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九十三年招生覆試計畫
|
|
- 倬安 夏侯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考 選 簡 章 壹 考 選 對 象 畢 業 系 所 及 資 格 : 一 對 象 及 畢 業 系 所 : ( 一 ) 對 象 :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且 無 外 國 國 籍, 年 滿 20 歲 至 29 歲, 在 國 內 公 立 或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或 教 育 部 認 可 之 國 外 大 學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具 學 士 ( 含 ) 以 上 學 位 之 社 會 男 女 青 年, 並 符 合 本 簡 章 所 訂 之 資 格 基 準, 志 願 服 務 軍 旅 者, 得 參 加 本 局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甄 選 ( 二 ) 畢 業 系 所 : 1 特 種 情 報 組 : 系 所 不 限 2 特 種 電 訊 組 : 以 電 算 機 學 門 工 程 學 門 數 學 及 統 計 學 門 自 然 科 學 學 門 為 限 二 資 格 : ( 一 ) 年 齡 限 制 : 民 國 82 年 1 月 1 日 以 前 出 生 至 民 國 7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出 生 者 ( 二 ) 體 格 限 制 : 1 身 高 : 男 性 160 公 分 至 195 公 分, 女 性 155 公 分 至 185 公 分 2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值 計 算 公 式 為 體 重 公 斤 除 以 身 高 公 尺 平 方 ) 男 性 在 17 至 31, 女 性 在 17 至 26, 例 : 體 重 80 公 斤 身 高 170 公 分,BMI 為 80/(1.7) 2 = 視 力 : 兩 眼 裸 視 視 力 或 最 佳 矯 正 視 力 達 0.8 以 上, 且 兩 眼 配 鏡 度 數 ( 屈 光 度 加 二 分 之 一 散 光 屈 光 度 ) 均 在 六 屈 光 度 (600 度 ) 以 內 曾 接 受 眼 角 膜 ( 雷 射 ) 屈 光 手 術 1 年 以 上, 檢 查 無 後 遺 症 者, 方 得 報 考 4 身 體 任 何 部 分 有 刺 青 ( 紋 身 ), 經 體 格 檢 查 ( 以 下 簡 稱 體 檢 ) 醫 院 鑑 定 為 不 合 格 者, 一 律 不 得 報 考 5 其 他 體 檢 項 目 須 符 合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體 檢 體 格 區 分 表 ( 如 附 件 1) 6 體 檢 採 網 路 預 約 制, 於 民 國 102 年 4 月 16 日 前, 考 生 須 依 考 選 簡 章 指 定 之 醫 院 及 事 項 ( 如 附 件 2), 於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全 球 資 訊 網 ( 預 約 及 自 費 新 臺 幣 1,200 第 1 頁, 共 32 頁
2 元 實 施 體 檢, 並 應 於 受 檢 時 誠 實 告 知 過 去 病 史 與 隱 藏 性 病 症, 如 刻 意 隱 瞞, 於 入 學 後 因 疾 病 復 發 致 體 格 不 符 考 選 簡 章 所 定 基 準, 則 核 予 退 學 7 考 生 僅 得 擇 一 指 定 醫 院 辦 理 體 檢, 一 經 受 檢 即 不 得 再 赴 其 他 醫 院 辦 理 體 檢, 並 應 妥 為 保 存 體 檢 表 正 本 1 份, 於 入 學 報 到 時 繳 交, 以 利 體 格 資 料 查 驗 及 建 檔 使 用 8 體 檢 結 果 1 年 內 有 效 ( 可 跨 年, 民 國 101 年 3 月 22 日 以 後 ), 並 以 附 件 1 基 準 審 查 之 9 役 男 已 實 施 徵 兵 體 檢 者, 必 須 於 報 名 時 檢 附 役 男 體 格 檢 查 表 影 本, 未 檢 附 者, 判 定 為 不 合 格 但 後 備 役 士 官 兵 免 附 10 考 生 體 格 經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考 選 會 ( 以 下 稱 考 選 會 ) 體 檢 審 查 組 實 施 體 檢 表 書 面 複 審, 鑑 定 為 不 符 合 體 格 規 定 者, 寄 發 不 合 格 原 因 通 知 單 ( 三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得 報 名 參 加 考 選 : 1 曾 受 刑 之 宣 告 保 安 處 分 保 護 處 分 強 制 戒 治 觀 察 勒 戒 者, 不 得 報 考 但 少 年 符 合 少 年 事 件 處 理 法 第 83 條 之 1 第 1 項 規 定 或 受 緩 刑 宣 告 期 滿 未 經 撤 銷 者, 不 在 此 限 2 曾 經 就 讀 軍 事 學 校 遭 開 除 學 籍 者, 於 離 校 後 3 年 內, 不 得 報 考 ( 以 入 學 報 到 日 期 為 準 ) ( 四 )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經 許 可 進 入 臺 灣 地 區 者, 須 在 臺 灣 地 區 設 有 戶 籍 滿 20 年 ; 香 港 及 澳 門 地 區 人 民 經 許 可 進 入 臺 灣 地 區 者, 須 在 臺 灣 地 區 設 有 戶 籍 滿 10 年 ( 五 ) 同 時 具 外 國 國 籍 者, 可 先 行 參 加 考 選, 惟 經 錄 取 後, 應 於 入 學 前, 依 國 籍 法 第 20 條 規 定 放 棄 外 國 國 籍, 並 出 具 已 向 該 國 政 府 或 其 駐 外 單 位 申 請 放 棄 國 籍 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以 及 遞 送 證 明, 始 得 入 學 報 到 未 放 棄 外 國 國 籍 者, 取 銷 錄 取 資 格, 於 受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發 現 者, 取 銷 錄 取 資 格, 並 核 予 退 學, 考 生 及 家 長 不 得 有 異 議 ( 六 ) 符 合 以 下 身 分 者, 不 得 報 考 : 1 女 性 士 官 退 伍 未 志 願 納 入 後 備 役 2 自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臺 灣 警 察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並 授 給 預 備 軍 官 或 預 備 士 官 適 任 證 書, 以 後 備 軍 人 列 管 人 員, 不 得 報 考 3 後 備 役 軍 官 再 入 營 服 軍 官 役, 依 陸 海 空 軍 軍 官 士 官 志 願 留 營 入 營 甄 選 服 役 規 則 及 其 相 關 法 令 辦 理 4 其 他 法 令 規 定 者 第 2 頁, 共 32 頁
3 ( 七 ) 入 學 後 經 醫 師 證 明 罹 患 法 定 傳 染 疾 病, 由 軍 事 情 報 學 校 審 查 決 議 辦 理 退 學 ( 八 ) 後 備 役 士 官 兵 報 考 者, 離 營 前 最 後 2 年 考 績 甲 等 ( 未 辦 考 績 者 免 ) 及 無 品 德 方 面 記 過 以 上 之 處 分 但 連 帶 處 分 者 不 在 此 限 ( 九 ) 在 營 義 務 役 及 志 願 役 士 官 兵 於 民 國 102 年 6 月 3 日 前 服 役 期 滿 退 伍 者, 得 參 加 考 選 三 不 合 前 述 考 選 對 象 畢 業 系 所 及 資 格 基 準 人 員, 如 在 入 學 前 經 察 覺 者, 取 銷 其 錄 取 資 格 ; 受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察 覺 者, 一 律 取 銷 錄 取 資 格, 並 核 予 退 學 ; 於 任 官 後 查 獲, 依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貳 報 名 程 序 : 一 作 業 期 程 :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報 名 及 作 業 期 程 表 區 分 時 間 備 考 體 檢 日 期 通 信 報 名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二 ) 前 考 試 原 訂 初 複 試 時 民 國 102 年 3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至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准 考 證 寄 發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6 月 10 日 ( 星 期 一 ) 考 試 初 試 - 筆 試 及 民 國 102 年 6 月 22 日 ( 星 期 六 ) 日 體 能 鑑 測 期 複 試 - 性 向 測 民 國 102 年 7 月 20 日 ( 星 期 六 ) 驗 及 口 試 初 試 成 績 及 複 試 通 知 函 寄 發 日 期 錄 取 通 知 單 寄 發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民 國 102 年 8 月 23 日 ( 星 期 五 ) 入 學 報 到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9 月 2 日 ( 星 期 一 ) 間, 如 遇 天 然 災 害 等 不 可 抗 力 之 因 素, 並 經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告 當 日 不 上 班, 則 當 日 考 試 順 延 實 施, 順 延 時 間 如 次 : 1. 初 試 - 筆 試 及 體 能 鑑 測 : 順 延 至 民 國 102 年 6 月 29 日 ( 星 期 六 ) 舉 行 2. 複 試 - 性 向 測 驗 及 口 試 : 順 延 至 民 國 102 年 7 月 27 日 ( 星 期 六 ) 舉 行 二 報 名 ( 免 費 ): 採 郵 件 通 信 報 名 方 式 辦 理 請 將 下 列 報 名 時 應 檢 附 資 料, 以 掛 號 方 式 郵 寄 至 100 臺 北 市 郵 局 第 584 號 信 箱, 考 選 會 收 ( 以 民 國 102 年 4 月 30 日 郵 戳 為 憑, 逾 時 不 予 受 理 ), 掛 號 收 執 聯 請 自 行 妥 善 保 存, 作 為 查 詢 收 件 之 依 據 ( 一 ) 報 名 表 1 份 ( 可 來 函 索 取 簡 章 或 至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全 球 資 訊 網 下 載 網 址 為 ), 表 內 各 欄 務 必 第 3 頁, 共 32 頁
4 以 正 楷 詳 實 填 寫, 切 勿 潦 草 ( 報 名 組 別 依 限 定 科 系 勾 選, 考 選 會 得 依 規 定 改 正, 並 通 知 考 生,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 先 行 貼 妥 照 片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背 面 影 本, 並 至 相 關 單 位 完 成 查 核 ( 至 戶 籍 地 鄉 ( 鎮 ) 市 區 公 所 實 施 役 男 體 位 查 核 簽 署 ; 另 具 後 備 役 士 官 兵 身 分 者 須 至 所 屬 戶 籍 地 縣 市 後 備 指 揮 部 實 施 身 分 紀 錄 查 核 簽 署 ; 屆 退 之 在 營 義 務 役 士 官 兵 及 志 願 士 兵 報 考 者 須 由 單 位 實 施 身 分 紀 錄 查 核 簽 署, 各 類 身 分 別 查 核 單 位 對 照 表 如 附 件 3) ( 二 )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背 面 影 本 各 1 份, 請 分 別 實 貼 於 報 名 表 上 ( 三 ) 考 生 最 近 3 個 月 內 2 吋 脫 帽 半 身 正 面 照 片 ( 須 見 兩 耳 光 面 紙 )1 式 3 張 ( 不 得 配 戴 深 色 鏡 片 眼 鏡 或 有 色 隱 形 眼 鏡, 亦 不 得 使 用 合 成 照 片 ), 背 面 填 寫 姓 名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其 中 1 張 請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上, 餘 2 張 請 浮 貼 於 A4 空 白 紙 ) ( 四 )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1 份 ( 應 屆 畢 業 考 生 於 報 名 時, 得 以 學 生 證 正 背 面 影 本 替 代 須 註 明 就 讀 科 系,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前 完 成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寄 繳, 逾 期 視 同 自 願 放 棄 資 格 ; 若 為 國 外 之 大 專 校 院 畢 業 證 書, 須 至 我 駐 外 單 位 辦 理 驗 證 及 開 具 證 明 文 件, 方 可 據 以 採 用 ( 國 外 學 歷 依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 ( 五 ) 至 簡 章 指 定 之 國 軍 醫 院 或 公 立 醫 院 辦 理 之 體 格 檢 查 表 影 本 1 份 役 男 已 實 施 徵 兵 體 檢 者, 必 須 檢 附 役 男 體 格 檢 查 表 影 本 但 後 備 役 士 官 兵 免 附 ( 六 )3 個 月 內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1 份 ( 須 含 本 人 及 雙 親 之 戶 籍 謄 本, 不 得 以 戶 口 名 簿 代 替, 戶 籍 謄 本 記 事 欄 記 事 勿 省 略 ) ( 七 ) 繳 交 自 傳 1 篇 ( 含 生 涯 規 劃 社 團 活 動 經 歷, 另 所 屬 系 所 畢 業 論 文 摘 要 或 專 業 著 述 等 可 自 由 檢 附, 俾 利 口 試 前 實 施 資 料 審 查 ) ( 八 ) 證 照 ( 書 ) 或 相 關 語 文 成 績 證 明 ( 成 績 單 或 證 書 ) 影 本 1 份 ( 無 取 得 者 及 非 規 定 類 別 證 明 文 件 免 附 ) ( 九 ) 申 請 免 智 力 測 驗 或 體 能 鑑 測 證 明 ( 不 申 請 者 免 附 ) ( 十 ) 退 伍 證 明 影 本 ( 未 役 社 會 青 年 免 附 ), 屆 退 之 在 營 義 務 役 士 官 兵 及 志 願 士 兵 報 考 者, 可 先 行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其 退 伍 令 影 本 得 於 核 發 准 考 證 7 天 前 ( 民 國 102 年 6 月 3 日 前 ) 傳 真 至 考 選 會 ( 傳 真 電 話 : ) 補 證, 並 以 電 話 確 認 ( 十 一 ) 信 封 1 個 ( 郵 局 標 準 A4 大 小 信 封, 請 填 妥 收 件 人 姓 名 地 址 及 郵 遞 區 號 ) 及 32 元 郵 票 1 張 ( 無 須 黏 貼 於 信 封 ), 以 利 辦 第 4 頁, 共 32 頁
5 理 郵 寄 准 考 證 ( 如 未 附 足 額 郵 資 或 收 件 人 姓 名 地 址 填 寫 不 清 錯 誤 而 致 使 郵 件 逾 時 或 遺 失 者, 考 生 應 自 負 責 任 ) ( 十 二 ) 上 述 各 項 資 料 應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 以 郵 戳 日 期 為 憑 ) 前 繳 交, 缺 件 者 視 同 不 合 格 人 員, 不 予 核 發 准 考 證 三 考 選 會 將 針 對 考 生 提 供 之 資 料 實 施 審 查, 審 查 合 格 者, 於 期 程 內 統 一 寄 發 准 考 證 ; 資 格 審 查 不 合 格 者, 不 予 核 發 准 考 證, 僅 以 專 函 通 知 考 生, 但 不 退 還 報 名 所 繳 資 料 四 考 生 報 名 時 所 繳 之 各 項 資 料, 將 於 入 學 報 到 時 統 一 查 驗 正 本, 凡 有 偽 造 變 造 假 借 冒 用 證 件 或 隱 匿 虛 報 不 實 身 分 或 報 考 之 身 分 資 格 條 件 不 符 考 選 簡 章 規 定 者, 一 律 取 銷 其 錄 取 資 格 ; 受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察 覺 者, 取 銷 其 錄 取 資 格, 並 核 予 退 學 ; 於 任 官 後 查 獲, 依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五 考 生 如 接 獲 役 男 入 營 徵 集 令, 可 持 考 選 會 核 發 之 准 考 證 或 錄 取 通 知 單 至 兵 役 單 位 辦 理 兵 役 延 期 徵 集 事 宜 ; 凡 考 生 未 依 規 定 辦 理 而 逕 自 入 營 者, 視 同 自 願 放 棄 報 考 或 錄 取 資 格 參 考 試 日 期 及 地 點 : 一 考 試 日 期 : 依 本 簡 章 第 貳 點 第 一 項 之 作 業 期 程 辦 理 二 考 試 地 點 : 初 複 試 地 點 均 於 國 防 大 學 政 治 作 戰 學 院 辦 理 (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中 央 北 路 2 段 70 號 ) 三 請 考 生 依 准 考 證 所 列 地 點 及 時 程 按 時 參 加 各 項 鑑 測 : 區 分 節 次 時 間 考 試 項 目 附 記 報 到 及 預 備 第 1 節 15 分 鐘 內, 其 餘 各 節 3 分 鐘 內, 得 准 入 場 應 初 試 - 筆 試 及 體 能 鑑 測 (6 月 22 日 ) 複 試 - 性 向 測 驗 及 口 試 (7 月 20 日 ) 上 午 下 午 第 1 節 第 2 節 國 文 英 文 第 3 節 專 業 科 目 第 4 節 智 力 測 驗 第 5 節 1500 體 能 鑑 測 全 天 口 試 試, 逾 時 不 得 應 試 2. 智 力 測 驗 超 過 13 時 48 分 以 後, 不 得 進 場 3. 體 能 鑑 測 方 式 如 有 異 動 必 要 時, 得 依 當 日 天 氣 狀 況 彈 性 調 整, 並 通 知 考 生 4. 考 試 時 間 若 有 異 動, 得 依 考 選 會 寄 發 之 准 考 證 所 載 時 間 為 主 請 依 複 試 通 知 函 通 知 時 間 報 到, 並 參 加 性 向 測 驗 及 口 試 第 5 頁, 共 32 頁
6 肆 考 試 科 目 命 題 範 圍 及 題 型 : 一 區 分 : 國 文 英 文 專 業 科 目 智 力 測 驗 體 能 鑑 測 性 向 測 驗 及 口 試 二 國 文 : 應 用 文 古 文 觀 止 及 作 文 ( 題 型 : 選 擇 20% 應 用 文 翻 譯 50% 作 文 30%) 三 英 文 : 字 彙 文 法 閱 讀 測 驗 翻 譯 及 作 文 ( 題 型 : 選 擇 50% 翻 譯 20% 作 文 30%) 四 專 業 科 目 : ( 一 ) 特 種 情 報 組 - 大 陸 問 題 與 兩 岸 關 係 研 究 ( 含 時 勢 新 聞 ) ( 題 型 : 選 擇 40% 簡 答 30% 及 申 論 30%) ( 二 ) 特 種 電 訊 組 - 計 算 機 概 論 及 通 訊 電 子 學 ( 計 算 機 概 論 50% 通 訊 電 子 學 50%; 題 型 : 選 擇 40% 簡 答 40% 及 計 算 20%) 五 智 力 測 驗 作 答 及 申 請 免 測 方 式 : ( 一 ) 作 答 方 式 : 1 採 電 腦 閱 卷, 作 答 前 必 須 詳 閱 試 題 本 答 案 卡 上 相 關 規 定, 答 案 卡 務 必 使 用 2B 軟 心 鉛 筆 作 答, 不 可 使 用 修 正 液 ( 帶 ) 修 正, 未 依 規 定 作 答 致 無 法 判 讀 答 案 者, 考 生 自 行 負 責 2 考 生 閱 讀 智 力 測 驗 指 導 說 明 20 分 鐘, 智 力 測 驗 實 際 測 驗 時 間 為 50 分 鐘, 收 發 試 卷 答 案 卡 10 分 鐘, 合 計 80 分 鐘, 請 考 生 注 意 考 試 時 間 配 置 ( 二 ) 申 請 免 測 方 式 : 參 加 102 年 國 軍 智 力 測 驗 成 績 達 100 分 者 ( 證 明 文 件 須 加 蓋 測 驗 單 位 章 戳 ) 六 體 能 鑑 測 項 目 及 申 請 免 測 方 式 : ( 一 ) 鑑 測 項 目 : 1 男 性 :10 分 鐘 內, 完 成 1600 公 尺 徒 手 跑 步 2 女 性 :5 分 鐘 30 秒 內, 完 成 800 公 尺 徒 手 跑 步 3 體 能 鑑 測 時 如 遇 大 雷 雨 等 特 殊 狀 況 不 宜 實 施 徒 手 跑 步 測 驗 時, 得 由 試 場 主 任 會 同 體 能 鑑 測 督 導 官 研 商 後, 報 請 考 選 會 發 布 改 測 體 能 測 驗 替 代 項 目 : (1) 男 性 1 分 鐘 內 完 成 基 準 俯 地 挺 身 動 作 20 下 為 合 格 ; 俯 地 挺 身 動 作 基 準 : 俯 地 直 臂 轉 曲 臂, 下 巴 距 地 15 公 分, 雙 臂 內 關 微 貼 於 胸 部 外 側, 雙 腳 伸 直 併 攏, 腳 尖 著 地, 上 下 直 臂 曲 臂 來 回 計 1 次 (2) 女 性 1 分 鐘 內 完 成 基 準 俯 地 挺 身 動 作 4 下 為 合 格 ; 俯 地 挺 身 動 第 6 頁, 共 32 頁
7 作 基 準 : 俯 地 直 臂 轉 曲 臂, 下 巴 距 地 25 公 分, 雙 臂 內 關 微 貼 於 胸 部 外 側, 雙 腳 伸 直 併 攏, 腳 尖 著 地, 上 下 直 臂 曲 臂 來 回 計 1 次 ( 二 ) 申 請 免 測 方 式 : 1 1 年 內 曾 參 加 體 適 能 檢 測 徒 手 跑 步 成 績 合 格 者 ( 證 明 文 件 須 加 蓋 檢 測 學 校 章 戳, 如 附 件 ) 2 1 年 內 曾 參 加 國 軍 各 招 募 班 隊 體 能 鑑 測 徒 手 跑 步 成 績 合 格 者 ( 證 明 文 件 須 加 蓋 測 驗 單 位 章 戳 ) 3 自 103 年 起, 以 體 適 能 檢 測 全 面 替 代 體 能 鑑 測, 成 績 均 達 中 等 者 為 合 格 七 性 向 測 驗 : 非 屬 考 試 性 質 科 目, 並 無 基 準 答 案, 請 依 個 人 實 際 狀 況 填 答, 作 為 人 事 甄 選 參 考 八 口 試 : 除 一 般 儀 態 及 口 語 表 達 外, 有 關 報 考 動 機 家 庭 狀 況 自 傳 審 閱 學 習 過 程 工 作 經 驗 社 團 經 歷 生 涯 規 劃 軍 事 常 識 時 事 新 聞 一 般 常 識 等 亦 納 為 綜 合 審 視 評 鑑 範 圍, 以 審 認 是 否 適 任 情 報 工 作 ( 口 試 成 績 凡 未 達 60 分 者, 列 為 不 合 格, 不 予 錄 取 ) 伍 測 驗 一 般 規 定 : 一 凡 國 文 英 文 專 業 科 目 智 力 測 驗 體 能 鑑 測 性 向 測 驗 或 口 試 任 一 節 缺 考 者, 不 得 藉 任 何 理 由 繼 續 參 加 爾 後 各 節 測 驗 二 應 考 人 應 按 規 定 時 間 入 場, 第 1 節 15 分 鐘 內, 其 餘 各 節 3 分 鐘 內, 得 准 入 場 應 試, 逾 時 不 得 應 試 智 力 測 驗 入 場 應 試 至 測 驗 終 止, 始 可 離 場, 國 文 英 文 及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開 始 後 30 分 鐘 後 始 可 離 場, 違 者 取 銷 應 試 資 格 三 每 節 測 驗 時 應 攜 帶 准 考 證 及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 國 民 身 分 證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駕 照 護 照 或 貼 有 相 片 之 健 保 IC 卡 ) 入 場 應 試, 並 請 於 體 能 鑑 測 時 自 備 舒 適 之 體 育 服 裝 及 運 動 鞋, 嚴 禁 穿 著 釘 鞋 四 應 考 人 應 恪 遵 考 試 規 定 ( 如 附 件 5), 違 犯 者, 由 試 場 監 試 人 員 口 頭 告 知 應 考 人, 並 登 錄 試 場 記 載 表, 經 考 選 會 開 會 討 論 通 過, 依 考 試 規 定 辦 理 五 應 考 人 准 考 證 如 遺 失 或 毀 損, 得 申 請 補 發, 惟 以 1 次 為 限, 申 請 補 發 應 於 考 試 開 始 前, 持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及 原 報 名 時 繳 交 之 照 片 1 張, 至 考 場 設 置 之 服 務 處 辦 理 補 發 事 宜 第 7 頁, 共 32 頁
8 六 各 項 考 選 規 劃 日 期 及 地 點 如 遇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有 變 更 必 要 時, 考 選 會 將 透 過 媒 體 及 在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全 球 資 訊 網 公 告 陸 成 績 評 定 與 錄 取 : 一 成 績 計 算 及 比 序 採 國 文 30%+ 英 文 30%+ 專 業 科 目 30%+ 口 試 10% + 學 歷 證 書 ( 照 ) 或 成 績 證 明 加 分 之 比 例 加 總 計 分 為 準 ; 總 分 相 同 者, 以 專 業 科 目 成 績 高 者 為 比 序 在 前, 若 前 2 者 相 同 者 以 英 文 成 績 高 者 為 比 序 在 前, 若 前 3 者 相 同 者 以 國 文 成 績 高 者 為 比 序 在 前, 若 前 4 者 相 同 者 以 智 力 測 驗 成 績 高 者 為 比 序 在 前 二 具 有 下 列 學 歷 證 書 ( 照 ) 或 語 文 成 績 證 明 者 得 以 加 分 ( 報 名 時 請 檢 附 影 本 1 份 ): ( 一 ) 具 有 電 算 機 學 門 之 所 有 學 類 電 資 工 程 學 類 機 械 工 程 學 類 外 國 語 文 學 類 翻 譯 學 類 經 濟 學 類 政 治 學 類 等 與 本 局 工 作 相 關 之 碩 士 學 歷 者 ( 加 10 分 ), 或 具 技 術 證 照 者 依 附 件 6 7 各 款 情 形 給 予 3 分 5 分 或 10 分 加 分, 以 最 高 者 且 1 次 為 限 ( 二 ) 具 有 語 文 成 績 證 明 者, 依 附 件 8 各 項 給 予 5 分 或 10 分 加 分, 以 最 高 者 且 1 次 為 限 三 凡 有 任 何 1 科 缺 考 零 分 或 智 力 測 驗 成 績 未 達 100 分 ( 含 ) 以 上 或 體 能 鑑 測 不 合 格 或 口 試 不 合 格 ( 未 達 60 分 ) 者, 均 不 予 錄 取 四 未 達 安 全 查 核 ( 調 查 ) 標 準 或 認 有 不 適 任 情 報 工 作 者, 不 予 錄 取 五 錄 取 通 知 : 依 本 簡 章 表 訂 期 程, 由 考 選 會 統 一 以 限 時 掛 號 方 式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單, 未 錄 取 者 不 通 知 ( 備 取 人 員 將 於 正 取 人 員 報 到 當 日 1300 時 起 至 1700 時 止, 依 備 取 順 序, 以 電 話 通 知 備 取 人 員 報 到 地 點 及 時 間, 考 生 如 因 個 人 因 素 未 能 接 聽 電 話 者, 視 同 放 棄 遞 補, 考 生 及 家 長 不 得 異 議 ) 六 考 選 作 業 初 試 成 績 將 寄 發 成 績 單, 複 試 成 績 不 提 供 成 績 查 詢 考 生 如 對 公 布 之 成 績 有 異 議, 應 於 成 績 公 布 3 日 內 填 具 考 試 成 績 複 查 表 ( 如 附 件 9), 傳 真 至 考 選 會 ( ) 辦 理 成 績 複 查 ( 請 同 時 以 電 話 確 認 ), 複 查 以 1 次 為 限 ( 智 力 測 驗 成 績 不 接 受 複 查 ), 逾 期 申 請 視 同 放 棄 柒 入 學 報 到 及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相 關 規 定 : 一 入 學 報 到 時 間 : 依 考 選 會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單 所 通 知 之 規 定 時 間, 持 錄 取 通 知 單 畢 業 證 書 體 檢 表 國 民 身 分 證 放 棄 外 國 國 籍 相 關 證 明 ( 限 具 外 國 國 籍 者 ) 退 伍 證 明 加 分 證 明 ( 證 書 證 照 或 語 文 成 績 證 明 等 無 加 分 者 免 附 ) 申 請 智 力 測 驗 與 體 能 鑑 測 免 測 證 明 第 8 頁, 共 32 頁
9 入 學 志 願 書 ( 如 附 件 10) 及 保 證 書 ( 如 附 件 11) 等 正 本 資 料 及 規 定 攜 帶 物 品 完 成 報 到, 另 攜 帶 報 到 所 需 鐵 公 路 捷 運 旅 費 票 根 ( 證 明 ), 於 報 到 後 檢 據 由 本 局 核 實 發 給 但 曾 完 成 與 錄 取 班 隊 同 等 級 之 新 生 入 伍 訓 練, 得 經 軍 事 情 報 學 校 核 准 免 訓, 另 行 通 知 入 學 報 到 時 間 及 地 點 凡 未 依 規 定 時 間 完 成 報 到, 或 報 到 時 未 繳 交 規 定 之 證 明 文 件 者, 一 律 取 銷 其 錄 取 資 格, 惟 應 繳 交 之 證 明 文 件 非 因 個 人 因 素 缺 件 者, 得 簽 具 缺 件 切 結 書 於 乙 週 內 實 施 補 件 查 驗 ( 切 結 書 如 附 件 12) 二 入 學 報 到 時 間 如 有 變 更, 除 由 考 選 會 以 專 人 電 話 通 知 外, 並 統 一 於 寄 發 之 錄 取 通 知 單 上 規 定 之 三 基 礎 教 育 : 社 會 男 女 青 年 ( 含 後 備 役 士 官 兵 ) 報 考 錄 取 者, 基 礎 教 育 修 業 期 限 計 52 週 ( 包 含 入 伍 教 育 8 週 及 學 年 教 育 44 週 含 軍 事 訓 練 專 業 課 程 及 專 精 教 育 ),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合 格 者, 授 予 軍 事 教 育 學 資, 並 發 給 結 業 證 書 四 錄 取 人 員 之 入 學 修 業 考 核 休 學 復 學 退 學 開 除 學 籍 授 予 軍 事 學 資 等 事 項, 依 軍 事 學 校 學 員 生 修 業 規 則 及 本 局 軍 事 情 報 學 校 學 員 生 手 冊 辦 理 五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因 個 人 志 趣 品 德 學 業 技 術 等 因 素 遭 退 學 及 任 官 前 因 故 退 學 或 任 官 後 不 適 服 現 役, 致 退 伍 日 未 服 滿 考 選 簡 章 所 定 現 役 最 少 年 限 者, 將 依 考 選 簡 章 軍 事 學 校 退 學 休 學 開 除 學 籍 學 生 服 役 處 理 辦 法 軍 事 學 校 預 備 學 校 軍 費 生 公 費 待 遇 津 貼 發 給 及 賠 償 辦 法 及 軍 事 學 校 預 備 學 校 軍 費 生 賠 償 公 費 待 遇 及 津 貼 作 業 要 點, 處 理 服 役 賠 償 在 教 育 期 間 公 費 待 遇 及 津 貼 等 相 關 問 題 六 休 學 退 學 或 開 除 學 籍 及 任 官 後 不 符 考 選 簡 章 規 定 取 銷 預 備 軍 官 身 分 之 處 理 : ( 一 ) 尚 未 履 行 兵 役 義 務 之 役 男, 通 知 其 戶 籍 地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依 法 辦 理 徵 兵 處 理 ( 二 ) 具 替 代 役 備 役 役 男 及 免 役 身 分 者, 通 知 其 戶 籍 地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依 規 定 辦 理 ( 三 ) 具 後 備 軍 人 或 補 充 兵 役 身 分 者, 通 知 其 戶 籍 地 後 備 軍 人 管 理 機 關, 依 後 備 軍 人 管 理 規 則 處 理 七 依 法 服 行 應 服 之 兵 役 時, 其 已 受 之 入 伍 及 軍 事 訓 練 時 間, 按 軍 事 學 校 退 學 休 學 開 除 學 籍 學 生 服 役 處 理 辦 法 規 定 折 服 役 期 捌 任 官 服 役 結 業 分 發 : 一 基 礎 教 育 期 滿 成 績 合 格 者, 以 少 尉 任 官 自 任 官 之 日 起, 服 預 備 軍 官 第 9 頁, 共 32 頁
10 現 役 5 年, 分 發 本 局 所 屬 單 位 二 服 役 期 間 任 官 停 年 屆 滿, 考 績 合 格 且 佔 上 階 官 額 者, 依 陸 海 空 軍 軍 官 士 官 任 官 條 例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之 相 關 規 定 逐 階 晉 任 三 後 備 役 士 官 兵 薪 給 依 軍 人 待 遇 條 例 規 定 辦 理, 後 備 軍 人 及 補 充 兵, 自 核 定 轉 服 預 備 軍 官 之 生 效 日, 由 後 備 指 揮 部 下 達 臨 時 召 集 令, 命 令 生 效 日 同 核 定 轉 服 預 備 軍 官 之 生 效 日, 支 領 新 階 待 遇 四 役 期 屆 滿 志 願 續 服 現 役 者, 得 依 陸 海 空 軍 軍 官 士 官 志 願 留 營 入 營 甄 選 服 役 規 則 陸 海 空 軍 軍 官 士 官 士 兵 志 願 留 營 入 營 甄 選 服 役 作 業 規 定 申 請 續 服 現 役 ; 未 經 核 定 續 服 現 役 者, 應 依 規 定 於 役 期 屆 滿 時 辦 理 退 伍 五 依 志 願 考 選 服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者, 辦 理 退 伍 或 停 役, 為 後 備 軍 人 ( 女 子 服 後 備 役 得 依 其 志 願 ) 玖 福 利 待 遇 : 一 錄 取 人 員 於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不 具 現 役 軍 人 身 分, 學 生 親 屬 不 適 用 現 行 軍 人 眷 屬 之 各 項 福 利 優 待 等 二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及 任 官 後 相 關 權 利 義 務 福 利 待 遇, 依 國 防 部 訂 頒 之 相 關 法 令 辦 理 ( 請 參 考 國 防 部 網 站 : 相 關 網 頁 ), 另 依 行 政 院 訂 頒 之 相 關 法 令, 於 任 官 後 得 按 月 支 領 情 報 職 務 加 給 拾 一 般 規 定 : 一 考 生 應 依 考 選 簡 章 規 定 繳 交 各 項 資 料, 如 考 生 繳 交 之 各 項 文 件 有 不 齊 或 模 糊 不 清 者, 考 選 會 得 要 求 補 正 或 解 釋, 如 未 能 依 簡 章 第 貳 點 作 業 期 程 時 間 完 成 補 正, 或 隱 匿 不 符 考 選 對 象 報 名 資 格 之 身 分 或 繳 交 之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有 偽 造 變 造 假 借 冒 用 等 不 實 情 況 或 經 審 查 資 格 不 符 合 者, 考 選 會 得 取 銷 報 名 或 錄 取 資 格, 如 經 錄 取 後, 發 現 上 述 情 事 或 不 符 報 名 資 格 者, 亦 取 銷 錄 取 資 格, 並 依 法 追 究 責 任 ; 於 接 受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察 覺 者, 即 予 退 學 或 開 除 學 籍 ; 於 任 官 後 查 獲 者, 則 依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當 事 人 及 家 長 不 得 異 議 二 錄 取 人 員 於 在 學 期 間, 經 察 覺 前 曾 實 施 安 全 查 核 ( 調 查 ) 程 序 中 所 提 供 之 資 訊, 有 隱 匿 事 實 或 為 不 實 之 陳 述 者, 應 予 退 學 ; 於 任 官 後 察 覺 者, 依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三 預 定 之 報 名 體 檢 考 場 考 試 日 期 入 學 報 到 等 時 間 地 點, 若 有 異 動 必 要 時, 考 選 會 得 於 完 成 公 告 程 序 後, 依 實 際 狀 況 彈 性 調 整 第 10 頁, 共 32 頁
11 四 簡 章 索 取 方 式 : 請 逕 向 各 地 區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各 大 學 校 院 軍 訓 室 索 取, 或 至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全 球 資 訊 網 ( 下 載 運 用 ( 簡 章 內 容 如 有 更 動, 以 另 行 公 告 內 容 為 主 ) 五 考 生 於 受 訓 開 始 至 任 官 命 令 生 效 之 日 前, 因 志 趣 不 合 或 其 他 因 素 考 量, 得 申 請 自 願 退 學 ; 任 官 命 令 生 效 之 日 起, 應 服 滿 至 少 5 年 預 備 軍 官 役 役 期, 服 役 期 間 除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外, 不 得 申 請 辦 理 提 前 退 伍, 因 故 退 伍 而 未 服 滿 考 選 簡 章 所 定 之 現 役 最 少 年 限 者, 依 軍 事 學 校 預 備 學 校 軍 費 生 公 費 待 遇 津 貼 發 給 及 賠 償 辦 法 應 依 尚 未 服 滿 現 役 最 少 年 限 之 比 例, 賠 償 在 校 期 間 所 受 領 之 公 費 待 遇 及 津 貼 第 11 頁, 共 32 頁
12 附 件 1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體 檢 體 格 區 分 表 考 生 各 項 檢 查 結 果 須 符 合 體 位 區 分 標 準 之 常 備 役 體 位 規 定, 並 達 本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體 檢 體 格 區 分 表 基 準 屬 體 位 區 分 標 準 之 替 代 役 體 位 免 役 體 位 及 體 位 未 定 者 列 為 不 合 格 項 次 區 分 基 準 備 考 請 01 身 高 體 按 照 年 度 檢 02 體 重 考 選 簡 章 醫 所 訂 基 準 院 03 視 力 依 空 腹 血 糖 檢 查 高 於 126mg/dl 者 慢 性 副 鼻 竇 炎 或 經 手 術 治 療 仍 有 大 量 鼻 膿 漏 者 不 合 格 不 合 格 下 列 代 碼 06 嚴 重 性 ( 第 四 度 ) 扁 桃 腺 肥 大 者 不 合 格 辦 理 直 腸 肛 門 瘻 管 經 治 療 未 滿 四 個 月 或 經 治 療 四 個 月 以 體 07 上, 仍 未 痊 癒 者 ; 直 腸 肛 門 瘻 管 經 手 術 後 導 致 肛 門 括 不 合 格 格 判 約 肌 受 損 而 致 大 便 失 禁 者 定 泌 尿 道 結 石 需 治 療, 尚 未 治 癒 者 脊 椎 骨 畸 形 彎 曲 超 過 二 十 度 明 顯 下 肢 靜 脈 曲 張 合 併 水 腫 或 皮 膚 病 變 者 ; 先 天 性 靜 不 合 格 不 合 格 : 合 格 ( 10 脈 畸 形 者 ; 深 部 靜 脈 栓 塞 經 檢 查 證 實 者 不 合 格 11 急 性 中 耳 炎 經 治 療 未 滿 六 個 月 或 經 治 療 六 個 以 上 者, 仍 有 聽 力 障 礙 者 ; 慢 性 中 耳 炎 合 併 聽 力 障 礙 者 不 合 格 12 一 耳 或 兩 耳 鼓 膜 穿 孔, 合 併 聽 力 障 礙 者 不 合 格 13 辨 色 力 異 常 ( 色 盲 色 弱 ) 不 合 格 兩 側 卵 巢 缺 失 或 摘 除 者 ; 第 二 性 徵 及 性 激 素 不 足 者 ; 懷 孕 期 間 至 產 後 六 個 月 者 ; 子 宮 摘 除 後, 影 響 訓 練 者 ; 骨 盆 腔 子 宮 輸 卵 管 卵 巢 炎 或 膿 瘍 未 治 癒 者 貧 血 經 診 斷 確 定, 男 性 血 色 素 未 達 12gm/dL, 女 性 血 色 素 未 達 11.5gm/dL 者 不 合 格 不 合 格 N ) 不 合 格 ( D ) 第 12 頁, 共 32 頁
13 附 件 2 體 檢 注 意 事 項 : 一 體 檢 醫 院 27 所 ( 國 軍 醫 院 11 所 民 間 公 立 醫 院 16 所 ); 實 際 體 檢 受 理 日 期 以 網 路 體 檢 預 約 系 統 公 告 為 準 二 體 檢 費 為 新 臺 幣 1,200 元 ( 不 受 理 體 檢 分 項 付 費 ), 由 考 生 自 行 負 擔 三 體 檢 採 網 路 預 約 方 式 辦 理, 由 考 生 逕 上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網 站 登 錄 預 約 ( 網 址 : 為 避 免 人 潮 擁 擠, 減 少 受 檢 者 等 候 時 間, 請 招 募 人 員 加 強 宣 導 考 生 儘 早 上 網 預 約 ; 考 生 僅 得 擇 一 指 定 醫 院 辦 理 體 檢, 一 經 受 檢 即 不 得 再 赴 其 他 醫 院 辦 理 體 ( 複 ) 檢 四 為 避 免 檢 查 結 果 影 響 考 生 權 益, 請 相 關 人 員 宣 導 考 生 遵 循 下 列 規 定 : ( 一 ) 上 午 受 檢 者, 前 一 日 下 午 2300 時 後, 勿 再 進 食 ; 下 午 受 檢 者, 當 日 上 午 0600 時 後, 勿 再 進 食 ( 二 ) 女 性 受 檢 者 避 開 生 理 期 間 受 檢 五 請 考 生 體 檢 完 成 後 於 醫 院 訂 定 時 間 ( 不 含 例 假 日, 約 10 個 工 作 天 ), 至 醫 院 領 取 體 檢 表, 並 請 招 募 人 員 協 助 宣 導 考 生 掌 握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規 劃 赴 醫 院 體 檢 時 間, 如 因 考 生 延 誤 體 檢 致 體 格 檢 查 表 無 法 於 報 名 截 止 日 前 獲 得, 不 得 要 求 延 長 報 名 時 間 六 考 生 報 名 時 須 繳 交 體 檢 表 影 本 1 份, 惟 另 應 妥 為 保 存 體 檢 表 正 本 1 份, 於 入 學 報 到 時 繳 交 給 錄 取 學 校 查 驗 ( 不 得 以 役 男 體 檢 表 代 替 ), 以 利 學 生 體 格 資 料 建 檔 七 受 檢 者 可 利 用 網 路 上 傳 相 片 電 子 檔 或 攜 帶 本 人 最 近 3 個 月 內 2 吋 脫 帽 半 身 正 面 照 片 1 式 3 張 及 身 分 證 明 辦 理 體 檢 ( 體 檢 表 使 用 相 片 須 與 報 名 表 相 同 ) 如 欲 報 考 年 度 其 他 國 軍 招 考 班 次, 請 於 體 檢 時 主 動 填 報 所 需 報 考 份 數, 以 不 超 過 3 份 為 原 則, 並 由 受 檢 者 自 行 準 備 增 加 份 數 之 照 片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考 選 指 定 醫 院 受 理 體 檢 時 間 參 考 表 地 區 體 檢 醫 院 電 話 地 址 受 理 時 間 北 部 地 區 國 防 醫 學 院 三 軍 總 醫 院 松 山 分 院 國 軍 桃 園 總 醫 院 國 軍 新 竹 醫 院 附 設 民 眾 診 療 服 務 處 轉 臺 北 市 松 山 區 健 康 路 131 號 桃 園 縣 龍 潭 鄉 中 興 路 168 號 新 竹 市 武 陵 路 3 號 週 一 三 五 上 午 週 二 四 上 午 週 二 五 上 午 第 13 頁, 共 32 頁
14 中 部 地 區 國 軍 臺 中 總 醫 院 國 軍 臺 中 總 醫 院 附 設 民 眾 診 療 服 務 處 中 清 院 區 轉 臺 中 市 太 平 區 中 山 路 2 段 348 號 臺 中 市 北 區 忠 明 路 500 號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國 軍 高 雄 總 醫 院 左 營 分 院 轉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軍 校 路 553 號 週 三 上 午 南 部 地 區 國 軍 高 雄 總 醫 院 國 軍 高 雄 總 醫 院 岡 山 分 院 轉 轉 161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中 正 1 路 2 號 高 雄 市 岡 山 區 大 義 2 路 1 號 週 一 三 五 上 午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週 一 三 五 下 午 花 蓮 地 區 國 軍 高 雄 總 醫 院 附 設 屏 東 民 眾 診 療 服 務 處 轉 國 軍 花 蓮 總 醫 院 屏 東 市 大 湖 路 58 巷 22 號 花 蓮 縣 新 城 鄉 嘉 里 路 163 號 週 二 三 上 午 週 一 三 四 上 午 外 島 地 區 三 軍 總 醫 院 澎 湖 分 院 附 設 民 眾 診 療 服 務 處 澎 湖 縣 馬 公 市 前 寮 里 90 號 週 三 上 午 民 間 公 立 醫 院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衛 生 署 基 隆 醫 院 衛 生 署 臺 北 醫 院 衛 生 署 苗 栗 醫 院 轉 轉 轉 轉 1120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新 民 路 152 號 基 隆 市 信 二 路 268 號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思 源 路 127 號 苗 栗 市 為 公 路 747 號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週 二 三 五 上 午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週 三 上 午 第 14 頁, 共 32 頁
15 民 間 公 立 醫 院 衛 生 署 豐 原 醫 院 衛 生 署 南 投 醫 院 衛 生 署 彰 化 醫 院 臺 大 醫 院 雲 林 分 院 斗 六 院 區 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嘉 義 分 院 衛 生 署 嘉 義 醫 院 衛 生 署 新 營 醫 院 衛 生 署 臺 南 醫 院 高 雄 榮 民 總 醫 院 臺 南 分 院 衛 生 署 臺 東 醫 院 衛 生 署 金 門 醫 院 連 江 縣 立 醫 院 轉 轉 轉 轉 轉 轉 轉 轉 轉 轉 轉 轉 1326 臺 中 市 豐 原 區 安 康 路 100 號 南 投 市 康 壽 里 復 興 路 478 號 彰 化 縣 埔 心 鄉 舊 館 村 中 正 路 2 段 80 號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雲 林 路 2 段 579 號 嘉 義 市 西 區 世 賢 路 2 段 600 號 嘉 義 市 西 區 北 港 路 312 號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信 義 街 73 號 臺 南 市 中 西 區 中 山 路 125 號 臺 南 市 永 康 區 復 興 路 427 號 臺 東 市 五 權 街 1 號 金 門 縣 金 湖 鎮 新 市 里 復 興 路 2 號 連 江 縣 ( 馬 祖 ) 南 竿 鄉 復 興 村 217 號 週 三 上 午 於 網 路 體 檢 預 約 系 統 公 告 日 期 為 準, 體 檢 時 間 為 下 午 週 二 至 週 五 上 午 週 三 上 午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週 一 下 午 週 二 上 午 週 五 上 午 於 網 路 體 檢 預 約 系 統 公 告 日 期 為 準, 體 檢 時 間 為 下 午 每 月 第 二 四 週 週 三 下 午 週 一 二 四 上 午 週 四 上 午 於 網 路 體 檢 預 約 系 統 公 告 日 期 為 準, 體 檢 時 間 為 上 午 第 15 頁, 共 32 頁
16 附 件 3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各 類 身 分 別 查 核 單 位 對 照 表 身 分 別 戶 籍 地 鄉 ( 鎮 ) 市 區 公 所 查 核 戶 籍 地 縣 市 後 備 指 揮 部 或 現 職 單 位 查 核 備 考 未 役 社 會 青 年 ( 男 性 ) 註 一 未 役 社 會 青 年 ( 女 性 ) 未 曾 列 管 無 需 查 核 後 備 役 士 官 兵 ( 屆 退 士 官 兵 ) 註 二 已 訓 補 充 兵 註 三 替 代 役 備 役 役 男 註 四 其 它 依 實 際 列 管 辦 理 依 實 際 列 管 辦 理 註 五 ( 如 國 民 兵 ) 註 : 一 未 役 役 男 至 戶 籍 地 鄉 ( 鎮 ) 市 區 公 所 查 核 二 後 備 役 士 官 後 備 役 士 兵 至 戶 籍 地 縣 市 後 備 指 揮 部 查 核 ; 屆 退 士 官 及 士 兵 於 報 名 時 尚 未 至 戶 籍 地 縣 市 後 備 指 揮 部 報 到 或 無 法 查 核 身 分 者, 由 現 職 單 位 實 施 查 核 三 已 訓 補 充 兵 至 戶 籍 地 縣 市 後 備 指 揮 部 查 核 服 役 紀 錄 及 體 格 四 替 代 役 備 役 役 男 至 戶 籍 地 鄉 ( 鎮 ) 市 區 公 所 查 核 五 其 它 ( 如 國 民 兵 ) 非 上 述 身 分 人 員, 請 依 個 人 實 際 狀 況, 至 所 列 管 鄉 ( 鎮 ) 市 區 公 所 或 戶 籍 地 縣 市 後 備 指 揮 部 查 核, 以 確 認 身 分 別 及 相 關 事 宜 第 16 頁, 共 32 頁
17 附 件 4-1 體 適 能 檢 測 站 成 績 證 明 ( 格 式 範 例 ) 就 讀 / 畢 業 學 校 : 姓 名 : 性 別 : 出 生 年 月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檢 測 時 年 齡 : 歲 准 考 證 號 碼 : 檢 測 單 位 : 國 立 科 技 大 學 體 適 能 檢 測 站 檢 測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9 日 檢 測 項 目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公 斤 / 公 尺 2 ) 檢 測 成 績 百 分 等 級 單 項 結 果 門 檻 標 準 備 註 肌 耐 力 : 一 分 鐘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 次 ) 柔 軟 度 : 坐 姿 體 前 彎 ( 公 分 ) 瞬 發 力 : 立 定 跳 遠 ( 公 分 ) 心 肺 耐 力 : 1600 公 尺 跑 走 ( 秒 ) 檢 測 結 果 : 國 立 科 技 大 學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9 日 第 17 頁, 共 32 頁
18 附 件 4-2 體 適 能 檢 測 網 路 護 照 成 績 證 明 ( 格 式 範 例 ) 就 讀 / 畢 業 學 校 : 姓 名 : 性 別 : 學 號 / 座 號 : 出 生 年 月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檢 測 時 年 齡 : 歲 檢 測 單 位 : 國 立 大 學 檢 測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30 日 檢 測 項 目 身 體 質 量 指 數 (BMI= 公 斤 / 公 尺 2 ) 檢 測 成 績 百 分 等 級 單 項 結 果 門 檻 標 準 備 註 肌 耐 力 : 一 分 鐘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 次 ) 柔 軟 度 : 坐 姿 體 前 彎 ( 公 分 ) 瞬 發 力 : 立 定 跳 遠 ( 公 分 ) 心 肺 耐 力 : 800 公 尺 跑 走 ( 秒 ) 檢 測 結 果 : 國 立 大 學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3 0 日 第 18 頁, 共 32 頁
19 附 件 5 考 試 規 定 一 監 試 或 試 務 人 員 為 維 護 試 場 秩 序 及 考 試 公 平, 得 對 可 能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妨 害 考 試 公 平 等 情 事 進 行 及 時 必 要 之 處 置 或 查 驗 各 種 可 疑 物 品, 應 考 人 應 予 充 分 配 合, 否 則 依 其 情 節 輕 重 提 報 議 處 二 應 考 人 不 得 有 下 列 各 項 之 情 事, 違 者 一 律 取 銷 其 考 試 資 格 : ( 一 ) 請 他 人 頂 替 代 考 或 偽 造 證 件 應 試 ( 二 ) 脅 迫 其 他 應 考 人 或 監 試 人 員 幫 助 舞 弊 ( 三 ) 集 體 舞 弊 行 為 ( 四 ) 電 子 通 訊 舞 弊 行 為 三 應 考 人 應 按 准 考 證 所 載 准 考 證 號 碼 及 試 場 規 劃 之 座 位 參 加 考 試, 不 得 請 求 變 更 無 准 考 證 不 准 應 試 四 應 考 人 應 按 規 定 時 間 入 場, 第 1 節 15 分 鐘 內, 其 餘 各 節 3 分 鐘 內, 得 准 入 場 應 試, 逾 時 不 得 應 試 智 力 測 驗 入 場 應 試 至 測 驗 終 止, 始 可 離 場, 國 文 英 文 及 專 業 科 目 考 試 開 始 後 30 分 鐘 後 始 可 離 場 未 依 各 節 考 試 規 定 時 間 入 場 或 離 場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五 每 節 考 試 起 訖 時 間, 均 以 統 一 聲 號 為 準, 惟 每 位 應 考 人 口 試 及 體 能 鑑 測 考 試 起 訖 時 間, 另 應 配 合 試 務 人 員 通 知 時 間 應 試 六 每 節 考 試 前 10 分 鐘 預 備 鈴 ( 鐘 ) 響 時, 應 考 人 即 可 入 場, 入 場 後 除 准 考 證 及 考 試 必 用 文 具 外, 所 有 物 品 應 立 即 放 置 於 臨 時 置 物 區, 並 迅 速 依 編 訂 座 位 入 座 ; 惟 每 節 考 試 開 始 鈴 ( 鐘 ) 響 前, 應 考 人 不 得 翻 閱 試 題 本 書 籍 紙 張 提 前 作 答 或 未 經 監 試 人 員 許 可 逕 行 離 座,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5 分 ; 若 強 行 離 場 或 不 服 糾 正,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七 每 節 考 試 期 間, 應 考 人 置 於 本 人 座 位 周 遭 或 隨 身 攜 帶 之 文 具 用 品 不 得 相 互 借 用, 違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5 分, 並 得 視 其 使 用 情 節,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八 應 考 人 應 試 時, 行 動 電 話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禁 止 隨 身 攜 帶 或 置 於 本 人 座 位 周 遭 ; 攜 帶 入 場 ( 含 臨 時 置 物 區 ) 之 所 有 物 品 不 得 發 出 聲 響 震 動 或 影 響 試 場 秩 序 違 反 前 項 規 定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5 分, 並 得 視 其 使 用 情 節,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九 筆 試 作 答 時 僅 准 使 用 藍 ( 黑 ) 色 原 子 筆 ( 智 力 測 驗 一 律 使 用 黑 色 2B 鉛 筆 ), 不 得 使 用 各 種 修 正 液 ( 帶 ) 如 劃 記 不 清 不 全 擦 拭 不 潔 或 污 損 摺 疊 等 情 形 時, 致 評 閱 考 卷 肇 生 無 法 判 讀 答 案 等 扣 分 情 事, 均 由 應 考 人 自 行 負 責 十 未 依 規 定 作 答 之 答 案 紙 ( 卡 ) 處 理 方 式 : ( 一 ) 答 案 紙 ( 卡 ) 註 記 規 定 以 外 之 文 字 符 號 致 無 法 讀 入 考 試 類 科 座 號 及 答 案 者, 以 零 分 計 算 ( 二 ) 未 依 規 定 用 筆 作 答, 致 無 法 讀 入 答 案 者, 依 讀 入 答 案 計 分 ( 三 ) 擦 拭 不 清 劃 記 太 大, 依 讀 入 答 案 計 分 ( 四 ) 單 選 題 劃 記 兩 個 以 上 答 案 者, 該 題 不 給 分 十 一 試 題 除 科 目 不 符 印 刷 不 清, 得 舉 手 發 問 外, 不 得 詢 問 題 旨 或 出 聲 朗 誦, 違 者 扣 該 科 成 績 2 分 十 二 嚴 禁 應 考 人 互 相 談 話 夾 帶 抄 襲 傳 遞 交 換 答 案 卷 或 答 案 卡 以 自 誦 或 暗 號 傳 遞 答 案 或 故 意 將 答 案 供 人 窺 視 抄 襲 或 以 其 他 非 法 手 段 等 舞 弊 行 為, 經 勸 告 不 聽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第 19 頁, 共 32 頁
20 十 三 每 節 考 試 期 間, 應 考 人 不 得 在 試 場 飲 ( 嚼 ) 食 抽 菸 擾 亂 試 場 安 寧 秩 序 或 影 響 他 人 應 試, 初 犯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2 分, 再 犯 者 勒 令 離 場 ( 如 未 達 該 節 離 場 時 間, 應 由 試 務 人 員 安 置 於 適 當 場 所 ) 且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 拒 不 離 場 者 或 情 節 重 大 者, 取 銷 考 試 資 格, 所 有 科 目 不 予 計 分 十 四 應 考 人 於 每 節 考 試 結 束 鈴 ( 鐘 ) 聲 響 畢 時,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且 雙 手 離 開 桌 面, 俟 監 試 人 員 點 收 答 案 紙 ( 卡 ) 試 題 本 並 在 准 考 證 上 蓋 章 後 出 場 ( 嚴 禁 將 試 題 及 答 案 紙 卡 等 攜 出 場 外 ), 違 者 依 下 列 方 式 分 別 論 處 : ( 一 ) 仍 繼 續 作 答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2 分 ( 二 ) 經 制 止 仍 繼 續 作 答 者, 扣 減 其 該 科 成 績 5 分 ( 三 ) 情 節 重 大 者, 加 重 扣 分 或 扣 減 其 該 科 全 部 成 績 十 五 應 考 人 已 交 答 案 紙 ( 卡 ) 試 題 本 後, 不 得 在 試 場 內 外 逗 留 或 高 聲 喧 嘩 宣 讀 答 案 或 以 其 他 方 法 指 示 場 內 應 考 人 作 答, 經 勸 止 不 聽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六 應 考 人 誤 坐 試 場 應 試, 經 閱 卷 查 覺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若 於 考 試 期 間 查 覺 者, 僅 計 算 其 更 換 正 確 試 場 後 應 考 之 分 數 十 七 應 考 人 體 能 鑑 測 時 應 自 備 舒 適 之 體 育 服 裝 及 運 動 鞋, 嚴 禁 穿 著 釘 鞋 十 八 應 考 人 如 有 不 遵 守 前 述 各 項 規 定, 視 情 節 輕 重 予 以 扣 分, 或 不 予 評 分, 或 取 銷 應 考 資 格 ; 另 各 節 如 有 缺 考 智 力 測 驗 提 前 離 場 或 重 大 違 規, 均 不 得 要 求 再 行 應 試 十 九 各 節 測 驗 時 應 攜 帶 准 考 證 及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 國 民 身 分 證 有 效 期 限 內 之 駕 照 護 照 或 貼 有 相 片 之 健 保 IC 卡 ) 入 場 應 試 應 考 人 未 攜 帶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入 場 應 試 時, 監 試 人 員 應 請 試 務 人 員 拍 照 存 證 後, 先 准 予 應 試 惟 至 當 日 體 能 鑑 測 開 始 鈴 ( 鐘 ) 聲 響 畢 前, 有 照 片 之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仍 未 送 達 者, 取 銷 考 試 資 格 二 十 本 規 定 所 列 扣 減 違 規 應 考 人 成 績 之 規 定, 均 以 扣 減 至 該 科 成 績 零 分 為 限 二 十 一 應 考 人 違 規 事 件 及 本 規 定 未 列 之 其 他 舞 弊 或 不 軌 意 圖 之 行 為 或 發 生 特 殊 事 故, 提 報 考 選 會 依 其 情 節 審 議 二 十 二 應 考 人 對 於 違 反 本 規 定 之 行 為 有 疑 慮 需 進 一 步 說 明, 應 由 考 生 於 當 日 應 考 最 後 一 節 結 束 後 30 分 鐘 內 逕 至 試 務 辦 公 室 向 考 區 主 任 提 出 書 面 申 訴 說 明,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第 20 頁, 共 32 頁
21 附 件 6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考 選 相 關 之 中 華 民 國 技 術 士 證 照 加 分 基 準 表 職 類 名 稱 證 照 級 別 與 加 分 分 數 丙 級 ( 加 總 分 3 分 ) 乙 級 ( 加 總 分 5 分 ) 商 業 計 算 V 會 計 事 務 V 甲 級 ( 加 總 分 10 分 ) 視 聽 電 子 V V V 儀 表 電 子 V V 電 力 電 子 V V 數 位 電 子 V V 備 考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電 腦 軟 體 設 計 -Java 電 腦 軟 體 設 計 -C++ 電 腦 硬 體 裝 修 V V V V 電 器 修 護 V 通 信 技 術 ( 電 信 線 路 ) V V 網 路 架 設 V 工 業 電 子 V 第 21 頁, 共 32 頁
22 附 件 7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考 選 相 關 國 際 證 照 加 分 基 準 表 認 證 組 織 Micro soft Oracle Oracle SUN CISCO Red hat 認 證 加 總 分 項 目 3 分 加 總 分 5 分 加 總 分 10 分 備 考 所 有 項 目 MCTS MCITP MCPD MVP 資 料 庫 OCA 管 理 OCP OCM Java 程 SCJP 式 設 計 SCJD SCBCD SCWCD 網 路 建 置 CCNA CCDA CCNP CCDP CCIP CCSP CCIE Linux RHCE RHCA 資 訊 (ISC) 2 安 全 SSCP CISSP CSSLP BSI 資 訊 ISO 安 全 資 訊 ISO 服 務 PMI 專 案 CAPM 管 理 PMP PgMP VMware 虛 擬 化 EC- Council APM Group Axis 資 訊 安 全 資 治 網 影 訊 理 路 像 VMware Certified Professional (VCP5) VMware Certified Advanced Professional (VCAP5) ECSS CEH CHFI ITILv3 Foundation Axis Network Video Exam ITILv3 Intermediate (Lifecycle or Capability) VMware Certified Design Expert (VCDX5) ITILv3 Expert 第 22 頁, 共 32 頁
23 附 件 8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考 選 相 關 語 文 成 績 加 分 基 準 表 項 次 加 分 語 文 種 類 加 分 基 準 加 分 1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FLPT)- 日 文 法 文 德 文 西 文 等 2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JLPT) 3 級 3 法 文 檢 定 (DELF) A1 字 彙 用 法 閱 讀 等 3 項 各 達 50 分 口 試 S-1 4 法 文 檢 定 測 驗 (TCF) B1 5 德 語 鑑 定 考 試 (Test DaF) 聽 說 讀 寫 各 達 TDN3 5 分 6 西 班 牙 語 檢 定 (DELE) A1 7 俄 語 能 力 試 驗 (TORFL) TPКИ-1 8 韓 語 能 力 試 驗 (TOPIK) 3 級 9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FLPT)- 日 文 法 文 德 文 西 文 等 字 彙 用 法 閱 讀 等 3 項 各 達 70 分 口 試 S-2 10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JLPT) 2 級 11 日 本 留 學 試 驗 (EJU) 通 過 12 法 文 檢 定 (DELF) A2 13 法 文 檢 定 測 驗 (TCF) B2 10 分 14 德 語 鑑 定 考 試 (Test DaF) 聽 說 讀 寫 各 達 TDN4 15 西 班 牙 語 檢 定 (DELE) B1 16 俄 語 能 力 試 驗 (TORFL) TPКИ-2 17 韓 語 能 力 試 驗 (TOPIK) 4 級 第 23 頁, 共 32 頁
24 附 件 9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成 績 複 查 表 准 考 證 號 碼 姓 聯 地 名 絡 址 申 請 日 期 :102 年 月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聯 電 絡 話 日 複 科 查 目 國 文 英 文 專 業 科 目 體 能 鑑 測 請 勾 選 v 申 請 人 簽 章 1. 成 績 複 查 以 1 次 為 限, 智 力 測 驗 成 績 不 接 受 複 查 2. 考 生 應 於 成 績 公 告 3 日 內 填 具 成 績 複 查 表, 於 每 日 上 午 8 時 至 下 午 5 時 止 傳 真 至 考 選 會 ( 傳 真 電 話 : ), 並 於 傳 真 後 即 時 以 電 話 確 認 辦 理 成 績 複 查, 逾 期 申 請 視 同 放 棄, 致 影 響 錄 取 結 果, 不 得 異 議 第 24 頁, 共 32 頁
25 附 件 10 入 學 志 願 書 立 志 願 書 人, 茲 因 考 取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在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因 個 人 志 趣 品 德 學 業 技 術 等 因 素 遭 退 學 任 官 前 因 故 退 學 開 除 學 籍 或 任 官 後 因 故 未 服 滿 考 選 簡 章 所 定 現 役 最 少 年 限 者, 將 依 考 選 簡 章 軍 事 學 校 退 學 休 學 開 除 學 籍 學 生 服 役 處 理 辦 法 軍 事 學 校 預 備 學 校 軍 費 生 公 費 待 遇 津 貼 發 給 及 賠 償 辦 法 軍 事 學 校 預 備 學 校 軍 費 生 賠 償 公 費 待 遇 及 津 貼 作 業 要 點 及 軍 事 學 校 退 學 休 學 開 除 學 籍 學 生 服 役 處 理 辦 法 處 理 服 役 及 賠 償 等 相 關 事 宜 ; 並 於 接 到 追 繳 通 知 之 次 日 起, 三 個 月 內 一 次 繳 納 賠 償 金 額, 屆 期 未 履 行 全 部 清 償 責 任 者, 願 依 法 接 受 強 制 執 行, 並 負 擔 強 制 執 行 費 用 謹 立 此 志 願 書, 呈 存 備 案, 以 昭 信 守 ( 以 上 內 容 本 人 均 確 實 瞭 解 同 意 後 簽 署 ) ( 本 志 願 書 一 式 二 份, 一 份 隨 個 人 兵 籍 資 料 謄 本, 一 份 呈 報 所 屬 司 令 部 及 用 人 單 位 納 入 兵 籍 資 料 正 本 ; 另 軍 事 情 報 學 校 應 於 每 期 班 學 生 結 業 時, 先 行 計 算 在 校 公 費 待 遇 及 津 貼 等 金 額, 於 結 業 分 發 後 二 個 月 內, 詳 載 在 校 公 費 待 遇 及 津 貼 統 計 表 不 得 減 免 軍 事 訓 練 及 入 伍 教 育 時 間 費 用, 納 入 兵 籍 資 料 袋 存 管, 以 利 人 事 單 位 後 續 作 業 順 遂 ) 立 志 願 書 人 : 簽 章 出 生 年 月 日 :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戶 籍 地 址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第 25 頁, 共 32 頁
26 附 件 11 ( 學 校 全 銜 ) 學 員 生 賠 償 在 校 期 間 公 費 待 遇 及 津 貼 保 證 書 具 保 人 今 擔 保 在 基 礎 教 育 期 間 因 個 人 志 趣 品 德 學 業 技 術 等 因 素 遭 退 學 任 官 前 因 故 退 學 開 除 學 籍 或 任 官 後 因 故 未 服 滿 考 選 簡 章 所 定 現 役 最 少 年 限 者 連 帶 保 證 人 願 負 連 帶 賠 償 責 任, 賠 償 在 校 期 間 公 費 待 遇 及 津 貼, 並 於 接 到 追 繳 通 知 之 次 日 起, 三 個 月 內 一 次 繳 納 賠 償 金 額, 屆 期 未 履 行 全 部 清 償 責 任 者, 願 依 法 接 受 強 制 執 行, 並 負 擔 強 制 執 行 費 用 學 生 姓 名 戶 籍 地 址 通 信 地 址 連 帶 保 證 人 姓 名 戶 籍 簽 名 蓋 章 簽 名 蓋 章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出 生 年 月 日 聯 絡 電 話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地 址 聯 絡 通 信 電 話 地 址 黏 貼 連 帶 保 證 人 身 分 證 正 面 影 本 黏 貼 連 帶 保 證 人 身 分 證 背 面 影 本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第 26 頁, 共 32 頁
27 附 件 12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錄 取 生 缺 件 報 到 切 結 書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考 生 於 102 年 月 日 前 ( 報 到 後 一 週 ), 仍 未 繳 交 以 下 正 本 文 件 查 驗 者, 依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考 選 簡 章 即 予 以 退 學, 考 生 及 家 長 不 得 有 任 何 異 議 簽 名 : ( 考 生 簽 名, 並 請 考 生 將 影 本 自 費 限 時 掛 號 郵 資 完 成 寄 送 ) 考 生 電 話 通 知 家 屬 缺 件 補 件 項 目 通 話 時 間 : 地 點 : 畢 業 證 書 或 學 校 開 立 之 畢 業 證 明 文 件 ( 正 本 ) 加 分 證 明 文 件 ( 正 本 ; 報 名 時 無 加 分 事 項 者 免 驗 ) 申 請 智 力 測 驗 或 體 能 鑑 測 免 測 證 明 文 件 ( 正 本 ; 報 名 時 未 申 請 者 免 驗 ) 體 檢 表 ( 正 本 ) 退 伍 令 ( 正 本 ) 保 證 書 ( 正 本 ) 放 棄 外 國 國 籍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其 他 限 掛 郵 件 通 知 家 屬 施 教 單 位 :( 承 辦 人 簽 章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第 27 頁, 共 32 頁
28 填 表 說 明 : 一 本 表 請 詳 實 填 寫, 字 跡 工 整, 切 勿 潦 草, 以 維 自 身 權 益, 並 先 將 照 片 貼 妥 ( 紅 框 部 分 之 准 考 證 號 碼 及 審 核 欄 請 勿 填 寫 ), 聯 絡 通 信 處 為 准 考 證 及 成 績 通 知 函 寄 送 地 址, 請 詳 實 填 寫, 本 表 不 足 使 用 時, 考 生 可 自 行 以 A4 規 格 紙 張 複 印 使 用 ( 不 得 使 用 感 熱 紙 ) 二 報 名 組 別 : 請 依 限 定 科 系 勾 選, 勾 選 後 不 得 塗 改, 考 選 會 得 依 規 定 調 整 報 名 組 別,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三 加 分 項 目 欄 : 請 參 考 考 選 簡 章 條 列 之 可 加 分 項 目, 並 註 明 等 級 或 分 數 ( 無 法 加 分 之 證 照 請 勿 填 寫, 惟 可 於 自 傳 內 檢 附 ) 四 家 庭 狀 況 : 父 母 資 料 必 填, 餘 請 參 照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詳 實 填 寫 五 報 名 時 填 寫 本 報 名 表 1 份, 並 黏 妥 國 民 身 分 證 ( 正 背 面 ) 影 本 1 份 2 吋 脫 帽 正 面 半 身 照 片 3 張 並 檢 附 學 士 ( 含 ) 以 上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1 份 1 年 以 內 體 檢 表 1 份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1 份 自 傳 1 份 加 分 證 照 或 語 文 成 績 證 明 ( 自 由 檢 附 ) 退 伍 令 影 本 1 份 ( 未 役 社 會 青 年 免 附 ) A4 大 小 信 封 1 個 ( 填 妥 收 件 人 姓 名 地 址 及 郵 遞 區 號 ) 及 32 元 回 郵 郵 資 ( 無 須 黏 貼 於 信 封, 以 迴 紋 針 別 於 報 名 表 明 顯 處 ), 報 名 資 料 一 律 放 入 A4 尺 寸 信 封 內, 以 掛 號 寄 至 考 選 會 六 本 年 度 應 屆 畢 業 生 得 檢 附 學 生 證 影 本 ( 須 含 學 校 名 稱 及 系 所 ) 報 名,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前 應 寄 繳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 逾 期 視 同 自 願 放 棄 資 格 ), 入 學 報 到 時 應 繳 交 畢 業 證 書 正 本 以 供 查 驗 七 以 上 各 項 報 名 表 件 統 一 A4 格 式, 如 小 於 A4 尺 寸, 請 自 行 黏 ( 浮 ) 貼 於 A4 空 白 紙 張 (32 元 回 郵 郵 資 以 迴 紋 針 別 於 報 名 表 明 顯 處 ) 八 考 生 於 報 名 前 應 先 行 自 費 赴 各 地 區 國 軍 醫 院 或 國 防 部 指 定 之 民 間 公 立 醫 院, 直 接 索 取 體 格 檢 查 表 辦 理 體 格 檢 查 ( 民 國 102 年 辦 理 報 考 軍 事 學 校 體 檢 醫 院 地 址 及 電 話 一 覽 表, 請 參 閱 附 件 2) 九 查 核 欄 位 之 查 核 係 男 性 考 生 自 行 至 戶 籍 地 鄉 ( 鎮 ) 市 區 公 所 實 施 役 男 體 位 查 核 簽 署 ; 另 具 後 備 役 士 官 兵 身 分 者 須 至 所 屬 戶 籍 地 縣 市 後 備 指 揮 部 實 施 身 分 紀 錄 查 核 簽 署 屆 退 之 在 營 義 務 役 及 志 願 役 士 官 兵 報 考 者 須 由 單 位 實 施 身 分 紀 錄 查 核 簽 署 ( 並 須 於 民 國 102 年 6 月 3 日 以 前 退 伍 並 檢 附 退 伍 令 影 本 寄 至 考 選 會 ) 十 為 瞭 解 並 掌 握 考 生 身 體 狀 況, 增 加 過 去 病 史 欄, 若 曾 經 罹 患 重 大 疾 病 或 曾 接 受 之 手 術, 請 詳 實 填 寫 發 生 之 時 間 及 地 點, 俾 利 於 初 試 ( 體 能 鑑 測 ) 前, 預 作 適 當 處 置 措 施 第 28 頁, 共 32 頁
29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報 名 表 准 考 證 號 碼 ( 請 勿 填 寫 ) 姓 名 國 民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報 名 組 別 ( 請 勾 選 ) 特 種 情 報 組 特 種 電 訊 組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婚 姻 性 別 男 女 狀 況 出 生 地 已 婚 未 婚 考 生 應 屆 畢 業 後 備 役 士 官 替 代 役 備 役 役 男 已 訓 補 充 兵 行 動 身 分 社 會 青 年 後 備 役 士 兵 可 複 選 電 話 聯 絡 通 信 處 電 話 戶 籍 地 同 聯 絡 通 信 處 電 話 近 3 個 月 2 吋 脫 帽 正 面 半 身 照 片 黏 貼 處 學 教 育 博 士 碩 士 大 學 四 技 畢 業 程 度 二 技 其 他 學 校 ( 最 高 學 歷 ) 歷 修 業 自 年 月 畢 業 學 時 間 至 年 月 校 類 別 系 所 國 立 私 立 全 名 是 否 具 外 國 國 籍 是 ( 國 家 ) 否 專 長 1. 具 相 關 科 系 碩 士 學 歷, 加 10 分 ( 系 所 名 稱 : ) 加 2. 具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照 或 相 關 國 際 證 照, 加 10 分 ( 證 照 名 稱 : ) 分 3. 具 乙 級 技 術 士 證 照 或 相 關 國 際 證 照, 加 5 分 ( 證 照 名 稱 : ) 項 4. 具 丙 級 技 術 士 證 照 或 相 關 國 際 證 照, 加 3 分 ( 證 照 名 稱 : ) 目 5. 具 與 本 局 工 作 相 關 語 文 成 績, 加 10 分 ( 鑑 測 種 類 成 績 或 級 數 : ) 6. 具 與 本 局 工 作 相 關 語 文 成 績, 加 5 分 ( 鑑 測 種 類 成 績 或 級 數 : ) 家 庭 狀 況 稱 謂 姓 父 母 出 生 國 民 身 分 證 名 職 業 服 務 單 位 電 話 年 月 日 統 一 編 號 親 友 報 考 資 1 廣 播 2 校 園 網 路 3 海 報 4 親 友 介 紹 5 校 園 徵 才 活 動 6 說 明 會 7 莒 光 日 電 視 8 老 師 推 薦 ( 姓 名 ) 9 教 官 推 薦 ( 姓 名 ) 訊 來 源 10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介 紹 11 其 他 可 複 選 填 表 時 請 詳 閱 填 表 說 明 第 29 頁, 共 32 頁
30 過 去 病 史 ( 重 大 疾 病 曾 接 受 之 手 術 時 地 ):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黏 貼 處 國 民 身 分 證 影 本 ( 正 面 ) 國 民 身 分 證 影 本 ( 背 面 ) 查 核 欄 位 ( 考 生 請 自 行 參 考 次 頁 填 表 說 明 第 九 項 或 附 件 3 ) 戶 籍 地 鄉 ( 鎮 ) 市 未 辦 區 公 所 體 檢 役 男 體 位 查 核 常 備 役 體 位 替 代 役 體 位 免 體 役 位 體 位 未 定 或 複 檢 中 役 政 單 位 簽 署 ( 公 所 章 戳 ) ( 承 辦 人 職 章 及 日 期 ) 戶 籍 地 縣 市 後 考 績 備 指 揮 不 合 格 部 或 單 位 查 核 有 不 良 紀 錄 後 備 役 軍 官 有 適 任 證 書 身 分 查 核 無 誤 後 備 指 揮 部 或 單 位 簽 署 ( 單 位 章 戳 ) ( 承 辦 人 職 章 及 日 期 ) 審 核 欄 位 (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 審 核 人 簽 章 項 次 項 驗 國 民 身 學 生 證 智 力 測 體 能 鑑 畢 業 證 自 費 徵 兵 戶 籍 加 分 證 分 證 正 照 片 正 背 面 自 傳 驗 免 測 測 免 測 目 書 影 本 體 檢 表 體 檢 表 謄 本 照 ( 或 背 面 影 3 張 影 本 1 份 證 明 證 明 1 張 1 份 1 份 1 份 證 明 ) 本 1 份 1 份 影 本 影 本 訖 信 封 1 個 ( 含 郵 資 ) 退 伍 令 影 本 未 繳 交 本 人 已 熟 讀 且 充 分 瞭 解 簡 章 內 容, 並 同 意 報 名 所 檢 附 之 資 料 由 考 選 會 進 行 相 關 查 核, 如 有 不 實 或 偽 造 等 情 事, 願 接 受 調 查 並 依 法 究 辦 本 人 同 意 國 防 部 蒐 集 處 理 及 利 用 參 加 考 選 之 個 人 資 料, 俾 利 國 軍 招 募 行 銷 及 考 選 服 務 第 30 頁, 共 32 頁 考 生 親 筆 簽 名 :
31 國 防 部 軍 事 情 報 局 民 國 102 年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考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赴 指 定 醫 院 辦 理 體 格 檢 查 ( 星 期 二 ) 前 報 名 日 期 自 至 止 招 生 說 明 會 ( 臺 北 臺 中 高 雄 國 軍 英 雄 館 ) ( 星 期 六 ) 上 午 10:00-12:00 初 試 ( 筆 試 及 體 能 鑑 測 )( 註 1 2) ( 星 期 六 ) 複 試 ( 性 向 測 驗 及 口 試 註 3) ( 星 期 六 ) 報 到 ( 註 4) ( 星 期 一 )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網 址 報 名 應 準 備 資 料 項 次 資 料 名 稱 1 報 名 表 2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背 面 影 本 1 份 3 2 吋 脫 帽 半 身 正 面 照 1 式 3 張 4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1 份 ( 應 屆 畢 業 生 得 檢 附 學 生 證 影 本 報 名 ) 年 內 自 費 體 檢 表 1 份 ( 已 實 施 徵 兵 體 檢 者, 須 另 檢 附 役 男 體 格 檢 查 表 1 份 ) 3 個 月 內 全 戶 戶 籍 謄 本 1 份 ( 須 含 本 人 及 雙 親 之 戶 籍 謄 本, 不 得 以 戶 口 名 簿 代 替, 戶 籍 謄 本 記 事 欄 記 事 勿 省 略 ) 7 自 傳 1 份 8 證 照 ( 成 績 單 ) 影 本 ( 自 由 檢 附 ) 9 退 伍 證 明 影 本 1 份 ( 未 役 社 會 青 年 免 附 ) 10 智 力 測 驗 體 能 鑑 測 免 測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 自 由 檢 附 ) 11 郵 局 標 準 A4( 掛 號 ) 信 封 1 個 ( 請 填 妥 收 件 人 姓 名 地 址 及 郵 遞 區 號 ) 及 32 元 郵 票 1 張 ( 無 須 黏 貼 於 信 封, 以 迴 紋 針 別 於 報 名 表 明 顯 處 ) 註 1: 前 完 成 報 名 資 審, 合 格 者 寄 發 准 考 證, 不 合 格 者 寄 發 不 合 格 ( 原 因 ) 通 知 函 註 2: 初 試 成 績 於 前 寄 發 專 函 通 知 ; 複 試 成 績 不 通 知 註 3: 參 加 複 試 人 員 於 前 寄 發 專 函 通 知, 不 合 格 者 不 通 知 註 4: 以 錄 取 通 知 單 為 準 第 31 頁, 共 32 頁
32 簡 介 資 料 國 家 建 設 需 要 人 才, 情 報 工 作 更 需 優 秀 人 才 本 局 乃 我 國 執 行 情 報 工 作 之 法 定 單 位, 為 培 養 工 作 專 才, 特 開 辦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班, 甄 選 大 學 畢 業 以 上 之 男 女 青 年, 施 予 完 整 的 情 報 諜 報 通 信 等 專 業 教 育, 以 培 養 成 為 高 智 慧 具 國 際 觀 之 國 家 情 報 員 本 局 對 情 報 工 作 幹 部 的 培 養, 係 朝 向 專 業 專 職 專 長 訓 派 之 方 向 發 展, 本 志 願 役 專 業 軍 官 班 修 業 期 限 52 週, 期 滿 授 予 軍 事 教 育 學 資, 結 業 後 工 作 地 點 在 國 內 各 地 以 及 海 外 地 區, 極 富 挑 戰 性 與 開 創 性 新 進 人 員 均 按 專 長 選 訓, 畢 業 後 派 任 適 當 之 職 務, 結 合 優 良 學 識 與 潛 能, 在 情 報 工 作 上 有 專 業 的 發 揮, 使 服 役 就 業 與 所 學 三 者 能 密 切 結 合, 以 收 工 作 專 精 與 個 人 生 涯 發 展 之 互 利 實 效 本 局 年 輕 幹 部 均 須 定 期 參 加 進 修 與 深 造 教 育, 以 不 斷 充 實 個 人 本 職 學 能 ; 此 外 更 提 供 優 厚 條 件, 鼓 勵 參 與 公 餘 進 修 全 時 進 修 或 報 考 國 內 外 大 學 研 究 所 進 修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期 能 培 養 情 報 菁 英 造 就 棟 樑 之 才 本 局 新 進 少 尉 軍 官 與 一 般 大 學 畢 業 生 薪 資 比 較 如 右 表 ( 單 位 : 新 臺 幣, 以 101 年 薪 資 為 例 ): 項 目 月 薪 國 貿 公 司 立 委 助 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快 遞 業 務 補 習 班 導 師 保 全 業 空 服 員 金 融 工 商 服 務 25000~ ~ ~ ~ ~ ~ ~ ~ 餐 飲 醫 療 業 26000~ ~ 傳 統 製 造 業 ~ 資 訊 科 技 業 ~ 媒 體 文 教 業 不 動 產 27000~ 相 關 業 本 局 起 ( 含 本 俸 專 業 加 少 尉 軍 官 給 志 願 役 加 給 ) 資 料 來 源 : 網 站 資 料 第 32 頁, 共 32 頁
依據教育部八十九年十月廿一日台(八九)高(一)字第八九一三三八二三號函核定之高雄大學試辦申請入學招生辦法訂定
依 據 教 育 部 104 年 12 月 07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40159449 號 函 核 定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二 技 進 修 部 招 生 規 定 辦 理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03 月 15 日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2 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二 技 進 修 部 招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20150105 2014資訊專業證照研析報告
資 訊 專 業 證 照 研 析 報 告 2014 年 度 報 告 專 業 證 照 推 廣 主 持 人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李 育 杰 教 授 教 育 部 資 訊 軟 體 人 才 培 育 中 程 計 畫 2014 年 12 月 摘 要 資 訊 產 業 不 斷 的 進 步 發 達, 社 會 型 態 趨 勢 也 逐 漸 走 上 高 學 歷 時 代, 但 是 學 歷 與 能 力 已 不 能 劃 上 等
More information遠東工商專校電機科學生可考証照暨輔導措施一覽表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訊 能 力 輔 導 實 施 要 點 一 為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特 色, 訓 練 學 生 實 務 工 作 能 力, 特 制 定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學 生 資 訊 能 力 輔 導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二 本 辦 法 主 要 分 為 六 部 分, 分 別 為 參
More information主旨:檢陳「義守大學提升就業力學程作業準則草案」,請 鑒核
義 守 大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獎 勵 實 施 辦 法 104 年 07 月 10 校 長 核 定 公 告 全 文 第 一 條 為 鼓 勵 義 守 大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生 取 得 多 元 專 業 證 照, 以 提 昇 專 業 能 力 及 就 業 競 爭 力, 特 訂 定 義 守 大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獎 勵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03-各系證照明細
1. 材 料 應 用 科 技 研 究 所 各 系 證 照 明 細 1 汽 車 修 護 技 工 執 照 交 通 部 乙 級 ( 含 以 上 ) 2 汽 車 檢 驗 員 交 通 部 乙 級 ( 含 以 上 ) 3 冷 凍 空 調 工 程 技 師 考 試 院 甲 級 4 消 防 設 備 師 考 試 院 甲 級 5 紡 織 工 程 技 師 考 試 院 甲 級 6 資 訊 技 師 考 試 院 甲 級 7 電
More information98學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105 學 年 大 學 儲 備 軍 官 訓 練 團 甄 選 簡 章 目 壹 甄 選 對 象 及 資 格... 1 貳 甄 選 軍 種 官 科 及 員 額... 2 參 體 檢... 3 肆 報 名... 4 伍 甄 試... 5 陸 錄 取 基 準... 7 柒 錄 取 通 知 與 報 到... 7 捌 成 績 複 查 規 定... 8 玖 軍 官 基 礎 教 育 之 課 程... 8 拾 任 官
More information導 及 抵 免, 得 由 本 系 視 需 求 另 行 辦 理 六 取 得 本 系 規 定 專 業 證 照 之 學 生, 須 於 每 學 期 開 學 後 1 個 月 內, 由 各 班 副 班 代 造 冊 連 同 證 照 影 本 1 份 送 至 系 辦 公 室, 由 系 辦 理 審 核 登 錄 實 習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科 技 系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檢 核 實 施 要 點 103 年 3 月 18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院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資 訊 科 技 系 ( 以 下 簡 稱 本 系 ) 為 增 進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提 升 就 業 競 爭 力, 依 據 嶺 東 科 技 大
More informationIT认证培训(五).doc
... IT!...... IT... IT PROJECT+... WINDOWS... 2003... PC......... IT...... IT......... C......... IT... IT... IT... I ?...... IT... IT... IT...... 2003 IT... IT... 2003 IT.................. :... 2002...
More information附 件 證 照 種 類 等 級 區 分 表 第 一 類 英 文 CEF B2 級 以 上 CEF B 級 以 上 2 GEPT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以 上 GEPT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初 試 以 上 3 CSEPT 大 專 院 校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第 二 CSEPT 大 專 院
亞 洲 大 學 學 生 取 得 國 家 考 試 暨 專 業 技 能 證 照 獎 勵 要 點 96.2.26 96 學 年 度 第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97.. 亞 洲 秘 字 第 097000030 號 函 發 布 98.3.8 97 學 年 度 第 7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98..8 亞 洲 秘 字 第 0980004002 號 函 發 布 98.2.9 98 學
More information( 二 ) 管 理 專 業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高 等 考 試 考 試 院 考 選 部 考 試 或 特 種 考 試 三 等 及 格 等 同 甲 級 甲 級 技 術 士 證 甲 級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公 務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環 球 科 技 大 學 證 照 獎 勵 分 級 表 說 明 : 1. 參 考 教 育 部 各 類 系 適 合 專 科 學 校 技 ( 藝 )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試 及 甄 審 保 送 入 學 之 相 關 職 種 對 照 表 及 教 育 部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職 業 證 照 與 專 科 學 校 類 科 對 照 表 認 定 2. 各 類 證 照 級 別 之 認 定, 依 環
More information資 訊 專 業 證 照 研 析 報 告 2015 年 度 報 告 專 業 證 照 推 廣 主 持 人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李 育 杰 教 授 教 育 部 資 通 訊 軟 體 創 新 人 才 推 升 計 畫 2016 年 03 月 摘 要 為 了 促 使 知 識 資 訊 的 運 用 能 夠 結 合 既 有 產 業 的 核 心 能 力, 政 府 陸 續 推 動 各 項 相 關 政 策 方
More information國際認證介紹.PPT
2009/3/13 : : : Exchange SQL : MCP MCSA MCSE MCTS MCITP MCDBA TCSE 2009/3/13 2 ??? Microsoft CISCO LINUX JAVA??, 2009/3/13 3 100? 24? 2009/3/13 4 ? 2009/3/13 5 ? 2009/3/13 6 ? 2009/3/13 7 ? - 2009/3/13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目 錄 重 要 工 作 日 程 表 ------------------------------------------------------2 一 招 生 科 別 ---------------------------------------------------------3 二 報 名 資 格 ---------------------------------------------------------3
More information前 言 时 光 荏 苒, 光 阴 似 箭, 又 是 一 年 六 月, 又 是 一 批 学 子 即 将 告 别 母 校, 扬 帆 启 航 时 毕 业 了! 学 位 帽 和 证 书 被 高 高 抛 向 空 中 的 那 一 刻, 我 们 挥 别 校 园 因 为 毕 业, 我 们 开 始 感 悟 离 别 的 痛 楚 ; 因 为 毕 业, 我 们 与 昔 日 的 同 窗 相 拥 哭 泣 ; 因 为 毕 业,
More information陸軍專科學校九十四年度士官二專班招生簡章
學 校 招 生 招 生 對 象 教 育 訓 練 繳 交 資 料 入 伍 訓 練 修 業 年 限 報 名 文 件 105 學 年 度 國 軍 士 官 二 專 班 聯 合 招 生 訊 息 摘 要 陸 軍 專 科 學 校 海 軍 軍 官 學 校 ( 士 官 二 專 班 ) 空 軍 航 空 技 術 學 院 一 年 齡 : 社 會 青 年 及 後 備 役 士 兵 及 替 代 役 備 役 人 員 :17 歲 至
More information教 育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簡 章 第 點 第 4 點 附 表 一 修 正 規 定 一 類 別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 以 下 簡 稱 本 考 試 ) 類 別 及 如 下 : ( 一 ) 一 般 公 費 留 學 78 名
教 育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簡 章 第 點 第 4 點 附 表 一 修 正 規 定 一 類 別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 以 下 簡 稱 本 考 試 ) 類 別 及 如 下 : ( 一 ) 一 般 公 費 留 學 78 名 ( 二 ) 勵 學 優 秀 公 費 留 學 8 名 ( 三 ) 原 住 民 公 費 留 學 0 名 (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2.101二專招生簡章_全_.doc
修平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 1 0 1 學 年 度 招 生 簡 章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26 日 10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修平科技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101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 編印 校 址 41280 台 中 市 大 里 區 工 業 路 11 號 網 址 http://growth.hust.edu.tw 電 話 (04)24961111 (04)24961100
More information陸軍專科學校九十四年度士官二專班招生簡章
招 生 學 校 招 生 對 象 教 育 訓 練 入 伍 訓 練 修 業 年 限 104 學 年 度 國 軍 士 官 二 專 班 聯 合 招 生 訊 息 摘 要 陸 軍 專 科 學 校 海 軍 軍 官 學 校 ( 士 官 二 專 班 ) 空 軍 航 空 技 術 學 院 一 年 齡 : 社 會 青 年 :17 歲 至 24 歲 ; 在 營 志 願 役 士 官 :30 歲 以 下 二 學 歷 : 公 私
More information面 试 后 根 据 总 成 绩 ( 笔 试 成 绩 面 试 成 绩 各 占 50%, 总 成 绩 相 同 时 按 笔 试 成 绩 排 名 ) 按 招 聘 计 划 1:1 的 比 例 确 定 体 检 考 察 对 象 参 照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通 用 标 准 ( 试 行 ) 和 浙 江 省 公
绍 兴 市 直 事 业 单 位 2012 年 度 第 一 批 新 增 工 作 人 员 公 开 招 聘 公 告 为 满 足 市 直 事 业 单 位 补 充 工 作 人 员 的 需 要, 根 据 绍 兴 市 直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决 定 组 织 实 施 市 直 事 业 单 位 2012 年 度 第 一 批 新 增 工 作 人 员 公 开 招 聘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A447A142B0EAA5DFC170A658A46ABEC7B8C9A755BEC7A5CDB0D1A55BB14DB77EC3D2B7D3A6D2B8D5BCFAC079AFC5A74FAAED31303131303131ADD7A7EF2E646F63>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補 助 學 生 參 加 專 業 證 照 考 試 獎 勵 級 別 表 修 改 日 期 :101 年 1 月 11 日 證 照 種 類 或 級 別 獎 勵 級 別 獎 勵 額 度 1. 參 加 政 府 機 構 舉 辦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及 格 2. 參 加 專 業 機 構 ( 如 學 會 協 會 公 會 及 法 人 機 構 等 ) 所 舉 辦
More information2014 年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程 表 編 事 項 時 程 1 簡 章 發 售 2014 年 4 月 21 日 前 2 開 放 網 路 填 寫 報 名 表 暨 列 印 報 名 表 ( 國 外 報 名 考 生 得 以 中 文 正 楷 填 寫 報 名 表 ) 2014 年 5 月 15 日 上 午 10:00 起, 至 2014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01-1-2課程委員會議附件.doc
國 立 屏 教 育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次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資 料 附 件 視 藝 系 大 學 部 課 程 結 構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課 程 現 行 課 程 說 明 大 學 部 系 訂 必 修 為 1 學 分 選 修 大 學 部 系 訂 必 修 為 4 學 分 選 修 修 正 大 學 部 系 訂 必 修 學 分 學 分 為 85 學 分 ( 分 組 主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FC3C3C5B9FABCD2BBE1BCC6D1A7D4BAB4B4CFC8D5F9D3C5BBEEB6AFBCF2B1A8B5DA39C6DA2E646F63>
厦 门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创 先 争 优 活 动 简 报 第 9 期 创 先 争 优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0 年 11 月 2 日 教 务 处 党 支 部 在 高 端 业 务 拓 展 中 创 先 争 优 今 年 是 国 家 会 计 学 院 高 端 业 务 拓 展 年 在 创 先 争 优 活 动 中, 教 务 处 党 支 部 结 合 部 门 工 作 实 际, 确 立 了 创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72D4533302D3030355FC073B5D8ACECA7DEA46ABEC7BEC7A5CDA8FAB16FB14DB77EA7DEB34EC3D2B7D3BCFAC079BFECAA6B>
07-E30-005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技 術 證 照 獎 勵 辦 法 95.09.13 第 9502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96.10.17 第 9603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97.09.11 第 9702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100.03.09 第 9910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100.11.16 第 10004 次 行 政 會 議 修
More information四 申 請 資 格 條 件 凡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之 本 校 在 學 學 生, 得 報 名 參 加 甄 選 : 1.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 公 費 生 除 外 )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博 士 生 ( 進 修 碩 士 班 及 在 職 專 班 生 除 外 ), 應 屆 畢 業 生 需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105 年 學 年 度 赴 海 外 姐 妹 校 大 學 交 換 甄 選 簡 章 一 宗 旨 甄 選 品 格 端 正 學 業 成 績 優 良 外 語 流 利 之 本 校 學 生, 赴 海 外 姐 妹 校 研 修 就 讀, 以 培 育 學 生 國 際 觀, 並 促 進 國 際 學 術 及 文 化 交 流 二 交 換 期 間 105 學 年 度 (2016 年 9 月 至
More information中 華 專 案 管 理 學 會 專 案 管 理 師 企 管 系 英 國 倫 敦 商 會 考 試 局 (LCCIEB) 財 務 與 會 計 行 銷 與 客 服 秘 書 技 能 與 企 業 行 政 管 理 電 子 行 銷 理 論 與 實 務 商 業 概 論 旅 遊 觀 光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師 顧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各 系 所 專 業 證 照 清 單 系 所 主 辦 單 位 證 照 名 稱 ( 為 專 業 指 標 證 照 ) 工 管 系 中 華 民 國 工 業 工 程 學 會 工 業 工 程 師 生 産 管 理 技 術 師 品 質 管 理 技 術 師 考 選 部 工 業 工 程 技 師 工 業 安 全 技 師 中 華 民 國 品 質 學 會 品 質 技 術 師 (CQT)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BEC7A67EABD7B0EAA55FB1D0A46AA5E6B4ABBEC7A5CDBAC2BFEFC2B2B3B931303331323232>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104 年 度 赴 海 外 姐 妹 校 交 換 生 甄 選 簡 章 宗 旨 甄 選 品 格 端 正 業 成 績 優 良 外 語 流 利 之 本 校 生, 赴 海 外 姐 妹 校 研 修 就 讀, 以 培 育 生 國 際 觀, 並 促 進 國 際 術 及 文 化 交 流 二 交 換 期 間 104 年 度 (2015 年 9 月 至 2016 年 7 月 ) 年 或 期 三 交
More information一、故支員退休俸俸金原領至民國七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電腦資料顯示「原核退休俸改支退伍金」 , 故八九、十二、十五(八九)造仁一四四四三號書函答復台端,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一日志願改支退伍金,惟詳查檔案資料,其實際係七十九年二月三日赴團管部申辦志願改支退伍金手
國 軍 1 0 5 年 志 願 士 兵 甄 選 簡 章 壹 甄 選 條 件 : 一 對 象 : 凡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且 無 外 國 國 籍, 志 願 服 務 軍 旅,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參 加 甄 選 ( 一 ) 經 中 校 以 上 編 階 主 官 ( 管 ) 考 核 推 薦, 年 齡 在 32 歲 以 下 ( 自 民 國 7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出 生 者
More information一、故支員退休俸俸金原領至民國七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電腦資料顯示「原核退休俸改支退伍金」 , 故八九、十二、十五(八九)造仁一四四四三號書函答復台端,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一日志願改支退伍金,惟詳查檔案資料,其實際係七十九年二月三日赴團管部申辦志願改支退伍金手
國 軍 1 0 4 年 志 願 士 兵 甄 選 簡 章 壹 甄 選 條 件 : 一 對 象 : 凡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且 無 外 國 國 籍, 志 願 服 務 軍 旅,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參 加 甄 選 ( 一 ) 經 中 校 以 上 編 階 主 官 ( 管 ) 考 核 推 薦, 年 齡 在 32 歲 以 下 ( 自 民 國 7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出 生 者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303231342D313033A67EB14DB77EA7D3C440A468A74CBA5BC078B3C6A468A978BAC2BFEFC2B2B3B92DA977AED7A64CBB732D2E646F63>
國 軍 103 年 專 業 志 願 士 兵 暨 儲 備 士 官 甄 選 簡 章 壹 甄 選 條 件 : 一 對 象 : 凡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且 無 外 國 國 籍, 志 願 服 務 軍 旅,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參 加 甄 選 ( 一 ) 經 中 校 以 上 編 階 主 官 ( 管 ) 考 核 推 薦, 年 齡 在 32 歲 以 下 ( 自 民 國 71 年 1 月 1
More information空軍軍官學校九十三學年度「空軍飛行常備軍官班」實施計畫
.8 102 年 國 軍 飛 行 常 備 軍 官 班 招 生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招 生 體 檢 ( 初 檢 ) 報 名 日 期 體 檢 表 補 件 日 期 即 日 起 至 102 年 4 月 12 日 102 年 3 月 25 日 至 4 月 12 日 102 年 4 月 26 日 寄 發 准 考 證 及 資 審 不 合 格 通 知 102 年 5 月 3 日 考 試 日 期 102 年
More information<32303133C4EAC5E0D1B5BCC6BBAEB1ED2E786C73>
2013 公 开 课 课 程 计 划 TrainingSchedule Advance Your Career Pursue New Opportunities 开 课 地 点 : 上 海 / 北 京 / 广 州 / 成 都 / 武 汉 ( 提 供 全 国 远 程 网 络 课 堂 ) 全 国 服 务 热 线 :400-888-5228 AVTECH 版 权 所 有 Course name Sql server
More information北京交通大学
高 速 铁 路 技 术 专 业 方 向 双 培 计 划 培 养 方 案 一 制 标 准 制 :3+1 年 ( 北 京 交 通 大 3 年, 北 京 工 业 大 1 年 ) 二 授 予 位 工 士 位 三 毕 业 和 位 要 求 修 满 本 培 养 方 案 北 京 交 通 大 部 规 定 可 获 得 北 京 交 通 大 的 成 绩 证 明 达 到 北 京 工 业 大 毕 业 和 位 要 求 的, 可
More informationIT认证(三)
...1 CCNA...17 CCNP...19 CCIE.....23 CISCO (CCIE)...24 CCIE.....30 MCSE...40 MCSE2000...47 MLC...55 WINDOWS2003...61 MICROSOFT WINDOWS SERVER2003 MCSA....71 MCSEWIN2003 BETA...73...75 2003...82...88 WIN2000MCSE...90.NET...97...
More information438806833 (4).xls
1 環 保 類 PE01 專 業 技 術 類 ( 環 境 工 程 技 師 ) 證 書 考 試 院 2 環 保 類 PE02 甲 級 空 氣 污 染 防 制 專 責 人 員 環 保 署 3 環 保 類 PE03 甲 級 廢 水 處 理 專 責 人 員 環 保 署 4 環 保 類 PE04 甲 級 廢 棄 物 清 除 技 術 人 員 環 保 署 5 環 保 類 PE05 甲 級 廢 棄 物 處 理 技
More information國軍九十四年「志願士兵」甄選簡章
國 軍 102 年 專 業 志 願 士 兵 暨 儲 備 士 官 甄 選 簡 章 壹 甄 選 條 件 : 一 對 象 : 凡 具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且 無 外 國 國 籍, 志 願 服 務 軍 旅, 具 備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參 加 甄 選 ( 一 ) 經 中 校 以 上 編 階 主 官 ( 管 ) 考 核 推 薦, 年 齡 在 28 歲 以 下 ( 自 民 國 74 年 1 月 1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272\364\263q\245|\244A_49636107_\304\254\253\330\336\263__\272\353\302\262\263\370\247i.doc)
SCJP (Oracle Certified Professional, Java SE5/6 Programmer) 學 制 / 班 級 : 四 年 制 / 網 通 四 乙 指 導 老 師 : 方 信 普 老 師 學 生 學 號 / 姓 名 : 49636107 蘇 建 瑋 繳 交 年 份 : 100 年 6 月 一 SCJP 介 紹 SCJP 是 Sun Certified Java Programmer
More information慈濟技術學院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38次行政會議紀錄
慈 濟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62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會 議 紀 錄 地 點 : 第 二 會 議 室 時 間 :104 年 12 月 15 日 慈 濟 科 技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62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一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5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3:30 二 地 點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通葡股份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 券 代 码 :600850 证 券 简 称 : 华 东 电 脑 上 市 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华 东 电 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暨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书 ( 草 案 ) ( 摘 要 )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上 海 华 东 电 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对 方 : 华 东 计 算 技 术 研 究 所 及 宋 世 民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67EB14DAD78B14DA468A6D2BFEFC2B2B3B95FAFF3AED75F2DA965ADFBB77CABE1ADD7A5BFAAA92DA64CBB73AAA9322E646F63>
民 國 104 年 國 軍 志 願 役 專 業 預 備 軍 官 預 備 士 官 班 考 選 簡 章 目 錄 壹 考 選 對 象 及 資 格 :... 1 貳 考 選 員 額 :... 3 參 報 名 程 序 :... 4 肆 考 試 日 期 及 地 點 :... 7 伍 考 試 科 目 配 分 及 命 題 範 圍 :... 7 陸 測 驗 一 般 規 定 :... 8 柒 成 績 評 定 與 錄 取
More information華夏技術學院101年度專業證照工作小組會議
華 夏 技 術 學 院 各 系 ( 所 ) 專 業 種 類 等 級 一 覽 表 華 夏 技 術 學 院 電 子 系 專 業 種 類 等 級 一 覽 表 級 等 類 別 名 稱 發 證 單 位 備 註 同 意 委 員 意 見 甲 政 府 機 關 NCC 業 餘 無 線 電 人 員, 第 一 等 交 通 部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核 心 員 會 甲 級 技 術 士 ( 各 類 ) 勞 委 會 核
More information給妍樺
2013 年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程 表 編 號 事 項 時 程 1 簡 章 發 售 2013 年 4 月 20 日 前 2 開 放 網 路 填 寫 報 名 表 暨 列 印 報 名 表 ( 國 外 報 名 考 生 得 以 中 文 正 楷 書 寫 報 名 表 ) 2013 年 5 月 16 日 上 午 10:00 起, 至 2013 年 6
More information乙 CCIE OCP (Oracle Certified Oracle 甲 骨 文 認 證 中 心 Professional) RHCE (Red Hat Certified 紅 帽 RED HAT 公 司 Engineer) RHCA (Red Hat Certified 紅 帽 RED HAT
華 夏 科 技 大 學 各 系 ( 所 ) 專 業 證 照 種 類 等 級 一 覽 表 華 夏 科 技 大 學 電 子 系 專 業 證 照 種 類 等 級 一 覽 表 級 等 類 別 證 照 名 稱 發 證 單 位 備 註 甲 政 府 機 關 NCC 業 餘 無 線 電 人 員, 第 一 等 交 通 部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甲 級 技 術 士 ( 各 類 ) 勞 委 會 專 門 職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外語學院
中 國 文 化 大 國 文 日 本 文 系 畢 業 修 業 規 定 102.11.20 102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103 年 度 起 入 新 生 適 用 一 為 強 化 本 系 生 整 體 習 成 效 與 專 業, 提 升 畢 業 生 之 升 與 就 業 競 爭 優 勢, 特 訂 定 本 規 定 二 生 除 修 畢 應 修 科 目 及 分 數 ( 依 必 修 科 目 表 ),
More informationMCTS( 資 工 系 102.09 新 增 ) MTA-Software Development MTA-Windows Development MTA-Web Development MTA-Database Administration MTA-Networking MTA-Security
吳 鳳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能 力 相 關 測 驗 認 証 等 級 分 類 表 發 照 單 位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電 腦 硬 體 裝 修 ( 丙 ) 電 腦 硬 體 裝 修 ( 乙 ) 電 腦 網 路 架 設 ( 丙 ) 網 際 網 路 電 腦 網 頁 設 計 ( 丙 ) 多 媒 體 設 計 電 腦 軟 體 設 計 ( 丙 ) 程 式 設 計 電 腦 軟 體
More informationOracle Database 10g: SQL (OCE) 的第一堂課
商 用 資 料 庫 的 第 一 堂 課 中 華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系 助 理 教 授 李 之 中 http://www.chu.edu.tw/~leecc 甲 骨 文 俱 樂 部 @Taiwan Facebook 社 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65923576787041/ 2014/09/15 問 題 一 大 三 了, 你 為 什 麼 還 在 這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Office Specialist (Core) 5 2007 系 列 -PowerPoint 2007 Microsoft 傳 管 系 -Access 2007 -Outlook 2007 Microsoft Office Expert 2007 系 列 6 -Word 200
專 業 證 照 類 級 別 表 學 生 考 取 專 業 證 照 者, 得 向 審 查 單 位 申 請 該 類 證 照 獎 製 表 日 期 : 勵 103.10.17 黃 底 欄 位 為 本 學 期 新 增 專 業 證 照 項 目 專 業 證 照 名 稱 - 級 別 發 照 單 位 專 業 證 照 簡 介 審 查 單 位 核 心 的 微 軟 Office 專 家 認 證 計 劃 的 認 證 已 經 升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PowerPoint - CH15.pptx
第 15 章 電 腦 職 業 生 涯 與 認 證 計 算 機 概 論 探 索 電 腦 2012 學 習 目 標 描 述 電 腦 產 業 各 領 域 的 職 業 生 涯 工 作 機 會 探 討 IT 部 門 中 各 項 職 務 的 工 作 內 容 說 明 美 國 電 腦 相 關 主 修 科 系 的 差 異 瞭 解 畢 業 後 跟 上 科 技 演 變 趨 勢 的 做 法 CH15 2 學 習 目 標 列
More information1. 前 言 在 現 代 的 工 作 環 境 必 須 要 有 網 路, 網 路 環 境 無 所 不 在, 而 求 職 者 必 須 具 備 網 路 方 面 的 專 業, 才 能 在 未 來 的 職 場 上 保 持 高 度 的 競 爭 優 勢 Cisco 網 路 環 境 幾 乎 涵 蓋 了 全 球 主
網 頁 基 礎 之 CCNA 測 驗 系 統 Web-Based CCNA Exam System 蕭 志 明 林 冠 宏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and Engineering, St. John s University 摘 要 本 系 統 以 網 頁 為 基 礎, 使 用 PHP MySQL 和 Apache 來
More information資 訊 專 業 證 照 研 析 報 告 2011 年 度 報 告 專 業 證 照 推 廣 主 持 人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李 育 杰 副 教 授 教 育 部 資 訊 軟 體 人 才 培 育 中 程 計 畫 2011 年 12 月 前 言 為 了 促 使 知 識 及 資 訊 的 運 用 能 夠 結 合 既 有 產 業 的 核 心 能 力, 政 府 陸 續 推 動 各 項 相 關 政 策 方 案,
More informationSoftware & Service 03 壹 原 廠 授 權 資 格 品 質 及 獲 獎 肯 定 06 貳 服 務 人 力 組 織 佈 建 ( 據 點 證 照 人 數 ) 07 參 服 務 流 程 管 理 08 肆 客 服 系 統 完 備 10 伍 電 腦 / 儲 存 / 網 路 設 備 類 維
Software & Service 03 壹 原 廠 授 權 資 格 品 質 及 獲 獎 肯 定 06 貳 服 務 人 力 組 織 佈 建 ( 據 點 證 照 人 數 ) 07 參 服 務 流 程 管 理 08 肆 客 服 系 統 完 備 10 伍 電 腦 / 儲 存 / 網 路 設 備 類 維 護 服 務 12 陸 通 訊 / 視 訊 / 監 控 類 設 備 維 護 服 務 13 柒 機 房 設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 券 代 码 :600850 证 券 简 称 : 华 东 电 脑 上 市 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华 东 电 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暨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书 ( 修 订 稿 ) 交 易 对 方 华 东 计 算 技 术 研 究 所 (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三 十 二 研 究 所 ) 住 所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3035BEC7A67EB773A5CDACDBC3F6A8C6B0C8C2B2A4B6>
KMU 學 務 處 軍 訓 室 課 外 活 動 組 職 涯 發 展 組 心 理 及 諮 商 輔 導 組 衛 生 保 健 組 生 活 輔 導 組 教 務 資 源 教 務 處 圖 書 資 訊 處 圖 書 館 資 訊 服 務 通 識 教 育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KMU 3 學 生 資 訊 系 統 http://wac.kmu.edu.tw 開 學 前 4 週 開 學 前 1 週 開 學 第 1-2 週
More information資訊系統開發 軟體工程 中華民國品質學會 軟體品質工程師 (CSQE) 軟體測試工程師 (CSTE) 服務業品質專業師 (CSQP) 品質工程師 (CQE) 品質技術師 (CQT) 可靠度工程師 (CRE) 品質管理師 (CQM) 品質顧問師 (CQC) 資訊系統開發 程式設計 Specialist
模組類別發照單位 CompTIA Linux + 資訊系統開發 作業系統 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資訊專業證照認可清單 -20160909 經 105/9/9 資管系課委會通過 LPI LPIC1 LPIC2 LPIC3 MTA: IT Infrastructure MCSA: Windows Server Specialist MCSA: Office 365 MCSA: Windows MCSD MCSE:
More information提案單位:學習暨生涯發展中心
亞 洲 大 學 學 生 取 得 國 家 考 試 專 業 技 能 證 照 獎 勵 辦 法 96.12.26 96 學 年 度 第 5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97.01.15 亞 洲 秘 字 第 0970000310 號 函 公 布 98.3.18 97 學 年 度 第 7 次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訂 定 98.5.8 亞 洲 秘 字 第 0980004002 號 函 發 布 一 本
More informationIT认证培训(一).doc
SUN... IDC :... 2 :VERITAS&... APTECH... CIW... IT...... HI............ IT :... IT... NOVELL LINUX IBM... RED HAT... IT... PRO METRIC... IT... IT... IBM IT PRO2004... BEA JAVA... I IBM LINUX... 2003 IT...
More information正修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所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實 務 研 習 實 施 辦 法 97.05.7,03..30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7.06.0,04.03.09 工 學 院 課 程 委 員 會 通 過 97.06.09,04.03.6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背 景 說 明. 為 配 合 教 育 部 及 勞 工 委 員 會 推 動 職 業 證 照 制 度 的 政 策 並 鼓 勵 學 生
More informationS 尊 重 員 工 中 華 電 信 視 員 工 為 最 重 要 的 資 產 與 合 作 夥 伴, 除 了 提 供 平 等 的 工 作 機 會 給 求 職 者 及 每 位 員 工 外, 我 們 也 致 力 於 建 構 完 善 機 制, 確 保 員 工 基 本 權 益 及 工 作 人 權 不 受 侵 犯
員 工 關 懷 員 工 關 懷 870 項 專 業 職 能 項 目 及 相 關 課 程 員 工 年 均 訓 練 58 小 時 員 工 訓 練 總 支 出 7.5 億 元 員 工 健 康 照 顧 支 出 8,300 萬 元 60 S 尊 重 員 工 中 華 電 信 視 員 工 為 最 重 要 的 資 產 與 合 作 夥 伴, 除 了 提 供 平 等 的 工 作 機 會 給 求 職 者 及 每 位 員
More information課程分類
職 分 類 資 料 MIS/ 應 用 系 統 開 發 工 程 師 軟 體 設 計 師 系 統 分 析 師 軟 體 測 試 工 程 師 網 路 工 程 師 網 頁 設 計 師 電 子 商 務 工 程 師 網 路 安 全 管 理 師 資 料 庫 程 式 開 發 設 計 師 多 媒 體 資 訊 師 多 媒 體 動 畫 設 計 師 電 腦 硬 體 維 修 師 電 腦 組 裝 工 程 師 電 腦 測 試 工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92學年國際認證中心計畫書-final version2004FINAL.doc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93 年 度 特 色 發 展 計 畫 型 獎 助 申 請 計 畫 書 計 畫 名 稱 :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專 業 能 力 國 際 認 證 中 心 建 構 計 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二 二 十 六 日 目 錄 圖 目 次...II 表 目 次...II 壹 計 畫 名 稱 與 基 本 資 料... 1 貳 背 景 及 現 況... 2 一 背 景...2
More information一 政府機關證照 附件一 : 電機工程系專業證照條列表 學院 : 工學院 證照名稱 國內 ( 外 ) 國對照級數科系 ( 認可該專業證照之發照機關級別 / 分數獎勵金額際 ( 甲 乙 丙 ) 科系 ) 電腦硬體裝修 國內 行政院勞委會 乙級 乙級 電機系 電腦硬體裝修 國內 行政院勞委會 甲級 甲級
一 政府機關證照 附件一 : 電機工程系專業證照條列表 學院 : 工學院 證照名稱 國內 ( 外 ) 國對照級數科系 ( 認可該專業證照之發照機關級別 / 分數獎勵金額際 ( 甲 乙 丙 ) 科系 ) 電腦硬體裝修 國內 行政院勞委會 乙級 乙級 電機系 電腦硬體裝修 國內 行政院勞委會 甲級 甲級 電機系 數位電子 國內 行政院勞委會 乙級 乙級 電機系 數位電子 國內 行政院勞委會 甲級 甲級
More information... 29 ( )... 30... 30... 30... 31... 32... 33... 34... 34... 34... 35
... 1... 1... 1... 2 94... 2... 4... 4... 4... 5... 6... 6... 7... 7... 8... 8... 9... 10... 11... 12... 13... 13... 16... 20 ( )... 21... 21... 22... 23... 25... 26... 28 ... 29 ( )... 30... 30... 30...
More information國人之健康行為初探
1 1 (95%) 5% 12-19 (10.3%)65 (13.7%) 16.9% 6.5% 5.5%4.5% 1 1 3.7 % 12-19 65 (6.2%11.8%) 12.1% 1.6% 1 1 2 4.3 % 7.8% 0.8%20-39 40-64 (6%) ( 1 2) 21.1% () 39.2%3.3% 1 2 3.7% 4.2%5.0% 7% 6.5%1.0% 3 2 46.9%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EC7A5CDA6D2A8FAB14DB77EC3D2B7D3BCFAC079B5A5AFC5BB7BA977BCD0B7C7AAED2D31303130333330ADD7AD712E646F63>
亞 東 技 術 學 院 學 生 考 取 獎 勵 等 級 定 標 準 表 獎 勵 級 數 名 稱 發 單 位 101.03.30 修 訂 獎 勵 方 式 甲 級 或 門 職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考 試 院 甲 級 其 等 同 甲 級 或 相 當 於 甲 級 技 術 士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甲 級 門 職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考 試 院 或 相 當 於 技 術 士 行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8A7BB504D50B0F6B056C2B2A6A1B357B9BAAED15FA5F8B77EB14DAF5A5F323031315FC3B9A7DEBCD2A6A12E646F63>
企 ㄒ 企 業 專 班 PMP 培 訓 專 案 企 劃 書 - 羅 技 1) 專 案 認 證 1. 成 為 國 際 承 認 的 專 案 管 理 師 (PMP) 和 專 業 經 理 人 2. 晉 升 管 理 階 層 : 升 遷 的 門 檻 和 基 準 參 考 依 據 3. 專 業 形 象 表 徵 : 可 在 信 件 及 名 片 中 使 用 PMP 標 章 4. 工 作 能 力 提 昇 : 掌 握 更
More informationIT认证(二)
CISCO.....1 -CCNS...6 CISCO4...8 CCIE...9 CCNA 2003 IT...12 CCIE...14 CISCO....16 CISCO...19...24 CCDA...26...26 2003...30 MCAD.NET...37 NET.....41 MCSA...42 MCSE...51 MCSE...53 MCSE MCADFORMICROSOFT.NET...57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A447A7DEA9DBA5CDC2B2B3B92D31303530333038A9DBA965B77CB371B94C>
105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大 學 部 及 專 科 部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網 址 :http://www.wzu.edu.tw 地 址 :80793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民 族 一 路 900 號 電 話 :(:( :(07)3426031 轉 2131~2135 傳 真 :(:( :(07)3425360
More information教育部1001年公費留學考試
教 育 部 103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程 表 時 程 要 項 103 年 7 月 20 日 ( 日 ) 公 告 簡 章 開 放 網 路 報 名 時 間 : 103 年 8 月 15 日 ( 五 ) 上 午 8:30 起 至 103 年 8 月 29 日 ( 五 ) 中 午 12:00 止 報 名 表 件 寄 達 時 間 : 103 年 9 月 3 日 ( 三 ) 下 午
More information人, 一 生 中 最 重 要 的, 不 是 你 赚 了 多 少 钱, 而 是 你 做 了 多 少 让 父 母 欣 慰 让 社 会 认 可 的 事 只 要 你 或 我 按 照 这 样 的 价 值 标 准 去 践 行 自 已 的 人 生 目 标, 每 个 人 都 能 实 现 自 已 的 人 生 价 值!
人, 一 生 中 最 重 要 的, 不 是 你 赚 了 多 少 钱, 而 是 你 做 了 多 少 让 父 母 欣 慰 让 社 会 认 可 的 事 只 要 你 或 我 按 照 这 样 的 价 值 标 准 去 践 行 自 已 的 人 生 目 标, 每 个 人 都 能 实 现 自 已 的 人 生 价 值! 总 经 理 徐 凌 主 办 :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2015 年 第 3 期 PART THREE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545143BB7BC3D2A4CEBFECB27AA4E8A6A1BBA1A9FA205BACDBAE65BCD2A6A15D>
Techficiency Quotient Certification 企 業 人 才 技 能 認 證 TQC 認 證 架 構 - 九 大 類 TQC-OS 作 業 系 統 TQC-OS TQC-OA 辦 作 公 業 軟 系 體 統 應 用 TQC-DA 資 料 庫 應 用 TQC-MD 多 媒 體 設 計 TQC-OS TQC-DK 專 作 業 業 知 系 識 統 領 域 TQC-PD 程 式 設
More information案由六:南榮技術學院技藝獎學金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南 榮 技 術 學 院 技 藝 獎 學 金 實 施 要 點 89 年 10 月 27 日 校 長 令 公 佈 90 年 10 月 1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2 年 4 月 10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5 年 3 月 30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7 年 2 月 21 日 經 行 政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97 年 5 月 22 日 經 行 政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B03 B04 製 造 資 訊 業 之 業 戶 經 營 ICT 解 決 方 案 規 劃 與 銷 售 兼 綜 理 製 造 資 訊 業 所 有 業 務 發 展 事 項 金 融 業 / 流 通 業 之 業 戶 經 營 ICT 商 開 發 及 解 決 方 案 規 劃 與 銷 售 學 歷 : 大 學 ( 含
中 華 電 信 04 年 第 0 次 從 業 員 ( 具 經 驗 ) 遴 選 簡 章 壹 用 及 用 B0 B02 業 經 營 策 略 規 劃 推 動 與 管 理 金 融 業 之 業 戶 經 營 ICT 解 決 方 案 規 劃 與 銷 售 兼 綜 理 金 融 業 所 有 業 務 發 展 事 項 學 歷 : 大 學 ( 含 ) 以 上 ( 財 金 管 工 管 經 濟 資 管 通 訊 電 應 數 統 計
More information目 錄 內 容 頁 數 ( 一 ) 辦 學 宗 旨 2 ( 二 ) 我 們 的 學 校 1. 學 校 簡 介 2 2. 學 校 管 理 3 3. 學 生 資 料 4 4. 教 師 資 料 6 ( 三 ) 關 注 事 項 的 成 就 與 反 思 7 ( 四 ) 我 們 的 學 與 教 19 ( 五 )
培 僑 書 院 學 校 週 年 報 告 2014-15 年 度 目 錄 內 容 頁 數 ( 一 ) 辦 學 宗 旨 2 ( 二 ) 我 們 的 學 校 1. 學 校 簡 介 2 2. 學 校 管 理 3 3. 學 生 資 料 4 4. 教 師 資 料 6 ( 三 ) 關 注 事 項 的 成 就 與 反 思 7 ( 四 ) 我 們 的 學 與 教 19 ( 五 ) 我 們 對 學 生 成 長 的 支
More information生產力中心課程檢索結果
澳 門 培 訓 課 程 宣 傳 廣 告 一 覽 表 Macau Published Training Course as of (01/04/2015 ~ 30/04/2015) 日 期 媒 體 機 構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日 期 時 數 學 費 電 話 澳 門 生 產 力 暨 科 技 轉 移 中 心 時 尚 創 意 服 裝 配 料 應 用 之 線 01/04/2015 30 學 時 $30 28781313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45A451A44BBEC7A67EABD7B07CB0C8B77CC4B3B371AABEA4CEB04FBFFD322D332E646F63>
數 理 資 訊 學 院 九 十 八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院 務 會 議 會 議 記 錄 時 間 :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中 午 十 二 時 至 十 三 時 地 點 : 管 理 大 樓 7 樓 5710 教 室 主 席 : 顏 經 和 院 長 記 錄 : 陳 慧 敏 出 席 人 員 : 資 工 系 主 任 及 教 師 代 表 : 游 國 忠 數 學 系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3084 中的文档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 服 务 类 ) 第 二 册 项 目 编 号 :SDGP2015-256-1 项 目 名 称 : 信 息 系 统 运 维 项 目 包 号 :A1 山 东 省 省 级 机 关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目 录 第 五 部 分 第 六 部 分 第 七 部 分 第 八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投 标 人 须 知 附 表 评 标 方 法 和 评 分 细 则 项 目 需 求 和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目錄.doc
xxvii 簡 介 本 書 涵 蓋 相 當 廣 泛 的 網 路 主 題, 示 範 Cisco 路 由 器 的 設 定 方 式, 並 解 說 如 何 判 斷 設 定 的 功 能 是 否 生 效 因 此 本 書 很 適 合 作 為 IP 路 由 與 IP 路 由 協 定 的 參 考 用 書 不 過, 因 本 書 屬 於 Cisco Press 專 業 認 證 手 冊 系 列 叢 書 之 一, 故 協 助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EABADEB8EAB054AFE0A44FBBB2BEC939382E646F63>
93.1.9 資 訊 能 力 輔 導 小 組 會 議 通 過 9.3.7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11.9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6.7.9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9.15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8.11.0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系 資 訊 能 力 輔 導 實 施 要 點 一 為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特 色, 訓 練 學 生 實 務
More information電機工程系認可證照清單 2011/7/1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系 專 業 證 照 課 程 實 施 要 點 96 年 10 月 05 日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100 年 06 月 30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1 年 06 月 21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本 系 為 提 升 學 生 的 專 業 技 能, 特 訂 定 本 辦 法 二 實 施 對 象 : 本 系 日 間 部 96 學 年
More information壹: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教 育 文 化 公 益 慈 善 機 關 或 團 體 結 算 申 報 重 要 法 令 目 錄 壹 : 教 育 文 化 公 益 慈 善 機 關 或 團 體 免 納 所 得 稅 適 用 標 準 02 貳 : 教 育 文 化 公 益 慈 善 機 關 或 團 體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須 知 05 參 : 教 育 文 化 公 益 慈 善 機 關 或 團 體 結 算 申 報 重 要 法 令 彙 整 10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473B87DB0EAA4A42DB6BCADB9ACF5BAF1BF4F76735B315D2EAF65AF66C2B2B3F82E707074>
營 養 講 座 系 列 ~ 飲 食 紅 綠 燈 與 疾 病 的 關 係 永 得 有 限 公 司 營 養 師 謝 昀 珍 主 講 國 人 的 營 養 與 健 康 現 況 平 均 餘 命 長 壽 是 健 康 的 指 標 之 一, 國 人 的 平 均 餘 命 可 以 反 映 國 人 的 健 康 有 明 顯 的 改 善 國 人 平 均 餘 命 比 韓 國 和 中 國 大 陸 為 高, 但 是 仍 低 於 英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175BAF4B8F4BB50B371B054A475B57BA176A7DEC075B14DAF5ABAC2BFEFC2B2B3B95F31303331313138AAA92E646F636D>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網 路 與 通 訊 工 程 技 優 專 班 甄 選 簡 章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系 甄 選 委 員 會 印 製 地 址 : 新 北 市 深 坑 區 北 深 路 三 段 152 號 電 話 :(02)8662-5965 傳 真 :(02)2662-9592 網 址 :http://www.tnu.edu.tw/ee/ 東 南 科 技 大
More information四川托~1
四 川 托 普 信 息 技 术 职 业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 2016)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十 七 日 1 四 川 托 普 信 息 技 术 职 业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6) 一 学 校 概 况 四 川 托 普 信 息 技 术 职 业 学 院 创 建 于 2000 年 6 月, 由 四 川 托 普 教
More information1 7 7 15 16 23 26 35 39 40 45 47 49 55 61 61 61 63 69 81 81 83 87 91 91 93 95 97 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考 試 日 期 :2016/04/24 教 室 名 稱 :602 電 腦 教 室 考 試 時 間 :09:50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二 技 企 管 一 胡 宗 兒 中 文 輸 入 四 技 企 四 甲 林 姿 瑄 中 文 輸 入 二 技 企 管 一
考 試 日 期 :2016/04/24 教 室 名 稱 :602 電 腦 教 室 考 試 時 間 :09:5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五 專 企 二 乙 胡 哲 維 中 文 輸 入 五 專 企 二 乙 周 林 昜 中 文 輸 入 五 專 企 二 乙 賴 昱 樺 中 文 輸 入 五 專 企 二 乙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1 08 00 11 30 2 08 00 11 30 14 30 17 30 3 4 5 6 100 10 7 12 83339749 8 9 20 10 87766668 31310 87667731 7 5 15 6 15 8 00 11 30 2 30 5 30 12 8333771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002 1 1 2 3 4 1 2 3 4 19 08
More information表 决,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本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3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与 该 等 交 易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股 东 将 放 弃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对 相 关 议 案 的 投 票 权 ( 二 ) 公
证 券 代 码 :600850 证 券 简 称 : 华 东 电 脑 编 号 : 临 2016-014 上 海 华 东 电 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预 计 2016 年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532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桂 政 办 发 2016 52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规 划 (2016 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More information103_02.xls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More information<313032A655A874B2D5B3CCA743BFFDA8FABCD0B7C7AAED2E786C73>
102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校 系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0 491.85 **** 614.02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More information柳州历史上的今天内文改版式.FIT)
1 月 1 日 1 月 1 月 1 日 1929 年 1 月 1 日 广 西 省 第 一 次 建 设 会 议 在 柳 召 开 新 年 伊 始, 新 桂 系 执 政 后 召 开 第 一 次 全 省 建 设 会 议, 开 幕 式 在 柳 州 羊 角 山 广 西 实 业 院 内 举 行, 会 期 10 天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名 流 专 家 学 者 等 93 人 参 加 会 议 国 内 著
More information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累
主題 主題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產後病房護理師: 產後病房護理師:黃皖寧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More information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省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文 件 (4) 关 于 中 国 ( 广 东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条 例 ( 试 行 草 案 ) 审 议 结 果 的 报 告 2016 年 5 月 24 日 在 广 东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上 广 东 省 人 大 法 制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刘
More informationQ8.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於 97 年 3 月 19 日 以 前, 原 選 擇 參 加 勞 保,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時, 應 改 參 加 公 保 所 謂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判 別 依 據 ( 或 標
承 保 業 務 常 見 問 題 加 保 Q1. 公 教 人 員 可 否 依 個 人 意 願 選 擇 參 加 公 保? 否 公 保 係 政 府 為 保 障 公 教 人 員 生 活 而 辦 理 之 社 會 保 險, 屬 強 制 性 保 險, 凡 法 定 機 關 或 公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之 有 給 專 任 人 員 應 一 律 參 加 保 險 為 被 保 險 人 Q2. 被 保 險 人 同 時
More information学生工作部处2010年工作总结
夯 实 基 础, 凝 聚 特 色, 打 造 德 学 理 工 学 生 工 作 部 ( 处 ) 武 装 部 2010 年 工 作 总 结 2010 年 是 实 施 十 一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是 我 校 建 校 70 周 年 的 庆 祝 之 年, 是 我 校 圆 满 完 成 工 信 部 组 织 的 高 校 党 建 创 优 工 程 评 估 和 北 京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党 建 和 思
More information天人炁功行入與感應經驗分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指 導 院 黃 淑 惠 ( 凝 本 ) 劉 建 功 ( 顯 翼 ) 林 瑛 佩 ( 素 擎 ) 黃 淑 惠 : 道 名 凝 本, 隸 屬 天 極 行 宮 劉 建 功 : 道 名 顯 翼,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林 瑛 佩 : 道 名 素 擎,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497
More informationYYW1.nps
第三章 事务文书 事务文书是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办理日常事务时广泛使用的一类文书 包括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 规章制度 公示等 事务文书的主要特点是行文主体灵活 行文格式无 法定要求 但相对固定 事务文书的种类很多 本章着重介绍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和 公示 第一节 计 划 一 例文阅示 例文一 教育部 2008 年工作要点 2008 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More information穨邱秀玲綜合展望報告.PDF
91-1 1 86 91 86 91 91 8,214 1 86 91 \ 86 87 88 89 90 91 812 842 901 1,082 1,281 1,576 4,071 4,196 4,465 4,646 5,068 5,276 1,309 1,410 1,533 1,585 1,744 1,796 997 961 1,160 1,339 1,529 1,739 4,613 4,928
More information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一 通 案 決 議 部 分 : ( 一 )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釋 股 收 入 380 億 元 不 予 保 留 105 非 本 局 職 掌 業 務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釋 股 收 入 288 億 元 如 下 表, 倘 財 政 狀 況 良 好, 原 則 不 予 出 售 ; 釋 股 對 象 以 政 府 四 大 基 金 為 限, 釋 股 費 用 併 同 調 整 預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