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壹 用人經費相關規定... 3 貳 業務費... 6 出席費... 6 講座鐘點費... 8 國內出差旅費 國外出差旅費 教育訓練費 稿費 通訊費 國外專業顧問費 運動競賽裁判費 叁 研究設備費... 31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目 錄 壹 用人經費相關規定... 3 貳 業務費... 6 出席費... 6 講座鐘點費... 8 國內出差旅費 國外出差旅費 教育訓練費 稿費 通訊費 國外專業顧問費 運動競賽裁判費 叁 研究設備費... 31"

Transcription

1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重要規定事項及作業釋疑 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編

2 目 錄 壹 用人經費相關規定... 3 貳 業務費... 6 出席費... 6 講座鐘點費... 8 國內出差旅費 國外出差旅費 教育訓練費 稿費 通訊費 國外專業顧問費 運動競賽裁判費 叁 研究設備費... 31

3 壹 用人經費相關規定 以下未盡事項, 應依各補助或委辦單位規定辦理 一 依國科會規定, 助理人員分三類 專任助理 兼任助理及臨時工 ; 兼任助理分三級 講師 助教級 研究生 ( 含碩士班 博士班 ) 及大專學生 如因研究計畫需要, 擬 變更助理人員之類 ( 級 ) 別時, 得由主持人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准後辦理 ( 國科會 臺會綜二字第 號函 ) 二 依國科會及衛生署規定, 助理人員之約用應由計畫主持人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 核准後約用之 三 在職或在學人員不得擔任計畫專任助理人員 ; 已擔任專任或兼任助理人員, 不得再 擔任臨時工 四 教育部對各經費核撥機關 ( 如教育部 經濟部 交通部 環保署 國科會 農委會 研考會 經建會等 ) 所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進用臨時人員之迴避進用事項, 處理建議 如下 :( 教育部 台人 ( 一 ) 字第 號函 ) ( 一 ) 各機關執行各經費核撥機關所補助各類專題計畫, 該計畫主持人 共同主持人 各機關長官 ( 首長 校長等 ) 及其各級主管長官 ( 各級單位主管 院長 系所主 任等 ) 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 姻親應迴避進用為該計畫之臨時 ( 或約用 ) 人 員 ( 含專任助理 兼任助理及臨時工等助理人員 ) ( 二 )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如為臨時人員要點迴避進用規定之機關長官或各級主 管長官 ( 如校長 院長或系主任等 ), 應依該規定迴避進用 五 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 補助案件不補助人事費, 但因特殊需要經教育部同意者, 不在此限 各計畫人事費除經教育部同意者外, 不得流入 已按月支領固定津貼者, 不得重複支領本計畫之其他酬勞 六 依經濟部規定, 學界科專計畫執行單位各年度之人事費 ( 含薪給暨其他酬勞 ) 之總 和, 不得超過該計畫年度經費之人事費總額 ; 學校不得將人事費流出及流入運用 七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 其主管計畫之人事費除因政府規定基準調整增加而有 不敷者, 得自其他科目流入外, 不得自其他科目流入 ; 如有賸餘亦不得流出 八 行政院衛生署補助款其人事費不得流入, 且資本門與經常門亦不得相互流用 九 所得稅法 ( 總統 華總 1 義字第 號令修正 ) 本法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指下列兩種 : 1.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 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2.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 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者 本法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係指前項規定以外之個人 十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 財政部 台財稅字第 號令修正 ) 各類所得稅率及其扣繳方式如有疑義, 請洽詢出納組 ( 一 ) 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薪資按下列二種方式由納稅義務人自 行選定擇一扣繳 : 1. 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之 2. 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 6% 但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 得按給付額扣取 6%, 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

4 繳 ( 二 ) 納稅義務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薪資按給付額扣繳 18% 但個人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 1.5 倍以下者, 按給付額扣取 6% 十一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 含大陸籍人士全年在台住滿 183 天者 ) 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者, 免予扣繳 ; 但分離課稅之所得, 仍應依規定扣繳 所得稅率及其扣繳方式如有疑義, 請洽詢出納組 十二 納稅義務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其執行業務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 10 %; 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其執行業務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 20%, 但個人稿費 版稅 樂譜 作曲 編劇 漫畫 講演之鐘點費收入, 每次給付額不超過 5,000 元者, 得免予扣繳 所得稅率及其扣繳方式如有疑義, 請洽詢出納組

5 Q&A Q1.: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未核定專任助理加班費項目, 是否可從業務費匀支? Ans: 業務費部分除助理人員月支酬金 勞健保費 年終工作獎金外, 未補助加班費 ( 國科會網站 ) Q2.: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專 兼任助理 臨時工加保勞健保, 是否可以在計畫中報銷 ; 還是需從管理費中支用? Ans: 專 兼任助理人員之工作酬金 臨時工之工資及專任助理人員僱主負擔部分之勞工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 應由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業務費項下列支 兼任助理人員雇主負擔部分之勞工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 請由其任職機構負擔 另臨時工其僱主負擔之勞 健保費, 得由計畫項下管理費列支 ( 國科會網站 ) Q3.: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第三點兼任助理人員第二項第一款規定, 講師 助教級助理人員 ( 或相當級職者 ): 執行機構或執行機構以外之機構編制內人員, 確為計畫所需者 具有碩士資格, 但非為本校或其他機構編制內人員, 是否可擔任兼任助理人員? Ans: 依規定須具講師 助教資格者, 始得擔任講師或助教級兼任助理人員及支領酬金, 技士或技佐之職務等級在 25 級 ( 薪額 200) 以上者及中 小學老師, 如擔任兼任助理, 得比照助教級支領酬金, 如僅有碩士學位者無法比照 ( 國科會 臺會綜二 字第 號函釋 ) Q4.: 臨時工可否同時擔任多個計畫之臨時工並支領臨時工資, 是否有違反規定? Ans: 依國科會規定, 臨時工係按日或按時支給臨時工資, 同一天或同一時間不得同時具領 2 件計畫之臨時工資, 否則即有重覆支領工資之情形, 如經發現, 即予以剔 除 ( 國科會網站 ) Q5.: 國科會大專生計畫的研究助學金, 是否有限制按月領或可以一次請領? Ans: 大專生計畫之執行期間為 8 個月, 研究助學金請按月核發, 不能一次發放 ( 國科 會網站 ) Q6.: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核定之計畫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及兼任助理每月支領基準, 如因特殊原因或業務需要, 可否於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 Ans: 經教育部核定之計畫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及兼任助理每月支給基準, 不論是否已達支給基準之上限, 除經專案報請教育部同意者外, 不得於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 支應 ( 教育部查核案例 )

6 貳 業務費 以下未盡事項, 應依各補助或委辦單位規定辦理 出席費一 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 ( 行政院 院授主忠字第 號函修正 各 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 ( 一 ) 各機關學校支給出席費, 以邀請本機關人員以外之學者專家, 參加具有政策性 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為限 一般經常性業務會議, 不得支給出席費 ( 二 ) 本機關學校 ( 含任務編組 ) 人員及應邀機關學校指派出席代表, 雖出席會議, 不 得支領出席費 ( 三 ) 各機關學校邀請之學者專家, 其本人未能出席, 而委由他人代理, 經徵得邀請 機關同意, 代理出席者得支領出席費 至以傳真或事先提供書面意見但未親自 出席者, 不得支領出席費 ( 四 ) 計畫之委辦機關學校, 為該計畫之業務權責機關, 其人員均屬本機關人員, 出 席該計畫相關會議, 依規定不得支領出席費 另接受委辦機關學校人員, 除已於計畫內依參與事項分工列支工作等酬勞者, 不得重複支給其他酬勞外, 其餘人員則可依上開要點規定支領出席費 至計畫之補助及受補助之機關人員, 均不得支領出席費 ( 行政院主計處 處會三字第 號函 ) ( 五 ) 出席費之支給, 以每次會議 2,000 元為上限, 由各機關學校視會議諮詢性質酌 予支給 ( 六 ) 已支給出席費者, 如係由遠地前往 (30 公里以外 ), 邀請機關學校得衡酌實際情 況, 參照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 在不重複支給之原則下, 支給必要 之費用 二 接受政府機關補助之機關 學校或團體人員, 不得支給出席費 稿費 審查費 工作費 主持費 引言費 諮詢費 輔導費 指導費 訪視費 評鑑費等酬勞 三 解釋令函 ( 一 ) 出席費與審查費有所不同不得重複支給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六字第 號書函 ) 出席費係因會議之出席所得支給之酬勞, 審查費 ( 屬稿費之一 ), 係因提供書面 審查意見所得支給之酬勞, 二者性質有所不同, 是以就會議之出席, 不得重複 支給出席費與審查費 ( 二 ) 流會得支給必要交通等費惟不得支給出席費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因出席委員人數不足而流會, 由於並無會議之召開, 出席之外聘委員自不能支 領出席費 至於差旅費部分, 如係由遠地前往 (30 公里以外 ), 得參照 國內 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 支給必要之費用

7 Q&A Q1.: 補助或委辦計畫之補助或委辦機關人員, 出席該受補助或委辦計畫之相關會議之出席費支給疑義? Ans:1. 計畫之委辦機關學校, 為該計畫之業務權責機關, 其人員均屬本機關人員, 出席該計畫相關會議, 依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 不得支領出席費 2. 另接受委辦機關學校人員, 除已於計畫內依參與事項分工列支工作等酬勞者, 不得重複支給其他酬勞外, 其餘人員則可依上開要點規定支領出席費 3. 至計畫之補助及受補助之機關人員, 均不得支領出席費 ( 行政院主計處 處 會三字第 號函 ) 4. 如一次會議數天, 核發仍以一次計 ( 主計長信箱答復 )

8 講座鐘點費 區 一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授課講座 ( 行政院 院授人給字第 號函修正 ) ( 一 ) 各機關學校辦理研習會 座談會或訓練機構辦理訓練進修, 其實際擔任授課人 員, 按下列標準發給講座鐘點費 : 外聘 分 每節鐘點費 標準 國外聘請 2,400 一 單位 : 新台幣元 / 節 國專家學者 1,600 二 授課時間每節為內聘五十分鐘, 其連與主辦或訓練機關 ( 構 ) 學校有隸屬請續上課二節者關係之機關 ( 構 ) 學校人員 1,200 為九十分鐘, 未 內聘主辦或訓練機關 ( 構 ) 學校人員 800 備 註 滿者減半支給 講座助理 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人員 按同一課程 講座鐘點費 1/2 支給 ( 二 ) 辦理參加訓練進修人員之甄試 分班測驗 學科測驗之外聘主試或面試人員之鐘點費按授課講座標準支給, 實際執行監場及工作人員之鐘點費得按講座助理標準支給 ( 三 ) 專題演講人員各場次報酬標準, 得由各機關 ( 構 ) 學校衡酌演講之內容自行核定支給 ( 四 ) 外聘講座視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但已使用主辦或訓練機關 ( 構 ) 學校公務車輛接送或致送車票 機票者, 不得再支給 ( 五 ) 講座編撰之教材, 得依 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中有關編稿費及撰稿費標準支給 二 解釋令函 ( 一 ) 替代役役男不宜支領講座鐘點費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局給字第 號書函 ) 役男擔任資訊教育研習活動之講座或助理仍得視為勤務之一種, 是以, 不宜發給相關之鐘點費 ( 二 ) 國外專家學者來台期間已支領日支生活酬金, 可否再核給講座鐘點費?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局給字第 號書函 ) 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來台工作期間, 已依規定支領日支生活酬金 ; 另安排授課如屬其來台工作範圍及內容, 則不得再另核給講座鐘點費

9 ( 三 ) 有關未滿整節授課時間之講座鐘點費, 如何發給一節?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局給字第 號書函 ) 如一節授課未滿 50 分鐘及二節授課未滿 90 分鐘者, 其授課鐘點費應減半發給 Q&A Q1.: 奉派參與座談會或講習會, 由主辦單位發給出席費或講師費後, 是否仍可支領交通及膳雜費? Ans: 本機關人員奉派至其他機關參與座談會或講習會, 邀請機關除依規定支給必要之酬勞, 如講座鐘點費外, 如未安排必要之交通 飲食及住宿, 則本機關人員得在不重領之前提下, 衡酌實際需要, 依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報支交通 膳雜 等費 (94 年 10 月版 #598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2.: 外聘講座鐘點費規定所稱 與主辦或訓練機關 ( 構 ) 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 ( 構 ) 如何認定? Ans: 與主辦或訓練機關( 構 ) 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 ( 構 ) 係指各院二級機關之下具有隸屬關係之機關 ( 構 )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局給字第 號函 )

10 國內出差旅費 一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行政院 院授主忠字第 號函修正 ) ( 一 ) 旅費分為交通費 住宿費及膳雜費, 按出差人員職務等級報支, 其報支數額如附表 1 ( 附表 1) 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單位 : 元 職務等級特任級人員費別 簡任級人員 薦任級以下人員 ( 第十至十四職等 ) ( 九職等以下包括約聘 ( 僱 ) 雇員 技工 司機與工友 ) 交通費 每日住宿費 新臺幣 搭乘飛機及高鐵者, 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 副首長得搭乘商務艙 ( 車廂 ) 或相同之座 ( 艙 ) 位, 其餘人員搭乘經濟 ( 標準 ) 座 ( 艙 車 ) 位, 並均應檢據核實列支 其餘交通工具, 不分等次按實開支 2,000 1,600 1,400 檢據核實列支, 未能檢據者, 按二分之一列支 每日膳雜費 新臺幣 ( 二 ) 薦任第九職等人員晉支年功俸者, 按簡任級人員數額報支 教職人員已達本職最高薪點 450 晉支年功薪者, 因其職務相當簡任職等, 故差 旅費可比照簡任標準核發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五字第 b 號函 ) ( 三 ) 交通費包括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 汽車 火車 高鐵 捷運 輪船等費, 均按實報支 ; 領有優待票而仍需全價者, 補給差價 但機關專備交通工具或領有免費票或搭乘便車者, 不得報支 前項所稱汽車, 係指公民營客運汽車 凡公民營汽車到達地區, 除因急要公務者外, 其搭乘計程車之費用, 不得報支 如因業務需要, 駕駛自用汽 ( 機 ) 車者, 其交通費得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 但不得另行報支油料 過路 ( 橋 ) 停車等費用; 如發生事故, 亦不得報支公款修理 ( 四 ) 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 60 公里以上, 且有住宿事實者, 得在附表 1 所列各該職務等級規定標準數額內, 檢據核實列報住宿費, 未能檢據者, 按規定數額之 1/2 列支 ; 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未達 60 公里, 因業務需要, 事前經機關核准, 且有住宿事實者, 始可報支住宿費 住宿於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提供之完全免費宿舍者, 不得報支住宿費 ( 五 ) 出差如由旅行業代辦含住宿及交通之套裝行程, 得在不超過住宿費加計交通費之規定數額內, 以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報支 ; 搭乘飛機 高鐵者, 須另檢附票根

11 ( 六 ) 在同一地點出差超過 1 個月之住宿費, 超過 1 個月未滿 2 個月部分, 按規定數額 8 折報支 ;2 個月以上部分, 按規定數額 7 折報支 ( 七 ) 如由出差單位供膳 2 餐以上者, 不得報支膳費 但得按每日膳雜費數額 1/2 報支雜費

12 Q&A Q1.: 員工出差住宿可否刷個人信用卡? Ans: 員工出差旅費 得以個人信用卡刷卡方式辦理支付 但政府訂有共同供應契約者, 得依各該契約規定辦理 ( 行政院主計處 處會三字第 號函 ) Q2.: 住宿費因故未能檢據時, 如何報銷? Ans: 依據規定, 所謂 未能檢據 之狀況眾多, 無法列舉亦難認定, 故無論何種事由, 凡未能檢附旅館費用單據者, 均應按住宿費規定數額之二分之一列支 ( 行政 院 90 年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修訂重點及常見問題說明 ) Q3.: 膳雜費是否包括市區內車資? Ans: 依據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 自服務機關至出差地點, 所需搭乘市區內公民營客運汽車或捷運之車資 ( 請註明起訖站名 ), 均可報支交通費, 惟不得 報支計程車資 ( 行政院 90 年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修訂重點及常見問題說明 ) Q4.: 出差至離島交通不便地區, 如因業務需要, 可否報支於當地租用機車之費用? Ans: 差旅費係支應因公奉派出差實際所發生之必要費用, 並應依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辦理 若因業務需要, 經事先核准, 機關可本於權責在國內差旅費 或其他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92 年 9 月版 #573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5.: 郵局代售火車票所收取之手續費可否一併報支交通費? Ans: 查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2 點規定, 旅費分為交通費 住宿費及膳雜費, 郵局代售火車票之手續費, 應屬雜費涵蓋項目, 不可併票價報支交通費 (93 年 12 月版 # 88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6.: 員工出差以自有手機聯繫業務, 可否支領電話聯繫費用? Ans: 員工出差以自有手機為業務上之聯繫, 其費用屬膳雜費範圍 如其已支領差旅費, 自不得再重複支領電話聯繫費用 ; 如其未支領差旅費, 則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 應由當事人提出奉准由機關支應之佐證文件, 及與其私人通訊明確分割之繳 費收據辦理報支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實一字第 號函 ) Q7.: 依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有關膳雜費報支數, 奉派出差如有未滿一日者, 其膳雜費如何支給? Ans: 如奉派半日之公差, 其膳雜費應按每日規定數額之二分之一報支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13 國外出差旅費 一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 ( 行政院 院授主忠字第 號函修正, 實施 ) ( 一 ) 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 生活費及辦公費, 其內容如下 : 1. 交通費 : 出差人員乘坐飛機 船舶及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所需費用 2. 生活費 : 出差人員之住宿費 膳食費及零用費 3. 辦公費 : 出差人員出國之手續費 保險費 行政費 禮品及交際費 雜費 前項第二款所稱零用費, 包括市區火車票費 市區公共汽車車票費 市區捷運車票費 洗衣費 小費及其他與生活有關之各項費用 ( 二 ) 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之等次, 依下列規定辦理 : 1. 飛機及船舶 : (1) 部會首長 大使 公使 特使及其他特任 ( 派 ) 人員, 得乘坐頭等座 ( 艙 ) 位 並得指定隨行人員 1 人, 乘坐相同等次之座 ( 艙 ) 位 (2) 部會副首長 一級主管及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 得乘坐商務或相當之座 ( 艙 ) 位 但部會副首長負有外交任務代表政府出訪或參加重要國際會議, 得乘坐頭等座 ( 艙 ) 位 (3) 簡任第十職等 第十一職等人員及薦任級以下人員, 乘坐經濟座 ( 艙 ) 位 2. 長途大眾陸運工具 : 按實際需要乘坐, 不分等次 ( 三 ) 出差人員交通費之報支, 機票部分, 應檢附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及登機證存根 ; 其餘交通費, 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 四 )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由行政院另定之 前項生活費日支數額之劃分, 概以百分之六十為住宿費, 百分之三十為膳食費, 百分之十為零用費 ( 五 ) 代表政府出席國際會議或談判經主辦單位指定旅館, 或奉派赴外交部認定之戰亂地區出差, 其住宿費超過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六十者, 得檢據覈實報支 與民間企業共同赴國外考察 參展及部會首長出國參訪, 經主辦單位安排旅館, 其住宿費超過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六十者, 亦得檢據覈實報支 但最高以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為限 ( 六 ) 出差人員在同一地點駐留超過 1 個月者, 除代表政府出席國際會議或談判, 或奉派赴外交部認定之戰亂地區, 或籌開使領館者外, 其生活費之報支,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1. 在同一地點駐留超過 1 個月未逾 3 個月者, 自第 2 個月起, 按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八十報支 2. 在同一地點駐留超過 3 個月者, 自第 4 個月起, 按該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七十報支 ( 七 ) 出差手續費包括護照費 簽證費 黃皮書費 預防針費 結匯手續費及機場服務費, 均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覈實報支 ( 八 ) 出差人員應辦理保險, 並檢附保險費原始單據覈實報支 ; 其保險之項目及保額,

14 由行政院另定之 ( 九 ) 出差行政費包括在國外執行公務所必要之資料 報名 郵電 翻譯及運費等用 出差人員應於出國前, 將預計支用之行政費, 簽報該機關首長核准後, 據以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報支 但在國外期間因應業務臨時需要, 致超出原核定費用者, 經核准後, 得併同報支 出差率團人員職務在司長級以上者, 得按下列數額支給禮品及交際費, 檢附原始單據報支 : 1. 部長級人員 : 未達 15 日者, 以新臺幣 10 萬元為限 ;15 日以上者, 以新臺幣 15 萬元為限 2. 次長級人員 : 未達 15 日者, 以新臺幣 6 萬元為限 ;15 日以上者, 以新臺幣 9 萬元為限 3. 司長級人員 ( 含簡任第十二職等 第十三職等首長 副首長及主管 ): 未達 15 日者, 以新臺幣 4 萬元為限 ;15 日以上者, 以新臺幣 6 萬元為限 前項團員總人數超過 6 人者, 禮品及交際費除按前項規定數額支給外, 第 7 人以上得由率團人員按每人每日新臺幣 600 元加計, 檢據報支 ( 十 ) 出差人員非屬隨同前點司長級以上人員出差者, 得按出差日數每人每日報支雜費 ( 包括計程車費 市區租車費 禮品費 交際費等 ) 新臺幣 600 元, 檢附原始單據報支 ( 十一 ) 出差人員報支出差旅費日期 時間之計算, 除調用之駐外人員外, 應以本國日期 時間計算 出差人員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 出差旅費應以出國前 1 日 ( 如逢假日往前順推 ) 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 二 各機關學校受補助及委辦款項, 不得邀請原補助及委辦機關學校人員出國 ( 教育部 台人 ( 二 ) 字第 號函修正發布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 )

15 Q&A Q1.: 出國 返國當日, 出差人員如何報支本國境內 機關駐地 與 國際機場 間之交通費? Ans: 比照國內出差報支交通費之規定辦理, 除搭飛機或高鐵應檢據外, 餘免檢據, 均 填在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交通費報支 (90 年 9 月版 #549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另國科會專案補助之國外差旅費, 是否補助國內段交通費, 應依其核定項目為準 Q2.: 因公出國未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 如何報銷? Ans: 在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到達地點, 應一律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由本人填具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經機關首長核定後, 改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 :( 行政院 台 (88) 交 號函修正 行 政院及所屬機關軍公教人員因公出國搭乘本國籍航空班機作業規定 ) 1. 出國 返國或轉機當日, 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客位已售滿 2. 出國 返國或轉機當日, 無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飛航 3. 搭乘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再轉機, 其轉機等待時間超過四小時 4. 本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無法銜接轉運 5. 其他特殊情況 不依前點規定辦理者, 其購買機票之價款, 不予報支 Q3.: 赴國外出差若對方供應膳食一餐或二餐, 其膳食費如何計算? Ans: 因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並未明訂, 係比照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十二點規定, 如對方供應膳食一餐者, 仍可報支膳費全額 ; 對方供應膳食二餐以上者, 不得報支膳費 (92 年 12 月版 #576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4.: 在國外之租車費能否報支? Ans: 租車費應由禮品及交際費或雜費項下, 檢附原始單據報支, 不得列為 長途大眾陸運工具 之交通費報支 但中央各機關人員如於出國前報經行政院專案核准, 或各地方機關人員於出國前報經各該地方政府專案核准者, 得列在 長途大眾陸運工具 之交通費報支 另為考量組團出國人員行程之便捷性, 如經各該機關評估長途租車費確較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支出總額具經濟效益, 可由出差人員在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最高等次票價範圍內, 以租車方式辦理, 亦列在 長途大眾陸運工具 報支 (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 5 點第 2 款與第 16 點及行政院 90 年 4 月 27 日台 90 忠授 字第 號函補充規定 ) Q5.: 約聘 ( 僱 ) 人員可否比照適用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 請領相關差旅費? Ans: 聘用人員相當於薦任以上人員, 約僱人員相當於委任人員, 故約聘 ( 僱 ) 人員可比照公務人員報支國外出差旅費, 至於機關工友因係屬執行機關內部事務工作而

16 設置, 不宜派遣出國隨團協助打點雜務或執行其他業務 ; 國外出差之團務工作, 應由團員分擔處理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Q6.: 國外出差人員之保險項目及保額? Ans: 行政院於 87 年 3 月 23 日以台 87 人政給字第 號函規定, 出國人員應向中央信託局 ( 現為臺銀人壽 ) 投保綜合保險新台幣 400 萬元, 保險項目包括意外死亡 意外殘廢 意外傷害醫療 航空旅行 疾病住院醫療及兵災保險 ( 中東地區 薩爾瓦多及瓜地馬拉兩國, 或其他有戰爭危險需要加保兵災保險之地區 ) 等 6 項 (93 年 10 月版 #586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7.: 因公出國若機場離目的地距離遙遠, 可否報支計程車 租車或鐵 公路等交通工具之交通費? Ans: 出差人員原則以長途大眾陸運工具, 按實際需要乘坐, 不分等次 ; 如為因應特殊需求, 確有租車之必要者, 所需租車費得自行在禮品及交際費或雜費項下報支, 或於出國前由主管機關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據以辦理 (94 年 9 月版 #597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8.: 奉派出國時如有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 其生活費應以何地為計算基準? Ans: 其生活費日支數額均以當日留宿之地區為列支數額, 不得重複 ( 中央政府各機關 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之附註 2) Q9.: 執行國科會計畫經老師簽准同意之研究人員, 但未支薪, 是否可以支用國外差旅費? Ans: 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 必須請計畫未核定之人員參與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時, 計畫主持人得於計畫執行期間敘明理由, 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約用, 未支薪之執行計畫相關人員, 其因研究計畫需要, 派赴國外出差等, 始得於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國外差旅費 項下報支 ( 國科會網站 ) Q10: 若申請人已獲國科會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是否得再申請國科會其他計畫補助? Ans: 凡已獲國科會 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 補助之申請人, 其出國費用 ( 機票費及註冊費 ) 須在受補助總經費下報支, 至於其他歸屬出席該次會議但未受補助之項目 ( 如日支生活費 ), 亦不得報支於任一受國科會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項下 ; 至於能否報支於非屬國科會補助之其他部會經費 ( 如教育部 ), 則依各校權責規定辦理 ( 國科會 網站 ) Q11: 若學生個人與指導教授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出席國際會議, 是否只能有一人可以被接受?

17 Ans: 依據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規定 : 1. 論文為合著者, 每一篇論文以補助一個人發表為限 2. 申請人在同一會計年度內 ( 每年 1 至 12 月 ) 以補助一次為限 例如學生曾獲今年 9 月國科會補助, 明年 3 月仍然可以再次申請 ( 國科會網站 ) Q12:EMBA 班學生, 是否可以申請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Ans: 資格僅限一般研究生, 即不包括在職專班 在職生 科技專班 學分班 函授班 EMBA 班等 ( 國科會網站 ) Q13:A 大學之博士生, 而在 B 大學任教, 則應由何大學申請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Ans: 應由 A 大學申請才對, 因為是他當學生的學校 ; 若弄錯, 則無法核銷 ( 國科會網 站 ) Q14:A 生申請國科會補助的預算是機票費 23,000 元 註冊費 7,000 元, 後因教授願意負擔註冊費, 請問申請補助的預算可以變更為機票費 30,000 元 註冊費 0 元嗎? Ans: 只要小於或等於本會補助金額, 且兼顧鼓勵研究生出國及維護其權益, 可適度調整 ; 惟以實報實銷為原則, 多報將追回溢領款項, 少報請自行負責 ( 國科會網站 ) Q15: 未依照核定公函上的核准行程出國, 而繞道其他地方, 如何報支機票款? Ans: 請旅行社另附公司函說明最直接行程機票金額 ( 國科會網站 ) Q16: 核准行程兩個以上之補助單位, 例如教育部補助到加拿大溫哥華, 國科會補助至美國西雅圖, 如何報支機票費用? Ans:1. 請學校開立支出分攤表 2. 請旅行社將行程費用分別開立, 並且說明各補助行程之機票費用 ( 國科會網站 ) Q17: 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遺失? Ans: 請旅行社影印保存聯的代收轉付收據, 並蓋妥公司發票章及 原正本遺失, 此影本與正本相符 字樣 ( 國科會網站 ) Q18: 出差人於會議結束後順道參訪合作研究單位, 則出差旅費報告表日期應如何填寫? Ans: 出差旅費報告表上的日期請填實際機票票根上之出國 回國的日期, 而非補助天 數的日期 ( 國科會網站 ) Q19: 註冊費的補助是否包括論文集等書籍費用? Ans: 國科會只補助大會註冊費, 論文集等費用不能報銷 ( 國科會網站 )

18 Q20: 有關國外出差延返之問題, 若於核准差假日內, 無法訂到返國機票而因此延返回國時間, 則延返期間可否延長差假及支領其生活費呢? Ans: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3 點規定 : 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簽報機關首長核准其出差行程及日數 ; 非經事先核准, 不得延期返國 另第 12 點規定 : 出差期間, 因患病或意外事故阻滯致超出預定出差日數, 經提出確實證明, 並經機關首長核准者, 得按日報支生活費 故出差人員出國前通常應買妥往返機票並劃位, 或委託旅行社辦理往返機票及劃位事宜, 以期照預定行程返國, 且 適逢旅遊旺季 並非屬 患病或意外事故 之性質, 因此, 延期返國期間不得報支生活費 至於延長期間之差假, 仍應循人事作業程序辦理, 縱使機關首長核准公假, 仍不得報支該段期間之生活費 (91 年 7 月版 #559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21: 請問薦任級以下人員赴國外出差, 其乘座 豪華經濟艙 者, 是否符合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五點乘坐 經濟座 ( 艙 ) 位 之規定? Ans: 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 5 點第 1 款第 3 目規定, 薦任級以下人員乘坐經濟座 ( 艙 ) 位 此所謂之經濟座 ( 艙 ) 位係指飛機 ( 或船舶 ) 內最低價格之座 ( 艙 ) 位, 故薦任級以下人員赴國外出差並無得乘坐 豪華經濟艙 之規定, 其乘座 豪 華經濟艙 者僅得以 經濟艙 之價格報支 (93 年 7 月版 #583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22: 報支赴美國棕櫚泉 (Palm Spring) 之國外旅費, 因表列美國並無棕櫚泉, 請問是應依表列美國 其他 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列計, 亦或可比照最近地區支給, 而以洛杉磯標準辦理結報? Ans: 查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係由外交部參據我駐美單位所提供美國各地區 ( 城市 ) 食宿費用之資料後, 由行政院參考該部意見編製的 有關美國本土地區部分, 依現行規定, 所詢美國棕櫚泉 (Palm Spring), 因係未列日支數額之城市, 僅能按 其他 地區生活費日支數額報支 (94 年 10 月版 #598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19

20 教育訓練費 一 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 行政院 台 (90) 忠授字第 號函 ) ( 一 ) 參加訓練或講習, 包括行程及訓練期間, 訓練機構每日已提供用膳 2 餐以上及住宿者, 僅補助服務機關至訓練機構間之往返交通費 ; 訓練機構確未提供前述必要之膳宿者, 受訓人員之服務機關得衡酌實際情況, 參照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之規定, 核給往返之交通費 住宿費及按膳雜費之 1/2 支給膳費 ( 二 ) 奉派以公假登記參加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 座談會 研討會 檢討會 觀摩會 說明會等有關往返交通費及膳宿費均比照前述原則辦理

21 二 中央各機關 ( 含事業機構 ) 派赴國外進修 研究 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 ( 行政院 院授主忠字第 號函修正, 起實施 ) 項目數額備註 月支生活費 美國加拿大 1,100 日本 1,300 歐洲國家 1,250 其他國家 1,000 單位 : 美元 一 出國期間 ( 依曆計算, 以下同 ) 在十五日以內者, 每日按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七點第一項由行政院另定之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 以下簡稱日支數額表 ) 全額支給 但有供膳宿 供宿不供膳 供膳不供宿情形者, 分別按原支數之一折 四折 七折支給 二 出國期間逾十五日者, 自出國第一日起, 按前點方式計算, 第十六日起, 每月按左表數額支給 ; 其未滿整月之畸零日數, 每日按左表數額三十分之一支給 但有供膳宿 供宿不供膳 供膳不供宿情形者, 分別按原支數之三折 五折 八折支給 三 前二點所稱供宿, 包括住宿免費宿舍 過境旅館 在交通工具歇夜及返國當日在內 四 出國進修 研究 實習人員不得報支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十五點及第十六點所定之行政費 禮品及交際費 雜費 出國手續費及往返機票費 每學年學雜費 檢據核實報支檢據核實報支 一 出國手續費按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十三點規定報支 二 出國 返國一律搭乘經濟座 ( 艙 ) 位 每學年觀摩實習及交通費 綜合補助費 150 由各機關依事先核准之計畫核實支付 一 交通費檢據核實報支 二 生活費依日支數額表報支 但應按實際日數核算扣除原支之月支生活費, 不得重複支領 一 發給內涵包括補助書籍費 實驗費 綜合保險費 健康保險費 內陸交通費 ( 含租車費 ) 論文寫作等費用 二 按月計發, 未滿整月之畸零日數, 在十五日以內者, 按半個月發給, 逾十五日者, 按一個月發給 三 檢附當事人領款收據報支 附記 : 中央各機關 ( 含事業機構 ) 派赴國外進修 研究 實習人員之補助按本表規定報支 但各主管機關得在本表規定數額範圍內視經費狀況自行核酌支給

22 三 相關規定 ( 一 ) 各機關學校及基金赴機關以外處所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原則 : ( 行政院 95 年 7 月 14 日院授主會三字第 A B 號函 ) 1. 各項會議及講習訓練, 以在機關內部辦理為原則 如有必要, 得洽借所在地或鄰近地區之機關或訓練機關之場地, 在其所訂一般收費標準範圍內辦理 若因場地不敷使用, 無法在公設場地或訓練機關辦理者, 每人報支之食宿及交通費, 原則上不得超過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差旅費標準 2. 除必要頒發之獎品外, 不得購買紀念 ( 禮 ) 品或宣導品贈與參加人員 3. 不得攜眷參加 4. 辦理國際性會議 研討會或應業務需要辦理各類會議 研討會等, 其對象主要為機關 ( 構 ) 外之人士, 無法依上開規定或標準辦理者, 應敘明理由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得不受前述規定限制, 但主管機關仍應本經費撙節原則逐案嚴加審核 ( 二 ) 各機關學校及基金赴機關以外處所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補充規定 : ( 行政院 95 年 9 月 21 日院授主會三字第 號函 ) 1. 適用機關 ( 構 ): 中央及地方政府所屬公務機關 公立學校 國營事業 非營業特種基金暨政府捐助基金達 1/2 以上之財團法人 ( 如工研院 ) 2. 上述適用機關 ( 構 ) 辦理以各適用機關 ( 構 ) 員工為參與對象之會議及講習訓練, 應悉依本院前函頒原則辦理 3. 上述適用機關 ( 構 ) 所辦理之各項會議及講習訓練, 如有各適用機關 ( 構 ) 員工以外人士參與, 依其實際需要未能在公設場地舉辦者, 其所報支之交通 住宿及膳雜費用, 以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之差旅費標準核算總額為上限 倘情形特殊 ( 如舉辦國際會議 ) 無法依上述差旅費標準為上限報支者, 得報由主管機關核定後, 依核准內容辦理 ( 三 ) 訓練機構調查受訓人員之膳宿需求, 受訓人員勾選不用膳宿者其受訓補助報支疑 義之釋示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訓練機構如有提供膳宿, 受訓人員勾選不用膳宿, 係自願放棄供膳宿之權利, 自不得向服務機關請領膳宿費用 ; 至於交通費部分, 除補助受訓前及受訓後由服務機關至訓練機構間之往返交通費外, 其餘不予補助 ( 四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 ( 習 ) 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 進方案規定 ( 教育部 台會 ( 三 ) 字第 號函修正 ) 1. 教育部各單位辦理一般性會議 講習 訓練及研討 ( 習 ) 會, 應利用教育部各單位內部自有之場地, 不得於外部場地辦理 2. 教育部各單位確有於外部場地辦理大型會議 講習 訓練及研討 ( 習 ) 會之必要時, 有關場地選擇之優先順序, 規定如下 : (1) 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之場地 ( 不包括委外經營之場地 ) (2) 洽借所在地或鄰近地區之其他機關或訓練機關之場地 ( 例如國家文官培訓所 人事行政局所屬訓練機構或臺灣電力公司訓練所等 ) (3) 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委外經營之場地 台北教師會館或日月潭教師會館等 (4) 其他得提供非假日期間膳宿折扣之大型場地, 並應於簽呈內敘明確實無法覓得

23 前三款適合之地點或場所情形 3. 辦理各類會議 講習 訓練及研討 ( 習 ) 會, 經費編列規定如下 : (1) 使用前點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場地者, 於其所定一般收費標準範圍內編列 (2) 使用前點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場地者, 編列上限規定如下 : a. 參加對象為機關 ( 構 ) 人員者, 每人每日膳費為薦任級以下人員新臺幣 ( 以下同 ) 二百五十元, 簡任級人員二百七十五元 ; 每日住宿費為薦任級以下人員一千四百元, 簡任級人員一千六百元 b. 應業務需要辦理, 且參加對象主要為機關 ( 構 ) 以外之人士者, 每人每日膳費為五百元 ; 每日住宿費為一千四百元 c. 辦理國際性會議 研討會 ( 不包括講習 訓練及研習 ), 每人每日膳費為一千一百元 ; 每日住宿費為二千元 但外賓每日住宿費為四千元 本部各單位如於膳宿費以外, 再支給外賓其他酬勞者, 其支付費用總額不得超出行政院所定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 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規定 膳宿費規定, 應本撙節原則辦理, 並得視實際需要依各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 4. 不得編列聘請樂團演唱或表演之經費 不得編列紀念品 禮品或宣導品之經費 但必要頒發之獎品及依國際禮儀致贈外賓之禮品, 不在此限 5. 本方案所稱國際性會議 研討會係指依各執行計畫之定義或申請條件規定 ; 未規定者, 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第二點列舉之下列三類之規定 但不包括僅邀請國外人士來我國演講及授課者 : (1) 第一類 : 由國際性學術組織 ( 跨洲際 ) 授權主辦或與該學術組織聯合舉辦之國際大型學術會議 (2) 第二類 : 國際性學術組織 ( 跨洲際或洲區域性 ) 正式認可在我國舉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 (3) 第三類 : 國內自行主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 ( 五 ) 非計畫內相關人員不得於計畫內報支差旅費或其他相關費用 ; 非計畫核定項目或非與計畫直接相關之訓練 講習等, 其相關差旅費或報名費等, 均不得核銷

24 Q&A Q1.: 以出差方式參加研討會, 可否報支雜費? Ans: 現行 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係適用於學員 ( 受訓或講習人員 ) 身分者, 故學員不論以公假或出差方式參加研討會, 均應按上開規定辦理, 不得支給雜費 若經各機關核定以出差方式參加非屬講習訓練性質之研討會, 則依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規定辦理, 亦即可報支雜費 (91 年 12 月版 #564 主計月刊 主計長信箱 ) Q2.: 國科會計畫核定清單列有 國內研討會報名費, 若有未支薪之學生協助該計畫時, 是否可以列支研討會報名費? Ans: 基本上須為計畫相關人員始可核銷, 若屬其他特殊協助事由者, 請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核准後辦理 ( 國科會網站 ) Q3.: 派赴國外進修研習人員, 轉機於下一個研習處所, 在交通工具歇夜, 其轉機當日之生活費如何計算? Ans: 有關派赴國外進修研習人員, 轉機於下一個研習處所, 在交通工具歇夜, 其轉機當日之生活費按該地區 ( 起飛地 ) 生活費日支數額 40% 報支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25 稿費 一 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 ( 行政院 院授主忠字第 號函修正 ) ( 一 ) 各機關學校處理與業務有關之重要文件資料, 其稿費之支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 1. 需委由本機關學校以外人員或機構撰述 翻譯或編審, 經機關學校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者, 得依要點規定標準支給稿費 但依 政府採購法 規定, 以公開方式辦理者, 得不受該項標準之限制 2. 經核定交本機關學校人員撰述 翻譯或編審者, 不得支給稿費 惟於辦公時間外趕辦者, 得依規定支給加班費 ( 二 ) 各機關學校定期發行刊物, 其稿費之支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 1. 邀請專人撰譯 編審文稿或公開徵求稿件, 除本機關學校人員以編譯為職掌者外, 經刊登者, 得依要點規定標準支給稿費 ; 未經刊登者, 得支給審查費, 不得支給其他項目之稿費 2. 刊登稿件內容係屬摘錄該機關學校或其他政府機關學校相關法規 書籍 公文等資料者, 不得支給稿費 ( 三 ) 稿費支給標準如下 : 1. 譯稿 : 由各機關學校本於權責自行衡酌辦理, 不訂定標準 2. 整冊書籍濃縮 : 每千字 (1) 外文譯中文 690 元至 1,040 元, 以中文計 (2) 中文譯外文 870 元至 1,390 元, 以外文計 3. 撰稿 : 每千字 (1) 一般稿件 : 中文 580 元至 870 元 (2) 特別稿件 : 中文 690 元至 1,210 元, 外文 870 元至 1,390 元 4. 編稿費 : (1) 文字稿 : 每千字 a. 中文 260 元至 350 元 b. 外文 350 元至 580 元 (2) 圖片稿 : 每張 115 元至 170 元 5. 圖片使用費 : 每張 (1) 一般稿件 230 元至 920 元 (2) 專業稿件 1,160 元至 3,470 元 6. 圖片版權費 2,310 元至 6,930 元 7. 設計完稿費 : (1) 海報 : 每張 4,620 元至 17,330 元 (2) 宣傳摺頁 a. 按頁計酬 : 每頁 920 元至 2,770 元 b. 按件計酬 : 每件 3,470 元至 11,550 元 8. 校對費 : 按稿酬 5% 至 10% 支給 9. 審查費 :

26 (1) 按字計酬者 : 每千字中文 170 元, 外文 210 元 (2) 按件計酬者 : 中文每件 690 元, 外文每件 1,040 元 二 解釋令函 ( 一 ) 現場翻譯頗為多元, 行政院未訂定一致性標準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現場翻譯之方式頗為多元, 有於會議進行者, 有於訓練課程中進行者, 有於參訪隨行時進行者, 其專業程度及難易程度不一, 基於缺乏共同衡量之基礎, 由各機關依實際業務需要審酌辦理 ( 二 ) 謄稿工作, 不宜以稿費之名義支給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謄稿工作, 由於並無智慧財產之創作, 不宜以撰稿名義支給, 惟於辦公時間外趕辦者, 得依規定支給加班費 ( 三 ) 書面演講資料, 不宜再另以稿費之名義支給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依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二之 ( 三 ) 規定, 專題演講人員各場次報酬標準, 得由各機關 ( 構 ) 學校衡酌演講之內容自行定支核給, 由於該規定已基於演講之特性而未設一定之支給標準, 其中如有書面演講資料之提供, 亦應一併納入支給內容, 不宜再另以稿費之名義支給

27 通訊費 一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補助員工住宅家用及行動電話通話費處理原則 規定 ( 行政院 院授主忠二字第 號函訂定 ) ( 一 ) 依 宿舍管理手冊 及 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 規定, 各機關首長宿舍電話通話費由機關支應, 職務及單身宿舍之電話通話費由借用人自行負擔 ( 二 ) 各機關人員之住宅家用電話通話費, 均不得由機關補助 ( 三 ) 各機關負擔行動電話通話費之對象, 以機關首長 副首長 幕僚長及一級主管為限, 若有業務特殊需要者, 應報由主管機關從嚴核定 ( 四 ) 各機關負擔行動電話通話費之限額, 除機關首長 副首長及幕僚長不設上限外, 一級 二級機關人員每月以 1,000 元為上限, 其餘各級機關人員每月以 500 元為上限 以上所有人員均應檢據覈實報支, 惟如因業務特殊致前列限額確有不敷者, 得由主管機關衡酌業務或特殊期間等需要訂定不同限額 二 解釋令函 ( 一 ) 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是否適用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補助員工住宅家用及行動電話通話費處理原則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孝字第 A 號函 ) 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應適用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補助員工住宅家用及行動電話通話費處理原則 Q&A Q1.: 依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經費使用原則 規定, 本計畫經費不得支用於學校管理費 ( 含水電費 電話費 燃料費及一般行政事務設備之維護費用 ) 及內部場地費, 請問可否報支網路傳輸費? Ans: 網路傳輸費因需透過電話線傳輸, 仍屬電話費範疇, 教育部不建議於五年五百億經費報支 ; 審計部查核案例認為列支電話及網路連線費, 核與經費使用原則規定未合, 予以剔除 ( 審計部查核案例 )

28 國外專業顧問費 一 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 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 ( 行政院 院授人給字第 號函 ) 級 諾貝爾 獎級 特聘講 座 報酬 ( 含生活費 ) 按日計酬 來台工作三 個月以內者 每人每日 新台幣 13,080 元 每人每日 新台幣 9,810 元 教授級每人每日 副教授 級 項目 別 註記 : 新台幣 8,175 元 每人每日 新台幣 6,540 元 按月計酬 來台工作三 個月以上, 不滿一年者 每人每月 新台幣 279,260 元 每人每月 新台幣 212,770 元 每人每月 新台幣 172,875 元 每人每月 新台幣 132,980 元 來台工作一年以機票票款 上者 每人每月 新台幣 252,665 元 每人每月 新台幣 199,470 元 每人每月 新台幣 159,580 元 每人每月 新台幣 119,685 元 ( 一 ) 表列各級人員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 保險費 國內 交通費 最高給付頭核實報支核實 等艙機票, 核實報支 1. 諾貝爾級 : 曾獲諾貝爾獎 國家院士或具相當資格之專家 學者 2. 特聘講座 : (1) 曾任國外著名大學教授, 最近五年內有著作發表為國際所推崇者 (2) 在學術上有崇高地位為國際知名, 而為國內所無之專家 學者 報支 (3) 在應用科學或技術上有特殊成就, 並曾在國外擔任同等質量工作有年者 3. 教授級 : 教授或具相當資格之專家 學者 4. 副教授級 : 副教授或具有相當資格之專家 學者 ( 二 ) 補助機票之人數規定 1. 聘期未滿三個月者, 僅負擔本人頭等艙來回機票款 惟各機關如有特殊業務需 要, 得另專案報請主管機關衡酌實際需要, 核定在本人最多二趟之商務艙來回 機票款範圍內報支 2. 聘期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 負擔本人及其配偶來回各一趟機票款 3. 聘期一年以上者, 負擔本人及其配偶來回各一趟機票款, 並得補助十八歲以下 子女最多兩人之機票款 4. 連續服務滿五年以上者, 每滿五年核給本人一次返國探親來回機票補助, 最高 以三萬元為限

29 ( 三 ) 各機關聘請之國外顧問 專家及學者聘約滿二年以上人員, 補助搬遷費有眷者二 千美元, 單身者一千美元 行李超重費用含在搬遷費內 ( 四 ) 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來台工作期間, 得視其學術地位 專長及各機關經費情況, 在表定最高標準範圍內自行核定支給 但情形特殊者, 得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 支給 ( 五 ) 各機關對特殊及專業性案件得以按件計酬方式支付費用, 並依據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 明列其工作範圍 工作目的及內容 應提送之成果等條件, 訂定勞務契約辦理 二 補助國外專家學者在臺期間生活費, 以自其抵臺之日至離臺之日計算 Q&A Q1.: 國外專家學者來台期間已支領日支生活酬金, 可否再核給講座鐘點費? Ans: 查行政院訂頒之 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 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 係規範各行政機關於聘請國外顧問 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之最高費用支給標準, 爰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來台工作期間之支付費用, 依規定應在上開表定最高標準範圍內支給 故如聘請國外專家學者來台期間另安排授課, 如屬其來台工作範圍及內容, 該日已依上開規定支領日支生活費酬金, 則 不得再另核給講座鐘點費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局給字第 號書函 )

30 運動競賽裁判費各機關 ( 構 ) 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數額表 ( 行政院 院授人給字第 號函 ) 級 別 金額 / 天 金額 / 場 國家級裁判 1,500 元 / 天 省 ( 市 ) 級裁判 1,200 元 / 天 縣 ( 市 ) 級裁判 1,000 元 / 天 400 元 / 場 全國性競賽 1,200 元 / 天 省 ( 市 ) 級競賽 1,000 元 / 天 縣 ( 市 ) 級競賽 8,00 元 / 天 備註 : 一 軍公教員工擔任各機關 ( 構 ) 學校主辦之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者, 得支給裁判費 裁判 費之支給標準, 由各主辦機關 ( 構 ) 學校視各項運動競賽項目之範圍 難易複雜程 度 所需專業知識訂定之, 最高以不超過上表所列數額為上限 二 主辦機關 ( 構 ) 學校之員工擔任裁判者, 其裁判費應減半支給 三 主辦機關 ( 構 ) 學校得視裁判之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但已使用主辦機關 ( 構 ) 學校公務車輛接送或致贈車票 機票者不得再支給 四 已支領裁判費者, 不得再報支加班費或其他酬勞 Q&A Q1.: 辦理全國性的比賽, 支領監場費後是否還可以支領差旅費? Ans: 依 各機關 ( 構 ) 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數額表 備註說明, 主辦機關學校得視裁判之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 已支領裁判費者, 不得再報支加班費或其他酬勞, 因此在不重複支領原則下, 機關自得依其實際 出差情形核給差旅費 ( 行政院主計處 處忠字第 號函 ) Q2.: 學校自辦之體育活動競賽, 聘請校內外人員擔任裁判或委員, 可否支領裁判費? Ans: 依 各機關 ( 構 ) 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數額表, 係規定全國性競賽, 省 ( 市 ) 級競賽及縣 ( 市 ) 級競賽 3 種, 並未包括各校利用課餘辦理之校際 班際等體育競賽, 爰學校自辦體育競賽擔任裁判者, 不宜比照支領裁判費 ; 另建請得比照 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 及 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 支領裁判費一節, 以所提出席費 講座鐘點費等支給規定意旨與裁判費殊異, 且就各校自辦體育競賽活動情形觀之, 其競賽項目範圍 難易複雜程度及所需專業知識等, 與前開 3 種競賽等級尚難等量齊觀, 為期公帄合理並免支給浮濫之議, 請仍依前開規定辦理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局給 字第 號函 )

31 參 研究設備費 以下未盡事項, 應依各補助或委辦單位規定辦理 一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研究設備應按計畫核定清單核定之項目購置, 未購置之設備費應繳回國科會, 非核定或未依規定程序辦理變更之設備費, 不得核銷 二 計畫核列研究設備費係配合執行計畫之所需, 故研究設備應儘量於計畫開始執行時即辦理採購, 避免於計畫將結束時始購置, 致該研究設備對計畫之助益遭到質疑 三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因執行研究計畫需要必須變更設備項目者, 如擬變更之設備項目單價未達新台幣 30 萬元者, 得於計畫執行期間由計畫主持人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變更及採購之 ; 如擬變更之設備項目單價在新台幣 30 萬元以上者, 計畫主持人應於事前填具變更申請表並敘明理由, 由執行機構於計畫執行期間送本會申請, 經本會同意後始得變更及採購之 四 申購單價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上作業用儀器, 應依 經常性作業用儀器送審表填表說明及注意事項 辦理, 專案陳送主管機關核轉國科會審議通過後始得購置 審議通過之儀器其決標金額, 原則上不得超過主計處核定之預算及國科會之建議價格 五 研究設備應依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規定, 善盡保管之責, 未經核准不得私自移轉或借撥 ; 遇有遺失 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時, 應依據審計法有關規定, 檢具有關證件逐級函報審計機關審核 因故意或過失而遺失 毀損時, 應負賠償之責

桃園縣立仁和國民中學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103 年 8 月 1 日修正實施一 本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標準係依據縣府 103 年 7 月 28 日修訂之 桃園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作適當修正 二 旅分為交通費 住宿費及雜費, 自起程日起至差竣日止按日報支, 其報支數 額如附表 半日公差

桃園縣立仁和國民中學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103 年 8 月 1 日修正實施一 本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標準係依據縣府 103 年 7 月 28 日修訂之 桃園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作適當修正 二 旅分為交通費 住宿費及雜費, 自起程日起至差竣日止按日報支, 其報支數 額如附表 半日公差 桃園縣立仁和國民中學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103 年 8 月 1 日修正實施一 本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標準係依據縣府 103 年 7 月 28 日修訂之 桃園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作適當修正 二 旅分為交通費 住宿費及雜費, 自起程日起至差竣日止按日報支, 其報支數 額如附表 半日公差則依附表支 1/2 雜費 三 參加訓練或講習, 包括行程及訓練期間, 訓練機構每日已提供住宿者, 僅補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函 檔號 : 保存年限 : 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 聯絡 : 陳梅英 電子郵件 受文者 : 教育部 裝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發文字號

行政院函 檔號 : 保存年限 : 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 聯絡 : 陳梅英 電子郵件 受文者 : 教育部 裝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發文字號 行政院函 檔號 : 保存年限 : 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3356-7554 聯絡 : 陳梅英 33567322 電子郵件 :meiin@dgbas.gov.tw 受文者 : 教育部 裝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發文字號 : 院授預字第 1050102894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096A0000Q _ _Attach2.doc

Microsoft Word - A096A0000Q _ _Attach2.doc 教育部函 檔號 : 保存年限 : 地址 :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聯絡 : 沈玉珍電話 :(02)77365983 受文者 : 國立體育大學 裝 訂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3 日發文字號 : 臺教會 ( 四 ) 字第 1050178778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原函影本及附件 (1050178778_Attach1.pdf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DD7A5BFB0EAA57EA558AE74AEC8B64FB3F8A4E4AD6EC2492D313031A67E36A4EB2E646F63>

<4D F736F F D20ADD7A5BFB0EAA57EA558AE74AEC8B64FB3F8A4E4AD6EC2492D313031A67E36A4EB2E646F63>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22 日院授主預字第 1010101304 號函修正 一 為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 ( 以下簡稱各機關 ) 公務人員, 因公出差至國外各地區, 其出差旅費之報支, 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稱出差, 指公務人員經機關首長核准出國執行下列任務之ㄧ : ( 一 ) 應外國政府 民間團體或國際組織之正式邀請出國訪問 ( 二 ) 應外交需要從事有關訪問 ( 三

More information

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 第十點及第二點附表一 第四點附表二 五 交通費包括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 高鐵 船舶 汽車 火車 捷運等費用, 均覈實報支 ; 搭乘飛機 高鐵 船舶者, 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 搭乘飛機者並須檢附登機證存根 但機關專備交通工具或領有免費票或搭乘便車者, 不得報支

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 第十點及第二點附表一 第四點附表二 五 交通費包括出差行程中必須搭乘之飛機 高鐵 船舶 汽車 火車 捷運等費用, 均覈實報支 ; 搭乘飛機 高鐵 船舶者, 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 搭乘飛機者並須檢附登機證存根 但機關專備交通工具或領有免費票或搭乘便車者, 不得報支 行政院函 檔號 : 保存年限 : 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3356-7554 聯絡人 : 陳梅英 33567322 電子郵件 :meiin@dgbas.gov.tw 受文者 : 高雄市政府 裝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發文字號 : 院授主預字第 1050102894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1D0A87CB3A1B8C9A755A4CEA965BFECAD70B565B867B64FBD73A643B0F2B7C7AAED2E646F63>

<4D F736F F D B1D0A87CB3A1B8C9A755A4CEA965BFECAD70B565B867B64FBD73A643B0F2B7C7AAED2E646F63> 附件二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中華民國 90 年 5 月 21 日教育部台 (90) 會 ( 三 ) 字第 9 0 0 7 1 6 6 4 號函核定中華民國 92 年 7 月 9 日教育部台會 ( 三 ) 字第 0920098494 號函修正公布並於 92 年 7 月 15 日施行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5 日教育部台會 ( 三 ) 字第 0 9 5 0 0 3 7 9 4 2 C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國立臺灣大學主計室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106 年主計室經費報支說明會 時間 :106 年 8 月 7 日 ( 一 ) 日期 :9:00-11:30 地點 : 行政大樓第四會議室 1 國立臺灣大學主計室 課程主題負責組別主講人員 E 化報帳系統簡介及注意事項 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注意事項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注意事項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注意事項 報支說明會分工

More information

項目

項目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項目單位編列基準定義支用說明 一 人事費 ( 一 ) 計畫主持人 ( 二 ) 協同計畫主持人 ( 三 ) 兼任行政助理 ( 四 ) 專任行政助理 ( 五 ) 行政助理勞 健保費 ( 六 ) 行政助理勞工退休金或離職儲金 ( 七 ) 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 人月人月 人月 3,000 元至 5,000 元 人月 5,000 元至 8,000 元 4,000 元至 6,000

More information

組合 1.pdf

組合 1.pdf 檔號 : 保存年限 : 行政院函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3356-7554 聯絡人 : 邱蓉萍 (02)33567322 電子郵件 :0176@dgbas.gov.tw 受文者 : 教育部 裝 訂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7 日發文字號 : 院授主預字第 1030101699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More information

檔號 : 保存年限 : 行政院函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 聯絡 : 邱蓉萍 (02) 電子郵件 受文者 : 教育部 裝 訂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7 日發文字

檔號 : 保存年限 : 行政院函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 聯絡 : 邱蓉萍 (02) 電子郵件 受文者 : 教育部 裝 訂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7 日發文字 檔號 : 保存年限 : 行政院函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3356-7554 聯絡 : 邱蓉萍 (02)33567322 電子郵件 :0176@dgbas.gov.tw 受文者 : 教育部 裝 訂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7 日發文字號 : 院授主預字第 1030101699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More information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對照表 年12月日修正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對照表 年12月日修正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 一 為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 ( 以下簡稱各機關 ) 員工, 因公奉派國內出差, 其出差旅費之報支, 特訂定本要點 二 旅費分為交通費 住宿費及雜費, 其報支數額如附表一 薦任第九職等員晉支年功俸者, 按簡任級員數額報支 約聘 ( 僱 ) 員, 依其原定職等按附表一分等數額報支 雇員 技工 駕駛及工友, 按薦任級以下員數額報支 一 中央政府各機關 (

More information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總說明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於一百年三月十日以府主歲字第一 一七五九三二號函訂定, 一百零二年二月一日以府主歲字第一 二 一一六七一五號函修訂, 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據以核發臺南市各機關單位之國內出差旅費 配合行政院國內出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總說明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於一百年三月十日以府主歲字第一 一七五九三二號函訂定, 一百零二年二月一日以府主歲字第一 二 一一六七一五號函修訂, 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據以核發臺南市各機關單位之國內出差旅費 配合行政院國內出 臺南市政府函 檔號 : 保存年限 :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承辦人 : 辜勝宏電話 :06-2991111#8827 電子信箱 :san1109@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 :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裝 訂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25 日發文字號 : 府主預字第 1030647246B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各機關對公差之派遣, 應視公務性質及事實需要詳加審核決定, 如利用公文 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等通訊工具可資處理者, 不得派遣公差 出差人員之出差期間及行程, 應視事實之需要, 事先經機關核定, 並儘量利用便捷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 ; 往返行程, 以不超過 1 日為原則 ( 四 ) 出差事畢

( 三 ) 各機關對公差之派遣, 應視公務性質及事實需要詳加審核決定, 如利用公文 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等通訊工具可資處理者, 不得派遣公差 出差人員之出差期間及行程, 應視事實之需要, 事先經機關核定, 並儘量利用便捷之交通工具縮短行程 ; 往返行程, 以不超過 1 日為原則 ( 四 ) 出差事畢 ( 三 ) 業務費 - 國內出差旅費壹 法令依據 一 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之 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 (103 年版 ) ( 一 ) 定義 : 凡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計畫於台澎金馬等地區所需之差 旅費用 ( 含現職人員因公出差旅費 兼職人員依規定支領旅費補 助及參與公務活動之非現職人員有關旅費補助等 ) 屬之 ( 二 ) 預算計列標準 : 依實際需要並按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標準計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重要規定事項及作業釋疑 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編 目錄 壹 用人經費相關規定... 1 貳 業務費... 4 出席費... 4 講座鐘點費... 6 國內出差旅費... 8 國外出差旅費... 11 教育訓練費... 17 稿費... 22 通訊費... 24 國外專業顧問費... 25 運動競賽裁判費... 27 叁 研究設備費... 28 肆 其他注意事項...

More information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重要規定事項及作業釋疑 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編 目錄 壹 用人經費相關規定... 1 貳 業務費... 4 出席費... 4 講座鐘點費... 6 國內出差旅費... 9 國外出差旅費... 12 教育訓練費... 18 稿費... 23 通訊費... 25 國外專業顧問費... 26 運動競賽裁判費... 28 叁 研究設備費... 29 肆 其他注意事項...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88A6EAF.doc

Microsoft Word - B88A6EAF.doc 主計部編製 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 100 年版摘錄 ( 三 ) 業務費 - 國內出差旅費 五 解釋令函 ( 一 ) 學生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或活動之旅費得否比照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相關規定補助 ( 行政院主計處 93.12.16 處忠六字第 0930007895 號書函 ) 查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之適用對象, 係以中央政府各機關因公奉派出差 之公務員為主, 並未包括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或比賽之各級學校學生

More information

< A756CB67DA96C2920B773AAA92D A556A975B7C6B3B7ABD7B0B2A7F8BBF9A5D8AAED2E786C73>

< A756CB67DA96C2920B773AAA92D A556A975B7C6B3B7ABD7B0B2A7F8BBF9A5D8AAED2E786C73> 航班 : 搭乘長榮或中華航空期間 :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04 月 09 日報價適用 :2019/07/31 前預訂 此版報價是以華航訂位艙等 " T 艙 " 做為基準的報價表, 若訂到不同艙等則票價不同, 會產生不同的報價 此已含稅金 : 兩歲以上每人 NT$ 2200 ( 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 此以下項目不包含 : (1) 本渡假村 Petit Club 適合 2-3

More information

2. 特別譯稿每千字 ( 包括法 德 西 阿 葡 越南 泰國 印尼 蒙古 古代經典 科技書刊 法律條文 ) 外文譯中文 1,290 元, 以中文計 ; 中文譯外文 1,520 元, 以外文計 3. 整冊書籍濃縮每千字外文譯中文 1,000 元, 以中文計 ; 中文譯外文 1,230 元, 以外文計

2. 特別譯稿每千字 ( 包括法 德 西 阿 葡 越南 泰國 印尼 蒙古 古代經典 科技書刊 法律條文 ) 外文譯中文 1,290 元, 以中文計 ; 中文譯外文 1,520 元, 以外文計 3. 整冊書籍濃縮每千字外文譯中文 1,000 元, 以中文計 ; 中文譯外文 1,230 元, 以外文計 壹 經費編列 一 各項標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一般常用經費編列標準及結報應行注意事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98 年 9 月 8 日職會字第 0980066351 號函訂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101 年 6 月 22 日職會字第 1010210152 號函修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101 年 12 月 10 日職會字第 1010210305 號函修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3 年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擬修正規定

擬修正規定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執行各項支出用途別科目及執行標準表修正對照表 項次支出事項科目名稱執行標準及相關規定項次支出事項科目名稱執行標準及相關規定 通案修正 : 一 項次 1-73 項,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之作業基金採用企業會計準則適用科目, 配合修訂科目編號 二 由於部分項次次序有調整, 爰配合調整項次 三 為期簡化, 如僅涉及上列通案之修正事項, 則不逐項臚列 1 凡奉准聘任之 及交通費屬之 28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 B77CAD70B77EB0C8ACE3B051B77C2DA5CCA540AAE2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 F736F F F696E74202D B77CAD70B77EB0C8ACE3B051B77C2DA5CCA540AAE2205BACDBAE65BCD2A6A15D> 國外旅費報支注意事項 報告人 甘世芬 102 年 11 月 28 日 國外出差旅費內容 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飛機 船舶及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所需費用 生活費 出差人員之住宿費 膳食費及零用費 辦公費 出差人員出國之手續費 保險費 行政費 禮品及交際費 雜費 1 國外出差旅費核銷說明 報支項目 交通費 規定 1. 飛機部份應檢附下列單據 : (1) 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 或機票購票證明單 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一 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二 本彙編制定之目的, 係為提升國內出差旅費報支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之效率及品質 三 本彙編係按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規定, 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箱答復, 並非法規或制度之訂頒

前 言 一 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二 本彙編制定之目的, 係為提升國內出差旅費報支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之效率及品質 三 本彙編係按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規定, 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箱答復, 並非法規或制度之訂頒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暨 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 解釋彙編 行政院主計總處編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前 言 一 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二 本彙編制定之目的, 係為提升國內出差旅費報支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之效率及品質 三 本彙編係按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規定, 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箱答復,

More information

差旅費相關法令釋例彙編

差旅費相關法令釋例彙編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暨 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 解釋彙編 行政院主計總處編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前 言 一 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二 本彙編制定之目的, 係為提升國內出差旅費報支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之效率及品質 三 本彙編係按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規定, 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箱答復,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0EAA4BAA558AE74AEC8B64FB3F8A4E4AD6EC249ADD7A5BFB9EFB7D3AAED5B315D>

<4D F736F F D20B0EAA4BAA558AE74AEC8B64FB3F8A4E4AD6EC249ADD7A5BFB9EFB7D3AAED5B315D>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 一 為規範中央政府各機關 ( 以下簡稱各機關 ) 員工, 因公奉派國內出差, 其出差旅費之報支, 特訂定本要點 二 旅費分為交通費 住宿費及雜費, 其報支數額如附表一 薦任第九職等人員晉支年功俸者, 按簡任級人員數額報支 約聘 ( 僱 ) 人員, 依其原定職等按附表一分等數額報支 雇員 技工 駕駛及工友, 按薦任級以下人員數額報支 一 中央政府各機關

More information

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要點

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要點 臺北市 105 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書法教育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辦理書法教育實施要點 辦理 貳 目的一 發展書法特色學校 : 逐年補助發展書法特色學校 二 辦理書法營隊 : 逐年補助學校舉辦寒暑假期間書法營隊 三 推廣書法教學活動 : 以每年補助 1 校之原則, 進行以推廣書法教學為主題之跨校參訪活動 參 計畫期程 :105 年 9 月至 106 年 7 月底 肆 辦理方式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q03.doc

Microsoft Word - q03.doc 1 出差之往返行程, 以不超過一日為原則其膳雜費如何報支? ( 主計月刊 90 年 9 月號 No.549) 由於目前交通便捷, 出差往返行程所需時間應可大幅縮短, 為提高行政效率, 故增訂往返行程, 以不超過一日之原則性規定, 所稱 往返行程 係包括前往出差地點及返回服務機關, 所需之行程時間, 合計原則不超過一天, 若服務機關或出差地點地處偏遠, 往返行程必需超過一天者, 可於出差請示單內敘明,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More information

會計業務問答彙編

會計業務問答彙編 2017/9/21 會計業務問答彙編 臺灣科技大學主計室編訂 User 目 錄 1. 共通性 3 1.1 人事費 3 1.2 業務費 3 1.2.1 國內差旅費 ( 含參加各種訓練或講習 ) 3 1.2.2 出席費 7 1.2.3 講座鐘點費 8 1.2.4 稿費 ( 含審查費 ) 9 1.2.5 辦理各項會議 ( 研習 ) 及活動經費 10 1.2.6 國外專家學者來臺費用 12 1.2.7 計程車費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圉喧差抖費é⁄‰ä¾‰å½Žç·¨10703ä¿®æŁ£å‹ƒè¡„.doc

Microsoft Word - 圉喧差抖費é⁄‰ä¾‰å½Žç·¨10703ä¿®æŁ£å‹ƒè¡„.doc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暨 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 解釋彙編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修編 前 言 一 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二 本彙編制定之目的, 係為提升國內出差旅費報支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之效率及品質 三 本彙編係按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規定, 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箱答復,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公差假區分.doc

Microsoft Word - 公差假區分.doc 公假 公出及公差 考試院 (46) 臺試秘二字第 0842 號函 ( 二 )046.01.01 要 旨 : 建議明訂公假 公出及公差之適用範圍 本文 : 查考試院 ( 四六 ) 臺試秘二字第 0 八四二號函釋 : 公差與公假, 有顯著之區別 ; 前者係由機關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 後者為請假規則第三條 ( 按現為第四條 ) 所明定 又公出與公差性質上並無不同 惟公出通常指短時外出處理公務, 不涉及差旅費之報支

More information

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20180824 版 ( 都柏林 ) 本公司銷售 ( 都柏林 ) 法盛國際系列 法盛 - 盧米斯賽勒斯高收益債券基金 ( 原名稱 : 法儲銀 - 盧米斯賽勒斯高收益債券型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不多於 2%,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2%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換手續費為 0% 二 基金公司 ( 或總代理人 / 境外基金機構

More information

A7: 可以, 但要留意比例限制 Q8: 關於攝影費 ( 含錄製及後製 ) 應如何核結? 是否有相關支用標準? A8: 可以, 但不可做為招生宣傳使用 Q9: 親善大使為學校正式成立之服務性社團 社課 等社團活動, 學輔經費一樣無法支應嗎?( 非服裝 工讀金 等 ) A9: 可以, 補助辦法依各校規

A7: 可以, 但要留意比例限制 Q8: 關於攝影費 ( 含錄製及後製 ) 應如何核結? 是否有相關支用標準? A8: 可以, 但不可做為招生宣傳使用 Q9: 親善大使為學校正式成立之服務性社團 社課 等社團活動, 學輔經費一樣無法支應嗎?( 非服裝 工讀金 等 ) A9: 可以, 補助辦法依各校規 107 年度全國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經費使用說明 研討會分組及綜合座談之問題及解答 分組座談 : Q1: 請問講師搭乘高鐵之費用, 可用編列哪一經費項目支應? A1: 依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之 國內旅費 之規定辦理 Q2: 若至中小學執行 帶動中小學 計劃僅可配合學校早自習時間宣導, 那可否提供早餐呢? A2: 否, 一日活動不可提供早餐, 僅有二天活動的第二天才能提供早餐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108 年度會計作業講習 -- 經費報支注意事項主計室 主講人 : 陳淑珍助教 : 劉珈瑋 108 年 6 月 6 日 會計作業講習會 一般業務 :5-6 月 計畫作業 :9-10 月 ( 歷年講習資料請至主計室網頁 => 表單下載 => 會計業務講習查詢 ) 2 前 言 3 經費支用 4 項基本原則 L M R T Law Money Real Time 4 報告大綱 壹 貳 参 肆 經費動支程序

More information

成績優良, 具有發展潛力, 並具備下列條件者 : ( 一 ) 最近 2 年年終考績 ( 成 ) 列甲等, 並未受刑事處罰 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懲處者 ( 二 ) 在任職期間工作成績優良, 有具體事蹟者 二 語言能力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並需檢附有關證明文件 : ( 一 ) 須符合擬進修或研究

成績優良, 具有發展潛力, 並具備下列條件者 : ( 一 ) 最近 2 年年終考績 ( 成 ) 列甲等, 並未受刑事處罰 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懲處者 ( 二 ) 在任職期間工作成績優良, 有具體事蹟者 二 語言能力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並需檢附有關證明文件 : ( 一 ) 須符合擬進修或研究 衛生福利部 104 年度培育培育醫師出國進修醫師出國進修實施實施計畫 壹 依據 : 衛生福利部 104 年 1 月 27 日核定之 培育醫師出國進修計畫 貳 目的 : 提升醫療事故補償 醫師勞動權益與職業安全 臨床醫學末期病人疾病嚴重度評估及末期照護措施 整合式照護模式 ( 含 hospitalist) 及遠距醫療之發展與品質 參 內容 : 一 進修領域 : 針對醫療事故補償 醫師勞動權益與職業安全

More information

委辦補助計畫 經費核銷及注意事項

委辦補助計畫 經費核銷及注意事項 委辦補助計畫 經費核銷及注意事項 第一組 陳月汝 104 年 8 月 27 日 壹 執行計畫應有之注意貳 計畫經費報支相關事項參 委辦補助計畫經費核銷表肆 常見問題及核銷缺失 1 壹 執行計畫應注意事項 (1) 大學校院教師執行計畫提醒事項 ( 教育部 101 年 8 月 20 日臺高教字第 1010141179 號函 ) 1. 執行補助或委辦計畫經費應遵守撥款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2. 依教育部 98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一 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二 本彙編制定之目的, 係為提升國外出差旅費報支之效率及品質 三 本彙編係按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 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箱答復, 並非法規或制度之訂頒, 答復內容因個案問題而異, 僅供員工報支國外旅費及主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之參考 四

前 言 一 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二 本彙編制定之目的, 係為提升國外出差旅費報支之效率及品質 三 本彙編係按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 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箱答復, 並非法規或制度之訂頒, 答復內容因個案問題而異, 僅供員工報支國外旅費及主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之參考 四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行政院主計總處編訂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前 言 一 本彙編適用於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與特種基金 二 本彙編制定之目的, 係為提升國外出差旅費報支之效率及品質 三 本彙編係按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 逐條蒐集歷年函示及主計長信箱答復, 並非法規或制度之訂頒, 答復內容因個案問題而異, 僅供員工報支國外旅費及主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之參考 四 本彙編內容所列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主計處,

More information

900??indd

900??indd 900 432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鋼半月刊 第九版 六月份公司業務概況 八 碳鋼產量 六九九 七 三公噸 碳 鋼銷量 七三六 九公噸 合併營收 二五 八七五 一七五千元 福利金收支統計 項 福 利 資 訊 請 參 閱 EIP 快速選 單 總務福利資訊平台 本公司福委會一 二年六月 份福利金收入及各項補助之人 數 金額統計如下表 至於各 一 二年合併累計營收 二千元 一七三 一五五

More information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行政院主計總處編訂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 行政院主計總處編訂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檔號 : 保存年限 :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地址 :10058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 號傳真 :(02)23910790 聯絡人 : 鄭淑芳 02-33567324 電子郵件 :suefang@dgbas.gov.tw 受文者 : 教育部 裝 訂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15 日發文字號 : 主預字第 1030100122 號速別 : 普通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More information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q07.doc

Microsoft Word - q07.doc 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彙編目錄 (90 年 9 月至 95 年 12 月 ) 壹 預算編審 1 貳 預算執行 一 考核獎金 9 二 休假補助費 9 三 加班值班費 10 四 上下班交通費 13 五 出席費及稿費 16 六 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 19 七 國內旅費 21 八 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 40 九 訓練講習費 46 十 其他業務費 52 參 原始憑證審核 62 肆 採購監辦 71 伍 帳務處理 75

More information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 106 年 8 月版 一 為使本校各單位執行支出事項, 其動支程序 執行標準及用途別科目之劃分更為明確, 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依據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 3 條規定校務基金之來源如下 : ( 一 ) 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 不含政府科研補助 )( 預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 106 年 8 月版 一 為使本校各單位執行支出事項, 其動支程序 執行標準及用途別科目之劃分更為明確, 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依據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 3 條規定校務基金之來源如下 : ( 一 ) 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 不含政府科研補助 )( 預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注意事項 一 為使本校各單位執行支出事項, 其動支程序 執行標準及用途別科目之劃分更為明確, 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依據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第 3 條規定校務基金之來源如下 : ( 一 ) 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 不含政府科研補助 )( 預算內 A 版 ) ( 二 ) 自籌收入 ( 預算外 B 版 ) 三 經費動支, 須完成下列程序後始可執行 : ( 一 ) 各單位動支

More information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More information

33期.indd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More information

年會大會出席盛況 一 年會大會 B205 註冊報到 大會開始 九十七年十二月

年會大會出席盛況 一 年會大會 B205 註冊報到 大會開始 九十七年十二月 中國鑛冶工程學會九十七年年會活動紀盛 年會會場, 大同大學校門入口 鑛冶 52/4-169- 年會大會出席盛況 一 年會大會 B205 註冊報到 大會開始 10-170- 九十七年十二月 頒獎 技術獎章 31 10 4 40 93 95 8 F 60 94 58 LNG 42 12 30 13 97 97 5 2 鑛冶 52/4-171- 94 96 22 論文獎 97 1. (1) (2) (3)

More information

費率表

費率表 - 個人投保 基本保障 - 未滿 15 足歲以下適用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醫療費用限額 10% 醫療費用限額 5%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10% 海外醫療費用限額 單位 : 元 保險金額醫療費用海外醫療 1 日 2 日 3 日 4 日 5 日 6 日 7 日 8 日 9 日 10 日 11 日 12 日 13 日 14 日 15 日 16 日 17 日 18 日 19 日 20

More information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More information

一 國科會計畫作業流程承辦單位作業流程應用系統 計畫主持人 申請計畫簽訂合約 執行計畫同意書 國科會網站 研發處 開立請款領據 會計系統 研發處 計畫匯入學術資訊成果系統產生校內計畫序號 學術資訊成果系統 會計室 核定清單建立預算核定數 助理申請報帳登入帳號 電算中心申請帳號 送 專案帳務承辦人申請

一 國科會計畫作業流程承辦單位作業流程應用系統 計畫主持人 申請計畫簽訂合約 執行計畫同意書 國科會網站 研發處 開立請款領據 會計系統 研發處 計畫匯入學術資訊成果系統產生校內計畫序號 學術資訊成果系統 會計室 核定清單建立預算核定數 助理申請報帳登入帳號 電算中心申請帳號 送 專案帳務承辦人申請 東海大學國科會補助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目錄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修訂一 國科會計畫作業流程... 1 二 憑證核銷注意事項... 2 共同事項... 2 二 三聯式統一發票及收據... 2 收銀機統一發票... 2 憑證黏貼報支規定... 2 研究人力費... 3 耗材 物品及雜項費用... 4 國內差旅費... 4 彈性支用... 5 研究設備費... 5 國外差旅費... 6 管理費...

More information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第 6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 現狀與問題 Current Situations and Problems of the Central-Local Relation Reforms in China 林文軒 (Lin, Wen-Hsuan)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所博士生 1 摘要 關鍵詞 : 權力下放 職能轉換 地方主義 部門利益 壹 前言 1 76 吉首大學學報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mail.chimei.com.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 會計室經費核銷說明會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 會計室經費核銷說明會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 新進人員經費核銷說明會 1 醫學院會計組蔡瑊芸 課程大綱 會計系統介紹 經費核銷說明 2 會計系統介紹 一. 會計請購系統操作 二.E 化報帳系統 3 4 一. 會計請購系統操作 會計系統操作 - 注意事項 使用會計系統前請先詳閱 : 網路請購報帳注意事項 網路請購操作手冊 ( 完整版 ) 路徑 : ( 醫學院會計組網頁 最新消息 網路請購報帳注意事項或網路請購操作手冊 ( 完整版

More information

01

01 CONTENTS 目 資訊 Information 台灣區 Taiwan Area 亞太區 Asia Pacific Area 歐美非中東區 Europe, Americas, Middie East & Africa Area INDEX 錄 4 主辦單位的話 6 大會提醒事項 8 中央舞台表演節目表 10 旅遊研討會時間表 12 旅遊產品說明會節目表 13 抽獎禮品獎項 14 場地平面圖 18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本公司銷售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代理之 聯博 - 全球不動產證券基金 A 股美元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為 3.0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3.00%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換手續費為 0.0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0.00% 本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5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60 % 三 其他報酬 : 計算 : 聯博 -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計畫經費重要規定及釋疑大學校院教師執行計畫重要規定自我檢核表範例 校名 : 大學 1. 執行補助或委辦計畫經費之動支係屬動用公帑, 應恪守 公務員服務法 及相關規定 2. 依教育部 98 年 7 月 13 日台人 ( 一 ) 字第 A 號函規定, 國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不得有未透過

計畫經費重要規定及釋疑大學校院教師執行計畫重要規定自我檢核表範例 校名 : 大學 1. 執行補助或委辦計畫經費之動支係屬動用公帑, 應恪守 公務員服務法 及相關規定 2. 依教育部 98 年 7 月 13 日台人 ( 一 ) 字第 A 號函規定, 國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不得有未透過 第 1 頁共 1 頁 計畫經費重要規定及釋疑大學校院教師執行計畫重要規定自我檢核表範例 校名 : 大學 1. 執行補助或委辦計畫經費之動支係屬動用公帑, 應恪守 公務員服務法 及相關規定 2. 依教育部 98 年 7 月 13 日台人 ( 一 ) 字第 0980089039A 號函規定, 國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不得有未透過學校行政作業而接受委託研究之情事, 應由學校具名簽訂合約 3. 依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More information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會計作業說明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各補助科目編列說明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各業者 / 研究機構自籌科目編列說明 查核常見缺類型 近年審計單位提出之缺失類型 2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會計作業說明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各補助科目編列說明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各業者 / 研究機構自籌科目編列說明 查核常見缺類型 近年審計單位提出之缺失類型 2 正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會計作業說明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各補助科目編列說明 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各業者 / 研究機構自籌科目編列說明 查核常見缺類型 近年審計單位提出之缺失類型 2 計畫經費 : o 專款專用 並應建立專款專用核銷制度, 經濟部或資策會得於必要時查核之, 非經同意不得另作他用, 否則視為違反契約約定 就所有經費之動支經濟部或資策會認為有必要時, 校方應提送相關經費收支明細送經濟部或資策會查核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會3-05附件6.doc

Microsoft Word - 會3-05附件6.doc 中央各機關執行單位預算有關用途別科目應行注意事項 一 為使用途別科目之劃分及其執行標準更為明確起見, 特加規定如附 表之所定 二 各機關所管經費, 應按用途別科目定義範圍確定歸屬, 並切實依照規定標準執行 三 各機關不得於規定之第一 二級用途別科目以外, 增列任何名稱之科目, 其確有特殊原因及事實, 致原定科目不敷應用時, 應依照預算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 事先擬具科目名稱, 詳敘理由專案送經行 政院主計處核定

More information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 大 學 校 院 及 教 師 辦 理 計 畫 經 費 核 銷 重 要 規 定 事 項 及 作 業 釋 疑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編 目 錄 壹 用 人 經 費 相 關 規 定... 1 貳 業 務 費... 4 出 席 費... 4 講 座 鐘 點 費... 6 國 內 出 差 旅 費... 8 國 外 出 差 旅 費... 11 教 育 訓 練 費... 17 稿 費... 22 通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QA_09407.doc

Microsoft Word - QA_09407.doc Q1. 航海津貼有限定支付對象嗎? 國科會去年來校查核時, 認定主持人不能支領航海津貼? 想再請問其他專任 兼任助理這些臨時的人員是否也不可請領該津貼呢? ( 此部分爭議性大 : 其他如海洋大學, 和以往年度都有給主持人, 有教授抗議 ~) ( 更新日期 :094/07/04) Ans: 計畫相關人員可否支給航海津貼及支給標準, 請依行政院核定規定辦理 Q2. 國科會要求購買耗材須要有 3 家以上的比價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462 ( 571 ) 88(4) 2016 3 31 13721 13733 2016 3 31 ( ) 2 21 ( ) 2016 3 31 13723 13733 9 1. ( ) 2. 3. 4. 5. 2016 5 23 ( ) 13723 13733 ( ) 2016 3 31 405 2016 3 31 2016 5 23 10 8 2016 3 31 ( ) 收入 附註 截至 2016

More information

2015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mail.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5 年 0 5 月 2 0 日 2015... 2... 3... 4... 6... 6... 7....

More information

費用未一次核銷完畢

費用未一次核銷完畢 107 年會計業務宣導講習會 -- 教育部補助 ( 委辦 ) 計畫 預算執行相關規範 主計室王正堯組員報告日期 :107 年 9 月 11 18 日 報告大綱 教育部補 ( 捐 ) 助及委辦經費申請及相關注意事項 教育部補 ( 捐 ) 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介紹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部分規定修正 經費審核常見缺失 高教深耕計畫經費使用注意事項 經費申請 申請單位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More information

Travel Safe Plus-Chi B CS6

Travel Safe Plus-Chi B CS6 2016613 www.bluecross.com.hk/travelsafeplus 您值得擁有一個無憂的旅程! 旅遊寶 周 保障 HK$1,200,000 90 24 免費額外保障 10 1) 1,000,000 (HK$),000,000 2 2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 住院房間及膳食費用每天最高賠償額為 HK$) a. 90b b. ( 每天每次的最高賠償額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目錄I-VI_6頁_.doc

Microsoft Word - 目錄I-VI_6頁_.doc 第六章 法規輯要 法令規章 組織類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總統 (88) 華總一義字第八八 二四七六 號令公布全文 12 條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華總一義字第九 二五二七六 號總統令增訂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 第一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之設置 收支 保管及運用, 依本條例之規定 ; 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為因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

More information

大 同 大 學

大 同 大 學 中山醫學大學 各類所得免稅 / 應稅暨扣繳一覽表 103.11.05 會計財務室編修 所得類別参考法規 薪資所得 1. 薪資 :( 按月固定給付 ) 薪資 工資 津貼 工讀金等 ( 非固定給付 ) 鐘點費 授課鐘點費 出席費 工作津貼 補助款 評鑑費 主持費 引言費 臨時工讀金 指導費 生活費 調查費 諮詢費 訪問費 校對費 顧問費 婚喪生育補助費 資料蒐集費 教材編輯費 打字費 口語翻譯費 一般審查費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大學主計室業務講習

國立屏東大學主計室業務講習 主計室業務講習 經費動支與結報 報告人 : 黃月惠 104 年 3 月 13 日 ( 星期五 ) 大綱 會計網路請購系統指引基本觀念經費動支經費結報國內出差旅費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 網路請購途徑一學校首頁 / 教職員 / 會計請購系統 Key 入員工編號 員工編號 1. 洽出納組 2. 詳出納組匯款通知單 網路請購途徑二 主計室網頁 / 網路請購 主計室網頁 / 網路請購 網路請購問題 SOS 操作手冊

More information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More information

一 一年三月

一 一年三月 中國鑛冶工程學會 100 年年會活動盛況綜合報導 100 60 11 24-29 (1)11 24 (2)11 25 (3)11 24-27 (4)11 29 一 海洋資源開發契機與願景 研討會 11 24 ( ) ( ) ( ) ( ) ( ) ( ) ( ) ( ) ( ) ( ) 9 88 12 12:30 鑛冶 56/1 61 4 1 3 1 2 4 3 2 62 一 一年三月 二 100

More information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SARS 灰信網 (freesion)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SARS 灰信網 (frees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A Study of the Accountability of the PRC s Civil Servant: From a Legal System Perspective 沈建中 (Shen, Chien-Chung) 國立臺北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摘要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ACE3B07CA655B3E6A6ECA448ADFBC2BEBAD9A4A4AD5E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ACE3B07CA655B3E6A6ECA448ADFBC2BEBAD9A4A4AD5E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中央研究院各單位人員職稱中英文對照 中文 英文 職稱 院長 President 副院長 Vice President 院士 Academician 所長 研究員兼所長 Research Fellow and 研究員兼代所長 Research Fellow and Acting 處主任 代主任 Acting 主任 副所長 Deputy 研究員兼副所長 Research Fellow and Deputy

More information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保證金收取 合格之擔保品種類為何 非現金擔保品之折扣率 haircut 為何 CCP是否將會員所繳擔保品用於投資 其孳息是否回饋給會員 限制措施 焦 點 視 界 是否對會員之委託金額 信用 部位及風險訂定限額 會員是否必須對其客戶制定限額 洗價 mark-to-market 之時間及方法為何 結算交割 市 場 掃 描 交割週期 T+1或T+3

More information

100人預試問卷初稿

100人預試問卷初稿 國家科學委員會 科技與語文素養計畫 公民科技素養調查研究 健康議題 第一階段預試問卷 受訪者編號 : 訪員姓名 : 訪員地區 :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 B. B1 (A) (B) (C) (D) (E) B2 (A) (B) (C) (D) (E) 2 C. C1. C2. C3. C4. C5. C7. C8. C9. C10. C11. C12. C13. 3 H. H1. H1.1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技術專刊 103-2 (NO.158) 與 應用 作 製 定價 新臺幣30元 行 政 院 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中華民國103年6月 編印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More information

2013~2015 保健食品產業專業人才 供需調查 2011 5 2011529 2012 2013~2015 2012 44.67% 2011 11.96% 2013~2015 ... 1... 1... 5... 10... 12... 13... 14... 19... 20... 22... 24... 12... 19... 21... 22 III IV 1... 1 2... 3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財金資訊-82期.indd

財金資訊-82期.indd /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More information

一 國家品質 5 10 象 : 8 7 ~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

一 國家品質 5 10 象 : 8 7 ~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 貳 一 國家品質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三 工業精銳 四 金點設計 五 台灣國際創意設計大賽 六 資訊服務應用創新競賽 七 輕金屬創新應用競賽 八 智慧型機器人產品創意競賽 九 數位內容系列競賽 十 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十一 時裝設計新人 十二 全國紡織技術論文競賽 一 國家品質 5 10 象 : 8 7 ~8 2435 二 卓越中堅企業及重點輔導象遴選 101 10 8 200 2,000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銷售富邦投信股票型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 ㄧ 投資人支付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為 0%~2%,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0%~2% 股票型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5%~2.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 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1% 銷售獎勵金 (%) 基金募集期間, 富邦投信支付獎勵金 0%~0.15% 範例 : 富邦精準基金 之申購手續費 1% 及經理費 1.5%,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大中華基金美元 A (acc) 股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本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6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25 % 計算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 大中華基金美元 A (acc) 股 之申購手續費 3.00% 轉換手續費 0.00% 及經理費 1.60%,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2.40% 轉換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0.00% 經理費分成不多於

More information

中南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011年合作計畫暨國家分布概況 駐外技術 醫療團計畫 1 貝里斯 技術協助 人道援助計畫 厄瓜多 投融資計畫 3 薩爾瓦多 人力資源援助計畫 4 瓜地馬拉 不含在臺辦理之研習班及獎學金計畫 5 宏都拉斯 行動醫療團 6 尼加拉瓜 海外服務工作團 7 巴拿馬 外交替代役 8 巴

中南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011年合作計畫暨國家分布概況 駐外技術 醫療團計畫 1 貝里斯 技術協助 人道援助計畫 厄瓜多 投融資計畫 3 薩爾瓦多 人力資源援助計畫 4 瓜地馬拉 不含在臺辦理之研習班及獎學金計畫 5 宏都拉斯 行動醫療團 6 尼加拉瓜 海外服務工作團 7 巴拿馬 外交替代役 8 巴 011 中南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 011年合作計畫暨國家分布概況 駐外技術 醫療團計畫 1 貝里斯 技術協助 人道援助計畫 厄瓜多 投融資計畫 3 薩爾瓦多 人力資源援助計畫 4 瓜地馬拉 不含在臺辦理之研習班及獎學金計畫 5 宏都拉斯 行動醫療團 6 尼加拉瓜 海外服務工作團 7 巴拿馬 外交替代役 8 巴拉圭 9 多明尼加 10 海地 11 聖克里斯多福 及尼維斯 1 聖露西亞 13 聖文森 非洲地區

More information

LCIDC01_ doc

LCIDC01_ doc 華郵政臺字第㆕㈨㈦號執照登記認為第㆒類新聞紙類 華民國㈨㈩㆒年㈩㆒ ㆓㈩ (星期㆔)版出㈥. ㆔期星每卷㆒㈩㈨第期㈦㈩㈥第發行零售全年訂購處 址電話立法院公報處每冊新臺幣㈧ 元計㈧ 期㈧折優待立法院公報處 山南路㆒號㆓㆔㈤㈧㈤㆔㈤㆓頁次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㈧次會議紀錄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㆕㈨ ㆓㈤㈧)國是論壇 (㆔㈤㈦ ㆔㈥㈧)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㈦次會議議事錄 (㆔㈥㈨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