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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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牲钉 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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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 華 大 學 自 然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況 和 血 糖 控 制 的 相 關 性 研 究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the Use of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and Glycemic Control in Patients with Diabetes 指 導 教 授 : 辜 美 安 博 士 研 究 生 : 郭 祖 仁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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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誌 謝 常 看 到 期 刊 或 論 文 附 上 一 長 串 的 感 謝 名 單, 心 中 總 覺 得 無 聊, 又 沒 有 人 想 看, 甚 至 有 的 寫 得 真 肉 麻! 直 到 自 己 開 始 作 研 究, 趕 寫 論 文, 必 須 仰 賴 很 多 人 的 幫 助, 才 恍 然 大 悟, 寫 誌 謝, 是 不 得 不 然 因 為 真 的 需 要 感 謝 的 人 實 在 太 多, 只 有 藉 著 誌 謝 的 文 章, 來 公 開 表 示 感 激, 也 算 是 為 自 己 留 下 這 個 歷 程 的 記 錄, 供 未 來 回 憶 之 用 雖 然 可 能 只 有 自 己 看! 首 先 應 該 感 謝 我 的 病 人, 由 於 他 們 的 配 合, 使 我 的 研 究 得 以 完 成 再 來 要 感 謝 兩 年 來 辜 所 長 的 指 導 和 其 他 師 長 教 導 雖 然 相 處 時 間 不 長, 但 同 學 不 時 的 幫 忙 鼓 勵, 點 滴 在 心 頭 還 要 感 謝 糖 尿 病 衛 教 師 陳 嘉 惠 小 姐 黃 幼 蓉 小 姐 辛 苦 的 當 訪 談 員 及 謄 寫 資 料, 專 科 護 理 師 詹 秀 娥 小 姐 幫 忙 登 錄 資 料 及 編 碼, 醫 務 部 專 員 林 瑞 芬 小 姐 幫 忙 統 計, 行 政 助 理 黃 晴 容 小 姐 及 衛 教 室 其 他 同 仁 的 協 助, 圖 書 館 龔 雅 萍 小 姐 協 助 找 文 獻 最 後 要 大 大 地 感 謝 老 婆 大 人 羅 雪 芳, 看 著 鬼 畫 符 般 的 草 稿, 辛 苦 地 盯 著 電 腦 打 字 i
4 中 文 摘 要 研 究 目 的 : 探 討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了 治 療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 以 下 簡 稱 另 類 醫 學 ) 的 人 口 社 會 學, 罹 病 情 況 和 盛 行 率 及 其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關 聯 性, 以 及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因 素 與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是 否 影 響 血 糖 的 控 制 研 究 方 法 : 採 立 意 取 樣 和 結 構 性 問 卷, 面 對 面 方 式 訪 談, 以 南 部 某 區 域 教 學 醫 院 新 陳 代 謝 科 門 診 之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樣 本 研 究 結 果 : 在 收 集 的 221 份 問 卷 中,47.5% 的 受 訪 者 曾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從 未 使 用 的 人, 占 52.5% 過 去 一 年 內 有 使 用 的 人, 有 24.4%, 過 去 一 年 內 沒 有 使 用 的 人, 有 75.6 % 使 用 多 元 羅 吉 斯 逐 步 反 向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為 (1)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下 : 罹 病 期 (>10, 15 年,odds ratio=2.56, 95%CI= ); 罹 病 期 (> 15, 20 年,odds ratio=2.98, 95%CI= ); 罹 病 期 (>20 年,odds ratio=3.12, 95%CI= ) 比 罹 病 期 (>1, 5 年 )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2)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下 : 同 時 使 用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和 藥 物 的 治 療 方 式 (odds ratio=2.01, CI= ) 比 缺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治 療 方 式,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3)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ii
5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情 形 下 ( 曾 經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仍 繼 續 使 用 和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才 開 始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沒 有 完 整 接 受 過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odds ratio=7.58, 95%CI= ) 比 完 整 接 受 過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4) 在 人 口 社 會 學 糖 尿 病 類 型 併 發 症 數 目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與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研 究 結 果, 皆 無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差 異 使 用 卡 方 檢 定 和 t- 檢 定 的 結 果 為 : 不 論 將 糖 化 血 色 素 分 成 2 組 3 組 5 組 和 平 均 值 來 分 析, 顯 示 出 糖 化 血 色 素 (HbA1c) 的 改 變, 與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都 沒 有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差 異 結 論 :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了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例, 比 國 外 的 研 究 報 告 高 (24.4% )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不 影 響 血 糖 控 制 罹 病 期 >10 年,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同 時 使 用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和 藥 物 的 治 療 方 式, 較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沒 有 完 整 接 受 過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較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關 鍵 字 : 糖 尿 病 血 糖 控 制 糖 化 血 色 素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自 我 照 顧 iii
6 Abstract Objective: This study aimed to investigate the use of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 for glycemic control in patients with diabetes. Demography, conditions and duration of morbidity, prevalence and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CAM, and glycemic control were studied. Methods: Convenient sampling method was used to recruit participants from outpatients with diabetes in the department of endocrinology and metabolism in a regional teaching hospital in south Taiwan. Structured questionnaires were administered to the participants using face-to-face interview. Results: Of the 221 participants, 47.5% had used CAM and 52.5% had never used it. For use of CAM over the past year, 24.4% of the participants used CAM over the past year and 75.6% of them did not use it over the past year. Results from backward stepwise multiple logistic regression indicated that (1) duration of diabetes was directly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CAM (duration >10 & 15 years, odds ratio=2.56,95%ci= ; duration> 15 & 20 years, odds ratio=2.98, 95%CI= ; and duration >20 years, odds ratio=3.12, 95%CI= ; compared to duration >1 & 5 years); (2) using all three diet control, exercise, and medications treatment modalities was directly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CAM in participants who used CAM in the past year (odds ratio=2.01, 95%CI= ) compared to those who used only one or two of the three modalities; (3) receiving diabetes education from only one or two of the three information sources of diabetes educators (nurses, dieticians, and physicians) was directly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CAM in participants who had ever used CAM and still used CAM in the past year and those who first used CAM in the past year (odds ratio=7.58, 95%CI= ) compared to those who received diabetes education from all three sources. (4) none of the other factors including iv
7 demography, type of diabetes, the number of complications, participation in the medical improvement project were significantly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CAM. Results from chi-square test and t-test indicated that change in HbA1c was not associated with the use of CAM regardless whether HbA1c was categorized into two, three, five groups, and mean values. Conclusion: The prevalence of CAM use for diabetes management was high (24.4%) in this study compared with those reported in international studies. The use of CAM was not associated with glycemic control in patients with diabetes. The use of CAM was significantly associated with the duration of diabetes over 10 years, using all three modalities of treatment for diabetes (diet control, exercise, and medications), and not receiving all three information sources of diabetes educators (nurses, dieticians, and physicians). Key words: Diabetes mellitus, Glycemic control, HbA1c,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Self-management v
8 目 次 誌 謝 i 中 文 摘 要 ii 英 文 摘 要 iv 目 次 vi 表 目 次 ix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5 第 一 節 糖 尿 病 的 流 行 病 學 致 病 機 轉 及 治 療 5 第 二 節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及 標 準 11 第 三 節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15 第 四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23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26 第 一 節 研 究 目 的 26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26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26 第 四 節 資 料 收 集 31 第 五 節 統 計 方 法 32 vi
9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35 第 一 節 基 本 資 料 36 第 二 節 前 後 測 結 果 分 析 38 第 三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及 關 聯 性 39 第 四 節 過 去 一 年 內 有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其 他 問 題 41 第 五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血 糖 控 制 42 第 六 節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相 關 因 素 42 第 五 章 討 論 66 第 一 節 基 本 資 料 罹 病 情 況 66 第 二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68 第 三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其 他 情 形 70 第 四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血 糖 控 制 73 第 五 節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相 關 因 素 74 第 六 節 研 究 限 制 76 第 六 章 結 論 79 參 考 文 獻 81 中 文 部 分 81 英 文 部 分 86 vii
10 附 錄 附 錄 一 受 訪 者 同 意 書 93 附 錄 二 人 體 試 驗 計 畫 審 查 通 過 証 明 書 94 附 錄 三 問 卷 全 文 95 viii
11 表 目 次 表 2 各 研 究 問 卷 另 類 醫 學 的 種 類 25 表 4-1 研 究 對 象 的 基 本 資 料 及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21) 46 表 4-2 研 究 對 象 的 檢 驗 數 據 48 表 4-3 前 後 測 答 案 相 似 比 (proportional agreement) 及 Cramer s V coefficient 的 p 值 ( 單 選 題 ) 50 表 4-4 前 後 測 答 案 相 似 比 (proportional agreement) 及 Cramer s V coefficient 的 p 值 ( 複 選 題 ) 50 表 4-5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數 51 表 4-6 研 究 對 象 的 基 本 資 料 及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21) 52 表 4-7 研 究 對 象 的 基 本 資 料 及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105) 54 表 4-8 過 去 一 年 內 不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理 由 (n=167) 56 表 4-9 過 去 一 年 內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理 由 (n=54) 56 表 4-10 全 部 受 訪 者 認 為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和 西 醫 療 法 好 不 好 56 表 4-11 過 去 一 年 內 有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n=54) 57 表 4-12 HbA1c( 分 2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16) 59 ix
12 表 4-13 HbA1c( 分 2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16) 59 表 4-14 HbA1c( 分 2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103) 59 表 4-15 HbA1c( 分 3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16) 60 表 4-16 HbA1c( 分 3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16) 60 表 4-17 HbA1c( 分 3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103) 60 表 4-18 HbA1c( 分 5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16) 61 表 4-19 HbA1c( 分 5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16) 61 表 4-20 HbA1c( 分 5 組 ) 控 制 好 壞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103) 61 表 4-21 HbA1c 的 Mean±SD 與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16) 62 表 4-22 HbA1c 的 Mean±SD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216) 62 表 4-23 HbA1c 的 Mean±SD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103) 62 表 4-24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中,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多 元 羅 吉 斯 強 迫 輸 入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n=216) 63 x
13 表 4-25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中,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多 元 羅 吉 斯 逐 步 反 向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n=216) 64 表 4-26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中,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多 元 羅 吉 斯 逐 步 反 向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n=216) 64 表 4-27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中,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多 元 羅 吉 斯 逐 步 反 向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n=103) 65 xi
14 第 一 章 緒 論 根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06a) 的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糖 尿 病 自 2003 年 起 躍 升 為 全 國 十 大 死 亡 原 因 之 第 四 位, 一 直 到 2005 年 的 統 計, 糖 尿 病 仍 然 維 持 為 全 國 第 四 大 死 亡 原 因 而 第 二 位 的 腦 血 管 病 變, 第 三 位 的 心 臟 病, 第 八 位 的 腎 病 變, 以 及 第 十 位 的 高 血 壓, 更 是 糖 尿 病 常 見 的 併 發 症 或 是 合 併 發 生, 彼 此 交 叉 影 響 而 惡 化 因 此 糖 尿 病 的 防 治, 益 發 顯 得 重 要 據 估 計 2003 年 全 球 有 一 億 九 千 四 百 萬 人 患 有 糖 尿 病, 推 估 至 2025 年 將 達 三 億 三 千 三 百 萬 人 (Sicree et al., 2003) 林 正 清 (2002) 根 據 2000 年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資 料 推 估 台 灣 的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為 2.84%, 40 歲 以 上 成 年 人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為 7.6% 糖 尿 病 主 要 分 為 第 一 型 及 第 二 型, 目 前 全 世 界 97% 糖 尿 病 患 者 屬 於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根 據 中 華 民 國 糖 尿 病 衛 教 學 會 的 統 計 ( 游 能 俊,2006), 台 灣 的 糖 尿 病 患 者 有 97.3% 屬 於 第 二 型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在 台 灣 的 盛 行 率, 在 20 歲 以 上 成 年 人 約 為 5-9%, 而 40 歲 以 上 成 年 人 約 占 11-13%, 而 且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升 高 ( 周 碧 瑟 等 人,2002) 另 外 近 年 發 現 糖 尿 病 的 盛 行 率 越 來 越 高, 而 且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的 發 生 率 在 大 部 分 年 齡 層 都 有 升 高 的 傾 向 ( 魏 榮 男 等 人,2002; Tseng et al., 2006), 並 且 以 年 輕 族 群 升 高 最 為 顯 1
15 著, 肥 胖 的 比 例 也 被 發 現 隨 著 糖 尿 病 發 生 率 升 高 而 增 加 (Tseng et al., 2006) 糖 尿 病 是 慢 性 的 新 陳 代 謝 異 常 的 疾 病, 長 期 控 制 不 好 會 導 致 以 下 的 慢 性 併 發 症 :( 一 ) 大 血 管 疾 病, 如 腦 中 風 心 血 管 疾 病 周 邊 血 管 病 變 ;( 二 ) 小 血 管 疾 病, 如 視 網 膜 病 變 腎 病 變 神 經 病 變 如 果 糖 尿 病 控 制 良 好, 就 可 以 減 少 併 發 症 的 產 生 影 響 糖 尿 病 控 制 的 因 素, 除 了 病 患 本 身 的 自 我 照 顧, 對 糖 尿 病 的 認 知 處 理 態 度 及 表 現 行 為, 也 包 括 醫 護 團 隊 的 照 護 及 衛 教 因 此 衛 生 署 於 1991 年 推 廣 糖 尿 病 保 健 機 構, 推 行 糖 尿 病 患 者 的 衛 教 ; 1996 年 推 廣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另 於 2001 年 11 月 推 出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給 付 改 善 方 案 以 加 強 各 醫 療 院 所 加 入 照 護 網 的 誘 因 期 許 以 病 人 為 中 心, 提 升 糖 尿 病 患 者 的 自 我 照 顧 及 醫 護 團 隊 的 整 合 性 照 護, 以 提 升 糖 尿 病 患 者 的 照 顧 品 質 ( 林 瑞 祥,2002; 賴 美 淑 和 邱 淑 媞,2002; 翁 瑞 亨 等 人,2002; 劉 見 祥 等 人,2002) 由 於 感 到 正 統 醫 學 ( 西 醫 ) 在 某 些 方 面 有 所 不 足, 有 不 少 人 尋 求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的 協 助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 以 下 簡 稱 為 另 類 醫 學 ) 根 據 美 國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中 心 (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NCCAM, 2007) 的 定 義 :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是 指 一 群 各 不 相 同 的 醫 療 及 健 康 照 2
16 護 系 統 技 能 及 產 品, 而 且 目 前 不 被 認 為 是 西 方 傳 統 醫 學 (conventional medicine) 的 一 部 分 美 國 約 有 1/3 人 口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Eisenberg et al.,1998), 共 花 費 212 億 美 元, 其 中 122 億 美 元 是 自 費 的 台 灣 並 沒 有 這 方 面 全 國 性 的 統 計, 但 因 為 中 醫 有 健 保 給 付 的 關 係, 有 關 中 醫 的 研 究 比 較 多 根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2006b) 的 資 料 顯 示, 台 灣 有 1/4 人 口 使 用 過 中 醫 治 療, 可 以 推 測 另 類 醫 學 ( 包 括 中 醫 ) 的 使 用 者, 應 該 超 過 這 個 數 字 至 於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盛 行 率,Yeh 等 人 (2002) 的 研 究, 認 為 與 一 般 人 差 不 多, 反 而 其 他 慢 性 病 患 者 比 糖 尿 病 患 者 更 常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而 Egede 等 人 (2002) 的 研 究 則 有 8% 的 糖 尿 病 患 者 尋 求 專 業 另 類 治 療 師 或 醫 師 的 幫 助 Bell 等 人 (2006) 引 用 2002 年 美 國 全 國 性 的 隨 機 電 話 問 卷 調 查 資 料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NHIS) 分 析, 發 現 另 類 醫 學 使 用 率 在 糖 尿 病 患 者 組 為 72.8%, 非 糖 尿 病 患 者 組 為 61.2%, 排 除 祈 禱 則 分 別 為 37.4% 與 33.7% 因 此 糖 尿 病 患 者 與 非 糖 尿 病 患 者 相 比, 較 常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台 灣 另 類 醫 學 的 調 查 研 究 大 多 針 對 一 般 人, 而 且 是 使 用 中 醫 的 調 查 調 查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況, 目 前 則 還 沒 有 另 外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會 不 會 影 響 血 糖 控 制 的 研 究, 甚 至 國 外 的 報 告 也 很 少 因 此 本 研 究 希 望 探 討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了 治 療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口 3
17 社 會 學 罹 病 情 況 和 盛 行 率 及 其 與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關 聯 性 ; 探 討 那 些 因 素 會 影 響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 並 試 圖 瞭 解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是 否 影 響 血 糖 的 控 制 4
18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糖 尿 病 的 流 行 病 學 致 病 機 轉 及 治 療 一. 糖 尿 病 的 流 行 病 學 糖 尿 病 為 一 個 非 常 常 見 的 慢 性 疾 病,2003 年 全 球 1.94 億 人 有 糖 尿 病, 預 估 2025 年 將 到 達 3.33 億 人, 約 增 加 72%(Sicree et al., 2003) 而 且 從 1993 年 到 現 在, 糖 尿 病 一 直 為 全 國 第 四 大 死 亡 原 因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2006a) 1. 第 一 型 糖 尿 病 第 一 型 糖 尿 病 在 不 同 種 族 不 同 國 家, 有 不 同 的 年 發 生 率 從 最 低 的 亞 洲 拉 丁 美 洲 每 十 萬 人 口 人, 到 最 高 的 北 歐 國 家 英 國 每 十 萬 人 口 人, 美 國 約 每 十 萬 人 口 人 (Warram & Krolewski, 2005) 台 灣 則 為 每 十 萬 人 口 1.5 人 (Chuang et al., 2000) 第 一 型 糖 尿 病 最 常 發 生 於 歲, 世 界 各 地 第 一 型 糖 尿 病 發 生 率 有 逐 年 升 高 的 趨 勢, 但 國 內 則 未 見 有 此 現 象 第 一 型 糖 尿 病 似 乎 容 易 在 冬 天 發 生 2.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年 齡 大 於 30 歲 的 成 人 中,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從 最 少 的 越 南 (1%), 到 最 高 的 諾 魯 (30.2%), 可 能 跟 種 族 遺 傳 基 因 5
19 及 環 境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Warram & Krolewski,2005; 何 橈 通,2006)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依 盛 行 率, 將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分 為 低 盛 行 率 (<3%) 中 盛 行 率 (3-10%) 高 盛 行 率 (10-20%) 和 極 高 盛 行 率 (>20%) 台 灣 地 區 40 歲 以 上 盛 行 率 為 11-13%, 20 歲 以 上 盛 行 率 為 5-9%, 屬 於 中 高 盛 行 率 區 域 ( 周 碧 瑟 等 人,2002) 林 正 清 (2002) 根 據 2000 年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資 料, 推 估 40 歲 以 上 盛 行 率 為 7.6%,20 歲 以 上 盛 行 率 為 2.84% 國 民 健 康 局 2001 年 調 查 糖 尿 病 的 盛 行 率,15 歲 以 上 為 7.47% Tseng 等 人 (2006) 的 研 究 顯 示 台 灣 在 1990 至 1996 年 間, 糖 尿 病 的 發 生 率 由 每 十 萬 人 口 人 增 加 至 人, 而 且 男 性 所 有 年 齡 層 和 女 性 大 部 分 年 齡 層 都 有 增 加, 其 中 以 年 輕 族 群 增 加 最 明 顯 肥 胖 的 比 例 也 有 升 高 的 傾 向 (39.3% vs 47.6%, p<0.001) 魏 榮 男 等 人 (2002) 以 1996 至 2000 年 的 健 保 局 資 料 研 究, 發 現 台 灣 的 糖 尿 病 盛 行 率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升 高 而 且 逐 年 增 高 糖 尿 病 主 要 分 為 第 一 型 和 第 二 型, 全 世 界 約 有 97%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第 二 型 ; 台 灣 糖 尿 病 患 者 97.3% 屬 於 第 二 型, 第 一 型 只 占 1.7% ( 游 能 俊,2006) 3. 糖 尿 病 的 診 斷 率 依 據 1998 年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統 計, 只 有 54 萬 糖 尿 病 患 者 接 受 治 6
20 療, 有 將 近 一 半 糖 尿 病 患 者 尋 求 其 他 另 類 醫 學 治 療 或 未 被 診 斷 出 而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2005 年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病 歷 登 錄 為 糖 尿 病 而 就 診 的 人, 有 將 近 111 萬 台 灣 人 口 至 2007 年 4 月 為 止 為 2243 萬,2006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總 投 保 人 數 為 2237 萬, 涵 蓋 率 至 少 99%, 因 此 全 國 人 民 的 就 醫 資 料 算 是 相 當 完 整 依 據 國 民 健 康 局 2001 年 調 查, 顯 示 樣 本 中 有 2.4% 的 人 不 知 道 自 己 有 糖 尿 病 Wong & Wang (2006) 的 研 究 引 用 1994 至 2002 年 的 文 獻, 認 為 中 國 大 陸 有 68.6% 的 糖 尿 病 患 者 未 被 診 斷 出 ; 並 引 用 1985 至 1996 年 的 文 獻 認 為 台 灣 和 香 港 有 52.6% 的 糖 尿 病 患 者 未 被 診 斷 出 比 較 台 灣 在 1998 年 54 萬 和 2005 年 111 萬 糖 尿 病 患 者 的 就 診 人 數, 顯 示 糖 尿 病 患 者 就 診 人 數 增 加, 主 要 應 該 歸 功 於 衛 生 署 推 動 許 多 糖 尿 病 篩 檢 成 人 健 康 檢 查 及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而 達 成 的, 但 是 應 該 仍 有 不 少 人 未 被 診 斷 出 來 4. 醫 療 花 費 根 據 1998 年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的 統 計 資 料, 糖 尿 病 患 者 就 醫 人 數 占 所 有 被 保 險 人 的 2.62%, 花 費 醫 療 費 用 約 350 億 元, 占 醫 療 總 費 用 1.5%, 照 護 成 本 為 非 糖 尿 病 患 者 的 4.3 倍 其 中 3/4 的 費 用 用 於 治 療 糖 尿 病 的 相 關 疾 病 和 併 發 症, 而 非 直 接 治 療 糖 尿 病 本 身 (Chuang et. al., 2001) 因 此 只 要 將 糖 尿 病 控 制 好, 減 少 併 發 症 的 產 生, 就 可 以 大 幅 降 低 醫 療 費 用 7
21 5. 糖 尿 病 慢 性 併 發 症 的 盛 行 率 糖 尿 病 的 併 發 症 可 以 分 為 急 性 和 慢 性 兩 種, 急 性 併 發 症 包 括 糖 尿 病 酮 酸 症 高 血 糖 高 滲 透 壓 昏 迷 及 低 血 糖 影 響 最 大 的 是 慢 性 併 發 症, 包 括 小 血 管 病 變 如 視 網 膜 病 變 ( 嚴 重 者 會 導 致 失 明 ) 腎 病 變 ( 嚴 重 者 會 形 成 尿 毒 症, 需 洗 腎 ) 神 經 病 變 ( 運 動 感 覺 及 自 主 神 經 病 變 ) 大 血 管 病 變 如 腦 血 管 病 變 ( 嚴 重 者 中 風 )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 嚴 重 者 心 肌 梗 塞 ) 周 邊 血 管 病 變 ( 嚴 重 者 糖 尿 病 足 需 截 肢 )(ADA,2006) 中 華 民 國 糖 尿 病 衛 教 學 會 2006 年 調 查 6869 位 糖 尿 病 患 者, 平 均 病 史 8.7 年,32.1% 有 腎 病 變 26.3% 有 視 網 膜 病 變 ; 嚴 重 的 併 發 症 有 失 明 0.7% 末 期 腎 病 變 1.5% 截 肢 0.7% 腦 中 風 3.4% 和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9.8%( 游 能 俊,2006) 二. 糖 尿 病 的 致 病 機 轉 人 體 胰 臟 的 胰 島 細 胞 (β-cell) 分 泌 胰 島 素, 調 節 葡 萄 糖 脂 肪 和 蛋 白 質 的 代 謝 胰 島 素 主 要 作 用 在 肌 肉 細 胞 脂 肪 細 胞 和 肝 臟 細 胞 在 肌 肉 細 胞 的 作 用 為, 增 加 葡 萄 糖 的 吸 收 與 利 用 增 加 肝 醣 的 合 成 增 加 胺 基 酸 的 吸 收 增 加 蛋 白 質 的 合 成 在 脂 肪 細 胞 的 作 用 為, 增 加 葡 萄 糖 的 吸 收 與 利 用 增 加 三 酸 甘 油 酯 的 合 成 在 肝 臟 細 胞 的 作 用 為, 增 加 葡 萄 糖 的 吸 收 與 利 用 增 加 肝 醣 及 三 酸 甘 油 酯 的 合 成 簡 單 而 言, 胰 島 素 可 以 減 少 葡 萄 糖 的 產 生 增 加 三 酸 甘 油 酯 的 合 成 增 加 8
22 肝 醣 的 合 成 及 增 加 蛋 白 質 的 合 成 而 糖 尿 病 是 因 為 胰 島 素 分 泌 不 足 或 胰 島 素 阻 抗 造 成 的 慢 性 代 謝 紊 亂 的 疾 病, 主 要 表 現 為 血 中 葡 萄 糖 的 升 高 伴 隨 脂 肪 蛋 白 質 的 代 謝 異 常 糖 尿 病 為 一 群 疾 病 的 組 合 而 非 單 一 的 病 因, 糖 尿 病 最 重 要 的 兩 大 類 為 第 一 型 糖 尿 病 及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Widmaier et al., 2003/2005; ADA,2006) 第 一 型 糖 尿 病 是 因 為 胰 島 細 胞 (β-cell) 遭 受 破 壞, 無 法 分 泌 胰 島 素 破 壞 原 因 可 能 為 自 體 免 疫 作 用 或 是 不 明 原 因, 這 些 可 能 是 遺 傳 基 因 及 環 境 因 素 共 同 造 成 的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則 是 由 於 胰 島 素 阻 抗 及 胰 島 素 缺 乏 胰 島 素 阻 抗 的 意 義 是 胰 島 素 在 正 常 濃 度 下, 對 肌 肉 細 胞 脂 肪 細 胞 和 肝 臟 細 胞 的 作 用 減 少, 為 了 維 持 正 常 的 作 用, 導 致 代 償 性 胰 島 素 分 泌 過 多 胰 島 素 阻 抗 的 原 因 為 肥 胖 ( 尤 其 是 腹 部 肥 胖 ) 缺 乏 運 動 老 化 及 基 因 遺 傳, 造 成 胰 島 素 分 泌 過 多 長 期 的 胰 島 素 分 泌 過 多, 造 成 胰 島 細 胞 衰 竭 甚 至 死 亡 另 外 胰 島 細 胞 衰 竭 或 死 亡, 除 了 胰 島 素 阻 抗 的 因 素 外, 也 可 能 由 於 長 期 高 血 糖 造 成 的 葡 萄 糖 毒 性 作 用 (glucose toxicity) 脂 肪 毒 性 作 用 (lipotoxicity) 老 化 基 因 遺 傳 及 其 他 因 素 共 同 造 成 ( DeFronzo et al., 2004; Rizvi, 2004; Boden & Laakso, 2004; Donath et al., 2005; Salsali & Nathan, 2006) 三. 糖 尿 病 的 診 斷 篩 檢 及 治 療 9
23 1. 診 斷 : 1997 年 美 國 糖 尿 病 協 會 (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 公 佈 新 的 診 斷 標 準 一 直 沿 用 至 2006 年 只 要 符 合 以 下 任 一 項 標 準 即 可 診 斷 為 糖 尿 病 (ADA, 2006): (1) 空 腹 ( 禁 食 八 小 時 以 上 ) 血 漿 葡 萄 糖 (fasting plasma glucose) 126 mg/dl (2) 隨 機 血 漿 葡 萄 糖 200 mg/dl, 且 有 糖 尿 病 典 型 症 狀 ( 口 渴 尿 多 不 明 原 因 的 體 重 減 輕 ) (3) 口 服 耐 糖 試 驗 (oral glucose tolerence test, OGTT): 口 服 75 公 克 葡 萄 糖 二 小 時 後, 血 漿 葡 萄 糖 200 mg/dl 以 上 任 一 項 異 常 者, 需 再 檢 驗 一 次 以 確 定 診 斷 至 於 正 常 人 和 糖 尿 病 之 間 的 血 糖 值,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訂 定 空 腹 血 漿 葡 萄 糖 正 常 值 為 <110 mg/dl, 而 空 腹 血 漿 葡 萄 糖 mg/dl 為 空 腹 血 糖 異 常 但 2003 年 美 國 糖 尿 病 協 會 (ADA, 2006) 重 新 修 定 為 : (1) 正 常 人 : 空 腹 血 漿 葡 萄 糖 由 <110 mg/dl 改 為 <100 mg/dl (2) 空 腹 血 糖 異 常 (impaired fasting glucose, IFG): 空 腹 血 漿 葡 萄 糖 mg/dl 且 OGTT 血 漿 葡 萄 糖 <140 mg/dl (3) 葡 萄 糖 耐 受 不 良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 IGT): 空 腹 血 漿 10
24 葡 萄 糖 <100 mg/dl 且 OGTT 血 漿 葡 萄 糖 為 mg/dl 空 腹 血 糖 異 常 及 葡 萄 糖 耐 受 不 良 統 稱 為 糖 尿 病 前 期 (pre-diabetes) 2. 篩 檢 : 依 美 國 糖 尿 病 協 會 的 建 議, 以 下 各 項 屬 於 糖 尿 病 的 高 危 險 群, 必 須 定 期 檢 查 (ADA, 2006) (1) 年 齡 大 於 45 歲,(2)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25 kg/m 2 ( 亞 洲 標 準 23 kg/m 2 ),(3) 一 等 親 內 有 糖 尿 病 病 史, (4) 平 常 缺 乏 運 動,(5) 屬 於 高 危 險 種 族 ( 如 亞 非 裔 美 國 人 ),(6) 糖 尿 病 前 期,(7) 有 妊 娠 糖 尿 病 病 史 或 曾 生 過 體 重 大 於 4.1 公 斤 嬰 兒 的 母 親,(8) 高 血 脂 (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35 mg/dl 或 三 酸 甘 油 酯 >250 mg/dl),(9) 高 血 壓 ( 140/90 mmhg),(10) 多 囊 性 卵 巢 囊 腫,(11) 血 管 疾 病 個 人 史 3. 糖 尿 病 的 治 療 : 糖 尿 病 的 治 療 主 要 是 (1) 生 活 方 式 的 改 變 :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戒 煙 減 重 (2) 藥 物 治 療 : 口 服 降 血 糖 藥 物 胰 島 素 注 射 另 外 糖 尿 病 的 治 療 成 效, 除 了 靠 病 患 本 身 的 自 我 照 顧, 也 需 要 醫 護 人 員 整 合 性 的 照 護, 兩 者 相 互 合 作 才 能 達 到 治 療 的 最 佳 效 果 第 二 節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及 標 準 根 據 糖 尿 病 控 制 與 併 發 症 試 驗 (Diabetes Control and Complications Trial)(DCCT, 1993), 證 實 了 嚴 格 控 制 血 糖, 可 以 減 少 11
25 第 一 型 糖 尿 病 患 者 小 血 管 病 變 : 減 少 視 網 膜 病 變 76%, 減 少 微 量 蛋 白 尿 39%, 減 少 臨 床 可 見 的 神 經 病 變 60% 大 血 管 病 變 減 少 41%, 但 未 達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差 異 根 據 英 國 前 瞻 性 糖 尿 病 研 究 (United Kingdom Prospective Diabetes Study)(UKPDS, 2000), 也 證 實 血 糖 控 制 良 好, 每 降 低 1% HbA1c 可 以 分 別 減 少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患 者 罹 患 以 下 疾 病 的 相 對 風 險 : 小 血 管 病 變 37% 糖 尿 病 相 關 死 亡 21% 心 肌 梗 塞 14% 不 同 的 學 術 團 體, 各 有 不 同 的 糖 尿 病 控 制 標 準, 列 舉 如 下 : 1.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ADA, 2006) 的 標 準 : (1) 糖 化 血 色 素 (HbA1c)<7% (2) 飯 前 血 糖 介 於 mg/dl (3) 飯 後 2 小 時 血 糖 <180 mg/dl (4) 血 壓 : 收 縮 壓 <130 mmhg 舒 張 壓 <80 mmhg (5)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LDL-C)<130 mg/dl (6)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HDL-C)>40 mg/dl (7) 三 酸 甘 油 酯 (Triglyceride)<150 mg/dl 國 內 目 前 均 採 用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的 標 準 2. 國 際 糖 尿 病 聯 盟 (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IDF,2007) 與 美 國 內 分 泌 學 院 的 標 準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linical 12
26 Endocrinologists)(AACE,2002): 糖 化 血 色 素 <6.5% 3. 國 際 糖 尿 病 教 育 計 劃 (National Diabetes Education Program, (NDEP,2007) 2001 年 起 推 動 的 糖 尿 病 控 制 標 準 : (1) 糖 化 血 色 素 <7% (2) 血 壓 : 收 縮 壓 <130 mmhg 舒 張 壓 <80 mmhg (3)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100 mg/dl,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 40 mg/dl 中 華 民 國 糖 尿 病 衛 教 協 會 於 2002 年 也 跟 進 推 廣, 並 以 此 為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基 本 目 標 ( 傅 振 宗 和 楊 文 琴,2003) 4. 美 國 糖 尿 病 醫 師 認 證 計 畫 (Diabetes Physician Recognition Program)(DPRP, 2007): 以 糖 化 血 色 素 <7% 為 控 制 良 好,>9% 則 為 控 制 不 好, 當 作 醫 生 或 醫 療 機 構 的 品 質 監 測 指 標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良 窳, 除 了 醫 療 團 隊 的 整 合 照 護 外, 病 人 本 身 的 因 素 也 很 重 要 因 此 從 最 初 以 醫 師 為 中 心 (doctor-centered) 的 治 療 方 式, 要 求 病 人 順 從 醫 囑 (compliance), 發 展 到 後 來 病 人 比 較 主 動 合 作, 及 自 主 的 固 持 醫 囑 (adherence), 再 轉 變 為 以 病 人 為 中 心 (patientcentered) 的 醫 療 照 護, 從 而 進 展 到 自 我 照 顧 (self-care or self- 13
27 management)(roter & Kinmonth, 2002), 並 且 證 明 對 血 糖 控 制 是 有 效 的 所 以 美 國 及 不 列 顛 糖 尿 病 學 會 (American and British Diabetes Associations), 和 美 國 糖 尿 病 衛 教 學 會 (American Academy of Diabetes Educators)(Roter & Kinmonth, 2002),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ADA, 2006) 把 糖 尿 病 自 我 照 顧 的 教 育 (Diabetes Self-Management Education, DSME) 視 為 糖 尿 病 衛 教 最 重 要 的 一 部 分 甚 至 因 為 糖 尿 病 自 我 照 顧 教 育, 有 設 計 良 好 的 世 代 研 究 支 持 (Norris et al., 2002), 除 了 可 以 增 進 病 人 知 識 改 善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改 善 臨 床 的 控 制 結 果 ( 如 糖 化 血 色 素 降 低 ), 也 可 以 改 善 病 人 的 生 活 品 質, 因 此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把 糖 尿 病 自 我 照 顧 教 育 評 為 證 據 B 級 (level B,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的 證 據 分 級 系 統, 表 示 支 持 證 據 來 自 於 執 行 良 好 的 世 代 研 究 或 個 案 控 制 研 究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為 了 提 升 醫 療 團 隊 的 照 護 品 質, 於 2001 年 提 出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給 付 改 善 方 案, 重 點 是 一 年 內 3 至 5 次 糖 尿 病 衛 教 ( 包 括 糖 尿 病 自 我 照 顧 教 育 ) 身 體 檢 查 及 定 期 抽 血 檢 驗 ( 包 括 糖 化 血 色 素 血 糖 血 脂 肪 腎 功 能 等 ) 根 據 中 華 民 國 糖 尿 病 衛 教 學 會 在 2006 年 的 統 計, 已 有 68% 糖 尿 病 患 者 加 入 該 方 案 而 且 根 據 2004 年 的 調 查, 加 入 該 方 案 與 未 加 入 者 比 較, 糖 化 血 色 素 的 改 善 有 統 計 上 顯 著 的 差 異 2006 年 的 調 查, 糖 化 血 色 素 一 樣 有 改 善, 但 未 做 統 計 14
28 學 上 的 差 異 檢 定 ( 游 能 俊,2006) 李 佩 儒 等 人 (2004) 研 究, 加 入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給 付 方 案 執 行 一 年 後 發 現, 醫 療 費 用 有 減 少, 但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指 標 ( 糖 化 血 色 素,HbA1c), 卻 未 有 顯 著 改 善 鍾 遠 芳 和 林 宏 達 (2000), 黃 秋 玲 等 人 (2006) 針 對 糖 尿 病 衛 教 的 研 究, 顯 示 糖 化 血 色 素 並 未 因 為 糖 尿 病 衛 教 而 有 顯 著 改 善 國 外 研 究 報 告 皆 傾 向 糖 尿 病 衛 教 有 助 於 降 低 糖 化 血 色 素 (Norris et al., 2002;Jones et al., 2003; Ellis et al., 2004;Hartz et al., 2006) 因 此 除 了 衛 教 的 形 式 之 外, 衛 教 的 品 質 也 是 很 重 要 第 三 節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一. 定 義 及 分 類 因 為 本 研 究 中 會 牽 涉 到 所 使 用 的 另 類 醫 學, 因 此 我 們 先 探 討 另 類 醫 學 的 定 義 及 分 類 另 類 醫 學 又 被 稱 為 非 傳 統 (unconventional, non-conventional) 未 證 實 (unproven) 非 正 統 的 (unorthodox) 非 常 規 醫 療 或 健 康 照 護 (irregular medicine or health care) 西 方 傳 統 醫 學 ( 以 下 簡 稱 正 統 醫 學 ) 又 被 稱 為 對 抗 療 法 (allopathic medicine) 西 方 的 (western) 主 流 的 (mainstream) 正 統 的 (orthodox) 常 規 的 (regular) 及 生 物 醫 學 ( biomedicine)(snyder & Mirr, 1999/2002) 1. 美 國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中 心 的 定 義 及 分 類 15
29 根 據 美 國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中 心 (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NCCAM, 2007) 的 定 義 :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是 指 一 群 各 不 相 同 的 醫 療 及 健 康 照 護 系 統 技 能 及 產 品, 而 且 目 前 不 被 認 為 是 西 方 傳 統 醫 學 (conventional medicine) 的 一 部 分 西 方 傳 統 醫 學 是 由 擁 有 醫 師 (medical doctor) 或 整 骨 醫 師 (doctor of osteopathy) 學 位 的 人 和 其 他 相 關 的 專 業 人 士, 如 物 理 治 療 師 心 理 學 家 註 冊 的 護 士 來 執 行 的 醫 療 方 式 另 類 醫 學 種 類 不 斷 地 增 加, 另 外 有 些 則 因 為 被 證 實 有 效 而 納 入 正 統 醫 學, 因 此 兩 者 互 有 交 通 美 國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中 心 (NCCAM,2007) 將 另 類 醫 學 劃 分 為 四 個 範 疇, 其 中 有 部 分 重 疊, 而 完 整 醫 學 系 統 則 橫 跨 這 四 個 範 疇 (1) 完 整 醫 學 系 統 (whole medical systems): 有 完 整 的 理 論 基 礎 和 治 療 技 術, 通 常 比 現 行 的 正 統 醫 學 更 早 出 現, 包 括 西 方 的 順 勢 療 法 (homeopathic medicine) 自 然 醫 學 (naturopathic medicine) 東 方 的 傳 統 中 醫 學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與 印 度 醫 學 (Ayurveda) 等 (2) 心 身 醫 學 (mind-body medicine): 經 由 設 計 適 當 的 技 巧, 來 提 升 心 靈 的 能 力, 進 而 影 響 身 體 的 功 能 和 症 狀 有 些 心 身 醫 學 已 經 被 納 入 正 統 醫 學, 例 如 病 人 支 持 團 體 (patient support groups) 認 知 行 為 療 法 (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 目 前 仍 屬 於 另 類 醫 學 的, 包 括 靜 坐 冥 想 (meditation) 心 靈 療 癒 (mental healing) 祈 禱 (prayer) 以 及 藉 16
30 由 藝 術 音 樂 舞 蹈 來 治 療 (3) 生 物 療 法 (biologically-based practices): 即 利 用 天 然 的 物 質, 例 如 草 藥 天 然 食 品 和 維 他 命 來 進 行 治 療 (4) 操 作 及 身 體 療 法 (manipulative and body-based practices): 利 用 操 作 移 動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或 更 多 部 分 的 方 法 來 治 療, 例 如 整 脊 (chiropractic) 整 骨 (osteopathic manipulation) 和 按 摩 (massage) (5) 能 量 療 法 (energy medicine): 運 用 能 量 場 (energy fields) 的 觀 念 來 治 療, 分 為 兩 種 :1) 生 物 場 療 法 (biofield therapy), 生 物 場 目 前 尚 無 法 以 科 學 方 法 證 實, 治 療 方 式 如 氣 功 治 療 性 觸 摸 (therapeutic touch) 靈 氣 療 法 (Reiki) 2) 生 物 電 磁 能 療 法 (bioelectromagnetic-based therapy), 係 利 用 交 流 電 或 直 流 電 磁 場 以 施 行 治 療 2. 依 研 究 者 自 訂 的 分 類 個 別 的 另 類 醫 學 定 義 出 入 不 大, 但 是 要 把 另 類 醫 學 分 為 幾 類, 就 依 研 究 者 的 認 知 而 有 不 同 目 前 大 部 分 的 研 究 都 根 據 美 國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中 心 的 分 類, 但 有 些 研 究 者 就 自 行 分 類, 例 如 Garrow 等 人 ( 2006a) 分 為 八 大 類 如 下 :(1) 特 殊 飲 食 (special diets),(2) 草 藥,(3) 整 脊, (4) 瑜 伽 (yoga),(5) 放 鬆 (relaxation),(6) 維 他 命,(7) 祈 禱 和 (8) 其 他 ; 丁 志 音 (2003) 則 分 為 以 下 四 類 :(1) 物 質 攝 入 及 吸 收,(2) 以 外 來 力 量 操 作 身 體 部 位,(3) 體 能 活 動 及 身 心 靈 的 修 持 與 調 和, 及 (4) 超 自 17
31 然 調 控 又 因 每 個 國 家 的 另 類 醫 學 各 有 不 同, 例 如 台 灣 有 特 殊 民 俗 療 法 如 收 驚 乩 童 符 水 等 的 另 類 醫 學 ( 楊 翎,2002), 使 得 另 類 醫 學 的 分 類 更 為 困 難 由 於 另 類 醫 學 範 圍 太 廣 泛, 種 類 太 多, 因 此 研 究 實 務 上 有 其 限 制 如 果 詳 細 列 舉, 會 造 成 問 卷 太 長, 填 完 問 卷 所 需 的 時 間 也 變 長, 受 訪 者 會 不 耐 煩 問 卷 內 容 也 會 太 複 雜, 訪 談 員 和 受 訪 者 對 另 類 醫 學 的 認 知 差 異 會 更 大, 這 些 都 可 能 使 問 卷 的 準 確 性 減 低 所 以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無 法 也 不 必 要 詳 細 列 舉 另 類 醫 學 的 種 類 因 此 研 究 者 採 用 的 問 卷 調 查, 所 列 舉 的 項 目 也 不 完 全 一 樣, 如 美 國 的 Eisenberg 等 人 (1998) 的 研 究 列 舉 了 17 種,Yeh 等 人 (2002) 的 研 究 列 舉 了 21 種 及 其 他, Garrow 等 人 (2006a) 則 引 用 美 國 全 國 性 的 隨 機 電 話 問 卷 調 查 資 料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NHIS) 只 列 舉 其 中 17 種, 而 NHIS 的 資 料 原 有 27 種 (Barnes, 2004) 在 台 灣 如 曾 月 霞 等 人 (2005) 的 調 查 研 究 列 入 20 種 另 類 醫 學,Chen(2005) 列 入 6 種 以 上, 侯 毓 昌 等 人 (2006) 的 調 查 分 8 種 及 其 他 ( 表 2) 因 此 研 究 所 列 舉 的 項 目 多 寡 和 種 類, 都 會 影 響 調 查 的 結 果, 可 見 問 卷 調 查 有 列 舉 的 實 務 上 困 難 丁 志 音 (2003) 引 用 Wardwell(1994) 的 看 法, 採 用 殘 餘 式 定 義 (residual definition), 即 除 了 西 醫 以 外 均 稱 為 另 類 醫 學, 雖 然 稍 嫌 簡 略, 但 不 失 為 另 一 種 符 合 現 狀 的 好 方 法, 本 研 究 亦 是 採 用 此 種 定 義 18
32 二.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率 1. 一 般 人 的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率 Eisenberg 等 人 (1998), 使 用 美 國 全 國 性 的 家 戶 隨 機 電 話 問 卷 調 查, 報 告 1990 年 及 1997 年 美 國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傾 向 1990 年 調 查 1539 人,1997 年 調 查 2055 人, 調 查 受 訪 者 一 年 內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結 論 為 1990 年 至 1997 年, 另 類 醫 學 使 用 率 增 加, 花 費 大 增, 使 用 率 由 1990 年 的 33.8% 增 加 至 1997 年 42.1%( 排 除 祈 禱 ) Bell 等 人 (2006) 引 用 大 規 模 的 2002 年 美 國 全 國 性 的 隨 機 電 話 問 卷 調 查 資 料 (National Health Interview Survey, NHIS) 分 析, 而 且 是 隨 機 取 樣 本 人, 其 中 糖 尿 病 患 者 有 2479 人, 調 查 其 一 年 內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發 現 另 類 醫 學 使 用 率 在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72.8%, 非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61.2%, 排 除 祈 禱 則 分 別 為 37.4% 與 33.7% 台 灣 因 為 實 施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的 關 係, 中 醫 的 使 用 調 查 比 較 多 依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06b) 之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統 計, 台 灣 約 有 1/4 的 人 使 用 中 醫 丁 志 音 (2003) 使 用 全 國 性 隨 機 的 電 話 問 卷 調 查, 共 收 集 1517 人, 有 75.5% 的 受 訪 者 一 年 內 至 少 使 用 一 種 或 一 種 以 上 另 類 醫 學 曾 月 霞 等 人 (2005) 調 查 台 中 地 區 社 區 成 人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況, 利 用 隨 機 的 電 話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回 收 率 只 有 33.6%, 共 回 收 505 份 問 卷 其 中 95.8% 使 用 一 種 或 一 種 以 上 另 類 醫 學, 而 使 用 中 醫 者 占 19
33 49.4%, 使 用 民 俗 偏 方 占 58.9% Chen(2005) 調 查 台 北 市 北 投 某 基 層 醫 療 門 診 病 人 共 129 人, 有 67.4% 曾 使 用 過 另 類 醫 學 由 以 上 報 告 看 來, 似 乎 台 灣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率 高 於 美 國 但 如 果 包 括 祈 禱 的 話, 則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率 差 不 多 這 些 可 能 是 文 化 結 構 保 險 制 度 ( 台 灣 的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包 括 中 醫 ) ( 丁 志 音,2003) 及 定 義 不 同, 不 可 能 比 較, 最 多 只 能 下 結 論 為 尋 求 西 醫 以 外 療 法 的 使 用 率 2. 糖 尿 病 患 者 的 另 類 醫 學 使 用 率 Garrow 等 人 (2006a) 引 用 2002 年 美 國 全 國 性 的 隨 機 電 話 問 卷 調 查 資 料 (NHIS) 分 析, 發 現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率 ( 排 除 祈 禱 與 維 他 命 使 用 者 ), 在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46.7%, 非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47.9% Bell 等 人 (2006) 引 用 相 同 資 料, 發 現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率 ( 排 除 祈 禱 ) 在 糖 尿 病 患 者 與 非 糖 尿 病 患 者 則 分 別 為 37.4% 與 33.7%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目 的 可 分 為 兩 種 :(1) 為 了 疾 病 本 身,(2) 促 進 健 康 或 預 防 疾 病 (Grzywacz, 2005) 因 此 調 查 研 究 中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目 的 不 同, 盛 行 率 也 不 同 Eisenberg 等 人 (1998) 調 查 1997 年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因 為 疾 病 或 症 狀 本 身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者 占 33.7%, 而 其 中 多 數 為 慢 性 症 狀, 如 頭 痛 背 痛 焦 慮 憂 鬱 其 他 66.3% 可 能 是 為 了 促 進 健 康 或 是 預 防 疾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丁 志 音 (2003) 的 研 究, 則 有 75.5% 為 了 治 療 疾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但 其 治 療 的 疾 病 以 各 種 肌 肉 20
34 疼 痛 為 最 多 數, 而 沒 有 針 對 糖 尿 病 做 調 查 至 於 針 對 特 殊 疾 病 的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率, 台 灣 以 癌 症 的 研 究 為 最 多 侯 毓 昌 等 人 (2006) 以 外 科 癌 症 患 者 為 樣 本 的 研 究, 發 現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率 為 50.9% 至 於 針 對 糖 尿 病 本 身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研 究, 如 Yeh 等 人 (2002) 使 用 1997 年 美 國 全 國 性 調 查 的 資 料 分 析, 其 中 有 95 人 為 糖 尿 病 患 者, 結 果 有 57%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過 另 類 醫 學, 排 除 祈 禱, 則 為 35% 其 中 只 有 20% 是 針 對 治 療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80% 是 因 為 其 他 原 因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Egede 等 人 (2002) 的 研 究, 發 現 只 有 8% 為 了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Bell 等 人 (2006) 利 用 2002 年 美 國 全 國 性 的 調 查 資 料 (NHIS) 分 析, 樣 本 人, 其 中 糖 尿 病 患 者 有 2479 人, 發 現 72.8%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非 糖 尿 病 患 者 則 為 61.2%, 排 除 祈 禱 則 分 別 為 37.4% 和 33.7% 其 中 有 80.1% 的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並 非 因 為 治 療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只 有 19.9% 為 了 治 療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洪 秀 吉 (1995) 調 查 某 醫 學 中 心 新 陳 代 謝 科 門 診 病 人,122 位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患 者, 其 中 42.6% 病 人 曾 經 尋 求 中 醫 治 療 但 沒 有 說 明 就 診 的 目 的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06b) 之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公 佈 2005 年 健 保 就 醫 資 料 顯 示, 病 歷 登 錄 為 糖 尿 病, 中 醫 的 就 診 人 數 約 4 萬 人, 同 時 期 西 醫 的 就 診 人 數 約 111 萬 人, 兩 者 相 差 懸 殊 假 設 糖 尿 病 患 者 總 21
35 數 115 萬 人 ( 中 醫 的 就 診 人 數 4 萬 人 加 上 同 時 期 西 醫 的 就 診 人 數 111 萬 人 ), 則 約 有 3.5% 糖 尿 病 患 者 求 診 於 中 醫 ( 筆 者 以 中 醫 的 就 診 人 數 4 萬 人 除 以 糖 尿 病 患 者 總 數 115 萬 人 換 算 得 出 ), 與 西 醫 求 診 人 數 相 差 懸 殊 可 能 是 針 對 糖 尿 病 而 選 擇 中 醫 治 療 者 偏 低, 與 Egede 等 人 (2002) 發 現 只 有 8% 為 了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比 例 偏 低 相 似 若 尋 求 中 醫 治 療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預 防 疾 病 促 進 健 康 或 治 療 其 他 疾 病, 則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數 應 該 更 多 3.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傾 向 一 般 國 外 研 究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傾 向, 以 女 性 高 學 歷 年 輕 族 群 及 慢 性 病 患 者 為 多, 而 且 有 統 計 上 顯 著 意 義 (Eisenberg et al., 1998; Garrow et al., 2006b; Bell et al., 2006) 而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傾 向, 也 與 此 類 似 糖 尿 病 雖 然 是 慢 性 病, 但 本 身 並 非 獨 立 的 預 測 因 數 (Garrow,2006b) 美 國 一 般 人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種 類, 大 多 為 放 鬆 技 巧 草 藥 按 摩 整 脊 (Eisenberg et al., 1998)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大 部 分 並 非 為 了 治 療 糖 尿 病 本 身, 而 是 為 了 促 進 健 康 ;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種 類, 大 多 為 心 身 醫 學 中 的 祈 禱 草 藥 及 商 業 飲 食 配 方 (Bell et al., 2006) 至 於 台 灣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了 治 療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傾 向 及 種 類, 則 到 目 前 尚 無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22
36 第 四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研 究 報 告 並 不 多 在 研 究 盛 行 率 與 人 口 社 會 學 調 查 之 後, 研 究 者 開 始 將 目 光 轉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是 否 影 響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一 般 人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一 半 以 上 為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self-care) (Eisenberg et al., 1998), 而 不 管 是 一 般 人 或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傾 向, 以 女 性 高 學 歷 高 收 入 年 輕 族 群 居 多 (Eisenberg et al., 1998; Garrow et al., 2006b; Bells et al., 2006) 代 表 有 經 濟 基 礎 有 自 主 能 力 的 族 群 敢 於 嘗 試 新 的 另 類 醫 學, 但 也 不 排 斥 西 醫 治 療 因 此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可 以 視 為 一 種 健 康 的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Eisenberg et al., 1998; Thorne et al., 2002; Grzywacz et al., 2005; Arcury et al., 2006), 但 是 否 因 此 影 響 血 糖 的 控 制, 則 值 得 探 討 Gillespie 等 人 (2002) 經 由 廣 告 募 集 138 個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患 者, 其 中 88%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而 且 當 做 輔 助 醫 療, 但 是 未 能 有 效 控 制 糖 化 血 色 素 考 慮 性 別 和 年 齡 之 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控 制 糖 化 血 色 素 在 統 計 上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並 且 認 為 病 人 遵 行 醫 囑 的 順 從 性 與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無 關 Remli 和 Chan (2003) 隨 機 取 樣 醫 院 一 般 科 門 診 糖 尿 病 患 者 53 人, 其 中 56%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不 管 是 單 獨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或 併 用 西 醫 治 療, 空 腹 血 糖 都 控 制 不 佳 23
37 台 灣 對 糖 尿 病 患 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研 究, 只 有 中 醫 的 資 料 黃 益 祥 (2000) 以 中 醫 醫 院 門 診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對 象, 比 較 中 西 醫 的 治 療, 結 論 為 中 醫 和 西 醫 合 併 治 療 比 只 用 西 醫 治 療, 在 糖 化 血 色 素 的 改 善 有 統 計 上 顯 著 差 異 洪 瑞 葉 (2005) 也 以 中 醫 醫 院 門 診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對 象, 比 較 中 西 醫 的 治 療, 結 果 為 中 醫 和 西 醫 合 併 治 療 比 只 用 中 醫 治 療 有 較 佳 的 血 糖 控 制 除 了 考 慮 另 類 醫 學 本 身 的 療 效, 可 能 會 影 響 血 糖 的 控 制 外,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是 不 是 只 有 積 極 參 與 治 療 疾 病 而 已, 但 反 而 遵 從 醫 囑 性 變 差 呢 ( 余 文 彬,2004; Gillespie et al., 2002)? 還 是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也 有 好 壞 之 分 呢 (Busato et al.,2006)? 好 的 如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定 時 服 藥 自 我 監 測 血 糖 戒 煙 比 較 不 好 的 如 自 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又 不 遵 從 西 醫 醫 囑, 到 處 求 醫 (doctor-shopping) 所 以 不 能 只 將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單 純 地 視 為 健 康 的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24
38 表 2: 各 研 究 問 卷 另 類 醫 學 的 種 類 研 究 者 種 類 丁 志 音 (2003) 4 大 類 : 物 質 攝 入 及 吸 收 以 外 來 力 量 操 作 身 體 部 位 體 能 活 動 及 身 心 靈 的 修 持 與 調 和 超 自 然 調 控 16 種 : 中 藥 草 藥 生 機 飲 食 / 有 機 飲 食 健 康 食 品 芳 香 精 油 腳 底 按 摩 / 按 摩 推 拿 整 脊 刮 痧 拔 罐 針 灸 大 腸 水 療 風 水 乩 童 收 驚 道 士 儀 式 曾 月 霞 等 人 20 種 : 民 俗 偏 方 中 醫 營 養 劑 運 動 溫 泉 音 樂 花 草 茶 針 (2005) 灸 按 摩 芳 香 療 法 磁 場 脊 椎 按 摩 氣 功 禱 告 冥 想 瑜 伽 諮 商 整 骨 療 法 陰 離 子 大 腸 水 療 侯 毓 昌 等 人 (2006) Eisenberg 等 人 (1998) Yeh 等 人 (2002) 9 種 : 中 草 藥 針 灸 推 拿 氣 功 保 健 食 品 靈 療 芳 香 療 法 自 然 飲 食 其 他 17 種 : 祈 禱 放 鬆 草 藥 按 摩 整 脊 心 靈 療 法 (spiritual healing) 高 量 維 他 命 自 助 團 體 心 像 (imagery) 商 業 配 方 飲 食 民 俗 療 法 生 活 型 態 飲 食 能 量 療 法 順 勢 療 法 (homeopathy) 催 眠 生 物 回 饋 (biofeedback) 針 灸 21 種 : 針 灸 整 脊 順 勢 療 法 草 藥 高 量 維 他 命 獨 自 祈 禱 (solitary prayer or spiritual practices) 調 停 祈 禱 (intercessory prayer or spiritual healing by others) 商 業 配 方 飲 食 自 助 團 體 放 鬆 / 靜 坐 生 活 型 態 飲 食 心 靈 療 法 (spiritual healing) 引 導 心 像 (guide imagery) 按 摩 能 量 療 法 民 俗 療 法 生 物 回 饋 自 然 醫 學 瑜 伽 (yoga) 催 眠 整 骨 醫 學 芳 香 療 法 Chen(2005) 中 醫 草 藥 針 灸 民 俗 療 法 高 量 維 他 命 飲 食 補 充 劑 等 Garrow 等 人 8 大 類 : 特 殊 飲 食 (special diets) 草 藥 整 脊 瑜 伽 放 鬆 (relaxation) ( 2006a) 高 量 維 他 命 祈 禱 和 其 他 ( 針 灸 印 度 醫 學 生 物 回 饋 螯 合 療 法 能 量 療 法 靈 氣 (Reiki) 催 眠 按 摩 自 然 醫 學 ) 17 種 : 針 灸 印 度 醫 學 生 物 回 饋 螯 合 療 法 (chelation) 整 脊 能 量 療 法 靈 氣 (Reiki) 民 俗 療 法 催 眠 按 摩 自 然 醫 學 草 藥 順 勢 療 法 特 殊 飲 食 高 量 維 他 命 瑜 伽 太 極 拳 氣 功 放 鬆 技 巧 祈 禱 / 心 靈 療 法 本 研 究 (2007) 3 大 類 :(1) 中 醫 ( 中 藥 針 灸 )(2) 台 灣 民 俗 療 法 ( 接 骨 草 藥 推 拿 氣 功 刮 痧 刀 療 風 水 乩 童 符 水 收 驚 拜 廟 香 灰 藥 籤 卜 卦 扶 鸞 觀 落 陰 蜂 針 等 )(3) 其 他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 健 康 食 品 整 脊 醫 學 按 摩 催 眠 順 勢 療 法 能 量 醫 學 祈 禱 芳 香 療 法 自 然 醫 學 尿 療 法 靜 坐 冥 想 瑜 伽 等 ) 25
39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目 的 希 望 探 討 糖 尿 病 患 者, 為 了 治 療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口 社 會 學 罹 病 情 況 和 盛 行 率 及 其 與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關 聯 性 ; 探 討 那 些 因 素 會 影 響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 並 試 圖 瞭 解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是 否 影 響 血 糖 的 控 制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採 立 意 取 樣 的 方 式, 選 擇 南 部 某 區 域 教 學 醫 院 新 陳 代 謝 科 門 診 病 人, 且 經 醫 師 診 斷 為 糖 尿 病, 患 病 一 年 以 上, 年 齡 18 歲 以 上, 意 識 清 楚, 並 可 用 國 語 或 台 語 溝 通 由 研 究 者 或 訪 談 員 向 受 訪 者 或 家 屬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之 後, 請 受 訪 者 或 家 屬 填 寫 同 意 書 ( 附 錄 一 ), 同 意 參 與 本 研 究 本 研 究 先 經 過 醫 院 醫 療 倫 理 委 員 會 的 同 意, 並 核 發 許 可 證 明 書 ( 附 錄 二 ) 之 後, 才 進 行 所 有 訪 談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一. 問 卷 調 查 使 用 研 究 者 自 擬 的 結 構 性 問 卷 (structured questionnaire), 並 與 兩 26
40 位 由 中 華 民 國 糖 尿 病 衛 教 學 會 認 證 合 格 的 糖 尿 病 衛 教 師 共 同 討 論 確 定 應 用 面 對 面 的 訪 談 方 式, 由 訪 談 者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徵 求 受 訪 者 的 同 意 並 簽 下 同 意 書 再 由 訪 談 者 逐 題 說 明 題 意, 請 受 訪 者 回 答, 並 代 為 填 寫 研 究 問 卷 共 有 25 個 問 題, 回 答 時 間 約 分 鐘 本 問 卷 另 類 醫 學 的 定 義 採 殘 餘 式 定 義, 即 除 了 西 醫 以 外, 均 稱 為 另 類 醫 學 而 根 據 美 國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中 心 (NCCAM, 2007) 的 定 義 :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是 指 一 群 各 不 相 同 的 醫 療 及 健 康 照 護 系 統 技 能 及 產 品, 而 且 目 前 不 被 認 為 是 西 方 傳 統 醫 學 (conventional medicine) 的 一 部 分 西 方 傳 統 醫 學 是 由 擁 有 醫 師 (medical doctor) 或 整 脊 醫 師 (doctor of osteopathy) 學 位 的 人 和 其 他 相 關 的 專 業 人 士, 如 物 理 治 療 師 心 理 學 家 註 冊 的 護 士 來 執 行 的 醫 療 方 式 美 國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中 心 (NCCAM, 2007) 將 另 類 醫 學 劃 分 為 四 個 範 疇, 有 部 分 重 疊, 而 完 整 醫 學 系 統 則 橫 跨 這 四 個 範 疇 :(1) 完 整 醫 學 系 統 (whole medical systems): 有 完 整 的 理 論 基 礎 和 治 療 技 術, 通 常 比 現 行 的 正 統 醫 學 更 早 出 現, 包 括 西 方 的 順 勢 療 法 (homeopathic medicine) 自 然 醫 學 (naturopathic medicine) 東 方 的 傳 統 中 醫 學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與 印 度 醫 學 (Ayurveda) 等 (2) 心 身 醫 學 (mind-body medicine): 經 由 設 計 適 當 的 技 巧, 來 提 升 心 靈 的 能 力, 進 而 影 響 身 體 的 功 能 和 症 狀 有 些 心 身 醫 學 已 經 被 納 入 正 統 醫 學, 例 如 病 人 支 持 團 27
41 體 (patient support groups) 認 知 行 為 療 法 (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 目 前 仍 屬 於 另 類 醫 學 的, 包 括 靜 坐 冥 想 (meditation) 心 靈 療 癒 (mental healing) 祈 禱 (prayer) 以 及 藉 由 藝 術 音 樂 舞 蹈 來 治 療 (3) 生 物 療 法 (biologically-based practices): 即 利 用 天 然 的 物 質, 例 如 草 藥 天 然 食 品 和 維 他 命 來 進 行 治 療 (4) 操 作 及 身 體 療 法 (manipulative and body-based practices): 利 用 操 作 移 動 身 體 的 一 部 分 或 更 多 部 位 的 方 法 來 治 療, 例 如 整 脊 (chiropractic) 整 骨 (osteopathic manipulation) 和 按 摩 (massage) (5) 能 量 療 法 (energy medicine): 運 用 能 量 場 (energy fields) 的 觀 念 來 治 療, 分 為 兩 種 :1) 生 物 場 療 法 (biofield therapy), 生 物 場 目 前 尚 無 法 以 科 學 方 法 證 實, 治 療 方 式 如 氣 功 治 療 性 觸 摸 目 前 大 部 分 的 研 究 都 根 據 美 國 輔 助 及 另 類 醫 學 中 心 的 分 類, 有 些 研 究 者 依 需 要 而 自 訂 分 類, 如 丁 志 音 (2003) 分 為 四 大 類 :(1) 物 質 攝 入 及 吸 收,(2) 以 外 來 力 量 操 作 身 體 部 位,(3) 體 能 活 動 及 身 心 靈 的 修 持 與 調 和, 及 (4) 超 自 然 調 控 又 因 每 個 國 家 的 另 類 醫 學 各 有 不 同, 例 如 台 灣 有 特 殊 民 俗 療 法 如 收 驚 乩 童 符 水 等 的 另 類 醫 學 丁 志 音 (2003) 引 用 Wardwell(1994) 的 看 法, 採 用 殘 餘 式 定 義 (residual definition), 即 除 了 西 醫 以 外 均 稱 為 另 類 醫 學, 本 研 究 亦 是 採 用 此 種 定 義, 即 除 了 西 醫 以 外 均 稱 為 另 類 醫 學 本 問 卷 另 類 醫 學 分 三 大 類 並 盡 量 詳 細 列 舉 :( 一 ) 中 醫 ( 中 藥 針 28
42 灸 ) ( 二 ) 台 灣 民 俗 療 法 ( 接 骨 草 藥 推 拿 氣 功 刮 痧 刀 療 風 水 乩 童 符 水 收 驚 拜 廟 香 灰 藥 籤 卜 卦 扶 鸞 觀 落 陰 蜂 針 等 )( 楊 翎,2002) ( 三 ) 其 他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 健 康 食 品 整 脊 醫 學 按 摩 催 眠 順 勢 療 法 能 量 醫 學 祈 禱 芳 香 療 法 自 然 醫 學 尿 療 法 靜 坐 冥 想 瑜 珈 等 )(NCCAM,2007) 問 卷 題 目 分 為 以 下 二 部 分 ( 見 附 錄 三 ): 1. 另 類 醫 學 使 用 的 情 況 : 包 括 從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有 沒 有 使 用 過 除 了 西 醫 以 外 ( 另 類 醫 學 ) 的 療 法 過 去 一 年 內 有 沒 有 因 為 糖 尿 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若 回 答 沒 有, 則 再 問 理 由 ; 若 回 答 有, 則 再 回 答 下 列 問 題 : 使 用 三 大 類 另 類 醫 學 的 那 一 種, 再 用 開 放 式 問 題, 確 認 詳 細 種 類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的 方 式 找 另 類 醫 學 治 療 ( 醫 ) 師 的 次 數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的 時 間 頻 率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的 理 由, 再 用 開 放 式 問 題, 列 舉 最 重 要 的 三 個 理 由 對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治 療 糖 尿 病 的 療 效 滿 不 滿 意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有 沒 有 使 得 經 濟 負 擔 變 重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的 資 訊 來 源 有 沒 有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和 西 醫 療 法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和 西 醫 療 法, 有 沒 有 告 訴 那 些 醫 護 人 員 認 為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西 醫 療 法 好 不 好 2. 基 本 資 料 : 姓 名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情 況 身 高 體 重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ody mass index, BMI) 罹 病 情 況 : 糖 尿 病 類 型 罹 29
43 病 期 併 發 症 的 有 無 及 種 類 西 醫 治 療 的 方 式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的 衛 教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併 發 症 的 有 無 及 種 類 的 確 認 主 要 依 據 病 人 的 主 訴 病 歷 記 載 和 臨 床 身 體 檢 查 性 別 則 由 病 歷 查 證 登 入 二. 檢 查 檢 驗 的 數 據 : 根 據 醫 院 的 病 歷, 找 出 過 去 一 年 內 最 近 的 檢 查 檢 驗 數 據, 包 括 收 縮 壓 舒 張 壓 飯 前 血 糖 飯 後 血 糖 糖 化 血 色 素 (HbA1c) 膽 固 醇 三 酸 甘 油 酯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high density lipoprotein-cholesterol, HDL-C)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low density lipoprotein-cholesterol, LDL-C) 肌 酸 酐 (creatinine) 尿 蛋 白 (urine protein) 尿 中 微 量 白 蛋 白 (microalbumin) 所 有 檢 查 檢 驗 的 數 據, 根 據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ADA, 2006) 的 糖 尿 病 控 制 標 準 來 分 層 列 表 和 統 計, 而 非 採 用 平 均 值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 BMI) 以 25 和 <25 分 2 組 (Tseng, 2006) 糖 化 血 色 素 (HbA1c) 是 血 中 成 熟 紅 血 球 中 的 血 色 素 (HbA) 與 葡 萄 糖 經 非 酵 素 性 反 應 形 成 的 結 合 物 在 正 常 人 中, 約 3~6% 的 成 熟 紅 血 球 被 糖 基 化 (Glycation) 紅 血 球 的 壽 命 為 120 天, 因 此 可 以 反 映 這 段 時 間 的 血 糖 的 濃 度, 但 是 實 際 上 並 不 是 平 均 值, 而 是 代 表 抽 血 前 3 至 4 個 月 的 血 糖 的 加 權 平 均 值 ( 前 一 個 月 的 比 重 占 50%, 再 前 一 個 月 的 比 重 占 25%, 前 三 到 前 四 個 月 的 比 重 占 25%) 在 糖 尿 病 患 者 的 糖 化 30
44 血 色 素 與 血 漿 血 糖 值 有 相 當 的 關 係, 數 值 愈 大 血 糖 愈 高, 因 此 被 用 來 代 表 血 糖 的 控 制 情 況 ( 林 瑞 祥,2004; Rohlfing et al., 2002) 本 研 究 HbA1c 的 測 定, 使 用 通 過 美 國 糖 化 血 色 素 標 準 化 協 會 (National Glycohemoglobin Standardization Program, NGSP) 認 證 的 儀 器,Tosoh HLC-723 G7, 其 採 用 的 檢 驗 方 法 為 離 子 交 換 層 析 法 (cation exchange HPLC) 檢 驗 單 位 並 通 過 美 國 病 理 家 學 院 (College of American Pathologists) 的 熟 練 度 測 試 (proficiency testing) 合 格 因 此 本 研 究 的 HbA1c 的 檢 驗 品 質 符 合 國 際 上 的 統 一 標 準 本 研 究 把 HbA1c 分 別 分 為 2 組 (<7%; 7%),3 組 (<7%; 7% and 9%; >9%) 和 5 組 (<7%; 7% and<8%; 8% and<9%; 9% and<10%; 10%), 及 平 均 值 來 個 別 做 統 計 試 圖 由 不 同 的 層 面 瞭 解 血 糖 控 制 的 情 況 第 四 節 資 料 收 集 訪 談 員 由 兩 位 合 格 的 糖 尿 病 衛 教 師 負 責, 訪 談 前 的 訓 練 包 括 由 研 究 者 說 明 另 類 醫 學 的 概 論 及 研 究 目 的 方 法 和 詢 問 方 式, 同 時 練 習 台 語 的 用 詞 並 於 2006 年 10 月 26 日 到 2006 年 10 月 28 日 預 先 試 問 24 個 受 訪 者, 之 後 並 據 以 修 改 題 意 不 清 的 題 目 和 建 立 共 同 的 訪 談 方 式 31
45 正 式 訪 談 調 查 於 2006 年 10 月 31 日 至 2006 年 12 月 21 日 期 間 實 施, 每 次 訪 談 結 束 後, 由 訪 談 者 確 認 問 卷 的 完 整 回 答, 並 贈 送 價 值 約 30 元 的 小 禮 物, 最 後 由 研 究 者 確 認 所 有 問 卷 的 完 整 回 答 本 研 究 有 11 人 因 為 沒 時 間 而 拒 絕 回 答 問 卷 共 回 收 223 份 問 卷, 扣 除 2 份 重 複 的 問 卷, 實 收 221 份 有 效 問 卷 問 卷 中 2 份 由 受 訪 者 自 填,1 份 家 屬 代 填,11 份 研 究 者 代 填,207 份 由 訪 談 員 代 填 同 時 於 三 週 到 一 個 月 內 重 測 30 位 受 訪 者 第 五 節 統 計 方 法 有 效 問 卷 之 各 項 資 料, 用 統 計 軟 體 SPSS V12.0 for Windows 中 文 版, 請 專 人 進 行 編 碼 簿 的 建 立 及 資 料 的 鍵 入, 並 由 研 究 者 和 鍵 入 資 料 者 做 第 二 次 核 對 及 第 三 次 挑 選 一 些 資 料 核 對 後, 再 進 行 後 續 的 統 計 分 析 前 後 測 的 信 度 檢 定, 用 前 後 測 答 案 的 相 似 比 和 Cramer s V coefficient 分 析 其 他 統 計 分 析 方 法 及 變 項 主 要 參 考 丁 志 音 (2003) 和 李 佩 端 (2002) 的 文 獻 本 研 究 利 用 三 種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來 計 算 人 數 : 第 一 種 :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ever used) 32
46 第 二 種 :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used in the past year, 包 括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從 未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和 曾 經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一 般 研 究 只 分 析 這 一 種 ) 第 三 種 :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不 包 括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從 未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有 使 用 : 包 括 曾 經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過 去 一 年 內 仍 繼 續 使 用 和 過 去 一 年 內 才 開 始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沒 有 使 用 : 曾 經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過 去 一 年 內 不 再 使 用 ) 詳 細 統 計 方 法 如 下 : 1. 用 三 種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與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情 況 糖 尿 病 類 型 罹 病 期 併 發 症 數 目 西 醫 治 療 的 方 式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的 衛 教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檢 驗 數 據 等 自 變 項, 個 別 做 次 數 分 配 百 分 比, 說 明 各 獨 立 變 項 分 佈 情 形 另 外 除 了 檢 驗 數 據 及 複 選 題 外, 個 別 做 卡 方 檢 定 (Chi-square test) 探 討 和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三 種 計 算 人 數 方 式 ) 有 沒 有 統 計 上 的 差 異 其 他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況 ( 使 用 種 類 方 式 找 治 療 師 次 數 使 用 頻 率 經 濟 負 擔 資 訊 來 源 滿 意 度 是 否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西 醫 療 法 是 否 告 知 醫 護 人 員 使 用 與 不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理 由 認 為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西 醫 療 法 好 不 好 ) 個 別 只 做 次 數 分 配 百 分 比, 說 明 各 獨 立 變 項 分 佈 情 形 2. 用 三 種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與 HbA1c( 分 別 分 為 2 組 3 33
47 組 5 組 ) 各 做 一 次 卡 方 檢 定 及 各 做 一 次 t-test 探 討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三 種 計 算 人 數 方 式 ) 與 血 糖 控 制 有 沒 有 統 計 上 的 差 異 3. 用 三 種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當 依 變 項 與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情 況 糖 尿 病 類 型 罹 病 期 ( 分 5 組 ) 併 發 症 數 目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HbA1c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當 自 變 項, 各 做 一 次 多 元 羅 吉 斯 逐 步 反 向 迴 歸 分 析 (multiple logistic regression using backward stepwise method) 探 討 這 11 種 因 素 是 否 影 響 另 類 醫 學 的 使 用 ( 三 種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 34
48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本 問 卷 共 回 收 221 份, 本 章 依 以 下 五 部 分 說 明 : 1. 受 訪 者 的 基 本 資 料 罹 病 情 況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西 醫 治 療 的 方 式 檢 查 檢 驗 數 據 2. 前 後 測 的 結 果 分 析 3.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及 關 聯 性 在 三 種 計 算 人 數 方 式 情 形 下 : 基 本 資 料 罹 病 情 況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西 醫 治 療 的 方 式 的 卡 方 檢 定 的 結 果 使 不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理 由, 認 為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和 西 醫 療 法 好 不 好 4. 過 去 一 年 內 有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其 他 問 題 有 沒 有 找 專 業 的 另 類 醫 學 治 療 ( 醫 ) 師, 找 另 類 醫 學 治 療 ( 醫 ) 師 的 次 數,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種 類 時 間 頻 率, 有 沒 有 使 得 經 濟 負 擔 變 重, 資 訊 來 源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理 由 有 沒 有 告 訴 那 些 醫 護 人 員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5.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糖 尿 病 控 制 的 關 係 6.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相 關 因 素 35
49 第 一 節 基 本 資 料 受 訪 者 的 基 本 資 料 罹 病 情 況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檢 查 檢 驗 數 據 ( 表 4-1) 1. 基 本 資 料 (1) 性 別 : 男 性 與 女 性 分 別 為 48.9% 與 51.1% (2) 年 齡 : 以 歲 居 多, 占 64.3%; 大 於 65 歲, 占 33.9%; 小 於 30 歲, 只 占 1.8% (mean± SD=61.2±12.3, median=61 歲 ) (3) 教 育 程 度 : 國 小 加 上 不 識 字 者 占 53.4%; 國 中 高 中 職 及 大 專 畢 業 者 分 別 為 14.9%,17.6%,14.0% (4) 居 住 情 況 : 與 家 人 同 住 有 93.7% 2. 罹 病 情 況 (1) 糖 尿 病 類 型 : 第 二 型 占 96.8%, 第 一 型 有 2.7% (2) 罹 病 期 :10 年 以 下 占 52.9%,10 年 以 上 占 47.1% (3) 併 發 症 :66.1% 有 一 種 或 一 種 以 上 併 發 症 (4)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口 服 藥 物 分 別 為 71.5%, 60.0%,87.3%, 胰 島 素 占 17.2% 若 將 同 時 使 用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和 藥 物 分 為 一 組, 缺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治 療 方 式 分 為 另 一 組, 則 各 占 52.5% 和 47.5% 36
50 (5) 糖 尿 病 的 衛 教 : 全 部 受 訪 者 都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的 衛 教, 其 衛 教 來 自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分 別 為 88.2%,88.2%, 94.6%; 來 自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只 占 13.1% 若 將 完 整 接 受 過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且 或 有 接 受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的 衛 教 為 一 組, 缺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人 的 衛 教 且 或 有 接 受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的 衛 教 為 另 一 組, 則 各 占 79.6% 和 20.4% (6)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 有 加 入 者 占 58.8%, 沒 有 加 入 者 占 41.2% 3. 相 關 檢 查 檢 驗 數 據 ( 表 4-2) (1)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50.2% 屬 於 過 重 或 肥 胖 (BMI 25) (2) 血 壓 : 正 常 的 血 壓 為 <130/80 mmhg; 收 縮 壓 <130 mmhg 占 42.5%, 舒 張 壓 <80 mmhg 占 52.9% (3) 血 糖 : 飯 前 血 糖 130 mg/dl 占 64.0%, 飯 後 血 糖 180 mg/dl 占 77.4%, 控 制 不 甚 理 想 (4) 糖 化 血 色 素 (HbA1c):HbA1c<7%( 控 制 良 好 ) 占 15.3%; HbA1c 9% 占 38.8%, 只 算 HbA1c>9% ( 控 制 不 好 ) 則 占 35.2% 顯 示 本 樣 本 族 群 血 糖 控 制 不 甚 理 想 (5) 血 脂 肪 : 膽 固 醇 <200 mg/dl 占 67.1%; 三 酸 甘 油 酯 <150 37
51 mg/dl 占 69.9%; 高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HDL-C)>40 mg/dl 占 48.7%; 低 密 度 脂 蛋 白 膽 固 醇 (LDL-C)<100 mg/dl 占 24.4% (6) 腎 功 能 : 肌 酸 酐 (creatinine) 1.3 mg/dl 為 正 常, 占 83.1% 受 訪 者 中 162 位 有 驗 尿 蛋 白 (urine protein), 異 常 者 ( ) 占 26.5% 103 位 有 驗 尿 中 微 量 白 蛋 白 ( 以 白 蛋 白 / 肌 酸 酐 比 值,albumin / creatinine ratio 測 ACR), 其 中 ACR<30 mg/g( 正 常 ) 占 72.4%,ACR 30mg/g 占 27.6% 有 驗 尿 蛋 白 或 微 量 白 蛋 白 者 共 有 195 人, 如 果 以 ACR 30 mg/g 或 尿 蛋 白 ( ), 代 表 有 腎 病 變, 則 32.8% 有 腎 病 變, 正 常 者 占 67.2% 第 二 節 前 後 測 結 果 分 析 前 後 測 的 信 度 檢 定, 在 問 卷 的 單 選 題 前 後 測 的 答 案 相 同 的, 大 多 介 於 25 人 至 28 人 (83.3%-93.3%), 用 Cramer s V coefficient 分 析, 顯 示 問 卷 答 案 前 後 測 一 致 性 有 顯 著 意 義 複 選 題 的 各 題 前 後 測 的 每 一 個 答 案 相 同 的, 大 多 介 於 25 人 至 30 人 (83.3%-100.0%), 只 有 第 24 題 的 第 2 個 答 案 有 23 人 相 同 (76.7%), 複 選 題 每 一 個 答 案 前 後 測 用 Cramer s V coefficient 分 析 ( 張 樑 治 和 蔡 志 堅,2005;Bowers et al., 38
52 2001/2005), 顯 示 前 後 測 一 致 性 有 顯 著 意 義, 顯 示 問 卷 有 足 夠 的 再 測 信 度 ( 表 4-3, 表 4-4) 第 三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及 關 聯 性 受 訪 者 中 從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沒 有 使 用 過 另 類 醫 學 ( 除 了 西 醫 以 外 ) 的 人, 占 52.5% 從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使 用 過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占 47.5%, 過 去 一 年 內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有 54 人, 占 全 部 受 訪 者 24.4% ; 曾 經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過 去 一 年 內 不 再 使 用 有 51 人, 占 全 部 受 訪 者 23.1% ( 表 4-5) 因 此 過 去 一 年 內 沒 有 因 為 糖 尿 病 而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有 75.6%(52.5% 加 上 23.1%)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情 況 糖 尿 病 類 型 罹 病 期 併 發 症 數 目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用 三 種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 三 種 計 算 人 數 方 式 ) 個 別 做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在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上, 大 多 未 達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差 異 ( 表 4-1, 表 4-6, 表 4-7) 只 有 罹 病 期 與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曾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有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差 異 (p=0.003), 和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的 衛 教 與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 第 三 種 計 算 人 數 方 式 ), 有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差 異 (p=0.040) 有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其 罹 病 期 較 沒 有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人 為 久 其 中 罹 病 期 (>1, 5 年 ) 有 39
53 63.8% 及 罹 病 期 (>5, 10 年 ) 有 66.7%, 傾 向 不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罹 病 期 (>10, 15 年 ) 有 58.7%, 罹 病 期 (>15, 20 年 ) 有 64.3% 及 罹 病 期 (>20 年 ) 有 63.3%,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簡 單 的 說 在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的 情 形 下 : 罹 病 期 10 年 傾 向 不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罹 病 期 >10 年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表 4-1) 沒 有 完 整 接 受 過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 缺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人 的 衛 教 ) 且 或 有 接 受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的 衛 教 這 一 組, 占 71.4%, 傾 向 過 去 一 年 內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第 三 種 計 算 人 數 方 式 ) ( 表 4-7) 過 去 一 年 內 沒 有 因 為 糖 尿 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的 理 由 ( 表 4-8), 認 為 西 醫 比 較 有 根 據, 占 67.1% 為 最 多 數, 其 次 是 認 為 效 果 有 限 或 無 效, 習 慣 和 經 驗, 都 是 31.1% 過 去 一 年 內 因 為 糖 尿 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的 理 由 ( 表 4-9),74.1% 是 以 試 試 看 的 心 態 嘗 試, 46.3% 認 為 有 效,37.0% 認 為 副 作 用 少 或 沒 有 選 擇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最 重 要 的 三 個 理 由, 只 有 33 人 回 答, 因 為 沒 有 排 序, 以 及 其 中 6 人 有 4 個 以 上 理 由, 顯 得 問 題 有 點 重 覆 不 過 答 案 仍 然 以 試 試 看 ( 有 20 人 ), 有 效 ( 有 20 人 ), 副 作 用 少 或 沒 有 ( 有 18 人 ) 占 最 多 所 有 受 訪 者 對 於 同 時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和 西 醫 療 法 認 為 不 好 者 占 56.6%( 表 4-10) 40
54 第 四 節 過 去 一 年 內 有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其 他 問 題 ( 表 4-11) 過 去 一 年 內 因 為 糖 尿 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共 有 54 人, 使 用 中 醫 台 灣 民 俗 療 法 及 其 他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分 別 為 42.6%,42.6%, 35.2% 其 中 有 49 人 有 特 別 回 答 確 切 的 種 類 : 使 用 中 醫 1 人, 中 藥 18 人, 氣 功 3 人, 靜 坐 1 人 口 服 方 式 使 用 ( 包 括 中 藥 草 藥 健 康 食 品 天 然 食 物 特 殊 飲 食 ) 有 46 人 (85.2%) 為 最 多 過 去 一 年 內 因 為 糖 尿 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的 方 式 中,44.4% 自 己 治 療,55.6% 找 非 專 業 人 士 或 專 業 的 另 類 醫 學 治 療 ( 醫 ) 師 治 療 過 去 一 年 內, 因 為 糖 尿 病 找 另 類 醫 學 治 療 ( 醫 ) 師 治 療 的 次 數 1 至 5 次 占 27.8%, 沒 有 占 63.0% 過 去 一 年 內, 因 為 糖 尿 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的 時 間 大 於 一 個 月 以 上 有 72.2%, 使 用 時 間 大 於 六 個 月 以 上 有 48.1% 過 去 一 年 內, 因 為 糖 尿 病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每 星 期 使 用 頻 率, 以 5 至 7 次 為 最 多, 占 55.6% 認 為 完 全 沒 有 使 經 濟 負 擔 變 重 者 占 74.1% 資 訊 來 源 主 要 來 自 親 友, 占 68.5% 對 於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治 療 糖 尿 病 的 療 效, 中 等 程 度 滿 意 者 占 44.4%, 如 果 加 入 滿 意 和 極 滿 意 者, 則 滿 意 度 高 達 81.4% 54 位 回 答 過 去 一 年 內 有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療 法 者, 全 部 都 同 時 使 用 西 醫 療 法, 其 中 42 人 占 77.8%, 不 會 告 訴 醫 護 人 員 會 告 訴 醫 護 人 員 有 12 人, 占 22.2%, 其 中 75% 的 人 會 告 訴 醫 師 41
55 第 五 節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與 血 糖 控 制 糖 化 血 色 素 (HbA1c) 可 以 代 表 抽 血 前 3 至 4 個 月 的 血 糖 的 加 權 平 均 值 ( 前 一 個 月 的 比 重 占 50%, 再 前 一 個 月 的 比 重 占 25%, 前 三 至 四 個 月 的 比 重 占 25%), 被 用 來 代 表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情 況 HbA1c 用 美 國 糖 尿 病 學 會 的 嚴 格 標 準 分 2 組, 以 HbA1c<7% 表 示 控 制 良 好 ;HbA1c 7% 表 示 控 制 不 好 用 美 國 糖 尿 病 醫 師 認 證 計 畫 分 3 組, 以 HbA1c <7% 表 示 控 制 良 好 ;>9% 則 表 示 控 制 不 好 再 以 HbA1c 每 增 加 1% 分 為 1 組, 共 分 5 組 更 進 一 步 瞭 解 HbA1c 的 準 確 分 配 由 於 HbA1c 為 一 連 續 變 項, 不 同 的 分 組 或 許 會 影 響 判 讀 結 果, 故 再 由 平 均 值 做 一 次 t-test 來 分 析 比 較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HbA1c 分 別 分 成 2 組 (<7%; 7%), 3 組 (<7%, 7% and 9%,>9%) 和 5 組 (<7%, 7% and<8%, 8% and<9%, 9%and<10%, 10%) 並 計 算 平 均 值 來 做 統 計, 由 不 同 的 標 準 來 瞭 解 糖 尿 病 的 控 制 情 況 結 果 不 管 是 用 卡 方 檢 定 或 t- test 皆 顯 示 HbA1c 與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並 無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差 異 ( 表 4-12 至 4-23) 唯 分 五 組 時 有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者,HbA1c 呈 較 高 的 趨 勢 (p=0.068) 第 六 節 影 響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相 關 因 素 把 性 別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居 住 情 況 糖 尿 病 類 型 罹 病 期 ( 分 42
56 5 組 ) 併 發 症 數 目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血 糖 控 制 情 形 ( 用 HbA1c 代 表 )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及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當 自 變 項, 把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三 種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各 做 一 次 統 計 ) 當 依 變 項, 用 多 元 羅 吉 斯 逐 步 反 向 迴 歸 分 析 (multiple logistic regression using backward stepwise method) 作 統 計 並 先 使 用 強 迫 輸 入 法 (enter), 在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下, 來 得 出 完 整 模 式 (full model) 以 做 參 考 ( 表 4-24) 在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ever used) 下 : 由 此 迴 歸 統 計 所 建 立 的 模 型, 只 有 罹 病 期 和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沒 有 被 刪 除, 結 果 顯 示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中, 同 時 使 用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和 藥 物 這 一 組 (odds ratio=1.62, 95%CI= ) ( 參 考 組 別 : 缺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治 療 方 式 ) 不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只 有 罹 病 期 (>10, 15 年 )(odds ratio=2.56, 95%CI= ) ; 罹 病 期 (>15, 20 年 )(odds ratio=2.98, 95%CI= ); 罹 病 期 (>20 年 )(odds ratio=3.12, 95%CI= ) ( 參 考 組 別 :>1, 5 年 ),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表 4-25)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used in the past year) 的 情 形 下 : 由 此 迴 歸 統 計 所 建 立 的 模 型, 只 有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和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沒 有 被 刪 除, 結 果 顯 示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中, 沒 有 完 整 接 受 過 43
57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 缺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人 的 衛 教 ) 且 或 有 接 受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的 衛 教 這 一 組 (odds ratio=1.95, 95%CI= )( 參 考 組 別 : 完 整 接 受 過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且 或 有 接 受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的 衛 教 ), 不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只 有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中, 同 時 使 用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和 藥 物 這 一 組 (odds ratio=2.01, 95%CI= ) ( 參 考 組 別 : 缺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治 療 方 式 ),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表 4-26)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第 三 種 計 算 人 數 方 式 有 使 用 : 包 括 曾 經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過 去 一 年 內 仍 繼 續 使 用 和 過 去 一 年 內 才 開 始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沒 有 使 用 : 曾 經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過 去 一 年 內 不 再 使 用 ) 的 情 形 下 : 由 此 迴 歸 統 計 所 建 立 的 模 型, 只 有 罹 病 期 是 否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和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沒 有 被 刪 除, 結 果 為 罹 病 期 (>5, 10 年,odds ratio=0.30, 95%CI= ); 罹 病 期 (>10, 15 年,odds ratio=0.14, 95%CI= ); 罹 病 期 (>15, 20 年,odds ratio=0.45, 95%CI= ); 罹 病 期 (>20 年, odds ratio=0.25, 95%CI= )( 參 考 組 別 :>1, 5 年 ), 不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沒 有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odds ratio=0.38, 95%CI= )( 參 考 組 別 : 有 加 入 醫 療 改 善 方 案 ), 不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中, 沒 有 完 整 接 受 過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 缺 44
58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人 的 衛 教 ) 且 或 有 接 受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的 衛 教 這 一 組 (odds ratio=7.58, 95%CI= )( 參 考 組 別 : 完 整 接 受 過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人 的 衛 教 且 或 有 接 受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的 衛 教 ),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 表 4-27) 三 種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在 調 整 性 別 和 年 齡 下, 再 各 做 一 次 迴 歸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結 論 一 樣 總 結 以 上 的 結 果 如 下 : (1) 在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ever used) 的 情 形 下 : 罹 病 期 >10 年,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2)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used in the past year) 的 情 形 下 : 西 醫 治 療 方 式 中 同 時 使 用 飲 食 控 制 運 動 和 藥 物 這 一 組, 具 統 計 上 的 意 義,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3) 過 去 一 年 內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情 形 下 ( 第 三 種 計 算 人 數 方 式 ): 是 否 接 受 過 糖 尿 病 衛 教 中, 沒 有 完 整 接 受 過 護 理 衛 教 師 營 養 師 和 醫 師 三 種 的 衛 教 ( 缺 少 其 中 1 至 2 種 人 的 衛 教 ) 且 或 有 接 受 其 他 醫 護 人 員 的 衛 教 這 一 組, 傾 向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45
59 表 4-1: 研 究 對 象 的 基 本 資 料 及 得 糖 尿 病 開 始 至 受 訪 為 止, 是 否 使 用 另 類 醫 學 的 比 較 (n = 221) 項 目 人 數 (%) 有 使 用 沒 有 使 用 p value* 另 類 醫 學 另 類 醫 學 全 部 人 數 (47.5%) 116(52.5%) 性 別 男 性 108(48.9% ) 51(48.6% ) 57(49.1% ) 女 性 113(51.1% ) 54(51.4% ) 59(50.9% ) 年 齡 < 30 歲 4(1.8%) 3(2.9%) 1(0.9%) 歲 142(64.3%) 67(63.8%) 75(64.7%) > 65 歲 75(33.9%) 35(33.3%) 40(34.5%) 教 育 程 度 不 識 字 48(21.7%) 26(24.8%) 22(19.0%) 國 小 70(31.7%) 34(32.4%) 36(31.0%) 國 中 33(14.9%) 15(14.3%) 18(15.5%) 高 中 職 39(17.6%) 18(17.1%) 21(18.1%) 專 科 大 學 31(14.0%) 12(11.4%) 19(16.4%) 居 住 情 況 獨 居 14(6.3%) 7(6.7%) 7(6.0%) 與 家 人 同 住 207(93.7%) 98(93.3%) 109(94.0%) 糖 尿 病 類 型 第 一 型 6(2.7%) 4(3.8%) 2(1.7 %) 第 二 型 214(96.8%) 100(95.2%) 114(98.3%) 其 他 特 異 型 1(0.5%) 1(1.0%) 0(0%) 罹 病 期 >1 and 5 年 69(31.2%) 25(23.8%) 44(37.9%) >5 and 10 年 48(21.7%) 16(15.2%) 32(27.6%) >10 and 15 年 46(20.8%) 27(25.7%) 19(16.4%) >15 and 20 年 28(12.7%) 18(17.1%) 10(8.6%) >20 年 30(13.6%) 19(18.1%) 11(9.5%) 併 發 症 有 146(66.1%) 70(66.7%) 76(65.5%) 1 種 88(39.8%) 41(39.0%) 47(40.5%) 2 種 39(17.6%) 17(16.2%) 22(19.0%) 3 種 以 上 19(8.6%) 12(11.5%) 7(6.0%) 沒 有 75(33.9%) 35(33.3%) 40(34.5%) 46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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