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國華安家保本終身壽險契約條款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H5-國華安家保本終身壽險契約條款"

Transcription

1 H5 國華安家保本終身壽險契約條款 ( 給付項目 : 身故 殘廢 全殘安養 全殘扶助 部份殘廢保險金及安心生命尊嚴提前給付 ) 備查文號 : 中華民國 87 年 12 月 21 日 (87) 華壽企數字第二二七七號保險契約的構成第一條 : 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的構成部份 本契約的解釋, 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 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準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第二條 : 本公司對本契約應負的責任, 自本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時開始, 本公司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要保人在本公司簽發保險單前先交付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而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契約撤銷權第三條 :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視為未撤銷,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第四條 :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 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 年繳或半年繳者,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 月繳或季繳者, 則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 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 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其寬限期間依前項約定處理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 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保險費的墊繳第五條 :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 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 本公司應以本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 如有保險單借款者, 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 ) 自動墊繳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但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 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 按當時財政部核定的利率計算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 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 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逾三十日仍不交付時, 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第六條 :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 經本公司同意並經要保人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停效期間屆滿時, 本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本契約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 而要保人未申請墊繳保險費或變更契約內容時, 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2 第七條 :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時, 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 如有故意隱匿, 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的說明, 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 本公司得解除契約, 而且不退還所繳保險費, 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 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 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或自契約開始日起,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通知解除契約時, 如要保人死亡 居住所不明, 通知不能送達時, 本公司得將該項通知送達受益人 契約的終止第八條 : 要保人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終止契約時, 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 其利息按給付當時財政部核定的利率計算 前項契約的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開始生效 本契約歷年解約金額例表如附表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第九條 : 要保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 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但逾期事由可歸責於要保人或受益人者, 本公司得不負擔利息 失蹤處理第十條 :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 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 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準, 依本契約第十一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 ; 如要保人或受益人能提出證明文件, 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 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 依本契約第十一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 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 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身故保險金於一個月內歸還本公司 其在失蹤期間, 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者, 本公司應依約給付, 但有欠繳的保險費應予扣除 身故保險金的給付第十一條 :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身故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 身故保險金, 並退回所繳保險費總和, 本契約效力即行消滅 前項所稱所繳保險費總和 : 一 若以非躉繳方式交付保險費者, 於繳費期間內, 係以被保險人死亡或殘廢時之保險單年度數乘給付當時保險金額之年繳保險費 ; 於繳費期滿後, 係以已繳保險費年度數乘給付當時保險金額之年繳保險費 二 若以躉繳方式交付保險費者, 則為所繳保險費 第一項所稱保險費不含各附加契約之保險費 身故保險金的申領第十二條 : 受益人申領 身故保險金 時, 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 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 保險金申請書 四 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第十三條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下列各款殘廢並經診斷確定者, 本公司按第十一條身故保險金給付 殘廢保險金, 本契約即行消滅 一 雙目失明者 ( 註一 ) 二 兩手腕關節缺失或兩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 一手腕關節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 一目失明及一手腕關節缺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 永久喪失言語 ( 註二 ) 或咀嚼 ( 註三 ) 機能者 六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 註四 )

3 七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 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害, 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 全須他人扶助者 ( 註五 ) 註一 : 失明的認定 : ( 一 ) 視力的測定, 依據萬國式視力表兩眼個別依矯正視力測定之 ( 二 ) 失明係指視力永久在萬國式視力表 0.02 以下而言 ( 三 ) 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 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 不在此限 註二 : 言語機能的喪失係指下列三種情形之一者 : ( 一 ) 指構成語言之口唇音 齒舌音 口蓋音 喉頭音等之四種語言機能中, 有三種以上不能發出者 ( 二 ) 聲帶全部剔除者 ( 三 ) 因腦部言語中樞神經的損傷而患失語症者 註三 : 咀嚼機能的喪失係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所引起之機能障礙, 以致不能做咀嚼運動, 除流質食物以外不能攝取之狀態 註四 : 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註五 : 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 全須他人扶助者, 係指食物攝取 大小便始末 穿脫衣服 起居 步行 入浴等, 皆不能自己為之, 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狀態 全殘安養保險金的給付第十四條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第十三條所列各款殘廢並經診斷確定, 且於九十天後仍生存者, 本契約雖然已經消滅, 本公司仍按保險金額給付 全殘安養保險金 全殘扶助保險金的給付第十五條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第十三條所列各款殘廢並經診斷確定, 且於九十天後每屆保單週年日仍生存者, 本契約雖然已經消滅, 本公司仍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給付 全殘扶助保險金 前項 全殘扶助保險金 的給付, 本公司最長給付至被保險人一 O 五歲為止 部份殘廢保險金的給付第十六條 :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致成附表一所列第二 三 四 五 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 本公司按該表所列給付金額給付 部份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一所列二項以上殘廢程度時, 本公司給付各該項 部份殘廢保險金 之和, 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但不同殘廢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者, 僅給付一項 部份殘廢保險金 ; 若殘廢項目所屬殘廢等級不同時, 則給付較嚴重項目的 部份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事故所致之殘廢, 如合併以前 ( 含本契約訂立前 ) 的殘廢, 可領附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 部份殘廢保險金 者, 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 部份殘廢保險金, 但以前的殘廢, 視同已給付 部份殘廢保險金, 應扣除之 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各保單年度 部份殘廢保險金 的給付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其給付合計達保險金額時, 當年度即不再給付 部份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發生附表一所列第二 三 四 五 六級殘廢給付, 不影響身故 殘廢 全殘安養或全殘扶助給付及契約之效力 殘廢保險金 全殘安養保險金 全殘扶助保險金及部份殘廢保險金的申領第十七條 : 受益人申領 殘廢保險金 全殘安養保險金 全殘扶助保險金 或 部份殘廢保險金 時, 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 殘廢診斷書 三 保險金申請書 四 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五 被保險人每年申領全殘扶助保險金時, 應提出可資證明被保險人生存的文件 受益人申領殘廢或部份殘廢之保險金時, 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 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除外責任第十八條 :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金

4 二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三 被保險人在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四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前項第一 二款情形致被保險人殘廢時, 本公司按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的約定給付殘廢保險金 全殘安養保險金 全殘扶助保險金或部份殘廢保險金 第一項各款情形, 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依照約定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要保人 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第十九條 :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 解約金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 ( 包括經本公司墊繳的保險費 ) 或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 本公司得先抵償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 減少保險金額第二十條 :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 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 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 其減少部分視為終止契約 本公司對於申請減少的保險金額, 按下列順序依序減去 : 一 因分紅而購買之增額繳清保險 二 保險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 減額繳清保險第廿一條 :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向本公司申請改保 減額繳清保險, 其保險金額如附表 要保人變更為 減額繳清保險 後, 不必再繳保險費, 本契約繼續有效 其給付條件與原契約同, 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但第十一條中 退回所繳保險費總和 給付即不適用 要保人選擇改為 減額繳清保險 當時, 倘有保單紅利 保單借款或欠繳 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加上本公司應支付的保單紅利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 展期定期保險第廿二條 :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 向本公司申請改為 展期定期保險, 其身故保險金額為本契約當時之身故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 變更後的展期定期保險金額維持不變, 要保人不必再繳保險費, 但第十一條中 退回所繳保險費總和 第十四條 全殘安養保險金 第十五條 全殘扶助保險金 及第十六條 部份殘廢保險金 等給付即不適用, 其展延期間如附表 要保人選擇改為 展期定期保險 當時, 倘有保單紅利 保單借款或欠繳 墊繳保險費的情形, 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加上本公司應支付的保單紅利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 如當時的淨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本契約被保險人滿一 O 五歲之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時, 其超過的款項在辦理當時退還給要保人 保險單借款第廿三條 : 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要保人得在保單價值準備金範圍內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 借款到期時, 應將本息償還本公司, 未償還之借款本息, 超過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時, 本契約效力即行停止 但本公司應於效力停止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保險單紅利的計算及給付第廿四條 :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本公司依規定於每一保單年度終了, 以本保險單計算保險費所採用的預定利率 ( 百分之六. 五 ) 及預定死亡率 ( 台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之死亡率的百分之九十 ) 為基礎, 按當時財政部核定的應分配保險單紅利計算公式 ( 如附件 ) 計算保險單紅利 前項保險單紅利, 本公司依要保人申請投保時所選擇下列四種方式中的一種給付 : 一 現金給付 本公司應按時主動以現金給付, 若未按時給付時, 應依第四款加計利息給付 二 購買增額繳清保險 三 抵繳應繳保險費 但繳費期滿後仍屬有效的契約, 若要保人於繳費期滿前未通知本公司選擇繳費期滿後的保險單紅利給付方式時, 本公司以第四款 ( 儲存生息 ) 方式辦理

5 四 儲存生息 : 以財政部核定之紅利分配利率 ( 加權平均 ) 依據複利方式累積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 被保險人身故 殘廢, 或本契約終止時由本公司主動一併給付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 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給付方式 要保人如未選擇保險單紅利之給付方式, 本公司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限期選擇, 逾期不選擇者, 保險單紅利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附件 :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 本公司於每一保單年度終了應分配之保單紅利計算公式如下 : 當年度之保單紅利係利差紅利及死差紅利二項之和 : 1. 利差紅利 : 以 該保單年度台灣銀行 第一銀行 合作金庫與中央信託局四家行庫局每月初 ( 每月第一個營業日 ) 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利率計算之平均值與計算保險費之預定利率 ( 年利率百分之 6.5) 之差 乘以 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 計算 2. 死差紅利 : 以 計算保險費之預定死亡率與經財政部核准適用於該年度的業界實際經驗死亡率之差 乘以 該保單年度一般身故保險金與期末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差 計算 說明 :1. 當年度利差紅利及死差紅利均不得為負值 2. 上述利差紅利及死差紅利之分配比率, 現行均為百分之百, 但本公司於特殊情形下, 得報經財政部核定採用其他數值 3. 上述保單紅利分配計算公式, 係奉財政部 台財保第八 四八四二五一號函核定, 爾後財政部變更保單紅利之規定時, 上述紅利計算公式將配合調整 註 : 財政部 台財保第 號函核定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第廿五條 :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 以足歲計算, 但是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 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 應將被保險人出生年月日在要保書填明 如果發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 一 真實投保年齡較本公司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 本契約無效, 其已繳保險費無息退還要保人 二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 而致溢繳保險費者, 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份的保險費 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 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計算保險金額 三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 而致短繳保險費者, 應補足其差額 ; 如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者, 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例計算保險金額, 但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 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 第二款前段情形, 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 應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 其利息按財政部核定之保單分紅利率計算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第廿六條 : 要保人於訂立本契約時或保險事故發生前, 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前項受益人的變更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生效, 本公司應即批註於本保險單 受益人變更, 如發生法律上的糾紛, 本公司不負責任 殘廢保險金 全殘安養保險金 全殘扶助保險金及部份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 為被保險人本人, 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 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 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本契約受益人 前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變更住所第廿七條 :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 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 本公司按本契約所載之最後住所所發送的通知, 視為已送達要保人 時效第廿八條 :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 自得為請求之日起, 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批註第廿九條 :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 或記載事項的增刪, 除第廿六條另有規定外, 非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同意且批註於保險單者, 不生效力

6 管轄法院第三十條 : 本契約涉訟時, 約定以要保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但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 則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7 安心生命尊嚴提前給付附加條款 核准文號 : 中華民國 86 年 2 月 27 日台財保第八六一七六二八二三號附加條款訂定及責任的開始第一條..本 生命尊嚴提前給付 附加條款 ( 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 ) 之效力經附加於本契約後始生效力 定義第二條..本附加條款所稱 專科醫師, 係指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與執業執照之醫師, 但不包括被保險人本人及其配偶 本附加條款所稱 醫院, 係指依醫療法規定, 領有開業執照並具有住院診療設備之公 私立醫院 但不包括專供休養 戒毒 戒酒 護理 養老等或類似之醫療處所 提前給付保險金 的給付第三條..在本契約有效期間, 被保險人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 且經本公司專業醫務顧問同意, 認定其生命依目前醫療技術無法治癒且根據醫學及臨床經驗其平均存活期間在六個月以下者, 得向本公司申領 提前給付保險金, 並經本公司同意後給付予被保險人, 但申領以一次為限 前項 提前給付保險金 之金額以申請當時本契約疾病身故保險金的百分之五十為限, 且同一被保險人依本附加條款及其他已為相同附加條款之保險契約所得申領之 提前給付保險金 最高以新台幣二佰萬元為限 但必要時本公司得依當時之生活及醫療費用水準調整該最高申領金額上限 本公司給付 提前給付保險金 後, 本契約的保險金額 各項保險給付 保單價值準備金及續期保險費應就 提前給付保險金 與給付當年度疾病身故保險金之比例減少之, 該減少部份視為終止契約 提前給付保險金 的申領第四條..申請 提前給付保險金 須檢具下列文件..一 醫師診斷書 二 可證明病情之各項檢查報告, 如核子醫學檢查報告 病理組織檢查報告 電腦斷層檢查報告或本公司要求之其他檢查報告 三 保險單 四 保險金申請書 五 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受益人申領 提前給付保險金 時, 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 其一切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受益人之指定及變更第五條.. 提前給付保險金 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本公司依此附加條款給付 提前給付保險金 後, 若本契約仍屬有效, 則本契約所指定之各項保險金受益人僅得申領減額後的保險金額 如被保險人未申領 提前給付保險金 給付, 則受益人之權益依本契約之規定辦理, 不受本附加條款之影響 欠繳保險費及未還款項的扣除第六條..本公司於給付 提前給付保險金 時, 如要保人有欠繳保險費 ( 包括經本公司墊繳之保險費 ) 或保險單借款未清償者, 本公司得先就 提前給付保險金 與給付當年度疾病身故保險金之比例抵償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利息後給付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適用本附加條款..一 被保險人曾依本附加條款申領 提前給付保險金 二 本契約已變更為繳清或展期保險 三 本契約為定期型死亡險於保險期間屆滿前二年內

8 附表一 : 二至六級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等級項別殘廢程度給付金額 第二級 第三級 第四級 第五級 第六級 八 九 十十一十二十三 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廿一廿二 廿三廿四廿五廿六 廿七廿八 兩上肢 或兩下肢, 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關節中之兩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 註 1) 十手指缺失者 ( 註 2) 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五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 註 3) 五十十足趾缺失者 ( 註 4) 兩耳聽力永久完全喪失者 ( 註 5) 一目視力永久完全喪失者 脊柱永久遺留顯著運動障礙者 ( 註 6) 一上肢三大關節中的一關節或二關節的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下肢三大關節中的一關節或二關節的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下肢永久縮短五公分以上者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者 十足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足五趾缺失者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 或含拇指或含食指有三手指以上缺失者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三手指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足五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鼻缺損, 且機能永久遺留顯著障礙者 ( 註 7) 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五 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五 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 或中指 無名指, 小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者 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一手拇指及食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五 註 1. 關節機能的喪失係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而言 ; 上下肢關節名稱如說明圖 註 2.(1) 手指缺失係指近位指節間關節 ( 拇指則為指節間關節 ) 缺失者 (2) 若經接指手術後機能仍永久完全喪失者, 視為缺失 足趾亦同 (3) 截取拇趾接合於姆指時, 若拇指原本之缺失已符合殘廢標準 接合後機能雖完全正常, 拇指之部份仍視為缺失, 而拇趾之自截部份不予計入 註 3. 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係指自遠位指節間關節缺失, 或自近位指節間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而言 註 4. 足趾缺失係指自蹠趾關節切斷而足趾全部缺失者 註 5. 聽力喪失的認定 (1) 聽力的測定, 依中華民國工業規格標準的聽力測定器為之 (2) 聽力永久完全喪失係指周波數在五 O O 一 O O O 二 O O O 四 O O O 赫 (hertz) 時的聽力喪失程度分別為 a b c d;db( 強音單位 ) 時, 其 (a+2b+2c+d) 之六分之一的值在 80dB 以上 ( 相當接於耳殼而不能聽懂大聲語言 ) 且無復原希望者 註 6. 脊柱顯著運動障礙係指頸柱完全強直, 或在於胸椎以下前後屈 左右屈及左右迴旋三種的運動之中, 二種的運動被限制在生理範圍二分之一以下者 註 7. 鼻部殘廢的認定 1. 鼻缺損係指鼻軟骨二分之一以上缺損的情況 2. 機能永久遺留顯著障礙係指兩側鼻子呼吸困難或嗅覺永久完全喪失而言 註 8. 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六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9

untitled

untitled 1-1-1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 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將中樞神經系統機能 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 終身不能從事任七害, 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 為維持生命必要害分項列示於 (1-1-1 及 6-1-1), 給付比例不變何工作, 經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之日常生活活動, 全須他人扶助者 仍為 100% 2-1-1 雙目均失明者 一 雙目失明者 文字修正 5-1-1 永久喪失咀嚼

More information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份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要保人若於會計年度終了日前終止契約 停失效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 則於次一會計年度起之紅利發放日不發放年度紅利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More information

險別

險別 國泰人壽活力優定期壽險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2 條 第 4 條至第 6 條 第 8 條 第 9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2 條之 1)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7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YT\261\370\264\332[1].doc)

(Microsoft Word - YT\261\370\264\332[1].doc) 國泰人壽新守護保本定期保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2 條 第 4 條至第 6 條 第 8 條 第 9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2 條之 1)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7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More information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 本 契約自始無效,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 本公司不負保險 責任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視為未撤銷,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 本 契約自始無效,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 本公司不負保險 責任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視為未撤銷,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新光人壽新長安終身壽險保險單條款 ( 本條款僅供參考 ) 主要給付項目 :1. 重大疾病保險金 2.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3. 殘廢保險金 4. 保險費的豁免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More information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定義本契約所稱 保險金額,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更,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保險金額 本契約所稱 保險年齡, 係以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本契約所稱 繳費期間,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定義本契約所稱 保險金額,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倘爾後該保額有所變更,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保險金額 本契約所稱 保險年齡, 係以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本契約所稱 繳費期間,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南山人壽優活定期壽險 ( 樣本 ) 身故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七日金管保二字第 0970205200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四日依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24 日金管保壽字第 1 0 4 0 2 0 4 9 8 3 0 號函修訂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E1\261\370\264\332[1].doc)

(Microsoft Word - E1\261\370\264\332[1].doc) 國泰人壽新添富年年添富年年終身保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2 條 第 5 條至第 7 條 第 9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2 條之 1)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OY_980801_國華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98A_契約條款…

Microsoft Word - OY_980801_國華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98A_契約條款… OY 國華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98A) 契約條款 ( 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完全殘廢豁免保險費 ) 本險無解約金 無展期定期保險及無減額繳清保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U_ _全球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101A__定稿條款_.doc

Microsoft Word - PU_ _全球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_101A__定稿條款_.doc PU 全球人壽新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101A) 契約條款 ( 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完全殘廢豁免保險費 ) 本險無解約金 無展期定期保險及無減額繳清保險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UVVT\261\370\264\332[1].doc)

(Microsoft Word - UVVT\261\370\264\332[1].doc) 國泰人壽新安本養老保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2 條 第 5 條至第 7 條 第 9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2 條之 1)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G3\261\370\264\332[1].doc)

(Microsoft Word - G3\261\370\264\332[1].doc) 國泰人壽添美盛壽添美盛美元終身美元終身壽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6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7 條 第 9 條至第 11 條 第 13 條 第 14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8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12 條 ) ( 五 )

More information

保單契約條款

保單契約條款 全球人壽雙美利美元還本終身保險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6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7 條 第 9 條至第 11 條 第 13 條 第 17 條至第 19 條 第 3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8 條 第 16 條至第 19 條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F8CAB855A751B2D7A8ADB9D8C049BE50B0E2B1F8B4DA>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F8CAB855A751B2D7A8ADB9D8C049BE50B0E2B1F8B4DA> 中國人壽鑫萬利鑫萬利終身終身壽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 ( 保單紅利部分非本保險單之保證給付項目, 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More information

JV_RPC橫式條款_

JV_RPC橫式條款_ 合作金庫人壽喜福防癌保險 給付項目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初次罹患侵襲性 癌症保險金 無理賠事故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 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致契約終止時, 因費率計算已考量死亡脫退因素, 故其他給付項目無解約金 )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More information

各公司對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訂建議意見表

各公司對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訂建議意見表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主要給付項目 : 1. 初期癌症保險金 2. 輕度癌症保險金 3. 重度癌症保險金 4. 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 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24 日台壽字第 1062321119 號函備查 ( 本保險 癌症 之等待期間為本附約生效日起, 持續有效九十日之期間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3-269 保險附約的構成

More information

康健人壽保障輕鬆配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

康健人壽保障輕鬆配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 康健人壽保障輕鬆配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內容摘要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7 條 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6 條 第 12 條 第 13 條 第 14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AAF8B4C1ACDDC540B0B7B164AB4FC049AAFEACF9BE50B0E2B1F8B4DA5F F2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AAF8B4C1ACDDC540B0B7B164AB4FC049AAFEACF9BE50B0E2B1F8B4DA5F F2E646F63> 中國人壽長期看護健康保險附約保單條款 ( 長期看護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 ( 本險種無解約金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More information

遠雄人壽保單契約條款

遠雄人壽保單契約條款 遠雄人壽美滿富利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 (106)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給付項目 :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More information

ISA500

ISA500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人壽金好利金好利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年金給付 2. 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3. 身故保險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3-269 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15 日台壽字第 1052320038 號函備查 保險契約的構成保險契約的構成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國泰人壽增美福美元終身壽險內容摘要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6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7 條 第 9 條至第 11 條 第 13 條 第 14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8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12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安聯人壽六年定期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健康保險內容摘要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10 條至第 12 條 第 16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6 條至第 9 條 第 14 條 ) ( 四

More information

新 險

新 險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常樂 75 防癌定期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初期癌症保險金 2. 輕度癌症保險金 3. 重度癌症保險金 4. 特定重度癌症保險金 5. 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 6. 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7. 完全失能保險金 8. 滿期保險金 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20 日台壽字第 1072320058 號函備查

More information

銷售條款

銷售條款 中國人壽金滿利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保單條款 ( 年金給付 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身故保險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

More information

EM_p10

EM_p10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臺銀人壽長青守護十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初次罹患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初次罹患特定癌症保 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本保險癌症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持續九十日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

More information

康健人壽歡喜防癌二十年定期保險

康健人壽歡喜防癌二十年定期保險 康健人壽歡喜防癌二十年定期保險內容摘要 樣本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3 條至第 16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ESB /5 二 扣除要保人依第十一條申請減少之金額 三 每日依前二目之淨額加計按宣告利率以單利法計算之金額 第二保單年度及以後 : 一 保單年度初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二 扣除要保人依第十一條申請減少之金額 三 每日依前二目之淨額加計按宣告利率以單利法計算之金額 年金給付的開始 第

ESB /5 二 扣除要保人依第十一條申請減少之金額 三 每日依前二目之淨額加計按宣告利率以單利法計算之金額 第二保單年度及以後 : 一 保單年度初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二 扣除要保人依第十一條申請減少之金額 三 每日依前二目之淨額加計按宣告利率以單利法計算之金額 年金給付的開始 第 ESB1061109 1/5 富邦人壽豪開鑫網路投保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 甲型 ) 給付項目 : 年金 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TPE.doc

Microsoft Word - TPE.doc 康健人壽樂高定期保險內容摘要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7 條 第 8 條 第 9 條 第 2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6 條 第 10 條至第 1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FS101_\274\313\261i_.doc)

(Microsoft Word - 0FS101_\274\313\261i_.doc) 台灣人壽新澳利旺澳利旺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保險單條款 (FS1) (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為外幣保險單, 相關款項收付皆以澳幣澳幣進行, 本公司不承擔保戶任何匯兌風險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 0800-099850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益美利優利率變動型美元終身壽險 ( 給付項目 : 祝壽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完全失能保險金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契約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間, 不得辦理契約轉換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傳真 :0800-211-568; 電子信箱 (E-mail):service@cathaylife.com.tw)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WX_排版條款 _總統令文字

Microsoft Word - FWX_排版條款 _總統令文字 FWX1070723 1/10 富邦人壽澳利年年外幣還本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六條 第八條至第十條 第 十二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七條 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至第十九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新 險

新 險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新增鑫成雙終身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特定傷病照護保險金 2.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3. 完全殘廢保險金 4. 祝壽保險金 5. 豁免保險費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14 日 103 中信壽商發一字第 111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885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106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 imoney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 甲型 ) ( 給付項目 : 年金, 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歲 ( 含 ) 時止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傳真 :0800-211-568; 電子信箱 (E-mail):service@cathaylife.com.tw) 第 1 頁, 共 5 頁 備查文號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新康護防癌健康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 第 7 條 第 9 條至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2 條至第 21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新超犀利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 甲型 ) ( 年金給付, 以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歲的生存期間內為限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免費申訴電話 :0800-036-599) 核准文號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4 日依 104 年 6 月 24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號函修正 備查文號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1 日國壽字第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金 人 壽 RPE 保 險

第 一 金 人 壽 RPE 保 險 第一金人壽美滿安家定期保險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本險當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致契約終止時, 因費率計算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其他未給付部分無解約金, 亦無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內容摘要 :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More information

險別

險別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國泰人壽守護媽咪養老保險 內容摘要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More information

各公司對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訂建議意見表

各公司對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修訂建議意見表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步步盈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繳費期間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2. 重大疾病保險金 3. 特定重大疾病保險金 4. 身故保險金 5. 完全殘廢保險金 6. 祝壽保險金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502138440 號函核准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More information

友邦人壽老當醫壯定期健康保險

友邦人壽老當醫壯定期健康保險 C-105 ( SCI) 英屬百慕達商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友邦人壽老當醫壯定期健康保險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健康險部分, 因其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 申訴專線 :0800012666 傳真 :02-66056099 電子信箱 (E-mail): tw.customer@aia.com

More information

保險公司應負責任的開始第三條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第一期保險費時,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第一期保險費時開始 但本公司同意承保前而被保險人身故時, 本公司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自預收第一期

保險公司應負責任的開始第三條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第一期保險費時,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第一期保險費時開始 但本公司同意承保前而被保險人身故時, 本公司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自預收第一期 第一金人壽鑫有利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 年金 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公司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 :0800-001-110; 傳真 :02-87806028; 電子信箱 (E-mail):Customer_Service@firstlife.com.tw 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第一金人壽總精商字第 1061101238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FDA /10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富邦人壽鍾愛美年外幣終身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本保險為外幣保單, 本公司所收付之款項均以美元計價, 且不得與任何外幣

FDA /10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富邦人壽鍾愛美年外幣終身健康保險 給付項目 : 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本保險為外幣保單, 本公司所收付之款項均以美元計價, 且不得與任何外幣 FDA1040804 1/10 富邦人壽鍾愛美年外幣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六條 第八條至第九條 第 十條 第十二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七條 第十五條至第十九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十一條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安聯人壽醫度讚日額醫療養老保險 (101) 內容摘要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第 13 條至第 17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保德信國際終身壽險

保德信國際終身壽險 保德信國際人壽守護加倍終身防癌保險 (106)- 契約重要內容告知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2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11 條至第 13 條 第 15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6 條至第 10 條 第 18 條 )

More information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第三條本契約的保險期間, 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 從其約定 保險範圍 第四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確定診斷因本契約第二條第一項約定之 癌症 而致身故時,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第三條本契約的保險期間, 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 從其約定 保險範圍 第四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確定診斷因本契約第二條第一項約定之 癌症 而致身故時,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本契約效力即行終 安達產物癌症身故健康保險 ( 癌症身故保險金 ) 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5 日安慈商字第 960033 號函備查 108.03.11 依 107.09.1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937510 號函修正 1. 免費申訴電話 :0800-339-899 2.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More information

安達住院醫療日額保險

安達住院醫療日額保險 安達產物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 ( 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居家療養日額保險金 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急診保險金 門診手術保險金 ) 1. 免費申訴電話 :0800-339-899 2.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中華民國 95 年 12 月 28 日安慈商字第 950214 號函備查 104.10.6 依 104.6.24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號函修正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單條款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FA4A4B0EAA448B9D8B773A6EDB07CA4E9C342B0B7B164AB4FC049AAFEACF95FBE50B0E2B1F8B4DA5F E646F63>

<4D F736F F D FA4A4B0EAA448B9D8B773A6EDB07CA4E9C342B0B7B164AB4FC049AAFEACF95FBE50B0E2B1F8B4DA5F E646F63> 中國人壽新住院日額健康保險附約保單條款 ( 住院日額保險金 ) 本商品疾病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 ( 或復效日起 ) 所發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 發生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福利部公告之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之疾病, 則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詳情請參閱附約條款約條款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More information

富邦人壽天行健定期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天行健定期健康保險 SWF1070914 1/9 富邦人壽天行健定期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 第八條至第 九條 第十一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十條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YL\261\370\264\332[1].doc)

(Microsoft Word - YL\261\370\264\332[1].doc) 國泰人壽新俏媽咪養老保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2 條 第 5 條至第 7 條 第 9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2 條之 1)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More information

中國人壽萬事如意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海外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海外交通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

中國人壽萬事如意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海外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海外交通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 中國人壽萬事如意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海外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海外交通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契約在費率計算時, 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契約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完全失能程度之一,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人壽新增美成雙美元終身保險

台灣人壽新增美成雙美元終身保險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新增美成雙美元終身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特定傷病照護保險金 2.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3. 完全失能保險金 4. 祝壽保險金 5. 豁免保險費 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20 日 104 中信壽商發一字第 025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885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107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人壽步步盈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台灣人壽步步盈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步步盈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繳費期間健康管理回饋保險金 2. 重大疾病保險金 3. 特定重大疾病保險金 4. 身故保險金 5. 完全失能保險金 6. 祝壽保險金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50213844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14 日依 107 年 6 月 7 日金管保壽字第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5FA4A4B0EAA448B9D8A4DFA677BAD6B4DDBC6FB7D3C540B2D7A8ADAB4FC0495FBE50B0E2B1F8B4DA5F FB9CF5F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5FA4A4B0EAA448B9D8A4DFA677BAD6B4DDBC6FB7D3C540B2D7A8ADAB4FC0495FBE50B0E2B1F8B4DA5F FB9CF5F2E646F63> 中國人壽心安心安福殘廢照護福殘廢照護終身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殘廢保險金 意外殘廢保險金 照護扶助保險金 意外照護扶助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健康險部分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More information

JV_PI_RPAA

JV_PI_RPAA 合作金庫人壽超優退保險 1 商品名稱與核准 核備或備查日期及文號商品名稱核准 核備或備查日期及文號合作金庫人壽超優退保險備查文號 : 民國 103 年 04 月 01 日 (103) 合壽字第 103182 號備查文號 : 民國 103 年 08 月 22 日 (103) 合壽字第 103389 號 2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承保範圍 不保事項除外責任 ( 一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及完全殘廢保險金的責任

More information

國寶人壽○○○○增額終身壽險

國寶人壽○○○○增額終身壽險 康健人壽安心住院醫療定期健康保險 樣本 (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無解約金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給付項目 : 住院日額保險金 加護病房住院保險金 居家療養保險金 102.09.27 (102) 康商字第 072 號函備查 103.05.01 (103) 康商字第 065 號函備查 104.08.04 按 104.06.24 金管保壽字第

More information

遠雄人壽商品條款

遠雄人壽商品條款 遠雄人壽美滿超得利增額終身壽險 (106)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金 人 壽 RPE 保 險

第 一 金 人 壽 RPE 保 險 第一金人壽佳倍防癌定期保險 (108)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侵襲性癌症保險金 特定癌症保險金 無理賠事故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本險健康險部分之費率已考慮脫退率, 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本險當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致契約終止時, 因費率計算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亦無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內容摘要 :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More information

遠雄人壽金好心豁免保險費附約(HF1)

遠雄人壽金好心豁免保險費附約(HF1) 遠雄人壽金好心豁免保險費附約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給付項目 : 二至六級殘廢豁免保險費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More information

富邦人壽心安滿福防癌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心安滿福防癌健康保險 CLL1070914 1/9 富邦人壽心安滿福防癌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七條至第九條 第 十一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四條至第十九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十條 ) ( 五

More information

華南產物癌症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_日額型_條款

華南產物癌症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_日額型_條款 華南產物癌症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 ( 日額型 ) 主要給付項目 :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100.03.28(100) 華產企字第 202 號函備查 108.01.04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7.09.1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937510 號函修正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本保險商品之癌症等待期為九十日 但經本公司同意續保者, 不受前述九十日之限制 第一條 第二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415FA4A4B0EAA448B9D8A677A4DFBCD6B0AAB2D7A8ADAB4FC0495FBE50B0E2B1F8B4DA5F >

<4D F736F F D20415FA4A4B0EAA448B9D8A677A4DFBCD6B0AAB2D7A8ADAB4FC0495FBE50B0E2B1F8B4DA5F > 中國人壽安心樂高安心樂高終身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住院日額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商品疾病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 ( 或復效日起 ) 所發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 發生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之疾病, 則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詳情請參閱契約條款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A677A4DFB7D3C540B2D7A8ADAB4FC049AAFEACF95FBE50B0E2B1F8B4DA2E646F63>

<4D F736F F D20A4A4B0EAA448B9D8A677A4DFB7D3C540B2D7A8ADAB4FC049AAFEACF95FBE50B0E2B1F8B4DA2E646F63> 中國人壽安心照護終身保險附約保單條款 ( 安心保險金 照護扶助保險金 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的退還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 本商品疾病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後 ( 或復效日起 ) 所發生之疾病 但如被保險人投保時之保險年齡為零歲者, 發生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之疾病, 則不受前述三十日期間之限制, 詳情請參閱附約條款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國泰人壽新呵護久久殘廢照護終身保險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元大人壽新金得利還本保險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意外住院醫療保險金 意外加護病房暨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意外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意外第二級至第六級殘廢豁免保險費及滿期保險金的給付本商品部分年齡可能發生累積所繳保險費之金額超出身故保險金給付之情形 內容摘要 : 1.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2.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3. 契約重要內容 (1)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More information

保單契約條款

保單契約條款 全球人壽住院醫療日額健康保險 備查文號 : 全球壽 ( 商研 ) 字第 1000225009 號備查日期 :100 年 02 月 25 日修正文號 : 依 104.6.24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049830 號函修正修正日期 :104 年 8 月 4 日 給付項目 : 住院醫療保險金 住院看護保險金 住院療養保險金 加護病房保險金或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癌症住院日額保險金 本公司對本契約罹患疾病應負之保險責任,

More information

國泰新平安團體保險條款

國泰新平安團體保險條款 國泰人壽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壽險 ( 特定重大疾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給付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3\267\266\257\244H\271\330\301\305\247K\253O\300I\266O\252\376\254\371_HA3_ doc)

(Microsoft Word - \273\267\266\257\244H\271\330\301\305\247K\253O\300I\266O\252\376\254\371_HA3_ doc) 遠雄人壽豁免保險費附約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2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5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More information

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H-069 (10HI) 英屬百慕達商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友邦人壽黃金十年健康保險 申訴專線 :0800012666 傳真 :02-66056099 電子信箱 (E-mail): tw.customer@aia.com 中華民國 98 年 11 月 20 日報保險局友邦台字第 980264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4 年 08 月 04 日依 104 年 06

More information

保單契約條款

保單契約條款 全球人壽長青久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給付項目 : 安養保險金 生活扶助保險金 保險費的豁免 備查文號 : 全球壽 ( 商研 ) 字第 1031219003 號備查日期 :103 年 12 月 19 日修正文號 : 依 104.7.23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6500 號函修正修正日期 :105 年 1 月 1 日 本附約因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致本附約無解約金 本公司對本附約初次發生特定傷病應負之保險責任,

More information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 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 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名詞定義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 一 保險金額 : 係指本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 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 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名詞定義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 一 保險金額 : 係指本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南山人壽新活力康祥定期健康保險 ( 樣本 ) 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二至六級殘廢豁免保險費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險健康險部分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 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本商品投保時, 疾病 (

More information

富邦人壽多保倍多重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富邦人壽多保倍多重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SWA11070914 1/10 富邦人壽多保倍多重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 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九條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人壽一年期一至六級失能扶助金健康保險附約

台灣人壽一年期一至六級失能扶助金健康保險附約 其他事項 : 台灣人壽一年期一至六級失能扶助金健康保險附約 (1) 本商品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2) 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3-269 (3) 傳真 :(02)2785-8760 (4) 電子信箱 (E-mail):service@taiwanlife.com 第一條 保險附約的構成 ( 給付項目 : 一至六級失能扶助保險金 ) 本台灣人壽一年期一至六級失能扶助金健康保險附約 ( 以下簡稱本附約

More information

本契約所稱 放射線治療 係指為治療癌症, 由腫瘤專科醫師 放射線治療專科醫師或其他合格之醫療專業人員, 以離子放射線進行的放射線療法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第三條本契約的保險期間, 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 從其約定 保險範圍 第四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

本契約所稱 放射線治療 係指為治療癌症, 由腫瘤專科醫師 放射線治療專科醫師或其他合格之醫療專業人員, 以離子放射線進行的放射線療法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第三條本契約的保險期間, 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 但契約另有約定者, 從其約定 保險範圍 第四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 安達產物癌症外科手術健康保險 ( 癌症外科手術保險金 ) 1. 免費申訴電話 :0800-339-899 2.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中華民國 97 年 08 月 01 日安麟商字第 970187 號函備查 108.03.11 依 107.09.1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937510 號函修正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

More information

FB_p7

FB_p7 臺銀人壽安順久久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 ( 乙型 ) 給付項目 : 輕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保險輕度重大疾病及重度重大疾病之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 持續有效九十日之期間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1.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More information

遠雄人壽商品條款

遠雄人壽商品條款 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給付項目 : 罹患癌症保險金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出院後放射線醫療保險金 出院後化學治療醫療保險金 癌症骨髓移植醫療保險金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 癌症義乳重建保險金 ) ( 等待期間 : 本附約始期日起三十日, 包括第三十日內之期間,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4\244\260\352\244H\271\330\252\367\246n\267N\253O\300I-\276P\260\342\261\370\264\332_990412__capsil__age_.doc)

(Microsoft Word - \244\244\260\352\244H\271\330\252\367\246n\267N\253O\300I-\276P\260\342\261\370\264\332_990412__capsil__age_.doc) 中國人壽金好意金好意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全殘廢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人壽高肝人生終身保險(弱體型)

台灣人壽高肝人生終身保險(弱體型)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高肝人生終身保險 ( 弱體型 ) 主要給付項目 : 1. 肝病重症提前給付保險金 2. 肝病重症照顧分期保險金 3. 肝病住院手術保險金 4. 肝病住院手術療養保險金 5. 肝病局部治療保險金 6. 肝病藥物治療保險金 7. 健康回饋保險金 8. 豁免保險費 9.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10. 祝壽保險金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More information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 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 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名詞定義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 一 基本保額 : 係指本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均為本保險契約 ( 以下簡稱本契約 ) 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 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 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 ;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名詞定義本契約各項名詞定義如下 : 一 基本保額 : 係指本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南山人壽金旺年年終身保險 ( 樣本 ) 生存還本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所繳保險費加計利息的退還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殘廢保險金 二至六級殘廢豁免保險費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商品投保時, 疾病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九日 (100) 南壽研字第 082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四日依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國泰人壽新鍾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 祝壽 特定傷病 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 ( 本保險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國泰人壽新鍾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 祝壽 特定傷病 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無解約金 ) ( 本保險 特定傷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 國泰人壽新鍾護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 第 7 條 第 9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台灣人壽鑽美金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_條款.doc

Microsoft Word - 台灣人壽鑽美金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_條款.doc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鑽美金美元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年金給付 2. 返還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或保險費 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5 日台壽字第 1072320069 號函備查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為外幣保險單, 本公司所收付之款項均以美元計價 ) ( 本保險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契約間,

More information

( 五 )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 ( 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 1 公分 ( 含 ) 以下之乳頭狀癌 ) ( 六 ) 邊緣性卵巢癌 ( 七 ) 第一期黑色素瘤 ( 八 ) 第一期乳癌 ( 九 ) 第一期子宮頸癌 ( 十 ) 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 十一 ) 原位癌或零期癌 ( 十二 ) 第一期惡性類癌 (

( 五 ) 甲狀腺微乳頭狀癌 ( 微乳頭狀癌是指在甲狀腺內 1 公分 ( 含 ) 以下之乳頭狀癌 ) ( 六 ) 邊緣性卵巢癌 ( 七 ) 第一期黑色素瘤 ( 八 ) 第一期乳癌 ( 九 ) 第一期子宮頸癌 ( 十 ) 第一期大腸直腸癌 ( 十一 ) 原位癌或零期癌 ( 十二 ) 第一期惡性類癌 ( 保德信國際人壽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 乙型 ) 主要給付項目 : ( 詳參條款 ) 重大疾病 ( 重度 ) 保險金重大疾病 ( 輕度 ) 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六 ) 保字第 002 號 106.01.01 依 107.06.07 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 107.09.08 本保險無解約金 本附約投保時, 重大疾病 ( 重度 ) 及重大疾病 ( 輕度 ) 之等待期間為生效日起三十日,

More information

癌症 ( 重度 ) 癌症 ( 初期 ) 和癌症 ( 輕度 ) 以外之癌症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

癌症 ( 重度 ) 癌症 ( 初期 ) 和癌症 ( 輕度 ) 以外之癌症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 保德信國際人壽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108) 主要給付項目 : 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癌症出院療養保險金 \ 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骨髓移植手術保險金 \ 癌症放射線醫療保險金癌症化學醫療保險金 \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癌症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 \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九六 ) 保字第 329 號依 107.09.17 金管保壽字第

More information

新 險

新 險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福鑫 200 失能照護終身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滿期保險金 2.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3. 保險費總和的返還 4. 失能保險金 5. 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 6. 豁免保險費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本保險健康險部分之費率計算已考慮脫退率, 故健康險部分無解約金 ) 中華民國 105

More information

安達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安達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安達產物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 ( 甲型 )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1. 免費申訴電話 :0800-339-899 中華民國 93 年 8 月 31 日金管保二字第 0930252186 號函核准 105.1.4 依 104.7.23 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6500 號函修正 2. 本保險商品為非保證續保之健康保險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單條款 附著的要保書 被保險人名冊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_13_XLY 保險單條款樣張_ v1

Microsoft Word - 2_13_XLY 保險單條款樣張_ v1 XLY1070914 1/12 富邦人壽金安護終身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十七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九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台灣人壽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1. 住院醫療保險金 2. 住院醫療保險金事後選擇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30 日 100 大商發一字第 007 號函備查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0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548850 號函核准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3 日台壽字第 1052320072 號函備查修正

More information

告知義務 第十二條 您與被保險人於投保時, 對於要保書中有關被保險人健康情況之書面詢問事項有據實告知的義務 若您或被保 險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 或為不實的說明, 可能嚴重影響您的權益 發生保險事故的通知 第十七條當保險契約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 您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保險事故後十日內通知

告知義務 第十二條 您與被保險人於投保時, 對於要保書中有關被保險人健康情況之書面詢問事項有據實告知的義務 若您或被保 險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 或為不實的說明, 可能嚴重影響您的權益 發生保險事故的通知 第十七條當保險契約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 您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保險事故後十日內通知 國泰人壽鍾愛健康重大疾病定期健康保險 ( 甲型 )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 本險 重大疾病 之定義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 ( 但 癌症 ( 重度 ) 則為本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以後 ) 自復效日或續保日起, 經診斷確定罹患重大疾病者, 詳請參閱契約條款 ) ( 本險因費率計算考慮脫退率致本險無解約金 ) ( 本險為十年期保證續保商品 ) ( 本險會依被保險人於條款約定期間身體健康檢查結果決定其體位類型與適用之保險費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WC條款樣張_

Microsoft Word - SWC條款樣張_ SWC1050101 1/10 富邦人壽長愛一生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 內容摘要 :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三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四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 第 十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五條 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九條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

Microsoft Word - -A ( 以下稱 本公司 ) 一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二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三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More information

遠雄人壽超好心失能照護終身保險 (106)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遠雄人壽超好心失能照護終身保險 (106)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遠雄人壽超好心失能照護終身保險 (106) 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0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More information

康健人壽康福定期傷害保險

康健人壽康福定期傷害保險 康健人壽新從齒健康安心型定期保險內容摘要 樣本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至第 7 條 第 9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10 條至第 17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More information

?????H?????K?O?I?O????(HA3)_????????

?????H?????K?O?I?O????(HA3)_???????? 遠雄人壽豁免保險費附約內容摘要 一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二 契約重要內容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2 條 第 6 條至第 8 條 第 15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9 條 ) ( 五 ) 保險事故之通知 請求保險金應備文件與協力義務

More information

保誠人壽關心豁免保險費附約(96)_樣本條款_Final

保誠人壽關心豁免保險費附約(96)_樣本條款_Final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保誠人壽關心豁免保險費附約 (96) 樣本 ( 特定傷病豁免保險費 ) ( 繳費年期超過十年期無解約金 ) ( 本附約所稱 等待期間 係指本附約被保險人於下列之期間內罹患 特定傷病,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之期間 : 一 特定傷病 第一款至第七款之期間為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內 二 特定傷病 第八款至第十八款之期間為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內 但本附約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成

More information

中國人壽利多多利多多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海外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海外意外失能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

中國人壽利多多利多多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海外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海外意外失能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 中國人壽利多多利多多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保單條款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失能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 退還所繳保險費 ( 並加計利息 ) 海外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海外意外失能保險金 增值回饋分享金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契約在費率計算時, 給付成本已考慮死亡脫退因素, 故被保險人身故或致成本契約附表一所列完全失能完全失能程度程度之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B_ doc

Microsoft Word - DRB_ doc 康健人壽新從齒健康安心型定期保險內容摘要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3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至第 7 條 第 9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10 條至第 17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 第 8 條 )

More information

商 人壽

商 人壽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公司 ) 三商美邦人壽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 ( 附加本附約者始有效力 ) 主要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92 年 03 月 17 日台財保字第 0920700687 號函核准 1 0 3 年 07 月 01 日依 103 年 01 月 22 日金管保壽字第 1 0 2 0 2 1 3 1 8 1 0 號函修正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More information

保德信國際人壽加倍關心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105) 主要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完全失能保險金 \ 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 \ 祝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 保字第 561 號 依 金管保壽字第 1

保德信國際人壽加倍關心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105) 主要給付項目 : 特定傷病保險金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完全失能保險金 \ 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 \ 祝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 保字第 561 號 依 金管保壽字第 1 加倍關心特定傷病終身保險 (105)- 契約重要內容告知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2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8 條至第 10 條 第 12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至第 7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條款

條款 安聯人壽要保人豁免保險費健康保險附約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 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 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 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

More information

保德信國際人壽重大疾病定期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重大疾病關懷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完全失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五 ) 保字第 003 號依 金管保壽字第 號函修正

保德信國際人壽重大疾病定期保險 主要給付項目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重大疾病關懷保險金 ( 詳參條款 ) 身故保險金 \ 喪葬費用保險金 \ 完全失能保險金 備查文號 :( 一 五 ) 保字第 003 號依 金管保壽字第 號函修正 重大疾病定期保險 - 契約重要內容告知 一 審閱期間 : 不得少於三日 二 當事人資料 : 要保人及保險公司 三 契約重要內容 : ( 一 ) 契約撤銷權 ( 第 2 條 ) ( 二 )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契約效力停止 恢復及終止事由 ( 第 4 條 第 8 條 第 9 條 第 11 條 ) ( 三 ) 保險期間及給付內容 ( 第 5 條至第 7 條 第 14 條 ) ( 四 ) 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權

More information

中興癌症終身保險

中興癌症終身保險 遠雄人壽新團體癌症保險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 不參加紅利分配, 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給付項目 : 罹患癌症 癌症住院醫療 癌症手術醫療 癌症休養 癌症門診醫療 癌症骨髓移植醫療 癌症身故 癌症放射線治療 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 ) ( 本保險 癌症 等待期間為三十日, 詳請參閱保險單條款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 惟為確保權益, 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

More information

新險名稱

新險名稱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本公司 ) 保誠人壽金滿意保險保險單條款 樣本 (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 ( 給付項目 : 滿期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完全殘廢保險金 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意外傷害殘廢保險金 大眾運輸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生活扶助保險金 意外傷害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慰問保險金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意外致成二至六級殘廢豁免保險費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