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 D32B4C1A5BDBEC7B0C8B77CC4B3ACF6BFFD >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92D32B4C1A5BDBEC7B0C8B77CC4B3ACF6BFFD31303030363238>"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0 年 06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13 時 30 分 地 點 : 求 真 樓 四 樓 第 一 會 議 室 主 席 : 林 學 務 長 彩 岫 出 列 席 人 員 : 詳 簽 到 表 記 錄 : 周 靜 宜 壹 學 務 長 報 告 事 項 一 為 落 實 學 生 權 利 保 障, 印 送 教 育 部 於 6 月 13 日 函 送 之 因 應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六 八 四 號 解 釋,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處 理 學 生 事 務 參 考 原 則 ( 請 參 閱 會 議 紀 錄 第 2 至 7 頁 ) 至 本 校 各 單 位 參 辦 ; 並 請 各 單 位 依 前 開 原 則 所 述 之 程 序 實 質 及 組 織 等 面 向 內 容, 檢 視 業 管 法 規 且 立 即 全 面 審 視 校 務 運 作 實 際 狀 況 改 進 二 為 增 進 學 務 會 議 議 事 效 率 及 節 省 人 物 力 資 源, 經 電 詢 五 所 師 範 體 系 學 校 之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組 織 成 員 ( 請 參 閱 會 議 紀 錄 第 8 頁 ), 擬 將 本 校 組 織 章 程 第 十 七 條 第 九 款 有 關 學 務 會 議 教 師 代 表 修 改 為 由 各 學 院 各 推 選 1 人, 業 簽 請 人 事 室 協 助 提 請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三 擬 依 教 育 部 100 年 6 月 8 日 及 10 日 函 頒 之 大 學 及 專 科 學 校 學 生 申 訴 處 理 原 則, 依 限 於 100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結 束 前 完 成 修 正 本 校 四 本 年 度 由 本 校 負 責 辦 理 5 所 教 育 大 學 學 生 事 務 處 聯 席 會 議, 刻 正 連 繫 各 校 可 開 會 時 間, 預 定 於 100 年 8 月 份 辦 理 五 辦 理 100 年 度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比 賽 成 績 優 良 獎 勵 申 請 案, 本 次 共 有 9 件 申 請 案, 業 於 6 月 17 日 ( 五 ) 中 午 召 開 審 查 會 議, 計 有 5 案 審 核 通 過 六 協 助 本 校 100 年 校 務 評 鑑 第 四 面 向 各 效 標 自 評 報 告 內 容 撰 寫 佐 證 資 料 準 備 海 報 內 容 製 作 等 相 關 事 宜, 並 順 利 完 成 各 項 工 作 七 為 執 行 中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之 主 題 式 區 域 合 作 計 畫, 經 連 繫 Mentor 學 校 彰 師 大, 業 於 3 月 28 日 上 午 參 訪 該 校 學 務 處 及 諮 輔 中 心, 藉 此 請 益 與 交 流 機 會, 精 進 本 處 學 輔 工 作 品 質 八 彙 辦 本 處 執 行 中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之 主 題 式 區 域 合 作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自 我 評 鑑 相 關 佐 證 資 料 及 簡 報 內 容 九 辦 理 臺 中 市 政 府 委 辦 教 育 部 補 助 慶 祝 建 國 百 年 - 百 年 學 校 展 中 區 規 劃 設 計 組 之 結 案 相 關 事 宜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各 校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出 席 人 員 調 查 彙 整 表 校 名 與 會 人 員 系 所 主 管 教 ( 導 ) 師 由 學 生 事 務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研 究 發 展 長 圖 書 館 館 長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主 任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各 學 系 主 任 導 師 代 表 若 干 人 學 生 代 表 若 屏 教 大 干 人 及 學 生 事 務 處 下 二 級 主 管 組 成 V V ( 院 代 表 ) ( 導 師 代 表 : 各 院 推 薦 2 名, 由 校 長 選 聘 3-4 人 ) 由 學 生 事 務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系 所 主 管 行 政 單 位 主 管 及 學 生 代 表 組 成 ( 無 教 師 代 表 ) 國 北 教 V X 市 北 教 由 學 生 事 務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師 資 培 育 暨 就 業 輔 導 中 心 主 任, 並 由 校 長 聘 請 各 學 系 ( 所 ) 教 師 各 1 人 及 學 生 代 表 3 人 組 織 ( 無 系 所 主 管 或 各 系 所 教 師 代 表 之 區 分 ) X V ( 各 系 所 教 師 1 名 ) 由 學 生 事 務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實 習 輔 導 處 處 長 進 修 暨 推 廣 部 主 任 各 學 院 院 長 體 育 室 主 任 軍 訓 室 主 任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主 任 為 當 然 代 表,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師 五 至 十 五 名 與 出 席 校 務 會 議 之 學 V 高 師 大 生 代 表 組 成 之 X ( 由 校 長 聘 請 教 師 5-15 名 ) ( 無 系 所 主 管 或 各 系 所 教 師 代 表 之 區 分 ) 由 學 務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各 學 院 院 長 各 學 系 系 主 任 各 研 究 所 所 長 體 育 室 主 任 軍 訓 室 主 任 健 康 中 心 主 任 學 生 輔 導 中 心 主 任 學 生 事 務 處 祕 書 及 各 組 長 各 學 院 導 師 代 表 各 一 人 學 生 台 師 大 V V 代 表 十 人 組 成 之 各 學 院 導 師 代 表 暨 學 生 代 表 任 期 皆 一 年 ( 院 代 表 ) 8

9 貳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臨 時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決 議 應 辦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提 案 討 論 事 項 提 案 一 (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提 ) 案 由 : 特 教 系 學 生 違 犯 宿 舍 規 定 懲 處 案, 提 請 審 議 提 案 二 ( 學 務 處 生 活 輔 導 組 提 ) 案 由 : 數 位 學 系 學 生 違 反 校 規 懲 處 案, 提 請 審 議 通 過 決 議 情 形 通 過 ; 學 生 懲 處 文 件 以 妨 礙 秘 密 事 由 處 理 承 辦 單 位 主 辦 協 辦 生 輔 組 生 輔 組 執 行 或 辦 理 情 形 提 案 一 及 提 案 二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兩 生 校 內 大 過 公 告 自 4 月 29 日 至 5 月 31 日 止, 共 計 公 告 一 個 月, 後 續 兩 生 追 蹤 輔 導 如 下 : 1. 特 教 系 學 生 於 5 月 13 日 至 6 月 24 日 止, 申 請 彌 過 自 新 服 務 時 數 目 前 共 計 48 小 時, 系 輔 導 員 持 續 協 助 該 生 暑 假 彌 過 服 務 事 宜 2. 數 位 系 江 生 於 4 月 27 日 出 席 台 中 地 檢 署, 系 輔 導 員 陪 同 該 生 出 庭, 並 於 後 續 轉 介 心 輔 組 管 制 輔 導, 於 每 週 五 至 心 輔 組 約 談 諮 商 1 小 時 該 生 無 申 請 彌 過 自 新 另 該 名 學 生 懲 處 公 告 係 以 妨 礙 秘 密 事 由 處 理 臨 時 動 議 或 討 論 事 項 討 論 及 回 應 主 辦 協 辦 執 行 或 辦 理 情 形 一 有 學 生 反 映 男 生 宿 舍 近 期 因 有 他 系 學 生 練 習 活 動, 回 宿 時 間 較 晚, 且 喧 嘩 至 凌 晨 1-2 點, 影 響 安 寧 ; 是 否 有 就 寢 時 間 規 定? 另 男 宿 通 道 間 亦 有 學 生 抽 菸, 影 響 周 邊 環 境 空 氣 ( 張 委 員 淑 芳 ) 生 輔 組 姚 組 長 海 曦 回 應 : ( 一 ) 針 對 宿 舍 樓 層 有 同 學 抽 菸 狀 況, 再 次 重 申 宿 舍 內 絕 不 可 抽 菸, 如 有 違 犯 之 情 事, 請 立 即 電 話 反 映 宿 舍 糾 察 隊 值 勤 管 理 老 師 或 校 安 中 心 電 話 , ( 二 ) 宿 舍 吵 鬧 之 情 事, 已 充 份 掌 握 違 規 人 員, 並 多 次 運 用 各 系 系 生 輔 組 軍 訓 室 生 輔 組 : 1. 已 加 強 該 樓 層 管 制 ( 含 抽 菸 吵 鬧 等 狀 況 ), 安 排 夜 間 宿 委 加 強 巡 視 2. 已 即 刻 詢 問 當 事 人 意 願, 協 調 寢 室 調 整 9

10 務 會 議 組 務 會 議 班 會 時 機 加 強 宣 導 及 要 求, 違 規 者 將 予 以 懲 處 ( 三 ) 夜 間 將 增 加 糾 察 巡 邏 次 數, 及 延 長 巡 查 時 間, 以 加 強 防 範 抽 菸 及 吵 鬧 情 事 軍 訓 室 謝 主 任 文 脩 回 應 : 宿 舍 內 吸 菸 部 份, 已 請 軍 訓 室 生 輔 組 同 仁 加 強 宣 導 與 查 察, 原 先 冀 望 藉 由 勸 導 方 式 為 之, 爾 後 再 發 現 校 內 吸 菸 者, 依 學 則 議 處, 並 依 宿 舍 輔 導 要 點 處 置 3. 以 輔 導 戒 菸 為 原 則, 調 整 系 輔 導 員 加 強 互 動 學 期, 宿 舍 違 規 抽 菸 計 有 2 件, 均 已 依 規 定 懲 處 軍 訓 室 : 1. 院 輔 導 周 振 騋 教 官 已 告 誡 渠 等 學 生, 應 遵 守 無 菸 校 園 之 團 體 生 活 規 範, 違 者 依 學 則 議 處 2. 業 於 5 月 23 日 至 5 月 27 日 辦 理 春 暉 戒 菸 反 毒 宣 導 週 活 動 二 有 關 學 生 懲 處 文 件 於 校 內 公 告 是 否 會 以 匿 名 方 式 處 理? 另 有 關 提 案 二 之 案 件 是 否 會 於 進 入 開 庭 偵 查 後, 使 學 校 再 次 上 媒 體?( 特 教 系 洪 主 任 榮 照 ) 生 輔 組 回 應 : 以 往 學 生 宿 舍 違 規 之 懲 處, 係 以 匿 名 方 式 公 告 於 宿 舍 區, 不 會 公 告 於 網 頁 ; 本 次 案 件 將 採 同 樣 方 式 處 理, 懲 處 文 件 僅 公 告 特 教 系 數 位 系, 不 呈 現 年 級 軍 訓 室 謝 主 任 文 脩 回 應 : ( 一 ) 案 內 同 學 於 案 發 至 後 續 赴 警 局 接 受 警 訊, 均 由 職 全 程 陪 同, 該 生 犯 後 態 度 良 好, 深 表 悔 意, 建 議 核 予 記 大 過 乙 次 處 分 ( 二 ) 本 校 發 生 校 安 事 件 時, 倘 需 要 報 案 處 理, 軍 訓 室 均 會 請 警 察 派 出 所 協 助 保 密, 避 免 媒 體 關 注 人 文 社 會 暨 藝 術 學 院 魏 院 長 麗 敏 回 應 : 學 校 與 外 界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是 相 當 重 要, 本 週 4/23( 六 ) 本 校 與 臺 中 市 諮 商 心 理 師 公 會 共 同 辦 理 一 場 專 題 講 座, 邀 請 台 中 法 院 楊 熾 光 庭 長 等 蒞 校 演 講, 歡 迎 師 生 撥 冗 前 往 聆 聽 生 輔 組 軍 訓 室 生 輔 組 : 已 依 會 議 決 進 行 懲 處, 並 完 成 匿 名 公 告 軍 訓 室 : 1. 司 法 案 件 於 檢 察 官 偵 查 階 段, 檢 方 會 格 遵 偵 察 不 公 開 ; 惟 檢 察 官 偵 結 後, 律 師 即 可 閱 卷 即 媒 體 亦 可 能 知 悉 本 案 2. 媒 體 公 關 是 各 機 關 必 需 正 視 且 積 極 經 營 的 課 題, 應 以 學 生 權 益 及 學 校 形 象 為 考 量, 適 時 提 供 必 要 之 說 明, 期 使 媒 體 能 持 平 報 導, 匡 正 視 聽 10

11 参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書 面 報 告 報 告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軍 訓 室 壹 業 務 成 果 : 一 校 園 安 全 : ( 一 ) 召 開 校 園 災 害 管 理 會 議 : 於 2 月 21 日 召 開 校 園 災 害 管 理 會 議, 由 校 長 主 持 研 修 強 化 校 園 防 竊 注 意 要 領, 並 針 對 校 安 事 件 進 行 檢 討 與 精 進 ( 二 ) 日 本 311 強 震 後, 建 請 師 生 提 高 危 安 警 覺 暨 辦 理 宿 舍 防 災 演 練 : 鑑 於 日 本 311 強 震, 造 成 嚴 重 傷 亡 與 財 損 校 安 中 心 除 於 3 月 15 日 發 送 校 安 通 報 予 全 校 師 生, 建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熟 稔 防 震 疏 散 消 防 逃 生 要 領 ; 並 於 3 月 29 日 晚 間 時 實 施 學 生 宿 舍 防 災 逃 生 演 練, 期 能 強 化 應 變 知 能, 有 效 避 難 降 低 災 損 ( 三 ) 辦 理 複 合 型 災 害 防 救 逃 生 演 練 : 日 本 311 強 震 肇 生 海 嘯 火 災 輻 射 等 複 合 型 災 害, 為 強 化 防 災 知 能, 於 4 月 26 日 時 辦 理 全 校 性 防 汛 地 震 疏 散 火 災 救 護 暨 海 嘯 防 護 等 複 合 型 災 害 防 救 逃 生 演 練, 活 動 圓 滿 結 束 ( 四 ) 宣 導 慎 選 工 讀 性 質 與 地 點, 留 意 工 讀 處 所 消 防 逃 生 設 施 : 鑑 於 乙 位 台 中 技 術 學 院 學 生, 於 3 月 6 日 凌 晨 在 阿 拉 夜 店 打 工 時, 因 火 災 不 幸 喪 命 校 安 中 心 已 於 3 月 10 日 發 送 校 安 通 報 予 全 校 師 生, 協 請 各 級 師 長 於 各 種 集 會 時 機, 持 續 向 學 生 宣 導 校 外 工 讀 時, 慎 選 工 讀 性 質 與 地 點, 留 意 工 讀 處 所 消 防 逃 生 設 施, 以 避 免 憾 事 發 生 ( 五 ) 宣 導 嚴 禁 攜 帶 寵 物 入 校 : 為 營 造 優 質 的 讀 書 環 境, 確 保 校 園 環 境 衛 生 清 潔 安 寧 及 師 生 安 全, 校 安 中 心 於 5 月 10 日 發 送 校 安 通 報, 嚴 禁 同 學 攜 帶 寵 物 入 校, 以 維 校 園 環 境 衛 生 及 師 生 安 全 ( 六 ) 校 外 活 動 管 制 與 關 懷 : 本 學 期 報 備 申 請 戶 外 活 動 之 學 生 社 團 及 班 級 戶 外 教 學 參 訪 旅 遊 等 計 有 27 梯 隊, 軍 訓 室 ( 校 安 中 心 ) 值 勤 教 官 均 能 發 給 注 意 事 項 表 及 提 醒 出 隊 學 生 注 意 自 身 安 全, 並 隨 時 提 供 相 關 資 訊 暨 電 話 關 心 關 懷 ( 七 ) 發 放 暑 假 學 生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通 知 單, 提 醒 注 意 夏 令 安 全 : 為 強 化 100 年 暑 假 期 間 學 生 校 外 活 動 安 全 維 護, 已 於 100 年 6 月 10 日 印 製 暑 假 學 生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通 知 單 學 生 人 手 一 份, 提 醒 留 意 自 身 安 全 二 校 園 防 竊 暨 反 詐 騙 宣 導 : ( 一 ) 承 辦 中 區 大 專 校 院 學 輔 人 力 法 治 教 育 -- 反 詐 騙 研 習 : 為 強 化 中 區 大 專 校 院 學 務 及 輔 導 功 能, 推 動 法 治 教 育 強 化 反 詐 騙 暨 防 制 網 路 犯 罪 11

12 之 正 確 認 知, 本 校 於 6 月 3 日 承 辦 該 項 活 動 透 過 校 園 反 詐 騙 校 園 網 路 犯 罪 與 資 訊 安 全 維 護 等 專 題 講 座 及 學 校 間 推 展 反 詐 騙 工 作 經 驗 之 分 享, 有 效 落 實 校 園 反 詐 騙 及 防 制 網 路 犯 罪 ( 二 ) 西 區 派 出 所 員 警 及 巡 邏 車 入 校 巡 邏 : 鑑 於 上 學 期 發 生 多 起 校 園 失 竊 事 件, 於 100 年 2 月 21 日 召 開 校 園 災 害 管 理 會 議, 除 研 修 強 化 校 園 防 竊 注 意 要 領, 並 同 意 台 中 市 西 區 派 出 所 之 員 警 及 巡 邏 車 於 夜 間 時 段 入 校 巡 邏, 有 效 赫 阻 宵 小 蠢 動 ( 三 ) 鑑 於 本 校 學 生 屢 次 於 網 路 遭 詐 騙 事 件, 校 安 中 心 多 次 發 送 校 安 通 報, 提 醒 同 學 注 意, 避 免 受 騙 三 交 通 安 全 : ( 一 ) 分 析 並 公 佈 第 1 學 期 學 生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原 因 : 為 有 效 降 低 本 校 學 生 交 通 事 故, 加 強 學 生 交 通 安 全 認 知, 綜 整 本 校 學 生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學 生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並 分 析 原 因, 上 學 期 發 生 事 故 人 數 共 19 人, 依 時 段 月 份 系 所 年 級 及 性 別 進 行 分 析, 並 建 立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地 圖, 並 掛 載 於 校 安 中 心 及 生 輔 組 網 頁, 提 醒 同 學 行 經 事 故 密 集 路 段 應 加 強 行 車 安 全, 以 求 改 善 降 低 學 生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發 生 ( 二 ) 接 受 教 育 部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評 鑑 訪 視 : 教 育 部 業 於 100 年 4 月 15 日 上 午 蒞 校 實 施 100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工 作 訪 視, 訪 視 團 隊 8 人, 就 99 學 年 度 業 務 實 施 訪 視, 感 謝 總 務 處 全 力 配 合 與 支 援 ( 三 ) 持 續 交 安 宣 導, 強 化 交 安 認 知 : 持 續 宣 導 交 通 安 全 規 範, 形 塑 本 校 優 質 校 風, 已 於 元 月 起 ( 包 含 寒 假 期 間 ) 張 貼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海 報 及 播 放 宣 導 短 片, 期 能 喚 起 學 生 正 確 使 用 路 權 觀 念, 避 免 肇 生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 四 ) 宣 導 給 行 人 一 個 方 便, 也 給 自 己 安 心, 機 車 請 停 放 停 車 格 形 塑 優 質 校 園 文 化 : 為 使 同 學 能 夠 安 心 停 放 機 車, 已 請 台 中 市 政 府 交 通 處 於 校 園 周 遭 人 行 道 標 繪 機 車 停 車 格, 並 持 續 宣 導 請 同 學 依 法 將 機 車 停 放 於 停 車 格 警 方 將 取 締 於 人 行 道 上 未 依 規 定 停 放 於 機 車 停 車 格 之 機 車, 持 續 加 強 宣 導 同 學 們 停 車 前 想 一 想, 不 要 讓 自 己 的 方 便 造 成 他 人 的 不 便, 共 同 形 塑 本 校 優 質 校 園 文 化 四 春 暉 專 案 : ( 一 ) 舉 辦 春 暉 反 毒 影 片 觀 賞 暨 研 討 活 動 : 為 強 化 反 毒 認 知, 激 發 反 毒 熱 潮, 於 3 月 15 日 起 區 分 8 個 場 次 舉 辦 春 暉 反 毒 影 片 - 破 浪 而 出 影 片 觀 賞, 計 有 1360 學 生 參 與, 有 效 強 化 學 生 反 毒 認 知 ( 二 ) 辦 理 熱 情 捐 血 活 動 : 加 強 師 生 對 於 春 暉 反 毒 認 知,3 月 29 日 辦 理 熱 情 捐 血 活 動, 期 使 學 生 遠 離 毒 品 的 誘 惑 ( 三 ) 春 暉 宣 導 週 文 宣 發 放 暨 春 暉 義 賣 活 動 : 於 5 月 23 日 至 5 月 27 日 舉 辦 春 暉 反 毒 宣 導 活 動, 內 容 包 含 :1. 春 暉 義 賣 2. 支 持 春 暉 反 毒 簽 名 3. 春 暉 海 報 4. 春 暉 文 宣 品 展 示 等 活 動 其 中 春 暉 義 賣 活 12

13 動 所 得 款 項 共 計 6,840 元 整, 已 於 6 月 1 日 全 數 捐 贈 予 創 世 基 金 會 中 區 分 會 ( 四 ) 藥 物 濫 用 防 制 認 知 線 上 檢 測 作 業 : 配 合 教 育 部 春 暉 專 案 宣 導, 於 5 月 31 日 及 6 月 7 日 集 合 大 學 部 17 班 於 班 會 時 間 實 施 藥 物 濫 用 防 制 認 知 線 上 檢 測 作 業, 並 透 過 填 答 過 程 加 強 學 生 反 毒 觀 念 五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 ( 一 )T91 步 槍 實 彈 射 擊 體 驗 : 於 3 月 8 日 17 日 假 后 里 靶 場, 實 施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 T91 步 槍 實 彈 射 擊 活 動, 計 76 名 教 職 員 工 參 與 實 彈 射 擊, 活 動 圓 滿 成 功 ( 二 ) 澎 湖 戰 鬥 營 活 動 : 為 加 強 學 生 全 民 國 防 認 知, 輔 導 4 名 學 生 5 月 6 日 至 8 日 參 加 由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主 辦 本 校 協 辦 之 大 專 生 澎 湖 戰 鬥 營 活 動, 學 生 反 應 良 好 ( 三 ) 學 生 參 訪 602 旅 軍 事 營 區 : 推 動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於 6 月 3 日 舉 辦 國 軍 602 旅 參 訪 活 動, 計 有 89 位 同 學 參 與, 對 於 國 軍 航 空 特 戰 能 力 有 更 深 一 層 體 認, 活 動 成 效 良 好 ( 四 ) 辦 理 役 期 折 抵 : 配 合 大 四 學 生 6 月 畢 業 時 程, 於 6 月 10 日 前 完 成 大 四 男 生 統 一 辦 理 折 抵 役 期 申 請, 由 各 班 負 責 學 生 統 一 收 繳 相 關 成 績 證 明, 完 成 相 關 作 業 共 計 126 人 ( 五 ) 接 受 教 育 部 中 一 區 校 園 安 全 維 護 及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輔 導 訪 視 : 於 100 年 4 月 29 日 1530 至 1630 時 由 中 心 兩 位 訪 視 委 員 蒞 校 輔 訪 完 畢, 訪 視 成 效 良 好 ( 六 ) 辦 理 100 年 義 務 役 大 專 預 軍 士 官 官 科 選 填 說 明 會 : 經 國 防 部 義 務 役 軍 士 官 甄 選 考 試, 本 校 計 有 5 位 符 合 義 務 役 軍 官 資 格 ( 分 數 290 分 以 上 ) 23 位 符 合 義 務 役 士 官 資 格 (250 分 至 290 分 ), 業 於 3 月 15 日 軍 訓 教 室 辦 理 官 科 選 填 說 明 會 放 榜 後 計 有 3 位 錄 取 義 務 役 軍 官 4 位 錄 取 義 務 役 士 官 六 賃 居 安 全 : ( 一 ) 舉 辦 賃 居 生 座 談 會 : 配 合 下 學 期 未 獲 申 請 住 校 學 生 賃 居 需 求, 強 化 其 賃 居 相 關 知 能, 於 5 月 12 日 晚 間 1830 時 假 求 真 樓 演 講 聽 舉 辦 賃 居 生 座 談 會, 會 中 邀 請 崔 媽 媽 基 金 會 人 員 蒞 臨 演 講 ( 二 ) 清 查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賃 居 生 相 關 資 料 : 鑑 於 年 初 東 華 大 學 校 外 大 火, 導 致 數 位 賃 居 生 傷 亡 引 發 立 法 院 與 教 育 部 的 重 視, 教 育 部 要 求 學 校 應 於 100 年 6 月 30 日 前, 會 同 警 政 消 防 建 管, 完 成 賃 居 安 全 認 證 作 業, 確 維 賃 居 生 住 宿 安 全 本 室 分 別 於 3 月 15 日 5 月 18 日, 二 度 請 導 師 檢 視 各 班 的 賃 居 生 聯 絡 表, 是 否 有 無 缺 漏 登 錄 之 情 事, 以 利 辦 理 賃 居 安 全 認 證 事 宜 截 至 6 月 16 日 止, 仍 有 47 班 未 繳 回 校 安 中 心 彙 整 ( 三 ) 賃 居 訪 視 事 宜 : 為 了 解 賃 居 校 外 學 生 生 活 狀 況, 關 懷 賃 居 安 全, 本 學 期 協 請 各 班 導 師 進 行 賃 居 訪 13

14 視 及 訪 談 工 作,3 月 16 日 發 放 校 外 賃 居 生 訪 視 ( 談 ) 紀 錄 表, 截 至 6 月 16 日 止, 經 導 師 訪 視 ( 談 ) 校 外 賃 居 人 數 共 繳 回 31 班, 已 訪 視 ( 談 ) 人 數 計 有 315 位 七 防 制 校 園 霸 凌 事 件 : ( 一 ) 召 開 防 制 校 園 覇 凌 實 施 計 畫 審 查 會 議 : 有 鑑 於 校 園 內 之 霸 凌 事 件 為 學 生 嚴 重 偏 差 行 為, 對 兩 照 當 事 人 旁 觀 者 身 心 均 將 產 生 嚴 重 影 響, 且 破 壞 校 園 和 諧 學 習 環 境, 為 防 制 校 園 霸 凌 發 生, 建 立 有 效 之 預 防 機 制 及 精 進 處 理 相 關 問 題, 除 訂 定 防 制 校 園 反 覇 凌 實 施 計 畫, 確 維 學 生 身 心 之 安 全 ( 二 ) 推 動 友 善 校 園 計 反 霸 凌 連 署 活 動 : 於 2 月 日 辦 理 反 覇 凌 連 署 活 動, 師 生 反 應 熱 烈 貳 校 安 現 況 與 精 進 : 一 校 安 現 況 : 區 分 失 竊 車 禍 詐 騙 性 騷 擾 肢 體 衝 突 其 他 合 計 件 數 二 重 大 事 件 : ( 一 )2011/1/30 凌 晨 5 時, 本 校 學 生 會 圖 書 館 財 物 遭 竊 財 損 約 六 千 元 ( 現 金 5 千 及 電 視 盒 一 個 ) ( 二 )2011/3/9 中 午 1223 時, 變 態 男 士 於 組 合 屋 廁 所 內 騷 擾 女 學 生, 已 向 警 方 報 案, 警 察 機 關 刻 正 偵 辦 中 ( 三 )2011/3/10 下 午 19 時, 本 校 吳 思 儀 等 3 人 背 包 置 於 籃 球 場 內 遭 竊, 已 向 警 方 報 案, 警 察 機 關 刻 正 偵 辦 中 ( 四 )2011/3/22 下 午 1640 時, 學 生 徒 步 經 由 斑 馬 線 穿 越 民 生 路 時, 遭 機 車 撞 傷, 機 車 駕 駛 人 肇 事 後 逃 逸, 警 察 機 關 刻 正 偵 辦 中 ( 五 )2011/3/30 上 午 1130 時, 系 學 生 江 於 圖 書 館 3 樓 偷 拍 女 生 如 廁, 遭 當 事 人 發 現 報 警 處 理 ( 媒 體 刊 登 ) ( 六 )2011/3/30 下 午 0640 時, A 系 與 B 系 學 生 於 迎 曦 樓 發 生 其 他 暴 力 事 件 與 偏 差 行 為 ( 媒 體 知 悉 未 刊 登 ) ( 七 )2011/5/10, A 系 黄 因 故 誤 傷 損 C 系 學 生 機 車 座 墊 案 ( 八 )2011/6/14 中 午 1525 時, A 系 與 D 系 學 生 因 下 樓 推 擠 導 致 肢 體 衝 突 案 三 校 安 精 進 作 為 : ( 一 ) 變 態 男 士 於 組 合 屋 廁 所 內 騷 擾 女 學 生 : 1. 為 營 造 安 全 溫 馨 校 園, 全 校 廁 所 內 暨 校 園 安 全 走 廊 均 設 有 緊 急 按 鈕, 建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遇 危 安 事 件 時 請 妥 善 運 用 (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本 校 校 安 中 心 網 頁 查 詢 ) 2. 當 按 下 緊 急 按 鈕 時, 按 鈕 上 方 的 警 報 器 會 發 生 警 報 聲 ( 可 嚇 阻 歹 徒 ), 另 警 報 信 號 會 傳 送 至 警 衛 室 3. 基 於 校 園 安 全 人 人 有 責, 建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聽 聞 警 聲 響 時, 在 自 身 安 全 無 14

15 虞 的 前 提 下, 能 見 義 勇 為 主 動 給 予 必 要 的 協 助, 共 同 確 保 校 園 安 全 4. 宣 導 請 師 生 提 高 安 全 警 覺 留 意 自 身 安 全, 夜 間 外 出 儘 量 結 伴 同 行, 如 發 現 有 類 似 情 事, 請 立 即 按 緊 急 按 鈕 通 報 警 衛 室 或 立 即 通 報 本 校 校 安 中 心 24 小 時 值 勤 專 線 電 話 : 協 處 ( 二 ) 學 生 徒 步 經 由 斑 馬 線 穿 越 民 生 路 時, 遭 機 車 撞 傷 ( 且 肇 事 後 逃 逸 ): 1. 校 區 週 邊 交 通 流 量 大, 建 請 徒 步 穿 越 道 路 時, 請 謹 記 停 看 聽 要 領, 並 經 由 斑 馬 線 穿 越 以 維 行 的 安 全 2. 另, 請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暨 響 應 禮 讓 活 動, 確 保 交 通 安 全 :( 摘 錄 ) (1) 駕 駛 人 響 應 禮 讓 行 人 的 活 動 : 汽 ( 機 ) 車 駕 駛 人, 行 經 路 口 變 換 號 誌 及 轉 彎 時 勿 搶 快, 應 暫 停 耐 心 讓 行 人 先 行 通 過, 慎 防 幼 童 突 然 衝 出 路 口 及 步 行 較 緩 慢 的 年 長 者 (2) 行 人 請 舉 手 暗 示 駕 駛 停 車 禮 讓 : 行 人 過 馬 路 時, 請 舉 手 暗 示 駕 駛 停 車 禮 讓 ; 汽 ( 機 ) 車 駕 駛 人 禮 讓 行 人 時, 行 人 也 應 迅 速 通 行 (3) 聽 到 消 防 車 或 救 護 車 應 迅 速 讓 : 一 旦 聽 到 消 防 車 或 救 護 車, 所 有 車 輛 應 讓 道, 使 消 防 車 或 救 護 車 保 持 行 車 順 暢 違 規 者 最 高 可 罰 1800 元 罰 鍰 (4) 騎 車 不 併 行, 車 陣 不 蛇 行 3. 基 於 人 皆 有 愛, 建 請 在 發 現 車 禍 時, 在 自 身 安 全 無 虞 的 前 提 下, 能 見 義 勇 為 主 動 給 予 必 要 的 協 助 ( 記 車 牌 號 碼 報 警, 若 本 校 學 生 請 通 知 軍 訓 室 ), 共 同 維 護 社 會 治 安 體 育 室 壹 活 動 辦 理 詳 錄 : 一 自 100 年 3 月 1 日 全 面 開 始 體 育 場 館 借 用 及 啟 動 操 場 夜 間 自 動 照 明 設 備 二 本 室 張 主 任 於 3 月 份 帶 領 女 子 網 球 校 隊 繆 鈺 玲 同 學 參 訪 美 國 體 育 大 學 三 本 校 桌 球 校 隊 於 3 月 15 日 與 勤 益 科 技 大 學 友 誼 賽 ;17 日 與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辦 理 友 誼 賽 四 3/14 至 3/28 辦 理 100 年 系 際 盃 球 類 競 賽 活 動 五 3/29 日 辦 理 100 年 校 長 盃 網 球 錦 標 賽 六 4/9 10 日 辦 理 網 球 裁 判 C 級 研 習 活 動 七 4 月 26 日 星 期 二 辦 理 第 22 屆 校 長 盃 教 職 員 羽 球 賽 八 擬 訂 運 動 代 表 隊 管 理 要 點, 並 業 經 法 規 審 查 小 組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且 於 5/2 公 告 實 施 九 辦 理 100 年 度 提 升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體 適 能 陽 光 活 動 推 廣 實 施 計 畫 十 5/3 迎 接 100 年 大 專 運 動 會 聖 火 活 動 十 一 為 協 助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辦 理 100 年 全 國 大 專 運 動 會 活 動 辦 理, 本 校 推 派 體 育 系 89 名 學 生 擔 任 志 工 十 二 5/4 為 財 團 法 人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蒞 臨 本 校 實 地 訪 評 體 育 專 案 15

16 十 三 5/ 日 辦 理 桌 球 C 級 裁 判 講 習 活 動 十 四 5 月 日 辦 理 中 華 民 國 第 23 屆 木 鐸 盃 運 動 競 賽 十 五 協 助 內 政 部 中 區 兒 童 之 家 辦 理 暑 期 兒 童 游 泳 技 能 培 訓 營 貳 宣 導 事 項 : 一 為 落 實 中 正 樓 綜 合 球 館 使 用 要 點 管 理 規 範, 自 即 日 起 除 礦 泉 水 外 嚴 禁 任 何 餐 點 飲 料 入 館 ; 另 登 記 借 用 單 位 應 妥 善 維 護 借 用 場 地 完 整, 並 於 活 動 辦 理 完 峻 恢 復 原 狀 及 恪 守 清 潔 之 責, 未 能 遵 守 前 揭 規 定 之 借 用 單 位 將 停 止 該 單 位 場 地 借 用 申 請 一 個 月 參 榮 譽 榜 ( 一 ) 本 校 巧 固 球 校 隊 參 加 100 年 師 生 盃 巧 固 球 錦 標 賽 獲 得 大 專 男 子 組 第 三 名 大 專 女 子 組 第 三 名 ( 二 )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100 年 全 國 大 專 運 動 會 成 績 優 異 ; 英 語 學 系 一 年 級 白 可 莉 同 學 獲 得 一 般 女 子 組 游 泳 項 目 100 公 尺 蝶 式 金 牌 200 公 尺 蝶 式 銀 牌 50 公 尺 蝶 式 銀 牌 體 育 學 系 一 年 級 繆 鈺 玲 同 學 獲 得 網 球 公 開 女 子 組 單 打 金 牌 體 育 學 系 繆 鈺 玲 同 學 杜 秉 佑 同 學 獲 得 公 開 混 合 組 銅 牌 體 育 學 系 一 年 級 杜 依 潔 同 學 獲 得 網 球 公 開 女 子 組 單 打 第 七 名 體 育 學 系 阮 怡 婷 田 徑 5000 公 尺 獲 得 第 八 名 ( 三 ) 中 華 民 國 第 23 屆 木 鐸 盃 運 動 競 賽, 本 校 成 績 如 下 : 女 子 籃 球 獲 得 第 一 名 男 子 排 球 獲 得 第 二 名 女 子 桌 球 獲 得 第 二 名 男 子 桌 球 獲 得 第 三 名 桌 球 教 職 員 組 第 四 名 羽 球 混 合 組 學 生 組 第 四 名 肆 待 辦 工 作 事 項 規 劃 100 學 年 度 各 項 校 內 體 育 競 賽 活 動 行 事 曆 生 輔 組 一 公 費 生 公 費 作 業 :100 年 度 第 1 期 (1 月 至 7 月 ) 師 資 培 育 公 費 新 臺 幣 1,48 5,510 元, 本 學 期 業 已 發 放 住 宿 費 176,000 元 及 1-6 月 主 副 食 費 596,232 元, 執 行 88.95% 二 學 生 輔 導 (99 年 第 2 學 期 開 學 迄 100 年 6 月 14 日 輔 導 案 例 ) 學 生 輔 導 案 例 449 起 : 車 禍 28 起 / 生 病 72 起 / 被 竊 及 遺 失 6 起 / 糾 紛 24 起 / 經 濟 問 題 16 起 / 出 席 狀 況 不 佳 135 起 / 各 類 傷 病 72 起 / 親 子 關 係 2 起 / 諮 商 輔 導 136 起 / 人 際 關 係 18 起 / 宿 舍 違 規 12 起 ; 本 組 均 予 妥 適 輔 導, 並 錄 案 持 續 追 蹤 關 懷 記 大 過 學 生 計 有 2 人, 均 依 規 定 召 開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討 論 及 列 案 輔 導 三 學 生 達 扣 考 後 取 消 缺 曠 申 請 作 業 16

17 6 月 初 公 告 99 學 年 第 2 學 期 達 扣 考 後 取 消 缺 曠 申 請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至 6 月 14 日 止 共 16 人 完 成 申 請 程 序 四 學 生 操 行 及 獎 懲 99 學 年 第 2 學 期 各 班 繳 交 在 學 班 學 生 操 行 成 績 及 獎 懲 建 議 表, 迄 6 月 21 日 止, 尚 有 22 班 未 繳 交, 規 劃 於 6 月 30 日 前 催 繳 完 畢 五 大 學 部 班 級 幹 部 改 選 作 業 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大 學 部 班 級 幹 部 改 選 作 業,5 月 27 日 公 告 於 本 組 網 頁 班 級 幹 部 改 選 注 意 事 項, 班 級 幹 部 名 單 繳 回 期 限 至 6 月 15 日 迄 6 月 21 日 已 繳 回 54 班, 餘 將 於 6 月 30 日 前 催 繳 完 畢, 並 製 作 本 學 期 學 生 幹 部 紙 本 備 查 六 品 德 教 育 4 月 26 日 邀 請 中 部 辦 公 室 副 主 任 黃 新 發 先 生, 於 美 術 樓 4 樓 實 施 品 德 教 育 知 能 專 題 演 講, 以 強 化 教 職 員 工 品 德 教 育 知 能 七 遺 失 物 業 務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遺 失 物 迄 6 月 15 日 止, 學 生 共 拾 獲 遺 失 物 157 件, 其 中 81 件 已 認 領 請 協 助 向 學 生 宣 導 妥 慎 保 管 自 身 物 品 八 宿 舍 業 務 ( 一 )4 月 兩 日 下 午 於 宿 舍 區 停 車 場 辦 理 品 行 良 好 安 全 教 育 - 愛 護 環 境 活 動, 免 費 實 施 機 車 排 氣 檢 測, 本 校 同 學 參 加 踴 躍 ( 二 )4 月 25 日 於 求 真 樓 音 樂 廳 辦 理 班 代 表 座 談 會 暨 住 宿 生 代 表 大 會 會 議 記 錄 書 面 資 料 已 公 布 於 生 輔 組 網 站 之 最 新 訊 息 ; 另 與 會 代 表 所 提 建 議 事 項, 已 請 相 關 權 責 單 位 回 覆 並 由 各 單 位 公 告 周 知 ( 三 )100 學 年 宿 舍 輔 導 員 宿 舍 服 務 委 員 業 於 4 月 26 日 完 成 甄 選,6 月 16 日 完 成 100 學 年 新 任 宿 委 職 務 分 配 會 議, 新 舊 宿 委 預 計 9 月 9 日 交 接 就 任 ( 四 )4 月 30 日 宿 舍 區 配 合 母 親 節 辦 理 感 恩 情 境 佈 置, 以 營 造 節 日 氣 氛, 並 舉 辦 感 恩 季 ALL 趴 踢 愛 心 活 動 ( 五 )5 月 6 日 參 與 環 安 衛 評 鑑, 協 助 評 鑑 委 員 參 觀 學 生 餐 廳 油 污 處 理 槽 及 小 詠 熱 泵 系 統 等 設 施 ( 六 ) 5 月 11 日 辦 理 100 學 年 床 位 分 配 候 補 抽 籤 作 業 (4 月 19 日 公 告 各 系 100 學 年 床 位 分 配 名 單 ), 候 補 學 生 計 有 79 人, 相 關 資 訊 皆 已 公 告 生 輔 組 網 頁, 另 為 加 強 住 宿 服 務, 已 於 5 月 31 日 完 成 第 一 波 候 補 作 業 (10 人 ) ( 七 )5 月 24 日 於 音 樂 樓 一 樓 演 藝 廳 辦 理 莊 敬 苑 整 修 調 整 住 宿 費 及 延 長 寒 假 住 宿 費 用 調 整 說 明 會, 由 各 系 代 表 及 學 代 會 代 表 與 會, 另 於 5 月 31 日 於 學 代 會 會 議 再 次 進 行 補 充 說 明, 充 分 與 學 生 進 行 溝 通, 相 關 會 議 記 錄 已 提 案 簽 核 辦 理 ( 八 ) 宿 舍 服 務 委 員 辦 理 2 項 宿 舍 活 動 :6 月 2 日 舉 辦 蚊 子 電 影 院,6 月 2~5 日 辦 理 跳 蚤 市 場 活 動, 兩 項 活 動 均 獲 同 學 熱 烈 回 應 ( 九 ) 因 應 塑 化 劑 事 件,6 月 15 日 協 同 衛 保 組 檢 查 宿 舍 餐 廳 飲 料, 經 查 販 賣 機 商 品 均 有 檢 驗 合 格 證 明, 且 皆 張 貼 於 販 賣 機 明 顯 處, 符 合 規 定 ( 十 ) 為 提 供 住 宿 生 返 鄉 包 裹 服 務, 已 請 郵 局 新 竹 貨 運 及 宅 急 便 公 司, 派 員 於 6 月

18 日 前 來 宿 舍 區 設 攤 收 件, 提 供 莊 敬 苑 及 五 權 路 宿 舍 區 住 宿 生 之 包 裹 寄 送 服 務 ( 十 一 ) 本 學 期 末 宿 舍 清 宿 時 間 為 :6 月 日 8~12 時 100 學 年 第 1 學 期 開 宿 時 間 為 9 月 7 日 九 窗 明 几 淨 工 讀 業 務 期 末 窗 明 几 淨 會 議 已 於 6 月 10 日 假 多 功 能 教 室 召 開, 藉 由 本 次 會 議 確 認 留 隊 人 數, 以 提 供 家 境 清 寒 學 生 助 學 協 助, 另 進 行 學 習 任 務 說 明, 以 提 升 本 項 專 案 學 習 成 效 服 務 成 員 現 共 23 名 隊 員 ( 含 新 進 人 員 1 員 ), 將 持 續 協 助 100 學 年 度 清 寒 僑 外 新 生 進 行 校 內 助 學 十 學 生 請 假 業 務 本 學 期 學 生 請 假 及 假 單 登 錄 最 後 期 限 至 7 月 6 日 ( 三 ), 相 關 資 料 彙 整 後, 將 供 教 務 處 彙 辦 學 生 成 績 單 十 一 法 治 教 育 業 務 5 月 17 日 與 數 理 資 訊 學 院 合 辦 100 年 度 租 稅 教 育 講 座, 由 臺 灣 省 中 區 國 稅 局 民 權 稽 徵 所 第 四 股 邱 家 永 股 長 主 講, 成 效 良 好 課 指 組 一 學 生 社 團 輔 導 ( 一 ) 大 漢 國 樂 社 及 形 象 大 使 團 業 於 3 月 26 日 ( 六 ) 至 大 仁 科 技 大 學 參 加 100 年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社 團 評 鑑 競 賽, 榮 獲 績 優 佳 績 ; 當 日 亦 帶 領 其 他 社 團 代 表 至 會 場 進 行 觀 摩 ( 二 ) 第 七 屆 學 生 會 長 選 舉 作 業 業 於 4 月 13 日 ( 三 ) 辦 理 完 成, 選 舉 結 果 由 數 位 系 二 年 級 張 永 昇 同 學 擔 任 會 長 幼 教 系 二 年 級 廖 莉 伶 同 學 擔 任 副 會 長 ( 三 ) 台 灣 戲 曲 社 於 4 月 24 日 ( 日 ) 晚 間 7 時 假 大 龍 峒 保 安 宮, 參 加 2011 大 龍 峒 保 安 宮 保 生 文 化 祭 - 家 姓 戲 匯 演 活 動 演 出 海 宮 奇 案 天 倫 夢 斷 戲 劇, 本 演 出 獲 主 辦 單 位 8 萬 元 經 費 補 助, 亦 藉 此 展 現 本 校 推 動 學 生 多 元 學 習 成 果 ( 四 ) 輔 導 學 生 會 於 5 月 份 邀 請 ARROW LIN 吳 淡 如 吳 娟 瑜 蒞 校 辦 理 3 場 名 人 講 座 及 畢 業 感 恩 日 - 犀 利 把 費 人 生 活 動 ( 五 ) 第 七 屆 學 生 代 表 大 會 選 舉 作 業 業 於 5 月 31 日 ( 二 ) 辦 理 完 成, 選 舉 結 果 由 台 語 系 三 年 級 吳 雅 雯 同 學 擔 任 主 席 語 教 系 三 年 級 侯 仕 胤 同 學 擔 任 副 主 席 ; 嗣 於 6 月 14 日 ( 二 ) 輔 導 其 召 開 第 一 次 臨 時 常 務 會 議, 會 中 新 訂 本 校 學 生 會 費 收 退 辦 法 作 為 往 後 會 費 收 取 之 依 據, 期 望 透 過 法 規 之 訂 定, 提 升 本 校 學 生 民 主 法 治 之 精 神 ( 六 ) 本 學 期 期 末 社 團 長 大 會 業 於 6 月 8 日 ( 三 ) 在 多 功 能 教 室 ( 教 育 樓 B1) 召 開 完 竣, 透 過 本 會 議 可 向 學 生 社 團 宣 達 學 校 積 極 推 動 事 項 與 目 標, 亦 能 聽 取 學 生 意 見 與 想 法, 作 為 改 善 方 向 之 參 考 ( 七 ) 輔 導 文 創 學 程 學 會 參 與 臺 中 市 政 府 玩 具 圖 書 館 計 畫 案 二 重 大 活 動 及 慶 典 ( 一 ) 與 外 交 部 共 同 主 辦 之 外 交 尖 兵 研 習 營 活 動 業 於 6 月 1 日 ( 三 ) 圓 滿 落 幕, 本 校 學 生 參 與 狀 況 十 分 踴 躍, 亦 與 外 交 部 楊 部 長 進 添 有 熱 絡 提 問 與 互 動, 透 過 本 活 動 期 許 18

19 讓 本 校 學 生 對 於 外 交 事 務 有 一 番 新 視 野 ( 二 ) 本 校 100 級 畢 業 典 禮 業 於 6 月 11 日 ( 六 ) 圓 滿 落 幕, 當 日 蒞 校 觀 禮 家 長 人 數 眾 多, 約 計 超 過 800 人 ; 透 過 校 長 貴 賓 三 院 院 長 及 師 長 於 典 禮 中 啟 動 希 望 成 就 幸 福 夢 想 四 架 飛 行 船 升 空, 象 徵 畢 業 學 子 帶 著 滿 載 祝 福, 衝 破 困 境 即 日 啟 航! ( 三 ) 協 助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辦 理 第 九 屆 海 峽 青 年 論 壇 - 兩 岸 學 生 社 團 動 觀 摩 會 交 流 活 動 業 於 6 月 15 日 圓 滿 落 幕, 透 過 本 校 精 選 出 形 象 大 使 團 大 漢 國 樂 團 心 印 手 語 社 熱 舞 社 及 蝶 影 舞 蹈 社 等 優 秀 5 社 團 之 表 演, 帶 給 與 會 貴 賓 深 刻 印 象, 亦 展 現 出 本 校 學 生 之 才 華 與 活 力 ( 四 ) 為 推 動 全 人 教 育 厚 植 儒 家 思 想 精 神, 並 提 升 本 校 學 生 自 我 品 德 操 守, 特 配 合 99 學 年 度 精 緻 師 資 培 育 計 畫 執 行, 自 4 月 18 日 起 辦 理 一 系 列 儒 學 經 典 文 化 活 動, 相 關 活 動 資 訊 與 辦 理 成 果 如 下 : 活 動 日 期 活 動 內 容 活 動 場 地 參 與 人 次 求 真 樓 大 廳 4/18~4/29 儒 學 經 典 文 化 藝 術 創 作 展 1528 人 樂 群 樓 大 廳 4/26 5/10 6/7 專 題 演 講 - 藝 術 創 作 歷 程 分 享 專 題 演 講 - 台 灣 傳 統 喪 葬 禮 俗 中 的 儒 學 元 素 專 題 演 講 - 從 孔 老 夫 子 到 比 爾 蓋 茲 品 德 素 養 是 幸 福 職 涯 的 核 心 組 成 要 素 樂 群 樓 學 生 會 會 議 室 求 真 樓 大 廳 求 真 樓 演 講 廳 27 人 52 人 60 人 三 獎 助 學 金 與 就 學 貸 款 ( 一 ) 本 學 期 就 學 貸 款 學 生 數 總 計 651 人, 金 額 為 16,642,904 元, 相 關 撥 款 及 退 費 事 宜 皆 已 於 100 年 4 月 21 日 作 業 完 畢 ( 二 ) 本 學 期 校 內 清 寒 優 秀 獎 學 金 計 35 人 申 請, 經 5 月 20 日 召 開 審 查 會 議, 依 本 校 清 寒 優 秀 獎 學 金 申 請 要 點 規 定 獎 勵 25 位 學 生 每 名 獎 學 金 1 萬 元 ( 三 ) 本 學 期 截 至 100 年 6 月 23 日 ( 四 ) 止 共 簽 辦 9 件 校 內 急 難 救 助 金 申 請 案 ; 受 理 並 公 告 56 種 校 外 獎 助 學 金 訊 息 四 服 務 學 習 業 務 : ( 一 ) 本 學 期 3 場 大 一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講 座 突 破 以 往 模 式, 特 邀 請 本 校 參 與 服 務 計 畫 之 學 生 社 團 分 享 其 經 驗 與 成 長, 參 與 學 生 約 計 900 名, 期 望 透 過 演 講 過 程 讓 學 生 對 服 務 學 習 產 生 共 鳴, 並 建 立 正 確 服 務 觀 念 相 關 辦 理 時 程 如 下 : 愛 IV 飛 颺 國 際 志 工 社 - 至 泰 北 擔 任 國 際 志 工 英 語 學 系 系 學 會 - 參 與 十 校 聯 合 服 務 團 隊 慈 幼 社 - 至 中 區 內 政 部 兒 童 之 家 擔 任 課 輔 志 工 ( 二 ) 本 學 期 服 務 學 習 - 愛 校 服 務 業 於 100 年 5 月 3 日 ( 二 ) 完 成 大 一 17 個 班 級 校 內 外 環 境 清 潔 活 動, 透 過 服 務 過 程 建 立 同 學 愛 護 環 境 之 觀 念, 並 達 到 敦 親 睦 鄰 之 效 益 ( 三 )99 學 年 度 服 務 學 習 成 果 發 表 會 業 於 5 月 31 日 辦 理 完 竣, 本 活 動 超 過 20 個 服 務 團 19

20 隊 熱 情 參 與, 藉 由 分 享 彼 此 服 務 經 驗 共 同 成 長, 引 導 更 多 同 學 透 入 服 務 學 習 行 列 五 導 師 行 政 業 務 : ( 一 ) 已 完 成 100 學 年 度 第 四 學 期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 暑 期 班 ) 導 師 推 薦 名 單 彙 整 作 業, 刻 正 簽 請 校 長 聘 任 及 鐘 點 費 核 發 事 宜 ; 另 100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導 師 推 薦 名 單 擬 訂 於 7 月 下 旬 惠 請 各 學 系 所 協 助 提 供 ( 二 ) 本 學 期 期 末 導 教 聯 席 會 議 訂 於 今 日 (6/28) 下 午 3 時 30 分 在 求 真 樓 演 講 廳 舉 行, 敬 請 各 學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主 任 帶 領 所 屬 導 師 踴 躍 參 加, 期 望 透 過 本 會 議 提 供 導 師 和 學 校 雙 方 意 見 交 流 的 機 會, 並 針 對 學 生 在 學 概 況 與 學 生 事 務 工 作 實 施 狀 況 進 行 交 流 六 其 他 業 務 : ( 一 ) 經 多 位 師 長 反 應 大 一 學 生 活 動 過 多 且 集 中, 已 調 整 100 學 年 度 新 生 盃 合 唱 比 賽 辦 理 時 間, 由 第 一 學 期 11 月 下 旬, 調 整 至 第 二 學 期 3 月 中 下 旬 舉 行 ( 二 ) 截 至 6 月 23 日 ( 四 ) 止, 統 計 本 學 期 協 助 公 告 校 外 活 動 競 賽 資 訊 超 過 180 件 ( 三 ) 配 合 教 務 處 申 請 教 育 部 教 學 設 備 補 助 案, 已 規 劃 出 1,546,361 元 社 團 器 材 清 單, 期 望 可 藉 此 強 化 本 校 社 團 發 展 衛 保 組 一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1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由 遠 雄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承 辦, 依 據 教 育 部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辦 理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作 業 原 則 辦 理 本 學 期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加 保 共 4,405 人, 學 生 自 繳 款 總 計 836,504 元 ; 政 府 補 助 款 由 校 務 基 金 支 應 計 235,980 元, 本 學 期 採 就 學 貸 款 ( 代 保 費 ) 辦 理 共 計 623 人 總 計 138,891; 其 中 工 作 代 辦 費 6,608 元, 已 代 扣 納 入 校 務 基 金, 並 製 據 由 保 險 公 司 存 查 2 本 校 與 遠 雄 人 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暨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合 約 將 於 本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滿, 依 據 教 育 部 函 修 正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辦 理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作 業 原 則 辦 理 為 使 100 學 年 度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能 如 期 接 續, 招 標 採 二 年 一 期 之 合 約 感 謝 總 務 處 協 助 辦 理 招 標 相 關 事 宜 ; 於 100 年 4 月 12 日 第 一 次 公 開 招 標 本 案, 因 無 廠 商 參 與 而 宣 告 流 標, 於 100 年 4 月 21 日 第 二 次 公 開 招 標 本 案, 最 後 由 國 泰 人 壽 公 司 得 標 簽 訂 合 約, 承 辦 學 生 團 體 保 險 業 務 3 統 計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100 年 2 月 ~5 月 ) 申 請 學 生 平 安 保 險 給 付 案 件 共 計 60 件, 包 括 校 外 意 外 事 故 理 賠 案 計 43 件 校 內 意 外 事 故 理 賠 案 計 5 件 疾 病 醫 療 理 賠 案 計 12 件 99-2 學 生 平 安 保 險 理 賠 案 件 明 細 月 份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總 數 ( 件 ) 校 外 意 外 事 故 案 件 校 內 意 外 事 故 案 件 疾 病 申 請 案 件 學 保 理 賠 總 數

21 99-2 申 請 理 賠 案 件 比 較 圖 校 外 意 外 事 故 案 件 校 內 意 外 事 故 案 件 疾 病 申 請 案 件 0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二 餐 飲 衛 生 1 因 應 塑 化 劑 (DEHP) 違 法 加 入 起 雲 劑 中, 造 成 食 品 污 染 一 案, 教 育 部 委 派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2 名 教 授 於 100/06/15( 三 ) 到 校 訪 查 有 關 處 理 塑 化 劑 污 染 食 品 辦 理 情 形 ; 上 午 10:30 接 獲 通 知, 隨 即 致 電 通 知 生 輔 組 長, 現 場 由 衛 保 組 粘 護 理 師 及 生 輔 組 周 怡 伶 小 姐 陪 同 訪 查 學 生 餐 廳 及 宿 舍 販 賣 機 部 份 ; 訪 查 結 果 表 示 : 學 生 餐 廳 部 份 完 全 符 合 規 定 ; 宿 舍 販 賣 機 部 份 因 只 張 貼 聲 明 書, 無 檢 驗 證 明 文 件, 並 不 符 合 規 定, 當 下 2 名 教 授 要 求 先 行 以 暫 停 販 售 張 貼 於 投 幣 口 處 理, 待 所 有 產 品 之 檢 驗 合 格 證 明 收 齊, 懸 掛 於 販 賣 機 之 明 顯 處 後, 方 可 重 新 販 售 經 本 處 生 輔 組 於 6 月 16 日 隨 即 聯 絡 廠 商 處 理, 目 前 宿 舍 販 賣 機 所 有 產 品 均 已 由 廠 商 檢 附 檢 驗 合 格 證 明 文 件 2. 繼 續 加 強 校 內 餐 廳 衛 生 檢 查, 確 保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生 的 用 餐 衛 生 與 安 全, 本 學 期 學 生 餐 廳 供 餐 至 100/06/24( 五 ), 緊 接 著 完 成 暑 假 前 之 環 境 清 潔 維 護 相 關 事 宜 三 環 境 衛 生 1 教 室 清 潔 維 護 比 賽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本 校 教 室 清 潔 維 護 比 賽, 依 據 本 校 教 室 清 潔 維 護 比 賽 實 施 要 點, 大 學 部 各 班 級 教 室 清 潔 維 護 比 賽, 從 第 二 週 100 年 3 月 01 日 ( 三 ) 開 始 評 分, 每 月 由 學 務 處 衛 生 保 健 組 公 告 各 年 級 各 系 成 績 排 名 99-2 教 室 整 潔 評 比 總 成 績 ( 如 下 表 ), 總 成 績 第 一 名 : 語 教 系 第 二 名 : 臺 語 系 第 三 名 : 區 社 系 教 室 清 潔 維 護 比 賽 :99-2 學 期 期 末 總 成 績 各 年 級 成 績 排 名 月 份 3 月 份 4 月 份 5 月 份 總 成 績 各 年 級 名 次 班 級 成 績 班 級 成 績 班 級 成 績 班 級 成 績 一 年 級 第 一 名 語 一 甲 國 企 一 語 一 甲 語 一 甲 第 二 名 教 一 甲 教 一 甲 區 社 一 教 一 甲 第 三 名 區 社 一 語 一 甲 教 一 甲 科 一 甲

22 倒 數 第 三 名 倒 數 第 二 名 倒 數 第 一 名 一 年 級 平 均 分 數 二 年 級 文 創 一 音 一 甲 8.50 特 一 甲 諮 一 甲 台 一 甲 諮 一 甲 8.50 英 一 甲 9.55 英 一 甲 美 一 甲 0.00 美 一 甲 0.00 美 一 甲 3.80 美 一 甲 第 一 名 音 二 甲 台 二 甲 台 二 甲 台 二 甲 第 二 名 語 二 甲 英 二 甲 英 二 甲 英 二 甲 第 三 名 區 社 二 幼 二 甲 語 二 甲 區 社 二 倒 數 第 三 名 倒 數 第 二 名 倒 數 第 一 名 二 年 級 平 均 分 數 三 年 級 英 二 甲 數 位 二 文 創 二 科 二 甲 4.25 美 二 甲 美 二 甲 3.75 資 二 甲 數 位 二 音 二 甲 科 二 甲 美 二 甲 5.30 美 二 甲 第 一 名 科 三 甲 語 三 甲 語 三 甲 語 三 甲 第 二 名 語 三 甲 科 三 甲 音 三 甲 科 三 甲 第 三 名 區 社 三 台 三 甲 文 創 三 音 三 甲 倒 數 第 三 名 倒 數 第 二 名 倒 數 第 一 名 三 年 級 平 均 分 數 四 年 級 諮 三 甲 美 三 甲 4.25 數 位 三 諮 三 甲 體 三 甲 英 三 甲 4.25 美 三 甲 5.70 美 三 甲 8.87 數 位 三 諮 三 甲 3.75 英 三 甲 4.00 英 三 甲 第 一 名 語 四 甲 台 四 甲 語 四 甲 語 四 乙 第 二 名 語 四 乙 語 四 乙 區 社 四 乙 語 四 甲 第 三 名 音 四 甲 科 四 甲 區 社 四 甲 音 四 甲 倒 數 第 三 名 倒 數 第 二 名 倒 數 第 一 名 四 年 級 平 均 分 數 幼 四 甲 區 社 四 乙 幼 四 甲 教 四 甲 數 位 四 資 四 甲 8.00 教 四 甲 資 四 甲 英 四 甲 英 四 甲 0.00 英 四 甲 0.00 英 四 甲

23 教 室 清 潔 維 護 比 賽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末 總 成 績 各 科 系 成 績 排 名 名 次 科 系 成 績 1 語 教 系 台 語 系 區 社 系 國 企 系 教 育 系 音 樂 系 科 廣 系 幼 教 系 文 創 數 教 系 特 教 系 體 育 系 資 訊 系 數 位 系 諮 心 系 英 語 系 美 教 系 8.42 四 健 康 醫 療 服 務 健 康 醫 療 服 務 統 計 表 項 目 2 月 份 3 月 份 4 月 份 5 月 份 總 數 ( 人 ) 內 兒 科 看 診 42 人 99 人 70 人 51 人 262 中 醫 科 看 診 14 人 50 人 24 人 50 人 138 意 外 傷 害 處 理 24 人 154 人 110 人 218 人 506 體 脂 肪 測 量 152 人 221 人 320 人 360 人 1053 血 壓 測 量 93 人 150 人 264 人 305 人 812 器 材 出 借 12 人 26 人 19 人 24 人 81 緊 急 傷 病 處 理 3 人 2 人 2 人 1 人 8 哺 集 乳 室 使 用 28 人 54 人 36 人 48 人

24 100/02~05 月 份 健 康 醫 療 保 健 服 務 比 較 圖 月 份 3 月 份 4 月 份 5 月 份 內 兒 科 看 診 中 醫 科 看 診 意 外 傷 害 處 理 體 脂 肪 測 量 血 壓 測 量 器 材 出 借 緊 急 傷 病 處 理 哺 集 乳 室 使 用 2 教 職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 為 使 教 職 員 工 了 解 自 我 健 康 狀 況, 已 達 早 期 診 斷 早 期 治 療 之 目 的, 本 組 設 計 一 系 列 項 目, 每 年 舉 辦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檢 查 項 目 : 配 合 成 人 健 檢 項 目, 另 加 肝 功 能 / 膽 固 醇 / 心 臟 功 能 / 甲 狀 腺 功 能 / 類 風 濕 性 關 節 炎 / 乳 房 超 音 波 / 腹 部 超 音 波 檢 查 及 癌 症 篩 檢 等, 提 供 教 職 員 工 自 由 選 擇 100/05/30 辦 理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委 請 特 約 仁 愛 醫 院 醫 療 團 隊 到 校 為 大 家 服 務 ; 希 望 大 家 能 夠 健 康 逗 陣 走, 達 到 定 期 健 檢, 健 康 不 減 的 理 想, 計 有 137 人 參 加 健 檢 健 檢 報 告 將 於 近 日 出 爐, 屆 時 會 上 網 公 告 領 取 報 告 資 料, 以 確 保 個 人 隱 私 權 益 3 支 援 救 護 : 99-2 醫 療 保 健 及 救 護 支 援 服 務 明 細 日 期 活 動 名 稱 人 數 支 援 單 位 年 輔 導 盃 羽 球 手 球 錦 標 賽 年 度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意 外 傷 害 28 人 意 外 傷 害 2 人 衛 保 組 衛 保 組 ~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碩 意 外 傷 害 2 人 衛 保 組 士 班 招 生 考 試 社 區 健 康 篩 檢 25 人 受 檢 署 立 臺 中 醫 院 衛 保 組 24

25 ~27 教 育 系 大 初 盃 球 類 意 外 傷 害 6 人 衛 保 組 比 賽 體 育 系 100 年 度 甄 試 2 人 衛 保 組 術 科 考 100/05/26-27 木 鐸 盃 競 賽 中 興 大 學 及 校 本 仁 愛 醫 院 及 衛 保 部 意 外 傷 害 計 46 組 人 100/05/ 學 年 度 研 究 所 博 0 人 衛 保 組 士 招 生 考 試 100/05/30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健 檢 137 人 受 檢 仁 愛 醫 院 及 衛 保 組 100/06/ 級 畢 業 典 禮 0 人 衛 保 組 五 教 育 宣 導 有 關 塑 化 劑 污 染 食 品 相 關 事 宜 A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將 定 時 發 布 最 新 訊 息 提 供 參 考, 並 提 供 專 線 諮 詢 ~8208 相 關 資 訊, 可 參 閱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 或 食 品 藥 物 消 費 者 知 識 服 務 網 ( 網 頁 食 品 中 塑 化 劑 污 染 衛 教 手 冊 一 什 麼 是 起 雲 劑? 起 雲 劑 是 一 種 合 法 的 複 方 食 品 添 加 物, 幫 助 食 品 的 乳 化, 常 添 加 在 運 動 飲 料 果 汁 及 果 凍 等 也 可 能 作 為 乳 化 香 科 而 用 在 優 酪 或 果 汁 等 粉 末 食 品 中 二 什 麼 是 塑 化 劑? 塑 化 劑 並 不 是 合 法 的 食 品 添 加 物, 工 業 上 塑 化 劑 是 塑 膠 製 品 成 型 時 的 添 加 物, 塑 化 劑 種 類 多 達 百 餘 項, 但 使 用 最 普 遍 的 即 是 一 群 稱 為 鄰 苯 二 甲 酸 酯 類 的 化 合 物 ; 例 如 :DEHP DINP DBP DIDP BBP DNOP DEP 及 DMP 三 什 麼 是 DEHP? DEHP 為 塑 膠 製 品 常 用 之 ㄧ 種 塑 化 劑, 無 色 無 味 的 液 體 因 可 用 於 食 物 包 材 醫 療 用 血 袋 橡 膠 管 化 妝 品 及 玩 具 的 原 料, 所 以 在 日 常 生 活 環 境 中 也 有 少 量 DEHP 存 在 四 塑 化 劑 在 哪 裡? 除 了 違 法 添 加 在 食 品, 還 有 沒 有 哪 些 地 方 有 塑 化 劑? 此 次 事 件 是 不 法 廠 商 非 法 添 加 塑 化 劑 至 食 品 中, 故 造 成 部 分 食 品 檢 出 DEHP 濃 度 偏 高, 致 攝 入 後 其 暴 露 劑 量 高 於 歐 盟 規 範 的 每 日 可 容 忍 攝 取 量 除 了 這 次 的 違 法 使 用 事 件 以 外, 依 目 前 國 際 上 的 現 況, 塑 化 劑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使 用 其 實 非 常 廣, 一 般 人 平 時 即 會 接 觸 到, 民 眾 若 將 各 類 物 品 送 驗, 有 許 多 會 檢 出 少 量 塑 化 劑, 並 不 奇 怪 ; 只 是 這 種 日 常 接 觸 的 量 較 低 但 各 種 來 源 的 接 觸 加 起 來, 仍 可 能 形 成 相 關 可 觀 的 暴 露 量, 為 此, 各 國 乃 訂 出 每 日 可 容 忍 攝 取 量 上 限 ; 以 DEHP 為 例, 國 際 所 規 範 的 每 日 可 容 忍 攝 取 量 上 限 在 0.02~0.14 毫 克 / 公 斤 之 間, 以 60 公 斤 成 人 為 例, 每 日 攝 取 總 量 不 25

26 應 超 過 1.2~8.4 毫 克 塑 化 劑 存 在 環 境 中 許 多 地 方, 包 括 : 1. 塑 膠 製 品 : 被 加 在 塑 膠 容 器 塑 膠 袋 保 鮮 膜 泡 麵 的 油 包 塑 膠 拼 接 地 板 電 線 塑 膠 外 皮 或 塑 膠 材 質 的 醫 療 用 品 等 塑 膠 製 品 中 ; 塑 化 劑 會 經 由 食 品 外 包 裝 或 保 鮮 膜 之 塑 膠 包 材 或 容 器 滲 出 而 污 染 食 物, 或 在 微 波 蒸 煮 加 熱 或 盛 裝 油 脂 含 量 較 高 的 食 物 時, 更 易 滲 出 而 污 染 食 物, 亦 會 逸 散 於 空 氣 中, 冷 凝 後 吸 附 於 室 內 灰 塵 2. 定 香 劑 : 被 用 來 作 定 香 劑, 可 存 在 於 有 香 味 的 化 粧 品 保 養 品 或 衛 浴 用 品 中 ; 以 及 3. 製 藥 : 用 於 藥 品 與 保 健 食 品 的 膜 衣 膠 囊 懸 浮 液 等 五 是 不 是 吃 過 受 DEHP 污 染 的 食 品 或 飲 料, 就 會 影 響 身 體 健 康?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表 示, 塑 化 劑 並 不 至 於 對 人 體 健 康 造 成 立 即 危 害, 長 期 大 量 攝 取 才 會 對 人 體 健 康 造 成 慢 性 影 響 停 止 暴 露 後, 體 內 之 塑 化 劑 即 可 快 速 排 出 體 外, 目 前 世 界 各 國 對 DEHP 規 範 的 每 日 可 容 忍 攝 取 量 (TDI) 上 限 範 圍 為 0.02~0.14 毫 克 / 公 斤, 以 60 公 斤 成 人 為 例, 每 日 攝 取 量 上 限 為 1.2~8.4 毫 克 六 DEHP 的 毒 性 為 何? DEHP 對 動 物 的 急 性 毒 性 低, 但 在 長 期 大 量 暴 露 下, 可 能 具 有 干 擾 內 分 泌 系 統 及 環 境 荷 爾 蒙 效 應 至 於 致 癌 性 部 分, 過 去 曾 在 動 物 實 驗 中, 發 現 長 期 大 量 的 暴 露 會 誘 發 肝 癌 ; 但 對 人 類 致 癌 性 之 影 響 尚 無 證 據 塑 化 劑 可 經 由 呼 吸 食 入 及 皮 膚 吸 收 進 入 人 體 根 據 國 內 外 有 限 的 人 類 流 行 病 學 研 究 結 果, 並 參 考 DEHP 對 於 動 物 之 可 能 影 響,DEHP 長 期 高 劑 量 暴 露 對 人 體 的 主 要 健 康 風 險 為 生 殖 毒 性, 對 男 性 胎 兒 及 男 童 理 論 上 的 顧 慮, 包 括 睪 丸 發 育 不 良 男 嬰 生 殖 器 到 肛 門 的 距 離 較 短 青 春 期 產 生 男 性 女 乳 症 成 年 男 性 精 蟲 數 較 少 ; 而 在 女 童 則 懷 疑 可 能 引 發 性 早 熟, 使 月 經 與 乳 房 發 育 等 第 二 性 徵 提 早 於 8 歲 前 出 現 動 物 研 究 發 現, 雄 性 動 物 即 使 發 生 睪 丸 萎 縮 現 象, 仍 可 在 停 止 暴 露 後 65 天 回 復 生 殖 功 能 ; 如 果 補 充 維 生 素 C 等 抗 氧 化 劑, 可 提 前 在 45 天 恢 復 七 進 入 人 體 的 塑 化 劑 會 排 出 體 外 嗎? 多 久 才 會 排 出? 人 體 試 驗 研 究 顯 示 DEHP 進 入 人 體 後, 在 12~24 小 時 內 約 有 一 半 的 量 可 快 速 代 謝 藉 由 尿 液 排 出 體 外 ; 絕 大 部 分 的 DEHP 可 於 24~48 小 時 由 尿 液 或 糞 便 排 出 DINP 亦 會 被 人 體 迅 速 排 出 或 代 謝,72 小 時 內 有 85% 由 糞 便 中 排 出, 其 餘 部 分 主 要 由 尿 液 排 出 由 於 體 內 代 謝 很 快, 加 上 前 述 對 動 物 影 響 的 可 逆 性, 因 此, 當 民 眾 擔 心 塑 化 劑 可 能 造 成 的 危 害 時, 最 重 要 最 有 效 的 做 法 就 是 : 一 立 即 停 止 使 用 含 塑 化 劑 的 食 物 化 妝 品, 二 養 成 多 吃 蔬 果 多 喝 開 水 多 運 動 的 習 慣, 加 速 將 塑 化 劑 排 出! 八 對 於 塑 化 劑 可 能 的 危 害, 政 府 提 供 哪 些 服 務? 衛 生 署 提 醒, 孕 婦 幼 童 青 少 年 以 及 育 齡 的 男 女 性 應 特 別 注 意 避 免 塑 化 劑 危 害, 尤 其 是 孕 婦 與 幼 童 對 於 可 能 的 危 害, 政 府 除 了 開 設 塑 化 劑 諮 詢 門 診, 教 育 部 也 將 在 學 生 健 檢 中 納 入 相 關 的 身 體 檢 查, 此 外, 對 於 孕 婦 與 嬰 幼 兒 的 影 響, 則 是 透 過 產 前 健 檢 諮 詢 新 生 兒 身 體 檢 查 以 及 7 次 兒 童 健 康 檢 查, 幫 民 眾 進 行 檢 查 與 追 蹤 九 有 哪 些 產 品 被 查 獲 違 法 添 加 DEHP? 根 據 衛 生 署 的 公 告,5 月 31 日 起, 運 動 飲 料 果 汁 飲 料 茶 飲 料 果 26

27 醬 果 漿 或 果 凍 及 膠 狀 粉 狀 之 劑 型 等 五 大 類 食 品 廠 商 需 提 出 安 全 證 明 方 能 販 售, 有 關 食 品 中 檢 出 塑 化 劑 清 單, 可 以 上 網 ( 查 閱 清 單 訊 息, 如 果 對 所 購 買 的 食 品 有 懷 疑, 請 立 即 停 止 食 用, 並 多 吃 富 含 水 分 及 維 他 命 的 蔬 果 白 開 水 及 湯 品 等, 可 以 加 速 塑 化 劑 的 排 出 十 怎 麼 降 低 或 避 免 塑 化 劑 的 暴 露? 衛 生 署 提 出 5 少 5 多 的 減 塑 撇 步, 呼 籲 民 眾 採 取 正 確 的 日 常 自 我 保 健 : 1. 少 塑 膠 : (1). 少 喝 市 售 塑 膠 杯 裝 的 飲 料, 儘 量 使 用 不 銹 鋼 杯 或 馬 克 杯 (2). 少 用 塑 膠 袋 塑 膠 容 器 塑 膠 膜 盛 裝 熱 食 或 微 波 加 熱 ; 超 商 購 買 的 便 當 若 包 裝 有 塑 膠 盒 或 薄 膜, 要 避 免 高 溫 微 波, 或 另 以 瓷 器 或 玻 璃 器 皿 盛 裝 後 再 加 熱 (3). 少 用 保 鮮 膜 進 行 微 波 或 蒸 煮, 也 不 要 用 以 包 裝 油 性 食 物 (4). 少 讓 兒 童 在 塑 膠 巧 拼 地 板 上 吃 東 西 玩 耍 睡 覺 (5). 不 給 兒 童 未 標 示 不 含 塑 化 劑 的 塑 膠 玩 具 奶 嘴 2. 少 香 味 : 減 少 使 用 含 香 料 的 化 妝 品 保 養 品 個 人 衛 生 用 品 等, 例 如 香 水, 香 味 較 強 的 口 紅 乳 霜 指 甲 油 妊 娠 霜 洗 髮 精 香 皂 洗 衣 劑 廚 房 衛 浴 之 清 潔 用 品 等 3. 少 吃 不 必 要 的 保 健 食 品 或 藥 品 4. 少 吃 加 工 食 品, 例 如 : 加 工 的 果 汁 果 凍 零 食, 各 種 含 人 工 餡 料 的 蛋 糕 點 心 餅 乾 等 5. 少 吃 動 物 脂 肪 油 脂 類 內 臟 6. 多 洗 手, 尤 其 是 吃 東 西 前, 洗 掉 手 上 所 沾 的 塑 化 劑 7. 多 喝 白 開 水, 取 代 瓶 裝 飲 料 市 售 冷 飲 或 含 糖 飲 料 8. 多 吃 天 然 新 鮮 蔬 果 ( 已 知 可 以 加 速 塑 化 劑 排 出 ) 9. 多 運 動, 例 如 健 走 跑 步, 加 速 新 陳 代 謝 10 喝 母 乳, 避 免 使 用 安 撫 奶 嘴 十 一 是 不 是 應 該 要 驗 血 或 驗 尿, 看 看 體 內 有 沒 有 塑 化 劑? 環 境 衛 生 與 相 關 醫 學 會 皆 認 為 一 般 民 眾 驗 血 或 驗 尿 的 意 義 不 大 原 因 是 DEHP 在 體 內 代 謝 很 快, 停 用 後 不 易 檢 驗 到 ; 若 正 好 被 檢 驗 到, 反 映 的 主 要 是 近 期 的 暴 露 目 前 並 沒 有 可 靠 的 抽 血 或 驗 尿 方 法, 可 檢 驗 出 過 去 長 期 接 觸 到 塑 化 劑 的 程 度 比 較 可 行 的 是 民 眾 可 從 政 府 公 布 的 名 單 與 自 身 飲 食 與 生 活 習 慣 中, 檢 視 自 己 是 否 是 接 觸 塑 化 劑 的 高 危 險 群, 並 依 5 少 5 多 減 塑 撇 步, 減 少 暴 露 ; 若 還 有 高 度 疑 慮, 可 以 洽 塑 化 劑 諮 詢 門 診, 由 醫 師 對 身 體 進 行 檢 查, 來 瞭 解 有 無 受 到 影 響 十 二 懷 孕 的 我 需 不 需 要 去 接 受 特 別 產 檢 呢? 婦 產 科 醫 學 會 表 示, 產 檢 不 易 看 出 胎 兒 有 無 生 殖 系 統 影 響, 只 能 出 生 後 觀 察 人 體 試 驗 研 究 顯 示 DEHP 及 DINP 進 入 人 體 後, 絕 大 部 分 在 24~72 小 時 內 可 由 尿 液 或 糞 便 排 出 孕 婦 應 定 期 產 檢, 應 均 衡 飲 食, 及 攝 取 天 然 未 加 工 食 品, 多 吃 蔬 果 及 多 喝 開 水, 心 情 上 保 持 愉 悅 十 三 我 需 不 需 要 特 別 帶 小 孩 去 接 受 血 液 尿 液 檢 驗? 27

28 兒 科 醫 學 會 並 不 建 議 進 行 血 液 尿 液 的 例 行 檢 查 人 體 試 驗 研 究 顯 示 DEHP 及 DINP 進 入 人 體 後, 絕 大 部 分 在 24~72 小 時 內 可 由 尿 液 或 糞 便 排 出, 重 要 的 是 兒 童 應 均 衡 飲 食, 及 攝 取 天 然 未 加 工 食 品, 多 吃 蔬 果 及 多 喝 開 水, 有 助 於 排 泄, 不 用 刻 意 長 期 補 充 保 健 食 品 十 四 哪 裡 可 以 協 助 解 決 塑 化 劑 的 疑 問? 1. 衛 生 署 所 屬 醫 院 及 全 國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均 已 指 定 醫 院 開 設 健 康 諮 詢 門 診, 協 助 澄 清 民 眾 之 疑 問 並 提 供 專 業 建 議, 詳 細 醫 院 名 單 請 見 衛 生 署 官 方 網 頁 起 雲 劑 遭 塑 化 劑 污 染 專 區 ( 2.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的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線 包 括 (02) (20 線 ) ( 上 午 7 時 到 下 午 11 時 ) 相 關 資 訊 可 參 閱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網 站 ( 食 品 藥 物 消 費 者 知 識 服 務 網 ( 網 頁 心 輔 組 一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各 項 學 生 輔 導 活 動 皆 已 大 致 辦 理 完 畢, 各 活 動 成 果 統 計 如 下 : ( 一 ) 心 理 健 康 輔 導 活 動 : 本 學 期 結 合 中 區 區 域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計 畫 及 學 務 特 色 主 題 計 畫 兩 項 校 外 計 畫 辦 理 1. 主 題 座 談 & 班 級 輔 導 : 本 學 期 班 級 輔 導 申 請 採 取 由 各 班 自 由 排 定 時 間 申 請 制, 共 計 辦 理 10 場 次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546 人 序 時 間 主 題 系 級 參 加 人 數 1 3/29 自 我 探 索 教 二 甲 /29 學 習 效 率 與 時 間 管 理 教 一 甲 /19 為 自 己 出 征 語 四 甲 /10 情 緒 管 理 與 壓 力 調 適 美 一 甲 /17 生 涯 興 趣 教 一 甲 /17 人 際 關 係 與 探 索 幼 一 甲 語 一 甲 /24 情 緒 壓 力 調 適 文 創 一 ~ 三 甲 /24 學 習 效 率 與 時 間 管 理 語 一 甲 /24 生 涯 興 趣 區 一 甲 /31 學 習 效 率 幼 一 甲 同 儕 輔 導 知 能 訓 練 : 為 推 動 班 級 小 張 老 師 制 度, 本 學 期 共 計 辦 理 5 場 次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154 人 28

29 課 程 名 稱 時 間 帶 領 講 師 參 與 人 數 黃 莉 婷 諮 商 心 理 師 35 人 班 級 副 班 代 期 初 會 議 課 程 1: 辨 識 校 園 常 見 精 神 疾 病 課 程 2 : 同 理 心 課 程 3: 基 礎 助 人 技 巧 及 運 用 課 程 4: 情 緒 與 自 我 照 顧 100/03/15( 二 ) 15:30-17:30 100/03/28( 一 ) 18:30-20:30 100/04/27( 三 ) 18:30-20:30 100/05/10( 二 ) 18:30-20:30 100/06/09( 四 ) 18:30-20:30 謝 明 鴻 醫 師 劉 之 禾 諮 商 心 理 師 陳 怡 靜 諮 商 心 理 師 陳 怡 婷 諮 商 心 理 師 30 人 15 人 47 人 27 人 3. 小 團 體 諮 商 : 本 學 期 共 計 辦 理 7 場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266 人 團 體 主 題 名 稱 時 間 帶 領 老 師 參 與 人 次 100/03/28~ We are family~ 家 庭 葉 青 玲 06/13, 每 週 一 18: 47 人 次 關 係 探 索 團 體 實 習 諮 商 師 30-20:30, 共 8 週 幸 福 巴 士 ~ 愛 情 關 係 探 索 團 體 元 氣 學 園 ~ 人 際 探 索 團 體 此 刻 有 你 真 好 ~ 失 落 陪 伴 支 持 工 作 坊 微 笑 心 樂 園 ~ 情 緒 自 我 照 顧 團 體 僑 外 生 人 際 支 持 工 作 坊 享 受 吧! 和 自 己 的 旅 行 ~ 心 輔 志 工 舒 壓 團 體 100/03/30~ 06/08, 每 週 三 18: 30-20:30, 共 8 週 100/03/31~ 06/09, 每 週 四 18: 30-20:30, 共 8 週 100/05/15( 日 ) 5/22( 日 ),9: 00-17:00, 共 2 日 100/04/26~ 06/14, 每 週 二 18: 30-20:30, 共 8 週 100/06/04~05 ( 六 日 ),8: 30-17:30, 共 2 日 100/03/29~ 05/31, 每 週 二 18: 30-20:30, 共 8 週 陳 筱 婷 實 習 諮 商 師 廖 莉 彣 實 習 諮 商 師 楊 筑 琪 實 習 諮 商 師 李 佳 蓉 諮 商 心 理 師 羅 皓 誠 諮 商 心 理 師 林 孟 儒 實 習 諮 商 師 49 人 次 24 人 次 16 人 次 57 人 次 29 人 次 44 人 次 4. 心 輔 志 工 活 動 : 辦 理 志 工 相 關 活 動, 以 凝 聚 志 工 情 感, 並 進 行 任 務 編 組, 共 同 推 廣 心 輔 工 作, 共 計 辦 理 3 場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70 人 活 動 名 稱 時 間 參 與 人 數 志 工 期 初 大 會 100/03/09 28 人 志 工 傳 情 週 慶 功 活 動 100/03/09 20 人 志 工 期 末 大 會 100/06/16 22 人 29

30 5. 幸 福 心 語 ~ 傳 情 活 動 : 辦 理 期 間 為 5 月 2~6 日, 透 過 撰 寫 明 信 片 傳 遞 同 儕 間 相 互 加 油 勉 勵 之 情 誼, 進 而 達 到 關 懷 生 命 之 目 的 6. 幸 福 心 語 ~ 幸 福 心 語 徵 文 活 動 : 辦 理 期 間 為 5 月 2 日 ~6 月 3 日, 邀 請 學 生 分 享 如 何 面 對 生 命 中 的 挫 折 壓 力, 並 展 現 其 力 量 及 因 應 能 力, 以 達 推 展 生 命 教 育 之 目 的 共 計 12 篇 投 稿, 已 完 成 評 選 並 辦 理 頒 獎 事 宜 7. 編 輯 生 涯 輔 導 文 章 : 邀 請 校 內 師 生 撰 寫 5 篇 生 涯 輔 導 相 關 文 章, 並 刊 登 於 本 組 網 頁, 提 供 本 校 學 生 對 於 生 涯 議 題 之 瞭 解 與 探 索 8. 心 理 測 驗 週 : 於 3 月 21 日 至 3 月 25 日 中 午 時 間 辦 理 4 場 不 同 主 題 之 心 理 測 驗 施 測 及 解 釋, 透 過 具 備 信 效 度 之 標 準 化 心 理 測 驗 工 具, 協 助 學 生 在 人 格 特 質 人 際 關 係 生 涯 興 趣 及 讀 書 策 略 習 慣 等 向 度 的 自 我 探 索 與 瞭 解, 參 與 人 數 共 計 127 人 9. 生 涯 諮 詢 擺 攤 活 動 : 結 合 師 資 培 育 暨 就 業 輔 導 中 心 於 4 月 26 日 12:00-17:00 辦 理 之 校 園 就 業 博 覽 會 活 動, 擺 設 攤 位 提 供 本 校 學 生 進 行 職 涯 探 索 與 諮 詢 服 務, 參 與 人 數 共 計 約 50 人 ( 二 ) 導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 於 4 月 19 日 ( 二 )pm15:30~17:30 辦 理 大 學 生 生 涯 輔 導 議 題 之 案 例 研 討 講 座, 講 師 為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輔 導 與 諮 商 學 系 鄧 志 平 老 師, 參 與 人 數 共 計 60 人 ( 三 ) 專 兼 任 諮 商 師 研 習 : 本 學 期 共 計 辦 理 3 場 研 習 參 與 人 數 共 計 26 人, 以 增 進 本 校 專 兼 任 輔 導 人 員 之 專 業 知 能 培 訓 及 自 我 照 顧 課 程 名 稱 時 間 帶 領 講 師 參 與 人 數 敘 事 治 療 媒 材 ~ 哇 卡 工 作 100/05/27( 五 ) 林 祺 堂 9 人 坊 9:00-16:00 諮 商 心 理 師 攝 影 治 療 工 作 坊 芳 香 療 法 舒 壓 工 作 坊 100/06/03( 五 ) 9:00-16:00 100/06/17( 五 ) 9:00-16:00 吳 明 富 助 理 教 授 蕭 鳳 儀 芳 療 師 ( 四 )100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輔 導 工 作 計 畫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給 愛 一 個 休 止 符 : 與 亞 洲 大 學 共 同 辦 理, 擔 任 伙 伴 學 校, 主 題 為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活 動 推 廣, 共 計 辦 理 8 場 次 參 加 人 數 共 計 447 人 8 人 9 人 30

31 活 動 形 式 日 期 名 稱 參 與 人 數 工 作 坊 (1 場 ) 100/04/30 愛 情 成 長 工 作 坊 12 人 影 展 (2 場 ) 100/05/04 當 我 們 假 ㄍㄟˋ 在 一 起 99 人 100/05/05 戀 夏 500 日 讀 書 會 (2 場 ) 100/05/10 戀 人 還 是 朋 友 讀 書 會 講 100/05/10 座 講 座 (2 場 ) 徵 文 活 動 100/05/17 100/05/17 100/04/30~ 05/13 開 心 談 戀 愛, 理 性 談 分 手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 欣 賞 彩 虹 的 另 一 端 幸 福 箴 言 徵 文 59 人 72 人 107 人 98 人 二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宣 導 ( 一 ) 校 園 性 騷 擾 Q&A Q: 何 謂 性 騷 擾? 達 到 何 種 情 況 才 是 性 侵 害 呢? A: 性 侵 害 : 指 性 侵 害 犯 罪 防 治 法 所 稱 性 侵 害 犯 罪 之 行 為, 係 以 強 暴 脅 迫 恐 嚇 催 眠 術 或 其 他 違 反 他 人 意 願 之 方 法 而 為 性 交 猥 褻 者 性 騷 擾 : 指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且 未 達 性 侵 害 之 程 度 者 :(1) 以 明 示 或 暗 示 之 方 式, 從 事 不 受 歡 迎 且 具 有 性 意 味 或 性 別 歧 視 之 言 詞 或 行 為, 致 影 響 他 人 之 人 格 尊 嚴 學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會 或 表 現 者 ;(2) 以 性 或 性 別 有 關 之 行 為, 作 為 自 己 或 他 人 獲 得 喪 失 或 減 損 其 學 習 或 工 作 有 關 權 益 之 條 件 者 Q: 何 種 情 形 之 下, 才 得 以 向 本 校 性 平 會 提 出 申 訴 呢? 若 在 校 外 圖 書 館 被 陌 生 人 性 騷 擾 的 話, 也 可 以 向 本 校 性 平 會 提 出 申 訴 嗎? A: 若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事 件 之 一 方 為 學 校 校 長 教 師 職 員 工 友 或 學 生, 他 方 為 學 生, 包 括 不 同 學 校 間 所 發 生 者, 受 害 者 都 可 向 自 己 學 校 或 加 害 者 學 校 的 性 平 會 提 出 申 訴 依 據 本 校 校 園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防 治 辦 法 第 16 條 規 定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知 悉 疑 似 校 園 性 侵 害 或 性 騷 擾 事 件 時, 應 即 向 學 務 處 專 人 受 理 窗 口 通 報, 以 維 護 校 園 性 別 平 等 若 在 一 般 場 所 或 公 共 場 合 遭 受 到 性 騷 擾, 知 道 加 害 人 有 所 屬 單 位 者, 便 可 依 據 性 騷 擾 防 治 法 向 加 害 人 所 屬 單 位 ( 機 關 部 隊 學 校 機 構 或 僱 用 人 )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提 出 申 訴, 由 加 害 人 所 屬 單 位 進 行 調 查, 但 加 害 人 不 明 或 不 知 有 無 所 屬 單 位 者, 則 可 移 請 警 察 機 關 調 查 31

32 ( 二 ) 本 校 性 騷 擾 或 性 侵 害 申 訴 窗 口 受 理 單 位 受 理 類 型 申 訴 電 話 學 務 處 學 務 長 辦 公 室 周 靜 宜 秘 書 ( 教 育 樓 B103) 人 事 室 詹 世 經 組 員 ( 行 政 大 樓 A102) 生 與 生 或 師 與 生 教 職 員 工 間 校 內 其 他 協 助 管 道 : 校 安 中 心 24 小 時 緊 急 專 線 心 理 輔 導 組 專 線 ~3179 校 外 求 助 管 道 :113 全 國 婦 幼 保 護 專 線 110 報 警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網 站 : 提 供 校 園 性 騷 擾 或 性 侵 害 相 關 法 規 與 訊 息 ( 網 頁 路 徑 : 本 校 首 頁 下 方 連 結 ) 32

33 肆 提 案 討 論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提 案 一 提 案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軍 訓 室 案 由 : 擬 修 訂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提 請 議 說 明 : 一 依 據 100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評 鑑 委 員 建 議, 提 出 學 生 代 表 應 出 席 委 員 會 會 議 以 利 學 生 代 表 參 加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推 展, 依 其 修 訂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以 利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業 務 執 行 二 本 校 僑 外 生 人 數 逐 年 增 加, 為 利 僑 生 外 籍 生 交 通 安 全 之 宣 教 及 推 廣, 再 增 聘 國 際 事 務 暨 研 究 發 展 處 處 長 為 委 員 三 檢 附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修 正 草 案 及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敬 請 參 閱 會 議 紀 錄 第 34 至 35 頁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審 33

34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修 正 草 案 99 年 5 月 4 日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2 次 臨 時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年 月 日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為 強 化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培 養 學 生 正 確 交 通 安 全 知 識 與 習 慣, 落 實 守 法 守 紀 精 神, 設 置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二 本 會 設 置 委 員 9 人 : 校 長 ( 主 任 委 員 ) 學 務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國 際 事 務 暨 研 究 發 展 處 處 長 軍 訓 室 主 任 生 輔 組 組 長 學 生 會 會 長 委 員 為 無 給 職, 須 依 職 務 異 動 三 視 業 務 推 展 需 要, 得 增 聘 校 外 社 區 或 地 區 交 通 單 位 愛 心 人 士 若 干 名 為 交 通 安 全 顧 問, 提 供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諮 詢 與 建 議 ; 顧 問 為 無 給 職 四 本 會 職 掌 : ( 一 )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之 審 議 推 廣 及 考 核 事 宜 ( 二 )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之 督 導 ( 三 ) 本 校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防 範 及 處 理 之 督 導 ( 四 ) 其 他 有 關 本 校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事 宜 五 本 會 每 學 期 至 少 召 開 會 議 一 次, 必 要 時 得 召 開 臨 時 會 議 六 本 會 議 視 需 要 得 邀 請 相 關 系 所 行 政 人 員 列 席 七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本 要 點 權 責 單 位 為 學 生 事 務 處, 於 年 月 日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由 100 年 月 日 校 長 核 准, 年 月 日 公 告 34

35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委 員 會 設 置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二 條 本 會 設 置 委 員 9 人 : 校 長 ( 主 任 委 員 ) 學 務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國 際 事 務 暨 研 究 發 展 處 處 長 軍 訓 室 主 任 生 輔 組 組 長 學 生 會 會 長 委 員 為 無 給 職, 須 依 職 務 異 動 第 二 條 本 會 設 置 委 員 7 人 : 校 長 ( 主 任 委 員 ) 學 務 長 教 務 長 總 務 長 進 修 推 廣 部 主 任 軍 訓 室 主 任 生 輔 組 組 長 委 員 為 無 給 職, 須 依 職 務 異 動 一 依 據 100 年 度 交 通 安 全 評 鑑 評 鑑 委 員, 提 出 學 生 代 表 應 得 出 席 委 員 會 會 議 之 建 議, 以 因 應 大 法 官 釋 憲 案, 學 生 代 表 應 得 出 席 與 其 學 業 生 活 及 訂 定 獎 懲 有 關 規 章 之 會 議 二 本 校 僑 外 生 人 數 逐 年 增 加, 為 利 僑 生 外 籍 生 交 通 安 全 之 宣 教 及 推 廣, 再 增 聘 國 際 事 務 暨 研 究 發 展 處 處 長 為 委 員 35

36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提 案 二 提 案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學 務 長 室 案 由 二 :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校 務 會 議 教 務 會 議 及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產 生 要 點 修 正 案,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本 校 現 行 校 務 會 議 教 務 會 議 及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產 生 要 點 係 於 95 年 07 月 05 日 9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期 末 臨 時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其 各 會 議 大 學 部 及 研 究 生 代 表 產 生 方 式, 大 學 部 分 別 由 學 生 會 推 選 各 系 系 學 會 會 長 互 相 推 舉 由 學 生 會 學 生 代 表 會 男 生 宿 舍 委 員 會 女 生 宿 舍 委 員 會 各 推 舉 代 表 一 人 產 生 ; 研 究 生 人 選 則 由 各 系 所 推 薦, 學 務 處 協 調 產 生 之 二 為 使 各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更 具 衡 平 性 或 學 門 代 表 性, 並 配 合 各 學 院 運 作, 擬 修 訂 第 一 條 至 第 三 條 條 文, 其 中 校 務 會 議 教 務 會 議 及 學 務 會 議 均 修 改 研 究 生 代 表 之 推 薦 方 式 三 檢 附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校 務 會 議 教 務 會 議 及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產 生 要 點 修 正 草 案 及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敬 請 參 閱 會 議 紀 錄 第 37 至 38 頁 決 議 : 第 六 點 僅 刪 除, 校 長 核 定, 保 留 後 實 施 等 字, 餘 照 案 通 過 36

37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校 務 會 議 教 務 會 議 及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產 生 要 點 ( 修 正 草 案 )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期 末 臨 時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年 月 日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依 據 大 學 法 之 規 定, 校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會 議 人 數 總 額 十 分 之 一 為 原 則, 其 中 大 學 部 學 生 與 研 究 生 代 表 人 數 依 全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數 及 全 校 研 究 生 人 數 分 別 佔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比 例 推 選 之, 研 究 生 人 選 由 各 學 院 依 應 代 表 人 數 輪 流 推 薦 之 二 教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四 至 五 名, 大 學 部 由 各 學 院 各 推 舉 一 名, 研 究 生 一 名 則 每 年 由 各 學 院 輪 流 推 薦 三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五 名, 大 學 部 四 人 由 學 生 會 學 生 代 表 會 男 生 宿 舍 委 員 會 女 生 宿 舍 委 員 會 各 推 舉 代 表 一 人 ; 研 究 生 一 人 每 學 年 由 各 學 院 輪 流 推 薦 之 四 各 項 會 議 代 表 任 期 1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五 學 生 代 表 出 席 會 議 時 准 予 公 假 六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本 要 點 權 責 單 位 為 學 生 事 務 處, 於 年 月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由 年 月 日 校 長 核 准, 年 月 日 公 告 37

38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校 務 會 議 教 務 會 議 及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產 生 要 點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原 條 文 說 明 一 依 據 大 學 法 之 規 定, 校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會 議 人 數 總 額 十 分 之 一 為 原 則, 其 中 大 學 部 學 生 與 研 究 生 代 表 人 數, 依 全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數 及 全 校 研 究 生 人 數 分 別 佔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比 例 推 選 之, 研 究 生 人 選 由 各 學 院 依 應 代 表 人 數 輪 流 推 薦 之 一 依 據 大 學 法 之 規 定, 校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人 數, 不 得 少 於 會 議 人 數 總 額 十 分 之 一 為 原 則, 其 中 大 學 部 學 生 與 研 究 生 代 表 人 數 依 比 例 推 選 之 ; 大 學 部 代 表 人 選 由 學 生 會 推 選, 研 究 生 人 選 由 各 系 所 推 薦, 學 務 處 協 調 產 生 之 一 原 條 文 內 容 學 生 比 例 敘 述 不 甚 明 確 二 考 量 符 合 學 校 三 級 運 作 機 制, 原 建 議 修 正 學 生 推 選 方 式 二 教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四 至 五 名, 大 學 部 由 各 學 院 各 推 舉 一 名, 研 究 生 一 名 則 每 年 由 各 學 院 輪 流 推 薦 三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五 名, 大 學 部 四 人 由 學 生 會 學 生 代 表 會 男 生 宿 舍 委 員 會 女 生 宿 舍 委 員 會 各 推 舉 代 表 一 人 ; 研 究 生 一 人 每 學 年 由 各 學 院 輪 流 推 薦 之 六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二 教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五 名, 大 學 部 四 人 由 各 系 系 學 會 會 長 互 相 推 舉 產 生 ; 研 究 生 一 人 由 各 系 所 推 薦, 學 務 處 協 調 產 生 之 三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五 名, 大 學 部 四 人 由 學 生 會 學 生 代 表 會 男 生 宿 舍 委 員 會 女 生 宿 舍 委 員 會 各 推 舉 代 表 一 人 ; 研 究 生 一 人 由 各 系 所 推 薦, 學 務 處 協 調 產 生 之 六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使 教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表 更 具 學 門 代 表 性 使 學 務 會 議 研 究 生 代 表 更 具 衡 平 性 依 本 校 法 制 作 業 規 定 辦 理 38

39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提 案 三 提 案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案 由 三 : 擬 修 訂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暨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要 點 ( 草 案 ), 提 請 審 議 說 明 : 一 依 據 本 校 秘 書 室 通 知 辦 理 二 前 開 通 知 係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簡 化 國 立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收 支 管 理 要 點 備 查 作 業, 依 99 年 10 月 15 日 99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決 議 通 過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編 制 內 教 師 及 研 究 人 員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以 外 之 給 與 及 編 制 外 人 事 費 編 制 內 行 政 人 員 工 作 酬 勞 支 應 原 則 等 相 關 子 法 規 應 修 改 最 末 條 文 之 程 序 及 條 文 內 容 ; 統 一 增 列 並 提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等 文 字 二 檢 附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暨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要 點 修 正 草 案 及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敬 請 參 閱 會 議 紀 錄 第 40 至 41 頁 決 議 : 通 過 ; 惟 本 要 點 第 九 點 敘 述 方 式, 請 於 會 後 確 認 為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並 提 交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修 正 時 亦 同, 抑 或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並 提 交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本 案 於 會 後 請 教 本 校 法 規 會 王 組 長 素 鳳 表 示, 原 參 照 秘 書 室 建 議 擬 訂 修 正 第 九 點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並 提 交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修 正 時 亦 同 之 內 容 可 行 39

40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暨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要 點 ( 草 案 )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訂 定 99 年 01 月 15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99 年 5 月 5 日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臨 時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100 年 1 月 14 日 99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五 條 年 月 日 學 年 度 第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決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為 促 進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及 社 團 之 積 極 運 作, 發 揮 指 導 老 師 之 輔 導 功 能, 特 訂 定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暨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本 要 點 所 稱 之 學 生 自 治 圍 體 係 指 依 據 本 校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設 置 及 輔 導 辦 法 核 准 成 立 之 學 生 團 體 三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指 導 老 師 之 聘 任 如 下 : ( 一 ) 全 校 性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指 導 老 師, 直 接 由 校 長 聘 任 之 ( 二 ) 系 ( 所 ) 主 任 為 系 ( 所 ) 學 會 當 然 指 導 老 師, 或 可 依 實 際 需 要 推 薦 該 系 ( 所 ) 一 位 老 師 協 助 輔 導 工 作, 不 支 領 鐘 點 費 四 本 校 經 核 准 成 立 之 學 生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之 資 格 應 符 合 以 下 條 件 : ( 一 ) 指 導 老 師 之 專 業 知 識 及 專 長 或 經 歷 足 堪 該 社 團 之 輔 導 工 作 者 ( 二 ) 指 導 老 師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者 : 1. 各 級 學 校 教 師 2. 具 學 士 以 上 學 位 者 3. 獲 得 高 考 特 考 等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者 4. 具 特 殊 之 專 長 或 有 實 務 經 驗 者 五 本 校 學 生 社 團 以 聘 任 一 位 指 導 老 師 為 原 則, 情 況 特 殊 者 最 多 可 聘 請 二 位 ; 其 不 支 領 鐘 點 費 者 不 在 此 限 六 指 導 老 師 人 選 以 本 校 教 師 為 優 先 七 指 導 老 師 在 聘 期 內, 對 於 學 生 社 團 發 展 及 運 作 等 應 負 指 導 責 任, 每 學 期 鐘 點 費 以 10 小 時, 每 小 時 500 元 為 限 若 社 團 自 有 營 收 時, 得 視 營 運 狀 況 依 相 關 規 定 酌 付 指 導 老 師 額 外 指 導 鐘 點 費 八 學 生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程 序 : ( 一 ) 學 生 社 團 負 責 人 得 於 每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前, 填 報 指 導 老 師 推 薦 人 選 送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未 如 期 送 交 者, 指 導 老 師 人 選 由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代 為 遴 選 ( 二 ) 學 生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推 薦 名 單 經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彙 整 後, 提 學 生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審 核 小 組 審 核 其 資 格, 續 任 者 得 免 再 送 審 查 ( 三 ) 學 生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審 核 小 組 由 學 務 長 為 召 集 人, 並 聘 請 本 校 教 師 三 至 五 人 學 生 代 表 一 至 二 人 組 成 之 ( 四 ) 推 薦 人 選 因 故 不 宜 或 無 法 擔 任 指 導 老 師 時, 請 學 生 社 團 負 責 人 重 新 推 薦 人 選, 並 於 新 學 期 開 學 時 依 相 同 程 序 辦 理 ( 五 ) 指 導 老 師 資 格 經 審 核 後, 簽 呈 校 長 核 聘, 並 頒 發 聘 書 九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並 提 交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修 正 時 亦 同 本 要 點 權 責 單 位 為 學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組, 於 100 年 月 日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通 過, 由 100 年 月 日 校 長 核 准,100 年 月 日 公 告 40

41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暨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九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並 提 交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修 正 時 亦 同 九 本 要 點 經 學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依 據 本 校 秘 書 室 通 知 辦 理, 其 就 本 校 學 生 自 治 團 體 暨 社 團 指 導 老 師 聘 任 要 點 增 列 並 提 交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之 文 句 41

42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期 末 學 生 事 務 會 議 提 案 四 提 案 單 位 : 學 生 事 務 處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案 由 :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績 優 導 師 遴 選 實 施 要 點 修 正 案,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本 案 業 於 本 (99) 學 年 度 辦 理 首 次 績 優 導 師 遴 選, 經 與 會 遴 選 委 員 建 議, 評 選 標 準 應 著 重 於 質 化 輔 導 績 效 呈 現, 並 降 低 獲 獎 人 數, 以 符 合 表 揚 績 優 導 師 之 意 涵 及 提 升 榮 譽 價 值 二 經 於 本 (100) 年 4 月 26 日 邀 集 部 份 學 術 主 管 研 議 本 法 規 修 定 方 向, 在 思 量 與 會 主 管 建 議 及 尊 重 各 學 院 發 展 願 景 之 情 形 下, 擬 修 正 績 優 導 師 遴 薦 方 式 : 由 各 學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推 薦 乙 名 優 良 導 師 至 各 學 院, 嗣 由 各 學 院 召 開 會 議 辦 理 初 選, 並 提 出 初 選 名 單 至 本 處 召 開 評 選 委 員 會 議 複 審 三 獲 獎 人 數 由 原 訂 10 名, 修 正 為 依 各 學 院 班 級 數 提 出 推 薦 名 額 : 每 二 十 班 得 推 薦 一 名, 不 足 一 名 以 四 捨 五 入 計 依 本 校 現 有 班 級 數 計 算 : 數 理 暨 資 訊 學 院 1 名 人 文 社 會 暨 藝 術 學 院 2 名 及 教 育 暨 管 理 學 院 2 名, 總 計 5 名 四 檢 附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績 優 導 師 遴 選 實 施 要 點 修 正 草 案 及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敬 請 參 閱 會 議 紀 錄 第 43 至 51 頁 決 議 : ( 一 ) 第 四 點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修 正 為 評 選 年 度 有 擔 任 導 師, 且 為 連 續 第 二 學 年 擔 任 導 師 者, 始 得 被 推 薦 ( 修 正 後 如 會 議 紀 錄 第 43 頁 ) ( 二 ) 增 加 榮 獲 績 優 導 師 者 於 次 年 不 得 再 連 續 獲 獎 之 相 關 規 定 ( 修 正 後 如 會 議 紀 錄 第 43 頁 ) ( 三 ) 附 件 績 優 導 師 申 請 表 第 五 項 : 協 助 學 務 工 作 推 展 與 學 生 輔 導 成 效 之 成 效 統 計 欄 之 括 弧 內 容 刪 除 ( 修 正 如 會 議 紀 錄 第 45 頁 ) 42

43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績 優 導 師 遴 選 實 施 要 點 ( 修 正 草 案 ) 98 年 1 月 9 日 97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末 學 務 會 議 通 過 98 年 3 月 17 日 第 34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100 年 月 日 第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一 為 強 化 導 師 工 作 推 展 績 效, 獎 勵 熱 心 奉 獻 輔 導 績 優 之 導 師, 並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效 能, 特 訂 定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績 優 導 師 遴 選 實 施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遴 選 評 量 之 項 目 : ( 一 ) 關 懷 學 生, 輔 導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與 活 動 有 具 體 成 效 ( 二 ) 主 動 發 現 學 生 困 難 或 問 題, 積 極 提 供 協 助 有 具 體 事 實 者 ( 三 ) 協 助 處 理 校 園 學 生 特 殊 及 重 大 事 件 有 具 體 事 實 ( 四 ) 指 導 並 積 極 參 與 學 生 各 項 班 級 活 動 與 學 生 互 動 良 好 者 ( 五 ) 積 極 參 加 導 師 相 關 工 作 會 議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與 輔 導 座 談 ( 六 ) 其 他 對 學 生 事 務 工 作 有 創 新 措 施 或 具 體 輔 導 事 蹟 三 委 員 會 組 織 : ( 一 ) 本 校 為 審 查 與 遴 選 績 優 導 師, 應 設 置 績 優 導 師 評 選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評 選 委 員 會 ) ( 二 ) 學 務 長 教 務 長 及 各 院 院 長 為 當 然 委 員, 各 院 再 推 舉 一 位 教 師 代 表 共 同 組 成 評 選 委 員 會, 並 由 學 務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委 員 任 期 一 年, 連 選 得 連 任 ( 三 ) 評 選 委 員 為 被 推 薦 候 選 者, 應 迴 避 之 ; 該 院 遞 補 一 位 教 師 參 加 評 選 委 員 會 ( 四 ) 召 開 評 選 委 員 會 須 有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委 員 出 席, 會 議 採 多 數 決 ( 五 ) 評 選 委 員 會 議 於 每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由 學 生 事 務 處 召 開 之 四 遴 薦 方 式 : 各 學 院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遴 薦 績 優 導 師 流 程 資 格 及 人 數 : ( 一 ) 榮 獲 績 優 導 師 者, 不 得 連 選 連 任 ( 二 ) 評 選 年 度 有 擔 任 導 師, 且 為 連 續 第 二 學 年 擔 任 導 師 者, 始 得 被 推 薦 ( 三 ) 符 合 資 格 之 導 師, 得 於 每 學 年 度 各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規 定 時 限 內, 送 交 績 優 導 師 申 請 表 及 相 關 佐 證 資 料 予 所 屬 單 位 參 與 遴 選, 並 由 學 生 事 務 處 提 供 各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申 請 導 師 之 相 關 學 生 輔 導 資 料 ( 四 ) 各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得 於 每 學 年 開 學 第 二 週 前 遴 薦 上 學 年 度 優 良 導 師 乙 名 並 填 寫 績 優 導 師 推 薦 表 送 請 各 學 院 ; 各 學 院 於 每 學 年 開 學 第 六 週 前 召 開 遴 選 會 議, 並 提 出 績 優 導 師 推 薦 名 單 至 學 生 事 務 處, 由 學 生 事 務 處 召 開 評 選 委 員 會 議 複 審,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如 無 適 當 人 選 得 以 從 缺 ( 五 ) 各 學 院 推 薦 名 額 依 班 級 數 訂 之 : 每 二 十 班 得 推 薦 一 名, 不 足 一 名 以 四 捨 五 入 計 各 學 院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應 依 據 本 要 點 訂 定 所 屬 績 優 導 師 遴 選 實 施 要 點 相 關 表 件 資 料 由 學 生 事 務 處 依 評 選 學 年 校 務 學 務 工 作 推 動 願 景 及 方 向 訂 定 供 各 系 所 學 位 學 程 參 考 五 獎 勵 方 式 榮 獲 績 優 導 師 者, 每 位 頒 發 獎 牌 乙 座 及 獎 金 一 萬 元, 由 學 校 公 開 表 揚, 並 將 獲 獎 資 料 送 本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與 人 事 室 參 考 ; 累 積 三 次 者, 另 頒 發 特 優 導 師 獎 牌 乙 座, 且 不 得 再 被 推 薦 六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並 提 交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備 查, 修 正 時 亦 同 本 要 點 權 責 單 位 為 學 生 事 務 處 於 100 年 月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由 100 年 月 日 校 長 核 准,100 年 月 日 公 告 43

44 參 考 用, 不 列 入 法 規 審 議 中 一 基 本 資 料 :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學 年 度 績 優 導 師 申 請 表 姓 名 所 屬 單 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研 究 室 : 手 機 : 學 年 度 輔 導 班 級 連 續 擔 任 導 師 年 資 年 輔 導 學 生 數 人 電 子 信 箱 二 依 本 校 導 師 制 度 實 施 辦 法 檢 核 班 級 導 師 之 職 責 :( 請 打 ˇ, 可 複 選 ) 填 寫 輔 導 學 生 資 料 紀 錄 督 導 本 班 學 生 有 關 活 動 之 實 施 講 解 本 校 校 規 重 要 集 會 督 導 班 代 點 名 查 察 出 席 情 形 輔 導 學 生 間 之 相 互 認 識 與 了 解 訪 問 了 解 本 班 學 生 住 宿 情 況 指 定 有 益 身 心 之 教 材 為 課 外 讀 物, 並 擇 要 講 解 之 舉 行 個 別 談 話 對 於 高 關 懷 學 生 之 輔 導 以 個 別 或 團 體 輔 導 方 式, 進 行 輔 導 工 作, 並 登 錄 於 學 習 輔 導 系 統 督 導 班 級 幹 部 推 行 班 務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全 系 或 全 校 之 活 動 出 席 各 項 有 關 會 議 與 集 會 三 申 請 事 由 :( 請 打 ˇ, 可 複 選 ) 關 懷 學 生, 輔 導 學 生 生 活 學 習 與 活 動 有 具 體 成 效 舉 辦 其 他 有 益 學 生 學 習 及 身 心 發 展 之 活 動 主 動 發 現 學 生 困 難 或 問 題, 積 極 提 供 協 助 有 具 體 事 實 協 助 處 理 校 園 學 生 特 殊 及 重 大 事 件 有 具 體 事 實 指 導 並 積 極 參 與 學 生 各 項 班 級 活 動 與 學 生 互 動 良 好 積 極 參 加 導 師 相 關 工 作 會 議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與 輔 導 座 談 其 他 對 學 生 事 務 工 作 有 創 新 措 施 或 具 體 輔 導 事 蹟 44

食品中塑化劑污染衛教手冊

食品中塑化劑污染衛教手冊 食 品 中 塑 化 劑 污 染 衛 教 手 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環 境 微 量 毒 物 研 究 中 心 100 年 6 月 15 日 製 一 什 麼 是 起 雲 劑? 起 雲 劑 是 一 種 合 法 的 複 方 食 品 添 加 物, 幫 助 食 品 的 乳 化, 常 添 加 在 運 動 飲 料 果 汁 及 果 凍 等 也 可 能 作 為 乳 化 香

More information

食品中塑化劑衛教手冊

食品中塑化劑衛教手冊 食 品 中 塑 化 劑 污 染 衛 教 手 冊 編 撰 單 位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環 境 微 量 毒 物 研 究 中 心 指 導 單 位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一 什 麼 是 起 雲 劑? 起 雲 劑 是 一 種 合 法 的 食 品 添 加 物, 幫 助 食 品 的 乳 化, 常 添 加 在 運 動 飲 料 果 汁 及 果 凍 等, 也 可 能 用 在 優 酪 或

More information

台中市夜市 傳統市場 攤販處 高風險食材或原物料抽驗結果-po網.xls

台中市夜市 傳統市場 攤販處 高風險食材或原物料抽驗結果-po網.xls 1 大 埔 平 價 鐵 板 燒 臺 中 市 豐 原 區 圓 環 南 路 78 號 蝦 仁 硼 酸 及 其 鹽 類 2 東 進 行 豐 原 第 一 市 場 蔬 菜 部 第 1 號 攤 麵 腸 過 氧 化 氫 3 粘 全 潤 餅 臺 中 市 北 屯 區 熱 河 路 二 段 192-1 號 潤 餅 皮 4 台 灣 第 一 味 臺 中 市 豐 原 區 中 正 路 354 號 粉 圓 順 丁 烯 二 酸 5

More information

b. 在 大 鼠 和 小 鼠 長 期 飼 養 的 研 究, 發 現 DINP 對 肝 臟 和 其 他 器 官 具 有 毒 性, 可 增 加 肝 細 胞 腺 瘤 的 發 生 率, 但 這 些 影 響 只 發 生 在 囓 齒 目 動 物 身 上, 並 不 適 用 於 人 類 Q3. 起 雲 劑 為 何

b. 在 大 鼠 和 小 鼠 長 期 飼 養 的 研 究, 發 現 DINP 對 肝 臟 和 其 他 器 官 具 有 毒 性, 可 增 加 肝 細 胞 腺 瘤 的 發 生 率, 但 這 些 影 響 只 發 生 在 囓 齒 目 動 物 身 上, 並 不 適 用 於 人 類 Q3. 起 雲 劑 為 何 環 境 荷 爾 蒙 Q & A 以 下 文 章 內 容 載 自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 起 雲 劑 遭 塑 化 劑 汙 染 專 區 ] 之 Q & A: http://www.fda.gov.tw/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2481 1. 塑 化 劑 相 關 問 題 Q1. 什 麼 是 起 雲 劑? 起 雲 劑 是 一 種 合 法 的

More information

表11 石綿等六十八種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用途規定一覽表

表11 石綿等六十八種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用途規定一覽表 附 表 三 公 告 列 管 毒 性 得 使 用 一 览 表 全 19 頁 第 1 頁 列 管 001 01 多 氯 联 苯 002 01 可 氯 丹 003 01 石 绵 2. 禁 止 石 绵 用 于 石 绵 瓦 之 制 造, 但 中 华 民 国 一 百 零 一 年 二 月 二 日 修 正 公 告 前 已 取 得 石 绵 使 用 于 石 绵 瓦 制 造 之 使 用 登 记 文 件 得 使 用 至 该

More information

???`???~

???`???~ 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公告 民國 102-103 年新聞整理 (日常用品超標與環境汙染事件 日常用品超標與環境汙染事件) 日常用品超標與環境汙染事件 2014 年 10 月 17 日 i 目錄 超標 1. 重金屬類: 鉛.. 1 2. 塑化劑類: 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 1 3. 含藥化妝品 杜鵑醇.....2 4. 其它 a.甲醛與螢光物質... 3 b.多環芳香烴化合物...3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为 了 让 您 的 首 饰 亮 洁 如 新 无 论 是 自 己 因 为 中 意 而 去 购 买 的 首 饰, 还 是 从 很 重 要 的 人 那 里 收 到 的 首 饰, 为 了 您 所 珍 爱 的 首 饰 能 够 亮 洁 如 新, 我 们 制 作 了 这 本 保 养 手 册 懂 得 珍 爱, 是 一 件 非 常 了 不 起 的 事 情 对 一 件 事 物 永 远 保 有 当 初 的 爱 恋, 会

More information

視力保健 Q&A

視力保健 Q&A 近 視 問 題 Q&A 林 隆 光 莊 彩 莉 視 力 的 好 與 壞, 就 是 讓 孩 子 的 眼 睛 多 至 戶 外 運 動 目 前 日 常 生 活 讓 每 個 人 都 離 不 開 電 視 電 腦 手 機 等 螢 幕 讓 台 灣 學 生 平 均 約 在 8 歲 時 發 生 近 視, 比 歐 美 學 生 得 近 視 的 年 齡 早, 顯 示 國 內 近 視 年 齡 的 年 輕 化, 太 早 產 生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Q&A 4 6 6 7 10 11 13 17 18 21 24 32 36 5 19 23 27 28 30 32 36 44 45 46 46 2 1 1. (1) 6 6 (2) 7 2. (1) (2) 8 A. 7 B. 80 3 C. 1 3 D. (a) 9 (b) 2015 10 2012 6 1 1. (1) 20 12 13 (2) 1 A. 7 13 B. 4 1 1 14

More information

個 人 所 得 税 非 居 住 者 購 買 持 有 出 售 日 本 的 房 地 產 時, 需 提 出 個 人 所 得 税 報 表, 繳 納 税 金 另 対 租 金 有 扣 繳 源 泉 税 之 場 合 Q1 非 居 住 者 是 指? 非 居 住 者 指 在 日 本 国 内 無 住 所, 而 至 現 在

個 人 所 得 税 非 居 住 者 購 買 持 有 出 售 日 本 的 房 地 產 時, 需 提 出 個 人 所 得 税 報 表, 繳 納 税 金 另 対 租 金 有 扣 繳 源 泉 税 之 場 合 Q1 非 居 住 者 是 指? 非 居 住 者 指 在 日 本 国 内 無 住 所, 而 至 現 在 非 居 住 者 的 税 金 關 於 非 居 住 者 的 日 本 房 地 產 税 金 回 答 個 人 所 得 税 印 紙 税 不 動 産 取 得 税 登 録 免 許 税 固 定 資 産 税 都 市 計 画 税 常 見 詢 問 Q&A 個 人 所 得 税 為 原 則 上 対 納 税 義 務 者 的 個 人 之 所 得 課 税 的 税 金 非 居 住 者 購 買 房 地 產, 収 取 租 金 時, 需 申

More information

(1) 所 謂 社 會 工 作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位 學 程, 是 指 有 開 設 下 列 15 學 科, 且 每 學 科 至 少 3 學 分 以 上, 總 計 45 學 分,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 該 15 學 科 列 示 如 下 : * 社 會 工 作

(1) 所 謂 社 會 工 作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位 學 程, 是 指 有 開 設 下 列 15 學 科, 且 每 學 科 至 少 3 學 分 以 上, 總 計 45 學 分,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 該 15 學 科 列 示 如 下 : * 社 會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試 新 制 Q&A 經 過 漫 長 的 討 論 和 研 議, 考 選 部 於 98 年 10 月 13 日 公 告 修 正 後 之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試 規 則, 不 僅 針 對 必 修 學 科 的 認 定, 改 為 15 學 科 45 學 分 之 標 準, 為 保 障 廣 大 社 工 夥 伴 之 權 益, 亦 訂 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42DB0AAA4A4BDD2B57BBCC6BEC7ACECA2DFA1AEA2C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42DB0AAA4A4BDD2B57BBCC6BEC7ACECA2DFA1AEA2CF2E646F63> 修 訂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數 學 Q&A 97.01.27 定 稿 一 關 於 數 學 課 程 綱 要 之 修 訂 理 念 Q1: 本 次 數 學 科 綱 要 修 訂 之 理 念 為 何? A1: 本 次 高 中 數 學 課 綱 之 修 訂 理 念, 包 括 揭 櫫 數 學 為 基 礎 學 科 的 重 要 性, 釐 清 高 中 數 學 核 心 內 容 的 定 位, 以 及 提

More information

婴幼儿护理(四).doc

婴幼儿护理(四).doc I...1 &...6...10 5...15...18...21...25...27...29...33...37...38...39 9...40...48...53...57...57 3...58 II...60...61...62...67...70...71...71...72...75...79...80...81...85...86...87...88 20...89...93...94...96...98...99

More information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 附 件 一 )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第 十 八 條 修 正 草 案 建 議 對 照 教 育 部 版 條 文 教 保 服 務 人 員 條 例 第 19 條 草 案 本 法 施 行 前 已 於 私 立 托 兒 所 任 職, 於 本 法 施 全 國 幼 教 保 總 會 團 結 大 會 師 全 國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10 分 ~11 時 30 分 地 點 : 臺 中 潮 港 城 國 際 美 食 廣 場 2 樓 ( 臺 中 市 南 屯 區 環 中 路 四 段 2 號 ) 主 席 : 施 文 仁 中 華 民 國 兒 童 教 保 聯 合 總 會 總 會 長 司 儀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公 司 代 码 :601231 公 司 简 称 : 环 旭 电 子 环 旭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1 / 25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7 四 附 录... 15 2 / 25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农学院2014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北京农学院2014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前 言 北 京 农 学 院 是 一 所 农 科 特 色 鲜 明 多 科 融 合 的 北 京 市 属 都 市 型 高 等 农 业 院 校, 始 建 于 1956 年, 几 经 变 迁 数 易 校 名, 1965 年 正 式 升 格 为 大 学,1978 年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定 名 为 北 京 农 学 院 学 校 坐 落 于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回 龙 观 镇, 毗 连 中 关 村 生 命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始 于 世 纪 末 的 汉 阳 铁 厂 以 及 之 后 的 汉 冶 萍 公 司 为 了 获 得 本 土 的 技 术 能 力 汉 冶 萍 公 司 先 后 选 送 了 约 名 中 国 学 生 赴 英 德 美 等 西 方 国 家 学 习 冶 金 技 术 从 而 产 生 了 中 国 近 代 钢 铁 工 业 化 的 首 批 本 土 工 程 师 这 批 工 程 师 在

More information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年 第 期!! %! # # &! #! ( % & 余 牧 人 # 抗 战 八 年 来 的 中 国 教 会 # 基 督 教 丛 刊 第 期 年 月 第 页 参 见 刘 吉 西 等 编 # 四 川 基 督 教 巴 蜀 书 社 年 版 秦 和 平 # 基 督 宗 教 在 西 南 民 族 地 区 的 传 战 争 与 社 会 转 型 中 的 中 国 基 督 教 会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边 疆 服 务 研 究 年 代 后 期 中 华 基 督 教 会 全 国 总 会 发 起 了 一 场 旨 在 服 务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以 巩 固 抗 战 后 方 的 运 动 号 召 教 会 内 外 有 为 之 士 到 当 时 被 称 为! 边 疆 的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开 展 生

More information

!!!!!!!

!!!!!!! 思 想 意 识 形 态 与 历 史 两 个 初 步 的 问 题 之 二 包 弼 德 哈 佛 大 学 东 亚 语 言 文 明 系 美 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主 持 人 段 成 荣 一 年 一 度 的 春 运 大 潮 又 来 临 了 近 期 国 家 发 改 委 铁 道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等 八 部 门 部 署 了 年 全 国 春 运 工 作 据 估 计 今 年 春 运 全 国 旅 客 运 量 将 达 到 亿 人 次 比 年 春 运 增 长 自 年 以 来 每 年 春 节 前 后 春 运 都 会 成 为 最 引 人 关 注 的 社 会 事 件 引 发

More information

数 据 库!!

数 据 库!! 黄 玺 瑛 魏 东 平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状 态 对 于 地 学 及 相 关 领 域 科 学 研 究 意 义 重 大 因 此 测 量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并 绘 制 全 球 地 壳 应 力 图 一 直 受 到 国 际 地 学 界 广 泛 关 注 年 开 始 实 施 的 世 界 应 力 图 计 划 以 下 简 称 经 各 国 专 家 多 年 合 作 和 努 力 工 作 现 已 出 版 了 最

More information

会 文 化 的 封 闭 隔 绝 政 治 的 对 立 与 社 会 制 度 的 差 异 迫 使 这 些 大 陆 迁 台 的 外 省 人 # 变 成 了 有 家 归 不 得 的 流 亡 者 与 故 乡 的 一 切 从 此 天 各 一 方 摆 荡 在 新 旧 环 境 的 焦 躁 中 这 些 跋 涉 过 动

会 文 化 的 封 闭 隔 绝 政 治 的 对 立 与 社 会 制 度 的 差 异 迫 使 这 些 大 陆 迁 台 的 外 省 人 # 变 成 了 有 家 归 不 得 的 流 亡 者 与 故 乡 的 一 切 从 此 天 各 一 方 摆 荡 在 新 旧 环 境 的 焦 躁 中 这 些 跋 涉 过 动 以 左 心 房 漩 涡! 为 探 究 中 心 黄 雅 莉 新 竹 教 育 大 学 中 国 语 文 系 台 湾 新 竹 左 心 房 漩 涡! 一 书 在 擅 长 说 理 的 王 鼎 钧 绝 大 数 冷 静 的 文 风 中 是 少 有 的 浓 重 笔 墨 作 者 以 其 独 特 的 诗 化 笔 法 抒 情 亦 以 最 精 炼 的 文 字 与 独 特 的 结 构 来 写 他 对 人 生 的 感 悟 全 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Microsoft PowerPoint - 5-人事室-印手冊用 教 師 人 事 法 規 簡 介 報 告 人 : 黃 韻 如 您 好, 歡 迎 光 臨! 人 事 室 同 仁 及 業 務 職 掌 介 紹 職 稱 姓 名 主 要 職 掌 電 話 主 任 黃 韻 如 綜 理 人 事 業 務 #2100 祕 書 吳 佩 君 組 織 編 制 聘 任 升 等 送 審 借 調 兼 課 兼 職 教 師 兼 行 政 主 管 聘 任 發 布 作 業 #2101 專 員 馬 君 敬 職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 )??,,??,,?,,? ( )?,?,,? ( ),? 阿 英 夜 半 的 尖 叫 已 经 持 续 了 一 个 月, 她 说 不 知 道 为 什 么 会 这 样, 也 控 制 不 了 听 到 人 家 的 谈 论, 我 很 不 开 心 我 根 本 不 知 : * 潘 毅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试 图 创 造 一 种 抗 争 文 体 ( ) 一 种 期 望 打 开 个 体 抗 争 经 验 的 崭 新 可 能 性 的 次 文 学 ( ) 这 种 抗 争 文 体 浪 迹 于 一 个 身 体 痛 楚 的 地 带 : 当 前 中 国 经 济 特 区 工 厂 生 活 中 的 尖 叫 ( ) 和 梦 魇 ( ) 我 将 追 溯 一 个 来 自 农 村 的 打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Microsoft Word - ¼¯±ô¤p«Ä.doc 組 員 : 周 樂 然 姜 歷 強 容 艷 娟 陳 曉 丹 謝 立 瓊 組 長 : 陳 春 苗 1 目 錄 家 庭 教 育 對 小 孩 成 長 的 影 響 3 朋 友 和 同 學 如 何 影 響 小 孩 子 的 成 長 5 電 視 文 化 對 小 孩 子 成 長 的 影 響 7 現 代 文 明 的 影 響 10 小 孩 子 的 教 育 情 況 12 附 件 1.. 拉 五 米 家 小 孩 子 生 活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學 者 指 出 轉 換 時 期 是 孩 子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的 關 鍵 時 期, 若 孩 子 累 積 不 好 得 經 驗, 到 兩 歲 時 可 能 會 出 現 偏 食 情 況 ( 張 雪 惠,2010 2010) 嬰 兒 的 副 食 品 是 邁 入 寶 寶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投 稿 類 別 : 健 康 / 護 理 類 篇 名 : 寶 寶 健 康, 從 營 養 做 起 - 淺 談 嬰 兒 副 食 品 作 者 : 江 佩 珊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許 祐 甄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張 詠 晴 私 立 文 興 高 中 高 三 義 班 指 導 老 師 : 洪 雅 津 壹 前

More information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一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及 主 要 政 治 因 素 关 于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过 程 加 利 福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教 授 将 移 民 过 程 分 为 个 阶 段 即 第 一 阶 段 是 年 以 前 这 时 期 移 入 中 国 东 北 的 朝 年 第 期 南 洋 问 题 研 究 总 第 期 试 论 近 代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原 因 兼 与 华 人 移 民 东 南 亚 之 比 较 曹 善 玉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世 纪 年 代 到 世 纪 年 代 大 批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表 面 上 看 政 治 强 制 曾 是 导 致 朝 鲜 人 移 居 中 国 东 北 的 突 出 原 因 但

More information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近 代 史 研 究 %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黄 正 林 位 于 黄 土 高 原 内 蒙 古 高 原 和 青 藏 高 原 交 会 处 的 甘 肃 宁 夏 青 海 是 一 个 农 业 牧 业 和 农 牧 交 错 的 地 区 又 是 一 个 少 数 民 族 集 聚 的 地 区 由 于 居 民 的 生 产 方 式 生 活 方 式 和 宗 教 信 仰 的 不 同 农 村 市 场 的 构 成 也 不 同 在 以 农 业 经 济 为 主 的 地 区 以 集

More information

合 情 合 理 即 是 好 法 # # # # 鸣 珂 劳 远 望 展 纸 托 情 深 世 乱 关 河 隔 旅 怀 岁 月 侵 家 珍 次 第 数 好 句 短 长 吟 清 越 东 山 志 流 风 自 可 钦! 理 要 层 层 觅 情 须 一 往 深 常 存 春 夏 意 不 让 雪 霜 侵 越 石 霄

合 情 合 理 即 是 好 法 # # # # 鸣 珂 劳 远 望 展 纸 托 情 深 世 乱 关 河 隔 旅 怀 岁 月 侵 家 珍 次 第 数 好 句 短 长 吟 清 越 东 山 志 流 风 自 可 钦! 理 要 层 层 觅 情 须 一 往 深 常 存 春 夏 意 不 让 雪 霜 侵 越 石 霄 # 谢 觉 哉 情 理 法 # 观 研 究 霍 存 福 谢 觉 哉 的 一 般 情 理 # 观 是 其 情 理 法 # 观 的 基 础 它 们 是 在 吸 收 中 国 文 化 传 统 的 优 秀 成 分 在 对 革 命 经 验 教 训 的 总 结 中 形 成 的 谢 老 指 出 革 命 不 排 斥 友 情 亲 情 传 宗 接 代 等 人 情 理 # 是 经 过 了 洗 练 的 情 # 对 肃 清 教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庄 孔 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沦 陷 时 期 北 平 日 伪 的 金 融 体 系 及 掠 夺 手 段!! 陈 静 北 平 沦 陷 后 伪 华 北 临 时 政 府 对 北 平 金 融 强 行 统 制 建 立 了 伪 中 央 银 行 中 国 联 合 准 备 银 行 随 后 排 挤 中 国 法 币 发 行 联 银 券 统 一 华 北 的 货 币 市 场 太 平 洋 战 争 后 又 掠 夺 滞 留 在 平 津 租 界 内 中 国 政 府 的 巨 额 白 银 打 击 中 国 本 土 的 民 族 金 融 资 本 整

More information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侵 略 性 是 我 们 称 之 为 自 恋 的 认 同 模 式 的 相 关 倾 向 而 这 种 认 同 模 式 决 定 了 人 的 自 我 以 及 人 的 世 界 特 有 的 实 体 域 的 形 式 结 构 拉 康 论 自 恋 侵 略 性 与 妄 想 狂 的 自 我 严 泽 胜 对 人 类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及 其 妄 想 狂 结 构 的 揭 示 是 拉 康 主 体 解 构 战 略 的 重 要 一 环 拉 康 认 为 自 我 的 虚 幻 性 源 于 它 是 基 于 自 恋 认 同 的 产 物 而 这 种 自 恋 认 同 模 式 又 生 发 出 自 我 的 侵 略 性 自 恋 与 侵 略 性 之 间

More information

!!

!! 万 小 雁 包 云 轩 严 明 良 袁 成 松 钱 玮 利 用 沪 宁 高 速 公 路 实 时 监 测 的 气 象 数 据 分 析 了 年 月 日 发 生 在 沪 宁 高 速 公 路 镇 江 段 团 雾 过 程 的 气 象 要 素 变 化 通 过 模 式 耦 合 三 种 不 同 陆 面 方 案 对 此 次 过 程 进 行 了 数 值 模 拟 旨 在 检 验 模 式 耦 合 陆 面 方 案 对 镇 江

More information

社 会 学 研 究., ( 二 ) 社 会 的 生 产 作 为 独 特 的 转 型 问 题,, :,,,, :,, :,?,?,,, ( ),, (. ) (- ) ( ), (. ) ( )(, ), : +,? 1 ( 三 ) 转 型 社 会 与 转 型 社 会 学 的 使 命,,,,,,, 1

社 会 学 研 究., ( 二 ) 社 会 的 生 产 作 为 独 特 的 转 型 问 题,, :,,,, :,, :,?,?,,, ( ),, (. ) (- ) ( ), (. ) ( )(, ), : +,? 1 ( 三 ) 转 型 社 会 与 转 型 社 会 学 的 使 命,,,,,,, 1 : 沈 原 : 多 年 来, 人 们 对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所 创 造 的 经 济 奇 迹 谈 论 甚 多, 而 对 促 动 这 一 经 济 奇 迹 的 体 制 奇 迹, 即 权 力 与 市 场 的 结 合, 却 始 终 着 墨 很 少 转 型 社 会 学 企 图 面 对 这 一 体 制 奇 迹 及 其 所 引 发 的 诸 种 问 题 为 此, 必 须 努 力 寻 求 工 具 实 证 主 义

More information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葛 洪 义!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一 追 求 作 为 客 观 实 体 的 法 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 法 理 学 知 识 谱 系 的 一 种 考 察 + + % & #, # 二 追 求 作 为 主 体 理 性

More information

书 评 :,,,, :,,,,, ( ),, :?,,,,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 兼 评 边 燕 杰 丘 海 雄 的 企 业 的 社 会 资 本 及 其 功 效 刘 林 平,,,,,,,,,,, : (, ),,, : ; ; 书 评 :,,,, :,,,,, ( ),, :?,,,, ( ),,, ( ), :,,, :,,?,?,,,,,,,, 社 会 学 研 究.,,,,, :,,,,,,, 1,,,,,,,, (. ),,,,,,,, (, : ) :,, 1 亚 当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王 春 光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第十二課: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摩 西 的 时 刻 出 32:1-35 在 人 的 一 生 中, 总 会 有 一 些 特 别 的 时 刻, 这 种 时 刻, 可 能 让 人 经 历 无 与 伦 比 的 成 功, 或 是 惨 不 忍 睹 的 失 败 在 出 埃 及 记 32 章 里, 摩 西 就 经 历 了 这 样 的 特 别 时 刻 他 在 西 奈 山 上, 为 着 以 色 列 民 众 在 神 面 前 的 祷 告, 是 他 一 生

More information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袁 华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琚 芬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段 强 第 四 军 医 大 学 西 京 医 院 张 盘 德 佛 山 市 第 一 人 民 医 院 潘 燕 霞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刘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邮 政 编 码 朱 咏 梅 安 徽 省 第 二 人 民 医 院 230001 倪 朝 民 安 徽 省 立 医 院 230001 吴 建 贤 安 徽 医 科 大 学 第 二 附 属 医 院 230601 林 惠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杜 艳 玉 鞍 山 市 汤 岗 子 理 疗 医 院 114048 陈 彦 平 包 头 市 第 四 医 院 014030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 六 ) 誰 該 做 佛 事? 50 ( 七 ) 誦 經 做 什 么? 53 ( 八 ) 拜 懺 做 什 么? 56 ( 九 ) 放 焰 口 做 什 么? 58 ( 十 ) 人 鬼 之 間 的 佛 事 60 兩 類 超 度 亡 與 存 ( 一 ) 前 言 64 ( 二 ) 超 度 亡 靈 64 ( 目 錄 ( 一 ) 04 ( 二 ) 認 識 生 命 的 實 相 04 ( 三 ) 生 從 何 處 來? 死 往 何 處 去? 10 ( 四 ) 佛 教 徒 的 生 死 觀 12 ( 五 ) 如 何 面 對 死 亡? 如 何 使 得 死 亡 有 尊 嚴?15 佛 化 奠 祭 ( 一 ) 前 言 22 ( 二 ) 冥 陽 兩 利 的 莊 嚴 佛 事 25 ( 三 ) 臨 終 關 懷 要 領 27 (

More information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欧 盟 新 老 成 员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比 较 仇 雨 临 黄 小 勇 面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日 趋 严 重 经 济 与 社 会 结 构 的 变 化 以 及 全 球 化 和 区 域 一 体 化 的 挑 战 欧 盟 国 家 普 遍 进 行 了 养 老 金 制 度 的 改 革 新 老 成 员 国 由 于 既 遭 遇 相 同 问 题 又 面 对 不 同 挑 战 因 此 在 改 革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铏 描 写 的 这 个 故 事 当 然 是 出 于 想 象 # 和 傅 会 # 而 作 为 便 于 讨 论 相 关 问 题 我 们 有 必 要 先! %!! #!!!!!!!!!!!! #!! #! # # 鷟 的 游 仙 窟! 记 叙 其 与 崔 十 娘 五 嫂

# # # # # # #!# # 铏 描 写 的 这 个 故 事 当 然 是 出 于 想 象 # 和 傅 会 # 而 作 为 便 于 讨 论 相 关 问 题 我 们 有 必 要 先! %!! #!!!!!!!!!!!! #!! #! # # 鷟 的 游 仙 窟! 记 叙 其 与 崔 十 娘 五 嫂 黄 仁 生 # #! 一 从 虞 集 的 写 韵 轩 记! 说 起 # 铏 用 于 其 所 作 文 言 小 说 集 之 名! 唐 之 才 人 于 经 艺 道 学 有 见 者 少 徒 知 好 为 文 辞 闲 暇 无 所 用 心 辄 想 象 幽 怪 遇 合 才 情 恍 惚 之 事 作 为 诗 章 答 问 之 意 傅 会 以 为 说 盍 簮 之 次 各 出 行 卷 以 相 娱 玩 非 必 真 有 是 事

More information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 ( ) % &

欧 洲 研 究 年 第 期!! # % & # ( ) ( ) % & 欧 洲 穆 斯 林 头 巾 事 件 代 际 差 异 与 社 会 融 合 郭 灵 凤 自 世 纪 年 代 以 来 穆 斯 林 移 民 的 融 合 问 题 就 成 为 欧 洲 各 国 政 府 面 临 的 难 题 穆 斯 林 妇 女 坚 持 佩 戴 头 巾 挑 战 了 学 校 乃 世 俗 场 所 的 欧 洲 主 流 社 会 价 值 观 但 是 欧 洲 穆 斯 林 并 不 等 于 伊 斯 兰 极 端 分 子

More information

# % % 狥 名 已 矣 心 斋 王 &

# % % 狥 名 已 矣 心 斋 王 & 晚 霞 还 是 晨 曦 对 早 期 启 蒙 说 三 种 质 疑 的 回 应 许 苏 民! 关 于 明 清 之 际 的 早 期 启 蒙 说 跨 越 晚 明 清 初 清 中 期 三 个 历 史 时 段 与 此 相 应 对 这 三 个 时 段 的 学 术 思 潮 是 否 具 有 启 蒙 性 质 的 质 疑 也 产 生 了 三 种 强 有 力 的 学 说 即 中 古 异 端 说 正 统 儒 家 说 和 遵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年 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职 业 流 动 与 城 市 劳 动 者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二 元 路 径 模 式 吴 愈 晓 使 用 年 中 国 社 会 网 络 与 职 业 经 历 调 查 广 州 上 海 厦 门 济 南 和 西 安 城 市 数 据 检 验 了 改 革 以 后 影 响 中 国 城 市 劳 动 者 职 业 流 动 模 式 以 及 经 济 地 位 获 得 的 因 素 研 究 结 果

More information

张 飞 龙 何 豪 亮 胎 骨 是 漆 器 制 作 的 骨 架 可 以 髹 漆 的 胎 体 种 类 繁 多 主 要 有 木 胎 陶 胎 金 属 胎 纸 胎 竹 胎 皮 胎 裱 胎 脱 胎 树 脂 胎 等 其 中 以 木 胎 应 用 最 广 本 文 着 重 探 讨 了 漆 器 底 胎 工 艺 的 制 作 技 法 不 同 胎 骨 做 地 工 艺 虽 有 差 异 但 基 本 类 似 主 要 包 括 制 胎

More information

李 自 然 % 试 论 乾 隆 对 回 民 的 政 策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 # # # #! # # & # # ( # # ) # # # # #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李 自 然 % 试 论 乾 隆 对 回 民 的 政 策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 # # # #! # # & # # ( # # ) # # # # #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 清 高 宗 实 录 卷 兼 评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李 自 然 本 文 针 对 李 普 曼 论 大 清 律 例 当 中 的 伊 斯 兰 教 和 穆 斯 林! 一 文 中 乾 隆 # 歧 视 回 民 的 观 点 通 过 大 量 的 史 料 和 事 件 的 分 析 论 证 乾 隆 没 有 歧 视 回 民 乾 隆 回 民 歧 视 %! & & 美 乔 森 纳 % 李 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52D2DB9D8D3DAB9ABB2BCBBB7BEB3D0A1BCC7D5DFCFEEC4BF3134C4EAD0C2CEC5D7F7C6B7B4F3C8FCBBF1BDB1BDE1B9FBB5C4CDA8D6AAA3A8BDCCD3FDCAD220BDF0D3F1E6C3A3A93230313430363130>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52D2DB9D8D3DAB9ABB2BCBBB7BEB3D0A1BCC7D5DFCFEEC4BF3134C4EAD0C2CEC5D7F7C6B7B4F3C8FCBBF1BDB1BDE1B9FBB5C4CDA8D6AAA3A8BDCCD3FDCAD220BDF0D3F1E6C3A3A93230313430363130> 附 件 : 环 境 小 记 者 项 目 2014 年 新 闻 作 品 大 赛 获 奖 作 品 名 单 11-14 岁 年 龄 组 : ( 一 ) 文 章 类 获 奖 作 品 序 号 省 份 学 校 作 品 名 称 作 者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最 高 奖 ( 国 际 文 章 类 三 等 奖 ) 1. 广 东 江 门 市 青 少 年 宫 关 于 重 大 交 通 建 设 对 小 鸟 天 堂 生 态 影

More information

的 精 准 帮 扶 持 续 扩 大 有 效 投 入,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四 督 四 保 制 度, 积 极 对 接 国 家 重 大 工 程 包 和 专 项 建 设 基 金, 商 合 杭 高 铁 合 安 高 铁 京 东 方 10.5 代 线 等 一 批 重 大 项 目 开 工 建 设, 合 福 高

的 精 准 帮 扶 持 续 扩 大 有 效 投 入,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四 督 四 保 制 度, 积 极 对 接 国 家 重 大 工 程 包 和 专 项 建 设 基 金, 商 合 杭 高 铁 合 安 高 铁 京 东 方 10.5 代 线 等 一 批 重 大 项 目 开 工 建 设, 合 福 高 2016 年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2 月 17 日 在 安 徽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省 人 民 政 府 省 长 李 锦 斌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省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报 告 政 府 工 作, 请 予 审 议, 并 请 省 政 协 委 员 和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提 出 意 见

More information

2012年海南党建第2期目录.FIT)

2012年海南党建第2期目录.FIT) 姻 姻 1 为 实 现 海 南 绿 色 崛 起 提 供 组 织 保 证 4 坚 持 科 学 发 展 实 现 绿 色 崛 起 保 亭 县 什 进 新 村 为 全 面 加 快 国 际 旅 游 岛 建 设 而 不 懈 奋 斗 / 罗 保 铭 中 共 海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刊 圆 园 12 年 第 2 期 渊 总 第 222 期 冤 内 部 资 料 免 费 交 流 16 对 提 高 选 人 用 人 公

More information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016 两 会 新 语 一 年 一 度 的 两 会 已 经 落 下 帷 幕 会 议 期 间,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谈 改 革 聊 民 生, 在 供 给 侧 改 革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和 实 现 强 军 目 标 等 多 个 方 面 发 表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016 两 会 新 语 一 年 一 度 的 两 会 已 经 落 下 帷 幕 会 议 期 间,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谈 改 革 聊 民 生, 在 供 给 侧 改 革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和 实 现 强 军 目 标 等 多 个 方 面 发 表 西 咸 研 究 ( 增 刊 第 3 期 ) 西 咸 研 究 院 2016 年 3 月 24 日 本 期 导 读 : 1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016 两 会 新 语 2 2016 年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摘 要 3 解 读 2016 年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十 大 新 词 1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016 两 会 新 语 一 年 一 度 的 两 会 已 经 落 下 帷 幕 会 议 期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中 共 青 岛 市 委 文 件 青 发 2013 22 号 中 共 青 岛 市 委 青 岛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贯 彻 落 实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视 察 山 东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行 动 纲 要 的 通 知 各 区 市 党 委 和 人 民 政 府, 市 委 各 部 委,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市 直 各 单 位, 中 央 省 驻 青 各 单 位, 青 岛 警 备 区

More information

老 床 位 1267 张, 五 年 累 计 建 设 养 老 床 位 3394 张 年 初 确 定 的 24 项 重 大 项 目 总 体 进 展 顺 利,9 方 面 区 政 府 实 事 项 目 全 面 完 成 ( 一 ) 区 域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成 效 明 显 现 代 服 务 业 为 主 导

老 床 位 1267 张, 五 年 累 计 建 设 养 老 床 位 3394 张 年 初 确 定 的 24 项 重 大 项 目 总 体 进 展 顺 利,9 方 面 区 政 府 实 事 项 目 全 面 完 成 ( 一 ) 区 域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成 效 明 显 现 代 服 务 业 为 主 导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十 五 届 人 大 八 次 会 议 文 件 (13)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1 月 6 日 在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第 十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上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鲍 炳 章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徐 汇 区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作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请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0 2 / 21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0 2 / 21 公 司 代 码 :600388 公 司 简 称 : 龙 净 环 保 福 建 龙 净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1 / 21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0 2 / 21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澎湖田調報告-昕瑤組.doc

Microsoft Word - 澎湖田調報告-昕瑤組.doc 目 錄 1. 越 籍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問 卷 ( 一 )------------------01 2. 田 調 紀 實 ( 梁 氏 安 芳 )------------------ 黃 昕 瑤 撰 -------------------------13 3. 越 籍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問 卷 ( 二 )----------------16

More information

1 ... 3... 3... 3... 4... 4... 4... 5... 6... 7... 7... 7... 7... 8... 9... 10... 10... 11... 12... 12... 13... 13... 14... 14... 15... 16... 17... 17... 18... 19... 19... 20... 20... 21... 22... 23...

More information

下 篇 男 性 酷 刑 太 監 考 第 四 章 太 監 名 目 何 其 多 074 077 077 078 080 080 082 092 093 093 096 097 099 第 五 章 太 監 恢 復 性 機 能 102 104 105 109 111 113 114 115 115 118

下 篇 男 性 酷 刑 太 監 考 第 四 章 太 監 名 目 何 其 多 074 077 077 078 080 080 082 092 093 093 096 097 099 第 五 章 太 監 恢 復 性 機 能 102 104 105 109 111 113 114 115 115 118 目 錄 上 篇 女 性 酷 刑 纏 足 考 第 一 章 古 來 纏 足 知 多 少 004 009 016 022 第 二 章 文 士 風 流 逐 腳 臭 026 030 031 033 035 036 039 第 三 章 纏 足 高 跟 禍 未 了 050 052 054 055 057 058 060 附 錄 李 漁 065 下 篇 男 性 酷 刑 太 監 考 第 四 章 太 監 名 目 何 其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百 一 十 条 增 加 药 品 适 应 症 或 者 功 能 主 治 修 改 药 品 标 准 变 更 辅 料 等 的 补 充 申 请, 由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报 送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审 批, 并 通 知 申 请

第 一 百 一 十 条 增 加 药 品 适 应 症 或 者 功 能 主 治 修 改 药 品 标 准 变 更 辅 料 等 的 补 充 申 请, 由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报 送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审 批, 并 通 知 申 请 第 八 章 非 处 方 药 的 申 报 与 审 批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2 第 九 十 九 条 非 处 方 药, 是 指 由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公 布 的, 不 需 要 凭 执 业 医 师 和 执 业 助 理 医 师 处 方, 消 费 者 可 以 自 行 判 断 购 买 和 使 用 的 药 品 第 一 百 条 申 请 注 册 的 药 品 属 于 以 下 情

More information

1 1200 1290 3 12 6 13 18 19 22 26 11 7 1 12 12 11 1883 1933 20 20 1911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DA46AACA1B0CAA5DCA8D2A4BAAE6539362E31312E323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DA46AACA1B0CAA5DCA8D2A4BAAE6539362E31312E3236> 第 一 節 班 級 活 動 理 念 與 實 例 國 立 台 中 文 華 高 中 李 健 維 (960904) 壹 理 念 身 為 綜 合 活 動 科 五 大 活 動 班 級 活 動 社 團 活 動 學 生 自 治 會 活 動 學 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及 學 校 特 色 活 動 之 首, 班 級 活 動 之 重 要 性 以 及 實 施 策 略 之 多 樣 化 自 不 言 而 喻 依 據 普 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13031352020A55DB8CBADB9AB7EC0E7BE69BCD0A5DCC0B3BFEDA6E6A8C6B6B5514128A4BDA769ABE1A454ADD7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13031352020A55DB8CBADB9AB7EC0E7BE69BCD0A5DCC0B3BFEDA6E6A8C6B6B5514128A4BDA769ABE1A454ADD729>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Q&A 一 總 則 Q1.1: 為 什 麼 要 推 動 營 養 標 示 制 度? A: 近 年 來 國 民 營 養 知 識 提 升, 健 康 意 識 抬 頭, 且 許 多 先 進 國 家 業 已 實 施 市 售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制 度, 為 因 應 國 內 消 費 大 眾 之 需 求, 並 建 立 消 費 者 對 營 養 標 示 之

More information

... III A ( )... 1 II

... III A ( )... 1 II HJ HJ/T 221-2005 HJBZ 24-1998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Household Microwave Ovens 2005-11 28 2006-01 01 ... III 1... 1 2... 1 3... 1 4... 1 5... 2 6... 3 A ( )... 1

More information

選 擇 食 物 準 則... 28 彈 性 節 食... 30 選 擇 綠 燈 烹 調 法... 30 富 含 維 他 命 的 食 物... 31 肝 病 的 自 然 食 療 32 護 肝 謬 誤 Q&A... 34 肝 炎 患 者 多 食 糖 才 能 更 好 地 保 護 肝 臟?... 34 乙

選 擇 食 物 準 則... 28 彈 性 節 食... 30 選 擇 綠 燈 烹 調 法... 30 富 含 維 他 命 的 食 物... 31 肝 病 的 自 然 食 療 32 護 肝 謬 誤 Q&A... 34 肝 炎 患 者 多 食 糖 才 能 更 好 地 保 護 肝 臟?... 34 乙 目 錄 慢 生 活. 健 康. 幸 福... 3 序... 4 你 我 身 邊 的 肝 病 10 肝 病 預 警 訊 號... 12 肝 病 基 本 常 識... 14 典 型 症 狀... 16 易 損 害 肝 臟 的 因 素... 19 肝 病 產 生 的 外 因 與 內 因... 21 肝 病 的 中 醫 辨 證 治 療... 25 正 虛 邪 留 型... 25 濕 熱 中 阻 型... 25

More information

開 山 和 尚 常 律 法 師 法 語 錄 當 為 自 己 於 人 間 留 下 一 份 永 續 救 人 濟 世 的 財 產 尚 發 願 於 南 北 中 東 部 蓋 建 正 德 慈 善 癌 症 醫 院, 千 百 年 中, 和 時 時 刻 刻 可 醫 助 無 數 貧 病 無 醫 的 重 病 眾 生 離

開 山 和 尚 常 律 法 師 法 語 錄 當 為 自 己 於 人 間 留 下 一 份 永 續 救 人 濟 世 的 財 產 尚 發 願 於 南 北 中 東 部 蓋 建 正 德 慈 善 癌 症 醫 院, 千 百 年 中, 和 時 時 刻 刻 可 醫 助 無 數 貧 病 無 醫 的 重 病 眾 生 離 開 山 和 尚 常 律 法 師 法 語 錄 當 為 自 己 於 人 間 留 下 一 份 永 續 救 人 濟 世 的 財 產 尚 發 願 於 南 北 中 東 部 蓋 建 正 德 慈 善 癌 症 醫 院, 千 百 年 中, 和 時 時 刻 刻 可 醫 助 無 數 貧 病 無 醫 的 重 病 眾 生 離 苦 得 樂 這 是 全 民 的 慈 善 醫 院, 不 是 正 德 佛 堂 的 醫 院 大 眾 發 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5\300\250\305\255\367\250|Q&A.docx)

(Microsoft Word - \245\300\250\305\255\367\250|Q&A.docx) 問 題 母 乳 哺 育 Q&A 說 明 1 醫 院 如 何 實 施 親 子 同 室? 本 院 全 面 實 施 親 子 同 室, 實 施 親 子 同 室 的 目 的 是 促 進 親 子 間 感 情 互 動 提 高 哺 餵 母 乳 的 成 功 率 讓 新 手 父 母 能 更 熟 悉 寶 寶 的 生 活 作 息 與 需 求, 學 習 如 何 照 顧 寶 寶 護 理 師 會 主 動 到 病 室 協 助 與

More information

四維段1135地號私有土地提供本府施作青青草園未滿3年期限產權移轉建屋事宜協調會議紀錄

四維段1135地號私有土地提供本府施作青青草園未滿3年期限產權移轉建屋事宜協調會議紀錄 澎 湖 縣 政 府 辦 理 澎 湖 縣 大 倉 媽 祖 觀 光 文 化 園 區 興 辦 事 業 計 畫 及 使 用 土 地 第 2 次 公 聽 會 會 議 紀 錄 一 事 由 : 澎 湖 縣 大 倉 媽 祖 觀 光 文 化 園 區 興 辦 事 業 計 畫 及 使 用 土 地 公 聽 會 二 開 會 日 期 :101 年 3 月 20 日 上 午 9 時 30 分 三 地 點 : 白 沙 鄉 大 倉

More information

女院大事簿 检索 北校区有什么新鲜事 10HOT! 学校大事小事 一网打尽 2014 年 2 月 -2014 年 7 月 最热点击 看 成长驿站 轻松了解学校资讯 1 第二学期开学升旗仪 式 哇 好壮观 中华女子学院 北校区 我们的校区 2 啦啦操 花球比赛 3 心 理 情 景 剧 大 赛 暨 4 书 迷 游 园 会 真 是 中华女子学院北校 区成立于 2006 年 7 月 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 曹八西路

More information

台北市華江國小96學年度教學成果彙編

台北市華江國小96學年度教學成果彙編 自 然 心 體 驗 (103 上 ) ~ 臺 北 市 華 江 國 小 103 學 年 度 教 學 成 果 彙 編 ~ 四 年 級 教 學 團 隊 : 陳 姝 蓉 朱 玉 真 江 美 玲 呂 宛 倫 吳 瓊 慧 張 芝 綺 壹 主 題 名 稱 : 自 然 心 體 驗 貳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者 : 朱 玉 真 老 師 陳 姝 蓉 老 師 參 教 學 對 象 : 四 年 級 學 生 肆 教 學 活

More information

立約人 學生:︵以下簡稱甲方︶

立約人    學生:︵以下簡稱甲方︶ 台 北 市 私 立 亞 伯 拉 罕 語 文 短 期 補 習 班 ( 含 其 他 班 別 ) 補 習 服 務 契 約 書 契 約 審 閱 權 本 契 約 於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經 消 費 者 攜 回 審 閱 七 日 學 生 簽 章 : 短 期 補 習 班 簽 章 : 1 立 約 人 學 生 :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短 期 補 習 班 : 台 北 市 私 立 亞 伯 拉 罕 語 文

More information

普 通 公 務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 ^ ^ ^ ^ ^ ^ 書 表 名 稱 一 藤 總 說 明. ^ 1 30 二 主 要 表 ( 一 ) 歲 入 來 源 別 預 算 表 ^ 31 33 ( 二 ) 歲 出 機 關 別 預 算 表 ^ 3 4 42 三 附

普 通 公 務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 ^ ^ ^ ^ ^ ^ 書 表 名 稱 一 藤 總 說 明. ^ 1 30 二 主 要 表 ( 一 ) 歲 入 來 源 別 預 算 表 ^ 31 33 ( 二 ) 歲 出 機 關 別 預 算 表 ^ 3 4 42 三 附 20-1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0 0 ^ 彐 I 1 0 5 總 3 ^: ^ ^ I I 生 福 利 部 單 算 衛 生 福 利 部 編 普 通 公 務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 ^ ^ ^ ^ ^ ^ 書 表 名 稱 一 藤 總 說 明. ^ 1 30 二 主 要 表 ( 一 ) 歲 入 來 源 別 預 算 表 ^ 31 33 ( 二 ) 歲 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A67EBF44AAF9BEC7A5CDA5D3BDD0A8D3BB4FA4C9C5AAA46ABEC7AED5B07C512641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A67EBF44AAF9BEC7A5CDA5D3BDD0A8D3BB4FA4C9C5AAA46ABEC7AED5B07C5126412E646F6378> 2016 年 澳 門 學 生 申 請 來 臺 升 讀 大 學 校 院 Q&A 項 目 問 題 回 覆 1. 申 請 報 名 1-1. 澳 門 學 生 申 請 來 臺 升 學 需 具 備 什 麼 資 格? 申 請 學 生 於 報 名 時 需 符 合 香 港 澳 門 關 係 條 例 第 四 條 註 規 定, 除 需 持 有 澳 門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資 格 外, 另 需 最 近 連 續 居 留 港

More information

食品中塑化劑汙染衛教手冊

食品中塑化劑汙染衛教手冊 食 品 中 塑 化 劑 汙 染 衛 教 手 冊 食 品 中 塑 化 劑 污 染 衛 教 手 冊 (100.06.21 新 增 ) http://www.fda.gov.tw/files/site_content/ 食 品 中 塑 化 劑 污 染 衛 教 手 冊.pdf ( 點 擊 上 列 連 結 即 可 下 載 檔 案 ) 提 供 單 位 : 國 民 健 康 局 什 麼 是 起 雲 劑? 起 雲 劑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 ... 5... 8... 8... 8... 17... 17... 19... 21... 21... 21... 22... 23... 23... 23... 24... 25... 26... 49... 58... 62... 62... 85... 95... 100... 104... 104... 107... 108... 108... 115... 116 3 ... 11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3B6ABBED6BCBCCAF5D0D4C3B3D2D7B4EBCAA9D7EED0C2CDA8B1A832303130C4EAB5DA3230C6DA5F32303130313131355F5F3130D4C23236C8D5D6B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3B6ABBED6BCBCCAF5D0D4C3B3D2D7B4EBCAA9D7EED0C2CDA8B1A832303130C4EAB5DA3230C6DA5F32303130313131355F5F3130D4C23236C8D5D6B95F2E646F63>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最 新 通 报 2010 年 第 20 期 广 东 检 验 检 疫 局 科 技 处 2010 年 11 月 15 日 目 录 食 品 农 产 品 英 国 禁 用 6 种 食 品 色 素 添 加 剂 欧 盟 公 布 杀 虫 剂 杀 线 威 的 最 大 残 留 限 量 标 准 阿 根 廷 将 食 品 过 敏 原 纳 入 食 品 法 典 管 理 范 畴 巴 西 发 布 葡 萄

More information

佛山研讨会资料第二部分.ppt

佛山研讨会资料第二部分.ppt 1 2009 年 国 际 环 保 法 规 重 点 管 控 物 质 介 绍 邻 苯 二 甲 酸 酯 介 绍 多 环 芳 烃 (PAHs) 介 绍 全 氟 辛 烷 磺 酸 (PFOS) 介 绍 卤 素 介 绍 食 品 包 材 介 绍 ISO14000 邻 苯 二 甲 酸 酯 介 绍 简 介 危 害 各 国 法 规 邻 苯 二 甲 酸 酯 定 义 邻 苯 二 甲 酸 酯 (Phthalate Esters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EB5E7D7D3B0E6A1BFD7A8BCD2CDA8D1B6323031352D352D36C6DABACFBFA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BEB5E7D7D3B0E6A1BFD7A8BCD2CDA8D1B6323031352D352D36C6DABACFBFAF2E646F63> 中 国 塑 协 专 家 委 员 会 通 讯 电 子 版 2015 年 12 月 第 5-6 期 中 国 塑 料 加 工 工 业 协 会 专 家 委 员 会 目 录 政 策 法 规 要 闻 3-13 行 业 动 态 及 发 展 趋 势 14-94 纳 米 技 术 及 纳 米 复 合 材 料 95-106 膜 及 包 装 材 料 107-127 通 用 塑 料 128-140 通 用 工 程 塑 料 140-150

More information

12. 家 庭 年 平 均 收 支 儲 蓄 表 列 示 如 下 : 消 費 支 出 為 66 萬 元, 利 息 支 出 為 4 萬 元, 經 常 性 移 轉 支 出 為 16 萬 元, 所 得 收 入 總 計 為 109 萬 元, 則 可 支 配 所 得 為 多 少? (1) 43 萬 元 (2)

12. 家 庭 年 平 均 收 支 儲 蓄 表 列 示 如 下 : 消 費 支 出 為 66 萬 元, 利 息 支 出 為 4 萬 元, 經 常 性 移 轉 支 出 為 16 萬 元, 所 得 收 入 總 計 為 109 萬 元, 則 可 支 配 所 得 為 多 少? (1) 43 萬 元 (2)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第 17 屆 理 財 規 劃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試 題 科 目 : 理 財 規 劃 實 務 入 場 通 知 書 編 號 : 注 意 :1 本 試 卷 正 反 兩 頁 共 50 題, 每 題 2 分, 限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2 本 試 卷 之 試 題 皆 為 單 選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最 適 當 答 案, 答 錯 不 倒 扣

More information

我司获得 深圳市第一批碳排放核查机构备案 资质 2014 年 4 月 10 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其网站发布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批已获取核 通知 对符合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和深 查机构备案资质的单位 有资格为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的 圳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备案要求的核查机构名单进行 碳排放管控单位提供第三方核查服务 目前 碳交易的 了公告 共有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等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度肇庆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招标文件(定稿)

2016年度肇庆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招标文件(定稿)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GZJL-CG160412 肇 庆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广 州 金 良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四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函... 2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5 第 三 章 用 户 需 求 书... 16 第 四 章 广 东 省 肇 庆 市 政 府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DB9AB7EA4A4B6ECA4C6BEAFA6C3AC56BDC3B1D0A4E2A5552E646F63>

<4D F736F F D20ADB9AB7EA4A4B6ECA4C6BEAFA6C3AC56BDC3B1D0A4E2A5552E646F63> 食 品 中 塑 化 劑 污 染 衛 教 手 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環 境 微 量 毒 物 研 究 中 心 100 年 6 月 15 日 製 一 什 麼 是 起 雲 劑? 起 雲 劑 是 一 種 合 法 的 複 方 食 品 添 加 物, 幫 助 食 品 的 乳 化, 常 添 加 在 運 動 飲 料 果 汁 及 果 凍 等 也 可 能 作 為 乳 化 香

More information

WTO/TBT 山 东 咨 询 工 作 站 编 随 着 食 品 科 技 和 包 装 工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许 多 新 型 材 料 和 包 装 形 式 不 断 出 现, 为 食 品 生 产 储 运 以 及 人 们 的 饮 食 提 供 了 极 大 的 帮 助 和 便 利 据 有 关 统 计, 多 达 95% 的 食 品 是 以 包 装 形 式 被 提 供 给 消 费 者 的 可 见, 与 食 品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A55FA5ABA5DFA6A8A55CB0AAAFC5A4A4BEC7A46AA8C6B04F3939A67EABD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A55FA5ABA5DFA6A8A55CB0AAAFC5A4A4BEC7A46AA8C6B04F3939A67EABD72E646F63> 臺 北 市 立 成 功 高 級 中 學 大 事 記 99 年 1 月 大 事 記 990105 98 年 度 教 育 部 建 置 中 小 學 優 質 化 均 等 數 位 教 育 環 境 計 畫, 本 校 獲 補 助 2 項 專 案 : 高 中 職 電 腦 教 室 更 新 及 建 置 班 級 e 化 教 學 設 備 專 案 654 萬 元 建 置 高 中 職 多 媒 體 互 動 教 師 學 習 中 心

More information

NIDEC SANKYO 环 境 关 连 物 质 管 理 基 准 2/14 1. 环 境 关 连 物 质 管 理 的 考 虑 方 法 NIDEC SANKYO 的 环 境 关 连 物 质 对 应 产 品 所 使 用 的 部 品 材 料 补 材 捆 包 材 以 及 制 造 工 程 中 所 使 用 的

NIDEC SANKYO 环 境 关 连 物 质 管 理 基 准 2/14 1. 环 境 关 连 物 质 管 理 的 考 虑 方 法 NIDEC SANKYO 的 环 境 关 连 物 质 对 应 产 品 所 使 用 的 部 品 材 料 补 材 捆 包 材 以 及 制 造 工 程 中 所 使 用 的 NIDEC SANKYO 环 境 关 连 物 质 管 理 基 准 12 版 新 制 定 2005.12.22 12 修 订 2016.08.20 1. 环 境 关 连 物 质 管 理 的 考 虑 方 法 2/14 2. 产 品 相 关 的 含 有 禁 止 物 质 _RoHS 指 定 物 质 3/14 3. 产 品 相 关 的 含 有 禁 止 物 质 _ 其 他 的 禁 止 物 质 4/14 4. 产

More information

10 防 波 堤 : 石 斑 雀 鯛 方 蟹 岩 蟹 貳 海 岸 生 態 一 棲 地 生 態 1 潮 上 飛 沫 區 林 投 沙 岸 : 藍 綠 藻 海 蟑 螂 陸 蟹 沙 蟹 扁 跳 蝦 寄 居 蟹 2 礁 岩 礫 石 區 姑 婆 嶼 巨 礫 海 岸 : 螺 類 貝 類 海 膽 青 海 菜 紫 菜

10 防 波 堤 : 石 斑 雀 鯛 方 蟹 岩 蟹 貳 海 岸 生 態 一 棲 地 生 態 1 潮 上 飛 沫 區 林 投 沙 岸 : 藍 綠 藻 海 蟑 螂 陸 蟹 沙 蟹 扁 跳 蝦 寄 居 蟹 2 礁 岩 礫 石 區 姑 婆 嶼 巨 礫 海 岸 : 螺 類 貝 類 海 膽 青 海 菜 紫 菜 澎 湖 海 邊 常 見 的 生 物 閱 讀 劄 記 ( 資 料 來 源 : 洪 國 雄 2000.12 澎 湖 海 邊 常 見 的 生 物 澎 湖 縣 文 化 局 366.92024 / 生 物 海 洋 澎 湖 縣 ) 東 笠 2012.10.10 壹 海 岸 地 景 一 天 然 地 景 1 海 蝕 崖 : 海 蟑 螂 蟹 類 ( 較 乾 燥 ) 2 海 成 階 地 = 海 蝕 平 台 + 海 積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深 入 推 进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完 善 权 力 清 单 制 度, 积 极 探 索 政 事 分 开 改 革 行 政 复 议 体 制 改 革 和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制 定 省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完 善 责 任 清 单 制 度, 探 索 建 立 省

深 入 推 进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完 善 权 力 清 单 制 度, 积 极 探 索 政 事 分 开 改 革 行 政 复 议 体 制 改 革 和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制 定 省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完 善 责 任 清 单 制 度, 探 索 建 立 省 2016 年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1 月 24 日 在 浙 江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浙 江 省 省 长 李 强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省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作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请 予 审 议, 并 请 省 政 协 委 员 和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提 出 意 见 一 2015

More information

4.1 * / # 65 2015 6 65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420 227 37% 113.4 1,235 216 205 19% 27.9 ** 7,340 1

4.1 * / # 65 2015 6 65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420 227 37% 113.4 1,235 216 205 19% 27.9 ** 7,340 1 4.1 4.2 73% 13% 37% 19% 1 3%70 87% 4.1 4.3 17 60 2 4.4 43,500 65,000 5,1005,548 4.2 3,667 10,462 1 2 60 18 4.1 * / # 65 2015 6 65 2014-15 @ 43,500 5,548^ 147 428 13% 88.9 7,340 11,830 210,000 318,000 2,390

More information

項 別 檢 核 項 目 檢 核 標 準 備 註 活 動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效 益 評 估 計 畫 擬 定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行 前 準 備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內 容 設 計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項 別 檢 核 項 目 檢 核 標 準 備 註 活 動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效 益 評 估 計 畫 擬 定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行 前 準 備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不 適 用 內 容 設 計 非 常 滿 意 滿 意 尚 可 待 改 進 高 雄 市 立 前 鎮 國 中 103 學 年 度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活 動 ( 計 畫 ) 名 稱 :1-3-4-6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項 次 說 明 執 行 時 間 承 辦 組 別 地 點 執 行 方 式 103 年 1 月 ~103 年 12 月 輔 導 組 資 料 組 特 教 組 A 棟 三 樓 會 議 室 活 動 宣 導 競 賽 研 習 其 他 家 庭 訪 視 一 教 育 部

More information

親親寶貝兒童成長團體細流(第一次)

親親寶貝兒童成長團體細流(第一次) 沿 途 有 愛 創 造 幸 福 : 弱 勢 家 庭 服 務 計 畫 兒 童 成 長 團 體 成 果 報 告 承 辦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基 督 教 衛 理 公 會 竹 山 工 作 站 機 構 負 責 人 : 曾 紀 平 機 構 督 導 : 王 文 玉 方 案 執 行 人 : 鐘 郁 惠 楊 倢 伃 目 錄 壹 活 動 目 的 3-4 貳 活 動 教 案 5-20 參 團 體 紀 錄

More information

產 品 名 稱 衛 生 局 回 報 情 形 统 香 豬 油 33 桶 已 退 回 強 冠 公 縣 市 地 址 項 目 38 特 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並 銷 毀 不 合 格 產 品 共 87.kg 膠 ) 39 海 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膠 ) 40 蔥 抓

產 品 名 稱 衛 生 局 回 報 情 形 统 香 豬 油 33 桶 已 退 回 強 冠 公 縣 市 地 址 項 目 38 特 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並 銷 毀 不 合 格 產 品 共 87.kg 膠 ) 39 海 苔 肉 鬆 (260g/ ; 散 裝 塑 膠 ) 40 蔥 抓 咖 哩 酥 李 鵠 餅 店 2 綠 豆 沙 椪 3 基 隆 油 蔥 店 油 蔥 酥 產 品 ( 散 裝 ) 4 濃 縮 肉 燥 5 紅 蔥 醬 6 聯 華 食 品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國 民 炒 米 粉 (03.05.5 已 停 產 ) 03.09.05 更 換 新 油, 並 進 行 回 收 03.09.04 以 前 製 作 之 產 品, 惟 拒 不 提 供 下 游 名 單,9/9 予 暫

More information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年 月 第 卷 第 期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S x N m U P S S E M V N 中国古代史研究 战国秦汉时期的祠行信仰 以出土简牍 日书 为中心的考察 吕亚虎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陕西 西安 摘 要 行神为古代 五祀 之一 在春秋以降 礼乐崩坏 的社会大背景下 五祀 的等级差别和职能发生 了明显变化 行神成为普通民众奉祀的重要神灵 从出土简牍 日书 文献来看 在择吉之风盛行的战国秦汉时期

More information

日政发〔2016〕 号

日政发〔2016〕  号 日 照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日 政 发 2016 3 号 日 照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下 达 2016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人 民 政 府 管 委,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单 位, 国 家 省 属 驻 日 照 各 单 位 : 日 照 市 2016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已 经 市 十 七 届 人 大 五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48010000 2 72251110,722511 90 3 39206200 4 72193100,721932 00 5 29161200 1997-12-10 1998-7-9 1999-3-12 1999-12-30 57.95%-78.93% 17.11%-55.95% 78.93% 11%-73% 1999-6-3 57%-78% 9%-55% 78% 2000-9-11 6%-62%

More information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第 卷第 期 平顶山学院学报 V N 年 月 J P d U F b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惠鹏飞 河南大学 河南 开封 摘 要 中国古代招抚使始置于唐代广德二年 九月宋代招抚使从广义上看始置于北宋开宝七 年 十月 从狭义上看始置于南宋建炎元年 六月 招抚使设置的缘由为招募人才以抵御金人 首任招 抚使为张所宋代共有 位招抚使副 其中北宋 位 南宋 位宋代招抚使尽管具有先天不足 后天失调的

More information

* +, -.%, * %(/, & 0!

* +, -.%, * %(/, & 0! !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 +, -.%, * %(/, & 0 !*+, -$$. %((/ 0 (%12 34 34 34 34 * +, -.%, * %(/, & 0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张 文 宏 阮 丹 青 内 容 提 要 : 本 文 运 用 年 天 津 城 乡 居 民 社 会 网 的 问 卷 调 查 资 料, 对 市 民 和 农 民 的 社 会 支 持 网 进 行 了 比 较 研 究 我 们 的 研 究 发 现 :( ) 亲 属 在 城 乡 居 民 的 财 务 支 持 网 中 发 挥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 ) 亲 属 在 精 神 支 持 网 中 的 作 用 也

More information

Policy Agenda

Policy Agenda ( ) 2 3 4 5 6 7 8 16 9 1 0 6 8% 7 0% 260 1 1 1 2 1 3 1 4 3 6 0 2 0 0 6 1 5 1 5 1 9 1 6 1 7 75% 1 8 2 1 1 9 2 0 2 0 2 0 2 1 2 0 00 1 0 00 15 24 2 2 2 3 2 4 2 5 2 6 2 7 2 8 2 9 3 0 3 1 2 3 2 3 3 3 3 4 3

More information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靈 花 友, 始 終 如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靈 花 友, 始 終 如 祈 光 空 間 113 宇 宙 訊 息 傳 人 間 花 開 傳 愛 淨 人 心 本 刊 使 用 環 保 大 豆 油 墨 印 刷 台 灣 花 精 溫 暖 的 家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再 蛻 變 與 花 氣 最 初 的 相 遇 在 祈 光 總 部, 因 為 一 個 入 世 之 夢, 台 灣 花 精 的 家 落 腳 市 中 心 繁 華 巷 弄 裡, 用 花 草 出 世 的 靈 秀 之 氣 迎 接 心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