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之施行與 其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衝擊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之施行與 其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衝擊"

Transcription

1 職安法之施行對大專校院安全衛生管理之影響與對策 蔡朋枝特聘教授 成功大學工業衛生科暨環境醫學研究所

2 大綱 職業安全與衛生法之沿革 校園安全衛生管理現況 職業安全與衛生法 ( 職安法 ) 目的 適用範圍 名詞定義與說明 雇主的責任 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 安全衛生管理 學校安全衛生管理面臨的挑戰與改善策略 2

3 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的過去 現在與未來 1950 年 ~ 內政部授權台北市設工礦檢查所辦理工礦檢查 (1969) 內政部授權經加區管理處辦理工廠檢查 (1966) 成立臺灣省工礦檢查委員會 (1950) 1970 年 ~ 農業經濟工業經濟知識經濟 礦場安全法 (62 年 ) 新礦場安全法 (1986) 礦務局成立 (1970) 勞工安全衛生法公布 (1974) 勞動檢查法修正公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成立 (1993) (1987) ~ 內政部授權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工廠檢查 (1980) 內政部授權高雄市設工礦檢查所辦理工礦檢查 (1979)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公布 (2001)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公布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 (2013) 究所成立 (1992) 1990 年 ~ 臺灣省政府各區勞工檢查所改隸行政院勞委會 (1999) 2015 年 ~ 數位經濟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成立 (2014) 勞動部成立 (2014) 內政部授權臺灣省政府辦理工礦檢查 (1950 年 ) 工廠法 工廠檢查法時期 1974 年 1987 年 勞工安全衛生法時期 2014 年 職業安全衛生法時期

4 台灣歷年工作場所職業災害死亡率 職災死亡率 ( 百萬人 ) 勞委會成立 勞動部職安署成立 資料 : 勞保局

5 工作場所職災死亡率 ( 台灣 vs. 先進國家 ) ( 不含上下班交通事故 ) 台灣 職災死亡率 ( 百萬人 ) 新加坡 美國 日本 英國 資料來源 : 勞動檢查年報 ILO 及 SHE 資料

6 台灣近 15 年 ( ) 職業安全衛生面臨之環境與挑戰

7 環境背景 每年職災仍 6 萬餘人 2013 年勞保工作場所職災 35,908 人 2013 年勞保職災 59,051 人 ( 含上下班交通事故 ) 死亡 253 人 死亡 618 人 失能 2,487 人 失能 3,749 人 傷病 33,168 人 傷病 54,684 人 資料來源 : 勞保局

8 環境背景 經濟全球化與科技發展 職業病發現率提高 人因工學進步肌肉骨骼疾病增加 工作場所虛擬化之雇主責任? 職業致病認知能力提升 工作與生活不穩定 新危害? 致癌 基因突變 影響生殖? 新科技新製程 資訊 奈米 生物 新化學品 經濟全球化 新勞動條件 就業形式浮現 外包 自營 臨工 工作壓力致精神疾病 高風險工作職災率高 派遣工外勞 長工時 高負荷 過勞死或精神疾病浮現 海外勞動 8

9 台灣社會環境變遷 環境背 景 服務業比重上升 製造業 36% 勞動力變遷 2010年 其他 5% 服務業 59% 高齡化 少子化 派遣化 年人口結構的質變 0.44 工作人口比 扶老比 0.90 工 0.80 作 0.70 人 口 比 老 0.30 比 0.20 扶 0.15 幼 轉折點 扶 比

10 挑戰 1. 新興職業危害浮現 因工作暴露於生物性 人因性危害或影響個人心理 (Psycho) 之社會環境 (Social) 如職場暴力或血汗管理體制等所引起或促發之疾病 Classical hazards Emerging hazards (Psychosocial) 物理性 化學性生物性人體工學性 影響個人心理之社會環境

11 給付案件 ( 人次 ) 台灣近年過勞死頻傳 引起社會關注 年腦心血管疾病勞保給付人次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年 年

12 挑戰 2. 面對國際發展新格局 安全衛生身心健康快樂勞動 職業安全職業衛生健康服務友善職場 工作能量促進 醫師指導 兩性平權 傳統安全衛生 風險評估 疲勞管理 人因環境 職場暴力預防 家庭與工作平衡 化學品管理 母性健康 對中高齡 少年友善 機械產品驗證 職災重建 員工協助 12

13 挑戰 3. 國際 OSH 公約及行動之衝擊 Safe work is a basic human right ---Kofi Annan 1999 年台灣通過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公約 (1976) 施行法 WHO 勞工健康全球行動 10 年計畫 ( ) ILO 職業安衛公約 1981 ILO 職業健康服務公約 1985 ILO 職業安衛架構公約 2006 聯合國國際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 (SAICM: )

14 挑戰 4. 部分安衛指標仍落後標竿國家 全民安全文化 法規標準完整性 年 2018 年標竿國家 職業安全衛生法覆蓋率 職災死亡率 0 勞工健康服務率 職災傷病通報重建 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機械安全源頭管理 國家化學品管理

15 法規沿革與學校安全衛生管理 勞工安全衛生法 82 年指定 大專校院 實驗室 試驗室及實習工廠等場所適法 90 年指定 高中職校 實驗室 試驗室及實習工廠等場所適法 101 年指定 國民中小學 實驗室 試驗室適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 103 年各級學校的全部場所均一體適用該法 105 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修正說明, 國民中小學校屬第三類事業單位, 應依勞工人數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 並於 1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5

16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體系 各業通用規章 19 種 修正既有規章 41 種 分業適用規章 5 種 有害物質危害預防規章 9 種 職業安全衛生法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規章 8 種 機械設備源頭管理 10 種 新增附屬規章 19 種 化學品管理 5 種 母性健康管理 1 種 安全文化促進 3 種

17 各級學校 年年實驗室意外統計結果 年度 學制 墜落滾落 跌倒 物體飛落 物體倒塌崩塌 被撞 被切割擦傷 被夾被捲 踩踏 與高低溫接觸 與有害物接觸 感電 爆炸 物體破裂 火災 不當動作 其他 無法歸類者 總計 大專 高中職 大專 高中職 大專 高中職 國中小 根據 年統計資料, 就意外事件發生次數而言, 高級中等學校發生的次數遠高於大專校院發生次數 17

18 學校意外事故原因 不當動作 與高低溫接觸 被夾被捲 被切割擦傷 103 年 被夾被捲 與高低溫接觸 被切割擦傷 104 年與有害物 105 年 接觸 被夾被捲 與高低溫接觸 被切割擦傷 墜落滾落跌倒物體飛落物體倒塌崩塌被撞被切割擦傷 被夾被捲踩踏與高低溫接觸與有害物接觸感電爆炸 物體破裂火災不當動作其他無法歸類者 18

19 職業安全衛生法與學校安全衛生管理 ( 含違反職安法之相關罰則 )

20 職業安全衛生法 適用範圍 ( 職安法第 4 條 ) 本法適用於各業 各業適用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規定 教育服務業 P 大類 起適用 教育服務業 85 中類 851 小類 - 學前教育事業 852 小類 - 小學 853 小類 - 中學 854 小類 - 職業學校 855 小類 - 大專校院 856 小類 - 特殊教育學校 857 小類 - 其他教育服務業 858 小類 - 教育輔助服務業 20

21 職業安全衛生法 目的 ( 職安法第 1 條 ) 防止工作者發生職業災害 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Source: realbusiness.co.uk 21

22 職業安全衛生法 名詞定義 ( 職安法第 2 條 ) 工作者 ( 保護的客體 ) Worker 雇主 ( 義務之主體 ) 勞工 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自營工作者 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 獲致報酬, 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 * 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與事業單位無僱傭關係, 於其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或以學習技能 接受職業訓練為目的從事勞動之工作者 ( 如 : 派遣工 志工 實習生 建教生 ) 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 EMPLOYER * 工作場所負責人 : 指雇主或於該工作場所代表雇主從事管理 指揮或監督工作者從事勞動之人 22

23 教師如果保公保, 是否為職安法所謂的勞工? 是, 根據 職安法 定義, 勞工為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因此老師是 職安法 所稱之勞工 23

24 職業安全衛生法 名詞定義 ( 職安法第 2 條 ) 雇主 ( 義務之主體 ) 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 事業主 : 指學校之法人及法人之代表人 事業經營負責人 : 係指學校之經營負責人, 為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之雇主 校長 為雇主 EMPLOYER 24

25 職業安全衛生法 名詞定義 ( 職安法第 2 條 ) 職業災害 : 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 機械 設備 原料 材料 化學品 氣體 蒸氣 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 傷害 失能或死亡 25

26 職業安全衛生法 名詞定義 ( 職安法第 2 條 ) 職業災害 : 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 機械 設備 原料 材料 化學品 氣體 蒸氣 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 傷害 失能或死亡 勞動場所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5 條 1. 於勞動契約存續中, 由雇主所提示, 使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之場所 2. 自營作業者實際從事勞動之場所 3. 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際從事勞動之場所 26

27 勞動場所的分類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5 條 ) 勞動場所 工作場所 勞動場所中, 接受雇主或代理雇主指示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所能支配 管理之場所 作業場所 工作場所中, 從事特定工作目的之場所 勞動場所 : 指校內勞工履行勞務契約提供勞務之場所或實際從事勞動場所 自營作業者於學校實際從事勞動之場所 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在學校實際從事勞動之場所 工作場所 : 指勞動場所中, 接受校長或代理校長指示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所能支配 管理之場所 作業場所 : 指工作場所中, 從事特定工作之學校場所 27

28 職業安全衛生法 名詞定義 ( 職安法第 2 條 ) 職業災害 : 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 機械 設備 原料 材料 化學品 氣體 蒸氣 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 傷害 失能或死亡 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 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6 條 28

29 針對職安法的目的, 學校 / 校長應該有何作為?! 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29

30 要做甚麼事? 職業災害定義 : 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 機械 設備 原料 材料 化學品 氣體 蒸氣 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 傷害 失能或死亡 防止 職業災害 學校與校長必須確保下列因素不會導致工作者疾病 傷害 失能或死亡 建築物 機械 設備 原料材料 化學品 氣體 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 30

31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 / 三章 ) 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 ( 備 )( 措 ) 施 (p.21-p65) 應進行安全衛生管理 (p ) 31

32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之一 安全衛生設 ( 備 )( 措 ) 施 p.21 p.65 32

33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 ( 備 )( 措 ) 施 ( 一 ) ( 職安法第 5 條第 1 項 ) 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 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 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 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 33

34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 ( 備 )( 措 ) 施 ( 二 ) 1. 防止機械 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2. 防止爆炸性或發火性等物質引起之危害 3. 防止電 熱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 4. 防止採石 採掘 裝卸 搬運 堆積或採伐等作業中引起之危害 5. 防止有墜落 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6. 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 ( 職安法第 6 條第 1 項 ) 7. 防止原料 材料 氣體 蒸氣 粉塵 溶劑 化學品 含毒性物質或缺氧空氣等引起之危害 34

35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 ( 備 )( 措 ) 施 ( 三 ) ( 職安法第 6 條第 1 項 ) 8. 防止輻射 高溫 低溫 超音波 噪音 振動或異常氣壓等引起之危害 9. 防止監視儀表或精密作業等引起之危害 10. 防止廢氣 廢液或殘渣等廢棄物引起之危害 11. 防止水患或火災等引起之危害 12. 防止動物 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之危害 13. 防止通道 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 14. 防止未採取充足通風 採光 照明 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 35

36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 ( 措 ) 施 ( 三 ) 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 ( 防重複作業危害 ) ( 職安法第 6 條第 2 項 ) 輪班 夜間工作 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 ( 防過勞 ) 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 防暴力 ) 避難 急救 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 ( 防精神疾病心理健康 ) 36

37 預防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規劃 預防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妥為規劃, 其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 : 一 危害辨識及評估 二 作業場所之配置 三 工作適性安排 四 行為規範之建構 五 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之訓練 六 事件之處理程序 七 成效評估及改善 八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37

38 相關罰則 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違反第 6 條第 1 項致發生死亡災害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 6 條第 1 項致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 3 人以上, 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 6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措施 違反第 6 條第 2 項致發生職業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 6 條第 2 項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38

39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工作場所之建築物 ( 職安法第 17 條 )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勞工工作場所之建築物, 應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依建築法規及本法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設計 39

40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職安法中的機械 設備及器具 分為兩大類 : 職安法第 7-9 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 設備或器具 職安法第 16 條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 40

41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機械 設備及器具源頭管理 ( 職安法第 7 條 )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製造者 輸入者 供應者或雇主, 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 設備或器具, 其構造 性能及防護非符合安全標準者, 不得產製運出廠場 輸入 租賃 供應或設置 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前項指定之機械 設備或器具, 符合前項安全標準者, 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 並於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 以供識別 安全標示 41

42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機械 設備及器具源頭管理 前頁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 設備或器具如下 : 1. 動力衝剪機械 2. 手推刨床 3.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 4. 動力堆高機 5. 研磨機 6. 研磨輪 7. 防爆電氣設備 8. 動力衝剪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 9. 手推刨床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 10.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 ) 42

43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機械 設備及器具形式驗證 ( 職安法第 8 條 ) 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列入型式驗證之機械 設備或器具, 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實施型式驗證合格及張貼合格標章, 不得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 1. 動力衝剪機械 2. 手推刨床 3.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 4. 動力堆高機 5. 研磨機 6. 研磨輪 7. 防爆電氣設備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驗證合格標章 43

44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學校購買或租賃下列機械設備器具時, 應注意是否有必需的標示或標章 1. 動力衝剪機械 2. 手推刨床 3.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 4. 動力堆高機 5. 研磨機 6. 研磨輪 7. 防爆電氣設備 8. 動力衝剪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 9. 手推刨床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 10. 木材加工用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 11.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安全標示 驗證合格標章 安全標示 44

45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學校購買或租賃下列機械設備器具時, 可先上職安署網查詢相關產品資訊 學校可至職安署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查詢已完成登錄之產品 45

46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防止機械 設備及器具之災害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41 條 ) 雇主對於前述機械 設備或器具, 應使其具安全構造, 並依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之規定辦理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46

47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職安法中的機械 設備及器具 分為兩大類 : 職安法第 7-9 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 設備或器具 職安法第 16 條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 47

48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危險性機械設備 ( 職安法第 16 條 ) 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 非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 不得使用 ; 其使用超過規定期間者, 非經再檢查合格, 不得繼續使用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48

49 建築物 機械 危險性機械設備種類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條 )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危險性機械 係指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容量以上之下列機械 : 1. 固定式起重機 2. 移動式起重機 3. 人字臂起重桿 4. 營建用升降機 5. 營建用提升機 6. 吊籠 7.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 公告具有危險性之機械 危險性設備 係指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容量以上之下列設備 : 1. 鍋爐 2. 壓力容器 3.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 4. 高壓氣體容器 5.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險性之設備 49

50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危險性機械設備之操作人員 ( 職安法第 24 條 )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 雇主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若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 應確認是否有合格之操作人員 若無相關合格人員, 應協助適當之校職員工取得相關訓練或技能檢定合格 50

51 相關罰則 危險性機械設備 違反 16 條第 1 項致死亡災害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 16 條第 1 項致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 3 人以上, 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第 16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操作人員 違反第 24 條,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51

52 建築物 機械 學校與校長(雇主)的責任 化學品管理 (職安法第10條) 設備 化學品 雇主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 應予標示 製備清單及揭示安全 資料表 並採取必要之通識措施 (10-1) 製造者 輸入者或供應者 提供前項化學品與事業單位或自營作 業者前 應予標示及提供安全資料表 資料異動時 亦同 (10-2) 氣體 危害性之化學品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12條): 原料 材料 蒸氣 粉塵 作業活動 危險物 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 具有物理性危害 者 有害物 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 具有健康危害者 52

53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化學品管理 危險物 有害物 CNS15030 分類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53

54 建築物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化學品管理 ( 職安法第 10 條 ) 雇主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 應予標示 製備清單及揭示安全 資料表, 並採取必要之通識措施 危害性化學品之清單 : 指記載化學品名稱 製造商或供應商基本資料 使用及貯存量等項目之清冊或表單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 ) 安全資料表 (SDS): 指記載化學品名稱 製造商或供應商基本資料 危害特性 緊急處理及危害預防措施等項目之表單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16 條 ) 54

55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化學品管理 ( 職安法第 11 條 ) 雇主對於前條之化學品, 應依其健康危害 散布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 評估風險等級, 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前項之評估方法 分級管理程序與採行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55

56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化學品管理 ( 職安法第 11 條 ) 職安署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網站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可瀏覽職安署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網站之介紹與執行流程說明 56

57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化學品管理 ( 職安法第 14 條 ) 管制性化學品 : 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管制性化學品, 不得製造 輸入 供應或供工作者處置 使用 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 不在此限 管制性化學品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優先管理化學品 : 雇主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 應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優先管理化學品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57

58 建築物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機械 化學品管理 ( 職安法第 14 條 ) 設備 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優先管理化學品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 ) 1. 鉛 汞 鉻 砷 黃磷 氯氣 氰化氫 苯胺 2. 二硫化碳 三氯乙烯 環氧乙烷 丙烯醯胺 次乙亞胺 砷及其化合物 汞及其無機化合物 3. 依國家標準 CNS15030 分類, 屬致癌物質第一級 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一級或生殖毒性物質第一級者 4. 依國家標準 CNS15030 分類, 具有物理性危害或健康危害, 其化學品運作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者 5.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管制性化學品 優先管理化學品中, 經中央主管機關評估具高度暴露風險者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 ) 58

59 建築物 機械 化學品管理 ( 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管制性化學品 : 黃磷火柴 聯苯胺及其鹽類 4- 胺基聯苯及其鹽類 4- 硝基聯苯及其鹽類 β- 萘胺及其鹽類 二氯甲基醚 多氯聯苯 氯甲基甲基醚 青石綿 褐石綿 甲基汞化合物 五氯酚及其鈉鹽 二氯聯苯胺及其鹽類 α- 萘胺及其鹽類 鄰 - 二甲基聯苯胺及其鹽類 二甲氧基聯苯胺及其鹽類 鈹及其化合物 三氯甲苯 含苯膠糊 [ 含苯容量占該膠糊之溶劑 ( 含稀釋劑 ) 超過 5% 者 ] 含有 2 至 16 列舉物占其重量超過 1% 之混合物 ( 鈹合金時, 含有鈹占其重量超過 3% 為限 ); 含有 17 列舉物占其重量超過 0.5% 之混合物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59

60 相關罰則 標示 清單安全資料表通識措施 風險評估分級管理 違反第 10 條第 1 項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 10 條第 2 項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 16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11 條第 1 項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管制性化學品 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 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限期停止輸入 產製 製造或供應 ; 屆期不停止者, 並得按次處罰 60

61 建築物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機械設備原料材料 容許暴露標準 ( 職安法第 12 條第 1 項 ) 雇主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定有容許暴露標準之作業場所, 應確保 勞工之危害暴露低於標準值 化學品 氣體 蒸氣 粉塵 要如何了解勞工之暴露是否有低於標準值呢? 作業活動 61

62 建築物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機械設備原料材料 作業環境監測 ( 職安法第 12 條第 3 項 ) 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應依規定實施作業環 境監測 化學品 氣體 蒸氣 粉塵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17 條第 1 項 ) 本作業環境監測 : 指為掌握勞工作業環境實態與評估勞工暴露狀況, 所採取之規劃 採樣 測定 分析及評估 作業活動 62

63 建築物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作業環境監測 ( 職安法第 12 條第 3 項 ) 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應依規定實施作業環 境監測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17 條第 2 項 ) 1. 設置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 2. 坑內作業場所 3. 顯著發生噪音之作業場所 4. 高溫作業場所 5. 粉塵作業場所 6. 鉛作業場所 7. 四烷基鉛作業場所 8. 有機溶劑作業場所 9. 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 63

64 建築物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作業環境監測 ( 職安法第 12 條第 3 項 ) 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應依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 應訂定作業環境監測計畫 設置或委託由認可之作業環境監測機構實施監測 免經監測機構分析之監測項目, 得僱用合格監測人員辦理之 64

65 建築物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機械設備原料材料 作業環境監測 ( 職安法第 12 條第 4 項 ) 雇主對於前項監測計畫及監測結果, 應公開揭示, 並通報中央 主管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得實施查核 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65

66 作業環境監測作業場所及監測頻率 本法施行細則第 17 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之作業場所, 雇主應依下列規定 ( 頻率 ), 實施作業環境監測 前項作業場所之作業, 屬臨時性作業 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 且勞工不致暴露於超出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所列有害物之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或最高容許濃度之虞者, 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2018/3/12 66

67 相關罰則 未確保勞工之危害暴露低於標準值 未確實執行作業環境測定 未公開和通報主管機關或虛偽不實 違反第 12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 12 條第 3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依第 12 條第 4 項規定通報之監測資料, 經中央主管機關查核有虛偽不實者, 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 12 條第 4 項, 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67

68 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有立即發生危險 - 勞工退避 ( 職安法第 18 條 )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 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 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勞工執行職務發現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 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 自行停止作業及退避至安全場所, 並立即向直屬主管報告 雇主不得對前項勞工予以解僱 調職 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但雇主證明勞工濫用停止作業權, 經報主管機關認定, 並符合勞動法令規定者, 不在此限 68

69 建築物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 特殊危害作業 ( 職安法第 19 條 ) 高溫作業 異常氣壓作業 高架作業 精密作業 重體力勞動或其他對於勞工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 應規定減少勞工工作時間, 並在工作時間中予以適當之休息 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 69

70 相關罰則 立即危險勞工退避 違反 18 條第 1 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 18 條第 3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特殊危害作業管理 違反第 19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70

71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體格檢查 健康檢查 ( 職安法第 20 條 ) 僱用勞工時, 應施行體格檢查 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下列健康檢查 : 一般健康檢查 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71

72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體格檢查 健康檢查 ( 職安法第 20 條第 2 項 ) 注意事項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之醫師為之 檢查紀錄雇主應予保存, 並負擔健康檢查費用 實施特殊健康檢查時, 雇主應提供勞工作業內容及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予醫療機構 勞工對於體格檢查和健康檢查, 有接受之義務 72

73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在職勞工健康檢查內容 (1)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27 條 ) 一般健康檢查 : 指雇主對在職勞工, 為發現健康有無異常, 以提供適當健康指導 適性配工等健康管理措施, 依其年齡於一定期間或變更其工作時所實施者 特殊健康檢查 : 指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 為發現健康有無異常, 以提供適當健康指導 適性配工及實施分級管理等健康管理措施, 依其作業危害性, 於一定期間或變更其工作時所實施者 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 指對可能為罹患職業病之高風險群勞工, 或基於疑似職業病及本土流行病學調查之需要,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 要求其雇主對特定勞工施行必要項目之臨時性檢查 73

74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在職勞工健康檢查內容 (2)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 一般健康檢查 * 特殊健康檢查 健檢對象在職勞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 健檢頻率 健檢項目 65 歲以上 : 每年 1 次 40 歲未滿 65 歲 :3 年 1 次 未滿 40 歲 :5 年 1 次 不分年齡, 每年 1 次 身高 體重 視力 色盲 聽力 胸部 X 光 血壓 尿蛋白 尿潛血 依各類特殊健檢而有不同血色素 白血球數 血糖 GPT 肌酸酐 膽固醇 三酸甘油酯 * 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辦法第 19 條第 1 項 :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得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 對於經常暴露於有危害安全及衛生顧慮環境, 致影響其身心健康之虞之公務人員, 得定期實施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但其他法律有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 74

75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特殊健檢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28 條 ) 高溫作業 噪音作業 游離輻射作業 異常氣壓作業 鉛作業 四烷基鉛作業 粉塵作業 有機溶劑作業,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製造 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黃磷之製造 處置或使用作業 聯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 75

76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健檢後雇主應執行的事項 ( 職安法第 21 條 ) 體格檢查 : 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 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 健康檢查 : 發現勞工有異常情形者, 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 經醫師健康評估結果, 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 應參採醫師之建議, 變更其作業場所 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 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雇主應依前條檢查結果及個人健康注意事項, 彙編成健康檢查手冊, 發給勞工, 並不得作為健康管理目的以外之用途 76

77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 ( 職安法第 22 條 )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 50 人以上者, 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 辦理 健康管理 : 特殊健康檢查分級管理 健康異常之面談 健康指導 選工 配工 職業傷病統計分析與健康風險評估等措施 職業病預防 : 工作環境危害辨識 評估 監測與改善等措施 健康促進 : 勞工健康 衛生教育 指導 癌症篩選 三高預防 紓緩工作壓力等身心健康促進措施 前述事業單位之適用日期, 中央主管機關得依規模 性質分階段公告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77

78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30 條 ) 事業單位依規定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者, 雇主應使其保存與管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 健康指導 健康管理措施及健康服務等資料 雇主 醫護人員於保存及管理勞工醫療之個人資料時, 應遵守職安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 78

79 相關罰則 體格檢查健康檢查 違反第 20 條第 1 項, 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體格檢查健康檢查結果處置 違反第 21 條第 1 項或第二項, 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 違反第 22 條第 1 項, 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79

80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之二 安全衛生管理 p.66 p

81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主要事項 ( 職安法第 23 條 )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 性質 : 設置安全衛生組織 人員 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四個重點 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自動檢查 81

82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事業單位之性質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2 條 ) 依危害風險之高低, 可區分為 : 第一類事業 : 具顯著風險者 第二類事業 : 具中度風險者 第三類事業 : 具低度風險者 82

83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屬何種性質事業單位?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2 條 ) 學校及別校園範圍事業單位類型 高級中等學校 實驗室 試驗室 實習工場或試驗工場 ( 含試驗船 訓練船 ) 除上述區域以外校園 第二類 第三類 國民中小學校全部校園第三類 83

84 學校應該設置何種安全衛生管理組織及人員?

85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安全衛生組織與人員 (1)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2-1 條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之設置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 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 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 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一級管理單位 一般而言, 僅有少部分大專校院可能達到第二類事業三百人以 上的規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基本上不會達到此規模! 未達上述 規定學校, 不須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 85

86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安全衛生組織與人員 (2)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2 條 - 第 4 條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設置 事業單位規模應設置管理人員 第二類事業未滿 30 人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得由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 ) 30 人以上未滿 100 人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100 人以上未滿 300 人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300 人以上未滿 500 人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 各一人, 至少一人為專職 ) 500 人以上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 各一人以上, 至少一人為專職 ) 第三類事業未滿 30 人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得由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 ) 30 人以上未滿 100 人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100 人以上未滿 500 人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500 人以上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 各一人 ) 86

87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安全衛生組織與人員 (3)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3-2 條 ) 確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設置時, 學校勞工人數之計算 : 基本原則 : 原事業單位及其承攬人 再承攬人之勞工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於同一期間 同一工作場所作業時之總人數 高級中等學校, 因可能包含第二類和第三類事業的部分, 目前應分開計算, 設置相對應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國民中小學校, 皆屬第三類事業, 依規模設置相對應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87

88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安全衛生組織與人員 (4)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86 條 ) 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 依規定設管理單位或置管理人員時, 應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 ( 人員 ) 設置 ( 變更 ) 報備書, 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8 條 ) 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 其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離職時, 應即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88

89 相關罰則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違反第 23 條第 1 項, 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89

90 學校應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91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1)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1 條 )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 性質, 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要求各級主管及負責指揮 監督之有關人員執行 學校規模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執行紀錄或文件 職業安全衛生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30 人以下之事業 人之事業 人以上之事業 - 第一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之執行, 應作成紀錄, 並保存三年 91

92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2)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1 條 )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 評估及控制 機械 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危害性化學品之分類 標示 通識及管理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及監測 危險性工作場所之製程或施工安全評估 採購管理 承攬管理及變更管理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 定期檢查 重點檢查 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健康檢查 管理及促進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 分享及運用 緊急應變措施 職業災害 虛驚事故 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安全衛生管理紀錄及績效評估措施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92

93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學校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1 條 ) 勞工人數在 100 以上之事業單位, 除前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外, 應另 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93

94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職安衛管理計畫 vs 管理規章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 事業單位為執行本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所定安全衛生事項, 所訂定各項工作目標 期程 採行措施 資源需求及績效考核等具體施行內容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 事業單位為有效防止職業災害, 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 所訂定要求各級主管及管理 指揮 監督等有關人員執行與職業安全衛生有關內容之內部管理程序 準則 或規範等文件 94

95 相關罰則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違反第 23 條第 1 項, 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95

96 學校應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與自動檢查

97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教育訓練 ( 職安法第 32 條 )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勞工對於前項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有接受之義務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97

98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教育訓練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2 條 )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分類如下 :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施工安全評估人員及製程安全評估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高壓氣體作業主管 營造作業主管及有害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特殊作業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前十款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98

99 相關罰則 教育訓練雇主 違反第 32 條第 1 項, 經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未改善,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教育訓練勞工 違反第 32 條第 2 項,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99

100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未成年人之保護 ( 職安法第 29 條 ) 雇主不得使未滿 18 歲者從事以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 坑內工作 處理爆炸性 易燃性等物質之工作 鉛 汞 鉻 砷 黃磷 氯氣 氰化氫 苯胺等有害物散布場所之工作 有害輻射散布場所之工作 有害粉塵散布場所之工作 運轉中機器或動力傳導裝置危險部分之掃除 上油 檢查 修理或上卸皮帶 繩索等工作 超過二百二十伏特電力線之銜接 已熔礦物或礦渣之處理 鍋爐之燒火及操作 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 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 起重機 人字臂起重桿之運轉工作 動力捲揚機 動力運搬機及索道之運轉工作 橡膠化合物及合成樹脂之滾輾工作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100

101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母性保護 (1) ( 職安法第 30 條第 1 項 ) 雇主不得使妊娠中之女性勞工從事以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 礦坑工作 鉛及其化合物散布場所之工作 異常氣壓之工作 處理或暴露於弓形蟲 德國麻疹等影響胎兒健康之工作 處理或暴露於二硫化碳 三氯乙烯 環氧乙烷 丙烯醯胺 次乙亞胺 砷及其化合物 汞及其無機化合物等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危害性化學品之工作 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 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 有害輻射散布場所之工作 已熔礦物或礦渣之處理工作 起重機 人字臂起重桿之運轉工作 動力捲揚機 動力運搬機及索道之運轉工作 橡膠化合物及合成樹脂之滾輾工作 處理或暴露於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具有致病或致死之微生物感染風險之工作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101

102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母性保護 (2) ( 職安法第 30 條第 2 項 ) 雇主不得使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從事以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 : 礦坑工作 鉛及其化合物散布場所之工作 鑿岩機及其他有顯著振動之工作 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 102

103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母性保護 (3) ( 職安法第 31 條 )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雇主應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 採取危害評估 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 對於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勞工, 應依醫師適性評估建議, 採取工作調整或更換等健康保護措施, 並留存紀錄 103

104 相關罰則 未成年人及母性保護 違反第 29 條第 1 項 第 30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八萬元以下罰金 母性保護相關措施 違反第 31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104

105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 職安法第 34 條 ) 雇主應依本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 公告實施 勞工對於前項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應切實遵行 105

106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 ( 職安法施行細則第 41 條 ) 事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機械 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 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 教育及訓練 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 急救及搶救 防護設備之準備 維持及使用 事故通報及報告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106

107 相關罰則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違反第 34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107

108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承攬管理 (1) ( 職安法第 25 條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 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職安法所定雇主之責任 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 再承攬者亦同 原事業單位違反職安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 致承攬人所僱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 與承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再承攬者亦同 108

109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承攬管理 (2) ( 職安法第 26 條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 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 危害因素暨職安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 承攬人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109

110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承攬管理 (3) ( 職安法第 27 條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 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 為防止職業災害, 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 設置協議組織, 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 擔任指揮 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工作之連繫與調整 工作場所之巡視 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事業單位分別交付二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 應指定承攬人之一負前項原事業單位之責任 110

111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承攬管理 (4) ( 職安法第 27 條 ) 協議組織應由原事業單位召集之, 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協議下列事項 : 安全衛生管理之實施及配合 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及健康管理規範 從事動火 高架 開挖 爆破 高壓電活線等危險作業之管制 對進入局限空間 有害物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 電氣機具入廠管制 作業人員進場管制 變更管理 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 工作場所標識 ( 示 ) 有害物空容器放置 警報 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 使用打樁機 拔樁機 電動機械 電動器具 軌道裝置 乙炔熔接裝置 電弧熔接裝置 換氣裝置及沉箱 架設通道 施工架 工作架台等機械 設備或構造物時, 應協調使用上之安全措施 其他認有必要之協調事項 111

112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安全衛生管理 承攬管理 (5) ( 職安法第 28 條 ) 二個以上之事業單位分別出資共同承攬工程時, 應互推一人為代表人 ; 該代表人視為該工程之事業雇主, 負本法雇主防止職業災害之責任 112

113 相關罰則 承攬管理 違反第 26 條至第 28 條,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113

114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自動檢查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3 條至第 63 條 ) 雇主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 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自動檢查種類 : 定期檢查 : 機械與設備之定期檢查 重點檢查 : 機械設備設置完成開始使用前 拆卸 改裝 修理, 就某部位實施 作業檢點 : 就作業措施實施檢點 機械和設備之作業檢點 : 對機械設備之每日作業前 使用前或使用終了實施檢點 114

115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定期檢查與重點檢查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80 條 ) 雇主依規定實施之定期檢查 重點檢查, 應就下列事項記錄並保存 3 年 : 檢查年月日 檢查方法 檢查部分 檢查結果 實施檢查者之姓名 依檢查結果採取改善措施之內容 115

116 學校與校長 ( 雇主 ) 的責任 自動檢查注意事項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81 條 ) 勞工 主管人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實施檢查 檢點時, 發現對勞工有危害之虞 者, 應即報告上級主管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83 條 )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七十七條規定之自動檢查, 應指定具專業知能或操作資格之適當人員為之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84 條 )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部分交付承攬或再承攬時, 如該承攬人使用之機械 設備或器具係由原事業單位提供者, 該機械 設備或器具應由原事業單位實施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 116

117 相關罰則 自動檢查 違反第 23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117

118 學校安全衛生管理面臨的 挑戰與對策 118

119 面臨之挑戰 學校安全衛生管理推動遭遇之挑戰, 包括 : 學校高層對安全衛生管理之支持 學校安全衛生組織配置 學校安全衛生法制 各級人員知能與專業能力 分層負責 表面化與形式化 119

120 改善策略 健全安全衛生管理組織 建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安全衛生管理規章 示範觀摩 督導查核 120

121 謝謝聆聽, 請指教! 121

122 行業分類標準 教育服務業定義 P 大類 - 教育服務業 85 中類 - 教育服務業 從事正規教育體制內各級學校 ( 含學前教育 小學 中學 職業學校 大專校院及特殊教育 ) 與正規教育體制外各種專業領域之教育服務, 以及不具教學性質之教育輔助服務之行業 上課地點可能在學校 教室或透過廣播 電視 網路 函授或其他通訊方式 授予學位證書之軍事學校及法務機構附設學校, 亦歸入本類 122

Microsoft Word - 職業安全衛生法.doc

Microsoft Word - 職業安全衛生法.doc 職業安全衛生法 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3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27211 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特制定本法 ; 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從其規定 第二條本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工作者 : 指勞工 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二 勞工 : 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三 雇主 : 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與 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主講人 職安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簡任技正朱文勇 職業安全衛生法 ( 立法意旨 ) 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特制定本法 (1) 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從其規定 (1) ( 名詞定義 ) 工作者 : 指勞工 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2) ( 名詞定義 ) 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災害 : 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3D2A475A677A5FEBDC3A5CDBADEB27AADFBB5A7B04F5F3032B3D2A475A677A5FEBDC3A5CDAA6BA4CEAC49A6E6B35DAB68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3D2A475A677A5FEBDC3A5CDBADEB27AADFBB5A7B04F5F3032B3D2A475A677A5FEBDC3A5CDAA6BA4CEAC49A6E6B35DAB682E646F6378> ( 勞安 1) 為防止職業傷害, 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特制定本法 ( 勞安 2) 勞工 : 謂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僱主 : 謂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事業單位 : 謂勞安法適用範圍內, 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職業災害 : 謂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 設備 原料 材料 化學物品 氣體 蒸氣 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 傷害 殘廢或死亡 ( 勞安 5)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主講人 : 勞動部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網址 :www.slio.gov.tw 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教育部 104 年 2 月 26 日臺教資 ( 六 ) 字第 1040003787B 號令訂定發布一 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為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 ( 以下簡稱職安法 ) 第五十條第二項及相關法令規定, 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避免學校於教育及工作過程中發生職業災害, 以保障學校工作者與其他人員安全及健康,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重點說明 勞工局 (09.10) 1 走過 40 餘年職業安全衛生過去 現在 未來 成立臺灣省工礦檢查委員會 (40 年 ) 內政部授權台北市設工礦檢查所辦理工礦檢查 (58 年 ) 內政部授權經加區管理處辦理工廠檢查 (55 年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成立 (76 年 ) 勞工安全衛生法公布 (63 年 ) 內政部授權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工廠檢查 (69 年 ) 內政部授權高雄市設工礦檢查所辦理工礦檢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職業安全衛生法-內湖高工

Microsoft PowerPoint - 職業安全衛生法-內湖高工 職業安全衛生法 中國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 王國華 職業安全衛生法令體系表 職業安全衛生專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 各業適用安全衛生規章 ( 含細則 ) 分業適用安全衛生規章機械設備安全規章化學物質規章其他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動檢查法勞工保險條例工廠法 一般法中與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者 職業安全衛生法令體系 礦場安全法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原子能法 消防法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刑法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安全衛生法-1.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安全衛生法-1.ppt 環保中心 : 王書龍 勞工安全衛生法 於民國 63 年公佈實施, 歷 80 年 91 年修正 為各項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的母法 內容分為 總則 安全衛生設施 安全衛生管理 監督與檢查 罰則 附則 0 第一章總則 Chap 1 第 1 條 ( 立法意旨 ) 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特制定本法 ; 本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1 第 2 條 ( 名詞定義 ) 勞工 : 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內科_當前勞工訴訟的重要議題.ppt

內科_當前勞工訴訟的重要議題.ppt 當前勞工法制發展重要議題 姜宜君律師 2013.9.26 2 本次研討會提供的資訊, 包括口頭及書面資料及講義, 僅為便利討論本次研討會相關議題之用, 不代表對任何特定議題表示之意見 與會者在採行本次研討會中提出之任何內容與建議前, 仍應徵詢相關專家之意見 3 l < 勞工法 > 相關規定 大綱 l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重要修法內容 4 Ø 勞動條件類 l 勞動基準法 l 工廠法 l 勞動契約法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 C3B9A5FABA612D2DC2BEB77EA677A5FEBDC3A5CDAA6B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 F736F F F696E74202D C3B9A5FABA612D2DC2BEB77EA677A5FEBDC3A5CDAA6B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業安全相關法規 大 綱 壹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貳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參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術科重點評量 & 考題 前言 立法緣由及經過 工廠法 ( 工業落後, 僅有少數幾個條文作原則性的規定 ) 61 年台北飛歌公司及高雄加工出口區三美公司等電子公司連續發生女工三氯乙烯 四氯乙烯中毒及基隆台灣造船公司發生乙炔爆炸等造成五十餘人死傷 勞工安全衛生法 (63.4.16 公布 )(80.5.17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 VS 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安法) 修訂前後對照差異分析.docx

Microsoft Word -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 VS 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安法) 修訂前後對照差異分析.docx 職業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特制定本法 ; 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從其規定 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 特制定本法 ; 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從其規定 一 參酌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之精神, 確保 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 之權利, 本法保障範圍除 受僱勞工 外, 尚擴及 自營作業者 職業訓練機構學員等工作者 爰將 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tatistics04-1_doc.docx

Microsoft Word - statistics04-1_doc.docx 入學新生體檢及異常統計表 (102 學年度 ) 國立成功大學 102 學年度新生體檢表概況 學院別 未檢 比例 不合格 比例 合格 比例 總 文學院 16 4.68 290 88.96 36 11.04 342 理學院 48 9.86 345 78.59 94 21.41 487 工學院 256 12.59 1432 80.54 346 19.46 2034 管理學院 42 5.10 672 85.93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B2C4A447B3B920A677A5FEBDC3A5CDAA6BB357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B2C4A447B3B920A677A5FEBDC3A5CDAA6BB357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介紹 公權力介入工安其它規章全衛訂定政府訂最規體系勞工安全衛生法相關法規體系勞生相關應由政府以 全勞工安全衛生專法全勞工安衛生法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各業通用安全衛生規章分業適用安全衛生規章危險性機械或設備危害預防規章有害物危害預防規章其它規章 勞動基準法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工廠法相勞動檢查法法一般法中與勞工安全衛生相關者 勞工保險條例可由勞資雙方訂定 ( 政府訂最礦場安全法低標 )

More information

家務工作安全及健康要點 家務工作看似簡單, 但我們絕不應忽視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各種危害及風險 如工作時不注意安全及健康, 很容易釀成意外, 導致勞損 受傷甚至死亡 本單張簡明扼要地闡述了家務料理者在工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健康要點以及有關預防意外的措施 1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家務工作安全及健康要點 家務工作看似簡單, 但我們絕不應忽視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各種危害及風險 如工作時不注意安全及健康, 很容易釀成意外, 導致勞損 受傷甚至死亡 本單張簡明扼要地闡述了家務料理者在工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健康要點以及有關預防意外的措施 1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Doing Housework in a Safe and Smart Way 家務工作安全及健康要點 家務工作看似簡單, 但我們絕不應忽視家居環境中潛在的各種危害及風險 如工作時不注意安全及健康, 很容易釀成意外, 導致勞損 受傷甚至死亡 本單張簡明扼要地闡述了家務料理者在工作時應注意的安全健康要點以及有關預防意外的措施 1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清潔窗戶及高處工作 絆倒滑倒 2 燙傷 燒傷

More information

附表一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表 工作別 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場所或作業 一 坑內工作 從事下列場所之工作 : 一 地下礦場 二 隧道掘削之建設工程 前項第二款之工程已完工或設有與道路同等安全衛 生設施之可通行通道者, 不在此限 二 處理爆炸性 易燃 從事製造 裝卸 搬運 保管或

附表一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表 工作別 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場所或作業 一 坑內工作 從事下列場所之工作 : 一 地下礦場 二 隧道掘削之建設工程 前項第二款之工程已完工或設有與道路同等安全衛 生設施之可通行通道者, 不在此限 二 處理爆炸性 易燃 從事製造 裝卸 搬運 保管或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修正條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二十九條第 二項及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定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之認定 標準如附表一 未滿十五歲者, 不得從事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定危險 性或有害性工作 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定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之認定標 準如附表二

More information

大 綱 壹 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發展史 貳 近 15 年來面臨之環境與挑戰 參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過程與甘苦談 肆 職業安全衛生法總論 伍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5P 概論 ) 陸 修法衝擊因應措施 柒 結語 2

大 綱 壹 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發展史 貳 近 15 年來面臨之環境與挑戰 參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過程與甘苦談 肆 職業安全衛生法總論 伍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5P 概論 ) 陸 修法衝擊因應措施 柒 結語 2 2015 台南市政府勞工領袖大學進階班 從職業安全衛生之發展 談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重點 工業安全技師勞動部職業安全業安全衛生署前署長傅還然 104 年 9 月 29 日 大 綱 壹 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發展史 貳 近 15 年來面臨之環境與挑戰 參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過程與甘苦談 肆 職業安全衛生法總論 伍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5P 概論 ) 陸 修法衝擊因應措施 柒 結語 2 壹 我國勞工安全衛生發展史

More information

龍華科技大學100學年度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龍華科技大學100學年度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龍華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一 目的 : 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1 條訂定本計畫 二 實施期間 :103 年 8 月 1 日至 104 年 7 月 31 日止 三 範圍 : 本校實驗室 試驗室 實習工場 試驗工場 ( 以下簡稱實驗 ( 習 ) 場所 ) 內之工作者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 工作者定義 : 指勞工 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PowerPoint Presentation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擬定與推展實務 藍凡耘醫師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專任醫師成大醫院職業及環境醫學部主治醫師成功大學環境醫學碩士台灣大學醫學士 大綱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 定義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 的醫學證據 相關法規 過勞的危險因子 生理 心理 / 社會 ( 工作 )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建議流程 事業單位計畫推動範例 大綱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及工作守則200904

Microsoft PowerPoint -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及工作守則200904 勞工安全衛生法之立法緣由 (1) 安全衛生相關法規概要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職業安全衛生系黃小林助理教授 台北飛歌公司及高雄加工出口區三美公司等電子公司連續發生女工三氯乙烯 四氯乙烯中毒及 基隆台灣造船公司發生乙炔爆炸等造成五十餘人死傷, 勞工安全衛生問題才引起朝野重視 內容壹 前言貳 安全衛生設施參 安全衛生管理肆 權利義務之主體關係伍 結語 立法緣由 (2) 於民國六十三年四月十六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More information

21,000 X 126,000 / , ,000 X 7%

21,000 X 126,000 / , ,000 X 7% 喆 21,000 X 126,000 / 6 8 7 21,000 300,000 X 7% 1997 Skeel Dye 1939 Kirk 1958 0 6 0-2 3-6 0 2 3 6 7 9 12 ( ) ( 33 12 3 4 各類 類型 型環 環境 境與 與設 設施 施之 之規 規劃 劃與 與設 設計 計 各 理想 早期療育服務 之基本需求 社政 工作 醫療 復健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健康管理案例手冊介紹 台北醫學大學萬芳醫院職業醫學科主任 黃百粲醫師 103.11.19 課程大綱 中小企業健康管理常見問題 相關法令 中小廠健康管理案例手冊 中小企業常見問題 中小企業常見問題 1. 未進行僱用或變更作業特殊體檢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R ( ) .5..5 2.. 2.. 2 4 5 7 7 7 7 7 8 8 8 0 0 2 4 5 5 5 7 8 8 PC 0 安全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 請務必遵守 警告 發生異常或故障時 應立即停止使用 拔 下電源插頭 恐會導致冒煙 起火 觸 電 異常或故障事例 即使接上電源開關有時也不會運轉 插拔電源線時 有時通電有時不通電 運轉中 有燒焦味或異音 本體部分變形或異常發熱 請立即連絡服務站進行檢查及修理

More information

作業之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 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 分別依附表二與附表三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 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及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 ( 以下簡稱醫護人員 ), 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前項所定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所配置之護理人員, 得以特約方式為之 :

作業之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 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 分別依附表二與附表三所定之人力配置及臨場服務頻率, 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及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 ( 以下簡稱醫護人員 ), 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前項所定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所配置之護理人員, 得以特約方式為之 : 名稱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修正日期 : 民國 106 年 11 月 13 日生效狀態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本規則 106.11.13 修正之全文 26 條除第 4 條第一項所定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在二百人至二百九十九人者,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 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至一百九十九人者, 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 勞工總人數在五十人至九十九人者, 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

More information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成大網路版)

Microsoft PowerPoint - 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成大網路版) 1 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勞工健康相關法規說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彭鳳美科長彭鳳美科長彭鳳美科長彭鳳美科長 2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法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化學品暴露及健康風險分級管理 技術 蔡朋枝 成功大學工業衛生科暨環境醫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2015.11.24 1 化學品危害風險評估技術 定性健康危害風險評估 Expert system 小 半定量健康危害風險評估 -Control Banding 定量暴露危害風險評估 -Modeling 技術強度 定量暴露危害風險評估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生物偵測 -Biological

More information

2

2 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More information

童工女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童工女工禁止從事危險性 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一條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童工女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童工女工禁止從事危險性 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一條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及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童工女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修正總說明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訂定之童工女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 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於八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發布施行 因勞工 安全衛生法於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為職業安全衛生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除刪除一般女性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之 規定外, 並分別修正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勞工禁止從事部分 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之種類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肌肉骨骼危害防制

肌肉骨骼危害防制 肌肉骨骼損傷 風險評估 及管理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職業醫學科楊慎絢主任 2015.11.28. 上午 9:00 9:50 2015/11/9 ys591@ms2.hinet.net 1 肌肉骨骼損傷 風險評估及管理 大綱一. 案例回顧二. 現行法規三. 工作指引 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四. 實際運用 ( 危害評估, 復工案例分析 ) 五. Q&A 2015/11/9 ys591@ms2.hinet.net

More information

2013~2015 保健食品產業專業人才 供需調查 2011 5 2011529 2012 2013~2015 2012 44.67% 2011 11.96% 2013~2015 ... 1... 1... 5... 10... 12... 13... 14... 19... 20... 22... 24... 12... 19... 21... 22 III IV 1... 1 2... 3

More information

事業單位推動臨廠健康服務之成效報告書

事業單位推動臨廠健康服務之成效報告書 事業單位勞工健康服務調查問卷 (300 人以上 ) 勞委會為落實事業單位勞工選 配工及職業病預防等工作, 於 100 年修正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規範事業單位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 300 人以上者或特別危害健康作業 100 人以上者, 應視該場所之 規模及性質, 僱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 辦理臨廠健康服務 考量我國事業單位以中 小型企業居多, 為擴大與提升勞工健康照護率, 勞委會於 職業安全衛生法

More information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os/liftc.exe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http://www.labour.gov.hk/tele/ osh.htm 歡迎複印本工作守則, 但作廣告 批核或商業用途者除外

More information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附表一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表 工作別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場所或作業一 坑內工作 從事下列場所之工作 : 一 地下礦場 二 隧道掘削之建設工程 前項第二款之工程已完工或設有與道路同等安全衛生設施之可通行通道者, 不在此限 二 處理爆炸性 易燃性等物質之工作 三 鉛 汞 鉻 砷

附表一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表 工作別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場所或作業一 坑內工作 從事下列場所之工作 : 一 地下礦場 二 隧道掘削之建設工程 前項第二款之工程已完工或設有與道路同等安全衛生設施之可通行通道者, 不在此限 二 處理爆炸性 易燃性等物質之工作 三 鉛 汞 鉻 砷 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25 日 勞職授字第 10302006611 號 修正 童工女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名稱並修正為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附修正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部 長潘世偉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修正條文 第一條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F53A977A4C6BEC7AAABBDE8A64DAE60B977A8BEBCD0B7C7B3A1A4C0B1F8A4E5ADD7A5BFB1F8A4E5>

<4D F736F F D AF53A977A4C6BEC7AAABBDE8A64DAE60B977A8BEBCD0B7C7B3A1A4C0B1F8A4E5ADD7A5BFB1F8A4E5>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25 日以勞職授字第 10302007811 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本標準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標準所稱特定化學物質如下 : 一 甲類物質 : 指附表一第一款規定之物質 二 乙類物質 : 指附表一第二款規定之物質 三 丙類物質 : 指下列規定之物質 ( 一 ) 丙類第一種物質 : 指附表一第三款第一目規定之物質 ( 二 )

More information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續 1)( 修正 ) ( 二 ) 松山區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 所有 所有 惡腫瘤 4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續 1)( 修正 ) ( 二 ) 松山區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 所有 所有 惡腫瘤 4 臺北市及死亡率 - 別 ( 修正 ) ( 一 ) 臺北市 中華民國 105 年單 : 人 ; 人 / 十萬人 ;% 所有 18,039 668.05 33.75 100.00 所有 10,369 80.5 44.60 100.00 所有 7,670 544.83 55.48 100.00 1 惡腫瘤 5,19 193.8 105.00 8.93 惡腫瘤,90 5.9 17.78 8.16 惡腫瘤,99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2BEB77EA677A5FEBDC3A5CDBADEB27AA874B2CE5F52315FAE7DB4ABA6A85F BACDBAE65BCD2A6A15D>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2BEB77EA677A5FEBDC3A5CDBADEB27AA874B2CE5F52315FAE7DB4ABA6A85F BACDBAE65BCD2A6A15D>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1 大綱壹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法展貳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主要架構參 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介紹肆 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主要差異伍 現行法令於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相關規定陸 事業單位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認可作業流程柒 我國 TOSHMS 系統建置流程建議捌 工作場所風險評估玖 結語術科重點評量 & 考題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發展 BSI 1994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二科陳科長國明 04-22550633-220 人因 心血管為主要職業病源 噪音特殊健檢異常急劇增加 擴大適用對象, 並及於所有勞動場所 建構機械 設備及化學品源頭管理機制 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 強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 健全母性及少年勞工之健康保護措施 強化高風險事業之定期製程安全評估監督機制及提高違法事項罰則 增列勞工立即危險作業得退避 原事業單位連帶賠償及勞工代表會同職業災害調查等規定

More information

六廠12月份協議組織簡報(上傳版)P1

六廠12月份協議組織簡報(上傳版)P1 樹谷分公司 E 廠區 ( 六廠 ) 協議組織會議 ( 第 12 次 ) 101.12.27 注意! 會議開始前請各位將手機轉成震動或靜音! 1 六廠廠商進廠施工管控機制期 間 :1116~1215 1 2 3 2 六廠廠商進廠施工管控機制期 間 :1116~1215 施工作業項目及施工廠商 3 高架作業注意事項 2000 年 ~2012 年, 廠外共發生 500 餘件 墜落 類型的職災事件 ( 勞檢單位的公開資料

More information

96030_catering.ai

96030_catering.ai 第45期 2009年6月 引言 體力處理操作 即人力提舉及搬運 在日常工作中是在所難免的 而不正確 的體力處理操作 容易導致肌肉筋骨勞損甚至身體受傷 2008年在飲食業 及旅遊業因提舉及搬運而受傷的意外數字佔整體約14%及20% 而業內一 些工作崗位經常涉及體力處理操作 例如 食肆的樓面和廚房員工 酒店的行李 員和房務員 領隊 導遊或司機 亦時常會協助旅客以人力提舉及搬運行李等 所以他們要緊記有關的危害控制方法和安全要點

More information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3 4 5 8 9 11 19 35 46 55 58 59 61 63 65 129 130 曉 曉 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183 22 Clarendon House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附表一 妊娠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勞工健康情形自我評估表 ( 勞工本人填寫, 可參閱孕婦健康手冊 ) 一 基本資料 姓名 : 年齡 : 歲 單位 / 部門名稱 : 職務 : 目前班別 : 妊娠週數 週 ; 預產期 年 月 日 本次妊娠有無多胎情形 : 無 有 ( 多胞胎 ) 分娩後 ( 分娩日期 年 月

附表一 妊娠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勞工健康情形自我評估表 ( 勞工本人填寫, 可參閱孕婦健康手冊 ) 一 基本資料 姓名 : 年齡 : 歲 單位 / 部門名稱 : 職務 : 目前班別 : 妊娠週數 週 ; 預產期 年 月 日 本次妊娠有無多胎情形 : 無 有 ( 多胞胎 ) 分娩後 ( 分娩日期 年 月 圖一 母性健康保護管理流程圖 懷孕與生產後女性教職員工母性健康保護管理流程 母性健康保護 適用對象教職員工主圖一 母性健康保護管理流 ( 被 ) 動提出母性健康保護 : ( 一 ) 預期懷孕 已懷孕之女性教職員工 ( 二 ) 產後女性教職員工, 包括正常生產 懷孕 24 週後死產 產後一年內 ( 三 ) 產後滿一年後, 仍在哺乳之女性教職員工 人力資源室提供 請產檢假 教職員工名單 危害評估風險分級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677BDC3AA6BB357ADD7AA6BB773C1CDB6D5A4B6B2D028A475B77EA7BDBBB2BEC9AD70B56529A457BAF42E >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677BDC3AA6BB357ADD7AA6BB773C1CDB6D5A4B6B2D028A475B77EA7BDBBB2BEC9AD70B56529A457BAF42E > 103 年度產業工作環境改善計畫 產業安全衛生安全衛生法規修法 新趨勢介紹 職業安全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及職業衛生組林毓堂 103 年 7 月 11 日 本資料僅提供本宣導會議使用, 法規命令仍應以實際發布施行者為依據 壹 職安法修正重點 1 職業安全衛生法架構 第一章總則 (1-5) 第二章安全衛生設施 (6-22) 第三章安全衛生管理 (23-34) 第四章監督與檢查 (35-39) 第五章罰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0實驗室安全健檢項目及規範.doc

Microsoft Word - 100實驗室安全健檢項目及規範.doc 健康檢查相關法規節錄 勞工安全衛生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12 日 修正) 第 2 條 本法所稱勞工 謂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第 12 條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 應施行體格檢查 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定期健康檢查 對於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者 應定期施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並建 立健康檢查手冊 發給勞工 前項檢查應由醫療機構或本事業單位設置之醫療衛生單位之醫師為之 檢 查紀錄應予保存 健康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169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69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三 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19 () ( ) 168 169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 ) 170 171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72 173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74 理參考 175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 110 176 177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 B2C4A454B3A1A5F720BEC7AED5C2BEB77EA677A5FEBDC3A5CDA475A740ADB1C17BB0DDC344BBA1A9FA E >

<4D F736F F F696E74202D B2C4A454B3A1A5F720BEC7AED5C2BEB77EA677A5FEBDC3A5CDA475A740ADB1C17BB0DDC344BBA1A9FA E > 推動校園安全衛生工作相關法規說明會 學校職業安全衛生工作面臨問題說明 1 前言 職業安全衛生法 自民國 102 年公布 103 年 7 月 3 日施行以來, 對於改善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問題, 產生相當大的貢獻, 但不可諱言, 在適法 落實的過程中, 對學校造成一定程度之影響, 且有窒礙難行之處 本部為協助各級學校能更了解職安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 排除執行上的困難, 特彙整多數學校的共同問題點, 並提出可能之因應方式,

More information

SW cdr

SW cdr 1~2 3 4 5~6 7~8 9~10 11 12 13 14 15 16~18 16 16 17 17 18 18 18 19 19 19 20 21 22 23~26 23 24 24 25 26 27 27 27 : 110V 1 110V 110V 15A 2 3 23 24 4 ( ) 5 6 1 2 26 20 l 1 7 3 4 5 15 17 18 12 7~13 6 ~ 8 ~

More information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2012 1 2 1 2 E-mailhsiaoen@mail.chna.edu.tw; mshchen@mail.chna.edu.tw ()() 97 98 101 2011 1 848 6 2010 12 76 508 59 84.6430 71.5363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More information

年一月九日施行 第 3 條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 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 ( 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 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 ; 第二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 所置管理人員應至少一人為專職 依前項規定所置專職管理人員

年一月九日施行 第 3 條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 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 ( 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 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 ; 第二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 所置管理人員應至少一人為專職 依前項規定所置專職管理人員 名稱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修正日期 : 民國 105 年 02 月 19 日生效狀態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本辦法 105.02.19 修正發布之第 6-1 12-2~12-6 90 條條文 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一及增訂之第 12-7 條條文, 除第 6-1 12-7 條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外, 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一章總則

More information

第 6-1 條 第 7 條 第 8 條 第 9 條 ( 刪除 ) 第 10 條 第 11 條 下列規定另於總機構或其地區事業單位設綜理全事業之職業安全衛生事務之管理單位, 及依附表二之一之規模置管理人員, 並依第五條之一規定辦理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 一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 應設直接隸

第 6-1 條 第 7 條 第 8 條 第 9 條 ( 刪除 ) 第 10 條 第 11 條 下列規定另於總機構或其地區事業單位設綜理全事業之職業安全衛生事務之管理單位, 及依附表二之一之規模置管理人員, 並依第五條之一規定辦理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 一 第一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 應設直接隸 資料來源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法規名稱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 民國 105 年 02 月 19 日修正 ) 第一章總則 第 1 條 第 1-1 條 本辦法依職業安全衛生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 性質, 設置安全衛生組織 人員及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 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透過規劃 實施 檢查及改進等管理功能, 實現安全衛生管理目標,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案

第六案 一 政策 二 目標 輔英科技大學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106 學年度第 1 次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訂定 (106.11.24) 本校為維護校內女性工作者 ( 含 : 教職 員工 與學生與自營作業工作者及在 學校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工作場所從事作業之承攬商勞工與自營作業者等 ), 遇 其工作環境或作業活動存有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所稱對母性健康危害之虞時, 學校 應採取母性健康保護措施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規定學校對於有母性健康危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2

2 98 2009115 1 2 / 3 18-1 1-1 2 2 25 1 4 - - - - - - 5 140 1 60 5 2 8 7 6 229 1-2 - - 26 1-30 32 3 - - - - 1-36 2 - - - - - 1-3 - 1 - - - - - - 4 2 - - - - - - 6 5 4 - - - - - - 9 1 8 - - - - - - 9 - - -

More information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美國實施第 3 輪量化寬鬆 (QE3) 政策對全球經濟之影響 The Impact of the US s Implementation of Round III Quantitative Easing Policy on the Global Economy 聶建中 (Nieh, Chien-Chung)

More information

第58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參考題解.doc

第58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參考題解.doc 第一題題目 : 試回答下列問題 : ( 一 ) 勞工安全衛生法所規定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 包括那些作業?(5 分 ) ( 二 ) 何謂化學品全球調和系統 (GHS)?(5 分 ) ( 一 ) 依據 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 11 條所稱之特殊危害作業係指高溫作業 異常氣壓作業 高架作業 精密作業 重體力勞動或其他對於勞工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 ( 二 ) 所謂化學品全球調和系統 (GHS) 係指聯合國為降低對勞工與消費者身體危害及環境污染,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3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6 3.1 6 3.2 7 3.3 7 4 8 4.1 8 4.2 2013 9 4.3 10 5 15 5.1 15 5.2 16 5.3 18 6 19 6.1 19 6.2 20 6.3 21 6.4 22 6.5 23 6.6 24 6.7 24 6.8 24 7 25 7.1 25 7.2 26 7.3 27 7.4 27 7.5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China Evergrande Group 中國恒大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 : 3333 環境 社會及 管治報告 2017 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3 2017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More information

勞工健康促進

勞工健康促進 健康管理與健康促進 什麼是健康檢查?? 定義〆在疾病的早期或病人尚未出現症狀時, 藉由一些檢查或步驟, 以發現疾病的早期或危險因子, 及早加以介入, 使受檢者保持健康或限制疾病發展之預防性工作 什麼是健康檢查?? 就是在 健康 無不適的狀況時所做的檢查! 健康檢查的正確名詞是 疾病篩檢 定期接受健康檢查, 才能 早期發現, 早期治療, 以及時治療隱藏在體內的疾病 勞工健康檢查的目的 及早發現員工的一般健康問題

More information

42Contents

42Contents 42Contents 06 12 14 22 08 10 04 5 - 5 Preface WHO 101 102 29.8 33.7 25.6 29.5 34.3 24.3WHO 2000 2004 The Global Strategy on Diet, Physical Activity And Health WHO 9 2025 邱淑媞 103 6 4 9 2012 29.8% 7.1%

More information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More information

統一CSR年報-封面+裡+目錄-第1章(靛)-test.indd

統一CSR年報-封面+裡+目錄-第1章(靛)-test.indd 社會責任報告書 統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1 2 1 GRI 4 6 8 8 9 10 11 12 13 18 20 21 26 29 30 31 32 39 48 50 57 60 68 70 72 73 2 3 4 5 6 489.6 4,758 37,000 72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樂活產品 做為一個負責任的食品生產者 我 們重視消費者的健康

More information

<B0EAA467A4CEA4BDA640AA76B27A4E6F2E31332E706466>

<B0EAA467A4CEA4BDA640AA76B27A4E6F2E31332E706466> 8 2015 2016 104 55 619 5,598 26.37 65 293 8,579 12.51 1 2 4 55 2008 1991 1999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2002 active ageing WHO, 2002 2015 103 150 2014 19.7 2061 9 82 65 7 ageing 65 2014 2025 2018

More information

DIY香草植物乾燥

DIY香草植物乾燥 中華民國第四十五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說明書 高職組農業及生物科技科 第一名 091405 DIY 香草植物乾燥 - 迷迭香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作者姓名 : 職三黃宗榮 職三徐薪發 職三黃梓厚職三嚴翰盛 指導老師 : 吳慶源 李卓曄 DIY - (3) 5. 105 1 2 3 4 5 12 3 4 5avg 51.35 51.1 51.2 51.35 51.05 137.73

More information

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審查會通過條文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等26人提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提案委員蘇震清等22人提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提案委員吳育仁等19人提案委員田秋堇等21人提案委員李應元等25人提案委員蔣乃辛等20人提案委員蔣乃辛等26人提案委員蔣乃

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審查會通過條文行政院提案委員林淑芬等26人提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提案委員蘇震清等22人提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提案委員吳育仁等19人提案委員田秋堇等21人提案委員李應元等25人提案委員蔣乃辛等20人提案委員蔣乃辛等26人提案委員蔣乃 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職業安全衛生法 勞工安全衛生法 一 現行勞工安全衛生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之立法係因民國六十年間工業發展迅速, 伴隨之重大職業災害引起社會關注, 為防止職業災害, 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遂制定 職業安全衛生法, 惟於立法院審議時, 以該法只適用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營造業 製造業 水電及煤氣業及交通運輸等五大行業, 並未適用各業勞工為由, 爰修正為本法現行名稱

More information

<3030ABCAADB12DA440AED52E636472>

<3030ABCAADB12DA440AED52E636472> SHANG KAI STEELCo.,Ltd Expanded Metal for Building and Commercial Applications 03 04 05 大發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第二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06 07 08 09 10 11 103年工業區安全伙伴促進計畫 全國 國工業區績優單位人員表揚 全國工業區績優單位人員表揚 暨 安 全 伙 伴 成 果 發 表 活 動 朤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CONTENTS ISSN 1994-9766 NCC NEWS 5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月號 第8卷 第1期 http://www.ncc.gov.tw 頭條故事 社會關懷節目 日出的所在 製播心得分享 專欄話題 公營廣播電臺播送 廣告 類型之觀察 102年廣播收聽行為研究成果出爐 修訂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30條建置無線廣播電視節目表資料庫及查詢網頁 會務側寫 102年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目錄 2 3 4 7 7 8 11 13 13 16 17 20 22 23 24 27 28 31 33 37 39 2 關於本報告 2017 12 31 27 2017 12 31 2017 1 1 2017 12 31 www.ozner.net www.hkexnews.hk 浩澤淨水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3 關於我們 2017 2017 二零一七年環境 社會及管治報告 4 關於我們 ( 續 )

More information

46 2011 11 467 數位遊戲式學習系統 7 2011 11 467 47 3 DBGameSys 48 2011 11 467 正規化資料模組 如何配置並儲存電子化資料 以 便減少資料被重覆儲存的程序 DBGameSys的主要功能模組包 學習者 審核評分模組 含 正規化資料模組 審核評分 模組 高分列表模組3大區塊 系統資料庫 在正規化資料模組的執行 高分列表模組 過程中 先要求學習者瀏覽遊戲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職業安全衛生法令 ( 職安法 6-2 暨校園勞動檢查重點 ) 蔡建成科長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1 主講人簡介 現職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中心科長 學 / 經歷 : 學歷 : 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工程研究所博士 經歷 : 行政院勞委會南檢所技正 專長 / 負責業務 : 化學品管制與職業安全衛生 2 摘要 一. 105 年度職業災害 二. 立法基本架構三. 事前與源頭管理的法律四.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w doc

Microsoft Word - law doc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 內政部六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台內勞字第六四 五九一號令發佈內政部七十一年三月十日台內勞字第六七三 九號令第一次修正發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台八十勞安一字第三四六六八號令第二修正發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台八十七勞安一字第 二六九二二號令第三次修正發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勞安一字第 九一 六四三七五號令第四次修正發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 衞 7. (a) (b) (c) (d) (e) (f) 8.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 衞 7. (a) (b) (c) (d) (e) (f) 8.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確保本港公務員隊伍與時並進 目的 公務員事務局的工作 2. (a) (b) (c) 3. 4. 附件 A - 2-5.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6. 168 500 161 600 5% 衞 7. (a) (b) (c) (d) (e) (f) 8. - 3-9. 附件 B 公務員體制改革 10. (a) (b) (c) (d)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C2BEB77EA677A5FEBDC3A5CDBADEB27AB357B3B9A4CEC2BEB77EA677A5FEBDC3A5CDBADEB27AAD70B5652D76332E646F63>

<4D F736F F D DC2BEB77EA677A5FEBDC3A5CDBADEB27AB357B3B9A4CEC2BEB77EA677A5FEBDC3A5CDBADEB27AAD70B5652D76332E646F6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指導原則 壹 前言 勞動部 104 年 8 月 19 日勞職授字第 1040202500 號函修正 勞動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於一百零二年七月三日修正公布職業安全衛生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並於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 性質, 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次依本部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六日配合本法之施行,

More information

工廠 : 工作場所出入口 樓梯 通道 門 梯等應設置適當之採光或照明 工作場所緊急避難用出口 通道或避難器具應標示其目的, 且應維持隨時能使用之狀態 ( 二 ) 墜落飛落防止 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 握把 覆蓋等防護措施 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應架設工作台

工廠 : 工作場所出入口 樓梯 通道 門 梯等應設置適當之採光或照明 工作場所緊急避難用出口 通道或避難器具應標示其目的, 且應維持隨時能使用之狀態 ( 二 ) 墜落飛落防止 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應設有適當強度之圍欄 握把 覆蓋等防護措施 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應架設工作台 查核表 日期 : 本輔導案工廠投入金額 ( 元 / 年 ): 日期 : 輔導請輸入大寫 "V" 做勾選, 輔導請輸入 " 數字 " 表示改善項數 V 工廠 : ( 一 ) 工作場所 0 工廠製造 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 有向直轄 縣 ( 市 ) 主管機關申報 工廠製造 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 有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局限空間作業場所, 應確認有無缺氧 中毒等危害,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第 四 十 七 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華民國第 四 十 七 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華民國第四十七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說明書 高中組生物 ( 生命科學 ) 科 040718 光鮮外表下的神秘面紗 - 探討草莓果實生長及其生殖 學校名稱 :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作者 : 高二簡溥辰 指導老師 : 王美玲 高二謝宜芬 高二歐盈佛 高二陳柏維 關鍵詞 : 草莓 (Fagaria sp. ) 果實發育 (fruit develop) 萌芽 (germination) ~

More information

75 101 1.2 1.3

75 101 1.2 1.3 技師執業環境 101年度受懲戒技師 案例 彙編 與 探討 紀律委員會 時 間飛逝 一年又過去了 這一年來 經過大家的努力 並且注意法令規範 促使遭受懲戒 處分的技師減少 但是仍請注意目前兩類趨勢 1. 丙簽 2. 設計不當 監造不實 施工不 良三者的專業 造成今日技師不只該注意遵守法規 更要注意充實專業的實力 才能避免受到懲 戒 一 相關法規 有他人之秘密 六 執行業務時 收受不法之利益 或以 1.1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暴露模式及貝氏決策分析

暴露模式及貝氏決策分析 化學品暴露危害風險評估 與分級管理之原理及應用 蔡朋枝特聘教授成功大學醫學院工業衛生科暨環境醫學研究所 70403 台南市北區勝利路 138 號門診大樓 8 樓 Tel:(06)200-7346 ;(06)235-3535#5806 Fax:(06)275-2484 E-mail: pjtsai@mail.ncku.edu.tw 1 化學品危害 CNS 15030 Physical hazard Health

More information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More information

財金資訊-82期.indd

財金資訊-82期.indd /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總則.03 事業之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人員之權責.06 機械 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09 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10 教育及訓練.29 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31 急救及搶救.34 防護設備之準備 維持及使用.37 事故通報及

目錄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總則.03 事業之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人員之權責.06 機械 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09 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10 教育及訓練.29 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31 急救及搶救.34 防護設備之準備 維持及使用.37 事故通報及 國立成功大學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30 日 1 目錄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總則.03 事業之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人員之權責.06 機械 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09 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10 教育及訓練.29 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31 急救及搶救.34 防護設備之準備 維持及使用.37 事故通報及報告.38

More information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6 20114460台灣綠建築政策的成就 台灣的建築產業消耗了大量的水泥, 也排放了很多的營建廢棄物, 建築物的壽命卻嚴重偏低 建築的環保時代已來臨 1992 199212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CSD1998 1996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27.22 34 1 6 20114460 7 8 201144604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1-4 二 社會工作存在的前提 / 基本假設 Boehm

1-4 二 社會工作存在的前提 / 基本假設 Boehm 第一章 社會工作的基本概念 壹社會工作的意義 一 社會工作 較重要的定義 1. 2. 3. 上榜關鍵 1. 2. 1-3 1-4 二 社會工作存在的前提 / 基本假設 Boehm 1. 2. 3. 4. 5. 6. 7. 8. 貳社會工作相關名詞說明 client social case work social group work community work 1. 2. 上榜關鍵 1-5 1-6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