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1"

Transcription

1 C C S 通 函 Circular 发 : 总 部 相 关 处 室 各 分 社 / 办 事 处 并 转 船 公 司 中 国 船 级 社 (2012 年 ) 通 函 第 35 号 总 第 197 号,Rev 年 12 月 13 日 ( 共 78 页 ) 船 员 考 试 发 证 要 求 --- 转 发 马 绍 尔 海 事 主 管 机 关 海 事 通 告 MI-118E (Rev.8/13) 马 绍 尔 海 事 主 管 机 关 发 布 海 事 通 告 MI-118E,Rev.8/13, 该 版 本 是 对 MI-118, Rev.1/13 版 本 的 修 订 更 新 部 分 ( 第 6 页 ); 更 新 附 件 1-3 表 格 ( 第 页 ) 本 文 旨 在 按 照 马 绍 尔 群 岛 共 和 国 (RMI)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 以 下 简 称 主 管 当 局 ) 的 要 求 为 船 东 管 理 人 船 员 指 定 代 表 (AR) 和 认 可 组 织 (RO) 提 供 关 于 海 员 参 加 STCW 公 约 及 规 则 要 求 的 受 雇 或 就 业 于 RMI 注 册 船 舶 的 高 级 船 员 发 证 考 试 资 格 要 求 的 指 导 应 参 考 出 版 物 海 员 发 证 要 求 (MI-118), 其 中 包 含 对 申 请 人 评 估 及 批 准 通 过 考 试 签 发 证 书 的 附 加 说 明 我 社 审 核 员 在 对 马 绍 尔 旗 船 舶 进 行 相 关 审 核 时, 应 确 保 新 版 通 函 要 求 的 落 实, 并 重 点 关 注 : 1. 申 请 进 行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的 人 员 不 得 低 于 18 周 岁 低 于 21 周 岁 的 人 员 不 得 参 加 大 副 第 一 助 理 轮 机 员 或 更 高 级 别 的 发 证 考 试 申 请 人 需 通 过 提 交 护 照 出 生 证 明 入 国 籍 证 书 或 其 它 可 接 受 的 出 生 日 期 证 明 文 件, 来 提 供 令 人 满 意 的 年 龄 证 明 2. 申 请 人 可 以 持 有 任 何 国 籍, 并 不 需 要 成 为 RMI 公 民 或 居 民 3. 证 书 的 格 式 3.1 STCW 证 书 如 果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符 合 STCW 公 约 要 求 且 通 过 相 应 考 试, 将 会 向 其 签 发 以 下 格 式 的 证 书 : 1. MI-105C

2 此 证 书 表 明, 根 据 经 修 订 的 1978 年 STCW 公 约 的 条 款, 该 高 级 船 员 完 全 合 格, 并 向 有 资 格 获 得 STCW 证 书 的 高 级 船 员 签 发 STCW 规 定 格 式 的 证 书 非 STCW 证 书 则 无 须 参 照 STCW 3.2 非 STCW 证 书 非 STCW 公 约 证 书 是 指 签 发 给 在 海 洋 石 油 开 采 业 的 人 员 和 不 能 指 定 职 能 的 适 任 高 级 船 员 的 STCW 证 书 注 : 本 通 函 替 代 我 社 原 2013 年 的 CCS 通 函 第 15 号 总 301 号 ;2013 年 的 CCS 通 函 第 15 号 总 301 号 Rev.1( 这 三 个 通 函 同 时 作 废 ) 附 件 :1. 马 绍 尔 海 事 通 告 MI-118E 中 文 译 文 参 考, 共 36 页 2. 马 绍 尔 海 事 通 告 MI-118 E 原 文, 共 40 页 中 文 翻 译 如 有 歧 义, 以 海 事 通 函 原 文 为 主 本 通 函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如 有 任 何 疑 问, 请 与 总 部 : 认 证 管 理 处 联 系

3 马 绍 尔 群 岛 共 和 国 海 员 考 试 发 证 要 求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办 公 室 8/13 MI-118E

4 声 明 该 文 件 为 船 东 船 舶 经 营 人 和 船 员 解 读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有 关 要 求 提 供 指 南, 并 不 减 少 或 替 代 经 修 订 的 1990 年 海 事 法 或 其 它 海 事 条 例 内 的 相 关 要 求 赠 阅 版 的 船 员 考 试 发 证 要 求 不 会 自 动 更 新, 因 此 可 能 会 有 内 容 过 期 本 出 版 物 的 最 新 版 本 请 到 网 址 综 合 出 版 物 文 件 夹 (CPF),MI-300 下 载 要 求 马 绍 尔 群 岛 共 和 国 的 船 舶 随 船 携 带 该 版 本 的 CD CPF,MI-300 的 副 本 享 受 自 动 升 级 服 务, 可 以 从 以 下 地 址 订 购 :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Maritime Administrator c/o Marshall Islands Maritime and Corporate Administrators, Inc Commerce Park Drive Reston, VA USA Telephone: Telefax: publications@register- iri.com

5 海 员 考 试 发 证 要 求 (MI-118E) 发 行 和 修 订 历 史 记 录 版 本 2013 第 4 版 2013 第 3 版 日 期 月 / 年 08/13 更 新 部 分 ( 第 6 页 ); 更 新 附 件 1-3 表 格 ( 第 页 ) 描 述 订 立 人 订 立 时 间 月 / 日 / 年 M.McConnell 08/29/13 01/13 更 新 了 附 件 3 中 的 表 (29 页 ) M.McConnell 01/11/ 第 2 版 2012 第 1 版 11/12 更 新 了 和 3.2.5( 第 9-11 页 ); 增 加 部 分 内 容 并 对 余 下 内 容 重 新 编 号 ( 第 页 ); 更 新 TOC 以 反 映 上 述 变 更 内 容 05/12 更 新 部 分 ( 第 11 页 ) 和 附 件 1 3 和 5 中 的 表 格 部 分 ( 分 别 在 第 和 32 页 ) M.McConnell 11/27/12 M.McConnell 05/17/12-10/11 初 版 发 行 M. McConnell 10/25/11 Rev. 8/13 i MI-118E

6 海 员 考 试 发 证 要 求 目 录 1.0 授 权 签 发 证 书 文 件 和 考 试 制 订 标 准 符 合 经 修 订 的 1978 年 STCW 公 约 未 分 类 资 格 的 评 估 总 则 定 义 申 请 表 表 MI-105E 证 书 的 格 式 STC W 证 书 表 MI-105C S T C W 证 书 格 式 职 能 8.2 责 任 级 别 高 级 船 员 的 S T C W 发 证 资 格 要 求 非 - S T C W 公 约 证 书 责 任 级 别 费 用 明 细 表 支 付 方 式 支 票 信 用 卡 现 金 邮 寄 欺 诈 伪 造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企 图 贿 赂 考 试 批 准 的 一 般 性 要 求 年 龄 国 籍 体 检 推 荐 信 照 片 雷 达 模 拟 器 培 训 自 动 雷 达 标 绘 仪 ( A R P A ) 培 训 电 子 海 图 显 示 与 信 息 系 统 ( E C D I S ) G M D S S 证 书 救 生 艇 筏 / 救 助 艇 培 训 (PSC 或 PSCRB) 高 级 消 防 培 训 医 疗 急 救 培 训 资 历 证 明 Rev.8/13 4 MI-118E

7 国 内 证 书 的 更 新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适 任 人 员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的 要 求 三 副 ( O I C N W ) 二 副 (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OOW)- 航 海 ) 大 副 船 长 不 超 过 350 总 吨 的 游 艇 - 船 长 / 不 超 过 500 总 吨 的 游 艇 - 大 副 经 认 证 的 服 务 资 历 远 洋 航 行 吨 位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MODU)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考 试 对 服 务 资 历 的 要 求 压 载 水 控 制 操 作 员 驳 船 监 管 员 - 此 项 考 试 申 请 人 须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 海 上 设 施 管 理 人 服 务 时 间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蒸 汽 机 和 内 燃 机 考 试 的 服 务 资 历 要 求 所 有 级 别 机 工 所 有 级 别 轮 机 员 第 三 助 理 轮 机 员 (O I C E W ; 三 管 轮 ) 第 二 助 理 轮 机 员 (O I C E W ; 二 管 轮 ) 第 一 助 理 轮 机 员 ( 大 管 轮 ) 轮 机 长 所 有 级 别 - 蒸 汽 工 蒸 汽 工 和 机 工 证 书 推 进 功 率 有 效 性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 MODU)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考 试 的 服 务 资 历 要 求 助 理 维 修 主 管 维 修 主 管 消 防 服 务 时 间 G M D S S 通 用 操 作 员 限 用 操 作 员 通 用 操 作 员 二 级 无 线 电 电 子 操 作 员 一 级 无 线 电 电 子 操 作 员 申 请 表 普 通 海 员 考 试 高 级 值 班 水 手 (ASD) 和 高 级 值 班 机 工 (ASE) 一 等 水 手 二 等 水 手 或 水 手 长 轮 机 部 值 班 人 员 ( 加 油 工 / 机 工, 生 火 和 司 水 工 ) 综 合 等 级 海 员 ( 通 用 -1(GP-1) 和 通 用 -2(GP-2)) 非 值 班 普 通 海 员 特 殊 资 格 - 液 货 船 英 语 附 加 考 试 要 求 经 验 证 明 可 接 受 的 文 件 毕 业 证 书 Rev.8/13 5 MI-118E

8 3.8.2 国 外 证 书 证 明 旧 证 书 的 交 回 英 语 熟 练 程 度 申 请 程 序 如 何 申 请 考 试 时 间 和 地 点 考 试 科 目 出 版 物 指 南 考 试 指 南 表 进 行 考 试 经 授 权 的 表 出 版 物 和 设 备 禁 止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员 和 通 讯 个 人 行 为 考 试 工 具 处 罚 未 能 完 成 考 试 复 考 通 过 率 等 待 时 间 试 卷 的 复 核 附 件 附 件 1 附 件 2 附 件 3 附 件 4 附 件 5 附 件 6 附 件 7 MI-105E, 高 级 船 员 适 任 证 书 考 试 申 请 表 MI-105C, 按 照 经 修 订 的 1978 年 STCW 公 约 签 发 的 证 书 MI-105M, 身 体 检 查 报 告 / 证 书 费 用 清 单 Visa 万 事 达 卡 或 美 国 运 通 信 用 卡 样 本 STCW 等 效 签 注 - 国 家 考 试 流 程 图 Rev.8/13 6 MI-118E

9 宗 旨 : 海 员 考 试 发 证 要 求 本 出 版 物 旨 在 按 照 马 绍 尔 群 岛 共 和 国 (RMI)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 以 下 简 称 主 管 当 局 ) 的 要 求 为 船 东 管 理 人 船 员 指 定 代 表 (AR) 和 认 可 组 织 (RO) 提 供 关 于 海 员 参 加 STCW 公 约 及 规 则 要 求 的 受 雇 或 就 业 于 RMI 注 册 船 舶 的 高 级 船 员 发 证 考 试 资 格 要 求 的 指 导 应 参 考 出 版 物 海 员 发 证 要 求 (MI-118), 其 中 包 含 对 申 请 人 评 估 及 批 准 通 过 考 试 签 发 证 书 的 附 加 说 明 1.0 授 权 1.1 签 发 证 书 文 件 和 考 试 每 一 位 海 事 事 务 副 专 员 有 权 代 表 主 管 当 局 对 所 有 商 船 海 事 人 员 签 发 证 书 和 文 件 ( 见 经 修 订 的 1990 年 RMI 海 事 法, 第 1 章, 第 109(1) 节 ; 和 RMI 海 事 条 例 1.04) 1.2 制 订 标 准 主 管 当 局 经 授 权 对 商 船 人 员 的 发 证 和 等 级 提 升 以 及 维 护 RMI 商 船 的 高 标 准 设 立 必 要 及 恰 当 的 标 准 ( 见 1990 年 RMI 海 事 法, 第 1 章, 第 109(2) 节 ; RMI 海 事 条 例 1.04 ) 1.3 符 合 经 修 订 的 1978 年 STCW 公 约 对 应 上 述 1.2 项 目 设 定 的 标 准 进 行 修 改, 使 其 完 全 符 合 经 修 订 的 1978 年 海 员 培 训 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国 际 公 约 ( 以 下 简 称 STCW ) 的 条 款 经 修 订, 系 指 截 至 目 前 为 止 所 有 的 修 订 ( 见 经 修 订 的 1990 年 RMI 海 事 法, 第 8 章, 第 825 节 ) 1.4 未 分 类 资 格 的 评 估 2.0 总 则 2.1 定 义 如 果 申 请 人 已 经 取 得 的 资 格 服 务 资 历 经 验 和 / 或 培 训 不 满 足 这 些 特 定 要 求, 但 是 其 有 理 由 认 为 已 经 取 得 的 资 格 服 务 经 验 和 / 或 培 训 可 以 等 同 于 这 些 特 定 要 求, 那 么 申 请 人 需 将 相 关 资 格 的 书 面 证 明 文 件 提 交 至 主 管 当 局 接 受 评 估 在 所 有 此 类 情 况 下, 主 管 当 局 的 决 定 为 最 终 决 定 为 本 要 求 之 目 的, 下 列 词 组 的 定 义 为 :.1 法 规, 系 指 STCW 公 约 附 则 中 的 规 则 ;.2 经 认 可, 系 指 主 管 当 局 按 照 规 则 认 可 ;.3 船 长, 系 指 指 挥 船 舶 的 人 ;.4 高 级 船 员, 系 指 除 船 长 以 外 的,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或 法 规 所 指 定, 或 在 没 有 这 种 指 定 时 根 据 集 体 协 议 或 习 惯 做 法 指 定 的 海 员 ; Rev.8/13 7 MI-118E

10 .5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系 指 符 合 公 约 规 则 第 II/1 II/2 或 II/3 条 规 定 的 合 格 的 高 级 船 员.6 大 副, 系 指 级 别 仅 低 于 船 长 并 且 在 船 长 不 能 工 作 时 替 代 船 长 指 挥 船 舶 的 高 级 船 员 ;.7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系 指 符 合 公 约 规 则 第 III/1 III/2 或 III/3 条 规 定 的 合 格 的 高 级 船 员 ;.8 轮 机 长, 系 指 负 责 船 舶 机 械 推 进 以 及 机 械 和 电 气 装 置 的 操 作 和 维 护 的 轮 机 部 资 深 高 级 船 员 ;.9 大 管 轮, 系 指 级 别 仅 低 于 轮 机 长, 并 且 在 轮 机 长 不 能 工 作 时 替 代 轮 机 长 负 责 船 舶 机 械 推 进 以 及 机 械 和 电 气 装 置 的 操 作 和 维 护 的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10 助 理 轮 机 员, 系 指 正 在 接 受 培 训 以 成 为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并 为 国 家 法 律 或 法 规 指 定 为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助 理 的 人 ;.11 月, 系 指 日 历 月 或 由 少 于 1 个 月 的 时 间 段 所 累 积 成 的 30 天 ;.12 STCW 公 约, 系 指 由 1995 年 大 会 第 2 号 决 议 通 过, 并 由 本 组 织 加 以 修 正 的 海 员 培 训 发 证 和 值 班 (STCW) 国 际 公 约 ;.13 职 能, 系 指 STCW 公 约 指 明 的 船 舶 操 作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或 保 护 海 洋 环 境 所 需 的 一 组 任 务 职 责 和 责 任 ;.14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系 指 与 签 发 证 书 / 恢 复 证 书 有 效 或 其 它 资 格 有 关 的 船 上 服 务 ;.15 适 任 证 书 (CoC), 系 指 依 据 STCW 规 则 第 II III IV 或 VII 章 的 规 定 向 船 长 高 级 船 员 以 及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与 安 全 系 统 无 线 电 操 作 员 签 发 和 签 注 的, 并 准 许 其 合 法 持 有 人 按 证 书 标 明 的 责 任 级 别 担 任 职 务 和 履 行 职 能 的 证 书 ;.16 签 注 证 书 (CoE), 系 指 根 据 STCW 公 约 I/10 条 的 规 定, 向 持 有 认 可 的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签 发 的 适 当 且 有 效 的 适 任 证 书 ( CoC) 的 船 长 高 级 船 员 或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与 安 全 系 统 无 线 电 操 作 员 再 签 发 的 证 书 ( 证 书 确 认 ).17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CoP), 系 指 除 CoC 或 CoE 之 外, 向 海 员 签 发 的 表 明 符 合 STCW 公 约 的 有 关 培 训 适 任 或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相 关 要 求 的 证 书 ;.18 书 面 证 明, 系 指 除 CoC CoE 或 CoP 以 外, 用 以 证 明 已 符 合 本 公 约 的 相 关 要 求 的 文 件 ; 2.2 申 请 表 表 MI-105E 应 使 用 主 管 当 局 提 供 的 表 MI-1/5E 递 交 高 级 船 员 考 试 发 证 申 请 ( 见 附 件 1), 同 时 按 照 第 2.4 项 的 要 求, 附 上 所 有 必 要 证 据 材 料 其 它 支 持 性 资 料 以 及 费 用 Rev.8/13 8 MI-118E

11 2.3 证 书 的 格 式 STCW 证 书 如 果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符 合 STCW 公 约 要 求 且 通 过 相 应 考 试, 将 会 向 其 签 发 以 下 格 式 的 证 书 :.1 MI-105C STCW 的 证 书 格 式 此 证 书 表 明, 根 据 经 修 订 的 1978 年 STCW 公 约 的 条 款, 该 高 级 船 员 完 全 合 格, 并 向 有 资 格 获 得 STCW 证 书 的 高 级 船 员 签 发 STCW 规 定 格 式 的 证 书 非 STCW 证 书 则 无 须 参 照 STCW STCW 证 书 明 确 提 出 了 高 级 船 员 适 任 的 职 能 以 及 所 处 的 责 任 级 别 如 下 :.1 职 能 适 任 标 准 中 具 体 规 定 的 能 力 分 为 以 下 七 种 职 能 类 型 :.1 航 行.2 货 物 装 卸 和 积 载.3 控 制 船 舶 操 作 和 保 护 船 上 人 员.4 船 舶 轮 机 工 程.5 电 气 电 子 和 控 制 工 程.6 保 养 和 维 修.7 无 线 电 通 信.2 责 任 级 别 责 任 分 以 下 级 别 :.1 管 理 级 - 船 长 大 副 ( 大 副 ) 轮 机 长 第 一 助 理 轮 机 员 ( 大 管 轮 ).2 操 作 级 - 二 副 (OICNW) 三 副 (OICNW) 第 二 助 理 轮 机 员 (OICNW; 二 管 轮 ) 第 三 助 理 轮 机 员 (OICNW; 三 管 轮 ) 高 级 船 员 的 STCW 发 证 资 格 要 求.1 每 位 甲 板 / 航 海 部 高 级 船 员 必 须 适 任 职 能 1 2 及 3( 甲 板 ) 每 位 甲 板 / 航 海 部 高 级 船 员 也 可 以 适 任 附 加 职 能 3( 轮 机 ) 及 7.2 每 位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必 须 符 合 职 能 3( 轮 机 ) 4 5 及 6 每 位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也 可 以 符 合 附 加 职 能 1 2 及 3( 甲 板 ) Rev.8/13 9 MI-118E

12 2.3.4 非 STCW 证 书 2.4 费 用 清 单 非 STCW 公 约 证 书 是 指 签 发 给 在 海 洋 石 油 开 采 业 的 人 员 和 不 能 指 定 职 能 的 适 任 高 级 船 员 的 STCW 证 书 责 任 级 别 划 分 如 下 :.1 责 任 级 别 责 任 分 以 下 级 别 :.1 管 理 级 - 石 油 设 施 经 理 (OIM) 维 修 主 管 (MS).2 操 作 级 - 驳 船 监 管 员 (BS) 压 载 水 控 制 操 作 员 (BCO) 助 理 维 修 主 管 (AMS) 任 何 申 请 人 必 须 按 照 附 件 4 所 列 的 清 单 汇 款 这 笔 费 用 是 不 退 还 的, 必 须 在 申 请 时 支 付 支 付 方 式.1 支 票 应 使 用 美 国 银 行 或 美 国 国 际 银 行 分 行 开 出 的 美 元 支 票 或 汇 票, 收 款 人 是 马 绍 尔 群 岛 信 托 公 司.2 信 用 卡.3 现 金.4 邮 寄 费 用 也 可 以 用 万 事 达 卡 或 VISA 卡 支 付 如 果 用 信 用 卡 付 款, 则 必 须 使 用 本 出 版 物 附 件 5 提 供 的 付 款 方 式, 需 影 印 申 请 人 不 得 使 用 现 金 汇 款 使 用 相 应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支 票 或 信 用 卡 信 息 申 请 表 如 果 不 是 亲 自 递 交, 则 可 以 快 递 带 有 付 款 方 式 的 申 请 表 不 要 使 用 平 信 2.5 欺 诈 伪 造 失 实 陈 述 或 企 图 贿 赂 如 果 有 人 提 交 了 一 份 不 实 的 RMI 证 书 考 试 申 请 或 者 在 申 请 中 进 行 失 实 陈 述 或 企 图 贿 赂 或 腐 化 主 管 申 请 批 准 及 / 或 考 试 的 人 员, 应 当 拒 绝 他 / 她 的 申 请, 同 时 没 收 已 付 的 申 请 费 用 除 刑 事 处 罚 外, 不 得 在 少 于 两 (2) 年 的 时 间 内 如 果 申 请 人 在 RMI 证 书 考 试 申 请 中 故 意 谎 报 重 大 事 实 或 提 供 伪 造 篡 改 欺 骗 或 以 欺 诈 手 段 获 得 的 资 格 文 件, 将 受 到 除 刑 事 处 罚 外 的 行 政 处 罚, 罚 金 为 美 元, 并 在 最 长 两 (2) 年 时 间 内, 禁 止 持 有 任 何 RMI 证 书 或 海 员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及 服 务 簿 船 东 或 代 理 在 代 表 申 请 人 提 交 RMI 证 书 的 考 试 申 请 时, 如 果 其 在 有 能 力 判 断 文 件 Rev.8/13 10 MI-118E

13 真 实 性 和 真 伪 度 的 情 况 下, 故 意 呈 交 进 行 不 实 陈 述 或 引 用 伪 造 篡 改 欺 骗 或 欺 诈 手 段 获 得 的 文 件, 则 将 被 处 以 每 份 申 请 美 元 的 行 政 处 罚 该 渠 道 最 长 将 被 处 以 最 长 两 (2) 年 禁 止 提 交 任 何 申 请 ( 参 考 RMI 海 事 法 第 806 及 824 部 分 ) 2.6 考 试 批 准 的 一 般 要 求 年 龄 国 籍 申 请 进 行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的 人 员 不 得 低 于 18 周 岁 低 于 21 周 岁 的 人 员 不 得 参 加 大 副 第 一 助 理 轮 机 员 或 更 高 级 别 的 发 证 考 试 申 请 人 需 通 过 提 交 护 照 出 生 证 明 入 国 籍 证 书 或 其 它 可 接 受 的 出 生 日 期 证 明 文 件, 来 提 供 令 人 满 意 的 年 龄 证 明 申 请 人 可 以 持 有 任 何 国 籍, 并 不 需 要 成 为 RMI 公 民 或 居 民 身 体 检 查.1 每 位 申 请 人 要 求 提 交 在 报 考 前 24 个 月 内 完 成 的 令 人 满 意 的 体 检 证 明 体 检 报 告 应 证 实 申 请 人 身 体 状 况 良 好, 且 其 身 体 机 能 符 合 航 海 职 业 的 要 求.2 撤 销 推 荐 信 照 片 报 告 和 体 检 证 书 应 使 用 官 方 体 检 报 告 / 证 书 表 MI-105M ( 见 附 件 3), 或 其 它 可 接 受 的 同 类 文 件 完 成 报 告 必 须 由 体 检 医 生 和 被 检 查 人 共 同 签 字, 特 别 指 出 已 经 对 申 请 人 的 听 力 视 力 及 综 合 身 体 及 精 神 状 况 进 行 检 查, 其 身 体 状 况 能 够 适 任 海 员 一 职 适 用 MI 段 中 的 最 低 要 求 如 果 申 请 人 故 意 隐 瞒 可 能 会 导 致 其 不 适 任 的 病 史 或 精 神 或 身 体 残 疾, 会 被 立 即 撤 销 任 何 已 签 发 的 证 书 针 对 他 / 她 的 性 格 自 控 力 经 验 和 能 力, 每 位 申 请 人 需 提 交 至 少 一 封 推 荐 信 推 荐 信 应 由 申 请 人 近 期 服 务 船 上 的 船 长 或 雇 主 撰 写 每 位 申 请 人 应 提 交 一 (1) 份 自 申 请 之 日 起 前 十 二 (12) 个 月 内 拍 摄 的 护 照 版 式 的 照 片 照 片 必 须 显 示 申 请 人 的 正 面 像, 尺 寸 为 1¾ 英 寸 1¾ 英 寸 (45 毫 米 x45 毫 米 ); 可 以 是 黑 白 照 片, 但 最 好 是 彩 色 照 片 雷 达 模 拟 器 培 训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已 完 成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的 海 事 雷 达 模 拟 器 课 程 的 证 明 自 动 雷 达 标 绘 仪 (ARPA) 模 拟 培 训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已 完 成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的 自 动 雷 达 标 绘 仪 (ARPA) 模 拟 课 程 的 证 明 电 子 海 图 显 示 与 信 息 系 统 (ECDIS)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已 完 成 海 事 管 理 局 认 可 的 ECDIS 课 程 Rev.8/13 11 MI-118E

14 的 证 明 GMDSS 证 书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已 完 成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的 GMDSS 课 程 的 证 明 将 在 签 发 适 任 证 书 时 添 加 此 批 注 救 生 艇 筏 / 救 助 艇 培 训 (PSC 或 PSCRB)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已 完 成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的 PSCRB 培 训 课 程 的 证 明 离 岸 高 级 船 员 则 可 以 提 交 完 成 救 生 艇 人 员 或 艇 长 课 程 的 证 明 高 级 消 防 培 训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已 完 成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的 高 级 消 防 培 训 课 程 的 证 明 医 疗 急 救 培 训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已 完 成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的 急 救 培 训 课 程 的 证 明 资 历 证 明 每 一 位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都 必 须 按 照 3.0 段 的 规 定 提 供 要 求 的 海 上 资 历 证 明, 其 中 必 须 有 六 (6) 个 月 的 时 间 是 在 RMI 籍 船 舶 上 服 务 国 家 证 书 的 升 级 对 于 持 有 外 国 政 府 签 发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如 果 该 国 的 发 证 系 统 可 被 本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接 受 且 其 国 家 适 任 证 书 上 有 STCW 规 定 的 签 注, 在 有 资 格 获 得 此 类 升 级 或 成 功 通 过 职 位 考 试 后, 其 证 书 可 升 级 为 更 高 职 位 的 CoC.1 资 历 希 望 获 得 高 级 船 员 升 级 考 试 资 格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以 在 3.0 段 内 列 出 的 国 家 级 适 任 证 书 中 指 出 的 至 少 12 个 月 的 资 历, 其 中 必 须 有 六 (6) 个 月 的 时 间 是 在 RMI 籍 船 舶 上 服 务 3.0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3.1 符 合 条 件 的 人 员 未 被 签 发 证 书 或 希 望 提 升 所 持 有 证 书 等 级 的 人 员, 在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申 请 参 加 相 应 等 级 要 求 的 考 试 3.2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要 求 三 副 (OICNW) STCW 公 约 法 规 II/1 对 适 任 的 OICNW 进 行 了 定 义, 并 由 马 绍 尔 海 事 管 理 局 签 发 申 请 人 必 须 满 足 下 述 要 求, 方 可 被 批 准 参 加 考 试 :.1 年 龄 不 小 于 18 周 岁 ;.2 必 须 有 在 500 总 吨 或 以 上 的 外 贸 船 甲 板 部, 从 事 见 习 海 员 海 员 舵 工 水 手 Rev.8/13 12 MI-118E

15 长 见 习 生 或 任 何 类 似 职 位 不 少 于 36 个 月 的 合 格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从 事 无 线 电 高 级 船 员 事 务 长 船 舶 职 员 厨 师 管 事 客 舱 服 务 员 等 次 要 职 责 岗 位, 则 不 被 视 为 合 格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视 马 绍 尔 海 事 管 理 局 对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时 间 的 决 定 为 准.3 可 以 使 用 以 下 日 常 训 练 代 替 上 述.2 条 款 中 要 求 的 海 上 服 务 时 间 :.1 甲 板 部 工 作 人 员 通 用 (GP) 普 通 海 员 或 甲 板 部 实 习 生 参 加 经 认 可 的 上 船 前 课 程 出 勤 率 为 50%, 则 最 高 可 充 抵 三 (3) 个 月 的 海 上 服 务 期.2 甲 板 部 实 习 生 参 加 经 认 可 的 上 船 前 课 程 出 勤 率 为 100%.3 本 出 版 物 对 参 加 强 制 性 模 块 课 程 的 时 间 累 计 做 出 了 规 定.4 本 出 版 物 对 参 加 经 认 可 的 适 任 课 程 做 出 了 规 定.5 以 上 所 有 项 的 减 免 时 间 总 共 不 可 超 过 24 个 月.4 必 须 出 示 从 服 务 船 舶 的 船 长 处 获 得 的 证 书 来 证 明 其 有 能 力 在 远 海 ( 在 良 好 及 恶 劣 天 气 条 件 下 ) 及 近 海 水 域 ( 机 动 操 车 ) 熟 练 驾 驶 船 舶, 以 及 在 实 习 船 舶 船 长 许 可 及 领 航 员 带 领 下 机 动 操 车 的 能 力 ; 或 出 示 主 管 当 局 有 承 诺 的 国 家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签 发 的 航 行 值 班 组 成 人 员 证 书.5 必 须 提 供 在 船 长 或 合 格 高 级 船 员 的 监 督 下 履 行 驾 驶 台 值 班 职 责 不 低 于 六 (6) 个 月 的 资 历 证 明 若 海 员 无 法 提 供 上 述 证 明, 则 他 / 她 需 参 加 此 类 考 试 考 试 合 格 后, 海 员 被 视 为 获 得 了 必 要 的 驾 驶 台 值 班 经 验 他 / 她 必 须 提 供 经 核 准 的 RMI 船 舶 经 营 人 签 发 的 任 命 他 / 她 为 500 总 吨 或 以 上 贸 易 船 舶 甲 板 部 全 职 甲 板 值 班 助 理 高 级 船 员 ( 见 习 生 ) 的 信 函 适 任 证 书 (CoC) 将 在 上 述 服 务 完 成 后 签 发.6 必 须 提 供 完 成 所 有 方 面 的 培 训 记 录 簿 ( 国 际 航 运 联 合 会 ( ISF) 版 本 或 其 它 等 同 版 本 );.7 必 须 提 供 完 成 所 有 必 须 的 经 批 准 的 强 制 性 模 块 化 课 程 的 证 明, 包 括 : 熟 练 掌 握 救 生 艇 筏 和 除 快 速 救 助 艇 外 的 救 助 艇 (PSCRB) 医 疗 急 救 (MFA) 高 级 消 防 培 训 (AFF) 雷 达 观 察 员 自 动 雷 达 标 绘 仪 (ARPA) 电 子 海 图 显 示 与 信 息 系 统 (ECDIS)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和 安 全 系 统 通 用 值 班 员 证 书 (GMDSS GOC) * 保 安 意 识 培 训 驾 驶 台 资 源 管 理 ( 驾 驶 台 团 队 管 理 ) *.8 必 须 表 明 对 英 语 口 语 及 书 面 语 言 良 好 的 掌 控 力.9 必 须 出 示 截 至 申 请 之 日 前 二 (2) 年 内, 经 许 可 的 体 检 医 生 签 发 的 健 康 状 况 证 明 及 视 力 证 书 Rev.8/13 13 MI-118E

16 * 未 参 加 培 训 模 块 却 成 功 申 请 的 人 将 获 得 有 效 期 仅 截 止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 证 书.10 必 须 出 示 由 国 家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签 发 生 效 的, 作 为 海 上 服 务 证 明 的 连 续 派 遣 证 书 (CDC)( 或 海 员 服 务 簿 ).11 必 须 出 示 一 份 证 明 身 份 和 国 籍 的 有 效 护 照.12 必 须 提 供 完 成 核 准 培 训 机 构 适 任 证 书 课 程 的 证 明 注 意 : 必 须 在 参 加 认 可 的 CoC 课 程 前 完 成 所 有 的 强 制 性 模 块 化 课 程 不 得 与 适 任 证 书 课 程 同 时 进 行.13 持 有 印 度 海 运 总 局 (DGS) 签 发 的 NWKO(NCV) 适 任 证 书 的 印 度 海 员 将 给 予 特 殊 考 虑 NWKO (NCV) 是 航 行 航 海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的 缩 写 NCV 涵 盖 BIMMS 国 家, 即 孟 加 拉 国 印 度 马 尔 代 夫 缅 甸 和 斯 里 兰 卡 之 间 的 直 接 通 道 这 些 海 员 拥 有 经 认 可 的 至 少 三 (3) 年 在 NCV500 总 吨 及 以 上 的 船 舶 甲 板 部 服 务 的 资 历, 并 完 成 所 有 必 要 的 模 块 化 课 程, 包 括 GMDSS GOC, 四 (4) 个 月 适 任 证 书 培 训 及 书 面 和 口 头 考 试 鉴 于 低 于 3000 总 吨 的 NCV 船 舶 不 配 备 ARPA 或 提 供 服 务 的 船 舶 不 需 配 备 ECDIS, 其 船 上 的 海 员 可 不 参 加 ARPA 或 ECDIS 课 程 适 任 : 印 度 CoCs 的 持 有 人, 即 NWKO (NCV) 满 足 所 有 资 格 标 准, 可 以 参 加 负 责 航 行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三 副 的 考 试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接 受 过 ARPA 培 训 驾 驶 台 资 源 管 理 (BRM) 培 训 保 安 意 识 培 训 和 ECDIS 培 训 的 证 明 申 请 : 持 有 此 类 适 任 证 书 的 人 员 在 申 请 时, 应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 作 为 NWKO(NCV) 的 CoC ARPA 课 程 证 书 ECDIS 课 程 证 书 驾 驶 台 资 源 管 理 (BRM) 保 安 意 识 培 训 健 康 及 视 力 证 书 CDC 护 照 提 交 的 照 片 必 须 是 露 出 两 侧 耳 部 的 护 照 版 式 的 正 面 像, 可 正 常 佩 戴 透 明 眼 镜, 不 得 佩 戴 眩 光 眼 镜 和 帽 子 签 发 NWKO(NCV) 适 任 证 书 后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证 明 ( 若 有 ) 若 RMI 船 舶 经 营 人 希 望 在 己 方 船 舶 上 雇 佣 该 高 级 船 员, 必 须 向 证 书 签 发 机 关 核 查 CoC ARPA 和 ECDIS 证 书 以 及 CDC 的 真 实 性, 然 后 将 申 请 递 交 主 管 当 局, 并 提 交 签 发 CoC 的 主 管 当 局 的 核 实 证 明 以 及 表 明 他 / 她 在 获 得 CoC 后, 他 们 愿 意 提 供 三 (3) 个 月 助 理 值 班 员 服 务 及 随 被 后 聘 用 高 级 船 员 的 信 函 更 多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 通 过 考 试 后, 以 助 理 值 班 员 身 份 在 500 总 吨 或 以 上 国 际 航 线 的 贸 易 船 舶 上 服 务 三 (3) 个 月 的 海 员 将 被 授 予 RMI 三 副 的 适 任 证 书 二 副 (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OOW)- 航 海 ) 如 果 持 有 RMI 三 副 证 书 或 者 同 级 别 的 国 外 证 书,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至 少 一 (1) 年 担 任 负 责 航 行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的 证 明, 且 完 成 第 款 三 副 所 要 求 的 各 种 培 训 Rev.8/13 14 MI-118E

17 3.2.3 大 副 船 长 如 果 持 有 RMI 二 副 证 书 或 者 同 级 别 的 国 外 证 书,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1 至 少 有 一 (1) 年 的 时 间 以 二 副 的 身 份 提 供 海 上 服 务 ; 或.2 至 少 有 二 (2) 年 的 时 间 以 三 副 的 身 份 提 供 海 上 服 务 ; 或.3 相 当 于 一 (1) 年 的 综 合 海 上 服 务 时 间, 其 中 一 半 时 间 担 任 三 副 ; 和.4 第 款 三 副 所 要 求 的 各 种 培 训 如 果 申 请 人 职 位 为 大 副 且 持 有 RMI 证 书 或 同 级 别 国 外 证 书, 则 需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1 至 少 有 一 (1) 年 的 时 间 以 大 副 的 身 份 提 供 海 上 服 务 ; 或.2 相 当 于 一 (1) 年 的 海 上 任 职 时 间, 其 中 一 半 的 时 间 以 二 副 的 身 份 提 供 海 上 服 务 至 少 六 (6) 个 月 作 为 大 副 的 资 历 ;.3 第 款 三 副 所 需 的 各 种 培 训 不 超 过 350 总 吨 的 游 艇 - 船 长 / 不 超 过 500 总 吨 的 游 艇 - 大 副 申 请 人 必 须 首 先 完 成 经 认 可 的 为 期 一 周 的 课 程 此 项 考 试 将 由 提 供 课 程 和 考 试 的 第 三 方 负 责, 且 此 第 三 方 须 经 过 主 管 当 局 的 认 可 所 有 申 请 人 必 须 首 先 通 过 主 管 当 局 的 审 核 才 可 参 加 考 试 申 请 人 可 在 未 获 得 认 可 前 参 加 培 训 课 程, 但 是 在 获 得 批 准 有 资 格 前 不 得 参 加 考 试 参 加 此 项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除 了 需 满 足 上 述 2.6 中 除 的 要 求 外, 必 须 持 有 一 份 仅 限 在 不 超 过 200 总 吨 船 上 使 用 的 游 艇 船 长 CoC 此 项 证 书 被 认 为 是 适 任 证 书 的 升 级 申 请 人 必 须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才 能 被 批 准 参 加 此 RMI 考 试 : 1. 申 请 人 必 须 持 有 200( 或 以 上 ) 总 吨 游 艇 船 长 适 任 证 书 ; 2. 申 请 人 必 须 在 15 米 以 上 的 船 舶 上 服 务 满 三 (3) 年, 其 中 必 须 有 一 (1) 年 ( 一 (1) 年 =365 天 ) 在 200 吨 以 上 的 船 舶 上 担 任 船 长 或 大 副 ( 如 OICNW OOW 大 副 等 ); 3. 申 请 人 必 须 完 成 以 下 课 程 : STCW 基 本 安 全 培 训 ( 共 四 (4) 部 分 ) 200 吨 游 艇 ( 不 受 任 何 海 洋 条 件 限 制 ) 船 长 航 行 和 雷 达 OOW 船 舶 基 本 知 识 游 艇 驾 驶 人 员 海 上 高 级 生 存 高 级 消 防 培 训 医 疗 急 救 ARPA * 保 安 意 识 培 训 * 驾 驶 台 资 源 管 理 ECDIS(40 小 时 航 行 课 程 ) ** * 未 参 加 培 训 模 块 却 成 功 申 请 的 人 将 获 得 有 效 期 仅 截 止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 证 书 ** 未 持 有 经 批 准 的 ECDIS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在 其 适 任 证 书 上 将 增 添 一 个 限 制 条 件, 即 对 配 有 Rev.8/13 15 MI-118E

18 ECDIS 的 船 舶 船 上 服 务 无 效 4. 申 请 人 在 近 两 年 必 须 通 过 体 检 审 核 ; 5. 申 请 人 必 须 持 有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 护 照 ); 和 6. 护 照 尺 寸 大 小 的 照 片 ; 和 7. RMI SIRB(MI-272) 经 认 证 的 服 务 资 历 如 果 需 要 经 认 证 的 服 务 资 历 才 能 达 到 适 任 标 准, 则 在 持 有 现 行 有 效 的 远 洋 证 书 时 必 须 完 成 此 服 务 资 历 远 洋 航 行 吨 位 为 上 述 3.2 之 目 的, 术 语 远 洋 航 行 系 指 对 船 舶 的 贸 易 区 域 吨 位 或 类 型 没 有 限 制 或 限 定 依 据 上 述 3.2 签 发 的 证 书 可 适 用 于 为 任 何 吨 位 的 船 舶 提 供 的 服 务 3.3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MODU)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考 试 的 服 务 资 历 要 求 注 意 : MODU 证 书 可 在 除 行 进 中 的 钻 探 船 非 自 航 式 的 辅 助 驳 船 以 及 不 适 用 MODU 证 书 的 非 自 航 式 浮 式 装 载 装 置 之 外 的 任 何 海 上 钻 井 平 台 上 使 用 压 载 水 控 制 操 作 员 此 项 考 试 申 请 人 须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1 至 少 一 (1) 公 历 年 服 务 于 MODUs 的 资 历, 其 中 包 括 在 压 载 水 控 制 操 作 员 监 督 下 至 少 三 十 (30) 天 的 实 习 生 资 历 ;.2 持 有 经 认 可 的 技 术 学 校 理 学 士 学 位 和 在 压 载 水 控 制 操 作 员 监 督 下 至 少 三 十 (30) 天 的 见 习 生 资 历 ; 并 且.3 完 成 项 的 消 防 培 训 要 求 ; 并 且.4 完 成 驳 船 监 管 员 或 压 载 水 控 制 操 作 员 的 稳 性 课 程 ; 并 且.5 完 成 救 生 装 置 培 训 课 程 ; 并 且.6 完 成 救 生 艇 筏 的 培 训 课 程 (PSCRB 按 照 分 项 , 救 生 艇 人 员 或 艇 长 的 要 求 进 行 ) 驳 船 监 管 员 - 此 项 考 试 申 请 人 须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1 两 (2) 年 在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作 为 码 头 工 人 架 工 司 钻 平 台 工 程 师 石 油 钻 井 带 班 队 长 钻 机 主 任 或 同 等 级 别 的 服 务 资 历 ; 或.2 一 (1) 年 作 为 为 经 认 可 的 压 载 水 控 制 高 级 船 员 不 低 于 的 资 历 ;.3 持 有 从 经 认 可 的 技 术 学 校 获 得 的 理 学 士 学 位 和, 至 少 12 个 月 在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作 为 码 头 工 人 或 其 它.1 中 所 列 等 级 职 位 的 服 务 资 历 ; 并 且.4 完 成 项 中 的 消 防 培 训 要 求 ; 并 且 Rev.8/13 16 MI-118E

19 .5 完 成 驳 船 监 管 员 或 压 载 水 控 制 操 作 员 的 稳 性 课 程 ; 并 且.6 完 成 救 生 装 置 培 训 课 程 ; 并 且.7 完 成 救 生 艇 筏 的 培 训 课 程 (PSCRB 按 照 救 生 艇 船 员 或 艇 长 中 的 要 求 ) 海 上 设 施 管 理 人 此 项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须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1 四 (4) 年 在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从 事 码 头 工 人 架 工 司 钻 平 台 工 程 师 石 油 钻 井 带 班 队 长 钻 机 主 任 或 同 等 级 别 职 位 的 服 务 资 历, 其 中 至 少 有 二 (2) 年 从 事 司 钻 平 台 工 程 师 钻 工 领 班 或 钻 机 主 任 等 管 理 职 位 ; 或.2 不 少 于 一 (1) 年 作 为 经 认 证 的 驳 船 监 管 员 的 资 历 ;.3 持 有 经 认 可 的 技 术 学 校 理 学 士 学 位 以 及 在 两 (2) 年 的 钻 井 平 台 服 务 资 历, 其 中 一 (1) 年 担 任 上 述 所 列 工 种 的 管 理 职 位 ; 并 且.3 完 成 中 的 消 防 培 训 要 求 ; 并 且.4 完 成 海 上 设 施 管 理 人 的 稳 性 课 程 ; 并 且.5 完 成 救 生 装 置 培 训 课 程 ; 并 且.6 完 成 救 生 艇 筏 的 培 训 课 程 (STCW 公 约 PSCRB 按 照 分 项 救 生 艇 人 员 或 艇 长 ).7 完 成 司 钻 或 钻 工 领 班 职 位 要 求 的 井 喷 预 防 及 井 控 培 训 项 目 服 务 时 间 尽 管 主 管 当 局 不 要 求 12 小 时 工 作 日, 但 如 果 申 请 人 曾 工 作 三 十 (30) 天 休 三 十 (30) 天 ( 或 等 效 ) 且 每 天 工 作 12 小 时, 那 么 以 日 历 年 计 算 的 服 务 资 历 符 合 MODU 的 发 证 要 求 3.4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考 试 对 服 务 资 历 的 要 求 所 有 级 别 - 机 工 按 照 3.4 条 款 签 发 的 证 书 限 定 了 主 要 推 进 机 械 的 额 定 功 率 应 在 推 进 功 率 3000 千 瓦 以 上 的 机 动 船 舶 上 服 务 至 申 请 人 申 请 之 日 为 止 之 前 的 五 (5) 年 时 间 内, 申 请 人 的 总 服 务 资 历 不 得 低 于 一 (1) 年 在 所 要 求 的 总 服 务 时 间 内, 至 少 有 六 (6) 个 月 在 享 有 中 规 定 的 津 贴 的 电 机 驱 动 船 舶 上 的 服 务 资 历 同 要 求 的 经 认 可 的 服 务 资 历 必 须 在 持 有 机 工 证 书 时 完 成 所 有 级 别 轮 机 员 所 有 参 加 轮 机 员 考 试 的 候 选 人 必 须 提 供 已 完 成 下 列 培 训 的 证 明 :.1 保 安 意 识 培 训.2 轮 机 资 源 管 理.3 高 压 系 统 - 如 无 法 提 供 任 何 证 明, 证 书 将 仅 限 于 在 无 高 压 系 统 (1000kW 或 更 Rev.8/13 17 MI-118E

20 高 ) 的 船 舶 上 使 用 第 三 助 理 轮 机 员 (OICEW; 三 管 轮 ) STCW 公 约 第 III/1 条 规 定 了 负 责 轮 机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OICEW) 的 适 任 资 格, 由 主 管 机 关 向 开 始 首 次 做 轮 机 高 级 船 员 的 人 签 发 三 管 轮 证 书 申 请 人 必 须 满 足 以 下 规 定 的 考 试 资 格 条 件 如 需 获 得 指 定 资 格, 申 请 人 需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1 必 须 年 满 18 周 岁 ;.2 必 须 具 有 不 少 于 36 个 月 在 750 千 瓦 或 以 上 远 洋 贸 易 船 舶 轮 机 部 从 事 轮 机 部 海 员 电 工 电 子 员 或 电 子 技 工 职 务 的 合 格 海 上 服 务 资 历.3 下 述 以 天 为 基 础 的 培 训 可 代 替 上 述.2 中 要 求 的 海 上 服 务 时 间 :.1 轮 机 部 海 员 或 通 用 目 的 参 加 经 认 可 的 上 船 前 课 程 出 勤 率 为 50%, 则 最 高 可 充 抵 三 (3) 个 月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2 参 加 经 认 可 的 对 轮 机 部 见 习 生 上 船 前 课 程 出 勤 率 为 100%.3 参 加 指 南 中 所 规 定 的 强 制 性 模 块 课 程 所 花 费 的 时 间.4 参 加 准 则 中 所 规 定 的 适 任 课 程 所 花 费 的 时 间.5 上 述 所 有 项 目 最 多 充 抵 24 个 月 的 海 上 服 务 时 间.4 必 须 出 示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的 国 家 签 发 的 轮 机 值 班 的 普 通 海 员 证 书.5 必 须 提 供 不 少 于 六 (6) 个 月 在 持 有 证 书 的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的 指 导 下 从 事 机 舱 值 班 的 服 务 资 历 证 明 ; 如 果 海 员 不 能 出 示 上 述 证 明, 只 要 该 海 员 提 供 一 份 RMI 旗 船 舶 经 营 人 出 具 的 信 函, 证 明 将 在 他 / 她 通 过 考 试 后 指 派 其 在 750 千 瓦 及 以 上 的 贸 易 船 舶 上 担 任 最 少 六 (6) 个 月 的 轮 机 部 全 职 助 理 值 班 船 员, 这 样 该 海 员 便 可 获 得 必 要 的 轮 机 部 值 班 经 验,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也 可 允 许 其 参 加 考 试 仅 在 完 成 上 述 服 务 资 历 后 签 发 适 任 证 书 (COC).6 必 须 提 供 一 份 所 有 方 面 都 完 善 的 培 训 记 录 簿 ( 国 际 船 东 联 合 会 ( ISF) 版 本 或 其 它 等 同 版 本 ); 这 些 指 南 颁 布 后, 此 要 求 适 用 于 所 有 新 加 入 者.7 必 须 提 供 完 成 所 有 必 须 的 经 认 可 的 强 制 性 模 块 化 课 程 的 证 明, 包 括 :.1 熟 练 掌 握 救 生 艇 筏 和 除 快 速 救 助 艇 外 的 救 助 艇 (PSCRB);.2 医 疗 急 救 (MFA).3 高 级 消 防 培 训 (AFF).4 机 舱 资 源 管 理.5 保 安 意 识 培 训.6 *** 高 压 系 统 培 训.8 必 须 表 明 对 英 语 口 语 及 书 面 语 言 的 良 好 掌 控 力 ;.9 必 须 表 明 经 认 可 的 医 疗 体 检 人 出 具 的 健 康 状 况 及 视 力 证 书.10 必 须 出 示 证 明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的 连 续 派 遣 证 书 (CDC) 或 海 员 记 录 簿 Rev.8/13 18 MI-118E

21 .11 必 须 出 示 证 明 身 份 和 国 籍 的 护 照.12 必 须 提 供 完 成 经 认 可 培 训 机 构 适 任 证 书 课 程 的 证 明 注 意 : 强 制 性 模 块 化 课 程 必 须 在 适 任 证 书 课 程 前 进 行 不 允 许 与 适 任 证 书 课 程 同 时 进 行.14 在 适 当 情 况 下, 他 / 她 必 须 出 示 一 份 由 本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的 国 家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签 发 的, 带 有 附 录 C 中 适 用 限 制 的 负 责 轮 机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适 任 证 书 第 二 助 理 轮 机 员 (OICEW; 二 管 轮 ) 参 加 此 项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除 了 满 足 项 下 的 要 求 外, 还 需 提 供 在 持 有 RMI 证 书 或 同 级 别 国 外 证 书 时, 至 少 一 (1) 年 的 轮 机 部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服 务 资 历 第 一 助 理 轮 机 员 ( 大 管 轮 ) 参 加 此 项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除 了 满 足 分 项 下 的 要 求 外, 还 需 提 供 在 持 有 RMI 第 二 助 理 轮 机 员 证 书 或 同 级 别 国 外 证 书 时 的 资 历 证 明 :.1 不 少 于 一 (1) 年 作 为 第 二 助 理 轮 机 员 的 服 务 资 历 ; 或.2 不 少 于 两 (2) 年 作 为 第 三 助 理 轮 机 员 的 服 务 资 历 ; 或.3 相 当 于 一 (1) 年 的 综 合 海 上 服 务 时 间, 其 中 有 一 半 时 间 担 任 第 三 助 理 轮 机 员 轮 机 长 参 加 此 项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除 了 满 足 项 下 的 要 求 外, 还 需 提 供 在 持 有 RMI 轮 机 长 证 书 或 同 级 别 国 外 证 书 时 的 资 历 证 明 :.1 不 少 于 一 (1) 年 作 为 第 一 助 理 轮 机 员 的 资 历 证 明 ; 或.2 相 当 于 一 (1) 年 的 综 合 海 上 服 务 时 间, 其 中 有 一 半 时 间 担 任 第 二 助 理 轮 机 员, 且 至 少 有 六 (6) 个 月 的 时 间 任 职 第 一 助 理 轮 机 员 所 有 级 别 - 蒸 汽 工 至 申 请 人 申 请 之 日 为 止 之 前 的 五 (5) 年 时 间 内, 申 请 人 总 的 海 上 服 务 时 间 不 得 低 于 一 (1) 年 申 请 人 也 必 须 提 供 在 蒸 汽 船 舶 类 似 职 位 至 少 六 (6) 个 月 海 上 服 务 的 证 据, 并 享 受 分 段 中 规 定 的 津 贴 同 要 求 的 认 证 服 务 必 须 在 持 有 蒸 汽 工 证 书 时 进 行 蒸 汽 工 和 机 工 证 书 同 时 符 合 蒸 汽 工 和 机 工 证 书 考 试 要 求 的 申 请 人 可 以 参 加 两 个 领 域 的 考 试 如 果 合 格, 将 获 得 可 在 两 个 领 域 服 务 的 证 书 推 进 功 率 有 效 性 依 据 上 述 3.4 签 发 的 证 书 可 适 用 于 任 何 额 定 功 率 船 舶 上 的 服 务 3.5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MODU)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考 试 的 服 务 资 历 要 求 助 理 维 修 主 管 Rev.8/13 19 MI-118E

22 *** 没 有 高 压 系 统 工 作 经 验 或 接 受 过 高 压 系 统 培 训 的 申 请 人 所 持 有 的 CoC 不 适 用 于 配 备 高 压 系 统 的 船 舶 高 压 系 统 功 率 应 在 1000kW 以 上 此 项 考 试 申 请 人 须 提 供 下 列 证 明 :.1 两 (2) 年 在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作 为 为 码 头 工 人 或 以 上 职 务 的 服 务 资 历 ; 其 中 一 (1) 年 作 为 机 修 工 电 工 司 机 海 底 工 程 师 或 同 等 级 别 人 员 的 服 务 资 历 ; 或.2 三 (3) 年 从 事 柴 油 机 建 造 或 修 理 工 作 的 机 器 操 作 工 的 服 务 资 历, 并 有 一 (1) 年 担 任 机 修 工 司 机 或 同 等 级 别 人 员 的 服 务 资 历 ; 或.3 持 有 海 洋 工 程 机 械 工 程 或 电 气 工 程 专 业 理 学 士 学 位 以 及 在 机 修 工 电 工 司 机 海 底 工 程 师 或 同 等 级 别 六 (6) 个 月 的 服 务 资 历 维 修 主 管 消 防.1 四 (4) 年 在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从 事 码 头 工 人 或 以 上 职 务 的 服 务 资 历 ; 其 中 至 少 两 (2) 年 担 任 机 修 工 电 工 司 机 海 底 工 程 师 或 同 等 级 别 职 务 ; 或.2 不 少 于 两 (2) 年 从 事 经 认 可 的 助 理 维 修 主 管 的 服 务 资 历 ; MODU 工 程 师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按 照 完 成 消 防 培 训 要 求 服 务 时 间 尽 管 主 管 当 局 不 要 求 12 小 时 制 工 作 日, 如 果 申 请 人 曾 工 作 30 天 休 息 30 天 ( 或 等 同 ) 且 每 天 工 作 12 小 时, 那 么 以 日 历 年 计 算 的 服 务 资 历 符 合 MODU 的 发 证 要 求 3.6 GMDSS 通 用 操 作 员 限 用 操 作 员 不 需 要 以 前 的 服 务 资 历 申 请 人 必 须 成 功 完 成 经 认 可 的 GMDSS 培 训 项 目 来 代 替 主 管 当 局 的 考 试, 此 培 训 项 目 需 符 合 STCW 规 则 第 A-IV/2 部 分, 第 4 款 的 要 求 通 用 操 作 员 申 请 人 必 须 成 功 完 成 经 认 可 的 GMDSS 培 训 项 目 以 代 替 主 管 当 局 的 考 试 此 培 训 项 目 需 符 合 STCW 规 则 第 A-IV/2 部 分, 第 4 款 的 要 求 二 级 无 线 电 电 子 操 作 员 不 需 要 以 前 的 服 务 资 历 申 请 人 必 须 成 功 完 成 经 认 可 的 GMDSS 培 训 项 目 以 代 替 主 管 当 局 的 考 试, 此 培 训 项 目 需 符 合 STCW 规 则 第 A-IV/2 部 分, 第 4 款 的 要 求 一 级 无 线 电 电 子 操 作 员 不 需 要 以 前 的 服 务 资 历 一 级 无 线 电 电 子 操 作 员 对 STCW 证 书 发 证, 申 请 人 必 须 成 功 完 成 经 认 可 的 GMDSS 培 训 项 目 以 代 替 主 管 当 局 的 考 试, 此 培 训 项 目 需 符 合 STCW 规 则 第 A-IV/2 部 分, 第 4 款 的 要 求 申 请 表 GMDSS 证 书 的 申 请 表 采 用 官 方 表 MI-105, 高 级 船 员 适 任 证 书 申 请 表 GMDSS 项 Rev.8/13 20 MI-118E

23 目 培 训 证 书 必 须 与 其 它 所 需 辅 助 性 文 件 一 起 附 在 申 请 表 后 3.7 普 通 海 员 考 试 高 级 值 班 水 手 (ASD) 和 高 级 值 班 机 工 (ASE).1 高 级 值 班 水 手 (ASD) 和 高 级 值 班 机 工 (ASE) 申 请 人 必 须 按 照 下 述 规 定 通 过 航 行 值 班 普 通 海 员 STCW II/4 以 及 轮 机 值 班 海 员 III/4 考 试.2 ASD 申 请 人 也 必 须 参 加 经 认 可 的 ASD 培 训 课 程 或 表 明 STCW 公 约 第 A-II/5 部 分 要 求 的 适 任 能 力, 主 管 当 局 接 受 表 A-II/5.3 ASE 申 请 人 也 必 须 参 加 经 认 可 的 ASE 培 训 课 程 或 表 明 STCW 公 约 第 A-II/5 部 分 要 求 的 适 任 能 力, 主 管 当 局 接 受 表 A- II/ 一 等 水 手 二 等 水 手 或 水 手 长.1 STCWII/4 的 一 等 水 手 二 等 水 手 或 水 手 长 证 书 正 本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通 过 航 海 值 班 人 员 书 面 考 试 和 实 践 考 试 指 南 出 版 物 MI-322 中 包 含 了 考 试 问 题 案 例, 可 以 从 我 们 的 网 站 中 获 得.2 所 有 申 请 人 必 须 成 功 完 成 STCW 公 约 第 A-V/1 部 分 规 定 的 基 本 安 全 培 训.3 为 了 表 明 能 胜 任 支 持 级 别 的 航 海 职 责, 申 请 人 可 以 选 择 完 成 经 认 可 的 培 训 课 程, 或 提 供 一 份 由 所 服 务 船 舶 的 船 长 开 出 的 证 明 信, 证 明 申 请 人 在 要 求 的 海 上 服 务 期 间 有 能 力 进 行 驾 驶 和 适 当 瞭 望.4 一 等 水 手 和 水 手 长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在 持 有 STCW II/4 证 书 的 情 况 下, 至 少 18 个 月 在 500 总 吨 以 上 的 船 舶 上 担 任 二 等 水 手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申 请 人 也 必 须 成 功 完 成 熟 练 操 作 救 生 艇 筏 和 除 快 速 救 助 艇 外 的 救 助 艇 (PSCRB) 的 培 训.5 二 等 水 手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有 不 低 于 六 (6) 个 月 的 甲 板 部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申 请 人 也 必 须 提 供 所 服 务 船 舶 船 长 就 申 请 人 从 事 值 班 二 等 水 手 的 能 力 和 资 质 做 出 的 证 明 轮 机 部 值 班 人 员 ( 加 油 工 / 机 工, 消 防 和 供 水 员 ).1 加 油 工 / 机 工 III/4 或 消 防 和 供 水 员 III/4 原 始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通 过 轮 机 部 值 班 人 员 的 书 面 考 试.2 指 南 出 版 物 MI-323 中 包 含 了 考 试 问 题 案 例, 可 从 我 们 的 网 站 中 获 得.3 为 了 表 明 支 持 轮 机 职 责 的 能 力, 申 请 人 可 以 选 择 完 成 经 认 可 的 培 训 课 程, 或 提 供 一 份 所 服 务 船 舶 的 轮 机 长 开 具 的 证 明 信, 证 明 申 请 人 在 中 规 定 的 海 上 服 务 期 间 从 事 轮 机 部 值 班 的 换 岗 值 班 和 交 班 能 力 和 资 质.4 轮 机 室 值 班 海 员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至 少 12 个 月 在 远 洋 船 舶 轮 机 室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证 明 综 合 普 通 海 员 ( 通 用 -1(GP-1) 和 通 用 -2(GP-2)).1 GP-1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符 合 甲 板 部 高 级 海 员 和 轮 机 部 高 级 海 员 的 资 格 要 求, 并 参 Rev.8/13 21 MI-118E

24 加 和 中 所 述 的 考 试.2 GP-2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符 合 航 海 部 值 班 员 II/4 和 轮 机 部 值 班 员 III/4 的 资 格, 同 时 应 参 加 和 中 概 述 的 考 试 非 值 班 普 通 海 员.1 泵 浦 技 术 员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至 少 一 ( 1) 年 在 危 险 液 货 船 担 任 泵 助 理 技 术 员 泵 技 术 员 高 级 海 员 或 轮 机 部 值 班 员 的 证 明 申 请 人 还 必 须 提 供 所 服 务 船 舶 的 船 长 和 大 副 开 具 的, 证 明 他 / 她 担 任 危 险 液 体 船 泵 技 术 员 能 力 及 资 质 的 推 荐 信 非 值 班 普 通 海 员 的 申 请 人 也 必 须 参 加 下 述 中 的 液 货 船 资 格 证 书 考 试.2 电 工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至 少 一 年 担 任 助 理 电 工 电 工 或 轮 机 部 值 班 员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证 明 申 请 人 也 必 须 提 供 他 / 她 所 服 务 船 舶 的 大 副 开 具 的 证 明 申 请 人 担 任 船 舶 电 工 能 力 及 资 质 的 推 荐 信 特 殊 资 格 - 液 货 船 英 语.1 根 据 液 货 船 的 类 型 ( 油 船 化 学 船 或 液 态 气 体 船 ) 分 别 进 行 液 货 船 普 通 海 员 考 试 申 请 人 必 须 明 确 其 报 考 的 液 货 船 类 型.2 对 参 加 这 些 考 试 的 人 员 没 有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要 求 可 就 海 事 英 语 熟 练 程 度 参 加 考 试 3.8 附 加 考 试 要 求 经 验 证 明.1 可 接 受 的 文 件 除 符 合 2.10 的 总 体 要 求 外, 考 试 发 证 的 申 请 人 应 提 交 符 合 参 加 考 试 的 资 格 要 求 的 令 人 满 意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和 经 验 证 明 海 员 服 务 簿 服 务 证 书 卸 货 方 式 和 其 它 证 明 经 验 的 数 量 和 特 性 的 文 件, 以 及 明 确 服 务 船 舶 类 型 的 文 件, 应 审 查 其 真 实 性 任 何 擅 自 或 无 效 涂 改, 均 使 文 件 无 效 一 般 来 说, 申 请 人 可 以 提 交 正 式 的 海 员 ( 卸 货 ) 记 录 簿 的 副 本 来 作 为 令 人 满 意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证 明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本 人 RMI SIRB MI-272 副 本 或 RMI 海 事 条 例 规 定 的 服 务 证 明, 用 以 获 得 RMI 旗 船 舶 上 的 服 务 证 书.2 毕 业 证 书 国 外 证 书 证 明 用 毕 业 于 认 可 的 海 军 航 海 海 洋 工 程 或 无 线 电 学 校 来 代 替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的 申 请 人 应 提 交 其 毕 业 证 书 或 课 程 完 成 证 明 的 经 认 可 副 本 或 其 它 副 本, 以 及 经 认 可 的 英 文 译 文 ( 如 果 此 类 证 书 使 用 外 语 ) 持 有 国 外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在 参 加 RMI 更 高 级 别 的 证 书 考 试 时, 需 与 申 请 表 一 起 提 供 令 人 满 意 的 国 外 证 书 证 明 此 项 证 明 可 以 是 一 份 正 式 副 本 或 经 鉴 定 的 影 印 本 申 请 Rev.8/13 22 MI-118E

25 人 不 需 要 提 供 任 何 海 员 证 明 的 原 件 旧 证 书 的 交 回 成 功 通 过 更 高 等 级 考 试 并 持 有 RMI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在 获 得 新 证 书 后, 应 将 原 旧 证 书 交 回 主 管 当 局 英 语 熟 练 度 所 有 的 考 试 均 使 用 英 语 申 请 人 在 考 试 时 可 以 使 用 语 言 翻 译 器 3.9 申 请 程 序 如 何 申 请 每 位 高 级 船 员 考 试 申 请 人 应 提 交 一 份 正 确 填 写 的 申 请 表 ( 详 见 ), 同 时 应 注 明 希 望 于 何 时 何 地 参 加 考 试 考 试 时 间 和 地 点 可 在 选 定 的 RMI 分 支 机 构 或 由 主 管 当 局 批 准 的 考 试 中 心 参 见 考 试 考 试 通 常 应 在 当 地 时 间 周 一 至 周 五 上 午 9 点 开 始, 并 于 当 地 时 间 下 午 5 点 结 束 如 果 时 间 安 排 与 通 常 有 异, 申 请 人 仍 要 遵 守 报 考 地 点 的 时 间 安 排 3.10 考 试 科 目 出 版 物 指 南 针 对 各 个 证 书 等 级 的 试 题 样 本 可 以 从 RMI 官 方 网 站 获 得, 该 网 站 网 址 为 : iri.com 每 个 指 南 出 版 物 中 包 括 :STCW 规 则 要 求 的 各 类 证 书 等 级 的 考 试 科 目 例 题 申 请 人 可 用 的 资 料 以 及 参 考 书 目 考 试 指 南 表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MI-319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进 修 -MI-319A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MI-320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进 修 -MI-320A 甲 板 部 普 通 海 员 -MI-322 轮 机 部 普 通 海 员 -MI-323 液 货 船 签 注 -MI-324 MODU 高 级 船 员 -MI-325 英 语 -MI 进 行 考 试 经 授 权 的 表 出 版 物 和 设 备.1 除 考 试 设 施 所 提 供 和 下 文 所 述 外, 任 何 申 请 人 均 不 得 在 考 试 中 随 身 携 带 或 持 有, 或 者 在 考 试 区 域 出 示 任 何 设 备 材 料 书 本 笔 记 或 其 它 图 书 资 料 Rev.8/13 23 MI-118E

26 .2 申 请 人 可 在 考 场 使 用 经 过 查 验 没 有 夹 带 未 许 可 笔 记 和 文 件 的 英 - 外 文 的 翻 译 器 或 字 典 点 子 语 言 翻 译 机 也 要 由 监 考 人 检 查.3 申 请 人 也 可 以 提 供 并 使 用 自 己 的 索 星 卡 和 非 可 编 程 计 算 器 不 允 许 使 用 可 导 航 的 计 算 器.4 由 于 证 书 更 新 而 进 行 的 某 些 进 修 考 试 是 开 卷 考 试 申 请 人 可 以 利 用 考 试 中 心 提 供 的 材 料 来 使 自 己 该 部 分 的 考 试 受 益 禁 止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员 和 通 讯 未 被 授 权 的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考 试 区 域, 同 时 禁 止 申 请 人 在 考 试 期 间 与 任 何 未 授 权 人 员 进 行 任 何 通 讯 不 允 许 监 考 人 对 申 请 人 就 考 试 作 答 给 予 任 何 帮 助 个 人 行 为 每 位 申 请 人 应 遵 守 考 试 设 施 的 特 殊 要 求, 并 在 考 试 进 行 期 间 始 终 保 持 绝 对 的 安 静 要 求 每 名 候 选 人 不 得 标 记 或 滥 用 考 试 场 地 提 供 的 出 版 物 设 备 和 家 具, 同 时 也 不 得 损 坏 考 场 的 设 施 项 目 考 试 工 具 惩 罚 在 考 试 作 答 期 间, 每 位 申 请 人 必 须 出 示 和 标 记 所 有 的 工 作 答 案 应 整 洁 的 标 记 在 所 提 供 的 答 题 纸 上 应 将 所 做 运 算 和 草 稿 纸 附 在 答 题 纸 后, 不 得 带 出 考 场 任 何 得 到 未 经 授 权 的 帮 助 使 用 未 经 授 权 的 工 具 或 有 任 何 其 它 不 符 合 考 试 要 求 的 行 为 的 申 请 人 将 被 取 消 考 试 资 格, 所 缴 纳 的 考 试 费 用 不 予 退 还 禁 止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 申 请 人 在 六 (6) 个 月 内 再 次 报 考 未 能 完 成 考 试 3.12 复 考 任 何 申 请 人 若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段 内 完 成 考 试, 或 无 法 完 成 要 求 的 所 有 考 试, 不 得 申 请 退 回 任 何 已 付 的 考 试 费 用, 除 非 是 主 管 机 构 的 原 因 导 致 该 申 请 人 未 能 完 成 考 试 通 过 率 所 有 考 试 的 通 过 率 为 70% 等 待 时 间 每 位 申 请 人 只 能 对 两 (2) 部 分 进 行 复 考 如 果 超 过 两 (2) 部 分 没 有 通 过, 申 请 人 必 须 重 新 考 试 未 能 通 过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自 不 及 格 通 知 单 显 示 的 日 期 起 30 日 内 不 得 复 考, 而 且 在 12 个 月 内 最 多 复 考 两 次 ( 详 细 费 用 见 附 件 4) 试 卷 的 复 核 若 未 通 过 申 请 人 要 求, 主 管 当 局 可 以 对 试 卷 的 分 数 复 核 视 复 核 后 的 分 数 为 最 终 分 数 Rev.8/13 24 MI-118E

27 附 件 Rev.8/13 25 MI-118E

28 照 片 : 在 左 上 角 粘 贴 照 片 1¾ x1¾ (45mm x 45mm). 见 第 IX 部 分,3(a) 段 中 详 细 要 求 的 指 示 说 明 ( 装 订 文 件 处 ) 马 绍 尔 群 岛 共 和 国 海 事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申 请 表 正 本 高 级 船 员 适 任 证 书 考 试 ( 如 未 填 完 本 表 格, 申 请 将 可 能 被 拒 绝 ) I. 个 人 描 述 和 信 息 : 1. 姓 2. 名 3. 出 生 日 期 / / ( 打 印 字 体 清 晰 ) 4. 出 生 地 ( 城 市 和 国 家 ) 男 女 月 日 年 5. 出 生 地 点 ( 城 市 国 家 ). 6. 国 籍. 7. 永 久 住 址 ( 街 道, 城 市, 国 家 ) 8. 证 书 的 邮 寄 地 址 9. 紧 急 联 络 人 姓 名, 关 系. 10. 紧 急 联 络 人 地 址 ( 如 果 与 第 5 项 一 样, 请 写 同 5 ). II. 描 述 现 在 持 有 马 绍 尔 (RMI) 和 外 国 的 最 高 等 级 的 证 书 船 员 证 书 等 级 证 书 编 号 签 发 时 间 终 止 时 间 签 发 国 家 (a) RMI RMI (b) 国 外 的 (c) GMDSS 仅 填 写 在 第 4 页 的 大 纲 中 国 家 高 级 船 员 未 要 求 的 培 训 经 历 培 训 经 历 ( 学 校 名 称 和 地 址 ) 从 培 训 时 间 到 毕 业 证 书 III. 考 试 申 请 11. 我 所 申 请 考 试 的 级 别 为 : 11a. 我 将 以 下 文 件 提 交 主 考 官 : 海 员 服 务 簿 或 卡 的 编 号. 护 照 编 号 RMI 证 书 编 号 12. 考 试 地 点. 13. 通 知 的 考 试 时 间. 14. 考 试 要 求 的 语 言. 15. 正 在 服 务 ( 或 即 将 加 入 ) 的 船 舶 名 称. IV. 申 请 人 宣 誓 如 未 在 #17 中 签 字 将 不 予 发 放 证 书 17. 申 请 人 签 字 我 在 此 确 认 就 我 所 知 在 此 申 请 中 提 供 的 所 有 信 息 以 及 其 辅 助 文 件 和 证 据 是 真 实 且 正 确 的, 而 且, 在 此 之 前 任 何 政 府 签 发 给 我 的 证 书 没 有 被 撤 销 或 终 止 过, 若 被 撤 销 或 终 止 过, 在 此 会 附 上 一 份 完 整 的 解 释 做 为 申 请 的 一 部 分 16. 申 请 日 期 请 勿 填 写 下 表 ( 仅 供 海 事 管 理 局 填 写 ). 3M 3AE Steam OIM 日 期 和 初 始 级 别 2M 2AE Motor BS APPROVED CM 1AE None BCO REJECTED M CE 第 1 页, 共 4 页 本 表 以 前 的 版 本 作 废 MI-105E (Rev. 8/13) 附 件 1 Rev. 8/13 25 MI-118E

29 V. 海 上 服 务 至 少 列 出 和 递 交 要 求 的 在 过 去 五 (5) 年 或 以 上 时 间 内 的 最 少 海 上 服 务 证 明, 以 确 立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要 求 有 效 性 如 果 在 高 级 船 员 能 力 中 列 举 了 在 RMI 船 旗 下 的 船 舶 上 的 服 务, 必 须 在 部 分 II (a) 中 描 述 所 持 有 的 RMI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推 进 功 率 ( 蒸 汽 工 或 电 机 ) 船 舶 名 称 IMO 编 号 船 舶 类 型 甲 板 高 级 船 员 列 出 总 吨 数 / 轮 机 员 列 出 推 动 功 率 船 旗 职 位 服 务 时 间 总 共 服 务 时 间 从 到 年 月 天 日 月 年 日 月 年 VI. 航 海 轮 机 或 无 线 电 教 育 经 历. ( 所 填 教 育 经 历 将 增 加 或 代 替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学 校 名 称 地 址 入 学 时 间 毕 业 文 凭 或 学 位 证 书 从 到 VII. 申 请 管 理 级 别 高 级 船 员 的 申 请 人 须 作 如 下 宣 誓 / 确 认. 申 请 人 包 括 船 长 和 大 副, 轮 机 长 和 第 一 助 理 轮 机 员, 以 及 海 上 移 动 钻 井 平 台 上 的 海 上 设 备 管 理 员 本 人 在 此 声 明 和 确 认, 本 人 已 知 道 可 以 通 过 网 站 阅 览 MI-105A( 熟 悉 国 家 海 事 法 ) 条 例 我 将 阅 读 此 文 件 以 确 定 我 已 熟 悉 与 我 所 申 请 的 将 履 行 的 职 务 相 关 的 RMI 国 家 海 事 法 签 字 第 2 页, 共 4 页 MI-105E (Rev. 8/13) 本 表 以 前 的 版 本 作 废 附 件 1 Rev. 8/13 26 MI-118E

30 IX 1. 认 真 阅 读 指 导 信 息 和 指 导 原 则 ( 仅 供 申 请 人 参 考 不 要 和 申 请 一 起 提 交 ) 阅 读 所 有 要 求 信 息 请 使 用 打 字 机 或 易 于 阅 读 的 字 体 没 有 正 确 的 完 成 该 申 请 或 提 交 要 求 的 辅 助 证 明 将 会 导 致 申 请 被 拒 绝 或 推 迟 批 准 除 了 照 片 之 外 的 所 有 文 件, 应 ( 按 照 此 处 的 钉 装 文 件 ) 钉 在 申 请 之 后 纸 张 的 中 上 部 2. 何 处 申 请 申 请 人 可 以 亲 自 递 交 至 任 何 授 权 的 RMI 证 件 代 理 处 申 请 人 通 过 邮 寄 或 亲 自 递 交 至 任 何 RMI 地 区 办 公 室, 或 至 : Office of the Maritime Administrator c/o Marshall Islands Maritime and Corporate Administrators, Inc. Seafarers Documentation Commerce Park Drive Reston, Virginia USA 3. 同 申 请 一 起 提 交 的 文 件 以 下 文 件 信 件 证 明 必 须 同 此 申 请 一 起 提 交 : (a) 一 (1) 份 照 片 - 每 位 申 请 人 应 提 交 一 (1) 份 自 申 请 之 日 起 前 十 二 (12) 个 月 内 拍 摄 的 护 照 版 的 照 片 照 片 必 须 显 示 申 请 人 的 正 面 像, 尺 寸 为 1 英 寸 1 英 寸 (45 毫 米 x45 毫 米 ); 可 以 是 黑 白 照 片 或 是 彩 色 照 片 照 片 应 粘 贴 在 左 手 侧 下 角, 不 要 使 用 订 书 钉 或 在 照 片 正 面 写 上 姓 名 (b) 体 检 报 告 - 要 求 所 有 申 请 人 和 国 家 STCW 证 书 的 持 有 人 必 须 使 用 表 MI-105M, 或 使 用 ILO 第 73 号 公 约 海 员 体 检 缔 约 国 的 官 方 体 检 表 格 式 提 交 体 检 报 告 所 有 体 检 表 格 必 须 由 经 授 权 的 医 师 填 写 并 签 署 必 须 将 MI-105M 表 的 副 本 或 等 效 文 件 同 高 级 船 员 适 任 证 书 表 MI-105 一 起 提 交 申 请 人 在 马 绍 尔 群 岛 旗 船 舶 上 服 务 时 应 保 留 证 书 原 件 作 为 健 康 证 明 必 须 在 申 请 前 24 个 月 内 完 成 体 检 在 表 MI-105M 中, 对 甲 板 部 / 航 海 部 轮 机 部 和 无 线 电 高 级 船 员 的 健 康 要 求 进 行 了 陈 述 (c) 一 (1) 封 推 荐 信 - 由 申 请 人 最 近 期 的 船 长 或 雇 主 开 具 (d) 海 上 服 务 证 明 - 至 少 递 交 所 要 求 的 最 少 服 务 的 证 明, 以 确 定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考 试 要 求 的 有 效 性 申 请 人 必 须 按 照 下 述 第 8 款 规 定 提 交 在 过 去 五 (5) 年 内 总 共 至 少 一 (1) 年 担 任 可 接 受 职 务 的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证 明, 并 提 供 RMI 主 管 当 局 接 受 的 主 管 机 关 对 该 职 务 适 当 发 证 的 证 明 (e) 国 外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证 明 - 国 外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有 一 个 有 效 STCW 公 约 签 注, 并 且 必 须 由 RMI 认 可 的 国 家 签 发 亲 自 在 任 何 一 个 RMI 地 方 或 美 国 办 公 室 提 交 申 请 的 人 员, 或 经 授 权 的 申 报 代 理 办 公 室 须 提 交 其 国 外 适 任 证 书 (CoC) 原 件 以 及 一 (1) 份 清 晰 的 原 件 影 印 本 ( 很 快 便 会 将 证 书 原 件 交 还 申 请 人 ) 通 过 邮 寄 方 式 递 交 申 请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一 份 其 海 外 CoC 的 原 件 ; 或 是 一 份 经 发 证 机 关 或 发 证 国 领 事 办 公 室 认 可 的 原 件 的 清 晰 影 印 本 ; 或 是 一 份 清 晰 的 原 件 影 印 本 加 上 一 份 签 发 机 关 的 描 述 证 书 和 持 有 者 以 验 证 两 者 的 现 行 证 书 ; 或 是 一 份 宣 誓 公 证 人 或 其 它 法 律 授 权 的 管 理 授 权 的 官 员 做 的 清 晰 的 影 印 件, 证 实 这 些 官 员 所 做 的 复 件 是 自 其 递 交 的 原 件 得 来, 以 及 附 上 政 府 官 员 的 惯 例 证 书, 来 证 实 此 类 公 证 员 公 证 人 或 官 员 的 签 字 (f) 如 果 申 请 人 首 次 申 请 签 发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即 三 副 证 书 或 三 管 轮 证 书, 如 适 用, 该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完 成 航 海 或 海 事 工 程 学 校 培 训 的 证 明 (g) 所 有 不 是 英 文 形 式 的 文 件 必 须 要 附 有 鉴 定 过 的 英 文 译 本, 并 将 其 和 申 请 一 起 装 进 信 封 出 于 验 证 之 目 的, 必 须 注 明 这 些 经 鉴 定 的 英 文 译 本 的 翻 译 人 (h) 国 外 培 训 证 书 证 明 - 如 可 行, 必 须 递 交 雷 达 模 拟 器 培 训 高 级 消 防 培 训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安 全 培 训 急 救 培 训 高 级 医 疗 培 训 救 生 艇 筏 / 救 助 艇 培 训 自 动 雷 达 标 绘 仪 (ARPA) 培 训,, 电 子 海 图 显 示 与 信 息 系 统 (ECDIS) 培 训 国 外 培 训 证 书 证 明 见 培 训 要 求 第 6 款 4. 费 用 清 单 费 用 清 单 见 MI-118E 版 本 的 附 件 4 付 款 须 用 美 国 银 行 开 出 的 并 可 以 美 元 付 给 马 绍 尔 群 岛 信 托 公 司 的 支 票 或 汇 票 如 要 求, 也 可 以 使 用 在 MI-118E 出 版 物, 或 可 以 复 印 的 海 事 通 函 No , 或 通 过 在 线 网 站 中 的 要 求 所 提 供 的 信 用 卡 付 款 方 式 使 用 信 用 卡 付 款 5. 年 龄 和 国 籍 要 求 申 请 负 责 航 行 值 班 高 级 船 员 (OICNW) 三 副 或 负 责 轮 机 值 班 的 高 级 船 员 (OICEW) 第 三 轮 机 助 理 和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安 全 系 统 操 作 员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应 至 少 年 满 18 周 岁 ; 其 它 级 别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最 少 21 岁 申 请 人 的 国 籍 只 要 能 被 主 管 当 局 认 可, 不 必 非 RMI 公 民 或 居 住 民 不 可 6. 培 训 要 求 (a) 消 防 培 训 - 申 请 推 进 功 率 为 750 千 瓦 或 以 上 船 舶 船 长 或 大 副 证 书 或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完 成 高 级 消 防 培 训 课 程 的 证 明 (b) 海 洋 雷 达 模 拟 器 培 训 - 船 长 或 大 副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已 完 成 海 洋 雷 达 模 拟 器 课 程 的 证 明 第 3 页, 共 4 页 MI-105E (Rev. 8/13) Rev. 8/13 附 件 1 27 MI-118E

31 (c)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与 安 全 系 统 证 书 - 船 长 大 副 OICNW 二 副 / 三 副 / 驾 助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持 有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与 安 全 系 统 (GMDSS) 证 书 (d) 紧 急 救 助 培 训 - 船 长 大 副 OICNW 二 副 / 三 副 / 驾 助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和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完 成 紧 急 救 助 培 训 (e) 救 生 艇 筏 和 救 助 艇 培 训 - 船 长 大 副 OICNW 二 副 / 三 副 / 驾 助 证 书 和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完 成 救 生 艇 筏 和 救 助 艇 培 训 (f) 自 动 雷 达 标 绘 仪 (ARPA) 培 训 - 船 长 大 副 OICNW 二 副 / 三 副 / 驾 助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完 成 自 动 雷 达 标 绘 仪 (ARPA) 培 训 注 意 : 含 有 STCW 签 注 的 国 内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是 完 成 上 述 a-f 项 所 需 培 训 的 证 明, 不 用 再 提 交 相 关 培 训 课 程 的 证 书 7.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安 全 系 统 (GMDSS) 证 书 限 用 操 作 员 通 用 操 作 员 二 级 无 线 电 操 作 员 和 维 修 员 ; 一 级 无 线 电 操 作 员 和 维 修 员 - 不 要 求 服 务 经 验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相 同 等 级 的 海 外 证 书 申 请 海 员 培 训 发 证 和 值 班 标 准 证 书 时, 申 请 人 必 须 完 成 经 许 可 的 全 球 海 上 遇 险 安 全 系 统 培 训 方 案 8. 海 上 服 务 要 求 参 加 RMI 考 试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供 等 级 证 书 所 要 求 的 海 上 服 务 / 海 洋 培 训 时 间 证 明, 例 如, 二 副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拥 有 三 (3) 年 三 副 的 资 历 和 一 (1) 年 经 认 证 的 三 副 资 历 或 五 (5) 年 甲 板 部 服 务 资 历 关 于 RMI 考 试 海 上 服 务 的 要 求, 请 参 阅 海 员 考 试 发 证 要 求 (MI- 118E), 本 要 求 可 以 通 过 海 事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或 登 录 索 取 9. 考 试 关 于 所 有 等 级 证 书 的 指 导 方 针 考 试 中 心 地 点 主 题 和 代 表 性 问 题 可 以 通 过 海 事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或 登 录 获 得 相 关 机 构 最 晚 必 须 在 申 请 人 希 望 进 行 考 试 的 日 期 前 21 天 收 到 其 申 请 第 4 页, 共 4 页 MI-105E (8/13 版 ) Rev. 8/13 附 件 1 28 MI-118E

32 Rev. 8/13 附 件 2 29 MI-118E

33 姓 身 体 检 查 报 告 / 证 书 海 事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保 密 文 件 马 绍 尔 群 岛 共 和 国 名 出 生 日 期 出 生 地 点 性 别 月 日 年 城 市 国 家 男 女 考 试 职 位 类 型 : 船 长 大 副 轮 机 员 电 报 员 普 通 海 员 健 康 检 查 ( 见 背 面 健 康 要 求 ) 的 详 细 资 料 在 背 面 申 请 人 的 通 信 地 址 : 身 高 体 重 血 压 脉 搏 呼 吸 大 致 外 表 视 力 : 右 眼 左 眼 裸 眼 / 校 正 后 / 听 力 : 色 盲 测 试 类 型 : 书 灯 检 查 是 否 有 色 盲 黄 色 红 色 绿 色 蓝 色 佩 戴 眼 镜 或 隐 形 眼 镜 后 是 否 达 到 视 力 标 准? 是 否 右 耳 头 部 和 颈 部 心 脏 ( 心 血 管 ) 左 耳 肺 讲 话 能 力 ( 甲 板 / 驾 驶 船 员 和 无 线 电 船 员 ) 是 否 能 够 正 常 交 流? 四 肢 : 上 部 申 请 人 是 否 已 按 照 建 议 要 求 接 种 疫 苗? 是 否 如 果 上 船 工 作, 可 能 导 致 申 请 人 病 情 加 重, 或 者 申 请 人 不 适 合 在 海 上 工 作 或 申 请 人 可 能 会 危 及 其 他 在 船 人 员 的 健 康? 是 如 是, 请 在 第 2 页 下 面 注 明 原 因 申 请 人 是 否 正 在 服 用 任 何 处 方 或 非 处 方 药? 是 否 申 请 人 签 字 检 查 日 期 失 效 日 期 申 请 人 签 字 在 此 处 签 字 时 应 有 体 检 医 生 在 场. 特 此 证 明 该 申 请 人 已 经 过 身 体 检 查 : 申 请 人 姓 名 Rev. 8/13 30 MI-118E 下 部 申 请 人 是 否 有 传 染 性 疾 病 ( 厨 师 携 带 病 毒 ): 是 否 海 员 被 确 认 为 适 合 / 不 适 合 担 任 船 长 / 甲 板 高 级 船 员 / 轮 机 员 / 无 线 电 高 级 船 员 / 普 通 船 员 / 厨 师 长 / 厨 师, 不 受 任 何 限 制 / 受 以 下 限 制 : 医 生 的 姓 名 和 级 别 地 址 医 生 的 证 书 名 称 医 生 证 书 的 发 证 日 期 医 生 签 字 Rev. 8/13 本 证 书 由 海 事 管 理 局 官 方 签 发, 符 合 1946 年 海 员 体 检 公 约 要 求 ( 国 际 劳 工 组 织 No.73) MI-105 附 件 3 日 期 日 期 否

34 健 康 要 求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海 员 身 份 和 记 录 簿 或 特 殊 资 格 证 书 的 所 有 申 请 人 须 要 求 在 由 执 证 医 生 完 成 的 健 康 表 格 上 有 体 检 报 告 在 申 请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海 员 身 份 和 记 录 簿 申 请 或 特 殊 资 格 证 书 时 必 须 附 有 填 写 完 整 的 健 康 表 格 必 须 在 申 请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特 殊 资 格 证 书 或 海 员 身 份 和 记 录 簿 之 前 的 24 个 月 内 进 行 体 检 须 按 照 RMI MG 中 的 海 员 上 船 工 作 前 和 定 期 体 格 健 康 检 查 指 南 进 行 体 检 检 查 证 明 必 须 证 实 申 请 人 处 于 良 好 的 身 体 和 精 神 状 态, 可 以 胜 任 指 派 承 担 的 特 定 职 务, 以 及 基 本 拥 有 海 员 工 作 要 求 所 需 的 所 有 身 体 技 能 在 进 行 检 查 中, 执 证 医 生 应 适 当 检 查 海 员 之 前 的 健 康 报 告 ( 包 含 疫 苗 ) 以 及 职 业 信 息, 并 注 明 是 否 有 任 何 疾 病, 包 括 酗 酒 和 吸 毒 问 题 以 及 伤 害 另 外, 应 符 合 以 下 最 低 要 求 (a) 听 力 每 位 申 请 人 必 须 拥 有 正 常 未 损 害 的 听 力, 并 且 能 够 听 到 最 近 (5) 英 尺 (1.52 米 ) 和 最 远 15 英 尺 (4.57 米 ) 距 离 的 低 语 (b) 视 力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申 请 人 必 须 ( 在 带 眼 镜 或 裸 视 情 况 下 ) 一 只 眼 睛 视 力 达 到 20/20 (1.00) 20/4 (0.50) 如 果 申 请 人 佩 戴 眼 睛, 他 / 她 在 裸 视 情 况 下 双 眼 视 力 至 少 达 到 20/160 (0.13) 甲 板 部 高 级 船 员 的 申 请 人 也 必 须 有 正 常 分 辨 色 彩 的 感 知 能 力, 并 且 可 以 分 辨 红 色 绿 色 蓝 色 和 黄 色 轮 机 员 或 无 线 电 高 级 船 员 - 申 请 人 必 须 ( 在 带 眼 镜 或 裸 视 情 况 下 ) 一 只 眼 睛 视 力 达 到 20/30 (0.63), 另 一 只 眼 睛 达 到 20/50 (0.40) 如 果 申 请 人 佩 戴 眼 睛, 他 / 她 在 裸 视 情 况 下 双 眼 视 力 至 少 达 到 20/200(0.10) 轮 机 员 或 无 线 电 高 级 船 员 的 申 请 人 只 需 要 能 够 辨 别 红 色 黄 色 和 绿 色 (c) 牙 齿 海 员 必 须 不 能 有 口 腔 或 牙 龈 传 染 病. (d) 血 压 申 请 人 的 血 压 必 须 在 该 年 龄 段 平 均 值 内 (e) 声 音 甲 板 部 / 航 海 部 或 无 线 电 高 级 船 员 的 申 请 人 必 须 具 备 未 损 害 的 正 常 声 音 交 流 能 力 (f) 疫 苗 所 有 申 请 人 须 按 世 界 健 康 组 织 出 版 物, 国 际 旅 游 和 健 康, 疫 苗 要 求 和 健 康 建 议 中 指 出 的 要 求 接 种 疫 苗, 并 由 有 资 格 的 免 疫 医 生 给 出 建 议 如 果 接 种 新 的 疫 苗, 须 记 录 在 案 (g) 疾 病 或 状 态 申 请 人 的 症 状 与 下 列 疾 病 或 状 况 之 一 有 关 的, 将 丧 失 资 格 : 癫 痫 急 性 精 神 病 或 其 它 导 致 智 能 或 稳 定 性 缺 乏 的 疾 病, 肺 结 核 急 性 疾 病 或 神 经 梅 毒 性 病 爱 滋 病 酗 酒 和 / 或 使 用 麻 醉 物 质 (h) 健 康 要 求 高 级 海 员, 水 手 长,GP-1, 普 通 海 员 和 中 级 普 通 海 员 的 申 请 人 须 符 合 甲 板 / 驾 驶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的 健 康 要 求 高 级 轮 机 海 员 消 防 / 供 水 员 GP-1 注 油 工 / 机 工 泵 技 术 员 电 工 清 洁 工 液 货 船 普 通 海 员 以 及 救 生 艇 筏 / 救 生 艇 船 员 申 请 人 必 须 符 合 轮 机 部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要 求 重 要 注 释 : 申 请 中 必 须 要 有 一 份 MI-105M 副 本. 申 请 人 必 须 保 存 MI-105M 的 原 件, 作 为 在 船 上 服 务 时 的 体 检 证 明 如 果 拒 绝 向 申 请 人 签 发 健 康 证 书 或 对 他 / 她 的 工 作 能 力 施 以 限 制, 须 给 予 其 接 受 独 立 于 船 东 或 任 何 船 东 或 海 员 组 织 之 外 的 执 业 医 生 的 另 外 检 查 的 机 会 体 检 报 告 须 机 密 标 记 和 保 存 申 请 人 有 权 持 有 一 份 他 / 她 的 报 告 副 本 体 检 报 告 仅 用 于 确 定 海 员 是 否 适 合 工 作 以 及 提 高 健 康 保 健 体 检 细 节 ( 由 检 查 医 生 完 成 ; 或 者, 检 查 医 生 在 RMIMG 的 附 件 1 提 供 的 模 板 上 附 上 一 份 相 似 或 相 同 的 表 格 ) Rev. 8/13 附 件 3 MI-105M Rev. 8/13 31 MI-118E

35 费 用 清 单 (a) 高 级 船 员 证 书 技 能 考 试... US$300 i. 参 加 专 业 集 体 考 试 或 个 别 考 试, 且 远 离 指 定 测 试 中 心 的 船 东 / 代 理 人 或 申 请 人, 如 果 有 可 能, 需 支 付 相 应 的 行 政 费 用, 包 括 考 官 的 交 通 住 宿 和 膳 食 考 试 设 施 出 租 费 协 助 监 考 费 和 相 关 的 合 理 地 招 待 费, 或 50 美 元 每 天 的 监 考 费, 以 较 高 者 为 准 ii. 每 次 在 高 级 船 员 考 试 不 合 格 后 进 行 补 考 所 需 费 用... US$150 (b) 普 通 船 员 考 试 和 特 殊 资 格 考 试...USD i. 如 果 申 请 人 还 没 有 一 份 RMI SIRB, 其 签 发 费 用 将 包 含 在 其 中 Rev.8/13 附 件 4 32 MI-118E

36 马 绍 尔 群 岛 使 用 VISA 万 事 达 卡 或 美 国 运 通 信 用 卡 付 款 请 填 写 如 下 全 部 空 格. ( 请 打 印 出 来.) VISA 万 事 达 卡 美 国 运 通 信 用 卡 信 用 卡 号 : 安 全 密 码 : 截 止 日 期 : 月 年 持 卡 者 姓 名 : 持 卡 人 账 单 地 址 ( 信 用 卡 发 票 或 清 单 邮 寄 地 址 ): 公 司 名 称 : 街 道 : 城 市 : 邮 政 编 码 : 国 家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 : 签 字 : 日 期 : 付 款 方 式 : 船 舶 吨 位 税 公 司 海 事 ( 除 船 舶 吨 位 税 外 ) 顾 客 / 代 理 / 海 员 姓 名 船 舶 名 称 发 票 编 号 金 额 (USD) Rev.2/12 请 将 本 表 格 邮 寄 到 如 下 地 址 : The Trust Company of the Marshall Islands, Inc. P.O. Box 2095 Reston, Virginia USA 或 将 完 整 表 格 发 送 传 真 至 : 总 计 : TCMI-01 Rev.8/13 附 件 5 33 MI-118E

37 STCW 等 效 签 注 证 书 将 向 教 育 体 系 和 考 试 可 被 马 绍 尔 群 岛 共 和 国 接 受 的 主 要 海 事 国 家 的 证 书 持 有 人 签 发 STCW 等 效 签 注 证 书 根 据 经 修 订 的 1978 年 STCW 公 约 条 款, 近 期 认 可 了 这 些 被 列 在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可 接 受 国 家 报 告 上 的 国 家 对 其 国 家 证 书 进 行 STCW 签 注 发 证 随 着 在 名 单 上 添 加 国 家, 或 者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删 除 国 家, 对 该 动 态 报 告 进 行 修 订 安 提 瓜 和 巴 布 达 斐 济 马 来 西 亚 萨 摩 亚 阿 根 廷 芬 兰 马 耳 他 沙 特 阿 拉 伯 澳 大 利 亚 法 国 马 绍 尔 群 岛 新 加 坡 阿 塞 拜 疆 格 鲁 吉 亚 毛 里 求 斯 斯 洛 伐 克 共 和 国 亚 巴 哈 马 德 国 墨 西 哥 斯 洛 文 尼 岛 巴 林 戛 纳 密 克 罗 尼 西 亚 联 邦 所 罗 门 群 孟 加 拉 国 希 腊 摩 洛 哥 南 非 巴 巴 多 斯 洪 都 拉 斯 莫 桑 比 克 西 班 牙 比 利 时 香 港 缅 甸 斯 里 兰 卡 伯 利 兹 城 匈 牙 利 荷 兰 *** 瑞 典 巴 西 冰 岛 新 西 兰 **** 瑞 士 保 加 利 亚 印 度 尼 日 利 亚 泰 国 加 拿 大 印 度 尼 西 亚 挪 威 汤 加 佛 得 角 爱 尔 兰 阿 曼 土 耳 其 智 利 以 色 列 巴 基 斯 坦 乌 克 兰 联 合 酋 长 国 中 国 * 意 大 利 巴 拿 马 阿 拉 伯 ** 哥 伦 比 亚 牙 买 加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英 国 *** 克 罗 地 亚 日 本 秘 鲁 美 国 塞 浦 路 斯 约 旦 菲 律 宾 乌 拉 圭 图 捷 克 共 和 国 基 里 巴 斯 波 兰 瓦 努 阿 拉 丹 麦 ** 拉 脱 维 亚 葡 萄 牙 委 内 瑞 多 美 尼 加 黎 巴 嫩 卡 塔 尔 越 南 厄 瓜 多 尔 利 比 里 亚 韩 国 埃 及 立 陶 宛 罗 马 尼 亚 爱 沙 尼 亚 卢 森 堡 俄 罗 斯 联 邦 * 包 括 : 中 国 香 港 ( IMO 准 成 员 ) ** 包 括 : 法 罗 群 岛 (IMO 准 成 员 ) *** 包 括 : 荷 兰 安 的 列 斯 群 岛 & 阿 鲁 巴 岛 **** 包 括 : 库 克 群 岛 **** 包 括 : 马 恩 岛 百 慕 大 开 曼 群 岛 直 布 罗 陀 只 要 STCW 国 家 证 书 是 在 申 请 RMI 签 注 前 的 一 (1) 年 之 内 签 发, 则 持 有 STCW 国 家 证 书 的 申 请 人 便 无 需 提 交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海 事 培 训 或 体 检 证 明 如 果 STCW 国 家 证 书 有 效, 但 不 是 在 申 请 RMI 签 注 前 的 一 (1) 年 之 内 签 发, 则 申 请 人 必 须 提 交 在 申 请 RMI 签 注 一 (1) 年 内 进 行 体 检 的 证 明, 以 及 在 五 (5) 年 内 具 有 一 (1) 年 海 上 服 务 资 历 证 明 可 根 据 经 修 订 的 1978 年 STCW 公 约 条 款 为 已 经 认 证 的 尚 未 过 期 的 国 家 证 书 签 发 等 效 签 注 证 书 Rev.8/13 附 件 6 33 MI-118E

38 考 试 流 程 图 全 部 考 试 1 到 3 部 分 未 通 过 考 试 分 级 超 过 3 部 分 未 通 过 30 天 后 ( 但 不 超 过 一 年 ) 补 考 未 通 过 部 分 通 过 70% 签 发 证 书 30 天 后 ( 但 不 超 过 一 年 ) 以 低 通 过 率 重 新 参 加 考 试 评 估 补 考 部 分 未 通 过 30 天 后 ( 但 距 初 次 考 试 不 超 过 一 年 ) 二 次 补 考 未 通 过 部 分 1 到 3 部 分 未 通 过 重 新 评 估 通 过 70% 评 估 补 考 部 分 超 过 3 部 分 未 通 过 通 过 70% 未 通 过 通 过 70% 12 个 月 后 重 新 参 加 全 部 考 试 签 发 证 书 Rev.8/13 附 件 7 33 MI-118E

39 REPUBLIC OF THE MARSHALL ISLANDS REQUIREMENTS FOR SEAFARER CERTIFICATION BY EXAMINATION OFFICE OF THE MARITIME ADMINISTRATOR 8/13 MI-118E

40 NOTICE This document is intended as a guide for shipowners, ship managers and seafarers as to practices established by the Maritime Administrator. It is not intended to derogate from or substitute for any requirements of the Maritime Act 1990, as amended, or the Maritime Regulations. This complimentary printing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Seafarer Certification by Examination will not be automatically supplemented, and therefore, may be out of date. The updated version of this publication may be found on our website, in the Combined Publications Folder (CPF), MI-300, the CD of which is required to be carried on board every Marshall Islands vessel. A copy of the CPF, MI-300, with automatic updating service, may be ordered from: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Maritime Administrator c/o Marshall Islands Maritime and Corporate Administrators, Inc Commerce Park Drive Reston, VA USA Telephone: Telefax: publications@register-iri.com

THE REPUBLIC OF

THE REPUBLIC OF 马 绍 尔 群 岛 共 和 国 海 员 考 试 发 证 要 求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10/14 MI-118E 声 明 该 文 件 为 船 东 船 舶 经 营 人 和 船 员 解 读 海 事 主 管 当 局 有 关 要 求 提 供 指 南, 并 不 减 少 或 替 代 经 修 订 的 1990 年 海 事 法 或 其 它 海 事 条 例 内 的 相 关 要 求 赠 阅 版 的 船 员 考 试 发

More information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9 (ii) (iii) (iv) (v) 500,000 500,000 59I 18 (ii) (iii) (iv) 200,000 56 509 (ii) (iii) (iv) (v) 200,000 200,000 200,000 500,000 57 43C 57 (ii) 60 90 14 5 50,000 43F 43C (ii) 282 24 40(1B) 24 40(1) 5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人 力 資 源 推 算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二 零 一 二 年 四 月 此 頁 刻 意 留 空 - 2 - 目 錄 頁 前 言 詞 彙 縮 寫 及 注 意 事 項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第 四 章 :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 附 件 三 : 附 件 四 : 附 件 五 : 附 件 六 : 附 件 七 : 引 言 及 技 術 大 綱 人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1 i -------------------------------------------------- ii iii iv v vi vii 36~39 108 viii 15 108 ix 1 2 3 30 1 ~43 2 3 ~16 1 2 4 4 5 3 6 8 6 4 4 7 15 8 ----- 5 94 4 5 6 43 10 78 9 7 10 11 12 10 11 12 9137

More information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3 1 2 3 4 4 5 6 7 8 9 5 10 1 2 11 6 12 13 7 8 14 15 16 17 18 9 19 20 21 22 10 23 24 23 11 25 26 7 27 28 12 13 29 30 31 28 32 14 33 34 35 36 5 15 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ore information

皮肤病防治.doc

皮肤病防治.doc ...1...1...2...3...4...5...6...7...7...9...10... 11...12...14...15...16...18...19...21 I ...22...22...24...25...26...27...27...29...30...31...32...33...34...34...36...36...37...38...40...41...41...42 II

More information

性病防治

性病防治 ...1...2...3...4...5...5...6...7...7...7...8...8...9...9...10...10... 11... 11 I ...12...12...12...13...14...14...15...17...20...20...21...22...23...23...25...27...33...34...34...35...35 II ...36...38...39...40...41...44...49...49...53...56...57...57...58...58...59...60...60...63...63...65...66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1...1...2...3...3...4...5...6...7...7...8...9... 10... 11... 13... 13... 14... 16... 17 I ...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7... 28... 29... 30... 32... 33... 34... 35... 36... 37...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4

全唐诗24 ...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10...10...10...11...12...12...12...13...13 I II...14...14...14...15...15...15...16...16...16...17...17...18...18...18...19...19...19...20...20...20...21...21...22...22...23...23...23...24

More information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2389 30 1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a) (b) (c) (d) (e) 3 (i) (ii) (iii) (iv) (v) (vi) (vii) 4 (1) (2) (3) (4) (5) 400,000 (a) 400,000300,000 100,000 5 (b) 30% (i)(ii) 200,000 400,000 400,000 30,000,000

More information

(Chi)_.indb

(Chi)_.indb 1,000,000 4,000,000 1,000,000 10,000,000 30,000,000 V-1 1,000,000 2,000,000 20,000,00010,000,0005,000,000 3,000,000 30 20% 35% 20%30% V-2 1) 2)3) 171 10,000,00050% 35% 171 V-3 30 V-4 50,000100,000 1) 2)

More information

穨_2_.PDF

穨_2_.PDF 6 7.... 9.. 11.. 12... 14.. 15.... 3 .. 17 18.. 20... 25... 27... 29 30.. 4 31 32 34-35 36-38 39 40 5 6 : 1. 2. 1. 55 (2) 2. : 2.1 2.2 2.3 3. 4. ( ) 5. 6. ( ) 7. ( ) 8. ( ) 9. ( ) 10. 7 ( ) 1. 2. 3. 4.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船 员 管 理 工 作 要 点 2016 年 船 员 管 理 工 作 总 体 思 路 是 :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认 真 落 实 2016 年 全 国 交 通 运 输 工 作 会 议 和 全 国 海 事 工 作

2016 年 船 员 管 理 工 作 要 点 2016 年 船 员 管 理 工 作 总 体 思 路 是 :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全 会 精 神, 认 真 落 实 2016 年 全 国 交 通 运 输 工 作 会 议 和 全 国 海 事 工 作 交 通 运 输 文 件 海 船 员 2016J 89 号 交 通 运 输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船 员 管 理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地 方 海 事 局,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海 事 局, 各 直 属 海 事 局 : 现 将 2016 年 船 员 管 理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2016

More information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1. 2. 3. (1) (6) ( 21-52 ) (7) (12) (13) (16) (17) (20) (21) (24) (25) (31) (32) (58) 1 2 2007-2018 7 () 3 (1070) (1019-1086) 4 () () () () 5 () () 6 21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 ) 7 1. 2.

More information

: 1966.HK 2017

: 1966.HK 2017 : 1966.HK 2017 目錄 1. 2 2. 3 3. 5 4. 6 5. 24 6. 27 7. 30 8. 32 9. 34 10. 36 11. 37 1966.HK 21 2017 50 500 1,209 02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1588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8

全唐诗28 ... 1... 1... 1... 2... 2... 2... 3... 3... 4... 4... 4... 5... 5... 5... 5... 6... 6... 6... 6... 7... 7... 7... 7... 8... 8 I II... 8... 9... 9... 9...10...10...10...11...11...11...11...12...12...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6...17...17

More information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i 1 1.1 1 1.2 1 4 2.1 4 2.2 5 2.3 7 2.4 9 2.5 11 2.6 1 2 1 5 3.1 1 5 3.2 1 5 19 4.1 19 4.2 19 4.3 2 1 4.4 29 4.5 38 4.6 4 3 4.7 47 50 5.1 5 0 5.2 5 0 5.3 6 2 5.4 9 4 5.5 1 2 6 ( ) 1 2 7 ( ) 1 31 ( ) 1

More information

眼病防治

眼病防治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1...2...3...5...5...6...7...9... 11...13...14...15...17...18...19...20...21 I II...21...22...23...24...25...27...27...28...29...30...31...33...33...34...36...38...39...40...41...42...43...45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 20 010010) 7871092 1/32 356.25 4 760 2004 8 1 2004 8 1 11 000 ISBN 7-204-05943-3/Z102 1026.00 ( 18.00 ) ...1...2...2...4...6...7...8...9... 10... 11... 12... 13... 13... 14... 15... 17... 18... 19...

More information

4. 27(2) 5. 6. 7. 8. 0.01 10,000,000,000 0.01 9.

4. 27(2) 5. 6. 7. 8. 0.01 10,000,000,000 0.01 9. 1. 2.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3. (a) (b) 4. 27(2) 5. 6. 7. 8. 0.01 10,000,000,000 0.01 9. A 1 2 3 4-7 8-9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根 据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第 11/1999 号 法 律 第 三 条 规 定, 审 计 长 执 行 其 职 责, 已 经 对 财 政 局 提 交 的 2011 年 度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总 帐 目 ( 总 帐 目 ) 进 行 了 审 计 与 2010 年 度 相 同, 本 年 度 的 总 帐 目 由 政 府 一 般 综 合 帐 目 及 特 定 机 构 汇 总 帐 目, 两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財 務 委 員 會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5 年 11 月 4 日 總 目 158- 政 府 總 部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 運 輸 科 )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請 各 委 員 向 財 務 委 員 會 提 出 下 述 建 議, 即 由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當 日 起, 在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運 輸 科 機 場 擴 建 工 程 統

More information

Jiayuan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 ,787, % 52% , , % % 3,

Jiayuan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 ,787, % 52% , , % % 3, Jiayuan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2768 2018 12 31 2018 20,180.4 1,787,209 201795% 52% 2018 12 31 10,458.8 2,852.337.5%2018 28.4% 3,306.3 201831.6% 33.8% 2018 1,862.9 38.6% 1 1,463.2 32.5% 2018 72.21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654 ( 571 ) 88(4) 2014 3 31 10766 10778 2014 3 31 ( ) 2 21 ( ) 2014 3 31 10768 10778 6 9 1. ( ) 2. 3. 4. 5. 2014 6 3 ( ) 10768 10778 ( ) 2014 3 31 ( 622 ) 11 80 2014 3 31 2014 6 3 10 8 2014 3 31 ( ) 2014

More information

39898.indb

39898.indb 1988 4 1998 12 1990 5 40 70.................................................. 40.............................................................. 70..............................................................

More information

穨ecr2_c.PDF

穨ecr2_c.PDF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26 27 2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3 4 41 42 43 5 44 45 46 6 47 48 49 50 51 52 1 53 2 54 55 3 56

More information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 ii - - iii - - iv - - v - - vi - - vii - - viii - (1) 2.1 (2) (3) 13.6 (4) 1.6 (5) 21 (6) (7) 210 (8) (9) (10) (11) ( ) ( 12) 20 60 16 (13) ( ) (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20 .. ===== ===== ===== ===== ===== ======.. 21 22 ===== ===== ===== ===== 23 24 25 26 27 28 29 ==== ====

More information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问 答 目 录 一 总 论...9 1.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方 针 是 什 么? 如 何 正 确 理 解 这 个 方 针?... 9 2. 为 什 么 强 调 发 展 党 员 必 须 保 证 质 量?... 9 3. 如 何 做 到 慎 重 发 展?... 10 4. 如 何 处 理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的 重 点 与 一 般 的 关 系?...11 5.

More information

i

i 9 1 2 3 4 i 5 6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1 1 2 3 4 2 5 6 2 3 2.10 ( 2.11 ) ( 2.11 ) ( 2.9 ) 7 8 9 3 10 5% 2% 4 11 93% (2001 02 2003 04 ) ( ) 2,490 (100%) 5 12 25% (2.57% 25%) 6 (2001 02 2003 04 ) 13 100%

More information

中医疗法(上).doc

中医疗法(上).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1...1...2...4...5...7...13...15...17...18...19...21...23...24...24...26...26...27 I ...28...29...30...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3...43...45...46...47...47...48

More information

一、

一、 ... 1...24...58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i. ii. iii. iv.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 9 - xi. - 10 - - 11 - -12- -13- -14- -15- C. @ -16- @ -17- -18- -19- -20- -21- -22-

More information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北 京 舞 蹈 學 院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北 京 舞 蹈 學 院 報 名 規 則 : I. 保 送 教 師 資 格 :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主 辦 二 零 一 六 年 秋 季 趣 學 堂 幼 兒 舞 蹈 課 程 評 核 報 名 及 規 則 ( 請 於 報 名 前 詳 細 閱 讀 整 份 文 件 ) 學 生 必 須 由 認 可 教 師 保 送 參 加 評 核, 而 以 下 為 認 可 教 師 的 資 格 : i. 持 有 由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頒 發 之

More information

(As at 28

(As at 28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安 排 ) 常 见 问 答 个 别 行 业 : 法 律 服 务 法 律 服 务 ( 18) I 受 聘 于 内 地 律 师 事 务 所 1 II 律 师 事 务 所 联 营 组 织 2 III 香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驻 内 地 代 表 机 构 ( 代 表 处 ) 4 I V 最 低 居 留 条 件 6 V 律 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EDB Panel Paper 2016 (Chi)_finalr

Microsoft Word - EDB Panel Paper 2016 (Chi)_finalr 2016 年 1 月 15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2016 年 施 政 報 告 教 育 局 的 政 策 措 施 行 政 長 官 在 2016 年 1 月 13 日 發 表 其 2016 年 施 政 報 告 本 文 件 旨 在 闡 述 施 政 報 告 中 有 關 教 育 事 務 的 主 要 措 施 2. 培 育 人 才 始 於 教 育 在 教 育 政 策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Microsoft Word - 强迫性活动一览表.docx 1 1 - / 2 - / 3 - / 4 - / 5 - I. 1. / 2. /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 / 25. 26. 27. 28. 29. 30. 31. II. 1. 2 3. 4 3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on T&D-Chinese _as at 6.2.2013__final_.doc

Microsoft Word - Panel Paper on T&D-Chinese _as at 6.2.2013__final_.doc 二 零 一 三 年 二 月 十 八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395/12-13(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培 訓 及 發 展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介 紹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為 公 務 員 所 提 供 培 訓 和 發 展 的 最 新 概 況, 以 及 將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推 出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附 件 B 有 关 政 策 局 推 行 或 正 在 策 划 的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措 施 下 文 载 述 有 关 政 策 局 / 部 门 为 加 强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的 工 作, 以 及 为 配 合 委 员 会 工 作, 在 过 去 十 一 个 月 公 布 及 正 在 策 划 的 新 政 策 和 措 施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i) 综 合 儿 童 发 展 服 务 2.

More information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第 1 页 目 录 雅 歌 简 介... 2 雅 歌 第 一 章... 2 雅 歌 第 二 章... 10 雅 歌 第 三 章... 16 雅 歌 第 四 章... 20 雅 歌 第 五 章... 25 雅 歌 第 六 章... 32 雅 歌 第 七 章... 36 雅 歌 第 八 章... 39 第 2 页 雅 歌 简 介 我 们 坚 信 圣 经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 提 摩 太 后 书

More information

婴幼儿护理(四).doc

婴幼儿护理(四).doc I...1 &...6...10 5...15...18...21...25...27...29...33...37...38...39 9...40...48...53...57...57 3...58 II...60...61...62...67...70...71...71...72...75...79...80...81...85...86...87...88 20...89...93...94...96...98...99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四)

厨房小知识(四) I...1...2...3...4...4...5...6...6...7...9...10... 11...12...12...13...14...15...16...17...18...18...19...22...22 II...23...24...25...26...27...27...28...29...29...30...31...31?...32...32...33?...33...34...34...35...36...36...37...37...38...38...40

More information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1...2...3...5...6...7 40...8... 11...13...14...16...17...19...20...21...26...29...30...32 I ...34...35...37...41...46...50...51...52...53...54...55...58...64...65 X...67...68...70...70...74...76...78...79

More information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1...2...3...5...7...7...9... 11...13...14...15...16...32...34...34...36...37...39 I ...39...40...41...42...43...48...50...54...56...57...59...59...60...61...63...65...66...66...68...68...70...70 II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聘 僱 人 員 管 理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序 人 事 是 政 通 人 和 的 關 鍵 是 百 事 俱 興 的 基 礎, 也 是 追 求 卓 越 的 張 本 唯 有 人 事 健 全, 業 務 才 能 順 利 推 動, 政 府 施 政 自 然 績 效 斐 然 本 總 處 做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政 策 幕 僚 機

More information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1...4...10... 11...13...14...15...17...18...19...20...21...22...23...24...26...27...30...31 I ...32...33...36...37...38...40...41...43...44...45...46...47...50...51...51...53...54...55...56...58...59

More information

避孕知识(下).doc

避孕知识(下).doc ...1...3...6...13...13...14...15...16...17...17...18...19...19...20...20...23...24...24...25 I ...25...26...26...27...28...28...29...30...30...31...32...34...35 11...36...37...38...40...42...43...44...44...46

More information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1...2...5...9 7...9...14...15...16...18...22...23...24...25...27...29...31...32...34 I ...35...36...37...39...40...40...42...44...46...48...51...52...53...53...54...55...56...56...58...61...64 II ...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80...83...85...87...88

More information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 ) ...1...1...4...5...6...7...8...9...10... 11...13...14...17...18...21...23...24...26 I ...28 70...30...33...35...36...37...39...40...41...49...50...52...53...54...56...58...59...60...67...68...70...71

More information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一).doc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一).doc ...1...2...4...6...8...9...10...12...14...15...17...18...20...22...23...25...27...29 I ...30...32...35...38...40...42...43...45...46...48...52...55...56...59...62...63...66...67...69...71...74 II ...76...78...79...81...84...86...87...88...89...90...91...93...96...99...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1 2 3 4 5 (b) (a) (b) (c) = 100% (a) 6 7 (b) (a) (b) (c) = 100% (a) 2 456 329 13% 12 120 7.1 0.06%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a) (b) (c)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

More information

怎样使孩子更加聪明健康(七).doc

怎样使孩子更加聪明健康(七).doc ...1...2...2...4...5 7 8...6...7...9 1 3... 11...12...14...15...16...17...18...19...20...21...22 I II...23...24...26 1 3...27...29...31...31...33...33...35...35...37...39...41...43...44...45 3 4...47...48...49...51...52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1 g j 2 3 4 ==== ==== ==== 5 ==== ======= 6 ==== ======= 7 ==== ==== ==== 8 [(d) = (a) (b)] [(e) = (c) (b)] 9 ===== ===== ===== =====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 ] 18 19

More information

13 3 8,223,074 5,292,504 (7,721,024) (4,903,705) 502,050 388,799 4 70,356 111,700 (11,722) (13,170) (120,481) (124,884) 2,680 3,052 5 (60,396) (100,56

13 3 8,223,074 5,292,504 (7,721,024) (4,903,705) 502,050 388,799 4 70,356 111,700 (11,722) (13,170) (120,481) (124,884) 2,680 3,052 5 (60,396) (100,56 1103 1. 5,292,504,000 55% 8,223,074,000 2. 168,083,000 47% 247,449,000 3. 0.015 76,331,000 12-1 - 13 3 8,223,074 5,292,504 (7,721,024) (4,903,705) 502,050 388,799 4 70,356 111,700 (11,722) (13,170) (120,481)

More information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PDF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PDF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33.33% ( ) ( ) ( ) 33.33% ( ) ( ) ( ) 1 1 1992 8 3200001100976 1997 6 27 H 12.22 2001 1 16 A 1.5 2001 12 3 503,774.75 14,914,399,845.00 13,445,370,274.00

More information

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2004年

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2004年 建 築 物 拆 卸 作 業 守 則 ㆓ 零 零 ㆕ 年 前 言 建 築 物 拆 卸 作 業 守 則 ( 擬 稿 ) 於 ㆒ 九 九 八 年 ㆓ 月 首 次 出 版, 提 供 指 引, 確 保 於 進 行 拆 卸 工 程 時 按 安 全 及 良 好 的 做 法 行 事, 以 及 工 程 合 符 建 築 物 ( 管 理 ) 規 例 及 建 築 物 ( 拆 卸 工 程 ) 規 例 有 關 拆 卸 工 程

More information

China SCE_12IR_Cover_ol.pdf 1 12年8月23日 下午5:54 C M Y CM MY CY CMY K 1. 2 2. 4 3. 5 4. 15 5. 17 6. 19 7. 21 8. 23 9. 25 10. 26 1 2012 5 10 2012 4 1 2012 4 1 2012 4 1 2012 4 1 2012 4 1 2012 4 1 2012 4 1 Cricket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頁 次 釋 義......................................................... 1 董 事 會 函 件..................................................... 3 言.............

目 錄 頁 次 釋 義......................................................... 1 董 事 會 函 件..................................................... 3 言.............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 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 其他持牌證 券商 銀行經理 律師 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金嗓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 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的代 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 或經手買賣的銀行 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 以便轉交買主或 承讓人 香 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

More information

C Ann.indd

C Ann.indd 20171231 20171231138.792016 46.2% 23.6%0.5 8.112016 101.3% 6.5%20164.3% 33.192016101.2% 12.299.93 * 1 20171231 20171231 2017 2016 3 13,879,207 9,495,022 (10,598,430) (7,202,155) 3,280,777 2,292,867 4 106,810

More information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2. 我 沒 有 說 實 話, 因 為 我 的 鞋 子 其 實 是 [ 黑 色 / 藍 色 / 其 他 顏 色.]. 如 果 我 說 我 現 在 是 坐 著 的, 我 說 的 是 實 話 嗎? [ 我 說 的 對 還 是 不 對 ]? [ 等 對 方 回 答 ] 3. 這 是 [ 實 話 / 對 的 附 錄 美 國 國 家 兒 童 健 康 與 人 類 發 展 中 心 (NICHD) 偵 訊 指 導 手 冊 I. 開 場 白 1. 你 好, 我 的 名 字 是, 我 是 警 察 [ 介 紹 房 間 內 的 其 他 人, 不 過, 在 理 想 狀 態 下, 房 間 裡 不 該 有 其 他 人 ] 今 天 是 ( 年 月 日 ), 現 在 是 ( 幾 點 幾 分 ) 我 是 在 ( 地 點 ) 問 你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p_C_ del \271\317\244\371.doc)

(Microsoft Word - cop_C_ del \271\317\244\371.doc) 安 老 院 實 務 守 則 二 零 零 五 年 十 月 ( 修 訂 版 ) 目 錄 第 一 章 引 言 頁 數 1.1 概 要 1 1.2 條 例 和 規 例 的 目 的 2 1.3 豁 免 證 明 書 及 牌 照 2 1.4 註 冊 證 明 書 3 1.5 保 險 3 1.6 安 老 院 結 業 3 第 二 章 安 老 院 的 分 類 2.1 安 老 院 的 分 類 4 2.2 安 老 院 種 類

More information

生活百科(二)

生活百科(二) ...1...2...3...5...8...9...10... 11...14...15...17...18...19...20...20...21...24...25...26... 27 I ...28...29...31...32...32...34...35...36...37...38...39...40...42...43...45...46...47...49...49...5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BEC7A67EABD7B942B0CAC15AC07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5BFBD5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BEC7A67EABD7B942B0CAC15AC075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DA5BFBD542E646F63> 98 年 3 月 11 日 依 本 校 98 學 年 度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核 定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98 學 年 度 重 點 運 動 項 目 績 優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校 址 :600 嘉 義 市 彌 陀 路 253 號 電 話 :(05)2223124 轉 203 教 務 處 招 生 專 線 :(05)222312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per on PA (Chi)_2016.01.19.docx

Microsoft Word - Paper on PA (Chi)_2016.01.19.docx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及 施 政 綱 領 有 關 發 展 局 的 措 施 引 言 行 政 長 官 在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十 三 日 發 表 題 為 創 新 經 濟 改 善 民 生 促 進 和 諧 繁 榮 共 享 的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施 政 報 告 夾 附 施 政 綱 領, 臚 列 政 府 推 行 的 新 措 施 和

More information

Page i

Page i 况 1 1.1.1 1.1.2 1.1.3 2 2.1 2.1.1 2.1.2 2.1.3 2.1.4 Page i 2.2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3 2.3.1 Page ii 2.3.2 2.3.3 2.3.4 2.4 2.4.1 2.4.2 2.4.3 Page iii 2.5 2.5.1 2.6 2.6.1 2.6.2 3 3.1 3.1.1

More information

捕捉儿童敏感期

捕捉儿童敏感期 目弽 2010 捕捉儿童敏感期 I a mao 2010-3-27 整理 早教资料每日分享 http://user.qzone.qq.com/2637884895 目弽 目彔 目弽... I 出版前言... - 1 竨一章 4 丢孝子癿敂感朏敀乞... - 1 - 妞妞 0 4 岁 海颖 妞妞癿妈妈... - 1 黑白相亝癿地斱... - 1 斵转... - 2 就丌要新帰子... - 2 小霸王...

More information

4. 27(2) 5. 6. 7. 8. 10,000,000 1,000,000,000 0.01 9. 2

4. 27(2) 5. 6. 7. 8. 10,000,000 1,000,000,000 0.01 9. 2 Keen Oce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1. Keen Oce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2.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More information

Glorious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374 1, , % 1, ,895 1

Glorious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374 1, , % 1, ,895 1 Glorious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00845 886.9 26,374 1,364.4 24,761.2 425.0% 1,585.0119,895 1 886.9 62.3% 1,364.4 1,676.9 18.6% 0.18 0.22 2 3 886.9 2,349.9 62.3% 123,81479.4% 25,535 26,374 18,980 39.0%

More information

绝妙故事

绝妙故事 980.00 III... 1... 1... 4... 5... 8...10...11...12...14...16...18...20...23...23...24...25...27...29...29...31...34...35...36...39...41 IV...43...44...46...47...48...49...50...51...52...54...56...57...59...60...61...62...63...66...67...68...69...70...72...74...76...77...79...80

More information

世界名画及画家介绍(四).doc

世界名画及画家介绍(四).doc II...1...2...2...3...4...5...7...7...8...9...9...10... 11...12...13...14...15...15...16...18...18...19...20 III...21...21...22...24...24...25...26...27...28...29...30...30...31...33...33...34...35...36...36...37...38...39...40...41...42...43

More information

尿路感染防治.doc

尿路感染防治.doc ...1...1...2...4...6...7...7...10...12...13...15...16...18...19...24...25...26...27...28 I II...29...30...31...32...33...34...36...37...37...38...40...40...41...43...44...46...47...48...48...49...52 III...55...56...56...57...58

More information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2...3...4...5...6...7...8...9...10... 11...12...13...15...16...17...19...21 I ...23...24...26...27...28...30...32...34...37...39...40...42...42...44...47...50...52...56...58...60...64...68

More information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樹 木 管 理 專 責 小 組 報 告 人 樹 共 融 綠 滿 家 園 序 言 我 們 都 愛 樹, 愛 那 鬱 鬱 葱 葱 的 綠 意, 愛 那 股 清 新 的 氣 息, 更 愛 那 溽 暑 中 遍 地 搖 曳 的 斑 斕 樹 蔭 人 與 樹 本 應 是 那 麼 近, 但 去 年 8 月 赤 柱 塌 樹 意 外, 卻 令 我 們 赫 然 發 現, 樹 木 原 來 也 可 以 潛 藏 著 危 險,

More information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JOY

More information

歡 迎 您 成 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持 卡 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同 時 兼 備 港 幣 及 人 民 幣 戶 口, 讓 您 的 中 港 消 費 均 可 以 當 地 貨 幣 結 算, 靈 活 方 便 此 外, 您 更 可 憑 卡 於 全 球 近 400 萬 家 特

歡 迎 您 成 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持 卡 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同 時 兼 備 港 幣 及 人 民 幣 戶 口, 讓 您 的 中 港 消 費 均 可 以 當 地 貨 幣 結 算, 靈 活 方 便 此 外, 您 更 可 憑 卡 於 全 球 近 400 萬 家 特 歡 迎 您 成 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持 卡 人 滙 豐 銀 聯 雙 幣 信 用 卡 同 時 兼 備 港 幣 及 人 民 幣 戶 口, 讓 您 的 中 港 消 費 均 可 以 當 地 貨 幣 結 算, 靈 活 方 便 此 外, 您 更 可 憑 卡 於 全 球 近 400 萬 家 特 約 商 戶 簽 賬, 尊 享 種 種 購 物 飲 食 及 娛 樂 消 費 優 惠 如 需 查 詢 滙

More information

3 707, ,007 (411,337) (371,384) 296, , ,184 4,764 (2,789) (2,194) (69,458) (32,844) (1,595) (73) 4 (102,545) (109,848) (107) 8 125,1

3 707, ,007 (411,337) (371,384) 296, , ,184 4,764 (2,789) (2,194) (69,458) (32,844) (1,595) (73) 4 (102,545) (109,848) (107) 8 125,1 Virscend Education Company Limited 1565 707,690 626,007 81,683 13.0 296,353 254,623 41,730 16.4 125,150 114,321 10,829 9.5 * 151,444 114,321 37,123 32.5 109,677 79,120 30,557 38.6 0.0487 0.0352 0.0135

More information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天 主 教 永 年 高 級 中 學 綜 合 高 中 課 程 手 冊 目 錄 壹 學 校 背 景. 貳 教 育 理 念 與 教 育 目 標. 3 一 規 劃 理 念...3 二 教 育 目 標...3 參 畢 業 要 求. 5 一 總 學 分 數...5 二 必 選 修 學 分 數...5 三 必 須 參 加 活 動...9 四 成 績 評 量 方 式...9 肆 課 程 概 述.. 9 一 課 程

More information

EC(2013-1 4)13 第 2 頁 (b) 把 總 目 100 在 2013-14 年 度 常 額 編 制 內 所 有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總 值 上 限 提 高 12,480,540 元, 即 由 461,070,000 元 增 至 473,550

EC(2013-1 4)13 第 2 頁 (b) 把 總 目 100 在 2013-14 年 度 常 額 編 制 內 所 有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總 值 上 限 提 高 12,480,540 元, 即 由 461,070,000 元 增 至 473,550 EC(2013-1 4)13 財 務 委 員 會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4 年 1 月 8 日 總 目 100- 海 事 處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總 目 92- 律 政 司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總 目 158- 政 府 總 部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 運 輸 科 )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請 各 委 員 向 財 務 委 員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目 录 院 领 导 职 责... 1 院 长 职 责... 1 医 疗 副 院 长 职 责... 1 教 学 副 院 长 职 责... 2 科 研 副 院 长 职 责... 2 后 勤 副 院 长 职 责... 3 主 管 南 院 区 副 院 长 职 责... 3 党 委 书 记 职 责... 4 纪 委 书 记 职 责... 5 院 长 办 公 室... 6 院 长 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香 港 德 輔 道 中 71 號 永 安 集 團 大 廈 9 樓 電 話 :2867 0888 傳 真 :3906 9906 查 詢 熱 線 :3187 5100 中 國 通 意 外 急 救 醫 療 計 劃 保 單 投 保 人 以 一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謹 向 中 銀 集 團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申 請 下 述 保 險 該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已 被

More information

4 3,379,679 3,207,224 (2,574,040) (2,479,550) 805, , ,999 66,818 (435,016) (374,193) (90,274) (97,935) (138) (157) 5 367, ,207 6 (7

4 3,379,679 3,207,224 (2,574,040) (2,479,550) 805, , ,999 66,818 (435,016) (374,193) (90,274) (97,935) (138) (157) 5 367, ,207 6 (7 CHANGSHOUHUA FOOD COMPANY LIMITED 1006 5.4% 3,379,700,000 3,207,200,000 10.7%805,600,000 23.8% 13.8% 359,800,000 316,100,000 12.3% 295,500,000 263,200,000 8.7% 8.2%51.5 45.9 10 1 4 3,379,679 3,207,224

More information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48.55% 1998 19986 30%20086 2009 2009 200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60.99%39.01% 200820092010 772 928960200820092010 1512928 201 1. 20091222(2009)7267 20042008 16,980,954.02

More information

家庭用药指南(九).doc

家庭用药指南(九).doc ...1...2...3...5...6...7...8...9... 11...12...14...15...16...18...19...21...22...23...24 I ...26...28...29...33...35...37...38...40...41...42...44...44...46...47...48...49 10...52...55...56...57...59...60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广 东 明 珠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公 司 声 明 广 东 明 珠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预 案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并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More information

儿童饮食营养与健康(五).doc

儿童饮食营养与健康(五).doc ...1 A...1...3...4...5...6...10...13...15...17...19...21...22...24...26...27...28...30...31 I ...32...33...35...36...37 S...39...40 1...41 1 3...42 1 3...43 1 1...44...45...47...47...49...51...54...55...56...57...59...62

More information

群科課程綱要總體課程計畫書

群科課程綱要總體課程計畫書 核 准 文 號 :102 年 4 月 22 日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20036237 號 國 立 曾 文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102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4 月 22 日 國 立 曾 文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核

More information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目 錄 中 華 醫 藥 以 醫 術 救 人 為 何 被 稱 為 懸 壺 濟 世? 2 什 麼 樣 的 醫 生 才 能 被 稱 為 華 佗 再 世? 4 中 醫 如 何 從 臉 色 看 人 的 特 質? 6 中 醫 怎 樣 從 五 官 看 病? 8 中 醫 看 舌 頭 能 看 出 些 什 麼 來? 10 中 醫 真 的 能 靠 一 個 枕 頭, 三 根 指 頭 診 病 嗎? 12 切 脈 能 判 斷

More information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 ) ( ) Sino French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014 [ ] [ ] Sino-French Life Insurance Co., LTD. ( ) 2 8 1206 100022 ( ) 2005 12 23 ( ) 1 2 010-85288588-8 1 2014 12 31 ( ) 31/12/2014 31/12/2013 5 10,739,871.24

More information

II II

II II I I II II III 1. 2. 3. III 4. IV 5. 6. 8. 9. 10. 12. IV V V VI VI VII VII VIII VIII IX IX X X XI XI XII XII 1 1 2 2 3 3 4 33 35 4 5 5 6 6 7 ( ) 7 8 8 9 9 10 10 11 11 12 12 13 13 14 14 15 15 16 16 17 17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1 2 5 8 10 13 15 18 20 32 34 37 40 44 46 48 50 54 58 63 ii. iii. 1 ( ) 2. 2 102 96% 2% 15 ( ) 3. 4. 5. 6. 2 50 ( ) 14 7. 8. ( ) 9. 10. ( ) 11. 3 ( ) 12. ( ) 13. 14. 15. 4 2007/2123 ( ) 2. ( ) (a) (b) (c)

More information

儿童用药守则(上).doc

儿童用药守则(上).doc A...1...2...3...4...6...7...8...9 6... 11...12...14...15...16...17...17...18...20...21...23 I ...24 OTC...25...27...29...29...31...33...34...35...37...39...40...41...43...44...45...46...47...48...51...53...54

More information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4 ( 學 生 ) i. 認 識 專 題 研 習 甚 麽 是 專 題 研 習? 專 題 研 習 是 學 會 學 習 的 其 中 一 個 關 鍵 項 目 學 生 根 據 自 己 或 老 師 所 訂 立 的 主 題, 依 照 本 身 的 興 趣 和 能 力, 在 老 師 的 指 導 下, 擬 定 研 習 題 目, 設 定 探 討 的 策 略 和 方 法, 進 行 一 系 列 有 意 義 的 探 索 歷

More information

普 通 公 務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 ^ ^ ^ ^ ^ ^ 書 表 名 稱 一 藤 總 說 明. ^ 1 30 二 主 要 表 ( 一 ) 歲 入 來 源 別 預 算 表 ^ 31 33 ( 二 ) 歲 出 機 關 別 預 算 表 ^ 3 4 42 三 附

普 通 公 務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 ^ ^ ^ ^ ^ ^ 書 表 名 稱 一 藤 總 說 明. ^ 1 30 二 主 要 表 ( 一 ) 歲 入 來 源 別 預 算 表 ^ 31 33 ( 二 ) 歲 出 機 關 別 預 算 表 ^ 3 4 42 三 附 20-1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0 0 ^ 彐 I 1 0 5 總 3 ^: ^ ^ I I 生 福 利 部 單 算 衛 生 福 利 部 編 普 通 公 務 單 位 預 算 目 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度 ^ ^ ^ ^ ^ ^ ^ 書 表 名 稱 一 藤 總 說 明. ^ 1 30 二 主 要 表 ( 一 ) 歲 入 來 源 別 預 算 表 ^ 31 33 ( 二 ) 歲 出

More information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Reach New Holdings Limited () : 8471 2017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GEM 1 2017 2 3 4 10 11 14 15 24 25 34 35 38 39 40 41 42 43 44 79 80 PO Box 1350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Grand Cayman KY1 1108

More information

, ,171 (188,495) (213,231) 435, , ,024 30,302 (305,546) (319,034) (56,225) (69,190) (1,876) (1

, ,171 (188,495) (213,231) 435, , ,024 30,302 (305,546) (319,034) (56,225) (69,190) (1,876) (1 GOLDEN THROAT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 6896 2017 12 31 2016 12 31144.118.8%624.1 2016 12 31119.321.5%435.6 69.8% 2016 12 3182.9 43.8%106.2 2016 12 3141.540.3% 61.4 2017 12 31 0.06 2018 6 7-1 - 2017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04 3 4 6 9 13 14 15 22 24 26 49 1 2004 9 2 2004 SINOPEC QILU COMPANY LTD. 0533-3583728 lifan@qilu.com.cn 0533-7512530 baoweisong@163.net 0533-3583718 255086 qlsh600002@126.com http://www.qilu.com.cn

More information

01565 32,706 14,252 2,002 73.6% 69.5% 77.4% 15 2

01565 32,706 14,252 2,002 73.6% 69.5% 77.4% 15 2 2 3-4 5-6 7-9 10-15 16-19 20-60 61-70 71-72 73 74 75-76 77 78-79 80-140 141-146 01565 32,706 14,252 2,002 73.6% 69.5% 77.4% 15 2 15 43 77 3 34 Conyers Dill & Pearman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More information

113

113 B B (a) (b) 2015 10 31 2012 122013 10 112 113 B 2.1 B 2.3 3 B 2.3 B 13 114 6 30 2013 2014 2015..... 4,642,356 16,760,656 24,411,458..... 56,269 60,865 61,749..... (1,974,812) (5,947,585) (9,172,310).....

More information

2016 2 3 6 14 15 21 31 33 35 36 37 39 103 104 1 2016 * * * * 168 200 14 1407 http://arttextile.etnet.com.hk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 1111 Cayman Islands Royal Bank of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