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目 錄 目 錄 安 全 規 則 5 關 於 本 裝 置 6 系 統 服 務 7 開 始 使 用 8 按 鍵 和 組 件 8 插 入 SIM 卡 及 電 池 10 為 電 池 充 電 12 開 機 14 鎖 定 或 取 消 鎖 定 按 鍵 和 觸 控 螢 幕 14 首 頁 畫 面 15 媒 體 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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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似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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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okia X6-00 用 戶 指 南 版 本 4.0
2 2 目 錄 目 錄 安 全 規 則 5 關 於 本 裝 置 6 系 統 服 務 7 開 始 使 用 8 按 鍵 和 組 件 8 插 入 SIM 卡 及 電 池 10 為 電 池 充 電 12 開 機 14 鎖 定 或 取 消 鎖 定 按 鍵 和 觸 控 螢 幕 14 首 頁 畫 面 15 媒 體 鍵 17 存 取 功 能 表 17 觸 控 螢 幕 動 作 17 變 更 鈴 聲 20 支 援 20 Nokia 服 務 20 關 於 Nokia 應 用 商 店 21 尋 找 說 明 21 裝 置 內 建 說 明 21 使 用 電 腦 更 新 手 機 軟 體 22 設 定 22 密 碼 22 延 長 電 池 壽 命 23 增 加 可 用 記 憶 體 24 您 的 裝 置 25 手 機 設 定 25 從 舊 的 裝 置 複 製 連 絡 人 或 圖 片 25 螢 幕 指 示 符 號 26 音 量 和 擴 音 器 控 制 28 捷 徑 28 天 線 位 置 29 通 訊 錄 列 30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30 感 應 器 設 定 及 螢 幕 旋 轉 31 耳 機 31 取 出 SIM 卡 32 如 何 繫 上 吊 飾 33 遠 端 鎖 定 33 撥 打 電 話 34 通 話 期 間 的 觸 控 螢 幕 34 語 音 通 話 34 通 話 期 間 35 語 音 信 箱 36 接 聽 或 拒 絕 來 電 36 撥 打 會 議 通 話 ( 系 統 服 務 ) 37 使 用 單 鍵 撥 號 撥 打 電 話 號 碼 38 來 電 插 撥 38 聲 控 撥 號 39 進 行 視 訊 通 話 40 視 訊 通 話 期 間 41 接 聽 或 拒 絕 視 訊 通 話 42 通 訊 記 錄 42 編 寫 文 字 44 自 動 輸 入 模 式 44 按 鍵 和 功 能 45 中 文 手 寫 識 別 45
3 目 錄 3 使 用 字 母 及 數 字 鍵 盤 輸 入 文 字 46 使 用 虛 擬 鍵 盤 的 中 文 輸 入 法 48 觸 控 輸 入 設 定 49 通 訊 錄 49 儲 存 和 編 輯 姓 名 與 號 碼 49 通 訊 錄 工 具 列 50 管 理 姓 名 和 電 話 號 碼 50 指 定 預 設 號 碼 和 地 址 51 連 絡 人 的 鈴 聲 影 像 及 通 話 文 字 51 複 製 通 訊 錄 52 SIM 卡 服 務 53 訊 息 54 訊 息 主 檢 視 54 編 寫 與 傳 送 訊 息 55 訊 息 收 件 匣 56 設 定 電 子 郵 件 58 信 箱 58 Mail for Exchange 61 檢 視 SIM 卡 上 的 訊 息 62 簡 訊 廣 播 服 務 訊 息 62 服 務 指 令 62 訊 息 設 定 63 個 人 化 您 的 裝 置 65 變 更 手 機 外 觀 65 操 作 模 式 65 音 樂 資 料 夾 66 音 樂 播 放 機 66 Nokia Podcasting 69 收 音 機 71 多 媒 體 資 料 72 檢 視 和 組 織 檔 案 72 檢 視 影 像 和 影 片 73 組 織 影 像 和 影 片 74 電 視 輸 出 模 式 74 相 機 75 啟 動 相 機 76 影 像 拍 攝 76 影 片 錄 製 82 定 位 (GPS) 83 關 於 GPS 83 輔 助 GPS (A-GPS) 84 建 立 GPS 連 線 的 小 秘 訣 85 位 置 要 求 86 地 標 86 GPS 資 料 87 定 位 設 定 87 地 圖 88 地 圖 總 覽 88 檢 視 您 的 位 置 與 地 圖 89 地 圖 檢 視 90 變 更 地 圖 的 外 觀 90 下 載 並 更 新 地 圖 91 關 於 定 位 方 法 91 尋 找 位 置 92 檢 視 位 置 詳 細 資 訊 93 儲 存 地 點 與 路 徑 94
4 4 目 錄 檢 視 並 組 織 地 點 或 路 徑 94 傳 送 地 點 給 好 友 95 取 得 語 音 導 覽 95 開 車 前 往 您 的 目 的 地 96 導 航 檢 視 97 取 得 交 通 與 安 全 資 訊 97 步 行 前 往 您 的 目 的 地 98 規 劃 路 徑 99 連 線 方 式 100 數 據 連 線 和 存 取 點 101 網 路 設 定 101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102 存 取 點 105 檢 視 您 目 前 的 數 據 連 線 110 同 步 處 理 110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111 使 用 USB 傳 輸 線 傳 送 資 料 115 電 腦 連 線 116 管 理 員 設 定 117 Nokia 影 片 中 心 118 觀 看 與 下 載 影 片 118 影 片 收 取 點 119 我 的 影 片 120 從 您 的 電 腦 傳 輸 影 片 121 影 片 中 心 設 定 121 訂 閱 網 路 收 取 點 123 瀏 覽 網 路 時 出 現 亂 碼 124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124 時 鐘 124 行 事 曆 126 檔 案 管 理 127 Quickoffice 128 程 式 管 理 129 透 過 裝 置 更 新 軟 體 132 RealPlayer 132 錄 音 機 134 編 寫 備 註 134 執 行 運 算 135 換 算 器 135 設 定 135 手 機 設 定 135 通 話 設 定 143 環 境 保 護 145 節 省 能 源 145 回 收 145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45 索 引 166 網 際 網 路 122 關 於 網 路 瀏 覽 器 122 瀏 覽 網 路 122 新 增 書 籤 123
5 安 全 規 則 5 安 全 規 則 請 閱 讀 下 列 簡 明 的 使 用 原 則 違 反 這 些 規 定 可 能 會 導 致 危 險 或 觸 法 有 關 更 進 一 步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參 閱 本 用 戶 指 南 安 全 開 機 在 禁 止 使 用 無 線 電 話, 或 者 使 用 無 線 電 話 可 能 會 造 成 干 擾 或 危 險 的 地 方, 請 勿 啟 動 本 裝 置 行 車 安 全 第 一 請 遵 循 所 有 當 地 法 律 行 車 途 中 務 必 專 心 駕 駛, 不 要 分 心 做 其 他 事 情 行 車 安 全 為 首 要 顧 慮 干 擾 所 有 的 無 線 裝 置 都 可 能 會 受 到 干 擾, 並 影 響 其 效 能 在 限 制 的 區 域 請 關 機 請 遵 守 所 有 相 關 限 制 在 飛 機 上 接 近 醫 療 儀 器 加 油 站 化 學 物 質 或 爆 破 區 域, 請 關 閉 本 裝 置 使 用 合 格 的 維 修 服 務 唯 有 合 格 的 服 務 人 員, 才 能 安 裝 或 維 修 本 產 品
6 6 安 全 規 則 配 件 與 電 池 請 只 使 用 經 過 認 可 的 配 件 與 電 池 請 勿 連 接 不 相 容 的 產 品 防 水 功 能 您 的 裝 置 無 法 防 水 請 保 持 乾 燥 玻 璃 零 件 此 裝 置 的 正 面 外 殼 是 由 玻 璃 製 成 若 裝 置 掉 落 於 堅 硬 的 表 面 上 或 受 到 嚴 重 衝 擊, 可 能 會 導 致 玻 璃 破 裂 若 發 生 玻 璃 破 裂 的 情 形, 請 勿 觸 摸 玻 璃 零 件 或 試 圖 從 本 裝 置 取 出 玻 璃 碎 片 在 合 格 的 維 修 人 員 更 換 玻 璃 之 前, 請 停 止 使 用 此 裝 置 關 於 本 裝 置 本 指 南 中 所 描 述 的 無 線 裝 置, 業 經 認 證 適 用 於 UMTS 系 統 與 GSM 系 統 如 需 關 於 網 路 系 統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您 的 裝 置 支 援 多 種 連 線 方 式, 並 且 就 像 電 腦 一 樣, 可 能 會 暴 露 在 病 毒 及 其 他 有 害 內 容 的 威 脅 之 下 當 您 在 處 理 訊 息 連 線 要 求 瀏 覽 和 下 載 時 應 格 外 小 心 請 只 從 提 供 適 當 安 全 措 施 與 保 護 的 可 信 任 來 源 安 裝 和 使 用 服 務 及 其 他 軟 體, 例 如 經 過 Symbian Signed 或 通 過 Java Verified 測 試 的 應 用 程 式 您 可 以 考 慮 在 裝 置 和 任 何 連 線 的 電 腦 上 安 裝 防 毒 及 其 他 安 全 性 軟 體 您 的 裝 置 可 能 已 預 先 安 裝 了 一 些 協 力 廠 商 網 站 的 書 籤 與 連 結, 並 且 讓 您 存 取 協 力 廠 商 的 網 站 這 些 與 諾 基 亞 無 關, 諾 基 亞 不 為 這 些 網 站 背 書 或 擔 保 其 可 靠 性 如 果 您 存 取 這 些 網 站, 請 謹 慎 注 意 安 全 性 或 內 容
7 安 全 規 則 7 警 告 : 您 必 須 先 啟 動 本 裝 置, 才 能 使 用 裝 置 中 的 各 項 功 能 ( 鬧 鐘 除 外 ) 在 使 用 無 線 裝 置 會 造 成 干 擾 或 危 險 的 地 方, 請 勿 開 機 使 用 本 裝 置 時, 請 遵 循 所 有 相 關 法 律 規 定, 並 尊 重 當 地 風 俗 他 人 隱 私 權 和 包 括 版 權 在 內 的 合 法 權 利 版 權 保 護 可 以 防 止 某 些 影 像 音 樂 和 其 他 內 容 遭 到 複 製 修 改 或 傳 輸 備 份 裝 置 中 儲 存 的 所 有 重 要 資 訊, 或 保 留 手 寫 記 錄 在 連 接 到 任 何 其 他 裝 置 時, 請 先 閱 讀 該 裝 置 的 用 戶 指 南, 以 取 得 詳 細 的 安 全 指 示 請 勿 連 接 不 相 容 的 產 品 本 指 南 中 的 影 像 可 能 會 和 裝 置 的 螢 幕 顯 示 有 所 不 同 請 參 考 用 戶 指 南 中 關 於 裝 置 的 重 要 資 訊 系 統 服 務 您 必 須 先 申 請 無 線 服 務 提 供 商 的 服 務 才 能 使 用 裝 置 並 非 所 有 系 統 都 提 供 這 些 服 務 ; 有 些 系 統 可 能 會 要 求 您 先 與 服 務 提 供 商 達 成 特 定 的 協 議, 才 能 使 用 這 些 系 統 服 務 系 統 服 務 牽 涉 到 資 料 的 傳 輸 有 關 在 原 註 冊 系 統 及 漫 遊 至 其 他 系 統 時 的 費 率 詳 情,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服 務 提 供 商 會 解 釋 各 項 收 費 標 準 部 分 系 統 可 能 有 所 限 制, 因 而 影 響 您 使 用 此 裝 置 某 些 需 要 系 統 支 援 的 功 能, 例 如 在 TCP/IP 通 訊 協 定 上 執 行 的 特 定 技 術 ( 像 是 WAP 2.0 通 訊 協 定 (HTTP 和 SSL)) 和 與 語 言 相 關 字 元 的 支 援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可 能 已 設 定 停 用 或 關 閉 裝 置 中 的 某 些 功 能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這 些 功 能 就 不 會 出 現 在 裝 置 的 功 能 表 上 您 的 裝 置 也 可 能 具 有 自 訂 的 項 目, 例 如 功 能 表 名 稱 功 能 表 順 序 和 圖 示
8 8 開 始 使 用 開 始 使 用 按 鍵 和 組 件 1 聽 筒 2 觸 控 螢 幕 3 功 能 表 鍵 4 通 話 鍵 5 亮 度 感 應 器 6 視 訊 攝 影 機 7 媒 體 鍵 8 距 離 感 應 器 9 結 束 鍵
9 開 始 使 用 9 10 電 源 鍵 11 充 電 器 插 孔 12 Nokia AV 插 孔 (3.5 釐 米 ) 13 Micro USB 插 孔 14 音 量 / 縮 放 鍵 15 相 機 鏡 頭 16 鎖 定 開 關 17 拍 攝 鍵 18 麥 克 風 19 相 機 閃 光 燈 20 擴 音 器 21 SIM 卡 插 槽 外 蓋 裝 置 若 長 時 間 運 行, 例 如 : 使 用 中 的 視 訊 通 話 和 高 速 的 數 據 連 線, 裝 置 可 能 會 微 微 發 熱 在 大 部 分 情 況 下, 這 種 狀 況 是 正 常 的 如 果 您 發 現 裝 置 無 法 正 常 運 作, 請 就 近 洽 詢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為 您 服 務 請 勿 以 保 護 膜 或 膠 帶 等 擋 住 觸 控 螢 幕 的 上 方 區 域
10 10 開 始 使 用 插 入 SIM 卡 及 電 池 插 入 SIM 卡 重 要 : 為 避 免 對 SIM 卡 造 成 損 壞, 插 入 或 移 除 SIM 卡 前 請 先 取 出 電 池 請 注 意 : 您 的 裝 置 並 不 支 援 5 伏 特 的 SIM 卡 重 要 : 請 勿 在 此 裝 置 中 使 用 mini-uicc SIM 卡 ( 又 稱 為 micro-sim 卡 ) 或 是 與 轉 接 卡 搭 配 使 用 micro-sim 卡, 或 是 具 備 mini-uicc 挖 窗 空 格 的 SIM 卡 ( 見 附 圖 ) micro SIM 卡 尺 寸 小 於 標 準 SIM 卡 此 裝 置 並 不 支 援 使 用 micro-sim 卡, 且 使 用 不 相 容 的 SIM 卡 可 能 會 損 壞 卡 片 或 裝 置, 也 可 能 會 損 毀 儲 存 在 記 憶 卡 中 的 資 料 1 取 下 背 蓋 2 如 果 已 安 裝 電 池, 請 將 電 池 取 出 取 出 電 池 前, 請 務 必 關 機, 並 中 斷 手 機 與 充 電 器 的 連 接
11 開 始 使 用 11 3 打 開 SIM 卡 插 槽 的 外 蓋 4 在 插 槽 中 插 入 SIM 卡 確 認 卡 片 的 接 觸 區 域 面 向 上, 且 斜 角 面 對 裝 置 將 卡 片 推 入 5 關 上 SIM 卡 插 槽 的 外 蓋 確 認 外 蓋 正 確 關 上 如 果 SIM 卡 沒 有 正 確 放 入, 裝 置 只 能 使 用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12 12 開 始 使 用 放 入 電 池 1 插 入 電 池 2 若 要 裝 回 外 蓋, 請 將 頂 端 的 固 定 鉤 對 準 凹 槽 首 先, 將 外 殼 從 中 間 向 下 按 壓, 讓 中 間 的 固 定 鉤 卡 入 定 位 中 間 的 固 定 鉤 卡 入 定 位 時, 將 裝 置 底 部 外 蓋 向 下 壓 請 參 閱 第 32 頁 的 取 出 SIM 卡 為 電 池 充 電 電 池 出 廠 時 已 進 行 部 分 充 電 如 果 裝 置 顯 示 電 量 過 低, 請 執 行 下 列 操 作 : 1 將 充 電 器 插 入 牆 上 的 電 源 插 座 2 將 充 電 器 連 接 至 手 機
13 開 始 使 用 13 3 當 裝 置 顯 示 充 電 完 全 時, 請 將 充 電 器 與 裝 置 斷 開, 然 後 從 插 座 上 斷 開 充 電 的 時 間 長 短 沒 有 限 制, 而 且 充 電 時 您 仍 可 使 用 裝 置 若 電 池 電 力 已 完 全 耗 盡, 可 能 要 等 幾 分 鐘 後 螢 幕 才 會 出 現 充 電 指 示 符 號, 或 者 您 才 能 夠 撥 打 電 話 祕 訣 : 不 使 用 充 電 器 時, 請 從 電 源 插 座 拔 下 充 電 器 連 接 到 電 源 插 座 的 充 電 器 即 使 沒 有 連 接 到 裝 置, 仍 然 會 消 耗 電 力
14 14 開 始 使 用 開 機 1 按 住 電 源 鍵 2 若 手 機 要 求 輸 入 PIN 碼 或 鎖 定 密 碼, 請 輸 入 密 碼, 然 後 選 取 確 定 若 要 刪 除 號 碼, 請 選 取 鎖 定 密 碼 的 原 廠 設 定 為 選 取 您 的 位 置 如 果 您 無 意 間 選 取 了 錯 誤 的 位 置, 請 選 取 返 回 4 請 輸 入 日 期 和 時 間 當 使 用 12 小 時 制 的 時 間 格 式 時, 若 要 在 a.m. 和 p.m. 間 切 換, 請 任 選 一 號 碼 鎖 定 或 取 消 鎖 定 按 鍵 和 觸 控 螢 幕 您 可 以 鎖 定 裝 置, 以 避 免 裝 置 放 在 口 袋 或 手 提 袋 時 誤 觸 按 鍵 滑 動 鎖 定 開 關 當 鍵 盤 和 螢 幕 鎖 定 時, 螢 幕 會 關 閉, 鍵 盤 也 會 停 用 鍵 盤 和 螢 幕 停 用 一 段 時 間 後, 可 能 會 自 動 鎖 定 變 更 自 動 鍵 盤 和 螢 幕 鎖 定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自 動 鍵 盤 鎖 以 及 所 要 的 選 項
15 開 始 使 用 15 首 頁 畫 面 從 主 螢 幕 開 始 就 可 以 存 放 所 有 重 要 連 絡 人 或 應 用 程 式 捷 徑 互 動 螢 幕 元 件 若 要 開 啟 時 鐘 應 用 程 式, 請 選 取 時 鐘 (1) 若 要 開 啟 行 事 曆, 或 變 更 操 作 模 式, 請 選 取 日 期 或 操 作 模 式 名 稱 (2) 若 要 檢 視 或 修 改 連 線 方 式 設 定 ( ), 要 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掃 描 啟 用 時 檢 視 可 用 的 WLAN, 或 是 要 檢 視 錯 過 的 事 件, 請 選 取 右 上 角 (3) 若 要 撥 打 電 話, 請 選 取 電 話 或 (4)
16 16 開 始 使 用 若 要 開 啟 連 絡 人 清 單, 請 選 取 通 訊 錄 或 (5) 若 要 開 啟 主 功 能 表, 請 按 功 能 鍵 (6) 開 始 使 用 通 訊 錄 列 若 要 開 始 使 用 通 訊 錄 列 並 將 連 絡 人 加 入 首 頁 畫 面, 請 選 取 > 選 項 > 新 連 絡 人, 並 遵 照 指 示 進 行 操 作 變 更 首 頁 畫 面 佈 景 主 題 若 要 變 更 首 頁 畫 面 佈 景 主 題 或 捷 徑,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個 人 化 > 首 頁 畫 面 滑 動 以 解 鎖 若 要 將 裝 置 螢 幕 解 鎖, 請 按 下 功 能 表 鍵, 然 後 在 螢 幕 上 滑 動 您 也 可 以 在 鎖 定 的 螢 幕 上 滑 動, 以 接 聽 來 電 停 止 行 事 曆 鬧 鈴, 或 使 鬧 鐘 停 止 或 重 響 請 依 照 畫 面 指 示 操 作 音 樂 鍵 在 背 景 播 放 音 樂 或 收 音 機 時, 首 頁 畫 面 會 顯 示 音 樂 鍵 ( 播 放 / 暫 停 快 速 倒 轉 和 快 速 前 進 )
17 開 始 使 用 17 媒 體 鍵 若 要 存 取 音 樂 播 放 機 或 瀏 覽 器 等 應 用 程 式, 請 選 取 媒 體 鍵 ( 應 用 程 式 ), 開 啟 媒 體 列 並 選 取 祕 訣 : 用 您 的 手 指 按 住 圖 示 以 查 看 應 用 程 式 的 名 稱 若 要 開 啟 應 用 程 式, 則 鬆 開 手 指 或 者, 將 手 指 從 圖 示 滑 開 存 取 功 能 表 若 要 存 取 功 能 表, 請 按 功 能 表 鍵 若 要 在 功 能 表 中 開 啟 應 用 程 式 或 資 料 夾, 請 選 取 該 項 目 觸 控 螢 幕 動 作 點 擊 與 點 擊 兩 下 若 要 在 觸 控 螢 幕 上 開 啟 應 用 程 式 或 其 他 項 目, 通 常 可 以 用 手 指 點 擊 觸 控 螢 幕 但 若 要 開 啟 下 列 項 目, 您 必 須 在 該 項 目 點 擊 兩 下
18 18 開 始 使 用 在 應 用 程 式 中 列 舉 出 項 目, 例 如 在 訊 息 服 務 的 資 料 夾 清 單 中 的 草 稿 資 料 夾 祕 訣 : 當 您 開 啟 清 單 檢 視, 第 一 個 項 目 預 設 會 反 白 顯 示 若 要 開 啟 反 白 顯 示 的 項 目, 就 點 擊 此 項 目 一 下 使 用 清 單 檢 視 類 型 時, 功 能 表 中 的 應 用 程 式 和 資 料 夾 檔 案 清 單 中 的 檔 案, 例 如 多 媒 體 資 料 中 影 像 和 影 片 檢 視 內 的 影 像 選 取 如 果 您 點 擊 一 下 檔 案 或 類 似 的 項 目, 該 項 目 並 不 會 開 啟, 只 會 反 白 顯 示 若 要 檢 視 項 目 的 可 用 選 項, 請 選 取 選 項 ; 如 果 有 的 話, 也 可 以 從 工 具 列 選 取 圖 示 在 本 使 用 者 說 明 文 件 中, 以 點 擊 一 下 或 兩 下 的 方 式 開 啟 應 用 程 式 或 項 目, 稱 為 選 取 如 果 您 需 要 連 續 選 取 多 個 項 目, 要 選 取 的 顯 示 文 字 會 以 箭 號 分 隔 範 例 : 若 要 選 取 選 項 > 說 明, 請 點 選 選 項, 再 點 選 說 明 拖 曳 若 要 拖 曳, 請 將 您 的 手 指 放 置 在 螢 幕 上, 然 後 滑 過 螢 幕 範 例 : 若 要 向 上 或 向 下 捲 動 網 頁, 請 用 您 的 手 指 拖 曳 頁 面
19 開 始 使 用 19 滑 動 若 要 滑 動, 請 將 您 的 手 指 在 螢 幕 上 快 速 往 左 或 往 右 滑 動 範 例 : 當 檢 視 影 像 時, 若 要 檢 視 下 一 個 或 前 一 個 影 像, 則 分 別 將 影 像 向 左 或 向 右 滑 動 祕 訣 : 當 觸 控 螢 幕 鎖 定 時, 若 要 接 聽 電 話 停 止 鬧 鐘 或 行 事 曆 鬧 鈴, 請 在 螢 幕 上 滑 動 請 按 照 畫 面 說 明 執 行 捲 動 若 要 在 具 備 捲 動 列 的 清 單 中 向 上 或 向 下 捲 動, 則 拖 曳 捲 動 列 的 滑 桿 若 要 捲 動 較 長 清 單, 請 快 速 撥 動 清 單 撥 動 速 度 越 快, 清 單 捲 動 速 度 就 越 快 如 果 您 向 上 撥 動, 清 單 會 持 續 此 動 作 並 向 下 捲 動 若 要 從 轉 動 的 清 單 中 選 取 一 個 項 目 並 停 止 捲 動, 請 點 擊 該 項 目 祕 訣 : 若 要 檢 視 圖 示 的 簡 短 說 明, 請 將 您 的 手 指 放 置 在 圖 示 上 並 非 所 有 圖 示 都 有 說 明 觸 控 螢 幕 燈 光 觸 控 螢 幕 燈 光 在 閒 置 一 段 時 間 後 會 自 動 關 閉
20 20 開 始 使 用 若 要 開 啟 螢 幕 燈 光, 請 加 以 點 擊 如 果 觸 控 螢 幕 和 按 鍵 已 鎖 定, 點 擊 螢 幕 將 不 會 開 啟 螢 幕 燈 光 若 要 解 除 鎖 定 螢 幕 和 按 鍵, 請 切 換 鎖 定 鍵 變 更 鈴 聲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個 人 化 > 操 作 模 式 您 可 以 使 用 操 作 模 式 來 設 定 和 自 訂 鈴 聲 訊 息 提 示 聲 或 用 於 不 同 事 件 環 境 或 來 電 群 組 的 不 同 鈴 聲 若 要 個 人 化 操 作 模 式, 請 捲 動 到 該 操 作 模 式,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個 人 化 選 擇 支 援 當 您 想 要 更 了 解 如 何 使 用 您 的 產 品, 或 是 您 不 確 定 手 機 應 該 如 何 操 作 時, 請 閱 讀 手 機 上 的 用 戶 指 南 選 取 功 能 表 > 說 明 如 果 問 題 仍 無 法 解 決, 請 執 行 下 列 動 作 之 一 : 將 手 機 重 新 啟 動 將 手 機 關 機, 然 後 取 出 電 池 大 約 一 分 鐘 後, 重 新 裝 上 電 池, 然 後 將 手 機 開 機 更 新 手 機 軟 體 還 原 原 廠 設 定 如 果 問 題 仍 無 法 解 決, 請 連 絡 Nokia 洽 詢 維 修 相 關 事 宜 移 至 repair 網 站 將 手 機 送 修 之 前, 請 務 必 備 份 手 機 中 的 資 料 Nokia 服 務 使 用 Nokia 服 務, 您 可 以 尋 找 新 的 地 點 和 服 務, 並 且 與 朋 友 保 持 連 絡 例 如, 您 可 以 執 行 以 下 操 作 : 部 分 項 目 為 免 費 提 供, 其 他 項 目 可 能 需 要 您 付 費 使 用
21 尋 找 說 明 21 可 用 的 服 務 也 可 能 依 國 家 或 地 區 而 有 所 不 同, 並 且 無 法 支 援 所 有 語 言 若 要 使 用 Nokia 服 務, 您 需 要 有 諾 基 亞 會 員 帳 號 當 您 在 手 機 上 存 取 服 務 時, 您 會 收 到 建 立 帳 號 的 通 知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請 移 至 關 於 Nokia 應 用 商 店 您 可 以 將 行 動 遊 戲 應 用 程 式 影 片 圖 片 佈 景 主 題 與 鈴 聲 下 載 至 您 的 手 機 部 分 項 目 可 免 費 使 用, 其 他 項 目 則 需 要 透 過 信 用 卡 或 手 機 帳 單 付 費 付 費 方 式 可 用 與 否 須 視 您 的 居 住 國 家 / 地 區 和 系 統 服 務 提 供 商 而 定 Nokia 應 用 商 店 可 根 據 您 的 喜 好 及 位 置, 提 供 與 您 的 手 機 相 容 的 內 容 選 取 功 能 表 > Ovi 商 店 若 要 了 解 更 多 Nokia 應 用 商 店 的 相 關 資 訊, 請 移 至 網 站 尋 找 說 明 裝 置 內 建 說 明 您 的 裝 置 包 含 了 協 助 您 使 用 內 建 應 用 程 式 的 說 明 若 要 從 主 功 能 表 開 啟 說 明 文 字,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說 明, 以 及 您 想 要 閱 讀 其 說 明 的 應 用 程 式 當 應 用 程 式 開 啟 時, 若 要 存 取 目 前 檢 視 的 說 明 文 字, 請 選 取 選 項 > 說 明 當 您 閱 讀 說 明 時, 若 要 變 更 說 明 文 字 的 大 小, 請 選 取 選 項 > 縮 小 字 體 或 放 大 字 體 您 可 以 在 說 明 文 字 的 最 後 找 到 相 關 主 題 的 連 結 如 果 您 選 取 標 有 底 線 的 文 字, 便 會 出 現 一 段 簡 短 的 說 明 說 明 文 字 會 使 用 下 列 指 示 符 號 : 連 結 至 相 關 說 明 主 題
22 22 尋 找 說 明 連 結 至 討 論 中 的 應 用 程 式 當 您 在 閱 讀 說 明 指 示 時, 要 在 說 明 文 字 和 於 背 景 開 啟 的 應 用 程 式 之 間 進 行 切 換, 請 選 擇 選 項 > 顯 示 開 啟 的 應 用 程 式 和 想 要 的 應 用 程 式 使 用 電 腦 更 新 手 機 軟 體 您 可 以 使 用 Nokia Ovi 電 腦 端 套 件 應 用 程 式 來 更 新 手 機 軟 體 您 需 要 相 容 的 電 腦 高 速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以 及 相 容 的 USB 資 料 傳 輸 線, 以 將 您 的 手 機 連 接 至 電 腦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以 及 下 載 Nokia Ovi 電 腦 端 套 件 應 用 程 式, 請 移 至 software 設 定 一 般 來 說, 裝 置 中 已 根 據 您 的 系 統 服 務 提 供 商 資 訊, 自 動 設 定 了 多 媒 體 訊 息 GPRS 串 流 和 行 動 網 際 網 路 裝 置 中 可 能 已 安 裝 服 務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設 定, 您 也 可 以 通 過 特 殊 的 訊 息 形 式 從 系 統 服 務 提 供 商 接 收 或 請 求 設 定 密 碼 PIN 碼 或 PIN2 碼 (4-8 碼 ) PUK 碼 或 PUK2 碼 (8 碼 ) 這 些 密 碼 可 以 保 護 您 的 SIM 卡, 以 防 他 人 未 經 授 權 使 用, 或 是 您 必 須 輸 入 這 些 密 碼 才 能 存 取 某 些 功 能 您 可 以 將 裝 置 設 定 為 開 機 時 要 求 輸 入 PIN 碼 如 果 SIM 卡 未 提 供 這 些 密 碼, 或 是 您 忘 記 密 碼,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如 果 您 連 續 三 次 輸 入 錯 誤 的 密 碼, 您 就 必 須 使 用 PUK 碼 或 PUK2 碼 來 解 鎖 密 碼 您 必 須 輸 入 這 些 密 碼 才 能 解 鎖 PIN 碼 或 PIN2 碼 如 果 SIM 卡 未 提 供 此 密 碼, 請 洽 詢 服 務 提 供 商
23 尋 找 說 明 23 IMEI 卡 號 碼 (15 碼 ) 鎖 定 密 碼 ( 手 機 鎖 碼 ) 此 號 碼 是 用 以 辨 識 系 統 中 的 有 效 裝 置 若 要 檢 視 您 的 IMEI 號 碼, 請 撥 *#06# 此 密 碼 能 協 助 您 保 護 您 的 裝 置, 防 止 他 人 未 經 授 權 使 用 您 可 以 將 裝 置 設 定 為 要 求 輸 入 您 所 定 義 的 鎖 定 密 碼 ( 最 少 4 碼 或 4 個 字 元 ) 密 碼 請 保 密, 並 保 管 在 與 裝 置 不 同 且 安 全 的 地 方 如 果 您 忘 記 該 密 碼 而 裝 置 已 鎖 定, 則 您 的 裝 置 將 需 要 維 修 服 務 此 服 務 可 能 需 要 額 外 付 費, 同 時 可 能 會 刪 除 裝 置 中 的 所 有 個 人 資 料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請 連 絡 您 的 諾 基 亞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或 是 您 的 裝 置 經 銷 商 延 長 電 池 壽 命 裝 置 中 有 許 多 功 能 可 能 會 增 加 電 池 耗 電 量 並 縮 短 電 池 壽 命 若 要 節 省 電 池 電 力, 請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使 用 藍 牙 技 術 的 功 能, 或 在 使 用 其 他 功 能 時 讓 使 用 藍 牙 的 功 能 在 背 景 執 行, 會 增 加 電 池 的 耗 電 量 不 需 使 用 藍 牙 技 術 時, 請 將 其 關 閉 使 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的 功 能, 或 在 使 用 其 他 功 能 時 讓 使 用 WLAN 的 功 能 在 背 景 執 行, 會 增 加 電 池 的 耗 電 量 當 您 不 再 嘗 試 連 線 不 再 連 線 到 存 取 點 或 不 再 掃 描 可 用 的 網 路 時,Nokia 裝 置 的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將 會 關 閉 若 要 進 一 步 減 少 電 力 消 耗, 您 可 指 定 您 的 裝 置 不 要 在 背 景 中 掃 描 可 用 的 系 統, 或 降 低 掃 描 可 用 系 統 的 頻 率 如 果 您 已 在 連 線 設 定 中 將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設 定 為 當 可 用 時, 且 不 在 封 包 數 據 的 涵 蓋 範 圍 (GPRS) 內, 裝 置 會 定 期 嘗 試 建 立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若 要 延 長 裝 置 的 操 作 時 間, 請 選 取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 當 需 要 時 當 您 移 動 到 地 圖 上 的 新 區 域 時, 地 圖 應 用 程 式 會 下 載 新 的 地 圖 資 訊, 這 會 增 加 電 池 的 耗 電 量 您 可 以 不 讓 裝 置 自 動 下 載 新 地 圖
24 24 尋 找 說 明 如 果 行 動 系 統 的 訊 號 強 度 在 您 所 處 的 區 域 中 有 極 大 差 異, 您 的 裝 置 會 反 覆 掃 描 可 用 的 系 統 這 會 增 加 電 池 的 耗 電 量 如 果 在 系 統 設 定 中 將 系 統 模 式 設 定 為 雙 頻 模 式, 則 裝 置 會 搜 尋 UMTS 系 統 您 可 以 設 定 裝 置 僅 使 用 GSM 系 統 若 要 僅 使 用 GSM 系 統,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以 及 連 線 方 式 > 系 統 > 系 統 模 式 > GSM 螢 幕 的 背 景 燈 光 會 增 加 電 池 的 耗 電 量 在 螢 幕 顯 示 設 定 中, 您 可 以 變 更 背 景 燈 光 關 閉 的 逾 時 時 間 調 整 感 應 周 遭 光 線 狀 態 的 亮 度 感 應 器 以 及 調 整 螢 幕 亮 度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以 及 手 機 > 螢 幕 顯 示 > 燈 光 逾 時 或 亮 度 感 應 讓 應 用 程 式 在 背 景 執 行 會 增 加 電 池 的 耗 電 量 若 要 關 閉 不 使 用 的 應 用 程 式, 請 按 住 功 能 表 鍵, 選 取 選 項 > 顯 示 開 啟 的 應 用 程 式, 並 用 功 能 表 鍵 瀏 覽 至 該 應 用 程 式 按 住 功 能 表 鍵 並 選 取 退 出 增 加 可 用 記 憶 體 您 需 要 更 多 的 可 用 裝 置 記 憶 體 以 使 用 新 應 用 程 式 和 內 容 嗎? 檢 視 不 同 資 料 類 型 可 用 的 空 間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檔 案 管 理 本 裝 置 的 許 多 功 能 會 使 用 記 憶 體 來 儲 存 資 料 當 不 同 記 憶 體 位 置 的 記 憶 體 不 足 時, 裝 置 便 會 通 知 您 增 加 可 用 記 憶 體 請 將 資 料 傳 輸 至 大 型 記 憶 體 或 相 容 的 電 腦 若 要 移 除 不 再 需 要 的 資 料, 請 使 用 檔 案 管 理 或 開 啟 對 應 的 應 用 程 式 您 可 以 移 除 下 列 項 目 : 訊 息 應 用 程 式 各 資 料 夾 中 的 訊 息, 以 及 信 箱 中 已 擷 取 的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已 儲 存 的 網 頁 連 絡 人 資 訊 行 事 曆 備 註
25 您 的 裝 置 25 應 用 程 式 管 理 中 不 再 需 要 的 應 用 程 式 您 已 安 裝 的 應 用 程 式 安 裝 檔 案 (.sis 或.sisx) 將 安 裝 檔 案 傳 輸 到 相 容 的 電 腦 多 媒 體 資 料 中 的 影 像 和 影 片 將 檔 案 備 份 至 相 容 電 腦 您 的 裝 置 手 機 設 定 裝 置 第 一 次 開 機 時 會 開 啟 手 機 設 定 應 用 程 式 若 要 稍 後 存 取 手 機 設 定 應 用 程 式,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手 機 設 定 若 要 設 定 裝 置 連 線, 請 選 取 設 定 精 靈 若 要 將 資 料 從 裝 置 傳 輸 至 相 容 的 Nokia 裝 置, 請 選 取 手 機 轉 換 可 用 的 選 項 可 能 會 因 情 況 而 不 同 從 舊 的 裝 置 複 製 連 絡 人 或 圖 片 您 想 要 從 之 前 的 相 容 諾 基 亞 裝 置 複 製 重 要 資 訊, 並 且 能 快 速 開 始 使 用 新 裝 置 嗎? 使 用 手 機 轉 換 應 用 程 式 免 費 複 製 如 通 訊 錄 行 事 曆 項 目 及 圖 片 至 您 的 新 裝 置 中 您 的 舊 Nokia 裝 置 必 須 支 援 使 用 藍 牙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手 機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切 換
26 26 您 的 裝 置 如 果 您 的 舊 Nokia 裝 置 沒 有 手 機 轉 換 應 用 程 式, 您 的 新 裝 置 就 會 使 用 藍 牙, 以 訊 息 的 方 式 將 應 用 程 式 傳 送 給 舊 的 裝 置 若 要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請 在 舊 裝 置 中 開 啟 該 訊 息, 然 後 依 照 指 示 進 行 操 作 1 選 取 您 要 連 接 的 裝 置, 然 後 配 對 裝 置 您 必 須 啟 動 藍 牙 2 如 果 另 一 部 裝 置 也 要 求 輸 入 密 碼, 請 輸 入 密 碼 您 必 須 在 兩 部 裝 置 中 輸 入 相 同 的 密 碼 ( 您 可 以 自 行 定 義 密 碼 ) 部 分 裝 置 的 密 碼 是 固 定 的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請 參 閱 裝 置 的 說 明 密 碼 僅 限 於 目 前 的 連 線 可 用 3 選 取 內 容 及 確 定 螢 幕 指 示 符 號 裝 置 正 在 GSM 系 統 中 使 用 ( 系 統 服 務 ) 裝 置 正 在 UMTS 系 統 中 使 用 ( 系 統 服 務 ) 您 的 訊 息 收 件 匣 資 料 夾 中 有 一 或 多 則 未 讀 的 訊 息 遠 端 信 箱 中 已 收 到 新 的 電 子 郵 件 寄 件 匣 資 料 夾 中 有 等 待 傳 送 的 訊 息
27 您 的 裝 置 27 您 有 未 接 來 電 鈴 聲 類 型 已 設 定 為 無 聲 已 啟 動 定 時 的 操 作 模 式 觸 控 螢 幕 及 按 鍵 已 鎖 定 已 啟 動 鬧 鐘 所 有 來 電 都 會 被 轉 接 到 另 一 組 電 話 號 碼 ( 系 統 服 務 ) 相 容 的 耳 機 已 連 接 到 裝 置 相 容 的 電 視 輸 出 線 已 連 接 到 裝 置 數 據 通 話 已 啟 動 ( 系 統 服 務 ) GPRS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已 啟 動 ( 系 統 服 務 ) 表 示 連 線 暫 停, 而 則 表 示 連 線 可 使 用 在 部 分 支 援 EGPRS ( 系 統 服 務 ) 的 系 統 已 啟 動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表 示 連 線 暫 停, 而 則 表 示 連 線 可 使 用 雖 然 圖 示 表 示 在 該 系 統 中 可 使 用 EGPRS, 您 的 裝 置 不 一 定 要 使 用 EGPRS 連 線 來 傳 輸 資 料 UMTS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已 啟 動 ( 系 統 服 務 ) 表 示 連 線 已 暫 停, 而 則 表 示 連 線 已 建 立 高 速 下 行 封 包 存 取 (HSDPA) 已 受 支 援 並 啟 動 ( 系 統 服 務 ) 表 示 連 線 已 暫 停, 而 則 表 示 連 線 已 建 立 您 已 設 定 裝 置 掃 描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而 且 有 可 用 的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 系 統 服 務 )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連 線 已 在 加 密 的 網 路 中 啟 動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連 線 已 在 無 加 密 的 網 路 中 啟 動 藍 牙 連 線 已 啟 動 正 在 使 用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傳 輸 資 料 當 指 示 符 號 閃 爍 時, 表 示 裝 置 正 嘗 試 與 其 他 裝 置 連 線 已 啟 動 USB 連 線 正 在 進 行 同 步 處 理 GPS 已 啟 動
28 28 您 的 裝 置 音 量 和 擴 音 器 控 制 調 整 電 話 或 聲 音 檔 的 音 量 使 用 音 量 鍵 透 過 內 建 擴 音 器, 您 不 需 要 將 裝 置 拿 到 耳 朵 旁 講 電 話 或 聽 電 話, 只 要 放 在 靠 近 自 己 的 地 方 即 可 在 通 話 期 間 使 用 擴 音 器 選 取 啟 用 擴 音 器 關 閉 擴 音 器 選 取 啟 動 手 機 聽 筒 警 告 : 長 期 曝 露 在 高 音 量 的 環 境 下, 可 能 會 對 您 的 聽 力 造 成 損 害 請 使 用 正 常 音 量 聆 聽 音 樂, 使 用 擴 音 器 時, 請 勿 將 裝 置 拿 到 耳 朵 旁 邊, 因 為 音 量 可 能 非 常 大 聲 捷 徑 若 要 在 已 開 啟 的 應 用 程 式 之 間 切 換, 請 按 住 功 能 表 鍵 讓 應 用 程 式 在 背 景 執 行 會 增 加 電 池 耗 電 量, 並 縮 短 電 池 的 壽 命
29 您 的 裝 置 29 若 要 開 啟 網 路 連 線 ( 系 統 服 務 ), 請 點 擊 電 話 並 按 住 0 若 要 存 取 媒 體 列 中 提 供 的 應 用 程 式, 例 如 音 樂 播 放 機 和 網 路 瀏 覽 器, 則 在 任 何 檢 視 中 按 下 媒 體 鍵 若 要 變 更 操 作 模 式, 請 按 電 源 鍵, 然 後 選 取 一 個 操 作 模 式 若 要 撥 打 語 音 信 箱 ( 系 統 服 務 ), 請 點 擊 電 話 並 按 住 1 若 要 開 啟 最 近 撥 號 清 單, 請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按 通 話 鍵 若 要 使 用 聲 控 指 令, 請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按 住 通 話 鍵 天 線 位 置 本 裝 置 可 能 具 有 隱 藏 式 天 線 和 外 部 天 線 當 天 線 正 在 傳 輸 或 接 收 時, 請 盡 量 不 要 觸 碰 天 線 區 域 接 觸 天 線 會 影 響 通 話 品 質, 並 使 本 裝 置 在 操 作 時 消 耗 更 多 電 量, 還 可 能 縮 短 電 池 壽 命 行 動 電 話 天 線 藍 牙 和 WLAN 天 線 GPS 天 線
30 30 您 的 裝 置 通 訊 錄 列 若 要 開 始 使 用 通 訊 錄 列 並 將 連 絡 人 加 入 首 頁 畫 面, 請 選 取 > 選 項 > 新 連 絡 人, 然 後 依 照 指 示 操 作 若 要 與 連 絡 人 通 訊, 請 選 取 連 絡 人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撥 打 電 話 傳 送 訊 息 加 入 一 個 收 取 點 重 新 整 理 收 取 點 若 要 檢 視 與 連 絡 人 的 最 近 一 次 通 話 事 件 和 其 他 過 去 的 通 訊 事 件, 請 選 取 連 絡 人 若 要 撥 號 給 連 絡 人, 請 選 取 通 話 事 件 若 要 檢 視 其 他 事 件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選 取 通 訊 事 件 若 要 關 閉 檢 視, 請 選 取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可 讓 您 在 未 連 線 到 無 線 行 動 系 統 的 情 況 下, 仍 然 可 以 繼 續 使 用 裝 置 啟 動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時, 您 可 以 在 未 插 入 SIM 卡 的 情 況 下 使 用 手 機 啟 動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按 一 下 電 源 鍵, 並 選 取 離 線 當 您 啟 動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時, 與 行 動 系 統 的 連 線 就 會 關 閉 裝 置 與 行 動 系 統 之 間 的 所 有 傳 入 及 傳 出 無 線 電 頻 率 訊 號 都 會 被 阻 擋 下 來 如 果 您 嘗 試 使 用 行 動 系 統 傳 送 訊 息, 則 訊 息 會 儲 存 在 寄 件 匣 資 料 夾 中 等 待 稍 後 傳 送
31 您 的 裝 置 31 重 要 : 在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中, 您 無 法 撥 打 或 接 聽 任 何 通 話, 或 任 何 在 系 統 涵 蓋 範 圍 內 才 可 使 用 的 功 能 您 仍 然 可 以 撥 打 裝 置 內 建 的 官 方 緊 急 電 話 號 碼 若 要 撥 打 電 話, 您 必 須 先 變 更 操 作 模 式 來 啟 動 裝 置 功 能 如 果 裝 置 已 鎖 定, 請 輸 入 鎖 定 密 碼 當 您 啟 動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時, 您 仍 可 使 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閱 讀 電 子 郵 件 或 瀏 覽 網 際 網 路 您 也 可 以 在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中 使 用 藍 牙 連 線 建 立 和 使 用 WLAN 或 藍 牙 連 線 時, 請 遵 守 所 有 適 用 的 安 全 規 定 感 應 器 設 定 及 螢 幕 旋 轉 當 您 啟 動 裝 置 上 的 感 應 器 時, 只 要 轉 動 裝 置 就 可 以 控 制 特 定 功 能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感 應 器 設 定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感 應 器 啟 動 或 關 閉 感 應 器 轉 動 控 制 選 取 通 話 靜 音, 然 後 選 取 鬧 鈴 重 響, 當 您 翻 轉 裝 置 將 螢 幕 朝 下 放 置 時, 就 可 以 將 通 話 靜 音 或 讓 鬧 鈴 重 響 選 取 自 動 旋 轉 螢 幕 顯 示 可 在 您 將 裝 置 向 左 旋 轉 或 轉 回 垂 直 位 置 時, 自 動 旋 轉 螢 幕 顯 示 內 容 部 分 應 用 程 式 及 功 能 可 能 不 支 援 旋 轉 螢 幕 顯 示 內 容 耳 機 您 可 以 將 相 容 的 通 話 用 耳 機 或 聆 聽 用 耳 機 連 接 至 裝 置 您 可 能 必 須 選 取 傳 輸 線 模 式
32 32 您 的 裝 置 警 告 : 使 用 耳 機 時, 您 聆 聽 外 面 聲 音 的 能 力 將 會 受 到 影 響 為 了 您 的 安 全, 請 勿 在 危 險 的 地 方 使 用 耳 機 請 勿 連 線 會 產 生 輸 出 訊 號 的 產 品, 否 則 可 能 會 損 壞 裝 置 請 勿 連 接 任 何 電 壓 源 至 Nokia AV 插 孔 在 連 接 任 何 外 部 裝 置 或 耳 機 至 Nokia AV 插 孔 時, 除 非 是 經 諾 基 亞 核 准 搭 配 此 裝 置 使 用 的 產 品, 請 特 別 注 意 音 量 控 制 取 出 SIM 卡 1 將 背 面 外 蓋 從 裝 置 底 部 後 端 向 上 提 起, 將 其 取 下 2 取 出 電 池
33 您 的 裝 置 33 3 打 開 SIM 卡 插 槽 外 蓋 從 電 池 下 方 開 口 中, 將 外 殼 向 側 邊 推, 使 SIM 卡 滑 出 插 槽 將 SIM 卡 抽 出 4 裝 回 電 池 和 背 面 外 殼 如 何 繫 上 吊 飾 遠 端 鎖 定 您 可 以 使 用 預 先 定 義 的 簡 訊 遠 端 鎖 定 您 的 裝 置
34 34 撥 打 電 話 啟 用 遠 端 鎖 定 1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安 全 性 > 手 機 與 SIM 卡 > 遠 端 手 機 鎖 > 開 2 輸 入 簡 訊 內 容 (5-20 個 字 元 ) 驗 證 簡 訊 並 輸 入 鎖 定 密 碼 遠 端 鎖 定 您 的 裝 置 編 寫 預 先 定 義 的 簡 訊, 並 傳 送 至 您 的 裝 置 若 要 將 裝 置 取 消 鎖 定, 您 需 要 鎖 定 密 碼 撥 打 電 話 通 話 期 間 的 觸 控 螢 幕 本 裝 置 具 備 距 離 感 應 器 為 了 延 長 電 池 壽 命 並 防 止 誤 觸 選 項, 在 通 話 期 間 當 您 將 裝 置 靠 在 耳 朵 旁 時, 觸 控 螢 幕 會 自 動 停 用 請 勿 遮 住 距 離 感 應 器, 例 如 使 用 保 護 膜 或 膠 紙 語 音 通 話 1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選 取 電 話 以 開 啟 撥 號 器, 然 後 輸 入 電 話 號 碼 ( 含 區 碼 ) 若 要 移 除 號 碼, 請 選 取 若 要 撥 打 國 際 電 話, 請 選 取 * 兩 次 以 輸 入 + 字 元 ( 取 代 國 際 電 話 通 用 碼 ), 然 後 輸 入 國 碼 區 碼 ( 視 需 要 省 略 開 頭 的 0) 以 及 電 話 號 碼 2 若 要 撥 打 電 話, 請 按 通 話 鍵 3 若 要 結 束 通 話 ( 或 取 消 撥 號 ), 請 按 結 束 鍵 即 使 正 在 使 用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按 下 結 束 鍵 也 會 結 束 通 話
35 撥 打 電 話 35 1 若 要 從 連 絡 人 清 單 撥 打 電 話,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錄 2 移 至 要 撥 號 的 名 稱 或 選 取 搜 尋 欄 位, 輸 入 姓 名 的 第 一 個 字 母 或 字 元, 然 後 移 至 姓 名 3 若 要 撥 號 給 連 絡 人, 請 按 通 話 鍵 如 果 您 已 儲 存 連 絡 人 的 多 個 號 碼, 請 從 清 單 中 選 取 想 要 撥 打 的 號 碼 通 話 期 間 將 麥 克 風 設 為 靜 音 或 取 消 靜 音 選 取 或 保 留 目 前 的 通 話 選 取 或 啟 動 擴 音 器 選 取 若 您 有 透 過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附 接 的 相 容 耳 機, 要 將 聲 音 轉 到 耳 機, 請 選 取 選 項 > 啟 用 藍 牙 免 持 聽 筒 轉 換 回 手 機 選 取 結 束 通 話 選 取 若 要 在 目 前 的 通 話 與 保 留 的 通 話 間 切 換 選 取 選 項 > 切 換 祕 訣 : 若 要 保 留 目 前 的 通 話, 請 按 通 話 鍵 若 要 啟 動 保 留 的 通 話, 請 再 次 按 通 話 鍵 傳 送 雙 音 多 頻 鈴 聲 串 1 選 取 選 項 > 傳 送 DTMF
36 36 撥 打 電 話 2 輸 入 雙 音 多 頻 鈴 聲 串 或 在 連 絡 人 清 單 中 搜 尋 3 若 要 輸 入 等 待 字 元 (w) 或 暫 停 字 元 (p), 請 重 複 按 * 4 若 要 傳 送 雙 音 多 頻 音, 請 選 取 確 定 您 可 以 在 連 絡 人 詳 細 資 訊 的 電 話 號 碼 或 雙 音 多 頻 音 欄 位 加 入 雙 音 多 頻 音 結 束 目 前 通 話 並 接 聽 另 外 一 通 來 電 選 取 選 項 > 取 代 結 束 所 有 通 話 選 取 選 項 > 結 束 所 有 通 話 在 語 音 通 話 期 間 可 使 用 的 許 多 選 項 都 屬 於 系 統 服 務 語 音 信 箱 若 要 撥 打 您 的 語 音 信 箱 ( 系 統 服 務 ), 請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選 取 電 話, 然 後 選 取 並 按 住 1 1 若 要 變 更 語 音 信 箱 的 電 話 號 碼,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通 話 功 能 > 通 話 信 箱, 選 取 信 箱,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變 更 號 碼 2 輸 入 號 碼 ( 從 系 統 服 務 提 供 者 取 得 ), 然 後 選 取 確 定 接 聽 或 拒 絕 來 電 當 觸 控 螢 幕 鎖 定 時 若 要 接 聽 來 電, 請 掃 過 螢 幕 請 依 照 畫 面 指 示 操 作 當 觸 控 螢 幕 未 鎖 定 時 若 要 接 聽 來 電, 請 按 通 話 鍵 當 觸 控 螢 幕 鎖 定 時 若 要 將 來 電 鈴 聲 靜 音, 請 掃 過 螢 幕 解 除 鎖 定 若 要 在 觸 控 螢 幕 未 鎖 定 時 將 來 電 鈴 聲 靜 音, 請 選 取
37 撥 打 電 話 37 您 不 需 要 拒 絕 來 電 就 可 以 傳 送 簡 訊, 通 知 來 電 者 您 無 法 接 聽 電 話 若 要 啟 動 簡 訊 選 項 並 編 寫 標 準 回 覆 訊 息,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通 話 功 能 > 通 話 > 以 訊 息 拒 絕 來 電, 然 後 選 取 簡 訊 若 要 傳 送 回 覆 訊 息, 請 選 取 傳 送 訊 息, 編 輯 訊 息 文 字, 然 後 按 通 話 鍵 如 果 您 不 想 接 聽 電 話, 當 觸 控 螢 幕 鎖 定 時, 請 按 結 束 鍵 如 果 您 啟 動 手 機 設 定 中 的 來 電 轉 接 > 語 音 通 話 > 若 忙 線 功 能, 拒 絕 來 電 同 時 會 轉 接 來 電 當 觸 控 螢 幕 鎖 定 時 若 要 拒 絕 來 電, 請 掃 過 螢 幕,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拒 絕 撥 打 會 議 通 話 ( 系 統 服 務 ) 本 裝 置 支 援 會 議 通 話, 最 多 可 讓 六 個 人 同 時 參 與 ( 包 括 您 自 己 ) 會 議 通 話 是 一 項 系 統 服 務 1 與 第 一 名 與 會 者 通 話 2 若 要 與 另 一 名 與 會 者 通 話, 請 選 取 選 項 > 新 通 話 第 一 通 電 話 會 予 以 保 留 3 當 新 的 通 話 接 通 後, 若 要 將 第 一 位 參 與 者 加 入 會 議 通 話 中, 請 選 取 將 新 參 與 者 加 入 會 議 通 話 中 撥 號 給 另 一 位 參 與 者, 然 後 將 新 通 話 加 入 會 議 通 話 中 和 其 中 一 位 會 議 通 話 參 與 者 進 行 私 人 會 談 選 取 移 至 該 參 與 者, 並 選 取 會 議 通 話 將 在 您 的 裝 置 上 保 留, 其 他 參 與 者 仍 可 繼 續 進 行 會 議 通 話 若 要 返 回 會 議 通 話, 請 選 取 如 果 會 議 通 話 中 有 三 位 以 上 的 與 會 者, 請 選 取 選 項 > 加 入 至 會 議 通 話 以 結 束 私 人 對 話 中 斷 會 議 通 話 中 的 某 位 參 與 者 選 取, 移 至 該 參 與 者, 並 選 取
38 38 撥 打 電 話 結 束 目 前 的 會 議 通 話 按 結 束 鍵 使 用 單 鍵 撥 號 撥 打 電 話 號 碼 若 要 啟 動 單 鍵 撥 號,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通 話 功 能 > 通 話 > 單 鍵 撥 號 1 若 要 將 電 話 號 碼 指 定 給 一 個 數 字 鍵,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通 話 功 能 > 單 鍵 撥 號 2 移 至 您 要 指 定 電 話 號 碼 的 按 鍵,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指 定 數 字 1 鍵 已 保 留 給 語 音 信 箱 若 要 在 首 頁 畫 面 撥 打 電 話, 請 選 取 電 話 和 指 定 的 按 鍵, 然 後 按 通 話 鍵 若 要 在 首 頁 畫 面 撥 打 電 話, 當 單 鍵 撥 號 啟 動 時, 選 取 電 話, 然 後 選 取 並 按 住 指 定 的 按 鍵 來 電 插 撥 使 用 來 電 插 播 ( 系 統 服 務 ), 您 就 可 以 在 通 話 中 時 接 聽 其 他 來 電 啟 動 來 電 插 播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通 話 功 能 > 通 話 > 來 電 插 撥 接 聽 來 電 插 播 按 通 話 鍵 第 一 通 電 話 會 予 以 保 留 在 目 前 通 話 和 保 留 通 話 間 切 換 選 取 選 項 > 切 換 將 保 留 的 通 話 與 目 前 通 話 連 接 選 取 選 項 > 轉 移 您 便 會 離 開 通 話
39 撥 打 電 話 39 結 束 目 前 的 通 話 按 結 束 鍵 結 束 所 有 通 話 選 取 選 項 > 結 束 所 有 通 話 聲 控 撥 號 您 的 裝 置 會 自 動 建 立 連 絡 人 的 語 音 標 籤 聆 聽 連 絡 人 的 指 定 語 音 標 籤 1 選 取 連 絡 人,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語 音 標 籤 詳 細 資 訊 2 移 至 連 絡 人 的 詳 細 資 訊, 並 選 取 選 項 > 播 放 語 音 標 籤 使 用 語 音 標 籤 撥 打 電 話 請 注 意 : 在 吵 雜 的 環 境 或 緊 急 狀 態 下 使 用 聲 控 標 籤 也 會 有 困 難 因 此,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您 都 不 應 該 完 全 依 賴 聲 控 撥 號 在 您 使 用 聲 控 撥 號 時, 會 啟 用 擴 音 器 在 您 說 出 語 音 標 籤 時, 請 將 裝 置 放 在 離 您 不 遠 處 1 若 要 開 始 聲 控 撥 號, 請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按 住 通 話 鍵 若 您 正 在 使 用 附 有 耳 機 鍵 的 相 容 耳 機, 按 住 耳 機 鍵 即 可 開 始 使 用 聲 控 撥 號 功 能 2 您 將 會 聽 到 提 示 聲, 並 看 到 請 說 話 請 清 楚 說 出 您 為 連 絡 人 儲 存 的 姓 名 3 裝 置 會 以 所 選 取 的 語 言 播 放 辨 識 出 之 連 絡 人 的 合 成 語 音 標 籤, 而 且 會 顯 示 其 名 稱 和 電 話 號 碼 若 要 取 消 聲 控 撥 號, 請 選 取 結 束 如 果 同 一 個 連 絡 人 姓 名 儲 存 了 多 個 號 碼, 您 也 可 以 說 出 姓 名 及 號 碼 類 型, 例 如 行 動 電 話 或 電 話
40 40 撥 打 電 話 進 行 視 訊 通 話 撥 打 視 訊 通 話 ( 系 統 服 務 ) 時, 您 可 以 看 見 您 和 通 話 方 之 間 即 時 雙 向 的 視 訊 畫 面 視 訊 通 話 雙 方 皆 可 看 見 即 時 視 訊 影 像 或 是 由 裝 置 相 機 拍 攝 的 視 訊 影 像 若 要 進 行 視 訊 通 話, 您 必 須 擁 有 USIM 卡, 而 且 必 須 位 於 UMTS 系 統 的 涵 蓋 範 圍 內 如 需 得 知 是 否 可 使 用 視 訊 通 話 服 務, 以 及 價 格 和 申 請 服 務 的 相 關 事 宜,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視 訊 通 話 的 人 數 限 制 為 兩 人 您 可 以 撥 打 視 訊 通 話 給 相 容 的 行 動 裝 置 或 ISDN 用 戶 端 若 有 其 他 語 音 視 訊 或 數 據 通 話 正 在 進 行, 就 無 法 撥 打 視 訊 通 話 圖 示 您 沒 有 接 收 視 訊 ( 對 方 沒 有 傳 送 視 訊, 或 者 系 統 沒 有 傳 送 視 訊 ) 您 已 拒 絕 從 裝 置 傳 送 視 訊 若 要 傳 送 靜 態 影 像 來 代 替,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以 及 通 話 功 能 > 通 話 > 視 訊 通 話 中 的 影 像 即 使 您 已 在 視 訊 通 話 期 間 拒 絕 傳 送 視 訊, 該 則 通 話 仍 會 比 照 視 訊 通 話 來 計 費 請 洽 詢 服 務 提 供 商 有 關 計 費 的 資 訊 1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請 選 取 或 電 話 以 開 啟 撥 號 器, 然 後 輸 入 電 話 號 碼 2 選 擇 選 項 > 撥 號 > 視 訊 通 話 視 訊 通 話 根 據 預 設 會 使 用 裝 置 正 面 的 視 訊 攝 影 機 啟 動 視 訊 通 話 可 能 需 要 一 些 時 間 如 果 通 話 失 敗 ( 例 如, 系 統 不 支 援 視 訊 通 話, 或 接 收 裝 置 不 相 容 ), 則 會 詢 問 您 是 否 要 轉 而 嘗 試 一 般 通 話 或 傳 送 訊 息 當 您 可 以 看 見 兩 個 視 訊 影 像 並 透 過 擴 音 器 聽 到 聲 音 時, 就 表 示 已 建 立 視 訊 通 話 通 話 的 受 話 方 可 能 會 拒 絕 傳 送 視 訊 ( 以 表 示 ), 此 時 您 只 能 聽 見 對 方 的 聲 音, 並 可 能 會 看 見 靜 態 影 像 或 灰 色 畫 面 3 若 要 結 束 視 訊 通 話, 請 按 結 束 鍵
41 撥 打 電 話 41 視 訊 通 話 期 間 檢 視 即 時 視 訊 或 只 收 聽 來 電 者 的 聲 音 選 取 或 將 麥 克 風 設 為 靜 音 或 取 消 靜 音 選 取 或 啟 動 擴 音 器 選 取 當 相 容 的 耳 機 與 藍 牙 連 線 時, 若 要 讓 聲 音 從 耳 機 發 出, 請 選 取 選 項 > 啟 用 藍 牙 免 持 聽 筒 將 聲 音 切 換 回 手 機 聽 筒 選 取 使 用 攝 影 機 來 傳 送 視 訊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視 訊 攝 影 機 切 換 回 使 用 視 訊 攝 影 機 來 傳 送 視 訊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攝 影 機 為 正 在 傳 送 的 視 訊 拍 攝 影 片 定 格 選 取 選 項 > 傳 送 影 片 定 格 視 訊 傳 送 將 會 暫 停, 而 通 話 對 方 會 看 到 影 片 定 格 影 片 定 格 將 不 會 儲 存 縮 放 您 的 影 像 選 取 選 項 > 縮 放 設 定 視 訊 品 質 選 取 選 項 > 調 整 > 影 片 喜 好 設 定 > 標 準 品 質 較 清 晰 的 細 節 或 平 順 的 動 作
42 42 撥 打 電 話 接 聽 或 拒 絕 視 訊 通 話 收 到 視 訊 通 話 時, 會 顯 示 接 聽 視 訊 通 話 按 通 話 鍵 若 要 開 始 傳 送 即 時 視 訊, 請 選 擇 是 如 果 您 沒 有 開 始 傳 送 視 訊 通 話, 則 您 只 會 聽 到 來 電 者 的 聲 音 您 自 己 的 影 像 會 由 一 個 灰 色 的 畫 面 取 代 在 視 訊 通 話 期 間 開 始 傳 送 視 訊 影 片 選 取 選 項 > 啟 用 > 傳 送 視 訊 使 用 相 機 拍 攝 的 影 像 取 代 灰 色 畫 面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通 話 功 能 > 通 話 > 視 訊 通 話 中 的 影 像 拒 絕 視 訊 通 話 按 結 束 鍵 通 訊 記 錄 通 訊 記 錄 應 用 程 式 會 保 存 裝 置 通 訊 記 錄 的 資 訊 只 有 當 系 統 支 援 這 些 功 能, 而 且 裝 置 已 開 機 並 位 於 系 統 服 務 範 圍 內 時, 裝 置 才 會 記 錄 未 接 和 已 接 的 來 電 最 近 通 話 您 可 以 檢 視 最 近 通 話 的 相 關 資 訊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記 錄, 然 後 選 取 最 近 通 話 檢 視 未 接 來 電 已 接 來 電 和 已 撥 電 話 選 取 未 接 來 電 已 接 來 電 或 已 撥 電 話
43 撥 打 電 話 43 祕 訣 : 若 要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開 啟 已 撥 電 話 的 清 單, 請 按 通 話 鍵 選 取 選 項,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儲 存 至 通 訊 錄 從 最 近 通 話 清 單 中, 將 電 話 號 碼 儲 存 至 通 訊 錄 清 除 清 單 清 除 所 選 取 的 最 近 通 話 清 單 刪 除 清 除 所 選 取 清 單 中 的 事 件 設 定 選 取 通 訊 記 錄 時 間, 然 後 選 取 通 訊 資 訊 儲 存 在 通 訊 記 錄 中 的 時 間 如 果 選 取 不 存 通 訊 記 錄, 則 通 訊 記 錄 中 不 會 儲 存 任 何 資 訊 封 包 數 據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記 錄 您 可 能 需 要 根 據 所 傳 送 與 接 收 的 資 料 量 來 支 付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的 費 用 查 看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期 間 已 傳 送 或 已 接 收 的 資 料 量 選 取 計 數 器 > 所 有 傳 送 資 料 或 所 有 接 收 資 料 同 時 清 除 已 傳 送 及 已 接 收 的 資 訊 選 取 計 數 器 > 選 項 > 計 數 器 歸 零 您 需 有 鎖 定 密 碼 才 能 清 除 資 訊 通 話 計 時 您 可 以 檢 視 上 次 通 話 已 撥 電 話 與 已 接 來 電 以 及 所 有 通 話 的 大 約 通 話 時 間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記 錄 和 通 話 時 間 請 注 意 : 在 服 務 或 軟 體 升 級 時, 一 些 計 時 器 可 能 會 被 重 設 查 看 所 有 通 訊 事 件 在 一 般 通 訊 記 錄 中, 您 可 以 檢 視 通 訊 事 件, 例 如 裝 置 登 錄 的 語 音 通 話 簡 訊 或 數 據 和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連 線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記 錄
44 44 編 寫 文 字 開 啟 一 般 通 訊 記 錄 開 啟 一 般 通 訊 記 錄 標 籤 子 事 件 ( 例 如 : 以 多 則 訊 息 發 送 出 的 文 字 訊 息 和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 會 記 錄 為 單 筆 通 訊 事 件 與 信 箱 多 媒 體 訊 息 中 心 或 網 站 的 連 線 會 被 歸 類 為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檢 視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的 詳 細 資 訊 移 至 以 GPRS 表 示 的 已 接 收 或 已 發 送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事 件, 並 選 取 選 項 > 檢 視 從 通 訊 記 錄 複 製 電 話 號 碼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號 碼 > 複 製 例 如, 您 可 以 將 電 話 號 碼 貼 入 簡 訊 中 篩 選 通 訊 記 錄 選 取 選 項 > 篩 選, 然 後 選 取 一 種 篩 選 定 義 通 訊 記 錄 週 期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通 訊 記 錄 時 間 若 選 取 不 存 通 訊 記 錄, 會 永 久 刪 除 所 有 的 通 訊 記 錄 內 容 最 近 通 話 記 錄 以 及 訊 息 傳 送 報 告 編 寫 文 字 您 可 以 在 不 同 的 模 式 中 輸 入 文 字 藉 著 虛 擬 鍵 盤 和 鍵 盤 模 式, 您 可 以 使 用 手 指 選 取 字 元 利 用 手 寫 辨 識 模 式, 您 則 可 以 直 接 在 螢 幕 上 書 寫 字 元 若 要 啟 動 文 字 輸 入 模 式, 請 選 取 任 何 文 字 輸 入 欄 位 若 要 在 可 用 的 文 字 輸 入 模 式 間 切 換, 請 選 取 及 想 要 使 用 的 輸 入 模 式 自 動 輸 入 模 式 當 裝 置 的 感 應 器 與 螢 幕 旋 轉 啟 用 時, 輸 入 模 式 會 自 動 轉 換 為 全 螢 幕 鍵 盤 ( 橫 式 模 式 ) 或 數 字 鍵 盤 ( 肖 像 模 式 ) 如 果 您 選 擇 手 寫 辨 識 做 為 文 字 輸 入 模 式, 自 動 輸 入 模 式 轉 換 就 不 會 有 作 用
45 編 寫 文 字 45 若 要 啟 動 感 應 器 與 螢 幕 旋 轉, 請 進 行 下 列 動 作 : 1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感 應 器 設 定 > 感 應 器 > 開 2 選 取 轉 動 控 制 > 自 動 旋 轉 螢 幕 顯 示 按 鍵 和 功 能 下 列 按 鍵 只 能 在 部 分 觸 控 螢 幕 輸 入 模 式 或 方 法 中 使 用 和 和 關 閉 - 結 束 目 前 的 文 字 輸 入 模 式 輸 入 選 項 - 顯 示 目 前 輸 入 模 式 和 輸 入 方 法 的 可 用 選 項, 例 如 編 寫 語 言 退 格 鍵 - 刪 除 最 後 輸 入 的 符 號, 或 者 如 果 沒 有 輸 入 符 號, 就 刪 除 游 標 之 前 的 字 元 數 字 的 字 元 範 圍 按 鍵 在 手 寫 模 式 中, 您 的 手 寫 字 會 先 辨 識 為 數 字 字 母 的 字 元 範 圍 按 鍵 顯 示 輸 入 字 母 的 輸 入 符 號 ; 在 手 寫 模 式 中, 您 的 手 寫 字 會 先 辨 識 為 字 母 中 文 字 元 的 字 元 範 圍 按 鍵 顯 示 輸 入 中 文 字 元 的 輸 入 符 號 ; 在 手 寫 模 式 中, 您 的 手 寫 字 會 先 辨 識 為 中 文 字 元 Shift 按 鍵 和 Caps Lock - 若 要 開 啟 或 關 閉 Caps Lock, 則 快 速 點 擊 此 按 鍵 兩 下 若 只 要 變 更 下 一 個 字 母 的 大 小 寫, 就 點 擊 此 按 鍵 兩 次 和 向 左 箭 號 和 向 右 箭 號 - 將 游 標 向 左 或 向 右 移 動 向 下 箭 號 - 顯 示 更 多 候 選 字 或 將 游 標 向 下 移 動 特 殊 字 元 按 鍵 數 字 和 特 殊 字 元 按 鍵 Enter - 換 行 空 格 鍵 - 輸 入 空 格 中 文 手 寫 識 別 若 要 使 用 中 文 手 寫 識 別, 編 寫 語 言 必 須 設 定 為 中 文 若 要 選 取 編 寫 語 言, 請 選 取 > 編 寫 語 言 若 要 使 用 手 寫, 請 選 取 > 手 寫
46 46 編 寫 文 字 若 要 使 用 手 寫 輸 入 字 元, 請 在 螢 幕 上 輸 入 視 窗 的 輸 入 區 書 寫 直 立 字 元, 然 後 從 顯 示 的 候 選 字 元 中 選 取 若 要 輸 入 特 殊 字 元, 請 選 取, 然 後 從 顯 示 的 特 殊 字 元 中 選 取 或 是 以 一 般 寫 法 書 寫 該 字 元, 並 從 顯 示 的 候 選 字 中 選 取 若 要 變 更 字 元 範 圍, 請 選 取 目 前 的 字 元 範 圍 鍵, 然 後 從 下 拉 式 清 單 中 選 取 所 要 的 字 元 範 圍 若 要 使 用 手 寫 筆 法, 請 依 照 下 列 步 驟 : 筆 法 1 為 退 格 鍵, 筆 法 2 為 空 白 鍵, 而 筆 法 3 為 Enter 鍵 使 用 字 母 及 數 字 鍵 盤 輸 入 文 字 您 可 以 使 用 字 母 及 數 字 鍵 盤 輸 入 字 元, 就 像 使 用 傳 統 的 電 話 鍵 盤 一 樣 若 要 使 用 虛 擬 鍵 盤 輸 入 文 字, 請 點 擊, 然 後 選 取 字 母 及 數 字 鍵 盤 手 機 可 用 的 輸 入 法 會 根 據 其 銷 售 市 場 進 行 預 設 目 前 輸 入 方 法 的 指 示 符 號 會 顯 示 在 數 字 鍵 上 方 若 要 在 可 用 的 輸 入 方 法 間 切 換, 請 點 擊 輸 入 方 法 指 示 符 號, 然 後 選 取 想 要 使 用 的 輸 入 方 法
47 編 寫 文 字 47 注 音 輸 入 法 下 表 顯 示 注 音 符 號 和 和 音 調 標 記 於 文 字 輸 入 模 式 字 母 及 數 字 鍵 盤 上 的 對 應 方 式, 以 及 點 擊 幾 次 才 會 顯 示 這 些 符 號 和 標 記 : 輸 入 字 元 1 重 複 點 擊 相 關 的 鍵 直 到 出 現 想 要 的 注 音 符 號 2 依 需 要 重 複 點 擊 *, 直 到 出 現 想 要 的 音 調 標 記 3 選 取 想 要 的 字 元 或 注 音 符 號 輸 入 詞 組 1 重 複 點 擊 相 關 的 鍵, 輸 入 第 一 個 字 元 的 第 一 個 音 節 或 注 音 符 號 2 依 需 要 重 複 點 擊 *, 輸 入 音 調 標 記 做 為 分 隔 符 號 3 重 複 點 擊 相 關 的 鍵, 輸 入 下 一 個 字 元 的 第 一 個 音 節 或 注 音 符 號 4 依 需 要 重 複 步 驟 2 和 步 驟 3, 輸 入 詞 組 中 所 有 字 元 的 第 一 個 音 節 或 注 音
48 48 編 寫 文 字 5 選 取 想 要 的 詞 組 傳 統 文 字 輸 入 法 重 複 點 擊 數 字 鍵 (1-9) 直 到 出 現 想 要 的 字 元 為 止 數 字 鍵 上 並 沒 有 印 出 所 有 可 輸 入 的 字 元 如 果 下 一 個 字 母 和 現 在 輸 入 的 字 母 使 用 同 一 個 按 鍵, 請 等 到 游 標 出 現 後 ( 或 將 游 標 往 前 移 動 結 束 逾 時 期 限 ), 再 輸 入 字 母 若 要 插 入 空 格, 請 點 擊 0 若 要 將 游 標 移 到 下 一 行, 請 連 續 點 擊 0 三 次 智 慧 輸 入 法 使 用 智 慧 輸 入 法, 若 要 輸 入 單 字, 請 選 取 一 個 數 字 鍵 以 輸 入 單 字 的 個 別 字 母 智 慧 輸 入 法 植 基 於 可 加 入 新 字 的 內 建 辭 典 並 非 所 有 語 言 均 可 使 用 智 慧 輸 入 法 1 若 要 啟 動 裝 置 中 所 有 編 輯 器 的 智 慧 輸 入 法, 請 選 取 > 啟 動 智 慧 輸 入 法 2 編 寫 單 字 例 如, 當 選 取 英 文 辭 典 時, 若 要 編 寫 "Nokia", 請 選 取 6 編 寫 N 6 編 寫 o 5 編 寫 k 4 編 寫 i 和 2 編 寫 a 每 按 下 一 個 按 鍵, 字 詞 建 議 便 會 隨 之 變 更 3 如 果 單 字 不 正 確, 請 重 複 選 取 * 直 到 顯 示 出 正 確 的 單 字 為 止 如 果 單 字 不 在 辭 典 中, 請 選 取 拼 字, 使 用 傳 統 文 字 輸 入 法 模 式 輸 入 單 字, 並 選 取 確 定 若 在 單 字 後 顯 示? 字 元, 表 示 辭 典 中 找 不 到 您 編 寫 的 單 字 若 要 在 辭 典 中 新 增 單 字, 請 選 取 *, 使 用 傳 統 文 字 輸 入 法 模 式 輸 入 該 單 字, 然 後 選 取 確 定 4 若 要 插 入 標 點 符 號, 請 選 取 * 5 若 要 插 入 空 格, 請 選 取 0 使 用 虛 擬 鍵 盤 的 中 文 輸 入 法 如 果 自 動 螢 幕 顯 示 旋 轉 及 感 應 器 已 啟 動, 當 您 旋 轉 裝 置 時, 智 慧 輸 入 模 式 會 自 動 在 全 螢 幕 QWERTY 鍵 盤 ( 虛 擬 鍵 盤 ) 和 字 母 及 數 字 鍵 盤 ( 虛 擬 鍵 盤 ) 之 間 變 更
49 通 訊 錄 49 如 果 智 慧 輸 入 模 式 沒 有 自 動 變 更, 若 要 使 用 虛 擬 鍵 盤 輸 入 文 字, 請 選 取 > 全 螢 幕 QWERTY 鍵 盤 請 選 取 所 需 的 輸 入 法 圖 示 和 所 要 的 字 元 若 要 設 定 使 用 虛 擬 鍵 盤 輸 入 文 字 的 預 設 輸 入 法,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觸 控 輸 入 > 中 文 鍵 盤 輸 入 觸 控 輸 入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觸 控 輸 入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編 寫 語 言 變 更 智 慧 輸 入 法 的 書 寫 語 言 和 字 典 使 用 的 語 言 這 也 定 義 了 要 在 您 的 手 寫 字 中 辨 識 哪 些 特 定 語 言 的 字 元, 以 及 虛 擬 鍵 盤 的 配 置 方 式 書 寫 速 度 選 取 書 寫 速 度 筆 跡 寬 度 選 取 筆 跡 寬 度 書 寫 色 彩 選 取 書 寫 色 彩 進 階 搜 尋 依 搜 尋 欄 位 中 輸 入 的 字 元, 篩 選 應 用 程 式 中 清 單 的 內 容 通 訊 錄 您 可 以 儲 存 及 更 新 連 絡 人 資 訊, 例 如 : 連 絡 人 的 電 話 號 碼 住 家 地 址 和 電 子 郵 件 地 址 您 可 以 為 連 絡 人 加 入 個 人 鈴 聲 或 縮 圖 影 像 您 也 可 以 建 立 連 絡 人 群 組, 讓 您 同 時 將 簡 訊 或 電 子 郵 件 傳 送 給 多 名 收 件 者 若 要 開 啟 連 絡 人 清 單,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根 據 首 頁 畫 面 佈 景 主 題 的 不 同, 請 選 取 通 訊 錄 或 儲 存 和 編 輯 姓 名 與 號 碼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錄
50 50 通 訊 錄 將 新 的 連 絡 人 加 入 連 絡 人 清 單 1 選 取 2 選 取 欄 位, 輸 入 資 訊 若 要 關 閉 文 字 輸 入, 請 選 取 填 寫 適 當 的 欄 位, 然 後 選 取 完 成 編 輯 連 絡 人 選 取 連 絡 人, 並 選 取 選 項 > 編 輯 通 訊 錄 工 具 列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錄 撥 號 給 連 絡 人 請 移 至 一 個 連 絡 人, 並 選 取 傳 送 訊 息 給 連 絡 人 請 移 至 一 個 連 絡 人, 並 選 取 建 立 新 連 絡 人 選 取 管 理 姓 名 和 電 話 號 碼 若 要 複 製 或 刪 除 連 絡 人, 或 將 連 絡 人 以 名 片 形 式 傳 送 到 另 一 個 裝 置, 請 點 擊 並 按 住 連 絡 人, 並 選 取 複 製 刪 除 或 傳 送 名 片 若 要 同 時 刪 除 多 位 連 絡 人, 請 選 取 選 項 > 標 記 / 取 消 標 記 以 標 記 所 要 的 連 絡 人,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刪 除 以 將 其 刪 除 若 要 聽 取 指 定 到 連 絡 人 的 語 音 標 籤, 請 選 取 該 連 絡 人 以 及 選 項 > 語 音 標 籤 詳 細 資 訊 > 選 項 > 播 放 語 音 標 籤 使 用 聲 控 標 籤 前, 請 注 意 以 下 事 項 :
51 通 訊 錄 51 聲 控 標 籤 與 所 使 用 的 語 言 無 關 而 是 以 說 話 者 的 聲 音 為 準 您 必 須 正 確 地 說 出 與 您 錄 製 的 聲 控 標 籤 相 同 的 姓 名 聲 控 標 籤 對 於 背 景 噪 音 十 分 敏 感 因 此, 請 在 安 靜 的 環 境 中 錄 製 及 使 用 聲 控 標 籤 聲 控 標 籤 不 能 接 受 非 常 短 的 姓 名 請 使 用 較 長 的 姓 名, 並 避 免 為 不 同 的 號 碼 使 用 相 似 的 姓 名 請 注 意 : 在 吵 雜 的 環 境 或 緊 急 狀 態 下 使 用 聲 控 標 籤 也 會 有 困 難 因 此,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您 都 不 應 該 完 全 依 賴 聲 控 撥 號 指 定 預 設 號 碼 和 地 址 如 果 連 絡 人 有 數 個 號 碼 或 地 址, 預 設 號 碼 或 地 址 可 以 讓 您 輕 鬆 地 撥 打 或 傳 送 訊 息 給 連 絡 人 語 音 撥 號 也 會 使 用 預 設 號 碼 1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錄 2 選 取 連 絡 人 以 及 選 項 > 預 設 值 3 選 取 要 將 電 話 號 碼 或 地 址 加 入 成 為 預 設, 然 後 選 取 指 定 4 選 取 要 設 為 預 設 的 電 話 號 碼 或 地 址 5 若 要 退 出 預 設 檢 視 並 儲 存 變 更, 請 點 擊 畫 面 以 外 的 區 域 連 絡 人 的 鈴 聲 影 像 及 通 話 文 字 您 可 以 定 義 連 絡 人 或 連 絡 人 群 組 的 鈴 聲, 以 及 連 絡 人 的 影 像 和 通 話 文 字 當 該 連 絡 人 打 電 話 給 您 時, 裝 置 會 響 起 所 選 取 的 鈴 聲 並 且 顯 示 通 話 文 字 或 影 像 ( 如 果 通 話 有 傳 送 來 電 者 的 電 話 號 碼, 並 且 您 的 裝 置 可 以 辨 識 此 號 碼 )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錄 在 連 絡 人 詳 細 資 訊 檢 視 中 增 加 更 多 欄 位 選 取 連 絡 人,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編 輯 > 選 項 > 加 入 詳 細 資 訊
52 52 通 訊 錄 定 義 連 絡 人 或 連 絡 人 群 組 的 鈴 聲 選 取 連 絡 人 或 連 絡 人 群 組, 選 取 選 項 > 鈴 聲, 然 後 選 取 鈴 聲 移 除 連 絡 人 的 鈴 聲 從 鈴 聲 清 單 中 選 取 預 設 鈴 聲 加 入 連 絡 人 的 影 像 選 取 儲 存 在 裝 置 記 憶 體 中 的 連 絡 人, 選 取 選 項 > 加 入 影 像, 然 後 從 多 媒 體 中 選 取 影 像 定 義 連 絡 人 的 通 話 文 字 選 取 連 絡 人,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加 入 來 電 提 示 文 字 輸 入 通 話 文 字, 然 後 選 取 檢 視 變 更 或 移 除 連 絡 人 的 影 像 選 取 連 絡 人,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影 像, 再 選 取 所 要 的 選 項 複 製 通 訊 錄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錄 當 您 第 一 次 開 啟 連 絡 人 清 單 時, 裝 置 會 詢 問 您 是 否 將 姓 名 及 電 話 號 碼 從 SIM 卡 複 製 到 裝 置 上 開 始 複 製 選 取 確 定 取 消 複 製 選 取 取 消 裝 置 會 詢 問 是 否 要 在 通 訊 錄 清 單 中 查 看 SIM 卡 通 訊 錄 若 要 檢 視 連 絡 人, 請 選 取 確 定 隨 即 會 開 啟 連 絡 人 清 單, 而 儲 存 在 SIM 卡 中 的 姓 名 會 以 表 示
53 通 訊 錄 53 SIM 卡 服 務 如 需 瞭 解 是 否 可 使 用 SIM 卡 服 務 及 其 相 關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SIM 卡 供 應 商 這 可 能 會 是 您 的 系 統 服 務 提 供 商 或 其 他 廠 商 SIM 卡 連 絡 人 可 儲 存 在 SIM 卡 中 的 連 絡 人 數 目 有 限 在 連 絡 人 清 單 中 顯 示 儲 存 在 SIM 卡 中 的 連 絡 人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顯 示 的 通 訊 錄 > SIM 卡 記 憶 體 您 儲 存 在 連 絡 人 清 單 中 的 號 碼 並 不 會 自 動 儲 存 至 SIM 卡 將 連 絡 人 複 製 到 SIM 卡 請 移 至 一 個 連 絡 人, 並 選 取 選 項 > 複 製 > SIM 卡 記 憶 體 選 取 要 儲 存 新 連 絡 人 的 預 設 記 憶 體 位 置 選 擇 選 項 > 設 定 > 預 設 儲 存 記 憶 體 > 手 機 記 憶 體 或 SIM 卡 記 憶 體 儲 存 在 裝 置 記 憶 體 中 的 連 絡 人 可 包 含 一 組 以 上 的 電 話 號 碼 及 一 張 影 像 固 定 撥 號 透 過 固 定 撥 號 服 務, 您 就 可 以 限 制 裝 置 只 能 撥 出 特 定 的 電 話 號 碼 並 非 所 有 SIM 卡 都 支 援 固 定 撥 號 服 務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選 取 功 能 表 > 通 訊 錄,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SIM 卡 號 碼 > 固 定 撥 號 連 絡 人 當 使 用 限 制 通 話 的 安 全 性 功 能 時 ( 例 如 : 通 話 限 制 特 定 分 組 和 固 定 撥 號 ), 您 還 是 可 以 撥 打 裝 置 內 建 的 官 方 緊 急 電 話 號 碼 通 話 限 制 和 來 電 轉 接 無 法 同 時 啟 動 您 必 須 有 PIN2 碼 才 能 啟 動 及 關 閉 固 定 撥 號, 或 編 輯 固 定 撥 號 連 絡 人 如 需 PIN2 碼,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選 取 選 項,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54 54 訊 息 啟 動 固 定 撥 號 或 關 閉 固 定 撥 號 啟 動 或 停 用 固 定 撥 號 新 增 SIM 卡 連 絡 人 輸 入 允 許 通 話 的 連 絡 人 姓 名 與 電 話 號 碼 從 通 訊 錄 新 增 從 連 絡 人 清 單 中 將 連 絡 人 複 製 到 固 定 撥 號 清 單 若 要 在 啟 動 固 定 撥 號 服 務 時, 將 簡 訊 傳 送 給 SIM 卡 連 絡 人, 您 必 須 將 簡 訊 中 心 號 碼 加 入 固 定 撥 號 清 單 中 訊 息 訊 息 主 檢 視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 系 統 服 務 ) 建 立 新 訊 息 選 取 新 增 訊 息 祕 訣 : 若 要 避 免 重 複 撰 寫 經 常 傳 送 的 訊 息, 請 使 用 我 的 資 料 夾 中 範 本 資 料 夾 內 已 儲 存 的 訊 息 您 也 可 以 建 立 並 儲 存 您 自 己 的 範 本 訊 息 包 含 下 列 資 料 夾 : 收 件 匣 已 接 收 的 訊 息 ( 電 子 郵 件 和 簡 訊 廣 播 服 務 訊 息 除 外 ) 我 的 資 料 夾 將 您 的 訊 息 整 理 到 資 料 夾 中 信 箱 連 線 到 您 的 遠 端 信 箱 以 擷 取 新 的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或 者 離 線 檢 視 您 先 前 擷 取 的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草 稿 未 發 送 的 草 稿 訊 息 寄 件 備 份 最 後 傳 送 的 訊 息 ( 使 用 藍 牙 連 線 傳 送 的 訊 息 除 外 ) 您 可 以 定 義 在 此 資 料 夾 中 可 以 儲 存 的 訊 息 數 目 寄 件 匣 等 待 傳 送 的 訊 息 會 暫 時 儲 存 在 寄 件 匣 中, 例 如 : 當 您 的 裝 置 超 出 系 統 服 務 範 圍 時
55 訊 息 55 傳 遞 報 告 要 求 系 統 傳 送 已 發 送 文 字 訊 息 和 多 媒 體 訊 息 的 傳 送 報 告 給 您 ( 系 統 服 務 ) 編 寫 與 傳 送 訊 息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重 要 : 開 啟 訊 息 時 應 謹 慎 小 心 訊 息 中 可 能 包 含 惡 意 軟 件 或 其 他 對 本 裝 置 或 個 人 電 腦 造 成 損 害 的 內 容 在 建 立 多 媒 體 訊 息 或 編 寫 郵 件 前, 您 必 須 先 定 義 正 確 的 連 線 設 定 無 線 網 路 可 能 會 限 制 多 媒 體 訊 息 的 大 小 如 果 插 入 的 圖 片 超 出 此 限 制, 裝 置 可 能 會 縮 小 圖 片, 讓 圖 片 可 以 透 過 多 媒 體 訊 息 傳 送 出 去 只 有 具 備 相 容 功 能 的 裝 置 才 能 接 收 及 顯 示 多 媒 體 訊 息 訊 息 的 顯 示 外 觀 視 接 收 裝 置 而 有 所 不 同 請 向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確 認 郵 件 訊 息 的 大 小 限 制 如 果 您 嘗 試 要 傳 送 超 出 郵 件 伺 服 器 大 小 限 制 的 郵 件 訊 息, 該 訊 息 將 會 留 在 寄 件 匣 中, 而 且 裝 置 會 定 期 嘗 試 重 新 傳 送 該 訊 息 傳 送 郵 件 需 要 使 用 數 據 連 線, 而 持 續 嘗 試 重 新 傳 送 郵 件 可 能 會 產 生 服 務 提 供 商 費 用 您 可 以 在 寄 件 匣 中 刪 除 這 類 訊 息, 或 將 訊 息 移 到 草 稿 資 料 夾 訊 息 功 能 需 要 使 用 系 統 服 務 傳 送 文 字 和 多 媒 體 訊 息 選 取 新 增 訊 息 傳 送 聲 音 或 郵 件 訊 息 選 取 選 項 > 建 立 訊 息, 及 相 關 的 選 項 從 連 絡 人 清 單 中 選 取 收 件 者 或 群 組 從 工 具 列 中 選 取
56 56 訊 息 手 動 輸 入 電 話 號 碼 或 郵 件 位 址 點 擊 收 件 人 欄 位 輸 入 郵 件 或 多 媒 體 訊 息 的 主 旨 在 主 旨 欄 位 中 輸 入 如 果 主 旨 欄 位 無 法 顯 示, 請 選 取 選 項 > 訊 息 標 題 欄 位 以 變 更 顯 示 的 欄 位 編 寫 訊 息 點 擊 訊 息 欄 位 在 訊 息 或 郵 件 中 加 入 物 件 選 取 及 相 關 類 型 內 容 依 所 插 入 的 內 容 而 定, 訊 息 類 型 可 能 會 變 更 為 多 媒 體 訊 息 傳 送 訊 息 或 郵 件 選 取, 或 是 按 通 話 鍵 本 裝 置 支 援 超 過 單 則 訊 息 字 元 限 制 的 簡 訊 較 長 的 訊 息 會 當 做 兩 則 或 兩 則 以 上 的 訊 息 傳 送 服 務 提 供 商 將 視 情 況 進 行 收 費 具 有 重 音 符 號 其 他 符 號 以 及 某 些 語 言 選 項 的 字 元, 會 佔 用 較 多 空 間, 使 單 則 訊 息 中 可 傳 送 的 字 元 數 減 少 訊 息 收 件 匣 接 收 訊 息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收 件 匣 一 封 未 讀 取 的 簡 訊 一 封 未 讀 取 的 多 媒 體 訊 息 一 封 未 讀 取 的 聲 音 訊 息 透 過 藍 牙 連 線 接 收 的 資 料 當 您 接 收 訊 息 時, 首 頁 畫 面 中 會 顯 示 和 1 則 新 訊 息
57 訊 息 57 從 首 頁 畫 面 開 啟 訊 息 選 取 顯 示 從 收 件 匣 資 料 夾 開 啟 訊 息 選 取 訊 息 回 覆 已 接 收 的 訊 息 選 取 選 項 > 回 覆 多 媒 體 訊 息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重 要 : 開 啟 訊 息 時 應 謹 慎 小 心 訊 息 中 可 能 包 含 惡 意 軟 件 或 其 他 對 本 裝 置 或 個 人 電 腦 造 成 損 害 的 內 容 擷 取 多 媒 體 訊 息 選 取 選 項 > 擷 取 啟 動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以 將 訊 息 擷 取 至 您 的 裝 置 您 可 能 會 收 到 通 知, 說 明 多 媒 體 訊 息 中 心 有 一 則 未 讀 取 的 多 媒 體 訊 息 正 在 等 候 接 收 當 您 開 啟 多 媒 體 訊 息 ( ) 時, 您 會 看 到 影 像 和 訊 息 表 示 訊 息 中 包 含 聲 音 表 示 訊 息 中 包 含 影 片 播 放 聲 音 或 影 片 選 取 指 示 符 號 檢 視 包 含 在 多 媒 體 訊 息 中 的 媒 體 項 目 選 取 選 項 > 物 件 如 果 訊 息 包 含 多 媒 體 簡 報, 會 顯 示
58 58 訊 息 播 放 簡 報 選 取 指 示 符 號 資 料 設 定 和 網 路 服 務 訊 息 您 的 裝 置 可 以 接 收 許 多 種 包 含 資 料 的 訊 息, 例 如 名 片 鈴 聲 系 統 業 者 標 誌 行 事 曆 項 目 以 及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您 也 可 以 從 服 務 提 供 商 接 收 設 定 檔 訊 息 格 式 的 設 定 將 資 料 儲 存 至 訊 息 中 選 取 選 項, 然 後 選 取 對 應 的 選 項 網 路 服 務 訊 息 是 一 種 通 知 ( 例 如 新 聞 頭 條 ), 而 且 可 能 包 含 簡 訊 或 連 結 如 需 關 於 如 何 取 得 此 服 務 與 申 請 事 宜,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設 定 電 子 郵 件 若 要 設 定 電 子 郵 件,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信 箱 您 可 以 設 定 多 個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例 如, 一 個 個 人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和 一 個 公 司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若 要 從 首 頁 畫 面 設 定 電 子 郵 件, 請 選 取 相 關 的 外 掛 程 式 此 外, 若 要 設 定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設 定 精 靈 信 箱 定 義 電 子 郵 件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信 箱 若 要 使 用 電 子 郵 件, 您 必 須 在 裝 置 上 定 義 有 效 的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IAP), 並 正 確 地 定 義 您 的 電 子 郵 件 設 定 您 必 須 擁 有 自 己 的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請 遵 照 您 的 遠 端 信 箱 和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商 (ISP) 提 供 的 指 示 進 行 設 定
59 訊 息 59 若 您 選 取 訊 息 > 信 箱, 而 且 尚 未 設 定 您 的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裝 置 會 提 示 您 進 行 設 定 若 要 使 用 信 箱 設 定 精 靈 定 義 電 子 郵 件 設 定, 請 選 取 開 始 當 您 建 立 新 的 信 箱 時, 您 為 該 信 箱 取 的 名 稱 將 會 取 代 訊 息 主 檢 視 中 的 信 箱 您 最 多 可 以 建 立 六 個 信 箱 開 啟 信 箱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一 個 信 箱 當 您 開 啟 信 箱 時, 裝 置 會 詢 問 您 是 否 要 連 線 到 信 箱 連 線 到 您 的 信 箱 並 擷 取 新 電 子 郵 件 標 題 或 訊 息 選 取 是 當 您 在 線 上 檢 視 訊 息 時, 會 使 用 數 據 連 線 持 續 連 線 到 遠 端 信 箱 離 線 檢 視 先 前 擷 取 的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選 取 否 建 立 新 的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選 取 選 項 > 建 立 訊 息 > 電 子 郵 件 關 閉 與 遠 端 信 箱 的 數 據 連 線 選 取 選 項 > 中 斷 連 線 擷 取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一 個 信 箱 如 果 您 已 離 線, 請 選 取 選 項 > 連 線 以 開 啟 與 遠 端 信 箱 的 連 線 重 要 : 開 啟 訊 息 時 應 謹 慎 小 心 訊 息 中 可 能 包 含 惡 意 軟 件 或 其 他 對 本 裝 置 或 個 人 電 腦 造 成 損 害 的 內 容
60 60 訊 息 當 您 開 啟 與 遠 端 信 箱 的 連 線 時 擷 取 訊 息 選 取 選 項 > 擷 取 電 子 郵 件 > 新 增 以 擷 取 所 有 新 訊 息 已 選 取 以 僅 擷 取 選 取 的 訊 息, 或 是 全 部 以 從 信 箱 擷 取 所 有 訊 息 若 要 停 止 擷 取 訊 息, 請 選 取 取 消 結 束 連 線 並 離 線 檢 視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選 取 選 項 > 中 斷 連 線 離 線 開 啟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若 要 開 啟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請 選 取 該 訊 息 如 果 尚 未 擷 取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而 且 又 處 於 離 線 狀 態, 裝 置 會 詢 問 您 是 否 要 從 信 箱 擷 取 此 訊 息 檢 視 電 子 郵 件 附 件 開 啟 訊 息, 並 選 取 以 表 示 的 附 件 欄 位 如 果 附 件 尚 未 擷 取 到 裝 置 上, 請 選 取 選 項 > 擷 取 自 動 擷 取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選 取 選 項 > 電 子 郵 件 設 定 > 自 動 擷 取 設 定 裝 置 自 動 擷 取 電 子 郵 件 可 能 會 透 過 服 務 提 供 商 的 網 路 傳 輸 大 量 資 料 如 需 資 料 傳 輸 費 率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刪 除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一 個 信 箱 僅 從 裝 置 刪 除 電 子 郵 件 的 內 容 選 取 選 項 > 刪 除 > 僅 從 手 機 電 子 郵 件 並 不 會 自 遠 端 信 箱 中 刪 除 裝 置 會 顯 示 遠 端 信 箱 中 的 電 子 郵 件 標 題 如 果 您 刪 除 訊 息 內 容, 電 子 郵 件 標 題 仍 然 會 保 留 在 您 的 裝 置 中 若 您 想 要 同 時 移 除 標 題, 當 您 從 裝 置 及 遠 端 信 箱 刪 除 訊 息 時, 您 必 須 連 線 到 伺 服 器 如 果 未 與 伺 服 器 連 線, 當 您 再 次 從 裝 置 連 線 到 遠 端 信 箱 更 新 狀 態 時, 便 會 刪 除 此 標 題
61 訊 息 61 從 裝 置 和 遠 端 信 箱 刪 除 電 子 郵 件 選 取 選 項 > 刪 除 > 從 手 機 與 伺 服 器 取 消 刪 除 已 標 記 為 要 從 裝 置 及 伺 服 器 中 刪 除 的 電 子 郵 件 選 取 選 項 > 還 原 中 斷 信 箱 連 線 您 在 線 上 狀 態 而 要 結 束 到 遠 端 信 箱 的 數 據 連 線 時, 請 選 擇 選 項 > 中 斷 連 線 Mail for Exchange 使 用 Mail for Exchange, 您 可 以 從 裝 置 接 收 工 作 的 電 子 郵 件 您 可 以 閱 讀 和 回 覆 電 子 郵 件 檢 視 和 編 輯 相 容 的 附 件 檢 視 行 事 曆 資 訊 接 收 和 回 覆 會 議 要 求 排 定 會 議, 以 及 檢 視 新 增 和 編 輯 連 絡 人 資 訊 ActiveSync Exchange 郵 件 僅 可 用 來 無 線 同 步 處 理 諾 基 亞 裝 置 與 所 授 權 的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之 間 的 PIM 資 訊 只 有 當 您 的 公 司 使 用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才 能 設 定 Mail for Exchange 此 外, 公 司 的 IT 系 統 管 理 員 必 須 為 您 的 帳 號 啟 動 Mail for Exchange 開 始 設 定 Mail for Exchange 之 前, 請 確 認 您 有 下 列 項 目 : 公 司 電 子 郵 件 ID 您 的 公 司 網 路 使 用 者 名 稱 您 的 公 司 網 路 密 碼 您 的 網 路 網 域 名 稱 ( 請 洽 詢 您 公 司 的 IT 部 門 ) 您 的 Mail for Exchange 伺 服 器 名 稱 ( 請 洽 詢 您 公 司 的 IT 部 門 )
62 62 訊 息 根 據 您 公 司 的 Mail for Exchange 伺 服 器 組 態, 您 可 能 需 要 輸 入 上 述 項 目 以 外 的 其 他 資 訊 如 果 您 不 知 道 正 確 的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公 司 的 IT 部 門 使 用 Mail for Exchange, 必 須 使 用 鎖 定 密 碼 裝 置 的 預 設 鎖 定 密 碼 是 12345, 但 是 公 司 的 IT 系 統 管 理 員 可 能 會 設 定 不 同 的 密 碼 讓 您 使 用 您 可 以 在 訊 息 設 定 中 存 取 和 修 改 Mail for Exchange 的 設 定 檔 和 設 定 檢 視 SIM 卡 上 的 訊 息 您 可 以 檢 視 儲 存 在 SIM 卡 上 的 訊 息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SIM 卡 訊 息 在 檢 視 SIM 卡 訊 息 之 前, 您 必 須 先 將 訊 息 複 製 到 裝 置 的 資 料 夾 中 1 標 記 訊 息 選 取 選 項 > 標 記 / 取 消 標 記 > 標 記 或 全 部 標 記 2 開 啟 資 料 夾 清 單 選 取 選 項 > 複 製 3 選 取 要 複 製 的 資 料 夾 4 若 要 檢 視 訊 息, 請 開 啟 資 料 夾 簡 訊 廣 播 服 務 訊 息 簡 訊 廣 播 服 務 ( 系 統 服 務 ) 可 以 讓 您 從 服 務 提 供 商 接 收 各 種 主 題 的 訊 息, 例 如 天 氣 或 交 通 狀 態 若 要 了 解 可 用 服 務 主 題 及 相 關 的 主 題 號 碼,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並 非 所 有 地 區 皆 可 使 用 本 服 務 在 3G 系 統 中 無 法 接 收 簡 訊 廣 播 服 務 訊 息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可 能 會 阻 礙 簡 訊 廣 播 服 務 的 接 收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和 選 項 > 簡 訊 廣 播 服 務 服 務 指 令 使 用 服 務 指 令 ( 系 統 服 務 ) 您 可 將 服 務 要 求 ( 也 稱 為 USSD 指 令, 例 如 系 統 服 務 的 啟 動 指 令 ) 輸 入 和 傳 送 到 服 務 提 供 商 並 非 所 有 的 地 區 都 支 援 這 項 服 務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服 務 指 令
63 訊 息 63 訊 息 設 定 裝 置 中 可 能 會 預 設 這 些 設 定, 或 者 您 可 能 會 收 到 這 些 設 定 的 訊 息 若 要 手 動 輸 入 設 定, 請 在 標 記 必 須 定 義 或 星 號 的 所 有 欄 位 填 入 設 定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可 能 已 預 設 裝 置 的 部 分 或 所 有 訊 息 中 心 或 存 取 點, 且 您 可 能 無 法 變 更 建 立 編 輯 或 移 除 這 些 訊 息 中 心 或 存 取 點 簡 訊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簡 訊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訊 息 中 心 檢 視 已 定 義 的 所 有 簡 訊 中 心 清 單 使 用 中 的 訊 息 中 心 選 取 要 用 來 傳 送 簡 訊 的 訊 息 中 心 字 元 編 碼 若 要 使 用 字 元 轉 換 功 能 轉 換 成 另 一 個 編 碼 系 統 ( 如 果 適 用 ), 請 選 取 部 份 支 援 接 收 狀 況 報 告 要 求 系 統 傳 送 已 發 送 簡 訊 的 傳 送 報 告 給 您 ( 系 統 服 務 ) 訊 息 有 效 期 選 擇 第 一 次 傳 送 訊 息 失 敗 後, 訊 息 中 心 重 新 傳 送 訊 息 的 時 間 間 隔 ( 系 統 服 務 ) 如 果 無 法 在 此 期 間 內 傳 送 訊 息, 會 將 訊 息 從 訊 息 中 心 刪 除 首 選 傳 輸 方 式 選 取 要 使 用 的 連 線 透 過 相 同 中 心 回 覆 使 用 同 一 個 簡 訊 中 心 號 碼 來 回 覆 訊 息 ( 系 統 服 務 ) 多 媒 體 訊 息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多 媒 體 訊 息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影 像 大 小 定 義 多 媒 體 訊 息 中 的 影 像 大 小 多 媒 體 訊 息 建 立 模 式 如 果 您 選 取 引 導 建 立, 當 您 嘗 試 傳 送 收 件 者 可 能 不 支 援 的 訊 息 時, 裝 置 將 會 發 出 通 知 如 果 您 選 取 限 定 格 式, 裝 置 將 不 會 傳 送 可 能 不 受 支 援 的 訊 息 若 要 將 內 容 包 括 在 訊 息 中 而 不 事 先 通 知, 請 選 取 自 由 建 立 使 用 中 的 存 取 點 選 取 要 用 來 當 做 首 選 連 線 的 存 取 點
64 64 訊 息 多 媒 體 擷 取 選 取 接 收 訊 息 的 方 式 ( 如 果 有 提 供 ) 若 要 在 原 註 冊 系 統 中 自 動 接 收 訊 息, 請 選 取 原 註 冊 系 統 時 自 動 位 於 原 註 冊 系 統 範 圍 外 時, 您 會 收 到 通 知, 說 明 多 媒 體 訊 息 中 心 有 一 個 待 擷 取 的 訊 息 如 果 您 選 取 總 是 自 動, 則 裝 置 不 論 是 否 在 原 註 冊 系 統 內, 都 會 自 動 建 立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來 擷 取 訊 息 選 取 手 動 可 手 動 從 訊 息 中 心 擷 取 多 媒 體 訊 息 ; 而 選 取 關 可 防 止 接 收 任 何 多 媒 體 訊 息 並 非 所 有 地 區 都 可 支 援 自 動 擷 取 允 許 匿 名 訊 息 拒 絕 接 收 來 自 匿 名 寄 件 者 的 訊 息 接 收 廣 告 接 收 多 媒 體 訊 息 廣 告 ( 系 統 服 務 ) 接 收 狀 況 報 告 在 通 訊 記 錄 中 顯 示 已 傳 送 訊 息 的 狀 態 ( 系 統 服 務 ) 拒 絕 發 送 狀 態 報 告 禁 止 裝 置 傳 送 訊 息 接 收 的 傳 遞 報 告 訊 息 有 效 期 選 取 當 第 一 次 傳 送 訊 息 失 敗 後, 訊 息 中 心 重 新 傳 送 訊 息 的 時 間 間 隔 ( 系 統 服 務 ) 如 果 無 法 在 此 期 間 內 傳 送 訊 息, 該 訊 息 將 會 從 訊 息 中 心 刪 除 裝 置 須 有 系 統 支 援 以 顯 示 傳 送 的 訊 息 已 接 收 或 已 閱 讀 視 系 統 及 其 他 情 況 而 定, 本 資 訊 不 一 定 完 全 準 確 電 子 郵 件 設 定 管 理 信 箱 選 取 功 能 表 > 訊 息,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電 子 郵 件 選 取 用 以 傳 送 及 接 收 電 子 郵 件 的 信 箱 選 取 使 用 的 信 箱, 然 後 選 取 一 個 信 箱 從 您 的 裝 置 中 移 除 信 箱 及 其 訊 息 選 取 信 箱, 移 至 所 要 的 信 箱, 並 選 取 選 項 > 刪 除 建 立 新 信 箱 選 取 信 箱 > 選 項 > 新 增 信 箱 您 為 新 信 箱 取 的 名 稱 將 會 取 代 訊 息 主 檢 視 中 的 信 箱 您 最 多 可 以 建 立 六 個 信 箱 變 更 連 線 設 定 使 用 者 設 定 擷 取 設 定 和 自 動 擷 取 設 定 選 取 信 箱, 然 後 選 取 一 個 信 箱
65 個 人 化 您 的 裝 置 65 個 人 化 您 的 裝 置 您 可 以 變 更 首 頁 畫 面 鈴 聲 或 佈 景 主 題, 讓 裝 置 更 具 個 人 風 格 變 更 手 機 外 觀 您 可 以 使 用 佈 景 主 題 變 更 螢 幕 顯 示 的 外 觀, 例 如 背 景 影 像 及 主 功 能 表 的 版 面 配 置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個 人 化 > 佈 景 主 題 預 覽 佈 景 主 題 選 取 一 般, 點 選 欲 預 覽 之 佈 景 主 題 並 等 待 幾 秒 鐘 啟 動 佈 景 主 題 選 取 選 項 > 套 用 變 更 主 功 能 表 的 版 面 配 置 選 取 功 能 表 變 更 首 頁 畫 面 的 外 觀 選 取 首 頁 畫 面 主 題 將 影 像 或 投 影 片 秀 設 定 為 首 頁 畫 面 中 的 背 景 影 像 選 取 桌 面 圖 案 > 影 像 或 投 影 片 秀 接 到 來 電 時 變 更 首 頁 畫 面 中 顯 示 的 影 像 選 取 通 話 影 像 操 作 模 式 您 可 以 使 用 操 作 模 式 設 定 和 自 訂 鈴 聲 訊 息 提 示 聲 以 及 其 他 不 同 事 件 環 境 或 通 話 群 組 的 鈴 聲 選 取 的 操 作 模 式 名 稱 會 顯 示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若 目 前 使 用 的 是 標 準 操 作 模 式, 則 只 會 顯 示 日 期
66 66 音 樂 資 料 夾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個 人 化 > 操 作 模 式 音 樂 資 料 夾 音 樂 播 放 機 音 樂 播 放 機 支 援 的 檔 案 格 式 包 括 AAC AAC+ eaac+ MP3 和 WMA 音 樂 播 放 機 並 不 一 定 支 援 某 個 檔 案 格 式 的 所 有 功 能 或 檔 案 格 式 的 所 有 衍 生 類 型 您 也 可 使 用 音 樂 播 放 機 來 聆 聽 Podcast Podcasting 是 一 種 使 用 RSS 或 Atom 技 術,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來 傳 輸 聲 音 或 影 片 內 容 的 方 法, 以 便 在 行 動 裝 置 和 電 腦 上 進 行 播 放 播 放 歌 曲 或 Podcast 若 要 開 啟 音 樂 播 放 機, 請 選 取 > 在 裝 置 中 更 新 歌 曲 或 Podcast 選 項 後, 您 可 能 必 須 重 新 整 理 音 樂 和 Podcast 資 料 庫 若 要 將 所 有 可 用 的 項 目 加 入 至 資 料 庫, 請 選 取 選 項 > 重 新 整 理 資 料 庫 若 要 播 放 歌 曲 或 Podcast: 1 選 取 類 別 以 瀏 覽 您 要 聆 聽 的 歌 曲 或 Podcast 2 若 要 播 放 項 目, 請 從 清 單 中 選 取 該 項 目 若 要 暫 停 播 放, 請 點 擊 ; 若 要 恢 復 播 放, 請 點 擊 若 要 快 轉 或 倒 轉, 請 點 擊 並 按 住 或
67 音 樂 資 料 夾 67 若 要 移 至 下 一 個 項 目, 請 點 擊 若 要 返 回 項 目 的 開 始 處, 請 點 擊 若 要 跳 至 上 一 個 項 目, 請 在 歌 曲 或 Podcast 開 始 後 的 兩 秒 內 再 次 點 擊 若 要 開 啟 或 關 閉 隨 機 播 放 ( ), 請 選 取 選 項 > 隨 機 播 放 若 要 重 複 目 前 的 項 目 ( ) 所 有 項 目 ( ) 或 關 閉 重 複 播 放 功 能, 請 選 取 選 項 > 重 複 如 果 您 播 放 Podcast, 隨 機 播 放 與 重 複 播 放 會 自 動 關 閉 若 要 調 整 音 量, 請 按 音 量 鍵 若 要 修 改 音 樂 播 放 的 音 色, 請 選 取 選 項 > 平 衡 器
68 68 音 樂 資 料 夾 若 要 修 改 平 衡 或 立 體 聲 效 果, 或 是 要 加 重 低 音, 請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若 要 返 回 首 頁 畫 面 並 讓 播 放 機 繼 續 在 背 景 中 播 放, 請 按 結 束 鍵 若 要 關 閉 播 放 機, 請 選 取 選 項 > 退 出 播 放 清 單 選 取 >, 然 後 選 取 播 放 清 單 若 要 瀏 覽 播 放 清 單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選 取 選 項 > 播 放 清 單 詳 細 資 訊 建 立 播 放 清 單 1 選 取 選 項 > 新 增 播 放 清 單 2 輸 入 播 放 清 單 的 名 稱, 然 後 選 取 確 定 3 若 要 立 即 加 入 歌 曲, 請 選 取 是 ; 若 要 稍 後 再 加 入 歌 曲, 請 選 取 否 4 如 果 您 選 取 是, 請 選 取 演 出 者 以 尋 找 您 要 加 入 至 播 放 清 單 的 歌 曲 選 取 加 入 以 加 入 項 目 若 要 在 演 出 者 標 題 下 顯 示 歌 曲 清 單, 請 選 取 展 開 若 要 隱 藏 歌 曲 清 單, 請 選 取 摺 疊 5 當 您 已 決 定 選 取 的 內 容 時, 請 選 取 完 成 播 放 清 單 會 儲 存 至 裝 置 的 大 型 記 憶 體 中 若 稍 後 要 加 入 更 多 歌 曲, 請 在 檢 視 播 放 清 單 時, 選 取 選 項 > 加 入 歌 曲 若 要 從 音 樂 功 能 表 的 不 同 檢 視 中 加 入 歌 曲 專 輯 演 出 者 歌 曲 類 別 以 及 作 曲 者 等 訊 息 至 播 放 清 單, 請 選 取 該 項 目 以 及 選 項 > 加 入 至 播 放 清 單 > 已 存 的 播 放 清 單 或 新 增 播 放 清 單 若 要 從 播 放 清 單 中 移 除 歌 曲, 請 選 取 選 項 > 移 除
69 音 樂 資 料 夾 69 這 麼 做 並 不 會 從 裝 置 中 刪 除 歌 曲, 只 是 將 歌 曲 從 播 放 清 單 中 移 除 若 要 重 新 排 列 播 放 清 單 中 的 歌 曲, 請 選 取 您 要 移 動 的 歌 曲, 以 及 選 項 > 重 新 排 列 播 放 清 單 若 要 抓 取 歌 曲 並 放 置 到 新 位 置, 請 選 取 歌 曲, 並 在 所 要 的 位 置 選 取 放 置 若 要 完 成 播 放 清 單 的 重 新 排 列, 請 選 取 完 成 Podcast 選 取 >, 然 後 選 取 Podcast Podcast 媒 體 檔 案 有 三 種 狀 態 : 從 未 播 放 已 部 分 播 放 以 及 已 全 部 播 放 如 果 狀 態 為 部 分 播 放, 下 次 播 放 媒 體 檔 案 時 將 會 從 上 次 停 止 的 位 置 繼 續 播 放 如 果 狀 態 為 從 未 播 放 或 已 全 部 播 放, 媒 體 檔 就 會 從 頭 開 始 播 放 從 電 腦 傳 輸 音 樂 您 可 以 使 用 下 列 方 法 來 傳 輸 音 樂 : 若 要 在 電 腦 上 以 大 型 記 憶 體 裝 置 ( 您 可 以 傳 輸 任 何 資 料 檔 案 ) 檢 視 裝 置, 請 使 用 相 容 的 USB 資 料 傳 輸 線 或 藍 牙 連 線 連 接 如 果 您 使 用 USB 資 料 傳 輸 線, 請 選 取 大 容 量 儲 存 裝 置 做 為 連 線 模 式 若 要 使 用 Windows Media Player 同 步 處 理 音 樂, 請 連 接 相 容 的 USB 資 料 傳 輸 線, 然 後 選 取 影 音 傳 輸 做 為 連 線 模 式 若 要 變 更 預 設 的 USB 連 線 模 式,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以 及 連 線 方 式 > USB > USB 連 線 模 式 Nokia Podcasting 透 過 Nokia Podcasting 應 用 程 式 ( 系 統 服 務 ), 您 就 可 以 在 線 上 搜 尋 探 索 訂 閱 和 下 載 Podcast, 並 使 用 您 的 裝 置 播 放 管 理 和 分 享 音 訊 與 視 訊 Podcast
70 70 音 樂 資 料 夾 Podcasting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音 樂 > Podcasting 若 要 使 用 Podcasting, 請 先 定 義 連 線 及 下 載 設 定 連 線 設 定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連 線,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預 設 存 取 點 選 取 用 以 連 線 至 網 際 網 路 的 存 取 點 搜 尋 服 務 URL 定 義 要 用 以 搜 尋 Podcast 的 Podcast 搜 尋 服 務 網 址 下 載 設 定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下 載,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儲 存 至 定 義 儲 存 Podcast 的 位 置 若 要 將 儲 存 空 間 做 最 佳 運 用, 建 議 您 使 用 大 型 記 憶 體 更 新 間 隔 定 義 Podcast 更 新 的 頻 率 下 次 更 新 時 間 定 義 下 次 自 動 更 新 的 時 間 自 動 更 新 只 有 在 已 選 取 特 定 的 預 設 存 取 點, 而 且 Podcasting 應 用 程 式 已 開 啟 時 才 會 發 生 下 載 限 制 (%) 定 義 保 留 給 Podcast 下 載 使 用 的 記 憶 體 百 分 比 若 超 過 限 制 定 義 超 過 下 載 限 制 時 的 因 應 方 法 將 應 用 程 式 設 定 為 自 動 擷 取 Podcast 可 能 會 透 過 服 務 提 供 商 的 網 路 傳 輸 大 量 資 料 如 需 數 據 傳 輸 費 率 的 資 訊, 請 連 絡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還 原 預 設 設 定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選 項 > 還 原 預 設 值 下 載 Podcast 訂 閱 Podcast 後, 您 就 可 以 下 載 播 放 及 管 理 Podcast 媒 體 檔 案
71 音 樂 資 料 夾 71 選 取 功 能 表 > 音 樂 > Podcasting 檢 視 已 訂 閱 的 Podcast 清 單 選 取 Podcast 檢 視 個 別 媒 體 檔 案 標 題 選 取 Podcast 標 題 媒 體 檔 案 是 Podcast 的 特 殊 媒 體 檔 案 開 始 下 載 選 取 媒 體 檔 案 標 題 您 可 以 一 次 下 載 多 個 媒 體 檔 案 下 載 完 成 前 開 始 播 放 Podcast 移 至 一 個 Podcast, 並 選 取 選 項 > 播 放 預 覽 下 載 成 功 的 Podcast 會 儲 存 在 Podcast 資 料 夾 中, 但 可 能 無 法 立 即 顯 示 收 音 機 收 聽 收 音 機 選 取 功 能 表 > 音 樂 > 收 音 機 FM 收 音 機 使 用 的 天 線 並 非 無 線 裝 置 的 天 線 您 必 須 將 相 容 的 耳 機 或 配 件 連 接 到 裝 置, 才 能 使 FM 收 音 機 正 常 運 作 當 您 第 一 次 開 啟 應 用 程 式 時, 您 可 以 選 擇 自 動 搜 索 當 地 電 台 若 要 收 聽 下 一 個 或 上 一 個 電 台, 請 選 取 或 若 要 將 收 音 機 靜 音, 請 選 取 選 取 選 項,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72 72 多 媒 體 資 料 頻 道 檢 視 已 儲 存 的 廣 播 電 台 搜 尋 電 台 搜 尋 廣 播 電 台 儲 存 儲 存 廣 播 電 台 啟 動 擴 音 器 或 關 閉 擴 音 器 開 啟 或 關 閉 擴 音 器 替 代 頻 率 選 取 當 頻 率 訊 號 不 佳 時, 是 否 讓 收 音 機 自 動 為 電 台 搜 尋 較 佳 的 RDS 頻 率 背 景 播 放 返 回 首 頁 畫 面, 讓 收 音 機 繼 續 在 背 景 中 播 放 管 理 廣 播 電 台 選 取 功 能 表 > 音 樂 > 收 音 機 若 要 收 聽 已 儲 存 的 電 台, 請 選 取 選 項 > 頻 道, 並 從 清 單 中 選 取 一 個 電 台 若 要 移 除 或 重 新 命 名 電 台, 請 選 取 選 項 > 頻 道 > 選 項 > 刪 除 或 重 新 命 名 若 要 手 動 設 定 所 要 的 頻 率, 請 選 取 選 項 > 搜 尋 電 台 > 選 項 > 手 動 搜 尋 多 媒 體 資 料 若 要 儲 存 和 組 織 您 的 影 像 影 片 聲 音 檔 和 串 流 連 結, 請 選 取 > 祕 訣 : 若 要 快 速 存 取 影 像 和 影 片 檢 視, 請 輕 拍 媒 體 鍵 ( 取 ) 以 開 啟 媒 體 列, 然 後 選 檢 視 和 組 織 檔 案 選 取 >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影 像 和 影 片 在 影 像 檢 視 器 中 檢 視 影 像, 以 及 在 影 片 中 心 裡 觀 賞 影 片 歌 曲 開 啟 音 樂 播 放 機
73 多 媒 體 資 料 73 聲 音 檔 聆 聽 聲 音 檔 其 他 媒 體 檢 視 簡 報 開 啟 檔 案 從 清 單 中 選 取 檔 案 影 片 及 副 檔 名 為.ram 的 檔 案 會 在 影 片 中 心 裡 開 啟 與 播 放, 而 音 樂 及 聲 音 檔 則 會 在 音 樂 播 放 機 中 開 啟 與 播 放 檢 視 影 像 和 影 片 選 取 >, 然 後 選 取 影 像 和 影 片 依 預 設, 影 像 影 片 和 資 料 夾 是 依 日 期 和 時 間 組 織 的 若 要 開 啟 檔 案, 請 從 清 單 中 選 取 檔 案 若 要 放 大 影 像, 請 使 用 音 量 鍵 若 要 在 相 容 的 印 表 機 上 列 印 您 的 影 像, 請 選 取 選 項 > 列 印 若 要 編 輯 影 片 或 影 像, 請 選 取 選 項 > 編 輯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檔 案,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設 為 桌 面 圖 案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使 用 該 影 像 做 為 桌 面 圖 案 設 為 通 話 影 像 將 影 像 設 定 為 一 般 通 話 影 像 指 定 給 連 絡 人 將 影 像 設 定 為 特 定 連 絡 人 的 通 話 影 像 工 具 列 幫 助 您 選 取 影 像 影 片 和 資 料 夾 的 常 用 功 能 例 如, 您 可 從 工 具 列 中 選 取 下 列 項 目 : 傳 送 傳 送 影 像 或 影 片 編 輯 編 輯 影 像 或 影 片 刪 除 刪 除 影 像 或 影 片
74 74 多 媒 體 資 料 組 織 影 像 和 影 片 選 取 > 建 立 新 資 料 夾 選 取 影 像 和 影 片 > 選 項 > 資 料 夾 選 項 > 新 增 資 料 夾 移 動 檔 案 選 取 檔 案,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資 料 夾 選 項 > 移 動 至 資 料 夾 電 視 輸 出 模 式 您 可 以 在 相 容 的 電 視 上 觀 看 影 像 與 影 片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若 要 在 相 容 的 電 視 上 觀 看 影 像 和 影 片, 請 使 用 Nokia 電 視 輸 出 傳 輸 線 要 在 電 視 上 觀 看 影 像 和 影 片 之 前, 您 可 能 需 要 定 義 電 視 系 統 (PAL 或 NTSC) 以 及 電 視 的 畫 面 比 例 ( 寬 螢 幕 或 一 般 ) 定 義 電 視 系 統 及 畫 面 比 例 選 取 手 機 > 配 件 > 電 視 輸 出 在 電 視 輸 出 模 式 中, 您 不 能 將 電 視 當 做 相 機 的 觀 景 器 在 電 視 上 觀 看 影 像 和 影 片 1 將 Nokia 電 視 輸 出 傳 輸 線 連 接 到 相 容 電 視 的 視 訊 輸 入 端 子 2 將 傳 輸 線 的 另 一 端 連 接 到 裝 置 的 Nokia AV 接 頭 3 您 可 能 需 要 選 取 USB 傳 輸 線 的 模 式 4 選 取 > 及 影 像 或 影 片
75 相 機 75 影 像 會 顯 示 在 影 像 檢 視 器 中, 而 影 片 則 會 透 過 RealPlayer 播 放 所 有 聲 音 檔, 包 括 立 體 聲 影 音 檔 鈴 聲 按 鍵 聲 都 會 在 電 視 上 播 放 您 可 以 照 常 使 用 裝 置 麥 克 風 開 啟 的 影 像 會 以 全 螢 幕 模 式 顯 示 在 電 視 上 當 您 在 電 視 上 以 縮 圖 畫 面 開 啟 影 像 時, 無 法 放 大 影 像 當 您 選 取 影 片 時, 選 取 的 影 片 會 在 手 機 螢 幕 和 電 視 螢 幕 上 播 放 您 可 以 在 電 視 上 以 投 影 片 放 映 方 式 來 觀 看 影 像 相 簿 中 的 所 有 項 目 或 標 示 的 影 像 會 以 全 螢 幕 模 式 顯 示 在 電 視 上 電 視 影 像 的 品 質 可 能 因 連 接 裝 置 的 解 析 度 差 異 而 有 所 不 同 來 電 等 無 線 電 信 號, 可 能 會 對 電 視 影 像 造 成 干 擾 相 機 您 的 裝 置 具 有 兩 部 相 機, 裝 置 背 面 的 相 機 解 析 度 較 高, 位 於 正 面 的 相 機 解 析 度 較 低 這 兩 部 相 機 都 可 以 用 來 拍 攝 影 像 和 錄 製 影 片 本 裝 置 支 援 2592x1944 像 素 的 影 像 拍 攝 解 析 度 本 指 南 中 的 影 像 解 析 度 也 許 會 與 實 際 解 析 度 有 所 不 同
76 76 相 機 啟 動 相 機 若 要 啟 動 相 機, 請 按 拍 攝 鍵 若 要 啟 動 視 訊 攝 影 機, 請 啟 動 攝 影 機 並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視 訊 攝 影 機 影 像 拍 攝 靜 態 影 像 控 制 項 及 指 示 符 號 靜 態 影 像 觀 景 器 會 顯 示 下 列 項 目 : 1 模 式 指 示 符 號 2 縮 放 滑 桿 若 要 啟 動 或 關 閉 縮 放 滑 桿, 請 點 擊 螢 幕 3 拍 攝 圖 示 4 閃 光 燈 模 式 5 拍 攝 設 定 6 電 池 電 量 指 示 符 號 7 影 像 解 析 度 指 示 符 號 8 影 像 計 數 器 ( 使 用 目 前 的 影 像 品 質 設 定 與 可 用 記 憶 體 可 拍 攝 的 預 估 影 像 數 量 ) 9 使 用 的 記 憶 體 依 據 裝 置 的 設 定, 共 有 下 列 選 項 : 裝 置 記 憶 體 ( ) 或 大 型 記 憶 體 ( ) 10 GPS 訊 號 指 示 符 號
77 相 機 77 拍 攝 及 錄 製 設 定 若 要 在 拍 攝 影 像 或 錄 製 影 片 之 前 先 開 啟 拍 攝 及 錄 製 設 定,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相 機, 然 後 選 取 在 拍 攝 影 像 或 錄 製 影 片 之 前, 拍 攝 及 錄 製 設 定 檢 視 可 提 供 您 不 同 項 目 及 設 定 的 捷 徑 在 您 關 閉 相 機 後, 拍 攝 及 錄 製 設 定 便 會 返 回 預 設 設 定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選 取 場 景 或 在 影 片 及 影 像 模 式 之 間 切 換 或 顯 示 或 隱 藏 觀 景 器 格 線 ( 僅 適 用 於 影 像 模 式 ) 啟 動 自 動 計 時 器 ( 僅 適 用 於 影 像 模 式 ) 啟 動 連 拍 模 式 ( 僅 適 用 於 影 像 模 式 ) 開 啟 多 媒 體 影 像 設 定 : 選 取 色 彩 效 果 調 整 白 平 衡 選 取 目 前 的 光 線 條 件 這 可 讓 相 機 更 精 準 地 重 現 色 彩 調 整 曝 光 補 償 ( 僅 適 用 於 影 像 模 式 ) 如 果 您 在 非 常 明 亮 的 背 景 下 ( 例 如 雪 景 ) 拍 攝 很 暗 的 主 體, 請 將 曝 光 調 整 至 +1 或 +2, 以 補 償 背 景 亮 度 如 果 拍 攝 主 體 很 亮, 但 背 景 很 暗, 則 請 選 取 -1 或 -2 調 整 感 光 度 ( 僅 適 用 於 影 像 模 式 ) 在 低 光 源 的 情 況 下 增 加 感 光 度, 以 避 免 影 像 太 暗 或 模 糊 增 加 感 光 度 也 可 能 會 增 加 影 像 雜 訊
78 78 相 機 調 整 對 比 度 ( 僅 適 用 於 影 像 模 式 ) 調 整 螢 幕 最 亮 與 最 暗 部 分 之 間 的 差 異 調 整 清 晰 度 ( 僅 適 用 於 影 像 模 式 ) 螢 幕 顯 示 會 變 更 以 符 合 您 定 義 的 設 定 拍 攝 設 定 僅 適 用 於 拍 攝 模 式 在 不 同 的 模 式 間 切 換 不 會 重 設 已 定 義 的 設 定 如 果 您 選 取 新 的 場 景, 所 選 取 的 場 景 便 會 取 代 拍 攝 設 定 您 可 以 在 選 取 場 景 後, 視 需 要 變 更 拍 攝 設 定 如 果 您 變 更 縮 放 光 線 或 色 彩 設 定, 就 可 能 會 花 費 較 長 的 時 間 來 儲 存 拍 攝 的 影 像 拍 攝 影 像 拍 攝 影 像 時, 請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請 使 用 雙 手 保 持 相 機 的 平 衡 數 位 縮 放 過 的 影 像 品 質 會 低 於 未 縮 放 過 的 影 像 品 質 相 機 在 閒 置 大 約 一 分 鐘 後 會 進 入 省 電 模 式 使 用 閃 光 燈 時 請 保 持 安 全 距 離 離 人 或 動 物 太 近 時 請 勿 使 用 閃 光 燈 拍 照 時 請 勿 遮 住 閃 光 燈 1 若 要 從 影 片 模 式 切 換 成 影 像 模 式, 必 要 的 話 請 選 取 > 2 按 拍 攝 鍵 在 影 像 儲 存 並 顯 示 最 後 影 像 之 前, 請 勿 移 動 裝 置 使 用 視 訊 攝 影 機 拍 攝 影 像 1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視 訊 攝 影 機 2 若 要 拍 攝 影 像, 請 選 取 在 影 像 儲 存 並 顯 示 最 後 影 像 之 前, 請 勿 移 動 裝 置 在 拍 攝 影 像 時 放 大 或 縮 小 使 用 縮 放 滑 桿
79 相 機 79 讓 相 機 在 背 景 中 開 啟 並 使 用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按 功 能 表 鍵 若 要 返 回 相 機, 請 按 住 拍 攝 鍵 拍 攝 影 像 後 拍 攝 影 像 後, 請 從 下 列 選 項 中 ( 只 有 當 您 已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顯 示 已 拍 攝 影 像 > 是 時 才 能 使 用 ) 選 取 : 在 多 媒 體 或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中 傳 送 影 像, 或 是 透 過 連 線 方 式 ( 例 如 藍 牙 連 線 ) 傳 送 若 要 將 影 像 傳 送 給 您 正 在 通 話 的 對 象, 請 在 通 話 期 間 選 取 刪 除 影 像 若 要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使 用 影 像 做 為 桌 面 圖 案, 請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影 像 > 設 為 桌 面 圖 案 若 要 將 影 像 設 定 為 所 有 通 話 的 預 設 通 話 影 像, 請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影 像 > 設 為 通 話 影 像 若 要 將 影 像 指 定 給 連 絡 人, 請 選 取 選 項 > 使 用 影 像 > 指 定 給 連 絡 人 若 要 返 回 觀 景 窗 以 拍 攝 新 的 影 像, 請 按 拍 攝 鍵 閃 光 燈 和 錄 影 燈 本 裝 置 的 相 機 具 有 雙 LED 閃 光 燈, 可 在 光 線 微 弱 的 情 況 下 使 用 若 要 選 取 所 要 的 閃 光 燈 模 式, 請 選 取 目 前 使 用 的 閃 光 燈 模 式 指 示 符 號 : 自 動 消 除 紅 眼 開 及 關 當 取 下 背 面 外 殼 時, 請 避 免 觸 碰 閃 光 燈 LED 在 長 時 間 使 用 後,LED 可 能 會 變 熱
80 80 相 機 使 用 閃 光 燈 時 請 保 持 安 全 距 離 離 人 或 動 物 太 近 時 請 勿 使 用 閃 光 燈 拍 照 時 請 勿 遮 住 閃 光 燈 在 光 線 微 弱 的 情 況 下 錄 影 時 提 高 亮 度 選 取 拍 攝 模 式 場 景 可 以 協 助 您 找 到 目 前 環 境 適 用 的 色 彩 及 光 線 設 定 每 個 場 景 的 設 定 是 依 據 特 定 的 風 格 或 環 境 所 設 定 的 影 像 模 式 中 的 預 設 場 景 為 自 動, 影 片 模 式 亦 為 自 動 ( 兩 者 的 指 示 符 號 同 樣 為 ) 若 要 變 更 場 景, 請 選 取 > 場 景 模 式 以 及 場 景 若 要 針 對 特 定 環 境 建 立 您 自 己 的 場 景, 請 捲 動 到 使 用 者 自 訂, 然 後 選 取 變 更 在 使 用 者 定 義 的 場 景 中, 您 可 以 調 整 不 同 的 亮 度 和 色 彩 設 定 若 要 複 製 另 一 個 場 景 的 設 定, 請 選 取 依 照 場 景 模 式 和 所 要 的 場 景 若 要 儲 存 變 更 並 返 回 場 景 清 單, 請 選 取 返 回 若 要 啟 動 您 自 己 的 場 景, 請 選 取 使 用 者 自 訂 > 選 取 位 置 資 訊 您 可 以 將 拍 攝 位 置 資 訊 自 動 加 入 已 拍 攝 項 目 的 檔 案 詳 細 資 訊 中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相 機 將 位 置 資 訊 加 入 所 有 已 拍 攝 的 項 目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顯 示 GPS 資 訊 > 開 位 置 資 訊 只 適 用 於 使 用 主 相 機 所 拍 攝 的 影 像 取 得 您 所 在 位 置 的 座 標 可 能 需 要 幾 分 鐘 時 間 是 否 有 GPS 訊 號 以 及 GPS 訊 號 的 品 質, 可 能 會 受 到 所 在 位 置 建 築 物 天 然 障 礙 物 和 天 氣 狀 況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如 果 您
81 相 機 81 分 享 包 含 位 置 資 訊 的 檔 案, 也 會 同 時 分 享 位 置 資 訊, 而 且 檢 視 檔 案 的 第 三 方 可 能 會 看 見 您 的 位 置 裝 置 必 須 有 系 統 服 務 才 能 取 得 位 置 資 訊 位 置 資 訊 指 示 符 號 : 無 法 取 得 位 置 資 訊 GPS 會 在 背 景 保 持 啟 動 幾 分 鐘 如 果 使 用 衛 星 連 線, 而 且 在 該 時 間 內 指 示 符 號 變 更 為, 則 在 該 時 間 內 拍 攝 的 影 像 和 錄 製 的 影 片 都 會 根 據 收 到 的 GPS 定 位 資 訊 加 上 標 籤 可 取 得 位 置 資 訊 位 置 資 訊 會 加 入 至 檔 案 詳 細 資 訊 自 動 計 時 器 使 用 自 動 計 時 器 延 遲 拍 攝 時 間, 讓 您 能 夠 用 相 機 拍 攝 自 己 設 定 自 動 計 時 器 延 遲 拍 攝 影 像 前, 選 取 > 及 所 要 的 延 遲 啟 動 自 動 計 時 器 選 取 啟 動 螢 幕 上 的 碼 表 圖 示 會 閃 爍, 當 計 時 器 執 行 時 會 顯 示 剩 餘 的 時 間 在 所 設 定 的 延 遲 時 間 過 後, 相 機 便 會 拍 攝 影 像 關 閉 自 動 計 時 器 選 取 > > 祕 訣 : 拍 攝 影 像 時, 若 要 減 少 手 部 的 晃 動, 請 嘗 試 使 用 2 秒 的 延 遲 連 續 拍 攝 影 像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相 機 連 拍 模 式 只 適 用 於 主 相 機
82 82 相 機 若 要 開 始 快 速 連 續 拍 攝 影 像,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相 機 和 > 連 拍 若 要 關 閉 設 定 視 窗, 請 點 選 螢 幕 上 的 視 窗 按 住 拍 攝 鍵 裝 置 會 拍 攝 影 像 直 到 您 放 開 按 鍵 或 記 憶 體 用 完 為 止 如 果 您 短 暫 按 下 拍 攝 鍵, 裝 置 會 連 續 拍 攝 18 張 影 像 拍 攝 的 影 像 會 以 圖 示 顯 示 若 要 檢 視 影 像, 請 選 取 該 影 像 若 要 回 到 連 拍 模 式 觀 景 窗, 請 按 拍 攝 鍵 您 也 可 以 利 用 自 拍 定 時 器 使 用 連 拍 模 式 若 要 關 閉 連 拍 模 式, 請 選 取 > 單 張 影 像 影 片 錄 製 錄 製 影 片 1 若 要 從 影 像 模 式 切 換 至 影 片 模 式, 必 要 時, 請 選 取 > 2 若 要 開 始 錄 影, 請 按 拍 攝 鍵, 或 選 取, 會 顯 示 紅 色 的 錄 影 圖 示 3 若 要 暫 停 錄 製, 請 選 取 暫 停 若 要 繼 續 錄 製, 請 選 取 繼 續 若 您 暫 停 錄 製, 而 且 並 未 在 一 分 鐘 內 按 下 任 何 按 鍵, 就 會 停 止 錄 製 若 要 放 大 或 縮 小, 請 使 用 縮 放 鍵 4 若 要 停 止 錄 製, 請 按 拍 攝 鍵 影 片 會 自 動 儲 存 在 多 媒 體 中 影 片 錄 製 螢 幕 控 制 項 及 指 示 符 號 影 片 觀 景 器 會 顯 示 下 列 項 目 :
83 定 位 (GPS) 83 1 拍 攝 模 式 指 示 符 號 2 音 效 已 靜 音 3 拍 攝 圖 示 選 取 以 錄 製 影 片 4 影 片 燈 指 示 符 號 5 錄 製 設 定 選 取 以 變 更 設 定 6 電 池 電 量 指 示 符 號 7 影 片 品 質 指 示 符 號 若 要 變 更 此 設 定, 請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影 片 品 質 8 影 片 檔 案 類 型 9 可 錄 製 時 間 當 您 正 在 錄 製 時, 目 前 的 影 片 長 度 指 示 符 號 也 會 顯 示 已 過 時 間 和 剩 餘 時 間 10 儲 存 影 片 的 目 標 位 置 11 GPS 訊 號 指 示 符 號 錄 製 影 片 後 錄 製 影 片 後, 請 從 下 列 選 項 中 ( 只 有 當 您 已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顯 示 已 拍 攝 影 片 > 是 時 ) 選 取 : 播 放 您 剛 才 錄 製 的 影 片 刪 除 影 片 若 要 將 影 片 傳 送 給 您 正 在 通 話 的 對 象, 請 在 通 話 期 間 選 取 選 項 > 傳 送 至 來 電 號 碼 若 要 返 回 觀 景 器 以 錄 製 新 的 影 片, 請 按 拍 攝 鍵 定 位 (GPS) 關 於 GPS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GPS) 是 由 美 國 政 府 所 管 理, 其 僅 負 責 此 系 統 的 正 確 性 與 維 護 事 宜 位 置 資 料 的 精 確 度 會 受 到 美 國 政 府 調 整 GPS 衛 星 的 影 響, 而 且 會 因 美 國 國 防 部 的 國 內 GPS 政 策 和 Federal Radionavigation Plan 而 變 更 衛 星 幾 何 位 置 不 佳 也 可 能 會 影 響 到 精 確 度 是 否 有 GPS 訊 號 以 及 GPS 訊 號 的 品 質, 可 能 會 受 到 所 在 位 置
84 84 定 位 (GPS) 建 築 物 天 然 障 礙 物 和 天 氣 狀 況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建 築 物 內 部 或 地 下 可 能 無 法 接 收 GPS 訊 號, 並 且 訊 號 可 能 因 為 穿 透 材 質 ( 例 如 水 泥 和 金 屬 ) 而 減 弱 GPS 無 法 應 用 於 精 確 的 位 置 測 量, 因 此 當 您 在 定 位 或 導 航 時, 不 應 完 全 依 賴 來 自 GPS 接 收 器 及 行 動 無 線 網 路 的 位 置 資 料 里 程 表 的 精 確 度 有 限, 而 且 可 能 會 產 生 除 不 盡 的 問 題 精 確 度 也 可 能 會 受 GPS 訊 號 的 穩 定 度 及 品 質 影 響 GPS 中 的 座 標 以 國 際 WGS-84 座 標 系 統 表 示 座 標 的 取 得 依 地 區 而 有 所 不 同 本 裝 置 的 GPS 並 不 適 用 於 專 業 的 定 位 GPS 連 線 時 間 也 可 能 會 受 到 天 氣 使 用 環 境 和 其 他 使 用 狀 況 的 影 響 GPS 僅 適 用 於 導 航 輔 助, 並 且 不 應 使 用 於 緊 急 或 需 要 精 確 定 位 的 工 作 上 輔 助 GPS (A-GPS) 本 裝 置 也 支 援 輔 助 GPS (A-GPS) A-GPS 是 系 統 服 務 輔 助 GPS (A-GPS) 是 透 過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擷 取 輔 助 數 據, 可 在 裝 置 從 衛 星 接 收 訊 號 時, 輔 助 計 算 您 目 前 位 置 的 定 位 點 當 您 啟 動 A-GPS 時, 裝 置 會 透 過 行 動 系 統 從 輔 助 資 料 伺 服 器 接 收 有 用 的 衛 星 資 訊 有 了 輔 助 資 料 的 協 助, 裝 置 便 可 以 較 快 取 得 GPS 位 置 如 果 沒 有 指 定 其 他 服 務 提 供 商 的 A-GPS 設 定, 您 的 裝 置 會 預 設 使 用 Nokia A-GPS 服 務 只 有 在 需 要 時 才 會 從 Nokia A-GPS 服 務 伺 服 器 擷 取 輔 助 資 料 您 的 裝 置 必 須 已 定 義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才 能 透 過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從 Nokia A-GPS 服 務 擷 取 輔 助 資 料 要 定 義 A-GPS 的 存 取 點, 請 選 擇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位 置, 然 後 選 擇 定 位 > 定 位 伺 服 器 > 存 取 點 此 服 務 無 法 使 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存 取 點, 只 能 使 用 封 包 數 據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第 一 次 使 用 GPS 時, 裝 置 會 要 求 您 選 取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85 定 位 (GPS) 85 建 立 GPS 連 線 的 小 秘 訣 檢 查 衛 星 訊 號 狀 態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位 置, 然 後 選 取 GPS 資 料 > 選 項 > 衛 星 狀 態 如 果 您 的 裝 置 已 找 到 衛 星, 每 顆 衛 星 的 指 示 條 都 會 顯 示 在 衛 星 資 訊 檢 視 中 指 示 條 越 長 表 示 衛 星 訊 號 越 強 當 您 的 裝 置 從 衛 星 訊 號 接 收 到 足 夠 的 數 據 以 計 算 您 的 位 置 時, 指 示 條 的 色 彩 會 改 變 若 要 檢 視 所 找 到 衛 星 的 位 置, 請 選 取 變 更 檢 視 如 果 找 不 到 衛 星 訊 號, 請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若 您 位 於 室 內, 走 到 戶 外 可 接 收 較 佳 的 訊 號 若 您 在 戶 外, 請 移 動 至 更 開 闊 的 空 間 若 天 候 狀 況 不 佳, 可 能 也 會 影 響 訊 號 強 度 有 些 交 通 工 具 的 窗 戶 是 有 顏 色 ( 不 透 輻 射 熱 ) 的, 可 能 也 會 阻 檔 衛 星 訊 號 請 確 認 您 的 手 沒 有 蓋 住 天 線
86 86 定 位 (GPS) GPS 接 收 器 的 電 力 來 自 於 手 機 電 池 使 用 GPS 接 收 器 可 能 會 使 電 池 的 電 力 更 快 耗 盡 位 置 要 求 您 可 能 接 收 到 來 自 系 統 服 務 的 要 求 才 能 接 收 位 置 資 訊 服 務 提 供 商 可 能 會 依 照 您 的 手 機 位 置 提 供 有 關 當 地 主 題 的 資 訊, 例 如 : 天 氣 或 交 通 狀 況 當 您 接 收 到 位 置 要 求 時, 裝 置 會 顯 示 發 出 此 要 求 的 服 務 選 取 接 受 讓 您 的 位 置 資 訊 可 以 發 送 出 去, 而 按 拒 絕 則 可 拒 絕 此 要 求 地 標 使 用 地 標, 您 可 以 將 地 點 的 位 置 資 訊 儲 存 在 裝 置 中 您 可 以 將 儲 存 的 位 置 以 不 同 類 別 ( 例 如 商 務 ) 分 類, 然 後 在 該 類 別 中 加 入 詳 細 資 訊 您 可 以 在 相 容 的 應 用 程 式 中 使 用 已 儲 存 的 地 標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位 置, 然 後 選 取 地 標 選 取 選 項,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新 增 地 標 建 立 新 地 標 若 要 要 求 您 目 前 地 點 的 位 置 資 訊, 請 選 取 目 前 位 置 若 要 手 動 輸 入 位 置 資 訊, 請 選 取 手 動 輸 入 編 輯 編 輯 已 儲 存 的 地 標 ( 例 如 加 入 街 道 地 址 ) 加 入 至 類 別 將 地 標 加 入 至 類 別 選 取 每 一 個 您 想 加 入 地 標 的 類 別
87 定 位 (GPS) 87 傳 送 傳 送 一 或 多 個 地 標 到 相 容 的 裝 置 建 立 新 的 地 標 類 別 在 類 別 索 引 標 籤 中, 選 取 選 項 > 編 輯 類 別 GPS 資 料 GPS 資 料 用 于 提 供 有 關 所 選 取 目 的 地 的 路 徑 指 南 資 訊 及 行 程 資 訊, 例 如 : 到 目 的 地 的 大 約 距 離 以 及 行 程 的 時 間 您 也 可 以 檢 視 目 前 位 置 的 位 置 資 訊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位 置, 然 後 選 取 GPS 資 料 定 位 設 定 定 位 設 定 定 義 在 定 位 中 使 用 的 方 式 伺 服 器 及 標 記 法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位 置, 然 後 選 取 定 位 定 義 定 位 方 法 僅 使 用 裝 置 內 建 的 GPS 接 收 器 選 取 內 建 GPS 使 用 輔 助 GPS (A-GPS) 從 定 位 伺 服 器 接 收 輔 助 資 料 選 取 輔 助 GPS 使 用 來 自 行 動 系 統 的 資 訊 ( 系 統 服 務 ) 選 取 網 路 架 構 定 義 定 位 伺 服 器 定 義 系 統 輔 助 定 位 的 存 取 點 及 定 位 伺 服 器 選 取 定 位 伺 服 器
88 88 地 圖 這 是 用 以 輔 助 A-GPS 或 網 路 端 定 位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可 能 已 預 先 設 定 好 定 位 伺 服 器, 而 且 您 可 能 無 法 編 輯 這 些 設 定 定 義 標 記 法 設 定 選 取 速 度 和 距 離 的 測 量 系 統 選 取 度 量 衡 > 公 制 或 英 制 定 義 裝 置 中 座 標 資 訊 的 顯 示 格 式 選 取 座 標 格 式, 然 後 選 取 所 要 的 格 式 地 圖 地 圖 總 覽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歡 迎 使 用 地 圖 地 圖 可 以 顯 示 附 近 有 什 麼, 幫 助 您 規 劃 路 徑, 並 引 導 您 前 往 想 去 的 地 方 尋 找 城 市 街 道 和 服 務 透 過 轉 彎 提 示 找 到 您 的 方 向 在 您 的 行 動 裝 置 和 Ovi 地 圖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之 間 同 步 處 理 您 的 最 愛 位 置 和 路 徑 檢 查 氣 象 預 報 和 其 他 當 地 資 訊 ( 若 可 使 用 ) 地 圖 是 否 可 使 用 須 視 各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法 律 而 定 ( 例 如 : 地 圖 可 能 會 因 國 家 或 地 區 的 法 律 限 制 而 無 法 使 用 ) Nokia 不 對 地 圖 的 可 用 性 ( 包 括 精 確 度 準 確 性 和 更 新 ) 做 任 何 或 所 有 的 保 證 請 注 意 : 下 載 地 圖 衛 星 影 像 語 音 檔 案 指 南 或 交 通 資 訊 等 內 容 時, 可 能 會 傳 輸 大 量 的 資 料 ( 系 統 服 務 )
89 地 圖 89 部 分 服 務 可 能 無 法 在 所 有 國 家 / 地 區 中 使 用, 並 可 能 僅 會 以 特 定 語 言 提 供 服 務 可 能 需 視 系 統 而 定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系 統 服 務 提 供 商 幾 乎 所 有 數 位 圖 片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都 並 非 絕 對 精 確 及 完 整 請 勿 完 全 依 賴 您 下 載 到 本 裝 置 上 使 用 的 地 圖 衛 星 影 像 指 南 天 氣 和 交 通 資 訊 等 內 容 以 及 相 關 的 服 務 是 由 與 諾 基 亞 無 關 的 協 力 廠 商 所 提 供 此 內 容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並 不 精 確 亦 不 完 整, 而 且 受 限 於 該 服 務 之 提 供 請 勿 完 全 依 賴 上 述 之 內 容 及 相 關 服 務 檢 視 您 的 位 置 與 地 圖 在 地 圖 上 查 看 您 目 前 的 位 置, 並 瀏 覽 不 同 城 市 與 國 家 的 地 圖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然 後 選 取 我 的 位 置 會 標 示 出 您 目 前 的 位 置 ( 若 可 使 用 ) 當 裝 置 在 搜 尋 您 的 位 置 時, 會 閃 爍 如 果 您 的 位 置 無 法 使 用, 表 示 您 最 後 已 知 的 位 置 如 果 只 能 使 用 基 於 區 域 訊 息 的 定 位 方 法, 定 位 圖 示 周 圍 的 紅 色 光 圈 可 以 表 示 您 所 在 的 大 致 區 域 在 人 口 密 集 的 地 區, 預 估 的 準 確 度 更 高, 而 且 與 在 人 口 較 少 的 地 區 相 比 紅 色 光 圈 會 更 小 在 地 圖 上 移 動 使 用 您 的 手 指 拖 曳 地 圖 地 圖 根 據 預 設 會 指 向 北 方 檢 視 您 目 前 位 置 或 最 後 已 知 的 位 置 選 取 放 大 或 縮 小 選 取 + 或 - 如 果 您 瀏 覽 至 裝 置 儲 存 的 地 圖 並 未 涵 蓋 的 區 域, 而 數 據 連 線 已 啟 動, 系 統 就 會 自 動 下 載 新 的 地 圖
90 90 地圖 地圖的涵蓋範圍依國家/地區而有所不同 地圖檢視 選取的位置 指示符號區域 景點 (例如 火車站或博物館) 資訊區 變更地圖的外觀 在不同模式中檢視地圖 以輕鬆地找出您所在的位置 選取功能表 > 地圖 然後選取我的位置 選取 並自下列項目選取 地圖檢視 在標準地圖檢視中 您可以輕鬆閱讀位置名稱或高速公路編號等詳細 資訊
91 地 圖 91 衛 星 檢 視 如 需 詳 細 的 檢 視, 請 使 用 衛 星 影 像 地 形 檢 視 快 速 瀏 覽 檢 視 地 面 類 型, 例 如 當 您 在 野 外 旅 行 的 時 候 3D 檢 視 如 需 更 寫 實 的 檢 視, 請 變 更 地 圖 的 視 角 地 標 在 地 圖 上 顯 示 著 名 建 築 和 景 點 夜 間 模 式 調 淡 地 圖 的 顏 色 在 夜 間 旅 行 時, 以 此 模 式 閱 讀 地 圖 較 為 容 易 下 載 並 更 新 地 圖 若 要 避 免 支 付 行 動 數 據 傳 輸 費 用, 請 將 最 新 的 地 圖 及 語 音 導 航 檔 案 下 載 至 您 的 電 腦 中, 然 後 再 將 這 些 檔 案 傳 輸 並 儲 存 至 您 的 裝 置 使 用 Nokia Ovi 電 腦 端 套 件 應 用 程 式, 將 最 新 的 地 圖 及 語 音 導 航 檔 案 下 載 至 相 容 的 電 腦 若 要 在 相 容 的 電 腦 中 下 載 並 安 裝 Nokia Ovi 電 腦 端 套 件, 請 移 至 祕 訣 : 請 在 旅 行 前 先 在 裝 置 中 儲 存 新 的 地 圖, 如 此 一 來 您 就 可 以 在 前 往 海 外 旅 遊 時 瀏 覽 地 圖, 而 不 需 要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若 要 確 保 裝 置 不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請 在 主 功 能 表 中 選 取 > 網 際 網 路 > 連 線 > 離 線 關 於 定 位 方 法 地 圖 會 使 用 GPS A-GPS WLAN 或 區 域 訊 息 定 位, 在 地 圖 上 顯 示 您 的 位 置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GPS) 是 以 衛 星 為 基 礎 的 導 航 系 統, 用 以 計 算 您 的 位 置 輔 助 GPS (A- GPS) 為 系 統 服 務, 會 傳 送 您 的 GPS 資 料, 改 善 定 位 的 速 度 和 精 確 度 在 無 法 使 用 GPS 訊 號 時, 尤 其 是 當 您 位 於 室 內 或 高 聳 的 建 築 物 之 間 時,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定 位 可 改 善 位 置 精 確 度 使 用 區 域 訊 息 定 位, 會 透 過 您 的 行 動 裝 置 目 前 連 線 的 天 線 台 判 定 位 置 視 可 使 用 的 定 位 方 法 而 定, 定 位 的 精 確 度 可 能 會 有 幾 公 尺 到 幾 公 里 的 誤 差
92 92 地 圖 初 次 使 用 地 圖 時, 系 統 會 提 示 您 定 義 要 使 用 的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以 下 載 地 圖 資 訊 使 用 A-GPS 或 連 線 至 WLAN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GPS) 是 由 美 國 政 府 所 管 理, 其 僅 負 責 此 系 統 的 正 確 性 與 維 護 事 宜 位 置 資 料 的 精 確 度 會 受 到 美 國 政 府 調 整 GPS 衛 星 的 影 響, 而 且 會 因 美 國 國 防 部 的 國 內 GPS 政 策 和 Federal Radionavigation Plan 而 變 更 衛 星 幾 何 位 置 不 佳 也 可 能 會 影 響 到 精 確 度 是 否 有 GPS 訊 號 以 及 GPS 訊 號 的 品 質, 可 能 會 受 到 所 在 位 置 建 築 物 天 然 障 礙 物 和 天 氣 狀 況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建 築 物 內 部 或 地 下 可 能 無 法 接 收 GPS 訊 號, 並 且 訊 號 可 能 因 為 穿 透 材 質 ( 例 如 水 泥 和 金 屬 ) 而 減 弱 GPS 無 法 應 用 於 精 確 的 位 置 測 量, 因 此 當 您 在 定 位 或 導 航 時, 不 應 完 全 依 賴 來 自 GPS 接 收 器 及 行 動 無 線 網 路 的 位 置 資 料 里 程 表 的 精 確 度 有 限, 而 且 可 能 會 產 生 除 不 盡 的 問 題 精 確 度 也 可 能 會 受 GPS 訊 號 的 穩 定 度 及 品 質 影 響 請 注 意 : 部 分 國 家 對 於 WLAN 的 使 用 可 能 會 有 所 限 制 例 如 在 法 國, 您 只 能 在 室 內 使 用 WLAN 請 洽 詢 當 地 主 管 機 關, 以 取 得 更 多 資 訊 尋 找 位 置 地 圖 會 協 助 您 尋 找 特 定 位 置 和 商 業 區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然 後 選 取 搜 尋 1 選 取 搜 尋 欄 位, 然 後 輸 入 搜 尋 字 詞, 例 如 街 道 地 址 或 郵 遞 區 號 2 選 取 若 要 清 除 搜 尋 欄 位, 請 選 取 3 從 建 議 的 符 合 條 件 清 單 中 選 取 一 個 項 目 位 置 會 顯 示 在 地 圖 中 若 要 在 地 圖 中 檢 視 搜 尋 結 果 清 單 的 其 他 位 置, 選 取 資 訊 區 旁 的 其 中 一 個 箭 頭 ( ) 返 回 建 議 的 符 合 條 件 清 單 選 取 清 單
93 地 圖 93 搜 尋 附 近 地 點 的 其 他 類 型 選 取 瀏 覽 類 別 和 一 個 類 別, 例 如 購 物 住 宿 或 交 通 如 果 找 不 到 搜 尋 結 果, 請 確 認 搜 尋 詞 彙 是 否 拼 寫 正 確 線 上 搜 尋 時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的 問 題 也 可 能 會 影 響 結 果 若 要 避 免 產 生 數 據 傳 送 費 用, 您 也 可 以 在 使 用 地 圖 應 用 程 式 時 不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 如 果 搜 尋 區 域 的 地 圖 已 儲 存 在 裝 置 中 ) 檢 視 位 置 詳 細 資 訊 檢 視 更 多 特 定 位 置 或 地 點 的 相 關 資 訊 ( 若 可 使 用 ), 例 如 旅 館 或 餐 廳 等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 我 的 位 置 檢 視 地 點 的 詳 細 資 訊 選 取 一 個 地 點 其 資 訊 區 ( ) 及 顯 示 詳 細 資 訊 評 比 地 點 選 取 一 個 地 點 其 資 訊 區 ( ) 顯 示 詳 細 資 訊, 以 及 評 比 星 等 例 如, 若 要 將 一 個 地 點 評 比 為 3 顆 星 ( 滿 分 為 5 顆 星 ), 請 選 取 第 三 顆 星 星 若 要 評 比 一 個 地 點, 您 需 要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當 您 發 現 有 地 方 不 存 在 或 含 有 不 適 當 資 訊 或 不 正 確 的 詳 細 資 訊 ( 例 如 錯 誤 的 連 絡 資 訊 或 位 置 ) 時, 建 議 您 向 諾 基 亞 回 報 回 報 錯 誤 的 資 訊 選 取 一 個 地 點 及 其 資 訊 區 ( ), 然 後 選 取 顯 示 詳 細 資 訊 > 報 告 此 地 方 及 適 當 的 選 項 若 要 回 報 一 個 地 點, 您 需 要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可 用 的 選 項 可 能 會 因 情 況 而 不 同
94 94 地 圖 儲 存 地 點 與 路 徑 選 取 地 址 景 點 及 路 徑, 您 可 以 稍 後 再 快 速 使 用 這 些 資 料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儲 存 地 點 1 選 取 我 的 位 置 2 點 擊 位 置 若 要 搜 尋 地 址 或 地 點, 請 選 取 搜 尋 3 點 擊 該 位 置 的 資 訊 區 ( ) 4 選 取 儲 存 地 點 儲 存 路 徑 1 選 取 我 的 位 置 2 點 擊 位 置 若 要 搜 尋 地 址 或 地 點, 請 選 取 搜 尋 3 點 擊 該 位 置 的 資 訊 區 ( ) 4 若 要 加 入 其 他 路 徑 點, 請 選 取 加 入 至 路 徑 5 選 取 新 增 路 徑 點 及 適 當 的 選 項 6 選 取 顯 示 路 徑 > 選 項 > 儲 存 路 徑 檢 視 已 儲 存 的 地 點 和 路 徑 選 取 我 的 最 愛 > 地 點 或 路 徑 檢 視 並 組 織 地 點 或 路 徑 您 可 以 快 速 存 取 已 儲 存 的 地 點 和 路 徑 例 如 當 您 在 規 劃 行 程 時, 將 地 點 和 路 徑 依 收 藏 分 組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然 後 選 取 我 的 最 愛 檢 視 地 圖 上 儲 存 的 地 點 1 選 取 地 點, 然 後 移 至 該 地 點
95 地 圖 95 2 選 取 顯 示 於 地 圖 上 若 要 返 回 已 儲 存 的 地 點 清 單, 請 選 取 清 單 建 立 地 點 集 選 取 建 立 新 收 藏, 並 輸 入 收 藏 的 名 稱 在 收 藏 中 加 入 儲 存 的 地 點 1 選 取 地 點, 然 後 移 至 該 地 點 2 選 取 組 織 地 點 集 3 選 取 新 地 點 集 或 現 有 的 地 點 集 傳 送 地 點 給 好 友 當 您 要 與 好 友 分 享 地 點 資 訊 時, 您 可 以 將 這 些 詳 細 資 訊 直 接 發 送 到 他 們 的 裝 置 中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然 後 選 取 我 的 位 置 傳 送 地 點 至 好 友 的 相 容 裝 置 在 地 圖 上 選 取 一 個 位 置, 點 擊 該 位 置 的 資 訊 區 ( ), 然 後 選 取 發 送 取 得 語 音 導 覽 語 音 導 航 ( 如 果 您 的 語 言 可 用 ) 可 以 協 助 您 找 到 前 往 目 的 地 的 方 向, 讓 您 可 以 無 憂 無 慮 的 享 受 旅 程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然 後 選 取 開 車 或 步 行 當 您 第 一 次 使 用 駕 駛 或 步 行 導 航 時, 系 統 會 要 求 您 選 取 語 音 導 航 的 語 言, 並 下 載 相 關 的 檔 案 如 果 您 選 取 的 語 言 包 含 街 道 名 稱, 則 語 音 也 會 大 聲 唸 出 街 道 名 稱 您 的 語 言 可 能 無 法 使 用 語 音 導 航
96 96 地 圖 變 更 語 音 導 航 語 言 在 主 檢 視 中, 選 取, 然 後 選 取 導 航 > 開 車 導 航 或 步 行 導 航 及 適 當 的 選 項 關 閉 語 音 導 航 在 主 檢 視 中, 選 取, 然 後 選 取 導 航 > 開 車 導 航 或 步 行 導 航, 然 後 選 取 無 重 複 汽 車 導 航 的 語 音 導 航 在 導 航 檢 視 中, 選 取 選 項 > 重 複 調 整 汽 車 導 航 的 語 音 導 航 音 量 在 導 航 檢 視 中, 選 取 選 項 > 音 量 開 車 前 往 您 的 目 的 地 如 果 您 在 開 車 時 需 要 路 口 轉 彎 提 示, 地 圖 可 以 協 助 您 抵 達 目 的 地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然 後 選 取 開 車 開 車 到 目 的 地 選 取 設 定 目 的 地 及 適 當 的 選 項 開 車 回 家 選 取 開 車 回 家 當 您 第 一 次 選 取 開 車 回 家 或 步 行 回 家 時, 系 統 會 提 示 您 定 義 住 家 位 置 若 要 稍 後 變 更 住 家 位 置, 請 執 行 下 列 動 作 : 1 在 主 檢 視 中, 選 取 2 選 取 導 航 > 住 家 位 置 > 重 新 定 義 3 選 取 適 當 的 選 項
97 地圖 97 祕訣 若要開車而不設定目的地 請選取地圖 當您在移動時 您的位置會顯示 在地圖的中央 導航期間變更檢視 滑動螢幕以選取 2D 顯示 3D 顯示 箭號檢視或路徑總覽 請遵循所有當地法律 行車途中務必專心駕駛 不要分心做其他事情 行車安全 為首要顧慮 導航檢視 路徑 您的位置與方向 指南針 資訊列 (速度 距離 時間) 取得交通與安全資訊 使用交通資訊 車道協助及速限警告的即時資訊 改善您的駕駛體驗 (如果您所在 的國家或地區可使用此資訊) 選取功能表 > 地圖 然後選取開車
98 98 地 圖 在 地 圖 中 檢 視 交 通 事 件 在 駕 駛 導 航 期 間, 請 選 取 選 項 > 交 通 資 訊 事 件 會 以 三 角 形 和 線 條 的 方 式 顯 示 更 新 交 通 資 訊 選 取 選 項 > 交 通 資 訊 > 更 新 交 通 資 訊 規 劃 路 徑 時, 您 可 以 將 裝 置 設 定 為 避 開 交 通 事 件 ( 例 如 塞 車 或 施 工 ) 避 開 交 通 事 件 在 主 檢 視 中, 選 取 > 導 航 > 因 路 況 重 新 規 劃 路 徑 警 告 : 若 啟 用 此 功 能, 導 航 期 間 會 在 路 徑 上 顯 示 測 速 照 相 機 的 位 置 部 分 司 法 管 轄 區 禁 止 使 用 測 速 照 相 機 位 置 資 料 或 對 其 加 以 規 範 對 於 測 速 照 相 機 位 置 資 料 的 準 確 性 及 使 用 此 資 料 的 後 果,Nokia 恕 不 負 責 步 行 前 往 您 的 目 的 地 步 行 時, 如 果 您 需 要 路 徑 的 引 導 方 向, 地 圖 可 以 引 導 您 穿 過 廣 場 公 園 行 人 徒 步 區, 甚 至 是 購 物 中 心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然 後 選 取 步 行 步 行 至 目 的 地 選 取 設 定 目 的 地, 然 後 選 取 適 當 的 選 項 步 行 回 家 選 取 步 行 回 家 當 您 第 一 次 選 取 開 車 回 家 或 步 行 回 家 時, 系 統 會 提 示 您 定 義 住 家 位 置 若 要 稍 後 變 更 住 家 位 置, 請 執 行 下 列 動 作 :
99 地 圖 99 1 在 主 檢 視 中, 選 取 2 選 取 導 航 > 住 家 位 置 > 重 新 定 義 3 選 取 適 當 的 選 項 祕 訣 : 若 要 步 行 而 不 設 定 目 的 地, 請 選 取 地 圖 當 您 在 移 動 時, 您 的 位 置 會 顯 示 在 地 圖 的 中 央 規 劃 路 徑 啟 程 前 先 規 劃 您 的 行 程 建 立 路 徑 並 在 地 圖 上 檢 視 路 徑 選 取 功 能 表 > 地 圖, 然 後 選 取 我 的 位 置 建 立 路 徑 1 點 擊 起 點 的 位 置 若 要 搜 尋 地 址 或 地 點, 請 選 取 搜 尋 2 點 擊 位 置 的 資 訊 區 ( ) 3 選 取 加 入 至 路 徑 4 若 要 加 入 其 他 路 徑 點, 請 選 取 新 增 路 徑 點 及 適 當 的 選 項 變 更 路 徑 點 的 順 序 1 選 取 路 徑 點 2 選 取 移 動 3 點 擊 您 想 要 移 動 路 徑 點 的 地 點 編 輯 路 徑 點 的 位 置 點 擊 路 徑 點, 並 選 取 編 輯 及 適 當 的 選 項 檢 視 地 圖 上 的 路 徑 選 取 顯 示 路 徑 導 航 至 目 的 地 選 取 顯 示 路 徑 > 選 項 > 開 始 駕 駛 或 開 始 步 行
100 100 連 線 方 式 變 更 路 徑 的 設 定 路 徑 設 定 會 影 響 導 航 及 地 圖 上 路 徑 的 顯 示 方 式 1 在 路 徑 規 劃 器 檢 視 中, 開 啟 設 定 標 籤 若 要 從 導 覽 檢 視 移 至 路 徑 規 劃 器 檢 視, 請 選 取 選 項 > 路 徑 點 或 路 徑 點 清 單 2 設 定 交 通 模 式 為 開 車 或 步 行 如 果 您 選 取 步 行, 單 行 道 會 被 視 為 一 般 街 道, 且 人 行 道 及 公 園 和 購 物 中 心 路 徑 等 也 會 視 為 可 用 道 路 3 選 取 所 要 的 選 項 選 取 步 行 模 式 開 啟 設 定 標 籤, 並 選 取 步 行 > 偏 好 路 徑 > 街 道 或 直 線 顯 示 直 線 顯 示 在 野 外 地 形 中 非 常 實 用, 因 為 這 種 顯 示 方 式 會 表 示 出 步 行 的 方 向 使 用 較 快 或 較 短 的 開 車 路 徑 開 啟 設 定 標 籤, 並 選 取 開 車 > 路 徑 選 擇 > 較 快 路 徑 或 較 短 路 徑 使 用 最 佳 化 的 開 車 路 徑 開 啟 設 定 標 籤, 並 選 取 開 車 > 路 徑 選 擇 > 最 佳 化 最 佳 化 的 開 車 路 徑 結 合 了 較 短 與 較 快 路 徑 的 優 點 您 也 可 以 選 擇 允 許 或 避 開 如 高 速 公 路 收 費 路 段 或 渡 輪 連 線 方 式 連 線 安 全 Nokia 知 道 安 全 和 可 靠 對 您 的 手 機 來 說 是 非 常 重 要 Nokia 提 醒 您 : 經 由 來 源 不 明 的 任 何 形 式 ( 如 藍 牙 多 媒 體 訊 息 或 者 手 機 傳 輸 線 ) 所 收 到 的 訊 息 都 可 能 對 您 的 個 人 電 腦 或 手 機 有 害, 為 了 使 您 的 手 機 得 到 最 佳 的 防 護, Nokia 建 議 您 : 平 時 應 關 閉 藍 牙 功 能 ( 若 有 的 話 );
101 連 線 方 式 101 接 收 來 源 不 明 的 文 件 時 ( 如 藍 牙 文 件 或 多 媒 體 訊 息 ) 要 特 別 謹 慎 ; 對 於 來 源 不 明 的 手 機 程 式 請 不 要 安 裝 ; 以 上 僅 為 提 示 訊 息, 相 關 功 能 及 組 態 可 能 視 手 機 型 號 而 不 同 本 裝 置 支 援 多 種 連 線 方 式, 可 連 線 至 網 際 網 路 或 其 他 相 容 的 裝 置 或 電 腦 數 據 連 線 和 存 取 點 您 的 手 機 支 援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 系 統 服 務 ), 例 如 :GSM 系 統 中 的 GPRS 當 您 在 GSM 與 3G 系 統 中 使 用 裝 置 時, 您 可 以 同 時 啟 動 數 個 數 據 連 線, 並 且 存 取 點 可 以 共 享 一 個 數 據 連 線 在 3G 系 統 中, 語 音 通 話 期 間 數 據 連 線 仍 會 繼 續 執 行 您 也 可 以 使 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數 據 連 線 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中 每 次 只 能 啟 用 一 種 連 線, 但 相 同 的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可 與 數 個 應 用 程 式 一 起 使 用 要 建 立 數 據 連 線, 就 需 要 有 存 取 點 您 可 以 定 義 不 同 種 類 的 存 取 點, 例 如 : 發 送 與 接 收 多 媒 體 訊 息 的 存 取 點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IAP) 可 傳 送 和 接 收 電 子 郵 件 並 連 接 到 網 路 如 需 得 知 何 種 服 務 該 使 用 何 種 存 取 點,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如 需 得 知 是 否 提 供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服 務 以 及 相 關 申 請 事 宜,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網 路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系 統 本 裝 置 會 自 動 在 GSM 和 UMTS 系 統 之 間 切 換 GSM 系 統 會 以 則 會 以 表 示 表 示 而 UMTS 系 統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系 統 模 式 選 取 要 使 用 的 系 統 若 選 取 雙 系 統, 手 機 會 根 據 系 統 參 數 和 無 線 服 務 提 供 商 之 間 的 漫 遊 協 定, 自 動 選 取 GSM 或 UMTS 系 統 如 需 關 於 漫 遊 費 用 的 詳 細 資
102 102 連 線 方 式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系 統 服 務 提 供 商 只 有 在 無 線 服 務 提 供 商 支 援 的 情 況 下 才 會 顯 示 此 選 項 漫 遊 協 定 是 兩 家 或 多 家 系 統 服 務 提 供 商 共 同 簽 定 的 協 定, 讓 其 中 一 家 服 務 提 供 商 的 用 戶 可 使 用 其 他 服 務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服 務 系 統 業 者 選 擇 選 取 自 動 以 設 定 裝 置 搜 尋 並 選 取 其 中 一 個 可 用 的 系 統, 或 選 取 手 動 以 從 清 單 手 動 選 取 系 統 若 無 法 連 線 到 手 動 選 取 的 系 統, 裝 置 會 發 出 錯 誤 提 示 聲, 並 要 求 您 重 新 選 取 其 他 系 統 選 取 的 系 統 必 須 與 您 的 原 註 冊 系 統 簽 有 漫 遊 協 定 基 地 台 狀 態 顯 示 設 定 手 機 在 使 用 以 微 蜂 窩 系 統 (MCN) 技 術 為 基 礎 的 行 動 電 話 系 統 時 提 供 指 示 訊 息, 並 啟 動 接 收 基 地 台 狀 態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您 的 手 機 可 以 偵 測 並 連 線 到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透 過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您 可 以 將 手 機 連 線 到 網 際 網 路 與 支 援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的 相 容 裝 置 關 於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您 的 裝 置 可 以 偵 測 及 連 線 至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使 用 WLAN, 您 可 以 將 裝 置 連 線 至 網 際 網 路 及 支 援 WLAN 的 相 容 裝 置 若 要 使 用 WLAN 連 線, 您 需 要 : 您 所 在 位 置 必 須 有 WLAN 可 用 您 的 裝 置 必 須 與 WLAN 連 線 有 些 WLAN 是 受 保 護 的, 您 需 要 從 服 務 提 供 商 取 得 存 取 金 鑰 才 能 連 線 為 WLAN 所 建 立 的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為 需 要 連 線 至 網 際 網 路 的 應 用 程 式 使 用 存 取 點 當 您 使 用 WLAN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建 立 數 據 連 線 時, 便 會 建 立 WLAN 連 線 一 旦 您 結 束 數 據 連 線, 使 用 中 的 WLAN 連 線 便 會 結 束 您 可 以 在 進 行 語 音 通 話 時, 或 是 使 用 封 包 數 據 時 使 用 WLAN 您 每 次 只 能 連 線 至 一 個 WLAN 存 取 點, 不 過 可 多 個 應 用 程 式 使 用 同 一 存 取 點
103 連 線 方 式 103 需 要 使 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的 功 能, 或 允 許 在 使 用 其 他 功 能 時 在 背 景 中 執 行 的 功 能, 會 增 加 電 池 的 耗 電 量 及 縮 短 電 池 壽 命 本 手 機 支 援 以 下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功 能 : IEEE b/g 標 準 操 作 頻 率 2.4 GHz WEP WPA/WPA2 和 802.1x 驗 證 方 法 需 有 網 路 支 援 才 可 使 用 上 述 功 能 重 要 : 請 啟 用 其 中 一 種 可 用 的 加 密 方 式, 以 增 加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連 線 的 安 全 性 使 用 加 密 可 降 低 他 人 未 經 授 權 存 取 您 資 料 的 風 險 裝 置 處 於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時, 您 仍 然 可 以 使 用 WLAN ( 如 果 有 的 話 ) 在 建 立 和 使 用 WLAN 連 線 時, 請 遵 守 任 何 適 用 的 安 全 規 定 祕 訣 : 若 要 查 看 可 以 識 別 裝 置 的 專 用 媒 體 存 取 控 制 (MAC) 位 址, 請 開 啟 撥 號 器, 並 輸 入 *# # 請 注 意 : 部 分 國 家 對 於 WLAN 的 使 用 可 能 會 有 所 限 制 例 如 在 法 國, 您 只 能 在 室 內 使 用 WLAN 請 洽 詢 當 地 主 管 機 關, 以 取 得 更 多 資 訊 WLAN 精 靈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精 靈 可 協 助 您 連 線 到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並 管 理 您 的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連 線 如 果 搜 尋 時 找 到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若 要 建 立 連 線 的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IAP), 並 使 用 此 IAP 啟 動 網 路 瀏 覽 器, 請 選 取 連 線, 然 後 選 取 開 始 網 路 瀏 覽 如 果 您 選 取 的 是 一 個 安 全 的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便 會 要 求 您 輸 入 相 關 的 密 碼 若 要 連 結 到 隱 藏 的 網 路, 您 必 須 輸 入 正 確 的 網 路 名 稱 ( 服 務 設 定 辨 識 碼,SSID)
104 104 連 線 方 式 如 果 您 已 經 使 用 目 前 作 用 中 的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連 線 執 行 網 路 瀏 覽 器, 若 要 回 到 網 路 瀏 覽 器, 請 選 取 繼 續 網 路 瀏 覽 若 要 結 束 作 用 中 的 連 線, 請 選 取 連 線, 然 後 選 取 中 斷 WLAN 連 線 WLAN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連 線 方 式 >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 選 項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篩 選 WLAN 網 路 從 找 到 的 網 路 清 單 中 篩 選 出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應 用 程 式 會 在 下 次 搜 尋 WLAN 時, 不 顯 示 所 選 取 的 網 路 詳 細 資 訊 檢 視 清 單 中 所 顯 示 網 路 的 詳 細 資 訊 如 果 您 選 取 某 個 使 用 中 的 連 線, 則 會 顯 示 連 線 的 詳 細 資 訊 操 作 模 式 WLAN 中 有 兩 種 操 作 模 式 : 基 礎 結 構 和 臨 機 操 作 基 礎 結 構 操 作 模 式 允 許 兩 種 通 訊 : 透 過 WLAN 存 取 點 裝 置 使 無 線 裝 置 互 相 連 接, 或 者 透 過 WLAN 存 取 點 裝 置 使 無 線 裝 置 連 接 至 有 線 區 域 網 路 在 臨 機 操 作 模 式 中, 裝 置 間 可 直 接 傳 送 並 接 收 資 料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連 線 方 式 >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 選 項 > 設 定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顯 示 WLAN 狀 態 選 取 當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可 使 用 時 是 否 顯 示 祕 訣 : 若 要 存 取 WLAN 精 靈 應 用 程 式 並 檢 視 可 用 的 選 項, 請 選 取 WLAN 圖 示, 並 在 快 顯 視 窗 中, 選 取 WLAN 圖 示 旁 反 白 顯 示 的 文 字 掃 描 網 路 如 果 您 將 顯 示 WLAN 狀 態 設 定 為 是, 您 可 以 選 取 裝 置 搜 尋 可 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和 更 新 指 示 符 號 的 頻 率
105 連 線 方 式 105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能 力 測 試 選 取 是 否 讓 裝 置 自 動 測 試 所 選 取 WLAN 的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能 力 每 次 使 用 時 要 求 允 許, 或 從 不 執 行 連 線 能 力 測 試 若 您 選 取 自 動 執 行 或 在 裝 置 詢 問 時 允 許 執 行 測 試, 而 且 連 線 能 力 測 試 也 順 利 執 行, 該 存 取 點 便 會 儲 存 為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若 要 檢 視 進 階 設 定, 請 選 取 選 項 > 進 階 設 定 不 建 議 您 變 更 WLAN 的 進 階 設 定 存 取 點 建 立 新 的 存 取 點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連 線 方 式 >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您 可 從 服 務 提 供 商 接 收 到 包 含 存 取 點 設 定 的 訊 息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可 能 已 預 先 在 手 機 中 設 定 某 些 或 全 部 的 存 取 點, 您 可 能 無 法 變 更 建 立 編 輯 或 移 除 這 些 設 定 1 選 取 存 取 點 2 手 機 會 詢 問 是 否 要 查 看 有 哪 些 可 用 的 連 線 搜 尋 後, 會 顯 示 可 用 的 連 線, 並 可 用 新 的 存 取 點 分 享 這 些 連 線 如 果 您 跳 過 此 步 驟, 將 會 要 求 您 選 擇 一 種 連 線 方 式 並 定 義 所 需 的 設 定 若 要 檢 視 儲 存 在 裝 置 中 的 存 取 點, 請 選 取 存 取 點 群 組 不 同 的 存 取 點 群 組 有 :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多 媒 體 訊 息 存 取 點 WAP 服 務 存 取 點 未 分 類 存 取 點 不 同 的 存 取 點 類 型 如 以 下 表 示 : 受 保 護 存 取 點 封 包 數 據 存 取 點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存 取 點
106 106 連 線 方 式 管 理 存 取 點 群 組 若 要 避 免 每 次 裝 置 建 立 網 路 連 線 時 都 要 選 取 一 個 存 取 點, 您 可 以 建 立 包 含 不 同 存 取 點 的 群 組 來 和 網 路 連 線, 並 定 義 存 取 點 的 使 用 順 序 例 如, 您 可 以 在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群 組 中 加 入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及 封 包 數 據 存 取 點, 並 使 用 該 群 組 來 瀏 覽 網 路 如 果 您 將 WLAN 設 為 最 高 優 先 權, 當 WLAN 可 用 時, 裝 置 會 透 過 WLAN 連 線 至 網 際 網 路, 如 果 無 法 使 用 WLAN, 則 會 透 過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建 立 新 的 存 取 點 群 組 選 取 選 項 > 管 理 > 新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在 存 取 點 群 組 中 加 入 存 取 點 選 擇 該 群 組 並 選 項 > 新 增 存 取 點 從 其 他 群 組 複 製 已 有 的 存 取 點 選 擇 該 群 組 移 至 要 複 製 的 存 取 點 並 選 取 選 項 > 組 織 > 複 製 到 其 他 連 線 方 式 變 更 群 組 中 存 取 點 的 優 先 順 序 選 取 選 項 > 組 織 > 變 更 優 先 順 序 封 包 數 據 存 取 點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 存 取 點, 然 後 按 照 指 示 進 行 編 輯 封 包 數 據 存 取 點 選 取 以 標 記 的 存 取 點 群 組 及 存 取 點 依 照 服 務 提 供 商 的 說 明 進 行 請 選 取 以 下 設 定 : 存 取 點 名 稱 存 取 點 名 稱 通 是 由 服 務 提 供 商 所 提 供 使 用 者 名 稱 建 立 數 據 連 線 時 可 能 會 需 要 使 用 者 名 稱, 此 名 稱 通 常 是 由 服 務 提 供 商 所 提 供
107 連 線 方 式 107 提 示 輸 入 密 碼 若 您 在 每 次 登 入 伺 服 器 時 都 必 須 輸 入 密 碼, 或 者 您 不 要 將 密 碼 儲 存 在 手 機 中, 請 選 取 是 密 碼 建 立 數 據 連 線 時 可 能 需 要 輸 入 密 碼, 而 密 碼 通 常 是 由 服 務 提 供 商 所 提 供 驗 證 若 要 總 是 傳 送 加 密 的 密 碼, 請 選 取 安 全 若 要 在 可 用 時 傳 送 加 密 的 密 碼, 請 選 取 一 般 首 頁 根 據 您 設 定 的 存 取 點, 輸 入 網 址 或 多 媒 體 訊 息 中 心 的 位 址 使 用 存 取 點 設 定 裝 置 經 確 認 後 或 自 動 使 用 此 存 取 點 連 線 至 目 的 地 修 改 進 階 封 包 數 據 存 取 點 設 定 選 取 選 項 > 進 階 設 定 請 選 取 以 下 設 定 : 網 路 類 型 選 取 用 來 傳 輸 資 料 到 您 的 手 機 以 及 從 手 機 發 送 資 料 的 網 際 網 路 通 訊 協 定 類 型 其 他 設 定 則 依 據 所 選 取 的 網 路 類 型 而 定 手 機 IP 位 址 ( 僅 適 用 於 IPV4) 輸 入 手 機 的 IP 位 址 DNS 位 址 輸 入 主 要 和 次 要 DNS 伺 服 器 的 IP 位 址 ( 如 果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要 求 ) 請 洽 詢 您 的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商, 以 取 得 這 些 位 址 Proxy 伺 服 器 位 址 輸 入 Proxy 伺 服 器 的 位 址 Proxy 通 訊 埠 號 碼 輸 入 Proxy 伺 服 器 的 通 訊 埠 號 碼 WLAN 存 取 點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 存 取 點, 然 後 按 照 指 示 進 行 編 輯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存 取 點 選 取 以 標 記 的 存 取 點 群 組 及 存 取 點 請 依 照 WLAN 服 務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指 示 進 行 操 作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108 108 連 線 方 式 WLAN 網 路 名 稱 選 取 手 動 輸 入 或 搜 尋 網 路 如 果 您 選 取 現 有 的 網 路,WLAN 網 路 模 式 和 WLAN 安 全 模 式 將 由 存 取 點 裝 置 的 設 定 決 定 網 路 狀 態 定 義 是 否 要 顯 示 網 路 名 稱 WLAN 網 路 模 式 選 取 臨 機 操 作 可 建 立 臨 機 操 作 的 網 路 並 讓 裝 置 直 接 傳 送 接 收 資 料 ; 不 需 要 使 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存 取 點 在 臨 機 操 作 網 路 中, 所 有 裝 置 都 必 須 使 用 相 同 的 WLAN 網 路 名 稱 WLAN 安 全 模 式 選 取 所 用 的 加 密 :WEP 802.1x 或 WPA/WPA2 (802.1x 和 WPA/WPA2 不 適 用 於 臨 機 操 作 網 路 ) 如 果 您 選 取 開 放 式 網 路, 便 不 會 使 用 任 何 加 密 WEP 802.1x 和 WPA 功 能 必 須 在 支 援 的 網 路 中 才 可 使 用 首 頁 輸 入 起 始 網 頁 的 網 址 使 用 存 取 點 設 定 裝 置 為 使 用 此 存 取 點 自 動 或 經 確 認 後 才 建 立 連 線 可 用 的 選 項 可 能 會 因 情 況 而 不 同 WEP 的 安 全 性 設 定 如 果 您 已 選 取 有 線 等 位 私 密 (WEP) 做 為 WLAN 安 全 模 式, 請 定 義 WEP 安 全 設 定 1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連 線 方 式 >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2 選 取 有 所 要 WLAN 存 取 點 的 存 取 點 群 組, 然 後 選 取 存 取 點 您 也 可 以 在 建 立 新 WLAN 存 取 點 時, 定 義 WEP 設 定 3 選 取 WLAN 安 全 模 式 > WEP 4 選 取 WLAN 安 全 性 設 定, 並 定 義 下 列 項 目 : 使 用 中 的 WEP 金 鑰 選 取 有 線 等 位 私 密 (Wired Equivalent Privacy,WEP) 金 鑰 號 碼 您 最 多 可 建 立 四 個 WEP 金 鑰 必 須 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的 存 取 點 裝 置 輸 入 相 同 的 設 定 驗 證 類 型 選 取 開 放 或 共 用 當 做 您 的 裝 置 和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存 取 點 裝 置 間 的 驗 證 類 型 WEP 金 鑰 設 定 輸 入 WEP 加 密 ( 金 鑰 長 度 ) WEP 金 鑰 格 式 (ASCII 或 十 六 進 位 ) 和 WEP 金 鑰 ( 所 選 格 式 中 的 WEP 金 鑰 資 料 )
109 連 線 方 式 x 與 WPA/WPA2 的 安 全 性 設 定 如 果 您 已 選 取 802.1x 或 WPA/WPA2 安 全 設 定 任 一 項 做 為 WLAN 安 全 模 式, 請 定 義 該 設 定 1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連 線 方 式 >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2 開 啟 具 有 所 要 之 WLAN 存 取 點 的 存 取 點 群 組, 然 後 選 取 存 取 點 您 也 可 以 在 建 立 新 的 WLAN 存 取 點 時, 定 義 802.1x 或 WPA/WPA2 設 定 3 選 取 WLAN 安 全 模 式 > WPA/WPA2 或 802.1x 4 選 取 WLAN 安 全 性 設 定 > WPA/WPA2 > EAP 可 使 用 可 擴 充 式 驗 證 協 定 (EAP) 外 掛 程 式, 或 預 先 共 用 金 鑰 則 使 用 密 碼 必 須 在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存 取 點 裝 置 輸 入 相 同 的 密 碼 如 果 您 已 選 取 EAP, 請 依 照 服 務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指 示 定 義 EAP 外 掛 程 式 設 定 僅 WPA2 模 式 中 的 連 線 僅 適 用 於 啟 用 WPA2 的 裝 置 可 用 的 選 項 可 能 會 因 情 況 而 不 同 進 階 WLAN 設 定 1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連 線 方 式 > 網 路 連 線 方 式 2 開 啟 具 有 所 要 之 WLAN 存 取 點 的 存 取 點 群 組, 然 後 選 取 WLAN 存 取 點 您 也 可 以 在 建 立 新 的 WLAN 存 取 點 時, 定 義 WLAN 進 階 設 定 3 選 取 選 項 > 進 階 設 定, 並 定 義 下 列 項 目 : IPv4 設 定 輸 入 裝 置 的 IP 位 址 子 網 路 IP 位 址 預 設 閘 道 以 及 主 要 和 次 要 DNS 伺 服 器 的 IP 位 址 請 洽 詢 您 的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商 以 取 得 這 些 位 址 IPv6 設 定 定 義 DNS 位 址 的 類 型 臨 機 操 作 頻 道 ( 僅 適 用 於 臨 機 操 作 ) 若 要 手 動 輸 入 頻 道 號 碼 (1-11), 請 選 取 使 用 者 自 訂 Proxy 伺 服 器 位 址 輸 入 Proxy 伺 服 器 的 位 址 Proxy 通 訊 埠 號 碼 輸 入 Proxy 通 訊 埠 號 碼 可 用 的 選 項 可 能 會 因 情 況 而 不 同
110 110 連 線 方 式 檢 視 您 目 前 的 數 據 連 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連 線 管 理 在 目 前 數 據 連 線 檢 視 中, 您 可 以 看 見 您 的 數 據 連 線 : 數 據 通 話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WLAN 連 線 關 閉 連 線 選 取 選 項 > 中 斷 連 線 關 閉 所 有 已 開 啟 的 連 線 選 取 選 項 > 中 斷 全 部 連 接 檢 視 連 線 的 詳 細 資 訊 選 取 選 項 > 詳 細 資 訊 同 步 處 理 使 用 同 步 處 理 應 用 程 式, 您 可 以 與 遠 端 伺 服 器 同 步 處 理 您 的 記 事 本 通 訊 錄 及 其 他 資 訊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 連 線 方 式 > 資 料 傳 輸 > 同 步 您 也 可 以 從 服 務 提 供 商 接 收 以 設 定 檔 訊 息 形 式 傳 送 的 同 步 處 理 設 定 同 步 處 理 操 作 模 式 包 含 了 必 要 的 同 步 處 理 設 定 開 啟 應 用 程 式 時, 會 顯 示 預 設 或 先 前 使 用 過 的 同 步 處 理 操 作 模 式 包 含 或 不 包 含 內 容 類 型 選 取 一 種 內 容 類 型
111 連 線 方 式 111 同 步 處 理 資 料 選 取 選 項 > 同 步 處 理 建 立 新 的 同 步 處 理 操 作 模 式 選 取 選 項 > 新 同 步 處 理 操 作 模 式 管 理 同 步 處 理 操 作 模 式 選 取 選 項, 然 後 選 取 所 要 的 選 項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關 於 藍 牙 連 線 透 過 藍 牙 連 線, 您 可 以 與 其 他 相 容 裝 置 進 行 無 線 連 線, 例 如 與 行 動 裝 置 電 腦 耳 機 以 及 車 用 配 件 連 線 您 可 以 使 用 連 線 傳 送 裝 置 中 的 項 目 從 相 容 的 電 腦 傳 輸 檔 案, 以 及 使 用 相 容 的 印 表 機 列 印 檔 案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藍 牙 因 為 使 用 藍 牙 無 線 技 術 的 裝 置 之 間 是 透 過 無 線 電 波 進 行 通 訊, 所 以 它 們 不 需 在 視 線 範 圍 之 內 使 用 但 是 裝 置 間 的 距 離 必 須 在 10 公 尺 (33 英 呎 ) 之 內, 但 也 可 能 受 到 障 礙 物 ( 例 如 牆 壁 ) 或 其 他 電 子 裝 置 的 干 擾 而 防 礙 通 訊 此 裝 置 符 合 藍 牙 規 格 EDR, 可 支 援 下 列 模 式 : 一 般 存 取 網 路 存 取 控 制 免 持 聽 筒 耳 機 物 件 推 送 檔 案 傳 輸 撥 號 網 路 SIM 卡 存 取 和 序 列 埠 為 確 保 能 與 其 他 支 援 藍 牙 技 術 的 裝 置 順 利 溝 通, 請 在 本 裝 置 使 用 諾 基 亞 認 可 的 配 件 若 要 使 用 其 他 藍 牙 裝 置, 請 向 該 裝 置 製 造 商 查 詢, 以 了 解 該 藍 牙 裝 置 與 本 裝 置 的 相 容 性 當 裝 置 已 鎖 定 時, 只 能 與 授 權 的 裝 置 連 線 使 用 藍 牙 技 術 的 功 能 會 加 快 電 池 電 力 的 消 耗 並 縮 短 電 池 的 壽 命
112 112 連 線 方 式 藍 牙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藍 牙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藍 牙 啟 動 藍 牙 連 線 本 機 識 別 模 式 設 定 若 要 允 許 其 他 藍 牙 裝 置 偵 測 您 的 裝 置, 請 選 取 開 放 模 式 若 要 設 定 顯 示 一 段 時 間 後 轉 而 隱 藏 的 時 間 長 度, 請 選 取 設 定 識 別 時 限 若 要 隱 藏 裝 置 不 讓 其 他 裝 置 找 到, 請 選 取 隱 藏 模 式 本 機 名 稱 編 輯 您 的 行 動 電 話 名 稱 此 名 稱 會 顯 示 給 其 他 藍 牙 裝 置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允 許 另 一 部 裝 置 ( 例 如 相 容 的 車 用 配 件 ) 使 用 您 裝 置 中 的 SIM 卡 連 線 到 網 路 安 全 秘 訣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藍 牙 當 您 不 使 用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時, 若 要 控 制 可 搜 尋 您 的 裝 置 及 與 其 連 線 的 裝 置, 請 選 取 藍 牙 > 關 或 本 機 識 別 模 式 設 定 > 隱 藏 模 式 關 閉 藍 牙 功 能 並 不 會 影 響 裝 置 中 其 他 功 能 請 勿 與 不 明 裝 置 配 對 或 接 受 其 連 線 要 求 這 種 方 法 有 助 於 保 護 您 的 裝 置 免 於 有 害 內 容 的 危 害 在 隱 藏 模 式 下 操 作 裝 置 是 避 免 惡 意 軟 體 危 害 比 較 安 全 的 做 法 使 用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傳 送 資 料 您 可 以 一 次 使 用 數 個 藍 牙 連 線 例 如 : 如 果 您 已 經 與 相 容 耳 機 連 線, 還 是 可 以 傳 輸 檔 案 到 另 一 個 相 容 裝 置 1 開 啟 儲 存 您 要 傳 送 之 項 目 的 應 用 程 式 2 移 至 一 個 項 目,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傳 送 > 透 過 藍 牙 隨 即 會 顯 示 出 位 於 範 圍 內 使 用 藍 牙 無 線 技 術 的 裝 置 裝 置 圖 示 如 下 所 示 : 電 腦
113 連 線 方 式 113 手 機 音 訊 或 視 訊 裝 置 其 他 裝 置 若 要 中 斷 搜 尋, 請 選 取 停 止 3 選 取 您 想 要 連 線 的 裝 置 4 如 果 其 他 裝 置 要 求 必 須 先 配 對 才 能 夠 傳 輸 資 料, 您 會 聽 到 一 聲 提 示 聲 並 要 求 您 輸 入 識 別 碼 兩 個 裝 置 必 須 輸 入 相 同 的 識 別 碼 建 立 連 線 時, 會 顯 示 傳 送 資 料 中 祕 訣 : 搜 尋 裝 置 時, 部 分 裝 置 可 能 僅 會 顯 示 專 屬 位 址 ( 裝 置 位 址 ) 若 要 找 出 裝 置 的 專 屬 位 址, 請 在 撥 號 器 中 輸 入 *#2820# 配 對 裝 置 您 可 以 將 裝 置 與 其 他 相 容 的 裝 置 配 對, 以 更 快 速 地 在 兩 部 裝 置 間 建 立 常 用 藍 牙 連 線 配 對 之 前, 請 建 立 您 自 己 的 識 別 碼 (1 到 16 碼 ), 並 與 另 一 個 裝 置 的 擁 有 者 約 定 使 用 相 同 的 識 別 碼 沒 有 使 用 者 介 面 的 裝 置 都 有 原 廠 預 設 的 識 別 碼 此 識 別 碼 只 會 使 用 一 次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藍 牙 1 開 啟 已 配 對 裝 置 標 籤 2 選 取 選 項 > 新 配 對 裝 置 隨 即 會 顯 示 位 在 範 圍 中 的 裝 置 3 選 取 裝 置 4 在 兩 部 裝 置 中 輸 入 密 碼 在 裝 置 搜 尋 檢 視 中, 表 示 已 配 對 的 裝 置 配 對 後 與 配 件 連 線 選 取 選 項 > 連 線 至 聲 音 裝 置 有 些 聲 音 配 件 在 配 對 後 會 自 動 與 您 的 裝 置 連 線
114 114 連 線 方 式 將 裝 置 設 定 為 已 授 權 選 取 設 定 為 已 授 權 您 的 裝 置 與 已 授 權 裝 置 之 間 的 連 線 可 以 自 動 建 立, 不 必 事 先 通 知 您 僅 在 您 自 己 的 裝 置 ( 例 如 : 相 容 耳 機 或 電 腦 ) 或 是 您 信 任 的 人 所 持 有 的 裝 置 中 使 用 此 功 能 在 已 配 對 裝 置 檢 視 中, 表 示 已 授 權 的 裝 置 取 消 與 裝 置 配 對 選 取 選 項 > 刪 除 取 消 所 有 配 對 選 取 選 項 > 全 部 刪 除 使 用 藍 牙 連 線 接 收 資 料 使 用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接 收 資 料 時, 裝 置 會 發 出 一 聲 提 示 音, 並 詢 問 您 是 否 要 接 受 訊 息 如 果 您 接 受, 裝 置 會 顯 示, 而 且 您 會 在 訊 息 的 收 件 匣 中 找 到 資 料 相 關 的 情 報 訊 息 使 用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接 收 的 訊 息 會 以 表 示 封 鎖 裝 置 您 可 以 防 止 其 他 裝 置 與 您 的 裝 置 建 立 藍 牙 連 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藍 牙 封 鎖 裝 置 在 已 配 對 裝 置 標 籤 中, 移 至 您 要 封 鎖 的 裝 置, 並 選 取 選 項 > 封 鎖 解 除 封 鎖 裝 置 在 封 鎖 的 裝 置 標 籤 中, 移 至 一 個 裝 置 並 選 取 選 項 > 刪 除 解 除 封 鎖 所 有 遭 封 鎖 的 裝 置 選 取 選 項 > 全 部 刪 除
115 連 線 方 式 115 如 果 您 拒 絕 了 來 自 另 一 個 裝 置 的 配 對 要 求, 將 會 詢 問 您 是 否 要 封 鎖 該 裝 置 未 來 所 有 的 連 線 要 求 如 果 您 接 受 請 求, 會 將 該 裝 置 加 入 封 鎖 的 裝 置 清 單 中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使 用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您 就 可 以 使 用 相 容 的 車 用 配 件 啟 動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之 前, 必 須 先 將 兩 個 裝 置 配 對, 而 且 配 對 必 須 從 另 一 個 裝 置 發 起 配 對 時, 請 使 用 16 位 數 識 別 碼, 然 後 將 另 一 個 裝 置 設 為 已 授 權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藍 牙 啟 動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1 啟 動 藍 牙 連 線 選 取 藍 牙 2 在 裝 置 中 啟 動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選 取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3 在 另 一 部 裝 置 中 啟 動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當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開 啟 時, 首 頁 畫 面 中 會 顯 示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與 無 線 網 路 的 連 線 關 閉 後, 您 就 無 法 使 用 SIM 卡 服 務 或 需 要 在 行 動 系 統 涵 蓋 範 圍 內 才 能 執 行 的 功 能 裝 置 在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中 時, 您 只 能 使 用 連 線 的 配 件 撥 打 或 接 聽 電 話 您 的 裝 置 僅 能 撥 打 內 建 的 緊 急 號 碼 關 閉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按 電 源 鍵, 並 選 取 退 出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使 用 USB 傳 輸 線 傳 送 資 料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USB
116 116 連 線 方 式 每 次 連 接 相 容 的 資 料 傳 輸 線 時 選 取 USB 模 式 選 取 連 線 時 詢 問 > 是 如 果 連 線 時 詢 問 選 項 尚 未 啟 動, 或 是 您 要 在 連 線 期 間 變 更 USB 模 式, 請 選 取 USB 連 線 模 式,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Ovi 電 腦 端 套 件 使 用 Nokia 電 腦 應 用 程 式, 例 如 Nokia Ovi Suite 大 容 量 儲 存 裝 置 在 裝 置 與 相 容 的 電 腦 間 傳 輸 資 料 影 像 傳 輸 使 用 相 容 的 印 表 機 列 印 影 像 影 音 傳 輸 使 用 Nokia Music 或 Windows Media Player 進 行 同 步 處 理 電 腦 連 線 您 的 行 動 裝 置 可 以 與 各 種 相 容 的 電 腦 連 線 方 式 和 數 據 通 訊 應 用 程 式 搭 配 使 用 例 如, 透 過 Nokia Ovi 套 件, 您 就 可 以 在 您 的 裝 置 和 相 容 電 腦 之 間 傳 輸 檔 案 和 影 像 若 要 用 USB 連 線 模 式 使 用 Ovi 套 件, 請 選 取 Ovi 電 腦 端 套 件 如 需 關 於 Ovi 套 件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參 閱 網 站 的 支 援 專 區
117 連 線 方 式 117 管 理 員 設 定 設 定 數 據 通 話 連 線 的 連 線 時 間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管 理 員 設 定 > 數 據 通 話 數 據 通 話 設 定 會 影 響 使 用 GSM 數 據 通 話 的 所 有 存 取 點 封 包 數 據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管 理 員 設 定 > 封 包 數 據 封 包 數 據 設 定 會 影 響 所 有 使 用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的 存 取 點 系 統 可 用 時 開 啟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選 取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 當 可 用 時 如 果 連 線 總 是 開 啟, 例 如 要 傳 送 電 子 郵 件 也 會 比 較 快 若 不 在 系 統 服 務 範 圍 內, 裝 置 便 會 定 期 嘗 試 開 啟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僅 在 需 要 時 開 啟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選 取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 當 需 要 時 例 如 您 每 次 要 傳 送 電 子 郵 件 時, 都 需 要 先 開 啟 連 線 使 用 UMTS 系 統 中 的 HSDPA ( 系 統 服 務 ) 選 取 高 速 封 包 存 取 您 可 以 將 裝 置 當 做 電 腦 的 數 據 機 使 用, 以 透 過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存 取 網 際 網 路 定 義 將 裝 置 當 做 數 據 機 使 用 時 要 使 用 的 存 取 點 選 取 存 取 點 SIP 設 定 使 用 SIP 的 特 定 系 統 服 務 需 要 工 作 階 段 初 始 通 訊 協 定 (SIP) 設 定 您 也 許 可 以 從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接 收 到 包 含 所 需 設 定 的 特 殊 簡 訊 您 可 以 在 SIP 設 定 中 檢 視 刪 除 或 建 立 這 些 設 定 操 作 模 式
118 118 Nokia 影 片 中 心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連 線 方 式 > 管 理 員 設 定 > SIP 設 定 Nokia 影 片 中 心 使 用 Nokia 影 片 中 心 ( 系 統 服 務 ), 您 可 以 使 用 封 包 數 據 或 WLAN 連 線, 從 相 容 的 網 際 網 路 影 片 服 務 下 載 和 線 上 串 流 播 放 影 片 您 也 可 以 將 影 片 從 相 容 的 電 腦 傳 輸 至 手 機, 並 且 在 影 片 中 心 觀 看 這 些 影 片 使 用 封 包 數 據 存 取 點 下 載 影 片 可 能 會 從 服 務 提 供 商 的 網 路 傳 輸 大 量 資 料 如 需 資 料 傳 輸 費 率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您 的 手 機 可 能 已 有 預 先 設 定 好 的 服 務 服 務 提 供 商 可 能 會 提 供 免 費 或 付 費 的 內 容 請 查 詢 服 務 的 計 費 方 式 或 洽 詢 服 務 提 供 商 觀 看 與 下 載 影 片 連 線 至 影 片 服 務 1 選 取 > 2 若 要 連 線 至 服 務 以 安 裝 影 片 服 務, 請 選 取 新 增 服 務, 並 從 服 務 目 錄 中 選 取 所 需 的 影 片 服 務 觀 看 影 片 若 要 瀏 覽 已 安 裝 的 影 片 服 務 內 容, 請 選 取 影 片 收 取 點 某 些 影 片 服 務 的 內 容 會 區 分 成 不 同 類 別 若 要 瀏 覽 影 片, 請 選 取 類 別 若 要 搜 尋 服 務 中 的 影 片, 請 選 取 影 片 搜 尋 並 非 所 有 的 服 務 都 有 搜 尋 功 能 某 些 影 片 可 以 在 線 上 播 放, 但 是 有 些 影 片 必 須 先 下 載 到 您 的 裝 置 若 要 下 載 影 片, 請 選 取 選 項 > 下 載 如 果 您 退 出 應 用 程 式, 下 載 仍 會 繼 續 在 背 景 執 行 下 載 的 影 片 會 儲 存 在 我 的 影 片 中
119 Nokia 影 片 中 心 119 若 要 在 線 上 播 放 影 片 或 觀 看 已 下 載 的 影 片, 請 選 取 選 項 > 播 放 當 影 片 正 在 播 放 時, 若 要 使 用 控 制 鍵 來 控 制 播 放 器, 請 輕 點 螢 幕 若 要 調 整 音 量, 請 使 用 音 量 鍵 警 告 : 長 期 曝 露 在 高 音 量 的 環 境 下, 可 能 會 對 您 的 聽 力 造 成 損 害 請 使 用 正 常 音 量 聆 聽 音 樂, 使 用 擴 音 器 時, 請 勿 將 裝 置 拿 到 耳 朵 旁 邊, 因 為 音 量 可 能 非 常 大 聲 選 取 選 項,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恢 復 下 載 重 新 繼 續 暫 停 或 失 敗 的 下 載 取 消 下 載 取 消 下 載 預 覽 預 覽 影 片 只 有 在 服 務 有 支 援 時 才 能 使 用 此 選 項 影 片 詳 細 資 訊 檢 視 影 片 的 相 關 資 訊 重 新 整 理 清 單 重 新 整 理 影 片 清 單 在 瀏 覽 器 中 開 啟 連 結 在 網 路 瀏 覽 器 中 開 啟 連 結 排 程 下 載 設 定 應 用 程 式 自 動 下 載 影 片 時, 可 能 會 透 過 服 務 提 供 商 的 網 路 傳 輸 大 量 的 資 料 如 需 數 據 傳 輸 費 率 相 關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若 要 在 服 務 中 排 定 自 動 下 載 影 片 的 時 間, 請 選 取 選 項 > 排 程 下 載 影 片 中 心 每 天 都 會 依 照 您 定 義 的 時 間 自 動 下 載 新 影 片 若 要 取 消 已 排 程 的 下 載, 請 選 取 手 動 下 載 做 為 下 載 方 式 影 片 收 取 點 選 取 >
120 120 Nokia 影 片 中 心 已 下 載 的 影 片 服 務 內 容 會 透 過 RSS 收 取 點 進 行 發 佈 若 要 查 看 與 管 理 您 的 收 取 點, 請 選 取 影 片 收 取 點 選 取 選 項,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訂 閱 收 取 點 查 看 目 前 的 訂 閱 收 取 點 收 取 點 詳 細 資 訊 檢 視 影 片 的 相 關 資 訊 加 入 收 取 點 訂 閱 新 收 取 點 選 取 透 過 影 片 目 錄, 從 影 片 目 錄 中 的 服 務 選 取 收 取 點 重 新 整 理 收 取 點 重 新 整 理 所 有 收 取 點 的 內 容 管 理 帳 號 管 理 特 定 收 取 點 的 帳 號 選 項 ( 若 有 的 話 ) 若 要 檢 視 收 取 點 中 可 用 的 影 片, 請 由 清 單 選 取 收 取 點 我 的 影 片 我 的 影 片 是 儲 存 所 有 影 片 的 位 置 您 可 以 在 不 同 的 檢 視 中, 列 出 已 下 載 的 影 片 及 使 用 裝 置 相 機 所 錄 製 的 影 片 若 要 開 啟 資 料 夾 並 檢 視 影 片, 請 選 取 資 料 夾 當 影 片 播 放 時, 若 要 使 用 控 制 鍵 控 制 播 放 器, 請 點 擊 螢 幕 若 要 調 整 音 量, 請 按 音 量 鍵 選 取 選 項 和 以 下 選 項 : 影 片 詳 細 資 訊 檢 視 影 片 的 相 關 資 訊 尋 找 尋 找 影 片 請 輸 入 符 合 檔 案 名 稱 的 搜 尋 文 字 記 憶 體 狀 態 查 看 可 用 和 已 使 用 的 記 憶 體 容 量 排 序 將 影 片 排 序 選 取 所 要 的 類 別 移 動 和 複 製 移 動 或 複 製 影 片 選 取 複 製 或 移 動 以 及 所 要 的 位 置
121 Nokia 影 片 中 心 121 從 您 的 電 腦 傳 輸 影 片 請 使 用 相 容 的 USB 資 料 傳 輸 線, 將 您 自 己 的 影 片 從 相 容 裝 置 傳 輸 到 影 片 中 心 影 片 中 心 只 會 顯 示 裝 置 支 援 的 影 片 格 式 1 若 要 將 手 機 當 作 電 腦 的 大 型 記 憶 體 傳 輸 資 料 檔 案, 請 使 用 USB 資 料 傳 輸 線 建 立 連 線 2 選 取 大 容 量 儲 存 裝 置 做 為 連 接 模 式 3 從 您 的 電 腦 選 擇 想 要 複 製 的 影 片 4 傳 輸 影 片 至 您 裝 置 大 型 記 憶 體 的 E:\My Videos 傳 輸 的 影 片 會 出 現 在 影 片 中 心 的 我 的 影 片 資 料 夾 中 在 手 機 其 他 資 料 夾 中 的 影 片 檔 案 不 會 顯 示 影 片 中 心 設 定 請 在 影 片 中 心 主 檢 視 中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和 以 下 選 項 : 影 片 服 務 選 項 選 取 要 顯 示 在 影 片 中 心 的 影 片 服 務 您 也 可 以 加 入 移 除 編 輯 和 檢 視 影 片 服 務 的 詳 細 資 訊 不 過, 您 不 能 編 輯 預 先 安 裝 的 影 片 服 務 連 線 設 定 若 要 定 義 網 路 連 線 使 用 的 網 路 目 的 地, 請 選 取 網 路 連 線 如 果 要 在 影 片 中 心 每 次 開 啟 網 路 連 線 時 手 動 選 取 連 線, 請 選 取 總 是 詢 問 若 要 設 定 開 啟 或 關 閉 GPRS 連 線, 請 選 取 確 定 使 用 GPRS 若 要 設 定 開 啟 或 關 閉 漫 遊, 請 選 取 確 認 漫 遊 家 長 控 制 對 影 片 設 定 年 齡 限 制 要 求 的 密 碼 與 手 機 鎖 定 密 碼 相 同 鎖 定 密 碼 的 原 廠 設 定 為 在 隨 選 影 片 服 務 中, 高 於 或 等 於 您 所 設 定 的 年 齡 限 制 的 影 片 會 隱 藏 起 來 首 選 記 憶 體 選 擇 下 載 的 影 片 要 儲 存 於 手 機 記 憶 體 或 是 大 型 記 憶 體 中 縮 圖 選 擇 是 否 要 在 影 片 收 取 點 下 載 並 檢 視 縮 圖
122 122 網 際 網 路 網 際 網 路 關 於 網 路 瀏 覽 器 選 取 > 即 時 觀 看 新 聞, 造 訪 您 最 喜 愛 的 網 站 您 可 以 使 用 手 機 的 網 路 瀏 覽 器, 在 網 際 網 路 上 檢 視 網 頁 此 手 機 中 的 XHTML 瀏 覽 器 支 援 Unicode 編 碼 格 式 若 要 瀏 覽 網 路, 您 必 須 連 線 至 網 際 網 路 瀏 覽 網 路 選 取 > 祕 訣 : 如 果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並 未 提 供 固 定 的 費 率 方 案, 若 要 節 省 手 機 帳 單 的 資 料 傳 輸 費 用, 您 可 以 使 用 WLAN 與 網 際 網 路 連 線 移 至 網 站 選 取 網 址 列 輸 入 網 址, 然 後 選 取 祕 訣 : 若 要 搜 尋 網 際 網 路, 請 選 取 網 址 列 輸 入 搜 尋 字 詞, 然 後 選 取 網 址 列 下 方 的 連 結 放 大 或 縮 小 點 擊 兩 次 螢 幕 快 取 記 憶 體 是 一 種 可 用 來 暫 存 資 料 的 記 憶 體 如 果 您 嘗 試 存 取 或 已 經 存 取 需 要 密 碼 的 機 密 資 料, 請 在 每 次 使 用 後 清 除 快 取 記 憶 您 存 取 的 資 訊 或 服 務 會 儲 存 在 快 取 記 憶 中
123 網 際 網 路 123 清 除 快 取 記 憶 選 取 > > 保 密 > 清 除 私 人 資 料 > 快 取 記 憶 新 增 書 籤 如 果 您 時 常 造 訪 相 同 的 網 站, 請 將 這 些 網 站 加 入 至 您 的 書 籤 檢 視, 如 此 一 來 您 就 可 以 輕 鬆 地 存 取 這 些 網 站 選 取 > 瀏 覽 時, 選 取 > 瀏 覽 時 移 至 已 標 記 為 書 籤 的 網 站 選 取 >, 然 後 選 取 一 個 書 籤 訂 閱 網 路 收 取 點 您 不 需 要 定 期 造 訪 最 喜 愛 的 網 站 才 能 得 知 網 站 最 新 消 息 您 可 以 訂 閱 網 路 收 取 點 並 自 動 取 得 最 新 內 容 的 連 結 選 取 > 網 頁 中 的 網 路 收 取 點 通 常 會 以 部 落 格 項 目 等 內 容 表 示 網 路 收 取 點 是 用 以 分 享 最 新 的 新 聞 頭 條 或 請 移 至 一 個 包 含 網 路 收 取 點 的 部 落 格 或 網 頁, 選 取 >, 然 後 選 取 所 要 的 收 取 點 更 新 收 取 點 在 網 路 收 取 點 檢 視 中, 選 取 並 按 住 收 取 點, 然 後 從 彈 出 式 功 能 表 中 選 取 重 新 整 理
124 124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設 定 收 取 點 自 動 更 新 在 網 路 收 取 點 檢 視 中, 選 取 並 按 住 收 取 點, 並 從 彈 出 式 功 能 表 中 選 取 編 輯 > 自 動 更 新 瀏 覽 網 路 時 出 現 亂 碼 如 果 顯 示 無 法 閱 讀 的 字 元, 請 選 取 > 然 後 選 取 > > 網 頁 > 預 設 編 碼, 然 後 選 取 該 語 言 設 定 使 用 的 正 確 字 元 編 碼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時 鐘 設 定 時 間 和 日 期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時 鐘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時 間 設 定 時 間 日 期 設 定 日 期 自 動 更 新 時 間 設 定 系 統 自 動 更 新 裝 置 的 時 間 日 期 和 時 區 資 訊 ( 系 統 服 務 ) 鬧 鈴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時 鐘 設 定 新 鬧 鐘 1 選 取 新 鬧 鈴 2 設 定 鬧 鐘 時 間 3 選 取 重 複 以 設 定 鬧 鐘 是 否 重 響 及 重 複 的 時 間 4 選 取 完 成 檢 視 您 的 鬧 鐘 選 取 鬧 鈴 表 示 啟 用 的 鬧 鐘 表 示 會 重 複 的 鬧 鐘
125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125 移 除 鬧 鐘 選 取 鬧 鈴 選 取 一 個 鬧 鐘,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取 消 鬧 鈴 停 止 鬧 鈴 選 取 停 止 若 到 達 預 定 鬧 鐘 時 間 時 裝 置 處 於 關 機 狀 態, 裝 置 會 自 動 開 機 並 發 出 鬧 鐘 鈴 聲 設 定 鬧 鐘 重 響 選 取 重 響 定 義 重 響 時 間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鬧 鈴 重 響 時 間 變 更 鬧 鐘 鈴 聲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鬧 鈴 鈴 聲 世 界 時 鐘 使 用 世 界 時 鐘, 您 可 以 在 不 同 城 市 位 置 檢 視 目 前 的 時 間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時 鐘 檢 視 時 間 選 取 世 界 時 鐘 將 位 置 新 增 至 清 單 選 取 選 項 > 加 入 位 置 設 定 您 目 前 的 位 置 移 至 一 個 位 置, 並 選 取 選 項 > 設 為 目 前 的 位 置 裝 置 的 時 間 會 依 據 您 所 選 取 的 位 置 而 變 更 請 確 認 時 間 正 確 並 符 合 您 的 時 區
126 126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行 事 曆 若 要 開 啟 行 事 曆,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行 事 曆 行 事 曆 檢 視 選 取 功 能 表 > 行 事 曆 在 行 事 曆 檢 視 間 切 換 選 取 選 項 > 變 更 檢 視 > 以 日 檢 視 以 週 檢 視, 或 待 辦 事 項 變 更 週 起 始 日, 或 修 改 行 事 曆 鬧 鈴 設 定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週 起 始 日 就 是 當 您 開 啟 行 事 曆 時 顯 示 的 檢 視 移 至 一 個 特 定 日 期 選 取 選 項 > 移 至 日 期 行 事 曆 工 具 列 選 取 功 能 表 > 行 事 曆 在 行 事 曆 工 具 列 中,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下 一 個 檢 視 選 取 以 月 檢 視 下 一 個 檢 視 選 取 以 週 檢 視 下 一 個 檢 視 選 取 以 日 檢 視 下 一 個 檢 視 選 取 待 辦 事 項 檢 視 新 增 會 議 加 入 新 的 會 議 提 醒 新 增 待 辦 事 項 加 入 新 的 待 辦 事 項 農 曆 選 取 功 能 表 > 行 事 曆 只 有 當 裝 置 語 言 設 定 為 中 文 時, 才 能 使 用 農 曆 功 能
127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127 啟 動 農 曆 功 能 在 行 事 曆 檢 視 中,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 農 曆 > 開 檢 視 日 期 的 詳 細 農 曆 資 訊 移 至 一 個 日 期, 並 選 取 選 項 > 檢 視 農 曆 詳 情 特 定 日 期 會 在 行 事 曆 中 以 不 同 顏 色 ( 例 如 紅 色 ) 顯 示 這 不 一 定 表 示 該 日 期 就 是 台 灣 的 國 定 假 日 檔 案 管 理 關 於 檔 案 管 理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檔 案 管 理 使 用 檔 案 管 理, 您 可 以 瀏 覽 管 理 和 開 啟 裝 置 或 相 容 外 部 磁 碟 機 中 的 檔 案 尋 找 和 整 理 檔 案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檔 案 管 理 搜 尋 檔 案 選 取 選 項 > 尋 找 請 輸 入 符 合 檔 案 名 稱 的 搜 尋 文 字 移 動 和 複 製 檔 案 及 資 料 夾 選 取 選 項 > 組 織, 然 後 選 取 所 要 的 選 項 將 檔 案 排 序 選 取 選 項 > 排 序 依 據, 然 後 選 取 所 要 的 類 別 格 式 化 大 型 記 憶 體 1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檔 案 管 理 2 選 取 大 型 記 憶 體
128 128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3 選 取 選 項 > 格 式 化 大 型 記 憶 體 為 了 避 免 造 成 效 能 的 降 低, 請 勿 使 用 電 腦 軟 體 格 式 化 大 型 記 憶 體 重 新 格 式 化 大 型 記 憶 體 時, 記 憶 體 中 的 所 有 資 料 將 永 久 刪 除 在 格 式 化 大 型 記 憶 體 前, 請 先 備 份 您 想 保 存 的 資 料 您 可 以 使 用 Nokia Ovi 套 件 將 您 的 資 料 備 份 到 相 容 的 電 腦 數 位 版 權 管 理 (DRM) 技 術 可 能 會 使 某 些 備 份 資 料 無 法 還 原 如 需 您 的 內 容 所 用 之 DRM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格 式 化 不 能 保 證 儲 存 在 手 機 大 型 記 憶 體 中 的 所 有 保 密 資 料 會 永 久 刪 除 標 準 格 式 化 只 會 將 格 式 化 的 區 域 標 示 為 可 用 空 間, 並 刪 除 用 來 重 新 尋 找 檔 案 的 位 址 仍 有 可 能 使 用 特 殊 的 回 復 工 具 和 軟 體, 來 回 復 格 式 化 的 資 料 或 甚 至 被 覆 寫 的 資 料 Quickoffice 關 於 Quickoffice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Quickoffice Quickoffice 包 含 下 列 項 目 : Quickword, 用 以 檢 視 Microsoft Word 文 件 Quicksheet, 用 以 檢 視 Microsoft Excel 工 作 表 Quickpoint, 用 以 檢 視 Microsoft PowerPoint 簡 報 並 非 所 有 檔 案 格 式 或 功 能 均 可 支 援 若 要 購 買 編 輯 器 版 本 的 Quickoffice, 請 選 取 更 新 與 升 級 閱 讀 Microsoft Word Excel 和 PowerPoint 文 件 使 用 Quickoffice, 您 可 以 檢 視 Microsoft Office 文 件, 例 如 Word 文 件 Excel 工 作 表 或 PowerPoint 簡 報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Quickoffice
129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129 開 啟 一 個 檔 案 選 取 儲 存 檔 案 的 記 憶 體, 瀏 覽 至 正 確 的 資 料 夾, 然 後 選 取 檔 案 排 序 檔 案 選 取 選 項 > 排 序 依 據 將 檔 案 傳 送 至 相 容 裝 置 選 取, 然 後 選 取 傳 送 方 法 並 非 所 有 格 式 或 功 能 均 可 支 援 程 式 管 理 關 於 程 式 管 理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安 裝 透 過 程 式 管 理, 您 可 以 查 看 裝 置 中 已 安 裝 的 軟 體 套 件 您 可 以 檢 視 已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的 詳 細 資 訊 移 除 應 用 程 式, 以 及 在 此 定 義 安 裝 設 定 您 可 以 安 裝 下 列 類 型 的 應 用 程 式 和 軟 體 : 以 Java 技 術 為 基 礎 的 JME 應 用 程 式, 副 檔 名 為.jad 或.jar 適 用 Symbian 作 業 系 統 的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和 軟 體, 副 檔 名 為.sis 或.sisx Widget, 副 檔 名 為.wgz 請 只 安 裝 與 您 的 裝 置 相 容 的 軟 體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您 可 從 相 容 電 腦 將 安 裝 檔 案 傳 輸 至 裝 置 瀏 覽 網 路 時 下 載 安 裝 檔 案, 或 從 多 媒 體 訊 息 接 收 檔 案 從 電 子 郵 件 的 附 件 取 得 ; 或 使 用 其 他 連 線 方 式 ( 例 如 藍 牙 連 線 方 式 ) 您 也 可 以 使 用 Nokia Ovi 套 件 中 的 Nokia 應 用 程 式 安 裝 程 式 來 為 您 的 裝 置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130 130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 應 用 程 式 管 理 ] 的 圖 示 表 示 : SIS 或 SISX 應 用 程 式 Java 應 用 程 式 Widget 安 裝 於 大 型 記 憶 體 的 應 用 程 式 重 要 : 請 只 從 可 信 任 的 來 源 安 裝 及 使 用 應 用 程 式 和 其 他 軟 體, 例 如 經 過 Symbian Signed 或 通 過 Java Verified 測 試 的 應 用 程 式 在 安 裝 之 前, 請 注 意 以 下 步 驟 : 要 查 看 應 用 程 式 類 型 版 本 號 碼 以 及 應 用 程 式 的 提 供 商 或 製 造 商, 請 選 擇 選 項 > 檢 視 詳 細 資 訊 若 要 檢 視 應 用 程 式 的 安 全 憑 證 詳 細 資 訊, 請 選 取 詳 細 資 訊 : > 憑 證 : > 檢 視 詳 細 資 訊 在 憑 證 管 理 中 控 制 數 位 憑 證 的 使 用 若 您 安 裝 的 檔 案 包 含 現 有 應 用 程 式 的 更 新 或 修 復, 則 您 只 能 在 具 備 原 始 安 裝 檔 案 或 已 移 除 軟 體 套 件 的 完 整 備 份 情 況 下, 才 能 還 原 原 始 應 用 程 式 若 要 還 原 原 始 應 用 程 式, 請 先 移 除 該 應 用 程 式, 然 後 再 從 原 始 安 裝 檔 或 備 份 副 本 重 新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安 裝 Java 應 用 程 式 時 需 要 JAR 檔 案 如 果 沒 有 此 檔 案, 裝 置 可 能 會 要 求 您 下 載 該 檔 案 如 果 您 沒 有 為 應 用 程 式 定 義 存 取 點, 裝 置 會 要 求 您 選 取 一 個 存 取 點 要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請 依 照 下 列 步 驟 執 行 : 1 若 要 找 出 安 裝 檔 案,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以 及 安 裝 或 者, 您 也 可 以 使 用 檔 案 管 理 來 搜 尋 安 裝 檔 案, 或 選 取 訊 息 > 收 件 匣, 並 開 啟 內 含 安 裝 檔 案 的 訊 息 2 在 程 式 管 理 中, 選 取 選 項 > 安 裝 在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中, 選 取 安 裝 檔 案 以 開 始 安 裝
131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131 在 安 裝 期 間, 手 機 會 顯 示 安 裝 的 進 度 資 訊 若 安 裝 的 應 用 程 式 沒 有 數 位 簽 署 或 憑 證, 手 機 會 顯 示 警 告 訊 息 請 確 認 應 用 程 式 的 來 源 和 內 容 無 害 後, 才 繼 續 進 行 安 裝 若 要 啟 動 已 安 裝 的 應 用 程 式, 請 在 功 能 表 中 找 出 該 應 用 程 式, 然 後 選 取 該 應 用 程 式 若 應 用 程 式 沒 有 定 義 預 設 的 資 料 夾, 則 會 安 裝 在 主 功 能 表 的 已 裝 應 用 程 式 資 料 夾 若 要 查 看 已 安 裝 或 已 移 除 的 套 裝 軟 體, 並 了 解 安 裝 或 移 除 的 時 間, 請 選 取 選 項 > 檢 視 記 錄 重 要 : 本 裝 置 可 能 僅 支 援 一 個 防 毒 應 用 程 式 附 有 超 過 一 個 帶 防 毒 功 能 的 應 用 程 式 可 能 影 響 性 能 及 操 作 或 導 致 裝 置 停 止 運 作 在 大 容 量 記 憶 體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後, 安 裝 檔 案 (.sis 或.sisx) 仍 會 保 留 在 手 機 記 憶 體 中 這 些 檔 案 可 能 會 佔 用 大 量 的 記 憶 體, 使 您 無 法 儲 存 其 他 檔 案 為 保 持 可 用 的 記 憶 體 空 間, 請 使 用 Nokia Ovi 套 件 將 備 份 安 裝 檔 至 相 容 的 電 腦, 然 後 使 用 檔 案 管 理 員 從 裝 置 記 憶 體 移 除 安 裝 檔 如 果.sis 檔 案 是 訊 息 中 的 附 件, 請 從 訊 息 的 收 件 匣 中 將 此 訊 息 刪 除 移 除 應 用 程 式 您 可 以 移 除 已 安 裝 的 應 用 程 式 ( 例 如 要 增 加 可 用 記 憶 體 容 量 時 )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1 選 取 安 裝 2 選 取 已 裝 應 用 程 式 > 選 項 > 解 除 安 裝 3 選 取 是 若 您 移 除 了 應 用 程 式, 只 有 在 您 擁 有 該 應 用 程 式 的 原 始 套 裝 軟 體 或 完 整 備 份 的 情 況 下, 才 能 重 新 安 裝 若 移 除 了 某 套 軟 體, 您 可 能 無 法 再 開 啟 使 用 該 軟 體 所 建 立 的 文 件
132 132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若 有 另 一 個 套 裝 軟 體 必 須 依 賴 已 移 除 的 套 裝 軟 體 才 能 使 用, 則 該 套 裝 軟 體 可 能 會 無 法 使 用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請 參 閱 已 安 裝 套 裝 軟 體 的 相 關 文 件 程 式 管 理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安 裝 選 取 安 裝 設 定,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軟 體 安 裝 允 許 或 拒 絕 安 裝 沒 有 有 效 數 位 簽 名 的 Symbian 軟 體 連 線 憑 證 檢 查 在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之 前 先 檢 查 連 線 憑 證 預 設 網 址 設 定 用 以 檢 查 線 上 憑 證 的 預 設 網 址 透 過 裝 置 更 新 軟 體 您 可 以 查 看 是 否 有 裝 置 適 用 的 更 新, 然 後 將 它 們 下 載 至 您 的 裝 置 ( 系 統 服 務 )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裝 置 更 新, 然 後 選 取 然 後 選 取 選 項 > 檢 查 更 新 RealPlayer 使 用 RealPlayer, 您 便 可 以 直 接 在 線 上 播 放 影 片 或 串 流 媒 體 檔 案, 不 需 要 事 先 將 其 儲 存 到 裝 置 上 RealPlayer 並 不 一 定 支 援 所 有 的 檔 案 格 式, 或 檔 案 格 式 的 所 有 衍 生 格 式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RealPlayer RealPlayer 工 具 列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RealPlayer 在 影 片 串 流 連 結 及 最 近 播 放 項 目 檢 視 中, 下 列 工 具 列 圖 示 可 能 可 以 使 用 : 傳 送 傳 送 影 片 或 串 流 連 結 播 放 播 放 影 片 或 影 片 串 流
133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133 刪 除 刪 除 影 片 或 串 流 連 結 移 除 從 最 近 播 放 項 目 清 單 中 移 除 檔 案 播 放 影 片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RealPlayer 播 放 影 片 選 取 影 片, 然 後 選 取 一 個 影 片 列 舉 最 近 播 放 的 檔 案 在 主 檢 視 中, 選 取 最 近 播 放 項 目 移 至 一 個 影 片, 選 取 選 項,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使 用 影 片 將 影 片 指 定 給 連 絡 人 或 設 為 鈴 聲 標 記 / 取 消 標 記 標 記 或 取 消 標 記 項 目 以 同 時 傳 送 或 刪 除 多 個 項 目 檢 視 詳 細 資 訊 檢 視 詳 細 資 訊, 例 如 格 式 解 析 度 和 時 間 長 度 設 定 編 輯 影 片 播 放 和 串 流 的 設 定 線 上 播 放 串 流 內 容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RealPlayer 線 上 播 放 串 流 內 容 是 一 種 系 統 服 務 選 取 串 流 連 結 及 連 結 您 也 可 以 從 簡 訊 或 多 媒 體 訊 息 接 收 串 流 連 結, 或 在 網 頁 開 啟 連 結 在 開 始 串 流 播 放 即 時 內 容 之 前, 您 的 裝 置 會 先 連 線 到 該 網 站 並 開 始 下 載 內 容 這 些 內 容 並 不 會 儲 存 在 裝 置 中 在 RealPlayer 中, 您 只 能 開 啟 RTSP 連 結 不 過, 如 果 您 在 瀏 覽 器 中 開 啟 RAM 檔 的 HTTP 連 結,RealPlayer 也 可 以 播 放 RAM 檔 案
134 134 其 他 應 用 程 式 錄 音 機 您 可 以 使 用 錄 音 機 錄 製 語 音 備 忘 錄 及 手 機 對 話 您 還 可 以 傳 送 聲 音 檔 給 您 的 朋 友 選 取 功 能 表 > 音 樂 > 錄 音 機 錄 製 聲 音 檔 選 取 停 止 錄 製 聲 音 檔 選 取 聽 取 聲 音 檔 選 取 以 訊 息 形 式 傳 送 聲 音 檔 選 取 選 項 > 傳 送 錄 製 手 機 對 話 在 語 音 通 話 時 開 啟 錄 音 機, 並 選 取 聲 提 示 聲 選 取 錄 製 品 質 或 聲 音 檔 儲 存 位 置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雙 方 在 錄 音 期 間 每 隔 一 段 時 間 便 會 聽 到 一 當 有 進 行 中 的 數 據 通 話 或 GPRS 連 線 時, 錄 音 機 便 不 能 使 用 編 寫 備 註 1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記 事 本 2 選 取 選 項 > 新 增 備 註 3 在 備 註 欄 位 中 輸 入 文 字
135 設 定 選 取 執 行 運 算 1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計 算 機 2 輸 入 第 一 個 計 算 數 字 3 選 取 一 個 功 能, 例 如 加 或 減 4 輸 入 算 式 的 第 二 個 數 字 5 選 取 = 此 計 算 機 功 能 的 準 確 度 有 限, 而 且 只 能 用 於 簡 單 的 計 算 換 算 器 有 了 換 算 器, 您 便 可 以 換 算 單 位 換 算 器 的 準 確 度 有 限, 而 且 可 能 會 有 四 捨 五 入 的 誤 差 選 取 功 能 表 > 應 用 程 式 > 辦 公 室 > 換 算 器 設 定 某 些 設 定 可 能 是 由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預 先 設 定, 而 您 無 法 變 更 這 些 設 定 手 機 設 定 日 期 與 時 間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日 期 與 時 間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時 間 輸 入 目 前 的 時 間 時 區 選 取 您 的 位 置 日 期 輸 入 目 前 日 期
136 136 設 定 日 期 格 式 選 取 日 期 格 式 日 期 分 隔 符 號 選 取 日 月 和 年 的 分 隔 符 號 時 間 格 式 選 取 時 間 格 式 時 間 分 隔 符 號 選 取 時 與 分 的 分 隔 符 號 時 鐘 類 型 選 取 時 鐘 類 型 鬧 鈴 鈴 聲 選 取 鬧 鈴 的 鈴 聲 鬧 鈴 重 響 時 間 調 整 重 響 時 間 工 作 日 選 取 您 的 工 作 日 然 後 就 可 以 只 針 對 工 作 日 的 早 上 設 定 鬧 鈴 自 動 更 新 時 間 設 定 裝 置 自 動 更 新 時 間 日 期 及 時 區 並 非 所 有 的 系 統 都 支 援 這 項 系 統 服 務 變 更 語 言 您 可 以 變 更 編 寫 訊 息 及 郵 件 的 裝 置 語 言 您 也 可 以 啟 動 智 慧 文 字 輸 入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語 言 變 更 裝 置 語 言 選 取 手 機 語 言 變 更 編 寫 語 言 選 取 編 寫 語 言 啟 動 智 慧 文 字 輸 入 法 選 取 智 慧 輸 入 螢 幕 顯 示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螢 幕 顯 示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亮 度 感 應 調 整 裝 置 亮 度 感 應 的 靈 敏 度 當 處 於 光 線 昏 暗 的 區 域 時, 亮 度 感 應 會 自 動 開 啟 燈 光, 而 當 光 線 明 亮 時, 則 會 關 閉 燈 光
137 設 定 137 字 體 大 小 選 取 螢 幕 上 的 文 字 及 圖 示 大 小 問 候 語 或 標 誌 選 取 當 裝 置 開 機 時 是 否 顯 示 問 候 語 或 影 像 燈 光 逾 時 設 定 當 裝 置 停 止 使 用 後 燈 光 保 留 的 時 間 聲 控 指 令 啟 動 聲 控 指 令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按 住 通 話 鍵, 並 說 出 指 令 聲 控 指 令 是 在 清 單 中 顯 示 的 應 用 程 式 名 稱 或 操 作 模 式 名 稱 若 要 檢 視 語 音 指 令 清 單, 請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聲 控 指 令 選 取 選 項,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變 更 指 令 編 輯 聲 控 指 令 播 放 聆 聽 合 成 的 語 音 標 籤 移 除 聲 控 指 令 移 除 您 手 動 加 入 的 聲 控 指 令 設 定 調 整 設 定 聲 控 指 令 教 學 課 程 開 啟 聲 控 指 令 教 學 課 程 配 件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配 件 某 些 配 件 的 插 孔 會 標 示 連 接 到 裝 置 的 配 件 類 型 選 取 一 項 配 件, 並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預 設 操 作 模 式 設 定 裝 置 在 每 次 連 接 特 定 相 容 配 件 時 要 啟 動 的 操 作 模 式 自 動 接 聽 設 定 裝 置 在 來 電 五 秒 後 自 動 接 聽 若 鈴 聲 類 型 已 設 為 嗶 一 聲 或 無 聲, 就 會 停 用 自 動 接 聽 功 能 燈 光 設 定 燈 光 在 逾 時 之 後 持 續 亮 起 可 用 的 設 定 須 視 配 件 類 型 而 定
138 138 設 定 若 要 變 更 電 視 輸 出 連 線 設 定, 請 選 取 電 視 輸 出 以 及 下 列 選 項 : 預 設 操 作 模 式 設 定 手 機 在 每 次 連 接 Nokia 視 訊 資 料 傳 輸 線 時 要 啟 動 的 操 作 模 式 電 視 畫 面 大 小 選 取 電 視 的 畫 面 比 例 電 視 系 統 選 取 與 電 視 相 容 的 類 比 視 訊 訊 號 系 統 防 閃 爍 若 要 改 善 電 視 螢 幕 的 影 像 品 質, 請 選 取 開 防 閃 爍 可 能 無 法 減 少 所 有 電 視 螢 幕 上 的 影 像 閃 爍 情 形 應 用 程 式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應 用 程 式 設 定 在 應 用 程 式 設 定 中, 您 可 以 編 輯 裝 置 中 部 分 應 用 程 式 的 設 定 若 要 編 輯 設 定, 您 也 可 以 在 每 個 應 用 程 式 中 選 取 選 項 > 設 定 裝 置 更 新 透 過 裝 置 更 新, 您 可 以 連 線 至 伺 服 器 並 接 收 裝 置 的 設 定 檔 設 定 建 立 新 的 伺 服 器 操 作 模 式 檢 視 現 有 的 軟 體 版 本 及 裝 置 資 訊, 或 檢 視 和 管 理 現 有 的 伺 服 器 操 作 模 式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裝 置 更 新 如 果 您 的 系 統 支 援 無 線 軟 體 更 新, 您 也 可 以 透 過 裝 置 要 求 更 新 您 也 許 會 收 到 服 務 提 供 商 或 公 司 資 訊 管 理 部 門 發 出 的 伺 服 器 操 作 模 式 和 不 同 的 設 定 檔 設 定 這 些 設 定 檔 設 定 可 能 包 括 裝 置 中 不 同 應 用 程 式 所 使 用 的 連 線 和 其 他 設 定 接 收 設 定 檔 設 定 1 選 取 選 項 > 伺 服 器 操 作 模 式 2 移 至 操 作 模 式, 並 選 取 選 項 > 啟 動 設 定 檔 建 立 伺 服 器 操 作 模 式 選 取 選 項 > 伺 服 器 操 作 模 式 > 選 項 > 新 伺 服 器 操 作 模 式
139 設 定 139 刪 除 伺 服 器 操 作 模 式 選 取 選 項 > 刪 除 安 全 性 設 定 手 機 與 SIM 卡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安 全 性 > 手 機 與 SIM 卡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要 求 PIN 碼 啟 動 此 功 能 時, 裝 置 會 在 每 次 開 機 時 要 求 您 輸 入 密 碼 有 些 SIM 卡 可 能 不 允 許 您 關 閉 要 求 PIN 碼 的 功 能 PIN 碼 和 PIN2 碼 變 更 PIN 碼 和 PIN2 碼 這 些 密 碼 只 能 包 含 數 字 請 勿 使 用 與 緊 急 電 話 號 碼 相 似 的 密 碼, 以 避 免 誤 撥 該 號 碼 如 果 您 忘 記 PIN 碼 或 PIN2 碼,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如 果 您 忘 記 鎖 定 密 碼, 請 洽 詢 諾 基 亞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鎖 定 密 碼 鎖 定 密 碼 可 用 來 將 裝 置 解 除 鎖 定 為 防 止 他 人 未 經 允 許 使 用 您 的 裝 置, 請 變 更 鎖 定 密 碼 預 設 密 碼 是 新 密 碼 長 度 可 為 個 字 元 英 數 字 元 及 大 寫 和 小 寫 字 元 都 可 以 使 用 如 果 鎖 定 密 碼 的 格 式 不 正 確, 裝 置 便 會 告 知 您 新 密 碼 請 保 密, 並 保 管 在 與 裝 置 不 同 的 地 方 手 機 自 動 鎖 定 時 限 為 防 止 他 人 未 經 允 許 而 使 用, 您 可 以 設 定 一 段 時 間 後 自 動 將 裝 置 鎖 定 鎖 定 的 裝 置 必 須 輸 入 正 確 的 鎖 定 密 碼 後 才 能 使 用 若 要 關 閉 自 動 鎖 定, 請 選 取 無 如 變 更 SIM 卡 則 鎖 定 設 定 裝 置 在 插 入 不 明 的 SIM 卡 時 要 求 輸 入 鎖 定 密 碼 裝 置 會 保 存 一 份 擁 有 者 SIM 卡 的 卡 片 清 單 遠 端 手 機 鎖 啟 用 或 停 用 遠 端 鎖 定 特 定 分 組 指 定 您 可 撥 打 或 接 聽 的 使 用 者 群 組 ( 系 統 服 務 ) 確 認 SIM 卡 加 值 服 務 設 定 裝 置 在 您 使 用 SIM 卡 服 務 時 顯 示 確 認 訊 息 ( 系 統 服 務 ) 憑 證 管 理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安 全 性 > 憑 證 管 理
140 140 設 定 若 要 連 線 到 網 路 銀 行 其 他 網 站 或 其 他 遠 端 伺 服 器 來 進 行 與 傳 輸 機 密 資 料 的 相 關 事 宜, 就 應 該 使 用 數 位 憑 證 若 要 減 低 病 毒 或 其 他 惡 意 軟 體 的 侵 害 風 險, 並 在 下 載 與 安 裝 軟 體 時 確 認 軟 體 授 權, 也 應 該 會 用 到 數 位 憑 證 自 下 列 項 目 選 取 : 授 權 憑 證 檢 視 及 編 輯 授 權 憑 證 信 任 網 站 的 憑 證 檢 視 及 編 輯 信 任 網 站 的 憑 證 個 人 憑 證 檢 視 及 編 輯 個 人 憑 證 手 機 憑 證 檢 視 及 編 輯 裝 置 憑 證 數 位 憑 證 無 法 保 證 安 全, 因 為 它 們 只 能 用 來 驗 證 軟 體 來 源 重 要 : 即 使 憑 證 的 使 用 可 降 低 進 行 遠 端 連 線 和 軟 體 安 裝 的 風 險, 但 您 仍 須 正 確 使 用 憑 證 才 能 提 升 安 全 性 憑 證 本 身 無 法 提 供 任 何 保 護 ; 憑 證 管 理 必 須 包 含 正 確 真 實 可 信 任 的 憑 證 才 能 提 升 安 全 性 憑 證 都 有 使 用 期 限 如 果 在 憑 證 有 效 期 間 出 現 憑 證 逾 期 或 憑 證 尚 未 生 效, 請 檢 查 裝 置 的 目 前 日 期 和 時 間 是 否 正 確 檢 視 憑 證 的 詳 細 資 訊 - 檢 查 真 偽 當 檢 查 過 伺 服 器 憑 證 的 簽 名 和 有 效 期 後, 您 才 能 確 認 伺 服 器 的 正 確 身 份 如 果 伺 服 器 的 身 份 不 可 靠, 或 者 裝 置 上 沒 有 正 確 的 安 全 憑 證, 裝 置 會 通 知 您 若 要 檢 查 憑 證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選 取 選 項 > 憑 證 詳 細 資 訊 隨 即 會 檢 查 憑 證 的 有 效 期, 而 且 可 能 會 出 現 下 列 其 中 一 個 訊 息 : 不 信 任 憑 證 您 尚 未 設 定 使 用 此 憑 證 的 應 用 程 式 憑 證 逾 期 憑 證 有 效 期 已 結 束 憑 證 尚 未 生 效 憑 證 有 效 期 尚 未 開 始 憑 證 已 損 毀 無 法 使 用 憑 證 請 洽 詢 您 的 憑 證 授 權 單 位
141 設 定 141 變 更 信 任 設 定 在 更 改 任 何 憑 證 設 定 前, 您 必 須 確 定 確 實 信 賴 憑 證 的 擁 有 者 及 確 定 此 憑 證 屬 於 所 列 的 擁 有 者 若 要 變 更 授 權 憑 證 的 設 定, 請 選 取 選 項 > 信 任 設 定 隨 即 會 根 據 所 選 的 憑 證 列 出 可 用 的 應 用 程 式 清 單 例 如 : Symbian 安 裝 : 是 此 憑 證 可 確 認 新 Symbian 作 業 系 統 應 用 程 式 的 來 源 網 際 網 路 : 是 此 憑 證 可 確 認 伺 服 器 應 用 程 式 安 裝 : 是 此 憑 證 可 確 認 新 Java 應 用 程 式 的 來 源 若 要 變 更 設 定 值, 請 選 取 選 項 > 變 更 信 任 設 定 安 全 模 組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和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安 全 性 > 安 全 模 組 若 要 檢 視 或 編 輯 安 全 模 組 ( 若 可 使 用 ), 請 從 清 單 中 將 其 選 取 若 要 檢 視 安 全 模 組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選 取 選 項 > 安 全 性 詳 細 資 訊 還 原 原 始 設 定 您 可 能 會 想 要 將 某 些 設 定 重 設 回 其 原 始 值 所 有 目 前 通 話 及 連 線 都 必 須 結 束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原 廠 設 定 若 要 還 原 設 定, 您 需 要 輸 入 您 的 鎖 定 密 碼 在 重 設 之 後, 裝 置 可 能 需 要 較 長 的 時 間 來 開 機
142 142 設 定 受 保 護 的 內 容 數 位 版 權 管 理 (DRM) 保 護 的 內 容 ( 例 如 部 分 媒 體 檔 案, 如 影 像 音 樂 或 影 片 ) 都 會 有 定 義 您 使 用 內 容 權 限 的 相 關 授 權 您 可 以 檢 視 授 權 的 詳 細 資 訊 及 狀 態, 以 及 重 新 啟 用 或 移 除 授 權 管 理 數 位 版 權 授 權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 手 機 > 手 機 管 理 > 安 全 性 > 受 保 護 的 內 容 數 位 版 權 管 理 內 容 擁 有 者 可 以 使 用 不 同 類 型 的 數 位 版 權 管 理 (DRM) 技 術 來 保 護 他 們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包 括 版 權 本 手 機 使 用 了 數 種 不 同 類 型 的 DRM 軟 體, 以 存 取 受 到 DRM 保 護 的 內 容 使 用 這 支 手 機, 您 可 以 存 取 受 到 WMDRM 10 OMA DRM 1.0 和 OMA DRM 2.0 保 護 的 內 容 當 特 定 DRM 軟 體 無 法 保 護 內 容 時, 內 容 擁 有 者 可 能 會 要 求 撤 銷 此 DRM 軟 體 存 取 受 DRM 保 護 之 新 版 內 容 的 權 限 發 生 撤 銷 時, 手 機 上 受 此 DRM 軟 體 保 護 的 內 容 可 能 將 無 法 更 新 此 DRM 軟 體 的 撤 銷 不 會 影 響 受 其 他 DRM 類 型 保 護 的 內 容 之 使 用, 也 不 會 影 響 未 受 DRM 保 護 的 內 容 之 使 用 數 位 版 權 管 理 (DRM) 所 保 護 的 內 容 會 隨 附 一 份 相 關 授 權 書, 此 證 書 會 定 義 您 使 用 內 容 的 權 限 如 果 裝 置 中 具 有 OMA DRM 保 護 的 內 容, 請 使 用 Nokia Ovi 套 件 中 的 備 份 功 能, 同 時 備 份 啟 動 密 鑰 和 這 些 內 容 如 果 裝 置 中 包 含 了 受 WMDRM 保 護 的 內 容, 一 旦 將 裝 置 記 憶 體 格 式 化, 您 將 同 時 失 去 授 權 書 和 受 保 護 的 內 容 當 裝 置 上 的 檔 案 損 毀 時, 您 也 可 能 會 失 去 授 權 書 和 受 保 護 的 內 容 一 旦 失 去 授 權 書 和 受 保 護 的 內 容, 您 可 能 無 法 再 次 於 裝 置 上 使 用 相 同 的 內 容 詳 情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有 些 授 權 書 可 能 會 與 特 定 SIM 卡 連 結, 您 必 須 在 裝 置 中 插 入 此 SIM 卡, 才 能 使 用 受 保 護 的 內 容
143 設 定 143 通 知 燈 光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手 機 > 提 示 燈 若 要 開 啟 或 關 閉 待 機 閃 動 燈 光, 請 選 取 待 機 訊 號 燈 待 機 閃 動 燈 光 開 啟 時, 功 能 表 會 定 時 亮 起 若 要 開 啟 或 關 閉 通 知 燈 光, 請 選 取 提 示 燈 當 通 知 燈 光 開 啟 時, 功 能 表 鍵 便 會 依 據 您 的 定 義 亮 起 一 段 時 間, 以 通 知 您 錯 過 的 事 件, 例 如 未 接 來 電 或 未 讀 訊 息 通 話 設 定 通 話 設 定 使 用 通 話 設 定, 您 可 以 在 手 機 中 定 義 通 話 特 定 設 定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通 話 功 能 > 通 話 選 取 下 列 項 目 : 本 機 號 碼 傳 送 選 取 是 以 將 您 的 電 話 號 碼 顯 示 給 正 在 撥 號 的 對 象 若 要 使 用 服 務 提 供 商 預 設 的 設 定, 請 選 擇 網 路 預 設 ( 系 統 服 務 ) 來 電 插 撥 設 定 裝 置 在 您 進 行 通 話 時 收 到 來 電 要 通 知 您 ( 系 統 服 務 ), 或 查 看 這 項 功 能 是 否 已 啟 動 以 訊 息 拒 絕 來 電 拒 絕 來 電 時 發 送 簡 訊 給 發 話 方, 通 知 來 電 方 您 沒 有 接 聽 電 話 的 原 因 簡 訊 編 寫 當 您 拒 絕 通 話 時 傳 送 的 標 準 簡 訊 是 否 顯 示 近 端 影 像 允 許 或 拒 絕 在 視 訊 通 話 期 間 從 裝 置 傳 送 影 片 視 訊 通 話 中 的 影 像 如 果 在 視 訊 通 話 期 間 無 法 傳 送 影 片, 請 選 取 替 代 顯 示 的 影 像 自 動 重 撥 設 定 裝 置 在 撥 號 失 敗 之 後 繼 續 撥 號, 最 多 十 次 若 要 停 止 自 動 重 撥, 請 按 結 束 鍵 顯 示 通 話 計 時 在 通 話 期 間 顯 示 通 話 的 時 間 長 度
144 144 設 定 通 話 報 告 在 通 話 結 束 後 顯 示 通 話 的 時 間 長 度 單 鍵 撥 號 啟 動 單 鍵 撥 號 任 意 鍵 接 聽 啟 動 任 意 鍵 接 聽 可 用 的 選 項 可 能 會 因 情 況 而 不 同 來 電 轉 接 您 可 以 將 來 電 轉 接 到 您 的 語 音 信 箱 或 其 他 電 話 號 碼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服 務 提 供 商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通 話 功 能 > 來 電 轉 接 將 所 有 語 音 通 話 轉 接 至 語 音 信 箱 或 另 一 個 電 話 號 碼 1 選 取 語 音 通 話 > 所 有 語 音 通 話 2 若 要 啟 動 來 電 轉 接, 請 選 取 啟 動 3 若 要 將 通 話 轉 接 到 語 音 信 箱, 請 選 取 轉 接 至 語 音 信 箱 4 若 要 將 通 話 轉 接 到 其 他 電 話 號 碼, 請 選 取 到 其 他 號 碼, 然 後 輸 入 號 碼, 或 選 取 尋 找 擷 取 儲 存 在 連 絡 人 清 單 中 的 號 碼 您 可 以 同 時 啟 動 多 個 來 電 轉 接 選 項 在 首 頁 畫 面 中, 表 示 所 有 來 電 已 轉 接 通 話 限 制 使 用 通 話 限 制 ( 系 統 服 務 ), 您 可 以 限 制 使 用 裝 置 撥 打 或 接 聽 的 通 話 例 如, 當 您 在 國 外 時, 您 可 以 限 制 所 有 撥 出 的 國 際 電 話 或 來 電 若 要 修 改 設 定, 您 需 要 服 務 提 供 商 提 供 的 限 制 密 碼 選 取 功 能 表 > 設 定, 然 後 選 取 通 話 功 能 > 通 話 限 制 當 使 用 限 制 通 話 的 安 全 性 功 能 時 ( 例 如 : 通 話 限 制 特 定 分 組 和 固 定 撥 號 ), 您 還 是 可 以 撥 打 裝 置 內 建 的 官 方 緊 急 電 話 號 碼 通 話 限 制 和 來 電 轉 接 無 法 同 時 啟 動
145 環 境 保 護 145 限 制 語 音 通 話 或 檢 查 限 制 狀 態 選 取 所 要 的 限 制 選 項, 然 後 選 取 啟 動 或 檢 查 狀 態 通 話 限 制 會 影 響 所 有 通 話 ( 包 括 數 據 通 話 ) 環 境 保 護 節 省 能 源 如 果 您 執 行 下 列 動 作, 將 不 需 要 太 頻 繁 充 電 : 在 不 使 用 時 關 閉 應 用 程 式 和 數 據 連 線, 例 如 您 的 WLAN 或 藍 牙 連 線 關 閉 不 必 要 的 聲 音, 例 如 觸 控 螢 幕 提 示 音 和 按 鍵 音 回 收 當 本 手 機 達 到 其 使 用 年 限 時, 其 所 有 材 料 都 可 以 回 收 做 為 原 料 和 能 源 為 了 確 保 正 確 的 棄 置 和 重 新 利 用,Nokia 與 其 協 力 廠 商 透 過 稱 為 We:recycle 的 專 案 進 行 合 作 如 需 如 何 回 收 您 的 舊 Nokia 產 品 及 何 處 可 找 到 回 收 地 點 的 相 關 資 訊, 請 移 至 網 站, 或 洽 詢 Nokia 客 服 中 心 在 當 地 的 資 源 回 收 機 關 回 收 包 裝 和 用 戶 指 南 如 需 有 關 手 機 環 境 特 性 的 詳 細 資 訊, 請 移 至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配 件 如 需 經 認 可 的 合 格 配 件 之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經 銷 商 當 您 切 斷 任 何 配 件 的 電 源 時, 請 握 住 插 頭 拔 出 而 非 拉 扯 電 源 線
146 146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Nokia 原 廠 配 件 如 需 經 認 可 的 合 格 配 件 之 資 訊, 請 洽 詢 您 的 經 銷 商 您 的 裝 置 有 更 多 不 同 的 配 件 可 用 如 需 更 多 詳 細 資 訊, 請 參 閱 關 於 配 件 的 實 用 提 示 將 所 有 配 件 放 在 孩 童 接 觸 不 到 的 地 方 切 斷 任 何 配 件 的 電 源 時, 應 拔 起 插 頭 而 不 是 拉 扯 電 源 線 請 定 期 檢 查 車 上 安 裝 的 所 有 配 件 是 否 已 裝 妥 而 且 操 作 正 常 安 裝 任 何 複 雜 的 車 用 配 件 都 必 須 由 合 格 的 專 業 人 員 執 行 電 池 類 型 : BL-5J 通 話 時 間 : 可 達 6 小 時 (WCDMA) / 11.5 小 時 (GSM) 待 機 時 間 : 可 達 450 小 時 (WCDMA) / 420 小 時 (GSM) 重 要 : 電 池 的 通 話 和 待 機 時 間 為 估 計 值, 只 有 在 最 佳 網 路 條 件 下 才 可 能 達 到 實 際 的 電 池 通 話 和 待 機 時 間 須 視 SIM 卡 使 用 的 功 能 電 池 壽 命 與 狀 況 電 池 所 在 環 境 的 溫 度 網 路 條 件 以 及 其 他 眾 多 因 素 而 定, 可 能 遠 低 於 上 述 數 值 鈴 聲 免 持 通 話 設 定 使 用 數 位 模 式 以 及 使 用 其 他 功 能 也 都 會 消 耗 電 池 電 力, 而 裝 置 用 於 通 話 的 時 間 也 會 影 響 其 待 機 時 間 同 樣 地, 裝 置 開 機 後 處 於 待 機 模 式 下 的 總 時 間 也 會 影 響 其 通 話 時 間
147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47 電 池 電 池 與 充 電 器 資 訊 本 裝 置 由 充 電 電 池 供 電 本 裝 置 必 須 搭 配 BL-5J 電 池 使 用 諾 基 亞 可 能 會 為 本 裝 置 提 供 其 他 電 池 型 號 本 裝 置 必 須 搭 配 下 列 充 電 器 使 用 : AC-8 實 際 的 充 電 器 型 號 會 因 插 頭 類 型 的 不 同 而 異 特 定 插 頭 類 型 的 辨 識 方 式 如 下 所 示 : E X AR U A C K 或 B 例 如 : 充 電 器 型 號 可 能 是 AC-8X 等 電 池 可 以 充 電 和 放 電 好 幾 百 次, 但 最 後 仍 然 會 失 效 當 可 用 的 時 間 ( 通 話 時 間 和 待 機 時 間 ) 明 顯 少 於 正 常 時 間 時, 請 更 換 電 池 請 只 使 用 諾 基 亞 認 可 的 電 池, 並 只 使 用 經 過 諾 基 亞 認 可, 為 本 裝 置 所 設 計 的 充 電 器 為 電 池 充 電 若 是 第 一 次 使 用 電 池, 或 者 已 經 很 久 沒 有 使 用 該 顆 電 池, 您 可 能 需 要 將 電 池 連 接 到 充 電 器, 然 後 將 充 電 器 中 斷 連 接 再 重 新 連 接 以 開 始 充 電 若 電 池 電 力 已 完 全 耗 盡, 可 能 要 等 幾 分 鐘 後 螢 幕 才 會 出 現 充 電 指 示 符 號, 或 者 您 才 能 夠 撥 打 電 話 安 全 移 除 取 出 電 池 前, 請 務 必 關 機, 並 中 斷 手 機 與 充 電 器 的 連 接 正 確 充 電 充 電 器 不 用 時, 請 拔 出 充 電 器 插 頭, 並 中 斷 與 裝 置 的 連 接 請 勿 將 充 電 完 畢 的 電 池 留 在 充 電 器 中, 因 為 充 電 過 度 可 能 會 縮 短 電 池 的 壽 命 若 將 已 完 全 充 電 的 電 池 擱 置 不 用, 電 池 本 身 會 不 斷 放 電 避 免 異 常 的 溫 度 儘 量 將 電 池 保 存 在 15 C 與 25 C (59 F 和 77 F) 之 間 過 熱 或 過 冷 的 溫 度 會 造 成 電 池 容 量 及 壽 命 的 縮 減 若 裝 配 過 熱 或 過 冷 之 電 池, 本 裝 置 亦 可 能 暫 時 無 法 操 作 電 池 的 效 能 在 冰 點 以 下 將 明 顯 受 限 制 請 勿 造 成 短 路 當 金 屬 物 品 ( 如 硬 幣 迴 紋 針 或 筆 等 ) 直 接 碰 觸 電 池 的 正 極 (+) 與 負 極 (-)( 電 池 上 的 小 金 屬 條 ) 時, 便 有 可 能 會 發 生 意 外 短 路 的 狀 況 ( 例 如 當 您 將 備 用 電 池 放 在 口 袋 或 手 提 袋 中 時 ) 電 極 的 短 路 將 會 造 成 電 池 或 觸 及 物 品 的 毀 損 棄 置 請 勿 將 電 池 丟 入 火 中, 因 為 可 能 會 產 生 爆 炸 請 依 照 當 地 的 規 定 丟 棄 電 池 請 回 收 電 池 請 勿 將 電 池 當 成 家 庭 廢 棄 物 丟 棄 滲 漏 請 勿 將 電 池 拆 解 切 割 打 開 壓 碎 彎 折 刺 穿 或 絞 碎 如 果 發 生 電 池 液 滲 漏, 請 避 免 讓 電 池 液 體 觸 及 皮 膚 或 眼 睛 萬 一 不 慎 觸 及 電 池 液, 請 以 大 量 清 水 沖 洗 接 觸 區 域, 或 立 即 就 醫 損 壞 請 勿 改 裝 及 重 製 電 池 嘗 試 將 異 物 插 入 電 池, 或 將 電 池 浸 泡 或 丟 入 水 或 其 他 液 體 中 若 電 池 損 壞, 可 能 會 發 生 爆 炸 正 確 使 用 請 勿 將 電 池 移 作 他 用 不 正 確 地 使 用 電 池 可 能 會 造 成 失 火 爆 炸 或 其 他 危 險 如 果 裝 置 或 電 池 不 慎 掉 落 ( 特 別 是 掉 落 於 堅 硬 的 表 面 上 ), 而 您 推 測 電 池 已 受 損 時, 請 將 它 拿 到 服 務 中 心 進 行 檢 查 後 再 繼 續 使 用 請 勿 使 用 受 損 的 充 電 器 或 電 池 請 將 電 池 放 在 孩 童 接 觸 不 到 的 地 方 重 要 : 通 話 及 待 機 時 間 僅 為 預 估 時 間 實 際 操 作 會 依 許 多 情 況 而 有 所 不 同, 例 如 網 路 狀 態 選 取 的 裝 置 設 定 使 用 的 裝 置 功 能 ( 或 是 在 背 景 中 維 持 運 作 的 功 能 ) 電 池 狀 態 和 環 境 溫 度 等 使 用 裝 置 通 話 會 影 響 待 機 時 間 待 機 模 式 的 總 時 間 也 會 影 響 通 話 時 間
148 148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維 護 裝 置 請 小 心 處 理 您 的 裝 置 電 池 充 電 器 和 配 件 下 列 的 建 議 有 助 於 您 維 護 保 固 請 將 本 裝 置 保 持 乾 燥 雨 水 濕 氣 與 各 式 液 體 或 水 份 可 能 含 有 腐 蝕 電 路 的 礦 物 質 如 果 將 本 裝 置 弄 濕 了, 請 取 出 電 池, 並 讓 裝 置 完 全 乾 燥 請 勿 將 本 裝 置 存 放 在 低 溫 環 境 請 勿 嘗 試 以 本 用 戶 指 南 說 明 以 外 的 方 式 拆 卸 本 裝 置 未 經 授 權 的 改 裝 可 能 會 破 壞 本 裝 置, 且 可 能 會 違 反 無 線 裝 置 管 制 法 請 勿 扔 擲 敲 擊 或 搖 晃 本 裝 置 只 能 使 用 乾 淨 的 軟 布 清 潔 裝 置 表 面 偶 爾 將 裝 置 關 機 並 取 下 電 池, 以 保 持 最 佳 效 能 裝 置 應 遠 離 磁 鐵 或 磁 場 若 要 維 護 重 要 資 料 的 安 全, 請 至 少 分 別 存 放 在 兩 個 地 方, 例 如 您 的 裝 置 記 憶 卡 或 電 腦 上, 或 寫 下 重 要 資 訊 在 長 時 間 操 作 後, 裝 置 可 能 會 微 微 發 熱 在 大 部 分 的 情 況 下, 這 是 正 常 的 現 象 如 果 您 懷 疑 裝 置 運 作 不 正 常, 請 就 近 洽 詢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回 收 務 必 將 使 用 過 的 電 子 產 品 電 池 以 及 包 裝 材 料 送 至 指 定 回 收 處 理 點 回 收 如 此, 您 不 僅 可 以 幫 助 防 止 廢 棄 物 不 斷 增 加, 還 可 以 促 進 資 源 的 再 利 用 請 至 查 看 如 何 回 收 您 的 Nokia 相 關 產 品 依 行 政 院 環 保 署 相 關 規 定, 請 務 必 將 使 用 過 的 電 池 送 至 指 定 回 收 處 理 點 回 收 其 他 安 全 資 訊 請 注 意 : 本 裝 置 的 表 面 鍍 金 並 不 包 含 鎳 元 素 本 裝 置 的 表 面 含 不 鏽 鋼 幼 小 孩 童 您 的 裝 置 及 其 配 件 並 非 玩 具 其 中 可 能 包 含 細 小 零 件 請 將 這 些 零 件 放 在 孩 童 接 觸 不 到 的 地 方 操 作 環 境 以 一 般 使 用 姿 勢 ( 靠 耳 側 ) 使 用 本 裝 置, 或 將 本 產 品 放 置 離 您 至 少 1.5 公 分 (5/8 英 吋 ) 遠 的 地 方 來 使 用 時, 其 RF 暴 露 值 皆 符 合 相 關 規 定 標 準 當 您 佩 戴 皮 套 皮 帶 夾 或 手 機 袋 時, 這 些 配 件 皆 不 應 包 含 任 何 金 屬 物 件, 而 且 本 產 品 與 您 之 間 的 距 離 應 如 上 文 所 述
149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49 為 了 傳 送 資 料 檔 案 或 訊 息, 本 裝 置 與 系 統 之 間 需 有 品 質 良 好 的 連 線 資 料 檔 案 或 訊 息 的 傳 輸 可 能 會 延 滯 到 連 線 可 以 使 用 的 時 候 才 會 進 行 在 傳 輸 完 成 之 前, 請 確 保 您 有 確 實 遵 守 上 述 的 隔 離 距 離 指 示 本 裝 置 的 某 些 部 分 具 有 磁 性 裝 置 可 能 會 吸 引 金 屬 物 質 請 勿 將 信 用 卡 或 其 他 磁 性 儲 存 媒 介 放 在 本 裝 置 附 近, 因 為 所 儲 存 的 資 料 可 能 會 遺 失 醫 療 裝 置 使 用 無 線 傳 輸 設 備 ( 包 括 無 線 電 話 ) 可 能 會 干 擾 未 經 妥 善 保 護 之 醫 療 裝 置 的 功 能 請 詢 問 醫 師 或 醫 療 裝 置 的 製 造 商, 確 認 這 些 裝 置 是 否 可 充 分 阻 擋 外 在 RF 能 量 在 業 經 公 告 規 定 需 關 閉 本 裝 置 之 處, 請 將 本 裝 置 關 機 醫 院 或 醫 療 診 所 可 能 使 用 容 易 受 外 在 RF 能 量 影 響 的 設 備 植 入 式 醫 療 裝 置 醫 療 裝 置 製 造 商 建 議 需 要 在 無 線 裝 置 與 植 入 式 醫 療 裝 置 ( 例 如 心 律 調 整 器 或 植 入 式 心 臟 除 顫 器 ) 之 間 需 保 持 最 少 15.3 公 分 (6 英 吋 ) 的 距 離, 以 避 免 植 入 式 醫 療 裝 置 的 潛 在 干 擾 使 用 此 類 裝 置 的 使 用 者 必 須 : 請 務 必 在 無 線 裝 置 與 醫 療 裝 置 之 間 保 持 最 少 15.3 公 分 (6 英 吋 ) 的 距 離 請 勿 將 無 線 裝 置 放 在 胸 前 的 口 袋 請 以 未 安 裝 醫 療 裝 置 那 一 邊 的 耳 朵 接 聽 電 話 若 發 現 任 何 干 擾, 請 將 無 線 裝 置 關 機 請 遵 守 植 入 式 醫 療 裝 置 製 造 商 的 指 示 如 果 您 對 於 搭 配 植 入 式 醫 療 裝 置 使 用 您 的 無 線 裝 置 有 任 何 疑 慮, 請 洽 詢 您 的 醫 療 服 務 提 供 者 助 聽 器 有 些 數 位 無 線 裝 置 可 能 會 干 擾 助 聽 器 車 輛 RF 訊 號 可 能 會 影 響 汽 車 內 安 裝 不 當 或 防 護 不 足 的 電 子 系 統 ( 例 如 電 子 加 油 系 統 防 鎖 死 煞 車 系 統 電 子 車 速 控 制 系 統 和 安 全 氣 囊 系 統 )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請 洽 詢 汽 車 或 配 備 的 製 造 商 僅 應 由 合 格 的 專 業 人 員 來 維 修 裝 置 在 汽 車 中 安 裝 裝 置 錯 誤 的 裝 設 或 維 修 可 能 會 造 成 危 險, 而 且 可 能 導 致 保 固 失 效 請 定 期 檢 查 汽 車 中 所 有 的 無 線 裝 置 裝 備 是 否 已 裝 妥 並 且 運 作 正 常 請 勿 將 易 燃 液 體 氣 體 或 易 爆 物 與 本 裝 置 及 其 零 件 或 配 件 置 於 同 一 汽 車 置 物 箱 中 請 注 意 安 全 氣 囊 充 氣 時 會 具 有 強 大 的 衝 撞 力 請 勿 將 裝 置 或 配 件 放 置 在 安 全 氣 囊 設 置 的 區 域 登 機 前 請 將 本 裝 置 關 機 在 飛 機 上 使 用 無 線 通 訊 裝 置 可 能 會 危 及 飛 機 的 操 作 安 全, 而 且 是 違 法 的 可 能 引 起 爆 炸 的 環 境 在 空 氣 中 可 能 具 有 爆 炸 性 物 質 的 區 域, 請 關 閉 裝 置 請 遵 守 所 有 公 告 的 指 示 在 這 類 區 域 中 產 生 的 火 花, 可 能 引 起 爆 炸 或 火 災, 造 成 人 身 傷 害 或 死 亡 在 補 給 燃 料 的 地 點 ( 例 如 加 油 站 的 加 油 槍 附 近 ), 請 關 閉 裝 置 請 遵 守 在 油 庫 儲 油 槽 和
150 150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卸 油 區 ; 化 學 工 廠 ; 或 正 在 進 行 爆 破 作 業 區 域 的 使 用 限 制 在 空 氣 中 可 能 具 有 爆 炸 性 物 質 的 區 域, 通 常 ( 但 不 一 定 ) 會 明 顯 標 示 這 些 區 域 包 括 建 議 您 關 閉 汽 車 引 擎 的 地 點 船 隻 甲 板 之 下 化 學 品 運 送 設 備 或 儲 存 設 備, 以 及 空 氣 中 含 有 化 學 物 質 或 分 子 ( 例 如 微 粒 塵 埃 或 金 屬 粉 ) 等 地 點 您 可 以 向 使 用 液 化 石 油 ( 例 如 丙 烷 或 丁 烷 ) 的 汽 車 製 造 商 詢 問, 確 定 在 汽 車 附 近 使 用 此 裝 置 是 否 安 全 緊 急 電 話 重 要 : 本 裝 置 是 使 用 無 線 電 訊 號 無 線 系 統 地 表 系 統 以 及 使 用 者 所 設 定 的 功 能 運 作 如 果 您 的 裝 置 支 援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的 語 音 通 話 ( 網 際 網 路 通 話 ), 請 同 時 啟 動 網 際 網 路 通 話 及 行 動 電 話 如 果 同 時 啟 動 這 兩 者, 本 裝 置 會 嘗 試 透 過 行 動 電 話 網 路 及 網 路 電 話 提 供 商 來 撥 打 緊 急 電 話 但 是 無 法 保 證 在 所 有 情 況 下 連 線 的 暢 通 所 以 在 重 要 的 通 訊 ( 例 如 : 醫 療 緊 急 救 護 ) 上, 絕 不 應 完 全 依 賴 任 何 無 線 裝 置 若 要 撥 打 緊 急 電 話 : 1 如 果 裝 置 尚 未 開 機, 請 先 開 機 檢 查 訊 號 強 度 是 否 足 夠 視 您 的 裝 置 而 定, 您 可 能 還 需 要 完 成 下 列 操 作 : 如 果 裝 置 使 用 SIM 卡, 請 插 入 卡 片 如 果 您 的 裝 置 啟 動 了 某 些 通 話 限 制, 請 加 以 移 除 若 處 於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請 變 更 至 啟 動 的 操 作 模 式 如 果 螢 幕 和 按 鍵 都 已 鎖 定, 請 滑 動 裝 置 旁 的 鎖 定 開 關 以 解 鎖 螢 幕 和 按 鍵 2 視 需 要 多 按 幾 次 結 束 鍵 清 除 螢 幕, 回 到 裝 置 等 待 撥 號 的 狀 態 3 若 要 開 啟 撥 號 器, 請 選 取 電 話 或 4 輸 入 您 所 在 地 適 用 的 緊 急 電 話 號 碼 緊 急 電 話 號 碼 會 因 所 在 地 點 不 同 而 異 5 按 通 話 鍵 當 撥 打 緊 急 電 話 時, 請 盡 可 能 提 供 正 確 的 必 要 資 訊 您 的 無 線 裝 置 可 能 是 事 故 現 場 唯 一 的 通 訊 工 具 在 未 獲 准 許 之 前, 請 勿 結 束 通 話 台 灣 的 緊 急 電 話 請 注 意 : 在 已 插 入 USIM/SIM 卡 與 您 的 行 動 電 話 系 統 業 者 網 路 訊 號 正 常 的 狀 況 下, 您 可 以 自 手 機 撥 打 110 或 119 在 台 灣 地 區 取 得 緊 急 救 援 協 助 在 下 列 特 殊 狀 況, 請 您 嘗 試 撥 打 112 ( 緊 急 電 話 ) 以 聯 繫 緊 急 救 援 單 位 : 線 路 擁 塞, 或 110/119 無 法 撥 通 時 手 機 顯 示 無 網 路 訊 號 時 手 機 內 並 未 安 裝 USIM/SIM 卡 時
151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51 USIM/SIM 卡 已 暫 時 或 永 久 停 止 服 務 時 您 的 撥 話 地 點 不 在 台 灣 區 域 ( 如 國 外 ) 時 認 證 資 訊 (SAR) 本 行 動 裝 置 符 合 無 線 電 波 暴 露 的 國 際 標 準 您 的 行 動 裝 置 是 一 具 無 線 電 發 射 與 接 收 器 其 設 計 不 會 超 出 國 際 標 準 所 建 議 的 無 線 電 波 暴 露 之 限 制 這 些 標 準 是 由 獨 立 的 科 學 機 構 ICNIRP 所 制 訂, 其 中 包 含 適 合 各 年 齡 層 及 健 康 狀 況 的 人 體 防 護 安 全 範 圍 行 動 裝 置 暴 露 標 準 所 使 用 的 計 量 單 位 是 Specific Absorption Rate, 或 SAR 下 列 內 容 經 GSM 900 及 DCS1800 行 動 裝 置 技 術 規 格 授 權 : 減 少 電 磁 波 影 響, 請 妥 適 使 用 SAR 標 準 值 2.0 W/Kg; 送 測 產 品 實 測 值 為 1.11 W/kg SAR 試 驗 是 以 標 準 操 作 姿 勢, 將 本 裝 置 在 所 有 的 測 試 頻 率 中, 以 最 高 的 合 格 功 率 進 行 傳 輸 操 作 裝 置 的 實 際 SAR 值 可 能 會 低 於 上 限 值, 這 是 因 為 裝 置 的 設 計 只 會 將 功 率 調 整 至 連 接 系 統 的 所 需 值 功 率 值 會 因 為 某 些 因 素 ( 例 如 您 與 基 地 台 距 離 的 遠 近 ) 而 改 變 使 用 裝 置 的 配 件 也 會 影 響 SAR 值 SAR 值 可 能 會 隨 各 國 國 家 的 報 告 測 試 需 求 以 及 系 統 頻 帶 而 有 所 不 同 如 需 其 他 的 SAR 資 訊, 請 參 考 網 站 上 的 產 品 資 訊 根 據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NCC) 低 功 率 電 波 輻 射 性 電 機 管 理 辦 法 第 12 條 和 第 14 條 規 定 : 經 型 式 認 證 合 格 之 低 功 率 射 頻 電 機, 非 經 許 可, 公 司 商 號 或 使 用 者 均 不 得 擅 自 變 更 頻 率 加 大 功 率 或 變 更 原 設 計 之 特 性 及 功 能 低 功 率 射 頻 電 機 之 使 用 不 得 影 響 飛 航 安 全 及 干 擾 合 法 通 信 ; 經 發 現 有 干 擾 現 象 時, 應 立 即 停 用, 並 改 善 至 無 干 擾 時 方 得 繼 續 使 用 前 項 合 法 通 信, 指 依 電 信 法 規 定 作 業 之 無 線 電 通 信 低 功 率 射 頻 電 機 須 忍 受 合 法 通 信 或 工 業 科 學 及 醫 療 用 電 波 輻 射 性 電 機 設 備 之 干 擾 OVI 服 務 條 款 使 用 條 款 1. 認 可 同 意 Ovi 服 務 條 款 及 隱 私 權 政 策 規 範 您 就 該 等 條 款 之 服 務 網 站 及 軟 體 ( 以 下 合 稱 本 服 務 ) 之 使 用 登 記 或 使 用 本 服 務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份, 您 即 接 受 本 Ovi 服 務 條 款 隱 私 權 政 策 本 服 務 存 續 期 間 隨 時 公 佈 之 其 他 所 有 額 外 條 款 指 導 原 則 或 政 策 ( 以 下 合 稱 約 定 條 款 ) 本 約 定 條 款 構 成 您 與 諾 基 亞 公 司 ( 包 含 其 關 係 企 業 及 供 應 商, 以 下 合 稱 諾 基 亞 ) 間 之 合 約, 規 範 您 與 諾 基 亞 關 於 本 服 務 之 各 項 權 利 及 責 任 2. 資 格
152 152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未 滿 十 三 (13) 歲 者 不 得 使 用 本 服 務 若 您 未 年 滿 十 三 (13) 歲, 或 雖 已 年 滿 十 三 (13) 歲, 但 在 居 住 地 仍 屬 未 成 年 人, 您 必 須 由 家 長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代 理 您 完 成 註 冊, 並 同 意 您 使 用 本 服 務 完 成 註 冊 者 須 具 有 法 定 行 為 能 力 3. 註 冊 與 終 止 您 同 意 在 註 冊 本 服 務 時 提 供 真 實 且 完 整 之 資 訊, 並 隨 時 更 新 資 訊 禁 止 提 供 有 關 您 個 人 身 份 之 不 實 資 料 您 於 註 冊 時 將 建 立 一 諾 基 亞 會 員 帳 號 與 一 組 使 用 者 名 稱 及 密 碼 利 用 該 組 使 用 者 名 稱 及 密 碼 使 用 本 服 務 之 任 何 後 果, 悉 由 您 本 人 ( 未 成 年 人 則 連 同 家 長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 自 行 負 責 您 同 意 謹 慎 保 護 您 的 使 用 者 名 稱 及 密 碼, 妥 善 防 範 遭 到 他 人 不 當 使 用, 且 一 經 發 現 遭 到 不 當 使 用, 須 立 即 通 知 諾 基 亞 首 次 使 用 您 的 手 機 及 在 您 更 新 諾 基 亞 手 機 軟 體 後, 將 會 發 送 一 則 啟 動 簡 訊 予 諾 基 亞 建 立 諾 基 亞 會 員 帳 號 需 進 行 數 據 傳 輸, 並 可 能 產 生 費 用 若 您 無 意 繼 續 使 用 本 服 務, 可 逕 行 終 止 註 冊 終 止 註 冊 後, 您 將 無 法 再 使 用 本 服 務 若 經 發 現 您 違 反 約 定 條 款, 諾 基 亞 得 終 止 您 之 註 冊, 或 限 制 您 使 用 本 服 務 之 若 干 部 份 ; 若 您 未 以 您 的 使 用 者 名 稱 登 入 本 服 務 達 六 (6) 個 月 以 上, 諾 基 亞 亦 得 經 通 知 後 終 止 您 之 註 冊, 或 限 制 您 使 用 本 服 務 之 若 干 部 份 除 隱 私 權 政 策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您 先 前 所 傳 送 之 資 料 或 內 容 如 有 任 何 移 除 或 滅 失 之 情 事, 諾 基 亞 概 不 負 責 當 您 或 諾 基 亞 自 本 服 務 中 移 除 資 料 或 內 容 後, 仍 可 能 保 有 若 干 紀 錄 或 複 本 4. 授 權 諾 基 亞 授 予 本 服 務 使 用 者 嚴 格 遵 照 本 約 定 條 款 存 取 及 使 用 本 服 務 之 非 專 屬 及 不 可 轉 讓 之 權 利 諾 基 亞 並 有 權 隨 時 撤 回 該 授 權 使 用 本 服 務 並 不 當 然 授 予 您 任 何 其 他 屬 於 或 有 關 本 服 務 資 訊 或 內 容 之 智 慧 財 產 權 諾 基 亞 得 提 供 您 由 諾 基 亞 或 諾 基 亞 之 授 權 人 所 研 發 之 內 容 ( 下 稱 內 容 ) 作 為 本 服 務 之 一 部 分 除 本 約 定 條 款 或 訂 單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諾 基 亞 授 權 您 於 本 內 容 所 預 定 之 目 的 內 使 用 本 內 容 之 非 專 屬 且 永 久 之 權 利 若 干 內 容 可 能 僅 限 於 特 定 地 理 區 域 居 民 得 以 使 用 就 經 由 本 服 務 所 獲 取 特 定 內 容 所 設 之 任 何 限 制, 您 同 意 受 其 拘 束 任 何 向 第 三 人 內 容 取 得 之 授 權 構 成 您 與 該 第 三 人 內 容 提 供 者 間 有 拘 束 力 之 協 議 該 第 三 人 內 容 提 供 者 僅 為 其 所 提 供 之 任 何 內 容 及 您 關 於 該 內 容 所 提 出 之 要 求 負 責 諾 基 亞 將 有 權 利 ( 且 將 視 為 接 受 該 權 利 ) 以 第 三 受 益 人 之 身 分 對 您 實 行 該 協 議 條 款 該 內 容 之 所 有 人 保 留 所 有 未 授 予 您 之 權 利 諾 基 亞 得 提 供 您 由 諾 基 亞 或 諾 基 亞 之 授 權 人 所 研 發 之 特 定 軟 體 ( 下 稱 軟 體 ) 作 為 本 服 務 之 一 部 分 在 使 用 本 軟 體 前, 您 必 須 接 受 獨 立 適 用 於 該 軟 體 之 約 款 及 條 件 若 無 任 何 獨 立 適 用 於 該 軟 體 之 約 款 與 條 件, 則 適 用 以 下 約 款 : 諾 基 亞 授 予 您 於 您 的 電 腦 及 / 或 手 機 上 安 裝 及 使 用 本 軟 體 之 有 限 非 專 屬 及 不 可 轉 讓 之 權 利 除 備 份 保 存 複 本 外, 您 不 得 複 製 該 軟 體 您 不 得 散 布 本 軟 體 移 轉 使 用 修 改 翻 譯 重 製 再 銷 售 再 授 權 出 租 就 本 軟 體 進 行 還 原 工 程 之 權 利, 或 其 他 意 圖 揭 發 原 始 碼 ( 除 法 律 明 文 禁 止 此 限 制 者 外 ), 或 製 作 本 軟 體 之 衍 生 著 作 您 得 傳 送 資 訊 或 內 容 ( 下 稱 資 料 ) 至 本 服 務 諾 基 亞 對 您 之 資 料 一 概 不 主 張 所 有 權 您 傳 送 資 料 至 本 服 務 之 行 為 並 不 移 轉 該 資 料 之 所 有 權 予 諾 基 亞 諾 基 亞 僅 傳 送 該 資 料, 並 無 編 輯 之 權 利
153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53 經 由 傳 送 資 料 至 本 服 務, 即 代 表 您 授 予 諾 基 亞 得 使 用 複 製 公 開 呈 現 展 示 散 布 及 修 改 該 資 料 之 全 球 性 非 專 屬 得 再 授 權 可 轉 讓 已 付 清 對 價 免 權 利 金 永 久 且 不 得 撤 銷 之 權 利, 以 將 該 資 料 納 入 其 他 作 品, 以 及 在 諾 基 亞 提 供 本 服 務 之 必 要 限 度 內 再 為 同 等 授 權 之 權 利, 您 並 得 於 隱 私 權 及 本 服 務 之 其 他 設 定 內 為 進 一 步 之 調 整 5. 本 服 務 之 使 用 您 同 意 下 列 事 項 : 遵 守 相 關 法 令 以 及 約 定 條 款 之 規 定, 並 遵 守 良 好 禮 儀 ; 僅 得 基 於 私 人 非 商 業 目 的 使 用 本 服 務 ; 不 得 傳 送 違 法 具 冒 犯 性 侮 辱 性 色 情 騷 擾 誹 謗 或 其 他 不 當 資 料 ; 取 得 合 法 傳 送 任 何 資 料 權 利 所 需 之 同 意 許 可 或 授 權 ; 尊 重 他 人 隱 私 ; 不 得 發 送 或 張 貼 垃 圾 郵 件 過 大 之 檔 案 連 鎖 信 件 直 銷 信 件 病 毒 ; 不 得 使 用 任 何 其 他 可 能 對 本 服 務 或 服 務 使 用 者 權 益 或 財 產 造 成 損 害 之 技 術 或 活 動 ; 及 同 意 對 您 所 張 貼 資 料 之 後 果 負 責 諾 基 亞 有 權 但 無 義 務 辦 理 下 列 事 項 : 監 控 或 調 整 任 何 資 料 ; 將 任 何 資 料 自 本 服 務 中 移 除 ; 且 隨 時 依 諾 基 亞 自 行 裁 量, 限 制 您 存 取 本 服 務 之 任 何 部 份 6. 內 容 下 載 或 存 取 任 何 內 容 之 前, 請 確 認 您 欲 存 取 之 內 容 是 否 有 年 齡 限 制 或 經 標 記 為 可 能 具 冒 犯 性 (offensive) 或 係 具 暴 露 性 或 色 情 性 質 (explicit) 諾 基 亞 對 您 存 取 該 等 內 容 所 引 起 或 承 受 之 任 何 主 張 或 攻 擊 概 不 負 責 您 同 意 下 列 事 項 : 僅 得 基 於 私 人 非 商 業 目 的 使 用 本 內 容 ; 遵 守 相 關 法 規 範 額 外 約 款 指 導 原 則 及 政 策 或 產 品 頁 面 上 適 用 於 本 內 容 特 定 部 份 之 規 範 使 用 本 內 容 ; 除 本 約 定 條 款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不 得 親 自 或 授 權 他 人 製 作 複 本 給 予 販 賣 再 販 賣 借 用 出 租 提 供 廣 播 傳 送 散 布 移 轉 與 大 眾 通 訊 重 製 修 改 展 示 演 出 進 行 商 業 上 利 用 或 使 本 內 容 為 他 人 取 得 一 旦 發 現 未 經 授 權 之 使 用, 您 同 意 立 即 通 知 諾 基 亞 ; 不 得 試 圖 ( 或 支 援 他 人 ) 移 除 規 避 進 行 還 原 工 程 解 碼 或 其 他 替 代 方 式, 或 干 預 任 何 使 用 規 則, 或 試 圖 規 避 數 位 權 利 管 理 (DRM), 或 複 製 與 本 內 容 相 關 之 保 護 功 能, 或 其 他 任 何 用 以 控 制 本 內 容 之 存 取 或 使 用 或 任 何 與 本 內 容 相 關 之 辨 識 資 訊 之 技 術 ;
154 154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不 得 試 圖 ( 或 支 援 他 人 ) 使 用 任 何 非 由 諾 基 亞 所 提 供 之 自 動 化 系 統 或 工 具, 以 選 擇 或 下 載 本 內 容 ; 及 不 得 提 供 您 的 密 碼 或 允 許 他 人 存 取 本 內 容 相 關 媒 體 所 適 用 有 關 複 製 之 限 制, 亦 得 適 用 於 本 服 務 所 存 取 之 內 容 本 內 容 係 由 諾 基 亞 及 / 或 其 個 別 授 權 人 ( 以 下 合 稱 權 利 人 ) 所 擁 有 及 / 或 控 制, 並 受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律 之 保 護 您 同 意 權 利 人 係 本 約 定 條 款 之 第 三 受 益 人, 且 有 權 實 行 與 其 擁 有 權 利 之 內 容 直 接 相 關 之 約 款 7. 著 作 權 侵 害 之 主 張 您 可 透 過 下 列 方 式 就 本 服 務 之 著 作 權 侵 害 案 件 向 諾 基 亞 發 出 通 知 :(a) 以 電 子 郵 件 發 送 至 [email protected], 並 在 主 旨 欄 註 明 著 作 權 聲 明 字 樣 ;(b) 以 標 明 為 著 作 權 聲 明 之 書 面 文 件 寄 送 至 諾 基 亞, 註 明 收 件 人 為 : Copyright Agent, 102 Corporate Park Drive, White Plains, NY 10604; 或 (c) 如 有 線 上 表 格 時, 利 用 此 等 表 格 辦 理 您 必 須 在 通 知 中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註 明 您 主 張 遭 到 著 作 權 侵 害 之 原 創 性 作 品 ; 2. 註 明 您 主 張 於 本 服 務 內 構 成 著 作 權 侵 害 之 內 容 請 提 供 足 夠 詳 細 之 資 訊, 以 便 諾 基 亞 正 確 找 出 您 主 張 於 本 服 務 內 構 成 侵 權 之 內 容 ; 3. 提 供 您 的 聯 絡 資 訊, 包 含 您 的 全 名 通 訊 地 址 電 話 號 碼 及 電 子 信 箱 ; 4. 以 正 式 聲 明 表 明 您 有 充 份 理 由 認 為 您 所 指 控 之 侵 權 使 用 係 在 未 經 著 作 權 人 其 代 理 人 或 法 律 授 權 下 擅 自 從 事 之 行 為 ; 5. 按 照 以 下 文 字 提 出 聲 明 : 本 人 茲 宣 誓, 本 通 知 申 訴 案 中 提 具 之 各 項 資 訊 俱 屬 正 確 無 誤, 且 本 人 確 係 著 作 權 人, 或 經 著 作 權 人 授 權 代 表 其 就 受 侵 害 之 專 屬 權 利 提 出 主 張, 若 有 違 反, 願 受 偽 證 罪 之 處 罰 ; 並 6. 附 上 您 的 簽 名 8. 通 知 諾 基 亞 得 於 本 服 務 內 張 貼 通 知 諾 基 亞 亦 得 經 由 您 所 提 供 之 電 子 信 箱 或 電 話 號 碼, 傳 送 予 您 有 關 產 品 及 本 服 務 之 通 知 從 諾 基 亞 傳 送 或 張 貼 該 通 知 至 少 七 (7) 天 後, 您 視 為 已 收 到 該 通 知 一 旦 您 繼 續 使 用 本 服 務, 無 論 藉 由 何 種 送 達 方 式, 即 視 同 您 已 接 受 所 有 通 知 9. 費 用 本 使 用 服 務 可 能 或 將 可 能 需 要 付 費 諾 基 亞 收 取 之 任 何 費 用 將 連 同 本 服 務 另 行 公 告 使 用 本 服 務 時 可 能 須 透 過 您 個 人 之 網 路 服 務 業 者 進 行 數 據 傳 輸, 該 網 路 服 務 業 者 可 能 就 該 數 據 傳 輸 收 取 費 用, 惟 本 服 務 所 列 之 價 格 不 包 含 該 等 數 據 傳 輸 之 費 用
155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55 諾 基 亞 不 負 責 支 付 您 的 網 路 服 務 業 者 所 收 取 之 任 何 費 用 10. 購 買 與 付 款 條 款 已 達 法 定 年 齡 者, 始 得 購 買 本 服 務 若 未 達 法 定 年 齡, 僅 於 取 得 家 長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之 事 先 同 意 後, 始 得 購 買 本 服 務 您 同 意 您 的 所 有 訂 單 依 法 有 效 且 具 拘 束 力 所 謂 訂 單 係 指 藉 由 輸 入 及 發 送 付 款 方 式 及 資 訊, 並 在 購 買 流 程 中 勾 選 購 買 OK 或 我 接 受 等 選 項, 或 在 購 買 流 程 中 勾 選 其 他 顯 示 接 受 您 訂 單 之 選 項, 選 擇 本 服 務 之 內 容 所 有 訂 單 均 須 經 諾 基 亞 之 同 意 經 由 本 服 務 購 買 之 任 何 內 容, 構 成 您 與 諾 基 亞 間 具 有 拘 束 力 之 協 議 您 得 以 信 用 卡 現 金 卡 或 其 他 付 款 工 具 付 款 您 的 信 用 卡 或 現 金 卡 須 於 本 服 務 所 在 國 有 一 開 帳 地 址, 以 供 您 購 買 本 服 務 諾 基 亞 將 於 您 購 買 本 服 務 後 合 理 期 間 內, 對 您 的 信 用 卡 扣 款 或 要 求 銀 行 付 款 所 有 信 用 卡 之 付 款 須 經 驗 證 核 對 及 發 卡 銀 行 之 授 權 您 同 意 確 保 您 採 用 之 付 款 方 式 而 使 用 之 付 款 工 具 於 交 易 當 時 係 有 效 的, 且 您 為 該 付 款 工 具 之 合 法 持 有 人, 並 於 該 付 款 工 具 之 信 用 額 度 內 使 用 之 您 將 受 您 的 電 子 訂 單 之 拘 束, 並 同 意 為 相 關 交 易 支 付 款 項 本 服 務 的 價 格 可 能 不 定 期 變 更 除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該 價 格 包 括 您 交 易 當 時 之 應 付 稅 額 您 的 銀 行 或 信 用 卡 發 卡 公 司, 可 能 基 於 匯 率 及 / 或 額 外 費 用 向 您 收 取 費 用 諾 基 亞 對 於 此 類 費 用 或 任 何 其 他 第 三 人 服 務 費 用 概 不 負 責 11. 取 消 及 退 款 您 同 意 本 內 容 之 電 子 遞 送 將 於 您 購 買 時 同 時 啟 用 一 旦 訂 單 送 出 後, 您 將 無 法 取 消 訂 購 本 內 容 依 其 性 質 亦 無 法 退 還 若 您 於 購 買 後 48 小 時 內 發 現 下 列 狀 況, 並 立 即 通 知 諾 基 亞 :(a) 您 所 購 買 之 內 容 有 誤 ;(b) 諾 基 亞 傳 送 予 您 之 內 容 不 符 合 您 透 過 本 服 務 訂 購 之 內 容 ; 或 (c) 因 技 術 問 題 造 成 內 容 傳 送 遲 緩 無 法 傳 送, 或 意 外 造 成 多 筆 訂 購, 您 將 獲 得 由 諾 基 亞 逕 行 決 定 選 擇 更 換 該 內 容, 或 退 還 您 購 買 該 內 容 之 費 用 等 唯 一 且 排 他 之 補 償 除 此 之 外, 別 無 其 它 退 款 如 您 面 臨 上 述 任 一 情 形, 請 與 諾 基 亞 客 服 部 門 聯 絡 請 注 意, 除 您 已 於 購 買 時 提 供 諾 基 亞 有 效 之 電 子 郵 件 地 址 外, 若 您 無 法 提 供 交 易 序 號 ( 您 購 買 本 服 務 時 由 諾 基 亞 提 供 之 序 號 ), 諾 基 亞 可 能 無 法 提 供 您 客 戶 服 務 之 要 求 諾 基 亞 僅 受 理 本 服 務 之 價 格 高 於 當 地 法 律 所 定 之 金 額 限 制 之 退 款 要 求 12. 回 饋 予 諾 基 亞 透 過 本 服 務 或 其 他 方 式 提 交 任 何 想 法 回 饋 及 / 或 提 議 ( 下 稱 回 饋 ) 予 諾 基 亞, 您 承 認 且 同 意 以 下 事 項 : (1) 諾 基 亞 得 有 與 該 回 饋 相 似 之 研 發 想 法 ;(2) 您 的 回 饋 不 包 含 您 或 任 何 第 三 人 之 機 密 或 專 屬 資 訊 ;(3) 諾 基 亞 就 該 回 饋 並 不 負 有 任 何 保 密 義 務 ;(4) 諾 基 亞 得 為 任 何 目 的 免 費 使 用 開 發 及 進 一 步 發 展 並 修 正 該 回 饋 ; 及 (5) 您 不 會 自 諾 基 亞 獲 得 任 何 形 式 之 補 償 13. 社 交 活 動 與 位 置 分 享 您 得 使 用 本 服 務 之 功 能 分 享 您 的 位 置 狀 態 或 個 人 資 訊 藉 由 使 用 該 功 能, 您 同 意 諾 基 亞 得 使 用 及 提 供 該 等 資 訊 予 其 他 服 務 及 您 選 擇 分 享 該 資 訊 之 用 戶 這 些 服 務 及 用 戶 之 使 用 者, 例 如 您 的 聯 絡 人, 得 看 見 您 的 位 置 狀 態 及 / 或 個 人 資 訊
156 156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您 的 位 置 可 經 由 任 何 您 所 使 用 之 裝 置 所 提 供 之 定 位 工 具 定 位, 例 如 GPS A-GPS 及 行 動 或 WLAN 網 路 定 位 網 路 定 位 及 / 或 A-GPS 之 使 用 包 括 在 您 的 裝 置 及 選 定 之 網 路 定 位 伺 服 器 間, 交 換 以 網 路 為 主 的 位 置 資 訊 及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之 特 定 識 別 碼, 以 更 快 速 可 靠 地 建 立 您 的 位 置 若 您 變 更 裝 置 或 服 務 之 設 定, 可 能 導 致 定 位 方 法 及 其 他 設 定 之 變 更, 以 及 無 法 使 用 特 定 功 能 請 參 閱 您 的 A-GPS 伺 服 器 及 其 他 潛 在 服 務 提 供 者 之 隱 私 權 政 策 本 服 務 之 若 干 功 能 可 能 使 您 得 與 其 他 使 用 者 網 站 或 服 務 分 享 內 容 或 資 料 使 用 該 功 能 時, 您 同 意 不 分 享 具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內 容 或 資 料, 或 連 結 至 具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任 何 服 務 或 網 站 : (a) 包 含 違 法 或 不 適 當 之 內 容 或 其 他 資 料 ; 或 (b) 未 經 授 權 利 用 智 慧 財 產 權 或 鼓 勵 使 用 者 盜 版 14. 可 使 用 程 度 與 技 術 要 求 本 內 容 及 本 服 務 之 可 使 用 程 度 可 能 不 同, 且 屬 於 諾 基 亞 專 有 之 裁 量 諾 基 亞 明 示 聲 明 無 法 擔 保 任 何 特 定 內 容 或 服 務 均 處 於 得 使 用 之 狀 態 本 服 務 在 某 些 國 家 可 能 無 法 使 用, 且 本 服 務 可 能 僅 提 供 若 干 語 言 本 服 務 之 運 作 及 若 干 功 能 可 能 受 到 網 路 配 合 程 度 使 用 設 備 之 相 容 性 以 及 支 援 之 內 容 格 式 之 影 響 您 可 能 需 要 下 載 諾 基 亞 或 他 人 研 發 之 特 定 軟 體 以 存 取 本 服 務 諾 基 亞 得 自 行 裁 量 改 變 改 良 修 正 或 停 止 本 服 務 或 本 服 務 之 任 何 部 份 倘 遇 維 修 停 機 及 其 他 狀 況, 可 能 無 法 提 供 本 服 務 為 確 保 您 擁 有 最 新 版 之 諾 基 亞 手 機 軟 體 及 應 用 程 式, 您 的 手 機 將 自 動 向 諾 基 亞 確 認 軟 體 更 新 之 可 能 性 若 有 任 何 可 得 更 新, 您 得 立 即 同 意 安 裝 您 得 經 由 手 機 之 設 定 停 止 自 動 檢 查 更 新 之 功 能 您 亦 得 經 由 可 得 之 軟 體 更 新 頻 道 安 裝 軟 體 諾 基 亞 亦 得 就 諾 基 亞 認 為 重 要 或 關 鍵 之 軟 體 提 供 更 新, 如 此 您 得 不 再 繼 續 使 用 舊 版 軟 體, 且 可 避 免 未 安 裝 更 新 而 使 用 舊 版 軟 體 或 服 務 15. 與 他 人 互 動 您 得 在 本 服 務 內 或 透 過 本 服 務 與 其 他 使 用 者 互 動 您 同 意 任 何 此 類 互 動 僅 及 於 您 與 該 其 他 使 用 者 間, 與 諾 基 亞 無 關 16. 與 第 三 人 網 站 及 內 容 之 連 結 諾 基 亞 得 於 網 路 上 提 供 若 干 網 站 及 服 務 或 預 先 下 載 客 戶 之 連 結, 使 您 得 與 由 第 三 人 擁 有 或 經 營 之 網 站 及 服 務 互 動, 但 該 類 網 站 及 服 務 非 本 服 務 之 一 部 份 您 需 於 使 用 該 等 網 站 或 服 務 前, 審 閱 並 同 意 該 網 站 或 服 務 之 約 款 與 條 件 您 同 意 諾 基 亞 無 權 控 制 第 三 人 之 內 容 網 站 或 服 務, 且 對 該 等 網 站 或 服 務 提 供 之 服 務 或 其 建 立 或 公 布 之 資 料 概 不 負 責 諾 基 亞 提 供 與 第 三 人 網 站 之 連 結 不 代 表 諾 基 亞 贊 同 該 網 站 或 該 網 站 引 介 之 產 品 或 服 務 此 外, 您 與 其 他 使 用 者 得 在 本 服 務 中 建 立 內 容 及 若 干 連 結, 用 以 連 結 未 傳 送 至 本 服 務 之 內 容 您 同 意 諾 基 亞 就 該 等 內 容 或 連 結 概 不 負 責 17. 廣 告 本 服 務 得 包 含 廣 告 廣 告 得 針 對 本 服 務 儲 存 之 內 容 或 資 訊 透 過 本 服 務 所 為 之 要 求 或 其 他 資 訊 為 之 18. 個 人 資 料
157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57 隱 私 權 政 策 及 其 他 額 外 隱 私 權 資 訊 規 範 您 個 人 資 料 之 使 用 19. 賠 償 責 任 限 度 本 服 務 係 以 現 狀 及 現 成 方 式 提 供 諾 基 亞 並 不 擔 保 本 服 務 絕 對 不 發 生 中 斷 或 不 含 任 何 錯 誤 或 病 毒, 亦 未 就 本 服 務 之 可 使 用 程 度 準 確 性 可 靠 性 資 訊 或 內 容, 提 供 任 何 明 示 或 默 示 保 證,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與 所 有 權 不 侵 權 適 銷 性 或 特 定 用 途 適 切 性 有 關 之 保 證 您 明 示 同 意 並 確 認 使 用 本 服 務 之 任 何 風 險 悉 由 您 自 行 承 擔, 且 您 可 能 接 觸 來 自 各 種 來 源 之 內 容 除 就 重 大 過 失 或 故 意 不 當 行 為 導 致 人 身 傷 亡 所 負 之 賠 償 責 任 外, 凡 因 您 使 用 或 無 法 使 用 本 服 務 所 造 成 之 任 何 直 接 損 害, 諾 基 亞 概 不 負 責 對 於 您 因 使 用 或 無 法 使 用 本 服 務 所 造 成 任 何 間 接 意 外 懲 罰 性 或 衍 生 性 損 害, 諾 基 亞 亦 不 負 責 20. 賠 償 您 同 意 凡 因 i) 您 違 反 本 約 定 條 款 ;ii) 您 侵 害 或 違 反 任 何 第 三 人 之 智 慧 財 產 權 其 他 權 利 或 隱 私 權 ; 及 iii) 您 未 採 取 合 理 措 施 保 護 使 用 者 名 稱 及 密 碼 以 防 止 遭 到 不 當 使 用, 致 使 第 三 人 得 以 不 當 使 用 本 服 務, 所 生 之 一 切 第 三 人 求 償 及 一 切 賠 償 責 任 評 價 損 失 成 本 或 損 害, 一 律 由 您 為 諾 基 亞 提 供 辯 護 及 賠 償 損 害 21. 其 他 規 定 21.1 準 據 法 及 仲 裁 本 約 定 條 款 以 芬 蘭 法 律 為 準 據 法, 不 得 引 用 法 律 衝 突 原 則 提 出 任 何 主 張 21.2 效 力 您 在 居 住 地 所 在 國 家 享 有 之 法 定 權 利, 一 概 不 受 約 定 條 款 之 排 除 或 限 制 約 定 條 款 縱 有 任 何 規 定 遭 判 定 為 無 效, 其 餘 各 項 規 定 之 效 力 一 概 不 受 影 響, 且 無 效 之 規 定 應 以 最 接 近 約 定 條 款 結 果 及 原 意 之 有 效 規 定 取 代 之 Ovi 服 務 條 款 與 隱 私 權 政 策 之 間 倘 有 任 何 牴 觸, 悉 以 Ovi 服 務 條 款 之 規 定 為 準 約 定 條 款 原 意 於 終 止 後 仍 維 持 效 力 之 規 定, 於 終 止 後 仍 屬 有 效 21.3 約 定 條 款 之 變 更 諾 基 亞 得 隨 時 不 經 通 知, 逕 行 修 改 本 約 定 條 款 惟 若 本 約 定 條 款 發 生 重 大 不 利 益 之 變 更, 諾 基 亞 將 另 行 告 知 該 等 變 更 您 有 責 任 定 期 審 閱 本 約 定 條 款 之 內 容 一 旦 您 繼 續 使 用 本 服 務, 即 視 同 您 已 同 意 接 受 約 定 條 款 之 任 何 變 更 及 修 改 22. 智 慧 財 產 本 服 務 與 相 關 軟 體 均 受 到 國 際 著 作 權 法 之 保 護, 在 此 特 地 向 您 告 知 諾 基 亞 已 主 張 相 關 著 作 權 除 本 約 定 條 款 另 有 約 定 者 外, 凡 透 過 本 服 務 所 提 供 或 供 您 使 用 之 一 切 諾 基 亞 產 品 軟 體 及 其 他 財 產, 諾 基 亞 均 保 留 其 一 切 權 利 所 有 權 及 權 益 23. 移 轉
158 158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諾 基 亞 得 依 照 本 約 定 條 款, 移 轉 權 利 義 務 予 任 何 諾 基 亞 之 母 公 司 子 公 司 或 在 諾 基 亞 控 制 下 之 公 司 此 外, 諾 基 亞 得 依 照 本 約 定 條 款, 在 符 合 法 律 或 其 他 規 定 情 況 下, 移 轉 權 利 義 務 予 與 資 產 合 併 收 購 資 產 讓 與 有 關 之 第 三 人 本 公 司 在 乎 您 的 隱 私 權 諾 基 亞 茲 承 諾 保 護 您 的 隱 私 權, 並 承 諾 遵 守 當 地 相 關 資 料 保 護 及 隱 私 權 法 規 本 隱 私 權 政 策 ( 以 下 簡 稱 本 政 策 ) 說 明 本 公 司 如 何 處 理 個 人 資 料 本 政 策 中 所 稱 之 個 人 資 料 係 指 關 於 已 經 識 別 之 個 人 或 可 得 識 別 之 個 人 ( 亦 即 自 然 人 ) 之 資 料 諾 基 亞 係 指 諾 基 亞 公 司, 包 括 其 關 係 企 業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在 本 公 司 為 資 料 管 理 者 或 本 公 司 指 明 適 用 本 政 策 之 情 況, 您 個 人 資 料 的 處 理 將 適 用 本 政 策 就 特 定 產 品 或 服 務, 本 公 司 得 透 過 服 務 說 明 或 其 他 通 知 方 式, 提 供 額 外 的 隱 私 權 資 訊 該 等 額 外 資 訊 若 與 本 政 策 有 所 牴 觸, 應 以 該 等 資 訊 為 準 在 您 的 手 機 上 所 安 裝 的 第 三 人 服 務 可 能 允 許 存 取 您 手 機 上 之 資 訊 本 公 司 產 品 或 服 務 可 能 含 有 其 他 公 司 網 站 之 連 結 及 第 三 人 服 務 之 相 關 連 結, 該 等 網 站 及 服 務 也 有 自 訂 其 隱 私 權 政 策 本 公 司 建 議 您 詳 讀 這 些 第 三 人 服 務 的 隱 私 權 政 策 本 公 司 對 於 任 何 該 等 隱 私 權 實 施 及 服 務 之 內 容 不 負 任 何 責 任 當 您 使 用 本 網 站 及 / 或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個 人 資 料 時, 即 表 示 您 同 意 以 本 政 策 說 明 的 方 式 處 理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您 若 不 同 意, 請 勿 使 用 本 網 站 或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本 公 司 收 集 何 種 資 料? 本 公 司 通 常 會 在 您 進 行 購 買 使 用 本 公 司 服 務 就 本 公 司 之 產 品 或 服 務 註 冊 加 入 某 項 促 銷 或 銷 售 活 動,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與 本 公 司 互 動 時, 收 集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以 下 提 供 本 公 司 收 集 之 個 人 資 料 種 類 範 例 : 您 就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使 用 : 您 使 用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時, 本 公 司 會 自 動 收 集 您 的 IP 位 址 存 取 時 間 您 連 結 至 本 網 站 之 來 源 網 站 您 瀏 覽 之 網 頁 您 使 用 之 連 結 您 瀏 覽 之 內 容 及 您 的 瀏 覽 器 提 供 給 本 公 司 之 其 他 使 用 資 料 本 公 司 某 些 行 動 服 務 得 收 集 您 獨 有 之 行 動 裝 置 識 別 碼 訂 閱 者 識 別 資 訊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特 定 識 別 碼 網 路 設 定 及 其 他 該 類 資 訊 當 您 使 用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透 過 電 信 網 路 與 本 公 司 互 動 時, 電 信 業 者 可 將 特 定 額 外 資 料, 例 如 您 的 行 動 電 話 號 碼, 傳 達 給 本 公 司 您 提 供 給 本 公 司 之 資 料 : 本 公 司 得 要 求 您 提 供 您 的 姓 名 電 子 信 箱 位 址 地 址 使 用 者 名 稱 及 密 碼 您 的 同 意 偏 好 回 應 有 關 您 的 手 機 年 齡 性 別 郵 遞 區 號 及 語 言 偏 好 之 資 料 請 注 意 自 您 收 集 的 某 些 非 識 別 性 資 料 可 能 在 您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時, 變 成 可 識 別 個 人 身 份 之 資 料 本 公 司 亦 得 於 依 當 地 適 用 法, 自 名 單 出 租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開 資 訊 來 源 取 得 某 些 個 人 資 料 本 公 司 某 些 服 務 得 允 許 您 提 出 有 關 其 他 人 之 資 料, 例 如, 當 您 訂 購 一 項 產 品, 而 且 您 希 望 本 公 司 直 接 將 該 產 品 送 至 其 他 收 件 者 時 您 與 本 公 司 之 交 易 : 本 公 司 收 集 關 於 您 購 買 及 使 用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資 料, 以 及 您 與 本 公 司 進 行 其 他 互 動 之 資 料 該 等 資 料 得 包 括 您 的 詢 問 或 要 求 之 細 節 所 提 供 之 產 品 及 服 務 交 貨 細 節 銀 行 帳 號 信 用 卡 細 節 開 帳 地 址 信 用 查 詢 及 其 他 相 關 財 務 資 料 本 公 司 與 您 之 間 之 協 議 細 節 聯 絡 及 通 訊 記 錄 有 關 您 曾 提 供 本 公 司 內 容 之 資 料 及 細 節 及 其 他 交 易 資 料 本 公 司 得 依 當 地 適 用 法 記 錄 您 與 本 公 司 客 服 部 門 或 其 他 相 關 聯 絡 點 間 之 通 訊 位 置 資 料 : 本 公 司 的 適 地 性 服 務 (location based services) 及 功 能 得 使 用 衛 星 WLAN 或 其 他 網 路 類 型 的 位 置 資 料, 例 如 您 的 IP 位 址 手 機 上 的 輔 助 定 位 方 法, 例 如 輔 助 全 球 衛 星 定 位 系 統 (Assisted GPS), 提 供 您 更 快 速 更 精 確 的 位 置 資 料 使 用 輔 助 定 位 方 法 可 能 涉 及 與 定 位 伺 服 器 (location server) 交 換 您 的 位 置 資 料 無 線 網 路 識 別 碼 及 您 獨 有 的 手 機 或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識 別 碼 本 公 司 以 匿 名 方 式 處 理 該 等 資 訊 依 照 您 的 定 位 設 定 及 您 對 其 他 服 務 提 供 者
159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59 的 定 位 服 務 之 使 用, 您 的 手 機 可 能 連 結 至 其 他 非 由 本 公 司 管 理 或 運 作 的 服 務 提 供 者 伺 服 器 我 們 建 議 您 詳 讀 該 服 務 提 供 者 的 隱 私 權 政 策, 以 了 解 他 們 如 何 處 理 您 的 位 置 資 料 您 可 以 從 手 機 設 定 去 修 改 您 手 機 上 的 定 位 設 定, 例 如 改 變 或 停 用 定 位 方 法 或 定 位 伺 服 器, 或 是 修 改 您 位 置 資 料 的 正 確 性 本 公 司 提 供 多 種 需 要 使 用 您 位 置 資 料 的 適 地 性 服 務 與 功 能 例 如 當 您 以 位 置 進 行 搜 尋 使 用 位 置 增 強 型 天 氣 功 能 或 要 求 提 供 地 圖 資 料, 您 的 位 置 資 料 得 被 傳 送 至 本 公 司, 以 提 供 您 正 確 的 內 容 這 可 能 也 包 括 適 地 性 廣 告 某 些 適 地 性 服 務 得 允 許 您 就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與 位 置 進 行 整 合 想 了 解 更 多 關 於 您 得 使 用 的 適 地 性 服 務 與 功 能, 請 參 閱 說 明 書 以 及 本 公 司 產 品 與 服 務 的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本 公 司 為 何 處 理 個 人 資 料? 本 公 司 得 為 下 列 目 的 而 處 理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請 注 意 下 列 一 個 或 多 個 目 的 可 能 同 時 適 用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提 供 : 本 公 司 得 為 了 提 供 您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處 理 您 的 訂 單 或 為 了 履 行 您 與 本 公 司 間 之 契 約 而 有 必 要 時, 或 為 了 確 保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功 能 及 安 全 為 了 識 別 您 的 身 分 或 防 範 調 查 詐 欺 或 其 他 濫 用 行 為, 而 使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開 發 : 本 公 司 得 使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來 開 發 本 公 司 之 產 品 及 服 務 但 在 多 數 情 況 下, 本 公 司 開 發 產 品 及 服 務 時, 只 會 使 用 總 合 及 統 計 性 資 料 本 公 司 亦 得 將 在 您 使 用 特 定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 或 服 務 時 所 收 集 的 個 人 資 料, 連 同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關 於 您 的 其 他 個 人 資 料 合 併 使 用, 但 為 不 同 目 的 而 收 集 的 個 人 資 料 不 得 合 併 使 用 與 您 之 通 訊 : 本 公 司 得 為 了 與 您 通 訊, 例 如 提 供 有 關 您 使 用 中 之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 或 服 務 之 緊 急 警 告 及 其 他 相 關 通 知, 以 及 為 了 顧 客 服 務 相 關 目 的, 而 使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行 銷 及 提 供 推 薦 : 為 客 製 化 本 公 司 的 產 品 與 服 務, 及 提 供 您 更 相 關 之 服 務, 例 如 提 供 推 薦 在 本 公 司 服 務 中 顯 示 客 製 化 內 容 及 廣 告, 本 公 司 得 使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這 可 能 包 括 顯 示 本 公 司 及 第 三 人 之 內 容 本 公 司 得 為 了 直 接 行 銷 或 研 究 目 的, 例 如 進 行 市 場 研 究, 使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亦 得 依 照 當 地 適 用 法 之 規 定, 通 知 您 有 關 本 公 司 所 提 供 之 新 產 品 服 務 或 促 銷 活 動 首 次 使 用 您 的 諾 基 亞 手 機 首 次 使 用 您 的 手 機 時, 依 照 您 手 機 的 不 同, 您 可 能 創 設 一 諾 基 亞 會 員 帳 號 (Nokia Account), 或 您 可 能 需 要 以 現 有 的 諾 基 亞 會 員 帳 號 登 入 在 啟 動 程 序 時, 您 的 使 用 者 名 稱 電 子 信 箱 位 址 手 機 號 碼 獨 有 的 行 動 裝 置 識 別 碼 與 訂 閱 者 識 別 資 訊 將 會 被 送 至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得 將 該 等 資 訊 與 您 的 諾 基 亞 會 員 帳 號 作 整 合 該 項 合 併 之 資 料 得 用 於 啟 動 您 的 擔 保 條 款 及 特 定 軟 體 授 權, 並 傳 送 給 您 個 人 化 訊 息, 例 如 電 子 郵 件 簡 訊 及 其 他 訊 息 該 等 訊 息 可 能 包 括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資 訊, 例 如 小 提 示 及 商 業 提 供 (commercial offers) 您 得 隨 時 取 消 訂 閱 該 等 訊 息, 例 如 依 照 開 始 使 用 手 機 後 所 收 訊 息 中 之 資 訊 手 機 中 或 訊 息 中 之 說 明, 透 過 可 使 用 的 個 人 檔 案 管 理 工 具, 或 與 本 公 司 客 服 部 門 聯 繫 該 等 收 集 之 資 料 亦 得 用 於 呈 現 個 人 化 內 容, 以 及 增 進 本 公 司 的 產 品 及 服 務 上 述 資 訊 於 您 更 新 您 手 機 上 的 軟 體 後, 仍 有 適 用 本 公 司 會 分 享 個 人 資 料 嗎? 除 下 文 另 有 規 定, 本 公 司 不 出 售 出 租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向 第 三 人 揭 露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160 160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同 意 或 社 交 分 享 服 務 : 徵 得 您 的 同 意 後, 本 公 司 得 分 享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某 些 服 務 得 允 許 您 與 該 服 務 之 其 他 使 用 者 其 他 服 務 及 該 其 他 服 務 之 使 用 者 分 享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請 審 慎 考 量 後, 再 揭 露 任 何 個 人 資 料 或 其 他 使 用 者 可 得 存 取 之 資 訊 本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及 獲 授 權 之 第 三 人 : 本 公 司 得 與 為 了 本 政 策 所 述 目 的, 向 為 本 公 司 處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關 係 企 業 或 獲 授 權 之 第 三 人 分 享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這 得 包 括 例 如 經 由 您 的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開 帳 遞 送 您 的 購 買 資 訊 提 供 包 括 客 服 在 內 之 服 務 管 理 及 分 析 消 費 者 資 料 信 用 查 詢 進 行 市 場 調 查 與 行 銷 管 理, 以 及 其 他 類 似 活 動 當 您 透 過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購 買 本 公 司 產 品 時, 本 公 司 可 能 需 要 與 您 的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交 換 資 訊 以 提 供 您 該 服 務 本 公 司 得 與 合 作 夥 伴, 例 如 您 的 手 機 營 運 業 者 (mobile operator), 進 行 聯 合 行 銷 及 其 他 通 訊 行 為 為 了 避 免 重 複 或 不 必 要 之 通 訊, 並 將 訊 息 傳 送 給 您, 本 公 司 可 能 需 要 在 法 律 允 許 的 情 況 下, 將 本 公 司 收 集 之 資 訊 與 該 合 作 夥 伴 所 收 集 之 資 訊 進 行 比 對 該 等 公 司 或 第 三 人 不 得 為 其 他 目 的, 使 用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本 公 司 亦 將 要 求 該 等 公 司 或 第 三 人 遵 照 本 政 策 行 事, 並 採 用 適 當 的 安 全 措 施 保 護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個 人 資 料 之 國 際 移 轉 :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得 利 用 設 於 世 界 各 國 的 資 源 及 伺 服 器 提 供 之 因 此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可 以 跨 越 國 家 界 線 移 轉 至 您 使 用 本 公 司 服 務 所 在 國 家 的 境 外, 包 括 移 轉 至 歐 洲 經 濟 區 域 (European Economic Area) 以 外 對 於 個 人 資 料 並 未 提 供 特 別 保 護 法 律 之 國 家, 或 對 資 料 保 護 訂 有 不 同 法 規 之 國 家, 例 如 美 國 對 於 這 些 情 況, 本 公 司 會 採 取 措 施 確 保 該 等 移 轉 有 法 律 依 據, 並 且 依 所 適 用 之 法 令 對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提 供 足 夠 保 護, 例 如 ( 必 要 時 ) 採 用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核 可 之 標 準 合 約, 並 要 求 採 取 其 他 適 當 技 術 及 組 織 性 資 料 安 全 措 施 強 制 性 揭 露 : 本 公 司 可 能 受 強 制 性 法 令 規 定, 必 須 向 特 定 主 管 機 關 或 第 三 人, 例 如 向 本 公 司 或 代 表 本 公 司 營 運 第 三 人 所 在 國 家 之 執 法 機 關, 揭 露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本 公 司 亦 得 揭 露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依 照 相 關 法 律 處 理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以 保 護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權 益, 例 如 基 於 民 事 或 刑 事 法 律 訴 訟 所 必 要 合 併 及 收 購 : 若 本 公 司 決 定 出 售 買 進 合 併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重 整 本 公 司 在 某 些 國 家 的 業 務, 本 公 司 可 能 會 對 可 能 或 實 際 之 買 方 及 其 顧 問 揭 露 個 人 資 料, 或 自 賣 方 及 其 顧 問 接 收 個 人 資 料 本 公 司 如 何 規 範 未 成 年 人 隱 私 權 政 策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通 常 係 以 一 般 民 眾 為 訴 求 惟 若 未 經 父 母 或 法 定 監 護 人 同 意, 本 公 司 不 會 刻 意 收 集 未 成 年 人 之 資 料 本 公 司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亦 針 對 使 用 網 路 服 務 之 行 為 發 布 安 全 守 則 本 公 司 如 何 維 護 資 料 品 質 本 公 司 採 取 合 理 的 步 驟 使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個 人 資 料 保 持 精 確, 並 刪 除 不 正 確 或 不 必 要 的 個 人 資 料 由 於 某 些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得 使 您 管 理 您 的 個 人 檔 案, 本 公 司 鼓 勵 您 隨 時 存 取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以 確 保 該 資 料 正 確 請 記 住 在 您 提 供 給 本 公 司 之 個 人 資 料 有 任 何 變 更 時, 您 有 責 任 予 以 更 新 採 取 何 種 步 驟 保 護 個 人 資 料 安 全? 隱 私 權 及 安 全 性 是 本 公 司 創 造 及 提 供 產 品 及 服 務 時 的 主 要 考 量 本 公 司 針 對 隱 私 權 及 安 全 相 關 事 項 訂 有 特 定 責 任 本 公 司 經 由 適 當 選 擇 的 活 動, 包 括 主 動 及 被 動 風 險 管 理 安 全 工 程 訓 練 及 評 估, 來 執 行 本 公 司 內 部 政 策 及 指 導 原 則 我 們
161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61 採 取 適 當 的 步 驟 來 處 理 線 上 安 全 實 體 安 全 資 料 損 失 風 險 及 其 他 因 處 理 過 程 及 資 料 保 護 必 然 而 生 的 風 險 本 公 司 亦 限 制 僅 有 獲 得 授 權 且 有 正 當 使 用 該 資 料 需 要 之 人, 方 得 存 取 本 公 司 含 有 個 人 資 料 的 資 料 庫 網 際 網 路 暫 存 記 錄 檔 (Cookies) 及 網 站 信 標 (Web Beacons) 之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暫 存 記 錄 檔 (Cookies) 是 由 網 頁 伺 服 器 傳 送 至 您 電 腦 上 的 少 量 文 字 檔 案 為 提 供 您 利 益, 本 公 司 使 用 Cookies 工 作 階 段 Cookies 記 住 您 先 前 所 執 行 的 活 動, 例 如 一 件 您 放 入 購 物 車 的 項 目 永 續 性 Cookies 則 用 來 儲 存 您 對 多 個 工 作 階 段 的 偏 好, 例 如 在 本 公 司 網 站 上 的 個 人 化 設 定 Cookies 得 用 於 呈 現 目 標 式 廣 告 及 推 薦, 例 如 刪 除 向 您 重 複 出 現 數 次 的 同 一 廣 告, 或 依 據 您 過 去 在 本 公 司 網 站 上 的 行 為, 顯 示 本 公 司 認 為 您 有 興 趣 的 廣 告 Cookies 亦 得 用 於 判 斷 本 公 司 促 銷 及 廣 告 銷 售 活 動 的 成 效, 以 增 進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本 公 司 亦 得 使 用 與 某 些 本 公 司 網 站 相 關 聯 的 網 站 信 標 ( 或 像 素 標 籤 ) 但 是 本 公 司 不 會 用 它 們 來 識 別 個 別 的 使 用 者 網 站 信 標 通 常 是 放 在 網 站 上 的 圖 像, 用 來 計 算 某 一 網 站 的 拜 訪 人 次 及 / 或 進 入 某 些 Cookies 的 人 次 這 些 資 料 係 供 改 進 本 公 司 服 務 之 用 除 了 在 任 何 網 際 網 路 通 訊 標 準 程 序 中 提 供 給 本 公 司 之 資 料 以 外, 網 站 信 標 通 常 不 會 收 集 您 的 瀏 覽 器 所 提 供 的 任 何 資 訊 若 您 關 閉 Cookies, 網 站 信 標 就 不 能 再 追 蹤 您 的 特 定 活 動 然 而 網 站 信 標 仍 可 繼 續 收 集 從 您 的 IP 位 址 進 入 網 站 的 資 料 本 公 司 某 些 網 站 或 應 用 程 式 得 使 用 所 謂 本 機 儲 存 物 件 (locally stored objects), 例 如 Flash 本 機 共 用 物 件 ( Flash Cookies ) 或 HTML5 Web Storage 本 機 儲 存 物 件 用 於 與 Cookies 相 似 的 目 的, 但 通 常 可 能 包 含 數 量 更 大 且 與 瀏 覽 器 Cookies 不 同 種 類 的 資 料 例 如, 在 Flash 您 可 以 使 用 Flash Player Settings Manager 來 管 理 本 機 共 用 物 件 (local shared objects) 的 儲 存, 包 括 僅 禁 止 特 定 網 站 儲 存 本 機 共 用 物 件, 或 徹 底 禁 止 所 有 網 站 儲 存 本 機 共 用 物 件 本 公 司 某 些 網 站 使 用 第 三 人 廣 告 技 術, 例 如 DoubleClick, 來 提 供 廣 告 DoubleClick 使 用 一 種 Cookie 來 收 集 您 拜 訪 本 公 司 及 第 三 人 網 站 的 資 料 該 資 料 將 會 用 以 在 本 公 司 及 第 三 人 網 站 上 提 供 廣 告 該 收 集 之 資 料 無 法 直 接 用 以 辨 識 個 人 身 分,DoubleClick 亦 不 會 與 第 三 人 分 享 該 資 料 您 得 選 擇 使 用 選 擇 退 出 (DoubleClick opt-out cookie) 隨 時 停 用 DoubleClick 的 Cookies 您 亦 可 至 來 安 裝 選 擇 退 出 Cookie 大 多 數 的 瀏 覽 器 允 許 您 停 用 或 啟 用 Cookies 若 您 的 瀏 覽 器 允 許 之 情 況 下, 您 亦 得 刪 除 您 電 腦 上 的 Cookies 若 您 停 用 Cookies, 可 能 就 無 法 使 用 本 公 司 服 務 的 某 些 部 分, 因 而 您 可 能 需 要 重 新 安 裝 選 擇 退 出 Cookie 您 的 權 利 為 何? 您 有 權 利 知 道 本 公 司 持 有 您 的 哪 些 個 人 資 料 您 有 權 利 刪 除 或 更 新 任 何 不 完 整 不 正 確 不 需 要 或 過 時 的 個 人 資 料 您 有 權 利 要 求 本 公 司 停 止 為 了 直 接 行 銷 或 市 場 研 究 等 目 的 而 處 理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然 而, 若 您 選 擇 退 出 本 公 司 的 行 銷 及 其 他 通 訊 資 訊, 本 公 司 仍 得 傳 送 給 您 有 關 本 公 司 產 品 及 服 務 的 緊 急 警 告, 或 為 此 目 的 而 聯 絡 您 您 得 透 過 以 下 所 列 之 聯 絡 點 聯 絡 本 公 司 以 行 使 上 述 權 利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尤 其 是 當 您 想 要 本 公 司 刪 除 或 停 止 處 理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時, 即 表 示 本 公 司 可 能 無 法 繼 續 提 供 您 服 務 請 注 意, 為 了 滿 足 您 的 上 述 要 求, 本 公 司 可 能 需 要 識 別 您 的 身 分, 並 要 求 您 提 供 額 外 資 訊 也 請 您 注 意 : 相 關 法 律 可 能 訂 有 有 關 您 上 述 權 利 的 限 制 及 其 他 規 定 本 公 司 鼓 勵 您 使 用 可 取 得 的 個 人 資 料 管 理 工 具, 例 如 諾 基 亞 會 員 帳 號, 達 成 上 述 目 的, 因 為 這 些 工 具 常 能 提 供 您 進 入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的 直 接 途 徑, 並 使 您 能 有 效 地 管 理 這 些 資 料
162 162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誰 是 您 個 人 資 料 的 管 理 者? 您 個 人 資 料 的 管 理 者 是 設 址 於 Keilalahdentie 4, Espoo, Finland 的 本 公 司 此 外, 提 供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本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亦 可 能 是 您 個 人 資 料 的 管 理 者 您 只 要 查 閱 該 項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條 款 或 使 用 本 公 司 相 關 網 站 所 提 供 的 聯 絡 資 料, 即 可 查 到 管 理 者 的 身 份 及 其 聯 絡 細 節 若 有 關 於 本 公 司 隱 私 權 實 務 的 事 項, 您 亦 得 以 下 述 地 址 與 本 公 司 聯 絡 : Nokia Corporation c/o Privacy ( 諾 基 亞 公 司 轉 隱 私 權 管 理 部 ) 地 址 :Keilalahdentie 4, Espoo, Finland 美 國 安 全 港 隱 私 權 架 構 協 議 對 於 通 知 選 擇 轉 讓 安 全 性 資 料 完 整 性 存 取 和 執 行 等 事 宜, 位 於 102 Corporate Park Drive, White Plains, NY USA 的 諾 基 亞 公 司 遵 循 美 國 與 歐 盟 / 美 國 與 瑞 士 安 全 港 隱 私 權 架 構 協 議 (EU-US/Swiss-US Safe Harbor Privacy Framework), 並 已 向 美 國 商 業 部 的 安 全 港 計 劃 (Safe Harbor Program) 註 冊 若 您 對 本 公 司 加 入 安 全 港 架 構 協 議 有 任 何 疑 問, 請 來 函 寄 至 : Nokia Inc., 102 Corporate Park Drive, White Plains, NY USA Attention: Legal Director, North America 若 您 認 為 本 公 司 並 未 滿 足 您 對 您 的 個 人 資 料 隱 私 權 的 需 求, 您 得 透 過 以 下 地 址 聯 絡 歐 盟 資 料 保 護 小 組 : Data Protection Panel Secretariat, Rue de Luxembourg 46 (01/126) B-1000 Brussels, BELGIUM; 或 是 造 訪 以 下 網 頁 : Public/irc/secureida/safeharbor/home 本 隱 私 權 政 策 之 變 更 無 論 是 否 發 出 通 知, 本 公 司 均 得 隨 時 變 更 本 隱 私 權 政 策, 或 變 更 修 改 或 撤 銷 進 入 本 網 站 之 途 徑 不 過 本 隱 私 權 政 策 若 有 重 大 且 不 利 變 更, 本 公 司 會 在 本 政 策 內 容 啟 始 處 及 在 本 網 站 首 頁 登 載 變 更 通 告, 為 期 30 天 本 公 司 建 議 您 隨 時 查 看 本 隱 私 權 政 策, 以 了 解 本 隱 私 權 政 策 是 否 有 任 何 變 更
163 產 品 與 安 全 資 訊 163 To obtain an English user guide Nokia understands from consumer feedback in Taiwan that there is only limited usage of the English User guide. In consideration of this and to help conserve natural resources, Nokia has elected to not to include the English User guide in the Nokia Sales Package. To obtain a User Guide in English, you may contact us as follows, Contact Nokia Customer Service Hot-line Send message to Nokia Customer Service, you may logon Upon receiving the request, the English User Guide will be despatched by post free of charge to purchasers within Taiwan. The feature descriptions in English User Guide may vary by market, thus the device features described in the English User Guide you have obtained may differ from those shown on the display in English user interface.
164 164 版 權 與 其 他 聲 明 版 權 與 其 他 聲 明 合 格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NOKIA CORPORATION 聲 明 產 品 RM-559 符 合 歐 盟 指 令 1999/5/EC (Directive 1999/5/EC) 的 基 本 要 求 和 相 關 規 定 此 聲 明 書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的 全 文 可 在 中 找 到 2011 Nokia 版 權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Nokia Nokia Connecting People Nokia Original Accessories logo 和 Nokia 原 廠 行 動 週 邊 產 品 標 誌 是 Nokia Corporation 的 商 標 或 註 冊 商 標 Nokia Tune ( 諾 基 亞 音 調 ) 是 Nokia Corporation 的 聲 音 標 記 本 文 件 中 所 提 及 的 其 他 產 品 與 公 司 名 稱 可 能 分 別 為 其 各 自 擁 有 者 之 商 標 或 註 冊 名 稱 未 事 先 取 得 Nokia 的 書 面 同 意, 嚴 禁 以 任 何 形 式 複 製 傳 送 散 佈 或 儲 存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內 容 Nokia 奉 行 持 續 發 展 的 政 策 Nokia 保 留 對 本 文 件 中 所 描 述 產 品 進 行 改 變 和 改 進 的 權 利, 恕 不 另 行 通 知 Java 以 及 所 有 以 Java 為 基 礎 的 標 誌 都 是 Sun Microsystems, Inc. 的 商 標 或 註 冊 商 標 此 產 品 是 以 MPEG-4 Visual Patent Portfolio License 為 基 礎 進 行 授 權,(i) 由 從 事 個 人 及 非 商 業 活 動 之 消 費 者, 搭 配 符 合 MPEG-4 Visual Standard 所 編 碼 的 資 訊, 使 用 於 個 人 及 非 商 業 用 途, 以 及 (ii) 搭 配 經 授 權 的 視 訊 提 供 商 所 提 供 的 MPEG-4 視 訊 使 用 對 於 任 何 其 他 用 途, 並 不 提 供 或 暗 示 任 何 授 權 其 他 關 於 促 銷 內 部 和 商 業 用 途 的 資 訊 可 以 從 MPEG LA, LLC. 取 得 請 參 閱 在 適 用 法 律 所 允 許 之 最 大 範 圍 內, 不 論 是 任 何 情 況, 包 括 發 生 資 料 或 收 入 損 失 或 任 何 特 殊 附 隨 衍 生 性 或 間 接 之 損 害, 無 論 其 發 生 原 因 為 何,NOKIA 或 其 認 可 供 應 商 都 毋 需 承 擔 任 何 損 害 之 責 任 本 文 件 之 內 容 係 依 現 況 提 供 除 非 適 用 的 法 律 另 有 規 定, 否 則 不 對 本 文 件 之 準 確 性 可 靠 性 或 內 容 做 出 任 何 類 型 的 明 確 或 隱 含 的 保 證, 其 中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對 特 定 目 的 的 商 用 性 與 適 用 性 的 默 示 保 證 NOKIA 保 留 於 任 何 時 刻 修 正 或 作 廢 此 文 件 的 權 利, 恕 不 另 行 通 知 如 需 最 新 的 產 品 資 訊, 請 參 閱
165 版 權 與 其 他 聲 明 165 在 適 用 法 律 允 許 的 範 圍 內, 嚴 禁 對 裝 置 中 的 任 何 軟 體 進 行 反 向 工 程 本 用 戶 指 南 中 包 含 的 任 何 有 關 諾 基 亞 之 表 述 保 固 損 害 及 責 任 的 限 制 規 定, 同 樣 適 用 於 諾 基 亞 授 權 人 的 任 何 表 述 保 固 損 害 及 責 任 本 裝 置 中 提 供 的 第 三 方 應 用 程 式 由 不 從 屬 於 或 關 聯 於 諾 基 亞 的 個 人 或 團 體 建 立 和 擁 有 對 於 這 些 第 三 方 的 應 用 程 式, 諾 基 亞 並 不 擁 有 版 權 或 知 識 產 權 因 此, 諾 基 亞 並 沒 有 責 任 向 終 端 用 戶 提 供 支 援 或 保 證 這 些 應 用 程 式 的 功 能, 亦 不 會 對 這 些 應 用 程 式 或 物 件 上 的 資 料 負 責 諾 基 亞 對 這 些 第 三 方 應 用 程 式 不 負 任 何 擔 保 責 任 如 您 使 用 這 些 應 用 程 式, 表 示 您 清 楚 知 道 應 用 程 式 以 現 有 形 式 提 供, 不 論 明 示 或 暗 示 及 在 法 律 覆 蓋 範 圍 下 均 沒 有 保 證 您 亦 清 楚 無 論 諾 基 亞 及 其 附 屬 機 構 均 沒 有 發 表 任 何 陳 述 或 保 證, 不 論 明 示 或 暗 示,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標 題 的 保 證 能 切 合 特 定 目 的 或 達 致 特 定 目 的 的 經 營 能 力, 或 應 用 程 式 不 會 侵 犯 第 三 者 的 專 利 版 權 商 標 或 其 他 權 利 特 定 產 品 應 用 程 式 和 服 務 的 取 得 依 地 區 而 有 所 不 同 如 需 詳 細 資 訊 及 可 用 的 語 言 選 項, 請 洽 詢 當 地 的 諾 基 亞 經 銷 商 本 裝 置 可 能 包 含 了 受 到 美 國 與 其 他 國 家 之 出 口 法 律 與 條 例 所 規 範 的 商 品 技 術 或 軟 體 禁 止 在 違 反 法 律 的 情 況 下 進 行 轉 移 FCC / 加 拿 大 工 業 部 聲 明 本 裝 置 可 能 會 干 擾 電 視 或 收 音 機 ( 例 如 : 太 接 近 接 收 設 備 使 用 電 話 時 ) 如 果 無 法 消 除 此 類 干 擾,FCC 或 加 拿 大 工 業 部 可 能 會 要 求 您 停 止 使 用 電 話 如 需 協 助, 請 洽 詢 當 地 的 服 務 機 構 本 裝 置 符 合 FCC 規 則 的 第 15 部 分 操 作 必 須 符 合 下 列 兩 種 條 件 :(1) 本 裝 置 不 會 造 成 有 害 干 擾 ;(2) 本 裝 置 必 須 接 受 任 何 接 收 到 的 干 擾, 包 括 可 能 會 造 成 不 想 要 之 操 作 的 干 擾 任 何 未 經 Nokia 明 確 認 可 的 變 更 或 修 改 將 可 能 導 致 使 用 者 操 作 此 設 備 的 權 利 失 效 型 號 : X6-00 版 本 4.0 ZH-TW
166 166 索 引 索 引 符 號 / 數 字 802.1x 安 全 性 設 定 109 A-GPS ( 輔 助 GPS) 84 DRM( 數 位 版 權 管 理 ) 142 GPS 85 位 置 要 求 86 GPS (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 83, 87 IAP ( 網 際 網 路 存 取 點 ) 104 IMEI 卡 號 碼 22 Java 應 用 程 式 129 Mail for Exchange 61 MMS ( 多 媒 體 訊 息 服 務 ) 55, 57, 63 Nokia 支 援 資 訊 20 Nokia 服 務 20 Nokia 原 廠 配 件 146 Nokia 應 用 商 店 21 PIN 碼 22 Podcasting 69, 70 Proxy 設 定 107 PUK 碼 22 Quickoffice 128 RealPlayer 132, 133 SIM 卡 53 取 出 32 訊 息 62 插 入 10 SIM 卡 安 全 性 139 SIP ( 工 作 階 段 初 始 通 訊 協 定 ) 117 SMS ( 簡 訊 服 務 ) 55 USB 傳 輸 線 連 接 115 WEP 設 定 108 WLAN (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 102, 107, 109 WPA 安 全 性 109 一 劃 一 般 資 訊 21 三 劃 下 載 Podcast 70 大 型 記 憶 體 127 四 劃 天 線 29 手 機 吊 飾 33 手 機 設 定 25 手 機 轉 換 25 支 援 20 文 字 訊 息 傳 送 55 文 字 輸 入 44, 48 日 期 和 時 間 135 五 劃 世 界 時 鐘 125 充 電 器, 電 池 12 功 能 表 17
167 索 引 167 六 劃 同 步 處 理 110 回 收 145 地 圖 88 下 載 地 圖 91 已 儲 存 的 地 點 94 交 通 資 訊 97 位 置 詳 細 資 訊 93 步 行 路 徑 98 定 位 91 組 織 地 點 94 組 織 路 徑 94 規 劃 路 徑 99 尋 找 位 置 92 開 車 路 徑 96 傳 送 地 點 95 語 音 導 覽 95 導 航 96, 98 螢 幕 元 素 90, 97 儲 存 地 點 94 儲 存 路 徑 94 瀏 覽 89 變 更 檢 視 90 地 標 86 多 媒 體 訊 息 55, 57, 63 多 媒 體 資 料 72, 73, 74 存 取 點 104, 105, 106, 107 安 全 性 憑 證 139 安 全 模 組 141 安 裝, 應 用 程 式 129 收 件 匣, 訊 息 56 收 件 匣 訊 息 56 收 取 點, 新 聞 123 收 音 機 收 聽 71 電 台 72 耳 機 31 自 動 計 時 器 相 機 81 行 事 曆 126 七 劃 串 流 132, 133 位 置 資 訊 83 佈 景 主 題 65 免 持 聽 筒 28 快 取 記 憶 體 122 更 新 132 手 機 軟 體 22 裝 置 138 系 統 設 定 101 八 劃 來 電 插 撥 38 取 消 來 電 36 固 定 撥 號 53 定 位 資 訊 83, 87 拒 絕 來 電 36 請 參 閱 拒 絕 來 電 拍 攝 設 定 於 相 機 77
168 168 索 引 拍 攝 模 式 相 機 80 服 務 指 令 62 服 務 訊 息 58 注 音 輸 入 47 版 權 保 護 142 附 件 57 九 劃 信 箱 電 子 郵 件 58 語 音 36 保 密 碼 22 封 包 數 據 連 線 43, 106, 117 封 鎖 裝 置 114 按 鍵 8 按 鍵 WEP 安 全 性 108 指 示 符 號 56 指 示 符 號 與 圖 示 26 相 片 請 參 閱 相 機 相 機 位 置 資 訊 80 拍 攝 影 像 78 指 示 符 號 76, 82 閃 光 燈 79 連 拍 模 式 81 場 景 80 影 片 模 式 82 影 像 模 式 78 選 項 79 錄 製 83 計 算 機 135 限 制 通 話 144 音 量 控 制 28 音 樂 69 音 樂 播 放 機 66 播 放 清 單 68 首 頁 畫 面 15 十 劃 個 人 憑 證 139 原 廠 設 定 還 原 141 時 鐘 124, 125 書 籤 123 記 憶 體 清 除 24 訊 息 56 多 媒 體 57 設 定 63 資 料 夾 54 電 子 郵 件 58 語 音 36 配 件 137 配 對 裝 置 113 十 一 劃 寄 件 匣 54 寄 件 備 份 54 密 碼 22 接 聽 來 電 36
169 索 引 169 授 權 142 設 定 77, 135 Podcasting 70 SIP 117 WLAN 104, 107, 108, 109 日 期 與 時 間 135 存 取 點 105, 106 系 統 101 定 位 87 封 包 數 據 117 訊 息 63 配 件 137 通 話 143, 144 語 言 136 影 片 中 心 121 數 據 通 話 117 憑 證 139 螢 幕 顯 示 136 應 用 程 式 138 應 用 程 式 管 理 132 藍 牙 112 軟 體 更 新 22, 132 軟 體 應 用 程 式 129 通 知 燈 光 143 通 訊 記 錄 43 通 訊 錄 50 預 設 51 複 製 25, 52 通 話 34 拒 接 36 計 時 43 重 撥 143 限 制 53 接 聽 36 設 定 143, 144 期 間 選 項 35 結 束 38 會 議 37 通 話 計 時 43 通 話 記 錄 42, 43 連 絡 人 30, 50, 53 加 入 49 同 步 處 理 110 刪 除 50 傳 送 50 鈴 聲 51 語 音 標 籤 50 編 輯 49 儲 存 49 總 覽 49 連 線 110 部 落 格 123 十 二 劃 備 份 手 機 記 憶 體 127 備 註 134 最 近 通 話 42 單 鍵 撥 號 38 場 景 影 像 及 影 片 80 媒 體 RealPlayer 132
170 170 索 引 媒 體 列 17 媒 體 鍵 17 智 慧 文 字 輸 入 48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LAN) 102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設 定 104 視 訊 通 話 40, 41 拒 絕 42 接 聽 42 距 離 感 應 器 34 十 三 劃 傳 輸 內 容 25 傳 輸 音 樂 69 傳 輸 線 連 接 115 感 應 器 設 定 31 新 聞 收 取 點 123 會 議 通 話 37 裝 置 更 新 138 農 曆 126 電 子 郵 件 61 下 載 59 刪 除 60 附 件 59 信 箱 59, 64 設 定 58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58 電 池 充 電 / 放 電 12 省 電 23 插 入 10 電 視 輸 出 74 電 腦 連 線 116 請 同 時 參 閱 數 據 連 線 十 四 劃 圖 片 複 製 25 實 用 資 訊 21 歌 曲 66 漫 遊 101 疑 難 排 解 124 網 路 收 取 點 123 網 路 瀏 覽 器 122, 124 快 取 記 憶 體 122 書 籤 123 瀏 覽 網 頁 122 網 際 網 路 請 參 閱 網 路 瀏 覽 器 語 言 設 定 136 語 音 通 話 請 參 閱 通 話 說 明 應 用 程 式 21 輔 助 GPS (A-GPS) 83 遠 端 SIM 卡 模 式 115 遠 端 信 箱 58 遠 端 鎖 定 33 十 五 劃 影 片 74 我 的 影 片 120 播 放 133 播 放 影 片 120
171 索 引 171 複 製 25 檢 視 73 影 片 中 心 118 下 載 118 傳 輸 影 片 121 檢 視 118 影 片 收 取 點 119 影 音 工 具 音 樂 播 放 機 66 影 像 73, 74 數 據 通 話 117 數 據 連 線 110 同 步 處 理 110 無 線 102 電 腦 連 線 116 藍 牙 111 複 製 內 容 25 鬧 鐘 124 十 六 劃 導 航 工 具 83 憑 證 139 操 作 模 式 65 離 線 限 制 30 螢 幕 顯 示 設 定 31, 136 辦 公 室 應 用 程 式 128 錄 音 機 134 錄 製 影 片 82 錄 製 設 定 於 相 機 77 靜 音 36 十 七 劃 應 用 程 式 129, 131 應 用 程 式 設 定 138 檔 案 管 理 127 環 保 小 祕 訣 145 聲 音 訊 息 55 聲 控 指 令 39, 137 聲 控 撥 號 39 還 原 設 定 141 鍵 盤 鎖 14 十 八 劃 擴 音 器 28 瀏 覽 器 請 參 閱 網 路 瀏 覽 器 簡 訊 SIM 卡 訊 息 62 設 定 63 簡 訊 廣 播 服 務 訊 息 62 簡 報 多 媒 體 57 藍 牙 111, 112, 113, 114, 115 鎖 定 遠 端 33 鎖 定 按 鍵 14 鎖 定 密 碼 22 鎖 定 開 關 14 離 線 操 作 模 式 30
172 172 索 引 二 十 劃 觸 控 螢 幕 17, 34, 49
2 目 錄 目 錄 安 全 性 4 開 始 使 用 5 按 鍵 及 部 件 5 插 入 SIM 卡 和 電 池 5 插 入 記 憶 卡 7 為 電 池 充 電 8 使 用 USB 為 電 池 充 電 9 天 線 位 置 9 繫 上 吊 飾 10 繫 上 觸 控 筆 10 將 裝 置 開 機 11 網
Nokia 300 用 戶 指 南 第 1.2 版 2 目 錄 目 錄 安 全 性 4 開 始 使 用 5 按 鍵 及 部 件 5 插 入 SIM 卡 和 電 池 5 插 入 記 憶 卡 7 為 電 池 充 電 8 使 用 USB 為 電 池 充 電 9 天 線 位 置 9 繫 上 吊 飾 10 繫 上 觸 控 筆 10 將 裝 置 開 機 11 網 絡 服 務 和 費 用 11 密 碼 11 開
目 录 开 始 使 用...8 按 键 和 组 成 部 分...8 插 入 SIM 卡 和 电 池...11 插 入 存 储 卡...12 开 机...14 为 电 池 充 电...15 探 索 您 的 手 机...16 在 主 屏 幕 之 间 切 换...19 快 速 更 改 设 置...20 锁
用 户 手 册 Nokia 311 第 1. 3 版 ZH-CN 目 录 开 始 使 用...8 按 键 和 组 成 部 分...8 插 入 SIM 卡 和 电 池...11 插 入 存 储 卡...12 开 机...14 为 电 池 充 电...15 探 索 您 的 手 机...16 在 主 屏 幕 之 间 切 换...19 快 速 更 改 设 置...20 锁 定 按 键 和 屏 幕...21
2 目 录 目 录 安 全 事 项 4 开 始 使 用 5 按 键 和 组 成 部 分 5 插 入 SIM 卡 和 电 池 6 插 入 存 储 卡 7 为 电 池 充 电 8 开 机 或 关 机 9 GSM 天 线 10 连 接 腕 带 10 基 本 操 作 10 密 码 功 能 10 锁 定 键
诺 基 亚 X2-05 用 户 手 册 第 1.0 版 2 目 录 目 录 安 全 事 项 4 开 始 使 用 5 按 键 和 组 成 部 分 5 插 入 SIM 卡 和 电 池 6 插 入 存 储 卡 7 为 电 池 充 电 8 开 机 或 关 机 9 GSM 天 线 10 连 接 腕 带 10 基 本 操 作 10 密 码 功 能 10 锁 定 键 盘 11 指 示 符 号 11 从 旧 手 机
操作使用说明
TWM Amazing p5 Lite 使 用 手 冊 - 1 - 目 錄 使 用 手 冊... - 1-1 安 全 事 項... - 4-1.1 注 意 事 項... - 4-1.2 合 理 使 用... - 4-2 快 速 指 南... - 4-2.1 電 池... - 4-2.2 開 機 和 關 機... - 4-2.3 開 啟 和 關 閉 螢 幕... - 5-2.4 觸 控 螢 幕 的 使
V816_ZHS_Book.book
5.0 3.5mm USB W P / ( ) / /, / W M Widget ( > > ) 1 ) W Internet Explorer Windows Media Bing Messenger Internet Windows Media SIM1/SIM2 MSN 2 Microsoft My Phone Windows Live Windows Live Active Sync Active
使 用 本 说 明 书 感 谢 您 购 买 三 星 手 机 本 手 机 基 于 三 星 的 高 科 技 和 高 标 准, 为 您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移 动 通 信 和 娱 乐 享 受 本 使 用 说 明 书 专 门 用 于 指 导 您 了 解 手 机 的 功 能 与 特 性 使 用 手 机 之
SCH-S569 使 用 说 明 书 使 用 本 说 明 书 感 谢 您 购 买 三 星 手 机 本 手 机 基 于 三 星 的 高 科 技 和 高 标 准, 为 您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移 动 通 信 和 娱 乐 享 受 本 使 用 说 明 书 专 门 用 于 指 导 您 了 解 手 机 的 功 能 与 特 性 使 用 手 机 之 前, 请 先 仔 细 阅 读 本 说 明 书, 以 确 保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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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MP +/- TFT /, / / USB SIM 1 >>> 2, > 3 + -< > 4, (, ) / / / L R * 1 Wap Wap push GSM GPRS ( ) GSM GPRS 2 ...........................4.............................. 4 Micro SD ( )................ 6..........................
Q / 24
SunCorp Q68 Q68... 3... 3... 4... 6... 6... 7... 10... 10... 10... 12... 13... 14... 14... 15... 15... 17... 19... 20... 22... 24 2 / 24 Q68 SIM 84 x 44 x 23 85 8 8 8 16 128 x 160 4k 4 6 4 12 96 x 64 GSM
使 用 本 说 明 书 感 谢 您 选 购 三 星 手 机 本 手 机 基 于 三 星 的 高 科 技 和 高 标 准, 为 您 提 供 极 高 品 质 的 移 动 通 信 和 娱 乐 享 受 本 使 用 说 明 书 专 门 用 于 指 导 您 了 解 手 机 的 功 能 与 特 性 请 先 阅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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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权 所 有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 保 留 一 切 权 利 非 经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书 面 同 意,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摘 抄 复 制 本 手 册 内 容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并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传 播 本 手 册 中
T5050 G3 手 机 用 户 指 南 版 权 所 有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 保 留 一 切 权 利 非 经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书 面 同 意,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摘 抄 复 制 本 手 册 内 容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并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传 播 本 手 册 中 描 述 的 产 品 中, 可 能 包 含 华 为 技 术
HTC One E9+
用 户 指 南 HTC One E9+ 2 目 录 目 录 精 彩 功 能 个 性 化 设 置 9 拍 照 10 声 音 11 打 开 包 装 HTC One E9+ 12 双 nano SIM 卡 13 存 储 卡 15 电 池 16 打 开 或 关 闭 电 源 17 需 要 一 些 手 机 相 关 的 快 速 指 导? 17 手 机 设 置 和 传 输 第 一 次 设 置 HTC One E9+
关 于 本 说 明 书 本 设 备 采 用 三 星 的 高 标 准 和 专 门 技 术, 提 供 优 质 的 移 动 通 讯 和 娱 乐 体 验 本 使 用 说 明 书 专 门 设 计 用 于 详 细 介 绍 设 备 的 功 能 和 特 性 使 用 设 备 之 前, 请 阅 读 本 说 明 书, 以
SM-N9005 使 用 说 明 书 www.samsung.com 关 于 本 说 明 书 本 设 备 采 用 三 星 的 高 标 准 和 专 门 技 术, 提 供 优 质 的 移 动 通 讯 和 娱 乐 体 验 本 使 用 说 明 书 专 门 设 计 用 于 详 细 介 绍 设 备 的 功 能 和 特 性 使 用 设 备 之 前, 请 阅 读 本 说 明 书, 以 确 保 安 全 和 正 确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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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 速 入 门 和 疑 难 解 答 指 南 目 录 产 品 注 册 2 重 要 信 息 3 计 算 机 基 础 4 安 全 和 舒 适... 4 安 全 防 范... 4 安 全 防 范... 5 了 解 您 的 计 算 机... 6 控 制 设 备 ( 键 盘 / 鼠 标 )... 6 音 量 控 制... 8 遥 控 器 ( 可 选 )... 8 您 计 算 机 的 驱 动 器... 9 端 口
目 录 1 Modem 简 介...1 1.1 简 介...1 1.2 安 全 警 告 和 注 意 事 项...1 1.2.1 关 于 个 人 使 用...1 1.2.2 您 的 Modem...2 1.2.3 飞 机 上 的 注 意 事 项...3 1.3 Modem 使 用 范 围...3 1.4 运 行 所 需 软 硬 件 配 置...3 1.5 产 品 功 能...4 1.6 技 术 指 标...4
E68 E68C 中性说明书 A6版
GPS 行 车 记 录 仪 一 体 机 详 细 功 能 描 述 广 州 超 前 计 算 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版 本 :V1.0 修 改 时 间 2011-11-16) 目 录 一 产 品 外 形... 1 二 功 能 与 操 作... 1 1 行 驶 记 录 仪 功 能... 1 2 显 示 屏 菜 单 功 能... 5 3 接 线 图... 7 4 屏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中国联通定制手机
中 国 联 通 定 制 手 机 用 户 手 册 Lenovo A780 目 录 第 1 章 安 全 和 维 护 -----------------------------------------------------------------------2 第 2 章 安 装 和 充 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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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1-1 - ...4...4...4...5...5 2.1.1...5 2.1.2...5 2.1.2.1...6 2.1.2.2...6 2.1.2.3...6 2.1.2.4...6 2.1.3...7 2.1.3.1...7 2.1.3.2...7 2.1.3.3...8 2.1.3.4...9 2.1.3.5...9 2.1.3.6...10 2.1.3.7...11 2.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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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1 2 按键描述功能 4 2 1 3 P / / 4 1 5 2 WLAN WLAN USB USB 3 ...........................5.............................. 5........................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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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SB ) ; ; C D ; ; B B 1 >> 2 3 B 1 ( > > ) 了解显示屏上显示的图标 Wap 信箱收到一条 Wap push 信息 GSM GPS ( ) 手机已连接到 GSM 网络 指示条越多, 接收质量越好 GPS 2 ...........................4.............................. 4 Micro SD (
2 ( ) ( ) Vol_Up Vol_Down Vol_Up Vol_Up Vol_Down Vol_Down ~ P (123 ) 0 SIM
1-1 LED Vol_Up/ Vol_Down menu ( )/( OK NO * # 0 1 2 ( ) ( ) Vol_Up Vol_Down Vol_Up Vol_Up Vol_Down Vol_Down ~ P (123 ) 0 SIM 3 1-2 1 5 GPRS 1-3 (1-2-1) (1) (1-1) (1-2-2) (1-2) (1-2-3) (1-2-4) (1-3) (1-5-1)
Moto g5s Plus
Moto Google Apps - Moto G 5S Plus - Moto G 5S Plus 4 11:35 SIM Moto G 5S Plus? >? / 0.5 (SAR ) SAR > > SIM microsd Google Duo Moto Play USB/ - Moto G 5S Plus Wi-Fi Wi-Fi?? Wi-Fi Moto G 5S Plus Moto G 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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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手 册 Norton 360 产 品 手 册 本 手 册 介 绍 的 软 件 基 于 授 权 许 可 协 议 提 供, 且 只 能 在 遵 守 协 议 条 款 的 前 提 下 使 用 文 档 版 本 22.5 Copyright 2015 Symantec Corporation. 2015 年 Symantec Corporation 版 权 所 有 All rights reserved.
Starlight MMC CS Issue 2.fm
Starlight MMC CS Issue 2.fm Page 1 Monday, March 21, 2005 2:47 PM 简 介 N-Gage QD 是 一 部 带 给 你 全 新 体 验 的 全 方 位 多 媒 体 娱 乐 手 机, 它 能 让 你 全 情 投 入 电 玩 游 戏 的 无 尽 乐 趣 中, 同 时 可 还 具 备 其 他 先 进 强 大 的 移 动 电 话 功 能 N-Gage
产品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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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054 Chinese user manual
SA05404K SA05408K SA0546K Philips Philips Philips www.philips.com/welcome www.philips.com/welcome ii 3 2 6 2. 6 2.2 6 3 7 3. 7 3.2 8 3.3 8 3.4 9 3.4. USB 9 3.4.2 9 3.5 0 3.6 0 3.6. 0 3.6.2 0 3.6.3 0 4
BlackBerry Classic Smartphone-用户指南
BlackBerry Classic Smartphone 版 本 : 10.3.1 用 户 指 南 发 布 日 期 : 2015-03-02 SWD-20150302151727377 目 录 设 置 和 基 本 知 识... 6 当 前 版 本 的 新 特 色...6 BlackBerry 智 能 手 机 简 介... 14 设 备 一 览... 14 BlackBerry Classic 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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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基 本 功 能 4 请 先 阅 读 说 明 文 件 6 包 装 内 容 7 设 备 部 位 图 9 电 池 15 SIM 或 USIM 卡 (nano-sim 卡 ) 21 存 储 卡 (microsd 卡 ) 24 USB 连 接 器 25 打 开 和 关 闭 设 备 25 触 摸 屏 2
SM-G930F SM-G930FD 使 用 说 明 书 Chinese. 02/2016. Rev.1.0 www.samsung.com 目 录 基 本 功 能 4 请 先 阅 读 说 明 文 件 6 包 装 内 容 7 设 备 部 位 图 9 电 池 15 SIM 或 USIM 卡 (nano-sim 卡 ) 21 存 储 卡 (microsd 卡 ) 24 USB 连 接 器 25 打 开
Microsoft Word - C2827用户指南.doc
C2827 CDMA 1X 数 字 移 动 电 话 机 用 户 指 南 图 片 仅 供 参 考, 请 以 实 物 为 准 华 为 公 司 保 留 对 产 品 外 观 及 设 计 改 进 和 改 变 的 权 利, 恕 不 另 行 通 知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深 圳 市 龙 岗 区 坂 田 华 为 总 部 办 公 楼 公 司 总 机 :0755-28780808 网 址 :www.huawei.com
谨 以 此 书 献 给 哈 工 大 无 线 电 工 程 系 78 级 同 学 30 年 后 的 相 聚 序 2002年 在我们毕业20周年的时候 按照当年 再过20 年 我们来相会 的约定 78五系的72名同学相聚在五月的 北京 一起度过欢乐而又短暂的三天 昔日同学少年 经历 了岁月打磨 已霜上鬓额 同学间的情谊 时过境迁后依然 春风咫尺 暖意融融 分别时刻 我们又相约2008 在入 学30周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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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时 尚 FASHION 技 术 宅 手 机 使 用 报 告 纯 粹 篮 球 武 汉 美 食 攻 略 王 洋 等 刘 嘉 良 等 黄 俊 2 19 31 我 图 我 秀 SHOW BAR 自 己 编 织 温 暖 牌 周 慧 芳 等 34 旅 游 TRAVEL 大 美 新 疆 亚 克 西 新 疆, 美 丽 而 遥 远 的 地 方 孙 昊 鹰 黄 国 忠 36 43 视 觉 VISION 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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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信 息 此 摄 像 机 适 用 于 室 内 安 装 使 用 若 要 安 装 于 室 外, 需 要 配 合 使 用 室 外 防 护 罩 ( 不 提 供 ) 开 启 摄 像 机 前, 请 确 保 所 用 电 源 符 合 要 求 使 用 不 适 当 的 电 源 可 能 会 损 坏 摄 像 机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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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 東 縣 高 屏 信 鴿 聯 合 會 競 翔 比 賽 規 則 一 百 零 一 年 五 月 一 日 起 實 施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會 定 名 屏 東 縣 高 屏 信 鴿 聯 合 會 第 二 條 : 本 會 以 連 絡 會 員 感 情 提 倡 高 尚 風 氣, 以 公 正 公 平 公 開 之 原 則 下 進 行 比 賽, 促 進 養 鴿 技 術, 陶 冶 身 心 康 樂 為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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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全 国 地 表 水 国 控 断 面 基 础 信 息 调 查 表 序 号 省 份 流 域 城 市 河 流 断 面 名 称 1 安 徽 长 江 安 庆 市 长 江 前 江 口 2 安 徽 长 江 安 庆 市 长 江 皖 河 口 3 安 徽 长 江 池 州 市 秋 浦 河 入 江 口 4 安 徽 长 江 滁 州 市 滁 河 汊 河 5 安 徽 长 江 马 鞍 山 长 江 江 宁 县 三 兴 村
一 大聖 起源與簡述: 1 本宮溯自清光貳年(西元一八二二年) 有位唐先賢黃迎 奉請 北極玄上帝金尊東渡來台 由烏石港上陸至四圍保埤口 後遷到 外澳石空中路嶺上 茅蓋神堂供人膜拜 化蒼民墾土農耕 後澤 被農信仰日深 為祈求石空 風調雨順 保佑黎民平安 先賢數 人等誠心合建永固廟堂 因高水長 所稱為(
玄濟世弘新世界大聖 暨 癸已年慶祝祖廟台灣第一行宮二十週年慶典 企劃書 機關指導單位 海峽交流基金 內政部宗司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管理處 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議 頭城鎮公所 頭城鎮代 宗指導單位 協 中華民國 宜蘭縣 總廟三清宮 中華玄上帝弘協 中國崇 新北市玄上帝弘協 中華三清 玄上帝研究 主 辦 單 位 祖廟台灣第一行宮外澳接宮管委 協 辦 單 位 大陸湖北省十堰市協 建法石真廟 聯 絡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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