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修改主計室sop.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1040326修改主計室sop.doc"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主 計 室 編 印 104 年 3 月 修 訂

2 目 錄 頁 次 第 一 篇 主 計 室 簡 介 2-5 第 二 篇 主 計 室 業 務 及 處 理 流 程 6 壹 公 文 收 發 7-11 貳 籌 編 預 算 及 預 算 分 配 參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之 管 制 作 業 肆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及 其 他 財 務 收 支 查 核 事 項 伍 內 部 審 核 陸 帳 務 報 告 及 簿 籍 之 整 理 柒 電 子 作 業 系 統 管 理 及 維 護 捌 主 計 室 人 事 業 務 玖 兼 辦 統 計 業 務 87 拾 監 辦 採 購 及 監 盤 財 物 業 務 拾 壹 主 計 室 財 物 管 理 業 務 拾 貳 會 計 檔 案 室 之 管 理 115 1

3 第 一 篇 主 計 室 簡 介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壹 前 言 貳 組 織 編 制 參 工 作 理 念 及 發 展 方 向 肆 職 務 代 理 及 職 掌 2

4 壹 前 言 本 室 依 據 會 計 法 預 算 法 等 相 關 會 計 法 令 辦 理 全 校 歲 計 會 計 及 兼 辦 統 計 等 業 務,75 年 創 校 時 係 實 施 公 務 預 算 制 度, 自 87 會 計 年 度 起 依 據 行 政 院 86 年 1 月 29 日 台 (86) 孝 授 三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開 始 實 施 校 務 基 金 制 度, 為 預 算 法 第 四 條 規 定 之 特 種 基 金 ( 作 業 基 金 ), 編 製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另 90 年 12 月 21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國 立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設 置 條 例 第 十 條 校 務 基 金 有 關 年 度 預 算 編 製 及 執 行 決 算 編 造, 應 依 預 算 法 會 計 法 決 算 法 審 計 法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但 捐 贈 收 入 場 地 設 備 管 理 收 入 推 廣 教 育 收 入 建 教 合 作 收 入 及 第 七 條 之 一 投 資 取 得 之 有 關 收 益 不 在 此 限, 惟 應 由 各 校 自 行 訂 定 收 支 管 理 辦 法, 並 受 教 育 部 之 監 督 之 規 定, 經 教 育 部 報 奉 行 政 院 核 定 自 93 年 度 起,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基 金 年 度 預 算 書 區 分 為 適 用 預 算 法 編 送 版 (A 版, 不 含 5 項 自 籌 收 入 ) 不 適 用 預 算 法 編 送 版 (B 版, 即 5 項 自 籌 收 入 ) 及 全 部 版 (C 版 ) 等 3 版 惟 實 際 執 行 結 果, 卻 使 預 算 決 算 編 製 更 形 複 雜, 經 教 育 部 再 詳 加 檢 討, 報 奉 行 政 院 98 年 7 月 6 日 院 授 主 孝 三 字 第 號 函 同 意, 自 99 年 度 起 予 以 合 併 為 一 個 版 本, 以 完 整 表 達 學 校 預 ( 決 ) 算 及 財 務 狀 況 之 全 貌, 並 適 度 簡 化 預 ( 決 ) 算 編 製 作 業 之 負 荷 3

5 貳 組 織 編 制 年 度 職 稱 職 務 列 等 員 額 編 制 主 任 專 員 組 員 組 員 合 計 / 人 薦 任 第 9-10 職 等 薦 任 第 7-8 職 等 委 任 第 5 職 等 或 薦 任 第 6-7 職 等 委 任 第 4-5 職 等 * 組 織 修 編 職 稱 職 務 列 等 主 任 組 長 專 員 組 員 書 記 薦 任 第 9 職 等 至 簡 任 第 10 職 等 薦 任 第 8-9 職 等 薦 任 第 7-8 職 等 委 任 第 5 職 等 或 薦 任 第 6-7 職 等 委 任 第 1-3 職 等 合 計 / 人 備 註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76 年 9 月 7 日 台 (76) 義 央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79 年 1 月 16 日 台 (79) 義 央 字 第 532 號 函 核 定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86 年 1 月 27 日 台 (86) 義 央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92 年 11 月 12 日 義 央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備 註 另 有 校 缺 組 員 1 名 備 註 : 組 織 修 編 ( 原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改 為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說 明 如 下 1. 依 據 考 試 院 99 年 4 月 2 日 考 授 銓 法 三 字 第 號 函, 主 任 職 務 列 等 修 正 為 薦 任 第 九 職 等 至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並 經 銓 敘 部 99 年 5 月 6 日 部 法 三 字 第 號 核 備 2. 依 據 考 試 院 99 年 10 月 13 日 考 授 銓 法 三 字 第 號 函, 主 計 室 組 織 編 制 原 專 員 1 名 原 職 改 置 組 長 原 校 缺 組 員 1 名 改 置 專 員 並 增 加 書 記 一 名, 並 溯 自 98 年 8 月 1 日 生 效, 故 主 計 室 組 織 員 額 編 制 修 正 為 主 任 ( 薦 任 第 九 職 等 至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1 名 ; 組 長 ( 薦 任 第 八 職 等 至 第 九 職 等 )1 名 ; 專 員 ( 薦 任 第 七 職 等 至 第 八 職 等 )1 名 ; 組 員 ( 委 任 第 五 職 等 或 薦 任 第 六 職 等 至 第 七 職 等 )1 名 暨 書 記 ( 委 任 第 一 職 等 至 第 三 職 等 ) 一 名 合 計 五 人, 並 經 銓 敘 部 99 年 11 月 29 日 部 法 三 字 第 號 核 備 5 備 註 : 本 室 尚 有 工 友 一 名 協 助 會 計 業 務 4

6 參 工 作 理 念 及 發 展 方 向 本 室 全 體 人 員 本 著 服 務 與 經 費 公 開 之 理 念, 支 援 學 校 教 學 研 究 業 務 為 宗 旨, 並 隨 時 配 合 各 單 位 業 務 推 展 及 改 進 缺 失, 減 化 行 政 程 序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積 極 推 動 會 計 業 務 電 腦 化, 加 強 單 位 成 本 概 念, 提 升 經 費 使 用 績 效 肆 職 務 代 理 及 職 掌 職 稱 職 務 說 明 書 代 理 人 主 任 綜 理 全 室 業 務 第 一 順 位 代 理 人 組 長 第 二 順 位 代 理 人 專 員 組 長 1. 依 主 計 室 分 層 負 責 明 細 表 2. 各 單 項 工 作 由 專 人 負 責, 並 由 主 任 依 需 要 指 派 輪 調 專 員 第 一 順 位 代 理 人 專 員 第 二 順 位 代 理 人 組 員 第 一 順 位 代 理 人 組 員 第 二 順 位 代 理 人 組 長 組 員 第 一 順 位 代 理 人 書 記 第 二 順 位 代 理 人 專 員 書 記 工 友 第 一 順 位 代 理 人 組 員 第 二 順 位 代 理 人 專 員 第 一 順 位 代 理 人 書 記 第 二 順 位 代 理 人 組 員 5

7 第 二 篇 主 計 室 業 務 及 處 理 流 程 壹 公 文 收 發 貳 籌 編 預 算 及 預 算 分 配 參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之 管 制 作 業 肆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及 其 他 財 務 收 支 查 核 事 項 伍 內 部 審 核 陸 帳 務 報 告 及 簿 籍 之 整 理 柒 電 子 作 業 系 統 管 理 及 維 護 捌 主 計 室 人 事 業 務 玖 兼 辦 統 計 業 務 拾 監 辦 採 購 及 監 盤 財 物 業 務 拾 壹 主 計 室 財 物 管 理 業 務 拾 貳 會 計 檔 案 室 之 管 理 6

8 壹 公 文 收 發 1-1 作 業 範 圍 作 業 項 目 一 本 校 電 子 公 文 登 記 桌 作 業 收 發 公 文 -- 主 計 室 部 份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辦 理 期 程 隨 時 一 本 校 電 子 公 文 登 記 桌 作 業 收 發 公 文 -- 主 計 室 部 份 二 教 育 部 會 計 處 通 報 -- 收 文 三 收 發 本 校 各 單 位 送 本 室 之 各 項 行 政 公 文 ( 含 請 購 核 銷 及 相 關 簽 案 等 ) 四 管 理 及 收 發 本 校 主 計 室 公 文 信 箱 五 公 文 歸 檔 管 理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1. 每 日 應 至 電 子 公 文 系 統 登 記 桌 辦 理 收 文 作 業 並 轉 發 業 務 承 辦 人 2. 確 認 電 子 公 文 系 統 登 記 桌 登 載 之 公 文 與 實 際 收 到 之 文 件 允 合 3. 每 件 公 文 應 詳 實 登 載 文 號 主 旨 日 期 於 主 計 室 收 文 簿 ; 轉 辦 發 文 時 應 讓 簽 收 單 位 人 員 確 實 簽 收 4. 每 日 下 班 前 檢 查 有 未 辦 結 公 文, 並 催 辦 結 案 ( 最 速 件 隨 到 隨 辦 速 件 不 超 過 三 天 普 通 件 不 超 過 六 天 ) 二 教 育 部 會 計 處 通 報 收 文 隨 時 1. 通 報 分 類 : 全 部 基 金 人 事 2. 每 日 應 至 教 育 部 會 計 處 網 頁 下 載 最 新 通 報, 主 計 人 事 類 通 報 另 由 傳 真 機 接 收 3. 詳 實 登 錄 通 報 日 期 主 旨 及 辦 理 情 形 於 通 報 登 記 簿 4. 依 通 報 規 定 時 限 或 轉 相 關 承 辦 人 辦 理 及 催 辦 結 案 5. 辦 理 完 畢 依 通 報 內 容 歸 檔 6. 通 報 系 統 帳 號 (5303) 及 密 碼 ( a) 三 收 發 本 校 各 單 位 送 本 室 之 各 項 行 政 公 文 ( 含 請 購 核 銷 及 相 關 簽 案 等 ) 隨 時 1. 按 件 登 錄 公 文 主 旨 及 金 額 於 收 文 簿 並 加 蓋 主 計 室 收 文 日 期 章 2. 送 文 時 應 逐 筆 登 錄 日 期 傳 票 號 碼 並 讓 簽 收 單 位 人 員 確 實 簽 收 3. 每 日 下 班 前 應 勾 稽 尚 未 核 簽 之 公 文 辦 理 情 形, 並 催 辦 結 案 如 有 漏 登 或 遺 失 應 儘 速 補 正 或 尋 找 遺 失 公 文 4. 未 依 行 政 程 序 完 成 核 章 ( 缺 漏 章 ) 部 分 應 退 還 原 單 位 補 正 相 關 行 政 程 序 參 見 經 費 收 支 7

9 處 理 手 冊 四 公 文 副 本 及 通 知 單 之 管 理 1. 副 本 公 文 未 有 附 件 者, 應 至 公 文 管 理 系 統 摘 錄 附 件 資 料, 分 送 同 仁 傳 閱 後 存 檔 2. 通 知 單 應 張 貼 於 公 佈 欄, 並 屆 期 移 除 五 管 理 及 收 發 本 校 主 計 室 公 每 日 1. 每 日 應 至 一 樓 收 發 室 主 計 室 信 箱 領 取 本 室 內 文 信 箱 15 時 外 公 文 至 確 認 公 文 內 容 及 收 件 者 為 主 計 室 時 間 3. 依 收 文 性 質 分 辦 前 四 項 作 業 程 序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五 公 文 歸 檔 管 理 每 日 公 文 於 辦 理 或 會 簽 完 畢 後 除 本 校 電 子 公 文 部 分 應 送 文 書 組 歸 檔 外, 並 影 印 歸 檔, 本 室 公 文 應 分 類 整 理 歸 入 檔 案 作 業 文 件 1. 公 文 收 發 簿 2. 收 付 款 案 件 登 記 簿 8

10 1-2 公 文 收 發 流 程 圖 一 校 內 會 辦 案 件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收 文 退 回 承 辦 單 位 退 件 退 件 1. 整 理 及 登 記 並 檢 查 應 會 章 欄 位 均 會 章 2. 如 有 退 件 應 登 記 於 原 登 錄 簿 並 退 回 承 辦 單 位 蓋 主 計 室 收 文 日 期 章 主 任 核 章 送 秘 書 室 陳 閱 分 送 業 務 承 辦 人 辦 理 1. 一 萬 元 零 用 金 以 下 會 簽 案 件 ---- 登 錄 金 額 及 明 細 於 零 用 金 公 文 收 發 簿, 2. 請 購 及 會 簽 案 件 --- 登 錄 金 額 及 明 細 於 請 購 會 簽 公 文 收 發 簿 3. 收 付 款 案 件 ---- 登 錄 金 額 及 明 細 於 收 付 款 公 文 收 發 簿 4. 文 書 組 掛 文 號 之 外 來 公 文 -- 登 錄 外 來 文 收 發 簿 5. 主 計 室 逕 行 發 文 之 案 件 --- 登 錄 於 主 計 室 公 文 收 發 簿 --- 逕 送 文 書 組 發 文 6. 主 計 室 發 文 校 長 決 行 案 件 --- 登 錄 於 主 計 室 公 文 收 發 簿 -- 送 秘 書 室 呈 核 7. 出 納 組 每 日 日 報 表 及 支 票 -- 登 錄 日 報 表 名 稱 及 日 期 ; 支 票 票 號 及 金 額 於 公 文 收 發 簿 - 送 帳 務 人 員 審 核 -- 主 任 ( 或 授 權 代 行 人 ) 核 章 --- 秘 書 室 核 章 8. 每 月 對 帳 單 ( 銀 行 及 郵 局 )-- 登 錄 於 公 文 收 發 簿 後 影 印 送 帳 務 人 員 核 對 --- 正 本 送 出 納 組 製 作 差 額 解 釋 表 註 : 有 關 收 據 部 分 應 先 送 銷 號 承 辦 人 依 規 定 辦 理 銷 號, 再 轉 送 審 核 人 員 辦 理 9

11 二 主 計 室 承 辦 案 件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主 計 室 收 文 退 回 承 辦 單 位 退 1. 整 理 及 登 記 2. 如 有 退 件 應 登 記 於 原 登 錄 簿 並 退 回 承 辦 單 位 蓋 收 文 日 期 章 1. 文 書 組 掛 文 號 之 外 來 公 文 -- 登 錄 外 來 文 收 發 簿 2. 主 計 室 逕 行 發 文 之 案 件 --- 登 錄 於 會 計 室 公 文 收 發 簿 --- 逕 送 文 書 組 發 文 3. 主 計 室 發 文 校 長 決 行 案 件 --- 登 錄 於 主 計 室 公 文 收 發 簿 -- 送 秘 書 室 呈 核 4. 以 上 均 應 簽 核 電 子 公 文 系 統 件 分 送 業 務 承 辦 人 辦 理 退 件 主 任 核 章 會 相 關 單 位 依 分 層 負 責 規 定 辦 理 送 秘 書 室 本 室 決 行 公 文 - 存 查 歸 檔 或 發 文 ( 送 文 書 組 ) 校 長 決 行 1. 校 長 核 章 交 辦 案 件, 簽 送 相 關 業 務 承 辦 單 位 辦 理 2. 掛 有 總 收 文 號 公 文, 送 文 書 組 歸 檔 發 文 10

12 三 收 發 注 意 事 項 收 發 文 登 記 整 理 1. 公 文 登 記 桌 公 文 -- 登 入 外 來 文 收 發 簿 ( 分 類 為 一 般 機 關 及 會 計 處 來 文 兩 類 ) 2. 各 單 位 來 文 -- 分 類 為 收 付 款 憑 證 會 簽 案 零 用 金 差 旅 費 報 告 表 四 項 補 助 國 民 旅 遊 卡 補 助 等 分 文 轉 送 業 務 承 辦 人 1. 依 主 計 室 人 員 工 作 職 掌 業 務 分 文 2. 開 會 通 知 : 主 任 分 派 登 錄 主 任 核 章 完 畢 之 公 文 及 退 件 公 文 1. 收 付 款 案 件 -- 登 錄 傳 票 日 期 號 碼 及 轉 送 單 位 日 期 2. 會 簽 案 件 及 零 用 金 --- 登 錄 轉 送 單 位 及 日 期 3. 退 件 公 文 -- 登 錄 退 還 單 位 日 期 4. 主 任 決 行 案 件 -- 會 計 處 外 來 文 歸 檔 秘 書 室 或 校 長 室 退 回 公 文 1. 登 錄 並 轉 交 業 務 承 辦 人 歸 檔 2. 學 校 總 收 文 字 號 公 文 辦 理 完 畢 應 退 還 文 書 組 歸 檔 或 發 文 3. 教 育 部 外 來 公 文 影 印 歸 檔 11

13 貳 籌 編 預 算 及 預 算 分 配 2-1 作 業 範 圍 作 業 項 目 一 下 年 度 概 算 額 度 預 估 調 查 表 ( 一 ) 函 請 各 單 位 填 調 查 表 辦 理 期 程 每 年 1 月 底 前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一 下 年 度 概 算 額 度 預 估 調 查 表 二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下 年 度 預 算 書 表 三 下 年 度 概 算 需 求 數 輸 入 預 算 系 統 四 彙 編 下 年 度 預 算 案 五 口 頭 報 告 彙 整 編 寫 六 分 析 預 算 編 列 資 料 七 整 編 年 度 法 定 預 算 八 彙 編 收 支 估 計 表 九 預 算 分 配 十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款 申 請 事 宜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1. 注 意 提 醒 各 單 位 先 期 作 業 經 費 應 包 含 於 額 度 內, 並 單 獨 列 示 2. 各 單 位 提 供 資 料 如 下 : (1) 各 單 位 提 供 下 年 度 例 行 需 求 及 新 增 計 畫 (2) 教 務 處 提 供 下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班 級 數 學 雜 費 收 入 數 (3) 權 責 單 位 提 供 場 館 舍 建 教 推 廣 計 畫 收 支 概 算 (4) 人 事 室 總 務 處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提 供 人 事 費 相 關 資 料 3. 表 格 如 附 錄 時 程 表 ( 二 ) 彙 整 各 單 位 概 算 資 料 每 年 1 月 前 1. 彙 整 資 本 支 出 概 算 2. 彙 編 人 事 費 相 關 資 料 ( 含 增 減 教 職 員 工 人 數 職 等 俸 級 待 遇 加 給 生 活 津 貼 獎 金 保 險 技 工 工 友 退 職 金 依 法 提 撥 之 退 休 金 及 離 職 金 加 值 班 費 等 ) 3. 彙 整 各 單 位 填 寫 之 A B 版 收 入 概 算 4. 彙 編 因 公 出 國 考 察 訪 問 出 席 國 際 會 議 競 賽 及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概 算 及 大 陸 地 區 出 差 相 關 計 畫 概 算 5. 彙 編 汰 換 車 輛 明 細 表 6. 彙 編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助 金 7. 依 上 年 度 收 入 決 算 數 及 教 育 部 經 常 補 助 款 合 計 數, 估 列 下 年 度 經 常 支 出 額 度 8. 注 意 各 單 位 編 報 之 先 期 作 業 經 費 ( 送 主 計 室 副 本 ) 與 所 列 預 算 相 同 12

14 ( 三 ) 提 下 年 度 概 算 送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二 編 製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版 下 年 度 預 算 書 表 三 下 年 度 概 算 需 求 數 輸 入 預 算 系 統 五 彙 編 下 年 度 預 算 案 六 口 頭 報 告 彙 整 編 寫 每 年 3 月 底 前 每 年 4 月 每 年 5 月 至 7 月 每 年 4 月 至 6 月 每 年 8 月 15 日 至 9 月 提 報 格 式 如 附 件 2. 特 別 提 請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事 項 : (1) 先 期 作 業 : 因 公 派 員 出 國 計 畫 500 萬 元 以 上 科 學 儀 器 設 備 設 置 及 運 用 電 腦 計 畫 公 務 車 輛 汰 換 計 畫 及 5000 萬 以 上 工 程 計 劃 等, 考 慮 自 籌 經 費 編 列 支 應 可 能 性, 並 請 校 務 基 金 委 員 會 審 議 (2) 專 項 計 畫 : 大 項 金 額 (3) 提 報 下 年 度 資 本 支 出 自 籌 經 費 額 度, 請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員 會 決 議 注 意 事 項 : 教 育 部 補 助 款 核 定 後, 請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授 權 主 計 室 以 不 違 反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決 議 前 提 下 視 核 定 補 助 額 度 整 編 預 算, 不 再 提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1.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額 度 及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決 議 彙 編 下 年 度 概 算 書 2. 依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召 開 之 研 商 籌 編 國 營 事 業 及 非 營 業 基 金 年 度 預 算 事 宜 有 關 非 營 業 基 金 之 決 議 及 教 育 部 所 屬 基 金 概 算 初 編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3. 依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共 同 項 目 編 列 標 準 規 定 辦 理 4. 依 規 定 期 限 編 送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財 政 部 教 育 部 5. 注 意 盈 餘 提 列 公 積 或 基 金 之 辦 理 6. 注 意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及 教 育 部 有 關 預 算 編 製 新 規 定 7. 注 意 上 年 度 決 算 數 應 為 審 計 部 審 定 版 數 據 8. 依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彙 編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上 傳 年 度 預 算 檔 案 NBA) 1. 會 計 管 理 系 統 ( 艾 富 ) 年 度 基 金 預 算 分 配 作 業 項 下, 登 打 ( 或 轉 入 ) 前 年 度 決 算 數 上 年 度 預 算 數 及 本 年 度 預 算 數 2. 填 妥 後 注 意 印 出 校 對 資 料 之 正 確 性 1. 簽 請 秘 書 室 填 寫 業 務 計 畫 及 預 算 說 明 之 營 運 計 畫 收 回 後 彙 編 下 年 度 預 算 書 之 業 務 計 畫 及 預 算 說 明 2. 依 教 育 部 會 計 處 通 報 規 定 印 製 預 算 案, 並 依 時 限 送 預 算 書 至 立 法 院 審 議 3. 注 意 教 育 部 規 定 各 預 算 書 表 之 陳 送 編 排 1. 連 封 面 以 7 頁 為 最 高 限 2. 施 政 計 畫 請 秘 書 室 以 預 算 書 業 務 計 畫 及 預 算 說 明 之 營 運 計 畫 為 主, 酌 修 編 寫 施 政 計 畫 3. 各 項 預 算 會 計 數 據 之 填 寫 及 核 對 13

15 日 4. 簽 送 秘 書 室 核 稿 後 陳 送 校 長 定 案 5. 依 教 育 部 會 計 處 規 定 時 限 傳 送 該 處 彙 編 七 分 析 預 算 編 列 資 料 八 整 編 年 度 法 定 預 算 九 彙 編 收 支 估 計 表 十 年 度 預 算 分 配 事 宜 每 年 10 月 15 日 前 立 法 院 審 議 通 過 15 天 內 每 年 1 7 月 20 日 前 1. 行 政 單 位 及 經 常 支 出 : 該 預 算 年 度 2 月 底 前 2. 教 學 單 位 資 本 支 出 該 預 算 1. 最 近 三 年 預 算 編 列 比 較 表 ( 含 資 本 門 ) 2. 最 近 三 年 決 算 比 較 表 ( 含 資 本 門 ) 3. 最 近 三 年 補 辦 預 算 表 4. 最 近 三 年 盈 餘 撥 充 公 積 或 基 金 及 內 容 1. 依 立 法 院 核 定 數 整 編 預 算 書 及 印 刷 2. 注 意 預 算 書 封 面 改 為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1. 調 查 各 單 位 年 度 預 算 收 支 估 計 分 配 數 ( 含 以 前 年 度 資 本 門 保 留 數 ) (1) 年 度 資 本 預 算 保 留 部 分, 請 業 務 單 位 估 算 每 月 分 配 數. (2) 保 留 數 與 送 教 育 部 核 定 及 月 報 決 算 保 留 數 勾 稽 2. 每 年 1 月 及 7 月 20 日 前 應 編 製 第 一 二 期 實 施 計 畫 及 收 支 估 計 表 函 送 教 育 部 3. 至 會 計 系 統 登 打 資 料, 程 序 如 下 : 基 金 管 理 作 業 基 金 預 算 分 配 每 月 預 算 分 配 估 計 數 分 配 保 留 預 算 分 配 及 補 辦 預 算 分 配 ( 補 辦 預 算 分 配 需 報 奉 行 政 院 核 定 後 辦 理 ) 印 製 收 支 估 計 表 ( 按 自 填 並 列 印 表 格 ) 4. 補 辦 預 算 奉 行 政 院 核 定 後 應 重 新 製 作 收 支 估 計 表 陳 報 主 管 機 關 5. 預 算 分 配 數 需 與 報 送 教 育 部 國 庫 輔 助 款 分 配 表 勾 稽 1. 每 年 12 月 請 行 政 單 位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及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提 經 常 支 出 需 求 由 主 計 室 彙 整 2. 彙 總 行 政 單 位 概 算 提 編 之 固 定 資 產 預 算, 於 每 年 1 月 10 日 前 請 副 校 長 召 開 行 政 單 位 固 定 資 產 預 算 分 配 會 議 3. 陳 請 校 長 於 每 年 1 月 底 前 召 開 預 算 分 配 小 組 先 期 審 查 會 議 審 查 各 單 位 經 常 門 預 算 分 配 數 4.2 月 10 日 前 召 開 各 單 位 預 算 分 配 會 議, 決 議 除 教 學 單 位 資 本 門 外 之 各 單 位 分 配 數 5. 每 年 12 月 底 前 將 下 年 度 教 學 單 位 固 定 資 產 得 分 配 數 通 知 教 務 處 辦 理 分 配 作 業, 並 由 教 務 長 擔 任 召 集 人, 於 1 月 底 前 分 配 完 竣,4 月 底 前 需 完 成 執 行 6. 依 本 校 年 度 預 算 分 配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14

16 十 一 函 請 教 育 部 撥 款 事 宜 作 業 文 件 年 度 4 月 底 前 每 月 或 每 季 第 2 個 月 5 日 前 1. 依 據 教 育 部 年 度 國 庫 補 助 款 分 配 及 請 撥 注 意 事 項 規 定 辦 理 2. 經 常 支 出 : 每 年 1 至 3 月 採 按 月 分 配,4 至 12 月 採 按 期 分 配, 每 3 個 月 為 1 期, 分 配 於 第 2 個 月 3. 員 工 薪 資 覈 實 分 配, 加 發 年 終 獎 金 分 配 在 1 月 份 ( 或 2 月 份,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辦 理 ) 4. 資 本 支 出 : 建 築 工 程 應 配 合 工 程 進 度, 核 實 分 配, 每 3 個 月 為 1 期, 全 年 度 分 4 期, 以 分 配 於 每 期 第 2 個 月 為 原 則, 請 撥 時 均 需 檢 附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及 附 設 醫 院 基 金 補 助 經 費 請 撥 單 5. 國 立 大 學 院 校 及 附 設 醫 院 國 庫 補 助 款 分 配 自 100 年 起 採 先 墊 後 支 方 式 辦 理, 各 校 需 依 分 配 數 開 立 收 據, 確 實 於 各 分 配 月 份 20 日 後 備 文 報 教 育 部 核 撥, 該 部 於 各 分 配 月 份 次 月 辦 理 撥 款, 惟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基 金 執 行 須 達 70% 以 上 者, 方 得 請 撥 1. 預 ( 概 ) 算 籌 編 編 各 單 位 提 供 主 計 室 資 料 時 程 表 2. 預 ( 概 ) 算 籌 編 流 程 表 3. 預 算 分 配 作 業 表 4. 預 算 分 配 作 業 流 程 表 15

17 2-2 概 預 算 籌 編 作 業 流 程 圖 每 年 2 月 底 前 1. 請 各 單 位 預 估 下 年 度 需 求 及 新 增 計 畫 ( 含 先 期 作 業 經 費 需 求 ) 2. 請 教 務 處 提 供 下 年 度 學 生 人 數 班 級 數 學 雜 費 收 入 數 3. 場 館 舍 單 位 及 建 教 推 廣 計 畫 等 收 入 暨 經 費 由 權 責 單 位 提 送 下 年 度 概 算 數 先 期 作 業 (2 月 底 前 ) 1. 出 國 計 畫 ( 含 大 陸 計 畫 )- 人 事 室 及 研 發 處 2. 請 增 減 預 算 員 額 計 畫 - 人 事 室 3. 彙 整 500 萬 儀 器 設 備 -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萬 以 上 公 共 工 程 及 房 屋 建 築 - 總 務 處 5. 公 務 車 輛 新 購 汰 換 - 總 務 處 6. 設 置 及 應 用 電 腦 計 畫 - 資 訊 中 心 副 本 主 計 室 依 各 單 位 提 列 概 算 資 料, 彙 整 擬 訂 本 校 收 支 規 模 送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下 年 度 概 算 預 估 表 送 教 育 部 送 教 育 部 核 轉 行 政 院 教 育 部 匡 計 額 度 彙 編 預 算 案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概 算 書 口 頭 報 告 立 法 院 審 議 教 育 部 立 法 院 決 議 整 編 法 定 預 算 結 束 16

18 2-3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編 審 程 序 圖 間 度 一 前 階 十 段 一 提 供 訂 定 施 政 至 1 十 2 方 針 參 考 資 料 三 個 2 財 政 部 審 計 部 行 政 院 主 計 月 處 及 其 他 機 關 ) 第 第 二 階 段 3 5 月 ( 年 ( 年 度 前 八 至 十 個 月 間 ) 第 三 階 段 5 7 月 四 階 段 7 8 月 階 段 月 ( 年 度 前 六 至 八 個 月 間 ) ( 年 度 前 五 至 六 個 月 間 ) 第 度 前 二 至 四 個 月 間 ( 年 ) 第 五 重 要 經 建 投 資 計 畫 先 期 審 查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整 編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案 各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機 關 訂 定 施 政 方 針 行 政 院 核 定 事 業 計 畫 總 綱 預 算 籌 編 原 則 及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編 製 辦 法 行 政 院 訂 定 所 屬 事 業 之 事 業 計 畫 各 主 管 機 關 擬 編 業 務 計 畫 及 預 算 各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機 關 審 核 所 屬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業 務 計 畫 及 預 算 各 主 管 機 關 各 項 預 算 項 目 初 核 及 審 查 結 果 彙 總 提 報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審 議 各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先 期 審 查 及 專 案 審 查 結 果 行 政 院 年 度 計 畫 及 預 算 審 核 會 議 核 定 各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行 政 院 編 製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行 政 院 隨 同 總 預 算 案 送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行 政 院 進 行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二 三 讀 審 查 程 序 立 法 院 擬 訂 事 業 計 畫 總 綱 預 算 籌 編 原 則 及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編 製 辦 法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經 營 目 標 未 送 經 建 會 審 議 之 固 定 資 產 投 資 員 額 盈 餘 及 繳 庫 等 專 案 審 查 行 政 院 秘 書 處 經 建 會 研 考 會 人 事 行 政 局 主 計 處 財 政 部 及 各 主 管 機 關 等 進 行 彙 編 綜 計 表 工 作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分 組 審 查 各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預 算 及 決 算 委 員 會 各 相 關 委 員 會 17

19 2-4 預 算 報 表 編 製 作 業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一 下 載 修 訂 程 式 二 建 立 新 年 度 資 料 庫 三 切 換 系 統 作 業 年 度 四 新 增 或 修 訂 資 料 庫 結 構 五 取 得 最 新 預 概 算 科 目 檔 六 建 立 本 年 度 預 算 相 關 資 料 以 IE 登 入 艾 富 公 司 網 頁 ( 本 校 帳 號 accis 密 碼 aifuacc), 下 載 最 新 修 訂 程 式 ( 含 最 新 年 度 預 算 科 目 ) 的 壓 縮 檔, 再 將 該 檔 案 解 壓 縮 存 放 於 系 統 的 安 裝 目 錄 中, 進 行 解 壓 縮 1. 執 行 基 金 管 理 D 新 年 度 資 料 庫 開 檔 作 業 需 作 檔 案 重 整 2. 建 立 新 年 度 報 表 檔 案 3. 檢 驗 有 待 建 立 之 新 年 度 報 表 檔 案 1. 執 行 系 統 輔 助 5. 設 定 作 業 年 度 2. 亦 可 在 主 畫 面 按 F10 切 換 作 業 年 度 1. 系 統 輔 助 2. 檔 案 重 整 作 業 勾 選 檢 驗 檔 案 結 構 確 定 年 度 正 確 勾 選 9 基 金 報 表 檔 案 點 選 重 新 索 引 並 重 整 按 鈕 2. 系 統 自 動 進 行 檢 驗 資 料 庫 結 構 符 合 最 新 設 定 並 予 以 修 正 1. 執 行 檔 案 管 理 6 預 概 算 科 目 設 定 檔, 選 畫 面 右 下 角 的 下 載 代 碼 按 鈕, 系 統 自 動 連 結 最 新 版 概 預 算 科 目 檔 2. 或 艾 富 公 司 於 有 修 訂 概 預 算 科 目 檔 時 會 將 最 新 科 目 檔 包 裝 於 修 訂 程 式 中 一 併 發 佈 1. 確 認 上 年 度 預 算 ( 或 前 年 度 決 算 ) 資 料 存 在 於 系 統 中 將 作 業 年 度 切 換 成 上 年 度 ( 或 前 年 度 決 算 ), 再 執 行 基 金 管 理 7. 基 金 預 算 分 配 5 基 金 預 算 作 業 查 看 有 資 料 2. 執 行 新 年 度 預 算 資 料 基 金 管 理 7. 基 金 預 算 分 配 5. 年 度 預 算 作 業 填 寫 當 年 度 1-5 類 科 目 預 算 數 ( 可 勾 選 複 製 上 年 度 預 算 資 料, 注 意 累 積 餘 絀 應 包 含 本 期 餘 絀 預 算 數 ) 3. 應 填 科 目 : (1) 資 產 負 債 及 淨 值 :4 級 科 目 (2) 收 入 : 最 低 層 級 7 級 科 目 (3) 支 出 : 最 低 層 級 7 級 科 目 4. 作 業 程 序 : (1) 印 製 工 作 底 稿 : 點 選 列 印 工 作 底 稿 預 視 / 列 印 確 定 (2) 將 預 算 金 額 填 於 工 作 底 稿, 再 登 錄 於 系 統 中, 可 於 瀏 覽 視 窗 中 直 接 填 入 及 修 改 金 額 (3) 在 本 作 業 功 能 僅 登 錄 最 低 層 級 科 目 即 可, 例 : 已 登 錄 1112, 則 勿 再 登 錄 (4) 或 以 上 年 度 的 預 算 資 料 作 為 底 稿 點 選 上 年 度 預 算 轉 入 點 選 列 印 驗 對 表 excel (5) 核 對 收 支 數 及 本 期 賸 餘 與 教 育 部 核 定 額 度 相 符 七 編 製 報 表 1. 複 製 上 年 度 預 算 報 表 以 供 參 考, 減 少 作 業 時 間 2. 執 行 基 金 管 理 B. 預 算 報 表 0. 轉 入 上 年 度 預 算 資 料 作 業 3. 執 行 基 金 管 理 B. 預 算 報 表 下 各 功 能 項 目 以 編 製 報 表 4. 列 印 預 算 檢 核 表 進 行 檢 核 作 業 18

20 八 上 傳 報 表 至 教 育 部 1. 執 行 系 統 輔 助 7. 轉 出 送 教 育 部 檔 案 點 選 FTP 傳 送 2. 教 育 部 FTP 位 置 : 帳 號 :schacc 密 碼 :schacc1 九 上 傳 報 表 1. 上 傳 預 算 報 表 XML 檔 案 至 教 育 部 NBA 系 統 網 站 至 行 政 院 主 計 ( 總 處 2. 本 校 帳 號 :12303 密 碼 : 無 ( 本 校 基 金 代 碼 為 :12220) 3. 系 統 輔 助 U 連 結 主 計 處 資 訊 系 統 選 擇 預 算 報 表 填 入 主 計 處 指 定 之 基 金 代 碼 ( 目 前 為 12220) 選 擇 預 算 案 將 報 表 檔 案 全 選 後 點 選 開 始 轉 檔 檔 案 產 生 位 置 C:\temp\ 主 計 NBA 系 統 下 4. 至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NBA 系 統 選 預 算 書 表 將 3 資 料 匯 入 列 印 確 認 各 項 報 表 無 誤 資 料 上 傳 十 注 意 事 項 1. 固 定 資 產 相 關 報 表 輸 入 資 料 及 計 畫 名 稱 筆 數 需 相 符, 可 先 做 基 金 管 理 B. 預 算 報 表 9. 固 定 資 產 建 設 改 良 擴 充 資 金 來 源 明 細 表 2. 統 計 圖 表 第 年 資 料 需 自 己 登 錄 3. 報 送 主 計 處 預 算 書 前 需 先 將 預 計 平 衡 表 現 金 流 量 表 餘 絀 撥 補 及 折 舊 報 廢 費 用 明 細 表 勾 稽 4. 參 考 艾 富 公 司 編 製 預 算 報 表 資 訊 操 作 手 冊 5. 參 考 艾 富 公 司 上 傳 預 算 報 表 XML 檔 案 至 教 育 部 及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NBA 系 統 19

21 2-5 預 算 分 配 及 分 期 收 支 估 計 表 作 業 流 程 圖 1. 預 算 分 配 彙 整 行 政 單 位 概 算 提 編 之 資 本 計 畫 通 知 各 單 位 依 預 算 分 配 原 則 提 報 經 常 需 求 數 計 算 可 分 配 經 資 門 額 度 由 副 校 長 召 開 行 政 單 位 資 本 門 分 配 數 ( 自 105 年 起 依 校 務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會 議 決 議 核 列 項 目 辦 理 分 配 ) 預 算 先 期 分 配 審 查 會 議 ( 經 常 門 ) 由 教 務 長 召 集 計 畫 審 核 小 組 審 議 教 學 單 位 資 本 門 計 畫 分 配 數 ( 行 政 作 業 由 教 務 處 負 責 ) 全 校 預 算 分 配 會 議 20

22 2. 收 支 估 計 各 單 位 依 所 分 配 之 預 算 數, 預 估 各 月 份 收 入 及 支 出 1. 年 度 資 本 預 算 保 留 部 分, 請 業 務 單 位 估 算 每 月 分 配 數. 2. 與 送 教 育 部 保 留 數 及 月 報 決 算 數 勾 稽 主 計 室 彙 整 各 單 位 收 支 估 計 數 後, 依 規 定 及 期 限 擬 編 分 期 實 施 計 畫 及 收 支 估 計 表 陳 校 長 核 定 送 教 育 部 審 議 並 核 定 本 校 各 期 實 施 計 畫 及 收 支 估 計 表, 並 轉 送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審 計 部 及 財 政 部 備 查 依 實 施 計 畫 及 收 支 估 計 表 執 行 21

23 參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之 管 制 作 業 3-1 作 業 範 圍 辦 理 作 業 項 目 期 間 一 印 製 作 業 ( 一 ) 下 年 度 總 需 求 量 印 製 年 度 開 始 前 一 個 月 ( 即 每 年 12 月 ) 一 印 製 作 業 二 保 管 及 領 用 作 業 三 銷 號 作 業 四 銷 毀 作 業 22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1. 本 校 收 據 有 學 雜 費 收 據 及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兩 種, 其 中 學 雜 費 收 據 由 第 一 銀 行 代 印 送 學 生 繳 納 學 雜 費 ;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由 主 計 室 印 製 保 管 2.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依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參 考 當 年 度 使 用 量 推 估 下 年 度 擬 印 製 張 數,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由 主 計 室 送 交 廠 商 印 製, 僅 套 印 機 官 長 官 主 辦 會 計 主 辦 出 納 印 鑑 章 及 印 製 號 碼 供 主 計 室 銷 號 使 用, 其 餘 收 據 格 式 均 由 出 納 收 據 系 統 自 動 產 出 3. 字 軌 編 號 為 XX 年 度 國 體 大 字 XXX 號,XXX 號 為 起 順 號 編 列, 不 得 跳 號 ( 由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收 款 系 統 自 動 產 生 ) 4. 收 據 上 校 長 主 辦 會 計 主 辦 出 納 章, 得 以 套 印 方 式 辦 理 5. 驗 收 時 注 意 張 數 及 順 號 之 核 對 ( 二 ) 年 度 間 增 印 部 分 隨 時 1. 年 度 總 印 製 量 不 敷 使 用 時,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應 立 即 估 算 截 至 年 底 尚 需 使 用 數, 簽 會 主 計 室 並 陳 奉 校 長 核 可 後 送 主 計 室 移 交 廠 商 印 製 2. 其 餘 注 意 事 項 參 照 ( 一 ) 下 年 度 總 需 求 量 印 製 -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項 二 保 管 及 領 用 作 業 ( 一 ) 保 管 作 業 隨 時 1. 設 立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卡, 隨 時 登 錄 收 據 之 印 製 領 用 及 結 存, 並 與 庫 存 收 據 核 對 數 量 號 碼 一 致 2. 庫 存 保 管 櫃 應 上 鎖 3. 已 逾 使 用 年 度 之 空 白 收 據 截 角 作 廢 並 填 註 未 領 取 作 廢 收 據 紀 錄 表 後, 移 送 檔 案 室 與 當 年 度 之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卡 及 銷 號 紀 錄 相 關 資 料 併 存 ( 二 ) 領 用 作 業 隨 時 1. 檢 查 出 納 組 填 摯 之 收 據 領 用 單 領 取 之 收 據 號 碼 正 確 ( 應 接 續 上 次 領 取 收 據 號 碼, 順 號 領 取, 不 得 跳 號 ) 2. 登 錄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卡 註 明 領 用 日 期 數 量 字 軌 起 訖 號 及 結 存 數 並 由 領 用 人 簽 章 3. 收 據 領 用 單 二 份, 均 加 蓋 主 計 室 戳, 一 份 退 還 領 用 人, 一 份 收 存 並 依 收 據 領 用 單 領 用 收 據 編 號 發 給 領 用 人 收 據 三 銷 號 作 業 1. 銷 號 明 細 表 順 號 填 註 已 領 岀 收 據 號 碼 ( 一 收 據 領 用 單 編 一 表 銷 號 ) 2. 銷 號 時 發 現 出 納 組 跳 號 使 用 收 據, 應 每 週 填 發 跳 號 處 理 表 ( 銷 號 表 未 銷 號 收 據 均 須 填 寫 ) 送 出 納 組 查 核 跳 號 處 理 表 回 報 後, 應 即 查

24 核 跳 號 之 適 宜 性 ( 如 预 開 收 據 ), 如 發 現 不 正 常 情 事, 應 即 通 知 審 核 人 員 處 理 3. 銷 號 文 件 至 少 保 存 12 年 ( 重 要 備 查 資 料 ) 4. 銷 號 明 細 表 編 號 填 入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紀 錄 卡 銷 號 數 欄 5. 每 日 依 據 出 納 組 黏 貼 之 收 據 報 核 聯 上 印 製 號 碼 逐 案 銷 號. 並 勾 稽 與 明 細 表 資 料 相 符. ( 一 ) 已 使 用 收 據 隨 時 於 送 回 主 計 室 入 帳 時, 即 依 收 據 報 核 聯 號 碼 填 入 銷 號 明 細 表 相 同 號 碼 之 銷 號 日 期 欄, 填 註 銷 號 當 日 日 期 ( 二 ) 已 使 用 作 廢 收 據 每 週 出 納 組 每 周 檢 送 作 廢 紀 錄 表 時 辦 理 作 廢 收 據 銷 號, 銷 號 時 於 銷 號 明 細 表 相 同 號 碼 之 銷 號 日 期 欄, 填 註 作 廢 ( 三 ) 已 領 取 未 使 用 作 廢 收 據 隨 時 收 到 收 據 後 於 銷 號 明 細 表 相 同 號 碼 之 銷 號 日 期 欄, 填 註 作 廢 ( 四 ) 預 開 收 據 隨 時 於 出 納 組 查 復 跳 號 處 理 表 確 定 收 據 預 開 時, 用 鉛 筆 於 銷 號 明 細 表 相 同 號 碼 之 銷 號 日 期 欄, 填 註 預 開, 另 收 據 正 式 報 核 入 帳 時, 於 該 欄 填 註 銷 號 當 日 日 期 ( 五 ) 未 領 取 收 據 下 年 度 1 月 20 日 至 30 日 前 四 銷 毀 作 業 作 業 文 件 總 決 算 公 布 起 至 少 二 年 截 角 作 廢 並 於 未 領 取 作 廢 收 據 紀 錄 表 填 註 及 於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卡 最 後 結 存 數 備 考 欄 註 明 截 角 作 廢 銷 號 日 期 1. 未 使 用 作 廢 收 據 ( 含 已 領 岀 未 使 用 及 未 領 出 作 廢 收 據 ) 2. 報 教 育 部 同 意 後 銷 毀 ( 出 納 管 理 第 40 條 規 定 ) 1. 收 據 領 用 單 2.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卡 3. 作 廢 紀 錄 表 4. 銷 號 明 細 表 5. 跳 號 處 理 表 6. 未 領 取 作 廢 收 據 紀 錄 卡 23

25 3-2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管 制 作 業 流 程 圖 主 計 室 出 納 組 年 度 進 行 收 據 出 納 組 估 算 年 度 需 求 數 簽 核 開 始 主 計 室 印 製 保 管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收 據 領 用 單 二 份 登 錄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表 ( 印 製 號 碼 ) 出 納 組 領 用 收 據 出 納 組 開 立 收 據 銷 號 明 細 表 銷 號 ( 印 製 號 碼 ) 收 據 收 執 聯 每 週 作 廢 紀 錄 表 截 角 作 廢 收 據 正 常 開 摯 之 收 據 已 開 摯 作 廢 之 收 據 未 使 用 作 廢 之 收 據 每 週 跳 號 檢 查 銷 號 明 細 表 編 號 填 入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紀 錄 卡 銷 號 數 欄 跳 號 處 理 表 出 納 組 查 核 年 度 結 束 未 領 用 收 據 截 角 作 廢 有 異 常 三 日 內 送 回 主 計 室 相 關 收 據 管 控 資 料 歸 檔 : 1.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表 2. 銷 號 明 細 表 3. 未 領 取 作 廢 收 據 明 細 表 4. 跳 號 處 理 表 5. 未 使 用 截 角 作 廢 收 據 審 核 人 員 處 理 依 保 存 期 限 保 管 及 銷 毀 終 止 24

26 肆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及 其 他 財 務 收 支 查 核 事 項 4-1 作 業 範 圍 作 業 項 目 一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查 核 ( 一 )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90 年 3 月 23 日 台 90 處 會 三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之 查 核 項 目 ( 二 ) 查 核 零 用 金 作 業 ( 三 ) 盤 點 出 納 人 員 庫 存 現 金 辦 理 期 間 每 年 定 期 辦 理 一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查 核 二 票 證 管 理 查 核 三 統 一 發 票 管 理 查 核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1. 擬 定 年 度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查 核 計 畫 2. 擬 訂 查 核 日 期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一 查 核 項 目 查 核 程 序 參 照 本 作 業 項 目 ( 二 )( 三 )( 四 ) ( 五 )( 六 ) 查 核 程 序 二 查 核 後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後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一 查 核 程 序 : 1. 盤 點 庫 存 零 用 金 金 額 2. 加 總 已 付 訖 零 用 金 單 據 金 額 3. 庫 存 零 用 金 等 於 額 定 零 用 金 減 已 付 訖 單 據 總 額 之 差 額 4. 設 置 零 用 金 備 查 簿 5. 每 筆 之 付 款 款 項 在 規 定 限 額 內 6. 單 據 上 加 蓋 付 訖 及 日 期 章 7. 受 款 人 簽 收, 付 款 時 所 蓋 之 發 票 章 及 負 責 人 章 與 原 始 憑 證 上 所 留 圖 章 相 符 8. 保 管 妥 適 二 注 意 事 項 : 1. 盤 點 庫 存 零 用 金 時, 應 請 保 管 人 盤 點 並 於 旁 監 盤, 勿 碰 觸 現 金, 以 避 爭 議 2. 現 金 盤 點 應 確 實, 密 封 現 金 應 打 開 逐 包 清 點 3. 注 意 零 用 金 單 據 合 法, 有 無 以 未 符 規 定 之 憑 據 充 數 之 情 形 4. 於 查 核 後 一 個 月 內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一 查 核 程 序 : 1 確 認 保 險 櫃 之 現 金 支 票 已 全 數 盤 點 2 加 總 已 收 款 尚 未 繳 庫 之 收 據 總 數 3 查 明 有 領 回 現 金 代 轉 發 之 應 付 未 付 款 4 計 算 庫 存 現 金 加 支 票, 等 於 已 收 款 尚 未 繳 庫 之 收 據 總 數 加 領 回 現 金 代 轉 發 之 應 付 未 付 款 5 前 開 計 算, 若 未 相 等 時, 應 查 明 不 等 之 原 因 25

27 ( 四 ) 清 查 收 據 使 用 情 形 ( 五 ) 查 核 銀 行 存 款 定 期 存 款 及 保 管 品 ( 有 價 證 券 等 ) 二 注 意 事 項 : 1. 注 意 保 險 櫃 不 得 存 放 私 人 用 品 金 錢 2. 於 查 核 後 一 個 月 內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一 查 核 程 序 : 1 查 核 本 校 設 置 之 收 據 種 類, 並 登 記 各 收 據 之 起 訖 編 號 2 查 核 收 據 順 序 編 號, 跳 號 3 查 核 截 止 查 核 日 止 所 使 用 之 最 後 一 張 收 據 編 號, 與 主 計 室 已 入 帳 之 收 據 編 號 相 符, 以 查 明 及 時 通 知 主 計 室 入 帳 ( 依 規 定 應 於 當 日 或 翌 日 上 午 前, 通 知 主 計 室 入 帳 ), 並 查 出 未 通 知 入 帳 之 金 額, 以 方 便 盤 點 現 金 時 之 差 額 解 釋 4 查 核 已 使 用 作 廢 收 據 併 同 存 根 聯 保 存 5 查 核 不 使 用 之 收 據 截 角 作 廢 並 繳 回 主 計 室 6 查 核 設 置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卡, 隨 時 紀 錄 收 據 使 用 情 形 7 查 核 各 種 收 據 之 保 管 情 形 8 清 查 未 銷 號 之 預 開 收 據 尚 未 入 帳 原 因 二 注 意 事 項 : 於 查 核 後 一 個 月 內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一 查 核 程 序 : 1 直 接 向 銀 行 及 郵 局 索 取 對 帳 單 2 會 計 帳 上 銀 行 存 款 定 期 存 款 及 保 管 品 ( 有 價 證 券 等 ) 餘 額 與 銀 行 對 帳 單 餘 額 核 對, 若 有 不 符, 請 出 納 編 製 銀 行 調 節 表 3 核 對 本 校 未 入 帳, 銀 行 已 入 帳 部 分, 以 查 明 未 及 時 通 知 主 計 室 入 帳 4 未 兌 現 支 票 票 號 與 銀 行 對 帳 單 核 對, 以 確 認 銀 行 調 節 表 未 兌 現 支 票 正 確 5 核 對 支 票 簿 存 根 聯, 以 查 明 未 兌 現 支 票 確 實 開 出 6 查 核 未 兌 現 支 票 廠 商 領 票 日 期, 以 查 明 及 時 通 知 廠 商 領 款 7 核 對 本 校 已 入 帳 而 銀 行 未 收 帳 金 額, 26

28 ( 六 ) 抽 查 收 款 作 業 情 形 ( 七 ) 抽 查 付 款 作 業 情 形 二 票 證 管 理 查 核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確 為 在 途 存 款 二 注 意 事 項 於 查 核 後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一 查 核 程 序 1. 核 對 收 入 傳 票 之 日 期 與 所 附 收 據 日 期, 以 查 明 及 時 通 知 主 計 室 入 帳 2 核 對 依 據 收 入 傳 票 登 記 現 金 出 納 登 記 簿 3 核 對 國 庫 機 關 專 戶 存 款 收 款 書 之 金 額 及 日 期, 以 查 明 於 規 定 期 限 ( 當 日 或 次 日, 如 特 殊 原 因 且 積 存 未 滿 5 萬 元, 得 最 多 保 管 5 日 ) 全 數 繳 庫 二 注 意 事 項 於 查 核 後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一 查 核 程 序 1 核 對 依 據 支 出 傳 票 登 記 現 金 出 納 備 查 簿 2 款 項 付 訖 加 蓋 付 訖 日 期 及 收 款 人 簽 章, 或 劃 撥 轉 帳 金 融 機 構 簽 收 或 證 明 文 件 3 查 核 支 付 款 項 除 零 用 金 外, 一 律 劃 撥 轉 帳 或 簽 發 抬 頭 支 票 ( 支 票 應 畫 線 及 禁 止 背 書 轉 讓 ), 並 儘 速 通 知 受 款 人 領 款 4 付 款 時 所 蓋 之 發 票 章 及 負 責 人 圖 章, 與 傳 票 後 附 之 原 始 憑 證 上 所 留 之 圖 章 相 符 5 支 出 傳 票 已 開 支 票 部 分, 於 支 出 傳 票 上 加 蓋 已 開 支 票 並 註 明 支 票 字 軌 及 號 碼, 以 避 免 重 複 開 立 支 票 二 注 意 事 項 於 查 核 後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一 擬 訂 查 核 計 畫 及 日 期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 併 入 出 納 查 核 作 業 計 畫 辦 理 ) 二 查 核 票 證 使 用 及 銷 號 情 形 : 1. 票 證 使 用 單 位 : 體 育 室 游 泳 池 網 球 館 總 務 處 ( 停 車 管 理 票 證 ) 體 適 能 中 心 等 2. 查 核 程 序 : (1) 注 意 審 計 部 或 主 管 單 位 前 查 核 缺 失 及 本 室 通 知 之 查 核 缺 失 改 正 27

29 (2) 查 明 該 單 位 年 度 票 證 印 製 種 類 張 數 票 號 (3) 查 明 庫 存 票 證 種 類 張 數 票 號, 並 注 意 庫 存 票 證 為 該 單 位 印 製 之 票 證 (4) 查 明 庫 存 票 證 跳 號 原 因, 並 作 適 當 之 處 理 (5) 查 對 截 至 查 核 日 前 一 日 止 之 全 年 度 票 證 使 用 日 月 紀 錄 表, 檢 視 其 使 用 票 證 號 碼 連 號 (6) 查 核 作 廢 票 證 加 蓋 作 廢 章, 與 票 證 使 用 紀 錄 表 之 作 廢 票 證 號 碼 相 符 及 裝 訂 成 冊, 妥 慎 保 管 (7) 核 對 查 核 日 前 一 日 止 之 票 證 使 用 紀 錄 表 最 後 使 用 號 碼 與 庫 存 票 證 最 前 號 碼, 計 算 本 日 出 售 票 證, 並 檢 查 現 金 或 支 票 與 出 售 金 額 相 符 (8) 查 核 發 售 金 額 依 規 定 於 當 日 或 次 日 ( 例 假 日 遞 延 ) 繳 送 出 納 組, 並 保 有 收 據 收 執 聯 (9) 查 核 依 本 校 收 入 作 業 處 理 規 範 辦 理 銷 號 (10) 注 意 有 無 應 發 售 票 證 而 以 其 餘 方 式 替 代 之 行 為 (11) 查 明 主 計 室 跳 號 處 理 表 跳 號 處 理 情 形 (12) 注 意 盤 點 現 金 或 支 票 時, 應 請 保 管 人 盤 點 並 於 旁 監 盤 金 額 有 誤, 查 核 人 請 勿 碰 觸 現 金 及 支 票 以 避 爭 議 三 注 意 事 項 查 核 後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後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三 統 一 發 票 管 理 查 核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一 擬 訂 查 核 日 期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二 查 核 發 票 使 用 及 銷 號 情 形 : 1. 發 票 使 用 單 位 : 體 育 室 體 育 館 游 泳 池 樸 園 等 2. 查 核 程 序 : (1) 注 意 審 計 部 或 主 管 單 位 前 查 核 缺 失 及 本 室 通 知 之 查 核 缺 失 改 正 (2) 查 明 該 單 位 截 至 查 核 日 止 購 買 之 統 一 發 票 種 類 張 數 發 票 號 碼 (3) 檢 查 現 存 空 白 發 票, 為 該 單 位 購 買 之 發 票 及 順 序 編 號, 如 有 跳 號, 應 作 適 當 之 處 理 (4) 查 對 統 一 發 票 明 細 表, 檢 視 其 使 用 票 證 號 碼 連 號, 並 計 算 所 收 金 額 與 繳 送 出 納 組 金 額 相 符 ( 可 查 對 所 保 存 之 繳 款 收 據 ) 如 有 差 額, 應 盤 點 庫 存 現 金 與 差 額 相 符 並 查 明 發 售 金 額 依 規 定 於 當 日 或 次 日 ( 例 假 日 遞 延 ) 繳 送 出 納 組 (5) 查 核 作 廢 發 票 依 統 一 發 票 使 用 規 定 辦 理 (6) 查 核 依 本 校 收 入 作 業 處 理 規 範 伍 統 一 發 票 管 理 辦 理 銷 號 28

30 作 業 文 件 (7) 注 意 有 無 漏 開 發 票 行 為 (8) 查 明 主 計 室 跳 號 處 理 表 跳 號 處 理 情 形 (9) 注 意 盤 點 現 金 或 支 票 時, 應 請 保 管 人 盤 點 並 於 旁 監 盤 金 額 有 誤, 查 核 人 請 勿 碰 觸 現 金 及 支 票 以 避 爭 議 三 注 意 事 項 查 核 後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核 後 如 有 缺 失 應 發 文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本 校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查 核 查 核 計 畫 29

31 4-2 主 計 室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查 核 計 畫 流 程 圖 擬 定 查 核 日 期 及 查 核 計 畫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1. 查 核 人 聯 繫 銀 行 本 校 存 款 餘 額 並 請 銀 行 列 印 ( 銀 行 存 款 及 定 期 存 款 保 管 品 ) 對 帳 單 2. 列 印 本 校 會 計 帳 上 現 金 日 報 表 3. 查 核 人 填 寫 表 壹 盤 點 日 主 計 室 帳 上 金 額 4. 查 核 表 附 表 七 及 表 壹 -1 送 出 納 組 填 寫 ; 附 表 六 送 主 計 室 收 據 管 理 人 填 寫 5. 依 查 核 計 畫 查 核 程 序 第 三 項 至 第 六 項 辦 理 查 核 主 計 室 工 作 事 項 1. 查 核 人 勾 稽 查 核 表 附 表 六 及 附 表 七 並 分 析 差 異 2. 查 核 人 清 查 匯 票 及 支 票 由 銀 行 帶 走 仍 未 交 換 入 帳 明 細 ( 已 開 立 收 據 部 分 ), 勾 稽 出 納 每 日 收 據 日 報 表 及 明 細 帳 3. 查 核 人 依 查 核 表 附 表 六 預 開 收 據 明 細 核 對 出 納 組 預 開 收 據 紀 錄 帳, 清 查 入 帳 及 銷 號 期 限 有 無 延 滯 4. 查 核 人 依 查 核 表 附 表 六 清 查 出 納 組 未 銷 號 明 細 及 作 廢 收 據 併 同 存 根 聯 5. 依 查 核 計 畫 程 序 第 二 項 盤 點 出 納 人 員 庫 存 現 金 支 票 查 核 出 納 組 工 作 事 項 依 查 核 計 畫 程 序 第 一 項 查 核 查 核 零 用 金 工 作 事 項 30

32 4-3 票 證 及 發 票 查 核 流 程 圖 開 始 簽 請 校 長 核 定 查 核 日 期 赴 受 查 單 位 查 核 : 1. 準 備 查 核 文 件 並 於 查 核 日 通 知 受 查 單 位 填 妥 相 關 文 件 2. 依 票 證 管 理 查 核 之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欄 之 查 核 程 序 辦 理 查 核 撰 寫 查 核 報 告 陳 校 長 核 閱 有 缺 失 發 函 受 查 單 位 改 正 查 核 報 告 正 本 歸 檔 備 查 結 束 31

33 4-4 附 錄 出 納 會 計 事 務 查 核 分 工 業 務 表 第 一 組 第 二 組 成 1. 主 計 室 成 員 姓 名 : 成 1. 主 計 室 成 員 員 員 工 1. 查 核 出 納 管 理 人 員 資 料 ( 出 納 工 1. 出 納 組 現 金 查 核 作 組 及 事 務 組 管 理 零 用 金 人 員 ) 作 2. 出 納 業 務 查 核 ( 含 銀 行 存 款 定 項 2. 收 據 發 票 及 票 證 業 務 查 核 項 存 保 管 品 ) 目 3. 零 用 金 查 核 目 3. 收 款 公 款 支 出 及 支 票 付 款 案 件 抽 查 事 宜 表 格 1. 出 納 管 理 人 員 資 料 2. 收 據 發 票 及 票 證 處 理 情 形 表 3. 主 計 室 未 銷 號 收 據 清 單 4. 出 納 組 未 銷 號 收 據 清 單 表 格 1. 現 金 票 據 存 帳 查 核 底 稿 2. 出 納 組 現 金 盤 點 表 3. 出 納 組 庫 存 現 金 差 異 明 細 表 4. 銀 行 存 款 定 期 存 款 及 保 管 品 ( 有 價 證 券 等 ) 查 核 控 制 表 名 稱 5. 零 用 金 查 核 工 作 底 稿 6. 零 用 金 及 週 轉 金 盤 點 表 7. 出 納 查 核 調 查 表 名 稱 5. 保 管 品 ( 有 價 證 券 等 ) 盤 點 表 6. 定 期 存 款 明 細 表 7. 銀 行 存 款 明 細 表 8. 收 款 作 業 查 核 底 稿 9. 公 款 支 出 辦 理 情 形 表 10. 支 票 付 款 抽 詢 紀 錄 11. 出 納 查 核 調 查 表 查 核 日 期 : 年 月 日 32

34 4-5 附 錄 出 納 查 核 作 業 流 程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擬 定 查 核 日 期 簽 會 會 查 單 位 並 奉 校 長 核 定 召 開 查 核 分 工 業 務 會 議, 擬 定 查 核 業 務 主 計 室 查 核 日 準 備 事 項 6. 已 開 製 傳 票 ( 已 執 行 部 分 ) 執 行 過 帳 作 業, 查 核 日 止 主 計 室 未 入 帳 收 據 號 碼 登 錄 7. 查 核 日 主 計 室 查 核 人 負 責 與 銀 行 確 認 本 校 存 款 餘 額 並 請 銀 行 列 印 並 即 時 傳 真 ( 銀 行 存 款 及 定 期 存 款 ) 對 帳 單 供 作 查 核 之 依 據 8. 查 核 前 主 計 室 查 核 人 負 責 列 印 本 校 帳 上 現 金 日 報 表 銀 行 存 款 餘 額 並 填 入 表 壹 盤 點 日 主 計 室 帳 上 金 額 欄 位 9. 查 核 前 主 計 室 查 核 人 負 責 將 附 表 七 及 表 壹 -1 送 出 納 組 表 壹 -1 送 出 納 組 填 寫 10. 查 核 前 主 計 室 查 核 人 負 責 將 附 表 六 送 主 計 室 收 據 票 證 管 理 人 填 寫 準 備 工 作 1. 依 分 組 業 務 表 進 行 查 核 工 作 2. 各 項 表 單 應 於 1 個 星 期 內 填 寫 完 畢 送 交 主 計 室 分 組 查 核 人 彙 整 並 簽 奉 校 長 核 定 第 一 組 查 核 注 意 事 項 第 二 組 查 核 注 意 事 項 1. 查 核 出 納 管 理 人 員 有 無 同 一 職 務 工 作 六 年 以 上 之 情 形, 休 假 代 理 制 度 有 無 貫 徹 實 施 2. 查 核 零 用 金 作 業 (1) 盤 點 庫 存 零 用 金 金 額 (2) 加 總 已 付 訖 零 用 金 單 據 金 額 (3) 盤 點 庫 存 零 用 金 等 於 額 定 零 用 金 減 已 付 訖 單 據 總 額 之 差 額 (4) 設 置 零 用 金 備 查 簿 (5) 每 筆 之 付 款 款 項 在 規 定 限 額 內 (6) 單 據 上 加 蓋 付 訖 及 日 期 章 (7) 受 款 人 簽 收, 付 款 時 所 蓋 之 發 票 章 及 負 責 人 章 與 原 始 憑 證 上 所 留 圖 章 相 符 (8) 保 管 妥 適 3. 清 查 收 據 使 用 情 形 : (1) 查 核 本 校 設 置 之 收 據 種 類, 並 登 記 各 收 據 之 起 訖 編 號 (2) 查 核 收 據 順 序 編 號, 跳 號 (3) 查 核 截 止 查 核 日 止 所 使 用 之 最 後 一 張 收 據 編 號, 與 會 計 室 已 入 帳 之 收 據 編 號 相 符, 以 查 明 及 時 通 知 會 計 室 入 帳 ( 依 規 定 應 於 當 日 或 翌 日 上 午 前, 通 知 會 計 室 入 帳 ), 並 查 出 未 通 知 入 帳 之 金 額, 以 方 便 盤 點 現 金 時 之 差 額 解 釋 (4) 查 核 已 使 用 作 廢 收 據 併 同 存 根 聯 保 存 (5) 查 核 不 使 用 之 收 據 截 角 作 廢 (6) 查 核 設 置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紀 錄 卡, 隨 時 紀 錄 收 據 使 用 情 形 (7) 查 核 各 種 收 據 之 保 管 情 形 (8) 勾 稽 附 表 六 七 並 分 析 差 異 異 常 (9) 清 查 預 開 收 據 入 帳 及 銷 號 有 無 延 滯 (10) 注 意 預 開 收 據 尚 未 入 帳 期 間 太 長 及 有 無 辦 理 機 催 機 制 1. 盤 點 出 納 人 員 庫 存 現 金 支 票 ( 隔 日 應 查 證 收 入 部 份 有 無 送 銀 行 入 帳 之 管 控 機 制 ) (1) 確 認 保 險 櫃 之 現 金 支 票 已 全 數 盤 點 (2) 加 總 已 收 款 尚 未 繳 庫 之 收 據 總 數 (3) 查 明 有 領 回 現 金 代 轉 發 之 應 付 未 付 款 (4) 計 算 庫 存 現 金 加 支 票, 等 於 已 收 款 尚 未 繳 庫 之 收 據 總 數 加 領 回 現 金 代 轉 發 之 應 付 未 付 款 (5) 前 開 計 算, 若 未 相 等 時, 應 查 明 不 等 之 原 因 (6) 核 對 出 納 組 每 日 收 據 日 報 表 明 細, 清 查 已 開 立 收 據 之 在 途 存 款 ( 匯 票 支 票 ) 銀 行 已 帶 回 仍 未 交 換 存 入 原 因, 2. 查 核 銀 行 存 款 定 期 存 款 及 保 管 品 ( 有 價 證 券 等 ) (1) 直 接 向 銀 行 索 取 對 帳 單 (2) 會 計 帳 上 銀 行 存 款 定 期 存 款 及 保 管 品 ( 有 價 證 券 等 ) 餘 額 與 銀 行 對 帳 單 餘 額 核 對, 若 有 不 符, 請 出 納 編 製 銀 行 調 節 表 核 對 本 校 未 入 帳, 銀 行 已 入 帳 部 分, 以 查 明 未 及 時 通 知 會 計 室 入 帳 (3) 未 兌 現 支 票 票 號 與 銀 行 對 帳 單 核 對, 以 確 認 銀 行 調 節 表 未 兌 現 支 票 正 確 (4) 核 對 支 票 簿 存 根 聯, 以 查 明 未 兌 現 支 票 確 實 開 出 查 核 未 兌 現 支 票 廠 商 領 票 日 期, 以 查 明 及 時 通 知 廠 商 領 款 (5) 核 對 本 校 已 入 帳 而 國 庫 未 收 帳 金 額, 確 為 在 途 存 款 3. 抽 查 收 款 作 業 情 形 (1) 核 對 收 入 傳 票 之 日 期 與 所 附 收 據 日 期, 以 查 明 及 時 通 知 會 計 室 入 帳 (2) 核 對 依 據 收 入 傳 票 登 記 現 金 出 納 登 記 簿 (3) 核 對 銀 行 存 款 收 款 書 ( 送 金 單 ) 支 出 收 回 書 繳 款 書 之 金 額 及 日 期, 與 收 入 傳 票 之 日 期, 以 查 明 於 規 定 期 限 ( 五 日 內 ) 全 數 繳 庫 4. 抽 查 付 款 作 業 情 形 (1) 核 對 依 據 支 出 傳 票 登 記 現 金 出 納 備 查 簿 (2) 款 項 付 訖 加 蓋 付 訖 日 期 及 收 款 人 簽 章 (3) 查 核 支 付 款 項 除 零 用 金 外, 一 律 劃 撥 轉 帳 或 簽 發 抬 頭 支 票 ( 支 票 應 畫 線 及 禁 止 背 書 轉 讓 ), 並 儘 速 通 知 受 款 人 領 款 付 款 時 所 蓋 之 發 票 章 及 負 責 人 圖 章, 與 傳 票 後 附 之 原 始 憑 證 尚 所 留 之 圖 章 相 符 (4) 支 出 傳 票 已 開 支 票 部 分, 於 支 出 傳 票 上 加 蓋 已 開 支 票 並 註 明 支 票 字 軌 及 號 碼, 以 避 免 重 複 開 立 支 票 33

35 伍 內 部 審 核 5-1 作 業 範 圍 一 般 注 意 事 項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一 收 入 審 核 二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之 預 算 支 出 審 核 三 五 項 自 籌 收 入 之 支 出 審 核 四 會 計 年 度 結 束 期 間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之 處 理 1. 主 計 室 承 辦 人 應 熟 知 各 種 內 部 審 核 法 令 規 章 ( 含 學 校 內 及 各 上 級 機 關 所 定 ), 並 隨 時 注 意 規 定 之 新 增 或 修 改 2. 提 醒 業 務 承 辦 人 員 應 本 崇 法 務 實 之 態 度 及 誠 信 原 則, 辦 理 經 費 申 請 及 核 銷 作 業, 並 對 所 提 出 之 支 出 憑 證 負 有 真 實 性 責 任 3. 主 計 室 承 辦 人 員 於 會 辦 經 費 時, 如 發 現 不 當 或 錯 誤, 應 先 洽 承 辦 單 位 作 補 充 或 改 正 4. 主 計 室 退 件 以 一 次 為 原 則, 故 請 注 意 全 案 應 一 次 審 核 完 畢 5. 以 服 務 心 理 與 態 度 辦 理 內 部 審 核 作 業 辦 理 作 業 項 目 期 間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一 收 入 審 核 隨 時 1. 依 校 內 規 定 標 準 收 取 收 入 2. 檢 核 附 件 收 入 款 項 之 乘 算 及 加 總 無 誤, 並 注 意 與 收 據 金 額 相 符 3. 注 意 附 件 中 有 關 票 證 發 票 之 記 載, 順 序 連 號, 如 未 連 號, 應 即 時 查 問 原 因 4. 本 校 開 辦 之 學 分 班 推 廣 班, 開 課 後 應 請 承 辦 單 位 將 學 員 名 冊 送 本 室 核 查 收 入 金 額 正 確 性, 另 招 生 考 試 應 注 意 報 名 人 數 應 繳 收 入 及 實 際 收 入 金 額 相 符 5. 有 關 收 入 案 件 之 簽 核, 注 意 加 會 出 納 組 準 備 收 款 6. 依 內 部 審 核 處 理 準 則 第 22 條 第 9 項 規 定 : 各 機 關 收 入 款 項, 以 委 託 金 融 機 構 代 收 為 原 則, 如 各 承 辦 單 位 未 依 該 規 定 辦 理 者, 應 提 醒 承 辦 單 位 注 意 二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之 預 算 支 出 審 核 (A 版 ) ( 一 ) 事 前 審 核 ( 會 簽 審 核 ) 1. 審 核 通 則 1. 依 中 央 政 府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執 行 要 點 及 相 關 機 關 本 校 支 給 規 定 標 準 辦 理, 並 注 意 相 關 函 釋 2. 簽 案 應 註 明 適 用 法 令 規 定 支 付 標 準 總 計 及 經 費 來 源 3. 金 額 乘 算 及 加 總 之 正 確 性 4. 各 單 位 分 配 預 算 額 度 能 容 納 5. 經 權 責 單 位 核 章 ( 與 該 案 有 關 之 單 位 ) 6. 注 意 經 費 執 行 有 效 率 或 合 理 7. 年 度 開 始 後, 如 預 算 未 經 立 法 院 審 議 通 過, 注 意 應 依 預 算 法 第 54 條 規 定 及 行 政 院 院 授 主 孝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辦 理 8. 相 關 作 業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項 參 照 本 校 經 費 收 支 處 理 手 冊 辦 理 9. 審 核 無 意 見 會 簽 時 應 即 登 記, 預 為 保 留 預 算 2. 個 別 項 目 (1) 本 校 編 制 內 教 職 員 工 ( 含 行 政 院 核 准 有 案 之 約 聘 每 月 二 十 五 日 前 1. 依 行 政 院 院 授 主 會 字 第 號 函 各 機 關 待 遇 給 與 相 關 事 項 預 算 執 行 之 權 34

36 雇 人 員 ) 薪 給 獎 金 公 勞 健 保 離 職 儲 金 (2) 四 項 補 助 休 假 補 助 不 休 假 加 班 費 上 下 班 交 通 費 補 助 健 康 檢 查 補 助 三 節 慰 問 金 (3) 編 制 外 教 職 員 薪 資 獎 金 勞 健 保 離 職 儲 金 勞 退 金 ( 契 僱 職 員 約 用 人 員 教 師 教 練 工 讀 生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責 分 工 表 辦 理 2. 加 重 注 意 該 月 員 工 異 動 情 形 之 薪 資 支 給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注 意 國 民 旅 遊 補 助 申 請 單 刷 卡 金 額 與 申 請 金 額 之 正 確 性 按 月 計 薪 : 每 月 23 日 前 按 時 計 薪 : 隔 月 6 日 前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簽 案 應 註 明 適 用 法 令 規 定 支 付 標 準 ( 含 獎 金 勞 健 保 離 職 儲 金 ), 年 度 支 應 總 計 ( 注 意 計 算 正 確 ) 及 經 費 來 源 3. 應 經 人 事 主 管 單 位 核 章 4. 注 意 應 依 本 校 編 制 外 用 人 規 定 及 標 準 辦 理 (4) 體 育 活 動 費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文 康 活 動 之 定 義 請 參 閱 中 央 各 機 關 學 校 文 康 活 動 實 施 要 點 3. 文 康 活 動 經 費 不 得 超 支 (5) 值 班 費 加 班 費 工 作 費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加 班 費 : 本 校 第 296 次 行 政 會 議 決 議, 各 單 位 加 班 以 補 休 為 原 則, 不 再 支 領 加 班 費 ( 司 機 駐 衛 警 除 外 ) 3. 工 作 費 : (1) 本 校 自 辦 工 作 : 限 辦 理 招 生 事 務, 其 餘 工 作 不 得 支 給 工 作 費 ( 教 育 部 所 屬 各 校 務 基 金 學 校 辦 理 招 生 試 務 工 作 酬 勞 規 定, 各 校 辦 理 各 項 招 生 事 務 工 作 時, 應 在 自 給 自 足 之 前 提 下, 依 試 務 人 員 工 作 之 輕 重 及 項 目 支 給 適 當 之 工 作 酬 勞, 但 個 人 執 行 招 生 業 務 若 屬 職 掌 工 作 時, 不 得 另 支 酬 勞 ) (2) 補 助 案 : 教 育 部 補 助 案 校 內 人 員 不 得 支 領 工 作 費 ( 與 本 職 有 關 之 薪 俸 以 外 之 酬 勞 項 目 ) 主 持 費 引 言 人 費 諮 詢 費 (6) 約 聘 僱 人 員 離 職 儲 金 給 付 退 休 退 職 資 遣 給 付 隨 時 1. 離 職 儲 金 與 申 請 數 相 符 2. 審 核 離 職 人 員 有 預 借 款 尚 未 歸 墊 經 權 責 單 位 核 章 (7) 國 內 外 差 旅 費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教 職 員 國 內 出 差 ( 含 受 訓 講 習 ) 申 請 免 會 主 計 室 3. 未 編 列 預 算 之 出 國 計 畫, 注 意 依 教 育 部 所 屬 學 校 及 實 施 作 業 基 金 機 關 因 公 派 員 出 國 案 件 處 理 要 點 辦 理 4.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比 賽 出 差 注 意 依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體 育 運 動 學 術 活 動 旅 運 費 申 請 辦 法 辦 理 (8) 鐘 點 費 導 師 費 演 講 費 審 查 費 碩 博 士 論 文 口 試 費 及 論 文 指 導 費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注 意 符 合 本 校 各 項 業 務 經 費 編 列 標 準 表 支 給 標 準 (9) 出 席 費 稿 費 律 師 費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出 席 費 稿 費 注 意 依 各 機 關 學 校 出 席 費 及 稿 費 支 給 要 點 規 定 支 給 ( 出 席 費 核 銷 應 附 簽 到 紀 錄 ) 3. 本 校 法 律 顧 問 擬 另 支 領 律 師 費 時, 請 承 辦 單 位 敘 明 支 領 原 因 ( 如 非 顧 問 合 約 工 作 範 疇 ) (10)10,000 元 ( 含 ) 以 下 採 隨 時 免 會 本 室, 依 本 校 分 層 負 責 授 權 規 定, 授 權 總 務 長 購 ( 請 修 ) 案 決 行 (11)10,000 元 以 上 採 購 ( 請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修 ) 案 2. 凡 屬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者, 應 使 用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電 子 作 業 系 統 辦 理 電 子 採 購 及 電 子 35

37 支 付, 未 依 該 方 式 執 行 者, 請 承 辦 或 採 購 單 位 敘 明 原 因 3. 非 屬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者 其 經 常 使 用 之 大 宗 材 料 與 用 品 由 主 管 單 位 視 耗 用 情 形 統 籌 申 請 採 購, 核 實 配 發 使 用 4. 電 腦 軟 體 及 週 邊 設 備 應 加 會 資 訊 中 心 5. 財 產 維 修 ( 申 請 單 位 應 檢 附 財 產 卡 ) 增 購 應 會 園 管 組 登 錄 控 管 (12)100,000 元 以 上 採 購 ( 請 隨 時 修 ) 案 Ⅰ 動 支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凡 屬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者, 應 使 用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電 子 作 業 系 統 辦 理 電 子 採 購 及 電 子 支 付, 未 依 該 方 式 執 行 者, 請 承 辦 或 採 購 單 位 敘 明 原 因 3. 非 屬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者 其 經 常 使 用 之 大 宗 材 料 與 用 品 由 主 管 單 位 視 耗 用 情 形 統 籌 申 請 採 購, 核 實 配 發 使 用 4. 電 腦 軟 體 及 週 邊 設 備 應 加 會 資 訊 中 心 5. 財 產 維 修 ( 申 請 單 位 應 檢 附 財 產 卡 ) 增 購 應 會 園 管 組 登 錄 控 管 Ⅱ 招 標 隨 時 1. 採 購 承 辦 單 位 於 招 標 或 比 價 議 價 前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相 關 規 定 簽 辦 招 標 方 式 並 齊 備 相 關 文 件 ( 如 工 程 圖 說 預 估 價 格 招 標 須 知 契 約 草 案 等 ) 2. 依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定 程 序 辦 理 : (1) 有 無 分 批 辦 理 (2) 招 標 方 式 符 合 規 定 (3) 招 標 須 知 契 約 草 案 ( 應 依 採 購 契 約 要 項 規 定 辦 理 ) 周 延 3. 契 約 草 案 審 核 請 加 強 注 意 : (1) 契 約 價 金 之 給 付 調 整 及 條 件 (2) 保 證 固 金 及 其 他 擔 保 之 種 類 額 度 繳 納 及 發 還 退 還 及 終 止 事 項 (3) 契 約 價 金 之 調 整 (4) 違 約 金 (5) 應 有 罰 則 (6) 變 更 契 約 有 關 前 開 5 項 之 規 定 (7) 其 他 有 關 收 入 費 用 之 收 取 或 支 出 4. 採 限 制 性 招 標 案 件, 符 合 採 購 法 第 22 條 規 定, 且 除 第 2 款 ( 屬 專 屬 權 利 獨 家 製 造 或 供 應 者 ) 第 4 款 ( 原 採 購 之 後 續 維 修 零 配 件 之 更 換 ) 第 6 款 ( 追 加 工 程 ) 外, 通 知 2 家 以 上 之 廠 商 比 價 5. 採 選 擇 性 招 標 案 件, 符 合 採 購 法 第 20 條 規 定 6. 不 訂 底 價 之 採 購 案, 符 合 採 購 法 第 47 條 規 定, 並 於 招 標 文 件 內 敘 明 理 由 及 決 標 條 件 及 原 則 Ⅲ 開 標 結 果 隨 時 1. 有 無 通 知 主 計 室 及 有 關 人 員 監 辦 ( 未 出 席 應 檢 附 相 關 核 准 文 件 ) 2. 審 核 相 關 文 件 以 核 對 開 標 紀 錄 無 誤 3. 開 標 紀 錄 相 關 人 員 核 章 及 記 載 詳 實 完 備 4. 審 核 投 標 廠 商 所 附 之 資 格 文 件 無 誤 5. 審 核 決 標 價 低 於 底 價 單 之 核 定 底 價 並 注 意 承 辦 單 位 訂 定 底 價 時 機 及 程 序 36

38 6. 注 意 有 無 依 決 標 事 項 訂 定 合 約 7. 確 認 廠 商 應 繳 保 證 金 已 繳 納 或 質 權 設 定 期 限 符 合 規 定 ( 比 合 約 期 限 長 三 個 月 ) Ⅵ 驗 收 紀 錄 隨 時 1. 有 無 通 知 主 計 室 及 有 關 人 員 監 辦 ( 未 出 席 應 檢 附 相 關 核 准 文 件 ) 2. 簽 付 合 約 價 金, 注 意 其 金 額 及 給 付 條 件 與 合 約 相 符 並 注 意 驗 收 紀 錄 有 逾 期 罰 款 ( 逾 期 罰 款 案 件 應 請 廠 商 先 行 繳 納 再 給 付 價 金 為 宜 ) 及 同 意 驗 收 3. 簽 退 履 約 保 證 金 應 檢 附 履 約 保 證 金 繳 納 證 明 4. 查 核 合 約 規 定 應 繳 納 保 固 保 證 金 及 繳 納 並 製 作 保 固 書 (13)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助 學 金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審 核 (14) 暫 付 款 借 支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 10,000 元 以 下 之 借 支 款, 請 簽 知 承 辦 人 直 接 至 出 納 組 零 用 金 洽 借 3. 學 生 預 借 差 旅 費 需 檢 附 學 生 同 意 預 借 簽 名 單 切 結 4. 暫 付 款 應 注 意 俟 後 款 項 收 回 或 核 銷 之 可 能 性, 則 應 簽 請 承 辦 人 負 相 關 賠 償 之 責 (15) 退 費 作 業 隨 時 1. 查 核 已 收 收 據 或 相 關 資 料, 確 定 退 費 部 分 確 已 收 款 入 帳 2. 所 退 費 用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標 準 計 算, 逾 付 3. 金 額 乘 算 及 加 總 正 確 性 4. 經 權 責 單 位 審 查 核 章 (16) 其 他 隨 時 依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 二 ) 事 後 審 核 ( 憑 證 審 核 ) 隨 時 1. 一 般 注 意 事 項 隨 時 1. 憑 證 樣 類 : (1) 教 職 員 工 生 領 取 報 酬 ---- 印 領 清 冊 (2) 非 教 職 員 工 生 領 取 報 酬 ---- 個 人 領 據 或 印 領 清 冊 ( 需 填 身 分 證 字 號 及 戶 籍 地 址 ) (3) 購 買 維 修 維 護 財 物 及 印 刷 ---- 統 一 發 票 廠 商 收 據 (4) 國 內 外 差 旅 費 ---- 國 內 外 出 差 報 告 單 (5) 無 法 取 得 前 1-4 項 收 據 ---- 支 出 證 明 單 2. 憑 證 經 權 責 單 位 核 章 ( 如 人 事 費 經 人 事 室 或 人 事 主 管 單 位 核 章 ; 財 務 保 管 經 園 管 組 核 章 ), 另 注 意 驗 收 及 證 明 人 不 得 為 經 手 人 3. 審 核 憑 證 金 額 乘 算 及 加 總 之 正 確 性 4. 申 請 核 准 ( 除 薪 資 休 假 補 助 外 ) 5. 付 款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申 請 金 額 6. 註 明 用 途 或 案 據 7. 統 一 發 票 應 蓋 有 統 一 發 票 專 用 章 ( 收 銀 機 統 一 發 票 除 外 ), 免 用 統 一 發 票 商 店 收 據 應 有 營 業 統 一 編 號, 並 均 需 有 負 責 人 姓 名 8. 除 憑 證 總 數 不 得 塗 改 挖 補 擦 括 或 用 藥 水 塗 滅 外, 其 餘 改 正 有 由 改 正 人 在 改 正 處 簽 名 蓋 章 9. 非 本 國 文 憑 證, 經 手 人 有 擇 要 譯 註 本 國 文 ; 有 其 他 貨 幣 數 額 者, 有 註 明 折 合 率, 並 附 兌 換 水 單 10. 憑 證 要 件 依 支 出 憑 證 處 理 要 點 審 核 11. 注 意 依 公 款 支 付 時 限 及 處 理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之 規 定 辦 理 2. 個 別 項 目 加 強 注 意 事 項 (1) 臨 時 雇 工 薪 資 隨 時 1. 注 意 臨 時 雇 工 ( 含 計 日 時 之 工 讀 生 及 臨 時 工 ) 37

39 之 薪 資 表 及 收 據, 書 明 戶 籍 地 址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及 實 際 工 作 起 訖 日 數 或 時 間 2. 按 月 支 薪 者, 隔 月 1 日 發 放 ; 按 時 支 薪 者, 隔 月 10 日 發 放 3. 儘 可 能 溝 通 以 按 月 發 放 薪 資, 避 免 誤 付 透 付 情 事 發 生 (2) 校 外 人 員 支 領 款 項 隨 時 注 意 印 領 清 冊 或 收 據 ( 以 收 據 辦 理 較 為 妥 適 ), 書 明 戶 籍 地 址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及 計 算 方 式 ( 含 單 價 數 量 ) (3) 離 職 儲 金 隨 時 請 領 款 項 應 確 認 與 往 來 銀 行 撥 入 款 相 符 (4) 國 內 差 旅 費 隨 時 1. 一 般 出 差 : 依 國 內 出 差 旅 費 報 支 要 點 及 本 校 自 訂 之 短 程 出 差 報 支 規 定 審 核 2. 受 訓 講 習 : 依 各 機 關 派 員 參 加 各 項 訓 練 或 講 習 報 支 費 用 規 定 審 核 3. 學 生 奉 派 參 加 校 外 各 項 比 賽 或 活 動 應 在 不 超 過 國 內 出 差 旅 費 報 支 要 點 中 現 職 技 工 工 友 各 項 支 給 標 準 原 則 下 比 照 辦 理, 各 項 費 用 檢 據 核 銷 亦 比 照 該 要 點 辦 理 4. 出 差 究 為 一 般 出 差 亦 或 受 訓 講 習 公 假, 尊 重 人 事 室 專 業 判 斷 5. 注 意 提 醒 同 仁 交 通 費 報 銷 應 本 崇 法 務 實 之 態 度 及 誠 信 原 則, 並 對 所 提 出 之 支 出 憑 證 負 有 真 實 性 責 任 (5) 國 外 ( 含 大 陸 ) 出 差 旅 費 : 隨 時 1. 一 般 出 差 : 依 國 外 出 差 旅 費 報 支 要 點 審 核 2.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 依 中 央 政 府 各 機 關 派 赴 國 外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人 員 補 助 項 目 及 數 額 表 審 核 3. 保 險 費 依 教 育 部 台 人 三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因 公 赴 國 外 出 差 人 員 綜 合 保 險, 最 高 保 額 以 4 百 萬 元 為 限, 並 限 於 向 中 央 信 託 局 投 保 4. 搭 乘 外 國 籍 班 機 應 於 事 前 ( 出 國 前 ) 填 寫 申 請 單, 經 機 關 首 長 核 定 後, 方 得 核 銷 5. 教 育 部 98 年 11 月 10 日 台 人 ( 二 ) 字 第 號 函 : (1) 編 審 要 點 第 6 點 第 3 項 規 定 各 機 關 及 基 金 不 得 接 受 由 其 補 ( 捐 ) 助 或 委 辦 之 機 關 學 校 團 體 個 人 負 擔 所 屬 職 員 出 國 所 需 費 用, 其 用 意 主 要 係 機 關 接 受 由 其 補 ( 捐 ) 助 或 委 辦 之 機 關 及 團 體 等 負 擔 出 國 費 用, 實 質 上 亦 屬 由 公 款 支 應, 為 避 免 機 關 藉 此 規 避 出 國 計 畫 報 核 之 監 督 與 雙 方 利 益 輸 送 之 可 能, 爰 於 編 審 要 點 予 以 明 定 (2) 為 避 免 交 叉 補 助 可 能 產 生 規 避 監 督 及 利 益 輸 送 等 弊 端, 編 審 要 點 第 6 點 第 3 項 所 稱 各 機 關 係 包 括 本 機 關 與 其 所 屬 機 關 及 其 上 級 機 關, 即 各 機 關 不 得 接 受 由 其 上 級 或 所 屬 機 關 補 ( 捐 ) 助 或 委 辦 民 間 團 體 負 擔 出 國 費 用 ; 設 若 基 於 業 務 考 量, 確 有 出 國 必 要, 應 檢 討 納 入 年 度 出 國 計 畫 辦 理 6. 保 險 (6) 財 產 購 增 及 維 修 維 護 隨 時 1. 如 依 合 約 付 款 者, 應 注 意 支 出 憑 證 岀 據 者 應 為 合 約 訂 約 者 並 查 核 合 約 確 定 付 款 金 額 之 正 確 性 38

40 (7) 零 用 金 審 核 及 撥 補 審 核 : 隨 時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撥 補 : 300,000 元 以 上 2. 應 會 園 管 組 登 錄 控 管 3. 核 對 財 產 卡 與 動 支 經 費 來 源 別 正 確 性 審 核 時 : 1. 依 本 項 一 般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2. 如 依 合 約 付 款 者, 應 注 意 支 出 憑 證 岀 據 者 應 為 合 約 訂 約 者 並 查 核 合 約 確 定 付 款 金 額 之 正 確 性 撥 補 時 : 1. 有 按 類 別 整 理 歸 類 並 填 具 零 用 金 支 用 清 單 及 總 表 2. 支 出 憑 證 均 有 校 長 核 定 章 並 均 蓋 有 付 訖 及 日 期 章 ( 注 意 於 發 票 或 收 據 上 蓋 付 訖 章 ) 3. 支 出 憑 證 件 數 及 金 額 等 於 零 用 金 支 用 清 單 金 額 三 五 項 自 籌 收 入 之 支 出 審 核 (B 版 ) ( 一 ) 事 前 審 核 ( 會 簽 審 核 ) 洽 會 時 1. 審 核 通 則 可 免 會 本 室, 如 各 業 務 單 位 擬 會 本 室 表 示 意 見, 本 室 僅 基 於 協 助 立 場 提 供 專 業 意 見 供 校 長 及 執 行 人 員 參 考 1. 依 本 校 五 項 自 籌 收 入 收 支 管 理 要 點 及 相 關 標 準 辦 理 2. 簽 案 註 明 適 用 法 令 規 定 支 付 標 準 總 計 及 經 費 來 源 3. 金 額 乘 算 及 加 總 正 確 性 4. 計 畫 或 分 配 預 算 額 度 能 容 納 5. 經 費 執 行 有 效 率 或 合 理 7. 相 關 作 業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項 得 請 參 照 本 校 會 計 事 務 處 理 手 冊 辦 理 8. 審 核 無 意 見 會 簽 時 應 即 登 記, 預 為 保 留 預 算 2. 個 別 項 目 (1) 專 案 計 畫 聘 僱 臨 時 人 員 薪 資 獎 金 勞 健 保 離 職 儲 金 及 工 讀 費 洽 會 時 ( 按 月 計 薪 : 每 月 28 日 前 按 時 計 薪 : 隔 月 5 日 前 )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處 理 2. 簽 案 式 註 明 適 用 法 令 規 定 支 付 標 準 ( 含 獎 金 勞 健 保 離 職 儲 金 ), 年 度 支 應 總 計 ( 注 意 計 算 正 確 ) 及 經 費 來 源 3. 應 經 人 事 主 管 單 位 核 章 4. 應 依 本 校 該 類 人 員 進 用 規 定 辦 理 (2) 文 康 活 動 費 洽 會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處 理 2. 依 本 校 5 項 自 籌 收 入 管 理 要 點 相 關 標 準 及 規 定 辦 理 (3) 值 班 費 加 班 費 工 作 費 洽 會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處 理 2. 行 政 人 員 支 領 五 項 自 籌 收 入 之 工 作 津 貼, 如 工 作 費 等, 每 月 以 不 超 過 專 業 加 給 60% 為 限 3. 編 制 內 職 員 可 支 加 班 費 ( 人 事 行 政 局 局 給 字 號 函 : 國 立 大 學 校 務 基 金 設 置 條 例 第 10 條 所 定 收 入 來 源 之 業 務 所 需 加 班 報 支 加 班 費, 不 受 行 政 院 院 授 人 給 字 號 函 有 關 加 班 費 支 給 標 準 之 限 制 ) 及 值 班 費 4. 依 教 育 部 100 年 3 月 31 日 臺 高 ( 三 ) 字 第 號, 有 關 本 校 自 籌 收 入 人 事 酬 勞 支 應 原 則 第 3 點 第 3 款 編 制 內 行 政 人 員 如 以 加 班 費 核 給, 仍 需 符 合 管 監 辦 法 第 9 條 第 2 項 之 績 效 要 件 4. 依 本 校 規 定 標 準 支 給 (4) 約 聘 僱 人 員 離 職 儲 金 給 付 退 休 退 職 資 遣 給 付 洽 會 時 1. 離 職 儲 金 與 申 請 數 相 符 2. 審 核 離 職 人 員 有 預 借 款 尚 未 歸 墊 經 權 責 單 位 核 章 (5) 國 內 外 差 旅 費 洽 會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處 理 39

41 (6) 鐘 點 費 導 師 費 演 講 費 審 查 費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2. 依 本 校 5 項 自 籌 收 入 管 理 要 點 相 關 標 準 及 規 定 辦 理 3. 國 內 出 差 申 請 免 會 主 計 室 4. 編 制 外 職 員 出 差, 其 差 旅 費 報 支 依 國 內 出 差 旅 費 報 支 要 點 標 準 及 規 定 辦 理 5.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比 賽 出 差 注 意 依 本 校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體 育 運 動 學 術 活 動 旅 運 費 申 請 辦 法 辦 理 6. 國 外 旅 費 視 一 般 出 差 或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分 依 國 外 出 差 旅 費 報 支 要 點 或 中 央 政 府 各 機 關 派 赴 國 外 進 修 研 究 實 習 人 員 補 助 項 目 及 數 額 表 規 定 及 標 準 辦 理 洽 會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處 理 2. 依 本 校 5 項 自 籌 收 入 管 理 要 點 相 關 標 準 及 規 定 辦 理 (9) 出 席 費 稿 費 律 師 費 洽 會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處 理 2. 出 席 費 稿 費 注 意 依 各 機 關 學 校 出 席 費 及 稿 費 支 給 要 點 規 定 及 本 校 5 項 自 籌 收 入 管 理 要 點 相 關 標 準 辦 理 (10)10,000 元 ( 含 ) 以 下 採 購 ( 請 修 ) 案 (11)10,000 元 以 上 採 購 ( 請 修 ) 案 洽 會 時 免 會 本 室, 依 本 校 分 層 負 責 授 權, 請 承 辦 單 位 依 計 畫 用 途, 由 總 務 長 核 定 支 用 洽 會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處 理 2. 凡 屬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者, 提 醒 應 使 用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電 子 作 業 系 統 辦 理 電 子 採 購 及 電 子 支 付, 未 依 該 方 式 執 行 者, 請 承 辦 或 採 購 單 位 敘 明 原 因 3. 非 屬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者 其 經 常 使 用 之 大 宗 材 料 與 用 品 提 醒 應 由 主 管 單 位 視 耗 用 情 形 統 籌 申 請 採 購, 核 實 配 發 使 用 4. 電 腦 軟 體 及 週 邊 設 備 應 加 資 訊 中 心 5. 財 產 維 修 ( 申 請 單 位 應 檢 附 財 產 卡 ) 增 購 應 會 園 管 組 登 錄 控 管 (12)100,000 元 以 上 採 購 ( 請 修 ) 案 Ⅰ 動 支 洽 會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處 理 2. 凡 屬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者, 提 醒 應 使 用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電 子 作 業 系 統 辦 理 電 子 採 購 及 電 子 支 付, 未 依 該 方 式 執 行 者, 請 承 辦 或 採 購 單 位 敘 明 原 因 3. 非 屬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項 目 者 其 經 常 使 用 之 大 宗 材 料 與 用 品 提 醒 應 由 主 管 單 位 視 耗 用 情 形 統 籌 申 請 採 購, 核 實 配 發 使 用 4. 電 腦 軟 體 及 週 邊 設 備 應 加 會 資 訊 中 心 5. 財 產 維 修 ( 申 請 單 位 應 檢 附 財 產 卡 ) 增 購 應 會 園 管 組 登 錄 控 管 Ⅱ 招 標 洽 會 時 1. 採 購 承 辦 單 位 於 招 標 或 比 價 議 價 前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相 關 規 定 簽 辦 招 標 方 式 並 齊 備 相 關 文 件 ( 如 工 程 圖 說 預 估 價 格 招 標 須 知 契 約 草 案 等 ) 2. 依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規 定 程 序 辦 理 : (1) 有 無 分 批 辦 理 (2) 招 標 方 式 符 合 規 定 (3) 招 標 須 知 契 約 草 案 ( 應 依 採 購 契 約 要 項 規 定 辦 理 ) 周 延 3. 契 約 草 案 審 核 請 加 強 注 意 : (1) 契 約 價 金 之 給 付 調 整 及 條 件 (2) 保 證 固 金 及 其 他 擔 保 之 種 類 額 度 繳 納 40

42 及 發 還 退 還 及 終 止 事 項 (3) 契 約 價 金 之 調 整 (4) 違 約 金 (5) 應 有 罰 則 (6) 變 更 契 約 有 關 前 開 5 項 之 規 定 (7) 其 他 有 關 收 入 費 用 之 收 取 或 支 出 4. 採 限 制 性 招 標 案 件, 符 合 採 購 法 第 22 條 規 定, 且 除 第 2 款 ( 屬 專 屬 權 利 獨 家 製 造 或 供 應 者 ) 第 4 款 ( 原 採 購 之 後 續 維 修 零 配 件 之 更 換 ) 第 6 款 ( 追 加 工 程 ) 外, 通 知 2 家 以 上 之 廠 商 比 價 5. 採 選 擇 性 招 標 案 件, 符 合 採 購 法 第 20 條 規 定 6. 不 訂 底 價 之 採 購 案, 符 合 採 購 法 第 47 條 規 定, 並 於 招 標 文 件 內 敘 明 理 由 及 決 標 條 件 及 原 則 Ⅲ 開 標 結 果 洽 會 時 1. 有 無 通 知 主 計 室 及 有 關 人 員 監 辦 ( 未 出 席 應 檢 附 相 關 核 准 文 件 ) 2. 審 核 相 關 文 件 以 核 對 開 標 紀 錄 無 誤 3. 開 標 紀 錄 相 關 人 員 核 章 及 記 載 詳 實 完 備 4. 審 核 投 標 廠 商 所 附 之 資 格 文 件 無 誤 5. 審 核 決 標 價 低 於 底 價 單 之 核 定 底 價 並 注 意 承 辦 單 位 訂 定 底 價 時 機 及 程 序 6. 注 意 有 無 依 決 標 事 項 訂 定 合 約 7. 確 認 廠 商 應 繳 保 證 金 已 繳 納 或 質 權 設 定 期 限 符 合 規 定 ( 比 合 約 期 限 長 三 個 月 ) Ⅵ 驗 收 紀 錄 洽 會 時 1. 有 無 通 知 主 計 室 及 有 關 人 員 監 辦 ( 未 出 席 應 檢 附 相 關 核 准 文 件 ) 2. 簽 付 合 約 價 金, 注 意 其 金 額 及 給 付 條 件 與 合 約 相 符 並 注 意 驗 收 紀 錄 有 逾 期 罰 款 ( 逾 期 罰 款 案 件 應 請 廠 商 先 行 繳 納 再 給 付 價 金 為 宜 ) 及 同 意 驗 收 3. 簽 退 履 約 保 證 金 應 檢 附 履 約 保 證 金 繳 納 證 明 4. 查 核 合 約 規 定 應 繳 納 保 固 保 證 金 及 繳 納 並 製 作 保 固 書 (13) 學 生 公 費 及 獎 助 學 金 洽 會 時 1. 簽 案 應 註 明 適 用 法 令 規 定 支 付 標 準 總 計 及 經 費 來 源 2. 金 額 乘 算 及 加 總 之 正 確 性 3. 計 畫 或 分 配 預 算 額 度 能 容 納 4.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審 核 (14) 借 支 隨 時 1.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2.10,000 元 以 下 之 借 支 款, 請 簽 知 承 辦 人 直 接 至 出 納 組 零 用 金 洽 借 3. 學 生 預 借 差 旅 費 需 檢 附 學 生 同 意 預 借 簽 名 單 (15) 專 案 計 畫 Ⅰ 承 接 訂 約 撥 款 洽 會 時 1. 訂 定 合 約 書, 並 注 意 合 約 書 之 金 額 付 款 條 件 罰 則 完 備 妥 善 2. 應 編 列 預 算 表 作 為 執 行 依 據, 並 注 意 預 算 表 編 列 之 支 用 用 途 數 量 標 準 之 合 法 及 合 理 性 3. 會 簽 請 撥 款 項 注 意 收 據 金 額 與 合 約 金 額 相 符 4.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申 請 撥 款 Ⅱ 年 度 執 行 洽 會 時 1. 簽 案 應 註 明 支 付 標 準 總 計 及 經 費 來 源 2. 審 查 預 算 表 編 有 該 項 用 途, 依 合 約 執 行 3. 金 額 乘 算 及 加 總 之 正 確 41

43 4. 計 畫 或 預 算 額 度 能 容 納 5. 合 約 或 預 算 書 未 列 執 行 標 準, 依 中 央 政 府 相 關 標 準 執 行 6. 人 員 聘 任 : (1)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 應 於 計 畫 核 定 後 執 行 前 填 寫 新 聘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人 員 申 請 表 檢 附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奉 核 後 聘 用 另 聘 任 研 究 助 理 請 注 意 依 國 科 會 補 助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助 理 人 員 約 用 注 意 事 項 規 定 辦 理 (2) 其 他 計 畫 : 請 依 本 項 目 之 專 案 計 畫 聘 僱 臨 時 人 員 薪 資 獎 金 勞 健 保 離 職 儲 金 及 工 讀 費 項 目 之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7. 其 他 業 務 費 之 執 行 : 注 意 同 本 項 目 ( 事 前 審 核 ) 相 同 經 費 條 列 之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8. 如 有 兩 機 關 以 上 ( 含 ) 分 攤 經 費 ( 如 委 辦 單 位 及 本 校 ), 應 敘 明 經 費 來 源 及 檢 附 核 定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Ⅲ 計 畫 結 案 洽 會 時 1. 收 支 結 算 表 之 結 算 金 額 與 主 計 室 帳 載 相 同, 並 注 意 編 報 項 目 金 額 合 理 性 2. 應 檢 附 憑 證 符 合 規 定 3. 檢 附 核 定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4. 文 件 經 相 關 單 位 核 章 Ⅳ 申 請 展 期 或 保 留 隨 時 1. 審 核 原 核 定 計 畫 適 用 2. 審 核 保 留 或 展 期 金 額 之 正 確 性 3. 核 定 後 檢 送 影 本 送 主 計 室 備 查 Ⅴ 行 政 管 理 費 隨 時 1. 應 於 計 畫 最 後 一 期 款 撥 入 後, 辦 理 管 理 費 提 撥 程 序, 並 通 知 計 畫 主 持 人, 及 注 意 管 理 費 收 據 與 核 定 預 算 表 管 理 費 預 算 數 相 符 2. 管 理 費 支 用 水 電 費 分 攤 由 總 務 處 營 繕 組 辦 理 3. 年 終 應 檢 查 有 應 提 撥 未 提 撥 之 計 畫 管 理 費 Ⅵ 計 畫 節 餘 款 隨 時 1. 查 核 計 畫 節 餘 款 與 主 計 室 帳 載 金 額 相 符 2. 注 意 計 畫 回 饋 金 計 算 正 確 並 通 知 主 計 室 轉 帳 撥 入 執 行 單 位 回 饋 金 3. 回 饋 金 支 用 依 本 校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結 餘 款 支 用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4. 注 意 已 達 保 留 年 限 (3 年 ) 之 回 饋 金 通 知 主 計 室 收 回, 不 得 再 行 支 用 (16) 其 他 洽 會 時 依 本 項 審 核 通 則 注 意 事 項 審 核 ( 二 ) 事 後 審 核 ( 憑 證 審 核 ) 隨 時 同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之 預 算 支 出 審 核 (A 版 )( 二 ) 事 後 審 核 ( 憑 證 審 核 ) 四 會 計 年 度 結 束 期 間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之 處 理 每 年 11 月 至 1 月 1. 每 年 12 月 前 研 擬 XX 會 計 年 度 結 束 期 間 經 費 支 出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簽 奉 校 長 核 定 後 發 文 各 單 位 知 照 辦 理 2. 查 核 會 簽 保 留 計 畫 經 費 正 確 3. 彚 整 統 計 計 畫 經 費 保 留 申 請 案 供 決 算 辦 理 轉 帳 作 業 4. 審 核 並 彚 整 資 本 支 出 預 算 保 留 申 請 表, 函 送 教 育 部 (7 份 ) 核 定 5. 催 結 各 單 位 預 借 款 項 及 應 退 到 期 履 約 保 固 保 證 金 作 業 文 件 XX 會 計 年 度 結 束 期 間 經 費 支 出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42

44 5-2 收 入 款 項 作 業 流 程 圖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開 始 業 務 承 辦 單 位 收 款 或 通 知 出 納 組 開 立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簽 函 通 知 現 金 支 票 出 納 組 開 立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現 金 支 票 匯 款 第 一 銀 行 本 校 校 務 基 金 專 戶 匯 款 主 計 室 審 核 收 據 預 開 收 據 自 行 收 納 收 據 函 送 撥 款 單 位 撥 款 通 知 匯 款 校 長 或 授 權 代 簽 人 核 章 業 務 承 辦 單 位 通 知 出 納 組 檢 收 據 報 核 聯 主 計 室 挚 開 收 入 傳 票 結 束 43

45 5-3 立 法 院 審 議 之 預 算 動 支 經 費 其 他 申 請 審 核 流 程 圖 開 始 使 用 單 位 提 出 經 費 申 請 需 要 其 他 單 位 協 助 或 審 查 相 關 單 位 會 核 審 核 意 見 : 1. 無 預 算 計 算 錯 誤 2. 用 途 不 符 3. 程 序 不 符 ( 初 發 現 ) 主 計 室 審 核 通 過 ( 事 前 審 核 ) 並 控 制 為 國 內 出 差 訓 練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准 准 予 動 支 經 費 結 束 44

46 5-4 立 法 院 審 議 之 預 算 動 支 經 費 採 購 修 繕 申 請 審 核 流 程 圖 開 始 使 用 單 位 提 出 經 費 請 購 需 要 其 他 單 位 協 助 或 審 查 相 關 單 位 會 核 1 萬 元 以 下 ( 含 ) 總 務 長 核 准 總 務 處 決 定 採 購 方 式 及 財 產 分 類 上 一 萬 元 以 主 計 室 審 核 通 過 ( 事 前 審 核 ) 並 控 制 預 算 審 核 意 見 : 1. 無 預 算 計 算 錯 誤 2. 用 途 不 符 3. 程 序 不 符 ( 初 發 現 )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准 准 予 動 支 經 費 結 束 45

47 5-5 退 費 申 請 審 核 流 程 圖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開 始 經 辦 單 位 提 出 退 費 申 請 並 檢 附 收 款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需 要 其 他 單 位 協 助 或 審 查 相 關 單 位 會 核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主 計 室 審 核 審 核 意 見 : 1. 無 收 入 計 算 錯 誤 2. 程 序 不 符 ( 初 發 現 )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准 准 予 退 還 經 費 結 束 46

48 5-6 憑 證 結 報 - 用 人 費 用 相 關 事 項 審 核 流 程 圖 開 始 經 辦 單 位 填 製 應 領 清 冊 不 正 確 業 務 主 管 單 位 核 章 總 務 處 相 關 單 位 扣 繳 款 項 ( 含 稅 ) 正 確 人 事 主 管 單 位 依 各 機 關 待 遇 給 與 相 關 事 項 預 算 執 行 之 權 責 分 工 表 人 事 單 位 欄 項 目 審 核 主 計 室 審 核 支 出 憑 證 及 程 序 符 合 規 定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定 製 作 支 出 傳 票 出 納 組 付 款 結 束 47

49 5-7 憑 證 結 報 - 岀 差 旅 費 審 核 流 程 圖 開 始 出 差 人 檢 附 核 准 之 出 差 請 示 單 並 填 寫 出 差 旅 費 報 告 表 業 務 主 管 單 位 核 章 人 事 主 管 單 位 依 各 機 關 待 遇 給 與 相 關 事 項 預 算 執 行 之 權 責 分 工 表 人 事 單 位 欄 項 目 審 核 主 計 室 審 核 支 出 憑 證 程 序 及 旅 費 項 目 及 金 額 符 合 規 定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定 製 作 支 出 傳 票 出 納 組 付 款 結 束 48

50 5-8 憑 證 結 報 - 採 購 修 繕 審 核 流 程 圖 開 始 憑 證 金 額 >1 萬 元 總 務 處 或 動 支 經 費 單 位 檢 附 收 據 或 發 票 填 製 憑 證 黏 存 單 憑 證 結 報 - 零 用 金 審 核 及 撥 補 流 程 圖 總 務 處 或 動 支 經 費 單 位 驗 收 或 證 明 核 章 使 用 單 位 核 章 園 管 組 財 物 或 財 產 登 錄 主 計 室 審 核 支 出 憑 證 及 程 序 符 合 規 定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定 製 作 支 出 傳 票 出 納 組 付 款 結 束 49

51 5-9 憑 證 結 報 - 零 用 金 審 核 及 撥 補 流 程 圖 開 始 總 務 處 或 動 支 經 費 單 位 檢 附 收 據 或 發 票 填 製 憑 證 黏 存 單 總 務 處 或 動 支 經 費 單 位 驗 收 或 證 明 核 章 使 用 單 位 核 章 園 管 組 財 物 或 財 產 登 錄 財 物 採 購 主 計 室 審 核 支 出 憑 證 及 程 序 符 合 規 定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定 出 納 組 零 用 金 付 款 憑 證 總 數 達 300,000 元 以 上 結 束 A 50

52 A 出 納 組 1. 檢 齊 已 支 付 零 用 金 之 支 出 憑 證 黏 存 單 2. 按 類 別 整 理 歸 類 並 編 製 零 用 金 支 用 清 單 主 管 核 章 主 計 室 1. 審 核 支 出 憑 證 蓋 有 付 訖 及 日 期 章 校 長 核 可 章 2. 支 出 憑 證 總 金 額 等 於 零 用 金 支 用 清 單 金 額 開 製 支 出 傳 票 歸 墊 校 長 及 授 權 主 管 核 章 出 納 組 付 款 結 束 51

53 5-10 憑 證 結 報 - 其 他 審 核 流 程 圖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開 始 總 務 處 或 動 支 經 費 單 位 檢 附 收 據 填 製 憑 證 黏 存 單 動 支 經 費 單 位 證 明 核 章 相 關 單 位 核 章 主 計 室 審 核 支 出 憑 證 程 序 金 額 符 合 規 定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定 製 作 支 出 傳 票 出 納 組 1. 付 款 2. 涉 及 所 得 應 登 錄 及 依 規 定 扣 繳 結 束 52

54 5-11 憑 證 結 報 - 預 借 款 流 程 圖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開 始 借 款 人 填 製 借 款 收 據 黏 存 單 並 檢 附 核 定 借 款 簽 影 本 ( 預 借 學 生 差 旅 費 需 併 同 檢 附 學 生 同 意 預 借 簽 名 單 ) 借 款 金 額 >10,000 元 向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洽 借 主 計 室 審 核 金 額 與 准 予 借 款 數 相 同 三 天 內 檢 附 憑 證 依 憑 證 結 報 - 零 用 金 審 核 及 撥 補 流 程 圖 辦 理 校 長 或 授 權 主 管 核 定 製 作 支 出 傳 票 出 納 組 付 款 結 束 53

55 陸 帳 務 報 告 及 簿 籍 之 整 理 6-1 作 業 範 圍 作 業 項 目 一 傳 票 及 憑 證 之 處 理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主 計 室 標 準 作 業 手 冊 辦 理 期 間 ( 一 ) 傳 票 編 製 1. 平 時 作 業 收 到 憑 證 1 天 內 2. 結 帳 作 業 7 月 1 月 非 常 事 件 發 生 時 裁 撤 或 結 束 時 一 傳 票 及 憑 證 之 處 理 二 會 計 簿 籍 之 整 理 三 會 計 報 告 之 編 製 及 報 送 四 會 計 檔 案 之 處 理 五 財 務 報 告 公 告 六 會 計 檔 案 遺 失 移 交 及 銷 毀 辦 理 及 注 意 事 項 依 非 營 業 基 金 會 計 科 目 及 其 編 號 參 考 表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基 金 會 計 制 度 一 致 規 定 及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基 金 會 計 分 錄 釋 例 規 定 辦 理 1. 登 入 會 計 管 理 系 統 開 立 傳 票 2. 會 計 處 理 以 國 幣 或 預 算 所 定 之 貨 幣 為 記 帳 本 位 幣 3. 核 對 開 立 之 傳 票 完 整 及 正 確 : (1) 日 期 (2) 摘 要 : 應 簡 明 扼 要, 並 與 原 始 憑 證 之 內 容 相 符 (3) 金 額 : 應 與 原 始 憑 證 之 內 容 相 符 (4) 應 歸 屬 之 會 計 科 目 子 目 適 當 (5) 付 款 之 傳 票 受 款 人 與 原 始 憑 證 受 款 人 相 符, 存 入 帳 戶 與 受 款 人 提 供 之 帳 戶 相 符 ( 不 符 應 查 究 原 因 ) (6) 收 入 傳 票 金 額 與 收 據 自 行 收 納 款 項 收 據 收 款 金 額 相 符 4. 支 付 及 轉 帳 傳 票 應 根 據 審 核 後 之 合 法 原 始 憑 證 編 製 ; 錯 誤 及 轉 正 傳 票 需 依 並 檢 附 相 關 核 定 或 證 明 文 件 編 製 5. 由 一 科 目 轉 入 他 一 科 目, 其 借 貸 雙 方 會 計 科 目 雖 相 同 而 會 計 事 項 內 容 不 同 ( 如 履 約 保 證 金 轉 保 固 保 證 金 ); 或 總 分 類 帳 科 目 雖 相 同, 而 明 細 分 類 帳 科 目 並 不 相 同, 應 造 具 傳 票 轉 正 6. 注 意 依 公 款 支 付 時 限 及 注 意 事 項 規 定 時 限 及 時 開 製 傳 票 7. 原 始 憑 證 逐 一 標 註 傳 票 號 碼 並 附 於 傳 票 之 後, 不 得 抽 出 或 調 換 8. 傳 票 依 規 定 程 序 製 妥 後, 應 分 別 遞 送 有 關 部 門 或 人 員 依 時 執 行 收 付 登 帳 並 銷 號, 其 未 能 依 時 執 行 者, 應 予 追 蹤 處 理 1. 遇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時, 應 辦 理 結 帳 : (1) 會 計 年 度 終 了 (2) 半 年 結 算 (3) 非 常 事 件, 除 (1)(2) 情 形 外, 其 事 件 終 了 時 (4) 裁 撤 或 結 束 時 2. 登 入 會 計 管 理 系 統 開 立 傳 票 3. 整 理 結 帳 及 結 算 後 轉 入 帳 目 等 事 項 無 原 始 憑 證 者, 得 依 編 製 計 算 書 表 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編 製 傳 票 4. 結 帳 前 應 依 權 責 發 生 制 整 理 下 列 紀 錄 : (1) 預 收 預 付 應 收 應 付 及 其 他 權 責 已 發 生 而 尚 未 入 帳 各 事 項 之 整 理 紀 錄 (2) 折 舊 攤 銷 及 其 他 應 調 整 事 項 54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32D313032A7DEC075BAC2BC66B56EB04FB44EC5AAA7D3C440A7C7A874B2CEBEDEA740A4E2A5552E646F63> 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5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1、目的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4B3C344322DA8CCAA6BB5BDA5CEB3CCA6B3A751BCD0A4CEADADA8EEA9CAA9DBBCD0BFECB27AB1C4C1CAA4A7A740AA6B2E707074> 依 法 善 用 最 有 利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辦 理 採 購 之 作 法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 壹 前 言 貳 最 有 利 標 参 限 制 性 招 標 簡 報 大 綱 2 1 壹 前 言 最 有 利 標 決 標 及 限 制 性 招 標, 皆 為 採 購 法 規 定 之 合 法 決 標 及 招 標 方 式 之 ㄧ, 如 能 依 法 善 用, 對 於 提 升 採 購 效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69ACECA7DEB3A1A46AB14DBEC7A5CDACE3A873AD70B565A16AB867B64FA8CFA5CEA4CEB3F8BE50B57BA7C7BBA1A9FA31303330353330>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69ACECA7DEB3A1A46AB14DBEC7A5CDACE3A873AD70B565A16AB867B64FA8CFA5CEA4CEB3F8BE50B57BA7C7BBA1A9FA31303330353330> 科 技 部 大 專 學 生 研 究 計 畫 經 費 使 用 及 報 銷 程 序 說 明 指 導 計 畫 之 教 授 在 監 督 指 導 學 生 執 行 研 究 計 畫 時, 應 對 各 項 支 出 所 提 出 之 憑 證 之 支 付 事 實 真 實 性 負 責, 如 有 不 實 應 負 相 關 責 任 計 畫 經 費 之 使 用 項 目 必 須 與 研 究 計 畫 有 直 接 相 關 者 為 限 一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4D F736F F D A7DEC075AB4FB065A44ABEC7BAF4B8F4ADD3A74FB3F8A657A740B77EB0D1A6D2A4E2A5552DA6D2A5CDBADD2E646F63> 101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招 收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網 路 報 名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技 優 保 送 入 學 招 生 流 程... 3 三 網 路 報 名 入 口... 4 四 使 用 報 名 系 統 操 作 介 紹...

More information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須 重 補 修 學 校 課 程 異 動 時, 新 舊 課 程 應 有 修 習 對 照 表, 供 休 復 學 生 或 重 補 修 學 生 使 用 學 生 所 修 全 學 年 之 選 修 課 程, 如 僅 單 一 學 期 成 績 及 格, 仍 承 認 該 學 期 選 修 學 分 學 生 每 學 期 修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附 設 進 修 學 院 學 則 中 華 民 國 92 年 3 月 10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中 華 民 國 92 年 04 月 28 日 教 育 部 台 社 ( 一 ) 字 0920058884 號 函 備 查 中 華 民 國 93 年 6 月 28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4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灣大學

國立台灣大學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入 學 及 修 業 規 則 壹 招 生 辦 法 一 入 學 資 格 凡 於 國 內 經 教 育 部 立 案 之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於 符 合 教 育 部 採 認 規 定 之 國 外 大 學 或 獨 立 學 院 畢 業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或 具 有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並 符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3C2BEB0C8A54EB27AADD7A5BFB9EFB7D3AAED28B56FA5ACAAA9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3C2BEB0C8A54EB27AADD7A5BFB9EFB7D3AAED28B56FA5ACAAA929> 各 機 關 職 務 代 理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部 分 規 定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現 行 規 定 說 明 二 各 機 關 職 務 代 理,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以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為 限 : ( 一 ) 出 缺 之 職 務, 尚 未 派 員 或 分 發 人 員 ( 二 ) 公 差 公 假 請 假 或 休 假 ( 三 ) 依 法 停 職 或 休 職 (

More information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技能檢定規範之14900

技能檢定規範之14900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14900 會 計 事 務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規 範 目 錄 一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規 範 說 明... 1 二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丙 級 人 工 記 帳 規 範... 2 三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AA9ADBBB4E4BAF4B8F4BBC8A6E6BEDEA740A4E2A5555FABC8A4E1BADD2DADD3A448AAA95F2E646F63> 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More information

出納管理手冊(一)

出納管理手冊(一) 出 納 管 理 手 冊 行 政 院 行 政 規 則 94.7.1 生 效, 行 政 院 94.6.30 院 授 主 會 三 字 第 0940005175 號 函 原 [ 出 納 管 理 作 業 流 程 及 工 作 手 冊 範 本 ] 停 止 適 用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為 加 速 公 款 收 付 確 保 公 款 與 公 有 財 物 保 管 安 全 及 健 全 機 關 內 部 財 務 控 管 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4.doc

Microsoft Word - B4.doc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修 正 本 校 職 員 進 用 及 陞 遷 甄 審 辦 法 業 經 102 年 5 月 22 日 第 378 次 擴 大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同 一 序 列 人 員 之 遷 調 規 定, 移 至 第 七 條, 並 修 正 為 同 一 序 列 職 務 人 員 申 請 平 調 時 得 優 先 調 整, 並 由 職 缺 單 位 視 職 務

More information

網 路 請 購 操 作 手 冊 目 錄 (95~154) 壹 使 用 網 路 請 購 系 統 資 格...95~95 貳 如 何 進 入 網 路 請 購 系 統...96~96 參 網 路 請 購 / 查 詢 系 統 功 能 簡 介...97~111 肆 受 款 人 填 法 範 例...112~11

網 路 請 購 操 作 手 冊 目 錄 (95~154) 壹 使 用 網 路 請 購 系 統 資 格...95~95 貳 如 何 進 入 網 路 請 購 系 統...96~96 參 網 路 請 購 / 查 詢 系 統 功 能 簡 介...97~111 肆 受 款 人 填 法 範 例...112~11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網 路 請 購 操 作 手 冊 會 計 室 編 訂 99 年 10 月 網 路 請 購 操 作 手 冊 目 錄 (95~154) 壹 使 用 網 路 請 購 系 統 資 格...95~95 貳 如 何 進 入 網 路 請 購 系 統...96~96 參 網 路 請 購 / 查 詢 系 統 功 能 簡 介...97~111 肆 受 款 人 填 法 範 例...112~115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緣起及效益

第一篇  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緣起及效益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Q&A 目 錄 第 一 篇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緣 起 及 效 益 Q1: 公 用 事 業 範 圍?... 1 Q2: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統 一 發 票 緣 起?... 1 Q3: 公 用 事 業 為 什 麼 要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1 第 二 篇 公 用 事 業 開 立 電 子 發 票 之 方 式 Q4: 公 用 事 業

More information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BC572D2BACE3B56FB4C0A54EA7D0A7D0A86BA558B9D2A740B77EB357A97728BAC2BFEFB2D529>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6 日 役 署 甄 字 第 1015001870 號 函 頒, 並 自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1 日 生 效 一 為 建 立 研 發 替 代 役 役 男 出 境 作 業 資 訊 化 及 規 範 作 業 流 程, 並 配 合 推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導 入 工 商 憑 證 計 畫 及 促 進 節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國立新竹師院進修部八十七學年度國小師資及特教師資班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與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開 學 通 知 不 再 寄 發 紙 本,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閱 開 學 通 知 受 文 者 : 本 校 夜 間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與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學 位 班 各 班 學 生 102 年 12 月 主 旨 : 通 知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開 學 註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計 表 7 ( 二 ) 現 金 流 量 預 計 表 8 ( 三 ) 淨 值 變 動 預 計 表 9 三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題目:中醫師配發藥材及合成中成藥簡介會 中 醫 師 配 發 中 藥 材 及 合 成 中 成 藥 簡 介 會 由 於 中 藥 商 過 渡 性 領 牌 工 作 已 完 成, 當 局 現 正 考 慮 實 施 中 醫 藥 條 例 中 有 關 限 制 管 有 及 銷 售 中 藥 材 及 中 成 藥 以 及 製 造 中 成 藥 的 罰 則 及 相 關 條 文 在 有 關 法 例 實 施 後, 中 醫 師 如 售 賣 或 配 發 中 藥 材 予 任 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Microsoft Word - counsel1010224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第 一 版 秘 書 處 Version 1.1 2010/12/31 2011/12/31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秘 聯 合 人 體 試 驗 委 員 會 Joint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P-D-01 文 件 與 紀 錄 管 理 程 序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Procedure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的 版 本 說 明 : 制 定 者 版 本 編 碼 日 期 日 期 主 要 秘 書 處 Version 1.0 2010/12/31 2011/12/03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六 月 七 日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五 年 股 東 常 會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規 定 組 織 之, 定 名 為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所 營 事 業 如 下 : 一 積 體 電 路 二 各 種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如 混 成

More information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More information

教務工作章則

教務工作章則 國 立 華 僑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主 計 室 工 作 章 則 國 立 華 僑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主 計 室 工 作 章 則 目 國 立 華 僑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主 計 室 組 織 與 分 工 執 掌 表... 3 國 立 華 僑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主 計 室 組 織 執 掌 表... 4 國 立 華 僑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主 計 室 重 點 工 作... 5 國 立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出納-GP_3.1_職能別引導課程-1版.doc

Microsoft Word - 出納-GP_3.1_職能別引導課程-1版.doc 目 錄 壹 課 程 大 綱...1 貳 課 程 目 標...2 參 ERP 整 體 流 程 說 明...3 一 一 般 企 業 流 程...3 二 出 納 職 能 作 業 與 模 組 別 關 係...6 肆 出 納 職 能 必 修 之 數 位 學 習 單 元...7 伍 前 置 基 本 資 料...8 一 財 務 參 數 設 定 作 業...8 二 幣 別 匯 率 建 立 作 業...8 三 金 融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BFFD33A6E6AC46B07CC0F4B9D2AB4FC540B870B8C9A755A5C1B6A1B9CEC5E9A142B6C7BCBDB443C5E9A4CEBEC7AED5B867B64FB77CAD70A8C6B0C8B342B27AAA60B74EA8C6B6B5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BFFD33A6E6AC46B07CC0F4B9D2AB4FC540B870B8C9A755A5C1B6A1B9CEC5E9A142B6C7BCBDB443C5E9A4CEBEC7AED5B867B64FB77CAD70A8C6B0C8B342B27AAA60B74EA8C6B6B52E646F6378> 申 請 須 知 附 錄 3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傳 播 媒 體 及 學 校 經 費 會 計 事 務 處 理 注 意 事 項 一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為 使 接 受 本 署 補 助 計 畫 或 活 動 之 民 間 團 體 傳 播 媒 體 及 學 校, 其 經 費 支 出 符 合 會 計 事 務 規 定 及 原 始 憑 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C0B77CB9CEC5E9B05DB0C8B342B27ABFECAA6B31303030393233ADD7A5BFA4BDA74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C0B77CB9CEC5E9B05DB0C8B342B27ABFECAA6B31303030393233ADD7A5BFA4BDA7472E646F63> 名 稱 : 社 會 團 體 財 務 處 理 辦 法 ( 民 國 100 年 9 月 23 日 修 正 )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1 條 本 辦 法 依 人 民 團 體 法 第 六 十 六 條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2 條 社 會 團 體 之 財 務 處 理, 除 法 律 另 有 規 定 外, 依 本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他 行 政 命 令 與 本 辦 法 無 抵 觸 者, 仍 得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