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 公 司 境 内 外 主 要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事 项 分 析 (1)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差 异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第 十 条 规 定 : 企 业 引 入 新 股 东 改 制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应 当 按 照 公 允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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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庚 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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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致 同 研 究 :A+H 股 公 司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差 异 分 析 香 港 于 2005 年 开 始 采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完 全 趋 同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也 已 于 2007 年 实 现 了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在 会 计 原 则 和 实 质 内 容 上 的 趋 同 对 A+H 股 公 司 而 言, 其 A 股 报 告 与 H 股 报 告 若 适 用 不 同 的 准 则, 则 涉 及 准 则 间 差 异 的 处 理 及 披 露 问 题 虽 然 除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转 回 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与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已 经 实 现 等 效, 但 在 实 际 执 行 中, 尚 存 在 如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专 项 储 备 政 府 资 本 性 投 入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职 工 福 利 与 奖 励 基 金 的 计 提 等 选 择 或 执 行 的 差 异 准 则 持 续 趋 同 的 背 景 2007 年 12 月 6 日, 财 政 部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与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签 署 关 于 内 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与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等 效 的 联 合 声 明, 声 明 认 为 : 2007 年 12 月 6 日 有 效 的 内 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与 同 日 有 效 的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除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转 回 以 及 关 联 方 披 露 两 项 准 则 相 关 内 容 需 调 节 差 异 外, 已 经 实 现 等 效 财 政 部 于 2008 年 8 月 7 日 发 布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2 号, 并 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 发 布 关 于 做 好 执 行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2008 年 年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财 会 函 [2008]60 号 ), 要 求 同 时 发 行 A 股 和 H 股 的 上 市 公 司, 除 部 分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转 回 以 及 关 联 方 披 露 两 项 差 异 外, 对 于 同 一 交 易 事 项, 应 当 在 A 股 和 H 股 财 务 报 告 中 采 用 相 同 的 会 计 政 策 运 用 相 同 的 会 计 估 计 进 行 确 认 计 量 和 报 告, 不 得 在 A 股 和 H 股 财 务 报 告 中 采 用 不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2009 年 11 月 4 日,IASB 发 布 了 新 修 订 的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4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基 本 消 除 了 与 中 国 关 联 方 准 则 的 差 异 2010 年 12 月, 香 港 交 易 所 刊 发 有 关 接 受 在 香 港 上 市 的 内 地 注 册 成 立 公 司 采 用 内 地 的 会 计 及 审 计 准 则 以 及 聘 用 内 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咨 询 总 结, 准 许 内 地 注 册 成 立 的 发 行 人 采 用 内 地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其 财 务 报 表 财 政 部 2009 年 年 年 报 通 知 中 要 求, 同 一 交 易 事 项 在 A 股 和 H 股 财 务 报 告 中 应 采 用 相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转 回 除 外 ), 内 地 与 香 港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仍 未 消 除 的, 应 当 在 附 注 中 充 分 说 明 原 因 及 消 除 差 异 的 时 间 表 1
2 A+H 公 司 境 内 外 主 要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事 项 分 析 (1)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差 异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第 十 条 规 定 : 企 业 引 入 新 股 东 改 制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应 当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并 以 改 制 时 确 定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持 续 核 算 的 结 果 并 入 控 股 股 东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改 制 企 业 的 控 股 股 东 在 确 认 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为 投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及 相 关 费 用 之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实 施 问 题 专 家 工 作 组 意 见 (2008 年 1 月 21 日 ) 第 四 条 规 定 : 国 有 企 业 经 批 准 进 行 公 司 制 改 建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 财 会 [2007]14 号 ) 的 规 定,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国 有 企 业 经 批 准 改 建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比 照 上 述 原 则 处 理 2010 年,IASB 通 过 年 度 改 进 项 目 对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 号 首 次 采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进 行 了 修 订, 允 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公 司 将 改 制 上 市 过 程 中 确 定 的 重 估 价 作 为 认 定 成 本 入 账, 并 可 以 在 修 订 生 效 后 的 一 年 内 使 用 追 溯 法 对 以 往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新 修 订 从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此 项 修 订 有 效 解 决 了 中 国 企 业 改 制 上 市 过 程 中 因 资 产 重 估 引 发 的 会 计 问 题, 同 时 也 有 效 消 除 了 A+H 股 公 司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差 异 在 2014 年 年 报 披 露 的 境 内 外 准 则 差 异 中, 披 露 的 由 资 产 估 值 不 同 造 成 差 异 的 公 司 有 北 辰 实 业 中 国 石 油 中 国 国 航 皖 通 高 速, 所 涉 及 的 资 产 包 括 固 定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等, 这 些 差 异 大 多 是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改 制 上 市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造 成 的 (2) 资 产 因 汇 率 不 同 产 生 的 差 异 在 2014 年 年 报 披 露 的 境 内 外 准 则 差 异 中, 披 露 了 由 于 确 认 时 采 用 的 汇 率 不 同, 导 致 资 产 入 账 价 值 不 同 的 公 司 有 中 国 国 航 其 披 露 的 差 异 为 : 根 据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在 1994 年 1 月 1 日 之 前 以 外 币 购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均 以 政 府 当 时 拟 定 的 汇 率 ( 即 当 时 的 政 府 价 )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记 账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均 以 当 时 市 场 汇 率 ( 即 当 时 的 调 剂 价 )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记 账, 因 而 导 致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根 据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所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存 在 差 异 (3)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和 年 限 不 同 产 生 差 异 除 因 资 产 估 值 不 同 引 起 后 续 折 旧 差 异 之 外, 折 旧 方 法 例 如 折 旧 年 限 或 折 旧 时 间 起 点 的 不 同 也 引 起 差 异 最 典 型 例 子 如 东 方 航 空 对 高 价 周 转 件 的 折 旧 处 理 : 在 原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和 制 度 下, 高 价 周 转 件 被 列 为 流 动 资 产, 并 以 5 年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而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高 价 周 转 件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列 账, 并 计 提 折 旧 在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后, 虽 然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均 将 高 价 周 转 件 作 固 定 资 产 列 帐, 但 因 为 首 次 执 行 的 时 间 不 同, 剩 余 账 面 价 值 及 折 旧 费 用 仍 存 在 差 异 另 外, 大 唐 发 电 披 露 由 于 以 前 年 度 不 同 准 则 下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时 间 不 同 导 致 折 旧 金 额 的 差 异 显 然, 这 些 差 异 也 会 随 剩 余 账 面 价 值 的 摊 销 而 逐 渐 消 2
3 除 (4) 长 期 资 产 的 减 值 转 回 差 异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中,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等 长 期 资 产 的 减 值 是 不 允 许 转 回 的 但 是 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是 允 许 转 回 的, 从 而 造 成 了 差 异 在 2014 年 年 报 披 露 的 境 内 外 准 则 差 异 中, 披 露 了 由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的 转 回 不 同 造 成 差 异 的 公 司 有 兖 州 煤 业 广 汽 集 团 (5) 维 简 费 安 全 生 产 费 及 煤 矿 行 业 专 项 基 金 等 专 项 储 备 计 量 差 异 按 照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3 号, 高 危 行 业 应 根 据 开 采 量 计 提 安 全 生 产 费 及 维 简 费, 计 入 生 产 成 本 并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的 专 项 储 备 单 独 反 映 按 规 定 范 围 使 用 专 项 储 备, 对 属 于 费 用 性 质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直 接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对 属 于 资 本 性 质 的 支 出 于 完 工 时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同 时 按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并 全 额 确 认 累 计 折 旧, 相 关 固 定 资 产 在 以 后 期 间 不 再 计 提 折 旧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维 简 费 安 全 生 产 费 及 其 他 类 似 煤 矿 企 业 专 项 费 用 在 提 取 时 以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的 专 项 储 备 项 目 单 独 反 映 对 在 规 定 使 用 范 围 内 的 费 用 性 支 出, 于 费 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相 关 资 本 性 支 出 则 于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不 动 产 厂 房 及 设 备, 按 相 应 的 折 旧 方 法 计 提 折 旧, 同 时 按 照 当 期 维 简 费 安 全 生 产 费 及 其 他 类 似 煤 矿 企 业 专 项 费 用 的 实 际 使 用 金 额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进 行 结 转, 冲 减 专 项 储 备 项 目 并 增 加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以 专 项 储 备 余 额 冲 减 至 零 为 限 此 外,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3 号, 煤 矿 行 业 按 照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规 定 计 提 的 专 项 基 金, 主 要 用 于 煤 矿 转 产 土 地 恢 复 和 环 境 保 护 等 目 的, 其 会 计 处 理 同 上 述 安 全 生 产 费 及 维 简 费 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相 关 支 出 也 必 须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公 司 包 括 四 川 成 渝 上 海 石 化 经 纬 纺 机 江 西 铜 业 中 国 石 化 石 化 油 服 华 电 国 际 中 国 神 华 中 海 发 展 中 联 重 科 兖 州 煤 业 中 国 交 建 中 煤 能 源 上 海 电 气 中 海 集 运 大 唐 发 电 (6)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评 估 及 后 续 计 量 产 生 的 差 异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都 规 定, 公 司 可 以 选 择 成 本 模 式 或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并 将 该 政 策 运 用 于 所 有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若 公 司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则 按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及 净 残 值 率 相 应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 若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则 不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企 业 若 在 A 股 报 告 中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而 在 H 股 报 告 中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财 务 报 告 便 会 出 现 差 异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仅 有 北 辰 实 业 北 辰 实 业 H 股 使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A 股 使 用 成 本 模 式 北 辰 实 业 现 存 差 异 是 因 为 企 业 H 股 先 上 市 A 股 后 上 市 造 成 H 股 上 市 之 初, 企 业 在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使 用 了 公 允 价 值, 且 不 允 许 日 后 变 3
4 更 计 量 模 式 后 来, 企 业 在 A 股 上 市 时,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鼓 励 企 业 使 用 成 本 模 式, 导 致 产 生 该 项 差 异 (7)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差 异 根 据 2014 年 新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中,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应 当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应 当 调 整 合 并 方 权 益 科 目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合 并 报 表 中 所 列 示 的 经 营 成 果 均 假 设 现 有 的 结 构 及 经 营 从 最 终 控 制 方 开 始 实 施 控 制 时 即 持 续 存 在, 并 且 将 其 财 务 数 据 予 以 合 并 2007 年 1 月 1 日 之 前 发 生 的 企 业 合 并, 收 购 对 价 超 过 收 购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部 分 确 认 为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按 直 线 法 在 不 超 过 10 年 内 摊 销 收 购 全 部 权 益 时, 全 部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近 似 购 买 法 的 方 法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由 此 产 生 的 商 誉 在 估 计 的 使 用 年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以 上 收 购 发 生 的 收 购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007 年 1 月 1 日,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及 商 誉 摊 余 金 额 予 以 冲 销 并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没 有 对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作 出 特 别 的 规 范, 一 些 公 司 依 据 非 同 一 控 制 企 业 合 并 的 规 定 采 用 购 买 法 进 行 处 理 购 买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计 量, 购 买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计 入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记 录 为 商 誉 商 誉 不 进 行 摊 销 但 于 每 年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并 以 成 本 扣 除 累 计 减 值 后 的 金 额 列 示 被 收 购 业 务 的 经 营 成 果 自 购 买 日 起 记 入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如 上 所 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在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和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的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会 影 响 到 收 购 当 期 的 权 益 和 利 润, 同 时 会 由 于 收 购 取 得 资 产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而 影 响 到 以 后 期 间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金 额, 当 相 关 投 资 处 臵 时 对 权 益 和 利 润 的 影 响 亦 有 所 不 同 该 类 差 异 会 随 着 相 关 资 产 的 折 旧 摊 销 及 处 臵 而 逐 步 消 除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有 东 方 航 空 南 方 航 空 华 能 国 际 兖 州 煤 业 广 汽 集 团, 所 披 露 差 异 均 与 当 年 或 以 前 年 度 的 企 业 合 并 有 关 (8) 政 府 资 本 性 投 入 的 差 异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在 对 政 府 补 助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方 面 已 达 到 一 致, 二 者 均 要 求 将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视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发 生 的 期 间 进 行 递 延 和 摊 销 如 果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应 直 接 计 入 当 前 损 益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在 政 府 补 助 的 列 报 方 面 还 存 在 差 异 在 国 际 财 务 4
5 报 告 准 则 下,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应 当 在 财 务 状 况 表 内 列 报, 要 么 将 补 助 作 为 递 延 收 益, 要 么 在 确 定 资 产 账 面 金 额 时 将 补 助 扣 除, 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只 允 许 采 用 前 者 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补 助 在 综 合 收 益 表 内 可 以 作 为 贷 项 列 示, 也 可 以 在 报 告 有 关 费 用 项 目 时 将 其 扣 除, 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只 允 许 采 用 前 者 政 府 补 助 的 两 种 处 理 方 式 对 每 年 报 告 结 果 的 净 财 务 影 响 是 相 同 的, 只 是 列 报 方 式 不 同 而 已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6 号 政 府 补 助 指 南, 政 府 拨 入 的 投 资 补 助 等 专 项 拨 款 中, 国 家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处 理 的, 属 于 资 本 性 投 入 的 性 质, 应 当 确 认 为 资 本 公 积 然 而, 根 据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政 府 补 助 的 会 计 和 政 府 援 助 的 披 露, 除 非 政 府 补 助 的 本 质 属 于 权 益 人 投 入 性 质, 否 则, 政 府 补 助 应 当 以 系 统 的 方 式, 在 其 拟 补 偿 的 相 关 成 本 发 生 期 间, 确 认 为 该 期 间 的 收 益 ( 例 如, 在 折 旧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将 与 该 资 产 有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收 益 ) 这 两 种 不 同 处 理 造 成 A 股 和 H 股 报 告 的 差 异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有 上 海 石 化 中 国 石 化 海 螺 水 泥 石 化 油 服 南 方 航 空 华 电 国 际 中 煤 能 源 等 除 了 上 述 与 政 府 资 本 性 投 入 相 关 的 准 则 差 异 外,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中 国 交 建 披 露 了 由 于 购 买 符 合 条 件 的 国 产 设 备 涉 及 的 税 收 减 免 优 惠 导 致 的 差 异 根 据 中 国 税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符 合 一 定 条 件 的 购 买 国 产 设 备 的 投 资 额 可 按 照 支 出 额 的 40% 抵 减 应 交 所 得 税 额 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下, 本 集 团 在 收 到 相 关 税 务 机 关 的 抵 税 认 定 时, 冲 减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该 类 交 易 按 照 与 资 产 购 臵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的 原 则 处 理, 抵 减 的 所 得 税 额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入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的 使 用 期 间 内 平 均 确 认 为 其 他 收 益, 因 此 形 成 一 项 准 则 差 异 (9) 少 数 股 东 承 担 超 额 亏 损 的 调 整 差 异 根 据 2010 年 7 月 14 日 发 布 的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4 号 的 通 知 第 六 条 的 规 定,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年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的, 其 余 额 仍 应 当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该 项 调 整 需 要 追 溯 而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该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无 需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从 而 造 成 差 异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有 南 方 航 空 中 国 铝 业 (10) 预 收 电 费 收 入 确 认 的 差 异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只 有 华 能 国 际 一 家 公 司 根 据 华 能 国 际 年 报 披 露, 以 前 年 度 根 据 适 用 于 该 公 司 部 分 电 厂 的 电 价 制 订 程 序, 部 分 电 厂 在 收 到 预 收 电 费 ( 按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的 1% 计 算 ) 作 为 这 些 电 厂 的 大 修 理 费 费 用, 此 等 预 收 电 费 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在 大 修 理 实 际 发 生 和 负 债 免 除 时 确 认 为 收 入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在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相 关 收 入 按 实 际 上 网 电 量 和 现 行 国 家 规 定 的 电 价 计 算, 不 需 将 此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因 此 造 成 A 股 和 H 股 报 表 的 差 异 5
6 (11) 一 般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差 异 以 前 年 度, 根 据 原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可 予 以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范 围 为 专 门 借 款, 因 而 一 般 性 借 入 资 金 的 借 款 费 用 不 予 资 本 化 但 是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新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7 号 - 借 款 费 用 已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趋 同, 按 准 则 规 定, 除 了 将 专 门 借 款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外, 还 可 以 将 为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本 而 借 入 的 一 般 性 借 入 资 金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但 由 于 首 次 执 行 日 不 同,A 股 和 H 股 报 表 仍 有 差 异, 主 要 为 以 前 年 度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已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价 值 的 资 本 化 利 息 当 期 的 折 旧, 该 项 差 异 会 随 着 资 本 化 利 息 的 摊 销 而 最 终 消 除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有 华 能 国 际 中 国 交 建 根 据 华 能 国 际 年 报 披 露, 以 前 年 度 根 据 原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可 予 以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范 围 为 专 门 借 款, 因 而 一 般 性 借 入 资 金 的 借 款 费 用 不 予 资 本 化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除 了 将 专 门 借 款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外, 还 将 为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固 定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一 般 性 借 入 资 金 的 借 款 费 用 予 以 资 本 化 (12)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汇 兑 差 额 资 本 化 差 异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应 当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成 本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除 了 作 为 利 息 费 用 调 整 的 外 币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部 分 可 予 以 资 本 化 外, 其 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仅 有 南 方 航 空 (13) 货 币 化 住 房 补 贴 福 利 分 房 损 失 和 房 改 差 价 等 本 项 差 异 与 房 改 时 期 的 政 策 有 关 房 改 前, 不 少 企 业 曾 为 公 司 部 分 职 工 提 供 住 房, 并 以 核 定 的 优 惠 价 格 向 企 业 职 工 出 售 其 各 自 拥 有 的 住 房 住 房 成 本 与 向 职 工 收 取 的 售 房 所 得 款 之 间 的 差 额 为 房 改 差 价 由 企 业 承 担 在 编 制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下 的 财 务 报 表 时, 根 据 财 政 部 的 相 关 规 定,2000 年 9 月 6 日 前 发 生 的 售 房 损 失 记 入 法 定 公 益 金,2000 年 9 月 6 日 后 的 发 生 的 售 房 损 失 记 入 当 年 营 业 外 支 出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此 类 房 改 差 价 在 预 期 职 工 平 均 剩 余 服 务 年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分 期 确 认 类 似 的 还 有 一 次 性 货 币 化 住 房 补 贴, 在 从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下, 企 业 从 未 分 配 利 润 以 及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中 列 支, 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在 职 工 平 均 剩 余 服 务 年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分 期 摊 销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此 项 差 异 的 有 华 能 国 际 和 大 唐 发 电 等 所 披 露 的 差 异 产 生 于 公 司 使 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之 前, 这 些 差 异 会 随 着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下 递 延 资 产 的 摊 销 而 最 终 消 除 (14)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的 计 提 差 异 企 业 财 务 通 则 第 四 十 四 条 企 业 为 职 工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职 工 住 房 货 币 化 分 配 的 财 务 处 理,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比 例 提 取, 专 项 用 6
7 于 企 业 职 工 后 续 职 业 教 育 和 职 业 培 训 工 会 经 费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比 例 提 取 并 拨 缴 工 会 因 此, 按 照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需 要 按 照 一 定 的 比 例 计 提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但 是 按 照 香 港 普 遍 采 纳 的 会 计 原 则,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据 实 列 支 无 需 计 提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该 项 差 异 的 有 新 华 制 药 (15) 职 工 福 利 与 奖 励 基 金 的 计 提 差 异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七 十 六 条 规 定 : 合 营 企 业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如 下 :( 一 ) 提 取 储 备 基 金 职 工 奖 励 及 福 利 基 金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提 取 比 例 由 董 事 会 确 定 外 资 企 业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五 十 八 条 规 定 : 外 资 企 业 依 照 中 国 税 法 规 定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应 当 提 取 储 备 基 金 和 职 工 奖 励 及 福 利 基 金 储 备 基 金 的 提 取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税 后 利 润 的 10%, 当 累 计 提 取 金 额 达 到 注 册 资 本 的 50% 时,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职 工 奖 励 及 福 利 基 金 的 提 取 比 例 由 外 资 企 业 自 行 确 定 按 照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提 取 的 职 工 奖 励 及 福 利 基 金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列 示 按 照 香 港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编 制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提 取 的 职 工 奖 励 及 福 利 基 金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该 项 差 异 的 有 上 海 电 气 广 汽 集 团 (16) 永 续 资 本 债 券 的 列 报 差 异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兖 州 煤 业 披 露 了 :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母 公 司 发 行 的 永 续 资 本 债 券 在 报 表 中 列 示 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子 公 司 发 行 的 永 续 资 本 债 券 在 报 表 中 列 示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而 在 国 际 准 则 中 需 要 单 独 列 示 (17) 股 权 分 置 流 通 权 的 差 异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1 号 规 定, 企 业 在 股 权 分 臵 改 革 过 程 中 持 有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在 重 大 影 响 以 上 的 股 权, 应 当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影 响 程 度 分 别 采 用 成 本 法 或 权 益 法 核 算 ; 企 业 在 股 权 分 臵 改 革 过 程 中 持 有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股 权, 应 当 划 分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在 首 次 执 行 日 应 当 追 溯 调 整,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原 先 IFRS 下 的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以 送 股 和 送 现 金 对 价 方 式 发 生 的 股 权 分 臵 流 通 权 成 本, 通 常 认 为 是 原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发 生 的 一 项 费 用, 计 入 原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的 利 润 表 中 采 用 修 订 后 的 IAS 27( 包 括 所 允 许 的 提 前 采 用 ) 后 再 发 生 的 股 权 分 臵 流 通 权 成 本 在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的 合 并 报 表 层 面 通 常 也 作 为 权 益 性 交 易 处 理 对 于 股 权 分 臵 改 革 后 持 有 的 限 售 股 权 在 原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个 别 报 表 层 面 的 处 理,IFRS 和 中 国 准 则 存 在 差 异, 但 该 差 异 是 对 所 有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在 投 资 者 个 别 报 表 层 面 的 处 理 而 言 均 普 遍 存 在 的, 并 非 专 门 针 对 股 权 分 臵 改 革 后 形 成 的 限 售 股 权 投 资 7
8 在 2014 年 年 报 中, 披 露 了 该 项 差 异 的 有 中 国 交 建 中 国 中 铁 中 煤 能 源 复 星 医 药 中 国 交 建 对 该 差 异 事 项 的 解 释 参 见 A+H 公 司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差 异 披 露 示 例 部 分 A+H 公 司 境 内 外 主 要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成 因 分 析 从 前 文 对 A 股 和 H 股 差 异 事 项 的 统 计 和 列 举 来 看, 在 执 行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后, 尤 其 是 随 着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持 续 趋 同 的 努 力, 大 部 分 境 内 外 差 异 正 在 明 显 缩 小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但 同 时 应 该 看 到, 两 地 准 则 仍 然 存 在 准 则 性 及 其 他 非 准 则 性 的 差 异 按 照 差 异 的 性 质, 可 以 分 为 三 类 : (1) 准 则 差 异 根 据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和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达 成 的 共 识, 现 存 准 则 差 异 为 某 些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转 回 和 关 联 方 披 露 从 前 文 的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因 为 准 则 的 不 同 形 成 的 差 异 还 有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差 异, 以 及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汇 兑 差 额 资 本 化 差 异 等 此 类 差 异 只 能 通 过 境 内 外 准 则 趋 同 解 决 (2) 选 择 差 异 涉 及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选 择 权 差 异 不 被 视 为 准 则 差 异, 属 于 这 一 类 的 差 异 包 括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模 式 差 异 此 类 差 异 可 以 通 过 要 求 同 时 发 行 A 股 和 H 股 的 上 市 公 司, 对 于 同 一 交 易 事 项, 在 境 内 外 财 务 报 告 中 采 用 相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来 实 现 (3) 执 行 差 异 现 存 的 差 异 大 部 分 是 在 实 务 中 出 现 的 执 行 差 异, 包 括 前 文 提 及 的 资 产 投 入 成 本 评 估 增 值 及 后 续 计 量 造 成 差 异, 维 简 费 安 全 生 产 费 和 煤 矿 行 业 专 项 基 金 差 异 ; 政 府 补 助 ;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职 工 福 利 与 奖 励 基 金 ; 预 收 电 费 等 这 些 执 行 差 异 产 生 的 一 个 主 要 原 因 是 因 为 国 内 经 济 政 策 与 境 外 不 同, 造 成 会 计 处 理 的 结 果 不 同 比 如 公 司 法 国 有 资 产 评 估 管 理 办 法 ( 国 务 院 91 号 令 ) 对 必 须 或 者 可 以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的 场 合 评 估 的 范 围 评 估 方 法 等 做 出 规 定 ; 高 危 行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财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要 求 石 油 天 然 气 和 煤 炭 采 选 等 行 业 计 提 维 简 费 和 安 全 生 产 费 等 对 于 上 述 法 规 要 求 或 合 同 规 定 进 行 的 交 易 事 项 和 情 况, 境 内 外 会 计 处 理 上 计 量 确 认 的 基 础 存 在 差 异, 由 此 造 成 境 内 外 会 计 处 理 结 果 的 永 久 性 差 异 此 外, 采 用 新 准 则 时, 对 会 计 估 计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时 点 不 同 产 生 的 差 异 也 是 一 个 原 因, 比 如 资 产 净 残 值 调 整 的 时 点 不 同, 由 此 造 成 折 旧 金 额 不 同 8
9 附 录 1: 财 政 部 年 报 通 知 对 A+H 股 准 则 趋 同 的 要 求 关 于 做 好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2012 年 年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2]25 号 ) 同 一 交 易 事 项 在 A 股 和 H 股 财 务 报 告 中 应 采 用 相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转 回 除 外 ),2012 年 年 报 中, 内 地 与 香 港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仍 未 消 除 的, 应 当 在 附 注 中 充 分 说 明 原 因 及 消 除 差 异 的 时 间 表 关 于 做 好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企 业 2011 年 年 报 监 管 工 作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1]25 号 ) 同 一 交 易 或 事 项 在 A 股 和 H 股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应 当 采 用 相 同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不 得 在 A 股 和 H 股 财 务 报 告 中 采 用 不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内 地 与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实 现 等 效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转 回 除 外 ), 同 时 发 行 A 股 和 H 股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告 不 应 存 在 差 异 2011 年 年 报 中, 内 地 与 香 港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仍 未 消 除 的, 应 当 在 附 注 中 充 分 说 明 原 因 及 消 除 的 措 施 关 于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上 市 公 司 和 非 上 市 企 业 做 好 2010 年 年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0]25 号 ) 同 一 交 易 或 事 项 在 A 股 和 H 股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应 当 采 用 相 同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不 得 在 A 股 和 H 股 财 务 报 告 中 采 用 不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内 地 与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实 现 等 效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转 回 除 外 ), 同 时 发 行 A 股 和 H 股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告 不 应 存 在 差 异 2010 年 年 报 中, 内 地 与 香 港 会 计 处 理 差 异 仍 未 消 除 的, 应 当 在 附 注 中 充 分 说 明 原 因 及 消 除 的 措 施 关 于 执 行 会 计 准 则 的 上 市 公 司 和 非 上 市 企 业 做 好 2009 年 年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财 会 [2009]16 号 ) 同 一 交 易 或 事 项 在 A 股 和 H 股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应 当 采 用 相 同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不 得 在 A 股 和 H 股 财 务 报 告 中 采 用 不 同 的 会 计 处 理 内 地 与 香 港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实 现 趋 同 等 效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转 回 除 外 ), 同 时 发 行 A 股 和 H 股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告 不 应 当 存 在 差 异 在 实 际 执 行 中, 内 地 与 香 港 处 理 不 一 致 的 ( 如 企 业 改 制 资 产 评 估 等 ), 应 当 制 定 相 应 措 施 逐 步 消 除,2009 年 年 报 中 仍 未 消 除 的, 应 当 在 附 注 中 说 明 原 因 同 时 发 行 A 股 和 H 股 的 保 险 公 司, 应 当 按 照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保 险 合 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财 会 [2009]15 号 ) 的 规 定, 消 除 保 险 混 合 合 同 和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等 产 生 的 差 异 关 于 做 好 执 行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2008 年 年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财 会 函 [2008]60 号 ) 同 时 发 行 A 股 和 H 股 的 上 市 公 司, 对 于 以 前 期 间 从 未 涉 及 而 于 2008 年 新 发 生 的 交 易 9
10 事 项, 在 A 股 和 H 股 财 务 报 告 中 所 选 择 的 会 计 政 策 所 做 的 会 计 估 计 应 当 保 持 一 致 ; 对 于 原 已 存 在 的 差 异, 鼓 励 其 在 编 制 2008 年 年 报 时 调 整 一 致, 如 果 调 整 确 实 存 在 困 难 的, 应 逐 步 消 除 有 关 差 异 并 在 年 报 中 加 以 说 明 附 录 2: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持 续 趋 同 2005 年 11 月 8 日,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CASC) 与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理 事 会 (IASB) 签 署 联 合 声 明 指 出 : 中 国 制 定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体 系, 实 现 了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趋 同 同 时,IASB 确 认 了 中 国 特 殊 情 况 和 环 境 下 的 一 些 会 计 问 题, 涉 及 关 联 方 交 易 的 披 露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和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2009 年 8 月 4 日,IASB 正 式 批 准 对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4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IAS24) 的 修 改 修 改 后 的 IAS24 考 虑 了 中 国 的 实 际 情 况, 消 除 了 在 这 一 问 题 上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之 间 的 差 异 2009 年 11 月 4 日,IASB 发 布 了 新 修 订 的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4 号 关 联 方 披 露, 基 本 消 除 了 与 中 国 关 联 方 准 则 的 差 异 2010 年,IASB 通 过 年 度 改 进 项 目 对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 号 首 次 采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进 行 了 修 改, 允 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公 司 将 改 制 上 市 过 程 中 确 定 的 重 估 价 作 为 认 定 成 本 入 账, 并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此 举 有 效 解 决 了 中 国 企 业 改 制 上 市 过 程 中 因 资 产 重 估 引 发 的 会 计 问 题 2010 年 4 月, 财 政 部 发 布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持 续 趋 同 路 线 图, 指 出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已 于 2005 年 实 现 了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趋 同, 发 布 路 线 图 旨 在 实 现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持 续 趋 同 路 线 图 指 出,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将 保 持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持 续 趋 同, 持 续 趋 同 的 时 间 安 排 与 IASB 的 进 度 保 持 同 步 2015 年 11 月 18 日, 财 政 部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基 金 会 联 合 发 布 声 明, 对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与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理 事 会 于 2005 年 11 月 在 北 京 发 布 的 联 合 声 明 给 予 了 充 分 肯 定, 双 方 认 为 该 联 合 声 明 已 经 实 现 了 其 目 标 特 别 是,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实 现 了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实 质 性 趋 同, 并 且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实 施 显 著 提 升 了 中 国 企 业 财 务 报 告 的 质 量 及 其 透 明 度 财 政 部 部 长 助 理 戴 柏 华 进 一 步 重 申 了 中 国 对 基 金 会 工 作 的 持 续 支 持, 以 及 为 实 现 二 十 国 集 团 所 认 可 的 全 球 统 一 的 高 质 量 会 计 准 则 这 一 目 标 的 不 懈 努 力, 同 时 重 申 中 国 将 通 过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全 面 趋 同 来 实 现 这 一 目 标 的 愿 景 另 外, 欧 盟 从 2005 年 开 始 在 上 市 公 司 采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欧 盟 委 员 会 在 对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国 际 趋 同 和 有 效 实 施 情 况 评 估 后, 于 2008 年 12 月 12 日 就 第 三 国 会 计 准 则 等 效 问 题 发 布 规 则, 确 认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与 欧 盟 所 采 用 的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等 效, 决 定 自 2009 年 起 至 2011 年 底 的 过 渡 期 内, 允 许 中 国 企 业 进 入 欧 盟 资 本 市 场 时 直 接 采 用 按 中 国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告 10
11 2010 年 7 月 2 日, 中 国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与 欧 盟 内 部 市 场 与 服 务 总 司 分 别 代 表 中 欧 双 方 在 北 京 签 署 中 国 欧 盟 会 计 和 审 计 合 作 联 合 声 明 联 合 声 明 明 确 中 欧 双 方 将 继 续 加 强 会 计 审 计 领 域 的 合 作, 建 立 定 期 磋 商 机 制, 共 同 努 力, 积 极 推 动 建 立 全 球 统 一 的 高 质 量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并 加 快 实 现 中 欧 审 计 公 共 监 管 体 系 等 效 注 : 致 同 的 分 析 成 果 是 基 于 各 上 市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年 度 报 告, 致 同 不 对 各 公 司 的 会 计 处 理 发 表 评 论, 专 题 引 用 的 内 容 也 不 表 明 致 同 赞 同 或 不 赞 同 其 做 法 致 同 研 究 之 年 报 分 析 系 列 不 应 视 为 专 业 建 议 未 征 得 具 体 专 业 意 见 之 前, 不 应 依 据 本 系 列 专 题 所 述 内 容 采 取 或 不 采 取 任 何 行 动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致 同 是 指 致 同 成 员 所 在 提 供 审 计 税 务 和 咨 询 服 务 时 所 使 用 的 品 牌, 并 按 语 境 的 要 求 可 指 一 家 或 多 家 成 员 所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是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 致 同 国 际 ) 的 成 员 所 致 同 国 际 与 各 成 员 所 并 非 全 球 合 伙 关 系 致 同 国 际 和 各 成 员 所 是 独 立 的 法 律 实 体 服 务 由 各 成 员 所 提 供 致 同 国 际 不 向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致 同 国 际 与 各 成 员 所 并 非 彼 此 的 代 理, 彼 此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义 务, 也 不 为 彼 此 的 行 为 或 疏 漏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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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 四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 ( 五 )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致 同 研 究 : 确 认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是 指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直 接 关 系, 以 及 虽 与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但 由 于 其 性 质 特 殊 和 偶 发 性, 影 响 报 表 使 用 人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和 盈 利 能 力 做 出 正 常 判 断 的 各 项 交 易 和 事 项 产 生
目 錄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3 - 四 資 產 負 債 表 4 - 五 綜 合 損 益 表 5 - 六 權 益 變 動 表 6 - 七 現 金 流 量 表 7~ 8 - 八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股 票 代 碼 :2633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民 國 103 及 102 年 度 第 2 季 地 址 :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經 貿 二 路 66 號 13 樓 電 話 : (02)87892000-1 - 目 錄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會 計 師
H H 1963 H BCQ 17USDPREF (23) (23)
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 * 1963 4616 * 2018 9 30 13.09 571 XIVA 1. 1.1 1.2 2018 10 30 1.3 1.4 * 155 1 2. 2.1 H H 1963 H BCQ 17USDPREF 4616 6 400024 183 54 +86 (23) 6379 2129 +86 (23) 6379 2238 [email protected]
目 錄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聲 明 書 3 - 四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4 - 五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5 - 六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6~ 7 - 七 合 併 權
股 票 代 碼 :6235 華 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民 國 103 及 102 年 度 地 址 : 桃 園 市 平 鎮 區 太 平 東 路 1 號 5 樓 電 話 : (03)4502688-1 - 目 錄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關 係 企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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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代 碼 :5508 永 信 建 設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民 國 103 及 102 年 度 地 址 : 高 雄 市 新 興 區 六 合 路 183 號 12 樓 電 話 : (07)222-9460 - 1 - 目 錄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國 精 化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104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除 另 註 明 外, 金 額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國 精 化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設 立 於 67 年 11 月, 主 要 從 事 不 飽 和 聚 酯 樹 脂
上 海 农 商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风 险 揭 示 书 理 财 资 金, 则 客 户 面 临 产 品 期 限 延 期 调 整 等 风 险 8.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 上 海 农 商 银 行 将 按 照 本 说 明 书 有 关 信 息 公 告 的 约 定, 进 行 产 品 信 息 披 露 客
上 海 农 商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风 险 揭 示 书 鑫 意 理 财 福 通 日 鑫 H14001 期 人 民 币 理 财 产 品 风 险 揭 示 书 尊 敬 的 客 户 : 由 于 理 财 资 金 管 理 运 用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面 临 多 种 风 险 因 素, 因 此,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相 关 监 管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您 选 择
(譯本)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都 會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二 年 五 月 十 八 日 上 午 九 時 舉 行 的 第 466 次 會 議 記 錄 出 席 者 規 劃 署 署 長 梁 焯 輝 先 生 主 席 黄 仕 進 教 授 副 主 席 何 培 斌 教 授 許 智 文 教 授 劉 文 君 女 士 李 律 仁 先 生 陸 觀 豪 先 生 陳 祖 楹 女 士 張 孝 威 先 生 何 立
标题
中国传媒投资风险评估 15 中国传媒投资风险评估 任小静 侯 昉 摘 要 关键词 2014 年 传媒行业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仍然保持了较快速度 的增长 一方面 传媒类上市公司继续在国内开展并购活 动 有的公司甚至开始进入海外市场开展国际并购 另一方 面 非传媒类的上市公司纷纷通过跨行业并购进军传媒领 域 但是 在这些上市公司并购交易背后 我们可以清晰地 看到法律风险的存在 传媒行业 上市公司并购 法律风险
(%) 12,703,261 13,280,294 (4.3) (10,737,324) (8,981,017) ,965,937 4,299,277 (54.3) 2,776, ,523 1,080,816 (12.0) (47,719)
BANK OF TIANJIN CO., LTD. * * 1578 2018 6 30 2018 6 30 2018 6 30 1. 1.1 Bank of Tianjin Co., Ltd. Bank of Tianjin H 1578 1.2 15 24840 86-22-2840 5262 86-22-2840 5518 [email protected] www.bankoftianjin.com
2 為 因 應 該 等 疑 慮, 雙 方 理 事 會 決 定 發 展 租 賃 會 計 之 新 方 法 以 規 定 承 租 人 針 對 租 賃 所 產 生 之 權 利 及 義 務 認 列 資 產 及 負 債 ( 有 特 定 例 外 ), 並 增 加 租 賃 之 揭 露 規 定 租 賃 專 案 之 發
1 新 準 則 IFRS 16: 租 賃 目 錄 簡 介 範 圍 短 期 租 賃 及 小 額 資 產 租 賃 租 賃 之 定 義 承 租 人 於 財 務 報 表 中 對 租 賃 之 會 計 處 理 出 租 人 於 財 務 報 表 中 對 租 賃 之 會 計 處 理 售 後 租 回 交 易 生 效 日 及 過 渡 規 定 施 行 新 租 賃 準 則 重 點 提 示 IFRS 16 訂 定 一 完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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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PEC KANTONS HOLDINGS LIMITED * 934 (1) (2) (3) 2,576,881,100 1 25% 100%14.06(3) 1,500,000,000 60.33% 14A 14A 5% 14A 5% 0.1% 14A.76 (2) 0.1% 14A.76 (1) 14A.90 14A 2 (i) (ii) (iii) (iv) (v) 3 I. A. (a)
恒 生 指 數 有 限 宣 佈 指 數 檢 討 結 果 / 2 3. 恒 生 綜 合 大 型 股 / 中 型 股 指 數 恒 生 綜 合 大 型 股 / 中 型 股 指 數 成 份 股 將 有 以 下 的 變 動, 成 份 股 數 目 將 由 239 隻 增 加 至 247 隻 173 嘉 華 國
2014 年 8 月 15 日 恒 生 指 數 有 限 宣 佈 指 數 檢 討 結 果 恒 生 指 數 有 限 ( 恒 生 指 數 ) 今 天 宣 佈, 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之 恒 生 指 數 系 列 季 度 檢 討 結 果, 所 有 變 更 將 於 2014 年 9 月 8 日 ( 星 期 一 ) 起 生 效 1. 恒 生 指 數 恒 生 指 數 成 份 股 沒 有 變 動,
2013 年 底 機 器 設 備 1,046,154 累 計 折 舊 - 機 器 設 備 196,154 重 估 價 盈 餘 850,000 (2) 減 損 前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4,100,000-($4,100,000-250,000) 16=$3,859,375 資 產 價 值 減
高點新會報 第四單元 考題大解密 NO.1 考 題 大 解 密 研究所 高普考 會計師 地方特考 全盤大解析 讓你一次掌握所有考情脈動 中 級 會 計 學 徐 樂 主題一 個別資產重估價與減損 題目出處 100 淡江會研所改編 常見考試範圍 高普考 地特 研究所 考題重要性 個別資產重估價與減損自 95 年開始 已是各類國考與研究所考試重點 其題型由 以觀念為主選擇題題型至今年特考及研究所的計算申論題均有多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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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 17 租 賃 會 計 變 動 租 金 之 個 案 探 討 卓 佳 蓉 接 續 上 期 專 刊 IFRS 影 響 數 分 析, 並 以 個 案 公 司 為 例 在 上 期 IFRS 專 刊 IAS 1 租 賃 公 報 影 響 試 析 中, 已 針 對 國 內 企 業 在 適 用 IFRS 後 租 賃 合 約 之 認 定 與 會 計 原 則 差 異 作 比 較, 並 彙 整 2012 年 開 帳
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
情 况 通 报 第 六 十 二 期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2014 年 10 月 10 日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领 军 ( 后 备 ) 人 才 第 九 期 境 外 ( 英 国 ) 培 训 专 辑 ( 四 ) 编 者 按 :2014 年 8 月 17 日 至 9 月 6 日, 中 注 协 组 织 第 三 批 金 融 审 计 方 向 行 业 领 军 班 21 名 学 员, 以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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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简 报 2010 年 10 月 8 日 保 险 业 研 究 员 刘 英 华 S1060208120120 0755-22626420 [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 赵 湘 怀 S1060110060037 021-33830525 [email protected] 2010 年 中 国 精 算 师 年 会 纪 要 : 重 点 关 注 IFRS4
國際會計準則IFRS接軌 對稅賦影響之探討與分析
如 何 看 懂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s) 財 務 報 表 做 出 正 確 之 投 資 策 略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張 耿 禧 會 計 師 2012 年 7 月 31 日 講 師 簡 介 張 耿 禧 會 計 師 現 任 :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執 業 會 計 師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首 次 上 市
,637,097, ,983,285, ,057, ,004, ,908, ,574, ,638, ,715, ,373,
QINHUANGDAO PORT CO., LTD.* 3369 2018 3,512,3232017 3,393,629118,694 3.50% 1,541,3582017 1,294,663246,695 19.05% 43.88% 2017 38.15% 5.73 658,3522017 621,67236,680 5.90% 732,0482017 617,039 115,009 18.64%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01988 04609 2018 6 306 2018 6 3062018 (www.hkexnews.hk) (www.cmbc.com.cn) H 2018 2018 8 30 1 2018 8 30 1688 88 2018 2 ... 2... 7... 9... 11... 63... 76... 81... 85...
普考行政類科命題大綱公告版1050401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行 政 類 科 彙 編 目 錄 105.4.1 增 修 版 貳 普 通 考 試 一 教 育 概 要... 1 二 行 政 法 概 要... 3 三 心 理 學 概 要... 5 四 教 育 測 驗 與 統 計 概 要... 7 五 財 政 學 概 要... 8 六 稅 務 法 規 概 要... 10 七 會 計 學 概 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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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OWER YOUR INSURANCE BY EXPERTISE 3 4 6 9 12 14 50 65 87 98 100 109 117 233 236 2016 2015 % 2014 2013 2012 1 211,207 328,993 (35.8) 189,675 154,829 148,029 1 139,067 258,036 (46.1) 135,040 108,941 103,759
重庆实业2000年年度报告.PDF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LTD. ANNUAL REPORT 2000 1 2 3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 LTD.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000 8 16
A A 1 A A
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TD. 2039 2016 4 82016 3 A A 1 A A 1 A 1.00 2 A 6 3 10 10 2 2 4 386,263,593 386,263,593 600,000 5 2016 4 9 20A 15.4020A =20A 20 A 90% 13.86 3 6 7 A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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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1 BEIHAI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OLICITING CO LTD BIBS 2 3 69 610016 028 6620552 028 6759643 [email protected] 4 536000 69 610016 5 http://www.sse.com.cn 69 6 0703 4 1 36,465,275.96 22,550,4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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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IPLES OF ACCOUNTING (the language of busines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AAA) (1) (2) (3) (4) (5)(6) (7)(IASB)1 2 CHAPTER 01 1(IAS 1) (Financial
( ) : A A XIN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CO. LTD. XIIC
2002 2 3 3 4 5 6 29 ( ) : A A 000159 XIN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CO. LTD. XIIC 22 45 830001 HTTP://WWW.xjgjsy.com/ 0991-2886434 0991-2861579 [email protected] 45 HTTP://WWW.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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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標題-37pt 主標若有二行以上, 可使用藍、綠 分二部份
企 業 導 入 IFRS 之 轉 換 計 畫 參 考 範 例 及 實 務 釋 例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江 美 艷 會 計 師 2009 年 11 月 17 日 Audit.Tax.Consulting.Financial Advisory. 審 計. 稅 務. 企 業 管 理 諮 詢. 財 務 諮 詢 Agenda 法 令 要 求 暨 我 國 與 IFRS 接 軌 現 況 如 何
I (a) I I % I I 14A (b) 14A.90 14A (c) I % 14A.76 14A 2
Qingdao Port International Co., Ltd. 06198 (1) (2) (3) (4) QDP 2014 7 31 I II 1 I (a) I I 14.07 5% I I 14A (b) 14A.90 14A (c) I 14.07 0.1% 14A.76 14A 2 II (a) 14A.90 14A (b) II 14.04(1)(e) 14.07 5% 25%
110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3 貳 公 司 簡 介 -------------------------------------------------------------- 6 一 公 司 簡 介 -----------------------------------------------------------
Microsoft Word - 1040625.doc
1. 5 大 行 庫 新 房 貸 利 率 5 月 1.981 今 年 新 低 2. 宏 盛 綠 意 今 年 不 推 新 案 3. 民 眾 搶 下 半 年 買 房 逾 7 成 選 成 屋 4. 海 悅 : 年 底 選 舉 對 自 住 客 沒 差 5. 宏 盛 董 事 長 林 祖 郁.. 房 價 難 有 調 降 空 間 6. 預 售 屋 未 來 稅 負 重 75% 民 眾 首 選 成 屋 7. 房 市
QINHUANGDAO PORT CO., LTD.* ,876, % 693, % 810, % * 1
QINHUANGDAO PORT CO., LTD.* 3369 12 31 6,876,6322.22% 693,67223.03% 810,263 15.86% 0.077 12 31 * 1 12 31 12 31 12 31 2,607,071,907.64 1,983,285,014.18 1 220,143,567.04 413,908,521.65 10,231,550.85 4,638,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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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 37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公 報 開 帳 日 轉 換 差 異 分 析 高 妮 瑋 本 刊 已 於 第 15 期 TEJ 信 用 風 險 評 估 專 刊 之 IAS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影 響 試 析 ( 以 下 簡 稱 上 期 專 刊 一 文 ) 一 文 說 明 TW GAAP 9 或 有 事 項 及 期 後 事 項
184757 (CPIC) Cir_.indb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02601 2015 2015A H 2015 2015 2016 2015 2015 2015 2016 6 171 30 2015 3238 H 24 2016 5 27 2016 4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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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造 一 流 財 富 管 理 銀 行 2018 中期報告 INTERIM REPORT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6818 2 3 5 9 11 39 47 49 51 55 57 42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CEB BANK 25 100033 010-63636363 010-63636713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410 2005 2005... 2... 3... 5... 7... 8... 14... 18... 55 1 2005 1 2 3 4 2 2005 1 BEIJING TEAMSUN TECHNOLOGY CO., LTD. Teamsun 2 A A A 600410 3 5 A 10 11 100085 39 100029 http://www.teamsun.com.cn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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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代 會 計 第 五 卷 第 一 期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五 月 121-137 頁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Volume 5 Number 1, May 2004 PP.121-137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處 理 及 資 訊 揭 露 邁 向 國 際 接 軌 * 鍾 慧 貞 壹 前 言 資 本 市 場 全 球 化 為 時 勢 所 趨, 隨 著
Microsoft Word - 台灣新光保全97Q3合併季報.doc
股 票 代 碼 :9925 台 灣 新 光 保 全 股 份 有 限 及 其 子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暨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地 址 : 台 北 市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一 二 六 號 電 話 :( 二 ) 二 七 九 六 八 八 八 八 - 1 - 目 錄 項 目 頁 財 務 報 表 次 附 註 編 號 封 面 1 - 目 錄 2 - 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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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代 碼 :4733 上 緯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WANCOR IND. CO.,LTD 九 十 九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刊 印 ( 查 詢 本 年 報 之 網 址 http://mops.tse.com.tw ) ( 查 詢 本 年 報 之 公 司 網 址 http://www.swancor.com)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2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Annual Report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601336 年度報告 2016 2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2016 Annual Report 1. 2. 2017 3 292016 12 10 3. AH 20160.4814.97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4 (with employee share plans) - Announcement made to the HK stock exchange - Chinese
緊密聯繫客戶助握無限商機 滙豐控股有限公司 2014 年中期業績報告 2014 206 268 IASB IAS34 2013 12 31 IASB IFRS IFRS IFRS IASB IFRS 2013 12 31 2013 12 31 IFRS IFRSIASB IFRS IASB IFRS2013 12 31 2014 6 30 2014 6 30 IFRS IFRS IASB IFRS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1766 600,000,000 5613 2018 2018 6 30 6 2018 2018 2018 9 30 H http://www.hkex.com.hk http://www.crrcgc.cc 2018 8 24 2 4 5 24 36 42 44 48 114 02 1.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CRRC
100年度經濟部工業局智慧財產流通運用計畫
103 年 度 工 研 院 智 慧 財 產 評 價 種 子 師 資 認 證 班 招 生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中 華 國 際 企 業 與 無 形 資 產 評 價 暨 防 弊 協 會 協 辦 單 位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nsultants, valuators and Analysts(IACVA) 一 證 在 手, 希 望
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股 票 代 碼 :3068 股 票 代 碼 :R028 美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暨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上 半 年 度 地 址 : 新 竹 縣 湖 口 鄉 鳳 山 村 新 竹 工 業 區 自 強 路 十 八 號 電 話 :( 三 ) 五 九 七 二 四 八 八 - 1 - 目 錄 項 目 頁 財 務 報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