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各場地管理及收費要點 101.10. 31 一 一學年度第第 1 次院務會議制定 101.11.14 一 一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6 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一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 ( 以下簡稱本院 ) 為增進本院場地設備有效管理與使用, 依 國立中山大學館舍場地收費準則 訂定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各場地管理及收費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院場地之借用以教學 研究 非營利活動為主, 並以院內所屬單位優先使用為原則 本院不接受個人名義之借用申請 本校校友如以公司或機關團體名義申請, 得比照校內單位收費 ; 校外機關或法人 ( 非營利單位 ) 如與本校 院單位合辦, 則以校外收費標準八折收費 依前項合辦活動目的申請借用, 應需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例計劃書 宣傳海報等足資證明之文件 三 借用本院各場地應由借用者於一週前依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並經場地各所屬單位主管審核通過 : ( 一 ) 電話或洽詢預約 ( 二 ) 填具本院各場地借用申請表 附件一 場地借用申請經核准後, 借用者應於使用前二依收費標準繳納各項費用, 逾期未繳付者, 視同放棄借用權利 校外單位申請借用場地並應預付保證金 2000 元 前項保證金應於借用完畢, 經各所屬單位確認場地及設備無損壞後, 無息退還 四 各場地之借用一律依本院各場地收費標準收費 附件二 五 本院社 1003-1006 等四間標準教室在不影響教學研究前提下, 符合下列情形時得免費借用 : ( 一 ) 本院所屬單位系所學會主辦之活動 ( 二 ) 本校學生社團與組織經校內單位核定舉辦之活動 夏季另酌收水電費每小時 20 元 六 為使各場地發揮最大效能, 活動人數未達借用場地座位數六成者不予借用 七 各場地所附各項設備如需使用, 應先洽各管理單位 ; 若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 由借用者負責維修或賠償 24
八 為維持各場地環境品質, 塲內不得攜入飲料 ( 礦泉水除外 ) 食物 違反前項規定者, 本院得拒絕再次借用 九 本院各場地借用以正常辦公時間為原則 非正常辦公時間使用需另支付工讀生加班費 ( 依照校方工讀費支給標準支付 ), 俾協助門禁管制及相關設備使用及諮詢 ; 週末假如需使用場地, 請事先與本院管理員聯繫門禁 冷氣設定等相關事宜 但係本院所屬單位借用場地者, 不在此限 十 借用場地舉辦之活動內容有下列情事者, 不予借用, 已核准借用者本院得立即終止借用 : ( 一 ) 違反政府法令及政策 ( 二 ) 妨害社會善良風俗 ( 三 ) 與申請登記不符或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 ( 四 ) 有嚴重損害各項設施之虞 因前項各款原因終止借用者, 已繳納之場地借用費不予返還 十一 本要點其他未盡事宜, 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二 本要點經本院院務會議及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修訂時亦同 25
申請單位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各場地借用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與通訊方式 e-mail: 附件一申請期 : 年 電話 : 手機 : ( 演講請註明講者及講題, 學術會議請檢附議程, 合辦請出示計劃書或宣傳海報.. 等相關證明文件 ) 活動名稱 活動人數 人 借用場地及設備 借用時間 借用場地注意事項 審核結果 院本部 經濟所 政經系 小劇場 ( 社 1001) 階梯教室 ( 社 2001) 會議室 ( 社 3002-1) 電腦教室 ( 社 3005) 大型會議室 ( 社 4001) 標準教室 ( 社 2005) 標準教室 ( 社 2003-2) 標準教室 ( 社 1005 1006) 多媒體會議室 ( 社 3001) 研討室 ( 社 2012) 研討室 ( 社 1014) 標準教室 ( 社 1003 1004 2006) 會議室 ( 社 2002-1) 電腦教室 ( 社 3006) 各場地設備 : 包含單槍投影機 珠光螢幕 擴音設備 e 化講桌 無線上網 無線麥克風 DVD 影音錄製 視訊會議 小劇場 ( 社 1001) 多媒體階梯教室( 社 2001) 多媒體會議室( 社 3001) 大 型會議室 ( 社 4001) 會議室( 社 3002-1) 自 年 ( 星期 ) 時 至 (* 請將彩排及善後時間併入借用時間計算 ) 申請單位主管 ( 社團指導教師 ) 簽章 一 場地使用費含水電 場地維護 設備維護及清潔等費用 二 本場地僅供學術 教學 藝文活動之用, 不得有營利之行為 三 本場地需由本校各單位或社團負責人 ( 社團指導教師簽章 ) 提出申請, 不接受任何以個人名義之申請案 ( 含校內 外 ) 四 借用本場地請於一週前提出申請, 經核准後使用 ; 如因故取消借用, 應提早通知, 否則將不再借用 五 校外單位申請場地應預付保證金 2000 元 ; 使用完畢無損壞者如數退還 六 借用時先知會該管理單位連絡人, 場地內各項設備使用方法, 如有疑問, 請於活動前二請教管理單位 七 使用單位或使用人因不當使用致污損 ( 例攜帶飲料 等 ) 或損毀場地 儀器設備者, 除負損害賠償責任外, 將不再借用 八 使用單位有下列情事時, 本單位得立即停止借用 : ( 一 ) 活動內容違反法令 ( 二 ) 妨害社會善良風俗 ( 三 ) 與申請登記不符或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 ( 四 ) 有嚴重損害各項設施之虞 九 若有未盡事宜, 敬請參閱 社科院各場地管理及收費要點 相關規定 同意借用 ( 應注意事項 : ) 不同意借用 ( 性質不符借用規定 時段衝突 其他 : ) 應繳金額 ( 收款人核章 ) 管理單位連絡人簽章 管理單位主管核章 各管理單位連絡人 : 院本部 : 張小姐 (5501) 黃先生(5505) : 黃小姐 (5882) 經濟所 : 何小姐 (5611) 26 政經系 : 紀小姐 (5581)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各場地收費標準一覽表 附件二 89.5.25 八十八學年度第七次院務會議通過 90.9.28 九十學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通過 94.11.8 九十四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4.12.2 九十四學年度第三次行政會議通過 97.10.8 九十七學年度第 1 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97.11.17 九十七學年度第 5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9.9.29 九十九學年度第 1 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01.19 九十九學年度第 10 次行政會議 101.10.31 一 一學年度第 1 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11.14 一 一學年度第一學期第 6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名稱管理單位座位數 收費標準 ( 時段一律以四小時計, 上午 :8-12 時 下午 :13-17 時 晚上 :18-22 時 ) 設備 小劇場社 1001 院本部 107 人 院內單位每時段 500 元 ( 教學不收費 ) 校內單位每小時 800 元, 每時段以 2500 計校外單位每小時 1600 元, 每時段以 5000 元計 標準教室社 1003-1004 社 2006 院本部 校內單位每時段 200 元 ( 夏季另酌收水電費每小時 20 元 ) 校外單位每時段 400 元 ( 夏季另酌收水電費每小時 40 元 ) 多媒體會議室社 3001 大型會議室社 4001 階梯教室社 2001 標準教室社 2005 院本部院本部 66 人 拉門隔間, 可擴增至 100 人 65 人 ( 可擴增至 75 人 ) 120 人 院內單位每時段 500 元 校內單位每小時 1000 元 校外單位每小時 2000 元 院內單位每時段 200 元 校內單位每小時 500 元 校外單位 每小時 1000 元上午 中午時段以 3000 元計 院內單位每時段 500 元 ( 教學不收費 ) 校內單位每時段 600 元 校外單位每時段 1200 元 場地設備一律包含單槍投影機 珠光螢幕 擴音設備 e 化講桌 無線上網 無線麥克風 小劇場 ( 社 1001) 多媒體階梯教室 ( 社 2001) 多媒體會議室 ( 社 3001) 大型會議室 ( 社 4001) 會議室 ( 社 3002-1) 等另備有 DVD 影音錄製及視訊會議等設備 研討室社 2012 25 人 校內單位每時段 600 元校外單位每時段 1200 元 會議室社 2002-1 30 人 院內單位每時段 300 元校內單位每時段 600 元校外單位每時段 1200 元 27
名稱管理單位座位數 收費標準 ( 時段一律以四小時計, 上午 :8-12 時 下午 :13-17 時 晚上 :18-22 時 ) 設備 電腦教室社 3006 55 人 (50 台 PC) 院內單位 教學不收費舉辦活動每小時 500 元, 每時段以 2000 元計 校內單位每時段 3000 元 校外單位每時段 6000 元 會議室社 3002-1 標準教室社 2003-2 研討室社 1014 電腦教室社 3005 經濟所經濟所經濟所政經系 36 人 40 人 15 人 65 人 (65 台 PC) 院內單位每時段 500 元 校內單位每時段 700 元 校外單位每時段 1400 元 院內單位 教學不收費舉辦活動每小時 500 元, 每時段以 2000 元計 校內單位每小時 1000 元, 每時段以 3000 元計 場地設備一律包含單槍投影機 珠光螢幕 擴音設備 e 化講桌 無線上網 無線麥克風 小劇場 ( 社 1001) 多媒體階梯教室 ( 社 2001) 多媒體會議室 ( 社 3001) 大型會議室 ( 社 4001) 會議室 ( 社 3002-1) 等另備有 DVD 影音錄製及視訊會議等設備 校外單位每小時 2000 元, 每時段以 6000 元計 標準教室社 1005-1006 政經系 校內單位每時段 200 元 ( 夏季另酌收水電費每小時 20 元 ) 校外單位每時段 400 元 ( 夏季另酌收水電費每小時 40 元 ) 備註 : 1. 場地使用費含水電 場地維護 設備維護及清潔等費 2. 本院不接受任何以個人名義申請案 ( 含校內 外 ); 校友如以公司或機關團體申請, 則比照校內單位收費 ; 校外公司團體 非營利單位 如與本校 院單位合辦活動 ( 需出示相關證明文件例計劃書 宣傳海報 等 ) 以校外收費標準打八折 ; 場地借用申請案, 需由本院或所屬單位主管審核通過後方得借用 ; 社團借用教室請依本院各場地管理及收費要點第五條規定辦理 3. 校外單位申請場地應預付保證金 2000 元 ; 使用完畢無損壞者如數退還 4. 各場地請勿攜入飲料 礦泉水除外 及食物, 違者不再借用 ; 各項設備如需借用, 請先洽管理單位 ; 若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 由借用單位負責維修與賠償 5. 各場地如非本院單位借用, 以週一 ~ 週五上班時間為原則 ; 非上班時間使用, 需另支付工讀生加班費 依照校方規定標準給付, 俾協助門禁管制, 並請事先與各單位負責人聯絡, 俾告知門禁 水電開關及相關設備之使用與諮詢 6. 各場地連絡人如下 : 院本部 : 張小姐 ( 分機 :5501) 黃先生 ( 分機 :5505) 經濟所 : 何小姐 ( 分機 :5611) : 黃小姐 ( 分機 :5882) 政經系 : 紀小姐 ( 分機 :5581) 28