人 的 意 志 而 存 在 可 是, 基 督 教 会 却 是 由 神 自 己 设 立 的 新 约 中 教 会 的 名 称, 也 强 调 这 个 真 理 艾 克 利 西 亚 ( ) 意 思, 表 示 从 世 界 中, 由 被 召 出 来 的 人 所 组 54

55 成 这 些 人 都 是 被 神 呼 召 出 来 的 ; 神 不 但 用 他 的 话 语 来 呼 召, 也 藉 着 他 的 灵 来 引 导 ; 这 个 呼 召 是 有 效 的, 所 有 蒙 召 之 人 的 救 恩 都 是 稳 固 的 按 神 的 旨 意, 教 会 在 创 世 之 前 已 被 立 定, 这 意 味 着 只 有 神 才 是 教 会 的 创 始 者 保 罗 对 以 弗 所 的 信 徒 说, 神 在 创 世 之 前, 已 拣 选 了 他 的 百 姓, 按 着 预 定 的 旨 意, 藉 著 基 督 得 儿 子 的 名 分 ( 弗 1:4-5); 而 且, 他 们 不 再 是 很 多 的 个 体, 而 是 成 为 一 个 群 体 神 家 里 的 人 ( 弗 2:19) 加 尔 文 在 讲 到 拣 选 的 真 理 时, 毫 无 疑 问 地 将 它 作 为 教 会 的 核 心 教 义 人 类 在 历 史 的 早 期, 就 悖 逆 了 创 造 主 ; 而 神 也 立 即 干 预, 将 人 类 分 出 女 人 的 后 裔 和 蛇 的 后 裔, 使 他 们 彼 此 为 仇 ( 创 3:15) 如 此, 按 着 神 的 命 令, 教 会 与 世 俗 分 开, 相 互 对 立 而 彼 此 敌 对 多 少 世 纪 以 后, 神 将 亚 伯 拉 罕 从 异 教 的 环 境 中 呼 召 出 来 ; 神 以 他 的 全 权 与 他 和 他 的 后 裔, 立 下 了 永 远 的 恩 典 之 约 ( 创 17:7) 亚 伯 拉 罕 的 后 裔, 这 个 特 殊 的 家 族, 就 成 为 神 的 教 会 及 至 时 候 满 足, 神 就 差 遣 他 的 儿 子 来 到 世 上, 将 救 恩 赐 给 蒙 拣 选 的 人 ; 这 些 人, 不 是 依 照 人 的 意 思, 乃 是 按 着 神 的 旨 意 作 成 的 得 蒙 救 赎 的 人, 组 成 了 神 的 教 会 圣 经 说, 教 会 是 他 用 自 己 的 血 所 买 来 的 ( 徒 20:28) 彼 得 作 为 12 使 徒 的 发 言 人, 宣 认 耶 稣 是 基 督, 是 永 生 神 的 儿 子 时, 主 耶 稣 回 答 说, 你 是 彼 得, 我 要 把 我 的 教 会 建 造 在 这 磐 石 上 ( 太 16:16 18); 这 里 特 别 提 到 新 约 教 会 的 局 面, 乃 是 由 神 的 儿 子 来 创 建 的 五 旬 节 显 出 了 新 约 教 会 的 见 证, 这 是 由 超 自 然 的 能 力 完 成 的 忽 然, 从 天 上 有 响 声 下 来, 好 像 一 阵 大 风 吹 过, 充 满 了 他 们 所 坐 的 屋 子, 又 有 舌 头 如 火 焰 显 现 出 来, 分 开 落 在 他 们 各 人 头 上 他 们 就 都 被 圣 灵 充 满, 按 著 圣 灵 所 赐 的 口 才 说 起 别 国 的 话 来 ( 徒 2:2-4) 同 一 位 圣 灵, 当 天 感 化 三 千 人 归 主, 加 入 教 会 基 督 在 所 有 的 时 代 中, 建 立 他 的 教 会, 新 的 成 员 加 入 教 会 的 时 候, 都 是 藉 着 他 的 恩 典 而 成 的 早 期 传 扬 福 音 大 有 能 力 的 使 徒 们, 承 认 教 会 是 由 主 耶 稣 基 督 建 立 的 ; 主 将 得 救 的 人, 天 天 加 给 耶 路 撒 冷 的 教 会 ; 这 不 是 彼 得, 也 不 是 他 的 同 工, 而 是 主 亲 自 作 成 的 ( 徒 2:47) 2) 超 自 然 的 本 质. 世 上 由 神 起 源 的 团 体, 不 是 只 有 教 会, 至 少 还 可 指 出 家 族 和 政 府, 也 是 由 神 起 源 的 创 世 记 2 章 中, 记 述 了 最 初 的 婚 姻 神 看 到 那 人 独 居 不 好 ( 创 2: 18), 就 造 了 一 个 配 偶 帮 助 他 所 以, 家 庭 是 由 神 制 定 的 罗 马 书 13 章 中 教 导, 政 府 权 柄 是 由 神 而 来 的, 在 上 有 权 柄 的, 人 人 当 顺 服 他, 因 为 没 有 权 柄 不 是 出 于 神 的 凡 掌 权 的 都 是 神 所 命 的 ( 罗 13:1) 耶 稣 对 彼 拉 多 说, 若 不 是 从 上 头 赐 给 你 的, 你 就 毫 无 权 柄 办 我 ( 约 19:11) 可 是, 家 族 政 府 和 教 会, 他 们 的 荣 耀 可 以 等 量 齐 观 吗? 事 实 绝 非 如 此 三 者 虽 都 起 源 于 神, 而 家 族 与 政 府 可 属 一 个 范 畴, 教 会 却 属 另 一 个 范 畴 ; 55

56 至 于 后 者 的 范 畴, 却 大 大 超 越 了 前 者 圣 经 告 诉 我 们, 三 者 中, 只 有 教 会 是 由 基 督 创 始 的 但 这 不 意 味 家 族 和 政 府 与 基 督 毫 不 相 干 三 位 一 体 的 神, 虽 然 总 是 同 在 同 工, 但 只 有 教 会, 主 却 说, 我 要 把 我 的 教 会, 建 造 在 这 磐 石 上 ( 太 16:18), 这 里 面 有 特 殊 的 含 义, 因 为 基 督 是 救 主, 而 教 会 是 由 得 救 的 人 所 组 成 ; 至 于 家 族 和 政 府, 主 却 未 曾 对 他 们 说, 我 要 把 我 的 [ 译 者 注 ] 教 会 是 用 主 的 血 买 来 的 ( 徒 20:28)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流 血 舍 命 之 前, 旧 约 的 教 会 是 以 羊 羔 流 血 的 预 表, 仰 望 基 督 的 救 赎 ( 创 3:21; 出 12:13-14; 太 26:28; 林 前 5:7; 加 3:23-24), 而 新 约 的 教 会, 却 是 回 顾 基 督 完 成 的 救 赎, 还 要 等 候 他 的 再 来 ( 罗 5:8-9; 林 前 1:7) 家 族 与 政 府 属 于 自 然 领 域 没 有 重 生 的 人, 也 能 自 己 组 成 家 庭 圣 经 中, 教 导 信 和 不 信 的 人, 不 要 同 负 一 轭, 但 没 有 说 婚 姻 只 是 为 了 基 督 徒 圣 经 教 导 基 督 徒 要 成 为 遵 纪 守 法 的 好 公 民, 但 却 没 有 说 只 有 他 们 才 是 公 民 另 一 方 面, 教 会 属 于 超 自 然 领 域 他 是 从 上 面 生 的, 只 有 真 心 接 受 基 督 是 主 的 人, 才 能 成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没 有 重 生 的 人, 即 便 再 多, 也 不 会 真 正 地 属 于 教 会 教 会 是 圣 洁 的, 这 些 成 员 被 称 为 圣 徒 他 们 就 是 照 父 神 的 先 见 被 拣 选, 藉 著 圣 灵 得 成 圣 洁, 以 致 顺 服 耶 稣 基 督, 又 蒙 他 血 所 洒 的 人 ( 彼 前 1:2) 他 们 是 被 拣 选 的 族 类, 是 有 君 尊 的 祭 司, 是 圣 洁 的 国 度, 是 属 神 的 子 民 ( 彼 前 2:9) 世 上 其 他 的 任 何 团 体, 都 无 法 与 基 督 教 会 的 荣 耀 相 比 历 史 中 任 何 强 大 富 有 强 盛 和 灿 烂 的 帝 国, 若 与 基 督 教 会 的 荣 耀 相 比, 就 算 不 了 什 么 了 世 上 无 数 的 团 体 中, 救 主 只 承 认 教 会 是 属 于 自 己 的, 因 此, 我 的 教 会 之 称 呼, 也 就 不 算 为 稀 奇 了 ; 教 会 是 他 的 身 体, 是 那 充 满 万 有 者 所 充 满 的 ( 弗 1:23) 4 教 会 元 首 的 荣 耀 教 会 与 基 督 的 关 系 丰 富 多 彩, 很 难 用 一 句 话 来 形 容 例 如, 他 是 教 会 的 创 始 者 和 根 基, 万 有 之 主 和 救 主, 保 全 者 和 盼 望, 施 爱 者 和 被 爱 者, 义 者 和 圣 者, 元 首 和 君 王 等 等 圣 经 对 有 关 教 会 与 基 督 的 关 系, 应 该 没 有 比 他 是 教 会 全 体 之 首 更 为 崇 高 ; 这 超 越 一 切 无 比 荣 耀 ; 而 且, 属 于 他 身 体 的 教 会, 同 样 有 份 于 他 的 荣 耀 1) 立 约 的 元 首. 历 史 之 初, 神 吩 咐 亚 当, 不 可 吃 分 别 善 恶 树 上 的 果 子, 因 为 吃 的 日 子, 必 定 死 ( 创 2:17) 这 意 味 着 若 是 顺 从, 可 得 永 生 的 赏 赐 这 是 神 与 亚 当 所 立 的 行 为 之 约 这 个 约, 不 只 是 神 与 亚 当 所 立 的 约, 亚 当 作 为 人 类 的 元 首, 代 表 他 所 有 的 子 孙 后 代 因 此, 他 最 初 的 犯 罪, 56

57 影 响 了 全 人 类, 他 的 罪 责 和 污 染 也 转 嫁 给 全 人 类 人 在 堕 落 以 前, 甚 至 在 创 世 之 前, 恩 典 之 源 的 神 已 经 预 备 好 救 恩 ; 在 永 远 的 静 寂 中, 他 已 经 制 定 了 恩 典 之 约 ; 在 这 个 约 中, 他 也 预 备 好 另 一 位 亚 当, 另 一 位 代 表 者, 或 另 一 位 立 约 的 元 首 末 后 的 亚 当, 不 但 能 充 足 地 救 赎 他 们, 而 且, 也 能 完 成 首 先 的 亚 当 无 法 作 成 的 一 切 他 顺 服 天 父 的 旨 意, 将 他 的 百 姓 从 罪 恶 中 拯 救 出 来, 并 将 他 的 义 转 嫁 给 他 们, 因 一 人 的 顺 从, 众 人 也 成 为 义 了 ( 罗 5:19) 末 后 的 亚 当, 比 首 先 的 亚 当 有 什 么 比 较 呢? 头 一 个 人 是 出 于 地, 乃 属 土 ; 第 二 个 人 是 出 于 天 ( 林 前 15:47) 头 一 个 人, 虽 然 按 着 神 的 形 像 所 造, 但 却 有 犯 罪 的 可 能, 而 第 二 个 人, 虽 然 也 会 受 到 试 验, 但 他 却 不 会 犯 罪 ; 头 一 个 人, 因 着 犯 罪, 将 死 带 给 世 人, 第 二 个 人, 在 十 字 架 上 顺 服 至 死, 使 新 造 的 人 教 会, 得 到 永 生 的 保 证 首 先 的 人 亚 当 成 了 有 灵 ( 灵 : 或 译 血 气 ) 的 活 人 ; 末 后 的 亚 当 成 了 叫 人 活 的 灵 ( 林 前 15:45) 因 着 这 些 缘 由, 圣 经 称 基 督, 不 是 第 二 个 亚 当, 而 是 末 后 的 亚 当 他 作 成 了 头 一 个 亚 当 未 能 完 成 的 事, 他 完 成 了 公 义 和 永 生 的 大 工, 因 此, 不 再 需 要 其 他 的 亚 当 2) 有 机 的 元 首. 圣 经 中 反 复 指 出,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而 教 会 就 是 他 的 身 体 基 督 徒 的 义 务 是 凡 事 长 进, 连 于 元 首 基 督, 得 以 长 大 成 人, 满 有 基 督 长 成 的 身 量 ( 弗 4:15 13) 那 形 体 却 是 基 督, 全 身 既 然 靠 著 他, 筋 节 得 以 相 助 联 络, 就 因 神 大 得 长 进 ( 西 2:17 19) 这 些 经 文 的 要 义, 显 出 基 督 作 为 教 会 的 元 首, 与 他 身 体 的 教 会 是 有 机 的 关 系 近 代 的 神 秘 主 义 者, 得 胜 的 生 活 作 者 崔 倫 保 (C.G.Trumbull) 在 他 的 书 中 写 到, 我 终 于 可 以 肯 定 地 说, 耶 稣 基 督 在 现 实 中, 或 文 字 表 示 的 那 样, 住 在 我 里 面 ; 而 且, 他 更 是 我 的 一 切, 成 了 我 的 身 心 魂 灵 ; 我 的 身 属 于 他, 我 的 心 也 属 于 他, 我 的 灵 也 属 于 他 ; 不 但 如 此, 我 是 他 现 实 中 的 一 部 分 耶 稣 基 督, 他 自 己 构 成 了 我 的 生 命 这 不 是 比 喻, 而 是 文 字 的 和 现 实 的 事 实 ; 正 如, 我 的 手 停 留 在 木 制 的 书 桌 上, 这 可 用 文 字 描 写 出 来 (The LifeThat Wins,pp.13,14) 这 种 惊 人 的 言 辞 或 过 度 的 夸 张, 撤 销 了 基 督 与 基 督 徒 之 间 的 界 限 这 废 去 了 基 督 徒 的 个 性, 断 言 自 己 成 了 基 督 的 一 部 分 如 果 适 用 于 教 会, 将 会 终 止 圣 徒 的 交 通, 认 为 自 己 成 了 耶 稣 基 督 的 化 身 那 么, 又 该 如 何 理 解 基 督 是 教 会 有 机 体 的 元 首 呢? 这 意 味 着 教 会 若 离 开 基 督, 就 得 不 到 生 命 的 供 应, 因 为 丰 盛 的 生 命 是 从 基 督 而 来 教 会 不 但 是 从 基 督 起 源, 也 是 从 基 督 得 到 供 应, 若 是 离 开 了 基 督, 什 么 都 不 能 作 教 会 中 的 所 有 成 员, 都 是 藉 着 基 督 来 生 活 和 事 奉 同 一 位 圣 灵 在 基 督 里 的 同 时, 并 在 教 会 里 同 在 基 督 赐 予 教 会 的 生 命, 乃 是 他 自 己 的 生 命, 这 该 是 多 么 大 的 荣 耀? 3) 统 治 的 元 首. 圣 经 教 导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这 意 味 他 在 教 会 中 的 57

58 统 治 这 里 的 意 思, 因 为 丈 夫 是 妻 子 的 头, 如 同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头 ; 他 又 是 教 会 全 体 的 救 主 教 会 怎 样 顺 服 基 督, 妻 子 也 要 怎 样 凡 事 顺 服 丈 夫 ( 弗 5: 23 24) 因 此, 圣 经 告 诉 我 们,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君 王, 如 同 神 说, 我 已 经 立 我 的 君 在 锡 安 我 的 圣 山 上 了 ( 诗 2:6) 保 罗 将 教 会 描 写 为 爱 子 的 国 度 ( 西 1;13) 基 督 如 何 来 统 治 他 的 教 会 呢? 他 将 权 柄 委 任 给 教 会 的 同 工, 藉 着 这 些 被 拣 选 的 器 皿 来 治 理 教 会 可 是, 重 要 的 事 实 是, 他 虽 然 将 权 柄 委 任 给 他 们, 却 没 有 将 权 柄 转 让 给 他 们, 结 果 是 主 藉 着 同 工 自 己 来 治 理 因 此, 教 会 的 同 工 不 能 凌 驾 于 教 会 之 上, 来 制 定 律 法 他 们 唯 一 的 任 务 是 将 基 督 的 律 法, 毫 无 加 减 地 来 宣 讲 和 应 用 基 督 以 他 的 话 语 和 圣 灵 来 治 理 教 会 教 会 的 同 工 中, 虽 然 常 有 违 背 话 语 和 抗 拒 圣 灵 的 情 况, 这 是 可 叹 的 光 景, 但 基 督 有 效 的 恩 召, 藉 着 圣 灵 不 可 抗 拒 的 恩 典, 在 他 教 会 的 同 工 中, 继 续 着 他 的 圣 工 而 且, 他 也 藉 着 他 的 话 语 和 圣 灵, 管 辖 教 会 中 的 所 有 信 徒, 他 们 虽 然 尚 未 完 全, 但 他 们 的 内 心 却 喜 爱 耶 和 华 的 律 法, 继 续 地 行 在 成 圣 的 路 上 基 督 不 但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也 是 万 有 之 上 的 元 首 神 使 他 为 教 会 作 万 有 之 首 ( 弗 1:22) 他 在 如 此 的 地 位 上, 防 御 世 界 的 攻 击, 保 守 教 会 胜 过 阴 间 的 权 势, 使 他 的 应 许 完 全 成 就 教 会 的 仇 敌 虽 然 兴 风 作 浪, 但 最 后 的 胜 利 却 属 于 基 督 的 教 会 因 为 撒 但 的 势 力, 也 在 基 督 的 掌 管 之 下, 而 黑 暗 魔 君 的 所 有 阴 谋, 也 将 被 教 会 的 荣 耀 所 驱 散 神 所 膏 立 的 君 王, 若 不 与 我 们 同 去 ; 再 多 地 努 力 预 备, 依 然 会 遭 遇 失 败 请 问 他 到 底 是 谁? 就 是 主 耶 稣 基 督 ; 他 名 为 万 军 之 主, 千 秋 万 代 永 同 在 ; 引 领 胜 利 的 教 会, 圣 城 中 高 唱 凯 歌 教 会 荣 耀 的 元 首, 圣 经 描 写 他 洗 净 了 人 的 罪, 就 坐 在 高 天 至 大 者 的 右 边 ( 来 1:3) 使 徒 约 翰 在 拔 摩 岛 上, 看 到 他 在 七 个 金 灯 台 中 的 威 严, 灯 台 中 间 有 一 位 好 像 人 子, 身 穿 长 衣, 直 垂 到 脚, 胸 间 束 著 金 带 他 的 头 与 发 皆 白, 如 白 羊 毛, 如 雪 ; 眼 目 如 同 火 焰 ; 脚 好 像 在 炉 中 锻 炼 光 明 的 铜 ; 声 音 如 同 众 水 的 声 音 他 右 手 拿 著 七 星, 从 他 口 中 出 来 一 把 两 刃 的 利 剑 ; 面 貌 如 同 烈 日 放 光 他 右 手 拿 著 七 星, 从 他 口 中 出 来 一 把 两 刃 的 利 剑 ; 面 貌 如 同 烈 日 放 光 ( 启 1:13-16) 教 会 元 首 的 威 严 和 容 貌, 是 何 等 的 荣 耀! 5 教 会 组 织 的 成 员 教 会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他 是 教 会 的 头 ; 所 有 相 信 他 的 人, 都 是 他 的 肢 体, 58

59 也 就 是 教 会 中 的 成 员 教 会 的 荣 耀, 是 教 会 元 首 所 发 出 的 光 辉 和 威 严, 以 及 成 员 之 间 美 好 的 调 和 1) 和 平 的 命 令. 教 会 的 外 在 光 景, 在 有 形 的 教 会 中, 看 到 的 不 和 多 于 和 谐, 这 确 是 不 幸 的 因 此, 圣 经 对 教 会 的 成 员, 要 求 他 们 显 出 和 睦, 凡 事 谦 虚 温 柔 忍 耐, 用 爱 心 互 相 宽 容, 用 和 平 彼 此 联 络, 竭 力 保 守 圣 灵 所 赐 合 而 为 一 的 心 ( 弗 4:2 3) 同 样 地, 当 保 罗 听 到 哥 林 多 教 会 的 结 党 纷 争 时, 他 写 信 说, 弟 兄 们, 我 藉 我 们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劝 你 们 都 说 一 样 的 话 你 们 中 间 也 不 可 分 党, 只 要 一 心 一 意, 彼 此 相 合 ( 林 前 1:10) 教 会 中 纷 争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两 点 :1 有 些 人 总 是 不 愿 意 顺 服, 造 成 教 会 的 分 裂, 保 罗 在 加 拉 太 书 中 说, 恨 不 得 那 搅 乱 你 们 的 人 把 自 己 割 绝 了 ( 加 5:12)2 认 真 执 行 惩 戒, 可 以 保 持 教 会 中 的 和 谐 如 果 不 顺 从 基 督 的 教 导, 可 以 将 这 些 人, 从 教 会 中 赶 出 去 人 身 体 正 常 的 时 候, 肢 体 之 间 会 有 和 谐 的 行 动, 这 是 因 为 顺 从 头 脑 的 支 配 如 果 基 督 身 体 中 的 肢 体, 都 能 顺 从 教 会 的 元 首, 彼 此 相 爱 ; 那 么, 教 会 显 现 出 来 的 和 谐, 该 是 多 么 的 美 善 反 之, 就 会 出 现 骄 傲 和 嫉 妒 的 孪 生 罪 恶 他 们 之 间, 很 少 有 人 看 别 人 比 自 己 强 ; 这 些 人 需 要 除 去 一 切 的 恶 毒 ( 或 译 : 阴 毒 ) 诡 诈, 并 假 善 嫉 妒, 和 一 切 毁 谤 的 话 ( 彼 前 2:1) 门 徒 曾 问 主, 天 国 里 谁 是 最 大 的? 主 回 答 说, 我 实 在 告 诉 你 们, 你 们 若 不 回 转, 变 成 小 孩 子 的 样 式, 断 不 得 进 天 国 ( 太 18:1 3) 若 不 悔 改 好 为 首 的 罪, 恐 怕 连 末 了 也 当 不 成 2) 粉 饰 的 太 平. 教 会 的 和 睦, 常 是 外 在 的, 而 里 面 却 不 如 此, 这 种 只 不 过 是 粉 饰 的 太 平 不 论 何 时, 教 会 若 不 与 罪 恶 抗 争, 裹 足 不 前, 就 会 生 出 这 种 粉 饰 的 太 平 教 会 的 领 袖, 常 有 严 重 的 犯 罪, 如 果 对 抗 这 些 犯 罪, 难 免 会 打 破 和 平 陈 腐 的 论 调 认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难 免 都 会 犯 罪, 因 此, 对 犯 罪 的 人, 都 要 以 宽 容 来 饶 恕 如 此, 虽 然 防 止 了 风 波, 也 维 持 了 教 会 的 和 平, 但 这 种 危 害 却 腐 蚀 着 教 会 的 生 命 假 若 教 会 中 某 种 重 要 的 教 义, 分 成 两 派 在 争 论, 教 会 中 的 许 多 成 员, 不 加 入 任 何 一 方, 却 以 中 庸 之 道 为 乐 ; 尽 管 这 教 义 关 系 到 基 督 教 的 生 死 存 亡, 但 他 们 却 视 若 无 睹 毫 不 关 心 ; 或 者 他 们 知 道 两 方 本 质 上 的 对 错, 却 说 两 方 都 是 错 的, 将 两 方 定 罪 这 种 作 法 难 免 显 出 对 教 义 的 忽 视, 他 们 或 许 免 了 教 会 的 纷 争, 但 却 留 下 了 无 穷 的 后 患 在 关 键 性 的 教 义 争 论 中, 如 果 采 取 中 间 路 线 的 和 平 主 义, 可 能 使 很 多 的 教 会 成 为 荒 凉 的 废 墟 先 知 撒 迦 利 亚, 劝 勉 当 时 的 犹 太 人 说, 你 们 要 喜 爱 真 理 (truth) 与 和 平 ( 亚 8:19) 他 没 有 勉 励 他 们, 以 牺 牲 真 理 来 换 取 和 平, 因 为 他 知 道 这 种 和 平, 不 是 真 正 的 和 平 ; 他 以 真 理 作 为 和 平 的 先 决 条 件, 因 为 他 知 道 真 理 之 路, 才 是 走 向 和 平 之 途 3) 和 平 的 实 际. 教 会 中 有 很 多 不 和 之 音 粉 饰 的 太 平, 却 是 一 种 悲 哀 59

60 的 事 实 可 是, 这 些 却 不 能 变 更 耶 稣 基 督 教 会 真 理 的 和 谐 和 特 征 初 代 的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实 际 展 示 出 和 谐 美 好 的 光 景 ; 信 的 人 都 在 一 处, 凡 物 公 用, 并 且 卖 了 田 产 家 业, 照 各 人 所 需 用 的 分 给 各 人 他 们 天 天 同 心 合 意 恒 切 地 在 殿 里, 且 在 家 中 擘 饼, 存 著 欢 喜 诚 实 的 心 用 饭, 赞 美 神, 得 众 民 的 喜 爱 主 将 得 救 的 人 天 天 加 给 他 们 ( 徒 2:44-47) 新 约 的 任 何 教 导, 虽 没 要 求 其 他 教 会, 效 法 初 代 的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但 这 的 确 是 教 会 理 想 和 谐 的 状 态 不 久,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遇 到 难 题, 就 是 说 希 腊 话 的 犹 太 人 向 希 伯 来 人 发 怨 言, 因 为 在 天 天 的 供 给 上 忽 略 了 他 们 的 寡 妇 ( 徒 6:1) 那 时, 在 使 徒 的 教 导 下, 选 立 了 同 工, 承 担 起 供 给 的 事 务 那 是 圣 徒 之 间 的 关 怀, 特 别 是 在 眷 顾 贫 穷 人 的 事 务 上, 成 为 教 会 服 事 中 的 永 久 职 分 使 徒 保 罗 责 备 哥 林 多 教 会 中 的 结 党 纷 争, 强 调 信 徒 在 基 督 里 各 自 成 为 肢 体 的 真 理 他 勉 励 他 们 要 互 相 配 搭, 在 爱 心 和 行 为 上 同 心 协 力 教 会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信 徒 是 他 身 体 上 的 肢 体, 他 们 同 得 基 督 的 管 理, 因 此, 他 们 要 有 和 谐 的 行 动 我 们 都 从 一 位 圣 灵 受 洗, 成 了 一 个 身 体 ( 林 前 12:13), 这 说 明 教 会 和 谐 的 原 因 基 督 身 体 中 的 众 肢 体, 从 他 们 不 同 关 系 的 配 搭 中 显 出 和 谐 ; 如 果 同 一 个 音 调, 就 显 不 出 合 唱 团 的 雄 壮 与 和 谐, 而 众 多 不 同 的 音 调, 才 能 产 生 和 谐 之 美 如 果 身 体 的 各 个 部 分, 都 由 同 一 形 状 所 构 成, 那 就 不 会 有 什 么 和 谐 可 言 这 虽 由 许 多 不 同 的 肢 体 所 组 成, 但 却 彼 此 互 相 效 力, 显 出 卓 越 的 和 谐 之 美 在 基 督 教 会 的 成 员 中, 虽 有 许 多 不 同 的 肢 体, 但 他 们 却 按 着 才 干 接 受 责 任, 有 得 五 千 的, 有 得 二 千 的, 也 有 得 一 千 的 有 些 人 满 有 爱 心, 但 有 些 人 并 不 如 此 ; 有 些 人 可 作 领 袖, 而 有 些 人 却 要 作 随 从 ; 有 些 人 富 有, 而 有 些 人 贫 穷 ; 有 些 人 有 文 化, 而 有 些 人 没 有 文 化 ; 有 些 人 的 信 心 很 大, 而 有 些 人 却 信 心 很 少 这 些 人 彼 此 需 要 相 互 辅 助 互 相 效 力, 成 了 一 个 身 体 所 有 的 基 督 徒, 按 最 大 的 命 令 来 实 践 彼 此 相 爱 这 是 真 正 的 和 谐, 而 这 种 和 谐 就 是 教 会 的 本 质 没 有 这 种 本 质, 就 没 有 基 督 的 教 会, 这 可 从 每 个 真 教 会 中 发 现 无 法 否 认 教 会 就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6 教 会 与 真 理 的 密 切 性 加 尔 文 在 其 基 督 教 要 义 中 指 出, 真 教 会 首 要 和 最 重 要 的 标 记, 就 是 忠 实 于 神 的 话 语 ; 而 宗 教 改 革 的 信 奉 者 们, 总 是 采 取 同 样 的 立 场 如 果 这 种 立 场 是 正 确 的, 那 么, 神 特 别 启 示 的 真 理 与 教 会 的 关 系, 必 然 是 密 切 的 事 实 上, 这 种 关 系 是 非 常 密 切 的, 但 却 很 难 充 分 而 公 允 地 应 用 从 下 例 几 项 中, 指 出 各 种 角 度 的 这 种 关 系 1) 真 理 的 产 物. 教 会 是 藉 着 真 理 的 启 示 而 存 在 的 当 人 在 伊 甸 园 中 犯 罪 的 时 候, 神 立 时 出 现 在 现 场, 他 对 蛇 与 亚 当, 以 及 夏 娃 宣 告 了 审 判 但 60

61 这 却 是 给 堕 落 之 人 类 赐 下 的 应 许, 就 是 原 始 福 音, 也 就 是 最 初 所 宣 布 的 福 音, 我 又 要 叫 你 和 女 人 彼 此 为 仇 ; 你 的 后 裔 和 女 人 的 后 裔 也 彼 此 为 仇 女 人 的 后 裔 要 伤 你 的 头 ; 你 要 伤 他 的 脚 跟 ( 创 3:15) 这 个 应 许, 藉 着 耶 稣 在 十 字 架 上, 胜 了 撒 但 罪 和 世 界 亚 当 和 夏 娃 应 该 是 以 信 心 接 受 了 这 个 应 许 ; 那 么, 他 们 是 最 初 组 成 教 会 的 人 ; 因 为, 教 会 是 由 历 世 历 代 的 信 徒 所 组 成 亚 伯 拉 罕 的 时 候, 神 用 了 比 较 更 为 正 式 的 方 法, 就 是 以 他 的 启 示 来 建 立 教 会 在 神 赐 予 亚 伯 拉 罕 的 启 示 中, 最 重 要 和 关 键 的, 就 是 我 要 与 你 并 你 世 世 代 代 的 后 裔 坚 立 我 的 约, 作 永 远 的 约, 是 要 作 你 和 你 后 裔 的 神 ( 创 17:7) 因 此, 亚 伯 拉 罕 成 了 旧 约 和 新 约 的 信 心 之 父 ( 罗 4:11) 新 约 时 代 的 教 会, 由 五 旬 节 圣 灵 的 降 临 而 建 立 分 散 于 世 界 各 处 的 人, 加 入 了 教 会 那 也 是 藉 着 真 理 的 启 示, 就 是 藉 着 使 徒 彼 得 所 传 讲 的 信 息 作 成 的 从 人 的 堕 落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神 继 续 建 造 他 的 教 会 ; 永 远 不 变 的 方 法, 乃 是 用 他 真 理 的 话 语 和 真 理 的 圣 灵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说 从 全 人 类 当 中, 自 全 世 界 的 开 始 到 末 了, 神 的 儿 子 藉 着 他 的 圣 灵 和 话 语, 为 自 己 聚 集 保 卫 并 存 留 一 群 选 民, 在 真 实 信 仰 里 联 合 一 起, 直 到 得 永 生 ; 并 且, 我 也 是 这 群 体 里 有 生 命 的 一 员 ( Lord s Day XXI,Ouertion 54) 教 会 的 确 是 真 理 的 产 物 2) 真 理 的 传 达 者. 神 很 少 使 用 天 使 来 传 达 他 的 真 理, 例 如, 神 第 一 次 藉 着 天 使 来 宣 告 基 督 的 降 生 和 复 活, 而 通 常 都 是 藉 着 人 来 传 达 这 份 尊 贵 的 事 工 旧 约 时 代 传 达 神 真 理 的 人, 一 般 被 称 为 先 知, 他 们 的 任 务, 与 其 说 是 事 先 告 知 (to fore-tell), 不 如 说 是 提 出 告 知 (to forth-tell) 更 为 确 切 因 为 神 先 向 他 们 说 话, 然 后, 他 们 将 听 到 的 话 传 达 给 人 他 们 是 神 所 差 遣 的 使 者, 他 们 所 传 达 的 不 是 自 己 的 意 见, 而 是 权 威 性 宣 告 的 主 如 此 说 这 种 表 现, 以 及 耶 和 华 的 话 临 到 的 传 达 方 式, 有 数 百 次 之 多 彼 得 说, 因 为 预 言 从 来 没 有 出 于 人 意 的, 乃 是 人 被 圣 灵 感 动, 说 出 神 的 话 来 ( 彼 后 1:21) 新 约 时 代 神 将 他 的 真 理 藉 着 他 所 拣 选 的 仆 人 和 使 徒 来 传 讲 他 们 之 中, 有 人 在 主 耶 稣 传 道 期 间 跟 随 学 习 真 道 ; 当 主 耶 稣 离 世 后, 又 应 许 差 遣 另 外 一 位 保 惠 师, 就 是 真 理 的 圣 灵 ( 约 14:16 17) 他 们 在 圣 灵 的 引 导 下, 不 是 宣 扬 自 己 的 智 慧, 而 是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使 徒 保 罗 虽 然 自 称, 如 同 未 到 产 期 而 生 的 人 一 般 ; 原 是 使 徒 中 最 小 的, 不 配 称 为 使 徒 ; 但 对 所 传 的 信 息, 却 证 明 说, 弟 兄 们, 我 告 诉 你 们, 我 素 来 所 传 的 福 音 不 是 出 于 人 的 意 思 因 为 我 不 是 从 人 领 受 的, 也 不 是 人 教 导 我 的, 乃 是 从 耶 稣 基 督 启 示 来 的 ( 加 1:11 12) 新 约 的 所 有 书 卷, 多 是 由 使 徒 自 己, 或 是 由 其 指 导 或 是 感 动 之 下 记 录 完 成 的 61

62 先 知 和 使 徒 与 神 的 教 会 有 着 最 密 切 的 关 系, 他 们 构 成 了 教 会 的 基 础, 使 教 会 成 为 完 全 的 整 体, 因 着 他 们 职 分 的 效 能, 他 们 成 为 教 会 的 代 表 因 此, 可 以 毫 不 犹 豫 地 断 言, 神 喜 悦 使 用 他 们, 使 他 们 成 为 教 会 特 别 启 示 的 传 达 者 3) 真 理 的 守 护 者. 旧 约 的 教 会 得 到 神 的 圣 言 ( 罗 3:2), 其 任 务 是 保 守 并 遵 行 神 的 特 别 启 示, 这 也 是 新 约 教 会 的 使 命, 保 罗 描 写 教 会 是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 提 前 3:15), 柱 石 的 作 用 是 托 住 建 筑, 而 根 基 的 作 用 则 是 承 受 无 数 的 物 体 ; 如 果 承 担 不 起 它 的 任 务, 结 果 将 会 危 及 整 体 的 安 全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的 作 用, 乃 是 托 住 教 会 的 真 理 在 教 会 历 史 中, 教 会 的 确 承 担 起 应 有 的 任 务, 从 第 一 个 世 纪 到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教 会 与 其 说 是 在 追 求 和 平 与 昌 盛, 不 如 说 是 对 真 理 更 为 关 注, 人 们 对 真 理 的 爱 慕, 甚 至 超 过 自 己 的 家 产 亲 属 和 生 命 ; 而 今 天 教 会 的 堕 落, 是 何 等 令 人 哀 伤 呢? 教 会 对 教 义 真 理 的 冷 漠, 如 同 癌 症 般 腐 蚀 着 教 会 的 生 命 力 普 世 教 会 过 度 的 合 一 运 动, 使 这 个 肿 瘤 逐 渐 更 加 恶 化 教 会 中, 时 有 对 某 些 否 认 三 位 一 体, 以 及 基 督 代 赎 等 基 督 教 基 要 真 理 的 人, 不 是 逐 出 却 是 尊 重 ; 而 教 会 在 很 多 的 境 遇 中, 因 为 不 能 执 行 真 理 柱 石 和 根 基 的 任 务, 失 去 其 存 在 的 意 义 如 果 没 有 了 教 会, 真 理 也 不 存 在 吗? 绝 不 如 此 因 为 真 理 的 圣 灵, 永 远 与 教 会 同 在 ( 约 14:16) 虽 然 会 有 某 些 宗 派, 演 变 成 虚 假 的 教 会, 而 被 淘 汰 ; 但 是 蒙 爱 被 拣 选 剩 下 的 余 数, 总 是 会 存 在 的 ; 而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也 永 不 动 摇 ; 因 为, 阴 间 的 权 势 不 能 胜 过 他 ; 全 能 的 神 是 教 会 真 理 的 守 护 者,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马 丁 路 德 称 颂 说 : 上 主 是 我 坚 固 保 障, 庄 严 雄 峻 永 坚 强 ; 上 主 是 我 安 稳 慈 航, 助 我 乘 风 冲 骇 浪 恶 魔 盘 踞 世 上, 仍 谋 兴 波 作 浪, 真 理 定 能 因 我 胜, 上 主 国 度 永 久 长 4) 真 理 的 解 释 者. 罗 马 教 会 教 导, 特 别 启 示 在 圣 经 中 没 有 完 成, 尚 待 追 加, 就 是 教 会 的 任 务 和 特 权 ; 因 此, 他 们 认 为 自 身 教 会 的 教 导 与 圣 经 相 等, 甚 至 在 圣 经 之 上 对 于 童 女 马 利 亚 的 无 罪 怀 孕 说, 以 及 她 的 升 天 说, 虽 然 全 无 圣 经 基 础, 但 却 被 天 主 教 看 成 与 基 督 由 童 女 感 孕, 以 及 复 活 升 天 等 确 定 真 理 等 同 视 之 抗 罗 宗 的 改 革 者 们, 将 这 些 观 点 当 成 凶 恶 的 异 端 来 丢 弃, 所 强 调 的 乃 是 圣 经 的 充 足 性 ; 同 时, 强 调 教 会 对 神 话 语 解 释 的 任 务 他 们 是 正 确 的 教 会 得 到 真 理 的 圣 灵, 为 的 是 正 确 地 来 分 辨 神 的 话 语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某 些 抗 罗 宗 人 士, 将 个 人 解 经 的 权 利 与 教 会 的 解 释, 作 出 某 些 平 衡 可 是, 改 革 者 们 几 乎 都 在 强 调 个 人 对 圣 经 的 解 释 权, 同 时, 肯 62

63 定 神 所 任 命 的 解 经 者 来 强 化 教 会 的 权 威 宗 教 改 革 后 的 教 会, 又 是 如 何 来 履 行 这 份 任 务 呢? 在 这 件 事 上, 他 们 的 确 发 挥 了 很 大 的 精 力, 结 果 完 成 了 很 多 要 理 问 答 和 信 条 而 且, 几 乎 全 部 都 是 对 圣 经 解 释 的 杰 作 今 天, 有 些 信 徒 将 信 条 视 为 神 圣, 因 此, 对 信 条 似 乎 不 敢 轻 易 加 减 这 是 因 为 他 们 未 曾 审 察 所 有 时 代 中 的 教 会, 都 是 神 在 作 真 理 的 解 释 者, 把 基 督 教 所 有 的 信 条 加 起 来, 都 不 能 将 圣 经 中 的 真 理 完 全 显 明 出 来, 因 为 信 条 不 是 无 误 的 ; 但 是, 藐 视 信 条 的 人 也 很 多, 他 们 的 声 浪 也 蛮 响 亮, 几 乎 全 数 的 现 代 主 义 者, 都 讥 笑 信 条 落 后 于 时 代 和 潮 流, 乃 是 科 学 以 前 时 代 的 产 物, 认 为 这 些 都 不 屑 一 顾 ; 他 们 藐 视 真 理 的 圣 灵 藉 着 教 会, 积 累 了 这 些 富 有 意 义 的 事 实 5) 真 理 的 传 播 者. 作 为 教 会 的 任 务, 没 有 比 传 讲 神 的 话 更 为 重 要 某 些 人 喜 欢 个 人 传 讲 神 的 话, 认 为 这 比 教 会 的 传 讲 更 为 重 要 从 过 去 到 现 在, 有 些 没 有 被 按 立, 或 未 被 教 会 差 派 的 传 道 人 (evangelists), 或 其 他 的 讲 道 者 (preachers), 虽 不 能 说 神 不 使 用 他 们, 但 这 些 人 难 免 有 个 人 主 义 倾 向 ; 所 有 的 信 徒 虽 然 都 是 主 的 见 证, 但 还 是 由 主 的 教 会 选 立 差 派 的 人, 更 能 按 着 真 理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保 罗 与 巴 拿 巴 岂 不 是 按 着 圣 灵 的 吩 咐, 被 安 提 阿 教 会 按 手 差 遣 出 去 宣 教?( 徒 13:1-3) 传 道 该 是 多 么 庄 严 的 任 务 ; 圣 经 将 传 道 的 内 容, 称 为 神 的 旨 意 ( 徒 20:27) 传 道 是 将 神 的 旨 意 讲 得 明 白, 并 且 应 用 于 日 常 的 生 活 中 ; 而 且, 神 的 话 不 只 适 用 于 个 人, 因 为 宣 教 意 味 着 适 用 于 社 会 的 所 有 难 题 神 的 真 理 要 向 所 有 的 人 广 传, 向 近 处 或 远 处 的 人, 从 君 王 到 百 姓, 从 富 有 到 贫 穷, 从 年 长 到 年 幼, 从 学 者 到 文 盲, 从 有 文 化 到 没 有 文 化 的, 从 悔 改 到 没 有 悔 改 的 人, 这 包 括 所 有 的 人 种 民 族, 以 及 不 同 语 言 的 人 这 种 庄 严 的 任 务, 由 升 天 的 基 督 托 付 给 教 会, 而 且, 这 份 任 务 承 担 着 拯 救 世 人 的 使 命 教 会 与 真 理 之 间 的 关 系 非 常 密 切 教 会 如 果 不 关 心 真 理, 就 会 趋 向 偏 差 的 路 线 教 会 如 果 宽 容 对 基 础 真 理 的 否 定, 结 果 必 定 会 自 食 其 果 教 会 即 便 有 再 多 的 会 员, 雄 伟 的 建 筑, 庄 严 的 仪 式, 严 密 的 组 织, 优 雅 的 服 饰, 如 果 没 有 真 理, 就 不 是 教 会 ; 另 一 方 面, 信 徒 不 多, 设 备 简 陋, 礼 拜 仪 式 单 纯, 教 会 组 织 健 全, 传 道 人 虽 没 有 服 饰, 但 却 忠 实 于 真 理, 这 就 是 耶 稣 基 督 的 真 教 会 魔 鬼 虽 然 从 起 初 就 是 迷 惑 人 的, 用 虚 假 和 欺 骗 引 诱 世 人 在 它 的 黑 暗 里, 但 神 却 用 他 唯 一 的 组 织, 藉 着 特 别 的 启 示, 将 真 理 的 火 炬 高 高 举 起 ; 这 个 组 织 就 是 基 督 的 教 会 7 教 会 与 得 救 者 的 关 系 基 督 教 会 通 常 被 定 义 为 圣 徒 相 通 因 为, 将 得 救 的 人, 称 为 教 会 中 的 活 63

64 石 ( 活 着 的 成 员 ), 是 同 样 的 道 理 这 种 教 会 观, 基 督 教 界 中 有 相 当 的 认 同 可 是, 在 有 关 得 救 与 教 会 关 系 的 问 题 上, 却 有 许 多 不 同 的 意 见 1) 教 会 是 真 理 的 分 配 者? 天 主 教 认 为, 基 督 藉 着 他 的 死, 作 成 了 救 赎 的 大 工, 因 此, 将 救 恩 的 分 配 权 委 任 给 教 会 这 如 同 莱 顿 瓶 (Leyden jar: 一 种 蓄 电 器 ) 将 电 量 存 起 来 ; 同 样 地, 教 会 就 是 救 恩 的 贮 藏 室 ; 他 们 认 为 如 果 没 有 这 个 贮 藏 室, 人 们 就 无 法 得 到 救 恩 的 幸 福 之 路 借 个 比 喻 来 说, 教 会 在 救 恩 的 成 就 者 基 督, 与 救 恩 的 领 受 者 罪 人 之 间, 处 于 中 介 者 的 位 置 他 们 认 为 神 命 定 只 有 藉 着 中 介 者, 才 能 使 罪 人 得 到 救 恩 ; 换 言 之, 教 会 拥 有 救 恩 的 专 有 权, 藉 着 特 殊 的 圣 礼 作 为 工 具, 成 为 救 恩 的 施 行 者 因 此, 他 们 认 为 任 何 人, 包 括 婴 儿, 如 果 没 有 洗 礼 的 恩 泽, 就 无 法 得 到 救 恩 ; 任 何 壮 年 人, 如 果 没 有 参 与 圣 餐, 就 不 要 想 得 到 救 恩 罗 马 教 会 虽 有 这 种 教 导, 但 却 不 再 强 调 若 不 在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员 册 上 登 记, 就 得 不 到 救 恩 的 说 法 特 别 是 近 几 十 年 来, 主 导 罗 马 教 会 的 神 学 者, 将 教 会 以 外 没 有 救 恩 (extra ecclesiam mulla salus) 的 这 种 古 老 说 法, 加 以 解 释, 似 乎 有 了 让 步 的 意 思 ; 认 为 有 些 人 虽 然 不 属 于 教 会 的 身 体, 但 却 可 能 属 于 教 会 的 灵 魂 有 关 这 个 论 题, 要 在 罗 马 教 会 历 史 基 础 的 误 解 亮 光 下 来 察 看, 才 会 有 所 理 解 教 会 是 耶 稣 基 督 地 上 的 形 态, 为 了 继 续 完 成 他 的 救 赎 事 工, 教 会 再 次 成 了 他 的 道 成 肉 身 可 是, 不 可 否 认, 教 会 是 由 一 些 血 肉 之 躯 的 人 所 组 成 ; 这 样 看 来, 罗 马 教 会 需 要 在 神 与 罪 人 之 间, 设 立 一 位 人 的 中 保 他 们 的 教 会 否 认 基 督 是 唯 一 的 中 保 ; 他 们 认 为, 罪 人 与 其 说 是 从 神 的 手 中 领 受 恩 惠, 不 如 说 是 从 含 有 瑕 疵 和 欠 缺 的 人 之 手 中 得 恩 惠 ; 他 们 将 这 种 神 学 表 现, 称 谓 圣 职 尊 崇 主 义 (sacerdotalism); 对 抗 罗 马 教 会 的 抗 罗 宗 改 革 者 们, 提 出 了 福 音 主 义 (evangelicalism) 的 教 理, 单 纯 地 指 明, 神 不 需 要 教 会 的 中 介, 只 要 藉 着 福 音, 就 能 使 人 得 到 救 恩 的 恩 典 2) 教 会 与 救 恩 完 全 无 关? 许 多 保 守 派 的 抗 罗 宗 人 士, 因 为 过 度 反 对 罗 马 教 会 的 教 导, 所 以 强 调 只 要 信 耶 稣 基 督 是 主, 就 不 在 乎 是 否 是 教 会 的 成 员 他 们 甚 至 拒 称 教 会 是 圣 徒 的 相 通 ; 讲 道 中, 不 强 调 悔 改 的 人, 需 要 加 入 教 会 在 抗 罗 宗 名 下 有 一 大 群 人, 将 教 会 与 救 恩 的 关 系 看 得 极 为 疏 远, 现 代 主 义 者 讥 笑, 教 会 成 员 与 救 恩 携 手 是 一 种 落 伍 的 观 念 ; 他 们 虽 不 否 认, 成 为 教 会 成 员 是 一 件 好 事, 但 反 而 强 调 进 入 神 国 唯 一 的 要 素, 乃 是 高 贵 的 品 格 ; 他 们 不 愿 把 一 个 堕 落 的 自 己, 交 给 钉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基 督, 也 不 想 成 为 教 会 里 的 一 员 ; 他 们 相 信 神 国 的 市 民, 应 该 是 许 多 信 实 的 男 女 这 的 确 是 一 种 错 误 的 见 解 3) 教 会 与 得 救 的 人 有 关 联. 教 会 与 救 恩 的 关 系, 圣 经 又 是 如 何 教 导 64

65 呢? 圣 经 显 明 两 样 卓 越 的 真 理 (1) 圣 经 教 导 教 会 的 联 合. 首 先, 圣 经 教 导 得 救 的 人, 要 与 教 会 联 合 圣 经 虽 没 有 说, 有 形 教 会 的 成 员 才 是 救 恩 的 要 件, 但 却 教 导 得 救 的 人, 需 要 合 而 为 一 当 腓 立 比 的 狱 卒 问, 我 当 怎 样 行 才 可 得 救 时, 保 罗 回 答 说, 当 信 主 耶 稣, 你 和 你 一 家 都 必 得 救 ( 徒 16:31-33) 虽 然 没 有 吩 咐 他 加 入 教 会, 但 却 在 相 信 的 时 刻, 立 即 接 受 了 洗 礼 ( 徒 16:36-38), 五 旬 节 悔 改 的 信 徒 也 是 如 此 我 们, 都 从 一 位 圣 灵 受 洗, 成 了 一 个 身 体 ( 林 前 12:13) 按 保 罗 所 说 的 意 思, 受 洗 就 意 味 着 成 为 教 会 的 一 员 使 徒 时 代 的 信 徒, 被 接 纳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的 确 是 一 种 普 遍 的 举 动 相 信 基 督 的 人, 必 定 与 基 督 联 合, 这 是 必 然 的 结 果 信 仰 使 他 们 与 基 督 联 结, 因 为 他 们 是 基 督 身 上 的 肢 体, 必 定 连 于 基 督 身 体 的 有 形 教 会, 虽 然 有 形 教 会 只 是 他 身 体 外 在 的 显 现 ; 当 然, 也 可 以 说, 每 个 无 形 教 会 中 的 成 员, 也 是 有 形 教 会 的 成 员 在 这 种 关 联 中, 极 其 重 要 的 含 义 是, 在 使 徒 行 传 2 章 47 节 中, 主 将 得 救 的 人 天 天 加 给 他 们 的 意 思, 这 意 味 着 主 耶 稣 基 督 将 得 救 的 人, 天 天 加 给 他 的 教 会, 而 且, 这 是 主 耶 稣 亲 自 作 的 这 个 教 会 的 确 是 有 形 的 基 督 教 会 那 么, 有 形 教 会 以 外 的 人, 就 必 然 在 基 督 以 外 吗? 事 实 并 非 如 此 有 的 信 徒 因 为 某 种 非 常 原 因, 可 能 未 曾 加 入 教 会 例 如, 有 的 人 虽 然 信 了 耶 稣, 但 却 在 受 洗 以 前, 离 开 人 世 ; 当 然, 这 也 是 少 有 的 事 例 按 照 圣 经 的 教 导, 成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不 是 得 救 的 先 决 条 件, 而 是 必 然 的 归 属 在 此 以 外 是 没 有 得 救 常 例 的 可 能 性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5 章 2 条 ) (2) 教 会 成 为 分 配 恩 典 的 媒 介. 圣 经 对 有 关 这 个 论 题 的 第 二 层 含 义, 指 出 这 是 神 指 定 教 会 的 任 务, 成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分 配 者 罗 马 教 会 断 言 教 会 的 本 身, 就 能 分 配 救 恩 的 恩 典, 这 落 入 了 非 常 严 重 的 错 误 里 ; 而 且, 认 为 教 会 拥 有 分 配 救 恩 的 观 点, 也 犯 了 同 样 的 错 误 神 赐 人 信 心 的 唯 一 媒 介, 所 使 用 的 乃 是 圣 经 的 话 语, 信 道 是 从 听 道 来 的, 听 道 是 从 基 督 的 话 来 的 ( 罗 10:17) 宣 布 神 的 话 语, 乃 是 教 会 神 圣 的 职 责 当 圣 灵 藉 着 教 会 传 播 的 话 语, 使 罪 人 得 到 有 效 的 呼 召 时, 就 会 重 生 得 救 成 为 信 徒 ; 在 这 种 意 义 上, 教 会 比 喻 成 信 徒 的 母 亲, 是 值 得 肯 定 的, 也 就 是 信 徒 藉 着 教 会 被 圣 灵 重 生 使 徒 保 罗 对 此 真 理 的 表 现 是, 但 那 在 上 的 耶 路 撒 冷 是 自 主 的, 她 是 我 们 的 母 ( 加 4:26) 母 亲 的 义 务 是 负 责 喂 养 自 己 的 儿 女, 教 会 藉 着 话 语 的 传 讲 和 圣 礼 的 施 行, 使 成 员 在 信 仰 中 得 以 养 育 和 成 长 ; 而 且, 这 是 叫 他 们 因 此 渐 长, 以 致 得 救 为 要 得 到 这 种 结 果, 教 会 需 要 完 全 依 靠 圣 灵 的 恩 典 神 恩 典 的 媒 介, 只 有 在 赐 福 的 时 候, 方 才 有 效 可 是, 神 赐 给 教 会 的 任 务, 乃 是 信 徒 属 灵 生 命 的 成 长 虽 然 我 们 的 结 论 认 为, 所 有 救 恩 的 荣 耀 都 属 于 神, 什 么 都 不 属 于 教 会, 但 神 也 将 救 恩 的 媒 介, 赐 给 他 的 教 会, 喜 悦 他 的 救 恩 在 教 会 中 被 高 举 教 65

66 会 栽 种 浇 灌 了, 但 只 有 神 叫 他 成 长 ; 虽 然 栽 种 浇 灌 的 人, 算 不 得 什 么, 却 要 归 功 于 使 他 成 长 的 神 ; 另 一 方 面, 教 会 为 了 使 人 得 救, 而 与 神 同 工, 也 拥 有 卓 越 的 荣 耀 ( 林 前 3:6-9) 第 8 节 教 会 的 标 记 1 教 会 标 记 的 概 念 基 督 徒 属 于 真 正 的 教 会, 赋 有 神 圣 的 义 务 可 是, 真 教 会 的 标 记 是 什 么? 什 么 又 是 真 伪 教 会 的 标 准, 这 些 问 题 需 要 来 探 讨 1) 标 记 的 必 要 性. 当 神 的 同 在 显 明 在 教 会 时, 似 乎 不 需 要 谈 论 什 么 标 记 ; 可 是, 当 教 会 面 临 异 端, 现 出 分 裂 时, 不 可 避 免 地, 就 需 要 真 教 会 的 标 记 初 代 教 会 感 到 这 种 需 要, 中 世 纪 似 乎 不 甚 需 要, 但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却 非 常 迫 切 地 需 要 那 时, 西 欧 的 教 会 不 但 分 成 两 大 派 别, 在 抗 罗 宗 里, 也 分 裂 成 各 个 宗 派, 他 们 作 成 许 多 信 条, 以 及 辨 别 真 伪 教 会 的 标 记 改 革 者 们 虽 然 并 不 否 认 神 在 自 派 的 教 会 中 维 持, 但 从 经 验 中 深 深 地 认 识 到, 教 会 可 能 屈 服 于 谬 误, 脱 离 真 理, 而 完 全 堕 落 因 此, 推 想 教 会 必 定 有 其 真 理 的 标 准, 他 们 将 神 的 话 语 作 为 真 理 的 标 准, 并 强 调 真 教 会 应 有 的 标 记 宗 教 改 革 者 们 强 调, 真 教 会 不 在 于 人 数 的 多 少, 而 旧 约 与 新 约 的 全 部 教 会 历 史, 似 乎 对 大 型 的 教 会 有 定 罪 的 观 念 旧 约 百 姓 的 历 史, 通 常 是 由 肉 身 的 以 色 列 人 所 组 成, 在 亚 哈 时 代, 神 留 下 七 千 人, 未 曾 向 巴 力 屈 膝, 这 应 该 是 代 表 真 教 会 余 下 的 少 数 ; 新 约 的 教 会 也 是 如 此 在 世 界 中 成 长 兴 盛 的 教 会, 通 常 都 会 背 道 而 腐 败 真 正 的 教 会 在 世 人 眼 中, 几 乎 都 是 被 人 藐 视 的 少 数 几 乎 都 是 犹 太 公 会 中 的 人, 逼 迫 和 杀 害 先 知, 最 后, 连 基 督 都 被 他 们 钉 在 十 字 架 上 这 种 历 史, 在 新 约 时 代 中 反 复 地 发 生 当 然, 不 是 长 久 的 历 史, 就 能 代 表 教 会 的 真 实 性 ; 教 会 可 以 历 经 沧 桑 的 长 久 历 史 为 荣, 并 从 腐 败 离 开 正 统 的 信 仰 中, 重 从 新 回 到 使 徒 信 仰 的 基 础 上, 成 为 真 教 会, 继 续 屹 立 于 世 界 之 中 但 改 革 者 们 认 为, 这 些 特 征 不 能 作 为 区 别 真 伪 教 会 的 标 记 他 们 指 出 真 教 会 的 标 记 是, 宣 讲 纯 正 的 真 道, 按 正 规 施 行 圣 礼, 以 及 认 真 执 行 惩 戒 2) 标 记 的 数 目. 改 革 宗 的 导 师 们, 总 爱 强 调 信 徒 在 世 时, 必 定 要 参 与 真 教 会, 同 时, 指 出 真 教 会 的 标 记 但 对 真 教 会 标 记 的 数 目, 他 们 之 间 的 意 见 并 不 一 致 有 些 人 主 张 只 有 一 个, 就 是 传 扬 纯 正 的 福 音 (Bega, Alsted, Amesius, Heidanus, Maresius); 有 些 人 主 张 真 实 地 传 讲 神 的 话, 按 着 规 矩 施 行 圣 礼 (Calvin, Bullingfr, Zanchius, Junius, Gomarus, Mastricht, Marck); 另 有 些 人, 在 前 面 的 两 项 以 外, 又 加 上 一 项, 就 是 认 真 地 执 行 惩 戒 (Hyperius, Martyr, Ursinus, Trelcatius, Heidegger,Wendelinus) 加 尔 文 说, 因 此, 有 形 的 教 会 就 显 明 出 来 了 无 论 在 哪 里, 我 们 若 发 66

67 现 神 的 道, 被 人 纯 正 宣 讲 听 到, 而 且 圣 礼 也 按 照 基 督 的 吩 咐 施 行, 毫 无 疑 问, 那 里 就 有 了 神 的 教 会 ( 基 督 教 要 义 第 4 卷 1 章 9 节 ) 并 且, 他 强 调 惩 戒 的 重 要 性, 正 如 基 督 救 人 之 道, 乃 是 教 会 的 灵 魂, 照 样 训 戒 就 成 了 联 系 一 切 肢 体, 并 保 持 每 一 肢 体 于 其 适 当 地 位 的 纽 带 ( 基 督 教 要 义 第 4 卷 12 章 1 节 ) 可 是, 他 并 没 有 将 惩 戒 列 入 真 教 会 的 标 记 之 中 这 三 项, 虽 被 列 入 荷 兰 改 革 宗 教 会 信 条 的 第 29 条 里, 并 在 其 后, 附 上 一 行 综 合 的 陈 述 说, 简 言 之, 所 有 的 一 切, 都 是 按 着 神 的 话 来 处 理 苏 格 兰 信 条 (Scotch Confession of Faith,articlc 18) 也 列 出 真 教 会 的 三 项 标 记 可 是, 随 着 岁 月 的 流 失, 特 别 是 在 苏 格 兰, 有 了 区 别 教 会 在 生 存 (being) 中 绝 对 需 要 的 特 性, 以 及 只 在 安 宁 生 存 (well being) 中 所 需 要 的 特 性 有 些 人 开 始 觉 得, 惩 戒 是 为 了 教 会 的 健 康 ; 教 会 如 果 不 执 行 惩 戒, 那 是 教 会 的 说 法 是 错 误 的 还 有 些 人 认 为, 按 着 规 矩 施 行 圣 礼 的 观 点, 也 很 难 坚 持 下 去 ; 因 为, 他 们 不 愿 说 出 浸 礼 派 和 贵 格 会 不 是 教 会 这 种 感 觉 和 观 点, 在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中 得 以 体 现 同 信 条 中 提 到 教 会, 所 具 备 生 存 的 唯 一 要 件, 以 及 真 教 会 的 信 仰 宣 认, 论 到 以 纯 正 的 教 义 礼 拜 和 惩 戒, 作 为 测 量 特 殊 教 会 纯 正 尺 度 的 标 准 ( 第 25 章 条 ) 凯 坡 将 话 语 的 宣 布 (praedicatio verbi) 和 圣 礼 的 施 行 (administratio sacramenti), 作 为 教 会 真 正 的 标 记 (notae) 理 由 不 是 别 的, 因 为 只 有 他 们 有 :1 教 会 的 特 性, 而 其 他 的 团 体 没 有 ;2 基 督 只 在 这 个 团 体 里, 将 圣 灵 的 恩 典 施 行 在 他 们 身 上 ;3 因 为 在 教 会 的 素 质 中,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要 素 在 其 他 的 地 方, 虽 然 也 能 看 到 惩 戒, 但 两 者 不 能 等 同 可 是, 如 果 能 够 认 真 地 惩 戒, 可 看 成 是 教 会 中 的 特 性 之 一 3) 差 别 和 重 要 性. 教 会 的 三 个 标 记, 虽 有 差 别, 但 却 都 是 重 要 的 伯 克 富 在 介 绍 了 前 述 的 见 解 后, 下 结 论 说, 通 常 教 会 的 三 个 标 记, 毋 庸 置 疑 地 不 能 等 量 齐 观 ; 严 格 地 说, 传 讲 纯 正 的 话 语, 作 为 教 义 和 生 活 的 标 准, 是 教 会 的 最 大 特 性 ; 若 没 有 这 些, 就 没 有 教 会, 也 不 可 能 施 行 正 规 的 圣 礼, 以 及 认 真 地 执 行 惩 戒 可 是, 按 着 正 规 施 行 圣 礼, 的 确 是 教 会 的 真 标 记, 而 且, 执 行 惩 戒 虽 不 是 教 会 的 独 特 标 记, 但 在 保 守 教 会 的 纯 全 上, 却 是 绝 对 必 须 的 (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pp. 576,577) 2 教 会 的 三 种 标 记 1) 传 讲 纯 正 的 真 道. 这 是 教 会 最 重 要 的 标 记 ; 其 他 的 标 记 都 包 含 在 第 一 个 标 记 中 圣 礼 的 施 行, 以 及 执 行 惩 戒, 如 果 没 有 话 语 的 传 讲, 就 没 有 什 么 意 义 这 些 都 是 对 传 道 的 辅 助 传 讲 纯 正 的 真 道, 乃 是 维 持 教 会 的 纯 全, 并 且 使 教 会 成 为 真 信 徒 的 属 灵 母 亲, 这 的 确 是 教 会 中 的 特 性 之 一 ; 这 可 从 约 翰 福 音 8: ,14:23; 约 一 4:1-3; 约 二 9 等 经 文 中, 得 到 明 确 的 例 证 这 个 标 记 归 给 教 会, 不 意 味 教 会 所 传 讲 的 话 语, 必 须 完 整 无 缺 之 后, 67

68 那 个 教 会 才 能 成 为 真 正 的 教 会 这 种 理 想 在 地 上 很 难 实 现 只 要 在 教 义 上 相 对 的 纯 全, 这 个 标 记 就 可 以 归 于 教 会 ; 如 果 教 会 在 真 理 的 启 示 上 稍 有 欠 缺, 也 可 以 看 成 真 正 的 教 会 可 是, 教 会 如 果 失 去 了 真 正 的 属 性, 并 对 其 信 息 达 到 某 种 的 误 解 或 误 传, 就 失 去 光 和 盐 的 作 用 教 会 在 传 道 中, 如 果 否 认 信 仰 的 根 本 条 项, 或 他 们 的 教 义 和 生 活, 不 符 合 神 话 语 的 准 则 时, 那 个 教 会 就 不 是 真 教 会 因 此, 我 们 认 为 真 教 会 的 唯 一 标 记, 乃 是 传 讲 神 纯 正 的 真 道, 传 扬 并 聆 听 神 话 语 的 地 方, 就 有 教 会 ; 没 有 传 扬 话 语 的 地 方, 就 没 有 教 会 的 临 在 再 者, 话 语 变 质 的 地 方, 教 会 如 不 悔 改, 就 要 死 去 (Hoeksema, Reformed Dogmatics, p. 620) 2) 按 正 规 施 行 圣 礼. 各 教 派 的 圣 礼 观 并 不 一 致, 因 此, 就 有 了 那 种 圣 礼 才 是 正 规 的 问 题 可 以 说, 原 则 上 最 适 合 神 的 话 语, 就 是 正 规 的 施 行 圣 礼 圣 礼 当 然 不 能 从 话 语 中 分 开, 因 为 圣 礼 的 本 身, 并 不 存 在 内 容, 而 是 从 神 的 话 语 内 容 中 引 出 来 的 事 实 上, 话 语 在 圣 礼 中 显 出 形 式, 具 体 而 实 际 地 显 明 出 来 这 些 圣 礼, 需 要 合 宜 的 教 牧, 按 着 神 的 制 度, 在 神 的 子 民 信 徒 和 他 们 的 子 孙 中, 合 理 地 施 行 传 讲 纯 正 话 语 的 地 方, 圣 礼 也 不 会 世 俗 化 ; 反 之, 因 为 传 讲 不 纯 的 话 语, 造 成 福 音 真 理 的 偏 离, 自 然 影 响 到 圣 礼 的 含 义 罗 马 教 会 将 圣 礼 从 话 语 中 隔 离, 归 属 于 一 种 幻 术 的 效 能 ; 需 要 时, 如 同 助 产 员 般 在 施 行 洗 礼, 这 确 实 脱 离 了 正 当 的 方 式 按 着 正 规 施 行 圣 礼, 是 真 教 会 的 特 征 ; 这 与 传 讲 话 语 是 分 不 开 的 在 马 太 福 音 28 章 19 节 马 可 福 音 16 章 16 节 使 徒 行 传 2 章 41 节 哥 林 多 前 书 12 章 13 节 等 经 文 中, 可 以 得 到 证 明 3) 认 真 地 执 行 惩 戒. 教 会 的 信 徒 们, 不 但 有 信 经, 更 有 道 德 生 活 的 准 则 信 徒 的 生 活, 不 是 修 道 院 的 生 活, 而 是 在 家 庭 职 场 社 会 里, 每 日 履 行 正 常 义 务 的 生 活 ; 同 时, 在 现 实 有 形 的 教 会 中, 需 要 排 除 敌 视 基 督 教 伦 理 的 恶 人 因 此, 教 会 时 而 需 要 惩 戒 ; 虽 然 很 难 认 真 执 行, 但 教 会 需 要 惩 戒 这 在 维 持 教 义 的 纯 正, 以 及 维 护 圣 礼 的 神 圣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将 惩 戒 等 闲 视 之 的 教 会, 早 晚 就 会 发 现, 其 内 部 的 真 理 必 被 腐 蚀, 而 神 圣 的 事 物 也 被 误 用 因 此, 地 上 的 教 会 为 要 达 成 理 想, 必 须 要 认 真 地 执 行 惩 戒 在 基 督 的 教 会 里, 需 要 相 当 强 调 神 话 语 的 惩 戒 ( 太 18:18; 林 前 5:1-5,14:33 40; 启 2: ) 真 教 会 的 惩 戒 能 力, 在 于 神 的 话 语, 以 及 对 话 语 纯 正 的 传 讲 68

69 第 3 章 教 会 的 制 度 第 1 节 教 会 的 组 织 1 组 织 的 事 实 如 果 问 教 会 是 在 何 时 成 立 的, 答 案 是, 从 亚 当 犯 罪 后, 赐 下 救 赎 的 应 许 时, 教 会 就 成 立 了 ( 创 3:15,6:18) 其 间, 以 各 样 的 形 式 持 续 到 今 天 ( 徒 7:38; 路 1:67-79; 约 4:21-26; 出 3:15-16) 如 果 再 问 新 约 教 会 是 何 时 成 立 的, 答 案 是 新 约 的 教 会 是, 耶 稣 在 十 字 架 上 受 死 复 活, 差 遣 了 圣 灵 来, 成 立 了 教 会 ( 约 20:21 22; 徒 1:8, 2:1-47) [(Hodge, 郭 安 连 译 ) 教 会 行 政 条 例 问 答 之 17 18] 旧 约 族 长 时 代, 是 以 族 长 为 祭 司 的 家 族 教 会 ; 摩 西 以 后, 教 会 的 组 织, 存 在 于 以 色 列 的 国 家 生 活 里, 形 成 国 家 教 会 的 特 殊 形 式 独 立 而 具 体 的 组 织, 直 到 新 约 教 会 方 才 形 成 在 这 里, 我 们 开 始 新 约 教 会 的 考 察 适 宜 地 来 考 察 新 约 教 会 组 织 的 先 后 次 序, 可 以 看 到 五 旬 节 之 前 已 经 具 备, 而 五 旬 节 以 后 教 会 才 具 体 地 形 成 1) 五 旬 节 之 前. 基 督 的 教 会 在 五 旬 节 之 前, 已 经 如 同 胚 芽 般 存 在 于 是 领 受 他 话 的 人 就 受 了 洗 那 一 天, 门 徒 约 添 了 三 千 人 ( 徒 2:41) 添 了 三 千 人, 这 表 示 教 会 已 经 存 在 的 意 思 得 到 重 生 与 基 督 联 合, 用 信 心 来 领 受 洗 礼 ( 徒 19:4), 他 们 在 基 督 的 教 导 下, 已 经 参 与 在 使 徒 事 工 的 组 织 里 他 们 的 团 体 已 有 了 负 责 钱 囊 的 会 计 ( 约 13:29), 并 举 行 了 主 的 晚 餐 ( 太 26:26-29); 他 们 实 际 上, 已 经 组 成 了 教 会, 开 始 了 工 作, 只 是 尚 未 领 受 圣 灵 的 洗, 欠 缺 充 分 的 装 备 和 圣 灵 的 差 遣 有 位 神 学 家, 以 类 推 的 方 式, 将 教 会 的 生 命, 区 分 成 三 个 时 期 :1 教 会 在 基 督 的 身 体, 出 生 以 前 的 时 期 ;2 教 会 在 监 护 人 (tutelage) 之 下, 预 备 独 立 生 活 的 幼 年 期 ;3 教 会 拥 有 了 教 义 和 教 牧, 开 始 自 治 的 成 年 期 这 三 个 时 期, 可 以 比 喻 成 萌 芽 开 花 和 结 实 基 督 在 受 难 之 前, 教 会 可 以 作 为 萌 芽 期 的 存 在 ( Fish, Ecclesiology,11-14) 2) 五 旬 节 以 后. 五 旬 节 圣 灵 赐 下 厚 厚 的 恩 赐, 基 督 的 教 会 具 体 地 开 始 成 长, 而 教 会 的 同 工, 也 逐 渐 得 以 选 立 基 督 升 天 以 后, 教 会 在 使 徒 的 监 护 下, 藉 着 教 导 使 教 会 得 以 成 长, 也 因 着 事 工 的 需 要, 自 然 而 然 地 要 选 立 同 工, 参 与 教 会 的 服 事 藉 着 使 徒 口 述 和 成 文 的 教 导, 在 教 义 方 面, 逐 渐 形 成 无 误 的 教 导 ; 教 会 在 组 织 和 事 工 方 面, 也 渐 进 地 适 应 于 基 督 的 计 划, 向 着 无 误 的 方 面 迈 进 其 间, 圣 灵 使 新 约 的 圣 经, 成 为 无 误 而 充 足 的 信 仰 法 则 ; 同 样 地, 同 一 位 圣 灵, 也 能 使 新 约 圣 经, 成 为 所 有 地 区 所 有 时 代 和 教 会, 实 现 无 误 69

70 和 充 足 的 法 则 约 翰 福 音 16:12-26 节, 是 主 耶 稣 告 诉 我 们, 圣 灵 要 引 领 我 们 逐 渐 地 进 入 真 理 ; 而 保 罗 的 教 导, 我 所 写 给 你 们 的 是 主 的 命 令 ( 林 前 14:37), 也 是 重 要 的 论 据 如 果 将 保 罗 的 书 信, 按 着 年 代 来 考 察, 可 以 看 到 在 一 般 教 义 与 教 会 行 政 管 理 上 的 渐 进 性 ; 同 样, 其 它 的 事 务, 可 以 看 到 使 徒 回 应 教 导 和 护 理 的 紧 迫 性 ; 对 于 初 代 教 会 的 组 织, 着 重 的 更 是 教 会 的 教 导 保 罗 在 他 事 工 的 晚 年, 似 乎 比 早 期 更 多 注 重 教 会 的 秩 序 ; 但 是 在 他 早 期 的 书 信 中, 也 能 看 出 端 倪, 这 可 从 以 后 的 书 信 中 发 现 其 轨 迹,[ 参 照 帖 前 5:12 13( 主 后 52 年 ); 林 前 12:28(57 年 ); 罗 12:6-8(58 年 ); 腓 1:1(62 年 ); 弗 4: 11(63); 提 前 3:1-2(66 年 )] 保 罗 从 开 始, 就 将 教 会 看 成 一 个 统 一 体, 乃 是 逐 渐 地 将 同 工 培 养 成 优 秀 人 才 我 们 不 能 推 论 初 期 教 会 没 有 人 才, 而 是 后 期 的 状 况, 迫 使 他 着 重 在 教 师 的 职 责 和 事 工 上 (Huther on I Tim.3:1,2 in Meyer s Commentary) 3) 丰 富 的 证 言. 圣 经 中 很 多 的 证 言, 提 供 初 期 教 会 也 是 有 组 织 的 按 照 圣 经 的 记 载 有 教 会 的 聚 集 ( 徒 20:7; 来 10:25), 选 立 同 工 ( 徒 1:23-26, 6:5 6), 同 工 的 名 份 ( 腓 1:1; 徒 20:17,28), 肯 定 教 会 与 同 工 的 权 柄 ( 太 18:17; 彼 前 5:2), 以 及 惩 戒 ( 林 前 5:1 5 13), 捐 助 ( 罗 15: 26; 林 前 16:1 2), 推 荐 信 ( 徒 18:27; 林 后 3:1), 寡 妇 登 记 在 册 ( 提 前 5:9), 共 同 的 规 矩 ( 林 前 11:16), 圣 礼 的 条 例 ( 徒 2:41; 林 前 11: 23-26), 命 令 遵 守 秩 序 ( 林 前 14:40; 西 2:5), 信 徒 的 资 格 ( 太 28:19; 徒 2:47), 教 会 共 同 的 服 事 ( 腓 2:30) 基 督 离 世 之 前, 教 会 组 织 如 同 胚 芽 的 存 在, 成 为 新 约 教 会 发 展 的 证 据, 这 从 福 音 书 到 书 信 的 名 称 中, 可 以 看 到 其 渐 进 性 ; 在 福 音 书 中, 普 通 的 称 号 为 门 徒 或 跟 随 的 人, 但 在 书 信 中, 看 到 的 却 是 圣 徒 弟 兄 和 众 教 会 2 组 织 的 形 式 有 一 种 理 论 认 为, 新 约 教 会 的 组 织, 并 没 有 制 定 形 式, 只 是 按 着 各 个 团 体 的 情 况 便 宜 行 事 这 种 见 解, 从 某 种 点 上, 似 乎 得 到 尼 安 德 (J.A.W. Neander) 的 赞 成, 在 他 渐 进 的 教 会 史 观 中, 认 为 教 会 的 组 织 只 是 附 带 的 ; 因 为 早 在 默 示 的 正 经 完 成 以 前, 教 会 组 织 根 本 原 则 的 发 展, 已 经 得 以 完 成, 而 这 些 记 录, 无 非 都 是 为 了 束 缚 后 代 人 的 权 威 观 念 考 察 这 种 见 解, 对 新 约 教 会 中 的 差 别 有 所 夸 张, 对 教 会 权 柄 的 重 视 也 有 些 过 分 某 位 神 学 家 指 出 使 徒 时 代 的 教 会 制 度, 至 少 有 五 种 以 上 的 不 同 形 式 1 希 伯 来 人 的 集 体 村 落, 由 七 位 智 人 引 出 的 形 式, 就 是 代 表 会 堂 制 度 的 管 理 ; 2 由 耶 皮 斯 括 坡 斯 ( = 监 督 ) 引 出 的 形 式, 这 在 异 教 的 希 腊 人 中, 是 宗 教 的 或 社 会 俱 乐 部 的 形 式 ;3 由 罗 马 人 的 守 护 者 制 70

71 (patronate=προζηάηες, προίζηάκελος) 引 出 的 形 式, 如 罗 马 哥 林 多 帖 撒 罗 尼 迦 等 形 式 ;4 由 人 缘 本 身 的 优 势 引 出 的, 如 主 的 兄 弟 雅 各, 为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的 领 袖, 就 是 一 个 很 好 的 例 子 ;5 由 临 时 的 管 理 者 (ήγούκελοη) 引 出 的, 就 是 由 宣 教 团 同 工 组 成 的, 革 哩 底 和 以 弗 所, 就 是 这 种 形 式 这 种 不 同 形 态 的 教 会 之 间, 有 着 相 互 的 交 通 和 友 爱, 他 们 的 合 一 是 属 灵 的 (M. Lindsay, in Contem Rev.,Oct.1895; ) 按 这 种 理 论 趋 势 的 进 展, 达 成 的 归 结 是, 教 会 组 织 的 形 式, 乃 是 按 其 情 况 需 要 和 喜 好, 因 时 制 宜 各 按 所 需 来 决 定 的 可 是, 当 宣 教 士 在 宣 教 地, 对 教 会 的 管 理 形 式, 是 否 要 应 合 当 地 居 民 的 特 殊 观 念 呢? 教 会 的 组 织, 是 否 要 按 其 国 家 的 君 主 制 或 共 和 制 的 形 式 来 取 舍 呢? 3 长 老 制 的 组 织 改 革 宗 长 老 制 的 教 会, 其 全 部 的 管 理 细 则, 虽 不 主 张 是 由 圣 经 来 决 定 的, 但 却 强 调 其 基 本 原 理, 乃 是 从 圣 经 引 出 来 的 因 此, 他 们 怀 着 信 心, 向 着 圣 经 所 显 示 的 教 会 管 理 原 理 长 老 制 的 教 会 模 式 推 进 他 们 认 为 使 徒 时 代 教 会 组 织 的 形 式, 是 以 长 老 制 的 观 念 在 运 作, 而 使 徒 们 建 立 的 地 方 教 会, 的 确 也 是 按 立 长 老 来 管 理 教 会 ( 徒 14:23,20:17; 多 1:5) 监 督 的 职 位, 只 不 过 是 长 老 的 另 一 名 称 ( 徒 20:17), 而 牧 师 乃 是 长 老 中, 负 责 教 导 之 人 的 称 呼 ( 提 前 5:17) 从 圣 经 中 可 以 看 到, 长 老 是 由 会 众 选 立 出 来 的 ( 徒 1:23-26,6:3,14,23), 区 会 和 其 他 的 扩 大 会 议, 也 可 从 圣 经 中 追 寻 到 根 源 ( 徒 15 章 ; 提 前 4:14) 如 此, 新 约 使 徒 教 会 管 理 的 模 式, 乃 是 以 长 老 制 来 作 为 基 本 的 形 式 第 2 节 教 会 的 行 政 制 度 历 史 中, 教 会 采 取 的 行 政 制 度, 分 成 三 大 类 型, 就 是 监 督 制 长 老 制 和 会 员 制 监 督 制 在 教 会 历 史 中, 是 以 主 教 为 治 理 教 会 的 首 要 人 物, 按 着 教 牧 的 次 序 形 成 了 一 种 严 格 的 教 级 制 度 ; 长 老 制 是 所 有 的 教 牧 人 员, 在 同 等 的 位 置 上, 由 教 会 选 立 的 代 表 行 使 决 定 权 ; 会 员 制 的 教 牧 人 员, 虽 如 长 老 制 相 同, 但 决 定 权 不 在 被 选 立 的 代 表, 而 是 由 信 徒 直 接 来 决 定 由 这 三 大 类 型 的 变 异 和 补 充, 又 出 现 了 各 种 形 式 的 教 会 组 织 ; 有 从 监 督 制 扩 大 而 成 的 罗 马 教 皇 制, 以 及 依 赖 国 家 权 力 的 伊 拉 斯 提 安 制 (Erastian), 还 有 以 权 力 的 源 头 为 基 础 的 全 国 教 会 制, 以 及 否 定 外 在 形 式 的 贵 格 派 (Quaker) 和 达 秘 派 (John Darby, ) 等 1 监 督 制 71

72 监 督 制 是 以 王 政 的 形 式 来 作 为 教 会 的 制 度 历 史 中 的 监 督 制, 着 重 在 优 越 的 教 级 制 度 这 种 制 度 根 据 使 徒 的 职 位 和 权 柄 的 传 授 及 承 袭, 因 此, 使 徒 统 绪 就 成 为 这 种 制 度 的 基 础 原 理 监 督 教 会 主 张, 教 会 的 元 首 基 督 将 教 会 的 行 政 管 理, 直 接 或 独 占 地 委 任 给 使 徒 和 监 督 ; 他 们 将 这 些 监 督 分 离 和 独 立, 自 我 构 成 了 永 续 的 次 序 在 这 种 体 制 里, 信 徒 集 团 (coetus fidelium) 不 能 参 与 教 会 的 行 政 管 理, 监 督 成 了 教 会 生 活 传 统 的 守 护 者, 拥 有 最 终 决 定 者 的 权 柄 某 些 信 奉 这 种 制 度 的 人, 认 为 教 会 的 存 在, 必 须 要 有 监 督, 即 没 有 监 督, 就 没 有 教 会 ; 其 他 的 信 奉 者 则 认 为, 这 虽 不 是 教 会 生 存 (being) 的 绝 对 需 要, 但 为 了 教 会 的 安 宁 (well-being), 却 是 有 所 需 要, 因 此, 无 法 想 像 没 有 监 督 的 教 会 监 督 制 是 罗 马 天 主 教 初 期 和 中 世 纪 时 的 制 度, 直 到 梵 蒂 冈 会 议 时 期 ( 第 一 次 会 议 1869 年 12 月 8 日 召 开 ), 成 为 教 会 中 被 维 持 的 部 分 这 种 制 度 转 移 到 英 国 教 会, 并 部 分 的 过 渡 到 美 国 的 监 督 教 会 在 英 格 兰 成 为 国 家 权 力 综 合 的 伊 拉 斯 提 安 制, 国 王 成 了 教 会 的 自 然 元 首 ; 可 是, 国 王 的 加 冕 礼, 却 需 要 教 会 的 承 认 和 祝 福, 坎 特 伯 雷 大 主 教 (Archbishop of Canterbury) 拒 绝 爱 德 华 七 世 的 圣 餐 礼, 结 果 对 其 加 冕 的 失 败 与 退 位, 成 了 关 键 性 的 原 因 圣 经 将 膏 立 和 治 理 的 固 有 权 利, 没 有 从 会 员 代 表, 或 从 他 们 的 职 位 中 引 出, 更 没 有 证 据 将 特 别 阶 级 的 职 员 包 含 其 内 监 督 藉 着 承 袭 的 职 位 来 继 承 使 徒 的 权 柄, 即 所 谓 的 使 徒 统 绪 是 无 法 成 立 的 首 先, 无 法 证 明 没 有 间 断 的 监 督 继 承 史, 即 或 假 定 它 得 以 证 明, 但 也 无 法 证 明 使 徒 统 绪 的 事 实 使 徒 性 乃 是 按 着 使 徒 的 职 分, 领 受 了 使 徒 的 权 柄, 也 随 着 他 们 的 离 去 而 告 终 圣 经 明 确 显 示, 使 徒 的 职 分, 不 是 永 久 性 的 延 续 下 去 ( 林 前 15:8), 后 代 的 监 督, 虽 然 在 某 方 面 有 些 使 徒 的 作 用, 但 他 们 却 没 有 使 徒 的 权 柄, 使 徒 们 虽 然 可 以 传 授 福 音 的 权 柄, 但 他 们 却 不 能 将 使 徒 的 权 柄, 作 为 自 己 的 权 柄 ; 不 但 如 此, 使 徒 们 将 教 会 建 立 在 宣 认 基 督 的 基 础 上, 而 不 是 站 在 自 己 的 权 威 中 ; 其 实, 使 徒 们 生 前 是 否 拥 有 自 称 为 后 嗣, 或 所 主 张 的 那 些 权 柄 尚 属 疑 问 教 会 对 于 有 关 信 仰 或 行 政 的 事 务, 他 们 不 是 单 独 地 决 定, 而 是 召 开 群 体 的 代 表 来 公 议 最 初 的 教 会 会 议 是 耶 路 撒 冷 会 议, 在 决 定 教 会 进 程 的 重 大 问 题 时, 不 是 按 照 使 徒 职 分 的 权 柄, 而 是 由 使 徒 长 老 和 全 教 会 的 公 议 后, 得 到 结 论 ( 徒 15:22) 那 个 会 议 中 的 主 席, 不 是 使 徒, 而 是 主 的 兄 弟 雅 各, 使 徒 保 罗 和 彼 得 只 是 在 会 中 述 说 自 己 的 见 证 和 立 场 ( 徒 15:7 12,11:1-18); 而 且, 决 定 差 派 往 安 提 阿 等 地 的 人 选, 不 是 十 二 使 徒 中 的 人, 而 是 其 他 的 人 同 保 罗 和 巴 拿 巴 同 去, 劝 勉 弟 兄, 使 众 教 会 得 安 慰 ( 徒 15:22) 2 罗 马 制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的 行 政 制 度, 是 以 监 督 制 来 作 为 理 论 的 归 结 这 不 只 是 使 72

73 徒 的 继 承 人, 而 且 是 首 席 使 徒 彼 得 的 继 承 人, 作 为 基 督 的 特 别 代 表 罗 马 教 会 对 马 太 福 音 16 章 17 节 以 下 的 话, 天 国 的 钥 匙, 解 释 成 彼 得 领 受 了 地 上 的 君 王 或 教 父 ( 教 皇 ) 的 权 柄 ; 他 得 到 主 教 团 的 协 助, 藉 着 他 们 暗 地 里 的 投 票, 可 以 选 定 他 的 继 承 人, 罗 马 教 会 站 在 无 误 的 教 皇 下, 具 有 专 制 君 主 国 的 性 质, 他 在 玉 榻 上 所 说 的 话, 不 但 在 行 政 方 面, 对 圣 经 的 解 释 教 会 的 教 义 礼 拜 和 惩 戒 的 决 定 及 规 划, 都 是 无 误 的 他 肩 负 重 任 来 统 治 低 层 的 教 级, 而 平 信 徒 对 教 会 的 行 政 是 没 有 发 言 权 的 这 种 制 度 是 藉 着 众 教 会, 以 及 他 们 专 制 的 监 督 权, 发 展 出 来 的 人 造 组 织 ; 他 们 认 为 在 耶 路 撒 冷 开 始, 然 后 在 安 提 阿, 再 就 是 罗 马, 不 久 又 在 康 斯 坦 丁 堡, 甚 至 到 了 法 兰 西 的 亚 威 农 (Avignon,1324. 教 皇 被 掳 之 地 ), 权 柄 就 是 这 样 被 专 制 化 这 种 权 威 最 初 主 张 是 为 了 教 会 的 会 议, 然 后 就 是 为 了 教 皇, 后 来 竟 然 与 圣 经 拥 有 同 等 的 权 威, 包 含 了 圣 经 最 终 的 解 释 权, 赫 然 凌 驾 于 圣 经 的 权 威 之 上 这 给 罗 马 教 会 的 独 占 管 辖 区, 带 来 了 对 圣 经 的 忽 视, 或 禁 止 读 经 的 结 果 以 后, 招 来 了 宗 教 改 革, 造 成 追 求 宗 教 知 性 自 由 的 千 万 人 殉 道 这 种 制 度 与 圣 经 当 然 有 所 冲 突, 圣 经 并 不 认 定 这 种 制 度 的 基 础, 可 以 成 为 彼 得 的 继 承 人 在 教 会 中 的 事 情, 当 然 需 要 会 众 的 发 言 权 ; 至 于 无 误 的 权 威, 当 然 除 了 圣 经 以 外, 别 无 可 寻 ; 不 但 如 此, 从 彼 得 到 今 天, 所 谓 不 曾 中 断 的 使 徒 统 绪, 也 受 到 历 史 的 否 定 因 为 教 皇 制 度, 在 释 经 学 和 历 史 学 里, 完 全 无 法 维 持 3 长 老 制 长 老 会 制 度, 乃 是 以 代 议 制 为 特 征 的 教 会 行 政 体 制 这 种 制 度 是 由 选 出 的 代 表 来 行 使 权 柄, 而 所 有 的 教 牧 职 员 是 在 同 一 个 水 平 上 这 种 制 度 将 教 会 的 行 政, 一 方 面, 交 给 单 一 的 教 牧 手 中 ; 另 一 方 面, 由 选 立 的 治 理 长 老 为 代 表, 来 制 约 会 众 的 行 动, 这 是 长 老 与 牧 师 执 行 代 议 的 行 政 地 方 教 会 的 代 议 机 构 为 堂 会, 是 由 牧 师 和 长 老 组 成 的, 通 常 长 老 的 人 数 多 于 牧 师 堂 会 的 权 柄 始 于 地 方 教 会, 行 使 堂 会 以 上 的 权 柄 时, 需 有 更 为 扩 大 的 会 议, 来 处 理 和 解 决 众 教 会 的 共 同 问 题 堂 会 以 上 的 扩 大 会 议, 则 由 教 会 选 立 会 员 代 表, 而 牧 师 与 长 老 的 人 数 比 例 总 是 同 数 ; 并 明 示 教 牧 人 员 与 一 般 信 徒 的 地 位 平 等 原 则 上, 牧 师 也 是 长 老, 兼 任 治 理 与 教 导, 只 与 负 责 治 理 的 长 老 稍 有 不 同 长 老 会 制 度, 如 果 考 察 传 统 的 教 义 或 实 践 的 充 足 指 向 ( 如 同 监 督 制 ), 可 以 发 现 已 在 圣 经 中 神 话 语 的 底 层 这 个 制 度 的 形 式, 在 圣 经 显 示 的 初 代 教 会 中 已 经 形 成, 使 徒 们 不 是 以 直 接 的 命 令 来 治 理 教 会, 而 是 仿 照 犹 太 人 古 会 堂 的 长 老 制 度, 在 自 己 所 建 立 的 教 会 中 设 立 长 老 圣 经 中 没 有 直 接 命 令 地 区 的 众 教 会, 要 联 合 起 来 成 为 一 个 扩 大 的 会 议, 也 没 有 提 供 这 种 会 议 的 实 例 ; 可 是, 圣 经 描 写 教 会 的 根 本 特 性, 要 彼 此 联 络 合 而 为 一 ; 而 且, 圣 经 的 某 些 经 文, 似 乎 指 出 使 徒 时 代 的 教 会,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已 经 形 成 了 联 合 的 事 实 73

74 综 观 今 日 教 会 制 度 的 实 际, 监 督 制 的 监 理 教 会, 在 监 督 主 导 下 进 行 的 会 议 中, 有 信 徒 的 代 表 参 与, 采 取 了 代 议 制 ; 而 会 员 制 的 会 众 教 会, 以 及 浸 信 会 等 独 立 教 会, 聚 集 代 表 组 成 协 议 会, 这 也 形 成 了 一 种 代 议 制 因 此, 长 老 会 采 取 监 督 制 和 会 员 制 中 间 的 代 议 制, 是 最 理 想 的 教 会 制 度, 这 可 从 教 会 实 际 的 行 政 生 活 中 得 到 证 明 4 会 员 制 会 员 制 又 被 称 为 独 立 制 这 种 制 度 与 长 老 会 相 同, 教 牧 人 员 与 一 般 信 徒 的 地 位 平 等, 对 于 选 出 的 代 表 没 有 权 柄, 而 是 由 信 徒 直 接 来 决 议 各 个 教 会 之 间 相 互 独 立, 各 有 充 分 的 行 政 权 ; 这 种 教 会 的 行 政 权, 完 全 掌 握 在 会 员 手 中, 他 们 有 权 利 来 规 定 自 己 的 事 情 教 牧 人 员 都 是 自 己 教 会 的 同 工, 受 委 任 执 行 教 导 和 管 理, 他 们 作 为 教 会 的 会 员, 不 拥 有 其 它 的 行 政 权 浸 信 会 的 会 员, 需 要 会 众 的 投 票 才 被 接 纳 ; 各 教 会 如 果 需 要 作 传 道 文 字 和 教 导 等 事 工, 经 过 相 互 交 通, 觉 得 有 益 时, 就 会 召 开 联 合 公 议 会, 或 地 方 协 议 会, 共 同 经 理 所 推 进 的 事 工, 这 种 联 合 不 是 有 机 的, 只 是 基 础 在 自 愿 的 交 际 上, 个 体 的 教 会 可 随 时 退 出 联 合 会, 剩 下 的 反 而 只 是 教 会 而 且, 这 种 联 合 团 体 的 决 议, 多 是 劝 告 或 宣 言 的, 无 法 制 约 各 个 体 的 教 会 他 们 相 信 教 会 的 自 治, 乃 是 按 着 各 自 的 情 况, 直 接 受 圣 灵 的 指 引 可 是, 我 们 看 到 会 员 行 政 论, 把 圣 工 完 全 依 靠 会 员 的 决 议 来 进 行, 这 很 难 与 神 的 话 语 有 所 调 和 ; 不 但 如 此, 教 会 相 互 独 立 的 理 论, 不 能 显 出 基 督 教 会 的 统 一 性, 反 而 露 出 分 裂 的 痕 迹, 这 是 开 了 分 门 别 类 的 方 便 之 门 而 且, 这 种 制 度 使 教 牧 人 员 在 传 道 的 事 工 上, 要 依 靠 各 个 体 的 教 会 来 推 进 这 招 来 教 义 上 的 偏 差, 造 成 惩 戒 的 无 力, 形 成 了 自 由 主 义 的 危 险 使 徒 时 代 的 地 方 教 会 不 是 孤 立 的, 对 处 于 困 境 中 的 教 会 和 未 曾 听 到 福 音 的 地 方, 相 互 扶 助 互 相 配 搭 任 何 一 个 教 会, 在 基 督 里 都 是 弟 兄, 不 主 张 独 立 于 其 他 的 教 会, 他 们 在 信 仰 思 想 言 行, 或 物 质 的 缺 乏 上, 都 有 相 互 帮 助 的 义 务 代 表 教 会 的 同 工 共 同 聚 集, 处 理 有 关 全 体 教 会 的 重 要 事 务, 并 按 手 差 派 教 牧 人 员 ( 徒 15 章 ; 提 前 4:14) [ 注 ] 有 人 解 释 监 督 制, 不 是 基 于 圣 经, 而 是 援 引 圣 灵 的 指 引, 在 初 代 教 会 里 发 展 成 为 传 统 的 体 制 长 老 制 与 会 员 制, 虽 说 都 得 到 圣 经 的 支 援, 而 后 者 却 重 视 藉 着 圣 灵 时 代 的 教 会 经 验 传 统 圣 经 经 验, 作 为 拥 护 教 会 历 史 中 三 种 制 度 的 三 大 价 值, 如 果 能 够 除 去 我 们 罪 性 的 拦 阻, 就 能 统 合 成 为 一 个 整 体 (Donald Y. Miller,The Nature and Mission of the Church,1958,pp.92,93) 这 种 解 释 如 果 正 确 的 话, 那 么, 以 圣 经 为 基 础 的 长 老 制, 结 合 了 传 统 与 经 验, 就 能 达 成 教 会 应 有 的 价 值, 因 为 圣 经 乃 是 教 会 的 最 高 权 威 其 实, 长 老 制 以 圣 经 为 基 础, 结 合 了 传 统 与 经 验, 发 挥 出 高 贵 的 价 值 长 老 制 果 然 在 多 样 变 异 的 形 式 中, 成 为 新 教 各 派 里, 拥 有 最 多 信 徒 的 教 会 74

75 5 伊 拉 斯 提 安 制 16 世 纪, 居 住 在 海 得 堡 的 医 生 托 马 斯 伊 拉 斯 图 斯 (Thomas Erastus, ), 将 教 会 看 成 国 家 的 一 个 层 面 ; 认 为 国 家 是 神 设 计 的 组 织 体, 为 了 供 给 人 们 在 现 世 中 属 灵 的 缺 乏, 赋 有 传 播 纯 正 教 义 施 行 圣 礼 和 执 行 惩 戒 的 义 务 因 此, 国 家 的 义 务 是 以 法 规 来 定 义, 支 援 教 会 的 经 费 和 职 员 的 任 用, 并 以 行 政 来 监 督 伊 拉 斯 图 斯 派, 将 教 会 看 成 由 政 府 法 规 制 定, 而 形 成 的 结 社 体 教 会 的 教 牧 人 员, 只 不 过 是 从 世 俗 的 法 官 中 引 出, 乃 是 毫 无 权 利 和 能 力 的 话 语 传 讲 者 或 教 导 者 有 关 教 会 的 治 理 惩 戒 和 开 启, 乃 是 政 府 的 职 务 教 会 的 惩 戒 就 是 世 俗 的 惩 罚, 可 将 这 些 法 规 委 任 给 教 会 的 职 员 教 会 的 这 种 制 度, 在 英 格 兰 苏 格 兰, 以 及 德 国 ( 路 德 宗 ) 等 地 适 用 可 是, 这 与 基 督 为 教 会 元 首 的 基 本 原 理, 以 及 教 会 与 国 家 的 起 源 ( 路 20: 25), 对 象 和 行 使 的 权 柄, 完 全 不 同 而 相 互 冲 突 6 全 国 教 会 制 全 国 教 会 制 (national church system) 是 除 去 领 土 制 (territorial system) 的 代 替 制 度, 又 被 称 为 合 议 制 (collegial system) 在 德 国 特 别 由 C M 普 法 夫 (C. M. Pfaff, ) 发 展, 以 后 介 绍 到 荷 兰 这 是 将 教 会 和 国 家 放 在 同 等 值 上, 以 自 愿 结 社 的 形 式 来 进 行 个 别 的 教 会, 只 是 国 家 教 会 中 的 一 小 部 分, 权 力 的 源 头 在 全 国 的 组 织 体 里, 这 个 组 织 体 对 地 方 教 会 有 治 理 权 这 个 制 度 与 长 老 制 刚 好 相 反, 不 是 将 权 力 的 机 构, 放 在 地 方 教 会 的 堂 会 里 领 土 制 虽 然 经 过 了 公 礼 拜 的 改 革, 解 决 了 有 关 教 义 和 行 为 的 争 论, 认 定 了 召 集 大 会 的 固 有 权 ; 但 这 种 合 议 制, 却 将 监 视 权 归 于 国 家, 成 为 固 有 的 权 力, 国 家 对 教 会 的 有 关 事 务, 可 以 行 使 一 切 的 权 力, 而 教 会 要 默 然 理 解, 并 承 认 教 会 的 权 柄 是 由 国 家 委 任 的 这 种 制 度 全 然 忽 视 地 方 教 会 的 自 治 权, 不 晓 得 自 治 或 对 基 督 应 负 的 责 任, 酿 成 了 形 式 主 义 的 教 会, 公 言 将 属 灵 的 教 会, 用 形 式 和 地 理 的 绳 索 捆 绑 起 来 这 种 制 度 与 伊 拉 斯 提 安 制 类 似, 与 今 天 的 全 体 主 义 和 国 家 观 念 最 为 适 合 7 无 教 会 主 义 有 一 种 理 论 认 为, 教 会 乃 是 与 住 在 信 徒 心 中 的 主 联 合 而 成, 这 个 属 灵 的 团 体 才 是 真 教 会 ; 而 形 式 的 组 织, 乃 是 有 欠 缺 的 这 种 否 认 有 形 教 会 的 无 教 会 主 义,19 世 纪 初 叶, 由 英 国 的 普 利 茅 斯 兄 弟 会 (Plymouth Brethren) 主 唱, 末 叶 由 丹 麦 的 祈 克 果 (Sόren A,Kierkegaard, ) 强 调 17 世 纪 中 叶, 在 英 国 兴 起 的 贵 格 会 ( 友 谊 派 =Society of Friends or Quakerism), 完 全 排 斥 75

76 教 会 中 的 行 政 组 织 这 种 见 解 的 教 会, 只 讨 论 外 在 的 联 系, 不 过 是 将 隔 离 的 个 人, 总 合 起 来 而 已 在 特 殊 处 所 的 会 聚, 或 特 殊 时 间 的 生 活, 那 个 处 所 和 时 间 就 组 成 了 教 会 普 利 茅 斯 兄 弟 会 讨 厌 教 会 的 组 织, 恐 怕 它 会 成 为 机 械 ; 不 喜 欢 牧 师, 恐 怕 他 们 成 为 监 督 化 威 廉 李 德 (Wm.Reid) 将 其 教 派 的 教 会 原 理 归 纳 如 下 :1 教 会 在 五 旬 节 以 前, 并 不 存 在 ;2 有 形 教 会 与 无 形 教 会 相 同 ;3 教 会 是 神 唯 一 的 总 会 ;4 圣 灵 是 总 裁 ;5 排 斥 由 人 所 造 的 圣 职 ;6 教 会 没 有 什 么 制 度 (A. H.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 vol, Ⅲ,pp. 895,896) 按 贵 格 会 ( 友 谊 派 ) 和 达 秘 派 ( 普 利 茅 斯 兄 弟 会 ) 认 为, 每 个 外 形 教 会 的 形 式, 必 然 都 会 退 化, 结 果 违 背 基 督 教 精 神, 忽 视 神 的 权 柄, 高 举 人 的 要 素 ; 忽 视 神 所 赐 的 能 力 ; 以 人 的 权 力 来 代 替 ; 教 会 提 供 的 不 是 圣 灵 活 泼 的 感 动, 而 是 以 人 为 知 识 的 糟 粕 来 代 替 为 了 直 接 受 圣 灵 的 指 导, 得 到 自 由 的 动 作, 必 须 要 抛 弃 所 有 的 外 在 形 式 因 此, 他 们 认 为 不 但 不 需 要 有 形 教 会 的 组 织, 并 且 把 它 看 成 罪 恶 的 渊 薮 ; 如 此, 就 把 职 分 丢 弃 在 路 边, 把 圣 礼 和 礼 拜 的 仪 式 也 抛 弃 了 ; 在 公 礼 拜 中, 各 人 只 顺 从 圣 灵 在 心 中 的 感 动, 把 圣 经 也 放 在 内 在 之 光 后 的 序 列 上 ; 相 信 内 在 之 光 今 天 在 教 会 里, 是 直 接 而 即 刻 的 指 引 者 这 种 方 式 的 教 会 生 活, 早 期 未 被 广 为 采 用, 将 来 也 必 不 会 这 是 因 为 不 明 白 属 灵 的 内 涵, 现 世 中 需 要 形 式 表 现 出 来 最 近 在 远 东 挑 起 无 教 会 主 义 争 论 的 日 本 人, 是 内 村 鉴 三 (WuJiMuLa), 在 他 的 著 作 基 督 教 问 答 [ 大 正 13 年 (1924 年 ) 第 9 版 第 5 席 ] 中, 列 出 了 十 几 条 无 教 会 主 义 的 理 由 列 举 其 中 重 要 的 几 项 : 教 会 是 由 圣 灵 重 生 的 属 灵 团 体, 因 此, 不 需 要 会 堂 会 规 和 制 度 等 来 显 示, 仪 式 也 毫 无 用 处 ; 教 会 会 受 到 历 史 的 影 响, 初 信 者 和 弱 信 者, 无 需 教 会 的 保 护 历 史 证 明 教 会 在 发 生 地 以 外 的 国 家, 不 会 永 久 兴 盛 没 有 教 会 也 可 以 传 道, 人 可 以 直 接 靠 近 神, 不 需 要 藉 着 别 人 来 信 为 要 保 全 纯 正 的 教 理, 虽 然 需 要 教 会, 但 教 会 不 是 信 仰 必 然 的 养 成 所, 而 圣 灵 会 维 持 教 理 的 纯 正 圣 经 对 无 教 会 主 义 的 反 驳, 在 上 文 的 组 织 的 事 实 中, 已 作 过 陈 述 和 证 明, 这 里 为 了 稍 作 补 充, 引 用 斯 特 朗 反 驳 的 一 段 话, 这 是 因 为 不 晓 得 组 织 中, 人 性 固 有 的 倾 向, 竟 将 有 形 的 教 会 和 无 形 的 教 会 混 淆 等 同 ; 在 论 述 有 形 的 教 会 时, 如 果 不 包 含 真 信 徒, 那 就 与 圣 经 的 描 写 相 背 ( 徒 5:1-11; 林 前 14:23; 腓 3:18)( Strong, op.cit., p.895) 如 同 贺 智 所 说, 有 形 教 会 组 织 的 存 在, 乃 是 神 的 旨 意, 使 听 到 福 音 的 人, 名 字 写 在 会 员 册 上, 成 为 得 救 的 人, 顺 服 主 的 权 柄 (Charles Hodge, Syst. Theology, vol. Ⅲ, p.360) 如 想 更 加 详 细 考 察 无 教 会 主 义, 可 参 考 拙 著 神 学 难 题 选 评 第 17 章 76

77 第 3 节 教 会 与 国 家 上 文 中, 论 述 到 教 会 的 制 度, 有 时 与 国 家 的 权 力 有 关, 为 了 比 较 更 加 详 细 理 解 教 会 的 制 度, 需 要 仔 细 考 察 教 会 与 国 家 的 关 系 次 序 上, 首 先 对 相 异 的 见 解 作 出 比 较, 再 来 论 述 适 宜 的 见 解 1 相 异 的 几 种 见 解 1) 教 会 至 上. 按 罗 马 教 会 教 理 的 逻 辑, 国 家 只 是 教 会 的 一 个 层 面 ( 局 面 ), 全 国 的 国 民 都 是 教 会 的 会 员, 是 组 成 世 界 教 会 的 一 个 部 分 ; 世 俗 的 政 治 组 织, 有 着 特 殊 的 从 属 目 的, 包 含 在 教 会 中, 行 使 被 委 任 的 权 柄, 要 向 教 会 负 责 教 皇 无 误 的 最 高 权 柄 在 普 遍 地 教 会 之 上, 拥 有 最 高 而 充 分 的 管 辖 权, 不 但 在 信 仰 和 道 德 的 领 域 里, 也 扩 展 到 惩 戒 和 政 治 的 事 件 中 教 皇 皮 乌 斯 (Pius) 自 己 宣 告 说, 教 皇 拥 有 的 权 柄, 可 以 判 断 王 公 世 人 和 世 俗 的 事 件 (in his reply to the Address from the Academia of the Catholic Religion, July, 21,1873) 大 主 教 曼 宁 (Archbishop Manning) 说, 如 果 世 俗 的 权 力, 不 能 充 分 决 定 属 灵 权 柄 的 界 限 ; 那 么, 属 灵 的 权 柄, 以 神 的 确 实 性 来 定 义 自 己 的 界 限, 显 明 这 是 至 高 无 上 的 ; 换 言 之, 属 灵 权 柄 的 本 身, 在 神 的 确 实 性 中, 知 道 权 柄 的 界 限 任 何 权 柄 都 是 独 立 的, 可 以 自 己 界 定 管 辖 的 界 限 ; 而 且, 又 能 界 定 其 他 所 有 的 管 辖 界 限 事 实 上, 这 种 权 柄 是 至 高 无 上 的 (in Caessarism and Ultramontanism,p.35) 2) 国 家 至 上. 前 述 伊 拉 斯 图 斯 的 见 解, 刚 好 与 罗 马 教 会 的 见 解 相 反, 把 教 会 看 成 国 家 的 一 个 层 面 他 们 认 为 国 家 是 神 设 计 的 组 织 体, 为 了 供 给 人 们 现 世 中 属 灵 的 缺 乏, 赋 有 传 播 纯 正 教 义, 施 行 圣 礼 和 执 行 惩 戒 的 义 务 因 此, 国 家 的 义 务 是, 支 援 教 会 的 经 费 和 职 员 的 任 用, 并 以 法 规 来 定 义, 以 行 政 来 监 督 3) 相 互 独 立. 按 改 革 教 会 的 普 通 教 理, 教 会 与 国 家 两 者 都 是 神 所 设 立 的 组 织, 两 者 有 着 不 同 的 目 的, 在 每 个 点 上 相 互 独 立 教 会 的 会 员 和 职 员, 也 是 国 家 的 成 员, 当 然 要 成 为 善 良 的 公 民 ; 国 家 的 成 员 和 职 员, 如 果 成 为 基 督 徒, 自 然 也 成 了 教 会 的 会 员, 按 着 他 的 身 份, 顺 服 教 会 的 法 规 可 是, 任 何 一 方 的 职 员 或 法 规, 都 不 能 拥 有 另 一 方 的 权 柄 该 撒 的 物 当 归 给 该 撒, 神 的 物 当 归 给 神 ( 可 12:17) 这 提 供 了 政 教 相 互 独 立 的 基 础 2 混 同 或 滥 用 的 弊 害 1) 政 权 与 教 权. 改 革 的 教 会 为 了 反 对 罗 马 教 会 堕 落 的 专 制 权 威, 最 初 本 想 以 国 家 的 权 力 来 施 行 教 会 的 惩 戒 日 内 瓦 的 约 翰 加 尔 文, 虽 想 藉 着 国 77

78 家 实 际 的 权 力 来 惩 戒 市 民, 如 同 他 们 都 在 教 会 的 权 柄 之 下 ; 这 种 方 式 类 似 罗 马 教 会 使 用 权 柄 在 应 付 那 些 对 抗 的 君 主 同 样 地, 苏 格 兰 的 约 翰 诺 克 斯 (John Knox, ) 为 了 争 取 宗 教 的 自 由, 摆 脱 罗 马 教 会 的 掌 控, 从 法 兰 西 的 统 治 下 得 到 解 放, 也 使 用 了 国 家 的 权 力 在 日 内 瓦 和 苏 格 兰 之 后, 新 英 格 兰 (New England) 清 教 徒, 也 使 用 国 家 的 惩 罚 来 作 为 信 徒 的 惩 戒 直 到 今 天, 斯 堪 的 纳 维 亚 诸 国, 以 及 德 国 和 英 国 的 教 会, 都 在 依 赖 国 家 得 到 财 政 的 支 援 ; 因 此, 无 可 避 免 的, 教 会 失 去 了 应 有 的 活 力, 在 倾 向 暴 虐 的 掌 权 者 下, 结 果 丧 失 了 自 由 在 欧 洲, 认 为 教 会 应 由 国 家 来 维 持 的 这 种 教 理, 换 来 的 几 乎 都 是 要 在 年 轻 的 国 民 生 活, 以 及 学 校 的 教 育 中, 把 教 会 赶 出 去 的 事 实 可 是, 因 着 政 教 的 混 同, 教 会 喝 尽 了 一 切 的 苦 杯 如 果 将 两 者 独 立, 可 以 证 明 这 是 最 贤 明 的 政 策 国 家 依 赖 教 会, 或 是 教 会 依 赖 国 家, 两 者 对 教 会 的 存 在, 都 会 削 弱 与 基 督 的 纽 带 国 家 向 教 会 支 援 财 政 的 时 候, 牧 者 与 羊 群 之 间 的 纽 带 就 会 弱 化, 在 福 音 的 传 播 上, 也 大 为 减 缩 信 徒 之 间 的 相 互 依 赖 和 帮 助, 可 以 助 长 爱 心 和 信 赖 的 生 活 ; 依 赖 教 权 或 国 权 的 时 候, 教 会 就 会 倾 向 世 俗 的 生 活, 以 世 俗 的 安 全 和 服 务, 招 来 的 却 是 灵 性 上 的 迟 钝 教 牧 与 信 徒 需 要 靠 着 永 活 的 主, 藉 着 他 的 教 会, 在 信 心 中 生 活 2) 爱 国 运 动 与 教 会 本 分. 爱 国 运 动 和 教 会 本 分 的 混 同, 在 美 国 的 南 北 战 争 时 期, 长 老 会 曾 发 起 运 动, 欲 罢 免 不 誓 言 效 忠 北 方 政 权 的 南 方 教 职 人 员 直 至 现 在, 教 会 面 临 着 类 似 政 治 运 动 的 考 验, 或 如 教 会 集 团 为 了 事 工, 利 用 地 方 上 的 贤 达 人 士, 却 是 同 样 的 道 理 这 些 作 法 使 爱 国 运 动 与 教 会 本 分 混 同, 结 果 造 成 道 德 原 理 与 政 治 手 段 掺 杂, 达 到 危 害 的 程 度 这 些 多 是 藉 着 未 重 生 不 正 直 不 公 平 无 经 验 的 人 物, 形 成 了 不 正 之 风 3) 学 校 教 育 与 基 督 教 教 育. 国 家 对 学 校 的 学 生 生 活, 不 会 容 许 他 们 在 家 庭 和 教 会 中, 有 时 间 或 精 力 用 在 基 督 教 的 教 育 上 ; 给 学 生 布 置 各 样 作 业, 培 养 他 们 的 思 想 行 为, 这 引 起 谁 应 负 起 教 育 的 根 本 责 任, 以 及 人 格 训 练 的 基 本 义 务 等 问 题 每 个 国 民 可 在 国 家 支 援 的 学 校 里, 得 到 应 有 的 帮 助 和 学 习 ; 同 样 地, 他 也 需 要 宗 教 和 道 德 的 确 信, 如 果 没 有 真 正 的 信 仰, 他 就 得 不 到 坚 强 而 真 实 的 道 德 基 础 如 果 是 基 督 徒, 他 可 以 成 为 国 家 的 公 民, 也 可 以 成 为 立 约 的 儿 女, 同 时 成 为 神 蒙 爱 的 儿 女 国 家 没 有 权 力 将 道 德 的 责 任 转 让 给 无 神 论, 如 同 对 某 些 学 生 或 公 民, 在 宗 教 上 不 能 有 差 别 的 待 遇 国 家 不 能 照 顾 基 督 教 教 育 时, 教 会 反 而 要 更 加 尽 力 而 为 ; 可 是, 今 日 的 教 会 却 想 抛 弃 对 儿 童 基 督 教 教 育 的 责 任, 显 出 对 真 理 忽 视 的 倾 向 ; 真 理 的 互 相 效 力 非 常 重 要, 可 使 思 想 免 致 分 裂, 进 而 形 成 完 全 的 人 格 罗 马 教 会 直 到 现 在, 还 是 亲 自 教 育 自 己 教 会 的 子 女 抗 罗 宗 教 会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为 了 培 养 自 身 的 将 来 人 才, 至 少 也 拥 有 了 几 间 优 秀 的 高 等 学 府 和 中 等 教 育 机 构 按 我 们 的 经 验, 基 督 教 学 校 如 果 能 够 拥 有 真 正 基 督 教 经 验 和 信 心 的 老 师, 他 们 在 数 字 大 小 财 力 设 备 的 比 较 上, 比 社 会 学 校 培 养 出 更 高 比 率 的 教 会 牧 师 78

79 和 其 他 领 袖 人 物 为 了 教 育 的 完 成, 有 必 要 划 定 界 限 的 底 线, 以 免 某 些 宗 派 的 扩 张, 在 利 用 国 家 的 权 力, 或 为 了 政 治 的 目 的, 致 使 某 个 教 派 被 利 用 首 要 的 应 该 是 时 间 的 分 配, 在 一 般 学 科 中, 增 加 基 督 教 教 训, 的 确 能 够 强 化 国 家 的 道 德 能 力 3 设 计 和 义 务 1) 国 家 的 设 计 和 义 务. 国 家 的 设 计 是 什 么 呢? 世 上 的 政 府 是 为 了 人 民 享 有 民 权 得 到 保 护 的 神 之 组 织 体 ; 因 此, 是 从 神 的 权 柄 引 出 来 的, 对 有 关 人 身 财 产 权 利 的 问 题 作 出 定 义 为 了 维 护 这 些 权 力, 使 其 相 互 交 际 整 体 得 到 保 全, 所 以 需 要 很 多 的 准 备 国 家 是 神 的 组 织 体, 作 官 的 都 是 神 的 用 人 ( 罗 13:1-4), 神 委 任 民 事 官 吏 来 管 理 百 姓, 赐 他 们 权 柄 保 护 称 赞 行 善 的, 刑 罚 犯 罪 作 恶 的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3 章 1 条 ) 可 是, 耶 稣 基 督 是 万 王 之 王 万 主 之 主, 他 是 万 有 的 统 治 者 ( 启 19:16; 太 28:18; 腓 2:9-11; 弗 1:17-23), 同 时, 圣 经 对 所 有 的 人,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是 信 仰 和 行 为 的 无 误 法 则 因 此, 附 带 的 义 务 是 :1 各 国 理 应 将 神 的 基 督 尊 为 最 高 的 执 政 者, 将 他 启 示 的 旨 意 ( 圣 经 ) 作 为 国 家 最 根 本 的 大 法, 并 坦 率 承 认 其 原 理 适 合 所 有 的 立 法 2 所 有 民 事 的 官 吏, 理 应 将 神 的 荣 耀, 作 为 自 己 追 求 的 目 的, 并 将 他 启 示 的 旨 意 作 为 自 己 的 引 领 3 对 各 宗 派 的 基 督 教 平 等 相 待, 对 所 有 的 人, 容 许 良 心 和 礼 拜 的 完 全 自 由 ; 同 时, 使 基 督 徒 的 官 吏, 不 但 遵 守 世 上 的 秩 序, 也 要 追 求 敬 虔 的 操 练 当 他 们 作 到 这 些 事 的 时 候, 不 是 企 图 管 辖 或 监 督 教 会 的 行 政, 而 是 为 以 身 作 则 保 护 教 会 的 财 产 和 事 工, 提 供 便 利 的 途 径, 公 正 的 立 法 和 执 法, 以 纯 正 的 福 音 真 理 来 思 考, 留 意 不 至 侵 犯 基 督 教 的 安 息 日 和 基 督 教 婚 姻, 使 公 立 的 学 校 也 能 施 行 基 督 教 的 教 训 按 照 信 条 言 辞 的 陈 述, 民 事 长 官 不 可 擅 自 讲 道 并 施 行 圣 礼, 或 执 掌 天 国 钥 匙 之 权 ; 或 干 涉 有 关 信 仰 的 事 然 而 他 却 有 权, 也 是 他 的 本 分 去 保 持 教 会 内 的 一 致 与 和 平, 维 持 神 真 理 的 纯 正 无 缺, 禁 止 亵 渎 和 异 端, 防 止 或 改 革 在 礼 拜 与 教 规 中 所 有 的 腐 败 和 滥 用, 并 正 当 地 规 定 执 行 和 遵 守 所 有 的 宗 教 仪 式 为 了 更 生 实 效 的 目 的, 他 有 权 召 集 教 会 会 议, 出 席 会 议, 并 规 定 在 会 议 中 所 处 理 的 一 切 事, 乃 为 合 乎 神 的 旨 意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3 章 3 条 ) 2) 教 会 的 设 计 和 义 务. 有 形 的 教 会 是 拯 救 人 灵 魂 的 器 皿, 是 神 设 计 的 组 织 体 其 目 的 是 特 别 设 计 的 :1 使 人 能 晓 得 真 理 ;2 使 他 们 能 够 顺 从 真 理, 向 着 基 督 宣 认 信 仰, 友 爱 弟 兄, 藉 着 施 行 的 规 律 和 惩 戒, 使 他 们 操 练 美 德 ;3 无 形 属 灵 的 教 会, 构 成 了 有 形 的 证 据 和 预 言 的 典 型 基 督 徒 的 义 务 是 : 为 民 事 长 官 祈 祷, 尊 重 他 们 的 人 格, 给 他 们 纳 税 或 缴 纳 其 他 费 用, 服 从 他 们 合 法 的 命 令, 并 为 良 心 的 缘 故 服 从 他 们 的 权 威, 79

80 乃 是 人 民 的 义 务 不 信 神 或 具 有 不 同 宗 教 的 长 官, 并 不 因 此 使 他 正 当 而 合 法 的 权 威 失 效, 也 不 能 使 人 民 不 顺 从 他 : 教 会 人 员 亦 当 顺 从 ; 教 皇 无 权 统 治 他 们, 或 管 辖 他 们 的 百 姓 更 不 能 判 定 他 们 为 异 端 者, 或 任 何 其 他 藉 口 来 剥 夺 他 们 的 领 土 或 生 命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3 章 4 条 )( 参 照 罗 13:5-7) 基 督 徒 被 召 执 行 民 事 长 官 的 职 务 时, 接 受 并 执 行 此 职, 乃 属 正 当 之 事, 当 执 行 职 务 时, 应 按 照 国 家 健 全 的 法 律 来 维 持 敬 虔 正 义 与 和 平 所 以 为 了 这 个 目 的, 现 今 在 新 约 之 下, 他 们 可 以 为 了 正 当 与 不 得 已 的 理 由 从 事 合 法 的 战 争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3 章 2 条 ) 第 4 节 长 老 制 的 根 源 和 发 展 1 圣 经 的 根 源 1) 名 称. 长 老 会 这 个 名 称, 是 从 长 老 这 个 词 而 来 长 老 这 个 词, 在 新 约 中 出 现 了 约 有 60 次, 在 旧 约 中 出 现 了 约 有 100 次 长 老 会 的 英 文 是 presbyterian ( 众 长 老, 提 前 4:14), 这 与 elders ( 长 老, 提 前 5:17) 的 含 义, 需 要 说 明 两 者 在 含 义 上 的 亲 缘 ; 可 是, 希 腊 文 的 长 老 (πρεζβύηερος, 提 前 5:17) 与 长 老 会 议 (πρεζβσηέρηολ 提 前 4:14), 在 汉 语 中 同 样 被 通 用, 两 者 在 含 义 上 的 亲 缘 自 然 明 显 按 文 字 的 解 释, 长 老 会 是 由 长 老 来 管 理 的 教 会 ; 进 一 步 说 明 是, 长 老 会 是 由 民 选 的 长 老, 实 行 代 议 制 行 政 管 理 的 教 会 2) 起 源 的 考 察. 长 老 制 的 起 源, 可 以 回 到 圣 经 历 史 的 上 古 时 期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长 老 制, 从 亚 伯 拉 罕 时 就 有 了 ( 创 24:2,50:7; 出 3:16,4: 29,12:21,18:12; 申 5:23; 诗 107:32), 到 了 摩 西 时 期, 设 立 长 老 为 百 姓 的 代 表, 处 理 百 姓 的 争 讼 ( 出 18:21-25; 民 11:16-25,16:25), 其 后, 历 史 中 多 有 对 长 老 的 记 载, 新 约 中 也 有 多 处 的 记 载 ( 太 5:22,26:3; 徒 4:8 23,6:12,23:14,24:1,25:15), 使 徒 时 期 传 道 的 结 果, 在 各 教 会 中 设 立 长 老, 开 始 了 行 政 管 理 ( 徒 14:23,20:17; 多 1:5), 提 出 长 老 应 有 的 资 格 ( 提 前 3:1-7), 指 出 对 他 们 应 有 的 待 遇 ( 提 前 5:17), 这 成 为 对 他 们 职 分 的 训 示 ( 彼 前 5:1-4) 3) 异 名 与 职 称. 新 约 中 监 督 这 个 词 出 现 了 5 次, 其 实, 这 是 长 老 的 另 一 名 称 保 罗 把 以 弗 所 的 长 老 请 到 米 利 都 来 面 谈, 称 他 们 为 监 督 ( 徒 20:17 28), 他 又 在 提 多 书 中, 吩 咐 在 各 城 设 立 长 老, 并 称 他 们 为 监 督 ( 多 1:5 7); 圣 经 中 的 这 些 表 现, 让 我 们 明 确 地 看 到 长 老 与 监 督, 乃 是 同 一 职 分 的 不 同 名 称 这 种 事 实 被 英 国 教 会 ( 监 督 制 教 会 ) 约 翰 莱 特 福 (John Ligitfoot, ) 监 督, 以 及 其 他 卓 越 的 学 者 所 肯 定 长 老 又 被 80

81 称 为 监 督, 这 对 后 代 教 会 的 发 展 有 着 重 要 的 影 响 提 摩 太 前 书 5:17, 那 善 于 管 理 教 会 的 长 老, 当 以 为 配 受 加 倍 的 敬 奉 ; 那 劳 苦 传 道 教 导 人 的, 更 当 如 此 长 老 会 以 这 里 的 经 文 为 依 据, 把 长 老 分 成 管 理 长 老 和 教 导 长 老 ; 彼 得 自 称 自 己 是 长 老 ( 彼 前 5:1) 4) 民 选 与 代 议. 新 约 有 明 确 的 事 实, 证 明 长 老 是 由 民 选 来 参 与 代 议 的 马 提 亚 的 被 选 有 会 众 观 礼 ( 徒 1:23-26), 七 位 执 事 的 选 立, 也 有 会 众 参 与 ( 徒 6:3 5), 以 后, 在 各 教 会 设 立 长 老, 信 徒 当 然 会 毫 无 疑 问 地 参 与, 特 别 在 使 徒 行 传 14 章 23 节 中, 有 在 各 教 会 中 选 立 了 长 老 的 记 载, 选 立 的 希 腊 文 Ⅹεηροηολέω, 按 字 义 有 举 起 手 来 选 择 的 意 思 (to elect by stretching out the hand), 这 与 其 说 是 按 手 的 任 职, 不 如 说 是 用 举 手 来 选 举 新 约 初 期 基 督 教 会 的 其 它 文 献, 对 教 职 人 员 的 选 用 有 清 楚 的 记 载, 例 如 罗 马 的 革 利 免, 对 教 会 的 职 员 需 得 全 体 (whole people) 成 员 的 认 可, 才 被 任 用 如 同 上 述 得 到 的 依 据 和 证 明, 新 约 的 长 老 都 是 民 选 的 同 时, 在 教 会 中 采 用 的 也 是 代 议 制 圣 经 明 示 在 使 徒 时 期 有 长 老 等 所 组 成 的 扩 大 会 议, 为 了 讨 论 有 关 外 邦 人 的 得 救 问 题, 在 安 提 阿 教 会 召 开 了 会 议 ; 如 果, 那 时 的 教 会 都 是 独 立 的, 保 罗 和 巴 拿 巴 可 自 行 决 断 解 决 问 题, 但 他 们 带 着 问 题 来 到 耶 路 撒 冷, 因 为 那 个 会 议 有 使 徒 和 长 老, 类 似 今 天 的 大 会 或 总 会 而 且, 那 个 会 议 的 决 定 拥 有 权 威, 所 以 被 安 提 阿 和 其 他 所 有 的 教 会 接 纳 ( 徒 15 章 ) 提 摩 太 前 书 4 章 14 节 中 在 众 长 老 按 手 的 时 候, 这 里 众 长 老 的 原 文 是 长 老 会 议 (πρεζβσηέρηολ), 英 译 是 presbyterian, 与 ( 牧 师 与 长 老 组 成 的 ) 区 会 是 同 一 含 义 那 时 的 区 会 与 现 在 的 区 会, 虽 然 不 可 能 完 全 一 致, 但 原 则 上 应 该 是 一 致 的 今 日 改 革 宗 的 长 老 教 会, 依 据 圣 经 集 结 了 所 有 的 地 方 教 会, 按 着 地 区 来 扩 大 会 议 上 述 论 证 了 新 约 教 会 的 典 型 是 长 老 制, 而 长 老 制 的 行 政 管 理, 比 世 上 任 何 宗 派, 更 趋 向 于 使 徒 教 会 的 模 型 ; 毋 庸 置 疑, 这 不 是 言 过 其 实, 乃 是 按 照 圣 经 起 源 的 行 政 管 理 2 历 史 的 发 展 1) 长 老 制 的 埋 没 期. 从 使 徒 约 翰 的 离 世, 到 约 翰 加 尔 文 的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约 14 个 世 纪, 是 圣 经 长 老 制 的 埋 没 期 大 约 主 后 100 年, 在 使 徒 约 翰 离 世 的 同 时, 教 会 就 结 束 了 使 徒 的 治 理 那 时, 新 约 圣 经 尚 未 得 到 全 数 的 认 定, 而 且, 因 为 没 有 印 刷 术, 所 以 圣 经 未 能 广 为 公 布 在 此 景 况 中, 教 会 的 行 政 陷 于 迷 惘, 开 始 脱 离 新 约 教 会 的 标 准 行 政 其 时, 在 教 会 的 众 多 长 老 ( 监 督 ) 中, 选 立 一 位 有 能 的 人, 作 为 主 席, 给 他 一 个 专 有 名 称 为 监 督 起 初, 他 只 是 一 个 地 方 教 会 的 监 督, 大 约 主 后 117 年, 在 伊 格 拿 丢 81

82 (Ignatius) 所 写 的 书 信 中, 提 到 有 关 监 督 的 事 宜, 劝 勉 教 会 的 信 徒 要 顺 从 他 的 教 导 和 劝 告 伊 格 拿 丢 在 写 给 罗 马 教 会 的 书 信 中, 未 曾 提 到 监 督 的 名 称, 原 因 是 直 到 那 时, 罗 马 教 会 还 没 有 发 现 监 督 的 称 呼 反 而, 如 贺 智 所 说, 在 主 后 一 二 三 百 年 间, 可 从 教 会 权 威 的 著 作 中, 看 到 称 呼 牧 师 和 长 老 ( 教 会 管 理 问 答 条 例 ) 其 后, 约 主 后 250 年 间, 某 些 重 要 而 比 较 大 的 地 区 监 督, 势 力 均 在 众 多 小 型 教 会 之 上, 结 果 就 出 现 了 管 辖 众 多 教 会 的 教 区 监 督 不 久 后, 作 为 大 主 教 的 监 督, 比 其 他 监 督 有 更 大 的 权 柄, 他 们 被 称 为 主 教 长, 就 是 罗 马 康 斯 坦 丁 堡 亚 力 山 大 安 提 阿 和 耶 路 撒 冷 的 大 主 教 大 主 教 发 展 的 过 程, 继 续 了 约 500 年 的 长 久 岁 月, 主 后 590 年, 出 现 了 充 分 长 成 的 罗 马 教 皇, 登 上 了 全 西 方 教 会 的 顶 端 又 经 历 了 几 个 世 纪, 教 皇 的 权 柄 增 了 又 长, 到 了 1073 年, 格 里 高 利 7 世 (Gregory Ⅶ= Hildebrand / 世 俗 名 希 尔 德 布 兰 ) 成 了 全 教 会 的 最 高 元 首, 自 称 拥 有 世 俗 的 政 权, 主 张 列 王 都 需 由 他 加 冕 1302 年 波 尼 法 修 8 世 (Boniface Ⅷ) 的 属 灵 之 剑 与 属 世 之 剑 的 比 较, 认 为 俗 剑 不 得 不 屈 服 于 灵 剑 2) 独 立 而 抗 议 的 改 革 运 动. 当 基 督 教 主 流 教 会 的 行 政 教 义 礼 拜 和 生 活, 离 开 了 新 约 的 标 准, 奔 向 迷 途 的 时 候, 有 些 独 立 的 抗 议 群 体, 想 使 教 会 回 到 纯 正 的 教 义 和 生 活 里 这 些 运 动 有 3 世 纪 北 非 的 孟 他 努 派 (Montanism), 5 世 纪 苏 格 兰 和 爱 尔 兰 的 卡 尔 提 派 (Cultic);8 世 纪 开 始 约 100 年 间, 在 苏 格 兰 的 卡 尔 迪 斯 派 (Culdees); 在 法 国 南 部 和 意 大 利 兴 起, 直 到 今 天 还 存 在 的 瓦 勒 度 派 (Waldensians) 等 瓦 勒 度 派 教 会, 以 及 从 使 徒 时 代 延 续 到 今 的 各 派 教 会, 在 有 牧 师 的 同 时, 也 有 长 老 的 职 称 ( 贺 智 教 会 管 理 问 答 条 例 ); 同 时, 还 有 英 国 的 约 翰 威 克 里 夫 (John Wyclif) 波 希 米 亚 (Bohemia) 的 约 翰 胡 斯 (John Hus), 以 及 新 学 问 ( New Learning) 等 改 革 运 动 的 展 开 1517 年 10 月 31 日, 马 丁 路 德 (Martin Luther, ) 在 德 国 威 登 堡 (Wittenberg) 教 堂 大 门 揭 示 了 95 条, 举 起 宗 教 改 革 的 烽 火 路 德 虽 未 作 成 详 细 的 神 学 体 系 和 精 密 的 行 政, 但 是 约 翰 加 尔 文 出 来, 却 形 成 了 加 尔 文 主 义 的 神 学 体 系, 以 及 代 议 制 的 行 政 体 制 3) 加 尔 文 的 贡 献. 约 翰 加 尔 文 考 察 了 历 史 的 变 迁, 复 原 了 长 老 制 的 教 义 和 原 理, 在 400 余 年 前, 组 成 了 近 代 的 长 老 制 教 会 加 尔 文 与 法 勒 尔 在 日 内 瓦 被 逐 之 前, 已 预 备 了 信 条 和 要 道 问 答 这 些 文 书 修 正 后, 经 过 扩 充, 得 到 教 会 的 采 用 第 一 纥 里 微 提 信 条 ( The First Helvetic Confession) 于 1536 年, 第 二 纥 里 微 提 信 条 (The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于 1567 年 出 现, 信 条 的 内 容, 单 纯 地 用 加 尔 文 主 义 形 式 陈 述 了 教 理 的 体 系, 以 后 对 法 国 荷 兰 苏 格 兰 和 英 国 等, 要 道 问 答 和 信 条 的 作 成, 给 予 很 大 的 影 响 特 别 是 加 尔 文 在 日 内 瓦 制 定 的 行 政 和 惩 戒 的 规 则, 以 及 他 的 要 道 问 答, 成 为 各 国 改 革 宗 长 老 会 行 政 和 惩 戒 的 标 准 文 书 ; 而 且, 在 他 基 督 教 要 义 卷 4 的 教 会 论 中, 强 调 长 老 制 的 教 会 行 政, 并 对 此 有 详 细 的 解 说 82

83 上 文 陈 述 的 长 老 制 行 政 体 制, 采 用 了 优 越 的 代 议 制, 这 的 确 受 益 于 约 翰 加 尔 文 ; 可 以 肯 定 这 种 教 会 行 政 体 制, 给 予 世 俗 民 主 政 治 的 发 展, 也 有 很 大 的 感 化 某 位 美 国 作 者 认 为, 美 国 能 够 享 有 代 议 制 度 的 自 由, 加 尔 文 的 教 义 原 理, 提 供 了 很 大 的 启 迪 德 国 历 史 学 家 蓝 克 (Leopold von Ranke) 说, 约 翰 加 尔 文 是 美 国 真 正 的 创 始 者, 法 国 历 史 学 家 D 奥 宾 (D Aubigne) 说, 加 尔 文 是 世 上 最 大 共 和 国 的 创 始 者, 美 国 最 伟 大 的 历 史 学 家 班 克 罗 夫 特 (George Bancroft) 说, 不 尊 敬 纪 念 加 尔 文, 不 重 视 他 的 感 化, 乃 是 对 美 国 的 自 由 起 源, 知 之 甚 微 改 革 宗 长 老 会 在 世 界 的 新 教 中, 成 为 第 二 大 宗 派, 拥 有 四 千 多 万 信 徒, 加 尔 文 的 贡 献 的 确 会 受 到 人 们 的 赞 赏, 如 果 他 还 在 世 的 话, 他 会 婉 拒 这 种 赞 赏, 会 将 荣 耀 归 给 神 和 他 的 话 语 ; 因 为, 不 是 自 己 有 智 慧, 发 明 了 优 越 的 教 会 制 度, 而 是 在 神 启 示 的 话 语 中, 发 现 了 既 有 的 教 训, 躬 身 践 行 而 已 第 5 节 改 革 宗 制 度 的 基 本 原 理 改 革 宗 长 老 制 的 教 会, 其 全 部 管 理 细 则, 虽 不 主 张 由 圣 经 来 决 定, 但 却 强 调 其 基 本 原 理, 乃 是 从 圣 经 引 出 的 他 们 主 张 这 种 行 政 制 度 一 般 基 本 原 理 的 神 之 法 则 (jus divinum), 其 详 细 的 细 则, 承 认 经 过 充 分 的 准 备, 多 是 藉 着 圣 经 和 事 理 来 决 定 的 按 此 推 论, 其 一 般 的 结 构 虽 然 必 须 维 持, 但 为 了 教 会 普 遍 的 益 处, 任 何 细 则 都 可 依 照 教 会 法 则 的 方 式 来 加 以 修 正 在 其 基 本 原 理 的 陈 述 上, 欧 洲 ( 荷 兰 ) 的 改 革 宗 与 英 美 的 长 老 会, 采 取 了 不 同 的 形 式 1 欧 洲 ( 荷 兰 ) 改 革 宗 的 5 原 理 荷 兰 改 革 宗 教 会 的 美 国 分 支 基 督 教 改 革 宗 教 会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的 著 名 学 者 伯 克 富 (Louis Berkhof) 说, 从 欧 洲 改 革 宗 教 会 行 政 的 陈 述, 可 归 纳 为 5 项 原 理 : 1)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和 权 柄 的 源 头. 基 督 是 以 特 别 意 义 上 的 自 己 身 体 的 教 会 之 元 首 ; 他 与 教 会 拥 有 生 命 的 有 机 关 系 ; 他 用 他 的 生 命 来 充 满 教 会, 实 行 属 灵 的 统 治 ( 约 15:1-8; 弗 1: ,2:20-22,4:15,5:30; 西 1:18,2:19,3:11) 同 时, 圣 经 明 确 教 导,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立 法 之 主, 又 是 他 们 的 君 王 和 元 首 ; 在 他 有 机 的 生 命 含 义 上, 他 是 属 灵 身 体 无 形 教 会 的 元 首 ; 同 时 也 是 有 形 教 会 的 元 首, 在 这 种 意 义 上, 他 以 权 柄 来 统 治 他 们 ( 太 16:18-19,23:8 10; 约 13:13; 林 前 12:5; 弗 1:20-23,4: ,5:23-24) [ 注 ] 基 督 的 权 柄 从 下 列 事 项 中 显 明 出 来 :(1) 他 设 立 了 教 会 ( 太 16:18), 因 此, 83

84 他 今 天 仍 然 在 教 导, 成 员 们 不 只 是 一 个 自 愿 的 结 社 体 (2) 他 制 定 了 教 会 对 神 的 礼 拜, 即 传 讲 主 的 话 语 和 施 行 圣 礼 ( 太 28:19-20; 可 16:15-16; 路 24:47-48; 林 前 11: 23-29)(3) 赐 他 们 法 则 和 同 工, 并 赐 给 他 们 属 灵 的 权 柄 ( 太 10:1,16:19; 约 20: 21-23; 弗 4:11-12)(4) 在 教 会 礼 拜 的 聚 集 中, 他 与 他 们 同 在, 并 藉 着 他 仆 人 来 教 导 应 有 的 行 动, 当 他 们 遵 行 教 训 的 时 候, 他 就 常 与 他 们 同 在 ( 太 10;40; 林 后 13:3) 2) 话 语 是 施 行 权 柄 的 媒 介. 基 督 不 是 以 武 力 来 统 治 教 会, 乃 是 主 观 地 在 教 会 中 藉 着 他 的 灵 工 作, 而 客 观 的 标 准 就 是 神 权 柄 的 话 语 所 有 的 信 徒 都 要 完 全 顺 从 君 王 的 话 语 ; 基 督 是 教 会 中 唯 一 的 统 治 者, 他 的 话 语 在 绝 对 的 意 义 上 就 是 律 法 ( 加 6:2) 因 此, 在 教 会 中 要 绝 对 禁 止 藐 视 圣 经, 或 凌 驾 于 圣 经 之 上 的 意 念 [ 注 ] 罗 马 教 皇 自 称 是 基 督 在 地 上 的 代 表 ; 事 实 上, 却 要 被 定 罪 因 为, 他 们 用 人 的 方 法 将 基 督 黜 免, 用 人 的 革 新 将 他 的 话 语 废 弃 ; 他 们 不 但 将 遗 传 与 圣 经 放 在 同 等 的 位 置 上, 并 自 认 玉 榻 (cathedra) 上 的 教 皇, 在 信 仰 和 道 德 事 件 的 解 释 上 不 会 有 误 ; 他 们 认 为 圣 经 与 遗 传 虽 然 可 作 间 接 的 准 则, 但 直 接 的 准 则, 却 是 藉 着 教 皇 的 无 误 来 得 到 保 证 (Cf. Wilmers, Handbook of the Chr. Rel. p.134) 认 为 教 皇 的 话, 就 是 神 的 话, 这 种 主 张 是 大 大 错 误, 基 督 虽 然 藉 着 教 牧 人 员, 在 教 会 中 行 使 他 的 权 柄, 但 圣 经 规 定 的 准 则, 却 是 要 他 们 谨 守 遵 行 他 的 律 法 ( 太 23:3; 加 6:2) 3) 赐 给 教 会 的 权 柄. 谁 是 教 会 首 先 的 或 正 当 的 主 体 呢? 基 督 将 这 权 柄 首 先 委 任 给 谁 呢? 教 牧 同 工 参 与 了 赋 予 教 会 起 源 的 权 柄, 他 们 乃 是 从 基 督 直 接 领 受 了 权 柄 ; 这 权 柄 不 是 由 信 徒 选 举 而 来, 他 们 虽 然 是 信 徒 的 代 表, 但 却 不 是 由 他 们 差 派 的 旧 神 学 者 尝 言, 教 会 的 所 有 权 柄, 其 根 本 (actu primo) 在 于 教 会 本 身, 只 有 特 别 蒙 召 的 人, 才 能 行 使 (actu secundo) 这 种 权 柄 这 种 见 解, 实 际 上 有 佛 以 提 乌 斯 吉 莱 斯 皮 巴 讷 曼 坡 提 奥 斯 巴 文 克 傅 斯 (Voetius, Gillespie, Bannerman, Porteous, Bavinck, Vos) 等 人 [ 注 ] 罗 马 天 主 教 和 监 督 派, 在 教 会 通 常 的 会 员 以 外, 将 另 外 设 立 的 教 职 人 员 称 为 教 会 ; 这 种 见 解 又 被 路 德 佛 (Rutherford) 贝 利 (Baillie) 等 长 老 会 人 士 所 主 张 ; 与 此 相 反 的 独 立 派, 则 主 张 这 种 权 柄 赋 予 了 全 体 的 教 会, 教 职 人 员 只 不 过 是 全 体 的 器 官 而 已 清 教 徒 神 学 者 欧 文 (Owen), 将 这 种 见 解 稍 作 修 改 后 采 用 晚 近 某 些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显 然 赞 成 这 种 见 解, 但 不 同 意 分 离 主 义 ; 在 这 两 极 中 间, 还 有 另 一 种 代 表 的 见 解, 似 乎 还 有 赞 成 的 价 值, 这 种 理 论 是 基 督 虽 将 教 会 的 权 柄, 均 等 地 委 任 给 全 体 教 会 里 的 通 常 会 员 和 教 职 人 员, 但 为 了 教 职 人 员 履 行 义 务, 将 会 按 着 分 量 使 他 们 得 到 追 加 的 权 柄 4) 藉 着 代 表 的 机 构 执 行 权 柄. 基 督 将 他 的 权 柄 委 任 给 全 体 教 会 的 同 时, 并 为 了 维 持 教 理 礼 拜 和 惩 戒 的 权 柄, 藉 着 设 立 的 代 表 机 构, 按 着 通 常 84

85 的 或 特 定 的 规 定 来 执 行 [ 注 ]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是 藉 着 会 众 的 投 票 选 出 来 的 代 表, 但 这 却 不 意 味 他 们 的 权 柄 是 从 会 众 得 到 的 因 为 会 众 的 选 举, 乃 是 由 主 在 他 们 内 心 感 动 的 外 在 确 证 会 众 从 主 领 受 权 柄, 使 教 职 人 员 负 起 责 任 ; 他 们 被 称 为 代 表, 只 是 表 示 他 们 由 会 众 选 出, 接 受 了 他 们 的 职 分 ; 但 这 不 表 示 他 们 的 权 柄, 是 由 会 众 引 出 来 的 因 此, 他 们 不 只 是 为 了 成 全 会 众 心 愿 的 使 者 或 器 皿, 他 们 的 义 务 乃 是 智 慧 地 理 解 基 督 的 律 法, 作 为 治 理 者 来 教 导 会 众 如 何 遵 行 神 的 话 语 ; 同 时, 认 定 他 们 从 全 体 教 会 所 领 受 的 权 柄, 在 重 要 的 事 务 上, 有 义 务 得 到 他 们 的 同 意 和 承 认 5) 地 方 治 理 会 的 权 柄 扩 张. 行 使 治 理 教 会 的 权 柄, 基 本 在 于 地 方 教 会 的 治 理 团 体 里, 其 团 体 可 有 扩 大 的 会 议 [ 注 ] 改 革 宗 长 老 会 的 管 理 制 度, 认 定 地 方 教 会 的 治 理 会, 尊 重 地 方 教 会 的 自 制 权, 确 认 对 教 职 人 员 的 管 理 和 内 部 事 务 的 处 理, 拥 有 充 分 的 权 利 ; 同 时, 这 个 组 织 可 以 与 其 他 教 会 的 相 似 组 织, 在 信 仰 告 白 的 基 础 上 联 合, 为 了 教 理 裁 判 和 管 理 的 目 的, 调 整 相 互 的 义 务 和 权 利, 并 可 形 成 更 大 的 组 织 这 虽 要 接 受 地 方 教 会 自 治 权 的 某 种 限 制, 但 却 能 助 长 教 会 的 成 长 和 安 宁, 保 障 会 员 的 权 利, 充 分 显 出 教 会 的 合 一 性 2 英 美 长 老 会 的 行 政 8 原 理 英 美 长 老 会 的 标 准 文 书,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中 的 教 会 行 政, 宣 告 依 据 的 是 8 项 基 本 原 理 1) 良 心 的 自 由. 只 有 神 是 良 心 的 主 宰 对 于 有 违 他 话 语 的 任 何 事 情 信 仰 或 礼 拜 事 务, 良 心 可 在 人 的 教 训 和 命 令 中 享 有 自 由 因 此, 考 察 所 有 有 关 的 宗 教 事 务, 人 的 普 遍 自 我 判 断 权 是 无 法 转 让 的 ; 甚 至 有 关 某 些 宗 教 的 行 政 制 度, 虽 然 需 要 保 护 和 安 全, 但 不 期 望 超 越 其 他 宗 教 制 度 的 均 衡, 得 到 更 多 的 国 家 权 力 之 援 助 ; 同 时, 在 有 关 良 心 的 自 由 上, 注 意 信 仰 的 自 由 不 至 被 误 解 [ 注 ] J 阿 斯 平 沃 尔 贺 智 (J.Aspinwall Hodge) 博 士 说, 信 仰 自 由, 当 然 不 是 扰 乱 国 家 和 教 会 的 治 理 和 秩 序 某 些 违 背 神 律 例 的 行 为, 不 是 信 仰 的 自 由 ( 罗 13:1); 再 者, 对 有 关 的 信 仰 礼 拜 和 行 为, 如 果 他 的 思 想 明 显 与 天 地 万 物 的 法 则, 以 及 神 所 启 示 的 真 理 有 所 违 背, 就 不 是 信 仰 的 自 由 遵 守 天 地 万 物 的 法 则, 相 信 神 启 示 的 圣 洁 旨 意, 不 受 其 他 人 的 思 想 束 缚, 完 全 顺 服 神 的 旨 意, 才 是 真 正 的 信 仰 自 由 2) 教 会 的 自 由. 对 照 上 述 共 同 权 利 的 原 则, 可 以 使 各 地 的 教 会 联 合 起 来, 按 着 基 督 的 教 导, 定 下 入 会 的 规 则, 宣 布 成 为 教 会 的 内 在 制 度 教 会 在 85

86 行 使 权 利 时, 虽 会 因 着 规 则 的 过 于 松 散 或 严 峻, 而 犯 下 误 错, 但 这 种 境 况, 不 能 算 是 侵 害 别 人 的 自 由 或 权 利, 而 是 误 用 了 自 己 的 自 由 或 权 利 [ 注 ] 加 入 教 会 的 人, 要 顺 服 教 会 的 规 则 和 治 理 入 会 后, 如 果 遇 到 有 违 自 己 良 心 的 事, 可 以 对 教 会 提 出 意 见, 教 会 如 果 不 接 受, 为 避 免 分 争, 可 悄 然 退 出 ; 但 在 退 会 之 前, 可 将 事 情 的 原 委, 提 交 堂 会 或 区 会, 求 其 解 答 3) 教 职 人 员. 赐 福 与 我 们 的 主, 为 了 有 形 教 会 的 德 行, 不 但 委 任 教 职 人 员, 来 传 扬 福 音 施 行 圣 礼, 并 且 要 为 保 全 真 理, 履 行 应 尽 的 义 务, 认 真 地 执 行 惩 戒 这 使 教 职 人 员 和 整 个 教 会, 对 作 恶 和 犯 科 的 人, 实 施 惩 戒 或 逐 出, 这 些 措 施 都 是 以 神 的 话 语 为 准 则 [ 注 ] 这 种 惩 戒 权, 只 是 作 为 教 会 对 外 的 宣 布 因 为, 这 不 是 按 着 强 制 肉 身 的 权 力, 而 是 按 着 对 主 旨 意 的 理 解, 对 外 颁 布 他 的 命 令 4) 真 理 与 行 为. 真 理 是 为 了 结 出 好 的 果 子 ; 真 理 的 试 金 石 乃 是 倾 向 圣 洁, 这 是 依 照 救 主 的 法 则, 因 为 看 果 子, 就 可 以 知 道 树 没 有 比 真 理 与 虚 伪 平 等 或 忽 视 他 人 意 见 更 为 悖 理 和 有 害 的 了 ; 反 之, 信 仰 与 行 为, 真 理 与 义 务 之 间 是 无 法 分 开 的 不 然, 发 现 而 信 奉 真 理, 又 有 什 么 益 处 呢? 5) 相 互 宽 容. 在 确 信 上 述 的 原 则 下, 教 师 们 在 容 许 的 范 围 内, 为 了 使 所 有 的 人 信 仰 坚 固, 就 要 制 定 有 力 的 规 则 ; 同 时, 相 信 有 些 性 格 善 良 的 人, 对 真 理 和 教 规 会 有 不 同 的 态 度 因 此, 所 有 的 事 都 要 彼 此 宽 容, 这 是 信 徒 个 人 和 团 契 应 负 的 义 务 [ 注 ] 所 有 的 信 徒 和 教 会 要 彼 此 宽 容, 互 相 谦 让, 了 解 对 方 的 信 仰 状 态 和 教 会 情 况 ( 可 9:38-40; 罗 14 章 ), 详 细 教 导 主 的 教 训, 持 守 遵 行 主 的 真 道, 凡 事 谨 慎, 不 背 后 论 断 人 ( 加 3:3-14; 罗 14 章 ; 林 前 10:32; 林 后 6:3; 太 7:1; 雅 4:11) 也 许 有 人 加 入 长 老 会, 却 不 想 顺 从 教 会 的 章 程, 如 果 他 是 一 个 得 救 的 人, 肯 定 会 显 出 他 的 爱 心 和 顺 从, 愿 意 接 受 教 会 的 教 义 和 教 导 但 是,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却 要 完 全 信 从 教 会 的 教 义 和 制 度 6) 教 职 人 员 的 选 立. 教 职 人 员 的 品 性 资 格 和 权 柄, 以 及 对 他 们 的 选 立 和 委 任, 圣 经 中 都 有 记 载 某 些 地 方 教 会, 对 行 使 权 柄 的 人, 都 由 教 会 信 徒 选 出 来 的 教 会 普 遍 性 的 正 规 职 分 有 牧 师 长 老 和 执 事, 而 拥 有 选 举 权 的 人, 就 是 接 受 教 导 的 会 众, 这 就 是 圣 经 启 示 的 原 则, 后 面 有 机 会 再 来 举 论 7) 治 理 权. 教 会 的 所 有 权 柄, 不 是 由 教 会 集 体 行 使, 而 是 选 立 代 表 来 执 行, 这 些 权 柄, 只 是 服 事 或 宣 言 性 的 ; 即 圣 经 是 信 仰 和 行 为 的 唯 一 法 则 任 何 教 会 的 治 理 会, 都 不 能 以 制 定 的 规 则, 来 束 缚 信 徒 的 良 心, 唯 有 神 启 86

87 示 的 旨 意, 才 能 成 为 规 则 的 基 础 因 着 人 性 的 软 弱, 所 有 的 治 理 会 在 行 使 治 理 权 时, 难 免 会 有 错 失 所 以, 在 制 定 规 则 时, 需 要 考 虑 周 到, 避 免 使 信 徒 感 到 压 力 这 种 权 利 的 执 行, 如 果 有 所 偏 颇, 也 会 发 生 意 外 的 事 例 8) 惩 戒. 教 会 如 果 合 理 遵 行 圣 经 中 的 各 项 原 则, 就 能 藉 着 惩 戒 的 公 正 和 权 柄, 显 出 教 会 的 荣 耀 和 福 乐 教 会 惩 戒 的 目 的, 完 全 是 道 德 和 属 灵 的, 不 产 生 民 事 上 的 效 力 ; 因 为, 其 中 不 能 引 出 什 么 权 势, 只 能 显 出 公 正 和 公 平, 使 众 人 接 纳 而 已, 并 从 教 会 的 元 首, 得 到 赐 福 的 效 果 [ 注 ] 教 会 的 惩 戒 不 是 按 照 国 家 的 法 律, 而 是 依 照 神 的 律 法 确 认 这 个 权 柄, 是 由 于 神 无 误 的 圣 经 和 教 会 的 元 首 基 督 而 且, 教 会 惩 戒 的 目 的, 为 了 :1 使 教 会 能 有 纯 正 的 教 义, 成 为 圣 洁 预 备 行 善 ;2 使 犯 罪 的 人 能 够 悔 改 3 双 重 的 性 质 长 老 会 的 行 政 体 制, 众 所 周 知 是 以 长 老 组 成 的 代 议 制 可 是, 这 个 制 度 却 有 权 柄 和 自 由 的 双 重 性 ; 初 代 教 会 就 具 备 了 制 度 的 权 柄 和 自 发 的 结 社 性 质, 它 们 并 行 不 悖 相 得 益 彰 ; 如 果 厚 此 薄 彼, 则 会 造 成 致 命 的 后 果 路 德 宗 和 英 国 教 会 指 摘 加 尔 文 主 义, 过 于 强 调 教 会 的 结 社 性 质 其 实, 英 国 加 尔 文 主 义 的 独 立 派 教 会 和 浸 信 会, 将 教 会 的 权 柄 从 会 众 中 引 出, 深 刻 体 现 教 会 乃 是 信 徒 自 发 的 集 合 教 会 (Gathered Chuech) 理 论 但 是, 他 们 否 认 将 这 种 权 柄, 描 写 成 为 由 下 而 来 的 权 柄, 强 调 教 会 乃 是 结 社 体 的 集 合 教 会 理 论 ; 大 概 是 因 本 身 的 政 府 教 会 体 制, 与 非 国 教 信 徒 和 非 协 同 派 是 对 立 的, 而 后 者 回 到 自 己 的 资 源 里, 其 实 是 在 依 赖 虔 诚 信 徒 的 忠 诚 加 尔 文 主 义 产 生 了 对 官 长 对 立 的 自 由 教 会 (Free Churches), 这 种 教 会 在 16 世 纪 的 社 会 中 是 全 新 的, 对 于 世 俗 与 宗 教 的 自 由 发 展, 有 其 巨 大 的 贡 献 加 尔 文 主 义 虽 然 产 生 了 自 由 教 会, 但 不 是 只 主 张 自 由 教 会 的 原 则, 加 尔 文 说, 如 果 需 要 的 话, 可 把 全 部 的 日 内 瓦 市 民, 按 着 中 世 纪 的 遗 风, 从 孩 童 时 期, 就 可 以 成 为 教 会 的 受 洗 信 徒 他 又 进 一 步 说, 教 会 是 由 神 所 制 定, 从 教 会 的 元 首 引 出 权 柄, 拥 有 自 己 的 行 政 权, 力 倡 与 世 俗 的 政 权 全 然 不 同 ; 同 时, 政 府 认 定 教 会 的 属 灵 自 由, 强 调 与 教 会 形 成 协 力 的 局 面 可 是, 教 会 藉 着 神 的 话 语 圣 礼 和 惩 戒, 形 成 了 自 然 的 结 社, 就 要 追 求 使 这 个 真 正 的 基 督 教 结 社 体, 成 为 有 权 柄 的 团 体 拥 有 正 统 思 想 的 改 革 宗 教 会, 一 直 忠 实 地 顺 应 这 种 教 会 观 教 会 的 这 种 形 态, 随 着 各 政 府 的 态 度, 有 的 地 方 得 到 认 定, 有 的 地 方 却 遭 受 逼 迫 可 是, 他 们 通 常 维 持 加 尔 文 神 学 思 想 的 教 会 行 政 原 理 87

88 第 6 节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每 个 组 织 都 有 它 的 所 属 人 员, 教 会 也 有 自 己 的 教 职 人 员 可 是,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拥 有 教 会 元 首 耶 稣 基 督 的 荣 誉, 而 世 俗 组 织 中 的 职 员 是 无 法 与 之 相 比 的 可 是, 罗 马 教 会 将 无 误 性 归 于 教 会, 将 教 皇 作 为 基 督 的 代 理, 却 是 很 大 的 错 误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在 职 务 上 代 表 基 督, 但 他 们 的 权 柄 却 受 到 限 制, 是 从 属 于 基 督 的 [ 参 照 上 文 第 5 节 改 革 宗 制 度 的 基 本 原 理 一 之 ( 三 ) ( 四 )], 新 约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一 般 可 分 为 特 殊 职 分 和 经 常 职 分 1 特 殊 职 分 特 殊 职 分 只 限 于 使 徒 时 代 赐 福 与 我 们 的 主, 最 初 赐 下 神 迹 的 恩 赐, 藉 着 他 们 的 宣 教, 聚 集 不 同 的 民 族, 形 成 教 会 的 团 体 ( 韦 斯 敏 斯 德 教 会 行 政 3 章 1 条 ) 得 到 这 种 恩 赐 的 人, 组 成 了 使 徒 时 代 特 殊 职 分 的 核 心 加 尔 文 作 为 教 会 行 政 的 主 管 者, 列 举 了 以 弗 所 书 4 章 11 节 中 五 种 职 分, 认 为 前 三 种 是 特 殊 职 分, 而 后 两 种 是 经 常 职 分 [ 注 ] 他 说, 那 些 由 基 督 设 立 来 管 理 教 会 的 人, 按 保 罗 所 说, 第 一 是 使 徒, 第 二 是 先 知, 第 三 是 传 福 音 的 人, 第 四 是 牧 师, 最 后 是 教 师 ( 弗 4:11) 这 些 人 中, 只 有 最 后 两 种 人 在 教 会 中 是 经 常 职 务 ; 其 余 的 人 是 在 国 度 开 始, 或 在 特 别 时 期, 因 着 时 代 的 需 要 才 兴 起 来 的 按 我 的 理 解, 使 徒 保 罗 的 文 字 含 义 完 全 符 合 这 种 解 释, 这 三 种 职 分 在 教 会 中 不 是 经 常 的 职 分, 而 是 建 立 教 会 时 期 设 立 的, 或 至 少 是 从 摩 西 至 基 督 时 期 设 立 的 然 而 我 不 否 认, 那 些 时 期 以 后, 神 有 时 也 会 兴 起 使 徒 或 传 福 音 的, 直 到 今 天 也 是 如 此 因 为 现 在 需 要 这 样 的 人, 把 教 会 从 敌 基 督 的 悖 逆 中 恢 复 过 来 ( 基 督 教 要 义 第 4 卷 3 章 4 节 ) 加 尔 文 提 到 以 后 的 时 代, 神 有 时 也 会 兴 起 使 徒 或 传 福 音 的, 作 成 特 殊 时 代 的 事 工, 但 这 不 意 味 使 徒 的 统 绪 1) 使 徒. 严 格 地 说, 这 个 名 称 只 适 用 于 主 耶 稣 所 拣 选 的 十 二 使 徒 和 使 徒 保 罗, 以 及 适 用 于 保 罗 同 工 的 某 些 使 徒 性 的 人 物 ( 徒 14:4 14; 林 前 9: 5-6; 林 后 8:23; 加 1:19) 使 徒 们 拥 有 设 立 万 代 教 会 基 础 的 特 别 职 分, 唯 有 藉 着 他 们 所 传 的 话 语, 成 就 万 代 信 徒 与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交 通 ; 如 此, 他 们 是 原 始 教 会 的 使 徒, 也 是 今 日 教 会 的 使 徒 加 尔 文 说, 使 徒 职 分 的 性 质, 可 由 主 的 一 个 命 令 表 明 出 来 : 你 们 去 传 福 音 给 万 民 听 ( 可 16:15) 这 没 有 规 定 限 制, 整 个 世 界 都 指 给 他 们, 叫 他 们 使 全 世 界 都 听 从 基 督 ; 叫 他 们 到 处 传 福 音, 好 在 万 民 中 建 立 他 的 国 因 此, 当 保 罗 证 明 他 的 使 徒 职 分 时, 他 宣 称 不 是 为 基 督 得 某 一 城 市, 而 是 到 处 传 扬 福 音 ; 他 也 不 在 别 人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教 会, 而 将 教 会 建 在 未 曾 听 过 主 名 的 88

89 地 方 因 此, 使 徒 乃 是 宣 教 士, 使 世 人 从 背 逆 中 变 成 顺 服 神, 并 要 藉 着 福 音 的 宣 扬, 建 立 神 的 国 度 他 们 是 教 会 的 第 一 批 工 程 师, 受 主 委 任 到 普 世 去 奠 定 教 会 的 根 基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3 章 4 节 ) [ 注 ] J 阿 斯 平 沃 尔 贺 智 说, 使 徒 特 别 的 职 分 是 成 为 耶 稣 的 见 证 人, 传 扬 福 音, 藉 着 基 督 的 圣 名 和 权 柄, 颁 布 教 会 的 信 条 礼 拜 典 范 和 教 会 制 度, 主 管 建 立 和 扩 展 教 会 的 事 工 ( 徒 1:8,26:16; 加 1:12; 林 前 5:3-5; 林 后 10:8,11:28)( 教 会 行 政 问 答 条 例,3 章 ) 使 徒 们 拥 有 某 种 特 别 的 资 格,1 他 们 的 使 命 是 直 接 从 神 或 耶 稣 基 督 领 受 的 ( 可 3:14; 路 6:13; 加 1:1); 2 他 们 特 别 成 为 耶 稣 基 督 复 活 的 见 证 ( 约 15:27; 徒 1:21-22; 林 前 9:1); 3 他 们 意 识 到 口 述 或 文 字 的 教 导, 都 从 神 得 到 默 示 和 灵 感 ( 徒 15:28; 林 前 2:13; 帖 前 4: 8; 约 一 5:9-12); 4 他 们 得 到 施 行 神 迹 的 权 柄, 在 各 种 情 况 下, 证 明 所 传 的 道 ( 林 后 12:12; 来 2:4), 他 们 给 人 按 手, 接 受 圣 灵 ( 徒 8:17 18); 5 他 们 的 工 作 带 出 果 效, 事 奉 得 到 神 的 悦 纳 ( 林 前 9:1-2; 林 后 3:2-3; 加 2:8) 使 徒 之 后 的 人, 未 曾 得 到 这 种 职 分 使 徒 们 离 世 后, 不 再 有 亲 自 听 过 主 的 话 语, 或 亲 眼 见 过 主 复 活 的 人 ; 不 再 有 特 别 的 权 柄, 或 行 使 使 徒 异 能 的 人 除 了 保 罗 以 外, 再 没 有 被 拣 选 的 使 徒 ; 也 就 是 说, 除 了 使 徒 时 代 以 外, 再 没 有 设 立 使 徒 圣 经 预 言 将 有 假 使 徒 和 假 基 督 出 现, 并 有 许 多 人 随 从 他 们 的 邪 淫 ( 林 后 11:13; 彼 后 2:1-4) [ 注 ] 罗 马 教 会 与 英 国 监 督 教 会, 有 一 种 说 法, 认 为 使 徒 各 有 管 辖 的 地 区, 在 那 个 地 区 按 立 牧 师, 管 辖 他 们 ; 而 各 地 区 教 会 的 监 督, 则 承 继 了 使 徒 的 职 分 可 是, 如 果 详 察 圣 经, 就 会 发 现 这 是 无 稽 之 谈 使 徒 们 随 着 圣 灵 的 带 领 往 来 各 地, 传 扬 福 音 建 立 教 会, 但 却 没 有 单 独 按 立 牧 师, 独 揽 教 会 的 行 政 ( 使 15 章 ), 而 且, 圣 经 说 明 监 督 是 牧 师 的 另 一 职 称, 而 牧 师 也 是 由 众 长 老 按 立 的 ( 徒 20:28; 提 前 4:14) 使 徒 的 三 大 权 柄 (1 藉 着 圣 灵 默 示 记 录 圣 经 ;2 行 神 迹 奇 事 的 异 能 ;3 给 人 按 手 得 圣 灵 ), 今 日 已 不 再 显 现 使 徒 们 当 时 领 受 这 种 权 柄, 理 由 是 :1 为 了 领 受 真 理 的 默 示 ;2 显 明 传 道 者 是 神 的 使 者 ;3 证 明 他 们 所 传 讲 的 都 是 真 理 当 教 会 得 以 建 立, 新 旧 约 圣 经 完 成 后, 不 再 需 这 种 权 能, 也 不 再 有 这 样 的 人 (J.Aspinwall Hodge, 教 会 行 政 问 答 条 例 3 章 ) 2) 先 知. 新 约 里 也 提 到 先 知 ( 徒 11:27,13:1 2,15:32; 林 前 12:10,13:2,14:3; 弗 2:20,3:5,4:11; 启 11:10) 这 些 先 知 似 乎 在 话 语 方 面, 得 到 传 讲 德 行 的 非 常 恩 赐, 有 时 会 得 到 启 示 的 奥 秘, 预 言 将 来 所 要 发 生 的 事 这 种 先 知 的 恩 赐, 首 先 为 要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被 基 督 教 的 89

90 众 教 会 所 认 定, 但 神 迹 异 能 却 是 一 时 性 的 ; 在 特 别 的 灵 感 与 通 常 的 圣 工 中 是 不 同 的 加 尔 文 将 先 知 的 称 呼, 归 给 那 些 得 到 特 别 启 示 传 讲 神 旨 意 的 人 在 今 日 或 没 有 先 知, 或 是 不 甚 显 著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3 章 4 节 ) J 阿 斯 平 沃 尔 贺 智 说, 使 徒 与 先 知 的 区 别 是, 先 知 常 得 到 圣 灵 的 指 引, 而 使 徒 总 是 满 有 圣 灵, 因 此, 使 徒 的 职 分 更 为 重 要 先 知 职 分 的 停 止, 是 因 为 新 旧 约 的 完 成, 所 以 不 再 需 要 先 知 主 耶 稣 未 曾 指 示 继 续 存 留 使 徒 和 先 知 的 职 分, 其 后, 并 未 赐 下 特 别 权 能 之 人, 所 以, 这 个 职 分 应 该 是 停 止 了 ( 教 会 行 政 问 答 条 例 3 章 ) 3) 传 道 人. 圣 经 在 使 徒 与 先 知 以 外, 还 提 到 传 福 音 的 传 道 人 ( 徒 21: 8; 弗 4:11; 提 后 4:5), 腓 利 马 可 提 摩 太 提 多, 都 属 于 这 类 职 分 的 人 主 耶 稣 差 遣 70 人 出 去 传 道, 应 该 是 在 使 徒 之 后, 所 差 派 的 传 道 人 ( 路 10:1)( 加 尔 文 ) 有 关 这 些 传 道 人 的 事 迹 不 多, 他 们 可 能 在 使 徒 的 陪 同 下, 得 到 使 徒 们 的 指 点 或 差 派, 接 受 使 徒 的 教 导, 承 担 起 福 音 的 事 工 ; 他 们 的 服 事 不 但 是 传 道 和 施 洗, 而 且 同 时 选 立 长 老 ( 多 1:5; 提 前 5:22), 执 行 惩 戒 ( 多 3:10) 他 们 的 权 柄, 似 乎 超 乎 经 常 正 规 的 服 事 ; 他 们 辅 助 使 徒 的 事 工, 随 着 使 徒 的 离 去, 完 成 了 赋 予 他 们 的 事 工 2 经 常 职 分 加 尔 文 对 以 弗 所 书 4 章 11 节 中 的 五 种 职 分, 认 为 牧 师 和 教 师 是 教 会 中 的 经 常 职 分, 而 教 师 职 分 包 含 在 牧 师 职 分 之 内 而 且, 罗 马 书 12 章 7 8 节, 哥 林 多 前 书 12 章 28 节 中, 所 列 出 治 理 事 的 怜 悯 人 的 两 职 分, 乃 是 长 老 和 执 事 两 种 经 常 的 职 务, 同 时, 他 认 为 监 督 长 老 和 牧 师, 只 是 同 一 职 分 的 不 同 名 称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3 章 4 8 节 ) 韦 斯 敏 斯 德 的 教 会 行 政, 也 拥 护 这 种 观 点, 说 教 会 中 经 常 或 称 为 永 久 职 分 的 是 监 督 或 牧 师, 以 及 信 徒 代 表, 通 常 被 称 为 治 理 的 长 老 和 执 事 ( 3 章 2 条 ) [ 注 ] J 阿 斯 平 沃 尔 贺 智 说, 直 到 耶 稣 再 来 的 时 候, 教 会 常 存 的 职 分 有 牧 师 长 老 和 执 事 这 三 种 职 分 常 存 的 理 由 有 三,1 为 了 传 道 和 教 育 ;2 执 行 属 灵 的 治 理 ; 3 实 行 救 济 的 事 工, 这 些 都 是 教 会 中 首 要 和 经 常 的 事 务 圣 经 对 此 三 职 的 责 任 和 资 格, 说 明 由 选 举 来 产 生, 由 此 看 来, 应 该 是 常 存 的 证 据 旧 约 时 代 犹 太 教 的 各 会 堂, 有 会 堂 长 和 长 老 ; 而 基 督 教 会 设 立 的 时 候, 应 该 也 是 延 续 了 这 种 制 度 ; 及 至 使 徒 时 代, 犹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也 都 晓 得 这 种 制 度, 因 此, 使 徒 们 在 建 立 教 会 的 时 候, 自 然 地 仿 照 了 这 种 制 度 藉 着 使 徒 的 宣 讲, 大 批 的 犹 太 人 归 向 耶 稣, 会 堂 自 然 地 成 为 教 堂, 会 堂 长 也 被 称 为 长 老 在 没 有 会 堂 的 地 方, 如 果 建 立 了 教 会, 就 会 按 立 牧 师 长 老 和 执 事 ( 教 会 行 政 问 答 条 例 3 章 ) 90

91 1) 长 老. 经 常 职 分 中 的 长 老 (πρεζβύηεροη) 或 监 督 (έπίζθοποη), 因 为 是 主 管 教 会 行 政 的, 所 以 首 先 来 考 察 在 改 革 宗 教 会 制 度 里, 牧 师 也 被 看 成 长 老 的 一 种 长 老 有 年 长 之 意, 而 监 督 则 指 监 管 普 来 西 皮 代 罗 伊 ( 长 老 ) 在 圣 经 中 指 年 长 者, 或 用 于 犹 太 教 会 堂 里, 类 似 负 责 治 理 的 上 层 职 员 在 亚 伯 拉 罕 时 期 就 有 了 长 老 ( 创 50:7,24:2; 出 3:16,4: 29,12:21,18:12; 申 5:23; 诗 107:32), 摩 西 时 期, 代 表 百 姓 的 长 老, 负 责 诉 讼 和 治 理 ( 出 18:21-25; 民 11:16-25,16:25) 其 后, 在 犹 太 人 的 历 史, 以 及 新 约 的 记 载 中, 都 有 有 关 长 老 的 记 载 ( 太 26:3; 路 7:3; 徒 4:23,6:12,23:14,24:1,25:15) 新 约 教 会 的 长 老, 在 教 会 生 活 中, 常 与 使 徒 先 知 和 传 福 音 的 人 同 时 出 现 在 使 徒 行 传 11 章 30 节 中, 最 初 提 到 新 约 教 会 的 长 老, 乃 是 巴 拿 巴 和 扫 罗 把 捐 项 送 到 耶 路 撒 冷, 长 老 的 职 分 可 能 比 执 事 还 早 使 徒 行 传 5 章 6 节 中 的 少 年 人 ( οί λεώηεροη: 年 轻 人 ) 的 名 词, 至 少 与 长 老 是 有 区 别 的 长 老 在 使 徒 行 传 中 常 被 提 到 ( 徒 14:23,15:2 6 22, 16:4,20:17 28,21:18) 长 老 与 监 督 的 两 个 名 词, 交 替 地 在 使 用, 这 是 同 一 职 分 的 两 个 名 称 ( 徒 20:17 28, 提 前 3:1,4:14,5:17 19; 多 1:5 7; 彼 前 5: 1 2), 长 老 的 名 称 逐 渐 被 监 督 所 代 替, 最 后 似 乎 被 废 弃 长 老 与 监 督 的 职 分, 最 初 大 概 在 犹 太 人 教 会 中 设 立 ( 雅 5:14; 来 13: 7 17), 后 来, 又 在 外 邦 人 教 会 设 立 新 约 教 会 开 始 时, 最 初 的 信 徒 大 多 是 犹 太 人, 或 有 犹 太 人 会 堂 的 全 数 归 信, 使 会 堂 成 为 教 堂 因 此, 教 会 的 行 政 制 度, 就 按 着 会 堂 的 制 度 延 续 下 来 ; 外 邦 人 的 教 会, 也 随 着 采 取 了 相 同 的 行 政 制 度 ( 徒 14:23,20:17; 提 前 5: ; 多 1:5; 雅 5:14; 彼 前 5:1-4) 还 有 几 种 名 称, 也 适 用 于 这 个 职 分, 普 罗 伊 斯 他 买 诺 斯 (προίζηάκελος = 治 理 的 )( 罗 12:8), 奎 彼 乐 内 赛 伊 斯 (θσβερλήζεης = 治 理 事 的 )( 林 前 12:28), 海 古 买 诺 伊 ( ήγοσκέλοη= 引 导 者 )( 来 13: ), 坡 伊 买 纳 斯 (ποηκέλας = 牧 师 )( 弗 4:11) 这 些 职 分 都 被 委 任 了 牧 养 群 羊 的 职 务, 这 些 都 是 神 家 里, 负 责 牧 养 保 护 和 治 理 羊 群 的 人 新 约 中 虽 然 没 有 教 牧 (ministry) 的 等 级, 而 教 导 的 长 老 与 治 理 的 长 老 之 权 柄 是 相 等 的, 而 且, 他 们 的 权 柄 在 教 会 中, 是 在 主 的 圣 灵 指 引 下 进 行 的 治 理 的 长 老 与 牧 师 联 合 起 来, 负 责 管 理 教 会 的 行 政, 代 表 教 会 来 执 行 惩 戒 抗 罗 宗 的 改 革 教 会, 多 以 圣 经 中 管 理 和 治 理 的 职 分 来 理 解 ( 韦 斯 敏 斯 德 教 会 行 政,5 章 ) [ 注 ] 今 日 的 牧 师 和 长 老, 在 各 项 事 务 上 是 有 区 别 的 长 老 是 由 牧 师 按 立, 而 牧 师 91

92 则 由 区 会 按 立 ; 长 老 受 堂 会 的 管 辖, 而 牧 师 则 受 区 会 的 管 理 ; 长 老 不 能 为 牧 师 的 按 立 按 手, 也 不 能 施 行 洗 礼 和 圣 餐 ( 但 是 美 南 长 老 会 的 长 老, 在 按 立 牧 师 时, 长 老 可 以 按 手 ) 当 长 老 承 接 牧 师 职 时, 需 要 有 按 立 之 礼, 而 牧 师 除 了 特 殊 事 例 外, 不 会 临 时 担 当 治 理 长 老 的 职 分 ; 牧 师 可 被 其 他 教 会 邀 请 成 为 临 时 堂 会 长, 但 却 不 能 成 为 其 他 教 会 的 治 理 长 老 来 行 使 治 理 ; 长 老 虽 然 可 以 辅 助 牧 师 作 教 会 的 圣 工, 但 却 不 能 独 自 专 断 施 行 洗 礼 和 圣 餐 除 此 之 外, 在 名 称 和 职 分 上, 也 是 有 所 区 别 的, 牧 师 被 称 为 神 的 使 者, 或 基 督 的 使 节, 长 老 则 被 称 为 信 徒 的 代 表 长 老 的 职 务 是 辅 助 牧 师 治 理 堂 会, 代 表 信 徒 参 与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的 事 务, 并 从 事 教 导 探 访, 以 及 教 会 联 合 等 有 益 事 工, 使 教 会 成 为 圣 洁 合 乎 主 用 当 教 会 没 有 牧 师 期 间, 长 老 需 要 与 区 会 的 会 员 联 系, 负 责 邀 请 主 日 讲 道 人, 在 没 有 请 到 传 道 人 期 间, 长 老 可 以 主 领 主 日 崇 拜 传 讲 信 息 长 老 的 任 期 虽 是 终 身 制, 但 不 能 因 个 人 事 由, 轻 易 辞 去 职 务, 就 是 在 扩 大 会 议 上, 若 不 经 过 裁 决, 也 不 能 免 去 长 老 的 职 分 但 是, 长 老 可 以 暂 时 停 职, 以 备 休 息 2) 牧 师. 以 弗 所 书 4 章 11 节 中, 有 牧 师 和 教 师 按 加 尔 文 的 见 解, 牧 师 和 教 师 在 教 会 中 不 可 或 缺 两 者 区 别, 教 师 的 职 务, 不 负 有 执 行 训 戒 施 行 圣 礼 或 发 出 规 劝 的 责 任 ; 只 讲 解 圣 经, 保 持 信 徒 道 理 上 的 纯 正 ; 但 牧 师 的 职 分, 则 包 括 一 切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3 章 4 节 ) 或 者, 有 人 将 以 弗 所 书 4 章 11 节 中 的 牧 师 和 教 师, 看 成 同 等 职 分 的 双 重 作 用 ( 伯 克 富 ) 长 老 本 来 的 确 不 是 教 师, 按 着 次 序 的 排 列 是 使 徒 先 知 和 传 道 人 ; 当 时, 可 能 不 需 另 立 教 师, 但 却 逐 渐 形 成 了 施 教 者 ( 1320,δηδαζθαιία= 迪 达 斯 卡 利 亚 ) 的 长 老 职 ; 那 时 的 教 师, 可 能 也 不 是 另 外 一 些 人 提 摩 太 前 书 5 章 17 节, 那 善 于 管 理 教 会 的 长 老, 以 及 劳 苦 传 道 教 导 人 的 ; 以 及 希 伯 来 书 13:7, 引 导 你 们 的 人, 应 该 都 属 于 教 师 不 但 如 此, 提 摩 太 后 书 2 章 2 节, 保 罗 叮 咛 提 摩 太, 要 交 托 那 忠 心 能 教 导 别 人 的 人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教 会 逐 渐 形 成 负 责 治 理 监 管 的 人, 以 及 兼 任 教 导 的 人 ; 即 (1) 使 徒 们 离 世 后, 因 着 异 端 的 兴 起, 教 导 的 职 务 更 显 得 重 要, 因 此, 需 要 特 别 的 人 选 ( 提 后 2:2; 多 1:9);(2) 从 劳 苦 的 人, 可 以 得 工 价 的 观 点, 肯 定 作 主 工 的 人, 可 以 放 下 别 的 工 作, 专 心 于 教 导 的 职 分 从 寄 给 亚 西 亚 七 个 教 会 收 信 人, 使 者 ( άγγέιοη= 昂 介 儿 罗 伊 ) 的 称 呼 推 想, 应 该 是 各 教 会 中 的 教 师 和 牧 师 ( 启 2: ,3:1 7 14) 今 日 的 牧 师, 除 了 与 长 老 共 同 治 理 教 会 之 外, 还 要 施 行 圣 礼, 按 着 行 政 的 制 度 来 制 定 教 会 的 规 则 韦 斯 敏 斯 德 教 会 行 政, 将 监 督 作 为 牧 师 的 另 一 名 称, 列 举 出 监 督 或 牧 师 的 许 多 经 节, 如 : 牧 者 ( 耶 3:15; 彼 前 5:2-4), 基 督 的 仆 人 基 督 的 工 人 新 约 的 执 事 ( 腓 1:1; 林 前 4:1; 林 后 3:6), 长 老 ( 彼 前 5:1-3), 教 会 的 使 者 ( 启 2:1), 基 督 或 福 音 的 使 节 ( 林 后 5: 20; 弗 6:20), 教 师 ( 多 1:9; 提 前 2:7; 提 后 1:11), 传 道 人 ( 提 后 92

93 4:5), 管 家 ( 路 12:42; 林 前 4:1 2) 等 这 些 不 是 牧 师 职 分 的 等 级, 而 是 所 负 的 各 项 职 务 和 责 任 牧 师 被 称 为 监 督, 并 不 违 背 圣 经, 使 徒 行 传 20 章 28 节 的 监 督, 与 提 摩 太 前 书 3 章 1-7 节 中 的 监 督 资 格, 同 样 适 用 于 牧 师 的 身 上, 提 多 书 1 章 5 节 吩 咐, 要 在 各 城 设 立 长 老 ;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牧 师 是 常 存 的 职 务 ; 而 且, 没 有 比 牧 师 的 职 分 更 为 宝 贵 所 以, 牧 师 的 职 分, 也 就 是 监 督 的 职 分 [ 注 ] 牧 师 都 是 平 等 的 按 圣 经 的 指 示, 牧 师 的 资 格 名 称 和 职 务 是 同 等 的, 没 有 等 级 之 别 在 监 督 体 制 下 的 教 会 中, 牧 师 的 职 务 分 为 三 级, 分 监 督, 再 就 是 长 老 牧 师 或 神 职 人 员, 然 后 是 执 行 牧 师 ; 监 督 管 辖 那 个 地 区 的 牧 师 和 执 事, 主 管 会 员 的 入 会 和 职 员 的 选 立 ; 长 老 牧 师 或 神 职 人 员 指 挥 执 事, 只 限 于 治 理 一 个 教 会 ; 执 行 牧 师 服 从 监 督 和 长 老 牧 师 的 命 令, 辅 助 或 执 行 下 达 的 事 务 罗 马 教 会 在 这 三 种 等 级 以 外, 又 加 上 了 一 个 超 级 的 教 皇, 指 挥 着 整 个 教 会 可 是, 牧 师 的 这 些 等 级, 似 乎 没 有 圣 经 的 暗 示, 纯 粹 是 人 造 的 制 度 圣 经 没 有 将 牧 师 或 长 老, 称 谓 神 父 或 大 祭 司, 旧 约 时 代 和 耶 稣 受 难 之 前, 曾 有 预 表 耶 稣 的 大 祭 司, 但 在 耶 稣 完 成 救 赎 之 后, 没 有 将 牧 师 或 长 老, 称 谓 神 父 和 大 祭 司 的 事 例, 也 没 有 教 导 献 祭 的 事 有 关 牧 师 的 职 务, 按 圣 经 的 教 导 是 讲 解 神 的 话, 负 责 施 行 洗 礼 和 圣 餐, 给 信 徒 祝 福 ( 按 手 祷 告 ), 并 按 立 长 老 牧 师 作 为 治 理 的 长 老, 只 限 于 本 教 会 里 的 治 理, 可 从 事 堂 会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的 事 务 牧 师 与 执 事 的 服 事, 可 以 共 同 照 顾 或 救 济 困 难 的 会 友, 商 讨 维 持 教 会 的 方 针 等 事 务 ( 贺 智, 教 会 行 政 问 答 条 例,4 章 ) 牧 师 不 可 轻 易 辞 去 自 己 的 职 务, 即 使 暂 时 从 事 世 上 的 职 务, 他 仍 在 区 会 的 管 辖 之 下, 即 便 成 为 官 立 牧 师, 依 然 可 以 成 为 区 会 的 一 员 任 何 牧 师 如 果 向 区 会 请 辞, 区 会 要 在 讯 问 后, 保 留 一 年, 并 详 细 考 查 请 辞 的 理 由 ; 一 年 后, 如 果 他 坚 持 请 辞, 可 从 区 会 的 名 簿 除 去 其 名, 给 他 受 洗 信 徒 的 移 名 书, 迁 入 他 所 在 的 地 方 教 会 以 后, 如 果 再 要 请 愿 牧 师 职 分, 区 会 可 以 为 他 再 次 按 立 3) 执 事. 按 使 徒 保 罗 在 腓 立 比 书 1 章 1 节 中 的 问 安, 可 以 推 测 执 事 在 使 徒 时 代, 是 教 会 中 两 个 主 要 职 分 之 一 新 约 中 的 执 事, 是 迪 阿 扩 诺 伊 (δηάθολοη) 这 个 词 普 遍 以 使 徒 行 传 6 章 1-6 节 的 意 见, 作 为 设 立 执 事 的 范 例 但 某 些 学 者 持 有 不 同 意 见, 认 为 使 徒 行 传 6 章 是 选 立 长 老 和 执 事, 或 长 老 的 职 分, 或 为 了 特 别 目 的, 设 立 的 临 时 职 务 被 选 立 的 七 人 中, 我 们 注 意 某 些 人 ( 如 同 司 提 反 和 腓 利 ) 明 显 有 讲 道 的 恩 赐, 在 使 徒 行 传 11 章 30 节, 巴 拿 巴 和 保 罗 将 安 提 阿 教 会 的 捐 项, 负 责 送 到 众 长 老 那 里 使 徒 行 传 6 章, 没 有 提 到 任 何 有 关 执 事 的 名 分 ; 可 是, 使 徒 行 传 6 章, 毕 竟 记 载 了 有 关 选 立 执 事 的 职 务, 因 为,1 迪 阿 扩 诺 伊 的 名 称, 在 此 之 前, 用 于 工 人 的 一 般 含 义, 从 此 开 始, 专 用 于 从 事 怜 悯 和 慈 善 事 工 的 人 身 上, 唯 一 可 以 说 明 的 理 由, 可 从 使 徒 行 传 6 章 中 发 现 ;2 使 徒 行 传 6 章 中 的 七 人, 他 们 的 93

94 职 务 是 为 了 分 配 救 济 物 品, 这 种 工 作 在 其 它 的 地 方 描 写 为 迪 阿 扩 尼 阿 (δηάθολία= 供 给, 服 事 )( 徒 11:29; 罗 12:7; 林 后 8:4,9: ; 启 2:19); 3 这 个 职 务 的 资 格, 需 要 经 过 慎 重 的 考 虑, 提 摩 太 前 书 3 章 节, 陈 述 了 要 求 的 条 件 ;4 很 难 赞 同 某 些 批 评 家 的 倾 向, 认 为 执 事 的 职 分, 直 到 后 来 出 现 监 督 职 的 时 候, 都 没 有 什 么 发 展 加 尔 文 认 为, 执 事 的 起 源 设 立 和 职 务, 由 路 加 在 使 徒 行 传 6 章 3 节 中 记 载 加 尔 文 依 据 罗 马 书 12 章 8 节, 施 舍 的, 就 当 诚 实 ; 怜 悯 人 的, 就 当 甘 心 的 话 断 定, 执 事 中 有 两 种 职 务 保 罗 前 一 句 话, 大 概 指 管 理 周 济 的 执 事 ; 后 一 句 话, 指 帮 助 穷 人 和 病 人 的 执 事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3 章 9 节 ) 圣 经 明 确 指 出, 执 事 是 教 会 中 的 同 工 ( 腓 1:1; 提 前 3:8-15), 他 们 的 职 务 是 照 顾 贫 困 的 人, 将 募 集 的 捐 赠 分 给 有 需 要 的 人 ( 徒 6:1 2), 同 时, 委 任 他 们 处 理 教 会 中 面 临 的 各 种 事 务 ( 徒 6:3 5-6)( 韦 斯 敏 斯 德 教 会 行 政,6 章 ) 今 天 执 事 的 职 务 是, 管 理 教 会 的 一 切 财 务, 负 责 照 顾 贫 困 的 信 徒, 主 管 所 有 的 财 务 文 件 ( 贺 智, 教 会 行 政 问 答 条 例,6 章 ) [ 注 ] 按 立 的 执 事, 任 期 是 终 身 制, 与 长 老 职 相 同, 不 能 轻 易 或 任 意 请 辞, 在 没 有 得 到 扩 大 会 议 的 裁 决 之 前, 不 能 任 意 罢 免 但 是, 可 以 暂 时 休 职 可 以 按 立 女 执 事 吗? 使 徒 时 代, 虽 有 女 执 事, 但 却 没 有 按 立 女 执 事 的 事 例, 也 没 有 投 票 推 选 的 记 载 罗 马 书 16 章 1 节 的 非 比, 被 称 为 女 执 事, 罗 马 书 16 章 12 节 和 使 徒 行 传 9 章 36 节 中 的 妇 女, 提 摩 太 前 书 3 章 11 节 5 章 11 节 中 的 女 人, 虽 可 指 女 执 事, 但 并 不 明 确, 培 养 女 同 工 虽 然 重 要, 却 没 有 理 由 按 立 女 执 事 ( 贺 智, 教 会 行 政 问 答 条 例,6 章 ) 其 他 宗 派 中, 执 事 的 职 务 又 是 如 何 呢?1 在 监 督 制 的 教 会 中, 执 事 被 看 成 第 三 传 道 职 ;2 在 会 众 制 的 教 会 中, 执 事 如 同 长 老 会 的 长 老, 虽 不 按 立, 不 参 与 救 济, 但 只 成 为 辅 助 牧 师 的 委 员 ;3 浸 信 会 中 的 执 事, 仿 佛 会 众 制 教 会 的 执 事, 需 经 按 立 ;4 信 义 会 的 执 事, 与 长 老 会 的 执 事 相 同 使 徒 时 代 按 立 的 执 事, 拥 有 讲 道 权 吗? 使 徒 时 代 按 立 的 执 事 或 个 人, 虽 然 讲 道 或 传 道, 但 却 不 是 靠 着 他 们 的 职 分 ; 因 为, 使 徒 们 要 专 心 以 祈 祷 传 道 为 事, 所 以 选 立 执 事 来 作 供 给 和 管 理 的 事 务 ( 徒 6:3 4), 其 中 的 司 提 反 和 腓 利, 岂 不 兼 任 了 讲 道 和 传 道 的 任 务? 圣 经 对 执 事 资 格 的 要 求, 的 确 没 有 包 含 传 道 的 任 务 今 日 在 监 督 制 的 教 会 中, 有 有 讲 道 权 的 执 事, 或 没 有 讲 道 权 的 执 事, 在 监 督 特 别 的 认 可 下, 执 事 可 以 讲 道 ( 贺 智, 教 会 行 政 问 答 条 例,6 章 ) 3 职 分 的 蒙 召 和 就 职 使 徒 们 的 特 殊 身 份, 乃 是 由 神 和 基 督 直 接 地 呼 召, 藉 着 特 别 的 方 式 进 行 的 十 二 使 徒 当 然 是 由 基 督 直 接 呼 召 的, 而 接 替 加 略 人 犹 大 位 分 的 马 提 亚, 也 是 藉 着 众 人 向 主 祷 告, 经 过 选 举 摇 签 后 设 立 的 ( 徒 1:23) 保 罗 自 述 使 徒 的 职 分, 是 由 神 直 接 任 命 的, 作 使 徒 的 保 罗 ( 不 是 由 于 人, 也 不 是 藉 94

95 着 人, 乃 是 藉 着 耶 稣 基 督, 与 叫 他 从 死 里 复 活 的 父 神 ) ( 腓 1:1) 可 是, 经 常 的 职 分, 总 是 藉 着 经 常 的 方 式, 藉 着 教 会 的 动 因 得 到 呼 召 1) 经 常 职 分 的 蒙 召. 经 常 职 分 的 蒙 召, 是 从 两 方 面 来 的 (1) 内 召. 成 为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如 同 这 尊 荣, 没 有 人 自 取 惟 要 蒙 神 所 召 ( 来 5:4) ; 虽 然 教 会 的 职 分, 需 有 神 特 别 的 指 示, 或 由 一 种 特 殊 的 启 示 所 组 成, 但 这 不 是 正 确 的 思 考 ; 因 为, 内 召 是 由 神 某 种 通 常 护 理 的 指 示 所 组 成, 这 特 别 包 含 了 三 点 :1 人 被 神 圣 洁 的 旨 意 感 动, 愿 将 自 己 奉 献 在 神 的 国 度 中 服 事 ;2 确 信 自 己 得 到 恩 赐, 能 够 承 担 委 任 的 事 工 ;3 经 验 到 神 为 了 那 个 目 标 给 他 开 路 菲 利 斯 布 鲁 克 斯 (Phillips Brooks) 牧 师 对 有 关 的 呼 召 说, 有 三 种 呼 召, 就 是 从 神 来 的 呼 召, 从 自 己 来 的 呼 召, 以 及 从 需 要 的 人 而 来 的 呼 召 (2) 外 召. 这 是 藉 着 教 会 的 媒 介 而 来 的 呼 召 这 个 呼 召 不 是 从 教 皇 ( 罗 马 天 主 教 ) 发 出 的, 也 不 是 监 督 ( 监 督 制 教 会 ) 发 出 的, 乃 是 从 地 方 教 会, 即 由 教 职 人 员 和 信 徒 发 出 的 在 这 件 事 上, 教 牧 人 员 指 引 他, 信 徒 支 持 他, 这 可 从 使 徒 行 传 1 章 节 6 章 章 23 节 等 经 文 中 看 到, 甚 至 连 选 立 使 徒 的 决 定, 也 有 信 徒 的 参 与 ( 徒 1:15-26) 使 徒 时 代, 教 职 人 员 的 选 拔, 都 有 信 徒 的 参 与, 证 明 这 是 由 全 体 成 员 选 立 的 ( 使 1:15-26,6:1-6; 提 前 3:2-13) 当 然, 对 于 马 提 亚 的 选 立, 最 后 也 是 由 神 拣 选 的 有 人 引 用 保 罗 对 提 多 和 提 摩 太 的 话, 在 各 城 设 立 长 老 ( 多 1:5), 给 人 行 按 手 的 礼, 不 可 急 促 ( 提 前 5:22) 等 吩 咐, 将 拣 选 职 分 的 权 力 归 属 于 个 人, 乃 是 一 种 误 解 ; 因 为, 提 摩 太 在 以 弗 所, 提 多 在 革 哩 底, 不 可 能 忽 视 众 人 的 意 见 而 独 自 专 权 ; 他 们 只 是 接 受 众 人 的 意 见, 共 同 选 出 教 会 的 同 工 路 加 记 载 保 罗 和 巴 拿 巴 在 各 教 会 中 选 立 了 长 老 ( Ⅹεηροηολήζαληες πρεζβσηέροσς θαη έθθιεζίαλ)( 徒 14:23), 选 立 (Ⅹεηροηολήζαληες) 是 藉 着 举 手 选 举 的 按 希 腊 人 选 举 的 方 式, 先 选 出 两 名 候 选 人, 然 后 由 全 体 会 众 举 手 来 选 出 一 人 因 此, 罗 马 历 史 家 普 遍 的 说 法 是, 主 管 民 会 的 执 政 官, 选 出 了 新 的 长 官, 就 是 藉 着 投 票 选 举 出 来 的 人 员 我 们 认 为 保 罗 吩 咐 提 多 和 提 摩 太, 在 任 命 教 会 的 监 督, 也 是 藉 着 这 种 惯 例 选 立 出 来 的 因 此, 居 普 良 正 确 指 出, 牧 师 要 在 所 有 的 信 徒 和 成 员 面 前 被 选, 才 能 得 到 公 众 的 认 定, 拥 有 属 神 的 权 柄 (Cyprian,Lib,i.E.p.3) 旧 约 的 大 祭 司, 在 承 接 圣 职 之 前, 神 命 令 他 出 来, 站 在 百 姓 面 前 ; 七 位 执 事 的 选 立, 也 是 在 众 人 面 前 按 立 的 ( 徒 6:2-6) 居 普 良 说, 这 些 榜 样 都 表 明, 除 非 经 过 会 众 同 意, 就 不 当 按 立 牧 师, 那 经 过 众 人 验 证 的 选 举, 才 可 算 为 公 道 合 法 因 此, 那 些 资 格 相 当, 经 过 众 人 同 意 和 认 可 的 人, 就 要 照 着 神 的 话, 按 立 合 法 的 牧 职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3 章 15 节 ) 2) 就 职 仪 式. 教 职 人 员 的 就 职 仪 式, 特 别 重 要 的 有 两 点 : (1) 就 职 礼. 这 是 对 就 职 人 的 蒙 召 和 使 命 公 开 的 宣 示, 通 常 是 由 长 老 会 议 来 决 定 的 ( 提 前 4:14), 伴 随 的 有 按 手 礼 95

96 1 蒙 召 的 确 证 和 认 可. 贺 智 博 士 说, 就 职 仪 式 是 教 会 对 被 选 人, 宣 示 他 参 与 神 圣 工 的 严 肃 表 现, 在 众 人 面 前 确 证 他 得 到 神 的 呼 召 (Hodge, Church Polity, p.349) 这 种 确 证 在 普 遍 情 况 下, 是 履 行 圣 工 的 必 要 条 件 ; 可 简 述 为 蒙 召 的 确 证 和 认 可 2 服 事 的 约 束. 藉 着 这 种 仪 式, 显 出 职 务 的 庄 严 性, 使 就 职 人 记 住, 从 今 以 后, 自 己 不 再 属 于 自 己, 乃 要 服 事 神 和 教 会 (2) 按 手. 就 职 礼 伴 随 着 按 手 的 仪 式, 这 在 初 代 的 教 会, 两 者 是 一 起 进 行 的 ( 徒 6:6,13:3; 提 前 4:14,5:22), 当 使 徒 们 选 立 了 同 工, 所 用 的 都 是 按 手 礼, 而 不 用 其 他 的 仪 式 1 由 来. 这 种 仪 式 是 因 犹 太 人 无 论 作 什 么, 都 要 向 神 祈 求 赐 福, 是 从 奉 献 的 习 俗 中 引 申 出 来 的 雅 各 在 给 以 法 莲 和 玛 拿 西 赐 福 时, 按 手 在 他 们 的 头 上 ( 创 48:14), 我 们 的 主 在 给 孩 童 祷 告, 也 为 他 们 按 手 ( 太 19:15) 同 样, 犹 太 人 按 律 法 的 命 令, 按 手 在 所 献 的 祭 物 上 因 此, 使 徒 们 为 那 些 奉 献 给 神 的 人 按 手, 表 示 他 们 的 委 身 ; 同 时, 当 使 徒 按 手 的 时 候, 圣 灵 就 降 临 在 人 的 身 上 ( 徒 8:17,19:6) 总 之, 按 手 礼 成 为 就 职 仪 式 中 的 定 例 他 们 以 这 种 仪 式 按 立 牧 师 教 师 和 执 事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3 章 16 节 ) 罗 塞 (Lohse) 强 调 理 解 新 约 的 就 职 仪 式, 关 键 在 于 先 要 认 识 文 士 的 就 职 仪 式 ( 藉 着 他 们 的 拉 比 ) 在 这 个 仪 式 中, 按 手 不 但 象 征 权 柄, 也 意 味 授 与 智 慧 的 灵 (spirit) 这 种 意 识 得 到 基 督 教 集 团 的 承 袭, 在 按 立 传 道 同 工 的 时 候, 含 有 同 等 的 含 义 可 是, 伊 斯 顿 (Easton) 总 结 说, 长 老 是 新 约 时 代 中, 唯 一 被 沿 用 的 犹 太 人 职 分 ( Charles A. Hodgman, Ordain,Ordination in Baker s.dictionary of Theology) 2 按 手 者. 需 要 考 察 谁 来 为 这 些 人 按 手, 当 然 不 是 全 体 会 众 ; 在 按 立 执 事 的 仪 式 中, 是 由 使 徒 来 按 手 ; 保 罗 和 巴 拿 巴, 则 由 多 人 来 按 手 差 派 ( 徒 6: 6,13:3) 可 是, 在 其 它 的 地 方, 保 罗 陈 述 自 己 ( 没 有 别 人 ) 曾 为 提 摩 太 按 手 ( 提 后 1:6) 3 含 义. 初 代 按 手 礼, 明 确 地 包 含 了 两 种 含 义, 就 是 将 就 职 的 人 分 别 为 圣 和 象 征 将 某 种 属 灵 的 恩 赐 赐 给 他 按 罗 马 教 会 的 见 解, 这 两 种 要 素 依 然 包 含 在 按 手 礼 中, 认 为 藉 着 按 手 礼, 可 实 际 地 领 受 某 种 属 灵 的 恩 赐 因 此, 将 这 个 仪 式 赋 予 了 圣 礼 的 含 义 可 是, 抗 罗 宗 教 会 认 为 按 手 礼, 只 是 对 就 职 人 含 有 象 征 意 义 ; 他 们 虽 然 将 此 看 成 圣 经 的 仪 式, 或 完 全 得 体 的 事 宜, 但 却 不 认 为 是 绝 对 需 要 的 4 女 子 教 权 的 问 题 今 日 强 调 女 子 教 权 问 题 的 人 士, 以 否 认 和 曲 解 圣 经 的 禁 止 事 实 为 能 事, 他 们 认 为 保 罗 说 的, 女 人 要 沉 静 学 道, 我 不 许 女 人 讲 道 的 话 ( 提 前 2: 11 12), 认 为 只 是 二 千 年 前, 对 一 个 地 方 教 会 的 教 导 和 风 俗, 不 是 万 96

97 古 不 变 的 真 理 ; 这 是 违 背 圣 经 本 意 现 代 女 权 运 动 的 一 般 思 潮 使 徒 保 罗 在 哥 林 多 前 书 和 提 摩 太 前 书 中, 对 有 关 女 权 的 讲 话, 不 只 是 二 千 年 前, 对 某 个 地 方 教 会 的 教 导 和 风 俗, 而 是 万 古 不 变 的 真 理 对 于 哥 林 多 前 书 13 章 节 中, 妇 女 在 会 中 要 闭 口 不 言, 像 在 圣 徒 的 众 教 会 一 样, 因 为 不 准 她 们 说 话 的 见 解, 受 现 代 思 潮 影 响 的 人, 为 要 任 意 解 释 这 段 经 文, 他 们 离 开 经 文 的 本 意, 用 各 种 理 由 来 解 释 不 准 妇 女 说 话 的 含 义, 认 为 这 是 在 特 殊 的 场 合, 针 对 特 殊 的 哥 林 多 教 会 之 特 殊 教 导, 而 不 是 对 所 有 教 会 设 立 的 法 则, 更 不 适 用 于 将 来 所 有 的 教 会 这 种 解 释, 如 果 详 细 查 看 圣 经 的 上 下 文, 就 会 发 现 这 是 无 法 相 容 的 矛 盾 [ 注 ] (1) 保 罗 在 林 前 14:34 中 说, 像 在 圣 徒 的 众 教 会 一 样 的 意 思, 这 是 说 明 当 时 的 众 教 会, 都 是 妇 女 在 会 中 要 闭 口 不 言 的 意 思 36 节 神 的 道 理 岂 是 从 你 们 出 来 吗? 岂 是 单 临 到 你 们 吗? 这 意 味 警 戒 妇 女 的 教 权, 以 免 影 响 其 他 的 地 方 教 会, 造 成 不 必 要 的 混 乱 和 妄 动 可 是, 如 果 认 为 圣 经 教 导, 妇 女 可 以 在 某 个 地 方 讲 道, 但 是 教 会 的 普 遍 规 则, 却 是 不 允 许 妇 女 讲 道 (2) 保 罗 在 34 节 中 的 结 尾 说, 她 们 总 要 顺 服, 正 如 律 法 所 说 的 这 里 指 出 不 允 许 妇 女 的 教 权, 有 圣 经 的 根 据, 乃 是 根 据 创 3 章 16 节 受 丈 夫 的 管 辖, 意 味 妇 女 乃 是 从 属 的 地 位 妇 女 顺 从 丈 夫 是 圣 经 的 教 导, 因 此, 男 子 在 教 会 中, 理 应 拥 有 教 权 (3) 保 罗 在 37 节 中 说, 我 所 写 给 你 们 的 是 主 的 命 令 这 是 对 有 关 妇 女 教 权 问 题 的 归 结, 因 为 从 14 章 开 始, 就 论 到 属 灵 的 恩 赐 问 题, 乃 是 按 着 神 的 旨 意, 由 神 的 权 柄 来 任 用 的 可 是, 不 允 许 妇 女 的 教 权, 乃 是 像 在 圣 徒 的 众 教 会 一 样, 这 是 通 行 的 规 律, 乃 是 根 据 圣 经 律 法 规 律 的 主 的 命 令, 具 有 属 神 的 权 柄 这 岂 是 局 限 某 个 时 代, 某 个 地 方 的 教 导, 不 是 万 古 不 变 的 真 理 呢? 提 摩 太 前 书 2 章 12 节, 使 徒 保 罗 说, 我 不 许 女 人 讲 道, 也 不 许 她 辖 管 男 人, 只 要 沉 静 的 意 思, 是 对 哥 林 多 前 书 14 章 34 节, 更 为 扩 大 的 解 释, 是 对 妇 女 的 教 权 问 题, 作 出 更 详 细 的 说 明 哥 林 多 前 书 14 章 中, 不 允 许 妇 女 在 教 会 中 公 开 发 言, 对 妇 女 的 讲 道 权 和 治 理 权, 作 出 了 明 确 的 禁 止 ; 在 提 摩 太 前 书 2 章 12 节 中, 将 两 项 分 开 论 之, 就 是 不 许 女 人 讲 道, 只 要 沉 静 学 道, 也 不 许 她 辖 管 男 人, 这 是 禁 止 其 教 会 的 治 理 权 更 为 明 确 的 说, 就 是 禁 止 妇 女 的 牧 师 职 和 长 老 职 ; 这 种 见 解, 也 是 基 督 教 会 历 代 以 来 所 秉 持 的 见 解 这 种 见 解, 也 是 不 同 教 派 ( 主 教 制 教 派, 教 皇 制 教 派, 监 督 制 教 派, 长 老 制 教 派, 会 众 制 教 派 等 ) 的 共 同 见 解 因 为 保 罗 在 这 里 提 出 禁 止 妇 女 教 权 的 两 项 理 由 [ 注 ] (1) 提 前 2:13 节, 因 为 先 造 的 是 亚 当, 后 造 的 是 夏 娃, 指 出 创 造 的 次 97

98 序 是 女 子 在 男 子 之 后 在 评 论 历 史 人 物 的 时 候, 虽 不 以 他 从 属 于 古 代 那 个 种 族 的 地 位 为 依 据, 但 在 创 造 的 次 序 上, 女 子 的 被 造 是 为 了 辅 助 男 子, 处 于 从 属 的 地 位 ; 所 以, 妇 女 在 男 女 聚 集 的 教 会 中, 意 味 着 不 能 承 担 教 导 和 管 辖 的 职 务 (2) 然 后 是 在 14 节 中, 保 罗 提 到 不 是 亚 当 被 引 诱, 乃 是 女 人 被 引 诱, 陷 在 罪 里 指 出 女 子 在 教 导 的 才 智 上, 先 天 逊 色 于 男 子, 这 成 为 禁 止 妇 女 教 权 的 更 大 理 由 ; 同 时, 在 15 节 中 讲 到, 妇 女 的 天 职 是 专 心 家 庭 生 活, 这 是 众 多 圣 经 学 者 共 同 持 有 的 见 解 这 种 按 着 创 造 的 次 序 和 天 赋 的 才 智, 在 教 会 中 安 排 男 女 的 职 务, 岂 能 看 成 是 一 时 的 地 方 性 教 导! 神 所 命 令 的 原 理 和 原 则, 应 该 是 万 古 不 变 的 真 理 使 徒 保 罗 的 上 述 理 论, 不 是 忽 视 妇 女 的 宗 教 才 智, 从 圣 经 的 事 例 中, 可 以 看 到 许 多 虔 诚 的 妇 女, 在 教 会 中 从 事 着 各 种 事 工, 在 主 耶 稣 的 事 工 中, 允 许 妇 女 的 服 事, 而 保 罗 也 提 到 妇 女 的 非 公 开 教 导 ( 提 后 3:14; 多 2:3; 徒 18:26) 对 于 女 子 得 到 特 别 恩 赐 的 说 预 言 ( 徒 21:9; 林 前 11:5), 保 罗 并 没 有 禁 止 因 此, 妇 女 在 今 日 的 教 会 中, 从 事 各 种 辅 助 的 事 工, 可 以 名 正 言 顺 地 在 不 同 的 场 合, 从 事 教 育 的 工 作 可 是, 对 于 总 括 整 个 教 会 的 教 导 和 治 理 权, 按 着 圣 经 的 教 导, 只 属 于 男 子 的 特 权 ; 这 是 教 会 历 史 中, 所 秉 持 的 信 念 因 此, 不 允 许 妇 女 被 按 立 为 牧 师 长 老 和 按 立 执 事 ( 译 者 注 : 按 立 与 选 立 的 执 事 不 同 ); 在 男 女 共 同 聚 集 的 礼 拜 中, 不 允 许 妇 女 讲 道 要 求 主 张 妇 女 教 权 的 人, 引 用 旧 约 中 的 底 波 拉, 以 及 几 位 女 先 知 为 例, 认 为 神 已 经 允 许 了 妇 女 的 教 权 如 同 加 尔 文 的 答 辩, 神 特 殊 行 动 的 拯 救 事 例, 不 能 成 为 教 会 行 政 的 通 常 法 则 不 可 以 这 种 例 外 的 事 件, 来 颠 覆 正 常 的 教 会 行 政 ; 而 且, 耶 稣 虽 然 知 道 旧 约 中 有 女 先 知, 但 在 使 徒 中 却 没 有 妇 女 ; 同 时, 使 徒 们 在 选 立 七 位 执 事 的 时 候 ( 特 别 是 为 了 照 顾 寡 妇 等 妇 女 的 供 给 ), 也 没 有 按 立 妇 女 为 执 事, 这 与 旧 约 的 女 先 知 是 没 有 关 联 的 圣 经 禁 止 妇 女 的 教 权, 是 否 牵 连 到 伦 理 问 题 呢? 绝 对 没 有 教 会 教 导 男 女 不 同 的 职 务, 绝 不 是 歧 视 的 观 念 保 罗 在 哥 林 多 前 书 11 章 中, 提 到 男 人 是 女 人 的 头 ; 同 时 说, 然 而 照 主 的 安 排, 女 也 不 是 无 男, 男 也 不 是 无 女 保 罗 知 道 自 己 的 教 导, 前 后 没 有 什 么 矛 盾 [ 注 ] 韩 国 城 津 中 央 教 会 金 春 培 牧 师, 刊 载 于 基 督 新 报 第 977 号 的 论 文, 标 题 为 长 老 会 总 会 的 提 议, 在 有 关 妇 女 教 权 问 题 的 大 纲 下, 认 为 保 罗 对 于 女 人 要 沉 静 学 道, 不 许 女 人 讲 道 的 见 解, 乃 是 二 千 年 前, 对 一 个 地 方 教 会 的 教 导 和 风 俗, 不 是 万 古 不 变 的 真 理 这 种 解 释, 被 大 韩 耶 稣 教 长 老 会 第 23 次 总 会 提 告, 选 定 了 五 人 小 组 的 研 究 委 员, 于 一 年 后 提 出 研 究 报 告 ; 在 次 年 的 24 次 总 会 (1935 年 9 月 6 日 -13 日, 于 平 壤 府 西 门 外 礼 拜 堂 ) 中, 由 研 究 委 员 长 安 富 荣 牧 师 提 出 报 告, 经 同 委 员 尹 河 英 牧 师 的 朗 读 后, 被 全 场 同 意 采 用 ( 在 9 月 12 日 的 午 前 会 议 中 ) 笔 者 作 为 同 委 员 会 的 文 书, 荣 幸 执 笔 研 究 报 告 而 深 感 殊 荣 在 有 关 妇 女 教 权 问 题 标 题 下 之 陈 述, 大 部 分 援 引 了 研 究 报 告 的 内 容 98

99 第 7 节 教 会 的 会 议 1 改 革 宗 的 治 理 团 体 教 会 行 政 在 某 种 规 定 和 明 确 的 条 例 下 运 行 是 绝 对 必 要 的 可 是, 我 们 认 为 教 会 需 有 地 方 教 会 区 会 和 大 会 的 会 议 来 管 理, 惯 例 上 主 张 与 圣 经 和 原 始 基 督 徒 的 实 践 相 同 我 们 按 着 这 种 信 念 和 相 应 的 理 由, 将 这 些 问 题 中 的 意 见 或 实 践, 与 其 他 的 基 督 徒 用 爱 来 联 系 ( 韦 斯 敏 斯 德 教 会 行 政,8 章 1 条 ) 改 革 宗 的 教 会 行 政, 具 有 以 递 升 或 递 降 的 会 议 次 序 为 特 色, 这 些 会 议 是 堂 会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堂 会 是 由 地 方 教 会 的 牧 师 和 长 老 组 成 的, 区 会 是 由 规 定 的 地 区 内, 各 地 方 教 会 的 牧 师 们 和 长 老 们 组 成 的 ; 可 是, 组 成 区 会 员 的 方 法, 各 个 宗 派 之 间 略 有 不 同 长 老 会 以 地 区 内 所 有 的 牧 师 与 各 堂 会 中 一 位 长 老 的 比 例, 为 会 员 的 通 则 ; 而 大 会 则 由 各 区 会 差 派 之 同 数 的 牧 师 和 长 老 所 组 成 ; 最 终 的 总 会, 同 样 由 各 区 会 差 派 之 同 数 的 牧 师 和 长 老 所 组 成, 但 不 由 差 派 的 大 会 代 表 来 组 成 2 地 方 教 会 的 代 表 制 和 相 对 的 自 治 地 方 教 会 代 议 制 度 的 组 织 是 堂 会, 这 是 教 会 权 柄 起 源 的 所 在 堂 会 以 上 的 各 扩 大 会 议, 只 是 具 有 行 使 比 较 更 为 广 泛 的 权 柄 和 范 围 而 已 1) 地 方 教 会 的 代 表 制. 改 革 宗 的 所 有 教 会, 都 会 选 立 治 理 长 老, 使 他 们 与 牧 师 共 同 组 成 堂 会 这 种 制 度 的 不 同 点 是, 教 会 的 权 柄 不 在 单 一 的 教 长 或 治 理 长 老 手 中 ; 另 一 方 面, 又 不 像 会 众 制 教 会, 由 一 般 会 众 来 决 定 改 革 宗 教 会 的 牧 师 长 老 或 监 督, 不 允 许 个 人 的 治 理 ; 同 时, 也 不 赞 同 会 众 的 行 政 制 这 种 管 理 制 度 是 以 使 徒 时 代 的 教 会 为 典 范 使 徒 们 不 是 以 直 接 的 命 令 来 治 理 教 会, 而 是 仿 照 犹 太 人 会 堂 的 长 老 制 度, 在 他 们 建 立 的 教 会 中 选 立 长 老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中 有 长 老 ( 徒 11:30), 保 罗 和 巴 拿 巴 在 第 一 次 宣 教 旅 行 中, 在 建 立 的 教 会 中 选 立 了 长 老 ( 徒 14:23) 长 老 们 在 以 弗 所 ( 徒 20:17) 和 腓 立 比 ( 腓 1:1) 的 教 会 中 治 理 ; 在 教 牧 书 信 中, 也 常 提 到 长 老 ( 提 前 3: 1 2; 多 1:5 7), 并 且, 常 用 复 数 来 表 示, 这 是 值 得 关 注 的 ( 林 前 12: 28; 提 前 5:17; 来 13: ; 彼 前 5:1) 教 会 的 会 众 要 选 出 适 任 的 长 老 来 治 理 教 会, 圣 经 记 载 会 众 有 权 选 立 长 老 ( 徒 1:12-26,6:1-6,14:23), 这 里 最 后 引 用 的 选 立 希 腊 文 是 介 伊 罗 托 内 奥 (Ⅹεηροηολέω), 有 藉 着 举 手 来 任 命 的 意 思, 这 也 显 明 了 其 本 来 的 含 义 2) 地 方 教 会 相 对 的 自 治. 改 革 宗 的 教 会 制 度, 认 定 地 方 教 会 的 自 治 99

100 其 含 义 有 : (1) 各 地 方 的 教 会 制 度, 具 有 充 分 的 预 备, 才 能 成 为 完 成 的 教 会 组 织 地 方 教 会 不 需 外 在 的 制 度, 因 为 这 与 教 会 的 属 性 相 背 (2) 可 以 与 邻 近 的 教 会 交 通 和 联 合, 但 不 可 破 坏 地 方 教 会 的 自 治 所 以, 不 将 区 会 和 大 会 称 为 上 会, 如 果 称 为 联 合 会 议 或 扩 大 会 议 较 为 适 宜 这 种 会 议 比 堂 会 固 有 的 权 柄 更 为 广 泛, 拥 有 比 较 更 为 具 体 的 权 柄 可 是, 麦 吉 (McGill) 认 为 这 是 指 更 有 权 威 或 更 为 遥 远 的 法 庭 (3) 扩 大 会 议 的 权 柄 不 是 无 限 的, 这 是 因 着 堂 会 的 权 利 而 受 到 限 制 ; 这 些 会 议 不 能 越 过 堂 会 的 权 利, 干 涉 到 教 会 的 内 政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可 以 任 意 向 地 方 教 会 下 达 命 令, 乃 是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观 念 本 质 (4) 地 方 教 会 的 自 治, 在 联 合 的 教 会 关 系 中 显 明 出 来, 但 却 限 制 教 会 追 求 一 般 的 利 益 一 方 面, 地 方 教 会 的 权 柄 和 利 益 虽 然 重 要 ; 另 一 方 面, 也 要 顾 及 到 联 合 教 会 集 合 的 权 柄 和 利 益 因 此, 任 何 的 地 方 教 会, 在 需 要 相 互 同 意 或 有 关 事 件 的 利 益 中, 不 能 忽 视 对 方 的 权 利 ; 不 但 如 此, 地 方 教 会 为 了 维 护 共 同 的 利 益, 需 要 克 己 自 制 3) 堂 会 的 职 权. 列 举 属 于 堂 会 的 重 要 事 项 : 教 会 堂 会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承 担 维 持 会 众 属 灵 的 管 理, 对 教 牧 人 员 和 信 徒 的 信 德 和 行 为 负 有 责 任, 教 会 成 员 中 若 有 过 失 或 犯 罪 的 人, 有 权 对 他 们 劝 导 或 谴 责, 使 当 事 人 得 到 应 有 的 处 理 或 惩 戒 对 于 受 到 惩 戒 的 人, 可 以 停 止 圣 餐 或 除 名 ; 总 之, 一 切 都 是 为 了 教 会 属 灵 的 益 处 ; 同 时, 有 权 监 督 教 会 中 的 各 级 主 日 学 和 团 契, 以 及 附 属 的 各 种 组 织, 拥 有 任 命 教 会 治 理 机 构 的 代 表 堂 会 按 照 礼 拜 的 规 范, 安 排 包 含 音 乐 讲 道 等 敬 拜 的 仪 式, 主 领 有 关 传 道 或 宣 教 的 礼 拜, 决 定 其 时 间 和 场 地 对 于 教 会 附 属 建 筑 的 使 用, 堂 会 有 权 来 决 定 ( 韦 斯 敏 斯 德 教 会 行 政,9 章 6 7 条 ) 堂 会 对 信 徒 拥 有 治 理 权, 但 不 用 全 体 投 票 来 治 理 ; 再 者, 教 会 不 能 剥 夺 信 徒 的 公 民 权, 只 能 作 出 适 度 的 处 理 扩 大 会 议 虽 然 也 有 治 理 权, 但 不 能 直 接 过 分 地 来 处 理 信 徒 ; 对 于 长 老 的 控 诉, 区 会 可 以 代 理 堂 会 来 处 理 ; 区 会 如 果 知 道 地 方 教 会 会 员 中 有 犯 罪 的 事, 可 以 督 促 堂 会 作 出 适 宜 的 处 理 3 扩 大 会 议 教 会 是 由 众 多 的 会 众 组 成 的, 为 了 保 持 教 理 的 坚 实 和 惩 戒 的 公 正, 为 了 知 识 和 信 仰 的 成 长, 以 及 防 止 谬 误 和 道 德 的 堕 落, 必 须 要 有 相 互 的 协 助 和 方 略 ; 因 此, 就 显 出 堂 会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等 扩 大 会 议 的 重 要 性 和 有 用 性 1) 扩 大 会 议 的 圣 经 依 据. 圣 经 中 的 确 未 曾 命 令, 各 地 方 的 教 会 必 定 要 结 成 有 机 的 联 合 体, 也 未 曾 发 现 这 种 联 合 的 实 例 ; 其 实, 圣 经 提 示 各 地 方 教 会, 乃 是 不 受 束 缚 的 个 体 可 是, 圣 经 描 写 要 求 教 会 的 根 本 属 性, 似 乎 是 合 而 为 一 ; 教 会 在 本 质 上 100

101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所 有 的 组 成 部 分, 都 是 相 互 联 系 的 生 命 有 机 体 ; 因 此, 内 在 的 合 一, 需 有 外 在 相 应 的 组 织, 乃 是 理 所 当 然 的 表 现 ; 但 会 众 派 和 独 立 派, 未 曾 认 识 这 个 重 要 的 事 实 不 但 如 此, 圣 经 的 某 些 经 文, 似 乎 要 求 有 形 的 教 会, 在 某 种 含 义 上 形 成 联 合 艾 克 利 西 亚 (έθθιεζία= 教 会 ) 这 个 名 词, 与 其 说 是 纯 粹 有 形 的 地 方 教 会, 不 如 说 是 含 义 更 为 广 大 的 单 数 名 词 之 教 会 ; 犹 太 加 利 利 撒 马 利 亚 各 处 的 教 会 ( 单 数 ) ( 徒 9:31), 暗 示 了 这 些 教 会 是 联 合 的, 神 的 教 会 ( 单 数 ), 提 到 的 是 将 所 有 的 教 会 统 合 起 来 的 名 称 ( 林 前 10:32,12: 28); 再 者,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和 安 提 阿 教 会, 可 以 推 想 是 由 几 个 地 方 教 会 组 成 的 ; 最 后, 使 徒 行 传 15 章 的 耶 路 撒 冷 会 议, 是 由 使 徒 和 长 老 组 成 的, 虽 然 不 是 现 代 意 义 上 的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的 规 模 和 形 式 ; 但 却 是 扩 大 会 议 的 范 例, 而 且, 不 是 以 权 威 和 忠 告 来 提 出 意 见 的 实 例 2) 扩 大 会 议 的 代 表 资 格. 概 括 地 说, 扩 大 会 议 是 由 地 方 教 会 所 有 的 代 表 所 组 成 ; 可 是, 因 为 特 殊 教 会 的 代 表 人 数, 在 组 织 的 运 用 上, 会 带 来 不 便 或 问 题 ; 为 了 使 代 表 的 人 数, 在 扩 大 会 议 里 有 合 理 的 规 范, 就 要 使 这 些 组 织 的 机 构 有 所 缩 小, 使 会 众 直 接 选 出 的 代 表 组 成 堂 会, 选 派 代 表 列 席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 随 着 会 议 的 扩 大, 会 众 与 范 围 也 趋 于 广 泛, 表 现 出 教 会 的 合 一, 更 好 地 维 持 教 会 的 秩 序 ; 但 不 会 为 了 事 工 的 果 效, 使 会 议 的 范 围 更 为 扩 大 3) 属 于 职 权 内 的 事 务. 这 些 会 议 要 铭 记 教 会 的 属 性, 因 为, 这 些 事 务 不 在 科 学 社 会 产 业 和 政 治 的 范 畴 内, 而 是 属 于 教 会 领 域 的 教 理 和 道 德, 制 度 和 惩 戒 等, 有 关 保 持 耶 稣 基 督 教 会 的 合 一 和 秩 序 ; 这 些 会 议 处 理 的 案 件 是 :(1) 性 质 上, 属 于 小 会 议 领 域, 但 因 某 种 理 由 而 无 法 解 决 的 案 件 ;(2) 性 质 上, 属 于 小 会 议 领 域, 是 有 关 一 般 教 会 的 事 件, 即 教 会 的 信 条 制 度 和 礼 拜 仪 式 等 这 些 会 议 不 具 有 民 事 的 裁 判 权, 也 不 具 有 民 事 的 惩 罚 权 ; 这 些 权 柄 只 是 为 了 道 德 的, 或 宣 布 属 灵 方 面 的 服 事 可 以 要 求 他 们 顺 从 基 督 的 律 法, 对 于 不 顺 从 的 人, 可 按 教 会 的 权 柄 和 情 况 给 予 应 有 的 劝 勉 和 惩 戒 对 于 紊 乱 教 会 秩 序 抗 拒 制 度 的 人, 教 会 有 权 叫 他 出 席 接 受 质 讯, 如 果 不 思 悔 改, 可 将 他 从 教 会 中 除 名 ( 韦 斯 敏 斯 德 教 会 行 政,8 章 2 条 ) 4) 职 权 的 权 柄. 扩 大 会 议 的 权 柄, 并 不 代 表 在 堂 会 之 上 在 改 革 宗 的 教 会 中, 没 有 什 么 权 柄 在 堂 会 的 权 柄 之 上 ; 而 扩 大 会 议 的 权 柄, 只 是 在 程 度 和 范 围 上, 比 堂 会 更 为 广 泛 而 已 扩 大 会 议 的 权 柄, 在 范 围 方 面 比 堂 会 更 为 广 泛, 如 同 使 徒 的 权 柄, 十 二 位 使 徒, 比 一 位 使 徒 更 具 代 表 性 ; 同 样, 十 个 教 会 比 一 个 教 会, 因 为 权 柄 的 累 积, 所 以 更 具 代 表 性 ; 不 但 如 此, 扩 大 会 议 的 权 柄, 不 只 适 用 于 一 个 教 会, 而 是 全 体 的 教 会 都 要 遵 行 因 此, 扩 大 会 议 的 决 议, 具 有 更 重 的 分 量, 使 所 有 的 教 会 不 能 忽 视 即 使 在 独 立 派 的 教 会 中, 对 一 些 有 关 劝 勉 的 决 议, 只 要 经 过 宣 布, 都 是 具 有 权 柄 的 ; 因 为, 这 是 有 关 教 会 的 君 王 耶 稣 基 督 的 律 法 之 解 释 和 应 用, 对 教 会 是 有 约 束 力 的 101

102 4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改 革 宗 长 老 会 教 会 的 扩 大 会 议 名 称, 就 是 本 节 开 头 提 到 的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从 世 界 改 革 宗 长 老 会 各 教 会 的 实 情 来 看, 大 多 具 备 了 这 三 重 的 扩 大 会 议, 或 者 只 有 区 会 和 大 会, 或 只 有 区 会 和 总 会 1) 区 会. 区 会 是 由 那 个 地 区 的 所 有 牧 师 ( 需 要 五 人 以 上 ), 以 及 由 各 教 会 推 派 的 一 位 长 老 所 组 成 具 有 牧 师 二 人 以 上 的 教 会, 可 以 相 同 数 目 的 长 老 成 为 区 会 的 会 员 在 区 会 所 属 的 地 区 内, 如 果 有 其 他 方 言 的 族 群, 或 特 殊 民 族 的 牧 师, 为 了 教 会 的 便 宜 和 助 益, 虽 然 可 以 另 组 区 会, 但 需 得 到 既 有 区 会 的 承 认 区 会 接 受 和 处 理 从 堂 会 提 出 来 的 案 件 和 提 议, 遴 选 和 认 可 牧 师 候 选 人, 负 责 审 察 和 按 立 委 任, 以 及 解 除 牧 师 的 职 务 ; 检 阅 和 认 可 堂 会 的 记 录, 解 决 有 关 教 理 的 偏 差 和 误 解, 处 理 有 关 的 惩 戒 问 题, 维 持 保 守 教 会 的 纯 洁, 对 伤 害 教 会 的 意 见, 作 出 应 有 的 定 论 ; 访 问 各 地 方 教 会, 考 察 他 们 的 状 态, 如 有 不 当 之 处, 当 严 加 纠 正 ; 接 纳 新 成 立 的 教 会, 藉 着 信 徒 的 请 愿, 教 会 可 以 合 并 或 分 立 ; 区 会 为 了 地 方 教 会 属 灵 的 安 宁, 拥 有 教 导 管 理 的 权 柄, 同 时, 区 会 拥 有 审 查 权, 可 以 设 立 审 查 局, 处 理 提 交 的 案 件 2) 大 会. 如 同 区 会 是 由 一 定 地 区 的 牧 师 和 长 老 所 组 成, 而 大 会 则 由 更 大 的 地 区, 至 少 要 包 括 三 个 区 会 的 牧 师 和 长 老 会 合 大 会 按 本 身 的 取 舍, 需 要 得 到 地 区 内 多 数 区 会 的 承 认, 由 地 区 内 所 有 的 牧 师, 以 及 各 教 会 推 派 的 一 位 长 老 所 组 成 ; 大 会 或 以 管 辖 内 各 区 会 的 决 定 为 基 础, 按 着 比 例 选 出 相 同 数 目 的 牧 师 和 长 老 来 组 成 在 大 会 开 会 的 地 区, 如 果 需 开 另 一 个 大 会, 组 成 的 规 定 与 区 会 相 同 ( 参 照 前 项 : 区 会 ) 大 会 接 受 处 理 由 区 会 提 出 的 案 件 和 提 议, 检 查 和 认 可 区 会 的 记 录, 指 导 并 纠 正 区 会 的 违 规 事 项, 设 立 新 的 区 会, 维 护 教 会 的 法 规, 监 管 已 经 成 立 区 会 的 合 并 和 分 立, 提 请 总 会 来 认 可 大 会 一 般 的 任 务, 使 区 会 和 堂 会 的 信 徒 遵 行 神 的 话 语, 顺 服 教 会 的 规 章 制 度, 建 立 教 会 的 德 行, 将 有 益 于 全 体 教 会 的 方 案, 提 交 总 会 审 议 ; 大 会 如 有 审 查 的 案 件, 可 以 设 立 审 查 局, 处 理 提 交 的 案 件 3) 总 会. 总 会 是 长 老 会 的 最 高 治 理 会 议, 作 为 一 个 团 体 的 宗 派, 代 表 所 有 的 地 方 教 会 ; 总 会 由 各 区 会 选 出 相 同 数 目 的 牧 师 和 长 老 来 组 成 区 会 选 派 代 表 参 与 总 会 各 个 宗 派 也 略 有 不 同, 例 如 按 着 牧 师 堂 会 和 信 徒 数 目 的 比 例 而 不 同 总 会 接 受 所 属 教 会 对 有 关 教 会 的 教 理 和 法 规 的 提 问 和 决 定, 处 理 提 出 的 案 件 和 提 议, 检 查 和 认 可 大 会 的 记 录, 解 答 教 会 的 法 规, 实 行 劝 勉 和 督 导, 使 所 有 的 地 方 教 会, 以 和 平 彼 此 联 络, 用 爱 心 相 互 交 通, 解 决 因 教 理 和 制 度 所 产 生 的 争 论 ; 不 论 那 个 地 方 教 会, 如 果 在 区 会 或 大 会 中, 散 播 异 端 或 有 102

103 不 端 的 行 为, 就 要 受 到 制 止 和 谴 责, 并 要 防 止 不 再 发 生 ; 主 管 大 会 的 设 立, 总 括 普 通 的 事 务, 负 责 与 其 他 宗 派 的 相 互 联 系, 制 止 和 平 息 分 裂 的 争 论, 引 导 和 勉 励 全 体 教 会 建 立 德 行, 培 养 仁 爱 诚 实 和 圣 洁 的 品 德 如 果 有 审 查 的 案 件, 可 以 设 立 审 查 局, 处 理 提 交 的 案 件 总 会 优 越 的 地 位 和 权 柄 是 无 可 置 疑 的, 总 会 是 全 国 教 会 的 代 表, 乃 是 最 高 的 终 审 会 这 个 会 议 对 全 国 教 会 的 法 规, 拥 有 全 权 的 解 释, 并 有 制 定 教 会 法 规 的 权 柄 ( 审 议 并 认 可 所 有 区 会 的 议 案 ) 总 会 的 决 议 拥 有 特 别 的 分 量, 其 劝 勉 代 表 全 体 教 会 会 议 的 决 定, 可 以 成 为 教 会 的 法 规, 各 个 部 属 要 切 实 遵 行 对 教 会 法 规 的 有 关 提 问, 总 会 可 按 会 议 的 决 定 教 会 的 信 经 和 行 为 的 规 范, 成 为 总 会 的 言 论 和 教 会 的 规 定 总 会 审 查 的 案 件, 如 果 定 论, 就 可 以 成 为 案 例, 其 后 的 会 议, 不 能 再 论 或 变 更 ( 只 有 发 现 明 确 的 错 误 时, 才 可 改 正 ) 103

104 第 4 章 教 会 的 权 柄 前 章, 已 略 举 了 各 治 理 会 的 教 会 权 柄, 在 此, 需 要 更 为 具 体 地 来 解 说 第 1 节 教 会 权 柄 的 源 头 1 唯 一 的 元 首 教 会 的 权 柄 是 从 耶 稣 基 督 来 的 耶 稣 基 督 作 为 教 会 的 元 首, 将 权 柄 赐 予 教 会 1) 有 机 的 行 政 元 首. 他 在 有 机 的 和 行 政 的 含 义 上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 即 他 不 但 作 为 身 体 上 的 头, 更 为 他 属 灵 国 度 中 的 君 王 前 千 禧 年 论 的 时 代 论 者, 主 张 耶 稣 基 督 只 在 有 机 的 含 义 上, 在 他 行 政 和 统 治 的 教 会 中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 即 否 认 他 是 教 会 的 君 王 卡 尔 巴 特 (Karl Barth) 和 艾 米 尔 布 仁 纳 (Emil Brunner) 等 辩 证 神 学 家, 也 近 乎 否 认 基 督 的 国 度 是 现 在 和 实 际 的 ; 他 们 虽 然 承 认 他 的 国 度 在 基 督 里, 已 贯 穿 了 世 界 历 史 的 过 程, 但 只 是 指 向 未 来 的 国 度, 强 调 那 个 国 度 是 独 有 的 或 末 世 论 的 可 是, 圣 经 强 调 基 督 与 教 会, 不 但 拥 有 生 命 的 联 系 ; 而 且, 他 还 是 教 会 的 立 法 之 主 和 君 王 2) 他 权 柄 的 临 在. 教 会 拥 有 有 形 和 无 形 的 两 个 层 面, 其 中 有 形 的 教 会 是 由 真 信 徒 和 假 信 徒 混 合 而 成 的 ; 在 认 定 其 权 柄 的 源 头 上, 难 免 有 错 误 的 危 险 ; 因 此, 教 会 作 为 由 人 组 成 的 团 体, 需 要 时 常 警 戒 僭 越 基 督 的 指 导 权 ; 同 时, 教 会 也 要 注 意 面 对 不 同 观 点 的 诘 问, 防 止 教 会 成 为 特 权 阶 级 的 机 构, 以 免 失 去 真 正 永 远 的 目 的 和 计 划, 成 为 满 足 某 种 道 德 或 社 会 需 要 的 工 具 唯 有 耶 稣 基 督 权 柄 的 同 在, 才 能 成 为 真 正 的 教 会, 唯 有 人 们 认 识 了 耶 稣 基 督 的 权 柄, 求 问 和 依 靠 他 时, 才 能 成 为 真 正 的 教 会 ; 才 能 成 为 世 上 的 光, 胜 过 恶 者 的 试 探, 不 至 偏 向 虚 假 如 此, 教 会 才 能 兴 起 发 光, 用 火 热 的 爱 心, 温 暖 那 些 不 安 干 渴 的 心 灵 3) 他 亲 自 的 治 理. 唯 有 耶 稣 基 督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他 在 所 有 的 决 定 ( 藉 着 地 方 教 会 或 扩 大 会 议 的 集 合 ) 中, 拥 有 实 际 的 权 柄 唯 有 藉 着 他 的 话 语 和 圣 灵, 来 治 理 他 的 真 教 会, 政 权 必 担 在 他 的 肩 头 上 ; 他 的 政 权 与 平 安 必 加 增 无 穷 ( 赛 9:6 7) 他 没 有 将 他 的 权 柄 完 全 委 任 给 某 些 军 团 或 治 理 会, 他 总 是 在 自 己 的 教 会 中, 藉 着 他 的 话 语 和 圣 灵 来 启 示 自 己 的 旨 意 ( 太 28:20,18:20); 不 论 哪 个 治 理 会 的 决 议, 如 果 不 符 合 基 督 的 旨 意, 就 没 有 效 力 ; 因 此, 必 须 要 得 到 他 话 语 的 启 示, 符 合 圣 灵 的 解 释 才 会 有 效 在 某 种 含 义 上, 教 会 必 须 穿 上 他 权 柄 的 外 衣, 才 能 拥 有 元 首 和 君 王 的 资 格 教 会 104

105 如 果 偏 离 了 他 的 话 语 和 规 范, 这 种 权 柄 就 会 被 收 回 教 会 不 是 从 信 徒 那 里 得 到 权 柄 的 政 治 团 体, 而 所 有 的 治 理 会, 都 是 寻 求 基 督 旨 意 的 部 分 肢 体 2 权 柄 的 赐 予 1) 命 令 的 话 语. 基 督 作 为 教 会 的 元 首 和 君 王, 将 权 柄 赐 给 教 会, 他 亲 自 宣 告 教 会 要 建 造 在 磐 石 上, 阴 间 的 权 柄 不 能 胜 过 他 ( 太 16:18) 当 时 ( 就 在 他 对 彼 得 宣 告 的 时 候 ), 已 将 他 的 权 柄 赐 给 了 彼 得, 说, 我 要 把 天 国 的 钥 匙 给 你, 凡 你 在 地 上 所 捆 绑 的, 在 天 上 也 要 捆 绑 ; 凡 你 在 地 上 所 释 放 的, 在 天 上 也 要 释 放 ( 太 16:19) 钥 匙 是 权 柄 的 象 征, 彼 得 得 到 天 国 钥 匙 的 意 思 是, 有 捆 绑 和 释 放 的 权 柄, 就 是 在 天 国 和 教 会 ( 这 个 名 词 被 交 替 使 用 ) 的 领 域 中, 有 权 柄 作 出 禁 止 或 容 许 的 决 定 (cf. Vos, The Kingdom of God and Church, p.147, ff, Grosheide, Comm.on Matthew, in loco); 而 且, 他 的 判 定 ( 不 是 对 有 关 的 人 物, 而 是 对 有 关 的 行 为 ) 已 得 到 天 上 的 裁 可 2) 得 到 权 柄 的 人. 彼 得 作 为 使 徒 的 代 表, 得 到 这 种 权 柄 ; 他 们 也 是 教 会 的 核 心 和 基 础 ; 因 为, 历 代 的 教 会 都 要 受 他 们 话 语 的 约 束 ( 约 17:20; 约 一 1:3); 藉 着 约 翰 福 音 20 章 23 节, 可 以 明 确 地 看 到, 基 督 不 只 是 对 彼 得, 而 是 对 所 有 的 使 徒 ; 不 只 是 对 有 关 的 行 为, 在 有 关 的 人 物 方 面, 也 有 判 定 的 权 柄 ; 你 们 赦 免 谁 的 罪, 谁 的 罪 就 赦 免 了 ; 你 们 留 下 谁 的 罪, 谁 的 罪 就 留 下 了 基 督 将 这 个 权 柄, 首 先 或 比 较 充 分 地 赐 给 了 使 徒 们, 其 次, 就 是 某 种 程 度 地 赐 给 了 他 的 教 会 ; 教 会 对 于 不 悔 改 的 罪 人, 有 权 柄 将 他 赶 出 教 会, 但 是, 这 个 权 柄 是 依 据 使 徒 所 制 定 的 生 活 和 行 为 准 则, 以 及 耶 稣 基 督 亲 自 的 吩 咐 ; 并 且, 有 主 亲 自 住 在 教 会 之 中 从 新 约 的 圣 经 中, 可 以 明 确 地 看 到, 主 将 他 的 权 柄 赐 给 了 他 的 众 教 会 ( 徒 15:23-29,16:4; 林 前 5:7 13,6:2-4,12:28; 弗 4:11-16) 3) 权 柄 的 真 正 源 头. 教 职 人 员 的 职 分, 虽 然 成 为 服 事 会 众 的 器 皿, 但 其 权 柄 却 是 从 基 督 领 受 的 ; 他 们 虽 被 称 为 会 众 的 代 表, 但 权 柄 却 不 是 从 会 众 来 的 坡 提 奥 斯 (Porteous) 正 确 地 评 论 说, 长 老 被 称 为 会 众 的 代 表, 表 示 他 被 选 为 教 会 的 治 理 者 ; 被 称 为 代 表, 是 指 他 获 得 职 分 的 方 式, 而 不 是 指 得 到 权 柄 的 源 头 (The Government of the Kingdom of Christ,p.322) 第 2 节 教 会 权 柄 的 属 性 1 属 灵 的 1) 内 在 无 形 的 道 德 属 灵 的. 提 到 教 会 的 权 柄 是 属 灵 的, 不 意 味 完 全 都 是 内 在 的 和 无 形 的 因 为 耶 稣 基 督 同 时 掌 管 我 们 的 身 体 和 灵 魂, 他 的 话 语 105

106 和 圣 礼 向 我 们 的 全 人 说 话 ; 教 会 中 按 立 的 执 事, 多 是 为 了 身 体 的 需 要 在 服 事 可 是, 正 如 前 述, 这 个 权 柄 的 赋 予 行 使 对 象 和 实 施, 主 要 是 内 在 的 和 无 形 的 因 此, 可 以 看 成 是 属 灵 的 提 到 教 会 的 权 柄 是 属 灵 的, 因 为 是 从 基 督 和 圣 灵 领 受 的 ( 太 16:19; 徒 20:28), 只 有 靠 着 基 督 的 圣 名 和 圣 灵 的 能 力 才 能 作 成 ( 约 20:22-23; 林 前 5:4); 只 有 与 信 徒 独 有 的 关 系 ( 林 前 5:12), 才 能 运 用 在 属 灵 和 道 德 的 关 系 层 面 ( 林 后 10:4) (Bavink,dogm., Ⅴ,p.452) 2) 与 国 家 的 权 柄 不 同. 国 家 代 表 神 的 政 治, 统 管 人 们 现 世 外 在 的 情 况, 而 教 会 代 表 神 的 治 理, 掌 管 人 们 内 在 属 灵 的 情 况 ; 前 者, 保 障 人 民 享 有 外 在 世 上 的 权 利, 有 时, 可 用 武 力 来 制 止 人 们 的 恶 行 ; 后 者, 防 止 恶 灵 的 侵 袭, 赋 予 人 有 真 理 的 知 识, 培 养 属 灵 的 美 德, 用 神 的 教 训 使 人 们 能 过 顺 从 的 生 活 教 会 行 使 属 灵 的 权 柄, 感 化 人 的 心 思 和 意 念, 结 出 圣 灵 的 果 子 ; 教 会 的 权 柄 是 独 特 和 属 灵 的, 不 以 武 力 来 执 行 主 耶 稣 曾 多 次 说 过, 他 国 度 的 权 柄 是 属 灵 的, 不 用 这 世 上 的 权 柄 ( 路 12:13 以 下 ; 太 20:25-28; 约 18:36 37) 罗 马 教 会 强 调 拥 有 行 使 现 世 的 权 柄, 要 把 人 民 全 部 的 生 活, 放 在 教 会 的 管 理 之 下, 因 为 这 没 有 察 觉 教 会 的 权 柄 是 属 灵 的 3) 不 干 预 有 关 肉 体 的 事 务. 教 会 的 治 理 会, 不 具 有 有 关 肉 身 事 件 的 治 理 权 基 督 的 教 会 只 是 属 灵 的 团 体, 不 是 属 于 肉 身 的 世 俗 结 社 ; 其 制 约 的 范 围, 乃 是 人 的 良 心 对 神 的 法 则 应 有 的 心 态 ; 因 此, 教 会 的 治 理, 对 有 关 世 俗 的 肉 身 结 社 没 有 什 么 权 柄, 只 是 对 属 灵 团 体 的 事 务, 拥 有 治 理 的 权 柄 教 会 原 则 上 不 干 预 有 关 国 家 和 人 民 的 事 务, 当 政 府 要 求 教 会 协 助 矫 正 违 背 道 德 或 风 气 ( 酗 酒 吸 毒 娼 妓 ) 等 方 针 时, 教 会 应 谦 卑 顺 应 政 府 的 要 求, 按 着 方 针 去 实 行 2 服 事 的 1) 在 基 督 的 主 权 中 服 事. 教 会 的 权 柄, 按 照 圣 经 不 是 独 立 和 主 权 的 权 柄 ( 太 20:25 26,23:8 10; 林 后 10:4-5; 彼 前 5:3), 乃 是 从 教 会 的 元 首 基 督 引 出 的 ( 太 28:18), 从 属 于 服 事 的 权 柄 (δηαθολία ιεηηοσργία) ( 徒 4:29 30,20:24; 罗 1:1) 这 种 权 柄 只 是 辅 佐 的 和 宣 言 的, 或 是 差 派 的 或 仆 役 的 权 柄 ( 林 后 5:20) 基 督 将 人 生 说 成 是 服 事 (ministry), 但 却 没 有 将 最 终 的 权 柄 委 任 给 他 们 ; 教 会 的 权 柄 只 是 为 了 建 立 德 行, 是 神 律 法 的 辅 佐 者 和 传 令 官 基 督 自 己 兼 任 了 教 会 中 所 有 的 职 务 ( 不 论 是 在 教 导 或 行 政, 安 慰 或 惩 戒 的 事 上 ) 从 基 督 升 天 以 后, 直 到 今 天, 他 用 自 己 的 话 语 和 圣 灵 与 他 的 教 会 同 在, 他 的 百 姓 从 他 所 有 的 职 务 中, 领 受 一 切 的 恩 典 因 此, 教 会 的 权 柄 必 定 要 与 他 的 话 语 调 和, 或 在 圣 灵 的 引 导 下, 一 切 都 要 以 教 会 的 君 王 耶 稣 基 督 的 圣 名 来 作 ( 罗 10:14-15; 弗 5:23; 林 前 5:4) 加 尔 文 说, 使 徒 106

107 们 能 够 建 立 教 会 德 行 的 唯 一 方 法, 就 是 尽 心 维 持 基 督 的 权 柄 基 督 的 权 柄 是 从 圣 父 领 受 的, 如 果 没 有 这 种 权 柄, 就 不 会 成 为 教 会 的 唯 一 之 主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8 章 1 节 ) 2) 为 了 实 行 圣 经 的 律 法. 教 会 的 权 柄 乃 是 为 了 实 行 基 督 国 度 的 法 典, 就 是 旧 新 约 圣 经 中 所 记 录 的 律 法, 这 不 是 为 了 制 定 律 法 的 权 柄 教 会 作 为 神 的 国 度, 与 世 上 政 府 的 唯 一 不 同 点, 乃 是 宣 告 和 实 施 圣 经 所 启 示 的 基 督 之 律 法 ; 至 于 没 有 明 文 的 禁 止, 不 能 随 意 加 添 ; 礼 拜 也 要 以 他 话 语 的 模 范 和 指 示, 将 荣 耀 归 于 神 ( Book of Church Order, ch.4:7) (1) 附 有 条 件 的 委 任. 这 种 权 柄 附 有 委 任 的 条 件 按 着 圣 经 中 的 所 有 记 载, 或 是 藉 着 良 善 的 必 然 推 论 ; 从 这 些 断 定 中, 不 可 加 添 或 删 减, 按 着 这 些 吩 咐, 委 任 于 他 的 教 会 ( 弗 1:20-23,4:8-11; 诗 68:18) (2) 实 行 的 范 围 反 而 广 大. 这 种 权 柄 的 实 行 范 围, 甚 为 广 大 ; 包 含 了 话 语 和 圣 礼 的 实 施 ( 太 28:19); 决 定 神 的 国 度, 什 么 可 作, 什 么 不 可 作 ( 太 16:19); 可 赦 免 的, 或 不 可 赦 免 的 罪 ( 约 20:23); 执 行 教 会 中 的 惩 戒 等 ( 太 16:18,18:17; 林 前 5:4; 多 3:10; 来 12:5-17) 第 3 节 教 会 的 三 重 权 柄 基 督 拥 有 先 知 君 王 和 祭 司 的 职 分, 因 此, 教 会 也 拥 有 三 重 权 柄, 就 是 教 义 权 ( 维 护 教 会 信 仰 纯 正 ) 治 理 权 ( 维 持 纪 律 与 圣 洁 生 活 ) 和 服 事 权 ( 发 挥 救 世 益 人 ) 加 尔 文 虽 将 教 会 的 权 柄 分 成 教 理 权 立 法 权 和 司 法 权, 但 可 将 其 中 的 立 法 权 和 司 法 权, 看 成 我 们 所 主 张 的 治 理 权, 这 似 乎 没 有 将 服 事 权 归 纳 其 内 1 教 义 权 (The Potestas Dogmatica or Docendi 维 护 纯 正 信 仰 之 权 ) 教 义 权 反 映 出 基 督 的 先 知 职 分,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保 守 和 传 达 真 理 教 会 对 真 理 有 神 圣 的 任 务, 对 外 要 成 为 真 理 的 证 人, 对 内 要 成 为 证 人 和 教 师 在 教 会 中, 由 那 些 蒙 召 的 人, 努 力 地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无 论 得 时 不 得 时, 总 要 传 讲 纯 正 的 教 义 ( 韦 斯 敏 斯 德 大 要 理 问 答,159) 各 治 理 会 保 全 教 义 的 正 确 性, 乃 是 第 一 要 务 ( 韦 斯 敏 斯 德 教 会 行 政 10 章 1 条 ) 因 此, 教 会 要 掌 握 和 行 使 教 义 权, 履 行 如 下 的 事 项 1) 保 守 神 的 话 语. 神 将 他 的 话 语 赐 给 教 会, 因 此, 教 会 要 成 为 真 理 的 守 护 者 在 敌 对 势 力 的 猖 狂 中, 教 会 更 需 要 警 醒, 保 守 神 的 真 理, 使 圣 经 真 理 的 宝 库, 得 以 完 全 的 保 存 ; 教 会 并 要 对 抗 不 信 与 谬 误, 守 住 真 理 的 纯 正 ( 提 前 1:3 4; 提 后 1:13; 多 1:9-11) 保 罗 将 教 会 称 为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 提 前 3:15), 这 句 话 意 味 着 教 107

108 会 是 真 理 的 忠 实 守 护 者, 防 止 真 理 在 世 上 流 失 因 为 神 将 教 会 作 为 话 语 的 器 皿, 喜 悦 他 的 话 被 正 确 地 宣 讲 加 尔 文 说, 因 为 基 督 使 教 会 成 为 忠 实 的 守 护 者, 所 以 真 理 在 世 上, 不 会 流 失 或 伤 损, 使 教 会 成 为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8 章 12 节 ) 2)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向 世 人 和 信 徒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使 罪 人 悔 改, 使 信 徒 建 立 德 行, 乃 是 教 会 的 特 权 教 会 要 对 恶 人 警 告 将 有 的 审 判, 应 许 圣 徒 将 来 的 荣 耀, 并 要 扶 持 软 弱 激 励 失 望 安 慰 悲 伤 的 人 因 此, 教 会 的 任 务 是 要 忠 实 地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并 将 神 的 话 译 成 万 民 的 方 言, 向 天 下 的 万 民 宣 扬 圣 经 明 确 教 导, 宣 讲 神 的 话 语, 乃 是 教 会 的 特 权 教 牧 人 员 在 教 会 中, 要 以 圣 经 的 宣 读 劝 勉 教 导 为 念 ( 提 前 4:13), 按 著 正 意 分 解 真 理 的 道 ( 提 后 2:15), 务 要 传 道, 无 论 得 时 不 得 时, 总 要 专 心 ( 提 后 4:2) 虽 然 不 是 所 有 的 人, 都 能 站 在 公 众 面 前, 宣 读 神 的 话 ( 申 11:1-12; 尼 9: 3-5), 但 是, 信 徒 自 己 可 以 查 考 ( 申 17:18 19; 赛 34:16; 约 5:39; 启 1:3), 也 可 以 和 家 人 与 儿 女 谈 论 ( 申 6:6-7; 诗 78:5 6) 为 此, 圣 经 在 翻 译 上, 总 是 使 用 通 俗 的 言 语, 使 所 有 的 人 都 可 以 读 懂 ( 林 前 14:18-19) ( 韦 斯 敏 斯 德 大 要 理 问 答,156) 教 会 在 主 日 学, 按 着 不 同 的 阶 段 教 导 圣 经, 同 时, 用 各 种 查 经 会 来 查 考 圣 经, 并 藉 着 教 会 经 营 的 学 校, 推 广 圣 经 的 教 育, 鼓 励 个 人 每 日 读 经 等, 乃 是 教 会 复 兴 的 根 本 圣 礼 要 与 话 语 并 行, 因 为 前 者 是 后 者 的 另 一 种 方 式 ; 圣 礼 提 示 了 福 音 的 象 征, 向 人 们 传 达 的 不 但 是 听 觉 的, 更 是 视 觉 的 圣 礼 的 举 行 要 适 宜 而 严 肃, 才 能 使 会 众 和 领 受 真 理 的 人, 感 到 深 刻 丰 盛 的 救 恩 3) 作 成 教 义 成 为 信 仰 的 准 则. 教 会 要 将 福 音 的 真 理 作 成 教 义, 成 为 所 有 会 员 的 信 仰 准 则, 并 且 使 外 人 也 能 理 解 这 些 概 念 ; 藉 着 这 些 教 义, 坚 固 信 徒 抵 御 异 端, 使 圣 经 的 真 理 代 代 得 以 保 全 圣 经 没 有 包 含 信 经 的 实 例, 信 经 不 是 藉 着 启 示 赐 下 来 的, 而 是 教 会 对 启 示 真 理 的 反 省 所 结 出 的 果 子 历 史 中, 因 着 对 真 理 的 误 解, 促 成 了 对 信 经 与 教 义 的 需 要 ; 异 端 的 兴 起, 促 使 教 会 对 信 仰 更 加 明 确 地 陈 述 使 徒 们 为 了 防 止 潜 入 教 会 的 谬 误, 有 时 会 对 某 些 真 理, 作 出 重 复 的 陈 述, 使 徒 约 翰 为 了 警 戒 诺 斯 底 主 义 的 出 现, 对 基 督 道 成 肉 身 的 真 理, 作 出 再 陈 述 ( 在 约 翰 福 音 与 约 翰 一 书 中 ) 保 罗 因 为 某 些 人 否 认 复 活, 所 以, 对 复 活 的 真 理 作 出 系 统 的 陈 述 ( 林 前 15 章 ; 提 前 1:20; 提 后 2:17 18) 再 者, 因 着 某 些 人 的 误 会, 保 罗 对 基 督 的 再 来, 作 出 明 确 的 说 明 ( 帖 后 2 章 ), 耶 路 撒 冷 的 会 议, 确 定 了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 徒 15 章 ) 加 尔 文 宗 教 改 革 的 特 征, 乃 是 发 表 了 许 多 信 仰 文 件, 而 且 全 都 富 有 神 学 内 容, 只 是 其 深 浅 精 简 不 同 而 已 ; 其 后 的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可 以 说 是 融 合 了 新 颖 全 面 精 确 的 集 成 这 些 信 条 将 古 代 信 经 的 要 素 作 出 具 体 的 表 现 108

109 [ 注 ] 想 起 本 书 第 一 卷 绪 论 中 的 1 章 1 节, 提 到 哪 些 教 会 团 体 拥 有 制 定 教 义 的 权 柄 : 哪 个 教 会 团 体 拥 有 制 定 教 义 的 权 柄 呢? 对 于 这 个 问 题, 自 由 主 义 的 哈 纳 克 认 为 : 能 够 实 际 地 代 表 全 教 会 的 世 界 性 会 议, 才 能 承 担 这 项 工 作 他 认 为 抗 罗 宗 主 义 教 会 的 统 一 已 经 被 破 坏, 其 本 身 也 没 有 形 成 统 一 的 战 线 因 此, 他 对 抗 罗 宗 的 教 义, 存 着 否 定 的 态 度 田 立 克 认 为 : 到 17 世 纪 的 古 抗 罗 宗 的 教 义 尚 可 以 认 定 因 为, 在 宗 教 改 革 后 期 的 各 教 派 教 会, 尤 其 是 改 革 宗 的 众 教 会 认 为, 每 一 个 地 方 教 会, 都 能 够 代 表 耶 稣 基 督 的 教 会 因 此, 他 们 都 时 常 强 调, 他 们 的 团 体 拥 有 制 定 教 义 的 权 柄 制 定 教 义 的 会 议, 尽 可 能 把 各 地 方 的 教 会 联 合 起 来, 组 织 成 比 较 大 的 会 议, 但 不 一 定 是 世 界 性 的, 才 能 拥 有 制 定 教 义 的 权 柄 ( 教 义 神 学 绪 论 p.18) 现 今 的 许 多 教 会, 不 喜 欢 信 经 和 信 条, 他 们 以 没 有 信 经 的 教 会 为 荣 其 实, 他 们 反 对 信 经 与 信 条, 是 毫 无 道 理 的 ; 因 为, 不 是 如 反 对 者 所 说, 将 信 经 和 信 条 看 成 与 圣 经 等 同, 不 意 味 这 是 在 追 加 真 理 ; 不 忽 视 良 心 的 自 由, 或 妨 碍 学 问 与 神 学 的 进 取 ; 也 不 会 成 为 教 会 纷 争 的 原 因 事 实 上, 信 经 能 够 助 益 教 会 的 合 一, 不 论 是 成 文 的, 或 不 成 文 的, 都 能 促 进 信 经 的 发 展 4) 激 励 神 学 的 研 究. 教 会 不 能 在 已 得 的 真 理 知 识, 或 已 成 就 的 信 徒 要 道 中, 感 到 满 足 而 终 止 神 学 研 究 的 努 力 教 会 的 任 务 是 要 以 审 阅 的 眼 光 来 察 看 现 存 的 真 理 知 识 和 教 义, 如 果 发 现 谬 误 和 缺 陷, 就 要 加 以 修 正 和 补 充 ; 因 此, 教 会 要 不 断 地 挖 掘 圣 经 的 宝 藏, 一 如 既 往 地 发 现 隐 藏 的 珍 宝 教 会 必 定 要 藉 着 对 神 学 的 研 究, 追 求 生 命 话 语 的 奥 秘, 得 到 更 为 明 确 的 解 释 教 会 的 义 务, 使 真 理 本 身 的 神 之 启 示, 更 能 成 就 培 养 工 人 的 事 实 和 激 励, 继 续 不 断 教 育 后 代 的 教 师 和 牧 师, 完 成 所 赋 予 的 神 圣 使 命 可 是, 对 于 神 学 的 研 究 和 训 练, 首 先 要 在 正 统 的 使 徒 统 绪 上, 方 能 向 着 真 理 忠 心 保 罗 期 望 正 统 的 神 学 教 育, 能 够 培 养 出 教 会 优 秀 的 工 人, 因 此 勉 励 : 也 要 交 托 那 忠 心 能 教 导 别 人 的 人 ( 提 后 2:2) 2 治 理 权 (The Potestas Ordinans 维 持 纪 律 与 圣 洁 生 活 之 权 ) 这 个 权 柄 反 映 出 基 督 的 君 王 之 权, 可 以 说 是 包 含 了 立 法 权 和 司 法 权 ; 可 是, 这 要 在 维 持 秩 序 权 和 维 持 纯 洁 权 的 名 词 下 议 论, 方 才 适 宜 1) 维 持 秩 序 权 (The Potestas Ordinans). 为 了 使 神 的 教 会 井 然 有 序, 因 此, 定 下 了 规 律, 因 为 神 不 是 叫 人 混 乱, 乃 是 叫 人 安 静 ( 林 前 14:33) 期 望 凡 事 都 要 规 规 矩 矩 地 按 著 次 序 行 ( 林 前 14:40) 神 赐 给 教 会 的 权 柄, 包 含 了 如 下 几 项 : (1) 实 行 基 督 的 律 法. 基 督 为 教 会 已 经 备 好 了 律 法, 使 其 能 按 着 所 公 布 的 权 柄 去 实 行 罗 马 教 会 限 制 人 的 良 心, 主 张 教 会 实 际 有 权 制 定 律 法, 如 果 人 违 犯 了 教 会 的 法 规, 就 会 遭 受 某 种 神 的 惩 罚 ; 另 一 方 面, 抗 罗 宗 的 教 会, 109

110 并 不 如 此 主 张, 只 强 调 顺 服 基 督 的 王 权, 在 教 会 中 实 行 基 督 的 律 法 ; 因 为, 他 们 认 为 律 法 的 后 面, 有 基 督 在 掌 权 所 以, 律 法 具 有 约 束 力 主 张 只 是 服 事 或 宣 布 的 权 柄, 不 能 追 加 其 它 的 事 项 ; 而 且, 对 于 违 背 律 法 的 人, 在 基 督 的 裁 定 之 外, 不 能 追 加 其 它 的 体 罚 不 但 如 此, 需 要 认 识 以 强 制 的 手 段, 不 能 达 成 属 灵 顺 从 的 结 果 教 会 中 的 所 有 成 员,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虽 然 都 有 这 种 权 柄 ( 罗 15:14; 西 3:16; 帖 前 5:11), 但 是 特 别 的 含 义, 却 将 这 种 权 柄 赐 给 了 教 牧 人 员 ( 约 21:15-17; 徒 20:28; 彼 前 5:2), 这 种 权 柄 的 服 事 性, 在 哥 林 多 后 书 1 章 24 节, 彼 得 前 书 5 章 2 3 节 中, 有 所 明 示 主 耶 稣 以 完 全 的 律 法 来 亲 自 统 治 他 将 生 命 的 完 全 法 则, 包 含 在 自 己 的 律 法 中, 并 不 允 许 人 们 追 加 其 它 的 条 文 ; 他 的 目 的, 其 一 将 行 为 的 所 有 正 当 性, 以 他 的 旨 意 为 标 准, 调 整 规 范 我 们 的 行 为, 即 唯 有 他 是 我 们 的 主, 指 引 我 们 的 方 向 和 道 路 ; 其 二 除 了 要 求 我 们 顺 从 以 外, 没 有 强 求 其 他 的 什 么 [ 注 ] 雅 各 说, 设 立 律 法 和 判 断 人 的, 只 有 一 位, 就 是 那 能 救 人 也 能 灭 人 的 ( 雅 4:12) 以 赛 亚 先 知 在 更 早 以 前, 说, 因 为, 耶 和 华 是 审 判 我 们 的 ; 耶 和 华 是 给 我 们 设 律 法 的 ; 耶 和 华 是 我 们 的 王 ; 他 必 拯 救 我 们 ( 赛 33:22) 这 意 味 着 神 的 特 权, 以 他 的 律 法 来 统 治 我 们 ; 这 种 权 柄 任 何 人 都 不 能 代 替, 也 没 有 向 什 么 人 移 交, 只 有 神 拥 有 这 种 权 柄 如 果 不 是 从 神 话 语 所 来 的 权 柄, 教 会 中 的 任 何 命 令 和 主 张, 都 会 失 去 权 柄 的 含 义 神 以 自 己 的 律 法 来 统 治 我 们, 其 权 柄 有 两 项 特 殊 的 理 由 : 其 一 律 法 就 是 他 的 旨 意, 完 全 成 为 我 们 公 义 和 圣 洁 的 法 则, 晓 得 这 些, 就 拥 有 了 生 命 的 完 全 法 则 ; 其 二 当 我 们 对 他 应 有 的 敬 拜, 出 现 了 某 种 问 题 时, 他 的 话 语 对 我 们 的 灵 魂 当 然 有 权 柄, 使 我 们 能 够 顺 从 和 依 靠 他 ( 加 尔 文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0 章 7 8) (2) 制 定 教 制 或 教 会 章 程. 抗 罗 宗 的 教 会, 虽 然 不 能 以 新 制 定 的 条 例 与 基 督 的 律 法 相 提 并 论, 但 有 时 也 制 定 被 称 为 教 制 (Canons) 或 教 会 的 章 程 (Church Orders) 这 些 新 的 规 章 制 度, 不 能 看 成 新 的 律 法, 只 能 看 成 实 行 律 法 的 适 宜 途 径 而 已, 这 些 赋 予 外 在 形 式 的 具 体 政 策, 规 定 了 教 牧 同 工 的 资 格, 形 成 了 礼 拜 的 仪 式, 决 定 了 惩 戒 的 规 则 ; 对 于 礼 拜 的 一 般 原 理, 圣 经 虽 有 教 导 ( 约 4:23; 林 前 11:17-33,14:40,16:2; 西 3:16; 提 前 3: 1-13), 但 对 细 节 的 规 定, 却 容 许 教 会 有 裁 量 之 权 教 会 虽 然 可 以 布 置 教 堂 里 的 装 饰, 但 总 要 记 住, 以 敬 畏 神 建 立 德 行 为 最 终 的 目 的 ; 任 何 境 遇 中, 教 会 的 规 则, 都 不 能 与 基 督 的 律 法 相 背 而 行 ; 不 能 具 有 限 制 良 心 的 事 项, 或 认 为 所 有 的 传 统 对 神 的 敬 拜 都 是 徒 然 ; 或 要 除 掉 教 会 中 所 有 的 规 章 制 度, 这 都 是 不 容 许 的 事 第 一 在 人 的 每 个 结 社 中, 如 果 为 了 确 保 和 维 持 共 同 之 和 谐 与 某 种 制 度 之 一 致, 以 及 为 了 保 持 事 业 某 种 样 式 之 进 行, 特 别 是 在 教 会 中, 可 随 时 防 范 人 为 的 不 便 与 妨 碍 教 会 所 有 的 事 务, 都 要 按 着 教 会 的 法 规 来 进 行, 不 然, 就 很 难 井 然 有 序 因 此, 我 们 为 了 维 持 教 会 的 安 全, 就 要 记 110

111 住 保 罗 的 教 导, 凡 事 都 要 规 规 矩 矩 地 按 著 次 序 行 ( 林 前 14:40) 可 是, 人 的 制 度 难 免 会 有 偏 差, 人 心 也 会 随 时 多 变, 人 的 判 断 也 会 时 有 矛 盾, 如 果 没 有 一 定 的 规 矩, 很 难 维 持 固 定 的 政 策 和 形 式 所 以, 我 们 并 不 指 责 和 排 除 这 些 条 例 的 规 则 ; 因 为, 如 果 没 有 规 矩, 就 会 分 散 教 会 的 精 力, 难 以 维 持 教 会 行 政 的 效 率 因 为, 如 不 按 着 保 罗 所 教 导 的 规 矩 和 次 序, 就 很 难 维 持 教 会 的 安 全 与 和 谐 ( 加 尔 文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0 章 27) 2) 维 持 纯 洁 权. 教 会 为 了 维 持 教 义 和 道 德 上 的 纯 洁, 就 要 行 使 权 柄, 排 除 异 端 与 拒 绝 犯 罪 ; 行 使 这 种 权 柄 的 人, 须 经 教 会 严 格 地 甄 选, 在 真 理 的 认 识 与 生 活 的 道 德 上, 需 有 美 好 的 见 证, 才 能 行 使 这 种 权 柄 ; 这 种 权 柄 是 在 实 际 地 惩 戒 中 行 使 (1) 惩 戒 的 圣 经 根 据. 惩 戒 的 圣 经 根 据, 从 旧 约 与 新 约 中 都 可 以 发 现 以 色 列 人 中, 如 果 不 是 故 意 犯 罪, 可 以 用 献 祭 来 赎 罪, 但 如 果 是 故 意 犯 罪, 就 要 受 从 百 姓 中 剪 除 的 惩 罚 介 来 特 ( ) 不 但 是 教 会 的 惩 罚, 更 是 国 法 的 刑 罚 ( 出 30:33 38; 利 17:4 9), 剪 除 的 这 种 惩 罚, 也 适 用 于 麻 疯 病 人 ( 利 13:46) 后 代 的 以 色 列 国 失 去 独 立, 其 宗 教 集 团 显 出 更 为 卓 越 的 性 质, 将 被 剪 除 的 人, 从 他 们 的 集 团 中 赶 出 去, 这 就 成 了 教 会 的 惩 戒 ( 拉 10:8; 路 6:22; 约 9:22,12:42,16:2) 主 耶 稣 在 对 使 徒 的 教 导 中, 赐 给 他 们 捆 绑 和 释 放 的 权 柄, 就 是 赐 给 他 们 拥 有 容 许 或 禁 止 的 权 柄 ; 拥 有 可 得 赦 免, 或 不 得 赦 免 的 权 柄, 这 就 制 定 了 教 会 的 惩 戒 ( 太 16:19,18:18; 约 20:23) 因 为, 这 是 基 督 所 赐 的 权 柄, 所 以, 教 会 才 能 行 使 新 约 中, 多 处 提 到 这 种 权 柄 ( 林 前 5:2 7 13, 帖 后 3:14 15; 提 前 1:20; 多 3:10), 哥 林 多 前 书 5 章 5 节 提 摩 太 前 书 1 章 20 节 等 经 文, 不 是 规 定 惩 戒, 乃 是 指 使 徒 的 权 柄, 以 特 殊 的 方 式 来 处 置 ; 这 种 处 置, 乃 是 将 他 交 给 撒 但, 败 坏 他 的 肉 体, 使 他 的 灵 魂 藉 着 悔 改 可 以 得 救 有 时, 集 体 要 受 的 惩 戒, 因 为 过 于 严 厉, 所 以, 使 徒 不 得 不 宽 容 他 们 ( 林 后 2:5-11) 初 代 教 会 中, 像 丢 特 腓 这 样 的 人, 就 是 在 乱 用 权 柄 ( 约 三 :10) (2) 惩 戒 的 重 要 目 的. 惩 戒 的 目 的, 有 几 项 可 以 陈 述 ( 韦 斯 敏 斯 德 惩 戒 条 例,1 章 2 条 ), 其 中 的 重 点, 是 在 维 持 教 会 的 纯 洁 加 尔 文 指 出 惩 戒 的 三 个 目 的, 首 先, 是 要 禁 止 犯 罪 者, 靠 近 主 的 圣 餐, 以 免 亵 渎 基 督 的 圣 名 ; 再 者, 不 至 于 因 着 他 们, 使 其 他 的 人 跟 着 败 坏 ; 然 后, 使 他 们 知 道, 自 己 必 须 悔 改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2 章 5 节 ) 综 观 这 三 个 目 的, 都 是 为 了 维 持 教 会 的 纯 洁 教 会 的 惩 戒, 对 于 那 些 属 灵 的 患 者, 乃 是 对 他 们 的 医 治 ; 对 于 教 会 来 说, 惩 戒 促 进 了 教 会 的 净 化 惩 戒 的 过 程 和 开 始, 可 能 不 知 结 果 如 何, 不 知 是 否 能 将 他 挽 回 ; 教 会 虽 然 期 望 他 认 罪 悔 改, 但 不 得 已 时, 只 能 从 教 会 将 他 除 名 教 会 中 所 有 的 惩 戒, 都 会 面 临 这 两 种 后 果 ; 即 使 后 者, 教 会 的 心 愿, 也 是 为 了 他 灵 魂 的 得 救 ( 林 后 5:5) 总 之, 要 记 住, 这 一 切 都 是 为 了 维 持 教 会 的 圣 洁 111

112 (3) 施 行 惩 戒 的 过 程. 教 会 的 惩 戒 由 教 牧 人 员 来 执 行, 有 时, 也 会 邀 请 教 牧 同 工 来 协 助 如 果 只 是 责 罚, 可 由 堂 会 执 行 ; 堂 会 在 办 理 惩 戒 的 过 程 中, 可 有 几 个 层 次 ( 太 18:15-18); 私 下 里 犯 的 罪, 可 逐 渐 向 着 公 开 的 程 序 处 理 ; 公 开 的 犯 罪, 即 使 无 人 告 发, 也 要 迅 速 处 理, 免 得 使 教 会 的 名 声 受 损 ( 林 前 5:1-8) 要 按 着 犯 罪 的 性 质 和 过 失, 施 行 劝 戒 停 职 停 止 圣 餐 责 罚 除 名 和 除 教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30 章 4 条 ) 对 于 惩 戒 的 过 程, 有 惩 戒 条 例 来 详 细 说 明 (4) 施 行 惩 戒 的 内 涵. 教 会 在 严 格 施 行 惩 戒 的 同 时, 不 可 忘 记 要 用 温 和 的 心 灵, 就 如 保 罗 所 说, 在 惩 戒 的 过 程 中, 免 得 他 忧 愁 太 过, 甚 至 沉 沦 了 ( 林 后 2:7); 因 为, 有 些 情 况, 得 到 的 不 是 医 治, 而 是 沉 沦 责 罚 的 目 的 是 要 人 悔 改, 除 去 他 不 良 的 行 为, 免 得 有 人 学 习 他 的 恶 行, 使 基 督 的 名 被 毁 谤 ; 所 以, 在 惩 罚 的 过 程 中, 要 拿 捏 得 恰 当 因 此, 当 受 罚 的 人, 向 教 会 显 出 悔 改 的 表 现 时, 就 要 给 他 悔 改 的 机 会, 重 新 接 纳 他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在 教 会 历 史 中, 曾 有 过 过 度 的 惩 罚, 以 致 违 背 了 主 的 教 导, 达 到 危 险 的 地 步 他 们 定 下 悔 改 的 程 序, 规 定 悔 罪 的 年 数, 有 的 甚 至 要 一 生 之 久 ; 这 种 惩 罚 的 形 式, 岂 不 有 假 冒 为 善, 或 过 于 严 酷 之 嫌 吗? 同 样 地, 对 再 次 犯 同 样 罪 的 人, 被 教 会 除 名, 不 再 接 纳 他, 也 不 是 妥 当 的 办 法 古 代 教 会 曾 有 过 这 种 过 度 严 酷 的 惩 罚, 但 并 未 得 到 当 政 者 的 真 正 赞 同, 从 当 时 留 下 的 文 献 资 料 中, 可 略 见 一 斑 [ 注 ] 居 普 良 (Cyprian of Carthage, ) 说, 我 们 的 忍 耐 温 柔 和 人 情, 为 所 有 要 来 的 人, 已 经 预 备 好 了 ; 盼 望 所 有 的 人, 都 被 带 到 教 会 里 ; 盼 望 所 有 的 同 工 和 一 同 当 兵 的, 都 能 居 住 在 神 的 家 中 和 基 督 的 兵 营 里 ; 我 宽 容 所 有 的 人, 忍 受 加 给 我 的 一 切 ; 我 恳 切 盼 望 能 够 集 聚 所 有 的 弟 兄, 不 再 追 究 他 们 对 神 的 细 微 过 失 ; 因 为, 我 也 常 有 过 失, 所 有 的 罪 过 都 蒙 赦 免 对 于 那 些 悔 改 归 来, 用 单 纯 谦 卑 来 赔 偿 认 罪 的 人, 我 会 欣 喜 而 迅 速 地 接 纳 他 们 更 为 严 谨 的 金 口 约 翰 (Chrysostomos) 说, 神 是 那 样 地 仁 慈, 祭 司 何 竟 如 此 严 厉 呢? 不 但 如 此, 奥 古 斯 丁 对 待 多 纳 徒 派 (Donatist) 是 极 为 宽 大 的 ; 无 论 是 谁, 只 要 是 悔 改, 宣 布 从 分 派 中, 回 到 监 督 的 管 辖, 就 要 毫 不 犹 豫 地 接 纳 他 们 (5) 需 要 适 当 的 惩 戒. 主 耶 稣 和 使 徒 们, 在 圣 经 中 强 调, 需 要 适 当 的 惩 戒 ( 太 18:15-18; 罗 16:17; 林 前 5:2,9-13; 林 后 2:5-10; 帖 后 3:6, 14-15; 多 3:10-11); 以 弗 所 教 会, 因 为 不 容 忍 恶 人, 所 以 得 到 称 赞 ( 启 2: 2), 别 迦 摩 教 会 和 推 雅 推 喇 教 会, 因 为 容 让 了 异 端 教 训 和 异 教 可 憎 的 事, 受 到 应 有 的 责 备 ( 启 2: ) 加 尔 文 说, 正 如 基 督 救 人 之 道, 乃 是 教 会 的 灵 魂, 照 样, 训 戒 就 成 了 联 系 一 切 肢 体, 并 保 持 每 一 肢 体 其 适 当 地 位 的 纽 带 所 以, 无 论 是 谁, 凡 想 要 取 消 训 戒, 或 阻 挡 恢 复 它 的, 不 管 他 所 作 的 是 出 于 故 意, 或 是 出 于 疏 忽, 112

113 都 是 促 使 教 会 趋 于 瓦 解 之 途 他 又 说, 这 种 训 戒, 没 有 人 能 够 免 除 ; 自 王 公 以 至 庶 人 都 当 服 从, 因 为 它 是 基 督 所 立 的 训 戒, 而 基 督 是 一 切 执 政 掌 权 者 都 当 顺 服 的 因 此, 当 安 波 罗 修 (Ambrose) 因 提 阿 多 修 (Theodosius) 在 帖 撒 罗 尼 迦 所 行 的 大 屠 杀 而 拒 绝 他 领 圣 餐 时, 提 阿 多 修 就 将 他 皇 帝 的 位 份 搁 置, 在 教 会 中 当 众 哀 哭, 承 认 他 受 人 起 哄 所 犯 的 罪, 并 哀 哼 流 泪, 请 求 教 会 赦 免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2 章 1 7) 从 整 体 来 看, 改 革 宗 的 各 教 会, 对 惩 戒 的 执 行 是 认 真 的, 他 们 强 调 基 督 的 教 会 必 定 要 有 独 立 行 政 和 惩 戒 的 程 序 ; 而 路 德 宗 的 各 教 会, 对 于 惩 戒 并 不 注 重, 他 们 采 纳 了 伊 拉 斯 提 安 (The Erastian) 形 式 的 教 会 制 度, 从 严 格 的 含 义 上, 他 们 只 能 期 望 教 会 的 惩 戒, 在 政 府 的 手 中 来 执 行 ; 教 会 只 保 存 了 在 传 讲 话 语 的 服 事, 即 执 行 话 语 的 警 戒 和 劝 勉 ; 他 们 将 这 件 事 委 任 给 牧 师, 但 却 未 曾 将 除 名 或 黜 教 的 权 柄, 包 含 在 惩 戒 的 范 例 中 现 今 的 教 会, 明 显 地 对 惩 戒 作 出 回 避 的 倾 向, 没 有 什 么 应 对 的 处 置, 只 期 望 当 事 者 能 改 过 自 新 而 已 3 服 事 权 (The Potestas or Ministerium Misericordiae) 教 会 的 这 种 权 柄 被 称 为 服 事 权, 或 怜 恤 权, 反 映 出 基 督 的 祭 司 职 分 这 是 基 督 将 自 己 献 上, 作 为 赎 罪 的 祭 物, 成 就 了 救 赎 的 最 大 怜 恤 ; 因 此, 教 会 拥 有 了 这 分 特 权 教 会 领 受 基 督 的 吩 咐, 在 服 事 圣 徒 的 事 上, 虽 然 内 容 的 种 类 很 多, 但 在 这 里, 只 举 论 肉 身 的 病 患 和 生 活 的 艰 难 1) 慰 问 患 者 和 病 得 医 治. 教 会 慰 问 患 者, 用 圣 经 的 话 语 和 祷 告 来 安 慰 病 人, 是 教 会 行 使 怜 恤 权 的 重 要 部 分 用 诚 实 和 智 慧 来 作 这 些 事, 可 以 收 到 很 大 的 果 效 人 在 健 康 的 时 候, 不 留 心 倾 听 福 音 ; 一 旦 躺 在 病 床 上, 就 会 悔 改, 愿 意 得 到 别 人 的 帮 助 ; 并 且, 恳 切 需 求 牧 师 的 祷 告, 等 候 神 的 医 治 和 帮 助 平 时, 那 些 不 关 心 宗 教 的 人, 忽 然 被 疾 病 侵 袭 危 及 生 命, 他 灵 性 上 的 疾 病, 很 容 易 会 得 到 医 治 ; 牧 师 要 藉 着 这 种 机 会, 来 到 病 人 面 前, 用 神 的 话 语 和 祷 告, 不 但 使 身 上 的 病 患 得 到 缓 解, 也 能 使 他 的 心 灵 得 到 医 治 访 问 病 者 的 家 庭, 不 只 是 使 病 者 悔 改, 使 他 得 到 安 慰, 同 时, 也 能 使 他 的 家 人 得 到 感 化 ; 如 果 他 是 信 徒, 更 会 热 爱 主 的 教 会, 如 果 不 是 信 徒, 也 会 与 牧 师 亲 近, 走 向 信 仰 之 途 慰 问 病 人 为 他 祷 告, 使 病 者 得 到 医 治, 是 件 非 常 重 要 的 事 ; 但 对 祷 告 得 医 治 的 果 效, 却 有 探 讨 的 余 地 ; 因 为, 这 是 属 灵 的 特 别 恩 赐, 不 是 依 靠 医 药, 而 是 藉 着 圣 灵 的 能 力 治 愈 慰 问 的 祷 告 与 医 治 的 祷 告, 都 是 按 着 神 的 旨 意 得 到 回 应 圣 经 中, 病 得 医 治 的 神 迹 ( 太 9:22 29), 多 是 因 着 求 者 的 信 心 ( 太 9: 2; 可 9:24; 约 4:50), 得 到 即 时 的 医 治 主 耶 稣 用 神 迹 奇 事 医 治 各 种 病 症, 赶 出 许 多 污 鬼 ; 他 在 地 上 的 事 工 中, 将 医 病 和 赶 鬼 的 权 柄 赐 给 门 徒 ( 太 10:1); 这 种 权 柄 在 五 旬 节 后, 也 在 行 使 ( 徒 14:9), 特 别 是 在 人 们 相 信 113

114 基 督 的 时 候 ( 徒 3:16) 保 罗 说, 某 些 人 蒙 这 位 圣 灵 赐 他 医 病 的 恩 赐, 并 不 是 每 个 人 都 得 了 医 病 的 恩 赐 ( 林 前 12:9 30) 雅 各 书 5 章 节 中, 提 到 请 长 老 为 病 人 祷 告, 并 强 调 出 于 信 心 的 祈 祷 要 救 那 病 人, 主 必 叫 他 起 来 ; 这 里 抹 油 的 祷 告, 解 经 家 却 有 不 同 的 解 释, 有 人 认 为 这 是 对 病 人 用 医 药, 也 有 人 认 为 这 是 为 病 人 的 按 手 祷 告 总 之, 这 里 的 经 文, 明 确 不 支 持 罗 马 教 会 的 临 终 傅 油 礼 新 约 中, 需 要 我 们 关 注 的 是 :1 基 督 徒 不 总 是 靠 着 神 迹 来 医 病 ( 提 后 4:20); 2 圣 经 记 载 的 病 得 医 治, 都 是 即 刻 一 次 就 得 到 治 愈, 不 需 要 再 次 的 医 治 [ 注 ] 所 有 的 时 代, 包 括 今 天 正 统 教 会 的 信 徒, 以 及 基 督 教 精 神 疗 法 者 降 灵 术 治 愈 者 罗 马 天 主 教 教 徒 五 旬 节 教 徒, 包 括 其 它 的 宗 派 等, 都 主 张 病 得 医 治 的 神 迹 存 在 很 多 人 经 历 到 医 生 无 法 医 治 之 病, 却 藉 着 祷 告 得 到 痊 愈 值 得 关 注 的 是, 所 有 的 治 愈 都 是 逐 渐 地 或 需 反 复 的 治 疗 ( 藉 着 医 药, 或 是 按 手 ), 这 是 否 与 新 约 医 治 的 等 次 相 同 呢? 查 考 后 代 的 治 愈, 需 要 我 们 关 注 的 是 :1 对 身 体 与 意 念 有 着 惊 人 的 影 响 ( 如 同 在 催 眠 术 中 );2 藉 着 某 些 人 的 内 在 能 力, 成 为 治 疗 的 媒 介 ;3 按 着 对 神 旨 意 的 信 仰, 得 到 祷 告 的 回 应 神 垂 听 人 的 祷 告, 使 病 者 得 到 痊 愈, 虽 然 也 包 含 藉 着 医 药 心 灵 的 影 响, 以 及 意 志 能 力 等 渐 进 的 过 程, 但 有 些 时 候, 却 不 需 这 些 过 程, 直 接 就 得 到 医 治 可 是, 后 代 藉 着 祷 告 得 到 医 治 的 人, 大 多 数 是 经 过 渐 进 的 过 程 和 反 复 的 治 疗, 这 与 圣 经 历 史 中 的 即 刻 一 次 就 得 痊 愈 的 神 迹, 应 该 是 有 所 不 同 的 2) 经 常 的 慈 善 事 工. 旧 约 中 的 慈 善 事 工, 与 其 说 是 教 会 在 作, 不 如 说 是 由 个 人 来 作 ( 出 23:11; 利 19:9-10,25:25-55) 犹 太 人 的 历 史 告 诉 我 们, 主 前 数 百 年, 在 耶 路 撒 冷 以 外 地 区 的 村 落, 就 有 建 立 起 来 的 会 堂 在 教 导 圣 经 ; 会 堂 中, 除 长 老 以 外, 还 有 执 事, 作 管 理 财 务 和 救 济 等 其 他 的 事 务 因 此, 使 徒 们 仿 照 前 人 的 方 式, 在 基 督 教 会 中 设 立 执 事, 负 责 救 济 的 事 工 (1) 教 会 的 义 务. 我 们 的 主 说, 因 为 常 有 穷 人 和 你 们 同 在 ( 太 26:11; 可 14:7) 的 时 候, 暗 示 教 会 负 有 救 济 贫 民 的 义 务 初 代 教 会 的 凡 物 公 用, 使 所 有 的 人 没 有 缺 乏 ( 徒 4:34) 使 徒 行 传 5 章 6 10 节 中 的 少 年 人 (λεώηεροη: 内 奥 太 罗 伊 ), 成 为 以 后 执 事 的 先 导, 不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说 希 腊 话 的 犹 太 人 寡 妇, 缺 少 日 常 供 给 的 时 候, 就 选 立 了 七 个 人, 承 担 起 这 份 事 务 ( 徒 6:1-6); 其 后, 新 约 中 反 复 提 到 为 了 穷 人, 需 要 捐 助 的 事 ( 徒 20:35,11:29; 林 前 16:1-2; 林 后 9: ; 加 2:10,6:10; 弗 4:28; 提 前 5:10 16; 雅 1:27,2:15-16; 约 一 3:17), 并 且, 圣 经 中 也 反 复 提 到 执 事 和 女 执 事 ( 罗 16:1; 腓 1:1; 提 前 3:8-12); 因 此, 执 事 们 承 担 起 照 顾 穷 人 的 所 有 职 责, 负 责 金 钱 的 保 管 和 出 纳, 计 划 和 筹 办 需 用 的 物 资, 按 着 各 人 的 需 要, 作 好 分 配 的 工 作 他 们 的 职 务 不 只 是 物 质 的 分 114

115 配, 还 要 对 那 些 需 要 帮 助 的 人, 作 好 劝 勉 激 励 和 安 慰 的 工 作 救 济 是 教 会 的 义 务, 可 谓 毋 庸 置 疑 (2) 属 灵 的 性 质. 因 为 教 会 的 慈 善, 含 有 属 灵 的 性 质, 所 以, 比 世 上 的 慈 善 更 为 高 贵 神 普 遍 恩 典 的 效 能, 促 使 世 人 也 能 在 慈 善 的 事 上 有 份 ; 世 俗 的 人 物 中, 有 许 多 慈 善 事 业 家, 也 有 许 多 世 俗 的 慈 善 团 体, 政 府 也 常 对 贫 民 作 救 济, 可 是, 他 们 都 是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向 对 方 表 示 出 同 情 ; 另 一 方 面, 基 督 教 会 的 慈 善 事 工, 乃 是 按 着 基 督 的 命 令, 以 基 督 的 爱 心 与 那 些 需 要 的 人, 共 同 分 享 神 的 大 爱 (3) 先 向 信 徒. 教 会 怜 恤 的 权 柄, 首 先 是 关 心 那 些 信 仰 的 家 庭 ; 教 会 自 己 先 要 顾 及 到 本 身 的 贫 困 成 员, 不 将 他 们 交 在 世 俗 结 社 的 慈 善 团 体 ; 这 种 权 柄 虽 然 先 要 实 行 在 教 会 的 成 员 身 上, 但 也 不 能 疏 忽 社 会 中 的 一 般 贫 民, 使 他 们 也 能 感 受 到 基 督 的 怜 悯 和 慈 爱 基 督 赶 出 希 腊 人 叙 利 腓 尼 基 族 妇 人 女 儿 身 上 的 污 鬼, 使 她 的 女 儿 可 以 领 受 神 的 饼, 同 样 成 为 立 约 的 儿 女 ( 可 7:24-30) 115

116 第 5 章 教 会 的 任 务 教 会 的 任 务, 用 别 的 词 语 来 表 现 的 话, 可 以 说 是 教 会 的 作 用 或 职 能, 或 目 标 教 会 的 任 务, 包 含 虽 然 广 大, 但 可 以 分 成 礼 拜 建 德 证 据 三 个 部 分 来 论 述 这 三 个 部 分 的 某 些 要 素, 在 前 章 教 会 权 柄 的 论 述 时, 虽 已 有 所 接 触, 在 这 里, 将 从 其 他 的 角 度 来 考 察 第 1 节 教 会 的 礼 拜 教 会 的 根 本 任 务, 对 被 神 所 造 得 到 救 赎 的 人 类, 理 当 设 定 礼 拜 的 仪 式 ; 信 徒 理 应 建 造 教 堂, 学 习 神 的 话 语, 虔 诚 地 敬 拜 神 ; 礼 拜 堂 聚 会 的 目 的, 与 世 上 的 音 乐 会 不 同, 不 是 为 了 娱 乐, 也 不 只 是 为 了 学 习 圣 经 和 建 立 德 行, 而 是 为 了 用 灵 和 诚 实 来 敬 拜 创 造 和 救 赎 的 主 1 基 督 教 礼 拜 的 含 义 1) 对 神 的 回 应. 所 有 的 礼 拜 都 是 以 神 为 中 心, 而 基 督 教 的 礼 拜 与 其 他 的 礼 拜 是 不 同 的 我 们 敬 拜 的 对 象 是 掌 管 万 有 的 神, 这 决 定 了 敬 拜 的 含 义 神 在 基 督 里 向 他 的 儿 女, 启 示 了 自 己 ; 真 正 的 基 督 教 礼 拜, 按 其 属 性, 或 按 着 人 与 神 的 关 系 来 决 定 ; 藉 着 耶 稣 基 督 的 道 成 肉 身, 将 神 显 明 出 来 ; 启 示 他 对 罪 人 的 救 赎, 显 明 神 救 赎 的 恩 典 因 此, 真 正 的 基 督 教 礼 拜, 不 是 人 为 神 作 什 么, 而 是 对 神 已 经 作 成 的 恩 典 之 回 应 异 教 徒 的 礼 拜, 是 人 向 神 明 献 上 什 么, 为 了 安 抚 神 明 的 忿 怒, 或 想 获 取 神 明 的 宠 爱, 所 以 才 献 上 祭 品 ; 他 们 想 藉 着 仪 式 和 祭 物 与 这 些 神 明 交 流, 意 图 将 它 们 的 生 命 移 植 到 自 己 里 面 希 伯 来 人 礼 拜 的 外 在 各 种 形 式, 虽 然 与 前 述 的 记 载 略 有 类 似, 但 其 内 在 的 含 义, 却 迥 然 不 同 ; 这 是 神 所 设 定 的 仪 式, 在 礼 仪 的 进 行 中, 显 出 人 对 神 恩 典 的 回 应, 感 谢 神 其 间 的 引 导 和 保 护 在 希 伯 来 人 的 祭 礼 中, 也 不 是 人 为 神 献 上 什 么, 而 是 人 对 神 的 赐 予 所 作 的 回 应 2) 对 神 的 信 靠 和 顺 从. 旧 约 中 的 祭 祀, 是 领 受 恩 典 之 人 的 信 仰 之 回 应 ; 是 向 着 神 的 意 志 顺 从 之 形 式 神 在 利 未 记 中, 对 有 关 赎 罪 的 血, 说, 我 把 这 血 赐 给 你 们, 可 以 在 坛 上 为 你 们 的 生 命 赎 罪 ( 利 17:11); 这 里 让 我 们 看 到, 礼 拜 的 人 不 是 为 了 得 到 宠 爱, 给 神 什 么, 而 是 叫 我 们 知 道, 这 里 面 包 含 了 两 层 含 义 : 第 一 叫 人 领 受 神 的 恩 典, 为 自 己 赐 下 赎 罪 的 途 径 ; 第 二 他 得 到 了 神 规 定 的 救 恩 途 径, 不 须 再 为 自 己 寻 求 得 救 的 方 法, 但 愿 顺 从 神 的 旨 意 ; 信 仰 与 顺 从 是 一 个 实 在 的 两 面, 信 仰 由 行 动 表 现 出 来 116

117 便 是 顺 从 因 此, 圣 经 中 的 礼 拜, 不 是 人 给 了 神 什 么, 而 是 将 从 神 领 受 的, 虔 诚 地 奉 献 给 神 ; 按 着 他 的 旨 意, 愿 意 信 靠 而 顺 从 3) 赞 美 感 恩 和 崇 敬 的 要 素. 按 照 圣 经 教 导 的 礼 拜 内 涵, 总 要 注 意 有 关 的 赞 美 感 恩 和 崇 敬 之 要 素 ; 你 们 要 赞 美 主 要 向 主 歌 唱 靠 主 常 常 喜 乐, 你 们 要 称 颂 主 等 表 现, 好 像 黄 金 丝 线, 将 圣 经 中 的 礼 拜 行 为, 联 结 在 一 起 以 赞 美 感 恩 和 崇 敬, 向 着 创 造 和 救 赎 的 主, 献 上 感 恩 的 回 应 承 认 (acknowledment) 人 的 生 命 和 各 样 美 好 的 恩 赐, 都 是 从 神 而 来, 在 他 面 前, 以 赞 美 感 恩 和 崇 敬 向 他 敬 拜 ; 这 是 将 荣 耀 归 于 神, 向 他 表 示 无 限 的 敬 畏 4) 生 活 中 见 证 神 的 恩 赐. 人 不 但 用 嘴 唇 来 承 认 主 的 恩 典, 还 要 用 生 活 来 见 证 ; 一 个 真 正 敬 畏 神 的 人, 必 定 遵 行 他 的 旨 意, 结 果 自 然 发 出 赞 美 的 诗 歌 ; 他 的 事 奉 就 是 对 神 的 敬 拜, 他 的 敬 拜 就 是 对 神 的 事 奉 ; 圣 经 应 许, 但 那 等 候 耶 和 华 的 必 重 新 得 力 ( 赛 40:31), 重 新 得 力, 能 够 使 我 们 在 生 活 和 行 动 中,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并 能 完 成 赋 予 我 们 的 任 务 和 使 命 因 此, 礼 拜 是 向 着 创 造 救 赎 护 理 统 治 我 们 的 主, 献 上 应 有 的 信 靠 和 顺 服, 并 且, 透 过 生 活 和 行 为 表 现 出 来 5) 焦 点 是 神 的 荣 耀. 综 上 所 述, 礼 拜 的 焦 点 是 神 的 荣 耀, 不 是 为 了 人 的 福 利 近 代 的 礼 拜 仪 式, 过 多 关 注 在 礼 拜 者 的 感 观 上 礼 拜 仪 式 中 的 音 响 视 频 盛 况 等, 成 为 激 动 礼 拜 者 感 情 的 工 具 ; 目 的 是 为 了 激 起 参 与 者 的 兴 奋, 给 予 美 好 的 感 想, 或 是 言 语 上 的 感 动 ; 可 是, 藉 着 参 与 者 的 感 觉 来 评 价 礼 拜, 那 就 不 是 以 神 为 中 心, 而 是 以 人 为 中 心 的 礼 拜 了 ; 礼 拜 如 果 是 为 了 人 生 的 福 利, 以 神 作 为 使 用 的 手 段, 操 纵 神 的 权 能, 那 岂 不 是 将 神 当 成 人 的 仆 役 么? 祈 祷 的 价 值, 不 在 于 祈 祷 者 的 经 验, 他 藉 着 祈 祷, 尊 神 为 大, 使 自 己 属 于 神, 承 认 自 己 是 他 权 柄 之 下 的 受 造 者 ; 当 然, 祈 祷 者 在 精 神 上 可 以 得 到 激 昂 ; 可 是, 祈 祷 的 目 的, 不 是 为 了 人 的 喜 乐, 而 是 聚 焦 于 神 的 荣 耀 人 生 的 第 一 目 的, 不 是 为 了 荣 华 富 贵 欢 乐 永 驻, 而 是 以 神 为 乐, 将 荣 耀 归 于 神 这 是 礼 拜 的 真 正 目 的 2 需 要 团 体 的 礼 拜 1) 神 家 里 人 的 聚 集. 礼 拜 不 是 独 唱, 而 是 合 唱 这 是 神 家 里 的 人, 为 了 他 的 荣 耀, 在 他 面 前 的 聚 集 这 是 信 徒 个 人 与 其 他 信 徒 的 聚 集, 作 为 实 现 神 的 合 一 百 姓 希 伯 来 书 的 作 者 说, 又 要 彼 此 相 顾, 激 发 爱 心, 勉 励 行 善 你 们 不 可 停 止 聚 会, 好 像 那 些 停 止 惯 了 的 人, 倒 要 彼 此 劝 勉, 既 知 道 ( 原 文 是 看 见 ) 那 日 子 临 近, 就 更 当 如 此 ( 来 10:24-25) 这 不 只 是 新 约 作 者 的 意 见, 而 是 表 示 教 会 本 质 的 团 体 属 性 ; 在 基 督 里, 意 味 着 在 基 督 身 体 的 教 会 里 人 与 基 督 的 关 系, 虽 然 包 含 自 身 的 决 定, 但 在 救 恩 的 生 活 中, 不 能 否 认 有 助 于 结 社 的 要 素 加 尔 文 说, 离 开 了 基 督 的 身 体 与 敬 虔 者 的 交 通, 117

118 很 难 与 神 能 有 和 好 的 希 望 对 于 教 会 以 外, 没 有 救 恩 的 主 张, 新 教 与 旧 教 几 乎 都 同 意 这 种 观 点 ; 在 这 点 上, 抗 罗 宗 教 会 信 徒 与 罗 马 天 主 教 信 徒 之 间 的 差 异, 主 要 是 在 教 会 的 定 义 上 ; 罗 马 教 徒 是 以 教 皇 和 监 督 为 权 柄 的 标 记, 意 味 在 罗 马 教 会 制 度 以 外 的 教 会 没 有 救 恩, 而 抗 罗 宗 教 会 的 信 徒, 以 圣 灵 的 恩 赐 为 标 记, 意 味 着 圣 徒 的 彼 此 相 通 2) 圣 灵 在 教 会 的 聚 集 中, 大 大 降 临. 圣 灵 不 是 孤 立 地 降 临 在 个 人 身 上, 而 是 在 教 会 的 聚 集 中 大 大 降 临 因 此, 领 受 圣 灵 丰 盛 的 恩 赐, 是 为 了 参 与 教 会 的 共 同 生 活, 这 成 为 参 与 教 会 生 活 的 重 要 途 径 ; 如 果 不 能 参 与 神 百 姓 的 集 体 生 活, 不 参 与 神 百 姓 的 共 同 礼 拜, 却 自 荐 为 基 督 徒, 这 在 言 辞 上 是 矛 盾 的 如 果 偏 离 了 这 个 原 则, 认 为 还 有 例 外 的 话, 那 就 不 能 成 为 历 世 历 代 万 人 需 要 遵 守 的 准 则 ; 最 初 描 写 教 会 信 的 人 都 在 一 处 ( 徒 2:44), 这 应 该 是 历 代 教 会 生 活 的 准 则 3 礼 拜 仪 式 的 地 位 仪 式 (ritual) 可 以 定 义 为 : 举 行 礼 拜 的 形 式, 或 各 种 样 式 这 是 指 引 神 的 百 姓, 在 礼 拜 中 靠 近 神, 成 为 与 神 联 合 的 媒 介 任 何 的 团 体 礼 拜, 都 需 要 某 种 庄 重 的 仪 式 ; 使 用 仪 式 的 庄 重 与 典 型, 按 着 不 同 的 教 派, 也 是 多 样 的 天 主 教 各 个 群 体 的 仪 式 非 常 细 微, 而 贵 格 会 (Quakers) 却 追 求 大 量 删 除 仪 式 不 论 什 么 境 况, 举 行 礼 拜 的 地 方, 总 该 有 某 种 礼 拜 的 仪 式, 就 是 贵 格 会 的 聚 会, 随 着 圣 灵 的 引 导 来 带 领 礼 拜, 也 是 一 种 单 纯 的 仪 式 有 人 将 仪 式, 说 成 是 神 的 餐 桌 礼 仪 (God s table manners), 我 们 认 为 靠 近 神, 需 有 秩 序 礼 仪 和 威 严 的 方 式 ; 因 为, 他 是 万 王 之 王 万 主 之 主, 理 应 受 到 尊 崇 因 此, 礼 拜 本 身 就 需 要 礼 仪, 而 且, 礼 仪 也 是 美 善 的 可 是, 与 仪 式 有 关 的, 需 要 警 戒 以 下 三 项 1) 不 可 压 制 自 发 性. 餐 桌 礼 仪 虽 然 很 好, 但 不 可 压 制 家 人 的 自 发 性 家 庭 中 的 亲 密 生 活, 虽 然 不 容 许 失 礼, 但 可 表 现 发 自 内 心 的 情 感, 以 及 倾 心 吐 意 的 交 谈 ; 过 多 的 礼 仪 和 过 度 的 严 肃, 会 使 家 属 与 亲 人 之 间 感 到 生 疏 团 体 的 礼 拜, 包 括 各 个 群 体, 必 须 顾 及 群 体 里 的 个 人 感 受, 不 至 于 受 到 伤 害 混 乱 与 无 序, 不 能 将 荣 耀 归 给 神, 因 为 神 不 是 叫 人 混 乱, 乃 是 叫 人 安 静 ( 林 前 14:33) 2) 不 可 徒 有 其 表. 只 有 外 在 而 没 有 实 际, 那 就 成 了 假 冒 为 善, 不 能 增 进 人 际 关 系, 只 是 徒 有 其 表 而 已 ; 同 样, 对 于 神 的 礼 拜, 只 有 外 在 的 形 式, 或 传 统 的 宗 教 仪 式, 神 不 但 不 悦 纳, 反 而 会 厌 恶 这 些 宗 教 仪 式 以 赛 亚 指 着 以 色 列 百 姓 宣 告 说, 主 说 : 因 为 这 百 姓 亲 近 我, 用 嘴 唇 尊 敬 我, 心 却 远 离 我 ; 他 们 敬 畏 我, 不 过 是 领 受 人 的 吩 咐 ( 赛 29:13) 主 耶 稣 指 责 法 利 赛 人, 徒 有 宗 教 的 外 表, 反 而 不 如 税 吏 和 娼 妓 ( 太 21:31) 历 代 以 来, 常 有 以 宗 教 的 仪 式 来 代 替 心 灵 的 敬 拜, 先 知 指 责 徒 有 外 表 的 118

119 宗 教 仪 式, 以 赛 亚 严 厉 地 警 告 说, 你 们 所 献 的 许 多 祭 物 与 我 何 益 呢? 公 绵 羊 的 燔 祭 和 肥 畜 的 脂 油, 我 已 经 够 了 ( 赛 1:11); 供 物 成 了 虚 浮 的, 香 品 乃 是 憎 恶 的 ; 因 为, 这 些 宗 教 的 礼 仪, 不 能 遮 盖 他 们 所 犯 的 罪 当 人 们 专 注 那 些 宗 教 的 礼 节 时, 献 祭 的 人 反 而 对 神 更 不 忠 心 弥 迦 先 知 也 说 过 类 似 的 话 ( 弥 6:6-8), 大 卫 也 发 出 相 似 的 声 音 ( 诗 51:16-17), 主 耶 稣 也 引 用 圣 经, 强 调 这 里 面 的 含 义 ( 太 9:13) 主 耶 稣 和 先 知 们, 不 是 要 除 去 百 姓 生 活 中 的 礼 节 和 仪 式, 而 是 警 告 那 些 不 以 心 灵 的 敬 拜, 只 凭 外 在 宗 教 仪 式 的 人, 不 但 得 不 到 罪 的 赦 免, 反 要 受 到 神 的 厌 恶 和 忿 怒 外 在 的 仪 式 要 有 内 在 的 真 实 和 敬 畏, 藉 着 虔 诚 的 礼 仪, 涌 向 那 活 水 的 江 河, 千 万 不 能 用 仪 式 来 代 替 虔 诚 的 敬 拜 3) 仪 式 成 为 蒙 恩 的 途 径. 仪 式 是 蒙 恩 的 人, 对 神 作 出 当 有 的 回 应 ; 这 不 是 人 作 了 什 么, 也 不 是 人 成 就 了 什 么 从 出 埃 及 记 中, 可 以 看 到 礼 拜 是 对 神 的 救 赎 和 按 照 律 法 的 敬 拜 第 一 当 以 色 列 百 姓 遭 受 逼 迫 叹 息 哀 哭 时, 神 以 他 的 大 能 将 他 们 从 埃 及 拯 救 出 来, 这 是 神 与 亚 伯 拉 罕 的 立 约 之 爱, 把 他 们 从 为 奴 之 地 领 出 来, 完 全 是 白 白 的 恩 典 第 二 赐 下 律 法, 在 生 活 中 顺 从 神 的 教 导, 也 是 人 对 神 的 感 恩 第 三, 会 幕 的 敬 拜, 使 人 们 记 住 神 的 救 恩, 以 及 神 的 同 在 ; 礼 拜 是 对 神 救 赎 的 感 恩, 透 过 仪 式 献 上 各 样 的 祭 祀 ; 并 且,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显 出 对 神 旨 意 的 顺 从 ; 这 是 礼 拜 仪 式 的 目 的 仪 式 要 求 我 们 对 神 的 救 赎, 以 及 他 的 怜 悯 和 旨 意, 作 出 井 然 有 序 的 回 应 仪 式 如 果 只 是 为 了 人 的 聚 会, 不 以 神 为 中 心 时, 就 要 加 以 修 正, 恢 复 到 应 有 的 神 之 荣 耀 4 礼 拜 的 要 素 1) 用 神 的 话 语 来 讲 道 和 教 导. 改 革 宗 教 会 的 礼 拜, 是 以 神 的 话 语 为 中 心 读 经 讲 道 和 教 导, 是 礼 拜 中 的 重 要 部 分 历 史 中 的 讲 道 和 教 导, 首 先 要 以 圣 经 为 中 心 ; 今 天, 圣 经 依 然 是 讲 道 和 教 导 的 权 威 依 据, 因 为 圣 经 记 载 了 救 恩 的 历 史 和 永 远 的 真 理 ; 这 是 认 识 救 赎 主 的 知 识 源 泉, 也 是 晓 得 他 救 赎 应 许 的 准 则 ; 圣 经 是 信 仰 的 最 终 权 柄, 也 是 讲 道 和 教 导 的 权 威 源 泉 (1) 圣 经. 圣 经 的 权 威 与 其 说 是 外 在 的, 不 如 说 是 内 在 的, 因 为, 神 今 天 依 然 藉 着 圣 经 向 我 们 说 话, 这 种 权 威 是 由 圣 经 本 身 证 明 的 全 部 的 圣 经 经 卷 都 拥 有 权 威, 不 是 因 为 教 会 将 其 编 入 了 圣 经 ; 而 是 各 卷 在 编 入 圣 经 之 前, 已 经 显 明 了 它 的 权 威 所 以, 教 会 才 把 各 卷 编 入 在 圣 经 里 不 是 教 会 赋 予 了 圣 经 权 威, 而 是 教 会 认 识 到 圣 经 内 在 的 权 威 圣 灵 使 用 圣 经, 在 基 督 里 感 动 人, 体 会 到 神 救 赎 的 大 爱 ; 因 此, 教 会 藉 着 圣 灵 证 言 的 圣 经, 以 其 内 在 的 权 威 为 基 础, 接 纳 了 这 些 经 卷 为 圣 经 所 以, 在 改 革 宗 教 会 的 礼 拜 中, 以 圣 经 为 中 心 来 朗 读 讲 道 和 教 导, 会 众 的 赞 美 诗 歌, 也 是 以 圣 经 的 信 息 为 证 言, 祷 告 也 是 以 圣 经 的 应 许 来 寻 求 神 的 旨 意 礼 拜 的 全 过 程, 都 是 以 圣 经 的 证 119

120 言, 证 明 在 基 督 里 神 救 赎 的 大 功 (2) 讲 道. 讲 道 就 是 在 基 督 里 向 人 宣 讲 神 救 赎 的 大 能 真 正 的 讲 道 乃 是 将 神 活 泼 的 话 语, 藉 着 基 督 使 讲 道 人 明 白 自 己 所 解 释 的 圣 经, 人 藉 着 圣 经 相 信 神 在 基 督 里 成 就 的 大 功 ; 当 传 道 人 向 人 宣 讲 的 时 候, 神 会 使 听 到 的 人 明 白 救 恩 的 真 理 ; 可 见, 信 道 是 从 听 道 来 的, 听 道 是 从 基 督 的 话 来 的 ( 罗 10:17) 因 此, 讲 道 在 礼 拜 中 不 是 附 带 品, 也 不 是 会 众 容 许 的 特 别 程 序, 而 是 礼 拜 的 中 心 和 巅 峰 神 向 人 启 示 的 有 效 方 式, 不 是 异 象, 而 是 听 到 他 的 话 语 ; 即 让 讲 道 人 将 他 的 话 语 向 人 宣 布 当 讲 道 人 按 着 圣 经 的 启 示, 将 基 督 向 众 人 宣 讲 的 时 候, 或 圣 灵 藉 着 神 的 话 语 显 出 大 能 的 时 候, 人 会 透 过 所 听 的 道, 领 受 神 的 话 语 牧 师 要 作 好 准 备 祷 告 和 努 力, 在 讲 坛 上 发 挥 最 大 的 能 力 讲 道 不 是 依 靠 人 的 动 作, 而 是 依 靠 神 的 大 能, 这 是 神 在 基 督 里 显 示 出 他 的 怜 悯 ; 讲 道 中, 神 展 开 他 荣 耀 的 救 赎, 人 当 以 感 恩 和 顺 从 回 应 他 的 救 恩 教 导 是 宣 布 福 音 的 另 一 种 形 式, 在 方 法 上 与 讲 道 虽 有 不 同, 但 在 内 容 上 却 是 相 似 ; 因 此, 讲 道 与 教 导 是 同 一 行 动 的 两 种 形 式 福 音 在 世 上 已 被 宣 讲, 伴 随 着 的 改 革 宗 信 仰, 应 流 传 于 世 (3) 教 导. 礼 拜 中 朗 读 圣 经 和 讲 道 以 外, 还 要 在 各 级 主 日 学 教 导 圣 经 的 真 理, 是 教 会 的 主 要 任 务 成 人 主 日 学 的 参 与 人 数, 总 是 零 星 稀 落, 实 谓 可 叹 ; 不 但 如 此, 要 理 问 答 的 学 习, 在 教 会 中 也 不 普 及 西 方 改 革 宗 长 老 教 会, 对 儿 童 教 导 小 要 理 问 答, 成 为 很 好 的 范 例 1 要 理 问 答 的 学 生. 谁 来 教 导 小 要 理 问 答 呢? 父 母 应 该 教 导 他 的 儿 女 ; 堂 会 要 使 受 洗 的 儿 童 牢 记 要 理 问 答, 尽 可 能 从 幼 年 主 日 学 开 始 教 导 神 学 生 要 熟 记 在 心, 方 能 参 与 服 事 ; 现 今 在 教 会 里, 要 理 问 答 在 长 老 考 试 中, 成 为 重 要 的 科 目 教 会 的 成 员, 对 要 理 问 答 中 的 教 理, 理 应 铭 记 在 心 耳 熟 能 详 2 要 理 问 答 的 教 师. 谁 来 教 小 要 理 问 答 呢? 父 母 主 日 学 老 师 牧 师 和 长 老 等, 都 可 以 教 导 听 说 苏 格 兰 的 教 会, 每 三 个 月, 牧 师 对 儿 童 都 要 作 一 次 考 核 3 学 习 者 的 义 务. 学 习 者 为 了 加 入 教 会, 理 应 学 习 信 仰 真 理, 使 他 能 认 罪 悔 改, 宣 认 自 己 的 信 仰, 受 洗 归 于 基 督 所 以, 要 学 习 圣 经 和 要 道 问 答 2) 赞 美. 在 读 经 讲 道 和 教 导 的 基 础 上, 礼 拜 还 有 另 一 个 要 素, 就 是 献 上 诗 章 和 颂 词, 回 应 神 的 恩 典, 表 现 出 对 神 的 尊 崇 因 着 这 种 理 由, 赞 美 的 价 值 ( 不 论 是 诗 班 或 会 众 ), 不 在 于 音 乐 的 音 质, 也 不 在 于 参 与 者 的 审 美 贡 献, 而 在 于 伴 随 的 诚 实 和 意 识, 融 汇 成 为 赞 美 的 江 河 ; 因 此, 对 于 那 些 歌 词 不 清 晰, 不 能 反 映 神 的 荣 耀, 虽 富 有 激 情, 却 以 人 意 为 中 心 的 诗 歌, 都 应 排 除 在 新 教 的 礼 拜 之 外 (1) 会 众 的 合 唱. 教 会 的 礼 拜, 在 诗 歌 的 选 用 上, 牧 师 当 在 事 前 选 定 ; 主 日 晚 间 是 赞 美 礼 拜, 可 以 选 出 诗 章 颂 词 灵 歌, 口 唱 心 和 地 赞 美 主 参 与 的 信 徒, 可 以 人 手 一 本, 在 学 习 中 唱 好 每 一 首 诗 歌 120

121 (2) 诗 班 的 组 织. 组 织 诗 班, 属 于 各 个 堂 会 的 权 限 有 些 教 会, 只 选 了 一 位 领 唱 者, 而 有 些 教 会, 却 选 了 四 位 或 八 位, 或 更 多 的 领 唱 者 ; 诗 班 的 组 织, 有 的 人 员 很 多, 但 也 有 独 唱 二 重 唱 特 别 献 唱 等 可 是, 礼 拜 总 要 以 心 灵 和 诚 实, 注 意 不 至 流 入 浮 夸 ; 并 且, 严 禁 在 礼 拜 程 序 中, 介 绍 不 合 礼 拜, 或 妨 碍 属 灵 氛 围 的 曲 调 (3) 乐 器 的 使 用. 唱 诗 赞 美 时, 可 以 用 风 琴 喇 叭 和 其 它 的 乐 器 吗? 众 所 周 知, 有 些 小 宗 派 在 礼 拜 中, 不 使 用 乐 器 可 是, 使 用 乐 器 成 为 通 例, 各 个 堂 会 按 其 权 限, 谨 慎 酌 量, 作 出 合 宜 的 裁 定, 避 免 发 生 无 谓 的 纷 争 3) 祈 祷. 祈 祷 在 礼 拜 中, 为 重 要 的 部 分 祈 祷 是 会 众 在 神 的 面 前, 联 合 起 来, 向 他 敬 拜 ; 尊 崇 他 是 创 造 救 赎 和 护 理 的 主 ; 宣 认 神 是 万 福 的 泉 源, 离 开 他, 什 么 都 不 能 作 ; 这 表 示 我 们 愿 意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愿 他 的 旨 意 在 地 上 得 以 实 行, 成 为 我 们 人 生 的 方 向 和 目 的 (1) 公 祷. 谁 在 教 会 中 引 领 公 祷 呢? 牧 师 应 该 亲 领 主 日 崇 拜 和 晚 间 礼 拜, 或 由 牧 师 亲 自 祷 告, 或 由 牧 师 指 定 长 老, 或 其 他 的 成 员 来 祷 告 ; 在 祷 告 会 中, 可 由 弟 兄 按 着 次 序 来 祷 告, 如 果 是 弟 兄 姊 妹 共 同 的 祷 告 会, 也 可 由 姊 妹 来 祷 告 ; 有 关 引 领 姊 妹 的 祷 告 会, 需 按 堂 会 的 规 定 来 引 领, 因 为, 教 会 本 来 的 规 定 和 条 例, 不 允 许 妇 女 引 领 教 会 的 公 祷 (2) 朗 读 祈 祷 文. 是 否 可 以 朗 读 别 人 写 成 的 祈 祷 文 呢? 长 老 会 本 来 没 有 朗 读 别 人 写 成 祈 祷 文 的 条 例, 总 会 规 定 祷 告 要 按 着 自 己 的 思 想 方 为 合 宜 1910 年, 美 国 北 长 老 会 在 各 处 蒐 集 刊 行 了 祈 祷 文 的 范 例, 但 这 不 能 作 为 祷 告 来 诵 读, 只 能 作 为 个 人 祷 告 的 学 习 (3) 祷 告 时 的 姿 势. 昔 日 长 老 会 的 范 例, 认 为 个 人 在 家 中, 隐 秘 的 祷 告, 或 家 人 一 起 祷 告 的 时 候, 最 好 是 跪 下 祷 告 ; 在 礼 拜 堂 公 祷 的 时 候, 可 以 站 立 祷 告 4) 奉 献. 礼 拜 包 含 了 奉 献, 这 不 是 将 世 俗 的 礼 仪, 引 到 礼 拜 的 仪 式 中, 而 是 礼 拜 者, 藉 着 敬 拜 的 机 会, 向 神 作 出 感 恩 的 具 体 表 现 我 们 是 否 因 着 神 的 恩 典, 向 他 显 出 我 们 的 爱 呢? 我 们 是 否 愿 意 他 的 旨 意, 行 在 地 上, 如 同 行 在 天 上 呢? 我 们 是 否 愿 意 付 上 代 价, 成 为 他 使 用 的 器 皿, 成 就 他 的 旨 意 呢? 这 些 问 题 的 解 答, 不 是 用 语 言, 乃 是 用 实 际 的 诚 意, 才 能 表 明 出 来 向 神 奉 献 礼 物, 乃 是 对 他 虔 诚 和 顺 从 的 最 好 检 验 ; 奉 献 金 钱, 象 征 自 己 将 全 部 的 生 活 献 上, 因 为 金 钱 是 我 们 劳 动 的 果 实, 成 为 维 持 我 们 生 活 的 资 产, 有 助 于 我 们 的 生 活 和 行 动 教 会 可 以 接 受 哪 些 奉 献 呢? 教 会 接 受 的 奉 献 有 救 助 管 理 传 道, 以 及 总 会 管 辖 的 各 个 机 关 的 经 费, 这 些 可 以 按 着 堂 会 的 决 定, 接 受 各 类 的 奉 献 教 会 如 果 不 按 区 会 的 定 例 奉 献, 区 会 可 以 差 派 人 员, 前 去 质 询 和 劝 导 5) 禁 食 和 感 恩. 在 举 行 圣 餐 的 前 一 天, 有 的 教 会 会 禁 食 祷 告 福 音 派 的 教 会, 除 了 主 日 分 别 为 圣 之 外, 不 需 守 其 他 的 日 子 可 是, 在 神 特 别 的 指 引 下, 如 果 遇 到 水 灾 和 旱 灾, 禁 食 祷 告 和 感 恩 礼 拜, 也 是 合 乎 圣 经 的 智 慧 121

122 和 教 导 ( 利 9:6-10,5:1 2) 个 人 可 以 定 下 日 子, 为 自 己 和 家 人 禁 食 祷 告 ; 堂 会 区 会 大 会 和 总 会, 也 可 在 管 辖 的 教 会 内, 作 出 适 切 的 决 定 6) 圣 礼 的 举 行. 洗 礼 和 圣 餐, 作 为 礼 拜 中 举 行 的 圣 礼, 这 在 小 要 理 问 答 (90,94,96) 中, 有 详 细 地 解 释, 在 本 书 第 二 篇 恩 典 的 媒 介 中, 将 会 作 出 详 细 的 考 察 7) 祝 祷. 祝 福 的 祷 告, 是 以 三 位 一 体 神 的 名 义, 为 了 神 的 百 姓, 庄 严 地 作 出 祈 求 和 祝 福 当 由 按 立 的 牧 师 来 祝 祷, 长 老 和 讲 道 师 不 可 祝 祷 有 两 层 含 义,(1) 这 是 祈 求 ;(2) 正 如 古 时 先 知 所 说, 要 将 神 的 旨 意 广 传 天 下 牧 师 的 祝 福 祷 告, 是 所 有 宗 派 的 惯 例, 长 老 教 会 的 制 度 也 是 如 此, 礼 拜 中 结 束 的 祷 告, 可 以 由 别 人 来 引 领, 但 是, 祝 福 祷 告 却 要 由 牧 师 执 行 ( 韦 斯 敏 斯 德 礼 拜 模 范,1 章 5 条,7 章 5 条 ; 教 会 行 政 12 章 8 条,15 章 条 ) 第 2 节 教 会 的 建 德 1 建 德 的 含 义 建 立 德 行 (edification) 的 希 腊 文 οίθοδοκή, 在 罗 15 章 2 节 哥 林 多 前 书 14 章 3 节 ( 造 就 ) 哥 林 多 后 书 10 章 8 节 ( 造 就 ) 13 章 10 节 ( 造 就 ) 等 被 使 用 希 腊 文 的 建 立 德 行 (edifying), 在 哥 林 多 前 书 后 书 和 以 弗 所 书 中, 有 几 处 的 译 文, 在 罗 马 书 14 章 19 节 中, 却 译 成 建 立 德 行 的 事 同 样 的 语 根, 在 提 摩 太 前 书 1 章 4 节 中 的 οίθοδοκία 译 成 了 章 程 (edifying), 相 应 的 动 词, 在 使 徒 行 传 和 保 罗 书 信 中, 都 用 过 几 次 这 个 词 按 希 腊 文 的 字 意, 有 建 造 房 屋 的 意 思, 保 罗 用 这 个 词 的 名 词 和 动 词, 使 基 督 徒 更 能 深 刻 地 晓 得 生 活 中 成 长 的 重 要 性 人 能 成 为 基 督 徒, 乃 是 救 恩 的 信 仰 表 现, 这 是 在 基 督 里 建 立 了 信 仰 的 基 础 ; 然 后, 就 要 在 余 下 的 生 涯 中, 在 这 个 根 基 上 建 造 房 屋 基 督 徒 理 应 在 他 的 生 活 中, 向 上 建 造 ; 激 励 别 人, 促 使 他 们 在 基 督 徒 的 生 活 上 建 造 2 教 会 的 重 要 目 的 有 形 的 教 会 中, 有 教 牧 人 员 来 教 导 圣 经, 制 定 章 程, 执 行 惩 戒, 其 重 要 目 的, 乃 是 为 了 教 会 的 成 员 建 立 德 行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为 了 宣 认 这 种 含 义, 说, 基 督 为 了 召 开 并 成 全 在 今 世 生 活 的 圣 徒, 直 到 世 界 之 末, 就 把 牧 职 圣 言 以 及 真 神 的 典 章 赐 给 这 大 公 和 有 形 的 教 会 按 照 他 的 应 许, 藉 着 自 己 的 临 在 和 圣 灵, 为 达 成 目 的 而 使 之 生 效 ( 25 章 3 条 ) 这 种 陈 述, 乃 是 建 立 在 保 罗 教 导 的 基 础 上, 他 所 赐 的, 有 使 徒, 有 先 知, 有 传 福 音 的, 122

123 有 牧 师 和 教 师, 为 要 成 全 圣 徒, 各 尽 其 职, 建 立 基 督 的 身 体, 直 等 到 我 们 众 人 在 真 道 上 同 归 于 一, 认 识 神 的 儿 子, 得 以 长 大 成 人, 满 有 基 督 长 成 的 身 量 ( 弗 4:11-13) 3 适 当 的 机 会 1) 在 公 礼 拜 中 的 相 互 交 通 和 服 事. 教 会 成 员 的 建 立 德 行, 从 制 定 的 特 殊 机 会 公 礼 拜 的 相 互 交 通 和 服 事 中, 就 可 以 看 到 公 礼 拜 的 聚 集, 主 应 许 与 我 们 同 在, 这 种 特 殊 的 恩 典, 不 但 成 为 彼 此 相 通 的 机 会 ( 太 18:20; 约 20:19), 而 且, 又 要 彼 此 相 顾, 激 发 爱 心, 勉 励 行 善 因 此, 你 们 不 可 停 止 聚 会, 好 像 那 些 停 止 惯 了 的 人, 倒 要 彼 此 劝 勉, 既 知 道 ( 原 文 是 看 见 ) 那 日 子 临 近, 就 更 当 如 此 ( 来 10:24 25) 与 礼 拜 聚 集 有 密 切 关 联 的 圣 徒 相 通 和 彼 此 服 事, 提 供 了 建 立 德 行 的 良 好 机 会 耶 路 撒 冷 的 原 始 教 会, 当 时 的 会 众, 都 恒 心 遵 守 使 徒 的 教 训, 彼 此 交 接, 擘 饼, 祈 祷 并 且, 信 的 人 都 在 一 处, 凡 物 公 用, 并 且 卖 了 田 产 家 业, 照 各 人 所 需 用 的 分 给 各 人 他 们 天 天 同 心 合 意 恒 切 地 在 殿 里, 赞 美 神, 得 众 民 的 喜 爱 主 将 得 救 的 人 天 天 加 给 他 们 ( 徒 2: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对 圣 徒 的 相 通, 陈 述 说, 在 信 仰 的 承 认 上 为 圣 徒 的, 就 当 在 敬 拜 的 事 上 维 持 圣 洁 的 团 契 与 交 通, 又 当 举 行 其 他 属 灵 的 聚 会, 为 求 得 共 同 的 造 就 ; 又 当 按 各 人 所 能 和 所 需, 在 物 质 的 事 上 彼 此 帮 助 (26 章 2 条 ) 2) 建 德 的 途 径. 公 礼 拜 的 的 会 集, 成 为 建 立 德 行 的 适 当 机 会, 列 举 相 互 交 通 和 服 事 的 义 务 :1 相 互 友 爱 ;2 尽 力 协 助 教 会 的 各 项 事 工 ;3 照 顾 贫 穷 和 有 病 的 人, 分 担 他 们 的 重 担 ;4 用 宽 广 的 心, 彼 此 相 互 扶 助 (David Stow Adam, A Handbook of Christian Ethics,part Ⅲ,ch.Ⅷ) 4 属 灵 恩 典 的 能 力 基 督 将 他 属 灵 的 恩 赐, 赐 给 了 他 属 灵 身 体 的 教 会, 为 了 使 教 会 在 地 上 能 够 完 成 赋 予 她 的 任 务 ; 任 务 中 最 重 要 部 分 的 建 立 德 行, 需 要 藉 着 属 灵 的 恩 赐 来 推 进 和 维 持, 这 是 毋 庸 置 疑 的 1) 为 了 教 会 的 益 处. 保 罗 说, 圣 灵 显 在 各 人 身 上, 是 叫 人 得 益 处 ( 林 前 12:7) 这 是 圣 灵 的 恩 赐, 为 了 教 会 的 一 般 益 处 (πρός ηό ζσκθέρολ); 他 更 详 细 地 说, 你 们 也 是 如 此, 既 是 切 慕 属 灵 的 恩 赐, 就 当 求 多 得 造 就 教 会 的 恩 赐 ( 林 前 14:12) 因 此,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对 愿 你 的 国 降 临 的 解 释 说, 即 是 求 主 用 你 的 话 语 和 灵 管 理 我 们, 好 叫 我 们 更 多 服 从 你 : 求 主 保 守 和 促 进 你 的 教 会 ; 求 主 败 坏 魔 鬼 的 作 为, 和 凡 抬 高 自 己, 敌 挡 你 的 一 切 权 力, 以 及 一 切 反 对 你 123

124 圣 洁 之 道 的 诡 计, 直 到 你 的 国 完 全 来 到 ; 在 其 中, 你 是 一 切 的 一 切 (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123 问 ) 2) 信 徒 的 参 与. 信 徒 个 人 与 主 身 体 的 教 会 联 结, 成 为 教 会 属 灵 恩 赐 的 参 与 者 ; 在 这 种 含 义 上,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对 于 圣 徒 的 相 通 解 释 说, 第 一, 所 有 信 徒 都 是 基 督 的 肢 体, 在 他 和 他 一 切 的 丰 富 和 恩 赐 中 有 份 ; 第 二, 每 一 个 信 徒 当 自 觉 他 有 责 任 随 时 高 兴 地 去 使 用 他 的 恩 赐, 使 其 他 肢 体 得 益 处 (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55 问 ) 即 使 隐 藏 的 恩 赐, 也 要 为 了 教 会 的 益 处, 发 挥 出 来 ( 提 后 1:6) 3) 圣 灵 的 恩 膏. 圣 灵 的 恩 赐 不 会 失 败, 他 的 恩 膏 保 证 教 会 完 成 建 立 德 行 的 任 务 使 徒 约 翰 说, 你 们 从 那 圣 者 受 了 恩 膏, 并 且 知 道 这 一 切 的 事 ( 或 译 : 都 有 知 识 ) ( 约 一 2:20) 又 说, 你 们 从 主 所 受 的 恩 膏 常 存 在 你 们 心 里, 并 不 用 人 教 训 你 们, 自 有 主 的 恩 膏 在 凡 事 上 教 训 你 们 这 恩 膏 是 真 的, 不 是 假 的 ; 你 们 要 按 这 恩 膏 的 教 训 住 在 主 里 面 ( 约 一 2:27) 使 徒 约 翰 这 话 的 意 思, 不 是 指 每 个 人 都 要 被 圣 灵 充 满, 就 能 知 道 所 有 的 事 情 ; 而 是 指 教 会 的 整 体, 领 受 了 圣 灵 的 恩 膏, 就 能 明 白 救 恩 的 真 理, 不 需 外 面 的 人 再 来 教 训 我 们 如 此, 教 会 中 的 个 人, 虽 会 软 弱 跌 倒, 在 建 立 德 行 上 常 有 瑕 疵, 但 教 会 的 整 体, 必 能 胜 过 所 有 的 艰 难, 靠 着 圣 灵 的 恩 典, 完 成 建 立 德 行 的 任 务 5 基 督 的 恩 典 1) 现 在 的 安 全. 教 会 是 属 于 基 督 的 因 此, 会 员 中 虽 有 软 弱 瑕 疵 或 罪 恶, 他 总 不 会 将 教 会 遗 弃 ; 他 虽 会 继 续 不 断 地 管 教 和 责 罚, 但 总 是 用 爱 心 和 怜 悯 来 净 化 他 们 ; 教 会 虽 因 人 的 软 弱 而 陷 于 困 境, 但 基 督 始 终 与 教 会 同 在, 将 悔 改 的 灵 赐 给 那 些 犯 罪 的 成 员, 藉 着 圣 灵 的 保 证, 使 教 会 得 以 安 全 正 如 基 督 爱 教 会, 为 教 会 舍 己 ( 弗 5:25) 这 里 面 包 含 了 何 等 深 长 的 慈 爱 ; 他 为 了 教 会, 背 负 了 十 架 的 苦 难, 流 出 他 的 宝 血, 把 他 的 百 姓 赎 出 来 ; 可 以 献 给 自 己, 作 个 荣 耀 的 教 会, 毫 无 玷 污 皱 纹 等 类 的 病, 乃 是 圣 洁 没 有 瑕 疵 的 ( 弗 5:27) 2) 将 来 的 荣 耀. 道 德 完 全 充 满 荣 耀 的 教 会, 在 世 上 尚 未 实 现,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在 神 的 圣 城 从 天 降 在 地 上 之 前, 教 会 尚 未 具 备 完 全 的 荣 耀, 只 有 到 了 那 个 时 候, 历 代 的 圣 徒 曾 用 羔 羊 的 血 把 衣 裳 洗 白 净 了 ( 启 7: 14), 因 为, 羔 羊 婚 娶 的 时 候 到 了 ; 新 妇 也 自 己 预 备 好 了, 就 蒙 恩 得 穿 光 明 洁 白 的 细 麻 衣 ( 这 细 麻 衣 就 是 圣 徒 所 行 的 义 ) ( 启 19:7 8) 6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Christian liberty) 与 教 会 建 立 德 行 的 事 工, 有 着 重 要 的 关 系 因 此, 需 要 考 察 这 个 问 题 教 会 若 能 善 用 这 个 自 由, 就 能 在 建 立 德 行 124

125 上 得 到 益 处 ; 不 然, 就 会 反 受 其 害 1) 圣 经 的 观 念. 圣 经 通 常 的 观 念, 意 味 的 不 是 奴 仆 的 幸 福 状 态 自 由 观 念 的 独 特 发 展, 要 从 以 色 列 人 独 特 的 特 权 来 考 察 神 以 他 主 权 的 怜 悯, 将 以 色 列 人 从 奴 隶 的 束 缚 中 拯 救 出 来, 与 他 们 立 约, 将 应 许 的 迦 南 美 地 赐 给 他 们, 使 他 们 成 为 自 己 的 百 姓 ; 在 他 们 远 离 偶 像 遵 守 律 法, 安 居 迦 南 地 的 时 候, 他 们 享 有 政 治 的 独 立 和 经 济 的 繁 荣 ; 可 是, 当 他 们 的 宗 教 堕 落 生 活 败 坏, 社 会 充 满 了 不 义 的 时 候, 他 们 就 失 去 了 自 由, 面 临 神 的 惩 罚 和 外 邦 的 欺 压, 最 终 落 到 被 掳 的 悲 惨 境 地 ( 申 28:15 以 下 ; 摩 5 章 ; 王 下 17: 6-23) 自 由 的 神 学 概 念, 一 方 面, 是 创 造 主 将 他 们 从 被 造 的 欺 压 权 势 中 拯 救 出 来, 另 一 方 面, 神 在 赐 福 的 地 方 与 他 们 交 通, 使 他 们 拥 有 积 极 的 幸 福 生 活 这 种 概 念, 在 基 督 教 开 始 的 基 督 生 平 中 表 现 出 来 ; 基 督 宣 告 说, 叫 我 传 福 音 给 贫 穷 的 人 ; 差 遣 我 报 告 : 被 掳 的 得 释 放, 瞎 眼 的 得 看 见, 叫 那 受 压 制 的 得 自 由, 报 告 神 悦 纳 人 的 禧 年 ( 路 4:18-19) 其 后, 他 又 宣 布 释 放 被 罪 和 撒 但 捆 绑 的 人 ( 约 8: ); 说 明 他 来 是 要 赶 出 世 上 的 王, 捆 住 那 邪 恶 的 壮 士 ( 约 12:31 32; 可 3:27; 路 10:18) 保 罗 说 明 基 督 要 把 信 徒, 从 各 种 束 缚 的 破 坏 势 力 中 ; 就 是 从 罪 中 ( 罗 6: 18-23), 黑 暗 的 权 势 中 ( 西 1:13), 多 神 主 义 和 迷 信 中 ( 林 前 10:29; 加 4:8 以 下 ), 律 法 的 仪 式 中 ( 加 4:21 以 下,5:1; 罗 7:6), 犹 太 人 的 割 礼 主 义 ( 加 2;4) 中 解 救 出 来 ; 因 着 基 督 的 恩 赐, 使 我 们 得 到 自 由, 这 个 原 理 使 我 们 可 以 向 神 ( 罗 6:22), 向 基 督 ( 林 前 7:22), 向 义 ( 罗 6: 18), 因 着 福 音 ( 林 前 9:19-23), 或 因 着 救 主 ( 林 后 4:5), 成 为 众 人 的 仆 人 ; 自 由 的 律 法 ( 雅 1:25,2:12) 是 为 了 基 督 自 由 之 仆 的 基 督 的 律 法 ( 加 6:2; 林 前 9:21), 就 是 爱 的 律 法 ( 加 5:13 14), 对 人 有 益 处 ( 林 前 9:1-13,10:23-33), 为 了 神 的 荣 耀 ( 林 前 10:31), 可 将 自 己 完 全 献 上 爱 的 生 活 向 着 恩 典 和 福 音, 使 人 们 发 出 感 恩 的 回 应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就 是 爱 的 服 事, 不 能 成 为 无 礼 或 放 纵 的 机 会 ( 加 5:13; 彼 前 2:16; 彼 后 2:19), 如 果 凭 着 各 种 借 口, 不 顾 别 人 的 事 ( 林 前 8:9-12), 这 是 误 用 这 种 自 由 (James I.Packer, Freedom, Free Will, Baker s Dictionary of Theology) 教 会 要 使 信 徒 珍 惜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知 道 这 是 服 事 的 自 由, 为 了 荣 神 益 人, 愿 意 奉 献 自 己, 在 生 活 中 长 进 ; 同 时, 要 教 导 教 会 的 成 员, 不 可 误 用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免 得 在 建 立 德 行 的 事 上, 造 成 妨 碍 2) 警 戒 误 用 自 由. 教 会 要 警 戒 和 防 止 误 用 自 由 的 事 例 发 生 (1) 避 免 成 为 放 纵 的 机 会. 保 罗 在 加 拉 太 书 5 章 13 节, 说, 弟 兄 们, 你 们 蒙 召 是 要 得 自 由, 只 是 不 可 将 你 们 的 自 由 当 作 放 纵 情 欲 的 机 会, 总 要 用 爱 心 互 相 服 事 彼 得 在 彼 得 前 书 2 章 16 节, 说, 你 们 虽 是 自 由 的, 却 不 可 藉 著 自 由 遮 盖 恶 毒 ( 或 译 : 阴 毒 ), 总 要 作 神 的 仆 人 蒙 神 呼 召 的 人, 125

126 成 为 基 督 徒, 这 是 因 着 基 督 的 恩 典 得 救, 不 再 在 罪 和 律 法 的 仪 式 之 下, 在 灵 里 已 经 得 到 自 由 ; 可 是, 不 可 将 这 种 自 由, 活 在 放 纵 的 生 活 里 肉 体 里 的 情 欲, 驱 使 我 们 的 意 志, 使 我 们 犯 罪 ; 我 们 的 自 由, 不 能 被 罪 冲 动, 成 为 犯 罪 的 机 会 ; 而 且, 总 要 用 爱 心 互 相 服 事, 如 同 神 的 仆 人 一 样 ; 这 是 蒙 恩 的 人, 对 神 应 有 的 行 动, 同 时, 也 是 防 止 放 纵 生 活 的 方 法 我 们 不 再 在 罪 的 捆 绑 和 律 法 的 仪 式 之 下, 却 被 神 的 爱 之 律 法 所 约 束, 成 为 义 的 奴 仆 ; 处 处 为 别 人 设 想, 事 事 求 荣 耀 主 名, 就 能 防 止 放 纵 的 生 活 ; 为 了 防 止 放 纵, 必 须 承 担 起 服 事 的 义 务 (2) 要 为 别 人 的 益 处 着 想. 上 面 引 用 的 参 考 经 文, 是 哥 林 多 前 书 8 章 9-12 节, 提 到 可 否 吃 祭 偶 像 的 物 ; 保 罗 认 为 食 物 不 能 叫 神 看 中 我 们, 但 如 果 在 偶 像 的 庙 中 吃 喝, 就 会 使 信 心 软 弱 的 人 受 损, 以 致 得 罪 基 督 和 得 罪 弟 兄 查 尔 士 贺 智 说, 不 论 我 们 的 意 图 如 何, 我 们 如 果 因 着 自 由, 在 没 有 利 弊 关 系 的 事 上, 成 为 别 人 犯 罪 的 缘 由, 那 就 是 得 罪 基 督 了 (Systematic Theology, Ⅲ p.264) 西 方 教 会 的 信 徒 和 领 袖 中, 时 有 将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作 为 自 己 放 纵 的 遮 盖, 造 成 的 恶 劣 影 响, 实 在 是 亲 痛 仇 快 例 如, 有 人 吸 烟 酗 酒, 却 辩 称 这 是 基 督 徒 的 自 由 教 会 的 世 俗 化 和 堕 落 像, 每 况 愈 下 愈 演 愈 烈, 这 种 状 况 继 续 下 去, 岂 不 是 与 建 立 德 行 背 道 而 驰! 第 3 节 教 会 的 证 据 1 崇 高 的 任 务 教 会 最 高 的 任 务 是 传 讲 和 证 明 神 的 话 语 ; 教 会 所 作 的 其 它 事 务, 都 从 属 于 这 个 任 务 的 辅 助 1) 传 达 神 的 信 息. 教 会 的 这 份 任 务 非 常 崇 高, 这 是 教 会 传 达 从 神 所 领 受 的 信 息 因 此, 教 会 的 传 达 者, 已 经 跟 在 使 徒 们 自 荐 的 行 列 里, 所 以, 我 们 作 基 督 的 使 者, 就 好 像 神 藉 我 们 劝 你 们 一 般 我 们 替 基 督 求 你 们 与 神 和 好 ( 林 后 5:20) 罗 马 教 会 教 导, 教 会 是 救 恩 的 传 达 者 (conveyor), 这 是 溢 美 之 词 ; 我 们 认 为 教 会 是 救 恩 的 传 讲 者 有 形 教 会 的 崇 高 任 务, 是 向 人 宣 布 圣 经 中 神 特 别 启 示 的 福 音 真 理, 这 种 宣 布 乃 是 传 讲 恩 典 的 救 恩 2) 基 督 指 定 的 任 务. 基 督 建 立 新 约 教 会 的 时 候, 指 定 这 份 任 务, 向 万 民 传 讲 救 恩 的 大 好 信 息 ( 太 28:19), 基 督 赐 予 教 会 的 宪 章 是, 要 在 耶 路 撒 冷 犹 太 全 地 和 撒 马 利 亚, 直 到 地 极, 作 我 的 见 证 ( 徒 1:8) 五 旬 节 时, 彼 得 被 基 督 的 灵 充 满, 成 为 基 督 教 会 福 音 证 人 的 典 范, 他 宣 告 说, 这 耶 稣, 神 已 经 叫 他 复 活 了, 我 们 都 为 这 事 作 见 证 以 色 列 全 家 当 126

127 确 实 地 知 道, 你 们 钉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这 位 耶 稣, 神 已 经 立 他 为 主, 为 基 督 了 ( 徒 2:32 36) 从 此 以 后, 藉 着 新 约 记 载 教 会 标 记 的 特 征, 乃 是 传 扬 神 在 基 督 里, 为 人 所 预 备 的 福 音 信 徒 的 团 契 秉 持 着 敏 锐 勇 气 和 能 力, 靠 着 恩 典 悔 改 得 救, 并 继 续 作 好 福 音 的 证 人 2 见 证 的 必 要 和 紧 迫 1) 教 会 的 存 在. 教 会 生 活 不 可 缺 失 的 部 分, 就 是 福 音 的 见 证 ; 正 如 名 神 学 家 所 说, 火 因 为 燃 烧 而 存 在, 教 会 却 因 宣 教 而 存 在 (Emil Brunner) 教 会 承 载 着 面 向 世 人, 传 扬 福 音 的 使 命, 如 果 推 卸 了 这 份 责 任, 教 会 就 不 再 成 为 教 会 了 2) 解 决 永 生 与 永 死. 见 证 福 音 宣 布 救 恩, 是 教 会 紧 迫 的 任 务 到 处 都 有 未 听 见 福 音 而 离 开 世 界 的 人, 也 有 听 到 福 音 而 抗 拒 的 人, 教 会 对 这 些 人 岂 能 袖 手 旁 观 呢? 伟 大 的 清 教 徒 传 道 者, 理 查 德 贝 克 斯 特 (Richard Baxter) 指 着 自 己 说, 我 像 将 亡 的 人, 传 给 将 亡 的 人 传 道 不 只 是 生 与 死 的 问 题, 而 是 永 生 与 永 死 的 问 题 3) 预 备 主 的 再 临. 另 一 个 观 点, 教 会 见 证 的 任 务, 也 是 非 常 紧 迫 ; 基 督 的 再 临 是 神 永 远 的 计 划, 这 是 不 会 变 更 的 可 是, 神 告 诉 我 们, 这 天 国 的 福 音 要 传 遍 天 下, 对 万 民 作 见 证, 然 后 末 期 才 来 到 ( 太 24:14) 神 选 定 的 再 临 之 日, 虽 不 会 改 变, 但 教 会 福 音 使 命 的 完 成, 却 能 迎 接 基 督 荣 耀 的 再 临 3 见 证 的 动 机 教 会 的 见 证, 不 只 是 由 单 纯 义 务 的 观 念 所 冲 动, 这 里 面 包 含 多 方 面 的 动 机 1) 对 基 督 的 爱. 我 们 的 动 机, 是 因 着 基 督 对 我 们 的 大 爱, 作 出 感 恩 的 见 证 ; 我 们 爱, 因 为 神 先 爱 我 们 ( 约 一 4:19) 我 们 知 道 得 到 了 基 督 的 爱, 所 以 在 生 活 上, 就 有 更 大 的 动 力, 愿 意 为 主 作 见 证 其 实, 我 们 不 配 得 到 主 的 爱 当 别 人 爱 我 们 的 时 候, 是 因 我 们 有 什 么 值 得 可 爱 的 地 方 ; 如 果 我 们 没 有 资 格 接 受 这 爱 的 时 候, 他 们 的 爱 就 会 停 滞 不 前 ; 他 们 本 身 虽 是 罪 人, 还 是 如 此 可 是, 基 督 本 身 是 至 高 的 圣 者, 我 们 没 有 什 么 功 劳, 他 却 无 条 件 地 爱 我 们 ; 原 来 基 督 的 爱 激 励 我 们 ; 因 我 们 想, 一 人 既 替 众 人 死, 众 人 就 都 死 了 ; 并 且 他 替 众 人 死, 是 叫 那 些 活 著 的 人 不 再 为 自 己 活, 乃 为 替 他 们 死 而 复 活 的 主 活 ( 林 后 5:14 15) 即 使 献 上 所 有 的 一 切, 也 无 法 报 答 主 的 深 恩 ; 领 受 了 特 别 恩 宠 的 我, 只 能 将 身 体 献 上 当 作 活 祭 ( Issac Watts,1707) 2) 基 督 成 为 我 的 主 (Lordship), 成 为 我 见 证 福 音 的 缘 由. 基 督 是 我 127

128 的 主, 他 也 是 万 民 的 主 ; 相 信 自 己 是 主 的 人, 就 要 尽 心 尽 意 地 将 他 救 赎 的 福 音 向 万 民 传 讲 教 会 不 应 满 足 于 少 数 的 人 相 信 了 耶 稣, 应 该 使 更 多 的 人 知 道 救 恩 的 信 息 ; 为 了 使 基 督 的 国 度 统 治 遍 地, 实 现 教 导 我 们 的 祷 告, 愿 你 的 国 降 临 ; 愿 你 的 旨 意 行 在 地 上, 如 同 行 在 天 上 这 是 相 信 基 督 是 主 的 教 会 责 无 旁 贷 的 义 务 3)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我 们 见 证 的 另 一 动 机, 就 是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 作 为 基 督 身 体 上 的 肢 体, 必 定 要 参 与 他 的 怜 悯 和 关 怀 基 督 的 大 爱 藉 着 圣 灵, 运 行 在 全 世 界 的 教 会 里 教 会 作 为 救 赎 的 对 象 和 赦 免 的 百 姓, 岂 能 不 作 得 救 的 见 证 呢! 我 们 与 基 督 联 合, 面 对 世 界 与 地 上 的 生 活, 预 见 末 世 最 后 审 判 的 光 景, 万 民 都 要 聚 集 在 他 面 前 ; 当 审 判 的 时 候, 要 以 与 基 督 的 关 系 为 基 础, 将 作 在 弟 兄 身 上 的, 看 成 作 在 主 的 身 上 ; 因 为 我 饿 了, 你 们 给 我 吃, 渴 了, 你 们 给 我 喝 ; 我 作 客 旅, 你 们 留 我 住 ; 我 赤 身 露 体, 你 们 给 我 穿 ; 我 病 了, 你 们 看 顾 我 ; 我 在 监 里, 你 们 来 看 我 这 些 事 你 们 既 作 在 我 这 弟 兄 中 一 个 最 小 的 身 上, 就 是 作 在 我 身 上 了 ( 太 25: ) 服 事 遭 遇 不 幸 的 人, 等 同 于 服 事 基 督 ; 因 为, 他 将 这 些 遭 遇 不 幸 的 人, 与 自 己 等 同 视 之 ; 他 不 只 是 与 这 些 人 感 同 身 受, 而 是 与 所 有 被 赎 的 人 同 在 同 行 向 神 拣 选 的 百 姓, 见 证 得 救 的 福 音, 这 是 与 基 督 联 合 的 教 会, 甘 心 乐 意 地 事 奉 4) 与 神 的 百 姓 合 一. 我 们 成 为 基 督 的 身 体, 始 终 要 与 神 家 里 的 人 合 而 为 一 ; 我 们 个 人 的 救 恩, 在 教 会 整 体 没 有 藉 着 基 督 来 到 神 面 前 之 前, 任 何 个 人 的 救 恩, 都 是 尚 未 完 成 的 基 督 身 体 的 所 有 肢 体, 需 要 藉 着 信 仰 连 结 之 后, 整 体 方 能 完 成 因 此, 作 为 基 督 肢 体 的 教 会 信 徒, 理 当 见 证 得 救 的 福 音 基 督 身 体 的 肢 体, 要 等 到 全 体 得 救, 方 得 完 成 的 观 念, 虽 然 似 乎 有 些 稀 奇, 但 毫 无 疑 问, 却 有 圣 经 的 根 据 希 伯 来 书 作 者 举 论 了 旧 约 的 信 仰 人 物, 然 后 说 道, 因 为 神 给 我 们 预 备 了 更 美 的 事, 叫 他 们 若 不 与 我 们 同 得, 就 不 能 完 全 ( 来 11:40) 在 约 翰 的 启 示 录 中, 那 些 殉 教 的 灵 魂, 在 祭 坛 下 请 求 伸 冤 ; 他 们 听 到 的 回 答 是, 还 要 安 息 片 时, 等 著 一 同 作 仆 人 的 和 他 们 的 弟 兄 也 像 他 们 被 杀, 满 足 了 数 目 ( 启 6:10 11) 在 拣 选 的 数 目 未 满 之 前 ; 换 言 之, 末 日 之 前, 信 徒 的 身 体 和 灵 魂, 还 没 有 得 到 最 终 的 荣 耀 因 此, 需 要 赶 紧 告 知 蒙 神 拣 选 的 百 姓, 联 合 起 来 作 教 会 的 见 证 4 见 证 的 领 域 1) 全 世 界. 马 太 福 音 28 章 节, 大 使 命 的 对 象, 使 万 民 作 我 的 门 徒 这 意 味 教 会 可 以 藉 着 各 种 途 径, 将 耶 稣 基 督 救 恩 的 信 息 传 到 世 界 各 处 教 会 宣 教 事 工 的 现 状, 分 成 国 内 与 国 外 的 宣 教 可 是, 对 于 那 些 不 信 的 人, 近 处 异 域, 直 到 地 极, 都 是 福 音 见 证 的 领 域 被 拣 选 的 以 色 列 百 姓, 可 为 具 体 化 的 旧 约 教 会, 这 是 神 的 真 宗 教, 是 128

129 对 世 界 宣 教 的 预 备 以 色 列 人 的 先 祖 亚 伯 拉 罕, 是 旧 约 教 会 具 体 化 的 创 始 者 ; 他 的 被 召, 乃 是 为 了 地 上 的 万 族 得 福 ( 创 12:3) 为 了 预 防 以 色 列 百 姓, 不 受 异 教 之 风 的 影 响, 以 色 列 从 开 始 就 被 分 隔 出 来 ; 可 是, 从 世 界 分 隔 出 来 的 目 的, 却 是 为 了 向 世 界 传 讲 救 恩 的 信 息 但 是, 以 色 列 人 却 以 自 我 的 中 心 主 义, 代 替 了 宣 教 的 胸 怀, 忽 略 了 对 外 邦 作 见 证 的 职 责 基 督 教 的 福 音 是 普 世 性 的, 超 越 了 国 界 和 人 种 这 个 福 音 的 发 祥 地 在 东 方, 却 在 西 方 得 以 广 传, 然 后 再 回 到 东 方 有 人 认 为 这 是 西 方 的 宗 教, 不 适 宜 于 东 方 人 ; 其 实, 这 只 是 一 种 成 见 而 已 今 日 传 讲 的 基 督 教 信 息, 如 果 混 入 了 西 方 的 异 物, 当 然 要 回 到 圣 经 里, 找 到 应 有 的 福 音 真 理 如 想 迎 合 东 方 的 习 俗, 掺 入 非 圣 经 的 要 素, 这 是 绝 不 容 许 的 圣 经 中 的 福 音 信 息, 大 有 能 力, 可 以 拯 救 任 何 民 族 的 灵 魂 2) 万 事 万 人. 教 会 相 信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权 柄, 统 管 历 史 中 的 所 有 事 变 ; 即 便 遇 到 人 为 的 拦 阻, 他 救 赎 的 目 的, 结 果 必 然 成 就 ; 如 同 初 代 的 教 会, 福 音 遭 到 执 政 者 的 专 横, 面 临 绝 望 的 境 地, 但 福 音 的 见 证 人, 毫 不 丧 胆 退 缩, 凭 着 信 心 克 服 了 逼 迫 和 艰 难 ; 他 们 没 有 权 势 和 财 力, 却 作 出 美 好 的 见 证 ; 他 们 不 承 认 该 撒 是 主, 至 死 向 基 督 坚 定 不 移 ; 因 为 相 信 基 督 是 主, 在 不 同 的 地 区 和 民 族 中, 受 到 方 便 或 拦 阻 的 不 同 待 遇 ; 如 此, 见 证 的 方 法 可 否 按 着 不 同 的 境 况 随 机 应 变 呢? 不 论 什 么 境 况, 永 恒 不 变 的 真 理, 乃 是 传 讲 基 督 是 万 有 之 主 和 救 世 之 主 的 信 息 3) 真 理 的 每 个 领 域. 不 但 要 将 万 民 引 到 基 督 的 名 下, 还 要 将 真 理 的 每 个 领 域 都 奉 献 于 他 ; 教 会 要 铭 记 主 的 命 令 :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们 的, 都 教 训 他 们 遵 守 ( 太 28:20); 不 但 要 传 讲 全 备 的 福 音, 而 且 要 注 意 教 义 方 面 不 至 于 偏 差, 或 引 起 无 谓 的 纷 争 再 者, 福 音 以 外 的 世 上 真 理, 也 要 纳 入 基 督 权 柄 的 印 证 之 下, 达 成 其 服 事 的 目 的 ; 有 关 哲 学 科 学 艺 术 和 文 学 等, 都 要 为 福 音 的 见 证 效 力 ; 而 且, 所 有 的 基 督 徒, 在 他 从 事 的 工 作 上, 都 要 看 成 向 着 基 督 的 事 奉, 将 其 生 平 的 全 部 领 域, 放 在 基 督 的 权 柄 下 来 解 读 所 积 蓄 的 一 切 智 慧 知 识, 都 在 他 里 面 藏 著 ( 西 2:3) 5 见 证 的 均 衡 1) 传 讲 神 完 整 的 旨 意. 教 会 要 如 保 罗 所 说, 因 为 神 的 旨 意, 我 并 没 有 一 样 避 讳 不 传 给 你 们 的 ( 徒 20:27) 这 不 意 味 牧 师 要 在 30 年 或 40 年 的 服 事 中, 将 圣 经 中 的 每 一 章 节 都 要 讲 解 ; 乃 是 要 对 圣 经 中 不 同 部 分 的 经 文, 加 以 比 对 和 解 释 神 的 旨 意 没 有 一 样 不 传 给 你 们 的 意 思, 就 是 均 衡 的 圆 满 的, 作 好 传 道 的 工 夫 例 如, 教 会 必 定 要 宣 布 神 无 限 的 慈 爱 和 完 全 的 公 义, 讲 论 真 实 美 善 罪 恶 救 恩 和 事 奉 等 2) 信 与 不 信 的 人, 国 内 与 国 外. 某 些 人 传 讲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栽 培 信 徒 在 信 仰 上 加 深 ; 某 些 人 传 讲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不 信 的 人 悔 改 得 救 圣 经 对 于 教 129

130 会 在 传 道 的 教 导, 也 是 指 向 这 两 方 面 同 一 位 使 徒, 在 罗 马 书 中 说, 不 在 基 督 的 名 被 称 过 的 地 方 传 福 音 ( 罗 15:20), 但 却 在 以 弗 所 书 中, 却 说, 为 要 成 全 圣 徒, 得 以 长 大 成 人, 满 有 基 督 长 成 的 身 量 ( 弗 4:12-13) 如 果 只 关 注 国 外 和 国 内 的 传 道, 却 忽 视 本 教 会 的 事 奉 和 教 导, 这 是 走 向 自 毁 之 路 可 是, 如 将 主 的 大 使 命, 你 们 要 去, 使 万 民 作 我 的 门 徒, 等 闲 视 之 的 教 会, 也 是 走 向 死 亡 之 途 3) 成 人 与 儿 童. 讲 道 通 常 是 对 成 年 人, 却 不 是 对 儿 童 在 主 日 学 中, 有 主 日 崇 拜 和 对 儿 童 的 讲 道 ; 有 些 教 会 的 主 日 早 礼 拜, 安 排 牧 师 对 儿 童 讲 道, 只 是 时 间 不 长, 内 容 较 浅, 不 可 能 讲 论 较 深 的 道 理 教 会 过 去 的 范 例, 曾 经 教 过 儿 童 要 道 问 答, 但 如 今 未 曾 恢 复 4) 个 人 与 社 会. 教 会 组 织 在 其 他 层 面 失 去 了 均 衡 的 见 证, 乃 因 轻 忽 了 教 会 对 社 会 的 有 关 义 务 晚 近 有 些 自 由 主 义 传 道 人, 用 社 会 福 音 代 替 个 人 得 救 的 福 音 ; 另 一 方 面, 许 多 保 守 派 的 牧 师, 只 传 讲 个 人 得 救 的 福 音, 却 对 社 会 的 诸 多 难 题, 强 调 不 可 在 基 督 教 的 讲 坛 上 有 份 其 实, 这 两 方 面 的 见 证, 因 着 误 解 而 落 入 谬 误 福 音 的 基 本, 虽 然 关 心 个 人 的 得 救, 但 也 关 怀 社 会 的 冷 暖 ; 教 会 使 人 们 相 信 耶 稣 是 主, 同 时, 也 教 导 尊 敬 世 上 的 君 王 ; 基 督 不 但 是 世 人 生 活 中 的 主 宰, 更 是 主 管 所 有 人 生 关 系 的 至 高 元 首, 因 为, 他 为 教 会 作 万 有 之 首 ( 弗 1:22) 6 见 证 的 动 力 1) 主 与 教 会 同 在. 上 述 论 到 教 会 的 见 证, 如 果 按 着 人 的 观 点 来 看, 是 完 全 不 可 能 的 事 作 成 这 些 事 务 的 能 力, 从 何 而 来 呢? 乃 是 从 基 督 的 权 柄 而 来, 天 上 地 下 所 有 的 权 柄 都 赐 给 我 了 ( 太 28:18) 如 果 这 是 真 实 的 话, 教 会 背 后 就 有 了 宇 宙 的 最 高 权 柄 ; 因 此, 在 见 证 教 会 的 任 务 上, 应 当 勇 往 直 前 当 教 会 为 主 尽 力 的 时 候, 主 耶 稣 的 同 在, 必 然 加 添 能 力, 引 领 教 会 的 前 程 我 就 常 与 你 们 同 在,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 太 28:20) 教 会 回 应 主 的 命 令, 得 到 他 的 同 在, 在 见 证 的 战 线 上, 绝 无 失 败 的 理 由 2) 个 人 的 传 道. 神 的 同 在, 成 为 教 会 每 个 成 员, 心 灵 和 生 活 的 见 证 动 力 大 使 命 使 他 成 为 主 的 证 人, 不 但 与 他 同 在, 还 要 给 他 力 量 ; 使 他 心 志 坚 定 生 命 丰 盛, 作 出 美 好 的 见 证 这 些 人 在 奉 献 钱 财 支 援 传 道 事 工 之 前, 如 能 先 开 口 传 道, 必 能 组 成 福 音 见 证 的 庞 大 队 伍 我 们 要 记 住, 韩 国 初 期 教 会 的 迅 速 发 展, 乃 因 信 徒 炙 热 的 使 命 感, 以 及 亲 身 的 见 证 和 传 讲, 结 出 许 多 福 音 的 果 子 130

131 第 二 篇 恩 典 的 媒 介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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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第 1 章 恩 典 媒 介 的 概 观 第 1 节 恩 典 媒 介 的 含 义 和 特 性 1 含 义 恩 典 的 媒 介 通 常 在 有 关 教 会 的 教 义 和 联 络 中 讨 论, 因 为, 这 是 赐 给 教 会 的 恩 典 神 将 救 赎 恩 典 的 媒 介 交 给 教 会, 使 教 会 显 得 尊 贵 ; 而 且, 有 关 恩 典 媒 介 的 教 义 与 有 关 教 会 的 教 义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很 多 权 威 人 士, 严 谨 地 将 前 者 作 为 后 者 的 结 果 ; 图 来 提 尼 就 是 一 个 实 例 有 关 教 会 的 理 论 是 有 关 恩 典 媒 介 的 原 理 和 规 律 之 泉 源 堕 落 的 人, 靠 着 耶 稣 基 督 功 劳 的 果 效, 并 藉 着 圣 灵 的 工 作, 从 神 永 远 恩 典 的 泉 源, 得 到 救 恩 的 一 切 福 气 ; 可 是, 圣 灵 直 接 传 达 了 这 个 恩 典, 或 是 使 用 了 一 定 的 媒 介 呢? 圣 灵 在 某 些 点 上, 虽 然 直 接 在 罪 人 的 灵 魂 中 工 作, 但 在 传 达 神 恩 典 的 过 程 中, 常 会 藉 着 一 定 的 媒 介 恩 典 的 媒 介 意 味 着 什 么 呢? 第 一 恩 典 这 个 名 词, 意 味 着 什 么 呢? 在 本 书 的 第 二 卷 神 论 中, 举 论 神 的 属 性 时, 以 及 第 五 卷 的 救 恩 论 中, 考 察 圣 灵 的 恩 典 时, 将 这 个 词 作 出 详 细 的 解 释 这 里 采 用 的 恩 典 含 义, 在 那 些 所 举 论 的 含 义 中, 为 重 要 的 含 义 之 一 ; 就 是 罪 人 从 罪 恶 和 败 坏 的 束 缚 中, 被 拯 救 出 来 获 得 释 放, 藉 着 重 生 和 成 圣, 得 蒙 神 的 喜 悦, 这 是 神 大 能 的 恩 典 第 二 媒 介 (means) 意 味 着 什 么 呢? 媒 介 的 定 义, 乃 是 从 我 们 经 验 的 世 界, 以 及 我 们 生 活 的 外 在 世 界, 采 取 适 应 我 们 人 生 存 在 和 性 质 的 众 多 要 素 例 如 : 饮 食 从 我 们 生 活 的 世 界 而 来, 适 应 我 们 的 性 质, 喂 养 我 们 的 身 体, 成 为 维 持 我 们 生 命 的 要 素, 我 们 称 这 些 为 媒 介 神 为 了 适 应 这 个 目 的, 必 定 要 用 这 些 来 养 育 和 维 持 我 们 的 生 命 神 总 是 用 同 样 的 方 式, 为 了 同 样 的 目 的, 使 用 这 些 媒 介, 使 我 们 也 能 同 样 地 使 用 因 此, 恩 典 的 媒 介 是 圣 灵 的 恩 赐, 将 罪 人 从 罪 恶 和 败 坏 中 拯 救 出 来, 在 现 实 中 得 到 释 放, 藉 着 重 生 和 成 圣 得 神 的 喜 悦, 成 为 宠 爱 的 对 象 ; 在 基 督 里, 享 有 属 灵 的 福 气 和 圣 洁 的 品 德 并 且, 为 了 同 样 的 目 的, 成 为 教 会 和 信 徒 使 用 的 媒 介 (Herman Hoeksema, Reformed Dogmatics,1966,pp. 361, 362) 恩 典 的 媒 介 这 个 名 词, 虽 然 没 有 在 圣 经 中 发 现, 但 在 用 法 上 却 相 当 切 实 查 尔 士 贺 智 说, 神 喜 悦 将 恩 典 的 媒 介, 用 在 他 的 儿 女 身 上, 但 不 意 味 所 有 的 手 段, 都 能 建 立 灵 性 的 德 行 ; 这 个 词 的 意 图 是 要 藉 着 制 定 的 通 常 途 径, 使 属 神 之 人 的 灵 魂, 得 到 圣 灵 超 自 然 的 感 化 133

134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Vol. Ⅲ Ch.20) 2 内 涵 神 的 话 语 圣 礼 和 祈 祷 1) 广 义 的 内 涵. 恩 典 的 媒 介 这 个 名 词, 其 本 身 并 不 十 分 明 确, 在 神 学 中 通 常 的 含 义, 有 着 更 为 广 泛 的 意 义 教 会 是 基 督 所 拣 选 的 集 合 体, 为 了 建 立 圣 徒 的 德 行, 建 造 自 己 属 灵 的 身 体, 提 示 使 用 了 恩 典 的 媒 介 ; 他 赐 给 教 会 各 样 属 灵 的 恩 赐, 制 定 了 传 讲 话 语 和 施 行 圣 礼 的 职 分, 使 教 会 能 够 承 担 起 这 份 任 务 宗 教 生 活 中 的 个 人 经 历 和 事 迹, 都 能 成 为 助 长 信 仰 的 媒 介 ; 单 纯 的 读 经, 藉 着 圣 灵 的 指 引, 向 着 基 督 产 生 活 泼 的 信 仰 ; 圣 徒 的 交 通 和 会 合, 以 及 在 圣 经 的 讨 论 中, 都 能 启 发 和 强 化 我 们 的 信 仰 ; 甚 至 在 立 约 的 幸 福 里, 享 受 包 括 信 仰 归 正 属 灵 争 战 等 恩 典 的 媒 介 圣 徒 在 兴 衰 祸 福 的 境 遇 里, 依 然 能 从 圣 灵 感 到 护 理 的 指 引, 使 他 更 加 与 主 亲 近, 这 些 环 境 成 了 靠 近 主 的 恩 典 媒 介 我 们 晓 得 万 事 都 互 相 效 力, 叫 爱 神 的 人 得 益 处, 就 是 按 他 旨 意 被 召 的 人 ( 罗 8:28) 因 为 知 道 患 难 生 忍 耐, 忍 耐 生 老 练, 老 练 生 盼 望 ( 罗 5:3 4), 叫 你 们 的 信 心 既 被 试 验, 可 以 在 耶 稣 基 督 显 现 的 时 候 得 著 称 赞 荣 耀 尊 贵 ( 彼 前 1:7) 所 有 的 一 切, 似 乎 都 是 促 进 神 百 姓 属 灵 成 长 的 恩 典 媒 介 可 是, 上 述 各 项, 不 能 都 收 集 在 恩 典 媒 介 的 名 词 下 教 会 的 本 身, 不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 因 为 助 长 神 恩 典 的 能 力, 乃 是 藉 着 话 语 和 圣 礼 的 施 行 开 展 ; 教 会 若 不 藉 着 话 语 和 圣 礼 作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就 不 能 成 为 传 达 神 恩 典 的 器 皿 读 经 和 研 经, 包 含 在 话 语 的 事 奉 里, 无 须 再 作 其 他 的 讨 论 ; 至 于 信 仰 归 正 和 属 灵 的 争 战, 从 某 种 含 义 上, 可 以 看 成 是 属 灵 生 活 的 强 化 剂 ; 这 些 在 第 一 个 层 次 上, 可 以 说 是 神 恩 典 的 果 子, 不 是 客 观 规 律 的 例 证 ; 唯 有 在 恩 典 之 约 中 享 受 的 幸 福, 才 是 主 观 的 状 态 或 行 动 1) 奥 秘 的 内 涵. 如 同 上 述 ( 一 含 义 ), 引 用 查 尔 士 贺 智 说 明 的 恩 典 媒 介 : 乃 是 藉 着 制 定 的 通 常 途 径, 使 属 神 之 人 的 灵 魂, 得 到 圣 灵 超 自 然 的 感 化 ; 换 言 之, 圣 灵 通 常 所 使 用 的 媒 介, 乃 是 在 人 的 心 里, 作 成 强 化 信 仰 的 工 作 改 革 宗 要 道 问 答 采 取 了 共 同 立 场, 严 谨 表 明 话 语 与 圣 礼, 是 正 规 的 恩 典 媒 介 ; 即 基 督 在 教 会 里 设 立 传 达 恩 典 的 方 式 ; 乃 是 藉 着 通 常 的 客 观 途 径 来 联 系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为 了 表 示 这 层 含 义, 说, 在 福 音 实 体 基 督 彰 显 的 时 候, 实 施 此 约 的 条 例 乃 是 圣 道 的 传 扬 洗 礼 和 主 餐 之 圣 礼 的 执 行 ( 7 章 6 条 )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65 问 中, 问 : 我 们 既 单 因 信 而 分 享 基 督 及 其 恩 惠, 这 信 从 何 而 来? 答 : 圣 洁 的 福 音 在 我 们 心 里 工 作, 以 至 有 信, 并 藉 圣 礼 印 证 它 当 然, 这 些 媒 介 离 不 开 基 督, 也 不 能 与 神 的 教 会 分 隔 ; 因 为, 唯 有 神 所 任 命 的 教 会, 才 能 分 享 神 的 福 分 再 者, 圣 灵 的 工 作 与 这 个 媒 134

135 介 有 着 密 切 的 联 系 ; 媒 介 的 本 身 并 没 有 效 力, 只 有 圣 灵 有 效 的 工 作, 才 能 结 成 属 灵 的 果 子 将 祈 祷 列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第 三 要 素, 是 韦 斯 敏 斯 德 大 要 理 问 答 (154) 和 小 要 理 问 答 (88) 按 圣 经 使 徒 行 传 2 章 节 的 记 载, 督 促 我 们 关 注 耶 路 撒 冷 的 原 始 教 会 查 尔 士 贺 智 说, 按 我 们 教 会 的 标 准 文 书, 恩 典 的 媒 介 是 话 语 圣 礼 和 祈 祷 (Charles Hodge, op.cit., Ⅲ,Ch.20) 3 特 性 为 要 描 写 一 般 含 义 与 恩 典 媒 介 的 区 别, 正 规 的 或 限 制 含 义 的 恩 典 媒 介, 需 要 指 出 其 迥 然 不 同 的 特 性 1) 圣 灵 通 常 使 用 的 媒 介. 话 语 圣 礼 和 祈 祷, 是 圣 灵 强 化 信 仰 通 常 使 用 的 媒 介 神 的 话 语 能 够 创 始 属 灵 的 新 生 命, 使 生 命 如 种 子 般 成 长 ( 可 4: ), 对 于 信 徒 属 灵 的 生 命, 如 同 纯 净 的 灵 奶 ( 彼 前 2:2); 还 有 其 他 的 经 文, 教 导 同 样 的 真 理 ( 约 8:31 32; 罗 10:17; 彼 前 1:23 25) 洗 礼 使 人 成 为 门 徒, 作 为 施 行 救 恩 的 媒 介 ( 太 28:19; 可 16:16), 圣 餐 是 按 着 主 的 命 令, 参 与 领 受 主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使 属 灵 的 生 命 得 以 成 长 ( 路 22:19; 林 前 10:16) 祈 祷 成 为 确 保 内 在 生 活 平 安 的 保 证 ( 腓 4:6 7) 2) 乃 是 恩 典 之 约 的 本 质 要 素. 话 语 与 圣 礼 是 恩 典 之 约 的 本 质 要 素 律 法 乃 是 恩 典 之 约 的 基 础, 在 十 诫 的 序 言 中, 神 就 宣 布 了 他 的 恩 典, 我 是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曾 将 你 从 埃 及 地 为 奴 之 家 领 出 来 ( 出 20:2) 这 成 为 立 约 之 民 感 恩 生 活 的 原 则, 福 音 是 救 恩 的 应 许, 是 立 约 的 本 质 和 延 伸 ; 全 部 的 话 语 都 是 立 约 的 话 语, 圣 经 被 称 为 旧 约 与 新 约 的 立 约 之 书 同 样 地, 圣 礼 是 恩 典 之 约 的 圣 洁 标 记 与 印 证, 由 神 直 接 设 立,, 对 于 圣 礼 的 效 力, 乃 在 乎 圣 灵 的 工 作 和 设 立 圣 礼 的 话 语, 在 此 话 语 中, 含 有 吩 咐 人 使 用 圣 礼 的 命 令, 又 给 那 配 领 受 圣 礼 者, 得 福 益 的 应 许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7 章 1 3 条 ) 3) 特 别 恩 典 的 媒 介. 神 的 话 语 和 圣 礼 不 是 普 通 恩 典 的 器 具, 乃 是 除 去 人 的 罪 恶, 更 新 人 的 生 命, 恢 复 神 形 像 的 特 别 恩 典 之 器 具 神 的 话 语 给 予 人 类 社 会 和 个 人 的 普 遍 恩 典, 在 现 实 中 显 出 美 好 幸 福 的 事 例 这 里 的 话 语 和 圣 礼, 乃 是 特 别 的 恩 典, 成 为 在 罪 人 心 中, 作 成 救 赎 恩 典 的 媒 介 祈 祷 被 看 成 恩 典 的 第 三 媒 介, 是 因 圣 灵 的 特 别 恩 典, 使 罪 人 变 成 新 人 ; 祈 祷 乃 是 维 持 信 徒 属 灵 生 命 的 呼 吸 4) 教 会 公 开 的 恩 典 媒 介.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施 行 圣 礼 和 祈 祷, 是 基 督 教 会 公 开 施 行 的 恩 典 媒 介 ; 这 些 媒 介 在 基 督 教 会 里 的 施 行, 成 为 关 联 基 督 徒 生 活 的 条 例 ; 并 且, 藉 着 这 些 媒 介 在 罪 人 的 心 中, 联 结 成 为 全 部 救 赎 恩 典 的 开 始 进 展 和 终 结 135

136 某 些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认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只 可 在 有 形 的 教 会 中 施 行 ; 而 且, 预 想 这 些 乃 是 灵 魂 中 新 生 命 ( 重 生 ) 的 元 素 ; 这 将 恩 典 媒 介 的 观 念 更 加 限 制 [ 注 ] 薛 德 和 甸 内 将 这 些 看 成 成 圣 的 媒 介 薛 德 说, 没 有 重 生 的 人, 认 为 世 界 也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这 意 味 在 普 遍 恩 典 下 的 悔 悟, 却 不 是 特 别 恩 典 下 成 圣 的 媒 介 (Dogm.Theol. Ⅱ,p.561) 霍 尼 格 (Honig) 认 为,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的 话 语 和 悔 改 包 含 了 呼 召 ; 这 与 呼 唤 外 邦 人 来 事 奉 永 在 神 的 话 语 是 有 区 别 的 (Handbook von de Geref.. Dogm.,p.611 ) 凯 坡 也 认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只 是 为 了 强 化 新 的 生 命 ( Dict.Dogm. De Saramentis,p.7); 即 他 们 的 观 点 是 局 限 的 ; 他 们 认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与 救 赎 恩 典 的 开 始 没 有 关 联, 只 与 其 后 跟 进 的 成 圣 工 作 中 有 所 联 系 重 生 的 过 程, 如 果 没 有 传 讲 的 话 语, 在 灵 魂 中 直 接 地 工 作, 成 为 新 生 命 的 中 介 要 素 ; 那 么, 他 们 的 见 解 或 许 有 些 道 理 ; 可 是, 新 生 命 的 起 源 与 呼 召 是 有 关 联 的, 这 包 含 在 新 的 出 生 里 面, 正 如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圣 灵 藉 着 圣 洁 福 音 的 传 讲, 开 始 了 新 的 生 命, 或 是 建 立 了 信 仰 的 基 础 5) 单 独 的 恩 典 媒 介. 认 为 神 的 话 语 圣 礼 和 祈 祷, 都 是 单 独 的 恩 典 媒 介, 不 包 括 其 中 的 其 它 事 件, 并 没 有 联 络 的 效 应 对 于 有 关 神 的 奇 特 经 历, 虽 能 帮 助 强 化 信 徒 心 中 的 信 靠, 但 这 些 反 而 不 是 正 规 含 义 上 的 恩 典 媒 介, 只 能 将 这 些 属 灵 的 经 历, 放 在 神 话 语 的 亮 光 下 来 解 释, 或 是 从 祈 祷 的 回 应 上 来 引 出 可 是, 单 独 的 恩 典 媒 介 含 义, 只 是 对 其 他 媒 介 的 比 较 评 价, 却 不 忽 视 圣 灵 的 工 作 果 效 ; 圣 灵 可 藉 着 万 事 来 效 力, 不 能 将 圣 灵 的 工 作 与 恩 典 的 媒 介 分 开 来 思 考 ; 这 些 都 是 圣 灵 在 特 别 恩 典 中 使 用 的 特 别 媒 介 6) 继 续 的 恩 典 媒 介. 这 些 媒 介 都 是 神 继 续 使 用 的 器 具, 不 意 味 某 些 是 意 外 的 ; 即 不 意 味 某 些 是 单 一 地 或 意 外 地 联 系 上 神 恩 典 的 工 作, 乃 是 为 了 传 达 神 救 赎 的 恩 典, 规 范 制 定 了 施 行 的 媒 介, 具 有 永 久 的 价 值 因 此, 需 要 记 住, 这 些 规 范 在 教 会 中 具 有 重 要 的 地 位 教 会 传 讲 生 命 的 话 语, 使 万 民 作 主 的 门 徒, 奉 父 子 圣 灵 的 名 给 他 们 施 洗,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这 是 教 会 继 续 要 作 的 事 ( 太 28:19 20); 圣 餐 是 领 受 主 的 饼 和 杯, 你 们 每 逢 吃 这 饼, 喝 这 杯, 是 表 明 主 的 死, 直 等 到 他 来 ( 林 前 11:26) 再 者, 神 的 殿 称 为 万 民 祷 告 的 殿 ( 赛 56:7), 信 徒 要 不 住 地 祷 告 ( 帖 前 5:17), 祷 告 当 然 也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第 2 节 历 史 中 恩 典 媒 介 的 各 种 见 解 和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1 历 史 中 的 各 种 见 解 基 督 的 教 会 对 有 关 恩 典 媒 介 的 见 解, 有 着 很 大 的 差 异 初 代 教 会 在 神 136

137 的 话 语 与 圣 礼 的 比 重 上, 着 重 点 放 在 圣 礼 上 ; 认 为 洗 礼 是 罪 人 重 生 的 媒 介, 圣 餐 是 见 证 成 圣 的 圣 礼 可 是, 随 着 时 间 的 进 程, 发 展 成 为 更 为 明 确 的 恩 典 媒 介 之 见 解 1)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见 解 话 语 圣 礼 教 会 和 外 在 的 作 用. 罗 马 天 主 教 徒, 虽 然 将 话 语 和 圣 礼 作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但 却 把 圣 礼 看 成 比 话 语 更 为 切 实 的 恩 典 媒 介 ; 他 们 不 认 定 话 语 拥 有 的 卓 越 性, 只 承 认 在 恩 典 事 工 中 预 备 的 意 义 在 其 渐 进 发 展 的 体 系 中, 罗 马 教 会 认 为 教 会 本 身 比 圣 礼 更 优 越, 认 为 教 会 才 是 恩 典 媒 介 的 基 础 [ 注 ] 罗 马 天 主 教 认 为 : 在 教 会 里, 基 督 继 续 他 地 上 神 人 的 生 活, 传 达 他 充 满 的 恩 典 和 真 理 他 的 恩 典 特 别 能 使 人 兴 起 自 然 的 秩 序 ; 他 的 恩 典 以 外 形 的 作 用 (ex opere operato) 工 作, 藉 着 圣 礼 注 入 自 然 的 人, 使 他 有 超 自 然 的 能 力, 成 为 升 进 的 恩 典 (gratia elevans) 在 圣 礼 中, 有 形 的 标 记 和 无 形 的 恩 典, 是 联 结 而 无 法 分 开 的, 神 的 恩 典 在 媒 介 中, 成 为 一 种 包 含 的 实 体, 藉 着 媒 介 的 通 路 在 传 达 ; 因 此, 这 成 了 绝 对 的 媒 介 洗 礼 是 以 外 形 的 作 用 使 人 重 生 ; 比 较 更 为 重 要 的 圣 餐, 能 够 提 升 属 灵 的 生 命 离 开 基 督 教 会 和 圣 礼, 就 没 有 救 恩 至 于 有 关 罗 马 教 会 恩 典 媒 介 的 特 异 教 理, 把 圣 礼 包 含 在 恩 典 的 含 义 里, 认 为 这 种 恩 典 是 藉 着 外 形 的 作 用 在 传 达, 即 圣 礼 具 有 切 实 的 内 在 客 观 力 量, 向 得 到 的 人, 有 效 地 传 达 救 赎 的 恩 典 [ 注 ] 分 条 来 说, 第 一 圣 礼 在 所 有 的 时 刻, 所 传 达 的 恩 典 能 力 是 不 能 分 开 的 ; 所 有 领 受 圣 礼 的 人, 不 论 性 格 如 何, 都 对 准 了 他 们 第 二 在 适 用 每 个 圣 礼 时, 若 不 积 极 反 抗, 在 不 失 效 的 范 围 内, 就 能 达 成 这 种 恩 典 的 结 果 ; 这 是 依 靠 圣 礼 行 动 本 身 的 内 在 能 力 按 照 贝 拉 民 (Bellarmin) 的 比 喻, 如 同 火 与 物 质 有 了 相 当 的 接 触, 就 会 成 为 燃 烧 的 原 因, 圣 礼 也 是 按 其 内 在 的 效 能, 产 生 这 些 果 效 特 伦 多 会 议 标 准 文 书 的 第 1 节, 宣 言 说, 圣 礼 向 感 觉 敞 开, 因 为 这 是 神 所 制 定 的, 表 示 圣 洁 和 公 义, 具 有 能 力 的 效 果 (Cat.Conc.Trident.,Pt.2,Ch.Ⅰ,Ques.8) 2) 路 德 宗 的 见 解 着 重 在 话 语, 包 含 在 媒 介 里. 随 着 宗 教 的 改 革, 着 重 点 从 圣 礼 转 移 到 话 语 上 路 德 宗 指 出 神 的 话 语 是 恩 典 媒 介 的 基 础, 圣 礼 若 离 开 话 语, 就 没 有 什 么 意 义, 事 实 上, 只 强 调 在 有 形 的 话 语 上 ; 未 能 完 全 改 正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谬 误 ; 所 谓 外 在 的 媒 介 与 传 达 的 内 在 恩 典 之 间, 无 法 使 联 结 分 开 路 德 宗 也 将 这 些 包 含 在 神 恩 典 的 媒 介 里, 认 为 离 开 媒 介, 就 无 法 得 到 恩 典 的 实 际 [ 注 ] 神 话 语 的 本 身 总 是 有 效 的, 人 们 如 果 不 在 自 己 的 路 上 放 下 拦 阻, 他 就 能 得 到 属 灵 变 化 的 成 果 再 者,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成 为 圣 餐 中 的 饼 和 杯, 在 基 督 的 恩 典 里 137

138 面 一 同 之 下, 后 者 在 吃 喝 时, 就 能 成 为 前 者 所 赐 的 属 灵 粮 食, 使 领 受 的 人 得 到 益 处 路 德 特 别 因 着 重 洗 派 主 观 主 义 的 反 抗, 强 调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质 ; 对 于 圣 礼 的 有 效 性, 与 其 说 是 在 于 领 受 者 的 信 仰, 不 如 说 是 依 靠 神 的 裁 定 路 德 宗 虽 然 弃 置 了 罗 马 教 会 外 形 的 作 用 观 念, 但 却 没 有 全 部 避 开 它 他 们 主 张 赐 恩 的 能 力, 固 定 在 圣 礼 中 ; 领 受 这 种 能 力 的 个 人, 传 达 成 为 客 观 的 事 实, 这 不 在 乎 他 是 否 具 有 信 仰, 只 限 于 拥 有 信 仰 的 人, 能 够 成 为 发 生 果 效 的 条 件 [ 注 ] 病 得 医 治 的 能 力, 不 在 于 得 病 的 女 人 是 否 摸 到 主, 而 是 医 病 的 能 力 总 在 基 督 的 里 面 ( 太 9:20); 女 人 若 没 有 相 信 和 触 摸, 那 个 能 力 就 不 能 起 作 用 ; 这 些 效 能 不 在 标 记 和 仪 式 里, 而 在 伴 随 着 构 成 标 记 的 话 语 里 ; 这 些 效 能 不 是 从 真 理 道 德 的 能 力 来 的, 也 不 是 从 领 受 者 的 信 仰 来 的, 乃 是 圣 灵 的 超 自 然 能 力 ; 这 不 是 停 留 在 真 理 之 外 的 圣 灵 能 力, 乃 在 真 理 的 里 面, 与 真 理 是 不 能 分 开 的 奎 恩 施 特 说, 神 的 话 语, 按 着 神 自 己 的 旨 意 和 规 定, 甚 至 全 然 离 开 适 度 的 使 用 法, 成 为 所 有 属 神 的 人, 即 刻 的 共 通 的 内 在 能 力, 或 者 成 为 恩 典 的 惩 罚, 充 足 地 成 为 属 神 的 灵 性 上 的 果 效 (Quenstedt, Wittenburg,1688,Vol.Ⅰ, p.169) 3) 神 秘 家 的 见 解 不 限 制 在 恩 典 的 媒 介 里. 路 德 与 神 秘 主 义 的 重 洗 派 有 过 很 多 的 抗 争, 因 着 对 他 们 的 反 动, 决 定 了 他 恩 典 媒 介 的 最 终 见 解 重 洗 派 和 其 他 宗 派 的 神 秘 主 义, 强 调 神 自 由 地 传 达 他 的 恩 典, 不 会 为 外 在 的 形 式 所 约 束 ; 认 为 神 基 督 圣 灵 和 内 在 的 光 明, 直 接 地 在 心 中 运 行 ; 即 话 语 和 圣 礼, 以 及 指 示 的 内 在 恩 典, 乃 是 象 征 性 的, 只 是 有 用 而 已 ; 认 为 外 在 的 媒 介 是 属 于 自 然 的, 不 会 产 出 属 灵 的 结 果 这 种 概 念 完 全 依 据 自 然 与 恩 典 的 二 元 论 见 解 来 决 定 的 所 有 类 型 的 神 秘 家, 虽 不 都 忽 视 恩 典 的 媒 介, 但 却 显 出 轻 视 的 倾 向 4) 理 性 主 义 的 见 解 只 有 道 德 的 效 能.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的 苏 西 尼 派, 极 度 轻 视 恩 典 的 媒 介 ; 苏 西 尼 自 己, 虽 然 拒 绝 承 认 圣 礼 是 基 督 在 教 会 里, 设 立 的 永 续 仪 式, 但 他 的 跟 随 者, 却 不 像 他 那 样 极 端 ; 他 们 虽 然 认 定 了 洗 礼 和 圣 餐 的 永 久 正 当 性, 但 却 认 为 只 局 限 于 道 德 的 效 能 ; 他 们 认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只 是 透 过 道 德 的 说 服 力 来 工 作, 这 将 圣 灵 与 神 秘 工 作 的 联 系, 全 然 排 除 在 外 ; 他 们 将 道 德 的 感 化, 归 于 恩 典 媒 介 的 唯 一 感 化 因 此, 他 们 认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不 是 为 了 成 就 神 的 旨 意, 而 是 着 重 在 人 作 成 的 事 务, 这 些 竟 然 成 了 信 仰 公 言 的 徽 章 和 纪 念 17 世 纪 的 亚 米 念 派 和 18 世 纪 的 理 性 主 义, 都 参 与 在 这 种 见 解 里 [ 注 ] 恩 典 媒 介 的 这 种 倾 向, 最 初, 可 以 说 是 由 16 世 纪 的 慈 运 理 发 展 而 来 ; 慈 运 理 因 为 反 对 罗 马 教 会 的 极 端 立 场, 主 张 把 圣 礼 中 的 标 记, 看 成 适 当 的 象 征, 或 只 藉 着 象 138

139 征 的 行 动 关 系 来 代 表 恩 典 因 此, 圣 礼 只 象 征 真 理 客 观 提 示 的 有 效 媒 介 有 关 圣 礼 效 能 的 低 劣 见 解, 在 19 世 纪 的 福 音 派 教 会, 以 及 罗 马 教 会 和 英 国 的 高 派 教 会, 因 为 对 极 端 见 解 的 反 动 而 得 以 盛 行 2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1) 神 所 定 的 通 常 媒 介. 因 着 对 重 洗 派 的 反 动, 路 德 宗 改 动 了 罗 马 的 方 向, 认 为 这 是 以 绝 对 的 含 义, 束 缚 了 神 恩 典 的 媒 介, 这 也 是 英 国 高 派 教 会 所 采 取 的 立 场 可 是, 改 革 宗 的 各 教 会, 继 承 了 宗 教 改 革 的 本 来 见 解, 尊 重 恩 典 的 媒 介 是 神 所 制 定 的 通 常 媒 介 [ 注 ] 改 革 宗 否 定 恩 典 的 媒 介 能 够 幻 术 般 地 产 生 圣 洁 的 能 力, 否 认 其 本 身 能 给 予 恩 典, 唯 有 将 神 看 成 救 恩 的 动 力 因, 可 是, 对 于 他 恩 典 的 分 配 和 传 达, 神 亲 自 定 下 通 常 的 媒 介, 使 领 受 的 人 得 到 益 处, 这 绝 不 会 受 到 任 何 的 束 缚, 只 是 按 着 他 喜 悦 的 旨 意, 达 成 他 恩 典 的 目 的 所 以, 改 革 宗 的 众 教 会, 不 认 为 恩 典 媒 介 绝 对 需 要, 或 不 可 或 缺 ; 同 时, 也 不 认 为 这 是 偶 然 的, 如 果 忽 视 或 等 闲 视 之, 就 会 强 力 反 对 神 制 定 了 这 些 通 常 的 恩 典 媒 介, 在 罪 人 心 中 作 成 恩 典 的 工 作 ; 如 果 轻 忽 这 些 恩 典 的 媒 介, 就 会 有 属 灵 的 亏 损 改 革 宗 信 条, 同 意 有 关 标 记 和 其 含 义 的 恩 典 关 系, 第 一 这 种 关 系 是 藉 着 基 督 的 制 定 和 应 许 设 立 的, 要 按 着 规 矩 正 当 的 举 行, 领 受 的 人 需 要 凭 着 信 心 和 知 识 来 接 受 ; 第 二 这 种 关 系 是 真 实 的 即 正 当 的 举 行, 或 领 受 的 人 凭 着 信 心 和 知 识 来 接 受 时, 因 着 基 督 的 应 许, 就 会 将 恩 典 的 印 记 传 达 给 那 些 人 ; 即 接 受 的 人, 就 能 伴 随 着 标 记 得 到 恩 典 对 改 革 宗 的 恩 典 和 媒 介 之 关 系, 要 有 更 为 充 分 的 理 解, 需 要 考 察 下 列 追 加 的 特 征 和 要 素 2) 特 别 恩 典 工 作 的 领 域. 神 的 特 别 恩 典, 只 在 特 别 恩 典 有 效 的 领 域 中 工 作 ; 否 定 需 要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秘 主 义, 因 执 迷 不 悟, 当 然 不 明 白 这 个 真 理 神 是 制 定 秩 序 的 神, 在 他 恩 典 的 工 作 中, 通 常 使 用 他 制 定 的 媒 介 ; 但 这 不 意 味 没 有 神 自 己 制 定 的 媒 介, 就 不 能 工 作 ; 除 了 婴 儿 以 外, 神 喜 悦 使 用 这 些 媒 介 使 人 得 救 只 有 在 灵 魂 中, 种 植 新 生 命 的 事 ( 重 生 ), 神 的 恩 典 才 会 直 接 地 工 作 ; 可 是, 在 这 件 事 上, 神 也 会 将 他 的 恩 典, 在 他 有 效 的 领 域 内 工 作, 使 新 生 命 发 生 和 成 长 ; 因 为, 这 些 都 是 绝 对 需 要 的 改 革 宗 对 于 恩 典 的 媒 介, 在 得 救 和 成 圣 的 真 理 上, 不 认 为 只 是 道 德 能 力 的 观 念, 而 是 按 着 神 主 权 的 旨 意, 透 过 圣 灵 来 加 以 运 用 例 如, 亮 光 虽 然 不 能 恢 复 盲 人 的 视 力, 或 使 他 的 视 觉 器 官 得 到 医 治, 但 却 能 使 人 在 运 用 视 力 的 时 候 提 供 帮 助 恩 典 的 媒 介, 在 人 生 灵 魂 的 所 有 训 练 上,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139

140 3) 不 是 固 有 的, 而 是 伴 随 的. 神 的 普 遍 恩 典, 虽 然 是 间 接 地 在 工 作, 而 媒 介 作 为 神 的 附 带 品, 却 不 是 固 定 的, 乃 是 因 着 使 用 而 伴 随 你 认 为 圣 礼 的 能 力 和 效 力, 不 是 由 外 面 的 要 素 来 维 持, 而 是 从 神 的 灵 流 出 来 的 吗? 我 确 实 认 为, 因 主 藉 着 他 自 己 的 器 具, 喜 悦 按 他 预 定 的 旨 意, 行 使 自 己 的 能 力 (Catech.Geneu,p.519) 这 个 真 理, 要 分 别 向 罗 马 天 主 教 英 国 高 派 教 会 和 路 德 宗 来 强 调 ; 因 为, 他 们 推 想 恩 典 的 媒 介, 始 终 都 是 以 固 有 的 能 力, 达 成 工 作 的 效 力 ; 他 们 认 为 领 受 媒 介 的 人, 按 着 他 们 的 状 态 和 态 度, 可 能 也 会 无 效 4) 神 话 语 的 根 本 地 位. 在 施 行 的 圣 礼 中, 神 的 话 语 为 其 根 本 话 语 与 圣 礼 是 无 法 分 开 的, 两 者 总 是 伴 随 的 ; 因 为 圣 礼 的 实 质, 只 是 提 示 了 有 形 的 话 语 话 语 与 圣 礼 虽 然 具 有 同 样 的 内 容, 后 者 内 容 是 从 前 者 内 容 中 引 出 来, 不 是 单 独 存 在 的 因 此, 如 果 没 有 前 者, 后 者 不 可 能 有 什 么 属 灵 的 意 义 当 然, 洗 礼 的 水, 饼 和 酒, 都 是 物 理 有 形 的 行 动, 若 没 有 圣 经 的 说 明, 只 是 眼 见 的 现 象 而 已 因 此, 这 些 属 灵 的 含 义, 需 要 圣 经 来 说 明 罗 马 教 会 把 圣 经 的 话 语, 只 看 成 准 备 的 意 义, 当 话 语 退 到 后 面, 圣 礼 ( 与 话 语 分 离 ) 才 是 真 正 的 恩 典 媒 介, 这 是 特 大 的 错 误 5) 神 的 话 语 是 知 识 的 泉 源. 领 受 神 恩 典 的 人, 得 到 的 所 有 知 识, 在 他 里 面 成 为 话 语 的 媒 介, 这 个 救 恩 是 从 话 语 中 引 出 来 的 恩 典 媒 介 在 有 效 的 领 域 里, 作 成 神 特 别 恩 典 的 工 作 上 文 说 明, 这 个 恩 典 的 媒 介, 不 是 固 有 的, 乃 是 伴 随 的 可 是, 伴 随 的 恩 典, 不 是 给 予 新 的 属 灵 知 识, 只 是 将 圣 经 中 启 示 的 真 理, 赋 予 了 理 解 和 实 行 的 能 力 所 以, 得 到 媒 介 所 伴 随 的 神 之 恩 典, 以 及 所 领 受 的 属 灵 知 识, 都 是 从 圣 经 中 引 出 来 的, 这 是 藉 着 话 语 的 媒 介 来 工 作 我 们 领 受 神 的 特 别 启 示, 藉 着 话 语 的 媒 介 接 受 属 灵 的 知 识 ; 以 此 面 对 那 些 自 作 主 张 的 神 秘 主 义 140

141 第 2 章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之 话 语 第 1 节 含 义 论 据 和 传 道 1 这 个 关 联 中, 神 话 语 的 含 义 1) 神 的 话 语. 改 革 宗 神 学 将 神 的 话 语 作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来 考 察, 不 是 因 那 位 格 话 语 的 逻 格 斯 ( 约 1:1-14); 这 个 神 学 虽 由 耶 和 华 口 中 发 出 来 的 权 能 话 语 ( 诗 33:9; 罗 4:17; 赛 55:11), 如 同 先 知 得 到 的 直 接 启 示, 但 却 不 在 这 个 关 联 中 来 思 考 ( 耶 1:4,2:1; 结 6:1; 何 1:1) 这 个 神 学 认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乃 是 神 默 示 ( 灵 感 ) 的 圣 经, 就 是 圣 经 的 话 语 改 革 宗 神 学 说 神 的 话 语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时, 乃 是 站 在 特 别 的 立 场 中 来 考 察 这 个 命 题 我 们 虽 然 说 神 的 话 话 是 所 有 神 学 和 知 识 的 认 识 基 础 (principinm cognoscendi), 但 提 到 恩 典 的 媒 介 时, 似 乎 没 有 将 神 的 话 语 放 在 意 中 ; 圣 经 不 但 是 神 学 认 识 的 基 础, 也 是 圣 灵 使 教 会 扩 展 建 立 信 徒 德 行 的 媒 介 ; 圣 经 是 神 卓 越 的 恩 典 话 语, 也 是 最 为 重 要 的 恩 典 媒 介 2) 传 道 的 话 语. 受 神 委 任 传 讲 的 话 语, 就 成 了 圣 礼 和 祈 祷 专 有 含 义 的 恩 典 媒 介 可 是, 这 个 话 语, 可 以 各 种 追 加 的 方 式 向 人 提 出 ; 即 可 以 在 家 中 阅 读 或 在 学 校 教 导, 也 可 以 藉 着 传 道 的 小 册 子 向 众 人 介 绍 作 为 教 会 制 度 委 任 的 恩 典 媒 介, 可 以 公 开 合 法 地 藉 着 教 牧 同 工, 在 教 会 中 执 行 话 语 圣 礼 和 祈 祷 的 事 奉 可 是, 其 中 神 的 话 语, 可 以 藉 着 所 有 的 信 徒 向 世 界 传 播, 并 以 不 同 的 方 式 来 工 作 ; 祈 祷 生 活 的 范 围, 也 是 非 常 广 泛 地 在 进 行 在 这 个 联 系 中, 我 们 的 着 重 点 在 话 语 的 传 播 上, 话 语 只 有 在 传 播 时, 才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若 不 注 意 这 个 真 理 点, 只 说 圣 经 本 身 就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乃 是 不 正 确 的 描 写 查 尔 士 贺 智 在 他 的 系 统 神 学 中, 提 到 圣 经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时, 没 有 提 醒 注 意 传 道 中 的 话 语 [ 注 ] 在 恩 典 的 媒 介 论 题 下 论 述 (Ⅲ,pp.466 ff) 说, 这 里 所 理 解 的 神 的 话 语, 就 是 圣 经 ; 圣 经 就 是 旧 新 约 正 经 的 收 集 又 说, 毋 庸 置 疑, 圣 经 教 导 神 的 话 语 是 特 别 的 媒 介, 为 的 是 人 的 得 救 和 成 圣 这 种 圣 经 的 教 理, 可 以 藉 着 教 会 和 世 界 的 经 验 得 到 充 分 的 确 证 他 又 说, 而 且, 基 督 徒 对 圣 经 所 包 含 的 救 恩 和 成 圣 真 理, 不 归 给 道 德 的 能 力 从 这 些 表 现 可 以 明 显 地 看 出, 贺 智 不 以 传 道 的 话 语 为 恩 典 之 媒 介, 而 是 以 圣 经 的 本 身 为 恩 典 之 媒 介 可 是, 贺 智 不 可 能 忘 记 或 不 知 道 圣 经 在 传 道 教 导 的 时 候 才 能 成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只 是 没 有 作 出 正 确 的 表 述 而 已 141

142 巴 文 克 认 为 在 宗 教 改 革 中, 圣 经 神 的 话 语, 成 为 卓 越 的 (par excellence) 恩 典 媒 介, 甚 至 圣 礼 也 从 属 于 话 语, 若 没 有 话 语, 就 没 有 能 力 可 是, 他 没 有 忘 记 论 及 透 过 圣 经 的 传 讲, 才 能 成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事 实 ; 他 提 到 圣 经 的 话 语, 信 徒 不 只 是 从 聚 会 中, 透 过 传 道 人 的 传 讲, 领 受 恩 典 的 能 力, 即 使 在 家 中 的 读 经 和 学 习, 或 是 听 父 母 老 师 的 讲 解 时, 不 论 何 种 形 式, 在 向 人 传 讲 时, 都 会 成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工 作 ( Bavinck,Raeping in Wedergeboorte, pp.111,112) 2 恩 典 媒 介 的 论 据 神 的 话 语 成 为 人 得 救 的 重 要 媒 介 教 理, 藉 着 圣 经 和 历 史 的 论 据, 就 可 以 得 到 证 明 1) 圣 经 的 论 据. (1) 大 使 命 的 命 令. 赐 给 使 徒 们 的 大 使 命,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们 的, 都 教 训 他 们 遵 守 ( 太 28:20), 以 及 命 令 他 们 : 你 们 往 普 天 下 去, 传 福 音 给 万 民 ( 万 民 : 原 文 是 凡 受 造 的 ) 听 ( 可 16:15) 所 要 达 成 的 目 的, 是 万 民 的 救 恩 ; 达 成 的 媒 介 是 福 音 的 教 导 和 传 道 主 将 福 音 的 话 语, 作 为 万 民 得 救 的 媒 介 (2) 使 徒 遵 行 大 使 命 的 方 式. 使 徒 们 遵 行 大 使 命 的 方 式 是, 到 处 传 讲 福 音 的 话 语 他 们 从 开 始, 就 觉 得 撇 下 神 的 道 去 管 理 饭 食, 原 是 不 合 宜 的 ( 徒 6:2) (3) 使 徒 们 的 直 接 证 言. 使 徒 们 直 接 证 明 话 语 的 能 力, 保 罗 说, 这 福 音 本 是 神 的 大 能, 要 救 一 切 相 信 的 ( 罗 1:16), 神 就 乐 意 用 人 所 当 作 愚 拙 的 道 理 拯 救 那 些 信 的 人 ( 林 前 1:21), 并 且 教 导 这 圣 经 能 使 你 因 信 基 督 耶 稣, 有 得 救 的 智 慧 圣 经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 或 译 : 凡 神 所 默 示 的 圣 经 ), 于 教 训 督 责 使 人 归 正 教 导 人 学 义 都 是 有 益 的 ( 提 后 3:15 16) 希 伯 来 作 者 说, 神 的 道 是 活 泼 的, 是 有 功 效 的, 比 一 切 两 刃 的 剑 更 快, 甚 至 魂 与 灵, 骨 节 与 骨 髓, 都 能 刺 入 剖 开, 连 心 中 的 思 念 和 主 意 都 能 辨 明 ( 来 4:12) (4) 旧 约 作 者 的 称 赞. 旧 约 的 圣 经 作 者, 对 透 过 自 己 经 历, 启 示 出 来 的 神 话 语 能 力, 表 示 崇 高 的 称 赞 ; 耶 和 华 的 律 法 全 备, 能 苏 醒 人 心 ; 耶 和 华 的 法 度 确 定, 能 使 愚 人 有 智 慧 ( 诗 19:7) 你 的 话 是 我 脚 前 的 灯, 是 我 路 上 的 光 ( 诗 119:105) 我 的 话 岂 不 像 火, 又 像 能 打 碎 磐 石 的 大 锤 吗? ( 耶 23:29) 2) 历 史 的 论 据. 不 但 圣 经 本 身 教 导 神 的 话 语 是 人 得 救 的 恩 典 媒 介, 透 过 教 会 和 世 界 历 史 的 经 验 也 能 得 到 确 证 (1) 没 有 话 语 的 地 方, 就 没 有 救 恩 的 感 化 力. 神 的 话 语 不 曾 被 人 知 道 的 地 方, 就 看 不 到 圣 灵 的 的 工 作 和 救 恩 的 感 化 力 可 以 想 像 神 能 够 在 异 教 142

143 徒 中, 向 某 些 人 充 分 地 启 示 他 的 真 理, 使 他 们 能 够 得 到 救 恩 ( 徒 10:34 35;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Ch.Ⅰ: 第 二 纥 里 维 提 瑞 士 信 条 ) 事 实 证 明, 圣 经 未 曾 传 过 的 国 家, 都 处 在 黑 暗 中 摸 索 ; 圣 经 宣 告 : 我 们 知 道, 我 们 是 属 神 的, 全 世 界 都 卧 在 那 恶 者 手 下 ( 约 一 5:19) 这 可 在 历 史 中 得 到 确 证 (2) 基 督 教 的 复 兴 与 圣 经 真 理 的 颁 布 成 正 比 例. 真 正 的 基 督 教, 在 于 百 姓 知 晓 圣 经, 这 与 真 理 颁 布 的 程 度 和 复 兴 成 正 比 例 使 徒 时 代, 在 亲 眼 见 过 主 的 见 证 人 教 导 下, 信 实 地 传 讲 基 督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时, 教 会 得 到 很 大 程 度 的 复 兴 ; 可 是, 后 代 因 为 轻 视 圣 经, 福 音 的 真 理 逐 渐 趋 向 哲 学 的 思 辩 和 犹 太 人 的 仪 式, 或 由 祭 司 教 理 的 侵 袭 造 成 混 乱, 基 督 教 的 礼 拜 导 入 异 教 的 仪 式, 结 果 造 成 圣 母 和 圣 徒 崇 拜 的 盛 行, 使 教 会 进 入 黑 暗 时 代 因 着 宗 教 的 改 革, 圣 经 从 司 牧 手 中 得 以 解 放, 藉 着 圣 经 的 刊 行 和 读 经 人 数 的 增 多, 教 会 得 以 大 大 复 兴 和 更 新, 开 始 向 着 地 极 广 传 福 音 (3) 真 宗 教 的 复 兴 与 青 少 年 圣 经 真 理 的 教 导 成 正 比 例. 无 论 那 个 团 契, 真 宗 教 的 复 兴 是 因 青 少 年 与 圣 经 真 理 教 导 的 程 度 成 正 比 例 能 够 使 青 少 年 很 好 地 接 受 宗 教 教 育 的 地 方, 纯 正 的 基 督 教 就 会 持 续 地 成 长, 对 于 神 的 真 理 模 糊 不 清 的 地 方, 真 宗 教 就 会 逐 渐 衰 微, 失 去 能 力 因 此, 圣 经 与 历 史 联 合 的 证 言, 神 的 话 语 圣 经, 在 人 的 得 救 与 成 圣 上 大 有 帮 助 和 益 处, 即 可 以 明 确 地 成 为 现 代 人 仰 望 永 恒 安 宁 的 媒 介 故 此, 历 史 中 曾 有 些 思 想 运 动, 妄 想 倾 覆 圣 经 的 权 威, 熄 灭 真 理 的 教 训 和 传 播 的 热 忱 ; 这 些 都 是 恶 魔 的 诡 计, 企 图 防 止 基 督 教 的 救 恩 和 成 圣 的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若 不 圣 洁, 没 有 人 能 得 见 神 ; 若 没 有 神 真 理 的 光 照, 就 不 可 能 成 圣 ; 相 信 的 人 要 按 着 他 的 牧 师 教 师 父 母 公 民 的 身 份, 看 重 圣 经 爱 读 圣 经 教 导 圣 经 弘 扬 圣 经, 这 是 我 们 责 无 旁 贷 的 使 命 3 传 道 的 话 语 如 上 所 述, 教 会 的 使 命 是 要 传 讲 福 音 ; 用 神 的 话 语 去 传 道, 就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那 么, 传 道 又 是 什 么 呢? 对 于 这 个 问 题 的 回 答 和 定 义, 传 道 是 用 神 的 话 语 在 服 事, 藉 着 基 督 和 教 会, 权 威 地 将 福 音 宣 布 出 来 在 这 个 定 义 中, 促 使 我 们 特 别 注 意 的 要 素 有 四 点 : 1) 藉 着 基 督. 传 道 是 藉 着 升 入 高 天 的 基 督, 藉 着 超 越 的 先 知 者 主 耶 稣 来 传 讲 他 生 命 的 福 音 他 是 教 会 的 元 首, 向 着 他 的 百 姓 成 就 他 的 救 恩 没 有 传 道 的, 怎 能 听 见 呢? ( 罗 10:14) 传 道 不 只 是 叫 人 听 到 基 督, 而 是 听 到 基 督 的 话 ; 传 道 中, 基 督 的 话 在 呼 召 罪 人 ; 传 道 乃 是 罪 人 聆 听 基 督 的 话 ; 传 道 就 是 死 人 要 听 见 神 儿 子 的 声 音 ( 约 5:24 25), 羊 也 听 他 的 声 音 他 按 着 名 叫 自 己 的 羊, 把 羊 领 出 来 ( 约 10:3) 基 督 的 羊 听 他 的 声 音, 他 也 认 识 他 们, 他 们 也 跟 著 他 ( 约 10:27) 143

144 传 道 不 只 是 传 讲 基 督 的 生 平 和 事 迹, 乃 是 藉 着 传 讲 聆 听 基 督 的 话 语, 乃 是 使 他 的 百 姓 听 到 基 督 的 声 音 任 何 讲 道 的 内 容, 都 要 有 耶 稣 说, 来 到 我 这 里 得 安 息 和 悔 改 信 福 音 等 重 要 的 信 息 ; 传 道 需 将 圣 经 中 耶 稣 的 话, 传 讲 得 明 白 ; 传 道 中 如 果 离 开 基 督 的 话, 只 传 自 己 的 话, 那 就 终 止 了 传 道 的 意 义, 这 样 的 传 道 也 不 算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2) 藉 着 教 会 的 差 派. 传 道 者 必 定 要 受 到 差 派, 因 此, 只 有 教 会 才 有 传 道 的 权 限 传 道 者 受 差 派 是 必 须 的, 无 论 是 既 有 教 会 讲 坛 的 牧 师, 或 是 到 异 教 国 家 传 福 音 的 宣 教 士, 都 是 如 此 ; 若 没 有 奉 差 遣, 怎 能 传 道 呢? ( 罗 10:15) 这 里 强 调 传 道 者 必 须 受 差 遣, 差 遣 在 传 道 中 不 可 或 缺 传 道 就 是 将 神 的 话 语 好 信 息 的 福 音 基 督 本 身 的 话 语 传 讲 出 来 因 此, 差 遣 在 传 道 的 事 工 中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事 如 何 实 行 传 道 者 的 差 遣 呢? 使 徒 们 从 主 耶 稣 直 接 得 到 呼 召 和 差 派, 开 始 了 巡 回 传 道 的 事 工, 他 们 明 确 受 到 基 督 的 差 遣 今 日 话 语 的 服 事 者, 虽 不 像 使 徒 直 接 受 命 于 基 督, 但 却 要 受 基 督 的 差 遣 才 能 传 道 基 督 升 天 之 前, 命 令 教 会 的 大 使 命, 说, 你 们 要 去, 使 万 民 作 我 的 门 徒,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们 的, 都 教 训 他 们 遵 守 ( 太 28:19-20) 这 个 使 命 虽 直 接 赐 给 了 使 徒, 但 不 只 局 限 于 他 们, 他 们 作 为 新 约 教 会 的 代 表, 领 受 了 这 个 使 命, 将 会 使 这 个 使 命 延 伸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 注 ] 向 世 界 传 讲 福 音 的 任 务, 只 靠 使 徒 是 不 能 完 成 的 ; 主 耶 稣 应 许 说, 我 就 常 与 你 们 同 在,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这 证 明 不 只 局 限 于 当 代 因 此, 主 将 传 福 音 的 使 命, 赐 给 了 教 会, 把 他 的 话 委 任 给 教 会 ; 教 会 要 将 传 道 的 任 务, 藉 着 传 道 者 来 完 成 基 督 为 教 会 赐 下 各 样 职 分, 要 他 们 来 传 神 的 话, 为 要 成 全 圣 徒, 各 尽 其 职, 建 立 基 督 的 身 体 ( 弗 4:11 12) 因 此, 教 会 领 受 的 传 道 使 命, 要 藉 着 设 立 的 服 事 者 来 完 成 ; 服 事 者 从 教 会 领 受 了 传 道 使 命 ; 所 以, 受 教 会 差 遣 的 服 事 者, 就 是 领 受 了 基 督 的 差 派 因 此, 为 了 传 讲 福 音, 需 要 藉 着 教 会 的 呼 召, 得 到 基 督 的 差 遣, 乃 是 重 要 的 要 因 ; 教 会 的 这 种 呼 召, 使 传 道 人 在 圣 工 中, 所 传 讲 的 一 切 信 息, 都 要 按 着 圣 经 的 启 示, 严 谨 地 根 植 于 神 的 话 语 里, 如 此 才 能 说 自 己 是 个 正 规 的 传 道 者 ( Herman Hoeksema, Reformed Dogmatics, p.641) 3) 权 威 的 宣 布. 如 此, 传 道 者 的 话, 明 确 地 是 有 权 威 的 ; 传 道 乃 是 将 福 音 权 威 地 宣 布 出 来 新 约 中 传 道 (preaching) 的 话 (θήρσγκα), 意 味 着 传 令 者 的 话, 传 道 者 必 定 带 着 他 的 信 息 (message) 前 来, 不 能 添 加 其 它 任 何 的 话 : 再 者, 他 必 须 奉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权 威 地 来 传 达 ; 同 时, 要 使 听 众 按 着 所 听 到 的 话, 切 实 遵 行 ; 因 为 这 是 基 督 的 话 语, 必 须 愿 意 服 在 基 督 的 权 柄 下 他 必 须 要 以 主 如 此 说 来 宣 告 主 的 话 传 道 者 只 能 传 讲 主 的 话 语 ; 人 的 话, 没 有 能 力, 也 没 有 权 柄 144

145 [ 注 ] 神 的 话, 藉 着 与 我 们 相 同 的 人 来 说 话, 甚 至 使 用 不 如 我 们 的 人 来 传 讲 他 的 话 可 是, 微 不 足 道 的 人, 即 便 如 同 尘 土, 若 被 神 使 用, 他 就 成 为 神 的 使 者 他 不 再 留 恋 过 去 的 时 日, 他 会 以 神 的 使 者, 按 着 赋 予 他 的 权 柄 宣 告, 说 : 今 天 救 恩 到 了 这 家, 看 哪, 现 在 正 是 悦 纳 的 时 候! 现 在 正 是 拯 救 的 日 子 这 个 使 者 会 忠 实 地 传 讲 神 荣 耀 的 福 音, 以 拯 救 罪 人 的 灵 魂 为 最 紧 要 的 任 务, 迈 着 坚 强 的 步 伐 勇 往 直 前 第 2 节 能 力 的 所 在 圣 经 作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和 事 工 中 行 动 的 能 力, 是 如 何 来 的 呢? 对 于 这 个 问 题 的 回 答, 却 有 不 同 的 意 见 历 史 中, 对 于 话 语 的 效 能, 始 终 存 在 不 同 的 意 见 ; 对 于 话 语 能 力 与 圣 灵 工 作 之 关 系, 也 没 有 一 致 的 意 见 现 在, 我 们 先 来 明 白 话 语 与 圣 灵 的 关 系, 然 后 再 来 解 明 话 语 本 身 的 效 能 1 话 语 与 圣 灵 的 关 系 1) 各 样 遵 法 主 义 的 见 解. 有 一 种 见 解, 认 为 圣 经 全 部 的 能 力, 在 其 包 含 的 真 理 属 性 里 ; 犹 太 主 义 伯 拉 纠 主 义 半 伯 拉 纠 主 义 亚 米 念 主 义 新 遵 法 主 义 理 性 主 义 等, 以 及 各 样 的 遵 法 主 义 (Nomism), 认 为 话 语 有 知 性 的 道 德 的 审 美 的 感 化 力, 他 们 将 能 力 归 于 这 些 他 们 认 为 神 话 语 中 启 示 的 真 理, 只 是 藉 着 道 德 的 说 服 来 工 作, 其 中 的 伯 拉 纠 主 义 和 理 性 主 义, 甚 至 认 为 救 赎 的 工 作, 不 需 要 圣 灵 的 特 别 工 作 ; 可 是, 半 伯 拉 纠 主 义 亚 米 念 主 义 和 新 遵 法 主 义 等 温 和 形 的 遵 法 主 义, 认 为 话 语 道 德 的 感 化 力 是 不 够 充 足 的, 还 需 补 充 的 圣 灵 工 作 (1) 真 理 本 身 的 感 化 力. 遵 法 主 义 者 主 张 圣 经 全 部 的 能 力, 包 含 在 真 理 本 身 的 感 化 力, 这 种 原 理 的 依 据, 有 以 下 几 点 : [ 注 ] 1 所 有 的 真 理 能 够 适 应 人 的 心 灵, 按 着 本 身 属 性 的 倾 向 产 生 印 象, 心 里 的 真 理 藉 着 印 象 兴 起 化 为 行 动, 随 其 扩 大 而 增 加 能 力 2 所 有 道 德 的 真 理 本 身, 能 够 激 发 正 向 的 道 德 感 想, 引 导 人 产 生 道 德 的 倾 向 3 圣 经 的 真 理 和 所 包 含 的 道 德 能 力, 可 能 是 至 高 的 ; 圣 经 教 导 的 真 理, 比 人 生 理 性 的 发 现 和 人 生 哲 学 的 教 导, 更 为 突 出 和 优 越 可 是, 在 产 生 某 些 效 能 的 事 上, 有 两 个 先 决 的 条 件 : 第 一 原 因 的 来 源, 需 要 有 能 力 ; 第 二 被 动 的 对 象, 需 要 感 受 性 [ 注 ] 太 阳 与 雨 露 同 样 具 有 生 产 的 感 化 力, 两 者 在 沙 漠 和 沃 野 中, 前 者 的 热 力 停 留 在 沙 漠 里, 而 后 者 的 水 份 滋 润 五 谷 和 菜 蔬 道 德 真 理 的 感 化 力 也 是 如 此, 不 论 它 有 多 少 内 在 的 能 力, 若 不 具 备 接 纳 的 心 态, 不 可 能 发 生 健 全 的 果 效 堕 落 后 的 人, 对 真 理 的 认 145

146 识 模 糊, 已 经 无 力 得 到 救 恩 因 此, 神 为 了 使 他 的 话 语, 能 够 成 为 救 恩 的 媒 介, 伴 随 圣 灵 超 自 然 的 能 力, 使 被 拣 选 的 人 可 以 得 救 ; 然 而, 属 血 气 的 人 不 领 会 神 圣 灵 的 事 ( 林 前 2:14), 人 在 得 到 圣 灵 的 启 示 以 前, 不 会 真 正 领 会 圣 灵 的 事 务 ; 因 此, 若 不 从 圣 灵 得 到 应 有 的 启 发, 就 如 圣 经 所 证 明, 生 活 在 堕 落 的 状 态 里 (2) 真 理 中 的 圣 灵 工 作. 某 些 人 认 为, 上 述 遵 法 主 义 者 的 教 理 被 蒙 上 面 纱, 自 欺 欺 人 地 认 为 自 己, 在 真 理 中 有 圣 灵 的 工 作 ; 自 信 比 其 他 的 遵 法 主 义 者, 更 稳 地 站 在 圣 经 的 根 基 上 每 个 有 神 论 者, 都 相 信 神 在 世 界 中 无 所 不 在, 因 此, 维 持 和 护 理 物 理 的 原 因, 产 生 各 样 的 效 果 ; 同 样 地, 圣 灵 在 世 界 中 都 有 他 的 临 在 和 活 动, 并 与 道 德 的 原 因 协 力, 产 生 合 理 的 效 果 [ 注 ] 在 物 理 原 因 的 工 作 中, 没 有 什 么 能 够 超 越 合 理 的 效 果 人 的 重 生 归 正 和 成 圣, 没 有 什 么 能 够 超 越 道 德 真 理 的 合 理 效 果 后 者 的 效 果 与 前 者 的 效 果 一 样, 都 不 是 超 自 然 的 查 尔 士 贺 智 断 言, 这 是 最 激 进 的 理 性 主 义 者 所 要 求 的 全 部 (C.Hodge,op,cit., Ⅲ,p.474) (3) 充 足 恩 典 的 协 力. 这 种 主 张, 若 按 亚 米 念 主 义 的 论 法, 在 圣 经 话 语 道 德 的 说 服 力 中, 要 有 圣 灵 充 足 恩 典 ( 普 通 恩 典 ) 的 协 助, 才 能 产 生 效 果 如 此, 在 圣 经 话 语 中 协 力 的 圣 灵, 也 是 普 通 恩 典, 不 是 特 别 恩 典 ; 产 出 的 效 果, 当 然 是 无 法 回 避 的 自 然 论 2) 唯 信 仰 论 的 见 解. (1) 内 在 话 语 的 圣 灵 即 刻 之 工 作. 另 一 方 面, 唯 信 仰 论, 或 废 法 主 义 (Antinomianism), 全 然 否 定 外 在 话 语 的 必 要, 一 切 只 需 内 在 的 话 语, 或 内 在 的 光 明 ; 即 期 待 圣 灵 即 刻 工 作 的 神 秘 主 义 之 前 身 这 个 主 义 的 标 语 是, 那 字 句 是 叫 人 死, 圣 灵 是 叫 人 活, 外 在 的 话 语, 自 然 属 于 世 界, 对 于 属 灵 的 人, 没 有 什 么 价 值, 不 能 产 生 属 灵 的 结 果 各 种 唯 信 仰 论 者, 大 都 倾 向 轻 视 或 忽 视 恩 典 的 媒 介 ; 这 种 倾 向 透 过 某 些 重 洗 派 的 运 动, 凸 显 其 极 端 的 性 向 [ 注 ]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以 重 洗 派 为 中 心 的 狂 热 份 子, 藐 视 圣 经, 主 张 私 人 的 启 示, 形 成 各 种 属 灵 的 冲 突, 他 们 教 导 圣 经 未 曾 启 示 的 真 理, 认 为 这 比 真 理 的 知 识 和 成 文 的 话 语, 更 为 合 理 和 崇 高 这 种 说 教 向 民 间 撒 下 了 谬 误 和 放 纵, 几 乎 危 害 到 社 会 和 教 会 的 崩 溃 [ 译 者 注 ] 因 为 那 字 句 是 叫 人 死, 精 意 ( 或 译 : 圣 灵 ) 是 叫 人 活 ( 林 后 3:6) 的 本 来 含 义, 不 是 如 重 洗 派 所 主 张 的 那 样, 这 可 按 经 文 的 上 下 文 来 解 释 希 腊 文 字 句 (gramma) 的 同 一 个 字, 在 使 徒 行 传 28 章 21 节 中, 译 成 信 字 英 文 钦 定 本 (KJV) 与 新 国 际 本 (NIV) 都 译 成 letter ( 信 ) 因 此, 这 个 字 句 ( 仪 文 ), 146

147 指 的 应 该 就 是 人 的 荐 信, 而 不 是 律 法 上 的 条 文 如 果 按 哥 林 多 后 书 3 章 6 节, 上 文 的 1-5 节 来 看, 中 文 圣 经 和 合 本 在 这 里 一 再 提 到 荐 信 (3 次 ) 信 (1 次 );( 希 腊 文, 荐 2 次 信 3 次 ) 在 3 章 6 节 中 的 字 句, 指 的 应 该 就 是 3 章 1 节 中, 人 的 荐 信 上 的 字 句, 也 就 是 当 时 有 很 多 人 是 凭 着 荐 信 来 证 明 自 己 的 职 分 保 罗 的 意 思 是, 若 靠 着 人 的 荐 信 ( 上 的 字 句 ), 只 能 使 人 死, 惟 有 靠 着 圣 灵 才 能 使 人 活 因 为 在 上 一 章 的 最 后 一 节,2 章 17 节 中, 有 我 们 不 像 那 许 多 人, 为 利 混 乱 神 的 道 这 表 明 了 当 时 有 许 多 人, 他 们 虽 然 持 有 荐 信, 却 是 在 为 利 混 乱 神 的 道, 甚 至 还 有 假 使 徒, 装 成 仁 义 的 仆 人 来 迷 惑 人 ( 林 后 11:13-15) 因 此, 他 们 即 使 凭 着 人 的 荐 信, 也 只 能 害 死 人 主 耶 稣 指 责 那 些 假 冒 为 善 的 人 说, 你 们 这 假 冒 为 善 的 文 士 和 法 利 赛 人 有 祸 了! 因 为 你 们 走 遍 洋 海 陆 地, 勾 引 一 个 人 入 教, 既 入 了 教, 却 使 他 作 地 狱 之 子, 比 你 们 还 加 倍 ( 太 23:15) ( 可 参 照 : 探 讨 哥 林 多 后 书 3 章 6 节 的 本 义 (2) 宗 教 改 革 的 反 抗. 宗 教 改 革 者 们 提 高 嗓 音, 对 抗 那 些 狂 热 运 动, 特 别 是 路 德 对 他 们 的 指 责 非 常 猛 烈 路 德 对 抗 他 们 的 主 张, 强 调 若 不 藉 着 圣 灵 的 话 语, 就 不 会 在 人 的 心 中 作 什 么 工 作, 因 为 他 认 为 罪 人 的 悔 改 是 最 大 的 奇 迹, 他 将 话 语 归 于 神 的 能 力 (3) 教 会 一 般 的 立 场. 教 会 一 般 采 取 的 立 场, 认 为 话 语 和 圣 礼 是 透 过 圣 灵 的 感 化 来 行 使 通 常 的 媒 介 ; 同 时, 他 会 在 行 动 中 自 由 地 运 行, 可 以 使 用 这 个 媒 介, 或 使 用 其 他 的 媒 介, 或 赐 给 某 些 个 人 特 别 的 恩 赐 可 是 在 所 有 的 领 域 中, 检 证 信 仰 和 行 为 唯 一 正 确 无 误 的 法 则, 乃 是 成 文 的 圣 经 [ 注 ] 因 此, 无 论 是 使 徒, 是 天 上 来 的 使 者, 若 传 福 音 给 你 们, 与 我 们 所 传 给 你 们 的 不 同, 他 就 应 当 被 谴 责 ( 加 1:8) 使 徒 约 翰 说, 我 们 是 属 神 的, 认 识 神 的 就 听 从 我 们 ; 不 属 神 的 就 不 听 从 我 们 从 此 我 们 可 以 认 出 真 理 的 灵 和 谬 妄 的 灵 来 ( 约 一 4:6) 圣 经 不 但 提 到 圣 灵, 也 提 到 其 它 的 灵 靠 近 人 心, 作 些 迷 惑 人 的 工 作 ; 同 时, 圣 经 在 辨 别 真 伪 的 事 上, 包 含 了 对 我 们 的 教 导 和 指 引 3) 路 德 宗 的 见 解. 反 对 上 述 的 两 种 见 解, 宗 教 改 革 者 对 于 主 张 但 靠 话 语, 不 能 充 足 作 成 信 仰 和 悔 改 的 工 作, 以 及 圣 灵 通 常 是 没 有 话 语, 就 不 工 作 ; 因 此, 认 为 在 救 赎 之 工 中, 需 有 话 语 和 圣 灵 合 作 的 主 张 开 始 时, 在 这 个 观 点 上, 路 德 宗 与 改 革 宗 之 间 的 意 见 差 异 很 小 ; 前 者 强 调 圣 灵 将 话 语 当 作 (per verbum) 器 具 来 使 用, 后 者 主 张 圣 灵 的 工 作 伴 随 (cum verbo) 着 话 语 可 是, 由 后 来 的 路 德 宗 神 学 者, 发 展 成 为 真 正 的 路 德 宗 教 理, 他 们 认 为 神 的 话 语 是 神 的 附 带 品, 包 含 了 圣 灵 的 悔 改 能 力 ; 如 今, 两 者 联 结 不 能 分 开 ; 甚 至 教 导, 如 果 不 使 用 神 的 话 语, 或 不 合 理 的 使 用 时, 圣 灵 悔 改 的 能 力, 就 不 会 临 到 人 的 身 上 可 是, 为 了 说 明 用 神 的 话 语, 向 着 不 同 的 人 传 道 的 不 同 结 果, 他 们 不 147

148 得 不 依 赖 使 用 人 的 自 由 意 志 教 理 ( 温 和 形 式 的 ); 即 他 们 认 为 效 果 的 多 样 性, 是 因 为 接 受 方 式 的 多 样 性 所 致 他 们 引 证 病 得 医 治 的 事 例, 认 为 这 是 因 为 对 基 督 有 医 治 的 信 心 ; 他 们 常 用 照 你 的 信 心, 给 你 成 全 了, 你 的 信 救 了 你 等 话 语 路 德 宗 对 圣 经 的 能 力, 有 各 种 奇 异 的 见 解, 包 含 了 许 多 的 难 题 [ 注 ] 1 神 的 权 能 常 住 在 圣 经 里 的 理 论, 得 不 到 圣 经 的 支 持, 基 督 将 行 神 迹 的 权 柄 赐 给 门 徒, 他 们 走 遍 各 地, 虽 然 行 过 许 多 神 迹, 但 权 能 却 没 有 常 住 在 他 们 里 面 ( 徒 3:12) 有 人 虽 行 过 圣 经 中 的 一 些 神 迹, 但 都 无 法 证 明 神 的 权 能 常 住 在 他 里 面 2 圣 经 伴 随 着 圣 灵 的 话 语, 或 多 或 少 地 持 续 显 出 效 果 ; 这 个 理 论 如 果 正 确, 圣 经 命 令 祷 告 预 备 领 受 圣 灵 的 应 许, 难 免 就 有 些 矛 盾 ; 如 果 圣 灵 总 是 伴 随 着 圣 经, 神 秘 的 联 合 在 一 起, 在 那 里 面 供 应 神 的 能 力 ; 那 么, 使 徒 以 及 历 代 的 教 会, 对 祈 祷 领 受 圣 灵 的 感 化, 就 不 能 调 合 3 这 种 理 论, 使 我 们 与 所 有 的 教 会 对 圣 灵 的 依 靠 断 绝 了 关 系 ; 因 为 圣 灵 是 有 位 格 按 着 自 己 的 意 思 运 行 ; 圣 灵 在 圣 经 的 话 语 中, 显 出 属 神 的 能 力, 使 圣 经 的 话 语, 在 罪 人 的 得 救 上, 得 到 属 灵 的 感 动 ; 藉 着 话 语 得 到 各 样 属 灵 的 恩 赐 ; 如 此, 就 不 需 要 圣 灵 直 接 的 工 作 昔 日, 主 开 导 吕 底 亚 的 心, 留 心 听 保 罗 传 讲 的 话 语 ( 徒 16:4), 这 又 该 如 何 解 释 呢?4 他 们 对 圣 经 真 理 传 达 的 观 点, 认 为 有 形 的 文 字 和 朗 读 的 声 音, 不 归 于 神 的 能 力 ; 即 便 圣 经 具 有 内 在 的 神 的 能 力, 若 不 合 理 的 使 用, 就 不 会 产 生 超 自 然, 或 属 灵 的 能 力 ; 至 于 合 理 使 用 的 含 义, 包 含 了 知 性 的 理 解 注 意 和 信 而 服 从 的 目 的 如 此, 对 于 不 能 合 理 使 用 圣 经 话 语 的 婴 儿, 用 什 么 方 法 重 生 得 救 呢? 不 可 忽 视 的 事 实 是, 圣 灵 可 以 用 话 语, 也 可 不 用 话 语, 凭 着 他 主 权 的 能 力, 主 动 施 行 救 赎 的 恩 典 5 这 种 理 论, 在 于 听 道 之 人 的 抗 拒 或 顺 服, 由 人 的 自 由 意 志 来 决 定 他 的 救 恩, 这 是 非 圣 经 的 主 耶 稣 说 过, 凡 父 所 赐 给 他 的 人, 都 能 到 他 那 里 去 ; 据 此 看 来, 这 不 在 乎 那 定 意 的, 也 不 在 乎 那 奔 跑 的, 只 在 乎 发 怜 悯 的 神 ( 罗 9:16) 这 岂 不 显 明 神 救 恩 的 主 权 吗?6 这 种 理 论, 在 个 人 与 团 体 的 经 验 中 冲 突, 五 旬 节 的 独 特 现 象, 不 是 圣 灵 直 接 地 显 现, 又 是 什 么? 他 们 就 都 被 圣 灵 充 满, 按 著 圣 灵 所 赐 的 口 才 说 起 别 国 的 话 来 ( 徒 2:4) 圣 经 记 载 有 圣 灵 的 充 满, 圣 灵 的 内 住, 圣 灵 的 证 言, 圣 灵 的 膏 抹, 圣 灵 的 浇 灌 等, 这 些 又 意 味 着 什 么 呢? 按 使 徒 们 传 道 的 历 史 和 新 约 圣 经 的 报 导, 看 不 到 圣 灵 受 到 圣 经 的 束 缚, 不 论 是 否 有 圣 经, 圣 灵 总 是 按 着 他 的 位 格 自 由 运 行 7 路 德 在 教 会 历 史 中, 的 确 是 伟 大 和 受 尊 敬 的 一 位, 但 因 受 其 情 感 的 影 响, 有 时 会 过 于 偏 激 ; 因 为 当 时 的 狂 热 运 动 分 子, 贬 低 圣 经 成 文 话 语 的 价 值, 偏 重 于 圣 灵 的 私 人 启 示 和 内 在 的 光 明 ; 他 因 愤 慨 而 强 调, 只 有 在 圣 经 的 话 语 里, 才 能 归 于 神 的 权 能 这 应 该 是 当 然 之 举, 岂 能 算 是 过 激 呢? 4)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的 改 革 宗, 始 终 将 神 的 话 语 看 成 是 权 能 的 生 命 的 香 气, 或 死 亡 的 香 气 可 是, 能 够 发 挥 引 到 信 仰 和 归 正 效 能 的 唯 一 原 因, 乃 是 圣 灵 在 罪 人 心 中 伴 随 的 工 作 他 们 拒 绝 将 这 效 能, 看 成 是 附 带 在 话 语 里 非 位 格 的 一 种 能 力 ( 如 同 路 德 宗 ) 148

149 圣 经 明 确 教 导, 真 理 的 圣 灵 在 感 化 之 先 ; 而 且, 因 为 那 个 感 化 需 要 有 效, 需 有 圣 灵 在 灵 魂 中 的 工 作 死 人 先 要 恢 复 生 命, 才 能 有 正 常 的 感 觉 ; 属 灵 的 死 者, 必 须 要 有 全 能 的 神 使 他 苏 醒, 他 属 灵 的 生 命, 才 有 灵 性 的 功 能 因 此, 圣 经 中 有 很 多 祷 告, 为 了 圣 灵 的 先 行 工 作, 需 要 藉 着 祈 祷 使 心 意 更 新, 打 开 属 灵 的 眼 睛 和 耳 朵, 理 解 和 分 辨 属 灵 的 事 务 而 且, 圣 灵 是 有 位 格 的 行 动 者, 按 着 自 己 的 意 思, 将 恩 赐 分 赐 给 各 人 ; 他 兴 起 人 的 意 念, 管 辖 人 的 判 断, 移 动 人 的 感 情 ; 他 使 人 知 道 为 罪 为 义 为 审 判 应 有 的 确 信 ; 他 赐 下 教 训 引 导 安 慰 和 激 励 ; 他 的 感 化 不 只 局 限 于 灵 魂 的 发 端, 而 在 灵 魂 更 新 以 后 的 过 程, 却 交 给 真 理 和 条 例 ; 其 实, 圣 灵 的 感 化 是 始 终 如 一 的 再 者, 这 种 感 化 不 只 是 以 同 样 的 动 作, 成 为 真 理 和 协 力 的 感 化 势 力 ; 圣 灵 乃 是 有 位 格 的 实 存 者, 按 着 自 己 的 意 思, 自 由 地 决 定 行 动 时 间 和 地 点, 以 及 多 少 和 样 式 这 里 圣 灵 工 作 是 以 他 的 主 权 要 求 我 们 来 认 识 ; 圣 灵 的 主 权 行 动 是 以 他 无 限 的 智 慧 和 美 善 来 决 定 的, 一 切 都 是 为 了 防 止 人 的 虚 荣, 进 而 彰 显 神 的 荣 耀 ( 林 前 1:26-29) 因 此, 在 救 赎 的 实 施 中, 感 动 人 心 的 力 量, 认 为 是 圣 经 真 理 本 身 的 道 德 说 服 力 ( 遵 法 主 义 ), 或 是 圣 经 话 语 里 内 在 神 的 能 力 ( 路 德 宗 ) 等 见 解 是 不 能 认 可 的 因 为, 圣 经 的 话 语 伴 随 着 圣 灵 主 权 的 工 作, 方 是 合 乎 圣 经 的 见 解 ; 同 时, 要 再 次 确 认, 轻 视 圣 经 话 语 的 价 值, 只 认 定 圣 灵 工 作 的 唯 信 仰 论, 也 是 非 圣 经 的 见 解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对 这 个 见 解 是 非 常 明 确 的 ( 信 条 34 章 2 条, 大 要 理 问 答 155, 小 要 理 问 答 89) 2 话 语 本 身 的 效 能 基 督 徒 对 于 圣 经 的 救 恩 和 成 圣 的 效 能, 以 及 其 中 所 包 含 的 真 理, 不 归 于 道 德 的 说 服 力, 或 推 想 的 内 在 神 之 能 力 ; 通 常 归 于 圣 经 的 真 理 和 圣 灵 的 主 权 能 力 那 么,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话 语 本 身 任 务 是 什 么 呢? 物 体 和 亮 光 虽 不 能 恢 复 盲 人 的 视 力, 或 使 他 的 视 觉 器 官 得 到 医 治, 但 却 能 使 人 在 运 用 视 力 的 时 候 提 供 帮 助 同 样 地, 神 的 话 语 在 救 赎 灵 魂 的 圣 洁 操 练 中 是 必 须 的 1) 提 供 真 理 和 知 识. 基 督 在 地 上 时, 虽 然 有 些 人 对 他 的 态 度 是 厌 恶 和 逼 迫, 甚 至 将 他 钉 在 十 字 架 上 ; 另 一 些 人, 却 从 他 的 身 上, 看 到 神 儿 子 的 荣 耀 ; 爱 他 敬 拜 他, 甚 至 为 他 而 死 如 果 没 有 基 督 的 人 格 教 导 和 事 工 上 的 客 观 启 示, 就 不 可 能 经 历 到 门 徒 的 内 在 体 认 可 是, 门 徒 如 果 没 有 属 灵 的 辨 别 力, 那 客 观 的 启 示 也 无 用 武 之 地, 可 能 落 入 背 道 之 人 的 景 况 因 此, 在 实 施 的 救 赎 之 工 中, 明 确 解 释 话 语 的 任 务 是 什 么, 圣 灵 的 工 作 又 是 什 么 话 语 提 供 视 觉 对 象 的 知 识 照 明 和 光 线, 圣 灵 恢 复 属 灵 眼 睛 的 视 力, 使 他 能 够 正 确 接 受 真 理 和 知 识 如 此, 话 语 在 灵 魂 中 施 行 救 恩 感 化 和 成 圣 ; 所 以, 圣 经 的 真 理 伴 随 着 圣 灵 的 工 作 时, 就 能 发 挥 变 化 的 能 力 2) 归 正 信 仰 和 成 圣 的 工 作. 简 单 描 绘 圣 经 的 话 语, 在 圣 灵 的 运 行 下, 完 成 恩 典 媒 介 的 工 作 ; 那 是 使 罪 人 认 罪 悔 改 ( 尼 8:8; 雅 1:21), 藉 着 信 149

150 心 的 安 慰 成 为 圣 洁 重 生 得 救 ( 徒 20:32; 罗 15:4; 提 前 3:15)( 韦 斯 敏 斯 德 小 要 理 问 答,89) 这 个 话 语 伴 随 着 神 的 能 力, 使 相 信 的 人 得 救 ( 林 前 1:18 21) 而 且, 在 救 恩 的 过 程 中, 藉 着 神 话 语 的 媒 介, 唤 出 我 们 经 验 中 所 有 的 圣 洁 思 想 感 情 目 的 和 行 动 ; 任 何 重 生 的 灵 魂, 他 的 前 面 如 果 没 有 圣 经 真 理, 就 会 徘 徊 在 黑 暗 里 神 的 百 姓 中, 如 果 不 明 白 与 他 有 关 的 启 示 真 理, 人 们 就 不 会 向 他 发 出 感 恩 敬 爱 尊 崇 和 敬 畏 的 感 想 ; 我 们 若 不 藉 着 圣 经 晓 得 基 督 的 性 情 和 事 工, 就 不 会 向 他 献 上 爱 心 和 虔 诚 ; 我 们 若 没 有 神 的 启 示 为 基 础, 就 不 可 能 拥 有 信 仰 ; 若 不 晓 得 来 世 状 态 的 知 识, 就 不 能 怀 有 永 生 的 喜 悦 和 盼 望 因 此, 绝 对 需 要 圣 经 的 话 语, 以 便 持 续 属 灵 的 生 命, 累 积 属 灵 的 操 练, 完 成 生 命 的 救 恩 圣 经 话 语 的 效 能 如 此 伟 大, 因 此, 基 督 教 圣 工 的 中 心 任 务, 就 是 教 导 和 传 扬 圣 经 的 话 语 ; 务 要 传 道, 无 论 得 时 不 得 时, 总 要 专 心 ( 提 后 4:2), 这 是 对 所 有 的 传 道 人 宣 布 的 使 命 保 罗 提 醒 自 己 说, 若 不 传 福 音, 我 便 有 祸 了 ( 林 前 9:16) 圣 经 强 调 话 语 传 播 的 紧 迫 性, 目 的 是 为 了 生 命 的 救 恩, 这 应 该 是 人 生 最 大 的 关 心 第 3 节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话 语 之 组 成 这 一 节 与 下 一 节 的 论 题, 是 关 于 律 法 与 福 音 ; 在 本 书 救 恩 论 的 成 圣 结 尾 部 分, 已 作 过 考 察 现 在 再 来 解 释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之 话 语, 可 能 与 前 述 内 容 有 所 反 复, 但 在 文 脉 上, 在 这 里 讨 论 是 顺 理 成 章 的 1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区 别 1) 正 当 的 区 别.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之 话 语, 由 律 法 与 福 音 二 要 素 所 组 成 ; 律 法 与 福 音 两 者 的 表 现, 成 为 广 泛 指 示 神 成 文 启 示 的 组 成 要 素 宗 教 改 革 的 教 会, 从 开 始 就 将 这 两 个 要 素 作 出 区 别, 这 两 个 要 素 的 区 别, 不 是 旧 约 与 新 约 的 区 别, 而 是 在 两 个 约 里, 本 身 就 有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要 素, 旧 约 与 新 约 都 是 如 此 律 法 在 圣 经 中, 以 命 令 和 禁 令 的 形 式 出 现, 启 示 神 意 志 的 所 有 一 切 ; 福 音 在 旧 约 或 新 约 中 是 与 和 睦 有 关, 或 在 基 督 里 宣 布 有 关 神 救 赎 慈 爱 的 所 有 一 切 ; 而 且, 这 些 要 素 在 恩 典 的 事 工 中, 各 有 其 独 特 的 作 用, 律 法 能 使 罪 人 的 内 心 对 罪 感 到 痛 悔, 而 福 音 是 兴 起 对 耶 稣 基 督 救 恩 的 信 仰 为 目 的 ; 律 法 的 工 作 是 向 着 福 音 工 作 的 预 备, 使 对 罪 的 意 识 有 深 刻 的 认 识, 让 罪 人 感 到 救 赎 的 需 要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强 调 了 律 法 用 处 之 后, 然 后 在 结 论 中 言 明, 上 述 律 法 的 用 处 也 并 不 与 福 音 的 恩 典 背 道 而 驰, 乃 与 之 巧 妙 融 和 基 督 的 灵 制 服 人 的 意 志, 并 赐 以 能 力, 使 他 甘 心 乐 意 行 神 的 旨 意, 即 在 律 法 中 所 启 150

151 示 要 行 的 那 些 事 ( 19 章 7 条 ) 2) 不 恰 当 的 区 别. 马 西 安 以 后 的 时 代, 总 是 不 断 有 人 在 进 行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对 立 推 想, 他 们 部 分 的 意 见, 以 保 罗 指 责 彼 得 的 事 件 为 基 础 ( 加 2: 11-14), 部 分 是 依 据 保 罗 似 乎 将 律 法 与 福 音 两 者 之 对 比 ( 林 后 3:6-11; 加 3: ); 可 是, 保 罗 又 将 律 法 称 为 领 人 归 向 基 督 的 训 蒙 师 傅 希 伯 来 书 中 将 神 吩 咐 摩 西 的 话 称 为 福 音 ( 来 4:2 6), 将 会 幕 中 礼 拜 条 例 的 律 法, 称 为 将 来 美 事 的 影 儿 ( 来 10:1,9:1) 有 些 人 对 律 法 与 福 音 彼 此 对 立 的 区 别 推 想 是 不 恰 当 的 ; 我 们 举 例 两 项 不 恰 当 的 区 别 来 作 探 讨 (1) 旧 改 革 宗 神 学 的 区 别. 某 些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认 为, 律 法 与 福 音 是 对 立 的 ; 律 法 教 导 履 行 圣 经 中 所 有 的 命 令 和 要 求, 而 福 音 没 有 什 么 要 求, 只 是 无 条 件 的 应 许 因 此, 福 音 把 所 有 的 要 求 尽 都 解 除 了 [ 注 ] 这 个 原 因, 部 分 是 因 圣 经 中 似 乎 用 了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对 比 方 式, 而 部 分 却 因 与 亚 米 念 派 的 争 论 而 产 生 ; 亚 米 念 派 认 为 人 的 救 恩, 需 要 依 赖 善 行 的 信 仰 和 福 音 的 顺 从 ; 为 了 反 对 这 种 观 点, 某 些 神 学 者 极 端 地 表 明 恩 典 之 约, 即 福 音 本 身 没 有 制 定 任 何 义 务, 包 括 对 主 的 信 仰 依 赖 和 盼 望 等, 都 未 曾 要 求 和 命 令, 只 是 将 神 的 应 许 向 人 传 达 而 已 可 是, 其 他 的 学 者 正 确 地 指 出, 摩 西 的 律 法 包 含 了 某 些 应 许, 而 福 音 中 也 具 有 某 些 要 求 [ 注 ] 他 们 向 人 介 绍 恩 典 之 约 时, 认 为 这 个 约 不 只 是 单 纯 被 动 地 接 受, 而 是 主 动 地 接 受 全 部 的 恩 典, 看 明 这 是 神 在 他 里 面, 回 应 了 这 个 要 求 信 心 的 应 许, 负 有 某 些 应 尽 的 义 务 ; 顺 应 神 的 律 法, 成 为 他 生 活 的 准 则, 这 包 含 神 在 他 里 面 工 作, 使 他 能 够 依 靠 和 顺 服 (2) 时 代 论 者 的 区 别. 今 天 的 时 代 论 者 (Dispensationalists) 又 提 出 律 法 与 福 音 彼 此 对 立 的 说 法, 他 们 认 为 从 前 的 以 色 列 人, 是 在 律 法 之 下, 而 现 代 的 教 会, 却 在 福 音 之 下, 已 经 从 律 法 中 得 到 自 由 福 音 是 唯 一 的 救 恩 途 径, 而 律 法 却 不 是 救 恩 之 路 ; 教 会 的 成 员 不 必 关 心 律 法 的 要 求, 认 为 律 法 的 要 求 有 基 督 来 应 酬 他 们 对 于 有 关 基 督 与 律 法 的 关 系, 只 知 其 一 不 知 其 二 ; 他 们 对 于 基 督 承 担 了 律 法 的 咒 诅 ( 惩 罚 ), 在 行 为 之 约 中, 虽 然 满 足 了 律 法 的 要 求, 但 作 为 受 造 的 人, 遵 行 这 些 生 活 的 准 则, 却 是 我 们 应 尽 的 本 分 保 罗 说 自 己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又 说 自 己 在 律 法 之 下 ( 罗 6:14; 林 前 9:20 21), 信 徒 对 于 律 法 竟 然 有 这 种 相 异 的 关 系 如 此, 律 法 藉 着 基 督 使 人 归 向 恩 典 的 神 ; 同 时, 律 法 是 得 救 的 神 之 百 姓, 感 恩 生 活 的 当 然 准 则 [ 译 者 注 ] 罗 6:14 与 林 前 9:20-21 中 的 律 法, 会 使 人 感 到 困 惑, 这 是 对 圣 经 151

152 中 律 法 ( 妥 拉 = 教 导 ) 的 广 泛 含 义 有 所 不 察, 以 及 对 新 约 中 律 法 ( 希 腊 文 : 诺 模 斯 ) 的 用 法 混 淆 所 致 罗 6:14 罪 必 不 能 作 你 们 的 主 ; 因 你 们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乃 在 恩 典 之 下 使 徒 保 罗 说, 其 实 我 在 神 面 前, 不 是 没 有 律 法 ; 在 基 督 面 前, 正 在 律 法 之 下 ( 林 前 9:21b) 这 与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岂 不 是 矛 盾 吗? 当 然 不 可 能 矛 盾 主 (2961 kurieuo, 动 词, 未 来 主 动 直 说 语 气 第 三 人 称 单 数 ): 有 管 理 统 治 支 配 控 制 之 意 罪 必 不 能 作 你 们 的 主 之 时 式 语 法, 是 罪 将 来 必 不 能 辖 制 你 们 死 不 能 辖 治 你 们, 因 为 我 们 在 罪 ( 的 律 ) 上 已 经 死 了, 不 再 作 罪 的 奴 仆 ( 罗 6:1 6), 接 下 去, 罗 6:15 这 却 怎 么 样 呢? 我 们 在 恩 典 之 下, 不 在 ( 罪 与 死 的 ) 律 之 下, 就 可 以 犯 罪 吗? 断 乎 不 可! 这 与 6:1-2 这 样, 怎 么 说 呢? 我 们 可 以 仍 在 罪 中 叫 恩 典 显 多 吗? 断 乎 不 可! 我 们 在 罪 上 死 了 的 人, 岂 可 仍 在 罪 中 活 著 呢? 的 意 思 相 同 因 此, 罗 6:14-15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应 该 是 不 在 罪 与 死 的 律 辖 制 之 下, 而 是 在 基 督 的 恩 典 之 下 的 意 思 ( 可 参 照 拙 文 什 么 律 使 人 生 出 恶 欲 林 前 9:20-21, 当 看 到 新 约 圣 经 中, 出 现 律 法 一 词 时, 需 要 看 其 上 下 文, 才 能 知 道 这 里 律 法 指 的 是 什 么 新 约 教 会 初 期, 律 法 中 的 割 礼 ( 利 12:3), 几 乎 成 为 得 救 与 否 的 缘 由 ( 徒 15:1) 因 此, 加 拉 太 书 中, 探 讨 的 多 是 有 关 律 法 中 的 割 礼 问 题 ( 加 2:3-8,3:1-9,5:2,6:15) 林 前 9:20-21 还 是 作 律 法 以 下 的 人, 我 就 作 没 有 律 法 的 人, 应 该 是 对 律 法 中 割 礼 的 解 释, 例 如 提 摩 太 与 提 多 的 事 例 ( 徒 16:3; 加 2:3) 因 为, 基 督 完 成 十 架 救 恩 之 后, 旧 约 的 礼 仪, 已 被 心 灵 和 诚 实 所 取 代 ( 罗 7;6; 约 4:24) ( 可 参 照 拙 文 守 约 施 慈 爱 的 神 2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关 系 1) 相 互 联 结. 律 法 与 福 音 彼 此 联 结 相 互 包 含, 两 者 一 起 成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组 成 神 话 语 的 要 素 律 法 与 福 音 之 间 的 区 别, 不 是 旧 约 与 新 约 之 间 的 区 别, 或 是 将 两 者 看 成 律 法 时 代 和 福 音 时 代, 主 张 两 者 彼 此 反 对 互 相 抵 制, 这 都 不 是 圣 经 的 见 解 认 为 旧 约 没 有 福 音, 或 是 旧 约 律 法 的 部 分, 没 有 福 音 的 说 法, 却 是 明 显 忽 视 圣 经 中 的 事 实 ; 旧 约 中 对 物 质 的 应 许 和 礼 仪 的 律 法, 以 及 在 先 知 书 中 ( 赛 53 章,54 章,55: ; 耶 31:33-34; 结 36:25-28), 岂 不 满 了 福 音 吗? 福 音 的 水 流 经 过 旧 约 的 全 程, 最 终 成 就 了 弥 赛 亚 的 预 言 至 于 新 约 中 没 有 律 法, 或 是 律 法 不 适 用 于 新 约 时 代 等 说 法, 都 是 与 圣 经 相 背 的 基 督 教 导 律 法 是 永 久 有 效 的, 而 且 不 能 废 去 ( 太 5:17-19), 保 罗 说, 神 要 使 律 法 的 义, 成 就 在 随 从 圣 灵 的 人 身 上 ( 罗 8:4); 并 且, 爱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罗 13:10) 雅 各 警 告 说, 因 为 凡 遵 守 全 律 法 的, 只 在 一 条 上 跌 倒, 他 就 是 犯 了 众 条 ( 雅 2:10) 约 翰 说, 凡 犯 罪 的, 就 是 违 背 律 法 ; 违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 违 背 律 法 = 不 法 :lawlessness), 我 们 遵 守 神 152

153 的 诫 命, 这 就 是 爱 他 了, 并 且 他 的 诫 命 不 是 难 守 的 ( 约 一 3:4,5:3) 2) 从 律 法 中 自 由. 基 督 徒 从 某 种 含 义 上, 可 以 说 从 神 的 律 法 中 得 到 自 由 圣 经 有 时 认 为 律 法 是 历 代 与 万 事 神 永 恒 不 变 的 旨 意 和 属 性 之 表 现 ; 或 是 作 为 行 为 之 约, 作 为 成 就 永 生 恩 赐 的 条 件, 如 果 违 背 了 律 法, 就 要 被 定 罪 可 是, 信 徒 在 基 督 里, 对 律 法 的 这 种 特 殊 含 义 ; 即 成 为 获 得 永 生 的 媒 介 和 从 定 罪 的 权 柄 中 得 到 释 放, 因 基 督 为 他 们 受 了 咒 诅 ( 惩 罚 ), 并 且 为 他 们 履 行 了 行 为 之 约 的 要 求, 在 这 种 特 殊 的 含 义 上, 律 法 的 要 求 与 福 音 之 间 是 相 对 的 用 查 尔 士 贺 智 的 话, 再 作 陈 述, 有 关 律 法 与 我 们 的 关 系 是 双 重 的, 乃 是 立 约 的 和 道 德 的, 这 拥 有 规 定 生 活 条 件 中 的 立 约 性 质 ; 如 同, 所 以, 你 们 要 守 我 的 律 例 典 章 ; 人 若 遵 行, 就 必 因 此 活 著 我 是 耶 和 华 ( 利 18: 5) 又 说, 不 坚 守 遵 行 这 律 法 言 语 的, 必 受 咒 诅! ( 申 27:26), 在 福 音 下, 我 们 已 从 律 法 之 约 的 关 系 中 被 拯 救 出 来 ; 我 们 从 所 有 的 罪 中 得 到 自 由, 已 经 不 在 完 全 顺 从 律 法 的 义 务 之 下 ; 从 这 些 律 法 中 得 到 拯 救, 不 是 藉 着 废 弃 或 降 低 而 有 的 结 果, 乃 是 藉 着 基 督 所 成 的 工 作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Ⅱ,p.493) [ 译 者 注 ] 查 尔 士 贺 智 的 律 法 与 福 音 之 分 析, 其 中 有 混 淆 的 部 分 1 自 从 亚 当 夏 娃 犯 罪 以 后, 人 得 救 恩 都 是 因 信 称 义 蒙 恩 得 救 ( 创 来 11:4), 亚 伯 拉 罕 也 是 因 信 称 义 ( 创 15:6), 新 约 书 信 中 反 复 论 证, 人 称 义 是 因 信, 不 是 因 行 律 法 ( 中 的 割 礼, 加 3:6-9; 罗 4:1-13); 同 时, 律 法 教 导 人 相 信 爱 慕 和 敬 畏 神 ( 申 6: 4-5; 箴 1:7), 旧 约 中 藉 着 受 膏 的 祭 司 和 祭 物, 引 人 到 基 督 那 里, 教 导 人 因 信 称 义 ( 加 3:24); 同 样, 新 约 中 的 今 天, 只 是 非 因 律 法, 我 就 不 知 何 为 罪 ( 罗 7:7), 律 法 叫 人 知 罪 的 功 能 ( 罗 3:20) 依 然 有 效, 对 信 徒 或 非 信 徒 有 着 同 样 的 效 能 2 西 乃 之 约 不 是 行 为 之 约, 不 是 人 要 靠 着 遵 行 律 法 得 救 ; 西 乃 之 约 乃 是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的 延 续 与 继 承, 都 是 起 誓 立 的 ( 申 29:13-14), 都 是 出 于 神 的 恩 典 ( 出 34:6) 神 颁 布 律 法 的 目 的, 是 要 他 的 百 姓 成 为 圣 洁 的 国 民, 祭 司 的 国 度 ( 出 19;6; 彼 前 2:9) 3 神 对 亚 当 的 吩 咐, 称 为 行 为 之 约 ( 创 2:16-17; 何 6:7); 而 西 乃 之 约 是 神 百 姓 的 行 为 准 则, 这 两 者 不 能 混 为 一 谈 摩 西 律 法 虽 然 规 范 人 的 行 为, 但 却 不 是 靠 着 遵 行 律 法 来 得 救 对 于 基 督 且 生 在 律 法 以 下, 要 把 律 法 以 下 的 人 赎 出 来 ( 加 4: 4 5) 的 意 思, 应 该 是 基 督 生 在 律 法 的 礼 仪 之 下 ( 路 2:22-24), 要 使 律 法 礼 仪 之 下 的 人, 不 再 按 仪 文 的 旧 样, 而 按 着 心 灵 的 新 样 来 服 事 神 ( 罗 7:6; 腓 3:3; 约 4:24) 加 3:13 基 督 既 为 我 们 受 ( 原 文 是 成 ) 了 咒 诅, 就 赎 出 我 们 脱 离 律 法 的 咒 诅 : 这 里 的 赎 出 与 加 4:5 赎 出 来 是 同 一 个 字, 其 它 二 处 译 成 爱 惜 ( 弗 5:16; 西 4:5) 咒 诅 的 原 意 是 惩 罚 刑 罚 ( 利 26:18 28; 赛 53:5) 因 此, 这 里 的 原 意 是 : 基 督 既 为 我 们 受 了 刑 罚, 就 赎 出 我 们 脱 离 律 法 ( 中 割 礼 ) 的 惩 罚 ( 参 考 创 17:14) 4 圣 经 中 没 有 从 律 法 中 得 到 拯 救 的 经 文, 当 然 律 法 也 没 有 废 弃 主 耶 稣 吩 咐 我 们 谨 守 遵 行 律 法 ( 太 5:19,23:3), 圣 经 应 许, 就 在 他 所 行 的 事 上 必 然 得 福 ( 雅 1: 153

154 25) 3) 律 法 中 的 不 自 由. 从 另 一 种 角 度 来 看, 基 督 徒 可 说 是 从 律 法 中 带 来 不 自 由 (1) 表 现 人 生 的 本 分. 律 法 作 为 适 用 万 代 万 事 永 恒 不 变 的 神 之 属 性 和 意 志 的 表 现 ; 人 想 要 脱 离 对 神 应 有 本 分 的 行 为 之 约 时, 就 会 发 现 律 法 的 约 束 力 依 然 尚 在, 人 不 能 违 背 律 法 中 爱 神 与 爱 人 的 基 本 诫 命 甸 内 说, 律 法 是 神 正 义 的 必 然 的 不 变 表 现, 对 于 道 德 的 受 造 者, 其 权 柄 是 无 与 伦 比 的 ; 如 果 神 对 道 德 的 受 造 者 启 示 自 己 的 话, 只 能 将 自 己 启 示 出 来 律 法 的 教 导 是 完 全 和 不 变 的 指 引, 表 现 出 神 永 恒 的 旨 意 因 此, 不 论 什 么 怜 悯 或 恩 典 的 时 代, 对 于 轻 易 废 弃 圣 徒 的 本 分, 是 不 可 能 的 ; 藉 着 救 赎 主 满 足 了 神 的 公 义, 靠 着 神 的 怜 悯, 使 犯 法 者 得 到 神 的 怜 悯, 虽 然 从 律 法 的 咒 诅 中 得 到 释 放, 但 却 不 能 废 除 律 法 的 权 威, 律 法 在 所 有 的 时 代 中, 必 定 成 为 神 权 威 的 宣 言 (R.L.Dabney, Systematic and Polemic Theology,p.353) (2) 为 了 感 恩 的 生 活. 基 督 徒 藉 着 恩 典 之 约 的 效 能, 从 罪 恶 中 得 到 赦 免 和 释 放, 白 白 得 到 生 命 的 救 恩, 因 此, 心 悦 诚 服 地 将 律 法 作 为 感 恩 生 活 的 规 则 加 尔 文 引 用 十 诫 命 的 序 言, 我 是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曾 将 你 从 埃 及 地 为 奴 之 家 领 出 来 ( 出 20:2) 认 为 这 要 作 为 全 部 诫 命 的 序 文 来 考 察 ; 他 首 先 确 立 他 发 命 令 的 权 威, 叫 他 的 选 民 绝 对 服 从 他 又 以 恩 典 的 应 许, 引 他 们 追 求 圣 洁 ( 基 督 教 要 义 2 卷 8 章 13 节 ) 申 命 记 中 多 处 提 到 神 救 赎 的 大 爱, 提 醒 百 姓 要 尊 重 神 的 诫 命, 何 西 阿 也 以 相 同 的 论 法, 要 求 百 姓 遵 守 神 的 诫 命 ( 何 13:4 5) 神 以 怜 悯 和 慈 爱 引 导 他 的 百 姓, 使 他 们 心 悦 诚 服 地 遵 行 他 的 诫 命, 这 是 改 革 宗 神 学 的 教 导, 也 是 加 尔 文 思 想 的 特 征 第 4 节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价 值 1 律 法 的 用 途 前 节 中, 举 论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关 系 时, 已 部 分 说 明 律 法 的 功 用, 在 这 里 要 比 较 详 细 和 具 体 来 说 明 神 学 上, 有 将 律 法 分 成 三 种 功 用 的 惯 例,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路 德 提 到 律 法 的 三 重 用 途 是 :1 维 持 外 界 的 秩 序 ;2 劝 导 罪 人, 使 他 们 认 识 犯 罪 的 后 果 ;3 指 导 信 徒 的 生 活 1) 政 治 或 民 事 上 的 功 用 (a usus politicus or civilis). 律 法 的 教 训 使 那 些 未 曾 更 新 的 人, 部 分 唤 起 良 心 的 功 能, 抵 制 防 止 罪 恶 的 猖 獗 这 律 法 指 向 世 上 的 法 律, 制 约 罪 恶 的 蔓 延, 维 持 社 会 安 全 秩 序 的 基 础 在 此 观 点 中 考 察, 律 法 预 想 罪 的 存 在, 因 罪 的 存 在 而 需 要 律 法, 这 是 神 的 律 法 在 全 世 界 中, 服 务 于 普 遍 的 恩 典 因 此, 在 此 功 用 的 观 点 中 考 察, 律 法 不 是 救 恩 论 154

155 含 义 中 的 恩 典 媒 介, 而 恩 典 媒 介 乃 是 为 了 救 恩 的 特 别 恩 典 途 径 2) 教 育 上 的 功 用.(a usus elenchticus or pedagogicus) 律 法 最 基 本 的 功 用, 加 拉 太 书 3 章 24 节 说, 这 样, 律 法 是 我 们 训 蒙 的 师 傅, 引 我 们 到 基 督 那 里, 使 我 们 因 信 称 义 律 法 使 人 认 识 到 罪, 知 道 自 己 是 个 罪 人, 藉 着 这 种 方 式, 使 人 可 以 到 基 督 那 里 ; 因 此, 这 成 为 神 恩 典 救 赎 的 助 益, 即 向 人 告 知 刑 罚 的 惩 戒, 使 人 晓 得 行 为 上 的 亏 欠, 预 备 将 自 己 的 灵 魂 交 托 给 公 义 的 主 3) 教 训 规 范 的 功 用 (a usus didacticus or normativus). 这 是 所 谓 律 法 的 第 三 功 用 (turtius usus legis), 律 法 使 信 徒 记 住, 这 是 生 活 的 准 则 和 义 务, 引 导 他 们 走 向 生 命 和 救 恩 之 路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成 为 后 嗣 的 信 徒, 使 我 们 在 他 面 前 成 为 圣 洁, 无 有 瑕 疵 ; 预 定 我 们 藉 著 耶 稣 基 督 得 儿 子 的 名 分 ( 弗 1:4 5) 成 圣 是 一 生 经 历 的 神 之 恩 赐, 神 要 赎 我 们 脱 离 一 切 罪 恶, 又 洁 净 我 们, 特 作 自 己 的 子 民, 热 心 为 善 ( 多 2;14) 在 成 圣 的 过 程 中, 律 法 是 圣 洁 生 活 的 准 则, 引 导 称 义 的 后 嗣 结 出 圣 洁 的 果 实, 唯 信 仰 论 者 ( 废 法 主 义 者 ) 否 认 律 法 的 这 种 功 用 2 不 同 的 评 价 有 关 律 法 的 三 种 功 用, 路 德 宗 与 改 革 宗 之 间, 有 着 若 干 不 同 的 见 解 两 派 虽 都 承 认 律 法 的 三 种 功 用, 但 路 德 宗 着 重 在 第 二 功 用 上, 对 第 三 功 用 却 持 保 留 的 态 度, 这 点 与 改 革 宗 不 同 1) 路 德 宗 的 评 价 不 足. (1) 只 着 重 在 第 二 功 用 上. 路 德 宗 着 重 在 律 法 的 第 二 功 用 上, 在 他 们 的 评 价 中, 认 为 律 法 的 功 用, 使 人 感 到 罪 意 识, 只 能 间 接 地 成 为 指 向 基 督 的 媒 介 ; 他 们 虽 然 承 认 律 法 的 第 三 种 功 用, 但 却 持 某 种 保 留 的 态 度, 因 为 他 们 主 张 信 徒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 注 ] 按 他 们 的 见 解, 律 法 的 第 三 功 用, 只 限 定 在 信 徒 还 是 罪 人 的 时 候, 他 们 必 须 要 受 到 律 法 的 压 制, 使 他 逐 渐 意 识 到 自 己 的 罪 意 识 ; 因 此, 在 路 德 宗 的 教 会 体 系 中, 律 法 的 第 三 功 用 没 有 重 要 的 位 置, 就 不 足 为 奇 了 通 常, 他 们 只 是 把 律 法 用 在 人 与 罪 的 关 联 中 来 使 用 (2) 与 唯 信 仰 论 的 冲 突. 宗 教 改 革 当 时, 路 德 宗 虽 受 到 唯 信 仰 论 ( 废 法 主 义 ) 的 诘 问, 并 与 其 发 生 冲 突, 特 别 在 阿 格 里 科 拉 (Johann Agricola 本 名 : Johann Schneider) 的 争 辩 中, 使 诘 问 的 坚 实 性 受 到 质 疑 [ 注 ] 按 阿 格 里 科 拉 的 见 解, 用 律 法 来 传 道, 只 能 使 人 感 到 失 望, 而 真 正 的 悔 改, 必 定 要 藉 着 福 音 才 能 产 生 ; 什 么 都 不 能 抢 在 神 白 白 恩 典 的 前 头 ; 蒙 恩 的 人, 律 法 不 再 155

156 有 什 么 价 值 ; 十 诫 命 属 于 法 庭, 不 属 于 讲 坛, 与 摩 西 交 往 的 人, 结 果 都 要 交 给 魔 鬼 把 摩 西 吊 死 吧!, 对 十 诫 命 的 如 此 毁 谤, 路 德 对 他 作 出 强 烈 的 反 击 ; 路 德 确 信 神 恩 典 的 主 权 性, 承 认 不 能 靠 着 遵 行 律 法 来 称 义, 他 给 律 法 很 高 的 评 价, 提 出 律 法 的 三 种 功 用 (3) 第 三 功 用 的 犹 豫. 可 是, 路 德 因 为 对 律 法 的 第 三 功 用, 存 有 犹 豫, 而 踌 躇 不 前 难 题 的 关 键, 在 于 人 肯 定 律 法 的 功 用 时, 反 而 很 难 维 持 因 神 的 恩 典, 从 律 法 中 得 到 释 放 的 公 正 关 系 ( 译 者 注 : 罗 7:6 节 圣 经 的 本 意 是 从 罪 的 律 中 得 到 释 放 ); 路 德 宗 虽 不 否 认 律 法 的 公 义, 但 却 拒 绝 律 法 的 要 求, 而 将 所 有 的 要 求 推 给 基 督 来 应 酬 [ 注 ] 信 徒 得 到 爱 心 的 鼓 励, 使 他 们 能 自 发 的 行 善 ; 他 们 里 面 的 旧 人, 只 有 在 不 受 圣 灵 的 压 抑 下, 才 需 要 律 法 ; 律 法 不 再 以 外 在 的 能 力, 徘 徊 在 信 徒 的 头 上, 而 是 深 入 他 的 里 面 ; 信 徒 因 着 罪 的 临 在, 反 而 用 外 在 律 法 的 爱 ( 因 着 规 范 成 为 本 身 动 力 的 供 应 ) 来 服 事 ; 信 徒 会 按 着 信 心 的 程 度, 达 成 律 法 以 上 的 要 求 [ 译 者 注 ] 在 对 律 法 的 肯 定 与 拒 绝 的 难 题 上, 关 键 是 新 约 中 律 法 / 律 ( 诺 模 斯 ) 一 词 所 指 的 是 什 么, 以 及 词 的 格 变 式 和 语 气 时 式 罗 马 书 第 7 章 有 两 个 诺 模 斯 ( 律 / 律 法 ) 是 世 人 无 法 回 避 或 抗 拒 的 一 个 是 神 的 律 法, 约 束 一 切 活 着 的 世 人 ( 罗 7:1); 另 一 个 是 肢 体 中 的 律 ( 罗 7:23), 住 在 人 的 里 头, 生 出 恶 欲 就 是 重 生 的 人, 在 灵 欲 的 交 战 中, 也 会 感 到 力 不 从 心 ( 罗 7:24) 因 此, 出 现 在 新 约 圣 经 中 的 律 法 / 律 ( 原 文 是 同 一 个 字 ), 要 从 其 上 下 文 中, 查 看 是 神 的 律 法, 还 是 肉 体 中 犯 罪 的 律 例 如 : (1) 罗 4:15 因 为 律 法 是 惹 动 忿 怒 的 ( 或 译 : 叫 人 受 刑 的 ); 哪 里 没 有 律 法, 那 里 就 没 有 过 犯 罗 4:1-14, 讲 到 亚 伯 拉 罕 的 因 信 称 义, 不 是 因 肉 体 ( 的 割 礼 ) 和 行 为 ( 的 功 德 ) 哪 里 没 有 律 法, 那 里 就 没 有 过 犯 的 意 思 : 可 以 理 解 为, 哪 里 没 有 割 礼 的 条 例, 那 里 就 不 需 受 惩 罚 从 民 中 剪 除 ( 参 照 创 17:14) (2) 罗 5:20 律 法 本 是 外 添 的, 叫 过 犯 显 多 ; 只 是 罪 在 哪 里 显 多, 恩 典 就 更 显 多 了 律 法 本 是 外 添 的, 是 指 在 亚 伯 拉 罕 的 应 许 之 外 添 上 的, 但 神 是 凭 著 应 许 把 产 业 赐 给 亚 伯 拉 罕 叫 过 犯 显 多 的 意 思 是, 如 果 他 过 去 曾 经 犯 了 罪, 就 能 藉 着 律 法 显 明 出 来 ; 而 不 是 律 法 来 了, 使 人 更 多 地 犯 罪 (3) 罗 6:14 罪 必 不 能 作 你 们 的 主 ; 因 你 们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乃 在 恩 典 之 下 不 在 律 法 之 下, 应 该 是 罪 必 不 能 作 你 们 的 主, 因 你 们 不 在 罪 与 死 的 律 辖 制 之 下, 而 是 在 基 督 的 恩 典 之 下 的 意 思 (4) 罗 7:5 因 为 我 们 属 肉 体 的 时 候, 那 因 律 法 而 生 的 恶 欲 就 在 我 们 肢 体 中 发 动, 以 致 结 成 死 亡 的 果 子 这 里 是 肉 体 里 的 律, 不 是 神 的 律 法 (5) 罗 7:6 但 我 们 既 然 在 捆 我 们 的 律 法 上 死 了, 现 今 就 脱 离 了 律 法 : 这 里 在 捆 我 们 的 律 法 上 死 了 以 及 现 今 就 脱 离 了 律 法, 都 是 接 着 上 一 节 肉 体 里 156

157 的 律 犯 罪 的 律 (6) 罗 7:8 因 为 没 有 律 法, 罪 是 死 的 意 思, 是 因 为 没 有 律 法 来 量 罪 定 刑 而 已 (7) 罗 7:9 我 以 前 没 有 律 法 是 活 著 的 ; 但 是 诫 命 来 到, 罪 又 活 了, 我 就 死 了 这 节 经 文 的 意 思 应 该 是, 我 过 去 正 活 在 没 有 律 法 的 状 态 下, 但 神 的 命 令 一 到, 就 显 出 罪 曾 经 再 活 过 来, 然 后, 我 曾 经 死 了 这 说 明 一 个 没 有 律 法 未 曾 重 生 的 人, 当 神 的 命 令 临 到 他 的 时 候, 就 显 出 罪 的 悖 逆 才 知 道 自 己 已 经 死 在 过 犯 罪 恶 中 ( 弗 2:1) ( 可 参 照 拙 文 什 么 律 使 人 生 出 恶 欲 2) 改 革 宗 的 适 度 评 价. (1) 肯 定 第 二 功 用, 并 关 注 第 三 功 用. 改 革 宗 对 律 法 的 第 二 功 用, 采 纳 了 公 正 的 态 度 ; 藉 着 律 法 认 识 到 罪, 使 人 意 识 到 救 赎 的 需 要 ; 可 是, 反 而 更 集 中 关 注 在 有 关 成 圣 的 教 理, 以 及 律 法 的 第 三 功 用 上 ; 他 们 使 信 徒 有 坚 强 的 信 念, 知 道 律 法 之 下 是 感 恩 生 活 的 准 则 因 此,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第 一 部, 开 头 就 论 到 有 关 神 的 律 法, 而 在 第 三 部 论 述 了 感 恩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第 19 章 中, 论 神 的 律 法 分 成 七 个 段 落, 作 出 详 细 的 论 述, 对 于 律 法 的 三 种 功 用, 尤 其 对 重 生 得 救 的 信 徒, 都 有 详 尽 的 说 明 (2) 不 是 在 自 发 的 行 动 中, 反 抗 的 外 在 势 力. 加 尔 文 主 义 相 信 因 信 称 义 的 教 义, 同 时 非 常 尊 重 律 法, 被 评 为 一 切 都 顺 从 依 赖 律 法 福 音 意 味 着 遵 守 律 法, 又 打 开 艰 难 的 窄 门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似 乎 是 严 格 主 义 的 合 唱, 岂 不 是 在 强 调 行 善 的 必 要 吗? 因 此, 在 信 心 和 感 恩 的 生 活 中, 岂 能 不 约 束 自 己 吗? 按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在 信 徒 的 生 活 中, 神 的 律 法 不 是 自 发 的 信 仰, 或 是 在 自 发 的 爱 中, 反 抗 的 外 界 势 力 ; 而 是 根 植 于 基 督 的 信 仰 里, 理 所 当 然 地 结 出 感 恩 的 果 实 (3) 藉 着 圣 灵 感 动 地 顺 从. 加 尔 文 在 律 法 第 三 功 用 的 论 述 中, 对 此 真 理 作 出 显 著 的 陈 述, 他 认 为 作 为 基 督 徒, 神 的 灵 已 经 在 他 们 的 心 中 掌 权, 神 以 其 手 指 把 他 的 律 法 刻 在 他 们 的 心 里, 这 就 是 说 他 们 已 经 处 在 圣 灵 的 引 导 和 激 励 之 下, 有 了 顺 服 上 帝 的 愿 望 他 们 可 以 天 天 学 习, 由 此 认 识 神 的 旨 意, 而 这 正 是 他 们 所 渴 慕 的 同 时, 神 的 律 法 也 向 他 们 证 实 他 们 是 否 明 了 神 的 旨 意 这 正 如 作 仆 人 的, 早 已 作 好 准 备, 一 心 想 给 主 人 留 下 好 的 印 象, 他 所 需 要 的 就 是 细 查 主 人 的 性 情, 以 及 行 事 为 人 的 方 式, 目 的 在 于 调 整 自 己, 予 以 适 应 ( 基 督 教 要 义 2 卷 7 章 12 节 ) [ 注 ] 加 尔 文 认 为, 在 圣 灵 的 工 作 中, 兴 起 的 顺 从 之 心, 使 人 毫 无 冲 突 和 恐 惧 地 顺 服 神 的 律 法 ; 加 尔 文 认 为 被 圣 灵 感 动 的 内 心, 与 其 说 是 被 律 法 吸 引, 不 如 说 是 听 到 神 的 诫 命, 使 他 殷 切 渴 望 明 白 神 的 旨 意 对 于 轻 率 排 斥 摩 西, 乃 是 蠢 人 不 能 分 辨 律 法 的 要 求 和 应 许 ; 律 法 对 我 们 不 再 是 一 个 严 厉 的 强 求 者, 只 在 我 们 完 全 遵 行 每 一 禁 令 之 时 才 感 满 足, 乃 是 规 劝 我 们 达 到 完 全, 指 示 我 们 全 部 人 生 的 目 标, 达 到 这 目 标 不 单 与 我 们 有 益, 而 且 是 我 们 应 有 的 职 责 ( 基 督 教 要 义 2 卷 7 章 13 节 ) 因 此, 律 法 绝 不 会 157

158 与 发 自 内 心 的 有 所 冲 突, 更 不 是 压 制 所 有 自 愿 感 情 的 暴 君 (4) 感 恩 的 表 现. 引 照 加 尔 文 在 前 节 的 结 尾, 强 调 把 十 诫 命 的 序 言, 当 作 全 部 律 法 的 序 文 来 考 察 ; 作 为 神 的 百 姓, 遵 守 神 的 律 法, 是 对 救 赎 恩 典 的 感 恩 表 现, 这 也 是 心 悦 诚 服 的 一 种 表 示, 律 法 作 为 蒙 恩 的 人, 感 恩 生 活 的 指 导 规 则, 不 应 该 看 成 是 外 来 强 制 的 束 缚 3 律 法 与 福 音 被 公 认 为 属 灵 的 美 善 1)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公 认. 教 会 历 史 中, 律 法 与 福 音 真 正 的 价 值, 因 着 遵 法 主 义 和 废 法 主 义 ( 唯 信 仰 论 ) 的 争 论 而 朦 胧 前 者 欲 将 福 音 作 成 新 的 律 法, 而 后 者 欲 将 福 音 与 律 法 分 开 某 些 人 认 为, 需 要 以 道 德 伦 理 人 的 活 动 和 人 的 责 任, 作 为 救 恩 的 样 式, 限 定 神 主 权 的 恩 典 ; 另 有 些 人 认 为, 为 了 保 全 福 音 的 纯 粹 性, 需 要 排 除 触 及 人 类 道 德 的 所 有 感 化 力 在 这 遵 法 主 义 与 废 法 主 义 的 混 淆 中, 如 果 需 要 选 择 的 话, 选 择 废 法 主 义 似 乎 可 以 拥 护 恩 典 的 主 权 性 ; 而 遵 法 主 义 却 也 维 护 了 人 性 的 尊 严 和 责 任 可 是, 需 要 记 住, 废 法 主 义 未 曾 认 识 神 在 恩 典 中 的 要 求, 未 能 充 分 尊 重 神 的 恩 典 ; 废 法 主 义 未 能 发 现 对 此 真 理 的 错 误 认 识, 却 从 尊 重 神 恩 典 的 人 身 上 看 到, 必 须 要 记 住 神 律 法 的 价 值 教 会 的 责 任 重 大, 需 要 传 讲 无 价 的 救 恩, 厘 清 遵 法 主 义 或 废 法 主 义 的 偏 差, 适 度 地 肯 定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价 值, 不 偏 左 右 地 行 在 其 中 2) 福 音 在 属 灵 上 的 优 先. 在 讨 论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价 值 时, 虽 然 不 能 分 其 轻 重 或 任 其 取 舍, 但 在 两 者 的 比 较 上, 却 可 选 其 先 后 卡 尔 巴 特 呼 吁 将 传 统 的 律 法 与 福 音 转 换 成 福 音 与 律 法 ; 可 是, 我 们 现 在 不 是 重 新 在 指 定 律 法 或 福 音 的 优 先 权 ; 首 先, 明 确 地 确 定 律 法 与 福 音 传 统 次 序 的 意 图, 不 是 为 了 使 福 音 来 依 赖 律 法, 而 是 普 遍 用 于 表 现 两 者 都 是 神 启 示 的 组 成 部 分 不 但 如 此, 律 法 与 福 音 不 能 单 纯 地 看 成 旧 约 与 新 约 的 划 分 因 为, 旧 约 中 不 是 没 有 福 音, 而 新 约 中 不 是 没 有 律 法 (1) 福 音 与 律 法 的 着 重 点. 今 天 的 某 些 人, 认 为 要 着 重 在 福 音 与 律 法 的 观 点 上, 其 观 念 是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共 在 我 们 要 表 示 没 有 福 音, 就 无 法 理 解 律 法, 福 音 能 给 罪 恶 的 人 类 带 来 救 恩 在 救 恩 的 过 程 中, 指 出 被 呼 召 的 人, 需 要 服 事 和 顺 从 ( 律 法 ) 福 音 与 律 法 之 间 的 联 系, 在 保 罗 记 载 的 每 句 经 文 中, 都 有 实 在 的 教 导 律 法 对 于 不 信 者, 不 是 没 有 意 义, 宗 教 改 革 强 调 律 法 引 领 罪 人 的 悔 改 ; 可 是 核 心 的 观 念, 确 是 福 音 的 优 先 权 如 果 没 有 福 音, 拥 有 律 法 的 人, 无 法 回 避 应 受 的 苦 境 (2) 十 诫 命 的 序 言. 论 到 福 音 与 律 法, 我 们 可 以 拿 出 十 诫 的 序 言, 我 是 耶 和 华 你 的 神, 曾 将 你 从 埃 及 地 为 奴 之 家 领 出 来 ( 出 20:2) 作 为 完 整 的 副 本 来 使 用 在 这 个 次 序 中, 与 其 说 神 是 按 着 人 的 行 为 来 裁 定, 不 如 说 是 在 律 法 的 起 头, 就 开 启 了 救 恩 的 动 作 律 法 只 对 那 些 理 解 神 的 拣 选 158

159 慈 爱 和 恩 典 的 人 具 有 意 义 信 徒 在 他 们 信 仰 生 活 的 旅 程 中, 对 抗 那 些 接 二 连 三 的 危 险, 面 对 反 复 的 恩 典 和 律 法, 都 是 根 本 的 联 系 律 法 绝 不 是 单 独 的 存 在, 旧 约 时, 十 诫 被 放 在 约 柜 中, 因 为 这 是 永 远 的 真 理 我 们 不 会 抛 弃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传 统 次 序, 同 时 认 定 属 灵 真 理 的 福 音 优 先 权, 两 者 不 可 忽 视 [ 译 者 注 ] 本 书 是 以 改 革 宗 的 神 学 立 场 来 阐 明 基 督 教 的 教 义 神 学, 基 督 教 的 教 义 和 信 条 是 在 教 会 历 史 中 形 成 的, 所 以 非 常 看 重 历 史 中 的 信 条 和 作 成 的 要 理 问 答, 可 是, 正 如 本 书 作 者 所 说, 信 条 中 也 有 错 误 的 观 点 和 解 释, 需 要 后 人 来 加 以 检 讨 或 修 正 对 于 律 法 的 观 点 与 解 释, 在 此 提 出 二 点 来 商 榷 : 一 商 榷 本 教 义 系 列 中 有 关 律 法 与 福 音 的 观 点 : 1 教 会 论 ( 本 书 150 页 ) 律 法 在 圣 经 中, 以 命 令 和 禁 令 的 形 式 出 现, 启 示 神 意 志 的 所 有 一 切 ; 福 音 在 旧 约 或 新 约 中 是 与 和 睦 有 关, 或 在 基 督 里 宣 布 有 关 神 救 赎 慈 爱 的 所 有 一 切 ; 而 且, 这 些 要 素 在 恩 典 的 事 工 中, 各 有 其 独 特 的 作 用, 律 法 能 使 罪 人 的 内 心 对 罪 感 到 痛 悔, 而 福 音 是 兴 起 对 耶 稣 基 督 救 恩 的 信 仰 为 目 的 ; 律 法 的 工 作 是 向 着 福 音 工 作 的 预 备, 使 对 罪 的 意 识 有 深 刻 地 认 识, 让 罪 人 感 到 救 赎 的 需 要 2 救 恩 论 (145 页 )[ 第 3 章 第 3 节 7 律 法 的 与 福 音 的 区 别 ] 还 有 律 法 的 归 正 与 福 音 的 归 正 之 区 别 对 某 些 人, 圣 灵 会 以 他 们 对 律 法 的 恐 惧 为 器 具, 引 导 他 们 归 向 神, 而 对 另 一 些 人, 圣 灵 却 是 使 用 了 福 音 的 优 势 像 马 丁 路 德, 因 为 受 到 良 心 的 恐 怖 和 刑 罚 的 威 胁, 因 此 修 正 他 的 行 为 而 转 向 神 可 是, 也 有 未 曾 经 历 极 度 的 患 难, 而 对 神 的 事 奉 达 到 坚 固 决 意 的 人 某 些 属 神 的 儿 女, 藉 着 对 福 音 中 基 督 佳 美 形 像 的 默 想, 逐 渐 地 被 引 向 神, 特 别 是 基 督 的 慈 爱 和 怜 悯 的 劝 导, 使 他 们 完 全 地 降 服 于 他 [ 商 榷 ] 律 法 ( 妥 拉 ) 的 希 伯 来 文 字 义 是 : 教 诲 和 引 导 (instruction, guidance), 因 此, 将 律 法 看 成 命 令 和 禁 令 或 恐 惧 的 器 具 ; 将 福 音 看 成 和 睦 和 救 赎 或 慈 爱 和 怜 悯 是 不 符 事 实 的 ( 出 34:6) 妥 拉 这 个 词 在 旧 约 中 除 了 译 成 律 法 以 外, 中 文 和 合 本 的 译 文, 在 利 未 记 与 民 数 记 中 译 成 百 姓 敬 拜 的 条 例 ; 在 箴 言 中 译 成 人 们 生 活 中 智 慧 的 法 则 ; 在 以 赛 亚 书 中 译 成 先 知 对 人 们 忠 实 的 训 诲 这 些 律 法 条 例 法 则 和 训 诲 的 源 头 都 是 出 于 神 因 此, 律 法 给 予 我 们 的 规 范 和 教 导, 今 天 同 样 有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权 威 综 观 圣 经 本 身 对 律 法 的 定 义, 归 纳 如 下 : 1 律 法 是 神 口 中 的 话 ( 训 诲 : 原 文 律 法 ) 律 法 与 话 是 同 义 词 诗 78:1 我 的 民 哪, 你 们 要 留 心 听 我 的 训 诲, 侧 耳 听 我 口 中 的 话 2 律 法 是 神 所 颁 布 的 ( 话 ); 是 活 泼 的 圣 言 ( 参 照 罗 3:2; 来 4:12) 徒 7:38 这 人 曾 在 旷 野 会 中 和 西 乃 山 上, 领 受 活 泼 的 圣 言 传 给 我 们 3 律 法 是 神 设 立 的 ( 参 照 申 33: 21; 赛 33:22; 耶 26:4) 雅 4:12 设 立 律 法 和 判 断 人 的, 只 有 一 位, 就 是 那 能 救 人 也 能 灭 人 的 159

160 4 律 法 是 神 的 旨 意 ( 参 照 罗 2:18) 诗 40:8 我 的 神 啊, 我 乐 意 照 你 的 旨 意 行 ; 你 的 律 法 在 我 心 里 5 律 法 是 全 备 和 完 全 的, 使 人 能 得 自 由 ( 诗 19:7; 雅 1:25) 诗 19:7 耶 和 华 的 律 法 全 备, 能 苏 醒 人 心 ; 雅 1:25 惟 有 详 细 察 看 那 全 备 使 人 自 由 之 律 法 的, 6 律 法 ( 训 诲 : 原 文 律 法 ) 是 人 行 为 的 标 准 或 见 证 赛 8:20 人 当 以 训 诲 和 法 度 为 标 准 ; 他 们 所 说 的, 若 不 与 此 相 符, 必 不 得 见 晨 光 7 律 法 ( 法 则 : 原 文 律 法 ) 是 生 命 路 上 的 灯 ( 参 照 诗 119:105) 箴 6:23 因 为 诫 命 是 灯, 法 则 ( 或 译 : 指 教 ) 是 光, 训 诲 的 责 备 是 生 命 的 道 8 违 背 律 法 ( 不 法 / 作 恶 ) 就 是 罪 约 一 3:4 凡 犯 罪 的, 就 是 违 背 律 法 ; 违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9 律 法 要 写 在 我 们 的 心 上 ( 圣 灵 也 对 我 们 作 见 证 : 来 10:15) 来 10:16 主 说, 我 要 将 我 的 律 法 写 在 他 们 心 上, 又 要 放 在 他 们 的 里 面 10 遵 行 律 法 的 必 然 得 福 ( 参 照 诗 1:2,119:1; 箴 29:18) 雅 1:25 惟 有 详 细 察 看 那 全 备 使 人 自 由 之 律 法 的, 并 且 时 常 如 此, 这 人 既 不 是 听 了 就 忘, 乃 是 实 在 行 出 来, 就 在 他 所 行 的 事 上 必 然 得 福 11 律 法 就 是 福 音, 因 为 这 是 神 的 教 导 和 指 引 ( 出 13:9; 来 4:2 6) 来 4:2 6 因 为 有 福 音 传 给 我 们, 像 传 给 他 们 一 样 ; 那 先 前 听 见 福 音 的, 因 为 不 信 从, 不 得 进 去 12 诗 人 被 圣 灵 感 动, 说 : 我 何 等 爱 慕 你 的 律 法, 终 日 不 住 地 思 想 我 要 常 守 你 的 律 法, 直 到 永 永 远 远 ( 诗 119:97 44) 阿 们! 二 商 榷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第 十 九 章 论 神 的 律 法 :( 第 3 4 条 ) 3 除 此 律 ( 通 常 称 为 道 德 律 ) 之 外, 神 喜 欢 把 礼 仪 律 赐 给 尚 为 幼 稚 教 会 的 以 色 列 民, 其 中 有 些 象 征 的 仪 式 : 一 方 面 是 关 于 礼 拜 的, 预 表 基 督 和 他 的 恩 惠 行 为 苦 难 和 恩 益 ; 一 方 面 是 提 示 种 种 道 德 义 务 的 训 令 这 些 礼 仪 律 在 今 日 新 约 时 代 都 废 止 了 [ 商 榷 ] 因 为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成 全 了 救 赎 之 功, 所 以 成 就 了 律 法 中 的 礼 义 律, 在 这 个 观 点 上, 律 法 ( 中 的 礼 义 律 ) 因 主 耶 稣 的 成 全 而 被 废 掉 ( 应 验 ) 了 ( 太 5:17; 加 3:23-25; 来 7:18) 但 是 旧 约 中 礼 仪 中 的 含 义, 一 点 也 没 有 废 去 ( 例 如 : 受 膏 的 祭 司 逾 越 节 的 羔 羊 基 督 里 的 割 礼 等 ) 4 神 把 以 色 列 民 当 作 一 个 政 治 体, 所 以 又 赐 给 他 们 种 种 的 司 法 律 这 些 司 法 律 都 随 着 以 色 列 国 同 归 于 尽, 这 些 司 法 律 除 了 一 般 公 正 的 要 求 以 外, 现 今 不 再 有 任 何 约 束 [ 商 榷 ] 摩 西 律 法 中 的 司 法 体 系, 虽 然 成 为 以 色 列 的 国 法 ; 同 时, 律 法 是 神 的 约 典, 更 是 神 与 他 子 民 所 立 的 约 书 ( 出 24:7; 王 下 23:2-3) 因 此, 绝 不 会 随 着 以 色 列 国 同 归 于 尽, 因 为 摩 西 五 经 中 的 教 导, 不 但 是 赐 给 以 色 列 民 的, 也 是 赐 给 我 们 的 ; 主 耶 稣 说, 我 实 在 告 诉 你 们, 就 是 到 天 地 都 废 去 了, 律 法 的 一 点 一 画 也 不 能 废 去, 都 要 成 全 ( 加 3:26-29; 弗 2:11-13; 太 5:18) 160

161 第 3 章 圣 礼 概 观 第 1 节 圣 礼 与 神 话 语 的 关 系 和 必 要 性 1 多 样 和 共 同 圣 礼 的 基 本 属 性 和 目 的 是 单 纯 的 这 些 可 以 便 利 地 施 行, 按 其 本 身 明 确 的 含 义, 由 简 单 的 行 动 所 组 成 这 些 都 是 为 了 帮 助 我 们 理 解 福 音, 强 化 我 们 向 着 耶 稣 基 督 的 信 仰, 增 进 我 们 灵 性 和 顺 从 的 成 长 这 些 单 纯 具 体 的 行 动, 使 我 们 面 对 不 明 的 信 息, 感 到 软 弱 和 迷 惘 时, 赐 下 活 泼 的 能 力, 成 为 坚 定 的 雄 辩 圣 礼 的 属 性 因 为 单 纯, 所 以 在 实 行 或 神 学 上, 想 必 不 会 引 起 什 么 难 题 ; 可 是, 事 实 并 非 如 此 因 为 单 纯 性 的 内 涵, 包 含 的 不 是 浅 薄, 而 是 深 奥 ; 所 以, 在 有 关 的 圣 礼 和 理 解 之 间, 展 开 了 很 大 的 争 论 当 我 们 愈 用 心 研 究 的 时 候, 就 会 发 现 神 制 定 的 单 纯 记 号, 其 深 度 并 不 浅 显, 所 引 出 的 很 多 难 题, 也 不 容 易 解 决 例 如, 有 人 自 觉 比 神 更 有 智 慧, 认 为 没 有 理 由 实 行 圣 礼, 或 者 藐 视 圣 礼, 以 致 不 施 行 他 们 认 为 圣 礼 的 含 义, 在 于 圣 灵 的 洗 礼, 以 及 与 耶 稣 基 督 的 生 命 交 流 来 汲 取 养 分, 至 于 外 在 的 记 号, 不 过 是 表 象 而 已, 其 负 面 有 如 碰 撞 的 石 头 再 者, 圣 礼 施 行 的 细 微 之 处, 也 发 生 了 相 异 的 样 式, 虽 然 基 础 的 行 动 大 致 相 同, 但 在 共 同 的 结 构 中 却 有 各 种 变 异 ; 洗 礼 的 形 式, 有 浸 水 礼 (immersion) 洒 水 礼 (effusion) 和 点 水 礼 (sprinkling), 在 行 动 上, 或 伴 随 着 不 同 的 仪 式 ; 在 饼 和 杯 的 方 面, 也 采 取 了 不 同 形 式 和 态 度 ; 在 圣 餐 的 礼 仪 上, 也 有 各 样 的 礼 拜 仪 式 和 不 同 的 背 景 ; 其 相 异 的 形 式 和 伴 随 的 行 动,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方 能 合 乎 圣 礼 的 规 范 和 助 益, 这 需 要 谨 慎 而 详 细 的 考 察, 就 是 在 共 同 接 纳 的 圣 经 规 范 中, 也 有 各 种 不 同 的 见 解 更 严 重 地 是 在 基 督 教 各 个 世 纪 中, 因 着 圣 礼 引 起 各 种 冷 酷 的 斗 争, 形 成 了 众 多 的 解 释 ; 某 些 纠 纷 几 乎 全 是 有 关 宗 教 礼 仪 (administration) 的 问 题 例 如, 洗 礼 是 基 督 徒 的 信 仰 礼 仪, 那 么, 是 否 也 能 给 儿 女 施 洗, 这 个 问 题 如 在 神 学 的 含 义 上 来 探 讨, 就 会 进 入 更 深 的 局 面 ; 即 便 在 着 重 点 和 理 解 上, 有 其 不 足 和 不 同, 但 在 圣 礼 的 现 实 意 义 上, 不 需 造 成 这 种 严 重 的 分 裂 可 是, 在 圣 礼 的 工 作 效 果 样 式, 以 及 耶 稣 基 督 和 圣 灵 的 关 系, 都 在 按 着 不 同 的 教 理 在 教 导 ; 某 些 提 案 得 到 公 开 的 界 定 和 教 义 的 地 位, 乃 因 整 个 论 题 经 过 严 格 地 讨 论 和 详 尽 地 考 究 而 得 出 的 结 果 所 有 的 宗 派, 在 同 一 共 同 点 上, 对 圣 经 中 的 规 范 不 切 实 际 的 争 论, 就 会 造 成 众 说 纷 纭, 很 难 达 成 和 解 之 路 可 是, 161

162 即 使 在 扭 曲 的 形 式 下, 还 有 剩 下 的 共 同 要 素, 只 要 诚 心 理 解 圣 经 的 方 式, 施 行 规 范 的 圣 礼, 就 可 以 在 神 学 上, 发 现 共 通 的 观 点 现 在 研 究 的 对 象, 主 要 在 宗 教 改 革 后 的 教 会, 特 别 关 注 改 革 宗 教 会 中, 圣 礼 的 实 行 和 解 释 ; 我 们 不 敢 轻 忽 历 史 观 察 的 研 究, 同 时, 完 全 依 靠 圣 经 的 根 据 这 个 论 题 的 有 关 探 讨, 改 革 宗 信 徒 的 主 要 关 注, 乃 是 忠 于 圣 经 本 身 的 教 导 在 察 看 传 统 的 一 般 路 线, 着 重 点 不 是 历 史 的 陈 述, 而 是 圣 经 本 身 的 解 释 2 神 的 话 语 与 圣 礼 的 关 系 1) 密 切 的 关 系. 神 的 话 语 和 圣 礼 在 基 督 教 的 始 初 已 备 妥, 乃 是 无 法 分 隔 的 恩 典 媒 介, 如 同 圣 奥 古 斯 丁 所 说, 展 示 从 主 领 受 的 实 相 动 作, 向 着 各 时 代 蒙 救 赎 的 人 群 传 达 有 形 的 话 语 (visible words)(contra Faustum Ⅹ Ⅸ,16); 传 达 的 福 音 话 语, 在 圣 礼 的 有 形 话 语 中 达 到 顶 峰 另 一 方 面, 圣 礼 预 想 传 播 的 福 音 话 语, 这 是 对 神 应 许 的 神 圣 保 证 和 印 记, 如 同 在 羊 皮 纸 的 底 端 盖 印, 保 证 贵 重 的 契 约 有 效 2) 差 别 的 两 论. 英 国 教 会 某 位 人 士 强 调 话 语 和 圣 礼 的 平 等 关 系, 说, 福 音 的 传 播 和 圣 礼 的 施 行 是 基 督 制 定 的 规 例 (institution), 将 其 中 之 一, 放 在 另 一 个 上 面, 是 对 恩 典 媒 介 的 不 顺 从 我 刚 才 说 的, 是 两 个 中 心 点 的 椭 圆, 如 果 用 共 同 中 心 点 的 圆, 更 为 正 确 ( J.S.Whale,Christian Doctrine, 1952,p.154) 这 是 话 语 与 圣 礼 关 系 的 均 等 比 喻, 椭 圆 中 的 两 个 中 心, 或 是 共 同 中 心 的 两 个 圆, 都 是 同 样 的 意 思 ; 可 是, 教 会 历 史 上, 的 确 有 过 将 话 语 与 圣 礼 的 重 要 性 和 成 立 样 式, 作 出 比 较 差 别 的 讨 论 在 话 语 和 圣 礼 价 值 的 差 别 评 论 中, 新 旧 教 会 采 取 了 彼 此 反 对 的 立 场, 宗 教 改 革 的 教 会, 在 强 调 话 语 的 优 先 权 上 与 罗 马 教 会 不 同 ; 罗 马 教 会 推 想 圣 礼 在 罪 人 的 救 恩 中, 包 含 了 所 有 的 一 切, 这 似 乎 在 反 问 话 语 有 什 么 用 呢? 另 一 方 面, 抗 罗 宗 认 为 话 语 是 绝 对 必 须 的, 反 而 会 使 人 感 到 为 何 追 加 圣 礼 的 理 由 路 德 宗 的 某 人 士 主 张, 藉 着 话 语 媒 介 的 恩 典, 不 如 藉 着 圣 礼 传 达 的 特 种 恩 典 ; 可 是, 这 是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普 遍 否 定 的, 只 有 几 位 苏 格 兰 神 学 者 与 荷 兰 的 凯 坡 算 是 例 外 了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指 出 神 创 造 了 人, 特 别 是 藉 着 视 觉 和 听 觉 来 获 取 知 识 ; 并 且, 话 语 适 应 听 觉, 圣 礼 却 是 适 应 视 觉 ; 而 且, 眼 睛 比 耳 朵 更 加 真 实, 即 在 神 的 话 语 中 追 加 了 圣 礼, 目 的 是 为 了 罪 恶 的 人 生 ; 耳 朵 听 到 的 真 理, 透 过 看 到 圣 礼 的 象 征 展 示 出 来 可 是, 话 语 可 以 没 有 圣 礼 而 存 在, 可 以 显 示 其 应 有 的 内 涵 ; 但 是 圣 礼 如 果 没 有 话 语, 就 很 难 显 示 其 应 有 的 涵 义 3) 相 似 与 相 异. 话 语 与 圣 礼 之 间 有 着 相 似 和 相 异, 需 要 我 们 来 考 察, 在 这 个 比 较 中, 表 示 出 话 语 的 优 先 权 (1) 相 似 点. 两 者 都 是 由 神 制 定 的 基 督 在 两 者 中 都 是 中 心 ; 在 媒 介 的 162

163 使 用 上, 两 者 都 属 信 仰 ; 信 仰 使 罪 人 在 话 语 和 圣 礼 中, 获 得 恩 典 的 唯 一 媒 介 (2) 相 异 点. 必 要 性 上, 话 语 是 绝 对 必 要 的, 而 圣 礼 并 不 如 此 ; 在 目 的 上, 话 语 能 够 兴 起 信 仰 使 其 坚 固, 圣 礼 只 是 在 强 化 信 仰 ; 在 范 围 上, 话 语 要 遍 布 世 界, 而 圣 礼 只 在 立 约 者 身 上 施 行 3 圣 礼 的 必 要 性 对 于 圣 礼 的 必 要 性, 新 旧 教 会 之 间, 在 程 度 上 有 很 大 的 差 异 1) 罗 马 绝 对 必 要 的 圣 礼. 罗 马 天 主 教 主 张, 洗 礼 在 人 的 得 救 上 是 绝 对 必 须 的, 忏 悔 ( 告 解 ) 是 受 洗 以 后 在 死 之 前, 犯 罪 的 人 所 必 须 的, 并 有 坚 振 ( 坚 信 ) 圣 体 ( 圣 餐 ) 终 傅 ( 膏 油 ) 等 礼, 认 为 这 些 都 是 有 益 的 2) 抗 罗 宗 圣 礼 是 义 务 的. 另 一 方 面, 抗 罗 宗 认 为 圣 礼 在 救 恩 中, 不 是 绝 对 必 要 的, 而 是 因 着 基 督 的 命 令, 乃 是 义 务 的 人 们 在 使 用 时, 如 果 故 意 怠 慢, 或 向 神 顽 强 不 顺 服, 将 会 招 来 灵 魂 的 破 灭 (1) 不 是 绝 对 必 要. 证 明 圣 礼 在 救 恩 中 不 是 绝 对 必 要 的 :1 福 音 的 旨 意 和 属 性 是 自 由 的 属 灵 的, 因 此, 神 的 恩 典 不 会 被 形 式 所 束 缚 ;2 圣 经 只 以 信 心 为 救 恩 的 条 件 ( 约 5:24,6:29,3:36; 徒 16:31); 3 不 是 圣 礼 创 始 了 信 仰, 而 是 给 预 想 得 到 救 恩 的 人 施 行 圣 礼 ( 徒 2:41,16: ; 林 前 11:23-32);4 很 多 的 人 在 接 受 圣 礼 之 前, 现 实 中 已 经 得 救 可 思 考 亚 伯 拉 罕 以 前 的 信 徒, 以 及 在 十 字 架 上 悔 改 的 强 盗 (2) 因 着 基 督 的 命 令, 所 以 是 义 务 的. 圣 礼 的 起 源 可 以 回 溯 到 基 督 的 身 上, 基 督 教 没 有 比 此 更 为 悠 久, 在 神 学 教 会 制 度 新 约 圣 经 记 录 的 开 始 之 前, 神 在 上 古 之 年, 已 将 这 些 根 植 在 他 百 姓 以 色 列 的 约 中 ; 我 们 领 受 圣 礼, 共 享 圣 餐, 乃 因 救 赎 主 本 身 是 我 们 生 命 的 根 源 ; 圣 礼 是 基 督 的 命 令 和 赏 赐, 不 是 任 由 我 们 来 自 由 取 舍, 或 遗 弃 的 仪 式 可 是, 赐 圣 礼 给 我 们 的 原 因, 乃 是 宗 教 生 活 上 的 需 要, 不 是 成 为 无 用 的 装 饰, 用 一 般 地 话 来 说, 为 要 理 解 深 奥 的 真 理, 需 要 象 征 的 事 物 来 表 明, 歌 德 (Goethe) 认 为, 最 高 的 艺 术 不 是 说 出 来, 而 是 演 出 来 的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乃 是 崇 高 的 救 赎 的 真 理 圣 剧 我 们 藉 着 洗 礼 和 圣 餐 的 证 道, 戏 剧 性 地 将 基 督 受 难 和 救 赎 的 深 奥 真 理, 给 人 留 下 深 刻 的 印 象 和 理 解 第 2 节 圣 礼 的 含 义 和 组 成 1 语 意 和 定 义 1) 语 意. 圣 礼 (sacrament) 这 个 词, 未 曾 在 圣 经 中 出 现, 是 从 拉 丁 文 塞 可 拉 门 屯 (sacramentum) 引 出 的 sacramentum 在 古 典 的 用 法 163

164 上, 指 神 圣 的 事 物, 意 味 作 为 神 圣 的 事 物 ( a thing set apart as sacred ) 这 个 词 本 来 在 诉 讼 中, 作 为 两 方 当 事 者 的 公 托 金, 在 法 院 判 决 后, 胜 诉 者 可 以 把 公 托 金 领 回, 败 诉 者 的 公 托 金 将 被 没 收 ; 这 种 塞 可 拉 门 屯 被 没 收 后, 献 给 神 明 作 为 宽 宥 的 祭 物 ; 然 后, 这 个 词 的 第 二 层 含 义, 指 裁 判 的 过 程 这 个 词 过 渡 到 基 督 教 的 用 语 经 过 :(a) 这 个 词 在 军 事 的 使 用 上, 用 于 军 人 向 司 令 官 表 示 顺 从 而 严 肃 地 军 中 宣 誓 ; 同 样, 基 督 徒 在 受 洗 时 表 示 向 基 督 顺 从 地 宣 誓 (b) 华 莱 士 的 希 腊 语 译 文, 在 翻 译 每 斯 太 力 温 (κσζηήρηολ) 时, 使 这 个 词 特 别 拥 有 了 宗 教 的 含 义 ( 弗 1:9,3:9,5:32; 西 1:27; 提 前 3:16; 启 1:20,17;7) 每 斯 太 力 温 这 个 名 词, 被 用 于 圣 礼, 可 能 是 因 为 类 似 希 腊 宗 教 的 某 些 密 仪 希 腊 教 会 今 天 依 然 将 圣 礼 称 为 每 斯 太 力 温 ( 奥 秘 ), 但 是, 使 用 这 个 名 称, 也 能 究 明 圣 经 的 原 因 [ 注 ] 基 督 教 传 道 (θήρσγκα) 的 话 语, 使 人 能 在 神 国 度 的 奥 秘 (κσζηήρηολ) 里 交 通 ( 太 13:1-23; 可 4:11), 初 代 教 会 伴 随 着 传 道 的 神 迹 和 奇 事, 乃 是 从 神 奥 秘 话 语 中 发 出 能 力 的 类 型 因 此, 其 他 传 道 类 型 副 本 (counterparts) 的 洗 礼 和 圣 餐, 可 以 看 成 同 样 奥 秘 的 交 通 ( 提 前 3:16); 可 以 解 释 他 们 本 身, 已 经 参 与 基 督 和 他 教 会 的 奥 秘 关 系 后 来, 希 腊 文 的 每 斯 太 力 温 译 成 拉 丁 文 时, 多 用 塞 可 拉 门 屯, 将 仪 式 的 本 身 称 为 塞 可 拉 门 他 (sacramenta), 这 个 词 用 于 洗 礼 和 主 的 晚 餐, 乃 因 受 到 这 种 思 想 的 影 响, 与 其 说 人 们 藉 着 这 种 信 仰 仪 式 与 主 联 系, 不 如 说 仪 式 的 本 身, 就 倾 向 恩 典 的 传 达 (Ronald S.Wallace, sacrament,in Baker s Dictionary of Thology) 初 代 教 会 将 塞 可 拉 门 特 (sacrament) 这 个 词, 开 始 时, 用 于 所 有 的 教 理 和 条 例, 因 着 这 种 理 由, 有 人 反 对 这 种 名 称, 用 于 记 号 印 证 和 密 仪 (sign,seals,mysteries); 在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和 其 后, 很 多 人 不 常 用 这 个 名 称, 墨 兰 顿 使 用 记 号 ( signi), 路 德 和 加 尔 文 督 促 人 注 意, 没 有 用 好 塞 可 拉 门 特 本 来 神 学 上 的 含 义 这 个 词 虽 未 在 圣 经 中 发 现, 也 未 按 其 基 本 的 含 义 来 使 用, 却 无 需 阻 止 用 于 耶 稣 所 制 定 的 圣 礼 上, 因 为, 这 个 词 的 用 法, 是 由 其 含 义 来 决 定 2) 定 义. 塞 可 拉 门 特 ( sacrament: 圣 礼 ) 这 个 词, 因 其 含 义 广 泛 用 法 松 散, 在 基 督 教 神 学 中 界 定 其 含 义 时, 各 种 考 察 都 未 能 提 供 多 大 的 帮 助, 以 期 达 到 基 督 教 观 念 的 塞 可 拉 门 特 ( 圣 礼 ) 唯 一 含 义, 乃 是 藉 着 普 遍 认 定 的 条 例, 即 采 取 了 洗 礼 和 圣 餐 的 根 本 要 素 或 特 性 罗 马 天 主 教 和 抗 罗 宗 的 繁 琐 神 学 者, 认 为 圣 礼 是 由 材 料 和 形 式 组 成 的, 这 是 经 院 学 派 的 神 学 者, 采 用 了 逍 遥 学 派 ( 亚 里 斯 多 德 ) 解 释 的 结 果 ; 他 们 陈 述 各 种 事 务 的 正 确 定 义, 推 测 是 由 组 成 的 材 料 (ϋιε) 和 形 式 (ζτήκα) 作 成 的 例 如 : 剑 的 观 念 是 由 钢 铁 和 它 特 殊 的 样 式 组 成 的 ; 在 圣 礼 中, 形 式 不 是 物 质 的 模 样 或 外 在 的 施 行 样 式, 而 是 在 这 个 仪 式 中, 参 与 了 分 别 圣 礼 的 内 在 含 义 因 此, 圣 礼 的 施 行 164

165 是 由 感 觉 的 象 征 和 ( 记 号 和 印 证 ) 宗 教 的 真 理 所 组 成 ; 人 是 感 觉 的 实 存 者, 藉 着 感 觉 的 物 象 所 领 受 的 真 理 印 象, 比 藉 着 精 神 概 念 所 得 的 更 为 生 动 和 长 久 我 们 将 上 述 的 两 大 要 素 放 在 思 考 里, 并 列 举 圣 礼 定 义 中 包 含 的 具 体 特 性, 甸 内 按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7 章 1 2 节 ) 的 定 义, 列 出 组 成 圣 礼 的 四 点 : 1 有 形 的 具 体 圣 物 ;2 藉 着 具 体 圣 物 的 感 觉 象 征, 提 示 立 约 的 恩 典 ;3 这 是 神 与 灵 魂 之 间 完 成 立 约 的 相 互 保 证 和 印 记 ;4 明 确 是 由 神 制 定 的 (R.L.Dabney, Systematic and Polemic Theology,p.727) 韦 斯 敏 斯 德 小 要 理 问 答 (92) 的 定 义, 圣 礼 是 基 督 所 设 立 的 仪 式, 用 具 体 之 物 将 基 督 和 新 约 的 益 处 向 信 徒 表 明 印 证, 而 运 用 在 他 们 心 里 大 要 理 问 答 定 义 的 思 想 与 此 相 同, 只 是 在 表 现 上 更 为 详 细 回 到 古 代 通 常 教 父 们 的 定 义, 圣 礼 是 无 形 恩 典 中, 能 够 感 觉 到 的 记 号, 或 按 奥 古 斯 丁 以 圣 礼 为 有 形 的 话 语, 或 内 在 属 灵 恩 典 的 外 在 有 形 的 记 号, 这 些 都 是 漫 无 边 际 抹 去 立 约 特 色 的 定 义 特 伦 多 会 议 的 定 义 是, 圣 礼 是 对 感 觉 提 出 的 什 么, 藉 着 神 的 制 定, 不 但 表 示 了 恩 典, 还 具 有 传 达 效 果 的 能 力 (Cat.Rom.,.Trident.,Part.2,Chap.Ⅰ,Q.6) 这 种 定 义 当 然 强 调 圣 礼 的 本 身 具 有 内 在 的 能 力, 从 结 论 中 可 以 看 到 罗 马 教 会 的 特 色 英 国 教 会 39 信 条 中 说, 基 督 所 制 定 的 圣 礼, 不 但 是 基 督 徒 宣 言 的 徽 章 和 标 记, 更 是 神 对 我 们 恩 典 确 据 的 有 效 记 号, 藉 着 这 些 在 我 们 里 面 无 形 的 工 作, 不 但 苏 醒 我 们 对 他 的 信 仰, 更 能 强 化 和 坚 固 我 们 的 信 心 这 种 定 义 非 常 强 调 圣 礼 的 效 能, 高 举 神 是 主 动 者, 是 值 得 欢 呼 的 最 后, 陈 述 一 个 模 范 的 定 义, 圣 礼 是 基 督 所 制 定 的 神 圣 条 规, 藉 着 可 以 感 觉 的 记 号, 在 基 督 里 向 信 徒 提 出 神 的 恩 典 和 恩 典 之 约 的 福 气, 使 他 们 享 用, 并 成 为 印 记, 表 现 出 对 神 的 信 靠 和 忠 诚 (allegiance) (L.Berkhof) 2 组 成 部 分 韦 斯 敏 斯 德 大 要 理 问 答 (163), 圣 礼 分 两 方 面, 一 方 面 是 外 在 有 形 的 记 号, 是 根 据 基 督 的 吩 咐 来 使 用 ; 另 一 方 面 是 象 征 其 内 在 的 属 灵 恩 典 这 是 追 加 了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7 章 2 条 ) 记 号 与 表 示 之 间 的 圣 礼 的 联 合 ; 因 此, 我 们 可 以 将 圣 礼 分 成 三 方 面 来 考 察 1) 外 在 有 形 的 记 号. 圣 礼 本 身 显 出 明 确 的 感 觉, 是 包 括 了 物 质 的 要 素 ; 这 个 要 素 不 能 无 理 地 来 理 解, 乃 要 成 为 表 示 恩 典 的 自 然 记 号 ; 即 要 按 着 显 示 的 恩 典, 自 然 的 类 推 割 礼 所 割 除 的 包 皮, 表 示 除 去 肉 体 的 情 欲 ; 洗 礼 中 的 水, 表 示 洗 去 罪 污 得 到 洁 净 ; 圣 餐 的 象 征, 杯 代 表 神 的 羔 羊 基 督 赎 罪 的 宝 血, 饼 表 示 基 督 的 生 命 接 受 主 的 喂 养 松 散 的 含 义, 使 物 质 的 要 素 或 被 称 为 圣 礼 ; 但 严 谨 的 意 义, 圣 礼 包 含 的 是 内 在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严 格 地 说, 不 信 者 接 受 圣 礼, 等 于 没 有 接 受, 因 他 不 165

166 知 其 中 的 含 义 圣 礼 中 外 在 使 用 的 圣 物, 不 只 是 水 饼 和 葡 萄 汁, 包 含 的 是 藉 着 圣 物 所 施 行 的 神 圣 仪 式 以 外 在 的 观 点, 圣 经 称 这 些 为 记 号 ( signs) 和 印 证 ( seals) ( 创 9:12 13,17:11; 罗 4:11) 2) 表 示 印 证 内 在 的 属 灵 恩 典. 圣 礼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表 示 内 在 的 圣 物 (materia interna) 盖 上 了 印 记, 圣 经 中 有 各 样 指 示, 或 是 恩 典 之 约 ( 创 9:12 13,17:11), 或 是 因 信 称 义 ( 罗 4:11), 或 是 赦 罪 ( 可 1:4; 太 26:28), 或 是 信 心 和 悔 改 ( 可 1;4,16;16), 或 是 在 基 督 死 与 复 活 中 的 联 合 ( 罗 6:3 以 下 ); 一 言 以 蔽 之, 是 由 基 督 和 一 切 属 灵 的 福 气 所 组 成 圣 礼 至 上 主 义 的 罗 马 天 主 教, 将 这 些 附 加 在 人 的 属 性 上, 要 求 人 来 行 善, 期 望 在 神 的 眼 中 (visio Dei=The vision of God) 达 成 崇 高 的 圣 化 恩 典 可 是, 改 革 宗 列 出 上 述 圣 礼 的 属 灵 恩 典, 特 别 指 出 应 许 和 立 约 中 的 属 灵 福 气, 这 些 都 能 增 强 信 徒 的 信 心 圣 礼 不 只 是 一 般 真 理, 而 是 告 诉 我 们 所 要 领 受 的 应 许 ; 在 这 些 应 许 中 使 我 们 的 信 心 更 加 坚 定 ( 创 17:1-14; 出 12:13; 罗 4:11-13) 圣 礼 藉 着 有 形 的 提 示 保 证 和 印 证, 向 我 们 的 意 识 启 示 应 许 中 的 属 灵 福 气, 使 我 们 罪 得 洗 净, 参 与 基 督 的 生 命 ( 太 3:11; 可 1:4-5; 林 前 10: ; 罗 2:28-29,6:3-4; 加 3:27) 因 此, 圣 礼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就 是 圣 灵 在 人 的 心 中 工 作, 成 为 强 化 内 在 的 恩 典 媒 介 3) 圣 礼 是 记 号 和 印 证 的 联 合. 通 常 将 此 称 为 圣 礼 本 质 (forma sacramenti)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组 成 了 圣 礼 的 基 本 属 性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7 章 2 条 ) 宣 言 说, 每 一 圣 礼 中, 记 号 和 印 证 之 间, 都 有 一 种 属 灵 的 关 系, 或 圣 礼 上 的 联 合 ; 因 此, 二 者 名 称 和 功 效 可 以 相 互 归 属 按 改 革 宗 的 概 念, 这 种 关 系 是 : (1) 不 是 生 理 的. 如 同 罗 马 教 徒 的 主 张, 这 个 印 证 在 记 号 里 面 ; 只 领 受 外 在 的 圣 物 (materia externa), 却 不 能 参 与 内 在 的 圣 物 (materia interna) 里 罗 马 教 徒 认 为 属 灵 福 气 的 观 念, 建 立 在 以 物 理 联 合 来 传 达 物 理 势 力 的 基 础 上, 这 会 受 到 一 般 常 识 的 反 驳 ; 不 但 如 此, 新 约 中 的 一 贯 思 想, 参 与 救 恩 福 气 的 基 本 条 件, 关 键 在 于 我 们 心 灵 的 状 态, 旧 约 的 圣 礼 也 是 藉 着 信 仰 得 到 恩 典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2) 不 是 场 所 的. 如 同 路 德 宗 的 主 张, 记 号 与 印 证 临 在 于 同 一 空 间 中, 信 徒 与 非 信 徒 如 果 领 取 了 那 个 记 号 时, 其 实 两 者 没 有 充 分 地 领 取 了 圣 礼 ; 路 德 宗 的 主 张 虽 然 与 罗 马 教 会 不 同, 以 其 它 的 论 法 来 开 始, 但 对 记 号 的 领 取, 认 为 是 充 分 领 取 了 圣 礼 的 结 论 是 相 同 的 (3) 只 是 属 灵 的. 正 如 信 条 所 述, 或 如 图 来 提 尼 (Turretini) 表 述, 这 是 相 联 和 道 德 的, 以 信 仰 来 领 受 圣 礼 的 地 方, 就 有 神 的 恩 典 同 在 按 照 这 种 见 解, 其 外 在 的 记 号 能 够 传 达 神 的 恩 典, 是 因 为 圣 灵 使 用 了 这 个 媒 介 ; 领 受 的 人 用 合 宜 的 心 灵, 就 是 用 信 心 参 与 在 圣 礼 的 圣 物 中, 就 能 成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途 径, 这 不 是 恩 典 和 圣 物 物 理 联 合 的 效 果, 而 是 使 用 这 个 媒 介 的 圣 灵 感 化 之 效 果 166

167 记 号 和 印 证 的 密 切 关 系, 一 般 从 称 为 圣 礼 的 言 辞 ( sacramental Ianguage ) 来 说 明 用 法 ; 为 了 印 证 那 个 用 法, 可 以 说 是 由 记 号 组 成 的, 或 反 之 亦 然 ( 参 照 创 17:10; 徒 22:16; 林 前 5:7) 圣 礼 的 言 辞 如 此 用 法, 是 因 为 记 号 和 印 证 之 间 的 关 系 非 常 密 切 第 3 节 旧 新 约 中 圣 礼 的 比 较 和 数 目 1 本 质 上 的 一 致 罗 马 教 会 虽 然 主 张 旧 约 的 圣 礼 与 新 约 的 圣 礼 在 本 质 上 的 不 同, 但 改 革 宗 却 相 信 在 本 质 上 是 一 致 的 1) 罗 马 教 会 的 主 张. 罗 马 教 会 主 张 旧 约 圣 礼 与 新 约 圣 礼 在 本 质 上 是 不 同 的, 认 为 旧 约 的 仪 式 全 部 如 同 预 表, 所 以, 那 些 圣 礼 也 是 预 表 的 ; 那 些 圣 礼 所 赐 的 成 圣 也 不 是 内 在 的, 只 是 按 着 礼 法, 藉 着 基 督 的 苦 难, 赐 下 预 表 的 恩 典 ; 这 意 味 旧 约 的 圣 礼, 不 是 全 然 没 有 内 在 恩 典 的 伴 随, 而 是 不 像 新 约 圣 礼 的 本 身 更 有 效 果, 认 为 旧 约 的 圣 礼 没 有 客 观 的 效 能 ; 即 领 受 的 人 不 是 因 着 外 形 的 作 用 (exopera operato) 得 到 成 圣, 而 是 藉 着 他 的 信 仰 才 能 达 成 旧 约 的 圣 礼 应 许 了 救 恩 的 记 号, 为 要 达 成 救 恩 的 效 果, 只 有 藉 着 信 仰 来 接 纳 ; 而 且, 圣 礼 所 预 表 的 恩 典, 只 有 将 来 在 基 督 降 临 时, 才 能 充 分 地 实 现, 旧 约 的 信 徒 被 囚 在 林 波 地 狱 (Limbus Patrum) 中, 直 等 到 基 督 来 领 他 们 出 来 2) 改 革 教 会 的 主 张. 可 是, 旧 约 与 新 约 之 间 的 圣 礼, 不 存 在 本 质 上 的 不 同, 两 约 圣 礼 的 含 义 和 效 能 在 本 质 上 是 相 同 的, 藉 着 以 下 的 考 察 可 以 来 说 明 (1) 推 定. 恩 典 之 约 在 两 约 中 是 相 同 的, 藉 着 同 一 位 基 督 和 圣 灵 的 工 作, 使 人 达 成 相 同 的 称 义 和 成 圣 的 救 赎 应 许 因 此, 圣 礼 得 到 同 样 恩 典 之 约 的 印 证 时, 理 所 当 然 地 可 以 推 定, 在 本 质 上 是 相 同 的 工 作 (2) 新 约 的 圣 礼, 本 质 上 归 属 旧 约 的 教 会. 哥 林 多 前 书 10 章 1-4 节 中, 保 罗 将 新 约 的 圣 礼, 本 质 上 归 属 旧 约 的 教 会 ; 在 这 段 经 文 中, 保 罗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提 到 旧 约 教 会 的 洗 礼 和 圣 餐 ; 图 来 提 尼 在 此 辩 明, 保 罗 将 出 埃 及 的 以 色 列 人, 用 文 字 来 指 明 真 正 而 正 式 的 洗 礼 和 圣 餐 圣 礼 ( 指 经 过 红 海 吃 了 吗 哪, 以 及 喝 了 玛 撒 的 水 ) 可 是, 保 罗 在 此 真 正 含 义, 指 出 红 海 和 旷 野 的 事 件, 乃 是 神 大 能 恩 典 的 印 证, 可 以 与 新 约 的 洗 礼 和 圣 餐 相 提 并 论 互 相 辉 映 如 此, 以 色 列 人 正 式 圣 礼 的 割 礼 和 逾 越 节 精 神, 推 定 为 新 约 中 的 洗 礼 和 圣 餐 是 非 常 合 理 的 (3) 名 称 上 被 旧 约 使 用. 两 约 的 圣 礼, 代 表 同 一 属 灵 的 实 在, 只 是 名 称 被 古 代 使 用 而 已 ; 即 割 礼 与 逾 越 节, 归 属 于 新 约 ( 林 前 5:7; 西 2;11), 167

168 洗 礼 与 圣 餐, 归 属 于 旧 约 教 会 ( 林 前 10:1-4); 换 言 之, 圣 餐 被 称 为 逾 越 节 的 名 称, 洗 礼 被 宣 告 为 新 约 的 割 礼 (4) 新 约 圣 礼 是 旧 约 圣 礼 的 后 身. 新 约 的 圣 礼 是 旧 约 圣 礼 的 后 身 首 先 洗 礼 进 到 割 礼 的 位 置 ( 比 较 创 17:11 与 太 28:19), 罗 马 书 4 章 11 节 中, 保 罗 讲 到 亚 伯 拉 罕 受 了 割 礼 的 记 号, 作 他 未 受 割 礼 时, 因 信 称 义 的 印 证 ; 新 约 的 洗 礼, 也 是 因 信 称 义 罪 蒙 赦 免 印 证 的 记 号 ( 徒 2:38), 在 心 灵 更 新 的 含 义 上, 割 礼 与 洗 礼 也 是 相 同 的 ( 西 2:11), 割 礼 与 洗 礼 都 在 表 示 恩 典 的 印 证 ( 比 较 创 17:13-14 与 徒 2:41; 申 10:16 与 30:6; 约 3:5 与 多 3:5; 弗 5:26; 徒 7:8 与 罗 6:3-4) 再 者, 制 定 这 个 圣 礼, 是 因 圣 餐 进 到 逾 越 节 的 位 置, 以 及 从 逾 越 节 的 筵 席 中 可 以 得 到 证 明 逾 越 节 与 圣 餐 在 本 质 上 的 含 义 是 相 同 的, 我 们 在 逾 越 节 ( 圣 餐 ) 中, 神 的 羔 羊 被 杀 流 出 宝 血, 我 们 的 灵 魂 凭 着 信 心 享 用 时, 神 的 忿 怒 就 越 过 我 们, 我 们 的 灵 魂 就 得 到 生 命 的 救 恩 2 形 式 的 相 异 两 约 圣 礼 的 本 质 虽 然 一 致, 但 在 形 式 上 却 有 相 异 点 1) 国 家 的 与 属 灵 的. 以 色 列 中 的 圣 礼, 除 了 恩 典 之 约 中 记 号 和 印 证 的 属 灵 含 义 以 外, 还 附 加 了 国 家 的 层 面 ; 割 礼 是 每 个 以 色 列 男 子 所 要 接 受 的 仪 式, 这 也 成 了 这 个 国 家 国 民 的 记 号, 外 邦 人 要 加 入 以 色 列 国 籍, 必 须 先 要 接 受 割 礼 逾 越 节 是 纪 念 以 色 列 民 族 从 埃 及 为 奴 之 地, 得 到 解 放 的 国 家 庆 典, 可 是, 新 约 的 圣 礼, 完 全 以 属 灵 的 含 义 来 施 行 2) 共 存 与 独 存. 以 色 列 中 的 圣 礼 伴 随 着 祭 祀, 以 及 洁 净 礼 等 许 多 其 它 象 征 的 仪 式 ( 主 要 与 圣 礼 相 应 ), 而 新 约 的 圣 礼, 却 是 绝 对 独 存 的 旧 约 的 洁 净 礼 和 祭 祀, 作 为 敬 拜 神 的 核 心 仪 式, 是 为 了 神 的 百 姓 在 宗 教 道 德 和 救 赎 真 理 方 面 的 教 导 因 此, 在 这 些 宗 教 仪 式 中, 以 色 列 人 最 大 的 宗 教 仪 式, 乃 是 割 礼 和 逾 越 节, 促 使 以 色 列 人 信 仰 和 生 活 中 的 圣 洁 可 是, 新 约 中 的 两 个 圣 礼, 不 需 要 其 它 仪 式 的 辅 助 3) 前 瞻 与 回 顾. 旧 约 的 圣 礼 是 在 仰 望 要 来 的 基 督, 领 受 具 有 恩 典 功 效 的 记 号, 而 新 约 的 信 徒 却 是 回 顾 基 督 所 完 成 的 救 赎 之 功 4) 外 在 与 内 在. 旧 约 圣 礼 的 恩 典 效 能, 比 较 今 天 的 圣 礼 和 恩 典, 有 外 在 与 内 在, 部 分 与 整 体 之 别 ; 旧 约 中, 领 受 的 对 象 是 外 在 整 体 的 以 色 列 人, 至 于 灵 魂 得 救 的 人, 在 数 量 上 应 该 是 相 对 的 少 数 ; 新 约 中, 领 受 的 对 象 是 少 数 部 分 的 犹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原 则 上, 应 该 是 得 到 灵 魂 救 恩 的 人 因 此, 今 天 从 他 丰 满 的 恩 典 里, 我 们 都 领 受 了, 而 且 恩 上 加 恩 ( 约 1:16) 3 圣 礼 的 数 目 168

169 1) 旧 约 中 的 两 个 圣 礼. 旧 约 期 间 的 两 个 圣 礼, 就 是 割 礼 和 逾 越 节 此 圣 礼 作 为 神 所 制 定 的 象 征, 各 自 代 表 印 证 恩 典 的 关 系 要 素, 两 者 所 代 表 的 都 是 立 约 性 的, 不 但 印 证 立 约 的 恩 典, 也 是 印 记 和 保 证 某 些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认 为 割 礼 为 立 约 的 记 号, 虽 从 以 色 列 人 中 起 源, 但 却 借 给 了 其 他 外 邦 人, 这 种 见 解 是 难 得 维 持 的 ; 最 古 代 的 埃 及 祭 司 接 受 割 礼, 在 亚 洲 非 洲 美 洲, 以 及 澳 洲 等 多 数 民 族 中, 都 发 现 了 割 礼, 这 些 民 族 不 可 能 都 是 从 以 色 列 引 来 的 可 是,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割 礼, 成 为 恩 典 之 约 中 的 圣 礼 却 是 特 异 的 属 于 旧 约 中 的 割 礼, 因 着 圣 礼 中 的 血 迹, 象 征 除 去 百 姓 的 罪 之 罪 责 和 污 染, 将 神 恩 典 的 原 理, 强 行 透 入 在 他 们 的 全 部 生 活 里 逾 越 节 也 是 一 种 流 血 的 圣 礼, 以 色 列 人 藉 着 羔 羊 的 血, 代 替 了 埃 及 人 的 悲 运, 藉 着 代 替 的 牺 牲, 纪 念 和 回 顾 民 族 的 解 放 这 个 牺 牲 就 是 基 督 的 预 表 ( 约 1:29 36; 林 前 5:7) 并 包 含 了 等 候 救 主 的 来 临 得 救 的 家 族 分 享 羔 羊 的 肉, 象 征 充 足 信 仰 的 行 为, 这 与 吃 主 的 晚 餐 非 常 相 似 某 些 加 尔 文 主 义 神 学 者, 将 旧 约 中 发 现 的 象 征 仪 式, 似 乎 全 都 指 向 圣 礼 可 是, 以 色 列 人 各 样 预 表 的 祭 祀, 以 及 其 它 的 仪 式, 不 能 都 看 为 圣 礼, 因 为 它 们 多 是 预 表 的 ( 逾 越 节 在 祭 祀 的 点 上, 也 是 一 种 预 表, 但 它 比 预 表 更 有 纪 念 性 的 印 证 和 条 例 ) 因 为, 预 表 是 仰 望 将 来 的 本 体 ; 另 一 方 面, 圣 礼 在 教 导 回 顾 归 结 的 圣 约 预 表 将 象 征 的 福 气, 不 是 在 现 实 中 赐 下, 而 是 持 守 灵 魂, 使 他 耐 心 等 候 可 是, 圣 礼 是 对 配 得 领 受 的 人, 使 他 在 现 实 中 领 受 恩 典, 这 不 但 在 新 约 的 圣 礼, 即 使 旧 约 圣 礼 的 境 遇, 事 实 也 是 如 此 ( 参 照 罗 4:11; 出 12:13) [ 注 ] 逾 越 节 的 那 个 晚 上, 作 为 罪 的 刑 罚 临 到 埃 及 人, 对 于 压 迫 下 的 以 色 列 人, 免 去 他 们 身 体 与 灵 性 的 死 亡, 赐 下 恩 典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而 且, 对 后 代 真 正 相 信 的 以 色 列 人, 藉 着 神 的 羔 羊 功 劳 和 条 例, 得 到 现 实 中 实 在 的 赦 罪, 以 及 属 灵 生 命 的 安 慰 和 保 证, 再 者, 圣 礼 是 圣 约 里 所 有 的 人, 理 当 遵 行 的 圣 洁 条 例 可 是, 多 数 的 祭 祀 和 洁 净 礼, 在 某 种 例 外 的 境 遇 里, 方 才 适 应 ; 例 如 拿 细 耳 人 的 条 例 赎 愆 祭 和 妇 女 的 洁 净 礼, 以 及 其 它 的 洁 净 礼 都 是 如 此 (R.L.Dabney,op.cit.,p.735) 2) 新 约 中 的 两 个 圣 礼. 新 约 的 教 会 也 有 两 个 圣 礼, 就 是 洗 礼 和 圣 餐, 这 与 新 约 调 和 成 为 没 有 流 血 的 圣 礼 可 是, 这 个 圣 礼 与 旧 约 中 的 割 礼 和 逾 越 节 的 象 征 相 同, 包 含 着 属 灵 的 福 气 在 初 代 教 会 的 生 活 中, 洗 礼 和 主 的 晚 餐 与 福 音 的 传 讲 (θήρσγκα) 和 教 训 (δηδατή) 一 起, 拥 有 了 卓 越 的 地 位 ( 徒 2:41-42,20:7 11,10:47 等 ), 两 个 圣 礼 都 是 基 督 制 定 的, 教 会 的 会 员 藉 着 圣 灵 的 工 作, 使 基 督 的 受 死 与 复 活 与 自 己 交 通, 引 导 成 为 恩 典 的 途 径 ( 太 28:19-20; 林 前 11:23-27; 徒 2:38; 罗 6:3-5; 西 2:11-12), 此 圣 礼 使 我 们 在 主 的 教 训 ( 可 10:38-39), 以 及 教 会 的 生 活 中 ( 林 前 10:1-5), 成 为 深 富 含 义 的 联 结 169

170 4 罗 马 教 会 圣 礼 的 数 目 罗 马 教 会 无 理 地 将 圣 礼 的 数 目 增 加 到 七 个, 在 基 督 所 制 定 的 两 个 圣 礼 以 外, 又 追 加 了 坚 振 告 解 按 立 婚 姻 终 傅 等, 推 想 这 些 礼 仪 能 够 附 加 成 圣 的 恩 典, 特 别 能 传 达 圣 礼 的 恩 惠 圣 礼 数 目 的 增 加, 给 罗 马 教 会 造 成 一 个 很 大 的 难 题 圣 礼 是 基 督 制 定 的, 一 般 承 认 是 有 效 的 ; 但 基 督 只 制 定 了 两 个 圣 礼, 那 其 它 的 五 个 就 不 是 圣 礼 1) 发 展 成 不 幸 的 历 史. 特 伦 多 会 议 以 前 追 加 的 五 个 仪 式, 不 是 基 督 直 接 制 定 的, 但 多 人 主 张 这 是 藉 着 使 徒 间 接 制 定 的 可 是, 他 们 的 会 员 断 言 七 圣 事 是 由 基 督 直 接 制 定 的, 这 使 他 们 的 神 学 负 上 了 难 以 承 当 的 包 袱, 以 致 发 展 成 非 常 不 幸 的 结 果 中 世 纪 圣 礼 的 概 念 逐 渐 敏 感 起 来, 留 意 区 别 成 了 圣 礼 (sacraments) 和 圣 仪 (sacramentalia) 之 分, 圣 仪 是 为 了 增 加 圣 礼 的 价 值, 是 追 加 的 行 事 仪 式, 不 是 基 督 制 定 的, 只 是 在 教 会 中 施 行 ; 虽 不 能 损 伤 基 督 的 权 柄, 但 可 以 更 改 或 废 弃 上 述 的 区 别, 在 很 多 圣 仪 的 行 事 中, 分 别 成 为 特 别 的 圣 礼, 结 果 对 圣 礼 的 发 展 需 作 详 细 的 考 察 在 这 种 发 展 中, 诉 求 于 传 统 虽 然 得 力, 但 按 拣 选 的 原 理, 圣 礼 终 究 需 要 神 来 制 定 经 院 派 神 学 者 认 为 七 的 数 目 是 神 圣 的, 用 各 种 方 式 来 说 明 教 会 需 要 尊 重 这 个 数 目, 结 果, 逐 渐 成 为 后 代 教 会 的 教 理, 固 定 成 为 无 法 突 破 的 底 线 按 罗 马 教 会 的 说 明,12 世 纪 以 后 的 教 会, 七 圣 礼 得 到 支 持, 成 为 神 所 启 示 的 真 理 ; 里 温 (Lyon) 和 浮 罗 伦 斯 (Flerence) 会 议, 赞 成 并 宣 告 了 七 圣 礼 ; 特 伦 多 会 议 更 为 突 出 和 肯 定, 认 为 七 这 个 数 目 不 多 也 不 少 ; 他 们 认 为 七 圣 礼 毫 无 问 题, 因 为 这 是 在 教 会 教 理 的 权 威 中 宣 告 的 2) 合 理 的 说 明. 罗 马 教 会 在 说 明 七 圣 礼 的 含 义 时, 将 圣 经 中 神 圣 的 数 字 七, 以 及 有 关 神 和 人 (the divine and the human) 连 环 的 三 和 四 联 结 起 来, 不 但 使 人 容 易 记 住, 又 能 特 别 启 示 圣 礼 的 体 系 ( "systematics") 有 机 的 实 有 ( "organic pragmatically"), 提 示 (yield) 七 圣 礼 与 人 生 以 及 自 然 进 程 之 间 美 好 的 愿 景 认 为 人 从 始 至 终 的 自 然 生 活, 需 要 七 个 恩 典 的 媒 介, 在 七 个 超 自 然 的 恩 典 环 绕 中 得 福 多 马 阿 奎 那 指 出 属 灵 生 活 与 自 然 生 活 之 间 有 某 种 相 似, 因 而 应 用 在 圣 礼 中 ; 将 洗 礼 应 用 在 出 生, 坚 振 是 身 体 的 成 长, 圣 餐 是 营 养, 告 解 是 医 治, 终 傅 是 消 灭 罪 的 最 后 残 渣, 向 着 最 后 的 荣 耀 作 好 准 备 ; 这 五 圣 礼 以 外, 又 追 加 了 社 会 关 系 的 婚 礼 和 按 立 ( 神 品 ) 为 了 证 明 七 圣 礼 的 合 理 性, 天 主 教 要 理 问 答 辩 论 说, 人 的 本 性 生 命 是 出 生 成 长 病 得 医 治 受 人 指 挥 生 儿 育 女, 最 后 面 对 死 亡 ; 再 卓 越 的 生 命, 也 需 藉 着 洗 礼 出 生, 藉 坚 振 成 长, 藉 告 解 使 灵 魂 的 疾 病 得 到 医 治, 从 按 立 的 主 教 和 神 父 接 受 指 挥, 藉 着 婚 礼 不 但 生 儿 育 女, 还 要 好 好 培 育 成 为 天 主 的 儿 女 ; 最 后 是 终 傅 圣 礼, 在 临 终 时 穿 上 灵 魂 的 坚 定 救 恩, 使 本 性 的 生 命 死 后, 170

171 超 性 的 生 命 升 天, 永 远 作 王 "( 法 国 人 闵 德 孝 编 辑 天 主 教 要 理,1932 年, 第 三 篇, ) 这 些 繁 琐 的 辩 论 缺 少 说 服 力, 如 果 作 成 十 二 圣 礼, 岂 不 也 会 添 上 许 多 牵 强 的 理 由? 3) 圣 经 的 论 据. 罗 马 教 会 在 洗 礼 和 圣 餐 以 外, 又 藉 着 传 统 和 教 会 的 权 威 决 定 了 五 个 圣 礼 ; 这 不 是 神 制 定 的, 也 找 不 到 圣 经 的 真 正 论 据 巴 特 曼 (Bartmann) 承 认 说, 圣 经 任 何 地 方 都 未 提 到 七 圣 礼 (Oswald,Die Dogmatische Lehre von den heil Sakramenten der Kath Kirche,I.119); 可 是, 他 反 而 主 张, 全 部 的 个 体 基 础, 都 在 新 约 里 " 罗 马 教 会 果 然 将 坚 振 的 根 据 在 使 徒 行 传 8 章 17 节 14 章 22 节 19 章 6 节, 以 及 希 伯 来 书 6 章 2 节 ; 将 告 解 在 雅 各 书 5 章 16 节, 按 立 在 提 摩 太 前 书 4 章 14 节 和 提 摩 太 后 书 1 章 6 节, 婚 礼 在 以 弗 所 书 5 章 32 节, 终 傅 在 马 可 福 音 6 章 13 节 和 雅 各 书 5 章 14 节 中 找 到 可 是, 这 些 经 文, 一 看 就 知, 不 能 成 为 圣 礼 的 真 正 根 据 [ 注 ] (1) 坚 振 礼. 使 徒 行 传 8 章 17 节 14 章 22 节 19 章 6 节, 以 及 希 伯 来 书 6 章 2 节 等 记 载 和 引 用 的 经 文, 提 到 的 是 藉 着 按 手 赐 予 圣 灵 的 恩 赐, 乃 是 使 徒 时 代 权 威 的 印 证 和 见 证, 而 且, 使 徒 们 坚 固 门 徒 的 心 (έπηζηερηδω)( 徒 14:22) 指 的 不 是 给 他 们 施 行 坚 振 礼, 而 是 指 使 徒 们 的 讲 道 和 祷 告, 激 励 他 们 的 信 心 (2) 告 解 礼. 告 解 是 以 忏 悔 者 的 痛 悔 和 认 罪 为 补 赎 的 材 料, 由 司 铎 口 念 赦 罪 经 的 形 式 来 进 行 ( 赦 罪 经 : 我 赦 免 了 你 的 罪, 以 圣 父 圣 子 圣 灵 的 名 ) 如 果 犯 的 是 公 开 毁 谤 教 会 罪 的 人, 新 约 规 定 要 求 告 白 痛 悔 和 宣 告 当 事 者 在 宣 告 期 间, 有 了 悔 改 的 表 现, 教 牧 人 员 就 要 赦 免 他 的 责 罚 ; 这 是 新 约 中 看 到 犯 罪 与 赦 免 的 唯 一 举 例 罗 马 教 会 引 用 的 唯 一 类 似 经 文, 是 雅 各 书 5 章 16 节, 要 求 信 徒 彼 此 认 罪 互 相 代 求, 但 这 不 是 教 会 所 要 举 行 的 礼 仪, 不 能 作 为 教 会 应 许 和 恩 典 的 象 征 ; 因 此, 不 能 称 为 圣 礼 痛 悔 和 认 罪 本 身 就 是 恩 典, 却 不 是 象 征 恩 典 的 材 料 ; 而 且, 这 件 事 的 结 果, 教 牧 人 员 能 够 作 到 的 乃 是 教 会 的 惩 戒 和 宽 恕, 至 于 我 赦 免 了 你 的 罪, 完 全 是 不 当 之 举 (3) 终 傅 礼. 这 种 临 终 涂 油 的 根 据 经 节, 引 用 的 是 马 可 福 音 6 章 13 节 和 雅 各 书 5 章 14 节, 很 多 罗 马 教 会 的 学 者 也 承 认, 这 两 处 经 文 很 难 成 为 圣 礼 的 根 据 ; 因 为, 使 徒 们 抹 油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病 得 医 治, 而 罗 马 神 父 的 抹 油 却 是 预 备 死 去 ; 使 徒 们 对 所 有 的 人, 包 括 信 徒 与 非 信 徒, 使 抹 油 的 人 得 到 医 治, 而 罗 马 教 会 只 对 将 要 死 的 信 徒 抹 油 ; 使 徒 们 所 作 的 效 果 是 神 迹, 罗 马 教 会 对 临 终 前 的 涂 油, 岂 能 显 出 神 迹 呢? 而 且, 罗 马 神 父 对 这 种 礼 仪 的 依 据, 毫 无 神 的 委 任 和 应 许 (4) 按 立 礼. 这 个 礼 如 果 除 去 迷 信 的 附 加 物, 虽 能 显 出 新 约 的 仪 式, 但 却 不 能 成 为 圣 礼 ; 因 为 不 需 要 物 质 的 材 料, 而 按 手 和 祈 祷 不 是 材 料, 不 需 要 某 种 应 许 的 辞 式, 与 救 恩 的 恩 典 也 没 有 联 结 ; 按 立 不 是 恩 典 的 赋 予, 而 是 印 证 他 的 职 务 按 立 是 对 少 数 的 人, 不 是 所 有 的 信 徒 都 要 按 立, 这 也 是 不 能 成 为 圣 礼 的 理 由 之 一 (5) 婚 姻 礼. 为 了 辩 护 婚 姻 的 圣 礼 依 据, 引 用 的 唯 一 经 文 是 以 弗 所 书 5 章 32 节, 这 是 极 大 的 奥 秘 这 句 话, 可 是, 这 里 极 大 的 奥 秘, 不 是 指 婚 姻 的 关 系, 而 是 指 基 督 171

172 与 他 百 姓 联 合 的 奥 秘 婚 礼 没 有 什 么 圣 礼 的 要 素, 未 曾 得 到 神 的 委 任 成 为 圣 礼, 没 有 印 证 当 事 者 得 到 救 赎 的 恩 典 ; 而 且, 婚 姻 不 只 局 限 于 神 的 百 姓, 异 教 中 也 同 样 地 举 行, 婚 约 是 世 俗 的 契 约, 不 属 于 教 会 的 条 例 第 4 节 作 为 恩 典 之 约 的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现 在 需 要 我 们 关 注 圣 礼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考 察, 前 一 章 在 神 的 话 语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题 目 中, 论 述 了 恩 典 媒 介 的 神 之 话 语, 并 作 了 讨 论 和 说 明 这 一 章 举 论 的 是 圣 礼, 作 为 第 二 项 的 恩 典 媒 介, 因 此, 需 要 特 别 关 注 圣 礼 的 属 性 我 们 要 在 这 一 节 中, 陈 述 解 说 圣 礼 属 性 的 正 当 性 和 有 效 性, 并 在 圣 礼 的 属 性 中, 关 注 讨 论 有 关 的 洗 礼 和 圣 餐 1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1) 三 要 件. 任 何 达 成 目 的 的 意 图, 具 备 协 助 的 性 能 是 正 当 的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validity), 在 达 成 圣 礼 意 图 的 目 的 是 必 须 的, 意 味 着 具 备 了 真 正 圣 礼 的 性 能 所 有 宗 派 同 意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需 有 正 当 的 材 料 正 当 的 形 式 和 正 当 的 意 图 ; 什 么 是 正 当 材 料 形 式 和 意 图 的 问 题, 答 辩 却 不 一 致 可 是, 解 答 这 个 问 题 的 基 本 原 则, 必 须 要 符 合 圣 经 所 教 导 的 法 规 圣 礼 的 材 料 (matter), 即 圣 物 必 须 要 按 着 基 督 所 制 定 的 ; 形 式 (form), 即 圣 礼 中 所 使 用 的 辞 式 和 意 图 (intention), 就 是 施 行 圣 礼 的 目 的, 必 须 要 符 合 基 督 的 指 示 ; 例 如, 洗 礼 的 材 料 用 水, 奉 圣 父 圣 子 圣 灵 的 名 来 施 洗, 同 时, 洗 礼 要 在 三 位 一 体 的 信 仰 中 来 施 行 和 接 受 参 与 圣 礼 人 的 意 图, 必 须 拥 有 切 实 遵 行 基 督 命 令 的 心 志, 接 受 洗 礼 的 人, 必 须 要 有 对 福 音 的 宣 认, 真 心 接 受 所 提 示 的 救 恩 条 件, 而 且, 施 洗 者 与 接 受 洗 礼 的 人, 必 须 共 同 拥 有 作 门 徒 的 心 志 2) 执 礼 者 的 信 仰 准 备. 圣 礼 与 意 图 相 关, 有 关 执 礼 者 的 信 仰 准 备 会 成 为 问 题 执 行 洗 礼 的 人, 对 基 督 作 为 救 赎 主, 以 及 有 关 他 的 位 格 和 圣 灵 的 位 格, 若 不 真 实 地 相 信, 那 么, 对 洗 礼 的 施 行, 就 不 会 有 正 当 的 意 图 因 此, 美 国 北 长 老 教 会 在 1814 年 的 总 会 决 议, 总 会 慎 重 而 一 致 的 意 见 认 为, 如 果 抛 弃 了 三 位 一 体 的 教 理, 否 认 耶 稣 基 督 与 圣 父 同 质 同 荣 和 同 等, 这 种 人 不 能 成 为 福 音 的 工 作 者, 他 们 的 事 工 ( 洗 礼 等 ) 完 全 是 不 正 当 的 同 时, 我 们 的 教 会 同 意 并 知 道, 圣 礼 的 功 效 也 不 依 赖 施 行 者 的 虔 诚 或 心 意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7 章 3 条 ); 葛 理 信 条 (Gallic Conf.,Art.28) 陈 述 了 有 关 罗 马 教 会 的 洗 礼 与 抗 罗 宗 教 会 的 共 同 意 见 和 仪 式 后, 说 可 是, 在 教 皇 制 度 中, 我 们 认 为 真 教 会 的 痕 迹, 特 别 对 于 执 礼 者 的 有 效 性, 不 在 于 依 赖 施 洗 者 而 在 于 洗 礼 的 实 质 ; 因 此, 我 们 承 认 从 他 们 受 过 洗 礼 的 人, 不 必 再 172

173 接 受 洗 礼 教 会 一 般 态 度, 曾 接 纳 异 端 派 别 洗 礼 的 正 当 性 ; 可 是, 异 端 因 为 否 定 了 福 音 的 根 本 教 理, 已 经 从 教 会 标 准 的 信 仰 中 脱 离, 上 述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中, 圣 礼 的 功 效 不 依 赖 施 行 者 的 虔 诚 或 心 意, 而 强 调 在 于 圣 灵 工 作 的 感 化 ; 但 这 不 能 用 在 异 端 的 派 别 上 因 此, 不 能 否 定 施 洗 者 的 信 仰 准 备 之 价 值 3) 执 礼 者 的 正 规 资 格. 罗 马 教 会 主 张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需 由 教 会 按 立 的 正 规 人 员 来 执 行 按 立 和 坚 振 是 由 监 督 来 执 行, 其 它 的 则 由 神 父 来 执 行 ; 可 是, 因 为 洗 礼 在 救 恩 中 绝 对 需 要, 不 论 男 女 或 教 外 的 人, 只 要 用 适 当 的 材 料 和 形 式 念 了 经 文, 就 可 以 完 成 洗 礼 的 圣 事, 这 个 洗 礼 就 是 有 效 的 ( 闵 德 孝 编 辑 天 主 教 要 理 第 三 篇 115 页 ) 抗 罗 宗 教 会 将 圣 礼 和 讲 道, 看 成 教 牧 人 员 权 柄 的 印 证 和 标 记 ; 因 此, 执 行 圣 礼 乃 是 需 要 受 神 委 任, 由 负 责 教 导 和 治 理 的 教 牧 人 员 来 执 行 洗 礼 和 圣 餐, 它 们 除 由 合 乎 圣 经 按 立 的 牧 师 施 行 以 外, 任 何 人 不 得 施 行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7 章 4 条 ) 强 调 这 两 个 圣 礼, 都 由 牧 者 施 行, 其 他 任 何 人 都 不 得 施 行 ( 大 要 理 问 答 176) 抗 罗 宗 的 教 会, 因 为 不 把 洗 礼 看 成 绝 对 必 须 的, 因 此, 不 允 许 信 徒 来 执 行 洗 礼 洗 礼 不 能 认 为 不 需 要 而 延 期, 不 论 何 种 境 遇, 都 不 能 由 私 人 来 施 洗 ; 唯 有 藉 着 神 奥 秘 事 的 管 家, 基 督 的 执 事 来 施 行 ( 韦 斯 敏 斯 德 礼 拜 模 范 8 章 1 条 )( 参 照 加 尔 文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5 章 20 节 ) [ 注 ] 德 国 人 史 学 家 ( 例 如 :Mosheim) 或 有 断 言 说, 我 认 为 原 始 教 会 中,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讲 道, 向 悔 改 的 人, 可 以 给 他 施 洗 ; 这 种 说 法 是 很 难 信 服 的 初 代 教 会 使 徒 承 续 人 之 一 的 伊 格 那 丢 (Ignatius of Antioch) 教 父 说, 只 有 监 督 所 执 行 的 圣 餐, 才 被 看 成 正 当 的, 除 了 监 督 或 受 其 委 任 的 人, 任 何 人 都 不 能 施 行 洗 礼 ; 这 确 实 是 透 过 会 议 和 教 父 同 意 的 古 代 定 论 ; 这 不 是 教 牧 人 员 的 欲 望, 也 不 是 独 占 主 义 的 结 果 ; 藉 着 圣 礼 的 象 征, 展 示 福 音 真 理 的 庄 严, 理 当 由 委 任 的 人, 来 传 达 神 权 柄 的 话 语 ; 而 且, 教 牧 人 员 负 有 防 卫 的 责 任, 守 护 印 证 的 条 例, 对 抗 误 用 或 冒 犯, 由 他 们 来 施 行 和 管 理 是 理 所 当 然 的 再 者, 基 督 的 大 使 命 ( 太 28:19; 可 16:15), 将 讲 道 和 施 洗 的 职 务, 同 时 赐 给 了 他 们, 当 时 承 受 大 使 命 的 人 物, 虽 然 只 是 使 徒 们, 其 后, 则 由 教 牧 人 员 来 继 承 2 圣 礼 的 有 效 性 在 圣 礼 的 概 论 中, 论 述 圣 礼 的 有 效 性 (efficacy) 是 一 种 惯 例, 我 们 在 上 文 第 一 章 2 节 中, 举 论 恩 典 媒 介 历 史 中 的 各 样 见 解, 对 此 论 题 已 作 过 简 述 和 概 论, 可 是, 究 明 有 关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和 依 存 的 有 效 性 源 头, 检 讨 罗 马 教 会 的 不 同 见 解, 成 为 这 个 论 题 的 正 式 解 说 1) 圣 灵 作 为 赐 恩 的 器 皿. 如 同 上 述, 正 确 的 材 料 正 确 的 形 式 和 正 确 的 意 图, 组 成 圣 礼 道 德 的 正 当 性 ; 具 备 这 些 要 件 的 圣 礼, 可 以 藉 着 圣 灵 的 恩 173

174 典 媒 介, 作 好 道 德 的 准 备 因 此, 圣 礼 成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发 出 效 果 的 能 力 源 头, 乃 是 圣 灵 的 工 作 (1) 圣 灵 的 工 作 和 依 靠 话 语 的 能 力.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7 章 3 条 ) 对 此 明 示 说, 在 施 行 得 宜 的 圣 礼 中, 藉 此 圣 礼 所 展 示 的 恩 典, 并 不 是 由 圣 礼 本 身 的 什 么 权 能 赋 予 的 ; 圣 礼 的 功 效 也 不 依 赖 施 行 者 的 虔 诚 或 心 意, 而 是 依 赖 圣 灵 的 运 行 和 设 立 圣 礼 的 道, 因 为 这 道 不 仅 吩 咐 人 举 行 圣 礼, 而 且 应 许 赐 恩 惠 给 配 领 受 的 人 ( 罗 2:28-29; 彼 前 3:21; 太 3:11; 林 前 12:13; 路 22:19 20; 林 前 11:26) (2) 神 和 他 的 行 动. 圣 礼 传 达 神 的 恩 典 这 象 征 圣 灵 在 我 们 里 面 作 成 感 化 的 工 作 ; 如 同 第 5 交 响 曲 (Fifth Symphony) 的 乐 谱, 将 贝 多 芬 心 中 的 音 乐 介 绍 给 后 代 ; 圣 礼 是 神 恩 典 的 运 送 机 关, 用 记 号 和 效 能 来 融 合, 如 同 乐 谱 藉 着 演 奏 响 起 乐 章, 这 是 神 将 自 己 象 征 的 行 动 和 将 要 传 达 的 恩 典 联 合 起 来 ; 换 言 之, 这 里 强 调 的 始 终 是 神 和 他 的 行 动 ; 祷 告 是 我 们 献 上 的 礼 物 和 祭 祀, 而 圣 礼 是 神 赐 给 我 们 的 礼 物 和 恩 典 ; 祷 告 是 我 们 在 走 向 神, 而 圣 礼 是 神 在 走 向 我 们 (P.T.Forsyth,quoted be J.S.Whale, Christian Doctrine,1952) (3) 究 竟 的 泉 源 是 圣 灵 的 工 作. 圣 礼 透 过 神 的 象 征 在 行 动 ; 可 是, 那 运 行 的 效 能, 与 其 说 在 有 形 的 象 征 中, 不 如 说 在 他 并 行 的 信 仰 里, 就 是 按 着 他 对 神 的 回 应 成 正 比 例 因 此 要 注 意, 不 能 过 于 重 视 那 有 形 的 象 征 物 质, 而 忽 视 物 质 背 后 的 实 在, 以 致 模 糊 朦 胧 ; 同 时, 绝 不 能 将 圣 礼 的 象 征 与 讲 道 的 话 语 分 开, 始 终 要 把 神 的 话 语 放 在 首 位, 在 圣 礼 中 成 为 伴 随 的 有 形 话 语 上 文 引 用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中 的 圣 礼 效 能, 指 出 话 语 与 圣 灵 的 并 立 和 同 工, 这 是 主 要 的 着 重 点 ; 可 是, 如 果 细 微 地 考 察, 就 会 发 现 话 语 成 了 圣 灵 所 使 用 的 器 具 ; 圣 礼 效 能 的 究 竟 泉 源, 乃 是 圣 灵 的 工 作 A A 贺 智 将 改 革 宗 教 会 有 关 圣 礼 效 能 的 教 理 概 括 列 举 如 下 : [ 注 ] 1 否 定 圣 礼 的 恩 典 是 从 圣 礼 中 产 出 (as opus operatum) 赐 予 人 ;2 认 为 那 些 没 有 资 格 的 人, 不 能 传 达 圣 礼 的 恩 典 ;3 否 定 这 些 效 能 是 象 征 的 真 理 道 德 能 力 ; 4 只 有 具 备 领 受 资 格 的 人, 才 能 真 正 领 受 恩 典 ;5 可 是, 藉 着 这 些 器 具 而 有 的 效 能, 起 因 不 是 器 具, 也 不 在 于 执 礼 的 人, 唯 靠 着 有 位 格 的 圣 灵, 按 着 他 自 由 的 意 旨 作 成 的 ; 6 这 是 恩 典 之 约 的 记 号, 属 于 恩 典 之 约 的 人, 如 果 是 成 年 人, 就 会 藉 着 信 仰 来 传 达 和 坚 固 ;7 藉 着 圣 礼 赐 下 的 恩 典, 在 施 行 圣 礼 以 前, 或 者 未 曾 施 行, 但 只 赐 给 真 正 的 信 徒 (A.A.Hodge, Outlines of Theology, p.596) 这 种 陈 述 的 中 心 要 义, 强 调 圣 礼 在 于 圣 灵 的 主 权 运 行, 成 为 赐 下 恩 典 的 媒 介 2) 圣 灵 自 己 客 观 的 工 作 吗? 历 史 中, 对 于 圣 礼 的 效 能, 最 强 烈 的 争 论 是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见 解, 以 外 形 的 作 用 (ex opere operato) 为 中 心 在 进 174

175 行 (1) 着 重 在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上. 特 伦 多 会 议 发 表 的 谴 责 (Anathema), 是 对 那 些 否 认 圣 礼 包 含 恩 典 的 人 ; 否 认 不 赐 恩 典 给 那 些 没 有 拦 阻 的 人 ; 否 认 藉 着 外 形 的 作 用 赐 下 恩 典 的 人 ; 以 及 那 些 相 信 凭 着 应 许 就 能 得 到 充 足 恩 典 的 人 这 份 文 件 的 意 图, 是 对 圣 礼 客 观 的 工 作, 强 调 不 论 何 种 方 式, 着 重 点 不 在 接 受 的 人 教 皇 指 着 圣 礼 说, 这 种 客 观 的 效 能, 能 够 使 我 们 的 灵 魂, 参 与 在 耶 稣 基 督 属 神 的 生 命 里 罗 马 天 主 教 常 发 出 不 平, 认 为 宗 教 改 革 阵 营, 不 明 白 外 形 的 作 用 (ex opere operato) 真 正 含 义, 竟 然 理 解 成 幻 术 的 解 释 ; 改 革 者 们 将 圣 礼 的 效 能, 归 给 领 受 者 的 信 仰, 指 摘 这 是 以 主 观 的 性 向, 侵 犯 了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 责 备 将 圣 礼 的 主 观 成 果, 依 赖 于 领 受 人 的 纪 念 和 信 仰, 却 不 在 乎 圣 礼 的 本 身 ; 现 实 中, 赐 下 恩 典 的 圣 礼, 岂 不 失 去 存 在 的 地 位? (2) 宗 教 改 革 者 的 排 斥. 宗 教 改 革 者 们, 的 确 不 约 而 同 地 排 斥 罗 马 教 会 的 外 形 的 作 用, 墨 兰 顿 在 他 的 神 学 通 义 (Loci Communes) 中 说, 他 们 将 圣 礼, 看 成 使 人 称 义 的 权 威, 这 当 然 不 对 ; 因 为, 称 义 是 因 信 算 他 为 义 (Melanchton,Grund-begriffe der Glaubenslehre(ed.,F.Schod,1931)p.217) 他 从 奥 古 斯 丁 的 信 道 概 要 (Canfessio Augustana,Art,ⅩⅢ) 中, 引 用 有 关 圣 礼 的 观 点, 那 是 透 过 信 仰 来 领 受, 透 过 信 仰 来 强 化, 这 才 是 正 确 的 用 法 他 在 辩 解 书 (Apologia) 中, 以 相 同 的 观 点 指 出,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见 解, 现 实 中 是 犹 太 人 的 见 解, 就 是 无 须 信 仰, 只 要 藉 着 仪 式 就 能 称 义 (Apologia, Art,ⅩⅢ) 他 在 辩 解 书 中, 特 别 称 圣 礼 是 话 语, 是 神 应 许 的 记 号, 指 出 对 于 神 的 应 许, 若 没 有 信 仰, 就 不 可 能 理 解 改 革 宗 与 路 德 宗 排 斥 罗 马 教 会 圣 礼 外 形 的 作 用 见 解, 而 将 圣 礼 指 向 话 语 和 信 仰 (Cf.Inst.,Ⅳ,ⅩⅣ,14) 加 尔 文 排 斥 罗 马 教 会 将 旧 约 和 新 约 的 圣 礼 比 较 后, 认 为 后 者 无 须 信 仰 可 在 现 实 中 提 供 恩 典 的 见 解 (Inst.,Ⅳ,Ⅹ Ⅳ,23); 指 出 外 形 的 作 用 ( 因 功 生 效 ), 不 仅 是 虚 妄, 而 且 和 圣 礼 的 本 性 不 相 容 (Cf.Inst.,Ⅳ,ⅩⅣ,26) (3) 需 要 主 观 的 性 向. 罗 马 教 会 虽 然 呼 吁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但 也 认 为 圣 礼 需 要 主 观 性 向 的 工 作 ; 上 述 引 用 特 伦 多 的 谴 责 中, 赐 恩 典 给 那 些 没 有 拦 阻 的 人, 就 是 以 消 极 的 形 式 表 现 出 主 观 的 性 向, 这 否 定 了 墨 兰 顿 的 辩 解 书, 认 为 经 院 主 义 忽 视 主 观 性 向 的 重 要 (Pohle, Dogmatik, Ⅲ,63) 罗 马 教 会 无 意 排 除 这 种 客 观 主 义 样 式 的 性 向, 只 是 企 图 否 定 需 要 这 种 性 向 的 原 因 或 功 劳 ; 因 此, 罗 马 教 会 教 导 圣 礼 赐 下 的 恩 典, 不 是 基 于 信 徒 的 信 念 或 性 向 的 活 动 可 是, 对 于 这 种 性 向 需 要 的 效 能, 却 会 产 生 问 题 ; 在 领 受 的 人 与 独 立 执 行 圣 礼 的 绝 对 客 观 性, 又 该 怎 样 联 系 呢? 罗 马 教 会 虽 然 承 认 在 圣 礼 中 需 要 主 观 的 性 向, 反 而 高 唱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指 摘 改 革 教 会 的 唯 靠 信 心 (sola fide) 175

176 是 主 观 的, 这 岂 是 合 理 的 态 度 呢? 按 特 伦 多 会 议 的 发 表, 若 有 拦 阻 ( 缺 少 需 要 的 性 向 ), 圣 礼 就 不 会 有 圣 化 的 发 生 ; 在 这 种 境 遇 里, 圣 礼 外 形 的 作 用, 怎 能 算 是 始 终 有 效 呢? 那 时, 罗 马 教 会 就 会 辩 解 不 需 将 性 向 看 成 原 因 和 功 劳 ; 但 圣 礼 工 作 的 客 观 性, 却 不 会 受 到 损 伤 这 种 说 法 不 过 是 理 屈 词 穷 的 遁 词 而 已 (4) 不 清 晰 的 宗 教 联 络. 罗 马 教 会 不 可 能 晓 得 如 何 适 应 圣 礼 客 观 性 的 难 题 ; 结 论 只 能 将 圣 礼 客 观 的 能 力 丰 富 效 能, 以 及 一 起 的 必 要 条 件, 以 人 的 宗 教 性 向, 用 不 清 晰 的 方 式 (in a religious opaque way) 与 教 会 的 教 理 来 联 络 这 种 联 络 不 会 清 晰, 因 为 特 别 包 含 了 超 自 然 恩 典 的 注 入 难 题 就 在 这 里, 因 为 恩 典 是 藉 着 客 观 的 圣 礼 得 以 注 入 ; 而 圣 礼 却 不 是 依 靠 领 受 者 的 主 观 性 向 ( 对 抗 改 革 宗 的 辩 解 ); 同 时, 这 种 性 向 在 充 分 的 含 义 上, 成 为 一 个 条 件 因 为, 只 有 这 个 性 向 临 在 的 时 候, 灵 魂 才 可 以 成 圣 (G.C. Berkouwer, The Sacraments,1969,p.71) (5) 正 当 含 义 中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宗 教 改 革 虽 然 也 认 定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但 却 与 罗 马 教 会 的 见 解 不 同 宗 教 改 革 不 能 依 靠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注 入 了 超 自 然 的 恩 典 效 能 ;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恩 典, 不 是 同 等 地 进 到 信 和 不 信 的 人 里 面, 而 是 唯 独 按 着 神 的 旨 意 和 恩 典, 即 在 于 正 确 地 相 信 他 的 话 语, 以 及 得 到 真 实 的 (veracity) 圣 礼 记 号 和 印 证 (Berkouwer,ibid.,pp.74 77) 这 是 正 当 含 义 中 的 圣 礼 客 观 性 176

177 第 4 章 基 督 教 洗 礼 第 1 节 洗 礼 的 类 推 制 定 和 历 史 洗 礼 ( baptism ) 是 用 水 洗, 或 指 蘸 在 水 里 的 希 腊 文 帕 提 斯 马 (βάπηηζκα) 这 个 词 中 引 出 来 的 最 初, 被 使 用 于 基 督 教 入 教 仪 式 的 名 称 ( 徒 2:41) 洗 礼 的 起 源 可 从 旧 约 的 洁 净 礼, 或 犹 太 人 宗 派 的 斋 戒, 或 在 外 邦 人 的 洁 净 仪 式 (purification) 中, 都 可 追 寻 其 痕 迹 可 是, 按 我 们 所 知 道 的 基 督 教 洗 礼, 是 在 施 洗 约 翰 以 后, 由 基 督 亲 自 制 定 的 1 外 邦 人 的 洁 净 洗 礼 的 类 型, 可 从 外 邦 人 的 宗 教 象 征 中 广 为 见 到 埃 及 人 波 斯 人 和 印 度 人 等, 都 有 宗 教 的 洁 净 仪 式 ; 在 希 腊 和 罗 马 的 各 宗 教 里, 其 洁 净 仪 式 更 为 特 别 这 种 仪 式 或 是 在 海 水 沐 浴 中 形 成 的, 或 是 用 洒 水 来 施 行 ; 现 在 有 些 学 者 主 张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特 别 是 保 罗 所 教 导 的 洗 礼, 是 从 类 似 神 秘 宗 教 的 仪 式 中 起 源, 这 是 不 具 备 外 在 论 据 的 臆 测 克 门 特 (Cumont) 说, 在 神 秘 的 宗 教 中, 有 的 用 盐 水 或 用 尼 罗 河 的 水, 或 用 所 谓 的 圣 水, 举 行 洁 净 的 仪 式 可 是, 他 们 并 不 理 解 这 种 仪 式 的 真 正 含 义 ; 换 言 之, 这 些 都 是 毫 无 意 义 的 事 古 代 的 特 土 良 (Tertullianus) 认 为, 无 论 何 种 境 遇, 都 要 将 新 生 的 观 念 联 结 在 洁 净 礼 中 可 是, 肯 尼 迪 (H.R.A.Kenedy) 说, 在 这 仪 式 中, 全 然 没 有 基 督 教 重 生 的 含 义 ; 神 秘 宗 教 的 入 教 仪 式, 尚 且 包 含 了 神 格 的 认 识, 但 没 有 像 基 督 教 那 样 奉 神 的 名 来 施 洗, 而 神 秘 宗 教 没 有 神 的 灵 (pneuma) 来 感 化 的 决 定 和 证 据 不 但 如 此, 保 罗 在 联 结 洗 礼 的 死 与 复 活 的 比 喻 中, 与 神 秘 宗 教 的 仪 式 也 绝 无 牵 连 这 种 异 教 的 洁 净 仪 式, 在 外 在 的 形 式 上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极 少 有 共 同 之 处 ; 不 但 如 此, 确 证 神 秘 宗 教 在 保 罗 时 代 以 前, 没 有 在 罗 马 帝 国 中 出 现 过 [ 注 ] 神 秘 宗 教 的 仪 式 与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之 间, 认 为 具 有 共 同 形 式 的 说 法, 是 因 基 督 教 初 期, 双 方 彼 此 诘 问, 主 张 借 用 了 对 方 的 形 式 ; 即 基 督 教 的 著 作 家 认 为, 异 教 的 祭 司 为 了 激 动 他 们 常 常 说 谎 的 神 明, 僭 妄 地 模 仿 了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甚 至 造 成 许 多 的 笑 话, 而 异 教 的 祭 司 却 反 驳 造 谣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是 剽 窃 来 的 可 是, 克 门 特 (Cumont) 认 为, 双 方 的 说 法 都 有 欠 缺, 因 为 无 法 将 双 方 的 仪 式 作 出 某 种 程 度 的 比 较, 如 果 将 两 者 的 仪 式 作 仔 细 考 察, 就 会 发 现 在 本 质 的 含 义 上 是 全 然 不 同 的 上 述 已 经 提 到, 神 秘 宗 教 的 洁 净 仪 式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在 本 质 上 是 全 然 不 同 的 177

178 2 以 色 列 人 的 洁 净 礼 在 摩 西 律 法 下, 以 色 列 人 在 神 面 前 为 要 保 持 圣 洁, 定 下 各 种 洁 净 的 礼 仪 ( 利 20:25 26), 因 此, 他 们 拥 有 各 种 洁 净 和 洗 涤 的 仪 式 神 在 西 乃 山 指 示 摩 西 会 幕 的 样 式, 在 会 幕 和 祭 坛 中 间 有 洗 濯 盆, 祭 司 就 近 坛 前 供 职 的 时 候, 要 用 水 洗 濯, 免 得 死 亡 ; 再 者, 因 为 接 触 了 不 洁 的 物 件, 就 规 定 用 水 来 洁 净 ; 例 如, 不 洁 的 物 件 和 衣 服 要 用 活 水 来 洗, 瓦 器 就 必 打 破 ; 所 摸 的 一 切 木 器 也 必 用 水 涮 洗 ( 利 15:12), 不 洁 净 的 人 要 用 水 来 洁 净, 对 于 大 麻 风 病 患 的 洁 净 ( 利 14 章 ), 以 及 摸 了 死 尸 而 不 洁 的 人, 都 要 按 着 规 定 的 礼 仪 来 洁 净 ( 民 19 章 ) 这 种 象 征 在 他 们 所 有 的 宗 教 礼 拜 和 言 辞 中 反 映 出 来 ( 诗 26:6; 来 9: 10), 在 主 耶 稣 时 代, 这 些 礼 仪 已 经 融 入 了 世 俗 的 生 活 中 ( 可 7:2 4); 可 是, 这 种 洁 净 礼 不 具 备 圣 礼 的 性 质, 因 此, 不 是 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所 谓 外 邦 宗 教 的 入 教 者 (proselyte)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更 为 类 似 主 前 最 后 三 个 世 纪 中 的 文 化 状 态, 给 犹 太 教 宣 教 的 热 忱 很 大 刺 激, 得 到 很 多 外 邦 人 入 教 ( 太 23:15), 克 劳 斯 纳 (J.Klausner, From Jesus to Paul, New York, 1943, p.33) 估 计 分 散 的 犹 太 人 (in the diaspora) 约 有 三 百 万, 推 测 其 中 的 大 多 数 为 外 邦 人 的 入 教 者 耶 路 撒 冷 被 毁 后, 遭 到 逼 迫 和 有 形 的 制 裁, 使 犹 太 人 宣 教 的 努 力, 即 外 邦 人 入 教 的 趋 势 开 始 逐 渐 减 少 ; 那 时, 外 邦 人 入 籍 以 色 列 先 要 接 受 割 礼, 然 后, 经 过 某 些 时 日 再 接 受 洗 礼 这 种 风 俗 在 耶 路 撒 冷 被 毁 之 前, 广 为 流 行 成 为 辩 论 的 问 题, 舒 勒 (Schurer) 藉 着 米 示 那 (Mishnah) 书 上 的 引 证 作 出 肯 定 的 结 论 [ 注 ] 按 犹 太 人 的 权 威 人 士 (Quoted by Wall in his History of Baptism) 主 张, 这 洗 礼 要 在 两 三 个 证 人 前 举 行 ; 接 受 洗 礼 的 父 母 和 儿 女, 就 是 在 洗 礼 之 前 所 生 的 儿 女, 也 要 接 受 洗 礼, 他 们 的 年 龄 ( 男 13 岁, 女 12 岁 ) 如 果 尚 幼, 可 由 父 亲 来 请 求, 或 在 他 们 适 龄 时 请 求 接 受 父 母 在 受 洗 后 所 生 的 儿 女, 被 认 定 为 洁 净, 不 需 要 接 受 洗 礼 可 是, 这 种 洗 礼 也 与 其 它 的 洁 净 礼 相 似, 只 能 看 成 一 种 洗 涤 的 仪 式 3 约 翰 的 洗 礼 按 新 约 公 开 的 证 言, 在 基 督 的 洗 礼 以 前, 约 翰 的 洗 礼 也 是 得 到 属 神 的 权 柄 ( 可 11:30; 路 7:30; 约 1:31 32), 约 翰 的 洗 礼 的 确 可 以 从 救 赎 史 中 来 理 解 ; 那 么,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所 制 定 的 洗 礼 之 间, 应 该 是 什 么 关 系 呢? 某 些 人 将 两 个 洗 礼 作 出 明 显 的 区 别, 另 有 些 人 认 为 两 者 之 间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甚 至 可 以 同 一 视 之, 我 们 检 讨 这 两 种 相 异 的 见 解, 找 出 最 为 合 宜 的 结 论 1) 从 外 邦 入 教 者 的 洗 礼 中 引 出? 虽 然 有 人 主 张 约 翰 的 洗 礼, 是 否 是 178

179 从 外 邦 入 教 者 的 洗 礼 中 引 出 来 的, 但 事 实 并 非 如 此 不 论 两 者 之 间 是 否 有 某 种 历 史 关 系, 但 约 翰 的 洗 礼 却 具 有 新 意 和 属 灵 的 含 义 兰 伯 特 就 犹 太 人 的 洁 礼 说, 这 些 仪 式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除 去 污 秽, 恢 复 他 们 在 犹 太 人 集 团 行 列 中 的 正 常 地 位 ; 另 一 方 面, 约 翰 的 洗 礼 对 那 些 顺 服 的 人, 完 全 是 新 的 领 域, 目 标 是 为 了 准 备 进 入 全 新 的 神 的 国 度 ; 其 中 特 别 的 差 异 在 这 里, 即 约 翰 的 洗 礼 绝 不 只 是 仪 式 的, 而 是 从 始 至 终 意 味 着 伦 理 的 含 义 ; 不 只 是 从 罪 中 得 以 洁 净 的 预 备 条 件, 而 更 具 有 恒 久 的 目 标 和 目 的 ; 而 且, 伴 随 着 约 翰 的 是 威 严 和 炙 热 的 传 道 使 命, 不 是 只 沉 浸 于 单 纯 内 在 能 力 的 运 作 (opus operatum) 就 能 达 成 的 水 平 (Lambert, The Segments in the New Testament, p.57) 2) 如 同 旧 约 预 表 的 圣 礼 吗? 对 于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关 系, 罗 马 天 主 教 在 特 伦 多 教 宪 (Sess. Ⅶ,de Bap.tismo) 中 谴 责, 那 些 相 信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的 洗 礼 有 同 等 功 效 的 人 ; 把 约 翰 的 洗 礼 完 全 看 成 旧 约 圣 礼 的 预 表 他 们 主 张 接 受 约 翰 的 洗 礼, 不 能 真 正 得 到 洗 礼 的 恩 典, 以 后 还 要 接 受 洗 礼 ; 更 明 确 地 说, 从 开 始 就 没 有 接 纳 这 是 基 督 教 式 的 洗 礼 罗 马 教 会 的 神 学 主 张, 约 翰 的 洗 礼 是 要 藉 着 领 受 者 的 信 念 和 悔 改 的 运 作, 而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是 藉 着 外 形 的 作 用 (ex opera cperato) 来 工 作 因 此, 约 翰 的 洗 礼 比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是 次 等 的, 不 能 赐 下 恩 典, 也 不 包 含 在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之 内 这 种 对 照 在 福 音 中 已 经 显 明, 而 且, 约 翰 自 己 宣 告 说, 我 是 用 水 给 你 们 施 洗, 基 督 却 要 用 圣 灵 给 你 们 施 洗 ( 可 1:8) 马 库 斯 巴 特 非 常 关 注 水 的 洗 礼 和 圣 灵 的 洗 礼 对 比, 他 说 约 翰 的 洗 礼 在 后 代 圣 礼 教 理 的 含 义 中, 不 是 真 正 的 圣 礼, 基 督 受 死 的 赦 罪 才 是 真 正 洗 礼 的 记 号, 在 约 翰 的 洗 礼 中, 不 能 得 到 真 正 的 赦 罪, 只 是 指 向 弥 赛 亚 赦 罪 的 途 径 在 约 翰 的 洗 礼 中, 不 能 得 到 赦 罪 的 恩 典 和 成 果 ; 因 为, 只 有 等 到 要 来 的 人, 才 能 藉 着 他 得 到 圣 灵 所 赋 予 的 恩 赐 (Markus Barth, Dei Taufe ein Sakrament, 1951,p.111) 3) 两 洗 礼 是 同 一 圣 礼 吗? 另 一 方 面, 宗 教 改 革 者 主 张 和 辩 论, 约 翰 洗 礼 与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同 一 性 ; 约 翰 的 使 命 是 一 种 新 的 曙 光, 他 设 立 的 是 福 音 恩 典 的 悔 改 宣 讲 悔 改 的 洗 礼, 使 罪 得 赦 ( 路 3:3) 可 是, 后 代 的 抗 罗 宗 神 学 者 的 意 见 却 有 所 不 同 旧 路 德 宗 神 学 者 主 张, 两 个 洗 礼 的 目 的 和 功 效 虽 然 相 同, 但 同 一 宗 派 的 后 代 神 学 者, 却 排 斥 这 两 种 洗 礼 在 本 质 上 相 同 的 观 点 ; 改 革 宗 的 慈 运 理 和 加 尔 文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5 章 7-18) 等 其 他 的 旧 神 学 者, 虽 然 将 两 者 作 同 一 视 之, 但 比 较 近 代 的 人 物, 却 促 使 关 注 其 重 大 的 差 异 加 尔 文 认 为, 约 翰 的 工 作 与 以 后 交 给 使 徒 们 的 工 作 完 全 一 致, 这 个 洗 礼 同 样 达 成 赦 罪 的 途 径 [ 注 ] 加 尔 文 认 为 唯 一 不 同 的 是, 约 翰 是 在 已 经 来 到 的 基 督 里 给 他 们 施 洗, 而 使 徒 们 则 是 在 已 经 启 示 的 基 督 里 给 他 们 施 洗 ; 加 尔 文 从 水 的 洗 礼 与 圣 灵 的 洗 礼 关 系 中 推 论, 179

180 认 为 将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看 成 不 同 是 不 正 确 的 ; 他 又 说, 约 翰 以 后 与 其 他 的 受 洗 者, 站 在 相 同 的 位 置 上, 这 使 洗 礼 作 为 记 号, 成 为 人 生 恩 典 的 媒 介, 与 基 督 的 表 示 是 相 同 的 ( 徒 1:5 释 义 ) 后 代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巴 文 克 指 出,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同 是 作 为 记 号 和 印 证, 承 认 路 德 宗 与 改 革 宗 存 在 程 度 上 的 差 异 [ 注 ] 他 相 信 不 是 用 水 洗 与 灵 洗 的 差 异 来 作 为 两 者 的 区 别, 而 是 要 将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五 旬 节 圣 灵 的 降 临 作 出 区 别 ; 约 翰 的 洗 礼 也 是 趋 向 悔 改 和 赦 罪 的 洗 礼, 在 这 点 上 与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本 质 相 同 ; 巴 文 克 说, 在 程 度 上 的 差 异 是 基 督 从 约 翰 受 了 洗, 最 后 命 令 门 徒 向 万 民 传 悔 改 赦 罪 的 道, 奉 父 子 圣 灵 的 名 给 他 们 施 洗 (Bavinck, Geref.Dog.,Ⅳ,pp. 476,478) 凯 坡 也 主 张, 不 能 将 水 洗 与 灵 洗, 用 于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之 区 别, 他 指 出 基 督 教 也 是 用 水 来 施 洗 ; 可 是, 凯 坡 未 曾 将 两 个 洗 礼 放 在 同 一 水 平 上 (A.Kuyper, E.Voto, Ⅱ,p.511ff); 按 他 的 观 点, 约 翰 只 是 用 水 施 洗, 未 曾 伴 随 着 圣 灵 的 工 作, 没 有 圣 灵 运 行 的 见 证 如 果 将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放 在 同 一 水 平 上, 那 我 们 的 洗 礼 岂 不 也 只 是 水 礼, 而 没 有 圣 灵 的 运 行 吗? 那 就 不 能 称 为 圣 礼 了 约 翰 所 行 的 洗 礼 性 质, 与 他 工 作 的 性 质 相 符 ; 约 翰 是 为 主 预 备 道 路 的, 他 的 工 作 是 预 备 的 过 渡 的 和 引 荐 的 我 们 不 能 将 约 翰 的 工 作 和 使 命 与 基 督 的 工 作 和 使 命 等 同 视 之, 因 此, 不 能 将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所 制 定 的 洗 礼 等 同 视 之 (John Murray, Christian Baptism,1952,pp.4,5) 4) 两 洗 礼 的 相 异.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之 间, 不 可 否 认 有 重 大 的 相 异 点, 约 翰 自 己 似 乎 已 促 使 我 们 注 意 相 异 点 ( 太 3:11), 两 洗 礼 之 间 重 大 的 相 异 点 列 举 如 下 : (1) 约 翰 属 于 旧 约 的 先 知, 预 备 合 用 的 百 姓, 他 拥 有 以 利 亚 的 心 志 能 力, 服 饰 作 风 和 教 训, 具 有 古 先 知 的 风 范 ( 太 11:13 14; 路 1:17) (2) 他 的 洗 礼 是 悔 改 的 洗 礼, 使 受 洗 的 人, 以 悔 改 的 心, 预 备 信 心, 迎 接 基 督 (3) 犹 太 教 反 而 停 留 在 旧 约 的 形 式 里, 因 为 基 督 的 教 会 尚 未 成 立 ; 约 翰 宣 告 的 是 天 国 近 了, 用 洗 礼 来 预 备 天 国 的 子 民, 聚 成 有 形 的 结 社 约 翰 还 在 的 时 候, 他 的 门 徒 已 被 吸 收 成 基 督 的 门 徒 (4) 约 翰 的 洗 礼 没 有 奉 三 位 一 体 的 名 来 施 洗 (5) 受 过 约 翰 洗 礼 的 人, 以 后, 又 接 受 保 罗 的 洗 礼 ( 徒 19:1-6) 加 尔 文 与 图 来 提 尼 为 了 否 认 这 种 事 实, 主 张 第 5 节 不 是 路 加 的 话, 而 是 保 罗 认 证 那 些 弟 兄 在 听 到 约 翰 的 话 后, 都 受 了 洗 的 意 思 可 是, 这 种 解 释 是 错 误 的, 这 里 经 文 所 要 证 明 的 要 点 ( 说 明 他 们 没 有 领 受 圣 灵 的 理 由 ), 第 5 节 如 果 是 约 180

181 翰 所 说 的 洗 礼, 那 么, 就 是 约 翰 奉 耶 稣 的 名 给 他 们 施 洗 了 ; 但 约 翰 福 音 1 章 33 节, 马 太 福 音 11 章 3 节, 不 容 许 这 种 推 论 因 此, 约 翰 的 洗 礼 不 是 新 约 的 洗 礼, 而 是 为 了 预 备 迎 接 弥 赛 亚 道 路 的 洁 净 之 礼 (A.A.Hodge, Outlines of Theology, p.604, question 3) 4 基 督 所 受 的 洗 礼 基 督 从 约 翰 所 受 的 洗 礼, 又 是 什 么 意 思 呢? 他 不 需 要 悔 改, 也 无 须 赦 罪 1) 律 法 的 成 全. 图 来 提 尼 说, 基 督 为 了 他 的 百 姓, 代 替 他 们 受 了 洗 礼, 所 以 就 成 全 了 律 法 ; 而 且, 他 恪 守 利 未 记 中 的 仪 式, 接 受 割 礼 奉 行 祭 礼 凯 坡 也 说, 基 督 的 受 洗, 不 只 是 形 式 上, 而 是 成 全 所 有 的 义, 证 明 他 背 负 着 我 们 的 罪 下 到 水 里 因 此, 约 翰 在 基 督 受 洗 之 前, 宣 告 说, 看 哪, 神 的 羔 羊! (Abraham Kuyper, The Work of the holy Spirit, 1900, p.98) 2) 承 接 祭 司 的 职 分. 甸 内 认 为 基 督 的 受 洗, 是 他 承 接 祭 司 的 就 任 典 礼, 约 翰 本 身 是 亚 伦 体 系 的 祭 司, 由 他 执 行 典 礼 是 合 宜 的, 而 基 督 的 年 龄 业 已 达 到 祭 司 的 规 定 ( 比 较 路 3:23; 民 4:3) 用 水 洗 涤 乃 是 亚 伦 家 族 承 接 圣 职 的 一 部 分 ( 利 8:6; 出 30:17-21 等 ), 基 督 在 受 洗 以 后, 就 有 圣 灵 从 天 降 在 基 督 身 上, 最 后 由 约 翰 的 证 言 ( 约 1:31), 确 证 基 督 已 经 开 始 了 他 祭 司 的 职 务 (R.L.Dabney, op.cit.,p.764) 凯 坡 也 说, 从 基 督 的 洗 礼 中, 可 以 看 到 他 已 承 担 起 祭 司 的 圣 职 从 此 以 后, 他 开 始 了 拉 比 的 教 导, 公 开 地 开 始 他 的 服 事, 而 且, 藉 着 他 的 洗 礼, 表 明 了 弥 赛 亚 的 身 份, 特 别 是 他 承 接 的 圣 职, 藉 着 圣 灵 的 降 临 得 到 证 明 ( Abraham Kuyper, op.cit.,p.98) 5 基 督 门 徒 的 洗 礼 基 督 的 门 徒 在 他 十 架 受 难 之 前 施 行 的 洗 礼, 与 使 徒 们 在 他 复 活 升 天 以 后 所 施 行 的 洗 礼, 是 否 可 作 同 一 视 之? 1) 预 备 的 洁 净 仪 式. 基 督 在 他 受 难 之 前, 是 在 遵 守 和 教 导 旧 约 的 礼 仪, 他 的 受 死 与 复 活, 乃 是 从 旧 约 的 礼 仪 中, 过 渡 到 新 约 的 典 范 里 ; 他 的 国 度 和 他 的 神 性, 以 及 三 位 一 体 的 教 理, 没 有 得 到 明 确 的 认 识 ; 而 且, 全 然 不 同 的 基 督 教 会 尚 未 组 成, 他 传 道 的 信 息, 也 与 约 翰 一 样, 天 国 近 了, 你 们 应 当 悔 改! ( 太 4:17) 差 遣 门 徒 出 去 传 道 的 内 容 是, 神 的 国 临 近 你 们 了 ( 路 10;9); 因 此, 我 们 相 信 基 督 在 受 难 以 前, 门 徒 们 所 行 的 洗 礼 与 约 翰 所 行 的 洗 礼 相 同, 只 是 为 了 单 纯 的 悔 改 预 备 救 赎 的 洁 净 仪 式 (A.A.Hodge, op.cit., p.604) 2) 与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有 更 密 切 的 关 系. 我 们 推 论 升 天 之 前 所 制 定 的 洗 礼, 与 约 翰 的 洗 礼 有 着 更 为 密 切 的 关 系, 这 里 面 包 含 了 接 受 耶 稣 为 弥 赛 亚 的 重 要 含 义 ; 并 且 可 以 合 理 地 推 论, 耶 稣 和 门 徒 的 心 里, 明 显 知 道 约 翰 的 洗 礼 181

182 与 升 天 之 前 所 制 定 的 洗 礼 之 间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这 种 关 系 的 确 非 常 密 切, 奉 三 位 一 体 神 之 名 的 洗 礼, 肯 定 是 对 已 有 洗 礼 的 必 然 发 展 可 是, 我 们 确 实 认 定 大 使 命 中 发 表 体 现 的 洗 礼 是 全 然 不 同 的 (John Murray, op.cit.,p.5) 6 基 督 教 制 定 的 洗 礼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是 基 督 完 成 了 和 睦 的 事 工 后, 在 复 活 中 得 到 圣 父 的 悦 纳, 是 以 神 的 权 柄 制 定 的 这 个 洗 礼 是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说 成 了! 的 时 候 开 始 联 结 的, 因 为 这 是 他 作 成 的 救 恩 与 和 睦 的 记 号 ; 而 且, 基 督 的 复 活 使 他 完 成 的 赎 罪 事 工 得 到 圣 父 的 印 证, 藉 此 使 他 的 百 姓 可 以 作 为 称 义 的 凭 据 ( 罗 4:25), 同 时, 显 明 他 是 神 的 儿 子 ( 罗 1:4); 正 如 他 在 大 使 命 中 的 宣 布, 天 上 地 下 所 有 的 权 柄 都 赐 给 我 了 ( 太 28:18), 是 值 得 我 们 关 注 的 他 以 中 保 的 权 柄, 制 定 了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成 为 历 世 历 代 教 会 的 规 定 大 使 命 的 内 容 是, 所 以, 你 们 要 去, 使 万 民 作 我 的 门 徒, 奉 父 子 圣 灵 的 名 给 他 们 施 洗 ( 或 译 : 给 他 们 施 洗, 归 于 父 子 圣 灵 的 名 )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们 的, 都 教 训 他 们 遵 守, 我 就 常 与 你 们 同 在,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 太 28:19 20) 在 马 可 福 音 16 章 节 中, 补 充 表 现 的 话 是, 你 们 往 普 天 下 去, 传 福 音 给 万 民 ( 万 民 : 原 文 是 凡 受 造 的 ) 听 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使 徒 们 领 受 了 大 使 命, 往 普 天 下 去, 引 领 万 人 作 门 徒 时, 把 洗 礼 联 结 成 为 重 要 的 事 工 ; 将 以 信 心 接 受 基 督 的 人, 奉 三 位 一 体 的 名 接 受 洗 礼, 使 他 罪 得 赦 免 得 以 成 圣, 与 基 督 联 合 享 有 救 恩 的 所 有 恩 典, 作 为 立 约 和 圣 洁 生 活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新 约 的 圣 礼 虽 与 旧 约 的 割 礼, 以 及 逾 越 节 之 间 有 着 明 确 的 联 系, 但 在 基 督 教 的 传 统 中, 新 约 的 圣 礼 着 重 于 基 督 亲 自 的 制 定, 指 出 他 在 历 史 中 的 出 现, 以 及 他 所 成 就 的 事 工 这 些 指 出 新 约 的 圣 礼, 乃 是 在 基 督 里 成 就 的 和 睦 记 号, 他 本 身 就 是 这 个 圣 礼 中 的 真 理, 只 有 他 的 权 柄, 才 能 给 予 洗 礼 ( 或 主 的 晚 餐 ) 提 供 坚 固 的 基 础 ; 圣 礼 的 权 威, 不 只 是 形 式 的 或 主 所 制 定 的, 更 重 要 的 是 内 容 的 实 质, 制 定 者 与 制 定 的 内 容 是 无 法 分 开 的, 因 为 这 是 基 督 的 圣 礼, 所 以 须 要 我 们 来 关 注 7 制 定 洗 礼 的 确 实 性 基 督 复 活 六 周 后, 跟 随 过 他 的 人 聚 在 一 起, 成 为 有 组 织 的 团 体, 推 想 有 人 要 加 入 这 个 团 契 时, 似 乎 需 要 经 过 洗 礼 的 这 道 门 槛 (W.F.Flemington, The New Testament Doctrine of Baptism,1948,p.117); 而 且, 很 多 人 相 信 以 某 种 方 式, 即 时 接 受 洗 礼 的 背 后, 因 有 耶 稣 基 督 的 吩 咐 在 马 太 福 音 28 章 19 节 中, 可 以 发 现 施 行 洗 礼 的 命 令 给 他 们 施 洗 ; 为 了 使 基 督 教 施 行 的 洗 礼 正 当 化, 又 有 了 基 督 权 柄 的 假 定 问 题 人 们 对 于 给 他 们 施 洗 命 令 的 确 实 性 182

183 (authenticity), 为 了 作 为 反 对 的 基 础, 所 以 常 选 择 假 定 的 见 解 富 来 明 顿 作 出 的 结 论, 认 为 耶 稣 明 确 的 意 图, 将 外 形 的 水 礼, 作 为 加 入 那 个 团 契 的 仪 式 ( Flemingtom, ibid.,p.128) 他 用 意 图 代 替 了 马 太 福 音 28 章 中 的 洗 礼 命 令, 主 张 追 求 无 须 得 到 圣 经 支 持 洗 礼 的 普 遍 意 义 反 对 者 认 为 马 太 福 音 28 章 中, 给 他 们 施 洗 的 命 令, 不 可 能 是 基 督 的 吩 咐, 而 是 后 代 基 督 教 形 成 的 仪 式, 只 是 新 约 引 进 来 的 一 种 洗 礼 教 义, 认 为 洗 礼 是 基 督 制 定 的 观 念, 不 能 成 为 教 会 信 仰 告 白 的 充 足 基 础 对 于 马 太 福 音 28 章 19 节 中, 洗 礼 确 实 性 的 反 对, 乃 是 没 有 根 据 的 思 索, 批 评 这 里 的 经 文 是 由 后 代 人 插 入 的 说 法 (Cf. Grosheide,Commentaar op Matheus,p.376), 不 能 提 出 任 何 的 证 据 1) 主 为 什 么 不 在 服 事 的 生 平 中 命 令 呢? 范 巴 开 尔 提 问, 耶 稣 为 什 么 不 在 他 传 道 的 时 候 命 令 呢?(H.A.Van Bakel, De oorsprong van den Christelijken Doop, 1913, pp. 20 ff.) 因 为, 他 没 有 认 识 到 马 太 福 音 28 章 中 的 情 况, 完 全 开 始 了 全 新 的 救 赎 ; 在 这 复 活 以 后 升 天 之 前 的 40 天 中, 正 是 他 作 成 救 赎 万 民 的 大 工, 说 明 他 得 到 天 上 地 下 所 有 的 权 柄 ( 太 28:18), 并 要 回 到 天 父 右 边 得 到 至 高 的 尊 荣, 那 时, 岂 不 是 发 表 这 重 大 命 令 的 适 当 时 机 吗? 而 且, 藉 着 十 字 架 的 复 活, 基 督 救 赎 的 福 音, 成 为 面 向 世 界 传 播 的 开 始, 命 令 你 们 要 去, 使 万 民 作 我 的 门 徒, 奉 父 子 圣 灵 的 名 给 他 们 施 洗, 应 该 是 顺 理 成 章 理 所 当 然 的 事 福 音 的 传 播 是 以 主 耶 稣 和 他 的 国 度 为 中 心, 进 入 他 国 度 的 记 号 就 是 洗 礼 因 此, 路 加 记 载 复 活 后 的 四 十 天 中, 主 与 使 徒 们 相 聚, 讲 说 神 国 的 事, 要 受 圣 灵 的 洗, 又 要 直 到 地 极, 作 我 的 见 证 ( 徒 1:2 5 8) 等 吩 咐 ; 至 于 制 定 的 洗 礼 命 令, 更 是 适 时 而 合 理 的 举 措 2) 为 什 么 使 用 三 位 一 体 论 的 范 式 呢? 推 测 使 徒 们 施 行 的 洗 礼, 使 用 的 可 能 是 其 他 的 范 式 ; 但 马 太 福 音 28 章 中 的 经 文, 却 是 三 位 一 体 论 的 范 式 命 令 ; 因 此, 有 人 认 为 这 是 后 代 插 入 的 (Cf. H.A.Van Bakel, ibid.,p.4 f f.) 可 是, 在 死 而 复 活 的 基 督 成 就 的 救 赎 亮 光 里, 可 以 看 到 对 抗 三 位 一 体 论 范 式 的 洗 礼 命 令 是 没 有 效 果 的 (Cf. H.N.Ridderbos, De Komst uan het Koninkrijk, p.262) 我 们 认 为 马 太 福 音 28 章 19 节 的 洗 礼 命 令, 是 在 神 丰 满 的 关 系 中, 启 示 出 有 关 洗 礼 的 认 识 今 天 的 洗 礼 明 确 地 显 出 圣 父 圣 子 与 圣 灵 的 关 系, 这 里 毫 无 疑 问 地 启 示 了 三 位 一 体 ; 他 在 复 活 以 前, 也 曾 谈 起 圣 父 和 圣 灵, 但 在 这 里 却 以 明 确 的 形 式, 表 现 出 圣 父 圣 子 和 圣 灵 勃 尔 卡 俄 说, 有 关 奉 父 子 圣 灵 的 名 给 他 们 施 洗 的 解 释, 虽 有 很 多 不 同 的 意 见, 但 这 里 却 明 确 排 列 出 三 位 一 体 充 满 的 交 通 (communion) 和 优 越 性 (superiority), 在 不 久 的 将 来, 要 赐 给 他 们 进 入 国 度 的 洗 礼 仪 式 ; 不 信 的 人, 被 洗 礼 隔 离 在 这 个 国 度 和 耶 稣 基 督 宝 血 的 洁 净 以 外 制 定 神 圣 的 洗 礼, 象 征 他 们 被 分 别 为 圣 ; 可 是, 轻 忽 神 的 记 号, 不 可 能 对 确 定 (certainty) 的 救 恩 产 生 曲 解 (perversion), 也 不 能 破 坏 神 国 度 丰 盛 的 价 值 ; 这 个 记 号 183

184 是 我 们 的 主 以 他 天 上 地 下 的 权 柄, 包 含 了 他 的 证 言 和 生 活 中 引 领 的 保 惠 师 之 应 许, 在 他 升 天 以 后, 开 始 在 地 上 实 施 (G.C.Berkouwer, op.cit., p.105) 在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以 前,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洁 净 礼 仪, 以 及 各 种 洗 涤 的 仪 式, 都 不 是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前 身, 但 这 却 可 以 作 为 重 要 的 类 推, 因 为 经 过 水 的 洗 涤, 就 成 为 洁 净 ;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观 念, 本 质 上 的 要 素 也 是 如 此 这 种 联 系 的 关 系, 在 论 述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定 义 和 材 料 等 解 释, 可 以 成 为 洗 礼 的 续 篇 8 历 史 中 的 洗 礼 教 理 1) 教 父 时 代 有 了 洗 礼 重 生 和 浸 水 的 样 式. 初 代 的 教 父 不 但 将 洗 礼 看 成 入 教 的 仪 式 ; 同 时, 通 常 的 考 察 紧 密 连 接 着 罪 蒙 赦 免 和 传 达 新 的 生 命, 即 藉 着 洗 礼 得 到 重 生, 显 出 魔 术 般 的 观 念 因 此, 肯 定 限 制 婴 儿 和 异 端 的 洗 礼 [ 注 ] 虽 然 初 代 教 父 们 的 某 些 表 现, 似 乎 相 信 藉 着 洗 礼 可 以 重 生, 但 是 对 于 成 年 人 的 境 遇, 灵 魂 如 果 离 开 了 正 确 的 性 向, 就 不 可 能 得 到 洗 礼 的 效 能 ; 新 生 活 的 开 始, 洗 礼 虽 不 是 绝 对 重 要, 但 却 认 为 这 是 完 成 更 新 过 程 的 要 素 第 二 世 纪 开 始, 洗 礼 带 有 幻 术 要 素 的 观 念 逐 渐 得 势 奥 古 斯 丁 似 乎 认 同 孩 童 可 以 藉 着 洗 礼, 依 靠 外 形 的 作 用 是 有 效 的 ; 他 主 张 洗 礼 是 绝 对 需 要 的, 孩 童 如 果 不 受 洗, 就 不 能 得 救 ; 他 认 为 洗 礼 虽 然 能 消 除 原 始 的 罪 责, 却 不 能 除 去 本 性 的 腐 败 婴 儿 洗 礼 在 俄 利 根 和 特 土 良 时 代 已 广 为 流 行, 而 后 者 却 不 赞 成 婴 儿 洗 礼 一 般 的 意 见, 洗 礼 是 不 必 反 复 的, 但 对 有 关 异 端 洗 礼 的 正 当 性, 意 见 却 不 一 致 ; 可 是, 如 果 奉 三 位 一 体 之 名 受 洗 的 人, 就 不 需 再 受 洗 礼, 这 已 成 为 固 定 的 原 则 对 于 教 父 时 期 洗 礼 的 样 式, 关 系 教 会 史 的 史 学 家, 曾 有 人 说 用 的 是 浸 水 礼 (immersion), 第 二 三 世 纪 时, 最 普 遍 的 样 式 是 三 次 浸 水, 划 十 字 架 (crossing), 抹 油 按 手 尝 蜂 蜜 和 咸 盐, 穿 白 色 衣 服, 还 有 伴 随 着 赶 鬼 等 迷 信 仪 式 可 是, 当 时 惯 例 的 洗 礼, 不 是 如 史 学 家 所 说, 只 有 一 种 浸 水 礼 ; 在 许 多 证 人 中, 如 同 居 普 良 (Cyprian) 提 到 第 三 世 纪 病 床 上 的 洗 礼, 通 常 是 浇 水 和 洒 水 礼, 被 看 成 正 常 和 普 遍 的 ; 还 有 其 他 的 证 人, 证 明 当 时 洗 礼 的 样 式 是 浇 水 礼 [ 注 ] 拉 文 森 (Rovinson) 认 为, 初 代 教 会 的 洗 礼, 不 都 是 浸 水 礼, 因 为 石 造 的 洗 礼 瓮 太 小, 不 能 使 人 完 全 浸 入 水 中 ; 有 些 具 有 确 实 性 和 考 古 性 的 纪 念 遗 物, 证 实 洗 礼 在 现 实 中 是 浇 水 礼, 如 同 康 斯 坦 丁 大 帝 的 洗 礼 泰 勒 (Tayler) 在 他 使 徒 的 洗 礼 中, 认 为 浸 在 水 中 不 是 圣 礼, 只 是 为 了 洗 礼 的 预 备, 提 出 值 得 相 当 的 理 由 例 如, 妇 女 的 洗 礼, 在 女 执 事 的 联 系 中, 提 到 许 多 的 人, 理 由 有 如 下 的 说 明 : 即 在 接 受 洗 礼 前, 浸 在 水 中 洗 身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事, 预 备 受 洗 的 女 子, 在 女 执 事 的 ( 男 性 教 牧 人 员 不 宜 作 这 些 事 ) 184

185 引 领 下, 到 洗 礼 的 场 所, 关 上 门, 在 预 备 好 的 水 中 洗 涤 ; 然 后 穿 上 白 衣, 来 到 教 堂 门 前 向 长 老 报 到, 再 接 受 洒 水 的 洗 礼 如 此, 在 洗 礼 中, 将 洗 涤 身 体 和 接 受 圣 礼 作 出 区 别, 这 是 近 代 的 旅 行 家, 在 某 些 悠 久 而 古 老 的 教 会 里, 将 看 到 的 洗 礼 仪 式, 所 作 出 的 描 写 (R.L.Dabney,op.eit.,pp.775,776) 2) 中 世 纪 的 罗 马 教 会 洗 礼 重 生, 以 及 迷 信 的 仪 式 和 担 保 人. 经 院 神 学 者 虽 然 开 始 时, 参 与 奥 古 斯 丁 的 见 解, 认 为 成 年 人 的 洗 礼, 需 有 信 仰 的 预 想, 但 另 一 种 观 念, 在 他 们 中 间 逐 渐 得 到 势 力, 即 洗 礼 总 是 藉 着 外 形 的 作 用 有 效, 缩 小 了 主 观 状 态 的 重 要 性 ; 因 此, 洗 礼 就 成 了 重 生 和 加 入 教 会 的 圣 礼, 这 种 观 念 逐 渐 得 势, 成 为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特 色 [ 注 ] 洗 礼 的 记 号 包 含 了 它 的 恩 典, 如 果 他 的 信 仰 途 中 没 有 拦 阻, 就 能 赐 给 所 有 的 人, 因 为, 这 种 恩 典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1) 在 领 受 的 人, 作 为 教 会 的 成 员, 乃 是 不 可 没 有 的 记 号 :(2) 洗 礼 可 从 原 罪 和 受 洗 之 前 所 犯 的 罪 责 中 得 到 拯 救, 除 去 罪 的 污 染 ( 虽 然 私 欲 还 有 残 留 ), 可 以 把 人 从 永 远 的 刑 罚 和 现 实 积 极 的 刑 罚 中 释 放 出 来 ;( 3) 藉 着 注 入 的 圣 化 恩 典 和 信 望 爱 的 超 自 然 德 性, 可 以 得 到 属 灵 的 更 新 ;(4) 领 受 的 人, 可 有 圣 徒 的 交 通, 并 与 有 形 的 教 会 联 合 罗 马 教 会 将 许 多 迷 信 的 仪 式 附 加 在 洗 礼 中, 大 部 分 今 日 尚 在, 英 国 的 国 教 会 也 保 留 了 其 中 一 部 分 [ 注 ] 在 洗 礼 的 仪 式 中, 为 洗 礼 盘 中 的 水 祝 福, 赶 逐 污 鬼 断 绝 与 鬼 的 关 系, 用 十 架 的 形 式 来 抹 油, 用 唾 沫 来 摸 眼 皮 和 耳 朵, 让 领 受 的 人 往 外 呼 气, 洗 涤 全 身 (in puris naturalibus= 在 自 然 地 纯 粹 里 ), 正 式 的 洗 礼, 尝 咸 盐 和 蜂 蜜, 穿 白 衣 或 至 少 抓 住 白 衣, 按 手 等, 最 终 的 仪 式 与 现 今 的 洗 礼 分 开, 构 成 了 坚 振 礼 ; 这 些 仪 式 没 有 圣 经 的 根 据, 只 是 迷 信 和 谬 误 的 举 动 担 保 人 ( 不 是 现 在 的 父 母, 而 是 其 他 的 人 物 ) 的 使 用, 在 今 天 的 罗 马 教 会 和 监 督 教 会 中 依 然 实 行, 并 且 被 逐 渐 地 推 广 [ 注 ] 初 代 教 会 中, 担 保 人 总 是 婴 儿 的 生 身 父 母, 孤 儿 或 奴 隶 的 境 遇, 可 由 主 人 或 执 事, 或 是 女 执 事 来 担 保 ; 成 人 在 临 终 时, 或 无 法 言 语 发 狂, 或 没 有 知 觉 的 境 遇, 只 要 有 人 证 明 他 曾 想 接 受 洗 礼, 并 有 人 愿 意 给 他 担 保, 就 允 许 可 以 给 他 施 洗 ; 如 果 他 得 以 康 复, 担 保 人 就 要 照 顾 他 的 宗 教 生 活 和 宗 教 教 育 如 果 是 学 习 的 人, 担 保 人 应 该 是 教 会 中 的 某 位 教 牧 人 员 或 女 执 事 ; 负 责 担 保 的 人 如 果 不 能 着 手 宗 教 的 指 导, 普 遍 的 规 则 是 不 允 许 他 成 为 担 保 人 的 可 是, 这 种 关 系 现 在 大 大 恶 化, 不 是 生 身 的 父 母 作 担 保 人, 疏 忽 了 担 保 人, 对 受 洗 人 应 有 的 宗 教 训 练 185

186 3) 路 德 宗 和 重 洗 派 的 见 解 洗 礼 重 生, 对 婴 儿 洗 礼 的 不 同 见 解 与 否 定. 路 德 的 宗 教 改 革, 未 将 罗 马 教 会 的 圣 礼 观 完 全 除 去, 依 然 保 存 了 洗 礼 重 生 的 观 念, 认 为 在 孩 童 的 里 面 可 以 作 成 信 仰 的 工 作 [ 注 ] 路 德 看 圣 礼 水 不 是 普 通 的 水, 认 为 里 面 拥 有 属 神 的 能 力, 藉 着 话 语 能 够 得 到 重 生 的 洗 涤, 相 信 这 是 恩 典 的 生 命 之 水 ; 认 为 这 话 语 有 着 神 的 效 能, 藉 着 洗 礼 得 到 重 生 的 成 果 成 年 人 的 境 遇, 路 德 认 为 洗 礼 的 效 果 要 依 赖 他 的 信 仰 ; 不 能 拥 有 信 仰 的 儿 童, 这 将 不 能 成 为 事 实 路 德 最 初 主 张 神 预 备 的 恩 典, 在 无 意 识 的 孩 童 信 仰 里 工 作, 以 后 承 认 他 对 这 方 面 的 无 知 以 后 的 路 德 宗 神 学 者 中, 有 人 认 为 洗 礼 是 预 先 的 条 件 (precondition), 保 留 婴 儿 信 仰 的 观 念 ; 其 他 的 人 则 认 为 洗 礼 会 产 生 即 刻 的 信 仰 效 果 这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将 洗 礼 引 向 成 为 藉 着 外 形 作 用 的 圣 礼 重 洗 派 否 定 婴 儿 洗 礼 的 合 法 性, 似 乎 能 够 解 除 路 德 的 难 题 ; 他 们 对 加 入 自 己 团 体 中 的 志 愿 者, 即 使 受 过 婴 儿 洗 礼, 还 要 强 调 再 给 他 们 受 洗, 因 为 他 们 认 为 这 不 是 重 洗, 而 是 真 正 的 初 次 受 洗 他 们 认 为 孩 童 在 教 会 中 没 有 地 位 4) 改 革 宗 和 其 他 宗 派 的 见 解 强 化 新 生 命, 婴 儿 洗 礼 的 各 样 见 解, 宣 认 信 仰 的 行 为. 加 尔 文 和 改 革 宗 神 学 认 为 洗 礼 是 为 信 徒 制 定 的, 不 是 新 生 命 的 产 生, 而 是 促 进 生 命 的 强 化 对 于 婴 儿 无 法 操 练 信 仰, 如 何 能 将 他 们 看 成 信 徒, 在 属 灵 上 强 化 的 问 题 ; 答 辩 是 : 因 为 婴 儿 也 是 立 约 的 儿 女, 相 信 他 们 可 以 重 生 ( 译 者 注 : 施 洗 约 翰 从 母 腹 里 就 被 圣 灵 充 满 了 路 1:15) [ 注 ] 某 些 人 单 纯 地 指 出, 由 相 信 的 父 母 生 出 的 儿 女, 他 们 都 是 立 约 的 儿 女, 包 含 在 重 生 的 应 许 之 内, 成 为 神 的 后 嗣, 洗 礼 的 属 灵 效 能, 不 只 局 限 在 领 受 洗 礼 的 时 候, 而 是 透 过 一 生 在 持 续 ; 比 利 时 信 条 对 这 种 观 念 的 表 现 是, 这 个 圣 礼 是 用 水 来 给 我 们 施 洗, 不 但 在 领 受 的 时 候, 给 予 我 们 帮 助, 在 我 们 一 生 的 过 程 中 也 是 如 此 ( 34 条 ) 另 有 些 人, 越 过 这 种 立 场, 推 定 (presumptively) 这 是 立 约 儿 女 的 重 生 表 现 ; 在 他 们 接 受 洗 礼 以 前, 不 表 示 他 们 已 经 重 生, 只 是 他 们 的 生 活 没 有 显 露 相 反 的 状 况 之 前, 假 定 (assumed) 他 们 的 重 生 ; 有 些 人 认 为 洗 礼 只 是 外 面 立 约 的 记 号 苏 西 尼 派 亚 米 念 派 和 重 洗 派, 在 合 理 主 义 的 感 化 下, 拒 绝 承 认 洗 礼 是 神 恩 典 的 记 号, 只 承 认 是 人 对 信 仰 的 公 认 行 为 ; 现 在 有 些 信 徒 将 洗 礼 看 成 外 在 的 礼 仪 和 信 仰 的 公 认, 不 认 为 有 属 灵 的 意 义 5) 浸 礼 派 的 由 来. (1) 特 殊 的 洗 礼 教 义 和 会 众 制 度. 这 些 教 派 具 有 特 殊 的 洗 礼 教 义, 对 于 他 们 的 特 殊 主 张, 我 们 可 以 分 成 两 点 来 概 述 : [ 注 ] 1 他 们 认 为 自 己 的 教 会 完 全 是 属 灵 的 组 织, 会 员 必 须 都 是 信 徒, 只 有 具 备 186

187 信 仰 的 人, 才 能 参 与 入 会 的 洗 礼 仪 式 在 这 种 见 地 中, 他 们 反 对 婴 儿 洗 礼, 因 为 婴 儿 不 能 自 己 相 信, 所 以 没 有 资 格 受 洗 ;2 其 次, 他 们 认 为 浸 礼 是 唯 一 正 当 的 方 法, 认 为 其 他 宗 派 施 行 的 洗 礼, 埋 没 了 这 个 仪 式 的 意 义, 忽 视 了 历 史 的 证 据 ; 因 此, 坚 决 反 对 他 们 所 提 出 的 圣 经 根 据, 将 在 下 文 来 检 讨 他 们 教 会 的 制 度 是 会 众 制, 所 以, 每 个 教 会 都 保 持 着 独 立, 他 们 拥 有 全 国 联 盟 ( 例 如, 俄 罗 斯 浸 礼 宗 联 盟, 英 国 浸 礼 宗 联 盟 :National Convention), 虽 然 每 个 教 会 都 加 入 在 这 个 联 盟 里, 但 联 盟 只 能 作 些 比 个 体 教 会 较 为 广 泛 的 事 工 推 进, 或 教 会 之 间 的 补 助 和 奖 励, 却 不 能 管 理 和 统 御 个 体 教 会 的 组 织 如 此, 这 个 教 派 里 的 各 教 会 都 是 独 立 的, 整 个 宗 派 没 有 信 奉 的 信 条, 牧 师 和 会 员 各 自 按 着 圣 经 的 权 威, 凭 着 自 由 的 良 心 来 理 解 可 是, 大 体 上, 他 们 也 采 用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 教 派 的 历 史. 浸 礼 宗 的 教 会 思 想, 没 有 什 么 特 殊 运 动 的 起 源, 他 们 只 能 将 这 特 殊 的 教 义, 从 圣 经 中 找 凭 据 ; 他 们 不 象 天 主 教 (Catholic) 阿 比 坚 斯 (Albigenses), 以 及 其 它 的 教 派, 有 历 史 的 连 续 性 来 承 袭 他 们 主 张 与 16 世 纪 的 重 洗 派 和 门 诺 会 (Mennonites) 没 有 任 何 关 系 [ 注 ] 浸 礼 宗 约 于 1523 年 在 瑞 士 最 初 出 现, 当 时 他 们 受 到 慈 运 理 和 罗 马 教 徒 的 严 厉 迫 害, 其 后, 年 间, 在 德 国 的 南 部 和 中 部 扩 展 到 顶 点, 在 这 些 地 方 也 受 到 极 大 的 逼 迫 ; 在 莫 拉 维 比 较 有 信 教 的 自 由, 好 些 浸 礼 宗 信 徒 在 此 避 难 1534 年 以 后, 他 们 在 德 国 北 部 荷 兰 比 利 时 等 地 发 展, 人 数 逐 渐 增 多 ; 到 16 世 纪 中 叶, 教 势 开 始 衰 落, 至 今 欧 洲 大 陆 中, 只 有 荷 兰 尚 有 少 数 浸 礼 宗 信 徒 在 英 国 亨 利 8 世 时, 浸 礼 宗 逐 渐 受 到 人 们 关 注, 伊 丽 莎 白 和 詹 姆 斯 王 时, 荷 兰 和 德 国 很 多 浸 礼 宗 信 徒 逃 难 至 此 ; 他 们 虽 然 受 到 很 多 的 逼 迫, 但 在 1689 年 宽 容 令 (the Act of Toleration) 以 后, 逐 渐 得 到 其 他 宗 派 的 同 等 待 遇 ; 此 后, 直 到 今 天 他 们 在 英 国 没 有 显 著 的 发 展 此 派 约 于 1630 年 迁 移 美 国, 有 了 很 大 的 发 展, 信 徒 数 目 超 过 监 理 会 ( 美 以 美 会 / 卫 理 公 会 =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这 个 宗 派 在 美 国 又 分 成 14 个 小 的 派 别 一 般 浸 礼 宗 与 特 殊 浸 礼 宗 之 间 的 差 异, 如 同 亚 米 念 派 (Armeniam) 与 加 尔 文 派 之 间 的 差 异, 前 者 在 有 关 的 基 督 论 中, 采 取 了 苏 西 尼 的 观 点 ; 对 于 宽 容 (open) 的 浸 礼 派 与 严 峻 (strict) 的 浸 礼 派 之 名 称, 乃 是 由 容 许 婴 儿 施 洗 和 伴 随 领 受 圣 餐 的 可 否 问 题 而 形 成 的 此 派 是 最 早 拓 展 传 道 事 工 的 教 派 之 一, 差 派 出 威 廉 克 里 ( William Cary) 撒 母 耳 法 勒 (Samuel purel) 等 有 名 的 宣 教 士, 他 们 将 很 多 的 宣 教 士 派 往 世 界 各 处 ( 高 木 壬 太 郎, 基 督 教 大 辞 典 ) 第 2 节 洗 礼 的 含 义 和 内 涵 1 永 久 的 义 务 187

188 苏 西 尼 派 依 据 理 性 主 义, 贵 格 派 则 以 唯 灵 论 为 基 础 某 些 反 洗 礼 派 的 群 体, 认 为 洗 礼 是 教 会 用 来 专 管 新 入 会 员 计 划 的, 主 张 在 教 会 里 出 生 的 人, 无 须 接 受 洗 礼, 否 定 洗 礼 是 信 徒 永 久 的 义 务 他 们 辩 称 新 约 是 属 灵 的, 认 为 新 约 救 恩 的 基 本 条 件 是 心 意 的 状 态, 用 保 罗 的 话, 基 督 差 遣 我, 原 不 是 为 施 洗, 乃 是 为 传 福 音 ( 林 前 1:17), 主 张 使 徒 们 在 教 会 初 期 施 行 的 洗 礼, 为 的 是 要 将 犹 太 人 从 外 邦 人 中 分 别 出 来 的 临 时 记 号 贵 格 派 今 天 施 行 的 洗 礼, 只 是 对 心 意 的 洗 礼, 推 测 圣 灵 的 洗 礼 和 信 仰 才 是 吃 喝 基 督 可 是, 洗 礼 的 仪 式 在 任 何 地 方, 或 任 何 时 间 都 可 以 施 行, 这 点 是 明 确 而 无 可 争 议 的 (1) 在 制 定 洗 礼 的 话 语 中, 按 着 洗 礼 的 命 令 :1 使 万 民 作 我 的 门 徒 ; 2 遵 守 直 到 世 界 的 末 了 (2) 在 使 徒 的 实 践 和 命 令 中, 可 以 得 到 证 明, 洗 礼 的 确 是 信 徒 永 久 的 义 务 ( 参 照 徒 2:38,10:47,16:33 等 ) (3) 教 会 从 开 始 就 决 定, 这 个 条 例 的 理 由 和 必 要 性 是 普 遍 的 (4) 整 个 教 会 以 及 所 有 的 地 方 教 会, 从 开 始 就 遵 守 这 个 条 例, 这 确 认 它 永 久 的 义 务 (5) 如 同 甸 内 所 说, 许 多 预 表 和 旧 约 中 的 圣 礼, 在 救 恩 上 都 有 属 灵 的 益 处 旧 约 与 新 约 一 致, 都 以 心 意 的 状 态 为 条 件 ; 给 人 施 洗 的 使 命, 与 教 导 他 作 门 徒 的 使 命 相 等, 这 可 从 伴 随 的 恩 典 和 应 许 来 证 明 给 人 施 洗 的 使 命, 至 少 要 存 续 到 万 民 悔 改 的 时 候 五 旬 节 真 正 经 历 到 圣 灵 洗 礼 的 荣 耀, 其 后, 洗 礼 就 被 正 规 而 严 谨 地 施 行 保 罗 对 哥 林 多 教 会 提 到 有 关 洗 礼 的 问 题, 是 对 他 们 的 结 党 分 争 显 出 担 忧 和 不 悦, 所 以 才 说 出 自 己 只 给 三 个 人 施 过 洗 ; 这 不 是 说, 洗 礼 的 重 要 性, 不 如 传 道 重 要 (R.L.Dabney, op.cit., pp.758,759) 2 定 义 和 内 涵 的 要 素 新 约 对 洗 礼 的 含 义, 没 有 作 出 公 开 的 说 明, 的 确 是 一 个 奇 怪 的 现 象 可 是, 综 合 有 关 洗 礼 的 经 文, 就 可 以 掌 握 真 正 的 含 义, 得 到 充 足 的 亮 光 因 此, 可 以 找 到 洗 礼 的 圣 经 定 义, 以 及 内 涵 的 要 素 按 韦 斯 敏 斯 德 小 要 理 问 答 (94), 洗 礼 是 圣 礼 我 们 在 其 中 奉 圣 父 圣 子 圣 灵 的 名 受 水 洗, 代 表 并 印 证 我 们 与 基 督 联 合, 承 受 恩 典 之 约 的 恩 惠, 并 且 归 属 主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1 条 ) 说 明 洗 礼 是 恩 典 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 大 要 理 问 答 (165) 定 义 的 内 容, 也 如 此 相 似 这 个 定 义 的 基 本 要 素 是 :1 洗 礼 是 用 水 来 洗 ;2 奉 圣 父 圣 子 和 圣 灵 的 名 ;3 洗 礼 的 设 计 是 我 们 与 基 督 的 连 接 (engrafting), 参 与 恩 典 之 约 中 的 益 处, 成 为 属 主 的 人, 表 示 得 到 立 约 的 印 证 这 些 要 素 在 前 章 圣 礼 的 概 论 中, 解 说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时, 举 论 三 要 素 与 洗 礼 的 关 系 作 过 考 察, 即 对 洗 188

189 礼 的 正 确 材 料, 正 确 形 式 和 正 确 意 图 作 出 陈 述 这 种 定 义 的 各 种 要 素, 藉 着 圣 经 可 以 实 质 地 成 立 ( 参 照 加 3:27; 罗 6: 5; 约 3:5; 多 3:5; 西 2:11 12 与 徒 2:38; 可 1:4; 徒 22:16 与 罗 6:3 4; 林 前 12:13; 太 28:19; 罗 6:11 12) 这 些 要 素 在 下 文 中 将 作 出 详 解, 使 洗 礼 的 含 义 得 到 详 细 的 说 明 特 别 在 第 一 要 素 中 的 材 料 解 释, 提 示 洗 礼 的 本 质 含 义 就 是 净 化 ; 第 二 要 素 是 洗 礼 的 辞 式, 特 别 是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将 要 作 出 重 要 的 陈 述 3 洗 礼 的 材 料 和 含 义 洗 礼 所 用 的 材 料, 显 示 洗 礼 的 重 要 含 义 在 此 圣 礼 中 所 用 的 外 部 物 质 为 水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2 条 )( 参 照 约 3:5; 徒 10:47,8:36 38), 洗 礼 的 材 料 是 用 水 净 化, 表 示 洗 礼 本 质 的 含 义 1) 本 质 的 含 义 是 净 化. 有 关 洗 礼 的 材 料 (matter) 本 质 的 要 素 是 什 么? A A 贺 智 作 出 这 样 的 自 问 后, 对 有 关 洗 礼 材 料 的 本 质, 是 用 水 来 洗 需 要 用 水 的 原 因 首 先, 因 为 这 是 命 令 ; 第 二 象 征 这 个 仪 式 的 本 质, 以 及 道 德 净 化 的 自 然 象 征 ( 弗 5:25 26), 而 且, 摩 西 的 礼 仪 条 例 中 也 是 如 此 确 定 的 ( A.A.Hodge, op.cit., p.605) 甸 内 说, 洗 礼 在 形 式 和 含 义 上, 对 犹 太 人 不 是 新 奇 的 事 物, 这 是 从 希 伯 来 人 的 洁 礼 (θαζαρηζκός) 中 显 其 象 征 洁 礼 的 观 念 包 含 了 洁 净 和 奉 献 的 含 义 ; 这 种 外 在 的 礼 仪 除 去 他 的 不 洁, 可 以 使 他 服 事 神, 结 果 提 示 他 向 神 的 奉 献 可 是, 洗 礼 的 主 要 观 念 是 洁 净, 所 使 用 的 物 质 是 清 水, 即 自 然 的 洁 净 要 素 水, 适 用 于 基 督 的 赎 罪 和 圣 灵 的 双 重 作 用 ; 就 是 从 罪 责 和 败 坏 中 得 到 净 化 ; 又 象 征 得 到 净 化 的 人, 可 以 奉 献 给 圣 洁 的 神 服 事 他 所 以, 这 里 的 水 包 含 了 重 生 和 赦 罪 的 观 念, 又 包 含 了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以 及 立 约 向 他 委 身 的 观 念 (Dabney, op.cit., p.759) 伯 斯 威 尔 说, 从 罪 得 到 洁 净 虽 是 洗 礼 的 第 二 项 目 的, 但 却 不 是 第 二 层 次 的 含 义 ; 洗 礼 意 味 着 我 们 直 接 领 受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完 成 的 救 赎 可 是, 藉 着 赎 罪 使 我 们 的 罪 得 赦 免 而 洁 净, 表 示 洗 礼 使 我 们 得 到 洗 涤 和 洁 净 [ 注 ] 五 旬 节 时, 彼 得 说, 你 们 各 人 要 悔 改, 奉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受 洗, 叫 你 们 的 罪 得 赦, 就 必 领 受 所 赐 的 圣 灵 ( 徒 2:38) 这 与 保 罗 在 罗 马 书 6 章 明 确 的 宣 示 和 解 释 没 有 两 样 洗 礼 使 基 督 作 成 的 赎 罪, 藉 着 圣 灵 适 用 于 我 们 时, 就 意 味 着 我 们 的 罪 得 到 赦 免 ; 这 与 保 罗 在 接 受 亚 拿 尼 亚 的 洗 礼 时, 所 听 到 的 话, 现 在 你 为 什 么 耽 延 呢? 起 来, 求 告 他 的 名 受 洗, 洗 去 你 的 罪 是 相 同 的 ( 徒 22:16); 罪 得 到 赦 免 的 说 法, 与 罗 马 书 6 章 中 的 解 释 没 有 什 么 不 同 ; 藉 着 基 督 的 赎 罪, 使 罪 得 到 洗 涤 和 洁 净 的 比 喻 是 完 全 合 宜 的 耶 稣 的 血 也 洗 净 我 们 一 切 的 罪 ( 约 一 1:9)(J.Oliver Buswell, A Systematic Theology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1963, Ⅱ, pp.252,253) 189

190 2) 净 化 的 两 个 关 联. 印 证 洗 礼 含 义 的 起 因 是 洁 净, 即 发 生 净 化 的 两 个 关 联, 就 是 从 污 秽 和 罪 责 中 得 到 净 化, 这 在 上 文 中 已 作 出 说 明 (1) 从 污 秽 中 得 到 洁 净. 洗 礼 使 人 从 污 秽 中 得 到 洁 净, 即 新 约 中 没 有 明 确 的 经 文 代 表 重 生 可 是, 洗 礼 表 示 用 水 来 洗, 包 含 了 水 的 洗 礼 用 于 宗 教 的 重 生 含 义, 并 且 包 含 了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结 果 表 明 若 没 有 洗 礼, 就 不 能 得 到 洁 净, 也 无 法 进 入 神 的 国 ; 而 且, 考 察 洗 礼 成 为 新 约 的 割 礼 ( 西 2:11 12), 毫 无 疑 问, 割 礼 象 征 从 污 秽 中 得 到 洁 净, 我 们 推 定 洗 礼 也 是 如 此 (2) 从 罪 责 中 得 到 洁 净. 洗 礼 代 表 净 化 的 另 一 个 关 联 是 对 罪 的 罪 责, 上 文 说 明 不 可 将 约 翰 的 洗 礼 和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等 量 齐 观, 可 是, 两 者 之 间 不 是 没 有 共 同 的 宗 旨, 两 个 仪 式 都 是 用 水 来 施 行, 包 含 的 象 征 都 是 罪 得 宽 恕 ; 约 翰 的 洗 礼 包 含 了 罪 得 赦 免 的 含 义 ( 太 3:1; 可 1:4; 路 3:3),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也 包 含 了 赦 罪 的 意 思 ( 徒 2:38,22:16; 彼 前 3:21) 因 此, 洗 礼 象 征 基 督 所 流 的 宝 血, 使 人 从 罪 责 中 得 到 洁 净 4 洗 礼 的 辞 式 和 含 义 洗 礼 时 应 该 使 用 何 种 言 辞 的 形 式 (form)? 如 同 上 述 信 条 和 要 理 的 陈 述, 强 调 这 个 条 例 的 正 当 性 非 常 重 要, 就 是 奉 圣 父 圣 子 和 圣 灵 的 名 给 他 们 施 洗 这 个 重 要 的 确 实 性, 首 先, 这 个 命 令 包 含 在 主 的 话 语 中 ( 太 28:19); 第 二 就 是 在 这 个 仪 式 的 含 义 里, 洗 礼 在 净 化 的 含 义 以 外, 乃 是 基 督 教 正 式 入 教 的 仪 式, 这 使 领 受 的 人 按 着 圣 经 的 启 示 与 关 系, 显 出 对 神 的 忠 诚 与 顺 服 的 立 约 应 许 因 此, 洗 礼 的 辞 式, 使 信 徒 在 三 位 一 体 位 格 里 的 救 赎 计 划 中, 得 以 总 括 陈 述 和 维 持 所 有 的 关 系 因 此, 可 以 否 定 排 斥 三 位 一 体 圣 经 教 理 的 宗 派 洗 礼 (A.A.Hodge, op.cit., pp.605,606) 1) 是 奉 名, 还 是 在 名? 马 太 福 音 最 后 一 章, 使 徒 们 所 领 受 的 大 使 命 是, 奉 父 子 圣 灵 的 名 (είς ηό όλοκα ηού παηρός θαί ηού σίού θαί ηού άγίοσ πλεύκαηος) 给 他 们 施 洗, 俄 尔 开 的 希 腊 文 艾 伊 斯 托 奥 诺 马 (είς ηό όλοκα) 译 成 因 诺 米 内 ( in nomine ) 这 种 译 述 的 命 令, 意 味 着 以 三 位 一 体 神 的 权 柄 给 他 们 施 洗 拉 勃 森 (Robertson) 在 他 的 文 法 书 (Grammar,p.649) 中, 虽 然 认 定 这 种 语 法 的 观 点, 但 却 没 有 证 明 其 理 由 事 实 上, 这 种 解 释 在 释 经 学 上 是 难 以 维 持 的 ; 因 为, 权 柄 的 观 念 应 该 是 言 托 伊 奥 诺 马 提 (έλ ηώ όλόκαηη) 或 言 奥 诺 马 提 (έλ όλόκαηη) 的 语 句 来 表 现 ( 太 21:9; 可 16:17; 路 10:17; 约 14:26; 徒 3:6 16 等 ), 前 置 词 艾 伊 斯 是 指 目 的 对 有 关 的 ( in relation to ), 即 或 是 对 信 仰 的 宣 认, 或 是 向 他 忠 实 的 顺 从 等 含 义 解 释 ; 这 是 塞 耶 拉 宾 森 克 雷 默 科 格 尔 巴 尔 俊 (Thayer, Robinson, Cremer-Kogel, Baljon) 等 人 的 辞 典 中, 对 此 语 句 含 义 的 解 释 ; 这 种 解 释 也 被 马 义 俄 阿 尔 富 德 艾 廉 布 鲁 斯 克 洛 赛 代 范 李 有 文 (Meyer, Alford, Allen, Bruce, Grosheide, 190

191 Van Leeuwen) 等 注 经 家 所 采 用 因 此, 这 句 话 可 以 译 成 在 他 的 名 里 或 向 着 ( 有 关 ) 他 的 名 来 理 解 奥 诺 马 (όλοκα= 名 ) 被 用 于 希 伯 来 文 薛 =שם) 母 名 ) 的 意 思 薛 母 这 个 词, 被 用 于 显 示 神 自 己, 或 是 向 着 敬 拜 他 的 人, 构 成 神 属 性 的 总 和 ; 藉 着 这 种 亮 光 解 释 洗 礼 的 辞 式, 指 出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藉 着 洗 礼 ( 按 着 洗 礼 的 含 义 ) 与 启 示 自 己 名 的 三 位 一 体 的 神 有 了 生 命 的 联 合 ; 奉 三 位 一 体 的 名 给 他 们 施 洗, 意 味 着 洗 礼 的 辞 式 表 示 出 洗 礼 的 内 涵, 即 这 使 领 受 的 人 按 着 圣 经 的 启 示 与 关 系, 显 出 对 神 的 忠 诚 与 顺 服 的 立 约 应 许 [ 注 ] 你 们 是 奉 保 罗 的 名 ( 林 前 1:13), 或 是 受 洗 归 了 摩 西 ( 林 前 10:2) 的 意 思, 意 味 相 信 顺 从 保 罗 和 摩 西 的 人, 成 为 保 护 的 对 象, 参 与 赐 给 他 们 的 福 气 ; 同 样 地, 奉 三 位 一 体 的 名 ( 太 28:19), 与 奉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受 洗 ( 徒 19:5), 或 受 洗 归 入 基 督 耶 稣 ( 罗 6:3) 等 的 洗 礼, 乃 是 藉 着 洗 礼, 藉 着 洗 礼 所 表 示 出 来 的 恩 典, 成 为 三 位 一 体 或 基 督 的 门 徒, 使 他 们 成 为 真 理 的 信 奉 者, 应 许 的 后 嗣, 以 及 属 灵 生 命 的 参 与 者 和 联 合 者 我 们 按 圣 经 的 译 文 和 礼 拜 的 模 范 所 采 用 的 洗 礼 辞 式, 洗 礼 是 藉 着 三 位 一 体 的 权 柄, 同 时, 是 在 按 着 与 他 联 合 的 旨 意 里 领 受 的 2) 是 意 图 的 辞 式 吗? 耶 稣 基 督 在 使 用 这 些 话 时, 不 需 要 推 想 耶 稣 是 要 将 这 些 话 作 为 洗 礼 的 辞 式, 他 只 是 单 纯 地 在 描 写 自 己 所 制 定 的 洗 礼 属 性 ; 与 此 类 似 的 表 现, 在 其 它 的 洗 礼 中 也 使 用 过 ( 徒 19:3; 林 前 1:13,10:2, 12:13); 或 者 有 人 呼 诉, 在 使 徒 行 传 2:38,8:16,10:48,19:5; 或 罗 马 书 6:3; 加 拉 太 书 3:27 中, 没 有 使 用 三 位 一 体 的 名 来 施 洗 有 人 推 想 使 徒 们 可 能 没 有 理 解 主 耶 稣 所 制 定 的 辞 式, 但 这 种 观 点 不 一 定 合 理 ; 因 为, 奉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受 洗, 或 奉 主 耶 稣 的 名, 以 及 奉 主 的 名 ( 徒 2: 38,10:48,19:5), 都 是 为 了 表 示 约 翰 的 洗 礼 与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不 同, 或 是 以 相 信 耶 稣 为 弥 赛 亚 的 信 仰 基 础 宣 认, 表 示 藉 着 耶 稣 的 权 柄 领 受 洗 礼 的 印 证, 或 是 在 洗 礼 中 领 受 象 征 属 灵 恩 典 的 效 果, 即 指 示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可 是, 不 论 使 徒 时 代 使 用 的 辞 式 如 何, 其 后, 教 会 在 洗 礼 中 使 用 的 辞 式, 没 有 找 到 比 此 更 为 优 越 的 辞 式 ; 而 且, 明 确 地 被 教 会 所 采 用 这 个 辞 式 在 迪 打 开 (Didache=12 使 徒 遗 训 ) 记 录 时 ( 主 后 100 年 ), 已 经 开 始 使 用 3) 特 别 与 三 位 中 的 基 督 联 合. 基 督 在 制 定 洗 礼 使 用 的 辞 式 中, 表 现 出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与 三 位 一 体 的 联 合 如 同 在 上 文 ( 一 ) 的 结 尾 部 分, 指 出 奉 三 位 的 名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藉 着 洗 礼 与 三 位 一 体 的 神 有 了 生 命 的 联 合 ; 使 领 受 的 人 按 着 圣 经 的 启 示 与 关 系, 显 出 对 神 忠 诚 与 顺 服 的 立 约 条 例 可 是, 教 会 的 教 义 和 信 条 特 别 强 调, 信 徒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是 洗 礼 中 的 重 要 含 义 ; 在 上 文 ( 二 ) 中, 引 用 了 小 要 理 问 答,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 但 洗 礼 材 料 物 质 的 水, 可 能 不 易 表 现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含 义 可 是, 如 同 甸 内 所 说, 191

192 旧 约 洁 净 礼 的 观 念 包 含 了 洁 净 和 奉 献 的 含 义, 圣 洁 的 奉 献 包 含 了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因 此,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也 包 含 在 水 礼 的 象 征 中 洗 礼 的 含 义 在 罗 马 书 6 章 3-6 节 中, 作 出 特 别 的 表 示 需 要 注 意 的, 这 里 指 的 不 是 洗 礼 的 本 身, 而 是 指 向 洗 礼 的 属 灵 含 义 ; 可 是, 这 些 经 文 讲 的 虽 然 是 洗 礼 的 属 灵 含 义, 但 作 为 洗 礼 的 比 喻, 却 包 含 了 另 一 项 重 要 的 属 灵 含 义, 就 是 与 基 督 联 合, 意 味 在 灵 里 参 与 了 基 督 的 死 与 复 活 ;3 节, 岂 不 知 我 们 这 受 洗 归 入 基 督 耶 稣 的 人 是 受 洗 归 入 他 的 死 吗? 这 意 味 使 罪 身 灭 绝, 叫 我 们 不 再 作 罪 的 奴 仆 ; 使 我 们 在 全 部 生 活 中, 具 有 伦 理 道 德 的 属 灵 生 命 ; 原 是 叫 我 们 一 举 一 动 有 新 生 的 样 式, 像 基 督 藉 著 父 的 荣 耀 从 死 里 复 活 一 样 这 洗 礼 表 示 向 罪 死 了, 藉 着 圣 灵 进 入 圣 洁 的 生 命 里, 使 新 人 活 出 新 生 活 的 样 式 5 洗 礼 的 意 图 (design) 圣 礼 正 当 性 的 第 三 要 素 是 正 确 的 意 图 (design), 圣 礼 的 意 图 是 什 么 呢? 上 文 ( 二 ) 中, 引 用 了 韦 斯 敏 斯 特 小 要 理 问 答 (94) 的 条 文, 对 洗 礼 的 意 图 有 很 好 的 陈 述, 有 关 洗 礼 的 意 图 如 下 : 1) 基 本 的 意 图. 表 示 传 达 信 徒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以 及 参 与 恩 典 之 约 中 所 有 益 处 的 印 证 (1) 洗 礼 表 示 重 生 的 洗 圣 灵 的 更 新, 或 是 赦 罪 洗 去 罪 等 含 义, 这 种 恩 典 使 信 徒 与 基 督 联 合, 使 他 们 参 与 基 督 的 生 命, 以 及 所 有 属 灵 的 益 处 查 尔 士 贺 智 对 有 关 洗 礼 的 领 受 者, 认 为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可 以 充 足 应 用 基 督 所 提 示 的 益 处, 洗 礼 洗 去 所 犯 的 罪 ( 徒 22:16), 使 我 们 与 基 督 联 合, 成 为 神 的 儿 女 ( 加 3:26 27), 使 我 们 与 基 督 一 同 埋 葬 ( 罗 6: 3), 得 到 重 生 的 洗 ( 多 3:5, 这 里 重 生 与 洗 的 原 文, 与 其 它 处 不 同 )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Ⅲ, p.859) (2) 基 督 在 洗 礼 中, 使 那 些 相 信 的 人, 成 为 有 形 的 印 证, 得 到 所 应 许 的 恩 典, 这 是 保 证 他 们 丰 富 的 属 灵 印 证 神 应 许 挪 亚 不 再 用 洪 水 来 毁 灭 全 地 时, 用 天 空 的 彩 虹 作 为 他 应 许 保 证 的 记 号 ; 他 应 许 亚 伯 拉 罕 和 他 后 裔 的 永 约, 用 割 礼 作 为 立 约 的 证 据 ; 同 样 地, 神 应 许 用 基 督 的 血 和 圣 灵 的 更 新, 使 人 们 得 到 救 恩 的 应 许 时, 用 洗 礼 来 作 为 记 号 和 印 证 圣 经 告 诉 我 们, 当 信 徒 看 到 彩 虹 的 时 候, 就 会 增 强 他 们 的 信 念, 知 道 不 会 再 有 洪 水 毁 灭 世 界 ; 敬 虔 的 犹 太 人 当 回 顾 和 目 睹 割 礼 的 仪 式 时, 就 会 增 强 对 耶 和 华 的 信 念 ; 同 样 地, 当 基 督 徒 回 想 和 目 睹 其 他 的 人 领 受 洗 礼, 就 会 对 救 赎 的 伟 大 真 理 增 强 信 念 2) 第 二 层 次 的 意 图. 上 述 的 恩 典 结 果, 使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 (1) 成 为 主 的 人, 即 接 受 他 的 救 恩, 成 为 应 许 我 们 奉 献 给 他 的 有 形 记 号 我 们 在 上 文 ( 三 ) 中, 引 用 甸 内 有 关 洗 礼 之 水 的 陈 述, 又 包 含 了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以 及 立 约 向 他 委 身 的 观 念 ; 并 以 希 伯 来 人 的 洁 净 礼 观 念, 包 含 了 洁 192

193 净 和 奉 献 的 含 义 为 前 提 (2) 这 成 为 我 们 公 开 的 信 仰 告 白, 表 示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成 为 加 入 有 形 教 会 的 徽 章 作 为 徽 章 的 洗 礼, 指 出 我 们 是 属 于 主 的 人, 因 此,1 我 们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2 象 征 我 们 与 肢 体 之 间 的 联 合 ; 都 从 一 位 圣 灵 受 洗, 成 了 一 个 身 体 ( 林 前 12:13), 很 多 的 肢 体 组 成 一 个 身 体, 表 示 主 的 身 体 由 多 样 的 成 员 相 互 联 合 和 依 存 第 3 节 洗 礼 的 适 当 样 式 什 么 是 洗 礼 的 适 当 样 式, 这 个 问 题 引 起 基 督 教 的 争 论 和 分 裂, 在 历 史 中 形 成 各 教 会 与 浸 礼 教 会 的 对 立 浸 礼 教 会 与 其 他 基 督 教 会 的 不 同 观 点, 认 为 浸 在 水 中 才 是 唯 一 适 当 的 洗 礼 样 式, 表 示 基 督 的 死 与 复 活, 使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象 征 属 灵 的 死 与 复 活, 主 张 浸 水 才 是 绝 对 本 质 的 样 式 如 此, 就 引 起 了 问 题 : 1 洗 礼 象 征 的 本 质 是 什 么 呢?2 浸 水 是 洗 礼 的 唯 一 适 当 样 式 吗? 第 一 个 问 题 比 第 二 个 更 为 重 要 ; 第 二 个 问 题 的 答 辩, 部 分 在 于 第 一 个 问 题 的 解 答 1 洗 礼 的 象 征 是 本 质 的 1) 浸 礼 宗 的 主 张 浸 在 水 里. 浸 礼 宗 认 为 浸 在 水 里 是 洗 礼 象 征 中 的 本 质 ; 抛 弃 了 这 种 洗 礼, 就 是 抛 弃 了 洗 礼 本 身 的 价 值 表 现 真 正 的 洗 礼 理 念, 是 下 到 水 里, 再 从 水 里 上 来 ; 这 种 浸 在 水 里 的 形 式, 自 然 包 含 了 某 种 洗 涤 和 净 化 的 含 义, 即 或 从 没 有 洗 净 什 么 的 性 质 中 出 来, 洗 礼 依 然 还 是 洗 礼 卡 尔 森 博 士 说, 全 身 浸 水 是 洗 礼 的 本 质, 在 浸 水 以 外, 就 不 能 象 征 净 化 的 含 义, 因 为 浸 水 是 命 令 的 ; 而 且, 如 果 没 有 浸 水, 就 不 能 象 征 受 死 埋 葬 和 复 活, 这 些 象 征 与 净 化 是 等 同 的 (Alex.Carson, Meaning and Use of the Word Baptism,p.381) 浸 礼 宗 信 徒 推 想 洗 礼 外 在 记 号 的 设 计, 是 为 了 象 征 与 主 联 合 的 受 死 埋 葬 和 复 活, 并 以 马 可 福 音 10 章 节 ; 路 加 福 音 12 章 50 节 ; 罗 马 书 6 章 3 4 节 ; 歌 罗 西 书 2 章 12 节 为 基 础 可 是, 前 两 处 经 文, 只 是 基 督 对 将 要 受 到 的 苦 难 和 逼 迫 之 预 告, 不 是 在 讲 有 关 的 洗 礼 仪 式 ; 后 两 处 经 文, 虽 与 我 们 的 论 述 有 所 关 联, 但 却 偏 离 了 要 点 ; 因 为, 这 些 经 文 不 是 在 讲 用 水 洗 礼 的 问 题, 而 是 在 论 述 洗 礼 的 属 灵 含 义 这 些 经 文 提 示 重 生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的 比 喻, 但 没 有 将 洗 礼 举 论 成 为 基 督 受 死 和 复 活 的 象 征 ; 如 果 这 里 的 洗 礼 提 示 的 是 象 征, 也 只 能 象 征 信 徒 属 灵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而 且, 信 徒 属 灵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也 只 是 提 示 重 生 的 比 喻, 结 果 却 将 比 喻 当 成 教 理 的 来 源, 造 成 思 想 上 的 极 大 混 乱 193

194 [ 注 ] A A 贺 智 对 浸 礼 宗 所 解 释 的 罗 马 书 6 章 3 4 节, 以 及 歌 罗 西 书 2 章 12 节, 说, 我 们 反 对 这 种 解 释 第 一 这 几 处 经 文, 没 有 一 处 认 为 保 罗 提 到 的 水 礼, 象 征 我 们 与 基 督 一 同 埋 葬, 这 明 确 以 水 作 为 属 灵 的 象 征 ; 象 征 我 们 向 罪 死, 向 着 圣 洁 的 神 而 活 ; 从 死 亡 进 入 新 生 命, 确 认 (conform) 基 督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我 们 这 受 洗 归 入 基 督, 这 是 圣 灵 的 工 作 ; 奉 基 督 的 名 受 洗, 这 是 常 用 于 洗 礼 仪 式 的 语 句 ( 太 28:19; 徒 2: 38,19:5) 第 二 受 洗 归 入 他 的 死 是 为 了 我 们 悔 改 ( 太 3:11), 悔 改 的 洗 礼 ( 可 1:4), 成 了 一 个 身 体 ( 林 前 12:13), 这 些 与 洗 礼 类 似 的 语 句, 都 是 为 了 我 们 参 与 他 受 死 的 恩 典 里 第 三 浸 礼 宗 解 释 的 有 关 象 征, 包 含 了 不 少 混 乱, 他 们 将 浸 水 的 外 在 记 号, 能 够 作 为 基 督 受 死 埋 葬 和 复 活 的 象 征 含 义 吗? 或 是 能 够 代 表 信 徒 属 灵 的 受 死 埋 葬 和 复 活 的 含 义 呢? 如 果 对 经 文 本 身 的 要 点 作 过 比 较, 就 会 看 到 洗 礼 的 重 点, 不 是 在 于 基 督 的 埋 葬 和 复 活, 而 是 我 们 向 罪 死, 向 圣 洁 的 神 而 活, 活 在 基 督 的 受 死 与 复 活 的 恩 典 中 (A.A. Hodge, op.cit., pp.607,608) 2) 改 革 宗 的 主 张 用 水 洗 净. 改 革 宗 神 学 对 于 洗 礼 象 征 的 本 质 事 物, 有 着 全 然 不 同 的 见 解, 就 是 洗 净 的 观 念 以 洗 净 观 念 为 本 质 的 改 革 宗 洗 礼 观, 在 上 文 举 论 的 洗 礼 定 义 和 材 料 中, 已 经 得 到 论 证, 在 那 里 引 用 了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的 要 义 和 印 证 ;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69) 问 : 洗 礼 如 何 表 明, 并 印 证 你 在 基 督 十 字 架 上 的 牺 牲 有 份 呢? 答 : 就 是 基 督 指 定 了 这 外 在 的 水 洗, 并 加 上 他 的 应 许, 使 我 因 他 的 血 和 灵 得 以 洗 净 我 灵 魂 的 污 秽, 即 一 切 罪 恶, 就 如 我 身 体 上 的 污 秽 通 常 是 用 水 洗 净 一 般 这 种 洗 净 的 观 念, 在 旧 约 中 应 用 在 所 有 的 洁 净 礼 仪 中, 约 翰 的 洗 礼 也 是 如 此 ( 诗 51:7; 结 36:25; 约 3: 25 26) 在 这 个 点 上, 可 以 说, 耶 稣 的 洗 礼 也 是 如 此 如 果 他 自 己 所 制 定 的 洗 礼, 完 全 是 不 同 的 象 征 和 意 图, 就 要 明 示 预 防 所 有 的 误 会 ; 不 但 如 此, 圣 经 明 确 地 教 导 洗 礼 象 征 属 灵 的 洗 涤 或 洁 净 ( 徒 2:38,22:16; 罗 6:4 以 下 ; 林 前 6:11; 多 3:5; 来 10:22; 彼 前 3:21; 启 1:5) 这 是 圣 经 所 强 调 的 着 重 点, 圣 经 全 然 未 曾 提 示 洗 礼 的 本 质 样 式 2 只 有 浸 水 才 是 适 当 的 样 式 吗? 1) 教 会 的 一 般 立 场. 希 腊 教 会 虽 然 强 调 浸 礼, 而 罗 马 和 抗 罗 宗 的 教 会 却 承 认 各 种 样 式 ; 抗 罗 宗 的 教 会 里, 除 了 浸 礼 宗 以 外, 一 般 流 行 意 见 的 根 本 观 念, 是 洗 礼 表 示 洁 净 的 含 义, 却 不 注 重 洗 礼 的 样 式 洗 礼 要 浸 在 水 中, 或 是 洒 水, 或 是 浇 水, 任 何 的 样 式 都 可 以 施 行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3 条 ) 说, 不 需 要 将 受 洗 者 浸 入 水 中 ; 只 要 浇 水 或 洒 水 于 受 洗 者, 便 是 合 宜 的 洗 礼 可 是, 在 长 老 教 会 中, 受 洗 的 人 如 果 想 坚 持 浸 礼, 也 会 特 许 他 的 愿 望 ( 贺 智, 教 会 制 度 行 政 条 例,151) 近 代 施 行 的 洒 水 礼 ( 点 水 礼 ), 也 是 合 宜 的 仪 式 圣 经 将 洗 礼 看 作 洗 净, 或 意 图 产 生 成 为 洁 净 的 结 果 ; 洗 礼 的 行 动, 一 般 194

195 是 为 了 指 示, 或 只 是 为 了 使 用 圣 经 的 话 语 ; 但 产 生 这 种 行 动 的 结 果, 圣 经 中 却 没 有 特 定 的 样 式 耶 稣 没 有 规 定 洗 礼 的 样 式, 耶 稣 的 施 洗 命 令, 只 是 用 水 来 象 征 洁 净 了 属 灵 生 命 他 在 洗 礼 的 样 式 中, 的 确 没 有 浸 礼 宗 的 那 种 主 张, 圣 经 中 记 载 的 洗 礼 实 例, 也 未 曾 着 重 在 某 种 样 式 上, 圣 经 中 没 有 记 载 如 何 来 施 行 洗 礼 的 仪 式 2) 浸 礼 宗 的 独 特 主 张. 可 是, 浸 礼 宗 信 徒 主 张 主 耶 稣 命 令 用 浸 礼 来 施 洗, 断 言 使 用 其 它 样 式 的 人, 都 是 公 然 违 背 主 的 权 柄 ; 而 拥 护 洒 水 礼 的 人, 在 理 解 圣 礼 的 一 般 原 理, 以 及 在 基 督 教 历 史 的 传 统 立 场 中, 未 曾 将 浸 礼 看 成 不 法 大 多 数 教 会 对 浸 礼 宗 没 有 好 感 的 原 因, 是 基 于 他 们 狭 隘 和 偏 激 的 态 度 倾 向 浸 礼 宗 信 徒 主 张 浸 水 是 唯 一 适 当 样 式 的 理 论 根 据, 就 是 受 死 埋 葬 复 活 的 本 质 要 义 ; 除 了 强 调 这 个 原 理 以 外, 他 们 又 热 衷 呼 诉 于 洗 礼 的 语 源 解 释 和 历 史 惯 例 (1) 语 源 的 解 释. 浸 礼 宗 信 徒 为 了 证 明 自 己 的 断 言, 指 出 圣 经 中 施 洗 使 用 的 词 语 帕 普 托 ( βάπηω,0911) 帕 普 提 左 (βαπηίδω,0907), 第 二 个 词 比 第 一 个 词 是 加 强 式, 但 在 一 般 的 用 法 中, 很 难 显 出 这 种 区 别 帕 普 陀 在 旧 约 中, 虽 被 常 用, 但 在 新 约 中 只 出 现 过 3 次 ( 路 16:24; 约 13: 26; 启 19:13)[ 译 者 注 : βάπηω 0911,2 次 :( 路 16:24; 启 19:13) έκβάπηω 1686,3 次 :( 约 13:26; 太 26:23; 可 14:20)] 这 三 处 所 提 到 的 都 不 是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浸 礼 宗 信 徒 曾 确 信 这 个 动 词, 只 有 浸 ( to dip ) 的 意 思, 他 们 中 权 威 人 士 之 一 的 卡 尔 森 (Carson) 博 士 将 溅 ( 启 19:13) 这 个 词, 译 作 染 色 ; 因 此, 就 有 了 第 二 个 层 次 的 因 溅 到 而 染 色 的 意 思, 甚 至 成 了 不 论 什 么 方 式 染 色 的 意 思, 而 终 止 了 样 式 的 结 论 其 后, 他 们 中 间 很 多 的 人, 又 改 变 了 这 种 意 思 可 是, 帕 普 提 左 这 个 词, 被 使 用 了 80 次, 那 么, 主 使 用 这 个 词 时, 是 从 帕 普 托 基 本 含 义 中, 引 申 出 来 使 用 的 词 呢? 还 是 从 第 二 层 次 的 含 义 中, 引 申 出 来 使 用 的 词 呢? 对 于 这 个 问 题, 卡 尔 森 博 士 回 答 说, 是 从 帕 普 托 中 浸 在 的 含 义 中 引 申 出 来 的 ; 他 说, 我 对 这 个 词 的 立 场, 始 终 意 味 着 浸 的 样 式, 其 它 不 再 有 什 么 表 述 (Carson, on Baptism, p.55) 浸 礼 宗 信 徒 如 果 愿 意 证 明 主 耶 稣 命 令 用 浸 礼 来 施 洗, 只 能 如 此 主 张 可 是, 卡 尔 森 告 白 说, 所 有 的 辞 书 作 者, 以 及 注 释 家 们 都 与 我 对 抗 其 实, 在 古 典 的 和 新 约 的 两 种 希 腊 文 中, 都 不 支 持 浸 礼 宗 的 立 场 为 了 寻 求 维 持 这 种 立 场 的 博 学 作 家 葛 尔 (Gale) 博 士, 受 到 这 种 事 实 的 督 促, 感 到 不 得 不 修 正 这 种 立 场, 他 说, 帕 普 提 左 这 个 词, 不 一 定 必 然 表 现 为 浸 在 水 里 的 动 作, 一 般 是 指 某 些 物 件 ( 在 水 中 ) 的 状 态, 不 论 放 在 水 中, 或 是 水 越 过 了 它, 是 无 关 紧 要 的 ; 当 然, 放 在 水 中 是 最 自 然 的 方 式 最 普 通 的 就 是 通 常 的, 而 不 是 持 续, 或 必 然 的 含 义 (Quoted by wilson, Infant Baptism, p.97) 威 尔 森 引 用 葛 尔 的 这 段 话, 按 希 腊 文 的 用 法, 明 确 看 到 洗 礼 195

196 可 用 多 样 方 式 得 到 成 果 他 说, 使 洗 礼 的 物 质 环 绕 其 对 象, 如 果 是 液 体 的 时 候, 让 关 系 的 对 象 泡 在 水 中 ( 浸 水 ), 或 是 浇 水 ( 洒 水 ), 或 是 倒 水 ( 覆 水 ), 无 论 什 么 样 式, 都 可 认 定 为 希 腊 文 用 法 的 合 宜 之 洗 礼 他 又 接 着 说, 帕 普 提 左 这 个 词 在 新 约 中, 不 可 能 维 持 总 是 泡 在 水 里 ( 浸 水 ) 的 意 思 帕 普 托 与 帕 普 提 左 这 两 个 词, 明 确 地 都 有 洗 沐 浴 洗 涤 而 洁 净 等 各 样 含 义 洗 涤 或 洁 净 逐 渐 成 为 卓 越 的 观 念, 而 进 行 样 式 的 作 用 观 念 却 退 到 后 面 ; 这 种 洁 净 仪 式 可 能 是 用 洒 水 来 施 行, 在 民 数 记 8 章 7 节,19 章 13 节 18 节 19 节 20 节 ; 诗 51 篇 7; 结 36:25; 希 伯 来 书 9 章 10 节 等 经 文 中, 都 可 明 确 看 到 马 可 福 音 7 章 3 4 节, 不 可 能 是 浸 在 水 中 的 意 思, 新 约 中 的 下 列 经 文, 也 是 不 可 能 的 ( 参 照 太 3:11; 路 11:37 38,12: 50; 罗 6:3; 林 前 12:13; 来 9: ; 林 前 10:1 2) (2) 圣 经 思 想 的 惯 例. 浸 礼 宗 信 徒 虽 然 推 想 圣 经 历 史 中, 出 现 的 洗 礼 实 例 都 是 浸 水 礼, 但 新 约 中 没 有 什 么 地 方 说 明 这 种 事 实 约 翰 的 洗 礼 不 是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是 犹 太 人 在 律 法 的 礼 仪 下, 由 犹 太 人 向 犹 太 人 施 行 的 洁 净 仪 式 因 此, 透 过 利 未 记 中 的 洁 净 礼, 可 以 知 道 那 不 是 浸 水 礼, 因 为 约 但 河 有 流 动 的 水, 哀 嫩 有 许 多 的 水 源 ( 井 水 ), 所 以 约 翰 按 着 利 未 记 的 条 例, 施 行 洁 净 的 洗 礼 ( 民 19:21 22; 利 11:36) 福 音 的 真 理 得 以 介 绍 后, 未 曾 留 下 记 载 使 徒 们 在 江 河 或 水 多 的 地 方 施 行 洗 礼 约 翰 洗 礼 样 式 的 盖 然 性, 应 该 说 更 接 近 洒 水 ( 浇 水 ) 礼 :1 犹 太 人 的 洁 净 礼 是 洒 水 礼, 从 始 至 今 都 是 如 此 ;2 在 聚 集 的 群 众 中 间, 向 每 个 人 施 行 洒 水 礼, 更 是 合 宜 的 方 法 ( 可 1:5; 路 3:3-21); 3 在 初 期 基 督 教 地 下 坟 墓 的 艺 术 品 中, 显 示 约 翰 给 基 督 的 洗 礼 是 浇 水 礼 ( Dr Armstrong, Doctrine of Baptism,PartⅡ,Chap.Ⅲ) 新 约 记 载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实 例 又 如 何 呢? 在 使 徒 和 他 的 同 工 中, 没 有 一 件 可 推 想 作 为 浸 水 礼 的 证 明 :1 腓 利 给 埃 提 阿 伯 太 监 施 洗 的 报 导 ( 徒 8: 26-39), 似 乎 可 以 推 测 施 行 了 浸 水 礼 ; 可 是, 按 着 内 容 言 辞 的 报 导, 看 成 浇 水 礼 也 是 适 当 的, 腓 利 和 太 监 二 人 同 下 水 里 去, 腓 利 就 给 他 施 洗 从 水 里 上 来, 也 可 适 用 于 浇 水 礼 的 行 动, 特 别 那 是 旷 野 的 地 方, 很 难 找 到 全 身 浸 水 的 水 源 ;2 新 约 记 载 其 他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实 例, 都 排 除 了 浸 水 礼 的 推 想 ; 五 旬 节 在 耶 路 撒 冷 三 千 人 受 洗 ( 徒 2:38-41), 保 罗 从 亚 拿 尼 亚 领 受 了 洗 礼 ( 起 来 受 了 洗 )( 徒 9:18), 哥 尼 流 家 的 人 受 洗 ( 徒 10:44-48), 腓 立 比 狱 卒 的 受 洗 ( 徒 16:32-34), 都 在 悔 改 接 受 福 音 的 场 所 受 了 洗 他 们 没 有 到 江 河 或 水 多 的 地 方, 只 在 群 众 个 人 和 家 人 面 前, 在 家 中 狱 中 或 他 们 所 在 的 地 方 受 洗 [ 译 者 注 ] 韩 文 圣 经 太 3:6 在 约 旦 河 里 受 他 的 洗 林 前 10:2, 都 在 云 里 海 里 受 洗 归 了 摩 西 彼 前 4:20 21 当 时 进 入 方 舟, 藉 著 水 得 救 的 不 多, 只 有 八 个 人 这 水 所 表 明 的 洗 礼 在 洗 的 脚 注 中, 都 注 明 了 希 腊 文, 或 是 浸 196

197 礼 ( 韩 中 圣 经 改 译 改 正 本 2005 年 11 月 20 日 初 版, 大 韩 圣 书 公 会 ) 按 译 者 推 论, 大 韩 圣 书 公 会 为 了 与 浸 礼 宗 妥 协, 将 新 约 中 所 有 的 洗 字, 都 作 了 这 种 脚 注, 为 了 使 主 张 浸 礼 的 教 会, 都 能 使 用 新 译 本 的 圣 经 施 洗 约 翰 的 洗 礼, 姑 且 不 论 是 否 是 浸 礼, 但 其 它 两 处 的 洗, 明 确 不 是 浸 礼 林 前 10: 2, 都 在 云 里 海 里 受 洗 归 了 摩 西 历 史 证 明 以 色 列 人 下 海 中 走 干 地, 水 在 他 们 的 左 右 作 了 墙 垣 ( 出 14:22) 洪 水 时 的 八 个 人, 挪 亚 就 同 他 的 妻 和 儿 子 儿 妇 都 进 入 方 舟, 躲 避 洪 水 ( 创 7:7) 圣 经 强 调 的 是 洗 礼 的 救 恩, 不 是 洗 礼 的 外 在 形 式 这 两 处 经 文 证 明, 一 处 是 海 中 走 干 地, 一 处 是 进 入 方 舟, 躲 避 洪 水 根 本 不 是 浸 水 不 浸 水 的 问 题 ; 同 时, 林 前 10:2 中 的 受 洗, 其 中 肯 定 包 括 了 婴 儿 如 果 要 强 调 外 在 的 仪 式, 我 们 的 神 说, 我 必 用 清 水 洒 在 你 们 身 上, 你 们 就 洁 净 了 我 要 洁 净 你 们, 使 你 们 脱 离 一 切 的 污 秽, 弃 掉 一 切 的 偶 像 ( 结 36:25) 应 该 说 洒 水 礼 是 一 个 很 好 的 范 例 (3) 教 会 思 想 的 惯 例. 按 研 究 历 史 的 史 学 家 传 说, 初 代 教 会 盛 行 的 洗 礼 样 式 是 裸 体 浸 水, 在 几 个 时 代 里, 都 是 浸 三 次 水, 就 是 把 受 洗 的 人, 叫 他 站 在 水 中, 把 他 的 头 浸 在 水 中 三 次 对 于 将 要 死 去 的 人, 或 缺 少 水 的 时 候, 用 浇 水 或 洒 水, 也 被 看 成 是 正 当 合 宜 的 (Bingham, Christ Antiquities, BK.Ⅱ,Ch. Ⅺ ; Neander,Ch.Hist.,Vol. Ⅰ,Torreys Trans., p.310; Schaff, Ch.Hist., Vol. Ⅱ,Sect,92) 可 是, 当 时 也 不 全 是 一 样 的 洗 礼 样 式 ; 而 且, 有 批 评 的 观 测 认 为 浸 水 是 受 洗 前 的 预 备 沐 浴, 在 上 文 历 史 中 的 洗 礼 教 理 论 述 中 已 经 言 及 在 东 方 的 各 教 会 中, 从 开 始 就 多 用 浇 水 礼, 希 腊 教 会 至 今 依 然 强 调 浸 水, 罗 马 教 会 与 抗 罗 宗 教 会 承 认 历 史 中 教 会 的 各 种 样 式, 比 较 近 代 自 由 的 福 音 时 代, 较 多 倾 向 洒 水 礼, 并 逐 渐 成 为 一 般 化 可 是, 抗 罗 宗 在 教 会 施 行 的 是 洒 水 或 浇 水 礼, 同 时 采 取 承 认 浸 水 的 态 度, 是 因 洗 礼 的 观 念 在 于 洁 净, 不 在 于 外 面 的 形 式, 也 不 受 制 于 教 会 思 想 里 的 浸 水 惯 例 ; 即 便 初 代 教 会 使 用 过 浸 水 式, 而 今 天 的 教 会 只 要 不 违 背 洗 礼 的 原 意, 其 它 的 对 我 们 就 没 有 什 么 权 柄 了 3) 洒 水 浇 水 的 圣 经 根 据. 回 到 圣 经 再 考 有 关 洗 礼 的 语 源 解 释 和 圣 经 思 想 的 惯 例, 细 究 旧 新 约 的 仪 式 预 言 和 描 写, 可 以 看 到 洒 水 和 浇 水 比 浸 水 得 到 更 多 的 支 持 和 论 据 (1) 语 源 解 释 的 再 考. 帕 普 托 与 帕 普 提 左 的 含 义, 不 一 定 是 浸 水 的 结 论, 理 所 当 然 就 被 洒 水 和 浇 水 所 取 代 ; 在 使 用 这 个 词 的 各 处 经 文 中, 已 经 得 到 同 样 的 结 论, 就 是 不 适 合 浸 水 的 断 言 (2) 圣 经 思 想 惯 例 的 再 考. 约 翰 的 洗 礼, 以 及 使 徒 行 传 中 各 个 洗 礼 的 实 例, 不 一 定 是 浸 水, 而 最 有 可 能 的 是 洒 水 或 浇 水 ; 即 便 约 翰 的 洗 礼 和 埃 提 阿 伯 太 监 的 洗 礼, 被 推 测 为 浸 水, 但 也 同 样 可 以 推 测 成 为 洒 水 和 浇 水 (3) 旧 约 洁 净 礼 的 样 式. 利 未 记 律 法 规 定 的 洁 净 礼 仪, 要 求 洗 涤 和 沐 浴, 这 些 都 不 表 示 全 身 浸 在 水 里 大 祭 司 在 进 去 事 奉 神 之 前, 要 在 铜 洗 濯 盆 中 197

198 洗 手 洗 脚 ( 出 30:18-21); 另 一 方 面, 多 处 命 令 用 血 灰 和 水 洒 在 人 的 身 上, 使 他 们 得 到 洁 净 ( 利 8:30,14:7 51; 出 24:5-8; 民 8:6-7; 来 9:12-22) 因 此,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本 质 是 洁 净 的 圣 礼, 是 由 熟 悉 犹 太 人 洁 净 样 式 的 犹 太 人 所 制 定 的, 这 仿 照 了 旧 约 洁 净 仪 式 的 根 本 性 质 和 样 式 A A 贺 智 说,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仪 式, 十 有 八 九 是 用 两 手 捧 水 ( 掬 水 ), 或 用 蚌 壳 或 其 它 小 型 容 器 盛 水, 浇 在 受 洗 的 人 头 上 ; 这 种 样 式 的 本 身, 可 能 没 有 强 调 特 别 的 含 义, 但 从 犹 太 人 的 弹 洒 水 血 灰 的 洁 净 仪 式 中, 可 看 到 其 盖 然 性 (A.A.Hodge, Popular Lectures on Theological Themes, p.371) (4) 旧 约 预 言 的 预 示. 有 关 新 约 时 代 属 灵 更 新 的 预 言, 神 说, 我 必 用 清 水 洒 在 你 们 身 上, 你 们 就 洁 净 了 ( 结 36:25) 特 别 是 有 关 圣 灵 的 恩 赐, 我 要 将 我 的 灵 浇 灌 ( 珥 2:28 29), 这 句 话 中 的 浇 灌, 可 以 象 征 洗 礼 之 属 灵 恩 典 样 式 的 洒 水 或 浇 水, 这 种 比 喻 的 表 现 是 非 常 鲜 明 的 (5) 新 约 中 圣 灵 的 浇 灌. 新 约 中, 洗 礼 表 示 洁 净 的 圣 灵 降 临, 在 耶 路 撒 冷 和 其 它 的 地 方, 得 以 实 现 和 应 验 ( 徒 2: ,10:44-48,11: 15-16) 将 圣 灵 的 恩 赐 描 写 成, 从 天 上 落 在 将 我 的 灵 浇 灌 浇 灌 下 来 等 样 式, 这 岂 不 是 推 荐 洗 礼 中 的 洒 水 和 浇 水 的 表 现 呢? (6) 洒 在 心 中. 希 伯 来 书 的 作 者, 向 他 的 读 者 提 到, 我 们 心 中 天 良 的 亏 欠 已 经 洒 去, 身 体 用 清 水 洗 净 了 ( 来 10:22); 如 果 圣 灵 作 成 的 变 化 是 洒 去, 那 么, 象 征 的 圣 礼 也 可 以 用 洒 水 的 样 式 了 第 4 节 洗 礼 的 施 行 者 和 领 受 者 洗 礼 正 当 的 施 行 者 曾 有 过 关 于 正 当 施 洗 者 的 讨 论 首 先, 基 督 自 己 是 洗 礼 的 施 行 者 ( 太 3: 11), 我 们 同 奥 古 斯 丁 同 意 这 种 观 点 可 是, 基 督 没 有 直 接 施 行 外 在 的 洗 礼, 却 将 此 委 任 给 门 徒 这 种 藉 着 委 任 的 话 语 和 圣 礼 的 内 召 和 外 召, 意 味 着 可 由 教 牧 人 员 来 施 行 某 个 初 期 的 浸 礼 宗 信 徒, 怀 有 信 徒 自 己 可 以 给 自 己 施 洗 的 奇 想 正 常 的 洗 礼 是 由 教 会 的 教 牧 人 员, 在 公 开 的 仪 式 中 进 行, 只 有 教 牧 人 员 才 是 合 法 的 施 洗 者 罗 马 天 主 教 将 洗 礼 看 成 救 恩 中 绝 对 必 须 的 ; 如 果 救 恩 的 关 键 操 纵 在 司 祭 的 手 中, 那 就 未 免 太 过 苛 刻 因 此, 天 主 教 容 许 在 非 常 时 刻, 可 由 其 他 的 人 代 为 施 洗 ; 这 在 第 三 章 第 4 节 圣 礼 的 正 当 性 论 题 中 接 触 过, 并 引 用 了 天 主 教 要 理 问 答 他 们 忽 视 居 普 良 的 反 对 见 解, 甚 至 承 认 异 端 所 施 行 的 洗 礼, 其 范 围 只 限 于 不 否 定 三 位 一 体 的 教 理 改 革 宗 教 会 认 为 话 语 与 圣 礼 属 于 同 一 职 分 ; 因 此, 教 导 的 长 老 牧 师, 就 是 唯 一 的 合 法 者, 需 要 按 着 这 个 原 则 来 施 行 话 语 和 洗 礼, 在 圣 礼 和 教 导 的 198

199 制 定 中 是 结 合 的,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2 条 ) 说, 受 洗 者 由 合 乎 圣 经 蒙 召 的 牧 师, 奉 父 子 圣 灵 的 名 施 洗 ; 而 且, 受 洗 不 是 私 事, 要 按 教 会 的 条 例, 在 公 开 的 会 中 接 受 洗 礼 改 革 宗 教 会 一 般 认 定 其 他 教 派 和 宗 派 ( 罗 马 天 主 教 ) 的 洗 礼, 只 将 否 认 三 位 一 体 的 教 派 除 外 ; 因 此, 拒 绝 苏 西 尼 派 和 唯 一 神 论 (Unitarian) 的 洗 礼 通 常 藉 着 信 仰 纯 正 的 牧 师, 奉 三 位 一 体 神 之 名 来 施 行 的 洗 礼, 都 看 成 合 法 的 洗 礼 洗 礼 正 当 的 领 受 者 ( 成 年 人 ) 洗 礼 是 为 了 信 徒 和 他 们 的 子 女 所 设 计 的 因 此, 如 同 罗 马 教 会 的 主 张, 钟 表 建 筑 等 是 不 能 接 受 洗 礼 的, 只 有 理 性 的 实 有 才 能 成 为 正 当 的 领 受 者 在 有 形 的 教 会 中, 两 类 人 可 以 接 受 洗 礼, 就 是 相 信 基 督 的 成 年 人, 以 及 他 们 的 婴 儿 ; 小 要 理 问 答 (95) 说, 对 有 形 教 会 以 外 的 人, 他 们 必 须 相 信 基 督, 愿 意 顺 服 基 督 时, 才 能 给 他 们 施 洗 ; 但 有 形 教 会 成 员 的 婴 孩 都 应 受 洗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4 条 ) 和 大 要 理 问 答 (166) 的 意 思 相 同 1) 先 有 信 仰 的 宣 认. 成 年 人 在 接 受 洗 礼 时, 必 须 在 受 洗 之 前, 宣 认 耶 稣 基 督 是 救 主 ; 第 一 受 洗 的 人 要 公 开 宣 认 对 基 督 的 信 仰, 愿 意 向 他 忠 诚 和 顺 服 第 二 使 徒 和 传 道 人 在 施 洗 以 前, 要 考 核 受 洗 人 的 信 仰 ( 徒 2:41, 8:37) (1) 要 求 信 仰 相 信 福 音 的 真 理 知 识, 离 罪 归 向 神. 接 受 洗 礼 的 人, 需 有 相 当 的 福 音 真 理 知 识 他 的 信 仰 首 先 需 要 接 受 重 要 的 教 理, 如 果 不 晓 得 这 些 真 理, 就 不 会 拥 有 信 仰 因 此, 初 代 教 会 中 有 学 道 的 人, 就 是 预 备 接 受 洗 礼 的 人, 先 要 学 习 教 义 的 教 训 如 潘 代 努 斯 (Pantaenus,? 约 190, 古 代 基 督 教 学 者 ) 革 利 勉 (Clemens Alexandrinus, 约 150 一 约 215) 和 俄 利 根 (Origenes, ) 等 重 要 人 物, 就 是 亚 历 山 大 教 理 学 校 的 典 范 ; 而 且, 在 这 个 信 仰 中, 要 求 脱 离 伴 随 的 世 界 肉 体 和 魔 鬼, 这 意 味 着 离 开 罪 恶 归 向 神 的 生 活 查 尔 士 贺 智 说, 藉 着 圣 经 的 教 训 和 基 督 教 宣 认 的 原 理, 我 们 要 明 确 地 对 这 些 候 选 人 :1 需 有 相 当 的 福 音 知 识 ;2 值 得 信 赖 的 信 仰 宣 认 ;3 有 义 务 要 求 没 有 犯 罪 的 言 行 ( Systematic Theology, Ⅲ, p.542) (2) 接 纳 他 的 宣 认. 接 受 洗 礼 的 人 宣 认 信 仰, 需 要 注 意 他 的 真 实 性 不 被 质 疑, 教 会 要 按 着 他 表 明 的 告 白 来 接 纳 ; 因 为, 细 察 人 的 内 心 秘 密, 不 是 教 会 的 职 权, 责 任 在 于 告 白 的 人 细 察 人 内 心 的 状 态, 决 定 他 的 告 白 是 否 真 实, 乃 是 拉 巴 迪 主 义 (Labadistic: 法 国 神 秘 家 Jean de Labadie 的 理 论 ) 的 方 法, 改 革 宗 教 会 并 不 如 此 如 同 梅 森 很 早 以 前 就 说 过, 基 督 教 中 信 仰 宣 认 的 要 求, 就 是 要 他 可 以 参 与 教 会 的 圣 餐 ; 教 会 虽 会 受 到 人 的 欺 瞒, 但 教 会 的 警 戒, 似 乎 难 防 恶 人 的 心 机 可 是, 教 会 对 此 可 以 免 责, 因 为, 教 会 不 是 全 知 的 教 会 对 于 那 些 违 199

200 背 爱 与 律 法 的 人, 不 能 公 开 地 捉 拿 ; 对 于 怀 疑 真 理 拒 绝 权 柄 的 人, 也 难 以 处 置 对 基 督 宣 认 的 信 仰 和 顺 从, 如 果 不 被 质 疑, 教 会 就 要 将 应 得 的 特 权 赋 予 他 (John M.Mason, Essays on the Church of God. New York,1843, Essay Ⅲ,p.57) 2) 事 工 的 恩 典. 洗 礼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自 然 引 起 有 关 这 份 事 工 的 恩 典 属 性 问 题, 这 个 问 题 只 与 成 人 的 洗 礼 有 关 可 以 明 确 看 到, 不 是 罗 马 教 会 所 谓 的 洗 礼, 预 想 到 有 关 的 重 生 信 仰 归 正 和 称 义 路 德 宗 将 洗 礼 看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虽 将 独 特 的 含 义 归 于 洗 礼 ; 在 此 点 上, 改 革 宗 也 会 同 意 洗 礼 不 是 将 领 受 的 人, 用 一 种 特 殊 的 方 法, 领 他 进 入 基 督 的 身 体 里 ; 因 为, 信 徒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应 该 在 洗 礼 之 前 已 经 完 成 ; 话 语 与 圣 礼 同 是 恩 典 的 事 工, 其 不 同 点, 只 是 话 语 在 灵 魂 里, 由 神 来 作 成 创 始 的 信 心, 而 洗 礼 则 是 由 圣 灵 来 强 化 已 有 的 信 仰 查 尔 士 贺 智 说, 一 个 敬 虔 的 犹 太 人, 如 果 看 到 施 行 割 礼, 或 想 起 这 是 立 约 的 证 据 时, 就 会 增 强 耶 和 华 是 我 的 神 的 信 念 ; 基 督 徒 如 果 回 顾 自 己 的 洗 礼, 或 看 到 别 人 在 领 受 洗 礼, 也 会 强 化 救 赎 的 应 许, 每 当 看 到 我 们 面 前 施 行 洗 礼, 就 会 听 到 天 上 来 的 声 音 说, 他 儿 子 耶 稣 基 督 的 血, 洗 去 了 我 们 所 有 的 罪, 使 我 们 得 以 洁 净 宣 布 他 藉 著 重 生 的 洗 和 圣 灵 的 更 新, 使 我 们 得 到 救 恩 (Charles Hodge,op.cit., p.589) 3) 人 应 尽 的 责 任. 洗 礼 基 本 上 虽 代 表 神 恩 典 的 行 为, 但 对 于 宣 认 信 仰 的 人, 却 要 自 愿 地 顺 服, 这 是 应 尽 的 责 任 这 是 神 提 示 了 恩 赐, 却 需 要 人 来 接 纳 因 此, 洗 礼 也 是 由 人 承 认 的 立 约, 愿 意 接 受 应 有 的 义 务 这 是 提 示 和 承 认 的 立 约, 也 就 是 立 约 的 完 结 记 号 如 同 上 文 引 用 洗 礼 的 印 证, 印 证 我 们 与 基 督 联 合, 承 受 恩 典 之 约 的 恩 惠, 并 且 归 属 主 ( 小 要 理 问 答 94) 洗 礼 正 当 的 领 受 者 ( 婴 儿 ) 谁 是 接 受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人 呢? 对 于 这 个 问 题, 如 同 浸 礼 宗 信 徒 霍 威 (Hovey) 博 士 所 表 现 的 答 辩, 只 有 相 信 基 督 的 人, 才 有 资 格 接 受 洗 礼 ; 只 有 表 现 出 信 仰 凭 据 的 人, 才 能 接 受 洗 礼 他 们 引 用 某 些 抄 本 和 英 王 钦 定 译 本 中 的 使 徒 行 传 8 章 37 节, 腓 利 说 : 你 若 是 一 心 相 信, 就 可 以 他 回 答 说 : 我 信 耶 稣 基 督 是 神 的 儿 子 以 此 为 依 据, 作 为 不 能 给 婴 儿 洗 礼 的 理 由 可 是, 在 其 他 的 所 有 宗 派 中, 婴 儿 可 以 受 洗 这 个 论 题 还 需 要 一 些 详 细 的 考 察 1 婴 儿 洗 礼 的 圣 经 基 础 在 宣 教 地 的 情 况 中, 首 先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总 是 悔 改 的 成 人 可 是, 按 爱 任 纽 (Irenaeus) 和 俄 利 根 (Origenes) 回 顾 参 考 使 徒 教 训 作 出 的 证 据, 认 为 200

201 基 督 教 的 历 史 是 给 予 婴 儿 施 洗 的 ; 而 且, 这 不 只 在 传 统 的 基 础 上, 而 是 基 于 圣 经 的 理 由 婴 儿 洗 礼 的 圣 经 基 础, 可 以 说 是 非 常 微 弱 ; 圣 经 的 确 没 有 明 确 命 令 给 婴 儿 施 洗, 也 没 有 明 确 记 载 婴 儿 受 洗 的 实 例 可 是, 无 法 否 认 圣 经 支 持 婴 儿 受 洗 的 含 义 1) 同 一 圣 约 同 一 含 义 中 的 两 个 圣 礼. 在 恩 典 之 约 中 的 旧 约 与 新 约, 同 样 都 是 属 灵 的 圣 约 ; 作 为 记 号 和 印 证 的 割 礼 和 洗 礼, 属 灵 的 含 义 和 属 性 是 相 等 的 ; 旧 约 中 的 婴 儿 规 定 要 受 割 礼, 新 约 中 的 婴 儿 当 然 也 可 接 受 洗 礼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虽 有 民 族 的 一 面, 但 基 本 上 是 属 灵 的 圣 约, 割 礼 就 是 这 个 约 中 的 记 号 和 证 据 这 个 约 的 属 灵 应 许, 在 新 约 的 解 释 上 得 到 证 明 ( 罗 4:16-18; 林 后 6:16-18; 加 3: ; 来 8:10,11: ); 而 且, 割 礼 的 确 是 属 灵 含 义 的 一 种 仪 式 ( 申 10:16,30:6; 耶 4:4,9: 25 26; 徒 15:1; 罗 2:26-29,4:11; 腓 3:2); 甚 至 将 约 中 的 应 许 推 论 称 为 福 音 ( 加 3:8) 这 个 约 直 到 今 天 依 然 有 效, 这 个 美 意 与 新 约 的 本 质 是 一 样 的 圣 经 数 次 提 到 有 关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的 约 字, 总 是 使 用 单 数, 这 是 确 认 其 单 一 性 ( 出 2:24; 利 26:42; 王 下 13:23; 代 上 16:16; 诗 105:9), 在 这 两 约 的 旨 意 中, 约 的 同 一 性 和 连 续 性 是 同 一 位 主 ( 徒 4:12,10:43,15:10 11; 加 3:16; 提 前 2:5 6; 彼 前 1:9-12); 条 件, 就 是 同 一 的 信 仰 [( 加 5: 6( 罗 4:3); 诗 32:10; 哈 2:4; 徒 10:43; 来 11:]; 赐 下 的 福 气 称 义 ( 诗 32:1 2 5; 赛 1:18), 重 生 ( 申 30:6; 诗 51:10), 属 灵 的 恩 赐 ( 珥 2:28 32; 徒 2:17-21; 赛 40:31), 永 生 ( 出 3:6; 来 4:9, 11:10), 可 从 这 些 实 例 中 来 推 论 彼 得 在 五 旬 节 对 那 些 痛 悔 的 人, 确 认 这 个 约 是 与 他 们 的 后 裔, 以 及 远 方 的 人 所 立 的 ( 徒 2:39); 保 罗 辩 证 这 个 约 始 终 未 变 ( 罗 4:13-18; 加 3:15-18); 希 伯 来 书 的 作 者 提 到 亚 伯 拉 罕 的 应 许 是 起 誓 所 立 的, 这 给 新 约 的 信 徒 引 出 不 变 性 的 安 慰 和 保 证 ( 来 6:13-18) 这 种 在 旧 约 和 新 约 中, 立 约 的 同 一 记 号 和 印 证, 前 者 是 割 礼, 后 者 是 洗 礼, 外 形 虽 然 不 同, 但 其 含 义 和 性 质 却 是 一 致 因 为 割 礼 是 在 出 生 后 第 八 天 正 式 举 行 的 圣 礼, 那 么, 其 后 身 的 洗 礼, 岂 不 也 是 婴 儿 的 圣 礼 呢? 2) 加 入 教 会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洗 礼 是 加 入 教 会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1 条 ), 其 前 身 的 旧 约 割 礼, 婴 儿 是 需 要 接 受 的 ; 在 新 约 中, 婴 儿 理 当 可 以 领 受 这 个 记 号 和 印 证 在 旧 约 中, 藉 着 神 的 命 令 使 婴 儿 可 以 参 与 神 立 约 的 恩 典, 因 此 得 到 割 礼 的 记 号 和 证 据 ; 这 个 约 明 确 具 有 有 机 的 概 念, 它 的 实 现 在 有 机 的 历 史 路 线 中 进 行 ; 而 且, 参 与 在 立 约 恩 典 中 的 人, 在 有 形 的 方 面 都 是 神 的 百 姓 或 国 民, 其 中 当 然 是 由 家 族 所 组 成 的 有 机 总 体 这 种 国 民 的 观 念, 在 旧 约 中 非 常 卓 越, 当 以 色 列 百 姓 完 成 了 这 个 目 的 时, 其 荣 耀 的 意 识 当 然 不 断 持 续 地 延 伸 ; 而 且, 旧 约 中 的 以 色 列 国 民, 同 时 也 是 教 会 的 会 员 这 种 观 念 的 属 灵 升 华, 在 新 约 中 的 神 之 百 姓, 教 会 的 成 员 当 然 就 是 国 民 ( 太 1:21; 路 1: 201

202 17; 罗 9:25 26; 林 后 6:16; 多 2:14; 来 8:8-10; 彼 前 2:9; 启 21: 3) 婴 儿 在 旧 约 期 间 作 为 神 的 百 姓, 成 为 完 成 以 色 列 使 命 的 必 须 部 分 ; 在 圣 约 更 新 的 每 个 环 节, 婴 儿 自 然 也 包 含 在 内 ( 申 29:10-13; 书 8:35; 代 下 20:13), 他 们 拥 有 以 色 列 教 会 的 会 众 地 位, 可 以 参 与 宗 教 的 集 会 ( 代 下 20:13; 珥 2:16) 从 以 赛 亚 书 54 章 13 节 和 耶 利 米 31 章 34 节, 以 及 约 珥 书 2 章 28 节 中 的 记 载, 可 以 看 到 对 儿 女 的 许 多 应 许, 在 新 约 中, 当 然 不 会 缩 小 ; 因 此, 他 们 在 教 会 中 的 地 位, 不 可 能 被 排 除 在 外 前 项 中 已 经 说 明, 旧 约 与 新 约 的 教 会 是 一 致 的, 其 会 员 也 相 同 ; 婴 儿 在 旧 约 的 教 会 中 是 会 员, 在 新 约 中 当 然 也 是 会 员 ; 因 此, 他 们 领 受 加 入 教 会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的 洗 礼, 自 然 成 为 理 所 当 然 的 事 了 耶 稣 和 使 徒 们 没 有 将 婴 儿 从 教 会 中 除 外 ; 有 几 项 证 据, 可 以 肯 定 基 督 对 孩 童 在 教 会 中 的 地 位, 让 小 孩 子 到 我 这 里 来, 不 要 禁 止 他 们, 因 为 在 神 国 的 正 是 这 样 的 人 ( 路 18:16; 太 19:14, 神 国 的 意 味 着 新 约 中 的 神 的 教 会 ) 主 命 令 彼 得 说, 你 喂 养 我 的 小 羊 ; 又 说, 你 牧 养 我 的 羊 ( 约 21:15-17); 大 使 命 中, 命 令 他 们 给 万 民 施 洗 ( 太 28:19, 万 民 中 包 含 了 家 族, 家 族 中 当 然 也 包 含 了 婴 儿 ) 使 徒 在 书 信 中, 把 儿 女 也 列 入 教 会 的 会 员 ( 比 较 弗 1:1; 西 1:1-2; 弗 6:1-3; 西 3:20), 而 且, 父 母 中 只 要 一 位 是 基 督 徒, 他 们 的 儿 女 还 是 圣 洁 的, 是 献 于 神 的, 当 然 也 是 教 会 中 的 成 员 ( 林 前 7:12-14) 3) 洗 礼 代 替 了 割 礼. 新 约 的 洗 礼 代 替 了 旧 约 的 割 礼, 在 上 文 的 前 提 假 定 中, 已 将 洗 礼 作 为 割 礼 的 后 身, 现 在 我 们 要 考 察 这 个 前 提 本 身 的 正 当 性 今 天 的 洗 礼 作 为 神 权 柄 中 的 恩 典 之 约, 代 替 割 礼 成 为 加 入 教 会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 同 时, 圣 经 也 强 调 不 再 延 续 这 种 旧 约 的 仪 式 ( 徒 15:1 2,21: 21; 加 2:3-5,5:2-6,6: ), 如 果 洗 礼 没 有 代 替 割 礼, 新 约 中 就 没 有 入 教 的 仪 式 ; 因 此, 基 督 制 定 洗 礼 来 代 替 割 礼 ( 太 28:19-20; 可 16: 15 16) 可 是, 洗 礼 在 属 灵 的 含 义 上 等 同 割 礼, 如 同 割 礼 象 征 与 罪 断 绝 关 系 除 去 心 中 污 秽 ( 申 10:16,30:6; 耶 4:4,9:25 26; 结 44:7 9), 洗 礼 意 味 罪 得 以 洗 去 ( 徒 2:33; 彼 前 3:21; 多 3:5), 属 灵 生 命 得 以 更 新 ( 罗 6:4; 西 2:11-12), 在 最 后 列 举 的 经 文 中, 明 确 将 割 礼 与 洗 礼 连 接 起 来 ; 基 督 的 割 礼 ( 肉 身 的 割 礼, 意 味 着 心 受 割 礼 ) 藉 着 洗 礼, 即 藉 着 洗 礼 的 含 义 来 完 成 ( 参 照 加 3:27 29), 不 但 如 此, 使 徒 行 传 2 章 39 节 中, 明 确 地 将 洗 礼 与 应 许 联 结 在 一 起 如 此, 孩 童 在 旧 约 中 既 然 可 以 得 到 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那 么 在 新 约 中 理 当 拥 有 领 受 的 权 利 ; 新 约 应 该 得 到 比 旧 约 更 为 丰 盛 的 应 许 和 教 训, 信 徒 和 他 的 儿 女 在 神 的 应 许 和 他 的 圣 约 中, 明 确 宣 认 福 音 中 的 儿 女, 可 以 领 受 应 许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John M.Mason, Essays on the Church) 4) 使 徒 时 代 的 证 据. 有 人 认 为 新 约 的 使 徒 时 代, 似 乎 没 有 包 含 婴 儿 受 洗 的 证 据 兰 伯 特 将 所 有 有 力 的 证 据 作 过 考 察 和 权 衡 后, 作 出 的 结 论 说, 新 202

203 约 的 使 徒 时 代, 对 于 婴 儿 洗 礼 得 出 的 结 论, 似 乎 不 是 一 般 的 习 俗 (Lambert, The Sacraments in the New Testament, p.204) 可 是, 详 细 考 察 圣 经, 就 不 难 发 现 在 使 徒 时 代, 圣 经 所 暗 示 的 婴 儿 洗 礼 证 据 (1) 没 有 直 接 说 明 的 理 由. 新 约 中 没 有 婴 儿 洗 礼 的 直 接 说 明, 无 须 感 到 惊 奇, 因 为 在 使 徒 时 代 与 宣 教 初 期, 着 重 点 自 然 在 成 年 人 身 上, 如 同 腓 利 薛 夫 所 说, 教 会 作 为 在 异 教 世 界 中 的 宣 教 团 体, 婴 儿 洗 礼 被 遮 掩 在 成 人 的 洗 礼 下 ( Philli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Vol., Ⅱ, p.285) 不 但 如 此, 情 况 不 总 是 适 合 婴 儿 的 洗 礼, 因 为 归 正 者 很 难 立 刻 认 识 自 己 立 约 的 义 务 和 责 任, 或 是 父 母 中 只 有 一 人 悔 改, 另 一 人 却 反 对 孩 童 的 洗 礼, 常 见 的 原 因 是, 父 母 需 要 负 责 儿 童 的 宗 教 教 育, 这 成 为 婴 儿 洗 礼 的 必 要 条 件 (2) 藉 着 基 督 与 使 徒 的 证 据. 上 文 2) 的 论 述 结 尾 部 分, 列 举 了 基 督 和 使 徒 认 定 孩 童 在 教 会 中 的 地 位, 使 徒 在 书 信 中 将 孩 童 看 为 教 会 的 会 员, 这 成 为 使 徒 时 代 间 接 承 认 婴 儿 洗 礼 的 证 据 (3) 全 家 受 洗. 圣 经 中 常 提 到 全 家 受 洗, 虽 然 不 能 绝 对 确 定 婴 儿 包 含 在 内, 但 也 可 作 出 合 理 的 推 论 ( 徒 16:15 33; 林 前 1:16), 这 种 全 家 受 洗 不 是 非 常 的 举 动, 只 是 当 行 的 礼 仪 旧 约 中 预 表 洗 礼 的 割 礼, 神 的 命 令 不 是 个 人, 而 是 要 他 的 整 个 家 属 接 受 割 礼, 挪 亚 从 洪 水 中 得 到 拯 救 时, 是 他 的 全 家 进 入 了 方 舟 ( 彼 前 3:20 21), 亚 伯 拉 罕 接 受 割 礼 的 命 令, 包 括 所 有 属 于 他 家 中 的 男 子 ( 创 17 章 ; 西 2:11 12), 经 过 红 海 不 但 是 受 洗 的 记 号, 也 显 示 了 神 的 引 导 和 拯 救, 使 以 色 列 人 走 干 地 过 了 红 海 ( 林 前 10:1 2; 出 14:22 29) 在 基 督 教 家 庭 中 出 生 成 长 的 人, 新 约 没 有 规 定 相 信 之 人 的 年 龄 限 制, 或 不 能 接 受 洗 礼 的 实 例 ; 大 概 使 徒 们 认 为 这 是 明 显 的, 或 被 普 遍 地 承 认 ; 或 古 代 教 会 没 有 明 确 地 命 令 给 婴 儿 施 洗, 这 是 因 为 对 婴 儿 的 权 利 存 有 质 疑 (A.A.Hodge, Outlines of Theology, p.621) 5) 初 代 教 会 的 实 行. 婴 儿 洗 礼 作 为 存 在 的 制 度, 藉 着 全 世 界 的 教 会 在 施 行 近 代 的 浸 礼 宗 虽 然 是 个 例 外, 但 他 们 的 起 源 可 以 追 溯 到 1537 年 德 国 的 重 洗 派 ; 婴 儿 洗 礼 要 溯 源 到 使 徒 时 代, 或 被 看 成 新 奇 的 事 物, 作 出 抗 争 和 争 论 可 是, 事 实 上, 这 是 最 初 记 载 中 的 普 遍 惯 例, 或 可 看 成 由 使 徒 统 绪 传 承 下 来 暂 且 离 开 新 约 的 历 史, 华 尔 指 出 可 以 看 到 外 邦 人 加 入 犹 太 教 时, 孩 童 与 父 母 同 时 接 受 洗 礼 (Wall, History of Infant Baptism, Introduction), 可 是, 爱 德 生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of Jeses the Messiah, Ⅱ, p.746) 却 有 不 同 的 意 见, 他 认 为 这 不 是 基 督 教 的 洗 礼, 只 能 作 一 种 类 推 回 到 教 会 历 史, 游 斯 丁 (Justine Martyr, 公 元 100~165 年 ) 于 主 后 138 年,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说, 当 时 基 督 徒 的 男 女 中, 有 六 十 岁 的, 也 有 七 十 岁 的, 其 中 有 从 婴 儿 时 期 就 成 为 基 督 徒 约 于 主 后 97 年 出 生 的 爱 任 纽, 虽 然 没 有 提 到 婴 儿 洗 礼, 却 提 到 婴 儿 的 重 生, 他 对 有 关 基 督 的 方 面, 说, 基 督 来 是 要 自 己 向 着 神, 使 所 有 重 生 的 人, 就 是 婴 儿 孩 童 少 年 青 年 和 老 年 人, 203

204 藉 着 自 己 成 为 救 恩 的 媒 介 (Adv.Hoereses, Ⅱ,22,4) 在 这 段 文 字 中, 虽 未 明 确 言 及 洗 礼, 但 却 被 看 成 有 关 婴 儿 洗 礼 的 最 早 说 法 ; 因 为, 初 代 教 父 将 洗 礼 与 重 生 密 切 地 联 合 在 一 起, 常 将 洗 礼 看 成 重 生, 婴 儿 洗 礼 在 第 二 世 纪 的 末 叶 相 当 普 遍 约 主 后 160 年 出 生 于 迦 太 基 的 特 土 良, 从 他 的 著 作 中 就 可 以 看 到 ; 他 认 为 这 是 有 欠 谨 慎 带 有 冒 险 的 事 情, 他 主 张 洗 礼 应 该 延 期, 方 为 妥 当 安 全 和 有 益 (de Baptismo,c.XVⅢ.), 主 后 185 年 在 埃 及 由 基 督 徒 父 母 所 生 的 俄 利 根, 提 到 这 是 使 徒 的 传 承, 认 为 教 会 从 使 徒 得 到 婴 儿 洗 礼 的 ( 命 令 ) (Comm, in Epist,ad Romanos, Iib.V.) 迦 太 基 会 议 (253 年 ) 认 为 婴 儿 洗 礼 是 合 宜 的, 只 是 对 第 八 天 施 洗 的 有 关 问 题 作 过 讨 论 ; 同 会 议 在 监 督 居 普 良 的 主 持 下, 决 定 婴 儿 可 在 第 八 天 以 前 受 洗 第 二 世 纪 以 后, 婴 儿 洗 礼 已 被 定 为 规 则, 只 是 有 时 或 被 忽 略 ; 约 于 358 年 出 生 的 奥 古 斯 丁, 其 时 婴 儿 洗 礼 在 大 会 中 尚 未 完 全 制 定, 但 推 论 已 在 普 世 教 会 中 施 行, 认 为 原 因 的 十 之 八 九 是 藉 着 使 徒 的 权 柄 制 定 的, 他 宣 布 说, 这 个 教 理 虽 然 不 是 藉 着 会 议 制 定 的, 但 却 被 全 教 会 保 存 坚 持 下 来 的 伯 拉 纠 访 问 了 布 里 坦 到 叙 利 亚 的 所 有 教 会, 承 认 了 这 种 事 实 ; 他 认 为 这 与 他 的 教 理 体 系 虽 有 抵 触, 但 事 实 却 是 如 此 婴 儿 洗 礼 的 合 法 性, 直 到 宗 教 改 革 时 期, 受 到 重 洗 派 的 反 对, 其 间 未 受 到 否 定 (See Wall s Hist.of the Infant Baptism, and Bingham s Christian Antiquities, Bk. Ⅺ.Ch. Ⅳ) A A 贺 智 在 论 证 了 初 代 教 会 实 行 的 婴 儿 洗 礼 后, 概 括 地 说, 我 们 对 婴 儿 洗 礼 的 辩 论 结 果 :( a) 从 使 徒 时 代 开 始 ;(b) 在 古 代 教 会 所 有 的 地 方 ; (c) 直 到 今 天 未 被 中 断 ;(d) 在 宗 教 改 革 后 的 教 会 中, 盛 行 于 各 处 可 是, 抗 论 派 认 为 :(a) 这 是 宗 教 改 革 以 后 开 始 的 ;( b) 应 该 负 有 狭 隘 交 通 (close communion) 分 争 的 罪 责 (Outlines of Theology, p.623) 2 婴 儿 洗 礼 的 教 理 根 据 信 徒 的 儿 女 领 受 洗 礼 是 以 恩 典 之 约 的 事 实 为 基 础 洗 礼 是 这 个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这 种 含 义 在 上 文 婴 儿 洗 礼 的 圣 经 基 础 中 已 有 说 明, 但 在 教 理 的 立 场 中 却 要 更 具 体 地 来 究 明 1) 标 准 文 书 中 的 信 条 立 场.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4 条 ), 凡 是 父 母 双 方 或 一 方 为 信 徒 的 婴 孩, 都 应 受 洗 ; 大 要 理 问 答 (166), 若 父 母 双 方, 或 其 中 一 方, 已 公 开 承 认 归 信 基 督 并 愿 顺 服 他, 则 其 婴 孩 亦 在 恩 约 之 内, 应 予 施 洗 ; 小 要 理 问 答 (95) 但 有 形 教 会 之 成 员 的 婴 孩 都 应 受 洗 欧 洲 大 陆 改 革 宗 教 会 的 信 条, 对 婴 儿 洗 礼 的 根 据 和 解 释 更 有 详 细 的 说 明, 比 利 时 信 条 (The Belgic Confession, 第 34 条 ), 但 我 们 认 为 婴 儿 也 应 当 受 洗, 正 如 以 色 列 人 的 孩 童 受 割 礼 一 样, 这 同 样 的 应 许, 也 应 验 在 我 们 孩 童 的 身 上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Der Heidelberger Katechismus,74 条 ) 婴 孩 也 要 受 洗 么? 答 : 是 ; 因 为 他 们 既 然 与 父 母 同 属 乎 神 的 约, 同 为 神 的 子 民, 204

205 并 且 他 们 因 基 督 的 血, 得 蒙 应 许, 有 救 赎 和 相 信 的 圣 灵, 如 同 他 们 父 母 所 有 的, 那 么 他 们 也 藉 着 那 作 为 约 的 表 记 之 洗 礼, 被 接 入 基 督 教 会 中, 有 别 于 不 信 者 的 儿 女, 正 如 旧 约 的 割 礼 所 行 的, 这 割 礼 已 由 新 约 的 洗 礼 所 代 替 这 些 标 准 文 书 的 陈 述 与 加 尔 文 的 立 场 和 路 线 是 一 致 的, 他 认 为 父 母 双 方, 或 其 中 一 方, 已 公 开 归 信 基 督 的 人 ; 在 立 约 的 基 础 上, 他 们 的 婴 儿 可 以 接 受 洗 礼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6 章 6 15 节 ) 所 有 的 陈 述 是 在 神 的 命 令 中, 以 立 约 的 儿 女 接 受 割 礼 为 基 础 ; 结 果 婴 儿 的 洗 礼, 就 是 以 神 的 命 令 为 基 础 标 准 信 条 向 我 们 提 示 的 要 义, 认 为 相 信 的 父 母, 他 们 的 孩 童 也 是 立 约 的 儿 女 ; 因 此, 作 为 神 应 许 之 约 的 后 裔 接 受 洗 礼 这 个 应 许 包 含 了 罪 得 赦 免 重 生 和 成 圣 等 圣 灵 的 恩 赐 在 这 个 应 许 中, 神 以 客 观 的 仪 式 对 孩 童 赐 下 恩 典 的 辅 助, 让 他 们 在 适 当 的 时 期 化 为 信 仰, 藉 着 圣 灵 的 工 作 成 为 他 们 生 活 中 的 实 在 如 此, 这 些 孩 童 成 为 预 期 的 后 嗣, 行 走 在 立 约 的 路 上, 履 行 应 有 的 义 务, 在 立 约 的 应 许 和 护 理 中, 期 待 着 信 实 的 生 活 ; 再 者, 他 们 如 果 不 履 行 立 约 的 要 求, 就 会 成 为 违 约 的 一 方 如 此, 构 成 恩 典 之 约 婴 儿 洗 礼 的 客 观 根 据 2)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中 意 见 的 差 异. 有 关 婴 儿 洗 礼 提 示 的 根 据,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中, 无 论 是 过 去, 或 是 现 在, 他 们 的 意 见 不 完 全 一 致 (1) 根 据 立 约 中 的 应 许. 16 世 纪 中 的 许 多 神 学 者 采 取 了 上 述 的 立 场, 认 为 信 徒 的 婴 儿 是 在 立 约 的 应 许 里 ; 这 是 神 应 许 的 后 嗣, 可 以 领 受 重 生 称 义 更 新 和 成 圣 等, 圣 灵 所 赐 的 一 切 恩 典 (2) 推 定 的 重 生 根 据. 另 有 些 人 不 满 足 这 种 提 示, 强 调 洗 礼 比 应 许 的 印 证 更 为 突 出, 认 为 这 不 只 是 印 证 将 来 的 福 气, 更 是 拥 有 现 在 属 灵 的 印 证, 认 为 婴 儿 洗 礼 是 根 据 推 定 他 们 将 来 的 重 生 [ 注 ] 改 革 宗 神 学 一 般 认 为, 孩 童 在 拥 有 辨 别 意 识 的 年 龄 之 前 死 去, 不 在 乎 外 在 恩 召 对 孩 童 的 作 用, 都 会 得 救 的 他 们 将 得 到 圣 灵 直 接 在 心 里 的 感 动, 都 会 充 足 地 得 到 生 命 更 新 的 创 造 恩 召 (Vocatio Creativa) (Herman Kuiper, By Grace alone 1955, p.49) 可 是, 接 受 这 种 见 解 的 人, 也 不 完 全 同 意 这 种 观 点 ; 或 者 有 人 将 这 种 观 点 与 其 它 的 见 解 综 合 起 来, 或 者 将 这 种 观 点 代 替 其 它 的 见 解 有 些 人 推 想 所 有 婴 儿 的 洗 礼 都 能 得 到 重 生, 另 有 些 人 认 为 只 限 于 被 拣 选 的 孩 童 (3) 在 荷 兰 继 续 地 争 论. 相 信 信 徒 儿 女 洗 礼 的 根 据, 在 立 约 的 应 许 与 推 定 的 重 生 两 者 之 间 的 差 异, 从 19 世 纪 末 到 20 世 纪 初, 直 到 今 天, 特 别 在 荷 兰 成 为 争 论 的 发 源 地 [ 注 ] 凯 坡 和 霍 尼 格 是 这 个 争 论 的 发 言 人 凯 坡 开 始 时 认 为, 婴 儿 洗 礼 的 根 据 在 于 推 定 的 重 生, 许 多 人 也 接 纳 了 这 种 见 解 ; 可 是, 后 来 他 终 止 使 用 这 种 表 现, 追 随 他 的 人 205

206 也 感 到 需 要 更 精 密 的 辨 别, 认 为 立 约 的 关 系 是 法 定 的 根 据, 而 推 定 的 重 生 是 属 灵 的 应 许 可 是, 这 也 未 能 达 成 圆 满 的 观 点 霍 尼 格 作 为 凯 坡 的 门 生 和 仰 慕 者, 踏 着 正 统 的 步 伐 说, 我 们 给 信 徒 的 儿 女 施 洗, 不 是 基 于 推 定 的 根 据, 而 是 根 据 神 的 命 令 和 法 令 (act), 按 着 神 立 约 的 效 能, 要 给 孩 童 施 洗 (Honig, Handbook van Gereformeerde Dogmatiek, p.655) 不 将 推 定 的 重 生, 作 为 受 洗 的 根 据, 因 为 这 不 是 客 观 的 见 解 ; 这 只 是 将 信 徒 的 儿 女, 作 为 立 约 应 许 的 信 念 之 推 定, 并 不 否 定 婴 儿 重 生 的 观 念, 这 个 问 题 还 需 单 独 来 考 察 (4) 确 认 立 约 的 根 据. 荷 兰 改 革 宗 教 会 对 有 关 婴 儿 洗 礼 的 争 论, 以 确 认 立 约 的 根 据 作 为 结 论 [ 注 ] 1908 年 美 国 基 督 改 革 教 会 采 用 了 优 特 莱 特 结 论 (Conclusions of Utrecht), 在 第 4 要 点 的 上 半 部 说, 而 且, 最 终 的 第 4 要 点, 即 大 会 宣 布 有 关 推 定 的 重 生 之 要 点, 藉 着 我 们 教 会 的 信 仰 告 白, 依 照 神 应 许 的 立 约 儿 女 之 效 能, 推 定 他 们 在 基 督 里, 必 能 得 到 重 生 和 成 圣, 使 他 们 在 成 长 的 生 活 中 分 辨 教 导 的 真 理 可 是, 洗 礼 的 根 据 是 神 的 命 令 和 应 许, 如 果 信 徒 儿 女 的 洗 礼, 根 据 于 推 定 的 重 生 就 不 正 确 ; 而 且, 教 会 推 定 立 约 的 儿 女 可 以 得 到 重 生, 并 不 意 图 受 洗 的 各 孩 童 都 真 正 地 重 生 ; 神 的 话 也 说 明, 因 为 从 以 色 列 生 的 不 都 是 以 色 列 人, 惟 独 从 以 撒 生 的 才 要 称 为 你 的 后 裔 ( 罗 9:6 7) 因 此, 在 传 道 中, 强 调 严 格 的 自 我 省 察, 必 须 信 而 受 洗 的 人 才 能 得 救 (Acts of synod, 1908, p.82f.) 3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婴 儿 洗 礼 洗 礼 是 恩 典 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这 表 示 ( 意 味 ) 盖 了 神 的 印 记 在 本 节 中 将 洗 礼 连 接 于 赦 罪 和 重 生, 意 味 着 洗 去 我 们 本 质 中 的 罪 ( 参 照 上 文 第 四 章 第 3 节 之 二 定 义 和 内 涵 的 要 素 ), 在 称 义 中 包 含 了 除 去 罪 责, 在 成 圣 中 包 含 了 除 去 污 染 这 是 洗 礼 的 记 号, 也 是 洗 礼 的 印 证 ; 再 者, 洗 礼 印 证 神 的 应 许, 也 保 证 应 许 的 真 实 性, 使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成 为 后 嗣 进 入 应 许 的 属 灵 福 气 里 可 是, 洗 礼 不 但 是 记 号 的 印 证, 也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改 革 宗 神 学 认 为, 不 是 罗 马 天 主 教 主 张 的, 洗 礼 成 为 发 起 心 中 恩 典 的 媒 介, 而 只 成 为 强 化 的 媒 介 ; 因 为 成 年 的 受 洗 者, 容 易 成 为 强 化 心 中 恩 典 的 媒 介, 但 对 于 毫 无 知 晓 信 仰 的 婴 儿, 如 何 能 够 成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呢? 这 是 叫 人 难 以 理 解 的 少 数 的 改 革 宗 神 学 者, 否 定 洗 礼 只 能 强 化 既 有 的 恩 典 状 态, 主 张 这 是 为 了 赐 下 特 定 形 式 的 恩 典, 或 认 为 这 是 重 生 以 及 与 基 督 联 合 的 特 定 目 的 之 媒 介 他 们 并 不 存 在 这 种 难 题, 但 其 他 所 有 的 人, 都 会 在 这 个 难 题 中 相 遇 路 德 也 在 这 个 难 题 中 踱 步, 他 虽 然 主 张 洗 礼 的 效 力 在 于 受 洗 的 人, 但 反 省 婴 儿 无 法 具 备 信 仰 的 事 实 时, 就 倾 向 于 神 以 自 己 准 备 的 恩 典, 藉 着 洗 礼 206

207 在 他 心 中 兴 起 最 初 的 信 仰 最 后, 他 将 这 个 难 题 委 托 给 教 会 中 的 学 者 改 革 宗 神 学 促 求 注 意 三 点, 以 便 解 决 这 个 难 题 ; 这 三 点 是 相 互 交 叉 的, 可 以 看 见, 也 可 以 综 合 1) 受 洗 时 恩 典 得 以 强 化. 领 受 洗 礼 的 孩 童 已 经 得 到 重 生, 因 此, 推 想 ( 不 是 确 实 的 知 识 ) 他 已 有 了 信 仰 的 种 子 (Semen fidei), 主 张 在 此 推 想 的 进 行 中, 神 以 某 种 神 秘 的 方 式 藉 着 洗 礼, 强 化 孩 童 心 里 信 仰 的 种 子 A A 贺 智 说, 孩 童 如 同 成 人, 也 是 理 性 道 德 的 动 作 者, 他 的 本 性 也 是 全 然 的 败 坏 ; 其 不 同 点 是, 成 人 的 心 力 得 到 发 展, 而 婴 儿 的 心 力 只 是 在 胚 芽 中 重 生 是 创 造 的 能 力, 在 天 生 的 道 德 状 态 中 工 作 变 化, 意 味 着 婴 儿 与 成 人 一 样, 成 为 重 生 的 对 象 其 工 作 的 性 质, 在 两 者 中 都 是 神 迹, 因 此, 这 是 奇 妙 的 (Outlines of Theology, p.464) 婴 儿 的 重 生 如 果 可 能, 那 么, 藉 着 洗 礼 强 化 他 内 在 的 恩 典 也 是 可 能 的 2) 其 后 的 恩 典 强 化. 洗 礼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工 作, 必 然 不 只 局 限 于 施 行 的 瞬 间, 如 同 主 的 晚 餐, 同 样 不 只 局 限 于 参 与 的 时 刻 ; 神 的 恩 典 如 果 在 洗 礼 的 瞬 间 临 到 孩 童 的 心 里, 那 么 洗 礼 就 能 以 某 种 神 秘 和 方 式 增 加 其 恩 典, 这 在 以 后 的 时 日 里 晓 得 其 含 义 时, 也 能 成 为 增 进 信 仰 的 途 径 这 在 比 利 时 信 条 和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中 都 有 明 确 的 训 示, 后 者 (28 章 6 条 ) 说, 虽 然 洗 礼 的 功 效 并 不 局 限 于 施 行 时 的 瞬 间 ; 但 是, 人 若 正 当 地 使 用 此 礼, 圣 灵 就 藉 此 对 凡 照 着 神 的 旨 意 应 得 那 所 应 许 之 恩 典 的 人 ( 无 论 老 幼 ), 在 他 所 指 定 的 时 候, 不 仅 将 此 恩 典 放 在 他 们 面 前, 而 且 实 在 地 赐 给 他 们 婴 儿 洗 礼 使 领 受 的 人 在 生 活 中, 向 着 基 督 教 的 信 仰 迈 进 ; 许 多 信 徒 见 证 他 们 的 父 母 将 自 己 奉 献 给 主, 领 受 洗 礼 宣 誓 立 约, 使 他 们 的 知 识 向 着 信 仰 迈 进, 这 成 为 基 督 徒 学 习 服 事 人 的 要 因 (J.Oliver Puswell, op.cit., p.266) 3) 使 其 父 母 得 到 恩 典. 如 同 甸 内 和 傅 斯 等 神 学 家 的 主 张, 提 出 接 受 婴 儿 洗 礼 的 父 母, 比 受 洗 的 婴 儿, 更 能 成 为 领 受 恩 典 的 人, 这 是 神 的 应 许 能 够 强 化 他 们 的 信 仰, 确 信 孩 童 也 拥 有 恩 典 的 所 有 权, 使 他 们 的 内 心 肩 负 以 基 督 的 教 训 来 教 导 孩 童 的 责 任, 他 们 在 受 洗 的 仪 式 中, 接 受 牧 师 严 肃 的 劝 勉 和 回 应 在 这 立 约 的 仪 式 中, 会 给 他 们 留 下 真 实 的 感 触 和 记 忆 ( 礼 拜 模 范 第 9 章 婴 儿 洗 礼 ); 而 且, 如 果 他 们 按 着 立 约 的 誓 言 来 养 育 孩 童, 临 到 他 们 自 身 的 属 灵 恩 典 也 是 非 常 大 的 婴 儿 洗 礼 对 基 督 徒 父 母 带 来 很 大 的 福 气, 父 母 带 着 他 们 的 孩 童 来 到 教 会, 在 庄 严 的 洗 礼 仪 式 中, 使 基 督 徒 的 父 母 立 下 严 肃 的 誓 言, 履 行 这 种 义 务 也 是 一 件 神 圣 的 责 任 牧 师 掌 握 仪 式 中 的 机 会, 使 所 有 的 基 督 徒 父 母 铭 记 他 们 的 义 务, 每 当 领 受 婴 儿 洗 礼 的 父 母, 想 起 洗 礼 中 的 誓 言, 就 会 增 强 和 培 养 他 们 的 信 仰 和 德 性 (Puswell, op.cit., p.266) 4 领 受 婴 儿 受 洗 的 资 格 207

208 哪 些 父 母 的 儿 女, 才 能 接 受 洗 礼? 1) 信 徒 的 儿 女. 如 同 上 文 在 婴 儿 洗 礼 的 教 理 根 据 之 论 述, 必 须 是 入 教 者 的 儿 女, 父 母 双 方 或 一 方 为 信 徒 的 婴 孩, 宣 认 相 信 和 顺 从 基 督 的 父 母 双 方, 或 一 方 为 信 徒 的 婴 孩, 都 可 以 领 受 洗 礼 原 则 上, 只 有 信 徒 的 儿 女, 才 能 成 为 有 资 格 的 候 补 者, 因 为 只 有 宣 认 信 仰 的 父 母, 才 能 成 为 受 洗 儿 女 真 正 的 保 证 人 ; 父 母 在 洗 礼 的 仪 式 中, 作 为 儿 女 的 保 证 人, 回 应 牧 师 的 发 问 : 你 认 识 到 孩 童 须 要 耶 稣 宝 血 的 洗 净 和 圣 灵 更 新 的 恩 典 吗? 你 相 信 这 个 孩 童 在 神 立 约 的 应 许 中, 仰 慕 自 己 的 救 恩, 使 他 相 信 耶 稣 基 督 得 到 救 恩 吗? 我 愿 意 将 这 个 孩 童 完 全 地 献 给 神, 用 谦 卑 的 心 来 依 靠 神 的 恩 典, 以 身 作 则 向 这 个 孩 童 作 好 应 有 的 模 范, 为 孩 童 祷 告, 并 与 他 一 起 祷 告, 教 导 他 敬 虔 真 理 的 知 识, 在 神 指 示 的 所 有 机 构 里, 尽 心 竭 力 地 服 事, 使 孩 童 在 主 的 养 育 和 教 导 中 成 长 ( 礼 拜 模 范 第 9 章 ) 其 后, 他 们 要 负 起 保 证 人 的 职 责, 负 责 这 个 孩 童 的 信 仰 生 活, 履 行 上 述 应 尽 的 义 务, 使 孩 童 在 信 仰 中 成 长 ( 译 者 注, 林 前 10:2 中 的 受 洗, 应 该 包 括 了 婴 儿 ) 2) 扩 展 到 不 信 者 的 儿 女. 有 的 教 会 用 各 种 不 同 的 方 式, 使 婴 儿 受 洗 的 资 格 范 围 扩 展 到 不 信 者 的 儿 女 (1) 罗 马 天 主 教 和 英 国 教 会 仪 式 派 (Ritualists), 推 想 洗 礼 可 以 得 到 其 它 仪 式 无 法 传 达 的 恩 典, 在 救 恩 的 进 行 上 是 绝 对 必 须 的 因 此, 他 们 对 于 来 到 面 前 的 所 有 儿 童, 不 问 他 们 父 母 的 属 灵 状 态 如 何, 皆 认 为 有 义 务 给 他 们 施 洗 (2) 某 些 人 促 求 关 注, 这 个 应 许 适 用 于 父 母 到 儿 女, 后 裔 到 后 裔, 直 到 千 代 的 事 实 ( 诗 105:8-10; 赛 59:21; 徒 2:39), 在 这 个 应 许 的 亮 光 下, 他 们 认 为 离 开 教 会 的 父 母 之 儿 女, 也 未 曾 丧 失 应 许 的 特 权 (3) 将 国 家 教 会 中 的 应 许, 视 为 与 国 家 共 同 延 伸, 这 种 外 形 与 上 述 的 观 点 类 似 ; 英 格 兰 人 的 儿 女 有 权 利 受 国 家 的 保 护, 因 此, 认 为 不 论 父 母 是 否 相 信, 孩 童 都 有 权 利 受 洗 (4) 某 些 人 主 张, 父 母 领 受 了 洗 礼, 他 们 的 子 女 同 样 拥 有 领 受 洗 礼 的 资 格, 可 是, 父 母 如 果 忽 略 了 应 有 的 义 务, 子 女 的 信 仰 教 育 就 难 以 履 行 ; 当 然, 父 母 只 要 不 被 教 会 除 名, 他 们 就 是 有 形 教 会 中 的 会 员, 他 们 的 子 女 也 是 教 会 中 的 会 员 教 会 常 以 这 种 原 则 来 运 作, 造 成 在 应 负 的 义 务 上 未 能 尽 责, 只 追 求 子 女 应 有 的 记 号, 保 持 一 种 外 形 上 的 会 员 这 种 形 式 在 美 国 和 新 英 格 兰 被 称 谓 半 途 的 立 约 (5) 最 后, 还 有 一 种 适 用 收 养 的 原 理, 来 给 没 有 受 洗 资 格 的 孩 童 施 洗 ; 如 果 他 们 的 父 母 不 能 或 不 愿 意 保 证 实 施 基 督 教 的 教 育, 可 有 别 人 出 面 来 保 证 这 种 根 据 想 在 创 世 记 17 章 12 节 中 来 寻 找 可 是, 立 约 的 根 本 条 件 是 以 信 仰 来 作 为 洗 礼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受 洗 的 孩 童 现 实 中 需 要 学 习 和 实 行 信 仰 的 生 活, 交 托 给 不 信 的 父 母 和 某 些 外 人 作 担 保, 208

209 是 极 不 妥 当 的 事 某 些 保 证 人 不 能 负 起 孩 童 灵 性 上 的 保 护, 结 果 使 这 份 神 圣 的 礼 仪 失 去 应 有 的 效 果 本 身 领 受 了 洗 礼, 但 到 了 成 人 的 时 候, 却 不 履 行 应 有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这 是 与 恩 典 的 应 许 断 绝 了 关 系, 他 不 再 拥 有 这 种 特 权 来 为 他 的 儿 女 请 求 洗 礼, 外 人 的 信 仰 无 论 如 何 笃 定, 也 无 法 在 现 实 中 成 为 永 远 的 监 护 人, 对 于 无 法 履 行 的 事 而 担 保, 都 是 不 切 实 际 的 因 此, 教 会 要 回 顾 圣 经 的 历 史, 只 有 在 使 徒 宣 认 的 基 督 信 仰 之 家 族 中 才 能 施 行 洗 礼 5 婴 儿 洗 礼 的 异 议 对 于 有 关 婴 儿 洗 礼 的 反 对 意 见 和 答 辩, 上 文 中 已 作 过 很 多 的 讨 论 可 是, 还 需 更 直 接 或 更 充 分 的 进 一 步 检 讨 1) 在 教 会 中 没 有 地 位. 割 礼 只 是 单 纯 肉 体 中 的 预 表 记 号, 面 临 终 止 的 现 实, 而 洗 礼 代 入 了 割 礼 的 位 置, 即 使 形 式 上 有 了 变 化, 实 际 上 还 是 肉 体 上 的 条 例 认 为 这 种 肉 体 上 的 条 例, 在 新 约 教 会 中 没 有 合 法 的 地 位 今 天 主 唱 异 议 的 人, 是 布 灵 格 (Bullinger) 和 奥 海 尔 (O Hair) 等 时 代 论 者, 他 们 主 张 耶 稣 制 定 的 洗 礼 是 与 国 度 的 联 系 只 有 圣 灵 的 洗 礼, 在 教 会 中 才 拥 有 正 当 的 地 位, 认 为 使 徒 行 传 是 表 现 水 洗 到 灵 洗 的 一 个 过 程 ; 这 种 辩 证 的 目 的 是 想 证 明 所 有 的 水 礼 都 是 不 合 法 的 ; 想 将 犹 太 教 与 基 督 教 对 立 起 来, 认 为 旧 约 的 割 礼 是 属 肉 体 的, 而 新 约 的 灵 洗 是 属 灵 的 这 种 辩 证 是 一 种 诡 辩 (1) 摩 西 的 律 法 是 肉 体 的 条 例 吗? 没 有 理 由 将 摩 西 律 法 中 的 割 礼, 放 在 肉 体 条 例 的 水 平 面 上, 巴 讷 曼 (Bannerman) 说, 割 礼 由 律 法 介 绍, 以 及 它 的 废 止 都 是 独 立 的, 如 果 洗 礼 没 有 明 确 地 代 用 了 割 礼, 成 为 加 入 教 会 的 常 设 规 例, 那 么, 割 礼 就 会 继 续 成 为 恩 典 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Bannerman,The Church of Christ, Ⅱ,p.98) 割 礼 在 摩 西 时 代, 虽 然 获 得 了 某 种 预 表 的 含 义, 基 本 上 成 为 恩 典 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 当 它 预 表 的 实 体 来 临 的 时 候, 自 然 就 终 止 而 让 位 给 其 它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因 为 基 督 一 次 流 血 献 祭, 就 完 成 了 救 赎 的 大 功 可 是, 作 为 恩 典 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割 礼 以 洗 礼 的 名 称 和 形 式, 在 新 约 时 代 中 存 续 (2) 与 国 度 有 联 系 吗? 在 圣 经 的 亮 光 下, 比 较 洗 礼 与 教 会, 更 多 地 是 与 天 国 的 联 系, 因 此, 应 该 说 是 基 督 教 的, 不 能 说 是 维 持 犹 太 教 的 立 场 从 制 定 洗 礼 的 话 语 本 身, 就 可 以 定 罪 这 种 见 解 新 约 教 会 诞 生 的 那 天, 从 彼 得 给 加 入 教 会 的 人 施 洗, 就 可 以 得 到 证 明 如 果 认 为 彼 得 是 犹 太 人, 乃 是 按 着 约 翰 的 洗 礼 在 施 洗 ; 那 么, 保 罗 是 外 邦 人 的 使 徒, 对 那 些 悔 改 的 人, 也 是 给 他 们 施 行 水 礼 ( 徒 16:15 33,18:8; 林 前 1:16) (3) 两 者 间 有 矛 盾 吗? 有 反 对 的 观 点, 认 为 洗 礼 从 割 礼 引 出 的 辩 证 有 所 欠 缺, 觉 得 割 礼 与 洗 礼 之 间 是 有 矛 盾 的 指 出 矛 盾 在 于 割 礼 只 限 于 男 子, 而 209

210 洗 礼 却 没 有 男 女 之 别 旧 约 中 立 约 的 记 号 和 证 据 只 限 于 男 子, 乃 是 适 合 旧 约 制 度 的 神 之 条 例 ; 而 新 约 中 的 洗 礼, 不 但 是 男 子, 也 包 括 女 子, 一 同 领 受 救 恩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完 全 显 出 恩 典 的 扩 张 和 特 权 开 展 的 调 和 并 不 分 犹 太 人 希 腊 人, 自 主 的 为 奴 的, 或 男 或 女, 因 为 你 们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都 成 为 一 了 ( 加 3:28) 这 岂 不 是 新 约 的 荣 耀? 这 种 变 换 并 不 妨 碍 洗 礼 代 替 了 割 礼 2) 在 教 会 中 没 有 地 位. 认 为 婴 儿 洗 礼 在 圣 经 中 没 有 明 确 的 命 令 (1) 只 有 明 文 的 命 令 才 是 证 据 吗? 首 先 答 辩 这 种 反 对 的 意 见, 乃 是 叫 人 想 起 不 是 明 文 的 命 令, 才 被 看 成 充 分 的 证 据 ; 从 圣 经 引 出 美 好 必 然 的 推 论 与 明 文 的 命 令, 在 教 会 中 都 是 权 威 的 ; 婴 儿 的 洗 礼 属 于 美 好 必 然 推 论 的 范 畴, 与 明 文 的 命 令 同 样 拥 有 权 威 圣 经 虽 没 有 明 文 的 命 令, 但 有 很 多 美 好 必 然 的 推 论, 却 在 教 会 中 成 为 实 行 的 条 例 ; 守 七 日 第 一 日 为 主 日, 以 及 女 子 参 与 圣 餐, 圣 经 也 没 有 明 文 的 命 令, 众 教 会 岂 不 都 是 殷 切 地 在 实 行 呢? (2) 沉 默 就 是 反 对 吗? 圣 经 的 沉 默, 与 其 说 是 反 对 婴 儿 洗 礼, 岂 不 更 是 构 成 赞 同 的 原 因 吗? 在 此 以 前 的 二 十 个 世 纪, 孩 童 可 以 正 式 加 入 教 会, 现 在 新 约 的 教 会, 当 然 不 能 终 止 孩 童 的 加 入 ; 同 时, 圣 经 提 到 割 礼 不 能 达 成 本 来 的 目 的, 而 主 耶 稣 制 定 了 另 一 个 仪 式, 五 旬 节 那 天, 彼 得 对 那 些 加 入 教 会 的 人 说, 这 应 许 是 给 你 们 和 你 们 的 儿 女, 并 一 切 在 远 方 的 人, 就 是 主 我 们 神 所 召 来 的 彼 得 的 这 种 陈 述, 证 明 这 个 约 在 他 心 中 拥 有 有 机 的 概 念 (3) 本 身 的 立 场 正 确 吗? 不 但 如 此, 反 对 者 自 己 的 立 场, 如 何 用 圣 经 的 明 文 来 证 明 呢? 圣 经 中, 岂 有 明 文 记 载 将 孩 童 排 除 在 外 呢? 圣 经 中, 那 里 规 定 在 基 督 徒 家 庭 出 生 养 育 的 孩 童, 需 要 宣 认 信 仰 以 后, 才 能 接 受 洗 礼 的 命 令 呢? 圣 经 中 当 然 没 有 这 些 明 文 的 命 令 3) 认 为 没 有 实 例. 与 上 述 有 着 密 切 关 系 的 异 议, 认 为 新 约 中 没 有 婴 儿 洗 礼 的 实 例 圣 经 告 诉 我 们 有 全 家 受 洗 的 例 子, 却 没 有 明 文 记 载 婴 儿 的 洗 礼 (1) 因 为 是 宣 教 的 记 录. 没 有 明 文 记 载 婴 儿 的 洗 礼, 乃 因 圣 经 是 使 徒 宣 教 事 工 的 历 史 记 录, 未 曾 着 重 描 写 教 会 内 部 事 工 的 进 行 ; 因 此, 对 基 督 教 洗 礼 的 实 例 没 有 更 多 的 记 载, 或 只 是 简 略 的 描 写, 对 于 没 有 记 载 婴 儿 的 洗 礼, 也 不 算 什 么 稀 奇 的 事 (2) 婴 儿 受 洗 的 不 便. 因 为 那 时 悔 改 的 人, 对 应 尽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不 曾 感 到 负 担 ; 或 父 母 对 于 儿 女 的 敬 虔 教 育 缺 少 信 心 ; 或 因 两 亲 中, 有 一 人 不 信, 恐 怕 婴 儿 洗 礼 会 带 来 不 便 ; 因 此, 没 有 将 婴 儿 洗 礼 记 入 圣 经 (3) 自 相 矛 盾. 在 此, 反 对 者 虽 然 可 以 指 出 这 也 是 自 相 矛 盾 但 他 能 否 指 出 在 基 督 徒 家 庭 中 出 生 成 长, 然 后 再 来 接 受 洗 礼 的 圣 经 实 例 呢? 他 不 可 能 提 出 这 样 质 问 4) 信 心 才 是 条 件. 浸 礼 宗 信 徒 反 对 婴 儿 洗 礼 提 出 的 强 辩, 认 为 需 要 具 备 相 当 理 解 力 的 宣 认, 显 出 主 动 的 信 仰, 才 是 圣 经 要 求 的 洗 礼 条 件 圣 经 的 确 指 出 洗 礼 的 先 决 条 件 是 信 心 ( 可 16:16; 徒 10:44-48,16: ), 如 果 受 洗 的 人, 必 须 先 有 主 动 的 信 仰 宣 认, 那 么, 孩 童 的 确 就 被 排 除 在 外 了 210

211 (1) 成 年 人 的 条 件. 圣 经 提 到 成 年 人 需 有 信 仰 才 能 接 受 洗 礼, 但 没 有 公 布 某 些 人, 无 论 何 种 境 遇, 先 要 宣 认 信 仰, 才 是 洗 礼 的 绝 对 条 件 浸 礼 宗 的 信 徒 促 求 我 们 注 意 马 可 福 音 16 章 节 中 的 大 使 命, 在 宣 教 命 令 的 亮 光 下, 可 以 推 想 这 句 话 里 包 含 了 主 动 的 信 仰 ; 即 使 没 有 明 文 的 陈 述, 也 会 觉 得 宣 认 信 仰, 是 接 受 洗 礼 的 先 决 条 件 可 是, 这 些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应 该 是 万 国 中 接 受 传 道 的 成 年 人 (2) 婴 儿 救 恩 的 问 题. 如 果 信 这 个 词 ( 可 16:16) 适 用 于 婴 儿, 那 么, 浸 礼 宗 信 徒 已 越 过 了 想 要 证 明 的 这 个 词, 就 什 么 也 不 能 证 明 了 在 我 们 主 的 话 语 中, 虽 然 包 含 了 信 仰 作 为 洗 礼 的 先 决 条 件, 同 时 也 包 含 了 信 仰 是 救 恩 的 条 件, 明 示 不 信 的 人 必 要 定 罪 如 此, 浸 礼 宗 信 徒 很 难 承 受 下 列 三 段 论 法 的 沉 重 负 担, 即 信 仰 是 救 恩 中 不 可 缺 少 的 条 件 孩 童 不 会 拥 有 信 仰 ; 因 此, 孩 童 不 能 得 到 救 恩 ; 可 是, 浸 礼 宗 信 徒 本 身 不 相 信 这 种 结 论 5) 无 法 知 道 他 的 重 生. 他 们 反 对 的 理 由, 是 因 为 不 知 道 婴 儿 是 否 重 生, 是 否 成 为 基 督 身 上 的 肢 体 ; 我 们 认 为 事 实 上, 无 须 对 婴 儿 作 出 主 观 状 态 的 审 察 可 是, 这 种 反 对 的 事 实 不 具 备 它 的 正 当 性, 因 为 对 于 人 的 是 否 重 生, 不 是 以 我 们 的 知 识 为 基 础 来 判 定 的, 即 是 成 年 人 的 境 遇, 事 实 也 并 非 如 此 ; 乃 是 在 神 的 制 度 中 应 用 这 种 条 例, 给 那 些 能 够 理 解 宣 认 信 仰 的 人 施 行 洗 礼 ; 在 婴 儿 的 境 遇 中, 也 是 以 神 的 制 度 为 基 础 来 给 他 们 施 洗, 不 是 以 知 道 他 们 的 重 生 来 给 他 们 施 洗 6) 他 们 不 知 道 约 的 内 容. 这 与 前 项 举 论 的 异 议 类 似, 即 洗 礼 是 属 灵 恩 典 的 记 号 和 立 约 的 印 证, 婴 儿 不 晓 得 这 种 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如 何 能 够 立 约 接 受 洗 礼 呢? 可 是, 异 议 者 需 要 再 思, 割 礼 也 是 属 灵 恩 典 的 记 号 和 立 约 的 印 证, 对 于 领 受 的 成 年 人, 却 要 求 他 们 的 信 仰 (1) 父 母 的 信 仰 和 理 解. 可 是, 无 法 拥 有 信 仰, 也 不 晓 得 仪 式 含 义 的 婴 儿, 是 按 着 神 的 命 令 接 受 割 礼 ; 事 实 上, 要 求 信 仰 和 理 解, 是 要 求 婴 儿 父 母 的 信 仰 和 理 解, 因 为 他 们 的 父 母 为 了 婴 儿, 缔 结 了 洗 礼 的 立 约 和 印 证 (2) 重 生 与 信 仰 的 才 量. 可 是 要 牢 记, 婴 儿 不 是 一 件 物 品, 他 具 有 人 格, 怀 着 不 洁 的 属 性 出 生, 但 可 藉 着 圣 灵 重 生, 用 信 仰 表 现 出 灵 魂 的 习 性 或 状 态 因 此, 加 尔 文 说, 婴 儿 施 洗 是 面 向 未 来 的 悔 改 和 信 心, 虽 然 这 悔 改 和 信 心 还 没 有 在 他 们 身 上 形 成, 但 这 二 者 的 种 子, 已 经 藉 着 圣 灵 隐 秘 地 工 作, 播 藏 在 他 们 里 面 了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6 章 20 节 ) 而 且, 主 耶 稣 抱 起 幼 稚 的 孩 童 为 他 们 祷 告 ( 太 19:15; 可 10:16), 这 暗 示 我 们 对 稚 龄 的 孩 童 也 可 以 施 行 恩 典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7) 改 变 了 洗 礼 的 根 据. 因 为 孩 童 在 约 里 出 生, 成 为 应 许 的 后 裔, 所 以 就 给 他 们 施 洗, 这 岂 不 与 成 年 人 的 信 而 受 洗 有 所 抵 触 呢? 可 是, 这 种 观 点 在 加 尔 文 时 期, 已 被 指 出 是 非 常 不 妥 的 争 论 改 革 者 宣 言 施 行 洗 礼 的 唯 一 规 则, 唯 一 合 法 的 根 据 就 是 圣 约 ; 这 不 但 适 用 于 孩 童, 211

212 同 样 适 用 于 成 年 人 ; 后 者 必 先 宣 认 悔 改 和 信 仰, 是 因 他 们 还 在 圣 约 之 外, 为 了 使 他 们 加 入 圣 约 的 交 通 中, 必 定 先 要 学 习 圣 约 的 要 求, 然 后 才 能 进 入 悔 改 和 信 仰 的 道 路 (Kramer, Het Verband Van Doop en Wedergeboorte, p.122f.) 成 年 人 进 入 悔 改 和 信 仰 的 圣 约 以 后, 在 这 个 圣 约 的 基 础 上, 接 受 洗 礼 的 仪 式, 洗 礼 是 他 们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8) 为 什 么 不 能 参 与 圣 餐? 容 许 婴 儿 受 洗, 为 什 么 不 容 许 他 们 领 圣 餐 呢? 那 是 因 为 同 样 的 理 由 和 同 样 的 条 件, 在 圣 礼 中 却 不 是 同 样 的 关 系 :1 洗 礼 是 认 定 教 会 会 员 的 印 证, 主 的 晚 餐 是 记 念 的 礼 仪, 没 有 辨 别 道 德 意 识 的 婴 儿, 不 可 能 参 与 记 念 的 事 2 在 受 洗 的 仪 式 中, 受 洗 的 人 是 被 动 的, 但 在 主 的 晚 餐 中, 却 是 主 动 的 ; 对 于 没 有 辨 别 道 德 意 识 的 婴 儿, 不 能 参 与 主 动 的 仪 式 3 旧 约 时 期 的 逾 越 节, 不 容 许 婴 儿 参 与, 直 等 他 们 晓 得 条 例 的 性 质 时 才 能 参 与 ; 同 样, 新 约 时 代 的 婴 儿, 也 不 能 参 与 逾 越 节 的 圣 餐 4 使 徒 们 虽 然 容 许 全 家 受 洗, 却 没 有 容 许 全 家 领 受 圣 餐 的 事 例 ; 因 为 要 求 圣 餐 的 参 与 者, 需 要 在 属 灵 的 预 备 中, 拥 有 高 度 的 威 严 和 敬 虔, 没 有 道 德 辨 别 力 的 人 是 不 能 参 与 的 ( 林 前 11:23-29) 9) 领 受 者 的 不 良 行 径. 有 一 种 反 对 意 见, 认 为 领 受 洗 礼 的 孩 童, 有 很 多 不 良 的 行 径 ; 他 们 长 大 后, 对 洗 礼 的 约 言 漠 不 关 心, 落 在 不 信 和 不 虔 的 生 活 中 这 的 确 是 让 人 伤 心 无 法 否 认 的 事 实 可 是, 恶 变 和 误 用 绝 不 能 成 为 对 抗 制 度 的 正 当 辩 论 最 好 的 恶 变, 就 成 了 最 坏 的 ; 这 种 反 对 可 以 对 抗 婴 儿 洗 礼, 也 可 以 对 抗 成 年 人 的 洗 礼 因 为 有 些 人 亲 口 宣 认 了 信 仰, 受 洗 后 却 过 着 没 有 信 仰 的 生 活 ; 这 种 悲 惨 的 行 迹 显 出 恩 典 制 度 的 进 行, 需 有 重 大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方 能 认 识 伟 大 真 理 的 价 值 这 种 恩 典 制 度 的 受 益 者, 应 该 依 靠 制 度 的 运 行 者 神 ; 但 很 多 时 候 不 是 这 样, 依 靠 的 却 是 制 度 的 本 身 因 此, 造 成 基 督 教 道 德 的 灵 性 的 激 变 第 5 节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洗 礼 的 有 效 性 和 必 要 性 本 章, 我 们 考 察 洗 礼 作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现 在 我 们 特 别 关 注 的 是 洗 礼 的 性 质 洗 礼 的 性 质 虽 然 以 广 大 的 范 围 显 示 出 来, 但 这 里 特 别 考 察 问 题 焦 点 的 某 些 恩 典, 是 如 何 临 到 受 洗 的 人 身 上 这 个 问 题 的 简 单 回 答, 前 节 中 已 略 有 陈 述, 这 里 藉 着 洗 礼 的 有 效 性 和 必 要 性 之 议 论 作 更 详 尽 的 了 解 ; 将 其 中 改 革 宗 洗 礼 有 效 性 的 正 论 和 其 他 宗 派 的 异 论 作 出 区 别 来 概 述, 洗 礼 有 效 性 的 结 果 是 认 识 到 其 必 要 性 ; 在 此 认 识 中, 罗 马 教 与 改 革 宗 之 间 的 立 场 是 不 同 的 1 改 革 宗 洗 礼 的 效 果 观 212

213 1) 恩 典 的 传 达. 洗 礼 的 首 要 是 基 督 的 宝 血 洗 净 罪 的 罪 责, 使 人 得 以 净 化, 藉 着 圣 灵 的 更 新 从 罪 的 污 染 中 得 到 洁 净 的 印 证 和 记 号 ; 其 次, 洗 礼 又 是 藉 着 基 督 的 宝 血 和 圣 灵 的 更 新, 得 到 神 宝 贵 应 许 的 救 恩 之 印 证 ; 而 且, 因 为 洗 礼 又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将 所 表 示 的 福 气 和 印 证 的 应 许, 传 达 作 成 在 受 洗 的 人 身 上 藉 着 洗 礼 所 传 达 的 恩 典, 不 是 藉 着 单 纯 洗 礼 的 工 作 得 到 的 成 果, 乃 是 藉 着 洗 礼 中 圣 灵 作 成 的 成 果 ; 再 者, 成 年 人 的 境 遇 是 藉 着 他 的 信 仰 赐 福 给 他 而 且, 藉 着 洗 礼 所 得 的 这 些 益 处 不 是 特 异 的, 在 受 洗 之 前, 或 没 有 受 洗, 这 些 福 气 藉 着 更 新 都 会 临 到 信 徒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5 6 条 ) 宣 言 说, 但 恩 典 与 救 恩 和 洗 礼 并 无 不 可 分 之 关 系, 以 致 人 不 受 洗 就 不 能 重 生 得 救, 或 凡 受 洗 者 无 疑 都 重 生 了 洗 礼 的 效 果 并 不 系 于 洗 礼 执 行 的 瞬 间 ; 然 而, 若 正 当 使 用 此 礼, 圣 灵 非 但 将 所 应 许 的 恩 典 提 供 给 他 们, 而 且 也 按 着 神 自 己 美 意 的 计 划, 在 他 指 定 的 时 间, 向 所 应 领 受 此 恩 典 的 人 ( 不 拘 老 幼 ) 实 际 显 明 之 并 授 予 之 2) 洗 礼 恩 典 的 实 在 性. 用 信 仰 来 领 受 的 洗 礼 是 有 效 果 的, 所 表 示 的 福 气 定 能 来 到, 所 印 证 的 应 许 必 然 应 验 在 这 种 含 义 上, 藉 着 洗 礼 的 恩 典 是 实 在 的 保 罗 说, 你 们 受 洗 归 入 基 督 的 都 是 披 戴 基 督 了 ( 加 3:27) 当 人 用 真 信 来 接 受 福 音 的 时 候, 就 能 得 到 福 音 的 应 许 ; 使 他 在 经 验 中 接 受 洗 礼 的 时 候, 真 正 体 验 到 洗 礼 所 应 许 的 恩 典 诚 实 接 受 洗 礼 的 人, 就 成 为 信 仰 的 行 动, 实 际 进 入 到 基 督 救 赎 的 恩 典 里 ; 在 这 种 含 义 中, 洗 礼 洗 去 了 罪 ( 徒 22: 16), 我 们 与 基 督 联 合 成 为 神 的 儿 子 ( 加 3:26 27), 与 基 督 的 死 联 合 ( 罗 6:3), 得 到 重 生 的 洗 净 ( 多 3:5) 可 是, 这 所 有 的 一 切 都 以 洗 礼 为 信 仰 的 行 动 ; 得 救 的 福 音 对 于 那 些 不 信 的 人, 就 作 了 死 的 香 气 叫 他 死 割 礼 对 于 不 信 的 犹 太 人, 就 没 有 除 去 心 里 的 污 秽, 没 有 信 心 的 洗 礼 是 无 效 的 ; 如 此, 用 信 心 领 受 的 洗 礼, 就 印 证 在 信 徒 的 心 中, 成 为 恩 典 的 媒 介, 传 达 救 赎 的 真 理, 应 验 神 的 应 许, 成 为 圣 灵 使 用 的 媒 介 因 此, 轻 看 或 贬 低 洗 礼 都 是 极 大 的 失 误 (Charles Hodge, op.cit., Ⅲ,pp ) 3) 洗 礼 恩 典 的 限 度. 藉 着 洗 礼 得 到 的 恩 典, 实 际 局 限 在 强 化 以 前 所 得 的 恩 典 上 述 洗 礼 的 标 题, 提 示 出 来 的 各 样 恩 典, 不 是 创 始 的, 而 是 已 在 信 徒 属 灵 的 生 活 里 ; 在 洗 礼 的 仪 式 中, 藉 着 话 语 的 器 皿, 透 过 圣 灵 的 工 作, 得 到 强 化 和 坚 固 当 信 徒 拥 有 了 真 正 信 仰 的 时 候, 他 就 已 经 得 到 基 督 宝 血 的 功 效, 罪 得 赦 免 生 命 更 新, 藉 着 圣 灵 得 到 新 的 生 命 可 是, 当 他 在 洗 礼 的 仪 式 中, 以 信 仰 来 领 受 洗 礼 时, 赦 罪 的 意 识 得 到 强 化, 净 化 的 心 灵 就 更 得 到 洁 净 ; 洗 礼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不 是 在 洗 礼 中 创 始 恩 典, 而 是 在 已 有 的 恩 典 中, 成 为 强 化 恩 典 的 媒 介 我 们 在 前 章 第 四 节 之 二 中 举 论 圣 礼 的 有 效 性 时, 引 用 了 墨 兰 顿 对 圣 礼 的 陈 述, 那 是 透 过 信 仰 来 领 受, 透 过 信 仰 来 强 化, 才 是 正 确 的 用 法 圣 礼 是 话 语, 即 神 应 许 的 记 号, 因 为 神 的 应 许 如 果 没 有 信 仰, 就 不 可 能 理 213

214 解, 这 确 证 了 我 们 的 论 点, 证 明 洗 礼 的 作 用 是 在 强 化 已 得 的 恩 典 加 尔 文 认 为 洗 礼 的 目 的, 第 一, 是 要 增 加 我 们 对 他 的 信 心 ; 第 二, 是 要 我 们 在 人 面 前 承 认 我 们 的 信 仰 (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5 章 1 节 ) 这 表 示 在 已 有 的 信 仰 中, 藉 着 洗 礼 来 强 化 恩 典 基 督 在 圣 经 中 应 许, 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 可 16:16) 这 里 教 导 受 洗 以 前, 先 有 了 信 仰 ; 撒 玛 利 亚 人 和 西 门, 自 己 也 信 了 ; 既 受 了 洗 ( 徒 8:12 13), 也 是 相 信 在 先, 洗 礼 在 后 ; 这 是 信 徒 心 中 已 有 的 信 仰, 在 洗 礼 中 确 认 藉 着 圣 灵 强 化 的 话 语 工 作 ; 有 关 罪 得 赦 免,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以 及 重 生 等, 都 是 与 信 仰 有 关 的 恩 典, 在 领 受 洗 礼 前 已 经 拥 有, 在 领 受 洗 礼 时 增 强 其 意 识 2 罗 马 教 会 和 仪 式 主 义 的 效 果 观 按 罗 马 教 会 同 意 的 牛 津 运 动 (Tractarian) 教 理 本 质, 第 一 将 基 督 的 功 劳 和 圣 灵 的 权 能 赋 予 洗 礼, 因 此,1 这 是 从 天 生 的 腐 败 中 得 到 洁 净 ;2 从 罪 的 刑 罚 中 得 到 宽 恕 ;3 使 他 得 到 注 入 的 成 圣 恩 典 ;4 使 他 与 基 督 联 合 ;5 在 他 的 灵 魂 里 刻 上 无 法 抹 去 的 性 质 ;6 打 开 天 上 的 门 户 (Newman, Lectures on justification;p.257;cat.rom.,pt. Ⅱ.chapⅡ.,Q.32-44) 第 二 这 个 条 例 的 效 果 是 神 拟 定 的, 成 果 就 在 条 例 之 内 这 个 仪 式 的 效 果, 不 在 执 行 者 的 功 劳, 或 依 靠 领 受 的 人, 乃 是 依 靠 圣 礼 行 动 本 身 内 在 的 权 能 在 婴 儿 的 洗 礼 中, 唯 一 有 效 的 条 件 是 正 确 地 施 行 这 个 条 例 在 成 年 人 中 的 效 果, 只 要 领 受 的 人 未 曾 犯 下 致 死 的 罪, 或 不 故 意 抵 抗, 就 要 依 赖 追 加 的 条 件 (Dens, De Baptismo, N.29) 严 格 地 说, 罗 马 教 会 未 曾 具 备 适 用 圣 灵 在 人 灵 魂 中, 直 接 工 作 的 救 赎 教 理 他 们 认 为 基 督 将 人 更 新 的 救 恩 完 全 赐 给 了 教 会, 教 会 藉 着 圣 礼 为 媒 介, 将 救 恩 在 现 实 中 传 达 给 人 因 此, 在 罗 马 的 体 系 中, 洗 礼 如 幻 术 般 工 作, 代 替 了 圣 灵 的 救 赎 工 作 [ 参 照 本 书 5 卷 1 章 2 节 之 二 罗 马 天 主 教 教 会 的 见 解, 本 卷 一 篇 2 章 3 节 一 之 ( 四 ) 圣 礼 能 代 替 圣 灵 吗? ] 3 路 德 宗 洗 礼 的 效 果 观 路 德 宗 否 认 圣 礼 行 动 本 身 的 内 在 能 力, 拒 绝 罗 马 教 会 发 出 幻 术 般 的 效 果 观, 在 此 点 上 与 改 革 宗 相 同 可 是, 他 们 在 记 号 和 表 示 的 恩 典 之 间, 主 张 由 圣 礼 来 联 合 的 观 点, 却 与 改 革 宗 相 离 甚 远 路 德 说, 洗 礼 使 罪 得 赦 免, 从 死 亡 和 魔 鬼 手 中 得 到 拯 救, 使 所 有 相 信 的 人, 得 到 永 远 的 救 恩 当 然 不 是 水, 产 出 这 样 的 效 果, 乃 是 伴 随 着 水 所 联 系 的 神 的 话 语, 以 及 我 们 的 信 仰 藉 着 水 所 依 赖 的 神 之 话 语 因 为, 没 有 话 语 的 水, 只 是 单 纯 的 水, 而 不 是 洗 礼 ; 可 是, 有 了 神 话 语 的 联 系, 就 是 洗 礼 ; 成 了 生 命 的 恩 典 之 水, 又 成 214

215 了 重 生 的 洗 涤 这 种 效 果 在 成 年 当 事 人 的 里 面, 成 为 真 正 救 恩 的 信 仰 依 赖 不 但 如 此, 如 果 没 有 信 仰, 就 成 了 没 有 效 力 有 名 无 实 的 记 号 (Small Cat.,pt. Ⅳ.,sec.2,3) 因 此, 路 德 宗 主 张, 第 一 洗 礼 是 罪 得 赦 免 和 得 到 基 督 恩 典 的 有 效 媒 介 ; 第 二 这 包 含 了 所 赋 予 的 这 些 恩 典 ; 第 三 这 个 效 果 不 是 停 留 在 水 中, 乃 在 话 语 和 话 语 中 的 圣 灵 里 ; 成 年 人 的 效 果, 在 于 依 赖 当 事 人 的 信 仰 (Krauth, Conservative Reformation, pp ) 4 洗 礼 重 生 说 1) 抗 罗 宗 的 洗 礼 重 生 观. 有 些 拥 护 尚 未 达 到 罗 马 教 会 内 在 能 力 说 (opus operatum) 的 抗 罗 宗 人 士 主 张, 首 先, 认 为 这 是 传 达 神 所 任 命 的 器 具, 未 曾 接 受 洗 礼 的 人, 即 使 再 多 经 历 恩 典, 却 都 是 立 约 之 外 的 怜 悯 ; 藉 着 洗 礼 使 原 罪 的 罪 责 得 以 除 去, 圣 灵 所 赐 的 成 果 如 同 种 子 在 灵 魂 中 存 留, 按 着 当 事 人 的 自 由 意 志 可 以 现 实 化, 或 等 闲 视 之, 使 其 枯 萎 ; 每 个 婴 儿 在 受 洗 时 都 能 重 生, 如 果 在 婴 儿 期 离 世, 这 个 种 子 可 在 乐 园 中 现 实 化, 如 果 他 活 到 成 年 时 期, 要 看 他 如 何 依 赖 和 使 用 洗 礼 重 生 说 主 张 的 教 理 基 础, 是 依 据 约 翰 福 音 3 章 5 节, 提 多 书 3 章 5 节, 彼 得 前 书 3 章 21 节, 以 弗 所 书 5 章 26 节, 罗 马 书 6 章 3 4 节, 加 3 章 27 节 等 2) 改 革 宗 的 异 议. 改 革 宗 人 士 将 这 些 经 文, 按 如 此 原 则 作 出 说 明 (1) 每 个 圣 礼 中 有 两 点 要 素 :1 外 在 有 形 的 记 号, 以 及 2 这 个 记 号 所 表 示 的 内 在 无 形 的 恩 典 ; 在 两 者 之 间, 圣 礼 的 或 拥 有 象 征 的 关 系, 自 然 会 产 生 恩 典 的 特 性 和 效 果 记 号 的 归 属 用 语 ; 可 是, 尽 管 如 此, 两 者 不 是 不 能 分 开, 也 不 是 同 一 的 (2) 圣 礼 是 宗 教 信 仰 的 徽 章, 必 然 包 含 其 信 仰 的 宣 认 ; 如 此, 在 所 有 通 常 的 言 辞 中, 推 定 其 真 正 的 信 仰 必 然 临 在, 当 然 在 圣 礼 的 印 证 中, 看 到 已 经 传 达 的 恩 典 ( 小 要 理 问 答 91 92) 3) 不 是 重 生 的 媒 介. 洗 礼 不 但 不 是 传 达 重 生 恩 典 ( 导 入 灵 魂 的 恩 典 状 态 ) 的 唯 一 媒 介, 也 明 确 不 是 通 常 的 媒 介 (1) 悔 改 和 信 心 是 重 生 的 果 实. 可 是, 悔 改 和 信 心 却 是 洗 礼 的 先 决 条 件 ( 徒 2:38,8:37,10:47,11:17); 因 此, 重 生 是 洗 礼 的 先 决 条 件, 不 是 洗 礼 的 产 物 (2) 这 个 教 理, 如 同 基 督 和 使 徒 们 不 断 指 责 法 利 赛 人 的 教 导 ( 太 23:23-26; 加 5:6,6:15; 罗 2:25-29), 信 心 使 人 得 救, 不 信 的 就 要 灭 亡 ( 徒 16: 31; 可 16:16) (3) 福 音 的 精 神 和 方 法 是 伦 理 的, 不 是 幻 术 的. 圣 灵 的 器 皿 就 是 真 理, 讲 到 圣 礼 的 效 果, 全 部 都 是 真 理 的 效 果 ; 因 此, 圣 礼 是 话 语, 包 括 话 语 的 印 证, 215

216 就 成 了 恩 典 的 媒 介 ( 彼 前 1:23; 约 17:17 19), 我 们 的 主 说, 凭 着 他 们 的 果 子 就 可 以 认 出 他 们 来 ( 太 7:20) (4) 这 个 教 理, 从 经 验 中 可 以 得 到 反 证. 历 代 万 国 的 受 洗 人 群 中, 的 确 有 一 大 群 人 没 有 结 出 重 生 的 果 子 ; 反 而, 没 有 受 洗 的 人, 同 样 有 大 群 的 人 结 出 这 样 的 果 子 最 严 格 主 张 这 种 教 理 的 时 代 和 集 团, 最 明 显 地 露 出 属 灵 的 荒 废 景 象 (5) 这 种 洗 礼 重 生 的 教 理, 带 来 这 种 体 系 的 重 大 弊 端, 形 成 外 形 仪 式 的 宗 教, 或 幻 术 形 式 的 事 件 ; 随 之 而 来 的 是 知 识 理 性 论 的 怀 疑 主 义, 助 长 了 基 层 民 众 的 迷 信 风 气, 在 所 有 阶 层 的 人 中, 造 成 宗 教 与 道 德 分 离 的 倾 向 4) 圣 经 论 据 的 贫 乏. 主 张 洗 礼 重 生 说 的 人 士, 反 复 诉 求 于 新 约 圣 经 中 的 圣 礼, 特 别 主 张 洗 礼 的 原 因 性 (Causality), 教 导 洗 礼 是 重 生 和 救 恩 的 原 因, 正 如 上 文 ( 一 ) 所 指 责 的 那 样 可 是, 按 着 那 些 经 文 正 解, 却 显 出 其 贫 乏 的 圣 经 论 据 [ 注 ] 约 翰 福 音 3 章 5 节, 主 耶 稣 说, 人 若 不 是 从 水 和 圣 灵 生 的, 就 不 能 进 神 的 国 这 里 的 话 常 被 人 引 用 来 证 明 藉 着 洗 礼 可 得 重 生 的 说 法 犹 太 教 的 先 生 尼 哥 底 母, 熟 知 犹 太 人 用 水 来 施 行 各 样 洁 净 的 礼 仪, 这 水 象 征 圣 灵 的 工 作, 藉 此 可 以 得 到 属 灵 的 完 全 洁 净 ; 这 应 该 是 这 段 话 的 正 解 施 洗 约 翰 的 水 礼, 预 表 将 要 来 临 的 弥 赛 亚 在 欧 美 的 教 会 中, 象 征 进 入 神 的 国, 有 一 个 有 形 的 大 门 ; 而 水 象 征 圣 灵 的 重 生, 在 接 受 水 礼 以 前, 藉 着 圣 灵 的 工 作, 已 经 得 到 重 生 ; 可 是, 在 提 到 重 生 时, 已 经 包 含 了 象 征 的 水 礼 因 此, 基 督 提 到 是 从 水 和 圣 灵 生 的, 但 是, 在 领 受 水 的 洗 礼 时, 不 能 看 成 是 首 次 重 生 的 理 由 提 多 书 3 章 5 节 重 生 的 洗 (ιοσηρού παιηγγελεζίας), 按 原 文 有 在 洗 盆 中 洗 净 的 意 思, 提 示 圣 灵 的 洗 净, 显 出 重 生 的 生 命 加 尔 文 说, 我 们 必 须 把 记 号 和 表 示 联 系 起 来, 如 果 不 使 记 号 成 为 徒 然 或 失 效, 就 要 藉 着 圣 灵 尊 重 这 个 独 特 的 记 号, 使 之 不 被 删 除 重 生 不 是 洗 礼 本 身 的 产 物, 乃 是 圣 灵 工 作 的 结 果 ; 特 别 要 关 注 的 是, 圣 灵 重 生 的 工 作, 不 是 藉 着 洗 礼 为 器 具 在 进 行, 而 是 在 已 经 作 成 的 基 础 上, 在 洗 礼 中 来 确 认 和 强 化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是 已 经 拥 有 了 信 仰, 藉 着 向 神 祷 告 的 效 果, 坚 固 我 们 的 信 仰, 增 加 我 们 的 恩 典 (Church of England, Article 27) 如 此, 重 生 的 洗 净, 表 明 在 接 受 水 的 洗 礼 之 前, 已 经 得 到 重 生 的 洗 净 彼 得 前 书 3 章 节 中, 彼 得 说, 在 挪 亚 预 备 方 舟, 藉 著 水 得 救 的, 这 水 所 表 明 的 洗 礼, 这 里 的 话 被 引 用 成 洗 礼 是 救 恩 的 器 具 可 是, 不 是 洪 水 本 身 拯 救 了 挪 亚, 而 是 以 神 话 语 为 基 础 的 信 心, 建 造 成 的 方 舟 使 他 们 全 家 得 救 ; 洗 礼 也 使 我 们 得 救, 但 不 是 洗 礼 的 本 身, 而 是 联 系 的 信 仰 所 致, 洗 礼 是 信 仰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 在 这 节 的 结 尾, 彼 得 说, 只 求 在 神 面 前 有 无 亏 的 良 心 这 提 到 有 关 洗 礼 的 主 观 方 面, 表 示 不 是 将 超 自 然 之 恩 典 客 观 地 注 入 斯 特 龙 伯 格 正 确 地 指 出 洗 礼 是 寻 求 的 路, 让 我 们 看 到 作 者 对 洗 礼 的 观 点, 已 经 远 离 幻 术 的 解 释 (Stromberg, Studien Zur Theorie und Praxis der Taufe, p.7) 216

217 以 弗 所 书 5 章 26 节 中, 保 罗 对 有 关 教 会 的 真 理 说, 要 用 水 藉 着 道 把 教 会 洗 净, 成 为 圣 洁 ; 这 里 用 水 洗 净 (ιοσηρώ ηοσ ϋδαηος) 的 原 文 有 在 水 的 洗 盆 中 洗 净 的 意 思, 这 里 的 水 指 洗 礼 如 同 新 妇 在 结 婚 之 前, 用 洗 浴 来 洁 净, 教 会 也 要 藉 着 这 种 洗 涤 得 到 洁 净 ( 启 21:2) 保 罗 藉 着 崇 高 的 理 想 和 蓝 图, 讲 到 内 在 的 恩 典 伴 随 着 外 在 的 仪 式 ; 如 此, 他 将 外 在 的 洗 礼, 断 言 包 含 了 用 信 仰 来 享 用 象 征 的 神 之 真 理, 提 出 基 督 用 水 礼 将 教 会 洗 净 (Neander) 藉 著 道 把 教 会 洗 净 得 到 真 正 的 洁 净 ( 约 15:3,17: 17), 具 有 重 生 ( 彼 前 1:23,3:21) 的 能 力, 是 相 信 的 道 ( 罗 10:8 9 17) 在 洗 礼 中, 成 为 宣 认 的 名 (Alford) 奥 古 斯 丁 也 如 此 说, 要 看 重 话 语, 水 就 是 水 吗? 要 在 水 中 加 上 话 语, 那 就 成 了 有 形 话 语 的 圣 礼 (Tract 80,in Jhon) 这 种 解 释 随 着 洗 礼 内 在 的 属 灵 效 果, 说 明 藉 着 神 的 话 语 带 来 的 含 义 可 是, 圣 灵 的 恩 典 将 话 语 作 为 器 具, 已 在 信 徒 的 生 活 中 作 成 洗 净 和 重 生, 只 是 在 洗 礼 的 仪 式 中 来 确 认 和 强 化 如 此 才 是 圆 满 的 解 释 鲍 马 在 思 考 有 关 的 洗 礼, 对 以 弗 所 书 5 章 26 节 的 解 释 说, 救 恩 是 神 把 人 从 灭 亡 中 拯 救 出 来 的 行 动, 把 救 恩 描 写 成 再 生 和 果 实 的 双 重 的 恩 典 (C.Bouma,Comm., p. 441) 他 不 相 信 这 是 保 罗 在 教 导 洗 礼 是 重 生 的 媒 介, 这 种 无 理 的 解 释 超 过 了 结 论 的 范 围, 这 里 的 含 义, 对 于 重 生 和 更 新 在 施 行 的 洗 礼 中, 不 具 备 特 定 的 关 系, 也 没 有 其 他 的 说 明 罗 马 书 6 章 3 4 节 中, 岂 不 知 我 们 这 受 洗 归 入 基 督 耶 稣 的 人 是 受 洗 归 入 他 的 死 吗? 原 是 叫 我 们 一 举 一 动 有 新 生 的 样 式 ; 洗 礼 重 生 论 者 强 解 这 里 讲 的, 就 是 藉 着 洗 礼 带 来 了 新 生 命 可 是, 察 看 经 文 的 真 意, 重 点 是 与 基 督 联 合 成 为 他 的 肢 体, 特 别 是 参 与 在 他 的 死, 藉 着 他 的 恩 典 得 到 救 赎, 向 罪 看 自 己 是 死 的 ( 脱 离 罪 的 捆 绑 ); 再 者, 新 生 命 就 是 圣 灵 重 生 的 生 命 上 文 之 二 中, 引 用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对 洗 礼 所 作 的 说 明 ; 其 中 大 要 理 问 答 (165) 的 陈 述, 这 是 与 基 督 联 合, 因 着 他 的 宝 血 罪 得 赦 免 ; 因 着 他 的 圣 灵 而 重 生 ; 得 到 复 活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记 号 和 印 证 是 将 已 经 得 到 的 恩 典, 在 洗 礼 中 宣 布 出 来 在 仪 式 中, 不 是 首 次 产 出 这 样 恩 典, 只 是 在 仪 式 中, 强 化 圣 灵 所 赐 的 恩 典 在 保 罗 的 意 识 中, 不 可 能 在 洗 礼 的 时 候, 有 注 入 的 恩 典 进 去, 使 人 从 死 亡 过 渡 到 生 命 里 的 观 念 洗 礼 是 依 靠 基 督 受 死 的 功 劳, 将 得 到 的 救 恩 用 信 仰 来 确 认, 接 受 强 化 信 仰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Cf.G.C.Berkouwer, op.cit.,ch.six; Jamieson,Fausset and Brown, Commentary) 加 拉 太 书 3 章 27 节 的 真 意, 与 罗 马 书 6 章 3 4 节 的 解 释 相 同, 就 不 再 作 举 论 来 说 明 5 洗 礼 的 必 要 性 1) 罗 马 教 会 的 立 场. 洗 礼 是 神 为 了 婴 儿 和 成 年 人 制 定 称 义 ( 包 含 重 生 ) 的 唯 一 媒 介 在 特 伦 多 会 议 的 教 宪 中, 指 出 认 为 洗 礼 不 重 要, 或 教 导 在 救 恩 中 不 需 要, 以 及 否 定 婴 儿 洗 礼 的 适 当 性 必 要 性 或 有 效 性 的 人, 当 受 谴 责 想 要 领 受 洗 礼 的 人, 先 要 请 求 受 洗 ; 因 此, 不 想 受 洗 的 人, 或 精 神 异 常 的 人, 以 及 意 识 不 清 的 人, 不 可 能 成 为 受 洗 的 候 选 人 婴 儿 的 境 遇, 教 会 可 以 代 替 其 意 志 来 决 定 217

218 2) 路 德 宗 的 立 场. 克 劳 斯 (Krauth) 博 士 依 据 路 德 本 身 和 路 德 宗 标 准 神 学 者 的 著 作, 将 他 们 的 见 解 列 举 如 下 : (1) 洗 礼 在 根 本 上 虽 不 重 要 ( 例 如, 不 如 基 督 的 赎 罪 重 要 ); (2) 恩 典 需 要 藉 着 通 常 的 媒 介 赐 下 ; (3) 这 不 是 无 条 件 的, 因 为 洗 礼 的 必 要 性, 对 领 受 的 人 是 有 限 制 的 ; 应 该 不 是 洗 礼 有 什 么 欠 缺, 而 是 藐 视 洗 礼 的 人 会 被 定 罪 ; 因 为 洗 礼 的 福 气, 是 以 信 仰 为 条 件 的 (4) 洗 礼 不 总 是 伴 随 着 重 生, 重 生 也 不 总 是 在 受 洗 之 前 ; 人 不 接 受 洗 礼, 也 可 以 得 救 (5) 教 会 里 的 所 有 婴 儿, 不 受 洗 也 可 以 得 救 (6) 因 为 未 曾 启 示 有 关 异 教 徒 的 婴 儿 命 运, 所 以 不 能 作 出 决 定, 可 以 采 取 合 理 的 见 解 (Krauth, Conseru.Reform., pp ) 3) 改 革 宗 的 立 场. 因 为 洗 礼 的 必 要 性 是 命 令 的, 是 神 所 委 任 的, 这 是 最 宝 贵 的 恩 典 媒 介, 成 为 我 们 的 义 务 和 本 分 ; 如 果 明 知 宝 贵, 却 将 洗 礼 等 闲 视 之, 就 显 出 他 的 不 虔 ; 而 且, 这 又 是 我 们 对 基 督 忠 诚 顺 从 公 开 宣 认 的 徽 章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如 果 将 圣 礼 的 仪 式 等 闲 视 之, 就 近 似 悖 逆 可 是, 洗 礼 不 是 通 常 第 一 阶 段 赐 下 的 恩 典, 是 在 已 有 的 恩 典 上, 用 洗 礼 来 印 证 象 征 的 恩 典 这 在 领 受 之 前, 或 未 领 的 情 况 下 都 能 实 现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加 尔 文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6 章 26 节 ) 4) 是 否 需 要? 在 改 革 宗 的 神 学 中, 可 以 重 复 地 看 到 没 有 洗 礼 也 能 得 救 的 陈 述, 这 不 是 在 讲 一 般 的 圣 礼, 而 是 在 评 论 与 救 恩 的 关 系 (1) 反 对 罗 马 教 会 的 见 解. 改 革 宗 的 意 图 是 明 确 的, 因 为 否 定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教 理, 认 为 在 圣 礼 中 注 入 超 自 然 的 恩 典 改 革 宗 神 学 认 为 神 的 应 许, 已 经 藉 着 话 语 在 信 仰 中 得 到 接 纳, 这 是 反 对 罗 马 教 会 的 见 解 改 革 宗 是 以 圣 经 的 话 语 与 圣 礼 的 关 系 为 前 提 (2) 因 为 是 神 制 定 的. 相 信 在 救 恩 中 不 需 要 圣 礼 的 教 会, 就 会 忽 略 或 轻 视 圣 礼 可 是, 圣 礼 是 由 基 督 亲 自 制 定 的, 在 这 种 亮 光 下 来 看 圣 礼, 就 无 法 否 认 圣 礼 的 重 大 含 义 和 它 的 必 要 性 ; 因 此, 过 度 强 调 圣 礼 虽 然 是 错 误, 但 人 们 依 然 认 为 圣 礼 是 神 的 命 令, 是 信 徒 应 尽 的 义 务 (3) 怀 疑 教 会 的 引 领. 圣 礼 的 制 定 不 是 神 的 专 横, 这 其 中 拥 有 引 领 教 会 的 深 层 含 义 ; 这 是 神 所 命 定 的, 关 系 到 我 们 的 圣 约 或 信 心, 成 为 神 恩 典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愈 加 详 细 地 考 察 圣 礼, 就 愈 会 感 到 圣 礼 的 必 要 性 (4) 信 仰 的 强 化. 在 这 种 关 联 中, 参 考 马 可 福 音 16 章 16 节, 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这 句 话 中, 警 戒 不 信 的 人, 应 许 信 而 受 洗 的 人, 必 然 得 救 ; 教 导 有 了 信 仰, 才 能 受 洗 这 里 显 出 制 定 的 洗 礼, 岂 不 是 为 了 强 化 信 仰? 在 此 考 察 中, 我 们 不 得 不 同 意 马 赛 尔 (Marcel) 提 出 的 洗 礼 的 必 要 性 和 洗 礼 的 义 务 等 表 现 (G.C.Berkouwer, op.cit., pp ) 218

219 第 5 章 圣 餐 第 1 节 圣 餐 的 类 推 和 历 史 虽 然 近 代 的 批 评 家, 有 人 想 从 异 教 的 祭 飨 中 寻 求 圣 餐 的 类 推, 但 这 可 从 旧 约 的 祭 飨 中 发 现 ; 再 者, 圣 餐 的 教 理 在 历 史 的 发 展 中, 经 过 了 许 多 的 争 论, 没 有 形 成 统 一 的 形 式 1 异 教 的 祭 飨 近 代 批 评 家 主 张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受 到 古 代 神 秘 宗 教 的 影 响, 认 为 其 中 的 圣 餐 乃 是 模 仿 神 秘 宗 教 的 祭 飨 克 门 特 (Cumont) 说, 初 代 基 督 教 的 著 作 家 和 异 教 的 祭 司 们, 认 为 异 教 的 祭 仪 是 模 仿 了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 或 认 为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是 剽 窃 了 神 秘 宗 教 的 仪 式 可 是, 虽 然 神 秘 宗 教 的 祭 仪 式 与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有 某 种 程 度 的 相 似, 但 其 仪 式 本 质 的 含 义 却 迥 然 不 同 肯 尼 迪 (R.A. Kenedy) 认 为 神 秘 主 义 的 祭 飨, 完 全 与 基 督 教 的 圣 餐 相 似 ; 按 雷 辛 斯 坦 (Reitzenstein) 的 观 察, 祭 飨 虽 然 是 神 秘 宗 教 的 普 遍 仪 式, 但 它 的 目 的 和 含 义 却 不 明 确 因 此, 强 调 在 明 白 这 些 知 识 之 前, 不 应 轻 易 将 这 些 与 基 督 教 的 圣 礼 作 比 较 ( 朴 亨 龙 神 学 难 题 选 评 第 6 章 ) 2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祭 飨 以 色 列 人 被 禁 止 参 与 异 教 徒 的 祭 飨, 因 为 这 意 味 着 对 别 神 的 服 事 ( 出 34:15; 民 25:3 5; 诗 106:28) 可 是, 以 色 列 人 在 祭 仪 中 常 伴 随 着 祭 飨, 特 别 是 在 和 睦 祭 和 逾 越 节 的 仪 式 中 1) 和 睦 祭. 和 睦 祭 中, 要 把 盖 脏 的 脂 油 和 脏 上 所 有 的 脂 油 烧 在 坛 上 ; 要 把 羊 的 胸 作 为 摇 祭 归 于 祭 司 团, 要 将 右 腿 作 为 举 祭 归 于 献 祭 的 大 祭 司 ( 利 7:28-34), 祭 物 的 其 它 部 分 要 留 给 献 祭 的 人 和 他 的 家 属, 以 及 和 其 他 的 人 一 同 分 享 ( 利 7:15-16; 申 27:7) 这 种 祭 飨 的 方 式 象 征 我 们 藉 着 主 耶 稣 基 督 因 信 称 义, 并 与 神 和 好 表 现 出 向 神 奉 献 的 祭 物 得 到 悦 纳, 同 时 与 参 与 的 百 姓 彼 此 交 通 共 享 筵 席, 印 证 立 约 的 联 合 神 与 他 百 姓 联 合 的 证 言, 成 为 喜 悦 和 欢 乐 的 祭 飨, 有 时 也 会 变 成 醉 酒 放 纵 的 机 会 ( 撒 上 1: 13; 箴 7:14; 赛 28:8) 2) 逾 越 节. 逾 越 节 的 仪 式 也 伴 随 着 这 种 祭 飨, 或 有 抗 罗 宗 人 士 为 了 反 对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仪 式, 而 为 逾 越 节 的 祭 飨 组 成 作 出 辩 解, 但 其 见 解 却 难 以 维 持 逾 越 节 的 祭 仪 首 先 是 为 了 赎 罪 ( 出 12:27;34:25), 这 种 祭 仪 在 摩 西 219

220 时 代, 还 与 会 幕 有 着 联 系 ( 申 16:2), 羊 羔 是 由 利 未 人 宰 杀, 血 则 交 给 大 祭 司 ( 代 下 30:16,35:11; 拉 6:19 20) 虽 然 逾 越 节 的 仪 式 首 先 是 献 祭, 但 同 时 也 是 祭 筵, 伴 着 烤 了 的 羊 肉 与 无 酵 饼 和 苦 菜 同 吃 ( 出 12:8-10), 祭 礼 成 为 筵 席, 这 在 后 代 的 仪 式 中 划 分 得 更 加 详 细 新 约 说 明 了 逾 越 节 的 预 表 含 义 ( 林 前 5:7), 这 不 但 记 念 从 埃 及 中 的 拯 救, 还 表 示 与 神 交 通 的 印 证, 在 弥 赛 亚 预 表 的 应 许 里, 使 他 的 百 姓 从 罪 恶 中 拯 救 出 来 主 耶 稣 以 逾 越 节 的 筵 席 制 定 了 圣 餐 的 礼 仪, 他 将 前 者 的 物 品 自 然 地 过 渡 到 后 者 晚 近 有 些 批 评 家 对 耶 稣 制 定 的 圣 餐 提 出 质 疑 的 见 解, 但 从 福 音 书 中 的 证 言, 以 及 使 徒 保 罗 独 立 的 证 言 ( 林 前 11:23-26), 证 明 这 些 质 疑 毫 无 理 由 3 历 史 的 经 过 教 会 历 史 中 的 圣 餐 教 理 经 过 许 多 争 论, 分 成 几 种 相 异 的 见 解 而 未 能 统 一, 可 是, 相 信 圣 经 的 福 音 主 义 教 会 之 间, 未 再 兴 起 更 多 的 波 动 1) 初 代 教 会 的 见 解 爱 筵 伴 随 着 祭 仪 化, 象 征 性 的 记 念 并 行 着 实 在 论 的 发 展. 初 代 教 会 在 主 的 晚 餐 中 伴 随 着 爱 筵, 所 奉 献 的 物 品 成 为 祭 物 的 性 质 初 代 教 父 将 圣 餐 中 肉 和 血, 看 成 象 征 对 基 督 的 记 念, 但 有 些 人 认 为 这 是 实 际 的 连 结 奥 古 斯 丁 保 存 了 圣 餐 的 属 灵 概 念, 延 缓 了 实 在 论 的 发 展 [ 注 ] 使 徒 时 代 的 圣 餐 伴 随 着 爱 筵, 所 需 要 的 物 品 都 是 信 徒 带 来 的, 但 却 发 生 了 混 乱 和 弊 端 ( 林 前 11:20-22) 随 着 岁 月 的 转 移, 所 带 来 的 物 品 称 为 奉 献 和 祭 物, 由 大 祭 司 献 上 感 恩 和 祝 福 ; 逐 渐 地 这 些 物 品 成 为 晚 餐 的 用 品, 藉 着 大 祭 司 的 奉 献 成 为 祭 物, 虽 然 某 些 初 代 教 父 ( 俄 利 根 优 西 比 乌 巴 西 流 纳 西 安 的 贵 格 利 ) 保 留 了 属 灵 的 概 念 ; 但 另 有 些 人 ( 耶 路 撒 冷 的 区 利 罗, 女 撒 的 贵 格 利 金 口 约 翰 大 马 色 的 约 翰 ) 主 张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以 某 种 方 式 与 饼 和 葡 萄 汁 有 着 连 结, 这 过 渡 成 为 以 后 的 化 质 说 在 西 方, 圣 餐 教 理 的 发 展 虽 较 缓 慢, 但 却 导 致 同 一 的 结 果 奥 古 斯 丁 虽 然 承 认 主 的 晚 餐 在 某 种 含 义 上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圣 经 用 语 的 饼 和 葡 萄 汁, 也 常 被 称 为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同 时 明 确 地 作 出 记 号 和 印 证 的 区 别, 断 言 饼 和 葡 萄 汁 依 然 没 有 改 变 ; 他 强 调 这 个 仪 式 的 记 念, 主 张 即 使 恶 者 领 受, 也 得 不 到 参 与 的 效 果 ; 他 甚 至 抗 议 当 时 的 许 多 人, 对 圣 礼 的 迷 信 倾 向 事 实 上, 奥 古 斯 丁 的 见 解, 对 实 在 论 的 理 论 发 展 有 相 当 的 延 缓 2) 中 世 教 会 的 见 解 化 质 说 的 发 展. 圣 餐 的 化 质 说, 在 9 世 纪 初 被 正 式 提 出, 在 12 世 纪 中 被 定 义 为 化 质 的 教 理, 在 13 世 纪 第 4 次 拉 特 兰 会 议 中 被 采 用, 在 16 世 纪 的 特 伦 多 会 议 中 作 成 最 终 的 范 式 220

221 [ 注 ] 中 世 纪 有 关 奥 古 斯 丁 的 圣 餐 见 解, 逐 渐 换 成 了 化 质 说 的 教 理 早 在 约 818 年, 虽 由 帕 斯 卡 西 乌 斯 拉 伯 图 斯 (Pascha-sius Radbertus) 将 此 教 理 正 式 提 出, 却 遭 到 拉 巴 奴 斯 莫 鲁 斯 (Rabanus Maurus) 和 拉 特 兰 奴 斯 (Ratramnus) 强 力 反 对 ;11 世 纪 中, 这 个 问 题 再 次 由 土 尔 斯 的 布 凌 格 (Berenger of Tours) 和 兰 富 亮 (Lanfranc) 之 间 引 起 了 强 烈 的 争 论, 后 者 竟 然 陈 述 说, 当 基 督 真 正 的 圣 体, 被 祭 司 的 手 真 正 擘 开 的 时 候, 信 徒 就 用 牙 齿 咀 嚼 这 种 见 解 结 果 得 到 土 尔 斯 的 希 尔 德 伯 特 (Hildebert of Tours,1134A.D.) 的 定 义, 被 指 定 为 化 质 说 教 理 这 个 教 理 在 1215 年 第 4 次 拉 特 兰 议 会 中 被 正 式 采 用, 连 结 于 这 个 教 理 的 许 多 问 题, 曾 藉 着 经 院 派 学 者 的 多 次 辩 论, 在 提 到 饼 和 葡 萄 汁 变 化 成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之 际, 论 及 两 物 质 之 间 基 督 临 在 的 样 式 实 体 与 事 件 之 关 系, 以 及 有 关 对 圣 饼 的 崇 敬 等 这 个 教 理 最 终 的 范 式 在 特 伦 多 会 议 中 作 成, 记 载 于 同 会 议 的 信 条 和 教 宪 (Decrees and Canons,Sessio ⅩⅢ) 中, 在 8 章 11 教 宪 中 提 出 了 这 个 问 题, 其 重 点 可 例 举 为, 耶 稣 基 督 是 真 的 实 在 的, 或 实 体 地 临 在 于 这 个 圣 礼 中 ; 他 坐 在 父 神 右 边 的 同 时, 又 实 际 地 临 在 于 所 有 的 圣 礼 中 ; 藉 着 圣 献 的 话 语, 饼 和 葡 萄 汁 就 实 际 变 化 成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 基 督 的 全 身 就 会 临 到 分 开 的 饼 和 杯 中 ; 领 受 圣 饼 的 一 小 块, 就 领 受 了 整 个 的 基 督, 参 与 者 在 领 受 圣 餐 之 前, 基 督 已 经 临 在 于 圣 餐 中 ; 这 种 临 在 就 自 然 地 对 圣 饼 产 生 崇 敬 认 为 这 个 圣 礼 是 成 圣 的 恩 典, 增 加 现 实 中 的 特 别 恩 典, 轻 罪 可 以 免 除, 死 罪 可 以 缓 期, 可 以 自 信 地 得 到 永 远 的 救 恩 3) 宗 教 改 革 以 后 的 见 解 同 质 说 纪 念 说 属 灵 同 在 说. 16 世 纪 宗 教 改 革 者 中 的 路 德 主 张 同 质 说, 慈 运 理 是 纪 念 说, 加 尔 文 是 属 灵 同 在 说 ; 还 有 些 宗 派 或 学 派, 提 出 了 记 念 说, 生 命 交 通 说 等 [ 注 ] 宗 教 改 革 者 对 于 主 的 晚 餐, 排 斥 祭 祀 论 和 中 世 纪 的 化 质 说, 可 是, 他 们 在 构 成 主 的 晚 餐 积 极 教 理 的 见 解 上 却 是 相 异 路 德 反 对 慈 运 理 的 见 解, 强 调 制 定 圣 餐 话 语 文 字 的 解 释 乃 是 基 督 身 体 的 临 在, 他 提 出 代 替 化 质 说 的 同 质 说, 这 种 说 法 被 奥 坎 (Occam, De Sacramento Altaris) 长 篇 的 辩 护, 强 调 基 督 在 圣 餐 的 里 面 共 在 之 中 慈 运 理 否 定 基 督 的 身 体 临 在 于 主 的 晚 餐 中, 认 为 制 定 晚 餐 的 话 语 可 以 用 比 喻 的 言 辞 来 解 释, 他 将 圣 礼 基 本 看 成 一 个 记 念 的 仪 式 ; 但 他 并 不 否 定 基 督 在 这 个 圣 礼 中, 向 着 信 徒 信 仰 的 属 灵 临 在 加 尔 文 采 取 了 中 间 立 场, 如 同 慈 运 理 否 定 了 主 身 体 的 临 在, 但 不 同 地, 虽 然 是 属 灵 的, 却 是 实 在 (real though spiritual) 的 临 在, 强 调 这 是 属 灵 的 德 性 和 效 果 源 泉 的 临 在 ; 不 但 如 此, 他 认 为 在 主 的 晚 餐 中, 不 是 先 要 强 调 人 的 行 动 ( 记 念 或 信 仰 的 宣 认 ); 因 为, 首 先 是 要 向 着 神 的 恩 赐 来 感 恩, 然 后 才 是 记 念 的 筵 席 和 信 仰 宣 认 的 行 动 路 德 与 加 尔 文 都 认 为, 主 的 晚 餐 是 神 所 制 定 强 化 信 仰 的 媒 介 苏 西 尼 派 亚 米 念 派 和 会 众 派 等, 将 主 的 晚 餐 只 看 成 是 记 念, 宣 认 信 仰 的 行 动, 改 善 道 德 的 媒 介 ; 在 理 性 主 义 的 感 化 下, 这 个 仪 式 成 了 人 所 期 望 的 见 解 ; 施 来 马 赫 强 调 主 221

222 的 晚 餐 是 与 主 生 命 的 交 通, 保 存 了 教 会 内 在 特 别 有 力 样 式 的 媒 介 多 数 的 仲 裁 派 神 学 者, 虽 然 属 于 路 德 宗 教 会, 但 却 排 斥 同 质 说, 而 倾 向 于 加 尔 文 主 义 的 属 灵 同 在 说 伯 斯 威 尔 说, 主 的 晚 餐 在 教 会 历 史 中, 虽 比 洗 礼 的 争 论 较 少, 但 20 世 纪 以 后, 在 相 信 圣 经 的 基 督 教 派 之 间 已 不 再 争 论 ; 在 与 罗 马 教 会 分 裂 的 纯 福 音 主 义 者, 至 今 范 围 广 大 ; 对 于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弥 撒 教 理, 认 为 需 要 认 真 地 来 学 习 教 会 历 史 的 论 题 ; 对 于 路 德 宗 的 立 场, 以 及 其 他 抗 罗 宗 的 福 音 主 义 之 间 的 相 异, 也 未 引 起 什 么 波 动 (Buswell, op.cit., pp.266,267) 第 2 节 圣 餐 的 制 定 和 名 称 1 圣 餐 的 制 定 1) 制 定 的 报 导. 有 四 处 报 导 有 关 圣 餐 的 制 定, 即 共 观 福 音 和 哥 林 多 前 书 11 章 中 的 记 载 圣 餐 制 定 的 正 式 记 载 可 在 马 太 福 音 26 章 节, 马 可 福 音 14 章 节, 路 加 福 音 22 章 节 中 看 到 ; 可 将 福 音 书 中 的 记 载 与 哥 林 多 前 书 11 章 节 参 考 学 习 ; 保 罗 除 了 在 这 里 的 这 段 记 载, 并 在 稍 前 的 哥 林 多 前 书 10 章 节 中, 解 释 了 圣 餐 的 属 灵 含 义, 这 些 独 立 的 记 载 的 确 是 在 相 互 补 充 约 翰 在 他 的 福 音 书 中, 虽 然 提 到 逾 越 节 的 复 杂 心 情, 但 却 未 提 及 制 定 的 新 圣 礼 他 觉 得 无 须 将 晚 餐 中 的 全 部 记 录 下 来, 因 为 在 此 之 前, 已 有 三 卷 福 音 书 的 充 分 记 载 约 翰 没 有 重 复 前 三 卷 福 音 书 中 的 记 载, 显 出 这 是 为 了 补 充 自 己 观 点 的 例 证 主 耶 稣 在 制 定 晚 餐 之 前, 逾 越 节 的 筵 席 还 没 有 结 束, 新 的 圣 礼 在 逾 越 节 的 筵 席 中 连 结 成 为 中 心 的 要 素, 吃 的 饼 代 替 羊 羔 成 为 新 用 途 中 的 要 素 ; 一 般 被 称 为 第 三 杯 的 祝 福 之 杯, 在 圣 礼 中 明 确 地 成 为 第 二 要 素 ; 这 是 从 旧 约 圣 礼 的 自 然 方 式 中 过 渡 成 为 新 约 的 圣 礼 2) 永 久 的 权 威. 主 耶 稣 十 架 受 难 的 前 夜, 在 耶 路 撒 冷 一 间 楼 房 的 筵 席 中, 制 定 了 拥 有 永 久 权 威 的 仪 式, 成 为 我 们 永 久 遵 行 的 本 分 圣 经 中 的 一 些 话, 证 明 了 圣 餐 的 永 久 性 1 在 制 定 的 话 语 中, 你 们 应 当 如 此 行, 为 的 是 记 念 我, 你 们 每 逢 喝 的 时 候, 要 如 此 行, 为 的 是 记 念 我 2 保 罗 的 话 说, 你 们 每 逢 吃 这 饼, 喝 这 杯, 是 表 明 主 的 死, 直 等 到 主 来 ( 林 前 11: 26)3 使 徒 们 严 谨 地 执 行 这 个 仪 式, 成 为 万 代 教 会 的 范 式 ( 徒 2:42 46, 20:7) 4 从 使 徒 的 记 载 就 可 以 晓 得, 遵 行 这 个 礼 仪 是 永 久 的 本 分 ( 林 前 10:16-21 等 ) 3) 崇 高 的 尊 严. 有 关 制 定 圣 晚 餐 的 报 导, 显 出 这 个 圣 礼 崇 高 的 尊 严 性 主 耶 稣 亲 自 将 饼 擘 开 递 给 他 们, 又 将 杯 分 给 他 们 喝, 说 明 这 象 征 他 的 代 赎, 222

223 叫 他 们 在 这 个 仪 式 中 记 念 主 的 救 赎, 这 岂 不 显 出 崇 高 的 尊 严 性 吗? 使 徒 保 罗 将 福 音 书 中 的 报 导, 在 他 的 书 信 中 ( 林 前 11:23-26) 重 述 说, 我 当 日 传 给 你 们 的, 原 是 从 主 领 受 的, 由 主 耶 稣 亲 自 将 饼 和 杯 递 给 他 们, 然 后 说,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为 你 们 舍 的 ; 这 杯 是 用 我 的 血 所 立 的 新 约, 并 强 调 为 的 是 记 念 我 ; 是 表 明 主 的 死, 直 等 到 他 来 这 种 确 实 的 证 言, 对 制 定 的 圣 礼 之 尊 严 性 更 显 得 崇 高 2 圣 经 的 名 称 新 约 中 的 第 一 圣 礼, 只 有 一 个 单 一 的 名 称, 但 第 二 圣 礼 却 在 圣 经 中 可 以 看 到 不 同 的 名 称 1) 主 的 晚 餐 (δείπνον κςπιακόν)( 林 前 11:20). 这 是 在 抗 罗 宗 教 会 里 最 为 普 遍 使 用 的 名 称 这 个 名 称 指 出 是 主 制 定 的, 是 属 于 主 的 ; 晚 餐 的 原 文 代 伊 普 奴 恩 (δείπλολ) 意 味 着 犹 太 人 的 主 要 晚 餐 因 此, 这 个 礼 仪 的 名 称 是 因 为 在 晚 餐 中 制 定 的, 而 且 是 主 的, 为 要 记 念 他 的 死, 印 证 他 的 恩 典 哥 林 多 前 书 11 章 20 节 中, 使 徒 看 到 哥 林 多 教 会 将 圣 餐 误 用 成 爱 筵 (άγάπε), 因 此, 似 要 指 出 两 者 之 间 明 确 的 区 别 和 差 异, 并 特 别 强 调 晚 餐 是 主 的 这 不 像 财 主 招 待 穷 人, 只 是 寒 酸 地 吃 个 晚 饭, 而 是 主 向 着 所 有 的 人, 设 立 丰 盛 的 救 恩 筵 席 2) 主 的 筵 席 (ηπάπεξα κςπίος)( 林 前 10:21). 筵 席 这 个 词 有 将 食 物 放 在 桌 上 之 意, 代 表 与 主 构 成 了 交 通 的 象 征 ; 这 个 筵 席 是 主 作 为 主 人, 亲 自 来 接 待 他 的 客 人 哥 林 多 的 外 邦 人, 祭 过 偶 像 之 后, 就 吃 喝 他 们 的 筵 席, 哥 林 多 教 会 似 乎 有 人 可 以 参 与 这 种 偶 像 的 筵 席, 但 是 保 罗 指 出 不 能 喝 主 的 杯, 又 喝 鬼 的 杯 ; 不 能 吃 主 的 筵 席, 又 吃 鬼 的 筵 席 这 表 示 坐 在 主 的 筵 席 上, 要 向 主 绝 对 忠 诚, 不 能 作 出 与 此 矛 盾 的 事 3) 擘 饼 (κλάζει ηού ǎπηος)( 徒 2:42). 这 种 表 现 大 概 不 是 指 晚 餐, 而 是 通 常 的 爱 筵 ; 这 可 从 主 制 定 这 个 仪 式 时, 拿 起 饼 来 擘 开 发 现 在 这 个 名 称 中, 执 礼 的 牧 师 以 象 征 的 行 动, 代 表 了 整 个 礼 仪 4) 祝 福 ( εύλογία)( 林 前 10:16) 与 祝 谢 (εύταρηζηέω)( 林 前 11:24). 按 马 太 福 音 26 章 节 中, 主 耶 稣 拿 起 饼 来, 祝 福 ; 又 拿 起 杯 来, 祝 谢 了, 我 们 可 以 推 想, 这 两 句 话 中 包 含 了 所 有 的 祝 福 和 祝 谢 因 此, 牧 师 在 施 行 圣 礼 的 时 候, 要 祈 求 神 的 祝 福, 并 献 上 感 恩 的 祷 告 5) 同 领 或 交 通 (κοινωνία)( 林 前 10:16). 我 们 所 祝 福 的 杯, 岂 不 是 同 领 基 督 的 血 吗? 我 们 所 擘 开 的 饼, 岂 不 是 同 领 基 督 的 身 体 吗? 这 句 话 意 味 着 主 的 晚 餐, 表 示 同 领 的 观 念 原 文 扩 伊 诺 尼 阿 的 意 思, 意 味 着 共 同 使 用 某 种 东 西 ; 可 是, 这 个 词 在 哥 林 多 后 书 6 章 14 节 中 译 成 相 通, 在 哥 林 多 后 书 13 章 14 节 中 译 成 感 动, 在 腓 立 比 书 2 章 1 节 中 译 成 交 通, 作 为 圣 餐 礼 仪 中 译 成 的 名 称, 也 是 非 常 恰 当 的 在 这 个 圣 礼 中 彼 223

224 此 交 接, 确 立 信 徒 与 基 督 的 相 交, 结 果 透 过 操 练, 使 信 徒 与 基 督 彼 此 交 通 (A.A. Hodge) 这 个 词 的 英 译 是 Communion, 在 西 方 教 会 中 常 被 用 作 这 个 圣 礼 的 名 称 3 初 代 教 会 中 的 其 它 名 称 初 代 教 会 中, 圣 餐 还 有 其 它 的 名 称 1) 圣 餐 ( Eucharist). 这 个 词 是 从 祝 谢 (εύταρηζηέω) 的 希 腊 文 而 来 的 名 词 从 马 太 福 音 26 章 27 节 可 以 看 到, 描 写 这 个 名 称 成 为 这 个 礼 仪 中 的 感 恩 事 例 ; 圣 餐 中 的 杯 是 我 们 对 神 恩 典 的 称 谢, 也 成 为 他 对 我 们 立 约 的 杯 感 恩 祝 福 的 杯, 或 分 别 为 圣 的 杯 因 此, 祝 福 的 含 义, 以 友 罗 起 阿 (εύιογία) 和 友 卡 利 斯 特 (εύταρηζηέω) 的 名 称 交 替 使 用 圣 餐 在 救 恩 福 气 严 肃 事 例 的 亮 光 下, 友 卡 利 斯 特 的 名 称 应 该 是 适 得 其 所 这 不 但 是 古 代 希 腊 人 在 使 用, 拉 丁 人 也 是 如 此, 在 今 日 的 英 语 圈 中 也 被 爱 用 2) 会 合 (ζύναξιρ = 聚 集 ). 使 用 这 个 名 称, 因 为 参 与 圣 礼 的 会 众, 是 在 公 开 中 举 行 3) 神 圣 的 事 奉 (λειηοςπγία=sacred ministration)( 路 1:23). 这 个 名 称 被 用 于 这 个 圣 礼 的 尊 称, 从 这 个 词 中 引 出 了 英 文 的 liturgy ( 礼 拜 仪 式 ) 4) 奉 献 祭 物 (θςζία=sacrifice offering)( 来 9:26). 这 是 正 式 奉 献 祭 物 的 行 动, 意 味 替 换 的 献 上 祭 物, 这 个 名 词 在 圣 礼 中 并 不 适 合 挽 回 祭 的 正 确 含 义 ; 可 是,1 这 是 收 取 伴 随 着 慈 善 的 奉 献 ;2 因 为 这 是 记 念 十 字 架 上 基 督 的 受 难 ;3 因 为 这 是 以 颂 赞 和 感 恩 所 献 的 祭 ( 来 13:15); 4 因 为 在 古 代 人 的 语 风 中, 为 了 称 颂 神 的 荣 耀, 以 及 为 了 向 神 表 示 救 恩 的 感 激, 将 宗 教 奉 献 的 每 个 行 动 都 称 为 祭 祀 5) 阿 卡 佩 或 爱 筵 (άγάπη). 这 是 所 有 参 与 的 人, 会 聚 在 一 起 领 受 奉 献 的 筵 席 ; 因 此, 这 个 筵 席 的 名 称, 在 圣 礼 的 本 身 中 显 示 出 来 6) 奥 秘 (μςζηήπιον). 这 意 味 其 内 容 包 含 了 神 圣 和 奥 秘 主 的 晚 餐 中 最 大 奥 秘 的 含 义, 乃 是 为 了 记 念 神 的 儿 子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受 难 ; 而 且, 这 个 名 称 同 样 适 用 于 洗 礼 和 圣 餐 中 圣 经 将 这 种 启 示 用 于 所 有 的 教 理 中 ( 太 13:11; 西 1:26) 这 个 名 称 被 用 于 圣 餐 的 理 由, 是 因 为 古 代 零 散 的 礼 拜 参 与 者, 散 会 后, 秘 密 地 参 与 这 个 仪 式 7) 圣 礼 (sacramentum). Μςζηήπιον 采 取 了 一 般 的 意 义, 作 为 这 个 礼 仪 中 的 尊 称 名 词 因 为 圣 餐 含 有 祭 祀 的 性 质, 因 此, 又 被 称 为 祭 坛 的 圣 礼 (sacramentum altaris)( 指 向 圣 餐 ) 否 认 圣 餐 有 祭 礼 性 质 的 路 德, 也 没 有 放 弃 这 种 名 称 8) 弥 撒 ( Missa or Mass). 这 是 罗 马 教 会 对 于 这 个 圣 礼 的 主 要 名 称 这 个 名 词 的 由 来 虽 有 各 种 说 法, 但 几 乎 都 是 普 遍 的 推 想, 认 为 是 从 古 代 会 众 224

225 散 会 中 所 使 用 的 辞 式 而 来 教 会 的 圣 餐 中 心, 是 在 礼 拜 完 毕 散 会 时, 由 执 事 们 喊 着 说, 已 经 散 会 了, 回 去 吧! ( Ite,Missa est = Go, it is dismissed ) 弥 撒 的 意 思 是 散 会 首 先 是 没 有 归 正 的 听 众 先 要 退 去, 然 后 是 学 道 者 要 退 去, 只 有 受 过 洗 的 信 徒, 才 能 留 下 来 参 与 圣 餐 因 此, 初 代 的 教 会 中, 开 始 是 未 信 的 人 散 会 (Missa infidelium), 然 后 是 学 道 的 人 散 会 (Missa catechumenorum), 最 后 是 信 徒 们 的 散 会 (Missa fidelium) 按 着 这 些 班 次, 可 以 看 到 不 同 层 次 的 礼 拜 仪 式 因 此, 弥 撒 ( 散 会 ) 这 个 词, 成 为 希 腊 文 的 λειηοςπγία, 即 成 为 使 用 于 礼 拜 的 名 词 旧 约 圣 殿 里 的 献 祭, 是 礼 拜 仪 式 中 的 重 要 部 分, 如 同 基 督 教 会 中 主 的 晚 餐, 含 有 赎 偿 的 祭 祀 含 义 ; 因 此, 强 调 弥 撒 即 礼 拜, 成 为 公 礼 拜 的 中 心 这 在 宗 教 改 革 以 后, 罗 马 教 会 中 使 用 的 友 卡 利 斯 特 (εύταρηζηέω: 圣 礼 ), 成 为 广 泛 通 用 的 名 称 第 3 节 圣 餐 的 意 义 和 内 涵 1 定 义 和 内 涵 的 要 素 1) 标 准 文 书 的 定 义. 按 小 要 理 问 答 (96), 主 的 晚 餐 是 照 着 基 督 所 规 定 的, 授 受 饼 和 酒, 以 表 明 主 的 死, 按 理 领 受 的 人 : 不 凭 肉 体, 乃 凭 信 心, 分 领 主 的 身 体 和 血, 并 他 一 切 的 益 处, 以 致 灵 性 得 养 育, 在 恩 典 上 有 长 进 大 要 理 问 答 (168) 说, 圣 餐 是 新 约 的 圣 礼 我 们 在 其 中 按 照 耶 稣 基 督 的 吩 咐, 分 发 领 受 饼 酒, 他 的 受 死 在 其 中 显 明 出 来 那 些 按 理 领 受 的 人 吃 喝 他 的 肉 与 血, 得 属 灵 的 滋 养, 在 恩 典 中 长 进 他 们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和 交 通 得 以 坚 固, 作 为 奥 秘 身 体 的 肢 体, 他 们 的 感 恩 与 上 帝 的 圣 约 彼 此 之 间 的 爱 与 团 契, 都 得 以 见 证 并 更 新 2) 内 涵 的 要 素. 按 上 述 的 定 义, 列 举 主 的 晚 餐 内 涵 的 要 素 :1 这 个 圣 礼 的 材 料 是 饼 和 葡 萄 汁 ;2 形 式 是 分 给 与 领 受 ;3 意 图 表 示 了 基 督 的 受 死 和 所 有 属 灵 福 气 的 应 许 和 印 证 这 三 要 素 组 成 了 圣 礼 概 论 中 的 正 当 性, 可 在 圣 餐 的 关 系 中 考 察, 就 是 正 确 的 材 料 正 确 的 形 式 和 正 确 的 意 图 这 三 要 素 将 在 下 文 中 作 详 细 解 说 2 圣 餐 的 材 料 基 督 所 指 定 的 圣 餐 材 料 是 饼 和 葡 萄 汁, 这 两 样 是 圣 餐 的 要 素 (elements) 1) 饼. 需 要 有 饼,1 这 是 按 着 主 的 命 令 ;2 这 是 按 着 象 征 的 含 义, 因 为 饼 能 滋 养 我 们 的 身 体, 代 表 主 的 肉, 成 为 世 人 生 命 的 粮 ( 约 6:51); 可 是, 主 没 有 说 是 无 酵 饼 还 是 有 酵 饼, 在 仪 式 中 也 没 有 作 出 说 明 ; 有 人 认 为 主 所 使 用 的 饼 应 该 是 无 酵 饼, 因 为 酵 的 含 义 圣 经 中 已 有 说 明 ( 林 前 5:6 7); 225

226 可 是, 使 用 无 酵 饼 或 有 酵 饼 的 问 题, 在 历 史 中 争 论 已 久, 造 成 了 教 会 的 分 裂 不 应 该 为 了 圣 经 中 没 有 明 确 的 命 令 而 持 久 地 争 论 基 督 在 逾 越 节 中 的 饼, 应 该 用 的 是 无 酵 饼, 可 是, 初 代 信 徒 在 圣 餐 中 使 用 的 饼, 却 是 通 常 吃 的 有 酵 饼 罗 马 教 会 在 8 世 纪 以 后, 命 令 使 用 无 酵 饼 为 唯 一 正 规 的 种 类, 从 此 便 定 下 了 这 种 规 定 (Cat.Conc.Trident.,pt,Ⅱ,ch. Ⅳ, 13,14); 但 希 腊 教 会 却 强 调 有 酵 饼 路 德 宗 教 会 使 用 无 酵 饼, 改 革 宗 教 会 以 及 英 国 教 会, 使 用 的 是 生 活 中 吃 的 有 酵 饼, 强 调 的 是 圣 餐 中 象 征 性 的 属 灵 营 养 ; 美 国 某 些 长 老 教 会 有 使 用 甜 糕 点 的, 这 是 地 区 性 的 专 断, 不 是 圣 经 的 传 统 支 持 享 用 美 味 基 督 当 时 所 吃 的 饼, 不 可 能 是 西 方 人 的 面 包, 应 该 是 圆 形 的 烙 饼 2) 葡 萄 汁. 新 约 中 译 成 的 酒 (οίνορ), 意 味 着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这 在 圣 经 作 者 所 使 用 的 用 途 中 可 以 得 到 证 明 ( 太 9:17; 约 2:3-10; 罗 14:21; 弗 5:18; 提 前 3:8,5:23; 多 2:3); 这 可 从 近 东 所 有 有 资 格 的 学 者, 以 及 居 留 在 那 里 的 宣 教 士, 可 以 作 出 明 确 的 证 言 可 是, 主 所 制 定 晚 餐 筵 席 中 的 杯, 指 明 盛 的 是 葡 萄 汁 ( 太 26:29; 可 14:25; 路 22:18); 而 且, 有 考 古 学 的 证 明, 基 督 和 使 徒 的 时 代, 更 多 使 用 没 有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因 此, 基 督 所 说 的 葡 萄 汁, 是 未 曾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还 是 发 酵 的 葡 萄 酒 呢? 今 天 的 人 当 然 知 道 酒 的 危 害, 因 此, 使 用 的 应 该 是 没 有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这 种 葡 萄 汁 是 巴 勒 斯 坦 当 作 通 常 饮 料 的 葡 萄 汁, 也 是 普 通 生 活 中 的 饮 用 品 罗 马 教 会 藉 着 传 统 的 权 威 强 调 在 葡 萄 汁 中 加 水 使 用 (Cat.Conc.Trident., pt, Ⅱ,ch. Ⅳ,Ques.16,17) 犹 太 人 在 逾 越 节 中 因 为 葡 萄 酒 太 烈, 所 以 加 水 使 用, 推 想 最 初 的 逾 越 节 或 原 始 的 教 会 中 也 是 如 此 希 腊 人 和 罗 马 人 在 通 常 时 候, 也 是 在 葡 萄 酒 中 加 水 使 用, 这 种 风 俗 盛 行 在 教 会 中 ; 罗 马 教 会 和 近 东 的 教 会, 直 到 今 天 依 然 保 留 这 种 惯 例 ; 再 者, 因 为 耶 稣 在 十 字 架 上 流 出 了 血 和 水, 所 以 也 构 成 在 圣 餐 使 用 的 葡 萄 酒 中 加 水 的 理 由, 今 天 几 乎 所 有 的 教 会, 都 在 葡 萄 汁 中 加 水 使 用 可 是, 这 是 未 曾 命 令 的, 也 不 包 含 象 征 的 意 义 按 着 使 徒 的 惯 例, 可 以 明 确 看 到, 这 个 仪 式 中, 除 了 葡 萄 汁 以 外, 不 容 许 使 用 别 的 液 体 ( 太 26:26-29) 所 谓 使 用 单 一 的 杯 (single cup) 和 使 用 分 杯 的 问 题, 在 某 些 教 会 中 曾 有 过 波 动 ; 从 某 些 经 文 中, 无 法 证 明 所 有 参 与 的 人, 都 用 一 个 大 杯 在 轮 流 饮 用 杯 常 用 来 作 为 内 容 多 少 的 比 喻, 国 际 圣 经 辞 典 (ISBE,vol. Ⅱ,p.766) 引 用 诗 篇 16 篇 5 节 116 篇 13 节 等 经 文 中 的 杯, 解 释 有 关 在 经 历 中 当 得 的 分 ; 在 休 戚 相 关 或 同 甘 共 苦 的 团 体 里, 各 人 都 有 当 负 的 职 责 和 承 担 ; 如 同 在 筵 席 中, 主 人 与 所 有 的 客 人, 举 杯 同 饮 盛 满 了 的 杯 这 种 见 解 支 持 圣 餐 中 使 用 个 人 的 杯 子 [ 译 者 注 ] 路 加 福 音 对 圣 餐 中 是 否 分 杯 的 问 题 ( 路 22:14-20),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一 个 226

227 比 较 清 晰 的 轮 廓 1 首 先, 接 过 杯 来, 祝 谢 了, 说 : 你 们 拿 这 个, 大 家 分 着 喝 (17)2 然 后, 又 拿 起 饼 来, 祝 谢 了, 就 擘 开, 递 给 他 们 (19)3 饭 后, 也 照 样 拿 起 杯 来, 说 : 这 杯 是 用 我 血 所 立 的 新 约, 是 为 你 们 流 出 来 的 ( 20) 因 此, 这 里 的 次 序 应 该 是 :1 主 耶 稣 先 祝 谢 了 杯, 然 后 要 大 家 分 着 喝 ( 他 们 应 该 是 先 把 葡 萄 汁 分 好, 预 备 饭 后 饮 用 );2 然 后 吃 了 擘 开 的 饼 ;3 饭 后, 大 家 饮 用 了 分 好 的 杯 ( 参 照 太 26:27-29; 林 前 10;16, 陈 述 的 次 序 是 祝 福 的 杯, 擘 开 的 饼 ) 3) 饼 代 替 羊 羔. 主 在 晚 餐 中, 用 饼 代 替 了 羊 羔 的 肉 逾 越 节 的 羊 羔 拥 有 象 征 的 意 义, 旧 约 中 的 流 血 献 祭, 意 味 着 人 的 罪 得 到 赦 免, 这 预 表 将 来 日 期 满 足 的 时 候, 有 一 位 大 祭 司 要 将 他 的 百 姓 从 罪 恶 中 拯 救 出 来 ; 同 时, 这 也 成 了 以 色 列 人 得 到 救 赎 的 国 家 记 念 日 当 神 的 羔 羊 显 现 被 杀 的 时 候, 其 象 征 和 预 表 自 然 就 会 销 声 匿 迹 ; 基 督 成 了 被 杀 的 羔 羊, 当 然 不 再 须 要 流 血 的 献 祭 ; 因 此, 从 羔 羊 的 肉 过 渡 到 生 命 的 饼, 后 者 与 前 者 同 样 拥 有 生 命 的 影 响 力 不 但 如 此, 因 着 基 督 的 受 死, 拆 毁 了 中 间 隔 断 的 墙, 将 救 恩 的 福 气 散 播 到 整 个 世 界 ; 如 此 看 到, 象 征 一 个 民 族 和 国 家 的 逾 越 节, 化 成 一 个 普 世 的 重 要 信 念 3 圣 餐 的 礼 仪 描 写 圣 餐 的 礼 仪, 包 括 基 督 制 定 圣 餐 时 的 象 征 行 动 命 令 和 说 明, 由 其 解 说 和 实 行 所 组 成 象 征 的 行 动 圣 餐 象 征 的 行 动 中, 包 含 有 擘 饼, 准 备 分 杯, 祝 福 与 祝 谢, 递 给 和 领 受 等 1) 擘 饼. 擘 饼 在 仪 式 中 是 重 要 的 部 分, 从 以 下 几 点 可 以 得 知 (1) 在 制 定 仪 式 的 行 动 中, 圣 经 特 别 记 下 基 督 作 出 的 示 范 ( 太 26:26; 可 14:22; 路 22:19; 林 前 11:24) (2) 使 徒 对 有 关 圣 餐 的 解 说, 有 很 卓 越 的 陈 述 ( 林 前 10:16), 仪 式 的 行 动 是 从 这 里 开 始 (3) 这 个 仪 式 中 的 含 义, 象 征 重 要 的 部 分, 即 代 表 基 督 为 了 我 们 擘 开 自 己 的 身 体 ( 林 前 11:24), 表 示 信 徒 在 基 督 里 合 而 为 一 彼 此 联 络 ( 林 前 10: 17); 路 德 宗 教 会 将 擘 开 与 递 给 看 成 准 备, 不 认 为 有 什 么 重 要 的 含 义 ; 可 是, 这 个 行 动 作 为 仪 式 的 开 始, 显 出 这 个 行 动 重 大 的 象 征 含 义, 因 此, 不 能 忽 略 上 述 经 文 的 教 导 和 陈 述 主 耶 稣 在 他 的 门 徒 面 前 将 饼 擘 开, 抗 罗 宗 神 学 强 调 总 要 在 会 众 面 前 举 行 圣 餐 ; 如 此, 可 以 看 到 擘 饼 的 行 动, 是 多 么 重 要 的 记 号 ; 而 且, 明 确 地 227

228 显 出 成 为 有 形 的 印 证 今 天, 许 多 教 会 举 行 圣 餐 的 时 候, 执 礼 的 牧 师 在 会 众 面 前, 如 同 基 督 将 饼 擘 开, 使 我 们 想 起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为 我 们 成 就 的 救 赎 2) 准 备 分 杯. 按 马 太 马 可 福 音 的 记 载, 主 耶 稣 把 饼 擘 开 递 给 他 们 以 后, 又 拿 起 杯 来, 祝 谢 了, 递 给 他 们 ; 这 里 没 有 记 载 主 在 他 们 面 前 倾 倒 葡 萄 汁 的 行 动, 似 乎 分 杯 不 在 准 备 仪 式 的 规 范 之 内 可 是, 分 杯 的 重 要 性 与 擘 饼 同 样 重 要, 因 为 主 不 但 为 我 们 将 他 的 身 体 擘 开, 也 为 我 们 流 出 了 宝 血 ( 译 者 注 : 按 路 加 福 音 的 次 序 是,1 分 杯 ;2 吃 饼 ;3 饮 杯 ) 3) 祝 福 和 祝 谢. 从 主 制 定 晚 餐 的 经 文 记 载 中, 可 以 看 到 交 替 使 用 的 祝 福 和 祝 谢 两 个 词 主 耶 稣 拿 起 饼 来 作 了 祝 福 或 祝 谢, 拿 起 杯 来 也 作 了 祝 福 或 祝 谢 哥 林 多 前 书 10 章 16 节 中, 保 罗 在 描 写 圣 餐 的 杯 和 饼 时, 使 用 祝 福 这 个 词 来 简 明 地 解 说 圣 礼 ; 祝 福 这 个 词 在 圣 经 中, 用 于 三 方 面 的 含 义,(1) 对 于 神 的 祝 福, 向 他 献 上 称 谢 之 歌 和 感 恩 (2) 神 赐 福 所 有 被 造 之 物, 现 实 中, 他 也 赐 福 与 人 (3) 向 神 祈 求 赐 福 与 某 人 和 某 件 事 物 可 是, 我 们 所 祝 福 的 杯, 意 味 牧 师 在 祈 求 神 的 祝 福 后, 就 成 了 分 别 为 圣 的 杯, 因 为, 神 所 祝 福 的 物 品, 都 因 神 的 道 和 人 的 祈 求 成 为 圣 洁 了 ( 提 前 4:5) 圣 餐 中 的 物 品, 因 着 基 督 同 在 的 应 许, 藉 着 传 道 人 的 祈 求, 使 救 恩 竖 立 在 领 受 者 的 身 上, 成 为 无 形 属 灵 恩 典 的 圣 礼 记 号 和 印 证 [ 注 ] 罗 马 教 会 教 导, 奉 献 的 祭 祀 用 适 当 的 话 语 时, 圣 餐 礼 中 的 饼 和 葡 萄 汁, 就 化 成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达 到 化 成 圣 体 的 经 文 是 什 么 呢? 哦! 主 耶 稣 我 最 初 念 到 的 化 成 圣 体 的 神 圣 话 语, 就 是 司 铎 代 替 耶 稣 的 圣 名 和 位 格, 将 祭 饼 和 葡 萄 酒 在 祝 圣 时, 念 到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这 是 我 立 约 的 杯, 成 为 新 约 永 远 之 血 ; 是 信 德 的 奥 秘, 是 为 了 你 们 和 许 多 的 人, 罪 得 赦 免 所 流 的 司 铎 念 完 这 段 经 文 时, 饼 和 酒 就 化 成 了 圣 体 ; 外 形 虽 然 没 有 改 变, 但 耶 稣 的 圣 体 却 实 在 地 在 里 面 了 ( 闵 德 孝 天 主 教 要 理 第 3 篇 第 64 节 ) 在 这 个 仪 式 中, 献 上 分 别 为 圣 的 祈 祷 绪 言 之 目 的 是 三 重 的,1 他 的 儿 子 替 我 们 而 死, 因 此 向 神 感 恩 ;2 使 领 受 的 人 预 备 心 灵, 参 与 神 圣 庄 严 的 礼 拜 ;3 将 饼 和 杯 分 别 为 圣 普 通 使 用 的 饼 和 葡 萄 汁 本 身, 不 能 象 征 主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只 有 藉 着 分 别 为 圣 的 饼 和 杯, 才 能 达 到 象 征 的 目 的 这 种 分 别 为 圣 的 仪 式 成 为 重 要 的 部 分, 在 所 有 的 宗 派 中 具 有 卓 越 的 地 位, 不 但 在 韦 斯 敏 斯 德 礼 拜 模 范 中 特 别 命 令, 在 信 条 和 大 要 理 问 答 中 都 是 如 此 4) 递 给 和 领 受. 将 饼 和 葡 萄 汁 分 给 他 们, 以 及 领 受 这 些 来 吃 喝, 是 这 个 圣 礼 中 的 主 要 部 分, 并 拥 有 重 大 的 含 义 (1) 主 要 的 行 动. 罗 马 教 会 将 圣 餐 的 化 质 说 和 弥 撒 的 圣 祭 教 理 发 展 成 为 体 系 认 为 这 个 圣 礼 的 主 要 意 图, 就 在 分 别 为 圣 的 时 候, 可 以 看 到 成 果, 但 是 递 给 信 徒 圣 物 的 分 配 行 动, 却 不 看 成 是 主 要 的 部 分 因 此, 他 们 圣 餐 中 的 饼, 228

229 被 看 成 是 主 的 圣 体, 安 置 在 圣 盒 中 放 在 龛 室 里, 当 圣 盒 随 着 行 列 缓 行 的 时 候, 人 们 就 向 其 敬 拜 他 们 认 为 祭 司 可 以 在 没 有 信 徒 的 弥 撒 中 举 行 圣 餐, 主 张 有 权 可 以 将 圣 饼 发 送 给 那 些 未 能 参 与 的 病 者 (Conc.Trident., Sess.13,ch. 6, and Cans.4-7, and Sess.22,Can,8) 另 一 方 面, 抗 罗 宗 主 张 这 个 仪 式 中 的 饼 杯 分 配 和 领 受, 从 开 始 到 终 止 都 是 主 要 的 部 分 主 耶 稣 说, 你 们 拿 著 吃 ; 你 们 应 当 如 此 行, 为 的 是 记 念 我 ; 圣 餐 是 将 饼 擘 开, 为 了 记 念 主, 来 吃 喝 主 的 饼 和 杯 ; 这 就 是 交 通 因 此, 抗 罗 宗 主 张 分 配 和 领 受 饼 杯 的 全 部 过 程, 都 是 圣 餐 仪 式 中 的 主 要 部 分 路 德 宗 主 张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在 饼 杯 的 仪 式 中 临 在, 即 局 限 于 递 给 和 领 受 时 间 里, 其 后 剩 下 的 就 是 普 通 的 饼 和 葡 萄 汁 (Form.Concord, Pt. Ⅱ,2,ch.7, 82 and 108; Conf.Faith, ch. 29:4) (2) 可 以 自 己 领 用. 这 种 行 动 依 照 圣 礼 的 主 要 原 理, 可 将 饼 和 杯 传 到 领 受 者 的 手 中, 不 像 天 主 教 会 将 饼 放 在 他 的 口 中 ; 因 为 主 耶 稣 说, 你 们 拿 著 吃, 这 表 示 领 受 的 人 自 己 可 以 领 用 门 徒 可 能 是 以 半 卧 的 姿 势 领 受 了 饼 和 杯, 但 这 不 意 味 信 徒 不 可 以 用 坐 着 站 着, 或 跪 着 的 姿 势 来 领 受 圣 餐 (3) 彼 此 的 交 通. 这 种 礼 仪 是 信 徒 之 间 与 基 督 之 间 的 交 通 ( 林 前 10:16 17); 参 与 圣 餐 的 人, 将 饼 和 杯 带 给 没 有 参 加 的 人 ; 或 是 牧 师 为 某 个 信 徒 举 行 私 人 的 圣 餐, 这 是 对 圣 礼 的 误 用 罗 马 教 会 有 执 礼 的 祭 司, 在 私 人 的 弥 撒 中, 让 人 领 受 饼 和 葡 萄 汁 更 是 错 误 改 革 宗 教 会 在 非 常 需 要 的 境 遇 中, 容 许 牧 师 与 长 老 在 患 者 的 处 所, 伴 随 着 多 数 的 信 徒 施 行 圣 餐 礼 (Gen,Assem, O.S. 1863, Moore s Digest, p.668) (4) 主 动 的 相 交. 在 传 递 饼 杯 的 行 动 中, 领 受 者 的 主 动 态 度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圣 礼 是 基 督 与 他 百 姓 之 间 的 恩 典 之 约 的 记 号 和 印 证, 在 主 的 晚 餐 中, 合 理 领 受 的 人, 就 会 实 际 地 得 到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作 成 的 救 恩, 而 且, 真 实 地 适 用 在 自 己 的 身 上 每 个 信 徒 都 可 以 作 圣 洁 的 祭 司, 藉 著 耶 稣 基 督 奉 献 神 所 悦 纳 的 灵 祭 ( 彼 前 2:5; 启 1:6), 我 们 既 因 耶 稣 的 血 得 以 坦 然 进 入 至 圣 所 ( 来 10:19) 在 这 些 真 理 的 亮 光 下, 可 以 看 到 领 受 的 人, 主 动 地 参 与 这 个 交 通 中 ; 因 此, 执 礼 的 牧 师 在 圣 餐 中 的 教 导 和 劝 勉, 注 意 不 致 使 领 受 的 人 落 入 被 动 的 态 度 里 所 有 的 教 导 和 劝 勉, 在 准 备 的 礼 拜 和 仪 式 之 前 的 讲 道 中, 需 有 充 分 的 讲 述 ; 而 在 仪 式 的 进 行 中, 只 需 适 当 的 祷 告 和 诗 歌, 帮 助 引 导 领 受 者 与 主 有 直 接 的 交 通 有 关 这 个 圣 礼 的 祈 祷 和 诗 歌, 需 要 特 别 配 合 和 相 应, 用 一 般 的 祷 告 和 赞 美 则 不 相 宜 (5) 分 开 来 传 递. 传 递 的 饼 和 杯, 应 该 分 开 来 领 受 方 才 合 宜 把 饼 蘸 在 葡 萄 汁 中, 将 蘸 了 葡 萄 汁 的 饼, 放 在 人 的 口 中, 乃 是 违 背 了 这 个 圣 礼 的 属 性 圣 餐 中 的 这 种 方 式, 最 初 是 用 在 有 关 的 病 人 身 上, 以 后 是 在 某 些 修 道 院 中, 逐 渐 地 在 某 些 教 区 中 实 行 ; 可 是, 这 都 未 曾 得 到 罗 马 教 会 的 裁 可 在 近 东 或 其 他 的 教 会 中, 信 徒 之 间 通 常 用 这 种 方 式, 将 饼 放 在 葡 萄 汁 的 杯 中 混 合, 然 229

230 后 用 汤 匙 把 混 合 的 饼 和 葡 萄 汁, 放 在 领 受 者 的 口 中 ; 这 种 方 式 曾 一 度 从 东 方 过 渡 到 西 方, 更 大 地 占 了 非 圣 经 方 式 的 位 置 (6) 平 信 徒 领 杯. 罗 马 教 会 在 过 去 的 八 百 年 间, 不 将 杯 分 给 平 信 徒, 是 这 个 圣 礼 在 圣 经 规 则 中 的 最 大 违 背 这 不 但 不 符 合 基 督 的 命 令 和 使 徒 的 模 范, 又 与 一 千 二 百 年 之 间 教 会 普 遍 的 仪 式 相 背 离 ; 他 们 认 为 这 是 在 树 立 教 会 的 权 威, 同 时 又 找 到 了 理 论 的 根 据 ; 他 们 否 认 主 在 晚 餐 中 分 配 饼 和 杯 的 命 令, 包 含 在 圣 餐 的 仪 式 中, 却 将 分 别 为 圣 之 后 的 饼 和 杯, 全 部 化 成 基 督 实 在 的 身 体, 认 为 肉 和 血 是 不 能 分 开 的, 那 些 领 受 饼 的 人, 同 时 也 领 受 了 他 的 血 ; 因 此, 肯 定 了 平 信 徒 不 需 领 受 基 督 的 杯 这 是 他 们 为 了 慎 重 起 见, 恐 怕 在 领 受 的 过 程 中, 血 洒 落 出 来 有 所 冒 渎 ; 为 了 避 开 这 种 危 险, 只 限 于 教 职 人 员 领 杯, 主 张 这 是 智 慧 的 作 法 这 种 规 定 是 基 于 化 质 说, 结 果 组 成 了 共 同 形 式 ; 这 种 风 俗 逐 渐 传 开, 结 果 于 1415 年 康 斯 坦 茨 会 议 中 成 为 罗 马 教 会 的 教 条 命 令 的 话 语 主 耶 稣 命 令 的 话 语 伴 随 着 他 象 征 的 行 动 1) 你 们 拿 著 吃. 他 将 饼 递 给 门 徒 说, 你 们 拿 著 吃, 这 不 只 意 味 着 吃 他 的 身 体, 而 是 属 灵 的, 在 信 仰 里 领 受 基 督 所 赐 的 属 灵 福 气 这 句 话 最 初 虽 然 是 赐 给 使 徒 的, 但 也 是 赐 给 历 世 历 代 教 会 的 按 路 加 福 音 22 章 19 节 ( 比 较 林 前 11:24) 主 的 话, 还 附 带 了 你 们 也 应 当 如 此 行, 为 的 是 记 念 我 有 些 人 推 论 主 的 话 是 为 了 制 定 记 念 的 筵 席, 可 是, 特 别 从 约 翰 福 音 6 章 节 和 哥 林 多 前 书 11 章 节 中 可 以 看 到, 不 只 是 记 念 的 意 义, 而 是 有 关 生 命 的 粮 食 和 在 主 面 前 的 自 我 省 察 2) 你 们 分 着 喝. 还 有 命 令 的 话, 乃 是 有 关 杯 的 分 递 ; 就 是 将 饼 递 给 他 们 以 后, 又 拿 起 杯 来, 祝 谢 了, 递 给 他 们, 说, 你 们 都 喝 这 个 ; 或 是 ( 按 照 路 加 ) 你 们 拿 这 个, 大 家 分 着 喝 这 里 看 到 吃 饼 和 分 着 喝 葡 萄 汁 是 两 个 步 骤 ( 译 者 注 : 按 路 加 福 音 22:14-20 的 次 序 是, 先 分 杯, 再 吃 饼, 最 后 饮 葡 萄 汁 ) 按 照 福 音 书 中 的 记 载, 明 确 地 分 成 吃 饼 和 饮 杯 两 个 部 分 (sub utraque specie); 因 此, 罗 马 教 会 不 将 杯 分 给 平 信 徒 是 一 种 错 误 基 督 用 饼 和 杯 来 象 征 自 己 身 体 的 破 碎, 为 他 们 流 出 宝 血, 藉 着 圣 礼 培 育 他 们 的 灵 魂, 成 为 他 们 生 命 中 活 泼 的 提 示 说 明 的 话 语 有 关 命 令 吃 饼 的 话 语, 按 其 说 明,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竟 然 成 了 激 烈 的 争 论, 因 为 这 句 话 有 各 样 的 解 释 1) 罗 马 教 会 强 调 这 个 (is) 连 词. 认 为 耶 稣 所 说 的 话, 以 及 他 手 中 的 饼, 虽 然 有 着 饼 的 样 式 和 味 道, 但 却 真 地 意 味 着 他 的 身 体 但 这 种 立 场 无 230

231 法 自 圆 其 说, 推 想 耶 稣 所 用 的 是 亚 兰 语, 因 为 亚 兰 语 中 完 全 不 用 连 词, 而 且, 他 坐 在 门 徒 的 面 前, 不 可 能 将 自 己 的 身 体 拿 在 手 中 和 他 们 说 话 ; 还 有, 如 果 按 照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见 解, 不 应 该 说,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 应 该 说, 这 个 现 在 是 我 的 身 体 2) 卡 斯 塔 德 (Carlstadt) 提 出 奇 特 的 见 解, 认 为 主 耶 稣 在 说 话 时, 指 着 自 己 的 身 体 (pointed to). 他 辩 论 说, 中 性 词 图 托 ( ηοσηο= 这 个 ) 不 能 成 为 阳 性 名 词 的 阿 尔 托 斯 (ǎρηος= 饼 ); 可 是, 饼 是 食 品, 可 以 用 中 性 的 词 不 但 如 此, 这 种 陈 述 在 其 情 况 下 是 可 以 的 3) 路 德 和 路 德 宗 也 强 调 这 个 (is) 动 词 [ 虽 然 承 认 耶 稣 的 话 是 喻 词 ]. 他 们 认 为 这 个 喻 词 不 是 比 喻, 而 是 借 喻 [( 是 以 喻 体 来 代 替 本 体, 本 体 和 喻 词 都 不 出 现, 直 接 把 甲 ( 本 体 ) 说 成 乙 ( 喻 体 ) ] 认 为 主 对 门 徒 说 话 的 意 思, 只 是 单 纯 地 表 示, 你 拿 着 的 饼, 我 的 身 体 会 在 它 里 面, 在 它 下 面, 与 它 同 在 ( 即 便 两 者 的 实 体 依 然 不 同 ) 这 种 见 解 是 谓 主 身 体 的 遍 在 说, 成 为 他 们 教 理 上 的 重 担 4) 加 尔 文 和 改 革 宗 教 会, 将 主 的 话 看 成 比 喻.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 太 26:26), 意 思 是 这 意 味 着 我 的 身 体 这 些 陈 述 如 同 我 就 是 生 命 的 粮 ( 约 6:35), 我 是 真 葡 萄 树 ( 约 15:1) 等 喻 词, 门 徒 们 听 到 就 会 理 解 的 ; 同 时, 他 们 通 常 会 排 斥 慈 运 理 的 见 解, 即 只 象 征 (signify) 这 是 基 督 的 身 体 ; 强 调 这 饼 是 神 恩 典 之 约 的 印 证, 并 传 达 属 灵 的 养 分 主 耶 稣 在 这 句 话 中, 并 加 上 了 为 你 们 舍 的 ( 路 22:19) 陈 述 主 耶 稣 话 中 的 意 思, 表 明 他 的 身 体 是 为 了 门 徒 的 救 恩 和 益 处 所 舍 的 ; 当 然, 这 不 只 局 限 于 门 徒, 也 是 为 所 有 信 他 之 人 所 舍 的 还 有 与 杯 关 联 的 说 明, 主 耶 稣 语 重 心 长 地 说, 这 杯 是 用 我 血 所 立 的 新 约, 是 为 你 们 流 出 来 的 ( 路 22:20) 这 里 说 明 主 的 血 作 为 新 约 的 血 与 旧 约 中 的 血 ( 出 24:8) 作 出 对 照 旧 约 中 的 立 约 之 血, 只 是 新 约 实 体 的 影 像 和 预 表 为 了 你 们 与 为 你 们 舍 的 意 思, 没 有 什 么 不 同, 这 不 能 理 解 成 为 了 所 有 的 人 舍 的, 而 是 为 了 真 门 徒 和 真 正 相 信 的 人 舍 的 ; 哥 林 多 前 书 11 章 26 节 中, 作 的 结 论 说, 你 们 每 逢 吃 这 饼, 喝 这 杯, 是 表 明 主 的 死, 直 等 到 他 来 这 里 指 出 需 要 记 念 基 督 的 受 死, 以 及 主 的 晚 餐 之 永 续 性, 直 等 到 主 来 的 时 候 4 圣 餐 的 意 图 记 号 和 印 证 如 同 上 文 所 述, 主 的 晚 餐 不 但 表 示 (signify) 有 关 他 赎 罪 的 受 死 和 属 灵 的 恩 典, 又 是 救 恩 的 印 记 和 保 证 按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9 章 1 条 ) 主 设 立 这 个 圣 礼, 这 圣 餐 是 为 永 远 记 念 他 自 己 的 牺 牲 之 死, 保 证 将 其 中 的 恩 惠 赐 给 真 信 徒, 叫 他 们 在 他 里 面 有 属 灵 的 滋 养 和 生 长, 并 使 他 们 继 续 向 他 尽 当 尽 的 本 分 ; 这 圣 餐 又 是 作 为 基 督 奥 秘 身 体 之 肢 体 的 信 徒, 与 基 督 有 所 交 通, 也 231

232 作 为 彼 此 交 通 的 联 络 和 保 证 表 示 这 几 种 要 素 和 印 证, 可 以 分 成 下 列 的 解 说 和 陈 述 1) 圣 餐 的 标 记. 用 感 觉 或 外 在 标 记 的 媒 介 来 表 示 属 灵 真 理 的 特 性, 在 主 的 晚 餐 中, 不 但 包 含 了 外 在 标 记 有 形 的 饼 和 杯, 也 包 含 了 传 递 擘 饼 和 分 杯 的 行 动, 以 及 彼 此 之 间 相 互 的 交 通 列 举 下 列 的 要 素 来 简 述 之 (1) 主 的 受 死. 圣 餐 象 征 主 的 受 死 和 献 祭 ( 林 前 11:26), 旧 约 祭 祀 中 的 预 表 核 心 是 救 赎, 新 约 的 圣 礼 藉 着 象 征 意 义 的 媒 介 作 出 了 明 确 的 陈 述 ; 制 定 的 话 语 是, 为 你 们 舍 的 ; 是 为 你 们 流 出 来 的 指 出 基 督 的 受 死 是 为 了 他 百 姓 的 益 处, 因 着 他 的 献 祭 使 他 的 百 姓 从 罪 恶 里 救 出 来 (2) 与 主 联 合. 这 象 征 信 徒 与 十 字 架 上 的 基 督 之 联 合, 在 主 的 晚 餐 中, 参 与 者 不 但 注 视 其 象 征, 还 领 受 享 用, 按 喻 词 的 意 思 是, 吃 人 子 的 肉, 喝 人 子 的 血 ( 约 6:53), 就 是 藉 着 基 督 的 献 祭, 领 受 生 命 的 救 赎 (3) 属 灵 的 益 处 和 成 长. 这 不 但 象 征 信 徒 与 基 督 的 联 合, 也 表 示 属 灵 的 益 处 和 成 长, 领 受 了 生 命 的 力 量 和 灵 魂 的 喜 乐 这 是 藉 着 领 受 的 饼 和 葡 萄 汁 与 基 督 的 生 命 和 能 力 保 持 着 联 系, 按 着 圣 经 的 应 许 得 到 生 命 能 力 和 喜 乐 (4) 信 徒 之 间 的 联 合. 最 后, 这 个 圣 礼 象 征 信 徒 之 间 彼 此 的 联 合 藉 着 饼 和 杯 成 为 属 灵 身 体 中 的 肢 体, 更 显 出 信 徒 之 间 在 基 督 里 的 合 而 为 一 ( 林 前 10:17,12:13) 一 个 人 从 另 一 个 人 领 受 饼 和 杯, 象 征 彼 此 生 命 的 相 交 2) 圣 餐 的 印 证. 主 的 晚 餐 不 但 有 象 征 的 含 义, 更 是 恩 典 的 印 证 今 天 这 点 常 被 人 们 忽 略, 只 以 外 在 的 形 式 作 为 对 基 督 的 单 纯 记 念, 或 只 看 成 是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宣 认 徽 章 这 个 圣 礼 有 两 个 层 面, 即 标 记 和 印 证 之 间 不 是 独 立 的, 而 是 由 一 个 圣 礼 所 组 成 ; 标 记 在 圣 礼 中, 启 示 并 保 证 神 立 约 的 恩 典 圣 礼 的 标 记 和 印 证, 将 在 引 用 上 述 信 条 的 基 础 上 来 举 论 (1) 显 明 基 督 的 救 赎 之 爱. 使 参 与 的 人 体 认 到 基 督 的 苦 难, 领 受 十 字 架 救 赎 的 大 爱 主 在 圣 餐 中 所 说 的 话, 不 但 证 言 自 己 成 为 祭 物 献 在 祭 坛 上, 更 显 明 怀 着 信 仰 的 参 与 者 领 受 无 比 的 大 爱 (2) 领 受 救 赎 的 丰 盛 恩 典. 这 不 但 保 证 凭 着 信 心 领 受 的 人, 经 历 神 丰 盛 的 慈 爱 和 恩 典, 并 确 认 约 中 的 应 许 和 福 音 的 福 气 都 属 于 自 己, 保 证 这 些 存 留 在 天 上 的 基 业 ( 彼 前 1:3 4) (3) 享 受 现 实 的 救 恩 喜 乐. 这 不 但 使 参 与 的 人, 得 到 丰 盛 的 应 许, 更 能 使 他 们 在 现 实 中 享 受 救 恩 的 喜 乐 ; 饼 与 葡 萄 汁 使 领 受 人 的 身 心 爽 快, 藉 着 基 督 的 身 体 与 宝 血, 使 自 己 的 灵 魂 满 有 荣 光 的 大 喜 乐, 仰 望 那 荣 耀 无 比 永 远 的 救 恩 (4) 宣 认 信 仰 的 顺 从 服 事. 最 后, 主 的 晚 餐 是 互 惠 的 标 记 这 使 参 与 的 人, 用 信 仰 顺 从 和 服 事 来 作 出 宣 告 和 保 证 无 论 何 时, 只 要 在 主 的 圣 餐 桌 前, 就 会 流 出 对 基 督 的 信 仰 和 尊 他 为 王 的 忠 诚, 显 出 对 神 诫 命 的 顺 从, 愿 意 履 行 应 尽 的 义 务 ( 林 后 5:14 15) 232

233 第 4 节 圣 餐 中 的 圣 礼 联 合 在 主 的 圣 餐 中, 基 督 真 的 临 在 吗? 这 个 问 题 在 很 早 以 前, 就 成 了 教 会 中 的 争 论, 直 到 今 天 还 在 争 论 对 于 有 关 的 标 记 与 表 示 ( 含 义 ), 就 是 对 于 主 在 圣 餐 中 临 在 的 性 质, 意 见 并 不 一 致, 这 里 有 四 种 见 解, 需 要 特 别 的 考 察 1 罗 马 教 会 的 见 解 罗 马 教 会 认 为 圣 礼 中 的 联 合 是 物 理 的, 因 此, 没 有 正 确 的 联 合 观 他 们 教 会 的 见 解, 认 为 标 记 直 接 地 成 为 表 示, 即 饼 就 直 接 变 化 成 主 的 肉 ; 当 主 祭 的 人 说,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hoc est corpus meum) 时, 饼 和 葡 萄 汁 就 变 成 由 童 贞 女 所 生, 现 在 坐 在 天 上 父 神 右 边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 并 且, 承 认 在 变 化 以 后, 形 状 和 味 道 依 然 是 饼 和 葡 萄 汁 ; 罗 马 教 会 主 张 饼 和 葡 萄 汁 的 成 分 虽 然 不 变, 但 两 者 的 实 体 (substance) 却 发 生 变 化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是 以 饼 和 葡 萄 汁 的 形 式, 临 在 于 他 的 神 人 位 格 里, 灵 魂 无 法 与 身 体 脱 离, 神 性 也 不 能 与 灵 魂 分 开 ; 因 此, 圣 餐 中, 救 主 的 灵 魂 和 身 体, 也 临 在 于 他 的 肉 和 血 的 里 面 ; 虽 然 感 觉 上 依 然 是 饼 和 葡 萄 汁, 但 实 际 上 已 经 变 化 成 了 肉 和 血 这 种 教 理 的 基 础 是 建 立 在 以 圣 经 传 统 和 会 议 的 权 威 上, 可 是, 如 果 稍 作 考 察, 就 会 发 现 这 种 教 理 得 不 到 圣 经 的 支 持, 因 此, 传 统 和 会 议 的 权 威 就 会 失 去 效 果 作 为 这 个 教 理 推 想 的 圣 经 基 础, 是 以 圣 餐 制 定 式 中,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之 话 语, 以 及 约 翰 福 音 6 章 50 节 以 下 的 话 可 是, 前 者 明 确 是 比 喻 的 意 思 ( 参 照 约 14:6,15:1,10:9), 而 后 者 如 按 字 面 的 理 解, 每 个 吃 喝 的 人, 都 能 上 天 堂, 没 有 吃 喝 的 人, 就 得 不 到 永 生 ( 参 照 约 6:53 54), 这 是 罗 马 教 徒 也 无 法 容 忍 的 观 念 ; 不 但 如 此, 按 约 翰 福 音 6 章 63 节 的 意 思, 叫 人 得 永 生 的, 明 确 指 的 是 话 语 和 圣 灵 ; 再 者, 人 手 所 作 的 饼, 不 可 能 成 为 主 的 身 体, 即 使 按 着 化 质 说 ( 罗 马 教 会 ) 的 见 解, 还 是 称 其 为 饼 ( 林 前 10:17, 11:26-28) 罗 马 教 会 邀 请 人 们 将 饼 和 葡 萄 汁 的 形 状 和 味 道 看 成 真 正 的 肉 和 血, 这 侵 犯 了 理 性 的 知 觉, 要 求 我 们 的 思 维 将 属 性 和 实 质 作 出 分 隔, 以 及 接 受 物 质 实 体 的 遍 在 ; 虽 然 用 崇 敬 来 高 举 圣 饼, 但 却 失 去 了 正 当 的 基 础 [ 注 ] 初 代 教 父 对 于 主 在 晚 餐 中 的 临 在, 没 有 明 确 的 说 明, 或 有 些 夸 张 的 倾 向 他 们 将 比 喻 的 言 辞 和 宗 教 的 礼 拜, 以 及 在 象 征 和 代 表 的 属 灵 观 念 之 间, 引 发 了 混 同 的 倾 向, 将 圣 礼 作 为 祭 祀, 看 成 对 信 徒 赐 予 恩 典 的 唯 一 途 径 ; 如 此, 圣 礼 成 为 他 们 动 作 中 需 要 的 器 具, 而 被 高 举 真 实 的 大 祭 司 概 念, 必 然 需 要 真 实 的 祭 祀 ; 为 了 真 实 的 祭 祀, 必 须 准 备 道 成 肉 身 的 祭 物 现 在 的 化 质 说, 最 初 是 由 卡 贝 特 的 修 道 院 长 帕 斯 卡 西 乌 斯 拉 伯 图 斯 (Pascha-sius Radbertus,abbot of Carbet, 831 A.D.) 提 出 的, 虽 遭 到 拉 特 兰 努 斯 233

234 (Ratramnus) 的 反 对, 但 却 逐 渐 地 形 成 了 势 力 这 个 教 理 被 定 义 为 化 质 (transubs tantiatio,conversion of substance) 说, 最 初 使 用 这 个 名 词 的 人, 是 图 尔 斯 的 希 尔 德 伯 特 (Hildebert of tours,1134), 于 1215 年 第 4 拉 特 兰 会 议 中, 由 英 诺 森 三 世 提 议, 制 定 成 为 信 条 2 路 德 宗 的 见 解 路 德 宗 将 基 督 的 神 性 和 人 性 的 位 格 联 合, 主 张 人 性 至 少 参 与 在 神 性 的 遍 在 里 (Communicatio idiomatum); 认 为 道 成 肉 身 的 神 之 全 部 位 格, 即 身 体 和 灵 魂, 以 及 神 性 到 处 遍 在, 他 们 又 强 调 主 在 制 定 圣 餐 时 的 话 (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 按 着 字 面 的 意 思 来 理 解 路 德 排 斥 化 质 说, 却 用 与 此 有 亲 缘 关 系 的 遍 在 说 来 代 替 他 认 为 饼 和 葡 萄 汁 虽 然 依 旧, 但 在 主 的 晚 餐 中, 基 督 的 全 位 格 肉 和 血 都 实 际 而 具 体 地 在 饼 和 杯 的 里 面 (in, under, and along with) 他 和 他 的 追 随 者, 断 言 在 这 个 圣 礼 中, 基 督 临 在 于 物 质 的 身 体 和 血 的 里 面 ; 因 此, 他 们 教 导 所 谓 的 用 嘴 来 吃 (manducatio oralis) 主 的 晚 餐, 认 为 领 受 了 饼 杯 的 人, 就 实 际 地 吃 喝 了 主 的 身 体 ; 但 不 是 只 凭 信 心 来 领 受, 如 果 没 有 资 格 而 领 受, 反 而 要 被 定 罪 这 种 见 解 虽 然 从 实 体 的 变 化 减 至 属 性 的 变 化, 没 有 将 其 看 成 反 复 的 奇 迹, 但 却 不 是 对 罗 马 天 主 教 概 念 的 重 大 改 善, 尤 其 对 主 耶 稣 的 话, 这 是 我 真 正 的 身 体 之 理 解, 比 其 它 的 任 何 见 解, 更 为 不 合 理 ; 不 但 如 此, 这 种 不 可 能 的 主 荣 耀 人 性 的 遍 在 教 理, 成 为 路 德 宗 教 理 的 包 袱, 直 至 今 天 路 德 宗 都 无 法 弃 置 另 一 方 面, 需 要 关 注 路 德 宗 所 否 定 的 几 项 观 点 :1 否 定 化 质 说, 主 张 饼 和 葡 萄 汁 在 实 体 中, 依 然 是 那 种 样 式 ;2 否 定 藉 着 执 礼 的 牧 师, 使 基 督 在 这 个 圣 礼 中 临 在 ;3 否 定 基 督 在 饼 和 杯 中 永 久 的 临 在, 强 调 圣 礼 的 结 束 即 告 终 止 ;4 否 定 饼 和 葡 萄 汁 只 代 表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5 真 正 的 肉 和 血 之 临 在 是 属 灵 的, 否 定 藉 着 圣 灵 或 透 过 领 受 者 的 信 仰 来 成 为 媒 介 3 慈 运 理 的 见 解 慈 运 理 的 圣 餐 观 相 当 不 完 全, 认 为 晚 餐 只 是 对 属 灵 真 理 福 气 的 比 喻 提 示, 或 者 只 是 一 种 单 纯 的 标 记 和 象 征 ; 教 导 这 是 基 督 为 了 拯 救 罪 人 的 记 念, 只 是 基 督 徒 信 仰 宣 认 的 徽 章 他 在 某 些 陈 述 中, 认 为 圣 礼 只 是 单 纯 的 记 念 仪 式, 特 别 是 信 徒 立 约 的 标 记 或 象 征, 可 是,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又 提 到 晚 餐 具 有 较 深 的 含 义, 在 圣 礼 进 行 中, 认 为 神 会 使 这 些 成 为 信 徒 的 印 记 或 保 证 慈 运 理 的 见 解, 似 乎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有 些 变 更, 因 此, 在 圣 礼 的 见 解 上, 很 难 指 出 什 么 是 他 的 观 点, 但 却 明 显 地 排 除 了 对 此 教 理 难 解 的 神 秘 主 义, 而 过 度 地 显 出 他 平 易 和 单 纯 的 见 解 ; 他 总 认 为 圣 餐 只 是 记 念 主 受 死 的 标 记 或 象 234

235 征, 或 者 看 成 是 一 种 印 记 或 保 证, 显 出 对 此 观 念 没 有 作 出 公 允 的 论 证 ; 不 但 如 此, 他 所 着 重 的 不 是 神 的 保 证, 而 是 人 的 记 念, 他 将 领 受 圣 餐 的 仪 式, 看 成 信 徒 记 念 主 的 受 死 ; 他 虽 然 否 定 基 督 身 体 的 临 在, 但 不 否 认 信 徒 在 信 仰 中, 基 督 属 灵 的 临 在 认 为 基 督 只 有 在 他 的 神 性 中, 以 及 在 领 受 人 的 理 解 (apprehension) 中 临 在 慈 运 理 的 见 解 最 初 在 改 革 的 教 会 中 盛 行,1530 年 在 写 给 奥 斯 堡 国 会 的 慈 运 理 文 书 ( Fidei Ratio 信 心 與 理 性 ) 中 得 以 体 现, 又 在 四 城 信 条 (Confessio Tetrapolitana,1530), 奥 斯 瓦 尔 德 米 扩 纽 斯 (Oswald Myconius) 的 第 一 巴 塞 尔 信 条 ( First Basle Confession,1532), 以 及 布 凌 格 米 扩 纽 斯 等 第 一 纥 里 微 提 信 条 ( First Helvetic Confession,1536) 中 体 现 4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1) 加 尔 文 标 准 文 书 中 圣 餐 观 的 要 点. 加 尔 文 的 观 点, 在 慈 运 理 与 路 德 宗 的 中 间 地 带, 他 与 慈 运 理 以 及 其 他 的 所 有 改 革 宗 共 同 主 张 : (1) 这 是 我 的 身 体, 意 味 着 这 饼 代 表 我 的 身 体 (2) 神 在 此 圣 礼 中, 使 所 有 吃 饼 喝 杯 的 人, 领 受 基 督 救 赎 的 恩 典 (3) 除 此 以 外,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虽 然 离 开 天 上, 但 藉 着 分 递 的 饼 和 杯, 能 够 使 信 徒 的 生 命 得 到 感 化 ; 可 是, 这 种 感 化 即 使 是 实 在 和 活 泼 的,1 却 是 神 秘 的, 不 是 物 理 的 ;2 藉 着 圣 灵 成 为 媒 介 ;3 受 到 领 受 的 人 信 仰 行 动 之 制 约 这 种 见 解 在 基 督 教 要 义 (4 卷 17 章 ) 和 伽 尔 利 信 条 (36 条 )( 巴 黎 大 会 中 准 备 的,1559 年 ), 以 及 苏 格 兰 信 条 (21 条 )( 约 翰 诺 克 斯 准 备 的,1560 年 ) 和 比 利 时 信 条 (35 条 )( 本 仁 布 莱 斯 准 备 的,1561 年 ) 中 陈 述 有 关 这 个 问 题, 加 尔 文 眼 见 路 德 宗 与 改 革 宗 教 会 无 法 协 调, 就 与 苏 黎 世 (Zürich) 的 慈 运 理 派 和 日 内 瓦 (Geneva) 的 加 尔 文 派 联 合, 于 1549 年 作 成 了 底 丘 里 努 斯 信 条 ( Consensus Tigurinus: 合 一 信 条 ) 的 圣 餐 教 理, 这 被 两 方 共 同 接 纳, 直 到 今 天 被 改 革 宗 教 会 所 认 定 这 个 教 理 在 布 凌 格 的 第 二 纥 里 微 提 信 条 (1564 年 ), 墨 兰 顿 门 生 武 新 努 士 的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1562 年 ), 英 国 教 会 的 39 信 条 (1562 年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1648 年 ) 中 得 以 体 现 这 些 信 条 中 共 同 的 见 解 是 : (1) 有 关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之 临 在,1 基 督 的 人 性 临 在 于 圣 餐 中 ;2 基 督 的 神 人 位 格 总 是 在 各 处 遍 在, 我 们 的 交 通 与 其 说 是 在 他 肉 和 血 的 圣 餐 中, 不 如 说 是 在 他 全 部 的 位 格 里 圣 礼 中, 他 的 肉 和 血 之 临 在, 不 是 物 质 的, 也 不 是 场 所 的, 只 是 藉 着 圣 灵 的 恩 典 来 感 化 灵 魂 (2) 有 关 圣 徒 领 受 的 圣 餐, 那 不 是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之 实 体 ; 其 效 能 和 结 果, 是 为 了 罪 被 擘 开 和 流 出, 具 有 祭 祀 的 效 能 235

236 (3) 有 关 信 徒 吃 喝 圣 餐 中 的 肉 和 血,1 不 论 用 什 么 样 式, 其 意 不 在 于 用 口 来 吃 ;2 是 有 关 灵 魂 的 ;3 是 用 灵 魂 的 口, 或 信 仰 的 手 ;4 藉 着 圣 灵 的 权 能, 或 透 过 圣 灵 ;5 不 只 局 限 于 主 的 晚 餐, 而 是 随 时 在 信 仰 的 动 作 里 2) 加 尔 文 的 属 灵 同 在 说. 加 尔 文 指 出 慈 运 理 在 圣 礼 中, 只 强 调 依 赖 基 督 过 去 赎 罪 的 受 死 ; 其 实, 在 今 天 的 圣 餐 中, 基 督 的 全 位 格 依 然 与 我 们 同 在 加 尔 文 有 时 似 乎 在 教 导, 圣 餐 中 基 督 荣 化 的 身 体, 会 给 信 徒 属 灵 的 感 化, 可 是, 这 只 是 一 种 喻 词 的 比 如, 他 在 其 它 的 教 导 中, 明 确 指 出 领 受 饼 和 杯, 不 是 用 嘴 来 吃 喝, 而 是 藉 着 这 种 标 记 来 领 受 基 督 属 灵 的 同 在 ; 因 为, 只 有 藉 着 信 仰 才 能 拥 有 他 强 调 除 去 临 在 于 场 所 的 想 像, 因 为 基 督 坐 在 天 上, 而 不 是 住 在 地 上, 只 有 在 信 仰 中 与 他 交 通, 基 督 不 可 能 包 含 在 地 上 的 饼 和 葡 萄 汁 中 [ 注 ] 加 尔 文 对 慈 运 理 的 圣 餐 教 理 提 出 异 议,(1) 他 认 为 这 个 教 理, 在 圣 餐 中 遮 盖 了 神 对 信 徒 的 恩 赐 ;(2) 他 认 为 信 徒 在 圣 礼 中, 接 过 基 督 的 身 体 吃 了, 比 相 信 他 的 圣 名 和 依 赖 他 的 受 死, 看 得 更 重 或 更 高, 结 果 却 看 不 到 什 么 按 加 尔 文 的 见 解, 圣 礼 中 回 顾 基 督 过 去 的 大 功, 不 只 局 限 于 基 督 受 死 的 关 联 ( 与 慈 运 理 的 想 法 类 似 ), 而 是 与 基 督 现 在 属 灵 的 事 工, 就 是 在 荣 耀 中 的 基 督 有 所 联 系 基 督 属 灵 的 同 在, 虽 不 是 身 体 或 场 所 的 临 在 于 圣 餐 中, 反 而 包 括 了 身 体 和 宝 血, 享 有 他 全 位 格 的 同 在 太 阳 虽 在 天 上, 但 它 的 光 和 热 却 能 照 在 地 上 ; 同 样 地, 基 督 的 身 体 虽 在 天 上, 但 他 荣 耀 的 身 体, 比 圣 灵 的 感 化, 更 能 在 圣 餐 中 向 信 徒 发 出 他 的 ( 即 便 藉 着 媒 介 ) 感 化, 藉 着 这 个 仪 式, 使 他 们 领 受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得 到 生 命 的 实 际 能 力 加 尔 文 注 重 的 不 但 是 救 赎 主 的 全 位 格, 更 是 强 调 基 督 与 圣 徒 的 交 通 加 尔 文 的 提 示 虽 不 全 然 清 晰,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虽 不 在 圣 餐 中, 但 却 在 高 天 之 上, 使 信 徒 在 圣 餐 中 领 受 饼 和 杯 的 时 候, 就 能 得 到 生 命 的 感 化 ; 这 种 感 化 即 便 不 是 生 动 和 物 理 的, 但 却 是 属 灵 和 奥 秘 的, 藉 着 恩 典 的 媒 介, 使 领 受 的 人 享 用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接 受 信 仰 行 为 的 制 约 有 关 与 基 督 交 通 的 方 式 有 双 重 的 提 示, 或 是 领 受 的 人 藉 着 信 仰, 使 他 的 心 意 提 升 于 天, 或 是 藉 着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使 领 受 的 人 得 到 属 灵 的 感 化 甸 内 (Dabney) 极 力 反 对 圣 餐 中 加 尔 文 的 见 解, 认 为 领 受 的 人 不 可 能 直 接 分 享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 这 是 加 尔 文 的 观 点 有 些 含 糊, 或 是 对 肉 和 血 的 过 度 解 释 ; 可 是, 推 想 他 的 意 思, 只 是 喻 词 的 一 种 比 如, 这 种 见 解 在 改 革 宗 的 信 条 中 可 以 看 到 ( 参 照 比 利 时 信 条 第 35 条 ;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圣 餐 礼 仪 书 ) 加 尔 文 教 理 中 的 含 糊 点, 只 用 通 常 简 略 的 说 明 来 解 释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认 为 只 是 效 能 (virtually) 的 临 在 按 贺 智 的 话, 救 赎 主 将 自 己 的 身 体 献 在 十 字 架 上, 成 就 了 祭 祀 的 实 质 和 果 效, 临 在 于 这 个 圣 礼 中, 藉 着 圣 灵 的 236

237 权 能, 使 按 理 领 受 圣 餐 的 人, 在 现 实 中 得 到 益 处 ; 圣 灵 按 着 自 己 主 权 的 旨 意, 使 圣 礼 成 为 他 使 用 的 器 具 (Comm.on the Conf.of Faith,p.492) 第 5 节 恩 典 媒 介 的 圣 餐 效 果 圣 餐 的 效 能 成 为 信 徒 生 活 中 属 灵 益 处 的 恩 典 媒 介, 主 亲 自 制 定 了 圣 礼 中 的 标 记 和 印 证 ; 而 且, 也 成 为 门 徒 和 所 有 信 徒 的 恩 典 媒 介, 使 所 有 跟 随 他 的 人, 在 这 个 圣 礼 中 得 到 益 处, 这 应 该 是 救 主 的 意 图 这 是 恩 典 之 约 中 的 标 记 和 印 证, 里 面 包 含 了 两 个 要 点, 第 一 产 生 的 效 果 ; 第 二 这 个 效 果 如 何 来 的 1 圣 餐 的 恩 典 效 果 1) 恩 上 加 恩. 主 的 晚 餐 是 为 了 信 他 的 人 预 备 的, 但 却 不 是 创 始 恩 典 的 器 具, 乃 是 在 已 有 的 恩 典 上 恩 上 加 恩 主 的 圣 礼 是 为 了 跟 随 他 对 他 宣 认 信 仰 的 人 预 备 的, 按 使 徒 行 传 2 章 节 中 的 记 载, 擘 饼 是 那 些 已 经 信 了 的 人, 聚 在 一 起, 彼 此 交 接, 擘 饼 哥 林 多 前 书 11 章 节 强 调, 参 与 圣 餐 的 人, 先 要 省 察 自 己 ; 信 徒 藉 着 圣 礼 领 受 恩 典, 与 藉 着 话 语 领 受 恩 典, 没 有 什 么 不 同, 圣 餐 是 藉 着 主 的 话 语, 在 已 得 的 恩 典 中 恩 上 加 恩 2) 属 灵 的 喂 养 和 成 长. 在 主 的 晚 餐 中, 我 们 领 受 基 督 救 赎 的 恩 典, 使 我 们 得 到 属 灵 的 喂 养 和 成 长 自 然 的 食 品 能 够 养 育 我 们 的 身 体 和 生 命, 而 圣 餐 却 能 强 化 我 们 灵 魂 的 生 命 在 福 音 的 应 许 中, 成 为 神 坚 固 我 们 信 仰 的 媒 介, 小 要 理 问 答 对 此 有 明 确 的 陈 述, 藉 着 信 心 领 受 他 的 身 体 和 血, 以 及 其 一 切 恩 惠, 使 他 们 的 灵 命 得 到 滋 养, 在 恩 典 里 有 长 进 (96) 3) 罗 马 教 会 所 说 的 灵 肉 恩 典.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认 为, 圣 体 圣 事 的 恩 典 有 两 点, 一 个 是 灵 魂 的 恩 典, 另 一 个 是 肉 身 的 恩 典 哦, 主 耶 稣! 你 设 立 圣 体 的 圣 事, 是 为 了 养 育 我 们 的 灵 魂 ; 如 同 肉 体 的 饮 食, 可 以 养 育 我 们 的 身 体, 保 存 我 们 的 生 命, 增 添 我 们 的 体 力, 使 我 们 能 作 各 样 的 事 务 圣 体 的 圣 事 成 为 我 们 灵 魂 的 粮 食, 与 耶 稣 联 合 成 为 一 个 枝 节, 圣 体 能 滋 养 我 们 的 灵 魂, 加 增 我 们 的 圣 宠, 使 我 们 能 够 胜 过 三 仇, 遵 行 规 诫, 脱 离 罪 过, 建 立 善 工, 免 去 地 狱, 抵 达 天 堂 圣 体 的 圣 事 为 了 肉 身, 成 为 洁 净 我 们 的 药, 使 我 们 的 肉 身 与 洁 净 的 源 泉 我 主 耶 稣 结 合, 压 制 肉 身 的 情 欲, 禁 止 个 人 的 私 欲, 完 全 顺 从 正 理, 成 为 在 肉 身 中 生 活 的 凭 据 ( 闵 德 孝 天 主 教 要 理 第 2 卷 第 3 篇 第 66 节 ) 再 者, 罗 马 天 主 教 又 列 出 特 种 的 成 圣 恩 典, 特 别 的 现 实 恩 典, 可 赦 之 罪 的 宽 恕, 从 致 死 的 罪 中 得 到 保 全, 以 及 为 了 救 恩 的 确 信, 藉 着 圣 体 的 媒 介 达 到 特 别 的 恩 典 这 些 都 是 从 他 们 的 化 质 说, 以 及 其 它 的 圣 礼 过 重 主 义 中 分 流 出 来 的 烦 琐 推 论 237

238 2 恩 典 的 样 式 这 种 圣 礼 的 恩 典 效 果 是 怎 样 来 的 呢? 圣 餐 的 任 何 样 式, 都 能 成 为 功 劳 的 原 因 吗? 不 论 领 受 之 人 的 态 度 如 何, 是 否 都 能 得 到 恩 典 呢? 1)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见 解. 罗 马 天 主 教 主 张, 主 的 晚 餐 是 藉 着 祭 祀 和 外 形 的 作 用 工 作 (1) 弥 撒 的 祭 祀. 首 先, 圣 晚 餐 不 但 是 圣 礼, 又 被 看 成 祭 祀 认 为 这 是 基 督 献 在 十 字 架 上 无 血 之 更 新 ; 这 话 的 意 思, 不 是 主 在 晚 餐 中 再 次 受 死, 只 是 对 他 受 死 的 外 在 变 化 主 的 确 将 饼 说 成 自 己 的 身 体, 分 给 了 门 徒, 也 说 葡 萄 汁 岂 不 也 是 为 他 们 流 出 的 血 吗? 罗 马 教 会 的 教 理 争 论 家, 认 为 有 人 虽 将 此 祭 祀 看 成 代 表 或 记 念 的 性 质, 但 却 不 能 成 为 教 会 真 正 的 教 理, 他 们 推 想 圣 餐 中 基 督 的 祭 祀, 具 有 真 正 祭 祀 和 代 赎 的 价 值 特 伦 多 会 议 的 标 准 文 书 中 说, 如 果 有 人 认 为 弥 撒 不 是 奉 献 给 神 的 真 正 祭 祀, 只 是 将 基 督 供 我 们 来 吃, 除 此 没 有 其 它 的 含 义, 这 人 就 要 受 谴 责 (Conc.Trident, Sess. 22, Can.1) 如 果 有 人 认 为 弥 撒 的 祭 祀, 只 是 感 恩 和 称 颂 的 祭 祀, 或 只 是 记 念 十 字 架 上 的 救 恩, 不 认 为 这 是 代 赎 的 祭 祀, 只 是 对 领 受 的 人 有 益 处 ; 不 认 为 这 是 为 了 活 人 和 死 人, 为 了 满 足 罪 和 痛 苦 的 其 它 需 要, 这 人 就 要 受 谴 责 (Can.3) 这 个 祭 祀 引 起 如 何 形 成 对 罪 人 的 功 劳 问 题, 而 罗 马 天 主 教 的 权 威 人 士 只 是 用 遁 词 和 矛 盾 的 言 辞 来 搪 塞, 例 如 威 尔 默 斯 (Wilmers) 陈 述, 弥 撒 祭 是 赎 罪 和 祈 愿 的 祭 祀, 这 是 因 为 我 们 的 过 失, 其 效 果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我 们 ; 1 不 但 是 超 自 然 的 恩 典, 也 包 含 了 自 然 的 恩 宠 ;2 包 括 赦 罪 和 免 除 刑 罚,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为 我 们 成 就 了 救 赎 的 功 劳, 在 弥 撒 祭 中 应 用 在 我 们 身 上 (Wilmers, Handbook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p.348) 称 弥 撒 的 祭 祀 是 赎 罪 祭, 将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成 就 的 功 劳, 透 过 弥 撒 的 祭 祀 应 用 在 参 与 者 的 身 上, 这 种 说 法 是 无 法 前 后 呼 应 的 罗 马 教 会 将 圣 晚 餐 看 成 祭 祀, 虽 然 将 此 教 理 诉 求 于 教 会 权 威 和 圣 经 根 据, 但 却 徒 劳 无 益 因 为, 圣 经 真 理 在 各 方 面 都 反 对 这 种 教 理 [ 注 ] 1 罗 马 教 会 将 玛 拉 基 书 1 章 11 节, 看 成 永 久 而 反 复 的 祭 祀 预 言, 将 希 伯 来 书 7 章 11 节 中, 指 向 基 督 的 兴 起 一 位 祭 司, 照 麦 基 洗 德 的 等 次 之 语, 看 成 藉 着 基 督 的 饼 和 葡 萄 汁 成 为 永 续 性 的 祭 祀 宣 言 ( 参 照 创 14:18), 可 是, 很 难 将 玛 拉 基 的 预 言 和 麦 基 洗 德 与 基 督 的 预 表 关 系, 应 用 在 圣 餐 的 礼 仪 上 2 基 督 为 信 徒 的 献 祭, 只 一 次 就 得 以 完 成, 按 其 根 本 的 属 性, 排 除 了 其 它 所 有 的 祭 祀 ( 来 9:25-28,10: ) 3 罗 马 教 会 的 观 点 与 基 督 在 圣 晚 餐 中 制 定 的 话 语, 并 不 相 应 ( 路 22:19; 林 前 11:24-26) 这 个 圣 礼 记 念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的 献 祭, 但 圣 餐 不 能 成 为 新 的 赎 罪 祭, 因 此, 圣 礼 的 本 质 238

239 与 祭 祀 的 本 质 是 不 同 的, 两 者 不 能 看 成 同 一 条 例 4 基 督 的 献 祭, 应 验 了 旧 约 流 血 的 献 祭 和 代 赎 的 祭 祀 本 质, 因 为 满 足 了 律 法 的 要 求 ( 来 9:22), 可 是, 罗 马 教 徒 称 自 己 的 弥 撒 是 没 有 血 的 祭 祀, 成 了 没 有 受 死 和 痛 苦 的 祭 祀 5 祭 祀 是 由 大 祭 司 来 执 行, 但 基 督 教 的 执 行 者 不 是 大 祭 司 6 这 个 教 理 依 靠 的 是 虚 构 的 化 质 说 上 文 已 指 出 化 质 说 的 无 理 (2) 外 形 的 作 用. 罗 马 教 会 教 导 主 的 晚 餐 在 圣 餐 礼 中, 由 外 形 的 作 用 (exopere operato) 在 工 作, 即 意 味 这 是 由 圣 礼 本 身 行 为 的 效 力 来 工 作, 不 是 因 为 领 受 者 的 行 为 或 性 向, 以 及 教 职 的 资 格 (exopere operantis) 来 形 成 效 力 这 种 见 解 意 味 着 领 受 饼 和 杯 的 人, 不 论 他 是 否 善 恶, 都 能 得 到 恩 典, 认 为 这 个 圣 礼 仪 式 的 本 身 就 是 恩 典 的 原 因 ; 同 时, 他 们 又 在 矛 盾 地 教 导, 圣 礼 会 因 存 在 某 种 障 碍 或 缺 乏, 构 成 领 受 恩 典 的 性 向, 或 教 会 的 行 动 不 符 合 大 祭 司 的 意 图, 因 此, 会 部 分 或 全 部 的 失 去 效 力 外 形 的 作 用 之 说 法, 需 要 这 种 矛 盾 的 观 点 来 支 援, 但 结 果 却 自 我 证 明, 这 种 说 法 虚 弱 无 力, 很 难 维 持 外 形 的 作 用 之 检 讨, 在 上 文 第 三 章 结 尾 的 圣 礼 的 有 效 性 中, 已 作 过 论 述, 接 下 去 还 会 探 讨 2)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改 革 宗 的 教 会 不 将 晚 餐 看 成 祭 祀, 否 认 以 外 形 的 作 用 来 工 作 圣 礼 的 本 身 不 是 恩 典 的 原 因, 只 是 神 手 中 使 用 的 器 具 其 有 效 的 工 作, 不 但 临 在 于 领 受 者 的 信 仰 里, 还 联 系 着 他 们 的 动 作 和 见 证 ; 不 信 的 人 即 便 领 到 了 外 形 的 饼 和 杯, 但 却 得 不 到 内 在 的 实 际 可 是, 在 抗 罗 宗 的 教 会 里, 对 此 论 题 的 解 说 和 意 见, 有 所 差 异 却 是 事 实 (1) 路 德 宗 的 见 解. 路 德 宗 和 高 派 的 监 督 教 会, 试 图 主 张 这 个 圣 礼 的 客 观 性, 明 确 表 现 出 倾 向 罗 马 教 会 的 立 场 ; 按 路 德 宗 的 观 点, 圣 晚 餐 的 效 能 不 只 停 留 在 标 记 里, 而 在 于 与 其 联 系 的 神 之 话 语 中, 只 有 领 受 者 有 信 仰 的 时 候 才 会 工 作, 这 种 效 果 与 话 语 的 效 果 一 样, 只 是 藉 着 信 仰 才 能 与 基 督 发 生 活 泼 的 交 通, 以 及 结 出 有 益 的 果 实 可 是, 这 种 临 在 的 见 解, 在 饼 和 葡 萄 汁 的 里 面 共 同 一 起 里, 这 是 强 调 文 字 上 基 督 之 肉 和 血 的 效 能 信 与 不 信 的 人, 虽 然 可 以 同 等 领 受 物 理 上 的 肉 和 血, 但 只 有 信 徒 才 能 得 到 恩 典 的 益 处 协 和 信 条 ( The Formula of Concord, Ⅶ,7) 说, 我 们 相 信 教 导 和 告 白, 不 但 真 正 相 信 基 督, 可 以 合 理 领 受 主 的 晚 餐, 那 些 没 有 资 格 和 不 信 的 人, 也 能 领 取 基 督 的 肉 和 血, 但 他 们 得 不 到 安 慰 和 生 命 ; 如 果 他 们 不 悔 改 归 正, 他 们 反 要 受 到 定 罪 和 审 判 ( 林 前 11:27 29) (2) 慈 运 理 派 抗 论 派 和 苏 西 尼 派 的 见 解. 慈 运 理 英 年 早 逝 (1484~1531), 他 的 见 解 常 被 称 谓 低 级 的 圣 餐 观, 如 果 他 活 着 的 话, 必 定 和 他 的 门 生 共 同 参 与 加 尔 文 所 提 案 的 底 丘 里 努 斯 信 条 其 后, 用 他 的 名 义 来 发 表 的 苏 西 尼 派 和 抗 论 派 所 主 张 的 教 理, 与 改 革 宗 教 理 是 不 同 的 1 认 为 饼 和 杯 只 不 过 是 记 号, 否 定 基 督 以 某 种 含 义 临 在 于 圣 礼 中 ;2 否 定 饼 和 杯 是 恩 典 的 媒 介, 主 张 领 受 圣 餐 只 是 对 主 的 记 念, 并 显 示 宣 认 信 仰 的 徽 章 239

240 (3) 改 革 宗 的 见 解. 改 革 宗 的 各 教 会 排 斥 上 述 的 各 种 见 解, 虽 然 宣 认 这 个 圣 礼 是 有 效 的 恩 典 媒 介, 但 其 效 能 不 在 于 某 种 性 能, 或 根 据 某 位 执 行 的 人, 只 在 于 圣 灵 的 工 作 与 话 语 的 能 力 这 个 圣 礼 的 确 拥 有 象 征 道 德 的 能 力 和 信 仰 的 标 记, 可 以 使 参 与 的 人, 实 际 领 受 传 达 的 恩 典, 使 基 督 与 他 的 百 姓 之 间 成 为 会 合 点, 这 种 恩 典 虽 不 是 可 以 随 意 传 达 和 领 受, 但 不 在 这 个 圣 礼 中, 也 可 以 领 受 到 恩 典, 能 力 不 总 是 在 圣 礼 中 ; 因 为, 不 局 限 于 时 间 场 所 和 礼 拜 按 查 尔 士 贺 智 的 话 说, 改 革 宗 认 为 圣 礼 的 效 能, 不 在 于 条 例 本 身 ( 饼 杯 或 是 行 动 ) 中 的 某 种 能 力, 更 不 是 执 礼 中 的 某 种 能 力, 也 不 能 将 能 力 归 给 表 示 的 真 理 ; 而 是 在 于 伴 随 的 话 语 和 内 在 应 许 的 神 的 能 力, 藉 着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 藉 着 童 贞 女 的 道 成 肉 身 ) 真 正 的 临 在 [ 不 论 是 化 体 同 在 的 方 式, 或 是 授 与 (impartation) 的 方 式 ], 从 天 上 荣 耀 的 基 督 身 上, 流 出 超 自 然 的 生 命 感 化 力 这 不 是 藉 着 基 督 的 神 人 性 质, 而 是 在 圣 礼 中, 藉 着 基 督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靠 着 他 的 灵 工 作, 使 领 受 的 人 得 到 恩 典 (Charles Hodge, Systematic Theology, Ⅲ, pp.649) 第 6 节 圣 餐 的 参 与 者 1 合 理 的 参 与 者 主 的 晚 餐 不 是 毫 无 区 别 为 所 有 的 人 制 定 的, 只 有 得 到 圣 灵 的 重 生, 向 基 督 宣 认 信 仰, 按 着 主 的 话 来 生 活 的 人 才 能 领 受 在 主 有 形 的 教 会 中, 不 是 为 了 拥 有 地 位 的 人, 而 是 为 了 认 罪 悔 改, 得 到 基 督 宝 血 洗 净 后, 渴 望 追 求 圣 洁 生 活, 以 及 认 真 遵 行 的 人 预 备 的 ; 而 且, 领 受 的 人 对 于 主 的 晚 餐 需 有 相 当 的 认 识, 知 道 主 的 饼 和 杯 与 普 通 的 饮 食 之 间 有 所 区 别, 看 重 主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尽 力 在 属 灵 的 道 路 上 迈 步 向 前 因 此, 使 徒 强 调 领 受 的 人 需 要 反 省, 认 为 若 不 分 辨 是 主 的 身 体, 就 是 吃 喝 自 己 的 罪 了 ( 林 前 11:28-32) 无 知 邪 恶 未 曾 重 生 的 人, 没 有 资 格 领 受 圣 餐 (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28 章 8 条, 大 要 理 问 答,173) 可 是, 怀 疑 自 己 不 在 基 督 里, 或 者 怀 疑 自 己 没 有 为 领 受 圣 餐 作 好 正 当 的 预 备, 这 样 的 人 或 许 是 真 的 与 基 督 有 份, 虽 然 他 们 对 此 还 没 有 达 到 确 信 ; 只 要 为 自 己 的 不 信 悲 伤, 努 力 消 除 自 己 的 怀 疑, 然 后, 就 可 以 并 应 当 参 加 圣 餐, 使 自 己 得 以 坚 固 ( 大 要 理 问 答,172) 2 不 适 合 参 与 的 人 主 的 晚 餐 属 于 教 会, 也 是 教 会 的 圣 礼, 教 会 以 外 的 人 是 不 能 参 与 的 可 是, 这 里 还 有 限 制, 不 是 教 会 里 所 有 的 人 都 能 领 受 圣 餐, 下 列 的 人 应 被 除 外 1) 孩 童. 旧 约 中 的 孩 童, 虽 然 可 以 吃 逾 越 节 的 晚 餐, 但 不 允 许 孩 童 领 240

241 受 主 的 晚 餐, 因 为 他 们 尚 未 达 到 分 辨 的 年 龄 ( 林 前 11:28), 而 且, 他 们 无 法 分 辨 是 主 的 身 体, 即 孩 童 无 法 分 辨 圣 餐 中 的 饼 和 杯 象 征 主 的 身 体 和 宝 血 ( 林 前 11:29), 只 有 当 他 们 达 到 分 辨 的 年 龄 时, 才 允 许 他 们 领 受 圣 餐 在 有 形 教 会 中 出 生 受 洗 和 奉 献 给 神 的 孩 童, 年 龄 达 到 分 辨 的 时 候, 他 们 的 行 动 端 正, 没 有 可 指 责 的 地 方, 知 道 分 辨 主 的 身 体 ; 然 后, 告 知 他 们 可 以 领 受 主 的 圣 餐, 因 为 这 是 他 们 的 义 务 和 特 权 年 幼 的 基 督 徒 领 受 圣 餐 的 年 龄, 是 很 难 决 定 的, 这 需 交 给 堂 会 来 裁 量 ( 韦 斯 敏 斯 德 礼 拜 模 范 9 章 ) 对 于 接 受 婴 儿 洗 礼 的 孩 童, 在 通 过 要 道 问 答 并 接 受 坚 振 礼 以 后, 可 以 参 与 圣 餐 礼 2) 不 信 的 人. 虽 然 在 有 形 的 教 会 中, 但 还 未 相 信 的 人, 是 不 能 领 受 圣 餐 的 教 会 要 求 所 有 的 人, 必 须 作 出 信 仰 的 宣 认, 因 为 教 会 只 有 藉 着 信 仰 的 告 白, 才 能 判 别 领 受 圣 餐 的 资 格, 或 者 有 些 口 是 心 非 的 人, 即 使 参 与 了 圣 餐, 但 得 到 的 结 果 却 是 审 判 ; 如 果 这 些 人 的 行 为 显 出 不 信 或 放 纵, 教 会 可 以 作 出 惩 戒 或 禁 止 他 们 领 受 圣 餐, 教 会 必 须 保 守 圣 礼 的 圣 洁 3) 有 缺 陷 的 人. 真 信 徒 在 某 些 情 况 或 心 理 的 状 态 下, 也 是 不 能 参 与 圣 餐 的 他 们 属 灵 生 活 的 状 态, 以 及 与 神 的 关 系, 或 与 信 徒 之 间 的 交 往, 都 能 影 响 他 们 参 与 属 灵 事 务 的 资 格, 在 保 罗 的 哥 林 多 前 书 11 章 节 中, 可 以 看 到 这 些 含 义, 因 为 人 的 生 活 可 能 使 参 与 的 人 徒 有 其 名, 这 在 哥 林 多 的 教 会 中 也 是 事 实 ; 可 是, 也 无 须 禁 止 缺 乏 信 心 的 人 靠 近 圣 餐 制 定 主 的 晚 餐 是 为 了 坚 固 信 徒 的 信 仰 ( 参 照 上 文 韦 斯 敏 斯 德 大 要 理 问 答,172) 在 教 会 惩 戒 之 下 的 人, 不 允 许 他 领 受 圣 餐 3 各 教 会 的 惯 例 有 关 领 受 圣 餐 的 资 格, 各 教 会 都 有 依 靠 的 惯 例 和 原 则, 对 此 有 些 考 察 是 有 益 处 的 1) 罗 马 教 会. 罗 马 教 会 联 合 起 来 将 顺 从 作 为 得 救 的 条 件, 因 此, 只 要 显 出 遵 奉 和 顺 从 的 人, 就 允 许 他 们 领 受 圣 餐 可 是, 如 果 犯 了 致 死 的 罪, 有 机 会 向 听 罪 师 认 罪 的 人, 即 使 痛 悔 自 己 的 罪, 却 没 有 得 到 告 解 圣 事 的 洁 净, 是 不 能 靠 近 圣 体 (Eucharist) 的 (Coun. Trent., Sess.13,Canon.11) 路 德 宗 教 会 允 许 顺 应 外 在 的 要 求, 就 可 以 领 受 圣 餐 的 见 解, 与 罗 马 教 会 相 同 2) 高 派 教 会 的 教 长 制 度. 高 派 教 会 的 教 长 制 度 主 义 者 认 为, 圣 礼 的 本 身 就 是 有 效 的 恩 典 媒 介, 即 使 知 道 自 己 没 有 圣 灵 的 果 子, 但 对 福 音 却 怀 着 思 索 的 信 仰, 只 要 不 被 人 指 责 或 毁 谤, 只 要 愿 意 领 受, 就 可 以 得 到 允 许 3) 福 音 派 教 会. 所 有 的 福 音 派 教 会, 都 以 圣 餐 为 每 个 信 仰 和 实 践 的 志 愿 者 预 备 的, 因 此, 要 求 每 个 人 的 信 仰 和 顺 从 (1) 浸 礼 宗 教 会 虽 然 否 定 婴 儿 的 教 会 权 利, 但 却 接 受 包 括 社 会 人 士 的 圣 餐 志 愿 者, 只 是 要 求 他 们 新 生 命 的 积 极 凭 据 (2) 改 革 宗 教 会 承 认 婴 儿 洗 礼 的 241

242 教 会 权 利, 但 却 不 允 许 他 们 领 受 圣 餐, 这 与 新 入 教 而 未 受 洗 的 人 是 有 所 区 别 的 前 者 必 须 要 达 到 分 辨 的 年 龄, 没 有 可 指 责 的 行 为, 显 出 端 正 的 生 活, 有 了 充 足 的 知 识, 才 可 以 领 受 圣 餐 新 入 教 而 没 有 受 洗 的 人, 在 他 们 表 现 生 活 变 化 和 告 白 信 仰 之 前, 推 定 他 们 尚 是 教 外 的 人 主 的 晚 餐 不 是 为 了 没 有 重 生 之 人 设 立 的, 这 种 礼 仪 和 信 仰 的 形 式, 具 备 了 属 灵 的 实 际, 乃 是 为 了 每 个 相 信 的 人 预 备 的 这 个 圣 礼 的 本 质, 在 于 对 基 督 信 仰 的 宣 认, 愿 意 接 纳 福 音 成 为 基 督 的 门 徒, 成 就 恩 典 之 约 的 庄 严 应 许 ; 因 此, 这 是 信 徒 与 基 督 的 属 灵 交 通, 使 参 与 晚 餐 的 人 得 蒙 悦 纳, 得 以 分 辨 主 的 身 体, 为 我 们 的 罪 成 就 了 救 赎, 并 且 缔 结 了 福 音 之 约, 藉 着 圣 灵 的 交 通, 保 持 在 属 灵 的 知 识 状 态 里 4 资 格 的 判 定 领 受 圣 餐 的 资 格, 判 定 依 靠 的 方 式 是 什 么 呢? 1) 依 照 值 得 信 任 的 信 仰 宣 认. 教 会 的 教 职 人 员, 按 着 信 仰 的 条 例 来 判 定 领 受 者 的 资 格 再 者, 需 要 考 核 领 受 者 的 信 德 和 有 关 的 敬 虔 知 识 ( 韦 斯 敏 斯 德 礼 拜 模 范, 第 9 章 ) 神 未 曾 给 这 些 人, 看 透 人 心 的 能 力 ; 判 定 这 些 人 的 资 格, 只 是 按 照 单 纯 的 知 识 圣 洁 的 生 活 值 得 信 任 的 信 仰 宣 认 [ 值 得 信 任 的 宣 认 (credible) 不 是 增 加 确 信, 只 是 知 道 他 信 的 无 误 ] 考 核 者 的 义 务 只 是 考 察 他 们 的 知 识, 探 问 他 们 的 言 行 是 否 可 蒙 悦 纳, 听 取 他 们 内 在 的 属 灵 状 况 和 信 仰 目 的, 然 后, 将 决 定 的 责 任 归 给 个 人 的 信 仰 告 白, 堂 会 对 其 证 据 的 正 当 性, 不 承 担 判 定 和 保 证 的 责 任 2) 会 众 教 会 的 积 极 证 据 和 长 老 教 会 的 信 仰 宣 认. 在 这 点 上, 长 老 教 会 与 会 众 教 会 之 间 是 有 差 异 的 有 关 判 定 志 愿 者 属 灵 特 权 的 圣 餐, 需 有 教 牧 人 员 来 考 核 他 们 属 灵 性 质 的 才 能 权 利 和 义 务, 这 两 个 宗 派 在 传 统 的 见 解 和 实 行 上 是 有 差 异 的 会 众 派 中 值 得 信 任 的 公 认, 乃 是 志 愿 者 的 恩 典 状 态, 需 要 得 到 考 核 者 的 认 可, 这 意 味 需 要 积 极 的 宗 教 经 验 之 证 据 ; 长 老 会 对 此 语 句 的 含 义, 只 是 向 着 基 督 的 信 仰 ( 不 是 生 活 的 反 证 ), 透 过 信 仰 的 宣 认 3) 宣 认 的 志 愿 者 要 承 担 责 任. 按 肯 特 利 绪 的 话 说, 长 老 教 会 常 存 的 永 远 原 理 ( 圣 餐 ), 不 是 牧 师 和 长 老 来 判 定 志 愿 者 是 否 真 正 的 悔 改, 反 而 志 愿 者 要 承 担 应 有 的 责 任 牧 师 和 堂 会 当 然 要 考 核 和 判 定 他 们 的 信 仰 知 识, 值 得 信 任 的 宣 认, 以 及 生 活 上 的 言 行 在 消 极 方 面, 至 少 不 能 否 认 他 是 基 督 徒, 但 不 能 承 担 裁 判 的 责 任 在 行 为 上 的 对 与 错, 长 老 会 有 惩 戒 条 例 作 为 准 则, 这 与 会 众 派 在 实 质 上 是 不 同 的 其 实, 两 方 的 规 则 都 在 良 心 的 范 围 里, 需 要 知 识 和 信 任, 将 没 有 信 仰 宣 认 的 人 排 除 在 外 (Candlish,in Edinburgh Witness, June 8,1848) 242

243 第 6 章 祷 告 按 照 韦 斯 敏 斯 德 信 条 的 教 导, 祷 告 是 恩 典 的 第 三 媒 介 这 里 援 引 查 尔 士 贺 智 有 关 祷 告 的 议 论, 作 为 这 个 论 题 的 解 说 基 础 (Charles Hodge, op.cit., Ⅲ,pp ) 第 1 节 祷 告 的 概 观 1 祷 告 的 含 义 祷 告 是 灵 魂 与 神 的 谈 话 在 祷 告 中, 我 们 向 神 的 完 全 显 出 敬 畏 和 爱 慕 ; 向 着 他 的 一 切 怜 悯 献 上 感 恩 ; 向 他 表 示 对 罪 的 痛 悔, 感 谢 他 的 宽 恕 和 赦 免 ; 愿 意 顺 服 他 的 权 柄, 得 到 他 的 指 引 和 保 护 ; 在 他 的 恩 宠 中, 使 我 们 所 作 的 都 蒙 他 赐 福 主 观 意 义 上 的 宗 教 是 对 神 属 性 的 理 解 和 认 识, 知 道 他 是 创 造 护 理 保 存 和 救 赎 的 主 ; 在 心 灵 被 感 动 的 状 态 中, 流 露 出 心 里 的 感 想 和 盼 望 没 有 祷 告 的 宗 教, 不 可 避 免 成 为 非 宗 教 的 因 为, 生 命 不 可 能 没 有 动 作 ; 身 体 停 止 了 动 作, 如 同 灵 魂 停 止 了 向 神 的 祷 告 比 较 常 用 的 喻 词, 祷 告 是 灵 魂 的 呼 吸 ; 停 止 了 呼 吸, 生 命 就 无 法 持 续 ; 灵 魂 停 止 了 呼 吸, 属 灵 的 生 命 就 无 法 持 续 我 们 的 标 准 文 书 定 义 为, 祷 告 是 奉 基 督 的 名, 向 神 表 明 我 们 的 心 愿, 祈 求 合 乎 他 旨 意 的 事, 承 认 我 们 的 罪, 并 感 谢 他 的 怜 悯 ( 小 要 理 问 答,98) 大 要 理 问 答 的 定 义 也 类 似, 祷 告 就 是 奉 基 督 的 名, 藉 着 圣 灵 的 帮 助, 把 我 们 的 心 愿 告 诉 神 ; 承 认 我 们 的 罪, 感 谢 他 的 怜 悯 ( 178) 2 圣 经 的 基 础 1) 神 掌 管 的 宇 宙 观. 从 圣 经 的 书 面 中, 到 处 可 以 看 到 蕴 涵 的 神 圣 断 言, 即 神 掌 管 着 宇 宙 万 有, 要 求 我 们 的 道 德 和 宗 教 属 性 要 如 此 相 应, 这 成 了 启 示 宗 教 与 自 然 宗 教 的 基 础 按 这 种 宇 宙 观, 神 用 他 权 能 的 话 语 创 造 了 万 物, 将 他 的 被 造 物 赋 予 特 性 或 本 能, 安 排 遍 布 在 宇 宙 各 处, 使 其 适 应 他 的 全 能, 在 广 范 围 中 成 为 第 二 原 因, 作 成 管 辖 和 协 同 的 工 作, 如 同 我 们 用 我 们 的 能 力 来 管 理 事 务 按 这 种 宇 宙 观, 我 们 会 为 了 雨 水 和 阳 光 安 全 和 航 海 耕 种 和 丰 收 等 祈 祷 ; 我 们 会 感 到 天 父 慈 爱 的 保 守 与 同 在, 常 常 会 向 他 献 上 感 恩 的 祷 告 不 论 何 种 宇 宙 观 的 宗 教 和 祈 祷, 当 他 发 觉 自 己 的 亏 欠 和 错 误 时, 就 会 感 到 背 离 了 属 性 和 意 识, 因 为 他 知 道 这 是 不 可 抗 力 的 神 的 管 辖 也 扩 展 到 人 的 心 里, 所 以, 我 们 为 了 改 变 和 感 化 他 人 的 时 候, 也 会 求 神 来 改 变 243

244 他 们 的 心 意 2) 非 宿 命 的 宇 宙 观. 上 文 讲 到 神 掌 管 的 宇 宙 观, 主 管 着 物 理 和 道 德 的 世 界, 所 有 的 历 史 和 事 变 不 是 由 命 运 来 决 定 宿 命 论 者 不 可 能 有 毫 无 矛 盾 的 祷 告 神 在 天 上 立 定 宝 座, 不 但 在 天 上 的 万 军 中, 也 在 地 上 的 万 民 中, 按 着 他 所 喜 悦 的 旨 意 行 作 万 事 ; 我 们 知 道 他 会 垂 听 我 们 的 祷 告, 成 全 我 们 的 所 求 同 样 地, 神 按 着 他 喜 悦 的 旨 意, 不 可 能 有 先 定 (foreordination) 的 事 情 是 他 不 能 成 就 的 例 如, 某 人 设 立 大 公 司, 事 前 会 作 好 所 有 的 计 划, 定 下 方 向 和 选 择, 安 排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责, 要 求 他 们 服 从 自 己 的 命 令, 随 时 回 报 业 务 的 状 况, 使 员 工 有 信 心 作 好 应 有 的 事 务 如 此, 每 件 事 务 作 好 事 先 的 计 划 和 回 应 ; 在 主 管 者 的 一 方, 他 的 行 动 和 自 由 不 会 自 相 矛 盾 不 晓 得 这 个 例 子 能 给 我 们 多 少 借 鉴, 但 却 对 先 定 和 祈 祷 的 效 力 有 所 启 迪, 因 此, 这 两 者 之 间 不 会 自 相 矛 盾 神 可 以 按 着 自 己 的 旨 意 行 作 万 事, 但 也 留 心 察 看 他 百 姓 的 状 况, 侧 耳 垂 听 他 们 的 祈 求 和 祷 告 ; 如 果 因 为 事 件 的 先 定 原 因, 而 把 祈 祷 看 成 反 对 的 正 当 理 由, 那 么, 其 他 任 何 的 方 法, 都 会 成 为 正 当 的 反 对 理 由 如 果 感 到 我 先 定 了 要 活 下 去, 然 后 不 再 吃 东 西 的 话 是 矛 盾 的, 那 么 我 先 定 下 要 接 受 福 音, 但 却 不 祷 告 祈 求 同 样 是 矛 盾 的 神 既 然 事 先 定 下 要 赐 福 与 我 们, 也 就 事 先 定 下 要 我 们 祈 求 得 到 这 些 福 气 祈 祷 与 已 赐 下 的 福 分 有 着 因 果 的 关 系, 这 与 其 他 的 方 法 是 相 同 的 3 神 学 的 基 础 祷 告 以 各 种 神 学 的 假 定 为 基 础 1) 神 的 位 格 性. 首 先, 祷 告 是 假 定 在 神 的 位 格 上 只 有 有 位 格 的 我 时, 才 能 称 呼 为 你, 才 能 成 为 知 性 的 行 动 主 体 和 对 象, 才 能 理 解 和 回 答, 爱 和 被 爱, 以 及 与 其 他 的 人 格 对 话 如 果, 神 只 是 某 种 未 知 的 势 力, 或 只 是 宇 宙 道 德 秩 序 的 名 称 ; 那 么, 祷 告 不 但 不 合 理, 也 不 可 能 2) 神 的 内 在 性. 神 不 但 有 位 格, 他 也 无 处 不 在, 看 顾 他 所 造 的 万 物, 垂 听 人 们 的 祷 告 和 祈 求 因 此, 祷 告 不 但 以 他 的 位 格 为 前 提, 其 实 他 离 我 们 不 远, 听 我 们 的 祷 告, 从 远 处 知 道 我 们 的 意 念, 愿 意 与 我 们 交 通, 并 且 知 道 我 们 舌 头 上 的 话, 晓 得 我 们 所 渴 望 的 心 愿 3) 神 的 主 权 性. 向 神 祷 告 表 示 他 统 管 所 造 的 自 然 万 物, 管 辖 和 统 制 所 有 受 造 的 行 动 ; 他 不 但 创 造 万 物, 赋 予 物 质 的 属 性 和 人 生 的 能 力, 若 是 他 不 允 许, 什 么 事 物 都 不 能 成 就 ; 神 定 下 自 然 法 则, 使 昼 夜 交 替 四 季 变 化, 从 天 降 雨 赏 赐 丰 年 ; 神 以 他 的 权 能 统 治 世 界, 管 理 自 然, 使 万 物 成 就 他 的 旨 意 4) 神 的 慈 爱 性. 圣 经 告 诉 我 们, 神 不 但 垂 听 我 们 的 祷 告, 他 更 是 244

245 满 有 怜 悯 满 有 恩 典, 好 像 父 亲 怜 恤 敬 畏 他 的 儿 女, 且 有 丰 盛 的 慈 爱 ; 因 此, 他 随 时 垂 听 我 们 的 祷 告, 成 全 我 们 的 祈 求, 愿 意 随 时 随 地 帮 助 我 们 主 耶 稣 说, 你 们 祈 求, 就 给 你 们 ; 寻 找, 就 寻 见 ; 叩 门, 就 给 你 们 开 门 你 们 虽 然 不 好, 尚 且 知 道 拿 好 东 西 给 儿 女, 何 况 你 们 在 天 上 的 父, 岂 不 更 把 好 东 西 给 求 他 的 人 吗? ( 太 7:7-11) 5) 神 的 无 限 性. 因 为 神 是 无 限 的, 所 以 他 能 垂 听 和 成 全 无 数 人 的 祷 告 神 的 眼 目 遍 察 全 地, 任 何 细 微 的 事 物 他 都 看 见, 即 或 有 人 背 离 他 的 旨 意, 不 晓 得 向 他 祷 告, 这 是 不 认 识 神 之 人 的 行 为, 这 些 不 能 限 制 神 的 知 识 权 能 和 临 在, 如 果 他 注 意 到 宇 宙 的 浩 大 穹 苍 的 无 限, 就 不 得 不 承 认 有 位 主 宰 ; 我 们 只 不 过 是 个 受 造 者, 知 识 才 能 具 都 有 限, 当 人 们 眺 望 一 片 远 处 的 风 景, 因 受 视 力 所 限, 很 难 辨 清 细 微 的 景 象 ; 可 是, 神 与 人 不 同, 他 必 以 全 能 的 智 慧 来 鉴 察 万 物 引 领 万 邦 ; 在 神 看 来 没 有 多 少 大 小 之 难, 因 为 万 物 在 那 与 我 们 有 关 系 的 主 眼 前, 都 是 赤 露 敞 开 的 4 与 自 然 法 则 的 关 系 1) 护 理 的 综 合. 神 在 自 然 法 则 之 上 管 辖 自 然 界, 不 意 味 改 变 或 取 消 自 然 的 法 则 在 自 然 界 或 人 们 的 行 动 中, 很 少 有 某 种 成 果 是 依 靠 一 种 自 然 法 则 造 成 的, 而 是 藉 着 综 合 的 自 然 势 力 得 到 成 果, 那 是 智 能 的 和 自 愿 的 综 合 同 样 地, 神 在 自 然 界 中, 以 类 似 的 综 合 方 式, 用 他 的 智 慧 来 成 就 他 的 旨 意 ; 当 他 需 要 降 雨 的 时 候, 只 要 依 照 第 二 原 因 就 可 完 成 护 理 的 教 理, 乃 是 神 在 我 们 有 限 的 能 力 境 域 中, 用 他 的 能 力 来 照 顾 养 护 整 个 世 界 ; 因 此, 神 会 按 着 自 然 法 则 的 综 合 护 理 来 垂 听 和 成 全 我 们 的 祷 告 神 对 我 们 的 恳 求 和 回 应, 是 他 特 别 的 护 理 和 措 施, 而 且, 我 们 通 常 的 恳 求, 都 是 在 他 自 然 法 则 的 特 别 护 理 中 作 出 的 回 应 祈 祷 的 回 应 不 会 使 自 然 界 的 过 程 造 成 不 安, 我 们 祷 告 期 待 回 应 的 事 务, 虽 是 错 综 复 杂 人 力 难 以 掌 控 的 部 分, 而 神 护 理 的 干 涉 进 到 自 然 界 中, 也 不 会 造 成 自 然 过 程 的 不 安 如 果 护 理 的 所 在, 可 以 成 为 科 学 家 单 纯 的 认 识 范 围, 那 么, 人 就 能 自 己 认 识 神, 人 也 能 解 决 自 己 的 事 了 可 是, 神 是 全 智 全 能 的, 他 能 超 越 自 然 的 法 则, 使 自 然 科 学 的 结 论 毫 无 功 效 其 实, 无 数 祷 告 的 回 应, 不 会 引 起 自 然 过 程 的 不 安, 也 不 会 给 人 带 来 不 良 的 影 响 因 着 以 利 亚 的 祷 告, 以 色 列 三 年 六 个 月 遭 遇 大 旱 ; 他 又 祷 告, 就 降 下 透 雨, 使 地 大 得 滋 润 ; 可 是, 这 个 事 件 的 结 果, 并 不 会 使 人 终 止 某 种 物 理 学 的 法 则 或 气 象 学 的 研 究 2) 直 接 的 动 作. 人 若 不 用 自 然 的 法 则 或 自 然 的 势 力, 就 很 难 活 动 或 动 作 可 是, 神 是 全 能 的, 不 受 这 种 限 制, 不 使 用 自 然 法 则 或 自 然 势 力, 也 能 按 他 的 意 旨 来 运 行, 神 这 种 直 接 的 行 动, 我 们 称 其 为 神 迹 ; 当 神 用 神 迹 回 应 我 们 的 恳 求 时, 他 以 超 越 自 然 的 法 则 和 势 力, 用 直 接 的 动 作 来 回 应 我 245

246 们 的 祷 告 可 是, 从 教 会 历 史 的 经 验 中, 神 迹 较 多 出 现 在 圣 经 历 史 的 特 别 启 示 期, 神 迹 的 可 能 性, 虽 然 会 随 时 发 生, 但 在 教 会 的 历 史 期 间, 实 际 出 现 的 却 不 多, 这 是 抗 罗 宗 教 会 的 普 遍 观 点 因 此, 在 一 般 的 祈 求 中, 神 很 少 以 神 迹 来 回 应, 而 通 常 的 祈 求, 总 是 以 特 别 的 护 理 来 回 应 第 2 节 祷 告 的 对 象 将 祷 告 的 对 象 归 于 神 的 属 性, 因 为 只 有 向 神 才 能 献 上 应 有 的 恳 求 异 教 徒 向 着 有 眼 不 能 看 有 手 不 能 拿, 想 像 的 存 在 或 偶 像 来 祷 告, 这 些 都 是 非 圣 经 不 合 理 的, 它 们 没 有 能 力 倾 听 或 回 答, 都 是 人 手 所 造 的, 我 们 可 以 无 视 这 些 存 在 1 圣 经 的 祷 告 对 象 旧 约 中 记 载 的 祷 告, 都 是 向 着 神 的, 乃 是 向 着 唯 一 神 的 实 有 献 上 的 祷 告 人 们 在 旧 约 中, 对 三 位 一 体 的 认 识, 似 乎 不 太 明 白, 但 在 新 约 中, 却 能 向 着 三 位 一 体 的 神, 或 是 向 着 圣 父 圣 子 圣 灵 祷 告 圣 经 所 显 示 的 基 督 教 颂 赞, 按 着 三 位 一 体 的 位 格 来 称 颂, 新 约 中 有 很 多 向 着 基 督 的 祷 告 实 例 按 照 圣 经 的 含 义, 祷 告 包 括 了 以 称 颂 感 谢 认 罪 和 陈 述 的 形 式 来 与 神 说 话, 向 着 基 督 也 可 以 用 感 恩 和 祈 求 直 接 与 他 交 通, 将 荣 耀 和 称 颂 归 于 他 基 督 还 在 地 上 的 时 候, 使 徒 们 向 他 祈 求 说, 求 主 加 增 我 们 的 信 心 ( 路 17:5), 临 终 的 强 盗 受 到 神 的 感 动, 向 主 祈 求 说, 耶 稣 啊, 你 得 国 降 临 的 时 候, 求 你 记 念 我! ( 路 23:42) 新 约 教 会 最 初 的 殉 道 者, 司 提 反 最 后 的 话, 说, 求 主 耶 稣 接 收 我 的 灵 魂! ( 徒 7:59) 保 罗 为 了 叫 身 上 的 剌 能 够 离 开, 三 次 求 过 主 ( 林 后 12:8), 又 在 提 摩 太 前 书 1 章 12 节 中 说, 我 感 谢 那 给 我 力 量 的 我 们 主 基 督 耶 稣, 因 他 以 我 有 忠 心, 派 我 服 事 他 约 翰 启 示 录 1 章 5-6 节 说, 他 爱 我 们, 用 自 己 的 血 使 我 们 脱 离 ( 有 古 卷 : 洗 去 ) 罪 恶, 又 使 我 们 成 为 国 民, 作 他 父 神 的 祭 司 但 愿 荣 耀 权 能 归 给 他, 直 到 永 永 远 远 阿 们! 约 翰 启 示 录 5 章 13 节 说, 我 又 听 见 在 天 上 地 上 地 底 下 沧 海 里, 和 天 地 间 一 切 所 有 被 造 之 物, 都 说 : 但 愿 颂 赞 尊 贵 荣 耀 权 势 都 归 给 坐 宝 座 的 和 羔 羊, 直 到 永 永 远 远! 圣 经 明 确 教 导, 基 督 是 神 本 体 的 真 像, 天 上 地 下 所 有 的 权 柄 都 赐 给 了 他, 他 坐 在 宝 座 上, 使 人 悔 改 并 赦 免, 他 赐 下 圣 灵, 他 住 在 我 们 里 面, 成 为 我 们 的 生 命, 也 成 为 我 们 祷 告 的 对 象 ; 他 回 应 我 们 的 祷 告, 成 为 基 督 徒 敬 拜 的 对 象, 成 为 我 们 永 远 敬 畏 感 恩 称 颂 认 罪 和 恳 求 的 对 象 246

247 2 自 由 主 义 神 学 的 异 见 自 由 主 义 的 新 神 学, 只 将 耶 稣 看 成 模 范, 或 看 成 一 位 独 特 的 人 物, 否 认 他 是 敬 拜 和 祷 告 的 对 象 自 由 主 义 神 学 将 耶 稣 高 举 为 神 最 高 的 启 示 者, 虽 然 致 力 按 着 耶 稣 体 验 的 生 活, 来 体 验 自 己 的 宗 教 生 活, 但 却 反 对 以 他 为 宗 教 礼 拜 和 祷 告 的 对 象 耶 稣 能 够 成 为 基 督 教 的 创 立 者, 乃 因 他 是 第 一 个 基 督 徒, 基 督 教 的 本 义 是 要 维 持 从 他 而 来 的 宗 教 生 活, 而 不 是 将 他 作 为 宗 教 的 对 象 海 利 爱 默 生 富 士 迪 博 士, 在 他 有 名 的 讲 道 崇 拜 耶 稣 的 危 险 (Harry Emersom Fasdick, The Peril of Worshiping Jesus) 中, 拒 绝 向 耶 稣 礼 拜 和 祷 告 ; 他 甚 至 说, 世 界 试 图 用 两 种 方 式 将 耶 稣 除 去, 首 先 将 他 钉 在 十 字 架 上 ; 第 二 就 是 要 向 他 礼 拜 他 不 怕 人 们 对 他 的 反 对, 却 怕 人 们 向 他 礼 拜 可 是, 耶 稣 难 道 只 是 一 个 基 督 徒 吗? 而 且, 我 们 能 够 在 所 有 的 点 上, 进 入 耶 稣 的 经 验 里, 或 在 所 有 的 点 上, 效 法 他 的 模 范 吗? 这 种 观 点 使 我 们 遇 到 很 多 难 题 ; 第 一 个 难 题 是 耶 稣 的 弥 赛 亚 意 识, 耶 稣 自 称 是 从 天 而 来 的 人 子, 宣 称 自 己 是 地 上 最 后 的 审 判 者 我 们 在 这 些 点 上, 岂 能 模 仿 他 吗? 而 且, 耶 稣 岂 不 完 成 了 我 们 无 法 完 成 的 特 别 使 命, 证 明 自 己 从 神 得 到 掌 握 人 类 命 运 的 权 柄 吗? 除 他 以 外, 还 有 谁 能 掌 管 人 类 的 命 运 呢? 第 二 个 难 题 是 耶 稣 对 罪 的 态 度, 耶 稣 从 未 意 识 到 自 己 有 罪, 这 与 我 们 普 通 的 人 有 着 本 质 上 的 差 异, 耶 稣 从 未 提 到 自 己 有 关 罪 的 意 识, 也 没 有 为 罪 感 到 痛 苦, 或 为 了 制 约 罪 而 努 力 可 是, 基 督 徒 首 先 要 作 的 是 认 罪 悔 改, 至 于 那 无 罪 的 耶 稣 ( 林 后 5:21), 不 是 如 自 由 主 义 所 说 的 最 初 基 督 徒, 也 未 作 出 除 去 罪 恶 的 形 式 耶 稣 不 但 是 我 们 的 宗 教 对 象, 更 是 我 们 礼 拜 和 祷 告 的 对 象 第 3 节 蒙 悦 纳 的 祷 告 1 真 实 蒙 悦 纳 的 祷 告 要 素, 首 先 是 真 实, 因 为 神 是 灵, 他 鉴 察 人 的 心 肠 肺 腑 ; 他 不 只 看 人 的 外 貌, 更 看 重 人 的 内 心 ; 因 此, 我 们 的 话 若 不 是 心 口 如 一, 就 是 对 他 的 冒 犯 ; 我 们 在 他 面 前, 若 没 有 一 颗 敬 畏 的 心, 用 感 恩 来 表 达 我 们 的 心 意, 或 欠 缺 谦 卑 的 姿 态, 来 述 说 自 己 的 言 辞, 就 是 对 他 的 犯 罪 这 是 基 督 徒 在 祷 告 时, 常 感 到 的 欠 缺 ; 教 会 礼 拜 中 的 公 祷 时 间, 多 少 人 外 表 虔 诚, 而 心 却 游 离 在 外 呢? 主 耶 稣 说, 神 是 个 灵 ( 或 无 个 字 ), 所 以 拜 他 的 必 须 用 心 灵 和 诚 实 拜 他 ( 约 4:24) 这 里 的 话 用 在 祷 告 上, 是 非 常 合 宜 的 2 崇 敬 247

248 神 是 至 高 无 上 的 存 在 者, 他 的 圣 洁 知 识 和 权 能 都 是 无 限 的 ; 他 的 周 围 侍 立 着 理 性 的 受 造 物 千 千 万 万 的 天 使, 都 是 以 崇 敬 的 心 态 来 事 奉 他 这 种 神 圣 的 敬 畏, 宣 告 为 真 宗 教 的 第 一 要 素 ; 他 的 百 姓 被 称 为 敬 畏 他 名 之 人, 我 们 存 着 虔 诚 敬 畏 的 心 来 事 奉 他, 我 们 的 眼 目 总 是 仰 望 那 天 上 的 主, 在 他 的 宝 座 前 屈 身 敬 拜 因 此, 我 们 在 神 面 前 的 祷 告, 不 能 像 世 人 用 通 俗 的 表 现, 以 免 对 神 显 出 不 敬 圣 经 中 记 载 的 祷 告, 敬 畏 和 感 恩 是 它 的 特 色, 尤 其 诗 篇 可 以 称 作 祈 祷 之 书 ; 大 多 数 的 诗 中, 充 满 了 敬 拜 感 恩 悔 改 和 祈 求, 流 露 出 作 者 内 在 的 感 悟 和 外 在 的 情 景, 他 们 在 所 有 的 情 景 和 内 心 中, 都 承 认 神 的 主 权 和 掌 管, 知 道 神 如 同 父 亲 随 时 随 地 垂 听 他 们 的 祈 求, 同 时, 不 会 忘 记 神 的 无 限 和 威 严 3 谦 卑 这 里 面 首 先 包 含 了 承 认 作 为 受 造 者 的 渺 小, 再 者, 就 是 对 罪 得 赦 免 蒙 恩 得 救 的 感 恩 ; 这 是 自 义 自 满 和 自 信 的 另 一 面, 正 如 约 伯 在 神 面 前 的 呻 吟, 因 此 我 厌 恶 自 己 ( 或 译 : 我 的 言 语 ), 在 尘 土 和 炉 灰 中 懊 悔 ( 伯 42: 6) 当 以 赛 亚 看 到 神 的 威 荣 时, 他 哀 叹 说, 祸 哉! 我 灭 亡 了! 因 为 我 是 嘴 唇 不 洁 的 人, 又 住 在 嘴 唇 不 洁 的 民 中 ( 赛 6:5), 税 吏 在 神 的 面 前, 连 举 目 望 天 也 不 敢, 只 捶 著 胸 说 : 神 啊, 开 恩 可 怜 我 这 个 罪 人! ( 路 18:13) 这 些 言 辞 或 许 被 人 看 成 夸 张 和 虚 伪, 但 却 是 应 有 的 态 度 ; 这 是 在 圣 洁 和 公 义 的 神 面 前, 蒙 恩 之 人 应 有 的 心 态 和 表 现 4 恳 切 这 种 心 态 非 常 重 要, 在 门 徒 心 里, 留 下 深 刻 的 印 象, 主 啊, 大 卫 的 子 孙, 可 怜 我! ( 太 15:22) 恳 切 的 祈 求, 使 她 的 女 儿 得 到 医 治 不 义 之 官 的 比 喻, 结 论 是 我 就 给 她 伸 冤 吧! ( 路 18:5-8) 强 调 祷 告 要 恒 切, 不 可 灰 心 半 夜 借 饼 的 比 喻, 虽 不 因 他 是 朋 友 起 来 给 他, 但 因 他 情 词 迫 切 地 直 求, 就 必 起 来 照 他 所 需 用 的 给 他 ( 路 11:5-8) 这 些 教 导 都 在 强 调 祷 告 的 恳 切 心 态 神 是 智 慧 的 源 头, 又 是 智 慧 的 施 予 者, 他 对 我 们 的 心 愿 和 需 要, 会 有 最 好 的 评 价 和 安 排 ; 人 们 为 了 救 活 自 己 和 亲 人 的 生 命, 会 毫 无 保 留 地 尽 其 所 能 ; 同 样, 我 们 对 神 的 祷 告, 也 应 该 毫 无 保 留 地 恳 切 祈 求 5 顺 从 248

249 每 个 摆 正 自 己 与 神 关 系 的 人, 不 论 他 的 祈 求 是 什 么, 都 会 顺 从 地 说, 不 要 照 我 的 意 思, 只 要 照 你 的 意 思 ( 太 26:39) 世 上 的 孩 童, 在 向 父 母 要 求 满 足 自 己 的 心 愿 时, 还 需 征 得 父 母 的 意 见, 何 况 在 圣 洁 荣 耀 的 天 父 面 前, 我 们 岂 不 更 要 以 他 的 旨 意 为 依 归 呢? 只 有 神 知 道 什 么 是 最 合 宜 的, 他 会 按 着 各 人 的 需 要 随 时 赐 下 恩 典, 如 果 每 件 事 都 按 着 我 们 的 要 求, 反 而 会 对 我 们 不 利 主 耶 稣 在 客 西 马 尼 的 祷 告, 留 下 了 美 好 的 典 范, 我 们 要 牢 牢 记 住 6 信 靠 我 们 必 须 相 信 :1 神 的 存 在 ;2 他 垂 听 我 们 的 祷 告, 也 能 回 应 我 们 的 祈 求 ;3 他 会 按 着 他 的 美 意 成 全 我 们 的 祷 告 ;4 相 信 我 们 的 祷 告 能 够 达 成 神 智 慧 的 美 意, 同 时 对 我 们 也 有 最 大 的 益 处 圣 经 教 导 我 们 祷 告 有 最 清 楚 的 确 据, 主 耶 稣 说, 你 们 祈 求, 就 给 你 们 ; 寻 找, 就 寻 见 ; 叩 门, 就 给 你 们 开 门 ( 太 7:7) 不 但 如 此, 又 保 证 说, 你 们 奉 我 的 名 无 论 求 什 么, 我 必 成 就 ( 约 14:13); 又 说, 你 们 中 间 有 两 个 人 在 地 上 同 心 合 意 地 求 什 么 事, 我 在 天 上 的 父 必 为 他 们 成 全 ( 太 18:19) 神 的 所 有 应 许 都 是 有 条 件 的, 对 于 没 有 表 示 条 件 的 事 物, 自 然 的 规 律 依 然 蕴 含 其 内 神 所 分 配 的 管 理 和 恩 赐, 不 会 随 从 人 生 的 短 见, 毫 无 条 件 地 满 足 人 的 祈 求, 总 要 按 着 神 的 旨 意 来 实 行 公 义 和 慈 爱 ; 当 我 们 顺 从 了 神 的 旨 意 时, 就 会 按 着 他 的 心 意 来 寻 求, 不 是 按 着 自 己 的 意 思 来 妄 求 对 于 神 的 应 许 缺 乏 信 心, 对 于 自 己 的 祈 求 心 怀 二 意, 这 是 信 徒 中 常 见 的 欠 缺 父 亲 希 望 儿 女 相 信 自 己, 对 他 们 的 不 信 会 感 到 悲 伤 ; 神 是 我 们 的 天 父, 世 上 的 儿 女 尚 且 依 赖 和 相 信 地 上 的 父 亲, 我 们 当 然 更 要 信 靠 和 依 赖 全 能 的 父 神 7 基 督 的 圣 名 基 督 徒 奉 基 督 的 名 祷 告, 我 们 的 主 对 他 的 门 徒 应 许 说, 向 来 你 们 没 有 奉 我 的 名 求 什 么, 如 今 你 们 求, 就 必 得 著 ( 约 16:24) 使 你 们 奉 我 的 名, 无 论 向 父 求 什 么, 他 就 赐 给 你 们 ( 约 15:16) 你 们 奉 我 的 名 无 论 求 什 么, 我 必 成 就 ( 约 14:13) 神 的 名 字 意 味 着 在 神 与 我 们 的 关 系 中 显 示 出 来, 这 两 种 观 念 通 常 被 联 合 起 来 我 们 相 信 神 独 生 子 的 名, 相 信 基 督 是 神 的 儿 子, 是 唯 一 的 救 主 有 人 认 为 奉 主 的 名 行 动, 就 是 奉 他 的 权 柄 行 动, 也 就 是 靠 他 而 来 的 权 柄 行 事 因 此, 主 说 我 奉 父 的 名 作 事, 就 是 奉 父 的 权 柄 和 能 力 行 事 的 意 思 ; 使 徒 们 常 奉 主 的 命 施 行 神 迹, 意 味 靠 着 他 的 权 柄 和 能 力 来 见 证 主 名 如 果 有 人 藉 着 某 人 的 名 来 求 恩, 就 是 藉 着 他 的 情 面 来 请 求 因 此, 奉 基 督 的 名 祷 告, 249

250 是 在 强 调 基 督 是 谁, 他 作 了 什 么, 以 及 回 应 我 们 祷 告 的 理 由 我 们 不 是 依 赖 自 己 的 功 德 和 性 格, 只 是 单 纯 依 靠 神 的 怜 悯, 只 是 靠 着 基 督 的 恩 典 ; 在 福 音 的 恩 典 中, 唯 有 在 基 督 里, 才 能 使 堕 落 的 人 生, 拥 有 属 灵 的 福 气 第 4 节 祷 告 的 类 型 1 默 祷 ( 无 声 的 祷 告 ) 祷 告 是 与 神 的 对 话, 是 灵 魂 和 感 情 之 默 念 向 着 神 的 祈 祷 ; 里 面 包 含 了 崇 敬 感 恩 对 罪 的 哀 伤 信 靠 和 本 分 等 各 种 要 素 ; 因 此, 我 们 与 神 的 对 话, 可 以 随 时 随 地 用 无 声 的 方 式 来 进 行 默 祷 这 是 在 祷 告 中 生 活, 也 是 对 不 住 地 祷 告 教 导 之 实 践 ( 帖 前 5:17) 这 种 向 神 无 声 的 祷 告, 是 我 们 的 本 分, 更 是 我 们 的 特 权, 我 们 的 心 灵 应 该 像 那 香 炉, 盛 满 了 坛 上 的 火, 不 断 地 升 到 神 的 面 前 我 们 的 本 性 将 我 们 思 想 感 情 穿 上 语 言 之 衣 装, 因 此, 祈 祷 也 是 一 种 语 言 的 表 现, 即 使 外 面 无 声 无 息, 里 面 可 以 思 潮 起 伏 情 真 意 切 有 声 的 言 语 可 以 产 生 力 量, 但 无 声 的 思 想 和 感 情 化 为 祷 告 时, 同 样 可 以 发 出 无 形 的 能 力 ; 有 声 与 无 声 的 祷 告, 都 是 向 神 发 出 的 言 语 ; 基 督 徒 应 该 在 默 想 和 灵 交 的 形 式 中, 保 持 着 与 神 在 灵 里 的 生 活 2 隐 密 的 祷 告 信 徒 为 了 维 持 属 灵 的 健 康 和 元 气, 需 有 正 规 隐 密 的 祷 告 时 间, 这 如 同 身 体 需 要 日 用 的 饮 食 我 们 听 到 主 的 指 示 说, 你 们 祷 告 的 时 候, 这 意 味 他 们 拥 有 正 规 的 祷 告 时 间, 主 耶 稣 接 着 说, 你 祷 告 的 时 候, 要 进 你 的 内 屋, 关 上 门, 祷 告 你 在 暗 中 的 父 ; 你 父 在 暗 中 察 看, 必 然 报 答 你 ( 太 6:6) 圣 经 教 导 神 的 百 姓 与 主 之 间 应 有 的 实 例, 主 耶 稣 常 到 隐 密 的 地 方 独 自 祷 告, 有 时 为 了 重 要 的 决 定 还 通 宵 祷 告, 像 耶 稣 那 样 纯 洁 的 灵 魂, 还 需 要 与 神 有 如 此 长 时 间 的 祷 告, 那 么 跟 随 主 的 人, 更 不 能 将 此 重 要 的 恩 典 媒 介 等 闲 视 之, 至 少, 每 天 应 在 神 的 同 在 中 开 始 交 通 和 结 束 3 同 工 和 家 庭 的 祷 告 同 工 和 家 庭 的 祷 告, 是 为 了 交 流 事 工 和 家 族 的 祷 告 人 的 本 性 有 社 交 活 动 的 倾 向, 在 他 内 在 和 外 在 的 生 活 中, 需 有 亲 人 和 同 工 的 交 流 信 徒 中 的 聚 集 和 祷 告, 也 为 着 各 个 家 庭 亲 人, 以 及 个 人 的 需 要 来 代 祷 家 属 在 人 群 中 为 最 亲 密 的 交 际 纽 带, 这 在 信 仰 方 面 需 要 他 们 的 生 活 见 250

251 证 ; 因 此, 作 为 父 母 子 女 和 家 庭 的 成 员, 需 要 在 持 续 的 礼 拜 中, 建 立 和 强 化 他 们 的 信 仰 ; 整 个 家 庭 的 归 主, 不 能 用 别 的 方 法 来 代 替, 需 要 家 长 带 领 读 经 祷 告, 引 领 全 家 都 在 神 的 恩 典 中 生 活 个 人 的 力 量 虽 然 有 限, 但 神 垂 听 众 人 同 心 合 意 的 祷 告 ; 教 会 也 要 激 励 信 徒 的 家 庭 有 正 规 而 持 续 的 礼 拜 教 会 与 国 家 的 复 兴, 家 庭 有 其 应 负 的 责 任 如 果 家 庭 失 去 了 信 仰 的 见 证, 其 它 地 方 就 很 难 维 持 纯 真 的 信 仰 人 对 神 的 义 务, 就 是 将 儿 女 带 到 神 的 面 前, 将 家 庭 建 成 伯 特 利 ( 神 的 家 ), 他 的 家 庭 若 不 是 伯 特 利, 很 容 易 成 为 恶 鬼 出 入 的 所 在 西 方 教 会 的 信 徒 因 缺 乏 认 识, 不 晓 得 家 庭 礼 拜 的 益 处, 而 且, 因 为 教 会 有 晨 更 和 晚 祷, 自 然 就 忽 视 了 家 庭 的 礼 拜 今 日 韩 国 教 会 每 天 的 晨 更, 成 为 一 份 很 重 要 的 见 证, 使 信 徒 们 联 合 起 来, 能 够 在 祷 告 中 开 始 新 的 一 天 但 是, 还 有 一 件 更 重 要 的 事, 就 是 建 立 家 庭 的 祭 坛, 每 天 早 晚 在 神 的 面 前, 以 祷 告 来 作 为 一 天 的 开 始 和 结 束, 这 不 能 用 前 者 来 代 替 后 者 4 公 祷 ( 共 同 的 祷 告 ) 教 堂 里 的 公 共 礼 拜 是 按 着 仪 式 和 教 导 来 设 立 的, 仪 式 中 包 含 了 祷 告 和 赞 美, 讲 道 是 由 朗 读 和 讲 解 神 的 话 语 所 组 成, 这 些 要 素 需 要 以 适 当 的 比 例 来 保 持 某 些 教 会 将 教 训 放 在 最 后 的 部 分, 大 部 分 时 间 用 在 仪 式 的 进 行 上, 这 与 圣 经 的 法 则 背 道 而 驰, 忘 记 宗 教 的 根 本 部 分 在 于 提 示 圣 经 的 知 识 对 神 若 没 有 相 当 的 认 识, 就 不 会 有 真 正 的 礼 拜, 他 的 心 若 对 悔 改 信 靠 成 圣 的 生 活 和 真 理 的 认 识, 没 有 真 正 的 了 解, 就 很 难 领 受 实 际 的 恩 典 宗 教 是 理 性 和 知 性 的 服 事, 无 知 不 能 与 理 智 并 立 因 此, 基 督 教 的 牧 师 在 新 约 中 常 被 称 为 教 师, 他 们 在 基 督 的 大 使 命 中, 领 受 的 是 你 们 要 去, 使 万 民 作 我 的 门 徒, 凡 我 所 吩 咐 你 们 的, 都 教 训 他 们 遵 守 ( 太 28:19 20) 因 此, 使 徒 们 到 各 处 作 成 传 道 教 训 的 工 作 保 罗 说 : 基 督 差 遣 我, 原 不 是 为 施 洗, 乃 是 为 传 福 音 ; 我 说 的 话 讲 的 道, 不 是 用 智 慧 委 婉 的 言 语, 乃 是 用 圣 灵 和 大 能 的 明 证 ( 林 前 1:17,2:4) 异 教 观 念 尚 未 侵 入 基 督 教 的 礼 拜 之 前, 主 领 礼 拜 的 人 是 教 师, 未 曾 变 形 成 为 大 祭 司 的 形 像, 教 训 的 要 素 也 没 有 落 在 仪 式 的 要 素 ( 如 同 罗 马 教 会 各 个 时 代 中 形 成 的 仪 式 ) 之 下 教 训 的 要 素 如 同 使 徒 时 代, 在 主 日 的 聚 会 中 成 为 卓 越 的 要 素, 因 此, 公 祷 的 重 要 性 是 不 可 忽 略 的 长 老 会 提 醒 公 祷 在 主 日 崇 拜 中 的 重 要 性, 乃 因 讲 道 恩 赐 的 人 很 多, 而 祷 告 恩 赐 的 人 却 少 ; 形 成 这 种 现 象 的 主 因, 多 因 牧 师 专 注 在 讲 章 的 预 备 上, 却 少 在 祷 告 的 功 夫 上 努 力 ; 而 后 者 不 如 前 者, 也 是 件 奇 异 的 现 象 公 祷 在 礼 拜 中, 成 为 激 励 信 徒 建 立 德 行 的 感 应, 需 要 :(1) 主 领 祷 告 的 牧 师, 需 以 虔 诚 的 心 灵 领 受 圣 灵 的 感 动 (2) 在 他 的 心 中 和 记 忆 里, 需 有 积 累 的 圣 经 思 想 和 言 辞, 古 时 的 圣 贤 都 是 受 圣 灵 的 感 动 在 说 话 ; 在 他 们 的 祷 251

252 告 中, 充 满 了 崇 敬 感 恩 和 赞 美, 满 有 圣 灵 的 恩 膏 ; 因 着 圣 灵 在 他 们 的 心 中 运 行, 感 动 神 的 百 姓 奋 发 前 行, 成 为 领 受 恩 典 和 蒙 福 的 重 要 媒 介 因 此, 祷 告 中 应 用 圣 经 的 言 辞 和 应 许, 乃 是 支 取 恩 典 的 至 上 法 则 (3) 祷 告 的 内 容 需 要 井 然 有 序, 将 各 项 祷 告 分 配 得 均 匀, 防 止 祷 告 的 内 容 有 散 漫 凌 乱 和 反 复 (4) 祷 告 还 要 适 应 教 会 的 节 期, 通 常 有 主 日 礼 拜 圣 礼 礼 拜 感 恩 礼 拜 受 难 周 的 记 念 礼 拜 等, 这 些 都 要 按 着 节 期 的 需 要 来 祷 告 (5) 祷 告 的 言 辞 要 单 纯 庄 严 和 正 确 (6) 祷 告 不 要 太 长, 以 免 有 冗 长 和 反 复 之 嫌 第 5 节 恩 典 的 媒 介 和 能 力 1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祷 告 如 同 所 述, 恩 典 的 媒 介 是 神 所 制 定 的, 目 的 是 在 人 的 灵 魂 中 赋 予 圣 灵 的 生 命, 以 期 传 达 感 化 而 成 圣 这 些 媒 介 是 话 语 圣 礼 和 祷 告 1) 可 以 亲 近 神. 祷 告 的 目 的 和 联 系, 不 但 赐 下 神 的 护 理 和 属 灵 的 福 气, 更 把 我 们 带 到 万 福 源 头 的 神 面 前, 使 我 们 与 他 交 通 和 亲 近, 兴 起 我 们 对 他 的 崇 敬 爱 慕 感 恩 顺 服 信 靠 喜 乐 和 敬 畏 当 我 们 的 灵 魂 与 神 亲 近 时, 就 能 使 他 的 荣 耀 藉 我 们 来 显 现, 使 他 的 慈 爱 更 被 普 及, 赐 下 丰 满 的 知 识 和 平 安 主 耶 稣 说, 人 若 爱 我, 就 必 遵 守 我 的 道 ; 我 父 也 必 爱 他, 并 且 我 们 要 到 他 那 里 去, 与 他 同 住 ( 约 14:23) 在 这 种 交 通 里, 灵 魂 必 然 得 以 圣 洁, 并 且 享 有 平 安 我 一 心 寻 求 了 你 ; 求 你 不 要 叫 我 偏 离 你 的 命 令 ( 诗 119:10) 应 当 一 无 挂 虑, 只 要 凡 事 藉 著 祷 告 祈 求 和 感 谢, 将 你 们 所 要 的 告 诉 神 神 所 赐 出 人 意 外 的 平 安, 必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保 守 你 们 的 心 怀 意 念 ( 腓 4:6 7) 2) 感 谢 圣 灵 的 恩 赐. 海 得 堡 要 理 问 答 (116) 问, 为 何 对 基 督 徒 而 言, 祷 告 是 必 须 的? 答, 因 为 这 是 神 向 我 们 所 要 求 的 感 谢 中, 最 主 要 的 一 部 分, 又 因 为 神 只 将 他 的 恩 典 和 圣 灵 赐 给 那 些 诚 恳 不 断 向 他 祈 求 并 感 恩 的 人 这 个 教 理 的 陈 述, 将 感 谢 列 为 祷 告 中 的 重 要 要 素 ; 特 别 指 出 圣 灵 的 恩 赐 中, 祷 告 是 最 重 要 的 恩 赐 ; 感 恩 和 祷 告 也 就 成 了 恩 典 媒 介 中 的 重 要 特 性 认 为 祷 告 是 感 谢 的 主 要 部 分, 因 为 没 有 比 在 祷 告 中, 更 能 显 出 感 恩 的 表 现 在 上 文 第 一 节 的 开 始 部 分, 引 用 韦 斯 敏 斯 德 大 小 要 理 问 答, 都 是 以 感 谢 为 最 终 的 要 素, 这 是 将 祷 告 放 在 最 高 的 位 置 感 谢 是 对 神 所 有 的 慈 爱 怜 悯 宽 恕 的 感 恩 表 现 得 蒙 怜 恤 的 人 生, 理 应 向 神 献 上 感 恩 的 祷 告 ; 同 时, 这 种 感 恩 不 至 于 停 止 在 祷 告 中, 需 要 在 蒙 恩 得 救 的 生 活 中, 显 出 感 恩 和 成 圣 的 见 证 感 恩 和 成 圣 的 生 活, 需 要 神 所 赐 的 恩 典 和 圣 灵 特 别 的 恩 赐, 主 耶 稣 提 到 祷 告 需 要 圣 灵 的 恩 赐 ( 路 11:13); 主 耶 稣 升 天 后, 门 徒 们 和 聚 集 的 人, 252

253 都 同 心 合 意 地 恒 切 祷 告, 共 同 预 备 迎 接 五 旬 节 圣 灵 的 降 临 ( 徒 1:14, 2:1-4) 2 祷 告 的 能 力 人 生 世 事 变 幻, 不 只 受 制 于 物 质 的 规 律, 也 受 世 界 政 局 变 迁 的 影 响 ; 但 其 后 却 有 操 纵 的 势 力, 有 正 义 邪 恶 真 理 博 爱 同 情 和 良 心 等, 不 同 的 观 念 和 能 力 在 这 一 切 之 上, 还 有 超 越 世 界 之 上, 运 行 世 界 之 中 的 能 力, 就 是 智 能 的 自 愿 的 和 协 同 的 管 辖 能 力 ; 这 种 至 高 的 能 力 是 藉 着 祷 告 在 运 行, 如 同 人 的 能 力, 藉 着 同 伴 的 邀 请, 发 挥 出 莫 大 的 力 量 这 是 圣 经 的 教 理, 与 理 性 的 思 维 并 不 矛 盾, 可 从 整 个 世 界 的 历 史, 特 别 从 圣 经 历 史 和 教 会 历 史 中 得 到 确 证 摩 西 的 举 手 祷 告, 使 以 色 列 人 胜 过 亚 玛 力 人 ; 撒 母 耳 的 祷 告, 使 非 利 士 人 惊 乱 逃 窜 ; 以 利 亚 的 祷 告, 雨 就 三 年 零 六 个 月 不 下 在 地 上 ; 他 又 祷 告, 天 就 降 下 雨 来 ( 出 17:11; 撒 上 7:10; 雅 5: 17-18) 雅 各 在 这 里 强 调, 证 明 义 人 祈 祷 所 发 的 力 量 是 大 有 功 效 的 保 罗 要 求 主 里 的 弟 兄 为 万 人 恳 求, 我 劝 你, 第 一 要 为 万 人 恳 求 祷 告 代 求 祝 谢 ; 为 君 王 和 一 切 在 位 的, 也 该 如 此, 使 我 们 可 以 敬 虔 端 正 平 安 无 事 地 度 日 ( 提 前 2:1-2) 这 个 教 导 肯 定 祷 告 的 能 力 苏 格 兰 的 玛 丽 女 王 认 为, 约 翰 诺 克 斯 的 祷 告 比 军 队 还 有 威 力, 这 绝 不 是 空 谈 创 造 天 地 万 物 的 神 掌 管 一 切, 承 认 有 神 论 的 教 义, 相 信 他 是 有 位 格 的 神, 只 要 向 他 祷 告, 就 能 除 去 所 有 的 疑 惑 和 忧 虑 这 个 真 理 是 我 们 的 属 灵 力 量 和 喜 乐, 成 为 我 们 现 在 安 全 和 未 来 保 障 的 源 头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与 我 们 同 在 ; 雅 各 的 神 是 我 们 的 避 难 所! ( 诗 46:7 11) 3 祷 告 的 属 灵 影 响 作 为 恩 典 媒 介 的 祷 告, 不 只 满 足 于 考 察 祷 告 的 一 般 能 力, 还 要 关 注 特 殊 的 属 灵 影 响 以 诺 与 神 同 行 ( 创 5:24) 的 意 思, 意 味 他 与 神 保 持 着 不 断 的 灵 交, 表 现 出 他 祷 告 的 生 活 ; 以 诺 因 著 信, 被 接 去, 不 至 于 见 死, 只 是 他 被 接 去 以 先, 已 经 得 了 神 喜 悦 他 的 明 证 ( 来 11:5) 这 岂 不 是 对 以 诺 祷 告 生 活 和 成 圣 见 证 的 写 照 吗? 以 赛 亚 书 40 章 31 节, 但 那 等 候 耶 和 华 的 必 重 新 得 力 他 们 必 如 鹰 展 翅 上 腾 ; 他 们 奔 跑 却 不 困 倦, 行 走 却 不 疲 乏 可 以 看 出 祷 告 的 属 灵 影 响, 对 于 信 仰 的 生 活 是 何 等 重 要 ( 参 照 诗 84:7; 弥 4:5; 来 12:1)(Jamieson, Fausset, Brown, Commentary on Is. 40:31) 有 一 本 书 (E.M.Bounds, Power Through Prayer) 收 集 了 众 多 圣 徒 的 祷 告 经 历, 按 书 中 描 写 的 属 灵 见 证, 可 归 纳 如 下 : 1) 敬 虔 的 属 灵 生 活. 基 督 徒 的 敬 虔 生 活 是 从 向 神 的 祷 告 开 始 的, 敬 虔 是 生 活 在 神 的 面 前, 是 由 与 神 的 对 话 组 成 的 253

254 蕴 藏 在 仁 爱 和 敬 虔 的 最 底 层 是 祷 告, 就 是 从 隐 密 和 火 热 的 祷 告 中 发 出 来 的 [( 非 洲 ) 塞 兰 坡 的 凯 利 弟 兄 会 (Serampore Carey)] 认 为 敬 虔 是 与 神 联 结 的 灵 性 生 活, 使 人 想 起 祷 告 是 灵 魂 之 呼 吸 的 喻 词 如 同 肉 体 的 生 命 需 要 呼 吸 来 维 持 ; 灵 魂 的 属 灵 生 命 是 由 祷 告 来 开 始 和 持 续 的 不 停 的 工 作 和 交 际, 或 许 对 身 体 带 来 损 伤, 但 却 给 我 的 灵 魂 造 成 破 灭 直 到 今 天, 我 感 到 个 人 的 祷 告 和 默 想, 以 及 读 圣 经 的 时 间, 只 是 习 惯 性 地 安 排 了 极 少 的 时 间, 随 之 而 来 地 却 是 灵 魂 的 枯 萎 冰 冷 和 僵 化, 有 些 善 良 人 的 所 得, 若 没 有 个 人 的 祷 告, 灵 魂 必 然 渐 趋 衰 微, 这 话 的 确 有 道 理 ( 维 廉 威 伯 福 士 :William Wilberforce) 我 在 灵 性 上 无 法 成 长, 结 不 出 果 子 的 重 要 原 因, 乃 是 没 有 按 着 话 语 来 祷 告 所 致 ( 理 查 德 纽 顿 :Richard Newtown) 2) 圣 洁 的 品 格. 塑 造 圣 徒 的 力 量 就 是 祷 告 圣 洁 的 品 格 是 藉 着 真 实 的 祷 告 作 成 的 愈 是 真 实 的 信 徒, 就 愈 会 在 祷 告 上 下 功 夫 ; 而 且, 愈 是 祷 告, 就 愈 会 成 为 真 实 的 信 徒 祷 告 常 在 黎 明 的 晨 更 中 进 行, 这 能 从 腐 败 的 灵 性 中 苏 醒, 因 而 得 到 活 泼 的 能 力, 进 而 带 来 属 灵 的 复 兴 很 多 人 利 用 早 晨 的 时 间 来 祷 告, 这 会 在 他 的 生 活 中 现 出 显 著 的 效 果 我 们 的 祷 告 若 不 是 太 短 或 急 躁, 在 经 营 圣 洁 的 生 活 中, 就 不 会 太 艰 辛 我 们 若 能 耐 心 爱 慕 内 室 的 祷 告, 就 能 发 出 基 督 那 美 好 而 温 馨 的 生 命 香 气, 这 绝 不 是 遥 不 可 及, 或 是 无 法 获 得 的 基 业 和 盼 望 (Bounds, ibid.,19) 布 伦 纳 德 (David Brainerd) 的 一 生, 的 确 是 圣 洁 和 祷 告 的 一 生, 他 的 日 记 中, 布 满 了 禁 食 默 想 和 密 室 的 祷 告, 他 每 天 利 用 好 几 个 小 时 来 祷 告, 他 说, 当 我 回 到 家 中, 用 默 想 祷 告 和 禁 食 来 交 托 我 的 身 体 时, 我 的 心 灵 就 会 抛 弃 贪 婪, 制 服 老 我 ; 我 会 谦 卑 地 渴 望 与 世 上 的 一 切 绝 缘 (Bounds, ibid.,11) 司 布 真 (Spurgeon) 说, 常 与 世 俗 接 触, 造 成 敬 虔 的 污 染 ; 我 们 只 有 到 那 遥 远 的 乐 园, 可 以 看 到 那 无 垢 的 纯 洁 我 们 在 现 世 的 生 活 中, 只 有 神 的 同 在, 才 能 维 持 恩 典 的 生 活 3) 智 慧 和 属 灵 的 能 力. 祷 告 能 够 得 到 智 慧 和 属 灵 的 能 力, 在 服 事 上 得 以 成 功 祷 告 能 够 得 到 悟 性, 带 来 智 慧 和 聪 明, 更 能 开 扩 思 想 得 到 能 力 密 室 是 传 道 人 的 最 好 老 师 或 教 室, 藉 着 祷 告 不 但 发 出 光 彩, 更 在 祷 告 中 产 生 火 花, 一 个 小 时 发 自 内 心 的 祷 告, 会 比 书 斋 中 更 多 的 时 间, 获 得 更 好 的 学 习 果 效 (Bounds, ibid.,13) 密 室 的 祷 告, 在 服 事 的 生 活 中, 是 一 大 祝 福 这 是 无 法 模 仿, 也 无 法 用 语 言 来 形 容, 这 是 圣 灵 发 出 的 力 量 如 果 我 们 的 力 量, 不 是 从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而 来, 我 们 就 成 了 虚 假 的 人 为 什 么 呢? 因 为 这 种 能 力 只 有 藉 着 祷 告 才 能 254

255 得 到 用 心 来 不 住 地 祷 告, 直 到 你 们 的 羊 毛 被 露 水 湿 透, 不 要 离 开 禾 场 ( 司 布 真 ) 圣 灵 的 这 种 能 力, 是 如 何 又 从 何 而 来 呢? 这 是 你 的 祷 告 得 蒙 应 允, 直 接 从 神 那 里 赐 下 的 能 力 只 有 祷 告 的 心 灵, 才 能 满 得 圣 灵 的 恩 膏 ; 只 有 祷 告 的 嘴 唇, 才 能 成 为 发 出 圣 洁 能 力 的 嘴 唇 圣 灵 的 这 种 能 力, 不 是 从 书 斋 里 获 得 的, 而 是 从 密 室 中 临 到 传 道 人 的 这 是 祷 告 的 回 应, 是 天 上 钟 楼 的 回 音 (Bounds, ibid.,15) 圣 灵 的 能 力, 使 传 讲 的 道 成 为 能 力 的 信 息, 这 在 渴 望 得 到 属 灵 更 新 的 人, 如 同 天 上 降 下 的 甘 露 (Bounds, ibid.,15) 为 了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需 要 祈 求 圣 灵 的 能 力, 只 有 在 祷 告 上 下 功 夫 才 能 得 到 ; 只 有 持 久 的 祷 告, 才 能 维 持 持 久 的 能 力 ; 这 是 唯 一 的 法 则, 没 有 不 住 地 祷 告, 就 不 会 有 圣 灵 的 能 力 临 到 传 道 人 ; 如 果 没 有 坚 定 不 移 的 祷 告, 聚 集 的 力 量 就 会 像 吗 哪 消 化 了 (Bounds, ibid.,16) 主 耶 稣 说, 总 要 警 醒 祷 告, 免 得 入 了 迷 惑 你 们 心 灵 固 然 愿 意, 肉 体 却 软 弱 了 ( 太 26:41) 亲 爱 的 弟 兄 啊, 你 们 却 要 在 至 圣 的 真 道 上 造 就 自 己, 在 圣 灵 里 祷 告, 保 守 自 己 常 在 神 的 爱 中, 仰 望 我 们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怜 悯, 直 到 永 生 ( 犹 20-21) 阿 们!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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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朴 亨 龙 博 士 的 学 历 与 经 历 1897 年 阴 3 月 28 日 于 韩 国 平 安 北 道 碧 潼 邑 出 生 1 学 历 1913 年 4 月 ~ 1916 年 3 月 于 平 安 北 道 宣 川 信 圣 中 学 毕 业 1915 年 春 节 期 间 由 平 安 北 道 宣 川 北 教 会 梁 甸 伯 牧 师 施 洗 1916 年 4 月 ~ 1920 年 2 月 于 平 安 南 道 平 壤 崇 实 大 学 毕 业 1920 年 4 月 ~ 1921 年 2 月 因 舌 祸 事 件 在 木 浦 监 狱 服 役 1921 年 9 月 ~ 1923 年 7 月 于 中 国 南 京 金 陵 大 学 毕 业 授 文 学 学 士 学 位 1923 年 9 月 ~ 1926 年 5 月 于 美 国 新 泽 西 州 普 林 斯 顿 神 学 院 毕 业 授 神 学 学 士 神 学 硕 士 学 位 1926 年 9 月 ~ 1927 年 5 月 于 美 国 肯 塔 基 州 南 浸 信 会 神 学 院 进 修 1933 年 1 月 同 校 授 于 哲 学 博 士 学 位 2 经 历 1927 年 8 月 ~ 12 月 在 平 安 北 道 新 义 州 第 一 教 会 任 传 道 师 1929 年 5 月 5 日 于 平 安 北 道 区 会 ( 在 平 壤 西 门 外 教 会 ) 按 立 牧 师 1928 年 1 月 ~ 1930 年 8 月 于 平 壤 山 亭 岘 教 会 任 传 道 及 牧 师 1930 年 9 月 ~ 1938 年 6 月 于 平 壤 长 老 会 神 学 院 任 教 1934 年 5 月 ~ 1959 年 11 月 兼 任 长 老 会 总 会 圣 经 注 释 委 员 长 1938 年 7 月 ~ 1942 年 8 月 在 日 本 东 京 任 总 会 标 准 圣 经 注 释 编 辑 1942 年 9 月 ~ 1947 年 7 月 于 满 州 奉 天 任 满 州 神 学 院 东 北 学 校 教 授 及 校 长 1947 年 10 月 ~ 1948 年 5 月 任 釜 山 高 丽 神 学 院 校 长 及 教 授 1948 年 6 月 ~ 1951 年 7 月 任 Seoul( 汉 城 ) 长 老 会 神 学 院 校 长 及 教 授 1951 年 9 月 ~ 1972 年 2 月 任 Seoul( 汉 城 ) 长 老 会 总 会 神 学 院 校 长 及 教 授 1954 年 10 月 ~ 1955 年 3 月 为 考 察 世 界 各 国 的 神 学 教 育, 作 了 一 次 环 球 旅 行 3 退 休 后 1973 年 8 月 于 10 年 前 开 始 刊 行 的 教 义 神 学 一 套 七 卷 完 刊 1975 年 1 月 出 名 为 新 龙 山 圣 书 大 学 校 长 1975 年 11 月 为 40 年 前 在 平 壤 初 版 刊 行 的 神 学 难 题 选 评 作 修 补 再 版 的 刊 行 1975 年 12 月 被 Seoul( 汉 城 ) 区 会 推 戴 为 功 劳 牧 师 1978 年 10 月 25 日 去 世 257

258 258

259 人 名 索 引 (B5 纸 张 : 按 书 页 顺 序 排 列 ) A: 奥 古 斯 丁 (Augustinus) 亚 米 念 派 (Arminianism) 阿 斯 特 德 (Alsted)66 阿 梅 修 氏 (Amesius)66 D 奥 宾 (D.Aubigne)83 安 波 罗 修 (Ambrose)113 大 卫 斯 托 亚 当 (David Stow Adam)123 阿 格 里 科 拉 (Johann Agricola)155 亞 里 斯 多 德 ( 希 腊 语 :Αρηζηοηέιες,Aristotélēs)164 多 馬. 阿 奎 那 (Thomas Aquinas)170 阿 比 坚 斯 (Albigenses)187 阿 尔 富 德 (Alford) 艾 廉 (Allen)190 B: 布 莱 肯 瑞 吉 (Breckenridge)11 何 尔 曼 巴 文 克 (Hermann Bavink) 波 尼 法 修 8 世 (Boniface Ⅷ)19 82 罗 勃 特 贝 拉 民 (Robert Bellarmin) 卡 尔 巴 特 (Karl Barth) 比 嘎 (Bega)66 布 灵 格 (Bullingfr) 伯 克 富 (Louis Berkhof) 班 克 罗 夫 特 (George Bancroft)83 巴 讷 曼 (Bannerman) 贝 利 (Baillie)84 菲 利 斯 布 鲁 克 斯 (Phillips Brooks)95 艾 米 尔 布 仁 纳 (Emil Brunner) 理 查 德 贝 克 斯 特 (Richard Baxter)127 巴 特 曼 (Bartmann)171 勃 尔 卡 俄 (G.C. Berkouwer) 马 库 斯 巴 特 (Markus Barth)179 范 巴 开 尔 (H.A.Van Bakel)183 伯 斯 威 尔 (J.Oliver Buswell)

260 巴 尔 俊 (Baljon)190 布 鲁 斯 (Bruce)190 宾 汉 姆 (Bingham)197 鲍 马 (C.Bouma)217 巴 西 流 (Basil the Great)220 土 尔 斯 的 布 凌 格 (Berenger of Tours)221 第 一 巴 塞 尔 信 条 (First Basle Confession,1532)235 布 朗 (Brown)253 邦 兹 (E.M.Bounds)253 布 倫 納 德 (David Brainerd)254 C: 克 雷 默 柯 祺 珥 (Cremer Kogel)13 居 普 良 (Cyprian) 亚 力 山 大 的 革 利 免 (Clement of Alexandria) 康 士 坦 丁 大 帝 (Constantinus I Magnus)17 26 约 翰 加 尔 文 (John Calvin) 卡 尔 提 派 (Cultic)82 卡 尔 迪 斯 派 (Culdees)82 金 口 约 翰 (Chrysostomos) 克 门 特 (Cumont) 威 廉 克 里 (William Cary)187 卡 尔 森 (Alex.Carson) 耶 路 撒 冷 的 区 利 罗 (Cyril of Jerusalem)220 康 斯 坦 茨 会 议 (General Council of Constance, )230 卡 斯 塔 德 (Carlstadt)231 肯 特 利 绪 (Candlish)242 塞 兰 坡 的 凯 利 弟 兄 会 (Serampore Carey)254 D: 甸 内 (Dabney) 戴 斯 曼 (deissmann)14 多 纳 徒 主 义 (Donatism) 戴 文 (Devine)25 多 纳 乐 (Dorner)28 260

261 德 哈 伯 (Deharbe)45 达 秘 (John Darby)71 76 时 代 论 者 (Dispensationalists)151 德 恩 斯 (Dens)214 E: 海 德 格 尔 (egger)67 托 马 斯 伊 拉 斯 图 斯 (Thomas Erastus)75 伊 拉 斯 提 安 (The Erastian)113 爱 德 生 (Edersheim)203 优 西 比 乌 (Eusebius)220 F: 费 许 (Fish)69 威 廉 法 勒 尔 (William Farel)82 浮 罗 伦 斯 会 议 (Flerence)170 福 赛 思 (P. T. Forsyth)174 富 来 明 顿 (Flemingtom)183 海 利 爱 默 生 富 士 迪 (Harry Emersom Fasdick)247 法 斯 特 (Fausset)253 G: 大 贵 钩 利 (Gregory the Great)17 贵 钩 利 7 世 (Gregory Ⅶ)19 卡 文 (Grvin)26 格 哈 德 (Gerhard)29 高 马 勒 斯 (Gomarus)66 格 里 高 利 7 世 (Gregory Ⅶ)82 吉 莱 斯 皮 (Gillespie)84 格 劳 斯 德 (Grosheide)105 歌 德 (Goethe)163 葛 理 信 条 (Gallic Confession)172 克 洛 赛 代 (Grosheide)190 葛 尔 (Gale)195 纳 西 安 的 贵 格 利 (Gregory Nazianzen)220 女 撒 的 贵 格 利 (gregory of nyssa)220 H: 261

262 查 尔 士 贺 智 (Charles Hodge) A A 贺 智 (A.A. Hodge) 霍 特 (Hort)13 圣 维 克 多. 雨 果 (Hugo of St.Victor)18 霍 克 斯 马 (Herman Hoeksema) 海 但 纳 斯 (Heidanus)66 哈 泊 理 士 (Hyperius)66 约 翰 胡 斯 (John Hus)82 第 一 纥 里 微 提 信 条 (The First Helvetic Confession,1536) 第 二 纥 里 微 提 信 条 (The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 J 阿 斯 平 沃 尔 贺 智 (J.Aspinwall Hodge) 霍 奇 曼 (Charles A. Hodgman)96 霍 尼 格 (Honig) 霍 威 (Hovey)200 土 尔 斯 的 希 尔 德 伯 特 (Hildebert of Tours) I: 爱 任 纽 (Irenaeus) 英 诺 森 3 世 (Innocent Ⅲ) 伊 格 拿 丢 (Ignatius) J: 朱 尼 厄 斯 (Junius)66 游 斯 丁 (Justine Martyr)203 大 马 色 的 约 翰 (John of Damascus)220 杰 米 森 (Jamieson)253 K: 约 翰 諾 克 斯 (John Knox) 亚 伯 拉 罕 凯 坡 (Abraham Kuyper) 康 德 (Immanuel Kant)36 R B 凯 坡 (B.B.Kuyper)50 祈 克 果 (Sόren A,Kierkegaard)75 肯 尼 迪 (H.R.A.Kenedy) 克 劳 斯 纳 (J.Klausner)178 克 雷 默 科 格 尔 (Cremer-Kogel)

263 克 蓝 玛 (Kramer)212 克 劳 斯 (Krauth) L: 拉 巴 第 派 (Labadists) 马 丁 路 德 (Martin Luther) 萊 特 福 (John Ligitfoot)47 80 林 德 赛 (M. Lindsay)71 罗 塞 (Lohse)96 里 温 会 议 (Lyon)170 兰 伯 特 (Lambert) 范 李 有 文 (Van Leeuwen)190 兰 富 亮 (Lanfranc)221 拉 特 兰 会 议 (Fourth Council of the Lateran)234 M: 马 义 俄 (F. B. Meyer) 孟 他 努 主 义 (Montanism)17 82 美 以 美 会 (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卫 理 公 会 )21 梅 贺 勒 (Moehler)25 麦 坡 森 (Mcpherson)32 马 尔 秀 士 (Maresius)66 马 斯 特 里 赫 特 (Mastricht)66 马 尔 克 (Marck)66 马 尔 提 尔 (Martyr)67 多 纳 德 米 勒 (Donald Y. Miller)74 大 主 教 曼 宁 (Archbishop Manning)77 麦 吉 (McGill)100 墨 兰 顿 (Philip Melanchthon) 摩 謝 (Mosheim)173 約 翰 莫 利 (John Murray) 门 诺 会 (Mennonites)187 梅 森 (John M.Mason) 马 赛 尔 (Marcel)218 拉 巴 奴 斯 莫 鲁 斯 (Rabanus Maurus)221 奥 斯 瓦 尔 德 米 扩 纽 斯 (Oswald Myconius)

264 N: 诺 瓦 天 主 义 (Novatianism)17 尼 安 德 (J.A.W. Neander)70 遵 法 主 义 (Nomism)145 尼 安 德 (Neander)217 理 查 德 纽 顿 (Richard Newtown)254 O: 俄 利 根 (Origenes) 奥 吞 (Otten)18 欧 文 (Owen)84 奥 海 尔 (O Hair)209 奥 坎 (Occam)221 P: 敬 虔 派 (pietists)33 C M 普 法 夫 (C. M. Pfaff)75 普 利 茅 斯 兄 弟 会 (Plymouth Brethren)75 教 皇 皮 乌 斯 (Pius)77 坡 提 奥 斯 (Porteous) 巴 刻 (James I. Packer)125 普 尔 (Pohle)175 撒 母 耳 法 勒 (Samuel purel)187 潘 代 努 斯 (Pantaenus)199 伯 拉 纠 (Pelagius)204 Q: 贵 格 派 (Quaker) 奎 恩 施 特 (Quenstedt)138 R: 阿 伯 来 特 立 敕 尔 (Albrecht Ritschl)21 36 威 廉 李 德 (Wm.Reid)76 蓝 克 (Leopold von Ranke)83 路 德 佛 (Rutherford)84 李 得 波 斯 (H.N.Ridderbos)183 拉 文 森 (Rovinson)184 拉 勃 森 (Robertson)

265 雷 辛 斯 坦 (Reitzenstein)219 帕 斯 卡 西 乌 斯 拉 伯 图 斯 (Pascha-sius Radbertus) 拉 特 兰 奴 斯 (Ratramnus) S: 薛 德 (Shedd) 史 密 斯 (H.B. Smith) 席 勒 (Schurer)13 苏 西 尼 派 (Socinianism) 施 来 马 赫 (Friedrich Schleiermacher) 斯 特 朗 (A.H.Strong) 斯 坦 利 (Dean Stanley)47 舒 勒 (Schurer)178 腓 利 薛 夫 (Phillip Schaff)203 斯 特 龙 伯 格 (Stromberg)216 司 布 真 (Spurgeon)254 T: 图 来 提 尼 (Turretini) 吞 威 尔 (Thornwell)11 替 申 多 夫 (Tischendorf)14 特 伦 多 会 议 (The Council of Trent: 天 特 会 议 ) 崔 倫 保 (C.G.Trumbull)57 屈 尔 卡 修 士 (Trelcatius)67 提 阿 多 修 (Theodosius)113 特 土 良 (Tertullianus) 泰 勒 (Tayler)184 塞 耶 (Thayer)190 牛 津 运 动 (Tractarian)214 底 丘 里 努 斯 信 条 (Consensus Tigurinus: 合 一 信 条 ) U: 武 新 努 士 (Zacharias Ursinus) 唯 一 神 论 (Unitarian)199 优 特 莱 特 结 论 (Conclusions of Utrecht)206 V: 265

266 傅 斯 (Geerhardus Vos) 梵 蒂 冈 会 议 (Concilium Vaticanum Primum)72 佛 以 提 乌 斯 (Voetius)84 W: 俄 克 尔 (G.S.M.Walker)11 26 魏 西 吾 士 (witsius)23 威 尔 默 斯 (Wilmers) B B 华 腓 德 (B.B.Warfield)30 沃 克 (Walker)42 温 特 林 纳 士 (Wendelinus)67 内 村 鉴 三 (WuJiMuLa)76 瓦 勒 度 派 (Waldensians)82 约 翰 威 克 里 夫 (John Wyclif)82 以 撒 华 滋 (Isaac Watts)127 维 尔 (J. S. Whale)162 华 莱 士 (Ronald S. Wallace)164 威 尔 森 (wilson)195 华 尔 (Wall)203 维 廉 威 伯 福 士 (William Wilberforce)254 Z: 詹 求 思 (Zanchius)66 慈 运 理 (Ulrich Zw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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