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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7 年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成 果 彙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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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 錄 壹 前 言... 1 一 合 作 激 盪 課 程 改 革... 1 二 教 育 要 有 理 念 理 念 要 能 實 踐... 2 三 設 計 理 念 與 使 用 說 明... 3 貳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6 一 主 題 軸 一 : 人 與 空 間... 6 二 主 題 軸 二 : 人 與 時 間 三 主 題 軸 三 : 演 化 與 不 變 四 主 題 軸 四 : 意 義 與 價 值 五 主 題 軸 五 :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六 主 題 軸 六 :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七 主 題 軸 七 :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八 主 題 軸 八 : 科 學 技 術 與 社 會 九 主 題 軸 九 : 全 球 關 連 參 基 本 內 容 分 析 一 七 年 級 二 八 年 級 肆 結 語 附 錄 附 錄 一 : 教 育 部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組 -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輔 導 群 97 學 年 度 臺 北 市 區 域 型 自 主 計 畫 申 請 書 附 錄 二 :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修 正 草 案 對 照 表 一 能 力 指 標 二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附 錄 三 :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修 正 說 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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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97 年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成 果 彙 編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教 育 部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組 -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輔 導 群 編 印 單 位 : 臺 北 市 立 介 壽 國 民 中 學 承 辦 單 位 : 臺 北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小 組 協 辦 單 位 : 臺 北 縣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團 基 隆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團 指 導 教 授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學 系 陳 國 川 教 授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學 系 林 聖 欽 教 授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公 領 系 鄧 毓 浩 教 授 總 編 輯 : 羅 美 娥 ( 臺 北 市 立 介 壽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臺 北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小 組 主 任 輔 導 員 ) 許 淑 貞 ( 臺 北 縣 立 中 平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臺 北 縣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團 召 集 人 ) 吳 坤 山 ( 基 隆 市 立 武 崙 國 民 中 學 校 長 基 隆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團 召 集 人 ) 主 編 : 黃 麗 美 ( 臺 北 市 立 敦 化 國 民 中 學 教 師 臺 北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小 組 輔 導 員 ) 編 輯 : 陳 清 威 ( 臺 北 市 立 介 壽 國 民 中 學 教 務 主 任 臺 北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小 組 輔 導 員 ) 潘 婉 馨 ( 臺 北 市 立 介 壽 國 民 中 學 教 務 處 幹 事 臺 北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小 組 輔 導 員 ) 撰 稿 者 : 王 台 琴 李 宜 茜 袁 筱 梅 徐 仁 斌 徐 瑞 婷 許 美 蓉 許 庭 楨 張 素 蓉 陳 松 齡 曾 維 屏 黃 麗 美 蒲 思 穎 賈 生 玲 趙 湘 瓊 劉 芮 ( 以 上 姓 氏 依 筆 劃 排 列 ) 印 刷 : 全 凱 數 位 資 訊 有 限 公 司 出 版 年 月 : 民 國 98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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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壹 前 言 一 合 作 激 盪 課 程 改 革 課 程 改 革 是 持 續 不 斷 進 行 的 歷 程, 其 能 否 落 實 預 期 的 目 標, 需 要 仰 賴 第 一 線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實 踐 如 何 讓 教 師 掌 握 正 確 的 訊 息, 獲 得 及 時 的 協 助, 進 而 在 心 理 上 支 持 在 教 學 上 調 整 作 法, 是 縣 市 輔 導 團 責 無 旁 貸 的 任 務, 也 是 長 期 努 力 的 方 向 97 年 公 佈 的 國 民 中 小 學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綱 要 預 定 於 100 年 實 施, 且 其 內 容 與 目 前 教 師 所 熟 悉 者 略 有 不 同, 是 一 個 值 得 深 入 研 究 的 課 題 有 鑑 於 此, 臺 北 市 國 中 社 會 輔 導 團 邀 集 臺 北 縣 與 基 隆 市 輔 導 團 以 97 年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坊 實 施 計 畫, 向 教 育 部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組 -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輔 導 群 申 請 跨 縣 市 區 域 型 自 主 計 畫, 進 行 為 期 半 年 的 研 究 研 究 期 間, 總 計 召 開 5 次 會 議, 承 蒙 臺 灣 師 大 鄧 教 授 毓 浩 陳 教 授 國 川 林 教 授 聖 欽 親 臨 指 導 ; 中 央 輔 導 群 李 教 授 文 富 王 老 師 台 琴 的 鼓 勵 ; 臺 北 縣 中 平 國 中 基 隆 市 武 崙 國 中 與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校 長 輪 流 主 持 會 議, 三 校 均 竭 盡 所 能 提 供 服 務, 讓 工 作 坊 成 員 享 有 賓 至 如 歸 之 尊 榮, 以 致 每 次 會 議 都 能 有 議 有 決 有 決 有 行, 並 如 期 達 成 預 定 目 標 最 後, 對 於 參 與 撰 稿 的 15 位 輔 導 員 表 達 最 高 的 敬 意 ; 大 家 憑 藉 著 熱 情 與 使 命 感, 不 遠 千 里, 齊 聚 一 堂 ; 從 眾 說 紛 紜 到 凝 聚 共 識, 從 單 兵 作 戰 到 團 隊 合 作, 從 個 人 思 索 到 集 體 創 意, 在 笑 談 之 間 解 決 一 個 又 一 個 難 題, 處 處 展 現 優 秀 輔 導 員 的 特 質, 樹 立 跨 縣 市 合 作 研 究 的 典 範 期 盼 將 來 繼 續 有 類 似 的 合 作 研 究 機 會, 甚 至 擴 大 到 更 多 的 縣 市, 集 合 志 趣 相 同 的 輔 導 夥 伴 一 方 面 進 行 經 驗 交 流, 一 方 面 切 磋 教 學 技 術, 共 同 解 決 教 育 問 題, 進 而 全 面 提 昇 社 會 領 域 教 師 的 素 質, 造 福 眾 多 的 青 年 學 子! 臺 北 縣 立 中 平 國 中 校 長 許 淑 貞 基 隆 市 立 武 崙 國 中 校 長 吳 坤 山 謹 誌 臺 北 市 立 介 壽 國 中 校 長 羅 美 娥 98 年 6 月 24 日 1
8 二 教 育 要 有 理 念, 理 念 要 能 實 踐 民 國 97 年 5 月, 教 育 部 公 布 了 國 民 教 育 九 年 一 貫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綱 要 的 修 正 結 果, 預 計 在 100 學 年 度 正 式 實 施 此 次 課 程 綱 要 修 正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在 中 小 學 課 程 一 貫 體 系 的 基 礎 上, 進 行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與 其 他 領 域 的 整 合 與 區 隔 ; 在 課 程 綱 要 的 調 整 過 程 中, 課 綱 研 修 小 組 成 員, 參 酌 了 基 層 教 師 教 科 書 編 者 教 科 書 審 查 者 教 科 書 業 者 與 各 界 的 意 見, 除 了 進 行 課 程 綱 要 部 分 內 容 的 修 訂, 包 括 能 力 指 標 基 本 內 容 等 架 構 文 字 的 調 整, 另 外 最 大 的 變 革, 即 是 增 加 了 媒 體 素 養 海 洋 教 育 性 別 教 育 等 面 向 的 議 題 內 容 眾 所 皆 知, 此 次 課 程 綱 要 的 調 整, 主 要 是 因 應 快 速 的 社 會 變 遷 而 來, 尤 其 是 媒 體 素 養 海 洋 教 育 性 別 教 育 融 入 在 國 民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中, 實 反 映 了 在 資 訊 發 達 環 境 壓 力 漸 增 人 際 關 係 亦 漸 複 雜 的 時 代 裡, 作 為 一 個 現 代 世 界 公 民 所 應 具 備 的 基 本 能 力 然 而 這 些 教 育 理 念 要 如 何 真 正 轉 化 為 學 生 的 能 力, 則 必 須 倚 賴 學 校 教 育 的 實 踐 才 能 達 成, 亦 即 透 過 適 當 的 教 材 內 容, 符 合 學 生 認 知 的 教 學 案 例, 具 啟 發 性 的 教 學 活 動 等, 讓 課 程 綱 要 的 教 育 理 念, 能 夠 有 效 地 在 學 校 教 育 中 落 實 就 在 教 育 部 公 布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綱 要 的 修 正 結 果 後, 臺 北 市 臺 北 縣 基 隆 市 等 三 個 縣 市 的 國 民 中 學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團 成 員, 認 為 有 必 要 針 對 此 次 的 修 正 內 容, 包 括 新 增 加 或 修 訂 後 的 能 力 指 標 基 本 內 容 等, 建 立 具 體 的 教 學 事 例, 以 真 正 地 在 學 校 教 育 中 落 實 課 程 綱 要 所 要 揭 櫫 的 教 育 理 念 因 而 三 個 縣 市 的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團, 共 同 提 出 了 中 央 - 地 方 教 學 輔 導 網 絡 專 案 -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實 施 與 轉 化 的 計 畫, 希 望 能 夠 藉 由 課 程 綱 要 所 轉 化 的 教 學 事 例 成 果, 提 供 全 國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基 層 教 師 參 考, 進 而 設 計 出 符 合 各 縣 市 學 生 學 習 需 求 的 教 學 活 動, 以 期 讓 這 份 研 究 報 告, 達 到 拋 磚 引 玉 的 效 應 在 這 份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綱 要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成 果 彙 編 中, 主 要 是 針 對 新 增 加 或 修 訂 後 的 能 力 指 標 基 本 內 容, 提 出 教 材 重 點 教 材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等 建 議, 其 中 全 部 內 容 都 是 由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基 層 教 師 所 構 思 與 撰 寫, 因 此 相 信 這 份 研 究 報 告, 能 夠 符 合 基 層 教 師 的 教 學 需 求, 也 能 減 輕 對 於 這 次 課 程 綱 要 修 正 的 疑 慮, 除 此 之 外, 也 可 提 供 其 他 縣 市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團 推 動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的 重 要 參 考 2
9 教 育 要 有 理 念, 理 念 要 能 實 踐, 實 踐 要 靠 方 法, 這 份 研 究 報 告 就 是 實 踐 課 程 綱 要 修 正 後 教 育 理 念 的 重 要 方 法 之 一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林 聖 欽 3
10 三 設 計 理 念 與 使 用 說 明 本 次 轉 化 工 作 是 希 望 能 結 合 鄰 近 縣 市 輔 導 團 組 織, 整 合 輔 導 團 的 人 才 與 優 勢 資 源 進 行 研 究 與 實 作, 針 對 修 正 後 新 增 內 容 進 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協 助 基 層 教 師 掌 握 課 綱 修 正 的 精 神 修 正 前 後 教 材 的 差 異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因 應 的 教 學 策 略 及 教 學 資 源, 降 低 基 層 教 師 對 課 綱 修 正 的 疑 慮, 並 能 持 續 精 進 課 堂 教 學 能 力, 實 現 課 程 與 教 學 目 標 在 轉 化 工 作 開 始 之 前 曾 歷 經 多 次 的 討 論, 希 望 取 得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三 科 轉 化 時 較 趨 一 致 的 資 料 呈 現 方 式, 但 仍 因 學 科 性 質 的 差 異, 在 分 析 時 切 入 角 度 不 同, 各 科 的 說 明 形 式 很 難 一 致, 只 好 以 較 多 元 的 形 式 來 呈 現 分 析 的 結 果 本 分 析 資 料 係 提 供 教 師 教 學 時 之 思 考 方 向, 並 非 一 定 的 準 則, 教 師 仍 宜 因 應 本 身 教 學 現 場 的 實 際 情 況 做 必 要 的 調 整, 例 如 : 所 舉 事 例 有 時 可 能 有 地 區 限 制,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可 以 將 事 例 改 為 在 地 化 的 相 類 似 事 例 本 次 轉 化 工 作, 並 非 針 對 所 有 能 力 指 標 或 基 本 內 容 進 行 分 析, 而 是 僅 針 對 有 修 正 的 部 分 進 行 分 析, 分 析 的 能 力 指 標 與 基 本 內 容 統 計 如 表 一 表 二 資 料 呈 現 分 為 兩 部 分, 第 一 部 分 為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結 果, 依 主 題 軸 順 序 呈 現 ; 第 二 部 分 為 基 本 內 容 分 析 結 果, 依 年 級 順 序 呈 現 表 一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統 計 表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階 段 調 整 人 與 空 間 v v v v v 人 與 時 間 v 演 化 與 不 變 v v v v v 意 義 與 價 值 v v 4
11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v v v v v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v v v v v v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v v v v v v v 科 學 技 術 和 社 會 v v 全 球 關 連 v v v v v 表 二 基 本 內 容 分 析 統 計 表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人 與 空 間 七 年 級 臺 灣 的 位 置 範 圍 v 七 年 級 臺 灣 的 地 形 v 七 年 級 臺 灣 的 河 流 v 七 年 級 臺 灣 的 海 岸 與 島 嶼 v 七 年 級 臺 灣 的 聚 落 與 都 市 化 v 七 年 級 臺 灣 的 交 通 v 八 年 級 中 國 土 地 及 水 資 源 問 題 v 八 年 級 中 國 的 環 境 問 題 與 對 策 v 八 年 級 中 國 南 部 區 域 特 色 v 八 年 級 中 國 西 部 區 域 特 色 v 八 年 級 中 國 北 部 區 域 特 色 v 意 義 與 價 值 七 年 級 群 體 間 衝 突 的 解 決 機 制 v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七 年 級 群 體 屬 性 的 差 異 與 平 等 v 七 年 級 校 園 生 活 v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八 年 級 憲 法 或 行 政 法 上 爭 議 解 決 v 5
12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人 與 空 間 分 析 自 然 環 境 人 文 環 境 註 腳 內 容 12 包 括 媒 體 環 境 貳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主 題 軸 一 : 人 與 空 間 12 及 其 互 動 如 何 影 響 人 類 的 生 活 型 態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一 資 訊 化 或 媒 體 環 境 對 居 民 的 生 活 工 作 思 考 方 式 學 習 方 式 國 家 經 濟 社 會 與 文 化 的 影 響 二 電 腦 和 網 路 科 技 應 用 對 人 與 人 的 互 動 地 理 空 間 重 組 的 影 響 一 引 起 動 機 四 成 父 母 不 管 孩 子 上 網 看 電 視 資 料 來 源 : 媒 體 公 民 行 動 網 富 邦 文 教 基 金 會 發 表 2008 全 國 青 少 年 媒 體 使 用 行 為 研 究 調 查, 發 現 網 路 和 電 視 是 青 少 年 認 為 最 重 要 的 媒 體 ; 青 少 年 一 周 使 用 媒 體 時 數 長 達 43.7 小 時, 超 過 上 班 族 40 小 時 工 時 72.1% 的 青 少 年 一 周 內 曾 閱 讀 過 報 紙, 但 平 均 每 天 看 報 時 間 只 有 18.3 分 鐘, 而 且 青 少 年 最 喜 歡 看 影 視 娛 樂 版 42.7%, 其 次 是 體 育 版 16.8% 53.9% 的 青 少 年 最 近 一 周 內 曾 閱 讀 雜 誌, 有 47.5% 青 少 年 一 個 月 閱 讀 2 至 3 本 雜 誌, 但 最 常 閱 讀 的 雜 誌 類 型 都 是 電 玩 時 尚 影 視 運 動 漫 畫 等, 鮮 少 閱 讀 知 識 型 時 事 性 雜 誌 青 少 年 最 喜 歡 的 前 三 種 電 視 節 目 類 型, 依 序 為 綜 藝 ( 含 娛 樂 談 話 益 智 類 ) 卡 通 和 電 視 影 集 調 查 發 現,6 成 青 少 年 網 路 使 用 者 有 網 友, 曾 和 網 友 見 過 面 占 1.7%,15.6% 曾 和 網 友 通 過 電 話 上 述 資 料 為 青 少 年 媒 體 使 用 行 為 的 調 查 可 問 問 學 生 : 說 說 看 你 心 目 中 最 重 要 的 媒 體 又 有 哪 些? 二 提 出 問 題 說 明 媒 體 環 境 如 何 影 響 居 民 的 生 活 型 態 ( 一 ) 你 知 道 全 球 資 訊 網 (WWW) 誕 生 幾 年? ( 二 ) 你 有 每 天 上 網 傳 送 電 子 郵 件 或 上 MSN 聊 天 嗎? ( 三 ) 你 曾 在 電 視 購 物 或 網 路 商 店 買 過 商 品 嗎? ( 四 ) ㄧ 週 內 你 看 幾 小 時 報 紙? 你 較 常 閱 讀 哪 個 報 紙, 你 最 喜 歡 哪 些 版 面 三 解 的 決 報 問 導 題? 為 什 麼? ( 五 ) 你 常 收 看 及 收 聽 哪 幾 個 廣 播 頻 道 電 視 頻 道, 哪 些 類 型 的 內 容 你 最 喜 歡? 6
13 三 解 決 問 題 ( 一 ) 分 組 討 論 : 媒 體 依 賴 程 度 大 調 查, 請 針 對 以 下 內 容 作 答 ( 以 正 字 作 記 號 ), 並 請 各 組 將 統 計 結 果 作 成 條 狀 圖 上 臺 分 享 媒 體 依 賴 程 度 媒 體 類 型 網 路 購 物 每 天 接 觸 每 週 接 觸 偶 爾 接 觸 不 曾 接 觸 線 上 遊 戲 電 子 郵 件 (MSN) 電 子 布 告 欄 (BBS) 網 路 相 簿 部 落 格 (Blog) 無 線 電 視 有 線 電 視 電 視 購 物 電 影 手 機 電 玩 廣 播 MP3 雜 誌 報 紙 漫 畫 圖 書 ( 二 ) 你 認 為 哪 些 媒 體 是 你 心 目 中 最 重 要 的? 請 依 序 排 出 前 十 名 ( 三 ) 你 認 為 哪 些 媒 體 是 你 信 賴 度 最 高 的? 請 依 序 排 出 前 十 名 媒 體 改 變 人 類 生 活 根 據 統 計, 民 國 96 年 臺 灣 平 均 每 100 人 擁 有 114 個 行 動 電 話 門 號, 普 及 率 居 世 界 第 一, 家 庭 上 網 率 有 高 達 63%;97 年 有 線 電 視 普 及 率 63.81%;97 年 報 紙 閱 讀 率 43.9%( 資 料 來 源 : 尼 爾 森 行 銷 研 究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媒 體 大 調 查 2008) 7
14 在 農 業 社 會, 交 通 運 輸 不 發 達, 資 訊 傳 遞 受 距 離 限 制, 大 多 侷 限 於 面 對 面 的 溝 通 近 年 來, 電 腦 通 訊 衛 星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資 訊 傳 遞 範 圍 無 遠 弗 屆, 時 差 限 制 也 逐 漸 消 失 例 如,2008 年 8 月 8 日 北 京 奧 運, 大 部 份 國 家 可 以 同 步 觀 賞 開 幕 典 禮 ; 有 些 跨 國 公 司 可 經 由 網 際 網 路 與 散 布 各 地 業 務 員 召 開 視 訊 會 議 ; 個 人 可 以 在 部 落 格 (Blog) 或 電 子 郵 件 (MSN) 電 子 布 告 欄 系 統 (BBS) 傳 遞 訊 息 發 表 意 見 或 回 應 以 及 網 路 百 科 全 書 的 建 立 ( 如 維 基 百 科 ) 資 訊 化 或 媒 體 發 達 對 居 民 的 生 活 工 作 思 考 方 式 的 價 值 觀 學 習 方 式 國 家 經 濟 社 會 與 文 化 飲 食 建 築 等 也 產 生 影 響 世 界 零 距 離 隱 憂 不 少 資 料 來 源 : 國 語 日 報 任 何 新 事 物 的 發 明 ㄧ 定 有 好 壞 不 一 的 後 果, 網 路 雖 然 縮 短 世 界 距 離 卻 也 使 人 沉 迷 於 網 路 世 界 隱 私 權 受 到 侵 害, 俗 語 說 : 凡 走 過 必 留 四 下 重 痕 點 跡 整, 理 只 要 在 網 路 上 發 言 留 下 文 章 相 片 或 影 像, 就 能 進 行 追 蹤, 有 些 利 網 用 路 系 使 統 用 圖 者 與 利 列 用 點 網 歸 路 納 下 整 載 理 他, 人 強 的 化 著 學 作 生 研 理 究 解 或 照 片, 侵 犯 他 人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當 然, 也 有 些 人 匿 名 中 傷 攻 擊 他 人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媒 體 環 境 對 人 類 生 活 型 態 的 影 響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溝 通 模 式 改 變 地 理 空 間 重 組 外 來 文 化 影 響 減 少 與 真 實 世 界 的 互 動 : 如 電 子 郵 件, 網 路 購 物 等 消 費 者 透 過 電 腦 可 在 電 子 商 店 瀏 覽 及 比 價, 在 家 也 能 購 買 自 己 所 需 的 任 何 產 品, 而 不 用 擔 心 下 雨 天 或 其 他 因 素 距 離 與 時 差 障 礙 縮 小 ( 時 空 壓 縮 ) 如 跨 國 企 業 的 發 展 世 界 經 濟 分 工 思 考 模 式 : 如 媒 體 大 量 引 用 美 聯 社 法 新 社 新 聞 資 料, 面 對 世 界 各 地 發 生 的 事 件, 不 自 覺 以 歐 美 觀 點 判 斷 生 活 方 式 : 炸 雞 薯 條 漢 堡 咖 啡 披 薩 流 行 音 樂 街 舞, 好 萊 塢 電 影 哈 韓 哈 日 風 建 築 景 觀 : 高 樓 大 廈 8
15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一 ) 佛 里 曼 (2007) 世 界 是 平 的 臺 灣 : 雅 言 文 化 ( 二 ) 蔡 明 燁 (2000) 媒 體 世 界 臺 灣 : 幼 獅 文 化 ( 三 ) 洛 西 可 夫 (2008) 大 腦 操 縱 - 行 銷 不 能 說 的 祕 密 臺 灣 : 貓 頭 鷹 ( 四 ) 姜 如 珮 陳 奕 宏 (2008) 媒 體 教 育 的 第 一 堂 課 臺 灣 : 正 中 書 局 ( 五 ) 麥 克 魯 漢 (2006) 認 識 媒 體 : 人 的 延 伸 臺 灣 : 貓 頭 鷹 二 網 路 ( 一 ) 奇 摩 拍 賣 ( 二 ) 媒 體 公 民 行 動 網 教 學 增 能 ( 三 ) 財 團 法 人 卓 越 新 聞 獎 基 金 會 建 議 : 部 落 格 影 像 相 關 技 能 研 習 及 媒 體 融 入 教 學 分 享 9
16 主 題 軸 一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能 力 指 標 探 討 臺 灣 四 周 海 域 的 特 色, 分 析 海 洋 與 居 民 生 活 的 關 係 註 腳 內 容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一 臺 灣 海 洋 環 境 的 特 色 ( 一 ) 海 岸 的 類 型 ( 二 ) 洋 流 的 系 統 ( 種 類 及 變 化 ) 二 臺 灣 海 洋 地 理 特 性 ( 一 ) 地 理 位 置 : 經 緯 度 海 域 環 境 ( 二 ) 海 底 地 形 : 大 陸 棚 三 海 洋 資 源 的 重 要 : 運 輸 遊 憩 礦 產 資 源 漁 業 資 源 ( 如 : 鯖 魚 鬼 頭 刀 飛 魚 鰹 魚 旗 魚 等 ) 等 四 海 洋 對 居 民 的 生 活 影 響 與 發 展 機 會 ( 一 ) 海 洋 開 發 ~ 工 業 區 電 廠 ( 核 能 及 火 力 發 電 廠 ) 設 立 地 層 下 陷 油 輪 汙 染 等 ( 二 ) 居 民 信 仰 ~ 媽 祖 信 仰 王 船 祭 澎 湖 水 仙 尊 王 放 水 燈 習 俗 達 悟 族 飛 魚 祭 噶 瑪 蘭 族 海 祭 教 學 策 略 一 引 起 動 機 日 常 生 活 的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和 海 洋 的 關 係 為 何? 讓 學 生 了 解 海 與 人 的 互 動 以 民 以 食 為 天 做 為 例 子 : 每 天 的 佳 餚 中, 出 現 於 海 洋 中 的 食 物 來 源 有 哪 些? 小 時 候 學 過 的 一 段 課 文 天 這 麼 黑 風 這 麼 大, 爸 爸 捕 魚 去 為 什 麼 還 不 回 家? 讓 孩 子 體 會 到 台 灣 四 周 環 海, 擁 有 高 生 產 力 來 涵 養 魚 群, 因 而 早 期 沿 海 地 區 的 聚 落, 有 些 是 依 賴 漁 業 為 生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臺 灣 海 洋 資 源 的 多 樣 性 人 類 利 用 海 洋 及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並 提 出 與 海 洋 有 關 的 宗 教 信 仰 及 習 俗 提 出 臺 灣 海 洋 資 源 為 何 如 此 多 樣? 除 了 可 提 供 運 輸 遊 憩 尚 可 開 發 礦 產 能 源 發 電, 也 是 重 要 的 食 物 來 源 但 過 度 開 發 對 海 洋 生 態 會 造 成 怎 樣 的 衝 擊 及 環 境 問 題? 臺 灣 居 民 對 海 洋 的 認 識, 又 形 成 怎 樣 與 海 洋 有 關 的 宗 教 信 仰? 10
17 三 解 決 問 題 可 以 利 用 新 聞 媒 體 報 章 雜 誌 相 關 報 導,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並 可 將 生 活 經 驗 融 入 加 以 說 明 阿 瑪 斯 輪 擱 淺 及 漏 油 污 染 事 件 2001 年 1 月 14 日, 希 臘 籍 三 萬 五 千 噸 貨 輪 阿 瑪 斯 號 (Amorgos) 滿 載 礦 砂, 由 印 度 駛 往 中 國, 行 經 臺 灣 南 部 海 域 時, 阿 瑪 斯 號 失 去 動 力 漂 流 12 小 時 後, 當 晚 20 時 左 右 在 墾 丁 海 域 擱 淺,18 日, 阿 瑪 斯 號 船 身 出 現 破 裂 情 形, 並 開 始 漏 油 由 於 受 污 染 的 墾 丁 國 家 公 園 龍 坑 生 態 保 護 區 交 通 不 便, 且 是 珊 瑚 礁 地 形, 加 上 時 值 東 北 季 風 期, 海 上 風 力 強 勁, 油 污 遍 佈 礁 石 及 岩 縫 學 生 了 解 : 臺 灣 海 域 環 繞 美 麗 又 脆 弱 的 珊 瑚 礁, 近 年 來 歷 經 油 輪 與 廢 水 污 染, 加 上 觀 光 旅 遊 盛 行 的 人 口 壓 力, 使 得 臺 灣 海 洋 生 態 承 受 許 多 衝 擊 因 此 除 了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能 有 效 管 理, 在 海 洋 教 育 生 態 保 育 與 資 源 開 發 之 間 取 得 共 識 外, 全 民 共 同 合 作 保 留 海 洋 資 源, 重 視 復 育 的 觀 念, 才 能 成 功 地 保 育 環 境 生 態, 永 續 經 營 因 此, 讓 學 生 理 解 到, 為 了 改 變 惡 化 的 將 來, 我 們 就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從 減 少 環 境 污 染 開 始, 並 重 視 環 境 對 人 類 的 重 要 性, 飲 水 思 源 東 隆 宮 王 船 祭 王 船 的 故 鄉 屏 東 縣 東 港 鎮 東 隆 宮 興 建 於 清 乾 隆 年 間, 是 東 港 宗 教 信 仰 重 地, 三 年 一 科 的 迎 王 平 安 祭 典 王 船 祭, 由 於 兼 負 著 善 男 信 女 祈 福 消 災 解 厄 的 感 恩 與 虔 誠 之 情, 不 但 祭 典 時 間 長, 規 模 也 極 為 盛 大, 祭 典 科 儀 更 嚴 格 遵 守 古 禮, 在 熊 熊 烈 火 下 燒 成 灰 燼 的 王 船, 不 僅 將 東 港 的 海 神 文 化 推 到 最 高 點, 更 形 成 萬 人 空 巷 的 觀 光 亮 點, 場 面 非 常 壯 觀 王 船 信 仰 是 臺 灣 西 南 沿 海 重 要 的 民 間 信 仰, 王 船 祭 則 是 王 爺 信 仰 中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宗 教 科 儀 ; 而 三 年 一 科 的 東 港 東 港 迎 王 更 是 臺 灣 最 有 人 文 特 色 的 民 俗 活 動 之 一, 王 爺 信 仰 就 是 臺 灣 海 洋 文 化 的 表 徵 王 爺 崇 拜 原 屬 瘟 神 信 仰, 臺 灣 在 漢 人 拓 墾 之 初, 由 於 荊 棘 遍 野, 蚊 蚋 滋 生, 加 上 當 時 衛 生 不 良 醫 療 不 發 達, 致 使 瘴 癘 瘟 疫 肆 虐, 因 此 形 成 瘟 神 信 仰 之 興 盛 臺 灣 早 期 王 船 祭 多 因 民 眾 畏 懼 瘟 疫 而 舉 行 醮 典 以 祈 求 遠 離 疾 厄 11
18 東 隆 宮 的 王 船 祭, 在 王 船 造 好 後, 擺 在 東 隆 宮 前 廣 場 供 信 徒 膜 拜, 並 放 置 行 程 中 所 需 要 的 所 有 物 品, 舉 凡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皆 有, 且 要 遵 守 船 艙 簿 的 記 載 來 添 載, 不 可 任 意 增 減 平 安 祭 典 的 第 八 天 凌 晨 各 級 總 管 恭 請 千 歲 上 轎, 從 東 隆 宮 緩 緩 移 向 鎮 海 里 海 邊, 王 船 到 達 定 位 後, 一 袋 袋 的 金 紙 及 各 式 添 載 將 王 船 堆 成 矗 立 的 雄 姿 王 船 兩 側 掛 36 盞 省 份 燈, 恭 請 王 駕 上 王 船, 時 辰 一 到, 在 幾 萬 人 圍 觀 下, 王 船 在 沈 香 粉 及 金 紙 的 助 燃 下 燃 金 送 王, 轉 成 熊 熊 烈 火, 把 王 船 燒 得 像 一 座 活 火 山, 場 面 壯 觀 ( 取 自 屏 東 觀 光 旅 遊 資 訊 網 )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海 岸 類 型 地 理 環 境 洋 流 變 化 ( 黑 潮 中 國 沿 岸 流 ) 臺 灣 海 洋 地 理 位 置 ( 經 緯 度 海 域 位 置 ) 海 底 地 形 的 變 化 ( 大 陸 棚 ) 海 洋 資 源 ( 漁 業 運 輸 礦 物 遊 憩 等 資 源 ) 海 洋 與 居 民 的 關 係 : 第 一 級 產 業 ~ 媽 祖 信 仰 王 船 祭 飛 魚 祭 等 第 二 級 產 業 ~ 工 業 區 核 能 廠 設 立 等 第 三 級 產 業 ~ 地 層 下 陷 油 輪 汙 染 等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ㄧ 網 路 ( 一 ) 國 立 海 洋 生 物 博 物 館 ( 二 ) 臺 灣 海 洋 生 態 資 訊 學 習 網 ( 三 )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 四 ) 原 住 民 數 位 博 物 館 建 議 : 海 洋 教 育 增 能 研 習 12
19 主 題 軸 一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能 力 指 標 瞭 解 海 洋 主 權 與 經 濟 發 展 國 防 政 治 主 權 的 關 係 瞭 解 領 海 與 經 濟 海 域 的 管 轄 主 權 等 海 洋 權 益 註 腳 內 容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一 認 識 海 洋 資 源 及 其 在 政 治 軍 事 上 的 重 要 性 二 了 解 臺 灣 與 海 洋 的 關 係 三 認 識 基 線 內 水 領 海 經 濟 海 域 公 海 四 認 識 度 量 單 位 : 海 浬 五 了 解 臺 灣 領 海 及 專 屬 經 濟 海 域 範 圍 與 臺 灣 享 有 之 海 洋 權 益 六 了 解 當 海 洋 主 權 受 侵 犯 時, 政 府 採 取 的 罰 責 教 學 策 略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和 學 生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新 聞 時 事 做 為 實 例 中 央 廣 播 電 臺 (2009/02/18) 中 華 民 國 中 國 大 陸 越 南 菲 律 賓 馬 來 西 亞 汶 萊 等 國 都 宣 稱 擁 有 南 沙 群 島 部 份 或 全 部 主 權, 菲 律 賓 參 眾 兩 院 各 自 通 過 海 洋 基 線 法 案 時, 曾 經 引 起 包 括 中 華 民 國 中 國 大 陸 及 越 南 的 抗 議 菲 律 賓 目 前 佔 領 了 南 沙 群 島 中 的 9 座 島 嶼 南 海 因 為 位 置 關 係 一 直 存 在 有 海 洋 主 權 爭 議, 除 了 臺 灣 與 菲 律 賓 之 外, 中 國 大 陸 與 越 南 菲 律 賓 汶 萊 與 印 尼 泰 國 與 柬 埔 寨 馬 來 西 亞 與 新 加 坡 印 尼 南 海 的 島 嶼 多 珊 瑚 礁 島 暗 礁, 面 積 多 不 大, 但 因 為 牽 涉 領 海 與 經 濟 海 域 的 主 權 議 題, 因 此 顯 得 特 別 重 要! 日 本 開 採 海 底 資 源 將 展 開 10 年 調 查 自 由 時 報 電 子 報 (2009/01/07) 日 本 的 領 海 與 專 屬 經 濟 海 域 的 總 面 積 為 世 界 排 名 第 6, 存 在 著 一 定 程 度 的 石 油 天 然 氣 或 其 他 礦 物, 有 必 要 積 極 開 發, 此 一 計 畫 即 為 日 本 開 發 海 底 資 源 的 國 家 戰 略 方 針 日 本 今 後 的 開 發 對 象 將 包 括 白 金 和 稀 土 類 元 素 在 內 的 鈷 含 量 豐 富 的 錳 氧 化 物, 海 底 熱 水 礦 床, 甲 烷 含 水 化 合 物 和 石 油 天 然 氣 海 洋 存 在 著 大 量 資 源 ( 漁 業 航 道 礦 物 能 源 政 治 軍 事 ), 因 此 領 海 與 經 濟 海 域 的 界 定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保 護 我 們 海 洋 使 其 不 受 汙 染 侵 犯 也 是 我 們 的 義 務 13
20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地 表 及 生 活 空 間 呈 現 的 問 題 大 海 汪 洋 一 片, 海 洋 資 源 到 底 有 哪 些? 為 什 麼 要 界 定 其 主 權? 到 底 要 如 何 界 定 其 主 權 歸 屬? 規 範 的 項 目 有 哪 些? 三 解 決 問 題 藉 由 閱 讀 相 關 法 律 條 文, 解 釋 各 項 專 有 名 詞, 並 提 出 更 多 問 題, 讓 學 生 加 以 思 考 並 聯 結 過 去 所 學 ( 一 ) 閱 讀 新 聞 時 事 認 識 海 洋 在 政 治 軍 事 上 的 價 值 ( 二 ) 了 解 海 洋 資 源 及 開 發 利 用 帶 來 的 經 濟 價 值 ( 三 ) 利 用 圖 像 讓 相 關 名 詞 解 釋 具 體 化 ( 四 ) 利 用 臺 灣 地 圖, 讓 學 生 了 解 臺 灣 的 領 海 與 經 濟 海 域 範 圍 ( 五 ) 利 用 世 界 地 圖, 讓 學 生 認 識 有 海 洋 主 權 爭 議 的 國 家 區 域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臺 灣 領 海 範 圍 經 濟 資 源 與 發 展 領 海 及 享 有 的 海 洋 權 益 海 洋 政 治 軍 事 重 要 性 經 濟 海 域 臺 灣 專 屬 經 濟 海 域 範 圍 及 享 有 的 海 洋 權 益 專 有 名 詞 度 量 單 位 認 識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ㄧ 網 路 ( 一 ) 中 華 民 國 領 海 及 鄰 接 區 法 ( 二 ) 中 華 民 國 專 屬 經 濟 海 域 及 大 陸 礁 層 法 ( 三 ) 領 海 及 鄰 接 區 公 約 (14-1) ( 四 ) 聯 合 國 海 洋 公 約 法 /content_ htm ( 五 ) 臺 灣 的 海 洋 資 源 ( 六 ) 海 生 館 多 媒 體 影 像 ㄧ 海 洋 相 關 法 律 條 文 的 認 識 與 了 解 二 海 洋 主 權 的 認 識, 如 海 岸 線 領 海 經 濟 海 域 如 何 界 定 等 14
21 主 題 軸 一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能 力 指 標 認 識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法 國 際 海 洋 公 約 等 相 關 法 規 的 基 本 精 神 註 腳 內 容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一 認 識 海 洋 的 資 源 二 認 識 海 洋 汙 染 的 來 源 與 危 機 三 認 識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法 國 際 海 洋 公 約 的 基 本 精 神 四 認 識 環 保 團 體 並 關 心 海 洋 保 育 的 議 題 教 學 策 略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新 聞 時 事 做 為 實 例 加 拿 大 單 獨 佔 有 引 起 了 國 際 爭 端 美 聯 社 2008/08/27 報 導 加 拿 大 總 理 斯 蒂 芬 哈 珀 宣 佈, 所 有 經 過 西 北 航 道 從 大 西 洋 經 加 拿 大 北 部 島 群 到 太 平 洋 的 所 有 船 隻 必 須 向 加 拿 大 海 岸 警 衛 隊 提 出 申 報 此 前, 加 拿 大 對 西 北 航 道 的 單 獨 佔 有 已 經 引 起 了 國 際 爭 端, 包 括 美 國 歐 盟 在 內 的 西 方 國 家 都 認 為, 北 冰 洋 水 域 是 國 際 水 域, 不 應 歸 任 何 一 個 國 家 單 獨 所 有 美 國 承 認 北 極 西 北 航 道 蘊 藏 的 自 然 資 源 應 屬 加 拿 大 所 有, 但 也 堅 持 這 一 水 域 屬 於 國 際 航 道, 並 非 加 拿 大 專 屬 航 道 全 球 氣 候 變 暖 加 劇 了 各 國 對 這 一 航 道 的 爭 奪 氣 候 變 暖 將 導 致 這 一 水 域 的 冰 蓋 融 化, 使 冰 層 下 埋 藏 的 自 然 資 源 曝 光 同 時, 冰 雪 融 化 使 海 平 面 上 升, 西 北 航 道 將 成 為 優 良 的 天 然 航 線, 與 巴 拿 馬 運 河 航 線 相 比, 西 北 航 道 可 能 使 北 美 西 海 岸 與 亞 洲 之 間 的 航 程 縮 短 6500 公 里, 具 有 重 要 的 商 業 價 值 防 漏 油 浩 劫 重 演 WWF: 北 極 應 限 制 開 發 中 央 社 2009/03/20 日 內 瓦 報 導 世 界 自 然 基 金 會 (WWF) 今 天 公 佈 題 為 未 學 到 的 教 訓 (Lessons NotLearned) 的 研 究 報 告 指 出,1989 年 3 月 24 日, 艾 克 森. 瓦 爾 狄 玆 號 (ExxonValdez) 油 輪 在 阿 拉 斯 加 南 部 的 威 廉 王 子 灣 (PrinceWilliam Sound) 觸 礁, 傾 洩 4100 萬 公 升 原 油 入 海, 污 染 了 2100 公 里 海 岸 線, 殺 死 25 萬 隻 海 鳥 4000 隻 海 獺, 摧 毀 數 十 億 鮭 魚 和 鯡 魚 卵, 當 地 漁 民 損 失 近 3 億 美 元 目 前 污 染 都 還 未 消 除 殆 盡, 礁 石 上 仍 留 有 油 污 15
22 WWF 警 告, 北 極 生 態 已 更 加 脆 弱, 人 類 應 付 類 似 事 件 能 力 卻 少 有 改 進, 應 限 制 油 氣 開 發 WWF 呼 籲 北 極 地 區 國 家 聯 手 拿 出 行 動 保 護 北 極, 包 括 某 些 生 態 敏 感 或 重 要 地 區 應 禁 止 石 油 和 天 然 氣 開 發 由 於 人 類 毫 無 節 制 的 開 發, 所 製 造 出 來 的 污 染 問 題, 不 僅 危 及 人 類 在 陸 地 上 的 生 存, 也 使 浩 瀚 的 海 洋 變 成 一 個 超 大 型 垃 圾 場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海 洋 環 境 面 臨 的 危 機 我 們 所 吃 的 魚 從 哪 裡 來? 臺 灣 四 周 環 海, 除 了 海 鮮, 他 還 對 我 們 有 哪 些 幫 助? 他 受 到 汙 染 了 嗎? 海 洋 的 污 染 有 哪 些? 面 對 惡 化 的 海 洋 環 境, 有 法 律 可 以 管 嗎? 我 能 做 些 什 麼? 海 洋 汙 染 中 讓 我 們 擔 心 的 是 慢 性 而 長 期 的 影 響, 像 水 俁 病 一 樣, 不 知 不 覺 中 來 的 傷 害, 等 到 我 們 知 道 時, 已 經 來 不 及 了 這 種 慢 性 而 長 期 的 影 響 有 二 : 其 一 為 海 洋 汙 染 會 影 響 整 個 海 洋 的 生 態, 使 我 們 來 自 海 洋 的 食 物 受 到 重 大 的 影 響 ; 其 二 海 洋 汙 染 會 使 海 洋 生 物 慢 性 中 毒, 累 積 毒 物, 使 食 用 者 死 亡 成 慢 性 病 變 三 解 決 問 題 藉 由 閱 讀 相 關 海 洋 污 染 的 新 聞 或 網 站, 瞭 解 海 洋 面 臨 的 危 機, 說 明 相 關 法 律 訂 定 緣 由, 並 提 出 更 多 問 題, 讓 學 生 加 以 思 考 並 關 心 海 洋 的 環 境 污 染 ( 一 ) 請 學 生 發 表 接 觸 海 洋 的 經 驗, 討 論 海 洋 能 為 人 類 提 供 哪 些 資 源 ( 二 ) 閱 讀 新 聞 時 事 瞭 解 人 類 活 動 造 成 的 海 洋 環 境 浩 劫 ( 三 ) 指 導 學 生 利 用 地 圖 或 相 關 網 站, 瞭 解 臺 灣 的 海 域 以 及 世 界 海 洋 遭 受 污 染 的 情 況 ( 四 ) 說 明 相 關 法 律 訂 定 的 基 本 精 神, 在 於 保 護 海 洋 環 境, 維 護 海 洋 生 態, 確 保 國 民 健 康 及 海 洋 資 源 的 永 續 利 用 16
23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運 輸 通 訊 海 洋 資 源 食 物 生 產 海 能 源 礦 產 洋 環 境 議 題 海 洋 危 機 海 洋 汙 染 漁 場 耗 竭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基 海 洋 保 育 相 關 法 律 相 關 團 體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法 國 際 海 洋 公 約 本 精 神 教 學 資 源 ㄧ 書 籍 ( 一 ) 科 林. 伍 達 德 (2002) 海 洋 的 末 日 : 全 球 海 洋 危 機 親 歷 記 中 國 : 上 海 譯 文 出 版 社 二 網 路 ( 一 ) 珍 愛 海 洋 ( 二 ) 臺 灣 海 洋 生 態 資 訊 學 習 網 ( 三 ) 全 國 環 境 水 質 監 測 資 訊 網 ( 四 ) 垂 死 的 海 洋 ( 五 ) 海 洋 危 機 ( 六 ) 中 華 民 國 環 保 法 規 資 料 中 心 ( 七 ) 聯 合 國 海 洋 法 公 約 / 維 基 百 科 聯 合 國 海 洋 法 公 約 教 學 增 能 ㄧ 海 洋 主 權 公 約 海 洋 污 染 公 約 漁 場 公 約 的 內 涵 二 人 與 海 洋 環 境 的 關 係 17
24 主 題 軸 二 : 人 與 時 間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人 與 時 間 比 較 人 們 因 時 代 處 境 與 角 色 的 不 同, 所 做 的 歷 史 解 釋 的 多 元 性 設 定 此 一 能 力 指 標 的 主 要 目 的 之 一 是 要 引 導 學 生 反 省 歷 史 知 識 的 客 觀 性 與 主 觀 性, 並 思 考 多 元 文 化 ( 以 及 價 值 的 多 元 性 ) 的 議 題 本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多 元 文 化 的 能 力 指 標 不 在 少 數, 教 學 者 可 以 適 度 加 以 整 合 運 用 不 過, 凡 以 藝 術 角 度 切 入 者, 因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已 有 所 論 述, 本 學 習 領 域 可 以 省 略 至 於 情 意 層 面 的 陶 冶, 可 以 交 由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做 進 一 步 的 發 揮, 但 要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彼 此 的 關 連 性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範 例 一 教 材 重 點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中 的 歷 史 人 物 秦 始 皇 為 例, 透 過 秦 始 皇 的 介 紹, 引 導 學 生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 背 景 立 場 概 念 價 值 觀 或 意 識 型 態 - 去 評 價 或 詮 釋 同 一 個 歷 史 人 物 的 作 為 教 學 策 略 一 介 紹 秦 始 皇 的 作 為 : ( 一 ) 統 一 六 國, 建 立 大 一 統 帝 國 ( 二 ) 施 行 郡 縣 制, 統 一 文 物 制 度 ( 三 ) 焚 書 坑 儒, 刑 罰 殘 酷 ( 四 ) 修 長 城 宮 室, 過 度 役 使 民 力 二 舉 例 介 紹 不 同 時 期 的 人 對 秦 始 皇 的 評 價 有 所 不 同 ( 一 ) 離 秦 始 皇 時 代 越 近, 秦 始 皇 暴 君 的 形 象 就 越 明 顯 ( 二 ) 離 秦 始 皇 時 代 越 遠, 對 秦 始 皇 的 評 價 則 正 反 兩 方 都 有 三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 ( 一 ) 秦 始 皇 的 作 為, 哪 些 是 對 後 世 有 利? 哪 些 是 對 後 世 有 弊? ( 二 ) 如 果 你 是 秦 始 皇, 面 對 相 同 的 處 境, 你 會 如 何 處 理? ( 三 ) 為 什 麼 時 代 不 同, 秦 始 皇 的 評 價 也 就 不 同? ( 四 ) 你 如 何 評 價 秦 始 皇 的 作 為? 歷 代 對 秦 始 皇 的 評 價 一 漢 代 賈 誼 過 秦 論 秦 王 懷 貪 鄙 之 心, 行 自 奮 之 智, 不 信 功 臣, 不 親 士 民, 廢 王 道 而 立 私 愛, 18
25 焚 文 書 而 酷 刑 法, 先 詐 力 而 後 仁 義, 以 暴 虐 為 天 下 始 夫 并 兼 者 高 詐 力, 安 危 者 貴 順 權, 以 此 言 之, 取 與 守 不 同 術 也 秦 雖 離 戰 國 而 王 天 下, 其 道 不 易, 其 政 不 改, 是 以 其 所 以 取 之 也 孤 獨 而 有 之, 故 其 亡 可 立 而 待 也 仁 義 不 施, 攻 守 之 勢 易 也 二 唐 代 李 白 古 風 第 三 首 秦 皇 掃 六 合, 虎 視 何 雄 哉! 飛 劍 決 浮 雲, 諸 侯 盡 西 來 明 斷 自 天 啟, 大 略 駕 群 才 收 兵 鑄 金 人, 函 谷 正 東 開 銘 功 會 稽 嶺, 騁 望 瑯 琊 臺 行 徒 七 十 萬, 起 土 驪 山 隈 尚 採 不 死 藥, 茫 然 使 心 哀! 連 弩 射 海 魚, 長 鯨 正 崔 嵬 額 鼻 像 五 嶽, 揚 波 噴 雲 雷 鬐 鬣 蔽 青 天, 何 由 賭 蓬 萊 徐 市 載 秦 女, 樓 船 幾 時 迴? 但 見 三 泉 下, 金 棺 葬 寒 灰! 三 民 國 錢 穆 論 秦 始 皇 : 錢 穆 對 於 秦 始 皇 統 一 中 國 也 有 極 高 的 評 價 他 認 為 秦 的 統 一 對 於 中 國 歷 史 有 四 個 重 要 影 響 : 一 為 中 國 版 圖 之 確 立 二 為 中 國 民 族 之 摶 成 三 為 中 國 政 治 制 度 之 創 建 四 為 中 國 學 術 之 奠 定 而 秦 代 政 治 之 失 敗, 則 在 於 其 役 使 民 力 之 逾 量 而 針 對 秦 始 皇 的 個 性 缺 陷, 則 是 驕 與 暴, 秦 代 二 世 而 亡, 便 是 始 皇 此 一 缺 點 的 暴 露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一 ) 張 文 立 (1996) 秦 始 皇 帝 評 傳 西 安 市 : 陝 西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 二 媒 體 ( 一 ) 電 影 : 英 雄 (2002) 教 材 重 點 範 例 二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中 的 宋 遼 金 元 時 代 為 例, 說 明 宋 與 遼 金 西 夏 蒙 古 以 國 與 國 方 式 互 動 的 新 秩 序 ( 多 民 族 的 不 同 觀 點 ) 教 學 策 略 一 名 稱 : 地 圖 比 較 分 析 法 二 方 式 : ( 一 ) 複 習 先 秦 到 隋 唐 各 朝 代 與 週 邊 各 民 族 互 動 情 況 1. 將 春 秋 秦 漢 東 晉 唐 朝 等 各 朝 地 圖 呈 現 2. 以 地 圖 來 喚 起 學 生 已 學 習 的 記 憶, 明 瞭 各 朝 代 與 週 邊 各 民 族 互 動 情 況 3. 促 使 學 生 分 析 有 哪 些 種 類 的 互 動 模 式 ( 二 ) 以 地 圖 說 明 北 宋 與 遼 西 夏 關 係 - 澶 淵 之 盟 的 國 與 國 方 式 互 動 1. 說 明 澶 淵 之 盟 的 史 實 發 生 過 程 19
26 2. 分 析 與 前 代 模 式 之 差 異 3. 說 明 不 同 人 物 對 澶 淵 之 盟 的 評 價 ( 三 ) 以 地 圖 說 明 北 宋 與 金 關 係 1. 說 明 金 的 興 起 與 北 宋 的 聯 金 滅 遼 政 策 2. 分 析 北 宋 的 滅 亡 ( 四 ) 以 地 圖 說 明 南 宋 與 金 關 係 - 紹 興 盟 約 的 稱 臣 方 式 互 動 ( 五 ) 以 地 圖 說 明 南 宋 與 蒙 古 關 係 1. 說 明 蒙 古 的 興 起 與 南 宋 被 動 的 聯 蒙 古 滅 金 政 策 2. 說 明 南 宋 的 滅 亡 三 思 考 與 分 析 : ( 一 ) 請 學 生 思 考 教 科 書 中 此 段 落 的 主 角 為 何? ( 二 ) 請 學 生 思 考 對 自 己 對 其 他 配 角 有 了 解 嗎? ( 三 ) 請 學 生 思 考 自 己 是 否 不 自 覺 有 了 主 觀 與 立 場? 維 基 百 科 澶 淵 之 盟 條 目 中 述 及 之 評 價 與 影 響 一 富 弼 以 為 歲 幣 的 支 出 不 及 用 兵 的 費 用 百 分 之 一 二, 則 知 澶 淵 之 盟, 未 為 失 策 自 此 河 湟 百 姓, 幾 四 十 年 不 識 干 戈 二 蔣 復 璁 曾 說 及 宋 遼 澶 淵 之 盟 影 響 了 中 國 思 想 界 及 中 國 整 個 歷 史 三 黃 仁 宇 說 : 所 以 澶 淵 之 盟 是 一 種 地 緣 政 治 (geopolitics) 的 產 物, 表 示 這 兩 種 帶 競 爭 性 的 體 制 在 地 域 上 一 度 保 持 到 力 量 的 平 衡 澶 淵 之 盟 之 後, 宋 朝 統 治 集 團 忘 戰 去 兵, 武 備 皆 廢, 馬 知 節 曹 瑋 王 德 用 等 武 臣 被 排 擠, 文 臣 掌 握 了 西 府 的 支 配 權, 內 部 鬥 爭 加 劇, 王 欽 若 和 陳 堯 叟 深 獲 寵 幸, 以 至 於 導 致 慶 曆 增 幣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運 用 各 書 局 提 供 之 各 朝 代 相 關 地 圖 二 網 路 : 蒙 藏 文 化 中 心 教 材 重 點 範 例 三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中 的 鴉 片 戰 爭 為 例, 說 明 中 英 雙 方 各 有 立 場, 造 成 歷 史 解 釋 的 差 異 性 教 學 策 略 一 雙 方 背 景 不 同 20
27 英 國 因 為 工 業 革 命 後, 大 量 生 產 製 造, 亟 需 海 外 的 原 料 與 市 場, 中 國 地 廣 人 眾, 是 理 想 的 商 品 推 銷 地 區 中 國 幾 千 年 來, 以 農 立 國, 是 一 個 比 較 封 閉 的 自 給 自 足 的 社 會 對 商 品 並 沒 有 很 大 的 需 求 二 角 色 認 知 不 同 英 國 認 為 這 次 糾 紛 是 貿 易 戰 爭, 中 國 阻 礙 商 品 的 流 通, 對 貿 易 設 下 重 重 關 卡, 妄 自 尊 大, 不 公 平 的 貿 易 型 態, 所 以 不 得 不 戰 中 國 則 認 為 鴉 片 戰 爭, 本 質 上 外 國 人 居 心 叵 測, 以 鴉 片 戕 害 中 國 人 身 心, 白 銀 外 流, 經 濟 受 影 響 毒 癮 上 身, 國 人 健 康 堪 慮, 不 得 不 爭 三 歷 史 解 釋 的 問 題 一 個 戰 爭 各 自 表 述 橫 看 成 嶺 側 成 峰, 如 何 找 出 真 相? 解 讀 的 方 式 如 何? 端 看 誰 有 歷 史 解 釋 權 因 此 多 元 思 考 很 重 要 考 量 不 同 時 代 了 解 當 事 人 感 受 理 解 當 時 歷 史 氛 圍, 例 如 可 以 這 樣 想 : ( 一 ) 假 設 自 己 是 19 世 紀 的 英 國 商 人, 在 中 國, 貿 易 侷 限 一 地, 要 透 過 中 間 人, 才 能 進 行 貿 易 而 且 他 們 常 常 欠 債 未 還 ; 與 中 國 官 方 不 能 有 文 書 往 來 ; 特 使 覲 見 皇 帝 必 須 三 跪 九 叩 這 裡 人 口 眾 多, 市 場 看 起 來 很 大, 但 是 一 直 沒 有 好 銷 路, 好 不 容 易 賣 鴉 片 賺 錢, 鴉 片 有 什 麼 不 好? 有 需 求 就 有 供 給 嘛! 要 賣 這 個 不 容 易, 必 須 要 上 下 打 點, 賄 賂 一 缸 子 人 好 不 容 易 一 點 點 基 礎, 現 在 竟 然 查 禁 鴉 片, 還 限 制 住 居, 真 是 悶 啊 ( 二 ) 如 果 你 是 林 則 徐, 看 到 上 從 王 公 貴 族, 下 至 販 夫 走 卒, 鴉 片 煙 不 離 手, 一 堆 人 面 有 菜 色, 身 體 差 ; 而 且 國 家 白 銀 外 流, 財 富 縮 水, 鴉 片 的 影 響 真 嚴 重, 再 不 處 理, 國 家 前 途 堪 慮 啊! 這 些 外 國 人 大 賺 黑 心 錢, 太 不 應 該 了! 四 多 元 觀 點 看 問 題 從 西 方 人 眼 中 的 中 國, 以 及 中 國 人 的 角 度 看 西 方 世 界, 容 易 流 於 單 一 刻 板 印 象, 這 種 誤 解 也 是 戰 爭 發 生 的 原 因 近 代 以 前 的 中 國, 雖 與 歐 洲 並 立, 但 無 邦 交, 往 來 不 多, 互 不 瞭 解 西 方 人 眼 中 的 中 國, 形 似 一 條 變 色 龍 ; 在 不 同 時 代 不 同 人 的 心 目 中, 中 國 有 不 同 的 形 象 從 早 期 富 裕 美 好 的 中 國, 到 近 代 停 滯 不 前 的 中 國, 許 多 西 方 人 把 留 長 辮 裹 小 腳 當 作 神 秘 中 國 人 的 特 色 同 樣 的, 中 國 人 對 深 目 高 鼻 髮 眉 皆 赤 的 奇 異 西 方 人, 從 紅 毛 番 到 英 夷, 也 從 不 給 予 平 等 相 待 夷 人 睛 色 碧 畏 日 光 的 怪 眼, 腰 硬 腿 直 一 擊 便 倒 的 怪 腿, 加 上 連 林 則 徐 也 相 信 其 茶 葉 大 黃 不 能 一 日 無 的 怪 肚 腸, 是 很 多 士 大 夫 的 共 識 東 西 對 觀, 有 如 霧 裡 看 花 ( 資 料 來 源 : 呂 芳 上 ( 編 )(1999) 國 民 中 21
28 學 歷 史 教 科 書 第 二 冊 臺 北 : 國 立 編 譯 館 )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 一 ) 郭 廷 以 (1980) 近 代 中 國 史 綱 臺 北 市 : 南 天 書 局 ( 二 ) 錢 穆 (1987) 中 國 文 化 史 導 論 臺 北 市 : 正 中 書 局 ( 三 ) 費 正 清 (1994) 費 正 清 論 中 國 臺 北 市 : 正 中 書 局 二 媒 體 : 電 影 : 鴉 片 戰 爭 (1997) 教 材 重 點 範 例 四 以 九 年 級 世 界 史 教 材 中 的 十 字 軍 東 征 為 例, 讓 學 生 了 解 不 同 的 角 色 不 同 的 宗 教 或 不 同 的 身 份 對 同 一 事 件 的 看 法 可 能 是 不 相 同 的 進 一 步 認 識 歷 史 解 釋 的 多 元 性 教 學 策 略 一 十 字 軍 東 征 : 使 用 角 色 模 擬 法 二 方 式 : ( 一 ) 基 督 教 的 觀 點 & 伊 斯 蘭 教 的 觀 點 1. 課 堂 提 問 : 前 美 國 布 希 總 統 對 911 攻 擊 的 制 裁 為 何 被 報 章 雜 誌 稱 為 21 世 紀 的 十 字 軍? 2. 十 字 軍 東 征 發 生 的 背 景 3. 十 字 軍 東 征 的 目 的 : 收 復 聖 地 誰 的 聖 地? 耶 路 撒 冷 既 是 基 督 教 的 聖 地 也 是 伊 斯 蘭 教 的 聖 地 4. 第 一 次 十 字 軍 所 號 召 的 聖 戰, 在 進 耶 路 撒 冷 城 後 對 原 居 住 於 城 內 的 伊 斯 蘭 教 徒 展 開 屠 殺, 讓 聖 戰 蒙 上 陰 影 基 督 徒 的 聖 戰 對 伊 斯 蘭 教 徒 而 言 是 一 場 屠 殺 5. 可 以 介 紹 塞 爾 柱 土 耳 其 的 君 主 與 西 歐 封 建 君 主 之 間 和 平 相 處 的 情 形 ( 二 ) 西 歐 的 觀 點 & 拜 占 庭 帝 國 的 觀 點 1. 參 與 十 字 軍 的 人 當 中 不 同 的 身 分 有 不 同 的 想 法 : 虔 誠 的 教 徒 想 要 榮 耀 上 帝 封 建 領 主 想 要 占 有 領 地 貧 農 罪 犯 想 要 改 變 社 會 地 位 2. 基 督 教 的 聖 戰, 卻 沒 有 為 同 是 基 督 徒 的 拜 占 庭 帝 國 帶 來 好 處 : 第 四 次 十 字 軍 時, 卻 意 外 的 將 拜 占 庭 帝 國 的 首 都 君 士 坦 丁 堡 劫 掠 一 空, 使 得 拜 占 庭 帝 國 一 蹶 不 振 ( 三 ) 宗 教 的 觀 點 & 政 治 軍 事 的 觀 點 & 社 會 經 濟 的 觀 點 1. 十 字 軍 東 征 是 要 靠 軍 事 的 方 式, 達 到 宗 教 性 ( 收 復 聖 地 ) 的 目 的 因 22
29 此 在 評 價 歷 史 事 件 的 成 功 與 否 時 就 要 考 量 有 哪 方 面 的 成 功 2. 宗 教 的 觀 點 : 收 復 聖 地 的 目 的 並 未 完 成 ( 只 有 短 暫 的 時 間 ) 3. 政 軍 的 觀 點 : 參 與 的 群 眾 之 中 有 在 西 歐 失 意 的 貴 族 ( 目 的 為 獲 得 封 地, 果 然 在 東 方 取 得 西 歐 式 的 封 建 領 地 ); 也 有 像 獅 心 理 查 般 充 滿 宗 教 情 懷 的 君 主 為 宗 教 而 死 4. 社 經 的 觀 點 : 促 進 東 西 文 化 的 交 流 促 進 城 市 的 興 起, 可 說 是 二 百 年 來 最 大 的 影 響 教 皇 烏 爾 班 二 世 於 西 元 1095 年 的 演 講 詞 我 只 是 作 為 基 督 徒 的 使 者 向 你 們 勗 勉, 督 促 一 切 等 級 的 人, 騎 士 步 兵 富 人 窮 人, 都 必 須 迅 速 起 來, 及 時 地 援 救 基 督 徒 凡 動 身 前 往 的 人, 在 反 異 教 徒 的 戰 爭 中 喪 失 性 命, 他 們 的 罪 過 將 在 那 一 瞬 間 獲 得 赦 免 參 加 聖 戰 的 人 得 到 大 赦 與 永 生, 負 債 者 可 以 延 期 還 債, 農 奴 獲 得 解 放 第 一 次 十 字 軍 東 征 ( ) 十 字 軍 攻 入 耶 路 撒 冷 時, 將 城 內 穆 斯 林 不 分 男 女 老 少 盡 數 殺 戮, 當 時 的 編 年 史 有 如 下 記 載 : 我 軍 騎 馬 經 過 所 羅 門 聖 殿 及 廊 下 時, 回 教 徒 所 流 的 血, 積 溢 至 流 沒 馬 膝 第 四 次 十 字 軍 東 征 ( ) 十 字 軍 攻 陷 君 士 坦 丁 堡, 將 城 內 洗 劫 一 空, 當 時 的 編 年 史 有 如 下 的 記 載 : 自 從 開 天 闢 地 以 來, 攻 陷 城 池 所 獲 的 戰 利 品, 從 來 沒 有 像 這 次 那 樣 多, 過 去 一 貧 如 洗 的 人, 現 在 都 已 富 且 奢 矣! ( 資 料 來 源 : 高 亞 偉 (1980) 世 界 通 史 臺 北 市 : 高 亞 偉 )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高 亞 偉 (1980) 世 界 通 史 臺 北 市 : 高 亞 偉 二 媒 體 : 電 影 : 王 者 天 下 (2005) 教 學 增 能 建 議 : 同 一 主 題 但 不 同 觀 點 之 資 料 蒐 集 與 研 討 23
30 主 題 軸 三 : 演 化 與 不 變 主 題 軸 演 化 與 不 變 能 力 指 標 舉 例 指 出 人 類 之 異 質 性 組 合, 可 產 生 同 質 性 組 合 所 不 具 備 的 功 能 及 衍 生 的 問 題 註 腳 內 容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一 以 引 進 外 籍 勞 工 為 例 ( 一 ) 說 明 引 進 外 籍 勞 工 有 助 於 我 國 哪 些 問 題 的 解 決 及 其 正 面 影 響 ( 二 ) 說 明 引 進 外 勞 在 社 會 中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二 以 臺 灣 新 移 民 為 例 ( 一 ) 說 明 新 移 民 配 偶 對 我 國 社 會 的 正 面 影 響 ( 二 ) 說 明 新 移 民 家 庭 可 能 面 對 的 問 題 教 學 策 略 一 引 起 動 機 以 報 章 雜 誌 有 關 外 籍 勞 工 新 移 民 家 庭 的 報 導 為 素 材, 引 導 學 生 討 論 族 群 多 元 化 的 現 象 二 發 展 活 動 ( 一 ) 學 生 分 組 報 告 第 一 組 引 進 外 籍 勞 工 有 助 於 我 國 哪 些 問 題 解 決 及 其 正 面 影 響 第 二 組 引 進 外 勞 在 社 會 中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第 三 組 新 移 民 配 偶 對 我 國 社 會 的 正 面 影 響 第 四 組 新 移 民 家 庭 可 能 面 對 的 問 題 ( 二 ) 教 師 導 引 學 生 針 對 各 組 報 告 進 行 討 論, 討 論 焦 點 如 下 : 1. 引 進 外 籍 勞 工 有 助 於 我 國 哪 些 問 題 解 決 及 其 正 面 影 響 (1) 紓 解 基 層 勞 力 短 缺 情 形 (2) 減 緩 中 小 企 業 廠 商 外 移 (3) 維 護 國 人 就 業 機 會 2. 引 進 外 勞 在 社 會 中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為 紓 解 國 內 基 層 勞 力 人 數 不 足 及 配 合 多 項 重 大 公 共 工 程 建 設 所 需 基 層 勞 力, 而 引 進 外 籍 勞 工 目 前 法 令 允 許 外 勞 的 工 作 項 目 有 : 重 大 公 共 工 程 製 造 業 重 大 投 資 案 監 護 工 家 庭 幫 傭 及 外 籍 漁 船 船 員 茲 將 引 進 外 籍 勞 工 產 生 諸 多 問 題, 歸 納 如 下 : (1) 衝 擊 國 人 就 業 機 會 (2) 社 會 問 題 外 勞 人 身 自 由 受 到 高 度 的 限 制 與 監 督 語 言 隔 閡 人 際 關 係 受 到 影 響, 無 法 融 入 我 國 之 生 活 圈 外 籍 勞 工 無 法 以 國 語 閩 南 語 溝 通, 造 成 生 活 溝 通 上 之 不 便 雇 主 禁 止 外 勞 參 與 宗 教 信 仰 活 動, 嚴 重 剝 奪 其 信 仰 自 由 權 外 籍 勞 工 的 薪 水 不 高, 接 受 的 勞 動 條 件 差, 從 事 最 粗 重 危 險 的 24
31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工 作, 享 受 最 少 的 社 會 福 利 臺 灣 外 籍 勞 工 因 高 額 的 仲 介 費 形 成 沉 重 的 債 務 約 束, 接 著 是 不 得 自 由 轉 換 雇 主 使 外 勞 在 勞 雇 關 係 中, 毫 無 協 商 能 力 (3) 衛 生 安 全 問 題 性 騷 擾 與 肢 體 虐 待 ( 如 針 刺 熱 水 燙 棒 子 打 等 ), 是 最 常 發 生 在 外 籍 家 務 工 作 者 身 上 的 另 一 種 工 傷 (4) 對 國 內 勞 工 之 排 擠 問 題 本 地 勞 工 仇 視 外 勞 大 多 數 本 地 工 會 對 於 外 勞 並 不 友 善 3. 新 移 民 配 偶 對 我 國 社 會 的 正 面 影 響 例 如 解 決 臺 灣 的 社 會 問 題, 擴 張 擇 偶 的 空 間, 提 供 新 的 廉 價 勞 動 力, 並 為 地 方 注 入 多 元 文 化 4. 新 移 民 家 庭 可 能 面 對 的 問 題 跨 國 婚 姻 家 庭 在 種 族 教 育 社 經 地 位 等 弱 勢 下, 造 成 其 社 會 地 位 被 邊 緣 化, 產 生 諸 多 問 題, 歸 納 如 下 : (1) 生 活 適 應 問 題 (2) 經 濟 教 育 文 化 的 弱 勢 族 群 (3) 婚 姻 暴 力 問 題 (4) 子 女 教 養 問 題 (5) 新 臺 灣 之 子 學 習 問 題 (6) 新 移 民 就 業 權 益 問 題 三 綜 合 活 動 ( 一 ) 綜 合 整 理 政 府 對 引 進 外 勞 的 因 素 策 略 與 法 源 依 據 ( 二 ) 說 明 客 觀 理 性 與 平 等 對 待 外 勞 ( 三 ) 請 同 學 思 考 : 目 前 臺 灣 年 輕 人 可 能 的 發 展? 如 果 必 須 到 世 界 各 地 去 工 作, 可 能 遭 遇 的 問 題 與 解 決 方 法? 一 網 站 ( 一 ) 勞 委 會 ( 二 ) 勞 委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 三 ) 析 論 臺 灣 新 移 民 問 題 ( 四 ) 基 督 活 力 運 動 全 國 研 習 營 主 題 : 推 動 社 會 關 懷 與 福 傳 子 題 四 : 對 新 移 民 及 外 勞 的 關 懷 ( 五 ) 外 籍 勞 工 通 訊 社 ( 六 ) 臺 灣 家 庭 變 遷 - 外 籍 新 娘 現 象 建 議 : 辦 理 東 南 亞 文 化 研 討 會 25
32 主 題 軸 三 : 演 化 與 不 變 主 題 軸 演 化 與 不 變 能 力 指 標 說 明 多 元 社 會 與 單 一 社 會, 在 應 付 不 同 的 外 在 與 內 在 環 境 變 遷 時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範 例 一 教 材 重 點 以 七 年 級 臺 灣 史 教 材 中 的 中 華 民 國 時 期 的 政 治 發 展 與 變 遷 為 例, 比 較 在 戒 嚴 法 制 下 較 穩 定 卻 單 一 的 解 嚴 前 社 會, 和 回 歸 憲 法 後 多 元 卻 紛 亂 的 解 嚴 後 社 會 有 哪 些 差 異, 分 析 單 一 社 會 和 多 元 社 會 在 面 對 內 外 變 遷 時 應 變 的 情 況 與 呈 現 出 的 優 勢 或 劣 勢 教 學 策 略 一 名 稱 : 人 物 訪 談 分 析 法 二 方 式 : ( 一 ) 設 計 學 習 單, 要 求 學 生 訪 談 家 中 長 輩 1. 設 計 解 嚴 前 與 解 嚴 後 學 習 單 表 格 2. 要 求 學 生 進 行 訪 談, 重 視 長 輩 實 際 經 驗 與 感 想 ( 二 ) 要 求 學 生 針 對 學 習 單 內 容 發 表 1. 可 以 採 用 文 字 書 面 方 式 分 享 2. 鼓 勵 學 生 製 作 影 音 訪 談 作 品 來 分 享 ( 三 ) 針 對 學 生 分 享 之 內 容 綜 合 整 理 有 哪 些 情 況 與 優 勢 或 劣 勢 ( 四 ) 教 師 教 授 政 治 發 展 與 變 遷 課 程 ( 五 ) 教 師 說 明 解 嚴 前 與 解 嚴 後 社 會 差 異 並 分 析 優 勢 或 劣 勢 1. 解 嚴 前 優 勢 : 單 一 穩 定 行 政 效 率 高 劣 勢 : 封 閉 保 守 壓 抑 不 民 主 2. 解 嚴 後 優 勢 : 自 由 民 主 多 元 有 創 意 劣 勢 : 混 亂 自 我 對 立 行 政 效 率 低 三 思 考 與 分 析 : ( 一 ) 強 調 學 歷 史 的 意 義 以 古 為 鏡, 可 以 見 興 替 ( 二 ) 請 學 生 針 對 解 嚴 後 的 今 日 社 會 現 象 提 出 能 發 揮 優 勢 卻 能 減 低 劣 勢 的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一 ) 天 下 編 輯 部 (1999) 一 同 走 過 從 前 : 攜 手 臺 灣 四 十 年 臺 北 市 : 天 下 雜 誌 社 ( 二 ) 陳 水 在 (2001) 金 門 解 嚴 前 後 臺 北 縣 : 稻 田 二 雜 誌 ( 一 ) 廖 彥 博 從 起 飛 到 回 歸 解 嚴 前 夕 的 臺 灣 文 化 氛 圍 ( 經 典 94 期 ) ( 二 ) 陳 世 慧 從 狂 飆 到 流 動 解 嚴 後 迄 今 的 臺 灣 文 化 現 象 ( 經 典 94 期 ) 26
33 範 例 二 教 材 重 點 試 以 九 年 級 世 界 史 教 材 中 的 希 臘 城 邦 政 治 為 例, 說 明 雅 典 ( 多 元 社 會 ) 斯 巴 達 ( 一 元 社 會 ) 城 邦 的 發 展, 並 比 較 兩 者 的 不 同 教 學 策 略 一 希 臘 古 典 文 明 ( 一 ) 城 邦 的 出 現 與 地 形 的 關 係 二 雅 典 城 邦 多 元 社 會 ( 一 ) 以 商 業 為 主 的 城 邦 ( 二 ) 以 民 主 政 治 著 稱 ( 三 ) 城 邦 公 民 可 參 與 立 法 並 以 抽 籤 方 式 擔 任 行 政 官 ( 四 ) 希 臘 人 的 學 校 : 在 雅 典 興 盛 時 期 所 開 展 的 文 化 : 如 文 學 哲 學 等 成 就, 對 歐 洲 文 化 具 有 重 要 影 響 三 斯 巴 達 城 邦 一 元 社 會 ( 一 ) 以 農 業 為 主 的 城 邦 ( 二 ) 以 軍 國 主 義 著 稱 : 各 項 政 策 以 軍 事 目 的 為 優 先 考 量 ( 三 ) 斯 巴 達 式 教 育 : 以 培 養 忠 貞 愛 國 服 從 負 責 勇 於 戰 鬥 的 軍 事 化 國 民 教 育 四 由 雅 典 與 斯 巴 達 的 爭 霸 到 希 臘 城 邦 的 內 戰 分 析 兩 者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 一 ) 雅 典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 二 ) 斯 巴 達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雅 典 與 斯 巴 達 的 合 作 與 衝 突 波 希 戰 爭, 以 雅 典 為 首 的 希 臘 聯 軍 獲 勝 斯 巴 達 與 雅 典 間 本 以 部 族 的 不 同 與 政 制 的 歧 異 相 處 得 不 甚 和 睦, 再 加 上 兩 聯 盟 所 屬 城 邦 又 多 競 爭 衝 突, 進 而 增 加 各 城 邦 的 敵 視 心 理, 最 後 走 向 兵 戎 相 見 一 途 伯 羅 奔 尼 撒 戰 爭 在 這 次 歷 時 二 十 多 年 的 戰 爭 中, 最 初 本 來 互 有 勝 負, 相 持 不 下, 惟 以 後 來 斯 巴 達 獲 得 波 斯 艦 隊 的 援 助, 雅 典 艦 隊 徹 底 被 消 滅, 西 元 前 404 年 雅 典 被 迫 向 斯 巴 達 投 降 斯 巴 達 取 得 霸 權 後, 又 有 其 他 城 邦 起 而 與 斯 巴 達 挑 戰, 於 是 希 臘 各 城 邦 就 陷 於 兵 連 禍 結 的 長 期 內 戰 這 就 造 成 北 面 馬 其 頓 乘 機 崛 起 的 機 會 高 亞 偉 世 界 通 史 雅 典 與 斯 巴 達 比 較 立 國 基 礎 重 要 制 度 文 化 特 色 雅 典 商 業 民 主 制 度 多 元 文 化 斯 巴 達 農 業 軍 國 主 義 一 元 文 化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 一 ) 高 亞 偉 (1980) 世 界 通 史 臺 北 市 : 高 亞 偉 ( 二 ) 威 爾 斯 ( 趙 震 譯 )(1978) 文 明 的 故 事 臺 北 市 : 志 文 出 版 社 教 學 增 能 增 能 建 議 : 一 解 嚴 前 後 臺 灣 社 會 變 遷 ( 呈 現 多 元 與 單 一 社 會 的 觀 點 ) 二 多 元 社 會 與 一 元 社 會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27
34 主 題 軸 三 : 演 化 與 不 變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演 化 與 不 變 舉 例 指 出 某 一 團 體, 其 成 員 身 分 與 地 位 之 流 動 性 對 於 該 團 體 發 展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21 註 腳 內 容 21 某 些 人 類 社 會, 其 成 員 的 身 分 和 地 位 是 由 血 緣 和 傳 統 決 定 ( 如 中 國 古 代 的 封 建 制 度 印 度 的 種 姓 制 度 ), 個 人 再 如 何 努 力 或 不 作 為, 也 不 容 易 改 變 其 既 有 的 身 分 和 地 位, 這 一 類 的 社 會 通 常 社 會 流 動 性 較 低 不 僅 較 大 規 模 的 社 會 如 此, 在 若 干 社 會 的 次 級 團 體 或 社 群 中, 有 時 也 會 有 這 種 情 形 設 定 此 一 能 力 指 標 主 要 是 希 望, 學 生 能 從 社 會 流 動 性 的 角 度 思 考 影 響 政 府 政 黨 社 團 企 業 等 團 體 的 演 化 與 不 變 的 因 素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範 例 一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中 的 周 代 社 會 為 例, 試 以 封 建 制 度 完 備 的 西 周 和 封 建 制 度 崩 解 的 東 周, 來 比 較 社 會 流 動 性 的 高 低 教 學 策 略 一 說 明 西 周 的 封 建 社 會 特 質 : ( 一 ) 階 級 分 明 : 貴 族 庶 民 奴 隸 ( 二 ) 身 份 職 業 世 襲 : 一 切 的 生 產 活 動 皆 為 貴 族 服 務 ( 三 ) 社 會 地 位 決 定 於 出 身, 個 人 再 努 力, 社 會 階 級 也 不 會 有 所 改 變 ( 四 ) 社 會 流 動 性 甚 低 二 說 明 東 周 的 社 會 特 色 : ( 一 ) 封 建 崩 解 : 貴 族 沒 落 平 民 崛 起 ( 二 ) 身 份 職 業 不 再 世 襲, 生 產 所 得 可 成 為 私 人 財 產 ( 三 ) 社 會 地 位 決 定 於 個 人 的 努 力, 布 衣 只 要 努 力, 一 樣 可 為 卿 相 ( 四 ) 社 會 流 動 性 高 西 周 封 建 社 會 西 周 社 會 組 織 是 以 家 族 為 基 礎, 由 於 封 建 制 度 的 推 行, 社 會 中 自 然 分 成 若 干 階 級, 最 上 層 者 為 貴 族 ; 其 次 為 庶 民 最 下 層 為 奴 隸 貴 族 因 擁 有 土 地 及 奴 隸 與 農 民, 故 不 事 生 產, 生 活 奢 侈, 是 社 會 中 的 特 權 階 級 ; 庶 民 大 多 數 是 農 民, 亦 有 少 數 工 商 業 者, 地 位 略 高 於 奴 隸 貴 族 的 土 地 多 由 庶 民 耕 種, 對 所 耕 種 的 土 地 有 佃 耕 權, 可 傳 之 於 子 孫, 但 不 能 轉 讓 或 出 售, 對 土 地 所 有 者 的 貴 族, 有 供 奉 粟 米 布 縷 及 力 役 的 義 務, 工 商 業 者 亦 如 農 民, 對 貴 族 需 盡 各 種 義 務, 供 給 貴 族 生 活 中 某 些 需 用 的 物 品 奴 隸 雖 無 人 身 自 由, 卻 可 依 靠 貴 族 生 活 封 建 社 會 的 身 份 職 業 是 固 定 的, 亦 是 世 襲 的, 彼 此 也 不 雜 處 ( 資 料 來 源 : 李 國 祁 : 中 國 通 史 上 古 篇 )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李 國 祁 (1987) 中 國 通 史 上 古 篇 臺 北 市 : 東 華 書 局 28
35 範 例 二 教 材 重 點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中 的 政 府 選 才 任 官 制 度 為 例, 試 說 明 九 品 官 人 法 與 科 舉 制 度 對 於 社 會 流 動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 由 曹 魏 開 始 實 行 的 九 品 官 人 法, 到 了 魏 晉 時 期 造 成 上 品 無 寒 門, 下 品 無 世 族 的 情 形, 社 會 無 法 流 動 隋 唐 開 始 實 行 科 舉 制 度, 到 了 宋 代, 廣 開 科 舉 之 門, 使 得 平 民 亦 有 出 仕 的 機 會, 真 正 實 現 了 社 會 流 動 教 學 策 略 一 九 品 官 人 法 制 度 ( 一 ) 九 品 官 人 法 產 生 背 景 ( 二 ) 九 品 官 人 法 的 選 才 任 官 制 度 內 容 ( 三 ) 九 品 官 人 法 的 實 施, 形 成 世 族 社 會 : 上 品 無 寒 門, 下 品 無 世 族 ( 四 ) 九 品 官 人 法 的 流 弊 : 形 成 世 族 政 治 二 科 舉 制 度 的 產 生 ( 一 ) 隋 代 改 變 選 才 任 官 的 制 度 形 成 科 舉 ( 二 ) 科 舉 制 度 到 了 唐 代 的 改 變 : 1. 科 舉 考 試 的 兩 個 重 要 項 目 : 明 經 科 與 進 士 科 2. 武 則 天 的 改 革 : 使 寒 門 更 加 流 動 ( 三 ) 科 舉 制 度 到 了 宋 代 的 改 變 : 1. 宋 代 重 文 輕 武, 廣 開 科 舉 之 門 2. 士 人 社 會 地 位 高 : 萬 般 皆 下 品, 唯 有 讀 書 高 3. 男 兒 欲 遂 平 生 志, 五 經 勤 向 窗 前 讀 三 科 舉 制 度 所 促 成 的 社 會 流 動 ( 一 ) 討 論 : 為 什 麼 英 雄 不 怕 出 身 低? ( 二 ) 討 論 : 科 舉 制 度 對 帝 國 制 度 維 持 的 正 面 意 義 政 府 可 以 廣 納 人 才, 納 入 文 官 系 統, 文 官 系 統 的 強 韌 與 帝 國 的 維 持 有 關 科 舉 制 度 科 舉 原 是 一 種 行 政 制 度, 目 的 在 選 拔 適 用 的 官 僚 人 才 進 入 政 府, 這 不 但 擴 大 了 王 朝 與 社 會 的 結 合 關 係, 加 強 了 統 治 基 礎, 也 為 一 般 平 民 提 供 了 一 條 向 上 層 社 會 流 動 的 新 管 道 就 整 體 而 言, 我 們 很 難 說 近 代 以 前 的 中 國 社 會 是 一 個 開 放 流 動 的 社 會, 但 是 由 唐 而 宋, 社 會 的 開 放 與 流 動 性 確 實 大 為 提 高 ( 資 料 來 源 : 杜 正 勝 編 : 中 國 文 化 史 )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杜 正 勝 ( 主 編 )(1996) 中 國 文 化 史 臺 北 市 : 三 民 書 局 教 學 增 能 增 能 建 議 : 社 會 流 動 概 念 的 增 能 29
36 主 題 軸 三 : 演 化 與 不 變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演 化 與 不 變 舉 例 指 出 在 歷 史 上 或 生 活 中, 因 缺 乏 內 外 在 的 挑 戰, 而 影 響 社 會 或 個 人 的 發 展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範 例 一 教 材 重 點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中 的 安 史 之 亂 為 例, 試 說 明 唐 代 歷 經 百 年 的 太 平 盛 世, 承 平 日 久, 朝 政 日 漸 腐 化, 又 缺 乏 內 外 在 的 挑 戰, 以 致 安 史 之 亂 趁 虛 而 起 教 學 策 略 一 介 紹 唐 代 盛 世 的 景 況 唐 代 建 立 後, 自 太 宗 武 后 至 玄 宗 能 記 取 前 代 興 亡 的 教 訓, 建 立 起 清 明 的 盛 世 ; 玄 宗 前 期, 任 賢 納 諫, 注 意 節 儉, 重 視 生 產, 在 唐 代 近 百 年 經 濟 持 續 發 展 的 基 礎 上, 開 元 之 治 呈 現 出 前 所 未 有 的 繁 榮 景 象 二 玄 宗 的 轉 變 開 元 之 治 是 唐 朝 繁 盛 的 顛 峰 時 期, 但 太 平 日 子 久 了, 玄 宗 便 以 為 天 下 再 也 沒 有 值 得 擔 心 的 事, 可 以 一 味 講 究 享 樂 了, 於 是 在 他 後 期 的 天 寶 年 間, 沈 緬 於 聲 色 歌 舞, 信 用 小 人 李 林 甫 與 楊 國 忠, 使 朝 政 日 壞, 唐 朝 開 始 從 盛 世 走 向 衰 落 三 安 史 之 亂 的 發 生 此 時 唐 朝 為 了 加 強 邊 境 的 防 禦, 設 置 了 節 度 使 節 度 使 既 統 帥 軍 隊, 又 監 管 地 方 財 政, 擁 有 很 大 的 權 力, 其 中 安 祿 山 一 人 兼 領 三 鎮 節 度 使, 獲 得 玄 宗 極 大 的 信 任 在 朝 政 日 壞 之 下, 安 祿 山 終 於 發 動 叛 亂, 此 役 雖 獲 平 定, 卻 使 唐 朝 走 向 衰 亡 的 命 運 玄 宗 即 位 不 久, 就 下 令 把 宮 中 的 金 銀 器 玩 銷 毀, 做 為 國 家 財 政 軍 備 的 費 用 ; 規 定 后 妃 不 許 穿 價 值 昂 貴 的 錦 繡 服 裝 他 還 在 後 宮 花 園 內 種 了 一 塊 麥 地, 麥 熟 時 就 帶 領 兒 子 們 一 起 去 收 割, 教 育 養 尊 處 優 的 皇 子 知 道 糧 食 來 之 不 易 李 林 甫 作 了 宰 相, 就 警 告 諫 官, 不 許 他 們 對 朝 政 提 出 批 評 ; 楊 國 忠 不 學 無 術, 只 知 道 搜 刮 財 富, 於 是 節 度 使 安 祿 山 便 在 他 執 政 時 發 動 叛 亂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傅 樂 成 (1995) 中 國 通 史 (23 版 ) 臺 北 市 : 大 中 國 圖 書 公 司 30
37 範 例 二 教 材 重 點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的 雍 正 禁 教 及 九 年 級 世 界 史 教 材 的 日 本 鎖 國 為 例, 說 明 缺 乏 內 外 在 挑 戰, 影 響 社 會 發 展 的 情 形 例 如 : 清 朝 雍 正 皇 帝 禁 教, 斷 絕 對 外 的 接 觸, 影 響 西 學 的 傳 入 ; 日 本 17 世 紀 的 鎖 國, 以 致 對 外 界 的 反 應 不 足 教 學 策 略 名 稱 : 比 較 分 析 法 一 中 國 歷 代 皇 帝 權 力 發 展 趨 向 絕 對 化, 內 部 缺 乏 制 衡 力 量, 阻 礙 創 新 改 革 的 動 力 二 清 初 排 外 行 動, 使 得 中 國 對 於 外 在 環 境 的 變 化, 茫 然 無 知, 傳 播 新 知 識 的 神 職 人 員 禁 止 來 華, 造 成 知 識 的 斷 層 三 日 本 鎖 國 突 顯 幕 府 大 將 軍 企 圖 維 持 現 狀, 拒 絕 改 變 的 消 極 心 態 四 因 為 外 在 的 刺 激 不 再, 保 守 的 執 政 者 以 不 變 而 自 滿, 給 社 會 帶 來 慘 痛 的 代 價 宰 相 制 度 在 秦 漢 時 代, 由 獨 相 制 的 確 立 慢 慢 轉 變 為 隋 唐 以 後 的 多 相 制, 明 初 廢 除 宰 相 制 度, 皇 帝 權 力 達 到 顛 峰 ( 邢 義 田 林 麗 月, 中 國 文 化 新 論 : 制 度 篇 : 立 國 的 宏 規 ) 日 本 鎖 國 的 二 百 餘 年 間, 固 有 的 漢 學 佛 學 均 頗 發 達, 但 是 對 西 方 的 學 問 則 是 顯 得 落 後 鎖 國 期 間 歐 洲 因 為 產 業 革 命 而 發 生 巨 大 的 變 化, 接 受 產 業 革 命 的 西 方 國 家, 群 向 世 界 尋 找 市 場, 日 本 遂 成 為 覬 覦 的 對 象 ( 高 亞 偉, 世 界 通 史 )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一 ) 邢 義 田 林 麗 月 (1982) 中 國 文 化 新 論 制 度 篇 立 國 的 宏 規 臺 北 市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 二 ) 高 亞 偉 (1980) 世 界 通 史 臺 北 市 : 高 亞 偉 教 學 增 能 增 能 建 議 : 分 析 影 響 人 類 社 會 發 展 的 內 外 在 挑 戰 31
38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意 義 與 價 值 主 題 軸 四 : 意 義 與 價 值 在 面 對 爭 議 性 問 題 時 25, 能 從 多 元 的 觀 點 與 他 人 進 行 理 性 辯 論, 並 為 自 己 的 選 擇 與 判 斷 提 出 理 由 25 可 以 從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的 報 導 取 材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以 興 建 蘇 花 高 速 公 路 議 題 探 討 為 例 一 環 境 保 護 議 題 二 觀 光 發 展 議 題 三 國 家 戰 略 議 題 四 尊 重 生 命 議 題 一 引 起 動 機 以 蘇 花 高 速 公 路 興 建 爭 議 的 電 視 新 聞 報 導 為 素 材, 引 導 學 生 練 習 以 多 元 的 觀 點 與 他 人 進 行 理 性 辯 論, 並 為 自 己 的 選 擇 與 判 斷 提 出 理 由, 來 面 對 爭 議 性 問 題 二 發 展 活 動 針 對 蘇 花 高 速 公 路 的 預 定 路 線 與 施 工 方 法, 討 論 其 所 帶 來 的 爭 議 性 問 題 ( 一 ) 將 學 生 編 成 若 干 合 作 學 習 小 組, 每 組 選 擇 一 項 議 題, 搜 尋 興 建 蘇 花 高 速 公 路 可 能 產 生 的 議 題, 將 資 料 加 以 整 理, 並 於 課 堂 上 發 表 ( 二 ) 爭 議 性 問 題 舉 例 如 下 1. 環 境 保 議 題 (1) 自 然 環 境 景 觀 衝 擊 (2) 地 質 問 題 (3) 空 氣 污 染 (4) 水 質 影 響 與 水 資 源 流 失 (5) 學 校 安 全 教 育 品 質 2. 觀 光 發 展 議 題 3. 軍 事 戰 略 議 題 4. 尊 重 生 命 議 題 三 綜 合 活 動 進 行 興 建 蘇 花 高 速 公 路 公 投 活 動 ( 一 ) 透 過 自 由 發 表 的 方 式, 討 論 分 享 問 題 的 意 見 ( 二 ) 以 全 班 學 生 為 對 象 進 行 模 擬 公 投 32
39 ( 二 ) 統 計 贊 成 與 不 贊 成 興 建 蘇 花 高 速 公 路 的 學 生 人 數 比 例 教 學 資 源 一 雜 誌 : 商 業 週 刊 1008 期 大 工 程 大 破 壞 二 網 路 : ( 一 ) 交 通 部 國 道 新 建 工 程 局 ( ( 二 ) 花 蓮 縣 全 球 資 訊 服 務 網 ( ( 三 ) 太 魯 閣 國 家 公 園 ( ( 四 ) 花 蓮 相 簿 ( 蘇 花 公 路 ) ( 五 ) 洄 瀾 夢 想 聯 盟 ( ( 六 ) 生 態 工 法 ( 教 學 增 能 一 環 境 保 育 議 題 研 習 二 地 方 經 濟 發 展 議 題 研 習 33
40 主 題 軸 四 : 意 義 與 價 值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修 正 方 式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意 義 與 價 值 瞭 解 文 化 ( 包 含 道 德 藝 術 與 宗 教 等 ) 如 何 影 響 人 類 的 價 值 與 行 為 無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ㄧ 藝 術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二 藝 術 對 人 類 價 值 的 影 響 三 藝 術 對 人 類 行 為 的 影 響 一 引 起 動 機 以 電 影 對 人 類 的 影 響 為 例 : 運 用 影 片 :"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 " 明 天 過 後 ", 引 導 學 生 共 同 探 討 " 全 球 氣 溫 暖 化 " 對 地 球 及 全 人 類 帶 來 的 影 響 二 發 展 活 動 ( 一 ) 觀 賞 影 片 "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 或 " 明 天 過 後 ", 討 論 人 類 與 環 境 相 關 議 題 ( 二 ) 說 明 電 影 播 映 後 對 人 類 生 活 造 成 哪 些 影 響? 1. 分 析 電 影 廣 受 人 民 歡 迎 的 主 要 原 因? 2. 說 明 明 天 過 後 呈 現 人 類 破 壞 環 境 導 致 自 然 反 撲 的 駭 人 景 觀, 上 映 以 來 即 引 發 國 際 間 不 斷 討 論, 並 激 發 人 們 對 於 生 態 環 保 省 思 及 全 暖 化 議 題 的 探 討 3. 說 明 電 影 劇 情 與 近 年 來 全 球 氣 候 異 常 的 熱 門 議 題 契 合, 如 超 級 颶 風 海 嘯 冰 雹 暴 風 雪 帶 來 的 恐 怖 災 難, 如 同 真 實 呈 現, 確 能 引 發 觀 眾 的 共 鳴! 4. 說 明 拍 攝 紀 錄 片 "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 的 背 景 5. 說 明 "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 一 片 中, 令 人 震 驚 的 畫 面, 造 成 的 衝 擊 6. 說 明 高 爾 與 紀 錄 片 "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 之 關 係 三 綜 合 活 動 1. 各 組 報 告 影 片 " 明 天 過 後 " 或 "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 的 想 法 2. 同 學 分 享 喜 愛 的 電 影 類 型 一 影 片 : 紀 錄 片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影 片 明 天 過 後 二 網 站 : 科 學 人 雜 誌 一 培 養 影 評 能 力 二 提 升 影 片 剪 接 技 術 三 加 強 電 影 教 育 教 學 法 34
41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主 題 軸 五 :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瞭 解 認 識 自 我 及 認 識 周 圍 環 境 的 歷 程, 會 受 主 客 觀 因 素 的 影 響, 但 是 經 由 討 論 和 溝 通, 可 以 分 享 觀 點 與 形 成 共 識 29 此 處 的 環 境 兼 指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而 言 舉 例 來 說, 可 以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為 例, 說 明 我 們 如 何 受 到 其 影 響, 以 及 如 何 思 辨 媒 體 所 傳 播 之 訊 息 的 準 確 性 及 主 觀 性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以 臺 客 v.s 眷 村 為 例, 比 較 不 同 成 長 環 境 與 背 景 所 造 成 的 差 異 : 一 成 長 與 居 住 環 境 的 影 響 父 親 職 業 的 影 響 家 裏 使 用 語 言 的 影 響 二 其 對 自 我 認 知 人 際 關 係 群 己 關 係 認 知 的 差 異 :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 一 ) 表 現 於 外 者 : 語 言 服 裝 飲 食 習 慣 ( 二 ) 隱 於 內 者 : 政 黨 傾 向 省 籍 認 知 國 家 意 識 三 其 對 媒 體 接 觸 習 慣 的 異 同 選 擇 性 暴 露 選 擇 性 接 受 選 擇 性 理 解, 此 差 異 在 其 成 為 媒 體 之 擁 有 者 或 經 營 者 時, 其 對 所 管 轄 之 媒 體 傳 播 訊 息 之 主 觀 性 的 影 響 下 列 提 示 的 媒 體 或 節 目, 其 報 導 或 論 點 有 相 當 的 差 異, 試 著 從 其 主 持 人 或 經 營 者 中, 比 較 其 與 不 同 成 長 環 境 背 景 的 關 聯 性 : 一 大 眾 媒 體 的 立 場 ( 一 ) 電 視 : 三 立 vs. TVBS 的 新 聞 談 話 性 節 目 ( 探 討 主 持 人 的 背 景 差 異 ) ( 二 ) 報 紙 : 聯 合 報 vs. 自 由 時 報 ( 探 討 經 營 者 的 背 景 差 異 ) ( 三 ) 雜 誌 : 天 下 vs. 財 訊 ( 探 討 經 營 者 的 背 景 差 異 ) 二 以 當 前 最 夯 的 臺 味 議 題 來 引 發 學 生 探 討,ex: 臺 妹 臺 客, 並 延 伸 到 與 眷 村 文 化 的 異 同 三 天 下 財 訊 : 對 這 次 因 金 融 風 暴 所 產 生 的 經 濟 危 機 之 中 國 觀 點, 比 較 這 兩 份 雜 誌 的 差 異 ( 書 籍 網 路 媒 體 ) 一 雜 誌 ( 一 ) 印 和 聞 ( ), 中 國 問 題 比 想 像 的 大, 財 訊 雜 誌 第 323 期 二 媒 體 媒 體 經 營 者 或 主 持 人 立 場 的 不 同 與 報 導 角 度 之 差 異 : ( 一 ) 三 立 電 視 ( 大 話 新 聞 ) 與 TVBS(2100 全 民 開 講 ): 兩 岸 開 放 問 題 ( 二 ) 聯 合 報 自 由 時 報 : 對 陳 雲 林 來 訪 的 報 導 建 議 : 媒 體 素 養 教 育 媒 體 視 讀 教 育 等 的 增 能 35
42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主 題 軸 五 :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分 析 個 體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會 受 到 人 格 特 質 社 會 制 度 風 俗 習 慣 與 價 值 30 觀 等 影 響 30 例 如 因 教 育 或 媒 體 所 灌 輸 的 價 值 觀 念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一 性 別 角 色 的 刻 板 印 象 : 學 習 科 目 工 作 家 庭 分 工 二 性 別 角 色 刻 板 印 象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三 比 較 西 方 的 發 展 狀 況 (19 世 紀 以 來 ) 教 學 策 略 一 從 教 科 書 中 找 出 性 別 角 色 的 刻 板 印 象 二 從 社 會 制 度 風 俗 習 慣 內 找 出 性 別 角 色 的 刻 板 印 象 三 從 廣 告 影 片 電 視 劇 中 找 出 性 別 角 色 的 刻 板 印 象 四 從 職 業 中 找 出 性 別 角 色 的 刻 板 印 象 教 學 資 源 一 網 路 ( 一 ) 性 別 角 色 及 其 發 展 ( 二 ) 西 方 性 別 角 色 的 例 子 ( 請 上 wiki 網 站 查 閱 性 別 角 色 ) ( 三 ) 教 育 部 的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資 源 網 ( 四 ) 婦 女 新 知 基 金 會 網 ( 五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協 會 的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教 材 套 ( 六 ) 研 究 報 告 : 男 性 性 別 角 色 刻 板 印 象 之 形 成 與 鬆 動 參 見 二 媒 體 ( 一 ) 電 視 : 偶 像 劇 節 目 國 語 連 續 劇 地 方 方 言 連 續 劇 ( 二 ) 廣 告 影 片 : 洗 衣 機 廣 告 清 潔 用 品 廣 告 汽 車 廣 告 按 摩 椅 廣 告 教 學 增 能 建 議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的 增 能 36
43 主 題 軸 六 :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主 題 軸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能 力 指 標 透 過 歷 史 或 當 代 政 府 的 例 子, 暸 解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註 腳 內 容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範 例 一 教 材 重 點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中 的 皇 權 與 相 權 關 係 為 例, 以 中 國 皇 帝 權 力 的 高 漲, 對 照 於 宰 相 權 力 的 日 趨 衰 落, 說 明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教 學 策 略 名 稱 : 比 較 分 析 法 一 中 國 歷 代 皇 帝 權 力 發 展 的 大 概 說 明 二 由 朱 元 璋 廢 宰 相 制 度 廷 杖, 皇 權 擴 大 到 極 致, 說 明 制 衡 力 量 的 衰 弱 三 宰 相 制 度 本 身 由 秩 尊 位 崇, 任 重 權 大, 慢 慢 變 成 君 主 近 臣, 代 起 執 政 品 位 既 高 退 居 閒 曹, 以 致 時 代 愈 前, 相 權 愈 重, 時 代 愈 後, 相 權 愈 輕 四 皇 帝 制 度 與 文 官 制 度, 兩 者 並 存, 彼 此 制 衡 由 文 官 制 度 的 首 要 份 子 - 宰 相 的 權 力 日 減, 了 解 制 衡 力 量 的 重 要 性 漢 代 開 始 中 國 幾 千 年 來 的 皇 帝 制 度 文 官 制 度, 兩 者 並 存, 又 有 文 官 又 有 皇 帝, 一 定 互 相 制 衡, 這 使 得 漢 代 的 皇 帝 不 能 專 制 ( 許 倬 雲, 從 歷 史 看 領 導 ) 宰 相 制 度 在 秦 漢 時 代, 由 獨 相 制 的 確 立 慢 慢 轉 變 為 隋 唐 以 後 的 多 相 制, 明 初 廢 除 宰 相 制 度, 皇 帝 權 力 達 到 顛 峰 ( 邢 義 田 林 麗 月, 中 國 文 化 新 論 制 度 篇 立 國 的 宏 規 )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一 ) 邢 義 田 林 麗 月 (1982) 中 國 文 化 新 論 制 度 篇 立 國 的 宏 規 臺 北 市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 二 ) 許 倬 雲 (1991) 從 歷 史 看 領 導 臺 北 市 : 洪 健 全 基 金 會 文 經 學 苑 教 材 重 點 範 例 二 以 八 年 級 中 國 史 教 材 中 洪 憲 帝 制 為 例 : 民 國 初 年 二 次 革 命 後, 袁 世 凱 大 權 在 握, 逐 步 走 向 帝 制 的 過 程, 說 明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教 學 策 略 名 稱 : 投 影 簡 報 教 學 法 一 首 先 介 紹 一 個 有 關 袁 世 凱 帝 制 的 漫 畫 投 影 二 介 紹 袁 世 凱 的 出 身 背 景 與 思 想 特 質 三 說 明 袁 世 凱 逐 步 走 向 帝 制 的 過 程 四 說 明 袁 世 凱 何 以 順 利 修 改 各 種 選 舉 法 與 改 變 國 體 和 政 體 37
44 五 介 紹 梁 啟 超 發 表 的 文 章 與 雲 南 起 義 的 影 響 六 分 析 權 力 擴 張 的 可 能 與 制 衡 力 量 的 必 要 袁 世 凱 故 事 分 享 ( 取 自 清 代 貴 人 德 齡 的 口 述 故 事 ): 慈 禧 太 后 出 巡 奉 天, 火 車 經 過 天 津, 直 隸 總 督 袁 世 凱 在 月 臺 上 彎 腰 送 上 禮 物, 是 印 度 紅 綠 鸚 鵡 一 對, 不 用 籠 子, 用 鍍 金 短 練 綁 在 一 根 式 樣 好 看 的 樹 枝 上 太 后 見 到 新 奇 禮 物, 叫 李 連 英 捧 到 面 前 不 遠 處 端 詳 不 一 會 兒, 一 隻 鸚 鵡 竟 高 叫 老 佛 爺 吉 祥 如 意, 大 家 都 被 鸚 鵡 咬 字 之 正 確, 音 調 之 清 脆, 聽 起 來 真 像 小 孩 子 聲 音 萬 分 訝 異 時, 另 一 隻 又 喊 到 老 佛 爺 平 安 原 來, 袁 世 凱 花 了 半 年 訓 練 這 對 鸚 鵡, 準 備 送 禮 物 送 到 慈 禧 心 坎 裡 以 上 故 事 呈 現 袁 世 凱 之 聰 慧 巧 思 與 工 於 心 計, 難 怪 在 清 末 無 人 能 出 於 其 右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一 ) 郭 廷 以 (1980) 近 代 中 國 史 綱 臺 北 市 : 南 天 書 局 ( 二 ) 韓 作 (1987) 袁 世 凱 評 傳 臺 北 市 : 天 元 出 版 社 教 材 重 點 範 例 三 以 九 年 級 世 界 史 教 材 中 的 極 權 政 治 為 例 : 藉 由 德 國 希 特 勒 納 粹 政 權 崛 起 的 過 程, 因 缺 乏 內 外 在 的 制 衡 力 量 而 影 響 德 國 社 會 走 上 極 權 政 治 的 發 展, 以 了 解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教 學 策 略 一 說 明 希 特 勒 崛 起 的 背 景 : ( 一 ) 德 國 戰 敗 後, 經 濟 凋 敝, 國 際 地 位 低 落, 人 民 對 政 府 不 滿, 社 會 秩 序 不 穩 ( 二 ) 經 濟 大 恐 慌 發 生 後, 德 國 經 濟 瀕 臨 崩 潰 的 情 況, 希 特 勒 趁 勢 取 得 政 權 ( 三 ) 希 特 勒 掌 政 後, 集 黨 政 軍 大 權 於 一 身, 對 內 採 取 極 權 統 治, 恢 復 經 濟 秩 序 ( 四 ) 希 特 勒 進 一 步 撕 毀 凡 爾 賽 條 約, 宣 布 重 整 軍 備, 對 外 侵 略 奧 國 與 捷 克 二 說 明 德 國 內 外 對 希 特 勒 的 反 應 : ( 一 ) 希 特 勒 集 權 力 於 一 身, 創 設 秘 密 警 察 監 視 全 國 軍 民, 消 滅 任 何 挑 戰 的 勢 力 ( 二 ) 英 法 等 國 面 對 希 特 勒 的 挑 釁 與 侵 略, 採 取 姑 息 主 義, 並 未 加 以 阻 止 ( 三 ) 在 國 內 外 皆 無 制 衡 希 特 勒 的 力 量 下, 希 特 勒 達 成 極 權 統 治 的 目 標 教 學 資 源 一 媒 體 納 粹 與 希 特 勒 (DISCOVERY 影 片 ) 教 學 增 能 增 能 建 議 : 了 解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38
45 主 題 軸 六 :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舉 例 說 明 法 律 與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的 差 異 及 相 互 關 係, 以 及 違 反 義 務 或 發 生 衝 突 時 所 須 面 對 的 法 律 責 任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一 法 律 與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的 差 異 及 相 互 關 係 ( 一 ) 法 律 : 法 律 是 由 國 家 立 法 機 關 依 法 定 程 序 所 制 定, 主 要 在 規 範 人 民 的 外 在 行 為, 以 國 家 公 權 力 強 制 人 民 遵 守, 是 社 會 中 最 具 強 制 力 的 社 會 規 範 ( 二 )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 指 法 律 以 外 的 道 德 宗 教 及 習 俗 等 非 法 制 化 的 社 會 規 範 而 言 ( 三 ) 差 異 1. 產 生 方 法 不 同 2. 觀 念 不 同 3. 規 範 內 容 不 同 4. 作 用 不 同 5. 效 果 不 同 ( 四 ) 相 互 關 係 1. 道 德 宗 教 及 習 俗 觀 念 影 響 法 律 形 成 ; 法 律 亦 會 改 變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的 觀 念 : 子 女 孝 敬 父 母 ( 民 法 1084); 性 別 平 等 工 作 法 改 變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的 觀 念 2. 法 律 所 禁 止,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亦 禁 止 : 殺 人 詐 欺 3. 法 律 許 可, 但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不 許 可 : 消 滅 時 效 ( 民 法 第 125 條 ) 4. 法 律 禁 止, 但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許 可 : 為 親 報 仇 5. 法 律 不 禁 止, 但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不 許 可 : 如 婚 前 性 行 為 6.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影 響 法 律 解 釋 : 誠 實 信 用 善 良 風 俗 ( 釋 字 第 號 ) 二 違 反 義 務 或 發 生 衝 突 時 所 須 面 對 的 法 律 責 任 ( 一 ) 刑 事 責 任 : 若 我 們 的 行 為 違 反 刑 法 組 織 犯 罪 防 制 條 例 槍 礮 彈 藥 刀 械 管 制 條 例 等 刑 事 法 規 就 必 須 負 擔 犯 罪 與 刑 罰 的 刑 事 39
46 責 任 ( 二 ) 民 事 責 任 : 若 我 們 的 行 為 違 反 民 法 商 事 法 等 民 是 法 規, 需 負 擔 身 分 上 或 財 產 上 的 民 事 責 任 ( 三 ) 行 政 責 任 : 違 反 行 政 法 規 所 規 定 的 義 務 要 負 起 的 法 律 責 任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一 舉 約 會 不 守 時 為 例, 讓 學 生 分 組 討 論 並 發 表 法 律 與 道 德 不 同 之 處 二 舉 清 明 節 掃 墓 祭 祖 為 例, 讓 學 生 分 組 討 論 並 發 表 法 律 與 宗 教 或 習 俗 不 同 之 處 三 老 師 歸 納 學 生 的 討 論, 可 列 出 法 律 與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的 差 異 的 比 較 表 四 讓 學 生 藉 由 討 論 民 法 第 1084 條 : 第 一 項 : 子 女 應 孝 敬 父 母 第 二 項 父 母 對 於 未 成 年 之 子 女, 有 保 護 及 教 養 之 權 利 義 務 瞭 解 法 律 與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的 相 互 關 係 五 老 師 問 學 生 幾 個 生 活 上 的 糾 紛 如 打 死 鄰 居 的 狗 兒 要 負 刑 責 嗎? ; 婚 約 一 定 要 履 行 嗎? ; 房 屋 沒 有 違 建 卻 被 政 府 強 制 拆 除 怎 麼 辦? 等 問 題, 讓 學 生 分 辨 違 反 義 務 或 發 生 衝 突 時 應 面 對 何 種 法 律 責 任 一 書 籍 ( 一 ) 管 歐 (2008), 法 學 緒 論, 臺 北 市 : 五 南, 第 三 篇 第 三 章 法 律 與 宗 教 道 德 政 治 及 命 令 的 比 較 二 網 路 ( 一 ) 網 站 : 法 務 部 跨 世 紀 的 法 治 觀 網 頁 第 四 篇 人 民 是 為 了 生 存 而 守 法, 不 是 為 了 守 法 而 生 存 ( 二 ) 網 站 : 法 務 部 生 活 法 律 網 頁 02 生 活 法 律 一 ~ 三 集 教 學 增 能 建 議 : 法 律 概 論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增 能 40
47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主 題 軸 六 :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說 明 個 人 如 何 爭 取 保 障 及 權 利 紛 爭 解 決 的 機 制 及 司 法 系 統 的 基 本 運 作 程 序 與 原 則 例 如 可 以 勞 資 衝 突 為 例 做 說 明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一 糾 紛 的 產 生 二 以 民 主 方 式 處 理 糾 紛 : 以 勞 資 衝 突 為 例 三 權 利 救 濟 的 涵 義 : 以 勞 資 衝 突 為 例 四 權 利 救 濟 的 法 律 程 序 ( 一 ) 民 事 救 濟 程 序 : 和 解 調 解 及 民 事 訴 訟 ( 二 ) 刑 事 救 濟 程 序 : 公 訴 自 訴 及 刑 事 訴 訟 ( 三 ) 行 政 救 濟 程 序 : 訴 願 及 行 政 訴 訟 五 處 理 糾 紛 應 有 的 態 度 ( 一 ) 私 法 自 治 原 則 ( 二 ) 禁 止 自 力 救 濟 原 則 ( 三 ) 訴 訟 基 本 的 原 則 ( 四 ) 避 免 司 法 資 源 的 浪 費 一 舉 例 說 明 不 論 是 國 家 的 公 權 力 對 人 民 的 侵 犯, 或 者 私 人 間 有 權 利 衝 突 或 相 互 侵 犯 的 情 形 時, 會 產 生 糾 紛 二 以 因 經 濟 不 景 氣, 高 科 技 公 司 要 員 工 放 無 薪 假 為 例 說 明 以 透 過 理 性 討 論 工 會 與 資 方 會 議 協 商 或 談 判 相 互 妥 協 或 運 用 表 決 等 民 主 溝 通 的 方 式 來 取 得 共 識, 權 衡 群 體 與 個 人 個 人 和 社 會 的 利 益, 找 出 符 合 大 眾 對 公 平 正 義 期 待, 解 決 各 種 糾 紛 的 處 理 原 則 與 方 式, 三 用 被 迫 放 無 薪 假 的 勞 工 為 例, 說 明 可 依 勞 基 法 與 工 作 契 約 的 規 定 可 以 主 張 自 己 的 權 利, 排 除 國 家 或 他 人 的 侵 犯, 尋 求 權 利 救 濟 權 利 救 濟 的 涵 義 四 分 別 舉 出 學 生 在 生 活 中 會 遇 到 的 問 題 或 糾 紛 讓 學 生 瞭 解 民 事 事 件 刑 事 案 件 及 行 政 救 濟 程 序 的 不 同 ( 一 ) 以 國 三 學 生 買 摩 托 車 來 說 明 民 事 事 件 的 法 律 救 濟 程 序 ( 二 ) 以 學 生 的 霸 凌 事 件 來 說 明 刑 事 救 濟 程 序 ( 三 ) 以 違 建 招 拆 除 來 說 明 行 政 救 濟 程 序 五 舉 汽 車 擦 撞 的 交 通 事 故 來 說 明 處 理 糾 紛 應 有 的 態 度 一 網 路 ( 一 ) 法 務 部 跨 世 紀 的 法 治 觀 第 三 篇 法 41
48 教 學 增 能 院 是 我 們 人 民 的 第 四 篇 人 民 是 為 了 生 存 而 守 法, 不 是 為 了 守 法 而 生 存 及 第 五 篇 自 力 救 濟 與 法 律 ( 二 )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勞 資 關 係 - 勞 資 爭 議 網 頁 二 媒 體 工 廠 裁 員 高 科 技 公 司 要 員 工 放 無 薪 假 相 關 之 新 聞 報 導 建 議 : 勞 資 衝 突 處 理 程 序 的 相 關 法 律 專 業 知 識 增 能 42
49 主 題 軸 六 :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主 題 軸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能 力 指 標 探 討 民 主 政 府 的 正 當 性 與 合 法 性 註 腳 內 容 例 如 可 以 不 同 型 態 的 政 府 做 為 參 照 ( 如 中 國 傳 統 的 王 朝 近 代 的 德 國 納 粹 政 府 蘇 聯 的 共 產 黨 政 府 ), 分 析 比 較 最 高 統 治 者 或 統 治 階 層 獲 得 統 治 權 的 方 式 以 及 維 護 權 力 的 手 段 有 何 差 異, 以 及 人 民 在 不 同 政 治 體 制 中 擁 有 的 權 利 多 寡 與 權 力 大 小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36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一 國 體 與 政 體 ( 一 ) 國 體 : 君 主 與 共 和 ( 二 ) 政 體 : 民 主 與 獨 裁 二 民 主 法 治 與 獨 裁 專 制 的 差 異 ( 一 ) 政 府 的 產 生 與 組 成 : 民 主 國 家 與 獨 裁 國 家 的 不 同 ( 二 ) 統 治 方 式 : 民 主 法 治 與 獨 裁 專 制 的 不 同 ( 三 ) 政 黨 型 態 : 1. 一 黨 專 政 2. 一 黨 獨 大 3. 兩 黨 制 4. 多 黨 制 ( 四 ) 人 民 是 否 有 主 權 : 民 主 國 家 與 獨 裁 國 家 的 不 同 三 民 主 政 治 的 特 色 ( 一 ) 民 意 政 治 ( 二 ) 責 任 政 治 ( 三 ) 政 黨 政 治 ( 四 ) 法 治 政 治 一 以 英 國 君 主 立 憲 的 發 展 過 程 作 為 例, 說 明 君 主 獨 裁 與 君 主 立 憲 的 不 同 二 以 近 代 的 德 國 納 粹 政 府 與 現 代 民 主 政 府 的 發 展 過 程 作 為 例, 說 明 民 主 共 和 與 獨 裁 共 和 三 以 中 國 新 加 坡 美 國 日 本 為 例, 說 明 民 主 法 治 與 獨 裁 專 制 的 差 異 四 以 臺 灣 的 解 嚴 前 後 民 主 政 治 的 發 展 為 例, 說 明 民 主 政 治 的 特 色 一 期 刊 ( 一 ) 蔡 英 文 ( ), 極 權 主 義 與 現 代 民 主, 政 治 科 學 論 叢 第 19 期, 頁 57~84 ( 二 ) 葛 永 光 ( ), 文 化 多 元 社 會 中 的 領 導, 政 治 科 學 論 叢 第 32 期, 頁 1~30 二 網 路 維 基 百 科 全 書 : 英 國 君 王 ; 君 主 立 憲 制 E5%90%9B%E4%B8%BB&variant=zh-tw 建 議 : 近 代 西 洋 及 臺 灣 民 主 政 治 發 展 過 程 及 民 主 制 度 ( 包 括 政 黨 制 度 國 家 體 制 政 府 的 組 成 與 產 生 方 式 等 ) 專 業 增 能 43
50 主 題 軸 六 :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主 題 軸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能 力 指 標 探 討 民 主 政 府 的 正 當 性 與 合 法 性 註 腳 內 容 例 如 可 以 不 同 型 態 的 政 府 做 為 參 照 ( 如 中 國 傳 統 的 王 朝 近 代 的 德 國 納 粹 政 府 蘇 聯 的 共 產 黨 政 府 ), 分 析 比 較 最 高 統 治 者 或 統 治 階 層 獲 得 統 治 權 的 方 式 以 及 維 護 權 力 的 手 段 有 何 差 異, 以 及 人 民 在 不 同 政 治 體 制 中 擁 有 的 權 利 多 寡 與 權 力 大 小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範 例 一 教 材 重 點 以 七 年 級 臺 灣 史 教 材 的 戰 後 臺 灣 的 政 治 發 展 為 例, 比 較 戒 嚴 時 期 與 解 嚴 後 的 民 主 政 治 發 展 教 學 策 略 一 介 紹 戒 嚴 時 的 民 主 限 制 : ( 一 ) 政 府 頒 佈 動 員 戡 亂 時 期 臨 時 條 款, 凍 結 部 分 憲 法 條 文 ( 二 ) 戒 嚴 令 規 範 下, 人 民 的 集 會 結 社 言 論 出 版 自 由 受 到 極 大 的 限 制 ( 三 ) 威 權 統 治 下, 任 何 反 對 政 府 的 言 論 與 行 為, 都 會 受 到 嚴 厲 的 懲 處 二 介 紹 解 嚴 後 的 民 主 開 放 : ( 一 ) 政 府 的 角 色 與 運 作 回 歸 憲 法 所 賦 予 的 權 力 ( 二 ) 解 除 戒 嚴, 人 民 的 集 會 結 社 言 論 出 版 等 基 本 自 由 獲 得 憲 法 保 障 ( 三 ) 民 主 開 放 下, 任 何 反 對 或 支 持 政 府 的 言 論, 皆 可 自 由 發 表 三 比 較 解 嚴 前 後 的 民 主 發 展 : ( 一 ) 比 較 解 嚴 前 後, 統 治 階 層 獲 得 統 治 權 的 方 式 以 及 維 護 權 力 的 手 段 有 何 差 異 ( 如 : 解 嚴 前, 統 治 者 採 取 威 權 統 治 ; 解 嚴 後, 統 治 者 施 政 注 重 民 意 的 走 向 ) ( 二 ) 比 較 人 民 在 解 嚴 前 後 擁 有 的 權 利 多 寡 與 權 力 大 小 ( 如 : 解 嚴 前, 人 民 基 本 自 由 受 到 限 制 ; 解 嚴 後, 人 民 的 基 本 自 由 獲 得 保 障, 亦 可 爭 取 更 多 的 權 利 )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一 ) 天 下 編 輯 部 (1999) 一 同 走 過 從 前 : 攜 手 臺 灣 四 十 年 臺 北 市 : 天 下 雜 誌 社 ( 二 ) 陳 水 在 (2001) 金 門 解 嚴 前 後 臺 北 縣 : 稻 田 出 版 社 ( 三 ) 張 勝 彥 吳 文 星 溫 振 華 戴 寶 村 (1996) 臺 灣 開 發 史 臺 北 市 :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二 雜 誌 ( 一 ) 廖 彥 博 從 起 飛 到 回 歸 解 嚴 前 夕 的 臺 灣 文 化 氛 圍 ( 經 典 94 期 ) 44 36
51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 二 ) 陳 世 慧 從 狂 飆 到 流 動 解 嚴 後 迄 今 的 臺 灣 文 化 現 象 ( 經 典 94 期 ) 三 媒 體 電 影 : 悲 情 城 市 (1989) 超 級 大 國 民 (1994) 天 馬 茶 房 (1999) 範 例 二 以 九 年 級 世 界 史 教 材 中 的 極 權 政 治 為 例 : 戰 間 期 中 興 起 的 義 大 利 法 西 斯 政 府 德 國 納 粹 政 府 蘇 聯 共 產 黨 政 府 三 個 極 權 專 制 政 府 的 得 權 方 式 統 治 策 略 人 民 處 境 等 來 分 析 說 明 政 府 的 正 當 性 合 法 性 名 稱 : 影 片 教 學 法 一 介 紹 義 大 利 法 西 斯 政 府 德 國 納 粹 政 府 蘇 聯 共 產 黨 政 府 三 個 極 權 專 制 政 府 的 興 起 二 播 放 已 剪 輯 過 之 相 關 影 片 增 強 學 生 興 趣 與 體 會 三 說 明 三 個 極 權 專 制 政 府 的 得 權 方 式 統 治 策 略 人 民 處 境 等 四 分 析 人 民 在 這 些 政 治 體 制 中 擁 有 的 權 利 多 寡 與 權 力 大 小 五 請 同 學 思 考 政 府 施 政 應 有 的 正 當 性 與 合 法 性 六 請 同 學 分 辨 極 權 與 民 主 的 差 別 與 特 質 納 粹 德 國 希 特 勒 於 1933 年 被 任 命 為 德 國 總 理, 納 粹 德 國 從 此 展 開 序 幕 納 粹 恐 怖 主 義 在 德 國 蔓 延 了 十 二 年 之 久 首 先, 共 產 黨 遭 禁, 其 領 袖 或 逃 亡 國 外, 或 被 關 到 集 中 營 由 於 納 粹 黨 在 選 舉 中 獲 得 44% 的 選 票, 國 會 多 數 黨 遂 通 過 一 項 將 全 部 權 力 授 予 希 特 勒 的 授 權 法 (Enabling Act), 唯 有 社 會 民 主 黨 獨 排 眾 議, 拒 絕 附 和 此 項 決 議, 但 納 粹 黨 仍 兵 不 血 刃 地 合 法 取 得 政 權 於 是 工 會 紛 紛 瓦 解, 所 有 其 他 政 黨 最 後 也 難 逃 解 散 的 命 運 國 家 社 會 主 義 者 稱 他 們 這 種 一 黨 獨 裁 的 政 體 是 領 導 原 則, 工 廠 辦 公 室 學 校 大 學 廣 播 及 新 聞 媒 體, 幾 乎 所 有 團 體 都 被 迫 要 一 致 組 織 化 納 粹 黨 完 全 控 制 了 全 國 人 民 的 精 神 與 肉 體, 所 採 取 的 方 式 有 群 眾 大 會 火 炬 遊 行 及 黨 員 大 會 等, 人 民 每 週 被 洗 腦 一 次, 學 習 置 公 益 於 私 利 之 前 一 書 籍 ( 一 ) 史 蒂 芬 羅 蘭 (1979)( 地 球 出 版 社 編 譯 小 組 編 譯 ) 德 國 風 暴 80 年 : 從 俾 斯 麥 的 光 榮 到 希 特 勒 的 沒 落 臺 北 市 : 地 球 出 版 社 ( 二 ) 福 爾 蒂 喬 治 (2005)( 徐 莉 娜 譯 ) 納 粹 德 國 的 興 亡 青 島 市 : 青 島 出 版 社 二 媒 體 ( 一 ) 紀 錄 片 : 改 變 世 界 歷 史 的 轉 捩 點 二 十 世 紀 歷 史 見 證 系 列 光 碟 ( 二 ) 電 影 : 辛 德 勒 的 名 單 (1993) 消 失 的 1945(2001) 美 麗 人 生 (1998) 戰 地 琴 人 (2004) 行 動 代 號 : 華 爾 奇 麗 雅 (2009) 增 能 建 議 : 民 主 政 府 的 正 當 性 和 合 法 性 45
52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主 題 軸 七 :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分 析 個 人 如 何 透 過 參 與 各 行 各 業 與 他 人 分 工 合 作 40, 進 而 產 生 整 體 的 經 濟 功 能 40 例 如 可 以 水 產 相 關 職 業 ( 如 養 殖 業 漁 撈 業 碼 頭 工 作 人 員 等 ) 為 例, 說 明 其 工 作 內 容 與 生 活 型 態, 以 及 彼 此 之 間 的 關 連, 並 進 一 步 認 識 國 內 水 產 或 海 洋 產 業 商 業 活 動 的 運 作 概 況 也 可 以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為 例 做 說 明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一 說 明 水 產 相 關 行 業 的 工 作 型 態 及 其 相 互 之 經 濟 關 連 二 海 洋 相 關 產 業 及 其 商 業 活 動 分 工 合 作 的 說 明 三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與 整 體 經 濟 的 關 係 一 說 明 水 產 相 關 行 業 的 工 作 型 態 及 其 相 互 之 經 濟 關 連 ( 一 ) 分 析 不 同 角 色 在 經 濟 上 的 互 動 與 功 能 性, 建 議 透 過 實 際 案 例 的 說 明, 如 近 海 漁 業 魚 貨 市 場 乃 至 一 般 市 場 超 級 市 場 在 海 鮮 類 販 賣 的 關 係, 讓 學 生 可 以 具 體 的 瞭 解 指 標 意 涵 ( 二 ) 以 碼 頭 從 業 人 員 為 例, 包 括 船 務 公 司 報 關 行 業 貨 運 倉 儲 業 等, 彼 此 需 要 分 工 與 合 作, 而 船 務 公 司 與 進 出 口 貿 易 商 貨 運 倉 儲 與 批 發 零 售 業 亦 息 息 相 關, 商 業 活 動 因 而 開 展 二 海 洋 相 關 產 業 及 其 商 業 活 動 分 工 合 作 的 說 明 ( 一 ) 認 識 國 內 重 要 港 口 的 產 業 活 動 狀 況, 以 基 隆 港 與 高 雄 港 為 例, 分 析 港 口 特 性 與 條 件 之 不 同, 如 北 部 以 高 單 價 的 成 品 貨 櫃 為 主 南 部 以 散 雜 貨 櫃 ( 砂 石 ) 為 主, 影 響 其 發 展 的 商 業 活 動 型 態 ( 二 ) 瞭 解 國 內 的 海 洋 相 關 產 業, 此 部 分 可 與 地 理 課 程 結 合, 說 明 養 殖 業 漁 撈 業 與 水 產 加 工 地 方 產 業 的 結 合, 以 經 濟 的 角 度 詮 釋 其 間 的 商 業 活 動 分 工 關 係 三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與 整 體 經 濟 的 關 係 ( 一 ) 說 明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和 經 濟 的 關 聯 性 為 何, 如 電 視 體 育 頻 道 透 過 球 賽 的 轉 播, 掀 起 棒 球 熱 與 籃 球 熱, 直 接 活 絡 體 育 行 業 的 經 濟 ( 二 ) 分 析 廣 告 和 商 品 販 賣 的 關 係, 而 節 目 內 容 的 置 入 性 行 銷 亦 有 其 經 濟 效 益 的 影 響 性 ( 三 ) 以 全 球 化 的 現 象 解 釋 經 濟 的 相 互 依 賴 性, 並 強 調 個 人 的 角 色 與 因 應 一 網 路 ( 一 ) 臺 北 港 ( 二 ) 基 隆 港 的 介 紹 ( 三 ) 海 洋 教 育 網 46
53 教 學 增 能 ( 四 ) 公 平 交 易 訊 息 與 自 由 經 濟 網 站 二 書 籍 ( 一 ) 世 界 是 平 的 (2008, 天 下 文 化 ) ( 二 ) 天 下 雜 誌 與 商 業 週 刊 相 關 的 趨 勢 報 導 一 臺 灣 各 大 港 口 的 現 況 與 未 來 二 認 識 新 興 的 行 業 分 工 型 態, 如 外 包 outsourcing; 結 合 時 事, 分 析 目 前 臺 灣 的 產 業 外 移 現 象 和 對 外 合 作 關 係, 提 供 更 多 的 數 據 與 國 際 經 濟 情 勢 三 傳 播 媒 體 與 經 濟 的 關 係 47
54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主 題 軸 七 :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瞭 解 在 人 類 成 長 的 歷 程 中, 社 會 如 何 賦 予 各 種 人 不 同 的 角 色 與 機 會 41 在 此 主 要 著 重 於 從 經 濟 的 角 度 說 明 社 會 分 工, 此 外, 教 師 可 以 藉 此 進 行 註 腳 內 容 情 意 教 學, 讓 學 生 未 來 在 追 求 個 人 財 富 時 也 能 顧 及 公 眾 利 益, 並 回 饋 社 會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一 經 由 機 會 成 本 與 比 較 利 益 的 考 量, 個 人 選 擇 社 會 角 色 進 行 分 工 二 專 業 化 的 分 工 可 以 促 進 高 度 經 濟 之 發 展 三 個 人 經 濟 角 色 不 能 僅 於 追 求 金 錢 利 益, 更 須 考 量 社 會 成 本 與 公 眾 利 益 一 經 由 機 會 成 本 與 比 較 利 益 的 考 量, 個 人 選 擇 社 會 角 色 進 行 分 工 ( 一 ) 以 經 濟 的 角 度 解 釋 個 人 在 社 會 中 如 何 選 擇 一 個 適 當 的 角 色, 其 中 必 須 考 量 自 己 的 機 會 成 本 與 比 較 利 益 ( 二 ) 例 如 以 國 中 畢 業 後 選 擇 普 通 高 中 或 技 職 體 系 ( 或 升 學 與 就 業 ) 的 選 擇 當 作 考 量, 不 同 的 路 徑 會 帶 來 不 同 的 社 會 角 色 與 機 會 二 專 業 化 的 分 工 可 以 促 進 高 度 經 濟 之 發 展 ( 一 ) 以 臺 灣 近 四 十 年 經 濟 發 展 之 過 程, 說 明 專 業 化 分 工 對 經 濟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並 進 一 步 指 出 個 人 的 社 會 角 色 選 擇 會 與 時 變 遷 ( 二 ) 說 明 個 人 的 經 濟 角 色 與 社 會 發 展 密 不 可 分, 個 人 利 益 與 整 體 的 社 會 利 益 也 必 須 相 互 結 合, 如 此 才 能 創 造 出 更 多 機 會 和 可 能 性 據 此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非 營 利 組 織 與 公 益 團 體 的 重 要 角 色 三 個 人 經 濟 角 色 不 能 僅 於 追 求 金 錢 利 益, 更 須 考 量 社 會 成 本 與 公 眾 利 益 ( 一 ) 結 合 社 會 團 體 與 社 會 正 義 等 課 題, 以 企 業 家 捐 助 公 益 或 基 金 會 辦 理 活 動 等 事 例, 說 明 個 人 如 何 兼 顧 利 益 追 求 與 社 會 回 饋, 以 創 造 更 多 的 社 會 資 源 ( 二 ) 回 歸 國 中 生 的 身 份, 探 討 自 己 可 以 扮 演 的 社 會 角 色 網 站 一 臺 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網 站 二 富 邦 文 教 基 金 會 三 7-11 公 益 活 動 網 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生 涯 發 展 規 劃 41 48
55 主 題 軸 七 :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主 題 軸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能 力 指 標 探 討 國 際 貿 易 與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之 關 係 註 腳 內 容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一 從 比 較 利 益 原 則 分 析 國 與 國 之 間 的 貿 易 行 為 教 材 重 點 二 分 析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與 貿 易 的 相 輔 相 成 關 係 三 探 討 臺 灣 產 業 結 構 轉 變 經 濟 發 展 與 國 際 貿 易 的 關 連 性 一 從 比 較 利 益 原 則 分 析 國 與 國 之 間 的 貿 易 行 為 以 經 濟 上 的 分 工 交 換 與 專 業 化 的 過 程 解 釋 比 較 利 益 原 則, 並 分 析 國 與 國 之 間 的 貿 易 行 為 實 屬 經 濟 發 展 上 所 必 需 二 分 析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與 貿 易 的 相 輔 相 成 關 係 教 學 策 略 ( 一 ) 解 釋 現 今 全 球 化 下 的 社 會, 自 給 自 足 的 經 濟 型 態 已 無 法 滿 足 國 家 發 展 需 求, 並 分 析 進 口 與 出 口 的 國 際 貿 易 型 態 影 響 各 國 經 濟 ( 二 ) 介 紹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及 我 國 加 入 後 的 相 關 影 響 三 從 臺 灣 過 去 從 農 業 工 業 而 至 高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的 結 構 轉 變, 探 討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與 貿 易 的 關 連 性, 並 指 出 未 來 的 發 展 方 向 網 站 教 學 資 源 一 WTO 入 口 網 二 臺 灣 精 品 網 教 學 增 能 國 際 經 貿 相 關 議 題 49
56 主 題 軸 七 :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主 題 軸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能 力 指 標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生 產 活 動 所 使 用 的 生 產 要 素 註 腳 內 容 可 以 媒 體 產 業 為 例 做 說 明 又 在 此 除 從 經 濟 的 角 度 說 明 土 地 勞 動 資 本 為 生 產 要 素 外, 宜 將 勞 動 者 視 為 具 有 尊 嚴 及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的 個 體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一 介 紹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其 生 產 要 素 與 生 產 活 動 的 關 係 二 分 析 勞 動 力 與 企 業 家 才 能 的 關 係, 不 同 的 生 產 活 動 需 要 的 生 產 要 素 比 重 教 材 重 點 並 不 相 同 三 說 明 人 力 對 經 濟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勞 動 人 口 的 人 力 素 質 必 須 受 到 重 視 一 以 報 紙 網 際 網 路 電 視 臺 電 影 等 媒 體 產 業 為 例, 說 明 各 項 生 產 要 素 與 生 產 活 動 的 關 係 二 說 明 經 濟 發 展 的 趨 勢, 指 出 各 行 各 業 人 力 素 質 的 重 要 性, 強 調 勞 動 的 價 值 與 社 會 貢 獻 教 學 策 略 三 引 導 學 生 探 討 各 行 各 業 的 勞 動 力 組 成, 思 考 如 何 透 過 尊 重 與 學 習, 提 升 勞 力 的 素 質 以 促 進 社 會 發 展 四 本 單 元 亦 可 結 合 世 界 史 相 關 勞 動 人 權 發 展 的 介 紹, 分 析 勞 動 與 工 業 發 展 的 關 係, 勞 動 權 的 重 視 與 勞 資 的 共 同 合 作 是 創 造 雙 贏 的 發 展 趨 勢 一 網 站 ( 一 ) 勞 動 人 權 協 會 教 學 資 源 ( 二 ) 教 育 部 人 權 教 育 電 子 報 二 書 籍 人 權 思 潮 導 論 : 勞 動 人 權 導 讀 (2007, 秀 威 資 訊 ) 一 傳 播 媒 體 與 經 濟 的 關 係 教 學 增 能 二 勞 動 人 權 及 其 國 際 發 展 現 況 50
57 主 題 軸 七 :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主 題 軸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能 力 指 標 舉 例 說 明 政 府 進 行 公 共 建 設 的 目 的 註 腳 內 容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一 分 析 公 共 建 設 需 要 由 政 府 負 責 的 原 因 教 材 重 點 二 從 生 活 事 例 探 討 公 共 建 設 的 特 性 三 分 析 公 共 建 設 與 政 府 功 能 的 關 係 一 分 析 公 共 建 設 不 同 於 私 人 財 貨 且 具 有 外 部 性, 例 如 高 速 公 路 下 水 道 文 化 中 心 等 建 設, 此 為 現 代 社 會 所 必 須, 但 甚 少 可 能 由 私 人 提 供, 故 政 府 需 要 負 擔 此 一 角 色 教 學 策 略 二 以 學 生 經 驗 中 的 各 項 社 會 建 設 實 例 探 討 公 共 建 設 的 特 性, 例 如 交 通 教 育 的 不 可 排 他 性 與 共 享 性 ; 教 學 上 應 以 公 共 建 設 一 詞 取 代 公 共 財 及 準 公 共 財 等 名 詞 三 配 合 八 年 級 國 家 的 功 能 與 政 府 的 職 能, 從 經 濟 社 會 政 治 等 不 同 面 向 分 析 公 共 建 設 與 政 府 功 能 的 關 係 一 網 路 ( 一 ) 擴 大 公 共 建 設 投 資 計 畫 網 ( 二 ) 行 政 院 98 年 核 定 振 興 經 濟 擴 大 公 共 建 設 投 資 計 畫 : 包 括 完 教 學 資 源 善 便 捷 交 通 網 建 構 安 全 及 防 災 環 境 提 升 文 化 及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強 化 國 家 競 爭 力 之 基 礎 設 施 改 善 離 島 交 通 設 施 及 培 育 優 質 研 發 人 力, 協 助 安 定 就 學 及 就 業 教 學 增 能 政 府 經 濟 角 色 的 增 能 51
58 主 題 軸 七 :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舉 例 說 明 某 些 經 濟 行 為 的 後 果 不 僅 及 於 行 為 人 本 身, 還 會 影 響 大 眾 生 態 及 其 他 生 物, 政 府 因 此 必 須 扮 演 適 當 的 角 色 43 例 如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的 報 導 及 行 銷 43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一 第 二 次 綠 色 革 命 - 以 基 因 食 品 為 例 二 政 府 目 前 對 基 因 食 品 的 措 施 三 失 序 的 自 然 - 以 外 來 種 與 放 生 棄 養 為 例 四 地 方 政 府 的 因 應 措 施 教 學 策 略 一 從 媒 體 報 導 談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為 例 引 起 動 機 例 1: 提 供 媒 體 報 導 之 實 例 因 改 造 食 品 入 侵 麥 當 勞 摩 斯 漢 堡 統 一 泡 麵 無 一 倖 免 ( 明 日 報 ),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生 產 者 以 基 因 改 造 作 物 為 原 料, 進 行 食 品 製 作, 可 能 引 發 的 爭 議 例 2: 指 導 學 生 瀏 覽 2008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公 民 會 議 部 落 格 (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與 討 論 ( 一 ) 說 明 基 因 食 品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GMF) 的 由 來 與 食 用 上 的 疑 慮 ( 二 ) 說 明 基 因 食 品 對 生 物 多 樣 性 與 生 態 的 改 變 ( 三 ) 說 明 全 球 化 助 長 基 因 食 品 的 傾 銷 ( 四 ) 各 國 政 府 逐 漸 對 基 因 食 品 的 解 禁 分 組 報 告 指 導 學 生 蒐 集 與 整 理 政 府 對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生 產 活 動 採 取 的 規 範 措 施 與 宣 導 策 略 ( 一 ) 政 府 已 有 的 法 律 規 範 修 正 公 布 衛 生 食 品 管 理 法 第 十 七 條 第 一 項 第 六 款, 有 容 器 或 包 裝 之 食 品, 應 以 中 文 及 通 用 符 號 顯 著 標 示 經 中 央 機 關 公 告 指 定 之 標 示 事 項 於 容 器 或 包 裝 之 上 2.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標 示 辦 法 : 依 產 品 加 工 程 度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之 原 料 須 於 上 市 前 通 過 審 核, 目 前 選 定 以 大 豆 及 玉 米 為 優 先 管 理 項 目 其 次, 產 品 之 標 示, 係 採 取 強 制 及 自 願 標 示 並 行 之 制 度, 凡 超 過 5% 非 刻 意 混 雜 容 許 量 之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必 須 依 照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標 示 辦 法 予 以 明 顯 標 示, 惟 以 漸 進 方 式 施 行, 即 自 2001 年 起, 依 產 品 加 工 程 度, 分 三 階 段 : 52
59 農 產 品 之 黃 豆 / 玉 米 黃 豆 / 玉 米 初 期 加 工 食 品 如 豆 腐 含 黃 豆 / 玉 米 之 加 工 食 品 ( 不 包 含 醬 油 沙 拉 油 最 終 產 品 不 含 移 轉 基 因 片 段 或 蛋 白 質 之 黃 豆 / 玉 米 加 工 食 品 ) ( 二 ) 政 府 已 有 的 宣 導 策 略 衛 生 署 將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相 關 資 訊 登 載 於 衛 生 署 網 頁, 且 多 次 舉 行 產 官 學 研 座 談 會, 獲 得 共 識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與 各 界 溝 通, 俾 使 公 告 之 管 理 制 度, 不 但 符 合 國 際 規 範, 而 且 實 際 可 行 教 學 資 源 二 從 媒 體 報 導 談 動 物 放 生 與 外 來 種 影 響 生 態 平 衡 問 題 為 例 引 起 動 機 例 1: 提 供 媒 體 報 導 之 實 例 放 生 棄 養 問 題 何 其 多 ( 及 可 魯 熱 退 燒 ( 自 自 由 電 子 報 ),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與 討 論 民 眾 對 動 物 放 生 棄 養 行 為, 可 能 引 發 的 爭 議 政 府 可 以 採 取 的 規 範 措 施 民 眾 飼 養 竉 物 應 有 態 度 與 觀 念 例 2: 提 供 媒 體 報 之 實 例 外 來 魚 全 臺 竄 51 條 河 僅 2 倖 免 ( 聯 合 報 ),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與 討 論 說 明 外 來 種 與 放 生 的 緣 由 了 解 外 來 種 放 生 對 臺 灣 生 態 與 經 濟 的 影 響 棄 養 與 生 命 價 值 的 尊 重 分 組 報 告 指 導 學 生 蒐 集 與 整 理 政 府 對 外 來 種 入 侵 與 動 物 放 生 棄 養 採 取 的 規 範 措 施 與 宣 導 策 略 ( 一 ) 南 投 縣 放 生 保 育 自 治 條 例 ( ( 二 ) 臺 北 縣 農 業 局 動 物 疾 病 防 治 所 - 正 積 極 推 動 責 任 飼 主 觀 念, 從 晶 片 絕 育 ( 實 施 狗 口 家 庭 計 畫 ) 認 養 及 尊 重 四 大 觀 念 灌 輸 飼 主, 從 源 頭 減 少 流 浪 犬 數 量 做 起 ( 自 由 電 子 報 一 網 路 ( 一 ) 經 典 財 團 法 人 慈 濟 傳 播 人 文 志 業 基 金 會 慈 濟 月 刊 電 子 雜 誌 ( ( 二 ) 媒 體 公 民 行 動 網 ( ( 三 ) 臺 灣 生 態 學 會 ( ( 四 ) 南 投 縣 政 府 法 規 查 詢 系 統 ( ( 五 ) 中 華 民 國 自 然 生 態 保 育 協 會 (SWAN)( 53
60 教 學 增 能 ( 六 ) 文 田 集 - 基 因 食 物 探 討 ( ( 七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食 品 衛 生 處 食 品 資 訊 網 ( 一 基 因 食 品 的 正 面 影 響 - ( 一 ) 解 決 糧 食 短 缺 問 題 ( 尤 其 第 三 世 界 貧 窮 國 家 ) ( 二 ) 減 少 大 量 農 藥 使 用, 降 低 環 境 污 染 ( 三 ) 節 省 生 產 成 本 ( 四 ) 增 加 食 物 營 養, 提 高 食 品 附 加 價 值 ( 五 ) 增 加 食 物 種 類, 提 昇 食 物 品 質 ( 六 ) 促 進 生 產 效 率, 帶 動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二 基 因 食 品 的 負 面 影 響 - ( 一 ) 可 能 會 對 蝴 蝶 或 其 他 昆 蟲 等 造 成 傷 害, 影 響 生 態 ( 二 ) 可 能 影 響 周 邊 植 物 的 生 長 ( 三 ) 部 分 有 害 昆 蟲 或 病 菌 在 長 期 演 化 中 反 而 增 加 抵 抗 力, 或 產 生 新 的 物 種 54
61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主 題 軸 七 :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分 析 資 源 分 配 如 何 受 到 權 力 結 構 的 影 響 44 可 以 以 政 治 組 織 或 媒 體 組 織 為 例 做 說 明 44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一 資 源 :(1) 有 限 性 (2) 相 對 性 二 權 力 結 構 影 響 資 源 分 配 ( 一 ) 政 黨 輪 替 影 響 國 家 資 源 ( 二 ) 北 縣 升 格 影 響 統 籌 分 配 款 三 解 嚴 影 響 媒 體 組 織 ( 一 ) 解 嚴 影 響 媒 體 開 放 ( 二 ) 媒 體 多 元 影 響 主 流 價 值 教 學 策 略 一 在 財 政 收 支 劃 分 法 的 法 規 下, 政 府 在 有 限 的 資 源 下, 如 何 妥 善 分 配 中 央 與 地 方 經 費 比 例 二 權 力 結 構 影 響 資 源 分 配 ( 一 ) 臺 灣 在 邁 向 成 熟 的 政 黨 政 治 下, 從 過 去 的 重 北 輕 南 變 成 目 前 的 城 鄉 兼 顧 的 改 善 例 如 :(1) 元 宵 燈 節 (2) 國 慶 煙 火 (3) 故 宮 南 院 ( 二 ) 北 縣 升 格 後, 統 籌 分 配 款 與 人 員 編 制 權 的 增 加 會 壓 縮 其 他 直 轄 市 或 各 縣 市 的 經 費 分 配 ( 因 分 配 比 例 是 固 定 的 ) ( 三 ) 討 論 政 府 為 落 實 城 鄉 兼 顧 政 策 下, 目 前 舉 行 的 各 種 活 動 是 否 有 完 整 規 劃 與 配 套 措 施? 三 解 嚴 影 響 媒 體 組 織 ( 一 ) 威 權 體 制 時 代, 黨 政 軍 掌 控 無 線 廣 電 媒 體, 掌 握 發 聲 筒, 形 塑 有 利 氛 圍 解 嚴 後, 媒 體 開 放, 呈 現 多 元 化 ( 二 ) 媒 體 解 禁 後, 媒 體 私 有 化 財 團 化, 多 關 注 政 治 經 濟 主 流 觀 點 2006 年 無 線 電 視 事 業 公 股 處 理 條 例 通 過 臺 灣 公 廣 集 團 (TBS) 成 立, 打 破 權 力 結 構, 重 視 公 共 利 益 與 弱 勢 族 群, 使 媒 體 資 源 分 配 更 能 彰 顯 社 會 正 義 ( 三 ) 討 論 觀 察 在 一 星 期 中, 網 路 平 面 媒 體 或 電 視 中, 有 哪 些 版 面 或 節 目 是 重 視 公 共 利 益 與 弱 勢 族 群 的? 55
62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一 網 路 ( 一 ) 地 方 制 度 法 專 題 : 準 ( 新 ) 直 轄 市 形 成 後 之 財 政 資 源 分 配 ( ( 二 ) 當 臺 北 縣 升 格 為 準 直 轄 市 之 後 ( ( 三 ) 臺 灣 媒 體 觀 察 教 育 基 金 會 ( ( 四 ) 媒 體 素 養 資 訊 網 站 ( ) ( 五 ) 臺 灣 公 共 廣 播 電 視 集 團 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 ( ) 一 根 據 地 方 制 度 法 的 規 定, 對 臺 北 縣 而 言, 升 格 後 鄉 鎮 是 否 重 劃 或 直 接 改 制 與 勞 健 保 各 級 學 校 補 助 款 的 自 行 籌 措, 也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議 題 二 政 治 組 織 的 變 動 易 為 民 眾 所 見, 然 媒 體 組 織 受 各 強 勢 力 量 操 控 的 情 況 較 不 易 被 察 覺, 形 塑 主 流 價 值, 為 特 定 政 黨 商 業 利 益 發 聲 三 教 師 於 教 學 時, 應 使 學 生 分 辨 思 考 社 會 上 的 弱 勢 族 群 原 本 已 處 邊 緣 地 帶, 媒 體 又 多 關 注 主 流, 如 何 打 破 這 種 權 力 結 構, 使 資 源 分 配 更 能 彰 顯 社 會 正 義, 才 是 學 生 學 習 後 所 應 探 討 的 課 題 56
63 主 題 軸 八 : 科 學 技 術 與 社 會 主 題 軸 科 學 技 術 與 社 會 能 力 指 標 舉 例 說 明 人 類 為 何 須 要 透 過 立 法 管 理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應 用, 以 及 在 立 註 腳 內 容 法 和 執 法 過 程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在 此 著 重 於 探 討 要 以 法 令 規 範 新 科 技 的 運 用 時 所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可 以 生 物 科 技 或 通 訊 與 傳 播 科 技 為 例 做 說 明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一 生 物 科 技 與 生 命 倫 理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二 資 訊 公 開 與 隱 私 權 保 障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三 智 慧 財 產 權 鼓 勵 創 作 與 智 慧 成 果 由 公 眾 共 享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四 相 關 科 技 的 法 令 規 範 五 科 技 倫 理 與 資 訊 倫 理 教 師 可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發 展 與 應 用, 引 發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例 如 : 一 如 基 因 科 技 可 以 降 低 農 作 物 的 生 產 成 本 及 找 到 治 療 重 大 疾 病 的 方 法, 但 基 因 改 造 作 物 卻 可 能 破 壞 物 種 多 樣 性 ; 食 用 基 因 改 造 作 物 製 成 的 食 品, 可 能 會 引 發 未 知 的 新 疾 病 ; 以 及 基 因 的 排 列 順 序 勢 必 成 為 個 人 的 重 要 資 料, 至 於 如 何 保 護 這 些 隱 私, 也 就 成 為 基 因 科 技 所 帶 來 的 另 一 項 重 要 挑 戰 ; 說 明 目 前 各 國 大 多 立 法 禁 止 研 發 複 製 人 是 因 為 人 體 器 官 的 複 製, 甚 至 複 製 人 出 現 的 可 能 性, 可 能 挑 戰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倫 理 關 係 二 資 訊 科 技 讓 人 類 可 以 便 捷 的 取 得 資 訊, 掌 握 生 存 發 展 的 優 勢 ; 然 而 也 存 在 侵 犯 人 格 權 ( 隱 私 權 ) 的 問 題 例 如 網 路 具 有 極 佳 的 匿 名 性, 網 友 得 以 掩 飾 身 分 暢 所 欲 言, 但 有 不 肖 人 士 卻 以 其 作 為 掩 護, 在 網 路 上 任 意 公 布 他 人 基 本 資 料, 甚 至 入 侵 他 人 電 腦, 閱 讀 刪 改 或 竊 取 檔 案, 嚴 重 侵 犯 個 人 隱 私 權 三 知 識 經 濟 成 為 主 流 價 值, 建 構 一 個 優 質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環 境, 已 是 促 進 國 內 產 業 創 新 研 發, 提 高 產 業 全 球 競 爭 力 的 不 二 法 門, 然 而 過 度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卻 與 知 識 資 訊 公 眾 共 享 有 所 衝 突, 若 能 調 適 此 一 衝 突 將 有 助 於 社 會 發 展, 例 如 柏 納 李 發 明 全 球 資 訊 網 後 www, 並 未 登 記 專 利, 使 得 網 路 可 迅 速 的 發 展 及 普 及, 也 讓 全 世 界 可 免 費 使 用 這 項 發 明 57
64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四 爲 更 有 效 的 防 治 科 技 不 當 運 用 會 衍 生 許 多 社 會 問 題 或 犯 罪 問 題, 需 制 定 相 關 法 規 來 管 理 : ( 一 ) 規 範 生 物 科 技 : 如 人 工 生 殖 法 人 體 器 官 移 植 條 例 等 ( 二 ) 規 範 電 腦 網 路 : 如 電 腦 處 理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妨 害 電 腦 使 用 罪 篇 ( 刑 法 )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法 等 ( 三 ) 規 範 通 訊 與 傳 播 : 如 通 訊 傳 播 基 本 法 廣 播 電 視 法 等 ( 四 ) 智 慧 財 產 權 : 如 專 利 法 商 標 法 著 作 權 法 等 五 各 種 科 技 的 發 展, 如 生 物 科 技 資 訊 科 技... 等 能 促 進 社 會 發 展, 提 昇 生 活 水 準 然 而 科 技 的 不 當 運 用 也 引 發 許 多 社 會 與 環 境 的 問 題, 如 對 生 態 的 威 脅 生 命 價 值 及 倫 理 的 衝 擊 以 及 資 訊 爆 炸, 許 多 訊 息 難 辨 真 偽, 因 此, 要 避 免 科 技 與 資 訊 衍 生 的 問 題, 除 了 遵 守 相 關 法 規 外, 科 技 倫 理 與 資 訊 倫 理 的 建 立 亦 有 其 重 要 性 ( 一 ) 科 技 倫 理 是 指 人 類 在 發 展 或 應 用 科 技 時, 評 估 該 科 技 對 社 會 與 環 境 所 造 成 的 正 負 面 影 響, 遵 守 道 德 規 範 或 行 為 標 準, 避 免 科 技 不 當 運 用 的 負 面 影 響 ( 二 ) 資 訊 倫 理 是 指 資 訊 專 業 人 員 ( 媒 體 ) 與 在 網 路 空 間 活 動 的 人 員, 使 用 或 製 造 資 訊 產 品 提 供 資 訊 服 務 時 必 須 遵 守 的 道 德 規 範 其 內 涵 包 括 隱 私 權 資 訊 內 容 的 精 確 性 尊 重 他 人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媒 介 接 近 使 用 權 等 一 書 籍 ( 一 )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2003), 智 慧 財 產 權 教 戰 手 冊, 臺 北 市 : 智 慧 財 產 局 二 網 路 ( 一 ) 教 育 部 媒 體 素 養 教 學 資 源 網 站 ( 二 ) 臺 灣 媒 體 觀 察 教 育 基 金 會 6 ( 三 ) 富 邦 文 教 基 金 會 ( 四 ) 媒 體 識 讀 推 廣 中 心 建 議 : 生 物 科 技 或 通 訊 與 傳 播 科 技 應 用 智 慧 財 產 權 相 關 法 令 科 技 倫 理 與 資 訊 倫 理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增 能 58
65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註 腳 內 容 全 球 關 連 主 題 軸 九 : 全 球 關 連 探 討 各 種 關 係 網 路 ( 如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等 ) 的 發 展 如 何 讓 全 球 各 地 的 人 類 生 物 與 環 境 產 生 更 緊 密 的 關 係, 對 於 人 類 社 會 又 造 成 什 麼 影 響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以 全 球 化 為 例 一 全 球 化 的 定 義 二 全 球 化 與 在 地 化 全 球 在 地 化? 三 全 球 化 的 形 成 四 全 球 化 的 實 例 : 麥 當 勞 迪 斯 尼 電 影 金 融 風 暴 的 例 子 五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的 交 互 作 用 六 全 球 化 對 個 人 的 影 響 以 案 例 來 說 明 教 材 重 點 一 麥 當 勞 的 例 子 全 球 在 地 化 統 一 的 商 標 商 品 口 味 服 務 準 則 店 面 裝 潢 二 迪 斯 尼 電 影 的 例 子 全 球 分 工 ( 一 ) 美 國 原 創 : 人 物 劇 本 場 景 ( 二 ) 動 畫 製 作 : 臺 灣 日 本 韓 國 ( 三 ) 動 畫 執 行 : 中 國 臺 灣 韓 國 ( 四 ) 週 邊 商 品 生 產 : 中 國 臺 灣 韓 國 ( 五 ) 影 片 發 行 : 全 球 三 金 融 風 暴 的 例 子 全 球 化 ( 一 ) 一 九 九 七 年 倫 敦 霸 菱 銀 行 外 派 駐 新 加 坡 之 金 融 操 作 員 的 不 當 操 作, 除 造 成 百 年 老 牌 公 司 倒 閉, 也 引 發 了 全 球 金 融 的 震 盪, 更 間 接 的 觸 動 了 東 南 亞 金 融 風 暴 ( 二 ) 二 八 年 美 國 雷 曼 兄 弟 因 連 動 債 券 倒 閉, 造 成 影 響 全 世 界 的 金 融 風 暴 一 書 籍 ( 一 ) 詹 姆 斯 瓦 森 著, 蕭 羨 一 譯 (2000), 麥 當 勞 成 功 傳 奇 跨 文 化 經 營 啟 示 錄, 臺 北 : 經 典 傳 訊 文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網 路 ( 一 ) 麥 當 勞 廣 告 影 片 臺 灣 特 有 的 產 品 ( 米 漢 堡 ) 參 見 ( 二 ) 迪 斯 尼 電 影 片 段 花 木 蘭 ( 圖 片 主 題 曲 ) 參 見 三 媒 體 ( 一 ) 報 紙 雜 誌 1997 年 霸 菱 銀 行 案 例 2008 美 國 雷 曼 兄 弟 倒 閉 案 例 建 議 : 全 球 化 與 在 地 化 為 主 題 的 相 關 增 能 59
66 主 題 軸 九 : 全 球 關 連 主 題 軸 能 力 指 標 全 球 關 連 探 討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者 在 闡 釋 經 驗 對 待 事 物 和 表 達 方 式 等 方 面 的 差 異 55, 並 能 欣 賞 文 化 的 多 樣 性 註 腳 內 容 55 例 如 可 以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為 例, 指 出 不 同 的 媒 體 ( 及 報 導 人 ) 在 報 導 同 一 人 物 或 事 件 時 所 呈 現 的 差 異 性, 並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造 成 這 種 差 異 的 可 能 原 因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以 二 個 方 向 來 說 明 差 異 點 : 一 2008 年 的 西 藏 事 件, 西 方 媒 體 與 中 國 媒 體 報 導 的 差 異 二 從 生 活 文 化 面, 來 看 西 方 與 中 國 的 差 異 與 各 自 媒 體 的 觀 點 ( 一 ) 飲 食 ( 二 ) 建 築 教 學 策 略 ( 三 ) 生 活 一 提 供 學 生 中 國 中 央 電 視 臺 之 西 藏 系 列 報 導 西 方 之 中 國 政 府 鎮 壓 西 藏 報 導 相 關 評 論 分 析 二 以 附 件 中 之 德 國 與 中 國 的 文 化 與 價 值 差 異 圖 像 (icon) 生 活 實 例 來 說 明, 並 引 導 學 生 說 出 臺 灣 與 西 方 有 哪 些 差 異? 教 學 資 源 一 網 路 : ( 一 ) 大 陸 中 央 電 視 臺 西 藏 系 列 報 導 網 站 ( 二 ) 有 關 西 藏 事 件 中 的 中 外 媒 體 報 導 差 異 及 原 因 之 評 論 分 析 二 媒 體 ( 一 ) 德 國 與 中 國 的 文 化 與 價 值 差 異 比 較 圖 像 icon 來 說 明, 約 15 個 比 較 項 目 ( 二 ) 臺 灣 的 飲 食 建 築 生 活 相 關 圖 片 影 片 教 學 增 能 一 多 元 文 化 的 增 能 二 與 媒 體 相 關 議 題 的 增 能 60
67 主 題 軸 九 : 全 球 關 連 主 題 軸 全 球 關 連 能 力 指 標 探 討 當 前 全 球 共 同 面 對 與 關 心 的 課 題 ( 如 環 境 保 護 生 物 保 育 勞 工 保 護 飢 餓 犯 罪 疫 病 基 本 人 權 媒 體 經 貿 與 科 技 研 究 等 )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以 及 問 題 可 能 的 解 決 途 徑 註 腳 內 容 無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目 前 全 球 共 同 的 關 心 議 題 節 能 減 碳 : 一 環 境 保 護 生 物 保 育 的 基 本 涵 義 二 飢 餓 犯 罪 疫 病 的 基 本 涵 義 三 基 本 人 權 勞 工 保 護 的 基 本 涵 義 四 媒 體 經 貿 科 技 研 究 的 基 本 涵 義 五 節 能 減 碳 與 上 項 各 議 題 的 關 聯 性 六 國 際 勞 工 剝 削 的 個 案 探 討 教 學 策 略 從 近 年 天 氣 異 常 談 起 : 一 為 什 麼 今 年 冬 天 好 像 特 別 冷 ( 牛 打 嗝 牛 屁 牛 屎 與 氣 候 暖 化 有 關 係 嗎 )? 二 氣 候 異 常 所 帶 來 的 災 難? 聯 結 上 述 的 議 題 分 析 說 明 三 NIKE 童 工 事 件 四 國 際 勞 工 團 體 對 2008 北 京 奧 會 的 譴 責 五 我 們 能 做 什 麼? 教 學 資 源 一 書 籍 ( 一 ) 湯 馬 斯 佛 里 曼 著, 楊 振 富 譯 (2005), 世 界 是 平 的 The World is Flat, 臺 北 : 雅 言 文 化 二 網 路 : ( 一 ) NIKE 童 工 事 件 探 討 ( 二 ) 國 際 勞 工 團 體 對 2008 北 京 奧 會 的 譴 責, 相 關 新 聞 報 導 ( 三 ) 奧 運 產 品 工 人 受 剝 削 勞 工 團 體 抗 議 ( 四 ) 美 國 眾 議 員 提 案 譴 責 北 京 當 局 剝 削 勞 工 ( 五 )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呼 籲 保 護 童 工 三 媒 體 ( 一 ) 電 影 : 不 願 面 對 的 真 相 An Inconvenient Truth (2006) ( 二 ) 電 影 : 明 天 過 後 The Day After Tomorrow (2004) ( 三 ) 國 內 節 能 減 碳 的 相 關 活 動 ( 四 ) 聯 合 國 地 球 安 全 報 告 的 相 關 新 聞 教 學 增 能 勞 工 人 權 議 題 相 關 的 增 能 61
68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人 與 空 間 叁 基 本 內 容 分 析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臺 灣 的 位 置 1. 臺 灣 的 位 置 從 地 圖 中 判 別 臺 灣 及 其 周 邊 海 域 的 位 置 2. 臺 灣 的 範 圍 說 明 臺 灣 的 陸 地 ( 臺 澎 金 馬 ) 和 海 域 ( 領 海 及 經 濟 海 域 ) 說 明 臺 灣 的 海 陸 位 置 與 臺 灣 經 濟 文 化 居 民 生 活 的 關 係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教 材 重 點 一 由 地 圖 中 判 別 臺 灣 及 其 周 邊 海 域 的 位 置 ( 相 對 位 置 與 絕 對 位 置 ) 二 位 置 對 經 濟 ( 如 國 際 貿 易 ) 文 化 ( 如 多 元 族 群 )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響 一 引 起 動 機 若 電 腦 教 室 或 資 訊 車 無 線 網 路 設 備 許 可, 可 上 Google 地 球 或 其 他 適 宜 的 電 子 地 圖, 讓 同 學 了 解 臺 灣 在 世 界 的 位 置 ( 一 ) 每 個 人 都 有 出 國 的 機 會, 如 果 當 地 人 問 你 臺 灣 在 哪 裡, 你 會 如 何 介 紹 臺 灣? ( 二 ) 當 我 們 要 到 中 國 日 本 韓 國 東 南 亞 國 家 旅 遊, 我 們 會 必 須 經 過 哪 些 海 域? 二 提 出 問 題 說 明 位 置 與 自 然 環 境 經 濟 ( 如 國 際 貿 易 ) 文 化 ( 如 多 元 族 群 ) 居 民 生 活 的 關 係 教 學 策 略 ( 一 ) 為 什 麼 臺 灣 地 震 頻 繁? 為 什 麼 有 多 樣 的 特 有 種 生 物? ( 二 ) 選 舉 時 常 出 現 芋 頭 番 薯 ㄧ 家 親 新 舊 住 民 大 融 合 等 口 號, 說 明 族 群 文 化 多 元, 形 成 這 種 現 象 的 主 要 原 因 為 何? ( 三 ) 為 什 麼 臺 灣 一 直 是 連 結 東 北 亞 和 東 南 亞 的 重 要 貿 易 據 點? 三 解 決 問 題 利 用 地 球 儀 與 世 界 地 圖 東 亞 島 弧 位 置 圖, 觀 察 臺 灣 的 周 邊 海 域, 並 說 明 臺 灣 特 殊 性 的 地 理 位 置, 如 何 型 塑 臺 灣 居 民 生 活 的 舞 臺 臺 灣 地 處 板 塊 接 觸 的 位 置, 塑 造 了 複 雜 的 地 形 與 頻 繁 的 地 震 ; 海 陸 交 界 的 位 置, 帶 來 多 變 的 氣 候 62
69 臺 灣 位 居 東 亞 島 弧 中 樞, 成 為 人 與 生 物 南 北 移 動 與 擴 散 的 中 繼 站 早 在 十 六 十 七 世 紀 時, 臺 灣 因 處 於 南 洋 到 日 本 的 貿 易 航 道, 與 中 國 東 南 沿 海 進 出 大 洋 航 線 的 門 戶, 成 為 東 西 方 貿 易 及 文 化 的 交 會 點 ; 而 北 回 歸 線 的 經 過, 使 臺 灣 擁 有 熱 帶 溫 帶 等 多 元 豐 富 的 生 態 系 統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地 形 複 雜 海 岸 板 塊 接 觸 位 置 景 觀 多 樣 火 山 地 震 頻 繁 多 變 氣 候 溫 暖 臺 灣 的 相 對 位 置 海 陸 交 界 位 置 濕 潤 ( 季 風 ) 族 群 文 化 多 元 物 種 多 樣 位 置 絕 對 位 置 島 弧 中 樞 位 置 貿 易 據 點 西 太 平 洋 中 的 戰 略 地 位 東 亞 文 化 南 北 交 流 與 海 空 航 運 要 衝 島 弧 中 樞 的 位 置 與 交 通 要 道 特 性, 除 複 雜 多 樣 的 自 然 景 觀 外, 有 呈 現 族 群 眾 多, 文 化 多 元 的 人 文 景 觀 ㄧ 書 籍 ( 一 ) 吳 立 萍 (2005) 臺 灣 地 理 臺 灣 : 小 天 下 出 版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二 網 路 ( 一 ) Google 地 球 ( 二 ) 認 識 臺 灣 地 理 篇 ( 三 ) 臺 灣 好 好 玩 ( 四 ) 地 震 教 育 園 區 ( 五 ) 臺 灣 海 洋 生 態 資 訊 學 習 網 Google 地 球 的 技 能 操 作, 如 何 應 用 在 教 學 上 63
70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人 與 空 間 臺 灣 的 自 然 環 境 1. 臺 灣 的 地 形 說 明 臺 灣 主 要 地 形 的 分 類 分 布 及 其 對 人 類 活 動 的 影 響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一 說 明 內 營 力 與 外 營 力 二 介 紹 臺 灣 島 的 形 成 與 原 因 三 說 明 臺 灣 的 主 要 地 形 及 分 布 ( 一 ) 山 地 : 地 形 特 色 所 佔 面 積 大 小, 五 大 山 脈 說 明, 並 指 出 位 置 及 重 要 性 ( 二 ) 丘 陵 : 地 形 特 色 及 分 布 地 區 ( 三 ) 臺 地 : 地 形 特 色 形 成 原 因 及 分 布 地 區 ( 四 ) 盆 地 : 地 形 特 色 及 分 布 地 區 ( 五 ) 平 原 : 地 形 特 色 形 成 原 因 重 要 的 平 原 分 布 位 置 四 說 明 臺 灣 地 形 對 居 民 活 動 的 影 響 ( 一 ) 地 形 分 布 造 成 的 區 域 發 展 差 異 ( 二 ) 不 同 地 形 上 的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 三 ) 人 類 開 發 行 為 造 成 的 影 響 一 引 起 動 機 以 成 長 背 景 之 地 形 作 為 介 紹, 並 詢 問 學 生 此 地 形 有 何 特 色? 並 試 著 說 出 人 類 適 應 地 形 而 發 展 的 經 濟 活 動 以 臺 北 市 內 湖 地 區 為 例 : 臺 北 市 內 湖 地 區 為 盆 地 地 形, 東 西 北 被 五 指 山 系 的 丘 陵 擁 抱, 有 香 菇 草 莓 柑 橘 稻 米 的 種 植 ; 南 方 有 基 隆 河 由 西 向 東 橫 過 請 學 生 說 出 內 湖 地 區 的 地 形 特 色 為 何? 並 舉 例 說 出 當 地 居 民 適 應 地 形 而 發 展 的 經 濟 活 動?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臺 灣 地 形 的 分 類 分 布 及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提 出 臺 灣 地 形 為 何 如 此 多 樣? 形 成 的 主 要 原 因 為 何? 不 同 的 地 形 通 常 會 有 哪 些 不 同 的 利 用 方 式? 三 解 決 問 題 以 居 住 地 大 環 境 的 特 性, 舉 例 分 析 不 同 地 形 的 經 濟 發 展 特 性 並 可 引 導 思 考 64
71 人 口 都 市 分 布 與 地 形 的 關 係 並 利 用 系 統 圖 讓 學 生 理 解 地 形 與 經 濟 活 動 的 關 係 臺 灣 是 一 個 位 於 西 太 平 洋 的 一 個 小 島, 由 於 板 塊 運 動 的 擠 壓, 造 成 了 臺 灣 地 區 特 殊 的 地 質 與 地 形 聚 落 多 集 中 在 平 原, 丘 陵 的 聚 落 分 布 較 少 ; 而 工 商 業 發 展 多 集 中 在 平 原, 丘 陵 的 工 商 業 活 動 較 少 以 臺 北 盆 地 為 例, 臺 北 盆 地 內 部 是 由 淡 水 河, 新 店 溪, 大 漢 溪 及 基 隆 河 等 所 沖 積 而 成 的 平 原, 臺 北 市 即 位 於 淡 水 河 東 岸, 早 期 的 行 政 工 商 業 活 動 人 口 即 多 集 中 於 東 岸 平 原 上, 現 已 發 展 為 臺 灣 政 治 經 濟 及 文 化 的 重 要 中 心 盆 地 四 周 則 是 地 勢 比 較 高 的 地 形, 包 括 東 側 的 內 湖 丘 陵 與 南 港 丘 陵 北 側 的 大 屯 火 山 群 西 側 的 林 口 臺 地 等, 土 地 利 用 則 以 遊 憩 用 地 農 業 用 地 為 主, 工 業 用 地 住 宅 用 地 則 在 都 市 化 的 過 程 中, 有 逐 漸 增 加 的 趨 勢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營 力 臺 灣 的 地 形 臺 灣 島 的 形 成 與 原 因 臺 灣 的 主 要 地 形 及 分 布 臺 灣 地 形 對 居 民 活 動 的 影 響 山 地 丘 陵 臺 地 盆 地 平 原 地 形 特 性 及 分 布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差 異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教 學 資 源 ㄧ 書 籍 ( 一 ) 林 朝 棨 (1974) 臺 灣 地 形 臺 灣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 二 ) 王 鑫 (1980) 臺 灣 的 地 形 景 觀 臺 灣 : 渡 假 出 版 社 ( 三 ) 王 鑫 (1988) 地 形 學 臺 灣 : 聯 經 圖 書 出 版 公 司 ( 四 ) 林 俊 全 (2001) 臺 灣 地 形 傑 作 展 臺 灣 : 遠 流 出 版 社 ( 五 ) 徐 美 玲 (2008) 臺 灣 的 地 形 臺 灣 : 遠 足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網 路 ( 一 ) 認 識 臺 灣 地 理 篇 ( 二 ) 臺 大 地 理 環 境 資 源 系 臺 灣 地 形 研 究 室 ( 三 ) 臺 灣 地 形 介 紹 教 學 增 能 山 坡 地 的 開 發 利 用 和 保 育 65
72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人 與 空 間 臺 灣 的 自 然 環 境 3. 臺 灣 的 河 流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說 明 臺 灣 河 流 的 特 色 功 能 及 其 開 發 與 保 育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教 材 重 點 臺 灣 河 流 的 功 能 開 發 與 保 育 一 功 能 ( 一 ) 水 資 源 利 用 ( 農 工 民 生 用 水 ) ( 二 ) 運 輸 ( 三 ) 土 地 資 源 二 開 發 ( 一 ) 水 資 源 的 開 發 ( 二 ) 土 石 的 開 採 ( 三 ) 河 川 地 再 利 用 三 保 育 ( 一 ) 水 資 源 保 育 及 生 態 維 護 ( 二 ) 橋 樑 工 程 維 護 問 題 ( 三 ) 水 患 防 治 河 川 生 態 工 法 一 引 起 動 機 以 鄰 近 的 河 流 地 形 或 特 色 作 為 介 紹, 引 導 思 考 ( 一 ) 萬 華 大 稻 埕 的 聚 落 興 起 與 河 川 運 輸 的 關 係? ( 二 ) 臺 北 市 民 生 用 水 的 來 源? ( 三 ) 基 隆 河 截 彎 取 直 後 的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教 學 策 略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人 類 與 河 流 的 關 係 及 影 響,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如 何 保 育 河 流 生 態 環 境 說 明 河 川 的 功 能, 開 發 的 內 容 有 哪 些? 人 類 開 發 河 川 造 成 的 問 題 為 何? 河 流 生 態 環 境 目 前 所 面 對 的 危 機? 我 們 可 以 如 何 保 護 河 流 生 態 環 境 以 及 參 與 經 營 管 理? 藉 此 來 了 解 臺 灣 河 流 重 要 性 與 地 位 三 解 決 問 題 用 新 聞 媒 體 報 章 雜 誌 或 相 關 網 站 對 河 川 沿 岸 土 地 再 利 用 的 報 導, 引 領 學 生 閱 讀 並 學 習 思 考, 將 生 活 經 驗 融 入 加 以 說 明, 進 而 瞭 解 河 川 保 育 的 內 涵 與 意 義 66
73 河 川 海 洋 防 治 有 成 宜 蘭 獲 百 萬 獎 勵 金 中 廣 流 行 網 2009/03/24 宜 蘭 縣 在 水 污 染 及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表 現 優 異, 近 來 分 別 榮 獲 97 年 度 全 國 清 淨 河 川 考 核 特 優 及 97 年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考 核 全 國 第 1 名, 共 獲 環 保 署 頒 發 150 萬 元 的 獎 勵 金 宜 蘭 縣 水 污 染 防 治 工 作,97 年 度 連 續 5 年 蟬 連 特 優 等, 獲 得 環 保 署 頒 發 90 萬 元 獎 勵 金 此 外, 宜 蘭 縣 環 保 局 在 97 年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考 核 也 榮 獲 全 國 第 1 名, 獲 頒 新 臺 幣 60 萬 元 獎 勵 金, 環 保 局 長 鄒 燦 陽 表 示, 宜 蘭 縣 推 動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不 藏 私, 還 提 供 宜 蘭 縣 處 理 吉 尼 號 油 污 事 件 的 經 驗 供 其 他 縣 市 參 考 宜 蘭 縣 環 保 局 強 調, 宜 蘭 縣 在 水 污 染 及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連 續 多 年 獲 得 肯 定, 除 了 公 部 門 的 努 力 外, 也 要 歸 功 宜 蘭 縣 民 眾 自 發 性 對 環 境 的 監 督, 及 民 眾 參 與 淨 灘 等 活 動 的 配 合 臺 灣 地 區 近 年 來 人 口 增 加 工 商 業 發 展 產 生 大 量 的 廢 水, 以 致 發 生 水 污 染 問 題, 影 響 水 資 源 之 運 用 除 了 政 府 訂 定 相 關 法 規 做 好 污 染 處 理 工 作 外, 尚 有 推 動 河 川 流 域 的 綜 合 性 規 劃 和 污 水 下 水 道 建 設 等 公 共 建 設, 以 保 護 水 體 水 質, 發 揮 水 資 源 之 最 佳 利 用 方 式 除 此 之 外, 加 強 整 體 性 的 環 保 教 育 更 是 重 要, 要 讓 學 生 理 解 並 清 楚 知 道 水 源 為 有 限 資 源 觀 念, 加 強 節 約 用 水 並 提 高 回 收 使 用 效 率 的 重 要 性, 水 資 源 必 須 有 效 控 制 分 配 及 永 續 利 用, 以 及 強 調 河 川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基 隆 河 左 右 岸 親 水 自 行 車 道 從 左 岸 的 林 安 泰 疏 散 門 進 入 河 濱 自 行 車 道, 遊 客 可 以 看 見 記 錄 著 基 隆 河 緣 起 整 治 故 事 的 解 說 牌, 讓 民 眾 在 運 動 休 閒 之 餘, 還 能 了 解 基 隆 河 的 歷 史 故 事 大 佳 河 濱 公 園 是 屬 河 床 填 土 後 的 新 生 地, 放 眼 望 去 盡 是 綠 野 草 皮, 靠 西 之 地 建 設 成 都 會 型 綠 化 公 園, 其 中 以 中 山 橋 到 大 直 橋 間 段 的 親 水 公 園 最 具 特 色, 地 標 希 望 之 泉 的 噴 泉 設 計, 高 達 25 層 樓 高 的 扇 形 噴 泉 水 幕, 精 采 的 水 舞 夜 晚 亮 麗 的 五 彩 霓 虹 燈 光, 整 個 河 濱 之 地 瞬 間 成 為 繽 紛 亮 麗, 背 景 在 圓 山 飯 店 古 典 輝 煌 的 紅 色 建 築 陪 襯 下, 景 致 格 外 好 看 令 人 難 忘, 可 以 說 是 市 區 閤 家 老 少 戀 愛 男 女 朋 友 約 會 的 最 佳 去 處 遊 客 若 是 從 右 岸 的 美 堤 疏 散 門 進 入, 也 同 樣 可 以 看 見 堤 防 壁 上 用 圖 案 細 說 基 隆 河 的 歷 史 故 事, 同 樣 精 彩 耀 眼, 夜 遊 基 隆 河, 更 可 看 到 眩 麗 的 摩 天 輪 及 內 湖 科 技 園 區 夜 景 67
74 小 時 候 的 兒 歌 唱 著 : 我 家 門 前 有 小 河, 後 面 有 山 坡 但 在 寸 土 寸 金 的 大 臺 北 地 區 湧 進 了 大 量 的 人 潮, 需 要 更 多 的 房 子 工 廠 道 路, 與 河 爭 道, 破 壞 了 水 土 保 持, 我 們 投 下 大 量 資 金 和 技 術 加 以 整 治, 但 河 流 的 堤 岸 愈 來 愈 高, 人 與 河 的 距 離 卻 愈 來 愈 遠 希 望 透 過 這 樣 的 引 導, 讓 孩 子 認 識 到 河 川 保 育 的 重 要, 沒 有 保 育 工 作 的 推 動 和 執 行, 就 沒 有 美 麗 的 景 色 和 人 文 風 采, 人 河 土 地 三 者 相 融 相 依 的 影 響 是 如 此 重 要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臺 灣 的 河 流 功 能 開 發 用 水 運 輸 土 地 資 源 水 庫 航 道 砂 石 開 採 與 河 爭 地 等 保 育 水 資 源 保 育 水 污 染 防 治 水 患 防 治 一 書 籍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 一 ) 全 國 環 境 水 質 監 測 資 訊 網 ( 二 ) 中 華 民 國 環 保 法 規 資 料 中 心 河 流 的 整 治, 如 宜 蘭 親 水 公 園 基 隆 河 河 濱 公 園 新 莊 中 港 大 排 的 整 治 等 68
75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人 與 空 間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臺 灣 的 自 然 環 境 4. 臺 灣 的 海 岸 與 島 嶼 說 明 海 岸 的 類 型 及 其 開 發 保 育 說 明 臺 灣 的 島 嶼 組 成 說 明 四 面 環 海 特 色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與 發 展 機 會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ㄧ 說 明 海 岸 的 類 型 及 其 開 發 保 育 ( 一 ) 海 岸 的 種 類 1. 沙 岸 的 定 義 特 色 地 形 及 用 途 2. 岩 岸 的 定 義 特 色 地 形 及 用 途 ( 二 ) 臺 灣 的 海 岸 類 型 1. 東 部 海 岸 的 類 型 分 布 範 圍 特 色 及 發 展 2. 西 部 海 岸 的 類 型 分 布 範 圍 特 色 及 發 展 3. 南 部 海 岸 的 類 型 分 布 範 圍 特 色 及 發 展 4. 北 部 海 岸 的 類 型 分 布 範 圍 特 色 及 發 展 ( 三 ) 臺 灣 海 岸 的 環 境 問 題 及 保 育 二 說 明 臺 灣 的 島 嶼 組 成 ( 一 ) 臺 灣 的 島 嶼 簡 介 ( 二 ) 依 形 成 原 因 可 分 為 三 類 : 1. 火 山 島 : 說 明 成 因 特 色 及 代 表 性 島 嶼 2. 珊 瑚 礁 島 : 說 明 成 因 特 色 及 代 表 性 島 嶼 3. 大 陸 島 : 說 明 成 因 特 色 及 代 表 性 島 嶼 ( 三 ) 島 上 居 民 的 經 濟 來 源 及 活 動 三 說 明 四 面 環 海 特 色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與 發 展 機 會 ( 一 ) 領 海 與 經 濟 海 域 介 紹 ( 二 ) 洋 流 與 漁 業 資 源 關 係 ( 三 ) 潛 藏 的 海 洋 資 源 ( 漁 業 與 礦 產 ), 其 經 濟 價 值 與 發 展 保 育 一 引 起 動 機 以 鄰 近 的 海 岸 特 色 作 為 介 紹, 並 詢 問 學 生 過 往 是 否 有 與 海 洋 接 觸 的 機 會, 舉 出 有 什 麼 特 色 以 臺 北 市 內 湖 地 區 為 例 : 緊 鄰 臺 北 市 的 北 海 岸 地 區, 有 福 隆 海 水 浴 場 及 野 柳 風 景 區, 可 以 照 片 或 69
76 圖 片 簡 介, 說 明 福 隆 為 沙 岸 野 柳 為 岩 岸 岬 角 地 形, 分 析 兩 者 特 色 的 相 異 性, 之 後 可 請 學 生 試 著 分 享 其 他 接 觸 海 洋 的 經 驗, 並 說 明 觀 察 到 的 特 色 及 發 展 現 況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海 岸 類 型 的 多 樣 性 提 出 海 岸 類 型 為 何 如 此 多 樣? 形 成 原 因 會 有 哪 些? 海 洋 擁 有 哪 些 資 源? 居 民 可 以 如 何 利 用? 這 些 利 用 方 式 可 能 會 衍 生 出 哪 些 環 境 問 題? 藉 此 以 說 明 海 洋 保 育 的 重 要 性 三 解 決 問 題 可 規 劃 活 動 或 引 用 時 事 讓 學 生 學 習 思 考, 藉 以 指 出 維 護 保 育 資 源 所 採 取 的 策 略 法 規 及 保 育 政 策, 說 明 海 洋 的 重 要 性 東 沙 國 家 公 園 4 年 後 將 發 展 生 態 旅 遊 環 境 資 源 中 心 2008 年 7 月 18 日 報 導 東 沙 島 位 於 南 海 最 北 端, 鄰 近 東 南 亞 中 國 廣 東 及 香 港 等 地 為 維 護 國 土 主 權, 並 防 止 鄰 近 地 區 漁 民 濫 捕 電 魚 炸 魚, 第 七 座 國 家 公 園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在 2006 年 底 成 立, 翌 年 (2007)10 月 更 進 一 步 於 高 雄 設 立 海 洋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以 整 合 國 內 海 洋 資 源 的 保 護 及 復 育 工 作 目 前 海 洋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的 核 心 業 務, 主 要 負 責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內 的 資 源 調 查 及 生 態 復 育, 預 計 當 園 區 內 珊 瑚 礁 生 態 回 復 到 60% 以 上, 即 可 開 放 民 眾 進 行 生 態 旅 遊 和 生 態 教 育 因 海 水 營 力 及 海 岸 的 構 成 物 質 差 異, 形 成 不 同 的 海 岸 地 形 可 透 過 各 種 圖 片 介 紹 臺 灣 海 岸 特 性 藉 可 說 明 海 岸 的 類 型 並 強 調 國 家 為 了 維 護 海 洋 資 源 享 有 海 洋 權 益,1998 年 中 華 民 國 領 海 及 鄰 接 區 法 與 專 屬 經 濟 海 域 及 大 陸 礁 層 法 頒 布, 確 定 了 我 國 200 海 浬 內 海 域 之 立 法 執 法 權 利, 讓 學 生 了 解 經 濟 海 域 設 立 的 重 要 性 臺 灣 東 沙 環 礁 群 島 國 家 公 園 的 成 立, 除 了 有 相 關 法 令 以 遏 止 嚴 重 濫 捕 破 壞 海 洋 資 源 外, 並 可 維 護 臺 灣 主 權, 確 保 經 濟 海 域 的 範 圍 更 值 得 省 思 的 是 過 去 臺 灣 重 陸 輕 海 觀 念 的 影 響 造 成 未 重 視 海 洋 的 管 理 經 營, 因 此 臺 灣 的 海 洋 保 育 政 策 推 動 及 海 洋 資 源 的 永 續 發 展 更 為 重 要 可 由 活 動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 若 海 洋 保 育 沒 有 重 視, 我 們 就 沒 有 美 麗 的 海 洋, 海 洋 也 就 無 法 提 供 人 類 遊 憩, 藉 此 來 說 明 臺 灣 自 然 海 岸 的 重 要 性 70
77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海 岸 的 種 類 : 沙 岸 岩 岸 分 類 臺 灣 海 岸 類 型 : 東 西 南 北 海 岸 島 嶼 類 型 大 陸 島 火 山 島 珊 瑚 礁 島 等 特 色 經 濟 活 動 與 發 展 保 育 ( 領 海 經 濟 海 域 洋 流 與 漁 業 資 源 關 係 經 濟 價 值 與 發 展 保 育 ) ㄧ 網 路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 一 ) 認 識 臺 灣 地 理 篇 ( 二 ) 臺 灣 海 洋 生 態 資 訊 學 習 網 ( 三 ) 臺 灣 海 洋 的 願 景 popsc_aid=188&page=3 ( 四 )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環 境 資 訊 中 心 ( 五 ) 海 洋 保 育 政 策 一 增 能 研 習, 如 珊 瑚 礁 海 岸 海 洋 教 育 環 境 保 育, 提 昇 教 師 這 方 面 的 教 學 品 質 二 可 與 相 關 領 域 互 動 研 討 教 材 交 流, 如 自 然 領 域 有 相 關 議 題, 可 以 提 供 不 同 的 教 學 建 議 71
78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人 與 空 間 臺 灣 的 人 文 環 境 2. 臺 灣 的 聚 落 與 都 市 化 說 明 聚 落 類 型 與 聚 落 發 展 說 明 都 市 化 的 形 成 原 因 與 影 響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教 材 重 點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一 地 點 與 位 置 的 定 義 二 形 成 不 同 鄉 村 聚 落 ( 散 村 與 集 村 ) 的 原 因 三 形 成 都 市 聚 落 的 原 因 ( 含 都 市 化 都 市 化 程 度 都 市 機 能 等 概 念 ) 四 臺 灣 都 市 聚 落 發 展 過 程 與 特 色 五 都 會 區 的 形 成 與 臺 灣 的 都 會 區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學 校 附 近 和 學 生 相 關 的 生 活 空 間 做 為 實 例 以 基 隆 市 大 武 崙 地 區 為 例 : 從 校 園 往 外 望 去, 一 側 是 山 - 只 看 得 到 兩 三 間 建 築 物, 近 學 校 這 一 側 的 建 築 物 卻 蓋 滿 滿, 甚 至 還 有 山 坡 地 持 續 在 開 發, 明 明 都 是 在 眼 前, 怎 麼 會 差 這 麼 多? 只 有 我 們 這 裡 如 此, 還 是 其 他 地 方 也 一 樣?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地 表 景 觀 呈 現 的 問 題 為 什 麼 有 些 地 區 能 成 為 都 市? 有 些 只 是 鄉 村? 有 些 甚 至 人 煙 罕 至? 教 學 策 略 三 解 決 問 題 藉 由 系 統 圖 一 步 步 解 決 與 分 析, 並 提 出 更 多 問 題, 讓 學 生 加 以 思 考 並 聯 結 過 去 所 學, 此 外 也 例 舉 生 活 週 遭 的 實 例 加 以 證 實 論 點 以 基 隆 市 大 武 崙 地 區 為 例 : 學 校 附 近 以 前 叫 做 三 層 厝, 因 為 有 大 武 崙 溪 流 過, 溪 邊 的 丘 陵 地 上 有 少 數 住 家 和 田 地 分 布 為 三 層 而 得 名 後 來, 這 裡 有 煤 礦 開 採, 吸 引 居 民 入 住, 隨 後 又 有 工 業 區 的 設 立, 人 口 愈 來 愈 多 但, 同 學 眼 前 所 見 的 景 觀, 則 是 因 為 北 二 高 的 開 通 而 形 成! 交 通 的 便 利 帶 動 人 口 快 速 成 長, 也 因 為 與 就 業 機 會 多 的 臺 北 距 離 相 對 縮 短, 因 此 成 為 通 勤 族 選 擇 購 屋 的 地 區 而 從 國 小 的 擴 校, 國 中 的 成 立 與 班 級 數 的 增 加, 都 可 以 發 現 人 口 的 擴 張! 72
79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為 什 麼 有 些 地 區 能 成 為 都 市? 有 些 只 是 鄉 村? 有 些 甚 至 人 煙 罕 至? 地 點 差 佳 人 煙 罕 至 形 成 聚 落 鄉 村 聚 落 散 村 集 村 位 置 佳 都 市 化 1. 臺 灣 的 都 市 發 展 過 程 與 特 色 2. 臺 灣 的 都 會 區 都 市 聚 落 1. 都 市 化 程 度 2. 都 會 區 3. 都 會 化 4. 都 市 機 能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ㄧ 網 路 ( 一 ) 地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人 口 統 計 資 料 ( 二 ) 都 市 化 程 度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 ( 三 ) 都 會 區 人 口 持 續 上 升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 ( 四 ) 臺 灣 都 市 發 展 的 演 進 歷 史 的 回 顧 與 展 望 ( 人 口 學 刊 第 26 期, 民 92,1-25) ( 五 ) 東 吳 大 學 虛 擬 教 育 學 院 ( 在 職 進 修 : 現 代 社 會 ) ( 六 ) 都 市 化 的 模 式 - 傳 統 空 間 的 思 考 ( 中 華 民 國 建 築 學 會 ) &Part=0013 一 從 歷 史 與 地 理 的 角 度 共 同 探 討 臺 灣 聚 落 的 發 展, 讓 地 理 教 師 在 課 堂 上 能 融 合 教 學, 而 學 生 也 能 串 起 知 識, 融 會 臺 灣 地 理 與 歷 史 的 相 互 關 係 二 臺 灣 鄉 村 的 蛻 變 與 轉 型 三 鄉 村 與 都 市 的 關 係 與 依 存 四 都 市 計 劃 更 新 與 社 區 營 造 等 相 關 法 規 與 實 例 介 紹 73
80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人 與 空 間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臺 灣 的 人 文 環 境 3. 臺 灣 的 交 通 說 明 臺 灣 的 交 通 類 型 與 水 陸 運 輸 系 統 說 明 交 通 發 展 對 經 濟 人 口 與 生 活 品 質 的 關 係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教 材 重 點 一 交 通 的 構 成 要 素 ( 節 點 連 線 網 路 腹 地 ) 二 交 通 的 分 類 ( 運 輸 通 訊 與 管 線 ) 三 各 項 運 輸 的 特 性 優 缺 點 及 適 合 運 送 物 品 的 比 較 四 通 訊 的 演 進 及 其 優 缺 點 五 臺 灣 的 水 陸 空 運 輸 特 徵 ( 含 路 網 系 統 ) 及 發 展 六 交 通 進 步 帶 來 的 改 變 ( 時 空 收 斂 ) 與 影 響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和 學 生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新 聞 時 事 做 為 實 例 新 年 假 期 同 學 們 有 沒 有 外 出 旅 遊 或 到 鄉 下 過 節? 同 學 們 有 沒 有 發 現 每 年 的 過 年 期 間 新 聞 媒 體 總 是 不 斷 播 送 交 通 訊 息 : ( 一 ) 高 速 公 路 是 否 暢 通 收 費 與 否 及 高 乘 載 等 相 關 資 訊 ( 二 ) 臺 鐵 高 鐵 因 應 返 鄉 人 潮 購 票 資 訊 ( 三 ) 各 航 空 站 返 鄉 旅 遊 機 票 訂 購 資 訊 而 這 些 和 我 們 生 活 中 移 動 息 息 相 關 的 就 是 交 通 除 此 之 外, 最 近 大 家 流 行 的 簡 訊 拜 年 寄 賀 年 卡 和 收 看 的 電 視 節 目 也 都 是 屬 於 交 通 的 範 疇 喔! 教 學 策 略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地 表 及 生 活 空 間 呈 現 的 問 題 什 麼 是 交 通, 其 涵 蓋 的 範 圍 有 多 廣? 各 項 交 通 的 特 性? 對 我 們 的 生 活 有 甚 麼 影 響? 三 解 決 問 題 藉 由 列 點 層 層 解 決 與 分 析, 並 衍 生 更 多 議 題, 讓 學 生 加 以 思 考 並 聯 結 過 去 所 學, 此 外 也 列 舉 生 活 週 遭 的 實 例 加 以 證 實 論 點 以 通 訊 為 例 : 老 師 小 的 時 候 過 年 過 節 如 果 想 給 朋 友 祝 福, 最 快 的 方 式 就 是 寫 卡 片 ( 郵 政 ), 有 時 候 也 不 曉 得 對 方 有 沒 有 收 到, 後 來 可 以 打 電 話 ( 電 信 ), 但 有 些 74
81 用 口 語 表 達 的 卻 不 如 文 字 來 的 好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現 在 寫 電 子 郵 件 方 便 又 快 速, 手 機 傳 簡 訊 也 十 分 便 捷, 另 外 像 是 即 時 通 skype 等, 不 只 快 速 聯 繫 溝 通 管 道, 更 能 聽 到 對 方 的 聲 音 和 看 到 影 像, 簡 單 便 宜 快 速, 許 多 優 點 讓 我 們 養 成 了 不 需 出 門 也 可 以 認 識 朋 友 的 生 活 態 度, 甚 至 不 需 出 門 也 可 以 購 物 訂 餐 繳 費, 這 些 方 便 對 我 們 的 生 活 帶 來 巨 大 的 變 化, 宅 經 濟 也 因 此 成 為 熱 門 的 話 題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構 成 要 素 交 通 分 類 通 訊 運 輸 水 陸 空 運 的 特 色 與 比 較 臺 灣 的 水 陸 空 運 特 徵 與 現 況 管 線 臺 灣 路 網 系 統 發 展 帶 來 的 影 響 ( 時 空 收 斂 全 球 化 國 際 競 爭 力 人 際 關 係 改 變 ) ㄧ 網 路 ( 一 ) 交 通 部 影 音 多 媒 體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 二 ) 鐵 道 博 物 館 網 ( 三 ) 公 路 總 局 ( 認 識 公 路 ) ( 四 ) 主 計 處 運 輸 統 計 一 通 訊 方 面, 如 : 建 構 無 線 網 路 城 市 等 相 關 知 能 二 三 通 後 臺 灣 運 輸 航 線 的 更 動 三 交 通 與 全 球 都 市 發 展 全 球 自 由 貿 易 關 係 75
82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意 義 與 價 值 主 題 軸 意 義 與 價 值 群 體 屬 性 的 差 異 與 平 等 3. 群 體 間 衝 突 的 解 決 機 制 說 明 用 民 主 法 治 的 精 神 與 手 段 解 決 社 會 衝 突 的 重 要 性 瞭 解 社 會 群 體 會 基 本 內 容 因 為 價 值 差 異 利 益 競 爭 而 發 生 衝 突 瞭 解 民 主 社 會 的 基 本 精 神 在 於 保 障 個 人 自 由 表 達 平 等 參 與 的 權 利, 並 以 協 商 妥 協 服 從 多 數 與 尊 重 少 數 的 精 神 來 解 決 衝 突 瞭 解 社 會 的 永 續 發 展 必 須 仰 賴 法 治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整 併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一 瞭 解 民 主 與 法 治 之 關 係 二 認 識 社 會 群 體 的 衝 突 因 素 三 瞭 解 民 主 社 會 的 基 本 精 神 四 說 明 群 體 間 衝 突 的 解 決 機 制 舉 例 說 明 群 體 間 衝 突 的 解 決 機 制 壹 以 樂 生 療 養 院 搬 遷 衝 突 為 例 ㄧ 引 起 動 機 樂 生 療 養 院 巡 禮 : 收 集 樂 生 療 養 院 相 關 圖 片 資 料, 讓 同 學 們 觀 賞 圖 中 院 舍 的 建 築 之 美 說 明 樂 生 療 養 院 的 位 置 及 建 築 目 標 樂 生 院 是 日 據 時 期 所 蓋 的, 收 容 漢 生 病 人 的 地 方, 為 了 新 莊 捷 運 線 的 舖 設 即 將 被 拆 除 的 古 建 築 二 發 展 活 動 (ㄧ) 提 供 媒 體 報 導 之 實 例 : 說 明 樂 生 療 養 院 的 歷 史 與 搬 遷 衝 突 背 景 ( 二 ) 說 明 在 樂 生 療 養 院 搬 遷 與 否 的 爭 辯 中, 樂 生 院 是 否 值 得 保 存 或 如 何 保 存? ( 三 ) 樂 生 院 民 與 新 莊 市 民 權 益 衝 突 的 解 決 方 式 從 以 下 幾 種 立 場 說 明 : 1. 政 府 機 關 地 方 有 力 人 士 ( 民 代 ) 立 場 2. 反 對 搬 遷 之 院 民 團 體 立 場 3. 贊 成 搬 遷 之 院 民 立 場 4. 迴 龍 地 區 一 般 民 眾 立 場 ( 四 ) 說 明 衝 突 的 過 程 ( 五 ) 提 出 解 決 衝 突 的 方 式 : 例 如 公 聽 會 協 調 會 三 綜 合 活 動 ( 一 ) 樂 生 療 養 院 古 蹟 和 捷 運 如 何 取 捨?( 鼓 勵 同 學 發 表 ) 76
83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 二 ) 我 可 以 爲 樂 生 療 養 院 做 些 什 麼?( 鼓 勵 同 學 發 表 ) 綜 合 說 明 群 體 間 衝 突 的 解 決 機 制, 強 調 民 主 法 治 的 基 本 精 神, 並 分 析 民 主 法 治 是 現 代 生 活 永 續 發 展 的 保 障 貳 以 實 施 民 主 法 治 體 驗 活 動 為 例 ㄧ 引 起 動 機 舉 出 學 校 生 活 中, 面 臨 衝 突 的 實 例, 共 同 參 與 群 體 間 衝 突 的 解 決 機 制 二 發 展 活 動 ( 一 ) 以 班 會 進 行 體 驗 活 動, 討 論 議 題 : 1. 以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的 討 論 為 例 : 依 會 議 程 序 召 開 討 論 會 2. 以 校 慶 園 遊 會 活 動 為 例 : 依 會 議 程 序 召 開 討 論 會 3. 以 制 定 班 規 為 例 : 依 會 議 程 序 召 開 討 論 會 4. 讓 同 學 體 驗 採 多 數 決 定 的 民 主 程 序 ( 二 ) 立 法 院 參 訪 1. 參 觀 立 法 院 開 會 情 形, 對 於 少 數 委 員 發 生 粗 暴 行 為 的 不 良 示 範, 請 同 學 將 意 見 寫 在 書 面 紙 上, 並 提 出 理 性 的 處 理 方 式 2. 請 同 學 分 享 參 訪 心 得 3. 法 院 參 訪 (1) 參 觀 法 院 開 庭 情 形 (2) 請 同 學 分 享 參 訪 心 得 三 綜 合 活 動 群 體 間 衝 突 必 须 建 立 公 正 合 理 有 效 的 群 體 衝 突 解 决 機 制, 這 種 機 制 應 當 是 協 商 妥 協, 共 同 解 決 的 機 制 1. 綜 合 整 理 民 主 法 治 社 會 群 體 衝 突 解 决 機 制 之 模 式 2. 說 明 建 立 公 正 合 理 有 效 的 群 體 衝 突 解 决 機 制 之 重 要 性 3. 請 同 學 製 作 承 諾 卡 片 : 有 效 的 群 體 衝 突 解 决 機 制 是 理 性 與 民 主 尊 重 與 包 容 民 主 與 法 治 希 望 參 與 者 能 將 所 學 化 為 實 際 的 行 動, 在 活 動 結 束 前, 簽 署 承 諾 卡 片 一 雜 誌 ( 一 ) 教 育 研 究 月 刊 期 二 網 站 ( 一 ) 法 治 教 育 資 訊 網 ( 二 ) 會 議 規 範 ( 三 ) 自 由 電 子 報 ( 四 ) 挽 救 樂 生 公 開 討 論 暫 停 迫 遷 ( 五 ) 樂 生 院 人 間 寫 實 會 議 規 範 研 習 77
84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群 體 屬 性 的 差 異 與 平 等 1. 多 重 的 社 會 身 分 或 群 體 屬 性 認 識 每 個 人 都 有 很 多 的 社 會 身 分 ( 或 屬 性 ) 例 如 因 性 別 年 齡 身 體 特 徵 族 群 文 化 背 景 語 言 職 業 宗 教 信 仰 等 所 造 成 的 差 異 和 認 識 2. 平 等 對 待 不 同 的 社 會 屬 性 提 示 學 生 培 養 設 身 處 地 替 他 人 著 想 的 能 力, 以 及 尊 重 異 己 包 容 差 異 的 情 操 有 些 社 會 屬 性 可 以 透 過 選 擇 而 改 變, 或 是 可 以 流 動 ( 如 自 己 的 職 業 選 擇 宗 教 選 擇 ), 但 是, 有 一 些 則 是 人 不 容 易 選 擇 也 難 以 改 變 的 ( 如 性 別 身 體 差 異 年 齡 自 然 增 長 族 群 背 景 父 母 的 職 業 背 景 等 ) 不 論 是 對 別 人 與 生 俱 來 的 特 殊 性 或 者 是 選 擇, 都 能 平 等 尊 重, 包 容 差 異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一 網 路 : 教 學 增 能 一 認 識 尊 重 自 己, 每 個 人 與 生 俱 來 即 有 自 己 的 特 殊 性 二 認 識 臺 灣 現 有 族 群 的 多 元 性 : 異 國 配 偶 三 討 論 多 元 差 異 的 形 成 原 因 : ( 一 ) 個 人 個 別 的 不 同 ( 二 ) 各 群 體 ( 或 各 國 ) 之 不 同 : 語 言 文 化 風 俗 習 慣 飲 食 宗 教 信 仰 四 探 討 如 何 平 等 對 待 彼 此 ( 一 ) 瞭 解 他 人 尊 重 他 人 ( 二 ) 設 身 處 地 同 理 化 ( 三 ) 包 容 差 異 平 等 對 待 一 請 同 學 說 明 自 己 的 特 殊 性 說 明 其 他 族 群 的 優 點 二 就 某 一 議 題 分 別 請 不 同 族 群 背 景 的 同 學 發 表 意 見 三 分 析 國 內 各 族 群 之 異 同 : 原 住 民 臺 灣 人 客 家 人 外 省 人 ( 一 ) 淺 談 臺 灣 各 族 群 學 童 學 業 成 就 差 異 之 比 較 ( 參 見 ( 二 ) 族 群 性 別 與 階 級 : 再 探 教 育 成 就 的 省 籍 差 異 ( 參 見 ( 三 ) 臺 灣 地 區 的 族 群 差 異 意 識 與 政 治 參 與 ( 參 見 建 議 : 族 群 相 關 議 題 的 增 能 78
85 七 年 級 主 題 軸 :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主 題 軸 七 年 級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校 園 生 活 1. 同 儕 相 處 認 識 同 學 可 能 來 自 不 同 家 庭 背 景, 個 人 有 不 同 的 特 質 說 明 校 際 年 級 別 不 同 性 別 的 同 儕, 相 互 尊 重 平 等 對 待 的 重 要 ( 註 : 融 入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基 本 內 容 結 黨 霸 凌 等 校 園 問 題 的 討 論 ) 2. 師 生 之 間 認 識 學 生 的 基 本 權 利 權 利 的 界 限 與 應 遵 守 的 規 範, 以 及 學 生 如 何 和 學 校 及 教 師 相 處, 師 生 如 何 培 養 互 信 互 重, 共 同 營 造 良 好 的 成 長 與 學 習 環 境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一 比 較 國 小 與 國 中 生 活 之 差 異, 青 春 期 較 重 視 同 儕 之 影 響 二 與 同 儕 互 動 中 學 習 尊 重 與 信 任, 能 考 量 同 學 不 同 背 景 下 所 產 生 的 差 異, 並 懂 得 包 容 與 欣 賞 教 材 重 點 三 初 步 認 識 同 儕 互 動 上 的 法 律 問 題, 如 性 騷 擾 與 霸 凌 事 件, 瞭 解 事 件 發 生 可 尋 求 協 助 的 管 道 與 資 源 四 認 識 師 生 關 係 對 學 習 的 重 要 性, 瞭 解 師 生 互 動 關 係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而 有 所 轉 變 一 引 導 思 考 國 小 與 國 中 階 段 對 同 儕 看 法 的 差 異, 通 常 和 身 心 發 展 與 環 境 改 變 有 關 二 透 過 生 活 實 例 讓 學 生 瞭 解 班 上 同 學 來 自 不 同 的 家 庭 背 景, 其 言 行 思 想 必 有 些 許 差 異 ; 以 角 色 扮 演 或 價 值 澄 清 的 方 式, 讓 學 生 能 夠 設 身 處 地 學 會 包 容 與 尊 重 三 介 紹 簡 單 的 校 園 法 律 常 識, 包 括 同 儕 相 處 上 的 肢 體 碰 處 是 否 涉 及 性 騷 擾 或 霸 凌 事 件 ; 釐 清 開 玩 笑 與 犯 罪 行 為 的 界 線, 並 瞭 解 事 件 發 生 可 以 尋 求 教 學 策 略 支 援 的 管 道 四 認 識 師 生 關 係 對 學 習 的 重 要 性, 瞭 解 師 生 互 動 關 係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而 有 所 轉 變 ( 一 ) 認 識 師 生 的 正 當 權 利 義 務 關 係, 如 教 師 管 教 權 的 界 線 學 生 的 學 習 權 學 校 校 規 的 約 束 力 等 交 互 關 係 ( 二 ) 分 析 師 生 互 動 對 校 園 生 活 的 影 響, 教 師 透 過 實 際 生 活 互 動, 讓 學 生 瞭 解 儘 管 時 代 變 遷 下, 師 生 關 係 不 若 過 去 強 調 倫 理 界 線, 卻 更 能 開 展 自 由 自 制 互 信 互 重 的 學 習 氣 氛 教 學 增 能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79
86 八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中 國 的 環 境 與 資 源 問 題 基 本 內 容 1. 中 國 的 土 地 及 水 資 源 問 題 說 明 三 個 地 形 階 梯 的 土 地 資 源 問 題 和 對 策 說 明 水 資 源 分 佈 供 需 不 一 的 問 題 和 對 策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一 明 白 中 國 水 資 源 的 時 空 分 布 不 均 教 材 重 點 二 了 解 中 國 水 資 源 供 需 不 ㄧ 的 情 況 與 成 因 三 說 明 目 前 中 國 所 採 取 的 因 應 對 策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新 聞 時 事 與 乾 旱 滴 灌 等 的 圖 片 做 為 實 例 乾 渴 110 天 北 京 市 民 捧 雨 水 歡 呼 2009/02/12 僑 報 網 訊 報 導 如 約 而 至 的 喜 雨, 成 為 北 京 市 民 談 論 的 焦 點 這 一 天, 北 京 出 現 自 2008 年 10 月 24 日 以 來 的 首 場 降 雨, 結 束 了 連 續 110 天 無 明 顯 降 水 的 紀 錄 北 京 市 氣 象 局 專 家 在 12 日 的 新 聞 發 佈 會 上 介 紹, 自 2008 年 秋 末 以 來, 北 京 市 平 原 地 區 平 均 降 水 量 僅 為 1.1 毫 米, 比 常 年 顯 著 偏 少, 教 學 策 略 為 自 1951 年 以 來 的 第 二 少 降 水 日 數 和 降 水 量 之 少 為 歷 史 同 期 罕 見 按 照 國 際 公 認 的 標 準, 人 均 水 資 源 低 於 3000 m 3 為 輕 度 缺 水 ; 低 於 2000 m 3 為 中 度 缺 水 ; 低 於 1000 m 3 為 重 度 缺 水 ; 低 於 500 m 3 為 極 度 缺 水 中 國 目 前 有 16 個 省 區 人 均 水 資 源 量 低 於 重 度 缺 水 線, 有 6 個 省 區 ( 寧 夏 河 北 山 東 河 南 山 西 江 蘇 ) 人 均 水 資 源 量 低 於 500m 3 這 些 省 區, 幾 乎 集 中 在 中 國 北 部 地 區 ( 資 料 來 源 : 水 資 源 與 社 會 何 協 探 討 (1)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中 國 水 資 源 不 足 的 問 題, 突 顯 中 國 水 資 源 分 配 不 均 的 窘 境 中 國 的 淡 水 資 源 總 量 佔 全 球 水 資 源 的 6%, 僅 次 於 巴 西 俄 羅 斯 和 加 拿 大, 名 列 世 界 第 四 位 但 是 每 人 平 均 擁 有 的 水 資 源 卻 只 有 世 界 平 均 的 30%, 原 因 是 什 麼? 為 什 麼 其 中 又 以 北 部 地 區 最 少 呢? 要 如 何 解 決 呢? 80
87 三 解 決 問 題 由 圖 片 網 站 資 料, 呈 現 中 國 水 資 源 的 問 題 ; 複 習 中 國 氣 候 水 文, 歸 納 出 中 國 水 資 源 分 布 供 需 不 ㄧ 的 原 因, 並 讓 學 生 討 論 解 決 方 式 ( 一 ) 利 用 相 關 圖 片 網 站 呈 現 中 國 乾 渴 水 污 染 的 情 況 ( 二 ) 複 習 氣 候 相 關 圖 表, 明 白 中 國 水 資 源 時 空 分 布 不 均 ( 三 ) 歸 納 水 資 源 供 需 不 ㄧ( 不 足 ) 的 原 因, 尤 其 北 部 地 區 在 人 口 增 加 經 濟 發 展 下 更 顯 乾 旱 ( 四 ) 讓 學 生 討 論 解 決 水 資 源 供 需 失 衡 的 可 行 方 法, 教 師 歸 納 並 說 明 目 前 中 國 所 採 取 的 對 策, 如 南 水 北 調 黃 河 流 域 的 綜 合 調 控 等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分 布 不 均 時 間 空 間 夏 豐 冬 枯 年 雨 量 變 率 大 東 多 西 少 南 多 北 少 中 國 水 資 源 供 需 不 一 人 口 眾 多 北 方 乾 旱 浪 費 污 染 綜 合 調 控 黃 河 流 域 採 取 對 策 南 水 北 調 節 水 治 汚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ㄧ 網 路 ( 一 ) 乾 渴 的 中 國 ( 二 ) 中 國 主 要 河 流 的 水 資 源 分 佈 表 ( 三 ) " 南 水 北 調 " 意 味 著 什 麼?/ 中 國 水 利 科 技 網 ( 四 ) 治 水 博 客 / 绿 色 和 平 污 染 防 治 项 目 工 作 ( 五 ) 中 國 水 污 染 的 沉 重 報 告 ( 六 ) 關 注 中 國 水 污 染 ( 七 ) 全 球 視 野 - 中 國 大 陸 邁 向 節 水 型 社 會.pdf 一 黃 河 水 資 源 的 綜 合 調 控 二 跨 流 域 調 水, 如 南 水 北 調 等 81
88 八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人 與 空 間 中 國 的 環 境 與 資 源 問 題 2. 中 國 的 環 境 問 題 與 對 策 說 明 環 境 災 害 環 境 汙 染 問 題 和 環 境 保 育 對 策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一 中 國 主 要 的 環 境 災 害 與 汙 染 教 材 重 點 二 中 國 環 境 災 害 與 汙 染 的 成 因 三 中 國 的 環 境 問 題 的 影 響 ( 己 人 ) 四 中 國 採 取 的 環 境 保 育 對 策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中 國 的 環 境 問 題 影 響 世 界 各 地 的 新 聞 時 事, 引 發 學 生 興 趣 教 學 策 略 東 北 季 風 中 國 沙 塵 含 戴 奧 辛 自 由 時 報 2008/09/07 報 導 中 央 大 學 環 工 所 研 究 員 紀 凱 獻, 針 對 去 年 1 月 4 月 與 今 年 3 月 發 生 的 三 次 中 國 沙 塵 暴, 在 臺 北 縣 富 貴 角 海 岸 中 央 氣 象 局 及 中 央 大 學 的 測 站 觀 察, 得 到 令 人 心 驚 的 研 究 結 果 中 國 襲 臺 沙 塵, 不 僅 夾 帶 氮 氧 化 物 硫 氧 化 物 真 菌 等 污 染, 還 潛 藏 世 紀 之 毒 戴 奧 辛, 在 沙 塵 襲 臺 期 間, 空 氣 中 戴 奧 辛 的 濃 度 比 平 時 上 升 2 到 3 倍 同 時, 路 徑 跟 沙 塵 類 似 的 東 北 季 風 也 同 樣 帶 有 戴 奧 辛 沙 塵 襲 臺 一 年 最 多 1 20 天, 一 波 也 僅 12 到 24 小 時, 但 東 北 季 風 從 每 年 10 月 開 始 到 隔 年 2 月 結 束, 影 響 恐 怕 比 沙 塵 更 嚴 重 紀 凱 獻 指 出, 中 國 沙 塵 暴 源 自 戈 壁 沙 漠, 沙 塵 本 身 沒 有 其 他 污 染 物, 但 吹 向 臺 灣 的 沙 塵, 經 過 中 國 東 南 沿 海 省 分, 而 廣 東 浙 江 近 年 興 起 電 子 廢 棄 物 處 理 業, 空 氣 中 戴 奧 辛 濃 度 可 達 飛 克 至 於 侵 襲 韓 國 日 本 的 中 國 沙 塵, 由 於 從 山 東 出 海, 污 染 沒 有 那 麼 嚴 重, 當 地 研 究 並 沒 有 發 現 帶 有 大 量 戴 奧 辛 華 北 乾 旱 威 脅 小 麥 收 成 經 濟 日 報 2008/03/14 報 導 中 國 大 陸 是 全 球 最 大 小 麥 生 產 國, 也 是 第 二 大 玉 米 產 地, 但 主 要 產 區 的 華 北 及 東 北 省 分,2008 年 至 今 的 雨 量 不 足, 對 冬 季 播 種 的 小 麥 收 成 不 利, 更 可 能 造 成 玉 米 和 大 豆 連 續 第 二 年 產 量 減 少 受 到 中 國 大 陸 在 內 的 全 球 需 求 增 加 影 響, 國 際 小 麥 價 格 連 續 走 高, 並 一 路 逼 近 歷 史 價 位 中 國 佔 有 全 球 五 分 之 一 的 人 口 --, 當 中 卻 有 四 分 之 一 飲 用 污 染 的 水, 三 分 之 一 呼 吸 污 染 的 空 氣 中 國 經 濟 發 展 一 日 千 里, 但 環 境 卻 像 江 河 日 下, 同 時 還 影 響 到 其 他 的 地 區 與 國 家 82
89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中 國 環 境 目 前 多 災 多 難 的 情 況 有 人 說, 災 可 以 代 表 2008 年 的 中 國, 你 能 說 說 看 有 哪 些 嗎? 造 成 這 些 環 境 災 害 與 問 題 的 原 因 是 自 然 的 還 是 人 為 的 呢? 三 解 決 問 題 藉 由 閱 讀 相 關 新 聞, 瞭 解 中 國 環 境 面 臨 的 問 題, 討 論 其 對 臺 灣 或 世 界 的 影 響, 讓 學 生 加 以 關 心 並 說 明 中 國 目 前 因 應 的 環 境 對 策 ( 一 ) 利 用 圖 片 影 像 及 數 據, 讓 學 生 了 解 中 國 環 境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 二 ) 協 助 學 生 歸 納 環 境 災 害 與 污 染 的 類 別 與 造 成 原 因 ( 三 ) 舉 例 說 明 中 國 目 前 的 環 保 對 策, 如 : 退 田 還 湖 三 北 防 護 林 等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南 方 洪 澇 環 境 災 害 北 方 乾 旱 河 川 斷 流 西 北 沙 塵 暴 中 國 環 境 議 題 環 境 汙 染 水 汙 染 空 氣 污 染 廢 棄 物 汙 染 監 測 防 治 黃 河 流 域 水 土 保 持 綜 合 調 控 淤 地 壩 保 育 對 策 三 峽 大 壩 長 江 流 域 荊 江 分 洪 退 田 還 湖 西 北 地 區 三 北 防 護 林 83
90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ㄧ 書 籍 ( 一 ) 陳 威 任 (2006) 人 與 水 的 衝 突 以 荊 江 洞 庭 湖 流 域 為 中 心 臺 灣 : 臺 大 史 研 所 碩 士 論 文 二 網 路 ( 一 ) 洪 澇 氣 象 出 版 社 ( 二 ) 2007 年 中 國 環 境 狀 況 公 報 ( 草 原 與 自 然 災 害 ) ( 三 ) 中 國 的 環 境 狀 況 ( 四 ) 各 省 環 境 狀 況 公 報 ( 五 ) 中 國 的 環 境 保 護 中 國 政 府 白 皮 書 ( 六 ) 中 國 環 境 監 測 ( 七 ) 長 江 洪 水 淺 析 ( 八 ) 荊 江 水 患 險 情 成 因 及 發 展 趨 勢 分 析 ( 九 ) 人 與 生 態 ( 十 ) 新 華 環 保 網 htm 一 長 江 的 治 理 二 黃 河 的 治 理 84
91 八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中 國 的 區 域 發 展 特 色 1. 中 國 三 大 區 域 的 區 域 特 色 與 形 成 原 因 基 本 內 容 說 明 中 國 北 部 南 部 西 部 地 區 的 區 域 特 色 ( 如 環 境 產 業 人 口 交 通 ) 說 明 區 域 特 色 的 形 成 和 發 展 與 城 鄉 演 化 運 輸 網 路 人 口 問 題 等 區 域 特 色 形 成 的 關 係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一 南 部 地 區 的 環 境 特 色 ( 如 位 置 氣 候 地 形 水 文 產 業 等 ) 二 南 部 地 區 人 口 的 移 動 ( 一 ) 地 形 起 伏 對 傳 統 產 業 的 影 響 教 材 重 點 1. 長 江 流 域 的 拉 力 2. 東 南 丘 陵 的 推 力 ( 二 ) 現 代 經 濟 發 展 的 拉 力 三 經 濟 改 革 開 放 後, 南 部 地 區 發 展 的 狀 況 ( 如 工 業 類 型 都 市 聚 落 等 )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新 聞 時 事 引 起 動 機 教 學 策 略 1120 萬 外 來 工 留 廣 東 過 年 返 鄉 降 至 41% 中 央 社 2008/02/01 報 導 今 年 1 月 10 日 以 來, 中 國 遭 逢 50 年 來 罕 見 的 大 風 雪 侵 襲, 此 次 雪 災 適 值 春 運 高 峰 期, 受 災 各 省 區 鐵 路 公 路 機 場 因 供 電 中 斷 或 冰 雪 覆 蓋 而 被 迫 停 駛 堵 塞 關 閉,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近 乎 癱 瘓 隨 著 惡 劣 氣 候 的 持 續, 廣 東 省 相 關 單 位 積 極 勸 導 民 眾 就 地 過 年, 截 至 1 月 31 日, 留 粵 過 年 人 數 由 990 萬 人 增 加 到 1,120 萬 人, 返 鄉 過 年 人 數 已 由 910 萬 人 降 至 780 萬 人, 比 例 下 降 到 41%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祖 先 的 來 源 地 或 親 友 目 前 在 中 國 的 工 作 地, 思 考 人 口 移 動 的 推 拉 力 ( 一 ) 有 哪 些 同 學 的 祖 先 來 自 廣 東 或 福 建? 為 什 麼 要 移 民 到 臺 灣 來 呢? ( 二 ) 家 裡 有 親 戚 朋 友 在 中 國 工 作,2008 年 春 節 留 在 廣 東 福 建 過 年 的 嗎? 他 從 事 哪 一 種 行 業? 為 什 麼 選 擇 去 廣 東 福 建 呢? 三 解 決 問 題 討 論 祖 先 的 來 源 地 以 及 臺 商 在 中 國 的 工 作 地 點, 再 複 習 八 上 概 念 及 地 形 圖, 歸 納 並 深 入 認 識 南 部 的 環 境 特 色, 瞭 解 南 部 地 區 傳 統 農 業 的 發 展, 自 古 至 今 人 85
92 口 遷 移 的 動 力, 目 前 主 要 的 工 業 類 型 及 都 市 的 發 展 分 佈 ( 一 ) 複 習 八 上 相 關 地 圖, 歸 納 南 部 的 環 境 特 色 及 傳 統 產 業 活 動 ( 二 ) 由 南 部 區 域 地 形 圖 看 出 華 中 與 華 南 地 表 型 態 的 不 同, 造 成 發 展 的 差 異 ( 三 ) 歸 納 學 生 發 言, 複 習 八 上 相 關 課 程, 瞭 解 南 部 地 區 發 展 的 狀 況 及 相 關 建 設 ( 如 : 三 峽 大 壩 洋 山 港 等 )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位 置 水 稻 暖 濕 南 部 區 農 業 地 形 華 中 多 平 原 華 南 多 山 丘 長 江 水 運 谷 灣 海 岸 魚 米 之 鄉 海 外 移 民 域 特 色 經 濟 長 江 流 域 經 濟 核 心 基 礎 建 設 改 革 東 南 沿 海 改 革 先 鋒 都 市 發 展 國 內 移 動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一 網 路 ( 一 ) 從 蘇 常 熟, 天 下 足 到 湖 廣 熟, 天 下 足 ( 二 ) 三 峽 大 壩 崛 起 ( 三 ) 上 海 洋 山 深 水 港 區 綜 合 資 訊 服 務 網 ( 四 ) 上 海 的 新 外 港 - 洋 山 港 二 媒 體 ( 一 ) 教 學 光 碟 ( 二 ) 大 陸 尋 奇 DVD 一 氣 候 與 林 相 的 關 係 二 長 江 流 域 人 口 的 移 動 86
93 八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中 國 的 區 域 發 展 特 色 1. 中 國 三 大 區 域 的 區 域 特 色 與 形 成 原 因 基 本 內 容 說 明 中 國 北 部 南 部 西 部 地 區 的 區 域 特 色 ( 如 環 境 產 業 人 口 交 通 ) 說 明 區 域 特 色 的 形 成 和 發 展 與 城 鄉 演 化 運 輸 網 路 人 口 問 題 等 區 域 特 色 形 成 的 關 係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一 北 部 地 區 的 環 境 特 色 ( 如 位 置 氣 候 地 形 水 文 產 業 等 ) 二 北 部 地 區 的 水 旱 災 成 因 及 對 農 業 發 展 的 影 響 ( 一 ) 年 雨 量 變 率 教 材 重 點 ( 二 ) 地 上 懸 河 三 重 化 工 業 的 發 展 優 勢 與 面 臨 轉 型 四 工 業 與 交 通 建 設 都 市 聚 落 的 關 係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歷 史 課 所 學 內 容 相 關 新 聞 報 導, 並 播 放 麵 食 DVD 引 起 動 機 黃 河 被 稱 為 中 國 的 母 親 河, 又 給 這 個 民 族 帶 來 大 災 難, 歷 史 上, 民 亂 的 發 生 幾 乎 都 與 自 然 災 害 ( 水 旱 災 ) 相 伴 隨, 歷 史 課 所 講 到 的 唐 末 黃 巢 之 亂, 直 接 原 因 就 是 黃 河 流 域 的 旱 災 和 蝗 害 教 學 策 略 2008/12/16 日 BBC 中 文 網 報 導 中 國 水 利 專 家 建 議, 要 讓 黃 河 改 道, 流 入 黃 海, 避 免 中 國 的 內 海 渤 海 不 斷 縮 小, 黃 河 三 角 洲 沿 岸 也 將 有 穩 定 海 岸 和 水 深, 利 於 建 大 港 口 以 及 勝 利 油 田 的 開 發 而 黃 河 攜 帶 淤 泥 進 入 黃 海 能 夠 使 水 流 更 加 通 暢 根 據 資 料 顯 示, 黃 河 河 道 不 斷 淤 積 抬 高, 人 們 又 不 斷 加 高 堤 壩, 使 黃 河 成 為 高 出 兩 岸 的 地 上 河, 據 統 計, 自 西 元 前 602 年 至 1938 年 的 2540 年 間, 黃 河 曾 決 溢 超 過 1,500 次, 河 道 因 泛 濫 而 出 現 大 小 共 三 十 多 次 的 改 變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北 部 地 區 氣 候 災 害 與 豐 富 資 源 對 生 活 與 產 業 的 影 響 你 知 道 黃 河 流 域 曾 經 發 生 哪 些 天 災 嗎? 當 時 的 居 民 如 何 因 應? 黃 河 流 域 今 日 有 能 源 流 域 之 稱, 為 產 業 型 態 帶 來 哪 些 影 響? 87
94 三 解 決 問 題 複 習 八 上 相 關 地 圖, 歸 納 並 深 入 認 識 北 部 的 環 境 特 色 及 傳 統 產 業 活 動, 再 藉 由 閱 讀 北 部 煤 礦 災 變 及 環 境 污 染 相 關 新 聞, 瞭 解 主 要 工 業 型 態, 並 讓 學 生 加 以 思 考 經 濟 轉 型 的 方 向 ( 一 ) 利 用 八 上 相 關 地 圖 複 習 北 部 地 區 的 環 境 特 色 ( 二 ) 說 明 年 雨 量 變 率 大 地 上 懸 河 造 成 北 部 多 水 旱 災, 及 居 民 因 應 之 道 ( 三 ) 利 用 礦 產 分 佈 交 通 路 線 圖, 看 出 主 要 重 化 工 業 區 ( 四 ) 比 較 南 部 與 北 部 工 業 發 展 的 先 後 與 強 弱, 討 論 北 部 工 業 的 轉 型 方 向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位 置 北 部 區 旱 作 農 業 冷 乾 地 形 東 北 平 原 華 北 平 原 今 北 大 倉 雨 量 變 率 大 地 上 懸 河 多 水 旱 災 域 特 色 重 化 優 勢 資 源 交 通 黃 土 高 原 水 土 流 失 都 市 發 展 工 業 遼 中 南 轉 型 東 北 振 興 計 畫 京 津 唐 高 科 技 產 業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一 網 路 ( 一 ) 黃 河 水 患 ( 二 ) 新 聞 專 題 : 黃 河 斷 流 ( 三 ) 曾 經 的 光 環 二 媒 體 ( 一 ) 教 學 光 碟 ( 二 ) 大 陸 尋 奇 DVD/ 山 西 麵 食 大 觀 東 北 振 興 計 畫 88
95 八 年 級 主 題 軸 : 人 與 空 間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人 與 空 間 中 國 的 區 域 發 展 特 色 1. 中 國 三 大 區 域 的 區 域 特 色 與 形 成 原 因 說 明 中 國 北 部 南 部 西 部 地 區 的 區 域 特 色 ( 如 環 境 產 業 人 口 交 通 ) 說 明 區 域 特 色 的 形 成 和 發 展 與 城 鄉 演 化 運 輸 網 路 人 口 問 題 等 區 域 特 色 形 成 的 關 係 修 正 方 式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註 腳 補 充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策 略 一 中 國 西 部 地 區 的 環 境 特 色 ( 位 置 氣 候 地 形 產 業 人 口 等 ) 二 西 北 沙 漠 西 南 寒 漠 的 成 因 與 特 徵 三 水 源 與 聚 落 交 通 產 業 的 關 係 ( 一 ) 畜 牧 為 主 : 放 牧 遊 牧 山 牧 季 移 ( 複 習 八 上 ) ( 二 ) 農 業 受 限 : 河 套 綠 洲 ( 坎 井 瓜 果 之 鄉 ) 藏 南 縱 谷 ( 青 棵 ) 四 地 理 位 置 對 交 通 的 重 要 性 與 族 群 的 影 響 五 經 濟 發 展 的 潛 力 及 對 傳 統 文 化 的 衝 擊 ( 如 建 設 青 藏 鐵 路 ) 一 引 起 動 機 利 用 有 趣 的 新 聞 時 事 或 照 片 引 起 動 機 穿 梭 絲 路 4 千 年 樓 蘭 美 女 來 臺 中 國 時 報 2008/10/24 報 導 名 聞 國 際 的 樓 蘭 美 女 要 來 臺 灣 了! 古 城 出 土 的 女 性 木 乃 伊 樓 蘭 美 女, 年 代 距 今 四 千 年 由 於 新 疆 天 乾 物 燥, 這 具 被 風 乾 的 屍 骨 至 今 保 存 完 整, 十 分 珍 稀 廿 八 年 前 在 新 疆 樓 蘭 鐵 板 河 三 角 洲, 發 現 的 一 片 墓 地, 出 土 一 具 中 年 女 性 乾 屍, 她 有 一 張 瘦 削 的 臉 龐, 尖 尖 的 鼻 子 深 凹 的 眼 眶, 褐 色 的 頭 髮 披 肩, 被 世 人 稱 為 樓 蘭 美 女 由 於 這 裡 的 氣 候 極 度 乾 燥, 體 膚 指 甲 睫 毛 均 保 存 完 好 經 由 碳 14 測 定, 表 明 是 一 具 距 今 3800 年 的 古 屍 她 是 誰? 她 生 前 屬 於 哪 個 民 族 部 落? 為 什 麼 會 埋 在 這 荒 無 人 煙 的 地 方? 屍 骨 又 怎 麼 能 保 存 這 麼 久? 二 提 出 問 題 提 出 乾 燥 氣 候 對 生 活 型 態 的 影 響 西 部 地 區 為 何 氣 候 乾 燥? 生 活 在 這 裡 的 族 群, 傳 統 生 活 方 式 與 文 化 是 什 麼? 現 在 可 能 面 臨 哪 些 改 變 ( 如 青 藏 鐵 路 的 修 建 )? 而 邊 疆 的 位 置 對 西 部 又 帶 來 怎 樣 的 影 響? 89
96 三 解 決 問 題 複 習 八 上 所 學, 歸 納 並 深 入 認 識 西 部 的 環 境 特 色, 藉 由 影 音 圖 片 讓 學 生 欣 賞 與 瞭 解 不 同 族 群 的 文 化, 並 明 白 族 群 的 多 元 與 邊 疆 位 置 及 交 通 的 關 連 性 ( 一 ) 利 用 八 上 相 關 地 圖 複 習 西 部 地 區 的 環 境 特 色 ( 二 ) 利 用 氣 候 圖 分 析 與 歸 納 西 北 乾 燥 氣 候 西 南 高 地 氣 候 的 特 徵 及 對 產 業 的 影 響 ( 三 ) 說 明 西 部 大 開 發 ( 西 氣 東 送, 青 藏 鐵 路 等 ), 瞭 解 經 濟 發 展 的 潛 力 ( 四 ) 利 用 歐 亞 地 圖, 指 出 西 部 地 區 在 東 西 交 通 的 重 要 性, 也 是 眾 多 族 群 來 往 的 匯 集 地 ( 五 ) 運 用 相 關 影 像 圖 片 音 樂 等, 認 識 蒙 維 藏 等 族 群 文 化, 並 思 考 其 在 經 濟 發 展 中 面 臨 的 衝 擊 四 重 點 整 理 利 用 系 統 圖 與 列 點 歸 納 整 理, 強 化 學 生 理 解 西 北 距 海 遙 遠 綠 洲 西 部 地 廣 人 稀 氣 候 乾 燥 西 南 地 勢 高 峻 畜 牧 為 主 農 業 受 限 河 套 藏 南 縱 谷 區 域 位 居 邊 疆 多 元 文 化 蒙 維 藏 特 色 交 通 要 道 衝 擊 經 濟 潛 力 交 通 建 設 西 部 大 開 發 資 源 豐 富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一 網 路 ( 一 ) 中 華 文 化 資 訊 網 ( 二 ) 蒙 藏 委 員 會 ( 三 ) 青 藏 鐵 路 網 二 媒 體 ( 一 ) 教 學 光 碟 ( 二 ) 大 陸 尋 奇 DVD ( 三 ) 國 家 地 理 雜 誌 DVD/ 青 藏 鐵 路 ( 四 ) 藏 味 館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浦 城 街 13 巷 18 之 1 號 / 西 部 大 開 發 90
97 八 年 級 主 題 軸 :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主 題 軸 基 本 內 容 修 正 方 式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法 律 的 內 容 與 執 行 憲 法 或 行 政 法 上 爭 議 的 解 決 說 明 憲 法 或 行 政 法 上 的 爭 議 應 透 過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訴 願 或 行 政 訴 訟 來 解 決 新 增 文 字 修 改 教 材 重 點 一 認 識 司 法 院 的 組 織 : 法 院 組 織 與 法 官 大 法 官 與 大 法 官 會 議 及 憲 法 法 庭 二 認 識 大 法 官 與 大 法 官 會 議 及 憲 法 法 庭 的 職 權 三 瞭 解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憲 法 法 律 與 命 令 的 重 要 性 及 效 果 四 瞭 解 人 民 有 向 大 法 官 會 議 聲 請 解 釋 的 權 利 及 行 使 方 式 教 學 策 略 一 利 用 多 媒 體 設 備, 連 上 司 法 院 的 網 站 認 識 認 識 司 法 院 的 組 織 二 教 師 說 明 大 法 官 的 組 成, 解 釋 大 法 官 會 議 的 職 權 為 解 釋 憲 法 法 律 與 命 令 ; 與 憲 法 法 庭 處 理 政 黨 違 憲 審 查 及 審 判 總 統 彈 劾 案 的 職 權 三 以 舊 民 法 以 父 權 為 主 的 相 關 規 定, 說 明 法 律 違 反 憲 法 平 等 權 的 規 定,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憲 法 的 重 要 性 及 法 律 違 憲 無 效 之 效 果 四 以 舊 兵 役 法 規 定 役 齡 男 子 不 能 出 國 為 例, 說 明 法 律 有 違 憲 法 自 由 權 的 保 障, 用 盡 救 濟 途 徑 仍 無 法 解 決 時, 人 民 有 權 利 向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聲 請 解 釋 以 及 該 如 何 提 出 聲 請 大 法 官 會 議 釋 字 第 443 號 內 容 : 憲 法 第 十 條 規 定 人 民 有 居 住 及 遷 徙 之 教 學 資 源 教 學 增 能 自 由, 旨 在 保 障 人 民 有 任 意 移 居 或 旅 行 各 地 之 權 利 若 欲 對 人 民 之 自 由 權 利 加 以 限 制, 必 須 符 合 憲 法 第 二 十 三 條 所 定 必 要 之 程 度, 並 以 法 律 定 之 或 經 立 法 機 關 明 確 授 權 由 行 政 機 關 以 命 令 訂 定 限 制 役 男 出 境 係 對 人 民 居 住 遷 徙 自 由 之 重 大 限 制, 兵 役 法 及 兵 役 法 施 行 法 均 未 設 規 定, 亦 未 明 確 授 權 以 命 令 定 之 行 政 院 發 布 之 徵 兵 規 則, 委 由 內 政 部 訂 定 役 男 出 境 處 理 辦 法, 欠 缺 法 律 授 權 之 依 據, 該 辦 法 第 八 條 規 定 限 制 事 由, 與 前 開 憲 法 意 旨 不 符, 應 自 本 解 釋 公 布 日 起 至 遲 於 屆 滿 六 個 月 時, 失 其 效 力 一 網 路 ( 一 ) 司 法 院 法 治 教 育 網 之 認 識 法 院 及 法 律 教 室 網 頁 ( 二 ) 全 國 法 規 資 料 庫 ( 三 ) 司 法 院 建 議 : 司 法 院 的 組 織 與 職 權 專 業 知 識 增 能 91
98 肆 結 語 胡 適 先 生 的 名 言 要 怎 麼 收 穫, 先 那 麼 栽, 北 北 基 課 程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坊 歷 經 六 個 月 的 努 力, 終 於 到 要 收 割 的 時 候 了 研 究 過 程 中 的 焦 慮 工 作 中 的 汗 水, 夥 伴 們 點 滴 在 心 頭 我 們 曾 遇 到 瓶 頸, 走 入 治 絲 益 棼 的 困 境 中 ; 我 們 也 曾 產 生 質 疑, 研 究 方 向 是 否 正 確, 對 中 學 教 師 的 教 學, 是 否 有 實 質 的 助 益? 但 在 教 授 及 校 長 的 激 勵 夥 伴 們 鍥 而 不 捨 的 研 究 精 神 下, 經 過 不 斷 的 討 論 溝 通 平 等 對 話 的 氛 圍 中, 激 發 彼 此 的 實 踐 智 慧 與 行 動 力, 形 塑 共 同 願 景 相 互 成 就, 在 宽 容 與 信 任 的 基 礎 下, 逐 漸 形 成 共 識, 終 於 完 成 此 項 艱 巨 的 任 務 工 作 坊 針 對 課 綱 修 訂 後 新 增 內 容 部 分, 進 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除 了 協 助 教 師 掌 握 課 綱 修 訂 的 精 神 及 教 材 變 革, 並 提 供 教 學 策 略 彙 整 教 學 資 源 以 因 應 未 來 的 教 學 需 求 當 然, 我 們 不 敢 居 功 厥 偉, 認 為 這 是 最 好 的 範 本, 但 至 少 這 是 彙 集 三 縣 市 召 集 校 長 及 輔 導 員, 努 力 研 發 出 來 的 成 果 此 次 研 究 團 隊 只 是 在 拋 磚 引 玉, 希 望 有 更 多 的 夥 伴 能 投 入 這 項 研 發 的 工 作, 未 來 在 社 會 領 域 教 學 上 能 不 斷 精 進 及 成 長 此 外, 由 於 臺 北 市 臺 北 縣, 基 隆 市 三 縣 市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團 首 次 建 立 跨 縣 市 交 流 與 合 作 平 臺, 擴 大 互 動 機 制, 達 到 共 學 成 長 的 夥 伴 協 作 機 制, 形 塑 專 業 社 群 的 形 象, 為 未 來 區 域 性 跨 縣 市 的 交 流 互 動 開 了 一 線 契 機 有 了 這 次 的 跨 縣 市 合 作 的 經 驗, 使 我 們 體 會 到 有 心 就 有 福 有 願 就 有 力, 期 待 未 來 在 教 育 的 路 上, 有 更 多 的 夥 伴 能 攜 手 同 行, 共 同 實 踐 教 育 志 業 92
99 附 錄 一 教 育 部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組 -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輔 導 群 97 學 年 度 臺 北 市 區 域 型 自 主 計 畫 申 請 書 壹 基 本 資 料 表 申 請 類 型 一 般 型 自 主 計 畫 ( 補 助 上 限 4 萬, 最 多 5 案, 截 止 申 請 97 年 10 月 17 日 ) 跨 縣 市 區 域 型 自 主 計 畫 ( 補 助 上 限 12 萬, 最 多 4 案, 截 止 申 請 97 年 10 月 17 日 ) 行 動 研 究 自 主 計 畫 ( 限 參 與 行 動 研 究 帶 領 人 培 訓 工 作 坊 之 縣 市 申 請, 每 一 團 隊 補 助 上 限 3 萬, 最 多 10 案, 但 縣 市 可 共 組 區 域 型 團 隊, 上 限 12 萬 確 定 報 名 工 作 坊 成 功 後 提 出, 截 止 申 請 :97 年 11 月 5 日 ) 申 請 縣 市 協 同 縣 市 ( 區 域 型 ) 計 畫 名 稱 臺 北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國 中 社 會 領 域 輔 導 小 組 國 中 國 小 國 中 小 合 併 臺 北 縣 基 隆 市 97 年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坊 聯 絡 人 姓 名 : 羅 美 娥 校 長 服 務 單 位 : 臺 北 市 立 介 壽 國 民 中 學 協 同 縣 市 聯 絡 人 ( 區 域 型 ) 計 畫 摘 要 (500 字 以 內 ) ( 一 ) 臺 北 縣 姓 名 : 許 淑 貞 校 長 服 務 單 位 : 臺 北 縣 立 中 平 國 民 中 學 ( 二 ) 基 隆 市 姓 名 : 吳 坤 山 校 長 服 務 單 位 : 基 隆 市 立 武 崙 國 民 中 學 本 計 畫 期 能 結 合 鄰 近 縣 市 輔 導 團 組 織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坊, 聘 請 專 家 學 者 輔 導 群 委 員 指 導, 整 合 輔 導 團 的 人 才 與 優 勢 資 源 進 行 研 究 與 實 作, 針 對 修 正 後 新 增 內 容 進 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協 助 基 層 教 師 掌 握 課 綱 修 正 的 精 神 修 正 前 後 教 材 的 差 異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因 應 的 教 學 策 略 及 教 學 資 源, 降 低 基 層 教 師 對 課 綱 修 正 的 疑 慮, 並 能 持 續 精 進 課 堂 教 學 能 力, 實 現 課 程 與 教 學 目 標 未 來 將 研 發 成 果 集 結 成 冊, 分 享 其 他 縣 市, 如 此 不 僅 達 成 協 助 基 層 教 師 的 工 作 目 標, 解 決 縣 市 資 源 差 異 問 題, 更 進 一 步 建 立 跨 縣 市 交 流 與 合 作 平 臺, 擴 大 互 動 機 制, 輔 導 員 亦 能 在 參 與 過 程 中 達 到 共 學 成 長 的 效 果, 對 未 來 輔 導 工 作 的 推 動 應 可 發 生 正 向 的 預 期 效 益 整 體 架 構 如 下 : 93
100 目 標 降 低 基 層 教 師 對 課 綱 修 正 的 疑 慮 以 實 現 課 程 與 教 學 目 標 實 踐 策 略 臺 北 市 臺 北 縣 基 隆 市 國 中 輔 導 團 夥 伴 協 作 中 央 輔 導 群 委 員 學 者 專 家 工 作 坊 工 作 項 目 修 正 精 神 教 材 差 異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增 能 需 求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分 享 手 冊 宣 導 簡 報 94
101 貳 申 請 計 畫 一 計 畫 名 稱 97 年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二 執 行 單 位 主 辦 縣 市 : 臺 北 市 協 同 縣 市 : 臺 北 縣 基 隆 市 三 計 畫 緣 起 為 配 合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之 建 置, 並 回 應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正 式 綱 要 自 92 年 公 布 後, 各 界 對 於 綱 要 內 涵 與 時 代 脈 絡 結 合 之 期 待, 如 : 融 入 媒 體 素 養 海 洋 教 育 人 口 販 運 永 續 環 保 等 議 題, 以 及 教 學 現 場 對 於 能 力 指 標 解 讀 之 疑 義 等 問 題, 教 育 部 自 95 年 即 開 始 進 行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之 修 正, 並 於 今 年 公 布 修 正 後 的 97 年 國 民 中 小 學 課 程 綱 要, 期 讓 課 程 綱 要 在 符 應 時 代 之 趨 勢 下, 得 以 更 具 體 可 行, 且 完 成 中 小 學 課 程 之 橫 向 統 整 與 縱 向 聯 繫 從 三 級 教 學 輔 導 體 系 分 工 來 看, 課 綱 修 正 公 布 後 到 100 學 年 正 式 實 施 前, 如 何 針 對 修 正 後 新 增 內 容 進 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協 助 基 層 教 師 掌 握 課 綱 修 正 的 精 神 修 正 前 後 教 材 的 差 異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因 應 的 教 學 策 略 及 教 學 資 源, 以 降 低 基 層 教 師 對 課 綱 修 正 的 疑 慮, 並 能 持 續 精 進 課 堂 教 學 能 力, 實 現 課 程 與 教 學 目 標, 是 縣 市 輔 導 團 責 無 旁 貸 的 工 作 另 外, 依 過 去 國 教 輔 導 團 運 作 經 驗 分 析, 有 關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的 推 動, 或 由 於 人 力 資 源 的 短 絀 而 心 有 餘 力 不 足 ; 或 由 於 縣 市 各 自 研 究 造 成 力 量 分 散 及 資 源 的 浪 費, 較 難 有 顯 著 的 研 究 成 果, 如 何 改 善 此 種 現 象, 發 展 課 程 政 策 詮 釋 與 推 廣 的 夥 伴 協 作 機 制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與 支 持 系 統 的 夥 伴 協 作 機 制, 是 值 得 嘗 試 的 方 向 本 計 畫 期 能 結 合 鄰 近 縣 市 輔 導 團 組 織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坊, 聘 請 專 家 學 者 輔 導 群 委 員 指 導, 整 合 輔 導 團 的 人 才 與 優 勢 資 源 進 行 研 究 與 實 作, 未 來 將 研 發 成 果 集 結 成 冊, 分 享 其 他 縣 市, 如 此 不 僅 達 成 協 助 基 層 教 師 的 工 作 目 標, 解 決 縣 市 資 源 差 異 問 題, 更 進 一 步 建 立 跨 縣 市 交 流 與 合 作 平 臺, 擴 大 互 動 機 制, 輔 導 員 亦 能 在 參 與 過 程 中 達 到 共 學 成 長 的 效 果, 對 未 來 輔 導 工 作 的 推 動 應 可 發 生 正 向 的 預 期 效 益 四 計 畫 目 標 ( 一 ) 發 展 課 程 政 策 詮 釋 與 推 廣 的 夥 伴 協 作 機 制 及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與 支 持 系 統 的 夥 伴 協 作 機 制, 建 立 跨 縣 市 交 流 與 合 作 平 臺, 擴 大 互 動 效 果 95
102 ( 二 ) 針 對 修 正 後 新 增 內 容 進 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協 助 基 層 教 師 掌 握 課 綱 修 正 的 精 神 修 正 前 後 教 材 的 差 異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 三 ) 因 應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材 變 革, 教 師 教 學 增 能 需 求 ( 四 ) 推 動 課 綱 修 正 後 因 應 的 教 學 策 略, 並 彚 整 教 學 所 需 資 源 ( 五 ) 編 製 教 學 資 源 手 冊 ( 含 教 材 教 學 策 略 ) 及 到 校 訪 視 服 務 宣 導 簡 報, 分 享 其 他 縣 市 輔 導 團 五 計 畫 內 容 ( 一 ) 整 體 構 想 目 標 降 低 基 層 教 師 對 課 綱 修 正 的 疑 慮 以 實 現 課 程 與 教 學 目 標 實 踐 策 略 臺 北 市 臺 北 縣 基 隆 市 國 中 輔 導 團 夥 伴 協 作 中 央 輔 導 群 委 員 學 者 專 家 工 作 坊 工 作 項 目 修 正 精 神 教 材 差 異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教 學 增 能 需 求 教 學 策 略 教 學 資 源 分 享 手 冊 宣 導 簡 報 96
103 ( 二 ) 執 行 方 式 與 步 驟 1. 運 作 方 式 : 組 成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課 綱 修 正 後 課 程 與 教 學 轉 化 工 作 坊 2. 參 與 人 員 : (1) 主 持 人 : 臺 北 市 國 中 社 會 輔 導 團 主 任 輔 導 員 羅 美 娥 校 長 (2) 協 同 主 持 人 : 臺 北 縣 國 中 社 會 輔 導 團 召 集 人 許 淑 貞 校 長 基 隆 市 國 中 社 會 輔 導 團 召 集 人 吳 坤 山 校 長 (3) 輔 導 群 委 員 : 鄧 毓 浩 教 授 林 聖 欽 教 授 林 慈 淑 教 授 王 台 琴 老 師 黃 麗 美 老 師 (4) 研 究 小 組 : 三 縣 市 輔 導 團 輔 導 員 總 計 歷 史 科 4 位 地 理 科 4 位 公 民 科 4 位 輔 導 團 行 政 助 理 2 位 3. 工 作 進 程 : 97 年 98 年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擬 訂 計 畫 與 申 請 轉 化 模 式 與 轉 化 工 具 討 論 轉 化 工 作 分 配 修 正 精 神 瞭 解 教 材 差 異 比 對 教 材 重 點 分 析 教 學 增 能 需 求 教 學 增 能 研 習 教 學 策 略 研 發 教 學 資 源 整 合 編 製 分 享 手 冊 編 製 宣 導 簡 報 工 作 省 思 討 論 撰 寫 執 行 報 告 97
104 4. 工 作 內 容 工 作 項 目 進 行 方 式 日 期 地 點 擬 訂 計 畫 與 申 請 討 論 會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轉 化 模 式 與 轉 化 工 具 討 論 課 綱 修 正 說 明 教 材 差 異 比 對 轉 化 工 作 說 明 與 分 配 分 科 分 主 題 軸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分 析 分 科 分 主 題 軸 教 學 增 能 需 求 分 析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分 析 教 學 增 能 需 求 會 談 與 整 合 籌 備 會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研 討 會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分 組 實 作 分 組 實 作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臺 北 縣 中 平 國 中 基 隆 市 武 崙 國 中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臺 北 縣 中 平 國 中 基 隆 市 武 崙 國 中 研 討 會 臺 北 縣 中 平 國 中 教 學 增 能 研 習 教 學 策 略 研 發 分 組 實 作 教 學 資 源 整 合 分 組 實 作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籌 備 處 三 峽 分 院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臺 北 縣 中 平 國 中 基 隆 市 武 崙 國 中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臺 北 縣 中 平 國 中 基 隆 市 武 崙 國 中 教 學 策 略 研 發 教 學 資 源 整 合 會 談 研 討 會 基 隆 市 武 崙 國 中 編 製 分 享 手 冊 編 製 宣 導 簡 報 討 論 會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撰 寫 執 行 報 告 臺 北 市 介 壽 國 中 5. 補 充 說 明 : (1) 研 討 會 出 席 人 員 為 主 持 人 協 同 主 持 人 輔 導 群 委 員 研 究 小 組 輔 導 員 (2) 轉 化 模 式 與 轉 化 工 具 討 論 教 學 策 略 研 發 教 學 資 源 整 合 匯 談 研 討 會, 邀 請 教 育 部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組 社 會 領 域 輔
105 導 群 區 域 型 自 主 計 畫 專 案 負 責 委 員 出 席 (3) 未 來 教 材 重 點 分 析 教 學 增 能 需 求 匯 談 與 整 合 教 學 策 略 研 發 教 學 資 源 整 合 匯 談 開 放 三 縣 市 全 體 輔 導 員 參 加 (4) 教 學 增 能 研 習 配 合 教 育 部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組 -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輔 導 群 輔 導 員 增 能 研 習 活 動 六 預 期 效 益 ( 一 ) 減 輕 基 層 教 師 對 課 綱 修 正 的 疑 慮, 實 現 課 程 與 教 學 發 展 目 標 ( 二 ) 實 踐 跨 縣 市 輔 導 團 夥 伴 協 作 理 想, 建 立 交 流 與 合 作 平 臺, 擴 大 互 動 機 制 ( 三 ) 研 發 教 學 資 源 手 冊, 提 供 其 他 縣 市 輔 導 團 推 動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之 參 考 ( 四 ) 編 製 課 綱 修 正 宣 導 簡 報, 提 供 其 他 縣 市 輔 導 團 到 校 訪 視 服 務 之 宣 導 ( 五 ) 研 究 成 果 提 供 教 育 部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組, 辦 理 全 國 性 輔 導 團 員 增 能 研 習 課 程 規 劃 之 參 考 99
106 附 錄 二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修 正 草 案 對 照 表 ( 一 ) 基 本 理 念 1. 學 習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理 由 個 人 不 能 離 群 而 索 居, 教 育 則 是 協 助 個 人 發 展 潛 能 實 現 自 我 適 應 環 境 並 進 而 改 善 環 境 的 一 種 社 會 化 歷 程, 因 此,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之 學 習 乃 是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不 可 或 缺 的 學 習 領 域 2.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性 質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是 統 整 自 我 人 與 人 人 與 環 境 間 互 動 關 係 所 產 生 的 知 識 領 域 廣 義 而 言, 人 的 環 境 包 括 :(1) 自 然 的 物 理 環 境 ( 如 山 川 平 原 等 );(2) 人 造 的 物 質 環 境 ( 如 漁 獵 游 牧 和 農 耕 所 使 用 的 工 具, 商 業 用 的 貨 幣, 工 業 用 的 機 器 設 備, 交 通 用 的 車 子 輪 船 等 );(3) 人 造 的 社 會 環 境 ( 如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國 家 等 組 織, 以 及 政 治 法 律 教 育 等 制 度 );(4) 人 類 的 精 神 環 境 ( 如 哲 學 宗 教 道 德 藝 術 等 ) 第 一 種 環 境 屬 於 人 生 的 生 存 (survival) 層 面, 與 自 然 科 學 地 理 學 有 關 第 二 種 環 境 屬 於 人 生 的 生 計 (living) 層 面, 從 縱 的 方 面 來 看, 它 與 歷 史 學 有 關, 從 橫 的 方 面 來 看, 它 與 經 濟 學 有 關 第 三 種 環 境 屬 於 人 生 的 生 活 (life) 層 面, 主 要 與 政 治 學 法 律 學 及 社 會 學 等 學 科 (disciplines) 有 關 第 四 種 環 境 屬 於 人 生 的 生 命 (existence) 層 面, 涉 及 每 一 個 人 存 在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與 哲 學 道 德 宗 教 藝 術 等 處 理 精 神 層 面 的 學 科 有 關 人 的 生 存 生 計 生 活 與 生 命 四 大 層 面 彼 此 互 有 關 連, 而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正 是 整 合 這 幾 個 層 面 間 互 動 關 係 的 一 種 統 整 性 領 域 一 能 力 指 標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 一 ) 基 本 理 念 1. 學 習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理 由 個 人 不 能 離 群 而 索 居, 教 育 則 是 協 助 個 人 發 展 潛 能 實 現 自 我 適 應 環 境 並 進 而 改 善 環 境 的 一 種 社 會 化 歷 程, 因 此,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之 學 習 乃 是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不 可 或 缺 的 學 習 領 域 2.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性 質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是 統 整 自 我 人 與 人 人 與 環 境 間 互 動 關 係 所 產 生 的 知 識 領 域 廣 義 而 言, 人 的 環 境 包 括 : 自 然 的 物 理 環 境 ( 如 山 川 平 原 等 ); 人 造 的 物 質 環 境 ( 如 漁 獵 游 牧 和 農 耕 所 使 用 的 工 具, 商 業 用 的 貨 幣, 工 業 用 的 機 器 設 備, 交 通 用 的 車 子 輪 船 等 ); 人 造 的 社 會 環 境 ( 如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國 家 等 組 織 以 及 政 治 法 律 教 育 等 制 度 ); 自 我 ( 如 反 省 與 表 達 ) 與 超 自 然 的 精 神 環 境 ( 如 哲 學 宗 教 道 德 藝 術 等 ) 第 一 種 環 境 屬 於 人 生 的 生 存 (survival) 層 面, 與 自 然 科 學 地 理 學 有 關 第 二 種 環 境 屬 於 人 生 的 生 計 (living) 層 面, 從 縱 的 方 面 來 看, 它 與 歷 史 學 有 關, 從 橫 的 方 面 來 看, 它 與 經 濟 學 有 關 第 三 種 環 境 屬 於 人 生 的 生 活 (life) 層 面, 主 要 與 政 治 學 法 律 學 及 社 會 學 等 學 科 (disciplines) 有 關 第 四 種 環 境 屬 於 人 生 的 生 命 (existence) 層 面, 涉 及 每 一 個 人 存 在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與 哲 學 道 德 宗 教 藝 術 等 處 理 精 神 層 面 的 學 科 有 關 人 的 生 存 生 計 生 活 與 生 命 四 大 層 面 彼 此 互 有 關 連, 而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正 是 整 合 這 幾 個 層 面 間 互 動 關 係 的 一 種 統 整 性 領 域 100 一 補 述 漏 植 之 序 號 二 自 我 ( 如 反 省 與 表 達 ) 與 超 自 然 無 法 含 括 列 舉 之 精 神 環 境 要 項, 故 改 為 人 類 三 九 年 一 貫 強 調 統 統, 無 須 敘 述 過 去 之 分 科 課 程 設 計, 故 刪 除 過 去 的 分 科 設 計 可 能 利 於 教, 卻 不 利 於 學 協 助 學 生 之 學 習, 而 不 在 便 利 教 師 之 教 學 等 文 字 敘 述 四 為 使 內 容 更 具 體 明 確 語 意 通 順, 調 整 部 分 文 字 用 語
107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3. 統 整 的 功 能 每 一 學 科 雖 有 其 獨 特 的 研 究 範 疇 組 織 體 系 以 及 探 究 方 法 (mode of inquiry), 但 這 些 獨 特 性 是 來 自 研 究 角 度 (perspectives) 的 取 捨 ; 若 就 現 象 本 身 而 言, 人 時 空 與 事 件 卻 是 不 可 分 割 的 此 次 課 程 設 計 之 主 要 考 量 乃 在 鼓 勵 教 師 透 過 各 種 成 長 方 式 與 進 修 管 道, 配 合 課 程 精 神, 改 善 教 學, 以 協 助 學 生 之 學 習 統 整 之 功 能 主 要 有 下 列 四 項 : (1) 意 義 化 (signification): 學 習 者 若 只 針 對 部 分 去 學 習 時, 不 易 看 出 其 意 義 只 有 把 部 分 放 在 全 體 之 中 去 觀 察 和 思 考, 才 能 看 出 部 分 與 部 分 之 間, 以 及 部 分 與 全 體 的 關 係, 從 而 瞭 解 意 義 之 所 在 (2) 內 化 (internalization): 學 習 的 內 容 若 具 有 意 義, 則 容 易 被 學 習 者 記 住 消 化, 並 儲 存 到 原 有 的 心 智 或 概 念 架 構 (mental or conceptual framework) 之 中, 而 成 為 個 人 整 體 知 識 系 統 的 一 部 分 (3) 類 化 (generalization): 知 識 若 經 過 內 化, 則 個 體 在 日 後 遇 到 類 似 情 況 時, 便 易 於 觸 類 旁 通, 廣 加 應 用 (4) 簡 化 (simplification): 統 整 可 以 消 除 不 必 要 的 重 複, 節 省 學 習 的 時 間 與 精 力 3. 統 整 的 功 能 每 一 學 科 雖 有 其 獨 特 的 研 究 範 疇 組 織 體 系 以 及 探 究 方 法 (mode of inquiry), 但 這 些 獨 特 性 是 來 自 研 究 角 度 (perspectives) 的 取 捨 ; 若 就 現 象 本 身 而 言, 人 時 空 與 事 件 卻 是 不 可 分 割 的 過 去 的 分 科 設 計 可 能 利 於 教, 卻 不 利 於 學 此 次 課 程 設 計 之 主 要 考 量 乃 在 協 助 學 生 之 學 習, 而 不 在 便 利 教 師 之 教 學 教 師 需 透 過 各 種 成 長 方 式 與 進 修 管 道, 配 合 課 程 精 神, 改 善 教 學, 以 協 助 學 生 之 學 習 統 整 之 功 能 主 要 有 下 列 四 項 - - 意 義 化 (signification): 學 習 者 若 只 針 對 部 分 去 學 習 時, 不 易 看 出 其 意 義 只 有 把 部 分 放 在 全 體 之 中 去 觀 察 和 思 考, 才 能 看 出 部 分 與 部 分 之 間, 以 及 部 分 與 全 體 的 關 係, 從 而 了 解 意 義 之 所 在 內 化 (internalization): 學 習 的 內 容 若 具 有 意 義, 則 容 易 被 學 習 者 記 住 消 化 並 儲 存 到 原 有 的 心 智 或 概 念 架 構 (mental or conceptual framework) 之 中, 而 成 為 個 人 整 體 知 識 系 統 的 一 部 分 類 化 (generalization): 知 識 若 經 過 內 化, 則 個 體 在 日 後 遇 到 類 似 情 況 時, 便 易 於 觸 類 旁 通, 廣 加 應 用 簡 化 (simplification): 統 整 可 以 消 除 無 謂 的 重 複, 節 省 學 習 的 時 間 與 精 力 ( 二 ) 課 程 目 標 ( 二 ) 課 程 目 標 < 說 明 > 以 下 第 1 至 3 條 目 標 偏 重 認 知 層 面, 第 4 至 6 條 目 標 偏 重 情 意 層 面, 第 7 至 10 條 目 標 偏 重 技 能 層 面 三 種 層 面 當 中, 情 意 目 標 最 不 易 具 體 化, 而 且 最 難 被 評 量, 因 此 性 質 較 為 特 殊, 但 其 重 要 性 101 一 配 合 各 領 域 用 詞 統 一, 調 整 部 分 文 字 用 語 ( 了 解 瞭 解 )
108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1. 瞭 解 本 土 與 他 區 的 環 境 與 人 文 特 徵 差 異 性 及 面 對 的 問 題 2. 瞭 解 人 與 社 會 文 化 和 生 態 環 境 之 多 元 交 互 關 係, 以 及 環 境 保 育 和 資 源 開 發 的 重 要 性 3. 充 實 社 會 科 學 之 基 本 知 識 4. 培 養 對 本 土 與 國 家 的 認 同 關 懷 及 世 界 觀 5. 培 養 民 主 素 質 法 治 觀 念 以 及 負 責 的 態 度 6. 培 養 瞭 解 自 我 與 自 我 實 現 之 能 力 7. 發 展 批 判 思 考 價 值 判 斷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8. 培 養 社 會 參 與 做 理 性 決 定 以 及 實 踐 的 能 力 9. 培 養 表 達 溝 通 以 及 合 作 的 能 力 10. 培 養 探 究 之 興 趣 以 及 研 究 創 造 和 處 理 資 訊 之 能 力 < 說 明 > 以 上 目 標 兼 具 認 知 情 意 技 能 三 個 層 面, 三 者 彼 此 有 不 可 分 割 之 關 係, 關 於 情 意 目 標 的 補 充 說 明, 請 參 考 附 錄 三 ( 三 )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三 )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編 號 說 明 > 人 類 所 熟 知 的 世 界 是 一 個 三 度 空 間 的 世 界, 而 時 間 可 以 被 視 為 生 活 世 界 的 第 四 個 向 度, 故 第 一 軸 人 與 空 間 與 第 二 軸 人 與 時 間 構 成 了 人 類 的 坐 標 系 統 宇 宙 萬 物 的 變 化 皆 發 生 在 此 一 坐 標 系 統 當 中, 但 變 化 之 中 又 有 其 穩 定 與 規 律 之 處, 因 此, 第 三 軸 演 化 與 不 變 構 成 了 基 本 的 宇 宙 觀, 此 一 宇 宙 觀 自 然 會 影 響 人 類 對 自 我 社 會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與 整 體 生 活 世 界 的 看 法 當 坐 標 和 宇 宙 觀 定 位 之 後, 我 們 再 從 人 類 的 主 體 性 出 發, 首 先 探 索 意 義 與 並 不 減 ; 關 於 情 意 目 標 的 補 二 1. 為 符 合 充 說 明, 請 參 考 附 錄 四 閱 讀 之 習 1. 了 解 本 土 與 他 區 的 環 境 與 人 文 特 慣 性, 說 徵 差 異 性 及 面 對 的 問 題 明 調 整 2. 了 解 人 與 社 會 文 化 和 生 態 環 境 之 至 課 程 目 多 元 交 互 關 係, 以 及 環 境 保 育 和 資 標 之 下 源 開 發 的 重 要 性 2. 依 據 課 3. 充 實 社 會 科 學 之 基 本 知 識 程 目 標 之 4. 培 養 對 本 土 與 國 家 的 認 同 關 懷 及 修 改, 調 世 界 觀 整 說 明 之 5. 培 養 民 主 素 質 法 治 觀 念 以 及 負 責 內 容 三 課 程 目 標 的 態 度 第 六 點 之 6. 培 養 了 解 自 我 與 自 我 實 現 之 能 力, 能 力 不 一 發 展 積 極 自 信 與 開 放 的 態 度 定 是 發 展 7. 發 展 批 判 思 考 價 值 判 斷 及 解 決 問 積 極 自 題 的 能 力 信 與 開 朗 8. 培 養 社 會 參 與 做 理 性 決 定 以 及 實 的 態 度, 踐 的 能 力 故 刪 除 9. 培 養 表 達 溝 通 以 及 合 作 的 能 力 發 展 積 10. 培 養 探 究 之 興 趣 以 及 研 究 創 造 和 極 自 信 處 理 資 訊 之 能 力 與 開 放 的 態 度 之 文 字 敘 < 編 號 說 明 > 人 類 所 熟 知 的 世 界 是 一 個 三 度 空 間 的 世 界, 而 時 間 可 以 被 視 為 生 活 世 界 的 第 四 個 向 度, 故 第 一 軸 人 與 空 間 與 第 二 軸 人 與 時 間 構 成 了 人 類 的 座 標 系 統 宇 宙 萬 物 的 變 化 皆 發 生 在 此 一 座 標 系 統 當 中, 但 變 化 之 中 又 有 其 穩 定 與 規 律 之 處, 因 此, 第 三 軸 演 化 與 不 變 構 成 了 基 本 的 宇 宙 觀, 此 一 宇 宙 觀 自 然 會 影 響 人 類 對 自 我 社 會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與 整 體 生 活 世 界 的 看 法 當 座 標 和 宇 宙 觀 定 位 之 後, 我 們 再 從 人 類 的 主 體 性 出 發, 首 先 探 索 意 義 與 102 述 一 配 合 各 領 域 用 詞 統 一, 調 整 部 分 文 字 用 語 ( 座 標 坐 標 學 習 階 段 階 段 小 學 二 年 級 結 束 國 小 一 至 二 年 級 小 學 四 年 級 結 束 國 小 三 至 四 年 級 小 學 六 年 級 結 束 國 小 五 至 六 年
109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價 值 ( 第 四 軸 ), 然 後 踏 出 自 我, 進 入 一 般 社 會 生 活 層 面 思 考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 第 五 軸 ), 跟 著 就 進 入 政 治 與 法 律 等 生 活 層 面, 探 討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 第 六 軸 ), 進 入 經 濟 與 商 業 等 生 活 層 面, 探 討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 第 七 軸 ), 進 入 當 代 文 化 生 活 的 重 要 層 面, 探 討 科 學 技 術 與 社 會 ( 第 八 軸 ), 最 後, 所 有 的 生 活 都 關 連 在 一 起, 彙 整 成 地 球 村 的 生 活, 歸 結 到 第 九 軸 全 球 關 連 在 下 列 a-b-c 的 能 力 指 標 編 號 當 中,a 代 表 主 題 軸 序 號,b 代 表 階 段 序 號,c 代 表 流 水 號 第 一 階 段 為 國 小 一 至 二 年 級, 第 二 階 段 為 國 小 三 至 四 年 級, 第 三 階 段 為 國 小 五 至 六 年 級, 第 四 階 段 為 國 中 一 至 三 年 級 ; 分 階 段 的 意 義 在 於 提 示 能 力 評 鑑 的 適 當 階 段, 但 相 應 教 材 的 出 現 可 以 提 前, 也 可 以 在 往 後 的 階 段 適 當 地 迴 旋 加 深 或 複 習, 視 整 體 九 年 課 程 計 畫 而 定 下 列 九 大 主 題 軸 的 內 涵, 請 參 考 附 錄 一 ; 關 於 能 力 指 標 當 中 部 分 較 為 抽 象 的 條 目 或 涉 及 教 材 編 輯 與 教 學 者, 請 參 考 註 腳 之 說 明 價 值 ( 第 四 軸 ), 然 後 踏 級 國 中 出 自 我, 進 入 一 般 社 會 三 年 級 結 生 活 層 面 思 考 自 我 束 國 中 人 際 與 群 己 之 間 的 互 一 至 三 年 動 關 係 ( 第 五 軸 ), 跟 著 就 級 ) 進 入 政 治 與 法 律 等 生 活 二 修 正 標 號 層 面, 探 討 權 力 規 三 依 據 綱 要 則 與 人 權 ( 第 六 軸 ), 進 附 錄 之 調 入 經 濟 與 商 業 等 生 活 層 整, 修 改 面, 探 討 生 產 分 配 文 字 內 與 消 費 ( 第 七 軸 ), 進 入 容 當 代 文 化 生 活 的 重 要 層 面, 探 討 科 學 技 術 與 社 會 ( 第 八 軸 ), 最 後, 所 有 的 生 活 都 關 連 在 一 起, 彙 整 成 地 球 村 的 生 活, 歸 結 到 第 九 軸 全 球 關 連 在 下 列 a-b-c 的 能 力 指 標 編 號 當 中,a 代 表 主 題 軸 序 號,b 代 表 學 習 階 段 序 號,c 代 表 流 水 號 第 一 學 習 階 段 為 小 學 二 年 級 結 束, 第 二 學 習 階 段 為 小 學 四 年 級 結 束,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為 小 學 六 年 級 結 束,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為 國 中 三 年 級 結 束 ; 分 階 段 的 意 義 在 於 提 示 能 力 評 鑑 的 適 當 階 段, 但 相 應 教 材 的 出 現 可 以 提 前, 也 可 以 在 往 後 的 階 段 適 當 地 迴 旋 加 深 或 複 習, 視 整 體 九 年 課 程 計 畫 而 定, 請 參 考 附 錄 一 下 列 九 大 主 題 軸 的 內 涵, 請 參 考 附 錄 二 ; 關 於 能 力 指 標 當 中 部 分 較 為 抽 象 的 條 目, 請 參 考 附 錄 三 的 補 充 說 明 103
110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1. 人 與 空 間 a-b-c 辨 識 地 點 位 置 方 向, 並 能 運 用 模 型 代 表 實 物 描 述 住 家 與 學 校 附 近 的 環 境 描 述 居 住 地 方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特 性 描 述 不 同 地 方 居 民 的 生 活 方 式 覺 察 人 們 對 地 方 與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感 受 具 有 差 異 性, 並 能 表 達 對 家 鄉 的 關 懷 測 量 距 離 閱 讀 地 圖 使 用 符 號 繪 製 簡 略 平 面 地 圖 調 查 居 住 地 方 人 口 的 分 布 組 成 和 變 遷 狀 況 覺 察 聚 落 的 形 成 在 於 符 合 人 類 聚 居 生 活 的 需 求 說 出 居 住 地 方 的 交 通 狀 況, 並 說 明 這 些 交 通 狀 況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覺 察 生 活 空 間 的 型 態 具 有 地 區 性 差 異 瞭 解 生 活 環 境 的 地 方 差 異, 並 能 尊 重 及 欣 賞 各 地 的 不 同 特 色 瞭 解 各 地 風 俗 民 情 的 形 成 背 景 傳 統 的 節 令 禮 俗 的 意 義 及 其 在 生 活 中 的 重 要 性 瞭 解 人 們 對 地 方 與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感 受 有 所 不 同 的 原 因 利 用 地 圖 數 據 和 其 它 資 訊, 來 描 述 和 解 釋 地 表 事 象 及 其 1. 人 與 空 間 a-b-c 辨 識 地 點 位 置 方 向, 並 能 運 用 模 型 代 表 實 物 描 述 住 家 與 學 校 附 近 的 環 境 描 述 地 方 或 區 域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特 性 描 述 不 同 地 區 居 民 的 生 活 方 式 覺 察 人 們 對 地 方 與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感 受 具 有 差 異 性, 並 能 表 達 對 家 鄉 的 關 懷 測 量 距 離 估 算 面 積 使 用 符 號 繪 製 或 閱 讀 簡 略 平 面 地 圖 調 查 家 鄉 人 口 的 分 布 組 成 和 變 遷 狀 況 覺 察 聚 落 的 形 成 在 於 符 應 人 類 聚 居 生 活 的 需 求 說 出 鄉 土 的 交 通 狀 況, 並 說 明 這 些 交 通 狀 況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覺 察 生 活 空 間 的 形 態 具 有 地 區 性 差 異 了 解 不 同 生 活 環 境 差 異 之 處, 並 能 尊 重 及 欣 賞 其 間 的 不 同 特 色 了 解 各 地 風 俗 民 情 的 形 成 背 景 傳 統 的 節 令 禮 俗 的 意 義 及 其 在 生 活 中 的 重 要 性 了 解 人 們 對 地 方 與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感 受 有 所 不 同 的 原 因 利 用 地 圖 數 據 坐 標 和 其 它 資 訊, 來 描 述 和 解 釋 地 表 事 象 四 為 讓 使 用 者 對 於 指 標 的 解 讀 更 一 致 並 避 免 指 標 敘 述 過 於 冗 長, 且 便 於 使 用 者 閱 讀, 故 於 部 分 能 力 指 標 加 註 腳 五 為 使 能 力 指 標 更 具 體 明 確 及 語 意 通 順, 調 整 部 分 指 標 之 文 字 敘 述 六 因 應 海 洋 教 育 議 題 之 融 入, 增 加 等 六 條 能 力 指 標 1 居 住 地 方 可 以 是 居 住 的 社 區 或 村 ( 里 ) 鄉 ( 鎮 市 區 ) 縣 ( 市 ) 等 行 政 區 2 例 如 可 以 分 成 山 上 海 邊 農 村 都 會 區 加 以 介 紹 基 於 現 實 上 的 考 量, 教 科 書 編 者 不 必 依 縣 市 之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版 本, 但 應 協 調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協 助 授 課 老 師 取 得 以 當 地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為 主 要 內 容 的 補 充 教 材 3 不 同 地 方 指 不 同 的 社 區 或 不 同 的 村 ( 里 ) 鄉 ( 鎮 市 區 ) 縣 ( 市 ) 4 例 如 可 以 分 成 山 上 海 邊 農 村 都 會 區 加 以 介 紹 基 於 現 實 上 的 考 量, 教 科 書 編 者 不 必 依 縣 市 之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版 本, 但 應 協 調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協 助 授 課 老 師 取 得 以 當 地 居 民 的 生 活 方 式 為 主 要 內 容 的 補 充 教 材 5 本 學 習 領 域 與 環 境 教 育 有 關 的 議 題 並 不 僅 限 於 人 與 空 間 這 個 主 題 軸, 教 學 者 可 以 適 度 加 以 整 合 運 用 不 過, 本 學 習 領 域 對 於 環 境 教 育 議 題 較 著 重 於 環 境 與 人 類 活 動 之 間 的 關 係,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包 括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健 康 與 體 育 和 綜 合 活 動, 亦 各 有 偏 重, 本 學 習 領 域 不 必 面 面 俱 到, 但 要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彼 此 的 關 連 性 6 基 於 現 實 上 的 考 量, 教 科 書 編 者 不 必 依 縣 市 之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版 本, 但 應 協 調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協 助 授 課 老 師 取 得 以 當 地 交 通 狀 況 為 主 要 內 容 的 補 充 教 材 7 生 活 環 境 包 括 自 然 的 生 活 環 境 和 人 文 的 生 活 環 境 104
111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空 間 組 織 說 明 人 口 空 間 分 布 的 差 異 及 人 口 遷 移 的 原 因 和 結 果 描 述 鄉 村 與 都 市 在 景 觀 和 功 能 方 面 的 差 異 說 明 城 鄉 之 間 或 區 域 與 區 域 之 間 有 交 互 影 響 和 交 互 倚 賴 的 關 係 瞭 解 交 通 運 輸 的 類 型 及 其 與 生 活 環 境 的 關 係 分 析 個 人 特 質 文 化 背 景 社 會 制 度 以 及 自 然 環 境 等 因 素 對 生 活 空 間 設 計 和 環 境 類 型 的 影 響 舉 例 說 明 地 方 或 區 域 環 境 變 遷 所 引 發 的 環 境 破 壞, 並 提 出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法 瞭 解 臺 灣 地 理 位 置 的 特 色 及 其 對 臺 灣 歷 史 發 展 的 影 響 瞭 解 臺 灣 具 備 海 洋 國 家 發 展 的 條 件 及 優 勢 分 析 形 成 地 方 或 區 域 特 性 的 因 素, 並 思 考 維 護 或 改 善 的 方 法 分 析 自 然 環 境 人 文 環 境 及 其 互 動 如 何 影 響 人 類 的 生 活 型 態 分 析 人 們 對 地 方 和 環 境 的 識 覺 改 變 如 何 反 映 文 化 的 變 遷 探 討 區 域 的 人 口 問 題 和 人 口 政 策 討 論 城 鄉 的 發 展 演 化, 引 出 城 鄉 問 題 及 其 解 決 或 改 善 的 方 法 分 析 交 通 網 與 水 陸 運 輸 系 統 的 建 立 如 何 影 響 經 濟 發 展 人 口 分 布 資 源 交 流 與 當 地 居 民 及 其 空 間 組 織 說 明 人 口 空 間 分 布 的 差 異 及 人 口 遷 移 的 原 因 和 結 果 描 述 農 村 與 都 市 在 景 觀 和 功 能 方 面 的 差 異 說 明 城 鄉 之 間 或 區 域 與 區 域 之 間 有 交 互 影 響 和 交 互 倚 賴 的 關 係 比 較 不 同 生 活 環 境 的 交 通 運 輸 類 型 分 析 個 人 特 質 文 化 背 景 社 會 制 度 以 及 自 然 環 境 等 因 素 對 生 活 空 間 設 計 和 環 境 類 型 的 影 響 列 舉 地 方 或 區 域 環 境 變 遷 所 引 發 的 環 境 破 壞, 並 提 出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法 分 析 形 成 地 方 或 區 域 特 性 的 因 素, 並 思 考 維 護 或 改 善 的 方 法 分 析 自 然 環 境 人 文 環 境 及 其 互 動 如 何 影 響 人 類 的 生 活 型 態 分 析 人 們 對 地 方 和 環 境 的 識 覺 改 變 如 何 反 映 文 化 的 變 遷 探 討 區 域 的 人 口 問 題 和 人 口 政 策 討 論 城 鄉 的 發 展 演 化, 引 出 城 鄉 問 題 及 其 解 決 或 改 善 的 方 法 分 析 交 通 網 與 運 輸 系 統 的 建 立 如 何 影 響 經 濟 發 展 人 口 分 布 資 源 交 流 與 當 地 居 民 的 生 8 鄉 村 包 括 農 村 和 漁 村 9 生 活 環 境 包 括 自 然 的 生 活 環 境 和 人 文 的 生 活 環 境 交 通 運 輸 除 了 陸 上 與 空 中 交 通 運 輸 之 外, 不 能 忽 略 與 海 洋 水 上 有 關 的 運 輸 方 式 和 工 具, 例 如 可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辨 別 各 種 船 舶 的 種 類 與 外 形, 並 探 討 漁 船 貨 船 休 憩 與 觀 光 用 船 舶 軍 用 船 舶 及 港 口 的 功 能 10 可 以 教 導 學 生 蒐 集 環 境 ( 要 包 括 海 洋 ) 議 題 之 相 關 新 聞 事 件 ( 如 海 洋 污 染 海 岸 線 後 退 海 洋 生 態 的 破 壞 等 ), 瞭 解 環 境 ( 要 包 括 海 洋 ) 遭 受 的 危 機 與 人 類 生 存 的 關 係, 並 著 重 探 討 河 流 或 海 洋 生 態 保 育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11 應 特 別 注 意 臺 灣 的 海 島 特 性 12 包 括 媒 體 環 境 105
112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的 生 活 品 質 說 出 對 生 活 空 間 及 周 邊 環 境 的 感 受, 並 提 出 改 善 建 言 或 方 案 探 討 地 方 或 區 域 所 實 施 的 環 境 保 育 政 策 與 執 行 成 果 探 討 臺 灣 四 周 海 域 的 特 色, 分 析 海 洋 與 居 民 生 活 的 關 係 瞭 解 海 洋 主 權 與 經 濟 發 展 國 防 政 治 主 權 的 關 係 瞭 解 領 海 與 經 濟 海 域 的 管 轄 主 權 等 海 洋 權 益 認 識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法 國 際 海 洋 公 約 等 相 關 法 規 的 基 本 精 神 2. 人 與 時 間 瞭 解 住 家 及 學 校 附 近 環 境 的 變 遷 描 述 家 庭 定 居 與 遷 徙 的 經 過 瞭 解 居 住 地 方 的 人 文 環 境 與 經 濟 活 動 的 歷 史 變 遷 認 識 居 住 地 方 的 古 蹟 或 考 古 發 掘, 並 欣 賞 地 方 民 俗 之 美 認 識 今 昔 臺 灣 的 重 要 人 物 與 事 件 探 討 臺 灣 文 化 的 淵 源, 並 欣 賞 其 內 涵 瞭 解 今 昔 中 國 亞 洲 和 世 界 的 主 要 文 化 特 色 認 識 臺 灣 歷 史 ( 如 政 治 經 濟 活 品 質 說 出 對 生 活 空 間 及 周 緣 環 境 的 感 受, 願 意 提 出 改 善 建 言 或 方 案 評 估 地 方 或 區 域 所 實 施 的 環 境 保 育 政 策 與 執 行 成 果 2. 人 與 時 間 了 解 住 家 及 學 校 附 近 環 境 的 變 遷 描 述 家 庭 定 居 與 遷 徙 的 經 過 了 解 居 住 城 鎮 ( 縣 市 鄉 鎮 ) 的 人 文 環 境 與 經 濟 活 動 的 歷 史 變 遷 認 識 居 住 城 鎮 ( 縣 市 鄉 鎮 ) 的 古 蹟 或 考 古 發 掘, 並 欣 賞 地 方 民 俗 之 美 認 識 今 昔 臺 灣 的 重 要 人 物 與 事 件 探 討 臺 灣 文 化 的 淵 源, 並 欣 賞 其 內 涵 了 解 今 昔 中 國 亞 洲 和 世 界 的 主 要 文 化 特 色 認 識 臺 灣 歷 史 ( 如 思 想 文 化 七 指 標 括 弧 中 所 列 舉 之 要 項, 有 些 不 夠 廣, 故 將 其 調 整 為 如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等 層 面 八 已 涵 蓋 中 國 與 臺 灣 關 13 例 如 可 以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水 域 生 態 旅 遊 活 動, 體 會 地 方 人 文 風 情, 並 從 中 學 習 環 境 保 護 與 休 閒 活 動 平 衡 共 存 的 解 決 方 式 也 可 以 媒 體 環 境 為 例 做 說 明 14 盡 可 能 同 時 論 述 水 域 環 境 和 居 民 生 活 經 濟 活 動 之 間 的 關 係, 不 過, 基 於 現 實 上 的 考 量, 教 科 書 編 者 不 必 依 縣 市 之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版 本, 但 應 協 調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協 助 授 課 老 師 取 得 以 當 地 人 文 環 境 與 經 濟 活 動 為 主 要 內 容 的 補 充 教 材 15 基 於 現 實 上 的 考 量, 教 科 書 編 者 不 必 依 縣 市 之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版 本, 但 應 協 調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協 助 授 課 老 師 取 得 以 當 地 的 古 蹟 考 古 發 掘 及 民 俗 為 主 要 內 容 的 補 充 教 材 16 每 個 歷 史 分 期 ( 荷 西 鄭 氏 清 朝 日 本 戰 後 ) 各 舉 一 個 具 有 重 大 而 久 遠 影 響 的 事 件, 並 各 舉 一 或 二 名 與 該 事 件 有 密 切 關 係 的 人 物 做 較 深 入 的 介 紹 凡 在 此 一 階 段 編 入 教 科 書 之 事 件 及 人 物, 盡 可 能 不 要 在 其 他 階 段 重 複, 即 使 重 複 也 應 有 詳 略 及 深 淺 的 差 異 17 應 該 包 括 海 洋 文 化, 例 如 不 同 時 期 的 臺 灣 先 民 ( 如 原 住 民 或 其 他 族 群 ) 海 洋 拓 展 的 歷 程, 及 其 和 臺 灣 文 化 之 間 的 關 係 106
113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社 會 文 化 等 層 面 ) 的 發 展 過 程 認 識 中 國 歷 史 ( 如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等 層 面 ) 的 發 展 過 程 認 識 世 界 歷 史 ( 如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等 層 面 ) 的 發 展 過 程 瞭 解 今 昔 臺 灣 中 國 亞 洲 世 界 的 互 動 關 係 比 較 人 們 因 時 代 處 境 與 角 色 的 不 同, 所 做 的 歷 史 解 釋 的 多 元 性 瞭 解 並 描 述 歷 史 演 變 的 多 重 因 果 關 係 3. 演 化 與 不 變 理 解 並 關 懷 家 庭 內 外 環 境 的 變 化 與 調 適 依 自 己 的 觀 點, 對 一 組 事 物 建 立 起 分 類 和 階 層 關 係 瞭 解 家 庭 社 會 與 人 類 世 界 三 個 階 層 之 間, 有 相 似 處 也 有 不 同 處 瞭 解 不 能 用 過 大 的 尺 度 去 觀 察 和 理 解 小 範 圍 的 問 題, 反 之 亦 然 分 辨 某 一 組 事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屬 於 因 果 或 互 動 舉 例 指 出 在 一 段 變 遷 當 中, 有 某 一 項 特 徵 或 數 值 是 大 體 相 同 的 舉 例 解 釋 個 人 的 種 種 需 求 與 人 類 繁 衍 的 關 係 舉 例 說 明 個 人 追 求 自 身 幸 福 時, 如 何 影 響 社 會 的 發 展 ; 而 社 會 的 發 展 如 何 影 響 個 人 追 求 幸 福 的 機 會 社 會 制 度 經 濟 活 動 與 政 治 興 革 等 ) 的 發 展 過 程 認 識 中 國 歷 史 ( 如 思 想 文 化 社 會 制 度 經 濟 活 動 與 政 治 興 革 等 ) 的 發 展 過 程, 及 其 與 臺 灣 關 係 的 流 變 認 識 世 界 歷 史 ( 如 思 想 文 化 社 會 制 度 經 濟 活 動 與 政 治 興 革 等 ) 的 發 展 過 程 了 解 今 昔 臺 灣 中 國 亞 洲 世 界 的 互 動 關 係 比 較 人 們 因 時 代 處 境 角 色 的 不 同, 所 做 的 歷 史 解 釋 的 多 元 性 了 解 並 描 述 歷 史 演 變 的 多 重 因 果 關 係 3. 演 化 與 不 變 關 懷 家 庭 內 外 環 境 的 變 化 與 調 適 依 自 己 的 觀 點, 對 一 組 事 物 建 立 起 分 類 和 階 層 關 係 了 解 家 庭 社 會 與 人 類 世 界 三 個 階 層 之 間, 有 相 似 處 也 有 不 同 處 明 瞭 不 能 用 過 大 的 尺 度 去 觀 察 和 理 解 小 範 圍 的 問 題, 反 之 亦 然 分 辨 某 一 組 事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屬 於 因 果 或 互 動 舉 例 指 出 在 一 段 變 遷 當 中, 有 某 一 項 特 徵 或 數 值 是 大 體 相 同 的 舉 例 解 釋 個 人 的 種 種 需 求 與 人 類 繁 衍 的 關 係 舉 例 說 明 個 人 追 求 自 身 幸 福 時, 如 何 有 助 於 社 會 的 發 展 ; 而 社 會 的 發 展 如 何 庇 護 個 人 追 求 幸 福 的 機 會 係 之 流 變, 故 刪 除 指 標 中 的 及 其 與 臺 灣 關 係 的 流 變 之 文 字 敘 述 九 原 能 力 指 標 之 文 字 敘 述 艱 澀 難 懂, 故 調 整 其 文 字 敘 述, 使 其 更 具 體 明 確 18 應 該 特 別 注 意 臺 灣 特 殊 的 地 理 位 置 ( 太 平 洋 中 的 海 島 ) 及 其 和 人 類 海 洋 活 動 的 關 係 19 設 定 此 一 能 力 指 標 的 主 要 目 的 之 一 是 要 引 導 學 生 反 省 歷 史 知 識 的 客 觀 性 與 主 觀 性, 並 思 考 多 元 文 化 ( 以 及 價 值 的 多 元 性 ) 的 議 題 本 學 習 領 域 涉 及 多 元 文 化 的 能 力 指 標 不 在 少 數, 教 學 者 可 以 適 度 加 以 整 合 運 用 不 過, 凡 以 藝 術 角 度 切 入 者, 因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已 有 所 論 述, 本 學 習 領 域 可 以 省 略 至 於 情 意 層 面 的 陶 冶, 可 以 交 由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做 進 一 步 的 發 揮, 但 要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彼 此 的 關 連 性 20 此 處 所 謂 的 家 庭 內 外 環 境 的 變 化, 意 指 家 庭 人 口 的 增 減 ( 生 育 死 亡 嫁 娶 ) 住 居 的 改 變 ( 舉 家 搬 遷 家 庭 成 員 既 有 空 間 的 重 新 分 配 )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的 改 變 整 體 社 會 環 境 的 變 遷 對 於 家 庭 的 衝 擊 等 107
114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舉 例 指 出 人 類 之 異 質 性 組 合, 可 產 生 同 質 性 組 合 所 不 具 備 的 功 能 及 衍 生 的 問 題 說 明 多 元 社 會 與 單 一 社 會, 在 應 付 不 同 的 外 在 與 內 在 環 境 變 遷 時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舉 例 指 出 某 一 團 體, 其 成 員 身 分 與 地 位 之 流 動 性 對 於 該 團 體 發 展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舉 例 指 出 在 歷 史 上 或 生 活 中, 因 缺 乏 內 外 在 的 挑 戰, 而 影 響 社 會 或 個 人 發 展 4. 意 義 與 價 值 藉 由 接 近 自 然, 進 而 關 懷 自 然 與 生 命 說 出 自 己 的 意 見 與 其 他 個 體 群 體 或 媒 體 意 見 的 異 同 列 舉 自 己 對 自 然 與 超 自 然 界 中 感 興 趣 的 現 象 說 出 自 己 對 當 前 生 活 型 態 的 看 法 與 選 擇 未 來 理 想 生 活 型 態 的 理 由 認 識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主 要 宗 教 與 信 仰 瞭 解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各 種 藝 術 形 式 反 省 自 己 所 珍 視 的 各 種 德 行 與 道 德 信 念 想 像 自 己 的 價 值 觀 與 生 活 方 式 在 不 同 的 時 間 空 間 下 會 有 什 麼 變 化 在 面 對 爭 議 性 問 題 時, 25 能 從 多 元 的 觀 點 與 他 人 進 行 理 性 辯 論, 並 為 自 己 的 選 擇 與 判 斷 提 出 理 由 舉 例 指 出 人 類 之 異 質 性 組 合, 可 產 生 同 質 性 組 合 所 不 具 備 的 功 能 說 明 一 個 多 元 的 社 會 為 何 比 一 個 劃 一 的 系 統, 更 能 應 付 不 同 的 外 在 與 內 在 環 境 舉 例 指 出 某 一 人 類 團 體, 因 有 重 組 之 可 能 性, 且 被 論 功 行 賞, 所 以 日 漸 進 步 舉 出 歷 史 上 或 生 活 中, 因 缺 少 內 外 在 的 挑 戰, 而 使 社 會 或 個 人 沒 落 的 例 子 4. 意 義 與 價 值 藉 由 接 近 自 然, 進 而 關 懷 自 然 與 生 命 說 出 自 己 的 意 見 與 其 他 個 體 群 體 或 媒 體 意 見 的 異 同 列 舉 自 己 對 自 然 與 超 自 然 界 中 感 興 趣 的 現 象 說 出 自 己 對 當 前 生 活 型 態 的 意 見 與 選 擇 未 來 理 想 生 活 型 態 的 理 由 認 識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主 要 宗 教 蒐 集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各 種 藝 術 形 式, 並 能 進 行 美 感 的 欣 賞 溝 通 與 表 達 反 省 自 己 所 珍 視 的 各 種 德 行 與 道 德 信 念 想 像 自 己 的 價 值 觀 與 生 活 方 式 在 不 同 的 時 間 空 間 下 會 有 什 麼 變 化 在 面 對 爭 議 性 問 題 時, 能 從 多 元 的 觀 點 與 他 人 進 行 理 性 辯 證, 並 為 自 己 的 選 擇 與 判 斷 提 出 好 理 由 十 中 的 能 進 行 美 感 的 欣 賞 溝 通 與 表 達 較 適 合 在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進 行, 故 刪 除 此 段 文 字 十 一 社 會 永 續 發 展 是 一 種 理 想, 比 較 抽 象 呼 應 第 三 軸 演 化 與 不 變, 社 會 本 身 是 不 斷 在 變 遷 的, 其 21 某 些 人 類 社 會, 其 成 員 的 身 分 和 地 位 是 由 血 緣 和 傳 統 決 定 ( 如 中 國 古 代 的 封 建 制 度 印 度 的 種 姓 制 度 ), 個 人 再 如 何 努 力 或 不 作 為, 也 不 容 易 改 變 其 既 有 的 身 分 和 地 位, 這 一 類 的 社 會 通 常 社 會 流 動 性 (social mobility) 較 低 不 僅 較 大 規 模 的 社 會 如 此, 在 若 干 社 會 的 次 級 團 體 或 社 群 中, 有 時 也 會 有 這 種 情 形 設 定 此 一 能 力 指 標 主 要 是 希 望, 學 生 能 從 社 會 流 動 性 的 角 度 思 考 影 響 政 府 政 黨 社 團 企 業 等 團 體 的 演 化 與 不 變 的 因 素 22 例 如 可 以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人 類 不 當 的 行 為 對 土 地 河 流 或 海 洋 環 境 及 其 他 生 物 的 危 害 23 尤 其 是 流 行 於 臺 灣 的 宗 教 以 及 和 海 洋 活 動 有 關 的 信 仰, 盡 可 能 納 入 教 材 和 授 課 內 容 24 關 於 藝 術 賞 析 及 美 學 思 維 的 部 分, 本 學 習 領 域 不 必 著 墨, 但 要 提 醒 學 生 要 在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中 配 合 學 習 25 可 以 從 日 常 生 活 居 住 地 方 的 時 事 議 題, 或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的 報 導 取 材 108
115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瞭 解 文 化 ( 包 含 道 德 藝 術 與 宗 教 等 ) 如 何 影 響 人 類 的 價 值 與 行 為 探 索 促 進 社 會 永 續 發 展 的 倫 理, 及 其 變 遷 的 原 因 探 索 生 命 與 死 亡 的 意 義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覺 察 自 己 有 權 決 定 自 我 的 發 展 描 述 自 己 身 心 的 變 化 與 成 長 舉 例 說 明 自 己 的 發 展 與 成 長 會 受 到 家 庭 與 學 校 的 影 響 瞭 解 自 己 在 群 體 中 可 以 同 時 扮 演 多 種 角 色 舉 例 說 明 自 己 可 以 決 定 自 我 的 發 展 並 具 有 參 與 群 體 發 展 的 權 利 舉 例 說 明 在 學 習 與 工 作 中, 可 能 和 他 人 產 生 合 作 或 競 爭 的 關 係 說 明 個 體 的 發 展 與 成 長, 會 受 27 到 社 區 與 社 會 等 重 大 的 影 響 瞭 解 自 己 有 權 決 定 自 我 的 發 展, 並 且 可 能 突 破 傳 統 風 俗 或 社 會 制 度 的 期 待 與 限 制 瞭 解 各 種 角 色 的 特 徵 變 遷 及 角 色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舉 例 說 明 影 響 自 己 角 色 扮 演 的 因 素 舉 例 說 明 在 民 主 社 會 中, 與 人 相 處 所 需 的 理 性 溝 通 相 互 尊 重 與 適 當 妥 協 等 基 本 民 主 素 了 解 道 德 藝 術 與 宗 教 如 何 影 響 人 類 的 價 值 與 行 為 探 索 促 進 社 會 永 續 發 展 的 倫 理 探 索 生 命 與 死 亡 的 意 義 5.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覺 察 自 己 可 以 決 定 自 我 的 發 展 描 述 自 己 身 心 的 變 化 與 成 長 舉 例 說 明 自 己 的 發 展 與 成 長 會 受 到 家 庭 與 學 校 的 影 響 了 解 自 己 在 群 體 中 可 以 同 時 扮 演 多 種 角 色 舉 例 說 明 自 己 可 以 決 定 自 我 的 發 展 並 具 有 參 與 群 體 發 展 的 權 利 了 解 認 識 自 我 及 認 識 周 圍 環 境 的 歷 程, 是 出 於 主 動 的, 也 是 主 觀 的, 但 是 經 由 討 論 和 溝 通, 可 以 分 享 觀 點 與 形 成 共 識 舉 例 說 明 在 學 習 與 工 作 中, 可 能 和 他 人 產 生 合 作 或 競 爭 的 關 係 說 明 個 體 的 發 展 與 成 長, 會 受 到 社 區 與 社 會 等 重 大 的 影 響 了 解 自 己 可 以 決 定 自 我 的 發 展, 並 且 突 破 傳 統 風 俗 或 社 會 制 度 的 期 待 與 限 制 了 解 各 種 角 色 的 特 徵 變 遷 及 角 色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舉 例 說 明 影 響 自 己 角 色 扮 演 的 因 素 舉 例 說 明 在 民 主 社 會 中, 與 人 相 處 所 需 的 理 性 溝 通 相 互 尊 重 與 適 當 妥 協 等 基 本 民 主 素 中 社 會 倫 理 也 是 有 其 演 化 與 不 變, 故 增 加 及 其 變 遷 的 原 因 之 文 字 十 二 放 在 第 二 階 段 不 易 達 成, 故 調 整 至 第 四 階 段 此 一 主 題 軸, 本 學 習 領 域 所 強 調 的 是 政 治 經 濟 法 律 及 社 會 層 面 的 知 能, 至 於 涉 及 人 際 互 動 人 際 溝 通 者,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會 有 較 多 的 著 墨 和 活 動 設 計, 教 科 書 編 寫 者 和 教 學 者 可 以 省 略, 但 要 提 醒 學 生 注 意 彼 此 的 關 連 性 27 可 以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為 例 28 例 如 因 教 育 或 媒 體 所 塑 造 的 刻 板 印 象 或 灌 輸 的 價 值 觀 念 109
116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養 之 重 要 性 瞭 解 自 己 的 身 心 變 化, 並 分 享 自 己 追 求 身 心 健 康 與 成 長 的 體 驗 瞭 解 認 識 自 我 及 認 識 周 圍 環 境 29 的 歷 程, 會 受 主 客 觀 因 素 的 影 響, 但 是 經 由 討 論 和 溝 通, 可 以 分 享 觀 點 與 形 成 共 識 從 生 活 中 推 動 學 習 型 組 織 ( 如 家 庭 班 級 社 區 等 ), 建 立 終 身 學 習 理 念 分 析 個 體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會 受 到 人 格 特 質 社 會 制 度 風 俗 30 習 慣 與 價 值 觀 等 影 響 在 面 對 個 體 與 個 體 個 體 與 群 體 之 間 產 生 合 作 或 競 爭 的 情 境 時, 能 進 行 負 責 任 的 評 估 與 取 捨 分 析 人 際 群 己 群 體 相 處 可 能 產 生 的 衝 突 及 解 決 策 略, 並 能 運 用 理 性 溝 通 相 互 尊 重 與 適 當 妥 協 等 基 本 原 則 6.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舉 例 說 明 個 人 或 群 體 為 實 現 其 目 的 而 影 響 他 人 或 其 他 群 體 的 歷 程 從 周 遭 生 活 中 舉 例 指 出 權 力 如 何 影 響 個 體 或 群 體 的 權 益 ( 如 形 成 秩 序 促 進 效 率 或 傷 害 權 益 等 ) 舉 例 說 明 兒 童 權 ( 包 含 學 習 權 隱 私 權 及 身 體 自 主 權 等 ) 與 自 己 的 關 係, 並 知 道 維 護 自 己 的 權 利 實 踐 個 人 對 其 所 屬 之 群 體 ( 如 家 庭 和 學 校 班 級 ) 所 擁 有 之 權 利 和 所 負 之 義 務 說 明 不 同 的 個 人 群 體 ( 如 性 別 族 群 階 層 等 ) 文 化 與 其 他 養 之 重 要 性 了 解 自 己 的 身 心 變 化, 並 分 享 自 己 追 求 身 心 健 康 與 成 長 的 體 驗 從 生 活 中 推 動 學 習 型 組 織 ( 如 家 庭 班 級 社 區 等 ), 建 立 終 生 學 習 理 念 分 析 個 體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會 受 到 人 格 特 質 社 會 制 度 風 俗 習 慣 與 價 值 觀 等 影 響 在 面 對 個 體 與 個 體 個 體 與 群 體 之 間 產 生 合 作 或 競 爭 的 情 境 時, 能 進 行 負 責 任 的 評 估 與 取 捨 分 析 人 際 群 己 群 體 相 處 可 能 產 生 的 衝 突 及 解 決 策 略, 並 能 運 用 理 性 溝 通 相 互 尊 重 與 適 當 妥 協 等 基 本 原 則 6.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舉 例 說 明 個 人 或 群 體 為 實 現 其 目 的 而 影 響 他 人 或 其 他 群 體 的 歷 程 從 周 遭 生 活 中 舉 例 指 出 不 同 權 力 關 係 所 產 生 的 不 同 效 果 ( 如 形 成 秩 序 促 進 效 率 或 傷 害 權 益 等 ) 舉 例 說 明 兒 童 權 學 習 權 隱 私 權 及 環 境 權 與 自 己 的 關 係, 並 知 道 維 護 自 己 的 權 利 實 踐 個 人 對 其 所 屬 之 群 體 ( 如 家 庭 同 儕 團 體 和 學 校 班 級 ) 所 擁 有 之 權 利 和 所 負 之 責 任 說 明 不 同 的 個 人 群 體 ( 如 性 別 種 族 階 層 等 ) 與 文 化 為 何 應 受 到 尊 重 與 保 護, 以 及 如 何 十 三 採 納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對 於 動 物 福 利 相 關 建 議, 於 增 加 與 其 他 生 命 之 文 字 十 四 在 國 小 階 段 提 及 簡 單 生 活 規 範 即 可, 法 律 知 識 在 國 中 會 提 到 但 卻 沒 有 一 條 明 確 29 此 處 的 環 境 兼 指 自 然 與 人 文 環 境 而 言 舉 例 來 說, 可 以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為 例, 說 明 我 們 如 何 受 到 其 影 響, 以 及 如 何 思 辨 媒 體 所 傳 播 之 訊 息 的 準 確 性 及 主 觀 性 30 例 如 因 教 育 或 媒 體 所 灌 輸 的 價 值 觀 念 31 可 以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的 報 導 或 是 勞 資 衝 突 為 例 做 說 明 110
117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生 命 為 何 應 受 到 尊 重 與 保 32 護, 以 及 如 何 避 免 偏 見 與 歧 視 從 學 生 自 治 活 動 中 舉 例 說 明 選 舉 和 任 期 制 的 功 能 認 識 我 國 政 府 的 主 要 組 織 與 功 能 瞭 解 各 種 會 議 議 會 或 委 員 會 ( 如 學 生 教 師 家 長 社 區 或 地 方 政 府 的 會 議 ) 的 基 本 運 作 原 則 瞭 解 並 遵 守 生 活 中 的 基 本 規 範 列 舉 我 國 人 民 受 到 憲 法 所 規 範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以 我 國 為 例, 瞭 解 權 力 和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社 會 型 態 等 如 何 相 互 影 響 透 過 歷 史 或 當 代 政 府 的 例 子, 瞭 解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權 利 ( 如 學 習 權 隱 私 權 財 產 權 生 存 權 自 由 權 機 會 均 等 權 及 環 境 權 等 ) 之 間 可 能 發 生 的 衝 突 舉 例 說 明 法 律 與 其 他 社 會 規 範 的 差 異 及 相 互 關 係, 以 及 違 反 義 務 或 發 生 衝 突 時 所 須 面 對 的 法 律 責 任 說 明 個 人 如 何 爭 取 保 障 及 權 利 紛 爭 解 決 的 機 制 及 司 法 系 統 的 基 本 運 作 程 序 與 原 則 35 避 免 偏 見 與 歧 視 從 學 生 自 治 活 動 中 舉 例 說 明 選 舉 和 任 期 制 的 功 能 說 明 我 國 政 府 的 主 要 結 構 與 功 能 觀 察 研 究 各 種 會 議 議 會 或 委 員 會 ( 如 學 生 教 師 家 長 社 區 或 地 方 政 府 的 會 議 ) 的 基 本 運 作 原 則 具 備 生 活 中 所 需 的 基 本 法 律 知 識 列 舉 我 國 人 民 受 到 憲 法 所 規 範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並 解 釋 其 內 涵 以 我 國 為 例, 分 析 權 力 和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社 會 型 態 等 如 何 相 互 影 響 以 歷 史 及 當 代 政 府 為 例, 分 析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並 推 測 失 去 制 衡 時 權 力 演 變 的 可 能 結 果 說 明 司 法 系 統 的 基 本 運 作 程 序 與 原 則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權 利 ( 如 兒 童 權 學 習 權 隱 私 權 財 產 權 生 存 權 自 由 權 機 會 均 等 權 環 境 權 及 公 民 權 等 ) 之 間 可 能 發 生 的 衝 突 的 指 標, 故 調 整 原 之 文 字 敘 述 為 瞭 解 並 遵 守 生 活 中 的 基 本 規 範, 並 增 加 一 條 能 力 指 標 十 五 國 小 階 段 只 須 瞭 解 憲 法 之 基 本 權 利 與 義 務 即 可, 故 刪 除 中 並 解 釋 其 內 涵 之 文 字 敘 述 十 六 許 多 問 題 有 很 多 解 決 方 式, 不 一 定 要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為 讓 學 生 知 道 問 題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前, 還 可 有 其 他 解 決 途 徑, 故 於 增 加 紛 爭 解 決 的 機 制 之 文 字, 並 調 整 序 號 至 例 如 因 教 育 或 媒 體 所 塑 造 的 刻 板 印 象 33 教 科 書 只 要 介 紹 中 央 層 級 的 組 織 即 可, 教 師 則 可 以 視 需 要 補 充 說 明 當 地 的 地 方 政 府 組 織 34 儘 量 以 學 生 生 活 為 出 發 點, 說 明 遵 守 校 規 交 通 規 則 與 犯 罪 ( 如 吸 毒 性 侵 害 竊 盜 搶 奪 傷 害 殺 人 等 ) 相 關 之 重 要 法 律 及 生 活 禮 儀 等 社 會 規 範 的 必 要 性 及 理 由 35 例 如 可 以 勞 資 衝 突 為 例 做 說 明 111
118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探 討 民 主 政 府 的 正 當 性 與 合 法 性 分 析 國 家 的 組 成 及 其 目 的 探 索 民 主 政 府 的 合 理 性 正 當 性 與 合 法 性 分 析 國 家 的 組 成 及 其 目 的 十 七 依 據 全 國 教 師 會 提 出 之 勞 動 人 權 相 關 建 議, 將 其 納 入 6-4-5, 故 增 加 說 明 個 人 如 何 爭 取 保 障 及 權 利 之 文 字 7.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指 出 自 己 與 同 儕 所 參 與 的 經 濟 活 動 認 識 各 種 資 源, 並 說 明 其 受 損 消 失 再 生 或 創 造 的 情 形, 並 能 愛 護 資 源 瞭 解 人 類 在 交 換 各 種 資 源 時 必 須 進 行 換 算, 因 此 發 明 貨 幣 瞭 解 從 事 適 當 的 理 財 可 調 節 自 身 的 消 費 力 瞭 解 個 人 透 過 參 與 各 行 各 業 的 經 濟 活 動, 與 他 人 形 成 分 工 合 作 的 關 係 針 對 自 己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各 項 消 費 進 行 價 值 判 斷 和 選 擇 瞭 解 投 資 是 一 種 冒 風 險 的 行 動, 同 時 也 是 創 造 盈 餘 的 機 會 瞭 解 產 業 與 經 濟 發 展 宜 考 量 區 域 的 自 然 和 人 文 特 色 分 析 個 人 如 何 透 過 參 與 各 行 各 7.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指 出 自 己 與 同 儕 所 參 與 的 經 濟 活 動 及 其 所 滿 足 的 需 求 與 動 機 辨 識 各 種 資 源 並 說 明 其 消 失 再 生 或 創 造 的 情 形, 並 能 愛 護 資 源 了 解 人 類 在 交 換 各 種 資 源 時 必 須 進 行 換 算, 因 此 發 明 貨 幣 了 解 從 事 適 當 的 儲 蓄 可 調 節 自 身 的 消 費 力 了 解 個 人 透 過 參 與 各 行 各 業 的 經 濟 活 動, 與 他 人 形 成 分 工 合 作 的 關 係 針 對 自 己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各 項 消 費 進 行 價 值 判 斷 和 選 擇 了 解 投 資 是 一 種 冒 風 險 的 行 動, 同 時 也 是 創 造 盈 餘 的 機 會 說 明 政 府 有 時 會 基 於 非 經 濟 原 因, 去 干 預 社 會 的 經 濟 活 動 了 解 產 業 與 經 濟 發 展 宜 考 量 本 土 的 自 然 和 人 文 特 色 分 析 個 人 如 何 透 過 參 與 各 行 各 十 八 為 符 合 現 代 經 濟 知 識 觀 念, 故 將 的 儲 蓄 修 改 為 理 財 十 九 為 使 文 字 更 簡 潔 清 楚, 故 修 改 之 文 字 敘 述 二 十 語 意 模 糊 不 清 且 有 爭 議, 故 刪 除 之 二 十 一 採 納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對 於 動 物 福 利 相 關 建 議, 於 增 加 生 態 及 其 他 生 物 36 例 如 可 以 不 同 型 態 的 政 府 做 為 參 照 ( 如 中 國 傳 統 的 王 朝 近 代 的 德 國 納 粹 政 府 蘇 聯 的 共 產 黨 政 府 ), 分 析 比 較 最 高 統 治 者 或 統 治 階 層 獲 得 統 治 權 的 方 式 以 及 維 護 權 力 的 手 段 有 何 差 異, 以 及 人 民 在 不 同 政 治 體 制 中 擁 有 的 權 利 多 寡 與 權 力 大 小 37 例 如 可 以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水 產 買 賣 或 媒 體 銷 售 的 活 動 並 分 享 購 買 經 驗 38 例 如 可 以 引 導 學 生 關 懷 河 流 或 海 洋 生 物 與 環 境, 養 成 愛 護 生 物 尊 重 生 命 珍 惜 自 然 的 態 度, 並 參 與 河 流 或 海 洋 環 境 的 維 護, 如 淨 灘 淨 溪 等 39 例 如 可 以 藉 由 工 業 發 展 對 漁 村 生 態 和 生 活 型 態 的 影 響, 反 思 產 業 與 經 濟 發 展 宜 考 量 區 域 的 自 然 和 人 文 特 色 這 個 議 題 112
119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業 與 他 人 分 工 合 作, 進 而 產 生 整 體 的 經 濟 功 能 瞭 解 在 人 類 成 長 的 歷 程 中, 社 會 如 何 賦 予 各 種 人 不 同 的 角 色 與 機 會 探 討 國 際 貿 易 與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之 關 係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生 產 活 動 所 使 用 的 生 產 要 素 舉 例 說 明 政 府 進 行 公 共 建 設 的 目 的 舉 例 說 明 某 些 經 濟 行 為 的 後 果 不 僅 及 於 行 為 人 本 身, 還 會 影 響 大 眾 生 態 及 其 他 生 物, 政 府 因 此 必 須 扮 演 適 當 的 角 色 列 舉 數 種 金 融 管 道, 並 分 析 其 對 個 人 理 財 上 的 優 缺 點 分 析 資 源 分 配 如 何 受 到 權 力 結 構 的 影 響 探 討 經 濟 發 展 對 受 雇 者 的 影 響 8. 科 學 技 術 與 社 會 舉 例 說 明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發 展, 為 自 己 生 活 的 各 個 層 面 帶 來 新 風 貌 舉 例 說 明 為 了 生 活 需 要 和 解 決 問 題, 人 類 才 從 事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發 展 舉 例 說 明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發 展, 改 變 了 人 類 生 活 和 自 然 環 境 46 業 與 他 人 分 工, 進 而 產 生 整 體 之 文 字 的 經 濟 功 能 二 十 二 依 據 全 了 解 在 人 類 成 長 的 歷 程 中, 社 國 教 師 會 會 如 何 賦 予 各 種 人 不 同 的 角 提 出 之 勞 色 與 機 會 動 人 權 相 了 解 在 國 際 貿 易 關 係 中, 調 節 關 建 議, 增 進 出 口 的 品 質 與 數 量, 會 影 響 加 此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條 能 力 指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生 產 活 動 所 使 用 標 的 生 產 要 素 舉 出 政 府 非 因 特 定 個 人 使 用 而 興 建 某 些 工 程 或 從 事 某 些 消 費 的 例 子 舉 例 說 明 某 些 經 濟 行 為 的 後 果 不 僅 及 於 行 為 人 本 身, 還 會 影 響 大 眾, 因 此 政 府 乃 進 行 管 理 或 干 預 列 舉 數 種 金 融 管 道, 並 分 析 其 對 個 人 理 財 上 的 優 缺 點 解 析 資 源 分 配 如 何 受 到 權 力 結 構 的 影 響 8. 科 學 技 術 和 社 會 舉 例 說 明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發 展, 為 自 己 生 活 的 各 個 層 面 帶 來 新 風 貌 舉 例 說 明 為 了 生 活 的 需 要 和 問 題 的 解 決, 人 類 才 去 從 事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發 展 舉 例 說 明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發 展, 改 變 了 人 類 生 活 和 自 然 環 境 二 十 三 對 於 學 生 而 言, 難 以 達 成, 故 降 低 其 學 習 層 次, 並 整 併 至 例 如 可 以 水 產 相 關 職 業 ( 如 養 殖 業 漁 撈 業 碼 頭 工 作 人 員 等 ) 為 例, 說 明 其 工 作 內 容 與 生 活 型 態, 以 及 彼 此 之 間 的 關 連, 並 進 一 步 認 識 國 內 水 產 或 海 洋 產 業 商 業 活 動 的 運 作 概 況 也 可 以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為 例 做 說 明 41 在 此 主 要 著 重 於 從 經 濟 的 角 度 說 明 社 會 分 工, 此 外, 教 師 可 以 藉 此 進 行 情 意 教 學, 讓 學 生 未 來 在 追 求 個 人 財 富 時 也 能 顧 及 公 眾 利 益, 並 回 饋 社 會 42 可 以 媒 體 產 業 為 例 做 說 明 又 在 此 除 從 經 濟 的 角 度 說 明 土 地 勞 動 資 本 為 生 產 要 素 外, 宜 將 勞 動 者 視 為 具 有 尊 嚴 及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的 個 體 43 例 如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的 報 導 及 行 銷 44 可 以 以 政 治 組 織 或 媒 體 組 織 為 例 做 說 明 45 例 如 可 以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通 訊 與 傳 播 科 技 ( 及 媒 體 ) 的 發 展 如 何 影 響 自 己 的 生 活 46 例 如 可 以 引 導 學 生 瞭 解 科 技 發 展 與 海 洋 資 源 永 續 發 展 的 關 係, 或 是 通 訊 與 傳 播 科 技 對 於 人 類 生 活 的 影 響 113
120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探 討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明 對 人 類 價 值 信 仰 和 態 度 的 影 響 探 討 人 類 的 價 值 信 仰 和 態 度 如 何 影 響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展 舉 例 說 明 科 技 的 研 究 和 運 用, 不 受 專 業 倫 理 道 德 或 法 律 規 範 的 可 能 結 果 舉 例 說 明 因 新 科 技 出 現 而 訂 定 的 相 關 政 策 或 法 令 舉 例 說 明 人 類 為 何 須 要 透 過 立 法 管 理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應 用, 以 及 在 立 法 和 執 法 過 程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探 討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明 對 人 類 價 值 信 仰 和 態 度 的 影 響 探 討 人 類 的 價 值 信 仰 和 態 度 如 何 影 響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展 方 向 舉 例 說 明 人 類 為 何 需 要 透 過 立 法 來 管 理 科 學 和 技 術 的 應 用 及 此 三 條 能 力 指 標 中 舉 例 說 明 環 境 問 題 或 社 會 問 題 的 解 決, 為 何 須 靠 跨 領 域 的 專 業 人 才 彼 此 交 流 合 作 和 整 合 9. 全 球 關 連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關 係 網 路 ( 如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52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等 ) 如 何 連 結 全 球 各 地 的 人 覺 察 並 尊 重 不 同 文 化 間 的 歧 異 性 分 析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明 與 人 類 價 值 信 仰 態 度 如 何 交 互 影 響 分 析 人 類 的 價 值 信 仰 和 態 度 如 何 影 響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展 方 向 評 估 科 技 的 研 究 和 運 用, 不 受 專 業 倫 理 道 德 或 法 律 規 範 的 可 能 結 果 對 科 技 運 用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提 出 促 進 立 法 與 監 督 執 法 的 策 略 和 行 動 評 估 因 新 科 技 出 現 而 訂 定 的 有 關 處 理 社 會 變 遷 的 政 策 或 法 令 了 解 環 境 問 題 或 社 會 問 題 的 解 決, 需 靠 跨 領 域 的 專 業 彼 此 交 流 合 作 和 整 合 9. 全 球 關 連 舉 例 說 明 各 種 關 係 網 路 ( 如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等 ) 如 何 把 全 球 各 地 的 人 聯 結 起 來 察 覺 並 尊 重 不 同 文 化 間 的 歧 異 性 二 十 四 第 九 主 題 軸 許 多 能 力 指 標 因 學 習 層 次 不 同, 但 指 標 敘 述 47 可 以 生 物 科 技 或 通 訊 與 傳 播 科 技 為 例 做 說 明 48 可 以 生 物 科 技 或 通 訊 與 傳 播 科 技 為 例 做 說 明 49 在 此 著 重 於 探 討 濫 用 或 誤 用 科 技 的 危 害, 可 以 生 物 科 技 或 通 訊 與 傳 播 科 技 為 例 做 說 明 50 在 此 著 重 於 探 討 如 何 以 政 策 或 法 令 防 止 濫 用 或 誤 用 科 技 所 帶 來 的 危 害, 並 讓 新 科 技 帶 給 人 類 最 大 的 利 益 51 在 此 著 重 於 探 討 要 以 法 令 規 範 新 科 技 的 運 用 時 所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可 以 生 物 科 技 或 通 訊 與 傳 播 科 技 為 例 做 說 明 52 包 括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114
121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舉 出 自 己 周 遭 重 要 的 全 球 性 環 境 問 題 ( 如 空 氣 污 染 水 污 染 廢 棄 物 處 理 等 ), 並 願 意 負 起 維 護 環 境 的 責 任 舉 例 說 明 外 來 的 文 化 商 品 和 53 資 訊 如 何 影 響 本 地 的 文 化 和 生 活 探 討 全 球 生 態 環 境 之 相 互 關 連 以 及 如 何 形 成 一 個 開 放 系 統 探 討 不 同 文 化 的 接 觸 和 交 流 可 能 產 生 的 衝 突 合 作 和 文 化 創 新 舉 例 說 明 國 際 間 因 利 益 競 爭 而 造 成 衝 突 對 立 與 結 盟 列 舉 當 前 全 球 共 同 面 對 與 關 心 的 課 題 ( 如 環 境 保 護 生 物 保 育 勞 工 保 護 飢 餓 犯 罪 疫 病 基 本 人 權 經 貿 與 科 技 研 究 等 ) 列 舉 主 要 的 國 際 組 織 ( 如 聯 合 國 紅 十 字 會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等 ) 及 其 宗 旨 探 討 各 種 關 係 網 路 ( 如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等 ) 的 發 展 如 何 讓 全 球 各 地 的 人 類 生 物 與 環 境 產 生 更 緊 密 的 關 係, 對 於 人 類 社 會 又 造 成 什 麼 影 響 探 討 強 勢 文 化 的 支 配 性 商 業 產 品 的 標 準 化 與 大 眾 傳 播 的 影 響 力 如 何 促 使 全 球 趨 於 一 致, 並 影 響 文 化 的 多 樣 性 和 引 發 人 類 的 適 應 問 題 舉 出 重 要 環 境 問 題 ( 如 空 氣 污 染 水 污 染 廢 棄 物 處 理 等 ), 並 願 意 負 起 維 護 環 境 的 責 任 說 明 各 種 關 係 網 路 ( 如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等 ) 的 全 球 化 對 全 球 關 連 性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比 較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者 闡 釋 經 驗 事 物 和 表 達 的 方 式, 並 能 欣 賞 文 化 的 多 樣 性 舉 出 外 來 的 文 化 商 品 和 資 訊 影 響 當 地 文 化 和 生 活 的 例 子 闡 述 全 球 生 態 環 境 之 相 互 關 連 以 及 如 何 形 成 一 個 開 放 系 統 舉 出 因 不 同 文 化 相 接 觸 和 交 流 而 造 成 衝 突 合 作 與 文 化 創 新 的 例 子 舉 出 國 際 間 因 利 益 競 爭 造 成 衝 突 對 立 與 結 盟 的 例 子 列 舉 全 球 面 臨 與 關 心 的 課 題 ( 如 環 保 飢 餓 犯 罪 疫 病 基 本 人 權 經 貿 與 科 技 研 究 等 ), 並 提 出 問 題 解 決 的 途 徑 列 舉 主 要 的 國 際 組 織 ( 如 聯 合 國 紅 十 字 會 WTO 等 ) 及 其 宗 旨 評 估 各 種 關 係 網 路 ( 如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政 治 圈 語 言 等 ) 的 全 球 化 對 全 球 關 連 性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說 明 不 同 文 化 之 接 觸 和 交 流 如 何 造 成 衝 突 合 作 與 文 化 創 新 說 明 強 勢 文 化 的 支 配 性 商 業 產 品 的 標 準 化 與 大 眾 傳 播 的 廣 泛 深 入 如 何 促 使 全 球 趨 於 一 致, 並 影 響 文 化 的 多 樣 性 和 引 發 人 類 的 適 應 問 題 相 似, 容 易 造 成 教 材 內 容 的 重 複, 故 整 併 些 許 能 力 指 標 ( 原 整 併 並 提 升 學 習 層 次 至 ; 原 及 整 併 至 9-4-3) 二 十 五 採 納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全 國 教 師 會 及 媒 體 素 養 融 入 之 建 議, 於 及 增 加 相 關 文 字 敘 述 53 包 括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所 傳 播 的 資 訊 54 以 環 境 保 護 來 說, 可 以 引 導 學 生 蒐 集 海 洋 環 境 議 題 之 相 關 新 聞 事 件 ( 如 海 洋 污 染 海 岸 線 後 退 海 洋 生 態 的 破 壞 ), 瞭 解 海 洋 生 物 海 洋 生 態 和 人 類 生 活 之 間 的 密 切 關 連, 以 及 海 洋 遭 受 的 危 機 及 其 與 人 類 生 存 的 關 係 115
122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探 討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者 在 闡 釋 經 驗 對 待 事 物 和 表 達 方 式 等 方 面 的 差 異, 55 並 能 欣 賞 文 化 的 多 樣 性 探 討 國 際 間 產 生 衝 突 和 合 作 的 原 因, 並 提 出 增 進 合 作 和 化 解 衝 突 的 可 能 方 法 探 討 當 前 全 球 共 同 面 對 與 關 心 的 課 題 ( 如 環 境 保 護 生 物 保 育 勞 工 保 護 飢 餓 犯 罪 疫 病 基 本 人 權 媒 體 經 貿 與 科 技 研 究 等 )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以 及 問 題 可 能 的 解 決 途 徑 探 討 國 際 組 織 在 解 決 全 球 性 問 題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關 懷 全 球 環 境 和 人 類 共 同 福 祉, 並 身 體 力 行 分 析 國 際 間 衝 突 和 合 作 的 原 因, 並 提 出 增 進 合 作 和 化 解 衝 突 的 途 徑 舉 出 全 球 面 臨 與 關 心 的 課 題 ( 如 環 保 飢 餓 犯 罪 疫 病 基 本 人 權 經 貿 與 科 技 研 究 等 ), 分 析 其 因 果 並 建 構 問 題 解 決 方 案 討 論 國 際 組 織 在 解 決 全 球 性 問 題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關 懷 全 球 環 境 和 人 類 共 同 福 祉, 並 身 體 力 行 55 例 如 可 以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為 例, 指 出 不 同 的 媒 體 ( 及 報 導 人 ) 在 報 導 同 一 人 物 或 事 件 時 所 呈 現 的 差 異 性, 並 引 導 學 生 思 考 造 成 這 種 差 異 的 可 能 原 因 116
123 二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 五 )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 五 )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 說 明 > 1. 訂 定 緣 起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係 採 行 一 綱 多 本 的 教 科 書 多 元 化 政 策, 在 課 程 綱 要 中 增 列 本 基 本 內 容, 將 有 助 於 增 進 各 版 本 內 容 的 交 集, 以 利 教 科 書 編 輯 師 生 教 學 基 測 命 題 之 參 酌, 俾 以 貫 徹 一 綱 多 本 的 政 策 精 神 2. 基 本 理 念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旨 在 培 養 積 極 參 與 和 負 責 任 的 現 代 公 民, 應 該 培 養 學 生 以 我 們 居 處 的 臺 灣 為 立 足 點, 放 眼 中 國 亞 洲 和 世 界, 才 能 啟 發 全 球 化 思 維 在 地 化 實 踐 的 行 動 力 因 此, 臺 灣 - 中 國 - 亞 洲 - 世 界 各 個 生 活 範 疇 的 素 材 應 有 平 衡 的 比 例 分 配, 讓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的 學 生 不 僅 能 夠 認 同 自 己 的 文 化, 也 能 勝 任 世 界 公 民 的 角 色 基 此, 本 基 本 內 容 的 設 計, 係 依 區 域 (area) 為 課 程 組 織 的 核 心, 探 討 在 臺 灣 中 國 和 世 界 等 不 同 區 域, 在 古 代 近 代 和 現 代 等 不 同 時 間 脈 絡 中 的 人 群 所 形 成 的 政 治 體 制 社 會 制 度 和 文 化 風 貌, 並 以 人 類 社 會 及 全 球 環 境 的 永 續 發 展 為 學 習 主 軸 3. 文 件 性 質 (1) 基 本 內 容 係 根 據 課 程 綱 要 發 展 而 成, 故 使 用 者 參 酌 基 本 內 容 進 行 課 程 設 計 與 實 施 教 學 時, 應 積 極 落 實 課 程 綱 要 中 的 課 程 目 標 和 能 力 指 標 (2) 教 科 書 出 版 公 司 應 依 據 能 力 指 標 基 本 內 容 及 其 年 級 劃 分 編 輯 教 科 書 與 申 請 審 定, 審 定 機 關 亦 應 據 以 審 查 ; 然 學 校 研 擬 課 程 計 畫 時, 對 於 基 本 內 容 之 年 級 劃 分, 則 可 依 學 校 及 學 生 特 性 彈 性 調 整 < 說 明 > 1. 訂 定 緣 起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係 採 行 一 綱 多 本 的 教 科 書 多 元 化 政 策, 在 課 程 綱 要 中 增 列 本 基 本 內 容, 將 有 助 於 增 進 各 版 本 內 容 的 交 集, 以 利 教 科 書 編 輯 師 生 教 學 學 測 命 題 之 參 酌, 俾 以 貫 徹 一 綱 多 本 的 政 策 精 神 2. 基 本 理 念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旨 在 培 養 積 極 參 與 和 負 責 任 的 現 代 公 民, 應 該 培 養 學 生 以 我 們 居 處 的 臺 灣 為 立 足 點, 放 眼 中 國 亞 洲 和 世 界, 才 能 啟 發 全 球 化 思 維 在 地 化 實 踐 的 行 動 力 因 此, 臺 灣 - 中 國 - 亞 洲 - 世 界 各 個 生 活 範 疇 的 素 材 應 有 平 衡 的 比 例 分 配, 讓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的 學 生 不 僅 能 夠 認 同 自 己 的 文 化, 也 能 勝 任 世 界 公 民 的 角 色 基 此, 本 基 本 內 容 的 設 計, 係 依 區 域 (area) 為 課 程 組 織 的 核 心, 探 討 在 臺 灣 中 國 和 世 界 等 不 同 區 域, 在 古 代 近 代 和 現 代 等 不 同 時 間 脈 絡 中 的 人 群 所 形 成 的 政 治 體 制 社 會 制 度 和 文 化 風 貌, 並 以 人 類 社 會 及 全 球 環 境 的 永 續 發 展 為 學 習 主 軸 3. 文 件 性 質 (1) 基 本 內 容 係 根 據 課 程 綱 要 發 展 而 成, 故 使 用 者 參 酌 基 本 內 容 進 行 課 程 設 計 與 實 施 教 學 時, 應 積 極 落 實 課 程 綱 要 中 的 課 程 目 標 和 能 力 指 標 (2) 教 科 書 出 版 公 司 應 依 據 能 力 指 標 基 本 內 容 及 其 年 級 劃 分 編 輯 教 科 書 與 申 請 審 定, 審 定 機 關 亦 應 據 以 審 查 ; 然 學 校 研 擬 課 程 計 畫 時, 對 於 基 本 內 容 之 年 級 劃 分, 則 可 依 學 校 及 學 生 特 性 彈 性 調 整 117 一 配 合 各 領 域 或 領 域 內 文 字 用 詞 統 一, 調 整 部 分 文 字 用 語 ( 臺 灣 解 臺 灣 盡 量 儘 量 盡 可 能 儘 可 能 ) 二 修 正 用 詞 ( 學 測 基 測 跨 科 跨 領 域 ) 三 配 合 各 領 域 體 例 格 式 一 致, 故 在 格 式 上 做 些 許 的 修 改 四 為 使 內 容 更 具 體 明 確 語 意 通 順, 調 整 部 分 文 字 敘 述 五 修 正 標 號
124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3) 基 本 內 容 中 的 各 內 容, 並 不 代 表 教 材 各 章 節 的 名 稱, 選 編 教 材 時, 可 自 行 重 新 安 排 組 合 各 項 內 容, 形 成 各 具 特 色 的 特 定 體 系, 並 命 以 活 潑 多 元 的 單 元 或 課 次 名 稱, 以 彰 顯 特 色 4. 課 程 設 計 與 實 施 的 建 議 (1) 不 鼓 勵 為 合 科 而 做 不 合 理 的 拼 湊, 但 鼓 勵 從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中 儘 量 落 實 課 程 統 整 的 精 神 (2) 應 考 慮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每 學 期 實 際 上 課 節 數, 教 材 編 寫 的 分 量 毋 須 求 多 (3) 編 選 教 材 時 須 考 量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族 群 與 文 化 等 各 方 面 的 演 變 與 發 展 趨 勢 同 時 注 意 與 國 小 高 中 教 材 的 銜 接 與 區 隔, 以 及 與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間 的 連 結,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重 複 (4) 課 程 設 計 應 結 合 學 生 居 處 的 生 活 環 境 和 經 驗, 盡 可 能 朝 生 活 化 活 動 化 與 多 元 觀 點 的 方 向 設 計, 把 握 核 心 價 值 和 基 本 課 題 的 討 論 思 辯 與 欣 賞, 排 除 瑣 碎 知 識 和 零 碎 細 節, 以 激 發 學 習 興 趣 與 成 效 例 如 以 圖 表 呈 現 現 況 或 數 據, 規 劃 田 野 踏 查 或 寒 暑 假 學 藝 活 動, 結 合 綜 合 活 動 彈 性 節 數 或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等 節 次 時 間, 進 行 跨 領 域 間 的 統 整 與 實 踐 活 動 (5)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實 施 應 強 調 民 主 社 會 中 多 元 寬 容 理 性 溝 通 尊 重 差 異 的 重 要 性, 凡 涉 及 區 域 之 差 異 議 題 之 探 討 因 果 之 釐 定 意 義 之 詮 釋 及 價 值 之 評 斷, 應 持 開 放 討 論 尊 重 多 元 之 態 度, 真 實 呈 現 當 今 社 會 中 既 存 的 各 種 不 同 意 見 或 史 觀, 鼓 勵 學 生 獨 立 思 考 與 問 題 分 析 之 能 力, 並 兼 顧 對 於 本 土 社 會 的 認 識 以 及 國 際 視 野 的 培 養 (3) 基 本 內 容 中 的 各 內 容, 並 不 代 表 教 材 各 章 節 的 名 稱, 選 編 教 材 時, 可 自 行 重 新 安 排 組 合 各 項 內 容, 形 成 各 具 特 色 的 特 定 體 系, 並 命 以 活 潑 多 元 的 單 元 或 課 次 名 稱, 以 彰 顯 特 色 4. 課 程 設 計 與 實 施 的 建 議 (1) 不 鼓 勵 為 合 科 而 做 不 合 理 的 拼 湊, 但 鼓 勵 從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中 盡 量 落 實 課 程 統 整 的 精 神 (2) 應 考 慮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每 學 期 實 際 上 課 節 數, 教 材 編 寫 的 份 量 毋 須 求 多 (3) 編 選 教 材 時 須 考 量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族 群 與 文 化 等 各 方 面 的 演 變 與 發 展 趨 勢 同 時 注 意 與 國 小 高 中 教 材 的 銜 接 與 區 隔, 以 及 與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間 的 連 結,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重 複 (4) 課 程 設 計 應 結 合 學 生 居 處 的 生 活 環 境 和 經 驗, 儘 可 能 朝 生 活 化 活 動 化 與 多 元 觀 點 的 方 向 設 計, 把 握 核 心 價 值 和 基 本 課 題 的 討 論 思 辯 與 欣 賞, 排 除 瑣 碎 知 識 和 零 碎 細 節, 以 激 發 學 習 興 趣 與 成 效 例 如 以 圖 表 呈 現 現 況 或 數 據, 規 劃 田 野 踏 查 或 寒 暑 假 學 藝 活 動, 結 合 綜 合 活 動 彈 性 節 數 或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等 節 次 時 間, 進 行 跨 科 間 的 統 整 與 實 踐 活 動 (5)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實 施 應 強 調 民 主 社 會 中 多 元 寬 容 理 性 溝 通 尊 重 差 異 的 重 要 性, 凡 涉 及 區 域 之 差 異 議 題 之 探 討 因 果 之 釐 定 意 義 之 詮 釋 及 價 值 之 評 斷, 應 持 開 放 討 論 尊 重 多 元 之 態 度, 真 實 呈 現 當 今 社 會 中 既 存 的 各 種 不 同 意 見 或 史 觀, 鼓 勵 學 生 獨 立 思 考 與 問 題 分 析 之 能 力, 並 兼 顧 對 於 本 土 社 會 的 認 識 以 及 國 際 視 野 的 培 養 118
125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內 容 臺 灣 的 位 置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七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七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說 明 1. 臺 灣 的 位 置 從 地 圖 中 判 別 臺 灣 及 其 周 邊 海 域 的 位 置 說 明 臺 灣 的 絕 對 位 置 與 相 對 位 置 2. 臺 灣 的 範 圍 說 明 臺 灣 的 陸 地 ( 臺 澎 金 馬 ) 和 海 域 ( 領 海 及 經 濟 海 域 ) 說 明 臺 灣 的 海 陸 位 置 與 臺 灣 經 濟 文 化 居 民 生 活 的 關 係 臺 灣 的 1. 臺 灣 的 地 形 自 然 環 說 明 臺 灣 主 要 地 形 的 分 類 分 境 布 及 其 對 人 類 活 動 的 影 響 2. 臺 灣 的 氣 候 說 明 臺 灣 氣 候 的 特 色 及 其 形 成 原 因 3. 臺 灣 的 河 流 說 明 臺 灣 河 流 的 特 色 功 能 及 其 開 發 與 保 育 4. 臺 灣 的 海 岸 與 島 嶼 說 明 海 岸 的 類 型 及 其 開 發 保 育 說 明 臺 灣 的 島 嶼 組 成 說 明 四 面 環 海 特 色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與 發 展 機 會 臺 灣 的 1. 臺 灣 的 人 口 分 布 與 人 口 問 題 人 文 環 說 明 臺 灣 人 口 分 布 型 態 與 環 境 境 的 關 係 說 明 臺 灣 人 口 問 題 與 解 決 方 案 2. 臺 灣 的 聚 落 與 都 市 化 說 明 聚 落 類 型 與 聚 落 發 展 說 明 都 市 化 的 形 成 原 因 與 影 響 3. 臺 灣 的 交 通 說 明 臺 灣 的 交 通 類 型 與 水 陸 運 輸 系 統 說 明 交 通 發 展 對 經 濟 人 口 與 生 活 品 質 的 關 係 臺 灣 的 1. 臺 灣 的 環 境 問 題 與 環 境 保 護 環 境 問 說 明 臺 灣 環 境 災 害 與 解 決 方 題 與 保 案 護 臺 灣 的 產 業 1. 臺 灣 的 農 漁 業 說 明 臺 灣 傳 統 農 漁 業 的 特 色 及 所 面 臨 的 衝 擊 說 明 現 代 農 業 經 營 方 式 的 改 變 2. 臺 灣 的 工 商 業 與 國 際 貿 易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內 容 臺 灣 的 位 置 說 明 1. 臺 灣 的 絕 對 位 置 與 相 對 位 置 說 明 臺 灣 的 範 圍 臺 灣 在 海 洋 世 界 的 位 置, 與 臺 灣 經 濟 文 化 居 民 生 活 型 態 等 區 域 特 色 形 成 的 關 係 臺 灣 的 1. 臺 灣 的 地 形 自 然 環 說 明 臺 灣 五 大 地 形 海 岸 類 型 境 對 人 類 活 動 的 影 響 2. 臺 灣 的 氣 候 說 明 臺 灣 氣 候 的 特 色 及 其 形 成 原 因 3. 臺 灣 的 水 文 說 明 臺 灣 河 流 的 特 色 及 其 所 存 在 的 災 害 問 題 臺 灣 的 人 口 1. 臺 灣 的 人 口 分 布 與 人 口 問 題 說 明 臺 灣 人 口 空 間 分 布 與 自 然 環 境 的 關 係, 與 現 階 段 的 人 口 問 題 解 決 方 案 臺 灣 的 1. 臺 灣 的 環 境 問 題 生 態 特 說 明 臺 灣 各 生 態 環 境 系 統 的 環 色 境 問 題 與 解 決 方 案 臺 灣 的 產 業 1. 臺 灣 的 農 漁 業 說 明 臺 灣 傳 統 農 漁 業 的 特 色 及 所 面 臨 的 衝 擊, 現 代 農 業 經 營 方 式 的 改 變 2. 臺 灣 的 工 業 與 國 際 貿 易 六 依 據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之 修 改, 進 行 內 容 之 修 改 及 整 合 七 臺 灣 的 人 口 整 併 至 臺 灣 的 人 文 環 境 臺 灣 的 生 態 特 色 整 併 至 臺 灣 的 環 境 問 題 與 保 護 119
126 人 與 時 間 臺 灣 的 區 域 發 展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說 明 臺 灣 的 工 商 業 發 展 與 工 商 業 地 帶 的 分 布 說 明 國 際 貿 易 的 主 要 內 容 及 貿 易 地 區 1. 區 域 發 展 與 差 異 說 明 臺 灣 不 同 區 域 的 發 展 特 色 說 明 不 同 區 域 間 ( 如 城 鄉 東 西 南 北 本 島 與 離 島 等 之 間 的 差 異 ) 的 差 異 說 明 區 域 均 衡 發 展 的 方 案 史 前 文 1. 史 前 文 化 與 原 住 民 族 化 與 原 概 述 史 前 文 化 遺 址 所 呈 現 的 文 住 民 族 化 特 色 及 臺 灣 南 島 民 族 的 經 濟 與 社 會 生 活 海 權 競 1. 海 洋 時 代 的 來 臨 與 荷 西 的 統 治 爭 的 時 海 商 倭 寇 大 航 海 時 代 重 代 商 主 義 的 來 臨 荷 西 統 治 下 的 臺 灣 2. 鄭 氏 的 經 營 鄭 成 功 攻 取 臺 灣 漢 式 政 治 與 文 教 措 施 商 農 並 重 下 的 屯 墾 清 朝 統 1. 政 治 發 展 與 變 遷 治 下 的 說 明 清 朝 之 領 臺 治 臺 政 策 與 臺 灣 行 政 制 度 的 演 變 2. 經 濟 與 社 會 文 化 之 發 展 概 述 農 業 與 商 業 發 展 社 會 文 化 發 展 原 住 民 處 境 的 轉 變 3. 開 港 通 商 與 臺 灣 的 近 代 化 措 施 說 明 開 港 後 臺 灣 的 國 際 貿 易 南 北 重 心 的 轉 移 西 方 文 明 傳 入 的 影 響 清 末 在 臺 灣 所 推 動 的 近 代 化 措 施 日 本 統 1. 殖 民 統 治 體 系 的 建 立 治 下 的 接 管 與 抗 拒 治 臺 政 策 的 演 臺 灣 變 行 政 制 度 的 演 變 ( 總 督 專 制 體 制 地 方 行 政 體 系 警 察 保 甲 制 度 ) 2. 政 治 社 會 運 動 說 明 由 武 裝 抗 日 轉 向 非 武 裝 抗 爭 的 時 代 背 景, 並 介 紹 政 治 與 社 會 運 動 3. 基 礎 建 設 說 明 殖 民 政 府 所 推 動 的 各 種 基 礎 建 設 ( 包 含 近 代 教 育 制 度 ) 與 措 施, 除 提 升 農 業 生 產 力, 並 人 與 時 間 說 明 臺 灣 的 工 業 發 展 與 工 業 地 帶 的 分 布, 與 國 際 貿 易 的 主 要 內 容 及 貿 易 地 區 臺 灣 的 1. 臺 灣 四 大 區 域 與 金 馬 地 區 的 區 區 域 發 域 特 色 展 特 色 說 明 臺 灣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四 大 區 域 的 運 輸 系 統 建 立, 與 經 濟 人 口 資 源 生 活 品 質 的 關 係 ; 戰 地 政 務 與 金 馬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的 關 係 以 了 解 臺 灣 依 地 域 為 區 分 的 多 元 文 化 現 象 2. 臺 灣 區 域 發 展 差 距 的 擴 大 說 明 臺 灣 四 大 區 域 人 口 分 布 城 鄉 分 布 產 業 發 展 程 度 的 空 間 差 異 問 題 與 解 決 方 案 史 前 文 化 與 原 住 民 族 1. 史 前 文 化 與 原 住 民 族 概 述 史 前 文 化 遺 址 所 呈 現 的 文 化 特 色 及 臺 灣 南 島 民 族 的 經 濟 與 社 會 生 活 海 權 競 1. 海 洋 時 代 的 來 臨 與 荷 西 的 統 治 爭 的 時 海 商 倭 寇 大 航 海 時 代 重 代 商 主 義 的 來 臨 荷 西 統 治 下 的 臺 灣 2. 鄭 氏 的 經 營 鄭 成 功 攻 取 臺 灣 漢 式 政 治 與 文 教 措 施 商 農 並 重 下 的 屯 墾 清 朝 統 1. 政 治 發 展 與 變 遷 治 下 的 說 明 清 朝 之 領 臺 治 臺 政 策 與 臺 灣 行 政 制 度 的 演 變 2. 經 濟 與 社 會 文 化 之 發 展 概 述 農 業 與 商 業 發 展 社 會 文 化 發 展 原 住 民 處 境 的 轉 變 3. 開 港 通 商 與 臺 灣 的 近 代 化 措 施 說 明 開 港 後 臺 灣 的 國 際 貿 易, 南 北 重 心 的 轉 移 西 方 文 明 傳 入 的 影 響 清 末 在 臺 灣 所 推 動 的 近 代 化 措 施 日 本 統 1. 殖 民 統 治 體 系 的 建 立 治 下 的 接 管 與 抗 拒 治 臺 政 策 的 演 臺 灣 變 行 政 制 度 的 演 變 ( 總 督 專 制 體 制 地 方 行 政 體 系 警 察 保 甲 制 度 ) 2. 政 治 社 會 運 動 說 明 由 武 裝 抗 日 轉 向 非 武 裝 抗 爭 的 時 代 背 景, 並 介 紹 政 治 與 社 會 運 動 3. 基 礎 建 設 說 明 殖 民 政 府 所 推 動 的 各 種 基 礎 建 設 ( 含 近 代 教 育 制 度 ) 與 措 施, 除 提 升 農 業 生 產 力, 並 120
127 演 化 與 不 變 意 義 與 價 值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戰 後 的 臺 灣 社 區 參 與 家 庭 與 社 會 變 遷 校 園 生 活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在 統 治 後 期 發 展 工 業 4. 社 會 文 化 的 變 遷 說 明 近 代 生 活 方 式 與 新 觀 念 的 引 進 司 法 體 系 的 建 立 及 其 對 人 民 生 活 的 影 響 1. 二 二 八 事 件 略 述 國 民 政 府 的 接 收, 並 說 明 二 二 八 事 件 發 生 的 原 因 經 過 及 影 響 2. 戒 嚴 體 制 的 建 立 說 明 行 憲 動 員 戡 亂 與 戒 嚴 的 實 施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的 遷 臺 戒 嚴 體 制 對 自 由 及 人 權 的 影 響 3. 民 主 化 的 歷 程 說 明 戰 後 臺 灣 地 方 自 治 的 實 施 解 嚴 前 的 政 治 運 動 解 嚴 後 的 自 由 化 與 民 主 化 4. 工 業 化 社 會 的 形 成 說 明 工 業 化 社 會 所 造 成 的 各 項 影 響 社 會 運 動 與 原 住 民 社 會 的 演 變 5. 國 際 關 係 的 演 變 說 明 1949 年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 後, 我 國 國 際 地 位 的 演 變 ; 概 述 臺 灣 海 峽 兩 岸 關 係 的 演 變 1. 社 區 的 型 態 與 演 變 說 明 不 同 地 區 ( 如 城 市 與 鄉 村 ) 社 區 型 態 的 不 同, 以 及 在 不 同 歷 史 時 空 下 的 演 變 2. 社 區 活 動 與 營 造 社 區 認 同 與 意 識 的 形 成 ( 如 大 家 來 寫 村 史 ) 社 區 營 造 的 發 展 1. 家 庭 價 值 說 明 家 庭 價 值 的 意 義, 以 及 社 會 變 遷 下 家 庭 價 值 的 普 同 性 與 多 元 化 ( 如 跨 國 婚 姻 等 ), 並 強 調 家 庭 照 顧 與 國 家 照 顧 雙 軌 並 行 的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1. 同 儕 相 處 認 識 同 學 可 能 來 自 不 同 家 庭 背 景, 個 人 有 不 同 的 特 質 說 明 校 際 年 級 別 不 同 性 別 的 同 儕, 相 互 尊 重 平 等 對 待 的 重 要 ( 註 : 融 入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結 黨 霸 凌 等 校 園 問 題 的 討 論 ) 2. 師 生 之 間 認 識 學 生 的 基 本 權 利 權 利 的 界 限 與 應 遵 守 的 規 範, 以 及 學 生 如 何 和 學 校 及 教 師 相 處, 師 生 如 何 培 養 互 信 互 重, 共 同 營 造 良 好 的 成 長 與 學 習 環 境 演 化 與 不 變 意 義 與 價 值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己 戰 後 的 臺 灣 社 區 參 與 家 庭 與 社 會 變 遷 校 園 生 活 121 在 統 治 後 期 發 展 工 業 4. 社 會 文 化 的 變 遷 說 明 近 代 生 活 方 式 與 新 觀 念 的 引 進 司 法 體 系 的 建 立 及 其 對 人 民 生 活 的 影 響 1. 二 二 八 事 件 略 述 國 民 政 府 的 接 收, 並 說 明 二 二 八 事 件 發 生 的 原 因 經 過 及 影 響 2. 戒 嚴 體 制 的 建 立 說 明 行 憲 動 員 勘 亂 與 戒 嚴 的 實 施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的 遷 臺 戒 嚴 體 制 對 自 由 及 人 權 的 影 響 3. 民 主 化 的 歷 程 說 明 戰 後 臺 灣 地 方 自 治 的 實 施 解 嚴 前 的 政 治 運 動 解 嚴 後 的 自 由 化 與 民 主 化 4. 工 業 化 社 會 的 形 成 說 明 工 業 化 社 會 所 造 成 的 各 項 影 響 社 會 運 動 與 原 住 民 社 會 的 演 變 5. 國 際 關 係 的 演 變 說 明 1949 年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 後 我 國 國 際 地 位 的 演 變 ; 概 述 臺 灣 海 峽 兩 岸 關 係 的 演 變 1. 社 區 的 型 態 與 演 變 說 明 不 同 地 區 ( 如 城 市 與 鄉 村 ) 社 區 型 態 的 不 同, 以 及 在 不 同 歷 史 時 空 下 的 演 變 2. 社 區 活 動 與 營 造 社 區 認 同 與 意 識 的 形 成 ( 例 如 : 大 家 來 寫 村 史 ) 社 區 營 造 的 發 展 1. 家 庭 價 值 說 明 家 庭 價 值 的 意 義, 以 及 社 會 變 遷 下 家 庭 價 值 的 普 同 性 與 多 元 化 ( 如 跨 國 婚 姻 等 ), 並 強 調 家 庭 照 顧 與 國 家 照 顧 雙 軌 並 行 的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1. 校 園 生 活 中 的 自 治 尊 重 互 信 與 平 等 對 待 說 明 學 生 自 治 的 觀 念, 以 及 應 尊 重 具 有 不 同 背 景 或 特 質 之 同 學, 並 說 明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的 理 念 校 園 性 侵 害 與 性 騷 擾 的 相 關 規 定 同 時 強 調 老 師 愛 心 教 導 學 生 虛 心 受 教 的 優 質 師 生 關 係 八 校 園 生 活 的 人 際 互 動 主 要 著 重 在 同 儕 及 師 生 之 間 的 關 係, 故 將 其 明 確 分 項 出 來 九 差 異 的 存 在 及 其 解
128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群 體 屬 1. 多 重 的 社 會 身 分 或 群 體 屬 性 性 的 差 認 識 每 個 人 都 有 很 多 的 社 會 身 異 與 平 分 ( 或 屬 性 ) 例 如 因 性 別 年 等 齡 身 體 特 徵 族 群 文 化 背 景 語 言 職 業 宗 教 信 仰 等 所 造 成 的 差 異 和 認 識 2. 平 等 對 待 不 同 的 社 會 屬 性 提 示 學 生 培 養 設 身 處 地 替 他 人 著 想 的 能 力, 以 及 尊 重 異 己 包 容 差 異 的 情 操 有 些 社 會 屬 性 可 以 透 過 選 擇 而 改 變, 或 是 可 以 流 動 ( 如 自 己 的 職 業 選 擇 宗 教 選 擇 ), 但 是, 有 一 些 則 是 人 不 容 易 選 擇 也 難 以 改 變 的 ( 如 性 別 身 體 差 異 年 齡 自 然 增 長 族 群 背 景 父 母 的 職 業 背 景 等 ) 不 論 是 對 別 人 與 生 俱 來 的 特 殊 性 或 者 是 選 擇, 都 能 平 等 尊 重, 包 容 差 異 3. 群 體 間 衝 突 的 解 決 機 制 說 明 用 民 主 法 治 的 精 神 與 手 段 解 決 社 會 衝 突 的 重 要 性 社 會 群 體 會 因 為 價 值 差 異 利 益 競 爭 而 發 生 衝 突 民 主 社 會 的 基 本 精 神 在 於 保 障 個 人 自 由 表 達 平 等 參 與 的 權 利, 並 以 協 商 妥 協 服 從 多 數 與 尊 重 少 數 的 精 神 來 解 決 衝 突 社 會 的 永 續 發 展 必 須 仰 賴 法 治 家 庭 與 法 律 1. 以 子 女 最 佳 利 益 為 考 量 的 親 子 關 係 說 明 父 母 對 於 子 女 教 養 的 權 利 義 務, 應 以 子 女 的 最 佳 利 益 為 考 量 ( 如 民 法 中 最 基 本 的 規 範 ) 2. 性 別 平 等 的 夫 妻 關 係 例 如 居 住 處 所 的 選 擇 從 從 夫 居 轉 變 為 平 等 協 商 婚 姻 關 係 中 的 性 行 為 應 以 同 意 為 基 礎 等 3. 公 權 力 介 入 家 庭 事 務 例 如 由 法 院 酌 定 離 婚 後 子 女 的 監 護 關 係, 以 及 認 可 收 養 關 係 之 成 立, 且 說 明 小 孩 並 非 父 母 的 財 產 或 附 屬 品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社 會 群 體 的 意 義 與 差 異 差 異 的 存 在 及 其 解 決 家 庭 與 法 律 1. 個 人 的 多 重 社 會 群 體 身 分 與 認 同 的 關 係 說 明 個 人 具 有 多 重 的 社 會 群 體 身 分, 例 如 同 時 具 有 學 生 族 群 性 別 等 群 體 身 分 各 族 群 可 能 有 其 獨 特 的 文 化 觀 念 或 歷 史 經 驗, 宜 相 互 尊 重 1. 社 會 中 不 同 價 值 觀 的 差 異 衝 突 說 明 價 值 觀 或 生 活 方 式 可 能 因 為 時 間 或 空 間 道 德 宗 教 信 仰 所 屬 群 體 而 有 所 差 異 2. 爭 議 溝 通 與 民 主 的 解 決 機 制 說 明 民 主 的 生 活 方 式 應 容 忍 甚 至 鼓 勵 每 個 人 表 達 自 己 的 看 法, 因 此 會 形 成 多 元 的 複 數 意 見 並 說 明 民 主 社 會 中, 應 透 過 理 性 溝 通 相 互 妥 協 以 形 成 多 數 意 見 並 遵 守 之, 俾 能 促 進 社 會 永 續 發 展 1. 性 別 平 等 的 夫 妻 關 係 例 如 居 住 處 所 的 選 擇 從 從 夫 居 轉 變 為 平 等 協 商 婚 姻 關 係 中 的 性 行 為 應 以 同 意 為 基 礎 等 2. 公 權 力 介 入 家 庭 事 務 例 如 由 法 院 酌 定 離 婚 後 子 女 的 監 護 關 係, 以 及 認 可 收 養 關 係 之 成 立 且 說 明 小 孩 並 非 父 母 的 財 產 或 附 屬 品 決 整 併 至 社 會 群 體 的 意 義 與 差 異 十 由 於 現 在 父 母 常 將 孩 子 當 成 自 己 的 財 產, 沒 有 尊 重 孩 子 所 應 有 的 人 權, 而 民 法 對 於 父 母 跟 子 女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有 基 本 規 範, 故 採 納 全 國 教 師 會 之 建 議, 在 家 庭 與 法 律 納 入 相 關 內 容 122
129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內 容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八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八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說 明 中 國 的 1. 中 國 的 位 置 自 然 環 說 明 中 國 的 絕 對 位 置 與 相 對 位 境 置 2. 中 國 的 地 形 特 徵 說 明 中 國 依 地 勢 高 低 所 區 分 出 的 三 個 階 梯 面 及 其 特 色 3. 中 國 的 氣 候 分 區 說 明 依 氣 溫 與 降 水 的 指 標 所 區 分 的 季 風 乾 燥 高 地 三 大 氣 候 區 及 其 特 色 中 國 的 人 口 中 國 的 產 業 1. 中 國 的 人 口 分 布 與 人 口 問 題 說 明 中 國 人 口 空 間 分 布 與 環 境 的 關 係 說 明 現 階 段 的 人 口 問 題 與 解 決 方 案 1. 中 國 的 農 牧 業 說 明 中 國 的 產 業 發 展 歷 程 與 變 遷 說 明 中 國 農 業 區 與 牧 業 區 的 形 成 與 分 布 2. 中 國 的 工 商 業 說 明 中 國 主 要 的 工 業 生 產 地 帶 與 國 際 貿 易 類 型 說 明 中 國 與 臺 灣 的 經 濟 互 動 說 明 中 國 在 世 界 經 濟 的 角 色 主 題 軸 人 與 空 間 內 容 說 明 中 國 的 1. 中 國 的 位 置 自 然 環 說 明 中 國 的 絕 對 位 置 與 相 對 境 位 置 2. 中 國 的 地 形 特 徵 說 明 中 國 依 地 勢 高 低 所 區 分 出 的 三 個 階 梯 面 及 其 特 色 3. 中 國 的 氣 候 分 區 說 明 依 氣 溫 與 降 水 的 指 標 所 區 分 的 季 風 乾 燥 高 地 三 大 氣 候 區 及 其 特 色 中 國 的 人 口 中 國 的 產 業 1. 中 國 的 人 口 分 布 與 人 口 問 題 說 明 中 國 人 口 空 間 分 布 與 自 然 環 境 的 關 係, 與 現 階 段 的 人 口 問 題 解 決 方 案 1. 中 國 在 世 界 經 濟 的 角 色 說 明 臺 灣 與 中 國 的 經 濟 互 動, 中 國 在 世 界 分 工 中 的 重 要 性 2. 中 國 的 農 牧 業 說 明 中 國 農 業 區 與 牧 業 區 的 形 成 與 分 布 3. 中 國 的 工 商 業 說 明 中 國 主 要 的 工 業 生 產 地 帶 與 國 際 貿 易 類 型 全 球 關 連 中 國 的 1. 中 國 的 土 地 及 水 資 源 問 題 環 境 與 說 明 三 個 地 形 階 梯 的 土 地 資 源 資 源 問 問 題 和 對 策 題 說 明 水 資 源 分 布 供 需 不 一 的 問 題 和 對 策 2. 中 國 的 環 境 問 題 與 對 策 說 明 環 境 災 害 環 境 污 染 問 題 和 環 境 保 育 對 策 中 國 的 1. 中 國 三 大 區 域 的 區 域 特 色 與 形 區 域 發 成 原 因 展 特 色 說 明 中 國 北 部 南 部 西 部 地 區 的 區 域 特 色 ( 如 環 境 產 業 人 口 交 通 ) 說 明 區 域 特 色 的 形 成 和 發 展 與 城 鄉 演 化 運 輸 網 路 人 口 問 題 等 區 域 特 色 形 成 的 關 係 東 北 亞 1. 東 北 亞 的 自 然 環 境 說 明 日 本 和 朝 鮮 半 島 的 自 然 條 件, 特 別 強 調 地 形 和 氣 候 特 性 對 兩 地 發 展 上 的 影 響 2. 日 本 和 南 韓 產 業 發 展 的 背 景 和 分 布 特 性 說 明 兩 國 經 濟 發 展 的 因 素 與 臨 全 球 關 連 中 國 的 1. 中 國 的 土 地 資 源 問 題 資 源 問 說 明 三 個 地 形 階 梯 的 土 地 資 題 源 問 題 和 環 境 保 育 對 策 2. 中 國 的 水 資 源 問 題 說 明 三 大 氣 候 區 的 水 資 源 問 題 和 環 境 保 育 對 策 中 國 的 1. 中 國 三 大 區 域 的 區 域 特 色 區 域 發 說 明 中 國 北 部 南 部 西 部 地 展 特 色 區 產 業 發 展 與 城 鄉 演 化 運 輸 網 路 人 口 問 題 等 區 域 特 色 形 成 的 關 係 東 北 亞 1. 東 北 亞 的 自 然 環 境 說 明 日 本 和 朝 鮮 半 島 的 自 然 條 件, 特 別 強 調 地 形 和 氣 候 特 性 對 兩 國 發 展 上 的 影 響 2. 日 本 和 南 韓 產 業 發 展 的 背 景 和 分 布 特 性 說 明 兩 國 經 濟 高 度 發 展 的 因 123
130 人 與 時 間 東 南 亞 與 南 亞 早 期 中 國 文 化 的 發 展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海 的 區 位 特 色 1. 東 南 亞 的 多 元 文 化 和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中 國 印 度 伊 斯 蘭 文 化 以 及 西 方 殖 民 力 量 對 本 區 的 深 刻 影 響, 與 殖 民 時 代 留 下 的 熱 帶 栽 培 業 及 礦 業 基 礎 和 近 年 來 的 觀 光 發 展 2. 南 亞 的 人 口 問 題 和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南 亞 的 人 口 壓 力 經 濟 潛 力 與 環 境 問 題 1. 中 國 文 化 的 起 源 說 明 早 期 中 國 文 化 的 起 源 是 多 元 發 展, 有 著 區 域 的 文 化 特 色 人 與 時 間 東 南 亞 與 南 亞 早 期 中 國 文 化 的 發 展 素 與 臨 海 的 區 位 特 色 1. 東 南 亞 的 多 元 文 化 和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中 國 印 度 伊 斯 蘭 文 化 以 及 西 方 殖 民 力 量 對 本 區 的 深 刻 影 響 與 殖 民 時 代 留 下 的 熱 帶 栽 培 業 和 礦 業 基 礎 和 近 年 來 的 觀 光 發 展 2. 南 亞 的 人 口 問 題 和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南 亞 的 人 口 壓 力 經 濟 潛 力 與 環 境 問 題 1. 中 國 文 化 的 起 源 說 明 早 期 中 國 文 化 的 起 源 是 多 元 發 展, 有 著 區 域 的 文 化 特 色 三 代 1. 青 銅 文 明 與 封 建 體 制 說 明 三 代 的 政 治 發 展 與 封 建 體 制 成 立 的 歷 史 背 景, 及 其 基 本 內 涵 2. 春 秋 戰 國 的 鉅 變 說 明 春 秋 戰 國 時 期 政 治 社 會 經 濟 思 想 的 鉅 變 帝 制 中 1. 秦 漢 大 一 統 帝 國 的 建 立 及 其 社 國 的 形 會 基 礎 成 及 其 說 明 封 建 體 制 瓦 解 下, 官 僚 制 社 會 基 度 與 郡 縣 的 出 現, 及 大 一 統 帝 礎 國 的 成 立 中 國 中 古 時 代 1. 草 原 民 族 與 農 業 民 族 說 明 長 城 的 歷 史 意 義, 並 強 調 草 原 民 族 與 農 業 民 族 在 經 濟 生 產 政 治 組 織 上 的 差 異 2. 動 盪 時 代 的 政 治 社 會 與 宗 教 說 明 魏 晉 南 北 朝 門 第 社 會 的 形 成, 及 佛 教 之 傳 入 中 國, 並 說 明 道 教 的 起 源, 及 其 早 期 發 展, 特 別 是 與 一 般 民 眾 的 關 係 3. 胡 漢 融 合 的 隋 唐 帝 國 瞭 解 隋 唐 帝 國 興 衰 的 過 程 科 舉 取 士 的 歷 史 意 義, 並 說 明 隋 唐 時 代 中 西 文 化 交 流 及 其 對 外 的 影 響 三 代 1. 青 銅 文 明 與 封 建 體 制 說 明 三 代 的 政 治 發 展 與 封 建 體 制 成 立 的 歷 史 背 景, 及 其 基 本 內 涵 2. 春 秋 戰 國 的 鉅 變 說 明 春 秋 戰 國 時 期 政 治 社 會 經 濟 思 想 的 鉅 變 帝 制 中 1. 秦 漢 大 一 統 帝 國 的 建 立 及 其 社 國 的 形 會 基 礎 成 及 其 說 明 封 建 體 制 瓦 解 下, 官 僚 制 社 會 基 度 與 郡 縣 的 出 現, 及 大 一 統 帝 礎 國 的 成 立 中 國 中 古 時 代 1. 草 原 民 族 與 農 業 民 族 說 明 長 城 的 歷 史 意 義, 並 強 調 草 原 民 族 與 農 業 民 族 在 經 濟 生 產 政 治 組 織 上 的 差 異 2. 動 盪 時 代 的 政 治 社 會 與 宗 教 說 明 魏 晉 南 北 朝 門 第 社 會 的 形 成, 及 佛 教 之 傳 入 中 國 並 說 明 道 教 的 起 源 及 其 早 期 發 展 特 別 是 與 一 般 民 眾 的 關 係 3. 胡 漢 融 合 的 隋 唐 帝 國 了 解 隋 唐 興 衰 的 過 程 科 舉 取 士 的 歷 史 意 義, 並 說 明 隋 唐 時 代 中 西 文 化 交 流 及 其 對 外 的 影 響 近 世 中 國 1. 夷 夏 新 秩 序 說 明 宋 與 遼 金 西 夏 蒙 古 以 國 與 國 方 式 互 動 的 新 秩 序 2. 商 業 城 市 與 文 化 說 明 晚 唐 以 來 商 業 與 海 外 貿 易 的 繁 興 科 技 的 發 展 及 城 市 變 遷 與 庶 民 文 化 的 發 展 近 世 中 國 1. 夷 夏 新 秩 序 說 明 宋 與 遼 金 西 夏 蒙 古 以 國 與 國 方 式 互 動 的 新 秩 序 2. 商 業 城 市 與 文 化 說 明 晚 唐 以 來 商 業 與 海 外 貿 易 的 繁 興, 科 技 的 發 展 及 城 市 變 遷 與 庶 民 文 化 的 發 展 124
131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傳 統 帝 1. 對 西 力 東 來 的 挑 戰 與 回 應 國 體 制 說 明 明 清 時 代 政 治 制 度 的 變 的 崩 潰 遷, 並 說 明 面 對 西 力 東 來 困 境 的 幾 種 因 應 方 式, 以 及 傳 統 帝 國 的 崩 潰 近 百 年 1. 舊 傳 統 與 新 文 化 來 的 中 說 明 中 華 民 國 的 建 立 民 初 政 國 局 以 及 舊 傳 統 與 新 文 化 之 間 的 糾 結 2. 民 國 以 來 的 歷 史 變 遷 說 明 日 本 侵 華 戰 爭 國 共 鬥 爭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建 立, 以 及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政 治 動 盪 與 經 濟 改 革 開 放 後 的 現 狀 國 家 的 組 成 基 本 人 權 與 國 民 義 務 民 主 與 法 治 1. 國 家 的 定 義 與 組 成 要 素 說 明 國 家 是 為 人 民 ( 個 體 ) 的 福 祉 而 組 成 的 政 治 性 團 體, 以 及 國 家 的 組 成 要 素 為 人 民 土 地 主 權 與 政 府, 並 陳 述 我 國 之 國 家 現 況 及 其 不 同 意 見, 以 學 習 尊 重 異 見 2. 個 人 的 國 家 歸 屬 及 其 變 更 說 明 國 籍 乃 是 個 人 國 家 歸 屬 的 表 徵, 以 及 其 可 能 改 變, 例 如 歸 化 他 國 國 籍, 或 者 聲 明 放 棄 國 籍 1. 基 本 人 權 與 國 民 義 務 以 生 活 事 例 說 明 基 本 人 權 的 內 涵, 例 如 言 論 自 由 遷 徙 自 由 隱 私 權 參 政 權 工 作 權 學 習 權 財 產 權 生 存 權 環 境 權 等, 及 其 彼 此 間 可 能 有 的 衝 突 關 係, 並 說 明 國 民 服 兵 役 納 稅 受 教 育 等 義 務 1. 政 府 部 門 的 權 力 分 立 制 衡 以 直 向 與 橫 向 的 權 力 分 立 制 衡 的 觀 念, 提 綱 挈 領 地 說 明 現 行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組 織 架 構 2. 民 主 與 法 治 說 明 民 主 與 政 黨 政 治 的 概 念, 以 及 民 主 制 度 下 的 政 治 參 與 形 式 ( 如 投 票 助 選 參 選 表 達 政 治 意 見 ), 並 說 明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審 判 依 法 立 法 的 重 要 性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傳 統 帝 1. 對 西 力 東 來 的 挑 戰 與 回 應 國 體 制 說 明 明 清 時 代 的 政 治 制 度 的 的 崩 潰 變 遷 並 說 明 面 對 西 力 東 來 困 境 的 幾 種 因 應 方 式, 以 致 傳 統 帝 國 的 崩 潰 近 百 年 1. 舊 傳 統 與 新 文 化 來 的 中 說 明 中 華 民 國 的 建 立 民 初 政 國 局 以 及 舊 傳 統 與 新 文 化 之 間 的 糾 結 2. 民 國 以 來 的 歷 史 變 遷 說 明 侵 華 戰 爭 國 共 鬥 爭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建 立 ; 以 及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的 政 治 動 盪 與 經 濟 改 革 開 放 後 的 現 狀 國 家 的 組 成 基 本 人 權 與 國 民 義 務 民 主 與 法 治 1. 國 家 的 定 義 與 組 成 要 素 說 明 國 家 是 為 人 民 ( 個 體 ) 的 福 祉 而 組 成 的 政 治 性 團 體, 以 及 國 家 的 組 成 要 素 為 人 民 土 地 主 權 與 政 府 並 陳 我 國 之 國 家 現 況 及 其 不 同 意 見, 以 學 習 尊 重 異 見 2. 個 人 的 國 家 歸 屬 及 其 變 更 說 明 國 籍 乃 是 個 人 國 家 歸 屬 的 表 徵, 以 及 其 可 能 改 變, 例 如 歸 化 他 國 國 籍 或 者 聲 明 放 棄 國 籍 1. 基 本 人 權 與 國 民 義 務 以 生 活 事 例 說 明 基 本 人 權 的 內 涵, 例 如 言 論 自 由 遷 徙 自 由 隱 私 權 參 政 權 工 作 權 學 習 權 財 產 權 生 存 權 環 境 權 等, 及 其 彼 此 間 可 能 有 的 衝 突 關 係, 並 說 明 國 民 服 兵 役 納 稅 受 教 育 等 義 務 1. 政 府 部 門 的 權 力 分 立 制 衡 以 直 向 與 橫 向 的 權 力 分 立 制 衡 的 觀 念, 提 綱 挈 領 地 說 明 現 行 中 央 與 地 方 政 府 組 織 架 構 2. 民 主 與 法 治 說 明 民 主 與 政 黨 政 治 的 概 念, 以 及 民 主 制 度 下 的 政 治 參 與 形 式 ( 例 如 投 票 助 選 參 選 表 達 政 治 意 見 ), 並 說 明 依 法 行 政 依 法 審 判 依 法 立 法 的 重 要 性 十 一 大 法 官 會 議 並 不 是 一 特 定 名 詞, 為 避 免 誤 用, 故 修 改 此 項 之 相 關 說 明 十 二 由 於 公 共 財 這 名 詞 具 有 爭 議 性, 故 修 改 此 項 之 相 關 說 明 法 律 的 1. 法 院 的 組 成 及 相 關 人 員 內 容 與 說 明 法 院 的 組 織 架 構, 以 及 法 執 行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警 察 等 的 功 能 與 角 色 2. 民 事 法 律 生 活 說 明 民 事 法 律 生 活, 包 括 對 於 財 產 與 親 屬 繼 承 事 項 之 處 理, 以 及 民 事 紛 爭 解 決 機 制, 例 如 法 律 的 1. 法 院 的 組 成 及 相 關 人 員 內 容 與 說 明 法 院 的 組 織 架 構, 以 及 法 執 行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警 察 等 的 功 能 與 角 色 2. 民 事 法 律 生 活 說 明 民 事 法 律 生 活, 包 括 對 於 財 產 以 及 親 屬 繼 承 事 項 之 處 理, 以 及 民 事 紛 爭 解 決 機 制, 125
132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法 院 內 的 民 事 訴 訟 程 序, 以 及 法 院 體 系 外 的 仲 裁 私 人 和 解 或 調 解 3. 犯 罪 與 懲 罰 說 明 對 於 嚴 重 侵 害 國 家 社 會 或 個 人 利 益 的 犯 罪 行 為 應 科 以 刑 罰, 以 及 刑 事 訴 訟 程 序 上 追 求 真 實 與 程 序 上 人 權 的 保 障 4. 憲 法 或 行 政 法 上 爭 議 的 解 決 說 明 行 政 法 上 的 爭 議 應 提 起 訴 願 或 行 政 訴 訟 解 決, 如 民 事 刑 事 或 行 政 訴 訟 所 適 用 的 法 律 有 違 憲 爭 議, 用 盡 救 濟 途 徑 仍 無 法 解 決 時, 則 應 向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聲 請 解 釋 例 如 法 院 內 的 民 事 訴 訟 程 序, 以 及 法 院 體 系 外 的 仲 裁 私 人 和 解 或 調 解 3. 犯 罪 與 懲 罰 說 明 對 於 嚴 重 的 侵 害 國 家 社 會 或 個 人 利 益 的 犯 罪 行 為 應 科 以 刑 罰, 以 及 刑 事 訴 訟 程 序 上 追 求 真 實 與 程 序 上 人 權 的 保 障 4. 憲 法 或 行 政 法 上 爭 議 的 解 決 說 明 憲 法 或 行 政 法 上 的 爭 議 應 透 過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訴 願 或 行 政 訴 訟 來 解 決 主 題 軸 全 球 關 連 人 與 空 間 政 府 的 1. 提 供 公 平 公 正 與 安 全 的 環 境 經 濟 功 說 明 政 府 應 人 民 的 要 求 必 須 提 能 與 角 供 必 要 的 服 務, 如 相 關 法 律 的 色 制 定 與 執 行 治 安 的 維 護 國 防 的 強 化 教 育 的 推 行 及 公 共 建 設 等 2. 政 府 收 入 說 明 政 府 的 各 種 收 入, 例 如 租 稅 等 3. 維 護 自 由 競 爭 以 及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說 明 自 由 競 爭 具 有 提 升 經 濟 效 益 的 功 能, 而 政 府 對 於 暴 力 欺 騙 等 破 壞 市 場 秩 序 的 行 為 宜 加 以 制 裁 懲 罰, 但 不 可 隨 意 介 入 或 干 預 市 場 的 運 作 此 外, 也 有 人 認 為 政 府 應 透 過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照 顧 弱 勢 者, 但 這 種 措 施 似 乎 又 與 自 由 競 爭 的 體 制 互 斥, 說 明 政 府 如 何 在 兩 者 之 間 做 取 捨, 以 及 能 否 兼 顧 兩 者 內 容 西 亞 與 中 亞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說 明 1. 西 亞 和 中 亞 的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西 亞 和 中 亞 乾 燥 氣 候 與 經 濟 活 動 的 關 係 2. 西 亞 的 政 治 紛 爭 說 明 西 亞 政 治 紛 爭 的 形 成 背 景 及 對 全 球 的 影 響 1.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的 地 理 環 境 說 明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的 自 然 環 境 種 族 和 文 化 的 共 同 特 主 題 軸 全 球 關 連 政 府 的 1. 提 供 公 共 財 經 濟 功 說 明 政 府 對 於 民 間 有 需 求, 但 能 與 角 不 能 生 產 的 公 共 財, 如 公 共 建 色 設 教 育 國 防 等, 有 提 供 的 責 任, 並 舉 出 實 例 內 容 西 亞 與 中 亞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2. 政 府 收 入 說 明 政 府 的 各 種 收 入, 例 如 租 稅 等 3. 維 護 自 由 競 爭 以 及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說 明 自 由 競 爭 具 有 提 升 經 濟 效 益 的 功 能, 為 維 護 良 性 競 爭 的 市 場 秩 序, 需 制 裁 不 正 當 的 競 爭 行 為, 故 以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公 平 交 易 法 等 法 律 規 範 之 同 時 政 府 應 透 過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照 顧 弱 勢 者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說 明 1. 西 亞 和 中 亞 的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西 亞 和 中 亞 乾 燥 氣 候 與 經 濟 活 動 的 關 係 2. 西 亞 的 政 治 紛 爭 說 明 西 亞 政 治 紛 爭 的 形 成 背 景 及 對 全 球 的 影 響 1.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的 地 理 環 境 說 明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的 自 然 環 境 種 族 和 文 化 的 共 同 126
133 人 與 歐 洲 西 半 部 非 洲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色 2.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的 政 治 與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的 戰 略 地 位 政 治 背 景 和 經 濟 困 境 1. 歐 洲 西 半 部 的 地 理 環 境 說 明 歐 洲 西 半 部 地 形 和 氣 候 的 優 越 性 以 及 文 化 傳 統 的 豐 富 性 2. 歐 洲 西 半 部 的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歐 洲 西 半 部 高 度 資 本 化 的 產 業 特 色 1. 非 洲 的 自 然 環 境 說 明 非 洲 的 地 形 ( 單 調 ) 和 氣 候 ( 對 稱 ) 特 性 2. 非 洲 的 產 業 發 展 和 人 口 問 題 說 明 非 洲 的 多 元 文 化 發 展 和 種 族 多 樣 性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 非 洲 的 資 源 和 產 業 發 展 北 美 洲 1. 北 美 洲 的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北 美 洲 高 度 資 本 化 的 農 業 與 工 商 業 特 色 2. 北 美 洲 的 現 代 文 明 說 明 北 美 洲 現 代 文 明 的 形 成 背 景 及 對 全 球 文 化 的 影 響 中 南 美 洲 大 洋 洲 與 兩 極 地 區 全 球 性 議 題 文 明 的 興 起 與 1. 中 南 美 洲 的 熱 帶 雨 林 和 高 地 景 觀 說 明 中 南 美 洲 熱 帶 雨 林 和 高 地 景 觀 的 區 域 特 色 2. 中 南 美 洲 的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中 南 美 洲 產 業 發 展 主 要 依 附 在 歐 美 國 家 的 特 色 1. 大 洋 洲 的 環 境 與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大 洋 洲 的 環 境 特 色, 與 以 農 牧 礦 觀 光 為 基 礎 的 產 業 發 展 2. 冰 天 雪 地 的 兩 極 地 區 說 明 兩 極 地 區 的 環 境 特 色 和 人 類 活 動 1. 全 球 經 濟 議 題 說 明 全 球 三 大 經 濟 版 圖 的 劃 分 世 界 經 濟 分 工 和 國 際 經 濟 組 織, 並 強 調 國 際 間 貧 富 差 距 戰 爭 與 疾 病 跨 國 勞 工 移 動 問 題 與 解 決 方 案 2. 全 球 環 境 議 題 說 明 在 高 度 經 濟 發 展 下 造 成 的 全 球 環 境 問 題 ( 如 氣 候 變 遷 溫 室 效 應 生 物 多 樣 性 水 資 源 ) 及 其 解 決 方 案 1. 農 業 的 興 起 說 明 人 類 早 期 社 群 的 型 態, 以 人 與 歐 洲 西 半 部 特 色 2.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的 政 治 與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俄 羅 斯 和 歐 洲 東 半 部 的 戰 略 地 位 政 治 背 景 和 經 濟 困 境 1. 歐 洲 西 半 部 的 地 理 環 境 說 明 歐 洲 西 半 部 地 形 和 氣 候 的 優 越 性 和 文 化 傳 統 的 豐 富 性 2. 歐 洲 西 半 部 的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歐 洲 西 半 部 高 度 資 本 化 的 產 業 特 色 非 洲 1. 非 洲 的 自 然 環 境 說 明 非 洲 的 地 形 ( 單 調 ) 和 氣 候 ( 對 稱 ) 特 性 2. 非 洲 的 種 族 問 題 和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非 洲 的 多 元 文 化 發 展 和 種 族 多 樣 性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 非 洲 的 資 源 和 產 業 發 展 北 美 洲 1. 北 美 洲 的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北 美 洲 高 度 資 本 化 的 農 業 與 工 商 業 特 色 2. 北 美 洲 的 現 代 文 明 說 明 北 美 洲 現 代 文 明 的 形 成 背 景 及 對 全 球 文 化 的 影 響 中 南 美 洲 大 洋 洲 與 兩 極 地 區 全 球 性 議 題 文 明 的 興 起 與 1. 中 南 美 洲 的 熱 帶 雨 林 和 高 地 景 觀 說 明 中 南 美 洲 熱 帶 雨 林 和 高 地 景 觀 的 區 域 特 色 2. 中 南 美 洲 的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中 南 美 洲 產 業 發 展 主 要 依 附 在 歐 美 國 家 的 特 色 1. 大 洋 洲 的 環 境 與 產 業 發 展 說 明 大 洋 洲 的 環 境 特 色, 與 以 農 牧 礦 觀 光 為 基 礎 的 產 業 發 展 2. 冰 天 雪 地 的 兩 極 地 區 說 明 兩 極 地 區 的 環 境 特 色 和 人 類 活 動 1. 全 球 經 濟 議 題 說 明 全 球 三 大 經 濟 版 圖 的 劃 分 世 界 經 濟 分 工 和 國 際 經 濟 組 織, 並 強 調 國 際 間 貧 富 差 距 疾 病 問 題 與 解 決 方 案 2. 全 球 環 境 議 題 說 明 在 高 度 經 濟 發 展 下 造 成 的 全 球 環 境 問 題 ( 如 氣 候 變 遷 生 物 多 樣 性 水 資 源 ) 及 其 解 決 方 案 1. 農 業 的 興 起 說 明 人 類 早 期 社 群 的 型 態, 以 127
134 時 間 發 展 (10000 B.C B.C.) 歐 亞 地 區 古 典 文 明 的 發 展 (1000B. C.- 350A.D.)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及 畜 養 植 物 動 物 和 採 行 定 居 對 於 文 明 興 起 的 影 響 2. 古 文 明 的 誕 生 說 明 古 文 明 的 形 成, 並 比 較 各 文 明 發 展 的 要 素 1. 希 臘 文 明 的 特 色 說 明 希 臘 城 邦 政 治 的 文 化 與 生 活 對 後 世 西 方 歷 史 的 重 要 性 2. 羅 馬 帝 國 與 基 督 教 的 興 起 說 明 羅 馬 帝 國 的 形 成, 以 及 基 督 教 的 源 起 和 發 展 3. 恆 河 流 域 印 度 文 明 的 開 展 說 明 公 元 前 6 世 紀 恆 河 地 區 的 文 化 發 展, 及 其 後 對 印 度 和 亞 洲 文 化 的 影 響 歐 亞 非 1. 歐 洲 基 督 教 社 會 的 形 成 地 區 的 說 明 歐 洲 中 世 紀 基 督 教 社 會 的 文 化 交 發 展 與 特 色 流 2. 伊 斯 蘭 文 化 的 擴 張 ( 說 明 伊 斯 蘭 文 化 的 特 色 與 伊 斯 50A.D.) 蘭 世 界 的 建 立 和 擴 張 3. 文 化 的 交 流 與 傳 播 說 明 阿 拉 伯 人 和 蒙 古 帝 國 對 歐 亞 非 地 區 文 化 交 流 與 疾 病 傳 染 的 影 響 西 方 文 明 的 崛 起 和 擴 張 ( A.D.) 1. 歐 洲 海 外 探 險 的 動 機 和 影 響 說 明 15 世 紀 至 18 世 紀 歐 洲 從 事 海 外 探 險 的 動 機 與 背 景, 以 及 對 美 洲 亞 洲 地 區 人 口 和 文 化 的 衝 擊 2. 歐 洲 的 文 化 變 革 概 述 歐 洲 15 到 18 世 紀 的 文 化 和 知 識 變 革 3. 歐 洲 的 商 業 發 展 和 工 業 革 命 說 明 近 代 歐 洲 從 商 業 到 工 業 革 命 的 發 展 與 影 響 4. 歐 美 民 主 政 治 的 興 起 和 建 國 運 動 說 明 英 國 美 國 和 法 國 民 主 政 治 的 發 展 與 意 義, 以 及 19 世 紀 義 大 利 日 耳 曼 巴 爾 幹 半 島 的 建 國 運 動 5. 西 方 殖 民 帝 國 的 擴 張 與 影 響 簡 述 19 世 紀 以 來, 西 方 列 強 向 非 洲 美 洲 以 及 亞 洲 ( 尤 其 日 本 ) 地 區 擴 張 勢 力 的 背 景 和 影 響 20 世 紀 1.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爆 發 和 影 響 以 來 的 說 明 20 世 紀 前 半 葉 兩 次 世 界 戰 爭 與 大 戰 相 繼 爆 發 的 原 因 和 影 響 社 會 2. 亞 洲 殖 民 地 革 命 的 根 源 和 發 展 (1900A. 說 明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以 來 殖 民 D.-) 帝 國 勢 力 衰 落 和 亞 洲 國 家 爭 取 時 間 發 展 及 畜 養 植 物 動 物 和 採 行 定 居 (10000 對 於 文 明 興 起 的 影 響 BC 古 文 明 的 誕 生 0BC) 說 明 古 文 明 的 形 成, 並 比 較 各 文 明 發 展 的 要 素 歐 亞 地 1. 希 臘 文 明 的 特 色 區 古 典 說 明 希 臘 城 邦 政 治 的 文 化 與 文 明 的 生 活 對 後 世 西 方 歷 史 的 重 要 發 展 性 (1000B 2. 羅 馬 帝 國 與 基 督 教 的 興 起 C-350A 說 明 羅 馬 帝 國 的 形 成, 以 及 基 D) 督 教 的 源 起 和 發 展 3. 恆 河 流 域 印 度 文 明 的 開 展 說 明 公 元 前 六 世 紀 恆 河 地 區 的 文 化 發 展, 及 其 後 對 印 度 和 亞 洲 文 化 的 影 響 歐 亞 非 1. 歐 洲 基 督 教 社 會 的 形 成 地 區 的 說 明 歐 洲 中 世 紀 基 督 教 社 會 文 化 交 的 發 展 與 特 色 流 2. 伊 斯 蘭 文 化 的 擴 張 ( 說 明 伊 斯 蘭 文 化 的 特 色 與 伊 斯 50AD) 蘭 世 界 的 建 立 和 擴 張 3. 文 化 的 交 流 與 傳 播 說 明 阿 拉 伯 人 和 蒙 古 帝 國 對 歐 亞 非 地 區 文 化 交 流 與 疾 病 傳 染 的 影 響 西 方 文 1. 歐 洲 海 外 探 險 的 動 機 和 影 響 明 的 崛 說 明 十 五 世 紀 至 十 八 世 紀 歐 起 和 擴 洲 從 事 海 外 探 險 的 動 機 與 背 張 景, 以 及 對 美 洲 亞 洲 地 區 人 ( 口 和 文 化 的 衝 擊 900) 2. 歐 洲 的 文 化 變 革 概 述 歐 洲 十 五 到 十 八 世 紀 的 文 化 和 知 識 變 革 3. 歐 洲 的 商 業 發 展 和 工 業 革 命 說 明 近 代 歐 洲 從 商 業 到 工 業 革 命 的 發 展 與 影 響 4. 歐 美 民 主 政 治 的 興 起 和 建 國 運 動 說 明 英 國 美 國 和 法 國 民 主 政 治 的 發 展 與 意 義, 以 及 十 九 世 紀 義 大 利 日 耳 曼 巴 爾 幹 半 島 的 建 國 運 動 5. 西 方 殖 民 帝 國 的 擴 張 與 影 響 簡 述 十 九 世 紀 以 來, 西 方 列 強 向 非 洲 美 洲 以 及 亞 洲 ( 尤 其 日 本 ) 地 區 擴 張 勢 力 的 背 景 和 影 響 二 十 世 紀 以 來 的 戰 爭 與 社 會 (1900-) 1.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的 爆 發 和 影 響 說 明 廿 世 紀 前 半 葉 兩 次 世 界 大 戰 相 繼 爆 發 的 原 因 和 影 響 2. 亞 洲 殖 民 地 革 命 的 根 源 和 發 展 說 明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以 來 殖 民 帝 國 勢 力 衰 落 和 亞 洲 國 家 128
135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家 庭 內 的 經 濟 事 務 社 會 上 經 濟 事 務 的 分 工 合 作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獨 立 的 風 潮 3. 從 兩 元 對 峙 到 多 元 文 明 的 並 立 概 述 20 世 紀 中 葉 以 來, 世 界 局 勢 從 冷 戰 時 期 兩 大 集 團 的 對 抗, 走 向 多 元 文 明 並 立 的 發 展 4. 從 大 眾 文 化 到 文 化 差 異 的 反 省 說 明 20 世 紀 以 來 大 眾 休 閒 文 化 興 起, 但 世 界 各 地 日 趨 一 致 的 生 活 方 式, 亦 引 發 對 於 文 化 差 異 的 反 省 1. 家 庭 的 經 濟 生 活 說 明 家 庭 的 經 濟 來 源 ( 薪 水 非 薪 資 的 勞 動 所 得 投 資 理 財 等 ) 及 家 庭 經 濟 規 劃, 並 以 淺 顯 的 文 字 說 明 相 關 的 經 濟 學 概 念, 如 機 會 成 本 2. 家 庭 財 產 的 平 均 分 配 說 明 家 庭 財 產 應 平 等 分 配 的 觀 念, 例 如 平 等 的 夫 妻 財 產 制 兒 女 享 有 同 等 的 繼 承 權 1. 企 業 經 營 與 責 任 說 明 企 業 經 營 的 型 態 ( 如 單 獨 創 業 與 親 友 合 夥 等 ), 以 及 相 關 的 經 濟 學 概 念 如 生 產 要 素 供 需 法 則 比 較 利 益 貨 幣 投 資 風 險 分 擔 等, 並 強 調 企 業 可 透 過 內 部 考 核 升 遷 或 跟 其 他 企 業 進 行 各 種 方 式 的 結 合, 追 求 更 大 的 利 益, 但 在 獲 取 企 業 利 潤 的 同 時, 也 應 負 相 對 的 社 會 責 任 生 產 分 配 與 消 費 家 庭 內 的 經 濟 事 務 社 會 上 經 濟 事 務 的 分 工 合 作 爭 取 獨 立 的 風 潮 3. 從 兩 元 對 峙 到 多 元 文 明 的 並 立 概 述 二 十 世 紀 中 葉 以 來, 世 界 局 勢 從 冷 戰 時 期 兩 大 集 團 的 對 抗, 走 向 多 元 文 明 並 立 的 發 展 4. 從 大 眾 文 化 到 文 化 差 異 的 反 省 說 明 二 十 世 紀 以 來 大 眾 休 閒 文 化 興 起, 但 世 界 各 地 日 趨 一 致 的 生 活 方 式, 亦 引 發 重 新 思 考 文 化 差 異 的 反 省 1. 家 庭 的 經 濟 生 活 說 明 家 庭 的 經 濟 來 源 ( 薪 水 非 薪 資 的 勞 動 所 得 投 資 理 財 等 ) 及 家 庭 經 濟 規 劃, 並 以 淺 顯 的 文 字 說 明 相 關 的 經 濟 學 概 念, 如 機 會 成 本 2. 家 庭 財 產 的 平 均 分 配 說 明 家 庭 財 產 應 平 等 分 配 的 觀 念, 例 如 平 等 的 夫 妻 財 產 制 兒 女 享 有 同 等 的 繼 承 權 1. 企 業 經 營 與 責 任 說 明 企 業 經 營 的 型 態 ( 例 如 單 獨 創 業 與 親 友 合 夥 等 ), 以 及 相 關 的 經 濟 學 概 念 如 生 產 要 素 供 需 法 則 比 較 利 益 貨 幣 投 資 風 險 分 擔 等, 並 強 調 企 業 可 透 過 內 部 考 核 升 遷 或 跟 其 他 企 業 進 行 各 種 方 式 的 結 合, 追 求 更 大 的 利 益, 但 在 獲 取 企 業 利 潤 的 同 時, 也 應 負 相 對 的 社 會 責 任 科 學 技 術 與 社 會 衝 突 與 調 適 的 類 型 1. 經 濟 發 展 與 生 態 保 護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2. 生 物 科 技 與 生 命 倫 理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3. 資 訊 公 開 與 隱 私 權 保 障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4. 智 慧 財 產 權 鼓 勵 創 作 與 智 慧 成 果 由 公 眾 共 享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科 學 技 術 和 社 會 衝 突 與 調 適 的 類 型 1. 經 濟 發 展 與 生 態 保 護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2. 生 物 科 技 與 生 命 倫 理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3. 資 訊 公 開 與 隱 私 權 保 障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4. 智 慧 財 產 權 鼓 勵 創 作 與 智 慧 成 果 由 公 眾 共 享 的 衝 突 與 調 適 129
136 全 球 關 連 臺 灣 的 國 際 地 位 個 人 參 與 國 際 社 會 活 動 國 際 社 會 裡 國 與 國 的 關 係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1. 國 際 社 會 的 組 成 說 明 國 家 乃 是 國 際 社 會 的 基 本 單 位 2. 國 際 社 會 上 通 稱 我 國 為 臺 灣 說 明 國 際 社 會 上 將 我 國 通 稱 為 臺 灣 的 事 實, 例 如 臺 灣 產 品 外 銷 國 外 時 註 明 Made in Taiwan 美 國 所 制 定 的 法 律 稱 臺 灣 關 係 法 3. 臺 灣 非 聯 合 國 會 員 國 的 現 狀 說 明 由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主 張 並 要 求 其 他 國 家 承 認 臺 灣 是 中 國 一 部 分, 以 致 除 在 邦 交 國 外, 無 法 使 用 中 華 民 國 名 稱 參 與, 甚 或 不 能 參 與 國 際 活 動 的 現 狀, 並 強 調 爭 取 國 際 承 認 的 重 要 性 1. 個 人 的 國 際 社 會 活 動 說 明 國 際 間 旅 遊 遊 / 留 學 文 化 學 術 交 流 與 運 動 競 技 等 活 動, 以 及 其 對 本 地 文 化 社 會 與 科 技 發 展 和 國 民 外 交 的 重 要 性 2. 參 與 國 際 社 會 的 基 本 態 度 說 明 瞭 解 外 國 的 政 經 與 風 土 民 情, 以 及 尊 重 異 國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特 別 是 與 臺 灣 有 密 切 的 文 化 經 貿 往 來 的 國 家, 比 如 美 國 東 南 亞 各 國 中 國 日 本 等 1. 軍 備 競 賽 國 際 合 作 與 武 器 管 制 說 明 世 界 上 國 與 國 之 間 進 行 軍 備 武 力 競 賽 對 於 和 平 的 威 脅, 以 及 透 過 國 際 合 作 進 行 武 器 管 制 的 可 能 性 2. 跨 國 的 互 動 競 爭 與 合 作 說 明 國 與 國 之 間 可 能 有 的 各 種 互 動, 例 如 建 立 國 際 組 織 締 結 國 際 公 約 經 貿 往 來 科 技 合 作 文 化 交 流 等 全 球 關 連 臺 灣 的 國 際 地 位 個 人 的 參 與 國 際 社 會 活 動 國 際 社 會 裡 國 與 國 的 關 係 以 生 活 事 例 來 說 明 不 同 的 社 會 利 益 之 間 有 衝 突 的 可 能 性, 以 及 這 些 衝 突 如 何 得 到 調 適, 和 法 律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1. 國 際 社 會 的 組 成 說 明 國 家 乃 是 國 際 社 會 的 基 本 單 位 2. 國 際 社 會 上 通 稱 為 臺 灣 說 明 國 際 社 會 上 將 我 國 通 稱 為 臺 灣 的 事 實, 例 如 臺 灣 產 品 外 銷 國 外 時 註 明 Made in Taiwan 美 國 所 制 定 的 法 律 稱 臺 灣 關 係 法 3. 臺 灣 非 聯 合 國 會 員 國 的 現 狀 說 明 由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主 張 並 要 求 其 他 國 家 承 認 臺 灣 是 中 國 一 部 份, 以 致 除 在 邦 交 國 外, 無 法 使 用 中 華 民 國 名 稱 參 與, 甚 或 不 能 參 與 國 際 活 動 的 現 狀, 並 強 調 爭 取 國 際 承 認 的 重 要 性 1 個 人 的 國 際 社 會 活 動 說 明 國 際 間 旅 遊 遊 / 留 學 文 化 學 術 交 流 與 運 動 競 技 等 活 動, 以 及 其 對 本 地 文 化 社 會 與 科 技 發 展 和 國 民 外 交 的 重 要 性 2 參 與 國 際 社 會 的 基 本 態 度 說 明 瞭 解 外 國 的 政 經 及 風 土 民 情, 以 及 尊 重 異 國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特 別 是 與 臺 灣 有 密 切 的 文 化 經 貿 往 來 的 國 家, 比 如 美 國 東 南 亞 各 國 中 國 日 本 等 1. 軍 備 競 賽 國 際 合 作 與 武 器 管 制 說 明 世 界 上 國 與 國 之 間 進 行 軍 備 武 力 競 賽 對 於 和 平 的 威 脅, 以 及 透 過 國 際 合 作 進 行 武 器 管 制 的 可 能 性 2. 跨 國 的 互 動 與 合 作 說 明 國 與 國 之 間 可 能 有 的 經 濟 互 動, 例 如 經 貿 往 來 科 技 合 作 等 130
137 附 錄 三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修 正 說 帖 壹 修 正 背 景 民 國 91 年 (2002),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正 式 實 施 三 年 以 後, 學 者 專 家 教 師 及 其 他 社 會 大 眾 紛 紛 針 對 實 踐 結 果 提 出 檢 討 就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而 言, 檢 討 的 結 果 發 現, 課 程 綱 要 在 實 踐 上 存 有 一 些 迄 待 克 服 的 問 題 這 些 問 題 大 致 可 分 為 三 類 : 其 一, 總 體 而 言, 課 程 綱 要 仍 未 完 全 符 應 時 代 的 脈 動 一 些 加 速 全 球 化 而 浮 現 的 需 求, 如 智 慧 財 產 權 保 護 金 融 知 識 消 費 者 權 益 性 別 平 等 問 題 永 續 發 展 觀 念 等 須 待 增 補 其 二,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中, 有 的 遣 詞 用 句 不 明 確, 有 的 難 度 太 高, 有 的 則 和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重 複, 以 致 增 加 教 學 實 踐 的 困 難 例 如,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3-4-4: 說 明 一 個 多 元 的 社 會 為 何 比 一 個 劃 一 的 系 統, 更 能 應 付 不 同 的 外 在 與 內 在 系 統 3-4-5: 舉 例 指 出 某 一 人 類 團 體, 因 有 重 組 之 可 能 性, 且 被 論 功 行 賞, 所 以 日 漸 進 步 7-3-4: 說 明 政 府 有 時 會 基 於 非 經 濟 原 因, 去 干 預 社 會 的 經 濟 活 動 等 這 些 能 力 指 標 的 文 字 敘 述, 有 的 艱 澀 難 懂, 有 的 字 意 模 糊, 以 致 教 材 編 撰 者 教 科 書 審 查 者 及 實 際 負 責 教 學 任 務 的 教 師, 各 自 解 釋 不 一, 徒 增 教 學 實 踐 的 困 難 此 外, 如 8-4-1: 分 析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明 與 人 類 價 值 信 仰 態 度 如 何 交 互 影 響 等, 對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學 生 而 言, 顯 然 難 度 太 高 ; 又 如,4-3-3: 蒐 集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各 種 藝 術 形 式, 並 進 行 美 感 的 欣 賞, 溝 通 與 表 達, 則 似 乎 在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中 更 能 有 效 實 踐 以 上 這 些 語 意 模 糊 或 難 度 太 高 的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有 待 進 一 步 調 整 其 三, 解 決 和 高 中 課 程 銜 接 的 問 題 在 民 國 95 年 教 育 部 委 託 臺 灣 師 大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針 對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及 高 中 高 職 95 暫 綱 從 事 中 小 學 課 程 綱 要 評 估 與 發 展 研 究, 研 究 結 果 之 一 是,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和 高 中 高 職 課 程 綱 要 之 間, 有 部 分 內 容 銜 接 不 良 針 對 此 一 問 題, 提 出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參 考 指 引 因 此, 為 了 配 合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之 建 置, 九 年 一 貫 課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綱 要 也 需 要 調 整 131
138 貳 修 正 原 則 在 上 述 背 景 下, 教 育 部 在 民 國 95 年 (2006)10 月 4 日, 核 定 了 國 民 中 小 學 課 程 綱 要 調 整 的 十 三 條 原 則 檢 視 這 些 原 則, 大 致 可 區 分 為 四 項 : 一 顧 及 教 育 改 革 政 策 的 延 續 性, 整 體 的 精 神 和 架 構 不 變, 以 修 正 為 原 則 二 考 慮 高 中 國 中 國 小 課 程 的 連 貫 性, 修 正 過 程 中 需 參 考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參 考 指 引 三 避 免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及 基 本 內 容 中, 出 現 文 辭 艱 澀 難 懂 模 糊 不 清 或 邏 輯 順 序 之 矛 盾 教 學 實 踐 困 難 之 現 象, 修 正 部 分 能 力 指 標 或 基 本 內 容 的 敘 述 方 式 四 配 合 時 代 脈 動, 廣 納 社 會 大 眾 意 見, 增 補 部 分 社 會 議 題, 如 海 洋 教 育 媒 體 素 養 勞 動 人 權 與 能 力 融 入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參 修 正 過 程 根 據 以 上 修 正 原 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修 正 過 程 如 下 ( 圖 一 ): 一 成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領 域 研 修 小 組, 由 林 富 士 教 授 擔 任 召 集 人, 組 員 21 人, 含 括 教 育 學 者 學 科 領 域 專 家 國 中 教 師 國 小 教 師 中 央 輔 導 團 成 員 等 二 確 立 研 修 步 驟 : 研 修 步 驟 如 下 : 蒐 集 25 縣 市 社 會 領 域 教 學 輔 導 團 成 員 意 見 徵 詢 基 層 教 師 代 表 研 修 意 見 徵 詢 教 科 書 編 撰 者 審 查 者 研 修 意 見 擬 定 修 正 初 稿 徵 詢 中 央 輔 導 團 意 見 徵 詢 基 層 教 師 意 見 ( 公 聽 會 ) 比 對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參 考 指 引 修 正 初 稿 修 訂 稿 上 網 公 告 徵 詢 社 會 大 眾 意 見 修 正 草 案 三 研 修 草 案 送 教 育 部 中 央 審 查 小 組 審 核, 修 言 小 組 針 對 審 核 意 見 再 修 訂, 完 成 審 核 程 序, 送 教 育 部 頒 佈 實 施 132
139 圖 一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領 域 修 正 過 程 肆 修 正 內 容 透 過 以 上 的 修 正 步 驟,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之 學 程 綱 要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修 正, 主 要 集 中 在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和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兩 部 分 基 本 理 念 課 程 目 標 基 本 不 變, 僅 補 述 一 些 漏 植 之 序 號, 或 調 整 一 些 用 語, 以 使 意 義 更 明 確 ;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之 關 係, 則 配 合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以 修 訂 而 調 整, 基 本 架 構 無 更 動 ; 附 錄 部 分 原 則 上 不 修 訂, 但 涉 及 前 述 如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或 基 本 內 容 者, 則 隨 之 調 整 其 遣 詞 用 語, 以 力 求 前 後 一 致 一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的 修 正 內 容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的 修 正 內 容, 除 部 分 為 配 合 各 領 域 用 詞 統 一 而 調 整 用 語, 如 小 學 四 年 級 結 束 調 整 為 國 小 三 至 四 年 級 等 外, 主 要 修 正 可 區 分 為 五 類 : ( 一 ) 調 整 文 詞 敘 述 使 能 力 指 標 更 具 體 明 確 及 語 意 通 順 ( 表 一 ) 133
140 表 一 調 整 文 字 敘 述, 使 能 力 指 標 更 明 顯 具 體 的 修 正 原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說 明 描 述 地 方 或 區 域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特 性 描 述 居 住 地 方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特 性 1. 明 確 界 定 地 方 與 區 域 為 居 住 地 方 2. 以 註 腳 方 式 定 義 居 住 地 方 及 自 然 與 人 文 特 性 的 介 紹 方 式 調 查 家 鄉 人 口 的 分 布 組 成 和 變 化 調 查 居 住 地 方 人 口 的 分 布 組 成 和 變 明 確 界 定 家 鄉 為 居 住 地 方 情 況 遷 情 況 說 出 鄉 土 的 交 通 狀 況, 並 說 明 這 些 說 出 居 住 地 方 的 交 通 狀 況, 並 說 明 明 確 界 定 鄉 土 為 居 住 地 方 交 通 狀 況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這 些 交 通 狀 況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瞭 解 不 同 生 活 環 瞭 解 生 活 環 境 的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境 差 異 之 處, 並 能 尊 重 及 欣 賞 其 間 的 不 同 特 色 地 方 差 異, 並 能 尊 重 及 欣 賞 各 地 的 不 同 特 色 比 較 不 同 生 活 環 瞭 解 交 通 運 輸 類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境 的 交 通 運 輸 類 型 的 型 及 其 與 生 活 環 境 的 關 係 說 明 一 個 多 元 的 說 明 多 元 社 會 與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社 會 為 何 以 一 個 劃 一 的 系 統, 更 能 應 付 不 同 的 外 在 與 內 在 環 境 單 一 社 會, 在 應 付 不 同 的 外 在 與 內 在 環 境 變 遷 時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舉 例 指 出 某 一 人 舉 例 指 出 某 一 團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類 團 體, 因 有 重 組 之 可 能 性, 且 被 論 功 行 賞, 所 以 日 漸 進 步 體, 其 成 員 身 份 與 地 位 之 流 動 性 對 於 該 團 體 發 展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舉 出 歷 史 上 或 生 舉 例 指 出 在 歷 史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活 中, 因 缺 少 內 外 在 的 機 能, 而 使 社 會 或 個 人 沒 落 的 例 子 上 或 生 活 中, 因 缺 乏 內 外 在 的 挑 戰, 而 影 響 社 會 或 個 人 發 展 從 周 遭 生 活 中 舉 例 指 出 不 同 權 力 關 係 所 產 生 的 不 同 效 從 周 遭 生 活 中 舉 例 指 出 權 力 如 何 影 響 個 體 或 群 體 的 利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134
141 果 ( 如 形 成 秩 序 促 進 效 率 或 傷 害 權 益 等 ) 以 歷 史 及 當 代 政 府 為 例, 分 析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並 推 測 失 去 制 衡 時 權 力 演 變 的 可 能 結 果 說 明 政 府 有 時 會 基 於 非 經 濟 原 因, 去 干 預 社 會 的 經 濟 活 動 評 估 各 種 關 係 網 路 ( 如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政 治 圈 語 言 等 ) 的 全 球 化 對 全 球 關 連 性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益 ( 如 形 成 秩 序 促 進 效 率 或 傷 害 權 益 等 ) 透 過 歷 史 或 當 代 政 府 的 例 子, 瞭 解 制 衡 對 於 約 束 權 力 的 重 要 性 瞭 解 產 業 與 經 濟 發 展 宜 考 慮 區 域 的 自 然 和 人 文 特 色 探 討 各 種 關 係 網 路 ( 如 交 通 網 資 訊 網 人 際 網 經 濟 網 等 ) 的 發 展 如 何 讓 全 球 各 地 的 人 類 生 物 與 環 境 產 生 更 緊 密 的 關 係, 對 於 人 類 社 會 又 造 成 什 麼 影 響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使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 二 ) 簡 化 能 力 指 標 的 敘 述, 以 避 免 敘 述 過 於 冗 長 ( 表 二 ) 表 二 簡 化 文 字 敘 述 的 修 正 原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說 明 瞭 解 居 住 城 鎮 ( 縣 市 鄉 鎮 ) 的 人 文 環 瞭 解 居 住 地 方 的 人 文 環 境 與 經 濟 活 動 城 鎮 ( 縣 市 鄉 鎮 ) 簡 化 為 地 方 境 與 經 濟 活 動 的 歷 史 變 遷 的 歷 史 變 遷 蒐 集 人 類 社 會 中 瞭 解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簡 化 文 字 敘 述 的 各 種 藝 術 形 式, 並 能 進 行 美 感 的 欣 賞 溝 通 與 表 達 各 種 藝 術 形 式 瞭 解 在 國 際 貿 易 關 係 中, 調 解 進 出 口 的 品 質 與 數 量, 會 影 響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探 討 國 際 貿 易 與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之 關 係 簡 化 文 字 敘 述 135
142 7-4-5 舉 出 政 府 非 因 特 定 個 人 使 用 而 興 建 某 些 工 程 或 從 事 某 些 消 費 的 例 子 舉 例 說 明 政 府 進 行 公 共 建 設 的 目 的 簡 化 文 字 敘 述 ( 三 ) 加 註 腳 解 釋 關 鍵 術 語 關 係 概 念, 以 及 部 分 所 欲 培 養 的 能 力 內 容, 以 避 免 誤 讀 曲 解 或 各 說 各 話 的 現 象 註 腳 共 有 55 個, 其 內 容 包 括 界 定 定 義 或 指 涉 範 圍 實 施 方 法 強 調 重 點 和 舉 例 說 明 四 類 ( 表 三 ) 表 三 註 腳 的 分 類 類 別 註 腳 項 目 界 定 概 念 或 居 住 地 方 ;1-2-2 不 同 地 方 ;1-3-1 生 活 環 境 ;1-3-8 鄉 村 ; 指 涉 範 圍 人 文 環 境 ;2-3-2 臺 灣 文 化 的 淵 源 ;3-2-1 家 庭 內 外 環 境 的 變 化 ;9-1-1 資 訊 網 ;9-2-1 資 訊 ;5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體 ; 爭 議 性 問 題 ;5-4-2 周 圍 環 境 ;5-4-3 價 值 觀 說 明 能 力 指 描 述 居 住 地 方 的 自 然 與 人 文 特 性 ; 描 述 不 同 地 方 居 民 的 生 活 方 標 的 實 施 方 式 ; 說 明 交 通 狀 況 與 生 活 的 關 係 ; 對 生 活 空 間 及 周 邊 環 境 提 出 法 改 善 建 言 或 方 案 ; 欣 賞 地 方 民 俗 之 美 ; 認 識 今 昔 臺 灣 的 重 要 人 物 與 事 件 ; 關 懷 自 然 與 生 命 ; 瞭 解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各 種 藝 術 形 式 ; 權 力 如 何 影 響 個 體 或 群 體 的 權 益 ; 瞭 解 並 遵 守 生 活 中 的 基 本 規 範 ; 探 討 民 主 政 府 的 正 當 性 與 合 法 性 ; 指 出 自 己 與 同 儕 所 參 與 的 經 濟 活 動 ; 認 識 並 愛 護 各 種 資 源 ; 瞭 解 產 業 與 經 濟 發 展 宜 考 慮 區 域 的 自 然 和 人 文 特 色 ; 說 明 各 種 生 產 活 動 所 使 用 的 生 產 要 素 ; 分 析 資 源 分 配 如 何 受 到 權 力 結 構 的 影 響 ; 說 明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發 展, 為 自 己 生 活 的 各 個 層 面 帶 來 新 風 貌 ; 說 明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發 展, 改 變 了 人 類 生 活 和 自 然 環 境 ; 探 討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發 明 對 人 類 價 值 信 仰 和 態 度 的 影 響 ; 探 討 人 類 的 價 值 信 仰 和 態 度 如 何 影 響 科 學 技 術 的 發 展 說 明 能 力 指 標 強 調 實 施 的 重 點 察 覺 人 們 對 地 方 與 環 境 的 認 識 與 感 受 具 有 差 異 性, 並 能 表 達 對 家 鄉 的 關 懷 ; 說 明 地 方 或 區 域 環 境 變 遷 所 引 發 的 環 境 破 壞, 並 提 出 可 能 的 解 決 方 法 ; 瞭 解 臺 灣 地 理 位 置 的 特 色 及 其 對 臺 灣 歷 史 發 展 的 影 響 ; 瞭 解 居 住 地 方 的 人 文 環 境 與 經 濟 活 動 的 歷 史 變 遷 ; 認 識 臺 灣 歷 史 的 發 展 過 程 ; 比 較 人 們 所 做 的 歷 史 解 釋 的 多 元 性 ; 根 據 團 體 成 員 的 身 份 與 地 位 之 流 動 性 對 該 團 體 的 影 響 ; 認 識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主 要 宗 教 與 信 仰 ; 認 識 我 們 政 府 的 主 要 組 織 與 功 能 ; 瞭 解 社 會 如 何 賦 予 各 種 人 不 同 的 角 色 與 機 會 ; 說 明 科 技 的 研 究 與 運 用, 不 受 專 業 倫 理 道 德 或 法 律 規 範 的 可 能 結 果 ; 說 明 科 技 出 現 而 訂 定 的 機 關 政 策 或 法 令 ; 說 明 立 法 管 理 科 學 和 技 術 應 用 的 必 要 性 及 其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136
143 舉 例 說 明 能 力 指 標 用 詞 指 涉 的 內 容 社 區 與 社 會 ; 傳 統 風 俗 或 社 會 制 度 的 期 待 或 限 制 ; 偏 見 ; 個 人 爭 取 保 障 及 權 利 紛 爭 解 決 的 機 制 及 司 法 系 統 的 基 本 運 作 程 序 與 原 則 ; 某 些 經 濟 行 為 的 後 果 不 僅 及 於 行 為 人 本 身, 還 會 影 響 大 眾 生 態 及 其 他 生 物 ; 當 前 全 球 共 同 面 對 與 關 心 的 課 題 ;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者 在 闡 釋 經 濟 對 待 事 物 和 表 達 方 式 與 方 面 的 差 異 ( 四 ) 刪 除 艱 難 的 能 力 指 標 或 調 整 其 發 展 階 段, 以 提 升 教 學 實 踐 的 效 率 ( 表 四 ) 表 四 刪 除 或 調 整 發 展 階 段 的 修 正 原 條 文 序 號 修 正 後 條 文 序 號 說 明 刪 除 估 算 面 積 刪 除 座 標 刪 除 及 其 與 臺 灣 關 係 的 流 變 刪 除 美 感 的 欣 賞 溝 通 與 表 達 從 第 二 學 習 階 段 調 整 至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刪 除 並 解 釋 其 內 涵 新 增 能 力 指 標, 明 確 指 出 國 中 階 段 需 具 備 法 律 知 識 與 法 律 責 任 增 加 紛 爭 解 決 的 機 制, 調 整 序 號 至 原 能 力 指 標 過 於 艱 難, 不 易 達 成 ; 降 低 其 學 習 層 次 後, 整 併 於 原 和 中, 並 新 擬 能 力 指 標 條 和 能 力 指 標 敘 述 過 於 雷 同, 依 其 學 習 難 度, 刪 除 9-2-1, 將 其 意 涵 整 併 於 中 和 能 力 指 標 敘 述 過 於 雷 同, 刪 除 原 條 文, 將 二 條 文 整 併 另 擬 新 能 力 指 標, 依 其 學 習 難 度, 置 於 修 正 後 的 條 137
144 ( 五 ) 新 增 能 力 指 標, 或 增 加 能 力 指 標 的 內 容, 以 配 合 時 代 脈 絡 的 需 求, 或 呼 應 社 會 團 體 的 期 待 ( 表 五 ) 表 五 新 增 或 增 加 內 容 的 能 力 指 標 能 力 指 標 增 加 原 因 暸 解 臺 灣 地 理 位 置 的 特 色 及 其 對 臺 配 合 海 洋 教 育 議 題 之 融 入 而 新 增 的 能 力 指 灣 歷 史 發 展 的 影 響 標 暸 解 臺 灣 具 備 海 洋 國 家 發 展 的 條 件 及 優 勢 探 討 臺 灣 四 周 海 域 的 特 色, 分 析 海 洋 與 居 民 生 活 的 關 係 暸 解 海 洋 主 權 與 經 濟 發 展 國 防 政 治 主 權 的 關 係 暸 解 領 海 與 經 濟 海 域 的 管 轄 主 權 等 海 洋 權 益 認 識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法 國 際 海 洋 公 約 相 關 法 規 的 基 本 精 神 說 明 不 同 的 個 人 群 體 ( 如 性 別 族 採 納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之 建 議, 增 加 其 他 生 群 階 層 等 ) 文 化 與 其 他 生 命 為 何 應 命 之 文 字 敍 述 受 到 尊 重 與 保 護, 以 及 如 何 避 免 偏 見 與 歧 視 說 明 個 人 如 何 爭 取 保 障 及 權 利 紛 爭 採 納 勞 動 人 權 相 關 團 體 之 建 議, 增 加 說 解 決 的 機 制 及 司 法 系 統 的 基 本 運 作 明 個 人 如 何 爭 取 保 障 及 權 利 之 文 字 敍 述 程 序 與 原 則 舉 例 說 明 某 些 經 濟 行 為 的 後 果 不 僅 採 納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之 建 議, 增 加 生 態 及 及 於 行 為 人 本 身, 還 會 影 響 大 眾 生 其 他 生 物 之 文 字 敍 述 態 及 其 他 生 物, 政 府 因 此 必 須 扮 演 適 當 的 角 色 探 討 經 濟 發 展 對 受 雇 者 的 影 響 採 納 勞 動 人 權 相 關 團 體 之 建 議 而 新 增 的 能 力 指 標 列 舉 當 前 全 球 共 同 面 對 與 關 心 的 課 題 ( 如 環 境 保 護 生 物 保 育 勞 工 保 護 飢 餓 犯 罪 疫 病 基 本 人 權 經 貿 與 科 技 研 究 等 ) 探 討 當 前 全 球 共 同 面 對 與 關 心 的 課 題 ( 如 環 境 保 護 生 物 保 育 勞 工 保 護 飢 餓 犯 罪 疫 病 基 本 人 權 媒 體 經 貿 與 科 技 研 究 等 )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以 及 問 題 可 能 的 解 決 途 徑 138 採 納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全 國 教 師 會 之 建 議, 增 加 生 物 保 育 勞 工 保 護 之 文 字 敍 述 採 納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全 國 教 師 會 之 建 議, 增 加 生 物 保 育 勞 工 保 護 之 文 字 敍 述
145 二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的 修 正 內 容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的 修 正, 除 配 合 各 領 域 或 領 域 內 遣 詞 用 句 的 統 一 性, 或 追 求 語 意 具 體 明 確 和 文 詞 順 暢, 而 調 整 部 分 用 語 外, 具 體 的 內 容 修 正, 包 括 五 項 : ( 一 ) 新 增 內 容 ( 表 六 ) 表 六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的 新 增 內 容 年 級 主 題 軸 新 增 內 容 理 由 七 人 與 空 間 4. 臺 灣 的 海 岸 與 島 嶼 說 明 海 岸 的 類 型 及 其 開 發 保 育 配 合 海 洋 教 育 能 力 指 標 而 新 增 內 容 說 明 臺 灣 島 嶼 的 組 成 說 明 四 面 環 海 特 色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與 發 展 機 會 七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家 庭 與 法 律 由 於 現 在 父 母 經 常 將 孩 子 當 成 自 己 的 財 產, 沒 有 尊 重 孩 子 應 有 的 人 權, 而 民 法 對 於 父 母 跟 孩 子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有 基 本 規 範, 故 採 納 全 國 教 師 會 之 建 議, 在 家 庭 與 法 律 納 入 相 關 內 容 ( 二 ) 整 併 ( 表 七 ) 表 七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的 整 併 修 正 年 級 主 題 軸 整 併 內 容 理 由 七 人 與 空 間 臺 灣 的 人 口 整 併 至 臺 灣 的 人 配 合 內 容 主 題 調 整 而 整 併 文 環 境 臺 灣 的 生 態 特 色 整 併 至 臺 灣 的 環 境 問 題 與 保 護 七 自 我 人 際 與 群 體 社 會 群 體 差 異 的 存 在 及 其 解 決 配 合 內 容 主 題 調 整 而 整 併 整 併 至 社 會 群 體 的 意 義 與 差 異 ( 三 ) 具 體 化 ( 表 八 ) 表 八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具 體 化 內 容 的 修 正 年 級 主 題 軸 整 併 內 容 理 由 七 自 我 人 際 校 園 生 活 明 確 規 定 分 為 同 儕 相 處 校 園 生 活 的 人 際 互 動 主 要 與 群 體 和 師 生 之 間 兩 部 分 著 重 在 同 儕 及 師 生 之 間 的 關 係, 故 將 其 明 確 分 項 出 來 139
146 ( 四 ) 修 改 用 詞 ( 表 九 ) 表 九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修 改 用 詞 的 修 正 年 級 主 題 軸 修 正 內 容 理 由 八 權 力 規 則 與 人 權 透 過 大 法 官 會 議 解 釋 訴 願 或 行 政 大 法 官 會 議 並 不 是 特 定 名 訴 訟 來 解 決 詞, 為 避 免 誤 用, 故 修 改 此 項 提 起 訴 願 或 行 政 訴 訟 解 決, 如 民 之 相 關 說 明 事 刑 事 或 行 政 訴 訟 所 適 用 的 法 律 有 違 憲 爭 議, 用 盡 救 濟 途 徑 仍 無 法 解 決 時, 則 應 向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聲 請 解 釋 提 供 公 共 財 由 於 公 共 財 這 名 詞 具 有 爭 議 說 明 政 府 對 於 民 間 有 需 求, 但 不 能 性, 故 修 改 此 項 之 相 關 說 明 生 產 的 公 共 財, 如 公 共 建 設 教 育 國 防 等, 有 提 供 的 責 任, 並 舉 出 實 例 提 供 公 平 公 正 與 安 全 的 環 境 說 明 政 府 應 人 民 的 要 求 必 須 提 供 必 要 的 服 務, 如 相 關 法 律 的 制 定 與 執 行 治 安 的 維 護 國 防 的 強 化 教 育 的 推 行 及 公 共 建 設 等 ( 五 ) 新 增 實 施 要 點 的 規 定 ( 表 十 ) 表 十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實 施 要 點 的 新 增 規 定 新 增 規 定 理 由 3. 第 一 階 段 的 能 力 指 標 由 於 第 一 階 段 與 藝 術 與 人 文 自 然 與 生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第 一 階 段 的 能 力 指 標, 由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併 為 生 活 課 程, 故 增 加 活 課 程 整 合 其 他 學 領 域 之 能 力 指 標, 發 展 成 3 點 說 明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和 生 活 課 程 之 更 具 整 合 性 之 指 標, 故 本 學 習 領 域 第 一 階 段 關 係 不 必 編 寫 教 材 或 授 課 4. 教 材 編 輯 及 出 版 單 位 配 合 事 項 由 於 國 中 小 教 科 書 內 容 重 複 情 形 嚴 重, (1) 出 版 單 位 應 建 立 協 商 統 合 的 機 制, 各 故 增 加 第 4 點 用 以 提 醒 教 材 編 輯 者 及 出 科 各 年 級 的 編 者 能 進 行 聯 席 討 論 的 會 版 社 能 在 進 行 教 材 編 輯 時, 注 意 教 材 之 議, 讓 課 程 有 一 個 整 體 的 精 神 統 整 性 及 連 貫 性 (2) 出 版 單 位 應 建 立 提 供 意 見 交 流 的 網 站, 各 界 對 於 教 科 書 內 容 有 疑 慮 者, 可 以 上 網 討 論 140
147 伍 修 正 特 色 根 據 前 述 的 修 正 原 則 和 修 正 過 程,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領 域 修 正 後, 具 有 以 下 七 項 特 色 : 一 修 正, 總 體 精 神 與 架 構 不 變, 有 利 於 修 正 前 後 實 施 的 連 貫 性 二 能 力 指 標 具 體 化, 減 少 教 科 書 編 撰 者 審 查 者, 以 及 教 學 者 和 學 習 者 誤 解 的 機 會 三 關 鍵 詞 句 加 註 註 腳 說 明, 避 免 能 力 指 標 精 神 解 說 不 一 內 涵 與 重 點 失 焦 的 情 況, 有 利 於 教 學 實 踐 的 效 率 四 調 整 整 併 部 分 能 力 指 標 的 學 習 階 段 或 學 習 順 序, 以 符 合 學 生 學 習 心 智 發 展 階 段, 有 助 於 學 習 效 果 的 提 升 五 參 考 中 小 學 一 貫 課 程 體 系 參 考 指 引 修 正, 使 用 國 小 國 中 到 高 中 的 學 習 架 構 與 學 習 內 容 深 具 連 貫 性 六 配 合 時 代 脈 動 的 需 求, 呼 應 社 會 團 體 的 期 待, 增 加 部 分 能 力 指 標, 或 部 分 原 有 能 力 指 標 增 添 內 容 七 七 至 九 年 級 基 本 內 容 和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能 力 指 標 密 切 配 合, 減 少 學 習 重 複 的 機 會, 增 加 教 科 書 注 意 教 材 統 整 性 和 連 貫 性 的 可 能 陸 落 實 方 法 為 謀 修 正 後 的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社 會 領 域 能 確 切 落 實, 從 中 央 到 地 方, 各 機 構 將 提 出 一 連 串 的 配 套 措 施, 以 協 助 修 正 案 的 實 踐 在 中 央 方 面, 教 育 部 將 委 由 同 宗 教 育 研 究 院 統 籌 辦 理 以 下 措 施 : 一 進 行 各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目 標 與 能 力 指 標 對 應 關 係 之 系 統 研 究 二 針 對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的 核 心 概 念 做 相 關 研 究 三 調 查 全 國 各 縣 市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教 學 合 分 科 的 現 況 四 依 據 課 程 綱 要 設 計 具 體 之 教 學 示 例 五 課 程 綱 要 之 內 容 格 式 統 一, 應 強 化 流 通 性, 同 時 提 供 PDF 及 DOC 檔 六 製 作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的 精 簡 版 及 全 文 資 料 庫, 以 便 於 教 師 查 詢 參 閱 七 辦 理 媒 體 素 養 海 洋 知 識 及 相 關 教 學 能 力 之 研 習 活 動 八 建 議 教 科 書 審 查 委 員 於 審 查 過 程 中, 能 做 更 周 詳 而 全 面 的 考 量, 並 將 教 141
148 師 手 冊 納 入 審 查 九 數 位 典 藏 及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應 該 盡 量 開 放 給 國 中 小 教 學 使 用 十 基 測 命 題 / 審 查 委 員 必 須 熟 悉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與 理 念, 命 題 應 扣 緊 課 程 綱 要 在 師 資 培 育 方 面, 教 育 部 將 建 議 各 師 資 培 育 大 學 強 調 : 一 社 會 領 域 教 材 教 法 之 課 程, 應 涵 蓋 課 程 綱 要 的 介 紹 二 課 程 內 容 應 鼓 勵 社 會 領 域 的 統 整 教 學 在 地 方 政 府 方 面, 教 育 部 將 要 求 各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 一 定 期 舉 辦 相 關 領 域 教 師 研 習, 精 進 教 師 教 學 能 力 二 各 縣 市 輔 導 團 宜 建 立 相 關 網 站, 上 傳 自 編 輔 助 教 材, 提 供 教 師 參 考 此 外, 在 教 材 編 撰 方 面, 教 育 部 也 將 建 議 出 版 社 : 一 出 版 社 應 建 立 協 商 統 合 機 制, 各 科 各 年 級 的 編 者 能 進 行 聯 席 會 議, 強 化 課 程 整 體 性 及 銜 接 性 二 教 科 書 內 容 之 編 審, 除 了 對 應 能 力 指 標 外, 也 要 達 成 課 程 目 標 三 教 師 對 於 教 科 書 內 容 有 疑 慮 的, 可 以 上 各 出 版 社 之 網 站 討 論 四 建 議 出 版 社 與 各 縣 市 教 育 處 合 作, 研 發 屬 於 學 生 生 活 環 境 的 在 地 化 教 材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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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 " 丽 水 市 政 协 专 题 调 研 组 住 房 问 题 是 事 关 人 民 群 众 安 居 乐 业 的 大 问 题 而 房 价 高 低 更 是 牵 动 千 千 万 万 老 百 姓 的 心 从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房 价 格 步 步 攀 升 年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销 售 价 为 元 至 今 年 月 份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预 售 价 已 高 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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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1040925家長意見彙整表ok公告.doc
普 一 3 資 一 2 普 一 5 國 二 3 國 三 2 104/9/12 家 長 座 談 會 意 見 彙 整 表 (104/09/25 彙 整 ) 1. 普 高 二 樓 女 廁, 間 數 太 少, 可 否 增 加 2. 校 車 下 學 年 可 否 提 早 五 分 鐘 到 站 3. 午 餐 菜 色 能 否 再 多 樣 化 4. 升 旗 次 數 時 間 能 否 縮 短 1. 今 年 期 初 選 社
故宮是從小時候到現在的認知裡一直存在的博物館
故 宮 故 宮 是 從 小 時 候 到 現 在 的 認 知 裡 一 直 存 在 的 博 物 館 記 得 小 時 候 的 課 本 裡 就 有 介 紹 翠 玉 白 菜, 還 為 了 看 它 而 跑 到 台 北 去 一 睹 翠 玉 白 菜 的 廬 山 真 面 目 小 時 候 沒 想 那 麼 多, 印 象 中 就 只 有 那 白 菜 跟 那 塊 豬 肉, 如 今, 我 又 再 度 來 到 了 故 宮, 多
标题
20 加 快 推 进 长 株 潭 绿 色 的 政 策 重 点 与 政 策 建 议 赵 先 超 张 颂 周 跃 云 一 长 株 潭 城 市 群 推 进 绿 色 的 宏 观 背 景 1 从 全 球 角 度 看, 正 面 临 着 全 球 经 济 一 体 化 以 及 国 际 产 业 转 移 当 前, 金 融 危 机 对 世 界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仍 未 消 除 欧 美 国 家 以 加 工 制 造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第一章! 绪! 论 斯宾塞曾说!"良好的健康状况和由之而来的愉快的情绪是幸福的最好资金# $健 康是人的成长与发展的要素#随着年龄的增加%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不断成熟%同时% 在成长的过程中身心也面临着各种问题和困惑#帮助大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 健康问题%正是健康教育的目标# 第一节!健康与健康教育 健康自古以来就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人们把健康比作人生最大的财富#随着社会 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的转变%全民健康意识的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居 住 地 域 与 文 化 变 迁 一 一 以 广 东 瑶 族 为 例 赵 家 旺 * 中 国 是 个 多 民 族 国 家. 共 有 56 个 民 族. 其 中 少 数 民 族 有 归 个 根 据 1990 年 的 人 口 普 查. 全 国 总 人 口 11 亿 3 千 多 万 人. 汉 族 10 忆 4 千 多 万 人. 占 全 国 总 人 口 的 90% 多. 少 数 民 族 人 口 不 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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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法 第 八 講 : 公 務 員 綱 要 一 公 務 員 之 概 念 ( 一 ) 學 理 上 之 概 念 ( 二 ) 法 律 上 之 概 念 二 公 務 員 關 係 之 特 質 : 特 別 權 力 關 係 ( 一 ) 起 源 ( 二 ) 定 義 ( 三 ) 現 代 定 義 ( 四 ) 加 入 之 原 因 ( 五 ) 種 類 ( 六 ) 特 色 ( 七 ) 理 論 演 變 ( 八 ) 存 廢 問
是 這 個 洗 手 台? 莫 嘸 錯, 就 是 洗 碟 子 的 這 個 洗 手 台 我 看 你 們 洗 盤 子 相 好 卡 小 心 師 傅 講 得 口 沫 橫 飛, 吸 引 了 大 家 的 思 緒 擱 莫 完 擱 莫 完, 被 黑 貓 嚇 到 後, 我 放 下 盆 栽, 去 廚 房 拿 出 大 刀,
角 落 在 餐 廳 打 工, 並 不 是 那 麼 容 易 有 兩 件 事 情 最 讓 我 討 厭, 卻 天 天 都 要 做, 第 一 件 事 情 是 洗 盤 子, 第 二 件 事 情 是 清 洗 廁 所 我 相 信 討 厭 的 事 情 會 越 來 越 多, 直 到 我 無 法 負 荷 的 那 天 那 天, 我 應 該 會 辭 職 吧 碗 盤 端 入 洗 手 台, 須 先 將 盤 裡 的 殘 渣 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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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按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基 于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信 息 铁 末 的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经 历 了 5 次 大 的 突 破, 即 语 言 的 产 生 文 字 的 创 造 印 刷 术 的 发 明 电 报 电 话 及 广 播 的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大 国 外 交 ~ ~ 理 论, 决 策 ^ 挑 战 信 息 技 术 与 当 代 外 交 的 变 革 汪 晓 风 信 息 技 术 ^ 7001111010^, 是 与 信 息 的 收 集 处 理 存 储 传 输 使 用 相 关 的 一 系 列 技 术 手 段, 我 国 学 者 钟 义 信 把 信 息 技 术 定 义 为 " 能 够 扩 展 人 的 信 息 器 官 功 能 的 一 类 技 术 " 7
(2) 廠 商 具 有 維 修 維 護 或 售 後 服 務 能 力 之 證 明 ;(3) 廠 商 具 有 製 造 供 應 或 承 做 能 力 之 證 明 ;(4) 具 有 相 當 人 力 之 證 明 屬 特 定 資 格 之 ㄧ 8.(3) 機 關 辦 理 預 算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四 億 元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概 要 題 庫 最 後 更 新 日 期 :( 人 發 局 第 一 期 ) 2010/03/20 選 擇 題 : ( 答 案 ) 正 確 錯 誤 解 析 1.(3) 機 關 訂 定 招 標 文 件, 何 者 正 確?(1) 廠 商 履 行 契 約 所 必 須 具 備 之 財 務 商 業 或 技 術 資 格 條 件, 不 考 慮 廠 商 在 外 國 之 商 業 活 動 應 (2)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9 2 / 20
公 司 代 码 :600863 公 司 简 称 : 内 蒙 华 电 内 蒙 古 蒙 电 华 能 热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0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9 2 / 20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安全教育案例
...1 :...8...9 9... 11 20... 25... 29... 81 I 1 2 3 4 5 6 " " 7 : 8 9 10 9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0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招 商 局 文 库 编 辑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胡 政 谢 寿 光 委 员! 按 姓 氏 笔 画 为 序 马 敏 刘 兰 兮 李 亚 东 杨 群 陈 争 平 易 惠 莉 徐 秀 丽 虞 和 平 黎 志 刚 朱 荫 贵 武 力 招 商 局 文 库 总 序 1872 年 创 立 的 中 国 第 一 家 民 族 工 商 企 业 一 轮 船 招 商 局 是 晚 清 洋 务 运 动 仅 存 的 硕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其 他 ) 2014 年 11 屆 兩 岸 高 校 人 力 資 源 開 發 與 管 理 研 討 會 暨 參 訪 安 徽 省 大 學 校 院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姓 名 職 稱 : 蘇 衿 茹 派 赴 國 家 : 大 陸 安 徽 省 出 國 期 間 :103 年 3 月 29 日 至 103 年 4 月 6 日 報 告 日 期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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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 中 喜 王 九 相 寻 ( 晚 春 )* 二 月 湖 水 清, 家 家 春 鸟 鸣 林 花 扫 更 落, 径 草 踏 还 生 酒 伴 来 相 命, 开 尊 共 解 酲 当 杯 已 入 手, 歌 妓 莫 停 声 * 梅 道 士 水 亭 * 傲 吏 非 凡 吏, 名 流 即 道 流 隐 居 不
叶 思 聪 熟 诵 唐 诗 ( 共 412 首 ; 知 名 作 者 共 77 人 ) 王 勃 3 首 : * 山 中 * 长 江 悲 已 滞, 万 里 念 将 归 况 属 高 风 晚, 山 山 黄 叶 飞 * 送 杜 少 府 之 任 蜀 州 * 城 阙 辅 三 秦, 风 烟 望 五 律 与 君 离 别 意, 同 是 宦 游 人 海 内 存 知 己, 天 涯 若 比 邻 无 为 在 歧 路, 儿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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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注 册 安 全 主 任 管 理 演 讲 者 : 劳 惠 兴 广 州 市 市 政 集 团 安 委 办 主 任 机 械 工 程 师 国 家 注 册 安 全 评 价 师 国 家 注 册 职 业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咨 询 师 国 家 注 册 职 业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评 价 员 广 东 省 注 册 安 全 主 任 一 广 东 省 建 立 注 册 安 全 主 任 管 理 经 过 : 1
石 狮 市 小 学 语 文 阅 读 与 习 作 教 学 征 文 评 选 优 秀 作 品 汇 编 耕 耘 ( 第 17 辑 ) 目 录 前 言 小 学 教 研 室 [4] 阅 读 教 学 把 握 内 在 联 系 提 升 理 性 认 识 祥 芝 中 心 校 黄 军 荣 [5] 求 真 务 实 有 效 教
0 石 狮 市 小 学 语 文 阅 读 与 习 作 教 学 征 文 评 选 优 秀 作 品 汇 编 耕 耘 ( 第 17 辑 ) 目 录 前 言 小 学 教 研 室 [4] 阅 读 教 学 把 握 内 在 联 系 提 升 理 性 认 识 祥 芝 中 心 校 黄 军 荣 [5] 求 真 务 实 有 效 教 学 锦 峰 实 验 学 校 康 述 鑫 [9] 真 水 无 香 是 语 文 第 三 实 验 小
艾宁《问中医几度秋凉》
问 中 医 几 度 秋 凉 一 个 中 医 世 家 叛 逆 者 的 自 述 作 者 : 艾 宁 推 荐 评 语 1: 问 中 医 几 度 秋 凉, 看 了 几 次 标 题 都 不 想 打 开, 以 为 是 方 舟 子 之 流 在 跳 梁, 因 为 我 知 道 中 医 正 是 春 寒 看 了 一 节, 就 欲 罢 不 能 了, 不 得 不 慢 慢 品 完 60 多 节 : 如 清 纯 的 泉 水, 涓
不 管 有 多 忙, 请 您 抽 空 把 这 个 文 件 看 完!! 七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 点 心 八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 保 健 品 九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 鲜 花 二 十 一 世 纪, 送 礼 送 什 么 呢? 二 十 一 世
健 康 生 活, 平 安 是 福! 不 管 有 多 忙, 请 您 抽 空 把 这 个 文 件 看 完!! 七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 点 心 八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 保 健 品 九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 鲜 花 二 十 一 世 纪, 送 礼 送 什 么 呢? 二 十 一 世 纪 最 宝 贵 的 是 健 康 二 十 一 世 纪 最 宝 贵 的
前 世 所 造 恶 业 和 善 业 往 往 在 今 生 显 现 各 种 苦 乐 就 象 我 们 脸 上 如 果 没 有 各 种 污 迹, 在 镜 子 中 也 不 会 显 现 出 来 ; 同 样, 如 果 我 们 以 前 没 有 造 下 恶 业 和 善 业, 那 今 生 当 中 就 不 会 有 苦 乐
以 妙 观 察 智 解 开 烦 恼 与 惑 网 法 王 如 意 宝 晋 美 彭 措 身 处 此 六 道 轮 回 中, 纷 繁 复 杂 的 痛 苦 与 烦 恼 围 绕 着 我 们, 烦 恼 之 猛 火 不 同 寻 常 般 炽 盛, 在 此 痛 苦 的 惊 涛 骇 浪 中, 我 们 不 能 就 此 怯 懦, 应 该 鼓 起 斗 志 运 用 佛 法 的 智 慧 来 进 行 观 察 与 对 治 在 末 法
茶文化与人际关系
茶 文 化 与 人 际 关 系 茶 是 中 国 的 骄 傲 民 族 的 自 尊 自 信 和 自 豪 饮 茶 可 以 思 源 世 界 著 名 科 技 史 家 李 约 瑟 博 士, 将 中 国 茶 叶 作 为 中 国 四 大 发 明 ( 火 药 造 纸 指 南 针 和 印 刷 术 ) 之 后, 对 人 类 的 第 五 个 重 大 贡 献 唐 代 陆 羽 茶 经 是 世 界 第 一 部 茶 书 中 国 茶
馬太福音 劉梅蕾師母
2009 年 1/11-3/15 主 日 學 馬 太 福 音 課 程 進 度 表 日 期 內 容 經 文 1. 1/11 簡 介 君 王 與 天 國 2. 1/18 君 王 的 降 生 與 天 國 近 了 的 宣 告 1-4 章 3. 1/25 天 國 的 誡 命 與 律 法 ( 登 山 寶 訓 ) 5-7 章 4. 2/1 天 國 的 事 奉 : 耶 穌 醫 病 趕 鬼 與 差 遣 8-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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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临 床 中 医 学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学 中 药 学 中 医 护 理 学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大 纲 与 指 南 中 西 医 结 合 外 科 学 中 西 医 结 合 骨 伤 科 学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专 家 委 员 会 编 写 中 国 中 医 药 出 版 社 北 京 目 录 中 西 医 结 合 外 科 学 中 西 医 结 合 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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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旗及学风、校风、教风
目 录 第 一 章 : 岗 位 职 责 一 华 阳 小 学 行 政 岗 位 职 责 1. 校 长 主 要 职 责... 1 2. 德 育 副 校 长 主 要 职 责... 3. 教 学 副 校 长 主 要 职 责... 2 4. 后 勤 副 校 长 主 要 职 责... 5. 教 科 研 副 校 长 主 要 职 责... 3 6. 教 导 主 任 主 要 职 责... 7. 德 育 主 任 主 要
证券代码:002153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银 川 新 华 百 货 商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 新 华 百 货 股 票 代 码 :600785 收 购 人 名 称 : 物 美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八 大 处 高 科 技 园 区 实 兴 大 厦 4159 室 通 讯 地 址 :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科 技 特 派 员 农 村 科 技 创 业 行 动 工 作 简 报 科 技 特 派 员 农 村 科 技 创 业 行 动 协 调 指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09 年 第 3 期 ( 总 第 3 期 ) 2009 年 10 月 30 日 最 新 动 态 本 期 导 读 张 来 武 副 部 长 出 席 湖 北 省 百 名 博 士 教 授 下 基 地 暨 千 名 科 技 特 派 员 基 层 创 业 行
投稿類別:觀光餐旅類
投 稿 類 別 : 觀 光 餐 旅 類 篇 名 荖 人 的 味 道, 你 知 道 麻? 作 者 葛 品 逸, 國 立 金 門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餐 飲 管 理 二 年 甲 班 沈 欣 儀, 國 立 金 門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餐 飲 管 理 二 年 甲 班 盧 昱 慈, 國 立 金 門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餐 飲 管 理 二 年 甲 班 指 導 老 師 薛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文件
中 国 科 学 院 半 导 体 研 究 所 文 件 半 发 人 字 2016 7 号 中 国 科 学 院 半 导 体 研 究 所 关 于 印 发 中 国 科 学 院 半 导 体 研 究 所 科 技 人 才 引 进 与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所 属 各 部 门 : 为 完 善 半 导 体 研 究 所 人 才 引 进 制 度, 现 对 2013 年 印 发 的 中 国 科 学 院 半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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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江 文 人 畫 的 藝 術 理 念 文 人 畫 的 藝 術 理 念 梁 江 中 國 藝 術 研 究 院 美 術 研 究 所 副 所 長 摘 要 文 人 畫 的 出 現 和 發 展, 與 中 國 文 化 衍 變 藝 術 推 進, 傳 統 美 學 思 想 的 變 化 等 要 素 都 分 不 開 但, 文 人 畫 的 出 現, 最 直 接 的 契 機 是 北 宋 蘇 東 坡 等 一 批 文 士 的 介
附:
学 生 手 册 ( 修 订 ) 四 川 警 察 学 院 二 0 一 一 年 八 月 - 1 - 学 院 简 介 四 川 警 察 学 院 地 处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江 阳 区, 办 学 历 史 悠 久, 始 建 于 1950 年 的 川 西 人 民 行 政 公 署 公 安 厅 公 安 学 校,1956 年 建 立 四 川 省 公 安 学 校,1980 年 分 校 建 立 四 川 省 人 民 警
2 秦汉文学地理与文人分布 晋 还如楚 令尹子木 与 之 语 问 晋 故 焉 且 曰 晋 大 夫 与 楚 孰 贤 对 曰 晋 卿 不 如 楚 其 大 夫 则 贤 皆 卿 材 也 如 杞 梓 皮 革 自 楚 往 也 虽 楚有材 晋实用之 子木曰 夫 独 无 族 姻 乎 对 曰 虽 有 而 用 楚 材
绪论 秦汉文化渊源及其区域划分 1 绪 论 秦汉文化渊源及其区域划分 秦汉文化四百年 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背景下 不断 发 生 嬗 变 逐 渐 走 向成熟 从时间背景说 秦汉政治经历了由霸道到王道 再 到 外 王 内 霸 的 变 化过 程 从 空 间 背 景 说 秦 汉 文 化 可 以 分 为 八 个 区 域 各 有 传 承 自 成 一统 第一节 霸道与王道的嬗变 探讨秦汉文化 就不能不上溯到先秦 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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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王 氏 家 谱 研 究 通 讯 43 总 第 期 (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 中 华 王 氏 文 化 研 究 中 心 主 办 2010 年 1 月 15 日 编 印 2010 年 第 1 期 海 齐 心 协 力 为 加 快 编 撰 大 成 总 谱 而 努 力 二 0 一 0 年 年 献 词 各 年 内 外 在 王 这 风 氏 个 雨 宗 大 送 亲 好 春 和 大 归 有 喜,
中央一号文件
目 录 基 本 知 识... 1 什 么 是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1 什 么 是 2016 年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1 2016 年 一 号 文 件 主 旨... 1 2016 一 号 文 件 的 主 要 内 容 有 哪 些?... 2 文 件 的 重 要 意 义... 3 高 层 声 音... 3 习 近 平 三 农 观 : 中 国 富 强 必 须 要 农 民 富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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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党 风 廉 政 信 息 ( 第 二 十 六 辑 ) 信 息 一 : 王 岐 山 在 陕 西 调 研 时 强 调 : 坚 持 纪 严 于 法 实 现 纪 法 分 开 推 进 全 面 从 严 治 党 制 度 创 新 信 息 二 : 侯 长 安 人 民 日 报 撰 文 : 纪 检 工 作 须 树 立 正 确 政 绩 观 信 息 三 : 推 动 国 有 企 业 从 严 治 党 之 一 全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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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传 佛 教 的 节 日 与 仪 式 一 雪 顿 节 雪 顿 节 是 藏 传 佛 教 以 及 西 藏 地 区 生 活 中 最 重 要 的 节 日 之 一, 也 是 西 藏 历 史 悠 久 的 传 统 节 目 之 一, 一 般 在 藏 历 的 6 月 举 行 在 藏 语 中," 雪 " 是 酸 奶 子 的 意 思," 顿 " 是 " 宴 " 的 意 思, 雪 顿 节 按 藏 语 解 释, 也 就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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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教 动 态 华 北 华 电 北 力 电 大 力 学 大 高 学 等 高 教 等 育 教 研 育 究 研 所 究 所 主 办 主 办 2014 年 2014 第 08 年 期 第 2014 8 期 年 2014 4 月 年 30 4 月 日 30 日 本 期 目 录 高 层 声 音 教 育 部 副 部 长 : 高 校 转 型 是 解 决 就 业 的 关 键... 1 教 育 部 部 署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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