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市 民 安 心 安 全 的 消 費 飲 食, 本 局 持 續 配 合 中 央 源 頭 管 理 政 策 落 實 食 品 添 加 物 產 業 登 錄 制 度 風 險 偵 測 工 作, 並 加 強 稽 查 人 員 之 教 育 訓 練 與 調 度 彈 性, 重 新 整 合 檢 驗 資 源, 有 效 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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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 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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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9 衛 生 局 書 面 工 作 報 告 壹 前 言 報 告 人 : 林 奇 宏 報 告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8 日 (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3 次 定 期 大 會 ) 隨 著 時 代 變 遷 與 環 境 改 變, 我 國 國 民 平 均 壽 命 普 遍 延 長, 社 會 邁 向 老 年 化 及 少 子 化, 且 市 民 生 活 及 教 育 水 準 提 高, 健 康 議 題 更 受 重 視, 對 於 衛 生 醫 療 政 策 與 服 務 亦 要 求 質 量 併 進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 以 下 簡 稱 本 局 ) 以 建 構 全 人 全 程 的 健 康 照 護 體 系 作 為 施 政 願 景, 期 促 進 及 保 護 市 民 健 康 福 祉, 讓 臺 北 市 民 能 活 得 更 快 樂 更 長 壽 人 口 老 化 對 國 家 社 會 產 生 不 可 忽 視 的 衝 擊 與 影 響, 其 中 因 老 化 所 伴 隨 的 失 智 症 照 護 工 作 更 日 益 重 要 在 失 智 症 照 護 推 動 方 面, 本 局 積 極 推 動 失 智 症 支 持 性 網 絡 環 境, 持 續 辦 理 家 庭 照 顧 者 培 訓 專 業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亦 同 步 規 劃 本 市 失 智 症 照 護 資 源 整 合 機 制, 結 合 社 政 衛 政 及 警 政 資 源, 建 立 完 善 失 智 症 個 案 管 理 系 統, 以 提 供 市 民 全 人 全 家 全 社 區 全 隊 及 全 程 的 照 顧 因 應 少 子 化 問 題, 本 局 多 年 來 努 力 推 動 各 項 服 務, 如 學 齡 前 兒 童 整 合 性 篩 檢 新 生 兒 聽 力 篩 檢 預 防 接 種 服 務 婦 女 婚 前 孕 後 健 康 檢 查 及 唐 氏 症 篩 檢 補 助 等, 同 時 並 積 極 強 化 服 務 加 值, 如 首 創 好 孕 胸 章, 藉 此 喚 起 民 眾 重 視 及 關 懷 孕 婦 交 通 安 全 ; 建 置 嬰 幼 兒 預 防 接 種 簡 訊 及 電 子 郵 件 催 種 資 訊 系 統 推 動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送 周 到 計 畫, 主 動 發 送 簡 訊 電 子 郵 件 或 關 懷 卡 片 提 醒 民 眾 ; 提 供 13 價 肺 炎 鏈 球 菌 公 費 疫 苗 接 種 服 務, 照 護 幼 兒 健 康, 希 冀 透 過 多 元 管 道 的 努 力, 以 期 建 構 本 市 友 善 的 生 養 環 境 近 年 來, 本 局 以 社 區 為 平 台, 輔 導 本 市 十 二 個 人 民 團 體 結 合 公 私 部 門 資 源, 推 動 在 地 特 色 之 健 康 促 進 與 安 全 營 造 策 略, 希 望 透 過 健 康 促 進 工 作 的 永 續 推 動, 營 造 臺 北 成 為 健 康 生 活 圈, 各 行 政 區 分 別 通 過 國 際 安 全 社 區 認 證 與 加 入 西 太 平 洋 地 區 健 康 城 市 聯 盟, 去 (100) 年 度 臺 北 市 政 府 參 加 台 灣 健 康 城 市 聯 盟 2011 第 三 屆 健 康 城 市 獎 項 評 選, 在 友 善 空 間 資 訊 科 技 健 康 環 境 藝 文 休 閒 城 市 安 全 及 健 康 促 進 政 策 等 議 題 共 獲 得 6 項 創 新 成 果 獎 ( 本 局 計 有 3 項 ), 成 績 斐 然, 多 年 努 力 獲 得 肯 定 由 於 全 球 氣 候 暖 化, 導 致 病 媒 滋 生 快 速, 去 年 臺 北 市 士 林 及 中 正 區 爆 發 近 10 年 來 疫 情 最 嚴 峻 的 本 土 性 登 革 熱 侵 襲 事 件, 為 緊 急 因 應, 本 府 成 立 臺 北 市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傳 染 病 疫 情 2 級 開 設, 動 員 區 公 所 衛 生 環 保 民 政 教 育 警 察 等 部 門 與 人 員, 共 同 積 極 執 行 防 治 工 作 並 依 據 流 行 病 學 持 續 監 測, 由 於 市 府 團 隊 的 努 力, 成 功 防 治 該 波 登 革 熱 疫 情 未 來 將 持 續 辦 理 傳 染 病 高 危 點 管 理 計 畫, 更 將 加 強 高 風 險 場 域 之 稽 核 列 管 疫 區 防 治 及 山 區 天 然 孳 生 源 蚊 蟲 防 治 工 作, 並 加 強 教 育 宣 導, 提 升 民 眾 防 疫 知 能 及 醫 事 人 員 通 報 認 知 度, 期 使 市 民 免 於 登 革 熱 威 脅 在 歷 經 奶 粉 違 法 添 加 三 聚 氰 氨 塑 化 劑 污 染 食 品 之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件 後, 為 提 5450
2 供 市 民 安 心 安 全 的 消 費 飲 食, 本 局 持 續 配 合 中 央 源 頭 管 理 政 策 落 實 食 品 添 加 物 產 業 登 錄 制 度 風 險 偵 測 工 作, 並 加 強 稽 查 人 員 之 教 育 訓 練 與 調 度 彈 性, 重 新 整 合 檢 驗 資 源, 有 效 運 用 民 間 檢 驗 機 構 檢 驗 資 源, 以 提 升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之 執 行 效 能 為 健 全 本 市 公 共 場 所 緊 急 救 護 並 充 分 掌 握 急 救 黃 金 時 間, 本 局 自 去 (100) 年 底 起, 即 配 合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推 動 心 肺 復 甦 術 與 全 自 動 體 外 電 擊 器 (CPRplusAED) 推 廣 政 策, 規 劃 本 市 AED 推 廣 計 畫, 預 計 於 今 (101) 年 度 擴 大 推 展 並 全 面 擴 充 增 設 AED 急 救 設 備, 以 公 部 門 人 口 密 集 且 人 潮 流 量 大 的 大 型 公 共 場 所 ( 如 捷 運 站 百 貨 公 司 博 物 館 ) 列 為 首 要 推 動 對 象, 並 將 規 劃 建 置 臺 北 市 AEDgooglemap 分 布 圖 積 極 輔 導 推 動 職 場 自 主 管 理 制 度 強 化 公 眾 場 所 之 第 一 線 工 作 人 員 急 救 (CPR 加 AED) 訓 練 推 廣 全 民 急 救 基 礎 教 育 等 工 作, 期 將 民 眾 因 突 發 性 心 跳 停 止 而 發 生 意 外 之 機 率 降 到 最 低, 進 而 保 障 市 民 生 命 安 全 健 康 與 長 壽 是 每 位 市 民 朋 友 的 天 賦 權 利, 衛 生 局 的 任 務 乃 是 提 升 臺 北 市 民 的 衛 生 與 健 康 狀 態, 以 使 該 天 賦 權 利 獲 得 保 障, 本 局 將 持 續 整 合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各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的 力 量, 並 適 時 加 入 預 防 醫 學 之 概 念 及 作 為, 提 供 市 民 從 孕 育 到 成 長 從 青 春 到 終 老 每 一 人 生 階 段 的 健 康 照 護, 期 透 過 完 整 的 政 策 規 劃 及 推 動 工 作 來 達 成, 讓 臺 北 市 民 均 擁 有 健 康 的 體 魄 與 生 活 感 謝 議 會 諸 賢 達 的 支 持 與 指 導, 懇 請 未 來 繼 續 不 吝 賜 教 貳 衛 生 統 計 資 料 一 醫 療 資 源 臺 北 市 醫 療 資 源 為 全 國 之 冠, 統 計 至 99 年 底, 臺 北 市 醫 療 院 所 家 數 3,147 家, 占 全 國 15.2%, 其 中 醫 院 39 家 ( 含 9 家 新 制 醫 院 評 鑑 特 優 8 家 新 制 醫 院 評 鑑 優 等 15 家 新 制 醫 院 評 鑑 合 格 1 家 新 制 精 神 科 醫 院 評 鑑 優 等 2 家 新 制 精 神 科 醫 院 評 鑑 合 格 4 家 非 評 鑑 醫 院 ), 診 所 3,108 家 ; 病 床 數 2 萬 4,220 床, 占 全 國 15.2%, 平 均 每 萬 人 病 床 數 92.5 床 ; 醫 療 及 醫 事 機 構 的 醫 事 服 務 人 力 4 萬 4,869 人, 占 全 國 18.6%, 平 均 每 萬 人 口 擁 有 執 業 醫 事 人 員 數 為 人 ; 另 藥 商 家 數 1 萬 561 家, 平 均 每 萬 人 有 40.3 家 二 人 口 概 況 與 平 均 壽 命 底 臺 北 市 登 記 人 口 計 265 萬 餘 人, 占 全 國 人 口 2,322 萬 餘 人 的 11.4% 人 口 密 度 每 平 方 公 里 9,753 人, 其 中 男 性 人 口 127 萬 餘 人, 占 全 市 人 口 48.1%, 女 性 人 口 137 萬 餘 人, 占 全 市 人 口 51.9%, 男 女 性 別 比 例 為 92.9/100 粗 出 生 率 9.5, 粗 死 亡 率 6.1, 自 然 增 加 率 為 3.4, 以 歷 年 趨 勢 觀 察, 老 化 指 數 逐 年 增 加 ( 如 表 1), 粗 死 亡 率 受 人 口 老 化 影 響 微 幅 上 升, 自 然 增 加 率 及 粗 出 生 率 至 底 則 呈 反 轉 向 上 走 勢 臺 北 市 年 平 均 壽 命 ( 零 歲 平 均 餘 命 )82.4 歲 較 99 年 全 國 79.2 歲 高 3.2 歲, 其 中 男 性 為 80.1 歲, 女 性 為 84.8 歲 ( 如 圖 1) 與 亞 洲 鄰 近 國 家 比 較, 平 均 壽 命 略 低 於 日 本, 與 歐 美 國 家 相 較 約 多 出 1 至 4 歲 ( 美 國 平 均 壽 命 78 歲 英 國 平 均 壽 命 80 歲 ) 本 局 將 繼 續 努 力, 提 出 各 項 創 新 和 便 捷 的 衛 生 保 健 政 策 及 醫 療 服 務 措 施, 以 提 升 市 民 的 健 康 餘 命 5451
3 年 底 別 85 年 底 86 年 底 87 年 底 88 年 底 89 年 底 90 年 底 91 年 底 92 年 底 93 年 底 94 年 底 95 年 底 96 年 底 97 年 底 98 年 底 99 年 底 合 計 表 1: 臺 北 市 人 口 結 構 人 口 數 ( 千 人 ) 人 口 結 構 (%) 14 歲 以 下 歲 65 歲 以 上 14 歲 以 下 歲 65 歲 以 上 老 化 指 數 (%) 扶 養 比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底 附 註 :1. 老 化 指 數 =(65 歲 以 上 人 口 數 /14 歲 以 下 人 口 數 ) 扶 養 比 =((65 歲 以 上 人 口 數 +14 歲 以 下 人 口 數 )/15-64 歲 人 口 數 )) 100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5452
4 歲 臺 北 市 女 性, 全 國 女 性, 臺 北 市 男 性, 全 國 男 性, 全 國 男 性 全 國 女 性 臺 北 市 男 性 臺 北 市 女 性 年 ( 附 註 : 配 合 內 政 部 縣 市 資 料 發 布 改 以 3 年 合 併 人 口 資 料 編 算, 例 如 99 年 資 料 係 為 年 人 口 數 計 算 ) 圖 1: 臺 北 市 歷 年 平 均 壽 命 趨 勢 三 死 因 統 計 99 年 臺 北 市 民 死 因 分 類 係 採 WHO 國 際 疾 病 分 類 第 十 版 (ICD-10), 臺 北 市 99 年 死 亡 人 數 為 1 萬 5,047 人, 粗 死 亡 率 為 每 十 萬 人 口 人, 較 全 國 之 人 為 低, 在 22 縣 市 排 名 第 7 低 ; 如 依 WHO 發 布 2000 年 世 界 人 口 結 構 調 整 計 算, 標 準 化 死 亡 率 為 每 十 萬 人 口 人, 較 98 年 減 少 8.5 人 2.4%, 較 全 國 標 準 化 死 亡 率 人 低, 在 全 國 22 縣 市 中 排 名 第 3 低, 僅 高 於 金 門 縣 連 江 縣 99 年 採 用 WHO 第 十 版 死 因 分 類, 十 大 死 因 排 序 為 惡 性 腫 瘤 心 臟 疾 病 腦 血 管 疾 病 肺 炎 糖 尿 病 腎 炎 腎 病 症 候 群 及 腎 病 變 慢 性 下 呼 吸 道 疾 病 敗 血 症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骨 骼 肌 肉 系 統 及 結 締 組 織 之 疾 病 ; 標 準 化 死 亡 率 較 98 年 減 少 者 有 6 項, 減 幅 最 多 為 糖 尿 病 ( 減 11.0%) 及 腦 血 管 疾 病 ( 減 11.0%); 增 加 者 有 4 項, 分 別 為 骨 骼 肌 肉 系 統 及 結 締 組 織 之 疾 病 ( 增 6.1%)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 增 3.8%) 腎 炎 腎 病 症 候 群 及 腎 病 變 ( 增 3.6%) 肺 炎 ( 增 1.8%)( 如 圖 2) 99 年 臺 北 市 民 惡 性 腫 瘤 死 亡 人 數 共 4,632 人, 占 總 死 亡 人 數 之 30.8%, 粗 死 亡 率 為 每 十 萬 人 口 人, 標 準 化 後 為 人, 較 98 年 減 少 1.1 人 1.0%, 較 全 國 標 準 化 死 亡 率 人 低 十 大 癌 症 死 因 依 序 為 肺 癌 肝 癌 結 腸 直 腸 癌 女 性 乳 癌 胃 癌 攝 護 腺 癌 胰 臟 癌 非 何 杰 金 氏 淋 巴 瘤 口 腔 癌 子 宮 頸 癌 5453
5 每 十 萬 人 口 死 亡 率 惡 性 腫 瘤 心 臟 疾 病 腦 血 管 疾 病 肺 炎 ?? 病 腎 群 炎 及 腎 腎 病 病 變 徵 候 慢 性 下 病 呼 吸 道 疾 敗 血 症 99 年 98 年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結 骨 締 骼 組 肌 織 肉 之 系 疾 統 病 及 圖 2: 臺 北 市 十 大 死 因 標 準 化 死 亡 率 變 化 叁 度 下 半 年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一 疾 病 管 制 工 作 ( 一 ) 新 型 流 感 防 治 本 期 本 市 流 感 併 發 症 確 診 41 例, 死 亡 1 例, 全 國 同 期 流 感 併 發 症 計 306 例, 死 亡 17 例 1. 9 月 30 日 召 開 今 年 度 第 2 次 臺 北 市 政 府 高 病 源 性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及 新 興 流 感 防 治 專 家 諮 詢 委 員 會 2. 流 感 抗 病 毒 藥 劑 及 防 疫 物 資 控 管 : 依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規 定 儲 備 克 流 感 膠 囊 瑞 樂 沙 吸 劑 及 防 護 衣 N95 口 罩 外 科 口 罩 等 庫 存 量, 以 防 疫 物 資 管 理 系 統 (MIS) 維 護 管 理 3. 度 季 節 性 流 感 疫 苗 接 種 計 畫, 自 10 月 1 日 至 12 月 29 日 期 間 共 完 成 29 萬 435 人 次 接 種 ( 疫 苗 使 用 率 達 94.23%, 含 3 歲 以 上 26 萬 9,599 人 次 3 歲 以 下 2 萬 836 人 次 ); 其 中 國 小 1-6 年 級 共 有 9 萬 6,581 位 學 童 接 種 ( 二 ) 登 革 熱 防 治 1. 本 期 本 市 登 革 熱 確 定 病 例 共 54 例, 其 中 30 例 為 境 外 移 入 病 例 ( 計 馬 來 西 亞 6 例, 越 南 5 例 菲 律 賓 印 度 泰 國 新 加 坡 孟 加 拉 各 3 例, 印 尼 緬 甸 各 2 例 );24 例 為 本 土 病 例 ( 與 士 林 區 相 關 18 例 中 正 區 相 關 4 例 高 雄 市 相 關 2 例 ) 2. 9 月 本 市 發 生 近 10 年 來 疫 情 最 嚴 峻 的 一 次 本 土 性 登 革 熱 群 聚 事 件, 為 緊 急 因 應, 本 府 於 9 月 16 日 成 立 臺 北 市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傳 染 病 疫 情 2 級 開 設, 並 由 倪 副 秘 書 長 世 標 擔 任 指 揮 官, 區 級 應 變 中 心 同 時 成 立, 動 員 區 公 所 衛 生 環 保 民 政 教 育 警 察 里 鄰 長 及 志 工 等 部 門 與 人 員, 共 同 積 極 執 行 防 治 工 作 並 依 據 流 行 病 學 持 續 監 測 結 果 由 於 市 府 團 隊 共 同 努 力, 中 正 區 及 士 林 區 分 別 於 11 月 1 日 19 日 解 除 該 波 本 土 疫 情 警 訊 5454
6 3. 辦 理 傳 染 病 高 危 點 管 理 計 畫, 本 期 共 列 管 534 處, 開 立 73 張 勸 導 單, 259 張 改 善 通 知 單, 違 建 拆 除 1 處, 函 文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改 善 34 件, 空 地 空 屋 髒 亂 改 善 96 處, 清 除 住 家 病 媒 孳 生 源 10 萬 9,306 家 次, 登 革 熱 病 媒 蚊 密 度 調 查 2,175 處, 成 果 豐 碩 ( 三 ) 腸 病 毒 防 治 1. 本 期 腸 病 毒 併 發 重 症 通 報 13 例 確 診 1 例 死 亡 1 例 2. 校 園 暨 幼 托 機 構 洗 手 設 備 查 核 1,255 家 公 共 場 所 ( 百 貨 公 司 大 賣 場 遊 樂 場 所 及 醫 療 院 所 )53 家 3. 辦 理 腸 病 毒 防 治 衛 教 宣 導 ( 主 辦 )181 場 1 萬 5,986 人 次 4. 針 對 腸 病 毒 輕 症 部 分 進 行 學 校 監 控, 依 臺 北 市 學 校 暨 機 關 傳 染 病 通 報 系 統 通 報 監 測, 辦 理 校 園 洗 手 設 備 查 核 學 童 及 家 長 衛 教 宣 導 工 作, 遏 阻 疫 情 散 播 5. 與 新 北 市 建 立 雙 北 市 監 測 系 統 分 享 機 制 ( 四 ) 結 核 病 防 治 月 新 案 登 記 人 數 為 1,475 人, 目 前 累 計 個 案 管 理 數 842 人 ( 執 行 成 果, 如 表 2) 表 2: 臺 北 市 結 核 病 防 治 成 果 表 單 位 ( 人 ) 項 目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結 核 病 胸 部 X 光 篩 檢 疾 病 監 測 系 統 新 案 登 記 管 理 結 核 病 個 案 管 理 都 治 計 畫 社 區 民 眾 4,995 3,242 5,804 3,860 高 危 險 族 群 2,990 3,046 2,924 1,463 開 放 性 非 開 放 性 肺 外 結 核 管 理 人 數 接 觸 者 追 蹤 1,690 1,619 1,935 1,342 納 入 都 治 計 畫 進 用 關 懷 員 辦 理 1-12 月 都 治 關 懷 員 職 前 教 育 訓 練, 參 加 人 數 240 人, 其 中 取 得 證 書 者 234 人 3. 辦 理 度 結 核 病 接 觸 者 追 蹤 進 階 二 期 試 辦 計 畫, 總 計 面 訪 201 位 指 標 個 案, 並 通 知 860 位 接 觸 者 檢 查, 每 位 指 標 個 案 平 均 4.2 人 進 行 接 觸 者 檢 查 5455
7 ( 五 ) 愛 滋 病 防 治 1. 本 市 愛 滋 感 染 者 通 報 人 數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共 計 3,067 人, 其 中 本 國 籍 2,980 人 ( 占 97.2%), 外 國 籍 87 人 ( 占 2.8%), 另 本 市 愛 滋 感 染 者 管 理 人 數 至 12 月 31 日 共 計 2,555 人, 其 中 以 歲 感 染 者 占 81.3% 最 多,98.2% 係 經 由 性 行 為 傳 染 為 主 ( 以 同 性 間 居 多 ), 持 續 宣 導 單 一 性 伴 侶 安 全 性 行 為 全 程 使 用 保 險 套, 並 推 廣 全 民 驗 愛 滋 病 毒 等 防 治 觀 念 2. 辦 理 愛 滋 感 染 者 全 國 醫 療 卡 發 放 作 業,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完 成 5,086 人 個 案 諮 商, 其 中 本 市 3,118 人, 其 他 縣 市 1,968 人 3. 配 合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之 藥 癮 愛 滋 減 害 計 畫, 開 辦 美 沙 冬 替 代 療 法 門 診, 以 口 服 合 成 鴉 片 類 替 代 藥 品 美 沙 冬 (Methadone) 取 代 海 洛 因 計 有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 以 下 簡 稱 北 市 聯 醫 ) 昆 明 松 德 及 陽 明 三 個 院 區, 國 軍 北 投 醫 院 及 三 軍 總 醫 院 開 辦 美 沙 冬 替 代 療 法 門 診 ( 執 行 成 果 如 表 3), 並 設 置 清 潔 針 具 及 保 險 套 自 動 販 賣 機 25 臺, 另 有 醫 療 院 所 社 區 藥 局 共 計 64 家 加 入 清 潔 針 具 交 換 執 行 點 半 年 度 項 目 表 3: 臺 北 市 替 代 療 法 執 行 成 果 表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新 收 案 人 數 進 入 療 程 服 藥 人 數 服 藥 人 次 158, , , ,229 門 診 診 療 人 次 7,549 7,444 6,281 6,803 ( 六 ) 各 項 預 防 接 種 辦 理 幼 兒 常 規 預 防 接 種, 包 含 B 型 肝 炎 卡 介 苗 麻 疹 德 國 麻 疹 破 傷 風 水 痘 日 本 腦 炎 疫 苗 及 五 合 一 疫 苗 ( 含 白 喉 百 日 咳 破 傷 風 小 兒 麻 痺 及 b 型 嗜 血 桿 菌 疫 苗 ) 接 種, 各 項 接 種 率 平 均 達 95% ( 七 ) 營 業 衛 生 管 理 針 對 本 市 旅 館 業 理 髮 美 髮 美 容 業 娛 樂 業 浴 室 業 游 泳 場 所 業 及 電 影 片 映 演 業 等 六 大 業 別 營 業 衛 生 管 理 ( 執 行 成 果, 如 表 4- 表 9): 5456
8 表 4: 營 業 場 所 衛 生 稽 查 執 行 成 果 業 別 項 目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稽 查 家 次 旅 館 業 輔 導 改 善 家 次 罰 鍰 件 數 不 合 格 率 (%) 稽 查 家 次 2,561 2,697 2,386 2,611 理 髮 美 髮 美 容 業 輔 導 改 善 家 次 罰 鍰 件 數 不 合 格 率 (%) 稽 查 家 次 溫 泉 三 溫 暖 浴 室 業 輔 導 改 善 家 次 罰 鍰 件 數 不 合 格 率 (%) 稽 查 家 次 娛 樂 業 輔 導 改 善 家 次 罰 鍰 件 數 不 合 格 率 (%) 稽 查 家 次 游 泳 場 所 業 輔 導 改 善 家 次 罰 鍰 件 數 不 合 格 率 (%) 稽 查 家 次 電 影 片 映 演 業 輔 導 改 善 家 次 罰 鍰 件 數 不 合 格 率 (%)
9 表 5: 營 業 場 所 水 質 衛 生 抽 樣 成 果 池 別 / 項 目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抽 樣 檢 驗 ( 件 數 ) 浴 室 三 溫 暖 池 水 抽 樣 檢 驗 總 生 菌 數 或 大 腸 桿 菌 不 符 規 定 ( 件 數 ) 不 合 格 率 (%) 抽 樣 檢 驗 ( 件 數 ) 游 泳 池 水 抽 樣 檢 驗 總 生 菌 數 或 大 腸 桿 菌 不 符 規 定 ( 件 數 ) 不 合 格 率 (%) 抽 樣 檢 驗 ( 件 數 ) 溫 泉 浴 池 水 抽 樣 檢 驗 總 生 菌 數 或 大 腸 桿 菌 不 符 規 定 ( 件 數 ) 不 合 格 率 (%) 班 別 / 項 目 表 6: 營 業 場 所 從 業 人 員 衛 生 知 識 培 訓 與 講 習 統 計 半 年 度 99 年 99 年 1-6 月 1-6 月 衛 生 管 理 人 員 培 訓 從 業 人 員 講 習 辦 理 班 數 ( 班 ) 合 格 人 數 ( 人 ) 辦 理 班 數 ( 班 ) 參 加 人 數 ( 人 ) 業 別 / 授 證 家 數 表 7: 衛 生 自 主 管 理 OK 認 證 授 證 家 數 統 計 年 度 97 年 98 年 99 年 游 泳 場 所 業 浴 室 業 30( 三 溫 暖 ) 19( 溫 泉 ) 0 62 旅 館 業
10 業 別 / 授 證 家 數 年 度 97 年 98 年 99 年 理 髮 美 髮 美 容 業 電 影 片 映 演 業 娛 樂 業 業 別 / 項 目 表 8: 辦 理 公 共 安 全 暨 環 境 衛 生 聯 合 檢 查 成 果 半 年 度 99 年 99 年 1-6 月 1-6 月 聯 檢 數 ( 家 ) 配 合 商 業 處 聯 合 檢 查 八 大 行 業 合 格 ( 家 ) 不 合 格 ( 家 ) 停 歇 業 ( 家 ) 不 合 格 率 (%) 聯 檢 數 ( 家 ) 配 合 體 育 處 聯 合 檢 查 游 泳 池 合 格 ( 家 ) 不 合 格 ( 家 ) 停 歇 業 ( 家 ) 不 合 格 率 (%) 項 目 表 9: 受 聘 僱 外 國 人 健 康 檢 查 備 查 案 件 統 計 半 年 度 99 年 99 年 1-6 月 1-6 月 丙 類 受 聘 僱 外 國 人 健 康 檢 查 備 查 備 查 案 件 ( 人 ) 15,679 15,535 15,817 16,180 不 合 格 ( 人 ) 不 合 格 率 (%) 二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工 作 暨 衛 生 檢 驗 業 務 ( 一 )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1. 衛 生 優 良 自 主 管 理 OK 標 章 認 證 5459
11 表 10: 食 品 業 推 動 衛 生 自 主 管 理 家 次 統 計 表 單 位 ( 家 次 ) 年 度 業 別 觀 光 景 點 附 設 餐 飲 業 生 魚 片 製 售 店 筵 席 餐 廳 餐 盒 ( 餐 館 ) 業 一 般 餐 飲 業 ( 含 花 博 ) 230 一 般 餐 飲 業 ( 含 花 博 *) 310 飲 冰 品 業 製 麵 業 烘 焙 業 連 鎖 便 利 商 店 賣 場 及 超 市 中 央 廚 房 餐 盒 食 品 業 觀 光 飯 店 家 (40 廳 ) 1 家 (4 廳 ) 竹 子 湖 地 區 餐 飲 業 貓 空 餐 飲 茶 坊 業 休 憩 餐 飲 業 ( 含 早 餐 店 ) 238* 休 憩 餐 飲 業 ( 含 早 餐 店 ) 287* 註 : * 因 應 業 別 特 性, 認 證 採 輔 導 業 者 落 實 衛 生 自 主 管 理, 宣 示 遵 守 品 質 宣 言 為 主 2. 食 品 稽 查 輔 導 (1) 稽 查 餐 飲 業 食 品 販 賣 業 及 製 造 業 等 2 萬 2,431 家 次 ; 公 共 飲 食 場 所 1 萬 162 家 次 (2) 列 管 公 共 安 全 方 案 8 大 餐 飲 業 279 家, 並 稽 查 903 家 次 輔 導 改 善 46 家 次 3. 食 品 標 示 : 檢 查 6 萬 271 件, 違 規 427 件, 處 分 34 件 表 11: 食 品 標 示 檢 查 統 計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檢 查 ( 件 ) 71,884 49,260 55,231 60,271 違 規 ( 件 ) 不 合 格 率 0.5% 0.5% 0.44% 0.71% 5460
12 4. 淨 化 食 品 廣 告 : 舉 發 447 件, 處 分 280 件, 罰 鍰 2,057 萬 元 表 12: 淨 化 食 品 廣 告 統 計 表 單 位 ( 件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舉 發 處 分 食 品 衛 生 抽 驗 表 13: 食 品 抽 驗 統 計 表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抽 驗 ( 件 ) 1,750 2,009 1,283 2,903 處 分 ( 件 ) 不 合 格 率 17.71% 13.04% 15.82% 14.33% 6. 因 應 疑 似 塑 化 劑 汙 染 食 品 事 件 (1)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共 稽 查 昱 伸 與 賓 漢 直 接 供 貨 之 本 市 下 游 廠 商 266 家 封 存 1 萬 2,328 件 產 品 及 627 公 斤, 監 督 下 架 回 收 142 萬 5,351 瓶 ( 盒 包 桶 ) 及 1,447 公 斤 (2) 針 對 塑 化 劑 污 染 事 件, 本 局 持 續 抽 驗 市 售 食 品 塑 化 劑 含 量, 成 立 委 託 代 施 食 品 塑 化 劑 成 分 檢 驗 專 案 計 畫, 共 計 抽 驗 399 件 產 品,46 件 篩 檢 出 6 項 塑 化 劑, 皆 已 依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10 月 26 日 公 布 之 降 低 食 品 中 塑 化 劑 含 量 之 企 業 指 引, 其 篩 檢 值 超 出 該 指 引 之 企 業 監 測 塑 化 劑 指 標 值, 即 函 請 業 者 依 據 該 指 引 進 行 異 常 處 理 程 序, 釐 清 塑 化 劑 污 染 原 因, 並 於 異 常 處 理 程 序 結 束 後, 將 完 整 報 告 回 報 本 局 列 管 備 查 (3) 本 局 及 本 府 環 保 局 於 6 月 11 日 銷 毀 塑 化 劑 污 染 食 品 共 2.34 噸, 該 日 配 合 銷 毀 之 業 者 計 5 家 廠 商 ; 另 至 12 月 31 日 止, 已 銷 毀 塑 化 劑 污 染 食 品 共 噸 7. 推 動 健 康 飲 食 新 文 化 (1) 配 合 節 令 及 時 事 發 布 新 聞 稿, 加 強 民 眾 健 康 飲 食 觀 念 (2) 除 持 續 輔 導 食 品 販 賣 機 業 者 烘 焙 業 大 賣 場 ( 烘 焙 熟 食 ), 結 合 機 關 學 校 醫 院 大 賣 場 輔 導 其 轄 管 及 附 設 之 飲 食 攤 商 美 食 街 店 家 實 施 熱 量 標 示 外, 亦 輔 導 本 市 手 搖 杯 飲 料 業 咖 啡 餐 飲 便 利 商 店 等 食 品 業 者 加 入 實 施 熱 量 標 示 之 行 列, 共 計 輔 導 本 市 近 1,900 家 食 品 業 者 門 市 實 施 熱 量 標 示 (3) 推 動 國 民 營 養 宣 導 教 育 工 作, 執 行 健 康 飲 食 - 天 天 五 蔬 果, 5461
13 辦 理 健 康 飲 食 相 關 宣 導 670 場 次 (8 萬 5,131 人 次 ) 講 座 489 場 次 (2 萬 5,703 人 次 ) 大 型 宣 導 社 區 活 動 282 場 次 (7 萬 3,586 人 次 ) (4) 逐 步 規 劃 營 造 健 康 飲 食 支 持 環 境, 經 12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依 地 區 特 色, 輔 導 轄 區 食 品 業 者 供 應 健 康 化 餐 飲 或 產 品, 或 提 供 健 康 飲 食 相 關 資 訊, 共 輔 導 314 家 業 者, 其 中 227 家 業 者 已 可 提 供 527 項 健 康 化 產 品,308 家 業 者 已 於 店 內 提 供 各 類 健 康 飲 食 資 訊 供 民 眾 參 考 ( 二 ) 化 粧 品 管 理 1. 人 民 申 辦 案 件 表 14: 化 粧 品 廣 告 初 審 統 計 表 單 位 ( 件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化 粧 品 廣 告 初 審 3,060 3,301 3,374 3, 化 粧 品 管 理 (1) 抽 驗 140 件, 不 符 規 定 18 件, 移 送 法 辦 6 件 (2) 包 裝 標 示 稽 查 5,323 件, 不 符 規 定 381 件, 處 分 83 件 表 15: 化 粧 品 標 示 稽 查 統 計 表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檢 查 ( 件 ) 5,260 4,964 5,842 5,323 不 合 格 ( 件 ) 不 合 格 率 3.4% 2.9% 2.77% 7.16% 3. 淨 化 化 粧 品 廣 告 : 舉 發 884 件, 處 分 475 件, 罰 鍰 2,508.5 萬 元 表 16: 淨 化 化 粧 品 廣 告 成 果 統 計 表 單 位 ( 件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舉 發 , 處 分 ( 三 ) 藥 政 管 理 1. 人 民 申 辦 案 件 5462
14 半 年 度 表 17: 證 照 及 藥 物 廣 告 初 審 統 計 表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單 位 ( 件 ) 藥 商 藥 局 1,454 1,516 1,265 1,379 藥 事 人 員 及 營 養 師 執 照 1,088 1,189 1,402 1,374 執 照 委 外 辦 理 藥 物 廣 告 初 審 1,284 1,307 1,436 1, 藥 事 人 員 執 業 狀 況 查 核 表 18: 藥 事 人 員 執 業 狀 況 查 核 單 位 ( 家 次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藥 商 1,513 1, ,716 藥 局 診 所 藥 事 人 員 662 2, ,320 總 計 2,570 3,684 1,600 4, 抽 驗 市 售 藥 物 及 膠 囊 錠 狀 產 品 品 質 232 件, 俟 檢 驗 結 果 依 法 處 辦 表 19: 市 售 藥 物 及 膠 囊 錠 狀 產 品 品 質 抽 驗 統 計 表 類 別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抽 驗 ( 件 ) 不 合 格 ( 件 ) 不 合 格 率 藥 物 膠 囊 錠 狀 食 品 ( 含 藥 物 成 分 ) 藥 物 膠 囊 錠 狀 食 品 ( 含 藥 物 成 分 ) 藥 物 0% 1.25% 0% 1.92% 膠 囊 錠 狀 食 品 ( 含 藥 物 成 分 ) 3.9% 3.13% 0.8% 5.47% 5463
15 4. 藥 物 包 裝 標 示 檢 查 5,154 件, 涉 違 規 50 件, 處 分 19 件 表 20: 藥 物 標 示 統 計 表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檢 查 ( 件 ) 5,311 5,353 5,308 5,154 涉 違 規 ( 件 ) 涉 違 規 率 1.8% 1.6% 2.1% 1.0% 5. 管 制 藥 品 管 理 (1) 稽 查 1,250 家, 勾 稽 查 核 1,261 筆, 處 分 5 件 (2) 辦 理 管 制 藥 品 管 理 法 規 宣 導 講 習 會 2 場, 計 285 人 次 參 加 6. 查 緝 不 法 藥 物 : 查 獲 偽 藥 14 案 劣 藥 3 案 禁 藥 9 案 不 良 醫 療 器 材 5 案 及 不 法 醫 療 器 材 3 案 7. 稽 查 非 正 規 場 所 ( 公 園 寺 廟 菜 市 場 等 ) 販 賣 不 法 藥 物 609 家 次, 查 獲 違 規 34 案 ; 稽 查 非 正 規 場 所 ( 檳 榔 攤 雜 貨 工 地 彩 券 行 等 ) 販 賣 含 酒 精 類 口 服 液 藥 品 1,671 家 次, 處 分 13 件 8. 辦 理 藥 商 藥 局 暨 藥 事 人 員 講 習 會 8 場, 計 774 人 次 參 加 9. 淨 化 藥 物 廣 告 : 舉 發 122 件, 處 分 40 件, 罰 鍰 679 萬 元 表 21: 淨 化 藥 物 廣 告 統 計 表 單 位 ( 件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舉 發 處 分 加 強 檢 查 藥 局 之 藥 袋 標 示 表 22: 輔 導 藥 局 之 藥 袋 標 示 統 計 單 位 ( 家 次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藥 局 建 構 多 元 化 社 區 藥 事 服 務 網 絡 (1) 宣 導 醫 院 落 實 醫 藥 分 業 並 釋 出 慢 性 病 連 續 處 方 箋 (2) 由 314 家 社 區 健 保 藥 局 成 立 慢 箋 服 務 團 隊, 提 供 民 眾 用 藥 安 5464
16 全 與 藥 物 諮 詢 服 務 調 劑 本 市 8 家 醫 學 中 心 北 市 聯 醫 及 新 北 市 醫 療 院 所 釋 出 處 方 箋 48 萬 3,513 張, 提 供 免 費 送 藥 到 宅 1 萬 7,193 人 次 類 別 表 23: 慢 箋 服 務 團 隊 調 劑 處 方 箋 及 送 藥 到 宅 服 務 統 計 表 半 年 度 99 年 99 年 1-6 月 1-6 月 慢 性 病 連 續 處 方 箋 張 數 438, , , ,603 非 慢 性 病 連 續 處 方 箋 張 數 8,856 9,487 8,538 8,910 處 方 箋 調 劑 總 計 447, , , ,513 送 藥 到 宅 服 務 人 次 20,763 17,692 17,001 17,193 (3) 至 12 月 底, 共 有 150 家 社 區 藥 局 加 入 戒 菸 諮 詢 站 團 隊, 並 於 間 提 供 戒 菸 諮 詢 服 務 計 985 人 次, 收 案 戒 菸 個 案 95 人 12. 推 動 社 區 用 藥 安 全 健 康 營 造 計 畫 (1) 度 辦 理 長 照 藥 事 服 務 藥 師 訓 練 初 階 進 階 課 程, 分 別 名 藥 師 參 訓 (2) 用 藥 安 全 暨 藥 物 濫 用 防 制 宣 導 246 場 次 1 萬 2,264 人 次 參 與 ( 四 ) 消 費 者 保 護 1. 受 理 消 費 者 檢 舉 3,021 件 表 24: 消 費 者 檢 舉 統 計 表 單 位 ( 件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食 品 1,898 1,698 1,923 1,509 藥 物 1, 化 粧 品 1, 其 他 總 計 4,818 3,234 2,824 3,
17 2. 受 理 消 費 爭 議 調 處 424 件 表 25: 消 費 爭 議 統 計 表 單 位 ( 件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調 處 成 功 移 消 保 官 繼 續 進 行 調 處 消 費 者 主 動 撤 銷 移 其 他 單 位 總 計 ( 五 ) 衛 生 檢 驗 1. 新 興 檢 驗 技 術 開 發 (1) 開 發 食 品 中 黴 菌 及 酵 母 菌 數 檢 驗 方 法 (2) 開 發 食 品 中 動 物 用 藥 殘 留 量 檢 驗 方 法 - 孔 雀 綠 及 其 代 謝 物 之 檢 驗 (3) 開 發 食 用 油 脂 檢 驗 方 法 - 碘 價 之 檢 驗 2. 年 度 查 驗 計 畫 檢 驗 業 務 持 續 辦 理 食 品 衛 生 營 業 衛 生 中 藥 摻 加 西 藥 化 粧 品 臨 床 ( 阿 米 巴 痢 疾 ) 等 檢 驗 工 作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共 計 檢 驗 6 萬 9,106 項 件, 營 業 衛 生 共 計 檢 驗 6,240 項 件, 中 藥 摻 加 西 藥 共 計 檢 驗 2 萬 824 項 件, 醫 事 檢 驗 共 計 檢 驗 37 項 件 表 26: 查 驗 計 畫 檢 驗 業 務 統 計 表 單 位 ( 項 件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食 品 衛 生 68,327 47,405 34,688 69,106 營 業 衛 生 4,629 7,155 3,549 6,240 中 藥 摻 西 藥 29,679 16,264 17,480 20,824 醫 事 受 理 民 眾 飲 ( 食 ) 品 保 健 產 品 衛 生 檢 驗 申 請 持 續 辦 理 衛 生 檢 驗 申 請, 包 含 一 般 飲 ( 食 ) 品 中 藥 產 品 美 白 化 粧 品 及 營 業 衛 生 ( 溫 泉 水 泳 池 水 及 浴 池 水 ) 等 檢 驗 類 別 項 目, 並 5466
18 鼓 勵 業 者 建 立 自 主 衛 生 管 理 制 度 衛 生 檢 驗 申 請 共 計 2 萬 191 項 件 表 27: 衛 生 檢 驗 統 計 表 單 位 ( 項 件 )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檢 驗 申 請 29,679 23,115 20,469 20,191 三 醫 護 管 理 工 作 ( 一 ) 自 殺 及 憂 鬱 防 治 於 98 年 4 月 成 立 跨 局 處 府 級 自 殺 防 治 中 心, 受 理 通 報 關 懷 自 殺 個 案 2,075 案 次, 並 依 案 進 行 後 續 關 懷 訪 視 自 殺 企 圖 個 案 關 懷 服 務 比 率 為 90.7%, 已 連 繫 而 未 遇 的 個 案 比 率 6.7%, 失 聯 個 案 比 例 2.6% 另 結 合 市 府 各 局 處, 並 進 入 社 區 校 園 醫 院 等 單 位, 辦 理 57 場 自 殺 防 治 守 門 人 訓 練, 與 2 場 種 子 講 師 培 訓 課 程, 共 計 約 5,251 人 參 與 ( 二 ) 心 理 健 康 促 進 1. 社 區 心 理 諮 商 服 務 具 體 成 長 服 務 人 次 為 4,600 人 次, 較 99 年 4,293 人 次 成 長 7%, 亦 為 社 區 心 理 諮 商 服 務 開 辦 以 來 服 務 人 次 之 冠 2.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辦 理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委 由 國 立 臺 北 護 理 健 康 大 學 張 老 師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呂 旭 立 紀 念 文 教 基 金 會 與 臺 北 馬 偕 醫 院 分 別 辦 理 本 市 北 東 南 西 四 區 之 社 區 心 理 衛 生 工 作, 就 近 提 供 個 別 及 團 體 心 理 諮 商, 辦 理 衛 教 宣 導 活 動 資 源 聯 繫 會 議 及 提 供 資 源 轉 介 等 服 務 ( 三 )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一 站 式 服 務 整 合 社 政 警 政 衛 政 及 檢 察 機 關, 提 供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友 善 專 業 之 驗 傷 採 證 環 境, 於 醫 療 院 所 進 行 筆 錄 詢 ( 訊 ), 提 升 偵 辦 司 法 案 件 時 效, 並 避 免 被 害 人 受 到 二 度 傷 害 本 服 務 97 年 由 北 市 聯 醫 忠 孝 院 區 試 辦,99 年 擴 增 至 7 處 服 務 據 點 : 聯 合 醫 院 忠 孝 婦 幼 和 平 中 興 陽 明 仁 愛 院 區 及 萬 芳 醫 院, 共 提 供 103 名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友 善 專 業 之 驗 傷 採 證 服 務 ( 四 ) 強 化 災 難 應 變 體 系 及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品 質 1. 本 局 緊 急 及 災 難 應 變 指 揮 (EOC) 作 業 EOC 協 助 本 市 急 救 責 任 醫 院 急 重 症 病 人 院 際 間 轉 診 計 129 件 監 測 國 內 外 災 情 918 件 疫 情 監 控 76 件 本 市 緊 急 醫 療 通 報 事 件 80 件 2. 提 升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品 質 辦 理 民 眾 基 本 救 命 術 (CPR) 訓 練 及 自 動 體 外 電 擊 去 顫 器 (AED) 訓 練 : 辦 理 CPR 訓 練 計 566 場 次, 共 3 萬 2,671 人 參 與 ; CPR 加 AED 訓 練 計 80 場 次, 共 3,484 人 參 訓 5467
19 3. 推 動 到 院 前 急 診 分 流 措 施 到 院 前 急 診 分 流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共 計 1,413 件, 同 意 接 受 急 診 分 流 共 294 件 (21%), 另 不 同 意 接 受 急 診 分 流 仍 堅 持 至 已 報 滿 床 之 醫 學 中 心 者 共 1,119 件 (79%) ( 五 ) 醫 事 管 理 積 極 執 行 醫 政 稽 查 及 管 理 工 作, 維 護 醫 療 環 境 正 常 運 作 7-12 月 成 果 如 下 : 1. 醫 事 違 規 查 處 醫 事 違 規 查 處 案 件 共 175 件, 其 中 違 反 醫 療 法 及 醫 師 法 88 件, 違 反 護 理 人 員 法 74 件, 違 反 其 他 醫 事 人 員 法 13 件 表 28: 臺 北 市 醫 政 違 規 案 件 統 計 單 位 ( 件 ) 違 法 項 目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醫 療 法 及 醫 師 法 76(61.79%) 86(57.33%) 42(48.28%) 88(50.29%) 護 理 人 員 法 43(34.96%) 61(40.67%) 40(45.98%) 74(42.29%) 其 他 類 醫 事 人 員 法 4(3.25%) 3(2%) 5(5.74%) 13(7.42%) 2. 違 規 廣 告 監 測 監 測 查 報 醫 療 廣 告 及 查 緝, 舉 發 違 規 案 件 共 655 件, 行 政 處 分 32 件, 移 外 縣 市 24 件 半 年 度 處 理 項 目 99 年 1-6 月 表 29: 臺 北 市 醫 療 違 規 廣 告 統 計 99 年 1-6 月 單 位 ( 件 ) 舉 發 行 政 處 分 40(15%) 40(18%) 28(8.02%) 32(4.89%) 移 外 縣 市 24(9%) 19(8%) 53(15.19%) 24(3.66%) 3. 推 動 跨 區 域 聯 合 稽 查 小 組 執 行 密 醫 稽 查 工 作, 打 擊 不 肖 業 者,100 年 聯 合 稽 查 共 67 件, 移 送 地 檢 署 偵 辦 5 件, 本 局 列 管 查 察 10 件 5468
20 表 30: 臺 北 市 密 醫 查 緝 統 計 單 位 ( 件 ) 項 目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聯 合 稽 查 移 送 地 檢 署 列 管 查 察 推 動 醫 學 美 容 業 務 輔 導 訪 查 : 進 行 基 層 醫 療 機 構 醫 學 美 容 業 務 訪 查, 本 年 度 擴 大 訪 查 範 圍, 訪 察 本 轄 西 醫 中 醫 及 牙 醫 診 所, 重 點 輔 導 項 目 為 雷 射 電 波 拉 皮 及 微 整 形 ( 玻 尿 酸 肉 毒 桿 菌 膠 原 蛋 白 ) 穴 位 埋 線 及 植 牙, 並 請 診 所 提 供 相 關 檢 查 項 目 之 適 應 症 禁 忌 副 作 用 等 衛 教 單 張 予 民 眾, 及 應 揭 示 執 行 醫 師 之 資 格 證 明, 訪 查 期 程 :100 年 5 月 2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共 訪 查 641 家 診 所 ( 西 醫 診 所 95 家 中 醫 診 所 91 家 及 牙 醫 診 所 455 家 ) ( 六 ) 建 構 多 元 化 社 區 化 優 質 化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體 系 整 合 醫 療 衛 生 體 系 與 社 會 福 利 體 系 各 項 資 源, 提 供 市 民 單 一 窗 口 服 務, 服 務 項 目 包 括 : 居 家 護 理 機 構 喘 息 居 家 復 健 居 家 服 務 日 間 照 顧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老 人 送 餐 家 庭 托 顧 輔 具 購 買 租 借 及 住 宅 無 障 礙 環 境 改 善 暨 交 通 接 送 服 務 等 度 共 計 提 供 電 話 諮 詢 4 萬 1,422 人 次 ; 新 收 案 5,340 人 ; 使 用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個 案 數 4,469 人 1. 推 動 機 構 型 長 期 照 護 服 務 (1) 機 構 式 喘 息 服 務 ( 陽 光 假 期 ):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由 專 責 照 護 機 構 暫 時 取 代 照 顧 者 執 行 照 顧 事 務, 以 減 少 照 顧 者 因 過 度 疲 累 而 提 早 放 棄 家 庭 照 顧 度 陽 光 假 期 暫 托 服 務 共 服 務 164 人 (1,786 人 日 ) (2) 長 期 照 護 機 構 氣 切 個 案 照 護 : 減 輕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家 庭 照 顧 者 之 負 擔, 度 共 補 助 氣 切 個 案 53 人 (527 人 次 ), 其 中 含 低 收 入 戶 44 人 (439 人 次 )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9 人 (88 人 次 ) (3) 輔 導 一 般 護 理 之 家 居 家 護 理 機 構 產 後 護 理 機 構 之 設 置 : 累 計 至 底 一 般 護 理 之 家 共 設 置 19 家 居 家 護 理 所 32 家 產 後 護 理 機 構 43 家 ; 配 合 社 會 局 輔 導 立 案 之 養 護 機 構, 使 民 眾 能 夠 持 續 獲 得 良 好 的 照 護 服 務 2. 推 動 社 區 型 長 期 照 護 服 務 (1) 臺 北 市 輕 中 度 失 智 症 長 者 樂 齡 音 樂 活 動 健 康 照 護 計 畫 為 使 失 智 症 患 者 減 緩 病 程 發 展, 並 減 輕 家 屬 負 擔, 首 創 推 動 臺 北 市 輕 中 度 失 智 症 長 者 樂 齡 音 樂 健 康 照 顧 活 動, 度 共 辦 理 158 場 次, 共 計 4,594 人 次 參 加 (2) 賡 續 推 動 失 智 症 社 區 照 護 網 絡 模 式 推 廣 計 畫 5469
21 建 置 本 市 失 智 症 支 持 性 網 絡 環 境, 增 邀 民 間 相 關 醫 療 院 所, 以 委 託 辦 理 模 式, 提 供 失 智 症 家 庭 照 顧 者 培 訓 及 專 業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並 提 供 社 區 義 診 及 確 診 轉 介 等 相 關 服 務, 以 延 緩 失 智 症 病 程 發 展, 同 時 減 輕 照 顧 者 照 護 壓 力 (3) 推 動 天 使 志 工 計 畫 提 供 本 市 失 能 及 獨 居 長 者 家 事 處 理 身 體 照 顧 陪 同 就 醫 與 社 區 關 懷 等 服 務, 抒 解 家 庭 照 顧 人 力 不 足 度 共 服 務 1 萬 9,597 人 次 (4) 推 動 社 區 復 健 計 畫 提 供 社 區 民 眾 保 健 服 務 失 能 患 者 及 家 庭 照 顧 者 衛 教 服 務 及 保 健 指 導 提 高 慢 性 病 患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由 聯 合 醫 院 主 責 辦 理, 提 供 團 體 運 動 / 衛 教 設 備, 並 於 十 二 行 政 區 院 外 門 診 部 之 社 區 復 健 門 診 暨 保 健 中 心 或 社 區 其 他 定 點, 派 駐 治 療 師 提 供 服 務, 度 共 服 務 5 萬 9,741 人 次 (5) 居 家 照 護 專 業 人 員 訪 視 補 助 計 畫 由 居 家 醫 師 護 理 師 呼 吸 治 療 師 職 能 治 療 師 物 理 治 療 師 營 養 師 及 藥 師 等, 提 供 長 期 照 顧 個 案 的 照 顧 技 巧 衛 教 及 諮 詢 服 務, 度 共 服 務 4,035 人, 計 5,015 人 次 (6) 居 家 式 喘 息 服 務 計 畫 自 3 月 30 日 起 開 辦, 由 受 過 訓 練 的 照 顧 服 務 員 取 代 家 庭 照 顧 者 的 照 顧 責 任, 使 家 庭 照 顧 者 從 持 續 性 的 照 顧 職 責 中 獲 得 休 息 的 機 會, 讓 不 便 或 無 意 暫 居 至 機 構 的 老 人 或 家 庭 照 顧 者, 同 樣 能 接 受 到 喘 息 服 務 度 共 服 務 123 人 (423 人 日 ) ( 七 ) 推 動 早 期 療 育 服 務 1. 本 市 共 有 16 家 早 期 療 育 特 約 醫 療 機 構 (22 個 醫 療 服 務 據 點, 其 中 評 估 鑑 定 中 心 3 個 評 估 與 療 育 醫 院 15 個 療 育 醫 院 4 個 ), 提 供 評 估 診 斷 與 復 健 療 育 服 務 2. 縮 短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就 醫 等 待 評 估 鑑 定 時 間 積 極 推 動 縮 短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就 醫 等 待 評 估 鑑 定 與 療 育 時 間, 度 共 計 轉 介 284 人, 平 均 評 估 等 待 天 數 為 12 天 平 均 療 育 等 待 天 數 22 天, 共 縮 短 評 估 鑑 定 27 天 與 療 育 48 天 ( 八 )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計 畫 服 務 1. 度 推 動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特 約 醫 療 院 所 共 432 家, 包 括 醫 院 36 家 及 診 所 396 家 2. 度 本 市 領 有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證 者, 度 一 般 身 份 兒 童 發 證 數 為 2 萬 5,022 張 福 字 證 號 補 助 證 發 證 數 為 429 張 重 字 證 號 補 助 證 發 證 數 為 389 張 3.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送 周 到 計 畫 : 每 月 藉 由 公 共 衛 生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比 對 符 合 資 格 卻 未 辦 證 之 民 眾, 並 以 E-post 發 送 兒 補 溫 馨 關 懷 卡 通 知 民 眾 相 關 訊 息, 關 懷 卡 內 簡 述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證 之 補 助 內 容 申 辦 方 式 應 備 文 件 等, 並 附 上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證 申 請 表, 民 眾 將 申 請 表 填 寫 後 傳 真 或 5470
22 郵 寄 即 可 辦 證, 亦 可 利 用 市 民 E 點 通 辦 理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證 度 已 發 出 1 萬 658 份 兒 補 溫 馨 關 懷 卡, 藉 由 網 路 辦 證 的 張 數 亦 達 3,752 張 ( 九 ) 推 廣 器 官 捐 贈 及 勸 募 宣 導 因 應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通 過, 本 年 度 除 宣 導 器 官 捐 贈 相 關 觀 念 外, 亦 加 強 推 動 安 寧 緩 和 觀 念, 強 化 民 眾 對 臨 終 關 懷 照 護 之 重 視, 宣 導 活 動 如 下 : 1. 社 區 民 眾 講 座 透 過 本 市 十 二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社 區 醫 療 群 之 基 層 診 所 及 志 工 訓 練, 加 強 民 眾 了 解 器 官 捐 贈 及 安 寧 緩 和 觀 念, 辦 理 34 場 次 宣 導 課 程, 共 1,918 人 參 與 另 為 提 升 民 眾 參 與, 除 原 器 官 捐 贈 健 康 卡 積 點 外, 本 年 度 首 次 辦 理 安 寧 緩 和 課 程 健 康 卡 累 積 1 點, 簽 署 預 立 選 擇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意 願 書 健 康 卡 累 積 2 點 活 動 2. 醫 事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由 本 市 3 家 器 官 捐 贈 網 絡 醫 院 ( 臺 大 醫 院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三 軍 總 醫 院 ) 辦 理 醫 事 人 員 專 業 教 育 訓 練, 並 納 入 安 寧 緩 和 議 題 擴 大 專 業 知 能, 度 已 完 成 3 場 次, 參 與 人 數 共 計 659 人 ( 十 ) 提 升 醫 療 機 構 安 全 及 照 護 品 質 1. 醫 政 督 考 作 業 為 提 升 醫 療 照 護 品 質, 辦 理 醫 院 醫 政 及 醫 療 安 全 督 導 考 核, 共 完 成 本 市 39 家 醫 院 實 地 訪 查 ; 另 進 行 本 市 2,957 家 基 層 醫 療 機 構 輔 導 訪 查 ( 包 括 西 醫 1,290 家 中 醫 452 家 牙 醫 1,180 家 及 其 他 醫 事 機 構 35 家 ) 2. 醫 事 檢 驗 機 構 品 質 輔 導 為 確 保 檢 驗 結 果 品 質 與 醫 事 檢 驗 機 構 管 理 功 能, 辦 理 醫 事 檢 驗 所 業 務 品 質 輔 導 訪 查, 於 10 月 17 日 至 11 月 9 日 止 計 實 地 訪 查 醫 事 檢 驗 所 46 家 基 層 診 所 附 設 醫 事 檢 驗 所 1 家 醫 事 放 射 所 附 設 醫 事 檢 驗 業 務 1 家 及 基 金 會 附 設 檢 驗 所 1 家, 共 完 成 49 家 訪 查 四 健 康 管 理 工 作 ( 一 ) 婦 幼 及 優 生 保 健 業 務 1. 本 市 助 妳 好 孕 婚 後 孕 前 健 康 檢 查 補 助 1,994 人, 孕 婦 唐 氏 症 篩 檢 補 助 5,657 人 2. 新 生 兒 聽 力 篩 檢 共 9,363 人 受 檢 3. 截 至 底 本 市 哺 集 乳 室 達 755 間 歲 學 齡 前 兒 童 發 展 檢 核 計 2 萬 5,222 人 次, 疑 似 陽 性 個 案 訪 視 計 592 人 5. 優 生 保 健 措 施 補 助 及 個 案 照 護 追 蹤 管 理 : 5471
23 表 31: 優 生 保 健 補 助 案 數 統 計 表 單 位 ( 案 ) 項 目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產 前 遺 傳 診 斷 2,134 3,864 2,979 5,260 優 生 健 康 檢 查 唐 氏 症 篩 檢 884 3,277 4,603 5,657 婚 後 孕 前 健 康 檢 查 842 2,021 1,445 1,994 新 生 兒 代 謝 篩 檢 8,251 11,604 10,884 16,929 輸 卵 管 結 紮 輸 精 管 結 紮 子 宮 內 避 孕 器 人 工 流 產 項 目 表 32: 優 生 保 健 個 案 追 蹤 管 理 統 計 表 半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單 位 ( 案 ) 已 婚 精 障 育 齡 婦 女 已 婚 智 障 育 齡 婦 女 未 成 年 生 育 婦 女 產 前 遺 傳 診 斷 新 生 兒 先 天 性 代 謝 篩 檢 先 天 性 缺 陷 兒 推 動 本 市 出 生 性 別 比 監 測 與 稽 查 度 辦 理 人 工 生 殖 及 出 生 性 別 比 研 討 會 1 場, 另 針 對 接 生 異 常 者 ( 出 生 性 別 比 >1.06) 或 不 當 宣 傳 之 院 所 進 行 查 核, 共 計 19 家 5472
24 ( 二 ) 推 動 市 民 健 康 卡 總 發 卡 量 1 萬 4,006 張, 總 累 積 點 數 40 萬 1,574 點, 換 取 健 康 服 務 計 3 萬 1,884 人 次 ( 三 )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保 健 業 務 ( ) 1. 學 齡 前 兒 童 整 合 性 社 區 篩 檢 : 共 服 務 2 萬 4,390 人 2. 辦 理 寶 貝 刷 刷 樂 口 腔 衛 生 保 健 宣 導 活 動, 共 計 1,300 人 參 加 3. 辦 理 健 康 學 園 自 主 管 理 認 證 暨 特 色 發 展 計 畫 徵 選, 共 計 716 家 ( 涵 蓋 率 達 85%) 通 過 認 證,38 篇 入 選 特 色 發 展 計 畫 4. 青 少 年 健 康 促 進 宣 導 (1) 辦 理 20 場 性 教 育 及 運 動 傷 害 防 治 宣 導, 計 3,510 人 參 與 (2) 結 合 臺 灣 青 少 年 醫 學 暨 保 健 學 會, 辦 理 26 場 校 園 性 教 育 宣 導 講 習 活 動 (3) 透 過 關 渡 及 萬 芳 醫 院 開 設 性 教 育 及 運 動 傷 害 防 治 門 診, 辦 理 34 場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及 4 場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計 2,513 人 參 加 5. 氣 喘 防 治 : 已 完 成 1,342 位 學 童 過 敏 抽 血 檢 驗 ( 四 ) 營 造 菸 害 防 制 支 持 性 資 源 1. 菸 害 防 制 執 法 稽 查 與 取 締 (1) 為 保 護 及 促 進 青 少 年 健 康, 於 9 月 19 日 至 30 日 會 同 本 市 少 年 警 察 隊 針 對 網 咖 撞 球 場 重 點 禁 菸 場 所 辦 理 聯 合 稽 查, 共 稽 查 14 場 所, 查 獲 3 家 撞 球 場 提 供 吸 菸 有 關 器 物, 及 17 名 吸 菸 行 為 人 (2) 開 立 未 滿 18 歲 吸 菸 者 戒 菸 教 育 處 分 計 202 件 表 33: 執 行 菸 害 防 制 法 稽 查 及 裁 處 成 果 表 年 度 98 年 99 年 稽 查 次 數 114, , ,124 裁 處 書 開 立 數 處 罰 鍰 金 額 ( 元 ) 6,655,000 7,611,000 2,426, 營 造 戒 菸 支 持 性 資 源, 提 供 多 元 戒 菸 服 務 (1) 結 合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北 市 聯 醫 與 各 項 通 路 鼓 勵 吸 菸 者 簽 署 戒 菸 卡 4 萬 3,664 張, 並 委 託 財 團 法 人 全 民 健 康 基 金 會 辦 理 6,192 人 次 電 話 戒 菸 諮 詢 服 務 (2) 度 結 合 財 團 法 人 董 氏 基 金 會, 針 對 吸 菸 高 度 成 癮 個 案 提 供 戒 菸 諮 詢 服 務, 計 提 供 1,636 人 次 (3) 度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基 層 醫 療 協 會 臺 北 市 護 理 師 護 士 公 會 與 藥 師 公 會, 辦 理 9 場 次, 計 有 1,032 名 醫 事 人 員 參 加 戒 菸 服 務 訓 練 5473
25 3. 推 動 青 少 年 菸 害 防 制, 強 化 青 少 年 拒 菸 意 識 (1) 度 結 合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辦 理 1,338 場 校 園 社 區 職 場 宣 導 講 座, 並 向 校 園 週 邊 2,487 家 商 家 宣 導 拒 售 菸 品 予 未 滿 18 歲 青 少 年 (2) 9 月 29 日 邀 集 四 大 超 商 召 開 研 商 杜 絕 販 賣 菸 品 予 未 滿 18 歲 青 少 年 會 議, 並 於 月 辦 理 10 場 次 四 大 超 商 菸 害 防 制 法 規 宣 導 講 習, 計 有 817 人 參 訓 (3) 11 月 日 結 合 教 育 局 針 對 7 萬 名 國 高 中 職 新 生 實 施 吸 菸 行 為 問 卷 調 查, 並 宣 導 菸 害 防 制 相 關 資 訊 (4) 11 月 21 日 至 12 月 9 日 結 合 教 育 局 辦 理 無 菸 夯 健 康 Youth 青 少 年 四 格 漫 畫 設 計 PK 賽, 分 國 小 1-3 年 級 國 小 4-6 年 級 國 中 組 高 中 職 組 等 4 組, 參 賽 作 品 計 1,112 件 ( 高 中 419 件, 國 中 150 件, 國 小 543 件 ), 各 組 取 前 3 名 與 佳 作 1 名 ( 五 ) 成 人 及 中 老 年 保 健 與 慢 性 病 防 治 1. 臺 北 市 老 人 健 康 檢 查 服 務 項 目 表 34: 老 人 健 康 檢 查 服 務 成 果 一 覽 表 年 度 99 年 年 度 目 標 服 務 數 ( 人 ) 42,777 42,777 年 度 累 計 健 檢 數 ( 人 ) 42,777 42,777 健 檢 執 行 率 (%) 健 檢 涵 蓋 率 (%) 糖 尿 病 防 治 : 本 市 目 前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有 效 認 證 家 數 計 100 家 認 證 人 數 達 1,473 位 3. 失 智 症 預 防 與 保 健 結 合 臺 北 市 老 人 健 康 檢 查 及 十 二 區 社 區 篩 檢 活 動, 提 供 失 智 症 自 我 評 估 服 務, 共 計 服 務 5 萬 9,688 人 ; 於 9 月 17 日 結 合 台 灣 失 智 症 協 會 舉 辦 臺 北 市 國 際 失 智 症 月 活 動, 計 1,100 人 參 加 4. 心 血 管 疾 病 防 治 (1) 本 市 目 前 心 血 管 疾 病 防 治 網 認 證 家 數 計 280 家 認 證 人 數 達 2,521 位 (2) 社 區 三 高 篩 檢 與 追 蹤 管 理 成 果 如 表
26 項 目 半 年 度 表 35:40 歲 以 上 人 口 三 高 篩 檢 與 追 蹤 管 理 成 果 一 覽 表 99 年 1-6 月 血 固 血 血 血 固 血 血 血 糖 醇 膽 壓 糖 醇 膽 壓 糖 血 壓 固 醇 血 膽 實 際 篩 檢 數 40,683 40,453 40,314 41,257 41,249 41,151 49,275 48,901 49,758 異 常 及 疑 似 異 常 案 數 10,882 1,878 3,611 12,811 1,857 5,654 14,677 4,052 7,504 已 追 蹤 總 人 數 10,717 1,856 3,528 12,418 1,807 5,483 14,696 3,978 7,393 發 現 新 個 案 數 1, , ,323 2, ,597 四 十 歲 以 上 三 高 篩 檢 率 (%) 三 高 異 常 個 案 轉 介 追 蹤 率 (%) 社 區 健 康 照 護 網 針 對 獨 居 長 者 腦 血 管 疾 病 肢 障 智 障 與 多 重 障 等 特 殊 族 群 提 供 多 元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共 服 務 1 萬 6,527 人 次, 其 中 獨 居 長 者 計 9,627 人 次 ( 六 ) 市 民 健 康 生 活 照 護 服 務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共 設 置 536 個 遠 距 照 護 站 ( 含 居 家 379 站 社 區 79 站 機 構 57 站 及 職 場 21 站 ), 共 服 務 7,396 人, 生 理 量 測 服 務 計 64 萬 55 人 次 及 市 民 健 康 生 活 照 護 客 服 中 心 話 務 服 務 量 達 6 萬 6,837 通 ( 七 ) 癌 症 防 治 推 動 五 大 癌 症 篩 檢, 針 對 疑 似 陽 性 個 案 進 行 關 懷 及 轉 介, 成 果 如 下 : 1. 子 宮 頸 癌 防 治 項 目 3 年 接 受 1 次 檢 查 數 ( 人 ) 3 年 接 受 1 次 篩 檢 目 標 數 ( 人 ) 目 標 達 成 率 (%) 表 36:30-69 歲 婦 女 子 宮 頸 抹 片 檢 查 成 果 表 年 度 99 年 99 年 1-6 月 1-6 月 43,996 37,480 36,867 38,343 51,975 53,722 56,232 48, 註 : 新 增 婦 女 乳 突 病 毒 檢 測, 於 期 間, 篩 檢 8,744 案, 目 標 達 成 率 84.5% 5475
27 2. 乳 癌 防 治 項 目 表 37:50-69 歲 婦 女 乳 癌 乳 房 攝 影 檢 查 成 果 表 年 度 99 年 99 年 1-6 月 1-6 月 檢 查 數 ( 人 ) 34,844 38,278 33,118 36,718 目 標 數 ( 人 ) 26,866 26,866 33,403 33,403 目 標 達 成 率 (%) 註 :99 年 起 篩 檢 年 齡 修 改 為 歲 項 目 3. 大 腸 癌 防 治 表 38:50-69 歲 市 民 大 腸 癌 糞 便 潛 血 檢 查 成 果 表 年 度 99 年 1-6 月 99 年 1-6 月 檢 查 數 ( 人 ) 33,618 74,631 37,759 41,070 目 標 數 ( 人 ) 30, ,884 82,281 82,281 目 標 達 成 率 (%) 口 腔 癌 防 治 項 目 表 39:30 歲 以 上 吸 菸 或 嚼 檳 榔 市 民 口 腔 黏 膜 檢 查 成 果 表 年 度 99 年 99 年 1-6 月 1-6 月 檢 查 數 ( 人 ) 17,502 40,385 29,964 32,734 目 標 數 ( 人 ) 20,000 44,712 39,996 39,996 目 標 達 成 率 (%) 肝 癌 防 治 項 目 表 40:40 歲 以 上 市 民 肝 癌 檢 查 統 計 表 年 度 99 年 99 年 1-6 月 1-6 月 檢 查 數 ( 人 ) 4,115 1,266 3,967 1,246 目 標 數 ( 人 ) 4,130 1,224 2,607 2,606 目 標 達 成 率 (%)
28 ( 八 ) 健 康 關 懷 專 車 提 供 市 民 便 利 性 之 服 務, 接 送 市 民 癌 症 篩 檢 老 人 健 康 檢 查 及 陽 性 個 案 複 診 等 保 健 服 務, 共 服 務 3,347 人 次 ( 九 ) 特 殊 族 群 健 康 照 護 1. 原 住 民 健 康 促 進 55 歲 以 上 原 住 民 健 康 檢 查, 計 823 人 受 檢 2. 新 移 民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1) 建 立 新 移 民 衛 生 醫 療 通 譯 ( 含 越 印 泰 英 語 ) 人 力 庫 18 位, 計 提 供 2,519.5 小 時 服 務 及 2,212 人 次 使 用 (2) 新 移 民 個 案 管 理 : 新 婚 1,237 人 懷 孕 通 報 156 人 子 女 1,110 人 ( 十 ) 推 動 健 康 與 安 全 促 進 1. 永 續 推 動 健 康 城 市 與 安 全 社 區 計 畫 (1) 辦 理 社 區 健 康 與 安 全 營 造 計 畫, 以 社 區 為 平 臺, 輔 導 本 市 12 個 人 民 團 體 結 合 公 私 部 門 資 源, 因 地 制 宜 發 展 各 區 域 特 色 之 健 康 營 造 與 安 全 促 進 策 略 (2) 參 加 台 灣 健 康 城 市 聯 盟 2011 第 三 屆 健 康 城 市 獎 項 評 選, 在 友 善 空 間 資 訊 科 技 健 康 環 境 藝 文 休 閒 城 市 安 全 及 健 康 促 進 政 策 議 題 本 府 共 獲 得 6 項 創 新 成 果 獎 2. 肥 胖 防 治 計 畫 辦 理 健 康 減 重 活 動, 減 重 目 標 101 公 噸, 以 健 康 減 重 101, 幸 福 臺 北 一 等 一 為 標 語, 由 郝 市 長 及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員 工 帶 頭 參 與, 並 號 召 本 市 社 區 職 場 學 校 等 各 場 域 共 同 響 應 ;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本 市 報 名 人 數 共 11 萬 3,762 人, 減 重 成 果 計 13 萬 3,129 公 斤 3.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計 畫 度 擴 大 輔 導 102 個 社 區 推 動 社 區 健 康 生 活 方 案, 以 肥 胖 防 治 及 癌 症 防 治 為 議 題, 以 在 地 資 源 營 造 市 民 健 康 生 活, 落 實 健 康 行 為 之 實 踐, 並 輔 導 本 市 社 區 團 體 參 加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度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計 畫, 共 4 個 計 畫 通 過 審 核 4. 健 康 職 場 自 主 認 證 度 本 市 共 有 259 家 事 業 單 位 通 過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頒 發 健 康 職 場 自 主 認 證 標 章, 其 中 3 家 事 業 單 位 獲 評 選 為 全 國 績 優 職 場 ; 另 外 2 家 事 業 單 位 獲 評 選 為 度 特 別 貢 獻 獎 五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工 作 ( 一 ) 國 際 衛 生 醫 療 支 援 及 交 流 合 作 業 務 1. 協 助 安 排 外 蒙 古 烏 蘭 巴 托 市 衛 生 局 2 位 牙 醫 師 於 5 月 16 日 至 6 月 30 日 至 北 市 聯 醫 觀 摩 學 習 ; 該 局 局 長 並 於 10 月 2-6 日 帶 隊 1 行 8 人 來 臺 參 訪, 安 排 至 本 局 信 義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北 市 聯 醫 蒙 藏 委 員 會 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臺 北 醫 院 考 察 交 流, 分 享 彼 此 施 政 理 念 及 執 行 成 效 月 7-20 日 與 北 市 聯 醫 及 財 團 法 人 法 鼓 山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5477
29 業 基 金 會 合 作 辦 理 醫 療 團, 支 援 3 名 醫 護 人 員 至 斯 里 蘭 卡 海 嘯 災 區 北 部 Mutur 地 區 的 Paddalipuram 東 部 地 區 的 Gomarankadawela 及 中 部 Welikanda 的 Polonaruwa 地 區 提 供 醫 療 服 務, 醫 療 團 總 計 46 人, 提 供 服 務 約 3,700 人 次, 包 含 外 科 內 科 牙 科 家 醫 科 中 醫 推 拿 針 灸 及 小 兒 科 等 醫 療 服 務, 並 提 供 當 地 貧 苦 兒 童 獎 助 學 金 及 老 人 的 老 花 眼 鏡 等 3. 臺 北 上 海 城 市 論 壇 暨 市 政 參 訪 活 動 由 郝 龍 斌 市 長 帶 隊 於 7 月 日 前 往 上 海 市, 本 局 林 奇 宏 局 長 及 北 市 聯 醫 翁 林 仲 副 總 院 長 陪 同 前 往, 現 場 簽 署 臺 北 市 與 上 海 市 衛 生 醫 療 交 流 合 作 備 忘 錄, 並 前 往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醫 學 院 附 屬 瑞 金 醫 院 及 上 海 市 醫 療 急 救 中 心 參 訪 4. 配 合 蒙 藏 委 員 會 辦 理 2011 內 蒙 古 考 察 醫 療 團, 於 10 月 日 由 本 局 林 秀 亮 副 局 長 帶 隊 參 加, 在 當 地 與 該 地 區 衛 生 廳 醫 學 院 包 頭 市 衛 生 局 及 所 屬 醫 療 院 所 做 專 題 演 說 及 座 談, 分 享 臺 北 市 執 行 公 共 衛 生 的 經 驗 ( 二 ) 接 受 國 際 外 賓 參 訪 度 接 受 來 自 美 國 衛 生 署 及 杜 蘭 大 學 韓 國 柬 埔 寨 大 陸 地 區 ( 甘 肅 省 江 蘇 省 上 海 市 泉 州 市 等 ) 上 海 市 醫 院 協 會 福 建 省 生 殖 保 健 協 會 等 共 27 個 機 關 團 體 至 本 局 及 所 屬 參 訪 ( 三 ) 度 補 助 8 個 學 術 團 體 於 本 市 舉 辦 國 際 醫 藥 衛 生 會 議 ( 四 ) 度 發 行 北 市 衛 生 季 刊 第 期 ( 五 ) 辦 理 國 際 研 討 會 1. 本 局 於 11 月 日 假 臺 北 市 財 團 法 人 張 榮 發 基 金 會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辦 理 2011 臺 北 健 康 城 市 研 討 會, 計 邀 請 國 內 外 22 位 講 員 ( 含 澳 洲 奧 地 利 香 港 等 講 者 ) 共 襄 盛 舉, 以 21 世 紀 健 康 城 市 的 新 挑 戰 與 新 視 野 為 主 軸, 針 對 規 劃 與 治 理 良 好 的 都 市 環 境 營 造 健 康 的 支 持 性 環 境 發 展 城 市 的 緊 急 應 變 系 統 建 構 安 全 的 生 活 推 廣 健 康 的 行 為 等 五 大 主 題, 進 行 接 力 式 討 論, 約 345 人 與 會, 與 會 國 家 6 國 8 個 外 縣 市 政 府 代 表 出 席, 當 日 並 展 示 各 縣 市 健 康 城 市 成 果 海 報 2. 由 本 府 及 本 局 北 市 聯 醫 榮 民 總 醫 院 高 齡 醫 學 中 心 與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共 同 於 11 月 25 日 假 市 府 大 樓 12 樓 劉 銘 傳 廳 舉 辦 高 齡 化 友 善 環 境 論 壇 - 政 府 部 門 的 角 色 與 作 為, 邀 請 國 內 外 專 家 學 者 及 國 外 12 國 共 18 位 專 家 共 同 與 會, 由 陳 永 仁 秘 書 長 致 詞, 本 府 各 相 關 局 處 含 交 通 局 捷 運 局 都 市 發 展 局 資 訊 處 民 政 局 教 育 局 社 會 局 衛 生 局 及 北 市 聯 醫 針 對 高 齡 友 善 環 境 推 動 的 政 策 規 劃 與 執 行 概 況 進 行 交 流 及 分 享 ( 六 ) 區 域 合 作 發 展 1. 大 臺 北 黃 金 雙 子 城 推 動 計 畫 衛 生 社 福 組 雙 北 合 作 方 案 度 有 憂 鬱 症 與 自 殺 防 治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衛 生 局 檢 驗 技 術 交 流 與 儀 器 設 備 共 用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立 醫 院 醫 療 合 作 等 3 項 合 作 議 題 5478
30 2. 北 臺 區 域 合 作 健 康 社 福 組 行 動 方 案 度 有 長 期 照 護 服 務 網 絡 合 作 機 制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業 務 推 動 臺 北 市 經 驗 分 享 等 2 項 行 動 方 案 ( 七 ) 發 展 觀 光 醫 療 1. 溫 泉 保 健 旅 遊 試 辦 計 畫 從 96 年 推 動 至 今 已 審 核 通 過 26 類 商 品, 參 與 醫 療 機 構 共 計 4 家 溫 泉 旅 館 共 計 13 家 及 旅 行 社 1 家, 試 辦 迄 今 已 審 核 通 過 26 類 商 品, 近 2,263 位 民 眾 參 與, 並 創 造 近 3,237 萬 元 以 上 產 值 2. 建 構 臺 北 市 政 府 觀 光 醫 療 暨 健 康 保 健 中 心, 預 計 於 102 年 完 工 肆 已 實 施 之 創 新 作 為 一 臺 北 市 居 家 廢 棄 藥 物 檢 收 站 於 本 市 醫 院 及 社 區 藥 局 設 置 檢 收 站 363 處 ( 社 區 藥 局 300 個 站 點 醫 院 藥 局 51 個 站 點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12 個 站 點 ), 由 藥 事 人 員 協 助 分 類 檢 收, 並 指 導 民 眾 檢 視 家 中 儲 藥 環 境 及 過 期 未 用 藥 品, 提 升 用 藥 安 全 檢 收 之 廢 棄 藥 物 由 本 府 環 保 局 清 潔 隊 協 助 後 續 清 運 處 理 自 99 年 4 月 2 日 啟 動 至, 經 由 社 區 藥 局 北 市 聯 醫 臺 北 市 立 萬 芳 醫 院 臺 北 市 立 關 渡 醫 院 各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的 檢 收 站 點, 總 計 檢 收 廢 棄 藥 物 2 萬 6,391.7 公 斤 二 建 構 健 康 飲 食 支 持 環 境 - 熱 量 標 示 為 落 實 健 康 飲 食, 提 供 巿 民 選 購 健 康 化 產 品 之 資 訊, 以 方 便 市 民 選 購 前 就 能 得 知 熱 量 資 訊 的 方 式 及 原 則, 輔 導 業 者 針 對 店 內 販 售 之 產 品 標 示 熱 量, 提 供 民 眾 作 為 選 購 的 參 考 輔 導 連 鎖 業 者 或 結 合 公 會 團 體 輔 導 非 包 裝 食 品 標 示 熱 量, 除 持 續 輔 導 如 烘 焙 業 大 賣 場 ( 烘 焙 熟 食 ), 並 結 合 機 關 學 校 醫 院 大 賣 場 輔 導 其 轄 管 及 附 設 之 飲 食 攤 商 美 食 街 店 家 實 施 熱 量 標 示 外, 亦 輔 導 本 市 包 括 5 家 手 搖 杯 飲 料 業 者 ( 約 342* 間 門 市 ) 13 家 咖 啡 餐 飲 業 者 ( 約 288* 間 門 市 ) 4 家 便 利 商 店 業 者 ( 針 對 現 做 熱 食 飲 品 等, 約 1,441* 間 門 市 ) 等 食 品 業 者 加 入 實 施 熱 量 標 示 之 行 列 計 輔 導 本 市 近 1,900 家 食 品 業 者 門 市 實 施 熱 量 標 示 (* 因 門 市 營 業 異 動 頻 繁, 數 字 含 已 歇 業 之 門 市 數 ) 三 校 園 心 理 健 康 特 色 宣 導 99 年 度 針 對 臺 北 市 內 248 所 學 校 5 萬 7,475 名 學 生 進 行 無 記 名 之 心 情 溫 度 計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整 體 青 少 年 心 理 困 擾 比 例 較 93 年 及 96 年 低, 但 仍 有 18% 的 青 少 年 需 要 更 多 生 活 心 理 層 面 的 協 助, 爰 度 針 對 參 與 施 測 之 學 校 辦 理 專 家 建 議 說 明 會 並 提 供 各 校 之 統 計 分 析 報 告, 協 助 其 瞭 解 該 校 毒 品 使 用 及 家 庭 暴 力 等 現 況, 並 規 劃 校 園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方 案 四 金 山 五 號 團 隊 為 降 低 災 難 意 外 校 園 霸 凌 等 事 件 之 心 理 衝 擊, 協 助 當 事 人 目 睹 者 弭 平 心 理 創 傷, 整 合 原 有 安 心 服 務 員 及 心 理 專 業 人 員 成 立 金 山 五 號 團 隊, 於 接 獲 通 報 後 一 週 內 提 供 講 座 團 體 諮 詢 等 緊 急 服 務 五 府 級 自 殺 防 治 積 極 作 為 5479
31 本 市 諮 詢 專 線 共 接 獲 1,665 案 次 諮 詢 電 話,129 案 次 為 疑 似 自 殺 企 圖 個 案, 其 中 9 案 次 為 自 殺 高 危 險 具 立 即 生 命 危 險 個 案, 經 啟 動 警 消 協 助 與 派 員 緊 急 出 勤, 成 功 救 援 該 9 名 個 案 本 年 度 將 自 殺 防 治 守 門 人 之 心 理 急 救 概 念 結 合 CPR 與 AED 生 理 急 救 訓 練, 以 全 人 角 度 推 展 自 殺 防 治 概 念 並 於 101 年 2 月 1 日 啟 動 自 殺 諮 詢 專 線 24 小 時 服 務 六 推 動 急 診 待 床 轉 院 試 辦 計 畫 99 年 7 月 1 日 起 正 式 由 臺 北 市 8 家 醫 學 中 心 與 北 市 聯 醫 5 院 區 及 3 家 醫 院 配 合 推 動 實 施 急 診 待 床 轉 院 凡 於 醫 學 中 心 急 診 室 停 留 超 過 24 小 時 以 上 者, 經 醫 師 評 估 符 合 計 畫 條 件 者, 即 協 助 病 人 免 費 轉 院,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共 計 112 人 七 推 動 早 期 療 育 社 區 公 衛 醫 療 群 實 體 網 絡 計 畫 藉 由 衛 生 教 育 及 社 會 資 源 整 合 的 模 式, 建 構 出 有 效 率 的 早 期 療 育 個 案 管 理 模 式, 並 分 別 由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北 市 聯 醫 臺 大 醫 院 3 家 評 估 中 心 主 責 辦 理, 以 母 雞 帶 小 雞 方 式, 擴 充 早 期 療 育 醫 療 資 源 服 務 網 絡, 加 強 開 發 早 療 社 區 診 所, 以 建 構 早 期 療 育 服 務 網 絡 度 早 療 醫 療 資 源 共 有 38 個 服 務 據 點, 另 親 職 講 座 共 服 務 1,356 人 次 八 推 動 居 家 式 喘 息 服 務 計 畫 提 供 多 元 服 務 方 案, 讓 不 便 或 無 意 暫 居 至 機 構 的 老 人 或 家 庭 照 顧 者, 同 樣 能 獲 得 喘 息 服 務, 使 家 庭 照 顧 者 從 持 續 性 的 照 顧 職 責 中 獲 得 休 息 的 機 會, 減 少 因 過 度 疲 累 而 放 棄 家 庭 照 顧 自 3 月 30 日 開 辦, 度 共 服 務 123 人 (423 人 日 ) 九 提 升 醫 院 火 災 緊 急 災 害 應 變 安 全 管 理 為 加 強 醫 療 機 構 建 立 火 災 預 防 管 理 機 制 及 提 升 照 護 機 構 安 全 管 理, 業 於 6 月 28 日 至 9 月 26 日 配 合 醫 院 督 導 考 核 行 程 同 時 辦 理 醫 療 機 構 火 災 緊 急 應 變 督 導 考 核, 輔 導 訪 查 醫 院 商 店 街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及 護 理 之 家, 共 完 成 50 家 醫 療 機 構 督 考 訪 查 作 業 十 推 動 失 智 症 社 區 照 護 培 訓 計 畫 為 滿 足 逐 年 增 長 的 失 智 症 個 案 及 其 家 屬 照 護 需 求, 辦 理 失 智 症 家 庭 照 顧 者 培 訓 專 業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共 辦 理 15 場 家 培 班 ( 共 1,190 人 次 參 加 ) 10 場 專 業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 共 736 人 次 參 加 ) 十 一 好 孕 胸 章 - 貼 心 運 動 孕 婦 初 期 腹 部 未 凸 起, 在 搭 乘 公 車 或 捷 運 時 不 易 被 辨 識, 導 致 可 能 發 生 意 外 造 成 流 產 的 風 險 為 建 構 孕 婦 交 通 安 全 支 持 性 之 環 境, 首 創 設 計 色 彩 顯 明 具 懷 孕 意 象 之 胸 章, 製 作 9,200 個 發 送 至 本 市 各 醫 療 院 所 十 二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公 車 及 捷 運 站, 截 至 12 月 底 已 發 出 5,500 個 供 孕 婦 佩 戴, 藉 此 喚 起 民 眾 對 孕 婦 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視, 讓 本 市 成 為 一 個 友 善 關 懷 孕 婦 的 城 市 十 二 戒 菸 輔 導 區 為 降 低 戶 外 二 手 菸 害, 輔 導 吸 菸 者 於 戶 外 定 點 吸 菸, 本 局 於 北 市 聯 醫 6 個 院 區 ( 中 興 2 座 仁 愛 1 座 和 平 婦 幼 和 平 1 座 陽 明 1 座 忠 孝 1 座 松 德 1 座 ) 與 臺 北 車 站 (1 座 ) 周 邊 非 禁 菸 範 圍 建 置 8 座 戒 菸 輔 導 區, 並 5480
32 於 3 月 25 日 假 北 市 聯 醫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辦 理 戒 菸 輔 導 區 啟 用 典 禮,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計 有 54 萬 7,276 人 次 使 用 十 三 菸 害 防 制 執 法 稽 查 與 取 締 本 市 國 際 觀 光 客 多, 菸 害 防 制 法 之 執 法 成 效, 攸 關 臺 灣 國 際 形 象, 針 對 境 外 人 士 來 台 觀 光 違 反 菸 害 防 制 法, 創 新 設 計 現 場 開 立 附 繳 款 單 之 裁 處 書, 現 場 交 外 籍 人 士 簽 收 以 為 送 達, 所 附 便 利 商 店 繳 款 單 亦 便 利 繳 款, 亦 可 減 少 境 外 人 士 不 必 受 罰 之 社 會 觀 感 十 四 臺 北 市 長 青 健 康 活 力 站 為 強 化 老 人 健 康, 建 置 17 個 長 青 健 康 活 力 站, 共 辦 理 443 場 健 康 促 進 課 程, 共 計 1 萬 7,851 人 次 參 加, 衛 生 局 於 12 月 29 日 召 開 101 年 長 青 健 康 活 力 站 跨 局 處 協 調 會 與 教 育 局 社 會 局 民 政 局 共 同 規 劃 101 年 資 源 整 合 及 宣 導 方 向 十 五 高 齡 友 善 城 市 為 響 應 WHO 推 動 高 齡 友 善 城 市 及 我 國 高 齡 化 時 代 的 到 來, 臺 北 市 於 100 年 辦 理 高 齡 友 善 城 市 推 動 計 畫, 結 合 本 府 相 關 局 處 跨 領 域 組 織 團 體 共 同 推 動 與 執 行, 依 WHO 高 齡 友 善 城 市 八 大 面 向 ( 無 障 礙 與 安 全 的 公 共 空 間 交 通 運 輸 住 宅 社 會 參 與 敬 老 與 社 會 融 入 工 作 與 志 願 服 務 通 訊 與 資 訊 社 區 及 健 康 服 務 ), 進 行 長 者 需 求 評 估, 以 萬 華 區 為 示 範 點, 研 議 及 提 出 策 略 並 執 行 之 伍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一 疾 病 管 制 工 作 ( 一 ) 新 興 及 社 區 傳 染 病 防 治 1. 新 型 流 感 防 治 : 修 訂 臺 北 市 流 感 大 流 行 準 備 計 畫, 辦 理 桌 上 型 演 習 藉 由 模 擬 演 練 新 型 流 感 之 發 生, 建 立 相 關 單 位 處 理 原 則 以 提 升 應 變 能 力, 提 升 防 疫 工 作 人 員 對 新 型 流 感 的 認 知 與 自 我 防 護 知 識, 運 用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熟 練 疫 調 資 源 之 整 合 運 用, 使 各 局 處 單 位 間 橫 向 聯 繫 網 絡 通 暢 運 作 2. 登 革 熱 防 治 : 執 行 傳 染 病 高 危 點 計 畫, 強 化 鄰 里 系 統 網 絡, 加 強 各 級 學 校 市 場 夜 市 及 高 危 險 點 等 處 病 媒 蚊 孳 生 源 密 度 調 查 及 清 除 孳 生 源 工 作 3. 腸 病 毒 防 治 : 運 用 臺 北 市 學 校 暨 機 關 傳 染 病 通 報 系 統 加 強 通 報 與 監 測, 先 發 掌 握 疫 情, 於 腸 病 毒 流 行 期 前 之 1-3 月 及 7-9 月 間, 持 續 辦 理 校 園 洗 手 設 備 查 核 大 賣 場 等 兒 童 遊 樂 場 所 環 境 消 毒 強 化 腸 病 毒 重 症 轉 診 機 制, 以 及 加 強 學 童 家 長 及 相 關 人 員 衛 教 宣 導 工 作 ( 二 ) 愛 滋 病 防 治 1. 愛 滋 減 害 計 畫 : 定 期 檢 討 及 提 升 清 潔 針 具 交 換 執 行 點 執 行 成 效, 並 加 強 社 區 藥 局 的 功 能 性, 落 實 毒 癮 者 之 衛 教 諮 詢, 提 升 毒 癮 者 愛 滋 防 治 之 觀 念, 減 少 愛 滋 傳 播 2. 高 危 險 族 群 愛 滋 篩 檢 計 畫 : 強 化 愛 滋 感 染 防 疫 網, 擴 大 愛 滋 篩 檢 對 象, 包 含 新 生 兒 及 臨 產 婦 男 男 間 性 行 為 者 性 交 易 服 務 者 注 射 藥 5481
33 癮 者 性 病 患 者 3. 衛 生 教 育 宣 導 : 目 前 性 行 為 是 傳 染 愛 滋 病 最 主 要 途 徑, 將 持 續 加 強 宣 導 保 險 套 使 用 之 觀 念, 以 降 低 性 行 為 傳 染 愛 滋 之 機 會 ( 三 ) 結 核 病 防 治 1. 結 核 病 人 直 接 觀 察 治 療 ( 都 治 DOTS) 計 畫 : 為 達 結 核 病 十 年 減 半 目 標, 提 升 DOTS 關 懷 服 藥 照 護 品 質 提 升 治 療 成 功 率 及 驗 痰 之 品 質 雇 用 42 名 關 懷 員 提 供 496 名 結 核 病 患 都 治 服 藥, 追 蹤 個 案 加 入 都 治 執 行 成 效 2. 依 99 年 度 結 核 病 接 觸 者 追 蹤 進 階 二 期 試 辦 計 畫 方 式, 對 於 1985 年 12 月 31 日 前 出 生 之 接 觸 者 採 用 QFT-IT 檢 驗, 藉 以 提 升 結 核 病 接 觸 者 發 現 率 與 接 觸 者 具 有 潛 在 感 染 風 險 者, 早 日 接 受 潛 伏 結 核 感 染 (LTBI) 治 療, 以 避 免 傳 染 源 四 處 傳 播 3. 將 於 北 市 聯 醫 昆 明 院 區 興 建 P3 等 級 結 核 病 實 驗 室, 提 供 本 市 結 核 病 診 斷 治 療 品 質 及 相 關 資 料 ; 未 來 營 運 以 自 給 自 足 達 成 收 支 平 衡 為 目 標 ( 四 ) 強 化 傳 染 病 通 報 系 統 及 監 測 品 質 1. 建 置 防 疫 業 務 資 料 庫, 參 照 實 證 研 究 方 式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作 為 擬 定 防 疫 政 策 之 依 據 2. 推 動 學 校 暨 機 關 傳 染 病 通 報 系 統 之 正 確 使 用, 配 合 傳 染 病 疫 情 及 傳 染 病 防 治 法, 節 省 通 報 作 業 之 人 力 物 力 成 本, 並 有 效 提 升 校 園 疫 情 監 測 與 防 治 之 效 率 ( 五 ) 各 項 預 防 接 種 工 作 1. 各 項 幼 兒 常 規 疫 苗 接 種 率 達 95% 以 上, 督 導 十 二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人 員 加 強 辦 理 嬰 幼 兒 預 防 接 種 催 種 及 校 園 學 童 之 補 接 種 工 作, 並 納 入 考 核 項 目, 隨 時 檢 討 執 行 策 略, 以 達 傳 染 病 防 治 之 群 體 免 疫, 有 效 防 止 傳 染 病 傳 播 2. 提 升 流 感 疫 苗 接 種 率,65 歲 以 上 老 人 達 40% 國 小 1-4 年 級 達 75%, 以 有 效 避 免 流 感 併 發 重 症 及 死 亡 病 例 產 生 為 賡 續 照 護 該 弱 勢 族 群, 降 低 因 感 染 人 類 乳 突 病 毒 引 發 罹 患 子 宮 頸 癌 之 危 險 性, 將 全 力 配 合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擬 辦 理 之 人 類 乳 突 病 毒 疫 苗 接 種 政 策 3. 配 合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傳 染 病 防 治 諮 詢 委 員 會 預 防 接 種 組 決 議 之 疫 苗 接 種 政 策, 積 極 爭 取 預 算, 確 保 本 市 嬰 幼 兒 健 康 4. 本 市 為 提 升 3 歲 以 下 幼 兒 預 防 接 種 完 成 率, 首 創 全 國 嬰 幼 兒 預 防 接 種 簡 訊 及 電 子 郵 件 催 種 資 訊 系 統 之 便 民 措 施, 該 系 統 已 於 101 年 3 月 8 日 正 式 啟 用, 於 幼 兒 應 接 種 疫 苗 時 程 7 天 前, 透 過 簡 訊 及 電 子 郵 件 等 e 化 方 式, 提 醒 家 長 按 時 攜 帶 幼 兒 至 本 市 協 辦 合 約 院 所 完 成 疫 苗 接 種, 另 可 節 省 公 衛 端 催 種 之 人 力 物 力 與 成 本 ( 六 ) 加 強 營 業 衛 生 管 理 針 對 旅 館 業 理 髮 美 髮 美 容 業 娛 樂 業 浴 室 業 游 泳 場 所 業 及 電 影 片 映 演 業 等 六 大 業 別 辦 理 營 業 衛 生 管 理 及 稽 查, 並 輔 導 業 者 參 與 衛 生 教 育 講 習, 以 提 高 業 者 營 業 衛 生 專 業 性, 並 提 供 市 民 合 乎 衛 生 條 件 之 服 5482
34 務 二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工 作 ( 一 ) 推 動 社 區 藥 局 參 與 長 期 照 顧 藥 事 服 務, 建 構 長 期 照 顧 藥 事 服 務 之 作 業 模 式, 與 本 市 從 事 長 期 照 顧 藥 事 服 務 之 醫 院 合 作, 執 行 長 照 藥 事 訪 視 服 務 ( 二 ) 持 續 推 動 處 方 箋 釋 出 送 藥 到 宅 : 社 區 慢 箋 服 務 團 隊 藥 局 持 續 提 供 調 劑 本 市 8 家 醫 學 中 心 北 市 聯 醫 及 新 北 市 醫 療 院 所 釋 出 之 處 方 箋, 並 持 續 推 動 免 費 送 藥 到 宅 服 務 ( 三 ) 建 構 健 康 消 費 環 境 1. 逐 步 推 動 連 鎖 餐 飲 飯 店 與 Buffet 業 者 及 美 食 街 等 食 品 業 者 實 施 熱 量 標 示, 邀 請 臺 北 市 營 養 師 公 會 等 營 養 專 業 資 源, 逐 步 輔 導 業 者, 提 供 產 品 熱 量 標 示, 協 助 巿 民 選 購 健 康 飲 食 之 參 考, 有 助 其 採 取 健 康 行 動 或 健 康 行 為 之 建 立 2. 輔 導 食 品 業 者 推 出 各 類 巿 售 健 康 餐 飲 健 康 烘 焙 產 品 並 提 供 產 品 熱 量 標 示 以 提 供 巿 民 選 購 健 康 化 產 品 機 會 3. 與 本 市 醫 院 結 合, 並 於 院 內 推 動 健 康 飲 食 新 文 化 (1) 供 應 員 工 健 康 餐 輔 導 院 內 餐 飲 業 者 ( 美 食 街 ) 供 應 健 康 餐 飲 健 康 飲 食 宣 導 等 均 列 為 考 評 指 標 (2) 健 康 醫 院 參 與 鄰 近 社 區 健 康 飲 食 推 廣, 含 輔 導 本 巿 餐 飲 業 烘 焙 業 等, 推 出 符 合 健 康 原 則 餐 飲 或 食 品 4. 健 康 飲 食 宣 導 (1) 配 合 節 令 及 時 事 發 布 健 康 飲 食 宣 導 新 聞 (2) 結 合 社 區 辦 理 健 康 飲 食 系 列 宣 導 活 動 三 醫 護 管 理 工 作 ( 一 ) 自 殺 防 治 專 責 服 務 1. 強 化 自 殺 防 治 個 案 服 務 網 絡 結 合 本 市 醫 療 單 位 民 間 單 位 等 資 源, 推 動 自 殺 高 危 險 群 個 案 之 危 險 分 級 關 懷 照 護 機 制, 並 列 入 本 局 醫 院 督 導 考 核 項 目, 以 提 升 自 殺 防 治 個 案 服 務 品 質 2. 自 殺 防 治 宣 導 多 元 化 持 續 結 合 各 局 處 社 區 機 構 及 醫 療 單 位 等, 以 多 面 向 方 式 強 化 並 推 動 自 殺 防 治 業 務, 擴 大 自 殺 防 治 守 門 人 訓 練 的 對 象 及 自 殺 防 治 觀 念 的 宣 導 推 廣, 並 發 展 環 境 防 護 及 多 元 的 社 會 關 懷 救 援 措 施 3. 自 殺 防 治 防 範 監 控 彙 整 各 項 防 治 工 作 成 果 及 監 控 自 殺 問 題 現 況, 協 助 定 期 發 表 自 殺 防 治 相 關 成 果 報 告 及 研 究, 持 續 改 善 本 市 自 殺 防 治 策 略 ( 二 ) 落 實 社 區 心 理 諮 商 門 診 服 務 為 提 供 市 民 更 適 切 之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本 局 自 96 年 起 提 供 社 區 心 理 諮 商 門 診 服 務, 迄 底 計 提 供 社 區 心 理 諮 商 服 務 8,288 診 次, 服 務 3 萬 4,418 人 次 因 應 現 今 經 濟 前 景 不 明, 工 作 條 件 嚴 峻,101 年 度 規 劃 將 失 業 休 無 薪 假 及 職 場 工 作 問 題 等 納 入 高 危 險 個 案 優 免 轉 介 之 範 圍 ; 另 因 新 制 身 心 障 礙 者 鑑 定 於 101 年 7 月 實 施, 爾 後 經 ICF 鑑 定 後, 有 心 5483
35 理 諮 商 服 務 需 求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亦 納 入 接 受 轉 介 優 免 對 象 之 ㄧ, 減 免 自 費 負 擔 200 元 ( 三 ) 憂 鬱 症 共 同 照 護 網 結 合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醫 院 基 層 診 所 及 民 間 機 構, 推 動 憂 鬱 症 共 同 照 護 工 作 ( 四 ) 社 區 精 神 病 人 問 題 評 估 與 社 區 照 護 提 供 社 區 化 衛 生 教 育, 辦 理 社 區 關 懷 訪 視, 執 行 追 蹤 照 護 業 務 ( 五 ) 推 動 社 區 精 神 病 友 就 業 輔 導 工 作 實 施 計 畫, 促 進 本 市 社 區 精 神 病 人 就 業 率 ( 六 )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一 站 式 服 務 為 保 障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權 益 避 免 重 複 陳 述 及 二 度 傷 害,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一 站 式 服 務 於 97 年 6 月 由 北 市 聯 醫 忠 孝 院 區 試 辦,98 年 北 市 聯 醫 陽 明 婦 幼 院 區 加 入 試 辦 網 絡, 至 99 年 2 月 考 量 地 區 性 及 案 件 量, 已 擴 增 至 7 處 服 務 據 點, 包 含 北 市 聯 醫 忠 孝 和 平 婦 幼 中 興 陽 明 仁 愛 院 區 及 臺 北 市 立 萬 芳 醫 院 本 局 將 持 續 評 估 新 增 服 務 據 點 之 必 要 性 及 服 務 功 能 之 再 強 化 ( 七 ) 推 動 失 智 症 社 區 照 護 網 絡 模 式 推 廣 計 畫 建 置 本 市 失 智 症 支 持 性 網 絡 環 境, 提 供 失 智 症 家 庭 照 顧 者 培 訓 專 業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社 區 義 診 及 確 診 轉 介 等 相 關 服 務, 規 劃 本 市 失 智 症 照 護 資 源 整 合 機 制, 以 結 合 本 府 社 會 局 消 防 局 衛 生 局 等 局 處 資 源, 提 升 本 市 失 智 症 患 者 及 家 屬 之 照 護 與 生 活 品 質 ( 八 ) 臺 北 市 病 童 關 懷 日 為 喚 起 民 眾 對 病 童 關 心, 本 府 衛 生 局 已 於 去 (100) 年 12 月 擴 大 辦 理 臺 北 市 病 童 關 懷 日 相 關 宣 導, 函 請 十 二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暨 衛 生 局 所 屬 醫 療 院 所 辦 理 宣 導 活 動, 共 計 辦 理 27 場 活 動, 參 加 人 次 達 2,265 人, 今 年 仍 將 持 續 辦 理, 並 結 合 公 部 門 與 民 間 團 體 共 同 辦 理, 推 動 弱 勢 兒 童 相 關 福 利 醫 療 補 助 及 禮 物 募 集 等 活 動, 期 達 到 關 懷 病 童 喚 起 市 民 愛 心 的 目 的 ( 九 ) 推 動 OHCA( 到 院 前 心 跳 停 止 )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資 訊 系 統 為 建 立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到 院 前 心 跳 停 止 病 患 登 錄 追 蹤 系 統 與 跨 單 位 間 OHCA 個 案 資 料 的 共 享 機 制,99 年 6 月 1 日 起 本 局 OHCA 登 錄 系 統 正 式 上 線, 各 醫 院 皆 由 專 人 專 責 管 理, 至 今 成 效 良 好 未 來 將 擴 充 相 關 統 計 報 表 功 能 及 資 源 即 時 分 享, 並 納 入 年 度 急 救 責 任 醫 院 督 導 考 核 項 目, 亦 持 續 推 動 外 縣 市 加 入 合 作 對 象 資 源 共 享 ( 十 ) 推 廣 安 寧 療 護 為 建 立 民 眾 對 安 寧 療 護 的 正 確 觀 念 及 認 知, 進 而 提 升 民 眾 接 受 安 寧 療 護 之 意 願, 加 強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安 寧 療 護 之 照 護 技 巧 及 醫 療 品 質, 宣 導 活 動 如 下 : 1. 於 101 年 度 醫 院 督 導 考 核 指 標 中 納 入 安 寧 療 護 相 關 項 目, 加 強 醫 院 落 實 將 預 立 選 擇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意 願 書 納 入 醫 院 住 院 須 知 之 政 策 2. 辦 理 醫 事 人 員 及 志 工 安 寧 療 護 教 育 訓 練, 增 進 醫 事 人 員 安 寧 療 護 專 業 5484
36 照 護 能 力, 加 強 對 於 生 命 尊 嚴 的 重 視 及 提 升 臨 終 照 護 品 質, 並 由 志 工 於 社 區 活 動 中 協 助 民 眾 安 寧 療 護 觀 念 之 推 動 3. 辦 理 社 區 民 眾 健 康 講 座 提 升 民 眾 對 於 安 寧 療 護 的 認 知, 減 少 無 效 醫 療 及 醫 療 資 源 的 浪 費 ( 十 一 ) 推 動 及 宣 導 公 共 場 所 設 置 AED 1. 擴 大 急 救 教 育 訓 練 的 對 象 及 強 化 旁 觀 者 自 願 施 救 CPR 觀 念 之 宣 導 推 廣, 提 供 免 費 專 業 化 急 救 訓 練, 整 合 多 元 化 行 銷 宣 傳, 建 構 便 民 合 宜 之 急 救 技 能 線 上 學 習 網 絡, 營 造 安 全 職 場 環 境 及 建 構 安 心 健 康 城 市 2. 盤 整 AED 之 設 置 點, 建 置 本 市 AEDgooglemap 網 絡 地 圖, 參 考 國 內 外 相 關 實 證 研 究, 完 整 規 劃 AED 之 合 適 增 置 點 ; 持 續 推 動 本 市 公 共 場 所 設 置 AED 計 畫, 結 合 跨 局 處 力 量, 整 合 公 部 門 與 民 間 單 位 資 源, 強 化 社 會 公 益 責 任 積 極 推 動 12 個 行 政 區 皆 有 增 設 點 四 健 康 管 理 工 作 ( 一 ) 婦 幼 及 優 生 保 健 業 務 1. 辦 理 助 妳 好 孕 優 生 健 康 檢 查 補 助 並 加 強 宣 導 2. 辦 理 臺 北 市 新 生 兒 聽 力 篩 檢, 鼓 勵 本 市 更 多 醫 療 機 構 加 入 為 民 服 務 之 行 列 3. 母 乳 哺 育 推 動 (1) 持 續 宣 導 公 共 場 所 母 乳 哺 育 條 例 及 訪 視 哺 集 乳 室 設 置 情 況, 並 辦 理 優 良 哺 集 乳 室 認 證 標 章 及 獎 勵 計 畫, 以 提 供 友 善 支 持 的 哺 乳 環 境 (2) 辦 理 社 區 母 乳 哺 育 支 持 團 體 及 培 訓 母 乳 志 工 指 導 員, 提 供 哺 乳 婦 女 可 近 性 之 服 務 (3) 推 動 接 生 院 所 參 與 母 嬰 親 善 醫 療 院 所 認 證 作 業 4. 出 生 性 別 比 之 監 測 與 稽 查 計 畫 (1) 辦 理 本 市 人 工 生 殖 機 構 產 檢 醫 療 院 所 進 行 實 地 輔 導, 及 政 策 宣 導 說 明 會, 以 提 升 醫 療 機 構 及 接 生 人 員 對 於 人 工 生 殖 及 出 生 性 別 比 之 專 業 知 能 (2) 製 作 人 工 生 殖 法 及 出 生 性 別 比 宣 導 海 報 標 章 及 衛 教 單 張, 並 辦 理 性 別 平 衡 相 關 座 談 會 及 記 者 會 專 訪 等, 以 提 升 民 眾 對 於 出 生 性 別 男 女 平 衡 之 認 知 (3) 針 對 本 市 之 出 生 性 別 比 >1.06 之 醫 療 院 所 接 生 人 員 及 網 站 ( 網 頁 ) 疑 似 宣 傳 性 別 篩 選 服 務 相 關 之 違 規 廣 告 定 期 進 行 實 地 稽 查 ( 二 ) 菸 害 防 制 1. 強 化 青 少 年 菸 害 防 制 宣 導 教 育, 提 升 反 菸 拒 菸 認 知 與 行 動 ; 杜 絕 青 少 年 取 得 菸 品 管 道, 減 少 未 滿 18 歲 青 少 年 吸 菸 行 為 2. 加 強 取 締 未 落 實 禁 菸 之 重 點 場 所, 保 障 民 眾 免 於 遭 受 菸 害 而 使 健 康 權 益 受 損 3. 落 實 菸 害 防 制 法 執 法 工 作, 保 障 民 眾 健 康 權 益 5485
37 4. 妥 善 結 合 醫 療 與 社 區 資 源, 提 供 民 眾 多 元 便 利 戒 菸 服 務, 提 升 戒 菸 人 口, 降 低 吸 菸 率 5. 強 化 青 少 年 菸 害 防 制 工 作, 增 進 拒 菸 反 菸 意 識, 杜 絕 取 得 菸 品 管 道 6. 建 構 無 菸 支 持 性 環 境, 提 供 民 眾 清 新 健 康 舒 適 安 全 之 生 活 與 工 作 空 間 7. 建 構 無 菸 步 道 ( 三 ) 癌 症 防 治 1. 配 合 國 家 政 策 目 標 4 年 內 癌 症 死 亡 率 下 降 10%, 推 動 各 項 癌 症 篩 檢 2. 提 供 多 元 化 之 癌 症 防 治 宣 導, 加 強 市 民 防 癌 觀 念 3. 提 供 可 近 性 癌 症 篩 檢 服 務 : 輔 導 醫 療 院 所 建 置 符 合 四 癌 篩 檢 個 案 門 診 及 全 科 電 腦 提 示 系 統 並 提 供 健 康 關 懷 專 車 服 務 4. 提 供 陽 性 個 案 關 懷 追 蹤 服 務 : 針 對 篩 檢 出 疑 似 異 常 個 案 進 行 電 話 訪 問 關 懷 追 蹤 服 務, 協 助 市 民 完 成 確 診 或 轉 介 至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安 排 後 續 檢 查 5. 鼓 勵 醫 院 加 入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101 年 醫 院 癌 症 醫 療 品 質 提 升 補 助 計 畫 ( 四 ) 氣 喘 防 治 結 合 專 業 機 構 醫 療 院 所 本 市 各 國 小 學 校 校 護 十 二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等 資 源, 提 升 氣 喘 過 敏 檢 驗 陽 性 學 童 衛 教 諮 詢 及 追 蹤 服 務, 並 建 立 氣 喘 高 危 險 群 學 童 陽 性 個 案 照 護 模 式 ( 五 ) 臺 北 市 健 康 體 能 暨 肥 胖 防 治 持 續 推 動 健 康 減 重 計 畫, 於 本 市 社 區 職 場 學 校 醫 療 院 所 等 場 域 推 廣, 號 召 民 眾 多 運 動 健 康 吃, 建 立 自 主 體 重 管 理 模 式, 預 防 慢 性 病 威 脅 ( 六 ) 推 動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委 託 專 業 團 體 辦 理 社 區 健 康 生 活 方 案 之 徵 選 輔 導 及 獎 勵, 以 專 家 陪 伴 家 族 輔 導 模 式 輔 導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運 用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鼓 勵 社 區 居 民 養 成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 七 ) 推 動 本 市 健 康 職 場 認 證 持 續 推 動 健 康 職 場, 鼓 勵 本 市 機 關 ( 構 ) 新 增 醫 療 院 所 學 校 社 區 參 與 健 康 職 場 自 主 認 證, 並 與 本 府 勞 工 局 勞 動 檢 查 處 共 同 合 作 促 進 勞 工 健 康, 規 劃 職 場 心 理 衛 生 服 務 整 合 性 癌 症 篩 檢 職 場 戒 菸 班 減 重 班 及 職 業 病 防 治 等 預 防 保 健 措 施 ( 八 ) 安 全 社 區 輔 導 及 培 訓 持 續 營 造 及 輔 導 本 市 6 個 國 際 安 全 社 區, 積 極 參 與 國 內 外 安 全 社 區 交 流 活 動, 並 辦 理 安 全 社 區 教 育 訓 練, 提 升 社 區 核 心 推 動 人 員 之 社 區 營 造 相 關 知 能 ( 九 ) 推 動 市 民 健 康 生 活 照 護 服 務 持 續 關 懷 臺 北 市 偏 遠 住 民 中 低 收 戶 銀 髮 長 者 及 慢 性 疾 病 患 者 等 弱 勢 民 眾 健 康, 提 供 多 樣 性 遠 距 生 理 量 測 與 健 康 促 進 服 務 功 能, 賡 續 開 5486
38 發 並 推 動 臺 北 市 醫 療 保 健 健 康 雲 服 務, 提 供 民 眾 自 動 監 測 及 健 康 管 理, 以 期 讓 家 中 長 者 及 慢 性 病 患 者 得 到 適 時 關 懷 及 使 其 子 女 安 心 工 作, 以 促 進 健 康 照 護 在 地 化 及 社 區 化, 達 到 健 康 智 慧 城 市 之 目 標 ( 十 ) 長 青 健 康 活 力 站 為 強 化 老 人 的 健 康 體 能 及 自 我 照 護 能 力, 提 供 老 人 健 康 促 進 服 務, 持 續 推 動 長 青 健 康 活 力 站,101 年 將 成 立 18 站 辦 理 500 場 健 康 促 進 課 程 及 活 動, 預 估 參 與 長 者 約 2 萬 人 次, 並 規 劃 衛 生 局 社 會 局 及 教 育 局 民 政 局 轄 區 醫 療 院 所 以 及 民 間 團 體 之 長 者 健 康 促 進 資 源 整 合 及 宣 導, 以 建 構 健 康 老 化 永 續 發 展 整 合 照 護 模 式 五 研 究 發 展 服 務 ( 一 ) 觀 光 醫 療 全 球 觀 光 醫 療 市 場 蓬 勃 發 展, 臺 灣 擁 有 高 品 質 的 醫 療 照 護 水 準, 加 上 臺 北 市 擁 有 豐 富 的 醫 療 資 源 便 利 的 交 通 及 觀 光 遊 覽 景 點, 有 利 於 成 為 發 展 觀 光 醫 療 的 重 要 城 市, 未 來 本 局 將 建 置 觀 光 醫 療 網 站, 整 合 健 檢 及 相 關 溫 泉 旅 遊 等 業 務, 以 利 本 市 的 觀 光 醫 療 發 展 ; 另 規 劃 臺 北 市 政 府 觀 光 醫 療 暨 健 康 保 健 中 心 新 建 工 程 推 動 本 市 觀 光 醫 療, 預 定 於 102 年 完 工 啟 用 本 案 將 委 託 民 間 優 秀 廠 商 經 營 管 理, 期 望 藉 由 民 間 經 營 之 創 意 與 彈 性, 使 本 市 成 為 全 臺 觀 光 醫 療 重 鎮 ( 二 ) 試 辦 都 會 地 區 論 人 計 酬 之 醫 療 照 護 模 式 以 民 眾 健 康 為 導 向, 醫 院 推 廣 預 防 醫 學 概 念, 建 立 民 眾 個 人 健 康 管 理 模 式, 提 升 社 區 照 護 品 質 論 人 計 酬 專 案 計 畫 執 行 方 向, 以 不 影 響 原 有 健 保 制 度 或 民 眾 就 醫 權 益 為 基 礎, 鼓 勵 醫 院 主 動 照 護 社 區 民 眾 健 康, 降 低 醫 療 資 源 浪 費 5487
39 壹 前 言 報 告 人 :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總 院 長 張 聖 原 報 告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8 日 (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3 次 定 期 大 會 )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 以 下 簡 稱 聯 醫 ) 自 94 年 1 月 1 日 整 合 至 今, 持 續 秉 持 公 立 醫 院 成 立 精 神 與 存 在 價 值, 以 照 顧 弱 勢 族 群, 善 盡 公 立 醫 院 社 會 責 任 ; 結 合 社 區 基 層 醫 療 體 系, 促 進 社 區 健 康 服 務 為 立 院 宗 旨, 並 朝 向 全 人 照 護 追 求 卓 越 市 民 健 康 之 願 景 發 展, 以 達 社 區 醫 學 的 中 心 及 建 構 以 市 民 為 中 心 的 公 衛 醫 療 體 系 之 目 標 目 前 聯 醫 計 有 8 個 院 區 16 個 院 外 門 診 部 1 個 兒 童 發 展 評 估 療 育 中 心 4 個 職 能 工 作 坊 1 個 庇 護 工 場 1 個 學 苑 4 個 附 設 護 理 之 家 3 個 附 設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及 5 個 附 設 居 家 護 理 所, 座 落 於 臺 北 市 12 個 行 政 區 域, 並 藉 由 行 政 醫 療 資 源 整 合, 發 展 院 區 特 色, 積 極 配 合 政 府 推 動 各 項 公 共 衛 生 業 務, 以 落 實 一 家 就 診 聯 合 服 務 之 理 念 聯 醫 秉 持 促 進 市 民 健 康 照 顧 弱 勢 族 群 服 務 宗 旨, 持 續 推 動 市 民 健 康 卡 及 提 供 健 康 點 數 兌 換 健 檢 ; 身 心 障 礙 者 口 腔 健 康 照 護 ; 運 動 神 經 元 退 化 症 照 護 ; 新 生 兒 免 費 聽 力 篩 檢 ; 對 於 早 產 兒 重 症 嬰 兒, 透 過 全 國 唯 一 的 公 益 母 乳 庫, 免 費 提 供 母 乳 ; 愛 心 醫 療 到 宅 服 務 ; 由 病 房 助 理 協 助 住 院 病 人 生 活 照 顧 的 全 責 照 顧 ; 提 供 獨 居 長 者 送 餐 送 藥 到 府 服 務 ; 對 遊 民 提 供 醫 療 照 護 與 健 康 檢 查 服 務 ; 每 年 為 社 區 民 眾 提 供 整 合 性 篩 檢 癌 症 ( 子 宮 頸 癌 口 腔 癌 乳 癌 大 腸 癌 肝 癌 攝 護 腺 癌 ) 篩 檢 社 區 宣 導 疫 苗 接 種 學 童 健 檢 社 區 心 理 諮 商 社 區 復 健 等 1,000 多 場 的 服 務, 期 能 嘉 惠 更 多 市 民, 促 進 市 民 健 康 貳 度 下 半 年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一 營 運 面 ( 一 ) 財 務 狀 況 7 至 12 月 聯 醫 總 收 入 為 70 億 6,400 萬 元, 總 支 出 為 68 億 1,943 萬 元, 本 期 賸 餘 2 億 4,457 萬 元 較 99 年 同 期 減 少 13.33%( 詳 如 表 1), 係 因 部 份 院 區 進 行 病 房 空 間 整 修 手 術 室 整 修 更 換 病 房 空 調 系 統, 住 院 人 次 因 而 減 少, 及 12 月 1 日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進 行 第 7 次 藥 價 調 整, 致 本 期 收 入 減 少 類 別 年 度 表 1: 聯 醫 本 期 賸 餘 比 較 表 ( 單 位 : 元 ) 99 年 較 99 年 同 期 增 減 率 總 收 入 7,109,156,707 7,063,999, % 總 支 出 6,826,955,172 6,819,427, % 本 期 賸 餘 282,201, ,571, % 5488
40 7 至 12 月 聯 醫 業 務 收 入 為 70 億 1,703 萬 元, 其 中 醫 療 收 入 ( 折 讓 前 ) 為 56 億 8,592 萬 元, 較 99 年 同 期 減 少 1.24%; 而 7 至 12 月 業 務 成 本 與 費 用 為 67 億 7,101 萬 元 較 99 年 同 期 增 加 0.01%( 詳 如 表 2) 類 別 年 度 表 2: 聯 醫 收 支 比 較 表 ( 單 位 : 元 ) 99 年 較 99 年 同 期 增 減 率 醫 療 收 入 ( 折 讓 前 ) 5,757,198,146 5,685,924, % 醫 療 收 入 ( 折 讓 後 ) 5,292,597,904 5,192,292, % 業 務 收 入 7,056,688,746 7,017,029, % 業 務 成 本 與 費 用 6,770,649,882 6,771,007, % ( 二 ) 人 力 概 況 總 人 力 至 12 月 31 日 止, 共 6,247 人, 其 中 包 含 醫 師 870 人 護 理 人 員 2,528 人 其 他 醫 事 人 員 906 人 行 政 人 員 1,548 人 病 房 助 理 395 人 自 3 月 起, 護 理 人 員 除 由 護 理 部 統 一 招 募 外, 並 陸 續 開 放 院 區 以 隨 到 隨 考 方 式 辦 理 招 募, 12 月 護 理 人 員 已 較 99 年 12 月 增 加 32 人 12 月 公 務 人 員 比 率 為 42.90%( 含 職 工 及 駐 衛 警 8.77%), 契 約 僱 ( 聘 ) 用 人 員 比 率 為 57.16% 為 彈 性 運 用 人 力, 提 升 醫 療 服 務 品 質, 期 逐 步 朝 向 行 政 法 人 化 及 自 給 自 足 方 式 經 營, 自 度 下 半 年 即 以 用 人 費 率 作 為 人 力 管 控 之 指 標, 並 經 臺 北 市 政 府 同 意 自 101 年 起 正 式 實 施 二 醫 療 照 護 面 ( 一 ) 服 務 量 1. 門 診 人 次 :156 萬 9,281 人 次, 較 99 年 同 期 增 加 0.18% 2. 急 診 人 次 :11 萬 2,620 人 次, 較 99 年 同 期 減 少 3.88% 3. 住 院 人 次 :3 萬 6,352 人 次, 較 99 年 同 期 減 少 2.67% 4. 住 院 人 日 :40 萬 9,196 人 次, 較 99 年 同 期 減 少 4.28% 類 別 年 度 表 3: 聯 醫 服 務 量 比 較 表 99 年 較 99 年 同 期 增 減 率 門 診 人 次 1,566,396 1,569, % 急 診 人 次 117, , % 住 院 人 次 37,350 36, % 住 院 人 日 427, , % 5489
41 ( 二 ) 急 重 症 醫 療 照 護 聯 醫 賡 續 實 施 加 護 病 房 專 責 醫 師 制, 以 提 升 第 一 線 服 務 品 質 及 急 重 症 醫 療 照 護 能 力, 目 前 加 護 病 房 專 責 醫 師 計 有 12 名, 加 護 病 房 (ICU) 共 有 183 床, 7 至 12 月 服 務 2 萬 1,062 住 院 人 日 另 建 置 完 整 的 呼 吸 照 護 醫 療 網 絡, 於 中 興 和 平 婦 幼 仁 愛 陽 明 忠 孝 院 區 設 置 呼 吸 照 護 中 心 (RCC) 或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RCW), 目 前 共 有 呼 吸 照 護 中 心 40 床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186 床 ( 含 12 床 兒 童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 協 助 長 期 依 賴 呼 吸 器 的 病 人 早 日 脫 離 呼 吸 器, 重 拾 自 主 呼 吸 的 能 力 及 恢 復 生 活 品 質, 7 至 12 月 服 務 2 萬 9,901 住 院 人 日 ( 三 ) 急 診 分 流 及 急 診 待 床 轉 院 為 減 少 輕 度 中 度 病 症 之 病 人 在 醫 學 中 心 急 診 室 等 候 住 院 時 間, 聯 醫 中 興 仁 愛 和 平 婦 幼 陽 明 及 忠 孝 院 區 賡 續 與 臺 北 市 八 大 醫 學 中 心 配 合, 實 施 到 院 前 急 診 分 流, 遇 有 病 人 或 家 屬 指 定 的 醫 學 中 心 滿 床, 則 建 議 轉 至 該 院 的 合 作 醫 院, 7 至 12 月 共 有 135 名 病 人 轉 至 聯 醫 ; 另 配 合 急 診 待 床 轉 院 試 辦 計 畫, 由 聯 醫 醫 療 人 員 親 赴 醫 學 中 心 急 診 室 向 病 人 解 說, 並 派 遣 救 護 車 接 病 人 轉 至 聯 醫, 以 爭 取 治 療 時 間, 7 至 12 月 有 10 名 病 人 接 受 轉 院 治 療 ( 四 ) 高 齡 友 善 醫 療 服 務 聯 醫 除 配 合 政 府 福 利 措 施 或 公 共 衛 生 健 康 促 進 之 相 關 作 為, 提 供 高 齡 友 善 醫 療 服 務, 亦 持 續 提 供 老 人 門 診 或 多 重 慢 性 病 整 合 門 診, 7 至 12 月 服 務 2,973 人 次, 陽 明 院 區 並 於 9 月 通 過 台 灣 健 康 醫 院 學 會 之 高 齡 友 善 醫 院 認 證, 茲 將 各 院 區 提 供 之 高 齡 醫 療 服 務 臚 列 如 下 : 1. 仁 愛 院 區 : 高 齡 長 青 整 合 門 診 家 醫 科 復 健 整 合 性 醫 療 照 護 門 診 2. 陽 明 院 區 : 老 人 醫 學 整 合 門 診 糖 尿 病 眼 病 變 整 合 門 診 糖 尿 病 腎 病 變 整 合 門 診 及 糖 尿 病 骨 病 變 整 合 門 診 3. 忠 孝 院 區 : 糖 尿 病 心 臟 保 健 整 合 門 診 糖 尿 病 腎 臟 保 健 整 合 門 診 4.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 糖 尿 病 足 暨 高 壓 氧 整 合 門 診 5. 林 森 中 醫 院 區 : 筋 骨 疼 痛 中 西 醫 整 合 門 診 另 為 利 特 定 族 群 ( 年 長 者 或 視 障 朋 友 ) 閱 讀 藥 袋 上 之 藥 物 使 用 說 明 及 注 意 事 項, 12 月 起 於 藥 物 諮 詢 櫃 台 新 增 A4 全 版 放 大 字 體 之 便 民 服 務 ( 五 ) 失 智 症 醫 療 照 護 為 讓 失 智 症 長 者 及 家 屬 擁 有 延 續 性 的 醫 療 照 護, 解 決 失 智 症 全 程 照 護 的 問 題, 聯 醫 仁 愛 院 區 跨 專 業 共 同 合 作, 提 供 多 樣 化 的 服 務, 包 含 記 憶 特 別 門 診 瑞 智 學 堂 家 屬 照 護 技 巧 訓 練 班 家 屬 支 持 團 體 社 區 義 診 及 宣 導 活 動 等 失 智 症 日 間 照 護 病 房 - 仁 鶴 軒 提 供 病 人 適 當 的 行 為 治 療 及 日 間 照 護, 讓 失 智 症 主 要 照 顧 者 能 夠 更 了 解 失 智 症 疾 病 以 及 照 護 方 法, 以 促 進 家 屬 與 個 案 間 的 正 向 關 係, 減 輕 主 要 照 顧 者 的 壓 力, 發 展 切 合 失 智 症 患 5490
42 者 與 家 屬 需 求 的 貼 心 服 務, 7 至 12 月 服 務 1,934 人 次, 占 床 率 93.78% ( 六 ) 積 極 照 顧 弱 勢, 善 盡 公 立 醫 院 社 會 責 任 1. 運 動 神 經 元 退 化 症 照 護 - 祈 翔 病 房 忠 孝 院 區 設 置 36 床 之 祈 翔 病 房, 由 神 經 內 科 胸 腔 內 科 復 健 科 牙 科 等 醫 師 及 經 過 特 殊 訓 練 的 專 屬 護 理 人 員 呼 吸 治 療 師 物 理 治 療 師 復 健 師 心 理 師 社 工 師 等 專 業 人 才 組 成 的 醫 療 團 隊, 提 供 運 動 神 經 元 退 化 症 病 人 ( 俗 稱 漸 凍 人 ) 各 項 功 能 退 化 過 程 之 特 殊 醫 療 照 護 需 求, 藉 由 完 善 及 人 性 化 的 醫 療 照 護, 期 保 有 其 生 命 價 值 與 尊 嚴,100 年 7 至 12 月 服 務 41 人 次, 總 住 院 人 日 3,080 人 日 2. 身 心 障 礙 者 口 腔 健 康 照 護 賡 續 推 動 身 心 障 礙 者 口 腔 特 別 照 護 門 診, 藉 由 牙 科 醫 師 與 家 屬 或 照 護 者 的 密 切 合 作, 達 到 預 防 勝 於 治 療 之 目 的, 並 建 構 完 整 身 心 障 礙 者 口 腔 預 防 保 健 系 統, 7 至 12 月 一 般 門 診 治 療 2,462 人 次, 全 身 麻 醉 治 療 23 人 次 由 於 身 心 障 礙 者 多 數 伴 有 系 統 性 疾 病, 為 使 其 接 受 牙 科 全 身 麻 醉 治 療 時, 有 更 周 全 的 術 前 評 估, 結 合 小 兒 科 ( 內 科 ) 復 健 科, 每 週 二 下 午 於 忠 孝 院 區 開 辦 整 合 式 門 診, 7 至 12 月 共 服 務 21 人 次 3. 愛 滋 病 牙 科 特 別 門 診 愛 滋 病 感 染 者 抵 抗 力 較 弱, 麻 醉 藥 的 使 用 拔 牙 流 血 現 象 需 要 特 別 注 意, 考 量 部 分 愛 滋 病 感 染 者 可 能 不 會 主 動 向 牙 醫 師 透 露 感 染 實 情, 昆 明 院 區 持 續 提 供 全 國 唯 一 的 愛 滋 病 牙 科 特 別 門 診, 營 造 牙 醫 師 及 愛 滋 感 染 者 皆 能 安 心 的 看 診 環 境, 7 至 12 月 服 務 94 人 次 ( 七 ) 新 生 兒 免 費 聽 力 篩 檢 為 掌 握 黃 金 療 育 時 機, 藉 由 聽 力 篩 檢, 早 期 發 現 先 天 性 聽 損 兒 使 確 認 有 聽 損 之 新 生 兒 能 盡 早 療 育, 獲 得 最 佳 學 習 機 會, 發 揮 最 大 潛 能, 於 聯 醫 出 生 的 新 生 兒, 均 能 接 受 免 費 聽 力 篩 檢 服 務, 7 至 12 月 共 有 1,535 位 新 生 兒 接 受 篩 檢, 篩 檢 異 常 17 人, 確 診 為 正 常 者 12 人 確 診 異 常 3 人 未 回 診 複 檢 2 人, 確 診 異 常 者 已 轉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進 行 聽 能 復 建 ( 八 ) 兒 童 發 展 評 估 療 育 中 心 專 任 團 隊 服 務 為 全 國 第 一 個 最 完 整 專 責 之 跨 專 業 跨 領 域 早 期 療 育 醫 療 專 業 團 隊, 涵 蓋 兒 童 心 智 小 兒 神 經 遺 傳 內 分 泌 物 理 治 療 職 能 治 療 語 言 心 理 視 力 聽 力 護 理 特 教 及 社 工 等 領 域 7 至 12 月 辦 理 之 聯 合 門 診 共 計 201 人 次, 醫 師 初 診 746 人 複 診 3,155 人 次, 治 療 師 評 估 2,666 人 次 療 育 8,531 人 次 兒 童 發 展 評 估 療 育 中 心 連 續 3 年 (98- ) 以 提 供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優 質 之 評 估 療 育 服 務 為 題, 榮 獲 SNQ 國 家 品 質 標 章 認 證 ( 九 ) 加 強 癌 症 防 治 及 照 護 賡 續 參 加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 以 下 簡 稱 國 民 健 康 局 ) 之 醫 院 癌 症 醫 療 品 質 提 升 補 助 計 畫, 積 極 提 供 民 眾 優 質 癌 症 篩 檢 服 務, 期 發 展 為 5491
43 社 區 型 的 癌 症 照 護 單 位 7 至 12 月 子 宮 頸 癌 篩 檢 2 萬 1,532 人 乳 癌 篩 檢 8,549 人 口 腔 癌 篩 檢 1 萬 4,304 人 大 腸 癌 篩 檢 1 萬 1,843 人 聯 醫 仁 愛 院 區 癌 症 資 源 中 心 提 供 癌 症 治 療 及 照 護 衛 教 等 相 關 資 訊 個 人 或 家 庭 面 對 癌 症 的 情 緒 支 持 及 心 理 調 適 社 會 資 源 諮 詢 與 轉 介 服 務, 7 至 12 月 服 務 486 人 次 ( 十 ) 市 民 健 康 促 進 1. 健 康 醫 療 兩 相 贏 計 畫 ( 市 民 健 康 卡 ) 配 合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政 策, 透 過 市 民 參 與 社 區 預 防 注 射 五 大 癌 症 ( 子 宮 頸 癌 乳 癌 大 腸 癌 口 腔 癌 及 肝 癌 ) 篩 檢 三 高 ( 高 血 壓 高 血 糖 高 血 脂 ) 篩 檢 健 康 講 座 及 擔 任 衛 生 保 健 志 工 等 自 我 健 康 行 為, 累 積 健 康 點 數, 凡 集 滿 點 數 可 至 聯 醫 換 取 健 康 服 務, 如 就 醫 免 門 診 掛 號 費 健 康 檢 查 等, 藉 此 鼓 勵 民 眾 多 用 健 康 卡, 少 用 健 保 卡,100 年 7 至 12 月 共 3 萬 1,300 人 次 兌 換, 其 中 兌 換 健 康 檢 查 者 計 有 1,138 人 次 2. 市 民 健 康 生 活 照 護 服 務 計 畫 臺 北 市 政 府 結 合 衛 政 社 政 與 資 訊 單 位 力 量, 推 動 智 慧 城 市 發 展 政 策,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與 生 活 照 護 之 創 新 力, 將 健 康 服 務 化 被 動 為 主 動, 落 實 智 慧 生 活 與 健 康 促 進 之 施 政 目 標, 聯 醫 持 續 配 合 市 民 健 康 生 活 照 護 服 務 試 辦 計 畫, 至 12 月 底 止, 服 務 人 數 7,396 人, 聯 醫 市 民 健 康 生 活 照 護 客 服 中 心 7 至 12 月 話 務 服 務 量 1 萬 7,935 通 ( 接 聽 數 871 通 ; 外 撥 數 1 萬 7,064 通 ) 3. 擴 展 健 檢 服 務 由 專 責 單 位 統 籌 規 劃 各 項 健 檢 服 務, 7 至 12 月 提 供 新 北 市 老 年 農 漁 民 大 都 會 客 運 環 保 局 交 通 工 程 管 制 局 衛 生 署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局 司 法 官 訓 練 所 等 1 萬 1,921 人 次 健 康 檢 查 ( 十 一 ) 同 志 友 善 醫 院 聯 醫 為 提 升 院 內 同 仁 對 同 志 族 群 的 認 識 及 接 納, 辦 理 6 場 巡 迴 講 座, 宣 導 一 線 人 員 認 識 同 志 社 群 文 化 及 性 別 平 等 觀 念, 並 建 立 同 志 病 人 服 務 管 道, 協 助 具 特 殊 需 求 之 同 志 能 安 心 就 醫, 認 同 本 項 理 念 的 同 仁 可 佩 戴 友 善 識 別 標 示, 同 時 建 立 24 小 時 同 志 友 善 服 務 熱 線 (02) 及 同 志 友 善 社 團 - 彩 虹 杏 林 (facebook), 共 同 營 造 性 別 平 等 尊 重 多 元 之 就 醫 環 境 ( 十 二 ) 推 動 醫 療 品 質 及 病 人 安 全 工 作 為 加 強 醫 療 品 質 指 標 管 理, 透 過 指 標 管 理 系 統 THIS(Taiwan Health care Indicator Series) 及 TCPI(Taiwan Clinical Performance Indicators) 監 測 醫 療 品 質,TCPI 自 4 月 起 實 施, 收 取 綜 合 照 護 長 期 照 護 精 神 照 護 三 大 類 指 標 為 促 進 各 院 區 指 標 共 識, 於 9 月 辦 理 TCPI 指 標 座 談 會, 12 月 邀 請 醫 策 會 到 院 輔 導 各 院 區 共 推 出 品 管 圈 ( 醫 品 圈 )46 圈, 於 9 月 辦 理 基 礎 教 育 訓 練 1 場 及 輔 導 活 動 3 場, 並 舉 辦 為 期 2 日 之 進 階 品 管 課 程 - 輔 導 員 教 育 訓 練,11 及 12 月 辦 理 院 內 及 院 外 講 師 期 中 輔 導 共 3 場, 並 以 和 平 婦 幼 院 5492
44 區 降 低 院 內 醫 護 人 員 針 扎 發 生 率 參 加 醫 策 會 第 十 二 屆 醫 療 品 質 獎 活 動, 榮 獲 品 質 改 善 組 潛 力 獎 積 極 參 與 國 家 級 品 質 競 賽 活 動 2011 國 家 品 質 標 章 暨 醫 療 生 技 醫 療 品 質 獎 之 評 選, 其 中 忠 孝 院 區 以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一 站 式 驗 傷 採 證 及 偵 訊 服 務 及 糖 尿 病 健 康 促 進 機 構 中 興 院 區 以 照 顧 弱 勢, 愛 盲 防 盲 的 優 質 眼 科 團 隊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以 社 區 國 小 學 童 口 腔 預 防 保 健 照 護 - 全 方 位 齲 齒 預 防 計 畫 陽 明 院 區 以 社 區 復 健 在 台 北 - 推 動 運 動 復 健 指 導 與 諮 詢 方 案 之 成 果 及 社 區 復 健 在 台 北 - 老 人 養 護 機 構 整 合 照 護 服 務 模 式 松 德 院 區 以 急 診 暨 精 神 科 社 區 緊 急 醫 療 服 務 榮 獲 國 家 品 質 標 章 另 臺 北 市 政 府 舉 辦 醫 療 安 全 與 品 質 提 昇 計 畫, 忠 孝 院 區 運 用 HFMEA 改 善 血 液 透 析 病 人 測 量 計 算 體 重 流 程 林 森 中 醫 院 區 降 低 中 醫 門 診 病 患 候 藥 時 間 異 常 率 及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降 低 醫 護 人 員 針 扎 發 生 率 榮 獲 佳 作 獎, 另 中 興 院 區 以 神 奇 寶 貝 守 護 套 榮 獲 創 意 提 案 精 進 獎 季 軍 為 落 實 病 人 安 全 作 業, 針 對 提 升 用 藥 安 全 落 實 感 染 控 制 洗 手 及 安 全 針 具 提 升 手 術 安 全 鼓 勵 異 常 事 件 通 報 提 升 醫 療 照 護 人 員 間 溝 通 的 有 效 性 醫 師 交 班 加 強 醫 院 火 災 預 防 與 應 變 等 6 方 面, 於 11 月 進 行 年 度 第 2 次 病 人 安 全 訪 查 另 為 強 化 病 人 安 全 文 化, 辦 理 醫 療 團 隊 資 源 管 理 種 子 培 訓 及 輔 導 課 程 院 區 內 標 竿 病 人 安 全 活 動 提 升 手 術 安 全 研 討 會 及 失 效 模 式 與 效 應 分 析 (Failure Mode & Effect Analysis; FMEA) 研 討 會 等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9 場 次, 並 開 放 臺 北 醫 療 區 域 醫 療 從 業 人 員 參 加 ( 十 三 ) 醫 院 評 鑑 及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於 8 月 10 至 12 日 接 受 醫 院 評 鑑 仁 愛 院 區 於 8 月 17 至 19 日 接 受 醫 院 評 鑑 及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順 利 通 過, 且 醫 院 評 鑑 皆 獲 得 優 等 林 森 中 醫 院 區 於 4 月 22 日 接 受 中 醫 醫 院 暨 醫 院 附 設 中 醫 部 門 評 鑑 榮 獲 優 等 三 公 衛 服 務 面 ( 一 ) 全 責 照 顧 制 度, 為 未 來 長 期 照 護 體 系 的 先 趨 經 驗 全 責 照 顧 制 度 已 列 為 聯 醫 常 態 業 務, 住 院 期 間 護 理 照 護 工 作 由 護 理 專 業 人 員 執 行, 生 活 照 護 工 作 由 病 房 助 理 負 責, 減 輕 家 屬 照 顧 壓 力, 同 時, 減 少 不 必 要 人 員 出 入 醫 院, 有 效 控 制 醫 院 感 染, 以 保 障 病 人 就 醫 品 質, 並 提 升 病 人 家 屬 滿 意 度 全 責 照 顧 以 健 保 床 病 人 為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7 至 12 月 平 均 陪 病 率 12.10%( 排 除 單 純 探 視 之 家 屬 ), 平 均 每 月 服 務 4,347 位 病 人, 家 屬 滿 意 度 達 94.99% ( 二 ) 愛 心 醫 療 到 宅 為 讓 行 動 不 便 的 弱 勢 族 群 也 能 獲 得 完 善 的 醫 療 照 護, 聯 醫 結 合 社 區 鄰 里 系 統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共 同 合 作, 主 動 發 現 不 符 合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居 家 護 理 給 付 規 定, 且 有 就 醫 交 通 問 題 之 家 庭 經 濟 困 難 的 身 心 障 礙 者 與 需 5493
45 要 相 關 醫 療 協 助 者, 採 以 主 動 醫 療 服 務 模 式 深 入 個 案 家 庭, 提 供 醫 療 護 理 及 社 工 關 懷 等 服 務, 7 至 12 月 新 收 案 19 人 此 外, 到 宅 提 供 失 能 者 聘 僱 外 籍 看 護 工 的 巴 氏 量 表 評 估 服 務, 7 至 12 月 服 務 142 人 ( 三 ) 臺 灣 第 一 座 現 代 化 的 母 乳 庫 聯 醫 母 乳 庫 嚴 格 遵 守 北 美 母 乳 庫 協 會 及 英 國 母 乳 庫 協 會 所 制 定 之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且 通 過 英 國 母 乳 庫 協 會 (United King dom Association for Milk Banking, UK AMB) 認 證, 並 提 供 捐 贈 者 醫 療 諮 詢 與 評 估 捐 贈 母 乳 的 採 檢 及 消 毒 全 天 候 的 哺 乳 諮 詢 以 及 領 乳 者 篩 選 評 估 等 服 務 7 至 12 月 共 有 211 位 愛 心 媽 媽 捐 乳 共 計 208 萬 c.c., 嘉 惠 全 國 267 位 嬰 兒 為 提 升 母 乳 庫 品 質 及 降 低 捐 乳 不 合 格 率, 派 送 母 乳 庫 工 作 人 員 接 受 危 害 分 析 重 要 管 制 點 訓 練 (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 HACCP), 並 於 7 月 22 日 召 開 母 乳 庫 專 家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9 月 29 舉 辦 母 乳 庫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 四 ) 遊 民 醫 療 服 務 透 過 公 私 社 工 輔 導 部 門 的 共 同 合 作, 推 動 城 市 遊 俠 傳 染 病 防 治 及 醫 療 照 護 計 畫, 進 行 遊 民 的 傳 染 病 篩 檢, 落 實 傳 染 病 防 治 及 醫 療 照 護, 以 期 達 到 提 升 社 區 防 疫 並 降 低 醫 療 社 會 成 本 之 整 體 效 益 7 至 12 月 辦 理 3 場 義 診, 篩 檢 136 位 遊 民, 發 現 1 位 結 核 病 個 案 12 位 B 型 肝 炎 19 位 C 型 肝 炎, 已 輔 導 就 醫 及 並 進 行 後 續 追 蹤 ( 五 ) 學 童 健 康 檢 查 持 續 接 受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委 辦 臺 北 市 國 小 一 四 年 級 及 國 高 中 職 新 生 健 康 檢 查 業 務, 除 維 持 例 行 身 體 理 學 檢 查 X 光 篩 檢 尿 液 檢 查 蟯 蟲 檢 查 外, 更 新 增 高 中 職 新 生 血 液 檢 查 項 目 ( 血 液 常 規 腎 功 能 肝 功 能 血 脂 肪 血 糖 等 ), 於 9 至 12 月 執 行, 完 成 307 所 學 校 ( 國 小 153 所 國 中 81 所 高 中 73 所 )11 萬 4,884 位 學 童 健 康 檢 查 ( 六 )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1. 偏 遠 地 區 醫 療 關 懷 臺 北 市 醫 療 資 源 豐 沛, 但 仍 有 缺 乏 診 所 藥 局 之 醫 療 資 源 較 為 貧 乏 的 區 域, 因 此, 陽 明 院 區 持 續 於 北 投 大 同 之 家 及 社 子 島 提 供 免 費 醫 療 診 察 推 展 癌 症 篩 檢 老 人 健 康 檢 查 等, 提 供 長 期 穩 定 的 健 康 照 護, 7 至 12 月 服 務 196 人 次, 另 為 讓 社 子 島 居 民 就 醫 更 為 便 利, 每 日 提 供 4 班 次, 社 子 島 至 陽 明 院 區 的 免 費 接 駁 車, 服 務 8,019 人 次 2. 電 子 化 行 動 醫 療, 提 供 安 養 護 機 構 到 點 服 務 賡 續 推 動 醫 師 動, 病 人 不 動 的 行 動 醫 療 服 務, 由 醫 生 帶 著 筆 記 型 電 腦 至 安 養 護 機 構, 連 線 至 醫 院 電 腦 主 機, 查 詢 病 人 病 歷 資 料, 診 斷 後 開 立 處 方 箋 傳 回 醫 院 電 腦, 協 助 後 續 配 藥, 為 機 構 住 民 提 供 更 便 利 的 醫 療 診 治 照 護, 7 至 12 月 服 務 1,280 人 次 3. 社 區 心 理 諮 商 門 診 於 院 外 門 診 部 及 臺 北 市 心 理 衛 生 中 心 等 13 個 服 務 據 點 開 設 社 區 心 理 諮 商 門 診, 提 供 有 人 際 心 理 家 庭 工 作 生 涯 等 困 擾 的 民 眾, 5494
46 藉 由 與 醫 療 專 業 人 員 晤 談, 紓 解 心 中 的 壓 力 與 不 滿, 7 至 12 月 開 設 1,027 診 次, 服 務 4,600 人 次 4. 社 區 復 健 服 務 為 讓 社 區 有 復 健 需 求 的 民 眾 透 過 適 當 運 動, 以 舒 緩 酸 痛, 並 透 過 衛 教 活 動 或 健 康 講 座 等, 增 加 民 眾 對 於 疾 病 的 認 識, 提 升 民 眾 自 我 保 健 知 能, 於 12 區 院 外 門 診 部 提 供 物 理 治 療 運 動 指 導 諮 詢 服 務, 7 至 12 月 辦 理 2,767 場 次, 服 務 2 萬 9,541 人 次 5. 流 感 疫 苗 預 防 注 射 為 減 少 因 罹 患 流 感 導 致 嚴 重 併 發 症 或 死 亡, 配 合 衛 生 局 辦 理 度 社 區 國 小 學 童 流 感 疫 苗 接 種 業 務 共 辦 理 社 區 254 場 次, 服 務 1 萬 5,525 人 次 ; 服 務 國 小 學 童 8 萬 3,833 人 次 6. 傳 染 病 防 治 工 作 因 應 10 月 發 生 之 本 土 性 登 革 熱 疫 情, 聯 醫 為 善 盡 市 立 醫 院 社 會 責 任, 於 疫 期 間 動 員 醫 師 醫 技 護 理 行 政 人 員 等 共 290 人 次, 前 往 士 林 區 中 正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協 助 進 行 前 導 通 知 噴 藥 消 毒 密 度 調 查 清 除 孳 生 源 工 作, 在 聯 醫 機 動 防 疫 隊 與 衛 生 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防 疫 網 路 攜 手 合 作 下, 順 利 解 除 本 次 登 革 熱 疫 情 ( 七 ) 為 獨 居 長 者 送 餐 賡 續 結 合 民 間 社 會 資 源 關 懷 社 區 獨 居 長 者, 針 對 老 人 營 養 需 求 設 計 健 康 餐 點, 送 餐 至 獨 居 長 者 住 所, 落 實 對 弱 勢 族 群 之 照 顧, 讓 長 者 感 受 到 社 區 在 地 關 懷 與 溫 馨 照 顧, 由 聯 醫 仁 愛 中 興 和 平 婦 幼 陽 明 院 區 提 供, 7 至 12 月 服 務 1,671 人, 共 計 4 萬 6,416 餐 次 ( 八 ) 配 合 國 家 政 策 執 行 藥 癮 愛 滋 減 害 計 畫 為 讓 毒 癮 病 人 降 低 對 毒 品 之 渴 求, 避 免 危 害 社 會 秩 序, 影 響 市 民 之 生 活 與 品 質, 聯 醫 持 續 配 合 國 家 政 策, 辦 理 美 沙 冬 替 代 療 法 門 診, 昆 明 院 區 (95 年 11 月 開 辦 ) 陽 明 院 區 (96 年 9 月 開 辦 ) 及 松 德 院 區 (97 年 3 月 開 辦 ) 7 至 12 月 服 務 12 萬 8,890 服 藥 人 次, 且 美 沙 冬 個 案 愛 滋 病 檢 驗 陰 性 轉 陽 性 保 持 為 0% 7 至 12 月 辦 理 6 場 次 藥 癮 者 家 屬 支 持 團 體 活 動, 協 助 藥 癮 者 家 屬 及 建 立 團 體 成 員 互 信 之 合 作 支 持 關 係, 另 配 合 執 行 毒 品 減 害 替 代 療 法 緩 起 訴 處 分 試 辦 計 畫 聯 醫 持 續 協 助 法 務 部 戒 成 專 線 ( ) 之 臺 北 市 專 線 諮 詢 業 務, 由 專 人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協 助 戒 毒 者 戒 毒 者 家 人 社 會 大 眾 取 得 戒 毒 資 訊 及 資 源, 7 至 12 月 服 務 134 人 次 另 協 助 追 蹤 臺 北 市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中 心 列 管 之 出 監 個 案, 所 有 列 管 之 個 案, 皆 有 主 責 的 個 案 管 理 師, 透 過 法 務 部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中 心 案 件 管 理 系 統, 負 責 個 案 的 諮 商 輔 導 資 源 轉 介 等 個 案 輔 導, 7 至 12 月 新 增 659 人, 在 案 管 理 2,054 個 案 ( 九 ) 辦 理 衛 生 教 育 宣 導 及 活 動 聯 醫 協 助 執 行 臺 北 市 公 共 衛 生 任 務, 至 社 區 校 園 機 構, 辦 理 用 藥 安 全 傳 染 病 防 治 心 血 管 疾 病 暨 代 謝 症 候 群 防 治 心 理 衛 生 促 進 健 康 飲 食 新 文 化 宣 導 健 康 體 位 體 重 控 制 等 講 座 活 動, 7 至
47 月 辦 理 1,862 場 ( 十 )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一 站 式 服 務 (One-Stop Service)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一 站 式 服 務 結 合 司 法 警 政 社 政 及 醫 療 等 跨 網 絡 整 合 性 處 理 模 式, 以 專 責 處 理 全 程 服 務 之 核 心 概 念, 減 少 被 害 人 於 不 同 系 統 中 奔 波, 降 低 被 害 人 的 焦 慮 與 害 怕, 忠 孝 和 平 婦 幼 中 興 仁 愛 陽 明 院 區 於 7 至 12 月 共 服 務 72 人 次 度 忠 孝 院 區 以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一 站 式 驗 傷 採 證 及 偵 訊 服 務 榮 獲 國 家 品 質 標 章 四 便 民 服 務 面 ( 一 ) 客 服 中 心 (Call Center),24 小 時 服 務 臺 北 市 民 眾 僅 需 撥 打 1999 轉 888( 免 付 費 電 話 服 務 ) 即 可 接 受 聯 醫 24 小 時 全 天 候 客 服 中 心 服 務, 內 容 包 含 掛 號 服 務 門 診 時 間 或 掛 號 手 續 等 查 詢 服 務 就 醫 意 見 反 映 等, 7 至 12 月 服 務 34 萬 6,550 人 次 ( 二 )1 家 就 診, 聯 合 服 務, 節 省 健 保 支 出 提 供 市 民 1 家 就 診, 聯 合 服 務, 跨 院 服 務 項 目 包 括 行 政 業 務 可 跨 院 區 掛 號 批 價 退 ( 補 ) 費 申 請 醫 療 費 用 證 明 病 歷 資 料 影 印, 以 及 醫 療 服 務 可 跨 院 區 治 療 檢 查 檢 驗 領 藥 轉 床 當 日 門 診 跨 院 區 住 院 7 至 12 月 各 項 跨 院 服 務 累 計 31 萬 3,711 人 次 ( 三 ) 免 費 接 駁 車 服 務, 方 便 民 眾 就 醫 為 方 便 民 眾 看 診 之 需, 提 供 民 眾 免 費 接 駁 服 務, 並 定 期 檢 討 增 修 各 院 區 接 駁 車 路 線, 於 鄰 近 捷 運 車 站 設 置 接 駁 站, 提 高 民 眾 利 用 率, 現 共 有 8 線 (10 車 次 ) 接 駁 車, 7 至 12 月 服 務 44 萬 7,588 人 次 ( 四 ) 溫 馨 主 動 式 服 務 持 續 推 動 員 工 服 務 禮 儀 與 電 話 禮 貌 測 試, 定 期 表 揚 優 良 員 工, 並 導 入 企 業 以 客 為 尊 的 服 務 精 神, 推 動 溫 馨 主 動 式 服 務 措 施, 包 括 以 悠 遊 卡 繳 交 醫 療 費 用 按 摩 減 壓 叫 車 住 院 病 人 及 陪 病 家 屬 健 康 養 生 餐 盒 圖 書 推 車 借 閱 等 17 項 服 務, 7 至 12 月 各 項 服 務 累 計 達 97 萬 7,371 人 次 ( 五 ) 通 譯 員 服 務 於 中 興 仁 愛 和 平 婦 幼 陽 明 及 忠 孝 院 區 服 務 台 或 診 間 提 供 越 南 語 印 尼 語 柬 埔 寨 語 等 外 語 服 務, 7 至 12 月 共 服 務 3 萬 434 人 次, 其 中 以 提 供 協 助 就 醫 指 引 佔 37.69% 為 大 宗 ( 六 ) 居 家 廢 棄 藥 物 檢 收 為 避 免 居 家 廢 棄 藥 物 不 當 處 理, 造 成 環 境 污 染, 危 及 市 民 健 康, 持 續 推 動 居 家 廢 棄 藥 物 檢 收, 提 供 民 眾 過 期 藥 品 之 回 收, 並 期 提 升 市 民 用 藥 安 全, 減 少 醫 藥 資 源 浪 費, 7 至 12 月 回 收 廢 棄 藥 物 3,727.9 公 斤 廢 棄 藥 物 廢 容 器 公 斤 及 針 具 針 頭 公 斤 五 教 學 研 究 面 ( 一 ) 建 教 合 作 聯 醫 經 教 育 部 核 定 列 入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國 立 臺 北 護 理 健 康 大 學 之 教 學 醫 院, 並 與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學 術 結 盟, 分 就 教 學 研 究 服 務 及 實 習 等 5496
48 建 立 合 作 機 制, 以 提 升 聯 醫 教 學 研 究 之 品 質 另 與 17 家 大 專 校 院 醫 療 機 構 簽 訂 建 教 合 作 合 約, 與 46 家 大 專 校 院 簽 訂 實 習 合 作 合 約 ( 二 ) 部 定 教 資 聯 醫 具 部 定 教 資 人 員, 由 原 8 名 部 定 教 授 增 加 至 9 名, 並 增 加 2 名 部 定 助 理 教 授 1 名 部 定 講 師, 現 有 185 名 具 部 定 教 資 ( 表 4) 類 別 表 4:98- 聯 醫 具 部 定 教 資 人 數 ( 單 位 : 人 ) 年 度 98 年 99 年 部 定 教 授 部 定 副 教 授 部 定 助 理 教 授 部 定 講 師 小 計 ( 三 ) 專 案 出 國 培 訓 計 畫 於 96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先 行 試 辦, 讓 院 內 同 仁 藉 由 參 與 國 際 教 學 研 究 進 修 等 活 動, 加 強 其 臨 床 技 能 教 學 研 究 能 力 及 國 際 合 作 視 野, 以 提 升 醫 療 服 務 及 教 學 研 究 品 質 96 至 101 年 審 核 通 過 60 名 人 員, 已 派 送 26 名, 撤 案 10 名,24 名 尚 安 排 中 ; 7 月 至 12 月 派 送 8 名 人 員, 分 別 至 美 國 英 國 進 行 專 題 研 究 及 進 修, 進 修 主 題 包 含 利 用 達 文 西 機 器 手 臂 進 行 腹 腔 鏡 手 術 及 複 雜 性 腫 瘤 根 治 手 術 之 臨 床 訓 練 計 畫 兒 童 青 少 年 之 自 殺 防 治 - 以 人 際 及 社 交 障 礙 引 起 之 情 緒 困 擾 兒 童 高 功 能 自 閉 症 及 亞 斯 伯 格 症 之 處 遇 做 起 視 網 膜 晶 片 之 研 究 及 最 新 視 網 膜 手 術 之 進 修 微 創 人 工 髖 關 節 置 換 術 牙 周 病 之 植 體 治 療 與 牙 周 再 生 手 術 之 最 新 技 術 與 研 究 社 區 精 神 醫 學 與 災 難 精 神 醫 學 之 研 習 精 神 醫 學 研 究 法 與 兒 童 青 少 年 精 神 醫 學 之 研 習 自 殺 防 治 之 政 策 與 流 行 病 學 研 究 顯 影 劑 造 成 腎 臟 病 變 之 機 轉 研 究 ( 四 ) 國 際 醫 療 交 流 7 至 12 月 國 際 人 士 參 訪 聯 醫 進 行 國 際 交 流 計 31 場 482 人 次, 分 別 來 自 中 國 海 地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澳 洲 美 國 日 本 以 色 列 及 澳 門 等 國 外 醫 事 人 員 或 學 生 申 請 至 聯 醫 見 習 觀 摩 共 44 件, 包 括 蒙 古 國 15 名 醫 護 人 員 於 聯 醫 進 行 專 業 醫 療 訓 練 聯 醫 於 12 月 13 日 與 巴 林 王 國 衛 生 部 簽 署 合 作 備 忘 錄, 日 後 雙 方 將 就 醫 療 與 公 共 衛 生 展 開 醫 護 人 員 的 交 流 互 訪 人 員 代 訓 與 研 究 合 作 等, 聯 醫 並 將 提 供 巴 林 病 患 轉 診 醫 療 服 務, 協 助 巴 林 紓 解 境 內 各 項 醫 5497
49 療 公 共 衛 生 需 求 目 前 巴 林 已 先 派 送 2 位 醫 師 到 聯 醫 進 行 2 年 的 精 神 醫 學 臨 床 訓 練, 同 時 與 松 德 院 區 醫 師 共 同 合 作, 研 究 成 癮 防 治 的 方 法 ( 五 ) 圖 書 館 資 源 聯 醫 圖 書 館 有 15 個 電 子 資 料 庫,2,847 種 西 文 電 子 期 刊 2,077 種 中 文 電 子 期 刊, 並 提 供 各 院 區 文 獻 代 印 資 訊 檢 索 ( 資 料 庫 代 檢 索 IF 查 詢 ) 及 每 月 SDI 專 題 選 粹 等 服 務 7 至 12 月 聯 醫 電 子 資 源 使 用 率 平 均 每 月 5,999 次 另 為 增 加 藝 文 氛 圍, 邀 請 書 法 家 畫 家 於 圖 書 館 進 行 2 場 次 藝 文 作 品 展 覽 配 合 總 圖 視 聽 室 成 立, 採 購 公 播 版 醫 學 視 聽 資 料 89 種, 休 閒 影 片 50 種, 提 供 同 仁 影 音 教 學 利 用 持 續 推 展 數 位 學 習 資 訊 服 務 平 台, 強 化 同 仁 在 職 教 育, 7 至 12 月 開 設 5,867 門 課 程, 使 用 及 瀏 覽 人 次 達 14 萬 3,908 人 次 ( 六 ) 北 市 醫 學 雜 誌 北 市 醫 學 雜 誌 自 創 刊 以 來, 不 斷 努 力 耕 耘, 期 刊 的 投 稿 包 括 醫 師 藥 師 護 理 心 理 社 工 復 健 職 能 物 理 治 療 營 養 公 衛 保 健 醫 管 等 專 業 人 員, 由 理 念 到 實 務 由 病 人 到 社 區 由 疾 病 防 治 至 健 康 促 進 之 論 述, 其 為 聯 醫 醫 學 資 訊 的 軸 心 12 月 8 日 獲 財 團 法 人 醫 院 評 鑑 暨 醫 療 品 質 策 進 會 通 知,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學 術 性 期 刊 得 採 認 北 市 醫 學 雜 誌, 有 效 期 為 5 年 (101 至 105 年 ), 對 聯 醫 之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助 益 極 大 ( 七 ) 公 共 衛 生 資 料 中 心 公 共 衛 生 資 料 中 心 7 至 12 月 年 提 供 76 人 次 諮 詢 服 務, 協 助 衛 生 局 及 聯 醫 同 仁 藉 由 公 共 衛 生 資 料 庫 之 資 料 執 行 12 個 研 究 計 畫, 已 發 表 SCI 論 文 3 篇 另 有 3 篇 正 接 受 審 查 ; 另 協 助 同 仁 於 學 會 上 發 表 論 文, 計 有 口 頭 報 告 論 文 1 篇, 壁 報 論 文 3 篇, 已 投 稿 受 審 中 之 論 文 4 篇 六 行 政 面 ( 一 ) 組 織 修 編 聯 醫 為 推 展 長 期 照 護 政 策, 陸 續 設 立 護 理 之 家 居 家 護 理 所 與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等 附 設 護 理 機 構, 以 及 職 能 工 作 坊 精 神 復 健 庇 護 工 場, 為 明 訂 上 述 機 構 設 置 之 依 據, 並 將 94 年 整 合 時 未 及 釐 清 之 全 市 疫 情 監 測 社 區 傳 染 病 新 興 傳 染 病 防 疫 任 務 及 優 生 保 健 等 公 共 衛 生 行 政 業 務, 移 回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以 期 指 揮 監 督 權 責 相 符 ; 另 為 配 合 醫 院 評 鑑 標 準 及 考 試 院 會 同 行 政 院 發 布 之 各 機 關 醫 事 職 務 級 別 員 額 配 置 準 則 相 關 規 定, 爰 修 正 聯 醫 組 織 規 程 及 編 制 表 ( 表 5), 業 經 臺 北 市 政 府 於 12 月 2 日 以 府 法 三 字 第 號 令 發 布 自 12 月 4 日 生 效, 聯 醫 並 於 12 月 7 日 函 請 考 試 院 審 查 5498
50 表 5: 聯 醫 修 編 前 後 比 較 表 94 年 修 編 內 容 14 部 23 部 57 科 54 科 增 : 復 健 醫 學 部 骨 科 部 眼 科 部 耳 鼻 喉 部 麻 醉 部 婦 產 部 兒 童 醫 學 部 病 理 部 檢 驗 部 影 像 醫 學 部 特 殊 醫 學 部 減 : 婦 幼 醫 療 部 醫 療 技 術 部 增 : 一 般 眼 科 視 覺 功 能 眼 科 一 般 麻 醉 科 疼 痛 治 療 科 生 殖 醫 學 科 兒 童 保 健 科 減 : 復 健 科 骨 科 眼 科 耳 鼻 喉 科 麻 醉 科 優 生 保 健 科 臨 床 病 理 科 解 剖 病 理 科 放 射 線 診 斷 科 1 中 心 2 中 心 增 : 兒 童 發 展 評 估 療 育 中 心 41 組 34 組 8 室 12 室 29 股 30 股 增 : 輻 射 安 全 組 減 : 社 區 傳 染 病 防 治 組 結 核 病 防 治 組 性 病 及 愛 滋 防 治 組 新 興 傳 染 病 防 治 組 病 毒 檢 驗 技 術 組 急 診 檢 驗 技 術 組 急 診 放 射 技 術 組 病 房 放 射 技 術 組 增 : 工 務 室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室 醫 學 工 程 室 稽 核 室 秘 書 室 減 : 安 全 衛 生 暨 工 務 室 增 : 資 材 管 理 股 營 繕 管 理 股 資 安 與 品 質 管 理 股 減 : 安 全 衛 生 股 醫 學 工 程 股 ( 二 ) 增 訂 或 修 正 人 事 制 度 為 建 置 完 善 的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留 任 優 秀 人 才, 逐 年 訂 定 或 修 訂 管 理 要 點 及 陞 遷 制 度, 7 至 12 月 修 定 要 點 如 下 : 1.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約 用 醫 師 管 理 要 點 2.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公 職 醫 事 人 員 陞 遷 及 遴 用 作 業 規 範 3.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約 用 實 習 護 士 實 施 要 點 4.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研 究 計 畫 助 理 人 員 作 業 規 範 基 於 兼 顧 法 令 規 定 醫 院 經 營 成 本 單 位 調 度 彈 性 及 同 仁 個 人 生 活 之 安 排 之 綜 合 考 量 下, 業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第 30 條 之 1 規 定, 並 經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勞 資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修 正 本 院 輪 班 單 位 排 班 制 度 為 4 週 變 形 工 時 制 度, 並 擬 自 101 年 2 月 6 日 實 施, 以 強 化 排 班 彈 性 依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優 秀 員 工 表 揚 要 點 規 定, 於 11 月 11 日 辦 理 度 優 良 醫 師 表 揚 大 會, 表 揚 負 責 盡 職 具 服 務 熱 忱 或 有 特 殊 貢 獻 之 醫 師, 計 表 揚 主 治 醫 師 15 人 住 院 醫 師 7 人, 合 計 共 22 人, 同 時 並 舉 辦 2011 年 研 究 成 果 學 術 論 文 壁 報 展 示 發 表 會, 表 揚 學 術 論 文 績 優 人 員 計 6 人 ( 三 ) 推 動 內 部 稽 核 制 度 7 至 12 月 稽 核 組 除 持 續 對 各 庫 房 庫 存 管 理 ( 衛 材 庫 藥 品 庫 工 務 庫 食 材 庫 及 物 品 庫 ) 進 行 不 定 期 查 核 外, 並 針 對 委 外 業 務 合 約 人 力 薪 工 循 環 勞 健 保 管 理 作 業 流 程 出 納 管 理 作 業 流 程 及 固 定 資 產 管 理 5499
51 作 業 流 程 等 進 行 稽 核 並 提 出 改 善 建 議, 以 協 助 業 務 單 位 修 改 作 業 流 程, 成 效 顯 著 透 過 查 核 各 院 區 衛 材 庫 及 協 助 檢 視 各 單 位 衛 材 庫 房 整 併 入 庫 登 帳 及 批 價 等 作 業 流 程, 及 比 對 衛 材 耗 用 及 系 統 批 價 資 料, 以 瞭 解 漏 帳 及 未 能 自 動 扣 庫 之 原 因, 減 少 漏 帳 可 能 性 及 人 工 扣 庫 作 業 之 時 間 同 時 為 提 升 醫 療 品 質 及 維 護 病 人 安 全, 重 新 檢 討 衛 材 不 良 品 通 報 暨 處 理 作 業, 並 修 改 衛 材 採 購 契 約, 以 期 得 以 依 約 對 不 良 品 衛 材 供 應 商 執 行 合 理 處 分 稽 核 組 與 相 關 單 位 合 作, 針 對 醫 療 儀 器 合 作 之 案 件 進 行 調 卷 研 析, 全 面 清 查 並 檢 討 現 行 制 度 之 適 法 性, 以 避 免 發 生 弊 端, 並 期 及 早 發 現 疑 似 違 法 之 情 事 另 為 強 化 單 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觀 念 的 正 確 性 及 完 整 性, 辦 理 內 控 自 行 檢 查 評 估 作 業 教 育 訓 練, 計 有 288 名 主 管 及 同 仁 完 成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 四 ) 醫 療 儀 器 管 理 為 有 效 管 理 醫 療 儀 器 及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持 續 建 置 醫 療 儀 器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資 料, 作 為 效 益 評 估 之 基 礎, 以 為 儀 器 購 置 維 護 費 用 及 預 算 編 列 之 參 考 另 由 醫 學 工 程 專 業 人 員 監 督 維 護 醫 療 儀 器 設 備 保 養 合 約 之 執 行 儀 器 故 障 請 修 管 理 及 廠 商 管 理, 提 升 儀 器 管 理 效 益 為 提 升 聯 醫 醫 療 品 質, 已 逐 步 進 行 貴 重 儀 器 添 購 或 汰 換, 包 括 心 導 管 攝 影 機 (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 乳 房 攝 影 儀 ( 中 興 陽 明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 64 列 全 身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儀 ( 忠 孝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 4D 彩 色 杜 卜 勒 婦 產 科 超 音 波 (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 全 數 位 彩 色 杜 卜 勒 心 臟 超 音 波 ( 陽 明 院 區 ) NBI 窄 波 早 期 癌 辨 內 視 鏡 系 統 ( 中 興 院 區 ) IHb 血 紅 素 顯 像 電 子 內 視 鏡 系 統 ( 忠 孝 和 平 婦 幼 林 森 中 醫 院 區 ), 以 服 務 市 民 ( 五 ) 推 動 即 時 獎 勵 機 制 聯 醫 公 務 人 員 及 約 用 人 員 同 步 自 7 月 1 日 調 薪 3%, 另 為 提 升 醫 療 品 質 及 病 人 安 全, 強 化 臨 床 人 員 之 人 力 素 質 與 穩 定 性, 自 101 年 1 月 起, 現 已 支 領 夜 班 費 之 護 理 人 員 小 夜 班 ( 含 包 班 者 ) 每 班 再 予 以 獎 勵 50 點 (1 點 1 元 ) 大 夜 班 ( 含 包 班 者 ) 每 班 再 予 以 獎 勵 150 點 (1 點 1 元 ); 另 輪 大 小 夜 之 檢 驗 放 射 藥 劑 批 價 掛 號 櫃 台 及 病 歷 室 同 仁, 小 夜 班 每 班 獎 勵 200 點 (1 點 1 元 ) 大 夜 班 每 班 獎 勵 400 點 (1 點 1 元 ) 參 已 實 施 之 創 新 作 為 一 成 立 兒 童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鑑 於 臺 北 市 雖 有 多 家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但 仍 無 兒 童 專 屬 之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為 協 助 因 罕 見 疾 病 或 呼 吸 道 肺 部 病 變 造 成 呼 吸 衰 竭 而 需 倚 賴 呼 吸 器 的 兒 童, 能 獲 得 良 好 的 照 護 品 質 並 減 輕 家 屬 照 護 的 負 擔, 於 陽 明 院 區 5 樓 設 置 12 床 兒 童 呼 吸 照 護 病 房, 已 於 12 月 21 日 開 幕 啟 用,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療 及 生 活 學 習 空 間, 進 而 提 升 病 童 生 活 品 質 二 人 性 化 雲 端 保 健 系 統 為 提 升 慢 性 疾 病 或 需 長 期 療 養 病 人 之 居 家 照 護 功 能, 聯 醫 自 行 開 發 一 項 溫 馨 且 人 性 化 的 居 家 雲 端 保 健 方 案, 透 過 雲 端 血 壓 機, 民 眾 在 家 裡 自 行 測 量 血 壓 5500
52 之 數 據 會 立 即 傳 到 聯 醫 的 電 腦 主 機 儲 存 及 判 讀, 若 有 異 常, 立 刻 發 簡 訊 給 使 用 者 或 其 親 友, 有 專 人 協 助 資 料 管 理, 目 前 計 有 33 人 加 入 此 試 辦 計 畫 三 新 醫 療 資 訊 系 統 上 線 聯 醫 於 97 年 自 行 開 發 聯 醫 之 新 醫 療 資 訊 系 統 (HIS), 具 有 視 窗 圖 形 化 介 面, 並 可 配 合 物 件 導 向 式 模 組, 進 行 系 統 分 析 與 規 劃, 以 提 升 醫 療 作 業 之 效 率 與 穩 定 性, 7 月 已 於 中 興 院 區 導 入 四 個 人 健 康 管 理 試 辦 計 畫 隨 著 社 會 生 活 環 境 的 改 變 及 人 口 的 老 化, 慢 性 疾 病 成 為 國 民 最 大 的 健 康 威 脅, 許 多 慢 性 疾 病 缺 乏 預 先 的 篩 檢 與 長 期 的 監 測, 使 得 疾 病 無 法 早 期 發 現 早 期 治 療 個 人 健 康 管 理 試 辦 計 畫, 係 為 民 眾 擬 定 個 別 性 的 健 康 管 理 策 略, 進 行 適 合 的 健 康 管 理 介 入, 以 期 減 少 因 慢 性 病 產 生 後 續 併 發 症 治 療 所 需 的 健 保 資 源 8 月 於 陽 明 院 區 成 立 健 康 管 理 中 心, 並 配 合 士 林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舉 辦 4 場 次 護 心 計 畫 社 區 篩 檢 活 動, 共 篩 檢 66 人, 其 中 12 人 接 受 轉 介, 由 陽 明 院 區 持 續 追 蹤 及 進 行 健 康 管 理 另 配 合 臺 北 市 政 府 資 訊 處, 針 對 97 至 至 陽 明 院 區 健 檢 個 案, 徵 詢 其 加 入 聯 醫 健 康 管 理 服 務 之 意 願, 至 12 月 止, 共 計 撥 打 3,631 人 次,209 人 同 意 加 入 健 康 管 理 服 務, 取 得 同 意 書 後, 個 案 健 康 資 料 已 匯 入 臺 北 市 政 府 市 民 健 康 管 理 系 統, 另 有 774 人 表 示 待 詳 閱 相 關 資 料 後 再 表 達 意 願 另 外 配 合 欒 樹 醫 療 群 的 健 康 管 理 計 畫, 篩 選 出 共 同 病 患 之 937 位 社 區 民 眾, 共 同 進 行 健 康 管 理, 當 這 些 個 案 因 病 住 院 或 到 急 診 就 醫 時, 健 康 管 理 中 心 接 獲 通 知 後 除 配 合 進 行 協 助 外, 並 通 知 醫 療 群 醫 師, 作 後 續 的 健 康 關 懷 管 理 為 提 升 臺 北 市 客 運 司 機 之 健 康 及 服 務 品 質, 於 7 至 8 月 進 行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般 駕 駛 員 及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服 務 1,255 人 次, 並 因 應 職 場 需 求 提 供 適 切 健 康 促 進 衛 教 活 動, 經 徵 詢 後 500 餘 位 該 公 司 員 工 有 意 願 加 入 聯 醫 健 康 管 理 服 務 另 結 合 臺 北 市 政 府 資 訊 處 之 資 訊 系 統 管 理 暨 聯 醫 現 有 之 遠 距 設 備 與 服 務, 持 續 提 供 該 公 司 早 期 預 警 處 置 狀 況 輔 助 提 醒 生 理 異 常 與 久 未 量 測 者 處 置 狀 況 輔 助 提 醒 健 康 關 懷 與 諮 詢 健 康 管 理 與 建 議 健 康 促 進 與 衛 生 教 育 協 助 醫 療 轉 介 等 服 務 五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聯 醫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11 月 接 獲 通 知, 通 過 隷 屬 於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之 亞 太 審 查 倫 理 論 壇 (Forum for Ethical Review Committeesin Asiaand the Western Pacific, FERCAP) 認 證, 成 為 北 臺 灣 首 獲 認 證 的 區 域 醫 院, 提 供 受 試 者 國 際 級 醫 療 保 障, 朝 著 人 體 試 驗 零 風 險 之 目 標 邁 進 肆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一 開 發 及 建 置 資 訊 系 統 ( 一 ) 醫 療 資 訊 系 統 聯 醫 自 行 開 發 新 醫 療 資 訊 系 統 目 前 正 進 行 跨 院 區 系 統 測 試, 若 運 作 順 利, 預 計 於 第 二 家 院 區 (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 導 入 ( 二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系 統 (HR) 為 改 善 現 行 系 統 的 諸 多 功 能 限 制, 聯 醫 積 極 建 置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系 5501
53 統, 以 減 少 人 力 作 業 時 間, 並 確 保 資 料 一 致 性 及 正 確 性, 預 計 101 年 底 測 試 導 入, 期 能 有 效 進 行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進 而 提 升 組 織 營 運 效 能 ( 三 ) 線 上 簽 核 系 統 電 信 網 路 的 發 達, 使 得 行 動 式 設 備 (Mobile Device) 在 近 年 迅 速 發 展, 讓 不 在 辦 公 室, 一 樣 可 辦 公 的 想 法 及 環 保 無 紙 化 精 神 得 以 實 現, 且 聯 醫 為 醫 療 服 務 產 業, 所 屬 服 務 據 點 分 布 在 12 個 行 政 區 中, 同 仁 常 有 因 醫 療 業 務 而 不 在 辦 公 室 之 情 形, 為 提 升 行 政 效 率, 規 劃 發 展 線 上 簽 核 系 統, 透 過 輕 巧 可 攜 式 設 備, 讓 同 仁 可 隨 時 處 理 公 務, 預 定 先 行 整 合 追 辦 系 統, 再 陸 續 依 需 求 納 入 公 文 簽 核 差 勤 排 班 管 理 後 勤 支 援 管 理 及 病 人 安 全 通 報 等, 以 達 行 動 辦 公 室 之 目 標 ( 四 ) 強 化 資 料 庫 安 全 為 保 護 病 人 就 醫 資 料, 配 合 新 醫 療 資 訊 系 統 功 能, 進 行 資 料 實 體 安 全 管 控 強 化 工 程, 將 採 購 資 料 庫 稽 核 系 統, 藉 由 系 統 功 能 監 測 機 敏 資 料 的 存 取 及 提 供 資 料 庫 存 取 紀 錄, 並 將 著 手 研 發 操 作 軌 跡 記 錄 機 制, 期 能 確 實 掌 控 系 統 作 業 安 全 二 擴 增 醫 療 照 護 團 隊 及 服 務 ( 一 )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整 合 照 護 隨 著 現 代 人 的 生 活 及 飲 食 習 慣 的 改 變, 使 得 罹 患 心 血 管 疾 病 的 人 數 逐 年 增 加, 規 劃 於 忠 孝 院 區 成 立 聯 醫 第 二 個 心 臟 外 科 團 隊, 11 月 至 101 年 4 月 進 行 麻 醉 科 醫 師 專 科 護 理 師 護 理 人 員 等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之 心 臟 手 術 相 關 照 護 訓 練, 逐 步 整 修 手 術 室 以 符 合 開 心 手 術 之 規 格, 預 計 101 年 7 月 起 提 供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整 合 照 顧 及 開 心 手 術 服 務 ( 二 ) 癌 症 防 治 中 心 惡 性 腫 瘤 多 年 來 皆 居 十 大 死 因 之 首 位, 除 仁 愛 院 區 持 續 提 升 癌 症 治 療 服 務 品 質 外, 為 提 供 臺 北 市 西 區 及 南 區 民 眾 癌 症 治 療 服 務, 另 於 中 興 院 區 發 展 癌 症 治 療, 已 羅 致 放 射 腫 瘤 科 主 治 醫 師, 刻 正 進 行 化 療 調 劑 室 整 修 工 程, 及 設 置 能 提 供 病 人 影 像 導 引 放 射 治 療 (IGRT) 之 放 射 腫 瘤 治 療 設 備, 並 將 進 行 醫 事 人 員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教 育 訓 練, 以 提 供 完 整 癌 症 診 療 服 務 ( 三 ) 婦 女 健 康 中 心 為 使 婦 女 獲 得 隱 密 且 優 質 的 醫 療 服 務, 除 仁 愛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已 設 置 婦 女 健 康 中 心, 中 興 陽 明 及 忠 孝 院 區 刻 正 進 行 空 間 整 修, 預 定 於 101 年 12 月 前 完 成 女 性 專 屬 乳 房 檢 查 診 療 空 間 之 設 置 ( 四 ) 失 智 症 照 護 服 務 為 建 構 失 智 症 整 合 照 護 模 式, 延 緩 病 情 發 展, 減 輕 家 屬 照 護 負 擔, 於 仁 愛 院 區 設 置 之 失 智 症 日 間 照 護 病 房, 占 床 率 已 達 93.78%, 呈 現 飽 和, 為 提 供 更 多 失 智 症 病 患 與 家 屬 的 需 求, 規 劃 於 陽 明 院 區 增 設 第 二 家 失 智 症 日 間 照 護 病 房 三 精 進 兒 童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 一 ) 兒 童 發 展 評 估 療 育 中 心 搬 遷 為 提 升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之 療 育 服 務, 減 少 民 眾 等 候 評 估 及 療 育 時 間, 5502
54 提 升 治 療 效 果, 規 劃 搬 遷 兒 童 發 展 評 估 療 育 中 心, 擴 大 兒 童 發 展 評 估 療 育 業 務 之 服 務 場 所, 擴 增 服 務 空 間, 同 時 增 加 醫 療 服 務 團 隊, 期 能 成 為 全 國 早 期 療 育 服 務 之 典 範 ( 二 ) 強 化 聽 障 兒 童 療 育 服 務 為 提 升 新 生 兒 聽 力 篩 檢 異 常 確 診 個 案 之 後 續 聽 能 復 建 服 務, 規 劃 派 送 1 位 醫 師 前 往 英 國 進 修 聽 力 學, 並 派 送 語 言 治 療 師 聽 力 師 各 1 位 赴 澳 洲 進 修 聽 損 兒 童 之 聽 能 創 ( 復 ) 建 暨 言 語 治 療 技 術 學 齡 前 聽 力 損 失 孩 童 之 聽 能 復 健 訓 練, 期 提 升 聯 醫 聽 障 兒 童 療 育 之 醫 療 品 質 四 持 續 推 動 市 民 個 人 化 健 康 管 理 各 院 區 自 起 依 在 地 特 色 規 劃 1 至 3 年 期 之 市 民 個 人 化 健 康 管 理 試 辦 計 畫, 期 透 過 醫 療 團 隊 的 介 入, 為 民 眾 建 立 一 套 完 整 健 康 照 護 與 管 理 模 式, 進 行 個 人 化 健 康 管 理, 提 升 參 與 計 畫 之 民 眾 自 我 健 康 管 理 能 力, 進 一 步 改 變 民 眾 就 醫 習 慣, 促 進 民 眾 健 康, 再 依 試 辦 成 果, 陸 續 導 入 其 他 社 區, 期 將 更 多 市 民 納 入 此 計 畫 接 受 照 護 另 持 續 配 合 生 理 監 測 儀 器 之 研 發, 擴 充 進 化 健 康 雲 端 系 統, 期 能 推 廣 至 不 同 族 群, 增 進 市 民 生 活 品 質 五 加 強 各 類 設 備 投 資 及 建 築 物 結 構 補 強 醫 療 科 技 產 業 日 新 月 異, 為 提 供 民 眾 更 好 的 醫 療 品 質 及 先 進 的 醫 療 服 務, 針 對 過 時 及 老 舊 之 醫 療 設 備 器 械 進 行 汰 舊 換 新, 陸 續 購 置 各 項 新 穎 且 較 有 效 率 之 醫 療 儀 器 設 備, 以 提 升 醫 療 服 務 品 質 另 由 於 聯 醫 所 屬 之 22 棟 建 築 物 雖 具 有 興 建 當 時 法 令 允 建 之 耐 震 能 力, 但 部 份 建 築 物 耐 震 力 應 再 進 行 結 構 補 強, 已 編 列 1 億 餘 元 預 算, 陸 續 進 行 建 築 物 結 構 補 強 工 程 預 算 年 度 表 6: 年 結 構 補 強 工 程 時 序 表 名 稱 施 工 費 ( 萬 元 ) 預 定 ( 已 ) 完 工 日 期 100 仁 愛 院 區 護 士 宿 舍 仁 愛 院 區 南 棟 大 樓 1, 仁 愛 院 區 醫 療 大 樓 6, 松 德 院 區 醫 療 大 樓 ( 第 一 院 區 ) 2, 松 德 院 區 宿 舍 及 辦 公 室 ( 翠 明 樓 ) 松 德 院 區 檔 土 牆 地 錨 補 強 2,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急 診 大 樓 ( 中 華 路 ) 1,
55 六 防 疫 及 優 生 保 健 業 務 人 員 移 轉 衛 生 局 配 合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強 化 地 方 衛 生 政 策 規 劃 分 析 評 估 及 緊 急 應 變 之 功 能, 並 健 全 公 共 衛 生 行 政 體 系, 將 原 委 託 聯 醫 辦 理 之 優 生 保 健 傳 染 病 防 疫 等 公 共 衛 生 業 務 回 歸 衛 生 局, 以 業 務 不 中 斷 之 原 則, 分 階 段 逐 步 進 行 業 務 及 人 員 移 轉 5504
1 a b d 2 a b c
1 a b d 2 a b c d e -100 100 1929 1 1 2 3 4 1 1840 1949 2 12 18 1878 1881 12 3 2 3 2000 1925 1926 1927 1927 4 20 1946 1948 4 20 50 60 5 4 2001 5 2001 351 1950 6 1978 6 1988 29 7 8 9 10 11 12 14 15 13 7
目 錄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新 制 前 後 差 異 表 05 總 則 篇 07 一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的 主 責 機 關? 07 二 誰 是 身 心 障 礙 者? 07 三 為 什 麼 要 用 國 際 健 康 功 能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系 統
目 錄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新 制 前 後 差 異 表 05 總 則 篇 07 一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的 主 責 機 關? 07 二 誰 是 身 心 障 礙 者? 07 三 為 什 麼 要 用 國 際 健 康 功 能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系 統 ( 簡 稱 ICF) 認 定 身 心 障 礙 者? 07 四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4D F736F F D20B56FAE69BFF0BD77A8E0B5A3A6ADB4C1C0F8A87CBEF7BA63B5FBC5B2ABFCBCD0BD64A8D AAA92D4F4B2E646F63>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機 構 評 鑑 指 標 範 例 指 標 評 分 建 議 備 資 料 一 組 織 與 管 理 (20% 20%) 計 52 分 ( 一 ) 組 織 與 業 務 小 計 11 分 1. 應 依 捐 助 章 程 或 組 織 章 程 規 定 期 間 定 期 召 1. 財 團 法 人 登 記 證 書 ( 含 開 會 議 變 更 登 記 證 書 ) 2. 應 於 每 年
Microsoft Word - 永康市衛生所--黃琬珺.doc
台 南 縣 永 康 市 衛 生 所 姓 名 : 黃 琬 珺 系 級 : 醫 學 四 學 號 :493940390 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台 南 縣 永 康 市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07/7/30~8/3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 學 號 ): 黃 琬 珺 493940390 一 前 言 : 台 南 縣 永 康 市 衛 生 所 位 在 永 康 市
(一)「愛滋防治」
教 育 部 100 年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推 動 學 校 健 康 促 進 實 施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健 康 促 進 行 動 派 一 計 劃 緣 起 : 健 康 促 進 行 動 派 計 劃 採 增 權 賦 能 的 觀 點, 乃 協 助 本 校 不 安 全 性 行 為 高 危 險 群 餐 飲 從 業 人 員 有 酗 酒 習 慣 學 生 代 謝 症 候 群 高 危 險
February 2 18 34 6 10 22 6 26 2011 March 3 1 101 101 7 4 6,775 10 8 6 12 13 100 8 186 13 2011 3,000 14 15 3 15 4 27 170 208 277
. January 1 1 e e 16 300 19 17 20 OT 29 207 53 1 February 2 16 17 106 2 19 18 25 18 174 110 19 34 11 3 15 275 February 2 18 34 6 10 22 6 26 2011 March 3 1 101 101 7 4 6,775 10 8 6 12 13 100 8 186 13 2011
主動學習快樂玩,韻文詩歌我在行
遊 戲 學 習 卡 趣 味! 學 海 無 盡 案 淘 沙 舊 浪 未 平 新 浪 高 ; 繁 華 落 盡 待 何 去? 返 本 培 元 即 創 造 我 們 認 為 創 意 教 學 的 價 值 不 是 在 教 案 或 課 程 上 的 形 式 改 變 而 已 若 能 回 歸 到 教 學 的 現 場 對 於 不 同 程 度 的 學 生 都 有 學 習 上 的 幫 助 那 才 是 更 有 意 義 的 這 樣
(Microsoft Word - 03\300\243\244p.doc)
三 年 二 班 活 動 報 導 記 者 : 林 昱 慈 四 月, 黃 伯 伯 來 我 們 班 敎 布 袋 戲, 每 個 人 都 玩 得 好 開 心, 你 要 不 要 也 來 玩 玩 看 呀! 很 好 玩 唷! 藝 術 與 人 文 課 的 時 候 老 師 要 我 們 畫 燈 籠, 每 個 人 都 很 認 真 的 畫 燈 籠, 你 看, 我 們 畫 得 不 錯 吧! 藝 術 與 人 文 課 老 師 帶
年, 本 局 依 據 公 共 衛 生 三 段 五 級 策 略 規 劃 執 行 促 進 健 康 預 防 疫 病 早 期 診 斷 早 期 治 療 特 殊 保 護 限 制 殘 障 復 建 等 各 項 攸 關 市 民 健 康 計 畫, 勾 勒 出 全 新 衛 生 醫 療 網 絡 轉 型 而 成 的 健 康
過 4 平 方 公 里 設 一 消 防 分 隊 之 目 標, 新 建 之 舊 莊 分 隊 預 定 於 95 年 8 月 啟 用, 未 來 將 積 極 興 建 西 湖 成 德 民 生 建 國 古 亭 明 倫 及 興 隆 分 隊 等 7 個 新 據 點 緊 扣 生 命 之 鍊, 提 昇 DOA 存 活 率 推 動 市 民 學 習 CPR, 持 續 訓 練 高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EMT-P), 並
今天 2011年春季号 总 92 期
今 天 2011 年 春 季 号 总 92 期 目 录 业 余 诗 人 专 辑 这 些 业 余 诗 人 赵 野 海 波 的 诗 ( 七 首 ) 凄 凉 犯 简 史 海 波 吉 木 狼 格 的 诗 ( 六 首 ) 我 的 诗 歌 吉 木 朗 格 李 亚 伟 的 诗 ( 十 三 首 ) 口 语 和 八 十 年 代 李 亚 伟 默 默 的 诗 ( 十 三 首 ) 我 们 就 是 海 市 蜃 楼 一 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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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2 1987.12) 1982 2 20 6 23 6 4 7 14 20 7 28 [1982]148 670 20 9 10 12 10037 1581 126 ( 1 ) 1983 1 17 2 4 2 25 83 20 3 21 4 70 9 11 4 3 11 21 [1983]127 12 1984 8 4 20 3 5 5 7 12 29 12 1985 1 14 1 4
(2000 7 2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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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 川 次 郎 作 品 集 8 三 毛 貓 榜 上 無 名 1 偶 然, 是 件 有 趣 的 事 溫 水 小 百 合 知 道 之 後, 心 情 輕 鬆 了 不 少 光 是 這 個, 看 官 大 概 不 明 白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吧 若 要 理 解 小 百 合 的 感 受, 就 必 須 由 火 車 緩 緩 開 動, 從 車 窗 看 不 見 在 月 台 揮 手 的 母 親 時, 小 百 合 陷 入
Microsoft Word - 專家本色941202.doc
專 家 本 色 : 名 師 教 學 實 錄 與 專 訪 前 言 本 次 所 拜 訪 的 學 校 是 位 於 彰 化 的 北 斗 家 商, 我 們 帶 著 既 緊 張 又 興 奮 的 心 情, 準 備 好 類 影 機 數 位 相 機 與 錄 音 筆, 希 望 能 將 訪 談 的 內 容 做 很 完 整 的 介 紹, 把 馮 老 師 的 教 學 精 華 全 部 呈 現 而 馮 傳 蓉 老 師 的 教 學
但, 你 应 该 听 过 我 们 走 在 大 路 上 这 首 歌, 或 许 还 知 道 革 命 人 永 远 是 年 轻 那 支 歌 ; 并 且, 几 乎 可 以 肯 定, 你 在 戴 红 领 巾 的 那 阵, 必 然 唱 过 牛 儿 还 在 山 坡 吃 草, 放 牛 的 却 不 知 道 哪 儿 去
爹 亲 娘 亲 不 如 毛 主 席 亲 作 者 下 场 有 多 惨 http://www.aboluowang.com/2015/0821/601184.html 2015-08-19 22:01:59 李 劫 夫 是 中 国 近 现 代 著 名 作 曲 家, 他 曾 创 作 了 大 量 的 毛 泽 东 诗 词 歌 曲 和 毛 泽 东 语 录 歌 曲, 最 为 著 名 的 就 是 曾 风 行 一 时
2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序 临 终 关 怀, 由 佛 门 净 宗 古 来 祖 师 大 德 提 倡 助 念 往 生, 现 今 已 渐 为 社 会 大 众 所 重 视, 在 台 湾, 台 大 长 庚 等 各 大 医 院, 也 都 设 有 助 念 室 ; 大 陆 上 许 多 道 场, 也 有 专 为
华 净 藏 空 净 法 宗 师 学 主 会 讲 讲 记 组 整 理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2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序 临 终 关 怀, 由 佛 门 净 宗 古 来 祖 师 大 德 提 倡 助 念 往 生, 现 今 已 渐 为 社 会 大 众 所 重 视, 在 台 湾, 台 大 长 庚 等 各 大 医 院, 也 都 设 有 助 念 室 ; 大 陆 上 许 多 道 场, 也 有 专 为 临 命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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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修 校 園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家 庭 防 災 卡 47/92 校 況 與 災 害 分 析 演 練 組 別 指 揮 官 搶 救 組 通 報 組 避 難 引 導 組 安 全 防 護 組 緊 急 救 護 組 準 備 器 材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大 聲 公 收 音 機 手 電 筒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消 防 器 材 圓 鍬 十 子 鎬 繩 子 哨 子 手 電 筒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師
之 原 則 及 國 防 部 訂 頒 國 軍 列 管 國 有 不 動 產 提 供 非 軍 方 單 位 使 用 處 理 原 則 規 定 不 符, 仍 應 以 出 租 方 式 辦 理 惟 可 就 偏 遠 地 區 提 供 官 兵 金 融 水 電 服 務 使 用 部 分, 研 議 降 低 租 金 標 準, 報
五 主 席 致 詞 :( 略 ) 六 座 談 內 容 :( 略 ) 七 實 地 訪 查 結 果 詳 如 附 件 訪 查 紀 錄 表 八 結 論 : ( 一 ) 實 地 訪 查 紀 錄 表 內 之 建 議 處 理 方 式, 請 國 防 部 配 合 辦 理 ( 二 ) 國 防 部 96 年 度 計 畫 釋 出 之 土 地, 請 准 就 地 上 建 物 併 同 變 更 為 非 公 用 財 產 或 報 廢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释 禅 波 罗 蜜 次 第 法 门 第 十 二 讲 最 尊 贵 的 净 莲 上 师 讲 解 讲 于 新 加 坡 大 悲 佛 教 中 心 二 一 年 六 月 三 日 各 位 法 师! 各 位 居 士 大 德! 阿 弥 陀 佛! 我 们 今 晚 介 绍 魔 事 什 么 叫 魔 事 呢? 就 是 指 魔 罗 所 做 的 事, 叫 做 魔 事 那 魔 罗 做 什 么 事 呢? 就 是 经 常 以 破 坏 众
1700 装 卸 搬 运 7645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2100 建 筑 7410 工 程 服 务 11%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是 指 使 用 装 卸 搬 运 工 具 或 者 人 力 畜 力 将 货 物 在 运 输 工 具 之 间 装 卸 现 场 之 间 或 者 运 输 工 具 与 装 卸
营 改 增 征 收 品 目 对 照 表 1110 铁 路 货 物 运 输 1120 铁 路 旅 客 运 输 7110 铁 路 运 输 服 务 11% 铁 路 运 输 服 务, 是 指 通 过 铁 路 运 送 货 物 或 者 旅 客 的 运 输 业 务 活 动 1210 公 路 货 物 运 输 1220 公 路 旅 客 运 输 1300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业 7120 其 他 陆 路 运 输 服
《盗墓笔记》 南派三叔/著
盗 墓 笔 记 南 派 三 叔 / 著 五 十 年 前, 一 群 长 沙 土 夫 子 ( 盗 墓 贼 ) 挖 到 了 一 部 战 国 帛 书, 残 篇 中 记 载 了 一 座 奇 特 的 战 国 古 墓 的 位 置, 但 那 群 土 夫 子 在 地 下 碰 上 了 诡 异 事 件, 几 乎 全 部 身 亡 五 十 年 后, 其 中 一 个 土 夫 子 的 孙 子 在 先 人 笔 记 中 发 现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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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澎湖田調報告-宏達組9804.doc
越 南 漢 文 學 與 民 俗 文 化 期 中 報 告 書 澎 湖 縣 山 水 社 區 越 南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田 野 調 查 日 期 : 三 月 二 十 一 日 ( 六 ) 至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 日 ) 指 導 教 授 陳 益 源 老 師 成 員 古 佳 峻 戴 榮 冠 林 宏 達 阮 氏 清 水 澎 湖 縣 山 水 社 區 越 南 新 住 民 妊 娠
平 凡 足 迹 李 本 川 作 者 为 中 国 科 学 院 海 洋 研 究 所 研 究 员,1935 年 生, 山 东 荣 成 人 我 今 年 63 岁 了 大 前 年 丈 夫 和 儿 子 在 一 个 月 内 先 后 离 开 了 人 世, 女 儿 又 已 出 嫁, 现 在 是 孑 然 一 身 我 是
序 这 是 一 群 在 五 十 年 代 的 阳 光 下 成 长 起 来 的 女 大 学 生 们 晚 年 的 回 忆 那 时 她 们 朝 气 蓬 勃, 满 怀 理 想 ; 她 们 对 英 特 纳 雄 奈 尔 一 定 要 实 现 坚 信 不 移 ; 她 们 将 艰 苦 奋 斗 作 为 自 己 必 修 的 功 课, 将 无 私 奉 公 作 为 自 己 道 德 修 养 的 最 高 境 界, 将 服 从 祖
臺 南 市 108 510 彰 化 縣 0 1 雲 林 縣 0 3 嘉 義 縣 0 6 嘉 義 市 0 1 高 雄 市 0 29 合 計 108 550 1. 臺 南 市 永 康 區 國 光 5 街 2 號 16 層 大 樓 ( 維 冠 金 龍 ) 倒 塌, 死 亡 108 人 男 55 人 女 5
0206 地 震 災 害 應 變 處 置 報 告 第 15 報 壹 地 震 資 料 (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氣 象 局 ) 報 告 單 位 : 中 央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資 料 統 計 截 止 時 間 :2016/02/13 09:00 105 年 2 月 6 日 凌 晨 3 時 57 分, 於 北 緯 22.93 度, 東 經 120.54 度, 即 在 屏 東 縣 政 府 北 偏
5 1 文 书 原 件 优 先 的 原 则 和 例 外 兼 评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的 若 干 规 定 第 69 条 / 纪 格 非 论 点 与 思 考 5 3 优 先 受 偿 权 是 什 么 权? 浅 谈 建 筑 工 程 优 先 受 偿 权 的 性 质 及 价
每 月 吹 风 4 律 师 的 社 会 理 想 是 什 么? / 顾 培 东 焦 点 与 视 线 5 没 有 反 对 的 声 音, 合 唱 怎 能 和 谐 访 陕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副 院 长 王 松 敏 / 千 古 洲 文 心 7 现 代 法 官 不 能 是 简 单 的 法 律 人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赵 庆 丽 法 官 的 便 民 情 怀 / 高 凌 燕 1 3
早 期 療 育 教 保 人 員 應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之 一 : 一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醫 護 職 能 治 療 物 理 治 療 教 育 特 殊 教 育 早 期 療 育 幼 兒 教 育 幼 兒 保 育 社 會 社 會 福 利 社 會 工 作 心 理 輔 導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或
名 稱 :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機 構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及 訓 練 辦 法 修 正 日 期 : 民 國 103 年 01 月 17 日 法 規 類 別 : 行 政 > 衛 生 福 利 部 > 社 會 及 家 庭 目 第 1 條 本 辦 法 依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與 權 益 保 障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七 十 八 條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2 條 本 法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现 状 困 境 及 建 议 一 陕 西 省 城 市 社 区 管 理 现 状 分 析 ( 一 )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的 重 要 举 措 1. 高 度 重 视 社 区 的 社 会 管 理, 积 极 探 索 总 结 经 验 自 2000 年
. 21 田 丽 丽 摘 要 : 社 区 是 社 会 管 理 的 基 石, 加 强 和 创 新 社 区 社 会 管 理 已 成 为 当 前 社 区 建 设 的 重 要 任 务 之 一 陕 西 省 在 推 进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强 化 社 区 建 设 的 过 程 中, 通 过 多 项 举 措, 在 社 区 管 理 模 式 创 新 方 面 取 得 了 初 步 成 效, 但 是 城 市 社 区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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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帽 子 问 题 帽子问题又称帽子颜色问题 是比较经典又非常有趣的逻辑问题之一 一个经典的问题原文如下 有 3 顶红帽子和 2 顶白帽子 现在将其中 3 顶给排成一列纵队的 3 个人 每人戴上 1 顶 每个人都只能看到自己前面的人的帽子 而看不到自己和自己后面的人的帽子 同时 3 个人也不知道剩下的 2 顶帽子的颜色 但他们都知道他们 3 个人的帽子是从 3 顶红帽子 2 顶白帽子中取出的 先问站在最后边的人
目 錄 大 會 歡 迎 詞 裁 判 長 的 話 選 手 賽 前 準 備 清 單 賽 事 日 程 表 選 手 報 到 比 賽 日 - 大 會 服 務 關 門 時 間 台 東 關 門 時 間 轉 換 區 須 知 台 東 轉 換 區 須 知 自 行 車 檢 錄 轉 換 袋 台 灣 游 泳 公 里 游 泳
目 錄 大 會 歡 迎 詞 裁 判 長 的 話 選 手 賽 前 準 備 清 單 賽 事 日 程 表 選 手 報 到 比 賽 日 - 大 會 服 務 關 門 時 間 台 東 關 門 時 間 轉 換 區 須 知 台 東 轉 換 區 須 知 自 行 車 檢 錄 轉 換 袋 台 灣 游 泳 公 里 游 泳 攻 略 台 灣 自 行 車 公 里 台 灣 路 跑 公 里 台 灣 補 給 站 台 東 游 泳 公 里
事 業 單 位 改 組 或 轉 讓, 舊 勞 工 不 願 意 續 任 者, 可 否 請 求 資 遣 費? 工 或 與 勞 工 協 商 同 意 後 簽 訂 新 約, 以 穩 固 勞 雇 關 係 至 於 改 組 或 轉 讓 過 程 中, 被 商 定 留 用 之 勞 工, 如 因 其 勞 動 條 件 有
勞 動 基 準 法 常 見 壹 勞 動 契 約 何 謂 雇 主 違 反 勞 動 契 約 或 勞 工 法 令, 致 有 損 害 勞 工 權 益 之 虞 勞 工 可 否 終 止 契 約, 請 求 資 遣 費? 勞 工 法 令 有 強 制 性 質, 勞 動 契 約 不 得 違 反 勞 工 法 令, 團 體 協 約 或 工 作 規 則, 雇 主 是 否 違 反 勞 動 契 約 或 勞 工 法 令, 應 以
Microsoft Word - 江湖行帮趣话
1 2 小 引 江 湖 百 态, 五 行 八 作, 七 十 二 行, 是 我 国 自 古 以 来 小 生 产 经 济 的 产 物 工 匠 作 坊 商 贾 服 务 行 业 艺 人 江 湖 术 士 帮 会 匪 盗 娼 妓 形 形 色 色, 五 花 八 门 这 种 带 有 宗 法 式 的 行 业, 是 一 个 个 神 秘 的 王 国, 它 们 分 别 有 着 自 己 的 信 奉, 有 着 不 同 的 规
关于印发《实验室骨干教师评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 于 印 发 实 验 室 骨 干 教 师 评 聘 及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院 教 发 [2001]051 号 各 系 ( 部 ): 为 了 更 好 地 加 强 实 验 室 建 设, 保 证 实 验 设 备 的 完 好 运 行, 提 高 实 验 室 设 备 的 使 用 效 益, 为 突 出 学 科 特 色 和 教 学 科 研 工 作 的 发 展 提 供 良 好 的 服 务, 并 做 好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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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基 礎 篇 ( 修 辭 學 教 學 ) 教 學 設 計 : 廖 文 毅 老 師 一 譬 喻 法 ( 明 喻 法 暗 喻 法 借 喻 法 ) ( 一 ) 明 喻 法 : 在 詩 裡 面 運 用 -- 甲 像 乙 -- 這 樣 的 比 喻, 就 是 明 喻 法 例 如 : 一 鞭 炮 像 個 留 著 長 髮 的 小 妹 妹 二 風 真 像 位 舞 蹈 家 三 白 雲 像 一 位 魔 術 師 作 品
105年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
公 務 員 詐 領 或 侵 占 小 額 款 項 宣 導 教 材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壹 前 言... 1 貳 案 例 類 型 分 析... 2 一 詐 領 差 旅 費... 2 二 詐 領 加 班 費... 4 三 詐 領 油 料 費... 8 四 詐 領 國 民 旅 遊 卡 休 假 補 助 費... 10 五 詐 領 鐘 點 費... 13 六 侵 占 公 用 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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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例 十 三 審 題 和 立 意 四 年 級 學 習 單 元 審 題 和 立 意 ( 東 華 三 院 王 余 家 潔 紀 念 小 學 ) 一 學 習 目 標 透 過 閱 讀 不 同 類 型 的 文 章, 掌 握 審 題 和 立 意 的 方 法, 增 強 寫 作 及 說 話 的 能 力 ; 培 養 虛 心 謙 遜 關 懷 他 人 的 態 度, 以 及 肯 定 自 我 價 值 二 學 習 重 點 聆
Microsoft Word - report.doc
作 品 來 源 : 仁 濟 醫 院 王 華 湘 中 學 學 生 指 導 老 師 : 傅 潤 偉 老 師 報 告 目 錄 第 一 章 : 引 言 1.1. 研 究 背 景 及 目 的 ----------------------------------------------------------------P.3-4 1.2. 研 究 對 象 及 原 因 ----------------------------------------------------------------P.5
統計名詞0925
衛 生 統 計 名 詞 定 義 一 人 口... 2 二 婚 育... 3 三 死 因 統 計... 5 四 癌 症 統 計... 5 五 醫 療 資 源... 7 六 傳 染 病 監 測... 11 七 預 防 接 種... 12 八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18-1- 一 人 口 1. 年 底 人 口 數 ( 人 ): 指 該 年 底 人 口 總 數 2. 戶 量 ( 人 / 戶 ): 指
十 一 針 對 本 局 職 業 災 害 率 較 高 或 發 生 重 大 職 業 災 害 之 單 位 辦 理 定 期 輔 導 十 二 年 度 結 束 後, 辦 理 本 局 各 外 勤 單 位 安 全 衛 生 年 終 評 比 十 三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管 理 評 估, 作 為 規 劃 修
第 一 章 總 則 臺 中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守 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7 日 中 市 環 清 字 第 1000104783 號 公 告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1 月 20 日 中 市 環 清 字 第 1040005420 號 公 告 修 正 第 一 條 本 守 則 依 據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三 十 四 條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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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十 八 年 度 幼 校 評 鑑 自 評 手 冊 評 鑑 分 校 : 評 鑑 日 期 : 計 分 : 分 計 分 人 員 簽 名 : 分 校 主 管 簽 名 : 複 審 : 分 複 審 人 員 簽 名 : (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 主 辦 單 位 : 何 嘉 仁 教 育 事 業 部 幼 教 課 2 九 十 八 年 度 幼 校 評 鑑 資 料 準 備 說 明 親 愛 的 主 管 : 自 評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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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目 錄 序 言 1 自 我 照 顧 3 家 庭 生 活 37 社 區 應 用 62 自 我 決 策 78 序 教 育 部 頒 佈 特 殊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共 同 原 則 及 課 程 綱 要 總 綱, 以 協 助 現 場 特 殊 教 育 教 師 在 實 際 教 學 有 所 依 循 該 課 程 綱 要 除 依 循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所 規 劃 之 七 大 領 域 提 供 調 整 方 式,
∞∞∞∞∞∞∞∞∞∞ 徵 信 芳 名 錄 ∞∞∞∞∞∞∞∞∞∞∞∞∞
98.01. 97.12. 扶 助 人 數 :175 戶 360 名 兒 童 ; 另 助 學 兒 童 366 名 扶 助 金 發 放 共 617,100. 元, 禮 金 發 放 共 146,160. 元, 急 難 救 助 金 共 50,000. 元, 獎 助 學 金 共 177,500. 元 感 謝 孫 鴻 發 先 生 繼 中 秋 節 贈 送 菜 香 耕 172 盒 月 餅 後, 再 贈 172 盒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勝 高 公 司 健 康 職 場 自 主 認 定 促 進 活 動 101 1 健 康 職 場 自 主 認 定 促 進 活 動 概 述 : Hygeia 33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人 事 異 動 103 6 8 ( ) ( ) 103 6 17 ( ) 103 6 17 103 6 17 103 6 17 VCM 103 6 17 AE 103 6 17 103 6 17 103 6 17 103 6 17 103 6 17 103 6 28 32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勝 高 公 司 健 康 職 場 自 主 認 定 促 進 活 動 101
《护理学基础》
急 救 护 理 学 学 生 基 本 技 能 实 训 手 册 年 级 学 号 姓 名 复 旦 大 学 护 理 学 院 1 说 明 目 录 1. 本 手 册 适 用 于 护 理 专 业 的 学 生 2. 凡 进 入 护 理 实 践 中 心 进 行 急 救 护 理 学 技 能 实 训 时 ( 包 括 课 堂 训 练 与 课 外 训 练 ), 请 携 带 本 手 册, 每 次 实 训 需 做 好 自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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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竹 市 立 光 華 國 民 中 學 一 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期 初 全 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1 年 02 月 07 日 ( 二 )10 時 地 點 : 本 校 綜 合 大 樓 一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張 校 長 峰 旗 出 席 人 員 : 全 校 教 職 員 工 壹 主 席 致 詞 : 一 寒 假 期 間 偶 然 的 機 緣 接 觸 到 台 中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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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義 大 附 設 實 驗 國 小 附 幼 黃 娟 娟 - 國 立 嘉 義 大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附 幼 黃 娟 娟 壹 實 習 輔 導 理 念 如 何 讓 實 習 師 快 速 儲 存 能 獨 當 一 面 的 能 力 和 自 信, 是 輔 導 師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個 課 題 若 實 習 輔 導 師 能 和 實 習 師 形 成 夥 伴 關 係, 共 同 經 歷 實 習 的 旅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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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 化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教 保 員 聯 合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一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二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之 進 用 考 核 及 待 遇 辦 法 三 彰 化 縣 105 學 年 度 公 立 幼 兒 園 契 約 進 用 人 員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貳 甄 選 類 別 及 名 額 一 甄 選 類 別 :
20041210-社大規畫-生活藝能期末報告.doc
記 錄 一 條 靜 默 河 流 的 生 與 死 大 漢 溪 關 懷 與 公 民 社 會 願 景 公 民 社 會 與 環 境 意 識 推 動 板 橋 社 大 環 境 學 程 召 集 人 : 陳 健 一 讓 板 橋 人 知 道 板 橋 事 做 為 一 個 啟 蒙 公 民 意 識 厚 實 民 主 社 會 體 質 的 社 區 大 學, 我 有 這 樣 的 想 像 只 是, 讓 板 橋 人 知 道 板 橋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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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10300 保 存 年 限 :5 明 道 大 學 學 務 處 2013 年 第 2 次 全 校 師 生 愛 校 座 談 會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2013.12.25 ( 三 )15:30 地 主 記 點 : 伯 苓 大 樓 良 知 堂 席 : 第 12 屆 學 生 議 會 副 議 長 林 志 宏 同 學 錄 : 第 12 屆 學 生 議 會 秘 書 長 洪 鈺 勛 同 學 出 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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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軍 官 兵 基 本 體 能 暨 游 泳 訓 練 參 考 手 冊 國 防 部 印 製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1 月 第 1 頁, 共 107 頁 目 錄 壹 依 據 001 貳 目 的 001 參 訓 測 安 全 規 定 001 肆 橫 紋 肌 溶 解 症 004 伍 訓 練 程 序 與 步 驟 006 陸 訓 練 原 則 編 組 及 要 素 007 柒 熱 身 及 伸 展 動 作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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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議 時 間 :105 年 1 月 18 日 下 午 15:00~17:00 會 議 地 點 : 綜 合 大 樓 3F 平 面 會 議 室 圖 書 館 主 計 室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104 年 8 月 28 日 ) 決 議 案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案 號 :001 提 案 單 位 : 總 務 處 案 由 : 修 訂 國 立 花 蓮 高 級 中 學 校 務 會 議
指導教授:范熾文教授
102 年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教 育 行 政 與 管 理 研 究 所 國 際 教 育 與 文 化 課 程 參 訪 小 組 心 得 指 導 教 授 : 范 熾 文 教 授 小 組 成 員 : 許 筱 儀 何 欣 穎 福 州 師 範 大 學 在 大 陸 地 區 教 育 界 頗 負 盛 名, 附 屬 中 小 學 也 致 力 於 向 外 學 習 獲 得 成 長, 在 兩 岸 學 術 氛 圍 與 系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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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第 7 屆 第 6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3 月 24 日 星 期 一 上 午 10 時 10 分 地 點 : 本 校 行 政 大 樓 7 樓 第 二 會 議 室 主 席 : 吳 召 集 人 思 華 出 席 : 林 委 員 碧 炤 蔡 委 員 連 康 朱 委 員 美 麗 蔡 委 員 育 新 白 委 員 仁 德 高 委 員
新北市興南國小103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校務會議工作報告
新 匇 市 興 南 國 小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期 末 校 務 會 議 工 作 報 告 (2015.1.21) 教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活 動 紀 要 1. 9 月 1 日 ( 一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開 學 註 冊 日 ( 正 常 上 課 ) 2. 圖 書 館 興 南 好 樂 讀 快 訊 九 ~ 十 月 份 主 題 書 展 啟 動 偵 探 頭 腦, 推 理 奇
天主教總堂區學校
天 主 教 總 堂 區 學 校 通 告 第 13001 號 開 學 須 知 敬 啟 者 : 2013 至 2014 年 度 新 學 年 經 已 開 始, 校 方 為 與 家 長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以 收 共 同 管 教 之 效, 懇 請 台 端 與 校 方 通 力 合 作, 經 常 留 心 校 方 發 出 之 通 告 茲 有 下 列 事 項, 敬 希 台 端 注 意, 並 妥 為 保 存 本
各位與會的貴賓大家午安, 歡迎大家來參加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公共住宅的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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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策版 教育部為勗勉軍訓教官落實 育署及大專校院之各分區國防 軍訓工作抱持之高度熱忱 在 102學年度全國績優軍訓教官選拔獲獎名單 高中職組 學生服務及戮力於校園安全維 教育及資源中心完成初審後 校園安全 學生生活輔導及防 護之辛勞 特辦理 102學年 送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制學生藥物濫用
1 第 要聞版 895 期 本期文摘要 102年度品德教育特色學校觀摩及表揚大會 發行人 劉仲成 主編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每月一日 十六日出刊 地 址 臺 北 市 忠 孝 東 路 1 段 1 7 2 號 5 樓 電話 0 2 7 7 3 6-7 9 3 2 網 址 h t t p : / / 1 4 0. 1 1 1. 1. 1 6 9 / m i l d a t a / a r t i
國立中壢高商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教務處】書面報告
國 立 中 壢 高 商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末 校 務 會 議 各 處 室 書 面 報 告 一 教 務 處 書 面 報 告 項 次 工 作 項 目 實 施 結 果 檢 討 與 改 進 壹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1. 依 教 師 專 長 配 課 2. 敦 請 一 級 主 管 平 時 巡 堂 3. 定 期 檢 查 教 室 日 誌 4. 查 核 教 學 進 度 5. 辦 理 兩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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