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75 101 1.2 1.3"

Transcription

1 技師執業環境 101年度受懲戒技師 案例 彙編 與 探討 紀律委員會 時 間飛逝 一年又過去了 這一年來 經過大家的努力 並且注意法令規範 促使遭受懲戒 處分的技師減少 但是仍請注意目前兩類趨勢 1. 丙簽 2. 設計不當 監造不實 施工不 良三者的專業 造成今日技師不只該注意遵守法規 更要注意充實專業的實力 才能避免受到懲 戒 一 相關法規 有他人之秘密 六 執行業務時 收受不法之利益 或以 1.1 技師法 第十六條 技師執行業務所製作之圖樣及書表 應由 技師本人簽署 並加蓋技師執業圖記 涉及不 同科別技師執業範圍者 應由不同科別技師為 之 並分別註明負責之範圍 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 前項第五款規定 於停止執行業務後 亦 適用之 第三十九條 技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除依本法規定處 分外 應付懲戒 技師僅得就其本人或在本人監督下完成之 一 違反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 工作為簽證 涉及現場作業者 技師應親自赴 第一項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或第 現場實地查核 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之行為 技師執行簽證 應提出簽證報告 並將簽 證經過確實作成紀錄 連同所有相關資料 文 據彙訂為工作底稿 第十九條 技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執行業務或招 攬業務 二 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 經判刑確 定 三 違反技師公會章程 倫理規範或第二 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情節重大 第四十條 技師之懲戒 應由技師懲戒委員會 按其 情節輕重 依下列規定行之 技 師 期 刊 二 違反或廢弛其業務應盡之義務 一 警告 三 執 行 業 務 時 違 反 與 業 務 有 關 之 法 二 申誡 二 一 三 六 四 辦理鑑定 提供違反專業或不實之報 74 令 告或證詞 五 無正當理由 洩漏因業務所知悉或持 三 二個月以上二年以下之停止業務 四 廢止執業執照 五 廢止技師證書 技師受申誡處分三次以上者 應另受停止

2

3 76

4 F

5 A B 2. A B A B A B (1) (2) (3) 78

6 101 (4) 16 A A 2. A

7 2. (1) contraction scour local scour (2) A. z = 0 B. N C. D. E. (3) (1) 4m 6m (2) (3) 2.5m (4) RC 4.5m 4.05m (5-7) 2. (1) (2) 16 (3) (4) 80

8 (1) (2) (3) % % 1.03% 4. 81

9

10 A A A A 2. A

11 A A C D B

12 ,000 AC (1) (2) (3) (4) AC (5)

13 3. SGSTAF AC

14

地 理 志 鏡 止 煞, 來 達 到 安 宅 的 效 果 4. 門 神 符 紙 : 於 門 板 繪 製 門 神, 作 為 宅 第 的 守 護, 民 宅 所 使 用 的 門 神 題 材, 多 為 天 官 賜 福 或 文 武 官 員 符 紙 是 以 畫 了 符 咒 的 紙 懸 掛 室 內, 或 加 框

地 理 志 鏡 止 煞, 來 達 到 安 宅 的 效 果 4. 門 神 符 紙 : 於 門 板 繪 製 門 神, 作 為 宅 第 的 守 護, 民 宅 所 使 用 的 門 神 題 材, 多 為 天 官 賜 福 或 文 武 官 員 符 紙 是 以 畫 了 符 咒 的 紙 懸 掛 室 內, 或 加 框 第 二 篇 - 人 文 地 理 ( 五 ) 民 宅 的 祈 福 辟 邪 物 臺 灣 早 期 移 民, 因 為 離 鄉 背 井, 對 於 新 環 境 的 陌 生, 以 及 生 存 的 不 容 易, 再 加 上 承 襲 閩 粵 地 區 的 習 慣, 所 以 住 屋 講 究 的 是 祈 福 辟 邪 除 了 建 屋 之 前 要 看 地 理 風 水, 在 建 屋 時 更 有 許 多 禁 忌 要 遵 守 另 外,

More information

从 宾 馆 到 又 一 城 是 十 五 分 钟, 从 又 一 城 到 邵 逸 夫 是 十 分 钟, 去 时 一 路 上 坡 很 辛 苦, 回 时 一 路 下 坡 很 轻 松, 很 像 上 小 学 时 的 心 情, 这 是 最 初 几 天 最 深 的 感 受 有 段 时 间 很 少 走 校 内 的 路

从 宾 馆 到 又 一 城 是 十 五 分 钟, 从 又 一 城 到 邵 逸 夫 是 十 分 钟, 去 时 一 路 上 坡 很 辛 苦, 回 时 一 路 下 坡 很 轻 松, 很 像 上 小 学 时 的 心 情, 这 是 最 初 几 天 最 深 的 感 受 有 段 时 间 很 少 走 校 内 的 路 那 城 那 校 那 景 香 港 访 学 印 象 刘 斌 时 间 过 得 真 快, 一 转 眼 从 香 港 回 来 一 个 多 月 了 前 两 天 走 在 路 上, 看 到 一 个 逆 行 的 车 剐 了 路 人, 双 方 在 路 边 吵 得 不 可 开 交, 突 然 想 起 有 些 地 方 的 交 规 与 大 陆 不 一 样, 这 车 在 香 港 就 算 是 正 常 行 驶 了 于 是, 香 港,

More information

合金投资年报正文.PDF

合金投资年报正文.PDF 1999 1 1999 2. 3. 4. 5. 2 1999 3 1999 (1) 4 1999 5 1999 6 1999 7 1999 8 1999 9 1999 10 1999 11 1999 12 1999 13 1999 14 1999 15 1999 16 1999 17 1999 18 1999 19 1999 20 1999 21 1999 22 1999 23 1999 24 1999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7DEAE76AA6BA4CEA475B57BA7DEB34EC555B0DDA4BDA571BADEB27AB1F8A8D2A4B6B2D0C1BFBD5A>

<4D F736F F F696E74202D A7DEAE76AA6BA4CEA475B57BA7DEB34EC555B0DDA4BDA571BADEB27AB1F8A8D2A4B6B2D0C1BFBD5A> 簡報大綱 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介紹 技師法相關規定 專技高考免試規定 ( 高考換技師證書 )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技術服務採購注意事項 結語 2 技師法規體系架構及關聯法規表 技師法相關規定 技師法及其子法 技師法技師法施行細則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各科技師執業範圍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及審議規則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技師法重要函釋104_b_.doc

Microsoft Word - 技師法重要函釋104_b_.doc 技師法與相關子法 函釋 大法官解釋 判決對照表技師法技師法相關子法 函釋 大法官解釋 判決第一章總則第 1 條 立法說明 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公共本法立法目的 利益, 建立專業技師制度, 提升技術服務品質, 健全專業技師功能, 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技師之主管機關 : 在中央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巿 ) 為縣 ( 巿 ) 政府 第 3 條 1. 大法官解釋釋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eact doc

Microsoft Word - peact doc 技師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技師法自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公布施行以來, 歷經七次修正, 距前次七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全文修正已逾二十年, 部分規定已有不合時宜之情形, 並有需配合現行法制修正之處 另鑒於國內經濟環境之快速發展, 技師業務及責任日益加重, 為改善技師執業環境 增進技師專業功能之發揮, 並提升技師之執業品質及與國際接軌, 爰擬具 技師法 修正草案, 其修正要點如下 : 一 確立技師專業地位及技師證照管理合理化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社會工作師法.doc

Microsoft Word 社會工作師法.doc 社會工作師法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16 日 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2531 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系, 提昇社會工作師專業地位, 明定社會工作師權利義 務, 確保受服務對象之權益, 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社會工作師, 指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 協助個人 家庭 團體 社 區, 促進 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 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 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

More information

心 理 師 法

心 理 師 法 心理師法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 立法院第四屆第六會期第六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第一條 總則 中華民國國民經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者, 得充臨床 心理師 中華民國國民經諮商心理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得充諮商 心理師 本法所稱之心理師, 指前二項之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 第二條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 臨床心理所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全國寺院宮廟基本資料調查表

全國寺院宮廟基本資料調查表 全 國 孝 院 宮 廟 基 本 資 料 ( 僅 含 宗 教 團 體 提 供 部 分 ) 本 孝 廟 基 本 資 料 係 由 本 部 轉 請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尌 轄 內 宗 教 團 體 提 供 資 料 彙 集 而 成, 調 查 期 間 為 本 (99) 年 4 月 至 7 月 中 旬, 包 含 孝 廟 3 千 餘 間, 約 佔 全 國 孝 廟 數 之 30% 除 孝 廟 基 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doc 聽力師法 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23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800019291 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中華民國國民經聽力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聽力師證書者, 得充聽力師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聽 力學系 組 研究所或相關聽力學系 組 研究所主修聽力學, 並經實習至少六個月或至少三百七十五小時成績及格, 領有畢業證書者, 得應聽力師考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3y\250\245\252v\300\370\256v\252k\261\370\244\345.doc)

(Microsoft Word - \273y\250\245\252v\300\370\256v\252k\261\370\244\345.doc) 語言治療師法 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2 日 華總一義字第 0970011364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61 條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中華民國國民經語言治療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語言治療師證書者, 得 充語言治療師 第二條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語言治療學系 組 研究所或相關語言治療學系 組 研究所主修語言治療, 並經實習至少六個月或至少三百七十五小時,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 "#$%& $()*+#$, $(-.&,./.+#/(-.&01( &-#&(&$# (&2*(,#-3.,14& $ +()5(*-#5(-#/-/#(-1#&-+)(& :;<<= > A B?

! #$%& $()*+#$, $(-.&,./.+#/(-.&01( &-#&(&$# (&2*(,#-3.,14& $ +()5(*-#5(-#/-/#(-1#&-+)(& :;<<= >  A B? ! "#$%& $()*+#$, $(-.&,./.+#/(-.&01( &-#&(&$# (&2*(,#-3.,14& $ +()5(*-#5(-#/-/#(-1#&-+)(&- 67789:;

More information

9202reply-s.doc

9202reply-s.doc 1 16 () (A) (B) (C) (D) B () B D (B) (D)22 (A) (B) (C) 5 12 C C 34 2 3 1. 89 42 (B) 2. 42 151 44 27 () () 69 79 89 (A) ( ) 1,803 2,039 2,217 (B) (/) 4.8 4.0 3.3 (C) 65 (%) 4.1 6.1 8.5 (D) (%) 9.9 15.8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執照, 始得執業 藥師執業, 應接受繼續教育, 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第一項申請執業登記之資格 條件 應檢附文件 執業執照發給 換發 補發與前項執業執照更新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項藥師接受繼續教育之課程內容 積分 實施方式 完成繼續教育證明

執照, 始得執業 藥師執業, 應接受繼續教育, 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第一項申請執業登記之資格 條件 應檢附文件 執業執照發給 換發 補發與前項執業執照更新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項藥師接受繼續教育之課程內容 積分 實施方式 完成繼續教育證明 名稱 : 藥師法修正日期 : 民國 103 年 07 月 16 日法規類別 :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一章總則 第 1 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藥師考試及格者, 得充藥師 第 2 條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得應藥師考試 :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藥學系畢業, 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 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五日修正施行前,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doc 牙體技術師法 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23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800018521 號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中華民國國民經牙體技術師考試及格, 並依本法領有牙體技術師證書者, 得充牙體 技術師 第二條 中華民國國民經牙體技術生考試及格, 並依本法領有牙體技術生證書者, 得充牙體 技術生 第三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 : 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 ;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在縣 ( 市 ) 為縣 (

More information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3AA65ABD8B379AAABB35DB86DBC66AED6AD6EC249ADD7A5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3AA65ABD8B379AAABB35DB86DBC66AED6AD6EC249ADD7A5BF2E646F63> 審 核 華 民 國 九 年 月 日 濟 授 字 0 9 0 0 7 6 0 號 令 訂 華 民 國 九 年 七 月 八 日 濟 授 字 0 9 0 5 9 0 號 令 修 正 濟 簡 稱 受 央 域 興 改 各 種 宜 特 訂 詞 義 凡 越 固 皆 屬 包 括 鐵 農 油 氣 天 然 氣 渡 電 纜 電 鐵 塔 佈 示 常 自 然 產 生 疏 浚 灘 趾 趾 常 情 而 各 該 利 訂 準 特 性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全 面 贯 彻 党 和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政 策, 落 实 国 家 有 关 教 育 的 法 律 法 规 ; 研 究 草 拟 江 苏 省 教 育 法 规 和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二 ) 研 究 教 育 发 展 战 略 思 路, 统 筹 规 划 协 调 指 导 江 苏

( 一 ) 全 面 贯 彻 党 和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政 策, 落 实 国 家 有 关 教 育 的 法 律 法 规 ; 研 究 草 拟 江 苏 省 教 育 法 规 和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二 ) 研 究 教 育 发 展 战 略 思 路, 统 筹 规 划 协 调 指 导 江 苏 2008 年 江 苏 高 考 改 革 新 方 案 引 争 议 1. 案 例 概 述 1.1 案 例 简 介 2008 年 高 考 新 方 案 是 江 苏 省 10 年 内 的 第 五 套 高 考 方 案, 此 方 案 11 月 28 日 一 出 台 就 饱 受 争 议, 被 指 有 轻 理 化 的 嫌 疑 且 在 录 取 阶 段 出 现 了 录 取 准 则 不 明 确 的 现 象 针 对 此 现 象,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83066.indb

83066.indb 20042005 2006 12 31 2007 9 30 2006 9 30 27 31 4.04(1) 200420052006 12 31 20062007 9 30 2007 12 31 27 31 2007 12 31 342A(1) 2007 12 31 4.04(1) 2008 3 31 2007 9 30 2007 9 30 125 9 30 12 31 2004 2005 200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03\304\256v\252k doc)

(Microsoft Word - \303\304\256v\252k doc) 藥師法 藥師法 (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修正 ) 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九月三十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37 條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20 21 條條文 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43 條及名稱 ( 原名稱 : 藥劑師法 )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總統 (88) 華總 ( 一 ) 義字第 8800303390 號令修正公布第 3 15

More information

14. 阿 亮 在 寒 假 春 節 期 間 與 父 母 到 一 座 廟 裡 拜 拜, 廟 裡 的 神 有 掌 生 死 簿 的 判 官 勾 攝 生 魂 的 黑 白 無 常 執 行 拘 提 魂 魄 的 牛 頭 馬 面, 整 間 廟 看 起 來 有 些 陰 森, 請 問 阿 亮 到 了 哪 一 座 廟 內

14. 阿 亮 在 寒 假 春 節 期 間 與 父 母 到 一 座 廟 裡 拜 拜, 廟 裡 的 神 有 掌 生 死 簿 的 判 官 勾 攝 生 魂 的 黑 白 無 常 執 行 拘 提 魂 魄 的 牛 頭 馬 面, 整 間 廟 看 起 來 有 些 陰 森, 請 問 阿 亮 到 了 哪 一 座 廟 內 師 大 附 中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高 3 選 修 歷 史 上 第 1 類 組 第 二 次 期 中 考 一 單 選 題 ( 一 題 2 分 共 48 題 不 倒 扣 ) 1. 有 一 段 資 料 提 到 先 秦 某 一 家 的 學 說 : 有 支 持 泛 神 主 義 抒 情 主 義 和 無 政 府 主 義 的 趨 向 他 們 崇 信 宇 宙 間 的 一 元 組 織, 願 意 回 歸 到

More information

第 8 條 第三章執業 第 9 條 第 10 條 第 11 條 請領社會工作師或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 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 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 社會工作師執業, 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送驗社會工作師證書申請登記, 發給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不得發給

第 8 條 第三章執業 第 9 條 第 10 條 第 11 條 請領社會工作師或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 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 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 社會工作師執業, 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送驗社會工作師證書申請登記, 發給執業執照始得為之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不得發給 名稱社會工作師法 修正日期 第一章總則 第 1 條 第 2 條 民國 98 年 05 月 27 日 為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系, 提昇社會工作師專業地位, 明定社會工作師權利義務, 確保受服務對象之權益, 特制定本法 本法所稱社會工作師, 指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 協助個人 家庭 團體 社區, 促進 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 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 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 協助人民滿足其基本人性需求,

More information

10-6

10-6 項次 一 第十條附表六導遊人員違反本條例及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裁罰標準表 裁罰事項裁罰機關裁罰依據處罰範圍裁罰標準 未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 或未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 即執行導遊人員業務者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 第二項 第五十九條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並禁止其執業 行為人係旅行業從業人員 行為人係非旅行業從業人員 已考取並訓練處新臺幣一萬元合格結業尚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總說明 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及其性能維護良窳, 攸關發生火災時之撲滅及人員逃生等安全甚鉅, 亟需有專門知識及技術人員負責, 故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七條第一項即規定, 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 監造, 應由消防設備師為之, 消防安全設備之裝置 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

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總說明 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及其性能維護良窳, 攸關發生火災時之撲滅及人員逃生等安全甚鉅, 亟需有專門知識及技術人員負責, 故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七條第一項即規定, 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 監造, 應由消防設備師為之, 消防安全設備之裝置 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 中華民國 41 年 9 月起編號 ) 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22 日印發 院總第 1301 號 委員提案第 19344 號 案由 : 本院委員陳超明等 17 人, 鑑於消防安全設備設計及其性能維護之良窳, 攸關公共安全甚鉅, 為建立消防設備人員及相關專技人員之執業制度, 爰參酌我國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立法例, 明確規範消防設備人員之執業 業務及責任 公會組設 懲處等事宜,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苗栗縣大湖鄉南湖社區農村再生計畫書

苗栗縣大湖鄉南湖社區農村再生計畫書 大 湖 鄉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苗 栗 縣 大 湖 鄉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書 一 農 村 社 區 名 稱 : 苗 栗 縣 大 湖 鄉 二 申 請 組 織 或 團 體 : 苗 栗 縣 大 湖 鄉 三 聯 絡 人 姓 名 地 址 電 話 姓 名 電 話 地 址 許 松 宏 0935325567 苗 栗 縣 大 湖 鄉 南 湖 村 護 安 巷 9 號 劉 德 榮 0933887125 苗 栗 縣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扩 大 国 家 免 疫 规 划 相 关 监 测 信 息 报 告 工 作 方 案 附 表 年 月 国 家 免 疫 规 划 疫 苗 常 规 接 种 情 况 报 表 ( 各 级 通 用 ) 疫 苗 / 剂 次 本 地 儿 童 流 动 儿 童 应 种 剂 次 数 实 种 剂 次 数 应 种 剂 次 数 实 种 剂 次 数 乙 肝 疫 苗 及 时 3 卡 介 苗 脊 灰 疫 苗 3 4 百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Microsoft Word 141 102 9 25 146 1 8... 1... 2 40 1... 6 2 5... 10... 11... 12 19 1... 12 2 1 1... 14 9 4 1... 15 壽險訊息第 141 期 1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示保險業依保險法第 1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之相關規範 102 8 29 10202508001 twbbb twbbb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5FBBF9D5BEBDDAC4DCB7BDB0B8BCB0CAB5CAA9B0ECB7A85FC1AACDA85FC1F5BDF0B2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5FBBF9D5BEBDDAC4DCB7BDB0B8BCB0CAB5CAA9B0ECB7A85FC1AACDA85FC1F5BDF0B2C52E646F63> 基 站 节 能 方 案 及 实 施 办 法 中 国 联 通 唐 山 分 公 司 刘 金 才 摘 要 : 本 文 通 过 唐 山 联 通 部 分 通 信 基 站 的 节 能 实 践, 对 基 站 节 能 方 案 进 行 了 较 为 深 入 的 探 讨, 指 出 了 基 站 节 能 的 现 实 意 义 和 必 要 性, 以 及 为 企 业 所 带 来 的 经 济 效 益 关 键 词 : 基 站 节 能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C23-人體研究法.doc

Microsoft Word - PC23-人體研究法.doc 人體研究法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91401 號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人體研究之研究對象權益, 特制定本法 人體研究實施相關事宜, 依本法之規定 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從其規定 第二條 人體研究應尊重研究對象之自主權, 確保研究進行之風險與利益相平衡, 對研究對 象侵害最小, 並兼顧研究負擔與成果之公平分配, 以保障研究對象之權益 第三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

More information

( CIP ) /. :, 1999 ISBN G CIP (1999) : : : ( 17 ) : : : : : mm mm 1 32 : :1 :12.00 ISBN

( CIP ) /. :, 1999 ISBN G CIP (1999) : : : ( 17 ) : : : : : mm mm 1 32 : :1 :12.00 ISBN ( CIP ) /. :, 1999 ISBN 7-80647 - 165-0... - -.G843.956.5 CIP (1999) 54510 : : : ( 17 ) : : : : : mm mm 1 32 :1999 12 1 1 :1 :12.00 ISBN 7-80647 - 165-0/ G 30 :330002 ( ) ,, :,,,,, 1998 7 12,,,,,,,,,,,,,

More information

2014 : 706 2 3 4 5 6 12 15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 3 3,796 4,738 3,796 4,738 4 1,983 1,837 (27,319) (26,934) (21,540) (20,359) 5 (64) (92) (21,604) (20,451) 6 159 196 期 7 (21,445) (20,255)

More information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More information

, , 四畫

, , 四畫 一畫 461 461 407 276 506 678 二畫 675 433 623 308 675 217 205 34 209 9 423 204 338 338 205 670 423 532 32 31 337 79 41, 205 675 555 186 374 188 520 188 188 186, 661 659 192 102 102 三畫 216 662 47 671 653 673

More information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就註冊中醫陳通進行研訊的決定及理由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就註冊中醫陳通進行研訊的決定及理由 香 港 中 醫 藥 管 理 委 員 會 中 醫 組 根 據 中 醫 藥 條 例 第 98(2) 條 就 註 冊 中 醫 陳 通 進 行 研 訊 的 決 定 及 理 由 研 訊 日 期 及 時 間 : 2016 年 3 月 2 日 下 午 4 時 至 4 時 45 分 研 訊 地 點 :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22 樓 會 議 室 被 告 人 姓 名 : 註

More information

() 1. 2. 復 4 14 3155.6770 () 1093 1094109510964 1 2 RC 0.0656 0.0436 16.3722 3.2048 9.7005 0.12 0.08 29.41 5.76 17.42 11.4008 4.8608 2.2302 7.7984 20.48 8.73 4.00 14.00 55.6770 3 1.0.12%? 1 例 2 1 1. 14

More information

私立樹德技術學院八十九學年度試辦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私立樹德技術學院八十九學年度試辦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四 年 制 申 請 入 學 複 試 報 名 正 表 附 表 一 申 請 編 號 205 黏 貼 照 片 處 請 實 貼 相 片 背 面 填 寫 姓 名 報 考 系 別 複 試 報 名 序 號 本 欄 請 勿 填 寫 ( 一 ) 本 人 對 招 生 簡 章 內 容 及 相 關 規 定 已 詳 細 閱 讀 並 充 份 了 解 亦 同 意 依 所 列

More information

1

1 2016 www.hkgem.com www.kwanonconstruction.com 1 目錄 3 4 6 10 21 32 47 49 50 52 54 56 126 2 公司資料 公司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41 43 45 47 5 Codan Trust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高 考 语 文 陕 西 卷 试 题 以 及 答 案 解 析 本 试 卷 分 第 Ⅰ 卷 ( 选 择 题 ) 和 第 Ⅱ 卷 1 至 4 页, 第 Ⅱ 卷 5 至 8 页 考 试 结 束 后, 将 本 试 卷 和 答 题 卡 一 并 交 回 第 Ⅰ 卷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考 生 在 答 题 卡 上 务 必 用 直 径 0.5 毫 米 黑 色 墨 水 签 字 笔 将 自 己 的 姓

More information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4 學 年 度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 第 一 類 學 群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各 校 系 一 覽 表 21 中 學 系 16 16 22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23 劇 場 藝 術 學 系 2 2 24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11 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學 測 術 科 考 試 分 發 比 序 科 目 檢 定 及 級 分 項 目 檢 定 及 分 數 項 目 4 4 學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 ) (: 00059) 2015 目錄 2 3 4 5 8 21 41 53 61 63 64 66 67 68 150 151 1 公司資料 公司 股 00059 0.1% 05821 0.1% 05580 0.1% 05855 0.1% 05567 0.1% 05602 業 8 32 33 86 20 2208 2888 86 20 2208 2777 業 151 14 1401 (852)

More information

生 育 技 术 指 导 等 社 区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工 作 二 门 诊 医 疗 工 作 1. 加 强 领 导, 健 全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区 卫 生 局 的 要 求 和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工 作 的 需 要, 中 心 建 立 领 导 班 子,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规

生 育 技 术 指 导 等 社 区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工 作 二 门 诊 医 疗 工 作 1. 加 强 领 导, 健 全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区 卫 生 局 的 要 求 和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工 作 的 需 要, 中 心 建 立 领 导 班 子,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规 宝 峰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工 作 总 结 在 区 卫 生 局 的 领 导 和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的 领 导 下, 在 总 院 领 导 班 子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中 心 职 工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中 心 始 终 坚 持 以 病 人 为 中 心 和 保 障 居 民 健 康 的 服 务 理 念, 通 过 组 织 员 工 不 断 加 强 学 习, 内 强 素

More information

法編號:02569 版本:

法編號:02569 版本: 驗光人員法 (02569)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18 日制定 59 條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6 日公布 民國 104 年 12 月 18 日 ( 現行條文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資格取得之要件 ) 中華民國國民經驗光師考試及格, 並依本法領有驗光師證書者, 得充驗光師 中華民國國民經驗光生考試及格, 並依本法領有驗光生證書者, 得充驗光生 本法所稱之驗光人員, 指前二項之驗光師及驗光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 ~2055 : I

~ ~2055 : I 人事業務標準作業程序 07-5252000 2041~20462051~2055 :07-5252059 http://www2.nsysu.edu.tw/person/personnel.htm E-mailope@mail.nsysu.edu.tw I -------------------------------------------------------- 1 --------------------------------------------------------------

More information

審計準則公報制定之目的與架構

審計準則公報制定之目的與架構 1 2 3 4 5 (67) $2,000,000 $1,200,000 $800,000 $800,000 12% $8,000 $500,000 10% $4,167 $600,000 8% $4,000 $3,200,000($2,000,000$1,200,00020/30$800,00015/30 $3,2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12%1/12$8,000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食 品 技 師 制 度 之 推 動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101 年 4 月 23 日 大 綱 前 言 技 師 與 食 品 技 師 法 源 與 相 關 法 規 強 制 實 施 業 別 食 品 技 師 專 技 考 試 宣 導 及 配 套 措 施 十 大 消 費 新 聞 (2008)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危 害 亦 有 可 能 會 致 命 (2010 年 ) 十 大 消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TablesDivision_Chinois

TablesDivision_Chinois Exemple Tables de division Chinois http://www.memrise.com/ 除以 chúyǐ divisé par (diviser par) 等于 děngyú égale (être égal à) 八除以四等于二 bā chúyǐ sì děngyú èr 8 divisé par 4 égale 2 Table de division par 1 一除以一

More information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C)cv.ps, page Normalize

(C)cv.ps, page Normalize 中 小 型 企 業 資 訊 保 安 指 南 若對本指南內容有任何查詢 請聯絡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 (HKCERT) 電郵: hkcert@hkcert.org 電話: 8105-6060 傳真: 8105-9760 2007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 香港警察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本指南所載資料只作參考之用 有關資料的誤差 遺漏或不足 版權擁有人概不負責 讀者需要承擔使用本指南的資料作任何用途的所有責任

More information

RC总监办主要职责.doc

RC总监办主要职责.doc RC 总 办 织 机 构 与 职 责 一 机 构 本 项 目 按 二 级 机 构 设 置,RC 合 同 段 设 总 工 程 师 办 公 室 一 个 驻 地 工 程 师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 称 驻 地 办 ) 两 个 总 办 驻 地 办 根 据 本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以 及 履 行 施 工 职 责 的 要 求 设 置 内 部 工 程 部 中 心 试 验 室 综 合 部 等 机 构, 并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B0C8A448ADFBA6E6AC46A4A4A5DFAA6B5141ABCAADB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B0C8A448ADFBA6E6AC46A4A4A5DFAA6B5141ABCAADB12E646F63>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中 立 法 Q&A 專 輯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銓 敍 部 編 製 Ministry of Civil Service 本 部 地 址 :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試 院 路 1 之 2 號 網 址 :http://www.mocs.gov.tw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中 立 法 Q&A 專 輯 目 錄 Q1 為 什 麼 要 制 定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law.doc

Microsoft Word law.doc 心理師法規整理版 以下整理係根據 心理師法 ( 簡稱 : 法 ) 心理師法施行細則 ( 則 ) 及 心理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辦法 ), 整理部份主要關乎個人層面, 公會部份規範未整理 壹 資格的規定法 : 第一條中華民國國民經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者, 得充臨床心理師 中華民國國民經諮商心理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得充諮商心理師 本法所稱之心理師,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護理人員非加入所在地護理人員公會, 不得執業 護理人員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 第 11 條護理人員停業或歇業時, 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 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 前項停業之期間, 以一年為限 ; 逾一年者, 應辦理歇業 護理人員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者, 準用關於執業之規定 護理人員死亡

護理人員非加入所在地護理人員公會, 不得執業 護理人員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 第 11 條護理人員停業或歇業時, 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 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 前項停業之期間, 以一年為限 ; 逾一年者, 應辦理歇業 護理人員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者, 準用關於執業之規定 護理人員死亡 名稱護理人員法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中華民國人民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 並依本法領有護理人員證書者, 得充護理人員 前項考試得以檢覈行之 ; 其檢覈辦法, 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第 2 條本法所稱護理人員, 指護理師及護士 第 3 條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者, 得請領護理人員證書 第 4 條請領護理人員證書, 應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 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發給之

More information

內 容 食 品 技 師 保 健 食 品 工 程 師 技 能 檢 定 ( 乙 級 檢 驗 分 析 ) 公 職 考 試 其 他 2

內 容 食 品 技 師 保 健 食 品 工 程 師 技 能 檢 定 ( 乙 級 檢 驗 分 析 ) 公 職 考 試 其 他 2 食科大未來-證照考試解析 梁志弘 內 容 食 品 技 師 保 健 食 品 工 程 師 技 能 檢 定 ( 乙 級 檢 驗 分 析 ) 公 職 考 試 其 他 2 食 品 技 師 為 什 麼 要 考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資 訊 應 考 資 格 應 考 科 目 錄 取 標 準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 2014.3.11 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國 內 實 施 HACCP 食 品

More information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凱 基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管 轄 單 位 : 董 事 會 秘 書 處 初 訂 日 期 :104.4.13 核 定 日 期 :104.4.13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行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提 升 董 事 會 之 運 作 效 率 及 決 策 能 力,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More information

汉 文 化 视 野 中 的 月 经 禁 忌 与 民 l q 信 仰 经 期 的 妇 女, 以 避 其 不 洁 说 文 解 字 就 云, 妇 女 在 经 期, 不 得 参 与 祭 祀 之 事 在 漳 州 填 钟 窟 的 传 说 里 也 反 映 了 这 一 禁 忌 主 题 : 正 飞 翔 的 大 钟 途

汉 文 化 视 野 中 的 月 经 禁 忌 与 民 l q 信 仰 经 期 的 妇 女, 以 避 其 不 洁 说 文 解 字 就 云, 妇 女 在 经 期, 不 得 参 与 祭 祀 之 事 在 漳 州 填 钟 窟 的 传 说 里 也 反 映 了 这 一 禁 忌 主 题 : 正 飞 翔 的 大 钟 途 ~. 一 一 一 一 - 一 - 目 一 一 一 一 - 一 - 一 一 一 - - 一 一 一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 一 一. 一 一 ~ ~ ~ -. 一 一 一 - ~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 一, -,- 一 ~ 一 ~ - - - - - -.- 一 一 一 一. 一 - ~ 一 一 一.. 一 一 - 一 - 一 - - 一 一 一 汉 文 化 视 野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立 法 會 CB(2)1651/15-16(01) 號 文 件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2016 年 6 月 2 日 的 版 本 )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的 文 本 及 有 關 醫 生 註 冊 條 例 條 文 的 標 示 版 本 分 別 載 於 附 件 一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2D31B171A46AAA6BA978AA6BABDFAB4FAF64A4A7B8D1C4C0BDD7BECBAA6BA6D2B8D5C5765FB8B3AB4FABB0>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32D31B171A46AAA6BA978AA6BABDFAB4FAF64A4A7B8D1C4C0BDD7BECBAA6BA6D2B8D5C5765FB8B3AB4FABB0> 從 大 法 官 法 律 保 留 之 解 釋 論 憲 法 考 試 權 董 保 城 壹 前 言 貳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94 年 度 判 字 第 1541 號 判 決 及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682 號 解 釋 一 所 涉 事 實 二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之 見 解 三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682 號 解 釋 之 見 解 四 簡 評 參 考 試 權 在 憲 法 上 之 地 位 一 憲 法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72 是 第一考场 07 初中语文 70 是 第一考场 08 初中语文 76 是 第一考场 09 初中语文

More information

1

1 2015 www.hkgem.com www.kwanonconstruction.com 1 目錄 3 4 6 7 11 20 30 42 44 45 47 48 49 51 114 2 公司資料 公司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41 43 45 47 5 Codan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Slide 1

Slide 1 ( 一 ) 方 剂 的 概 念 及 方 剂 与 治 法 的 关 系 方 剂 的 概 念 方 剂 是 在 中 医 理 论 的 指 导 下, 在 辨 识 临 床 病 证 的 基 础 上, 依 据 相 应 治 法 和 组 方 原 则, 确 定 适 当 的 药 物 剂 量 用 法, 以 防 治 疾 病 的 一 种 用 药 形 式 ( 二 ) 方 剂 学 的 发 展 简 史 先 秦 两 汉 时 期 (~ 220

More information

深教〔2008〕107号

深教〔2008〕107号 以 此 件 为 准 深 教 2015 125 号 深 圳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印 发 深 圳 市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区 教 育 局 各 新 区 公 共 事 业 局, 局 机 关 各 有 关 处 室, 市 局 直 属 各 有 关 事 业 单 位 ( 学 校 ): 为 做 好 我 市 2015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考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2016 主 辦 單 位 臺 灣 大 學 法 律 學 院 財 稅 法 學 研 究 中 心 中 華 產 業 國 際 租 稅 學 會 財 團 法 人 資 誠 教 育 基 金 會 東 吳 大 學 法 學 院 協 辦 單 位 臺 灣 稅 法 學 會 會 計 研 究 月 刊 稅 務 旬 刊 2 4 4 8 9 2016 10 10 2016 14 103 65 15 104 358 23 104 412 30

More information

施工災害防治建築師、各專業技師及承包商責任制度之研究

施工災害防治建築師、各專業技師及承包商責任制度之研究 ABSTRACT Keyword : Construction Disaster, Certification, Professional Liability, Ordinance, Specifications, Regulations, Delphi-Technique. Disaster du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is something no one likes

More information

(ADD068\(01\)???~???H?g???u?h\(V2\))

(ADD068\(01\)???~???H?g???u?h\(V2\)) 亞 泰 影 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管 理 處 規 章 ADD068(01) 第 一 條 為 協 助 本 集 團 企 業 與 組 織 建 立 誠 信 經 營 之 企 業 文 化 及 健 全 發 展, 並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特 訂 定 本 守 則 凡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捐 助 基 金 累 計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More information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China Financia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 2012 01 目錄 02 報 03 04 05 18 報 21 報 28 報 35 36 37 38 39 40 報 41 年 104 2012 年報 公司資料 02 中國金融國際投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Conyers Dill & Pearman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專業科目專欄 非訟事件法重要考點分析 編目 : 非訟事件法 非訟事件流程圖 易 兩 立 女 不 列 Q 7 理 切 17 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理 理 論 度 力 理 理 理 理 理 理 理 不 理 論 75 年 24 說 念 考點提醒 留 理 理 兩 理 留 18 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壹 非訟裁定之圖解與考點解析 相關考點回顧 複習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