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B9E2B4F3D2F8D0D0D5D0B9C9D2E2CFF2CAE92E646F63>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D2F8D0D0D5D0B9C9D2E2CFF2CAE92E646F63>"

Transcription

1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光 大 大 厦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第 18 层 至 21 层 上 海 市 常 熟 路 171 号

2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 一 )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 二 )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6,100,000,000 股 (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不 超 过 7,000,000,000 股 ( 若 全 额 行 使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 三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 四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人 民 币 元 ( 五 )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2010 年 8 月 10 日 ( 六 )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七 ) 发 行 后 总 股 数 : 不 超 过 39,534,790,000 股 (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不 超 过 40,434,790,000 股 ( 若 全 额 行 使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 八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及 期 限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自 本 行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承 诺 : 自 本 行 A 股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行 A 股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行 收 购 其 持 有 的 本 行 A 股 股 份 汇 金 公 司 目 前 直 接 持 有 本 I

3 行 59.82% 的 股 份, 汇 金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中 国 再 保 险 目 前 持 有 本 行 4.49% 的 股 份 中 国 电 力 财 务 公 司 申 能 集 团 航 天 集 团 航 天 财 务 公 司 宝 钢 集 团 上 海 城 投 及 广 东 高 速 承 诺 : 自 其 投 资 入 股 本 行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完 成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行 股 份 ; 但 如 果 本 行 在 上 述 投 资 者 投 资 入 股 本 行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完 成 之 日 起 一 年 之 后 上 市, 前 述 36 个 月 的 锁 定 期 承 诺 将 自 动 终 止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 财 企 [2009]94 号 ), 由 本 行 国 有 股 东 划 转 为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持 有 的 本 行 国 有 股,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承 继 原 国 有 股 东 的 锁 定 承 诺 和 锁 定 义 务 ( 九 )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十 )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期 : 2010 年 7 月 29 日 II

4 发 行 人 声 明 本 行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行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行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本 行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本 行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III

5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1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金 融 企 业 应 当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按 一 定 比 例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一 般 准 备, 一 般 准 备 余 额 不 低 于 风 险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的 1%, 并 需 要 于 2010 年 7 月 1 日 前 足 额 提 取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需 要 在 税 后 利 润 中 计 提 的 一 般 准 备 缺 口 约 为 27 亿 元 截 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本 行 已 经 足 额 提 取 一 般 准 备 2 本 行 2009 年 12 月 8 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上 市 审 计 基 准 日 至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日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的 议 案, 本 行 2010 年 1 月 1 日 至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日 之 间 形 成 的 净 利 润, 由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完 成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IV

6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1 第 二 节 概 览...5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5 二 主 要 股 东 简 介...7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8 四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10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10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12 一 本 次 发 行 情 况...12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13 三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17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18 一 与 本 行 业 务 经 营 有 关 的 风 险...18 二 与 银 行 业 有 关 的 风 险...29 三 其 他 风 险...32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5 一 本 行 基 本 信 息...35 二 本 行 历 史 沿 革...35 三 主 要 股 东 情 况...45 四 本 行 股 本 及 股 东 情 况...46 五 股 权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情 况 说 明...89 六 资 产 评 估 及 验 资 情 况...91 七 本 行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95 八 本 行 组 织 结 构 与 管 理 架 构...97 九 控 股 股 东 的 承 诺 第 六 节 本 行 业 务 一 中 国 银 行 业 概 况 二 监 管 体 系 三 本 行 经 营 范 围 及 特 许 经 营 情 况 四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五 主 要 贷 款 客 户 六 信 息 科 技 七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八 本 行 的 无 形 资 产 及 商 誉 V

7 第 七 节 风 险 管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一 风 险 管 理 二 内 部 控 制 第 八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本 行 与 控 股 股 东 的 关 系 二 同 业 竞 争 三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四 本 行 与 汇 金 公 司 及 本 行 主 要 关 联 方 的 交 易 五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制 度 安 排 六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第 九 节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一 本 行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二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个 人 投 资 情 况 三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报 酬 四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及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五 报 告 期 内 本 行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第 十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概 述 二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依 法 运 作 情 况 三 本 行 接 受 监 管 与 检 查 的 情 况 四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占 用 本 行 资 金 及 本 行 对 控 股 股 东 的 担 保 情 况 五 管 理 层 对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的 说 明 以 及 会 计 师 对 本 行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意 见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基 础 二 财 务 报 表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主 要 会 计 估 计 四 分 部 报 告 五 固 定 资 产 六 无 形 资 产 七 商 誉 八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九 主 要 债 项 十 股 本 十 一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及 外 币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十 二 承 担 及 或 有 事 项 十 三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十 四 本 行 资 产 评 估 十 五 历 次 验 资 报 告 VI

8 第 十 二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资 产 负 债 重 要 项 目 分 析 二 利 润 表 重 要 项 目 分 析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四 对 其 他 事 项 的 分 析 五 主 要 财 务 监 管 指 标 分 析 第 十 三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本 行 的 发 展 计 划 二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及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365 三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第 十 四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量 二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三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主 要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第 十 五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二 本 行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三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 四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第 十 六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服 务 二 重 大 合 同 三 诉 讼 与 仲 裁 事 项 四 其 他 事 项 第 十 七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声 明 一 本 行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审 计 机 构 声 明 五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八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的 备 查 文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三 查 阅 时 间 四 查 阅 网 址 VII

9 第 一 节 释 义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涵 义 : 本 行 / 发 行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银 行 指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集 团 指 本 行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指 发 行 人 根 据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所 载 条 件 公 开 发 行 A 股 的 行 为 招 股 说 明 书 指 本 行 为 本 次 发 行 而 制 作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或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国 / 我 国 / 全 国 / 国 内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在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除 非 特 别 说 明, 特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陆 地 区 公 司 章 程 / 本 行 章 程 指 发 行 人 制 定 并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修 订 的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除 非 特 别 说 明,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所 指 公 司 章 程 是 指 发 行 人 于 2008 年 5 月 12 日 股 东 大 会 以 通 讯 表 决 方 式 通 过 的 公 司 章 程 该 公 司 章 程 已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核 准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国 务 院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财 政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外 汇 管 理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人 民 银 行 / 人 行 / 央 行 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证 监 会 /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保 监 会 / 中 国 保 监 会 指 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银 监 会 / 中 国 银 监 会 指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1

10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审 计 署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审 计 署 国 家 统 计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中 国 投 资 公 司 指 中 国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汇 金 公 司 指 中 央 汇 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指 中 国 光 大 ( 集 团 ) 总 公 司 与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合 称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指 中 国 光 大 ( 集 团 ) 总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光 大 控 股 指 中 国 光 大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光 大 实 业 指 中 国 光 大 实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韶 山 光 大 村 镇 银 行 指 韶 山 光 大 村 镇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光 大 金 融 租 赁 指 光 大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再 保 险 指 中 国 再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电 力 财 务 公 司 指 中 国 电 力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申 能 集 团 指 申 能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航 天 集 团 指 中 国 航 天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航 天 财 务 公 司 指 航 天 科 技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宝 钢 集 团 指 宝 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城 投 指 上 海 城 投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高 速 指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ATM 指 Automatic (or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自 动 柜 员 机 AUM 指 个 人 金 融 资 产 2

11 大 型 商 业 银 行 指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 和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交 通 银 行 )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指 在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包 括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恒 丰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渤 海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商 业 银 行 指 大 型 商 业 银 行 和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WTO 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巴 塞 尔 资 本 协 议 / 巴 塞 尔 协 议 I 巴 塞 尔 新 资 本 协 议 / 巴 塞 尔 协 议 II 指 指 由 巴 塞 尔 银 行 监 管 委 员 会 于 1988 年 制 订 的 一 套 银 行 资 本 衡 量 系 统 2004 年 6 月 26 日 由 巴 塞 尔 银 行 监 管 委 员 会 正 式 发 表 的 新 资 本 充 足 协 议 中 国 银 联 指 中 国 银 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IBOR 指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借 中 心 于 2007 年 1 月 4 日 起 发 布 的 上 海 银 行 间 同 业 拆 放 利 率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指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长 江 三 角 洲 指 本 行 以 下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地 : 上 海 市 苏 州 市 杭 州 市 宁 波 市 南 京 市 和 无 锡 市 珠 江 三 角 洲 指 本 行 以 下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地 : 广 州 市 深 圳 市 福 州 市 厦 门 市 和 海 口 市 3

12 环 渤 海 地 区 指 本 行 以 下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地 : 北 京 市 青 岛 市 济 南 市 烟 台 市 天 津 市 和 石 家 庄 市 中 部 地 区 指 指 本 行 以 下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地 及 韶 山 光 大 村 镇 银 行 服 务 的 地 区 : 长 沙 市 武 汉 市 合 肥 市 郑 州 市 和 太 原 市 西 部 地 区 指 本 行 以 下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地 : 重 庆 市 西 安 市 成 都 市 昆 明 市 和 南 宁 市 东 北 地 区 指 本 行 以 下 一 级 分 行 所 在 地 : 黑 龙 江 省 长 春 市 沈 阳 市 和 大 连 市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商 业 银 行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业 银 行 法 核 心 指 标 ( 试 行 ) 指 商 业 银 行 风 险 监 管 核 心 指 标 ( 试 行 )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法 实 施 办 法 指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指 发 行 人 授 予 主 承 销 商 的 一 项 选 择 权, 获 此 授 权 的 主 承 销 商 按 同 一 发 行 价 格 超 额 发 售 不 超 过 包 销 数 额 15% 的 股 份, 即 主 承 销 商 按 不 超 过 包 销 数 额 115% 的 股 份 向 投 资 者 发 售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任 何 表 格 中 若 出 现 总 计 数 与 所 列 数 值 总 和 不 符, 为 四 舍 五 入 所 致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除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外, 所 涉 及 本 行 财 务 数 据 均 为 合 并 口 径, 第 十 一 节 中 所 涉 及 财 务 数 据 口 径 具 体 参 见 本 行 及 本 集 团 释 义 4

13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 一 ) 概 况 1 发 行 人 名 称 ( 中 文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名 称 ( 英 文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中 文 简 称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英 文 简 称 :CEB 2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双 宁 3 成 立 日 期 :1992 年 6 月 18 日 4 注 册 资 本 :33,434,790,000 元 ( 二 )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本 行 的 前 身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成 立 于 1992 年 6 月 18 日, 是 经 国 务 院 批 复 并 经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设 立 的 金 融 企 业, 成 立 时 由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全 资 拥 有, 注 册 资 本 为 150,000 万 元 1997 年 1 月, 由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等 131 家 股 东 共 同 作 为 发 起 人, 将 本 行 改 制 为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改 制 后 本 行 注 册 资 本 为 280,000 万 元 经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本 行 于 1999 年 3 月 接 收 了 原 中 国 投 资 银 行 ( 原 投 行 ) 的 资 产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经 人 民 银 行 批 准,1999 年 至 2003 年, 本 行 进 行 了 两 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和 一 次 增 资 扩 股, 注 册 资 本 由 280,000 万 元 增 加 至 821,689 万 元 经 国 务 院 批 复 并 经 银 监 会 核 准, 汇 金 公 司 于 2007 年 11 月 向 本 行 注 资 等 值 于 200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美 元, 注 资 完 成 后 本 行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2,821,689 万 元 经 财 政 部 及 银 监 会 核 准, 本 行 于 2009 年 8 月 向 8 家 境 内 投 资 者 发 行 521,790 万 股 股 份,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2.20 元 本 次 增 资 扩 股 完 成 后, 本 行 注 册 资 本 由 2,821,689 万 元 增 加 至 5

14 3,343,479 万 元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汇 金 公 司 为 本 行 的 控 股 股 东,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为 59.82% ( 三 ) 业 务 概 况 本 行 是 一 家 全 国 性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的 商 业 银 行 产 品 与 服 务 本 行 总 部 设 在 北 京,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在 中 国 内 地 设 有 483 家 分 支 机 构 ( 含 总 行 ), 资 产 总 额 为 11,977 亿 元, 贷 款 总 额 为 6,490 亿 元, 存 款 总 额 为 8,077 亿 元, 股 东 权 益 总 额 481 亿 元 按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额 计 算, 本 行 是 中 国 第 六 大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本 行 的 主 要 业 务 包 括 公 司 银 行 业 务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资 金 业 务 等 本 行 为 公 司 客 户 政 府 机 关 和 金 融 机 构 等 客 户 提 供 各 种 公 司 贷 款 票 据 贴 现 公 司 存 款 和 中 间 业 务 等 多 种 金 融 产 品 和 服 务 本 行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于 大 中 型 的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资 质 优 良 的 中 小 企 业 财 政 政 府 机 构 客 户 及 同 业 客 户 本 行 为 个 人 客 户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零 售 银 行 产 品 和 服 务 本 行 零 售 银 行 业 务 阳 光 系 列 产 品 已 树 立 较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个 人 理 财 业 务 工 程 机 械 按 揭 贷 款 等 特 色 产 品 居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本 行 拥 有 较 为 全 面 的 资 金 业 务 资 格 本 行 通 过 开 展 结 售 汇 汇 率 利 率 衍 生 交 易 债 券 结 算 代 理 等, 为 客 户 提 供 资 金 产 品 服 务 此 外, 本 行 还 向 客 户 提 供 投 资 银 行 服 务, 包 括 为 客 户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中 期 票 据 等 债 务 融 资 提 供 服 务 以 及 按 照 客 户 需 求 提 供 财 务 顾 问 等 一 揽 子 金 融 服 务 等 ( 四 ) 竞 争 优 势 本 行 的 发 展 愿 景 是 成 为 具 有 较 强 综 合 竞 争 力 的 全 国 性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本 行 通 过 持 续 的 运 营 改 革, 基 本 形 成 了 各 主 要 业 务 条 线 均 衡 发 展, 风 险 管 理 逐 步 完 善, 创 新 能 力 日 益 增 强 的 经 营 格 局 本 行 的 竞 争 优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强 大 的 股 东 背 景 及 独 具 优 势 的 光 大 综 合 金 融 平 台 ; 2 明 确 清 晰 的 发 展 战 略 及 良 好 的 公 司 治 理 ; 3 审 慎 高 效 的 风 险 管 理 ; 4 同 业 领 先 成 效 卓 著 的 创 新 能 力 ; 5 稳 健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日 益 显 现 的 高 增 长 潜 力 ; 6 科 学 布 局 的 全 国 性 营 销 网 络 及 多 样 化 的 服 务 渠 道 ; 6

15 7 经 验 丰 富 的 高 级 管 理 团 队 及 高 素 质 的 员 工 队 伍 ; 8 不 断 提 升 的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二 主 要 股 东 简 介 ( 一 ) 汇 金 公 司 汇 金 公 司 是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依 据 公 司 法 设 立 的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 在 北 京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为 5, 亿 元,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1 号 新 保 利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楼 继 伟 中 国 投 资 公 司 于 2007 年 9 月 28 日 成 立,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中 国 投 资 公 司 全 资 持 有 汇 金 公 司, 为 汇 金 公 司 的 唯 一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授 权, 对 国 有 重 点 金 融 企 业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以 出 资 额 为 限 代 表 国 家 依 法 对 国 有 重 点 金 融 企 业 行 使 出 资 人 权 利 和 履 行 出 资 人 义 务, 实 现 国 有 金 融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汇 金 公 司 不 开 展 其 他 任 何 商 业 性 经 营 活 动, 不 干 预 其 控 股 的 国 有 重 点 金 融 企 业 的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汇 金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20,000,000,000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59.82%, 是 本 行 的 控 股 股 东 汇 金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行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 二 )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是 经 国 务 院 国 务 院 批 准 通 知 ( 国 办 通 [1990]38 号 ) 批 准 设 立, 1990 年 11 月 12 日 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全 部 由 财 政 部 出 资, 高 级 管 理 层 成 员 由 国 务 院 任 免,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唐 双 宁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主 营 对 银 行 证 券 保 险 基 金 管 理 信 托 投 资 金 银 交 易 的 企 业 进 行 投 资 及 管 理, 兼 营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进 行 投 资 及 管 理, 现 已 发 展 成 为 以 经 营 银 行 证 券 保 险 投 资 管 理 等 金 融 业 务 为 主 的 金 融 控 股 集 团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主 要 控 参 股 企 业 包 括 本 行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等 金 融 机 构 目 前,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国 家 主 导 下 的 改 革 重 组, 根 据 国 务 院 正 式 批 复 的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重 组 和 改 革 方 案,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成 为 首 家 由 国 家 批 准 的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2007 年 11 月 30 日,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与 光 大 实 业 签 署 了 资 产 负 债 划 转 协 议, 将 与 实 业 有 关 的 资 产 负 债 划 转 到 光 大 实 业,2007 年 12 月 10 日, 该 协 议 已 经 财 政 部 批 准 生 效 7

16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2,141,277,914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6.40%, 是 本 行 的 第 二 大 股 东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亿 元, 净 资 产 为 亿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亿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三 ) 光 大 控 股 光 大 控 股 成 立 于 1972 年 8 月 25 日 ( 光 大 控 股 前 身 为 明 辉 发 展 有 限 公 司,1994 年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成 为 其 实 际 控 制 人,1997 年 更 名 为 光 大 控 股 ), 是 一 家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的 公 司, 证 券 代 码 为 0165.HK, 法 定 股 本 为 20 亿 港 元,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已 发 行 股 本 为 亿 港 元, 注 册 地 址 为 香 港 夏 愨 道 16 号 远 东 金 融 中 心 四 十 楼 4001 室, 董 事 会 主 席 为 唐 双 宁 光 大 控 股 专 注 于 为 客 户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全 面 参 与 直 接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经 纪 业 务 投 资 银 行 及 产 业 投 资 等 业 务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通 过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Honorich Holding Limited 间 接 持 有 光 大 控 股 54.46% 股 份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是 由 国 务 院 出 资, 于 1983 年 5 月 在 香 港 以 民 间 形 式 注 册 成 立 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 亿 港 元, 该 公 司 股 权 的 名 义 持 有 人 为 唐 双 宁 臧 秋 涛 (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主 营 投 资 控 股 截 至 本 次 发 行 前, 光 大 控 股 持 有 本 行 股 份 1,757,581,229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5.26%, 是 本 行 第 三 大 股 东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光 大 控 股 总 资 产 为 亿 港 元, 净 资 产 为 亿 港 元,2009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亿 港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毕 马 威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一 )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告 主 要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编 制 的 本 行 近 三 年 财 务 报 告 的 主 要 数 据 及 相 关 指 标 如 下 : 1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8

17 项 目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百 万 元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合 计 1,197, , ,186 其 中 : 贷 款 总 额 648, , ,567 负 债 合 计 1,149, , ,497 其 中 : 客 户 存 款 总 额 807, , ,703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48,121 33,232 24,689 2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百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营 业 收 入 24,259 24,701 20,044 营 业 支 出 13,736 16,572 11,579 营 业 利 润 10,523 8,129 8,465 利 润 总 额 10,493 7,924 8,389 净 利 润 7,643 7,316 5,039 3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百 万 元 项 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4,506 26,051 12,06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238) (12,530) (10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372 12,648 19,662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3,621 25,077 31,071 4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期 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每 股 收 益 ( 元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稀 释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二 ) 主 要 监 管 指 标 中 国 银 监 会 颁 布 的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指 标 体 系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试 行 下 表 列 示 了 于 所 示 日 期 按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9

18 非 现 场 监 管 报 表 指 标 体 系 要 求 计 算 的 本 行 相 关 监 管 指 标 比 率 情 况 指 标 类 别 资 本 充 足 信 用 风 险 盈 利 性 流 动 性 风 险 (1) 资 本 充 足 率 指 标 名 称 (2)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3) 不 良 资 产 率 (4) 不 良 贷 款 率 (5) 资 产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6)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7)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集 中 度 (8) 单 一 客 户 贷 款 集 中 度 (9) 全 部 关 联 度 (10) 资 本 利 润 率 指 标 标 准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数 据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 > (11) 成 本 收 入 比 流 动 性 比 例 (12) ( 本 币 ) ( 外 币 ) ( 本 外 币 ) (13) 流 动 性 缺 口 率 注 : 相 关 监 管 指 标 的 解 释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二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 主 要 财 务 监 管 指 标 分 析 四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6,100,000,000 股 (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不 超 过 7,000,000,000 股 ( 若 全 额 行 使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本 次 发 行 须 在 得 到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以 实 际 发 行 情 况 为 准 4 发 行 方 式 : 本 次 发 行 将 采 用 向 战 略 投 资 者 定 向 配 售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5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立 股 票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法 人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发 行 人 须 遵 守 的 其 他 监 管 要 求 所 禁 止 者 除 外 )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全 部 用 于 充 实 本 行 资 本 金, 以 提 高 本 行 资 本 10

19 充 足 水 平, 增 强 综 合 竞 争 力, 提 升 股 东 价 值 11

20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6,100,000,000 股 (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不 超 过 7,000,000,000 股 ( 若 全 额 行 使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本 次 发 行 须 在 得 到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以 实 际 发 行 情 况 为 准 4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元 5 定 价 方 式 : 通 过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本 行 与 主 承 销 商 组 织 路 演 推 介, 在 发 行 价 格 区 间 内 进 行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并 综 合 累 计 投 标 询 价 结 果 和 市 场 走 势 等 情 况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6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 按 本 行 2009 年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且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 的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7 发 行 市 盈 率 ( 按 本 次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倍 8 本 次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按 本 行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除 以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1.44 元 9 本 次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按 本 行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和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且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的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 的 总 股 本 计 算 ): 元 10 发 行 市 净 率 ( 按 本 次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倍 11 发 行 市 净 率 ( 按 本 次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倍 12 发 行 方 式 : 本 次 发 行 将 采 用 向 战 略 投 资 者 定 向 配 售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13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立 股 票 账 户 的 自 然 人 12

21 法 人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发 行 人 须 遵 守 的 其 他 监 管 要 求 所 禁 止 者 除 外 ) 14 承 销 方 式 : 本 次 发 行 采 取 由 主 承 销 商 牵 头 组 成 的 承 销 团 以 余 额 包 销 方 式 承 销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15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元 16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总 计 为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万 元 审 计 费 用 万 元 律 师 费 用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万 元 股 份 托 管 登 记 费 用 万 元 路 演 推 介 费 用 万 元 印 花 税 万 元 17 拟 上 市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1 发 行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唐 双 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光 大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董 事 会 秘 书 :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 卢 鸿 ir@cebbank.com 2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李 剑 阁 北 京 市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22 传 真 : (010)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协 办 人 : 涂 艳 辉 段 爱 民 尤 墩 周 项 目 经 办 人 : 卢 晓 峻 王 晟 陈 宛 杨 素 兰 赵 熠 吕 洪 斌 史 茜 韩 陆 瑶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中 国 建 银 投 资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杨 明 辉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超 商 务 中 心 A 栋 第 18 层 至 21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协 办 人 : 王 承 军 赵 诚 陈 海 峰 项 目 经 办 人 : 柴 育 文 陈 美 霞 蔡 畅 徐 石 晏 徐 海 林 郑 敬 辉 杭 立 俊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丁 国 荣 上 海 市 常 熟 路 171 号 联 系 电 话 : (021) 传 真 : (021)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协 办 人 : 张 宏 斌 胡 浩 成 刘 少 国 14

23 项 目 经 办 人 : 罗 红 雨 肇 睿 王 海 峰 孟 庆 慧 金 碧 霞 3 分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4 财 务 顾 问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徐 浩 明 电 话 : (021) 传 真 : (021) 联 系 人 : 侯 良 智 黄 岩 陈 月 凤 财 务 顾 问 : 住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9 号 恒 奥 中 心 B 座 5 层 冯 戎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联 系 人 : 温 泉 宋 鸿 兵 吴 晶 韩 志 谦 申 克 非 5 发 行 人 律 师 :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15

24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三 环 中 路 7 号 北 京 财 富 中 心 写 字 楼 A 座 40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经 办 律 师 : 联 系 人 : 杨 小 蕾 龚 牧 龙 苏 峥 杨 小 蕾 龚 牧 龙 6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律 师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问 律 师 事 务 所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北 路 2 号 南 银 大 厦 21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经 办 律 师 : 联 系 人 : 周 卫 平 王 建 勇 周 卫 平 王 建 勇 7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住 所 : 唐 家 成 北 京 东 城 区 东 方 广 场 东 二 座 办 公 楼 8 层 联 系 电 话 : (010) 传 真 : (010)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联 系 人 : 宋 晨 阳 蒲 红 霞 宋 晨 阳 蒲 红 霞 8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负 责 人 : 王 迪 彬 16

25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联 系 电 话 : (021) 传 真 : (021) 申 请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528 号 证 券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 (021) 传 真 : (021) 收 款 银 行 :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为 保 荐 人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第 二 大 股 东 ( 持 有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比 例 为 4.44%) 财 务 顾 问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大 股 东,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是 本 行 的 第 二 大 股 东 除 此 之 外, 本 行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三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 网 下 申 购 及 缴 款 日 期 : 网 上 申 购 及 缴 款 日 期 :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2010 年 8 月 2 日 2010 年 8 月 5 日 2010 年 8 月 9 日 2010 年 8 月 10 日 2010 年 8 月 10 日 2010 年 8 月 12 日 2010 年 8 月 18 日 17

26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行 本 次 发 行 时, 除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一 与 本 行 业 务 经 营 有 关 的 风 险 ( 一 ) 本 行 面 临 贷 款 投 放 集 中 度 风 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向 制 造 业,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房 地 产 业 以 及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服 务 业 等 四 个 行 业 发 放 的 贷 款 分 别 约 占 本 行 公 司 贷 款 总 额 的 19.0% 16.1% 13.8% 和 13.5% 本 行 与 房 地 产 市 场 相 关 的 风 险 敞 口 还 包 括 个 人 住 房 贷 款 和 其 他 以 房 地 产 作 为 抵 押 的 贷 款,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个 人 住 房 贷 款 占 本 行 个 人 贷 款 总 额 的 67.0% 近 来, 我 国 政 府 已 经 或 酝 酿 实 施 一 系 列 旨 在 抑 制 房 地 产 过 热 的 调 控 措 施 这 些 政 策 措 施 可 能 对 本 行 与 房 地 产 业 相 关 贷 款 的 增 速 与 质 量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有 关 行 业 分 类 详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十 二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资 产 负 债 重 要 项 目 分 析 如 果 本 行 贷 款 高 度 集 中 的 行 业, 因 宏 观 调 控 或 行 业 自 身 原 因 等 经 历 较 大 的 衰 退,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将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向 前 十 大 单 一 借 款 客 户 发 放 的 贷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占 本 行 全 部 贷 款 总 额 的 5.23% 按 照 银 监 会 有 关 监 管 指 引, 单 一 客 户 贷 款 余 额 不 高 于 银 行 资 本 净 额 的 10%,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余 额 不 高 于 银 行 资 本 净 额 的 15% 本 行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有 以 下 几 家 借 款 客 户 和 集 团 客 户 上 述 两 项 指 标 不 满 足 监 管 要 求 下 表 列 示 了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不 满 足 贷 款 客 户 集 中 度 要 求 的 情 况 项 目 行 业 类 型 五 级 分 类 贷 款 余 额 ( 万 元 ) 占 资 本 净 额 的 比 例 借 款 人 A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服 务 业 正 常 405, % 借 款 人 B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正 常 305, % 借 款 人 C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正 常 295, % 借 款 人 D 租 赁 和 商 务 服 务 业 正 常 281, % 下 表 列 示 了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不 满 足 集 团 授 信 集 中 度 要 求 的 情 况 项 目 行 业 类 型 授 信 余 额 ( 万 元 ) 占 资 本 净 额 的 比 例 集 团 A 电 力 燃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530, % 集 团 B 水 利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 理 业 495, % 18

27 集 团 C 建 筑 业 491, % 集 团 D 交 通 运 输 仓 储 和 邮 政 服 务 业 474, % 集 团 E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451, % 注 : 由 于 集 团 客 户 下 属 企 业 较 多, 无 法 对 集 团 客 户 整 体 授 信 余 额 进 行 贷 款 五 级 分 类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单 一 客 户 贷 款 集 中 度 和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集 中 度 符 合 银 监 会 有 关 监 管 指 引 中 的 要 求 如 果 本 行 的 单 一 客 户 贷 款 集 中 度 和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授 信 集 中 度 增 大, 且 对 较 大 单 一 借 款 客 户 或 较 大 单 一 集 团 客 户 发 放 的 贷 款 的 质 量 恶 化, 将 对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二 )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能 够 一 直 有 效 维 持 本 行 贷 款 组 合 的 质 量, 贷 款 组 合 未 来 发 生 的 实 际 损 失 可 能 会 超 过 本 行 计 提 的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的 不 良 贷 款 率 分 别 为 1.25% 2.00% 和 4.49% 本 行 的 不 良 贷 款 曾 经 对 本 行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虽 然 本 行 近 年 来 已 采 取 多 项 措 施 使 不 良 贷 款 率 持 续 下 降, 但 是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现 有 或 日 后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贷 款 质 量 不 会 下 降 本 行 贷 款 组 合 质 量 恶 化 可 能 由 多 种 原 因 造 成 比 如, 中 国 经 济 增 长 放 缓 及 其 他 不 利 的 宏 观 经 济 趋 势 等 因 素 均 可 能 对 本 行 借 款 人 在 日 常 运 营 财 务 和 流 动 性 方 面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从 而 降 低 该 等 借 款 人 偿 还 本 行 债 务 的 能 力 不 良 贷 款 增 加 会 使 本 行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上 升, 从 而 要 求 本 行 提 取 更 多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余 额 为 亿 元,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与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的 比 率 为 2.43%,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与 不 良 贷 款 的 比 率 为 % 本 行 贷 款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是 基 于 本 行 目 前 对 各 种 可 能 影 响 贷 款 组 合 质 量 的 多 种 因 素 的 判 断 而 计 提 的, 这 些 因 素 包 括 借 款 人 本 身 的 经 营 情 况 财 务 状 况 还 款 能 力 和 还 款 意 愿 担 保 物 的 可 变 现 价 值 保 证 人 的 履 约 能 力 借 款 人 所 属 行 业 的 情 况 本 行 信 贷 政 策 及 其 执 行 情 况, 以 及 中 国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利 率 汇 率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环 境 等 假 如 本 行 对 于 上 述 因 素 的 估 计 和 预 期 与 未 来 实 际 情 况 不 符, 导 致 原 本 计 提 的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不 足 以 弥 补 实 际 损 失, 本 行 可 能 需 要 增 加 计 提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从 而 可 能 导 致 本 行 利 润 减 少, 并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三 ) 本 行 面 临 与 贷 款 担 保 方 式 相 关 的 风 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信 用 贷 款 保 证 贷 款 抵 押 贷 款 和 质 押 贷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9

28 1, 亿 元 1, 亿 元 2, 亿 元 和 亿 元, 占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0.4% 24.4% 31.7% 和 13.5% 本 行 部 分 贷 款 由 借 款 人 的 关 联 机 构 或 第 三 方 提 供 的 保 证 作 为 担 保 倘 若 保 证 人 的 财 务 状 况 显 著 恶 化, 本 行 能 够 收 回 的 金 额 可 能 会 大 幅 减 少 此 外, 倘 若 保 证 人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未 能 遵 守 我 国 法 律 的 规 定, 其 提 供 的 保 证 有 可 能 被 法 院 视 作 无 效 鉴 于 以 上 原 因, 本 行 面 临 着 未 必 可 以 收 回 借 款 人 的 关 联 机 构 或 第 三 方 以 保 证 方 式 所 担 保 金 额 的 风 险 本 行 的 一 部 分 贷 款 有 抵 押 物 或 质 押 物 作 为 担 保 本 行 贷 款 的 担 保 物 主 要 是 位 于 境 内 的 资 产, 如 房 屋 所 有 权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债 券 等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一 般 超 过 贷 款 额 但 是 由 于 本 行 不 能 控 制 的 因 素, 本 行 贷 款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可 能 会 出 现 显 著 的 波 动 例 如, 我 国 经 济 减 速 可 能 导 致 房 地 产 市 场 衰 退, 继 而 可 能 使 担 保 本 行 贷 款 的 房 地 产 价 值 下 跌, 这 将 可 能 导 致 本 行 贷 款 担 保 物 变 现 时 收 回 的 金 额 减 少, 甚 至 低 于 未 偿 还 余 额 此 外, 某 些 特 定 权 利 可 能 较 本 行 的 担 保 物 权 优 先 受 偿 根 据 2006 年 8 月 27 日 颁 布 并 于 2007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破 产 法, 如 果 破 产 企 业 的 其 他 财 产 不 足 以 支 付 该 企 业 于 2006 年 8 月 27 日 前 所 欠 其 职 工 的 工 资 和 医 疗 伤 残 补 助 抚 恤 费 用, 应 当 划 入 其 个 人 账 户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用, 以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应 当 支 付 的 其 他 补 偿 金 等, 那 么 上 述 职 工 的 有 关 权 利 主 张 将 会 优 先 于 本 行 的 担 保 物 权 获 得 清 偿 通 过 拍 卖 变 卖 或 其 他 方 式 来 变 现 担 保 物 价 值 的 程 序 可 能 耗 费 时 日, 在 执 行 中 可 能 存 在 困 难 例 如, 根 据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设 定 抵 押 的 房 屋 的 规 定, 自 2005 年 12 月 21 日 起, 对 以 房 屋 抵 押 进 行 借 款 的 人 及 其 所 抚 养 家 属 居 住 的 房 屋 在 法 院 裁 定 拍 卖 变 卖 或 者 抵 债 后 的 6 个 月 内, 人 民 法 院 不 得 强 制 借 款 人 及 其 所 抚 养 家 属 迁 出 该 房 屋 因 此, 本 行 控 制 或 变 现 该 类 别 担 保 物 可 能 既 困 难 又 耗 时 综 上 所 述, 如 果 借 款 人 丧 失 履 约 能 力, 且 本 行 不 能 及 时 变 现 以 实 现 贷 款 担 保 物 或 保 证 的 全 部 或 相 当 部 分 价 值, 将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四 ) 本 行 面 临 与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有 关 的 风 险 根 据 中 国 银 监 会 的 统 计 口 径,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主 要 包 括 政 府 主 导 或 绝 对 控 股, 且 主 要 业 务 是 融 入 资 金, 其 融 资 行 为 全 部 或 部 分 由 地 方 财 政 直 接 或 间 接 承 担 偿 债 责 任 或 提 供 担 保, 所 筹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或 准 公 益 性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的 投 融 资 机 构 本 行 政 府 20

29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主 要 投 向 为 城 投 建 设 交 通 运 输 土 地 储 备 中 心 开 发 区 及 园 区 以 及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等 ; 投 放 层 级 主 要 为 地 市 级 及 以 上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 投 放 区 域 主 要 为 长 江 三 角 洲 珠 江 三 角 洲 环 渤 海 等 经 济 相 对 发 达 地 区 本 行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大 多 有 抵 押 质 押 和 保 证 作 为 担 保 ; 到 期 期 限 大 部 分 在 5 年 以 内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的 不 良 贷 款 率 低 于 全 行 平 均 水 平 此 外, 本 行 向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发 放 的 贷 款, 采 取 与 其 他 类 型 贷 款 相 同 的 审 查 审 批 和 监 控 措 施 本 行 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规 定 了 明 确 的 准 入 标 准, 重 点 支 持 现 金 流 充 足 还 款 来 源 有 保 障 的 项 目, 并 择 优 支 持 省 或 省 会 城 市 级 以 上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本 行 对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实 行 指 令 性 限 额 管 理, 项 目 在 进 入 审 批 程 序 前 需 经 相 关 业 务 管 理 部 门 立 项 ; 并 由 相 应 的 专 业 审 批 委 员 会 进 行 审 批 ; 审 批 通 过 后, 在 放 款 前 仍 需 进 行 额 度 领 用, 以 确 保 总 量 控 制 在 限 额 内 ; 贷 款 发 放 后, 本 行 实 施 动 态 的 授 信 后 管 理, 持 续 跟 踪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以 及 借 款 人 的 资 信 变 化 等 尽 管 如 此, 如 果 部 分 政 府 融 资 平 台 贷 款 主 体 因 为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或 国 家 政 策 变 化 等 因 素 出 现 不 利 于 贷 款 偿 还 的 情 形,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可 能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五 ) 本 行 面 临 抵 债 资 产 或 接 收 资 产 价 值 下 降 的 风 险 当 债 务 人 不 能 偿 还 到 期 贷 款 本 息 时, 本 行 依 法 向 债 务 人 进 行 追 索, 通 过 协 商 或 司 法 程 序, 以 债 务 人 有 权 处 置 的 ( 或 第 三 人 以 其 有 权 处 置 的 ) 实 物 资 产 或 财 产 权 利 抵 偿 债 务, 形 成 转 移 至 本 行 的 尚 未 变 现 的 资 产, 即 待 处 理 抵 债 资 产 由 于 抵 债 资 产 存 在 市 场 变 化 或 资 产 自 身 折 旧 造 成 价 值 下 降 等 潜 在 风 险, 对 预 计 可 回 收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本 行 将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如 果 本 行 抵 债 资 产 的 价 值 下 降, 将 对 本 行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抵 债 资 产 余 额 万 元, 抵 债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余 额 万 元 本 行 历 史 上 接 收 的 原 投 行 的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 及 营 业 网 点, 曾 导 致 本 行 不 良 资 产 率 大 幅 提 高, 其 部 分 物 业 权 证 尚 未 办 理 至 本 行 名 下, 具 体 请 参 阅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六 节 本 行 业 务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本 行 在 未 来 仍 有 可 能 因 该 等 接 收 行 为 产 生 一 定 的 损 失 ( 六 ) 本 行 所 做 的 一 些 表 外 承 诺 和 担 保 可 能 会 使 本 行 面 临 信 用 风 险 本 行 业 务 经 营 过 程 中 会 提 供 承 诺 和 担 保 服 务, 包 括 通 过 提 供 承 兑 保 函 信 用 证 及 其 他 信 用 承 诺, 这 些 承 诺 和 担 保 并 未 体 现 为 本 行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负 债 上 述 承 诺 或 担 保 21

30 会 使 本 行 面 临 信 用 风 险, 虽 然 本 行 预 计 许 多 承 诺 于 期 满 时 不 必 全 部 或 部 分 兑 现, 但 如 果 客 户 不 能 履 约, 可 能 会 有 一 些 承 诺 需 要 本 行 兑 现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办 理 承 兑 汇 票 余 额 1, 亿 元, 保 证 金 存 款 余 额 亿 元, 占 承 兑 汇 票 余 额 的 50.3%; 开 出 信 用 证 余 额 亿 元, 保 证 金 存 款 余 额 亿 元, 占 开 出 信 用 证 余 额 的 19.4%; 开 立 各 类 保 函 余 额 亿 元, 保 证 金 存 款 余 额 为 亿 元, 占 开 立 保 函 余 额 的 13.8% 如 果 本 行 无 法 强 制 要 求 客 户 履 约, 或 不 能 就 这 些 承 诺 从 客 户 处 得 到 偿 付,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将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 七 ) 本 行 可 能 面 临 流 动 性 风 险 客 户 存 款 是 本 行 主 要 的 资 金 来 源,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三 个 月 以 内 到 期 以 及 活 期 的 客 户 存 款 占 比 为 71.1%, 而 三 个 月 以 上 到 期 的 贷 款 占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额 的 比 例 为 81.8%, 本 行 的 资 产 与 负 债 的 期 限 不 完 全 匹 配 短 期 存 款 通 常 不 会 在 存 款 到 期 日 之 前 提 取, 从 而 形 成 了 一 项 稳 定 的 资 金 来 源 2007 年 至 2009 年, 本 行 客 户 存 款 总 额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0.0%, 资 金 来 源 增 长 较 快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这 种 情 况 必 然 会 延 续 下 去, 特 别 是 在 有 更 多 其 他 投 资 产 品 出 现 的 情 况 下 如 果 存 款 增 长 乏 力, 或 者 大 部 分 储 户 取 出 其 存 入 本 行 的 活 期 存 款, 或 不 再 续 存 其 到 期 的 定 期 存 款, 本 行 可 能 需 寻 求 其 他 资 金 来 源 以 满 足 本 行 的 流 动 性 需 求, 而 其 他 资 金 来 源 的 可 用 性 可 能 会 受 到 本 行 无 法 控 制 的 因 素 的 不 利 影 响, 例 如 市 场 条 件 的 不 利 变 化 和 金 融 市 场 的 剧 烈 波 动 等 基 于 上 述 原 因, 如 果 本 行 无 法 通 过 客 户 存 款 和 其 他 资 金 来 源 满 足 本 行 的 流 动 性 要 求, 或 者 如 果 本 行 的 资 金 来 源 成 本 提 高, 将 致 使 本 行 的 流 动 性 经 营 业 绩 和 财 务 状 况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八 ) 本 行 可 能 面 临 投 资 风 险, 并 可 能 面 临 与 不 断 拓 展 的 业 务 领 域 业 务 产 品 及 金 融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业 务 有 关 的 风 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债 券 投 资 余 额 为 1, 亿 元 如 果 因 本 行 所 投 资 债 券 的 发 行 人 破 产 经 营 不 善 或 其 他 原 因 无 法 履 行 偿 债 义 务 而 违 约, 以 及 债 券 缺 乏 流 动 性 经 济 下 滑 等 原 因, 本 行 将 面 临 相 应 的 投 资 风 险 本 行 已 经 并 且 将 继 续 致 力 于 扩 大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范 围, 如 金 融 衍 生 产 品 交 易 业 务 投 行 业 务 理 财 业 务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企 业 年 金 业 务 等 业 务 的 扩 展 使 本 行 面 临 许 多 风 险 22

31 和 挑 战, 如 : 本 行 在 某 些 全 新 业 务 领 域 没 有 经 验 或 经 验 有 限, 本 行 未 能 全 面 有 效 地 监 控 分 析 及 报 告 此 类 业 务 风 险, 可 能 无 法 或 需 要 较 长 时 间 才 能 开 展 有 效 竞 争 等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新 业 务 能 够 实 现 预 期 盈 利 ; 本 行 需 要 招 聘 外 部 人 员 或 对 现 有 员 工 进 行 再 培 训, 使 其 能 够 开 展 新 的 业 务 ; 本 行 必 须 不 断 增 强 风 险 管 理 的 技 术 能 力, 以 支 持 更 广 泛 的 业 务 领 域 如 果 在 这 些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不 能 获 得 期 望 的 成 果, 本 行 的 业 务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将 会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如 果 本 行 不 能 迅 速 地 确 定 并 进 入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以 满 足 客 户 对 某 些 产 品 和 服 务 日 益 增 长 的 需 求, 本 行 可 能 无 法 保 持 现 有 的 市 场 份 额, 甚 至 流 失 现 有 客 户 某 些 新 业 务 可 能 使 本 行 面 临 一 些 较 为 复 杂 的 风 险 因 素, 例 如 使 用 金 融 衍 生 产 品 进 行 对 冲, 对 冲 的 有 效 性 不 足 可 能 带 来 风 险 ; 与 金 融 衍 生 产 品 所 挂 钩 的 基 础 资 产 内 含 的 风 险 因 素, 例 如 信 用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汇 率 风 险 等 也 构 成 金 融 衍 生 产 品 本 身 的 风 险 因 素 ( 九 ) 本 行 的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可 能 无 法 持 续, 或 者 总 能 取 得 足 够 的 资 源 来 支 持 增 长 本 行 近 年 来 业 务 保 持 高 速 增 长,2007 年 至 2009 年, 本 行 总 资 产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7.3%, 净 利 润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3.2%,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62.9% 高 速 的 业 务 发 展 对 本 行 管 理 运 营 和 资 本 方 面 提 出 了 很 高 的 要 求 业 务 的 扩 张 会 使 本 行 面 临 一 些 风 险 和 挑 战, 例 如 没 有 或 缺 乏 在 某 些 领 域 开 展 业 务 的 经 验, 无 法 及 时 招 聘 培 训 及 留 住 在 本 行 新 业 务 领 域 有 相 关 经 验 及 知 识 的 雇 员 及 保 留 足 够 的 后 台 和 业 务 支 持 人 员 等 挑 战 对 此 本 行 采 取 了 一 定 的 措 施, 例 如 加 强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建 设, 加 强 员 工 培 训, 加 强 和 扩 展 风 险 管 理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以 便 有 效 地 管 理 与 新 业 务 新 产 品 和 新 服 务 相 关 的 风 险 等 另 外, 本 行 为 业 务 扩 张 及 管 理 与 新 业 务 活 动 有 关 的 风 险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是 相 对 较 新 的 措 施 本 行 的 雇 员 将 需 要 额 外 的 时 间 来 实 施 这 些 措 施, 并 适 应 这 些 措 施 带 来 的 改 变 此 外, 这 些 新 措 施 可 能 不 会 对 本 行 的 企 业 结 构 公 司 治 理 或 其 他 方 面 的 经 营 带 来 理 想 的 影 响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日 后 仍 能 保 持 现 在 的 发 展 速 度, 并 且 在 新 的 业 务 领 域, 本 行 也 许 不 能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均 保 证 取 得 预 计 的 成 果 如 果 本 行 不 能 实 现 较 快 的 增 长 或 无 法 取 得 足 够 的 资 源 来 支 持 目 前 这 样 的 增 长 速 度, 本 行 业 务 经 营 业 绩 财 务 状 况 及 前 景 可 能 会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 十 )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的 政 策 与 流 程 能 够 完 全 避 免 或 抵 御 所 有 风 险 23

32 近 年 来, 本 行 通 过 建 立 和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的 政 策 组 织 流 程 技 术 和 文 化,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稳 步 提 高,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七 节 风 险 管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然 而, 由 于 这 些 措 施 的 实 施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本 行 还 需 要 更 长 时 间 来 全 面 评 价 实 施 状 况 检 验 实 施 效 果 本 行 不 能 保 证 本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措 施 能 够 避 免 和 抵 御 所 有 风 险 若 干 尚 未 辨 识 或 不 能 预 见 的 风 险, 可 能 高 于 本 行 过 去 数 据 所 显 示 的 水 平 而 且, 本 行 的 员 工 可 能 需 要 一 定 的 时 间 来 适 应 这 些 政 策 和 流 程,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所 有 员 工 能 够 始 终 一 贯 地 遵 循 这 些 政 策 和 流 程 在 对 本 行 分 支 机 构 的 管 理 中 同 样 可 能 存 在 风 险 虽 然 本 行 采 取 多 项 措 施 以 对 分 支 机 构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和 风 险 控 制, 但 该 等 措 施 不 一 定 能 防 范 所 有 分 支 机 构 在 管 理 和 控 制 方 面 的 风 险, 从 而 可 能 使 本 行 蒙 受 损 失, 导 致 业 务 和 声 誉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本 行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能 力 也 受 到 本 行 所 获 的 信 息 工 具 及 技 术 的 限 制 我 国 现 行 法 规 对 本 行 可 能 持 有 的 金 融 工 具 及 投 资 的 限 制, 亦 会 约 束 本 行 控 制 市 场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能 力,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十 一 )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业 务 经 营 所 高 度 依 赖 的 本 行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在 任 何 时 点 均 保 持 正 常 运 行, 并 能 够 得 到 及 时 优 化 和 完 善 本 行 的 业 务 经 营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靠 本 行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能 否 及 时 正 确 处 理 涉 及 多 个 市 场 和 多 种 产 品 的 大 量 交 易 本 行 财 务 控 制 风 险 管 理 会 计 客 户 服 务 和 其 他 数 据 处 理 系 统 各 分 行 与 主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之 间 通 讯 网 络 的 正 常 运 行, 对 于 本 行 的 业 务 和 有 效 竞 争 力 都 非 常 关 键 本 行 拥 有 位 于 北 京 市 的 两 处 互 为 备 份 的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实 现 了 主 要 应 用 系 统 的 同 城 同 步 备 份, 提 高 了 业 务 连 续 性 ; 本 行 也 在 可 能 的 情 况 下 建 立 了 备 用 通 讯 网 络, 但 并 不 是 所 有 备 份 系 统 都 实 时 运 行, 因 此 无 法 确 保 当 发 生 设 备 故 障 软 件 缺 陷 计 算 机 病 毒 侵 袭 系 统 升 级 转 换 错 误 导 致 主 要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或 通 讯 网 络 部 分 出 现 故 障 或 全 部 瘫 痪 等 情 况 时, 本 行 的 业 务 活 动 不 会 遭 受 中 断 此 外, 传 送 保 密 信 息 的 安 全 性 对 于 本 行 的 运 营 具 有 关 键 性 的 影 响 本 行 的 网 络 与 系 统 可 能 遭 到 非 法 入 侵 并 面 临 其 他 安 全 问 题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现 存 的 安 全 措 施 已 足 以 保 障 系 统 不 会 遭 到 非 法 入 侵 及 病 毒 侵 害 或 其 他 干 扰 情 况, 例 如 软 硬 件 缺 陷 操 作 员 操 作 失 误 或 行 为 不 当 等 任 何 安 全 漏 洞 包 括 非 法 侵 入 本 行 系 统 获 取 信 息 恶 意 破 坏 丢 失 或 损 毁 数 据 软 件 硬 件 或 其 他 设 备, 都 会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24

33 响 本 行 竞 争 能 力 的 保 持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取 决 于 能 否 及 时 和 经 济 有 效 地 进 行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的 升 级 优 化 本 行 未 必 能 够 及 时 和 充 分 地 从 现 有 信 息 系 统 中 获 得 信 息 来 管 理 风 险, 并 对 当 前 经 营 环 境 中 市 场 变 化 和 其 他 变 化 动 态 做 出 相 应 的 应 对 因 此, 本 行 正 在 并 将 继 续 投 资 以 改 进 和 升 级 本 行 的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如 果 本 行 未 能 正 确 及 时 地 改 进 和 升 级 信 息 技 术 系 统, 可 能 会 对 本 行 的 竞 争 力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十 二 ) 本 行 未 来 可 能 出 现 无 法 满 足 监 管 部 门 对 资 本 充 足 率 要 求 的 情 况 根 据 商 业 银 行 法 关 于 完 善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补 充 机 制 的 通 知 等 有 关 规 定, 本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8%,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4%, 本 行 发 行 长 期 次 级 债 补 充 附 属 资 本 时,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不 得 低 于 7% 2007 年 进 行 财 务 重 组 前, 因 本 行 的 资 本 充 足 率 及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低 于 监 管 要 求, 本 行 增 设 分 支 机 构 开 办 新 业 务 受 到 限 制 2007 年,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汇 金 公 司 以 股 本 形 式 向 本 行 注 资 等 值 于 200 亿 元 人 民 币 的 美 元, 以 充 实 本 行 资 本 2009 年, 经 财 政 部 和 银 监 会 批 准, 本 行 向 8 家 投 资 者 实 施 增 资 扩 股, 共 募 集 资 金 1,147,938 万 元 本 行 分 别 于 2008 年 4 月 6 月 12 月 及 2009 年 3 月 发 行 四 期 总 额 为 160 亿 元 次 级 债 券 补 充 附 属 资 本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的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为 6.84%, 资 本 充 足 率 为 10.39% 虽 然 本 行 承 诺 上 市 时 符 合 适 用 规 定 对 资 本 充 足 率 的 要 求, 但 某 些 不 利 的 发 展 变 化 可 能 影 响 本 行 继 续 满 足 资 本 充 足 率 要 求 的 能 力 这 些 不 利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本 行 资 产 质 量 下 降 ; 本 行 所 作 投 资 的 价 值 下 降 ; 银 监 会 提 高 最 低 资 本 充 足 率 要 求 ; 银 监 会 关 于 资 本 充 足 率 计 算 方 法 的 指 引 有 所 变 更 为 了 支 持 本 行 稳 健 的 业 务 增 长 和 发 展, 本 行 今 后 可 能 需 要 筹 集 更 多 核 心 资 本 或 附 属 资 本, 以 保 证 资 本 充 足 率 高 于 最 低 监 管 要 求 未 来 进 一 步 筹 措 资 本 时, 本 行 可 能 会 发 行 可 计 入 核 心 资 本 的 股 本 证 券 或 可 计 入 附 属 资 本 的 债 务 或 债 券 本 行 募 集 资 本 的 能 力 可 能 会 受 制 于 多 项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本 行 未 来 的 业 务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 25

34 本 行 的 信 用 评 级 ; 监 管 机 构 批 准 ; 筹 资 时 的 总 体 市 场 状 况 ; 我 国 经 济 政 治 和 其 他 状 况 本 行 不 能 保 证 能 够 以 商 业 上 合 理 的 条 件 及 时 地 获 得 所 需 资 本 金 如 果 本 行 无 法 满 足 发 行 长 期 次 级 债 的 最 低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要 求, 本 行 可 能 无 法 募 集 足 够 附 属 资 本, 以 提 高 资 本 充 足 率 如 果 本 行 无 法 满 足 资 本 充 足 的 最 低 监 管 要 求, 银 监 会 可 能 会 要 求 本 行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在 情 况 严 重 时, 银 监 会 还 有 权 限 制 本 行 资 产 规 模 增 长, 暂 停 除 低 风 险 业 务 以 外 的 所 有 经 营 活 动 以 及 限 制 本 行 股 利 的 支 付 这 些 措 施 可 能 会 对 本 行 声 誉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十 三 )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未 来 不 会 因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等 的 要 求 而 受 到 处 罚 银 监 会 于 2006 年 颁 布 商 业 银 行 合 规 风 险 管 理 指 引, 要 求 商 业 银 行 加 强 合 规 风 险 管 理, 使 其 经 营 活 动 与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相 一 致 此 外, 商 业 银 行 还 必 须 遵 守 国 内 监 管 机 构 的 有 关 运 营 要 求 和 指 导 原 则 本 行 受 到 我 国 监 管 机 构, 包 括 财 政 部 人 民 银 行 银 监 会 外 汇 管 理 局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及 国 家 审 计 署 等 部 门 对 本 行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指 引 的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的 监 管 和 检 查 部 分 监 管 和 检 查 已 使 本 行 因 违 规 而 受 到 了 罚 款 及 其 他 处 罚,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六 节 本 行 业 务 - 监 管 体 系 这 些 处 罚 从 单 项 或 总 体 而 言 均 未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财 务 状 况 或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然 而, 本 行 无 法 确 保 将 来 在 任 何 时 点 都 能 遵 守 上 述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则 准 则 及 要 求, 也 无 法 确 保 不 会 因 此 受 到 法 律 制 裁 或 监 管 处 罚 此 外, 本 行 的 境 外 代 表 处 须 遵 守 其 所 在 司 法 辖 区 当 地 的 法 律 及 法 规, 也 须 遵 守 司 法 辖 区 的 当 地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的 监 管 要 求 本 行 不 能 保 证 该 等 代 表 处 在 任 何 时 点 都 能 达 到 适 用 的 法 律 及 监 管 要 求, 若 其 无 法 达 到 这 些 要 求, 则 可 能 对 本 行 在 该 等 司 法 辖 区 的 业 务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十 四 ) 本 行 可 能 无 法 及 时 发 现 和 防 止 本 行 员 工 客 户 或 其 他 第 三 方 的 欺 诈 或 其 他 不 当 行 为 26

35 本 行 员 工 客 户 或 其 他 第 三 方 的 欺 诈 或 其 他 不 当 行 为, 可 能 使 本 行 遭 受 经 济 损 失, 受 到 监 管 机 构 的 处 罚, 以 及 使 本 行 声 誉 受 到 严 重 损 害 本 行 员 工 的 不 当 行 为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各 类 : 不 当 授 信 行 为 ; 骗 取 存 款 ; 违 规 发 放 外 汇 质 押 人 民 币 贷 款 ; 违 规 办 理 结 售 付 汇 ; 开 立 无 真 实 贸 易 背 景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为 不 具 备 真 实 贸 易 背 景 的 承 兑 汇 票 办 理 贴 现 业 务 等 第 三 方 针 对 本 行 所 进 行 的 不 当 行 为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欺 诈 盗 窃 和 抢 劫 等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在 国 内 共 有 483 家 分 支 机 构 ( 含 总 行 ) 针 对 本 行 分 支 机 构 分 散 的 特 点, 本 行 采 取 措 施 不 断 加 强 对 员 工 客 户 和 其 他 第 三 方 不 当 行 为 的 检 查 和 防 范, 但 不 一 定 总 能 察 觉 和 防 止 这 些 行 为, 本 行 采 取 的 防 范 性 措 施 不 一 定 在 所 有 情 况 下 都 有 效 本 行 不 能 保 证 员 工 客 户 和 其 他 第 三 方 的 不 当 行 为, 无 论 是 过 去 未 发 现 的 或 是 将 来 发 生 的, 不 会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及 声 誉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十 五 )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能 够 完 全 预 防 或 及 时 发 现 洗 钱 及 其 他 非 法 或 不 正 当 活 动 本 行 须 遵 守 适 用 于 银 行 业 经 营 活 动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其 中 包 括 反 洗 钱 和 反 恐 怖 主 义 等 法 律 法 规 该 等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本 行 采 取 并 实 施 有 关 政 策 和 程 序, 并 向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报 告 可 疑 及 大 额 交 易 尽 管 本 行 制 订 了 内 部 制 度 以 监 控 和 防 止 本 行 网 络 被 利 用 进 行 洗 钱 活 动, 或 被 恐 怖 分 子 与 组 织 利 用 进 行 非 法 或 不 当 交 易, 但 是 鉴 于 洗 钱 犯 罪 活 动 的 日 趋 复 杂 和 隐 蔽 性, 可 疑 交 易 识 别 判 断 的 主 观 性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未 必 能 完 全 预 防 有 关 组 织 或 个 人 利 用 本 行 进 行 洗 钱 或 其 他 不 当 活 动 倘 若 本 行 不 能 完 全 遵 守 该 等 法 律 法 规, 本 行 可 能 遭 受 法 律 制 裁 监 管 处 罚 重 大 财 务 损 失 和 声 誉 损 失 的 风 险 ( 十 六 ) 本 行 部 分 自 用 或 租 赁 物 业 的 土 地 和 房 产 的 正 式 权 属 证 明 尚 未 取 得, 而 本 行 部 分 租 赁 物 业 也 存 在 无 法 续 租 的 风 险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拥 有 638 处 物 业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649, 平 方 米, 其 中 尚 有 部 分 土 地 未 以 出 让 租 赁 等 有 偿 使 用 方 式 取 得 相 关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及 部 分 房 屋 未 取 得 相 应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前 述 未 取 得 适 当 权 属 证 书 的 物 业 ( 不 包 括 正 在 履 行 的 商 品 房 预 售 合 同 项 下 的 92 处 建 筑 面 积 合 计 为 110, 平 方 米 的 物 业 ) 共 计 120 处, 建 筑 面 积 合 计 为 46, 平 方 米, 约 占 本 行 自 有 物 业 总 建 筑 面 积 的 7.12% 具 体 请 参 阅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六 节 本 行 业 务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本 行 正 积 极 申 请 有 关 物 业 权 属 证 书, 并 计 划 通 过 与 当 地 土 地 和 房 产 管 理 部 门 紧 密 合 作, 加 快 办 理 该 等 物 业 的 权 属 证 书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向 第 三 方 租 赁 了 907 处 物 业, 总 建 筑 面 积 578, 平 方 27

36 米, 主 要 是 分 支 机 构 的 营 业 场 所 其 中,144 处 合 计 建 筑 面 积 为 88, 平 方 米 的 租 赁 物 业 的 出 租 方 尚 未 提 供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亦 未 提 供 确 认 其 对 于 该 房 屋 享 有 所 有 权 或 所 有 权 人 同 意 转 租 的 书 面 函 件, 第 三 方 可 能 因 此 提 出 异 议 并 影 响 到 租 赁 的 有 效 性 具 体 请 参 阅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六 节 本 行 业 务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此 外, 本 行 无 法 确 保 在 现 有 物 业 的 租 期 届 满 后, 本 行 还 能 够 以 可 接 受 的 条 件 继 续 租 用 这 些 物 业 如 果 第 三 方 提 出 异 议 导 致 租 赁 中 止, 或 到 期 后 出 租 方 不 再 向 本 行 出 租 该 物 业, 都 将 使 受 到 影 响 的 分 支 机 构 重 新 选 择 营 业 场 所 如 果 本 行 不 能 以 可 接 受 的 条 件 重 新 找 到 合 适 的 替 代 场 所, 本 行 的 业 务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可 能 会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 十 七 ) 本 行 控 股 股 东 及 重 要 关 联 方 能 够 对 本 行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按 照 发 行 股 数 上 限 计 算 并 假 定 未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汇 金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本 行 49.61% 的 股 份, 并 通 过 中 国 再 保 险 ( 汇 金 公 司 是 中 国 再 保 险 控 股 股 东, 持 有 中 国 再 保 险 85.5% 股 权 ) 持 有 本 行 3.72% 的 股 份 因 此, 在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和 适 用 法 律 法 规 的 情 况 下, 汇 金 公 司 将 可 对 本 行 业 务 及 经 营 行 使 具 有 影 响 力 的 控 制 权, 其 中 包 括 : 本 行 的 业 务 策 略 与 政 策 ; 分 派 股 利 的 时 间 和 股 利 金 额 ; 发 行 新 证 券 ; 董 事 及 监 事 的 提 名 及 选 举 ; 本 行 管 理 层, 尤 其 是 本 行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组 成 ; 有 关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任 何 计 划 ;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订 ; 增 加 或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汇 金 公 司 的 利 益 有 时 可 能 与 本 行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有 冲 突 此 外, 汇 金 公 司 代 表 国 家 依 法 独 立 行 使 对 重 点 金 融 企 业 出 资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执 行 国 家 关 于 国 有 金 融 机 构 改 革 的 政 策 措 施, 对 于 国 务 院 及 ( 或 ) 人 民 银 行 颁 布 的 经 济 或 财 政 货 币 政 策 的 顺 利 实 施 存 在 重 大 利 益, 但 这 些 政 策 却 未 必 符 合 本 行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本 行 第 二 大 股 东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及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同 母 系 的 附 属 公 司 历 史 上 曾 与 本 28

37 行 有 较 多 的 关 联 交 易 且 贷 款 金 额 较 大, 超 出 了 银 监 会 关 于 对 关 联 方 的 授 信 余 额 与 银 行 资 本 净 额 百 分 比 的 规 定 本 行 还 曾 为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发 行 的 金 融 债 券 等 债 务 提 供 了 担 保 2007 年 7 月 20 日, 本 行 与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光 大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了 债 权 债 务 重 组 协 议, 本 行 已 于 2007 年 度 全 额 收 回 与 债 权 债 务 重 组 相 关 的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的 贷 款 本 金 和 光 大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的 拆 借 款 本 金 截 至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签 署 日, 除 本 行 对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欠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1.8 亿 元 表 内 利 息 承 担 的 担 保 责 任 尚 未 解 除 外, 本 行 为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其 他 债 务 提 供 的 担 保 责 任 已 全 部 解 除 具 体 请 参 阅 本 招 股 意 向 书 第 八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尽 管 如 此,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仍 将 为 本 行 第 二 大 股 东, 并 能 够 对 本 行 施 加 重 要 影 响 在 某 些 时 候, 光 大 集 团 总 公 司 的 利 益 可 能 与 本 行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并 不 一 致 ( 十 八 ) 本 行 声 誉 可 能 会 因 媒 体 对 本 行 或 我 国 银 行 业 的 负 面 报 导 而 受 到 不 利 的 影 响 近 年 来, 我 国 银 行 业 曾 受 到 不 同 媒 体 的 负 面 报 道 或 批 评 如 本 行 或 我 国 银 行 业 未 来 受 到 媒 体 的 类 似 负 面 报 道 或 批 评, 包 括 与 有 关 贷 款 质 量 资 本 充 足 状 况 偿 债 能 力 和 内 部 控 制 及 管 理 等 问 题 相 关 的 负 面 报 道 或 批 评, 无 论 该 等 负 面 报 道 或 批 评 是 否 准 确 或 是 否 与 本 行 有 关, 均 可 能 会 损 害 储 户 或 投 资 者 的 信 心, 从 而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经 营 业 绩 财 务 状 况 乃 至 稳 定 性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二 与 银 行 业 有 关 的 风 险 ( 一 ) 银 行 业 日 趋 激 烈 的 竞 争 以 及 资 本 市 场 对 资 金 的 分 流,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经 营 业 绩 财 务 状 况 和 发 展 前 景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中 国 银 行 业 的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当 前 本 行 主 要 与 国 内 其 他 商 业 银 行 及 金 融 机 构 存 在 竞 争 此 外, 根 据 中 国 加 入 WTO 的 承 诺, 自 2006 年 12 月 起, 外 资 银 行 在 中 国 的 地 域 分 布 客 户 基 础 和 经 营 许 可 方 面 的 政 策 限 制 已 被 全 部 取 消, 本 行 与 外 资 银 行 的 竞 争 将 变 得 更 为 激 烈 上 述 这 些 银 行 将 与 本 行 就 相 同 的 贷 款 客 户 存 款 客 户 以 及 收 费 客 户 进 行 激 烈 的 竞 争, 一 些 银 行 还 可 能 拥 有 比 本 行 更 多 的 财 务 管 理 和 技 术 方 面 的 资 源 我 国 近 期 实 施 了 一 系 列 放 松 银 行 业 管 制 的 措 施, 比 如 针 对 利 率 中 间 业 务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措 施, 这 些 措 施 将 改 变 本 行 与 其 他 银 行 在 客 户 方 面 的 竞 争 基 础 日 益 加 剧 的 竞 争 压 29

38 力 可 能 会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和 发 展 前 景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还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区 域 发 展 战 略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例 如 : 降 低 本 行 在 主 要 业 务 领 域 的 市 场 份 额 ; 降 低 本 行 贷 款 组 合 存 款 基 础 以 及 其 他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增 长 速 度 ; 减 少 本 行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利 息 支 出, 降 低 利 息 净 收 入 ; 减 少 手 续 费 和 佣 金 收 入 ; 增 加 非 利 息 支 出, 如 营 销 费 用 ; 降 低 本 行 资 产 质 量 ; 导 致 管 理 人 员 和 业 务 骨 干 流 失 此 外, 随 着 国 内 资 本 市 场 的 迅 速 发 展, 本 行 可 能 面 对 其 他 投 资 途 径 对 资 金 的 竞 争, 这 些 竞 争 可 能 会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经 营 业 绩 及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我 国 银 行 业 监 管 政 策 的 变 化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经 营 业 绩 财 务 状 况 及 发 展 前 景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本 行 的 业 务 可 能 直 接 受 到 我 国 银 行 业 的 监 管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变 化 的 影 响 银 监 会 成 立 于 2003 年, 承 接 了 人 民 银 行 的 主 要 监 管 职 能, 成 为 银 行 业 主 要 监 管 者, 并 发 布 了 一 系 列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指 引 例 如, 银 监 会 颁 布 并 于 2006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实 施 的 核 心 指 标 ( 试 行 ), 修 改 并 制 定 了 新 的 监 管 指 标 此 外, 其 他 监 管 机 构 也 会 单 独 或 与 银 监 会 一 同 实 施 影 响 银 行 业 的 政 策 和 措 施 例 如, 根 据 2008 年 10 月 22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发 布 的 扩 大 商 业 性 个 人 住 房 贷 款 利 率 下 浮 幅 度 支 持 居 民 首 次 购 买 普 通 住 房, 自 2008 年 10 月 27 日 起, 商 业 性 个 人 住 房 贷 款 利 率 的 下 限 扩 大 为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的 0.7 倍, 最 低 首 付 款 比 例 调 整 为 20% 从 2009 年 12 月 开 始, 政 府 实 施 了 对 房 地 产 市 场 的 调 控 政 策, 包 括 缩 短 开 发 商 缴 纳 土 地 出 让 价 款 的 期 限 并 提 高 首 次 缴 款 比 例 将 购 买 第 二 套 以 上 住 房 家 庭 贷 款 最 低 首 付 款 比 例 由 之 前 的 40% 上 调 至 50% 将 购 买 首 套 面 积 超 过 90 平 方 米 的 住 房 贷 款 最 低 首 付 款 比 例 由 之 前 的 20% 上 调 至 30% 等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涉 及 银 行 业 的 监 管 制 度 和 法 律 法 规 未 来 不 会 发 生 改 变,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此 类 改 变 不 会 对 本 行 的 业 务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部 分 涉 及 银 行 业 的 法 律 法 规 或 政 策 较 新, 其 解 释 及 应 用 尚 待 完 善, 本 行 无 30

39 法 保 证 能 够 及 时 调 整 以 充 分 适 应 这 些 变 化 如 果 本 行 未 能 完 全 遵 守 这 些 法 律 法 规 或 政 策, 可 能 导 致 本 行 被 处 罚 或 业 务 活 动 受 到 限 制, 从 而 对 本 行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本 行 可 能 面 临 本 行 无 法 控 制 的 利 率 或 其 他 市 场 风 险 因 素 的 变 化 本 行 的 经 营 业 绩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净 利 息 收 入 2009 年 度 2008 年 度 和 2007 年 度 本 行 利 息 净 收 入 分 别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80.8% 90.4% 和 88.7% 我 国 的 利 率 水 平 曾 受 到 人 民 银 行 的 严 格 管 制, 近 年 来 逐 步 放 开 目 前, 银 行 的 人 民 币 贷 款 可 以 在 不 低 于 人 民 银 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制 定 的 下 限 范 围 内 自 主 确 定, 存 款 利 率 可 以 在 不 高 于 人 民 银 行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的 范 围 内 自 主 确 定 从 2006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人 民 银 行 先 后 在 2006 年 4 月 2006 年 8 月 2007 年 3 月 2007 年 5 月 2007 年 7 月 2007 年 8 月,2007 年 9 月 2007 年 12 月 2008 年 9 月 2008 年 10 月 2008 年 11 月 和 2008 年 12 月 多 次 调 整 了 人 民 币 存 款 和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由 于 本 行 设 定 存 款 或 贷 款 利 率 能 力 尚 受 限 制, 市 场 提 供 的 风 险 管 理 手 段 相 对 有 限, 以 及 本 行 在 根 据 利 率 变 化 做 出 定 价 决 定 方 面 的 经 验 仍 相 对 不 足, 这 些 都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贷 款 业 务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银 行 业 日 益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和 利 率 进 一 步 市 场 化 可 能 会 加 大 利 率 的 波 动 幅 度 市 场 利 率 的 波 动 变 化 可 能 会 对 本 行 生 息 资 产 的 利 率 与 付 息 负 债 的 利 率 产 生 不 同 影 响,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增 长 大 于 利 息 收 入 增 长, 可 能 降 低 本 行 的 净 利 息 收 入, 从 而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另 外, 本 行 无 法 保 证 能 及 时 调 整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配 置 产 品 定 价 以 有 效 应 对 利 率 市 场 化 本 行 也 在 国 内 及 海 外 市 场 参 与 一 些 固 定 收 益 产 品 金 融 工 具 的 交 易 和 投 资, 利 率 和 汇 率 等 的 波 动 及 交 易 标 的 信 用 等 级 的 变 化 等 均 会 对 这 些 业 务 的 收 入 产 生 影 响 例 如, 利 率 上 升 通 常 会 对 本 行 固 定 收 益 证 券 资 产 组 合 的 价 值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本 行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也 会 因 此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四 ) 本 行 受 到 国 家 外 汇 管 制 和 人 民 币 汇 率 变 动 的 影 响 本 行 绝 大 部 分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收 入, 而 人 民 币 目 前 为 非 自 由 兑 换 货 币 银 行 在 资 产 负 债 的 币 种 期 限 时 间 结 构 不 匹 配, 形 成 外 汇 风 险 敞 口 的 情 况 下, 将 面 临 汇 率 变 动 导 致 收 益 下 降 或 承 受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行 面 临 的 汇 率 风 险 主 要 包 括 交 易 风 险 折 算 风 险 和 经 营 风 险 交 易 风 险 指 在 运 用 外 币 进 行 计 价 收 付 的 交 易 时, 银 行 因 汇 率 变 动 蒙 受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折 算 风 险 指 银 行 将 外 币 转 换 成 记 账 本 位 币 时, 因 汇 率 变 动 而 呈 现 账 面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31

40 经 营 风 险 是 指 由 于 意 外 汇 率 变 动, 而 造 成 银 行 未 来 一 定 期 限 内 收 益 减 少 或 投 资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人 民 币 兑 美 元 或 其 他 外 汇 的 汇 率 不 时 波 动, 并 且 受 到 诸 如 我 国 和 国 际 政 治 经 济 环 境 变 化 以 及 我 国 政 府 财 政 货 币 政 策 在 内 的 诸 多 因 素 影 响 自 1994 年 起, 人 民 币 与 美 元 港 币 等 外 币 的 兑 换 一 直 依 照 人 民 银 行 所 设 定 的 汇 率 进 行, 而 人 民 银 行 则 每 天 根 据 前 一 个 工 作 日 银 行 间 的 外 汇 市 场 汇 率 和 当 前 世 界 金 融 市 场 上 的 外 汇 汇 率 确 定 该 汇 率 自 1994 年 至 2005 年 7 月 21 日, 人 民 币 兑 美 元 的 官 方 汇 率 总 体 稳 定 2005 年 7 月 21 日 我 国 政 府 允 许 人 民 币 币 值 根 据 市 场 供 需 及 参 照 一 篮 子 货 币 在 监 控 范 围 内 浮 动 同 日, 人 民 币 兑 美 元 汇 价 升 值 约 2% 自 次 日 起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人 民 币 兑 美 元 累 计 升 值 约 18.8% 根 据 国 内 外 经 济 金 融 形 势 和 我 国 国 际 收 支 状 况,2010 年 6 月, 人 民 银 行 决 定 进 一 步 推 进 人 民 币 汇 率 形 成 机 制 改 革, 增 强 人 民 币 汇 率 弹 性 人 民 币 兑 美 元 或 其 他 各 种 外 币 若 发 生 升 值, 可 能 会 导 致 本 行 以 外 币 计 价 的 资 产 折 合 成 人 民 币 的 价 值 减 少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资 产 的 3.1% 和 负 债 的 3.7% 为 以 外 币 计 价 未 来 汇 率 发 生 的 变 化, 可 能 会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业 绩 以 及 本 行 满 足 资 本 充 足 率 和 其 他 监 管 规 定 的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五 ) 我 国 若 干 对 商 业 银 行 投 资 组 合 的 限 制 性 规 定, 制 约 了 本 行 追 求 最 优 投 资 回 报 及 投 资 组 合 多 元 化 或 对 冲 本 行 人 民 币 资 产 相 关 风 险 的 能 力 由 于 目 前 国 内 的 监 管 限 制, 本 行 绝 大 部 分 以 人 民 币 计 价 的 投 资 资 产 都 集 中 于 有 限 的 允 许 国 内 商 业 银 行 投 资 的 产 品 品 种, 例 如 央 行 票 据 财 政 部 发 行 的 国 债 由 国 内 政 策 性 银 行 发 行 的 金 融 债 券 其 他 商 业 银 行 发 行 的 债 券 中 期 票 据 短 期 融 资 券 衍 生 产 品 和 在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的 境 内 企 业 债 券 等 多 元 化 投 资 能 力 受 限 制 约 了 本 行 追 求 最 优 资 产 回 报 的 能 力 假 如 本 行 所 持 某 类 投 资 贬 值, 该 限 制 会 使 本 行 面 临 更 大 的 投 资 损 失 风 险 例 如, 利 率 上 调 可 能 导 致 本 行 持 有 的 定 息 固 定 收 入 债 券 的 价 值 大 幅 下 跌 此 外, 由 于 市 场 提 供 的 人 民 币 对 冲 工 具 有 限, 本 行 管 理 人 民 币 资 产 相 关 风 险 的 能 力 受 到 限 制, 如 果 人 民 币 资 产 的 价 值 短 期 内 大 幅 下 跌 将 会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三 其 他 风 险 ( 一 ) 经 济 环 境 的 变 化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业 绩 及 发 展 前 景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2

41 银 行 业 的 经 营 和 发 展 与 国 家 整 体 经 济 形 势 国 内 经 济 增 长 速 度 居 民 收 入 的 增 长 水 平 城 市 化 进 程 社 会 福 利 制 度 改 革 进 程 和 人 口 的 变 化 等 因 素 密 切 相 关 宏 观 经 济 和 货 币 政 策 的 变 化 我 国 经 济 增 长 步 伐 的 变 化 我 国 加 入 世 贸 的 承 诺 本 地 资 本 市 场 和 保 险 市 场 的 发 展 社 会 福 利 制 度 持 续 改 革 以 及 全 球 金 融 业 发 展 中 的 重 大 事 件 等 因 素, 对 我 国 银 行 业 会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因 此 也 将 对 本 行 业 务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经 营 业 绩 财 务 状 况 和 发 展 前 景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受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和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影 响 近 年 来 国 家 实 施 市 场 化 经 济 改 革, 改 革 的 具 体 措 施 可 能 因 行 业 或 地 区 的 不 同 而 做 出 调 整, 本 行 不 一 定 能 受 惠 于 所 有 的 措 施 经 济 增 长 的 周 期 性 波 动 将 影 响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影 响 我 国 经 济 增 长 速 度 此 外, 未 来 任 何 可 能 发 生 的 灾 难, 其 中 包 括 自 然 灾 害 及 传 染 病 的 爆 发, 可 能 会 对 经 济 增 长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如 果 我 国 经 济 因 为 任 何 原 因 而 陷 入 低 迷 状 态,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都 将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2008 年 下 半 年 以 来, 随 着 金 融 危 机 从 局 部 发 展 到 全 球, 国 际 经 济 环 境 中 不 确 定 不 稳 定 因 素 增 多 受 外 部 经 济 环 境 变 化 影 响, 我 国 外 部 需 求 明 显 收 缩, 出 口 增 长 放 缓, 经 济 增 长 下 行 的 压 力 明 显 加 大 为 应 对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我 国 政 府 实 施 了 适 度 宽 松 的 货 币 政 策 和 积 极 的 财 政 政 策, 多 次 下 调 存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调 整 信 贷 结 构, 出 台 一 系 列 经 济 刺 激 方 案 和 行 业 振 兴 规 划, 有 效 促 进 国 民 经 济 企 稳 向 好 经 济 增 长 持 续 回 升 同 时, 本 行 已 经 采 取 了 包 括 减 少 外 币 资 产 头 寸 全 面 风 险 排 查 降 低 经 营 成 本 加 快 业 务 创 新 等 一 系 列 积 极 的 措 施 应 对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以 及 经 济 环 境 变 化 的 风 险 但 是,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尚 未 完 全 消 除, 目 前 经 济 运 行 中 不 确 定 因 素 依 然 存 在, 如 果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将 对 本 行 的 资 产 质 量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进 一 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会 计 政 策 的 变 动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影 响 目 前 我 国 部 分 金 融 企 业 会 计 政 策 正 处 于 逐 步 完 善 的 过 程 中,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不 断 调 整 银 行 业 适 用 的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发 生 的 变 化, 将 可 能 影 响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目 前 本 行 执 行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颁 布 并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开 始 执 行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本 行 编 制 的 申 报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严 格 遵 守 了 上 述 规 定 本 行 的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确 定 本 行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确 定 提 取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减 值 损 失 准 备 的 范 围, 具 体 包 括 贷 款 ( 含 抵 押 质 33

42 押 保 证 等 贷 款 ) 银 行 卡 透 支 贴 现 信 用 垫 款 ( 含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垫 款 信 用 证 垫 款 担 保 垫 款 等 ) 进 出 口 押 汇 等 未 来 就 国 内 会 计 准 则 所 作 的 修 订 和 颁 布 的 解 释 指 引 可 能 会 要 求 本 行 更 改 现 行 贷 款 准 备 政 策, 并 可 能 因 此 对 本 行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财 务 状 况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此 外, 未 来 就 国 内 会 计 准 则 所 作 的 修 订 和 颁 布 的 解 释 指 引 等 可 能 会 要 求 本 行 更 改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如 果 本 行 对 某 些 财 务 事 项 的 处 理 因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而 需 要 进 行 重 大 改 变, 将 可 能 对 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三 ) 股 利 支 付 受 到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的 限 制 根 据 我 国 法 律 规 定, 本 行 只 能 从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中 支 付 股 利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根 据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确 定 的 净 利 润 及 期 初 可 分 配 利 润 之 和 ( 或 减 去 期 初 累 计 亏 损, 如 有 ), 并 减 去 提 取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一 般 准 备 和 任 意 公 积 金 (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是 否 提 取 ) 后 的 余 额 因 此, 本 行 日 后 可 能 没 有 足 够 或 没 有 任 何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即 使 本 行 的 财 务 报 表 显 示 本 行 在 该 期 间 取 得 经 营 利 润 此 外, 如 果 本 行 资 本 充 足 率 低 于 8% 核 心 资 本 充 足 率 低 于 4% 或 违 反 其 他 我 国 银 行 业 法 律 法 规, 银 监 会 有 权 酌 情 禁 止 本 行 支 付 股 利 或 进 行 其 他 分 配 同 时,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需 要 在 税 后 利 润 中 计 提 的 一 般 准 备 缺 口 约 为 27 亿 元 截 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本 行 已 经 足 额 提 取 一 般 准 备 如 果 本 行 一 般 准 备 余 额 无 法 达 到 监 管 要 求, 本 行 对 股 东 的 利 润 分 配 可 能 会 受 到 一 定 限 制 ( 四 ) 本 行 股 东 质 押 股 份 的 能 力 受 到 适 用 国 内 法 律 监 管 规 定 及 本 行 章 程 的 限 制 根 据 我 国 公 司 法, 本 行 不 得 接 受 以 本 行 股 份 作 为 质 押 权 的 标 的 此 外, 本 行 股 份 可 依 法 质 押, 但 股 东 应 告 知 本 行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并 依 法 办 理 股 权 质 押 登 记 手 续 股 东 在 本 行 的 借 款 余 额 超 过 其 持 有 股 份 的 经 审 计 的 上 一 年 度 的 净 值, 且 未 提 供 银 行 存 单 或 国 债 质 押 担 保 的, 不 得 将 本 行 股 份 另 行 质 押 鉴 于 以 上 原 因, 除 非 遵 守 相 关 国 内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行 章 程 的 规 定, 投 资 者 可 能 不 能 以 其 在 本 行 的 股 份 作 为 质 押 标 的 34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D2F8D0D0D5D0B9C9D2E2CFF2CAE9D5AAD2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E2B4F3D2F8D0D0D5D0B9C9D2E2CFF2CAE9D5AAD2AA2E646F63>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外 大 街 6 号 光 大 大 厦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联 席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层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More information

2014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重 要 提 示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2014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重 要 提 示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2 0 1 4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股 票 代 码 :601818) 二 零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2014 年 度 报 告 (A 股 ) 重 要 提 示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More information

穨_2_.PDF

穨_2_.PDF 6 7.... 9.. 11.. 12... 14.. 15.... 3 .. 17 18.. 20... 25... 27... 29 30.. 4 31 32 34-35 36-38 39 40 5 6 : 1. 2. 1. 55 (2) 2. : 2.1 2.2 2.3 3. 4. ( ) 5. 6. ( ) 7. ( ) 8. ( ) 9. ( ) 10. 7 ( ) 1. 2. 3. 4.

More information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2389 30 1 14A 0.1%5% 14A 14A.52 1 2 3 30 2 (a) (b) (c) (d) (e) 3 (i) (ii) (iii) (iv) (v) (vi) (vii) 4 (1) (2) (3) (4) (5) 400,000 (a) 400,000300,000 100,000 5 (b) 30% (i)(ii) 200,000 400,000 400,000 30,000,000

More information

(Chi)_.indb

(Chi)_.indb 1,000,000 4,000,000 1,000,000 10,000,000 30,000,000 V-1 1,000,000 2,000,000 20,000,00010,000,0005,000,000 3,000,000 30 20% 35% 20%30% V-2 1) 2)3) 171 10,000,00050% 35% 171 V-3 30 V-4 50,000100,000 1) 2)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第 2 頁 (a) 擔 任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總 監 的 首 席 政 府 工 程 師 職 位 第 3 點 ) ; (b) 擔 任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首 長 級 丙 級 政 務 官 職 位 ; 以 及 (c) 擔 任 總 助 理 ( 機 場 擴 建 統 籌 辦 ) 的 財 務 委 員 會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5 年 11 月 4 日 總 目 158- 政 府 總 部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 運 輸 科 ) 分 目 000 運 作 開 支 請 各 委 員 向 財 務 委 員 會 提 出 下 述 建 議, 即 由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當 日 起, 在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運 輸 科 機 場 擴 建 工 程 統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654 ( 571 ) 88(4) 2014 3 31 10766 10778 2014 3 31 ( ) 2 21 ( ) 2014 3 31 10768 10778 6 9 1. ( ) 2. 3. 4. 5. 2014 6 3 ( ) 10768 10778 ( ) 2014 3 31 ( 622 ) 11 80 2014 3 31 2014 6 3 10 8 2014 3 31 ( ) 2014

More information

39898.indb

39898.indb 1988 4 1998 12 1990 5 40 70.................................................. 40.............................................................. 70..............................................................

More information

穨ecr2_c.PDF

穨ecr2_c.PDF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26 27 2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3 4 41 42 43 5 44 45 46 6 47 48 49 50 51 52 1 53 2 54 55 3 56

More information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電腦相關罪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報告書 - ii - - iii - - iv - - v - - vi - - vii - - viii - (1) 2.1 (2) (3) 13.6 (4) 1.6 (5) 21 (6) (7) 210 (8) (9) (10) (11) ( ) ( 12) 20 60 16 (13) ( ) (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20 .. ===== ===== ===== ===== ===== ======.. 21 22 ===== ===== ===== ===== 23 24 25 26 27 28 29 ==== ====

More information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问 答 目 录 一 总 论...9 1.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方 针 是 什 么? 如 何 正 确 理 解 这 个 方 针?... 9 2. 为 什 么 强 调 发 展 党 员 必 须 保 证 质 量?... 9 3. 如 何 做 到 慎 重 发 展?... 10 4. 如 何 处 理 好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中 的 重 点 与 一 般 的 关 系?...11 5.

More information

i

i 9 1 2 3 4 i 5 6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1 1 1 2 3 4 2 5 6 2 3 2.10 ( 2.11 ) ( 2.11 ) ( 2.9 ) 7 8 9 3 10 5% 2% 4 11 93% (2001 02 2003 04 ) ( ) 2,490 (100%) 5 12 25% (2.57% 25%) 6 (2001 02 2003 04 ) 13 100%

More information

中医疗法(上).doc

中医疗法(上).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1...1...2...4...5...7...13...15...17...18...19...21...23...24...24...26...26...27 I ...28...29...30...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3...43...45...46...47...47...48

More information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北 京 舞 蹈 學 院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北 京 舞 蹈 學 院 報 名 規 則 : I. 保 送 教 師 資 格 :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主 辦 二 零 一 六 年 秋 季 趣 學 堂 幼 兒 舞 蹈 課 程 評 核 報 名 及 規 則 ( 請 於 報 名 前 詳 細 閱 讀 整 份 文 件 ) 學 生 必 須 由 認 可 教 師 保 送 參 加 評 核, 而 以 下 為 認 可 教 師 的 資 格 : i. 持 有 由 香 港 舞 蹈 總 會 頒 發 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三選科指南 2014 subject

Microsoft Word - 中三選科指南 2014 subject 必 修 科 目 簡 介 < < < 1. 中 文 > > > 本 科 的 公 開 評 核 以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聯 合 編 訂 的 中 國 語 文 科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中 四 至 中 六 ) 為 根 據 目 標 本 科 主 要 評 核 考 生 : (1) 讀 寫 聽 說 能 力 思 維 能 力 審 美 能 力 和 自 學 能 力 ; (2)

More information

(As at 28

(As at 28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安 排 ) 常 见 问 答 个 别 行 业 : 法 律 服 务 法 律 服 务 ( 18) I 受 聘 于 内 地 律 师 事 务 所 1 II 律 师 事 务 所 联 营 组 织 2 III 香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驻 内 地 代 表 机 构 ( 代 表 处 ) 4 I V 最 低 居 留 条 件 6 V 律 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EDB Panel Paper 2016 (Chi)_finalr

Microsoft Word - EDB Panel Paper 2016 (Chi)_finalr 2016 年 1 月 15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教 育 事 務 委 員 會 2016 年 施 政 報 告 教 育 局 的 政 策 措 施 行 政 長 官 在 2016 年 1 月 13 日 發 表 其 2016 年 施 政 報 告 本 文 件 旨 在 闡 述 施 政 報 告 中 有 關 教 育 事 務 的 主 要 措 施 2. 培 育 人 才 始 於 教 育 在 教 育 政 策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四)

厨房小知识(四) I...1...2...3...4...4...5...6...6...7...9...10... 11...12...12...13...14...15...16...17...18...18...19...22...22 II...23...24...25...26...27...27...28...29...29...30...31...31?...32...32...33?...33...34...34...35...36...36...37...37...38...38...40

More information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1...2...3...5...6...7 40...8... 11...13...14...16...17...19...20...21...26...29...30...32 I ...34...35...37...41...46...50...51...52...53...54...55...58...64...65 X...67...68...70...70...74...76...78...79

More information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1...2...3...5...7...7...9... 11...13...14...15...16...32...34...34...36...37...39 I ...39...40...41...42...43...48...50...54...56...57...59...59...60...61...63...65...66...66...68...68...70...70 II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聘 僱 人 員 管 理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序 人 事 是 政 通 人 和 的 關 鍵 是 百 事 俱 興 的 基 礎, 也 是 追 求 卓 越 的 張 本 唯 有 人 事 健 全, 業 務 才 能 順 利 推 動, 政 府 施 政 自 然 績 效 斐 然 本 總 處 做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政 策 幕 僚 機

More information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1...4...10... 11...13...14...15...17...18...19...20...21...22...23...24...26...27...30...31 I ...32...33...36...37...38...40...41...43...44...45...46...47...50...51...51...53...54...55...56...58...59

More information

避孕知识(下).doc

避孕知识(下).doc ...1...3...6...13...13...14...15...16...17...17...18...19...19...20...20...23...24...24...25 I ...25...26...26...27...28...28...29...30...30...31...32...34...35 11...36...37...38...40...42...43...44...44...46

More information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1...2...5...9 7...9...14...15...16...18...22...23...24...25...27...29...31...32...34 I ...35...36...37...39...40...40...42...44...46...48...51...52...53...53...54...55...56...56...58...61...64 II ...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80...83...85...87...88

More information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 ) ...1...1...4...5...6...7...8...9...10... 11...13...14...17...18...21...23...24...26 I ...28 70...30...33...35...36...37...39...40...41...49...50...52...53...54...56...58...59...60...67...68...70...71

More information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一).doc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一).doc ...1...2...4...6...8...9...10...12...14...15...17...18...20...22...23...25...27...29 I ...30...32...35...38...40...42...43...45...46...48...52...55...56...59...62...63...66...67...69...71...74 II ...76...78...79...81...84...86...87...88...89...90...91...93...96...99...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1 2 3 4 5 (b) (a) (b) (c) = 100% (a) 6 7 (b) (a) (b) (c) = 100% (a) 2 456 329 13% 12 120 7.1 0.06%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a) (b) (c)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

More information

怎样使孩子更加聪明健康(七).doc

怎样使孩子更加聪明健康(七).doc ...1...2...2...4...5 7 8...6...7...9 1 3... 11...12...14...15...16...17...18...19...20...21...22 I II...23...24...26 1 3...27...29...31...31...33...33...35...35...37...39...41...43...44...45 3 4...47...48...49...51...52

More information

i

i i ii iii iv v vi 1 g j 2 3 4 ==== ==== ==== 5 ==== ======= 6 ==== ======= 7 ==== ==== ==== 8 [(d) = (a) (b)] [(e) = (c) (b)] 9 ===== ===== ===== =====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 ] 18 19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附 件 B 有 关 政 策 局 推 行 或 正 在 策 划 的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措 施 下 文 载 述 有 关 政 策 局 / 部 门 为 加 强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的 工 作, 以 及 为 配 合 委 员 会 工 作, 在 过 去 十 一 个 月 公 布 及 正 在 策 划 的 新 政 策 和 措 施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i) 综 合 儿 童 发 展 服 务 2.

More information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第 1 页 目 录 雅 歌 简 介... 2 雅 歌 第 一 章... 2 雅 歌 第 二 章... 10 雅 歌 第 三 章... 16 雅 歌 第 四 章... 20 雅 歌 第 五 章... 25 雅 歌 第 六 章... 32 雅 歌 第 七 章... 36 雅 歌 第 八 章... 39 第 2 页 雅 歌 简 介 我 们 坚 信 圣 经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 提 摩 太 后 书

More information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09 (ii) (iii) (iv) (v) 200, , , , C 57 59 (ii) (iii) (iv) (v) 500,000 500,000 59I 18 (ii) (iii) (iv) 200,000 56 509 (ii) (iii) (iv) (v) 200,000 200,000 200,000 500,000 57 43C 57 (ii) 60 90 14 5 50,000 43F 43C (ii) 282 24 40(1B) 24 40(1) 58

More information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天主教永年高級中學綜合高中課程手冊目錄 天 主 教 永 年 高 級 中 學 綜 合 高 中 課 程 手 冊 目 錄 壹 學 校 背 景. 貳 教 育 理 念 與 教 育 目 標. 3 一 規 劃 理 念...3 二 教 育 目 標...3 參 畢 業 要 求. 5 一 總 學 分 數...5 二 必 選 修 學 分 數...5 三 必 須 參 加 活 動...9 四 成 績 評 量 方 式...9 肆 課 程 概 述.. 9 一 課 程

More information

I

I 96 5 8 106 43 http://admission.ntust.edu.tw/ http://www.ntust.edu.tw/96entryr4/ 02-27376790 I I II II III IV V 珉 详 珉 详 菓 菓 VI VII 1 2 2. 622 (02)-27376163 () ATM 17 () () VII 3 () () 8:5010:10 10:4012:00

More information

尿路感染防治.doc

尿路感染防治.doc ...1...1...2...4...6...7...7...10...12...13...15...16...18...19...24...25...26...27...28 I II...29...30...31...32...33...34...36...37...37...38...40...40...41...43...44...46...47...48...48...49...52 III...55...56...56...57...5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Microsoft Word - MP2018_Report_Chi _12Apr2012_.doc 人 力 資 源 推 算 報 告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二 零 一 二 年 四 月 此 頁 刻 意 留 空 - 2 - 目 錄 頁 前 言 詞 彙 縮 寫 及 注 意 事 項 摘 要 第 一 章 : 第 二 章 : 第 三 章 : 第 四 章 : 附 件 一 : 附 件 二 : 附 件 三 : 附 件 四 : 附 件 五 : 附 件 六 : 附 件 七 : 引 言 及 技 術 大 綱 人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1 i -------------------------------------------------- ii iii iv v vi vii 36~39 108 viii 15 108 ix 1 2 3 30 1 ~43 2 3 ~16 1 2 4 4 5 3 6 8 6 4 4 7 15 8 ----- 5 94 4 5 6 43 10 78 9 7 10 11 12 10 11 12 9137

More information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3 1 2 3 4 4 5 6 7 8 9 5 10 1 2 11 6 12 13 7 8 14 15 16 17 18 9 19 20 21 22 10 23 24 23 11 25 26 7 27 28 12 13 29 30 31 28 32 14 33 34 35 36 5 15 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ore information

皮肤病防治.doc

皮肤病防治.doc ...1...1...2...3...4...5...6...7...7...9...10... 11...12...14...15...16...18...19...21 I ...22...22...24...25...26...27...27...29...30...31...32...33...34...34...36...36...37...38...40...41...41...42 II

More information

性病防治

性病防治 ...1...2...3...4...5...5...6...7...7...7...8...8...9...9...10...10... 11... 11 I ...12...12...12...13...14...14...15...17...20...20...21...22...23...23...25...27...33...34...34...35...35 II ...36...38...39...40...41...44...49...49...53...56...57...57...58...58...59...60...60...63...63...65...66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一) ...1...1...2...3...3...4...5...6...7...7...8...9... 10... 11... 13... 13... 14... 16... 17 I ...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7... 28... 29... 30... 32... 33... 34... 35... 36... 37...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4

全唐诗24 ...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10...10...10...11...12...12...12...13...13 I II...14...14...14...15...15...15...16...16...16...17...17...18...18...18...19...19...19...20...20...20...21...21...22...22...23...23...23...24

More information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心理障碍防治(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2...3...4...5...6...7...8...9...10... 11...12...13...15...16...17...19...21 I ...23...24...26...27...28...30...32...34...37...39...40...42...42...44...47...50...52...56...58...60...64...6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1 招股意向书

Microsoft Word - 1-1 招股意向书 西 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 住 所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东 新 街 232 号 信 托 大 厦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 西 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发

More information

家庭用药指南(九).doc

家庭用药指南(九).doc ...1...2...3...5...6...7...8...9... 11...12...14...15...16...18...19...21...22...23...24 I ...26...28...29...33...35...37...38...40...41...42...44...44...46...47...48...49 10...52...55...56...57...59...60

More information

学 校 概 况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前 身 为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第 一 军 医 大 学, 创 建 于 1951 年,1979 年 被 确 定 为 全 国 重 点 大 学,2004 年 8 月 整 体 移 交 广 东 省, 更 名 为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学 校 是 全 国 首 批

学 校 概 况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前 身 为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第 一 军 医 大 学, 创 建 于 1951 年,1979 年 被 确 定 为 全 国 重 点 大 学,2004 年 8 月 整 体 移 交 广 东 省, 更 名 为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学 校 是 全 国 首 批 贵 阳 中 医 学 院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北 京 新 锦 成 数 据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学 校 概 况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前 身 为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第 一 军 医 大 学, 创 建 于 1951 年,1979 年 被 确 定 为 全 国 重 点 大

More information

国防常识

国防常识 ...1...14...14...18...19...26...28...30...31 97...40...40...41...42 ()...43...43...44...44...45...46 I ...47...47...48...49...49...52...53...54...54...55...57...58...59...61...62...62...64...66...68...69...72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广 东 明 珠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 修 订 稿 )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公 司 声 明 广 东 明 珠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预 案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并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More information

375,000, % 648,000, ,000, ,000, ,000, % ,000,000 2

375,000, % 648,000, ,000, ,000, ,000, % ,000,000 2 STATE ENERGY HK LIMITED LC GROUP HOLDINGS LIMITED 1683 (1) (2) (3) 1 375,000,000 75.00% 648,000,000 1.728 40,000,000 608,000,000 375,000,000 75.00% 26.1 500,000,000 2 ...........................................

More information

i

i BANK OF CHINA LIMITED i 1 BANK OF CHINA LIMITED 2 3 BANK OF CHINA LIMITED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More information

ii

ii ( I ) ( I I ) ( I I I ) ( I V ) ; ( V ) 1 31 252 4 420 63 69 H 24 24 H 183 17 1712-1716 * ....................................................................... ii.................................................................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B371AB4FB3E65FA4A4A4E5AAA95F5F32303133> 香 港 德 輔 道 中 71 號 永 安 集 團 大 廈 9 樓 電 話 :2867 0888 傳 真 :3906 9906 查 詢 熱 線 :3187 5100 中 國 通 意 外 急 救 醫 療 計 劃 保 單 投 保 人 以 一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謹 向 中 銀 集 團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申 請 下 述 保 險 該 份 投 保 書 及 聲 明 已 被

More information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緒 言 董 事 會 宣 佈, 為 能 更 具 效 率 調 配 本 集 團 內 的 資 金 有 效 降 低 集 團 的 對 外 貸 款, 並 促 進 本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的 結 算 服 務, 於 2016 年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中 糧 財 務 與 管 理 公 司 訂 立 財 務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JOY

More information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榫 卯 是 什 麼? 何 時 開 始 應 用 於 建 築 中? 38 中 國 傳 統 建 築 的 屋 頂 有 哪 幾 種 形 式? 40 大 內 高 手 的 大 內 指 什 麼? 42 街 坊 四 鄰 的 坊 和 街 分 別 指 什 麼? 44 北 京 四 合 院 的 典 型 格 局 是 怎 樣 的 目 錄 中 華 醫 藥 以 醫 術 救 人 為 何 被 稱 為 懸 壺 濟 世? 2 什 麼 樣 的 醫 生 才 能 被 稱 為 華 佗 再 世? 4 中 醫 如 何 從 臉 色 看 人 的 特 質? 6 中 醫 怎 樣 從 五 官 看 病? 8 中 醫 看 舌 頭 能 看 出 些 什 麼 來? 10 中 醫 真 的 能 靠 一 個 枕 頭, 三 根 指 頭 診 病 嗎? 12 切 脈 能 判 斷

More information

% 83.83% 26.91% A 14A.101 (i) (ii) 51.05% 26% 51% 2

% 83.83% 26.91% A 14A.101 (i) (ii) 51.05% 26% 51% 2 NATIONAL AGRICULTURAL HOLDINGS LIMITED 1236 30% 30% 105 131.25 145181.25 1 14.07 100% 83.83% 26.91% A 14A.101 (i) (ii) 51.05% 26% 51% 2 (i) (ii) (iii) (iv) (v) 30% 105131.25 145181.25 3 83.83% 26.91% 3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1 2 5 8 10 13 15 18 20 32 34 37 40 44 46 48 50 54 58 63 ii. iii. 1 ( ) 2. 2 102 96% 2% 15 ( ) 3. 4. 5. 6. 2 50 ( ) 14 7. 8. ( ) 9. 10. ( ) 11. 3 ( ) 12. ( ) 13. 14. 15. 4 2007/2123 ( ) 2. ( ) (a) (b) (c)

More information

儿童用药守则(上).doc

儿童用药守则(上).doc A...1...2...3...4...6...7...8...9 6... 11...12...14...15...16...17...17...18...20...21...23 I ...24 OTC...25...27...29...29...31...33...34...35...37...39...40...41...43...44...45...46...47...48...51...53...54

More information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Teaching kit_A4_part4.indd 4 ( 學 生 ) i. 認 識 專 題 研 習 甚 麽 是 專 題 研 習? 專 題 研 習 是 學 會 學 習 的 其 中 一 個 關 鍵 項 目 學 生 根 據 自 己 或 老 師 所 訂 立 的 主 題, 依 照 本 身 的 興 趣 和 能 力, 在 老 師 的 指 導 下, 擬 定 研 習 題 目, 設 定 探 討 的 策 略 和 方 法, 進 行 一 系 列 有 意 義 的 探 索 歷

More information

i

i SINOCHEM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i ii iii iv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More information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大 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方 案 ( 修 订 )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苏 州 街 18 号 院 长 远 天 地 大 厦 4 号 楼 1707 室 ) 主 办 券 商 国 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 号 国 华 投 资 大 厦 9 10 层 ) 二 〇 一 六 年 八 月 I

More information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香港中學文言文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單元設計範本 1. 2. 3. (1) (6) ( 21-52 ) (7) (12) (13) (16) (17) (20) (21) (24) (25) (31) (32) (58) 1 2 2007-2018 7 () 3 (1070) (1019-1086) 4 () () () () 5 () () 6 21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 ) 7 1. 2.

More information

2002 8 2003 11 26 2053 10 6,855,000 3,315,000 1,281,0002,034,000 2003 3 30 50%2003 3 30 12 20% 3,966,0002003 3 30 50%2,034,000 % 6,855,000 67.4 3,315,

2002 8 2003 11 26 2053 10 6,855,000 3,315,000 1,281,0002,034,000 2003 3 30 50%2003 3 30 12 20% 3,966,0002003 3 30 50%2,034,000 % 6,855,000 67.4 3,315, 2003 11 2006 10 2007 8 2011 5 2011 7 2011 5 13 Victor Soar 67% 33% 1988 1996 2002 1998 103 2002 8 2003 11 26 2053 10 6,855,000 3,315,000 1,281,0002,034,000 2003 3 30 50%2003 3 30 12 20% 3,966,0002003 3

More information

14.07 25% 100% 14 14.07 25% 75% 14 (i)(ii) (iii) 2

14.07 25% 100% 14 14.07 25% 75% 14 (i)(ii) (iii) 2 HUAJUN HOLDINGS LIMITED * 377 A 1,700,000,000 2,006,000,000 11.52% 11.52% 1 14.07 25% 100% 14 14.07 25% 75% 14 (i)(ii) (iii) 2 (I) 1,700,000,000 2,006,000,000 A 629,629,629 A 1,700,000,000 2,006,000,000

More information

女性减肥健身(四).doc

女性减肥健身(四).doc ...1...2...3...4...6...7...8...10... 11...14...16...17...23...25...26...28...30...30 I ...31 10...33...36...39...40...42...44...47...49...53...53 TOP10...55...58...61...64...65...66...68...69...72...73

More information

高級職業學校實習辦法(草案二)(93

高級職業學校實習辦法(草案二)(93 高 雄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104.03.31 高 市 教 高 字 第 10431944200 號 函 核 備 高 雄 市 立 高 雄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群 課 程 綱 要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3 月 31 日 高 雄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群 課 程 綱 要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More information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1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2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3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4 Labour Department Annual Report 2008 5 Labour

More information

全唐诗28

全唐诗28 ... 1... 1... 1... 2... 2... 2... 3... 3... 4... 4... 4... 5... 5... 5... 5... 6... 6... 6... 6... 7... 7... 7... 7... 8... 8 I II... 8... 9... 9... 9...10...10...10...11...11...11...11...12...12...12...13...13...13...14...14...14...15...15...15...16...16...16...17...17

More information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穨學前教育課程指引.PDF i 1 1.1 1 1.2 1 4 2.1 4 2.2 5 2.3 7 2.4 9 2.5 11 2.6 1 2 1 5 3.1 1 5 3.2 1 5 19 4.1 19 4.2 19 4.3 2 1 4.4 29 4.5 38 4.6 4 3 4.7 47 50 5.1 5 0 5.2 5 0 5.3 6 2 5.4 9 4 5.5 1 2 6 ( ) 1 2 7 ( ) 1 31 ( ) 1

More information

中医疗法(下).doc

中医疗法(下).doc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2...3...4...13...15...17...17...24...25...26...26...28...28...29...31...31...33...33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前 言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I 前 言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生 和 专 业 结 构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的 一 项

More information

眼病防治

眼病防治 ( 20 010010) 787 1092 1/32 498.50 4 980 2004 9 1 2004 9 1 1 1 000 ISBN 7-204-05940-9/R 019 1880.00 ( 20.00 ) ...1...1...2...3...5...5...6...7...9... 11...13...14...15...17...18...19...20...21 I II...21...22...23...24...25...27...27...28...29...30...31...33...33...34...36...38...39...40...41...42...43...45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中国南北特色风味名菜 _八) ( 20 010010) 7871092 1/32 356.25 4 760 2004 8 1 2004 8 1 11 000 ISBN 7-204-05943-3/Z102 1026.00 ( 18.00 ) ...1...2...2...4...6...7...8...9... 10... 11... 12... 13... 13... 14... 15... 17... 18... 19...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FAC0EFBADBB5C4BFADC9AAC1D52E68746D6C>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FAC0EFBADBB5C4BFADC9AAC1D52E68746D6C> 胡 里 痕 的 凯 瑟 琳 叶 芝 和 格 利 高 里 夫 人 著 孙 柏 译 译 者 赐 稿 - 人 物 : 彼 得 吉 兰 布 里 奇 特 吉 兰, 他 的 妻 子 米 歇 尔 吉 兰, 他 的 长 子 帕 特 里 克 吉 兰, 他 的 次 子 邻 居 们 德 莉 亚 卡 赫 尔, 米 歇 尔 的 未 婚 妻 老 妇 人 时 间 地 点 : 喀 拉 剌 [1] 乡 下 一 间 茅 屋 的 内 室,179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FEHC_2cmin.doc

Microsoft Word - 4FEHC_2cmin.doc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記 錄 日 期 : 2012 年 2 月 9 日 ( 星 期 四 ) 時 間 : 下 午 2 時 30 分 地 點 : 九 龍 城 民 政 事 務 處 會 議 室 出 席 者 : 主 席 : 黃 以 謙 議 員 副 主 席 : 黃 潤 昌 議 員 委 員 : 梁 美 芬 議 員, JP ( 於 下 午 4 時 4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甄選總則1127.docx

Microsoft Word - 102甄選總則1127.docx 102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甄 選 入 學 重 要 日 程 表 日 期 項 目 101.12.20( 星 期 四 ) 起 簡 章 發 售 101.12.21( 星 期 五 ) 起 102.1.2( 星 期 三 ) 止 102.5.4( 星 期 六 ) 起 102.5.5( 星 期 日 ) 止 102.4.22( 星 期 一 )10:00 起 102.5.7(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 華 大 學 哲 學 與 生 命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呂 氏 春 秋 音 樂 思 想 研 究 研 究 生 : 何 貞 宜 指 導 教 授 : 陳 章 錫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六 月 六 日 誌 謝 論 文 得 以 完 成, 最 重 要 的, 是 要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陳 章 錫 博 士, 老 師 總 是 不 辭 辛 勞 仔 細 閱 讀 我 的 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3.1 -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Microsoft Word - 3.3.1 -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光 明 英 來 學 校 ( 中 國 文 學 之 旅 --- 散 文 小 說 教 學 ) 一 年 級 : 成 語 ( 主 題 : 勤 學 ) 節 數 : 六 教 節 ( 每 課 題 一 教 節 ) 課 題 : 守 株 待 兔 半 途 而 廢 愚 公 移 山 鐵 杵 磨 針 孟 母 三 遷 教 學 目 的 : 1. 透 過 活 動, 學 生 能 說 出 成 語 背 後 的 含 意 2. 學 生 能 指

More information

第32回独立行政法人評価委員会日本貿易保険部会 資料1-1 平成22年度財務諸表等

第32回独立行政法人評価委員会日本貿易保険部会 資料1-1 平成22年度財務諸表等 1 12,403 2,892 264,553 19,517 238,008 10,132 989 36 9,869 2,218 250 122 ( 126 108 1,563 278 159 260 478 35,563 1,073 74 190,283 104,352 140,658 20,349 16,733 21,607 (21,607) 58,689 303,699 339,262 339,262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993 79 2010 9 80 180,000 (a) (b) 81 20031,230 2009 10,610 43 2003 2009 1,200 1,000 924 1,061 800 717 600 530 440 400 333 200 123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500 2003 15,238 2009 31,4532003 200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設 施 設 計 規 範 內 政 部 97 年 4 年 10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0970802190 號 令 訂 定, 自 97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內 政 部 97 年 12 年 19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0970809360 號 令 修 正 內 政 部 101 年 11 年 16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1010810415 號 令 修 正 目 錄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I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生 和 专 业 结 构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的 一 项

More information

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1...1...4...15...18...19...24...26...31...35...39...48...57...60...62...66...68...72 I ...73...88...91...92... 100... 104... 144... 146... 146... 147... 148... 148... 148... 149... 149... 150... 151...

More information

疾病诊治实务(一)

疾病诊治实务(一) ...1...4...5...8...13...14...15...18...18...19...22...25...26...27...29...30...32...35 I ...38...42...43...45...48...51...53...56...59...60...60...61...63...65...67...69...72...74...77...80...82...84 II

More information

名人养生.doc

名人养生.doc I...1...3...4...6... 11...14...18...22...26...29...31...38...45...49...56...57...59...61...67 ...72...73...75...77...80...83...85...91...92...93...95...96...97... 103... 107... 109... 110... 112... 11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嘉 義 地 區 客 家 禮 俗 研 究 第 一 章 前 言 嘉 義 地 區 的 客 家 族 群 約 略 可 分 為 福 佬 客 詔 安 客 與 北 部 客 等 三 種 類 別, 其 分 佈 區 域 以 海 線 地 區 平 原 地 形 沿 山 地 區 為 主 有 相 當 多 的 北 部 客 家 人, 是 二 次 大 戰 末 期 和 戰 後 初 期 才 移 民 嘉 義, 是 什 麼 因 素 令 許 多

More information

05301930

05301930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法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河 川 砂 石 法 規 範 之 探 討 - 以 採 取 土 石 及 挖 掘 河 川 認 定 基 準 為 主 指 導 教 授 : 盧 映 潔 博 士 研 究 生 : 王 瑞 德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五 月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3 第 三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1...2...3...4...5...6...8...9... 11 - -...13...15...17...18...20...22...23...25...26...28 I II...30...32...34...35...38...40...42...44...46...47...48...50...52...53 X...55...56...57...58...60...61...63...65

More information

23 29 15.6% 23 29 26.2% 3 25 2 15 1 5 1,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125 25 2 15 1 5 5,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485 23 24 25 26

23 29 15.6% 23 29 26.2% 3 25 2 15 1 5 1,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125 25 2 15 1 5 5,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485 23 24 25 26 4, 197823 2916.3%29 335, 23 29.5% 23 29 16.3% 14 35 33,535 14 135 13 125 1,292 1,3 1,38 1,314 1,321 1,328 1,335 3 25 2 15 1 5 1. 1.1 13,582 15,988 1.4 18,322 11.6 11.9 21,192 24,953 3,67 9. 8.7 12 1 8

More information

海淀区、房山区(四)

海淀区、房山区(四) ...1...1...2...7...8...9... 11... 15... 17... 17... 18... 19... 20... 21... 23... 25... 28... 31... 32 I ... 35... 36... 37... 39... 42... 43... 48... 53... 54... 58... 63... 64... 65... 66... 68... 71...

More information

穨ecr1_c.PDF

穨ecr1_c.PDF i ii iii iv 1 2 3 4 5 5555522 6664422 77722 6 7 8 9 10 11 22266 12833 1894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8.14 2.15 2.18 26 27 28 29 30 31 2.16 2.18 5.23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穨2005_-c.PDF

穨2005_-c.PDF 2005 10 1 1 1 2 2 3 5 4 6 2 7 3 11 4 1 13 2 13 3 14 4 14 5 15 6 16 7 16 8 17 9 18 10 18 2005 10 1 1. 1.1 2 1.2 / / 1.3 69(2) 70(2) 1.4 1.5 1.6 2005 10 1 2. 2.1 2.2 485 20(8) (a) (i) (ii) (iii) (iv) 571

More information

北京理工大学.doc

北京理工大学.doc ( )...1...6...8...10...20...22...24...28...30...32...40 I ...53...55...61 ( )...62...71...74 ( )...77...81...84...86...88...89...91...92...96...99... 110...111... 112 II ... 113... 114... 115... 116...

More information

尲㐵.⸮⸮⸮⸮⸮

尲㐵.⸮⸮⸮⸮⸮ I...1...2...3...4...5...6...8...9...10... 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 II...27...28...28...29...30...31...32...34...35...36...37...38...39...39...40...41...43...43...44...45...46...47...48...48...49...50

More information

东城区(下)

东城区(下) ...1...1...2...3...9...9... 12... 12... 17... 17... 18... 19... 20... 29... 31... 37... 41... 70... 73 I ... 74... 78... 78... 79... 80... 85... 86... 88... 90... 90... 90... 92... 93... 95... 95... 96...

More information

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 ) ...1...1...3...10... 11...12...15...17...18...19...20...22...23...24...26...27...28...30...31...32 I ...36...38...40...41...42...44...45...47...48...49...50...51...52...53...55...58...59...60...61...62...66...67

More information

物质结构_二_.doc

物质结构_二_.doc I...1...3...6...8 --...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2 --...34 --...35 --...37 --...38...40 II...41...44...46...47...48...49...51...52...55...58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