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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 件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中 国 科 学 院 人 才 培 养 引 进 系 统 工 程 的 意 见 ( 科 发 人 字 号 ), 进 一 步 提 高 我 院 科 技 队 伍 创 新 能 力 和 国 际 竞 争 力, 做 好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工 作,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率 先 行 动 百 人 计 划 作 为 我 院 培 养 引 进 优 秀 人 才 的 主 干 计 划, 坚 持 引 进 杰 出 人 才 与 青 年 优 秀 人 才 相 结 合, 坚 持 引 进 科 研 人 才 与 工 程 技 术 人 才 相 结 合, 强 调 各 类 人 才 的 协 同 发 展 第 三 条 率 先 行 动 百 人 计 划 面 向 海 外 公 开 招 聘, 重 点 支 持 以 下 三 类 人 才 : 学 术 帅 才 ( 以 下 简 称 A 类 ); 技 术 英 才 ( 以 下 简 称 B 类 ); 青 年 俊 才 ( 以 下 简 称 C 类 ) 实 行 按 需 设 岗 公 开 招 聘 择 优 支 持 分 类 管 理 动 态 调 整 的 管 理 模 式 第 二 章 岗 位 设 置 与 任 职 条 件 第 四 条 岗 位 设 置 必 须 与 用 人 单 位 的 一 三 五 规 划 科 技 目 标 学 科 发 展 紧 密 结 合, 优 先 支 持 创 新 研 究 院 卓 越 创 新 中 心 大 科 学 研 究 中 心 和 特 色 研 究 所 ( 以 下 简 称 四 类 机 构 ) 的 建 设 ( 一 )A 类 岗 位 主 要 围 绕 国 家 重 大 专 项 和 先 导 专 项 设 置, 包 括 研 究 所 学 术 所 长 ( 副 所 长 ) 四 类 机 构 相 当 的 学 术 负 责 人 岗 位 国 家 级 实 验 室 或 中 心 主 任 岗 位, 及 院 重 要 学 科 方 向 的 带 头 人 岗 位 按 照 年 度 工 作 部 署, 用 人 单 位 根 据 需 要 提 出 岗 位 需 求, 人 事 局 会 同 院 相 关 局 进 行 审 核 报 批 A 类 岗 位 由 院 统 一 发 布 ( 二 )B 类 岗 位 主 要 围 绕 用 人 单 位 的 重 大 突 破 方 向 与 目 标,
2 结 合 关 键 工 程 技 术 工 作 需 求 设 置, 与 现 有 科 研 团 队 紧 密 结 合 按 照 年 度 工 作 部 署, 用 人 单 位 根 据 需 要 提 出 岗 位 需 求, 人 事 局 会 同 院 相 关 局 进 行 审 批 B 类 岗 位 由 院 统 一 发 布 ( 三 )C 类 岗 位 由 用 人 单 位 根 据 科 技 规 划 和 重 点 领 域 的 发 展 需 要, 在 院 核 定 的 指 标 范 围 内 自 主 设 置 招 聘 岗 位 C 类 岗 位 由 用 人 单 位 发 布 第 五 条 岗 位 职 责 ( 一 )A 类 入 选 者 应 准 确 把 握 学 科 动 态 和 发 展 方 向, 所 从 事 的 工 作 应 符 合 院 三 个 面 向 的 要 求 ; 作 为 研 究 单 元 的 负 责 人, 应 注 重 战 略 谋 划 和 前 瞻 布 局, 组 织 带 领 科 研 团 队, 促 进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重 大 突 破 和 重 大 创 新 成 果 的 产 出 ; 组 织 开 展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扩 大 本 领 域 在 国 际 学 术 界 的 影 响 ; 积 极 培 养 青 年 人 才 ( 二 )B 类 入 选 者 应 带 领 团 队 主 持 国 家 院 重 大 工 程 项 目, 从 事 高 水 平 技 术 攻 关, 解 决 工 程 技 术 难 题, 或 对 大 型 仪 器 设 备 做 出 重 要 的 技 术 改 造 和 升 级, 开 展 自 主 研 发, 为 科 研 工 作 提 供 良 好 的 技 术 支 撑 和 保 障 ; 指 导 和 培 养 青 年 工 程 技 术 人 才 ( 三 )C 类 入 选 者 应 引 入 国 际 先 进 的 学 术 思 想 和 技 术 方 法, 提 出 具 有 重 要 创 新 价 值 的 工 作 思 路, 积 极 开 拓 新 的 研 究 领 域, 争 取 和 承 担 国 家 科 技 任 务, 取 得 国 内 外 同 行 认 可 的 科 研 成 果, 建 设 具 有 较 强 创 新 能 力 的 科 技 团 队 第 六 条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 一 )A 类 应 具 有 在 海 外 知 名 大 学 国 际 知 名 科 研 机 构 或 企 业 担 任 教 授 及 相 当 职 位 的 任 职 经 历 ;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有 较 深 的 学 术 造 诣, 具 有 广 泛 的 国 际 学 术 影 响 力, 受 到 国 际 同 行 的 普 遍 认 可 ; 年 富 力 强, 具 有 领 军 才 能 和 团 队 组 织 能 力
3 ( 二 )B 类 应 为 掌 握 关 键 技 术, 在 海 外 从 事 工 程 技 术 类 研 发, 或 从 事 重 大 科 学 装 置 建 设 仪 器 设 备 研 发 等 相 关 工 作 3 年 ( 含 ) 以 上 的 中 青 年 杰 出 人 才 ; 能 够 解 决 关 键 技 术 问 题 推 动 技 术 创 新, 并 取 得 过 一 流 成 果 ( 三 )C 类 应 为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在 海 外 知 名 大 学 科 研 机 构 等 学 习 或 工 作 3 年 ( 含 ) 以 上 的 优 秀 青 年 人 才, 特 别 优 秀 的, 海 外 学 习 或 工 作 年 限 可 适 当 放 宽 ; 在 本 研 究 领 域 已 崭 露 头 角, 做 出 过 具 有 突 出 创 新 思 想 的 研 究 成 果 ; 具 有 优 良 的 科 技 创 新 潜 质 和 较 好 的 团 队 协 作 能 力 ; 申 报 时 取 得 博 士 学 位 时 间 未 超 过 5 年 ( 四 ) 应 恪 守 学 术 道 德, 学 风 正 派 诚 实 守 信 严 谨 治 学 第 三 章 公 开 招 聘 与 择 优 支 持 第 七 条 A 类 入 选 者 由 院 组 织 招 聘 评 审 ;B 类 入 选 者 由 用 人 单 位 组 织 初 评 审, 院 组 织 综 合 评 审 ;C 类 候 选 人 由 用 人 单 位 组 织 招 聘 评 审,2 年 后 参 加 院 统 一 组 织 的 择 优 支 持 评 审 第 八 条 A 类 入 选 者 招 聘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根 据 发 布 的 岗 位, 提 交 完 整 的 个 人 履 历 已 取 得 的 代 表 性 成 果 证 明 今 后 工 作 和 团 队 建 设 计 划 等 申 请 材 料, 并 提 供 至 少 3 位 本 领 域 有 影 响 的 科 学 家 的 推 荐 信 ( 由 推 荐 专 家 直 接 提 供 给 招 聘 单 位 或 人 事 局 ) ( 二 ) 通 讯 评 审 : 符 合 条 件 的 A 类 申 请 人, 由 院 采 用 国 际 评 估 方 式, 组 织 通 讯 评 审 评 审 组 由 不 少 于 7 位 国 内 外 相 关 领 域 知 名 专 家 组 成 ( 三 ) 专 家 面 谈 : 通 过 通 讯 评 审 ( 获 得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支 持 ) 的 申 请 人, 由 用 人 单 位 安 排 单 位 内 不 少 于 3 位 相 关 领 域 的
4 专 家 与 之 面 谈, 详 细 了 解 申 请 人 情 况, 并 独 立 出 具 面 谈 情 况 说 明 和 意 见 报 告 ( 四 ) 现 场 答 辩 : 院 邀 请 不 少 于 7 位 相 关 领 域 知 名 专 家 和 管 理 专 家 组 成 评 审 组 ( 其 中 相 关 领 域 专 家 不 少 于 5 人 ), 对 申 请 人 进 行 现 场 评 议 获 得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支 持 票 数 的 为 拟 聘 人 选 ( 五 ) 公 示 报 批 : 院 对 拟 聘 人 选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报 院 长 办 公 会 或 院 党 组 会 审 批 ( 六 ) 入 选 公 布 : 通 过 审 批 的 人 选, 由 人 事 局 发 文 予 以 公 布, 正 式 成 为 入 选 者 第 九 条 B 类 入 选 者 招 聘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 要 求 同 A 类 ), 另 提 供 3 位 本 领 域 知 名 专 家 的 推 荐 信 ( 二 ) 用 人 单 位 初 评 审 1. 专 家 面 谈 : 由 用 人 单 位 组 织 专 家 进 行 面 谈, 要 求 同 A 类 2. 现 场 答 辩 : 用 人 单 位 邀 请 不 少 于 7 位 相 关 领 域 专 家 ( 主 要 从 院 评 审 专 家 库 中 产 生 ) 组 成 评 审 组, 对 申 请 人 进 行 现 场 评 议 获 得 三 分 之 二 ( 含 ) 以 上 支 持 票 数 的 为 推 荐 人 选 ( 三 ) 院 综 合 评 审 对 用 人 单 位 的 推 荐 人 选, 院 每 年 集 中 组 织 综 合 评 审, 确 定 拟 聘 人 选 ( 四 ) 公 示 报 批 : 院 将 拟 聘 人 选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报 院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5 ( 五 ) 入 选 公 布 : 通 过 审 批 的 人 选, 由 人 事 局 发 文 予 以 公 布, 正 式 成 为 入 选 者 第 十 条 C 类 候 选 人 招 聘 程 序 ( 一 ) 申 请 人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另 提 供 3 位 本 领 域 知 名 专 家 的 推 荐 信, 用 人 单 位 组 织 专 家 面 谈 和 现 场 答 辩, 要 求 同 B 类, 确 定 拟 聘 人 选 ( 二 ) 公 示 : 用 人 单 位 应 将 拟 聘 人 选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由 用 人 单 位 研 究 决 定 是 否 聘 用 ( 三 ) 公 布 : 用 人 单 位 决 定 聘 用 的 人 选, 报 人 事 局 备 案 后, 由 用 人 单 位 发 文 予 以 公 布, 正 式 成 为 候 选 人 第 十 一 条 到 岗 工 作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须 在 通 过 审 批 后 与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中 国 科 学 院 人 才 计 划 管 理 协 议, 全 职 到 岗 工 作,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用 人 单 位 须 将 管 理 协 议 和 聘 用 合 同 复 印 件 报 人 事 局 备 案 第 十 二 条 择 优 支 持 C 类 候 选 人 全 职 到 岗 工 作 的 C 类 候 选 人, 院 将 先 期 支 持 2 年 2 年 后, 参 加 院 统 一 组 织 的 择 优 支 持 评 审, 择 优 支 持 率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60% 未 通 过 者 可 申 请 参 加 下 一 次 择 优 支 持 评 审, 仍 未 通 过 的, 候 选 人 资 格 自 动 取 消 ( 一 ) 用 人 单 位 公 示 : 在 参 加 择 优 支 持 评 审 前, 用 人 单 位 应 在 单 位 内 对 候 选 人 进 行 公 示, 公 示 结 果 报 人 事 局 备 案 ( 二 ) 院 择 优 支 持 : 用 人 单 位 将 公 示 无 异 议 的 C 类 候 选 人 的 择 优 支 持 申 请 材 料 报 人 事 局 人 事 局 组 织 择 优 支 持 评 审, 进 行 集 中 公 示 择 优 支 持 人 选 经 院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后, 由 人 事
6 局 发 文 予 以 公 布, 正 式 成 为 入 选 者 第 四 章 经 费 支 持 与 管 理 第 十 三 条 支 持 经 费 主 要 包 括 院 人 才 专 项 经 费 和 基 建 经 费, 用 人 单 位 根 据 情 况 提 供 一 定 的 启 动 经 费 支 持 ( 一 ) 院 给 予 A 类 入 选 者 人 才 专 项 经 费 700 万 元 ( 含 组 建 团 队 经 费 300 万 元 ), 基 建 经 费 100 万 元 ( 二 ) 院 给 予 B 类 入 选 者 人 才 专 项 经 费 万 元, 基 建 经 费 60 万 元 ( 三 ) 到 位 工 作 2 年 内, 院 给 予 C 类 候 选 人 人 才 专 项 经 费 80 万 元 ;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给 C 类 候 选 人 科 研 启 动 经 费 不 少 于 50 万 元 通 过 院 择 优 支 持 评 审 后, 院 给 予 C 类 入 选 者 人 才 专 项 经 费 200 万 元, 基 建 经 费 60 万 元 第 十 四 条 基 建 经 费 由 院 一 次 性 拨 付 人 才 专 项 经 费 将 按 预 算 分 年 度 拨 付, 主 要 用 于 科 研 业 务 小 型 仪 器 设 备 购 置 团 队 人 员 支 出 交 流 合 作 和 实 验 室 建 设 等 方 面 用 人 单 位 和 入 选 者 应 实 事 求 是 做 好 年 度 预 算, 确 保 年 度 预 算 执 行 率 院 有 权 对 年 度 预 算 执 行 较 差 的 予 以 调 整 第 十 五 条 用 人 单 位 不 得 对 院 支 持 经 费 提 取 管 理 费, 不 得 抵 扣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的 启 动 经 费 相 关 经 费 的 使 用 与 管 理 须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院 有 关 财 务 规 章 制 度, 并 接 受 院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指 导 第 十 六 条 人 才 专 项 经 费 结 转 结 余 资 金 的 使 用 与 管 理 应 按
7 照 国 家 和 院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入 选 者 在 终 期 评 估 时, 用 人 单 位 须 提 交 人 才 专 项 经 费 支 出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第 十 七 条 在 计 划 执 行 期 间,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发 生 重 大 情 况 的 ( 如 : 终 止 或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违 法 违 纪 等 ), 用 人 单 位 应 及 时 冻 结 专 项 经 费, 向 人 事 局 报 告 有 关 情 况 并 提 供 由 财 务 部 门 出 具 的 专 项 经 费 使 用 明 细 院 根 据 情 况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退 回 剩 余 经 费 或 追 回 全 部 专 项 经 费 第 五 章 日 常 管 理 第 十 八 条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在 计 划 执 行 期 间 须 全 职 在 岗 工 作, 未 经 用 人 单 位 批 准 不 得 在 其 他 单 位 兼 职 入 选 者 执 行 期 限 一 般 为 3 年 ( 从 获 得 择 优 支 持 经 费 的 当 年 度 算 起 ) 第 十 九 条 用 人 单 位 应 在 科 研 条 件 人 员 配 备 研 究 生 招 生 等 方 面 予 以 支 持, 积 极 协 助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对 外 竞 争 和 承 担 科 技 任 务 第 二 十 条 用 人 单 位 负 责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的 日 常 管 理 和 年 度 考 核 对 执 行 期 间 发 现 的 重 大 问 题 和 情 况 须 及 时 报 人 事 局 协 商 解 决 第 二 十 一 条 对 出 现 学 术 不 端 行 为 或 其 他 严 重 违 反 管 理 规 定 的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一 经 查 实, 院 将 取 消 其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资 格, 并 视 情 况 收 回 相 应 支 持 经 费 第 二 十 二 条 因 用 人 单 位 管 理 不 善, 导 致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不 能 按 计 划 完 成 任 务 的, 院 将 追 究 用 人 单 位 的 管 理 责 任, 并 收 回 院 资 助 的 全 部 专 项 经 费 对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的, 将 在 全 院 进 行 通 报, 并 核 减 该 单 位 C 类 指 标 或 暂 停 该 单 位 的 百 人 计 划 招 聘 工 作 第 二 十 三 条 外 籍 入 选 者 ( 候 选 人 ) 来 华 工 作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8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第 二 十 四 条 发 表 与 率 先 行 动 百 人 计 划 资 助 相 关 的 研 究 成 果, 应 当 注 明 得 到 中 国 科 学 院 率 先 行 动 百 人 计 划 的 资 助 ( 率 先 行 动 百 人 计 划 英 文 名 称 为 CAS Pioneer Hundred Talents Program) 第 六 章 终 期 评 估 第 二 十 五 条 用 人 单 位 负 责 组 织 A B 类 入 选 者 的 终 期 评 估, 向 人 事 局 提 交 终 期 评 估 情 况 报 告 第 二 十 六 条 用 人 单 位 负 责 组 织 C 类 入 选 者 的 终 期 初 评 估, 人 事 局 负 责 组 织 C 类 入 选 者 的 终 期 综 合 评 估 ( 一 )C 类 入 选 者 须 在 执 行 期 结 束 后 1 年 内 参 加 用 人 单 位 组 织 的 终 期 初 评 估, 并 将 初 评 估 结 果 报 人 事 局 评 估 专 家 组 组 成 方 式 同 招 聘 评 审 组 初 评 估 结 果 分 为 推 荐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不 合 格 执 行 期 间 获 得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的 可 不 参 加 初 评 估 直 接 推 荐 为 优 秀, 延 期 参 加 评 估 的 不 能 被 推 荐 为 优 秀 ( 二 ) 人 事 局 组 织 对 用 人 单 位 推 荐 为 优 秀 的 入 选 者 进 行 终 期 综 合 评 估, 遴 选 出 不 超 过 参 加 本 年 度 终 期 评 估 总 人 数 20% 的 优 秀 候 选 人 ( 三 ) 终 期 评 估 结 果 报 院 人 才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审 批 终 期 评 估 为 优 秀 的, 由 人 事 局 颁 发 优 秀 证 书 ; 终 期 评 估 为 不 合 格 的, 用 人 单 位 须 向 人 事 局 提 交 情 况 说 明, 人 事 局 将 根 据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七 条 本 办 法 由 人 事 局 负 责 解 释 第 二 十 八 条 本 办 法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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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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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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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5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工 程 领 域 ): 工 程 硕 士 ( 控 制 工 程 领 域 )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一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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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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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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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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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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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发 2012 14 号 北 京 理 工 大 学 岗 位 聘 用 与 分 类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各 分 党 委 ( 党 总 支 ) 直 属 党 总 支, 各 学 院 部 处 级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深 化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合 理 配 置 学 校 人 力 资 源, 加 强 分 类 设 岗, 促 进 专 业 技 术 管 理 和 工 勤 队 伍 的 优 化 组 合, 根 据 国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岗 位 教 师 聘 任 管 理 和 岗 位 津 贴 发 放 暂 行 办 法 (2016 年 7 月 5 日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通 过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 以 下 简 称 国 科 大 ) 岗 位 教 师 的 聘 任 管 理 与 岗 位 津 贴 发 放 工 作, 依 据 中 国 科 学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科 教 融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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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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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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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邮 2015 55 号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印 发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2015 年 3 月 18 日 1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学 士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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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学 技 术 厅 文 件 桂 科 政 字 2016 78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和 科 技 经 费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自 治 区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科 技 局,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自 治 区 本 级 财 政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项 目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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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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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培 训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1. 职 业 概 况 1.1 职 业 名 称 企 业 培 训 师 1.2 职 业 定 义 指 能 够 结 合 经 济 技 术 发 展 和 就 业 要 求, 研 究 开 发 针 对 新 职 业 ( 工 种 ) 的 培 训 项 目, 以 及 根 据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掌 握 并 运 用 现 代 培 训 理 念 和 手 段, 策 划 开 发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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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2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下 : 一 符 合 执 业 医 师 法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