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 書 270 元 遭 詐 120 萬 元 詐 騙 連 環 計 騙 倒 女 教 師 彰 化 縣 1 名 女 教 師 日 前 接 到 假 冒 購 物 網 站 客 服 人 員 的 詐 騙 電 話, 誆 稱 她 的 訂 單 被 誤 設 為 連 續 12 期 扣 款, 會 安 排 銀 行 人 員 協 助 解
|
|
- 挂 卑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臺 南 市 安 定 區 公 所 廉 政 宣 導 資 料 彙 編 (105 年 3 月 ) 本 期 目 錄 反 詐 騙 宣 導 買 書 270 元 遭 詐 120 萬 元 詐 騙 連 環 計 騙 倒 女 教 師 租 屋 族 小 心! 國 際 租 屋 詐 騙 入 侵 臺 灣 廉 政 宣 導 淺 論 休 職 與 停 職 的 區 別 消 費 者 保 護 宣 導 金 管 會 提 醒 消 費 者 購 買 重 大 疾 病 保 險 應 注 意 事 項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宣 導 國 家 安 全 人 人 有 責 從 我 國 法 規 面 談 保 防 工 作 法 制 化 之 重 要 性 機 關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旅 遊 安 全 維 護 及 緊 急 意 外 事 故 處 理 作 業 手 冊
2 買 書 270 元 遭 詐 120 萬 元 詐 騙 連 環 計 騙 倒 女 教 師 彰 化 縣 1 名 女 教 師 日 前 接 到 假 冒 購 物 網 站 客 服 人 員 的 詐 騙 電 話, 誆 稱 她 的 訂 單 被 誤 設 為 連 續 12 期 扣 款, 會 安 排 銀 行 人 員 協 助 解 決, 女 教 師 連 2 天 依 照 假 銀 行 行 員 指 示 操 作 ATM, 匯 出 12 萬 元 到 歹 徒 指 定 帳 戶, 歹 徒 食 髓 知 味, 第 3 天 再 假 冒 金 管 會 官 員 繼 續 行 騙, 以 女 教 師 匯 款 紀 錄 異 常 為 由, 要 求 監 管 銀 行 帳 戶,3 天 下 來 遭 騙 走 120 餘 萬 元 40 歲 的 陳 姓 女 教 師 擁 有 碩 士 高 學 歷, 去 年 底 在 某 知 名 購 物 網 站 刷 卡 270 元 購 書, 日 前 接 到 假 冒 網 站 客 服 及 銀 行 人 員 來 電, 表 示 購 物 網 站 員 工 作 業 疏 失 導 致 她 的 訂 單 被 設 定 為 連 續 12 期 扣 款, 要 求 女 老 師 操 作 ATM 解 除 設 定, 由 於 歹 徒 對 女 教 師 的 訂 單 內 容 與 付 款 紀 錄 瞭 若 指 掌, 來 電 顯 示 號 碼 又 跟 真 的 購 物 網 站 及 銀 行 客 服 電 話 一 模 一 樣, 女 教 師 不 疑 有 他, 連 續 2 天 依 照 指 示 操 作 ATM, 共 匯 出 12 萬 元, 歹 徒 見 女 教 師 未 察 覺 被 騙, 第 3 天 竟 假 冒 金 管 會 官 員 來 電, 誆 稱 查 出 女 教 師 匯 款 交 易 紀 錄 異 常, 涉 嫌 洗 錢 重 罪, 必 須 將 帳 戶 交 給 金 管 會 監 管, 女 教 師 擔 心 官 司 影 響 工 作, 急 忙 把 存 款 匯 到 對 方 指 定 的 託 管 帳 戶, 回 家 之 後 越 想 越 不 對 勁, 打 電 話 到 銀 行 詢 問 才 知 道 自 己 上 了 詐 騙 集 團 的 當, 被 騙 金 額 高 達 120 餘 萬 元 刑 事 警 察 局 預 防 科 統 計, 元 旦 迄 今 ATM 解 除 分 期 付 款 始 終 占 據 各 類 詐 騙 被 害 案 件 首 位, 疑 與 購 物 網 站 會 員 個 資 外 洩 有 關,3 月 份 迄 今 HITO 本 舖 疑 似 個 資 外 洩 詐 騙 案 件 已 達 134 件, 警 方 特 別 呼 籲,165 反 詐 騙 諮 詢 專 線 網 站 每 週 均 會 公 布 高 風 險 網 路 賣 場 名 單, 民 眾 上 網 購 物 應 選 擇 信 譽 良 好 且 具 有 完 善 資 安 防 護 機 制 之 網 路 賣 場, 對 於 屢 次 勸 告 均 未 改 善 的 網 路 賣 場, 也 希 望 全 民 共 同 抵 制 避 免 使 用, 以 保 障 自 身 財 產 安 全 警 方 亦 再 次 呼 籲,ATM 解 除 分 期 付 款 就 是 詐 騙,ATM 只 能 提 款 跟 匯 款, 不 具 有 解 除 設 定 身 分 驗 證 等 功 能, 詐 騙 集 團 經 常 竄 改 來 電 顯 示 號 碼, 民 眾 接 到 陌 生 電 話, 切 勿 僅 憑 來 電 顯 示 號 碼 就 輕 信 對 方 的 身 分 與 說 詞, 若 來 電 顯 示 號 碼 開 頭 有 + 號, 代 表 該 通 電 話 來 自 境 外, 更 要 提 高 警 覺, 應 牢 記 一 聽 二 掛 三 查 證 的 口 訣, 先 聽 清 楚 電 話 內 容, 然 後 確 實 掛 斷 電 話, 再 親 自 撥 打 165 反 詐 騙 專 線 查 證, 避 免 遭 到 詐 騙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刑 事 警 察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3 租 屋 族 小 心! 國 際 租 屋 詐 騙 入 侵 臺 灣 租 房 子 遇 到 假 房 東 很 嘔, 遇 到 外 國 假 房 東 用 英 文 騙 錢 更 嘔! 國 內 某 知 名 租 屋 網 站 近 期 傳 出 多 起 租 屋 客 遭 假 冒 房 東 之 外 籍 人 士 詐 騙 案 件, 歹 徒 清 一 色 自 稱 是 英 國 人, 刊 登 訊 息 表 示 要 將 渠 駐 臺 工 作 期 間 所 買 的 房 屋 出 租, 並 提 供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做 為 聯 絡 管 道, 由 於 資 料 上 看 起 來 屋 況 好 地 段 佳, 租 金 又 遠 低 於 行 情, 吸 引 許 多 租 屋 客 寫 信 詢 問, 歹 徒 再 以 人 不 在 臺 灣, 已 委 託 國 際 物 業 公 司 協 助 帶 看 及 簽 約 為 由, 指 示 被 害 人 先 透 過 西 聯 匯 款 匯 出 1 筆 擔 保 金 到 英 國, 被 害 人 匯 款 後 苦 等 不 到 回 音 才 發 現 遭 到 詐 騙 28 歲 的 林 姓 粉 領 族 日 前 在 國 內 某 知 名 租 屋 網 站 上 看 到 1 間 位 於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精 華 地 段 的 套 房 要 出 租, 由 於 房 屋 照 片 看 起 來 時 尚 新 穎, 租 金 又 比 行 情 便 宜 好 幾 千 元, 便 依 對 方 所 留 的 電 子 郵 件 帳 號 聯 絡, 對 方 用 英 文 回 信 自 稱 是 英 國 工 程 師, 過 去 外 派 臺 灣 工 作 期 間 買 下 這 間 套 房, 由 於 短 期 內 不 會 再 回 臺 灣 工 作, 想 找 個 好 房 客 幫 忙 看 顧 房 子, 願 意 用 便 宜 價 格 出 租, 並 表 示 已 委 託 國 際 知 名 物 流 公 司 UPS 的 不 動 產 部 門 協 助 處 理 看 屋 簽 約 事 宜, 林 姓 女 子 隨 即 接 到 署 名 UPS Lettings Property 的 電 子 郵 件, 要 求 先 繳 交 一 筆 800 美 元 的 擔 保 金 才 能 辦 理 租 屋 手 續, 林 姓 女 子 以 為 撿 到 好 康, 又 擔 心 房 子 被 其 他 租 屋 客 捷 足 先 登, 便 依 照 指 示 用 西 聯 匯 款 將 800 美 元 匯 到 英 國, 不 料 對 方 收 款 後 卻 人 間 蒸 發, 林 姓 女 子 打 電 話 到 UPS 臺 灣 分 公 司 詢 問, 發 現 該 公 司 根 本 沒 有 不 動 產 部 門, 這 才 知 道 自 己 上 了 外 國 騙 子 的 當 刑 事 警 察 局 指 出, 此 類 國 際 租 屋 詐 騙 手 法 常 見 於 歐 美 地 區, 歹 徒 慣 用 手 法 是 盜 用 飯 店 或 出 租 公 寓 的 照 片, 再 以 低 於 行 情 的 價 格 刊 登 租 屋 訊 息, 甚 至 會 提 供 假 房 契 假 護 照 來 取 信 被 害 人, 等 被 害 人 上 鉤 後 就 表 示 自 己 人 在 別 的 國 家, 需 委 託 國 際 物 業 公 司 處 理 租 屋 事 宜, 要 求 被 害 人 以 西 聯 匯 款 (Western Union) 或 速 匯 金 (Money Gram) 等 跨 國 匯 款 管 道 交 付 1 筆 擔 保 金, 藉 此 騙 取 財 物, 以 往 偶 有 臺 灣 民 眾 因 為 出 國
4 留 學 或 打 工 渡 假 而 在 國 外 租 屋 網 站 遭 騙, 但 國 內 租 屋 網 站 出 現 中 文 化 的 詐 騙 訊 息 卻 是 近 年 來 首 見, 刑 事 警 察 局 提 醒 有 租 屋 需 求 的 民 眾 務 必 小 心, 看 到 房 東 不 在 臺 灣 西 聯 匯 款 (Western Union) 速 匯 金 (Money Gram) 等 詐 騙 關 鍵 字 就 要 提 高 警 覺, 建 議 民 眾 租 屋 時 務 必 親 自 到 現 場 看 屋, 並 要 求 對 方 出 示 房 屋 所 有 權 狀 及 屋 主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再 利 用 權 狀 上 的 建 號 地 號 向 地 政 事 務 所 查 證 屋 主 姓 名 是 否 正 確, 以 免 遭 騙, 有 任 何 疑 問 歡 迎 撥 打 165 反 詐 騙 諮 詢 專 線 詢 問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刑 事 警 察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5 淺 論 休 職 與 停 職 的 區 別 休 職, 係 公 務 員 因 有 違 法 廢 弛 職 務 或 其 他 失 職 行 為, 經 監 察 院 或 主 管 機 關 移 送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審 議 後, 核 予 休 其 現 職 的 懲 戒 處 分 雖 然 公 務 員 在 休 職 期 間 仍 保 有 身 分, 但 不 得 執 行 職 務, 亦 停 發 其 俸 ( 薪 ) 給 ; 休 職 期 滿, 則 許 其 復 職 停 職, 係 公 務 員 因 違 失 情 節 重 大, 而 有 暫 時 離 開 職 務 之 必 要 時, 得 由 主 管 機 關 令 其 停 止 職 務 的 暫 時 性 與 持 續 性 處 分 大 致 上 可 分 為 免 職 確 定 前 的 停 職 處 分 與 重 大 事 件 待 調 查 的 停 職 處 分 兩 種, 在 停 職 期 間, 公 務 員 一 樣 保 有 身 分, 但 不 得 執 行 職 務, 惟 得 依 法 支 領 半 數 本 俸 停 職 原 因 消 滅 或 被 救 濟 機 關 撤 銷 者, 亦 准 其 復 職 由 上 可 知, 休 職 與 停 職 二 者 俱 是 影 響 公 務 人 員 重 大 權 利 的 事 項, 屬 重 大 的 人 事 處 分 行 為 受 休 職 處 分 或 停 職 處 分 的 公 務 員, 雖 仍 保 有 身 分, 但 不 得 執 行 職 務, 其 外 形 儘 管 相 似, 但 其 實 質 卻 有 諸 多 不 同 茲 就 二 者 之 區 別, 扼 要 說 明 如 下 : ( 一 ) 處 分 依 據 不 同 : 休 職 處 分 的 唯 一 法 律 依 據 是 公 務 員 懲 戒 法 依 民 國 104 年 5 月 修 正 公 布 之 該 法 第 9 條 規 定, 公 務 員 懲 戒 處 分 計 有 9 種, 即 : 免 除 職 務 撤 職 剝 奪 減 少 退 休 ( 職 伍 ) 金 休 職 降 級 減 俸 罰 款 記 過 申 誡 其 處 分 係 由 重 而 輕 排 列, 休 職 處 分 算 是 較 重 之 處 分 停 職 處 分 的 依 據, 除 公 務 員 懲 戒 法 第 4 條 規 定 之 職 務 當 然 停 止, 及 第 5 條 規 定 之 先 行 停 止 其 職 務 等 兩 種 情 形 外,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法 第 18 條 亦 有 先 行 停 職 規 定,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第 13 條 則 有 應 先 行 撤 職 之 規 定 ( 依 司 法 院 37 年 院 解 字 4017 號 解 釋 乃 先 行 停 職 之 意 ) 至 於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法 第 10 條 第 11 條 除 宣 示 停 職 法 定 主 義 外, 主 要 規 定 停 職 事 由 消 滅 或 經 撤 銷 時 如 何 復 職 的 程 序, 及 視 為 辭 職 的 情 形 顯 然 可 知, 休 職 與 停 職 的 法 律 依 據 有 所 不 同 ( 二 ) 處 分 性 質 不 同 : 休 職 處 分 係 由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所 作 成, 只
6 此 一 家, 別 無 分 號, 既 是 處 罰, 屬 懲 戒 處 分, 也 是 確 定 處 分, 係 國 家 司 法 權 的 行 使 停 職 處 分 乃 暫 時 性 的 行 政 處 分, 其 本 身 不 具 處 罰 性 質 ; 係 因 涉 重 大 違 法 違 紀 事 由, 為 調 查 事 實 維 護 官 箴 或 避 免 影 響 公 正 起 見, 由 主 管 機 關 令 其 暫 時 離 開 職 務, 乃 行 政 權 的 作 用, 核 屬 對 該 公 務 員 不 利 的 行 政 處 分 就 處 分 性 質 而 言, 休 職 與 停 職 顯 然 有 別 ( 三 ) 休 停 期 間 不 同 : 休 職 處 分 是 確 定 處 分 與 終 局 處 分,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為 休 職 處 分 之 決 定 時, 必 同 時 宣 告 其 休 職 期 間 在 公 務 員 懲 戒 法 104 年 5 月 修 正 公 布 前, 明 定 其 期 間 為 六 個 月 以 上 ; 在 修 正 公 布 後, 除 維 持 低 限 為 六 個 月 以 上 外, 亦 明 定 上 限 為 三 年 以 下 停 職 處 分 只 是 暫 時 性 處 分 與 中 間 處 分, 停 職 期 間 之 長 短, 除 被 救 濟 機 關 撤 銷 者 外, 主 要 視 後 面 之 確 定 處 分 而 定, 短 則 數 天, 長 則 數 年 之 久, 其 期 間 沒 有 限 制, 也 無 法 確 定 兩 者 關 於 休 停 期 間 之 規 定, 明 顯 不 同 ( 四 ) 俸 給 待 遇 不 同 : 休 職 人 員 於 休 職 期 間, 公 務 員 懲 戒 法 明 定 停 發 其 俸 ( 薪 ) 給, 並 不 得 申 請 退 休 退 伍 或 在 其 他 機 關 任 職 停 職 人 員 於 停 職 期 間 雖 不 執 行 職 務, 但 依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第 21 條 規 定, 得 發 得 給 半 數 之 本 俸 ( 年 功 俸 ); 嗣 後 准 予 復 職 人 員, 尚 可 申 請 補 發 另 一 半 未 領 之 本 俸 ( 年 功 俸 ) 就 休 停 期 間 之 俸 給 待 遇 而 言, 兩 者 自 有 不 同 ( 五 ) 結 果 發 展 不 同 : 休 職 期 滿, 許 其 回 復 原 職 務 或 相 當 之 其 他 職 務, 此 為 公 務 員 懲 戒 法 第 14 條 所 明 定 ; 惟 如 未 於 期 限 內 依 規 定 申 請 復 職, 經 查 催 後 仍 未 依 限 報 到 復 職 者, 則 準 用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法 之 規 定, 視 為 辭 職 至 於 停 職, 其 最 後 結 果 有 三 種, 一 是 撤 職 或 免 職 ( 含 免 除 職 務 ), 二 是 准 予 復 職 ( 含 休 職 處 分 期 滿 後 復 職 之 情 形 ), 三 是 視 為 辭 職 在 公 務 員 停 職 事 由 消 滅 或 經 救 濟 機 關 撤 銷 者, 始 能 復 職 ; 惟 如 未 於 期 限 內 依 規 定 申 請
7 復 職, 經 查 催 後 仍 未 依 限 報 到 復 職 者, 亦 將 視 為 辭 職 休 職 處 分 與 停 職 處 分 的 結 果 發 展, 明 顯 有 距 ( 六 ) 事 後 效 果 不 同 : 休 職 期 滿 許 其 復 職 人 員, 自 復 職 之 日 起, 二 年 內 不 得 晉 敍 陞 任 或 遷 調 主 管 職 務 ; 此 一 規 定, 雖 與 休 職 之 事 實 狀 態, 在 執 行 時 間 上 有 先 後 之 別, 但 都 是 休 職 懲 戒 的 重 要 內 容, 也 是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至 於 停 職 事 由 消 滅 或 經 救 濟 機 關 撤 銷 而 復 職 之 人 員, 則 無 此 項 限 制 規 定 顯 然 就 復 職 後 的 效 果 言 之, 兩 者 並 不 相 同 簡 要 之, 休 職 與 停 職 之 外 形 雖 然 極 為 相 似, 兩 者 皆 仍 保 有 身 分, 但 不 得 執 行 職 務 不 過 若 就 實 質 內 涵 而 言, 兩 者 在 處 分 依 據 處 分 性 質 休 停 期 間 俸 給 待 遇 結 果 發 展 與 事 後 效 果 等 六 方 面, 明 顯 有 別 我 輩 公 務 員 自 應 明 辨, 不 可 不 察 資 料 來 源 : 清 流 雙 月 刊 2016 年 3 月 號 請 託 關 說 涉 不 當, 簽 報 知 會 不 可 忘 公 事 公 辦 不 請 託, 清 淨 公 門 免 關 說 請 託 關 說 要 注 意, 知 會 政 風 保 權 益 請 託 關 說 涉 疑 義, 三 日 簽 會 釋 懷 疑
8 金 管 會 提 醒 消 費 者 購 買 重 大 疾 病 保 險 應 注 意 事 項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下 稱 金 管 會 ) 表 示, 醫 療 保 險 大 多 是 以 住 院 接 受 診 療 為 給 付 的 前 提, 目 的 是 為 減 輕 投 保 民 眾 因 疾 病 或 意 外 傷 害 接 受 住 院 診 療 時 所 產 生 之 醫 療 費 用 負 擔, 或 提 高 醫 療 就 醫 品 質 惟 對 於 罹 患 重 大 疾 病 者 而 言, 患 病 初 期 可 能 會 因 請 長 假 就 醫 而 喪 失 家 庭 主 要 收 入 之 來 源, 或 出 院 後 之 相 關 用 藥 不 屬 於 醫 療 保 險 商 品 之 給 付 範 圍 而 需 要 額 外 籌 措 醫 療 費 用 支 出, 建 議 消 費 者 可 以 適 時 依 自 身 需 求 及 經 濟 能 力, 利 用 重 大 疾 病 保 險 商 品 轉 嫁 上 開 風 險 金 管 會 並 提 醒 消 費 者, 投 保 重 大 疾 病 保 險 商 品 前, 宜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一 7 項 重 大 疾 病 項 目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已 配 合 目 前 醫 療 實 務 用 語, 修 正 為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冠 狀 動 脈 繞 道 手 術 末 期 腎 病 變 腦 中 風 後 殘 障 癌 症 癱 瘓 重 大 器 官 移 植 或 造 血 幹 細 胞 移 植 並 訂 有 標 準 化 定 義 ( 下 稱 甲 型 商 品 ), 對 消 費 者 而 言, 因 保 障 疾 病 項 目 相 同, 且 定 義 標 準 化, 可 減 少 保 戶 購 買 不 同 保 險 公 司 重 大 疾 病 商 品 時, 因 名 詞 用 語 定 義 差 異 所 造 成 之 困 擾 二 隨 著 醫 療 科 技 進 步, 重 大 疾 病 可 能 早 期 即 被 檢 驗 出 來, 然 而 即 便 是 初 期 重 大 疾 病, 病 患 通 常 仍 須 支 付 相 當 之 醫 療 費 用, 且 其 痛 苦 程 度 ( 無 論 身 體 或 心 理 ) 未 必 亞 於 末 期 之 重 大 疾 病, 自 105 年 4 月 1 日 起, 保 險 業 者 針 對 上 開 7 項 重 大 疾 病 中 的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腦 中 風 後 殘 障 癌 症 及 癱 瘓 依 病 況 程 度 區 分 為 輕 度 及 重 度, 使 罹 患 重 大 疾 病 的 保 戶 在 病 況 相 對 較 輕 的 疾 病 初 期 也 可 獲 得 一 定 比 例 的 理 賠 ( 下 稱 乙 型 商 品 ), 以 支 應 保 戶 初 期 醫 療 費 用 三 甲 型 商 品 因 未 進 行 輕 度 重 度 分 級, 且 急 性 心 肌 梗 塞 腦 中 風 後 殘 障 癌 症 及 癱 瘓 等 4 項 疾 病 之 定 義 僅 涵 蓋 乙 型 的 重 度 ( 其 餘 3 項 疾 病 則 與 乙 型 定 義 相 同 ), 故 理 論 上 保 險 費 將 較 乙 型 商 品 低 廉, 較 適 合 保 險 費 預 算 有 限 但 想 移 轉 重 大 疾 病 風 險 的 消 費 者, 消 費 者 可 於 保 險 公 司 網 站 查 詢 瞭 解 甲 型 乙 型 商 品 之 疾 病 定 義 差 異, 並 依 自 身 需 求 及 經 濟 能 力 規 劃 投 保 資 料 來 源 :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保 險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9 國 家 安 全 人 人 有 責 從 我 國 法 規 面 談 保 防 工 作 法 制 化 之 重 要 性 近 來 伊 斯 蘭 國 (IS) 在 世 界 各 地 發 動 恐 怖 攻 擊, 造 成 多 人 傷 亡 並 引 發 全 球 恐 慌, 而 國 內 也 發 生 數 起 軍 官 為 中 共 蒐 集 軍 事 機 密 案, 從 以 上 種 種 現 象 可 知, 國 家 安 全 已 是 當 前 刻 不 容 緩 之 議 題, 但 令 人 擔 憂 的 是, 國 人 卻 多 認 為 此 只 是 政 府 當 局 的 事, 殊 不 知 一 旦 發 生 國 家 安 全 事 件, 全 民 均 難 置 身 事 外 有 鑑 於 此, 本 文 將 歸 納 分 析 國 家 安 全 相 關 法 規 中 攸 關 人 民 權 利 義 務 之 重 要 條 文, 期 藉 此 呼 籲 社 會 各 界 一 起 重 視 並 共 同 維 護 國 家 及 自 身 安 全 國 家 安 全 相 關 規 定 一 國 家 安 全 法 本 法 堪 稱 國 家 安 全 之 專 法, 明 揭 人 民 不 得 為 外 國 或 大 陸 地 區 行 政 軍 事 黨 務 或 其 他 公 務 機 構 或 其 設 立 指 定 機 構 或 委 託 之 民 間 團 體 刺 探 蒐 集 交 付 或 傳 遞 關 於 公 務 上 應 秘 密 之 文 書 圖 畫 消 息 或 物 品, 或 發 展 組 織 本 法 自 76 年 公 布 施 行 以 來, 期 間 歷 經 3 次 修 正, 行 政 院 在 102 年 5 月 間 公 布 本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除 新 增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安 全 之 維 護, 應 及 於 網 際 網 路 必 要 之 範 圍 條 款 外, 鑒 於 敵 諜 案 件 犯 行 隱 匿, 舉 證 不 易, 故 增 訂 檢 舉 獎 金 給 與 及 保 護 辦 法 另 為 有 效 推 動 保 防 工 作, 增 訂 各 級 機 關 ( 構 ) 軍 隊 及 與 整 體 國 力 有 關 之 團 體, 實 施 保 防 工 作 之 依 據 及 保 防 工 作 之 業 務 範 圍 ( 包 括 公 務 或 業 務 機 密 維 護 防 制 滲 透 內 部 安 全 防 護 推 展 保 防 教 育 與 訓 練 保 防 法 令 之 研 擬 等 ) 適 用 對 象 類 別 主 管 機 關 等 規 定 ; 同 時 授 權 主 管 機 關 訂 定 保 防 教 育 與 訓 練 相 關 事 項 之 規 定 執 行 保 防 工 作 相 關 事 項 之 辦 法, 以 及 違 反 執 行 辦 法 所 定 限 制 或 禁 止 事 項 之 處 罰 二 國 家 情 報 工 作 法 本 法 係 為 規 範 監 督 統 合 國 家 情 報 工 作, 維 護 國 家 安 全 及 利 益,
10 並 保 障 人 民 之 權 益 而 制 定, 其 中 與 人 民 有 關 者, 如 明 定 對 於 涉 及 情 報 ( 指 足 以 影 響 國 家 安 全 或 利 益 之 資 訊 ) 來 源 管 道 或 組 織 及 有 關 情 報 人 員 與 情 報 協 助 人 員 身 分 行 動 或 通 訊 安 全 管 制 之 資 訊, 不 得 洩 漏 交 付 刺 探 蒐 集 毀 棄 損 壞 或 隱 匿 違 者 依 其 行 為 態 樣 有 不 同 額 度 之 刑 責, 並 將 沒 收 犯 罪 所 得 處 罰 未 遂 犯 及 過 失 犯 對 於 從 事 間 諜 行 為 者, 本 法 則 分 就 交 付 對 象 內 容 或 行 為 類 型 之 不 同 而 有 刑 責 輕 重 之 規 定, 未 遂 犯 亦 罰 本 法 另 設 有 窩 裡 反 條 款, 從 事 間 諜 行 為 之 人 自 首 因 而 查 獲 其 他 間 諜 或 防 止 國 家 安 全 或 利 益 受 到 重 大 危 害 情 事 者, 減 輕 或 免 除 其 刑 ; 於 偵 查 或 審 判 中 自 白, 因 而 查 獲 其 他 間 諜 或 防 止 國 家 安 全 或 利 益 受 到 重 大 危 害 情 事 者, 減 輕 其 刑 此 外, 我 國 人 民 曾 有 違 法 失 職 情 事, 致 遭 外 國 勢 力 境 外 敵 對 勢 力 或 其 工 作 人 員 掌 握 並 脅 迫 為 其 擔 任 間 諜, 在 尚 未 從 事 間 諜 行 為 前 自 首 犯 行 者, 原 所 涉 犯 罪, 得 減 輕 其 刑, 若 是 公 務 員 主 動 向 所 屬 機 關 陳 報 失 職 情 事 者, 減 輕 或 免 除 其 行 政 責 任 三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法 本 法 之 宗 旨 乃 為 統 籌 入 出 國 管 理, 確 保 國 家 安 全 及 保 障 人 權 原 則 上 居 住 臺 灣 地 區 設 有 戶 籍 國 民 入 出 國, 不 須 申 請 許 可, 但 涉 及 國 家 安 全 之 人 員, 應 先 經 其 服 務 機 關 核 准, 始 得 出 國 當 國 民 有 事 實 足 認 有 妨 害 國 家 安 全 或 社 會 安 定 之 重 大 嫌 疑 涉 及 內 亂 罪 或 外 患 罪 之 重 大 嫌 疑, 內 政 部 移 民 署 應 禁 止 其 出 國, 而 在 臺 灣 地 區 無 戶 籍 國 民 申 請 在 臺 居 留 或 定 居, 有 事 實 足 認 有 妨 害 國 家 安 全 或 社 會 安 定 之 重 大 嫌 疑 者, 移 民 署 亦 得 不 予 許 可, 若 在 停 留 期 間 有 前 述 情 形, 移 民 署 得 廢 止 其 停 留 許 可 四 有 關 大 陸 地 區 之 規 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在 臺 灣 地 區 依 親 居 留 長 期 居 留 或 定 居 許 可 辦 法 規 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申 請 依 親 居 留 長 期 居 留 或 定 居, 若 有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或 社 會 安 定 之 虞, 不 予 許 可 依 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投 資 許 可
11 辦 法, 投 資 人 所 為 投 資 之 申 請, 若 影 響 國 家 安 全, 得 限 制 或 禁 止, 其 已 投 資 經 營 者, 得 撤 銷 或 廢 止 另 依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從 事 觀 光 活 動 許 可 辦 法,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申 請 來 臺 從 事 觀 光 活 動, 有 事 實 足 認 為 有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之 虞, 得 不 予 許 可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其 在 臺 行 為 或 活 動 有 事 實 足 認 有 重 大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或 社 會 安 定 之 虞, 邀 請 單 位 旅 行 業 或 代 申 請 人, 應 依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進 入 臺 灣 地 區 許 可 辦 法, 視 其 情 節 於 一 定 期 間 內 不 予 受 理 其 代 申 請 大 陸 地 區 產 業 技 術 引 進 許 可 辦 法 則 明 定, 臺 灣 地 區 財 團 法 人 研 究 機 構 農 業 工 業 礦 業 營 造 業 或 技 術 服 務 業, 因 研 究 開 發 或 產 業 發 展 特 殊 需 要, 須 引 進 大 陸 地 區 產 業 技 術 者, 應 先 經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並 以 不 妨 害 國 家 安 全 及 經 濟 發 展 為 限 大 學 法 亦 規 定,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不 得 進 入 經 教 育 部 會 商 各 有 關 機 關 認 定 公 告 涉 及 國 家 安 全 機 密 之 院 系 所 及 學 位 學 程 修 讀, 而 在 專 科 學 校 法 也 有 類 似 限 制 五 電 信 相 關 規 定 電 信 法 明 定, 對 於 電 信 之 內 容 顯 有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者, 電 信 事 業 得 拒 絕 或 停 止 其 傳 遞, 而 為 維 護 國 家 安 全, 電 信 事 業 對 於 有 緊 急 進 行 必 要 之 通 信 應 予 優 先 處 理 而 為 保 障 國 家 安 全 及 維 持 電 波 秩 序, 製 造 輸 入 設 置 或 持 有 電 信 管 制 射 頻 器 材 者, 須 經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 簡 稱 NCC) 許 可, 其 所 製 造 輸 入 之 電 信 管 制 射 頻 器 材 型 號 及 數 量, 亦 須 報 請 備 查 另 依 第 二 類 電 信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經 營 者 之 營 運 不 得 有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之 行 為, 當 有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或 資 通 安 全 之 虞 時, 經 NCC 通 知, 經 營 者 應 於 1 年 內 建 立 資 通 安 全 防 護 及 偵 測 設 施, 並 定 期 進 行 滲 透 測 試 弱 點 掃 描 及 修 補 作 業, 並 通 過 ISO/IEC 國 際 標 準 之 資 通 安 全 管 理 驗 證 為 強 化 電 信 設 備 機 房 ( 包 括 網 管 中 心 機 房 ) 之 安 全 維 護, 經 營 者 除 應 建 立 人 員 進 出 管 制 工 作 日 誌 及 複 查 人 員 之 複 查 紀 錄 等 內 容 外, 出 入 口 應 設 置 錄 影 設 備 監 視 並 記 錄 之, 而 經 營 者 亦 不 得 允 許 具 危 害 國
12 家 安 全 疑 慮 之 人 員 進 入 電 信 設 備 機 房 或 委 託 該 人 員 進 行 涉 及 網 路 系 統 資 源 用 戶 個 人 資 料 及 通 信 內 容 相 關 之 資 訊 系 統 軟 體 設 計 遠 端 系 統 連 線 維 運 及 測 試 作 業 六 其 他 如 遊 說 法 明 文, 外 國 政 府 法 人 團 體 及 自 然 人 不 得 就 國 防 外 交 及 大 陸 事 務 涉 及 國 家 安 全 或 國 家 機 密 者 進 行 遊 說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規 定, 非 公 務 機 關 應 依 當 事 人 之 請 求, 就 其 蒐 集 之 個 人 資 料, 答 覆 查 詢 提 供 閱 覽 或 製 給 複 製 本, 但 有 妨 害 國 家 安 全 外 交 及 軍 事 機 密 整 體 經 濟 利 益 或 其 他 國 家 重 大 利 益, 不 在 此 限 特 此 提 醒, 觀 光 旅 館 業 管 理 規 則 明 定, 當 觀 光 旅 館 業 發 現 旅 客 有 危 害 國 家 安 全 之 嫌 疑 時, 應 即 為 必 要 之 處 理 或 報 請 當 地 警 察 機 關 處 理 結 語 古 語 云 覆 巢 之 下 無 完 卵, 依 此 道 理, 一 旦 失 去 國 家, 人 民 的 生 命 自 由 財 產 等 也 將 沒 有 保 障, 相 信 這 是 任 何 人 都 不 會 質 疑 的 從 本 文 可 知, 現 行 國 家 安 全 法 之 條 文 已 難 以 因 應 實 際 需 要, 再 加 上 缺 乏 保 防 工 作 之 明 確 法 源 依 據, 以 致 如 何 有 效 維 護 國 家 安 全 形 同 雪 上 加 霜, 故 在 此 建 議 應 在 保 障 人 權 之 前 提 下 加 速 推 動 相 關 立 ( 修 ) 法 作 業, 同 時 加 強 各 機 關 及 全 民 保 防 教 育, 始 能 有 效 強 化 國 家 安 全 資 料 來 源 : 清 流 雙 月 刊 2016 年 3 月 號 公 務 機 密 勿 輕 傳, 道 聽 塗 說 勿 輕 信 上 網 不 談 機 密 瀏 覽 下 載 要 警 覺
13 旅 遊 安 全 維 護 及 緊 急 意 外 事 故 處 理 作 業 手 冊 一 前 言 近 年 來 來 臺 旅 客 人 數 快 速 攀 升, 國 人 出 國 及 國 內 旅 遊 人 次 亦 持 續 增 加, 旅 遊 安 全 維 護 及 緊 急 意 外 事 故 處 理 之 課 題 更 顯 重 要 為 確 保 國 人 及 來 臺 旅 客 在 旅 遊 行 程 中 吃 住 行 遊 覽 購 物 娛 樂 等 方 面 之 安 全, 避 免 旅 遊 意 外 事 故 發 生, 提 昇 旅 遊 及 接 待 品 質, 爰 從 :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旅 遊 準 備 及 事 故 預 防 旅 遊 中 之 安 全 維 護 緊 急 事 件 處 理 等 階 段, 指 導 旅 行 社 領 隊 或 導 遊 等 隨 團 人 員 旅 客 等 層 面 建 構 完 整 周 延 之 旅 遊 安 全 網 絡, 落 實 旅 遊 安 全 維 護 各 項 作 業 二 旅 遊 安 全 維 護 法 令 規 範 ( 一 ) 旅 行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37 條 規 定, 旅 行 業 辦 理 旅 遊 時, 該 旅 行 業 及 其 所 派 遣 之 隨 團 服 務 人 員, 旅 遊 途 中 注 意 旅 客 安 全 之 維 護, 應 使 用 合 法 業 者 依 規 定 設 置 之 遊 樂 及 住 宿 設 施, 並 應 使 用 合 法 業 者 提 供 之 合 法 交 通 工 具 及 合 格 之 駕 駛 人 包 租 遊 覽 車 者, 應 簽 訂 租 車 契 約, 並 依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頒 訂 之 檢 查 紀 錄 表 填 列 查 核 其 行 車 執 照 強 制 汽 車 責 任 保 險 安 全 設 備 逃 生 演 練 駕 駛 人 之 持 照 條 件 及 駕 駛 精 神 狀 態 等 事 項 妥 適 安 排 旅 遊 行 程, 不 得 使 遊 覽 車 駕 駛 違 反 汽 車 運 輸 業 管 理 法 規 有 關 超 時 工 作 規 定 ( 二 ) 旅 行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38 條 規 定, 綜 合 或 甲 種 旅 行 業 經 營 國 人 出 國 觀 光 團 體 旅 遊, 應 慎 選 國 外 當 地 政 府 登 記 合 格 之 旅 行 業, 並 應 取 得 其 承 諾 書 或 保 證 文 件, 始 可 委 託 其 接 待 或 導 遊 ( 三 ) 旅 行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39 條 規 定, 旅 行 業 辦 理 國 內 外 觀 光 團 體 旅 遊 業 務, 發 生 緊 急 事 故 時, 應 為 迅 速 妥 適 之 處 理, 維 護 旅 客 權 益, 對 受 害 旅 客 家 屬 應 提 供 必 要 之 協 助 事 故 發 生 後 24 小 時 內 應 填 具 緊 急 事 故 報 告 書, 並 檢 附 該 旅 遊 團 團 員 名 冊 行
14 程 表 責 任 保 險 單 及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向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報 備, 依 緊 急 事 故 之 發 展 及 處 理 情 形 為 通 報 ( 四 ) 發 展 觀 光 條 例 第 31 條 第 1 項 及 旅 行 業 管 理 規 則 第 53 條 第 1 項 規 定, 旅 行 業 舉 辦 團 體 及 個 別 旅 客 旅 遊 及 辦 理 接 待 國 外 觀 光 團 體 個 別 旅 客 旅 遊 業 務, 應 投 保 責 任 保 險, 其 投 保 最 低 金 額 及 範 圍 為 : 一 每 一 旅 客 意 外 死 亡 新 臺 幣 2 百 萬 元 二 每 一 旅 客 因 意 外 事 故 所 致 體 傷 之 醫 療 費 用 新 臺 幣 10 萬 元 三 旅 客 家 屬 前 往 海 外 或 來 中 華 民 國 處 理 善 後 所 必 需 支 出 之 費 用 新 臺 幣 10 萬 元 ; 國 內 旅 遊 善 後 處 理 費 用 新 臺 幣 5 萬 元 四 每 一 旅 客 證 件 遺 失 之 損 害 賠 償 費 用 新 臺 幣 2 千 元 三 旅 遊 準 備 及 事 故 預 防 ( 一 ) 應 提 醒 旅 客 事 項 召 開 說 明 會 告 知 旅 客 應 注 意 事 項, 並 就 該 旅 遊 行 程 需 要 特 別 注 意 部 分 加 註 詳 細 的 說 明 或 表 單, 提 醒 事 項 如 下 : 1. 加 入 保 險 : 投 保 旅 行 平 安 保 險, 應 注 意 投 保 年 齡 保 額 保 障 範 圍 及 其 他 額 外 投 保 之 規 定 事 項, 如 為 出 國 旅 遊, 並 應 詳 閱 海 外 急 難 救 助 服 務 計 畫 之 使 用 須 知 與 方 法 2. 體 檢 : 如 赴 國 外 疫 區 旅 遊 須 注 射 疫 苗 健 康 檢 查 等 3. 藥 品 準 備 : 個 人 疾 病 藥 物 藥 膏 及 到 達 旅 遊 地 區 之 防 治 藥 品 4. 其 他 : 如 避 免 與 陌 生 人 接 近, 切 記 財 不 露 白 物 不 離 身, 減 少 緊 迫 的 自 選 行 程 等 ( 二 ) 旅 行 業 準 備 工 作 1. 設 計 優 質 旅 遊 產 品, 應 蒐 集 過 去 曾 有 意 外 事 件 之 據 點 及 旅 遊 當 地 充 分 安 全 資 訊, 並 將 各 項 旅 遊 風 險 納 入 評 估 2. 合 理 安 排 旅 遊 行 程, 如 係 安 排 臺 灣 環 島 行 程 以 8 天 7 夜 為 原 則, 遊 覽 車 行 車 里 程 每 天 平 均 不 超 過 250 公 里, 且 應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工 時 規 定, 駕 駛 每 日 工 作 時 間 不 得 超 過 12 小 時
15 3. 規 劃 旅 遊 行 程, 應 就 行 程 中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詳 列 說 明, 並 製 作 旅 遊 安 全 須 知 表 及 擬 定 旅 客 安 全 守 則, 其 中 必 須 包 括 活 動 危 險 等 級 區 分 狀 況 自 費 活 動 項 目 的 參 加 要 點 旅 客 自 身 應 負 的 責 任 事 項 等 4. 選 任 合 法 業 者 合 作, 善 盡 安 全 監 督 責 任, 以 確 保 旅 遊 安 全 與 品 質 5. 出 國 旅 遊 前 至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出 國 登 錄 ( 登 錄 團 體 行 程 及 個 人 資 料, 以 便 駐 外 館 處 必 要 時 提 供 協 助 及 聯 繫 ( 三 ) 收 集 旅 遊 資 訊 基 於 旅 遊 安 全, 旅 遊 從 業 人 員 應 隨 時 注 意 旅 遊 地 區 最 新 情 況 ( 如 為 出 國 旅 遊 可 上 網 查 詢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公 告 之 國 外 旅 遊 警 示 分 級 表 ), 同 時 應 密 切 注 意 新 聞 媒 體 發 佈 相 關 消 息, 倘 遇 不 利 旅 客 安 全 之 狀 況, 須 盡 速 通 知 旅 客 並 採 取 適 當 措 施, 以 保 障 旅 客 權 益 相 關 單 位 及 聯 繫 窗 口 如 下 : 1. 外 交 部 ( 旅 外 國 人 急 難 救 助 全 球 免 付 費 專 線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admin.taiwan.net.tw)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02) ( 上 班 時 間 ) (02) ( 非 上 班 時 間 ) 3.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 24 小 時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02) 行 政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處 ( 聯 絡 電 話 (02)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 民 眾 疫 情 通 報 及 關 懷 專 線 財 團 法 人 海 峽 交 流 基 金 會 ( 24 小 時 緊 急 服 務 專 線 (02) 四 旅 遊 中 的 安 全 維 護 領 隊 導 遊 及 隨 團 服 務 人 員 應 具 備 親 切 熱 忱 的 服 務 態 度, 隨 時 提
16 醒 旅 客 注 意 旅 遊 安 全, 旅 遊 活 動 中 如 有 水 上 活 動 潛 水 活 動 空 域 活 動 釣 魚 露 營 登 山 單 車 健 行 等 時, 並 應 特 別 注 意 其 安 全 措 施 唯 有 加 強 安 全 意 識, 才 能 減 少 旅 遊 糾 紛 及 意 外 事 故 發 生 ( 一 ) 領 隊 導 遊 及 隨 團 服 務 人 員 應 告 知 事 項 範 例 各 位 旅 客, 為 了 您 在 本 次 旅 遊 途 中 本 身 的 安 全, 我 們 特 別 請 您 遵 守 下 列 事 項, 以 保 障 您 的 權 益 1. 搭 乘 飛 機 時, 請 隨 時 扣 緊 安 全 帶, 以 免 亂 流 影 響 安 全 2. 貴 重 物 品 請 置 放 於 飯 店 保 險 箱 內, 如 隨 身 攜 帶, 切 勿 離 手, 小 心 扒 手 就 在 身 旁 3. 住 宿 飯 店 請 隨 時 加 扣 安 全 鎖, 並 勿 將 衣 物 披 在 燈 上 或 在 床 上 抽 煙, 聽 到 警 報 聲 響 時, 請 由 緊 急 出 口 迅 速 離 開 4. 游 泳 池 未 開 放 時 間, 請 勿 擅 自 入 池, 並 切 記 勿 單 獨 入 池 5. 搭 乘 船 舶, 請 務 必 穿 著 救 生 衣 6. 搭 乘 快 艇 請 扶 緊 坐 穩, 勿 任 意 移 動 7. 海 邊 戲 水, 請 勿 單 獨 行 動 超 越 安 全 警 戒 線 8. 本 項 活 動 具 有 刺 激 性 ( 如 活 動 內 容 需 搭 乘 直 昇 機 大 峽 谷 小 飛 機 高 空 彈 跳 降 落 傘 等 ), 身 體 狀 況 不 佳 者, 請 勿 參 加 9. 搭 車 時 請 勿 任 意 更 換 座 位, 頭 手 勿 伸 出 窗 外, 上 下 車 時, 請 注 意 來 車 方 向 以 免 發 生 危 險 10. 搭 乘 纜 車 時, 請 依 序 上 下, 聽 從 工 作 人 員 指 導 11. 團 體 活 動 時 單 獨 離 隊, 請 徵 詢 導 遊 領 隊 同 意, 以 免 發 生 意 外 12. 夜 間 或 自 由 活 動 時 間 自 行 外 出, 請 告 知 導 遊 領 隊 或 團 友, 並 應 特 別 注 意 安 全 13. 行 走 雪 地 及 陡 峭 之 路, 請 小 心 謹 慎 14. 參 加 浮 潛 時, 請 務 必 穿 著 救 生 衣, 接 受 浮 潛 老 師 之 講 解, 並 於 岸 邊 練 習 使 用 呼 吸 面 具 方 得 下 水, 並 不 可 超 越 安 全 區 域 活 動 15. 切 勿 在 公 共 場 合 露 財, 購 物 時 也 勿 當 眾 清 數 鈔 票
17 16. 遵 守 所 宣 導 之 觀 光 區 餐 廳 飯 店 遊 樂 設 施 等 各 種 場 所 的 注 意 事 項 以 上 事 項 如 有 不 明 暸 請 隨 時 反 應, 祝 您 有 個 愉 快 的 旅 行 ( 二 ) 領 隊 導 遊 及 隨 團 人 員 安 全 維 護 作 業 1. 遵 守 相 關 規 範, 旅 遊 途 中 應 注 意 維 護 旅 客 安 全, 並 檢 視 各 項 活 動 相 關 設 施, 適 時 告 知 團 員 旅 客, 以 盡 善 良 管 理 人 責 任 以 水 上 活 動 為 例, 應 監 督 活 動 前 有 無 進 行 安 全 解 說 現 場 有 無 合 格 急 救 人 員 旅 客 是 否 確 實 穿 戴 救 生 設 備 等, 以 保 障 旅 客 安 全 2. 應 熟 悉 本 作 業 手 冊 之 相 關 內 容 及 操 作 ( 三 ) 旅 客 宣 導 方 面 旅 客 於 出 發 前 應 先 詳 閱 旅 行 業 提 供 之 行 前 說 明 資 料 及 旅 遊 安 全 注 意 事 項, 並 於 參 加 風 險 較 高 或 具 潛 在 危 險 之 旅 遊 活 動 時, 確 實 依 照 隨 團 人 員 之 指 示 活 動, 以 維 護 自 身 安 全 五 緊 急 事 件 的 處 理 ( 一 ) 旅 行 業 應 注 意 事 項 1. 檢 視 可 能 發 生 的 危 機 項 目, 並 預 為 準 備 應 變 措 施 2. 提 升 導 遊 領 隊 及 隨 團 服 務 人 員 處 理 緊 急 事 故 之 能 力 3. 發 生 緊 急 事 故 時, 應 為 迅 速 妥 適 之 處 理, 並 立 即 通 報 警 政 消 防 衛 生 等 相 關 單 位 及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以 維 護 旅 客 權 益, 並 對 受 害 旅 客 家 屬 應 提 供 必 要 之 協 助 4. 設 立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選 任 適 當 發 言 人, 危 機 發 生 時 做 必 要 的 應 對 措 施 及 對 外 發 布 消 息 5. 派 員 慰 問 旅 客 或 其 家 屬, 受 害 者 家 屬 如 需 赴 現 場 者, 並 應 提 供 必 要 協 助 6. 請 律 師 或 學 者 專 家 提 供 法 律 上 之 意 見 ( 二 ) 導 遊 領 隊 及 隨 團 服 務 人 員 應 注 意 事 項 1. 攜 帶 文 件
18 應 攜 帶 救 援 機 構 地 址 電 話 及 旅 客 名 冊 等 資 料, 其 中 旅 客 名 冊 須 載 明 旅 客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地 址 血 型 等 如 為 國 外 旅 遊, 另 應 攜 帶 駐 外 機 構 地 址, 並 於 旅 客 名 冊 載 明 旅 客 護 照 號 碼 遇 緊 急 事 故 時, 應 確 實 執 行 以 下 事 項 : (1) 立 即 搶 救 並 通 知 公 司 及 有 關 人 員, 隨 時 回 報 最 新 狀 況 及 處 理 情 形 (2) 通 知 我 國 派 駐 當 地 之 機 構 或 國 內 外 救 援 機 構 協 助 處 理 (3) 妥 善 照 顧 旅 客 2. 現 場 處 理 原 則 應 採 取 CRISIS 處 理 六 字 訣 之 緊 急 事 故 處 理 六 部 曲 (1) 冷 靜 (C:Calm): 保 持 冷 靜, 藉 5W2H 建 立 思 考 及 反 應 模 式 (2) 報 告 (R:Report): 向 各 相 關 單 位 報 告, 如 駐 外 單 位 警 察 局 航 空 公 司 當 地 業 者 銀 行 旅 行 業 綜 合 保 險 提 供 之 緊 急 救 援 單 位 等 (3) 文 件 (I:Identification): 取 得 各 相 關 文 件, 如 報 案 文 件 遺 失 證 明 死 亡 診 斷 證 明 各 類 收 據 等 (4) 協 助 (S:Support): 向 各 個 可 能 的 人 員 尋 求 協 助, 如 駐 外 單 位 旅 館 人 員 航 空 公 司 Local Guide Local Agent 海 外 華 僑 旅 行 業 綜 合 保 險 提 供 之 緊 急 救 援 單 位 機 構 等 (5) 說 明 (I:Interpretation): 向 客 人 做 適 當 的 說 明, 要 控 制 掌 握 客 人 行 動 及 心 態 (6) 記 錄 (S:Sketch): 記 錄 事 件 處 理 過 程, 留 下 文 字 影 印 資 料 找 尋 佐 證, 以 利 後 續 查 詢 免 除 糾 紛 資 料 來 源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105年3月政風月刊
蠻 幹 手 段 逼 房 客 搬 遷, 房 東 招 來 刑 責!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程 序 瑕 疵, 有 罪 成 無 罪?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倫 理 的 法 治 趨 勢 P8 反 詐 騙 宣 導 租 屋 族 小 心! 國 際 租 屋 詐 騙 入 侵 臺 灣 P11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我 的 電 腦 被 綁 架 了 P13 消 費 資 訊 即 時
More information熟 因此 发展自助银行业务 有助于在公众和同业中树 的地区作为期 3 6 个月的市场调查和严密考察 考察的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内容包括该地区的规划与发展 人口变动 消费和收入水 四是有利于提高银行业务及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自助 平等 如果发现是老化的城区 则会打退堂鼓 相反 若 网点 能使银行自身的管
自助银行网点的选址方法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在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 以及银行业全球化的大背 刘镭彦 应有独立设备维护区 ( 加钞间 ) 景下 银行业的竞争已更多地体现在服务质量上 自助银 按自助设备的维护方式 可分为用墙体分隔出独立 行网点 ( 以下简称 自助网点 ) 设置作为银行业营销渠 设备维护区的穿墙式和与安装场地共享设备维护区的大 道建设和营业终端的布局方式之一 正是顺应这种潮流的 堂式 产物
More information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通 知)
浙 江 农 业 商 贸 职 业 学 院 文 件 浙 农 商 院 办 2015 123 号 关 于 印 发 浙 江 农 业 商 贸 职 业 学 院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 现 将 浙 江 农 业 商 贸 职 业 学 院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浙 江 农 业 商 贸 职 业 学 院 固 定
More informationCOVER.cdr
06 公司要闻 嘉宾观摩中达动力产品 嘉宾参观中达绿色动力展车花絮一 李思贤先生在知识比武大赛中的精彩点评 王其鑫先生给冠军队 北京的 鹏惠组合 颁奖 海英俊先生在知识比武大赛中的精彩点评 知识比武大赛 张明忠先生在知识比武大赛中的精彩点评 蔡文荫博士在知识比武大赛中的精彩点评 突破 拿下了诸多大型项目 如精彩世博 激情亚 展望2011 中达电通对于行业市场的发展信心百 运 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中达通信电源
More information<5C5C E E332E CB6ADCAC2BBE1B0ECB9ABCAD25C31302DB6A8C6DAB1A8B8E65C C4EAB5DAD2BBBCBEB6C8B1A85C C4EAB5DAD2BBBCBEB6C8B1A8B
2015 2015-043 2015 04 1 2 ( ) 387,159,908.26 346,792,325.03 11.64% 25,671,450.47 31,216,659.85-17.76% -3,348,202.10-159,116,128.71 97.90% / -0.0187-1.7788 98.95% / 0.14 0.18-22.22% / 0.14 0.18-22.22% 2.34%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45FA1B632303130C4EAB9F3D6DDBDF0C8DAD4CBD0D0B1A8B8E6A1B7B6A8B8E5>
21 年 贵 州 省 金 融 运 行 报 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贵 阳 中 心 支 行 货 币 政 策 分 析 小 组 [ 内 容 摘 要 ] 21 年, 贵 州 省 克 服 了 特 大 旱 灾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实 现 了 经 济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基 本 完 成 十 一 五 规 划 的 主 要 目 标 任 务, 全 省 经 济 在 加 快 发 展 中 提 高 了 经 济
More information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臺 北 市 立 大 學 師 資 培 育 及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壹 依 據 依 本 校 學 生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辦 法 辦 理 貳 修 習 類 科 及 核 定 名 額 104 學 年 度 修 習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修 習 師 資 類 科 及 預 定 名 額 如 下 : 一 教 育 學 程 師 資 類 科 : ( 一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http://www2.mac.gov.tw/mac/default.aspx 022718-9995 0800-088-885 761987 982009 2727 27 2 6 2 200 988142009814 988142009814 9 5 831994 87 1998881999 6 381949 68 1979 391950 831994 761987 85 19961 892000
More information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推 荐 深 圳 睿 立 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报 告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 下 发 的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A67EB2C4A447A975C65BB2B3B74EA8A3BDD5AC64B3F8A7692DBAF4AFB82E646F63>
102 年 第 二 季 公 關 中 心 觀 眾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本 公 司 的 客 戶 服 務 小 組 隸 屬 於 總 經 理 室 公 關 中 心, 服 務 平 臺 包 括 華 視 主 頻 道 華 視 教 育 文 化 頻 道 華 視 新 聞 資 訊 頻 道 華 視 HD 頻 道 及 MOD 新 聞 頻 道 等 五 大 平 薹, 負 責 閱 聽 人 電 話 電 子 信 箱 意 見 回 覆 或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學 年 度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招 生 計 畫 依 據 : 依 據 大 學 法 26 條, 訂 定 本 計 畫 目 的 : 本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以 提 供 與 交 通 運 輸 專 業 有 關 機 構 在 職 人 員 之 進 修 環 境, 傳 授 交 通 管 理 交 通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8_00030.doc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1301 號 委 員 提 案 第 19344 號 案 由 : 本 院 委 員 陳 超 明 等 17 人, 鑑 於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設 計 及 其 性 能 維 護 之 良 窳, 攸 關 公 共 安 全 甚 鉅, 為 建 立 消 防 設 備
More information中国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UPS设备采购及年度合作单位招标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武 汉 分 行 UPS 设 备 采 购 及 年 度 合 作 单 位 招 标 www.htzhp.com http://www.htzhp.com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武 汉 分 行 UPS 设 备 采 购 及 年 度 合 作 单 位 招 标 通 讯 老 大 哥 大 跌 眼 镜 通 讯 老 大 哥 大 跌 眼 镜 看 看 ups
More information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龙 岩 市 永 定 区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2015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4 月 26 日 - 1 - 目 录 第 一 章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二 章 释 义 及 重 要 提 示...- 3 - 第 三 章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4 - 第 四 章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5 - 第 五 章 董 ( 理 ) 事 会 报 告...-8-
More information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國 立 新 竹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等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貳 甄 選 科 別 及 需 用 名 額 : 計 7 科, 共
More information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 修 生 报 到 通 知 各 同 仁 单 位 : 经 过 审 查, 同 意 贵 单 位 同 志 到 我 院 相 应 科 室 进 修, 学 习 时 间 为 3 个 月 请 通 知 该 进 修 生 ( 详 见 附 表 名 单 ) 凭 本 通 知 及 单 位 介 绍 信 纸 质 版 进 修 申 请 表 ( 已 交 的 可 以 不 用 再 交 ) 进 修 人 员 管 理 协 议 书 于 2016 年 6
More information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 修 生 报 到 通 知 各 同 仁 单 位 : 经 过 审 查, 同 意 贵 单 位 同 志 到 我 院 相 应 科 室 进 修, 学 习 时 间 为 3 个 月 请 通 知 该 进 修 生 ( 详 见 附 表 名 单 ) 凭 本 通 知 及 单 位 介 绍 信 纸 质 版 进 修 申 请 表 ( 已 交 的 可 以 不 用 再 交 ) 进 修 人 员 管 理 协 议 书 于 2016 年 9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prays.doc
我 的 第 一 本 禱 告 卡 羅 - 華 特 森 編 著 傅 湘 雯 譯 序 言 你 有 沒 有 跟 神 講 過 話, 或 是 向 他 禱 告? 是 為 些 什 么 事 情 禱 告 呢? 會 不 會 只 在 禮 拜 天 或 是 睡 覺 之 前 才 禱 告 呢? 有 些 人 在 遇 上 困 難 或 是 危 險 的 時 候 才 禱 告, 其 實 我 們 是 可 以 隨 時 隨 地 都 向 神 禱 告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98長榮甄選入學簡章.doc
1 2 1. ( ) 2. 3. 4. ( ) 5. ( ) 98 5 9 98 4 30 9 15 98 9 15 98 06 2785123 1156~1159 06 2785601 71101396 98 3 4 30 17 00 24 00 1. 2. 3. 4 5 1. 2. 1. 2.3 3. 1. ATM ATM 1. ATM 2 ATM 3 822 16 8115412xxxxxxxxx
More informationFIT4-3.FIT)
服 饰 导 刊 2014 年 6 月 第 2 期 24 FASHION GUIDE 服 饰 与 文 化 : 民 族 服 饰 黎 族 服 饰 及 其 文 化 内 涵 和 价 值 的 探 析 文 / 林 开 耀 黎 族 服 饰 文 化 光 彩 夺 目, 它 是 黎 族 悠 久 历 史 文 化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其 民 族 表 征 形 式 之 一 随 着 现 代 服 饰 的 流 行,
More informationFIT4-51.FIT)
服 饰 与 文 化 : 文 物 鉴 赏 29 千 织 万 梭 绘 丹 青 沈 阳 故 宫 藏 清 宫 缂 丝 织 物 文 / 张 正 义 缂 丝 是 丝 织 工 艺 的 一 种, 以 通 经 断 纬 为 基 本 技 法, 即 以 本 色 丝 作 经, 各 色 彩 丝 作 纬, 根 据 纹 样 的 轮 廓 或 色 彩 的 变 化 采 用 不 断 换 梭 和 局 部 回 纬 的 方 法 织 制 图 案
More information4. 投 资 者 : 指 满 足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合 法 投 资 者 要 求 且 持 有 南 京 银 行 个 人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5. 基 金 账 户 : 指 为 提 供 基 金 份 额 登 记 服 务 的 登 记 机 构 为 投 资 者 开 立 的 记 录 其 持
鑫 元 基 金 与 南 京 银 行 鑫 钱 宝 业 务 服 务 协 议 甲 方 : ( 投 资 者 ) 乙 方 :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南 京 银 行 ) 丙 方 :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鑫 元 基 金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着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经 三 方 友 好 协 商, 就
More information高雄市九十一年市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議程
附 件 一 高 雄 市 105 年 市 立 國 民 中 小 學 主 任 甄 選 簡 章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時 間 自 105 年 1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起 至 105 年 1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止 繳 費 時 間 自 105 年 1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起 至 105 年 1 月 14 日 ( 星 期
More information德阳市教育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0217.xls
表 1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收 入 支 出 2016 年 预 算 2016 年 预 算 一 当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37443.97 一 工 资 及 福 利 支 出 21200.79 二 教 育 收 费 收 入 2746.42 二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2344.09 三 事 业 收 入 0 三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支 出 2049.85 四 事 业 单 位 经 营
More information老 舊 社 區 城 中 村 易 成 為 此 類 案 件 的 高 發 區 竊 賊 順 著 水 管 和 樓 道 攀 爬 入 室 出 門 一 定 要 關 好 門 窗, 安 裝 防 盜 籠 或 報 警 系 統 入 室 盜 竊 案 中, 技 術 性 開 鎖 的 手 法 運 用 比 率 較 高 住 戶 一 定
昆 明 警 方 教 你 預 防 入 室 盜 竊 和 通 信 詐 騙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7 月 19 日 來 源 : 雲 南 省 消 費 者 協 會 針 對 當 下 犯 罪 主 體 職 業 化 團 夥 化 手 段 技 能 化 異 地 流 竄 作 案 的 特 點, 公 安 部 決 定, 從 2016 年 4 月 至 2019 年 4 月, 組 織 全 國 公 安 機 關 開 展 為 期 三
More information送本府各機關
+ 送 本 府 各 機 關 1 8 提 供 公 務 參 考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0 日 2001 年 1 月 創 刊 2010 10 臺 北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編 印 發 行 : 處 長 韓 英 俊 編 輯 :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公 務 人 員 核 心 價 值 : 廉 正 忠 誠 專 業 效 能 關 懷 市 長 的 指 示 轉 達 本 人 感 謝 與 嘉 許 之 意 (
More information6. 繳 費 後 因 無 故 參 加 比 賽, 在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可 申 請 退 費, 需 於 協 會 網 站 下 載 並 填 寫 退 費 申 請 書 ; 若 已 超 過 報 名 截 止 日 期, 報 名 費 用 業 已 用 於 保 險 及 其 他 相 關 行 政 作 業 等 必 要 支
105 年 全 國 小 學 分 級 游 泳 錦 標 賽 競 賽 規 程 核 准 文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8 號 臺 教 體 署 競 ( 二 ) 字 第 1050009463 號 一 宗 旨 : 加 強 推 廣 全 民 游 泳 運 動, 提 高 游 泳 競 技 技 能 與 水 準, 儲 備 游 泳, 選 拔 優 秀 選 手 二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三 主
More information假 冒 為 皇 族 後 裔 企 業 大 亨 或 是 帥 哥 美 女, 透 過 網 路 等 交 友 管 道 結 識 高 學 歷 單 身 異 性, 以 結 婚 為 由 詐 騙 對 方 匯 款 2 富 孀 遺 產 贈 與 詐 騙 (Dying Widow Scam): 假 借 罹 癌 富 孀 臨 死 前
標 題 : 國 際 419 詐 騙 介 紹 副 標 題 : 同 步 發 布 訊 息 至 LINE 165 防 騙 宣 導 官 方 帳 號 165 防 詐 騙 宣 導 FB 粉 絲 團 發 布 時 間 :2015/1/7 下 午 04:11:11 奈 及 利 亞 詐 騙 分 子 利 用 電 子 郵 件 及 網 路 視 訊, 從 事 跨 國 詐 騙, 惡 名 昭 彰, 其 手 法 以 預 付 款 詐 騙
More information冲 着 她 过 来, 她 被 迫 地 扶 住 人, 对 上 一 张 清 秀 的 脸, 那 脸 的 主 人 对 着 她 笑, 笑 得 还 挺 得 意 姐, 我 说 你 就 快 来 了, 果 然 是 来 了 张 萌 悦 醒 了, 刚 才 睡 着 了, 酒 喝 多 了, 跟 别 人 一 起 来 的, 结
大 婚 晚 成 : 权 少 的 财 迷 妻 / 作 者 : 傻 傻 丫 001 重 逢 秦 简 花 费 了 两 年 精 心 开 的 店 面 终 于 是 支 撑 不 下 去, 给 店 里 的 小 妹 结 算 了 一 下 工 资, 再 把 店 里 的 那 点 货 都 按 亏 本 价 全 都 卖 出 去, 总 算 是 松 了 一 口 气, 摸 摸 口 袋 里 的 两 百 块 钱, 她 觉 得 莫 名 的
More information網 路 填 表 現 場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銘 傳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06.03)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705 傳 真 :(02)28809706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請
More information網 路 填 表 現 場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銘 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轉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3.04.17)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705 傳 真 :(02)28809706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請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課程發展委員會(選版本).doc
104 1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富 里 國 民 小 學 103 度 第 二 學 期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會 議 時 間 :104 年 5 月 21 日 ( 三 ) 下 午 1:30 會 議 地 點 : 校 會 議 室 討 論 事 項 : 案 由 : 討 論 104 度 審 定 教 科 書 選 用 ( ) 實 施 年 級 之 領 域 教 科 書 選 用 覽 表 紅 色 字 體
More information目 录
河 北 省 古 籍 保 护 工 作 简 报 河 北 省 图 书 馆 2008 年 第 1 期 ( 总 第 1 期 ) 河 北 省 古 籍 保 护 中 心 2008 年 12 月 25 日 本 期 要 目 河 北 省 文 化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古 籍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河 北 省 古 籍 保 护 中 心 正 式 挂 牌 成 立 河 北 省 古 籍 保 护 工 作 会 议 在 石
More information全 国 公 共 机 构 节 能 十 二 五 规 划 汇 编 国 管 局 公 共 机 构 节 能 管 理 司 二 一 二 年 八 月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是 我 国 的 基 本 国 策 公 共 机 构 节 能, 是 全 社 会 节 能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历 来 高 度 重 视 公 共 机 构 节 能 工 作, 要 求 各 级 公 共 机 构 特 别 是 党 政
More information報 考 類 組 公 費 生 錄 取 名 額 一 般 組 5 英 語 組 8 英 語 離 島 組 1 音 樂 組 3 國 小 教 師 類 音 樂 離 島 組 1 舞 蹈 離 島 組 2 健 康 與 體 育 組 3 美 術 組 3 資 訊 組 2 國 小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類 身 心 障 礙 組
105 年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師 專 業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招 生 資 訊 Q&A 詳 細 招 生 資 訊 請 參 閱 105 年 招 生 簡 章 內 容 Q1. 就 讀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師 專 業 碩 士 學 位 學 程 有 何 優 勢? 和 其 他 研 究 所 的 不 同? A1:( 一 ) 本 校 教 專 學 程 為 全 國 唯 一 公 費 生 培
More information棉 被 棉 褥 毛 巾 被 枕 芯 蚊 帐 各 一 个, 被 罩 床 单 枕 巾 枕 套 各 两 件, 共 13 件 每 套 售 价 450 元 同 学 们 可 于 新 生 报 到 当 日 在 学 校 设 立 的 床 上 用 品 厂 家 销 售 处 购 买 根 据 天 津 市 教 委 的 文 件 指
南 开 大 学 2014 级 新 生 须 知 亲 爱 的 新 同 学 : 你 好! 衷 心 祝 贺 你 成 为 新 的 南 开 人, 现 将 新 生 入 学 相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报 到 及 住 宿 事 宜 2014 级 新 生 报 到 分 为 网 上 报 到 和 现 场 报 到 两 个 部 分, 请 新 生 们 务 必 认 真 完 成 网 上 报 到 后, 打 印 生 成 的 南 开
More information目 录 致 新 同 学...1 学 校 介 绍...2 入 学 须 知...4 缴 纳 费 用...6 学 费 标 准...9 报 到 流 程...11 安 全 须 知...12 新 生 军 训...13 大 学 学 习...14 学 校 资 助...16 来 校 线 路...18 常 用 电 话...18 崇 德 勤 学 敬 业 强 能 2014 级 新 生 入 学 指 南 致 新 同 学 亲 爱
More information架, 可 考 慮 報 警 處 理 12. 記 住 金 融 卡 只 能 將 款 項 轉 出, 不 能 轉 入 Top
清 流 月 刊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7 月 號 論 述 大 陸 透 視 法 令 天 地 工 作 園 地 科 技 新 知 健 康 生 活 生 態 保 育 文 與 藝 旅 遊 觀 光 其 他 防 制 不 法 集 團 利 用 金 融 卡 犯 罪 金 融 卡 問 世, 除 減 輕 銀 行 作 業 負 擔 外, 提 供 便 捷 之 提 款 轉 帳 繳 費 查 詢 等 功 能, 已 成 為 民 眾
More information宁 德 核 电 1 号 机 组 N101 大 修 顺 利 结 束 有 必 要 始 终 保 持 一 颗 追 求 卓 越 的 心 宁 德 核 电 2 号 机 组 完 成 168 小 时 试 运 行 具 备 商 运 条 件
02 总 第 39 期 2014 年 5 月 15 日 图 / 梁 自 乐 一 次 把 事 情 做 好 连 夜 奋 战, 只 为 机 组 168 小 时 试 运 行 在 核 岛 的 日 子 光 阴 的 故 事 宁 德 核 电 运 行 操 纵 员 成 长 录 青 春 言 : 不 要 让 我 们 的 青 春 失 声 宁 德 核 电 1 号 机 组 N101 大 修 顺 利 结 束 有 必 要 始 终 保
More information附件10: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章程(现行版).doc
交 通 银 行 太 平 洋 贷 记 卡 章 程 第 一 条 为 满 足 广 大 居 民 和 单 位 消 费 支 付 的 需 求, 向 社 会 各 界 提 供 更 好 的 金 融 服 务, 同 时 为 规 范 发 卡 机 构 和 持 卡 人 之 间 的 基 本 权 利 义 务, 根 据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 包 括 其 后 的 任 何 修 改 或 替 代, 以 下 简 称 适 用 法 律 ),
More information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 - 69? 135 135 :www.doh.gov.tw 2005 4 136 137 90 181 108 136 --- : www.health.gov.tw 2005 4 137 6:11 p37-40 2002 11-70 - ? 138 :. 1. 139 B 2. 140 3. ( ) 141 138 93 4 139 77.6.25 734765 79.7.18 887227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3第二簡章定版.doc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04 日 103 學 年 度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一 次 會 議 通 過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第 二 期 校 址 :95002 臺 東 市 中 華 路 一 段 684 號 報 名 查 詢 專 線 :089-318855 轉 2301~6 或 089-326164 傳 真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EC7A67EABD7BADEB27ABEC7B07CB0AAB6A5B867B27ABAD3A468BEC7B57BA662C2BEB14DAF5A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銘 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院 高 階 經 理 碩 士 學 程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 依 據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09.12) 決 議 通 過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More information目 录 目 录 卷 首 语 本 期 关 注 度 尽 劫 波 说 天 堂 / 肖 鹏 / 4 未 来 的 图 书 馆 / 李 宁 / 9 在 图 书 馆, 发 现 改 变 的 自 己 / 赵 水 平 / 13 书 目 推 荐 图 书 馆 想 象 之 书 小 辑 / 东 图 / 15 阅 读 前 沿 中 国 生 育 革 命 纪 实 (1978-1991) : 理 性 的 回 顾 与 反 思 计 划 生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C 08 081 0811 0811-11 0811-99 0810-12 0810-11 9699-19 082 0812 0813 0821 0822 0812-00 0813-11 0813-12 0813-13 0821-00 0897 0899 4542 0840 0832-11 0833-11 0834-99 0834-14 0832-12 9 083 0831 0832 0822-11
More information97學年度(2008年)海外華文初中畢業生申請來臺升讀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05 學 年 度 (2016 年 ) 海 外 僑 生 申 請 來 臺 升 讀 中 山 高 級 工 商 職 業 學 校 輪 調 式 建 教 合 作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 限 泰 國 越 南 馬 來 西 亞 印 尼 緬 甸 菲 律 賓 國 家 適 用 ) 壹 依 據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105 年 3 月 4 日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50022605 號 函
More information桃園縣八十九學年度國民小學 甄選介聘簡章
桃 園 縣 98 學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聯 合 甄 選 介 聘 簡 章 一 依 據 : ( 一 ) 教 師 法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 二 ) 師 資 培 育 法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 三 )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 四 ) 偏 遠 或 特 殊 地 區 學 校 校 長 暨 教 師 資 格 標 準 ( 五 )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02幹部講習手冊
實 踐 大 學 高 雄 校 區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班 級 幹 部 講 習 手 冊 壹 目 的 : 在 使 各 班 級 幹 部 能 確 切 了 解 本 身 職 責, 進 而 服 務 同 學, 並 配 合 協 助 學 校 相 關 教 學 行 政 工 作 之 推 展, 以 保 障 同 學 權 益 及 進 學 校 雙 向 溝 通 管 道 之 順 暢 為 目 的 貳 幹 部 區 分 與 職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AD3A468AF5AC2B2B3B9A4BDA769AAA9>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招 簡 章 壹 考 作 業 說 明 類 別 說 明 事 考 資 格 修 業 年 限 方 式 務 階 段 1.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內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具 有 學 士 學 位 ( 含 104 學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 或 具 有 入 學 大 學 同 等 學 力 認 定 標 準 ( 附 錄
More information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通信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doc
I...1...16...24 ( )...33...44...50...57...62...63...69...78...81...88...90...93...96 ( )..97 ( )... 104 ( )...111 ... 113... 114... 118... 121... 127... 132 2004... 136... 139... 144... 155. 162... 169...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cn_socult_2005.doc
社 會 文 化 範 疇 - 4001 - 前 言 澳 門 回 歸 祖 國 及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至 今 已 接 近 五 年 五 年 來, 在 一 國 兩 制 澳 人 治 澳 高 度 自 治 的 基 本 方 針 政 策 下, 特 區 政 府 的 管 治 工 作 得 到 了 莫 大 的 支 持 和 鼓 勵, 讓 我 們 能 本 當 家 作 主 及 務 實 的 態 度 和 決 心, 為 尋 求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CA4C6BFA4313035BEC7A67EABD7A4BDA5DFA5AEA8E0B6E9ABB4ACF9B669A5CEB1D0AB4FADFBC170A658BAC2BFEFC2B2B3B92E646F63>
彰 化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教 保 員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一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二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之 進 用 考 核 及 待 遇 辦 法 三 彰 化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貳 甄 選 類 別 及 名 額 一 甄 選 類 別 :
More information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94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計 畫 民 國 105 年 4 月 6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1052160269 號 函 訂 定 一 依 據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訓 練 辦 法 ) 第 8 條 及 第 10 條 二 訓 練 類 別 及 重 點 ( 一 ) 基 礎 訓 練 : 以 充 實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目 錄 壹 日 間 部 四 技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1 貳 招 生 系 組 別 招 生 名 額 及 修 業 年 限...2 參 報 考 資 格...3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4 伍 資 格 審 查... 6 陸 考 試 科 目 日 期 時 間 及 地 點...6 柒 面 試 名 額 公 告 日 期...6 捌 成 績 計 算 方 式 及 通 知......6 玖 錄 取
More information2 从 未 见 识 过 大 草 原 的 我, 一 开 始 就 打 定 主 意 要 去 内 蒙 古 多 友 会 自 然, 此 行 我 还 肩 负 了 一 项 任 务, 学 习 内 蒙 古 师 大 多 友 们 的 办 会 经 验 2014 年 7 月 28 日, 我 和 娅 妮 在 暮 色 苍 茫 中
论 坛 筹 备 流 水 账 黄 顺 铭 1 2013 年 7 月 18 日 上 午, 阳 光 灿 烂, 我 们 的 游 览 地 是 嘉 峪 关 刚 进 景 区 不 久,CC 毫 无 征 兆 地 跟 我 讲, 我 在 想, 后 年 的 多 友 会 有 无 可 能 在 成 都 办 呢? 我 对 这 个 动 议 毫 无 思 想 准 备, 不 过, 还 是 很 平 静 地 答 道, 好 啊! 他 接 着 就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2A455C2E0BEC7A5CDA9DBA5CDC2B2B3B95FB448C2E05F2E646F63>
銘 傳 大 學 102 學 年 度 春 季 轉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春 季 轉 學 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11.14)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705 傳 真 :(02)28809706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須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www.mcu.edu.tw/
More information08信息技术部.doc
信 息 技 术 部 岗 位 设 置 及 描 述 9 人 岗 位 编 号 岗 位 名 称 岗 位 数 岗 位 级 次 0801 信 息 技 术 部 主 任 1 0802 系 统 工 程 师 2 1 0803 软 件 开 发 工 程 师 3 1 0804 系 统 管 理 员 1 1 0805 桌 面 工 程 师 1 2 0806 网 络 工 程 师 1 2 岗 位 编 号 :0801 所 属 部 门 信
More information中華民國八十五年 月 日
音 樂 學 系 重 要 日 程 一 網 路 報 名 一 報 名 繳 費 至 下 午 5:00 專 科 目 考 試 時 間 公 告 105 年 2 月 1 日 ( 一 ) 於 本 准 考 證 開 放 列 印 專 科 目 考 試 日 期 錄 取 公 告 及 總 成 績 查 詢 總 成 績 單 寄 發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及 成 績 單 補 發 完 成 報 到 名 單 送 交 大 學 甄 選 入 學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01-103博士班招生簡章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博 士 班 招 生 簡 章 地 址 :60004 嘉 義 市 學 府 路 300 號 服 務 專 線 :05-2717040 教 務 處 招 生 組 傳 真 電 話 :05-2717043 本 校 網 址 :www.ncyu.edu.tw 103 學 年 度 博 士 班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日 期 工 作 項 目 備 註 簡 章 公 告 103.01.14(
More information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二十二條附表五修正草案總說明
外 國 人 從 事 就 服 務 法 第 四 十 六 條 第 一 項 第 八 款 至 第 十 一 款 工 作 資 格 及 審 查 標 準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93 年 1 月 13 日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勞 職 外 字 第 0930200140 號 令 訂 定 發 布 全 文 29 條 ; 並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中 華 民 國 94 年 4 月 15 日
More information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总 局 空 中 交 通 管 理 局 编 号 :MD-TM-2000-176 部 门 代 号 :TM 日 期 :2000 年 11 月 27 日 关 于 下 发 民 航 航 行 情 报 处 理 系 统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管 理 局 : 为 规 范 航 行 情 报 处 理 系 统 的 使 用, 提 供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的 航 行 情 报, 现 下 发 民 航
More information招 募 到 的 人 數 還 不 夠 多, 使 得 TVBS 公 民 記 者 報 票 結 束 後, 一 度 票 數 停 滯 未 能 繼 續 一 路 領 先, 當 初 希 望 靠 國 民 黨 和 中 選 會 的 票 數 儘 快 補 上, 但 是 他 們 開 票 速 度 真 的 不 夠 快, 以 致 無
2016 大 選 公 民 報 票 TVBS 首 開 新 頁 研 發 部 資 深 研 究 員 何 國 華 2016 年 1 月 2016 總 統 大 選 投 開 票 作 業, 再 次 成 為 各 台 競 逐 收 視 率 的 主 戰 場,TVBS 首 開 國 內 媒 體 之 先, 目 標 是 招 募 5,000 位 公 民 記 者 協 助 報 票 TVBS 下 午 4 點 大 選 特 別 節 目,16:01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101 年 3 6 101 年 度 6 101 年 度 36143 栗 路 168 http://www.ydu.edu.tw (037) 652-497 (037) 651-188 1200 ~ 1203() 1301 ~ 1303() 101 年 度 索 http://entry.ydu.edu.tw 路 料 101/6/11()09:00 101/8/13()17:00 101/8/13 ()17:00
More informationVIII-2
VIII-1 VIII-2 VIII-3 VIII-4 VIII-5 VIII-6 VIII-7 VIII-8 VIII-9 1 15,000 50,000 10,000 15,000 1,000 10,000 1990 19901999 20002005 1,000 >50,000 25,000 50,000 15,000 25,000 1990 19901999 20002005 20062008
More information罰 權 力 調 查 權, 相 對 的 NCC 的 裁 罰 行 政 空 間 就 應 縮 小, 不 能 一 罪 兩 罰, 希 望 改 為 新 聞 評 議 委 員 會, 其 下 仍 設 有 新 聞 諮 詢 委 員 會, 採 內 外 部 混 合 的 開 會 模 式, 過 去 新 聞 自 律 委 員 會 是
中 華 民 國 衛 星 廣 播 電 視 事 業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第 26 次 新 聞 諮 詢 暨 自 律 委 員 會 聯 席 會 議 記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05 月 18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3 時 地 點 :TVBS 四 樓 會 議 室 ( 台 北 市 瑞 光 路 451 號 4 樓 ) 主 席 : 葉 大 華 ( 代 理 主 持 ) 陳 依 玫 主
More information环氧乙烷灭菌验证指南.doc
C = 4.40 10 4 33.88 0.08314 (50.9 + 273) = 554.2mg / L 1 2 3 4 1 2 GB159801995. G 1 2 1 2 GB15980-1995 1 2 2 3 1 2 3 4 ( ) 1 2 3 4 ( ) ( ) 1 2 3 4 5 6 Kpa Kpa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BEC7A67EABD7ADD3A448A5D3BDD0A44ABEC7A9DBA5CDC2B2B3B9C160AB68313032392E646F63>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教 育 部 102 年 9 月 16 日 臺 教 高 ( 四 ) 字 第 1020139133 號 函 核 定 之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聯 合 會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規 定 ( 以 下 簡 稱 本 規 定, 如 附 錄 一 ) 訂 定 本 簡 章 壹 總 則 大 學 個 人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
More information五 福 三 社 P2 新 版 個 資 法 已 於 2012 年 10 月 1 號 正 式 上 路, 其 適 用 對 象 包 括 了 自 然 人 ( 也 就 是 一 般 人 ) 法 人 ( 企 業 ) 或 其 他 任 何 3 人 以 上 的 團 體 對 公 司 企 業 而 言, 如 果 洩 露 消 費
高 雄 市 立 五 福 國 民 中 學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3 年 級 第 一 次 段 考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試 題 卷 五 福 三 社 P1 三 年 級 班 座 號 姓 名 : 代 號 :30 答 案 卡 塗 寫 注 意 事 項 1. 答 案 卡 劃 記 時, 必 頇 用 黑 色 2B 鉛 筆 塗 黑 塗 滿, 不 可 超 出 圈 外 2. 年 班 級 座 號 科 目 請 劃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50516-105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_核定本_
國 立 宜 蘭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次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105 年 5 月 16 日 教 評 會 審 議 通 過 壹 依 據 :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暨 其 施 行 細 則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及 有 關 法 令 規
More information华南农业大学就业工作简报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就 业 工 作 简 报 2016 年 第 2 期 总 第 8 期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编 2016 年 4 月 6 日 2016 年 我 校 毕 业 生 总 人 数 达 10768 人, 其 中 本 科 毕 业 生 9387 名, 硕 士 博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生 1381 名 截 至 4 月 5 日, 我 校 本 科 生 落 实 率 20.25%,
More information彩票责任报告输出文件0129
公 益 福 彩 责 任 福 彩 中 国 福 利 彩 票 中 国 人 的 慈 善 事 业 前 言 主 任 致 辞 1 走 进 广 东 福 彩 2 运 营 篇 精 彩 游 戏 在 福 彩 10 品 牌 文 化 传 福 彩 11 规 范 渠 道 强 福 彩 13 安 全 运 营 保 福 彩 15 贴 心 服 务 真 福 彩 17 公 益 篇 公 益 金 情 系 公 益 20 粤 福 彩 爱 暧 南 粤 28
More information广州市□□□(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
广 州 铁 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铁 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部 门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预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190289100631 E-MAIL zylawyer tom.com 2006 12 31 2005 12 31 2004 12 31 2006 2005 2004 2007 1 15 4401011103795 2003 5 31 2006 7 5 OO OO 2007 1 24 [2006] 2033 2006 1 2006 12 2007 1 23 OO OO 2007
More information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上 海 合 晟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之 ( 一 ) (2015) 沪 锦 律 非 证 项 字 第 526 号 致 : 上 海 合 晟
关 于 上 海 合 晟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之 ( 一 ) 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花 园 石 桥 路 33 号 花 旗 集 团 大 厦 14 楼 电 话 :021-61059000 传 真 :021-61059100 邮 编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4B6A6D22DC65BA5FAA6E6AC46BB50AA6BB357B7A7AD6E>
類 科 : 觀 光 行 政 科 目 : 觀 光 行 政 與 法 規 概 要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試 題 一 外 交 部 為 方 便 國 人 出 國 前 能 即 時 掌 握 目 的 地 之 警 示 資 訊, 特 以 不 同 顏 色 代 表 不 同 警 示 程 度, 同 時 也 提 供 一 些 應 注 意 事 項, 試 說 明 之 (25 分 ) 外 交 部 依 據 本 原 則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40715第160期.doc
教 育 部 人 事 服 務 簡 訊 http://www.edu.tw/human-affair/index.aspx 自 從 網 路 崛 起 之 後, 對 於 人 們 的 生 活 已 經 產 生 了 無 遠 弗 屆 的 效 應 無 論 是 購 物 交 友 溝 通 獲 取 新 知 訂 票 玩 遊 戲 等, 我 們 都 可 以 透 過 網 路 滿 足 一 己 的 需 求 由 於 網 路 的 便 利 性,
More information1 医 疗 养 生 求 医 不 如 求 己 第 一 章 常 见 病 治 疗 牙 痛 的 简 单 止 痛 法 002 洋 葱 泥 去 头 屑 002 消 退 吻 痕 的 方 法 002 痔 疮 的 简 易 治 疗 法 002 快 速 止 鼻 血 的 秘 方 002 生 嚼 大 蒜 治 感 冒 002 葱 姜 粥 预 防 风 寒 感 冒 002 用 生 姜 红 糖 防 感 冒 003 蒸 白 糖 豆 腐
More information財金資訊-83期.indd
/ ( 1) PayPal ( 2) ( 3) ( ) 29 ( ) 102 3 102 8 103 1 ( ) 104 1 16 2 / No.83 / 2015.07 2 4 5 3 ( ) 58 1 6 7 14 15 41 42 43 44 53 54 58 ( ) () 1. 2. 3. 4. 5. 6. 7. 8. 9. www.fisc.com.tw 3 10. 11. 12. 13.
More information(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階 段 )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者, 得 檢 附 原 持 有 合 格 教 師 證 書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階 段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專 門 科 目 認 定 證 明 書 專 門 科 目 學 分 表 暨 105 年 7 月 31 日 前 能
臺 北 市 立 中 山 女 子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次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經 本 校 105 年 4 月 1 日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一 依 據 :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暨 施 行 細 則 臺 北 市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等 規 定 二 甄 選 科 目 及 錄 取 名 額 :
More information45768ruerjgftkryj.doc
100 62 (02)33653666 705~711 9001730 http://www.tabf.org.tw 100 10 19 100 100 11 14 ( )900 11 25 ( )1800 1. 2. 11 25 100 12 12 ( ) ( ) 100 12 18 ( ) 100 12 19 ( ) 1200 100 12 19 ( )1200 12 20 ( )1800 101
More information第 一 部 分 增 城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概 况 一 广 州 市 增 城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主 要 职 能 广 州 市 增 城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是 区 委 区 政 府 主 管 人 事 人 才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的
广 州 市 增 城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增 城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概 况 一 部 门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部 门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More information崔 维 星 : 整 体 经 济 的 放 缓, 毫 无 疑 问 会 对 整 个 物 流 行 业 带 来 冲 击 ; 另 外, 一 些 新 的 业 务 模 式, 比 如 车 货 匹 配 平 台 对 传 统 物 流 行 业 是 有 影 响 的 过 去 德 邦 年 业 务 增 速 都 在 40%-60% 左
访 谈 : 德 邦 物 流 董 事 长 崔 维 星 人 物 小 传 : 崔 维 星,1992 年 毕 业 于 厦 门 大 学 会 计 系 1996 年 开 始 自 营 货 运 业 务, 同 年 9 月, 创 办 崔 氏 货 运 公 司, 即 德 邦 前 身 2000 年 8 月 8 日, 正 式 注 册 了 广 州 德 邦 物 流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成 立 德 邦 物 流 股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C059B1F8AC47A8C62D31ACE3B051B77CB9EABFFD2D322DA8E0B5A3B860A5D8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101 年 節 目 製 播 規 範 暨 品 質 管 理 研 討 會 摘 要 紀 錄 - 兒 童 節 目 案 例 探 討 壹 時 間 :101 年 12 月 7 日 ( 星 期 五 ) 08 時 50 分 -10 時 20 分 貳 地 點 : 交 通 通 訊 傳 播 大 樓 3-4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參 主 持 人 : 本 會 內 容 事 務 處 簡 副 處 長 旭 徵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主 要 内 容 一 中 国 有 关 妇 女 参 政 的 政 策 二 中 国 有 关 妇 女 参 政 的 状 况 三 增 进 中 国 妇 女 参 政 的 建 议 2
中 国 妇 女 参 政 回 顾 与 展 望 全 国 妇 联 妇 女 研 究 所 杜 洁 副 所 长 研 究 员 2015 年 12 月 15 日 1 主 要 内 容 一 中 国 有 关 妇 女 参 政 的 政 策 二 中 国 有 关 妇 女 参 政 的 状 况 三 增 进 中 国 妇 女 参 政 的 建 议 2 一 有 关 妇 女 参 政 的 规 定 有 关 妇 女 参 政 配 额 制 的 政 策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99 62 (02)33653666 704~711 http://www.bop.com.tw ( ) http://www.tabf.org.tw ( ) 98 12 9 99 98 12 14 0900 12 23 1800 99 1 4 99 1 4 ( ) 99 1 9 ( ) 99111 99 1 11 ( ) 99 1 11 0900 1 12 1200 99 1 25 99 1 25
More information《2012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专栏和主要行业提纲
2015 年 广 东 省 金 融 运 行 报 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货 币 政 策 分 析 小 组 [ 内 容 摘 要 ] 2015 年, 广 东 省 主 动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新 常 态, 统 筹 稳 增 长 促 改 革 调 结 构 惠 民 生 防 风 险 各 项 工 作, 经 济 保 持 稳 中 向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产 业 向 中 高 端 迈 进, 转 型 升
More information100 10088 62 (02)3365-3666 704-711 http://www.tabf.org.tw ----------------------------------------------------------------------------------------- 1 --------------------------------------------------------------
More information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101年雇用人員甄選簡章
台 灣 中 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 託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辦 理 104 年 僱 用 人 員 甄 試 簡 章 受 託 辦 理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地 址 :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羅 斯 福 路 三 段 62 號 電 話 :(02)33653737 網 址 :http://www.tabf.org.tw/exam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More informationshy shy 1997 234 1997 235 2011 money For love and not for money 236 2009 237 BMI 238 gay gay gay 239 gay gay AV 240 12P 241 242 243 244 parent (representation) 14 shy shy 245 NGO NGO NGO NGO NGO 246 CDC
More information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日 間 部 進 修 部 申 請 入 學 簡 章 一 律 網 路 登 錄 後 郵 寄 報 名 表 地 址 : 81271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松 和 路 1 號 入 學 資 訊 網 址 : http://exam.nkuht.edu.tw 報 名 諮 詢 電 話 : 教 務 處 進 修 部 教 務 組 (07)806-0505 轉 分 機
More information銘傳大學八十九學年度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獨立招生簡章
銘 傳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4.11.12) 決 議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2523 傳 真 :(02)28809774 一 律 網
More information朝 陽 科 技 大 學 2015 年 工 業 設 計 系 專 題 設 計 報 告 書 麵 對 麵 - 中 西 麵 食 料 理 器 具 設 計 指 導 教 授 : 劉 哲 揚 設 計 者 : 翁 苡 恬 中 華 民 國 一 0 四 年 六 月 二 日 麵 對 麵 - 中 西 麵 食 料 理 器 具 設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2015 年 工 業 設 計 系 專 題 設 計 報 告 書 麵 對 麵 - 中 西 麵 食 料 理 器 具 設 計 指 導 教 授 : 劉 哲 揚 設 計 者 : 翁 苡 恬 中 華 民 國 一 0 四 年 六 月 二 日 麵 對 麵 - 中 西 麵 食 料 理 器 具 設 計 1 目 錄 壹 設 計 摘 要... 7 貳 設 計 說 明... 8 一 設 計 動 機...
More information102buddhist
102 學 年 度 佛 教 學 系 學 士 班 獨 立 招 生 簡 章 一 律 網 路 報 名 本 校 首 頁 http://www.fgu.edu.tw/ 新 鮮 人 入 口 網 招 生 考 試 報 名 系 統 進 入 系 統 輸 入 報 名 資 料 ) 26247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林 美 村 林 尾 路 160 號 電 話 :(03)9871000 轉 27201~3 網 址 :http://www.fgu.edu.tw
More information<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32303136B5CFC5E0CBBC2DC9F2D1F4B9E3B8E6B1EACAB6BCB04C4544BCBCCAF5D5B9C0C0BBE1B2CEC9CCCAD6B2E130312D32354F4B2831292E646F63>
迪 培 思 2016 迪 培 思 - 沈 阳 广 告 标 识 及 LED 技 术 展 览 会 沈 阳 国 际 会 展 中 心 2016 年 3 月 21-23 日 展 馆 地 址 : 沈 阳 市 苏 家 屯 区 会 展 路 9 号 参 展 商 手 册 主 办 机 构 : 广 州 市 轩 华 展 览 有 限 公 司 官 方 网 址 HTTP://www.chinasignexpo.com/shenyang/
More informationcpc101m7uwet5j68rf70uynwm.doc
101 62 (0233653737 http://www.tabf.org.tw/exam 9:00~17:30 101 9 7 101 101 9 24 ( 09:00 10 4 ( 18:00 1. 2. 10 4 ( 101 10 29 ( 101 11 4 ( \ 101 11 5 ( 12:00 101 11 5 ( 12:00 11 6 ( 12:00 101 12 3 ( 101 12
More information臺灣期貨交易所101年新進人員招募簡章公告版.doc
101 62 (023365-3737 09:00~17:30 http://botexam.tabf.org.tw/tw/ptc_101taifex 100 14 (02 2369-5678 http://www.taifex.com.tw/ 101 5 8 101 -------------------------1 -------------------2 ---------------------------------------------------------------------------3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