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竹北高級中學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校務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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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淹械 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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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一 一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期 末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日 期 :102 年 6 月 27( 星 期 四 ) 地 點 : 本 校 B1 視 聽 中 心 時 間 : 下 午 15 時 40 分 主 席 : 凃 校 長 仲 箎 出 列 席 : 如 會 議 簽 到 單 壹 會 議 開 始 貳 主 席 致 詞 : 紀 錄 : 胡 錦 蓮 各 位 老 師 各 位 同 仁 大 家 好 : 期 末 是 總 檢 討 反 思 的 時 刻 感 謝 大 家 在 這 個 學 期 以 來 的 努 力 合 作 及 犧 牲 奉 獻, 讓 校 務 運 作 都 非 常 順 利, 各 項 績 效 都 非 常 良 好, 謝 謝 大 家! 面 對 103 年 12 年 國 教 的 實 施, 相 關 的 準 備 作 業 非 常 重 要, 暑 假 雖 然 有 兩 ( 一 ) 個 月 的 空 檔, 但 不 見 得 能 完 全 放 鬆, 謹 提 出 如 下 幾 點, 期 望 大 家 及 早 思 考 及 做 準 備 : 一 改 善 及 精 進 教 材 教 法, 創 造 及 強 化 本 校 差 異 化 的 優 異 性 : 12 年 國 教 的 願 景 為 :( 一 ) 全 面 提 升 中 小 學 教 育 的 品 質 ( 二 ) 成 就 每 個 小 孩 ( 三 ) 提 升 國 家 的 競 爭 力 所 以 教 學 品 質 的 提 升 可 說 是 首 要 之 務, 因 此 教 育 部 在 國 中 推 出 一 系 列 的 活 化 教 學 宣 導 列 車, 就 是 希 望 引 導 老 師 上 課 不 要 只 是 照 本 宣 科, 或 者 只 是 讓 學 生 面 對 一 堆 無 法 消 化 的 講 義 試 卷, 甚 而 沒 有 檢 討 試 卷 的 情 形 發 生 目 前 本 校 配 合 教 育 政 策 所 推 動 的 教 師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大 學 協 助 高 中 精 進 計 畫 校 本 特 色 課 程 優 質 化 均 質 化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等 活 動, 目 的 就 是 幫 助 老 師 精 進 教 學, 有 計 畫 的 安 排 學 生 學 習, 有 效 的 激 發 學 習 動 機, 建 立 有 口 碑 的 教 學 品 質 只 是 學 期 中 大 家 都 非 常 忙 碌, 參 與 進 修 及 專 業 成 長 活 動 或 許 心 有 餘 而 力 不 足, 期 盼 能 利 用 短 短 的 暑 假 彌 補 不 足, 讓 本 校 的 教 學 及 課 程 有 明 顯 優 於 別 的 學 校 的 地 方 二 深 耕 優 質 化 計 畫 : 學 校 優 質 是 教 育 發 展 的 必 然 趨 勢, 學 校 要 優 質, 就 必 須 從 學 校 構 成 的 幾 個 面 向 如 教 師 教 學 課 程 學 生 學 習 環 境 設 備 社 區 互 動 等 方 面 來 進 行 強 化 102 學 年 度 本 校 的 優 質 化 補 助 計 畫 已 獲 教 育 部 審 核 通 過, 計 畫 架 構 及 摘 要 內 容 附 於 文 後 ( 附 件 一 ), 在 本 校 優 質 化 網 頁 上 也 有 相 關 資 料, 請 大 家 上 網 參 考 本 項 計 畫 如 果 要 能 更 發 揮 它 的 功 效, 一 定 要 同 仁 對 計 畫 的 涵 有 更 深 的 認 識, 才 能 由 下 而 上 自 發 性 的 推 動 本 校 的 老 師 都 非 常 優 秀, 常 願 意 為 學 生 辦 理 各 種 成 長 活 動, 如 果 能 妥 善 結 合 優 質 化 計 畫 來 推 動, 相 信 會 更 有 成 效
2 三 強 化 均 質 化 計 畫 : 教 育 的 主 要 目 地 係 在 幫 助 每 一 個 人 實 現 自 我, 然 而 單 一 學 校 的 教 育 資 源 有 限, 如 能 藉 由 不 同 類 型 學 校 校 際 間 的 合 作, 較 能 給 予 學 生 多 元 適 性 探 索 的 機 會, 所 以 教 育 部 於 民 國 90 年 開 始 推 動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方 案, 藉 由 高 中 職 學 校 間 的 教 學 合 作 及 資 源 共 享, 提 供 社 區 內 國 中 學 生 適 性 學 習 機 會, 因 實 施 成 效 良 好, 教 育 部 為 落 實 十 二 年 國 教 政 策 的 推 動, 自 98 學 年 度 起 將 高 中 職 社 區 化 方 案 轉 型 為 社 區 均 質 化 方 案, 以 進 一 步 加 強 高 中 職 學 校 的 垂 直 合 作 工 作, 讓 社 區 內 的 高 中 職 在 既 有 橫 向 整 合 基 礎 上, 延 伸 至 縱 向 與 國 中 的 連 結, 期 能 達 成 師 資 課 程 設 備 等 教 育 資 源 的 共 享, 提 升 各 社 區 之 高 中 職 教 育 競 爭 力 本 校 今 年 和 湖 口 高 中 及 新 竹 特 教 共 同 合 作 申 請 計 畫, 本 校 的 計 畫 架 構 及 摘 要 內 容 附 於 文 後 ( 附 件 一 ), 並 在 本 校 均 質 化 網 頁 上 有 更 詳 盡 的 資 料, 歡 迎 家 上 網 參 考 這 個 計 畫 是 行 銷 本 校 特 色 的 大 好 機 會, 是 讓 國 中 更 深 入 認 識 本 校 優 點 的 難 得 機 會, 請 大 家 務 必 費 心, 共 同 開 發 出 有 特 色 的 課 程 來 吸 引 優 秀 國 中 生 就 讀 天 下 雜 誌 最 近 一 期 (525 期 ) 訪 問 王 品 牛 排 戴 勝 益 先 生, 談 到 他 的 創 業 心 得 客 觀 化 的 定 位 差 異 化 的 優 越 性 焦 點 深 耕, 學 校 的 經 營 亦 復 如 此, 透 過 swot 瞭 解 自 身 的 條 件, 運 用 優 質 化 均 質 化 的 機 會 來 提 升 及 呈 現 自 己 優 越 性 深 耕 學 校 特 色, 才 是 未 來 生 存 之 道, 和 大 家 共 勉 之 最 後 敬 祝 暑 期 平 安 順 利, 身 體 更 健 康 更 有 活 力! 參 上 次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 附 件 二 肆 各 處 室 ( 組 ) 工 作 業 務 報 告 : 一 教 務 處 ( 一 )102 年 升 學 成 績 表 現 : 1. 升 學 成 績 表 現 ( 摘 錄 )( 止 ) 附 件 三 2. 資 訊 商 經 類 科 畢 業 生, 統 測 成 績 狂 飆, 繼 續 蟬 聯 資 電 類 全 國 第 一 (1) 訊 科 317 班 40 人, 統 測 平 均 加 權 總 分 達 621 分 ( 滿 分 700 分 ),640 分 以 上 可 達 第 一 志 願 者 有 20 位 (50%),620 分 以 上 可 達 第 二 志 願 有 28 位 (70%) (2) 資 訊 技 術 學 程 314 班 18 人, 統 測 平 均 加 權 總 分 達 593 分,620 分 以 上 可 達 第 二 志 願 有 10 位 (55%) (3) 感 謝 二 班 的 任 課 教 師 讓 全 體 資 訊 畢 業 生 58 人, 在 統 測 總 平 均 上 創 下 極 佳 的 成 績 : 國 文 77.5( 全 國 第 一 ), 英 文 87.8 ( 全 國 第 一 ), 數 學 81.2( 全 國 第 三 ), 專 一 88.9( 全 國 第 一 ), 專 二 94.2( 全 國 第 一 ), 原 始 總 分 429.5( 全 國 第 一 ), 加 權 總 分 612.6( 全 國 第 一 ) (4) 恭 喜 了, 劉 昌 衡 (678 分, 全 國 第 4) 李 梓 廷 (676 分 74 級 分 ) 范 德 生 (672 分 ) 陳 彥 霖 (672 分 ) 古 兆 瑋 (668) 趙 柏 竣 (668) 陳 柏 璋 (666) 羅 應 陞 (666) 賴 銀 加 (666) 李 沛 怡 ( 級 分 ), 黃
3 德 育 (660), 這 是 光 榮 的 時 刻 3. 商 科 預 估 95% 進 國 立 科 大 商 經 科 預 估 有 95% 學 生 可 望 進 國 立 科 大, 統 測 平 均 583 分, 蟬 聯 多 年 全 國 最 高, 全 國 總 分 排 名 前 100 名 中, 本 校 即 占 8 名, 預 估 可 錄 取 台 科 大 及 北 科 大 前 2 志 願 學 生 達 1/4, 其 中 鄒 明 儒 更 考 了 654 高 分 ( 二 ) 師 生 榮 譽 表 現 1.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實 習 輔 導 成 果 榮 獲 金 球 獎 佳 作 2. 本 校 英 語 劇 場 決 賽 成 績 最 佳 團 隊 默 契 獎 原 創 劇 本 獎 最 佳 發 音 個 人 獎 110 Little Red Riding Hood Little Red Riding Hood Journey to the West-Tree Battles with the White Bone Devil 111 邱 靖 雅 110 朱 曼 寧 102 陳 睿 珣 108 林 于 舜 108 曾 韋 暐 102 萬 安 淇 102 翁 郡 儀 102 姜 昀 萱 參 賽 人 員 各 獲 獎 狀 乙 紙 參 賽 人 員 各 獲 獎 狀 乙 紙 參 賽 人 員 各 獲 獎 狀 乙 紙 3. 本 校 同 學 參 加 第 七 屆 坤 泰 盃 作 文 比 賽 成 績 優 異 212 班 鍾 汶 庭 同 學 榮 獲 第 一 名 212 班 楊 舒 婷 同 學 榮 獲 第 二 名 108 班 張 可 柔 同 學 入 選 4. 本 校 同 學 參 加 2013 年 坤 泰 盃 攝 影 圖 文 徵 選 成 績 優 異 211 班 魏 郁 恬 同 學 榮 獲 第 一 名 105 班 張 容 昀 黃 尊 偉 陳 秀 富 同 學 佳 作 5. 本 校 參 加 第 53 屆 分 區 科 展 榮 獲 3 件 佳 作 6. 本 校 參 加 新 竹 縣 102 年 語 文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作 文 寫 字 客 語 朗 讀 閩 語 朗 讀 四 項 分 獲 第 一 名, 將 代 表 參 加 全 國 賽 教 學 組 ( 一 ) 新 竹 縣 102 年 語 文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寫 字 項 目 由 本 校 英 文 科 李 采 晴 老 師 榮 獲 優 勝 國 文 科 曾 春 媛 老 師 榮 獲 第 四 名 ; 本 校 同 學 參 加 新 竹 縣 102 年 語 文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 除 字 音 字 形 項 目 九 月 份 辦 理 ), 目 前 有 4 位 同 學 將 代 表 新 竹 縣 參 加 全 國 賽 恭 喜 得 獎 老 師 同 學 並 感 謝 國 文 科 全 體 教 師 辛 苦 指 導!( 附 件 四 ) ( 二 ) 辦 理 加 強 英 語 文 各 項 活 動 - 教 師 英 文 會 話 講 座 資 深 英 文 教 師 經 驗 分 享 跨 國 文 化 英 語 學 習 課 程 英 文 聽 力 主 題 課 程 進 階 英 文 寫 作 課 程 英 語 讀 者 劇 場 比 賽 英 文 多 益 應 考 講 座 其 中 英 語 讀 者 劇 場 比 賽 同 學 熱 烈 參 與 表 現 傑 出 恭 喜 得 獎 同 學 並 感 謝 英 文 科 全 體 教 師 辛 苦 教 導! ( 三 ) 辦 理 優 質 化 各 項 教 師 專 業 社 群 活 動 ( 附 件 五 ) ( 四 ) 實 施 高 一 高 二 作 業 檢 查
4 ( 五 ) 將 於 8 月 日 辦 理 十 二 年 國 教 五 堂 課 校 內 研 習 ( 課 程 包 括 多 元 評 量 有 效 教 學 差 異 化 教 學 ), 本 校 已 完 成 種 子 培 訓 教 師 為 : 江 月 媚 老 師 李 英 品 老 師 向 雯 涵 老 師 張 禹 業 老 師 蕭 佑 玟 老 師 請 老 師 們 利 用 暑 假 完 成 十 二 年 國 教 五 堂 課 適 性 輔 導 線 上 課 程 並 通 過 線 上 測 驗 註 冊 組 ( 一 ) 高 三 升 學 輔 導 方 面 1.7 月 日 三 天 的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請 導 師 及 任 課 教 師 到 校 為 考 生 加 油, 讓 學 生 能 有 更 好 的 成 績 表 現 2.7 月 18 日 大 學 指 考 成 績 單 由 大 考 中 心 寄 發, 因 個 資 法 規 範, 註 冊 組 將 不 再 上 網 公 告 學 生 之 個 人 成 績, 但 仍 會 製 作 相 關 統 計 報 表 於 教 務 處 辦 公 室 內, 以 利 老 師 們 查 詢 分 析 3.8 月 6 日 大 學 考 試 分 發 放 榜 ( 二 ) 期 末 成 績 處 理 為 使 每 位 同 學 皆 能 於 補 考 前 接 到 成 績 單, 不 致 影 響 參 加 補 考 之 權 益, 請 各 位 老 師 務 必 於 7 月 1 日 ( 星 期 一 ) 晚 間 12:00 以 前 上 網 完 成 期 末 考 及 學 期 總 成 績 登 錄, 逾 時 系 統 將 自 動 關 閉, 錯 過 輸 入 時 間 的 老 師 煩 請 速 聯 繫 註 冊 組, 並 於 7 月 2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前 上 網 補 登 完 成 並 麻 煩 各 位 老 師 一 定 要 將 輸 入 之 成 績 先 計 算 存 檔 後, 再 行 列 印 成 績 報 表, 並 簽 章 後 繳 交 至 註 冊 組 存 查, 若 成 績 處 理 發 生 問 題, 仍 可 由 註 冊 組 先 行 補 救, 不 致 打 擾 各 位 老 師 的 愉 快 假 期 寄 發 成 績 單 日 期 預 計 為 7 月 3 日 ( 星 期 三 ) 設 備 組 ( 一 ) 推 展 科 學 教 育 : 辦 理 校 內 科 學 展 覽, 校 內 科 展 入 選 5 件 作 品 參 加 第 2 區 科 學 展 覽, 共 3 件 作 品 獲 獎, 感 謝 數 理 科 教 師 的 熱 心 指 導 得 獎 名 單 如 下 :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參 加 第 53 屆 高 中 職 第 二 區 ( 桃 竹 苗 區 ) 科 展 得 獎 名 單 獎 項 作 品 名 稱 作 者 姓 名 指 導 老 師 化 學 科 佳 作 生 物 科 佳 作 看 我 用 植 物 來 發 電? 染 料 敏 化 太 陽 能 電 池 205 李 積 穎 205 朱 郁 曉 長 葉 小 毛 之 黏 黏 蜜 蜜 207 陳 怡 靜 208 邱 美 璇 208 詹 宇 涵 余 婉 琤 老 師 蔡 沁 穎 老 師 張 秀 瑤 老 師 數 學 科 佳 作 正 多 面 體 內 包 最 大 正 多 面 體 之 探 討 101 林 鈺 潔 302 楊 雨 珊 曾 憲 錠 老 師 孟 慶 台 老 師 ( 二 ) 辦 理 優 質 化 科 學 菁 英 培 育 計 畫 : 活 動 項 目 包 括 科 學 饗 宴 科 學 專 題 講 座 教 師 生 態 考 察 校 園 數 學 地 圖 創 意 課 程 研 究 以 及 創
5 意 專 題 研 究 等, 感 謝 所 有 數 理 科 老 師 的 協 助 ( 三 ) 教 學 設 備 的 添 購 : 本 年 度 預 算 及 優 質 化 經 費, 添 購 自 然 科 顯 微 鏡 設 備 地 球 科 學 教 學 設 備 藝 能 科 教 學 設 備 及 社 團 活 動 等 各 科 教 學 設 備 ( 四 ) 教 科 書 選 用 : 依 照 本 校 教 科 書 選 用 要 點 辦 理, 一 百 零 二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教 科 書 已 於 六 月 十 日 前 由 各 科 召 開 選 書 會 議, 推 薦 書 單 送 校 長 核 定 後 上 網 公 告, 並 於 六 月 十 七 日 至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辦 理 驗 書 工 作, 預 計 暑 期 輔 導 課 的 第 一 天 發 教 師 用 書 參 與 國 科 會 專 案 計 畫 : 清 華 大 學 奈 米 K12 教 學 模 組 設 計 高 瞻 計 畫 心 電 圖 及 光 敏 電 池 教 案 設 計 實 驗 研 究 組 ( 一 ) 暑 期 重 補 修 課 程 表 將 隨 成 績 單 發 送, 請 導 師 幫 忙 叮 嚀 同 學, 若 需 重 補 修 請 記 得 報 名 及 修 課 ( 二 ) 高 一 升 高 二 同 學 發 給 轉 組 確 認 單, 請 同 學 再 次 慎 重 確 認 選 組 試 務 組 ( 一 ) 請 正 視 本 學 期 學 生 出 現 大 考 作 弊 狀 況, 請 班 導 協 助 督 導 佈 置 考 試 環 境, 並 請 每 位 教 師 嚴 格 監 考 ( 二 ) 學 期 大 考 若 有 獨 立 命 題 卷 ( 事 先 與 特 教 組 資 源 班 蔡 維 容 老 師 聯 繫 確 認 ), 請 科 任 老 師 自 行 編 輯 學 生 用 卷 完, 方 繳 至 試 務 組 付 印, 試 務 組 不 越 俎 代 庖 裁 切 別 的 老 師 母 卷, 命 題 點 數 為 0.3 ( 三 )7/1~7/3 指 考 休 息 區 501 教 室 : , 共 102 人 503 教 室 : , 共 64 人 506 教 室 : , 共 99 人 ( 四 ) 邀 請 老 師 到 校 陪 伴 高 三 同 學 自 習 由 於 座 位 的 固 定 以 及 老 師 的 帶 領 以 及 家 長 志 工 點 名 的 協 助 下, 今 年 度 高 三 的 自 習 狀 況 在 學 生 安 全 與 秩 序 衛 生 方 面 皆 能 維 持, 在 未 來 的 一 年 中, 邀 請 老 師 師 到 校 陪 伴 高 三 同 學 自 習 ( 五 ) 暑 假 行 政 大 樓 五 樓 自 習 教 室 使 用 方 法 1.7/4( 四 )~ 7/30( 二 ) (1) 七 月 暑 假 依 假 日 自 習 方 法 規 劃 : 依 順 序 開 放, 同 學 到 場 即 先 在 空 白 簽 到 表 上 簽 到 確 定 自 己 的 座 位 ( 為 免 同 學 堆 放 個 人 用 品 產 生 紛 爭, 以 物 品 佔 位 不 算 ) (2) 同 學 須 填 寫 到 場 離 場 時 間, 協 助 維 護 校 園 的 品 質 氣 質 若 同 學 出 席 與 家 長 詢 問 事 後 學 校 核 對 不 合, 經 查 與 家 長 班 導 溝 通 後, 給 予 一 次 機 會, 若 再 違 規 即 不 准 再 入 場 入 場 卻 無 心 簽 到 的 同 學 經 查 三 次 即 取 消 入 場 2.7/31( 三 )~ (1) 請 各 班 選 一 位 夜 自 習 聯 絡 人 負 責 未 來 與 教 務 處 溝 通 聯 絡
6 (2) 將 於 暑 輔 第 一 天 調 查 夜 讀 自 習 需 求, 週 一 至 週 五 來 三 天 以 上 的 同 學 方 可 登 記,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排 座 位 簽 到 (3) 若 無 其 他 變 動 因 素, 此 座 位 將 延 用 至 開 學 後, 不 再 調 查 重 排 驚 擾 同 學 ; 若 各 班 有 需 求 反 應, 開 學 後 再 重 新 調 查 ( 六 ) 補 充 自 習 教 室 簽 到 辦 法 : 1. 每 日 簽 到 退, 作 為 保 留 座 位 之 依 據, 每 週 三 天 以 上 無 故 缺 席, 則 取 消 座 位 給 自 由 座 同 學 使 用 2. 不 輕 易 換 座 位, 家 長 會 將 依 據 表 定 資 料 登 記 缺 曠, 如 果 不 主 動 提 醒 家 長, 家 長 也 不 會 開 口 驚 擾 同 學, 出 缺 席 登 錄 錯 誤 資 料 以 致 座 位 遭 取 消, 同 學 自 負 後 果 3. 自 由 座 同 學 進 場 時 亦 先 在 空 白 簽 到 表 上 簽 到, 可 確 定 當 日 自 己 的 座 位, 為 免 同 學 堆 放 個 人 用 品 產 生 紛 爭, 以 物 品 佔 位 不 算 4. 確 定 同 學 不 來 而 要 使 用 其 座 位 的 同 學, 在 當 日 簽 到 表 上 劃 掉 同 學 的 班 級 座 號, 填 入 自 己 的 資 料 以 確 保 個 人 資 料 的 正 確 性 ( 七 ) 本 學 期 業 務 執 行 報 告 1. 考 試 業 務 日 期 考 試 類 別 2/21~22 職 三 第 3 次 模 擬 考 2/25 週 考 1( 英 文 ) 3/4~3/5 普 三 第 5 次 模 擬 考 3/13~3/14 職 三 第 4 次 模 擬 考 3/18 週 考 2( 數 學 ) 3/28~3/29 第 1 次 段 考 4/8~4/9 普 三 第 6 次 模 擬 考 4/8~4/9 職 三 第 5 次 模 擬 考 4/15 週 考 3( 物 理 地 理 專 B) 4/22 週 考 4( 國 文 ) 4/29 週 考 5( 化 學 歷 史 專 A) 5/1~5/2 普 三 第 7 次 模 擬 考 5/13~5/14 第 2 次 段 考 5/20~5/21 高 三 期 末 考 6/3 高 三 補 考 6/26~6/28 高 一 二 期 末 考 2. 四 技 二 專 業 務 四 技 繁 星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四 技 甄 選 入 學 四 技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2/19 四 技 繁 星 推 薦 校 內 初 選 2/19-2/26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校 內 報 名 開 始 4/22 四 技 甄 選 入 學 考 生 報 名 資 料 登 錄 及 繳 件 5/16-17 四 技 登 記 分 發 資 格 審 查 繳 件 繳 費 完 成
7 4/11 四 技 繁 星 公 告 放 榜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公 告 放 榜 (5/9 以 前 ) 5/22-23 四 技 甄 選 入 學 第 一 階 段 學 校 報 名 繳 費 6/3-5 四 技 甄 選 入 學 第 二 階 段 報 名 繳 費 7/4 四 技 甄 選 入 學 公 告 正 備 取 生 名 單 7/12 四 技 甄 選 入 學 公 告 放 榜 6/27 四 技 登 記 分 發 資 格 審 查 結 果 公 告 7/26-31(17:00 前 ) 四 技 登 記 分 發 網 路 選 填 登 記 志 願 8/6 四 技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公 告 放 榜 特 教 組 月 份 重 點 摘 要 二 月 日 綜 職 科 期 初 職 場 外 巡 會 議 日 綜 職 科 高 三 職 場 實 習 開 始 日 資 源 班 學 生 校 內 特 殊 需 求 調 查 日 身 障 生 學 習 扶 助 實 施 計 畫 開 始 日 教 學 研 究 會 6. 資 源 班 輔 導 課 開 始 三 月 日 資 源 班 期 初 IEP 會 議 日 綜 職 科 第 一 次 校 外 教 學 日 綜 職 科 期 初 IEP 會 議 暨 親 師 座 談 會 日 期 初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會 議 日 特 教 組 性 平 事 件 Q&A 工 作 坊 日 身 障 生 升 學 大 專 院 校 甄 試 四 月 日 烘 焙 知 能 研 習 日 綜 職 科 第 二 次 校 外 教 學 日 職 場 實 習 講 座 五 月 日 綜 職 科 高 一 二 職 場 參 訪 ( 一 ) 日 綜 職 科 期 末 職 場 外 巡 會 議 日 綜 職 科 高 三 雇 主 座 談 會 暨 個 別 化 教 育 / 轉 銜 計 畫 日 綜 職 科 高 一 二 職 場 參 訪 ( 二 ) 六 月 1. 七 八 月 06 日 資 源 班 ITP 會 議 日 特 殊 教 育 通 報 網 ( 轉 銜 表 ) 研 習 日 資 源 班 期 末 IEP 會 議 日 特 教 組 期 末 教 學 研 究 會 日 綜 職 科 ( 高 一 二 ) 期 末 IEP 會 議 日 期 末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會 議 日 綜 職 科 新 生 報 到 ( 依 來 文 辦 理 -12 年 就 學 安 置 放 榜 後 ) 日 高 二 三 烘 焙 檢 定 考 試 日 資 源 班 新 生 報 到 ( 依 來 文 辦 理 -12 年 就 學 安 置 放 榜 後 ) 3.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會 議 ( 新 生 報 到 完 後 召 開 ) 4. 新 課 綱 研 習 備 註 辦 理 完 成 辦 理 完 成 辦 理 完 成 辦 理 完 成 辦 理 完 成 待 辦 理
8 舞 蹈 班 ( 一 ) 辦 理 活 動 活 動 日 期 活 動 內 容 2/25 全 國 學 生 舞 蹈 比 賽 3/7 學 生 創 作 展 籌 備 暨 舞 蹈 教 師 教 學 座 談 會 3/14 辦 理 大 師 班 專 題 講 座 3/25 辦 理 大 師 班 專 題 講 座 4/2 辦 理 大 師 班 專 題 講 座 4/30 辦 理 大 師 班 專 題 講 座 5/2 辦 理 燈 光 實 務 專 題 講 座 5/6 術 科 期 中 考 高 三 期 末 考 5/9 辦 理 QUT 舞 蹈 系 來 台 甄 試 5/16 辦 理 專 業 舞 團 專 題 講 座 5/30-6/2 辦 理 第 17 屆 學 生 創 作 舞 展 暨 新 鮮 人 成 果 展 6/17.18 辦 理 跨 領 域 講 座 - 舞 蹈 傷 害 照 護 與 預 防 6/21 高 1.2 術 科 期 末 考 ( 二 )102 年 第 2 學 期 預 定 執 行 活 動 業 務 如 下 : 7/1-12 辦 理 高 中 專 業 專 題 7/1-8/23 辦 理 高 - 三 暑 期 舞 蹈 課 程 8/6-18 辦 理 亞 洲 專 業 舞 蹈 培 訓 暨 芭 蕾 大 賽 ( 三 ) 316 舞 蹈 班 考 取 澳 洲 昆 士 蘭 科 技 大 學 舞 蹈 系 名 單 : 陳 玟 瑀 何 晏 妤 孫 佳 芳 王 婕 林 怡 伶 黃 鈺 婷 潘 盈 臻 于 靖 二 學 務 處 ( 一 )!! 賀!! 本 校 合 唱 團 榮 獲 101 學 年 度 全 國 音 樂 比 賽 男 女 混 聲 合 唱 優 等 ( 第 二 名 ) 締 造 創 校 以 來 最 佳 成 績, 實 屬 難 得 特 別 感 謝 王 茜 雯 老 師 用 心 指 導 ( 二 )5 月 29 日 ( 三 )19:30~21:00 在 新 竹 市 立 演 藝 廳 舉 辦 六 校 聯 合 合 唱 音 樂 會, 非 常 圓 滿 成 功, 感 謝 許 多 老 師 的 熱 烈 參 與 二 年 後 為 本 校 承 辦 ( 三 ) 學 校 辦 理 2 日 ( 含 ) 以 上 學 生 戶 外 活 動, 應 通 知 生 輔 組, 生 輔 組 需 至 教 育 部 校 安 中 心 網 頁 填 報 各 級 學 校 戶 外 活 動 登 錄 系 統, 以 利 查 察 列 管 ( 四 ) 本 學 年 度 日 本 教 育 旅 行 於 6 月 2~7 日 ( 共 六 天 五 夜 ) 舉 辦 完 畢, 主 要 參 訪 靜 岡 縣 新 居 高 校 暨 掛 川 東 高 校,2 所 高 等 學 校, 參 與 學 生 皆 收 穫 滿 滿 ( 五 )6 月 28 日 ( 四 )9:10~11:00 大 掃 除 暨 指 考 考 場 佈 置,11:00~12:00 休 業 式 於 休 業 式 時 進 行 水 域 安 全 宣 導, 並 介 紹 安 全 或 危 險 水 域 資 訊 校 專 車 預 計 12:30 發 車 ( 六 ) 本 校 承 辦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新 世 紀 領 導 人 才 第 12 期 初 階 中 一 區 培 育
9 營 1. 參 加 對 象 中 一 區 ( 桃 園 縣 新 竹 縣 新 竹 市 苗 栗 縣 )47 所 高 中 職 101 學 年 度 高 一 升 高 二 學 生 2. 研 習 日 期 102 年 7 月 4 日 ( 星 期 四 ) 至 7 月 9 日 ( 星 期 二 ), 合 計 六 天 五 夜 3. 研 習 地 點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302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中 央 路 3 號 ) ( 七 ) 海 外 遊 學 團 於 6 月 30 日 至 7 月 27 日 辦 理, 由 雷 佳 惠 組 長 劉 亞 騏 組 長 帶 隊, 至 英 國 倫 敦 Hampstead School of English 進 行 為 期 四 週 的 課 程, 目 前 學 員 35 名, 先 前 請 英 藉 外 師 上 3 次 共 9 小 時 的 課 程, 並 於 6 月 15 日 10:00 於 B1 視 聽 教 室 舉 辦 行 前 說 明 會, 預 計 6 月 30 日 由 學 校 統 一 集 合 出 發 ( 八 )102 學 年 度 新 生 始 業 教 育 訓 練 預 訂 8 月 日 ( 三 四 五 ) 舉 行, 高 一 3 天 均 為 14:55 放 學 8 月 16 日 第 5 6 節 高 二 輔 導 課 暫 停 上 課 2 節 ( 九 ) 高 三 校 外 教 學 預 計 於 8 月 ( 三 四 五 ) 舉 行 ( 十 ) 今 年 暑 假 英 語 夏 令 營 訂 於 7 月 15~26 日 辦 理 ( 十 一 ) 內 政 部 為 響 應 推 動 終 止 婦 女 受 運 動, 蒐 集 全 球 各 區 有 關 反 性 別 暴 力 議 題 ( 包 含 家 庭 暴 力 性 暴 力 性 騷 擾 兒 少 保 護 人 口 販 運 及 青 少 年 性 暴 力 統 計 數 據 研 究 評 估 報 告 活 動 方 案 教 育 訓 練 宣 導 等 資 訊 ), 建 置 反 性 別 暴 力 資 源 網 ( 提 供 參 考 運 用 ( 十 二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相 關 宣 導 相 關 函 文 完 整 內 容 可 上 學 校 公 告 欄 參 閱 1 依 據 內 政 部 102 年 4 月 25 日 內 授 童 字 第 號 函 辦 理, 內 政 部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與 權 益 保 障 法 第 53 條 通 報 篩 檢 分 類 分 級 處 理 機 制 訂 於 102 年 5 月 1 日 起 開 始 實 施 2 教 育 部 102 年 4 月 30 日 臺 教 學 ( 三 ) 字 第 號 書 函, 內 政 部 提 供 高 中 職 及 大 專 青 年 親 密 關 係 暴 力 實 驗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乙 份, 轉 請 參 考 運 用 並 轉 知 所 屬 3 教 育 部 102 年 5 月 7 日 臺 教 學 ( 三 ) 字 第 C 號 令 教 育 部 處 理 違 反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事 件 處 理 程 序 及 裁 罰 基 準 發 布 施 行 4 教 育 部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4 月 18 日 臺 教 學 ( 三 ) 字 第 號 書 函 主 旨 : 轉 知 內 政 部 102 年 3 月 21 日 召 開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接 獲 身 心 障 礙 者 與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侵 害 案 件 處 理 流 程 研 商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如 說 明 二, 請 積 極 配 合 辦 理, 以 利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網 絡 合 作, 請 查 照 並 轉 知 所 屬 5 依 據 國 教 署 102 年 4 月 24 日 臺 教 國 署 學 字 第 號 函 辦 理,
10 訓 育 組 本 校 訂 於 6 月 6 日 ( 四 ) 升 旗 時 間 對 高 一 二 同 學 撥 放 迷 信? 改 運? 假 宗 教 名 義 性 侵 影 片, 高 三 同 學 於 6 月 7 日 ( 五 ) 畢 業 典 禮 預 演 前 撥 放 完 成 後 請 註 冊 組 長 完 成 相 關 後 續 填 報 之 程 序 ( 一 ) 本 學 期 訓 育 組 辦 理 活 動 已 於 6/10 辦 理 完 畢 感 謝 各 處 室 及 班 級 導 師 任 課 老 師 們 的 協 助 與 支 持 1. 週 會 演 講 活 動 : 戲 劇 人 生 演 講 生 命 教 育 英 語 活 動 劉 大 潭 先 生 演 講 2. 辦 理 一 年 級 品 德 教 育 廣 播 劇 比 賽 3. 辦 理 2013 海 外 遊 學 徵 選 加 強 課 程 說 明 會 等 本 次 海 外 遊 學 參 加 人 數 35 人, 由 雷 佳 惠 組 長 劉 亞 騏 組 長 帶 隊, 地 點 於 英 國 Hampstead School of English 4. 辦 理 第 十 九 屆 畢 業 典 禮 5. 辦 理 青 澀 芷 蘭 等 清 寒 獎 助 學 金 甄 選 新 世 紀 領 導 人 才 培 育 營 甄 選 事 宜 ( 二 ) 本 學 年 學 生 優 秀 表 現 : 附 件 六 體 育 組 ( 一 )101 學 年 度 下 運 動 競 賽 對 外 比 賽 成 果 ( 附 件 七 ) ( 二 )101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班 際 比 賽 成 績 ( 附 件 八 ) 衛 生 組 ( 一 ) 本 學 期 捐 血 活 動 已 於 4 月 17 日 舉 辦 完 畢, 此 次 參 加 捐 血 活 動 的 同 學 十 分 踴 躍, 報 名 人 數 創 歷 年 新 高, 有 許 多 同 學 因 捐 血 車 容 納 量 不 足 而 無 法 如 願 捐 血, 甚 為 可 惜! 其 中 完 成 捐 血 共 118 人 次, 總 共 131 袋, 感 謝 同 學 們 的 熱 血 相 助, 也 感 謝 校 長 及 多 位 師 長 的 共 襄 盛 舉! ( 二 ) 辦 理 健 康 促 進 性 教 育 優 質 化 暨 環 境 教 育 業 務 一 覽 表 活 動 名 稱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講 師 參 與 人 數 參 加 人 員 青 少 年 健 康 飲 食 管 5/15, 16:00~17:00 B1 視 聽 本 校 王 云 千 550 高 一 各 班 理 健 康 講 座 ( 共 四 場 ) 5/16, 5/22, 6/5 教 室 營 養 師 性 教 育 演 講 Hold 住 我 的 愛 情 - 認 識 安 全 性 行 為 ( 三 ) 本 學 期 資 源 回 收 統 計 如 附 件 九 三 總 務 處 3/20( 三 ) 14:00~16:00 B1 視 聽 教 室 高 一 社 區 服 務 4/10( 三 ) 14:00~15:00 竹 北 高 中 周 邊 元 培 科 技 大 共 學 護 理 系 徐 兩 班 瑀 謙 老 師 700 高 一 各 班 ( 一 ) 本 學 期 總 務 處 各 項 業 務 執 行, 感 謝 各 處 室 同 仁 及 師 長 們 的 協 助 幫 忙
11 ( 二 ) 開 學 至 今 共 計 有 15 次 未 關 電 燈 電 扇 的 情 形, 已 通 知 相 關 班 導 師 或 單 位, 共 同 協 助 關 心, 避 免 再 次 發 生 ( 以 電 扇 未 關 的 情 形 最 多 ) 而 節 能 措 施 在 同 學 及 同 仁 們 配 合 下 收 到 成 效 囉, 用 電 量 累 積 至 5 月 份 59 萬 7 仟 度, 比 去 年 同 期 減 少 4 萬 7 仟 多 度, 敬 請 大 家 持 續 節 約 用 電! ( 三 ) 本 學 期 辦 理 採 購 案 件 及 其 他 協 助 事 項, 說 明 如 下 : 1. 十 萬 元 以 上 採 購 案 件 : 高 三 公 訓 採 購 案 高 一 校 外 教 學 採 購 案 日 本 教 育 旅 行 採 購 案 資 訊 科 電 子 材 料 採 購 案 印 刷 紙 張 採 購 案 免 試 入 學 簡 章 印 製 採 購 案 體 育 館 冷 氣 機 更 換 採 購 案 高 速 攝 影 機 採 購 案 藝 能 館 整 修 工 程 採 購 案 宿 舍 熱 水 儲 水 桶 設 更 新 採 購 案 新 世 紀 領 導 人 才 培 育 營 膳 食 採 購 案 102 年 度 餐 廳 場 地 出 租 案 2. 協 辦 事 項 : 第 1 季 教 職 員 工 文 康 聯 誼 聚 餐 佈 置 免 試 入 宣 導 活 動 場 地 佈 置 全 國 舞 蹈 科 術 科 考 試 試 場 佈 置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考 場 佈 置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場 地 場 地 佈 置 男 生 宿 舍 床 位 搬 移 免 試 入 學 新 生 報 到 場 地 佈 置 校 舍 頂 樓 清 掃 體 育 館 排 球 室 廢 棄 木 材 清 除 各 教 室 桌 面 考 試 條 清 除 校 長 宿 舍 清 掃 親 師 座 談 會 場 地 佈 置 免 試 入 學 委 員 會 場 地 佈 置 畢 業 典 禮 場 地 佈 置 畢 業 禮 品 取 回 韓 國 屋 內 清 掃 民 防 及 消 防 編 組 訓 練 等 等 ( 四 )102 年 第 一 階 段 加 速 國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改 善 無 障 礙 校 園 環 境, 核 撥 補 助 50 萬 元 整, 已 委 託 林 志 成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協 助 規 劃 設 計, 預 計 暑 假 期 間 施 工 ( 五 ) 籃 球 場 的 圍 牆 欄 杆 生 鏽 腐 蝕, 感 謝 家 長 會 支 援 經 費, 進 行 油 漆 補 強, 將 利 用 暑 假 油 漆 高 二 教 室 及 走 廊 ( 六 ) 民 防 團 參 訓 名 單 順 序 如 附 件 十, 明 年 度 起, 依 此 表 順 序 依 序 調 訓, 原 則 上 在 第 二 次 月 考 下 午 舉 辦, 請 試 務 組 配 合 參 訓 人 員 名 單 調 配 監 考 教 師 四 輔 導 中 心 ( 一 ) 重 點 工 作 事 項 1. 個 別 輔 導 : (1) 個 案 晤 談 狀 況 101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學 生 個 案 總 計 823 人 次, 男 生 411 人 次 / 女 生 412 人 次, 高 一 305 人 次 / 高 二 159 人 次 / 高 三 339 人 次, 問 題 類 型 : 生 涯 問 題 佔 56%, 人 際 關 係 佔 11%, 學 習 適 應 佔 10%
12 (2) 相 約 溪 畔 - 認 輔 活 動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主 題 或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3.01 學 生 自 由 報 名 相 約 溪 畔 宣 導 與 申 請 已 完 成 ( 四 ) 12:00-13:00 認 輔 教 師 期 初 認 輔 教 師 工 作 說 明 會 已 完 成, 共 計 11 名 教 師 參 與 ( 五 ) 12:00-13:00 認 輔 學 生 期 初 認 輔 學 生 說 明 會 已 完 成, 共 計 15 名 學 生 參 與 ( 五 ) 12:00-13:00 認 輔 學 生 期 末 認 輔 學 生 說 明 會, 認 輔 學 生 填 認 輔 後 測 單 已 完 成, 共 計 15 名 學 生 參 與 ( 四 ) 12:00-13:00 認 輔 教 師 期 末 認 輔 教 師 說 明 會, 認 輔 老 師 交 回 認 輔 紀 錄 表 已 完 成, 共 計 13 名 教 師 參 與 2. 個 案 研 討 會 :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 四 ) 14:00-16:00 輔 導 中 心 教 師 及 個 案 導 師 個 案 研 討 會 3. 生 涯 輔 導 ( 附 件 十 一 ) 4. 推 廣 生 命 教 育 活 動 : 共 辦 理 8 場 講 座 及 團 體 ( 附 件 十 二 ) 5. 推 廣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活 動 : 共 辦 理 2 場 講 座 及 活 動 已 完 成,8 人 參 加 ( 其 中 教 授 1 人 導 師 1 人 輔 導 中 心 人 員 6 人 )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00-16:00 全 校 教 職 員 性 平 事 件 處 理 案 例 分 享 與 法 律 知 能 研 習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Ⅴ ) 系 列 教 材 迷 信? 改 運?~ 假 宗 教 名 義 性 侵 活 動 已 完 成, 共 計 152 名 教 職 員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38 個 班 級 參 與 並 完 成 調 查 表 及 討 論 題 綱 ( 四 ) 7:30-8:00 高 一 及 高 二 全 體 學 生 6. 推 廣 親 職 教 育 : 附 件 十 三 7. 辦 理 教 師 知 能 研 習 : 共 辦 理 4 場 講 座 及 活 動
13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研 習 名 稱 執 行 狀 況 ( 四 ) 11:00-13: ( 一 ) 15:00-17:00 有 興 趣 之 教 師 學 務 主 任 教 務 主 任 輔 導 中 心 教 師 特 教 組 長 壓 力 紓 解 暨 能 量 提 升 團 體 研 習 / 歐 陽 愛 華 心 理 師 輔 導 教 師 專 業 督 導 / 張 其 清 主 任 已 完 成, 共 計 11 名 教 職 員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12 名 教 職 員 參 與 ( 三 ) 12:00-13: ( 三 ) 14:00-16:00 高 一 導 師 與 輔 導 教 師 有 興 趣 之 教 師 心 理 測 驗 暨 生 物 課 程 說 明 換 個 角 度 看 世 界 : 從 焦 點 解 決 諮 商 正 向 的 精 神 重 新 看 待 學 生 / 史 莊 敬 心 理 師 已 完 成, 共 計 20 名 教 職 員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25 名 教 職 員 參 與 ( 二 ) 優 質 化 計 畫 - B-2 組 織 成 長 發 展 學 校 特 色 計 畫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 六 ) 09:00-10: ( 六 ) 09:00-10: ( 六 ) 09:00-10:30 ( 三 ) 教 育 部 專 案 --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 附 件 十 四 ) 性 別 平 等 資 源 網 遭 駭 客 入 侵 之 危 機 處 理, 感 謝 校 長 親 自 帶 領 團 隊 執 行 專 案 工 作 ; 莊 良 寶 主 任 及 柳 明 輝 組 長 鼎 力 協 助, 提 供 資 訊 技 術 及 資 安 管 理 五 實 習 處 高 二 家 長 及 導 師 高 三 家 長 及 導 師 師 高 一 家 長 及 導 102 學 年 度 大 學 申 請 入 學 與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說 明 會 / 張 奇 講 師 如 何 準 備 學 測 講 座 / 詹 勝 芬 老 師 多 元 入 學 管 道 暨 選 組 選 學 程 說 明 會 / 黃 文 毅 老 師 已 完 成, 家 長 約 78 人 參 加, 導 師 18 位 參 加 已 完 成, 家 長 約 86 人 參 加, 導 師 18 位 參 加 已 完 成, 家 長 約 260 人 參 加, 導 師 16 位 參 加 ( 一 ) 加 強 學 校 網 站 安 全 維 護 及 管 理, 無 線 上 網 新 增 認 證 管 理 ( 二 ) 辦 理 資 商 科 升 學 輔 導 工 作 ( 三 ) 加 強 推 動 技 能 競 賽 及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相 關 比 賽 ( 四 ) 協 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學 術 科 測 驗 工 作 ( 五 ) 協 同 推 動 本 校 學 程 班 教 學 輔 導 工 作 ( 六 ) 協 同 推 動 規 劃 本 校 招 生 宣 導 專 案 工 作, 本 學 期 共 宣 導 26 場 次 ( 七 ) 強 化 行 政 及 教 學 電 腦 維 修 ( 八 ) 維 護 管 理 電 腦 中 心 設 備 正 常 運 作 ( 九 ) 實 習 工 場 維 護 管 理 及 全 校 教 學 設 備 協 助 維 修 ( 十 ) 辦 理 高 中 職 均 質 化 申 辦 業 務
14 ( 十 一 ) 辦 理 家 長 會 相 關 業 務 1. 家 長 會 夜 讀 志 工 團 服 務 夜 讀 學 生 2. 學 生 急 難 救 助 9 人 計 元 3. 教 師 及 學 生 對 外 比 賽 優 勝 獎 勵 24 次 元 4. 教 職 員 工 生 日 及 退 休 敬 師 禮 品 元 5. 補 助 校 慶 活 動 元 畢 業 典 禮 元 6. 家 長 協 助 擔 任 大 學 模 擬 面 試 委 員 7. 家 長 會 代 表 參 與 學 校 之 各 委 員 會 8. 補 助 學 生 學 習 活 動 元 9. 補 助 學 生 社 團 經 費 元 10. 補 助 家 長 讀 書 會 元 11. 捐 助 學 校 購 置 體 育 射 箭 器 材 元 12. 補 助 學 生 輔 導 諮 商 元 13. 補 助 校 園 油 漆 工 程 元 14. 接 受 冷 氣 基 金 捐 獻, 本 學 年 度 共 收 元, 感 謝 導 師 熱 心 配 合 說 明 鼓 勵 勸 募, 新 學 年 度 將 持 續 對 新 生 家 長 勸 募, 亦 請 高 一 導 師 幫 忙 說 明 15. 家 長 會 將 於 本 年 度 校 慶 贈 送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體 育 外 套, 俟 9 月 新 款 體 育 服 上 市 後, 供 大 家 選 式 樣 套 量 六 圖 書 館 ( 一 ) 各 科 若 有 推 薦 書 單, 敬 請 各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於 8/22 前 交 予 讀 者 服 務 組, 以 進 行 本 學 期 圖 書 採 購 ( 二 ) 學 校 行 事 曆 各 項 訊 息 增 加 對 內 對 外 形 式 加 以 區 分, 歡 迎 師 生 至 全 球 資 訊 網 查 看 學 校 各 項 活 動 情 形 讀 者 服 務 組 ( 一 ) 工 作 報 告 活 動 名 稱 活 動 時 間 備 註 老 建 築 再 利 用 -- 永 續 建 築 概 念 ( 研 習 ) 新 春 踏 福 帶 福 走 ~ 看 見 中 亞 攝 影 展 暨 研 習 ~ 全 國 中 學 生 讀 書 心 得 比 賽 ( 續 感 謝 國 文 老 師 指 導 ~ 上 學 期 ) 全 國 中 學 生 小 論 文 比 賽 ( 續 上 感 謝 各 指 導 老 師 ~ 學 期 ) 及 社 會 科 老 師 協 閱 班 級 讀 書 會
15 班 級 讀 書 會 領 導 人 ( 研 習 ) 大 家 來 讀 一 本 書 (X-mind 運 用 及 建 中 北 一 女 讀 書 秘 笈 大 公 開 ) 學 生 美 展 ~ 感 謝 黃 文 毅 老 師 感 謝 駱 佳 慧 老 師 劉 亞 麒 老 師 一 班 一 書 ( 生 涯 規 劃 ) ~ 跟 著 手 繪 去 旅 行 ( 研 習 ) 感 謝 陳 頡 寧 老 師 ( 二 ) 全 國 中 學 生 讀 書 心 得 梯 次 得 獎 名 單 班 級 作 者 名 次 209 岑 家 忻 特 優 209 陳 亭 禎 優 等 104 馮 競 德 111 陳 彥 攸 111 劉 郁 秀 118 葉 宜 婷 107 簡 佑 珊 甲 等 109 邱 琮 軒 110 何 彥 融 113 曾 靜 瑜 113 賴 品 軒 114 曾 逸 瑤 205 張 琬 若 209 魏 吉 彥 ( 三 ) 全 國 中 學 生 小 論 文 梯 次 得 獎 名 單 班 級 作 者 指 導 老 師 篇 名 名 次 105 黃 尊 偉 吳 姿 穎 老 師 台 灣 經 濟 起 飛 的 甲 等 關 鍵 - 加 工 出 口 區 107 張 可 遠 吳 姿 穎 老 師 遊 走 現 實 與 夢 境 特 優 般 的 兩 極 世 界 - - 淺 析 司 馬 中 原 的 兒 童 故 事 317 羅 應 陞 曾 皓 暐 劉 益 銓 鄭 銘 雄 老 師 吳 永 川 老 師 ispeaker 優 等 ( 四 )102 第 一 學 期 全 國 中 學 生 讀 書 心 得 比 賽 及 小 論 文 比 賽 投 稿 時 間 八 月 中 起 至 十 月 底, 請 鼓 勵 同 學 提 早 準 備 並 踴 躍 投 稿 ( 五 ) 下 學 期 活 動 預 告
16 七 教 官 室 預 定 時 間 講 座 講 題 備 註 102 年 9 月 04 日 ( 三 ) 劉 育 志 ( 小 志 志 ) 讓 生 命 充 滿 美 麗 學 生 研 習 為 主 14:00 ~15:50 p.m. 的 意 外 102 年 9 月 18 日 ( 三 ) 14:00 ~15:50 p.m. 褚 世 瑩 NGO 的 異 想 世 界 教 師 研 習 講 座 資 料 : 1. 劉 育 志 醫 師 部 落 格 著 作 : 2007 外 科 失 樂 園 平 裝 本 出 版 2012 刀 下 人 間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2012 醫 療 崩 壞! 沒 有 醫 生 救 命 的 時 代 貓 頭 鷹 出 版 ( 合 著 ) 2012 醫 療 崩 壞 烏 托 邦 的 實 現 與 幻 滅 華 成 出 版 2013 公 主 病, 沒 藥 醫! 華 成 出 版 2. 褚 世 瑩 他 出 境 說 日 語, 入 境 改 講 阿 拉 伯 語 ; 他 早 上 喝 永 和 豆 漿, 晚 上 在 新 宿 西 口 吃 拉 麵 ; 護 照 是 他 的 日 記, 世 界 地 圖 是 他 的 相 本 ; 他 的 家 在 台 北 在 波 士 頓 在 地 球 的 任 何 角 落 ; 他 是 元 氣 地 球 人 -- 褚 世 瑩 他 對 阿 拉 伯 語 韓 語 能 夠 琅 琅 上 口 而 日 語 英 語 閩 南 語 廣 東 話, 那 更 不 用 說 他 旅 行 足 跡 就 像 麥 當 勞 一 樣, 無 處 不 在 澳 洲 外 蒙 新 疆 印 度 烏 茲 別 克 以 色 列 土 耳 其 希 臘 埃 及 巴 基 斯 坦 北 非 蘇 丹 八 十 多 個 國 家, 填 滿 了 護 照 本, 他 就 像 現 代 游 牧 族 一 般, 隨 時 隨 地 準 備 出 發 他 拍 過 喜 餅 飲 料 等 廣 告 片, 也 主 持 過 主 持 電 視 節 目 廣 播 節 目 更 出 版 將 近 三 十 本 著 作 包 括 包 括 : 吃 向 日 葵 的 魚 旅 人 隨 身 書 愛 琴 海 游 泳 裸 魚 奔 向 尼 羅 河 飛 入 加 德 滿 都 趁 著 年 輕 去 旅 行 老 天 使 等 等 大 田 出 版 作 品 為 自 己 的 幸 福 而 活 有 人 說 他 是 新 生 代 最 具 活 力 的 旅 遊 作 家 是 橫 跨 多 媒 體 的 第 一 代 表 人, 可 是 褚 士 瑩 的 多 樣 面 貌, 你 從 來 預 料 不 到 他 的 下 一 步 勇 於 冒 險, 勤 於 鍛 鍊 自 己 的 他, 擁 有 自 己 獨 特 的 價 值 觀, 也 具 備 了 最 現 代 的 前 端 思 想, 卻 仍 童 心 未 泯 一 步 步 向 人 生 挑 戰 ( 參 考 資 料 ) ( 一 ) 本 學 期 學 生 上 學 遲 到 統 計 : 高 一 學 期 學 生 遲 到 狀 況 統 計 如 下 請 參 閱 : 資 料 時 間 : 次 494 次 1375 次 2433 高 高 人 151 人 254 人 332 二 三 平 均 ( 次 / 人 ) 3.27 平 均 ( 次 / 人 ) 5.41 平 均 ( 次 / 人 ) 7.32 ( 二 ) 本 學 期 學 生 缺 曠 課 統 計 :
17 高 一 要 求 學 生 事 公 假 應 於 事 前 完 成 請 假 作 業 ; 臨 時 病 假 應 於 假 後 三 日 內 向 輔 導 教 官 完 成 病 假 手 續, 對 未 看 診 病 假 同 學, 應 事 先 向 導 師 請 假, 學 期 內 學 生 曠 課 ( 節 ) 狀 況 統 計 如 下 請 參 閱 資 料 時 間 : 節 660 節 1585 節 1997 高 高 人 數 149 人 166 人 230 二 三 平 均 ( 次 / 人 ) 4.42 平 均 ( 次 / 人 ) 9.54 平 均 ( 次 / 人 ) 8.68 ( 三 ) 本 學 期 學 生 獎 懲 統 計 : 資 料 時 間 :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警 告 小 過 大 過 警 告 小 過 大 過 警 告 小 過 大 過 人 次 男 生 次 數 平 均 ( 次 數 / 人 次 ) 人 次 次 數 女 生 平 均 ( 次 數 / 人 次 ) ( 四 ) 學 生 急 難 慰 助 申 請 : 本 學 期 辦 理 教 育 部 學 產 基 金 急 難 慰 問 金 計 3 人 次, 已 核 撥 3 萬 元 ; 現 尚 有 1 員 待 核 中 (2 萬 元 ) ( 五 ) 學 生 騎 乘 機 車 通 學 : 1. 爲 顧 及 學 生 上 放 學 安 全 考 量, 本 校 嚴 格 禁 止 學 生 無 照 騎 乘 機 車 ( 或 無 登 記 申 請 ) 到 校, 目 前 接 受 經 家 長 同 意 申 請 有 照 騎 乘 機 車 到 校 同 學 計 有 一 年 級 0 員, 二 年 級 3 員, 三 年 級 29 員 ( 已 畢 業 ), 加 強 同 學 行 車 安 全 教 育 2. 透 過 班 級 通 訊 及 週 朝 會 宣 導 加 強 學 生 騎 乘 機 車 腳 踏 車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 六 )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 102 年 3 月 6 日 由 本 校 張 文 良 教 官 ( 竹 縣 交 通 安 全 種 子 教 官 ) 於 本 校 體 育 館 對 高 一 二 同 學 實 施 交 通 安 全 宣 教, 成 效 良 好 ( 七 ) 家 長 聯 繫 函 印 發 : 為 強 化 學 生 暑 假 校 外 安 全, 生 輔 組 於 5 月 31 日 製 發 學 生 家 長 聯 繫 函, 要 求 家 長 共 同 配 合 督 促 同 學 暑 假 期 間 校 外 生 活 作 息, 勿 讓 子 女 違 規 騎 乘 機 車, 勿 進 KTV PUB 撞 球 場 電 動 玩 具 場 等 是 非 較 多 之 場 所, 勿 沾 染 安 非 他 命 搖 頭 丸 等 違 禁 品, 並 注 意 子 女 旅 遊 安 全, 避 免 意 外 事 件 發 生, 對 於 突 發 意 外 事 件 要 迅 速 以 電 話 通 知 學 校 值 勤 教 官 協 助 處 理 ( 八 ) 工 讀 生 業 務 : 辦 理 學 生 工 讀 申 請, 以 落 實 服 務 工 作, 本 學 期 共 計 152 人 次 工 讀, 分 發 至 各 處 室 利 用 午 休 時 間 及 放 學 後 工 讀 ( 九 ) 聯 巡 暨 春 風 專 案 : 本 學 期 教 官 室 配 合 少 年 隊, 每 月 排 定 4-5 天 實 施 校 外 聯 巡, 勸 導 學 生 勿
18 涉 足 不 良 場 所,1 至 6 月 份 計 實 施 21 人 次, 另 教 官 每 月 不 定 時 配 合 少 年 隊 於 實 施 春 風 專 案 計 實 施 6 次, 訪 查 特 定 場 所, 輔 導 紀 錄 依 規 定 呈 報 縣 校 外 會 彙 辦 ( 十 ) 深 化 推 動 紫 錐 花 運 動 ( 原 春 暉 專 案 ) 及 尿 液 篩 檢 : 1. 為 增 進 本 校 教 師 反 毒 知 能, 於 102 年 3 月 26 日 邀 請 義 民 高 中 王 雲 龍 主 任 教 官 蒞 校 實 施 反 毒 經 驗 交 流 年 2 月 10 日 辦 理 拉 K 一 時 尿 布 一 世 反 毒 海 報 比 賽 得 獎 作 品 公 佈 於 公 佈 欄 3. 春 暉 社 本 學 期 加 入 學 產 基 金 青 年 志 工 服 務 計 畫, 辦 理 愛 心 轉 運 站 活 動 共 計 募 捐 金 額 12,534 元, 全 數 捐 助 世 光 教 養 院 4. 為 增 進 反 毒 暨 菸 害 防 制 宣 導 成 效,102 年 5 月 28 日, 由 熱 舞 社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新 竹 縣 拒 毒 反 菸 熱 舞 大 賽, 榮 獲 第 一 名 佳 績 5. 為 防 制 學 生 藥 物 濫 用, 實 施 尿 液 篩 檢 於 學 期 初 召 開 特 定 人 員 審 查 會, 經 審 查 本 學 期 共 3 位 特 定 人 員 另 開 學 連 續 假 期 過 後 及 不 定 期 方 式 隨 機 實 施 尿 液 篩 檢, 本 學 期 抽 驗 篩 檢 學 生 計 6 人 次, 均 呈 現 陰 性 反 應, 未 發 現 藥 物 濫 用 情 形 ( 十 一 ) 反 霸 凌 反 詐 騙 及 青 少 年 法 律 常 識 宣 導 活 動 : 於 102 年 5 月 2 日 邀 請 少 年 隊 齊 隊 長 實 施 入 班 宣 導, 成 效 良 好 ( 十 二 ) 高 級 中 學 中 途 離 校 學 生 通 報 系 統 已 正 式 啟 用, 學 生 有 以 下 狀 況 者, 請 導 師 填 妥 輔 導 記 錄 表, 並 由 註 冊 組 完 成 通 報 1. 當 日 未 到 校 上 課 且 未 辦 理 請 假 手 續, 經 連 繫 無 法 確 定 原 因 之 學 生 2. 未 經 請 假 且 未 到 校 上 課 超 過 3 日 以 上 之 學 生 ( 十 三 )101 年 3 月 19 日, 本 校 高 二 學 生 共 計 669 人 參 加 全 民 國 防 實 彈 射 擊 體 驗 活 動, 靶 場 地 點 在 206 旅 關 西 營 區, 活 動 圓 滿 完 成 ( 十 四 )102 年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早 上 升 旗 時 間 實 施 校 園 災 害 防 救 演 練 暨 防 溺 宣 導 成 效 良 好 ;102 年 4 月 1 日 ( 星 期 一 ) 時 實 施 學 生 宿 舍 防 震 防 災 演 練 成 效 良 好 ( 十 五 ) 本 學 期 校 安 通 報 件 數 : 甲 級 事 件 0 件, 乙 級 事 件 7 件, 丙 級 事 件 5 件, 合 計 12 件, 其 中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5 件, 意 外 事 件 2 件, 兒 少 保 護 事 件 5 件, 尤 其 以 兒 少 保 護 事 件 及 安 全 維 護 事 件 較 多, 未 來 應 加 強 相 關 宣 導 與 防 範 措 施 ( 十 六 ) 教 育 部 修 正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急 困 學 生 三 二 專 戶 管 理 要 點, 資 料 如 附 件 十 五, 請 參 閱 八 人 事 室 ( 一 ) 業 務 宣 導 : 1. 為 提 升 政 府 優 質 廉 能 形 象, 請 同 仁 於 佳 節 期 間 遵 守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規 範 內 有 關 受 贈 財 物 與 飲 宴 應 酬 等 相 關 規 定, 即 與 機 關 有 職 務 上 利 害 關 係 之 個 人 法 人 或 團 體 餽 贈 財 物 或 邀 宴 應 酬, 原 則 上 應 予 拒 絕 並 落
19 實 知 會 本 室 登 錄 程 序 2. 教 育 部 國 教 署 來 函 重 申 教 職 員 於 辦 公 時 間 應 盡 職 負 責, 不 得 利 用 上 班 時 間 從 事 與 公 務 無 關 之 行 為 3. 公 務 機 關 因 受 理 民 眾 陳 情 請 願 因 而 取 得 民 眾 個 人 資 料, 對 於 此 類 資 料 之 處 理 利 用 應 審 慎 為 之, 如 有 侵 害 當 事 人 權 益, 機 關 恐 面 臨 賠 償 責 任 另 公 務 機 關 多 為 開 放 場 所, 常 有 民 眾 或 廠 商 前 來 洽 公, 雖 有 保 全 定 時 巡 邏 及 監 視 錄 影 系 統, 仍 難 以 鉅 細 靡 遺 兼 顧 所 有 角 落, 個 人 貴 重 財 物 請 避 免 留 置 學 校, 以 免 遭 宵 小 有 機 可 趁 ( 二 ) 法 規 宣 導 : 1. 文 康 活 動 : 教 育 部 國 教 署 函 示, 依 立 法 院 審 查 102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通 案 決 議 以 : 行 政 院 雖 針 對 中 央 各 機 關 學 校 員 工 文 康 活 動 訂 定 實 施 要 點, 第 4 點 但 書 規 定 在 不 影 響 業 務 正 常 進 行 情 形 下, 得 利 用 辦 公 時 間 舉 辦, 參 加 人 員 以 公 假 登 記, 然 而 公 教 人 員 已 可 以 國 家 預 算 辦 理 文 康 活 動, 如 再 允 以 公 假 參 加, 則 為 雙 重 優 遇, 為 此 要 求 中 央 及 以 下 各 級 機 關 學 校 員 工 參 加 文 康 活 動 不 得 以 公 假 登 記, 並 不 得 登 記 為 公 務 人 員 進 修 時 數, 以 避 免 造 成 民 眾 觀 感 不 佳 2. 陪 產 假 : 教 師 配 偶 懷 孕 5 個 月 以 上, 因 流 產 或 胎 兒 健 康 出 現 重 大 異 常 而 進 行 引 產 者, 均 屬 有 分 娩 事 實, 得 依 教 師 請 假 規 則 核 給 陪 產 假 3 日, 得 分 次 請 ( 三 ) 個 人 資 料 校 對 : 教 育 部 規 定 本 年 度 截 至 6 月 25 日 前 各 校 個 人 資 料 校 對 需 達 10%,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與 同 仁 協 助, 本 校 個 人 資 料 校 對 已 達 12.27% ( 四 )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申 請 :10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申 請, 同 仁 如 有 子 女 係 小 學 一 年 級 新 生 者, 請 於 申 請 時 附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 另 子 女 就 讀 大 專 院 校, 係 以 網 路 繳 費 或 ATM 轉 帳 者, 請 於 該 繳 費 證 明 單 據 上 簽 名, 並 附 學 校 繳 費 明 細 通 知 單 ( 五 ) 研 究 所 畢 業 提 敘 : 就 讀 研 究 所 同 仁 如 將 於 本 學 年 度 畢 業 者, 請 於 102 年 7 月 中 旬 前 檢 具 教 師 證 原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歷 年 成 績 考 核 通 知 書 敘 薪 通 知 書 或 原 始 派 令 歷 年 進 修 成 績 單 留 職 停 薪 復 職 公 文 及 原 核 准 進 修 之 公 文 交 人 事 室 辦 理 提 敘 ( 六 ) 未 婚 聯 誼 活 動 : 本 校 與 教 育 部 國 教 署 所 屬 新 竹 地 區 國 立 學 校 聯 合 辦 理 未 婚 聯 誼 活 動, 本 校 與 關 西 高 中 竹 東 高 中 等 校 籌 畫 辦 理 第 一 梯 次, 活 動 時 間 為 102 年 8 月 31 日 星 期 六, 活 動 地 點 於 桃 園 大 溪 地 區, 請 單 身 同 仁 踴 躍 報 名 參 加 ( 七 ) 慶 生 聚 餐 : 本 校 訂 於 6 月 28 日 中 午 辦 理 教 職 員 工 慶 生 聯 誼 餐 會, 請 同 仁 踴 躍 參 加 ; 另 於 8 月 29 日 辦 理 102 學 年 度 期 初 教 職 員 工 慶 生 聯 誼 餐 會 九 會 計 室 102 年 度 預 算 截 至 本 (6) 月 止 執 行 情 形 :
20 ( 一 ) 收 入 總 數 1 億 4,659 萬 1,877 元 ; 支 出 總 數 1 億 4,787 萬 6,697 元 ( 含 折 舊 及 攤 銷 計 1,539 萬 4,964 元 ) ( 二 ) 購 建 固 定 資 產 實 際 執 行 數 205 萬 0,969 元 伍 討 論 事 項 : 提 案 一 案 由 :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編 班 轉 組 辦 法 ( 草 案 ) 附 件 十 六 決 議 : 一 第 二 條 加 列 請 轉 組 學 生 導 師 列 席 二 刪 除 第 五 條 第 一 項 : 舞 蹈 班 體 育 班 資 訊 科 商 業 經 營 科 三 年 修 業 期 間 不 重 新 編 班 三 第 五 條 第 四 項 第 一 點 : 第 1 次 申 請 時 間 : 高 一 升 高 二 暑 期 輔 導 開 課 後 第 2 周 至 第 3 周 更 改 為 : 第 1 次 申 請 時 間 : 高 一 升 高 二 暑 期 輔 導 開 課 後 第 2 周 四 餘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二 案 由 :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體 育 班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 修 訂 ) 附 件 十 七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三 案 由 :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體 育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 修 訂 ) 附 件 十 八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提 案 四 案 由 : 本 校 代 辦 費 用 收 費 標 準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修 正 案 ( 附 件 十 九 ),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台 參 字 第 C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向 學 生 收 取 費 用 辦 法 部 授 教 中 ( 二 ) 字 第 C 號 修 正 國 立 及 臺 灣 省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向 學 生 收 取 費 用 補 充 規 定, 擬 予 修 正 本 校 代 辦 費 用 收 費 標 準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第 一 四 條 條 文 二 本 委 員 會 由 學 校 代 表 家 長 代 表 及 社 會 公 正 人 士 組 成, 其 中 家 長 代 表 7 人 由 學 校 家 長 會 推 薦, 為 因 應 家 長 會 運 作 時 程 ( 新 學 年 度 期 初 改 選 ) 及 新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意 願, 爰 修 正 第 三 條 條 文 三 檢 附 本 校 代 辦 費 用 收 費 標 準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1 份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21 提 案 五 案 由 : 本 校 頂 樓 裝 設 太 陽 能 板 乙 案, 租 期 二 十 年,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初 估 可 以 設 置 的 頂 樓 區 域 1. 科 教 大 樓 C 棟 :90.9 坪 2. 教 學 大 樓 D 棟 :90.9 坪 3. 教 學 大 樓 E 棟 :90.9 坪 4. 工 商 大 樓 F 棟 :90.9 坪 共 364 評, 可 建 置 容 量 104KW ( 坪 數 /305= 可 建 置 容 量 ) 二 評 估 分 析 1. 新 竹 年 平 均 日 照 時 數 :3.5 小 時 2. 日 發 電 量 :364 度 (KW* 日 照 數 = 度 ) 3. 年 發 電 量 :364( 日 )*365( 年 )= 度 4.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每 度 電 收 購 價 :6.8 元 5. 年 收 入 :132860( 度 )*6.8( 元 )= 元 6. 年 租 金 :903448( 元 )*5%=45172 元 ( 學 校 可 收 到 之 金 額 ) 7. 租 金 總 價 :45172 元 *20( 年 )= 元 * 以 實 際 收 益 為 主 三 意 見 調 查 表 結 果 : 同 意 46(74%) 名, 不 同 意 13(21%) 名, 未 表 示 3(5 %) 名, 合 計 62 名 四 反 映 意 見 如 下 1. 現 場 請 說 明 承 載 力 及 漏 水 的 問 題 契 約 每 兩 年 簽 一 次, 並 且 檢 討 缺 失 並 改 進 ( 同 意 ) 2. 立 意 甚 好, 但 租 金 太 低, 是 否 可 能 向 教 育 部 申 請 經 費, 由 本 校 自 己 裝 設, 或 將 租 金 調 高, 減 低 租 期 ( 同 意 ) 3. 簽 訂 契 約 時, 加 註 若 經 公 證 單 位 ( 如 建 築 師 環 境 工 程 ) 第 三 人 證 實, 本 校 經 太 陽 能 板 工 程 實 施 後 衍 生 不 良 的 問 題, 由 承 租 廠 商 負 責 修 繕 到 完 全 提 供 的 計 畫 應 再 檢 附 可 能 的 風 險 評 估, 讓 本 校 更 審 慎 評 估 是 否 可 行 ( 同 意 ) 4. 缺 點 請 專 家 cheek, 考 量 評 估 ( 同 意 ) 5. 頂 樓 使 用 清 潔 安 全 漏 水 等 問 題, 處 理 麻 煩, 且 租 約 20 年, 變 數 太 多 租 金 太 便 宜, 一 個 月 不 到 4000 元 ( 不 同 意 ) 6. 年 收 入 約 5% 為 租 金 其 實 可 議 ; 學 校 一 年 僅 得 5 萬 元 的 租 金 收 入, 卻 要 承 擔 建 物 的 風 險 建 置 面 積 與 範 圍, 能 否 維 持 頂 樓 逃 生 的 空 間? 太 陽 能 板 建 置 區 域 學 生 亦 可 到 達, 是 否 有 安 全 疑 慮, 損 壞 時, 是 否 咎 責 學 校, 引 發 爭 議?( 未 表 示 ) 7. 是 否 有 已 裝 設 此 裝 置 的 學 校, 其 意 見 可 供 參 考 ( 未 表 示 ) 決 議 : 一 出 席 人 數 :130 人
22 二 投 票 時 人 數 : 贊 成 人 數 :35 人, 反 對 人 數 :20 人, 棄 權 人 數 :34 人, 贊 成 人 數 未 過 半, 此 案 保 留 提 案 六 案 由 :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有 關 性 平 三 法 (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及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 所 涉 之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單 一 處 理 機 制, 爰 擬 重 新 訂 定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性 騷 擾 防 治 申 訴 及 處 理 辦 法 附 件 二 十 說 明 : 一 依 教 育 部 100 年 10 月 31 日 臺 訓 ( 三 ) 字 第 B 號 函 暨 101 年 9 月 26 日 臺 訓 ( 三 ) 字 第 號 函 辦 理 二 依 工 作 場 所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訂 定 準 則 第 7 條 第 3 項 規 定, 雇 主 為 學 校 時, 得 由 該 校 之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依 本 準 則 處 理 性 騷 擾 申 訴 事 宜 又 教 育 部 101 年 9 月 26 日 臺 訓 ( 三 ) 字 第 號 函 示 略 以, 學 校 依 據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所 訂 之 校 內 章 則, 屬 校 務 重 大 事 項, 應 經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討 論 後, 再 提 請 校 務 會 議 議 決 三 查 本 校 性 騷 擾 事 件 申 訴 及 處 理 辦 法 於 91 年 3 月 26 日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該 辦 法 訂 定 程 序 與 前 項 教 育 部 函 示 不 符 ; 其 內 容 有 關 處 理 機 制 亦 與 前 述 法 規 有 異, 是 以 重 新 擬 訂 旨 揭 辦 法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陸 家 長 會 吳 會 長 : 一 很 高 興 在 竹 北 高 中 認 識 各 位 老 師, 也 很 感 謝 老 師 把 我 們 的 小 孩 子 都 教 的 很 好 因 為 有 你 們 的 付 出, 所 以 我 們 這 些 家 長 不 用 心 也 不 行, 讓 我 們 一 起 打 拼, 為 竹 北 高 中 未 來 的 發 展 努 力 二 任 期 因 為 小 孩 子 畢 業 而 結 束, 但 不 會 將 所 有 的 回 憶 打 包 帶 走, 希 望 有 機 會 仍 然 可 以 回 到 學 校 走 走 看 看 謝 謝 大 家! 柒 臨 時 動 議 : 無 捌 散 會 :17 時 30 分
23 附 件 一 竹 北 高 中 優 質 化 第 二 期 程 計 畫 架 構 圖 竹 北 高 中 優 質 化 第 二 期 程 計 畫 內 容 摘 要 編 號 A-1-1 A-1 提 升 學 習 品 質 項 目 名 稱 拔 尖 扶 弱 加 強 課 程 辦 理 方 式 及 內 容 說 明 續 辦 : 1. 數 理 加 強 課 程 : 一 般 輔 導 課 外, 對 於 數 理 較 優 學 生 安 排 數 學 自 然 等 科 目 之 加 深 加 廣 研 習 及 各 項 活 動 2. 語 文 加 強 課 程 : 除 一 般 輔 導 課 外, 針 對 語 文 較 優 學 生 安 排 語 文 加 深 加 廣 研 習 及 活 動 3. 補 救 教 學 課 程 : 辦 理 段 考 學 科 成 績 不 理 想 之 補 救 教 學 4. 低 成 就 學 生 學 習 輔 導 (1) 辦 理 低 成 就 學 生 之 學 習 講 座 幫 助 學 生 釐 清 觀 念, 做 好 讀 書 規 劃 (2) 辦 理 激 勵 團 體 活 動 以 互 相 鼓 舞, 增 進 學 習 動 機 及 成 效 (3) 辦 理 生 命 教 育 體 驗 課 程, 藉 由 參 訪 及 服 務, 激 勵 學 習 動 力 新 增 : 1
24 A-1-2 提 升 英 文 學 習 成 效 A-1-3 強 化 科 學 素 養 編 號 A-2-1 (1) 地 理 校 外 實 查 課 程 研 習 及 活 動 (2) 地 球 科 學 主 題 研 習 講 座 (3) 世 界 公 民 主 題 研 習 講 座 (4) 未 來 人 才 分 享 講 座 (5) 語 文 精 英 抜 尖 培 訓 活 動 續 辦 1. 多 元 英 語 文 教 學 活 動 : 辦 理 外 籍 教 師 協 同 教 學 英 文 寫 作 翻 譯 多 益 測 驗 講 座 及 英 檢 講 座 國 際 交 換 學 生 入 班 交 流 等 活 動 2. 創 意 英 文 競 賽 活 動 : 辦 理 英 文 讀 者 劇 場 英 文 創 意 話 劇 競 賽 英 文 作 文 演 講 比 賽 3. 英 文 校 際 交 流 : 辦 理 活 力 英 語 營 國 際 英 語 村 參 訪 校 際 英 語 活 動 見 習 Skype 線 上 對 話 等 活 動 新 增 : (1) 加 強 英 語 聽 力 課 程 及 協 同 教 學 (2) 國 際 交 換 學 生 英 語 互 動 課 程 (3) 國 際 交 換 學 生 互 動 交 流 活 動 續 辦 : 1. 科 學 人 才 培 訓 辦 理 新 興 科 技 專 題 講 座 研 習 專 題 製 作 辦 理 創 意 科 學 營 科 學 競 賽 等 活 動, 並 選 抜 優 秀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活 動 及 競 賽 2. 辦 理 社 區 生 態 實 察 3. 建 置 互 動 式 校 園 數 學 地 圖 互 動 式 校 園 應 用 科 學 地 圖 新 增 : 教 師 創 意 課 程 研 究, 發 展 特 色 課 程 A-2 提 升 學 生 公 民 素 養 項 目 名 稱 提 升 品 格 力 辦 理 方 式 及 內 容 說 明 續 辦 : 1. 辦 理 提 升 品 格 力 系 列 講 座 : 邀 請 國 內 品 格 議 題 專 業 講 師 演 講 2. 典 範 學 習 : (1) 辦 理 3Q 達 人 徵 選 活 動 (2) 辦 理 竹 北 微 笑 大 使 選 抜 活 動 (3) 定 期 進 行 品 德 典 範 分 享 會 3. 辦 理 品 德 教 育 與 合 作 學 習 團 體 活 動 : 自 籌 經 費, 分 別 以 一 二 年 級 學 生 為 對 象, 以 本 校 品 德 教 育 實 踐 中 心 德 目 尊 重 負 責 誠 信 禮 節 感 恩 為 核 心, 辦 理 3 天 2 夜 品 德 教 育 合 作 學 習 友 善 校 園 等 團 體 學 習 活 動, 讓 學 生 具 體 實 踐 及 體 驗 品 德 教 育 活 動 4. 辦 理 德 不 藏 私 戲 列 活 動 (1) 邀 請 台 灣 戲 劇 表 演 團 體 蒞 校 演 出, 提 供 學 生 反 思 與 觀 摩 機 會 2
25 A-2-2 服 務 學 習 (2) 辦 理 品 德 廣 播 劇 比 賽 及 品 德 小 短 片 競 賽, 辦 理 班 級 品 德 廣 播 劇 比 賽 及 品 德 小 短 片 競 賽 以 激 發 學 生 創 意 表 演 能 力 新 增 : 邀 請 歷 屆 廣 播 劇 優 秀 班 級 管 樂 國 樂 團 合 唱 團 舉 行 展 演, 陶 冶 學 生 品 行 續 辦 : 1. 辦 理 志 工 訓 練 課 程 : 2. 辦 理 校 內 及 社 區 服 務 活 動 建 立 e 化 志 工 經 驗 記 錄 系 統, 讓 每 位 同 學 的 服 務 歷 程 具 體 呈 現 3. 德 到 快 樂 - 感 恩 月 活 動 : 辦 理 敬 師 活 動 母 親 節 感 恩 活 動 包 中 祈 福 活 動 年 終 歲 末 愛 心 跳 蚤 市 場 物 義 賣 等 活 動, 培 養 學 生 惜 福 關 懷 等 美 德 4. 美 力 境 界 實 踐 環 境 教 育 推 動 學 生 佈 置 校 園 創 意 空 間 好 話 語 小 故 事 製 作 比 賽 心 的 廁 所 打 掃 活 動 淨 灘 及 社 區 打 掃 等 活 動, 營 造 校 園 優 美 環 境, 使 心 也 變 美 了 新 增 : (1) 邀 請 社 區 營 造 國 際 服 務 環 境 保 護 等 面 向 志 工 蒞 校 與 學 生 分 享 其 志 工 服 務 經 驗 (2) 辦 理 郊 區 步 道 整 理 服 務 A-3 提 升 學 生 公 民 素 養 編 號 項 目 名 稱 辦 理 方 式 及 內 容 說 明 A-3-1 藝 術 融 入 生 活 續 辦 : 1.E 化 藝 術 課 程 : (1) 辦 理 美 術 平 面 設 計 軟 體 動 畫 製 作 影 音 媒 體 的 專 題 講 座, 進 行 講 座 與 多 媒 體 製 作 專 題 (2) 配 合 在 地 客 家 人 文 藝 術 資 源, 每 年 舉 辦 2-3 場 講 座, 讓 學 生 在 製 作 過 程 中 找 尋 資 料, 學 習 在 地 文 化, 製 作 影 音 媒 體 (3) 能 架 構 網 路 平 台 空 間, 將 藝 術 影 音 作 品 做 成 互 動 交 流 平 台, 讓 學 生 的 創 作 作 品 透 過 網 路 躍 上 國 際 2. 校 內 外 表 演 藝 術 展 演 活 動 : (1) 由 校 內 教 師 指 導 學 生, 共 同 進 行 藝 術 創 作, 並 辦 理 新 鮮 人 創 意 創 作 展 演 與 1 場 藝 術 學 習 競 賽 (2) 與 文 化 局 共 同 進 行 辦 理 跨 領 域 藝 術 合 作 活 動 溪 畔 樂 聲 展 演 及 溪 畔 舞 團 展 演 活 動 3. 設 置 校 園 藝 術 創 作 裝 置 與 休 閒 空 間, 4. 辦 理 學 生 創 意 人 文 才 藝 成 果 發 表 與 競 賽 活 動 (1) 舉 辦 跨 校 聯 展 活 動 與 跨 界 藝 術 學 習 群 活 動 邀 請 鄰 近 國 中 大 學 美 術 科 系 成 立 跨 校 系 聯 盟, 推 動 藝 文 展 演 活 動 (2) 擴 展 藝 文 活 動 與 外 縣 市 高 中 大 學 交 流 5. 規 劃 表 演 藝 術 相 關 專 業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充 實 學 生 專 業 知 3
26 A-3-2 書 香 校 園 能, 邀 請 大 專 院 校 教 授 與 藝 術 家 舉 辦 專 題 研 討 與 大 師 課 程 6. 辦 理 溪 畔 I READING 藝 文 特 展 : (1) 校 內 學 生 一 班 一 書 及 美 術 作 品 展 (2) 結 合 廣 達 遊 於 藝 展 覽, 推 動 人 文 藝 術 及 科 普 閱 讀 活 動 新 增 (1) 參 與 嘉 管 節 管 樂 大 賽 六 校 合 唱 聯 合 展 演 等 各 項 校 外 比 賽 與 觀 摩 活 動 (2) 與 在 地 縣 市 政 府 合 作 進 行 聯 合 展 演, 如 國 樂 聯 合 展 演 (3) 新 增 美 術 舞 蹈 協 同 攝 影 展, 作 品 裝 置 藝 術 走 廊 (4) 建 置 藝 文 展 示 空 間, 提 供 藝 術 展 演 場 地 1. 主 題 書 展 樂 活 閱 讀 : 推 廣 不 同 領 域 閱 讀 活 動 鼓 勵 參 加 讀 書 心 得 比 賽 及 小 論 文 競 賽 : 2. 由 國 文 科 老 師 帶 領 各 班 學 生 參 加 全 國 讀 書 心 得 比 賽 及 小 論 文 競 賽, 獎 勵 表 現 優 良 學 生 3. 推 廣 雲 端 閱 讀 電 子 資 源 : (1) 舉 辦 圖 書 館 利 用 教 育, 引 導 學 生 充 分 利 用 圖 書 館 各 項 電 子 資 源 (2) 推 廣 運 用 電 腦 及 ipad 推 行 電 子 書 及 電 子 資 源 的 閱 讀 (3) 辦 理 相 關 競 賽, 提 高 電 子 書 使 用 率 4.I reading 愛 閱 讀 書 會 : (1) 推 行 一 班 一 書 讀 書 會 活 動, 培 育 閱 讀 風 氣 (2) 舉 辦 閱 讀 研 習 活 動, 鼓 勵 學 生 閱 讀 創 作 與 思 考 (3) 教 師 帶 領 班 級 閱 讀 增 能 研 習, 藉 以 協 助 班 級 閱 讀 活 動 品 質 提 升 編 號 B-1-1 B-1 組 織 專 業 成 長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辦 理 方 式 及 內 容 說 明 成 立 各 科 教 師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辦 理 如 下 成 長 活 動 : 1. 校 外 專 家 專 題 講 座 : 辦 理 大 師 講 座, 包 括 教 材 教 法 與 多 元 課 程 設 計 2. 專 題 分 享 報 告 : 辦 理 小 組 座 談, 開 啟 教 師 之 間 的 對 談 機 制 3. 教 學 觀 摩 : 並 舉 行 觀 摩 座 談 檢 討 會 4. 數 位 教 材 製 作 : 各 社 群 合 辦, 請 資 訊 社 群 老 師 授 課 5. 教 學 或 研 習 心 得 期 末 分 享 : 由 資 深 且 優 秀 的 典 範 教 師 帶 領 學 科 老 師, 辦 理 師 傅 傳 承 座 談, 分 享 個 人 在 教 學 生 涯 中 的 挫 折 或 成 功 經 驗 6. 教 師 讀 書 會 7. 標 竿 楷 模 學 習 工 作 坊 : 各 社 群 自 辦 或 合 辦 校 外 參 訪 研 習 或 辦 理 校 內 專 業 成 長 工 作 坊 研 習 8. 校 際 社 群 交 流 : 辦 理 或 參 加 各 科 夥 伴 學 習 研 習 活 動 4
27 B-1-2 編 號 B-2-1 B-2-2 B-2-3 教 師 專 業 發 評 鑑 1. 辦 理 初 階 教 師 研 習 : 辦 理 線 上 及 實 體 研 習, 並 協 助 教 師 取 得 研 習 証 書 2. 辦 理 教 學 觀 察 與 回 饋 : 進 行 各 科 規 準 研 發 觀 察 前 會 談 自 評 他 評 及 觀 察 後 會 談 撰 寫 觀 察 報 告 等 活 動 3. 研 發 教 學 檔 案 : 配 合 教 學 觀 察, 辦 理 教 學 檔 案 製 作 研 習 活 動 B-2 發 展 學 校 特 色 項 目 辦 理 方 式 及 內 容 說 明 名 稱 國 際 教 1. 辦 理 暑 期 英 文 夏 令 營 及 Skype 線 上 英 文 交 流 對 談 活 動 育 2. 辦 理 海 外 交 流 及 教 育 旅 行 行 前 集 訓 課 程 3. 規 劃 接 待 扶 輪 社 交 換 學 生 及 外 國 學 校 來 訪 之 交 流 課 程 及 活 動 4. 參 加 國 際 教 育 研 討 會 專 題 演 講 及 世 界 各 國 教 育 參 訪 等 活 動 5. 新 增 國 際 學 生 來 台 文 化 交 及 接 待 特 色 課 程 與 教 學 活 動 研 發 組 織 動 能 提 升 1. 辦 理 研 習 講 座, 聘 請 各 領 域 的 專 家 學 者 蒞 校 演 講, 跨 領 域 教 學 團 隊 於 期 末 提 出 研 發 心 得 與 教 案 2. 辦 理 奈 米 科 技 教 材 應 用 及 研 發 : 與 交 大 合 作, 進 行 高 中 奈 米 科 技 教 材 的 研 發 及 教 學 應 用 3. 跨 領 域 試 探 課 程 : 發 展 資 訊 藝 術 科 學 語 文 之 跨 領 域 協 同 教 學 試 探 課 程 及 教 學 活 動 4.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活 動 : 舉 辦 跨 領 域 教 師 或 學 生 校 外 參 訪 活 動 1. 推 動 學 習 型 組 織 : 2. 親 職 讀 書 會 : 3. 結 合 家 長 會 資 源 辦 理 親 職 讀 書 會, 協 助 家 長 成 長, 並 與 學 校 密 切 合 作, 帶 動 學 校 成 長 4. 班 級 經 營 講 座 : 辦 理 創 意 班 會 大 手 牽 小 手 班 級 經 營 經 驗 傳 承 等 系 列 講 座, 提 升 班 級 效 能 5. 教 職 員 工 專 業 知 能 成 長 : 辦 理 工 作 坊 研 習 讀 書 會 等 活 動 6. 推 動 知 識 管 理 : 辦 理 組 織 成 長 研 習 參 訪 座 談 分 享 等 活 動 竹 北 高 中 均 質 化 計 畫 內 容 摘 要 項 目 名 稱 科 學 素 養 研 習 活 動 內 容 1. 關 聯 式 科 學 試 題 開 發 研 習 : 由 交 大 佘 曉 清 教 授 帶 領 數 理 老 師 進 行, 上 下 學 期 各 兩 次, 每 次 兩 小 時, 到 交 大 實 驗 室 上 課, 平 常 日 實 施 2. 創 意 科 學 實 驗 種 子 培 育,102 年 8 月 ~102 年 12 月 間 之 週 六 辦 理 3. 大 手 牽 小 手 到 竹 北 玩 科 學,103 年 1 月 ~103 年 6 月 間 之 週 六 辦 理 5
28 4. 4. 趣 味 數 學 營 : 數 學 軟 體 體 驗,102 年 8 月 ~102 年 12 月 間 之 週 六 辦 理 自 動 化 科 技 探 索 營 語 文 能 力 探 索 藝 術 及 才 藝 探 索 運 動 專 長 探 索 營 1. 機 器 人 研 習 營 2. 自 控 車 研 習 營 1. 英 語 能 力 精 進 計 畫 : (1) 建 置 英 文 書 庫, 提 供 英 文 圖 書 閱 謮 及 互 借 共 享 (2) 建 置 英 語 網 路 互 動 教 室 2. 英 語 聽 說 學 習 營 3. 文 藝 寫 作 營 1. 舞 蹈 專 長 研 習 及 成 果 發 表 2. 儀 隊 體 驗 營 1. 揮 灑 青 春 -- 高 爾 夫 球 營 教 學 計 畫 2.RUN RUN RUN! 尋 覓 溪 畔 ( 定 向 運 動 ) 3. 百 步 穿 揚 -- 射 箭 專 長 探 索 營 教 育 部 均 質 化 計 畫 辦 理 內 容 : ( 一 ) 社 區 教 育 資 源 共 享 (1) 高 中 職 間 課 程 師 資 設 備 教 學 及 輔 導 等 教 育 資 源 整 合 (2) 高 中 職 與 產 業 間 之 技 術 設 備 的 合 作 共 享 (3) 高 中 職 與 社 區 機 構 的 資 源 利 用 (4) 高 中 職 與 大 專 校 院 的 師 資 課 程 與 設 備 的 資 源 共 享 (5) 高 中 職 與 國 中 各 類 教 學 及 社 團 等 活 動 的 校 際 合 作 (6) 高 中 職 辦 理 國 中 學 生 職 涯 探 索 或 學 術 探 索 活 動 (7) 其 他 ( 二 ) 社 區 適 性 課 程 發 展 (1) 高 中 職 共 同 規 劃 及 調 整 課 程 類 型 及 類 科 (2) 高 中 職 校 內 課 程 類 型 及 教 學 設 備 之 調 整 (3) 高 中 職 共 同 發 展 及 實 施 適 性 課 程 教 材 教 學 及 輔 導 (4) 高 中 職 與 當 地 產 業 合 作 進 行 教 學 及 實 習 (5) 高 中 職 與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之 推 動 (6) 其 他 ( 三 ) 社 區 特 色 教 學 創 新 6
29 (1) 高 中 職 合 作 辦 理 特 色 課 程 及 相 關 教 材 之 研 發 (2) 高 中 職 合 作 辦 理 特 色 教 學 相 關 創 意 教 學 活 動 (3) 高 中 職 合 作 辦 理 特 色 教 學 之 網 際 網 路 學 習 活 動 (4) 高 中 職 合 作 辦 理 適 性 輔 導 活 動 (5) 高 中 職 與 國 中 合 作 辦 理 課 程 發 展 與 教 學 創 新 之 特 色 計 畫 (6) 其 他 ( 四 ) 社 區 就 近 入 學 落 實 (1) 高 中 職 合 作 辦 理 適 性 學 習 社 區 地 理 範 圍 調 整 工 作 (2) 高 中 職 合 作 辦 理 基 礎 網 絡 建 制 工 作 (3) 高 中 職 合 作 辦 理 資 訊 平 台 推 廣 工 作 (4) 高 中 職 合 作 辦 理 就 近 入 學 宣 導 工 作 (5) 其 他 有 助 於 落 實 社 區 就 近 入 學 之 計 畫 項 目 7
30 附 件 二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初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編 號 案 由 決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提 案 單 位 一 二 三 四 五 本 校 申 請 增 調 科 班 分 析 報 告 書, 提 請 審 議 本 校 續 辦 102 學 年 度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提 請 討 論? 136 人 出 席 ;101 票 同 意 0 票 反 對 35 票 棄 本 校 申 請 增 調 科 班 停 辦 綜 高 計 畫 已 獲 通 權, 同 意 票 超 過 不 同 意 過,103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普 高 課 程 班 級 票, 本 案 通 過 136 人 出 席 ;95 票 同 本 校 續 辦 102 學 年 度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意 0 票 反 對 41 票 棄 計 畫, 業 申 請 通 過, 下 學 年 度 依 計 畫 實 權, 同 意 票 超 過 不 同 意 施 票, 照 案 通 過 為 推 動 102 年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計 畫, 本 校 需 成 立 教 師 沿 續 101 年 度 的 小 組 人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推 動 小 組 ( 簡 數 及 代 表, 繼 續 推 動 評 依 決 議 持 續 執 行 計 畫 稱 評 鑑 推 動 小 組 ), 有 關 小 組 鑑 計 劃 人 數 及 其 餘 代 表 之 推 派, 提 請 討 論?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學 生 成 績 考 查 辦 法 補 充 規 定 修 正 草 案, 提 請 討 論 訂 定 學 生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校 外 活 動 ( 比 賽 ), 因 而 增 進 校 譽 者, 獎 勵 基 準 表 教 務 處 教 務 處 教 務 處 照 案 通 過 依 決 議 事 項 立 即 實 施 教 務 處 照 案 通 過 公 告 實 施 學 務 處
31 附 件 三 102 年 升 學 成 績 表 現 ( 摘 錄 ) ( 止 ) 班 級 姓 名 管 道 學 校 名 稱 校 系 名 稱 309 邱 敬 豪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學 系 308 鄭 文 晴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不 分 系 招 生 丙 組 ( 美 術 ) 301 郭 家 宜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不 分 系 招 生 戊 組 ( 旭 日 組 ) 305 范 旻 登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物 理 組 309 張 匯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系 305 楊 信 之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資 訊 工 程 組 305 彭 乃 恩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生 物 科 技 學 系 305 蔡 喬 安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乙 組 ) 305 古 諺 諶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306 朱 家 佑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305 張 珈 銘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地 球 科 學 系 305 譚 宇 淇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309 盧 佑 喬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國 際 經 營 與 貿 易 學 系 309 陳 怡 蓓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309 楊 蕙 瑜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韓 國 語 文 學 系 309 蔡 孟 真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310 溫 唯 君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語 文 暨 社 會 科 學 學 系 305 謝 金 男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305 邱 皖 翎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305 陳 威 霖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301 葉 昱 辰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305 楊 鈞 凱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地 球 科 學 學 系 305 楊 竣 程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304 張 乃 方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302 陳 前 寬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310 陳 嘉 棻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310 鍾 彧 寧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302 陳 柏 儒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310 黃 宇 凡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305 鍾 佩 萱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會 計 與 資 訊 科 技 學 系 305 邱 雅 靖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306 詹 皇 禹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308 潘 慶 輔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系 309 鍾 雨 蓉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行 銷 學 系 308 周 芷 瑄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環 境 工 程 學 系 309 黃 才 銘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309 李 庭 安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303 梁 育 誠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306 黃 暐 竣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海 洋 生 物 科 技 暨 資 源 學 系 305 張 之 耀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32 305 傅 正 安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313 劉 宇 庭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劇 場 藝 術 學 系 305 陳 智 豪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301 薛 仲 凱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海 洋 環 境 資 訊 系 302 湯 育 澄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輪 機 工 程 學 系 動 力 工 程 組 306 葉 書 齊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環 境 生 物 與 漁 業 科 學 學 系 302 劉 宏 國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系 統 工 程 暨 造 船 學 系 313 林 芳 宇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302 曾 子 宇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311 黃 世 儒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304 羅 正 華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應 用 化 學 系 303 陳 昱 寰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309 許 芳 瑄 繁 星 推 薦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公 民 教 育 與 活 動 領 導 學 系 310 張 志 宇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311 彭 敏 絜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國 文 學 系 301 劉 泳 松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305 卜 妍 富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數 學 系 301 陳 思 樺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化 學 系 304 魏 辛 羽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化 學 系 312 張 正 萱 個 人 申 請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316 王 婕 獨 立 招 生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316 何 晏 妤 獨 立 招 生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316 林 怡 伶 獨 立 招 生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316 孫 佳 芳 獨 立 招 生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315 蔡 仲 浩 獨 立 招 生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體 育 學 系 313 洪 芳 瑩 繁 星 推 薦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歷 史 與 地 理 學 系 313 楊 惟 媛 個 人 申 請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藝 術 與 造 形 設 計 學 系 藝 術 組
33 附 件 四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參 加 新 竹 縣 102 年 語 文 競 賽 得 獎 名 單 參 賽 項 目 班 級 座 號 競 賽 員 姓 名 指 導 教 師 縣 賽 成 績 備 註 作 文 212 鍾 汶 庭 廖 文 麗 老 師 第 一 名 代 表 參 加 全 國 賽 作 文 107 張 可 遠 廖 文 麗 老 師 第 二 名 國 語 朗 讀 205 江 玥 蓁 楊 中 瑞 老 師 第 二 名 國 語 朗 讀 111 李 芳 宇 楊 中 瑞 老 師 第 四 名 國 語 演 說 113 范 均 儀 張 碧 芬 老 師 第 二 名 國 語 演 說 112 吳 陽 林 張 碧 芬 老 師 第 六 名 臺 灣 客 家 語 朗 讀 209 莊 詠 鈞 曾 春 媛 老 師 第 一 名 代 表 參 加 全 國 賽 臺 灣 客 家 語 朗 讀 206 吳 鈺 筑 曾 春 媛 老 師 第 五 名 臺 灣 客 家 語 朗 讀 108 徐 梓 軒 曾 春 媛 老 師 第 六 名 臺 灣 閩 南 語 朗 讀 104 陳 俞 閔 鄭 怡 真 老 師 第 一 名 代 表 參 加 全 國 賽 臺 灣 閩 南 語 朗 讀 214 賴 宥 儒 鄭 怡 真 老 師 第 三 名 臺 灣 閩 南 語 朗 讀 207 李 晏 慈 鄭 怡 真 老 師 第 四 名 臺 灣 閩 南 語 演 說 104 王 皓 正 陳 淑 惠 老 師 第 二 名 臺 灣 客 家 語 演 說 112 吳 宜 珈 鍾 松 枝 老 師 第 二 名 臺 灣 客 家 語 演 說 214 鍾 維 真 鍾 松 枝 老 師 第 三 名 寫 字 208 潘 奕 維 羅 玉 雲 老 師 第 一 名 代 表 參 加 全 國 賽 寫 字 211 鄭 茜 云 羅 玉 雲 老 師 第 二 名
34 附 件 五 辦 理 優 質 化 各 項 教 師 專 業 社 群 活 動 專 業 社 群 活 動 內 容 備 註 1.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a. 入 班 觀 察 b. 完 成 初 階 評 鑑 人 員 各 項 工 作 2. 國 文 科 a. 十 二 年 國 教 宣 導 研 習 b. 資 深 優 秀 教 師 經 驗 傳 承 與 分 享 c. 教 學 觀 摩 3. 英 文 科 a. 英 文 會 話 b. 資 深 優 秀 教 師 經 驗 傳 承 與 分 享 4. 數 學 科 a. 課 程 融 入 數 位 學 習 研 習 b. 差 異 化 教 學 研 習 c. 交 大 教 師 創 意 教 學 講 座 d. 跨 領 域 課 程 研 習 5. 自 然 科 a. 課 程 融 入 數 位 學 習 研 習 b. 清 大 奈 米 計 畫 c. 交 大 教 師 創 意 教 學 講 座 6. 社 會 科 a. 地 理 奧 林 匹 亞 比 賽 研 習 b. 地 理 實 察 經 驗 分 享 7. 學 習 共 同 體 8. 實 習 輔 導 9. 書 法 進 階 研 習 班 a. 日 本 佐 藤 學 學 習 共 同 體 觀 課 分 享 b. 學 習 共 同 體 專 題 研 習 c. 學 習 共 同 體 與 差 異 化 教 學 研 習 a. 本 年 度 實 習 學 生 教 檢 通 過 率 超 過 九 成 b. 接 受 清 大 學 生 蒞 校 觀 課, 由 自 然 科 蔡 榮 泰 老 師 江 月 媚 老 師 歷 史 科 林 桂 玲 老 師 音 樂 科 王 茜 雯 老 師 擔 任 示 範 教 師 由 書 法 老 師 實 際 教 授 指 導 1. 本 學 年 度 校 長 通 過 進 階 人 員 審 核 2. 本 學 年 度 本 校 通 過 初 階 評 鑑 人 員 共 計 67 名 教 師 學 年 度 本 校 通 過 評 鑑 進 階 申 請 共 16 名 完 成 校 園 數 學 地 圖 完 成 差 異 化 教 學 示 例 影 片 數 學 特 色 課 程 研 發 自 然 科 特 色 課 程 研 發 奈 米 課 程 試 教 組 隊 參 加 地 理 奧 林 匹 亞 比 賽 於 高 一 二 試 行 學 習 共 同 體 上 課 模 式 於 選 修 課 採 PBL 及 分 組 教 學 以 學 習 共 同 體 模 式 拍 攝 差 異 化 教 學 示 例 本 校 榮 獲 實 習 輔 導 計 畫 成 果 金 球 獎 佳 作 a. 由 圖 書 館 辦 理 書 法 展 b. 教 師 參 加 竹 北 市 長 盃 及 縣 賽 屢 獲 佳 績 10. 資 訊 科 數 位 資 訊 講 座 參 加 數 位 教 案 比 賽
35 附 件 六 優 秀 同 學 得 獎 紀 錄 活 動 或 比 賽 名 稱 參 加 同 學 姓 名 得 獎 名 次 備 註 青 春 洋 溢 飆 創 意 滑 鼠 墊 不 買 走 私 菸 209 班 崔 書 晴 第 一 名 上 任 我 行 競 賽 稅 捐 新 主 張 青 春 洋 溢 飆 創 意 滑 鼠 墊 菸 品 稅 捐 建 設 302 班 葉 尚 錡 第 三 名 上 任 我 行 競 賽 ing 財 團 法 人 鴻 彬 教 育 基 金 會 菁 英 班 朱 家 佑 審 核 通 過 第 五 屆 全 國 法 規 知 識 王 網 路 闖 關 競 賽 210 羅 浩 瑋 第 二 名 高 中 職 學 生 組 新 竹 青 年 投 稿 優 良 稿 件 題 目 : 我 的 秘 密 212 程 彥 諄 獲 得 刊 登 267 期 文 心 雕 龍 基 地 新 竹 青 年 投 稿 優 良 稿 件 題 目 : 那 年 的 雨 309 鄭 汶 晏 獲 得 刊 登 268 期 詩 頁 季 協 助 台 灣 燈 會 花 燈 製 作 110 潘 思 如 /111 王 秋 表 現 優 良 喻 表 現 優 良 花 燈 製 作 志 工 新 竹 縣 卓 越 菁 英 環 保 知 識 挑 戰 擂 台 賽 214 楊 宗 佑 第 二 名 高 中 組 新 竹 縣 卓 越 菁 英 環 保 知 識 挑 戰 擂 台 賽 214 陳 宥 青 第 三 名 高 中 組 優 秀 同 學 得 獎 紀 錄 活 動 或 比 賽 名 稱 參 加 同 學 姓 名 得 獎 名 次 備 註 第 七 屆 坤 泰 盃 作 文 比 賽 212 鍾 汶 婷 第 一 名 高 中 職 組 第 七 屆 坤 泰 盃 作 文 比 賽 212 楊 舒 婷 第 二 名 高 中 職 組 第 七 屆 坤 泰 盃 作 文 比 賽 108 張 可 柔 入 選 高 中 職 組 新 竹 青 年 投 稿 優 良 稿 件 270 期 (102.4) 212 程 彥 諄 獲 得 刊 登 小 確 幸 p28 新 竹 青 年 投 稿 優 良 稿 件 271 期 (102.4) 212 程 彥 諄 獲 得 刊 登 成 功 的 條 件 p 坤 泰 盃 攝 影 圖 文 比 賽 211 魏 郁 恬 第 一 名 剎 那 永 恆 2013 坤 泰 盃 攝 影 圖 文 比 賽 105 張 容 昀 優 選 友 情 2013 坤 泰 盃 攝 影 圖 文 比 賽 105 黃 尊 偉 佳 作 山 城 2013 坤 泰 盃 攝 影 圖 文 比 賽 105 陳 秀 富 佳 作 祭 流 年
36 附 件 七 101 學 年 度 下 運 動 競 賽 對 外 比 賽 成 果 班 級 座 號 名 稱 內 容 名 次 陳 品 希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400 公 尺 接 力 高 中 女 生 組 陳 怡 君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400 公 尺 接 力 高 中 女 生 組 曾 淯 詩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400 公 尺 接 力 高 中 女 生 組 賀 宇 旋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400 公 尺 接 力 高 中 女 生 組 賀 宇 旋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400 公 尺 高 中 女 生 組 劉 啟 成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800 公 尺 高 中 男 生 組 蘇 政 瑋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50 公 尺 蝶 式 高 中 男 生 組 蘇 政 瑋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等 學 校 跆 拳 道 錦 標 賽 高 男 個 人 品 勢 組 王 柔 懿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標 槍 竹 北 高 中 女 生 組 賀 宇 旋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400 公 尺 高 中 女 生 組 劉 啟 成 新 竹 縣 102 年 中 小 學 聯 合 運 動 大 會 800 公 尺 高 中 男 生 組 張 偉 祥 102 年 青 年 盃 射 箭 錦 標 賽 團 體 對 抗 賽 公 開 組 陳 信 夫 102 年 青 年 盃 射 箭 錦 標 賽 團 體 對 抗 賽 公 開 組 黎 萬 康 102 年 青 年 盃 射 箭 錦 標 賽 團 體 對 抗 賽 公 開 組 魏 敬 倫 102 年 青 年 盃 射 箭 錦 標 賽 團 體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陳 信 齊 102 年 青 年 盃 射 箭 錦 標 賽 團 體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陳 亨 隆 102 年 青 年 盃 射 箭 錦 標 賽 團 體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黎 萬 康 102 年 青 年 盃 射 箭 錦 標 賽 團 體 對 抗 賽 公 開 組 陳 信 夫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個 人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張 偉 祥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個 人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陳 信 夫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團 體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張 偉 祥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團 體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黎 萬 康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團 體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黎 萬 康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個 人 對 抗 賽 高 中 組 古 皓 文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高 男 柔 道 第 二 級 黃 宇 捷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高 男 柔 道 第 六 級 呂 汶 堂 102 年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運 動 會 高 男 柔 道 第 五 級 陳 寅 柔 中 華 名 國 高 爾 夫 協 會 青 少 年 2013 北 區 一 月 份 分 區 月 賽 女 A 組 陳 翔 揚 中 華 名 國 高 爾 夫 協 會 青 少 年 2013 北 區 一 月 份 分 區 月 賽 男 A 組 陳 翔 揚 渣 打 全 國 業 餘 高 爾 夫 2013 北 區 二 月 份 分 區 月 賽 男 A 區 吳 宏 原 102 年 新 竹 市 市 長 盃 高 爾 夫 球 錦 標 賽 高 男 個 人 溫 志 豪 102 年 新 竹 市 市 長 盃 高 爾 夫 球 錦 標 賽 高 男 個 人 葉 哲 維 102 年 苗 栗 縣 縣 長 盃 角 力 錦 標 賽 高 男 自 由 式 第 一 級 魏 曉 菁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陳 幸 妤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余 雅 倫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6
37 柯 俐 安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賴 詩 雨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邱 雅 鈺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陳 品 希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呂 慈 芳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杜 翊 伶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卓 郁 萱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賀 宇 旋 102 年 全 國 中 學 校 際 籃 球 賽 高 女 組 邱 羽 容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女 子 組 徐 姿 怡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女 子 組 沈 士 雯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女 子 組 林 以 璐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女 子 組 陳 映 亘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女 子 組 彭 文 言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女 子 組 黃 怡 嘉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女 子 組 錢 珮 伃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女 子 組 李 秉 叡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男 子 組 李 書 宇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男 子 組 余 宥 陞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男 子 組 楊 傑 安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男 子 組 蔡 勝 宇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男 子 組 張 昭 為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男 子 組 陳 彥 廷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男 子 組 蔡 瑋 豪 新 竹 縣 青 少 年 飆 用 賽 大 隊 接 力 賽 * 高 中 男 子 組 朱 維 剛 朱 維 剛 102 年 苗 栗 縣 縣 長 盃 角 力 錦 標 賽 高 男 自 由 式 第 二 級 朱 維 剛 102 年 新 竹 市 市 長 盃 柔 道 錦 標 賽 社 男 第 一 級 朱 維 剛 102 年 新 竹 市 市 長 盃 柔 道 錦 標 賽 高 男 第 二 級 張 偉 祥 第 47 屆 世 界 射 箭 錦 標 賽 國 手 正 取 陳 信 夫 第 47 屆 世 界 射 箭 錦 標 賽 國 手 備 一 張 偉 祥 第 18 屆 亞 洲 射 箭 錦 標 賽 國 手 正 取 陳 信 夫 第 18 屆 亞 洲 射 箭 錦 標 賽 國 手 正 取
38 附 件 八 101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班 際 比 賽 成 績 班 際 排 球 比 賽 年 級 / 名 次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高 二 班 際 游 泳 比 賽 組 別 / 名 次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男 子 組 女 子 組 班 際 拔 河 比 賽 年 級 / 名 次 第 一 名 第 二 名 第 三 名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39 附 件 九 本 學 期 資 源 回 收 統 計 表 種 類 單 位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本 學 期 回 收 數 量 廢 紙 類 公 斤 2,760 1,050 2,990 1,020 3,110 10, % 廢 鐵 容 器 公 斤 % 廢 鋁 容 器 公 斤 % 其 他 金 屬 製 品 公 斤 % 廢 寶 特 瓶 公 斤 % 廢 塑 膠 公 斤 , % 廢 玻 璃 公 斤 % 舊 衣 類 公 斤 % 廢 鋁 箔 包 公 斤 % 廢 紙 容 器 公 斤 , % 廢 乾 電 池 公 斤 % 日 光 燈 管 支 廢 發 泡 容 器 公 斤 % 廚 餘 公 斤 , % 廢 CD 公 斤 % 總 計 公 斤 4,658 1,623 5,693 2,892 5,499 20, % 比 例
40 附 件 十 竹 北 高 中 民 防 團 參 訓 名 單 順 序 排 序 姓 名 參 訓 日 期 參 訓 日 期 排 序 姓 名 參 訓 日 期 參 訓 日 期 排 序 姓 名 參 訓 日 期 參 訓 日 期 排 序 姓 名 參 訓 日 期 參 訓 日 期 1 戴 冠 民 47 張 秀 瑤 93 陳 淑 婷 謝 毓 萱 范 雁 菱 48 陳 莉 玲 94 彭 子 倩 鍾 松 枝 李 淑 華 49 林 桂 玲 95 鄭 銘 雄 盧 嫦 瑜 辛 麗 玲 50 楊 中 瑞 96 林 惠 寬 楊 雅 琪 陳 愛 珠 51 潘 娟 娟 97 游 淑 芬 聶 智 慧 賴 韋 之 52 張 碧 芬 98 江 月 媚 林 欣 樺 王 華 生 53 黃 敏 哲 99 杜 佩 文 黃 秋 萍 洪 敏 芬 54 陳 音 秀 100 陳 珮 芬 黃 思 維 廖 文 麗 55 俞 安 字 101 江 芝 琦 蔡 榮 泰 王 君 卿 56 許 有 如 102 鄧 煥 維 謝 玥 華 陳 碧 玲 57 黃 曉 慧 103 鄭 育 瑄 陳 俊 樑 郭 靜 蕙 58 李 品 賢 104 周 寶 齡 彭 寶 龍 謝 莉 文 59 陳 柳 均 105 鍾 錦 棋 黃 秀 月 陳 宿 惠 60 溫 美 貞 106 林 礽 龍 陳 華 國 蕭 雅 君 61 劉 庭 芳 107 林 永 發 羅 明 珠 王 蕙 瑛 62 曾 煥 淦 108 黃 英 欽 胡 錦 蓮 鄭 小 嵐 63 范 翠 文 109 王 藝 錡 楊 翠 雯 蔡 玫 珍 64 洪 翠 玲 110 陳 惠 雯 林 玉 娟 吳 永 川 65 林 晉 豐 111 朱 仁 立 林 玉 茹 王 茜 雯 66 楊 銘 堯 112 林 晉 維 余 祉 嫺 伍 啟 樺 67 蔡 維 容 113 鄭 永 森 黃 振 祥 駱 佳 慧 68 林 珍 君 114 詹 前 坤 黃 麗 珠 陳 頡 寧 69 李 花 115 劉 德 山 黃 麗 雲 張 君 君 70 王 云 千 116 彭 瑞 連 張 嘉 玲 徐 炳 權 71 劉 世 能 117 曾 金 玉 姚 寶 媜 徐 武 男 72 梁 志 男 118 陳 淑 敏 蔡 穎 佳 李 琬 雲 73 張 明 敏 119 黃 蒨 楨 育 嬰 假 中 165 李 采 晴 黃 璿 芳 74 黃 文 毅 120 胡 文 怡 林 秀 盈 李 英 品 75 莊 良 寶 121 薛 美 良 邱 博 文 陳 夢 綺 76 林 容 朱 122 林 娟 華 岳 俊 芳 請 假 31 歐 秀 妙 77 郭 龍 家 123 侯 杰 材 余 振 鴻 78 林 秋 齡 124 陳 美 玲 劉 亞 騏 79 許 玉 玲 125 許 明 坤 霍 志 明 80 陳 少 蘭 126 陳 淑 惠 蔡 素 華 81 陳 慈 霞 127 彭 協 源 彭 瑞 銘 82 蔡 國 政 128 陳 志 誠 鄭 怡 真 83 王 文 成 129 張 嘉 洲 民 防 團 每 4 年 的 基 本 訓 練, 全 校 同 仁 都 需 參 與 38 戴 秀 昆 84 蔡 雲 安 130 陳 逸 淇 常 年 訓 練 每 年 舉 辦, 人 數 39 鄭 美 玲 85 孫 岳 廷 131 向 雯 涵 為 全 校 人 數 3 分 之 1, 以 本 表 為 順 序 40 林 怡 菁 86 陳 瑟 云 育 嬰 假 132 張 鈞 凱 新 進 人 員 優 先 參 加 41 姚 鐙 雅 87 張 禹 業 雷 佳 惠 若 參 訓 人 員 公 出 ( 事 假 請 42 林 晏 昀 88 張 禹 業 劉 金 玉 寫 簽 陳 校 長 核 准 ) 並 請 通 知 財 管 人 員 分 機 宋 美 芳 89 蕭 佑 玟 王 璵 如 果 想 自 願 參 加 民 防 團 44 曾 憲 錠 90 鍾 依 玲 張 文 良 同 仁, 歡 迎 報 名 6. 參 訓 人 員 皆 有 4 個 小 時 研 45 陳 瑩 琪 91 曾 春 媛 江 淳 卉 習 時 數 46 游 慈 卉 92 林 碧 珠 李 克 強
41 附 件 十 一 生 涯 輔 導 : (1) 高 一 : 共 辦 理 4 場 講 座 及 活 動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 二 ) 12:10-13:00 101~104 選 組 輔 導 說 明 會 已 完 成 ( 三 ) 12:10-13:00 105~108 選 組 輔 導 說 明 會 已 完 成 ( 四 ) 12:10-13:00 109~112 選 組 輔 導 說 明 會 已 完 成 ( 五 ) 12:10-13:00 113~114 選 組 輔 導 說 明 會 已 完 成 選 組 Q&A 輔 導 已 完 成 (2) 高 二 : 共 辦 理 4 場 講 座 及 活 動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4. 高 二 轉 組 學 已 完 成, 高 二 寒 假 轉 組 高 二 轉 組 適 應 輔 導 12 生 學 生 共 6 名 ( 已 完 成, 共 計 59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台 大 杜 鵑 花 節 六 )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特 優 113 班 曾 靜 瑜 ; 優 等 :113 班 鍾 佩 婷 106 班 劉 雅 文 ~3. 自 由 報 名 台 大 杜 鵑 花 節 心 得 比 賽 班 辜 婉 華 113 班 范 均 22 儀 109 班 鄒 恩 雨, 佳 作 :108 班 許 芷 菱 等 七 位 同 學 ( 三 ) 12:20-13: ( 四 ) 12:20-13: 00 高 二 自 由 參 加 高 二 自 由 參 加 學 長 姐 經 驗 分 享 ( 理 組 )- 如 何 面 對 學 測? 分 享 者 : 范 旻 登 ( 清 大 物 理 學 系 物 理 組 ), 蔡 喬 安 ( 交 大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潭 宇 淇 ( 成 大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 彭 乃 恩 ( 交 大 生 物 科 技 學 系 ) 學 長 姐 經 驗 分 享 ( 文 組 ) - 如 何 面 對 學 測? 分 享 者 : 邱 敬 豪 ( 台 大 圖 書 資 訊 學 系 ), 許 芳 瑄 ( 台 師 大 公 民 教 育 與 活 動 領 導 學 系 ), 楊 蕙 瑜 ( 政 大 韓 國 語 文 學 系 ), 盧 佑 喬 ( 政 大 國 際 經 濟 與 貿 易 學 系 ) 已 完 成, 共 計 57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82 名 學 生 參 與
42 (3) 高 三 : 共 辦 理 21 場 講 座 及 活 動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主 題 或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 一 ) 12:00-13: ( 二 ) 12:00-13: ( 三 ) 12:00-13:00 自 由 報 名 自 由 報 名 自 由 報 名 升 學 輔 導 講 座 (I) 六 大 學 院 書 面 資 料 及 口 試 : 工 學 院 資 訊 學 院 / 中 華 大 學 教 授 升 學 輔 導 講 座 (Ⅱ) 六 大 學 院 書 面 資 料 及 口 試 : 管 理 學 院 休 閒 與 觀 光 學 院 / 中 華 大 學 教 授 升 學 輔 導 講 座 (Ⅲ) 六 大 學 院 書 面 資 料 及 口 試 : 建 築 與 設 計 學 院 人 文 與 社 會 學 院 / 中 華 大 學 教 授 已 完 成, 共 計 59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26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36 名 學 生 參 與 ( 四 ) 已 完 成, 共 計 45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校 系 宣 導 12:00-13:00 生 參 與 高 三 書 審 資 料 電 子 化 支 已 完 成, 共 計 46 名 學 ~4.01 自 由 報 名 援 活 動 生 參 與 ( 五 ) 已 完 成, 共 計 46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警 察 專 科 學 校 校 系 宣 導 12:00-13:00 生 參 與 ( 一 ) 已 完 成, 共 計 42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1) 12:00-13:30 生 參 與 ( 一 ) 已 完 成, 共 計 16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2) 18:00-21:00 生 參 與 ( 二 ) 已 完 成, 共 計 45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3) 12:00-13:30 生 參 與 ( 二 ) 已 完 成, 共 計 26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4) 18:00-21:00 生 參 與 ( 三 ) 已 完 成, 共 計 48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5) 12:00-13:30 生 參 與 ( 三 ) 已 完 成, 共 計 209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專 業 模 擬 面 試 14:00-17:00 生 參 與 ( 三 ) 已 完 成, 共 計 20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6) 18:00-21:00 生 參 與 ( 四 ) 已 完 成, 共 計 37 名 學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7) 12:00-13:30 生 參 與
43 ( 四 ) 18:00-21: ( 五 ) 12:00-13: ( 五 ) 18:00-21: ( 一 ) 12:00-13: ( 一 ) 18:00-21: ( 三 ) 14:00-16: ( 五 ) 12:20-13:00 (4) 心 理 測 驗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8)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9)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10)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11) 自 由 報 名 家 長 支 援 模 擬 面 試 (12) 314 商 經 學 程 318 班 高 三 參 加 指 考 自 由 報 名 雲 科 大 管 理 學 院 系 所 介 紹 / 工 管 系 呂 明 山 老 師 企 管 系 黃 邦 寧 老 師 工 管 系 郭 哲 銘 同 學 高 三 選 填 志 願 系 統 練 習 版 示 範 說 明 會 / 黃 怡 瑄 老 師 已 完 成, 共 計 18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42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47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73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55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58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80 名 學 生 參 與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 高 一 新 編 性 向 測 驗 施 測 執 行 完 成, 將 測 驗 結 果 與 解 釋 給 各 班 導 師 ~ 高 一 興 趣 量 表 測 驗 施 測 執 行 完 成, 將 測 驗 結 果 與 解 釋 給 各 班 導 師
44 附 件 十 二 推 廣 生 命 教 育 活 動 : 共 辦 理 8 場 講 座 及 團 體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4.12 全 校 學 生 ( 三 ) 14:00-15: ( 三 ) 15:00-16: ( 三 ) 15:00-16: ( 四 ) 12:00-13: ( 二 ) 12:00-13: ( 四 ) 12:00-13: ( 五 ) 12:00-13: ( 二 ) 12:30-14:00 高 一 學 生 高 二 學 生 高 三 學 生 實 施 憂 鬱 情 緒 篩 檢 量 表 / 以 董 氏 基 金 會 之 青 少 年 憂 鬱 情 緒 篩 檢 量 表, 瞭 解 學 生 之 情 緒 心 理 狀 態 心 衛 講 座 : 心 情 藝 術 師 心 衛 講 座 : 心 情 音 樂 師 心 衛 講 座 : 心 情 管 理 師 高 風 險 學 生 團 體 輔 導 : 心 情 微 整 形 高 風 險 學 生 團 體 輔 導 : 色 彩 微 整 形 高 風 險 學 生 團 體 輔 導 : 黑 白 微 整 形 高 風 險 學 生 團 體 輔 導 : 彩 繪 心 情 自 由 報 名 新 竹 生 命 線 認 識 講 座 已 完 成, 各 年 級 篩 檢 高 風 險 人 數 為 高 一 共 41 人, 高 二 共 33 人, 高 三 共 48 人, 總 計 122 人, 配 合 三 級 輔 導 機 制, 一 級 輔 導 將 辦 理 心 衛 講 座, 二 級 輔 導 將 辦 理 團 體 輔 導, 三 級 輔 導 則 由 各 輔 導 教 師 視 學 生 情 況 進 行 個 別 晤 談 已 完 成, 共 計 22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28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29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9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8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8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8 名 學 生 參 與 已 完 成, 共 計 39 名 學 生 參 與
45 附 件 十 三 (1) 講 座 辦 理 : 共 辦 理 7 場 講 座 及 活 動 辦 理 時 間 參 加 對 象 活 動 內 容 執 行 狀 況 ( 六 ) 09:00-10: ( 二 ) 12:00-13: ( 二 ) 18:00-19: ( 五 ) 19:00-21: ( 六 ) 9:30-11: ( 六 ) 09:00-10: ( 六 ) 09:00-10:30 (2)101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04 期 家 長 讀 書 會 : 共 辦 理 8 場 講 座 及 活 動, 共 計 17 位 家 長 參 與 次 數 日 期 時 間 內 容 1 2 高 二 家 長 及 導 師 高 三 家 長 高 三 家 長 高 三 模 擬 面 試 支 援 家 長 高 三 模 擬 面 試 支 援 家 長 高 三 家 長 及 導 師 師 高 一 家 長 及 導 2013 年 3 月 7 日 ( 四 ) 2013 年 3 月 21 日 ( 四 ) 2013 年 4 月 4 日 ( 四 ) 102 學 年 度 大 學 申 請 入 學 與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說 明 會 / 張 奇 講 師 家 長 如 何 協 助 學 生 製 作 備 審 資 料 與 口 試 準 備 -1/ 講 師 : 張 奇 家 長 如 何 協 助 學 生 製 作 備 審 資 料 與 口 試 準 備 -2/ 講 師 : 閻 克 勤 高 三 模 擬 面 試 家 長 支 援 的 訓 練 高 三 模 擬 面 試 家 長 支 援 的 訓 練 如 何 準 備 學 測 講 座 / 詹 勝 芬 老 師 多 元 入 學 管 道 暨 選 組 選 學 程 說 明 會 / 黃 文 毅 老 師 19:00~ 20:30 19:00~ 20:30 始 業 式 清 明 節 ( 暫 停 乙 次 ) 年 4 月 18 日 19:00~ 分 享 讀 書 樂 : 已 完 成, 家 長 約 78 人 參 加, 導 師 18 位 參 加 已 完 成,41 人 已 完 成,78 人 已 完 成 已 完 成 已 完 成, 家 長 約 86 人 參 加, 導 師 18 位 參 加 已 完 成, 家 長 約 187 人 參 加, 導 師 16 位 參 加 分 享 讀 書 樂 : 書 名 : 爸 爸 教 我 的 人 生 功 課 : 一 部 關 於 人 子 之 道 與 醫 者 之 責 的 故 事 ( 原 文 作 者 : Jerald Winakur 譯 者 : 呂 玉 嬋 大 塊 文 化 )
46 次 數 日 期 時 間 內 容 ( 四 ) 20:30 書 名 : 爸 爸 教 我 的 人 生 功 課 : 一 部 關 於 人 子 之 道 與 醫 者 之 責 的 故 事 ( 原 文 作 者 : Jerald Winakur 譯 者 : 呂 玉 嬋 大 塊 文 化 ) 2013 年 5 月 2 日 ( 四 ) 2013 年 5 月 16 日 ( 四 ) 2013 年 5 月 30 日 ( 四 ) 2013 年 6 月 13 日 ( 四 ) 2013 年 6 月 27 日 ( 四 ) 19:00~ 20:30 19:00~ 20:30 19:00~ 20:30 19:00~ 20:30 19:00~ 20:30 分 享 讀 書 樂 : 書 名 : 穿 越 夢 境 預 見 最 真 實 的 自 己 ( 王 榮 義 天 下 雜 誌 ) 分 享 讀 書 樂 : 書 名 : 穿 越 夢 境 預 見 最 真 實 的 自 己 ( 王 榮 義 天 下 雜 誌 ) 分 享 讀 書 樂 書 名 : 活 出 生 命 最 好 的 可 能 ( 彭 明 輝, 聯 經 ) 分 享 讀 書 樂 書 名 : 活 出 生 命 最 好 的 可 能 ( 彭 明 輝, 聯 經 ) 結 業 式 暨 心 得 分 享
47 附 件 十 四 年 3 月 14 日 由 涂 校 長 親 赴 國 教 署 報 告 年 度 輔 導 工 作 暨 103 年 規 劃 構 想 年 5 月 15 日 召 開 102 年 度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期 中 工 作 會 議 102 年 度 友 善 校
48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成 果 專 輯 線 上 填 報 諮 詢 會 議 年 6 月 19 日 辦 理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網 站 維 護 管 理 與 資 訊 安 全 研 習 年 6 月 19~20 日 協 助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進 行 101 學 年 度 輔 導 教 師 培 育 及 人 力 調 查 統 計 5. 建 置 及 維 護 全 國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1) 建 置 全 國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行 事 曆, 以 更 明 確 掌 握 各 校 之 輔 導 活 動 (2) 協 助 台 東 高 中 與 陽 明 高 中 兩 校 建 置 生 命 教 育 生 涯 規 劃 書 籍 與 影 片 賞 析 讀 書 會 共 讀 心 得 系 統 (3)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四 校 教 材 網 運 作 已 五 年 了, 由 於 網 路 科 技 日 新 月 異, 計 畫 年 底 將 四 校 資 源 網 網 站 教 材 移 轉 新 系 統 (E page), 提 供 使 用 者 友 善 介 面 環 境 與 更 穩 定 操 作 系 統 環 境 (4) 新 增 100 學 年 度 及 101 學 年 度 之 教 案 觀 摩 - 生 命 教 育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議 題 融 入 教 學 之 教 案 : a.100 學 年 度 (a) 生 命 教 育 議 題 融 入 教 學 之 教 案 共 9 筆 (b)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議 題 融 入 教 學 之 教 案, 性 別 平 等 網 已 建 置, 已 將 其 連 結 至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b.101 學 年 度 (a) 生 命 教 育 議 題 融 入 教 學 之 教 案 共 10 筆 (b)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議 題 融 入 教 學 之 教 案 共 10 筆 (5) 101 年 度 各 區 成 果 報 告 資 料 建 置, 共 17 筆 資 料 (6) 新 增 99 年 度 及 100 年 度 友 善 校 園 獲 獎 名 單 a.99 年 度 : 績 優 縣 市 2 筆 績 優 學 校 2 筆 績 優 人 員 2 筆 b.100 年 度 : 績 優 縣 市 2 筆 績 優 學 校 2 筆 績 優 人 員 2 筆 (7) 電 子 報 05 期 之 編 輯 a. 幸 福 職 人 研 討 會 b. 宣 導 102 年 第 五 屆 幸 福 職 人 全 國 生 涯 短 片 競 賽 c. 家 長 讀 書 會 分 享 ( 新 竹 高 中 竹 北 高 中 ) d. 史 莊 敬 - 焦 點 解 決 諮 商 邀 稿 e. 生 涯 規 劃 好 書 推 薦 (8) 輔 導 實 務 專 區 持 續 建 置 與 邀 稿 中 (9) 友 善 校 園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成 果 專 輯 線 上 填 報 系 統 改 版 (10)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之 相 關 問 題 解 決 : a.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公 佈 欄 可 否 新 增 該 年 度 各 區 中 心 學 校 之 權 限? 解 決 方 法 :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公 佈 欄 之 使 用 權 限 會 依 據 各 年 度 各 區 中 心 學 校 之 帳 密 作 修 正 b. 如 何 使 用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之 公 佈 欄 發 布 功 能? 解 決 方 法 : 製 作 簡 易 教 學 圖 說, 給 有 需 要 之 中 心 學 校
49 c. 小 團 體 如 何 填 報 及 資 料 錯 誤 如 何 修 改? 解 決 方 法 : 製 作 簡 易 教 學 圖 說, 給 有 需 要 之 學 校 d. 小 團 體 填 報 部 分, 在 上 傳 照 片 欄 位 中 可 否 放 寬 容 量 限 制 ( 目 前 為 2M), 以 及 可 以 上 傳 多 張 照 片, 並 可 增 加 圖 說 呢? 解 決 方 法 : 可 上 傳 10M 檔 案 限 制 6. 依 照 總 召 學 校 所 統 整 之 辦 理 友 善 校 園 輔 導 工 作 相 關 活 動 之 學 校 名 單, 協 助 確 認 是 否 將 活 動 訊 息 上 傳 至 友 善 校 園 輔 導 工 作 資 訊 網 之 最 新 消 息, 以 及 於 辦 理 後 兩 個 禮 拜 確 認 是 否 上 傳 活 動 成 果
50 附 件 十 五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急 困 學 生 三 二 專 戶 管 理 要 點 一 依 據 :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為 有 效 管 理 及 運 用 各 界 助 學 捐 款, 宏 揚 仁 愛 濟 弱 精 神, 協 助 學 生 安 心 順 利 就 學,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目 的 : ( 一 ) 補 助 失 業 者 之 子 女, 積 極 協 助 因 經 濟 問 題 致 非 自 願 失 學 之 學 生 ( 二 ) 協 助 國 民 中 小 學 高 中 職 及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安 定 就 學 三 經 費 管 理 : ( 一 ) 戶 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育 署 三 二 專 戶 ( 以 下 簡 稱 本 專 戶 ) ( 二 ) 帳 號 : 三 七 三 七 九 四 二 ( 三 ) 代 理 行 庫 : 華 南 銀 行 營 業 部 ( 四 ) 經 費 來 源 : 1. 接 受 個 人 團 體 或 基 金 會 等 善 心 人 士 捐 款 2. 本 專 戶 之 孳 息 收 入 3. 其 他 收 入 ( 五 ) 本 專 戶 捐 款 期 間 : 九 十 八 年 一 月 十 九 日 起 持 續 辦 理 ( 六 ) 本 專 戶 之 經 費 管 理 開 立 收 據 動 支 收 支 情 形 報 備 徵 信 及 其 他 相 關 業 務 事 項, 由 本 署 組 成 急 困 學 生 三 二 專 戶 捐 款 經 費 審 議 小 組 ( 以 下 簡 稱 本 小 組 ) 審 議 四 補 助 對 象 補 助 項 目 及 補 助 基 準 : 就 學 層 補 助 對 象 補 助 項 補 助 基 準 級 目 國 中 小 1.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之 在 學 學 生 2. 家 庭 突 遭 變 故 ( 包 括 失 業 被 裁 員 給 予 無 薪 假 ) 及 任 何 一 方 身 障 或 身 就 學 安 全 網 以 外 之 其 視 個 案 情 形 予 以 補 助 ( 補 助 費 用 應 扣 除 已 享 有 政 府 補 助 部 分 ) 殘, 致 經 濟 陷 入 困 境 無 法 順 利 就 學, 經 班 級 導 師 家 庭 訪 視 認 定 需 要 幫 助 之 在 學 學 生 他 就 學 或 生 活 所 需 費 用 高 中 ( 職 ) 1.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之 在 學 學 生 2. 家 庭 突 遭 變 故 ( 包 括 失 業 被 裁 員 給 予 無 薪 假 ) 及 任 何 一 方 身 障 或 身 就 學 安 全 網 以 外 之 其 視 個 案 情 形 予 以 補 助 ( 補 助 費 用 應 扣 除 已 享 有 政 府 補 助 部 分 ) 殘, 致 經 濟 陷 入 困 境 無 法 順 利 就 學, 經 學 校 認 定 需 要 幫 助 之 在 學 學 生 3. 債 信 不 良 家 庭 子 女 未 能 申 請 就 學 貸 款 者 他 就 學 或 生 活 所 需 費 用 五 補 助 原 則 :
51 ( 一 ) 經 捐 款 人 指 定 用 途 額 度 之 捐 款, 依 捐 款 人 指 定 用 途 及 額 度 予 以 補 助 ; 捐 款 若 有 賸 餘, 記 名 捐 款 得 經 捐 款 人 同 意, 無 記 名 捐 款 得 經 本 小 組 同 意 後, 改 為 其 他 個 案 之 補 助 ( 二 ) 個 案 已 接 受 其 他 同 性 質 之 補 助 者, 不 得 重 複 申 請 補 助 但 其 他 補 助 無 法 解 決 其 困 難 者, 不 在 此 限 ( 三 ) 每 一 個 案 之 補 助, 以 解 決 或 減 輕 其 困 難, 使 其 順 利 就 學 為 原 則 情 況 特 殊 者 得 由 本 小 組 視 個 案 情 形 及 專 戶 經 費 餘 款, 專 案 審 查 予 以 補 助 六 經 費 動 支 及 結 報 程 序 : ( 一 ) 申 請 流 程 : 1. 學 校 發 現 須 協 助 之 個 案, 得 填 具 申 請 表, 提 出 申 請 2. 學 校 初 審, 備 齊 相 關 文 件 報 送 小 組 複 審 ; 其 屬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所 轄 學 校 : 學 校 初 審 後, 備 齊 相 關 文 件 送 經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報 本 署 提 請 本 小 組 複 審 ( 二 ) 審 查 : 1. 初 審 : (1) 學 校 應 就 個 案 實 際 情 形 進 行 初 審 (2)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所 轄 學 校, 先 由 學 校 初 審 後, 送 交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彙 整 資 料, 再 報 末 署 (3) 本 署 彙 整 申 請 資 料 後, 應 提 請 本 小 組 複 審 2. 複 審 : (1) 本 署 彙 整 相 關 資 料 提 請 本 小 組 審 查, 本 小 組 應 於 一 週 內 召 集 會 議 完 成 審 查 (2) 資 料 闕 漏 之 申 請 案, 應 於 一 週 內 補 件 ( 三 ) 撥 付 : 申 請 個 案 經 審 查 後, 學 校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備 妥 領 據 向 本 署 請 撥, 並 依 本 署 經 費 動 支 程 序 辦 理 撥 款, 原 始 憑 證 留 存 本 部 所 轄 學 校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備 查 ( 四 ) 遇 緊 急 狀 況, 得 經 本 小 組 執 行 秘 書 呈 報 召 集 人 核 准 後 先 行 撥 付 補 助 款, 並 於 下 次 本 小 組 會 議 時 提 請 追 認, 以 符 急 難 救 助 精 神 與 時 效 ; 經 費 申 撥 使 用 未 符 實 際 情 形 者, 已 撥 付 之 款 項 應 追 回 ( 五 ) 本 專 戶 應 以 專 帳 管 理, 並 依 本 署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核 結, 結 餘 款 應 繳 回 本 署 七 徵 信 : ( 一 ) 接 受 善 心 人 士 主 動 捐 款 : 每 六 個 月 將 捐 款 人 基 本 資 料 ( 捐 款 人 名 稱 或 姓 名 捐 贈 財 物 捐 贈 年 月 及 捐 贈 用 途 ) 及 辦 理 情 形 公 開 徵 信 ( 二 ) 捐 贈 財 務 使 用 計 畫 完 竣 後 三 十 日 內, 應 將 其 使 用 情 形 公 開 徵 信 八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 ( 一 ) 本 專 戶 款 項 用 罄 無 捐 款 可 運 用 時, 即 停 止 申 請 案 件 之 受 理 ( 二 ) 本 專 戶 之 補 助 款 核 發 應 確 實 審 核, 使 每 一 筆 款 項 皆 用 於 急 需 救 助 個 案, 避 免 浮 濫 之 情 形 ( 三 ) 依 公 益 勸 募 條 例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本 專 戶 得 基 於 公 益 目 的 接 受 所 屬 人 員 或 外 界 主 動 捐 款, 不 得 發 起 勸 募 ; 及 第 六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於 年 度 終 了 二 個 月 內, 將 辦 理 情 形 函 報 教 育 部 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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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附 件 十 六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學 生 編 班 及 轉 組 ( 班 ) 辦 法 ( 草 案 )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本 辦 法 依 教 育 部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學 籍 管 理 要 點 教 育 部 國 民 暨 學 前 教 育 署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號 函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編 班 及 轉 班 作 業 原 則 之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為 辦 理 本 校 編 班 ( 科 組 ) 及 轉 班 ( 科 組 ) 作 業, 應 成 立 編 班 及 轉 班 ( 科 組 )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編 班 委 員 會 ), 由 校 長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其 餘 委 員 由 行 政 人 員 4 人 ( 教 務 主 任 學 務 主 任 輔 導 中 心 主 任 實 習 輔 導 主 任 ), 教 師 代 表 7 人 ( 文 理 組 各 3 人, 資 商 科 代 表 1 人 ), 導 師 代 表 2 人, 及 學 生 家 長 代 表 1 人 擔 任 三 編 班 委 員 會 職 掌 : ( 一 ) 審 議 本 校 學 生 申 請 轉 班 科 組 事 宜 ( 二 ) 研 議 本 校 學 生 轉 班 ( 科 組 ) 暨 編 班 相 關 作 業 及 規 定 事 宜 ( 三 ) 研 議 跨 校 轉 入 本 校 學 生 之 安 置 事 宜 ( 四 ) 其 他 相 關 事 宜 四 學 生 申 請 轉 班 ( 科 組 ) 條 件 : 凡 本 校 學 生 於 學 校 所 公 布 的 時 間 內 均 可 依 學 校 公 告 內 容 辦 理 五 編 班 及 轉 組 辦 理 方 式 : ( 一 ) 舞 蹈 班 體 育 班 資 訊 科 商 業 經 營 科 三 年 修 業 期 間 不 重 新 編 班 ( 二 ) 普 通 科 高 一 新 生 編 班 : 依 入 學 管 道 ( 免 試 入 學 特 色 招 生 ) 分 別 以 入 學 成 績 或 亂 數 排 序 做 S 型 均 質 編 班, 並 適 當 安 置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 三 ) 普 通 科 高 一 升 高 二 編 班 : 1. 每 年 4 月 至 5 月 間 辦 理 選 組, 依 選 組 資 料 由 編 班 委 員 會 研 議 後 分 文 理 組 編 班 2. 文 理 組 各 依 其 課 程 設 計 及 假 日 加 強 課 程 規 劃, 分 別 設 置 語 文 數 理 專 長 班 各 一 班, 其 辦 法 由 編 班 委 員 會 另 訂 之 ; 其 餘 班 級 各 依 其 選 組 依 學 習 情 形 做 S 型 均 質 編 班, 並 適 當 安 置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 四 ) 普 通 科 高 一 升 高 二 申 請 轉 組 :
54 1. 第 1 次 申 請 時 間 : 高 一 升 高 二 暑 期 輔 導 開 課 後 第 2 周 至 第 3 周 2. 第 2 次 申 請 時 間 : 高 二 寒 假 開 始 前 一 個 月 3. 由 註 冊 組 公 告 辦 理 方 式 及 期 限, 非 轉 組 辦 理 時 間 內, 不 得 提 出 轉 組 申 請 4. 經 轉 組 後, 不 得 再 次 申 請 轉 回 原 類 組 ( 五 ) 普 通 科 高 二 升 高 三 之 轉 組 : 1. 申 請 時 間 : 高 二 升 高 三 暑 假 前 一 個 月 2. 由 註 冊 組 公 告 辦 理 方 式 及 期 限, 非 轉 組 辦 理 時 間 內, 不 得 提 出 轉 組 申 請 3. 轉 組 限 制 : 僅 限 於 第 2 類 組 與 第 3 類 組 學 生 提 出 申 請, 並 只 能 於 第 2 類 組 與 第 3 類 組 間 互 轉 六 學 生 之 轉 組 申 請 經 編 班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依 據 本 辦 法 訂 定 之 相 關 規 定 編 入 改 選 之 類 組 班 級 就 讀 七 特 殊 轉 班 處 理 : 1. 本 校 學 生 因 重 大 特 殊 狀 況, 得 經 相 關 單 位 或 導 師 向 教 務 處 提 出 轉 班 申 請, 送 編 班 委 員 會 審 議 2. 學 生 申 請 轉 組 ( 班 ) 前, 應 先 經 輔 導 教 師 導 師 諮 商 及 個 別 輔 導, 並 有 相 關 輔 導 記 錄 可 查 轉 組 ( 班 ) 申 請 應 經 家 長 及 學 生 本 人 簽 認 ( 切 結 ), 導 師 相 關 科 主 任 及 輔 導 教 師 核 可 後, 始 得 提 出 八 申 訴 處 理 : 學 生 對 申 請 轉 組 ( 班 ) 之 結 果 如 有 不 服, 得 於 接 獲 通 知 之 3 日 內 填 具 書 面 意 見 向 編 班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訴 ( 受 理 窗 口 為 註 冊 組 ), 編 班 委 員 會 於 接 獲 申 訴 文 件 7 日 內 召 開 會 議 再 審 議 之 九 本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提 案 說 明 內 容 : 1. 教 育 部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學 籍 管 理 要 點 ( 99 年 03 月 03 日 修 正 )
55 第 四 章 轉 科 十 各 校 學 生 校 內 轉 科 組 或 學 程, 除 新 生 在 一 年 級 第 一 學 期 由 各 校 依 各 科 原 核 定 新 生 名 額 另 訂 規 定 辦 理 外, 以 於 修 業 年 限 內 可 修 畢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為 限, 得 申 請 轉 科 組 或 學 程, 其 轉 入 年 級 學 生 名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科 原 核 定 新 生 名 冊 實 招 班 數 之 名 額 為 原 則 學 生 轉 科 組 或 學 程 之 相 關 規 定, 由 各 校 自 定 之 2.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編 班 及 轉 班 作 業 原 則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號 函 辦 理 及 公 告 一 為 協 助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 以 下 簡 稱 學 校 ) 落 實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政 策, 培 養 五 育 均 衡 發 展 之 優 質 公 民, 並 鼓 勵 學 生 奮 發 向 上 之 求 學 精 神, 特 定 訂 本 原 則 二 學 校 編 班 ( 科 組 ) 作 業, 應 以 學 生 為 學 習 主 體, 依 學 生 特 性 協 助 其 探 索 生 涯 進 路, 引 導 其 發 展 多 元 智 能, 並 發 展 學 校 辦 學 特 色 以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同 時 給 予 每 位 學 生 同 等 之 關 懷 及 尊 重, 提 供 適 性 及 優 質 之 教 育 環 境 三 學 校 應 成 立 編 班 及 轉 班 委 員 會, 委 員 由 行 政 人 員 教 師 代 表 及 學 生 家 長 代 表 組 成, 由 校 長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辦 理 學 生 編 班 ( 科 組 ) 及 轉 班 ( 科 組 ) 作 業 四 各 校 編 班 及 轉 班 委 員 會 應 依 本 原 則 訂 定 編 班 ( 科 組 ) 及 轉 班 ( 科 組 ) 作 業 規 定, 其 內 容 應 包 括 學 生 申 請 條 件 編 班 ( 科 組 ) 及 轉 班 ( 科 組 ) 辦 理 方 式 運 作 程 序 及 申 訴 處 理 等 注 意 事 項 五 各 班 級 人 數, 宜 符 合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之 規 定 為 原 則 ; 班 級 師 資 之 配 置, 應 依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所 定 學 校 組 織 規 程 及 員 額 編 制 規 定 辦 理 六 依 特 色 招 生 管 道 入 學 通 過 資 優 鑑 定 及 其 他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班 別 所 招 收 之 學 生, 應 依 報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之 計 畫 實 施 編 班 ( 科 組 ) 及 教 學 七 除 前 點 所 定 之 學 生, 得 依 S 型 排 列 採 公 開 抽 籤 方 式 或 採 電 腦 亂 數 方 式 實 施 編 班 八 普 通 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學 生, 得 依 其 選 修 課 程 ( 學 程 ) 之 差 異, 進 行 編 班 九 學 校 對 學 生 實 施 生 活 學 習 生 涯 等 各 種 輔 導 後, 認 定 學 生 有 轉 班 ( 科 組 ) 需 求 者, 於 徵 得 學 生 及 家 長 同 意 後, 或 由 學 生 申 請 經 家 長 同 意 後, 提 編 班 及 轉 班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得 為 學 生 辦 理 轉 班 ( 科 組 )
56 十 為 求 各 班 人 數 趨 於 均 衡, 學 校 編 班 ( 科 組 ) 後 始 報 到 或 轉 入 之 學 生, 應 優 先 將 其 編 入 學 生 數 較 少 班 級, 其 次 依 其 性 別 編 入 同 性 別 人 數 較 少 班 級 十 一 學 校 應 於 學 年 度 開 始 前 六 個 月, 將 編 班 ( 科 組 ) 及 轉 班 ( 科 組 ) 作 業 規 定 公 告 於 學 校 網 頁, 修 正 時 亦 同 學 校 應 於 開 學 前, 將 前 項 辦 理 情 形, 公 告 於 學 校 網 頁 十 二 學 校 應 妥 為 保 存 編 班 ( 科 組 ) 及 轉 班 ( 科 組 ) 相 關 資 料 至 少 五 年, 以 備 查 考
57 附 件 十 七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體 育 班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 修 訂 ) 修 訂 訂 定 壹 依 據 : 依 教 育 部 頒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體 育 班 課 程 綱 要 之 規 定 組 織 成 立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體 育 班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貳 目 的 : 依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體 育 班 課 程 綱 要, 考 量 學 校 發 展 運 動 特 色 主 客 觀 環 境 條 件 學 生 需 要 和 家 長 期 望 等 相 關 因 素, 規 劃 學 校 本 位 體 育 班 課 程 參 本 會 設 置 委 員 19 人, 均 為 無 給 職 ( 其 中 體 育 教 師 及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人 數 應 高 於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 其 組 成 如 下 : 一 主 任 委 員 : 校 長 二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代 表 四 人 : 教 務 主 任 學 務 主 任 實 研 組 長, 體 育 組 長 三 各 學 科 代 表 五 人 : 國 文 科 代 表 一 人 英 文 科 代 表 一 人 數 學 科 代 表 一 人 社 會 科 代 表 一 人 自 然 科 代 表 一 人 四 體 育 老 師 三 人 五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代 表 四 人 六 家 長 代 表 一 人 : 由 學 生 家 長 會 推 派 擔 任 之 七 社 區 代 表 一 人 : 由 校 長 遴 選 之 肆 本 會 職 掌 : 一 審 議 依 據 學 校 發 展 運 動 特 色 規 劃 之 體 育 專 業 課 程 二 審 定 學 校 本 位 體 育 班 課 程 計 畫 三 審 議 體 育 班 應 開 設 之 必 修 課 程 四 審 議 體 育 班 應 開 設 之 選 修 課 程 五 審 議 特 殊 優 秀 選 手 個 別 化 課 程 六 審 議 競 技 專 項 運 動 綜 合 訓 練 課 程 計 畫 七 實 施 體 育 課 程 評 鑑 八 審 議 體 育 班 課 程 及 成 績 考 查 辦 法 伍 本 會 委 員 任 期 為 一 學 年, 任 期 內 出 缺 時, 補 行 遴 聘 或 由 該 科 補 選, 其 任 期 至 原 任 期 屆 滿 之 日 為 止 陸 本 會 由 校 長 召 集 之, 每 學 年 至 少 舉 行 2 次 會 議, 惟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柒 本 要 點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58 附 件 十 八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體 育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 修 訂 ) 修 訂 訂 定 壹 本 條 例 依 據 教 育 部 體 育 司 頒 布 之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體 育 實 施 方 案 制 訂 之 貳 組 織 成 員 : 一 主 任 委 員 : 校 長 二 副 主 任 委 員 : 學 務 主 任 三 執 行 秘 書 : 體 育 組 長 四 委 員 : ( 一 ) 各 處 室 主 任 及 各 組 長 : 教 務 主 任 總 務 主 任 會 計 主 任 人 事 主 任 主 任 教 官 衛 生 組 長 生 輔 組 長 庶 務 組 長 教 學 組 長 註 冊 組 長 ( 二 ) 各 年 級 導 師 代 表 ( 三 ) 教 師 會 長 合 作 社 理 事 主 席 ( 四 ) 全 體 體 育 教 師 及 專 任 教 練 參 任 務 :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體 育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之 任 務 如 下 : 一 規 劃 體 育 場 地 器 材 及 設 備 二 擬 定 年 度 體 育 實 施 計 畫 三 擬 定 年 度 體 育 教 學 計 畫 及 成 績 考 核 辦 法 四 審 定 年 度 校 內 校 外 體 育 活 動 及 體 育 競 賽 計 畫 五 擬 定 場 地 設 備 開 放 及 維 護 方 式 六 審 定 有 關 體 育 事 項 之 計 畫 章 則 辦 法 等 肆 會 議 : 每 學 年 召 開 一 次 體 育 委 員 會 會 議, 由 主 任 委 員 召 集 之, 必 要 時 得 召 集 臨 時 會 議 伍 實 施 : 本 辦 法 呈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未 盡 事 項 得 提 請 委 員 會 修 訂 之
59 附 件 十 九 本 校 代 辦 費 用 收 費 標 準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修 正 草 案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二 本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查 學 校 各 項 代 辦 費 用 項 目 與 收 費 標 準, 代 辦 費 包 括 ( 一 ) 必 要 性 代 辦 費 : 團 體 保 險 費 家 長 會 費 ( 二 ) 自 願 性 代 辦 費 : 健 康 檢 查 費 課 業 輔 導 費 等 其 他 學 校 代 為 辦 理 相 關 事 務 費 用 第 二 條 本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查 學 校 各 項 代 辦 費 用 項 目 與 收 費 標 準, 代 辦 費 包 括 ( 一 ) 應 ( 必 要 性 ) 代 辦 費 : 學 生 平 安 保 險 家 長 會 費 ( 二 ) 委 託 ( 自 願 性 ) 代 辦 費 : 健 康 檢 查 費 課 業 輔 導 費 等 其 他 學 校 代 為 辦 理 相 關 事 務 費 用 1 配 合 教 育 部 台 參 字 第 C 號 令, 酌 作 文 字 修 正 2 修 正 條 文 序 號 : 第 一 條 修 正 為 一 第 二 條 修 正 為 二... 三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成 方 式 ( 一 ) 本 委 員 會 設 置 委 員 十 一 名 ; 計 學 校 代 表 二 人, 家 長 代 表 七 名 社 會 公 正 人 士 二 名 ( 由 校 長 聘 任 之 ) 其 中 學 校 代 表 為 校 長 及 總 務 主 任, 相 關 處 室 主 管 需 列 席 會 議 說 明 代 收 費 用 明 細 ( 二 ) 本 委 員 會 設 置 主 席 一 名 由 校 長 兼 任, 設 置 總 幹 事 一 名 由 出 納 組 長 兼 任, 委 員 會 成 員 任 期 均 為 一 學 年, 委 員 得 連 任 之 四 審 查 委 員 會 職 責 ( 一 ) 會 議 成 員 應 出 席 各 定 第 三 條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成 方 式 ( 一 ) 本 委 員 會 設 置 委 員 十 一 名 ; 計 學 校 代 表 二 人, 家 長 代 表 七 名 社 會 公 正 人 士 二 名 ( 由 校 長 聘 任 之 ) 其 中 學 校 代 表 為 校 長 及 總 務 主 任, 相 關 處 室 主 管 需 列 席 會 議 說 明 代 收 費 用 明 細 ( 二 ) 本 委 員 會 設 置 主 席 一 名 由 校 長 兼 任, 設 置 總 幹 事 一 名 由 出 納 組 長 兼 任, 委 員 會 成 員 任 期 均 為 一 學 年, 委 員 得 連 任 之, 委 員 會 於 每 年 六 月 進 行 改 選, 任 期 自 每 年 八 月 一 日 至 次 年 七 月 卅 一 日 止 第 四 條 審 查 委 員 會 職 責 ( 一 ) 會 議 成 員 應 出 席 各 定 本 委 員 會 成 員 中 之 家 長 代 表 7 人, 由 學 校 家 長 會 推 薦 為 因 應 家 長 會 運 作 時 程 ( 新 學 年 度 期 初 改 選 ) 及 新 生 家 長 參 與 學 校 事 務 意 願, 爰 刪 除 委 員 會 於 每 年 6 月 改 選 及 其 後 有 關 任 期 之 敍 述 ( 因 前 段 已 敍 明 任 期 為 一 學 年 ) 依 據 部 授 教 中 ( 二 ) 字 第
60 期 臨 時 之 委 員 會 ( 二 ) 審 查 學 校 各 項 代 收 代 辦 費 用 項 目 及 收 費 標 準 ( 三 ) 計 價 協 商 家 長 代 表 不 得 少 於 會 商 人 數 二 分 之 一, 實 際 家 長 出 席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實 際 出 席 總 人 數 二 分 之 一, 任 一 性 別 人 數 以 達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為 原 則 ( 四 ) 審 查 會 制 定 各 項 代 辦 收 費 標 準, 應 以 收 支 平 衡 為 原 則 ( 五 ) 審 查 會 各 項 會 議 記 錄 費 用 收 據 及 相 關 資 料, 均 應 依 規 定 年 限 保 留 備 查, 收 支 情 形 應 上 網 公 告 期 臨 時 之 委 員 會 ( 二 ) 審 查 學 校 各 項 代 收 代 辦 費 用 項 目 及 收 費 標 準 ( 三 ) 各 項 審 查 會 議 至 少 應 有 三 分 之 二 成 員 出 席 ( 其 中 家 長 代 表 不 得 少 於 二 分 之 一 ), 會 議 決 議 應 有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成 員 贊 成 通 過 ( 四 ) 審 查 會 制 定 各 項 代 辦 收 費 標 準, 應 以 收 支 平 衡 為 原 則 ( 五 ) 審 查 會 各 項 會 議 記 錄 費 用 收 據 及 相 關 資 料, 均 應 依 規 定 年 限 保 留 備 查, 收 支 情 形 應 上 網 公 告 C 號 國 立 及 臺 灣 省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向 學 生 收 取 費 用 補 充 規 定 第 2 點 規 定 修 正 七 本 章 程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並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第 七 條 本 章 程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公 布 實 施,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得 修 訂 之 酌 作 文 字 修 正
61 附 件 二 十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教 職 員 工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處 理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月 日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訂 定 第 一 條 國 立 竹 北 高 級 中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營 造 優 質 職 場, 提 供 免 於 性 騷 擾 之 友 善 安 全 環 境, 規 範 本 校 性 騷 擾 防 治 與 申 訴 作 業, 以 建 立 預 防 懲 處 及 處 理 機 制, 依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工 作 場 所 性 騷 擾 防 治 措 施 申 訴 及 懲 戒 辦 法 訂 定 準 則 規 定,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第 二 條 本 校 性 騷 擾 防 治 及 申 訴 處 理,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依 本 辦 法 規 定 行 之,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第 三 條 本 辦 法 適 用 於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 含 代 理 教 師 及 其 他 臨 時 人 員 ) 相 互 間 或 對 服 務 對 象 發 生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第 十 二 條 及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第 二 條 之 性 騷 擾 事 件 者, 適 用 本 辦 法 ; 但 適 用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處 理 者, 不 適 用 本 辦 法 之 規 定 第 四 條 本 辦 法 所 稱 之 性 騷 擾 係 指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第 十 二 條 及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第 二 條 所 訂 之 情 事 第 五 條 本 校 為 防 治 性 騷 擾 之 事 件 發 生, 應 舉 辦 或 鼓 勵 所 屬 員 工 參 與 性 騷 擾 防 治 及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相 關 教 育 訓 練, 以 加 強 性 別 平 等 觀 念, 參 加 者 給 予 公 差 ( 假 ) 登 記, 並 公 開 揭 示 禁 止 性 騷 擾 行 為, 以 防 治 性 騷 擾 情 事 發 生 第 六 條 本 校 於 人 事 室 設 置 處 理 教 職 員 工 性 騷 擾 申 訴 專 線 電 話 (03) 轉 271, 傳 真 :(03) , 電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第 七 條 教 職 員 工 發 生 性 騷 擾 事 件 時, 得 於 事 件 發 生 後 一 年 內, 以 言 詞 或 具 名 之 書 面 向 本 校 人 事 室 提 出 以 言 詞 為 之 者, 受 理 人 員 或 單 位 應 作 成 紀 錄, 經 向 申 訴 人 朗 讀 或 使 閱 覽, 確 認 內 容 無 誤 後, 由 申 訴 人 簽 名 或 蓋 章 前 項 書 面 申 訴 書 或 言 詞 作 成 之 紀 錄, 應 載 明 下 列 事 項 : ( 一 ) 申 訴 人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性 別 國 民 身 份 證 統 一 編 號 或 護 照 號 碼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住 居 所 聯 絡 電 話 申 訴 日 期 ( 二 ) 有 代 理 人 者, 應 檢 附 委 任 狀, 並 載 明 其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性 別 國 民 身 份 證 統 一 編 號 或 護 照 號 碼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住 居 所 聯 絡 電 話 ( 三 ) 申 訴 之 事 實 內 容 及 可 取 得 之 相 關 事 證 或 人 證 申 訴 書 或 言 詞 作 成 之 紀 錄 不 合 前 項 規 定, 其 情 形 可 補 正 者, 應 通 知 申 訴 人 於 十 四 日 內 補 正 ; 逾 期 不 補 正 者, 申 訴 不 予 受 理 第 八 條 本 校 人 事 室 受 理 性 騷 擾 申 訴 事 件 後, 移 請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性 平 會 ) 分 別 依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或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等 相 關 規 定 調 查 處 理 第 九 條 性 平 會 處 理 性 騷 擾 申 訴 事 件 時, 應 組 成 調 查 小 組 進 行 調 查 ; 調 查 小 組 以 三 人 至 五 人 為 原 則, 小 組 成 員 之 女 性 比 例 不 得 低 於 二 分 之 一, 必 要 時 得 聘 請 專 家 學 者 擔 任 第 十 條 性 平 會 應 於 申 訴 或 移 送 到 達 之 日 起 七 日 內 開 始 調 查, 並 於 二 個 月 內 結 案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一 個 月, 並 通 知 當 事 人 第 十 一 條 申 訴 案 件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予 受 理 : ( 一 ) 逾 期 提 出 申 訴 者 ( 二 ) 非 屬 性 騷 擾 範 圍 之 事 件
62 ( 三 ) 無 具 體 之 事 實 內 容 或 未 具 真 實 姓 名 者 ( 四 ) 申 訴 不 符 規 定 程 序 而 無 法 通 知 補 正, 或 經 通 知 補 正 逾 期 不 補 正 者 ( 五 ) 申 訴 人 非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被 害 人 或 授 權 之 代 理 人 者 ( 六 ) 同 一 事 由 經 調 查 完 畢, 並 將 調 查 結 果 函 復 當 事 人 者 性 平 會 不 受 理 性 騷 擾 申 訴 案 件 時, 應 於 收 受 申 訴 或 移 送 之 日 起 二 十 日 內, 以 書 面 敘 明 理 由 通 知 當 事 人 及 新 竹 縣 政 府, 並 載 明 當 事 人 得 於 通 知 到 達 之 次 日 起 三 十 日 內, 向 新 竹 縣 政 府 再 申 訴 接 獲 加 害 人 非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之 性 騷 擾 申 訴 案 時, 仍 應 採 取 適 當 之 緊 急 處 理, 得 函 知 其 服 務 機 關 ( 構 ), 並 於 七 日 內 將 申 訴 書 及 相 關 資 料 移 送 新 竹 縣 政 府 第 十 二 條 性 平 會 調 查 性 騷 擾 事 件 時, 應 依 照 下 列 調 查 原 則 為 之 : ( 一 )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調 查, 應 以 不 公 開 之 方 式 為 之, 並 保 護 當 事 人 之 隱 私 及 人 格 法 益 ( 二 )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調 查 應 秉 持 客 觀 公 正 專 業 原 則, 給 予 當 事 人 充 分 陳 述 意 見 及 答 辯 之 機 會 ( 三 ) 被 害 人 之 陳 述 明 確, 已 無 詢 問 之 必 要 者, 應 避 免 其 對 質 ( 四 )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調 查, 得 通 知 當 事 人 及 關 係 人 到 場 說 明, 並 得 邀 請 相 關 學 識 經 驗 者 協 助 ( 五 )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當 事 人 或 證 人 有 權 力 不 對 等 之 情 形 時, 應 避 免 其 對 質 ( 六 ) 調 查 人 員 因 調 查 之 必 要, 得 於 不 違 反 保 密 義 務 範 圍 內 另 作 成 書 面 資 料, 交 由 當 事 人 閱 覽 或 告 以 要 旨 ( 七 ) 處 理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所 有 人 員, 對 於 當 事 人 之 姓 名 或 其 他 足 以 辨 識 身 份 之 資 料, 除 有 調 查 必 要 或 基 於 公 共 安 全 之 考 量 者 外, 應 予 保 密 違 反 者, 應 立 即 終 止 其 參 與, 並 簽 陳 校 長 依 規 定 辦 理 懲 處 ; 前 述 違 反 者 如 非 本 校 成 員, 得 函 請 其 服 務 機 關 ( 構 ) 依 規 定 辦 理 懲 處 事 宜 ( 八 ) 性 騷 擾 事 件 調 查 過 程 中, 得 視 當 事 人 之 身 心 狀 況, 轉 介 專 業 輔 導 或 醫 療 機 構 及 法 律 協 助 ( 九 ) 對 於 在 性 騷 擾 事 件 申 訴 調 查 偵 察 或 審 理 程 序 中, 為 申 訴 告 訴 告 發 提 起 訴 訟 作 證 提 供 協 助 或 其 他 參 與 行 為 之 人, 不 得 為 不 當 之 差 別 待 遇 第 十 三 條 性 平 會 應 對 申 訴 案 件 為 附 理 由 之 決 議, 並 得 做 成 懲 處 或 其 他 處 理 之 建 議 前 項 決 議 應 以 書 面 通 知 當 事 人 及 本 校, 並 附 記 不 服 處 理 結 果 得 提 起 救 濟 之 期 間 及 受 理 機 關 第 十 四 條 性 騷 擾 行 為 經 調 查 屬 實, 性 平 會 得 視 情 節 輕 重, 對 加 害 人 為 申 誡 記 過 大 過 解 職 ( 聘 ) 等 處 分 之 建 議, 移 由 本 校 依 相 關 法 規 召 開 懲 處 會 議 ; 但 如 經 證 實 有 誣 告 之 事 實 者, 亦 應 對 申 訴 人 為 適 當 之 懲 處 建 議, 移 由 本 校 依 相 關 法 規 召 開 懲 處 會 議 第 十 五 條 當 事 人 對 於 申 訴 案 件 之 決 議 有 異 議 者, 適 用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之 事 件, 當 事 人 得 於 收 到 書 面 通 知 次 日 起 二 十 日 內, 以 書 面 向 性 平 會 提 出 申 復 ; 適 用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之 事 件, 得 於 收 到 書 面 通 知 次 日 起 三 十 日 內, 向 新 竹 縣 政 府 提 出 再 申 訴 申 復 應 以 書 面 附 具 理 由, 提 出 新 證 據 及 人 證, 連 同 原 申 訴 決 議 書 影 本, 由 性 平 會 另 召 開 會 議 決 議 處 理 之 經 結 案 後, 不 得 就 同 一 事 由 再 提 出 申 訴
63 第 十 六 條 性 騷 擾 事 件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性 平 會 得 決 議 暫 緩 調 查 及 評 議 : ( 一 ) 申 訴 人 提 出 請 求 ( 二 ) 性 騷 擾 案 件 已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或 已 移 送 監 察 院 調 查 或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審 議 其 他 有 暫 緩 調 查 及 評 議 之 必 要 者 第 十 七 條 性 騷 擾 事 件 申 訴 之 調 查 人 員, 在 調 查 過 程 中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之 一, 應 自 行 迴 避 : ( 一 ) 本 人 或 其 配 偶 前 配 偶 四 親 等 內 之 血 親 或 三 親 等 內 之 姻 親 或 曾 有 此 關 係 者 為 事 件 之 當 事 人 時 ( 二 ) 本 人 或 其 配 偶 前 配 偶, 就 該 事 件 與 當 事 人 有 共 同 權 利 人 或 共 同 義 務 人 之 關 係 者 ( 三 ) 現 為 或 曾 為 該 事 件 當 事 人 之 代 理 人 輔 佐 人 者 ( 四 ) 於 該 事 件, 曾 為 證 人 鑑 定 人 者 性 騷 擾 事 件 申 訴 之 調 查 人 員 有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之 一 者, 當 事 人 得 申 請 迴 避 : ( 一 ) 有 前 項 所 訂 之 情 形 而 不 自 行 迴 避 者 ( 二 ) 有 具 體 事 實, 足 認 其 執 行 調 查 有 偏 頗 之 虞 者 前 項 申 請, 應 舉 其 原 因 及 事 實, 向 性 平 會 為 之, 並 應 為 適 當 之 釋 明 ; 被 申 請 迴 避 之 調 查 人 員, 對 於 該 申 請 得 提 出 意 見 書 被 申 請 迴 避 之 調 查 人 員 在 本 委 員 會 就 該 申 請 事 件 為 准 駁 前, 應 停 止 調 查 工 作 但 有 急 迫 情 形, 仍 應 為 必 要 處 置 調 查 人 員 有 第 一 項 所 訂 情 形 不 自 行 迴 避, 而 未 經 當 事 人 申 請 迴 避 者, 應 由 性 平 會 命 其 迴 避 第 十 八 條 本 校 應 採 取 追 蹤 考 核 及 監 督, 確 保 懲 戒 或 處 理 措 施 確 實 有 效 執 行, 避 免 相 同 案 件 或 報 復 情 事 發 生 第 十 九 條 本 辦 法 經 性 平 會 討 論 後, 送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5 法 律 警 察 服 制 條 例 6 命 令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人 員 服 制 辦 法 內 政 部 7 命 令 民 防 團 隊 編 組 訓 練 演 習 服 勤 及 支 援 軍 事 勤 務 辦 法 第 5 條 伍 女 子 警 察 常 服 制 式 說 明 四 : 下 裝 : 夏
1 法 律 軍 人 及 其 家 屬 優 待 條 例 2 法 律 祭 祀 公 業 條 例 內 政 部 3 法 律 民 防 法 4 法 律 替 代 役 實 施 條 例 第 13 條 a 款 第 15 條 第 1 項 第 15 條 第 2 項 第 13 條 a 款 第 41 條 第 4 款 被 優 待 之 家 屬, 有 左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停 止 其 優 待 : 四 配 偶 離 婚, 女 出 嫁
一 等 賞 目 录 小 林 文 和 在 那 遥 远 的 冬 季 2 二 等 賞 南 口 宗 太 再 见, 两 元 时 代 的 北 京 地 铁 3 羽 田 樱 我 的 爱 好 4 铃 木 优 佳 跨 越 时 空 爱 情 故 事 5 朝 山 果 保 我 爱 上 了 汉 语 和 会 说 汉 语 的 你 6
关 西 外 国 语 大 学 孔 子 学 院 第 二 届 中 文 写 作 大 赛 文 选 2014 年 12 月 26 日 一 等 賞 目 录 小 林 文 和 在 那 遥 远 的 冬 季 2 二 等 賞 南 口 宗 太 再 见, 两 元 时 代 的 北 京 地 铁 3 羽 田 樱 我 的 爱 好 4 铃 木 优 佳 跨 越 时 空 爱 情 故 事 5 朝 山 果 保 我 爱 上 了 汉 语 和 会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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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班 級 活 動 理 念 與 實 例 國 立 台 中 文 華 高 中 李 健 維 (960904) 壹 理 念 身 為 綜 合 活 動 科 五 大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學 生 自 治 會 活 動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及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之 首, 班 級 活 動 之 重 要 性 以 及 實 施 策 略 之 多 樣 化 自 不 言 而 喻 依 據 普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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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亳州年鉴
省长王学军在亳州市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杨敬农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书记杨敬农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市长沈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特载 省委书记张宝顺在亳州市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2 2014 亳州年鉴 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这些改革措施 从解 在亳州市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决问题着手 建章立制 注重细节 强化执行 省委书记 张宝顺 不仅提升了管理水平 也带动了干部工作能力和
視力保健 Q&A
近 視 問 題 Q&A 林 隆 光 莊 彩 莉 視 力 的 好 與 壞, 就 是 讓 孩 子 的 眼 睛 多 至 戶 外 運 動 目 前 日 常 生 活 讓 每 個 人 都 離 不 開 電 視 電 腦 手 機 等 螢 幕 讓 台 灣 學 生 平 均 約 在 8 歲 時 發 生 近 視, 比 歐 美 學 生 得 近 視 的 年 齡 早, 顯 示 國 內 近 視 年 齡 的 年 輕 化, 太 早 產 生
(1) 所 謂 社 會 工 作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位 學 程, 是 指 有 開 設 下 列 15 學 科, 且 每 學 科 至 少 3 學 分 以 上, 總 計 45 學 分,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 該 15 學 科 列 示 如 下 : * 社 會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試 新 制 Q&A 經 過 漫 長 的 討 論 和 研 議, 考 選 部 於 98 年 10 月 13 日 公 告 修 正 後 之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試 規 則, 不 僅 針 對 必 修 學 科 的 認 定, 改 為 15 學 科 45 學 分 之 標 準, 為 保 障 廣 大 社 工 夥 伴 之 權 益, 亦 訂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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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A 4 6 6 7 10 11 13 17 18 21 24 32 36 5 19 23 27 28 30 32 36 44 45 46 46 2 1 1. (1) 6 6 (2) 7 2. (1) (2) 8 A. 7 B. 80 3 C. 1 3 D. (a) 9 (b) 2015 10 2012 6 1 1. (1) 20 12 13 (2) 1 A. 7 13 B. 4 1 1 14
個 人 所 得 税 非 居 住 者 購 買 持 有 出 售 日 本 的 房 地 產 時, 需 提 出 個 人 所 得 税 報 表, 繳 納 税 金 另 対 租 金 有 扣 繳 源 泉 税 之 場 合 Q1 非 居 住 者 是 指? 非 居 住 者 指 在 日 本 国 内 無 住 所, 而 至 現 在
非 居 住 者 的 税 金 關 於 非 居 住 者 的 日 本 房 地 產 税 金 回 答 個 人 所 得 税 印 紙 税 不 動 産 取 得 税 登 録 免 許 税 固 定 資 産 税 都 市 計 画 税 常 見 詢 問 Q&A 個 人 所 得 税 為 原 則 上 対 納 税 義 務 者 的 個 人 之 所 得 課 税 的 税 金 非 居 住 者 購 買 房 地 產, 収 取 租 金 時, 需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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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間 詩 與 時 間 流 的 空 間 / 課 程 美 學 空 間 是 身 體 居 所, 也 是 心 靈 的 搖 籃 ; 詩 是 記 憶 的 語 言, 也 是 想 像 的 翅 膀 美 是 空 間 與 心 靈 的 對 話, 也 是 記 憶 與 想 像 的 合 奏 沒 有 人 沒 有 生 命 沒 有 時 間 流, 空 間 便 失 去 意 義, 缺 少 詩 意, 美 也 隨 之 式 微 陽 光 舞 四 季
4. 冒 充 警 察, 說 你 犯 法 要 帶 你 到 警 察 局 騙 你 上 車 歹 徒 會 藉 以 上 理 由, 騙 你 上 車 後 對 你 綁 架 性 侵 害 等 等 ( 三 ) 從 時 間 解 分 析 : 獨 自 上 下 學 及 晚 上 外 出 ( 不 要 落 單, 讓 壞 人 有 犯 罪
預 防 犯 罪 與 法 律 常 識 大 會 考 測 驗 題 庫 壹 預 防 犯 罪 宣 導 : ---------------------------------------------------------------------------------------------------------- 一 在 犯 罪 心 理 學 上, 認 同 自 已 自 我 肯 定 的 人 不 會 犯 罪 (
院青字〔2005〕第18号
院 青 字 2011 11 号 关 于 公 布 合 肥 学 院 2011 年 寒 假 大 学 生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优 秀 调 查 评 选 结 果 的 通 知 各 系 团 总 支 学 生 会 : 为 进 一 步 引 导 广 大 同 学 坚 定 理 想 信 念 锻 炼 意 志 品 质 提 高 实 践 本 领, 鼓 励 学 生 参 与 社 会 实 践, 记 录 国 家 十 一 五 规 划 巨 大
審計部函報一覽表
監 察 院 婦 女 人 權 調 查 案 件 一 覽 表 (97.8.1~101.12.31) 計 45 案 序 號 年 度 派 查 字 號 案 由 案 件 類 型 1 100 1000800193 2 100 0990800945 3 99 0990800651 4 101 1000800313 5 100 1000800133 6 99 0990800327 據 報 載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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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 大 牛 有 一 天 在 公 園 找 到 一 把 蝴 蝶 刀, 你 認 為 大 牛 應 該 如 何 處 理? (1) 因 係 私 人 財 產, 大 牛 可 以 持 有 (2) 趕 緊 向 警 察 機 關 報 繳, 以 免 觸 犯 槍 砲 彈 藥 刀 械 管 制 條 例 (3) 轉 送
選 擇 題 : 104-1 法 律 常 識 測 驗 題 庫 答 案 題 號 題 目 (2) 1. 兒 少 保 護 法 中 提 到 的 少 年 是 指 幾 歲 以 上, 未 滿 18 歲 之 人? (1)7 歲 (2)12 歲 (3)14 歲 (4)16 歲 (4) 2. 19 歲 的 志 華 侵 吞 了 公 款, 依 法 應 負 什 麼 責 任? (1) 沒 錢 就 不 必 還 錢 了 (2) 坐
1273 1265 1274 1272 1845 1922 1862 1874 20 1875 30 200 1861 1945 1888 817 34 1945 4 1 1866 1921 1894 1900 1912 8 1919 55 2 1907 1931 13 15 1926 16 1927 17 1928 19 1930 818 20 1931 1 2 7 23 1909 1987 10
本部陳部長威仁參加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74次會議後之
內 政 部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第 874 次 會 議 紀 錄 一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30 分 二 地 點 : 本 部 營 建 署 601 會 議 室 三 主 席 : 陳 兼 主 任 委 員 威 仁 陳 兼 副 主 任 委 員 純 敬 代 ( 依 各 級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第 7 條 規
责任督学,挂牌指导
目 录 前 言... 1 九 月 日 迹 上 篇 2014 年 9 月 1 日 9 月 10 日... 2 1. 南 山 专 职 责 任 督 学 新 学 期 开 学 进 校 督 导 张 永 才 徐 学 政... 3 2. 九 月, 迎 接 新 学 年 第 一 缕 教 育 阳 光 陈 继 红... 4 3. 南 山 区 责 任 督 学 挂 牌 督 导 整 改 通 知 书 杜 锡 群 雷 霞... 6
桃園縣議會第16屆第4次定期會
議 長 副 議 長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 欣 逢 貴 會 召 開 第 1 屆 第 3 次 定 期 大 會, 渥 蒙 貴 會 鼎 力 支 持, 警 政 工 作 得 以 順 利 推 動, 謹 代 表 本 局 全 體 同 仁 敬 向 貴 會 表 達 由 衷 謝 忱, 懇 盼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續 賜 鼓 勵 與 協 助 謹 將 本 局 104 年 9 月 1 日 起 至 105
强迫症毁灭天才
封 面 强 迫 症 改 变 人 生 孟 刚 这 是 一 个 闻 所 未 闻 的 故 事 这 是 一 个 天 才 少 年 的 心 灵 成 长 史 这 是 一 部 性 格 与 命 运 的 启 示 录 这 是 一 把 开 启 心 锁 的 钥 匙 这 是 作 者 死 过 一 次 后 悟 出 的 自 我 心 理 疗 法 封 二 此 书 献 给 : 一 切 渴 望 解 除 心 理 痛 苦 者 一 切 渴 望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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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教 育 教 師 初 任 教 職 歷 程 之 探 究 / 梁 碧 明 林 彥 岑 劉 育 靈 戴 君 宴 鍾 宏 亮 71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初 任 教 職 歷 程 之 探 究 梁 碧 明 1 林 彥 岑 2 劉 育 靈 2 戴 君 宴 2 2 鍾 宏 亮 1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2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實 習 教
的 精 准 帮 扶 持 续 扩 大 有 效 投 入,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四 督 四 保 制 度, 积 极 对 接 国 家 重 大 工 程 包 和 专 项 建 设 基 金, 商 合 杭 高 铁 合 安 高 铁 京 东 方 10.5 代 线 等 一 批 重 大 项 目 开 工 建 设, 合 福 高
2016 年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2 月 17 日 在 安 徽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省 人 民 政 府 省 长 李 锦 斌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省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报 告 政 府 工 作, 请 予 审 议, 并 请 省 政 协 委 员 和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提 出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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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1. 越 籍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問 卷 ( 一 )------------------01 2. 田 調 紀 實 ( 梁 氏 安 芳 )------------------ 黃 昕 瑤 撰 -------------------------13 3. 越 籍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問 卷 ( 二 )----------------16
(Microsoft Word - \245\325\250\337\257Z\266\351\260T2.doc)
103 學 年 度 第 250 期 104 年 2 月 ~104 年 3 月 發 行 人 : 葉 樹 源 園 長 : 曾 如 妘 目 錄 一 2 3 月 活 動 預 告 二 生 活 資 訊 分 享 三 主 題 課 程 規 劃 * 主 題 課 程 介 紹 * 教 室 情 境 規 劃 * 主 題 課 程 活 動 規 劃 四 鄉 土 課 程 規 劃 五 數 學 課 程 規 劃 活 動 預 告 二 月 份
教 育 部 97 年 度 教 育 實 習 績 優 獎 示 例 彙 編 壹 實 習 輔 導 理 念 與 目 標 海 倫. 凱 勒 : 最 美 好 的 東 西 是 看 不 到 摸 不 到 的, 但 可 以 用 心 感 覺 維 克 多 雨 果 : 有 比 大 海 更 遼 闊 的 景 色, 那 是 天 空,
臺 北 市 立 清 江 國 民 小 學 曾 麗 美 - 臺 北 市 立 清 江 國 民 小 學 曾 麗 美 有 愛 無 礙 不 是 口 號, 也 不 是 道 德 勸 說, 而 是 深 入 人 心 的 感 動 了 解 接 納 尊 重 關 懷 肯 定, 是 教 育 的 理 想 境 界 我 希 望 透 過 實 習 輔 導, 感 恩 惜 緣 的 理 念, 與 實 習 教 師 共 同 成 長, 用 心 感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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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中 市 北 屯 區 東 山 里 橫 坑 9 林 志 明 0932-511633 巷 89-5 菜 豆 菜 大 漿 果 菜 豆 菜 大 漿 果 小 漿 果 核 果 柑 桔 9210065 103.2.21 107..19 210065 無 107.2.12 10 陳 錦 生 新 竹 市 香 山 區
序 農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名 稱 1 劉 士 魁 2 林 東 詳 3 林 俊 堯 廖 本 源 5 林 碧 龍 10 年 驗 戶 名 冊 (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流 通 ) 地 址 彰 化 縣 永 靖 鄉 崙 子 村 九 分 路 192 巷 21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空 翔 里 2 鄰 迪 化 一 街 67 台 中 市 太 平 區 育 誠 街 12 巷 1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華 盛
菩提道次第廣論
菩 提 道 次 第 广 论 下 士 道 ( 二 ) 深 信 业 果 18 ( 分 别 业 的 轻 重 3 ) 最 尊 贵 的 净 莲 上 师 讲 解 我 们 继 续 说 明 为 什 么 业 特 别 重 大 的 原 因 第 二 个, 是 它 所 依 门, 所 依 门 的 缘 故, 依 它 所 依 的 内 容 而 有 轻 重 的 差 别 第 一 个, 它 所 依 的 是 什 么 呢? 就 是 你 是 不
繁 華 國 小 101 學 年 母 親 節 感 恩 惜 福 - 跳 蚤 市 場 暨 科 學 闖 關 遊 戲 親 子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一 依 據 :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校 務 計 畫 及 行 事 曆 二 目 的 : 1. 培 養 學 生 感 恩 惜 物 知 福 惜 福 的 節 儉 觀
屏 東 縣 繁 華 國 小 慶 祝 101 學 年 度 母 親 節 活 動 實 施 計 劃 壹 依 據. 一. 本 校 101 年 度 推 廣 教 育 優 先 區 親 職 教 育 及 社 區 化 教 育 辦 理 二.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行 事 曆 計 劃 辦 理 貳 目 的. 一. 建 立 正 確 的 現 代 父 母 角 色, 發 揮 親 職 教 育 之 功 能 二. 增
45 45 67 1935 10 7 1937 4 6 1943 1945 4 1952 46 47 5 5 1 5 1979 1964 1949 1954 1966 1967 1 9 48 49 1960 70 12 16 1 2 3 4 5 6 1970 1964 1966 50 51 1993 2001 1990 1993 9 25 1950 6 5 7 96 811 12 8 10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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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踐 大 學 高 雄 校 區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班 級 幹 部 講 習 手 冊 壹 目 的 : 在 使 各 班 級 幹 部 能 確 切 了 解 本 身 職 責, 進 而 服 務 同 學, 並 配 合 協 助 學 校 相 關 教 學 行 政 工 作 之 推 展, 以 保 障 同 學 權 益 及 進 學 校 雙 向 溝 通 管 道 之 順 暢 為 目 的 貳 幹 部 區 分 與 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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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題 母 乳 哺 育 Q&A 說 明 1 醫 院 如 何 實 施 親 子 同 室? 本 院 全 面 實 施 親 子 同 室, 實 施 親 子 同 室 的 目 的 是 促 進 親 子 間 感 情 互 動 提 高 哺 餵 母 乳 的 成 功 率 讓 新 手 父 母 能 更 熟 悉 寶 寶 的 生 活 作 息 與 需 求, 學 習 如 何 照 顧 寶 寶 護 理 師 會 主 動 到 病 室 協 助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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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代 國 民 婚 禮 ( 初 稿 ) 北 區 座 談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3 年 5 月 2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0 分 貳 地 點 : 中 央 聯 合 辦 公 大 樓 南 棟 8 樓 會 議 室 ( 臺 北 市 徐 州 路 5 號 ) 參 主 持 人 / 協 同 主 持 人 : 黃 麗 馨 司 長 / 曾 昭 旭 教 授 徐 福 全 教 授 黃 馨 慧 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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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雄 市 立 新 興 高 級 中 學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末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20 日 ( 一 ) 下 午 15 時 30 分 地 點 : 本 校 三 樓 大 會 議 室 主 席 : 江 校 長 春 仁 記 錄 : 王 瑞 欽 出 席 : 如 簽 到 表 壹 主 席 致 詞 : 略 貳 報 告 事 項 : ( 壹 ) 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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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心 體 驗 (103 上 ) ~ 臺 北 市 華 江 國 小 103 學 年 度 教 學 成 果 彙 編 ~ 四 年 級 教 學 團 隊 : 陳 姝 蓉 朱 玉 真 江 美 玲 呂 宛 倫 吳 瓊 慧 張 芝 綺 壹 主 題 名 稱 : 自 然 心 體 驗 貳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者 : 朱 玉 真 老 師 陳 姝 蓉 老 師 參 教 學 對 象 : 四 年 級 學 生 肆 教 學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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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 園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101 年 第 18 次 處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1 年 9 月 14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整 地 點 : 本 府 1301 會 議 室 主 席 : 郭 處 長 修 發 出 席 人 員 : 蕭 鈺 徐 秋 菊 蔡 雅 芳 徐 美 惠 游 建 盛 鄭 明 耀 何 文 湘 壹 主 席 致 詞 ( 略 ) 李 宜 璇 賴 宏 明 魏 佩 芬
3 4 5 9/5 9/9 9/22 9/26 9/29 0/3 源 源 不 絕 的 太 陽 能 源 感 恩 寫 作 散 文 名 篇 選 讀 : 季 節 三 月 合 歡 雪 / 陳 列 與 太 陽 能 相 關 唐 詩 宋 詞 ; 並 請 學 生 探 討 附 件 詩 詞 環 保 概 念 與 可 利 用
南投縣立營北國民中學 03 學年度第 學期 八年級彈性課程計畫 閱讀寫作 課程 一 八年級第一學期之學習目標 激發學生閱讀興趣 體會閱讀的樂趣 2 培養學生運用閱讀策略的能力 養成良好閱讀習慣 3 能學習閱讀文章的要領 領悟文章深意 培養欣賞的能力 4 能配合閱讀教學 口述記錄並練習不同的表達方式 二 八年級第一學期各單元內涵分析 週別 日期 9/ 9/5 學校行事活動 與 主題統整活動 開學 友善校園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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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 戒 議 決 書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議 決 書 97 年 度 鑑 字 第 11297 號 97 年 12 月 4 日 被 付 懲 戒 人 韋 煜 信 苗 栗 縣 警 察 局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偵 查 佐 男 性 年 40 歲 上 列 被 付 懲 戒 人 因 違 法 失 職 案 件 經 內 政 部 送 請 審 議 本 會 議 決 如 下 : 主 文 韋 煜 信 降 貳 級 改 敘
原列規格
防 火 管 理 人 新 版 題 庫 修 正 說 明 附 件 依 照 消 防 法 第 十 四 條 規 定, 防 火 管 理 人 須 為 管 理 或 監 督 管 理 或 監 督 層 次 幹 部 外, 並 應 經 縣 ( 市 ) 消 防 機 關 或 中 央 消 防 機 關 認 可 之 專 業 訓 練 講 習 機 構 講 習 訓 練 合 格 領 有 證 書 始 得 充 任 上 述 專 業 訓 練 機 構 之
编 号 1 2 3 2 广 东 省 第 七 届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 第 五 完 成 人 ) 附 件 2: 第 七 届 广 东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 高 等 教 育 ) 二 等 奖 获 奖 项 目 公 示 名 单 ( 排 名 不 分 先 后 ) 成 果 名 称 所 属 学 校 主
一 教 学 成 果 奖 项 目 申 请 团 队 教 学 改 革 工 作 成 绩 1 广 东 职 业 2012 年 第 三 届 院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二 等 奖 ( 第 一 完 成 人 ) 编 号 1 2 3 2 广 东 省 第 七 届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 第 五 完 成 人 ) 附 件 2: 第 七 届 广 东 教 育 教 学 成 果 奖 ( 高 等 教 育 ) 二 等 奖 获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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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 園 縣 103 年 度 學 校 特 色 認 證 及 獎 勵 計 畫 說 明 書 封 面 學 校 名 稱 : 桃 園 縣 立 新 屋 國 民 中 學 送 件 資 料 檢 視 表 NO. 送 件 資 料 份 數 勾 選 1 報 名 表 1 份 是 否 2 摘 要 (A4 紙 1 頁 以 內 ) 5 份 是 否 3 說 明 書 (20 頁 以 內 ) 5 份 是 否 4 特 色 網 頁 審 查 網 址
1 医 疗 养 生 求 医 不 如 求 己 第 一 章 常 见 病 治 疗 牙 痛 的 简 单 止 痛 法 002 洋 葱 泥 去 头 屑 002 消 退 吻 痕 的 方 法 002 痔 疮 的 简 易 治 疗 法 002 快 速 止 鼻 血 的 秘 方 002 生 嚼 大 蒜 治 感 冒 002 葱 姜 粥 预 防 风 寒 感 冒 002 用 生 姜 红 糖 防 感 冒 003 蒸 白 糖 豆 腐
各處室連絡電話
目 錄 各 處 室 聯 絡 電 話 03 學 校 願 景 04 校 歌 05 校 史 06 行 政 組 織 07 = 教 務 處 =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辦 法 08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辦 法 補 充 規 定 12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總 綱 15 共 同 核 心 課 程 領 域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表 17 臺 北 市 立 大 直 高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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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 北 市 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及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辦 理 貳 修 習 類 科 及 核 定 名 額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修 習 師 資 類 科 及 預 定 名 額 如 下 : 一 教 育 學 程 師 資 類 科 : ( 一
四、實習處發展計畫書
四 實 習 處 發 展 計 畫 書 ( 一 ) 計 畫 緣 起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的 來 臨, 嚴 重 衝 擊 傳 統 職 業 教 育 的 定 位 與 功 能, 為 因 應 時 代 潮 流 的 改 變, 本 校 實 習 工 作 以 培 養 健 全 之 商 業 基 層 人 才 為 目 標, 考 量 社 會 結 構 及 就 業 市 場 變 遷, 悉 心 規 劃 各 科 專 業 課 程, 充 實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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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因 應 最 近 地 震 頻 繁, 究 竟 於 不 同 地 震 規 模 發 生 時 是 否 均 要 進 行 就 地 掩 蔽 及 地 震 停 止 時 須 否 疏 散 至 室 外 空 曠 地, 應 將 正 確 作 法 告 知 所 有 師 生, 而 非 演 練 一 套, 真 正 地 震 時 卻
基 隆 市 立 暖 暖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6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一 時 間 :105 年 5 月 23 日 上 午 10 時 0 分 正 二 地 點 :4 樓 圖 書 館 閱 覽 區 三 主 持 人 : 鄭 校 長 裕 成 五 出 到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六 主 持 人 致 詞 : 略 七 上 次 會 議 案 決 議 案 執 行 情 形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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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學 年 度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招 生 計 畫 依 據 : 依 據 大 學 法 26 條, 訂 定 本 計 畫 目 的 : 本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以 提 供 與 交 通 運 輸 專 業 有 關 機 構 在 職 人 員 之 進 修 環 境, 傳 授 交 通 管 理 交 通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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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北 市 100 年 度 優 質 學 校 參 選 資 料 參 選 編 號 :1003H001 參 選 項 目 課 程 發 展 申 請 書 名 稱 樂 活 國 文 悅 讀 再 興 - 再 興 中 學 國 語 文 課 程 發 展 參 選 學 校 臺 北 市 私 立 再 興 中 學 核 心 團 隊 成 員 姓 名 柯 文 柔 林 秀 濃 陳 玉 雪 賴 美 玲 翁 子 雯 劉 學 燕 中 華 民 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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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 录 认 识 志 愿 服 务... 3 志 愿 服 务... 3 志 愿 者... 3 志 愿 服 务 的 社 会 作 用... 3 社 会 保 障 功 能... 3 社 会 动 员 功 能... 4 社 会 整 合 功 能... 5 社 会 教 化 功 能... 6 反 思 志 愿 服 务... 6 国 外 城 市 社 区 志 愿 服 务 的 实 践... 6 高 校 青 年 志 愿 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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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用 按 摩 椅 EC-2800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2 各 部 位 名 称 及 功 能 6 使 用 前 的 准 备 8 每 次 开 始 按 摩 前 14 起 放 椅 背 的 调 节 与 收 纳 方 法 15 按 摩 功 能 的 使 用 方 法 17 推 荐 程 序 的 使 用 方 法 18 按 摩 动 作 功 能 中 的 调 节 方 法 20 自 动 程 序 的 使 用 方 法 24 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