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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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证券代码:000977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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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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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0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6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72,112,2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800,000 股的 % 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4 人, 代表股份数量 2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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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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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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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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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有关会计 验资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验资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该等数据 报告的内容, 本所以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和授权 (

2015 年 3 月 10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368 号 ) ( 二 )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发行数量:100,000,000 股 3 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 股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 四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 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 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3 人, 董事陈晓华先生 包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3,702,53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3.1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1,647,78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签署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附件1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怡球资源公告编号 :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 ( 中国 )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 数的比例 (%)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 282,653,797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 人, 代表股份 148,253,2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72%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 代表股份 136,768,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第四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指引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金股利 3.10 元人民币 ( 含税 ), 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完成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为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9,848,044 股 ( 三 ) 发行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公司部分董事 部分监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姚玉伦先生因外地出差而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监事肖千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发现金红利 1.5 元 ( 含税 )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告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后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5 年 12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第三部分 签署页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H 股 ) 恢复表决权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其中 :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境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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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即 元 / 股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27,388,531 股, 符合发行人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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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致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引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莱美药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表决权股份 268,858,26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6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1,979,999, 元 (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0,000, 元 ), 该股款由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3 月 7 日汇入 此外, 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2,609,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7,390, 元, 其中 : 股本 291,

证券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2009-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19,782,927 股, 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亦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645 号 ) 核准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发 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预计上市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四 ) 本次解禁股东的锁定期安排 序号 名称 认购股数限售期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关联董事张旸回避表决, 其他董事表决结果为 : 赞成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发行对象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原拟不超过 242,718,666 股 ( 含 242,718,666 股 ), 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600728 证券简称 : 佳都科技公告编号 :2016-00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 发行数量和价格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发行数量 :84,745,763 股发行价格 :12.98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89,987,070.94 元 2 各机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 股 ) 限售期 1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53,929,122 36 个月 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408,321 36 个月 3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 上海 ) 有限公司 7,704,160 36 个月 4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 北京 ) 有限公司 7,704,160 36 个月 合计 84,745,763 3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 份, 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 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 4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1

一 本次发行概况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 2014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刘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新融鑫 国华人寿 华安资产 银华资本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订 < 股东回报规划 (2014-2016)> 的议案 等议案 2 2014 年 11 月 18 日, 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的签名,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8 人, 代表公司股份 230,998,0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22% 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刘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新融鑫 国华人寿 华安资产 银华资本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订 < 股东回报规划 (2014-2016)> 的议案 等议案 3 2015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上海 ) 有限公司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 北京 ) 有限公司分别签署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2

4 2015 年 8 月 23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刘伟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和 关于修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5 2015 年 9 月 1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的签名,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 代表公司股份 214,335,05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9%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刘伟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和 关于修订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6 2015 年 11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7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的签名,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 9 人, 代表公司股份 214,333,9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9% 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二 ) 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 2015 年 9 月 23 日, 佳都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 2015 年 12 月 8 日, 中国证监会出具 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 2855 号 ),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4,745,763 股新股 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 三 ) 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证券的类型: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3

2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84,745,763 股 3 发行证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 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经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4 年 10 月 14 日 本次发行的价格 12.98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的 90% 5 募集资金量: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00.0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12,929.06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9,987,070.94 元 6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10,012,929.06 元 7 发行股票的锁定期特定投资者认购股票的锁定期均为自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8 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四 )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6]973-1 号 验证报告, 截至 2016 年 1 月 11 日止,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股东缴存款账户已收到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 上海 ) 有限公司和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 北京 ) 有限公司共四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四笔, 金额共计人民币 1,100,000,000.00 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6]973 号 验资报告, 佳都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84,745,763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9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00.0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12,929.06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9,987,070.94 元, 截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止, 公司已收到实际募资净额为人民币 1,089,987,070.94 元, 其中计入 股本 人民币 84,745,763.00 元, 计入 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 人民币 1,005,241,307.94 元 4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 ( 五 ) 保荐机构及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 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认为 : ( 一 ) 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佳都科技本次发行过程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合法 合规 ;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佳都科技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规定, 实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 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与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方案一致 ( 二 ) 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佳都科技本次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佳都科技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有关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根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登记备案, 且发行对象认购资金为自有或合法筹集, 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本次发行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发行人律师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 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订的 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合法 有效 ; 本次发行 5

已履行的发行程序合法 合规,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发行数量等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 符合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 一 ) 发行结果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 股 ) 限售期 1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53,929,122 36 个月 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408,321 36 个月 3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 上海 ) 有限公司 7,704,160 36 个月 4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 北京 ) 有限公司 7,704,160 36 个月 合计 84,745,763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 ( 二 )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发行对象情况 (1) 中新融鑫企业名称 :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 19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 : 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 委派代表 : 谢金龙 ) 认缴出资额 :75,130 万元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7 日经营范围 : 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 ( 不得从事银行 证券 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 ); 投资管理 ; 资产管理 ; 投资咨询 ; 会务服务 ; 展览展示服务 ; 企业营销策划 ; 企业形象设计 ; 市场营销策划 ; 从事建筑相关业务 ( 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 ); 市场调查 ; 工程项目管理 ; 技术服务 技术开 6

发 技术咨询 ; 经济贸易咨询 ; 企业管理咨询 ; 财务咨询 ; 经济信息咨询 ; 商务信息咨询 ** 法律 法规禁止的, 不得从事经营 ; 法律 法规限制的, 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 方可经营 (2) 国华人寿公司名称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 4 层 04 05 06 07 08 10 单元法定代表人 : 刘益谦注册资本 :280,000 万元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8 日经营范围 :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 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 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华安资管公司名称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 上海 )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 号 633 室法定代表人 : 李勍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1 日经营范围 :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 银华资本公司名称 :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 北京 )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1 号 301 室法定代表人 : 王立新注册资本 :3,920 万元成立日期 :2013 年 3 月 11 日经营范围 :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2 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与佳都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

3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最近一年,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4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的约定,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1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 ( 股 ) 持股比例 (%) 1 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84,700,086 16.95% 2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71,310,037 14.27% 3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3,004,148 6.60% 4 刘伟 18,617,119 3.73% 5 何娟 8,500,000 1.7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555,845 1.51%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41,338 0.93% 8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399,901 0.88% 9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0 0.80% 10 民生证券 - 兴业银行 - 民生证券佳都科技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552,000 0.71% 合计 247,400,959 48.08% 2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 2016 年 1 月 18 日,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 ( 股 ) 持股比例 (%) 1 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84,700,086 14.49% 2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71,310,037 12.20% 3 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53,929,122 9.23% 4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3,004,148 5.65% 5 刘伟 18,617,119 3.19% 8

6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三号 15,408,321 2.64% 7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和聚平台证券投资基金 9,326,889 1.60% 8 何娟 8,563,000 1.46% 9 华安未来资产 - 兴业银行 - 邓建宇 7,704,160 1.32% 10 银华财富资本 - 招商银行 - 薛慧 7,704,160 1.32% 合计 310,267,042 53.10%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单位 : 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1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4,700,086 84,745,763 169,445,849 2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8,150,019 0 18,150,01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2,850,105 84,745,763 187,595,868 A 股 396,916,769 0 396,916,76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96,916,769 0 396,916,769 股份总额 499,766,874 84,745,763 584,512,637 本次发行完成后,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 本公司将根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 对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 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一 ) 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本次发行后, 公司的资产规模大为增加, 净资产也大幅度增加, 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 改善了财务结构, 公司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 财务结构更趋合理 ( 二 ) 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支持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两个核心业务的发展, 将有利于公司巩固现有的市场优势, 围绕智慧城市的智能安防和智能交通核心增长业务, 紧抓智慧城市建设热潮, 承接 BT 模式总包项目, 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积极开创企业稳健快速 9

发展的新局面 ( 三 ) 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前, 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也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 四 ) 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 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动 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 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五 ) 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关联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 也不会因此形成新的同业竞争或产生关联交易 六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一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法定代表人 : 余政保荐代表人 : 姚利民 苏欣项目协办人 : 白英才项目组成员 : 李娟 吴晓光联系电话 :010-85127553 传真 :010-85127940 ( 二 ) 发行人律师名称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10

负责人 : 张利国签字律师 : 周涛 袁月云联系电话 :010-66090088 传真 :010-66090016 ( 三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法定代表人 : 陈永宏签字注册会计师 : 傅成钢 康代安联系电话 :010-88827799 传真 :010-88018737 ( 四 ) 验资机构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法定代表人 : 陈永宏签字注册会计师 : 傅成钢 韩雁光 康代安联系电话 :010-88827799 传真 :010-88018737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规性说明 ;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3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验资报告 ; 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1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9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