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年度报告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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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XINJIANG BEIXIN ROAD&BRIDGE CONSTRUCTION CO.,LTD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高 新 街 217 号 盈 科 广 场 A 座 层 2010 年 度 报 告 股 票 简 称 : 北 新 路 桥 股 票 代 码 : 披 露 时 间 :2011 年 4 月 28 日
2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重 要 提 示 1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2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均 亲 自 出 席 了 本 次 审 议 2010 年 度 报 告 的 董 事 会 3 没 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本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无 法 保 证 或 存 在 异 议 4 本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并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5 本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朱 建 国 先 生, 财 务 负 责 人 张 杰 先 生,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李 秀 琴 女 士 声 明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真 实 完 整 1
3 目 录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 第 二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3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5 第 四 节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7 第 五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12 第 六 节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22 第 七 节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 34 第 八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35 第 九 节 监 事 会 报 告 69 第 十 节 重 要 事 项 74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95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94 2
4 第 二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一 公 司 法 定 中 英 文 名 称 及 缩 写 中 文 名 称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XINJIANG BEIXIN ROAD&BRIDGE CONSTRUCTION CO.,LTD 中 文 简 称 : 北 新 路 桥 英 文 缩 写 :BXLQ 二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建 国 三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朱 胜 军 朱 春 燕 联 系 地 址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高 新 街 217 号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高 新 街 217 号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四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高 新 街 217 号 盈 科 广 场 A 座 层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高 新 街 217 号 盈 科 广 场 A 座 层 邮 政 编 码 : 公 司 国 际 互 联 网 网 址 : 五 公 司 选 定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登 载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 公 司 证 券 部 六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 北 新 路 桥 股 票 代 码 : 七 其 他 资 料 公 司 首 次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2001 年 8 月 7 日 公 司 首 次 注 册 登 记 地 点 :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3
5 公 司 最 近 一 次 变 更 登 记 日 期 :2010 年 9 月 9 日 公 司 变 更 登 记 地 点 :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 新 国 税 字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办 公 地 点 : 中 国 西 安 高 新 路 25 号 希 格 玛 大 厦 三 层 4
6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一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项 目 金 额 营 业 利 润 69,859, 利 润 总 额 78,284,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3,030,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30,3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3,918, 二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及 金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459,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9,707,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823,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34,000,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9,751,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影 响 额 60 合 计 32,673, 三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前 三 年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1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项 目 2010 年 2009 年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本 年 比 上 2008 年 年 增 减 (%) 营 业 总 收 入 2,409,015, ,321,046, ,646,614, 利 润 总 额 78,284, ,356, ,19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3,030, ,588, ,146, ,357, ,960, ,514, ,918, ,339, ,746,
7 项 目 2010 年 末 2009 年 末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增 减 (%) 2008 年 末 总 资 产 2,853,261, ,839,431, ,214,942,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753,223, ,771, ,837, 股 本 189,450, ,450, ,950,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0 年 2009 年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2008 年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8.69% 18.11%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4.18% 16.99% % 项 目 2010 年 末 2009 年 末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增 减 (%) 2008 年 末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8 第 四 节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单 位 : 股 项 目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数 量 比 例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51,450, % -40,096,700-40,096, ,353, % 1 国 家 持 股 88, % -88,577-88,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113,491, % -2,138,044-2,138, ,353, %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37,825, % -37,825,790-37,825,790 0 其 中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37,825, % 人 持 股 -37,825,790-37,825,790 0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4 外 资 持 股 44, % -44,289-44,289 0 其 中 : 境 外 法 人 持 股 44, % -44,289-44,289 0 境 外 自 然 人 持 股 5 高 管 股 份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38,000, % 40,096,700 40,096,700 78,096, %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8,000, % 40,096,700 40,096,700 78,096, % 2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4 其 他 三 股 份 总 数 189,450, % ,450, % 备 注 : 上 表 中 其 他 变 动 主 要 系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的 股 份 以 及 根 据 IPO 前 股 东 作 出 公 开 承 诺,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持 有 的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按 规 定 解 锁 所 致 (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临 临 )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 单 位 : 股 股 东 名 称 年 初 限 售 股 数 本 年 解 除 限 售 股 数 本 年 增 加 限 售 股 数 年 末 限 售 股 数 限 售 原 因 解 除 限 售 日 期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106,624, ,624,200 首 发 限 售 2012 年 11 月 11 日 责 任 公 司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8,116,000 28,116, 首 发 限 售 2010 年 11 月 11 日 新 疆 金 石 置 业 投 资 集 1,323,100 1,323, 首 发 限 售 2010 年 11 月 11 日 7
9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新 通 达 机 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661, , 首 发 限 售 2010 年 11 月 11 日 长 安 大 学 475, , 首 发 限 售 2010 年 11 月 11 日 社 保 基 金 会 4,729, ,729,100 首 发 限 售 2012 年 11 月 11 日 社 保 基 金 会 20,900 20, 首 发 限 售 2010 年 11 月 11 日 网 下 配 售 9,500,000 9,500, 网 下 配 售 2010 年 2 月 11 日 合 计 151,450,000 40,096, ,353, 二 股 票 发 行 与 上 市 情 况 1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4,75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其 中 网 下 配 售 950 万 股,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3,800 万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8.58 元 / 股 2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上 市 的 通 知 ( 深 证 上 [2009]149 号 文 ) 同 意,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票 简 称 北 新 路 桥, 股 票 代 码 ; 其 中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中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的 3,800 万 股 股 票 于 2009 年 11 月 11 日 起 上 市 交 易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的 950 万 股 锁 定 3 个 月 后, 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 起 上 市 流 通 3 公 司 无 内 部 职 工 股 三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股 东 数 量 及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股 东 总 数 为 33,737 名 前 十 名 股 东 及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股 股 东 总 数 33,737 名 前 10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股 东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持 股 总 数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质 押 或 冻 结 的 股 份 数 量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56.28% 106,624, ,624,200 0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转 持 三 户 国 有 法 人 2.51% 4,750,000 4,729,
10 长 安 大 学 国 有 法 人 0.25% 475, 张 展 明 境 内 自 然 人 0.19% 355, 招 商 银 行 南 方 策 略 优 化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0.18% 344, 王 蓓 境 内 自 然 人 0.16% 300, 雍 紫 涵 境 内 自 然 人 0.15% 278, 宗 栋 君 境 内 自 然 人 0.14% 261, 陈 虞 发 境 内 自 然 人 0.12% 230, 韩 波 境 内 自 然 人 0.10% 185,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长 安 大 学 475,2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张 展 明 355,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招 商 银 行 南 方 策 略 优 化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344,79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王 蓓 3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雍 紫 涵 278,2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宗 栋 君 261,17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陈 虞 发 23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韩 波 185,2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许 书 丕 181,22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贾 丽 萍 178,02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公 司 前 十 大 股 东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之 间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安 大 学 均 为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兵 建 集 团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和 长 安 大 学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也 不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 兵 建 集 团 和 长 安 大 学 与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也 动 的 说 明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不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未 知 其 他 股 东 相 互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也 未 知 是 否 属 于 一 致 行 动 人 持 股 5% 以 上 ( 含 5%)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股 份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股 股 东 名 称 期 初 持 股 数 本 期 增 减 期 末 持 股 数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8,116,000 28,000, ,000 见 备 注 备 注 :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系 根 据 IPO 前 股 东 作 出 公 开 承 诺 :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自 愿 接 受 锁 定, 不 进 行 转 让,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010 年 11 月 11 日, 中 基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锁 定 期 届 满, 该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减 持 所 致 ( 二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1 控 股 股 东 9
1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化, 为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无 质 押 冻 结 或 托 管 等 情 况 根 据 建 工 集 团 IPO 前 承 诺, 其 持 有 公 司 10, 万 股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不 进 行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目 前 控 股 股 东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限 售 期 尚 未 届 满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中 文 名 称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建 国 注 册 资 本 :101,800 万 元 成 立 日 期 :2000 年 12 月 21 日 经 营 范 围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壹 级 ; 铁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壹 级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壹 级 ( 具 体 范 围 以 建 设 部 门 颁 发 的 资 质 证 书 为 准 ) 承 包 境 外 工 程 和 境 内 国 际 招 标 工 程, 上 述 境 外 工 程 所 需 的 设 备 材 料 出 口, 对 外 派 遣 实 施 上 述 境 外 工 程 所 需 的 劳 务 人 员 房 屋 及 设 备 租 赁 ; 仓 储 服 务 ; 项 目 投 资 ( 国 家 有 专 项 审 批 的 除 外 ); 塑 钢 门 窗 钢 结 构 制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物 业 管 理, 房 屋 设 备 建 材 的 租 赁, 建 材 销 售, 建 筑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产 品 的 研 究 开 发 及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2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即 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和 控 制 关 系 图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工 师 国 资 委 100%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6.28%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其 他 持 股 在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除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10
12 106,624,200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56.28% 外, 公 司 无 其 他 持 股 在 10% 以 上 ( 含 10%) 的 法 人 股 东 11
13 第 五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表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任 期 起 止 日 期 年 初 持 股 数 ( 股 ) 年 末 持 股 数 ( 股 ) 变 动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报 酬 总 额 ( 万 元 )( 税 前 ) 朱 建 国 董 事 长 男 是 王 志 民 副 董 事 长 男 否 陈 刚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是 否 在 股 东 单 位 或 其 他 关 联 单 位 领 取 薪 酬 男 否 孙 愚 董 事 男 是 王 晓 东 董 事 男 是 司 书 忠 董 事 男 是 刘 涛 独 立 董 事 男 否 姜 德 鑫 独 立 董 事 男 否 郑 石 桥 独 立 董 事 男 否 张 辉 监 事 会 主 席 女 否 吕 伟 监 事 女 否 孙 军 江 监 事 男 是 吴 光 成 监 事 男 否 叶 成 光 监 事 男 否 熊 保 恒 副 总 经 理 男 否 郭 建 新 副 总 经 理 男 否 汪 伟 副 总 经 理 男 否 韩 征 平 副 总 经 理 男 否 蔡 志 舰 副 总 经 理 男 否 沈 赣 华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济 师 男 否 连 建 平 副 总 经 理 男 否 朱 胜 军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男 否 王 勇 副 总 经 理 男 否 张 杰 财 务 总 监 男 否 张 志 建 总 工 程 师 男 (10 个 月 ) 否 12
14 张 国 栋 原 总 工 程 师 男 ( 二 )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1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 (1 个 月 ) 0.87 否 朱 建 国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58 年 12 月, 本 科 学 历,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首 届 EMBA 班 成 员, 高 级 工 程 师, 一 级 建 造 师, 享 受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工 师 二 团 机 械 运 输 公 司 总 经 理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工 师 二 团 副 团 长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总 公 司 商 品 砼 公 司 经 理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副 董 事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总 经 理 兼 法 定 代 表 人 朱 建 国 先 生 长 期 从 事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及 施 工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主 持 过 多 项 国 家 及 自 治 区 重 点 工 程, 先 后 荣 获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全 国 施 工 企 业 优 秀 企 业 家 中 国 建 筑 企 业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中 国 建 筑 企 业 设 备 管 理 优 秀 经 理 自 治 区 优 秀 施 工 企 业 家 兵 团 劳 动 模 范 第 三 届 兵 团 优 秀 青 年 企 业 家 等 多 项 荣 誉 并 于 2006 年 获 得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人 事 部 授 予 的 享 受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称 号 王 志 民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59 年 3 月,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高 级 政 工 师 长 期 从 事 建 筑 工 程 企 业 管 理 工 作, 历 任 新 疆 石 河 子 建 筑 安 装 公 司 二 队 队 长 技 术 开 发 部 主 任 副 经 理 党 委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 新 疆 石 河 子 天 筑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委 副 书 记 ; 石 河 子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兵 团 五 建 党 委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副 董 事 长 陈 刚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2 年 4 月, 本 科 学 历,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首 届 EMBA 班 成 员, 高 级 工 程 师, 一 级 建 造 师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工 师 物 资 经 销 总 公 司 机 电 科 科 长 副 总 经 理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总 机 械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陈 刚 先 生 长 期 从 事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及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主 持 过 多 项 重 点 工 程 的 施 工 项 目, 并 先 后 荣 获 全 国 施 工 企 业 设 备 管 理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自 治 区 优 秀 施 工 企 业 家 兵 团 劳 动 模 范 建 工 师 劳 动 模 范 等 荣 誉 孙 愚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3 年 2 月, 本 科 学 历, 经 济 13
15 师 历 任 中 农 公 司 斯 里 兰 卡 瓦 拉 维 水 利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昆 仑 土 木 建 筑 承 包 总 公 司 经 营 处 负 责 人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计 财 委 投 资 处 科 员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投 资 中 心 项 目 处 处 长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总 裁 助 理 现 任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总 经 济 师, 本 公 司 董 事 王 晓 东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9 年 12 月, 硕 士 研 究 生 历 任 新 疆 农 垦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职 员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办 公 厅 秘 书 一 处 秘 书 新 中 基 副 总 经 理, 新 疆 徕 远 经 贸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新 疆 中 基 城 乡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新 疆 中 基 番 茄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新 中 基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新 疆 徕 远 经 贸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司 书 忠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50 年 9 月, 研 究 生 学 历, 副 研 究 员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第 二 炮 兵 技 术 学 院 教 师 ; 西 安 公 路 学 院 图 书 馆 书 记 主 任 ; 西 安 公 路 学 院 公 安 处 处 长 ; 长 安 大 学 产 业 管 理 处 处 长 ; 长 安 大 学 产 业 管 理 处 党 委 书 记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安 大 学 产 业 管 理 处 工 会 主 席 刘 涛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2 年 10 月, 道 路 与 铁 道 工 程 专 业 博 士, 研 究 员, 注 册 咨 询 工 程 师 历 任 新 疆 交 通 科 研 院 研 究 实 习 员 助 理 研 究 员 副 研 究 员 研 究 员 新 疆 交 通 科 研 院 道 路 研 究 所 所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新 疆 农 业 大 学 硕 士 生 导 师, 新 疆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客 座 教 授 姜 德 鑫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5 年 5 月, 法 律 硕 士, 法 学 副 教 授 历 任 新 疆 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讲 师 ; 新 疆 库 车 县 齐 满 乡 党 委 副 书 记 ( 挂 职 ); 新 疆 公 安 司 法 干 部 管 理 学 院 ; 新 疆 财 经 学 院 法 学 系 经 济 学 系 副 主 任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法 学 院 副 院 长, 新 疆 文 博 律 师 事 务 所 兼 职 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师 北 京 大 成 ( 乌 鲁 木 齐 ) 律 师 事 务 所 兼 职 律 师 郑 石 桥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4 年 9 月, 教 授, 博 士 后,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中 国 注 册 税 务 师 中 国 注 册 评 估 师,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博 士 生 导 师 ( 兼 职 ) 历 任 新 疆 八 一 钢 铁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会 计 审 计 ;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教 师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院 长, 新 疆 德 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南 京 审 计 学 院 国 际 审 计 学 院 院 长, 新 疆 光 正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 监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 14
16 张 辉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7 年 6 月, 专 科 学 历, 政 工 师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机 械 施 工 公 司 三 分 公 司 副 书 记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经 理 办 副 主 任 ; 本 公 司 经 理 办 主 任 党 群 工 作 部 主 任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工 会 主 席 吴 光 成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1 年 8 月,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职 称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五 一 农 场 建 筑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科 科 长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审 计 局 副 处 长 ; 新 中 基 副 总 经 理, 新 疆 中 基 番 茄 制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新 疆 徕 远 经 贸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新 疆 亚 鑫 国 际 经 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山 东 金 石 沥 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叶 成 光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70 年 12 月, 本 科 学 历 曾 长 期 从 事 化 工 产 品 研 究 工 作, 历 任 新 疆 金 石 沥 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新 疆 金 石 置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金 石 财 富 投 资 集 团 董 事 长 山 东 金 石 沥 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孙 军 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2 年 10 月, 本 科 学 历,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历 任 新 疆 奎 屯 市 财 务 局 主 任 科 员 ; 新 疆 华 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主 任 会 计 师 ; 新 疆 信 德 会 计 事 务 所 副 主 任 科 员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财 务 部 部 长 吕 伟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2 年 11 月, 大 专 学 历, 政 工 师 历 任 工 一 师 机 械 化 公 司 一 分 公 司 政 工 员 工 会 副 主 席 兵 团 机 械 施 工 公 司 纪 检 办 公 室 纪 检 员 纪 检 监 察 员 副 主 任 司 法 办 业 务 员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政 治 工 作 部 主 办 科 员 二 级 主 任 党 群 工 作 部 副 主 任 本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副 部 长 部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纪 委 书 记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 陈 刚 先 生 : 简 历 请 见 董 事 简 历 部 分 熊 保 恒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3 年 8 月, 本 科 学 历,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第 二 届 EMBA 班 成 员, 高 级 工 程 师, 一 级 建 造 师 长 期 从 事 企 业 管 理 及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主 持 过 多 项 自 治 区 重 点 工 程 施 工 历 任 工 一 师 北 疆 铁 路 技 术 员 ; 新 疆 驻 15
17 斯 里 兰 卡 瓦 拉 维 水 利 项 目 部 工 程 师 ; 新 疆 兵 团 建 筑 安 装 总 公 司 驻 福 建 晋 江 市 政 项 目 部 副 总 工 程 师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吐 - 乌 - 大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副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熊 保 恒 先 生 长 期 从 事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及 路 桥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主 持 过 多 项 重 大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并 先 后 荣 获 建 工 师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兵 团 优 秀 企 业 家 等 多 项 荣 誉, 其 主 持 施 工 的 西 安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于 2005 年 荣 获 行 业 最 高 荣 誉 全 国 第 四 届 詹 天 佑 土 木 工 程 奖 郭 建 新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4 年 8 月,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长 期 从 事 财 务 及 管 理 工 作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工 一 师 二 团 财 务 科 副 科 长 ; 新 疆 库 尔 勒 棉 纺 厂 财 务 处 副 处 长 处 长 ; 新 疆 罗 布 淖 尔 纺 织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主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公 司 证 券 部 主 任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部 部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汪 伟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7 年 8 月,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工 一 师 新 兴 建 筑 安 装 公 司 兰 新 线 指 挥 部 总 指 挥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项 目 部 经 理 ; 本 公 司 项 目 部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汪 伟 先 生 长 期 从 事 路 桥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主 持 过 多 项 重 大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先 后 荣 获 自 治 区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全 国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等 荣 誉 韩 征 平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9 年 6 月,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长 期 从 事 建 筑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机 械 化 施 工 公 司 三 分 公 司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路 面 分 公 司 副 经 理 西 安 二 项 目 部 副 经 理 ; 本 公 司 一 分 公 司 副 经 理 南 方 分 公 司 经 理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重 庆 分 公 司 经 理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韩 征 平 先 生 长 期 从 事 路 桥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工 作, 主 持 过 多 项 重 大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并 先 后 荣 获 建 工 师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兵 团 优 秀 项 目 经 理 等 荣 誉 蔡 志 舰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9 年 4 月,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长 期 从 事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机 械 设 备 管 理 工 作,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工 一 师 机 械 施 工 公 司 设 备 科 科 长 ; 本 公 司 设 备 管 理 部 副 主 任 材 料 部 主 任 机 械 副 总 工 程 师 16
18 总 机 械 工 程 师 比 奥 项 目 部 经 理 吉 尔 吉 斯 奥 什 办 事 处 主 任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海 外 分 公 司 经 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沈 赣 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70 年 1 月, 本 科 学 历,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第 二 届 EMBA 班 成 员, 高 级 工 程 师 长 期 从 事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工 一 师 机 械 施 工 公 司 三 分 公 司 主 任 工 程 师 建 安 分 公 司 主 任 工 程 师 水 电 分 公 司 经 理 工 程 管 理 部 副 主 任 主 任 公 司 巴 基 斯 坦 瓜 达 尔 至 吐 尔 伯 特 公 路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卡 拉 奇 真 纳 机 场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兼 巴 基 斯 坦 卡 拉 奇 办 事 处 主 任 巴 基 斯 坦 伊 斯 兰 堡 办 事 处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总 经 济 师 连 建 平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4 年 12 月,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工 程 师 长 期 从 事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历 任 北 新 路 桥 西 安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E 标 项 目 部 副 经 理 洛 界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部 副 经 理 北 迪 分 公 司 副 经 理 乌 市 蜘 蛛 山 隧 道 SC3 标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精 伊 霍 铁 路 项 目 部 项 目 经 理 北 新 路 桥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精 伊 霍 铁 路 工 程 项 目 经 理 阿 尔 及 利 亚 东 西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部 副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王 勇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9 年 6 月, 本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长 期 从 事 工 程 管 理 工 作 历 任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工 一 师 新 兴 建 筑 安 装 公 司 主 任 工 程 师 项 目 经 理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种 机 械 工 程 分 公 司 艾 桑 沙 漠 公 路 项 目 部 施 工 技 术 员 ; 本 公 司 西 安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北 段 E 标 段 经 营 科 长, 本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部 副 主 任 主 任 ; 本 公 司 总 经 济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张 杰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71 年 12 月, 本 科 学 历,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首 届 EMBA 班 成 员, 高 级 会 计 师 历 任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项 目 会 计 ; 本 公 司 项 目 会 计 财 务 部 副 主 任 副 总 会 计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兼 总 会 计 师 朱 胜 军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73 年 10 月, 硕 士 研 究 生, 会 计 师 历 任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特 机 分 公 司 砼 拌 合 厂 会 计 财 务 部 会 计 海 外 事 业 部 部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部 部 长 战 略 发 展 部 部 长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张 志 建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国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出 生 于 1966 年 4 月,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注 册 监 理 工 程 师 历 任 兵 团 工 一 师 工 一 团 阿 勒 泰 地 区 布 尔 津 县 托 洪 台 水 电 站 17
19 施 工 员 乌 鲁 木 齐 市 第 一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机 械 化 施 工 公 司 克 拉 玛 依 市 黄 羊 泉 水 库 施 工 科 长 技 术 科 主 任 工 程 师 乌 市 高 科 监 理 中 心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兵 团 建 科 院 技 术 服 务 部 引 额 济 乌 沙 漠 明 渠 工 程 实 验 室 主 任, 和 田 市 隆 鑫 试 验 检 测 中 心 总 工 程 师 公 司 海 外 项 目 阿 尔 及 利 亚 东 西 高 速 公 路 西 标 段 第 一 地 区 经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中 心 实 验 室 主 任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 三 )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股 东 单 位 或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姓 名 任 职 的 单 位 名 称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职 期 间 朱 建 国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党 委 副 书 记 法 定 代 表 人 总 经 理 2009 年 至 今 2007 年 至 今 孙 愚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济 师 2007 年 至 今 王 晓 东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011 年 3 月 至 今 新 疆 徕 远 经 贸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2002 年 至 今 司 书 忠 长 安 大 学 工 会 主 席 2007 年 至 今 刘 涛 姜 德 鑫 郑 石 桥 新 疆 农 业 大 学 硕 士 生 导 师 2004 年 至 今 新 疆 交 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客 座 教 授 2008 年 至 今 新 疆 财 经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师 1996 年 至 今 北 京 大 成 ( 乌 鲁 木 齐 律 师 事 务 所 ) 兼 职 律 师 2010 年 3 月 至 今 南 京 审 计 学 院 国 际 审 计 学 院 院 长 2010 年 7 月 至 今 新 疆 光 正 钢 结 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9 年 至 今 孙 军 江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财 务 部 部 长 2008 年 至 今 吴 光 成 山 东 金 石 沥 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10 年 12 月 至 今 新 疆 金 石 置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11 年 至 2013 年 叶 成 光 金 石 财 富 投 资 集 团 董 事 长 2011 年 至 2013 年 山 东 金 石 沥 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2010 年 至 2012 年 郭 建 新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10 年 至 今 韩 征 平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2010 年 至 今 蔡 志 舰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10 年 至 今 朱 胜 军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10 年 至 今 ( 四 )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报 酬 情 况 1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报 酬 确 定 依 据 18
20 (1)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照 其 行 政 职 务, 根 据 公 司 现 行 的 工 资 制 度 领 取 薪 酬,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津 贴 年 底 根 据 经 营 业 绩, 按 照 考 核 评 定 程 序, 确 定 其 绩 效 工 资 (2)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每 年 津 贴 为 3 万 元 ( 含 税 ), 并 按 规 定 据 实 报 销 独 立 董 事 为 参 加 公 司 会 议 等 履 职 情 况 下 发 生 的 差 旅 费 办 公 费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报 酬 情 况 姓 名 公 司 职 务 税 前 报 酬 总 额 ( 万 元 ) 是 否 在 公 司 领 取 报 酬 津 贴 朱 建 国 董 事 长 0.00 否 王 志 民 副 董 事 长 是 陈 刚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是 孙 愚 董 事 0.00 否 王 晓 东 董 事 1.5 是 司 书 忠 董 事 1.5 是 刘 涛 独 立 董 事 3 是 姜 德 鑫 独 立 董 事 3 是 郑 石 桥 独 立 董 事 3 是 张 辉 监 事 会 主 席 是 吕 伟 监 事 4.76 是 孙 军 江 监 事 0.00 否 吴 光 成 监 事 1.5 是 叶 成 光 监 事 1.5 是 熊 保 恒 副 总 经 理 是 郭 建 新 副 总 经 理 是 汪 伟 副 总 经 理 是 韩 征 平 副 总 经 理 是 蔡 志 舰 副 总 经 理 是 沈 赣 华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济 师 是 连 建 平 副 总 经 理 是 朱 胜 军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王 勇 副 总 经 理 是 张 杰 财 务 总 监 是 19
21 张 志 建 总 工 程 师 (10 个 月 )11.36 是 张 国 栋 原 总 工 程 师 (1 个 月 )0.87 是 ( 五 ) 报 告 期 内 被 选 举 或 离 任 的 董 事 和 监 事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年 2 月 11 日, 经 公 司 三 届 十 二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张 国 栋 先 生 辞 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职 务, 聘 任 张 志 建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年 12 月 7 日, 经 公 司 三 届 二 十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聘 任 王 勇 先 生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聘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沈 赣 华 先 生 兼 任 总 经 济 师 职 务 二 公 司 员 工 情 况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为 1347 人, 其 专 业 构 成 教 育 程 序 及 需 公 司 承 担 费 用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人 数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分 类 人 数 ( 人 ) 占 公 司 总 人 数 比 例 (%)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构 成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人 员 合 计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教 育 程 度 大 专 学 历 中 专 学 历 技 校 及 以 下 学 历 合 计 岁 以 上 年 龄 分 布 40~49 岁 ~39 岁 岁 以 下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员 工 合 同 签 订 率 为 100% 按 照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缴 暂 行 条 例 以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统 一 办 法 的 规 定, 建 立 并 足 额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保 障 基 金, 即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未 发 生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离 退 休 职 工 费 用 全 部 由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乌 鲁 木 齐 市 统 筹 按 照 新 政 办 发 [2010]168 号 文, 自 2010 年 7 月 1 20
22 日 起, 公 司 承 担 1995 年 12 月 31 日 前 退 休 员 工 每 人 每 月 120 元 的 生 活 补 贴 费 用,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在 公 司 领 取 此 项 生 活 补 贴 的 退 休 职 工 人 数 为 157 人 21
23 第 六 节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一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综 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并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及 新 疆 证 监 局 有 关 部 署, 进 一 步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进 一 步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促 进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1 关 于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和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召 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并 通 过 聘 请 律 师 保 证 会 议 召 集 召 开 和 表 决 程 序 的 合 法 性, 能 够 确 保 全 体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享 有 平 等 地 位, 充 分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利 2 关 于 公 司 与 股 东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和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上 独 立 于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内 部 机 构 独 立 运 作 公 司 股 东 能 严 格 规 范 自 己 的 行 为, 没 有 超 越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干 预 公 司 的 决 策 和 经 营 活 动 的 行 为,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占 用 上 市 公 司 资 金 的 现 象, 上 市 公 司 也 无 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3 关 于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九 名,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三 名, 占 全 体 董 事 的 三 分 之 一, 董 事 会 的 人 数 及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能 够 依 据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制 度 开 展 工 作, 积 极 参 加 相 关 知 识 的 培 训, 熟 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认 真 履 行 董 事 职 责 独 立 董 事 能 够 不 受 影 响 地 独 立 履 行 职 责 为 了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设 立 了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考 核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业 委 员 会, 为 董 事 会 的 决 策 提 供 了 科 学 和 专 业 的 意 见 及 参 考 4 关 于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5 名,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 名, 公 司 监 事 会 的 人 数 与 人 员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与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公 司 监 事 能 够 按 照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22
24 认 真 履 行 自 己 的 职 责, 出 席 了 股 东 大 会 列 席 了 现 场 董 事 会, 按 规 定 的 程 序 召 开 了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财 务 状 况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有 效 监 督 并 发 表 意 见, 维 护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5 关 于 绩 效 评 价 和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公 司 逐 步 完 善 和 建 立 公 正 透 明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和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经 营 者 的 收 入 与 企 业 经 营 业 绩 挂 钩,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聘 任 公 开 透 明,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6 关 于 相 关 利 益 者 公 司 充 分 尊 重 和 维 护 相 关 利 益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社 会 股 东 公 司 员 工 等 各 方 面 利 益 的 协 调 平 衡, 诚 信 对 待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认 真 培 养 每 一 位 员 工, 坚 持 与 相 关 利 益 者 互 利 共 赢 的 原 则, 共 同 推 动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快 速 和 谐 发 展 7 关 于 信 息 披 露 与 透 明 度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真 实 准 确 及 时 完 整 地 披 露 有 关 信 息 ; 并 指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协 调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的 关 系, 接 待 股 东 的 来 访, 回 答 投 资 者 咨 询,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已 披 露 的 资 料 ; 指 定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报 纸 和 网 站,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真 实 准 确 及 时 地 披 露 信 息, 确 保 公 司 所 有 股 东 以 公 平 的 机 会 获 得 信 息 二 公 司 董 事 长 独 立 董 事 和 其 他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严 格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诚 实 守 信 勤 勉 独 立 的 履 行 职 责, 积 极 出 席 相 关 会 议, 认 真 审 议 各 项 董 事 会 议 案, 忠 诚 于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利 益,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侵 害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长 朱 建 国 先 生 履 行 职 责 时, 严 格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依 法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积 极 开 展 工 作, 严 格 执 行 董 事 会 集 体 决 策 机 制, 并 积 极 推 动 公 司 内 部 各 项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完 善 以 及 规 范 运 作, 能 够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对 重 大 事 项 的 知 情 权, 为 他 们 提 供 了 23
25 发 挥 作 用 的 平 台, 为 其 行 使 职 能 和 发 挥 作 用 创 造 了 条 件 ; 全 力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积 极 督 促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贯 彻 执 行 公 司 已 制 定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对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职 条 件 独 立 性 提 名 选 举 和 更 换 行 使 职 权 及 公 司 应 提 供 的 工 作 条 件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明 确, 并 经 公 司 2007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加 强 董 事 会 建 设, 确 保 董 事 会 会 议 依 法 正 常 召 集 和 召 开 董 事 长 没 有 从 事 超 越 其 职 权 范 围 的 行 为, 能 够 积 极 督 促 董 事 会 决 议 的 执 行, 及 时 将 有 关 情 况 告 知 其 他 董 事, 能 够 保 证 独 立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知 情 权, 为 他 们 提 供 了 发 挥 作 用 的 平 台, 为 其 行 使 职 能 和 发 挥 作 用 创 造 了 条 件, 为 公 司 稳 健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保 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三 名 独 立 董 事 恪 尽 职 守 廉 洁 自 律 忠 实 勤 勉 依 法 严 格 履 行 了 职 责, 出 席 了 公 司 召 开 的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并 独 立 客 观 的 发 表 意 见 定 期 了 解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关 注 外 部 环 境 变 化 对 公 司 造 成 的 影 响, 对 公 司 的 战 略 发 展 2010 年 4 月 10 日, 公 司 三 届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年 报 工 作 制 度,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在 公 司 年 报 编 制 和 披 露 过 程 中 应 当 履 行 的 责 任 义 务 与 年 审 会 计 师 见 面 沟 通 等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郑 石 桥 先 生 姜 德 鑫 先 生 刘 涛 先 生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规 定, 恪 尽 职 守 勤 勉 尽 责, 按 时 参 加 报 告 期 内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对 各 项 议 案 进 行 认 真 审 议,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累 计 和 当 期 对 外 担 保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等 事 项 独 立 客 观 的 发 表 意 见, 同 时 充 分 运 用 专 业 知 识 为 公 司 发 展 出 谋 献 策,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影 响, 切 实 维 护 了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未 对 公 司 本 年 度 的 董 事 会 各 项 议 案 提 出 异 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情 况 如 下 : 董 事 姓 名 具 体 职 务 应 出 席 次 数 现 场 出 席 次 数 以 通 讯 方 式 参 加 会 议 次 数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缺 席 次 数 是 否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出 席 会 议 朱 建 国 董 事 长 否 王 志 民 副 董 事 长 否 陈 刚 副 董 事 长 否 孙 愚 董 事 否 24
26 王 晓 东 董 事 否 司 书 忠 董 事 否 刘 涛 独 立 董 事 否 郑 石 桥 独 立 董 事 否 姜 德 鑫 独 立 董 事 否 备 注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董 事 会 9 次, 其 中 现 场 会 议 6 次 现 场 加 通 讯 会 议 1 次, 通 讯 会 议 2 次 三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规 范 运 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分 开,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及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1 业 务 独 立 本 公 司 主 营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 许 可 项 目 : 货 物 运 输 搬 运 装 卸 ( 机 械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 公 路 路 面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 桥 梁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 隧 道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 新 型 建 材 的 开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 商 品 混 凝 土 沥 青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 承 包 境 外 公 路 工 程 和 境 内 国 际 招 标 工 程 ; 对 外 派 遣 实 施 上 述 境 外 工 程 所 需 的 劳 务 人 员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 润 滑 油 钢 材 水 泥 机 械 设 备 及 配 件 建 筑 材 料 通 讯 器 材 ( 专 项 除 外 ) 销 售 公 司 具 有 完 全 独 立 的 业 务 运 作 系 统, 设 有 独 立 的 市 场 开 发 部, 负 责 市 场 开 拓 和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的 承 揽 工 作 同 时, 根 据 承 揽 的 项 目 成 立 若 干 独 立 的 项 目 部 负 责 具 体 的 工 程 施 工 工 作, 与 控 股 股 东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拥 有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壹 级 铁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壹 级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壹 级 等 资 质 并 开 展 上 述 业 务 相 区 别 本 公 司 是 独 立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的 企 业 法 人, 具 有 多 年 从 事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承 揽 施 工 的 业 务 经 验,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公 司 在 业 务 开 展 方 面 不 存 在 对 主 要 股 东 和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依 赖 关 系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者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25
27 2 人 员 独 立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人 事 和 劳 资 管 理 体 系, 与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总 工 程 师 总 经 济 师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全 部 专 职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并 领 取 薪 酬, 没 有 在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任 何 职 务, 也 没 有 在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或 存 在 其 他 利 益 冲 突 的 企 业 任 职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产 生 均 通 过 合 法 程 序, 没 有 出 现 股 东 逾 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况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人 事 档 案, 人 事 聘 用 和 任 免 制 度 以 及 独 立 的 工 资 管 理 制 度, 并 与 全 体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由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独 立 负 责 公 司 员 工 的 聘 任 考 核 和 奖 惩 ; 公 司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参 加 社 会 统 筹, 统 一 办 理 养 老 医 疗 失 业 工 伤 生 育 等 五 项 社 会 保 险, 并 为 员 工 办 理 住 房 公 积 金, 在 员 工 的 社 会 保 障 工 资 薪 酬 等 方 面 均 与 股 东 单 位 分 账 独 立 3 资 产 完 整 公 司 合 法 拥 有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土 地 房 屋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设 备 等 资 产, 财 产 权 属 凭 证 完 整 合 法, 不 存 在 权 属 争 议 ; 公 司 与 各 股 东 的 资 产 产 权 界 定 清 晰,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独 立 截 至 目 前 没 有 控 股 股 东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的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情 况 没 有 以 公 司 的 资 产 为 股 东 的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公 司 对 所 有 资 产 拥 有 完 全 的 控 制 支 配 权 4 机 构 独 立 公 司 设 有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公 司 各 级 管 理 部 门 等 机 构,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职 权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且 与 生 产 经 营 相 适 应 能 充 分 独 立 运 行 高 效 精 简 的 组 织 机 构, 各 内 部 职 能 部 门 构 成 一 个 有 机 整 体, 保 障 了 公 司 的 日 常 运 营 公 司 与 大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机 构 混 同 的 情 形, 大 股 东 及 其 职 能 部 门 与 本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之 间 不 存 在 上 下 级 关 系, 自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没 有 发 生 股 东 干 预 本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象 26
28 5 财 务 独 立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一 套 独 立 完 整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并 建 立 了 相 应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配 备 了 专 职 的 财 务 人 员 负 责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进 行 财 务 核 算, 统 一 调 度 资 金, 监 督 财 务 收 支 并 统 筹 处 理 财 务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组 织 指 导 基 层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同 时, 公 司 基 层 生 产 单 位 均 设 置 专 职 会 计 人 员, 负 责 基 层 单 位 财 务 核 算 工 作 公 司 在 银 行 单 独 开 立 账 户, 拥 有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号, 与 控 股 股 东 账 户 分 离 公 司 作 为 独 立 纳 税 人,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缴 纳 义 务, 与 股 东 单 位 无 混 合 纳 税 情 况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股 东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以 自 己 的 资 产 权 益 或 信 用 为 股 东 单 位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其 他 关 联 方 申 请 贷 款 的 情 形 四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 一 )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的 总 体 方 案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通 过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进 行 管 理 和 监 督 董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常 设 决 策 机 构, 向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和 政 府 各 有 关 监 管 机 构 分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赋 予 的 职 责 和 程 序, 对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中 重 大 决 策 进 行 审 议 并 做 出 决 定, 或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监 事 会 是 公 司 的 监 督 机 构, 负 责 对 公 司 董 事 经 理 的 行 为 以 及 公 司 的 财 务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总 经 理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聘 任, 在 董 事 会 的 指 导 下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组 织 实 施 董 事 会 决 议 此 外, 公 司 还 设 副 总 经 理 9 名, 财 务 总 监 1 名, 总 经 济 师 1 名 ( 由 1 名 副 总 经 理 兼 任 ), 总 工 程 师 1 名,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与 管 理 职 能 及 业 务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结 构, 各 职 能 部 门 有 既 定 的 管 理 职 责 和 权 限, 部 门 之 间 建 立 了 适 当 的 职 责 分 工 及 报 告 制 度, 部 门 内 部 也 存 在 相 应 的 职 责 分 工, 以 保 证 各 项 业 务 授 权 执 行 记 录 及 资 产 的 维 护 与 保 管 分 别 由 不 同 的 部 门 或 个 人 互 相 监 督 地 完 成 ( 二 )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1 管 理 控 制 : 公 司 有 较 为 健 全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较 为 完 善 的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包 27
29 括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年 报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董 事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等 各 种 管 理 制 度, 以 保 证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促 进 公 司 健 康 发 展 公 司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之 后 均 能 得 到 有 效 的 贯 彻 2 经 营 控 制 : 本 公 司 依 据 行 业 的 特 点 和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针 对 每 个 岗 位, 制 定 了 明 确 的 工 作 职 责 本 公 司 已 通 过 GBT/ idt ISO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GB/T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GB/T idt ISO1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并 严 格 按 照 体 系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 同 时 还 不 定 期 对 各 项 制 度 流 程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和 评 估, 对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和 规 范 运 作 起 到 了 较 好 的 监 督 控 制 作 用 公 司 还 不 断 进 行 技 术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促 进 工 作 及 生 产 效 率 全 面 提 升,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了 经 营 风 险 3 财 务 控 制 :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会 计 法 税 法 经 济 法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本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方 面 设 有 较 为 合 理 的 岗 位 和 职 责 权 限, 并 配 备 相 应 的 财 务 人 员 以 保 证 财 会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对 货 币 资 金 设 备 采 购 工 程 款 支 付 固 定 资 产 存 货 等 建 立 了 内 部 审 批 程 序, 规 定 了 相 应 的 审 批 权 限, 并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管 理 会 计 系 统 能 确 认 并 记 录 所 有 真 实 交 易, 及 时 充 分 描 述 交 易, 并 在 会 计 报 表 和 附 注 中 适 当 的 进 行 表 达 和 披 露 4 信 息 披 露 控 制 : 公 司 已 制 订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与 外 部 信 息 报 送 和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等 制 度, 从 信 息 披 露 机 构 和 人 员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事 务 管 理 披 露 程 序 信 息 报 告 保 密 措 施 档 案 管 理 责 任 追 究 等 方 面 作 了 详 尽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外 信 息 披 露 严 格 规 范, 信 息 传 递 通 畅, 信 息 披 露 能 平 等 对 待 所 有 投 资 者, 并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真 实 完 整 准 确 及 时, 没 有 出 现 重 大 信 息 的 提 前 泄 露, 有 效 保 障 了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28
30 5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控 制 : 为 规 范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使 用 管 理,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的 安 全, 保 障 投 资 者 利 益, 公 司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对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使 用 及 审 批 程 序 用 途 调 整 与 变 更 管 理 监 督 和 责 任 追 究 等 方 面 进 行 明 确 规 定, 以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报 告 期 内, 由 公 司 审 计 室 每 季 度 末 对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审 批 使 用 等 情 况 进 行 审 核, 审 核 报 告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报 告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制 度 规 定 贯 彻 落 实 6 内 部 审 计 控 制 :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等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规 章 制 度,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公 司 设 立 了 专 门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的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公 司 审 计 部 在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直 接 领 导 下 依 法 独 立 开 展 常 规 综 合 审 计 工 程 项 目 审 计 等 日 常 审 计 工 作, 对 有 必 要 深 入 的 事 项 追 加 实 施 专 项 审 计, 此 外, 对 公 司 现 金 银 行 账 户 等 进 行 不 定 期 抽 查, 对 设 备 原 材 料 等 进 行 定 期 监 盘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对 监 督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内 控 制 度 存 在 的 缺 陷 和 执 行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向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报 告, 并 督 促 相 关 部 门 及 时 整 改, 确 保 内 控 制 度 的 有 效 实 施 7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控 制 :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注 重 务 实 性 操 作 和 长 期 激 励, 确 保 执 行 公 司 政 策 和 程 序 的 人 员 具 备 应 有 的 胜 任 能 力 和 正 直 品 行 随 着 公 司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壮 大,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政 策, 结 合 公 司 自 身 的 业 务 特 点, 制 定 了 较 科 学 的 聘 用 轮 岗 培 训 劳 动 管 理 工 资 薪 酬 绩 效 考 核 人 才 激 励 等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实 行 全 员 劳 动 合 同 制, 建 立 了 全 员 考 核 制 度, 对 员 工 的 能 力 态 度 业 绩 进 行 考 评, 考 核 结 果 同 个 人 薪 金 相 挂 钩 ; 对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实 施 了 年 薪 制, 上 述 制 度 的 有 效 执 行, 极 大 地 调 动 了 员 工 的 劳 动 积 极 性,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人 才 聚 集 能 力, 对 促 进 企 业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8 关 联 交 易 控 制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人 的 含 义 关 联 交 易 的 审 议 程 序 等 作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保 证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符 合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确 保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不 损 害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9 重 大 投 资 控 制 : 公 司 对 对 外 投 资 的 投 资 类 别 投 资 对 象 以 及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决 策 权 限 等 方 面 作 了 明 确 规 定, 规 定 在 进 行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时, 需 聘 请 技 术 经 济 法 律 等 有 关 机 构 和 专 家 进 行 咨 询 ; 决 策 投 资 项 目 不 能 仅 考 虑 项 目 的 报 酬 率, 更 要 关 注 投 资 风 29
31 险 的 分 析 与 防 范, 对 投 资 项 目 的 决 策 要 采 取 谨 慎 的 原 则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相 关 投 资 事 项 的 审 批 程 序 符 合 上 述 规 则 规 定 ( 三 )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监 督 部 门 的 设 置 及 检 查 监 督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审 计 委 员 会 是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机 构,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2 名 为 独 立 董 事, 由 1 名 会 计 专 业 的 独 立 董 事 任 召 集 人 ; 公 司 设 置 审 计 部, 在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领 导 下 执 行 日 常 内 部 控 制 的 监 督 和 检 查 工 作 报 告 期 内, 审 计 部 开 展 内 部 控 制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在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监 督 与 指 导 下, 坚 持 全 面 审 计 突 出 重 点 的 原 则, 以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为 基 础, 以 经 济 责 任 财 经 纪 律 物 资 设 备 采 购 经 济 效 益 经 济 合 同 业 务 费 开 支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审 计 为 重 点, 不 断 拓 宽 审 计 领 域, 加 大 监 督 力 度, 促 进 企 业 不 断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增 强 抗 风 险 能 力 ( 四 )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评 价 和 审 核 意 见 1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价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通 过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认 真 的 自 查 和 分 析, 认 为 :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较 为 健 全,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2010 年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能 够 切 实 得 到 贯 彻 落 实 执 行, 在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各 个 关 键 环 节 发 挥 了 较 好 的 管 理 与 风 险 防 范 作 用, 确 保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有 效 的 在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发 展 中, 公 司 要 通 过 制 度 创 新 管 理 创 新 不 断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提 高 内 部 控 制 的 效 率 和 效 益, 为 公 司 的 发 展 保 驾 护 航 2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核 查 意 见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核 查 意 见, 经 核 查, 光 大 证 券 认 为 : 北 新 路 桥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较 为 健 全,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执 行 情 况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 公 司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企 业 业 务 经 营 及 管 理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北 新 路 桥 的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反 映 了 其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设 及 运 行 情 况 3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审 核 意 见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符 合 我 国 有 关 法 规 和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也 适 合 当 前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实 际 情 况 需 要 ;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措 施 对 企 业 管 理 各 个 过 程 各 个 环 节 的 控 制 发 挥 了 30
32 较 好 的 作 用 ;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是 有 效 的 公 司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比 较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真 实 情 况,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总 结 比 较 全 面,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薄 弱 环 节 认 识 比 较 深 刻,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的 努 力 方 面 也 比 较 明 确 我 们 认 同 该 报 告 4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审 核 意 见 经 审 核, 监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加 强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和 管 理 实 际, 现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并 能 得 到 有 效 的 执 行, 该 体 系 的 建 立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等 各 个 环 节 起 到 较 好 的 风 险 防 范 和 控 制 作 用 2010 年, 未 发 现 公 司 有 违 反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及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情 形 发 生 综 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情 况 和 控 制 效 果,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符 合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有 关 规 定,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真 实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建 立 健 全 和 实 施 状 况, 内 部 控 制 是 有 效 的 对 该 评 价 报 告 没 有 异 议 ( 五 )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整 改 情 况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和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方 面 还 需 不 断 完 善 和 提 高, 公 司 需 不 断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教 育 和 培 训, 提 高 员 工 特 别 是 管 理 层 对 风 险 控 制 的 意 识 对 于 目 前 公 司 在 内 部 控 制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公 司 拟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加 以 改 进 和 提 高 : 1 继 续 加 强 营 造 良 好 的 公 司 控 制 环 境, 建 立 良 好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组 织 机 构 2 继 续 充 分 发 挥 内 部 审 计 的 作 用, 从 地 位 上 保 证 内 部 审 计 的 充 分 独 立 性, 以 更 好 地 对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评 价, 增 强 内 部 审 计 的 权 威 性 和 独 立 性 保 障 公 司 按 经 营 管 理 层 的 决 策 运 营, 防 止 企 业 资 产 流 失, 切 实 保 障 股 东 权 益 3 继 续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机 制 构 筑 更 加 灵 敏 的 信 息 系 统 与 监 控 系 统, 对 不 利 事 件 及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进 行 识 别 分 类 评 估 和 控 制, 当 内 部 因 素 及 外 部 因 素 发 生 变 化 时, 能 及 时 调 整 和 应 变 4 不 断 形 成 全 方 位 宽 领 域 的 控 制 观 念, 修 订 完 善 内 部 相 关 制 度, 建 立 持 续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的 长 效 保 障 机 制 31
33 5 在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和 发 展 过 程 中, 持 续 关 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可 能 存 在 的 缺 陷 和 漏 洞, 并 根 据 公 司 内 外 部 经 营 情 况 经 营 环 境 对 内 控 制 度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不 断 改 进 充 实 和 完 善 五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及 激 励 机 制 ]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考 核 制 度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综 合 考 评, 其 考 评 结 果 与 其 薪 酬 结 合, 决 定 其 加 薪 降 薪 以 及 续 聘 解 聘 公 司 将 继 续 建 立 和 完 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评 价 体 系 和 激 励 机 制, 并 依 据 公 司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目 标, 对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管 理 指 标 进 行 考 核,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能 力 履 职 情 况 责 任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考 评, 使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绩 效 与 其 收 入 直 接 挂 钩 六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报 告 期 内 工 作 情 况 内 部 控 制 相 关 情 况 一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建 立 情 况 1.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是 否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2. 公 司 董 事 会 是 否 设 立 审 计 委 员 会, 公 司 是 否 设 立 独 立 于 财 务 部 门 的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3.(1)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员 是 否 全 部 由 董 事 组 成, 独 立 董 事 占 半 数 以 上 并 担 任 召 集 人, 且 至 少 有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2)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是 否 配 置 三 名 以 上 ( 含 三 名 ) 专 职 人 员 从 事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二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披 露 相 关 情 况 1. 公 司 是 否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出 具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结 论 是 否 为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 如 为 内 部 控 制 无 效, 请 说 明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的 重 大 缺 陷 ) 3. 本 年 度 是 否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出 具 鉴 证 报 告 4.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是 否 出 具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如 出 具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或 指 出 公 司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的, 公 司 是 / 否 / 不 适 用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备 注 / 说 明 ( 如 选 择 否 或 不 适 用, 请 说 明 具 体 原 因 ) 32
34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是 否 针 对 所 涉 及 事 项 做 出 专 项 说 明 5.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是 否 出 具 明 确 同 意 意 见 ( 如 为 异 议 意 见, 请 说 明 ) 6.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是 否 出 具 明 确 同 意 的 核 查 意 见 ( 如 适 用 ) 是 是 三 审 计 委 员 会 和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本 年 度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与 工 作 成 效 审 计 委 员 会 按 时 审 议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提 交 的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和 下 一 年 度 的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每 个 季 度 召 开 会 议 审 议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提 交 的 本 季 度 工 作 总 结 及 下 一 季 度 工 作 计 划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每 季 度 对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审 计, 及 时 出 具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及 时 对 重 大 公 告 重 要 事 项 进 行 审 计 并 出 具 审 计 报 告, 能 够 及 时 发 现 内 部 控 制 中 存 在 的 缺 陷 问 题 及 风 险 隐 患, 并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四 公 司 认 为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情 况 ( 无 ) 七 公 司 建 立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的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号 关 于 做 好 上 市 公 司 2009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相 关 工 作 的 公 告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证 上 号 关 于 做 好 上 市 公 司 2009 年 的 年 度 报 告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为 提 高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水 平, 加 大 对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和 相 关 人 员 的 问 责 力 度, 提 高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的 透 明 度 和 质 量,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制 定 了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报 信 息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该 制 度, 进 一 步 强 化 信 息 披 露 责 任 意 识, 提 高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33
35 第 七 节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召 开 了 五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召 集 召 开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要 求 进 行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出 席 出 现 场 见 证 了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召 开 的 股 东 大 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公 司 于 2010 年 1 月 12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该 次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1 月 13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2 公 司 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该 次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3 月 26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3 公 司 于 2010 年 5 月 6 日 召 开 的 2009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该 次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5 月 7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4 公 司 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该 次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5 公 司 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该 次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34
36 第 八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管 理 层 分 析 和 讨 论 ( 一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的 回 顾 2010 年, 面 对 国 内 项 目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影 响 延 误 工 期, 国 外 项 目 受 到 所 在 地 骚 乱 事 件 等 不 利 因 素 影 响, 本 公 司 在 董 事 会 的 正 确 领 导 下, 经 营 班 子 带 领 全 体 员 工, 始 终 坚 持 立 足 新 疆 问 鼎 西 北 辐 射 全 国 开 拓 海 外 的 总 体 方 针, 推 进 精 细 化 管 理, 开 展 劳 动 竞 赛, 加 大 稽 核 审 计 力 度, 抓 住 国 家 对 公 路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加 大 的 政 策 机 遇, 积 极 开 拓 国 内 外 市 场, 不 断 加 强 经 济 运 行 管 理, 努 力 降 低 经 营 成 本, 提 高 整 体 盈 利 水 平, 生 产 经 营 取 得 较 好 成 绩 本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409,015,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3.79%; 实 现 营 业 利 润 69,859,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9%; 实 现 净 利 润 63,030,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了 7.58% 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经 营 状 况 (1) 主 营 业 务 的 范 围 许 可 项 目 : 货 物 运 输 搬 运 装 卸 ( 机 械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 公 路 路 面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 桥 梁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 隧 道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 新 型 建 材 的 开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 商 品 混 凝 土 沥 青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 承 包 境 外 公 路 工 程 和 境 内 国 际 招 标 工 程 ; 对 外 派 遣 实 施 上 述 境 外 工 程 所 需 的 劳 务 人 员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 润 滑 油 钢 材 水 泥 机 械 设 备 及 配 件 建 筑 材 料 通 讯 器 材 ( 专 项 除 外 ) 销 售 (2)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行 业 产 品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情 况 营 业 收 入 比 营 业 成 本 比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分 行 业 或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上 年 增 减 (%) 上 年 增 减 (%) 增 减 (%) 工 程 收 入 235, , % 2.38% 1.87% 0.44%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 % % 4.45% 试 验 收 入 % % % 2.38% 利 息 收 入 1, % 设 备 租 赁 2, % % % 40.57% 35
37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0.00% 0.00% 主 营 业 务 分 产 品 情 况 分 行 业 或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比 营 业 成 本 比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上 年 增 减 (%) 上 年 增 减 (%) 增 减 (%) 工 程 收 入 235, , % 2.38% 1.87% 0.44%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 % % 4.45% 试 验 收 入 % % % 2.38% 利 息 收 入 1, % 设 备 租 赁 2, % % % 40.57%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0.00% 0.00% (3) 分 地 区 经 营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 万 元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国 内 项 目 118, % 国 外 项 目 117, % (4)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或 结 构 及 盈 利 能 力 变 化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较 2009 年 同 期 增 长 3.79%, 主 要 是 施 工 任 务 增 长 导 致, 其 中 : 国 内 工 程 增 长 10.06%, 国 外 业 务 增 长 -4.52% 工 程 收 入 毛 利 率 为 10.36%, 与 2009 年 工 程 收 入 毛 利 率 9.92% 相 比, 增 长 了 0.44% 公 司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于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本 年 度 工 程 施 工 毛 利 占 营 业 毛 利 的 比 重 为 85.55%, 其 中 国 内 工 程 毛 利 占 营 业 毛 利 的 比 重 为 46.55%, 国 外 工 程 毛 利 占 营 业 毛 利 的 比 重 为 39%;2009 年 国 内 工 程 毛 利 占 营 业 毛 利 的 比 重 为 44.71%, 国 外 工 程 毛 利 占 营 业 毛 利 的 比 重 为 52.59% (5) 主 要 供 应 商 客 户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 万 元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金 额 合 计 11, 占 采 购 金 额 比 重 15.9% 前 五 名 客 户 工 程 施 工 收 入 金 额 144, 占 施 工 收 入 金 额 比 重 61.24% 如 上 表 所 示,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高 形 成 此 情 况 主 要 原 因 是 : 公 司 的 客 户 具 有 特 定 性, 主 要 是 国 内 外 各 地 区 政 府 相 关 交 通 建 设 管 理 单 位 和 路 桥 建 设 的 施 工 项 目 总 承 包 商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一 般 具 有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个 别 会 计 年 度 客 户 较 为 集 中 的 特 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大 额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的 风 险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36
38 关 联 关 系 前 五 名 客 户 中,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占 6.69%, 系 公 司 本 报 告 期 承 接 建 工 集 团 工 程 任 务 所 确 认 的 收 入, 具 体 情 况 见 下 表 除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股 5% 以 上 的 其 他 股 东 和 其 他 关 联 方 在 主 要 的 供 应 商 客 户 中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拥 有 权 益 的 情 况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工 程 收 入 情 况 客 户 名 称 本 期 收 入 金 额 占 工 程 收 入 的 比 重 % 中 信 国 华 国 际 工 程 承 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33,775, 中 国 路 桥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12,342,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176,820, 甘 肃 省 公 路 局 161,802, 新 疆 兵 团 建 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7,630, 合 计 1,442,37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构 成 和 财 务 数 据 情 况 (1) 资 产 构 成 单 位 :( 人 民 币 ) 万 元 项 目 金 额 比 上 年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2010 年 末 2009 年 末 2008 年 末 增 减 (%) 2010 年 末 2009 年 末 2008 年 末 比 上 年 增 减 (%) 应 收 账 款 47, , , 存 货 58,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固 定 资 产 42, , , 在 建 工 程 短 期 借 款 5, , , 长 期 借 款 85, , ,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的 行 业 特 点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与 生 产 型 企 业 相 比 具 有 较 大 差 别, 主 要 反 映 为 资 产 中 流 动 资 产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2010 年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为 67.96%, 固 定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为 14.91% 1 应 收 帐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长 62.09%,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工 程 施 工 量 增 加 而 导 致 已 结 算 未 支 付 工 程 款 增 加 以 及 已 完 工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增 加 所 致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加 %, 主 要 系 公 司 对 通 过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侨 投 资 37
39 占 有 湘 阴 开 发 公 司 51% 的 股 权, 金 额 为 10,710,000 元 所 致 3 短 期 借 款 期 末 余 额 较 期 初 增 加 %, 主 要 系 公 司 为 应 对 招 投 标 资 金 的 需 要, 满 足 工 程 所 需, 借 入 的 流 动 资 金 周 转 借 款 增 加 所 致 4 长 期 借 款 期 末 余 额 较 期 初 余 额 增 长 %, 主 要 系 公 司 发 展 对 资 金 需 要 量 增 加 (2)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 人 民 币 ) 万 元 项 目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2008 年 度 营 业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13, , , 财 务 费 用 4, , , 所 得 税 1, 营 业 收 入 240, , , 营 业 利 润 6, , , 利 润 总 额 7, , , 净 利 润 6, , , 总 资 产 285, , , 财 务 费 用 2010 年 较 2009 年 增 加 %, 主 要 系 本 期 银 行 信 贷 规 模 增 加,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大 幅 度 上 升 所 致 2 所 得 税 比 去 年 增 长 77.94%, 主 要 系 公 司 本 年 度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期 利 润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所 致 3 总 资 产 较 上 年 增 长 55.12%, 主 要 系 公 司 本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中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增 长 %, 是 通 过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侨 投 资 占 有 湘 阴 开 发 公 司 51% 的 股 权, 金 额 为 10,710,000 元, 长 期 应 收 款 增 长 100%, 主 要 是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BT 项 目 对 外 支 付 的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进 度 款 3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投 资 活 动 和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现 金 流 量 构 成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38
40 项 目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3,918, ,33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量 2,180,959, ,265,61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量 2,384,878, ,145,275,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68,696, ,14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量 40,177,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量 708,874, ,227,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82,353, ,03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量 1,033,200, ,275,285,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量 250,846, ,252, 四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增 加 额 -90,430, ,433, (1)2010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03,918,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下 降 %, 主 要 系 公 司 本 年 度 加 大 了 工 程 承 揽 工 作, 投 标 保 证 金 增 加 较 多 (2)2010 年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668,696,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 主 要 系 公 司 本 年 度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28.59%,BT 项 目 支 付 工 程 款 项 目 子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支 出 等 比 上 年 度 增 长 100% (3)2010 年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782,353,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 主 要 系 公 司 发 展 对 资 金 需 要 量 增 加 4 最 近 三 年 销 售 毛 利 率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 2008 年 度 销 售 毛 利 率 5% % 1.75% 12.06% 分 析 : 公 司 2010 年 销 售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11.85%,2009 年 销 售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10.10%, 2008 年 销 售 综 合 毛 利 率 为 12.06%, 各 年 度 由 于 收 入 构 成 比 重 及 各 业 务 类 别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导 致 报 告 期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略 有 波 动 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39
41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2010 年 2009 年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459,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9,707, ,805,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0-3,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823, ,100,.68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34,000,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9,751,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影 响 额 60 0 合 计 32,673, ,627,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情 况 分 析 (1)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路 桥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均 为 公 司 购 买 ; 公 司 的 注 册 商 标 土 地 使 用 权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等 无 形 资 产 均 为 公 司 所 有 主 要 机 器 设 备 等 资 产 主 要 存 放 在 项 目 部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维 护 体 系, 资 产 维 护 和 运 行 状 况 良 好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资 产 均 未 发 生 对 外 担 保 诉 讼 仲 裁 等 情 形, 也 没 有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影 响 (2)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公 司 制 订 并 执 行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且 较 为 稳 健 的 会 计 估 计 政 策, 主 要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合 理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对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累 计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7,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累 计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万 元 ; 长 期 投 资 存 货 在 建 工 程 等 资 产 无 须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7 主 要 债 权 债 务 比 较 分 析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项 目 2010 年 2009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2008 年 度 长 期 借 款 858,000, ,000, ,000,000 80,000, 短 期 借 款 52,000, ,000, ,000, ,000, 应 收 账 款 473,798, ,313, ,485, ,912,
42 8 最 近 三 年 公 司 主 要 指 标 对 比 分 析 (1)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项 目 2010 年 2009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2008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2)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项 目 2010 年 2009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2008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主 要 控 股 公 司 及 参 股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及 业 绩 分 析 公 司 拥 有 3 个 全 资 子 公 司,4 个 控 股 子 公 司 1 个 参 股 子 公 司 (1) 全 资 子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1 新 疆 北 新 四 方 土 木 工 程 试 验 研 究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06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公 路 工 程 的 试 验 检 测 业 务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万 元,201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净 利 润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43.25%, 主 要 系 对 外 承 建 的 主 营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所 致 2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路 桥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 建 筑 材 料 及 商 品 混 凝 土 加 工 销 售 ; 从 事 建 筑 相 关 业 务 ( 凭 相 关 资 质 执 业 ); 市 政 工 程 公 路 施 工 ( 凭 资 质 证 执 业 );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46, 万 元 净 资 产 37, 万 元,201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3, 万 元 3 乌 鲁 木 齐 市 天 泽 祥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土 木 工 程 建 筑 类 的 技 术 开 发, 专 业 技 术 咨 询, 41
43 技 术 服 务 该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年 8 月,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新 四 方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万 元,201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2) 控 股 子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1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基 础 设 施 环 保 及 高 科 技 项 目 的 投 资 2010 年 8 月 4 日, 本 公 司 通 过 与 该 公 司 股 东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的 方 式, 现 金 出 资 1530 万 元 持 有 该 公 司 51% 的 股 权, 成 为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为 本 公 司 自 2010 年 8 月 重 组 该 公 司 以 来, 发 生 的 按 投 资 协 议 向 政 府 支 付 的 前 期 工 程 拆 迁 费 用 所 形 成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所 致 2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11 月 30 日, 经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同 意, 董 事 长 批 准,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了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其 中 首 期 出 资 15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机 械 设 备 的 租 赁 与 销 售, 房 屋 信 场 地 租 赁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其 中 首 期 出 资 750 万 元 该 公 司 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 在 乌 鲁 木 齐 市 工 商 局 注 册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500 万 元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1,935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3 重 庆 兴 投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由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600 万 元 设 立 重 庆 兴 投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兴 投 建 材 ), 于 2010 年 6 月 10 日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巴 南 区 分 局 注 册,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万 元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1,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42
44 4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侨 投 资 出 资 1071 万 元, 以 原 始 投 资 额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湘 阴 开 发 51%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 完 成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湘 阴 开 发 的 资 产 移 交 尚 未 完 成 与 经 营 决 策 相 关 的 控 制 权 并 未 转 移 (3) 参 股 子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1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05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工 程 施 工, 土 石 方 工 程, 设 备 安 装,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37.46% 的 股 权 经 润 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万 元 净 资 产 万 元,2010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0.88 万 元 ( 二 )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展 望 1 公 司 所 处 的 经 营 环 境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及 面 临 的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分 析 (1) 经 营 环 境 2010 年, 国 际 经 济 环 境 有 所 改 善, 在 各 国 开 出 的 强 力 药 方 作 用 下, 世 界 各 大 经 济 体 出 现 复 苏 迹 象, 均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增 长, 但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对 国 际 和 国 内 建 筑 市 场 的 冲 击 在 许 多 方 面 仍 然 有 着 深 刻 的 影 响, 失 业 率 较 高, 财 政 赤 字 剧 增 和 消 费 不 振 等 诸 多 挑 战 仍 然 存 在, 经 济 全 面 复 苏 将 是 一 个 曲 折 而 漫 长 的 过 程 从 宏 观 上 看, 中 国 经 济 增 长 的 内 在 动 力 仍 然 强 劲, 经 济 仍 具 备 平 稳 快 速 增 长 的 有 利 条 件 2011 年, 国 家 将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和 调 整 经 济 结 构, 十 二 五 发 展 的 热 潮 吸 引 国 内 外 设 计 施 工 管 理 等 企 业 进 入 新 疆, 公 司 面 临 着 更 大 的 市 场 竞 争 压 力 国 家 多 次 上 调 银 行 存 款 准 备 金 率 和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等 一 系 列 宏 观 经 济 调 控 措 施 的 出 台, 使 得 2011 年 度 融 资 难 度 加 大, 融 资 成 本 增 加 同 时, 国 内 劳 动 力 短 缺 建 材 价 格 上 涨 成 本 上 升 等 问 题 凸 现, 国 外 局 部 地 区 形 势 复 杂, 公 司 在 国 外 的 业 务 和 资 产 都 较 大, 所 在 国 家 的 政 治 和 经 济 的 稳 定 性 将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一 旦 国 际 政 治 经 济 形 势 发 生 不 利 变 化 或 者 项 目 所 在 国 发 生 较 严 重 的 政 治 危 机 军 事 冲 突, 公 司 国 外 项 目 将 可 能 面 临 违 约 风 险 支 付 风 险 汇 兑 损 失 财 产 损 失 等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盈 利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43
45 但 同 时, 国 家 对 国 内 尤 其 是 疆 内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加 大 投 资 力 度, 也 为 我 们 提 供 了 一 个 难 得 的 机 遇 目 前, 亚 洲 非 洲 等 地 区 的 广 大 发 展 中 国 家 对 公 路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需 求 强 烈, 特 别 是 塔 吉 克 斯 坦 吉 尔 吉 斯 斯 坦 哈 萨 克 斯 坦 乌 兹 别 克 斯 坦 巴 基 斯 坦 蒙 古 等 国 家, 一 方 面 因 国 内 现 有 公 路 交 通 设 施 建 设 年 份 较 早, 急 需 重 建 ;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较 差, 现 有 的 交 通 网 络 难 以 满 足 日 益 增 长 的 交 通 需 求 随 着 这 些 国 家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对 公 路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的 投 资 和 建 设 力 度 将 逐 年 加 大 (2)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建 筑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支 柱 产 业, 在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中 占 有 非 常 重 要 的 地 位 2005 年 7 月 12 日, 建 设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和 国 资 委 联 合 发 出 了 关 于 加 快 建 筑 业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指 出, 建 筑 业 就 业 容 量 大, 产 业 关 联 度 高, 全 社 会 50% 以 上 的 固 定 资 产 要 通 过 建 筑 业 才 能 形 成 新 的 生 产 能 力 或 使 用 价 值 建 筑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和 节 地 节 能 节 水 节 材 水 平,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并 决 定 着 我 国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的 转 变 和 未 来 国 民 经 济 整 体 发 展 的 速 度 与 质 量 建 筑 业 接 纳 了 农 村 近 1/3 的 富 余 劳 动 力 就 业, 在 解 决 三 农 问 题 上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公 路 交 通 是 国 民 经 济 运 输 体 系 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命 脉 之 一, 对 于 社 会 发 展 起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根 据 2009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 统 计 数 据,2009 年 我 国 旅 客 运 输 总 量 为 亿 人 次, 其 中 公 路 运 输 运 输 占 运 输 总 量 的 93%;2009 年 我 国 货 物 运 输 总 量 为 亿 吨, 其 中 公 路 运 输 量 达 到 亿 吨, 占 运 输 总 量 的 75% 国 家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出, 要 培 育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统 筹 各 种 运 输 方 式 发 展, 基 本 建 成 国 家 快 速 铁 路 网 和 高 速 公 路 网 (3) 公 司 面 临 的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目 前, 国 内 公 路 交 通 建 设 行 业 竞 争 比 较 激 烈, 业 内 企 业 众 多, 实 力 规 模 差 异 较 大, 仍 然 是 当 前 我 国 建 筑 行 业 的 基 本 格 局 这 种 格 局 既 使 企 业 面 临 许 多 挑 战, 又 为 企 业 带 来 许 多 发 展 的 机 遇 根 据 交 通 运 输 部 公 路 局 公 布 的 数 据, 截 至 2010 年 3 月 10 日, 全 国 拥 有 公 路 施 工 一 级 以 上 资 质 的 企 业 有 746 家 ( 其 中 按 资 质 类 别 划 分 : 拥 有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特 级 资 质 的 28 家 ) 近 几 年 来, 国 家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通 过 实 施 资 质 管 理, 对 建 筑 业 企 业 的 质 量 数 量 和 结 构 进 行 调 控, 目 前 行 业 内 企 业 数 量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企 业 规 模 和 质 量 有 所 改 善 44
46 2 管 理 层 所 关 注 的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机 遇 和 挑 战 (1)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机 遇 为 保 持 经 济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国 家 将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和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继 续 实 施 积 极 的 财 政 政 策 和 稳 健 的 货 币 政 策, 十 二 五 规 划 提 出 统 筹 各 种 运 输 方 式 发 展, 基 本 建 成 国 家 快 速 铁 路 网 和 高 速 公 路 网, 这 些 因 素 对 本 公 司 的 发 展 都 是 非 常 有 利 的 1 国 家 政 策 大 力 支 持 和 发 展 2003 年 2 月 18 日 建 设 部 发 布 了 关 于 培 育 发 展 工 程 总 承 包 和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企 业 的 指 导 意 见 ( 建 市 [2003]30 号 文 ), 对 建 筑 业 企 业 的 未 来 发 展 指 出 了 方 向 ;2005 年 7 月 12 日 建 设 部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商 务 部 国 资 委 六 部 门 联 合 下 发 了 关 于 加 快 建 筑 业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进 一 步 提 出 大 力 发 展 和 壮 大 我 国 建 筑 业 ; 国 家 鼓 励 有 实 力 的 建 筑 业 企 业 实 施 走 出 去 的 发 展 战 略, 针 对 境 外 工 程 承 包 给 予 大 力 的 支 持 2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带 来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2000 年 10 月, 国 家 颁 布 实 施 了 国 务 院 关 于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的 通 知, 出 台 了 一 系 列 重 点 支 持 西 部 开 发 的 政 策 措 施, 加 大 了 西 部 开 发 建 设 资 金 的 投 入 力 度, 在 西 部 地 区 优 先 安 排 建 设 项 目, 加 大 对 西 部 地 区 的 财 政 转 移 支 付 力 度 和 金 融 信 贷 支 持 2006 年 4 月 5 日, 交 通 部 发 布 了 十 一 五 西 部 交 通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以 推 动 西 部 交 通 科 技 进 步 与 创 新, 促 进 西 部 公 路 水 路 交 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一 系 列 政 策 措 施 的 出 台, 使 西 部 地 区 在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的 投 资 能 力 和 力 度 方 面 有 了 明 显 的 提 高, 交 通 建 设 市 场 具 备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空 间 今 年 已 经 是 国 家 推 出 西 部 大 开 发 政 策 十 周 年,2010 年 7 月 5 日 -6 日,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召 开 西 部 大 开 发 工 作 会 议, 在 总 结 西 部 大 开 发 过 去 十 年 的 经 验 与 教 训 基 础 上, 提 出 了 推 动 西 部 大 开 发 进 一 步 深 化 的 政 策 包 括 对 国 家 鼓 励 类 产 业 的 企 业 继 续 减 按 15%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等 公 路 建 设 行 业, 特 别 是 西 部 公 路 施 工 企 业 在 今 后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里, 将 得 益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政 策, 并 保 持 稳 定 的 增 长 3 国 外 公 路 交 通 建 设 市 场 需 求 加 大 中 亚 西 亚 南 亚 非 洲 等 地 区 经 济 日 益 恢 复 和 发 展, 对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投 资 大 幅 增 长 这 为 有 实 力 的 交 通 工 程 建 设 企 业 开 展 国 外 工 程 承 包 业 务 提 供 了 难 得 的 市 场 机 会 我 国 是 上 海 合 作 组 织 主 要 成 员, 与 亚 非 各 国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政 治 关 系 和 日 益 紧 密 的 经 济 联 系, 有 利 于 我 国 交 通 建 设 企 业 进 入 该 地 区 开 拓 市 场 特 别 是 近 年 来 我 国 加 大 了 对 该 45
47 地 区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经 济 援 助 和 政 府 贷 款 力 度, 其 中 部 分 是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援 助 项 目, 或 为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提 供 政 府 贷 款, 这 也 为 中 国 企 业 进 入 该 类 地 区 提 供 了 难 得 的 机 会 4 我 国 加 入 WTO 所 带 来 的 机 遇 根 据 WTO 非 歧 视 原 则, 境 外 公 路 交 通 建 设 市 场 已 逐 步 向 我 国 公 路 交 通 建 设 企 业 开 放, 这 对 国 内 公 路 交 通 建 设 企 业 走 出 国 门 参 与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提 供 了 现 实 条 件 同 时, 随 着 我 国 国 际 政 治 经 济 地 位 的 不 断 提 高, 公 路 交 通 建 设 企 业 技 术 和 规 模 实 力 的 增 强, 对 外 工 程 承 包 额 逐 年 扩 大 (2) 公 司 未 来 面 临 的 挑 战 1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加 大 近 几 年 来, 由 于 能 源 供 应 紧 张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等 原 因 造 成 建 筑 用 钢 材 水 泥 等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价 格 波 幅 较 大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对 企 业 的 工 程 造 价 预 算 水 平 工 程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2 市 场 仍 存 在 不 正 当 竞 争 现 象 目 前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正 当 竞 争 现 象, 部 分 企 业 为 了 获 得 业 务, 在 投 标 时 恶 意 压 低 投 标 价, 造 成 行 业 毛 利 率 下 降 同 时, 部 分 地 区 仍 存 在 地 方 保 护 主 义 现 象, 在 确 定 中 标 对 象 时 对 本 地 区 企 业 进 行 一 定 程 度 的 倾 斜 3 铁 路 航 空 等 其 他 交 通 行 业 的 发 展 对 公 路 行 业 产 生 竞 争 压 力 虽 然 目 前 我 国 公 路 交 通 基 础 比 较 薄 弱, 未 来 仍 需 要 大 力 发 展, 但 我 国 铁 路 航 空 等 其 他 交 通 行 业 也 处 于 发 展 阶 段, 一 定 时 期 国 家 对 铁 路 航 空 等 其 他 交 通 行 业 投 资 规 模 的 加 大 会 影 响 对 公 路 的 投 资 规 模 ; 同 时, 铁 路 航 空 等 行 业 的 发 展, 尤 其 是 铁 路 的 多 次 提 速, 会 对 公 路 交 通 行 业 造 成 一 定 的 竞 争 和 压 力 3 公 司 拟 开 展 的 新 业 务 拟 开 发 的 新 产 品 拟 投 资 的 新 项 目 在 市 场 方 面, 公 司 多 年 来 始 终 坚 持 立 足 西 北, 辐 射 全 国, 拓 展 海 外 的 市 场 发 展 战 略 经 过 努 力, 目 前 市 场 开 发 工 作 进 展 顺 利 公 司 即 要 保 持 持 续 较 快 的 发 展 速 度, 又 为 公 司 如 何 进 一 步 加 强 管 理 提 高 治 理 水 平 提 出 新 的 挑 战 在 开 展 新 业 务 方 面, 公 司 将 积 极 以 资 本 为 纽 带, 充 分 整 合 资 源, 重 组 资 产, 延 伸 产 业 链 上 延 高 端 项 目, 加 快 进 入 工 程 总 承 包 和 融 资 建 造 等 高 端 市 场, 下 延 如 公 路 养 护 等 领 域, 形 成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实 现 相 关 行 业 多 元 化, 在 试 验 检 测 绿 化 隧 道 交 通 工 46
48 程 设 备 融 资 租 赁 物 流 建 材 生 产 造 价 咨 询 监 理 等 方 面 力 争 有 所 突 破, 形 成 以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为 主, 相 关 产 业 共 同 发 展 的 局 面, 实 现 公 司 多 元 化 经 营, 使 公 司 逐 步 发 展 成 为 投 资 管 理 型 的 大 型 集 团 化 企 业 在 投 资 方 面, 公 司 将 继 续 实 施 战 略, 实 施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转 变, 以 兼 并 收 购 合 作 等 资 本 运 作 方 式, 实 现 低 成 本 扩 张, 实 现 公 司 多 元 化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公 司 将 以 上 市 公 司 融 资 平 台 和 长 期 从 事 路 桥 施 工 建 设 的 优 势, 立 足 路 桥 板 块 施 工 主 业, 从 单 一 的 施 工 总 承 包 模 式 向 工 程 总 承 包 和 融 资 建 造 转 变, 形 成 以 资 本 运 营 为 特 征 的 投 资 控 股 管 理 型 企 业, 构 建 投 融 资 项 目 总 承 包 专 业 承 包 比 例 合 理 主 业 突 出 的 结 构 体 系 4 公 司 2011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 合 并 ) 单 位 :( 人 民 币 ) 万 元 项 目 2011 年 度 预 算 数 2010 年 度 实 现 数 预 计 增 减 百 分 比 % 营 业 收 入 342, , % 营 业 成 本 336, , % 营 业 利 润 9,758 6, % 净 利 润 8,714 6, % 本 公 司 制 定 的 2011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是 本 年 度 公 司 内 部 财 务 与 经 济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性 文 件, 该 方 案 是 在 相 关 假 设 前 提 以 及 本 公 司 现 有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及 生 产 能 力 的 情 况 下 制 定 的, 不 代 表 本 公 司 2011 年 盈 利 预 测 由 于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效 益 的 各 种 因 素 在 不 断 变 化, 年 终 决 算 情 况 可 能 与 本 预 算 方 案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敬 请 广 大 投 资 者 注 意 5 公 司 2011 年 经 营 计 划 及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和 行 动 2011 年 公 司 计 划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亿 元 为 实 现 经 营 目 标, 公 司 拟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为 实 现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董 事 会 提 出 树 信 心 鼓 干 劲 调 结 构 促 发 展,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综 合 实 力, 创 新 业 绩 考 核 激 励 惩 罚 任 免 用 人 机 制, 进 一 步 构 建 起 三 会 与 管 理 层 能 够 分 工 明 确 各 履 其 职 相 互 制 衡 的 科 学 运 行 体 制, 全 面 提 高 公 司 的 治 理 水 平 ; 以 技 术 管 理 人 才 为 核 心, 以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为 载 体, 以 资 本 市 场 作 动 力, 保 障 公 司 健 康 快 速 发 展 的 发 展 思 路, 为 公 司 十 二 五 发 展 开 好 局 起 好 步, 采 取 有 力 措 施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顺 利 完 成 47
49 措 施 之 一, 在 加 强 学 习 上 下 功 夫 要 以 创 建 学 习 型 企 业 的 契 机, 围 绕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综 合 实 力 中 心 工 作, 进 一 步 增 强 学 习 的 目 的 性 和 针 对 性, 抓 好 各 层 次 全 方 位 的 学 习, 通 过 学 习 不 断 增 强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措 施 之 二, 在 创 新 上 下 功 夫 公 司 要 发 展, 就 要 走 开 放 型 创 新 之 路 即 要 在 管 理 上 创 新, 也 要 在 科 技 上 创 新 在 管 理 创 新 方 面,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必 须 放 宽 放 活 政 策, 要 贯 彻 经 济 政 策 要 放 宽 经 营 策 略 要 放 活 分 配 政 策 档 次 要 放 开 的 思 路, 在 体 制 机 制 上 鼓 励 各 单 位 创 新 发 展 在 科 技 创 新 方 面, 公 司 将 采 用 项 目 带 动 科 研 的 方 法, 稳 步 推 进 科 技 体 制 改 革, 增 加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构 建 科 技 创 新 体 系, 提 高 公 司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措 施 之 三, 在 深 挖 内 部 潜 力 上 下 功 夫 一 是 人 才 管 理 要 突 出 重 点, 实 施 人 才 开 发 战 略, 创 新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定 和 实 施 适 合 公 司 的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统 筹 推 进 各 类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二 是 财 务 管 理 要 突 出 效 益 要 加 强 与 银 行 沟 通, 创 新 融 资 模 式, 积 极 做 好 投 资 项 目 的 融 资 工 作 2011 年 公 司 将 推 行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制 度, 采 取 自 上 而 下 上 下 结 合 分 级 编 制 逐 级 汇 总 的 程 序, 根 据 产 权 管 理 关 系 和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确 定 预 算 编 制 范 围, 层 层 完 成 预 算 编 制 工 作 公 司 将 以 全 面 预 算 作 为 预 算 期 内 组 织 协 调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的 基 本 依 据, 以 分 期 预 算 控 制 确 保 年 度 全 面 预 算 目 标 的 实 现 通 过 实 行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成 本 意 识 做 好 成 本 预 控 完 善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和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实 现 公 司 的 战 略 目 标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三 是 设 备 物 资 管 理 要 突 出 使 用 率 鼓 励 各 单 位 提 高 设 备 使 用 率, 严 格 执 行 设 备 物 资 采 购 招 标 制 度, 节 约 采 购 成 本, 提 高 企 业 经 济 效 益 措 施 之 四, 在 防 范 各 类 经 营 风 险 上 下 功 夫 进 一 步 梳 理 和 完 善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对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和 完 善, 要 继 续 强 化 企 业 内 部 监 督, 完 善 监 督 体 系, 发 挥 审 计 的 监 察 作 用, 将 内 部 审 计 的 工 作 重 心 变 过 去 的 事 后 查 处 为 事 前 预 防 事 中 监 督 和 实 时 监 督 建 立 和 完 善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要 求 的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机 制, 以 财 务 审 计 为 基 础, 以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为 主 线, 对 公 司 资 金 流 向 财 务 状 况 变 动 等 情 况 实 施 全 过 程 的 跟 踪 和 监 控, 定 期 检 查, 及 时 反 馈 预 算 执 行 中 的 突 出 问 题, 查 找 内 控 管 理 中 的 不 足, 确 保 内 控 体 系 有 效, 改 善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提 高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48
50 措 施 之 五, 在 加 强 经 营 班 子 建 设 上 下 功 夫 努 力 打 造 引 领 力 强 创 造 力 强 战 斗 力 强 凝 聚 力 强 公 信 力 强 的 五 强 领 导 班 子 2011 年 度, 公 司 将 严 格 对 经 营 层 的 绩 效 考 核 工 作, 对 每 个 高 管 人 员 制 定 绩 效 考 核 目 标, 并 在 年 终 进 行 量 化 考 核, 对 连 续 两 年 绩 效 不 合 格 的 高 管 人 员 将 进 行 解 聘 或 岗 位 调 整 经 营 班 子 成 员 要 牢 固 树 立 大 局 意 识, 同 心 同 德, 同 舟 共 济, 实 现 企 业 在 新 形 势 下 的 腾 飞 措 施 之 六, 在 创 新 劳 动 竞 赛 方 式 上 下 功 夫 要 继 续 推 进 大 干 180 天 劳 动 竞 赛 活 动, 要 通 过 创 新 开 展 劳 动 竞 赛, 突 出 特 色, 劳 动 竞 赛 要 在 新 活 严 实 方 面 下 功 夫 6 为 实 现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所 需 的 资 金 需 求 使 用 计 划 及 资 金 来 源 情 况 按 照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在 发 展 资 金 的 管 理 方 面, 一 是 用 好 首 发 及 公 开 增 发 募 集 资 金 和 自 有 资 金 ; 二 是 要 充 分 利 用 好 上 市 公 司 的 融 资 平 台, 保 证 公 司 有 良 好 的 融 资 功 能, 优 化 融 资 结 构 降 低 资 金 成 本 ; 统 筹 安 排 合 理 使 用 资 金, 提 高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使 之 发 挥 最 大 的 效 益 7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目 标 的 实 现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风 险 因 素 分 析 (1)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1 不 同 时 期 不 同 地 区 公 路 交 通 投 资 规 模 变 动 产 生 的 风 险 : 公 司 从 事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主 要 依 赖 于 国 内 外 各 地 区 公 路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的 投 资 规 模 各 地 区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不 同 时 期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状 况 对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的 投 资 规 模 都 将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从 而 对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2 行 业 竞 争 风 险 :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司 发 布 的 数 据, 截 至 2010 年 3 月 10 日, 全 国 拥 有 公 路 施 工 一 级 以 上 资 质 的 企 业 有 746 家, 市 场 竞 争 比 较 激 烈 虽 然 公 司 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行 业 中 已 具 有 多 年 的 从 业 经 验, 拥 有 经 验 丰 富 的 管 理 团 队 先 进 的 施 工 设 备, 在 某 些 特 定 区 域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等 方 面 具 有 业 内 领 先 水 平, 但 是 由 于 本 行 业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行 业 内 其 他 优 秀 企 业 亦 在 不 断 提 升 技 术 与 管 理 水 平, 壮 大 自 身 实 力, 加 强 市 场 开 拓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内 存 在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的 风 险 3 项 目 管 理 风 险 公 司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具 有 区 域 分 布 广 建 设 时 间 长 的 特 征 目 前 公 司 在 建 的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分 布 于 国 内 外 十 几 个 地 区, 境 外 项 目 涉 及 塔 吉 克 斯 坦 吉 尔 吉 斯 斯 坦 巴 基 斯 坦 等 国 家 施 工 场 地 的 分 散, 将 给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带 来 一 定 的 风 险 49
51 (2) 风 险 防 范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1 积 极 拓 宽 市 场 领 域, 首 先 紧 紧 抓 住 新 疆 大 发 展 的 机 遇, 发 挥 本 土 企 业 的 优 势, 参 照 新 疆 十 二 五 交 通 运 输 发 展 规 划, 加 大 疆 内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尤 其 是 重 点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市 场 开 发 力 度, 利 用 好 公 司 的 融 资 平 台, 力 争 实 现 较 大 的 突 破, 开 拓 公 司 在 疆 内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的 新 局 面 其 次 还 要 巩 固 和 扩 大 现 有 内 地 市 场, 维 护 好 公 司 多 年 在 内 地 的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建 立 的 良 好 信 誉, 同 时 加 大 与 当 地 有 信 誉 有 实 力 的 企 业 的 合 作 力 度,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的 品 牌 优 势, 力 争 在 现 有 区 域 之 外 的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上 有 新 的 突 破 此 外, 在 海 外 市 场 开 发 方 面, 公 司 经 过 几 年 的 努 力, 在 巴 基 斯 坦 吉 尔 吉 斯 斯 坦 已 形 成 了 相 对 稳 固 的 市 场, 要 抓 住 近 几 年 国 家 对 巴 基 斯 坦 大 规 模 援 建 项 目 的 契 机, 利 用 公 司 得 天 独 厚 的 地 缘 优 势, 发 扬 公 司 顽 强 战 斗 的 工 作 作 风, 争 取 在 巴 基 斯 坦 援 建 工 程 方 面 取 得 实 质 性 突 破 在 吉 尔 吉 斯 继 续 做 好 与 中 国 路 桥 的 合 作, 自 主 开 发 合 作 开 发 双 管 齐 下 公 司 除 了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巴 基 斯 坦 吉 尔 吉 斯 的 市 场 开 发 力 度, 还 要 在 塔 吉 克 斯 坦 以 及 中 亚 的 其 它 周 边 国 家 和 蒙 古 国 开 辟 新 的 市 场, 力 争 在 2011 年 开 辟 更 多 中 亚 地 区 的 市 场 2 要 敢 于 竞 争 开 拓 市 场 如 逆 水 行 舟, 不 进 则 退,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的 技 术 优 势 人 才 优 势 规 模 优 势 和 市 场 优 势, 树 立 品 牌 意 识, 规 范 合 作 投 标 公 司 的 品 牌 和 资 质 是 全 公 司 员 工 经 过 多 年 不 懈 的 努 力 奋 斗 得 来 的, 自 觉 维 护 公 司 的 品 牌 和 形 象 是 市 场 开 发 过 程 中 不 可 忽 视 的 重 要 内 容, 也 是 公 司 进 一 步 提 升 资 质 扩 大 规 模 的 必 要 条 件 要 建 立 稳 定 而 畅 通 的 招 投 标 市 场 信 息 收 集 网 络, 信 息 收 集 做 到 提 前 准 确, 筛 选 后 长 期 跟 踪 加 强 与 各 区 域 当 地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沟 通 与 联 系, 对 于 重 点 工 程 的 重 要 信 息 及 时 掌 握, 在 投 标 前 期 做 好 充 分 的 准 备 3 为 了 防 范 项 目 管 理 风 险, 一 方 面 通 过 加 强 业 主 信 用 度 调 查 相 关 项 目 投 资 管 理 和 财 税 优 惠 与 补 贴 等 政 策 调 查 项 目 本 身 的 经 济 性 和 适 宜 性 调 查 与 评 估 等 手 段 对 项 目 风 险 进 行 科 学 评 估, 通 过 合 理 利 用 商 业 保 险 以 及 与 项 目 运 作 有 关 的 其 它 附 加 险 来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 其 次 采 用 多 渠 道 融 资, 实 现 权 益 资 本 借 贷 资 本 中 间 资 本 等 的 优 化 组 合 以 分 散 资 金 风 险, 对 项 目 运 作 中 的 风 险 范 围 风 险 承 担 责 任 方 预 防 风 险 成 本 等 做 出 合 理 界 定, 切 实 降 低 项 目 风 险 50
52 ( 三 )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和 自 主 创 新 情 况 年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2010 年 公 司 投 入 的 研 发 费 用 为 万 元 2 自 主 创 新 情 况 (1) 乳 化 沥 青 冷 再 生 厂 拌 施 工 工 法 本 公 司 是 利 用 路 面 经 铣 刨 后 的 废 旧 沥 青 混 合 料 作 为 主 要 原 料, 经 过 破 碎 筛 分, 利 用 改 造 稳 定 土 拌 合 设 备 添 加 乳 化 沥 青 拌 合, 再 将 拌 合 料 铺 筑 在 路 面 基 层 或 中 下 面 层 中 是 一 种 对 铣 刨 后 的 废 旧 沥 青 混 合 料 再 生 利 用 的 公 路 大 修 技 术 该 工 法 的 核 心 是 利 用 施 工 单 位 原 有 的 稳 定 土 混 合 料 拌 合 设 备, 增 加 乳 化 沥 青 添 加 装 置 而 构 成 乳 化 沥 青 冷 再 生 拌 合 设 备, 运 用 压 力 雾 化 技 术 解 决 乳 化 沥 青 均 匀 添 加 问 题 这 项 技 术 的 研 究 成 功 降 低 了 设 备 的 投 资, 开 发 了 设 备 的 多 用 性 与 引 进 国 外 的 泡 沫 沥 青 冷 再 生 技 术 中 应 用 的 维 特 根 冷 再 生 设 备 相 比, 可 节 约 设 备 资 金 六 七 百 万 元 之 多 本 专 利 的 开 发 应 用 对 国 外 沥 青 冷 再 生 设 备 对 我 国 公 路 冷 再 生 建 设 市 场 的 垄 断 可 以 起 到 一 定 的 遏 制 作 用 (2) 采 用 悬 臂 支 撑 体 系 进 行 梁 体 体 系 转 换 的 施 工 工 法 本 公 司 在 公 路 施 工 中 的 梁 体 由 简 支 向 连 续 体 系 转 换 时, 利 用 墩 身 盖 梁 作 为 支 撑 点, 将 制 作 完 成 悬 臂 结 构 的 工 字 钢 架 设 在 墩 顶, 再 将 横 梁 架 在 悬 臂 结 构 的 工 字 钢 上 组 成 结 构 承 重 体 系 承 重 体 系 悬 臂 构 件 的 截 面 尺 寸 和 连 接 件 均 需 依 据 设 计 文 件 进 行 承 载 的 最 大 荷 载 情 况 进 行 计 算 确 定 构 件 采 用 人 工 与 机 械 配 合 完 成 承 重 体 系 组 装, 横 梁 与 悬 臂 结 构 的 工 字 钢 之 间 放 置 砂 箱, 以 便 最 终 完 成 后 的 拆 除 墩 身 两 侧 横 梁 距 采 用 对 拉 杆 固 定, 以 保 证 其 横 梁 加 载 后 的 稳 定 进 行 梁 体 安 装 时 需 对 先 吊 装 一 侧 的 悬 臂 进 行 支 撑, 然 后 进 行 对 称 吊 装 施 工, 吊 装 完 成 的 梁 体 采 用 钢 筋 进 行 相 互 连 接, 以 保 证 稳 定 安 全 采 用 该 工 法 可 加 快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缩 短 工 期 ; 既 可 进 行 桥 面 体 系 的 施 工 又 不 影 响 桥 下 其 他 工 作 的 施 工 ; 工 艺 相 对 简 单, 现 场 操 作 简 便 快 捷, 对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和 成 本 节 约 有 着 显 著 的 改 善 ; 降 低 周 转 材 料 用 量, 节 约 成 本 ; 施 工 前 进 行 荷 载 验 算 和 堆 载 预 压, 安 全 性 有 保 证 (3) 采 用 钢 轮 压 路 机 切 割 沥 青 路 面 直 缝 热 切 施 工 工 法 该 工 法 是 在 钢 轮 压 路 机 一 侧 安 装 切 割 沥 青 砼 刀 片, 利 用 压 路 机 自 重 切 割 沥 青 砼 边 51
53 以 达 到 对 直 缝 切 割 的 目 的 采 用 改 装 钢 轮 压 路 机 切 割 沥 青 路 面 中 缝, 在 钢 轮 压 路 机 侧 面 安 装 可 调 节 高 度 的 切 割 刀 片, 利 用 压 路 机 自 重 切 割 沥 青 路 面 中 缝 的 施 工 方 法 该 工 法 与 传 统 的 切 割 机 配 备 发 电 机 切 割 的 施 工 方 法 相 比, 工 艺 相 对 简 单, 现 场 操 作 简 便, 快 捷, 施 工 缝 干 净 清 洁, 并 可 以 节 省 劳 动 力, 对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和 成 本 节 约 有 着 显 著 的 改 善 (4) 成 果 乳 化 沥 青 冷 再 生 技 术 在 沥 青 路 面 中 的 应 用 研 究 该 成 果 是 我 公 司 针 对 我 国 公 路 大 修 工 程 中 沥 青 路 面 废 弃 料 的 再 生 技 术 进 行 的 一 项 研 究 针 对 以 往 乳 化 沥 青 添 加 过 程 中 混 合 料 容 易 结 团 乳 化 沥 青 添 加 不 均 匀, 以 及 专 业 冷 再 生 机 价 位 高 沥 青 再 生 混 合 料 的 级 配 难 以 确 定 等 制 约 因 素, 研 制 出 了 包 括 乳 化 沥 青 压 力 雾 化 添 加 乳 化 沥 青 冷 再 生 沥 青 混 合 料 配 合 比 设 计 及 相 关 控 制 等 成 套 技 术, 并 在 工 程 中 得 到 了 应 用 和 推 广 成 果 总 体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部 分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3 公 司 目 前 处 在 研 究 阶 段 的 科 技 项 目 情 况 (1) 基 于 路 面 非 均 匀 性 特 征 的 沥 青 路 面 施 工 质 量 控 制 技 术 研 究 该 项 研 究 是 公 司 与 长 安 大 学 共 同 合 作 的 一 项 兵 团 科 技 支 疆 计 划 项 目, 主 要 研 究 内 容 是 : 1 采 用 无 核 密 度 仪 数 字 图 象 处 理 技 术 研 究 路 面 的 各 种 非 均 匀 性 现 象, 分 析 其 特 征 及 其 与 路 面 病 害 的 关 系, 研 究 并 提 出 非 均 匀 性 评 价 方 法 和 标 准, 建 立 以 路 面 非 均 匀 性 为 核 心 指 标 的 路 面 质 量 检 测 与 控 制 体 系 2 研 究 并 绘 制 沥 青 混 合 料 体 积 参 数 通 用 图, 并 结 合 无 损 检 测 提 供 的 数 据, 开 发 快 捷 直 观 展 现 混 合 料 体 积 状 态 的 应 用 软 件, 提 出 路 面 质 量 判 断 和 施 工 调 控 措 施 的 工 作 流 程, 实 现 对 工 程 质 量 的 实 时 控 制 3 本 项 目 在 分 析 沥 青 混 合 料 的 压 实 流 变 特 性 的 基 础 上, 提 出 沥 青 混 合 料 可 压 实 特 性 评 价 方 法, 探 讨 路 面 压 实 机 理 和 压 实 工 艺, 并 重 点 针 对 沥 青 压 实 过 程 中 各 种 压 实 问 题, 分 析 其 产 生 原 因, 提 出 解 决 办 法, 以 保 证 路 面 压 实 质 量 该 项 目 的 研 究 对 于 公 司 施 工 技 术 水 平 的 提 高 有 很 大 的 提 高 (2) 沥 青 混 凝 土 超 薄 磨 耗 层 在 寒 冷 地 区 公 路 预 养 护 中 的 应 用 该 项 目 是 公 司 2010 年 底 立 项 项 目, 目 前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其 主 要 研 究 内 容 是 : 将 沥 青 混 凝 土 超 薄 磨 耗 层 施 工 技 术 运 用 到 西 部 寒 冷 地 区, 研 究 超 薄 磨 耗 层 在 西 部 寒 52
54 冷 地 区 的 适 应 性, 分 地 区 及 寒 冷 程 度 进 行 详 细 统 计 列 表, 收 集 超 薄 磨 耗 层 对 不 同 地 区 及 不 同 寒 冷 程 度 的 适 应 性, 并 作 出 相 应 的 解 决 方 案 该 项 目 实 施 后, 路 面 有 出 色 的 抗 老 化 和 抗 变 形 能 力, 并 且 具 备 抗 车 辙 抗 滑 抗 磨 耗 减 噪 防 水 雾 等 多 重 优 点, 其 成 本 比 传 统 铣 刨 加 罩 4cm 沥 青 面 层 的 单 价 低 30%; 超 薄 沥 青 混 凝 土 磨 耗 层 使 用 寿 命 长 达 8-10 年 4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情 况 2010 年 公 司 共 申 请 专 利 12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两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10 项 目 前 已 获 得 授 权 的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8 项, 分 别 是 : (1) 乳 化 沥 青 添 加 装 置 (2) 墩 顶 桥 梁 体 系 转 换 悬 臂 支 撑 装 置 (3) 压 路 机 沥 青 路 面 切 缝 装 置 (4) 车 载 超 声 测 试 仪 (5) 多 孔 混 凝 土 透 水 性 能 测 试 仪 (6) 分 离 式 混 凝 土 抗 渗 试 模 (7) 环 形 通 道 (8) 混 凝 土 稠 度 测 试 仪 5 科 技 工 作 业 绩 2010 年 11 月 24 日 我 公 司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通 过 了 自 治 区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兵 团 发 改 委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自 治 区 国 税 局 自 治 区 地 税 局 等 六 部 门 联 合 组 织 的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的 认 定, 成 为 第 十 五 批 自 治 区 认 定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自 治 区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的 认 定 为 公 司 科 技 创 新 平 台 建 设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的 提 高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 支 持 今 年 年 初, 公 司 被 兵 团 确 定 为 创 新 型 企 业 试 点 单 位, 为 企 业 长 远 发 展 注 入 了 新 的 活 力 2010 年 度 我 公 司 因 科 技 工 作 突 出, 被 兵 团 建 工 师 评 为 科 技 工 作 先 进 集 体 乳 化 沥 青 添 加 装 置 分 离 式 混 凝 土 抗 渗 试 模 墩 顶 桥 梁 体 系 转 换 悬 臂 支 撑 装 置 等 三 项 专 利 获 得 优 秀 专 利 奖 本 公 司 每 年 都 投 入 相 对 比 例 的 研 发 费 用, 这 些 费 用 的 投 入 有 利 于 公 司 施 工 技 术 的 创 53
55 新, 降 低 施 工 成 本, 开 发 应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新 设 备,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为 公 司 跨 越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 四 ) 董 监 高 和 重 要 股 东 变 动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重 要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化 2010 年 2 月 11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张 国 栋 先 生 辞 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张 志 建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的 议 案 2010 年 12 月 7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的 议 案, 选 举 王 勇 先 生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10 年 12 月 7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总 经 济 师 的 议 案, 选 举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沈 赣 华 先 生 兼 任 公 司 总 经 济 师 以 上 人 员 变 动 对 公 司 经 营 无 实 质 影 响 二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情 况 ( 一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情 况 1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09]1094 号 文 核 准, 本 公 司 于 2009 年 11 月 3 日 以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8.58 元, 发 行 了 面 值 为 1 元 的 社 会 公 众 股 4, 万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0,755 万 元, 扣 除 保 荐 费 及 券 商 承 销 佣 金 1, 万 元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39, 万 元, 由 主 承 销 商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11 月 6 日 汇 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中 另 扣 减 律 师 费 审 计 费 法 定 信 息 披 露 等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1,394 万 元 后,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7, 万 元 该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业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证, 并 出 具 希 会 验 字 [2009] 第 0110 号 验 资 报 告 2 本 年 度 使 用 金 额 及 当 前 余 额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为 : 本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30, 元, 其 中 :2009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1, 万 元, 系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本 公 司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11,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归 还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预 先 投 入 的 资 金 11, 万 元, 该 事 项 业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核, 并 出 具 希 会 审 字 [2009]1044 号 审 核 报 告 2010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8, 万 元 54
56 按 此 计 算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期 末 应 有 余 额 7, 元 截 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为 7, 元, 比 应 有 余 额 多 万 元, 产 生 差 异 的 原 因 为 : (1) 用 自 有 资 金 预 先 垫 支 的 发 行 费 用 万 元 尚 未 从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转 出 ; (2)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款 累 计 产 生 利 息 收 入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共 发 生 手 续 费 支 出 0.54 万 元 3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批 准 开 设 了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乌 鲁 木 齐 市 友 好 路 支 行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营 业 部 两 个 专 项 账 户, 其 中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乌 鲁 木 齐 市 友 好 路 支 行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为 :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营 业 部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为 :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募 集 资 金 在 银 行 专 户 的 存 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初 始 存 放 金 额 截 止 日 余 额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乌 鲁 木 齐 市 友 好 路 支 行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营 业 部 ,695, ,673, ,590, ,469, 合 计 390,285, ,143,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情 况 详 见 附 表 55
57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对 照 表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公 司 2010 年 度 报 告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7, 本 年 度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8,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比 例 0.00% 已 累 计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0,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1 购 置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项 目 2 补 充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运 营 资 金 项 目 是 否 已 截 至 期 末 承 变 更 项 募 集 资 金 承 调 整 后 投 资 诺 投 入 金 额 目 ( 含 部 诺 投 资 总 额 总 额 (1) 分 变 更 )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投 入 金 额 截 至 期 末 投 截 至 期 末 累 本 年 度 投 入 与 承 诺 投 入 入 进 度 (%) 计 投 入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的 差 额 (4)= (2) (3)= (2)/(1) (2)-(1) 项 目 项 目 达 到 可 行 是 否 预 定 性 是 本 年 度 实 达 到 可 使 否 发 现 的 效 益 预 计 用 状 生 重 效 益 态 日 大 变 期 化 未 变 更 27, , , , , , % 是 否 未 变 更 10, , , , , % 是 否 合 计 37, , , , , , % 1, 购 置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的 原 因 : 根 据 采 购 合 同 约 定 及 利 用 商 业 信 用, 本 公 司 尚 未 支 付 的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 分 具 体 项 目 ) 设 备 采 购 款 和 质 量 保 证 金 ; 补 充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运 营 资 金 项 目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的 原 因 : 本 公 司 未 及 时 将 所 需 运 营 资 金 转 出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变 更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调 整 情 况 无 无 无 56
58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先 期 投 入 及 置 换 情 况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情 况 项 目 实 施 出 现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及 原 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及 去 向 经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利 用 自 有 资 金 购 置 机 械 施 工 设 备 及 补 充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运 营 资 金 累 计 投 入 的 11, 万 元,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归 还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投 入 的 资 金 11, 万 元 无 不 适 用 存 放 在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情 况 无 注 1: 本 年 度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包 括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本 年 度 投 入 金 额 注 2: 截 至 期 末 承 诺 投 入 金 额 以 最 近 一 次 已 披 露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为 依 据 确 定 注 3: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效 益 中 :1 购 置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项 目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效 益 为 本 年 经 营 利 润 中 因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使 用 而 实 现 的 利 润 金 额 ;2 补 充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运 营 资 金 项 目, 因 招 投 标 保 证 金 支 出 与 工 程 项 目 无 直 接 关 系,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效 益 为 节 约 的 当 期 银 行 存 款 同 期 利 息 及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后 现 款 采 购 材 料 成 本 降 低 3% 形 成 的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节 约, 可 能 形 成 的 效 益 57
59 ( 二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审 核 意 见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希 会 其 字 (2011)032 号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使 用 情 况 的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 北 新 路 桥 管 理 层 编 制 的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符 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格 式 指 引 的 规 定, 如 实 反 映 了 北 新 路 桥 2010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 三 )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年 3 月 8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了 关 于 投 资 设 立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农 民 创 业 园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暂 定 名 ) 的 议 案, 并 经 2010 年 3 月 25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为 全 面 完 成 公 司 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 与 重 庆 市 合 川 农 民 创 业 园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中 国 西 部 农 业 创 业 促 进 工 程 ( 合 川 ) 试 点 区 草 街 示 范 园 首 期 建 设 项 目 及 在 该 地 区 持 续 开 拓 市 场, 拟 在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注 册 独 立 法 人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农 民 创 业 园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暂 定 名 ) 注 册 资 本 :3.4 亿 元 该 公 司 已 于 2010 年 4 月 9 日 领 取 了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3.4 亿 元,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路 桥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 建 筑 材 料 及 商 品 混 凝 土 加 工 销 售 ; 从 事 建 筑 相 关 业 务 ( 凭 相 关 资 质 执 业 ); 市 政 工 程 公 路 施 工 ( 凭 资 质 证 执 业 );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2 经 公 司 2010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投 资 建 设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议 案, 公 司 拟 从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侨 投 资 ) 的 股 东 胡 志 辉 ( 即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 处 受 让 华 侨 投 资 51% 的 股 权 2010 年 8 月 4 日, 本 公 司 通 过 与 该 公 司 股 东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的 方 式, 现 金 出 资 1530 万 元 持 有 该 公 司 51% 的 股 权, 成 为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基 础 设 施 环 保 及 高 科 技 项 目 的 投 资 3 经 公 司 2010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投 资 建 第 58 页 共 194 页
60 设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议 案, 华 侨 投 资 以 现 金 出 资 1071 万 元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项 目 业 主 --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湘 阴 开 发 )51% 的 股 权 芙 蓉 大 道 工 程 以 及 相 应 土 地 的 一 级 开 发 拟 以 项 目 业 主 公 司 作 为 唯 一 的 法 人 主 体 负 责 芙 蓉 大 道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及 管 理, 项 目 业 主 负 责 筹 集 资 金 实 施 环 路 区 域 的 一 级 土 地 储 备 与 经 营 工 作 湘 阴 开 发 成 立 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 注 册 资 本 21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沿 线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及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华 侨 投 资 出 资 1071 万 元, 以 原 始 投 资 额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湘 阴 开 发 51%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 完 成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湘 阴 开 发 的 资 产 移 交 尚 未 完 成 与 经 营 决 策 相 关 的 控 制 权 并 未 转 移 年 11 月 30 日, 经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同 意, 董 事 长 批 准,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了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其 中 首 期 出 资 15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机 械 设 备 的 租 赁 与 销 售, 房 屋 信 场 地 租 赁 本 公 司 持 有 该 公 司 50% 的 股 权, 其 中 首 期 出 资 750 万 元 该 公 司 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 在 乌 鲁 木 齐 市 工 商 局 注 册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500 万 元 5 由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600 万 元 设 立 重 庆 兴 投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兴 投 建 材 ), 于 2010 年 6 月 10 日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巴 南 区 分 局 注 册,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万 元 6 由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新 疆 北 新 四 方 土 木 试 验 研 究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乌 鲁 木 齐 天 泽 祥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于 2010 年 8 月 注 册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北 新 四 方 持 有 该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三 董 事 会 日 常 工 作 情 况 ( 一 )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会 的 会 议 情 况 2010 年 度,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共 召 开 9 次 董 事 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年 2 月 11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机 构 设 置 的 议 案 ; 第 59 页 共 194 页
61 (2) 关 于 张 国 栋 先 生 辞 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的 议 案 ; (3) 关 于 聘 任 张 志 建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的 议 案 该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2 月 12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年 3 月 8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投 资 设 立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农 民 创 业 园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暂 定 名 ) 的 议 案 ; (2) 关 于 公 司 与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新 建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线 工 程 分 包 协 议 的 议 案 ; (3) 关 于 为 实 施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BT 项 目 向 银 行 贷 款 筹 措 专 项 资 金 的 议 案 ; (4) 关 于 投 资 设 立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暂 定 名 ) 的 议 案 ; (5) 关 于 召 开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该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3 月 10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年 4 月 10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2009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2) 2009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3) 2009 年 度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 (4) 2009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 (5) 2009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6) 2010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 (7) 200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8) 2009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及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9) 2009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10) 独 立 董 事 年 度 报 告 工 作 制 度 ; (11)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 (12) 重 大 事 项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 第 60 页 共 194 页
62 (13) 关 于 修 订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的 议 案 ; (14) 关 于 续 聘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0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 (15) 关 于 召 开 2009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该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4 月 13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年 4 月 19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因 该 次 董 事 会 只 审 议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一 项 议 案, 按 交 易 所 要 求, 可 以 不 刊 登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刊 登 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刊 登 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年 7 月 22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 (2)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公 开 增 发 A 股 条 件 的 议 案 ; (3) 关 于 公 司 2010 年 度 公 开 增 发 A 股 方 案 的 议 案 ; (4) 关 于 公 司 本 次 增 发 募 集 资 金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议 案 ; (5) 董 事 会 关 于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说 明 ; (6)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本 次 增 发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7) 关 于 公 司 与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签 订 娄 底 至 衡 阳 工 程 < 分 包 协 议 > 的 议 案 ; (8)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负 责 人 的 议 案 ; (9)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 (10) 外 部 信 息 报 送 和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 (11) 关 于 修 订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的 议 案 ; (12) 关 于 提 议 召 开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第 61 页 共 194 页
63 该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及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 (2)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投 资 建 设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议 案 ; (3) 关 于 制 定 新 增 业 务 会 计 政 策 及 公 司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议 案 该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8 月 3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年 8 月 4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延 期 召 开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该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8 月 5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年 10 月 22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的 议 案 因 该 次 董 事 会 只 审 议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一 项 议 案, 按 交 易 所 要 求, 可 以 不 刊 登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刊 登 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刊 登 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年 12 月 7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以 下 议 案 : (1)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公 开 增 发 A 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议 案 (2)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3) 关 于 设 立 分 公 司 的 议 案 第 62 页 共 194 页
64 (4)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的 议 案 (5)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总 经 济 师 的 议 案 (6) 关 于 为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额 度 的 议 案 (7) 关 于 召 开 2010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该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 二 )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严 格 按 照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和 授 权, 认 真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各 项 决 议,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公 司 于 2010 年 1 月 12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 (1)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决 议 要 求, 完 成 了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2 公 司 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 (1) 关 于 投 资 设 立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农 民 创 业 园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暂 定 名 ) 的 议 案 ; (2) 关 于 公 司 与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新 建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线 工 程 分 包 协 议 的 议 案 ; (3) 关 于 为 实 施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BT 项 目 向 银 行 贷 款 筹 措 专 项 资 金 的 议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完 成 了 对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投 资, 该 公 司 于 2010 年 4 月 9 日 领 取 了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与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了 工 程 分 包 协 议, 目 前 该 工 程 进 展 顺 利 3 公 司 于 2010 年 5 月 6 日 召 开 的 2009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 (1) 2009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2) 2009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3) 2009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 (4) 2009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5) 2010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 (6) 200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第 63 页 共 194 页
65 (7) 关 于 续 聘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0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经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后 两 个 月 内 将 应 派 发 的 现 金 红 利 向 股 东 全 部 派 发 完 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事 项 4 公 司 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 (1)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 (2)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公 开 增 发 A 股 条 件 的 议 案 ; (3) 关 于 公 司 2010 年 度 公 开 增 发 A 股 方 案 的 议 案 ; (4) 关 于 公 司 本 次 增 发 募 集 资 金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议 案 ; (5) 董 事 会 关 于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说 明 ; (6)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本 次 增 发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7) 关 于 公 司 与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签 订 娄 底 至 衡 阳 工 程 < 分 包 协 议 > 的 议 案 ; (8) 关 于 修 订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的 议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授 权, 向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报 送 了 公 开 增 发 A 股 申 请 材 料,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增 发 A 股 申 请, 于 3 月 23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2011 年 第 54 次 工 作 会 议 审 核, 获 得 通 过 5 公 司 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 (1)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公 开 增 发 A 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议 案 ; (2)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 (3) 关 于 为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额 度 的 议 案 ( 三 )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相 关 工 作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主 要 内 容 以 及 履 职 情 况 1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为 强 化 董 事 会 决 策 功 能,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2 名 为 独 立 董 事,1 名 独 立 董 事 为 专 业 会 计 人 士 并 担 任 召 集 人,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外 部 审 计 的 沟 通 监 督 和 检 查 工 作 2007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第 64 页 共 194 页
66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决 定 成 立 审 计 委 员 会,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该 制 度 明 确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人 员 构 成 职 责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议 事 规 则 等 内 容, 是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相 关 工 作 制 度 的 基 础 性 文 件 2010 年 4 月 10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 工 作 细 则 > 的 议 案 该 制 度 补 充 并 明 确 规 定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在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编 制 审 核 及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中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确 立 了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在 年 报 工 作 中 的 监 督 职 能, 为 提 高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2011 年 4 月 26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议 将 审 议 通 过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年 报 工 作 规 程, 该 规 程 将 进 一 步 详 细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审 议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的 工 作 程 序 等 内 容 2 对 财 务 报 告 的 两 次 审 议 意 见 根 据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在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进 场 前 召 开 会 议, 认 真 审 阅 了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认 为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反 映 了 公 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财 务 状 况 及 2010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情 况, 通 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就 上 述 报 表 开 年 度 审 计 在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初 步 审 计 意 见 后,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再 次 审 阅 了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认 为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真 实 完 整 反 映 了 公 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财 务 状 况 及 2010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情 况 3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工 作 的 督 促 情 况 审 计 委 员 会 在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进 场 前, 及 时 南 端 确 定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工 作 的 时 间 安 排 ; 在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进 场 后, 审 计 委 员 会 加 强 与 年 审 会 计 师 的 沟 通, 督 促 其 在 约 定 期 限 内 提 交 审 计 报 告, 并 在 现 场 审 计 过 程 中 与 独 立 董 事 一 起 召 开 年 审 会 计 师 沟 通 会 通 过 有 计 划 安 排 沟 通 和 督 促,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较 好 地 完 成 了 公 司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的 审 计 工 作 4 对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总 结 等 事 项 表 决 情 况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分 别 以 3 票 同 意 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的 表 决 结 果 审 议 通 第 65 页 共 194 页
67 过 以 下 议 案, 并 同 意 提 请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 (1) 关 于 公 司 2010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2) 关 于 2010 年 度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3) 关 于 公 司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4) 关 于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2010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的 总 结 报 告 报 告 认 为,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年 审 注 册 会 计 师 在 审 计 过 程 中 坚 持 以 公 允 客 观 的 态 度 独 立 审 计, 体 现 了 良 好 的 职 业 规 范 和 操 守, 对 公 司 2010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及 使 用 情 况 等 进 行 了 认 真 核 查 鉴 证, 较 好 地 履 行 了 审 计 业 务 约 定 书 规 定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按 时 完 成 了 公 司 2010 年 度 审 计 工 作, 客 观 公 正 地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告 发 表 了 审 计 意 见 (5) 关 于 续 聘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1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鉴 于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在 2010 年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过 程 中, 坚 持 以 公 允 客 观 的 态 度 独 立 审 计, 体 现 了 良 好 的 职 业 规 范 和 操 守, 为 保 证 公 司 审 计 业 务 的 连 续 性, 建 议 续 聘 该 所 为 公 司 2011 年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具 体 审 计 费 用 根 据 公 司 2011 年 发 展 规 模 等 实 际 情 况 并 参 考 公 司 以 往 年 度 支 付 该 所 的 报 酬 及 市 场 行 情, 与 该 所 另 行 协 商 确 定 ( 四 )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履 职 情 况 1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建 立 情 况 为 强 化 董 事 会 决 策 功 能, 董 事 会 下 设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3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2 名 为 独 立 董 事 并 由 1 名 独 立 董 事 担 任 召 集 人, 主 要 负 责 对 公 司 董 事 经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审 核 并 提 出 建 议 2009 年 12 月 23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决 定 成 立 提 名 委 员 会, 并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该 细 则 规 定 了 提 名 委 员 会 人 员 组 成 职 责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议 事 规 则 等 内 容 2 对 高 管 人 选 的 审 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提 名 委 员 会 严 格 按 照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分 别 召 开 两 次 会 议, 并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聘 任 张 志 建 先 生 为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的 议 第 66 页 共 194 页
68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的 议 案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总 经 济 师 的 议 案, 并 同 意 提 请 董 事 会 审 议 ( 五 )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的 履 职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0 年 发 放 的 新 酬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核, 认 为 公 司 对 上 述 人 员 的 薪 酬 发 放 履 行 了 决 策 程 序, 薪 酬 发 放 标 准 均 按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四 公 司 2010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的 审 计,2010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29,044, 元 (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3,030, 元 ), 按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904, 元,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47,017, 元, 扣 除 年 度 内 已 实 施 的 200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7,578,000 元,2010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65,580, 元 本 着 既 要 兼 顾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的 需 要, 又 要 兼 顾 给 予 股 东 适 当 回 报 的 原 则, 公 司 拟 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万 股 为 基 数, 用 未 分 配 利 润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5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9,472,500 元, 余 156,107, 元, 结 转 下 一 年 度 分 配 公 司 本 年 度 不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须 经 201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实 施 公 司 前 三 年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及 其 与 平 均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如 下 :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 分 红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占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分 红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含 税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年 度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净 利 润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2009 年 7,578,000 58,588, % 147,017, 年 0 41,146, % 95,379, 年 0 41,393, % 58,490, 最 近 三 年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占 最 近 年 均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16.11% 第 67 页 共 194 页
69 五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对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员 均 进 行 了 及 时 登 记, 并 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备 案, 经 自 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员 在 影 响 公 司 股 份 的 重 大 敏 感 信 息 披 露 前 利 用 内 幕 信 息 买 卖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也 未 接 到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的 查 处 文 件 六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事 项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证 券 时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在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2 开 展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负 责 人,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部 负 责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的 日 常 事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通 过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网 站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披 露 了 公 司 应 披 露 的 信 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组 织 了 2009 年 年 度 报 告 网 上 业 绩 说 明 会, 公 司 董 事 长 等 高 管 人 员 独 立 董 事 及 保 荐 代 表 人 就 2009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及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与 投 资 者 进 行 了 交 流, 认 真 细 致 地 回 答 了 投 资 者 的 问 题, 虚 心 听 取 投 资 者 的 各 项 意 见 和 建 议, 促 进 了 投 资 者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沟 通 接 待 时 间 接 待 地 点 接 待 方 式 接 待 对 象 谈 论 的 主 要 内 容 及 提 供 的 资 料 2010 年 1 月 21 日 公 司 五 楼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东 方 证 券 孙 涛 公 司 运 营 情 况 及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宏 源 证 券 南 方 基 2010 年 4 月 20 日 公 司 五 楼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公 司 运 营 情 况 及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金 10 人 调 研 团 宏 源 证 券 中 国 人 民 健 康 保 险 股 份 2010 年 5 月 19 日 公 司 17 楼 会 客 室 实 地 调 研 公 司 运 营 情 况 及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有 限 公 司 4 人 调 研 团 国 泰 君 安 等 23 人 2010 年 6 月 4 日 公 司 17 楼 会 议 室 实 地 调 研 公 司 运 营 情 况 及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调 研 团 第 68 页 共 194 页
70 第 九 节 监 事 会 报 告 一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工 作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及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遵 守 诚 信 原 则, 切 实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和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认 真 履 行 监 督 职 责, 通 过 列 席 和 出 席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了 解 和 掌 握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投 资 方 案 财 务 状 况 和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对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进 行 了 监 督, 未 发 生 违 法 违 规 操 作 行 为 1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成 员 列 席 公 司 召 开 的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2 报 告 期 内, 各 次 股 东 大 会 均 有 监 事 出 席 3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共 召 开 7 次 会 议, 会 议 情 况 如 下 : (1)2010 年 3 月 8 日 召 开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与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新 建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线 工 程 分 包 协 议 书 的 议 案 关 于 投 资 设 立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暂 定 名 ) 的 议 案 该 次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3 月 10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2)2010 年 4 月 10 日 召 开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2009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09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2009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2010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200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2009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及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2009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关 于 续 聘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0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该 次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4 月 13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3)2010 年 4 月 19 日 召 开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因 该 次 监 事 会 只 审 议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一 项 议 案, 按 交 易 所 要 求, 可 以 不 刊 登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刊 登 于 2010 年 4 月 21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刊 登 于 2010 第 69 页 共 194 页
71 年 4 月 2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4)2010 年 7 月 22 日 召 开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0 年 度 公 开 增 发 A 股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本 次 增 发 募 集 资 金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议 案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的 报 告 关 于 公 司 与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湖 南 省 娄 衡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建 设 合 同 协 议 书 的 议 案 该 次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5)2010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及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制 定 新 增 业 务 会 计 政 策 及 公 司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议 案 该 次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8 月 3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6)2010 年 10 月 22 日 召 开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的 议 案 因 该 次 监 事 会 只 审 议 了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一 项 议 案, 按 照 交 易 所 要 求, 可 以 不 刊 登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刊 登 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刊 登 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7)2010 年 12 月 7 日 召 开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公 开 增 发 A 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议 案 关 于 为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额 度 的 议 案 该 次 监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刊 登 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二 监 事 会 对 2010 年 度 有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意 见 1 公 司 依 法 运 作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认 真 履 行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的 职 权, 依 时 参 加 五 次 股 东 大 会, 七 次 列 席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审 阅 两 次 董 事 会 通 讯 表 决 会 议 材 料,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会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各 项 报 告 和 提 案 没 有 异 议,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重 大 决 策 科 学 第 70 页 共 194 页
72 合 理, 决 策 程 序 合 法 合 规 ; 能 够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及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及 授 权 规 范 运 作,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控 制 度 较 为 合 理 健 全, 董 事 会 认 真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各 项 决 议,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和 内 部 控 制 得 到 了 进 一 步 的 完 善 2 管 理 层 依 法 经 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认 真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工 作 勤 勉 尽 职, 严 格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职 责, 自 觉 维 护 公 司 的 利 益,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能 按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的 决 议 认 真 执 行, 没 有 发 现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或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及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行 为 3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情 况 监 事 会 对 2010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财 务 管 理 等 进 行 了 认 真 细 致 的 检 查, 认 为 : 公 司 比 较 注 重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在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投 资 管 理 审 计 工 作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等 重 要 环 节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整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公 司 财 务 制 度 健 全, 财 务 运 作 规 范, 严 格 执 行 会 计 法 与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2010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审 计 后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该 报 告 真 实 客 观 和 公 正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2010 年 度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编 制 和 审 核 的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规 定, 报 告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4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投 入 情 况 监 事 会 对 本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和 管 理 情 况 进 行 了 监 督 和 核 查, 结 果 显 示 公 司 能 够 严 格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和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执 行,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投 入 项 目 和 承 诺 投 入 项 目 一 致, 无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情 形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和 监 管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能 够 及 时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披 露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不 存 在 违 规 情 形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核 查 监 事 会 认 为 :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是 因 为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而 发 生 的, 均 签 署 了 书 面 合 同, 关 联 交 易 按 照 公 司 审 批 程 序 进 行, 关 联 董 事 及 关 联 股 东 在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时 履 行 了 回 避 表 决 程 序, 交 易 价 格 遵 守 了 公 允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未 发 现 侵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6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2.5 亿 元 银 行 第 71 页 共 194 页
73 融 资 担 保 额 度,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未 发 生 其 他 担 保 事 项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实 际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银 行 借 款 担 保 余 额 为 0 万 元, 累 计 对 外 担 保 余 额 0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违 规 对 外 担 保, 未 发 生 债 务 重 组 非 货 币 性 交 易 事 项 及 资 产 置 换, 也 未 发 生 其 他 损 害 公 司 股 东 利 益 或 造 成 公 司 资 产 流 失 的 情 况 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购 资 产 企 业 合 并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2010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投 资 建 设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议 案, 公 司 拟 从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侨 投 资 ) 的 股 东 胡 志 辉 ( 即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 处 受 让 华 侨 投 资 51% 的 股 权 2010 年 8 月 4 日, 本 公 司 通 过 与 该 公 司 股 东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的 方 式, 现 金 出 资 1530 万 元 持 有 该 公 司 51% 的 股 权, 成 为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基 础 设 施 房 地 产 环 保 及 高 科 技 项 目 的 投 资 (2)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2010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投 资 建 设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议 案, 华 侨 投 资 以 现 金 出 资 1071 万 元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项 目 业 主 --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湘 阴 开 发 ) 51% 的 股 权 芙 蓉 大 道 工 程 以 及 相 应 土 地 的 一 级 开 发 拟 以 项 目 业 主 公 司 作 为 唯 一 的 法 人 主 体 负 责 芙 蓉 大 道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及 管 理, 项 目 业 主 负 责 筹 集 资 金 实 施 环 路 区 域 的 一 级 土 地 储 备 与 经 营 工 作 湘 阴 开 发 成 立 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 注 册 资 本 21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沿 线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及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华 侨 投 资 出 资 1071 万 元, 以 原 始 投 资 额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湘 阴 开 发 51%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 完 成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湘 阴 开 发 的 资 产 移 交 尚 未 完 成 与 经 营 决 策 相 关 的 控 制 权 并 未 转 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吸 收 合 并 事 项 8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监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了 监 督, 认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能 够 认 真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有 关 决 议 第 72 页 共 194 页
74 9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的 意 见 经 审 核, 监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现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并 能 得 到 有 效 的 执 行, 该 体 系 的 建 立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等 各 个 环 节 起 到 较 好 的 风 险 防 范 和 控 制 作 用 2010 年, 未 发 现 公 司 有 违 反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及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情 形 发 生 综 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实 施 情 况 和 控 制 效 果, 201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符 合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有 关 规 定,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真 实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建 立 健 全 和 实 施 状 况, 内 部 控 制 是 有 效 的 对 该 评 价 报 告 没 有 异 议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发 生 第 73 页 共 194 页
75 第 十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公 司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二 公 司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三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及 参 股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也 未 参 股 商 业 银 行 证 券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信 托 公 司 和 期 货 公 司 等 金 融 企 业 的 股 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买 卖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的 事 项 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购 及 出 售 资 产 吸 收 合 并 事 项 ( 一 ) 收 购 资 产 事 项 : 1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2010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投 资 建 设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议 案, 公 司 拟 从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侨 投 资 ) 的 股 东 胡 志 辉 ( 即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 处 受 让 华 侨 投 资 51% 的 股 权 2010 年 8 月 4 日, 本 公 司 通 过 与 该 公 司 股 东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的 方 式, 现 金 出 资 1530 万 元 持 有 该 公 司 51% 的 股 权, 成 为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基 础 设 施 房 地 产 环 保 及 高 科 技 项 目 的 投 资 2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2010 年 7 月 30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投 资 建 设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议 案, 华 侨 投 资 以 现 金 出 资 1071 万 元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项 目 业 主 --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湘 阴 开 发 ) 51% 的 股 权 芙 蓉 大 道 工 程 以 及 相 应 土 地 的 一 级 开 发 拟 以 项 目 业 主 公 司 作 为 唯 一 的 法 人 主 体 负 责 芙 蓉 大 道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及 管 理, 项 目 业 主 负 责 筹 集 资 金 实 施 环 路 区 域 的 一 级 土 地 储 备 与 经 营 工 作 湘 阴 开 发 成 立 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 注 册 资 本 21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沿 线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及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华 侨 投 资 出 资 1071 万 元, 第 74 页 共 194 页
76 以 原 始 投 资 额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湘 阴 开 发 51%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 完 成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湘 阴 开 发 的 资 产 移 交 尚 未 完 成 与 经 营 决 策 相 关 的 控 制 权 并 未 转 移 ( 二 ) 出 售 资 产 事 项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出 售 资 产 事 项 ( 三 ) 吸 收 合 并 事 项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吸 收 合 并 事 项 五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一 )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销 售 产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向 关 联 方 采 购 产 品 和 接 受 劳 务 交 易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15, % % 合 计 15, % % ( 二 )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未 发 生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等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三 )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2010 年 3 月 8 日 召 开 的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投 资 设 立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暂 定 名 ) 的 议 案, 公 司 拟 与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其 他 两 家 非 关 联 方 股 东 共 同 发 起 组 建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暂 定 名 ), 基 本 情 况 为 : 1 公 司 名 称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暂 定 名 ); 2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金 为 :3500 万 元 ( 其 中 货 币 资 金 不 少 于 30%); 3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建 筑 工 程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业 务 4 股 东 出 资 及 股 权 设 置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 出 资 额 1050 万 元 人 民 币 ( 含 评 估 后 资 产 ), 占 公 司 30% 股 权 ; 第 75 页 共 194 页
77 北 新 路 桥 公 司 : 出 资 额 875 万 元 人 民 币 ( 含 评 估 后 资 产 ), 占 公 司 25% 股 权 ; 其 他 两 家 股 东 : 出 资 额 1575 万 元 人 民 币 ( 含 评 估 后 资 产 ), 占 公 司 45% 股 权 ; 为 规 避 与 大 股 东 共 同 投 资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的 风 险, 公 司 未 实 施 此 议 案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实 际 未 发 生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 四 )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担 保 等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除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工 作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与 关 联 方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担 保 等 事 项 与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审 计 报 告 附 注 中 第 八 项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七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其 他 公 司 资 产 或 其 他 公 司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上 市 公 司 资 产 事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发 生 且 没 有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延 续 到 报 告 期, 并 为 公 司 带 来 的 利 润 达 到 公 司 当 年 利 润 总 额 10% 以 上 的 重 大 托 管 承 包 工 程 或 其 他 公 司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公 司 资 产 的 事 项 ( 二 ) 重 大 担 保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2010 年 12 月 23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同 意,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2.5 亿 元 银 行 融 资 担 保 额 度,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实 际 为 重 庆 北 投 担 保 0 元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且 没 有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延 续 到 报 告 期 的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现 金 资 产 管 理 事 项 ( 四 )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1 工 程 合 同 (1)2010 年 公 司 新 承 揽 重 大 合 同 序 项 目 名 称 签 订 日 期 所 在 地 区 业 主 号 合 同 价 款 ( 万 元 ) 工 期 目 前 履 行 情 况 湖 南 省 炎 汝 高 速 公 炎 陵 至 汝 城 高 速 公 路 中 国 湖 南 路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17 合 同 段 司 20, 正 在 履 行 2 瓜 州 至 星 星 峡 高 速 公 中 国 甘 肃 甘 肃 省 5, 已 完 工 第 76 页 共 194 页
78 路 土 建 工 程 AX4 公 路 局 瓜 州 至 星 星 峡 高 速 公 路 土 建 工 程 AX 中 国 甘 肃 甘 肃 省 公 路 局 7, 已 完 工 中 国 西 部 农 民 创 业 促 4 进 工 程 ( 合 川 ) 试 点 区 草 街 示 范 园 首 期 工 中 国 重 庆 合 川 重 庆 市 合 川 农 民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50, 正 在 履 行 程 5 S306 线 徐 合 公 路 岷 县 至 合 作 段 公 路 土 建 工 程 MH17 合 同 段 中 国 甘 肃 甘 肃 省 公 路 局 14, 正 在 履 行 6 吉 尔 吉 斯 比 什 凯 克 土 尓 尕 特 道 路 修 复 项 目 二 合 同 段 三 合 同 段 吉 尔 吉 斯 中 国 路 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 万 美 元 ( 折 39, 万 元 人 民 币 ) 合 同 工 期 32 个 日 历 月 正 在 履 行 7 吉 尔 吉 斯 比 什 凯 克 土 尓 尕 特 道 路 修 复 项 目 (39km) 吉 尔 吉 斯 中 国 路 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万 美 元 ( 折 6,476.9 万 元 人 民 币 ) 正 在 履 行 8 吉 尔 吉 斯 奥 什 - 伊 斯 法 纳 道 路 修 复 项 目 (65km) 吉 尔 吉 斯 吉 国 交 通 局 2, 万 美 元 ( 折 17,324.3 万 元 人 民 币 ) 正 在 履 行 9 奥 什 - 巴 德 肯 - 伊 斯 法 娜 道 路 修 复 项 目 (K )32km 吉 尔 吉 斯 吉 国 交 通 局 90,416, ( 索 姆 ) ( 折 14, 万 元 人 民 币 ) 正 在 履 行 吉 尔 吉 斯 比 什 凯 克 - 土 尔 尕 特 道 路 公 里 段 修 复 35km 吉 尔 吉 斯 中 国 路 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万 美 元 ( 折 7, 万 元 人 民 币 ) 正 在 履 行 国 道 209 线 内 蒙 古 和 林 格 尔 至 浅 水 河 段 一 11 级 公 路 第 HQLJ-3 合 中 国 内 蒙 古 呼 和 浩 特 市 交 通 局 8, 正 在 履 行 同 段 奥 比 嘎 姆 - 努 瓦 鲍 德 12 修 复 工 程 塔 吉 克 斯 坦 中 国 路 桥 公 司 750 万 美 元 ( 折 5,700 万 元 人 民 币 ) 收 尾 正 在 履 行 合 同 已 签 订, 重 庆 沿 江 高 速 公 路 主 13 城 至 涪 陵 段 工 程 一 期 W5 标 中 国 重 庆 中 信 国 华 国 际 工 程 承 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预 计 30,000 万 元 但 工 作 量 与 施 工 图 未 完 全 确 定, 因 此 合 同 总 金 额 尚 未 确 定 第 77 页 共 194 页
79 重 庆 市 合 川 工 业 园 区 14 纺 织 园 土 地 整 理 一 期 工 程 中 国 重 庆 重 庆 市 合 川 工 业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12, 完 工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2010 年 公 路 大 中 修 项 目 G30 线 乌 奎 高 速 中 国 新 疆 公 路 路 面 桥 涵 养 护 大 中 修 工 程 第 三 合 同 段 伊 斯 兰 保 贝 布 托 国 际 16 机 场 第 8C-1 17 湖 南 省 岳 湖 南 芙 蓉 大 道 湘 阴 段 一 期 工 程 ABC 标 段 阳 市 湘 阴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交 通 建 设 局 2, 巴 基 斯 坦 巴 基 斯 坦 民 航 总 局 147, 卢 比 县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折 11,760 万 人 民 币 54, 国 道 314 线 库 车 至 阿 18 克 苏 高 速 公 司 工 程 中 国 新 疆 中 交 公 司 预 计 12, 国 道 312 线 乌 鲁 木 齐 至 昌 吉 西 延 工 程 施 工 中 国 新 疆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交 通 建 设 局 10, 个 月 已 完 工 正 在 履 行 正 在 履 行 正 在 履 行 因 工 作 量 与 施 工 图 未 确 定, 因 此 合 同 总 金 额 尚 未 确 定, 合 同 尚 未 签 订 正 在 履 行 新 国 道 219 线 新 藏 公 20 路 新 疆 段 改 建 整 治 工 中 国 新 疆 程 第 五 标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交 通 建 设 局 17, 正 在 履 行 阿 勒 泰 福 海 新 区 一 期 新 疆 阿 勒 泰 市 福 海 中 国 新 疆 8, 道 路 及 排 水 工 程 新 区 建 设 指 挥 部 昌 吉 木 垒 鸣 沙 车 至 胡 昌 吉 回 族 自 治 州 交 中 国 新 疆 3, 杨 林 公 路 工 程 通 局 兰 新 铁 路 二 线 中 国 新 疆 兵 建 集 团 公 司 19, 合 计 481, 万 元 正 在 履 行 正 在 履 行 正 在 履 行 (2) 以 前 年 度 发 生 但 延 续 到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的 重 大 合 同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签 订 日 期 所 在 地 区 业 主 合 同 价 款 ( 万 元 ) 工 期 目 前 履 行 情 况 国 道 那 拉 提 至 库 如 力 公 路 工 程 第 一 合 同 段 新 疆 伊 宁 那 拉 提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交 通 建 设 局 13, 正 在 履 行 ( 因 天 气 原 因, 该 工 程 延 期 ) 第 78 页 共 194 页
80 连 霍 国 道 主 干 线 星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2 星 峡 至 哈 密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第 7 合 同 段 新 疆 哈 密 治 区 交 通 建 设 局 10, 已 完 工, 待 决 算 3 蒙 古 国 胡 硕 图 煤 矿 至 中 国 塔 克 什 口 岸 道 路 工 程 蒙 古 国 胡 硕 图 Ching Airport Construction Group Limited 11, 已 完 工, 待 决 算 4 四 川 乐 山 至 宜 宾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路 基 土 建 施 工 第 LJ8 合 同 段 四 川 乐 山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四 川 乐 宜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17, 已 完 工, 待 决 算 5 江 西 省 德 兴 至 南 昌 高 速 公 路 A6 标 段 中 国 - 江 西 江 西 公 路 开 发 总 公 司 8, 已 完 工, 待 决 算 6 陕 西 境 安 康 至 汉 中 公 路 ( 安 康 段 ) 工 程 路 基 桥 隧 A-C09 合 同 段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陕 西 安 康 市 路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26, 已 完 工, 待 决 算 7 陕 西 潼 关 至 西 安 高 速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第 T-C 中 国 - 陕 西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21, 已 完 工, 待 决 算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网 包 8 头 至 茂 名 高 速 公 路 (G65) 陕 西 境 西 安 至 铜 川 高 速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试 验 段 路 中 国 - 陕 西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7, 已 完 工, 待 决 算 面 9 绥 满 国 道 主 干 线 博 克 图 至 牙 克 石 高 速 公 路 土 建 工 程 第 BYLJ-11 合 同 段 绥 满 国 道 主 干 内 蒙 古 牙 克 线 博 克 图 至 牙 石 市 免 渡 河 克 石 高 速 公 路 镇 林 场 项 目 建 管 办 9, ( 收 尾, 主 体 工 程 完 因 附 属 工 程 业 主 施 工 方 案 未 定 未 完 ) 10 新 建 巴 彦 乌 拉 至 新 邱 铁 路 ZH-14 标 段 中 国 - 内 蒙 古 辽 宁 春 成 工 贸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5, 正 在 履 行 ( 因 业 主 原 因, 工 期 延 误 ) 资 源 换 项 目 框 架 下 吉 尔 吉 斯 南 部 运 输 走 廊 道 路 修 复 工 程 吉 尔 吉 斯 斯 中 国 路 桥 有 限 坦 责 任 公 司 12, 正 在 履 行 12 吉 尔 吉 斯 奥 - 萨 公 路 工 程 吉 尔 吉 斯 中 国 路 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正 在 履 行 第 79 页 共 194 页
81 13 巴 基 斯 坦 木 尔 坦 机 场 工 程 巴 基 斯 坦 坦 巴 基 斯 坦 木 尔 民 航 总 局 14, 正 在 履 行 ( 因 设 计 变 更 延 期 ) 14 克 什 米 尔 木 扎 法 拉 巴 德 阿 斯 木 姆 路 巴 基 斯 坦 巴 基 斯 坦 灾 后 重 建 委 员 会 17, 正 在 履 行 ( 因 设 计 变 更 延 期 ) 15 克 什 米 尔 城 市 规 划 直 属 项 目 部 巴 基 斯 坦 克 什 米 尔 灾 后 援 助 项 目 107, 三 年 正 在 履 行 阿 尔 及 利 亚 东 西 高 16 速 公 路 项 目 西 段 工 阿 尔 及 利 亚 中 信 公 司 程 ( 一 期 ) 第 W1 248, 天 ( 完 工 待 结 算 ) W2 标 段 17 塔 吉 克 斯 坦 - 乌 孜 别 克 斯 坦 公 路 恢 复 / 重 建 工 程 塔 吉 克 杜 尚 别 中 国 路 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9, 年 9 月 ( 完 工 待 结 算 ) 巴 基 斯 坦 喀 喇 昆 仑 18 公 路 改 扩 建 项 目 ( 雷 科 特 - 红 其 拉 甫 雷 科 特 至 红 中 国 路 桥 有 限 旗 拉 甫 责 任 公 司 40, 工 期 48 个 月 正 在 履 行 段 )B 合 同 段 合 计 649, 万 元 2 银 行 借 款 合 同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银 行 借 款 合 同 如 下 : 单 位 :( 人 民 币 ) 万 元 合 同 号 贷 款 银 行 合 同 金 额 担 保 方 式 年 利 率 借 款 日 期 备 注 建 乌 红 号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红 山 路 支 行 1,600 兵 建 集 团 担 保 5.4% 2009 年 3 月 13 日 年 3 月 11 日 一 年 内 到 期 非 流 动 负 债 建 乌 红 号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红 山 路 支 行 3,000 兵 建 集 团 担 保 5.4% 2009 年 7 月 3 日 年 7 月 2 日 一 年 内 到 期 非 流 动 负 债 RLZ 中 国 银 行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2,000 兵 建 集 团 担 保 4.86% 2009 年 2 月 12 日 年 2 月 11 日 一 年 内 到 期 非 流 动 负 债 A 交 通 银 行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4,000 兵 建 集 团 担 保 4.86% 2009 年 7 月 24 日 年 7 月 24 一 年 内 到 期 非 流 动 负 债 第 80 页 共 194 页
82 日 RLZ 中 国 银 行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3,000 兵 建 集 团 担 保 4.86% 2010 年 10 月 8 日 年 11 月 8 日 短 期 借 款 2010 年 借 字 第 0207 号 招 商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人 民 路 支 行 2,200 兵 建 集 团 担 保 浮 动 利 率 2010 年 2 月 26 日 年 2 月 26 日 短 期 借 款 2010 年 借 字 第 1206 号 招 商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人 民 路 支 行 2,800 信 用 担 保 浮 动 利 率 2010 年 12 月 16 日 年 12 月 16 日 长 期 借 款 WLMQ 华 夏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10,000 信 用 担 保 5.4% 2010 年 3 月 10 日 年 3 月 10 日 长 期 借 款 2010 年 ( 自 营 ) 字 0006 号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营 业 部 10,000 信 用 担 保 4.86% 2010 年 6 月 13 日 年 6 月 12 日 长 期 借 款 2010 年 ( 自 营 ) 字 0007 号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营 业 部 8,000 信 用 担 保 4.86% 2010 年 6 月 22 日 年 6 月 21 日 长 期 借 款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新 2010 年 7 月 21 日 2010 年 ( 自 营 )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9,000 信 用 担 保 4.86% 年 7 月 21 长 期 借 款 字 0014 号 分 行 营 业 部 日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5,000 兵 建 集 团 担 保 5.4% 2009 年 10 月 26 日 年 10 月 26 日 长 期 借 款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5,000 信 用 担 保 5.4% 2010 年 1 月 13 日 年 1 月 13 日 长 期 借 款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21,000 信 用 担 保 5.4% 2010 年 3 月 2 日 年 3 月 2 日 长 期 借 款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3,000 信 用 担 保 5.4% 2010 年 9 月 9 日 年 9 月 9 日 长 期 借 款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2,000 兵 建 集 团 担 保 5.4% 2010 年 6 月 29 日 年 6 月 28 长 期 借 款 第 81 页 共 194 页
83 分 行 日 2010 乌 银 贷 字 第 012 号 中 信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7,000 信 用 担 保 4.86% 2010 年 9 月 7 日 年 9 月 6 日 长 期 借 款 2010 乌 银 贷 字 第 015 号 中 信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3,000 信 用 担 保 4.86% 2010 年 9 月 26 日 年 9 月 25 日 长 期 借 款 八 公 司 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或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 一 ) 发 行 前 股 份 限 制 流 通 及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1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承 诺 :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出 具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股 转 持 情 况 的 批 复 ( 兵 国 资 发 2009(103) 号 ), 建 工 集 团 向 社 保 基 金 会 作 出 承 诺, 在 公 司 上 市 前 将 向 社 保 基 金 会 划 转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万 股 建 工 集 团 承 诺 其 履 行 划 转 义 务 后 持 有 的 共 计 10, 万 股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不 进 行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已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本 公 司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根 据 境 内 证 券 市 场 转 持 部 分 国 有 股 充 实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实 施 办 法 规 定, 社 保 基 金 会 获 得 的 股 份 承 继 原 国 有 股 东 的 禁 售 期 义 务 报 告 期 内,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严 格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2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新 中 基 承 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自 愿 接 受 锁 定, 不 进 行 转 让,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收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010 年 11 月 11 日, 中 基 公 司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锁 定 期 届 满, 该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了 减 持,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 司 共 减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28,000,000 股, 期 末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116,000 股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年 6 月 8 日, 本 公 司 主 要 控 股 股 东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向 本 公 司 承 诺 : 作 为 主 发 起 人, 在 本 公 司 存 续 期 间 保 证 : 自 承 诺 书 出 具 之 日 起,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除 股 份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控 制 企 业 ( 包 第 82 页 共 194 页
84 括 管 理 控 制 的 企 业 和 控 股 公 司 ) 保 证 不 经 营 同 股 份 公 司 相 同 的 业 务 并 且 将 不 与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竞 争, 以 避 免 对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新 的 可 能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 保 证 将 努 力 促 使 建 工 集 团 其 他 控 制 企 业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参 与 或 进 行 与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相 竞 争 的 任 何 活 动 2 为 了 避 免 与 股 份 公 司 在 中 国 境 外 潜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控 股 股 东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 重 新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对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事 项 进 一 步 予 以 明 确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保 证 自 本 承 诺 书 出 具 之 日 起,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除 股 份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下 属 企 业 ( 以 下 统 称 下 属 企 业 ) 将 不 增 加 其 对 与 股 份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的 投 入, 以 避 免 对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可 能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保 证 将 促 使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的 下 属 企 业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参 与 或 进 行 与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相 竞 争 的 任 何 活 动, 具 体 如 下 : 1 在 中 国 境 内 和 境 外, 单 独 或 与 他 人, 以 任 何 形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投 资 并 购 联 营 合 资 合 作 合 伙 承 包 或 租 赁 经 营 购 买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或 参 股 ) 直 接 或 间 接 参 与 经 营 或 协 助 经 营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直 接 或 间 接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或 活 动 ; 2 在 中 国 境 内 和 境 外, 以 任 何 形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支 持 发 行 人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以 外 的 他 人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 3 以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 无 论 直 接 或 间 接 ) 介 入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2) 如 发 生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拥 有 与 股 份 公 司 之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相 关 的 专 用 经 营 性 资 产 的 情 形,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将 把 该 等 资 产 以 托 管 租 赁 的 方 式 交 由 股 份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或 由 股 份 公 司 收 购 兼 并, 或 通 过 股 份 认 购 的 方 式 逐 步 投 入 股 份 公 司, 或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关 系 的 第 三 方 凡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有 任 何 商 业 机 会 可 从 事 参 与 或 入 股 任 何 可 能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直 接 或 间 接 竞 争 的 业 务,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须 将 上 述 商 业 机 会 无 偿 转 让 予 发 行 人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3) 对 于 由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本 身 研 究 开 发 或 从 国 外 引 进 或 与 他 人 第 83 页 共 194 页
85 合 作 而 开 发 的 与 股 份 公 司 施 工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股 份 公 司 有 优 先 受 让 生 产 的 权 利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须 将 上 述 新 产 品 或 技 术 以 公 平 合 理 的 条 款 授 予 发 行 人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优 先 生 产 或 受 让 的 权 利 (4)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如 拟 出 售 其 与 股 份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任 何 其 他 资 产 业 务 或 权 益, 股 份 公 司 均 有 优 先 购 买 的 权 利 ; 建 工 集 团 保 证 在 出 售 或 转 让 有 关 资 产 或 业 务 时 给 予 股 份 公 司 的 条 件 不 逊 于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向 任 何 独 立 第 三 人 提 供 的 条 件 (5) 如 果 发 生 本 承 诺 书 第 3 4 项 的 情 况,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承 诺 立 即 将 该 等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或 欲 出 售 或 转 让 的 资 产 或 业 务 的 情 况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股 份 公 司, 书 面 通 知 应 附 有 全 部 有 助 于 对 新 产 品 技 术 进 行 分 析 的 数 据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预 计 投 资 成 本 有 关 使 用 权 证 和 许 可 证 等 ), 并 尽 快 提 供 股 份 公 司 合 理 要 求 的 资 料 该 等 购 买 或 授 予 条 件 将 不 逊 于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提 供 之 条 件 ; 股 份 公 司 在 接 到 书 面 通 知 后 60 日 内 有 权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是 否 行 使 有 关 该 等 新 产 品 技 术 优 先 生 产 或 购 买 权 年 8 月 16 日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出 具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补 充 承 诺, 补 充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1)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只 进 行 BOT 项 目 的 投 资 与 建 设 业 务,BOT 项 目 涉 及 公 路 施 工 建 设 的, 建 工 集 团 需 将 其 中 的 公 路 施 工 业 务 依 法 分 包 给 发 行 人 或 其 他 第 三 方 实 施 ;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不 参 与 公 路 施 工 业 务 相 关 的 BT 项 目 的 投 资 与 建 设 (2)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确 认 并 向 北 新 路 桥 声 明,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在 签 署 本 承 诺 书 时 是 代 表 其 本 身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签 署 的 (3)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确 认 本 承 诺 书 旨 在 保 障 北 新 路 桥 全 体 股 东 之 权 益 而 作 出 (4) 如 果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违 反 上 述 声 明 与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同 意 给 予 北 新 路 桥 相 应 赔 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严 格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没 有 同 公 司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 三 )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2008 年 7 月 21 日,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兵 团 建 工 集 团 向 本 公 司 承 诺 : 今 后 将 继 续 严 格 履 行 与 北 新 路 桥 签 署 的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在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根 据 施 工 进 度 按 月 向 第 84 页 共 194 页
86 北 新 路 桥 支 付 工 程 款 ; 不 会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占 用 或 者 变 相 占 用 发 行 人 的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严 格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没 有 同 公 司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九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经 公 司 2009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聘 请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0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聘 期 1 年, 审 计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60 万 元 为 保 证 公 司 审 计 业 务 的 连 续 性, 公 司 三 届 二 十 三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交 的 关 于 续 聘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1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同 意 续 聘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2011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具 体 审 计 费 用 根 据 公 司 2011 年 发 展 规 模 等 实 际 情 况 并 参 考 公 司 以 往 年 度 支 付 该 所 的 报 酬 及 市 场 行 情, 与 该 所 另 行 协 商 确 定 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情 况 2010 年 7 月 30 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制 定 新 增 业 务 会 计 政 策 及 公 司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议 案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报 告 期 内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情 况 : 公 司 对 3 个 月 内 的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涉 及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与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本 次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概 况 1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原 因 (1)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系 公 司 在 承 揽 工 程 项 目 时, 按 招 标 文 件 条 款 的 约 定 向 业 主 缴 纳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属 于 诚 意 金 性 质, 在 工 程 项 目 开 标 后 无 论 是 否 中 标, 业 主 均 会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回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回 收 周 期 短, 一 般 在 3 个 月 左 右 自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从 未 出 现 投 标 保 证 金 发 生 坏 账 的 情 形, 资 金 回 收 安 全 性 很 高 为 准 确 真 实 反 映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决 定 修 正 投 标 保 证 金 产 生 坏 账 概 率 的 判 断, 对 3 个 月 以 内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超 过 3 个 月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按 现 行 规 定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此 项 变 更 适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2) 公 司 与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在 股 份 公 司 整 体 层 面 上 并 未 形 成 实 质 上 的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在 控 股 子 公 司 能 够 正 常 运 营 的 过 程 中, 公 司 的 债 权 可 以 得 到 保 障,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会 产 生 坏 账 为 准 确 真 实 反 映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公 司 修 第 85 页 共 194 页
87 正 原 对 所 属 控 股 公 司 之 间 的 应 收 款 项 产 生 坏 账 的 概 率 判 断, 原 则 上 不 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如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不 能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则 按 其 不 可 收 回 的 金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此 项 变 更 适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2 本 次 变 更 前 的 会 计 估 计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以 及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根 据 相 同 账 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报 告 期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计 提 的 比 例 如 下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本 次 变 更 后 的 会 计 估 计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以 及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根 据 相 同 账 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实 际 损 失 率 为 基 础, 结 合 现 时 情 况 确 定 报 告 期 各 项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比 例 计 提 的 比 例 如 下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对 期 限 在 三 个 月 内 的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公 司 所 属 控 股 公 司 之 间 的 应 收 款 项 原 则 上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如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不 能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则 按 其 不 可 第 86 页 共 194 页
88 收 回 的 金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4 本 次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执 行 时 间 此 项 变 更 自 2010 年 4 月 1 日 起 开 始 实 施 5 本 次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1) 本 次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无 需 对 已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因 此 不 会 对 公 司 已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表 产 生 影 响 (2) 本 次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影 响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对 以 前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累 计 影 响 数 对 本 报 告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数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影 响 数 - 5,907, ( 二 )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会 计 政 策 情 况 : 为 提 高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更 加 客 观 公 正 的 反 映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新 增 BT 业 务 涉 及 的 会 计 政 策 1 BT 项 目 核 算 BT 项 目 的 经 营 方 式 为 建 造 转 移 (Build-Transfer), 即 政 府 或 代 理 公 司 与 BT 项 目 公 司 签 订 市 政 工 程 的 投 资 建 设 回 购 协 议, 并 授 权 BT 项 目 公 司 代 理 其 实 施 投 融 资 职 能 进 行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完 工 后 移 交 政 府, 政 府 根 据 回 购 协 议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支 付 回 购 资 金 ( 含 投 资 回 报 ) 依 据 BT 项 目 公 司 代 理 政 府 实 施 投 融 资 职 能 的 实 质, 公 司 具 体 会 计 核 算 为 : BT 项 目 公 司 将 支 付 的 工 程 成 本 以 及 发 生 的 资 本 化 利 息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计 入 长 期 应 收 款 科 目, 在 工 程 整 体 或 单 体 工 程 完 工 并 经 政 府 审 计 后, 根 据 政 府 审 计 金 额 作 为 回 购 基 数, 将 长 期 应 收 款 结 转 至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并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的 核 算 方 法 中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核 算 ; 长 期 应 收 款 科 目 余 额 ( 实 际 投 资 额 ) 与 回 购 基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如 BT 项 目 公 司 有 关 项 目 在 政 府 审 计 完 成 前, 进 入 合 同 约 定 的 回 购 期, 则 以 合 同 原 约 定 的 金 额 暂 定 为 回 购 基 数, 将 长 期 应 收 款 转 入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长 期 第 87 页 共 194 页
89 应 收 款 科 目 账 面 金 额 ( 实 际 投 资 额 ) 与 暂 定 回 购 基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继 续 在 长 期 应 收 款 列 示, 待 工 程 审 计 完 成 后, 比 照 前 款 规 定 处 理, 调 整 长 期 应 收 ( 付 ) 款 余 额, 并 将 长 期 应 收 款 科 目 余 额 ( 实 际 投 资 额 ) 与 审 计 确 定 的 回 购 基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 BT 项 目 涉 及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在 回 购 之 前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是 公 司 预 先 支 付 给 施 工 单 位 的 款 项 或 发 生 的 资 本 化 利 息 等 成 本 费 用, 是 对 未 来 获 取 的 政 府 回 购 资 产 的 成 本 归 集, 应 视 同 是 一 种 对 未 来 资 产 的 投 资, 因 此 对 该 项 业 务 涉 及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三 )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本 次 制 定 新 增 业 务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合 理 性 说 明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鉴 于 目 前 公 司 的 经 营 环 境 市 场 状 况 及 新 增 的 BT 业 务 实 际 需 要, 制 定 新 增 BT 业 务 涉 及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变 更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计 提 坏 账 的 相 关 会 计 估 计,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和 有 关 规 定, 能 够 更 准 确 真 实 的 反 映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使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更 客 观 真 实 和 公 允 董 事 会 同 意 本 次 制 定 新 增 业 务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 四 )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1 公 司 此 次 制 定 新 增 业 务 会 计 政 策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业 务 情 况, 是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和 稳 健 的 2 公 司 此 次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符 合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的 实 际 收 回 情 况, 使 公 司 的 应 收 款 项 更 接 近 于 实 际 收 回 情 况 和 风 险 状 况 变 更 后 的 会 计 估 计 能 够 更 准 确 地 反 映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是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和 稳 健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此 次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 五 ) 监 事 会 意 见 监 事 会 认 为 :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此 次 关 于 制 定 新 增 业 务 会 计 政 策 及 公 司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事 项, 其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指 引 第 7 号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等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此 次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符 合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的 实 际 收 第 88 页 共 194 页
90 回 情 况, 使 公 司 的 应 收 款 项 更 接 近 于 实 际 收 回 情 况 和 风 险 状 况 变 更 后 的 会 计 估 计 能 够 更 准 确 地 反 映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是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和 稳 健 的 监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此 次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十 一 报 告 期 内 受 监 管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通 报 批 评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没 有 受 中 国 证 监 会 稽 查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通 报 批 评 ; 也 没 有 被 其 他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处 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的 情 况 十 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1 会 计 师 为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使 用 情 况 出 具 鉴 证 报 告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2010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出 具 了 希 会 其 字 [2011]032 号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北 新 路 桥 管 理 层 编 制 的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符 合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格 式 指 引 的 规 定, 如 实 反 映 了 北 新 路 桥 2010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2 独 立 董 事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累 计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经 2010 年 12 月 23 日 公 司 2010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2.5 亿 元 银 行 融 资 担 保 额 度,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未 发 生 其 他 担 保 事 项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实 际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银 行 借 款 担 保 余 额 为 0 万 元, 累 计 对 外 担 保 余 额 0 万 元 我 们 认 为 :2010 年 度,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银 行 借 款 担 保 额 度 时,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不 存 在 可 能 因 被 担 保 方 债 务 违 约 而 承 担 担 保 责 任, 不 会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发 展 造 成 影 响 3 公 司 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 召 开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公 开 增 发 A 股 股 票 的 议 案, 并 正 式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了 申 报 材 料 2010 年 9 月 2 日 中 国 证 监 会 正 式 受 理 了 公 司 公 开 增 发 A 股 申 报 材 料 2010 年 10 月 25 日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本 次 公 开 增 发 A 股 的 反 馈 意 见 12 月 8 日 公 司 将 反 馈 意 见 的 回 复 上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第 89 页 共 194 页
91 公 司 有 关 公 开 增 发 A 股 股 票 的 申 请, 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2011 年 第 54 次 工 作 会 议 审 核 通 过 截 止 本 公 司 2010 年 度 报 告 报 出 日, 尚 未 取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目 前 待 发 行 4 报 告 期 公 司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情 况 序 号 公 告 编 号 公 告 日 期 公 告 内 容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1 临 年 1 月 13 日 2 临 年 1 月 21 日 3 临 年 2 月 9 日 4 临 年 2 月 12 日 5 临 年 2 月 12 日 6 临 年 2 月 22 日 7 临 年 2 月 26 日 8 临 年 3 月 10 日 9 临 年 3 月 10 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2009 年 度 业 绩 预 告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网 下 配 售 股 票 上 市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流 通 的 提 示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总 工 程 师 辞 职 的 公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重 大 工 程 合 同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2009 年 度 业 绩 快 报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第 90 页 共 194 页
92 序 号 公 告 编 号 公 告 日 期 公 告 内 容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10 临 年 3 月 10 日 11 临 年 3 月 10 日 12 临 年 3 月 10 日 13 临 年 3 月 26 日 14 定 年 4 月 13 日 15 定 年 4 月 13 日 16 定 年 4 月 13 日 17 定 年 4 月 13 日 18 定 年 4 月 13 日 19 临 年 4 月 20 日 20 定 年 4 月 21 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0 年 第 二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201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2009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09 年 年 度 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东 大 会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举 行 2009 年 年 度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告 网 上 说 明 会 的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2010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第 91 页 共 194 页
93 序 号 公 告 编 号 公 告 日 期 公 告 内 容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21 临 年 5 月 4 日 22 临 年 5 月 7 日 23 临 年 5 月 24 日 24 临 年 5 月 25 日 25 临 年 6 月 9 日 26 临 年 7 月 15 日 27 临 年 7 月 23 日 28 临 年 7 月 23 日 29 临 年 7 月 23 日 30 临 年 7 月 23 日 31 定 年 8 月 3 日 32 定 年 8 月 3 日 33 定 年 8 月 3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重 大 工 程 中 标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2009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议 的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变 更 办 公 地 址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股 票 异 常 波 动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2009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重 大 工 程 合 同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0 年 第 三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公 司 2010 年 半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第 92 页 共 194 页
94 序 号 公 告 编 号 公 告 日 期 公 告 内 容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34 临 年 8 月 3 日 35 临 年 8 月 3 日 36 临 年 8 月 3 日 37 临 年 8 月 5 日 38 临 年 8 月 5 日 39 临 的 8 月 17 日 40 临 年 8 月 24 日 41 临 年 8 月 27 日 42 临 年 9 月 27 日 43 定 年 10 月 25 日 44 临 年 11 月 9 日 45 临 年 11 月 22 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制 定 新 增 业 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 公 告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投 资 建 设 芙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公 告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0 年 第 三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股 东 大 会 延 期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201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商 务 部 认 定 公 司 对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外 援 助 成 套 项 目 实 施 企 业 资 ( 格 的 公 告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重 大 工 程 合 同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关 于 股 东 股 权 质 押 公 告 (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三 季 度 报 告 正 文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发 行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提 示 性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股 东 股 权 解 除 质 押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和 减 持 股 份 的 公 告 ( 第 93 页 共 194 页
95 序 号 公 告 编 号 公 告 日 期 公 告 内 容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46 临 年 11 月 24 日 47 临 年 12 月 3 日 48 临 年 12 月 8 日 49 临 年 12 月 8 日 50 临 年 12 月 8 日 51 临 年 12 月 8 日 52 临 年 12 月 24 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 司 重 大 工 程 中 标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股 东 减 持 股 份 的 公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会 议 决 议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为 全 资 子 公 司 提 供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担 保 额 度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0 年 第 四 次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公 告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公 司 2010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大 会 决 议 的 公 告 ( 第 94 页 共 194 页
96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Xigem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Co.,Ltd. 希 会 审 字 (2011 )0751 号 审 计 报 告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贵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0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是 贵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设 计 实 施 和 维 护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2) 选 择 和 运 用 恰 当 的 会 计 政 策 ;(3) 作 出 合 理 的 会 计 估 计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计 划 和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我 们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第 95 页 共 194 页
97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贵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公 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0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希 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中 国 西 安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二 零 一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第 96 页 共 194 页
98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会 合 01 表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资 产 注 释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七 1 415,999, ,742,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七 2 473,798, ,313, 预 付 款 项 七 3 74,268, ,273,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七 4 392,071, ,621,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七 5 582,966, ,96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39,103, ,479,916,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七 6 449,22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七 7 14,483, ,77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七 8 425,536, ,335, 在 建 工 程 七 9 1,507,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七 , ,046,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七 11 11,134, ,88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七 12 11,417, ,48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914,157, ,514, 资 产 总 计 2,853,261, ,839,431,712.61
99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会 合 01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注 释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七 14 52,000, ,000,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七 15 34,000, ,873, 应 付 账 款 七 ,943, ,655, 预 收 款 项 七 ,103, ,058,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七 18 9,264, ,628, 应 交 税 费 七 19 40,952, ,449, 应 付 利 息 1,204,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七 ,841, ,724,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七 ,000, ,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203,309, ,391,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七 ,000, ,000,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七 23 11,420, ,918,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七 24 2,956, ,35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72,376, ,269, 负 债 合 计 2,075,686, ,141,660,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七 ,450, ,450, 资 本 公 积 七 ,864, ,864,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七 27 31,616,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七 ,292, ,744,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753,223, ,771,
100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七 29 24,350,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777,574, ,77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853,261, ,839,431,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并 利 润 表 2010 年 度 会 合 02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注 释 本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409,015, ,321,046,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七 30 2,409,015, ,321,046,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2,373,158, ,256,963,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七 30 2,123,649, ,086,553,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七 32 52,797, ,622,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七 ,515, ,155, 财 务 费 用 七 34 46,249, ,7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七 35 17,947, ,885,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七 36 34,003,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3, ,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9,859, ,088,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七 37 12,774, ,214,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七 38 4,349,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3,300,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78,284, ,356,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七 39 17,382, ,768,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60,901, ,58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3,030, ,588,
101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七 40-2,128, 六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七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七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八 综 合 收 益 60,901, ,58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63,030, ,588,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2,128, 本 期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0 年 度 会 合 03 表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注 释 本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107,662, ,215,969,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718,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41 72,579, ,13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180,959, ,265,614,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854,910, ,904,82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47,629, ,964,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71,431, ,88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906, ,59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84,878, ,145,27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3,918, ,339,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6,177,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43 34,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0,177,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80,319, ,226,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0,71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5,279,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124,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08,874, ,227,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68,696, ,14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4,00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992,000, ,000,
102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45 20,000, ,94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33,200, ,275,285,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02,000, ,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45,151, ,694,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46 3,694, ,557,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50,846, ,25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82,353, ,033,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68, ,200,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90,430, ,43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91,538, ,104,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01,107, ,538,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1
103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本 年 金 额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89,450, ,864, ,711, ,744, ,77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89,450, ,864, ,711, ,744, ,771,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904, ,548, ,350, ,803, 列 ( ) 一 ) 净 利 润 63,030, ,128, ,901,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3,030, ,128, ,901,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26,479, ,479,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6,479, ,479,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2,904, ,482, ,578,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904, ,904,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7,578, ,578, 其 他 -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104 ( 七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89,450, ,864, ,616, ,292, ,350, ,574,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 续 ) 2010 年 度 会 合 :04 表 上 年 金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专 项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41,950, , ,974, ,894, ,83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41,950, , ,974, ,894, ,837,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7,500, ,845, ,737, ,850, ,933, ( 一 ) 净 利 润 58,588, ,588, ( 二 ) 直 接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58,588, ,588,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47,500, ,845, ,345,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47,500, ,845, ,345,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5,737, ,737,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5,737, ,737,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103
105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89,450, ,864, ,711, ,744, ,771,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4
106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会 企 01 表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资 产 注 释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396,338, ,78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十 三 1 487,669, ,928,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1,000, 其 他 应 收 款 十 三 2 419,214, ,275, 存 货 564,563, ,87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36,153, ,476,06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十 三 3 368,633, ,83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420,531, ,466,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无 形 资 产 839, ,046,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0,659, ,88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10,987, ,682, 资 产 总 计 2,747,140, ,835,747,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5
107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会 企 01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注 释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52,000, ,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34,000, ,873, 应 付 账 款 385,213, ,908, 预 收 款 项 412,103, ,058,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8,901, ,297, 应 交 税 费 27,780, ,215, 应 付 利 息 1,204,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132,049, ,079, 递 延 收 益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用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06,000, ,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159,252, ,43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858,000, ,000,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11,420, ,918,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956, ,35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872,376, ,269, 负 债 合 计 2,031,629, ,141,702,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189,450, ,450, 资 本 公 积 328,864, ,864,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31,616, ,711,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165,580, ,017,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715,511, ,044,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6
108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度 会 企 02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注 释 本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八 4 2,387,297, ,314,134, 减 : 营 业 成 本 八 4 2,123,677, ,084,21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1,292, ,196,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125,515, ,795, 财 务 费 用 46,435, ,749,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4,231, ,854,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八 5 1,003,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3, ,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7,148, ,927,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2,477, ,792,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4,216,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3,293, ,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35,410, ,784, 列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6,365, ,408,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9,044, ,376,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八 综 合 收 益 29,044, ,376,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7
109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0 年 度 会 企 03 表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项 目 本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071,727, ,208,364,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718,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7,648, ,25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140,094, ,252,13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846,871, ,904,733,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42,617, ,68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70,390, ,085,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43,838, ,97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03,718, ,135,48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63,624, ,654,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6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6,169,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169,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171,704, ,390,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62,8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6,156,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90,660, ,39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84,490, ,704,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376,345,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992,000, ,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94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92,000, ,275,285,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02,000, ,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45,151, ,697,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694, ,557,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50,846, ,25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41,153, ,03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168, ,200,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07,129, ,181,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88,576, ,39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81,446, ,576,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08
110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资 本 公 积 2010 年 度 会 企 04 表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本 期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金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89,450, ,864, ,711, ,017, ,04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89,450, ,864, ,711, ,017, ,044,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2,904, ,562, ,466, ( 一 ) 净 利 润 29,044, ,044, ( 二 ) 直 接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29,044, ,044,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四 ) 利 润 分 配 2,904, ,482, ,578,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904, ,904,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7,578, ,578,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111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89,450, ,864, ,616, ,580, ,511,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编 制 单 位 :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 续 ) 2010 年 度 会 企 04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上 年 金 额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减 : 库 专 项 资 本 公 积 本 ) 存 股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金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141,950, , ,974, ,379, ,32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141,950, , ,379, ,322,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7,500, ,845, ,737, ,638, ,721, ( 一 ) 净 利 润 57,376, ,376, ( 二 ) 直 接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57,376, ,376,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47,500, ,845, ,345,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47,500, ,845, ,345,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5,737, ,737,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5,737, ,737,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110
112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189,450, ,864, ,711, ,017, ,044,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111
113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1 公 司 的 历 史 沿 革 和 基 本 组 织 机 构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是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经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新 政 函 [2001]98 号 文 件 批 准, 由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作 为 主 发 起 人, 联 合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石 置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新 通 达 机 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长 安 大 学 以 发 起 方 式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设 立 日 的 股 本 总 额 为 6500 万 元, 其 中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建 工 集 团 或 建 工 集 团 公 司 ) 以 其 下 属 特 种 机 械 工 程 分 公 司 经 评 估 确 认 的 主 要 经 营 性 资 产 价 值 万 元 出 资, 按 1: 的 折 股 比 例 折 为 万 股 其 中 :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石 置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新 通 达 机 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长 安 大 学 分 别 投 入 现 金 1700 万 元 80 万 元 40 万 元 和 30 万 元, 按 相 同 的 折 股 比 例 分 别 折 为 万 股 万 股 万 股 和 万 股 本 公 司 于 2001 年 8 月 7 日 在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领 取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法 定 代 表 人 朱 建 国, 注 册 资 本 6500 万 元 人 民 币 根 据 2006 年 10 月 8 日 召 开 的 2006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修 改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 本 公 司 申 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万 元, 股 东 拟 分 两 次 缴 足, 首 次 认 缴 7695 万 元, 其 余 于 2008 年 10 月 8 日 之 前 缴 足 截 至 2006 年 10 月 8 日, 股 东 首 次 认 缴 出 资 7695 万 元, 其 中 以 资 本 公 积 万 元 转 增 股 本 ;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万 元 转 增 股 本 ; 建 工 集 团 以 经 评 估 确 认 的 机 器 设 备 增 加 投 资 870 万 元 本 公 司 于 2006 年 10 月 16 日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万 元 根 据 2007 年 7 月 3 日 召 开 的 2007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股 东 建 工 集 团 放 弃 已 认 缴 尚 未 缴 纳 的 出 资 额 万 元, 公 司 于 2007 年 11 月 14 日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与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万 元 2009 年 10 月 19 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证 监 许 可 [2009]1094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核 准, 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 万 股 ;2009 年 11 月 3 日, 公 司 通 过 网 下 向 配 售 对
114 象 询 价 配 售 与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完 成 股 票 发 行 ;2009 年 11 月 11 日, 公 司 股 票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18, 万 元, 其 中 社 会 公 众 股 4750 万 元 2009 年 12 月 2 日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本 公 司 的 基 本 组 织 架 构 提 名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股 东 大 会 薪 酬 及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审 计 部 董 事 会 总 经 理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济 师 总 工 程 师 财 务 总 监 办 公 室 人 力 资 源 部 财 务 部 经 营 稽 核 部 市 场 开 发 部 施 工 管 理 部 总 工 办 海 外 事 业 部 证 券 部 党 群 工 作 部 战 略 发 展 部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部 法 律 事 务 部 纪 检 监 察 办 公 室 西 安 办 事 处 甘 肃 陕 西 河 南 山 东 安 徽 等 省 区 项 目 部 重 庆 办 事 处 新 疆 北 新 四 方 土 木 工 程 试 验 研 究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长 沙 办 事 处 呼 和 浩 特 办 事 处 疆 内 工 程 承 包 部 辽 宁 重 等 庆 省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矿 建 事 业 部 路 面 事 业 部 巴 基 斯 坦 卡 拉 奇 办 事 处 吉 尔 吉 斯 比 什 凯 克 办 事 处 塔 乌 办 事 处 阿 尔 及 利 亚 办 事 处 长 江 云 南 宁 夏 新 疆 矿 山 路 面 巴 基 中 塔 吉 阿 尔 以 南 江 西 内 蒙 境 内 建 设 工 程 斯 坦 亚 克 斯 及 利 ( 不 包 括 长 沙 湖 南 及 广 东 沿 古 河 蒙 古 北 黑 国 各 龙 江 项 目 承 包 国 各 项 目 部 西 亚 等 国 项 目 坦 国 各 项 目 部 亚 国 各 项 目 部 办 事 海 省 山 西 部 部 处 辖 区 项 吉 林 100% 区 ) 目 部 100% 51% 50% 37.46%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机 械 调 配 中 心 100% 60% 51%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 湘 阴 段 ) 113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15 乌 鲁 木 齐 天 泽 祥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兴 投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2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组 织 形 式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高 新 街 217 号 盈 科 广 场 A 座 层 公 司 组 织 形 式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公 司 行 业 性 质 经 营 范 围 本 公 司 属 于 建 筑 施 工 业 经 营 范 围 :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一 级 ; 公 路 路 面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 桥 梁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隧 道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 新 型 建 材 的 开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 商 品 混 凝 土 沥 青 混 凝 土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 货 物 运 输, 搬 运 装 卸 ( 机 械 );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承 包 境 外 公 路 工 程 和 境 内 国 际 招 标 工 程 ; 对 外 派 遣 实 施 上 述 境 外 工 程 所 需 的 劳 务 人 员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润 滑 油 钢 材 水 泥 机 械 设 备 及 配 件 建 筑 材 料 通 讯 器 材 ( 专 项 除 外 ) 销 售 公 司 目 前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境 内 境 外 公 路 工 程 的 承 包 施 工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自 营 商 品 的 进 出 口 等,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业 务 未 发 生 改 变 二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声 明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整 体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三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以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2006 年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0 年 修 订 ) 的 披 露 规 定, 并 基 于 以 下 所 述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进 行 编 制 四 本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会 计 年 度 114
116 本 公 司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为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2. 记 账 本 位 币 人 民 币 为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交 易 货 币,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3. 记 账 基 础 和 计 价 原 则 本 公 司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记 账 基 础 公 司 在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的 会 计 要 素 登 记 入 账 并 列 报 于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的 计 量 属 性 进 行 计 量 主 要 会 计 计 量 属 性 包 括 历 史 成 本 重 置 成 本 可 变 现 净 值 现 值 和 公 允 价 值 公 司 在 对 会 计 要 素 进 行 计 量 时, 一 般 采 用 历 史 成 本, 当 能 够 保 证 取 得 并 可 靠 计 量 会 计 要 素 的 金 额 时,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重 置 成 本 可 变 现 净 值 或 现 值 4.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⑴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公 司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发 生 的 手 续 费 佣 金 等, 抵 减 权 益 性 证 券 溢 价 收 入, 溢 价 收 入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而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法 律 服 务 费 用 等,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被 合 并 方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本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在 此 基 础 上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确 认, 编 制 合 并 日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被 合 并 方 的 各 项 资 产 负 债, 按 其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利 润 表 包 括 参 与 合 并 各 方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所 发 生 的 收 入 费 用 和 利 润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单 列 项 目 反 映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包 括 参 与 合 并 各 方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现 金 流 量 ⑵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为 合 并 成 本 对 作 为 企 业 合 并 对 价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115
117 为 商 誉 对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以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除 无 形 资 产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 不 仅 限 于 被 购 买 方 原 已 确 认 的 资 产 ), 其 所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并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无 形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并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除 或 有 负 债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负 债, 履 行 有 关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公 司 且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或 有 负 债, 其 公 允 价 值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单 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本 公 司 编 制 购 买 日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因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列 示 5.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⑴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方 法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和 列 报,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及 有 关 补 充 规 定 ⑵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本 公 司 拥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半 数 或 以 下 的 表 决 权,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视 为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应 当 将 该 被 投 资 单 位 认 定 为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1 通 过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其 他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协 议, 拥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半 数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2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或 协 议, 有 权 决 定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3 有 权 任 免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机 构 的 多 数 成 员 4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机 构 占 多 数 表 决 权 有 其 他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不 能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不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方 法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本 公 司 和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资 料, 对 子 公 司 按 照 权 益 法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由 本 公 司 编 制 同 时 公 司 将 统 一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使 子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保 持 一 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116
118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要 求, 将 本 公 司 与 各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重 要 投 资 往 来 存 货 购 销 等 内 部 交 易 及 其 未 实 现 利 润 抵 销 后 逐 项 合 并 当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份 额 而 形 成 的 余 额, 若 公 司 章 程 或 协 议 未 规 定 少 数 股 东 有 义 务 承 担 的, 该 余 额 冲 减 本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 若 公 司 章 程 或 协 议 规 定 由 少 数 股 东 承 担 的, 该 余 额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本 公 司 自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在 报 告 期 内, 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子 公 司 的,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 将 子 公 司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将 子 公 司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子 公 司 的,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期 初 数 ; 将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该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本 公 司 自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处 置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期 初 数,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6.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现 金 是 指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从 购 买 日 起 3 个 月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等 7. 外 币 折 算 ⑴ 外 币 交 易 的 会 计 处 理 本 公 司 的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 通 常 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当 日 外 汇 牌 价 的 中 间 价, 下 同 )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记 账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外 币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负 债,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与 初 始 确 认 时 或 者 前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不 同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了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17 号 -- 借 款 费 用 的 规 定, 与 购 建 或 生 产 117
119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外 币 借 款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汇 兑 差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成 本 外, 计 入 当 期 的 财 务 费 用 ;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⑵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方 法 对 于 境 外 子 公 司 以 外 币 表 示 的 会 计 报 表 和 境 内 子 公 司 采 用 母 公 司 记 账 本 位 币 以 外 的 货 币 编 报 的 会 计 报 表, 按 照 以 下 规 定, 将 其 会 计 报 表 各 项 目 的 数 额 折 算 为 母 公 司 记 账 本 位 币 表 示 的 会 计 报 表, 并 以 折 算 为 母 公 司 记 账 本 位 币 后 的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1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以 折 算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表 中 该 项 目 的 人 民 币 金 额 列 示 按 照 上 述 方 法 折 算 后 资 产 类 项 目 与 负 债 类 项 目 和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合 计 数 的 差 额, 作 为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后 单 独 列 示 2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按 照 系 统 合 理 的 方 法 确 定 的 与 交 易 发 生 日 即 期 汇 率 近 似 的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中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以 上 一 年 折 算 后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金 额 列 示 ; 未 分 配 利 润 按 折 算 后 的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中 其 他 个 项 目 的 金 额 计 算 列 示 3 现 金 流 量 表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当 日 外 汇 牌 价 的 中 间 价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将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列 示 的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自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 部 分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的, 按 处 置 的 比 例 计 算 处 置 部 分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8.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和 权 益 工 具 ⑴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管 理 层 按 照 取 得 持 有 金 融 资 产 和 承 担 金 融 负 债 的 目 的, 将 其 划 分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118
120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和 直 接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等 ⑵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计 量 以 取 得 时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年 末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时,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公 司 具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国 债 公 司 债 券 等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计 量 按 取 得 时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以 实 际 利 率 ( 如 实 际 利 率 与 票 面 利 率 差 别 较 小 的, 按 票 面 利 率 ) 计 算 确 认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实 际 利 率 在 取 得 时 确 定, 在 该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保 持 不 变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时, 将 所 取 得 价 款 与 该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以 向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其 现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收 回 或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119
121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初 始 计 量 按 取 得 时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年 末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与 摊 余 成 本 相 关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 同 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对 应 处 置 部 分 的 金 额 转 出,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5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外 的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一 般 包 括 企 业 发 行 的 债 券 因 购 买 商 品 或 劳 务 产 生 的 应 付 账 款 长 期 应 付 款 等 初 始 计 量 时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采 用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后 续 计 量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和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两 者 中 较 高 的 计 量 ⑶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发 生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若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且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是 指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变 动 使 企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水 平 在 判 断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是 否 满 足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时, 采 用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的 原 则 公 司 将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区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和 部 分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120
122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不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继 续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⑷ 金 融 负 债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金 融 负 债 的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 本 公 司 若 与 债 权 人 签 定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对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合 同 条 款 作 出 实 质 性 修 改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同 时 将 修 改 条 款 后 的 金 融 负 债 确 认 为 一 项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时, 终 止 确 认 的 金 融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若 回 购 部 分 金 融 负 债 的, 在 回 购 日 按 照 继 续 确 认 部 分 与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将 该 金 融 负 债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分 配 分 配 给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⑸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对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 对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所 采 用 的 估 值 方 法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的 成 交 价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市 场 报 价 和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时, 尽 可 能 最 大 程 度 上 使 用 市 场 参 数, 减 少 使 用 与 公 司 特 定 相 关 的 参 数 ⑹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应 收 款 项 ) 减 值 准 备 A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判 断 依 据 121
123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下 列 各 项 :a. 发 行 方 或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财 务 困 难 ;b. 债 务 人 违 反 了 合 同 条 款,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等 ;c. 本 公 司 出 于 经 济 或 法 律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考 虑, 对 发 生 困 难 的 债 务 人 作 出 让 步 ;d.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它 财 务 重 组 ;e. 因 发 行 方 发 生 重 大 财 务 困 难, 该 金 融 资 产 无 法 在 活 跃 市 场 继 续 交 易 ;f. 无 法 辨 认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中 的 某 项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是 否 已 经 减 少, 但 根 据 公 开 的 数 据 对 其 进 行 总 体 评 价 后 发 现, 该 组 金 融 资 产 自 初 始 计 量 以 来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确 实 减 少 且 可 计 量 ;g. 债 务 人 经 营 所 处 的 技 术 市 场 经 济 和 法 律 环 境 等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使 本 公 司 可 能 无 法 收 回 投 资 成 本 ;h.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i. 其 它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B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计 量 ( 不 含 应 收 款 项 )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如 果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或 在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相 关 因 素 后, 预 期 这 种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的, 就 认 定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转 出 的 累 积 损 失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期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期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予 转 回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减 值 准 备 : 以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的 计 量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现 值 低 于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该 金 融 资 产 转 回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⑺ 本 公 司 无 改 变 持 有 意 图 或 能 力 发 生 改 变 的 依 据, 将 尚 未 到 期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122
124 9.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以 下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已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a.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的 财 务 困 难 ;b. 债 务 人 违 反 合 同 条 款 (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的 );c.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的 ;d. 其 他 表 明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依 据 ⑴ 坏 账 的 确 认 标 准 a. 债 务 单 位 撤 销 破 产 资 不 抵 债 现 金 流 量 严 重 不 足 发 生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等 导 致 停 产 而 在 可 预 见 的 时 间 内 无 法 偿 付 债 务 等 ; b. 债 务 人 破 产 或 死 亡, 以 其 破 产 财 产 或 遗 产 清 偿 后 仍 无 法 收 回 的 货 款 ; c. 因 债 务 人 逾 期 未 履 行 偿 债 义 务 并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 d. 其 他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⑵ 坏 账 的 核 算 方 法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a.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的 标 准 为 : 公 司 根 据 现 有 经 营 规 模 工 程 企 业 业 务 特 点, 确 定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标 准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以 上 或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 其 他 应 收 款 为 人 民 币 300 万 元 以 上 或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b.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短 期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与 其 现 值 相 差 很 小 的, 在 确 定 相 关 减 值 损 失 时, 不 对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2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a.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标 准 为 : 账 龄 超 过 5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与 对 方 存 在 争 议 或 涉 及 诉 讼 仲 裁 的 应 收 款 项 ; 已 有 明 显 迹 象 表 明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无 法 履 行 还 款 义 务 的 应 收 款 项 等 b.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余 额,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分 析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3 其 他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123
125 a. 其 他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的 确 认 标 准 : 除 上 述 第 1 2 种 情 形 以 外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b. 其 他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其 他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不 同 的 标 准 划 分 为 若 干 组 合 组 合 项 目 类 别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的 组 合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不 同 的 账 龄 段 的 应 收 款 项 发 生 坏 账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存 在 差 异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支 付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0-3 个 月 投 标 保 证 金 除 外 ) 项 目 开 工 前 向 业 主 支 付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竣 工 资 料 保 证 金 和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按 照 组 合 的 特 点 确 定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组 合 项 目 类 别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的 组 合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账 龄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各 会 计 主 体 之 间 的 应 收 款 项, 除 非 有 证 据 表 明, 一 般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账 龄 分 析 法 账 龄 分 析 法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注 :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的 比 例 如 下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对 期 限 在 三 个 月 内 的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以 及 BT 项 目 涉 及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原 则 上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如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不 能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则 按 其 不 可 收 回 的 金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对 符 合 坏 账 确 认 标 准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为 坏 账 损 失, 其 中 20 万 元 以 下 应 收 款 项 的 核 销 由 总 经 理 批 准,20 万 元 以 上 应 收 款 项 的 核 销 需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当 公 司 以 应 收 债 权 向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转 让 质 押 或 贴 现 方 式 融 资 时, 根 据 相 关 合 同 的 约 定, 债 务 人 到 期 未 清 偿 该 项 债 务 的 情 况 下, 如 公 司 负 有 向 金 融 机 构 还 款 的 责 任, 则 该 应 收 债 权 作 为 质 押 贷 款 处 理 ; 如 没 有 向 金 融 机 构 还 款 的 责 任, 则 该 应 收 债 权 作 为 转 让 处 理, 并 确 认 转 让 债 权 形 成 的 损 益 10. 存 货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124
126 ⑴ 存 货 的 分 类 : 本 公 司 存 货 分 为 库 存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周 转 材 料 低 值 易 耗 品 备 品 备 件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工 程 等 ⑵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 存 货 中 各 类 材 料 均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历 史 成 本 记 价 ; 库 存 材 料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确 定 发 出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 低 值 易 耗 品 分 为 大 件 工 具 劳 保 用 品 及 其 他 工 具 两 大 类, 大 件 工 具 采 用 五 五 摊 销 法 摊 销, 劳 保 用 品 及 其 他 工 具 于 领 用 时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 周 转 材 料 中 的 万 能 杆 件 结 构 件 架 管 工 字 钢 通 用 钢 模 等 在 三 年 内 按 比 例 摊 销, 异 型 钢 模 于 领 用 时 一 次 性 摊 销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工 程 施 工 以 实 际 发 生 成 本 计 量, 包 括 从 合 同 签 订 开 始 至 合 同 完 成 止 所 发 生 的 与 执 行 合 同 有 关 的 直 接 材 料 费 直 接 人 工 费 机 械 施 工 费 其 他 直 接 费 以 及 分 配 计 入 的 施 工 间 接 费 用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施 工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大 于 累 计 已 办 理 的 工 程 结 算 价 款 的 差 额, 在 存 货 中 列 示 ;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施 工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之 和 小 于 累 计 已 办 理 结 算 的 合 同 价 款 的 差 额 为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款, 在 预 收 账 款 中 反 映 ⑶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后, 对 遭 受 损 失,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或 销 售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的 存 货, 按 存 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系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在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取 得 的 确 凿 证 据 为 基 础, 同 时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对 单 价 较 高 的 存 货 按 单 个 项 目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若 该 合 同 的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预 计 总 收 入, 将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同 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合 同 预 计 损 失 准 备 ), 合 同 完 工 确 认 工 程 合 同 收 入 费 用 时, 转 销 合 同 预 计 损 失 准 备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导 致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予 以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⑷ 本 公 司 存 货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一 年 进 行 两 次 实 地 清 查 盘 点, 盘 点 结 果 如 果 与 125
127 账 面 记 录 不 符, 于 期 末 前 查 明 原 因, 并 根 据 企 业 的 管 理 权 限, 经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在 期 末 结 账 前 处 理 完 毕 盘 盈 的 存 货, 冲 减 当 期 的 管 理 费 用 ; 盘 亏 的 存 货, 在 减 去 过 失 人 或 者 保 险 公 司 等 赔 款 和 残 料 价 值 之 后, 计 入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属 于 非 常 损 失 的, 计 入 营 业 外 支 出 1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公 司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或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或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为 进 行 合 并 而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法 律 服 务 费 用 等,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合 并 成 本 为 购 买 日 公 司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以 及 为 企 业 合 并 而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应 当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其 中 :a. 一 次 交 易 交 换 形 成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债 务 以 及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 b. 通 过 多 次 交 换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每 一 次 单 项 交 易 之 和 在 合 并 合 同 中 对 可 能 影 响 合 并 成 本 的 未 来 事 项 作 出 约 定 的, 购 买 日 如 果 估 计 未 来 事 项 很 可 能 发 生 并 且 对 合 并 成 本 的 影 响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也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大 于 合 并 成 本 的 差 额, 经 复 核 后 进 入 当 期 损 益 3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以 外 的,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a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包 括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b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126
128 成 本 ;c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d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和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e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债 务 重 组 准 则 确 定 ⑵ 长 期 投 资 后 续 计 量 及 收 益 确 认 1 后 续 计 量 本 公 司 对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进 行 调 整 ; 对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a.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b.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在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承 担 的 部 分,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同 时 增 加 或 减 少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2 损 益 确 认 a.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公 司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不 再 划 分 是 否 属 于 投 资 前 和 投 资 后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在 本 公 司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确 认 自 被 投 资 单 位 应 分 得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后, 会 考 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b.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为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当 年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127
129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按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同 时 抵 消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计 算 本 公 司 应 享 有 或 分 担 的 部 分 以 计 算 后 的 净 损 益 为 基 础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其 他 变 动, 在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或 承 担 的 部 分,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公 司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亏 损 时,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进 行 处 理 : 首 先, 冲 减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其 次,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以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为 限 继 续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冲 减 长 期 应 收 项 目 等 的 账 面 价 值 最 后, 经 过 上 述 处 理,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企 业 仍 承 担 额 外 义 务 的,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盈 利 的, 公 司 在 扣 除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按 与 上 述 相 反 的 顺 序 处 理, 减 记 已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余 额 恢 复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同 时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3 收 购 少 数 股 权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⑶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对 某 项 经 济 活 动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仅 在 与 该 项 经 济 活 动 相 关 的 重 要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需 要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投 资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存 在, 则 视 为 与 其 他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 对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则 视 为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在 确 定 能 否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时, 同 时 会 考 虑 本 公 司 和 其 他 持 有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当 期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当 期 可 执 行 认 股 权 证 等 潜 在 表 决 权 因 素 本 公 司 对 出 资 比 例 超 过 51% 的 投 资 确 认 为 控 制 ; 低 于 20% 的 投 资 确 认 为 无 重 大 影 响 ⑷ 长 期 投 资 减 值 的 确 认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逐 项 检 查, 根 据 被 投 资 单 位 经 营 政 策 128
130 法 律 环 境 市 场 需 求 行 业 及 盈 利 能 力 等 各 种 变 化 判 断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以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减 值 损 失 是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确 定 除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以 外 的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其 他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果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不 再 转 回 ⑸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母 公 司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 母 公 司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导 致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按 本 附 注 四 5 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中 所 述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其 他 情 形 下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应 当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因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而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处 置 将 原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其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按 前 述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金 融 资 产 的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涉 及 对 剩 余 股 权 由 成 本 法 转 为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12.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⑴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 同 时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⑵ 固 定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1 外 购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买 价 加 上 支 付 的 运 费 包 装 费 安 装 费 及 相 关 税 费 等 计 价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129
131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与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除 符 合 条 件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以 外, 在 信 用 期 间 内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自 行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建 造 该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计 价 ;3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计 价 ;4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债 务 重 组 企 业 合 并 和 融 资 租 赁 取 得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相 关 会 计 准 则 确 定 的 方 法 计 价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并 终 止 确 认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⑶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除 已 提 足 折 旧 仍 继 续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等 外, 本 公 司 对 所 有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折 旧 率, 并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分 类 计 提 折 旧 ;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能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将 会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计 提 折 旧 ;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年 限 残 值 率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估 计 使 用 年 限 年 折 旧 率 (%) 残 值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机 器 设 备 5-12 年 运 输 工 具 5-10 年 通 讯 电 子 电 器 设 备 5-8 年 其 他 5-8 年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均 按 5 年 计 提 折 旧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数 预 计 净 残 值 预 计 数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有 差 异 的,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根 据 复 核 结 果 调 整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 如 果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发 生 重 大 改 变 的, 则 改 变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预 计 净 残 值 是 指 假 定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已 满 并 处 于 使 用 寿 命 终 了 时 的 预 期 状 态, 本 公 司 预 计 净 残 值 系 指 从 该 项 资 产 处 置 中 获 得 的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⑷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方 法 公 司 与 租 赁 方 所 签 订 的 租 赁 协 议 条 款 中 规 定 了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确 认 为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1 租 赁 期 满 后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2 公 司 具 有 购 买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130
132 购 买 价 款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3 租 赁 期 占 所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4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与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异 公 司 在 承 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用 ⑸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公 司 在 每 期 末 判 断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果 存 在 资 产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技 术 陈 旧 损 坏 长 期 闲 置 等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固 定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⑹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企 业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固 定 资 产 或 发 生 固 定 资 产 毁 损, 将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是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扣 减 累 计 折 旧 和 累 计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金 额 固 定 资 产 盘 亏 造 成 的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盘 盈 的 固 定 资 产 作 为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进 行 处 理 13. 在 建 工 程 本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以 立 项 项 目 分 类 核 算 ⑴ 在 建 工 程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则 予 以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131
133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试 运 转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能 够 对 外 销 售 的 产 品, 其 发 生 的 成 本 计 入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销 售 或 转 为 产 成 品 时, 按 实 际 销 售 收 入 或 者 预 计 售 价 冲 减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 在 建 工 程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符 合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在 所 构 建 的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计 入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⑵ 构 建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作 固 定 资 产 构 建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次 月 起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 再 对 原 估 值 进 行 调 整, 但 不 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构 建 固 定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或 占 用 了 一 般 性 借 款 发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及 专 门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在 构 建 的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予 以 资 本 化 ; 在 相 关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后 的 计 入 当 期 财 务 费 用 ⑶ 公 司 在 每 期 末 判 断 在 建 工 程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果 存 在 :a. 在 建 工 程 长 期 停 建 并 且 预 计 在 未 来 3 年 内 不 会 重 新 开 工 ;b. 所 建 项 目 在 性 能 上 技 术 上 已 经 落 后 并 且 所 带 来 的 经 济 效 益 具 有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等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在 建 工 程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在 建 工 程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在 建 工 程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在 建 工 程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在 建 工 程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14. 借 款 费 用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⑴ 借 款 费 用 的 确 认 原 则 本 公 司 因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借 款 发 生 的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和 汇 兑 差 额 专 门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该 项 资 产 的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和 汇 兑 差 额, 于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132
134 ⑵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1 开 始 资 本 化, 当 以 下 三 个 条 件 同 时 具 备 时, 因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和 汇 兑 差 额 开 始 资 本 化 :a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资 产 支 出 包 括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移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者 承 担 带 息 债 务 形 式 发 生 的 支 出 ;b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c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或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暂 停 资 本 化, 若 固 定 资 产 的 购 建 活 动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 该 项 中 断 如 是 所 购 建 或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必 要 的 程 序, 则 借 款 费 用 继 续 资 本 化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后 借 款 费 用 继 续 资 本 化 3 停 止 资 本 化,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部 分 项 目 分 别 完 工 且 可 单 独 使 用 时, 停 止 其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资 产 的 各 部 分 分 别 完 工, 但 必 须 等 到 整 体 完 工 后 才 可 使 用 或 可 对 外 销 售 的, 在 该 资 产 整 体 完 工 时 停 止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⑶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在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 1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及 其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前, 予 以 资 本 化 2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为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的 乘 积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全 部 予 以 资 本 化 ; 外 币 一 般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的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不 应 当 超 过 当 期 相 关 借 款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金 额 133
135 15. 无 形 资 产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无 形 资 产 系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或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资 产 包 括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商 标 权 著 作 权 土 地 使 用 权 特 许 权 等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本 公 司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支 出 和 建 筑 物 建 造 成 本 则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如 为 外 购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则 将 有 关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⑴ 无 形 资 产 的 初 始 计 量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与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除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以 外, 在 信 用 期 间 内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接 受 捐 赠 的 无 形 资 产, 捐 赠 方 提 供 了 有 关 凭 据 的, 按 凭 据 上 表 明 的 金 额 加 上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计 价 ; 捐 赠 方 没 有 提 供 有 关 凭 据 的, 如 果 同 类 或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按 同 类 或 者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的 市 场 价 格 估 计 的 金 额, 加 上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入 账 成 本 ; 如 果 同 类 或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按 接 受 捐 赠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 134
136 内 部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包 括 : 开 发 该 无 形 资 产 时 耗 用 的 材 料 劳 务 成 本 注 册 费 在 开 发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其 他 专 利 权 和 特 许 权 的 摊 销 以 及 满 足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利 息 费 用, 以 及 为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直 接 费 用 ⑵ 后 续 计 量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的 合 同 性 权 利 或 其 他 法 定 权 利 同 行 业 情 况 历 史 经 验 相 关 专 家 论 证 等 综 合 因 素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能 合 理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作 为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时 通 常 考 虑 以 下 因 素 :1 运 用 该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通 常 的 寿 命 周 期 可 获 得 的 类 似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信 息 ;2 技 术 工 艺 等 方 面 的 现 阶 段 情 况 及 对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的 估 计 ;3 以 该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的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4 现 在 或 潜 在 的 竞 争 者 预 期 采 取 的 行 动 ;5 为 维 持 该 资 产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能 力 的 预 期 维 护 支 出, 以 及 公 司 预 计 支 付 有 关 支 出 的 能 力 ;6 对 该 资 产 控 制 期 限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或 类 似 限 制, 如 特 许 使 用 期 租 赁 期 等 ;7 与 公 司 持 有 其 他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关 联 性 等 ⑶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估 计 情 况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项 目 软 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5 年 土 地 使 用 权 土 地 证 登 记 使 用 年 限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与 以 前 估 计 不 同 的, 则 改 变 摊 销 期 限 和 摊 销 方 法 ;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按 准 则 规 定 处 理 经 复 核, 本 报 告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与 以 前 估 计 未 有 不 同 ⑷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如 有 明 显 减 值 迹 象 的,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每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35
137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无 形 资 产 的 折 耗 或 者 摊 销 费 用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无 形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公 司 以 单 项 无 形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公 司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16. 开 发 支 出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⑴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的 标 准 :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资 料 搜 集 及 相 关 方 面 的 准 备 活 动 作 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本 公 司 完 成 研 究 阶 段 工 作,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的 活 动 作 为 开 发 阶 段, 开 发 支 出 予 以 资 本 化 ⑵ 研 发 阶 段 支 出 符 合 资 本 化 的 具 体 标 准 :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应 当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无 法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将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本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为 已 经 支 出, 但 应 由 报 告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受 益 期 限 在 1 136
138 年 以 上 的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能 够 确 定 受 益 期 的, 在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 不 能 确 定 受 益 期 的, 按 不 超 过 五 年 的 期 限 平 均 摊 销 18.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本 公 司 涉 及 诉 讼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债 务 担 保 亏 损 合 同 重 组 事 项 时, 如 该 等 事 项 很 可 能 需 要 未 来 以 交 付 资 产 或 提 供 劳 务 其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⑴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原 则 如 果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公 司 将 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1 该 义 务 是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2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公 司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⑵ 预 计 负 债 计 量 方 法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本 公 司 在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对 于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该 范 围 内 的 中 间 值 确 定 ; 所 需 支 出 不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 或 区 间 ), 或 虽 然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但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不 相 同 的, 如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个 项 目 的,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 如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的,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各 种 可 能 结 果 及 相 关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本 公 司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够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亏 损 合 同 是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不 可 避 免 会 发 生 的 成 本 超 过 预 期 经 济 利 益 的 合 同 本 公 司 对 于 在 执 行 合 同 变 成 亏 损 合 同, 且 该 亏 损 合 同 产 生 的 义 务 满 足 上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时, 将 合 同 预 计 损 失 超 过 合 同 标 的 资 产 已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19.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和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其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如 下 : ⑴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建 造 合 同 的 规 定 确 认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对 于 工 程 项 目 在 同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内 开 始 并 完 成 的, 在 项 目 完 工 并 交 付, 收 到 价 款 或 取 137
139 得 收 取 价 款 凭 据 时 确 认 收 入 ; 对 于 工 程 项 目 的 开 始 和 完 成 分 属 不 同 的 会 计 年 度 的 : A 在 建 造 合 同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按 累 计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1 合 同 总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3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4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和 为 完 成 合 同 尚 需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B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a.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b.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不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使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不 复 存 在 的,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定 与 建 造 合 同 有 关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总 收 入 的, 将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对 于 本 公 司 按 照 建 设 移 交 方 式 (BT) 参 与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业 务, 本 公 司 对 所 提 供 的 建 造 服 务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5 号 - 建 造 合 同 确 认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 基 础 设 施 建 成 后, 并 向 政 府 移 交 后, 转 入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核 算, 按 照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四 8.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中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核 算 ⑵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法 :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本 公 司 按 照 从 购 货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确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但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收 取 采 用 递 延 方 式,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照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与 其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在 合 同 或 协 议 期 间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进 行 摊 销,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销 售 商 品 涉 及 现 金 折 扣 的, 按 照 扣 除 现 金 折 扣 前 的 金 额 确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销 售 商 品 涉 及 商 业 折 扣 的, 按 照 扣 除 商 业 折 扣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本 公 司 已 经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售 出 商 品 发 生 销 售 折 让 的, 在 发 生 时 冲 减 当 期 销 售 商 品 收 138
140 入 企 业 已 经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的 售 出 商 品 发 生 销 售 退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冲 减 当 期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⑶ 劳 务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法 : 在 同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开 始 并 完 成 的 劳 务, 在 劳 务 完 成 时 确 认 收 入 如 劳 务 的 开 始 和 完 成 分 属 不 同 的 会 计 年 度,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相 关 的 劳 务 收 入 ;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⑷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同 时 满 足 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企 业, 并 且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1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企 业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定 20. 政 府 补 助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⑴ 政 府 补 助 的 分 类 : 政 府 补 助 系 指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除 了 资 本 性 投 入 以 外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包 括 财 政 拨 款 财 政 贴 息 税 收 返 还 和 无 偿 划 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⑵ 政 府 补 助 的 计 量 : 在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且 预 计 能 够 收 到 时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公 司 取 得 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自 相 关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在 该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分 次 计 入 以 后 各 期 的 损 益 在 相 关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前 被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发 生 毁 损 的, 将 尚 未 分 配 的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一 次 性 转 入 资 产 处 置 当 期 的 损 益 公 司 收 到 的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于 取 得 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公 司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已 确 认 的 政 府 补 助 需 要 返 还 的,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的, 冲 减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账 139
141 面 余 额, 超 过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不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1.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⑴ 本 公 司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对 企 业 所 得 税 进 行 核 算,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当 期 所 得 税 是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年 度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纳 税 调 整 后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算 的 当 期 应 纳 所 得 税 金 额 ⑵ 公 司 在 取 得 资 产 负 债 时,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存 在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⑶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对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当 预 计 到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于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时,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多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本 公 司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金 额 是 依 据 管 理 层 批 准 的 经 营 计 划 ( 或 盈 利 预 测 ) 确 定 但 是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因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不 予 确 认 :a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b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本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a.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b.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⑷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确 认 除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外, 本 公 司 确 认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2 同 时 满 足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a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b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3 本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产 生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a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转 回 的 时 间 ;b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⑸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140
142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转 回 减 记 的 金 额 22. 经 营 租 赁 融 资 租 赁 租 赁 是 指 在 约 定 的 期 间 内, 出 租 人 将 资 产 使 用 权 让 与 承 租 人 以 获 取 租 金 的 协 议, 包 括 经 营 性 租 赁 与 融 资 性 租 赁 两 种 方 式 ⑴ 融 资 性 租 赁 符 合 下 列 一 项 或 数 项 标 准 的, 认 定 为 融 资 租 赁 :1 在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转 移 给 承 租 人 ;2 承 租 人 有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所 订 立 的 购 买 价 款 预 计 将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因 而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就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承 租 人 将 会 行 使 这 种 选 择 权 ;3 即 使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不 转 移, 但 租 赁 期 占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75%( 含 ) 以 上 );4 承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90%( 含 ) 以 上 ); 出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90%( 含 ) 以 上 );5 租 赁 资 产 性 质 特 殊, 如 果 不 作 较 大 改 造, 只 有 承 租 人 才 能 使 用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认 定 经 营 租 赁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中 较 低 者 入 账, 按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折 旧 ⑵ 经 营 性 租 赁 经 营 租 赁, 如 果 本 公 司 是 出 租 人, 本 公 司 从 事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将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或 其 他 更 为 系 统 合 理 的 方 法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经 营 租 赁 协 议 涉 及 的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本 公 司 是 承 租 人, 经 营 租 赁 的 应 付 租 金 在 租 赁 期 内 按 照 直 线 法 计 入 损 益 23.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⑴ 本 公 司 本 会 计 期 间 无 会 计 政 策 的 变 更 ⑵ 本 公 司 本 会 计 期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内 容 审 批 程 序 受 影 响 的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公 司 对 3 个 月 内 的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涉 及 的 其 他 应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坏 账 准 备 收 款 与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十 七 次 会 议 注 : 影 响 金 额 工 程 投 标 保 证 金 系 公 司 在 承 揽 工 程 项 目 时, 按 招 标 文 件 条 款 的 约 定 向 业 主 缴 纳 的 141
143 投 标 保 证 金, 属 于 诚 意 金 性 质, 在 工 程 项 目 开 标 后 无 论 是 否 中 标, 业 主 均 会 将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回 公 司 投 标 保 证 金 回 收 周 期 短, 一 般 在 3 个 月 左 右 自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从 未 出 现 投 标 保 证 金 发 生 坏 账 的 情 形, 资 金 回 收 安 全 性 很 高 为 准 确 真 实 反 映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决 定 修 正 投 标 保 证 金 产 生 坏 账 概 率 的 判 断, 对 3 个 月 以 内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超 过 3 个 月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按 现 行 规 定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此 项 变 更 适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此 项 变 更 对 本 公 司 本 期 利 润 影 响 数 为 : 减 少 当 期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数 5,907, 元, 对 以 前 年 度 损 益 为 0.00 元 公 司 与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在 股 份 公 司 整 体 层 面 上 并 未 形 成 实 质 上 的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在 控 股 子 公 司 能 够 正 常 运 营 的 过 程 中, 公 司 的 债 权 可 以 得 到 保 障,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会 产 生 坏 账 为 准 确 真 实 反 映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业 绩, 公 司 修 正 原 对 所 属 控 股 公 司 之 间 的 应 收 款 项 产 生 坏 账 的 概 率 判 断, 原 则 上 不 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如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不 能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则 按 其 不 可 收 回 的 金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此 项 变 更 适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此 项 变 更 对 本 公 司 合 并 利 润 无 影 响 ⑶ 本 公 司 本 会 计 期 间 无 无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24. 其 他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⑴ 长 期 应 收 款 :BT 项 目 会 计 核 算 BT 项 目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式 为 建 造 转 移 (Build-Transfer), 政 府 或 代 理 公 司 与 BT 项 目 公 司 签 订 市 政 工 程 的 投 资 建 设 回 购 协 议, 并 授 权 BT 项 目 公 司 代 理 其 实 施 投 融 资 职 能 进 行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工 程 完 工 后 移 交 政 府, 政 府 根 据 回 购 协 议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支 付 回 购 资 金 ( 含 投 资 回 报 ) 的 建 设 方 式 依 据 BT 项 目 公 司 代 理 政 府 实 施 投 融 资 职 能 的 实 质, 本 公 司 对 BT 项 目 具 体 会 计 核 算 为 :BT 项 目 公 司 将 工 程 成 本 以 及 发 生 的 资 本 化 利 息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计 入 长 期 应 收 款 科 目, 工 程 整 体 或 单 体 工 程 完 工 并 审 价 后, 长 期 应 收 款 科 目 金 额 ( 实 际 投 资 额 ) 与 回 购 基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一 次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同 时 结 转 长 期 应 收 款 至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并 按 照 本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四 8.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核 算 方 法 中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核 算 如 BT 项 目 公 司 有 关 项 目 于 完 工 审 价 前 进 入 合 同 约 定 的 回 购 期, 则 以 项 目 公 司 各 与 政 府 BT 合 同 约 定 的 暂 定 回 购 基 数 由 长 期 应 收 款 转 入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科 目 余 额 ( 实 际 投 资 额 ) 与 暂 定 回 购 基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继 续 列 报 长 期 应 收 款 142
144 ( 借 差 ) 或 长 期 应 付 款 ( 贷 差 ), 待 工 程 审 价 完 成 后 比 较 前 款 规 定 处 理, 即 调 整 长 期 应 收 ( 付 ) 款, 并 将 长 期 应 收 款 科 目 金 额 ( 实 际 投 资 额 ) 与 审 价 确 定 的 回 购 基 数 之 间 的 差 额 于 工 程 审 价 后 一 次 计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⑵ 公 司 未 提 及 的 会 计 业 务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五 税 项 1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和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备 注 增 值 税 销 售 收 入 17% 注 释 1 营 业 税 营 业 收 入 3% 5% 注 释 2 城 建 税 应 税 收 入 7% 5% 1% 注 释 3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 25% 注 释 5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税 收 入 3% 注 释 4 其 他 税 种 注 释 6 注 : 1 本 公 司 经 税 务 机 关 认 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按 17% 计 提 销 项 税 额, 并 以 当 期 销 项 税 额 抵 扣 符 合 规 定 的 当 期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余 额 作 为 应 纳 税 额 ; 2 本 公 司 境 内 工 程 收 入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3% 计 缴 租 赁 收 入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5% 计 缴 国 外 工 程 收 入 涉 及 的 税 收 事 项 详 见 本 附 注 五 税 项 3 国 外 项 目 之 税 收 描 述 ; 3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所 在 地 不 同, 分 别 按 应 缴 流 转 税 的 7% 5% 1% 计 缴 ; 4 按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的 3% 计 缴 ; 5 本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四 方 土 木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 的 税 率 计 征 ; 其 他 子 公 司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的 税 率 计 征 ; 6 其 他 税 种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交 纳 2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2008 年 起, 本 公 司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应 执 行 25% 法 定 税 率 依 据 2008 年 2 月 颁 布 的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实 施 企 业 所 得 税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中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计 算, 对 减 免 税 期 限 在 5 年 以 内 ( 含 5 年 ) 的, 继 续 执 行 至 期 满 后 停 止 的 规 定,2008 年 至 2010 年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四 方 土 木 实 际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过 渡 期 15% 的 优 惠 税 率 3 国 外 项 目 之 税 收 本 公 司 在 阿 尔 及 利 亚 分 包 国 华 国 际 工 程 公 司 东 西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西 段 工 程 ( 一 期 ) 143
145 第 W1 W2 标 段 道 路 施 工, 根 据 双 方 协 议 : 相 关 税 赋 由 国 华 国 际 工 程 公 司 全 额 承 担, 本 公 司 收 取 的 工 程 款 系 完 税 后 的 收 入 本 公 司 在 塔 吉 克 斯 坦 分 包 中 国 路 桥 杜 尚 别 恰 那 克 公 路 项 目 ( 简 称 塔 乌 公 路 项 目 ), 系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提 供 贷 款 的 中 国 政 府 援 建 项 目, 根 据 塔 吉 克 斯 坦 政 府 2006 年 9 月 13 日 第 431 号 令, 该 公 路 免 税 本 公 司 在 巴 基 斯 坦 施 工 的 木 尔 坦 国 际 机 场 项 目, 由 三 家 单 位 ( 北 新 葛 洲 坝 Metro Com) 组 成, 北 新 占 40%, 另 两 家 单 位 各 占 30%, 根 据 巴 基 斯 坦 所 得 税 法 案 (2001) 第 153(4) 并 参 阅 153(1)(c) 有 关 规 定, 对 本 公 司 在 该 项 目 的 工 程 收 入 免 征 所 得 税 ; 但 该 项 目 其 他 两 方 的 工 程 所 得 税 3.6%(60%*6%=3.6%) 由 业 主 代 扣 代 缴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在 巴 基 斯 坦 施 工 的 穆 - 阿 76 公 里 项 目, 根 据 巴 基 斯 坦 所 得 税 法 案 (2006) 第 152(1A) 有 关 规 定, 对 该 项 目 的 工 程 收 入 征 收 6% 的 所 得 税, 由 业 主 代 扣 代 缴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在 巴 基 斯 坦 施 工 的 克 什 米 尔 城 市 发 展 项 目, 根 据 巴 基 斯 坦 所 得 税 法 案 (2006) 第 152(1A) 有 关 规 定, 对 该 项 目 的 工 程 收 入 征 收 6% 的 所 得 税, 由 业 主 代 扣 代 缴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在 巴 基 斯 坦 施 工 的 卡 拉 奇 真 纳 机 场 项 目, 根 据 巴 基 斯 坦 所 得 税 法 案 (2001) 第 153(1) (c) 有 关 免 税 的 规 定, 对 本 公 司 该 项 目 的 工 程 收 入 免 征 所 得 税, 以 前 缴 纳 的 税 金 陆 续 退 还 本 公 司 在 吉 尔 吉 斯 坦 分 包 中 国 路 桥 工 程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根 据 中 国 路 桥 与 吉 尔 吉 斯 交 通 部 签 订 的 施 工 合 同, 项 目 需 缴 纳 销 售 税, 税 率 2% 外 免 征 当 地 其 它 税 费 本 公 司 自 行 承 接 的 巴 特 肯 65 项 目 根 据 吉 尔 吉 斯 经 济 调 控 部 收 到 2010 年 8 月 3 日 BX/ME/020 号 信 函 约 定 免 征 所 有 税 费 ; 本 公 司 自 行 承 接 巴 特 肯 32 项 目, 执 行 海 关 关 税 12% 增 值 税 12% 销 售 税 2% 本 公 司 在 蒙 古 国 胡 硕 图 煤 矿 至 中 国 塔 克 什 肯 口 岸 道 路 修 复 工 程,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在 蒙 古 国 征 收 的 工 程 及 劳 务 税 费 由 业 主 承 担 六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子 公 司 情 况 144
146 145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公 司 2010 年 度 报 告
147 子 公 司 名 称 新 疆 北 新 四 方 土 木 工 程 试 验 研 究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天 泽 祥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兴 投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⑴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类 型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乌 鲁 木 齐 市 业 务 性 质 施 工 企 业 重 庆 市 公 路 桥 梁 投 资 长 沙 市 基 础 设 施 乌 鲁 木 齐 市 乌 鲁 木 齐 市 租 赁 销 售 技 术 服 务 重 庆 市 加 工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经 营 范 围 期 末 实 际 出 资 额 砂 石 砖 防 水 材 料 等 原 料 试 验 等 34, 从 事 路 桥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市 政 公 路 施 工 机 械 租 赁 等 3, 基 础 设 施 房 地 产 环 保 及 高 科 技 项 目 投 资 等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及 销 售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咨 询 加 工 销 售 碎 石 公 路 工 程 材 料 等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子 公 司 净 投 资 的 其 他 项 目 余 额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是 34, 是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 是 1, 是 是 是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中 用 于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的 金 额 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冲 减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本 期 亏 损 超 过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份 额 后 的 余 额
148 注 :1 重 庆 兴 投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兴 投 建 材 ), 于 2010 年 6 月 10 日 在 重 庆 市 工 商 管 理 局 巴 南 区 分 局 注 册,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万 元, 由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其 投 资 6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60%, 重 庆 骏 兴 路 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4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 2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鼎 源 设 备 ), 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 在 乌 鲁 木 齐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分 次 出 资, 首 次 实 收 资 本 1500 万 元, 其 中 : 本 公 司 出 资 7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50% 新 疆 星 沃 机 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6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0%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1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0% 3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侨 投 资 ) 成 立 于 2009 年 3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在 资 质 证 书 等 级 范 围 内 从 事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等 本 公 司 拟 与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华 侨 投 资 原 股 东 ) 合 作 开 发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自 从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侨 投 资 ) 的 股 东 胡 志 辉 ( 即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 处, 以 万 元 受 让 华 侨 投 资 51%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 完 成 ⑵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公 司 本 期 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公 司 本 期 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⑷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的 对 外 投 资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湘 阴 开 发 ), 成 立 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 注 册 资 本 21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沿 线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及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华 侨 投 资 出 资 1071 万 元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湘 阴 开 发 51%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 完 成 2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或 通 过 受 托 经 营 或 承 租 等 方 式 形 成 控 制 权 的 经 营 实 体 公 司 无 特 殊 目 的 的 主 体 或 通 过 受 托 经 营 或 承 租 方 式 形 成 控 制 权 的 经 营 实 体 3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范 围 及 报 告 期 的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在 本 报 告 期 投 资 设 立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重 庆 北 投 )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侨 投 资 鼎 源 设 备 ; 子 公 司 四 方 土 木 出 资 设 立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乌 鲁
149 木 齐 天 泽 祥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出 资 设 立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兴 投 建 材 纳 入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范 围 4 联 营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⑴ 基 本 情 况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乌 鲁 木 齐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⑵ 联 营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2010 年 度 主 营 范 围 工 程 施 工 土 石 方 工 程 设 备 安 装 本 公 司 对 其 投 资 额 ( 万 元 ) 净 投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公 司 名 称 资 产 总 额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度 18,539, ,076, ,087, , 公 司 名 称 资 产 总 额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17,160, ,067, ,122, , 七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1. 货 币 资 金 148
150 项 目 币 种 原 币 金 额 期 末 数 折 算 汇 率 年 初 数 人 民 币 原 币 金 额 折 算 汇 率 人 民 币 现 金 人 民 现 金 币 美 元 , , , 现 金 索 姆 293, ,940, , ,219, 现 金 尼 索 姆 109, , ,351, , 现 金 卢 比 5,517, , ,183, , 现 金 欧 元 17,743, ,373, , , 现 金 第 纳 10, , ,454, , 现 金 小 计 尔 10,459, , , ,408, 银 行 存 款 人 民 6,269, 币 银 行 存 款 美 元 335,845, ,960, 银 行 存 款 索 姆 2,410, ,964, ,156, ,895, 银 行 存 款 卢 比 20,778, ,921, 银 行 存 款 欧 元 366,958, ,402, ,428, ,762, 银 行 存 款 第 纳 114, ,006, , ,119, 尔 48,830, ,341, ,461, ,537, 银 行 存 款 小 计 其 他 货 币 资 388,482, ,275, 金 合 计 21,247, ,058, 注 : 415,999, ,742, ⑴ 本 公 司 银 行 存 款 不 存 在 抵 押 质 押 及 其 他 使 用 受 限 的 情 形, 无 潜 在 不 可 收 回 风 险 ⑵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系 本 公 司 承 建 工 程 项 目 在 银 行 开 具 履 约 保 函 预 付 款 保 函 投 标 保 函 办 理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以 及 信 用 证 存 入 的 保 证 金
151 保 证 金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履 约 保 函 10,759, ,501, 预 付 款 保 函 4,132, ,702, 投 标 保 函 38, ,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6,300, ,762,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18, ,504, 小 计 21,247, ,058, 应 收 账 款 ⑴ 应 收 账 款 按 种 类 列 示 种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426,293, ,988, ,511, ,661, ,776, ,282, ,500, ,037, 其 中 : 按 账 龄 分 析 的 组 合 38,079, ,915, ,097, ,153,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的 组 合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44,697, ,367, ,402, ,883, ,251, ,251, ,180, ,180, 合 计 522,321, ,523, ,193, ,879, ⑵ 应 收 帐 款 种 类 说 明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标 准 : 单 项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或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理 由 合 计 426,293, ,988,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现 减 值 事 项 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标 准 : 账 龄 在 五 年 以 上 3 其 他 不 重 大 : 除 上 述 1 2 以 外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分 为 三 个 组 合 :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系 指 工 程 交 验 进 入 质 保 期, 质 保 责 任 履 行 完 毕 后 向 业 主 收 取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按 账 龄 分 析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系 指 公 司 及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50,777, ,538, ,292, ,514, 年 24,088, ,613, ,434, ,615, 年 947, , ,944, ,483,417.33
152 3-4 年 6,350, ,540, ,898, ,959, 年 612, , ,929, ,464, 个 别 计 提 及 5 年 以 上 合 计 82,776, ,282, ,500, ,037, ⑶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无 前 期 已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或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比 例 较 大, 但 在 本 期 又 全 额 收 回 或 转 回, 或 在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比 例 较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⑷ 应 收 帐 款 中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详 见 本 附 注 八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 无 应 收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款 项 ⑸ 应 收 帐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长 54.90%,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工 程 规 模 增 加 而 导 致 已 结 算 未 支 付 工 程 款 增 加 所 致 ⑹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前 五 名 单 位 欠 款 金 额 合 计 为 265,858,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金 额 的 50.91% 其 明 细 如 下 : 大 额 债 务 人 名 称 金 额 占 应 收 帐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国 华 国 际 工 程 承 包 公 司 108,461, ,461, 帐 龄 1 年 以 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中 国 路 桥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77,601, ,538, ,693, ,265, ,104,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四 川 乐 宜 公 路 27,635, ,635, 有 限 公 司 商 界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管 理 处 22,039, ,039,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30,121, ,409, ,527, ,184,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合 计 265,858, ,043, ,260, ,449, ,104, ⑺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中 外 币 余 额 币 种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索 姆 ,010, ,113, 第 纳 尔 425,764, ,856, 卢 比 260,675, ,168, ,786, ,896, 美 元 23,974, ,778, ,423, ,546, 合 计 216,803, ,556, ⑻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款 项 情 况 ⑼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以 应 收 款 项 为 标 的 进 行 证 券 化 的 情 况 3. 预 付 款 项 ⑴ 帐 龄 分 析 帐 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63,702, ,819, 年 7,645, ,972,
153 2-3 年 223, ,437, 年 以 上 2,696, ,044, 合 计 74,268, ,273, ⑵ 预 付 款 项 中 无 预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 无 预 付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单 位 款 项 ⑶ 超 过 一 年 以 上 的 预 付 账 款 系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尚 未 结 算 挂 账 所 致 ⑷ 预 付 款 项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列 示 如 下 大 额 债 务 人 名 称 金 额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欠 款 年 限 1 年 以 内 1-2 年 款 项 性 质 新 疆 巨 峰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13,000, ,000, 沥 青 料 款 中 交 西 安 筑 路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6,608, ,608, 设 备 购 置 款 乌 市 全 力 工 程 机 械 公 司 5,919, ,919, 设 备 购 置 款 海 璟 国 际 - 办 公 写 字 间 5,193, ,193, 房 屋 预 付 款 安 迈 工 程 设 备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4,038, ,038, 设 备 购 置 款 合 计 34,759, ,759, 币 种 ⑸ 预 付 帐 款 中 以 外 币 结 算 的 预 付 帐 款 期 末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索 姆 147, , , , 第 纳 尔 17,783, ,571, ,857, ,554, 卢 比 81,725, ,323, ,998, ,234, 美 元 494, ,376, 合 计 7,914, ,172, 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尚 未 摊 销 完 毕 的 保 险 费 等 待 摊 费 用 余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预 付 帐 款 项 目 列 示,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车 辆 保 险 费 115, , , , 工 程 一 切 险 69, , , 代 扣 代 缴 劳 保 统 筹 2,491, , ,868, 员 工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304, , , , 房 租 286, , , , 取 暖 费 134, , , , 其 它 163, , , , 合 计 1,074, ,391, ,435, ,030, 其 他 应 收 款 ⑴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种 类 列 示 种 类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52
154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362,204, ,725, ,924, ,996, ,527, ,935, ,072, ,378, 其 中 : 按 账 龄 分 析 的 组 合 25,612, ,290, ,378, ,863,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的 组 合 25,914, ,645, ,693, ,515,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657, ,657, ,639, ,639, 合 计 415,389, ,317, ,635, ,014, ⑵ 其 他 应 收 款 种 类 说 明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标 准 : 单 项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或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理 由 合 计 362,204, ,725,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现 减 值 事 项 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标 准 : 账 龄 在 五 年 以 上 3 其 他 不 重 大 : 除 上 述 1 2 以 外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分 为 三 个 组 合 :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系 指 承 揽 工 程 先 期 支 付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为 完 成 工 程 缴 纳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以 及 其 他 业 主 扣 除 的 各 项 保 证 金, 除 0-3 个 月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外, 其 他 保 证 金 按 账 龄 分 析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系 指 公 司 及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数 0-3 个 月 4,948, 年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25,238, ,261, ,800, ,590, 年 11,877, ,781, ,223, , 年 9,149, ,744, ,157, , 年 102, , , , 年 211, , , , 个 别 计 提 及 5 年 以 上 合 计 51,527, ,935, ,072, ,378, ⑶ 报 告 期 本 公 司 无 前 期 已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或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比 例 较 大, 但 在 本 期 又 全 额 收 回 或 转 回, 或 在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比 例 较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⑷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无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 无 应 收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单 位 款 项 ⑸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向 业 主 以 现 金 方 式 支 付 的 工 程 履 约 保 证 金 18,586, 元, 投 标 保 证 金 278,634, 元, 两 项 合 计 占 其 他 应 153
155 收 款 总 额 的 71.55% ⑹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长 %,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加 大 对 外 招 投 标 范 围 而 导 致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上 升, 期 末 余 额 中 支 付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为 278,634, 元,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67.08%, 较 2009 年 期 末 招 投 标 保 证 金 多 240,035, 元 截 止 会 计 报 表 报 出 日 已 收 回 投 标 保 证 金 202,000, 元 ⑺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前 五 名 单 位 欠 款 金 额 合 计 为 193,600, 元,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金 额 的 46.60%,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大 额 债 务 人 名 称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北 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许 昌 广 莅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平 顶 山 中 亚 路 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金 额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欠 款 年 限 总 额 的 比 例 % 0-3 个 月 1 年 以 内 款 项 性 质 70,000, ,000, 对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39,800, ,000, ,800, 投 标 保 证 金 33,200, ,200, ,000, 投 标 保 证 金 德 州 市 公 路 工 程 总 公 司 28,200, ,200, ,000, 投 标 保 证 金 榆 林 市 天 元 路 业 有 限 公 司 22,400, ,400, ,000, 投 标 保 证 金 合 计 193,600, ,800, ,800, ⑻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以 外 币 结 算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币 种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索 姆 , , 索 姆 尼 50, , 第 纳 尔 24,060, ,139, ,524, ,009, 卢 比 30,538, ,362, , , 美 元 2, , 合 计 4,598, ,074, ⑼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款 项 情 况 ⑽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以 应 收 款 项 为 标 的 进 行 证 券 化 的 情 况 5. 存 货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材 料 61,334, ,531, 库 存 商 品 18,180, 周 转 材 料 7,746, ,629, 低 值 易 耗 品 4,414, ,520, 工 程 施 工 --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487,706, ,792,
156 其 他 3,585, ,492, 合 计 582,966, ,966, 注 : 1 其 他 系 支 付 与 已 经 中 标 的 海 外 工 程 项 目 承 揽 直 接 相 关 的 设 计 费 咨 询 费 等, 将 随 着 工 程 的 开 始 逐 步 转 入 工 程 成 本 2 本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价 值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其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是 以 工 程 项 目 合 同 作 为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算 基 础 期 末 无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情 况, 故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 工 程 施 工 --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系 指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工 程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工 程 毛 利 之 和 减 去 业 主 已 结 算 的 工 程 计 价 款 后 的 金 额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款 具 体 明 细 列 示 如 下 : 155
157 工 程 项 目 阿 尔 及 利 亚 东 西 高 速 公 巴 路 基 斯 W1 W2 坦 喀 喇 标 昆 段 仑 公 路 改 扩 建 项 目 ( 雷 科 特 - 红 其 拉 甫 段 ) B 合 同 段 新 建 铁 路 奎 北 至 北 屯 工 新 程 疆 维 S3 吾 标 尔 段 自 治 区 217 国 道 那 拉 提 至 库 如 力 段 公 路 改 建 项 目 土 建 工 程 第 一 合 同 段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线 ( 中 哈 国 密 西 - 部 乌 农 鲁 民 木 创 齐 业 段 促 ) 进 工 程 ( 合 川 ) 试 点 区 草 街 示 范 园 首 期 建 设 项 目 重 庆 沿 江 高 速 主 城 至 涪 蓝 陵 商 段 高 工 速 程 公 一 路 期 LS-C7 W5 标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网 十 堰 至 天 水 联 络 线 (G7011) 陕 西 境 安 康 至 汉 中 公 路 ( 安 康 段 ) 工 程 路 基 桥 隧 施 工 第 A-C09 合 同 段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连 霍 线 (G30) 潼 关 至 西 安 高 速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路 基 桥 涵 施 工 第 T-C01 段 巴 基 斯 坦 木 尔 坦 国 际 机 巴 场 基 斯 坦 克 什 米 尔 木 扎 吉 法 尔 拉 吉 巴 斯 德 奥 阿 什 斯 - 伊 木 斯 卡 法 吉 纳 尔 道 吉 路 斯 修 比 复 什 项 凯 目 克 - 土 塔 尔 乌 尕 公 特 路 道 项 路 目 第 杜 二 尚 别 - 湖 洽 南 奈 省 克 炎 段 陵 至 汝 城 高 速 湖 公 南 路 省 项 桂 目 阳 土 至 建 临 工 武 程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土 建 工 程 其 他 项 目 合 计 合 同 总 金 额 累 计 发 生 工 程 成 2,303,459,50 1,958,962,016.3 本 ,999, ,582, ,283, ,599, ,219, ,105, ,286, ,611, ,518, ,574, ,149, ,956, ,861, ,615, ,467, 累 计 确 认 工 程 毛 减 : 工 程 结 算 期 末 数 利 341,714, ,253,543, ,133, ,076, ,363, ,037, ,402, ,337, ,211, ,086, ,462, ,874, ,846, ,113, ,608, ,945, ,781, ,356, ,370, ,616, ,352, ,047, ,920, ,184, ,160, ,345, ,770, ,456, ,118, ,108, ,099, ,324, ,995, ,429, ,782, ,208, ,957, ,034, ,936, ,388, ,367, ,957, ,940, ,395, ,640, ,695, ,850, ,429, ,035, ,244, ,049, ,415, ,744, ,719, ,878, ,711, ,469, ,697, ,966, ,400, ,343, ,023, ,748, ,058, ,353, ,453, ,322,897, ,011, ,472,810, ,098, ,256,920, ,807, ,537,021, ,706,388.49
158 6. 长 期 应 收 款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中 国 西 部 农 民 创 业 促 进 工 程 ( 合 川 ) 试 点 区 草 街 示 范 园 首 期 工 程 351,472, 重 庆 市 合 川 工 业 园 区 纺 织 园 土 地 整 理 一 期 工 程 97,754, 合 计 449,227, 注 : 1 中 国 西 部 农 民 创 业 促 进 工 程 ( 合 川 ) 试 点 区 草 街 示 范 园 首 期 工 程, 系 根 据 与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政 府 签 署 的 中 国 西 部 农 民 创 业 促 进 工 程 ( 合 川 ) 试 点 区 草 街 示 范 园 首 期 工 程 BT 融 资 建 设 合 同, 支 付 的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2 重 庆 市 合 川 工 业 园 区 纺 织 园 土 地 整 理 一 期 工 程, 系 根 据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与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工 业 投 资 公 司 签 署 的 重 庆 市 合 川 工 业 园 区 纺 织 园 土 地 整 理 一 期 工 程 BT 融 资 建 设 项 目 合 同, 支 付 的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⑴ 长 期 投 资 类 别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对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3,770, , ,773, 其 他 投 资 10,710, ,710, 合 计 3,770, ,713, ,483, 注 : 其 他 投 资, 系 本 公 司 通 过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侨 投 资 占 有 湘 阴 开 发 公 司 51%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款 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 支 付,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 完 成, 截 止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湘 阴 开 发 的 股 权 移 交 尚 未 完 成 ⑵ 对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和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本 企 业 持 股 比 例 (%) 本 企 业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权 比 例 (%)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负 债 总 额 期 末 净 资 产 总 额 本 期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本 期 净 利 润 ,539, ,463, ,539, ,087, , ⑵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增 减 变 化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年 初 数 投 资 成 本 本 期 权 益 变 动 损 益 调 整 现 金 股 利 投 资 成 本 累 计 权 益 变 动 损 益 调 整 现 金 股 利 期 末 余 额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3,770, , ,763, , ,773,954.76
159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10,710, ,710, ,710,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合 计 3,770, ,710, , ,473, , ,483, 固 定 资 产 及 累 计 折 旧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期 末 数 ⑴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595,341, ,775, ,736, ,379, 房 屋 建 筑 物 22,966, ,755, ,722,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1,671, ,937, ,608, 机 器 设 备 329,472, ,349, ,581, ,240, 运 输 设 备 204,139, ,614, ,052, ,701, 电 子 办 公 设 备 4,827, ,380, ,933, ,273, 其 他 设 备 7,948, ,417, , ,322, 试 验 仪 器 9,315, ,321, , ,511,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15,000, ,000,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新 增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⑵ 累 计 折 旧 255,711, ,950, ,061, ,600, 房 屋 建 筑 物 1,995, , ,621,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787, , ,212, 机 器 设 备 142,832, ,981, ,835, ,978, 运 输 设 备 97,977, ,318, ,136, ,159, 电 子 办 公 设 备 3,279, , ,930, ,017, 其 他 设 备 3,560, ,846, , ,363, 试 验 仪 器 4,619, ,423, , ,927,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660, ,658, ,319,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339,629, ,779,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期 末 数 ⑶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293, , ,243, 房 屋 建 筑 物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 机 器 设 备 519, , , 运 输 设 备 773, , 电 子 办 公 设 备 其 他 设 备 试 验 仪 器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⑷ 固 定 资 产 帐 面 净 值 338,335, ,536, 房 屋 建 筑 物 20,971, ,100, 固 定 资 产 装 修 883, ,396, 机 器 设 备 186,121, ,792, 运 输 设 备 105,388, ,767, 电 子 办 公 设 备 1,548, ,256,
160 其 他 设 备 4,387, ,958, 试 验 仪 器 4,695, ,583,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14,339, ,680, 注 : 1 公 司 本 期 购 置 办 公 用 房 屋 产 权 证 尚 未 办 理 完 毕 2 本 公 司 期 末 固 定 资 产 中 无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 无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 无 持 有 待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3 公 司 本 期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2009 年 公 司 与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以 售 后 回 租 方 式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详 细 情 况 如 下 : a. 租 赁 物 : 本 公 司 所 属 的 建 筑 用 工 程 机 械 设 备 b. 融 资 金 额 :1500 万 元 c. 租 赁 方 式 : 采 取 售 后 回 租 方 式, 即 公 司 将 上 述 租 赁 物 件 按 双 方 协 议 价 格 转 让 给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时 再 与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合 同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租 赁 合 同 的 约 定 向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期 支 付 租 金 月 内 d. 租 赁 期 限 : 自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公 司 支 付 设 备 转 让 款 之 日 起 60 个 e. 租 金 及 支 付 方 式 : 公 司 每 个 月 支 付 租 金 合 同 租 金 总 额 共 计 18,761, 元 f. 租 赁 设 备 所 有 权 : 在 租 赁 期 间 设 备 所 有 权 归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 自 租 赁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之 日 起, 公 司 向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期 末 购 买 价 后, 租 赁 设 备 所 有 权 归 还 公 司 g.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2009 年 8 月 17 日 4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中 有 原 值 为 41,677, 元 的 固 定 资 产 已 提 足 折 旧 继 续 使 用, 其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资 产 类 别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期 末 数 累 计 折 旧 房 屋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482, , 机 器 设 备 27,067, ,067, 运 输 设 备 11,816, ,816, 生 产 设 备 922, , 试 验 设 备 及 仪 器 896, , 电 子 办 公 设 备 221, , 其 他 272, , 小 计 41,677, ,677,
161 5 本 期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减 少 数 系 处 置 相 关 固 定 资 产 后, 转 销 原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 期 末 未 发 现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情 形, 故 未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项 目 9. 在 建 工 程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待 安 装 设 备 1,507, ,507, 注 : 期 末 在 建 工 程 系 子 公 司 兴 投 建 材 尚 未 安 装 完 毕 的 碎 石 设 备 10. 无 形 资 产 ⑴ 原 始 金 额 项 目 购 置 时 间 年 初 数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期 末 数 土 地 使 用 权 2001 年 8 月 174, , 金 蝶 财 务 软 件 2007 年 7 月 156, , , 梦 龙 办 公 软 件 2008 年 10 月 198, , 同 望 办 公 软 件 2008 年 10 月 802, , 系 统 杀 毒 软 件 2010 年 5 月 30, , 小 计 1,331, , ,374, ⑵ 累 计 摊 销 额 土 地 使 用 权 31, , , 金 蝶 财 务 软 件 76, , , 梦 龙 办 公 软 件 38, , , 同 望 办 公 软 件 138, , , 系 统 杀 毒 软 件 3, , 小 计 284, , , ⑶ 帐 面 价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142, , 金 蝶 财 务 软 件 79, , 梦 龙 办 公 软 件 159, , 同 望 办 公 软 件 664, , 系 统 杀 毒 软 件 26, 小 计 1,046, , 注 : 1 本 公 司 之 土 地 使 用 权 系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其 中 土 地 证 编 号 为 乌 国 用 (2002) 字 第 号 的 一 宗 土 地 系 工 业 用 地, 土 地 面 积 3963 m2, 使 用 权 自 2001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51 年 12 月 9 日 ; 土 地 证 编 号 为 乌 国 用 (2002) 字 第 号 的 一 宗 土 地 系 商 业 用 地, 土 地 面 积 1236m2, 使 用 权 自 2001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51 年 12 月 9 日 准 备 2 期 末 未 发 现 无 形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情 形, 故 未 计 提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160
162 11.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原 值 年 初 数 本 年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本 年 摊 销 额 其 他 减 少 期 末 数 临 时 设 施 22,351, ,519, ,567, ,247, ,839, : 木 耳 坦 机 场 11,866, , , , : 中 巴 公 路 1,720, ,225, ,066, , : 灾 后 重 建 3,904, ,735, , , ,039, : 比 什 开 凯 , , , , : 乌 昌 西 延 565, , , , : 兰 新 二 线 752, , , , : 四 川 沿 江 项 目 421, , , , : 农 创 园 256, , , , 办 公 室 装 修 费 52, , , , , 房 租 1,740, , ,293, , ,293, 工 程 保 险 2,283, , ,438, , ,290, 土 地 租 赁 费 459, , , 其 他 654, , , , , 合 计 7,880, ,989, ,736, ,13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⑴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暂 时 性 差 异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应 收 款 项 坏 帐 准 备 68,486, ,636, ,084,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243, , , 递 延 收 益 2,956, , , 未 弥 补 亏 损 602, , 合 计 11,417, ,480, 注 : 1 期 末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形 成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系 公 司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导 致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小 于 资 产 的 计 税 基 础, 产 生 的 时 间 性 差 异 2 递 延 收 益, 其 中 1,056, 元 系 2009 年 公 司 与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以 售 后 回 租 方 式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资 产 净 值 与 租 入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差 额 ;1,900, 系 收 到 的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产 生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的 不 一 致, 产 生 可 抵 扣 时 间 性 差 异 3 未 弥 补 亏 损, 系 子 公 司 兴 投 建 材 本 年 度 的 未 弥 补 亏 损, 兴 投 建 材 所 在 地 区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较 多, 建 材 公 司 投 资 少, 市 场 需 求 量 较 大, 具 有 一 定 的 地 区 垄 断 性, 未 弥 补 亏 损 能 够 得 以 补 偿 ⑵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161
163 公 司 投 资 的 华 侨 投 资 公 司 本 期 未 弥 补 亏 损 878, 元, 因 该 公 司 按 照 与 湘 阴 市 政 府 协 议, 为 湘 阴 市 政 府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提 供 资 金, 并 按 土 地 出 让 收 益 分 成, 考 虑 到 土 地 开 发 周 期 较 长, 未 来 的 亏 损 能 否 弥 补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未 确 认 可 弥 补 亏 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3.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一 坏 账 准 备 53,893, ,947, ,841, 二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三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 四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293, , ,243, 五 工 程 物 资 减 值 准 备 六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 七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八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 九 其 他 - 合 计 55,187, ,947, , ,084, 注 : 1 坏 账 准 备 七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之 2. 应 收 账 款 说 明 2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本 期 转 销 详 见 本 附 注 七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之 8. 固 定 资 产 及 累 计 折 旧 说 明 转 回 转 销 14. 短 期 借 款 借 款 类 别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担 保 借 款 52,000, ,000, 注 : 1 本 公 司 之 短 期 借 款 均 由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担 保 2 公 司 无 已 到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3 短 期 借 款 期 末 余 额 较 期 初 增 加, 系 公 司 为 应 对 招 投 标 资 金 的 需 要, 满 足 工 程 所 需, 借 入 的 流 动 资 金 周 转 借 款 增 加 所 致 15. 应 付 票 据 票 据 类 别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4,000, ,873, 注 : 1 下 一 会 计 期 间 将 到 期 的 应 付 票 据 金 额 34,000, 元 162
164 2 期 末 应 付 票 据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 无 应 付 本 公 司 关 联 方 单 位 款 项 3 应 付 票 据 期 末 较 期 初 增 加 %, 系 公 司 为 满 足 路 面 施 工 所 需, 锁 定 原 材 料 价 格, 冬 季 采 购 沥 青 预 付 的 材 料 款 增 加 所 致 16. 应 付 账 款 帐 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334,044, ,659, 年 38,749, ,626, 年 6,972, ,139, 年 以 上 12,175, ,230, 合 计 391,943, ,655, 注 : 1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 应 付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单 位 款 项 详 见 本 附 注 八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2 应 付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大 额 欠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如 下 大 额 债 权 人 名 称 金 额 占 应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欠 款 年 限 1 年 以 内 1-2 年 款 项 性 质 巴 基 斯 坦 砌 筑 承 包 商 16,646, ,646, 工 程 款 湖 南 高 速 广 信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6,152, ,152, 材 料 款 新 疆 星 沃 机 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4,654, ,654, 设 备 款 何 万 里 14,508, ,508, 工 程 机 械 费 范 兆 理 9,392, ,392, 工 程 机 械 费 合 计 71,354, ,354, 币 种 3 应 付 帐 款 中 以 外 币 结 算 的 应 付 帐 款 期 末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索 姆 4,381, , ,235, , 第 纳 尔 173,187, ,449, ,149, ,037, 卢 比 248,108, ,098, ,457, ,443, 美 元 699, ,630, 欧 元 367, ,595, 合 计 39,795, ,732, 预 收 账 款 帐 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380,905, ,123,
165 1-2 年 30,054, ,934, 年 1,143, 年 以 上 合 计 412,103, ,058, 注 : 1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预 收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预 收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单 位 款 项, 详 见 本 附 注 八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2 账 龄 1 年 以 上 的 预 收 账 款, 主 要 系 业 主 根 据 合 同 给 付 的 动 员 预 付 款, 该 款 项 依 据 工 程 进 度 做 为 结 算 款 逐 期 冲 减, 余 额 系 尚 未 冲 减 的 业 主 预 付 款 项 3 预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大 额 欠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如 下 大 额 债 权 人 名 称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金 额 占 预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欠 款 年 限 1 年 以 内 1-2 年 款 项 性 质 88,197, ,419, ,777, 动 员 预 付 款 中 国 路 桥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5,330, ,194, ,136, 动 员 预 付 款 The Chief Engineer EEAP, AJ&K Muzaffarabad 47,772, ,761, , 材 料 预 付 款 吉 尔 吉 斯 交 通 部 46,444, ,444, 动 员 预 付 款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交 通 建 设 管 理 局 30,584, ,098, ,486, 动 员 预 付 款 合 计 278,330, ,919, ,410, 币 种 4 预 收 帐 款 中 以 外 币 结 算 的 预 收 帐 款 期 末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索 姆 44,568, ,266, 第 纳 尔 89,299, ,933, ,850,920, ,575, 卢 比 617,784, ,799, ,247, ,911, 美 元 15,511, ,729, ,752, ,563, 欧 元 99, , 合 计 165,606, ,05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发 放 期 末 数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10,753, ,845, ,516, ,083, 职 工 福 利 费 11,194, ,194, 社 会 保 险 金 7,783, ,779, , 其 中 : 养 老 保 险 5,916, ,913, , 医 疗 保 险 449, , 工 伤 生 育 险 950, , 失 业 保 险 466, , 住 房 公 积 金 1,826, ,826,
166 工 会 教 育 经 费 1,785, ,267, ,875, ,177,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补 偿 其 他 89, , , 合 计 12,628, ,242, ,606, ,264, 注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为 公 司 根 据 薪 酬 政 策 提 取 尚 未 支 付 的 工 资 效 益 奖 金 工 会 经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拖 欠 职 工 工 资 的 情 况, 本 期 期 末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主 要 系 部 分 项 目 部 员 工 未 及 时 领 取 工 资 所 致 19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计 缴 标 准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增 值 税 17% -21, , 营 业 税 3% 5% 16,817, ,425, 城 建 税 7% 5% 1% 1,202, , 企 业 所 得 税 15% 25% 17,202, ,774,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1,494, ,457, 教 育 费 附 加 3% 449, , 海 外 税 收 3,770, ,792, 其 他 37, 合 计 40,952, ,449, 注 : 应 交 税 费 的 计 缴 标 准 详 见 本 附 注 五 税 项 注 释 20. 其 他 应 付 款 帐 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09,818, ,398, 年 20,728, ,546, 年 4,219, ,742, 年 以 上 21,074, ,037, 合 计 155,841, ,724, 注 : 1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其 它 应 付 款 余 额 中 无 应 付 持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 应 付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单 位 款 项 详 见 本 附 注 八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2 其 他 应 付 款 期 末 较 期 初 增 加 79.70%, 主 要 系 与 本 公 司 合 作 的 施 工 单 位 交 付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增 加 子 公 司 收 到 的 股 东 往 来 款 增 加 所 致 3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大 额 欠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如 下 165
167 大 额 债 权 人 名 称 金 额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款 项 性 质 投 标 履 约 保 证 金 36,007, 投 标 押 金 及 履 约 保 证 金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23,000, 往 来 借 款 湖 南 华 侨 建 设 开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00, 资 金 支 持 四 川 云 峰 建 筑 劳 务 公 司 6,000,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建 六 局 项 目 部 4,000, 往 来 借 款 合 计 89,007, 币 种 4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系 履 约 保 证 金 等 款 项 不 到 支 付 期 所 致 5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以 外 币 结 算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期 末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原 币 金 额 汇 率 人 民 币 第 纳 尔 37,277, ,348, ,637, ,562, 卢 比 52,618, ,087, ,659, ,510, 美 元 1,067, ,071, 合 计 14,508, ,07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担 保 借 款 46,000, ,000, 信 用 借 款 60,000, 合 计 106,000, ,000, 注 : 1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担 保 借 款 系 由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担 保 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中 无 逾 期 借 款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已 偿 还 的 金 额 为 36,000, 元 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明 细 贷 款 单 位 借 款 起 始 日 借 款 终 止 日 利 率 (%)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红 山 路 支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红 山 路 支 行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农 业 银 行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 20,000, % 16,000, % 30,000, % 40,000, % 30,000, 合 计 106,000, ,000, 长 期 借 款 166
168 抵 押 借 款 ⑴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担 保 借 款 70,000, ,000, 质 押 借 款 信 用 借 款 788,000, 合 计 858,000, ,000, 贷 款 单 位 注 : 担 保 借 款 系 由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担 保 ⑵ 金 额 前 五 名 的 长 期 借 款 借 款 起 始 日 借 款 终 止 日 利 率 (%) 期 末 数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 210,000,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 100,000,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营 业 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营 业 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营 业 部 % 100,000, % 90,000, % 80,000, 合 计 580,000, 长 期 应 付 款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额 应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17,230, ,694, ,535,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用 -3,312, ,196, ,115, 合 计 13,918, ,497, ,420, 注 : 年 公 司 与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以 售 后 回 租 方 式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15,000, 元, 租 赁 期 60 个 月,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18,761, 元 本 期 已 按 协 议 约 定 支 付 融 资 租 赁 款 项 本 息 合 计 3,694, 元 2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租 赁 费 用 初 始 金 额 为 3,761, 元, 本 期 以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应 摊 销 未 确 认 融 资 租 赁 费 用 1,196, 元 24.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支 付 期 末 数 售 后 回 租 1,350, , ,056, 政 府 补 助 1,900, ,900, 合 计 1,350, ,900, , ,956, 注 : 年 公 司 与 华 融 金 融 租 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以 售 后 回 租 167
169 方 式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资 产 净 值 与 租 入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差 额 形 成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租 赁 期 内 随 累 计 折 旧 逐 步 确 认 2 政 府 补 助 系 根 据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关 于 拨 付 保 障 境 外 工 程 安 全 资 金 的 通 知 兵 财 企 [2010]55 号, 公 司 收 到 的 境 外 工 程 安 全 保 障 设 备 购 置 款 截 止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采 购 的 资 产 尚 未 到 位 25. 股 本 ⑴ 股 本 总 量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股 份 总 数 年 初 数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期 末 数 合 计 18, , ⑵ 股 份 分 布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项 目 年 初 数 期 末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一 发 起 人 股 份 14, , , 国 有 法 人 股 11,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 , 长 安 大 学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社 会 法 人 股 3, ,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 新 疆 金 石 置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新 通 达 机 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 社 会 公 众 股 4, , , 合 计 18, , , ,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股 本 溢 价 328,864, ,864,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年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盈 余 公 积 28,711, ,904, ,616,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0,744, ,894, 加 :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调 整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0,744, ,894, 加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3,030, ,588,
170 减 : 提 取 的 盈 余 公 积 2,904, ,737, 提 取 的 公 益 金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7,578,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03,292, ,744, 注 : 根 据 公 司 2010 年 5 月 6 日 召 开 2009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189,45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息 0.4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7,578, 元, 于 2010 年 6 月 22 日 派 发 完 毕 29.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公 司 名 称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3,070,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7,461, 重 庆 兴 投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3,819, 合 计 24,350,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⑴ 按 收 入 类 别 列 示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一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工 程 收 入 2,355,595, ,111,453, ,300,908, ,072,723,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4,024, ,618, ,849, ,349, 试 验 收 入 5,781, ,233, ,912, ,835, 利 息 收 入 17,841, 小 计 2,383,243, ,117,305, ,316,670, ,083,908, 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设 备 租 赁 25,659, ,343, ,050, ,644, 其 他 112, , 小 计 25,771, ,343, ,376, ,644, 合 计 2,409,015, ,123,649, ,321,046, ,086,553, 注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利 息 收 入, 系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根 据 与 当 地 政 府 的 签 署 的 BT 工 程 协 议, 重 庆 北 投 提 供 的 前 期 资 金 按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上 浮 15%, 收 取 资 金 利 息 区 域 分 类 ⑵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工 程 收 入 按 国 家 地 区 列 示 一 国 内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陕 西 片 区 收 入 429,865, ,323, ,077, ,663, 内 蒙 片 区 收 入 89,361, ,669, ,757, ,406,
171 重 庆 片 区 收 入 104,425, ,282, ,408, ,354, 长 沙 片 区 收 入 147,305, ,522, ,951, ,078, 新 疆 片 区 收 入 409,335, ,661, ,214, ,636, 其 他 收 入 3, , , 小 计 1,180,292, ,047,462, ,263, ,157, 二 国 外 项 目 阿 尔 及 利 亚 收 入 621,429, ,664, ,020, ,477, 巴 基 斯 坦 收 入 241,933, ,786, ,901, ,836, 塔 吉 克 斯 坦 收 入 52,747, ,114, ,106, ,612, 吉 尔 吉 斯 坦 收 入 193,930, ,458, ,918, ,719, 外 蒙 收 入 65,260, ,967, ,697, ,920, 小 计 1,175,303, ,063,991, ,344,644, ,206,566, 合 计 2,355,595, ,111,453, ,300,908, ,072,723, ⑶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工 程 收 入 情 况 客 户 名 称 本 期 收 入 金 额 占 工 程 收 入 的 比 重 % 中 信 国 华 国 际 工 程 承 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33,775, 中 国 路 桥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12,342,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176,820, 甘 肃 省 公 路 局 161,802, 新 疆 兵 团 建 工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7,630, 合 计 1,442,370, 合 同 项 目 收 入 170
172 工 程 项 目 完 工 合 同 总 金 额 百 本 期 收 入 本 期 成 本 毛 利 本 期 结 算 阿 尔 及 利 亚 东 西 2,303,459, 分 621,429, ,664, 高 巴 速 基 公 斯 路 坦 喀 W1 W2 喇 昆 ,765, ,723, ,999, ,944,172.1 仑 公 路 改 扩 建 项 81,550, ,393, ,379, 目 G314 库 车 至 阿 克 126,669, ,054, ,662, 苏 中 高 国 速 塔 公 克 路 什 肯 口 ,391, ,294, ,884, ,260,890.0 岸 至 蒙 古 科 布 多 55,967, ,293, ,105, 省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186,863, ,727,000. 线 ( 哈 密 - 乌 鲁 木 123,581, ,145, ,356, 齐 连 段 霍 ) 国 站 道 前 主 工 干 程 线 173,270, ,803,754.1 (CZ45) 天 水 至 定 81,100, ,703, ,469, 西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连 霍 线 (G30) 潼 关 至 213,386, ,482,655.4 西 安 高 速 公 路 改 80,610, ,872, ,845, 扩 建 工 程 路 基 桥 涵 施 工 第 T-C01 段 S306 线 徐 合 公 路 149,763, ,294,103.7 岷 县 至 合 作 段 公 53,552, ,742, ,160, 路 巴 基 斯 坦 木 尔 坦 141,518, ,414, ,736, 国 巴 际 基 机 斯 场 坦 克 什 米 ,677, ,804, ,574, ,385,853.4 尔 木 扎 法 拉 巴 德 68,348, ,037, ,758, 阿 吉 尔 斯 吉 木 斯 卡 比 姆 什 路 凯 380,956, ,464,289.6 克 - 土 尔 尕 特 道 59,049, ,415, ,744, 路 湖 南 省 炎 陵 至 汝 192,615, ,367,415.5 城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52,966, ,400, ,343, 土 建 工 程 第 17 合 合 计 1,508,629,01 当 期 工 程 收 入 ,325,790, ,838, ,403,987,184. 2,355,595,80 成 合 本 同 项 目 占 比 % ,111,453,
173 3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计 缴 标 准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的 5% 3% 37,512, ,502, 城 建 税 应 交 流 转 税 的 7% 5% 1% 1,898, ,323,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交 流 转 税 的 3% 1,162, , 地 方 税 金 227, , 海 外 税 金 11,997, ,965, 合 计 52,797, ,622, 注 : 海 外 税 金 系 指 本 公 司 在 巴 基 斯 坦 施 工 的 项 目, 根 据 当 地 国 税 收 规 定, 以 工 程 收 入 的 6% 由 业 主 代 扣 的 工 程 所 得 税 33.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工 资 及 福 利 费 68,285, ,087, 工 会 及 职 工 教 育 费 1,804, ,042, 劳 动 保 险 费 15,054, ,172, 海 外 社 保 及 税 费 8,633, ,893, 业 务 招 待 费 9,970, ,295, 差 旅 费 5,758, ,322, 办 公 费 2,847, ,885,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3,332, ,096, 资 产 摊 销 523, , 修 理 及 物 料 消 耗 1,399, , 中 介 机 构 费 用 2,679, , 招 投 标 费 用 2,350, , 诉 讼 费 125, , 取 暖 费 337, , 水 电 费 439, , 会 议 费 561, , 广 告 费 308, , 劳 动 保 护 费 730, , 车 辆 使 用 费 3,055, ,769, 通 讯 费 731, , 财 产 保 险 费 457, , 税 金 916, , 研 究 开 发 费 599, 其 他 1,611, , 小 计 132,515, ,155,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174 利 息 支 出 38,778, ,473, 减 : 利 息 收 入 1,430, ,954, 汇 兑 损 益 4,765, ,948, 银 行 手 续 费 2,244, ,135, 摊 销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用 1,196, , 其 他 694, , 合 计 46,249, ,746, 注 : 本 期 财 务 费 用 较 上 年 增 长 %, 系 本 期 银 行 信 贷 规 模 增 加, 导 致 利 息 支 出 大 幅 度 上 升 所 致 3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坏 账 损 失 17,947, ,885,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商 誉 其 他 合 计 17,947, ,885, 投 资 收 益 产 生 投 资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利 润 3, , 股 权 处 置 收 益 其 他 34,000, 合 计 34,003, , 注 : 1 本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益 汇 回 无 重 大 限 制 2 投 资 收 益 中 其 他, 系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与 当 地 政 府 的 签 署 BT 工 程 协 议, 政 府 对 重 庆 北 投 提 供 的 前 期 资 金 按 给 付 资 金 额 的 8%, 一 次 性 支 付 资 金 使 用 费 37.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罚 款 收 入 191, , 处 置 非 流 动 资 产 收 益 2,841, , 政 府 补 助 9,707, ,805, 保 险 赔 款 25, 其 他 33, , 合 计 12,774, ,214,
175 注 : 以 上 营 业 外 收 入 均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本 年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9,707, 元 主 要 为 : 1 根 据 财 政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拨 付 2008 年 度 对 外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财 企 [2009]420 号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财 务 局 关 于 拨 付 2008 年 度 对 外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兵 财 企 [2009]230 号 ), 公 司 收 到 对 外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项 目 补 助 款 2,116, 元 ; 2 根 据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财 务 局 关 于 拨 付 2010 年 度 外 经 贸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促 进 资 金 的 通 知 ( 兵 财 企 [2010])119 号 ) 文 件, 公 司 收 到 2010 年 度 外 经 贸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促 进 资 金 2,000, 元 3 根 据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财 务 局 财 政 部 关 于 拨 付 2010 年 对 外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 兵 财 企 [2010])257 号 ) 文 件, 公 司 收 到 2010 年 对 外 经 济 技 术 合 作 专 项 资 金 2,486, 元 4 根 据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财 务 局 关 于 拨 付 2010 年 度 外 经 贸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促 进 资 金 的 通 知 ( 兵 财 企 [2010])209 号 ) 文 件, 公 司 收 到 外 经 贸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促 进 资 金 2,800, 元 5 根 据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财 务 局 关 于 拨 付 扶 持 外 经 贸 发 展 资 金 ( 第 二 批 ) 的 通 知 ( 兵 财 企 [2010])8 号 ) 文 件, 公 司 收 到 扶 持 外 经 贸 发 展 资 金 12, 元 6 根 据 兵 团 商 务 局 财 务 局 关 于 修 订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中 小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 暂 行 ) 的 通 知 ( 兵 商 务 字 [2007]246 号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财 务 局 关 于 拨 付 2009 年 度 第 二 批 中 小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的 通 知 ( 兵 财 企 [2010])5 号 ) 文 件, 子 公 司 四 方 土 木 收 到 中 小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143, 元 7 根 据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财 务 局 关 于 下 达 2010 年 度 兵 团 科 技 计 划 专 项 经 费 的 通 知 ( 兵 财 企 [2010])42 号 ) 文 件, 子 公 司 四 方 土 木 收 到 兵 团 科 技 计 划 专 项 经 费 150, 元 38.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净 损 失 3,300, , 捐 赠 支 出 645, , 非 常 损 失 279, 罚 款 60, ,
176 赔 款 12, ,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3, 其 他 50, , 合 计 4,349, , 所 得 税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当 期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20,295, ,743, 以 前 年 度 税 收 补 差 23, , 加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减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936, ,055,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2,936, ,055, 所 得 税 费 用 17,382, ,768,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⑴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 0 S S= S 0 +S 1 +S i M i M 0 S j M j M 0 -S k 其 中 :P 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 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 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 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 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 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 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 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 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⑵ 在 公 司 发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股 份 期 权 认 股 权 证 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情 况 下,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 1/(S 0+S 1+S i M i M 0 S j M j M 0 S 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 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175
177 ⑶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过 程 项 目 公 式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P1 63,030, ,588,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32,673, ,62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P2 30,357, ,960,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0 189,450, ,950,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S1 Si Sj Sk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 增 加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i 1 减 少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Mj S1=S0+S1+Si Mi M0 -Sj Mj M0-Sk 189,450, ,908,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1 S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注 : P2 S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未 发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认 股 权 证 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故 不 予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4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招 投 标 保 证 金 6,689, ,270, 收 回 招 投 标 保 函 保 证 金 10,312, ,920, 业 主 借 款 29,400,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10,000, , 出 国 签 证 押 金 33, 往 来 款 项 的 增 加 2,912, ,343,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9,707, ,805, 未 计 入 当 期 收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1,900, 除 政 府 补 助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225, 收 到 的 利 息 收 入 1,430, , 合 计 72,579, ,131,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财 产 保 险 费 457, ,212, 投 标 费 用 2,350, , 业 务 招 待 费 9,970, ,252,
178 修 理 费 749, , 办 公 费 3,992, ,324, 广 告 会 议 费 869, 劳 动 保 护 费 7,943, 差 旅 费 6,095, ,322, 通 信 费 731, , 车 辆 使 用 费 3,055, ,910, 中 介 机 构 及 董 事 会 会 费 2,679, , 研 究 与 开 发 支 出 599, 诉 讼 费 125, , 支 付 投 标 保 证 金 241,369, 往 来 款 项 的 增 加 10,912, 阿 国 外 籍 员 工 保 险 费 4,940, ,098, 海 外 工 程 当 地 税 费 3,687, ,147, 银 行 手 续 费 1,911, 其 他 费 用 8,465, , 合 计 310,906, ,598,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BT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34,000, 注 : BT 项 目 投 资 收 益, 系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根 据 与 当 地 政 府 签 署 BT 工 程 协 议, 政 府 对 重 庆 北 投 提 供 的 前 期 资 金 按 给 付 资 金 额 的 8%, 一 次 性 支 付 资 金 使 用 费 44.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税 金 12, , BT 项 目 支 付 工 程 款 项 449,227, 对 子 公 司 借 款 70,000, 子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支 出 3,885, 合 计 523,124,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募 集 资 金 中 收 到 的 发 行 费 用 13,940, 子 公 司 收 到 其 他 股 东 资 金 支 持 20,000, 合 计 20,000, ,94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4,807, 支 付 融 资 租 赁 保 证 金 750,
179 支 付 融 资 租 赁 费 用 3,694, 合 计 3,694, ,557,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60,901, ,588,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7,947, ,885,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106,950, ,260,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39,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4,736, ,979,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59,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8,778, ,746,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4,003,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936, ,055,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88,999, ,498,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415,863, ,143,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05,068, ,167, 其 他 2,80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3,918, ,339,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13,91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401,107, ,538,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491,538, ,104,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90,430, ,433, 注 : 其 他 2,802, 元, 其 中 :1 1,900, 元 系 未 纳 入 当 期 收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2-294, 元 系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递 延 收 益 减 少 ;3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1,196, 元 47.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披 露 项 目 本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一 现 金 401,107, ,538,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6,269, ,408,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388,482, ,275,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6,356, ,854,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178
180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01,107, ,538, 注 : 本 公 司 根 据 会 计 政 策 认 为 履 约 保 函 保 证 金 预 付 款 保 函 保 证 金 等 货 币 资 金 支 付 受 到 限 制, 不 界 定 为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各 期 末 受 限 货 币 资 金 情 况 如 下 : 保 证 金 项 目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履 约 保 函 10,759, ,501, 预 付 款 保 函 4,132, ,702, 合 计 14,891, ,204, 八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㈠ 关 联 方 关 系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179
181 母 公 司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地 法 人 代 表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国 有 独 资 乌 鲁 木 齐 朱 建 国 承 建 铁 路 综 合 工 程 等 101, 建 工 师 国 资 委 本 企 业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子 公 司 全 称 新 疆 北 新 四 方 土 木 工 程 试 验 研 究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天 泽 祥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兴 投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类 型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四 方 土 木 全 资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控 股 子 公 司 企 业 类 型 有 限 责 任 有 限 责 任 有 限 责 任 有 限 责 任 有 限 责 任 有 限 责 任 注 册 地 法 人 代 表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乌 鲁 木 齐 王 建 疆 砂 石 砖 防 水 材 料 等 原 料 试 验 重 庆 市 韩 征 平 从 事 路 桥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建 筑 材 料 及 商 品 混 凝 土 加 工 销 售 ; 从 事 建 筑 相 关 业 务 ; 市 政 工 程 公 路 施 工 ;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长 沙 市 郭 建 新 基 础 设 施 房 地 产 环 保 及 高 科 技 项 目 投 资 等 乌 鲁 木 齐 市 乌 鲁 木 齐 市 重 庆 市 34, , 蔡 志 舰 机 械 设 备 的 租 赁 及 销 售 等 5, 持 股 比 例 (%)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咨 询 加 工 销 售 碎 石 公 路 工 程 材 料 等 1, 表 决 权 比 例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182 3. 本 企 业 的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关 联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工 程 施 工 本 企 业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新 疆 中 基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第 一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第 五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第 六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集 团 工 程 机 械 租 赁 维 修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房 地 产 开 发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石 油 物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筑 工 程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西 源 建 筑 安 装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新 疆 新 北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新 疆 北 新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㈡ 关 联 交 易 1. 租 赁 为 满 足 海 外 工 程 设 备 临 时 周 转 的 需 要, 公 司 2010 年 度 2009 年 度 分 别 向 关 联 方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租 入 工 程 施 工 设 备, 租 赁 金 额 为 1,195, 元 1,116, 元, 租 赁 价 格 按 照 市 场 同 类 设 备 租 赁 价 格 计 算 2. 分 包 关 联 方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将 其 承 揽 的 云 南 大 理 至 丽 江 铁 路 工 程 新 疆 铁 路 奎 屯 至 北 屯 铁 路 内 蒙 古 新 建 巴 彦 乌 拉 至 新 邱 铁 路 工 程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线 ( 哈 密 - 乌 鲁 木 齐 段 ) 站 前 工 程 LXTJ9 标 段 工 程 项 工 程 中 的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一 般 路 基 土 方 临 设 排 水 防 护 等 配 套 工 程, 分 包 给 本 公 司 承 建, 分 包 工 程 价 款 按 照 建 工 集 团 中 标 单 价 下 浮 10%( 其 中 云 南 大 理 铁 路 项 目 按 中 标 单 价 下 浮 1.5% 内 蒙 古 新
183 建 巴 彦 乌 拉 至 新 邱 铁 路 工 程 下 浮 1%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线 ( 哈 密 - 乌 鲁 木 齐 段 ) 站 前 工 程 LXTJ9 标 段 工 程 下 浮 5%), 以 实 际 完 成 的 工 程 量 结 算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关 联 工 程 项 目 占 工 程 占 工 程 工 程 收 入 工 程 收 入 收 入 % 收 入 % 云 南 大 丽 铁 路 1,033, ,640, 巴 彦 岱 2,219, 奎 屯 至 北 屯 铁 路 工 程 13,782, ,655, 内 蒙 古 新 建 巴 彦 乌 拉 至 新 邱 铁 路 工 程 项 目 部 兰 新 铁 路 第 二 双 线 ( 哈 密 - 乌 鲁 木 齐 段 ) 站 前 工 程 LXTJ9 标 段 巴 基 斯 坦 克 什 米 尔 城 市 发 展 路 桥 工 程 项 目 2,952, ,914, ,068, ,727, 合 计 157,630, ,364, 工 程 检 测 试 验 关 联 方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筑 工 程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09 年 度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工 程 检 测 试 验 服 务 金 额 419, 元 4. 担 保 1 关 联 方 建 工 集 团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银 行 借 款 提 供 担 保, 其 担 保 情 况 列 示 如 下 : 贷 款 单 位 名 称 年 末 余 额 借 款 期 限 借 款 类 型 借 款 条 件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招 商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人 民 路 支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红 山 路 支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红 山 路 支 行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分 行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分 行 合 计 168,000, ,000, 短 期 借 款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22,000, 短 期 借 款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16,000, ,000, 一 年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一 年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50,000, 长 期 借 款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20,000, 长 期 借 款 连 带 责 任 担 保 2 关 联 方 建 工 集 团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开 具 履 约 保 函 信 贷 证 明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截 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未 到 期 的 履 约 保 函 预 付 款 保 函 投 标 保 函 共 计 145,571, 元 出 票 单 位 名 称 履 约 保 函 金 额 预 付 款 保 函 金 额 投 标 保 函 金 额 建 设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建 设 银 行 红 山 路 支 行 48,705, ,770, 交 通 银 行 新 疆 分 行 41,076, ,338, , 招 商 银 行 乌 鲁 木 齐 人 民 路 分 行 19,181,
184 合 计 108,963, ,108, , ㈢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1 本 公 司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关 联 方 名 称 会 计 科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坏 账 准 备 款 项 性 质 应 收 账 款 30,121, ,791, ,752, ,411, 应 收 工 程 款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1,180, , 履 约 保 证 金 2 本 公 司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其 他 应 收 款 50, , 投 标 保 证 金 关 联 方 名 称 会 计 科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款 项 性 质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88,197, ,386, 动 员 预 付 款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应 付 帐 款 1,116, 设 备 租 赁 费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筑 工 程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第 一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砂 石 厂 应 付 帐 款 106, , 试 验 费 应 付 帐 款 682, 调 拨 自 产 材 料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应 付 帐 款 91, 工 程 款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160, 设 备 租 赁 费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601, 资 金 往 来 九 或 有 事 项 本 公 司 截 止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十 承 诺 事 项 本 公 司 截 止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十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本 公 司 公 开 增 发 A 股 股 票 的 申 请, 已 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2011 年 第 54 次 工 作 会 议 审 核 通 过, 正 式 核 准 文 件 尚 未 下 达 2 经 公 司 2011 年 4 月 20 日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建 工 师 国 资 委 关 于 整 体 改 制 设 立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道 路 桥 梁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的 批 复 ( 师 国 资 发 [2011]8 号 ), 本 公 司 拟 以 万 元 价 格 收 购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道 路 桥 梁 工 程 总 公 司 100% 国 有 产 权 权 并 对 其 进 行 整 体 改 制 增 资 设 立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交 通 建 设 有 限 公 183
185 司 3 湘 阴 县 芙 蓉 大 道 ( 湘 阴 段 ) 工 程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湘 阴 开 发 ), 成 立 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 注 册 资 本 21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沿 线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及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华 侨 投 资 出 资 1071 万 元 受 让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湘 阴 县 人 民 政 府 全 资 持 有 的 湘 阴 开 发 51% 的 股 权, 股 权 转 让 款 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 已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于 2011 年 3 月 1 日 完 成 4 经 2011 年 4 月 26 日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拟 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万 股 为 基 数, 用 未 分 配 利 润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5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9,472,500 元, 余 156,107, 元, 结 转 下 一 年 度 分 配 公 司 本 年 度 不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上 述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尚 需 得 到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十 二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本 公 司 截 止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三 母 公 司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1. 应 收 帐 款 ⑴ 应 收 账 款 按 种 类 列 示 种 类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其 中 : 按 账 龄 分 析 的 组 合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的 组 合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440,490, ,988, ,511, ,661, ,289, ,121, ,993, ,914, ,591, ,753, ,590, ,030, ,697, ,367, ,402, ,883,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3,251, ,251, ,180, ,180, 合 计 536,031, ,361, ,686, ,757, ⑵ 应 收 帐 款 种 类 说 明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标 准 : 单 项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或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理 由 合 计 440,490, ,988,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现 减 值 事 项 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标 准 : 账 龄 在 五 年 以 上 184
186 3 其 他 不 重 大 : 除 上 述 1 2 以 外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分 为 三 个 组 合 :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系 指 工 程 交 验 进 入 质 保 期, 质 保 责 任 履 行 完 毕 后 向 业 主 收 取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按 账 龄 分 析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系 指 公 司 及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50,684, ,534, ,180, ,509, 年 24,088, ,613, ,425, ,613, 年 938, , ,558, ,367, 年 5,964, ,385, ,898, ,959, 年 612, , ,929, ,464, 个 别 计 提 及 5 年 以 上 合 计 82,289, ,121, ,993, ,914, ⑶ 应 收 帐 款 中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详 见 本 附 注 八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 期 末 无 应 收 本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款 项 ⑷ 应 收 帐 款 期 末 比 期 初 增 长 59.21%,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工 程 规 模 增 加 而 导 致 已 结 算 未 支 付 工 程 款 增 加 以 及 已 完 工 工 程 质 量 保 证 金 增 加 所 致 ⑸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前 五 名 单 位 欠 款 金 额 合 计 为 265,858,009,79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金 额 的 49.60% 2. 其 他 应 收 款 ⑴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种 类 列 示 种 类 期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388,967, ,225, ,924, ,996,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48,201, ,729, ,697, ,349, 其 中 : 按 账 龄 分 析 的 组 合 22,588, ,083, ,004, ,834,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的 组 合 25,612, ,645, ,693, ,515,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657, ,657, ,639, ,639,
187 合 计 438,825, ,611, ,260, ,985, ⑵ 其 他 应 收 款 种 类 说 明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标 准 : 单 项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或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内 容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理 由 合 计 388,967, ,225,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现 减 值 事 项 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个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标 准 : 账 龄 在 五 年 以 上 3 其 他 不 重 大 : 除 上 述 1 2 以 外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其 他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分 为 三 个 组 合 : 工 程 项 目 保 证 金 系 指 工 程 交 验 进 入 质 保 期, 质 保 责 任 履 行 完 毕 后 向 业 主 收 取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按 账 龄 分 析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公 司 及 所 属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项 的 组 合 系 指 公 司 及 所 控 制 的 公 司 之 间 的 往 来,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数 0-3 个 月 4,948, 年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22,230, ,111, ,527, ,576, 年 11,609, ,741, ,121, , 年 9,097, ,729, ,157, , 年 102, , , , 年 211, , , , 个 别 计 提 及 5 年 以 上 合 计 48,201, ,729, ,697, ,349, 注 : 0-3 个 月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系 指 : 付 款 期 在 3 个 月 以 内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根 据 公 司 修 正 后 会 计 政 策, 对 3 个 月 以 内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⑵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无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 无 应 收 本 公 司 关 联 方 单 位 款 项 ⑶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向 业 主 以 现 金 方 式 支 付 的 工 程 履 约 保 证 金 18,586, 元, 投 标 保 证 金 278,634, 元,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67.73% ⑷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中 前 五 名 单 位 欠 款 金 额 合 计 为 197,343, 元,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金 额 的 44.98% 大 额 债 务 人 名 称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欠 款 年 限 金 额 款 项 性 质 总 额 的 比 例 % 0-3 个 月 1 年 以 内 56,143, ,143, 对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186
188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许 昌 广 莅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平 顶 山 中 亚 路 桥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40,000, ,000, 对 子 公 司 往 来 款 39,800, ,000, ,800, 投 标 保 证 金 33,200, ,200, ,000, 投 标 保 证 金 德 州 市 公 路 工 程 总 公 司 28,200, ,200, ,000, 投 标 保 证 金 合 计 197,343, ,400, ,94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87
189 被 投 资 单 位 新 疆 北 新 四 方 土 木 工 程 试 验 研 究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重 庆 北 新 路 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湖 南 华 侨 集 团 华 侨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鼎 源 设 备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金 源 工 程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核 算 方 法 成 本 法 成 本 法 成 本 法 成 本 法 权 益 法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期 初 余 额 增 减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权 比 例 (%) 2,060, ,060, ,060, ,000, ,000, ,000, ,300, ,300, ,300, ,500, ,500, ,500, ,763, ,770, , ,773, 合 计 5,830, ,803, ,633,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比 例 与 表 决 权 比 例 不 一 致 的 说 明 减 值 准 备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现 金 红 利
190 189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公 司 2010 年 度 报 告
191 4.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一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工 程 收 入 2,355,595, ,113,715, ,300,908, ,073,221,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4,024, ,618, ,849, ,349, 小 计 2,359,620, ,117,333, ,309,757, ,081,571, 二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设 备 租 赁 25,659, ,343, ,050, ,644, 其 他 112, ,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1,905, 小 计 27,676, ,343, ,376, ,644, 合 计 2,387,297, ,123,677, ,314,134, ,084,215, 投 资 收 益 产 生 投 资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利 润 3, ,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从 被 投 资 单 位 分 得 的 利 润 1,000, , 股 权 处 置 收 益 合 计 1,003,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29,044, ,376,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4,231, ,85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106,372, ,965,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37,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4,583, ,979,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454,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8,778, ,749,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003,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864, ,075,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70,688, ,451,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467,541, ,521,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80,969, ,968, 其 他 2,80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63,624, ,654,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192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 13,91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381,446, ,576,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488,576, ,395,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十 四 补 充 资 料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07,129, ,18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一 非 经 常 性 收 益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2,841,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9,707, ,805, 营 业 外 收 入 中 的 其 他 项 目 225, , 其 他 34,000, 小 计 46,774, ,214, 二 非 经 营 性 支 出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3,300, ,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 3, 营 业 外 支 出 中 的 其 他 项 目 1,048, , 小 计 4,349, , 影 响 利 润 总 额 42,424, ,267, 减 : 所 得 税 9,751, , 影 响 净 利 润 32,673, ,627, 影 响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影 响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32,673, ,62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0,357, ,960, 按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的 要 求, 计 算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与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报 告 期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本 年 数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上 年 数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8.69% % % %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报 表 项 目 的 异 常 情 况 及 原 因 的 说 明 报 表 项 目 2010 年 2009 年 增 减 增 减 比 例 % 主 要 原 因 说 明 191
193 应 收 账 款 473,798, ,313, ,485, 工 程 结 算 尚 未 收 回 其 他 应 收 款 392,071, ,621, ,450, 长 期 应 收 款 449,227, ,227, 招 投 标 力 度 增 加 ; 对 子 公 司 资 金 支 持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项 目 对 外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尚 未 到 收 款 期 的 业 主 暂 扣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4,483, ,770, ,713, 新 增 长 期 投 资 主 体 在 建 工 程 1,507, ,50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1,134, ,880, ,253, 子 公 司 待 安 装 设 备 尚 未 完 成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新 开 工 项 目 临 时 设 施 增 加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417, ,480, ,93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增 加 短 期 借 款 52,000, ,000, ,000, 应 付 票 据 34,000, ,873, ,126, 应 交 税 费 40,952, ,449, ,503, 应 付 利 息 1,204, ,204, 其 他 应 付 款 155,841, ,724, ,11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06,000, ,000, ,000, 长 期 借 款 858,000, ,000, ,00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2,797, ,622, ,174, 财 务 费 用 对 外 投 资 工 程 施 工 资 金 需 要 量 增 加 为 保 证 来 年 路 面 工 程 施 工 材 料 供 应, 锁 定 原 材 料 价 格, 支 付 的 采 购 款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所 得 税 增 加 尚 未 到 缴 纳 期 银 行 计 息 与 会 计 报 表 日 不 同 的 差 异 施 工 单 位 履 约 保 证 金 子 公 司 收 到 股 东 往 来 款 增 加 长 期 借 款 逐 步 进 入 还 款 期 公 司 发 展 对 资 金 需 要 量 增 加 工 程 收 入 增 加 子 公 司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导 致 税 收 增 加 46,249, ,746, ,503, 银 行 贷 款 增 加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947, ,885, ,062, 应 收 款 项 本 期 增 幅 较 大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34,003, , ,998, 营 业 外 收 入 12,774, ,214, ,559, 营 业 外 支 出 4,349, , ,401, 所 得 税 费 用 17,382, ,768, ,614, 十 五 财 务 报 告 的 批 准 报 出 者 批 准 报 出 日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获 取 BT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的 投 资 收 益 本 期 政 府 补 助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增 加 阿 尔 及 利 亚 处 置 资 产 损 失 子 公 司 重 庆 北 投 本 期 利 润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由 本 公 司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23 会 议 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 批 准 报 出 192
194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一 载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会 计 报 表 ; 二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三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纸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原 稿 新 疆 北 新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朱 建 国 二 〇 一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3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3.1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单 位 : 元 21 年 29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 28 年 营 业 总 收 入 ( 元 ) 12,537,439,66.65 12,618,51,827.47 -.64% 15,347,11,854
证 券 代 码 :275 证 券 简 称 :*ST 张 铜 公 告 编 号 :17 高 新 张 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1 重 要 提 示 1.1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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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平 路 桥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NGPING ROAD&BRIDGE CONSTRUCTION CO.,LTD.) ( 住 所 :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长 江 路 128 号 创 新 大 厦 14 楼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市 西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零 一 三 年 四 月 目 录 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议 程 (3) 二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5) 三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办 法 (7) 四 2012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含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8)
七 路 上 厝 宋 江 陣 的 昔 日 風 華 與 未 來 的 期 盼 等 犯 淮 陽 軍, 遣 將 討 捕, 又 犯 京 東 ( 今 山 東 ) 江 北, 入 楚 海 州 界, 命 知 州 張 叔 夜 招 降 之 宋 史 侯 蒙 傳 : 宋 江 寇 京 東, 侯 蒙 上 書 言 : 江 以 三 十
二 林 社 區 大 學 七 路 上 厝 宋 江 陣 的 昔 日 風 華 與 未 來 的 期 盼 謝 日 恆 一 前 言 古 來 宋 江 陣 的 淵 源 有 三 種 說 法 : 一 傳 說 : 有 人 以 為 古 人 把 水 滸 傳 的 故 事 附 會 上 去 的, 說 是 宋 朝 的 俠 盜 宋 江 為 了 操 練 部 眾, 設 計 了 一 種 以 陣 式 為 主 個 人 為 輔 的 武 藝,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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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級 中 學 校 友 會 第 三 次 籌 備 會 會 議 紀 錄 高 雄 市 立 左 營 高 級 中 學 校 友 會 籌 備 會 第 三 次 籌 備 會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4 月 11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8 時 地 點 : 本 校 忠 孝 二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籌 備 會 主 任 委 員 林 明 良 紀 錄 : 吳 書 瑋 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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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30 2010 2015 2010 6 17 2010 2015 2010 2015 1 2010 2015-40 1978 2 1996 2009 12 3 22 11 462 1 9 14 26 1 18748 17217 584 4899 947 1 476 9 1.89% 19 1421 26 1.83% 4 83 1 1.2% 14 26 14 1104 2.26% 2 3 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江 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7 年 年 度 报 告 二 八 年 四 月 - 1 - 目 录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3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4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6 第 四 节 股 东 及 股 本 情 况... 10 第 五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13 第 六 节 公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8 四 附 录... 15 2 / 28
公 司 代 码 :600549 公 司 简 称 : 厦 门 钨 业 厦 门 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1 / 28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8 四 附 录... 15 2 / 28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XINJIANG TIANSHAN WOOL TEX STOCK CO.,LTD. *ST
2 4 6 6 11 14 50 1 XINJIANG TIANSHAN WOOL TEX STOCK CO.,LTD. *ST 000813 1 1 830054 www.chinatianshan.com [email protected] 1 0991 4336068 0991 4310472 4310456 [email protected] 1 0991 4336069 0991
福 斯 特 等 公 司 的 改 制 辅 导 发 行 上 市 工 作 具 有 丰 富 的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经 验 成 员 : 张 每 旭 先 生, 男, 保 荐 代 表 人,1997 年 开 始 从 事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曾 在 福 建 省 华 福 证 券 公 司 任 职,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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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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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创 新 工 程 师 名 单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申 报 级 别 省 份 1 欧 加 祥 安 徽 皖 南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级 安 徽 2 李 绍 明 安 徽 星 瑞 齿 轮 传 动 有 限 公 司 1 级 安 徽 3 唐 文 翼 安 徽 捷 讯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级 安 徽 4 唐 小 晓 安 徽 捷 讯 光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级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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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股 票 简 称 : 壹 桥 海 参 股 票 代 码 :002447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十 一 日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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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002 3 3 4 6 8 11 13 14 26 28 32 60 2002 2003 1 18 2002 2002 5 31 3100001006917 310115739764252 310115739764252 312,377,217.73 360,048,073.09 360,048,073.09 204,681,114.81 204,681,114.81 2,253,7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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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 2002 3 2002 4 2002 5 2002 2002 497,436,769.87 398,874,507.07 359,317,320.34 1,009,717,057.82 6,259,557.58 331,224,008.07 78,162,839.02 82,594,331.83 5,455,590.95 742,195,671.99-28,879,459.87 6 2002
综 合 2 新 闻 热 线 :0576-86208606 投 稿 信 箱 下 雪 了 堵 车 了 封 道 了 我 们 过 年 回 不 去 了 守 望 相 助 风 雨 同 舟 大 雪 无 情 人 间 有 爱 宁 波 分 公 司 滞 留 民 工 欢 欢 喜 喜
杂 匀 哉 郧 哉 粤 晕 郧 圆 园 园 8 年 第 2 期 总 第 26 期 曙 光 控 股 集 团 主 办 澡 贼 贼 责 :// 憎 憎 憎 援 泽 澡 怎 早 怎 葬 灶 早 躁 蚤 贼 怎 葬 灶 援 糟 燥 皂 耘 原 皂 葬 蚤 造 押 泽 澡 怎 早 怎 葬 灶 早 遭 葬 燥 岳 员 远 猿 援 糟 燥 皂 台 州 市 建 筑 业 工 作 会 议 隆 重 召 开 我 集 团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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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0 2005 2005...1...1...1...3...6...10...11...11...17...18...20...68 1 2005 1 2 3 1 SHANGHAI CONSTRUCTION CO., LTD SC 2 3 33 021-68872178 021-58795500 [email protected] 33 68870170 021-587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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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国 际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报 告 二 0 一 四 年 四 月 1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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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 海 爱 建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3 年 度 报 告 第 1 页 共 56 页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及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1.2 独 立 董 事 张
2002年报.doc
2 3 HUANSHAN JINMA CO.,LTD HSJM 1 0559-6516169 0559-6536668 [email protected] 1 245200 http:/www.hsjinma.com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000980 1998 8 31 3400001300055 341021711767072
00 XINJIANG CHALKIS CO., LTD - 1 - -----------------------------3 -----------------------4 ---------------------------5 -----------7 ---------------------------------9 -----------------------------10 -----------------------------------12
SHANDONG SHENGLI CO. LTD Annual Report
SHANDONG SHENGLI CO.LTD. 2012 Annual Report 2012... 3... 4... 6... 8... 28... 38... 43... 53... 60... 62... 147 2 2012 2012 ( ) (http//www.cninfo.com.cn) 3 2012 000407 SHANDONG SHENGLI CO., LTD. SDSL 2238
nbqw1.PDF
3 4 5 7 9 10 10 16 17 18 1 Shanghai QiangSheng Holding CO.,LTD. 2 3 021--62151181 920 18 qiangshenggufen @ qiangsheng-taxi.com.cn 021--62538782 4 145 920 18 200041 http://www.qiangsheng-taxi.com.cn qiangshenggufen
OO OO 1 3 3 5 8 14 17 19 21 37 39 49 107 2 1 2 2004 3 4 0 1980 69 1986 19 0 1990 44 00 00 00 0 3 6.9 34 2 116 2,000 1 SICHUAN SOFCRA SPECIAL-TYPED FIBER CO.,LTD SSSTF 2 3 20 028 86757539 86752215 028 86741677
, - - 2
XINJIANG INTERNATIONAL INDUSTRY CO.,LTD. ANNUAL REPORT 2003 - - 1 , - - 2 ----------------------------------------------------4 -------------------------------------5 -------------------------------------------6
★福永街道各社区三年工作计划及2014年民生实事项目汇编.doc
福 永 街 道 各 社 区 2014-2016 年 三 年 工 作 计 划 及 2014 年 民 生 实 事 项 目 汇 编 中 共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福 永 街 道 工 作 委 员 会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福 永 街 道 办 事 处 二 〇 一 四 年 十 月 前 言 为 推 动 社 区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扎 实 开 展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按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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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 :000009 证 券 简 称 : 中 国 宝 安 公 告 编 号 :2015-016 中 国 宝 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暨 关 联 交 易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书 暨 新 增 股 份 上 市 公 告 书 摘 要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1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局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2006... 1... 2... 3... 5... 8... 8... 9... 18... 19... 22... 22 1 2006 1 CHINA WUYI CO.LTD. CHINA WUYI 2 3 89 33 059183170122 83170123 059183170222 [email protected] 4 240 89 33 350003 http://www.chinawuyi.com.cn
2004 2,,
2004 2,, 2 2 3 3 4 6 6 9 9 12 12 13 13 15 15 20 21 22 22 24 24 50 50 50 2004 CHONGQING TITANIUM INDUSTRY CO.LTD OF PANGANG GROUP 51 023 62551930 023 62551279 51 400055 http//www.pyty.cn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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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2004 7 27 OO 2004..................... OO 2004 9 8 2004 1 ANHUI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2 600502 3 21 233010 http://www.cahsl.com/ 4 5 1188 0552-4911141
GB/T ( 1) CCAA
GB/T 27024 2 ( 1) CCAA-108 2007 1 18 2007- 2 1 GB/T27024 1 20 (CCAA) (CNCA) CCAA CCAA CCAA 2006 10 25 2007 1 18 CCAA CCAA CCAA CCAA CCAA CCAA CCAA CCAA 10 13 100020 http://www.ccaa.org.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九江学院 2014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2015 年 度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报 告 二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目 录 一 2015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基 本 情 况 和 分 析... 2 ( 一 )2015 届 毕 业 生 规 模 和 结 构... 2 ( 二 ) 就 业 率 和 就 业 状 况... 6 ( 三 )2015 届 毕 业 生 社 会 评 价... 16 二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主 要
Az b.doc
OO ..2..2..2..3.. 4..4...... 5..... 6.. 27 1 2003 ZHEJIANG INT L GROUP CO.,LTD ST 000411 508 508 310006 0571-85068752 0571-85068752 [email protected] www.cninfo.com.cn 2003 1-6 2002 1-6 4,662,361 607,249
内部资料 编 号:
2015 年 新 闻 出 版 产 业 分 析 报 告 ( 摘 要 版 )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2016 年 8 月 1 说 明 本 报 告 基 于 2015 年 新 闻 出 版 统 计 年 报 数 据 报 告 的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的 时 段 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信 息 采 集 年 度 为 2015 年 本 报 告 所
广 西 新 生 活 后 勤 服 务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广 西 新 生 活 后 勤 服 务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办 券 商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广 西 新 生 活 后 勤 服 务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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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5...2...3...5...7...9... 11...12...26...28...33...33 193 600075 1 XINJIANG TIANYE CO.,LTD. 2 3 94 0993-2866164 0993-2864515 [email protected] 4 94 832000 http://www.xj-tianye.com [email protected]
深 圳 大 学 城 快 报 2012 年 第 六 期 ( 总 第 20 期 ) 深 圳 大 学 城 管 理 办 公 室 2012 年 6 月 30 日 要 闻 哈 工 大 深 研 院 隆 重 庆 祝 建 院 十 周 年 北 大 深 研 院 2012 届 研 究 生 毕 业 典 礼 隆 重 举 行 深 圳 大 学 城 后 勤 服 务 监 督 委 员 会 成 立 大 学 城 管 理 办 召 开 暑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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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 A 2007 414 2 () ( ) 3 2,000400 20% 1,600 80% 4 7.48 / 22.28 2006 29.92 2006 5 2007 11 22 23 26 9:00 17:00 11 27 9:00 15:00 6 2007 11 29 T-1 9:00 17:00 2007 11 30 T 9:00 15:00 1 2 / 3 A010-84049811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8 12 1 1 1 4 7 7 10 15 59 1 2 3 4 1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 DEVELOPMENT CO.,LTD. BUCID 2 A A A 600266 3 62 11 100029 www.bucid.com [email protected] 4 1 5 (010)82275566 608 (010)82275516
厦门钨业上市公告书.PDF
1 2 619 16 3 4 5 Xiamen Tungsten Co.,Ltd. 619 16 05925363857 [email protected] 1997 12 199748 6 18716 1997 12 30 3502001003235 1999 4 1999 12 [2000]7 6 9000 2002 5 1997 12 22 199748 1996 12 31 138,275,3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